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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恐怖推理]《我朋友是怪咖》惊悚/悬疑/烧脑 系列——第一部实体书上架![第408页] |
| 作者:鬼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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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子走得很慢,但是终于还是来到了老向身边。 我深深吸了一口气,打了双闪的应急灯,把车硬生生停在路上,然后开了车窗,大声喊:“老向!向亮!” 他好像根本就没看见我,也没听见我,头也不回,眼睛仍然看着原来的方向,左手还是钟摆似的挥动着。 我又喊了几句,无奈之下,只好探出半边身子,鼓足勇气,去够老向的手—— 就在他不停挥舞的左手,碰上我手指的那一刻。 咻。 老向消失不见了。 我虽然也有一点心理准备,但此时此刻,还是一脸的懵逼。 后面传来猛烈的汽车鸣笛,伴随着闪烁的大灯。 毕竟这里是车水马龙的通道,不允许我在这里懵逼,我深深吸了一口气,重新开动汽车,走出了地下通道。 所以,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十年前的老向,突然出现在我眼前,又突然消失,这一次的地点,是我们一起度过四年时光的校园。 而且,又是在全深圳少见的地下通道里,半截身子进入了水泥墙。 我想,他这样的出现,不会是出于意外,而应该是像那块卡西欧电子表一样,传达着某种信息。 那会是什么信息呢? 说到底,为什么刚刚好在深大正门的前面,会有这样一个地下通道呢?要知道,这里往南一点点就是海了,按照正常理解,地下不能随便乱挖的吧。 除非,是因为什么原因,需要挖这样一条地下通道。 这么想着,我突然头皮有些发麻。 我想起在一年多前,我的一个朋友,水哥,曾经给我讲过一个关于地下车库的故事。 在他那个真假难辨的故事里,他所上班的公司大楼,地下车库再往下,竟然有一个秦始皇的地宫。水哥在地宫里遇见了一些死而复生的秦朝士兵,还有一只恐怖的红色大虫子,最后这虫子钻进了他身体里。 水哥曾经上班的那家公司,离这些直线距离还不到一公里,那栋大厦——抬头就能看见。 难道说,这两者之间,会有什么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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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着满腹疑问,我开着车,直接进了深大。 走路进来的话会有被盘问的可能,开车倒是畅行无阻,大概是把开车的都当成了家长吧。 我把车停在文学院办公楼前,日晷的旁边,然后走进校园。 这会儿刚要开始上课,师弟师妹——不,按照年龄算的话,应该是师侄、师侄女了——都从宿舍区走出来,到教学楼里上课。我一个三十岁的大叔,穿行在青春洋溢的笑脸、年轻的荷尔蒙之中,其实也有些尴尬。 原来我已经老到正经得不敢偷瞄年轻学生妹的地步了,这个发现,让我更觉得忧伤。 好了,忧伤完了之后,现在该去哪呢? 说是要去找微型核反应堆,不过该怎么找呢? 我并不知道这个微堆的确切位置,随手抓一个人过来问,感觉也并没有人会告诉我。 我站在原地挠头——既然这样,那就到处随便走走吧。 这么想着,在去上课的人群中,我逆流而上,从图书馆经过教学楼,走到了大学时住的宿舍。 深圳大学建立于1983年,刚好跟我们这一届同龄。建校时物质条件艰苦,宿舍楼都是用海砂建的,过了三十年之后,现在基本都成了危楼。我们读书时其它学院的宿舍楼,已经拆掉了很多,不过我住的那一栋,倒是还在的。 此时此刻,我正站在当年的宿舍楼下,抬头向上看去。 度过四年青葱岁月的宿舍楼,样子并没有变;当年我住的是311房,向亮是隔壁的313,如今,住在这些宿舍里的小伙子,是不是跟我们一样年轻,一样无知? 此刻在我的内心里,是充满感概、充满忧伤、充满怀念的;不过在心灵之外,就没那么小清新了。身边几米之外,有个人跟我一样,也抬头看着楼上,不过,他显然不是来缅怀旧地的。