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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恐怖推理]江南女纸讲述诡异:那一年我被一群神秘人掳进了深山[第172页]

作者:松花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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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自二圈下三圈用寅申一更转回乙辛三更,远向西南。

    走走停停,又不知过了多久,我们仍旧没有离开昆仑。回过头望去,还能看到昆仑墟的山体,不过那个托住我们的平台以及曲折的来路已经无法分辨了。

    林岳给的更路簿还剩最后两条指示,之后那些连他也未能探得的前路,谁也没有把握能否走上正确的那条——甚至,我们根本没法确定前面还有没有道路。

    每个人机械性地行走着,凭着心里头残留的那点儿信念拼命保持着站立。一旦坐下、躺下休息,稍有泄气便再也站不起来了。

    李副官是最先放弃的一个。其实以他那样严重的伤势,却能从坍塌之灾中能留着一口气到现在,我们和他都已经感到是个奇迹了。这得多亏了冬爷不愿丢下他,也亏了耗子的青鸟最后关头听从了东王公的指令。

    李副官被冬爷和小王爷轮流背着,跟随我们的脚步,神志偶有清醒,大部分时间陷入昏迷。昏迷期间,嘴里还会蹦出一些我们听不懂的语言来。

    熊皮巫女倒是能翻译出一两个他嘟嘟囔囔的词汇,那可能是他抱着那本喀木老人的书,做了太多笔记导致的走火入魔。

    就在这样亦步亦艰的状况下,我们又发现了一只木箱。

    木箱跟那根粗麻绳一样,是被封存在冰面一下的,当时正巧我们的前路被几块冻住的岩石挡住了,推开岩石,下面没有那么多积雪,这才能看得到那箱子。

    箱子四方四正,摸约是20公分的边长,全都由一根一根的木条拼订而成,这显然是某种储备物资的容器,并且不方便背在身上,得装在某个更大的载体里运输,比如……车,然而汽车不可能开到这种地方来,还只能是推车。

    “有点儿意思,该不是老天开眼,看不下去咱老子们在这儿受苦受难的,发了个补寄箱来?”耗子从我们凿开的冰层中把它拎上来,也不知是冷还是兴奋的搓了搓手,“包裹得这么严密,还没有加锁,万一里头是食品……”

    光听耗子哥说出“食品”两个字来,我的舌头底下就忍不住分泌出了口水。我已经记不得,上一次吃到“食品”是什么时候了,彻彻底底的断粮以后,我们靠着吃积雪啃干枯的桃树枝硬撑到了现在,这种时候,就算谁给我们一根没烤焦的新鲜树枝,我们都能尝出些滋味儿来,哪敢奢求没出山以前能找到“食品”!

    “啊……快快!拆拆拆!”

    “别用刀子扎!从缝隙撬开,万一扎到里面的罐头,汤汁漏掉了!”

    “别……别说了,本王唾沫都要流出来了!”

    大伙儿全都来了精神,眼巴巴的围着那个小木箱。人啊,饥饿到这种份上的时候,说句难听的,我们可不就像是一群围着食碗的狗子,全都吧唧吧唧吞咽着口水。我一想到罐头,想着以前它留在记忆中的那股香味,头脑一阵一阵的发晕!

    “开了开了开了!”

    平时总跟我们甩脸色的张小爷,这时候眨巴着他的超宽双眼皮,一点高傲形象都没有的拆掉了两根木条——

    箱子里面的东西排列的整整齐齐,从打开的这个缝隙里,我们能看得到的是几只形状不一的容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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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家皱着眉头相视一眼,不敢把找到食物的热情消退下去,紧接着拆除剩下的木条。略微一倾斜,里面的容器相碰,发出一阵叮叮当当清脆的声音。该是一些陶制瓶罐。

    “这箱子,该不是你爷爷林枫留下的?”小王爷伸手摸出一只罐子,左看右看都不像是能盛放食品的容器,然后开了盖子倒出来一些在手上,尽是卷曲的散碎叶子,“本王记得你爷爷不是来昆仑山煮过茶来着……这……这什么味儿啊!”

    还没等我们仔细看清楚里面的东西,小王爷一下子站起来把手里的东西丢得远远儿的。我们愣了一愣,突然的就在一阵微风中闻到了罐子里的东西散发出来的那个味道。

    怎么说呢……像是熬完一锅中药,剩下的那点残渣又兑了瓶酒。

    “这是严重变质了吗?毒药啊简直!”小王爷被熏的朝着林哲宇连连挑眉,“你爷爷的茶叶该没那么重口味,这显然不是能吃的东西,要死人了……快,快把盖子堵回去,再找找其他东西!”

    我屏住呼吸,看着不死心的大明星伸手又捞出来一个比较扁平状的小罐,一打开,这下看得清楚,内部是装着厚厚一层深褐色的膏脂状物体,一看周围的人连连摇头往后退,大明星一甩粉红色的头发把脸别到一边去,我便知道这玩意的味道肯定又很怪异——

    一呼吸,满肺的狗皮膏药气味。

    耗子仰天长啸一声,又取了箱子里的几只瓶子,结果无一例外,全是些散发着古怪气味的奇怪物质。

    “这补寄箱,是医药箱,没有吃的。”林医生接住了耗子气得差点要扔到地上去的一只最大的罐子,很淡然的伸手进去,捏出一把干枯的残枝类物体,“喏,鱼腥草。”

    每个人的神情都失望到极点,赶紧离开那个散发着浓郁中药和变质味儿的箱子,只有熊皮巫女突然来了兴致似的凑到了跟前,林哲宇则拨弄出一只细长颈的瓶子,倒出一些淡黄的粉末,跟地上的雪掺和在一起,送到了气若游丝的李副官嘴里。

    “终于可以……让我死了吧。”

    本来浑浑噩噩的李副官这会儿突然清醒起来,一副大义炳然的模样:“我总算……不用成为你们的负担了。”

    “胡说些什么,这又不是砒霜,是三七粉。”林哲宇面无表情的搅合着粉末和积雪,放在手心里搓搓,然后一团一团往他嘴里硬塞,“止痛、散瘀,最适合你这种内伤,再苦也要吃下去。”

    一心等着赴死解脱的李副官满脸的痛苦,又没有力气阻止面前这个暴力的医生,只得强行吞咽着超苦的大力回天丸,我们刚露出心疼的神情,林哲宇转过头来又说道:

    “我建议你们把箱子里其他的药品吃下去,多少能让你们活得久一些。”

    大明星赶紧摆摆手往后缩,我刚心说就是饿死也不能吃这种可怕的东西,冬爷就盘腿坐下来,胡乱抓了一把茶叶状的东西,闭上眼睛放在嘴里大嚼起来。

    “中药总比烧过的枯树枝好一些,虽然都是草吧……但眼下已经没有其他吃的了,桃树枝都找不到,死在半路我是不甘心。”他一口吞咽下去,差点呕出来,赶紧捂着嘴巴,“噢……味道还行,真的还行……”

    张小爷跟着坐在他旁边,手指头蘸了点余下的三七粉,呲牙咧嘴的舔了起来。

    “十多年前有一次,老子下斗让个不知道在里头活了几百年的怪猫儿吓住了,从山顶一直滚落到半山间去,摔得一身伤贴了二十片膏药。”耗子叹了口气,抱起了那罐狗皮膏药似的膏脂,“那时候养伤几个月,一吸气都是膏药味儿,妈的吃饭喝水睡觉都是膏药味儿!老子还说这辈子有伤再也不贴膏药了来着……现在……”

    耗子伸手挖了一弹就一副要升天的表情吞了下去。

    “现在,就当做吃膏药,比贴膏药来得要效果好吧。”大明星拨弄着箱子里剩余的东西,选了个盛放液体小壶,一仰脖子,“来,干了!”

    我一看大家都陆陆续续开始吃药,胃里火烧火燎的确实难受的厉害,想着多少比起烧焦的树枝来说,这算高级保健食品,便一同嚼起了奇怪的叶子。

    一口下去,像嚼了一张画了蜡笔画的纸,噎得我直翻白眼!唯有熊皮巫女一动不动的盯着那个箱子,半晌突然来了一句:

    “这些东西,是我妈妈的。”

    “喀木?”
    小王爷打了个嗝儿,一股浓郁的草药味儿从嘴里散出来,冬爷吐出一口实在没咽下去的狗皮膏药,搓在手心涂了涂他手腕上的淤青。

    我们围坐在那个木箱旁,把所有的东西全搬了出来,除却瓶瓶罐罐以外,只剩下了一个精巧的长柄棒。

    这个东西的末端有个微微的弧度,应该是某种动物的骨骼制成的,非常的坚固,上面还有一两处弯曲的雕花。这个东西放在箱子里的作用,应该是作为药勺,好方面把瓶罐里的东西取出来。

    熊皮女巫握着那个长柄勺,十分坚定的说这些东西是她的母亲,喀木老人的。

    箱子是个医药补寄箱,林医生和我们都能看得出来,但里头完全没有西药。熊皮巫女继承了一部分喀木老人的巫医身份,她总是神神叨叨的,也曾经使用身上携带的药粉加上乱七八糟的跳大神治好过冬爷的高烧。

    这些巫医所炼制的巫药先不管是不是科学安全,可人家确实发挥过它的作用,巫药和中药的组成,同样都是大自然届里的一花一草一木。虽然熊皮巫女没详细的跟我们聊过她的母亲,但说这一箱中药就是巫药,并没什么可反驳的。

    那么,这件事情就变得很值得分析了,如果木箱真的是喀木老人的东西,它为什么会出现在这儿?

    我们第一次听说“喀木”这个名字,是从大搞旅游产业的游牧民族那边知道喀木老人是唯一一个进入死亡谷还能活着出来的巫女。后来,我们“借走”了一本她的手稿复制装订出来的巫书。

    再后来遇到了宋大拿队伍里唯一幸存下来的熊皮巫女,她便是喀木老人的女儿,更让人意外的是,她的生父是惨死在高原沼泽上的那个军人周兆丰。

    周兆丰隶属于第十五师,第十五师曾驻扎在冰崖下的军事基地里,喀木老人作为英雄进入过通往昆仑雪山的死亡谷,她巫女特有的项链还装在周兆丰的口袋里,他们俩还生下了一个精力特别充沛说话特别直白的女儿!

    木箱四方四正,由整齐的木条拼装在一起,这跟我们在那个废弃的军事基地里见到的其他空木箱没什么差别,这是当年军用的物资运输箱。

    有了这些依据,我们可以知道,喀木是在那一次的历练中遇到了周兆丰并怀上了孩子,她必然是跟第十五师有过接触,这个装满了药材的补寄箱,就是帮第十五师团队里的成员准备的!

    这一下,打消了我们之前的数个疑问。箱子的主人不是大掌柜、不是黄雀、不是林岳或林枫,而是第十五师和喀木!
    可问题紧接着又来了:第十五师的驻扎点有两个,一个是冰崖下那扇炸开的大门内,一个是雪山上那个古老的行刑山洞,可这个箱子,却出现在了离开昆仑的道路上?

    我和耗子在山洞内听到过那台老旧录音机里的争吵,其中的一个男人态度强硬的要求整只部队撤离昆仑,我们看到的山洞中也只剩下一些空壳物品,那么通过这只箱子是不是可以证明,第十五师和我们都走上了正确的那条道路,从这儿可以平安的离开?

    说到这儿,也不知道是不是那些巫药真的有让人恢复体力的法术,大家一下子都来了精神,抱着剩余的瓶罐就重新向着前方行进起来——第十五师都从这儿走了,那我们从这儿走也应该没问题啊!

    只有熊皮巫女还是表情凝重的跟在最后,她是完全不了解当年的历史,却又比我之中的任何一个都想要了解:如果当初喀木一直和周兆丰、和第十五师在一起,那最后的结局不该是爸爸死在沼泽里,妈妈返回死亡谷外的村落终了此生啊!

    木箱子没有把手,不可能是由喀木自己人力背到这儿来的,只能是放在推车之类的运输工具上带着行进。所以我在想,这箱子板板正正的埋在冰层里,说不定就是当时喀木已经离开了部队返回了死亡谷,第十五师里虽说军医为主,可对于巫药无从下手,所以为了减轻负重把这箱药品留在了这儿。

    根据之前看过的日记,林枫说第十五师一开始实验进行的非常不顺,他们也使用过极其残忍的手段将心脏移植手术放到无辜的活体人类身上进行过,后来喀木来到基地,她的巫术对科学实验产生了不小的帮助,没过多久,他的日记上很突然的写了一句,实验成功了,他们全要离开。

    那个时候的日期,停留在1970年,也就是说第十五师从这儿撤离已经过去了四十年。

    沿着雪道再走一走,林岳留下的更路簿就彻底没了指示,好在目前没有多么复杂的岔路口。大家更加瞪大了双眼去搜寻路上有没有遗留下什么物资来,哪怕是一片布料、一只碗碟也好,那样多少能证明我们走上了第十五师的道路。

    虽然四十年间什么事情都有可能发生,可只要找到些残留的物品我们就有希望出去,因为第十五师绝对不可能全军覆没在昆仑,至少还有林医生的爷爷林枫回到了杭州。

    他所走的路程,跟喀木返回死亡谷那条是截然不同的,这一点他在日记上也有体现过,说是如果没有负重的话,以他对道路的熟悉程度,最快是三天的时间可以从巴州徒步到昆仑的军事基地。

    我们如果能完全沿着第十五师的路途走下去,那么最终走出昆仑的那个地方,也应该是周兆丰的军牌上写的巴州军分区了。

    他们一支新疆巴州生产兵团,偏偏来到昆仑大搞医学研究。林枫虽然日记上写着“试验成功了”,可事实上,这件本身就很匪夷所思的雪山心脏试验,并没有在1970年被报道出来,林医生也说目前的科学的心脏移植手术方法,跟昆仑的这种巫医野路子,根本是八竿子打不着一撇!

    那么这个看似“成功”了的试验,究竟是有着什么意义呢?第十五师直到今天依旧没有被曝光过、正名过,他们也只能永远的带着雪山中的秘密被封存在历史的某处角落,除非——

    除非我们能够找到当年从昆仑撤离的人。

    很难说还有没有活着的人。绝密部队就算解散之后也没有档案可以寻找成员信息,要是谁还活着,至少得年过古稀了,我们上哪儿去找这个人挖出心脏的秘密?就连林枫一个小补给员也已经去世多年,我们只能通过他的工作日记去了解当年的故事。

    如果那几页工作日记就是最后的线索,那么我们还得搞清楚,“沙漠分队”又该怎么解释!

    作为军队中的补给员,一个人应该只会隶属于唯一的一支部队,尤其还是第十五师这种机密中的机密部队,这儿是昆仑雪山,跟沙漠天差地别,任何人都不可能兼顾着沙漠跟雪山这两个截然不同地点的补给的。

    林枫却又写到希望第十五师不要重蹈沙漠分队的覆辙,这之间到底是有着什么联系?

    新疆地域辽阔,同一个巴州内,倒是有着雪山和沙漠两种地质景观,林枫又提到过【罗布泊】,我们之中最熟悉新疆的大明星说,恰好罗布泊就处于巴州境内的一片沙漠中。

    但是那非常遥远。尽管随着我们的行进,积雪越来越少,绕过了山谷,就连风儿也小了,我头发上融化成水的冰晶也预示着温度在渐渐回升。

    可是这儿距离沙漠还是太过太过遥远,习惯了雪山的阴冷我们甚至开始向往沙漠的火热,林枫又怎么能说这儿会重蹈沙漠的覆辙?

    我甩了甩头发上化开的水,再回过头望去,昆仑已经不见了。

    不知道是从什么时候不见的,我们也没有计算过究竟走出了几千几万步,只剩下远远的那皑皑一片白雪。

    他还在不在?
    昏暗又闪烁的光线,墙壁上密密麻麻的白色颗粒。

    灯灭以后,是那条幽暗的隧道,头顶传来蠕动的声音。

    随着气温的回暖,我的大脑也像逐渐解冻一样,开始能够恢复到正常运转,开始能够回忆起更多过往的种种细节。

    我还是不明白,从昆仑墟上跟那个掉了队的人拥抱着一起直线下坠的瞬间,脑海中出现的那些画面是什么。

    在来到昆仑雪山这么久的时间里,由于地下的金属管道里涌动着营养液的缘故,我做过很多梦,看到过很多断断续续的画面,我早已适应了。甚至越来越期待那些画面的涌现,好让我从只言片语当中还原许久以前我存在的故事。

    我出生时的记忆,发生在禹山神陵;点燃还魂草后迅速枯萎的女人,躺在霸王宝藏。这些已经习以为常,可那一次不一样,那个瞬间画面里的地点,我完全没有任何一点头绪。

    墙壁上的白色晶体、闪烁的光、一朵花儿一面镜子,隧道尽头的人,我不知道是哪儿。

    在从高山上掉下来之前,我从未梦到过那些,而在平安落地之后到现在的这些时间里,我依然没有再看到过任何多于那些画面的新细节。

    我只能认为,那是幼年的我曾到过的另一个新地方,只是时间太短还没来得及看到老刘或者刘晚庭吧。

    我开始贪婪的想要多睡一会儿,再睡一会儿。不是为了休息,而是为了经由那些营养液涌动对我造成的影响,再去多了解一些关于自己的过去——谁知道在彻底离开昆仑以后,我还有没有机会再在梦里回到过去一次呢?

    喀木老人箱子里的各种干草彻底吃完的第三天,在大家又陷入了有气无力的绝望之时,我们走到了一处分岔路口。

    说是分岔路,昆仑这种地方哪儿来的道路呢?不过是这片区域的碎石较之周围稀松一些方便行走,而现在被一块巨大的像陡坡一般的岩石挡在了面前,我们无论如何也不可能推得动罢了。

    耗子打起精神先往一边走了走,没一会儿返回来连连摇头,说这岩石应该是山体的一部分,后面越来越巍峨,简直是山上又长起了一座小山,直接把地势给分割成了两个走向!

    两个走向,一高一低,一左一右,远远的望过去完全看不到尽头。

    我们徘徊了好一会儿,没有更路簿,也没有找到第十五师留下来的任何提示性遗物,这让我们根本没法儿选择接下来的路途,到底是往哪儿走?

    “一条千里来龙,一条结穴气尽。”很懂风水的张小爷念咒似的又开始自说自话,“贴体还是衬体?”

    “难说,路都绕晕了,只能靠你辨别得了方向,除非神仙才能分清这山的正反吧!”我们之中唯一能插上话的耗子接到,“脉从间过,两山相夹,该不是过峡势?这么一想老子倒有点怕了,此龙不过峡则无脱卸,无脱卸则死硬矣!”

    张小爷叹了口气,朝向我们微微摇头:“「起」谓星峰高出众,「伏」是龙脉潜隐于土,当下全看各位命势如何,是起还是伏吧!”

    “……这怎么个意思?你俩能不能说点人能听懂的话?”冬爷咳嗽两声吐出一口痰,有气无力的说道,“我知道堪舆学里把昆仑称为龙脉,可你们这一唱一和又是起又是伏的,讨论结果是啥子?到底是让我们往哪边走来着?”

    “没有结果,眼下这两条路,恐怕是一条生路一条死路,看自身命势吧!”

    我心里惊了一下,这一路走来是把我们体力消耗到了极限,大家有着随时累死饿死的心理准备,但也不至于说是在这儿走错了路,就非死不可吧!大不了发觉错了再回头?反正我们已经在这儿呆了不知道几个月了,多绕两天路也没什么,无非饿到不行把喀木的箱子啃掉充饥呗?

    “冬爷说的没错,这昆仑的确是条龙脉,咱们顺着脉势走到了这儿,地势也该到了快结穴的时候了。这种时候,先束气过峡,再忽然耸起山体,准备结穴,这就是入首。”

    耗子伸手做了个上下的手势解释道:“单从气和脉来说,数条‘枝’,却只能有一条‘干’,不是左边就是右边,现在咱们不可能看到大形势,所以无法分辨这到底是山的背面还是正面。刚老子也先去探了个路,估摸着尽头远得很呐……基本是没可能回过头来重新选择的,那要想继续走下去,也就只能二选一走到底赌一把了。”
    “所以,就是靠运气看接下来咱们能不能选中那条‘干’,也就是正确出山的道路咯?”大明星挠了挠脏兮兮的粉红色头发,“连你俩都没法儿选择,我们这些外行人还不如抛硬币、抓阄、石头剪刀布来着,要错一起错,要活一块儿活好了!”

    他说着就晃了晃拳头准备来一发石头剪刀布继续前进,冬爷顿了一下,也伸出拳头来,却没跟他猜拳,两个拳头直接碰在了一起——

    “哎冬爷我还没喊石头剪刀布……”

    “用不着靠这个来断生死,咱们只要简单把人分成两路就够了。”

    “两路?那赢的站一队输的站一队吧。”

    “只剩一条路可走的时候,大家是死是活都得在一起,可现在两条路里明明有一条能活着,何必让所有人都冒险?”林医生很快领会了冬爷的意思,扭头扫了我们所有人一眼,“分两队前进,至少能保证一半的人离开昆仑!”

    我木然的心头突然慌了起来,一路上大家都是相互鼓励相互搀扶着走来的,明明没遇到什么危险,现在却不得不做出一个生死别离的选择来了?

    “决定了那就别墨迹了,咱们等上一天估计也琢磨不出个答案来,看天色恐怕再有两三个小时又该入夜了,比较一下林岳那三天的脚程,咱们也该接近熬出头的时候了,不如尽快朝前走,就算有一半人得救,只要时间来得及,补充好物资再返回头救另一拨也是个办法啊!”

    小王爷这么催促着,把站得远一些的熊皮巫女也拉了过来:“手心手背都玩过吧?李副官你那年代不知道有没有这游戏,反正本王喊一二三你们所有人都把手给平伸出来就得嘞!来来来,大家一起站过来准备好了!”

    小王爷这些天来上火严重,嘴唇上的水泡都快要起到光头上去了。我糊里糊涂的还没听懂那些风水学上的术语,大家已经做出了生死的选择——

    “来来,三……二……一!”

    九只手伸出来,一下就把冬爷、熊皮巫女和张小爷分到了一起,我们几个手背又比划了一次,把李副官和小王爷又给分了出去。

    这样,9个人就分成了两个组,我们相互看一眼,各自站了队。

    “队伍都是随机分的,也算是天意,这没啥好说的。咱们这就要分道扬镳了,嘱咐的话不需用多说大家都懂,反正一切随机应变,安全第一,先出去的那个别忘了回来救人,发觉走错的队伍尽量保持救援来临前活着,咳咳……”冬爷吃了鱼腥草也没把呼吸道的炎症消下去,说起话来全是费劲的气音,“那行吧,不能再拖到天黑了,啥也不多说了,希望咱们还能……再见面,保重!”

    他说着,又看了我们这边的四个人一眼,大手一挥踏上了左边那条地势渐高的路。

    “等等……这也太急躁太草率了吧!”耗子还在盘算着那些云里雾里的风水学,这会儿看人都已经走了,才突然反应过来,“居然比老子还心急……冬爷啊冬爷,看来……还是想把表面上的希望留给别人啊……”

    我愣了一下,大明星撇了撇嘴:“也只能说是表面儿上的,按照林岳日记上的三天脚程来看,咱们都走到这儿了可不是该往下倾向走,直到脱离昆仑山脉了么……但这路根本看不到头儿,说不定走过这程,后面一段又歪了呢!”

    “走一步看一步吧。”林医生目送了渐行渐远的高地势分队一会儿,扭过头来把我拉到耗子的后面、他的前面站着,“我们的人比那边少,相互照应着尽快走吧,耗子你在前面抓紧时间探路,说不定天黑以前真的可以下山。”

    “得了吧,林大医生您可别想指挥老子,小六一,你在哥哥后头跟紧喽,大明星你站她后边儿,把林大庸医给扔最后去吧,指不定他啥时候又给咱们整出幺蛾子来!”

    “你只管好好当你的开路先锋,后面的人不用你操心保护。”

    林哲宇也不给他好脸色,执意把大明星给挤到了最后去,自己又站回我后面:“她如果不在这个队,我也没有必要来了。”

    “啥?你还能决定自己在哪个队?这不随机分的么!”大明星无奈的退回队尾,还不忘嘲讽道,“你挺会借题吹牛啊大医生?”

    “看来你在那什么舞蹈学校里,就没有学过概率论。”

    林哲宇毫不留情的反击了回去,虽然我没太听懂他说的分队手段,但我觉得他的性格已经从当年的波澜不惊转变到极端孤僻状态了。


    “观星峰之势,忽冲高山,入首即为父母山。”

    与冬爷他们分开了好久之后,耗子还在最前面一边掐着手指头一边盘算着。

    “龙脉行远,气力散漫,后收敛缩小过脉。”他还不忘转过头来跟我们搭句话,“这过脉的地方,就称为过峡,小六一你懂了吧!”

    “我……我并不懂。”

    “哎呀,老子说得这么浅显易懂,都能去教书了好吗?”他丝毫没有要安静下来的样子,念叨了半天,突然叹了一口气,语气一下子正经了起来,“你不懂……也得记在脑子里啊,说不定将来有一天就想起来了,你这小脑袋瓜这么好使,说不定突然就顿悟了,突然就派的上用场了呢?”

    “我连你说的是哪个字都听不出来啊,这要怎么记住……再说了,不是有你在吗?我那儿能用到这种玄乎的东西!”

    “可万一有一天,老子不在了呐?”

    “啊?”

    我一脸茫然的抬起头,正对上他转过头来的眼睛。耗子,这么一个经历了大起大落的人生、带着多重身份跟随锦夜的神人,在出生入死的工作这么久之后,明显的,比在图书馆见到他的第一眼起,又老了。

    干我们这一行的,整天是日夜颠倒、风吹日晒、垂死挣扎,各种极端的环境跟病症无时无刻不在消耗着我们。不光是上了年纪的他们,就连我多干几年也会老得很快,无论是身体上还是心智上的。

    耗子眼角的褶皱以及鬓角漏出来的灰白已经非常明显了。以前在霸王宝藏里,耗子还带过一瓶爽肤水给干裂的皮肤保湿,那一度成为我多次取笑他的话柄。现在看来,谁也不想老,可谁也回不到过去。

    “万一有一天,老子不在了,该有谁来接替老子的开路先锋呢?”他撇撇嘴,像是在问我,也像是在喃喃自语,“以前老子闯江湖的时候,那帅的简直没法儿形容,可这会儿身子骨有时候老使不上劲儿,不服老还不行……”

    “大家都一样!当年我刚拿新人王那会儿,我的天呐随便换娱乐频道都有我!现在……哎只能说小姑娘们太喜新厌旧了,只见新人笑,不见旧人哭啊!”大明星也跟着衬了句,“到底是多久没有敷面膜了,我可是靠脸吃饭的啊!”

    队头队尾两个人一唱一和的感慨着时光,我还真的没有想过,如果冬爷今年之后退了休,朝闻道离了队,耗子万一也跟着走了,我该要怎么才能活得下去。

    虽然这些年来经过了一些历练,我确实成长了不少,可老板娘要是把我分去别的队伍,我觉得不会再有人能比冬爷他们对我更照顾的了,难道我的本事就只有讲故事?

    “耗子哥,先打住作诗行吗?刚才你说到了远离龙脉然后什么‘过峡’的,继续说说吧。”

    “哟,愿意听进去啦?来来来,哥好好给你上上课!”耗子一听我这样说,立马来了精神,四处指点着边走边念叨,“过峡呢,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阶段,因为啊刚不说了父母山吗?那可以看做胎息,这边这边呢,就是穴点等同于孕育了,中间结咽束气……”

    我听着像是飘在云里雾里,根本摸不着头脑。耗子哥虽然平日里自诩为文盲,不认得多少字,可论起这风水中的学问,他却信手拈来,毫不含糊。即使造诣上远比不上另一只队伍里的张小爷,但也足够足够为我们开路用了。

    逐渐前行,脚下的路好像是比起之前拔高了一些,这里的地势居然真的如同大明星所猜的,在很长一段下倾之后,还是改变走势成为了上坡。

    我们又要重新上山了吗?也不知道冬爷那边怎么样,按照脚程来看,他们该已进入了另一座山脉了。

    “所以中间呢就好比脐带,过来之后,就得依赖这么条路活下去,可以看做是继承母体以及汲取营养的道路吧,所以说活气充足啊……啊……啊?”

    耗子突然停止了滔滔不绝的授课,楞在了原地。

    “怎么?”

    “这路面坡度有点越来越狠了啊,再走下去,等于刚才这些下坡路白搭,咱们的水平位置已经回到父母山的高度了。”

    “什么意思,咱们这条路是错的?”大明星从队尾跑到了前面,“你该不会光顾着嘚啵嘚,压根儿没看路吧?”

    “明明生气很足的……”耗子彻底驻了足,继续跟我说道,“哥跟你讲过了吧,龙脉的结传宗接代,父母山出脉是为‘胎’。”

    “呃……然后呢?”

    “从常识来说,出离山脉,必然得朝下走,然后咱们这条路越来越往上,却是越走越是顺当,气也没减弱,走势也没改变?”

    “你是不是算错了。”林哲宇冷不丁的出了声。

    “放屁!老子什么时候错过?”

    “也许是局部隆起了一个小山峰吧……说不定再走走又要下坡了呢……”大明星自我安慰着,抬抬脚,指了指脚趾头都露出来一根还沾满了泥巴的鞋底,“这边的空气不算湿润,也没有听到水流的声音,土壤也不怎么发粘了,说明这儿确实是远离了昆仑雪山,偏向于巴州的气候了吧?”

    “反正不可能回头啊,既然耗子哥觉得没错,咱们大明星也觉得方向对,只能再走一段看看了。”

    我摸了一把脸,感觉确实干燥了许多。视线范围内,除了土地就是岩石,而且这儿的土壤鲜有冰雪润湿的滋养,走在上面甚至能看得到扬起的浮灰!

    “天已经开始黑了。”林哲宇又不带感情的提醒道。

    “那还能怎么办?!你别出声了老子拜托你!”

    “哦,好。”

    空气一干燥,好像我们也变得心浮气躁起来。我抿了一口用喀木的瓶子融化的雪水,里面还是有一股挥散不去的草药加汗臭味儿。大明星说新疆的巴州境内是包含着沙漠的,再回忆起林枫日记中提到的沙漠分队,我突然觉得再这么愈渐干燥的走下去,我们该要直接走进沙漠里了!

    “我操?老子眼睛没看错吧,那不是……绿色?!”

    耗子一旦停止授课一心赶路,在前面走的比我们都快,身后扬起了一片尘土。只听得他在飞扬的尘土之前骂了这么一句。

    绿色?

    我们这一路上,到底是多久没有见过绿色了?

    最后一次见到绿色,还是那些蔓延蠕动的鬼草藤。从那以后一直到现在这儿,大家所见不是皑皑白雪就是褐色的土壤和黑灰的石头,这种恶劣的环境里,根本就没有正常植物能够生长!

    “哪儿?”

    “那里!看老子手的方向!”

    我们怀着无比振奋的心情冲到前面去,顺着耗子伸出去的胳膊,好像在模模糊糊间看到了……一棵树!

    “老天呐!居然是树!活的长着叶子的树啊!”

    大明星差点蹦了起来,催促着我们再跑两步:“这个角度还是看不清楚,再高点再高点!说不定咱们能看得见更多的东西!”

    “对对!站得高看得远!”耗子连连点头就搂着我往前跑,“怎么样小六一,老子说的没错吧,这条路的确是连通生命的,说不定再多走……啊啊啊啊啊!”

    “啊啊啊!抓住抓住!”

    “完了这才是死路!”

    我们兴奋的奔跑还没持续够一分钟,突然之间就觉得脚下松软了很多,来不及调整,再一脚踏下去,突然就心头一紧,悬空了!

    在那一瞬之间,我们无比渴望的绿色一下子映入满眼——原来这条路再往上走,有一处悬崖,土壤的结构还如此的松散,稍有偏颇便会摔下去。下面有的是成片成片的,与那十分遥远的一棵树相同的绿色植物!它们其实就藏在我们身下,一直被遮挡住了。

    死……路吗?

    我在空中被耗子用手臂护住了脑袋,然后撞到了一些树,好像是有几具森森白骨在绿色的枝叶间悬挂着,然后陪着我们,继续下坠。

    这样也好,我们死了,那么冬爷他们就是活路了。

    我终于又可以见到朝闻道了。
    第六章 若羌

    死了就能不再被饥饿和绝望不停的折磨,死了就不再被一千只蚂蚁挠心般的想念困扰了。

    我死了,还能意味着另一队人走上了活路,这很划算。

    虽然那么多的谜题没有答案,这让人很不甘心,可一旦知道终于可以放下一切的重担去赴死,倒让人轻松了许多。没完成的,就没完成好了,不然还能怎么办呢?

    就让我就此停下脚步,好好的、好好的休息吧。

    可是我很痛。

    从骨头缝里透出来的痛,没有任何一点办法可以忽视。死人不该痛的。

    什么也看不见,只能感觉到闭着的眼皮外若有似无的光亮,一段时间闪烁着,一段时间熄灭了。渐渐的,还有一些人的脚步声,交谈声,叮叮当当的某些器皿碰撞在一起。

    还有人的目光总是长久的聚焦在我脸上。等到有一天,拉开窗帘后突如其来的强烈光线刺痛了眼珠,使我不得不揉着眼睛侧过身来时,我才看到是林哲宇站在窗户边回头看着我。

    四周的纯白不是天堂而是病房,旁边床榻上凌乱的被褥显示着有其他病人已经起来了。

    “不要乱动。”

    林哲宇背对着洒满阳光的飘窗走过来,像是笑了一笑:“等你能吃流质食物了,多补充些牛乳,长长骨骼。”

    我艰难的欠起身看了看,左腿的膝盖处裹着一大包石膏,小腿被绷带吊在悬架上,右手还插着滴管,不知道里头是什么药效的透明液体。

    “平稳呼吸,我测一下你的血压。”

    他说起话来还是很平静。蹲下去打开床头柜,取出一套医生的听诊器牛皮筋血压仪之类的东西,拉过我已经布满了针眼的左手,有条不紊的一一测试着。

    “几天……了?”

    “九天半。”

    “这里是?”

    “若羌人民医院。嘘——先别说话,我听一下肺部还有没有杂音。”

    他表情专注的聆听着我身体中的异样,我注意到他的手腕也缠着纱布,一条结了痂的伤口划过了整个手背。

    “嗯……恢复的还可以,依然心律不齐,这些天还是等等损伤的软骨再愈合一些。”他十分娴熟的收好了器材,站起身来调整了一下点滴的速度,“知道你有很多疑问,但是病人还是少说话,听我说吧。”

    他帮我掖了一下被角,长舒了一口气,缓缓道:“我们,的确是从昆仑出来了,那条路的唯一出口,恐怕就是悬崖。”

    回忆逐渐在他的叙述中,倒回坠入一片翠绿的那一刻。当时的耗子、大明星和我,我们三个勾肩搭背的人因为终于见到绿色植物的欣喜,而疏忽大意了脚下的土地,从山上猛地坠落下来,然后在半空及树木间挣扎了一秒钟,重重的摔成一团。

    我在看到了大量的绿色以及几具白骨后便失去了意识,甚至这一身的摔伤都没有感觉到疼痛。我们三个之中,唯一还保持着意识的,只有大明星一人。他的运气比我稍好一些,衣服被枝条挂住多缓冲了一会儿,只造成了多处擦伤和腰椎的错位。

    四个人中伤了三个,其中两个还是昏迷的,最后拯救了我们的,当然只有谨慎而行、眼睁睁看着我们摔下去的林哲宇。

    没有交通工具,没有攀爬绳索和帮手。林哲宇只能一点点摸索着从那看似绝路的悬崖上爬下来,分别找到我们,第一时间进行力所能及的急救和正骨,然后一步一步的,在没有道路的黑夜里带着三个废人艰难的行进,直到精疲力竭之际遇到了一支收工的矿队,这才得以活下来。

    他的话语平淡而简洁,好像在说着一个别人为主的故事,没有任何表达自己功劳的修饰词。但越是这样,我越是难以想象他是如何凭靠着一己之力,在什么希望都没有的一天一夜时间里,将我们三个人从那该死的山崖下带回到终于有了人烟的若羌市。

    “运气还算不错,那支矿队有车可以拉人,不然你们刚固定好的骨头,恐怕得在多人的拖拉之间断的更厉害。”他递过来一张X光透视的片子,往骨头上面指点着,“你看,情况不算坏,你主要是膝盖软组织挫伤,只能慢慢养一养,急不来。相比来说,王浩的钢板就比较麻烦,长好骨头至少需要半年以上了。”

    想起即将坠地前耗子死命护着我脑袋的动作,我心里头一阵心疼又一阵暖,这确实很值得庆幸,断了的骨头还可以再接上,如果那山崖下没有树木,如果那山崖再高一些,或者林哲宇当时跟着冲动的我们一起掉下,一切就全都结束了。

    “死路”,究竟还是不是死路?