因为这个小伙子,穿着领口发黄的白衬衣,手里拿着塑料袋,还一边朝楼上喊:“外卖!” 为了不被当成是送外卖的,我转身准备离开,脑子里却闪过了一个念头。 白衬衣…… 刚才在校门口的地下通道里,我看见的镶在水泥墙里的“老向”,身上也穿着件崭新的白衬衣。但是,在我的印象中,学生时代的老向根本不注重衣着,常年都穿着宽大破旧的短袖。会那么正经地穿一件白衬衣,除非,是遇上了什么重要的事情。 难道说…… 我急忙掏出手机,打开微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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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找到曹老板,发了一行字过去:“向亮自杀的那天,穿的是什么衣服?” 之后我站在树荫下,盯着手机屏幕,焦急地等着曹老板的回复;就在我忍不住想要打电话给他时,曹老板终于回复了:“老蔡,你问这个干嘛?” 我皱着眉头,一时也想不出什么好的借口,只好直截了当地说:“别问那么多,告诉我啊!” 想了一下,我又加了一条:“你记性那么好,肯定记得当天他穿什么的,除非你在骗我。” 这么幼稚的激将法,换了是我,肯定就生气了;不过,曹老板的脾气比我好多了,过了一会儿,他直接回复了一条信息。 曹老板是这么说的:“那天他穿得很正式,白衬衣,黑西裤,准备好了才去投湖。” 我深深吸了一口气——白衬衣,黑西裤,就是我在几十分钟前,所看到的“老向”的衣着。 我先给曹老板回复了一条信息:“好的,谢谢。” 然后,我收起手机,仔细思考这件事代表着什么。 曹老板一口断定,老向是预谋要自杀,所以才穿得那么正式;但是,他凭什么这么说呢?这一身装扮,要我说,更像是去面试或者说约会。 没错,按照我对老向的理解,他不是那种要自杀了,还注意自身形象的人。换了我也是这样的,老子都要死了,还管别人怎么看?只有像曹老板这种人,才会在无论何时、无论何地,都那么注重仪表,毕竟他是一个敬业的交际花嘛。 好了,先不管老向是要去自杀、面试、还是约会,总之,按照曹老板的说法,老向的尸体被发现时,就是身穿白衬衣、黑西裤——跟我刚才看见的那个“老向”,一模一样。 再加上老向穿成这样的次数非常少,基本可以断定,无论我刚才看见的是什么东西,影像也好,鬼魂也好,“它”都是老向在死去的那一天,所保留下来的。 我深深吸了一口气,既然如此,我知道接下来该去哪里了。 十年前,老向的死亡现场。 文山湖。 说不定,那里有老向留给我的更多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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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的文山湖,跟十年前一样,对于不同的人,具有不同的意义。 我的意思是,对于校园情侣来说,这里是约会的圣地。湖边的树荫下,三三两两坐着小情侣们,也不嫌热,全都抱在一起。要是正正经经地谈恋爱也就算了,还有些女同学坐在男同学大腿上,手里拿着本书,该夸你是恋爱不忘学习,还是学习兼顾恋爱? 对于单身狗来说,这里则是虐狗的圣地。从湖边的小路走过,猝不及防,就会被塞一嘴的狗粮。 不过,今天的我,关注的点并不在这里。 此刻我正站在湖边,一棵鸡蛋花树的下面,盯着太阳之下、波光粼粼的湖面,想象着十年前某一天的场景。 确切来说,是在曹老板所描绘的过去中,曾经的那个场景。 让我们来想象一下。 老向是穿着白衬衣、黑西裤,死在湖里的。被发现时,他是脸朝上还是脸朝下呢?位置是在湖中央,还是在湖的边缘? 他的白衬衣质量那么差,泡了水之后,肯定已经贴在皮肤上,变得透明,露出了身上肉的颜色。 还有啊,这文山湖里的鲤鱼那么多,跟蝗虫似的,随便往湖里扔点什么,鲤鱼都会一拥而上过来抢食。如果是人的尸体在湖里……这个画面,让人不太敢想象。 对了,大学四年里,老向没有跟我一起去游过泳,但这并不表明他不会游泳啊。如果他会游泳的话,在这样一个人工湖里,真的能被淹死吗…… “蔡必贵?” 一个声音如同炸雷般,在我身后响起。 我毫无防备之下,心脏都被吓得蹦了出来,整个人跳了起来,差点一下栽进了湖里。 回过头去看时,却是一张似曾相识的脸,只不过……胖得认不出来了。 胖脸的主人一把拉住我,我这才没有掉进湖里。 他右手提着一个红色的塑料袋,伸出来拉住我的——是左手。 我脑子里仿佛接上了220V的电源,脱口而出:“向明!” 疑似向明的这个胖子,脸上的表情也是同样的诧异:“蔡必贵,真的是你?” 向明,向亮的左撇子弟弟,按照曹老板的说法,是他假装成哥哥向亮来骗我。 可是,只要曹老板亲眼见见现在的向明,就会知道他的说法有多么可笑。 因为那天晚上的向明瘦得像个流浪汉,而我眼前的这个男人,则是个超过两百斤的大胖子。 电影里的瘦子演员,还能够通过特技化妆变成胖子;一个胖子想要化装成体重是自己一半的瘦子,那就是天方夜谭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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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分钟后,我跟向明像周围的小情侣一般,坐在湖边树下,一条石凳上。 我仔细端详着树荫下,向明的一张胖脸。跟曹老板描述的一样,两兄弟的五官长得很像,另外身高也相差无几。如果是同样的瘦、同样的黑,患有脸盲症的我,很可能区分不出两个人。 感谢向明身上白花花的肥肉,彻底上解决了我的难题;如果这样还能认错人,那就不是脸盲,而是全盲。 初次见面,我没来得及寒暄,就提出了第一个问题:“我们见过面吗?” 向亮从来没跟我提起过这个弟弟,我是直到前几天跟曹老板吃饭时,才知道向明的存在。 向明摇了摇他蒲扇般的手:“没有,没见过。” 我接下来的问题是:“那你怎么知道我名字,还能一下就把我认出来?” 听到这里,向明一张大脸上的表情,非常丰富:“我说出来,你不要害怕。” 我皱着眉头:“你说。” 向明把满是汗的一张大脸凑了过来,压低音量、神秘兮兮地说:“我哥告诉我的。” 我虽然不至于吓到,但心里还是咯噔了一下。毕竟几分钟前,还站在湖边想象着老向的死法;而这个据说十年前就死掉了的人,竟然还惦记着我。 不过…… 我突然想到了什么,继续问道:“你哥是怎么告诉你的?托梦?梦里给你看我的照片?” 向明愣了一下:“托梦?” 过了两秒,他捧着肚子哈哈大笑起来,身上的肥肉一直颤抖:“托梦,哈哈哈,托梦!” 我这才意识到,自己受了曹老板的蛊惑,先入为主地认为,在向明看来,他哥哥向亮肯定也是已经死掉了。实际上,未必如此! 很有可能,向明是跟我站在一边的,在他的时间线上,老向也并没有死。 我不由得振奋起来,换了个说法:“那是他亲口跟你说的?什么时候,你什么时候见过他?” 向明好不容易止住笑,缓了口气说:“亲口说?怎么可能?我哥都走了好久了。” 走了好久了? 我不甘心地问道:“你说走了好久,意思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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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明奇怪地说:“我哥没毕业就走了啊,走了,就是死了,自杀!就在这湖里啊,你不知道吗?” 果然。 原来我猜得没错,在向明这条线上,老向也是已经死了的。我刚刚提起的一点兴奋感,又完全泄掉了气。 只不过…… 我稍微有点恼羞成怒,质问道:“不是托梦,也不是他亲口跟你讲的,那你到底是怎么认出我的?” 向明嘿嘿一笑:“我认不出你啦,我也是瞎猜的。” 瞎猜? 我刚要骂人,他左右张望了一下,像是被别人偷听去了,小声说:“你知道吗,我哥临死前,留下的遗物里面,有日记本。” 我皱着眉头:“日记本?我听曹老板,啊,听我们班长曹敏钦说过。” 向明点了点头:“曹敏钦,我知道,就是他把日记本给我的。蔡哥,你真是守信用,十年前答应的事情,到现在还记得。” 我一头雾水,挠着头说:“守信用,什么意思?我答应了什么?” 向明也奇怪道:“咦?你不是跟我哥约好了,今天来文山湖旁边吗?” 被他这么一问,我一时还不敢确定,等到仔细想了一下,才断然否定到:“没有,完全没有,没这回事!” 这下子,换向明一头雾水了:“你没跟我哥约好,不可能吧?我哥那日记本上面,清清楚楚写了今天的日期,说你会到文山湖旁边来。我当是回母校看看,随便来转转,结果真的在湖边看见一个大叔,哦,不,看见你了……” 我对于大叔什么的并没有在意,反而注意到向明说的是“回母校看看”,也就是说,曹老板没有骗我,当年学校确实以收了向明来读书为条件,平息了这件事。 不过,日记本上面写了我今天会来? 