    我转动眼珠仔细打量着这间病房,条件十分简陋。没有空调,没有独立卫生间和饮水器,地面还是水泥板,这说明我们即使回到了烟火人间,这儿的地理位置和环境也处在非常偏僻的地方。

    上窗檐贴着一句看不懂的标语,像是病历上的连笔字,窗外支着一根木头架子,上面爬满了绿色的枝叶,大概是酸甜可口的葡萄。

    我们虽然是从山崖上满身伤痕的摔了下来,可总归是活着的,这儿确实是林枫所说的新疆巴州。然而这样活下来,风险着实太大,我还清晰记得那几具森森白骨就点缀在树木之中,崖下的植物长得如此茂盛,兴许就是汲取了尸体上的营养。

    同一条赌博性质的分岔路,同一个山崖中,有人活了下来,有人死了。我们走的显然是第十五师的老路,几具尸骨说不定就来自于那些战士。

    如此看来,在没确定冬爷那队人马是生是死之前,谁也没法下定论分岔路这场生死赌局的赢和输。

    “你刚才说,我在这儿躺了九天半?”我握了握拳头,没什么力气,整个人都像泥巴一样瘫在那儿,我清楚的知道现在我连站起身行走都非常困难,“那这么久的时间里,没有什么消息吗?”

    林哲宇摇了摇头:“粉红毛三天前回去了北京,昨天来了通电话说到了锦夜,这会儿应该已经把事情跟你们保密人的头头说过了。王浩现在应该还在车上,他带了些人前前后后出去了三次,但连我们走出山崖的脚印都找不到了。”

    “耗子哥在找我们从昆仑出来的路?你不是说半途上遇到了矿工的车队,难道他们也不认识吗?”

    “在搭上车以前,我已经用树枝拉了你们一夜一天了,我不懂风水,也没有夜视眼,古昆仑的领地比想象中还要大许多,随处都是入口,也就等于根本没有入口。”

    我心里很沉,听到他提起夜晚也能看清楚的那个人,更是揪心的要死。设身处地的想一想,他一个被骗到昆仑来差点饿死的杭州医生,又陪着我们这一座山那一条河出力,在一盏灯都没有的黑夜里,用树枝拖拽着三个重伤的成年人漫无目的的行进,又怎么能够记得住那种慌乱情况下我们到底是从哪座山上掉下来的啊!

    “难道现在,只能被动的等待着?九天的时间过去了,他们……他们就算一路顺利的走下去,也已经走出了很远很远……”

    “目前来看,没有别的办法,就算找到了那个悬崖,以你我的身体状况,短时间内也没有办法返回路口追回他们。”

    “假如……始终找不到地方呢?”

    我想起那些起起伏伏荒无一物的山脉,知道自己必须去做最坏的打算了:“巴州那么大,昆仑也那么大,如果那山崖真的是连通巴州和昆仑的道路,那一定隐蔽偏僻到只有林枫几个人才能察觉,否则怎么守得住秘密呢?”

    “如果毫无头绪,就连王浩也没有办法,那一点点沿着山脉去找太过于耗费时间了。”林哲宇伸出掌心对着我,另一只手在上面画了几笔,“古昆仑,放到现在的地名来看,在这边包括了祁连山脉、昆仑山脉、阿尔金山脉,哦,若羌在这里——”

    他向上划着手指,然后平移圈了一个圆:“这里是沙漠。”

    “你爷爷林枫说的沙漠?”我猛然一个激灵。

    虽然一早从林枫的日记里同时看到过冰冷的昆仑和炙热的沙漠,但我没有想到它们之间的距离会如此之近!这么看来,冰山和沙漠属于同一个管辖部队根本无可厚非。

    “死了,就没有找人的价值,想要找人,就要假设他们可以活着。”他放下手,看了一眼窗外,“除了我们之外,恐怕就只有第十五师的人存在活着离开昆仑的可能,如果寻找山崖可能性太小,我想去找一下十五师的踪迹,虽说是很久以前存在的军队,可总得有些蛛丝马迹残留下来的。”

    “林大医生从来不说没有把握的东西,也从来不会草率做决定。”我盯着他的表情,“既然能从你的嘴里说出这些话来,想必……你已经有一些蛛丝马迹了吧!”
    若羌,是全中国范围内,最大的县。

    大到面积超过江苏加浙江两个省,大到足以同时容纳冰川和峡谷、沙漠和绿洲,大到我们不知道该从何处去寻找这片土地下隐藏的秘密。

    当我的腿终于被允许下地走动的时候,距离那九天半的昏迷时间,又过去了4天。林医生说我被伤到的地方,是膝盖上的半月板组织,没有什么通过手术和打针吃药可以痊愈的方法,只能贴一些膏药,多休息少运动慢慢养伤。

    可我哪有那么多的时间,如果还活着,这十四天已经足够他们走完一整座大山了!

    我咬着牙一瘸一拐的走出简陋的病房,外面的阳光灿烂而温暖,天空是那种澄澈而通透的湖蓝色,今天的云彩很少,看起来好像是一片悬在头顶的平静湖泊。

    回想起我们一行人在大年三十的锦夜里,那一群孤单人的团圆饭,恍若隔世,又想起正月十五那天,我们结束了老板娘的训练,对着大红灯笼干了一杯红景天泡水,又像是在昨日才发生的事情。如今时光流转,已经到了六月中旬,锦夜大院儿里的枯藤该开出繁花来了吧,那条狗和那只下蛋母鸡应该依然自在的活着。我却不知道当初在一起的那些人们,我们还有没有机会再聚在一起吃饭唱歌,互相埋汰。只是能够肯定,有一个我最在意的人,恐怕再也回不来了。

    “走吧,先适应一下新疆的气候。”

    林哲宇看我刚出病房就望着天空愣了神,轻推我一把,领着慢吞吞的我绕到了屋后去。

    空气中有着淡淡的香甜气息,葡萄和哈密瓜都在努力酝酿着下个月即将大丰收的可爱果实,耗子正蹲在一根盘着葡萄藤的木架下,长着嘴巴仰着头。

    他的表情跟我一样呆滞,明明看着一样东西,脑海里却想的是许许多多其他的东西,耗子从没有这样过,他的脸上还多了一道结了痂的疤痕。如果冬爷他们全都平安无事,以他这个急脾气,肯定等不及葡萄成熟,就爬高上低的偷摘一盆给我们解馋了。

    “哥……”

    “啊,小六一你能走路了?”

    他回了回神,没有像往常一样夸张的大叫着“老子的小六一”然后虎扑过来。他慢慢起身,一只手抬着另一只裹得很厚的手臂,裂开龟裂的嘴巴笑笑走过来,那里头还钉着一根钢板。

    “还是没有发现?”

    “没有。”耗子朝林哲宇瘪瘪嘴,“矿工也不愿意天天逃出来陪老子在车上颠着,看样子现在,只能按你说的做了。”

    我从两个人的状态里,能够看出我躺在床上的这段时间中,他们经历过了一次次的尝试和一次次的失败,得知了失败又马上开始下一次的尝试。只是无论如何我们都找不到回雪山的原路,剩下的,只能听从林哲宇的安排。

    而他的安排是向沙漠进军!

    越野车已经租好了,一辆橘色的牧马人,相比起大明星从粉丝那儿借来的悍马H1,明显要轻便了许多。做事周全的林哲宇询问过若羌的沙漠地况,陡坡较多,沙坑也多,综合考虑还是这辆车更适合我们。

    疾驰在新疆的大地上,过了几片城镇便再也看不见人烟了,环顾远处有着漫无边际的戈壁,也有若隐若现跟低云层接轨的雪山。由于根本不可能有突然冒出来的行人和其他车辆,认准方向闭着眼睛开也没问题,林哲宇挂了个档就一心二用的扭过头来,向我们展开了一张被红色和蓝色圆珠笔勾画得密密麻麻的地形图。

    这个处女座男人虽然有时候真的让人恨的牙痒痒,可做起事来的确非常靠谱。这张地图上不仅标注了行政划分,连地势海拔也包含在内。他干脆一手握着方向盘一手握着笔,转过头来在地图上画圈:

    “祁连山、昆仑、阿尔金。从这张图可以清晰的看出来三座山脉的关系,我跟你们都说过,它们是相连的,如果算作整体。”

    住在医院那会儿他在手上帮我比划过一次,这回有了地图,三者的位置才更加直观:祁连山处在最北方,我们进入昆仑之前曾经远远的窥见过它一次,祁连山水平往西就是阿尔金山脉,而阿尔金山的南部就是现在这个时代所承认的昆仑山主脉。

    这三座山同属于古昆仑。其中祁连山为我们阻挡住了来自世界更北方袭来的冷风和寒潮;现代昆仑的最西边是帕米尔高原,北边是塔里木荒漠;阿尔金山东部和西部分别连接着祁连和昆仑,它距离林枫日记中提及的罗布泊也最近。所以,林哲宇的重点已经完全锁定在了阿尔金山上,他认为我们两支小队分开的地方,就在这座山脉之中!

    耗子架着那条钢板手眯着眼睛看了一会儿,虽然他很不想承认林哲宇的能力,可也得点了点头,从他作为开路先锋和风水大师的记忆中,这个地形好像没错。他无奈的看了我一眼,然后突然想起来什么似的,赶紧滔滔不绝的又开始指着那地图给我上风水课,听得我是脑子一片混沌,却又不得不硬着头皮去记在心里,说不定真的有某一天,我就用上了呢?

    一望无际的远方逐渐有了些人烟,绿色植物越来越茂盛,红色的五星红旗也随处可见。林哲宇转回头去看着前方放慢了车速,耗子抿了口水给我下课休息了会儿,这里已经到了地图上标着“36”的那个地方——新疆生产兵团中的农二师三十六团。

    这个三十六团就位于阿尔金山北侧,也处在罗布泊南岸,绕过这个团五百多平方公里的面积之后,就算是进入了塔克拉玛干沙漠的边缘地带了。

    可以说这个兵团基地所处的位置,恰好夹在古昆仑和罗布泊之间,他们完全有可能同时兼顾雪山中的实验和沙漠探险队,无论是地理位置还是从我们眼中所看到他们的人口跟经济实力,都最为符合我们对于那个第十五师根据地的猜测,然而从他俩之前向若羌的居民打探的结果中,第二师就是第二师,从1975年开始他们就并入巴州大力开拓农垦了,无论历史上还是本地口风中,谁也没听说过什么第十五师的存在。

    “果然是个秘密部队吧,根本都不在军队编制内体现,普通民众不知道,新兵蛋子又怎么能知道呢!”耗子叹了口气从外面拉开车门,一屁股坐在后排。他刚出去问了个正在给树木喷水的战士,依旧一无所获。

    窗外绿化做的很好,置身其中很难想象这儿的不远处其实就是沙漠,那个喷水的战士还在很警觉的盯着我们,这让我想起了死亡谷入口的那个驻守部队。

    “想想看,你爷爷辈的事情,就算这儿真的有人知道那机密,这么多年过去也退休养老了,说不定还都归西陪你爷爷去了,咱们在这兵团外围肯定是白费心机,除非能进得去里头那小楼,大领导的档案室说不准会留下点儿什么。”耗子催促着林哲宇继续开车,“不然你提林枫的名号试试,说不定他当年是个人物,真有哪个军老爷认识来着!”

    “如果是机密,那机密中的人也不可能泄露出来的,我怀疑‘林枫’这个名字也改动过,而且算算时间,他从昆仑离开后没几年就转业回了杭州,这里应该没有什么故人。”林哲宇掏出电话来翻了一翻,拨了个号码,“如果我们要在这里攀关系才能和别人说上话,不如找那个粉红毛。”


    林哲宇说的没错,我们三个跟这地域辽阔的新疆根本就没什么关系可言,如果连林枫这个名字也派不上用场,还真的不如问一问大明星去——毕竟他的爷爷奶奶曾经在生产兵团出过力。

    电话接通,Alex那边的声音非常吵杂,我凑过耳朵去,还听到了中间夹杂的一声电吉他,他该是在挤出最后一点滞留在北京的时间,赶紧到他的经纪公司处理事务去了。

    听林哲宇说,我们的大明星刚养了几天腰椎就冒着可能瘫痪的危险回去了北京,而在到达锦夜汇报工作的当天晚上,他就打电话回来,哭了个天昏地暗。

    问他详细,他只连连说对不起老板娘,如果不是我还昏迷着,他根本没脸回去见人,毕竟我们活下来的四个人当中,除了我以外就只有他是正式在编的保密人了。这一趟无论发生了什么,总要有人说给老板娘听,虽然我们不仅没见着大掌柜半个影子,还弄丢了一半队员……

    我和Alex认识的时间短,没法想象到他哭起来是个什么样的情形,如果换做是我,我一定会羞愧的恨不能蒙着脸不去看老板娘那满怀殷切期望的美丽眼睛。

    而她又会是什么心情?回想起我们离开锦夜前她的千叮咛万嘱咐,我没法儿去估算当得知丈夫依然没有消息、最得力的先锋队全军覆没、我们之中又有一半成员生死未卜这三大噩耗同时袭来,她的心里该是个什么滋味儿。

    “恩,可以一试,好,我知道了。”

    两个人在电话中说了好一阵子,我很难理解林哲宇是怎么在那么吵杂的通话中分辨出Alex的声线的,他不急不躁的应答着,又多嘱咐了几句:

    “我这边你可以放心,办好你自己的事情,恩,我明白,后天见。”

    他挂了电话,皱了一下眉把地图重新取出来,摊开仔细看了一会儿,才指着巴州往西临界的阿克苏说道:“粉红毛的爷爷是农一师的,在那边的话多少还有点威望,现在这个三十六团却属于农二师,估计在这儿作用不大。不过……”

    “不过啥?”耗子最讨厌别人卖关子,赶紧催促着。

    “他还提到了另一个人。我们如果很难从军方的嘴里撬出东西来,不如去攻克军人家属来的容易。”林哲宇重新发动车子,绕到了外围的一片店铺区去,“这里住着一个杀人犯的女儿,叫玛依莎。”

    我听到这个人的身份介绍,心里不觉顿了一下。我们此行前往三十六团的目的,是想从这个昆仑与沙漠的交界处获取第十五师的有关信息,一旦得知了足够的信儿,一可以反推昆仑中的另一条路线,二可以还原四十年前的秘密!可我们在站岗警卫的注视中,去接触一个杀人犯的女儿干嘛呢?

    “玛伊莎这个人方圆几百里,老一辈没有不认识的,但是因为她父亲的缘故,没什么人敢去接近,所以待会儿要小心。”林哲宇从后备箱里,特意取出了几只户外刀给我们带着,“粉红毛前几天已经联系过他爷爷奶奶,以及他们还活着的几个战友了,但因为编制不在同一个地方,没人听说过十五师,倒是有人给他推荐了这么个杀人犯的女儿,让我们找过去试试看。”

    五金店的招牌几乎抢完了旁边只有它四分之一大小的小卖部风头,撩开纱窗,里面一片昏暗,窗户都被一块破床单遮挡着,强烈的日光从那缝隙间照射进来,可以清晰的看到店里的地面是很脏的,刚走两步就有大量的尘土被掀起,在光线中上下翻飞起来。

    “你好,玛伊莎在吗?”

    林哲宇礼貌的敲了敲歪在一旁的挡板,又用手扇了一下脸前的尘土,尽量不张大嘴说话。

    “有人在吗?”

    等了一会儿没有什么动静,我只好也喊了一声。正对着的玻璃柜子里摆放着一排香烟和一排虾条花生之类的零食,上方悬着一根线,并列挂着奶糖和粘苍蝇的胶条,看得人一阵反胃。这家商店在设计上也太不用心了,恐怕很难有多么兴隆的生意吧!

    “没人老子自己拿烟了哈?”耗子没了耐性,伸长手臂从内侧去拉开柜门,“啧啧啧,这都本地香烟吧,还没尝过呐!先来根天池,再来盒雪莲试试吧!”

    “耗子哥你等人来了再拿……”

    “红雪莲5块钱,蓝软40。”

    我刚拦住耗子,一个声音就从上方幽幽的传过来:“按根卖也可以,两块钱一根,不论品种。”

    “嗬,不论品种,那老子当然要吸最贵的!”耗子用没钢板的手拆着包装,眼睛却很警惕的四下里张望着,“尝尝哪个最好吸,等下给外面等着的伙计们也带些去。”

    我有点没反应过来,总共就我们仨,外面哪还有人来着?突然就闻到了一股子浓郁的血腥味儿,本能的就后退了一步。

    空气中飞舞的灰尘陡然增多了,破床单遮住的窗户被猛地拉开,在终于明亮起来的房间中,我看了……我看到了熊皮巫女!

    旁边的两个同伴显然也吃了一惊,但再去看第二眼,就会发现她们俩只是乍看上去气质神态上颇为相似,但是面前的这一位,明显要老得多,她头发都开始花白了。

    “行,这盒我要了,你……你还方便找钱吗?”耗子依旧保持着警惕掏出钱来,说话都打了个梗。

    这个老妇人的手上握着一把明晃晃的刀,血腥气息是从她的胳膊上传来的,那儿耷拉着一块白色的毛皮,上面一半沾染着鲜艳的红色血迹——她刚才在杀羊。

    “收你五十,一包蓝软,一包红雪莲,还剩五元不找了,再给你几根天池抽抽。”

    那老妇人自顾自的一手去拿烟,一手还攥着砍刀,想起她那个“杀人犯女儿”的头衔,我不禁咽了口唾沫,大明星说这个人恐怕很难接近一点儿也不假,就冲着她身上的血腥味儿也根本没人敢接近啊!耗子刚才说外面还有一帮伙计,也是怕她突然对我们不利,谎称有帮手才好镇她一镇。

    “除了买烟,还有别的事吧?”老妇人收好了五十块钱,看我们三个愣愣的站在原地,倒是出乎意料的先开了口,“本地人不来我的店,外地人来店里不会知道我名字,有什么事要问,直接说吧,我羊皮还没剥完。”

    林哲宇被她的开门见山怔了一下,便也直接说道:“你是玛伊莎?我们想了解一下,这农二师三十六团的前身,是不是曾经叫做第十五师?或者,你是否知道这附近存在过另一支其他师团的部队?”

    玛伊莎停止了把玩手里的刀子,分别扫了我们三个一眼,轻哼一声:“那不早没了么。”

    我们仨相视一眼,听这话明显是有戏啊!

    “不是前身,也没改名,十五师是在农二师建立之前就存在的部队,它解散的时候,农二师都还没成立,你们连历史都搞不清,真是业余。”

    “因为十五师根本没有记载,我们不是本地人,所以想了解它的历史,也只能来请教您这样的行家不是吗?”我突然想起小剪刀叫我“行家”的时候,我心里的那种欣喜,连忙也模仿着她的口气奉承这个玛伊莎,“恐怕我们找不到比您更了解这段过去的行家了,能再跟我们说说吗?”

    “行家么……算不上的,我一个女人没什么文化。”玛伊莎看了我一眼,果然还是蛮受用的,“你们还真是找对了人,也就我大难不死活到现在,其他能说出个一二三来的,怕是要到阎王那儿听了。”

    她来了些兴致,干脆把那砍刀就插在木头柱子上,腿翘到柜台上,开始叙述档案中没有的历史来,那神采我越看越是觉得像极了生死未卜的熊皮巫女。

    “那时候这儿根本没有城镇,没有树,是个一望无际的大戈壁,只在每年的夏季从山上融下冰水来可以带些潮气,没人愿意这么远到这儿来,除了当兵的,我父亲就分配在那儿……”

    我摸出本子来,学着李副官的方法开始做笔记:这新疆生产兵团建立之初,并非当地的军队力量,而是由各种解放部队、起义部队、战场上存活下来的战士们,组合在一起,混编进师团,被派遣来新疆搞农业发展的。

    现在这个农二师的前身部队,就是山东渤海军区教导旅,而在1975年经历了一次文革时期的解散和重组之后,新农二师正式在巴州垦荒,但人员已经有了较大的变动,所以说,能够知道些第十五师信息的人,肯定是1975年以前就已经在新疆当了兵,而且经历过重组还没离开才能被我们找到。

    幸好,这个玛伊莎的父亲,就属于这种没有离开的老兵。

    在我握笔写下“渤海军区教导旅”几个字的时候,手指尖忍不住抖动了一下。看到这个“渤海军区”,我的脑海中马上浮现出来的,是在蓬莱仙岛那儿接触的一群奇怪的船员,那个鲨鱼号的船长吴锦城,那个试图推翻徐福王朝的团座,不就是曾经渤海舰队的人么!

    我没敢打断玛伊莎的叙述,暗自里希望这儿没有渤海舰队的什么事儿,否则的话,事情又会复杂起来,而我们现在的首要目的是得到第十五师的信息,然后赶紧把失散的人给找出来,哪里还有精力去研究什么渤海!

    “冒昧的问一句,您的父亲,应该是已经过世了?”林哲宇倒是用另一个问题打断了她。

    “你们带着防身的武器进来我的店,该是已经知道我家父是什么情况的。”玛伊莎的眼力倒是出乎我们意料,“他死还是没死,没人知道,最后一次去沙漠的途中他就失踪了。”
    一片寂静。

    突然没有人了说话,只剩下空气里的尘埃还在光芒中上下翻飞着。

    玛伊莎是提到痛处闭了口,我们三个是听到“沙漠”一时间千头万绪涌了上来。

    比起某人或者某物的死亡和毁灭,我其实更怕听到“下落不明”、“失踪”、“还没找到”这样的结果。因为这些字眼意味着,总有事情是在我们的认知范围之外发生的,那代表有希望,可也代表着即将陷入无穷无尽的失望、挣扎和恐慌。

    独居在这间破商店的老妇人,已经在这种情绪中度过了三十年了。她停顿了好久才又说道,她的父亲背着杀人犯的罪名,自从1980年最后一次进入沙漠到现在,已经毫无消息的过去了三十年。就算他在沙漠中奇迹般的没有死去,到了这时候,也已经八九十岁,到了该归天的时日。

    她在说这话的时候,语气还是平静的,时间早已把她的悲痛冲淡到这辈子认了命的地步,不管有没有父亲,她还是健康的活到了这个年纪。

    只是她这三十年来过的并不舒心,前往沙漠之前,父亲杀了人的那个罪名还没有洗脱,而后再也没有回来。这里的人太了解沙漠的可怕了,一旦进去,只要失联超过15天以上,一定是死,所以杀人的事情根本没有办法翻案,等于是认了,抵命了。

    从那之后相熟的人都开始有意无意的排挤“杀人犯的女儿”,她性子倔强,也不愿意解释,苦苦等着父亲回家,越来越偏激,越来越孤僻,就这样一直等到了现在,成了一位看起来挺可怕的老妇人。

    “那到底……给他定罪的原因是什么?”我看她又开始沉默,翻了一页纸,打算记录详细,“三十年前,他应该还是在军中?如果是证据确凿杀了人,部队纪律严明,他怎么会有机会再去沙漠呢?而你肯定是相信他无罪的,那当时究竟是发生了什么,是不是有误会?”

    “问题就在于,谁也不知道当时发生了什么。”

    玛伊莎起身走进货柜里侧,从堆得乱七八糟的一大片杂物下面,又拉开一个大柜子,摸了半天掏出一盒用白纸自己卷起来的烟草,点了一根,吐出一片烟雾来:“三十年前新疆的气候更恶劣、更极端,原来到处是荒地,后来农垦部队搞了些绿化,但树木生长的很慢,还没成多大的规模。唯一一片不一样的地方,就是现在三十六团的驻地那儿,每年的夏季,那里有从山上融化下来的雪山水,所有的部队都眼红那块地,师团和师团之间还有过几次争夺。”

    我点点头,她提到过三十六团是个地理位置很好的地方,想想看,戈壁荒漠之中唯一一处定期来水的宝地,当然是人人都想到那儿去生活的。

    “但是那雪融的水只在夏天有,其他时候只能干望着山头上的冰川叹气,我父亲身体素质好,被编进一个小队,沿着水下来的痕迹上山去看看还能不能找到多下些水的办法。”玛伊莎把烟灰弹进了空中飞舞的尘埃里,“虽然是军队里的秘密,可我从小又没有母亲,他向来都把行程全告诉我,我才放心让他去。也就是那时候,他说虽然山上有危险,但是队里有以前老十五师的人带着,雪山的路都走过的,让我不要担心。”

    我飞速活动着笔头不敢怠慢,玛伊莎这儿有用的信息比想象中要多很多。单从刚才那说法上就可以知道,十五师解散后仍然有人呆在巴州,后来加入了接管巴州的农二师。耗子挪了挪板凳靠近她一些,我们需要知道的重点就快到了:

    “他去了将近一个月才回来,回来的时候队里少了五个人,三个人死在了山里,一个找不到了,一个人被食物匮乏的其他人吃了。”

    “吃了?”耗子干咽了一口唾沫,“昆仑那地方确实啥也没有,吃就吃了吧,多少也是肉……那,那老十五师的那个人呢?不会吃的是他吧!”

    “不是他,吃掉的是队长。”玛伊莎脱掉了不太合脚的鞋子,把烟灰往旁边一个罐头盒里弹了弹,“除了那四个人,队里的另一个老家伙,以前我叫他魏老头的,变成了奇怪的东西,最后就是因为他死了,我父亲才被诬陷杀了人的。”

    “让我猜猜是什么样的奇怪。”林哲宇抿了一下嘴巴,“行动很不像人,基本听不懂人话,身上多处缝合创口?”

    玛伊莎一下怔住,嘴里叼着的烟掉下来,直接烫在了那新鲜羊毛上。

    “我操!是那个玩意?”

    耗子一拍大腿,我也马上明白了当年那队引水的军人遇到了什么,可怜的魏老头成为冰崖下军事基地里那个被缝起来的战士同类了!

    “那支队伍回来的时候异常狼狈,几乎每个队员都不人不鬼的,他们躺在部队病房里修养,你去探望你父亲的时候,见到了魏老头,后来魏老头死了,他们以为是你父亲杀了他?”

    林哲宇非常聪明,也不顾玛伊莎被我们的料事如神吓到嘴巴都合不上,继续替她把后面的事情还原了出来,又趁着她愣神,直接站起来凑到她面前,弯下腰一连串的逼问道:

    “魏老头没有眼睛,很难有人能控制住他接受治疗,十五师的老队员回来的时候一定是昏迷的,醒来才知道魏老头变成了那个样子,其实是他起了杀心。”

    “后来魏老头果然死了,不管那个十五师老队员之后如何,总之这个罪名是落到了你父亲头上。事情很难调查,毕竟十五师的那个人的身份是需要保密的,不能告诉没有执行人的战士们关于他和他师团的存在,死人的事情传开以后,你父亲就成了杀害同组队友的罪人,这罪行在三十年前的部队家属心里是非常可怕的,因此他们比任何情况下都要排挤你,你没有地方申诉,没有办法自己立足,成不了家,没有经济来源。”林哲宇冷着脸毫无表情的还再说,他往后指了一指,“那么,你的鞋子,还有那些东西,是在哪儿捡到的。”

    我的笔头根本跟不上林哲宇突然爆发的速度,正疯狂写着,就被他突然一转的话锋听懵了。

    “是……是我……捡……”

    玛伊莎比我更懵,接二连三的揭底和林哲宇突如其来的气势压迫得她根本反应不过来,只得无暇掩饰的顺着他的话回答了这么一句。

    “恩,是你捡的,从哪里捡来的。”

    林哲宇放松了一下紧绷的脸,退回原位置上坐下,给了她缓过神来的时间。我盯着她的鞋子看了看,虽然一早发现了那鞋子显然不合脚,可没往多了想,因为这商店真的是太破了,许多东西一看就知道是从破烂堆里翻出来接着使用的。

    上面那盏灯的灯架,是生了锈的欧式雕花;拉开破床单的窗台上,有一只仿青花瓷的花瓶。越是仔细看,这破旧商店里风格冲突的细节就越多,难怪林哲宇从她的经济状况一推算就能说这是捡的。

    “这不是……这不是老北京布鞋来着?”

    耗子一嗓子点醒了我。

    玛伊莎穿的那不合脚的鞋,显然也是捡的,上面沾着不少油污,还有一块刚剥羊皮滴落的深色血迹,可它原本的模样,的确应该是一双黑面儿厚底儿极具辨识度的老北京布鞋啊!

    这鞋子,底儿这么厚,里面原本应是塞了毛绒的传统棉鞋,林哲宇突然之间留意了这双鞋子,加上耗子哥提到了“北京”两个字,我的心里不得不逐渐升腾起一阵躁动:这鞋子,跟那录像上大掌柜穿的藏蓝马褂不是挺配套的吗?!

    “不是吧!”

    耗子率先冲去了玛伊莎取烟的那超级一大堆破烂杂物跟前,左推又拽的翻弄,一把抽出一袋拆了封的攀岩扣,又找到了一只脏兮兮的大背包。

    “说吧,这些东西,是在哪个地方捡到的,什么时候捡到的。”林哲宇向前探了探身,等着她的回答。

    我根本也坐不住,起来一把抓过她用来盛烟灰的那个罐头盒子,反过来一看——

    生产日期:2008/02/13
    这个日期,和老板娘口中大掌柜的前往昆仑的时间也是吻合的!

    “在哪里捡到?什么时候捡到的?”

    耗子一下子就沉不住气了,拎着那掉皮非常严重背包直接就砸在玛伊莎面前:“这东西原来的主人呢!”

    “我……我怎么知道!”

    玛伊莎着实被我们突然之间激动起来的情绪吓得不轻,就耗子那脾气,差一点就要揪着她的衣领逼问了!

    “王浩,坐下慢慢跟她说。”林哲宇靠在椅背上,直盯着她的眼睛,“你捡的这几样东西,我们知道是谁的,现在我们想要找到他们,线索恐怕只你这儿才有。”

    耗子居然很听话的松了手里的包,乖乖蹲在一边,等着林哲宇的套路,玛伊莎嘴唇蠕动了几下,总算是开了口:

    “那是,从戈壁沟里翻出来的,好几年了。原主人……原来的主人没见到!”

    “没见到没关系,你说的‘戈壁沟’在哪里?”

    “三十六团进入沙漠的边缘……就在北边!”

    “边缘……北边?”我听着赶紧把地图铺开,“三十六团东北方向就是阿尔金山,你说它北边还有个‘沟’?大掌柜的东西是在那沟里捡到的?”

    “那里没人,有时候会有建筑垃圾偷偷倾倒过去,我看到有用的就带回来……”

    “你等一下,沙漠地带哪儿来的‘沟’,不应该全是平地和沙丘么!”耗子眯着眼睛上下打量着惶恐不安的老妇人,“你最好跟我们说实话,不然……”

    “戈壁沟就是被以前山上的雪融水冲刷出来的,只不过现在干涸了!”玛伊莎努力避开耗子的目光,急切的说道,“那里就是当年各个师团争抢的地方,每到夏季就可以等到大量的水源,后来雪水越来越少,我父亲他们也无功而返,那沟干了之后没什么人愿意去,传言说那沟里还有不干净的东西,就荒废了!”

    我注意到地图上她所说的位置确实有一条曲线,那线连接着阿尔金山穿过三十六团直达沙漠之中!

    大掌柜进入昆仑前拍摄了寄给锦夜的录像,在死亡谷进入雪山的时候我们从玄武岩的磁场里看到过他的commander战术指挥刀,如果他的东西又出现在了山的这一边,那么这里绝对会是我们的重要切入点。

    “我就是个捡破烂贴补家用的,你们不信我的话,东西你们都带走,自己去沟里看啊!”玛伊莎实在受不了我们的逼迫,猛地站起来跑回货柜后面,“这是我的店,不欢迎别人,你们都出去!出去!”

    “不是,我们就问问,你别那么激动啊!我们不追究你捡东西……”

    我还没刚开始劝,她就开始神经质的抓过那一摊乱七八糟的破烂朝我们扔过来,几下就砸中了耗子。看这阵势我们没法儿再呆下去,林哲宇的套路也被打断,只得强压住要发飙的耗子,拎着那掉皮的背包挤出店里的小门。

    “对了,你认识……认识一个会巫术的女人么?她有件熊皮制成的衣服,跟你……跟你有点像!”

    我突然想起一件事,连忙收回迈出去的脚,硬着头皮问了一句。

    “滚滚滚!”

    又一只手套扔过来,差点正中我的眼睛。

    “行了,我们连那巫女叫什么都不知道,怎么问!”耗子一脸烦躁,拉着我走开,“一言不合就清场,做个屁生意啊!”

    “那你们说,她交代的东西靠谱吗?”我拨弄下砸到我肩头的一块破布,“不过意外大收获啊,咱们找第十五师的线索想去救冬爷,倒是翻出沉寂好久大掌柜的信儿了!”

    耗子点了一根刚买的雪莲,深吸了一口:“不管怎么说都有点意思了,赶紧再给大明星打个电话,趁他还在北京,跟老板娘透一下掌柜的信儿,让她有点希望吧。”

    林哲宇拨了号带我们穿过那狭窄的巷子往车的方向走,玛伊莎的叫骂还能听得到,突然一侧的门打开,那个占了四分之三门头的五金店里有个人探出了头:

    “嘿,外地来的,那疯婆子卖你们香烟几多钱?”

    “红雪莲5块钱,蓝软40啊……”

    “啧啧啧,你们被宰啦!不如来我这店再买几盒,店里什么都有,外地游客还能预约向导,包打听服务,新疆特色美食专线,实惠的嘞!”

    “周兆丰,这个人你认识吗?”

    耗子撇撇嘴扭头就要走,我想了一想,问出了那个军牌上的名字。

    “兆丰?没听说过,兆林倒是知道的。”

    “周兆林?那是谁?”

    “刚那疯婆子她杀了人的爹啊!”

    前头的林哲宇也停了下来,我们三个相视一眼,转身进了那五金店:

    “我们买你个包打听服务。”

    抬脚进去,显然这家店才能称之为“店铺”,屋内整洁明亮,货柜里从钻头到电线应有尽有,窗沿上悬挂着其他生意的大海报,果然美食专线旅游向导也全在上面。

    耗子被玛伊莎惹得烦躁,直接开门见山就问关于周兆林的事情,这店主既然能主动出门迎客,自然也不是吞吞吐吐的磨叽人,一边收下了林哲宇的“服务费”,一边就把事情跟我们讲了个透彻:

    这两家店铺是有一层五金店老板的婶婶要叫玛伊莎的母亲为表姐这种远亲关系的,周兆林是个汉人,随军来了新疆,然后娶了当地的女子成家,本来玛伊莎也姓周,但是因为父亲名声不好,便改了母亲家那边的名字用着。

    周兆丰、周兆林,这两个名字一听就感觉像是我们汉人里,按照辈分取名的叫法,比如禹山的姒家那群人就是个好例子。而且玛伊莎乍看之下真的太像熊皮巫女了,如果说是他们的父亲之间存在着血缘关系,那这完全说得通。

    不过五金店老板不知道谁是周兆丰,只记得由于两家店铺紧挨着,曾经有个周家的兄弟来探亲的时候问过路,那个人是从渤海舰队调遣过来的,说话有一点东北口音。

    一听这个,我心说八成准了,东北口音,这个细节错不了。虽然我们不知道熊皮巫女叫什么名字,可她性格大大咧咧,说是来自新疆但其实是由汉人抚养长大的,一些口头禅里带有东北味儿。

    林哲宇以前在海南寻找邱善的时候,就用过以乡音这种无法掩盖的特质去找人的方法,所以综合一考虑,大家一致赞同周兆丰应该是玛伊莎的叔叔,也就是说,两个女人如此相似是因为他们是表亲啊!

    而且怕什么来什么,玛伊莎说农二师前身是渤海舰队教导旅的时候,我就有点抵触,怕前些年知道的一些事情会跟这边有牵扯,结果周兆丰以前还真是渤海舰队的人。

    好在熊皮巫女的身世跟冬爷和大掌柜的安危相比,并不是重点,我们大致了解了一通以后,催促着五金店老板先带我们去那个“戈壁沟”看一看情况——如果大掌柜的东西能在那儿被捡到,多少都能证明他活着出过昆仑山吧!