老向这家伙,十年前就能够预知未来了? 我深深吸了一口气,盯着他放在石凳旁边地上的塑料袋,试探道:“你说的那个日记本,不会刚好也带来了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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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明笑了起来,脸上的五官都挤成一团:“带了,不是刚好,是特意带给你的。” 他拿起那个红色的塑料袋,一边从里面翻东西,一边说:“我哥这个日记本啊,有好多本的,就这一本特别奇怪,写了这样的东西。我觉得还挺好玩的,反正这两天请了假,闲着也是闲着,就随便过来看看……” 我对他的絮叨不感兴趣,死死盯着红色的塑料袋。 他从里面翻出了一个破旧的日记本,不,确切来说是蓝色软皮封的笔记本,文具店里都有卖的那种。没错,大学时偶尔看见老向在写写画画,就是在这样的本子上。不过…… 我皱着眉头问:“笔记本那么薄,你哥的日记都在里面?” 向明摇了摇头:“没,我哥写了一共六七本呢,前面的我看过一些,记的都是一些正常的日记,什么喜欢上了哪个女同学啊,兼职挣了多少钱啊,跟谁吵了一架啊什么的,我都没仔细看。而且这是隐私吧,给你看也不好的。” 他说得很有道理,我一时无言以对。 向明拿起手中的蓝色笔记本,毕竟过了十年,也没有好好储存,封面破破烂烂的,感觉马上就要掉下来了。但是,封面上的字迹却还很清楚:“向亮,#07。” 所以,这个是向亮在大学里的第七本日记? 我迫不及待伸手就去拿,向明爽快地交给了我,吩咐道:“你从后面往前翻,嗯,就是最后一篇,有你的名字。” 我按照他的指示,翻到了那一页,焦急地读了起来。 2016年 4月1 星期五 向明在文山湖旁边遇见了蔡必贵,把这本笔记本交给他。还有手表。 就这么简单的一行字,轻描淡写,像是在描述一件跟自己没无关的事情。 然而,这简简单单的一句话,却包含着巨大的信息量。 我今天会回深大来,是因为upson约了在旁边吃饭,我临时起意,进来逛逛。之前并没有跟向亮约好——就算有,我也是完全忘掉了——也不是他的忌日、或者别的什么特别日子。 所以,如果真如向明所说,这个日记本是他十年前拿到的老向的遗物,那么,老向是成精了?居然能未卜先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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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了,除了这个笔记本之外——我自言自语道:“还有手表”? 可是,手表不是已经给了我吗?此时此刻,那一块红色的卡西欧电子表,正在我家的抽屉里躺着。 对面坐着的向明,却突然想起来似的说:“差点忘了。” 然后,他手又伸进了红色塑料袋里,掏了一会,拿出一个东西递给我。 我定睛一看,却是一块——红色的塑料电子表,卡西欧G-shock。 这又是怎么回事? 我万分疑惑地伸出手去,接过那块电子表,拿在手里仔细端详。 一样的款式,材质一样是红色的塑料,破旧程度也差不多,一样的CASIO标志……没错,眼前的这块电子表,跟躺在我家抽屉里的那块,是一模一样的。 只有一点除外——这块手表是正常的,左右并没有颠倒。 也就是说,两块卡西欧电子表,互为镜像。 我皱紧了眉头,为眼前的电子表感到大惑不解。 同样的手表,为什么一分为二,变成了两块? 慢着…… 我突然想到了什么,摊开日记本,指着里面的那行字说:“向明,你确定这是你哥哥的字吗?” 要知道,今天4月1号,会不会这只是个愚人节玩笑? 向明却认真地点了点头:“当然啊,不信你看看,跟前面日记里的字,是一样的。” 我依他所说往前翻,最接近的一篇日记里,日期却是十年前了——2006年3月28号。 向明说得没错,这两篇日记的字迹是一模一样的,工整的蝇头小楷,跟我印象中老向写的字也是一样的,刻板,谨慎。 不过,这两篇日记的墨迹,看上去却是不一样的。 最后一篇用的是蓝色的圆珠笔,墨迹很新,而前面的一篇用的是黑色的签字笔,稍微有点褪色,看上去有些年头了。 会不会是老向写日记的时候,并没有考究用的是什么笔,交换着随便写? 我皱着眉头,把日记本往前翻,却发现之前的所有日记,都是用同样的黑色墨水写成。 