    尘沙飞扬,路途比想象中要远一些。五金店老板说这条路以前也是个蛮火爆的旅游路线,只是后来老有不好的事儿发生,干脆就取消了这一条,去的人越来越少,路也给封了,因此只能从外围绕过去。

    车子在那条沟的边缘处停下,直到我下了车凑到跟前来,才发觉这地方如果用我的词汇来说,完全不能用“沟”来形容:平地突然变得陡峭,然后直朝下陷进去将近二十米的深度,一眼望过去我没找到哪里才是鸿沟的尽头,这根本……应该被叫做“大峡谷”才对啊!

    “这个地方,能从阿尔金山直接通到沙漠里去?”耗子来来回回走了几趟,“连个下去的缺口都没找到,这个深度要说是雪融水冲刷出来的,那得是……那得到洪峰规模了啊!”

    “你怎么不说千百年前,这儿还整个是一大湖泊呢?自然的变化啊咱们谁都不好说嘛!”五金店老板清了清嗓子,介绍道:“整个戈壁沟呢,跨了六十公里,源头在阿尔金山,最后汇入罗布泊,一是夏季大量雪融水夹杂着小冰川冲过来,二是天气异常暴雨冲刷,这里没有植物,土质并不牢固,日积月累的,可不就有这沟了么!”

    “如果山上的雪能沿着这条沟流下来,那山下的人也可以沿着这条沟上山去咯?”

    “你想的天真啊!”

    五金店老板朝我摇摇头:“你以为修管道呢,一个路线直接铺上山?咱们这地方处在一个气候变化的极端点,热起来连沙地都要融化喽,冷下去树都给冻断,这些年雪融水不光是越来越少,蒸发的也飞一样快,有时候掉下来块冰,一个小时不到就连一滴水都没了!山上面是有更高的山替咱们挡着风雪冷空气来着,其实一个小时也能把风给冻成冰,一天一个样儿,哪儿来的路呢!”

    他看我们还在琢磨沿着大沟找路的事儿,赶紧又劝:“这山里头还有神仙住着呢,他们高兴了就给咱送点水,不高兴了渴死你嘞,别去招惹再连累了大伙呢,以前又不是没人上山过,可哪儿有路啊不是大冰块子就是沼泽和断崖,每次去路都变了,那疯婆子她爹不就是鲜活的例子,好容易上去了,差点没命下来,还出了那么多的事儿,害死人不说,又惹恼神仙连累大家!”

    他说着就来了气似的,看着面前的大沟,狠跺了一下脚。

    我想着就算玛伊莎她爸杀了人,可是跟他无冤无仇啊,他们还是亲戚来着,怎么三十年过去还这么恨呢?

    “如果,惹恼了神仙,会发生什么事?”林哲宇跟我想到了一块儿去,这么问道,“玛伊莎的父亲当初定了罪以后为什么要去沙漠?”
    昆仑山的历史,要远远的长于人类历史,当第一批人们到达山下的这片大地,决定在此生活下去的时候,它已经矗立在此不知道几百万个年头了。

    我们很难去考证究竟是这里的人们给昆仑带来了生气,还是昆仑原有的文明影响了这里,总之,对于那些山脉,人们从始至终都是敬畏着的。

    因为这份敬畏,人们也坚定的信仰着山里的神。正像五金店老板说的,连每年夏季融化下来的雪水,他们也认为是神赐予的。神高兴了,让万物赖以山上的水源而活,不高兴了,没了雪水,山下万物皆枯。

    所以当年农二师的战士们提出去山上找水源的时候,一度遭到了当地不少老年人的强烈抵触,老人们认为那是亵渎神灵的做法,甚至特意在上山的路上设置了许多障碍,可这些都没能阻止他们。

    农二师驻扎在此,一开始就是看中了每年夏季的雪水,每个人都是心怀感恩的,什么神不神鬼不鬼的,有水就行,谁也没想过那么多宗教信仰的问题!“老神仙”这个称呼,其实也是汉族人给他的,原本那山上的神根本不叫这个听起来很土的名字。

    在至今不那么开化的南疆某些地区,他仍旧被称为“法加库”。

    【法加库】。我们相视一眼,没有打断五金店老板的叙述,心领神会。

    后来,农二师发觉蒸发量越来越大、融雪水越来越少,那个年代没有什么先进的打井设备,为了继续农垦、为了继续活命,战士们只好不顾反对的上了山,可哪曾想这一趟连丢了几条命,毫无所获,并且,在他们回来以后一直到现在,眼前的这条大峡谷里干脆是连一滴水也没有流下来过了。

    实际上很多人都知道这是个巧合,毕竟水源逐年减少本就是个趋势,夏季冰雪融化也是自然规律,只是恰好雪水的枯竭赶在了第二年发生罢了,但对于另一些人来说,尤其是对于虔诚的信教徒和老年人来说,这是典型的惹恼了神仙,天降罪罚!

    原本那支寻水分队的事情没那么多人知道,后来发生了那一连串的变故,民间和军队两方都闹得沸沸扬扬,无处推脱,最后矛头便集中在了玛伊莎的父亲身上,即使证据不足以定罪,但还是得给出一个说法来,他们便按照当地部族的规矩,把周兆林押到沙漠边缘,一瓶水、一包干粮都没给,逼着他一步步走向沙漠深处,让神仙来决定他的生死。

    沙漠地区的十五天是一个生死时限,一旦失踪超过这个日期,就意味着死亡。更何况周兆林是只身一人没有任何物资进入的沙漠,所以除了玛伊莎以外根本就没人在等他,人们推算第三天他便已经受尽折磨而死了。

    不过就算他死了,第二年、第三年……一直到现在,山上也没有来水。

    “那这神仙可气得不轻啊!”耗子哥冷哼一声,颇为不屑,“你们要是知道那昆仑山让我们给糟蹋成什么样,还不得……”

    “好了,多余的话不要说。”

    林哲宇赶忙打断耗子,招手回了车里:“时候不早了,你们得该换药的换药,该打针的打针,后天那个粉红毛就来了,我们需要准备的事情还有很多。”

    “怎么,几位在等朋友?我看你们对这峡谷蛮有兴趣,要不要等人齐了买个导游服务?这儿地形我熟着呐!”五金店老板一听还有商机,赶忙开了口,“几位需要准备的事情还有我们店能帮上忙的吗?从针头线脑到越野车维修,店里啥服务都有!我们还……”

    我坐回后座,听着他滔滔不绝的推销,想着玛伊莎那副模样,想着周兆林两手空空被押到沙漠边缘的样子,想象着人们渴求不得雪水的绝望眼神,心里堵得厉害,不知道该说这是谁的罪。如果耗子真的把我们在昆仑的所见所闻告诉当年的那些信徒,谁也不会信的,我们只能和周兆林同样落得个亵渎神灵的下场。

    车子发动起来,我转头从玻璃中看着那条巨大的峡谷渐渐远了,不明白大掌柜的东西为什么会出现在这儿。如果那些物品是他丢弃的,他本人现在还在昆仑中吗?如果背包是他一直带在身边的,那玛伊莎捡到了它,它的原主人又去了哪里?

    从峡谷的土质状况能够看得出,五金店老板没有说谎,这地方确实已经荒废了许久许久。既然里面是干涸的,就算掉下来小冰川也能在几个小时内蒸发殆尽,那么峡谷里就没有什么危险可言了,连玛伊莎都能平安往返,大掌柜的如果进入过这个地方,当然能够轻松的离开,第一时间联系远在北京的老板娘啊,可是偏偏我们找不到他的任何消息!

    现在这个时候,老板娘已经得知了关于她老公新的线索,她一定是高兴的,可我却有些后悔,万一又是一场空,我们除了那点可怜的东西以外带不回他的人,难道要让老板娘把那个背包下葬了吗?

    无望的等待是会让人疯狂的,我不想看见任何人成为第二个玛伊莎,我莫名其妙的觉得自己也在等着什么,可或许我还不如她们。

    第二天中午下了一场暴雨,我头一次见到这样大规模持续不断连接着天地的珠帘,好像在这一刻,苍穹与大地、冰山与沙漠、神灵与人们借由着这样的雨水,终于能够沟通了。

    若羌不像城市,视线中鲜有遮挡物,远处绵延不断的大山在雨帘中模糊一片,只剩下巨大的黑影,看起来似是守护着这片土地的巨人,无可动摇的站在那儿,如此坚定。

    到了晚上,雨停了,我才终于明白五金店老板所谓的“可怕的蒸发量”是一个什么概念,地面上的积水只用了一个半小时便消退了下去,等过了这一个晚上再出门,清晨的地面又是干燥的了,甚至能踩出灰尘来!如果不是门外石臼里还存着一半的雨水,真的很难让人相信十来个小时前,这里的积水几乎要淹没到脚踝了!

    我看着一如昨日清晨的干燥的若羌,感觉这不仅仅是因为“蒸发量”的问题,气温还没有到那么高的地步,而且一些楼房的天台上,被浸泡过的水泥板还是潮湿的,这说明同样的水在地面上和其他物体上流失的速度不一样,用耗子的话说,这就好像是积水顺着土地上的缝隙渗漏出去了——

    这让人感觉很奇怪,水往下流,这毋庸置疑。可如果那么多水都渗透到了地下,按理说这儿的土地应当含水量很高,又怎么会形成那么大范围的沙漠呢?

    我左腿的膝盖很不舒服,林哲宇研磨了一些草药帮我热敷在上面,火辣辣的痛。他没说我也知道这个受了伤的关节恐怕很难痊愈了,以前冬爷总是开玩笑说他的风湿性关节炎简直就是天气预报,想取消都没有法子,如今他不在队里,这个天气预报员轮到我来当了,只是我没想到这代价会那么的疼,也不知说那话的时候,他是怎么笑出来的。

    查房的小护士悄悄问我跟林哲宇是不是亲戚,这段时间他对我的照顾可谓是无微不至了,连专门负责这个病房的护工都赶不上,但其实不光是她所看到的这些时日,在条件更加艰苦、情况更加危急的时刻,他也一直是照顾我的。我一下不知道该怎么开口回答护士小姐的问题,难道要跟她解释他是我“小爸”这种奇怪的关系么?

    我只好点点头,就当做真的是亲戚吧,毕竟我身上的基因是他没过门的媳妇身上的,除此以外我根本找不出更合理的解释说给自己听了,如果是他真的想要把我送给高平做实验,不至于隐忍至此。

    护士小姐拔了我的针头,旁敲侧击的开始打听林哲宇有没有女朋友,我心不在焉的敷衍了几句,谁都知道他不可能再为了任何一个人停留的,可接下来三天的治疗我还指望着这个小护士插针轻一些,看着她脸上那样的神情,我也不忍心打碎了她的憧憬。曾经的我也这幅模样问过耗子哥那个人的事情啊。

    她推开窗通风,心情不错,说我们赶上了一个好季节。刚入夏的新疆是最美的,再过半个月就到了旅游旺季,薰衣草和油菜花儿全开了,瓜果也成熟了,如果能去一趟伊犁更好,那儿有一年当中最丰富的颜色。

    只可惜,那些美景我们无暇欣赏,我们根本没空旅游,只能呆在若羌,只能把注意力放在那片一望无际的沙漠上。

    而且刚好相反,这个季节对于我们来说,是最为糟糕的时候:如果要去沙漠,地表温度太高;如果要上昆仑,融化的冰雪会将土地变成沼泽。

    时间恰恰就卡在这个点上,我们似乎哪儿也不能去,可又必须行动起来。我扔了止血棉球,忍住膝盖上的不适下了病床,大明星已经在赶往若羌的路上了。
    一页页翻弄着那本沾染着血污和水渍的笔记,我回顾了许多之前发生的故事:蓬莱的革命、北极的寒冰、南海的鲛人以及昆仑的尸体,寥寥几行字确实比模糊的记忆有用,不知不觉间,我们居然经历了这么多!
    我掏出笔来,在空白的一页上把这些天留在若羌的见闻,以及玛伊莎的过去、五金店老板的说辞也记录了几行。从若羌醒来以后,每天的生活不是养伤就是打探有关第十五师的信儿,我没有再梦到过老刘以及奇怪而真实的画面了,这说明若羌是个安全的地方,这儿的地下没有营养液。
    昏暗的光,白色的颗粒,远远地站着一个人。
    灯灭了,有东西从头顶蠕动着。
    与老刘的梦中相遇已经不足为奇了,但是从昆仑墟坠下来那一瞬出现的画面始终让我想不明白,尽头的那人究竟是谁?这个场景又是哪儿?
    每每去回忆这一段,总是很难过的,那是我跟朝闻道最后的接触了。我摇摇头,还是把在昆仑做过的梦也记录上去吧,鬼知道哪天它又像在禹陵那会儿一般,再一次成真了呢?
    我竭力巩固着关于梦的记忆和玛伊莎的说辞,加速往下写着,万一此行我死在了沙漠中,也许会有后世人捡到它,就像我们捡到林枫的日记那样,追念起故事的主角吧!
    但愿李副官还没有死,这本笔记轮不到我用它来怀念。
    天色暗了,远远的,广袤的大地上,有一辆车子从天际处一点点靠近着。
    若羌人不多,车子更少,再近一些,我发现那辆车的前引擎盖跟车体黑黢黢的颜色区别很大,那独特的色彩在暮色中看起来十分跳跃,也让人的心跟着跳跃起来——
    粉红色?
    大明星他载着一整车的物资回来了!
    我慌忙合上本子,踩着竹梯往下爬,受了伤的那条腿只要弯曲还是一阵阵的痛,这让我有些泄气——明明已经按时吃药了,明明还背着林哲宇加大了剂量服下的,怎么还是不能愈合完全呢?这肯定要影响队里行进的速度的!
    葡萄架下,胳膊里钉着钢板的耗子一把扔了手里的细铁丝,跟着我一起往大门跑。他在努力恢复着受伤那只手的灵敏性。耗子的双手分别被我们戏称为“小娘们儿”和“老爷们儿”,平日里“小娘们儿”负责极为精细的活计,它的主人把它保养得格外水嫩白皙,比我的手都要好看一些,这次偏偏是这只金贵的手伤到,耗子心里可要难过死了。
    粉红的大明星如期而至,他画了眼线却还是显得很没有精神,林哲宇端了杯茶来让他顺顺气,大明星舔舔嘴唇猛灌了一杯茶,缓和了好一阵子才闷声说道:
    “这一路太远了,太累了……老板娘果然不是亲娘,是多一天都不让我逗留,一贴膏药就打发走了,要命啊!”
    我赶忙把他从车里搀出来,他的腰还受了伤的,结果吭哧半天根本拽不动,从北京到新疆三千公里呐,他一天一夜保持着那个姿势像是已经卡在了驾驶座里,耗子从副驾爬过去给他揉了半天腿,这才勉勉强强能站起来。
    “我先扶你去休息。”林哲宇拦着转身就要开后备箱的大明星,“车上的东西别管了,等下让王浩整理出来,你的腰需要平躺着。”
    “你老婆的资料你也不看?”
    林哲宇楞了一下,大明星撇撇嘴给我们使了一个眼色:“在深紫色行李箱第二层内袋里,拿的时候注意不要弄乱了,全是复印件没来得及装订呢……”
    “老板娘找到档案了?”
    我一个激动,赶紧冲到驾驶位按下后备箱的开关。按理说每个保密人的档案当然也都是保密的,谁也申请不到取档案的资格,不过我们这一队遇到的情况太过特殊了,总能翻来覆去的跟老一辈的保密人扯上关系。现在,大掌柜的失踪三年有余,总算找到了他的一个背包,老板娘冲着我们这个信儿也得掘地三尺翻档案去!
    耗子掀开后盖,整车堆得满满当当,一时半会儿那行李箱是取不出来的,我们只能按捺着焦躁的心情,安顿好快要累到散架的大明星,才把车子开进院儿里,一箱一箱的把东西搬出来整理。老板娘这一点很让人佩服,她根本不用任何人操心便能打点好所有物资,件件实用,连武器弹药也已经从威海的小卷毛那儿出库了。
    大明星带回来的档案夹远比想象中薄,这让我们忍不住失望了些——在我的想象中,刘晚庭这样的传奇人物,写自传都得几十万字起吧!
    仔细一翻,档案夹中将近三十页全属于冬爷的姑姑冬星彩,刘晚庭的老底儿零零散散加起来居然还不到十五页!
    保密人审批表的第一页上,冬星彩端端正正的目视着前方,面容严峻,冬爷露出这种表情的时候非常像她,而刘晚庭的表格上,照片栏却是空的。
    这个女人向来神秘,没想到她已经神秘到连档案中都看不到长相的地步了。根据表上的日期显示,她和冬星彩活跃在锦夜的时间距离现在已经过去了二十年左右,老板娘和大掌柜的都是后来接手锦夜的事物,同时代的保密人也基本隐退了,难怪锦夜里没人察觉到我跟她之间的联系!
    再翻到反面,年代久远,蓝色钢笔的墨痕已经透到另一面去。在家庭关系一栏上,冬星彩密密麻麻地写了五行,父母兄弟都在,而刘晚庭空了半页纸,只留了最下面一行字:
    【刘建国(监护人)同意,1987年11月29日。】
    我看看林哲宇,看看耗子,登时就懵了。
    刘建国是我的养父、我的监护人啊,他怎么同时也是刘晚庭的监护人呢?虽然我一早就从梦中知道他们俩之间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可怎么也猜不到我俩之间隔了那么多年,居然是刘建国同一个监护人!
    不过……不过老刘他年纪确实大了些,他去世那年我才十四岁,而他都快六十岁了,村里人也经常开我的玩笑,让我叫他“爷爷”,现在看来,我似乎真的该改口了。
    但【监护人】这三个字又摆明了刘晚庭和他之间没有父女这层直系血缘关系,难道他是她的叔父?远房表亲?或者……她像我一样,也是被捡来冠以自己姓氏的?
    不不,我和她不一样,我不是被捡来的,老刘骗了我。我明明是在禹山里出生,被他带回徐州的。
    “林医生,你……你怎么看?”
    我身上有些微微冒汗,抬头看看同样关心着这个女人的林哲宇,他抿着嘴唇摇了摇头,握着一支笔在旁边计算着什么,我凑过头去一看,上面列出了几个重大事件发生的时间点,减一减加一加这些年份,我突然发现……刘晚庭生下我的时候,正是和现在的我同龄!
    她是1969年的11月29日出生的,递交上这份保密人申请表的那天,刚好是她成年的日子,她一定是算好了这一天,一直等待着。锦夜的规矩只收成年人,我当时也是在蓬莱跳过了一年后,才从冬爷夸下海口的成年生日礼中趁机进了这个组织。
    这大概是我从她身上传承下来的基因吧。
    二十四年前的那天也是刘建国作为她未成年监护人的最后一天。成年后,刘晚庭实际上只为锦夜工作了三年而已,并非我们想象中的老资历,因为我已经二十岁了,这样推算回去,刘晚庭在她工作后的第三年就该怀上了我,而在档案本上,确实也没有1991年以后关于她的项目报告。
    恐怕是她破坏了锦夜中女保密人退休前不得生育的规矩,就这样结束了冒险生涯,难怪这份档案只有寥寥十五页!
    大明星特意把冬星彩的档案复印件一同带回来,是个正确的选择,刘晚庭的许多事情必须对照着她那位“好姐姐”来看,才能还原当年的故事:



    晚庭方向感极佳,且非常善于观察,在队伍中配合探路,星彩心思缜密,沉默寡言但做事效率极高,通常是队伍中的殿后;两人合作曾拿到过一本藏药古方和南疆消失了四百年的仙韶灯,算是锦夜中的两件大事;小卷毛那张三人合影的拍摄时间是二十三年前,她们俩当时上船是为了取弹药;去年我们在南海得知的事情也对得上,冬冬的出世的确就是冬星彩离开锦夜的原因。



    刘晚庭的最后一页以“无法获得联系”终止。刘建国的名字作为协助出现了一次,也是没有后续了。



    线索还是不够啊!



    意犹未尽的再翻一遍,这其中让我格外在意的是,刘晚庭进入锦夜后的第一个项目地点,是与我们现在的位置隔了一片塔克拉玛干沙漠的孔雀河。



    概述上说,孔雀河归来,她成功带回一些植物标本,但这还不足以结掉整个项目,所以项目完成度那一栏只写了42%。



    那个时候,锦夜当时的掌门还没把她和冬星彩分到一组去,因为保密人的第一单肯定是处在实习期的时期接下的,所以更详细的东西便没有在她的档案中说明,只有个概述及实习期表现。



    而同组名单上又尽是些不认识的名字,我们没有那些人的资料,所以根本没有办法知道他们如今是活着还是殉了职,孔雀河的项目到底还有没有后续完成。



    孔雀河源远流长,它发自博斯腾,汇入罗布泊,与若羌虽然不在一个方向,但同样是属于巴州地界的。



    “果然她来过沙漠!”



    林哲宇的手心在出汗,被他捏着的那张纸都起了皱褶。我听着向来波澜不惊的林医生这句话中,是惊叹之余带着一丝欣喜的。



    果……然?



    “林大庸医,你是不是故意的?”



    耗子听得同样清楚,我俩面面相觑了两秒钟,他一把打掉了林哲宇手中的笔:



    “你肯定还藏着什么呢,你是不是一开始就知道你老婆去过沙漠,所以才拼了命的想把我们往沙漠里头带?”



    林哲宇没吭声,这是不是等同于默认?



    “老子本来一直有点儿顾虑,为啥不好好的想办法回雪山去找人,偏把所有线索都整理出来指向沙漠?”耗子挑着眉毛,眼神里很是无奈:“可是这命是你从悬崖底下救回来的,本不想再猜忌你了,累得慌,但你能不能说实话?”



    “已经解释得很清楚了,雪山根本没有回去的路,既然矛盾点在第十五师,这里还找到了大掌柜的东西,为什么不往沙漠里走走?”林哲宇又沉默了一会儿,终于开了口。



    我觉得他身上透出一股子罕见的急切来,连语气都加快了,他抓过手机,向下滑动着什么信息给我们看:“老板娘的钱已经砸出去了,只是现在还没等到……”



    “你少在这儿回避问题,养伤养了半个月也没见着回复,瞎花钱!老子就问你,在看到档案以前,你就已经知道你老婆去了沙漠,是不是?”



    “是。”



    林哲宇这回倒答得干脆,他放下档案,直接站了起来。



    是?



    我听他吐出这个字,心里突然特不是个滋味儿。三年了,算上蓬莱消失的2009年,我们已经认识三年了,他还是如此!



    “得,你和我都不是锦夜的人,你自己爱干啥干啥吧,老子只为了冬爷才干这破活,没工夫陪你找老婆……你这家伙……你……”



    耗子重重地“唉”了一声,放下抬起来的拳头,一脚踢开那些档案出去了。听耗子一闹腾,我也觉得看着林哲宇的那张脸十分烦闷,档案既然都看完了,干脆也起身去开门。



    背后的林哲宇还是不逼着他,他就绝不主动开口的老样子,闷着头收拾好那一桌子的纸,又开始叠衣服,只在我关上门的时候叹了口气:



    “我把问题放在沙漠,真的是对的。”





    屋内的灯光比较昏暗,我看了太久的文字,猛地走出来有些眼花缭乱的。夜已经很深很深了,天上的星光汇成了一条长长的大河,缓缓地移动着,流向沙漠的方向,看不到尽头。



    原先,我也想过,为什么我们总追着刘晚庭的脚步?有段时间我对她有些误会,特排斥这个名字,连踩着她曾经踩过的土地都觉得厌烦,可现在不会了。



    尤其是看到她的档案之后,我觉得她真的比我强得多,我从进入锦夜以来到今天站在这儿,也才跑了她档案上三分之二的路途罢了。



    并且,冬、刘两个人的档案上都没有提到过北极的事情,我们却可以确定刘晚庭去过那个海面以下的冰山,这说明她在离开锦夜之后,是又独自前往过某些地方的,毕竟从生下我到她出现在杭州的这段时间,还有十四年之久!



    人不可能凭空消失,十四年的时间,比她呆在锦夜的时间多了三倍,足够她去更多的事情!



    林哲宇虽然没有详细说他还知道些什么,不过认识这么久,我大概猜得出刘晚庭告诉他关于沙漠的事情应当跟北极那会儿相差无几,不过睡前故事中偶有提及罢了,她肯定不会透出事情的重点。



    那么,她在实习期的那第一个项目到底是什么呢?



    目前我们只知道那和某些植物有所关联,或许是某个濒危科目?或许是发现了新物种?



    其实,42%的完成率在我看来已经不算低了,每支队伍都无法做到对于探寻事物100%的了解,就我们自己的队里来说,平均完成率也才70%左右,总会留出些一时半会儿搞不明白、甚至永远也不可能搞明白的东西存在的。



    孔雀河似乎跟我们没有什么关联,毕竟若羌和孔雀河之间隔着一个难以逾越的无人地带,而林哲宇却说她“果然”去了沙漠,这也就是说,刘晚庭越过孔雀河前往过更南方!



    所以真的像耗子所说,林哲宇是为了找他老婆的什么线索,才那么上赶着让我们前往沙漠吗?



    可是刘晚庭分明是在雪山中沉睡的啊!虽然林哲宇和我们都没有找到她。我隐隐地感觉到,那个同时监管着沙漠和雪山的第十五师还有太多我们查不到的隐情。





    八个小时后,太阳高高的升上天空最中央,我这一觉怎么都睡不踏实,怎么都做不了去沙漠还是留若羌的决定。看看时钟,却难得的躺了那么久了。平常这个时间林医生该过来帮我换一次药的,看样子他没来叫醒我,又等了好一会儿,还是没人来。



    我起床去敲林哲宇的房门,里头根本没人,床铺整齐,桌面干净,柜子里的衣物和床底下的补给包都没了。



    他出去了?



    “林大医生自己走了。”



    身后,耗子哥正用那只嵌了钢板的手举着哑铃:“昨晚没吵够,今天早晨又小吵一架,人家心高气傲的哪儿能受这委屈,背着包自己去沙漠了。”



    “那我们呢?”我心里一急,生怕林哲宇一个人出什么闪失,“呆了这么久,若羌确实没有回去雪山的更多线索了……”



    “哎呀,逗你呢!”耗子看到我的脸色撇撇嘴,“瞧你那担心的样儿,从这儿到沙漠还远,中间好几个驿站,林大庸医看见他媳妇的信儿猴急得紧,先去一步探探情况了,咱们要走也得等大明星一起啊,他正吃饭呢!”



    我这才放下心来,打水洗了把脸,又问道:“昨天你们说花了钱还没有回应的是什么东西?我怎么没听说?”



    “你从悬崖掉下来就昏迷了将近十天,那会儿你还没醒呢。”耗子说话间换了个更重的哑铃接着锻炼,“刚才不说通往沙漠的路上有驿站么,老板娘拨了笔钱每一站打点了些,等于是花钱买线索,毕竟大掌柜的背包落在既能离开雪山又能前往沙漠的关节上,保不齐他人去了哪里。”



    “但是驿站那边收了钱,这么多天还是没有信儿传来?”



    “我们花了四家的钱,结果一家天天回复没消息,一家夏季停业,一家对我们爱理不理的,还有一家根本联系不上了!”



    “联系不上?该不是拿钱不干活,咱们被摆了一道吧……”



    “倒也不是,这家驿站反而最有戏,毕竟老板是以前锦夜退下来的人,又不是第一次合作了,所以老板娘第一个就是联系的他们家,也不知道什么原因没几天就打不通电话了,林大庸医不是已经去了么,咱们等他的消息好了。”



    我点点头,回房间找护士小姐换膏药,我想既然失联的那家驿站是锦夜的老朋友,那么如果有其他同事前往塔克拉玛干的话,必然也会选择在那一站歇脚。林哲宇这么急着先行一步,应当是想知道刘晚庭有没有去过那儿。



    “叮铃——”



    手机上传来林哲宇的一条信息:



    我已到热娜驿站,放心。



    此处无线索。



    你的药在第三个抽屉里。

    药房中,大明星嘴里叼着一块饼,正趴在理疗床上烤腰,看见我过来赶紧往上提了提裤子,盖住他那风华绝代的翘臀:

    “再等我一会儿,做完这个理疗就可以走。”

    “你还是安心养几天伤吧,这趟路途太折腾了,我也得换个药,不催你!”我拉开第三个抽屉,取出一只大药盒,“林医生到热娜驿站了,待会儿跟耗子哥商量一下,要不我也先动身一步?”

    “怎么可能让你一个人去呢……”大明星囫囵吞下嘴里的食物,看我皱了皱眉,赶紧解释,“我不是说你自己不行,而是咱们现在就剩下三个人了,再分散开来一定没什么好处的。”

    他伸手调整了一下理疗灯的强度,忍着腰上的炙热又说道:“我不在的这几天,你们应该是把这边的地形摸清楚了,路上司机开车,我还能再休息几天,咱们还得交流一下这些天的收获呢!”

    “这事儿好说,问出来的东西都记李副官的本子上了。”

    我起身想去拿李副官的记事本,看到大明星在床头也放着一个摊开的本子,他一只手握着笔,还在圈点着什么。

    “怎么?听你的意思,除了带来的档案盒以外还有新收获?”

    “有,但不是很明确,而且也不算新东西。”大明星向前一连翻了几十页,举给我看一张纸,“这个东西你应该有印象的吧?刘晚庭的档案想必你也看过了。”

    我凑过去一看,那一页贴着两张照片,一张看起来是张牙舞爪的一大团粗线条附着在木板上,另一张是一个带刻度的烧杯,里头似乎泡着某种蠕动的触手,但更像是柔软的水草……不,这是……

    这是一小株鬼草!

    大明星看我楞在那里,指给我看两张照片中间标注的一行鸟语:

    【Ophiocordyceps】

    “蛇形虫草属,这应当是我们所知的最准确的类目了,小王爷对古生物要比我在行,你跟这东西接触得也比我多,一眼就看出来了吧!”

    “你从哪儿弄到的这些照片?”我看到鬼草,身子都有些僵直,而后才反应过来,“这就是刘晚庭从孔雀河带回来的植物标本?”

    “是啊,说来也巧,本来这东西应该存在刘晚庭当时那支队伍的队长档案中,咱们看不到的,老板娘也没见过。正好胡教授那儿有几个译码找我看,锦夜冲照片的暗室不就归他管吗,我想着他年纪大资历老,说不定认识那队长,结果还真找对了人,当年那植物标本的照片就是老胡冲洗的!”

    胡教授我认识,他和大明星两个人是锦夜破译组的,之前帮我们翻译过好多带回来的奇怪鸟语,原本我们队伍中是小王爷负责跟他俩对接,现在小王爷没了,我们得自己琢磨生物范畴的东西了。

    “看来刘晚庭很早就接触过鬼草,我记得老朱说过‘鬼草原本就在沙漠’这样的话,咱们老板娘那边还留有那个标本的研究资料吗?”

    “有,不过基本过时了,有用的信息不多。”大明星叹口气,摆摆手让我自己往后翻,“你先把我写下来的东西看一看,按照李副官那一套去记录确实好用,现在耗子不识字,林哲宇不靠谱,往后啊也就咱们俩能商量事儿了。”

    我点点头,认真去看那本比李副官潦草十倍的笔记,一上来先是一大段专业性很强的术语和根本看不懂的英文,跳到第二页才终于有了些眉目:

    和我们在霸王宝藏中一样,锦夜的人一开始见到鬼草的标本时,都以为那是一株学名叫“卷柏”的植物。而且泡了些水,这东西很快复活了过来,也符合“还魂草”的特性,但当它完全吸饱了水之后,麻烦就来了,这株植物开始了自主活动,甚至弄伤了锦夜的一位鉴定师!

    当时没人知道这株植物想干嘛,只能用玻璃罩装着隔离观察,很显然这不是普通植物。后来它开始渐渐脱水,举动也越来越疯狂,死命的想要逃出来,几乎要把玻璃罩给打碎了!对此没有任何经验的生物组只得做了脱水处理,紧急把鬼草又变为了一株干巴巴的标本,封存了起来。

    鉴定组最后交上来的报告里,认为鬼草是卷柏科的变异种,沙漠中的卷柏也会自行从土壤中分离根茎,寻找水源,但区别在于卷柏的移动是要依靠风,而这株标本在密闭的玻璃罩中也能自己活动,这极有可能是植物中寄生了其他能够自行活动的生物体。

    “‘植物中寄生了其他的生物体’?”我看了看大明星,不解其意,“我听说过人体和动物体内的寄生虫,植物的话……我只听说过植物寄生在虫子里的,冬虫夏草不就是么?”

    大明星耸了耸肩:“还是差别很大的,后面还有些更新的资料,是前天凌晨老胡整理给我的,他们说蛇形虫草属不是草,而是真菌寄生,两三年前美国那边发现过类似的菌,寄生到蚂蚁体内甚至能控制蚂蚁的大脑,指挥它行动呢!咱们这个被寄生的鬼草显然更高级,高级到没有已知资料,只能新开科目去!”

    耗子哥结束了健身,走进来听到我们的对话,笑道:“真的假的,真菌这么牛逼么?那老子脚上的脚气还成宝贝了!”

    我一听到他说脚气,又想笑又觉得生气,当年朝闻道一口气干了耗子的洗脚水,后来手背上长出东西来,大家还嘻嘻哈哈的开玩笑说耗子的脚气长到道哥的手上去了,那个时候谁能想到鬼草的事情那么复杂、那么严重呢?

    胡教授给的资料上写着这种真菌早在四千八百万年前就形成了,我突然想起来大禹治水所用的息壤,不也是一种古老的、稀有的、蔓延迅速的、可以凝水成冰的菌么?

    这世上难以定论的东西,太多了。

    “行啦,我这老腰再烤就熟了,我简单收拾一下,半小时后出发呗?”大明星关了理疗灯,看着我撇撇嘴,“六子不放心林医生呢!”

    耗子白了我一眼,把膏药纱布之类归整到行李箱里,我想了想,自己孑然一身没什么要收拾的,出行必需品老板娘已经准备好了,便出门迎那个五金店老板。我们买了他的沙漠行服务,刚好让他当个带路司机,让大明星多休息休息,算算时间他应该快到这边了。

    院门外老远就看见五金店老板刚好来了,不过他身后还有一个人,两人推来推去地一路走来,好像在激烈地争吵着什么。走进了一看,我眼睛一花好像看见了熊皮巫女,愣了一愣才反应过来,是五金店老板的远房亲戚,那个杀人犯的女儿玛伊莎也跟过来了。

    “小老板,这女人偷听我跟家人说话,非得跟着,可不是我带过来的啊!”

    五金店老板一看我的表情,赶紧又推了玛伊莎一把,满脸无奈的解释着。

    “我不添乱,我也能出力!”

    像极了熊皮巫女的玛伊莎挤走他,披头散发的站在我面前,越是急越是说不成句:“求求……带我去一趟沙漠,等了一辈子,以后……没有,恐怕……去不了!”

    我非常明白她的意思:一辈子背负着父亲的罪名,什么也没等到,年轻的时候还能自己去沙漠找找,现在这个岁数连亲戚都不愿意搭理她,也根本没人能带她出门。

    她还想再拼一最后一把,依靠我们进入沙漠,说是去寻找父亲,倒不如说是这次让自己彻底死心吧!

    “少胡来了,怎么可能带个累赘去?要死人的!”耗子听见动静,冒出头看了一眼就连连摆手,“哟呵,老子去上门拜访的时候,你不给好脸色,这会儿得多厚的脸皮才能回头求我们呢……”

    “我死就死,不管你们,事!”玛伊莎提高了音调,“我带你们,能找那个人!”

    “那个人?”

    “大掌柜?”

    我和耗子对视一眼,耗子一下子火儿就起来了,几乎要抓着玛伊莎的衣领吼:“行啊你!跟林哲宇学得挺像啊!做事留一手是吧,老子们那天登门拜访你死活不愿意说!”

    我觉得心里冒出一丝希望,也冒出一丝忐忑,事情一下子又玄乎了起来,她要进沙漠,我们也要进,她想找三十年前被判了死刑的父亲,我们要找的人和线索很多很复杂,怎么就能凑一起呢?

    “你该不是唬我们的吧?”

    我将信将疑的盯着那张酷似熊皮巫女的脸:“你说那个背包是从‘沟’里捡来的,我们已经去看过了,确实那个位置有不少废弃的垃圾,但就凭这些,能说明什么?你要我们怎么相信你能帮我们找人呢?”

    玛伊莎看了五金店老板一眼,凑过来压低了声音说道:“你们上次到我店里来,我不知道你们是真的敢进沙漠,其实沟是会活过来的,沙漠的深处,什么都能活,什么都会变!”


    五金店老板驾驶技术野得很,车子扬起尘沙飞驰在路上,阳光非常强烈地透过车窗照射着人的侧脸,玛伊莎就坐在我前面,微微侧头迎着太阳。

    我跟她搭了几次话都没搭上,倒是每隔十来公里,她反而主动开开口,不过净说些无关紧要的话题,可能是怕我们当她没用,半路给她扔下去。耗子脾气燥得很,让我干脆别费口舌,就当车里多带了个大件行李好了。

    四家老板娘给花了钱的驿站中,夏季停业的那家完全是一幅多年生意惨淡的景象;每天回复没有消息第二家倒是很热情,说拿了我们的钱没有结果挺不好意思,干脆免单一桌请大家吃饭。大明星推脱赶路便重新上了车,我心里不自觉地想着,如果朝闻道在这儿,差不多能把老板娘的钱一顿就吃回本儿了。

    继续向着沙漠行军,玛伊莎算好差不多又是十公里过去,体现她价值的时候到了,便幽幽地开口道:“我听说,你们内陆河流多的地方,气候湿润,经常下雨。”

    “是啊,这不废话嘛!”大明星懒洋洋地搭理着。

    “那为什么沙漠干燥呢?沙漠中明明有那么多水!”

    “沙漠中有水?水在哪儿呢?”五金店老板一下子乐了,从内后视镜中白了远房亲戚一眼,“据我所知,你没去过几次沙漠吧,难道说没找到人,找到大海了?哈哈哈……”

    “不是的,沙漠中是有水的!”玛伊莎如我们第一次见到她那样,突然提高了语调,“水就在地下!”

    我心头一动,回忆起前两天刚刚见识到的那场大暴雨:前一晚还犹如世界末日一般可怖,第二天一觉醒来积水已经不见了。

    难道那不是由于“可怕的蒸发量”,而是水真的存到了地下?

    “我跟社区主任说过这件事,但她不相信,谁都不相信我,还骂我疯了!”玛伊莎开始激动起来,“我确实知道沙漠里有一条河,就在地下,就在大沟消失的方向,这次我就带你们去!”

    的确,没有人会相信杀人犯的女儿。如果不是了解她的情况,我也不会相信玛伊莎。可是,她却跟着我们的车来了,她愿意证明自己没有撒谎。

    “你说河在‘大沟’消失的方向?”耗子这回没有像之前那样挤兑她,还瞪了想继续笑话她的五金店老板一眼,“‘大沟’就是那个倒建筑垃圾的峡谷?你捡到背包的地方?”

    玛伊莎点头非常用力。

    我们几个相视一眼,都是一副“果然有蹊跷”的表情。

    从她家里那些形形色色捡回的东西来看,玛伊莎确实已经研究那条‘大沟’很久了,我就说大掌柜不会无缘无故掉进沟里就没了的,现在总归是有了线索,这条源自昆仑、穿过第十五师、深入沙漠的大峡谷,绝对没那么简单!

    停在热娜驿站门口时,林医生并没有如约等在门外,电话也打不通了。五金店老板说这里的补给物资充足,可以多买些水和汽油,我们便进了店等人。一侧的墙上,挂着长长一排动物的枯骨标本,据说这些都是从沙漠中捡到的动物骨头,也不知道死了多少年,还有些骨头至今也看不出种类,其中还夹杂着几颗人头骨。

    我的目光停留在一根和餐桌腿差不多长的骨头上,无论如何也辨别不出来这属于何种巨兽,沙漠中总不能有大象吧!按照常理推断,越是资源贫瘠的地方,生物体型应该越小,比如老鼠蜥蜴之类,假如那骨头真的来自沙漠、真的是庞然大物,那它一顿得吃多少东西才能活下去?大漠中哪儿有那么多东西吃啊!

    我摇摇头不禁对热娜驿站的标本墙产生了怀疑。玛伊莎大概是怕别人认出她是杀人犯的女儿,坐在那里弯着腰缩着头,模样甚是可怜,却一直斜着眼睛往人最多的吧台那边瞥。我朝她那儿偏了偏身,发现吧台没什么独特,倒是上头那盏灯拉风得很——那盏大吊灯也是用骨头做的。

    这盏灯的灯头并非led灯泡,而是最为老式的棉芯燃灯,应该是骨髓被掏空后,灌进去灯油浸润着灯芯。虽然创意能打一百分,橙黄色的光晕也很美,但着实显得诡异,尤其是在霸王宝藏见过了长明灯之后,我是很害怕古式燃灯的,越观察越觉哪里说不上来的怪,莫不是……这骨架里的油也是人鱼膏吧!

    我被自己扯了十万八千里的幻想吓了一跳,赶忙回过头来,抿了一口碗里的枸杞茶回归现实,玛伊莎还在望着那盏骨头吊灯出神,我刚开口问她在想什么,耗子进了门一脚踢开凳子坐了下来,大明星把车钥匙扔在桌子上,也是满脸的不悦。听他俩嚷嚷半天才知道林哲宇电话关了机,估计是走得匆忙忘了带充电器,打听一圈才听说他已经在一个半小时前赶往第四个驿站了。

    “好吧……我们等下再追过去好了。”我对他也很是无奈,只好打打圆场,“反正沙漠里一个半小时也跑不出多远的。”

    “人家还不让咱们追呢!”大明星干了一杯茶,嚼了嚼枸杞子咽进去,“人家走得潇潇洒洒、匆匆忙忙,却让驿站的妹子带了话,说让我们备足了物资、务必留宿到第二天清晨再出发!”

    “为啥?”

    “我上哪儿知道他又在搞什么鬼!”

    我一头雾水的环望热娜驿站挂满枯骨的墙壁,在第三个驿站会合是林哲宇自己定下的,这说明他没有甩下我们的意图啊,难道他又在赶时间?连一个半小时都等不了了?那还让我们留住一晚干啥?!

    “管他呢,现在谁他娘的还有心思在这儿睡觉啊!走,把油桶加满咱们就出发!”

    大明星挥挥手招呼耗子起身,后者坐在桌子另一个角,目光顺着玛伊莎紧盯的方向,也愣在那里。

    我看着他的反应,低声问道:“耗子哥,你是不是也想到了什么?”

    “我操,这会不会是鲨鱼号那帮人的死对头?”

    我一听就傻了,我以为他会说那是横着悬挂的长明灯,怎么就扯到鲨鱼号那儿去了?

    “这分明是一个人的手骨!”耗子伸出自己镶了钢板的手在空中比划起来,“老子以前专门练过手上的功夫,对手掌手指的构造再清楚不过,这灯也不是拼接出来的,骨关节虽然被摘掉了,可弧度、粗细、缝隙都对得上,谁能有这么大的手?”

    我挪到耗子旁边,从那儿抬头一看,果然这个角度能看到一只五指朝上收拢的大手轮廓,按照这么个大小比例,吊灯和另一侧墙上那几根餐桌腿差不多长的骨头应当属于同一物种,原来那不是巨兽,却比巨兽更加夸张!我很清楚耗子哥的意思,他在推测这只做成了吊灯的手骨,是龙伯人的!

    “你仔细想想,为什么它指骨和掌骨的空隙这么大?”耗子已经非常肯定自己的答案了,他反复沿着自己手背的纹路摩挲着,猛地一拍桌子,“因为海里的那个大家伙手脚都有蹼啊!”

    “可是这家驿站号称所有的骨头都是沙漠里捡来的,龙伯人不是你们说的那个水里的东西么?”大明星对此有所耳闻,但还没有亲眼见过龙伯人,一下子起了兴致,“这么说,沙漠里还有巨人存在咯?”

    耗子拉开凳子就往外面走:“老子得找五金店那老板问问,到底这些骨头是真的假的,当地人总该有所耳闻吧!”

    我悄悄瞟了玛伊莎一眼,她正竖着耳朵仔细听我们之间的对话,看得出她很在意这盏灯。

    不久前她才言之凿凿地声称沙漠里有大量的水,如果热娜驿站没有造假,她说的也是实话,那么谁也没法否定沙漠曾生活过龙伯人这种匪夷所思的推论。

    我重新倒上枸杞茶,掏出李副官的笔记本。我想,林哲宇让我们留在这儿的原因,一定就是这一条线索了!

    “嗨呀,说法可多了去了,沧海桑田的,谁知道呢!”

    五金店老板把他从店里带来的旅游手册摊开在我们面前,热得直掀衣领。

    手册上有一段对塔克拉玛干沙漠的介绍,大大刷新了我对这里的认知。上面写道:亿万年前,不光是这片沙漠地带,整个新疆地区都是一片浩瀚大海!

    那时,昆仑山、天山和阿尔泰山都不存在,塔里木和准噶尔两大盆地也没有形成,新疆西部是一片一望无际的大海,称塔里木海盆,也叫塔里木海。前些年,地质学家在新疆许多地区发现的海洋生物三叶虫的化石便是有力的证据。

    后来,地壳运动导致东部逐渐抬升变为陆地,新疆海域面积开始急剧缩小,地壳板块断裂、挤压,使原先生机勃勃的海洋动植物直接被掩埋在地下。从这个时候起,帕米尔高原、天山、阿尔泰山开始相继隆起,塔里木盆地和准噶尔盆地逐渐变为封闭的内陆盆地,海水从新疆西南部的阿莱山口海峡退出,致使新疆真正成为了远离海洋的欧亚大陆腹地。

    “所以这儿以前真的是海?”我干咽一口唾沫,笔头飞速的抄写着,“那从这儿出土龙伯人的骨头还真不是没可能啊!”

    “真真假假,就看你爱信不信喽!说实话,来往这儿的人就是图个新奇,发发朋友圈吹嘘吹嘘,哪儿有几个人刨根挖底的追问真实性的。反正,我要是这里开驿站做生意的,即使造了假,我也打死都不会承认造假啊!”

    五金店老板用手敲了敲墙上的骨头:“总之进沙漠还得小心再小心,万一死在里面,过几年后人也能在这店里参观咱们的骨头咯!”

    他说得也对,我们去问,肯定人家得说骨头是真的,保不齐还能收获一个传奇故事来着。我合上本子,跟着大明星去找吧台妹子继续打听,对方常年在店里见着灰头土脸晒成鬼的驴友,哪见过大明星这样骚包呢,几下就让勾走了魂,把知道的全说了,还给我们晚上住的房间加送了羊肉抓饭。

    听她吐露我们才知道,林哲宇前往的第四个驿站正是热娜驿站的分店,原本从锦夜退休的那个前辈是在热娜干活领工资的,过了两年入股增开了分店,比热娜更往沙漠深处进了一步,不过位置远不如热娜,中转补给的驴友少了一半还多,后来热娜的老板不愿意给那边亏钱,就一拍两散,各干各的,偶有联系了。

    原先店里的骨头比我们看到的要多得多,开分店的时候被锦夜退休的前辈挑走了不少,带去那边搞装修布置了,所谓的超级大骨头基本就只剩下了头顶上的这盏吊灯。

    “哦对了,分店那边也有个镇店之宝,听说我们老板当初为了留下它差点翻脸!”吧台小妹神秘兮兮的凑到大明星耳边说道,“别人告诉我的,那边带走了一副人鱼的骨头呢!”

    人鱼?

    我和大明星瞪大了眼睛,人鱼都出来了,经历过沧海桑田的地方,果然够传奇!

    外面传来一阵驼铃声,吧台小妹不得不中止了闲聊,给归来的骆驼运输队分发房卡。我一看大明星晃悠着手里房间号码的牌子跟小妹挤眉弄眼,不禁担心他刚愈合的腰,不过这样一来,晚上肯定能套来更多的信儿了。

    大家各自拎包回了房间休息,外面的风沙敲打着窗上的玻璃,愈来愈密集,距离新疆的十点钟日落还早得很,可天已经渐渐黑了,看来此刻的沙漠深处正在经历一场暗无天日的大风暴。

    我扒了两口羊肉抓饭趴在床上,摊开李副官的笔记本,开始仔细琢磨一个问题:吧台小妹口中的“人鱼”,究竟是哪一种?

    南海鲛人?还是晨雾之海的陵鱼?

    我估摸着这个问题,今晚吧台小妹在大明星房间也是回答不出来的,因为她在给我讲述热娜驿站开分店那段的时候,使用的是“听说”、“当初”、“别人说”这样的字眼,她的年纪也还小,显然是没有亲眼见过人鱼的骨头。而且店里所有的骨头都是散乱的身体部分,如果分店里那副还不如南海的伍书喜房间里那具完整,更是难以区分。

    不考虑其他前提的话,我是倾向于南海鲛人的,毕竟白公山托素湖那边我们知道有过鲛人存在,但假如以前的新疆海中确实住着龙伯人,那么长着手脚丑到不行的陵鱼似乎更有可能陪伴在身边。

    想起当年在鲨鱼号上与它们打得死去活来的那一幕,我的鼻腔内似乎又闻到了血腥和鱼腥交融的异味,刚下肚的抓饭差点儿都翻涌了出来!

    坐起身赶紧闻了闻桌上摆着的库尔勒香梨,这才缓解一些恶心,心说得亏了现在沧海桑田的,一切都变成了干巴巴的骨头,不然就凭我们几个人,压根儿干不过陵鱼的!

    往前面再翻两页,我盯着那段“Ophiocordyceps”的描述出了神:

    老朱说鬼草原本存在于沙漠,它还有着类似卷柏这种干旱植物的特性,大明星带回来的资料上解释说,鬼草实际上是一种古老的菌类寄生体。而沙漠曾是古海洋。

    会不会鬼草根本就是来自海洋中的东西?所以在海水干涸后,它们被迫寄生在耐旱植物之内,苟且休眠,遇水而活。后来才在老朱这种老妖精的人为干预下带离了沙漠,选择水源充足人迹罕至的昆仑住下了。

    那么沙漠之中,我们沿路万一遇到卷柏类植物,岂不是那其中也有几率被寄生了休眠的鬼草?

    刘晚庭从孔雀河带来的那株标本就是个例子!

    我忽然觉得这趟行程的风险陡然间增大了许多,因为大家在霸王宝藏和昆仑墟上已经彻彻底底地见识了鬼草到底有多厉害,没有人鱼膏必输无疑,除非我们能保证避开所有鬼草,以及形似卷柏的所有植物。

    或者,我们能拿到人鱼膏!

    我怎么也睡不着了,干脆披了件衣服去大堂坐着。耗子哥也不愿意自己一个人在屋里呆着,面前摆着酒盅,靠着椅背已经打鼾了。我轻手轻脚坐在他旁边,外面的风从缝隙间溜进来,吹得那盏手骨吊灯像秋千似的荡来荡去。我死死地盯着,脑子里回想起霸王宝藏中的长明灯,总觉得这儿有所关联,有所……

    我一拍桌子,惊得耗子猛地挺直了腰背,一看是我,擦擦口水又放心的睡了。

    长明灯里的人鱼膏是目前我们和黄雀都所知,唯一可以烧掉鬼草的东西。人鱼膏是什么东西做的?据说是人鱼体内的油脂。不管这鱼究竟是哪种鱼,甚至是草鱼娃娃鱼呢,至少确实存在,功效显著,高平那边已然已经弄明白了,马副院长和冬冬还灌了好大一瓶带去昆仑烧山呢!

    那我们怎么样才能搞到人鱼膏?霸王宝藏是回不去了,现在要么找黄雀要,要么……找小卷毛!

    “耗子哥!耗子哥!”

    我知道时间紧迫,连连摇晃着耗子:“先别睡,咱们得联系老板娘,让她给小卷毛打个招呼,看能不能从海里搞到点人鱼膏来!”

    “你是不是困傻了?”耗子看我表情是来真的,缓了缓神,“怎么一回事儿?”

    我把脑子里想到的东西跟他说了一通,耗子也盯着那盏大吊灯,又抿了一口酒说道:“一物降一物,怪不得那该死的草那么牛逼却单单怕长明灯,原来在海里老家的时候就有办法治它了,我现在怀疑咱们不用找老板娘和黄雀,那也来不及了。就在这个沙漠边缘地带,就有人知道这件事情,你说得对,这吊灯的确有点长明灯的意思,这事儿靠谱!”

    “咱们在这儿可不好操作吧……不管啥鱼在这边都成骨头了,哪儿来的油脂呢!”

    耗子斜眼瞅着吧台小妹和别人换了岗,一蹦一跳的奔着客房去了,压低声音说道:“那不一定,我在这儿等很久了,从咱们一进店到现在,没人给灯添过灯油,风大夜长,这灯的光亮怎么就没受到影响呢?”

    “你是怀疑,这盏吊灯就是长明灯,里面灌的就是能烧死鬼草的人鱼膏?!”
    【以人鱼膏为烛,度不灭者久之】。

    如果将人鱼膏灌入灯中作烛,便可以经久不熄。

    因为其经久不熄,可永世为墓主人照明,所以称为【长明灯】。

    我想,耗子和我不可能两个去过霸王宝藏的人一齐看走眼的,挖空了的手骨根本储存不了足够点燃九个小时的普通灯油,热娜驿站的这盏镇店之宝,应当就是一盏长明吊灯,那么,里面的人鱼膏是哪里来的?

    “看来还是得等天亮,让大明星从那个小妹身上下手了。”耗子朝吧台撇撇嘴,跟吧台小妹替班的那个老男人趴下便开始呼呼大睡,我们想换个人搭话都没有机会,“万一时间赶得紧,咱们就……借一点走!”

    “借走?”

    我回头看了看大堂里,还有一桌骆驼运输队的人正在喝酒吹牛,从他们桌子上摆着的花生米数量来看,一时半会儿还不会离开。不然的话,耗子那脾气早就出手了。

    以我两三年前的心态还会特别不齿耗子“借东西”这件事情,现在觉得取得的过程都不重要了,毕竟这些年我也没干什么好事,我只看最有效的结果。辗转找人多麻烦,管他哪儿弄到的人鱼膏呢,能借就借吧!

    我们俩默默地等待那些人喝完酒,毕竟爬到吧台上头拆吊灯的动作太大了,他们显然是热娜的常客,不会视若无睹的。可等了一个多小时,那盘花生米还没吃完,急得我特想送个勺子过去,难道他们一口只能吃一颗么?

    耗子的忍耐力有限,我怕他真让人抓现行,干脆心一横端着杯子走过去:既然不愿意回房间,那就别回了,把他们喝趴就是!

    几个人晒得像炒裂了口的栗子,让人看不出来实际年龄,不过喝多了的人似乎都一个德行,谁来跟谁喝,我二话没说坐在旁边干了一杯茶,一个大胡子晕晕乎乎地就跟着喝起来,也没忘给我满上。我扫了一眼,一箱不过6瓶,他们才下去三瓶不到,这酒量连鲨鱼号上的人都敌不过,更别说我了!

    回头给耗子使个眼色,他正活动手腕热身呢,给我比了个大拇指便把工具盒掏了出来。

    喝酒这帮人平均半个月才能来一次驿站,平日里干粮不敢吃,水也舍不得喝,也就是这会儿能安心的喝点小酒吃吃小菜,现在还有个能喝的小姑娘陪着,自然高兴极了,几圈招呼下来,能坐着不倒也就剩俩人了。

    这些人嘴里说的都不是汉语,只有一个大胡子始终坐在一边,嘴里念叨着什么“有家不能回”、“赚钱好过年”,看样子应该是个外来干活的,还没彻底融入集体,半天都在自说自话。

    “你是汉人么?”

    我看他喝得最少,只能主动搭话,想抓紧时间把他也喝趴下,耗子已经蹑手蹑脚往吧台上爬了,没得手前,谁也不能清醒着。

    “后悔来这里……想老婆,想女儿,后悔,后悔……”

    仔细一看我才发现这么个五大三粗的胡子大哥居然在哭!一时间不知道该怎么劝酒,只好坐过去,用后背挡着他的视线,转头示意耗子再快些。

    “为什么后悔?赚了钱就回家呗,家里总比这荒漠强吧?”

    “我没赚到钱,还在瀑布滩丢了货,要赔6万,白干了两年还没还完钱。”

    “哪儿?瀑布滩?”我刚想安慰几句,突然觉得奇怪,“你不是搞沙漠运输的吗,沙漠里有瀑布?”

    “有啊,我也没想到,不然怎么可能丢货,哎!”

    大胡子抹了一把眼泪,自斟自饮起来:“这鬼地方没有一点好留恋的,哪儿都邪门,再忍半年还完欠款,说什么都得回家!”

    “等等,先别喝!跟我说说那个瀑布怎么回事!”

    我急忙去夺大胡子的酒杯,他抱起酒瓶子“咕咚咕咚”一气儿猛灌,一头栽旁边沙发椅上起不来了:

    “别去……沙漠,那瀑布吃人的,就在风暴的中心……嗝儿——吃了我的货,还有一头……骆驼。”

    得,早知道这人有故事可挖,我就不倒得那么满了,这下可好,再跟他搭上话就得等明天了!

    我心说明天离开后就算进入沙漠中部地带了,我们得好好见识见识这个沙漠究竟有多神奇,有那样一条贯穿昆仑与第十五师的峡谷,有玛伊莎口中的大河,有宣传册上的大海,还有大胡子口中的瀑布,这跟印象中的沙漠根本不一样啊!

    转过头去,耗子正踮着脚尖踩在吧台边角,以一个后仰50度的高难度姿势在往手骨吊灯里抽灯油。深夜里的驿站鲜有客人,值班老哥的呼噜一声大过一声,我打了个哈欠,等着耗子毫无悬念的把东西借回来,突然大门外“嘭”地一声撞击,我吓得猛然跳起来,半夜三更的,活见鬼!

    耗子立马缩回来,跳到吧台桌下方躲着,睡着的吧台老哥揉揉眼睛坐直身体,梦游似的起身开门,得亏是反应慢,没逮着耗子。

    我悄悄舒了口气,趁着人还没来,小跑过去帮耗子把摊开的工具盒收回来,耗子皱着眉头晃晃手中的茶杯——门外的来客实在太不给面子了,这么短的时间我们连一杯还没抽满呢!

    “见鬼了,没人吗?”值班老哥被打扰了睡眠很不满,没好气地嚷嚷了两句,“没人我关门咯?”

    外头的风沙还没停歇呢,大风灌进来,吹得手骨吊灯大幅度地来回摇晃,我们这一杯灯油使得指尖的火苗矮了许多,但还好没有熄灭,值班老哥重重地把门带上,转回头看看我们,又趴在吧台上:

    “哪里来的石头撞上大门了吧……我说,你们喝酒也别太晚了,我们驿站的物价可不便宜,呼……呼……”

    我越想越觉得不对劲,这会儿的风显然要比我呆在房间的时候消停些了,这样的风速怎么也不可能吹得起石头来,刚才那动静也不是小石子可以做到的,该不会门口真的有客人,他没看到?

    我放心不下,还是起身去了门口,万一待会儿又有奇怪的声音,耗子还是没办法接着抽灯油,不如弄清楚再说!

    大门一拉开我就被吹了满脸的沙子,led灯光下尽是些飞舞的幻影。等了一等,外面真的没人,不过也没有大石头。

    我裹紧外套多走了几步,除了尘土和砂砾外,我的视线中看不到任何可以撞击门板的物体,方才至少三个人听到了动静,总不是幻觉吧!

    “叮铃——叮铃——”

    呼啸的风中隐约传来了几声铃音,这似乎是大堂里醉倒的那群人拴在骆驼上的。

    我正打算回去,突然想起骆驼此刻都在围栏里圈着,我记得围栏在热娜驿站的东南角,因为怕气味不好,影响旅客,所以大门和客房设置在西北角,中间还有段距离,按理说我不该在这个地方听到驼铃吧?

    “叮铃铃——叮铃——”

    “坏了,耗子哥!”

    我楞了一下,扭头就喊了起来:“快把那群人叫醒!骆驼跑了!”

    吧台老哥这回反应神速,比耗子跑得还快,冲到门外就拉开探照灯!刺眼的浅绿色光芒中,赫然映出一排小山丘的轮廓,至少已经两百米开外了!

    “完了完了完了,工资都不够扣的了!”吧台老哥哀嚎一声,赶忙打电话,“来人,来人!栅栏破了,骆驼跑了!”

    耗子冲回去摇晃被我喝得像死猪似的那帮人,我心里很清楚他们根本提不起劲来追骆驼,这责任追究起来必然也有我一份,干脆带起帽子就先跑出去,这些骆驼都是训练过的,把领头牵回来后面的应当就不会乱跑了吧!

    我艰难地辨认着骆驼的影子,卯足了劲去追,除了探照灯之外,沙漠上根本没有另外的光源,也不知道月亮和星星哪里去了,这一队骆驼究竟是怎么跑出来的,又是要往哪个方向去?

    “叮铃——叮铃——”

    近了!我听得到铃声变得清晰起来,队尾的那一只我应该追得上,顺着它去找领头,就可以……

    我好不容易爬上凸起的沙丘,却发现骆驼队散了,我所追逐的不过是两只由麻绳拴在一起的难兄难弟,其他的骆驼都在狂奔,渐渐出离了探照灯的照明范围,开车也追不上了。

    我学着朝闻道教我的手法,轻轻给无法奔跑的两只骆驼抓痒,使它们安静下来,卧在地上。它们的眼神中满是惊恐,喘着粗气,嘴角还有白沫,也不知道是遭遇了什么。

    汽车轰鸣声响起,热娜的人开着车接替我去追了,我却觉得今晚不会有太大的收获,因为拴着骆驼的绳子明显是被有意松开的,喝醉的那帮人从事这个行当那么多年,怎么可能犯下让骆驼出逃的低级错误呢?

    我想不明白,那个击打门板的声音是怎么发出来的,如果不是那个声响,耗子很可能彻底得了手,明早起来,很可能骆驼一只也不剩了。



    回到热娜喝了杯热茶,我还是没有缓过神,一个小时前空荡荡的大堂里,现在吵吵嚷嚷,几乎要打了起来!

    我听不太懂他们在骂什么,但从语气里听得出,被吓到醒了酒的两个人把责任在推给热娜,热娜的人极力辩解着,双方都不肯让步,还请了我跟耗子坐在中间当今晚的第三方证人。

    这就很尴尬了,我们俩哪儿是证人啊,简直算得上半个罪人!如果不是喝倒了那帮骆驼队,对于驼铃的声音他们应当是比其他人都要敏感的,说不定能尽早一些发现,不至于这么大的损失:

    骆驼一队十二只,除了我找到的两只外,吧台老哥开车赶回来一只,有人在厨房窗外找到一只,栅栏里有两只没跑的,等到最后自己回来一只。一夜之间,丢了五只骆驼,折合成人民币,十几万块钱。

    我之前没想到骆驼这种动物还蛮值钱的,尤其是这种能载人能扛货的双峰驼,并且这和农民家耕地的牛一样,是骆驼队养活自己的工具呢,得亏了那个天天盼着回家的大胡子还醉着,他要是知道债上加债,还不得崩溃到嚎啕大哭啊!

    大明星和吧台小妹也被扰了清梦,蓬头垢面的走出来,前者一看见我跟耗子低着头缩在人群正中央,马上知道今晚的吵闹跟我俩脱不了干系,连连朝我们翻白眼。

    虽然是有些心虚,不过放走骆驼的人毕竟不是我们,而且我找回来的两只也值不少钱,如果不是我多留了一个心眼,骆驼队损失更惨!

    热娜驿站管事儿的赶过来极力调解着,从年龄上看,他显然不是这儿的老板,至少不是吧台小妹口中“听人说”的那一个。算算时间,刘晚庭第一次来沙漠都是二十几年前的事情了,那个第四间驿站的锦夜退休前辈,以当时四十几岁的年纪也不可能给一个比他小的家伙打工,有能力开得起热娜的那位老板,现在应该在七十岁以上,他是否还活着都是个问题。

    我们对于热娜的许多疑问,看来只能“听人说”,找不到答案的源头了,我们也没有那么多时间耗在这里。大明星使了个眼色,我们打着哈哈就起身退出对质,往客房走。外头这争吵还不知道要争到几时,看来再想借人鱼膏很难了,但有点总比没有强,这一茶杯宝贝多少是个安慰。

    “你俩真跟放走骆驼的事儿没关系?”

    “肯定没啊,老子没那么坏,要是放了骆驼整个驿站的人都会追出去,那老子动手也就动了,可你看现在外头多少人!”

    大明星的房间乱成一团,吧台小妹的奶罩都落在床上忘了穿,我们仨盘腿坐在一起,把晚上的事儿顺了一遍。

    “冬爷如果在队里,非得凶你俩一顿,突然就大庭广众之下借人家东西,也太冲动了!”大明星举着那杯人鱼膏看不出名堂,小心地放在床头柜上,“咱们肯定是避开一切像鬼草的植物行进,不过万一碰着了,你俩今晚借的这一杯说不定能救命!”

    “还用你说,冬爷如果在队里,老子根本也不冒这个险了,万一抓着老子面儿都没了!”耗子不耐烦地摆摆手,“说说你吧,倆肾换来那些骨头的啥信儿了?”

    “我听她说,热娜的骨头不光是老板从沙漠里捡来的,还有花钱从一帮盗墓的人手里买的!”

    我瞪大了眼睛:“盗墓的?”

    据吧台小妹说,古新疆拥有着众多小型国家和部落,西汉时期的沙漠中心地带就有三十六个小国,但它们大多消亡在历史书之外,连记载都难以找到。新疆生产兵团到来以前,常有人在沙漠中做“挖金”的买卖,屡见不鲜。

    热娜的老板那时正在搞驿站的翻修,通过骆驼队搭线联系上一帮“挖金”的,本来打算弄些西域风情明显的摆件作为装饰,结果那帮人拿不出像样的宝贝,倒是拉了一车大骨头,说是挖到了一个龙的墓穴。

    “‘龙的墓穴’?”我听着玄乎,接口道,“我看是龙伯人的墓穴吧,他们哪儿见过龙的模样呢!”

    “都是道听途说嘛,还不知道真假呢!”大明星把玩着吧台小妹的奶罩,耸了耸肩,“这都不重要,还有一件事,才是重点,是关于那条‘大沟’的。”

    “罗布泊峡谷么?”

    “嗯,那峡谷不是常年干涸吗,但是热娜以前救过一个战士,那战士浑身泥泞,几乎死了,送到热娜缓了好些天,他醒来整个人都傻了一样,怎么问都想不起来什么时候来的沙漠,又是怎么走到大沟里去的,他说自己本来在山脚下放哨,听到山坡上有动静,就爬上去看看,后来找不到路,也没有火取暖,就冻僵了,醒来是晒醒的,被过路的探险家救过来,谁也不知道他怎么在沙漠里,还是躺在那个峡谷之中。你们猜,这个战士当年放哨的山是哪里?”

    我和耗子对视一眼,异口同声道:“昆仑山?”

    “应当就是昆仑,不过那小妹子也是道听途说,找不到当事人询问细节,总之是有这么一段故事。驿站仓库还有那个战士送来感谢的锦旗呢,时间太长,布料都烂了!后来听说又有过一两次这样的事儿发生,也不知道真的假的。”

    我心说这的确是个重点,本来在爬山,冰天雪地的,醒来直接到烈日炎炎的沙漠去了!要知道我们仨开着车从阿尔金山那边到热娜驿站,都花费了那么大的功夫,当年冻僵的小战士怎么也不可能在梦游状态下走了这么这么远,到这儿来的!

    “你们说,大掌柜的背包是怎么回事?为啥去了昆仑的人,背包落在峡谷里?还有啊,冬爷他们……会不会也能这么着,从昆仑消失,在沙漠冒出来?”

    耗子猛一弹大明星手里的肩带,大声道:“会,当然会!”

    他一下子提起了精神,继续说道:“别说从昆仑山到热娜驿站了,小六一,有一段记忆老子总模模糊糊的,可你最清楚,咱们是不是从蓬莱‘嗖’的一下到过北极?是不是?”

    “呃……是啊,是有过这么一段,那距离可比新疆远多了呢。”我想了想,点点头,“不过吧,那次咱们应该是被卷到海底下的暗流中了,水流多快呀!”

    “那个五金店老板怎么说罗布泊峡谷的?不就是昆仑上的冰雪融化冲刷出来的嘛!冰块化成水不一样是水么?老子年轻的时候遇到过山洪,你们根本想象不到那有多可怕,一眨眼的功夫啊,一整个村子都能给冲了去!”

    “打住打住!”大明星摆摆手,“耗子你是觉得,当年那个战士是爬上昆仑以后,被融化的冰水顺着峡谷冲到沙漠来的?既然有过这种先例,现在也正值夏季,那冬爷他们万一遇上一大块消融的冰川,也极有可能被冲过来,这样的话,也能解释大掌柜的背包了!”

    我疑惑道:“可是当年是当年,当年或许峡谷还没彻底干涸,现在时间已经过了这么久了,峡谷底部都龟裂了,热娜近几年并没有接收到其他从峡谷救出来的人啊,大掌柜失踪的时间更久,如果没死,怎么就没了消息呢?”

    大明星跳下床去,从包里取出那张画得乱七八糟的地图,指点着:“你们看,原先热娜被称为沙漠边缘最后一个驿站,过了热娜就是沙漠腹地了,可是现在不一样,现在热娜多了一个分店,直接深入腹地中间,所以如果沙漠深处有些什么,最方便运送过去的地点,应当是那个分店才对,罗布泊峡谷的尾端,距离那个分店不过七公里!”

    天刚蒙蒙亮,随着骆驼队其他几个人陆续醒了酒,大堂内的吵闹不仅一整夜没有消停下来,反而愈演愈烈。我叫上玛依莎,五金店老板打着哈欠带着我们悄悄地离开了热娜驿站。

    耗子特意要求绕到东南角的围栏边转了一圈,我们看得清清楚楚,那栅栏少说也得一米五的高度,骆驼绝不可能跨过这么高的栏自己跑出去。

    骆驼是被什么人故意放跑的。

    我在看到那条切口整齐的绳索时就意识到了这一点。可是昨晚外面起了风沙,方圆几十里只有这么一处驿站能避难,不该有谁留在外面。而且,就算是有人想偷骆驼用来换钱,也得一匹匹牵出去才对,不该切了绳子任由它们疯跑啊!事实证明,开车都不一定能把骆驼找得回来,直接放走骆驼根本得不到任何好处!

    闭目养神中的大明星也一起分析着:第一,干这事儿的人肯定不是为了钱;第二,这个人一定在附近有某个地方可供藏身。

    我想了想,觉得符合第二点的人很有可能就是热娜驿站的某个房客,这样,就有了地方躲避风沙,也有了事后能够藏身的最为方便的地点了。排除不会给自己找麻烦的热娜职工,排除骆驼队自己人和我们几个,客房里还住着其他的房客,疑点应当就在那些人身上。

    按照和林哲宇的约定到达热娜后,我们的关注点始终放在那些骨头上,其他房客谁都没有留意过,难道他们不是普通旅客么?

    我怎么也想不通的还有一点:放走骆驼这件事可以断定是故意行为,既然如此,昨晚那声重重的敲门声响又代表了什么?发现事态无法控制所以良心发现?还是出现了一个沙漠大侠,特意提醒店里的人有事发生?

    “罢了罢了,反正骆驼不是咱们的,赚钱赔钱都无关了,还是想想接下来怎么走吧!”大明星不耐烦起来,打开车窗换了换气,“说不定冬爷他们几个就在下个驿站得救了,摆了一桌子好酒好菜等着咱们呢!”

    清晨的微风还透着些凉意,淅淅沥沥下了二十分钟的雨后,扬尘乖乖贴在地面上,我们加快了些车速,土质似乎变软了些。如果不是导航在兢兢业业的工作,四周根本没有任何参照物可以让我们辨别方向,锦夜的那位老前辈跑到沙漠腹地来开分店,显然非常没有商业眼光。

    大明星不甘心的又给林哲宇打了通电话,果然还是关机状态,按路程算,他在夜里就该到第四个驿站了,难道那里连个充电器都借不到么?难道那里连给我拨过来的固定电话也没有么?

    昨夜是起了好长一阵子暴风的,如果那段时间林医生正在路上,他一个人,能安全穿过风沙吗?

    “来来,小六一,老子再接着跟你讲讲堪舆学。”耗子补了一会儿觉,醒来搓搓脸,打了个哈欠,“哎呀老子这学问,那叫一个高深,早教你就好了,十天半个月的哪里能说完呢!”

    “不是吧……又要上课!”我一听头就大了,不是我不想学风水,耗子越急讲得越快,就像一个初中生看高中教材似的,教材上还都是野路子,我根本没有基础,哪里能消化得了!