只有最后这一篇,用的是随随便便的圆珠笔,似乎暗示着这一篇日记,是在一个慌张的、特殊的情况下写成。 这样一来,我又想到了一个刚才就想问的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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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指着最后一篇日记,认真地看着向明:“你确定这一篇日记,是十年前你拿到手的时候就有的吗?” 向明用左手摸着自己的胖脸,犹豫道:“这个啊……” 我用手指用力擦了擦上面的字,再一看手指头,竟然还沾上了蓝色的油墨。 我把手指头戳到向明面前:“你看,这个字那么新,像是最近才写上去的。” 向明似乎有点生气了:“蔡哥你是什么意思呢,是说我在骗你吗?” 我讪笑了一下:“我不知道啊,你看那么巧,今天刚好是愚人节。” 这下子他受不住了,赌气道:“哎我才没这么无聊啊,蔡哥,老实告诉你,我确实不知道这篇日记是什么时候写的,你想想我哥留的日记本那么多,我也不可能一本一本看过……” 我打断道:“之前的有可能不看,但这是最后一本啊,曹老板跟我说过,你们当时对向亮的死是有怀疑的。这样的话,当年怎么可能会没看他最后的日记?这太不合理了。” 向明一下子卡了壳,支支吾吾道:“这,这个,好吧,这个笔记本,我们当年是看了的没错,当时……” 他朝身后看了一下,像是怕他哥的鬼魂站在那里似的,然后才回过头来说:“当时,我记得,确实没看见过这篇日记的。” 我皱着眉头,继续问道:“那这篇日记,你是什么时候才发现的?” 向明看了我一眼,认真地问:“蔡哥,你真的想知道?” 我同样认真地点了点头。 向明勉强一笑:“说出来你不要怕,我把我哥的遗物搬出来整理,是在前天,我哥十周年……” 我倒吸了一口冷气,接下去道:“十周年忌日。” 向明点了点头:“没错,前几年我妈也走了,家里只剩我一个人。前天我哥十周年忌日,要不是他当年……那样了,我也不会在这里上学,不会在深圳工作买房、娶老婆、生孩子。这样说起来有点怪,不过确实是因为我哥,我才有今天的好日子过……” 他像是也发觉自己离题了,不好意思地说:“哎,总之我整理了一下他的遗物,看见这个日记本,就顺手拿出来一翻,没想到,却发现了这一篇日记。不瞒你说蔡哥,我也觉得奇怪,可是你看,没有错的,这就是我哥的字啊。” 向明又笑了一下:“你要说这篇日记是新写的,除非……” 他怕冷似地双手交叉,摸着自己的上臂:“除非是我哥没死,偷偷来了我家,又偷偷写了一篇日记,然后偷偷跑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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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深深吸了一口气。 两天前的凌晨,这个应该死了十年的老向,却出现在帝都的一间威士忌吧里,跟我举杯畅饮,然后扶着我走到路边,再咻一声不见。 所以,这个像是成了幽灵的老向,既然拥有了瞬间移动的能力,跑到弟弟家里去,偷偷续写了这样一篇日记,再咻一声消失,不留痕迹——也完全不足为奇。 不过,我想了想,还是不准备告诉向明这件事——他的哥哥,可能并没有死,或者说没有死得彻底,而是以一种诡异的方式存在着。 向明刚才的那番话,已经流露出了他深深的内疚感。 当年他们母子,以不追求学校的责任为代价,“出卖”向亮,换取了向明本硕连读的权利。如果认真说起来,向明现在幸福稳定的生活,有很大一部分,是建立在他哥哥的意外身亡上的。 如果我告诉面前这个胖胖的、诚恳的年轻人,他哥哥可能没有死,甚至前两天还跟我一起喝过酒。很难想象,向明会以怎样一种心情,去面对这件事,面对被他“出卖”的哥哥。 应该会疯掉吧,说不定直接跳进湖里了。 刚才是他在湖边拉住了我,如果交换位置,以他这个吨位,我可拉不住。 总而言之,我右手拿着日记本,左手拿着红色的电子表——这些都是老向留给我的信息,来帮助我破解眼前的谜题。这些,已经足够了。 这么想着,我对着向明笑了一下:“怎么可能,你哥走了那么多年,我们都知道的。” 向明紧张的脸色,马上就放松了下来。他擦了一把额头的汗,又朝旁边看了两下,心不在焉地说:“蔡哥,都交给你了,那我就走啦。” 还没等我说什么,向明就站了起来,马上要走的样子。 看起来,这是一个动作灵活的胖子。 