    “上次讲到哪儿了?老子年龄一大就记不住,要不这回就从身边讲起吧!”他根本不看我脸上的表情,伸手一指窗外就开始了授课,“看看,漫山遍野的黄沙,起起伏伏,太阳在东,咱们车底下这地势呈现一个逐渐往低走的势头……”

    我慌忙掏出笔记本开始疯狂听写,越写越困,就跟以前上课的感觉似的,本来我昨天晚上就忙着陪他借东西整晚没睡,正想举手要求课间休息一下,突然车轮胎像是碾压上了什么东西,猛地一个颠簸,我们几个屁股都飞离坐垫了,才重重又坐了回去!

    大明星没系安全带,这么一颠老腰,痛得他嗷嗷直叫!五金店老板赶紧刹了车,大家纷纷开车门,下去查看情况。

    好在轮胎没什么大碍,只是缝隙里灌满了泥沙。回头看过去,长长一排车轮印中微微露出一块深咖色的东西,耗子拨弄了两下,一手都是锈迹!

    一大块埋了一半的铁?

    大家面面相觑,沿着边缘把覆盖着的沙土向四周清理,结果这块铁的范围越扩越大,显露出一个几乎可供我平躺在上的大长方形来!

    “见了鬼了,沙漠里哪儿来的厚铁皮?”大明星用脚踢了踢,疑惑道,“掀都掀不起来,下面还有一大部分呢!”

    剥落的铁皮上还有一点点漆料,看起来是深绿色的。耗子从包里摸出一把跟洛阳铲似的东西,一节节装上,沿着铁皮边缘插下去,估摸了一下什么,拔出来又换了个地方插进沙子,仔细绕着走了一周,接过李副官的笔记本,画下一个他探测出来的形状——

    长方形下面还有个更大的长方形,宽约两米,长约四米七,耗子的工具伸下去一米九。

    这是个什么玩意?

    大明星盯着那张图,一拍大腿:“这他妈是另一辆车啊,比咱们的还大!”

    我回头瞄了一眼我们的车子,果然跟耗子的图纸形状上差不太多,这车顶已经锈成这副模样,想必已经放在这儿蛮久了,大概是开车途经此地,有了什么故障不得已弃车吧。

    “这车子有点怪。”

    地表温度逐渐升高,我们正打算回去车里坐着,五金店老板倒是较起了真儿:“如果放置了很久的车,沙漠里风暴多,早该给掩埋掉了,而且这里地质松软,也应该陷到更深点的地方才对啊!”

    我想了想,也是,刚才那个颠簸显然是碾到了凸出于地面的东西。要不是覆盖了一层昨夜的沙,五金店老板应当是可以看见它避开它的。

    “这车子下面肯定还垫着什么东西呢!”五金店老板考虑了一会儿,做出了这个坚定的结论,“车停在一个大石头,或者……锁在其他什么坚固的东西上面,这里距离罗布泊峡谷没多远了,地质松软,不然早该沉下去全让泥沙给包住嘞!”

    太阳晒得我们直冒汗,传说中可怕的蒸发量很快便让人看不出来早晨下过一场雨了,耗子翻出冬爷惯用的工兵铲,顶着满脸油光跟耗子打洞似的猛挖了一阵子,终于露出一块车头来。可以看出挡风玻璃早就碎了,汽车内部也都填满了沙子,光凭着我们几个人压根儿不可能把这辆车弄出来。

    “这不是……最老式的军车么?”大明星揉着腰蹲下,又抠出一片剥落的绿漆铁皮,“看耗子画的外形,还不是国产老解放,难道是部队留在这儿的么?不能啊,要真是那么久,这进口的玩意当时是宝贝,坏了也必须得收回去啊!”

    五金店老板马上就摇了摇头:“这已经到沙漠腹地了,不光现在没有,以前也没听说过有部队进驻。”

    “有的。”

    蹲在一边的玛伊莎突然开了口,我们差点儿就忘了她的存在了。

    “第十五师进驻过。”她笃定的说道。

    我心头“咯噔”一下,玛伊莎的杀人犯父亲曾跟第十五师有过接触,她恐怕是我们能找到的唯一跟那个体制内、编制外的师团有关系的人了,她既然这样说,我们只能选择相信。

    这辆老军车是第十五师沙漠分队的!

    如果他们没有回收这辆宝贵的报废车,要么是条件不允许,要么……是遇到了某种变故,秘密部队秘密消失,这件事根本没有外人知道,所以不存在回收车辆这一说法。

    耗子歇了一会儿,沿着车头那个角又挖了一阵子,清理出驾驶位最上方的一丝空间来,我摘下身上的包,缩缩身子勉强钻进去,伸手插进沙子里摸索着,希望能有点什么收获,结果刚伸直臂弯,就摸到了一颗人头!

    “我靠,驾驶员是死在车里的,快成肉干了!”

    手指触碰到毛发的感觉让我不由得起了一身鸡皮疙瘩,我本来想探探车里有没有留下什么资料来着,没想到还有个第十五师的驾驶员被埋在地下!

    “不能继续耗在这里了,咱们挖不完沙子,温度一上来我们也得熟,六子,你试试能不能把驾驶员拽出来?”大明星摸了一把车顶盖的温度,嘱咐我,“以前的车开进沙漠只能靠地图,老军车在方向盘右下方有个带盖的盒子,如果能找到那东西,十五师到底要去沙漠的什么地方就很清楚了!”

    我后背顶着晒得发烫的车顶盖,就像铁板烧肉似的,手臂插在沙子里也三分熟了。那位可怜的驾驶员坐着,被上面的沙子压到完全动弹不得,我尝试了几次,几乎要拔掉他的头了,还是没有进展,只能摸索到座椅靠背处,连撕带拉的把他衣服扯了出来——

    墨绿色的军服跟昆仑山里那个拼接人制式相同,玛伊莎果然没说错。布料在这些年的雨水和热沙混合作用下,变得极易撕裂,好在那位驾驶员是将外套披在肩头的,我才得以抽出来大半件。

    前胸口袋里插着一只笔帽,笔杆不知哪儿去了;右侧口袋里有一只小望远镜,碎了一枚镜片;左侧口袋藏着一只信封,可惜打开后并没有我们期待的地图,只有一把青铜钥匙。


    返回车里,大明星奢侈的开了一会儿空调,我把手放在出风口吹了好一会儿才减轻了些灼烧感,正午时分的沙漠地表温度实在太烫了!

    耗子安静的盯着那把钥匙,翻来覆去地在一张纸巾上印出形状来,这位大行家思考良久,终于得出了结论:

    “制式简单,以现代的技术,就算没有这钥匙,想要打开锁或者机关也不难——当然那是对老子来说。”耗子说话间也没忘了自我吹嘘一番,双手比划一下又接道,“但是吧,光钥匙就二分之一个信封袋这么长了,分量重还厚,估摸着它能打开的锁得有足量的煎饼果子摊开那么大!”

    一听到煎饼果子,我们几个人不约而同的咽起了口水。摊开的煎饼果子,还是足量的,里头葱花鸡蛋肯定也厚实,这要是换成青铜材质,肯定老沉老沉了,这么一把大号锁是干嘛的?

    “‘曾医生亲启’?”

    大明星把装钥匙的信封翻过来,辨认出上面的字迹:“看来这封信不属于驾驶员,而是由驾驶员带给一个医生的,那‘曾医生’又是谁?”

    “谁会给一个医生寄钥匙?还是青铜的?”耗子挠了挠头,“老子快烦死医生了,什么林哲宇、高平、马什么来着,左一个医生右一个医生,咋那么多事儿呢!没有一个好东西!”

    “话也不能那么说,只是……咱们搅合的这趟事儿医生也感兴趣罢了……”我赶紧打住耗子的牢骚,接话道,“即使是第十五师的那个年代,也绝对没人用青铜制品的,这个曾医生要一把年代久远的青铜钥匙做什么?该不会他的药品放在煎饼果子那么大的锁锁住的仓库里吧!”

    “一个第十五师的驾驶员亲自送信,那这个曾医生八成也是第十五师的人,不然他们的身份岂不是暴露了?”

    听着大明星的推断,我想起这个第十五师中确实有很大比例的一批军医,昆仑里的那个军事基地本来是他们的实验室来着,或许“曾医生”就是其中之一?

    我停顿了一下,突然意识到了什么,赶忙去翻李副官的笔记。在昆仑墟的时候,我给大家读过林枫从军时的笔记,这种重要的信息李副官即使在重伤状态也肯定有所记录的!翻到迸溅着泥点和血污的那几页,果然出现了线索——

    1970年4月27日的日记上,林枫提到过“小曾“和“小周“两个人,4月28日又说过“小曾“这个人的做法非常极端,林枫实在无法苟同,没多久便离开了昆仑返回巴州去了。

    “小周“八成是熊皮巫女的父亲周兆丰,而“曾“这个姓也并不是很常见,第十五师总共就那么些人,会不会“小曾“就是信封上写着的“曾医生“!

    五金店老板发动了车子继续前进,我转头看到,那辆被掩埋住的军车,车头方向正与我们一致,这说明那位驾驶员是在把车子开往沙漠腹地的途中遇难的。

    可是“小曾”不是在反方向的昆仑山么?信却是要送往沙漠深处?

    我掰弄着手指盘算着:第十五师的昆仑支队解散,距离现在已经过去了四十年,这正好能对应上喀木老人和周兆丰相遇的时间,以及熊皮巫女的年龄。周兆丰的军牌显示他的身份是个上尉,大明星说上尉的年龄阶段在二十多岁到三十出头之间,这也符合血气方刚的“小周”这么一个形象。假设周兆丰就是“小周”,那么小周和小曾应当是年龄相差不了多少的同辈人。

    1970年8月,小曾跟着试验成功的十五师离开了昆仑,小周可能是比较重感情,回头去找跟他们分道扬镳的喀木,这才一个人死在那片高原沼泽地里。他们如果活到现在,已经是六七十岁的老人了。

    从1970年到1975年间,新疆生产兵团经历了解散和重组,第十五师不复存在,但其中还有些老兵执着地留在了巴州,不排除小曾就是其中一员,不排除小曾离开昆仑后进入了第十五师的沙漠支队继续工作,所以才会有这么 ,送给已经来到了沙漠的曾医生!

    可惜的是,事到如今,我们还是没有弄明白十五师的沙漠支队究竟在做些什么,为何队里还有搞人体研究的医生呢?

    “能看到‘大沟’了!”

    我们都在苦思冥想着,五金店老板突然提醒了一句。

    我伸头去看,果然天空和黄沙的连接处有了一条长长的黑线,那就是连接着昆仑与沙漠的罗布泊大峡谷中段!

    “靠近大峡谷的地方,就是那第四个驿站的所在处,咱们快要到达目的地了!”大明星兴奋起来,拿起那个驾驶员的小望远镜四下里观望着,“事情终于要有点眉目了,我倒要看看——”

    他喊着喊着突然卡壳,在衣服上胡乱擦拭了一下没有破碎的那枚镜片,瞪大了眼睛:

    “活!见!鬼!”

    “什么玩意?”

    我们一车人全都随着他脑袋转过去的方向观望着,只见就在峡谷那条黑线的后半段,有一片中断了的区域,肉眼很难看清是什么,等接过大明星手里的望远镜我才勉强辨认出,那儿不知道为什么,十分突兀地立起了一排墙壁。

    如果仅仅是墙壁,倒也没有那么稀罕,说不定是那第四个驿站的未完成建筑呢?可奇怪的是,那墙壁的上半部五彩缤纷,花哨之至,像是密密麻麻开满了鲜花!

    这显然是活见鬼啊,沙漠里到处都是一片土黄,怎么可能长出这些艳丽的花儿来?而且还是长在不知道为啥垒起的墙壁上?

    五金店老板蛮文明的开了左转向灯才驶向那堵墙,我又仔细看了看周围,没有房屋之类的其他建筑,看来从这儿到达第四个驿站还差一段距离。

    地势越来越低,我们停在墙壁前以后,距离罗布泊峡谷也就剩个三四百米左右了,有风吹过的话,谷底还能传来含糊不清的回音,像是一个男低音在念叨着。太阳当头,我居然有些起鸡皮疙瘩,尤其是在看清了那面墙壁以后——

    墙上的花朵并非鲜花,也不是顽强生存在砖头上的其他植物,它们全是插在缝隙间的假花,并且被铁丝固定的结结实实,大风来了也吹不走。

    摸摸质地,就是非常普通的绢布花,暴晒之下有些褪色了,但在漫天黄沙中还是非常显眼的。

    走到墙壁的后方去,我一下就明白了这些花存在的意义——

    墙壁后面隆起了几个土包,还插着长条形的石头当做石碑。这里是一小片墓葬群,花儿是用来代替纸花圈祭奠的。

    “保护还挺到位哈,防风又防沙!”耗子兴奋起来,搓了搓手,“不晓得是不是有什么值钱的家伙什,热娜的小妹不是说沙漠中有古墓么!”

    我摇摇头:“可这绢花也就是这几年绑上去的啊,会不会是个家族墓,他们的子孙过来祭拜过?”

    玛伊莎一路被颠簸得晕了两次车,这会儿倒是跟耗子一样,突然来了精神,跑过来一个个去看那些土包上的石碑,她在找人?她来到沙漠里唯一要找的,不是父亲的下落么?

    我心说总不会碰巧这里出现她父亲的名字吧!便蹲下去一起辨认石碑上的刻字,发现我脚旁的这个土包插着一个黑色的长棍子,拨弄掉外面一层浮尘,赫然露出一个枪口来——这儿埋着一把老式冲锋枪!

    再去看石碑,得亏有了这面墙的保护,字迹还算清晰的,上面写得是:“赵英烈士之墓”。

    石碑右侧还写着“一九七二年二月执行任务时光荣牺牲”,左侧写着“公元一九九三年四月立”。

    敢情这是一个部队战士的墓碑?这位赵英烈士会是第十五师的人么?

    我用袖口擦了擦石碑,微微鞠了一躬,走到保护墙最右侧,打算带着点敬仰,从头瞻仰一遍烈士们,说不定能有关于第十五师的更多线索,结果刚一蹲下来就呆住了:

    李柏山之墓,二〇一一年六月立。
    我坐在地上,张着嘴半天说不出话来。大明星一看我的反应,赶忙凑过来,瞥到李柏山的名字,也傻了眼。憋了好半天才回答不认识字的耗子:

    “是……是李柏山,李副官的坟墓。”

    “李副官?那个老古董?!”耗子瞪着石碑,干巴巴的说道,“他怎么……能死……死在这儿?”

    我心里猛地一痛。

    其实我们大家都知道他死了,早在昆仑他受了重伤时、在他把笔记交付到我的手上时,我们就都知道,他肯定要死了。能撑到我们逃出崩塌的昆仑墟,全靠冬爷坚持不放弃他。

    可现在看到他的坟墓,我还是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这位民国时期误入蓬莱的副官、保密人,这位与我们同生共死的老前辈,再也不能戴上他的金丝眼镜,一板一眼的帮我们做笔记了。

    他在蓬莱暴乱时保护过我,教过我速记,还在昆仑弹尽粮绝的时候分过我半块牛肉干呢,他如今拖着一副残躯,永远的沉睡在这片茫茫的沙漠中了。

    进入昆仑山前他曾说,自己如论如何也跟不上这个时代,就把昆仑当做最后一站,能活下来就申请退休,他要找一片没人打扰,也没有乱七八糟的网络和电视的山村里,一笔一划的写本回忆录。

    我捂着心口流不出眼泪来,只能重重地叹息。答应了朝闻道以后,我已经很久很久没有哭过了。

    “李副官能死在这儿,那……那其他人呢?”耗子抓过那个小望远镜又开始四下里眺望,“果然是有办法从昆仑消失,出现在沙漠!不然谁埋的他?”

    我深呼吸了好一阵子才缓过神来,耗子的疑问正是最重点的问题:

    埋葬李副官的人呢?

    昆仑分别时,李副官的那支队伍一共有五个人,埋葬了一个,那还剩下四个人。他们肯定是一直和李副官在一起的,否则不会有人在条件艰苦的沙漠里还给李副官安葬的这么体面,如果是陌生人葬了他的尸首,也不会知道“李柏山”这个名字。

    烈士墓距离罗布泊峡谷直线距离不过三百来米,这么说,果真有个从昆仑经过峡谷直达沙漠的方法,就像热娜小妹口中的那位战士一样!

    可他们葬了李副官以后,怎么不见人影呢?

    我坐在李副官的坟前大脑一片空白,玛伊莎从墙的另一端挨个儿过了一遍坟头,累得够呛,一屁股也坐在了地上。

    “白费力气,你爸爸是杀人犯,又不是烈士,怎么可能葬在这儿嘛!”

    “滚!”

    “呸,没把你扔路上就不错了,还跟我凶!杀人犯的女儿!”

    五金店老板不认识李副官,也不知道冬爷他们的事情,领会不到我们在难过着什么,又在思考着什么,没好气的白了玛伊莎一眼。

    确实,这面防风墙后边埋葬的英灵全是军人,而且极有可能是第十五师沙漠分队里的牺牲者,玛伊莎的爸爸即使曾经参与过军队里的任务,也算不得烈士。倒是李副官安身在此没什么不妥,他以前也是个军队里的文职。

    如果不是这面插满了绢花的墙,想要在茫茫沙漠中找到一座保存完好的孤坟太难了,同样是十五师的那位驾驶员就没有这么幸运。

    “走吧,别在这儿杵着,那第四个驿站就在这附近,咱们得先到那儿去!”大明星擦了一把汗,招手叫我们上车,“好在这面墙足够显眼,容易找到。等咱们办完了正事,再来这儿好好给李副官拾掇拾掇。”

    “对,先找到冬爷再说吧!”

    耗子硬是把我拽起来,着急要走。我回头又看了几眼李副官的墓,满心的遗憾,但也只能继续前进了。

    二零一一年六月。

    我刚走了两步,又回去确认了一遍李副官墓碑上的日期。现在六月份还差几天才过完,也就是说冬爷他们来到这里下葬李副官根本没过多久。

    我发觉进入沙漠的人,就像抛下的石块丢进大海一样,有去,无回。

    玛伊莎的父亲、林哲宇、冬爷四人,甚至很有可能包含了大掌柜的,全都是在我们已知的情况下进入了沙漠深处,就再也没有任何传回来的消息了。不光人没回来,连一通电话、一条短信都没传回。

    难道那第四个驿站真的没有补给、没有信号、没有车子和骆驼,在锦夜老板娘打过去消息费的第二天就人间蒸发了么?

    驿站的老板是锦夜退休的前辈,不至于拿了钱就跑路啊!

    我越来越觉得不安,催促着五金店老板快点开车。五金店老板热得不行,一个劲儿的往额头上擦汗,导航路径重新规划了一次又一次,可转了大半天,我一转头,发觉那个防风墙还在视线范围内!

    “怎么搞的,别走回头路啊!”

    “怪事怪事,目的地分明是热娜驿站分店,可始终绕不出这个地方!”五金店老板一着急,更是往外冒汗,“不吉利,不吉利!大白天鬼打墙!”

    “哪儿有什么鬼打墙啊,你下来换我开!”养腰中的大明星把靠背升起来,招手让他停下,“难不成导航规划错了么?”

    “好像是不是规划错,而是这里跟标注着的地形不一样啊……”我瞥了一眼导航,疑惑道,“咱们从热娜出发的时候,我明明记得罗布泊峡谷的尾端距离第四个驿站七公里,按路程算咱们早该到了,但眼前的根本不是峡谷的尾端,而是中段!”

    “那……是导航信息错误咯?”大明星伸手关掉电子屏,“六子,上地图!”

    “地图……和导航的信息又是一致的。”

    我铺开纸质地图,看着车窗外那面逐渐逼近的防风墙,心里直发虚:“怎么回事,难道这里的地质发生改变了?”

    “那也不应该啊,地图是有些年头了,可卫星导航更新的频率很勤的,地质变了卫星能探测到才对……”大明星翻来覆去的捣鼓了一阵子导航仪,又亲自开了一段,结果不出所料,我们真的如同鬼打墙一般,又回到了防风墙前。

    沙漠不像城市的道路那样纵横交错,有头有尾,沙漠中根本就没有“路”。如果不是一路跟着导航,五金店老板还不知道把我们带到哪个茄子坑里去呢。

    大家面面相觑,眼下的怪事只有两个解释:一、第四个驿站的地址的确就在这里,只不过现在凭空消失了。二、罗布泊峡谷的地形突然发生了改变,整体延长了,所以原先的尾端变成了中段,卫星地图还没有来得及更新。

    可是仔细想想,这两种解释本身就是矛盾的,驿站建立在土地上,又不是随意能移动搬走的物件,假设峡谷真的延长了,驿站总不能为了保持地图上“距离尾端七公里”的设定,而跟着峡谷的尾端追过去吧!

    我们下了车,再次来到烈士墓前,五金店老板“扑通”一声就跪下了,嘴里念叨着什么“无意打扰”、“有怪莫怪”之类的字眼。我心说真是封建迷信害死人,就算真的鬼魂作怪,有李副官在这儿镇着,谁也不敢让我们鬼打墙啊!

    几个人一商量,干脆关了导航,也不看地图了,就沿着罗布泊峡谷往前开,总能找得到尾端吧!

    我点点头,跟李副官再次挥挥手告别,看到五金店老板那副虔诚的模样,想着宁可信其有,干脆也跟过去拜了一拜,拜托大家多多关照一下新来的李柏山。

    鞠了几躬,我发觉除了李副官的墓碑外,其他全部在左侧都刻着“一九九三年四月立”,右侧也全是一模一样的“一九七二年二月执行任务时光荣牺牲”,跟我来到这儿看到的那第一位赵英烈士墓相比,除了各有各的名字,其他全都是相同的!

    我楞了一会儿,不算李副官,墙后面一共是八个坟头,给烈士统一在一九九三年四月立碑并不罕见,可也不至于死亡日期也统一吧,除非他们的确是在同一个时间牺牲,又同一个时间下葬的!

    一口气牺牲了八位军人,这就很奇怪了,当年究竟是发生了什么?而且死亡日期距离立碑日期又过去了二十一年之久,难道这期间内烈士们的尸体都是随随便便埋在土里,一九九三年全部挖出来重新入殓下葬的么?
    沿着罗布泊大峡谷的边缘往前又开了很久,事情依然没什么进展,气温却很意外的不那么热了。

    这不单单是看到烈士和李副官的墓后,来自我们心底的凉意。找不到第四个驿站,大家心情都非常急躁,尤其是耗子这样的性子,早该急得一身汗,抱怨个没完了。可是旁边大峡谷的底部似乎在缓缓往上冒着些凉气,关了空调凑在边沿处行驶,阴冷阴冷的,几乎让人感觉不到这里是沙漠腹地!

    虽然这条峡谷是昆仑上的冰川冲刷出来的,但早就化了冰,冰水又急速蒸发了,按理说沙漠中不该存在着这么阴冷的地方的。

    如果沙漠中有这么个避难所、冷气库,中不了暑,也晒不伤皮肤,人类在其中存活的时间显然能够大大的延长,就算没吃没喝,躺在里面睡觉还能撑7天呢,这么想着,给热娜送锦旗的那个战士倒也不算太过传奇。

    倘若谷底还有些吃喝呢?那岂不是能活得更长了?

    我吸吸鼻子,感觉下面吹上来的风也没那么干燥,转头盯着眼神飘忽不定的玛伊莎:

    “我记得你信誓旦旦的说,大沟消失的方向有一条河?”

    玛伊莎的目光终于在我脸上定住,她瞥了一眼窗外,点点头。

    我心说终于到这个女人派的上用场的时候了,赶紧追问道:“那你应当知道路该怎么走咯?这条大沟这么深这么长,到底哪里才是它消失的方向?”

    “应当……已经到了。”

    五金店老板一脚刹车踩下去,晃得我们集体一个趔趄,他本来心情就不好,接着破口大骂道:“没事瞎说什么话!开着车呢突然说前面有河,吓不吓人!你们说吓不吓人!”

    他开始后悔接了我们这个司机的差事,车里的汽油有限,长长的峡谷根本望不到头。再这么开下去,找不到驿站他连返程都困难。

    导航已经完全没有作用了,上面连那第四个驿站都没有显示,更不可能有什么大河。我觉得旁边这冒着凉气的峡谷实在出现的蹊跷,瞪了五金店老板一眼,示意玛伊莎接着往下说。

    她嗓子里好像卡了口痰,嗓音很是浑浊。她说早些年,她也曾进过四五次沙漠找她的杀人犯老爹,不过都没什么收获。其中有那么一次,也是到了沙漠腹地,恰巧遇到风暴,慌忙躲藏的时候跑到了罗布泊峡谷的边沿处,结果没撑一会儿就被吹倒了,沿着大沟直接栽了下去!

    醒来的时候脸上的血都干了,暗无天日的,风暴还没停歇。而且她身上什么工具都没有,完全没办法攀爬到路面上去,只好沿着下面的路继续走,也不知道走了几天几夜,突然听见了极大的水流声,但无论怎么找,就是找不到水源在哪儿!

    大明星马上表示怀疑,说会不会是峡谷底部风的对流声?

    玛伊莎头摇得很坚决,她在大沟底部捡了那么多年的垃圾,风的声音她还是能够分辨得出的。

    再后来,她直到体力不支昏倒在地上也没能找到水源,路过的运输队发现她的时候,她正趴在一块大石头上,根本就不在原来的峡谷里了。

    玛伊莎至今也不明白自己是怎么从峡谷底下上来的,是她忘了,还是沙漠里有什么东西帮了她?回去以后,她跟所有人说沙漠地下藏了一条大河,沙漠中的大沟会改变地形,沙漠是活的,可就像她之前跟我们说的,没人想听杀人犯的女儿说话。

    其实就连我也不太相信这段说辞,我倒宁愿相信是玛伊莎的父亲在天之灵保佑了女儿脱险。

    不过眼前本应是尾端的峡谷确实变换了地形,跟导航和地图全都不一样,我们亲眼见到过暴雨后的积水一夜消失,炙热沙漠中的峡谷却在向外散发着凉气,这些事情说给别人听,同样也没人相信我们!

    “讲来讲去,还是这个峡谷有问题。”耗子终于沉不住气,一把松开了安全带,“停车吧,光听别人说什么大沟大沟的有个毛用,还不如老子去探个路,说不定下面才有东西!”

    我们几个一合计,天马上都要黑了,再这么开下去确实不是个办法,便拉了刹车站在峡谷的边沿朝下张望。下面的风直接吹到皮肤上,明显带着潮气,跟平地上的风沙不同,难道沙漠的地下真的藏着玛伊莎所说的河流?

    耗子翻开背包,已经开始组装攀岩器了,我见状也跟着打点行囊,枪支弹药都亮了出来。五金店老板一看我们这阵势,吓得说话都结巴,死活闹着要回家,尾款都不要了!大明星怕他趁我们不在,带着满满一车物资跑回去,只得赖在副驾拖着他,叫我们俩快去快回。

    玛伊莎弓着腰恳求我们带她一起走,她显然也是豁出一切了。耗子打量了她一眼,不屑地扔了一捆攀岩绳过去,她连绳结都不会打,可还是哆哆嗦嗦地模仿着我的动作,我甚至怀疑攀岩绳一旦勒紧,就会拧断她脆弱的骨头。

    下降器缓缓滑动起来,我受了伤的关节在躺了半个多月后头一回剧烈运动,隐隐有些酸胀感,旁边手臂里打了钢板的耗子更是疼得龇牙咧嘴的,更何况他还拉着玛伊莎!下来前耗子还偷偷和我说,反正她知道的信儿都吐出来了,万一峡谷底下的情况跟这女人描述的不一样,干脆就把她扔了算了,省得我们还得腾出精力来照顾老弱病残。

    不过随着位置渐渐降低,风中的潮气确实更重了。

    太阳光倾斜着照射到我们背后的位置,谷底一片黑黢黢的,也不知道还要多久才能着地。我点了支冷烟火丢下去,光芒居然分分钟就看不到了,我心说该不会太阳落山前我们还悬在半截吧,今天的行程极为不顺,再耽搁下去天就要黑了,难道我们几个得在沙漠中露天过夜?

    耗子和我使了个眼色,我俩分别把下降速度加快了一些,玛伊莎头一回被这么吊着,难受到脸色泛青。上方大明星好像在大呼小叫着什么,恐怕是跟急着回家的五金店老板吵了起来,按照原计划,今天下午我们就该到达那第四个驿站了,他也能拿了尾款欢欢喜喜的回家,可是现在折腾到了晚上九点半,新疆的太阳都要沉到地平线以下了,事情丝毫没有进展。

    没有第四个驿站,没有正确的地图,没有冬爷,没有大掌柜。

    也没有林哲宇!

    林哲宇只比我们早走了半天多的时间,如果罗布泊峡谷的地形真的像玛伊莎所说,发生了巨大的改变,那他所面临的情况应当和我们一样,既找不到前路,也不能后退。可是沿途上我们也没有遇到他啊!

    太阳比想象中更快的落下去了,我们彻底处在了一片昏暗之中,大明星的喊话变成了一片含糊的回音,气温猛然骤降下来,我没想到这峡谷如此之深,也没带什么衣服,一个喷嚏打出来,整片峡谷里像炸了锅似的来来回回荡漾着这个喷嚏的回响,吓得几近昏厥的玛伊莎都一个激灵睁开了眼。

    “还没到?这不是我摔下来的地方……”

    “肯定不是这儿啊,要是这么个高度摔下来,你还能沿着水声走个几天几夜?”耗子拉着她的那只手似乎麻木了,没好气的说,“你不是说这峡谷会变化么,知道会变你还敢向爷几个保证能找到人!”

    “如果沙漠中有人活着,一定是因为峡谷!”玛伊莎稍微来了些精神,“这条大沟就是沙漠的生命!”

    我心说这话不假,如果峡谷里果真能找到那条河,显然这就是沙漠的生命,人只有在这儿才能活得下去了。

    “可连你也只是听到水声,没找到水源在哪儿,我们现在连声音都没听到,也许……”

    “嘘——”

    我话没说完,耗子突然打断了我,警惕地转过头去寻找着什么。我赶忙收了声,跟着他支起耳朵仔细去听:

    “叮——”

    “叮铃——叮铃——”

    峡谷的风声中,传来了微弱的铃音。

    我和耗子面面相觑,愣了一会儿,他突然反应过来,大骂了一声:

    “我操,是热娜驿站走失的那批骆驼,这是骆驼脖子上的驼铃!”
    我一下子来了精神,由于那批走失的骆驼,我始终对骆驼运输队的人还是抱有一丝愧疚的,昨天夜里热娜的人那么努力的找骆驼,最后还有五只没下落,没想到居然有骆驼出现在了这个罗布泊峡谷里!

    “你说,咱们要不要把骆驼帮他们找回去?”

    耗子嘿嘿一笑,赞同道:“我昨天听他们说,一头骆驼能卖到两万多块钱!”

    “关键是要怎么把它带走,骆驼的速度赶不上咱们的汽车,难道捆在车顶上么?”

    “是够麻烦的,还得把骆驼拉出峡谷去,不如找个地方杀吃了,老子还没尝……”

    “咚”。

    一声闷响,下得我猛一哆嗦,我们俩听着驼铃闲谈着,就快要脚沾地了,突然一个黑影从我旁边滚了下去!

    峡谷里的光线非常微弱,我看不清那是什么东西,紧接着又是“咚咚咚”地一阵声响,一团团的黑影接二连三的从我旁边滚落下来。我赶紧加速落地,拆了下降器凑上去一摸——竟然全是我们打包的物资装备!

    耗子楞了一下,马上破口大骂起五金店老板来,果不其然,我们等了一等,从天上传来大明星同样破口大骂的回应。

    五金店老板扔下了我们,把车开跑了!

    大明星又累又气地降落下来,蓬头垢面,似乎跟五金店老板不仅吵而且打了一架。一路上那家伙还是挺好相处的,只要给钱什么都干、什么都说,可是天已经黑了,一听说要在沙漠里露天过夜,他是无论如何都不愿意,加倍给钱也不行。

    路上一直是五金店老板坐在驾驶室开车,他眼看着争不过大明星,干脆先缓了一缓,然后趁着大明星趴在峡谷边上给我们打信号的间隙,车钥匙一拧,调头回去了!

    万幸的是,他还把我们满车的物资扔了出来,不然我们几个真的要被他坑死在沙漠中了!

    “妈的,他跟中了邪似的,非说沙漠的夜间有魔鬼,暴露在外面太不吉利!他本来以为晚上能住热娜驿站的分店才跟着来的,现在可好,说什么怕魔鬼要了他的命,跑了!咱们不光没驿站住,连个车子住都没了!”

    大明星一路骂到他也终于降落在谷底。太阳光已经完全消失,耗子从腰包里掏出一根照明棒我们才勉强把滚下来的大包小包找回来。如果沙漠里真的有五金店老板说的魔鬼,我们都暴露在外面,大概就快要活见鬼了。

    “这他妈怎么解,咱们四个人,一个老弱病残,一个姑娘家家,包裹有大大小小十四个!”耗子坐在行囊堆里一筹莫展,“老子就算踩着风火轮也扛不了这么多啊!”

    “要不然先在这儿原地对付一夜,现在看不见路,东西拿不完,好在帐篷还是有的。”

    我安慰着两个气到冒烟的队友,突然又听到一声悠远的驼铃,赶紧拉着耗子起身:“骆驼!还有骆驼呢,咱们去抓那头骆驼,它是运输队的,多少能帮咱们分担点行囊啊!”

    “我看你是想把那骆驼给累死,咱们这么多东西呢!”耗子叹了口气,想了想还是起了身,“不过有个能负重的东西总比没有强……走,小六一,一块儿去!”

    我点点头,抓起绳索套在肩膀上,跟着耳朵很灵的开路先锋开始追寻那一声声驼铃。峡谷的夜间返潮严重,干巴巴的泥沙逐渐变得柔软起来,踩上去总让人感觉很不真实,好像地面就要如波涛般流动起来了!

    “叮铃——叮铃——”

    还好骆驼走得慢,我们之间的距离一点点缩小,缩小,似乎它就在前面了。

    “别动。”

    我好像看到一丝光芒闪了闪,耗子突然低声嘟囔了句什么,把我摁在地上。

    怎么?

    我的脸还差一点就要贴到泥土上了,鼻尖的潮气很重,还有一股湿咸的感觉。

    远处的那一丝闪光放大了,我抬起头来,可以看到一束明亮的手电光打在峡谷峭壁上,伴着驼铃一晃一晃的。

    骆驼上还骑着一个人?!

    我瞪大了眼睛,心说用不用那么巧,我们不光找到了走丢的骆驼,还一并抓到了偷骆驼的贼!

    耗子压低身形,轻手轻脚地往手电光的方向跟,罗布泊峡谷鲜有较大的曲折,只有些一人半高的泥泞包裹着石块和枯树干横在中间,应该是昆仑山上的冰川带下来的,勉勉强强能遮挡住我们。

    “咱们不露面么?”我悄声问道,“对方只有一个人,看起来也没什么危险。”

    耗子摇摇头:“再观察看看,老子根本没搞懂这个人想干什么!”

    我心里也疑惑着,前面这个偷骆驼的贼不应该得手后赶紧离开沙漠,把赃物卖掉么,怎么跑到罗布泊峡谷来了?而且……他走的真的很慢,完全任由那骆驼自己掌握方向,停停走走,忽左忽右,难道是来闲逛的吗?

    手电光调转了一个方向,那只骆驼不紧不慢的,又开始横穿峡谷,驼峰上的贼调节了一下光芒亮度,手电凑近他的脸,我仔细看了看,一下子就炸了:

    “林……林医生!”

    “我操,是你!”

    耗子猛地站起来,指着对面就骂开了。我有些不知所措,分开那么久,我们根本没想到会跟他在峡谷底部会合,也更没有想到他堂堂一个外科医生居然跑去偷人家的骆驼!

    林哲宇也愣住了,但很快就恢复了冷静,他把骆驼栓在旁边一块石头上,朝我们走过来,他早已习惯了耗子的谩骂,压根儿看都没看他,只朝我微微撇了撇嘴角,算是笑了笑:

    “来了。”

    “你怎么会在这儿?”

    “你们不是也在这儿?”

    我明白过来,叹了口气道:“看来……你也没有找到那第四个驿站!”

    他身上只有一个小包,整个人精神状态却还不错,比我们几个要显得干净多了,显然除此之外他还有别的物资也带来了峡谷里。耗子一路骂着,直到听见林哲宇把他那辆车开了进来,停放地点距离这儿不过十五分钟的路途,才止住骂声,跟在后面一起去开车。

    我们一路边走边聊,才知道他虽然比我们提前离开热娜驿站半天的时间,但所走的根本不是同一条路,他没开手机,所以没使用手机导航,一早就发觉那条大峡谷的地形出现了偏差。骆驼并不是他偷的,反而是跟着路上遇见的这头骆驼,他才找了一片低洼地,把车子从地面上开了下来,沿着峡谷底部的道路到达了这里。

    骆驼对这片沙漠比我们要熟悉得多,它们不会迷失方向,就算跟大部队走失了,也绝不会漫无目的的乱跑,它们有办法在沙漠中活下去,也知道哪里才是安全的地方。

    果然,林哲宇耐心的跟在骆驼后面,避开了太阳光的曝晒,没经历什么鬼打墙,再等一等,还极有可能找到水源。

    听完昨晚丢骆驼的事情后,林哲宇推测,恐怕那个偷骆驼的贼也有同样的想法。这个季节沙漠里没什么人,骆驼运输队也准备收队休息了,想得到一只有经验的骆驼,从热娜牵走几乎是唯一途径。

    玛伊莎在峡谷里听到过的水流声,说不定就可以靠着那只骆驼找到。偷走骆驼的贼不是林哲宇,这说明另有别人在暗地里打着沙漠的主意!

    林哲宇皱了皱眉,神色凝重起来,不自觉地加快了脚步。我问他是不是还知道什么我们没发现的信儿,他从包里掏出一只手机来,犹豫了一会儿说道:“我是故意跟你们失去联系的。”

    手机处在黑屏状态,我一按开机键,屏幕居然亮了!我们之前一直以为他是手机没电了,还忘带了充电器才消失的!

    “之前是怕有人追到我的信号,关机了一段时间,现在无服务,没关系了。”林哲宇输入了一个好像是日期的密码,解锁屏幕,“我收到了一封邮件。”

    我点进去电子邮箱,发现发件人的邮箱号是一串长字母,仔细拼读一遍,我吓得手臂上的鸡皮疙瘩都立了起来:

    gaoxiaoya。

    “搞……笑呀?高小……雅?高小雅!”

    记忆中那个痴情温婉又可悲的女人一下子蹦了出来。

    我瞪大了眼睛,看向林哲宇:“她不是……已经疯了么?”

    点开邮件,内容不多,只有寥寥四个字:

    【你来了吗】

    我越看越觉得渗人,她这是什么意思?来哪里?

    她现在已经康复了?是那个脑科专家马九航帮了她?那样的话,就意味着马九航和冬冬也从崩塌的昆仑墟出来了!

    “我把她送回来后,一直是她父亲在照顾,根本不让我见。”林哲宇重重地叹息着,“她究竟有所好转,还是和当初一样,我和你们都无法得知。”

    从昆仑到沙漠,这期间并没过多长时间,如果说高小雅根本还没康复,那使用这个邮箱联系到林哲宇的人是谁?高平?

    想到一直想拿我当实验小白鼠的高大院长,我忍不住缩着脖子放慢了脚步。说实话我怕高平,我也怕那个马副院长。他们俩在我的脑海中就是两个穿着白大褂捏着手术剪的医学疯子,我不想跟他们有任何交集!

    “你放心,我没有回邮件,收到后就关机了,他们定位不到我的位置。”林哲宇看到我的反应,安慰道,“我不会让你出事的。”

    “可是这封邮件太奇怪了啊!”

    我重新看了看发件时间,大概是在我们从若羌出发到半路的时间段,也就是林哲宇差不多刚到热娜驿站那时候。

    “为什么你到了沙漠突然接到这封邮件?‘来’这个字眼实在是莫名其妙,就好像发件人已经知道你在哪里,要去哪里似的……不管对方是小雅姐还是高院长,反正你在热娜驿站肯定是暴露了……”我说着说着就激动起来,“热娜驿站有黄雀的人!肯定是有人看到你才给他们通风报信的!”

    我们进入昆仑山之前,曾发觉白公山宾馆里有个老头儿在给黄雀报信儿,那时候我们没想到高平本来就是那宾馆的老板。这个热娜驿站的老板虽说年龄上显然跟高平对不上号,但我们入住的那天还有许多其他人也在场,谁也不敢保证里面会不会同样混杂着黄雀的眼线!

    白公山宾馆的事情我们可以理解,毕竟高平使用了昆仑山里第十五师以前的实验基地。可他如果连这片沙漠也没放过,难道说他们从昆仑撤离以后跟我们一样来了这儿?

    “所以考虑了再三,我没有联系你们,也没有等下去,自己先离开了。”林哲宇走到车子前帮我们拉开车门,“这件事情还有许多疑点,一时间下不了定论,只能走一步算一步。”

    耗子听了半天明白过来,一把揽着我的肩,从林哲宇旁边拉到后排跟他坐到了一起去:“这人简直是个惹事儿精,在南海那会儿就叛变跟人家去昆仑山,结果惨遭抛弃,从昆仑活下来人家又来拉拢你了,你要去就赶紧去,别连累我们。小六一你别跟他那么近,小心他害了你!”

    林哲宇知道跟耗子说不通,便也不再争辩,默默地关了门发动车子。

    我坐在那儿魂不守舍的,确实,这封邮件太过于奇怪了。林哲宇和我们几个现在用的手机号都是老板娘新给的,要想联系到林哲宇,确实只能通过高小雅以前保存的电子邮箱号。但鲨鱼号上的露露跟小雅一样是被东王公祸害过的女人,她一直到死都是一副痴傻的模样,再也没能恢复过来,邮件真的会是高小雅本人发出的么?

    我跟小雅接触过一段时间,也算是了解她的执念,如果她已经康复了,我认为她一定又会不顾一切地来找她深爱的师哥,毕竟这种事情已经发生过好几次了。就算发邮件也不该是这么模棱两可的【你来了么】,这句话对于小雅来说难道不会太平淡了吗?

    高平他们当时离开昆仑非常突然,突然的就像第十五师当年离开一样。

    不同的是,林枫的日记里写到第十五师试验成功了,所以他们离开了昆仑,仪器设备没有足够的人手撤走也勉强可以理解。而高平他们不同,我还没被他剖开胸膛,就意味着龙的心脏那个实验的确没有进行下去。他们先是给白公山宾馆的老头发信息说什么集团转移,隔一天就扔下林哲宇没了影,这让人根本摸不透他们到底在做什么,又是要转移到哪里去。

    我看着漆黑的窗外,突然有种强烈的不安:黄雀该不会转移到沙漠来了吧!

    我和耗子当时在昆仑的基地里找到差点饿死的林哲宇,他说不知道为什么高平的注意力突然就不在心脏这件事情上了。可高平本身是个心血管科的顶级专家啊,如果不关注我这个镜面右位心的小白鼠在哪里,刘晚庭也没找到,他还想干什么?

    如果他真的带人转移到沙漠了,沙漠又能给他带来什么!

    车灯照射出大明星握着工兵铲的轮廓,他一脸气势汹汹地转过头,看清楚车里坐着的是我们,才松了口气把手里的家伙什放下。我心说如果真是良心发现的五金店老板找回来,显然免不了一顿暴揍了。

    大家七手八脚的把装备物资都挪到车里,这才稍稍安心下来,至少我们不用露宿在外跟魔鬼搏斗,遇到什么紧急情况还能一脚油门踩下去跑路。林哲宇怕车子的引擎声会影响到骆驼的感官,开到骆驼那儿停下,把耗子派出去继续骑着它不紧不慢的走,留我们保持两百米的距离跟在后面,又拿出手机摆弄了两下递给大明星,我凑过去看了一眼,是一些从碎裂的石碑上拍下来的照片。

    说是石碑,实际上更像是散开的碎石片,原先的形状已经很模糊了,不知道被什么样的外力打碎,裹着些干泥巴摆在那里。

    林哲宇说,这些是在进入峡谷后大约两个小时的路程发现的,远了看像是墓碑,再近一些才发现石头早就风化断裂了,有些零零散散铺在路面上,有些斜插在峡谷一侧的峭壁上,上面还刻着许多字符。他一个医生显然看不懂,但觉得有些奇怪,便拍下来想着慢慢研究,现在跟我们的破译专家大明星碰上面,这活自然交接了出去。

    大明星立马来了精神,放大照片盯了一会儿,转头给我使了个眼色。

    虽然手机像素不是很高,但那些放大的奇怪字符我还是一眼望过去就有了印象:我在北极那只微型相机的胶卷和禹陵的通天塔上,都见过这种不破译根本看不懂、一破译就觉得神神叨叨的诗歌!

    大明星之前都是在锦夜帮我们解读这些奇怪的东西,现在好了,手机联系不上北京那边也没关系,他歪嘴笑笑,摆出一副“我最牛逼”的自恋神情,掏出笔就开始排列组合那些字符。

    以前见过的这种奇怪的诗,我记得都是些神明啊,灵魂啊,永恒的时间之类不着边际的赞颂,我估摸着这回也差不了多少,果不其然,没过一个小时,大明星就念叨起来了:

    “啊,好美,这技术水平明显不一样,‘所有道路通往无生命之物的中心’,‘通道没有尽头,门没有方向’,是Levite!完美对称!”

    “说说人话。”林哲宇冷漠的表情和大明星一脸的陶醉形成强烈反差,“能看出来这是什么人留下的吗?”

    “没法儿跟你们分享我心里那个美啊,是真美!恐怕翻译过来就没了韵味儿了。”大明星跟得了癫痫似的疯狂晃着笔,“这么说吧,沙漠里的铭文虽然拼不完整,但是整体水平,包括结构和韵律都要比以前看的那些完善得多,高级得多,要么是这套语系在沙漠中趋于成熟了,要么是留下这些铭文的人比其他地区水平都高!”

    “照你的意思打比方,是不是以前的诗都是小学生水平,而这里步入大学了?”我揣测道。

    “不是大学,在我看来已经是大师水平了,而且拍马屁很有一套!”

    “拍马屁?一个善于拍神的马屁的大师么……可是拍了又能有什么用,得道升天?”

    “还是有点用的,至少可以触碰到约柜。”大明星在纸上画了个圈,“嗯,可以看做是约柜。”

    “约柜”这个词我还是头一回听说,大明星解释说是那是古代的老外传说中的东西,实际上就是一个装着几块石头的柜子,石头上刻着神明写给人类的东西,如果祭司以外的人触碰了这个约柜,就会被雷击而死,所以里面到底写着啥,除了向神拍马屁的祭司以外,没人知道。

    由于这种铭文破译过来偏向于古希伯来语系,大明星便使用了这个外来词翻译给我们。我想了想,要是换做我,我肯定会一拍大腿,大喊一声:“这是丫造化玉牒!”

    我们之前已经查到这种文字应当属于早期萨满教,那么文化造诣很高、写下这些神神叨叨铭文并可以接触到约柜的人,八成是个侍奉神明的祭司。

    萨满教信奉的神明是法加库,法加库是转生之魂,造化玉牒上的信息可以教给人类永生。

    这似乎对的上吧!转生不就是永生的一种方法吗?

    如果有个得到了约柜的祭司在沙漠里歌颂神明,难道意味着曾经有一枚玉牒碎片是从沙漠中溜出去的?

    “‘不能闭上双眼,像老人一样溘然长逝,在幽暗中等待夜的开始。’这就有点惊悚了。”大明星手里握着笔,还在龙飞凤舞的破译着,“因为……因为‘再也不会有白昼’?这是啥意思,怎么可能没有白昼了呢,这儿又没有极夜!‘日渐拖向深渊’?漂亮,压韵脚!”

    我摇摇头,解释不了这个问题。窗外漆黑一片,远处只有耗子手中的一道手电光束,夜才刚刚开始。虽然这一晚还很漫长,不知道还会发生些什么,但我们都知道太阳总会升起的,光明是让人类熬过黑夜的唯一希望。

    什么人才会永远的留在黑暗当中呢?

    大概只有死人和瞎子。

    我帮不上大明星的忙,也替不了林医生开车,心想着后半夜得出去接替一下骆驼上的耗子,便放倒了椅背蜷缩着睡了一会儿。

    累极了的玛伊莎在最后一排发出的鼾声很大,我蒙着头听着大明星嘟囔关于什么“深渊”的韵脚,迷迷糊糊的想起了昆仑墟底部的那个深渊。

    昏暗的一丝光,眼看就要熄灭了,眼前是一条幽暗的隧道。

    有声响从头顶上传过来,墙壁上非常粗糙,轻轻一碰便落下一层结晶体。

    隧道的尽头,有什么东西。

    我抱着一个人,紧紧地抱着,越来越往下坠。四周吵杂起来,好像有潮水涌到我的耳膜上,轰隆作响,就要把我吞没了。无际的黑暗包围过来,几乎要让人窒息,我张开嘴巴大口大口的呼吸着,却无比坚决无比清醒的意识到不能放手,松开了,就要永远的失去他。

    就算是梦,如果再来一次,我怎么会眼睁睁看着他坠下山崖,替我们坠入那片无尽黑暗的深渊呢?

    “六子,醒醒!你把手松开呀!”

    不行,我不能放手了!

    “别硬掰,她越用力越会肌肉痉挛,给她一巴掌!”

    等一下,等我一会儿,让我把他拉上来,让我再试试……

    “啪!”

    一记清脆的耳光扇在我脸上。

    睁开眼睛,我不再往下坠,也改变不了那个结局了。

    大明星皱着眉从我手里拿走被撕扯到变形的枕头,林哲宇打我的那只手还没伸回去。

    “你又做噩梦了,下次睡觉不要蒙着头。”

    “我当然知道那是梦……”我渐渐平稳着呼吸,如果能回到那时候,不如不要醒过来。

    我揉了揉脸,愕然发现掌心里都是泪水,我明明答应过朝闻道不会再哭了,事实上我也真的这么久没有再哭过,没想到在梦中竟现了原形,慌忙抹干净眼角,坐起身来。

    “你刚才梦到了什么?”林哲宇从内视镜看着我,“有什么异常么?是不是……”

    “不不,不是那个东西。”我慌忙摆了摆手,我知道他指的是我对营养液的敏锐感,“虽然也有潮水似的压迫,但和之前比,太弱了,这附近应该没有埋藏着管道。”

    大明星长舒了一口气:“千万别再有那东西了,那可是个麻烦呢。不过沙漠里要是有那管道,重新利用起来输送水源倒是能开出个绿洲来!”

    我感觉睡得天昏地暗的玛伊莎都被我吵醒了,在后面一直盯着我,怪不自在的。一看时间居然过去了两三个小时,便披上衣服,调整了一下情绪,出去接替耗子的工作。

    耗子看我精神恍惚,还以为是我睡得正香被大明星他们从车上赶出来的,气势汹汹的回去车里凶了两句,实际上我真的想一个人躲一躲,我不该在大家面前哭鼻子,也不敢说出那个人的名字。

    峡谷的夜比车里至少冷了5度,白天我们几个脱到只剩下背心大裤衩,这会儿裹着大棉袄还有点哆嗦,夜再深一些,怕是要和昆仑的气温有得一拼了。

    也不知道他会不会冷。那片昆仑的深渊里,也是没有大明星所说的白昼吧。

    我跟随着摇晃的骆驼前行,还是忍不住在想他。

    尼采说,当你在凝视深渊的时候,深渊也正在凝视着你。我虽然害怕那个地方,也不知道深渊里到底有着什么东西,可如果真能通过什么办法相互凝视那么一眼,希望如此。那样总好过独自一个人念念不忘吧。

    骆驼的速度比前半夜明显加快了不少,中间也没了停顿、也没了左顾右盼,像是找准了方向似的。我举起手电四下环顾,景致上跟之前没什么变化,但漆黑的环境中,似乎有东西猛地亮了一下又熄灭了!

    追随着那个闪光再仔细看过去,什么也没有,一转身,其他的地方又闪亮了起来!我使劲搓了搓脸保持清醒,瞪大了眼睛再去看,发现那些闪光是随着我的手电光变换方位的,当我照向某个位置再移开,那个位置便会延迟半秒的时间再将手电光反射回来。倘若我举着脸盆那么大的探照灯,这峡谷怕是要闪个没完了。

    我拉了拉缰绳,就近找了块会反光的石头查看,那上面细密的覆盖了一层白色的东西,像是深秋的凌晨结成的白霜,但伸手一摸,那东西很容易就被剐蹭了下来,我的手便开始闪闪发光了,搓起来的触感沙沙的,又显然不是白色的沙粒,更像是……盐?

    骆驼被我牵到跟前来,悠哉悠哉的喷了几口热气,伸出舌头就开始舔食石头上凝结着的东西!我心说它后半夜走得这么快原来是赶着补充盐分么?我点了几粒放到舌尖上,这东西闻起来略有点腥味,味道苦咸苦咸难吃得紧,完全比不得厨房用的食盐!我吐了几口口水,跟后面赶过来的同伴一同把手电开到最大功率,沿着石头往四周找,发觉但凡是体积较大的石块上,基本都附着着一层盐粒,这在我们上半夜所经之地的峡谷中是没有遇到的。

    不过这也不是什么奇怪的事情,毕竟罗布泊地区本身就是一块盐碱地,这儿还曾经是大海,晒出一层凝于表面的盐晶体属于正常自然现象,遇到了,只能说明我们距离罗布泊中心区域不算太远了。

    可是无论是大掌柜的线索还是冬爷他们的线索还是玛伊莎父亲的线索,依然没有出现。我重新骑上骆驼,沿着峡谷前进,盐晶体的闪光渐渐地在增加,直到天快要亮了,有了整体的光芒我才赫然发现,眼前的峡谷如同新雪初霁般,几乎被完整地包裹了一层盐霜!

    这景象着实令人惊讶,沙漠中的黎明寒气还很重,要不是骑着骆驼,我差一点就以为时光流转,大家回到了昆仑去,只不过从凸起的雪山跌到了凹陷的大峡谷!

    我耗费了半夜的时间才从那个人的事情上调整过来的心态,因为这雪一般的盐霜突然又崩了回去,我垂头丧气的望着地上骆驼脚掌踏出的一个个脚印,突然打了个激灵:

    白色的颗粒。

    墙壁上密布着的白色颗粒,用手就可以抹去了,抹掉以后,墙上露出一些画儿来。

    我反复梦到的那个画面,是在昆仑跟朝闻道告别的时候莫名其妙看到的,我不知道那到底是什么,到底是哪儿,但那墙壁上的白色颗粒不就和眼下这雪一般的盐霜一样吗?

    难道,那里就是这里?

    这不可能啊,我怎么能在昆仑雪山就预先看到沙漠里的东西?

    这种未卜先知的情形我只在禹山的时候有过一次,但那回是在营养液的作用下唤起了我出生时的记忆,虽然是有些不可思议,不过后来剖过龙女肚子的林医生推测,水生胎在脱离母体时,就像孵化完全的鸡蛋一样,已经发育得足够成熟,破了壳便足以独立生存了,因此这件事情也能解释得通。可这沙漠里没有输送营养液的管道,我看到的画面也没再延伸推进过,牙后跟也不痛,这根禹山那回不太一样啊!

    我满脑子都在纠结这件事情,无论如何都想不明白,正烦着呢,突然身下的骆驼猛然一顿,随即驼铃大作,它撒开腿就往一侧跑,几乎就要把我甩了出去!

    后面的同伴一看情况不对,赶紧猛踩油门追过来拦着,轰鸣声刚刚响起,紧接着就是一声刺耳的急刹!伴随着耗子哥摇开窗户的一阵谩骂,我看到一个人影撞撞跌跌地从前面跑了过来,一个踉跄摔在汽车前不足一米的地方。
    我安抚好受惊的骆驼,揉着被颠簸到肿的屁股走过去,耗子早就从车里飞出来把那人摁住了。

    这是个有呼吸的活人,从身影看应该是个男人,但不像冬爷,也不像小王爷和张小爷他们。他穿着一件沾满了泥巴的大衣,趴在地上吭哧吭哧地喘,发出的声音像个被锁链拴住的野兽。

    大明星摸出枪来警惕的抵在那个人头上,抓住头发向上一扯——这人龇牙咧嘴,双眼血红,满脸胡子头发,这果然不是我们的熟人!

    玛依莎突然冲过来也去掰他的脸看,可马上又松开了,这显然也不是她失踪的爸爸。

    在荒无人烟的沙漠之中,在这绵延百里的大峡谷底,他是谁?怎么冒出来的?

    大明星试着用各种语言跟他沟通,都没有结果,这个人不但对人话没有反应,自己也不会说话,只通过喉咙挤出奇怪的气流声,而且一直发力,想要挣脱耗子的束缚。

    大家面面相觑,对于突然出现的这个家伙一时间都不知道该怎么处理。林哲宇掏出剪刀,把那些打了结的胡子头发剪了剪,才多露出些脸来,这个人的面目真的非常狰狞,不过能够看出这是个大概四十岁的中国面孔,并且是个汉族人。

    林医生又剪开被泥巴糊在一起的领口,发觉他身上穿着的不是大衣,而是一件很长的棉袄,表面上还绣着非常精致的暗纹,我跟大明星对视一眼,异口同声:“大掌柜的!”

    我们两个锦夜的正式保密人都看过老板娘保存的那段录像,那是大掌柜在进入昆仑山前给老婆录下的,我记得录像中他穿着的就是这么一件加棉长袍马褂!

    我仔细盯着被剪了胡子的那张脸,八字眉皱在一起,鼻子有点短,这脸跟录像上对应不起来啊!而且大掌柜的可是锦夜的头目,他怎么可能变成现在这个样子?这个人应该只是穿着了大掌柜的衣服!

    可……他是在哪儿弄到的衣服?

    林医生把马褂上被污垢糊住的口袋都剪开,里面有些碎布条,还有个不知道原先装了什么的空药瓶。脱了他的马褂,这个人里面还穿着一件军绿色的衬衣,带尖翻领的那种,散发出一股常年不洗的浓郁酸臭味儿。

    这衬衫的制式……是军队的?

    沙漠中的军队,我第一个反应就是认为他是第十五师的人,但这个人的年龄应该没到40岁,和第十五师存在的时间轴岔开了。

    无论是林枫笔记上出现的那批人,还是鬼打墙的那片墓地里1972年牺牲的烈士,算算时间都该比眼前的疯子大很多才对。

    第十五师早在农二师成立以前就解散了,玛伊莎说过,能知道第十五师消息的人,至少要在1975年新疆兵团重组前当过兵,假设十五师当时最年轻的战士只有十几岁,那这个小战士现在也得50岁往上了。眼前的这个人胡子头发都没法刮,怎么可能保养得这么年轻!

    除非,他是1993年给烈士们立墓碑的人,属于90年代的一个进入沙漠的新兵蛋子,不知道因为什么被留在了这儿!

    大掌柜的从昆仑进入了沙漠已经是毫无疑问的事情了,昆仑是冰冷的,沙漠是炙热的,峡谷里虽然比雪山的气温要高一些,可夜间没有棉衣棉裤也熬不过去。大掌柜的已经在昆仑丢过一部分物资,在玛依莎捡垃圾的地方还丢了登山包,如今,这个人穿着大掌柜的衣服,那大掌柜的还剩下什么?

    我心里暗暗觉得不太妙,干我们这一行的,虽说自己的命都别在裤腰带上,但谁又能大发慈悲的把自己保命的物资分给一个不相关的疯子呢!

    除非他已经不需要御寒,也不需要食物了。

    可那样,不就意味着,死了?

    几个人脸色都不太好,大明星收起枪,叫我们加快速度继续往前。既然出现了活人,说明前面的环境不算恶劣,说不定还有其他人存活着。

    耗子摁着那个疯子也累得不行,听他这么一说便松开了手,哪想到疯子跟诈尸一般瞬间跳了起来,张嘴就咬了耗子一口!

    耗子“嗷”一嗓子,痛得赶紧往回收手,那疯子死死地咬着,怎么也甩不掉!大明星重新掏出枪来,“咔嗒”一声上了膛,那疯子对人话没有反应,倒是明白这个声响,转头就跑,直扑向我们的骆驼去了!

    骆驼被我栓在一块石头上,匍匐着休息,它反应过来赶忙起身要跑,但那疯子直接就跳了起来,扑过去重重地压在它身上!

    我转头就要跑过去阻拦,好不容易弄到的一头骆驼,总不能眼睁睁看着它被咬死在这儿!

    结果那疯子没再张嘴,出乎所有人的意料,他摘了套绳,骑着被吓得拼命飞奔的骆驼,一眨眼就跑远了!

    大明星抬手就开了一枪,不晓得有没有瞄准,反正没伤到疯子和骆驼的要害部位,反而刺激得骆驼跑得更快了!

    “上车!开车追!”眼看着骆驼消失在峡谷中,急得我大叫起来,“骆驼速度总赶不上汽车吧!”

    “算了,别追了。”

    林哲宇正用酒精棉球给耗子清理着伤口,劝道:“这个路面状况,如果开快了轮胎容易打滑,不一定追得上,而且汽油剩的不多了,何必浪费在走回头路再开回来这件事上。”

    “刚才那人该不是装疯作傻,故意抢走我们的骆驼的吧?”

    我蹲在紧紧咬着下唇的耗子前面,帮他剪了块纱布。那个疯子生生扯下了耗子手臂上的一块肉下去,而且耗子还说看见他嚼了嚼吞进了肚子,这简直是个吃人的怪兽啊!

    林哲宇摇摇头,认为那人没装疯,跟他讲话的时候,他确实没有任何反应。如果是装出来的,只要听得懂人话,潜意识中也会有一点点身体反馈的,他能听见上膛声,说明他也不是聋子,而这个人连眼珠子的一丝转动都没有,所以他根本什么也听不懂。

    但他的疯癫一定是后期形成的,他认识骆驼,还听得懂手枪上膛的声音,这进一步印证了这是个军人的推论。

    疯子的牙齿很锋利,下口果断没有迟疑,他军绿色衬衫下的躯体也不像那种营养不良、骨瘦如柴的样子,平时他都吃些什么?

    想到这点,我不禁有些头皮发麻。

    耗子的手好容易才止住血,我看着都觉得好痛好痛,他却一脸的淡然:“反正这只手废了,钢板还没拆,多一个伤疤无所谓的,等找到冬爷就跟他一块儿退休。刚才那怪物下嘴再狠一些,老子的钢板就能咯掉他一颗大板牙了!”

    听说他也要退休,我不禁沮丧起来,同生共死的队友们已经没剩几个了,可我的路还长,我能靠着自己走下去吗?

    经过这么一番折腾,天已经大亮了,我们平白无故的少了一块肉还丢了一头骆驼,谁都高兴不起来,大家只得挤回车里,靠着最后一箱汽油默默往前开。

    如果再得不到第四个驿站的补给,我们就得弃车,自己扛着包裹徒步了。

    光芒强烈起来,峡谷中的白色盐粒愈发刺眼。大约半小时后,白色渐渐暗淡了下去,地面不再打滑,也不再凹陷,像是将颗粒全都大力地挤压在一起,合成了一大块坚硬的水泥地!

    水泥地的路面在渐渐抬高,两边峭壁不断地缩短,再这么开下去我们应当能离开这个峡谷,但林医生的油门根本没用力往下踩,车子也没有朝后倾斜的趋势,想到我们在霸王宝藏里经历过的悬魂梯,我很快明白过来:不是峡谷底部高了,而是两旁的峡谷峭壁越来越矮了。换言之,就是外面的整体路面呈下降趋势,峡谷变平地,沙漠在消融。

    “再往前,上面和下面处在同一平面,这儿就看不出来是个峡谷了。”大明星挺直了身子,朝窗外眨巴着眼睛,“那么……这是不是就能够叫做,峡谷的尾端、峡谷的尽头了?”

    耗子也抬起了头:“第四个驿站不是说距离大峡谷的尾端七公里吗?这回真的是到了?”

    林医生再次打开电子地图,关掉乱指路的导航切换到地势图界面,我们被定位到一片标记着小块小块黑色的区域里。

    地图上的黑色代表着人工景观。

    我一下子激动起来,这个人工景观难道也包括了那个不知道怎么就移动了好远的第四个驿站?

    “踩油门!“我伸手拿过小望远镜,”咱们就要出去了!”
    我们的车子顶着艳阳加速前进,望远镜中有个歪歪斜斜的三角体逐渐放大,进了才得以看清楚,那是一座建筑的屋顶。

    我很少见过这种奇怪构造的房子,半截大门都埋在砂砾中,屋顶极其的大,像个遮风挡雨的大伞扣在上面,巨大的房檐几乎遮住了地面以上的墙体,从高处看,这根本就是个帐篷!

    抢走我们骆驼的那个疯子,大约就是从这里跑过去的。林医生很谨慎,怕里面还有别人,便把车子停在距离这个帐篷似的房子十来米的地方,大家身上都揣着家伙什,一点点往那露出来的半截大门靠近。

    我感觉脚下的地面十分平整,虽然细碎的沙石都往这个低洼处堆积,但也不至于松软到把房子都陷进去的地步。房子是由石头建成的,看起来很扎实,但明显整体向一侧倾斜,而且开着大门却没有门板,不知道是坏了还是因为不方便开门直接给拆了,想必屋里也灌进去不少沙子。

    耗子试探了半天感觉没有异样,探身从半截大门钻了进去,没过几分钟就伸出头来朝我们急切地招手。

    看来里头没有危险!

    我们收了枪,依次爬进这栋奇怪的建筑。刚踩到地面,我就闻到一股臭味,不是特别浓郁,但持续不断的从屋子深处往鼻孔里蔓延,熏得我有点作呕。

    大明星一进来就连连摇头,赶忙把头又从半截大门伸了出去:“耗子,刚才你先进来放屁了?”

    “我艹,外面那么大的沙漠,老子能攒到这里放?”耗子气得给了大明星一拳,自己也伸头到外面吸了口大漠的空气,“这味儿啊……哪里是屁,这是拉稀!”

    “难道这里是那咬人疯子的厕所?”

    “不对,快开灯。”

    林医生进来,马上去拿手电。这个房子里一片昏暗,虽说外面阳光刺眼,但巨大的三角体屋檐将光芒遮挡得一干二净,要不是还露着半截没了门板的缺口,这里几乎是密闭的。

    几个人打开手电,扫视着弥漫臭味儿的房屋,这里算是个大通仓,地面上几乎铺满了沙子,走起路来脚底打滑,只有两三处面积很小的隔断,完全是个毛坯房。除了角落里堆放着一些箱子和桌子等杂物,其他就没有装修了。

    我看到石头墙壁上有个带塑料扣的拉线,伸手一拽,很意外的,居然有一盏昏黄的灯从头顶亮了!

    这儿居然有电?

    更意外的是,房梁上还挂着很多电线,顺着电线我们找到了固定电话、插座、电磁炉和小风扇。

    “这个地方有供人居住的设备啊!该不会是……”大明星跑到电话前,难以置信的抓起听筒来,“电话是断的,该不会这里就是那第四个驿站吧!墙上怎么没有骨头呢?”

    热娜驿站的吧台小妹说第四个驿站是热娜的分店,装修风格相差无几,最主要的是那个当了老板的锦夜前辈带走了一部分龙伯人的骨头,这是我们鉴别驿站身份最主要的线索。可这儿没有骨头,而且是在是太……太寒酸了,这驿站跟我们在外面临时搭个帐篷有啥区别?

    但耗子很快就从墙角堆叠的箱子中翻出了让人难以置信的巨大枯骨,综合第四个驿站处在罗布泊峡谷尾端的位置条件来看,这里真的就是那第四个驿站了!

    大家都傻了眼,这跟我们预计中的驿站相差太过遥远,除了那个跑出去的疯子以外,恐怕没有别人愿意住在这么个充满臭味儿的破地方。而且这里没有那位锦夜的退休保密人,也没有冬爷。

    林医生径直的朝房间的一处隔断墙走去,在那儿蹲下,然后从口袋里拿出一副橡胶手套带上,我们一看有新情况,立刻凑过去,结果突然有个东西贴着地面蹿了出来,吓得大明星脚底没站稳差点儿摔一跤!我反应过来,冲过去想追,但那东西速度奇快无比,转眼就没了!耗子看了看那东西留在地面上的印迹笑了笑:“没事儿,我娘家人儿,沙漠灰八爷!”

    我松了口气,听到耗子口中的耗子,心里居然有点儿亲切,好歹是条沙漠中难得一见的生命体,不至于只有我们几个活物这么孤独。

    林医生还在墙那儿蹲着,手里拨弄着什么。我走过去一看,大吃一惊,墙的后面居然还蜷缩着一个人!但显然是死了,满身污垢,衣不遮体,我们闻到的那股臭味儿就是源自这里,从鞋子大小看是个男的,已经开始腐烂了!

    靠近臭味的源头,我被熏得几乎睁不开眼,很难想象那咬人的疯子能生活在这等恶劣的环境中。林医生查看了尸体上的几处破损,那里的伤口很不规整,我莫名觉得像是咬痕,毕竟刚才蹿出去的灰八爷要吃些东西才能活下去,但转念一想,咬人的疯子也住在这里,一下子觉得毛骨悚然。

    林医生观察了一会儿,又按压了几次尸体的皮肤,说这个人如果放到大沙漠里晒着,他会成为干尸,如果放在峡谷底部冻着,他不会腐烂得这么快,他偏偏死在这么个峡谷和大漠边缘的地方,温度湿度的不确定性都会影响尸检,单从目前的环境来推测,这个人只死了一周左右。

    一周的时间。一周前我还躺在若羌的病床上打针吃药,大明星正从北京风尘仆仆的赶过来,而在那个时间段,塔克拉玛干沙漠的中心地带死了这么一个人。

    尸体烂成这样,还到处是破损,林医生条件有限,也不好判断这人到底是怎么死的。他抬手帮尸体梳理了一下头发,别到耳后去,我们看着尸体终于从阴影里露出来的脸,我的脑海中突然闪过了许多画面:

    我居住的地下室外昏黄的走廊灯下,一个陌生男人站在门外盯着我;聚仙楼那场热闹的婚宴中,我从台上猛然回头,看到人群中慌乱逃窜的一张脸。

    这个人的长相过于大众化,容易让人转头就忘了,可我已经从他脸上的刀疤回想起来这个家伙,他是耗子和死在霸王宝藏中猴哥的同门师兄弟,春生!

    耗子完全愣在那里,半晌才回过神来,推开林医生去撕尸体后背上破布般的衣服,从那里果然露出来一个跟他背上相同的灰八爷老鼠纹身,这个人是黄雀的春生无疑!

    大家相互对视着,搞不明白这诡异的第四个驿站发生过什么。

    从这儿跑出去的疯子,穿着大掌柜的衣服,却吃着黄雀的人。锦夜和黄雀这两个对立面是怎么凑到这小小的驿站中来的?

    我的第一个想法是有人变了节。要么是春生脱离了黄雀,要么是大掌柜投靠了黄雀,但后者显然站不住脚,大掌柜可是大掌柜的啊,他没有任何理由背叛锦夜。而且驿站是锦夜退休的保密人开的,老板娘不久前才联系过他,这说明她也认为这里值得信任。

    正因为有这么一个值得信任的驿站存在,大掌柜的进入沙漠后来到这里再自然不过,甚至从孔雀河方向进入沙漠的刘晚庭也很有可能来过。他们三个都是极其聪明的人,应该不会一齐看走眼。既然我们不该怀疑这里,那春生又有什么理由背叛黄雀么?

    如果谁都没背叛谁,他们出现在这儿就不是接头,而是火拼了。这样看来是大掌柜的丢了衣服,杀了春生,赢了以后离开了?

    现在我们找不到任何人对质,死的死,失踪的失踪,刚跑出去的那个疯子恐怕是唯一一个有可能知道点线索的家伙,他的身份还是个让我们不知道底细的军人!

    “别搞什么解剖了,让他入土为安吧。”

    耗子拦住了往外拿手术剪的林医生,情绪很是低落:“干我们这行的,多少有些忌讳,他都烂了,还让啃成这样,就别再剪了,好吧,他多少是我师兄弟,死了就不是黄雀的人了。”

    耗子从没用过这种请求的语气跟林哲宇说过话,林医生想了想,收回剪刀,点点头。耗子走过去把春生的尸体抱起来,想要出去挖个坑埋掉他,结果尸体往上一抬,下面露出一个几乎和尸体粘连在一起的门板的把手。

    “他是死在一扇暗门前的?”大明星伸手就去拉那个把手,又一下子弹了回来,夸张的甩动着手指头,“怎么还带电的!”

    “底下是电表箱吗?这人是电死的?”我警惕的往后退了一步。

    “不不,应该是静电,不然我也该嗝屁了!”

    林医生带着橡胶手套去拉把手,那个门板非常轻易就被打开了,门板的背面附着着一层厚厚的毛,黑布隆冬乍一看像是人的头发,把我给吓了一跳!等林医生把那黑毛从下面的暗格里拽上来,我们才能看出来这是一张十分厚重的动物皮毛。

    像是熊皮。

    一摸那皮毛的手感,柔软、暖和,因为长期没清洗,长一点的毛都拧巴在一起,打了几团卷儿。

    我愣了愣,忍不住喊了出来:“熊皮巫女的皮?”

    门板背面的做工比较粗糙,开裂后伸出来的一根木条尖儿钩住了熊皮,我们用了些力气才把它扯了下来。除了这处损坏孔洞,熊皮另一侧还有着火烧过的痕迹,绒毛秃了一片,那是昆仑墟崩塌以前被迸溅到上面的火星烫的,这肯定错不了啊,熊皮巫女来过这儿!

    我心里一阵激动,那冬爷小王爷他们应当也来过这儿啊!

    “你们说,这房子下头会不会有个大洗澡池?”大明星眨眨眼睛,开玩笑道,“我看见外头墙上装着一个气罐,说不定就是烧洗澡水的,大掌柜的脱了马褂、熊皮大姐脱了熊皮,这屋子阴森森的没那么热吧?不洗澡难道有啥奸情!”

    “你大概是当了太久明星,皮痒了……”我用胳膊肘顶了他一下,“老板娘要听到这话,你怕是再也风靡不了万千少女了。我听茶馆伙计说,老板娘以前一巴掌打歪过你的鼻子啊?”

    “得得,随口一说,转头就忘哈!回归正题,回归正题!”大明星打着哈哈,揉了揉鼻梁。

    林哲宇一点儿没觉得好笑,冷着脸把熊皮全拉出来,往暗门里丢了根荧光棒下去。“啪”的一声,大约五米高,好像下层还铺了木板。

    我伸头往下面张望着,看到荧光照亮了几只箱子,跟角落里堆叠的杂物箱没什么分别。荧光棒撞在一个机器上停止了滚动,等了一会儿,确认没什么危险存在,大明星紧了紧裤腰带就开始往里面钻。

    可刚下去一条腿他就卡住了,另一条腿虽然勉强能下,但屁股直接就堵在洞口,我和林哲宇一边儿一个捏着他金贵的翘臀往里塞都不行,他顶多半坐在地板上,再想拔出腿来都费劲!

    “原来如此……怪不得他们纷纷把衣服都脱了!”

    大明星揉着屁股恍然大悟:“这洞口这么小,大掌柜的跟我体型差不多,顶多屁股小一些,我没脱裤子是进不去的,要是大掌柜穿着夹棉的马褂显然也得卡住,那张大熊皮就更不用说了,可不是得脱么!”

    我比划了一下门板的尺寸,确实边长跟人的胯骨宽度差不多,除非加紧肌肉用对角线之间的空才能勉强挤进去,这地方应当不是留给人的出入口才对。可是大掌柜和熊皮巫女还是脱了衣服从这个地方挤进去了?

    我们把大明星拔萝卜似的给拔了出来,开路先锋耗子还在外面给春生挖坑,我干脆先摘了身上的包把腿伸了进去——终于又到了能显示出体型优势的时刻了!

    对于我来说,钻进这么个空间毫不费劲,可双腿进去以后我踢了半天也没找到落脚点,只能靠着林哲宇和大明星扯着攀岩绳把我送下去。

    双脚着地后,我马上闻到一股潮气,让人很不舒服,鞋子底下好像也滑滑腻腻的。打开手电,这儿的杂物箱堆得乱七八糟,荧光棒撞到的机器实际上是一架中型发电机,就放置在靠墙的位置。

    林哲宇把他的橡胶手套丢了下来,在上面提醒道:“不要靠近发电机,小心漏电,先从垃圾箱找起吧。”

    翻垃圾?我耸耸肩,绕开发电机蹲在一只空箱旁边。这箱子被拆了盖,套着塑料袋,应当就是顺手当做垃圾箱使用的。很意外的是,我伸头看到里面扔了些撕下来的食物包装,看来有人在这儿不愁吃喝的住过啊!

    这下我突然就觉得非常心安,我们从昆仑离开时,可以说是弹尽粮绝,要啥啥没有,这个驿站虽然古怪,但好歹还有食物,不然冬爷和熊皮巫女他们要是真的来过这里,也得让饿死!

    我带上手套开始拨弄里面的食物包装纸。有人在这里吃了一包压缩饼干,再往下翻还有两只空罐头盒,还是豆豉凤尾鱼的,条件不错嘛!闻着罐头盒残留的油香味儿,我突然想起了什么,马上把盒子反过去看它的生产日期:

    2008/02/13!

    心里一惊,我记得玛伊莎捡回来一个同样的罐头盒,摆在她店里的柜台上盛烟灰,当时我就特意看过生产日期,正是2008年2月13日,大掌柜的从锦夜离开前的时间。

    那么这垃圾箱里的罐头也是同一个批次、被大掌柜的带过来的?大掌柜的脱了长袍马褂挤到下面来,在这儿吃了顿饭?

    我觉得十分意外,加快动作,干脆把垃圾袋拎出来全倒了出来。一声清脆的声响,一枚很小的玻璃瓶撞到地面上,滚落出去,我捡回来一看,是医院用的那种小支注射针剂,使用过的针管也在地板上摊着。

    “林医生,这个距离你能看得清么?”

    我捏着那个注射器抬手给他晃了晃:“垃圾箱里好多奇怪的药品,最底下还有带血的纱布!”

    林哲宇眯着眼睛看了看,干脆脱了外衣,也要从暗门下来。他身上瘦得厉害,看起来不像是医生,而像是个受了折磨的病人了。我看着他的身体,突然觉得之前是我判断失误了,冬爷或许没来过这里,冬爷的身材太壮实了,哪哪儿都是硬疙瘩肉,这么小的一个洞口,他非得拆一块旁边的板子才能下来啊!小王爷还要更高一些,所以,他们就算来了这第四个驿站,也是在上头和大明星一样呆着,压根儿到不了底下一层!

    拧巴半天,林哲宇好不容易跳下来。他又抽出一双手套戴着,很谨慎的把针头取出包好,才开始查看那些看起来吓人的针管。大明星趴在上面用手电帮我们照明,幽幽的问道:“怎么着,有人在下面溜冰?”

    我一头雾水:“溜冰?”

    “哎呀,就是那种意思,不好的东西!”

    “没人溜冰,是别的东西。”林哲宇仔细地翻弄着那堆垃圾,“盐酸吗啡注射液。”

    听到“吗啡”这两个字,我心里有点发紧,我还清楚的记得大家在北极那片罂粟花田经历了什么,要不是当时的黄雀带着纳洛芬这种解药,林哲宇恐怕因为吗啡中毒还沉睡在他的臆梦里。

    “不过,这个剂量应当只是镇痛用的,看起来这里有人受过重伤或重病。”他晃了晃针管里残留的几滴液体,又取出那张食品包装纸:“这里很潮湿,纱布上的血液已经黑了,食物残渣才刚开始生霉不久,这也是一周内的。”

    一周内,春生死了,有人流着血来到这里做过治疗,有人在这儿吃了顿饱饭。

    我突然觉得自己昏迷过去的九天半特别特别浪费,如果我能早一周来到沙漠,哪里会有这么多疑问!

    我看着林哲宇把满地垃圾收拾回去,猜想着到底是谁受了伤。会是熊皮巫女么?但我们队里没有注射器,就算这些东西都是从驿站拿到的,她一个巫医会精确的使用吗啡做镇痛药剂吗?

    会是大掌柜的么?从2008年至今,已经过去了这么久,他从昆仑进入了沙漠,给自己来了一针,却不给包括自己老婆在内的任何人报信吗?

    会是春生么?他是怎么死的?会是那个抢走了骆驼的疯子么?他是哪个部队的?

    这只垃圾箱所包含的信息量让人晕头转向,找不到突破口。林哲宇一开始就关注垃圾箱,因为这东西按理说应该跟上头的电磁炉等生活用品放在一起。地下室里弄了个垃圾箱,就意味着有人长时间在地下室里过。

    上面有那么大的空间足够人吃饭睡觉甚至打架,这发电机不是老式手摇的型号,也不需用专人盯着运作,那么有人来到这里吃东西疗伤,必然有他们的原因!

    我苦思冥想了半天,心说不会是在“躲猫猫”吧。
    第四个驿站中显然发生过某个冲突事件,黄雀、锦夜、不知什么来头的军人、不知为啥做赔钱买卖的老板。这些矛盾体纷纷出现又消失,搞不好他们打得天昏地暗的时候,熊皮巫女和大掌柜为了躲避什么危险,就藏在这地下室里。

    如果不是用来放置发电机,地下室一般不会有五米这么深的。这里除了暗门外,我没看到其他出口。原先这儿好歹还有个竹梯子,但现在被放置在墙角,已经断成两节了。对于我和林哲宇来说,如果我俩想回去,五米的高度,只能踩着箱子叠罗汉或者还是依靠大明星抛下的绳索。

    当我们发现那扇暗门时,门板下面钩着熊皮,可以说是把本来就小的入口又严严实实地堵上了。我猜想这是熊皮巫女边往下跳边脱衣服,结果被毛刺钩住难以挣脱,只能先这么挂在门板后面。

    如果有同伴从上面给她甩过绳索,或者梯子没坏前她爬上去过,或者她法力通天飞到洞口,怎么都不可能还让熊皮钩在那儿才对呀!

    这不合理,地下室总共就这么大,她人能去哪儿?这里一定还有其他的出口!

    林哲宇放下垃圾,开始去拆杂物箱,结果里面是一些棉褥被套,居然还有人在这儿睡过?

    再拆一个,“哗啦”一声,几件铁器从箱子中散落出来。

    低头一看,是一些工兵铲、耙子、地质锤之类的器具,再翻翻,还有需要插上旁边发电机的测绘仪、钻机和金属探测器。林哲宇又从旁边拎出一个长柄的物件,我手电光照过去,竟是一把洛阳铲!

    我心说奇怪,驿站老板来大漠搞地址探勘的么?

    移开这几只箱子,我觉得脚底下有些黏黏的,伸手一摸,沾了一鞋底潮湿的沙土。我愈发觉得不对劲,这地下室的出口在天花板上,哪里来的潮气和泥土,哪里会有这么多挖洞探勘的工具!

    我瞪大了眼睛盯着手电光照过的每一块地方,另一只手努力摸索着寻找着突破口,突然在这几只杂物箱后方的墙壁上,敲出了“咚咚”的两声回音。

    林哲宇也停下手里的翻弄,跟我对视了一眼——中空的?

    想起冬冬在几年前跟我说的“中空一定有猫腻”,我不觉后背一紧。再敲几下,声音跟旁边一个方向的墙壁确实略有不同。我心说没跑就是这儿了,地下室里面还藏着个地下室!

    我们把手电光源全集中在那面墙壁上,我想起耗子以前为我们探路的操作,找了盘卷尺,以敲击到的那块墙壁为中心,边拽着尺头边继续敲击着,根据定位到的尺寸,终于是确定了墙后中空空间的大致范围。

    看起来是一个扁长方形洞口,就位于地面十五公分之上。林哲宇从众多铁器中拿出一把大概是刮墙皮用的铲子,照着这个范围用铲子在墙壁上来回刮擦起来,很快铲子就卡在了一个细微凹下去的缝隙中。

    “需要叫耗子来么?我俩都是依葫芦画瓢,都没学会真正开锁的手艺。”我不敢轻举妄动,问道,“这会儿春生也快埋好了吧。”

    林哲宇摇摇头,沿着那个缝隙又铲了铲,说道:“哪里有锁,这根本就是另一扇暗门,被泥巴封起来罢了。”

    我看他刮开一块墙壁,露出了里面的板子,果然就跟头顶上那块门板一样的纹路,只是少了把手。

    不,也不是少了把手,从地下室内的视角去看当然看不到把手,这两扇暗门的把手都是在外侧的,也就是说,我们应该——推!

    我试着向外推了一把,感觉到的确有松动,但是这扇门出人意料,非常的重,好像是后面顶着什么东西似的。林哲宇放下铲子和电筒,腾出手来跟我一起用力,我俩卯足了劲儿,一点点把门后的东西推走,“咔”的一声轻响,这暗门终于是打开了!

    我松了口气,甩甩酸痛的手。暗门后面露出来一大片黑洞洞的空间,林哲宇转身去捡手电,金属和地面轻微碰撞所发出来的动静,居然在门后传出来很远很模糊的回声来,我意识到这绝不是另一个封闭房间,而是通往哪里的出口!

    手电光照进去,一下就照出很远,似乎是个很长的通道。我想试探着钻进去看看,却听到有奇怪的轰鸣传进来,速度快急了,直扑向我!也就是几秒钟时间,我还愣着,呼呼啦啦居然从门后面渗出了水!

    我吓了一大跳,甩甩鞋子确定没看错,门后面在漏水!林哲宇赶忙把我拉到一边去,他也懵了,伸手想去关门,可门的把手在外侧,他单手抓着门板边缘很难发力!水势马上就大了起来,劈头盖脸喷了他一身!转眼间,我整个脚背都被淹了,慌忙也去抓门板想帮他一把,林哲宇转头扫了一眼地面,沉声道:“你先出去,这里有发电机!”

    我一看,那台中型发电机就放在我们两米开外的地方,赶紧踩着水花跑过去,这应该是一台柴油或者汽油发电机,蓄电池里肯定还有电,至少能支撑着上面的电灯亮着,可我头一回见着这种机器,左看右看,楞是没找到开关!

    “快快!”大明星在上面看到我对着发电机手忙脚乱的一阵胡摸,急的大叫起来,“别挡我视野,让我看看通电线在哪……不行还是别碰了,来不及了!”

    说话间,水已经涨到小腿了,大量的水从关了一半的门缝中喷出来,冲击力大到林哲宇几乎站不住脚!我害怕起来,也不管是什么,伸手把能看到的电线全拔了下来,迈开腿就往那几只杂物箱上踩。大明星边扯着嗓子喊,边飞快地向下甩下绳索,林哲宇放弃了关门,匆匆忙忙爬到我旁边,我们俩的裤脚滴答着沙漠中涌出的水,站在孤岛似的箱子上,面面相觑。

    搞什么,第四个驿站的地下室里没有出口,有个进水口?

    我抓住绳索开始玩命的往上爬,想起来大明星开玩笑的那句“脱衣服是为了下来泡澡”,觉得这整间驿站的设计就像一个天大的玩笑。

    这里是沙漠啊!哪里来的水?难道驿站自带蓄水池?!把蓄水池放在地下室里,这不是玩笑是什么!

    玛伊莎这会儿也在上面帮着大明星救人,看见她,我突然想起来她说沙漠中有条“大河”,“大河就在这附近了”。

    “大河”是在地下的,所以玛伊莎只听见水声却找不到水,刚才的那扇门,等于是把地下的河水给“挖”了出来!

    散落满地的杂物晃晃悠悠随着水面浮起,拆散的箱子像小船一样荡来荡去。我抓着绳索终于从那狭小的暗门逃出去,赶紧又回头去拉林哲宇,他被浇了一头一脸的水,摸起来又滑又腻,我鼻腔里满是腥咸的味道,涌出来的不像是“河水”,而是海水。

    大明星把暗门严丝合缝地关上,我把上层怕水的电磁炉插排都挪开,林哲宇转移了几只木箱,弄了些沙土填在四周。一番折腾,几个人都累得够呛,又不敢懈怠,谨慎地盯着暗门,也不知道里面的水会不会继续上涌。玛伊莎的神情很是激动,重复地说着自己真的没有骗人,沙漠真的有水有大河。我累得要死,虽然头点的很敷衍,但也十分同情她,这么多年来她太需要一个终于肯认可她的人了。

    看着她和熊皮巫女相似的脸,想起消失在这间地下室中的人们,着实让人觉得诡异。

    难道,玛伊莎脱了熊皮的表妹是从水里游泳游走的?
    在打开那扇门之前,我只觉得潮湿,没发觉地下室有被大水泡过的痕迹,而且如果第四间驿站的设计者知道底层往下触动机关会涌出水来,他干嘛把发电机给弄下去?

    林哲宇是个行事很谨慎的人,他既然愿意跟我一起去推门,就意味着他也认为这地下室里不存在什么危险。

    我感觉,那扇门的后面,原先肯定是没有水的!

    林哲宇拆开的箱子里存了那么多器具,说好听点叫地质探勘工具,说俗一点就是挖洞的家伙什。那台钻机插上旁边的发电机,费点功夫就能打通墙壁开出一条小路。一定是有人专门在地下室里放置了发电机,搬进了工具,挖出了那条通道,通道可以让里面的人离开这里,到达别处!

    现在这条通道显然是进了水,行不通了。不知道是因为地质产生了变化,还是刚才我们俩那费力的一推触发了什么机关,总之,这个地方是呆不成了!

    大家急匆匆的收拾收拾就往外面跑,地下水再多,也不至于把这方圆百里的沙漠一并给灌溉了吧!

    出了昏暗的房间,外面正值艳阳当头的大中午,晒得人头晕目眩,非常不适宜行进。我们打算开车稍微逃远一些观望观望情况,大明星往驿站后方走,去叫给春生挖坟的耗子回来。我跟在后面,转头在后侧墙壁上看到了他所说的那个他以为是烧洗澡热水用的巨大气罐。气罐被装置在墙壁上,下面一截埋进了沙子里,上面几乎要顶到伞盖似的屋檐了,看着有点骇人。

    吸吸鼻子,没什么刺鼻的气味,气罐的密封性应当良好。我凑近去一看,上面的刻度已经到底,原来气早就耗光了。

    驿站中的发电机不是烧气而是烧油的,显然这也不是锅炉房烧热水用的东西,难道是供暖用的么?我左看右看,没摸着头脑。大明星边扯嗓子喊着耗子快走,边站在巨大的气罐下面,随手拨弄了几下,突然“嘀”的一声红灯亮起,气罐里面残留的气体似乎被激活了,发出口哨似的声响,我感觉脚底有一点震颤,吓得赶紧跑开几步蹲在地上。

    我听到类似于齿轮相交的那种沉重金属摩擦和转动的声音,应该是什么奇怪的东西被启动了,再等两秒,整间驿站开始晃动了起来!

    我明显的感觉到地面移动了。

    什么鬼东西?地震?

    林哲宇难得的紧张起来,在后面大喊大叫让我回到车上去,他想跑过来帮我们,结果自己一个踉跄差点栽倒在地上!

    大明星闯祸了?不应该啊,这里是驿站,怎么可能藏着一个引发地震的东西!

    我几乎蹲都蹲不住,我惊恐的看到四周的沙子居然像沸腾了一般开始冒泡、开始像锅里的水一般流动,这哪里是地震,这是把沙子给煮开了!

    好在震颤马上就停息了下来,气罐的刻度表晃了又晃,亮着红灯又停在“0”的位置,再也不动了。

    尘埃落定,四周一下子变得十分寂静。我缓缓站起身来,满头都是尘土。沙漠还是那片沙漠,好像什么都没改变,可大明星瞪着眼睛,小腿以下都埋在了沙土中,只能靠在墙壁上保持平衡,嘴里特难听的骂了一句娘。

    完全不知道发生了什么的耗子骂得更难听,他好不容易埋了春生的尸体,这会儿坟头突然塌了!

    原来这个大气罐是作用在沙子里的?刚才这么短短两三秒就能造成地质的变动?

    耗子从驿站侧边绕过来跟我们汇合,看到大明星和我的模样先是愣了愣,再看看墙上那个巨大的气罐,一拍大腿怒道:“谁他妈把流化床打开了!”

    我头一回听到这么个新鲜词,耗子把大明星给拔出来,踹了他一脚,伸手比划着跟我们解释一番,我才知道这是个工业用词,流化床本来是大工厂里用的东西,原理倒不难懂,就是把气体灌注到颗粒状的固体缝隙里面,这些颗粒被气体顶着翻来覆去的流动,速度一快了,就像是沸腾起来一样。

    耗子老家的工厂常把流化技术应用在锅炉里提高烧煤渣的利用率,放在这儿,显然是用了流化沙子的方法做别的事情。气罐中的气体已经耗尽了,我们没法儿再实践一次,可用这种方法,第四个驿站是会像流动水面上的船儿一样移动的。

    想起毫无内饰的驿站中一个个堆得乱七八糟的箱子,想起刚进来时我们那种“这儿才搬了家”的奇怪印象,这就是它从地图上应有的位置消失、保持着位于罗布泊大峡谷尾端的地理位置的方法吗?

    建造这样造型的房屋不容易,把它改造成可流化沙子的装置更不容易,第四个驿站的老板是锦夜退休的人,他的目的是什么?为了适应地形的变化,所以要跟着罗布泊大峡谷的尾端走?

    我实在是想象不出这个“峡谷尾端”的地理位置有什么弥足珍贵的地方,我们只知道峡谷尾端有可能会冒出从昆仑山脉出来的人。

    但是昆仑中鲜有人迹,这种事情发生的概率小得可怜,他退休不去安享晚年,既赔本又费了这么大的力气搞这个驿站,难道就是为了等哪个从昆仑出来的人?值得么?

    大明星不敢再去动那个气罐,从沙子里爬出来赶忙去开车,我拉开车门却犹豫了,想了想掉头又跑回了驿站里。

    既然流化使得驿站轻微移动了一丢丢,那么地下室那扇门也跟着改变了位置。门后的通道是通过一大箱子工具挖出来的,原先根本没有水,那意味着只要给那扇门换个位置方向,别处的沙土就会自动堵住暗门,水便不会再渗出了,那我们还跑什么?

    我一把拉开地板上的暗门,只见水已经淹没了大半间地下室,拆散的木条和凌乱的垃圾漂浮在上面,我几乎伸长了手就能捞起几件来,显得很脏。水里腥咸的气息直往鼻孔里灌,水质也非常浑浊,在手电的照耀下散发出一层淡淡的绿光。

    水面虽然还在来回晃荡,但水位是稳定的。果然那个通道被堵起来了!

    我盯着被泡了大半截的发电机,心想不管这水到底带不带电,没有那什么流化技术,凭着我们既抽不干水,也挪动不了驿站转回原来的通道去,下面这条路的线索彻彻底底的断了。

    同伴们跟过来,多少觉得有些遗憾,不过既然水不再上涨,我们还可以在驿站中避避暑。外面的温度已经四十往上了,就算这里有足量的汽油补给,选择中午在沙漠中出行显然是极不明智的做法。

    好在春生已经被埋了,屋里的臭味没了源头。顺着插排的线,林哲宇从杂物堆后面拎出来一块发电机上的蓄电池,大明星说不用白不用,干脆插上电磁炉,给我们烧起了热水。

    耗子听我们说了地下室里的种种,耐不住寂寞,起身又在上层到处翻弄起来,结果他拆了几只箱子,除了意外拆出来一袋大米,其他里面基本都是骨头。

    白森森的大骨头被散落在地上,颇为壮观,从数量上看,已经远远超过了热娜驿站,感觉不像是从热娜搬过来的装饰品,这儿才像是个龙伯人大骨头批发市场!

    我随手摆弄着一根骨头,开玩笑说干脆丢进烧水锅里煮一煮,也尝尝龙伯人大骨头汤的滋味儿!大明星表情怪怪的,他想起来热娜的吧台小妹说,那些大骨头来自于一帮在沙漠中“挖金”的人,说什么挖到了一个“龙的坟墓”,里头没啥值钱的物件,就拉了一车罕见的大骨头出来卖。

    为了这些骨头,热娜的老板花了不少钱,当然也靠着这些骨头赚了些噱头招揽生意。可锦夜的退休老前辈穷啊,这成箱成箱的大骨头摆在驿站里,他得花多少钱?他这驿站生意惨淡,退休工资全拿出来也买不了这么多吧,该不会这根本不是买来的,这是他自己挖出来的?

    我一下子就想起地下室里的那些洛阳铲、钻机、耙子等等工具,难道暗门后的通道不是离开地下室的出路,而是通往那个“龙的坟墓”?

    话一说出来,我就觉得后脊发凉,“龙的坟墓”中挖出来龙伯人的骨头,说明坟墓里本来就是埋葬的深海巨人龙伯族人。驿站老板选择在地下室中挖地道,首先肯定是安全方便又隐蔽,其次肯定是这儿距离那里不远。经历过蓬莱一战后,我是蛮怕龙伯人的,他们曾经生活过的地方,居然就在这附近!
    大明星煮了一锅白米饭,大家又泡了些方便面当菜,相互搅拌着吃在嘴里还是蛮香的。当然我们还没饿到拿龙伯人的骨头煮汤的地步。

    线索汇集到第四个驿站,却让人不知所措。天色虽然还很早,我们须得等着太阳下去才能出行,可是接下来该往哪里走呢?

    耗子端着方便面汤泡米饭站在大门前,边吧唧着嘴,边思考着龙的坟墓应该在哪里。他见识过大山大川、河谷高原的各种阴宅,唯独不晓得沙漠这种茫茫无际的地形中,该怎么下手去找一块墓地,更何况那是龙伯人的坟墓,它们应该不懂什么堪舆学吧?

    如果龙伯人没什么讲究,随机找到一块地方就埋了,再不立个石碑之类的标记,可以说这墓地谁也不可能找得到,但偏偏有挖金的人带出了骨头,锦夜老前辈也挖了条地道过去,这说明那墓地还是有迹可循的。

    现在,我们只能根据原先暗门的朝向,知道龙的坟墓大致在西南方位。

    西南方向一眼望去根本看不到头,一片黄色。既没有墓碑,也没有隆起的土坡,就算那帮挖金的打出过盗洞来,这么久的时间过去,大风也把沙子给填进去了。

    耗子揉了揉眉头,毫无办法,只能等着太阳下去,大家往西南方向走走看了。折腾了一天一宿加一个上午,这会儿吃了饭放松下来,几个人一个接着一个打哈欠,干脆枕着大骨头补补觉。

    电磁炉上烧好的热水还往外冒着蒸气,我闻着这种开水的味道非常的想念老家,想念那些安心的趴在炉子边写作业的日子。那时候老刘还在呢,他连我的小学作业都看不懂,每每老师让家长检查后签字,他就呵呵的笑,装模作样翻一翻便签了,结果第二天本子拿回来全是红叉。

    我的成绩从来没有拔尖儿过,老刘倒也不介意,总说中庸是福,要踏踏实实做人,平平安安过一辈子,似乎没什么人生理想。我那时候几乎没有学习压力,总觉得如果永远跟他在一起,长大后就在村里看看书种种地也蛮不错的。

    但是现在一切都变了,回想过去,全是假象。

    刘建国根本就不是一个普通人,以我这种奇怪的出身,他却刻意隐瞒了真相,让我成为一个平平庸庸的普通人。

    我真的搞不懂自己存在的意义究竟是什么,刘晚庭干嘛要生下我?冬星彩为什么要为了她实验一个冬冬?如果老刘那一年没死,我真的能在家看书养猪种地、一辈子平平安安,直到儿孙绕膝的老去吗?

    迷迷糊糊中,我睡得不是很实,正纠结着要不要继续睡下去,就听见大明星压低了声音在小声的骂着谁。

    这些年我在队里跟这些糙老爷们混在一起,学到了很多技能,也学到了好多坏习惯。无论遇到惊险的事还是惊奇的事,大家动辄就骂,一个比一个难听。骂人似乎成了一剂心里缓冲的良药,骂出口就舒服些,骂完就能接受了。

    我睁开眼一看,这一觉已经睡了两个半小时了,大明星不知道什么时候起来的,正蹲在林医生那边。

    我爬起来蹑手蹑脚的凑过去,一伸头也忍不住骂开了。林哲宇一直没睡,居然一直在拼箱子里杂乱的小骨头,这会儿基本形状已经出来了,他在空地上摆出了一副人鱼的骨架!

    大明星是第一次亲眼见着人身鱼尾的东西,瞪着眼睛一脸兴奋。我却提不起任何高兴的劲头来。人鱼,居然是人鱼,不是鱼人!

    锦夜退休前辈从热娜驿站带走的镇店之宝居然是人鱼枯骨!这片地区出土了龙伯人的大骨头,所以吧台小妹所说的人鱼骨,理所应当是那种样貌很丑的陵鱼概率大一些。

    不过白公山托素湖、陷地为湖那张画上的邛海,也都曾有过鲛人的痕迹。既然这片沙漠以前是海,那谁也不能否认海洋生物的多样性嘛,原来这两种生物也曾有过交集!

    林哲宇反复摆弄着鱼尾中段的一截骨头,这截骨头就处在人骨和鱼骨之间,但看起来非常奇怪。它连接着上半身的尾椎骨,而且有一段一段的骨节,像是延长的脊椎似的。林哲宇若有所思的说,这截骨头从痕迹上来看,骨骺线很可能还未闭合。我听得不是太懂,反正大致是成年后其他部位的骨头都闭合了,而这截骨头还能继续生长,使得躯干继续拉长之类的意思。

    我们在南海伍书喜家只扫视了几眼人鱼骨头,这一次才是真真正正的近距离观察人鱼的身体构造。如果要长成南海龙女那种体型,真不知道那脊椎似的骨头要生长多久、拉到多长,想象一下就觉得有点恐怖。

    大明星打趣说我这一米五的身板如果也长着那种骨头,说不定满头白发的那天能长到一米八呢!我低头看看自己,心说还是保持现状好了,多长三十公分的脊椎,简直要变成怪物了!

    人鱼骨有部分缺失,拼不完整,箱子里还剩下许多骨头,但林哲宇说那些都不属于这副骨架,从大小上来看,也不属于龙伯人。有些像是某种动物身上的骨骼,又不能确定。看来那帮“挖金”的从坟墓里一并带出了好几种骨头。

    我想象着龙的坟墓里究竟是怎样的一幅景象,难道里面全都是各种白森森的枯骨么?龙伯人没有人类那么多风俗和讲究,既不穿金戴银,也没啥陪葬品。那帮挖金的在坟墓里该是失望和惊讶并存了,只得把罕见的骨头拉出来,恐怕他们也没想到能在热娜老板那里卖出去吧!

    热娜的老板收购这种稀罕玩意当做招牌揽客,无可厚非,锦夜退休的前辈已经从热娜拉了一部分骨头过来了,还是要打地道前往墓穴,他要那么多骨头干啥啊?

    “谁!”

    耗子不知道怎么醒了,突然诈尸似的坐起来,喊了一声!

    我们仨正愁眉不展的围着骨头,被他这一嗓子吓了个哆嗦!

    “耗子你做梦了?”

    “嘘,有人!”

    大明星刚张嘴,就被耗子打断。他翻身站起来,拎着旁边一根杂物箱的木条就往门口走。

    我一下子紧张起来,耗子察觉到外面有人?这光天化日的无人大沙漠,怎么可能还有人来?

    但我相信耗子的敏锐,悄悄把盘坐着的双腿收起来,做出随时可以起身跑出去的姿势,死死盯着大门外。

    只有玛伊莎还睡着。在她轻微的鼾声中,我听到丁零当啷的一阵响,像是一些细碎的东西相互撞击的声音。不知道是不是刚才看到的骨头太多,我总觉得这声音是骨头撞在一起发出来的,难道外面来了个骷髅!

    “轰——”

    就在大家屏住呼吸神经紧绷之际,外面又传来了汽车发动的声响。

    “靠,有人偷车!”

    大明星惨叫一声,飞快地往外跑,耗子已经在门口了,抄起木条就赶在他前面冲出去,结果一头撞在门前一闪而过的一个黑影上,我听见那个黑影刚喊了声“哈”,就跟耗子一边一个双双倒在地上。飞奔中的大明星来不及刹车,一脚踩上耗子的小腹,顺着惯性就一路踩着俩人冲到了外边沙漠上去!

    我直接看傻了,什么情况!

    林哲宇拔出刀子也往门口跑,我见状急忙回回神,跟上去先把嗷嗷叫的耗子拉回来,这才看见门外反方向躺着一个披头散发的人,正捂着头痛苦地哀嚎着,听声音还是个女的!

    “臭……臭娘们,你他妈乱跑什么!”

    耗子揉着肚子撑起上身,指着那人就大骂起来,我一听似乎危险解除,转身去看外面的人,突然间心头一喜,蹲下去就把她抱住了:

    “是你!是你!你活着!”

    “马上就要痛死了……”

    我怀里的人捂着头,连声叫惨,她手腕上带着一串骨头串起来的装饰物,我不用看见她的脸也知道,她是跟我们失散的熊皮巫女!

    外面,大明星站在汽车窗前大声嚷嚷着,车里的人轰了两脚油门,突然松了手刹就往我们这边冲过来了!

    林哲宇放下刀往前走了两步,挡在我们前面,我眼看着车子一条直线轰着油门就碾了过来,吓得赶紧松开熊皮巫女去拉他。林哲宇异常冷静,一把将我推开,居然迎着车开过来的方向还往前走!

    “你疯了!停车停车!”熊皮巫女回头一看这情景,也顾不得自己的疼痛了,扯嗓子也跟着叫唤,东北话都飙出来了,“你要杀人还是咋地啊!”

    车子一瞬间就到了跟前,我吓得浑身汗毛都竖了起来!眼见着林哲宇就要被撞飞了,一声刺耳的急刹,车到底还是停住了。

    我的冷汗都要下来了,长舒一口气,把林哲宇从距离他十厘米不到的车头前拉开,他手攥得紧紧的,却也没说什么。

    “操你大爷的!”

    大明星气喘吁吁的从后面追过来,一把拉开驾驶室的门,把里头的人给拽了出来。我伸头一看——张小爷!

    他铁青着脸,还瞪着林哲宇,两个人谁也没骂谁,一句话都不说,就这么返回了第四个驿站。

    熊皮巫女被耗子一木板抽到了脑袋,又让大明星一脚踩到了脸上,老大一个鞋印儿,这会儿整个头都肿了起来,面目可憎,一点都不像一脸呆滞的玛伊莎了。

    耗子睡醒一觉正憋了泡尿,大明星往这小腹上稳、狠、准的一脚,差点儿就爆了他的膀胱。两个人左一句右一句,骂到最后也不知道究竟该骂谁,缓和了好一阵子才稍微消停点儿。

    我等不及他俩再纠缠下去,赶紧问其他人在哪里,熊皮巫女用肿成一条缝的眼睛瞥了我一眼,语气一下子轻了:

    “你要做好心理准备啊,爱哭鬼。”

    我听她这么说,心里一下子凉了,点点头等着。

    “我们总共五个人,出来三个,有一个半路死了。”

    “你是说,你、张小爷和……李副官?”我想了想问道,“那还有两个呢?”

    熊皮巫女有点惊讶:“你知道那个戴眼镜的死了?另外两个,被冲散了,很可能冲下瀑布去了,能不能生还不知道,而且冬爷腿断了。”

    我心里“咯噔”一下:“冬爷腿断了?”

    “你还是从头说吧,看样子,他们这群笨蛋还不知道这是个什么样的沙漠。”张小爷冷哼一声,熟门熟路的拆了墙边一个箱子,吃起了我们没翻到的午餐肉罐头,嘲弄道,“他们倒是幸运,一个个来得晚不说,还生龙活虎的。”

    我赶紧按住了耗子,他听到这话就要去揍人,我看张小爷状态也不是很好,脸上很多擦伤,还咳嗽,能见到他们俩已经是意外惊喜了,还是先把事情搞清楚再说。

    熊皮巫女接过水,咕嘟咕嘟灌了好几口,长吸了一口气说道:“你们肯定想象不出来,我们在雪山尽头经历了什么,我们太弊了,选出来的那条路居然是直接通往最底下那个深渊的!”

    我的脑海里一下子浮现出那片漆黑不见底的水潭、张牙舞爪的鬼草、流着血的朝闻道。四周的气温似乎都下降了。

    “走着走着就感觉到不对了,虽然昆仑的出路肯定在山下,但路面下降的趋势太夸张了,直往底下滑,哥几个一个挨着一个就跟下滑梯似的往下面冲,想停都停不住!要不是那个光头个子高,干脆躺倒横在两个大冰块间,我们肯定全被那条路给坑进深渊去了!”

    熊皮巫女甩开打了结的头发,给我看了她肩头一条很深的疤痕:“反正是遭了大罪了,几个人就悬在半截雪山那儿,再往下等于自杀,但是再想回去可就难了,那时候真的一点力气也没有,我反正是想死的心都有了,活着真心受罪。后来还是多亏了那位爷。”

    她朝张小爷的方向点了下头,后者十分傲娇,又“哼”了一声,也不知道是不屑还是得意的意思。

    熊皮巫女接着告诉我们,那时候所有人都绝望了,冬爷拿着小刀往冰块上刻遗嘱。张小爷在当时是身体状况最好的一个,他不甘心死,一个人硬是靠爬着,从陡峭的雪山上找到一条岔路。好不容易所有人都爬过去,才发现那也不是路,而是山岩开裂留下的一条巨大缝隙。

    雪山上方融化的冰雪就汇集在那个区域,不断砸下来,这可能就是山岩开裂的原因。而且从外面完全看不到那缝隙多深、下有什么,进去后还能不能出来。但眼下实在是无路可走了,上方落下的冰块几乎跟下冰雹一样密集,体积也越来越大,他们只能别无选择的跳到那个山岩缝隙中去。

    结果进去没多久就感觉到下方越来越滑,缝隙的底部塞满了未融化完全的冰雪,温度极低极低,几个人很短的时间内就陷入了半昏厥状态,只隐约感觉到脚底在晃动,起起伏伏像漂在海面上,更多的积雪填进裂缝中,被子一样盖住了所有人,越来越厚。

    “不是脚下在晃,而是我们在晃。”

    张小爷不愿意过来我们旁边,坐在墙角补充道:“那个裂缝底层卡住的冰承重力有限,积雪才多重,我们几个加起来要重太多了,当然会晃,会踩破了冰层,摔下去!”

    “谁知道呢,管它到底发生了什么,反正那会儿我都翻白眼儿了。”熊皮巫女耸耸肩继续说道,“总之我们被裹成人肉馅大雪丸子,沿着山岩的裂缝就滚了出去,冬爷位置不太好,腿撞在山岩上,迸溅的到处都是血,骨头肯定是断了。然而谁也没法救他,大家一起半死不活的被大水远远的冲走了!”

    “被大水冲走?冲到了深渊还是?”我想象着昆仑陡峭的地形,想着冬爷的腿,听得手心都冒了汗,“不对,昆仑是有条河,但流向不是沙漠啊,你们怎么能被冲到这里来?”

    “你以为我们玩昆仑漂流呐,我们根本就不在地面上!”张小爷不屑道。

    熊皮巫女又喝了一杯水,一副心有余悸的样子说道,一开始,他们以为还是没逃过那片深渊。几个人缠巴成一团泡在水里,急速的打着转儿,碰撞着大大小小的冰堆,被巨大的冲击力向前推动着、推动着,眼前一片漆黑。

    李副官和小王爷没有发出声音,他俩也不知道是晕了还是死了。熊皮巫女听到冬爷腿疼的嗷嗷叫,说什么自己临死之前断了腿还瞎了眼,才知道这片漆黑不是她个人身体原因造成的,而是他们所有人都被冲到了一个完全没有光线的地方。

    昆仑上哪里才有透不进光的地方?

    现在推想当时的情况,应当就是夏季融化的冰川把他们砸进了新形成的河道里,这在雪山周边是个正常的自然现象,只不过谁也没想到他们掉进了地下河中,就在任何人都看不见的脚底下,他们得以离开了昆仑山!

    罗布泊大峡谷也是由巨型冰川融化造就地质地貌,它已经干涸多年了,而我们到达中段底部的时候明显感觉到有湿气存在,原来若羌人口中的“老神仙”将冰川融水藏在了地下!

    那就是玛伊莎所说的大河,驿站地下室暗门后的水想必也是来自那里!

    进入地下河以后,熊皮巫女没撑住昏了过去,再醒来时,张小爷正咬着手电筒,费力救着卡在淤泥中的人。

    冬爷和小王爷被冲散了,跟着水流不知继续漂向了哪里。估计还会有其他缺口能把水中的固体拦住。李副官他们三个卡在了一根粗柱子边囤积的淤泥中,幸好水位线不算高,水面跟地面间存有空气,只要头冒出来还不至于把人溺毙。

    张小爷把熊皮巫女和李副官捆在柱子上,用工兵铲一点点把柱子最上方的地面砸开。张小爷回忆说,那里的地面一层一层的,像是千层饼的构造,每层都很坚硬,却又非常薄,断面近乎于锋利的刀片,稍有不慎就会割伤皮肤。他一层层往上砸开,直到铲子插进了紧实的沙土中。

    拨开沙土冒出头的这个过程,非常让人窒息。张小爷精疲力竭的把人拖出来才发现李副官已经死了。

    他的死是预料之中的事情。两个幸存者跟他没什么交情,但出于道义也不能任由他的尸体曝晒在大漠之中。熊皮巫女稍稍恢复了一些体力,又换成她来背着李副官的尸体,两个人踉踉跄跄的在沙漠中走着,看到了一面缀满绢花的防风墙,就在那里安葬了李副官。

    这么说,他们俩是在峡谷中段从地底下出来的!

    我记得第四个驿站原本就在烈士墓附近,那个位置在导航上显示是大峡谷的中段,我们去过中段的烈士墓,还闹了个鬼打墙的乌龙,刚好祭拜过他的墓碑。只是那时的驿站已经移动到尾端去了。

    “什么导航?”熊皮巫女听到我们谈论李副官墓碑的事情愣了愣,她并不懂这种电子技术,“我们竭尽全力埋了李副官,连把自己埋起来的力气都没有了,我俩就靠在坟头上等着死,结果谁能想到,居然真的有人去那种鬼地方扫墓,顺带着把我们救了!“

    “是驿站的老板?”大明星一下子反应过来。

    熊皮巫女点点头。

    张小爷和熊皮巫女临死前终于见到了那位神秘的第四个驿站的老板,及时得到了救助。他把他们带回现在所在位置的第四个驿站,一番休养,他俩总算捡回一条命。在这期间,驿站老板也没闲着,每天早出晚归的到外面寻找被冲散的冬爷和小王爷,直到一周前,再也没回来。
    驿站的老板是个老头子,姓贾,身上有很多旧伤疤,没被衣服覆盖住的皮肤又黑又粗糙,似乎生活在这里吃了不少苦头。

    贾老板听张小爷讲了地下河的事情,没有什么惊讶的反应,显然他知道这片沙漠的地下有着什么样的景象。那时候张小爷他们两人的身体状况极差极差,能活下来已经是万幸,而且冬爷和小王爷还不知死活呢,熊皮巫女顾不得什么保密不保密,反正他俩都不是保密人,便赶紧把队里的事情跟这位救命恩人能说的全都说了。

    贾老板听到了队里情况,一下子就急了,追问了很多非常详细的问题。张小爷突然又警觉起来,赶紧让熊皮巫女闭嘴,他隐隐感觉到这个贾老板身份不一般,毕竟张小爷算半个道上的人,是知道黄雀这个组织的存在的,生怕透了什么信儿。但是贾老板没表现出任何恶意来,给他俩吃了药、烧了水,连续几天急急忙忙的出门打探,又急急忙忙的回来照顾两人,完全是个热心的好好先生。

    他们俩还不知道贾老板退休前的身份是锦夜的保密人,大明星把这事儿一说,张小爷才长出一口气放松下来:“怪不得他知道那么多队里的情况,毕竟隶属于同一个组织嘛,也该关心关心晚辈的。”

    “他问了什么详细问题?”林哲宇插了一句。

    张小爷翻翻白眼没理他,熊皮巫女回答道:“也没什么特别的,就队里有哪些人,剩下的人在哪里,有没有受伤之类的,我觉得他看起来挺值得信任的!”

    说完她看了我一眼,补充道:“不过就是多关心了你几句,表情都紧张起来了。”

    “我?”

    我指着自己,莫名其妙:“我在锦夜……这么出名、这么受欢迎的吗?”

    “不对啊,他不该认识你!”耗子一听,忍不住开腔了,“这个贾老板不是退休好多年了吗?要说他没退的时候见过冬爷小王爷这俩老货,关心关心很正常,你才进锦夜几年,他都退休了怎么认识的你?”

    “会不会是老板娘打电话的时候给他说了?”我问向大明星,“他们两边不是取得过联系么,说不定就是那个时候把队员的情况也说了。”

    大明星思忖了半天,摇摇头:“可能性不大,毕竟对方已经退休了,老板娘肯定会保护现役保密人,事情只能点到为止。而且……咱们四个是安全的,就算老板娘说了队员的事,也只会说失踪的那五个以及她老公才对,这个贾老板应该是通过其他方式认识的你。”

    “可是我不记得认识什么姓贾的老年人……”我看到所有人都把目光集中在我这儿,有点心虚,“如果能直接见到他就好了,就什么事都清楚了。对了,接着说,贾老板后来就没再回来吗?”

    “他去了沙漠更深处。”熊皮舞女把话题重新拉了回来。“贾老板熟悉地下河的地貌,他连着几天搜索完了四周有可能拦住冬爷二人的区域,一无所获,便断定他们是一路沿着主河道直着冲下了瀑布去。”

    我跟耗子马上对视一眼,心领神会,这个“瀑布”,一定就是骆驼队中那个汉人所说的,吞了他的骆驼和货,害他干了赔钱买卖的“吃人的瀑布”!

    地下河并非纯自然形成,里面竖了一些粗柱子,应该是人为从地面上夯进去的,所以张小爷才能沿着柱子敲开地面得以生还。如果摸不清这些柱子的位置,根本看不见地下河在哪儿,找人也就无从谈起。驿站周边已经被贾老板排除了,那个“瀑布”还要更往沙漠深处一些,算上今天,已经是贾老板前往瀑布寻人的第五天了,同时也是第四个驿站跟老板娘失去联系的第五天。

    这里产生一个让人不能理解的问题:老板娘九天前就打了钱过来,让贾老板留意沙漠中的动向,为什么他明明见到了熊皮巫女和张小爷,却没有告诉老板娘?就因为他俩跟锦夜无关?难道发现从地底下爬出来的陌生人不值得汇报么?

    我突然觉得时间线非常的混乱,掏出李副官的笔记本,摆摆手让大家都暂停讨论,先挨个儿把这些天发生的时间、地点、人物、事件对一对:

    首先设定,我、林哲宇、耗子、大明星从昆仑山的悬崖边掉下来,是第一天发生的事情。

    林哲宇精疲力竭的把我们仨拖到若羌有人的地方,花费了一天一夜;而冬爷他们五个则是在分开的第三天从山岩裂缝中掉进了地下河。

    第四天,熊皮巫女和张小爷终于在烈士墓遇到了贾老板,活了下来;与此同时,大明星启程前往北京锦夜,耗子雇了矿队返回阿尔金山搜人。

    第五天,老板娘联系了沙漠中包括贾老板在内的四家驿站,用大明星的原话说,除了“天天回复没消息”和”夏季停业”的那俩以外,”爱理不理”的是热娜,”没几天就联系不上”的,就是贾老板的热娜分店了。

    确切来说,联系不上贾老板是第八天的事情。那天他打点好行囊要去沙漠深处的瀑布,临走之前嘱咐两个人万一遇到事情就躲到地下室去,保住命。熊皮巫女以为他跟前几天一样,去去还会回来,而且大漠中十分清静,除了老鼠就没见过其他生物,便没放在心上。

    第九天,不争气的我终于从昏睡中苏醒过来,我们从玛依莎和五金店老板那儿得到了关于第十五师和大掌柜的部分信息;这个时候的贾老板无论跟老板娘还是跟住在驿站里的熊皮巫女和张小爷,都已经完全失去了联系。

    第十天,大明星在傍晚带着刘晚庭的档案赶到了若羌,我见识到了生平所见声势最大的一场暴雨;同一天,这场雨也下到了沙漠腹地。第四个驿站虽然看起来是被一个伞盖罩着,但其实有很多肉眼难以察觉的小窟窿和裂缝,暴雨一来居然漏得很厉害,外面大雨里头小雨!熊皮巫女和张小爷来不及修补房顶,也没地方可躲,匆匆忙忙打开暗门躲到地下室去了。

    他们是第一次见到地下室里的情景,没想下面藏着那么多不该出现在驿站的东西,还有一扇暗门!雨不知道什么时候停,好在地下室里有吃有喝还有被子,简直像个宾馆单间。张小爷觉得这个地下室蹊跷的很,考虑再三,还是决定从暗门进去看看。不过他跟我们不同,开门后没有大水冲进来。

    第十一天,我们到达了热娜驿站,晚上留宿在那里,却没想到遇着有人偷骆驼,第十二天的清晨赶忙趁乱溜走,从峡谷中段的烈士墓连夜进入峡谷底部搜寻,与林哲宇会合后终于是在第十三天到达了贾老板的第四个驿站。

    在这两天时间里,张小爷和熊皮巫女沿着暗门后的通道走出了很远,曲曲折折居然又回到了那条差点让他们丧命的地下河!不过这次要幸运得多,暗河在好几百米后透进了光,那里有个直通地面的出口,张小爷钻出来后,根据水的流向和记忆中通道的方向,就在刚刚才终于回到了这间驿站!

    我有点失望,原来是我们想多了,地下室的通道根本不是通往什么“龙的坟墓”啊。

    各自分开的时间线总算对完了,我给笔记本上标了几个三角符号,在我们六个人的视角以外,这段时间显然还存在几个没办法解释的事情:

    一、贾老板接到老板娘通知在前,救人在后,却没有报信儿。

    二、张小爷和熊皮巫女进入地下室的时候,竹梯子还在,暗门没有被杂物箱遮挡,拉开暗门没有冲出水。

    三、他们才刚回驿站,根本不知道驿站中有个死去的春生,这个人在那场暴雨前没有出现过。
    事情非常古怪,讨论了一会儿,问题怎样都没有合理的解释。

    林哲宇根据我罗列的时间线,重新回想了一下春生尸体的腐烂程度,认为如果春生并非死于一周前的驿站里,那么他原先应当是死在一个比较潮湿环境中,所以才产生了更快速的腐烂。

    而张小爷和熊皮巫女离开驿站正是因为一场大暴雨,这是个足够潮湿的环境,所以春生真正的死亡日期应当是三天以前,他一定是从外面来的,当时他全身都湿了雨水。

    从那时到现在的这段时间里,有人在这儿杀了他,并破坏了竹梯子,将暗门遮挡住,不让别人发现地下室。并且,做了这一切的人又已经悄无声息地离开了案发现场。

    这样可以解释得通第二条和第三条我画了重点符号的疑问点,然而案发现场以外并没有什么可以藏身的地方,外面全是荒漠,事实上这种无法地带也不会有人抓凶手伏法。我们更加关注的是:他究竟是谁?他的目的是什么?

    我觉得这简直就像个大型刑侦事件的案发现场,我们几个没有执照的假侦探,围绕着一具尸体胡乱推理。耗子笃定一切都是那个贾老板干的,他肯定隐瞒了什么。而大明星想了想,却把矛头指向了锦夜的大掌柜!

    地下室的那盒凤尾鱼罐头,以及疯子身上的衣服都证明大掌柜曾经进入过地下室,甚至有可能受了伤,在那儿使用过吗啡镇痛。锦夜跟黄雀是对头,一方杀了另一方完全可以理解。这样,动机似乎清晰了些。可是如果大掌柜的生活在第四个驿站,驿站的贾老板肯定就是知情的,这样直接跟第一条疑问点产生了相同的矛盾:贾老板既然有了大掌柜的行踪,为什么不给锦夜报信儿?

    要么,是贾老板早已从锦夜倒戈到了黄雀,春生来这儿根本就是接头的!要么,这是一个私人行动,贾老板在协助大掌柜的,刻意不向锦夜透露信息!

    二者的可能性都非常大,一时间我们难以做出定论来,对于这起诡异的凶杀案,大家都觉得根本讨论不出结果,几个人一合计,不能在第四个驿站再耽搁下去了,外头天色明显暗了许多,终于到了太阳即将落山的时刻,我们需得趁着夜色出发,也去找那个“瀑布”才行!

    七个人带着大小行囊挤进一辆车里,顿时有点尴尬,所有的空间都堆满了,我这种体积最小的只能见缝插针,脑袋卡在主驾和副驾之间,视野倒是非常宽阔。

    其实张小爷和熊皮巫女两人完全没有义务再跟我们进入沙漠,但除了这部越野车,根本没有其他交通工具能载他们离开,张小爷听到尸体是黄雀的人便脸色很难看了,再听说林哲宇收到了高小雅邮箱的那封邮件,当然不能放置不管,只好铁青着脸跟情敌上了一辆车。

    熊皮巫女脑袋消肿以后,总算能睁开眼睛看清楚玛依莎,玛依莎也看清了她那张跟自己70%以上相似的脸。熊皮巫女的表情跟耷拉着脸的张小爷形成鲜明的对比,她坐在最后排,一手扶着行李,一手搂着表姐,喜笑颜开。

    两个姊妹居然到了这个年纪、在这样的一种境况下相认了,也是传奇的很。在这之前,玛依莎根本不知道自己还有一个亲人,熊皮巫女倒是听喀木说过自己有表姐,但喀木和周兆丰算是露水夫妻,喀木连这位亲戚的名字都不知道,更不可能告诉熊皮巫女去哪里投亲了。

    玛依莎孤独惯了,面对热情似火的这个妹妹,明显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听着她絮絮叨叨的用东北腔说着什么,只一个劲儿的点头。

    我想这总归是一件好事,玛依莎找不到父亲,找到另一个亲人也是个天大的安慰。听着两个女人叽叽喳喳攀亲戚,一路上也不算那么沉重。我多么希望我也能突然冒出来个哥哥姐姐,就算是三舅老爷的堂妹的外甥女这种远房关系也行啊,可我怎么就什么都没有。

    我只有个毫无血缘关系的“小爸”。

    我探头看看林哲宇,他倚在副驾的窗框上,冰冰冷冷的不理任何人,也不知道在想些什么。车子经过一片非常坎坷的戈壁,我一下子被颠得从座位上弹起来,他明明没在看我,却又下意识的把手伸过来挡在我的头和车顶板之间。

    张小爷说,他钻出地下河的位置,是一个井口。就在驿站的西南方向,跟地下室暗门的朝向相同。有了越野车这种交通工具,他们走了两天的路途我们才半夜便到了。月亮升起来,远远的能看到地上的井口,场面有点慎得慌,让人想起很老的一个日本恐怖片。

    这口井有一定的年头,井沿垒起来的石头松松散散,有一部分已经呈现风化状态了。

    手电照进去看不到水,地下河的位置一定很深。他用绳子绑了块石头,伸下去一甩——“叮”的一声撞在了什么金属上面。在这口井的旁边也有一根粗柱子从水里伸上来,张小爷他俩全靠着那根柱子才能从那么深的地方爬上来。

    他之前说什么柱子不柱子的,我还没有太在意,没想到他所说的柱子居然是金属材质的!

    张小爷回忆说,他们进入地下室的通道后,一开始路面是略微朝上倾斜的,空气很潮,按常理来看,往上走是逐渐接近地面的,他俩便沿着通道走远了,还以为能直接从尽头出去。后来地势一下子陡了,变成了下坡,但空气新鲜了很多,能感觉到有风吹进来。既然有风在流动,就意味着前路该有出口的,二人放慢了速度,还是想继续往前试试,心说大不了出现状况就原路返回。

    结果下降的道路很快就中断了,耳边传来大量的水声,眼前竟然再次出现了那条差点要了人命的地下河!

    他们几天前才经历过地下河的磨砺,一看这情况,肯定是掉头就准备回去!结果水面以极快的速度涨上来,冲掉了脚底的沙土,他们这才发现整个通道都架在一根粗柱子上!没了沙土的摩擦,脚底变得十分滑腻,水流上涌得极快,他们来不及回到通道的最高点便半个身子浸入了水中,在下一次如同退潮的水流涌动中被带进了地下河。

    “这些‘柱子’我已经在地下河里见过好几次了,贾老板最开始的几天说在周围打探冬爷的下落,一定也是他知道附近这些柱子的所在点。”张小爷推测道,“只是我没想到,不光有竖直插入地下河的柱子,还有横在地底下的,并且是空心儿的。”

    我心头一紧,空心的、金属的、埋藏在地面以下的柱子,这分明是我们见过的那种青铜管道!

    通道是沿着一根横向管道的方向挖出来的,第四个驿站从峡谷中段搬家过来,也是坐落在了这根管道的上方,贾老板熟悉这附近所有“柱子”的位置,在驿站地下室的箱子里,我们还看到过有一台金属探测器,所以贾老板会对方位的把控非常精准。

    我突然想起来,我们在途中看到那辆被掩埋的军车时,五金店老板感到很奇怪,他说那片沙漠的地质十分松软,如果军车是第十五师那个年代的,应该陷到更深的地方去才对,所以车子下面肯定垫着什么东西。

    这样想来,垫着的那个东西,说不定就是这种横着延伸进沙漠地底的管道!

    沙漠中没有固定的道路,我当时把手伸到军车驾驶室的抽屉位置,也没有摸到大明星所说的地图。会不会进入沙漠根本不用导航和地图,而是需要探测出地下管道的路线就够了?
    我们把绳索拴在车子上,准备下去几个人见识见识地下河。

    熊皮巫女现在听见水流声都有点发抖,商量一番,还是决定由张小爷带着我们四个没经受过这种磨难的人下去,熊皮巫女和她老姐姐就留在车里帮我们看管物资,也让她们俩聊个痛快。

    夜晚的沙漠非常非常凉爽,从白天的40多度已经骤降到10度以下了,但考虑到下面有水,不适宜穿着夹棉的衣服,我只能脱了外套,哆哆嗦嗦的和同伴们穿着背心裤衩,排队绑绳子。

    想起大掌柜脱下的那件夹棉长袍马褂,也许他并不是为了钻进狭小的地下室,而是他也准备好了进入地下河。

    从井口下降约10米后,空间逐渐大了些,在头灯的照明中,我得以看清张小爷所说的“柱子”。

    柱子比想象中还要粗一些,简直是白公山那边的管道放大好几倍的样子!上面的锈迹十分严重,已经跟旁边的土地融为了一体。水流声逐渐传来,空气中弥漫着咸腥的气息,那扇暗门后冲出来的水显然就来自于这儿!

    那场大雨已经过去了好几天,现在地下河的水位要远远低于张小爷描述的那样,好歹裸露出来一片河岸,不至于让我们无处落脚。

    地下河四周的沙土都非常坚硬,从咸腥味儿我大致猜得出来,这里已经被彻底盐碱化了,毕竟罗布泊有着全中国最丰富的钾盐矿藏资源,这是个正常的自然现象。

    张小爷帮我们指明了主河道的方向,耗子用手电照着,大家晃荡着绳索停靠在河岸上,一脚深一脚浅的向前摸索。路磕磕巴巴非常难走,许多水中残留的杂质插在地面上,很扎脚,而且稍有不慎就有可能跌进水里去,张小爷万万不想重蹈覆辙,一路显得格外紧张,几乎就要贴在墙壁上横着挪步了。

    水流的速度很快,像争先恐后要赶往哪儿似的,一旦掉下去确实是件十分危险的事情。从这个速度和水流量来看,只要有足够高的落差,形成地下瀑布也没有想象中那样匪夷所思。

    我跟在后面慢吞吞地走着,林哲宇的目光始终看向斜前方,关注着河的对岸,大明星也时不时往那边瞥两眼。对岸的地形跟这边是有很大的区别,侧壁没那么平滑,很奇怪的鼓出一个个大包,导致人根本没法儿在那边的河岸上站立。而且鼓包藏在墙壁中时隐时现,一直绵延出去,随着我们的行进脚步,直到临近地下河的转弯处才陡然平滑了。

    开路先锋停住脚,我们的前方是一个河流的转弯,这一侧的河岸逐渐被淹没到水面之下,并且在转弯口囤积了大量松软的泥沙,里面夹杂着的杂质很容易就会扎伤到脚,让人没有办法再停留在这里。

    恰巧对面河岸没了凸出墙壁的鼓包,地势也更高一些,看来可以踩着露出水面的淤泥迂回绕过河道转弯,眼下,我们要想继续前行,只能选择游到对岸去。

    “别……别进水里,我他妈来来回回的湿身,受够了……”张小爷一看耗子扔了块石头试探地下河的深浅,一下子怂了,“我是真的有阴影,周凡那女人看都不敢再看到这条河,我算是够义气才带你们来的,要跳河你们跳,我就回去了!”

    “周凡”是熊皮巫女跟了父亲姓氏的名字,我想起她听见水声的一脸惊恐,再看看张小爷连连后退的架势,虽然十分理解,又忍不住有点想笑:“帮人帮到底,送佛送到西嘛,眼下咱们根本没有别的路子能走,或者张小爷您神机妙算,能有不沾水的法子么?”

    “有啊,弄条船过来,顺着水流不就漂下去了,等于走了一遍冬爷他们被冲走的路线!要是没有船,我可要回去了,等水位再退一些重来。”

    “别介,咱们这么多人呢,陪你一起湿身play,怕啥!”大明星一把揽过准备跑路的张小爷,耸耸肩道:“你说得轻巧,咱们哪儿弄船去!别说船了,就是有个能浮起来的集装箱也……”

    大明星话刚说了一半,眼睛一亮,急忙指向对岸:“说啥来啥,耗子你用手电打过去看看,那儿是不是个木箱子?”

    几个人顺着手电光看去,河对岸是转弯口的弯道,露出来的沿岸上堆积了大量的淤泥,淤泥中掺杂着许多模糊不清的杂质,而在水位最高处,有个东西晃晃悠悠,随着水流撞击着弯道的淤泥,那正是我们见过许多次的木质物资箱!

    “怪了怪了,这箱子有年头,是从哪儿漂过来的?老子去看看!”耗子来了精神,脱了衣服绑了条绳子交给大明星,不等张小爷阻拦,已经“扑通”一声跳下去了!

    湍流冲得耗子连连翻滚了几圈,他的水性不错,再加上我们牵着绳子帮他稳着方位,倒也没费多大曲折便送他抵达了那个木箱子旁边。

    箱子破损很严重,我看到几根订起来的木条都散架了。耗子稳住身形,直接把松动的木条拆开,居然从箱子里掏出一根大骨头来!

    “龙伯人的骨头?”大明星眨巴着眼睛,感到十分意外,“这箱子是从第四个驿站流出来的?”

    耗子松开箱子,深吸一口气整个人扎到水里去,过一会儿浮上来,手里竟然又握着两根骨头!

    “老子怀疑这地方死过一个龙伯人啊,水底下骨头可多了!还有更大块的,拉都拉不动!呸!我艹这水也太咸了,呸呸……”

    水底下有龙伯人的尸体?

    我仔细想了想,既然下面还有拉不动的大块骨头,说明骨头肯定不是从第四个驿站用箱子运过来的,而是第四个驿站的骨头源自于这里!

    原先我们在驿站里猜测地下室的通道是通往“龙的坟墓”的,摆在眼前的事实却是一条地下河,我还以为误会了贾老板。可现在地下河里出现了龙伯人的骨头,我们不得不重回原先的思路,这二者难道并不冲突?

    因为本身龙的坟墓就在地下河中!

    几个人面面相觑,我是从来没想过自己能三更半夜跑来跳井,也没想到跳井能跳进龙的坟墓里去!

    究竟是龙伯人死后被埋在了地下河中,还是地下河原本就是龙的坟墓,这点恐怕无从考证了。那帮沙漠挖金的说的是实话,龙的坟墓里根本没有金银财宝,除了泥沙就是咸水,能带出去的也就只有大骨头。

    耗子捞出来的骨头已经断裂了,成色一般,热娜驿站以及贾老板收藏的龙伯人大骨头就比较具有观赏价值,说明带出去的骨头经过挑选,在河道前方还应当有更多的骨头埋藏着,毕竟龙伯人体积太大了,而且还不知道这会不会是个多人葬、不对,是多龙葬墓穴。

    龙伯人生活在水中,果然实行水葬才符合它们的种族观念,新疆海干涸以后,这沙漠中除了地下河应当没有其他的水源了。

    如果不是丰富的罗布泊钾盐矿资源,兴许昆仑山的雪山融水灌输到此地,沙漠还不至于荒废成沙漠。但是从另一个角度来考虑,这些钾盐矿资源应当是早期海水枯竭以后形成的,无论是龙伯人还是那具人鱼,原先可都是海洋生物,淡水在漫长的输送过程中变回又腥又咸又苦的海水返回这片广袤的土地里,倒像是回归了这儿的原生环境了。

    大明星也跳了河游到对岸去,帮耗子把那物资箱清空,试图现场造船。耗子踩着稀泥又有了新发现,他从淤泥中又拔出了一块碎裂的门板。

    这门板跟第四个驿站的暗门一个模样,大概贾老板在钻机钻开的通道尽头原本设置了另一扇暗门,作为水位上涨的保护门,不知什么原因被冲掉了,不然的话,张小爷和熊皮巫女也不能掉进河里来,我和林哲宇也不会刚开门暗门就被积水给冲倒了!

    可惜这门板顺着水流漂过来,已经被撞裂,即使将箱子的木条全拆开拼起来,也依然凑不成小船,我们有五个人呢,总不能抱团冲浪吧!
    按这情形,没有船,大家只能从对岸踩着淤泥迂回走过河流转弯了。张小爷不动如山的留在原地,我和林哲宇耗不过他,便绑着绳子也游到对岸去。我身上虽然没有特别严重的伤口,但大大小小的皮外伤也少不了,一泡盐水简直像虫子啃噬一样,又痒又痛。

    四个人都不想呆在水里,相互搀扶着往地势稍高一些的淤泥里踩,结果地质比想象中更加松软,越陷越深!我只能露出上半截身子,耗子和大明星手忙脚乱的把木条木板重新搬出来铺在淤泥上当个垫板,只有林哲宇扶着墙壁犹犹豫豫的,不知道他又在琢磨什么,我也管不了那么多了,拼命爬到碎裂的门板上,身上的泥巴还没来得及甩掉,“噗”地一声,竟被飞来的一大块淤泥砸到了肩膀!

    我刚想骂人,转头发现这事儿居然是一向爱干净的林哲宇干的,他杵在那儿,一只手还插在墙壁中,另一只手拎着一个刚从里面拔出来的东西,就那玩意甩了我一身!

    看似平滑的墙壁被他拽出一个豁洞来,原来这面墙并没有被盐碱化,只是一面从下到上全部由大量淤泥囤积起来的泥墙。

    但是水中的杂质会向下沉淀,这里囤积的淤泥太过于松软了,应当在河床上摊开来,再汇聚到地下河底层才对,墙里没有支撑着的东西,根本不可能堆得到这么高的地方!

    墙里藏着的是什么东西?

    林哲宇顾不得满手泥泞,提着那个裹满泥巴的玩意,展开来一看,居然是一件衣服!

    我们几个人面面相觑,大明星觉得蹊跷,拎起一块木板就插进泥墙中倒腾,很快,墙上的泥巴纷纷掉落,又露出几个大洞,而且木板被什么东西卡住了。

    这面墙的内部一定有东西拦住了各种各样的沉积物!大家七手八脚的开始扒拉泥墙,陆续又扯出许多奇奇怪怪的东西来,什么塑料袋、毛巾等等,这是个垃圾掩埋中心么?

    等到耗子和大明星合力挖开一片墙壁,我们才看到,这里头居然藏着一张网!

    网是非常常见的尼龙网,跟渔民捕鱼使用的网差不多,它如果作为过滤网使用,完全可以拦住泥沙和奇奇怪怪的沉积物,但是它怎么会出现在地下河中?

    我马上想起之前向外鼓包的墙壁,觉得应该有所联系,便让大家伙拉着那张网朝鼓包的方位拉扯,结果拉到最后一个鼓包的边缘处就很难再拉动了,渔网的一头根本就是被栓在这个东西上的!

    耗子找了根木条斜插进去试探了一会儿,说顶着墙壁向外鼓包的东西非常坚硬,两侧表面都是鼓包,应该是个圆柱状的东西,到这个分界处中断了,网就缠在这个东西上,所以拦住的沉积物就堵在这里,形成了一面墙!

    “坚硬的圆柱状物体?”大明星重复道,“听起来这么色情的吗?不过要贯穿地下河这么巨大,应该就是……是张小爷说的柱子?”

    “哪有什么柱子,分明就是青铜管道。”我更正道,“张小爷不是说暗门后的通道就架在一根横着的管道上方,后来他们才被水给冲进地下河的么!看来这根管道中断了,如果管道本身就是把水流汇入地下河的,那么在中断出拉一张网,当中的杂质就会被首先拦下来,堵在这里咯!”

    “听起来挺环保的啊,垃圾过滤网?”耗子挑了挑眉,“这不就跟村里大河的排污管一样么,我以前住的地方有个环保卫队,就在排污管出口挂网,说是阻止垃圾冲进河里,其实好多人天不亮就去翻那网子,把里头的易拉罐瓶都挑出来卖钱去,我记得易拉罐瓶还能融化以后铸成铝锅……艹,扯远了,反正就这么个意思吧!”

    耗子想起家乡,脸上浮现出一抹笑意来。我听得懂他的意思,这网必然是被什么人特意放置在这里的,起到了拦截沉积物的作用。奇怪的是,这根管道冲出来的许多物件都是人类的生活用品,难道这真是个排污管,为了环保才拦截生活垃圾么?那管道的源头一定放置在有人类生活的地方才对。可是无论沙漠还是昆仑,都鲜有人迹。

    林哲宇把他拽出来的衣服放到河水中洗了洗,展开一看,我们这才能看得出来,那是一件长袖外衣,虽然破破烂烂的,但是款式却很新潮,胸前有红绿条纹,背后还有英文字母刺绣那种,感觉像是年轻人穿着的夹克衫!

    事情一下变得十分怪异,这种地方出现马褂、熊皮、甚至军服都已经见怪不怪了,怎么会出现年轻人的衣服?哪里会有现代的年轻人到这种人迹罕至的地方来?

    耗子抓起一把淤泥,突然放到嘴边去,吓得我以为他疯了,要吃泥巴!仔细一看才知道他是用鼻子在嗅着淤泥的味道,又放在手里仔细搓了搓,得出一个结论来:

    “这淤泥根本不是沙漠里的,比沙漠中的土要细腻得多,而且很少能摸到沙子的颗粒啊,这管道恐怕是从沙漠以外的地方直接扯过来的,连咸腥味儿都没有!”

    我思考了一会儿,大致理清了其中缘由:地下河的水一部分来自昆仑雪山融水,一部分来自暴雨渗入地下,造成“可怕的蒸发量”的假象,所以水中掺杂的沙粒较多。而拥堵在大网边的全是淤泥,几乎没有沙粒,说明管道中的水根本没有流经沙漠的地表。淤泥也没有咸腥异味儿,说明水还是比较干净的,最起码没溶解钾盐矿,而是直接从源头就输入了此处。

    也就是说,管道里的水并非沙漠暴雨的积水,而是纯粹的昆仑雪山融水,这根管道与昆仑的管道是相连的!

    “这么说,他们几个如果当时找到了管道另一头,都能被拦在这个大网里,就像水上乐园的冲浪滑道一样,也不存在冲散的问题咯?”大明星瞟了一眼还在对岸打坐的张小爷,又看向那件夹克,“嗯?这衣服有点土啊,背后印着Gucci,但又不是Gucci的款,应该是个随手买的国产仿牌吧,昆仑有穿这个的人么?”

    我们几个均是一愣,曾经在昆仑山待过的、品味土里土气的、年轻的、人,那不是冬冬吗!

    黄雀早摸清了昆仑的路,黄雀也来到了沙漠中的第四个驿站,难道说这根管道就是冬冬和那位马副院长离开昆仑的途径?黄雀早已进入过地下河,是他们布下了这张网?

    我马上紧张起来,觉得后颈凉凉的。我这一路上时不时就觉得后面有人,也不知道是多心了还是怎么着,这个组织实在是可怕,最要命的是高小雅的那封邮件表明他们也知晓了我们的行程,这样一来又变成了我在明、敌在暗,螳螂捕蝉黄雀在后的局面,这根本没法儿让人心安啊!

    “怎么办,我们没有船,不能总杵在这儿,接下来要怎么走?”大明星也收起了散漫的模样,谨慎起来,“要不,还是先回去车里再商量吧!”

    “怎么商量,还不如直接面对他们,冬爷被冲到瀑布下面还不知道是不是落在他们手里。”

    林哲宇不为所动,冷冷的说着。他面对着渔网沉默了一会儿,转身面向对岸,很突然的大声喊了起来:

    “喂,黄雀的人在这里!”

    对面张小爷真是静若处子、动若脱兔,听到这话,从打坐状态一个猛子就跳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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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2022-05-27 17:55:00  更:2022-05-27 18: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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