我赶紧也跟着站了起来,掏出手机:“先加个微信。” 向明似乎不是特别情愿,但还是拿出了手机,打开微信,调出了自己的二维码。 我赶紧扫了一遍,点添加好友;向明似乎一秒都不愿意多呆,朝我挥挥手,大踏步地走了。 下午炽热的阳光下,他双手一直抱着肩膀,就好像是泡了很久的水,刚刚出来,被风吹得很冷一样。 没过多久,他就消失在一个转角处。 我低头看着手上的日记本,这里面,是老向在人世的最后日子里,所写的日记。 他到底写了些什么,又想让我知道什么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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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在湖边石凳上看一本日记,大概会一边看一边冒傻气;但是我又没有信心,能忍住带回家里看。所以,最后我决定,到学校的图书馆里,去读这本十年前的日记。 图书馆跟十年前没什么不同,书架还是那些书架,桌椅还是那些桌椅,只不过,在里面读书的年轻男女,早就换了好几拨。 我找了个安静无人的角落,坐了下来,开始翻开日记本,看看在老向死前的一个月里,都发生了些什么。 我先粗略翻了一下,这个日记本上,大概有30篇日记,时间跨度是一个多月。我应该从前往后顺着看呢,还是从后往前倒着看?最后,我决定还是耐着性子,从头读到尾,不能像那些网上看小说的年轻人一样,青春期躁动,刚看完开头就催着要结尾。 不过,话虽这么说,刚看了前面的五六篇,我就有点烦躁,差点要拍桌子了。 老向写的这个根本不能叫日记,都是些流水账,跟小学生作文似的,我今天早上干了什么,下午干了什么,谁对我说了什么,我内心的想法是怎么样。就差最后一句“真是有意义的一天”了。 我深深吸了一口气,对自己说——老向特意让他弟弟把日记本交给我,不可能只让我看他的小学生作文,一定是要传达某些信息。 重要的信息。 在我最爱的电影《肖申克的救赎》里,典狱长拿着一本圣经,对安迪说,“解救之道,就在其中”;如今,我看着图书馆桌上的平平无奇的日记本,努力让自己相信,“解谜之道,就在其中”。 这么想着,我几乎是捏着鼻子,往日记本后面看去。 果然,在两篇日记之后,我就找到了一些蛛丝马迹。 在这一天的日记里,老向写道:“运气不错,买到了限量版的手表。不枉我去了一趟香港,资本主义纸醉金迷的地方。” 原来,这一块红色的卡西欧电子表,竟然还是限量版,是老向特意跑到香港去买来的。对于他这种厉行节俭的人,会奢侈到不计功本去香港买一块表,这实在是太反常了。 不过,让我真正在意的,是接下来的一句话:“她一定会很开心的。” 很明显,结合上文,老向特意跑去香港买的这块手表,是为了送给“她”。 “她”会是谁呢? 难道“她”就是班花莫宁? 还有,鉴于日记里提到的这块表,现在在我身上,刚才是由向明交给我的,十年前是作为遗物给向明带走的,也就说,这一块表,当年没有成功送给老向的那个“她”。 在老向和“她”之间,到底发生了什么?或者说,到底没发生了什么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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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这么简单的一条线索,像是给我打了一针鸡血,我精神大为振奋,急忙往后面翻去。 可是,接下来的日记内容,却开始变得凌乱起来,不再是前面的流水账笔法,变得不再写事,更多是的记录自己内心的想法。 老向当时心里的小情绪,在十年后的我看来,实在是不知所云,一头雾水。 比如说,有一篇是这样的。 没想到啊没想到啊没想到啊没想到啊没想到啊没想到啊没想到啊啊啊啊啊啊她怎么能这样? 还有这样的。 曹操曹操曹操曹曹曹曹曹曹曹曹曹曹操操操操操操操操操操操操。 曹操?说的是那个曹操?不——我倒吸了一口冷气——曹指的是曹老板,操表明的是一种情绪。果然,老向的死,以及老向现在的诡异形态,跟曹老板脱不了关系。 有意思。 接下来的一篇日记,终于写了我容易看懂的。 她喜欢的是谁?求了她一个小时,还是不说。是谁?我快疯了。晚上还要到路口等吗?会不会吓到她? 看到这里,我无奈地叹了口气。好个被感情折磨的少年啊,真没想到,老向表面上老实木讷,原来内心如此热情四射,狂浪不羁。看他在日记里的说法,甚至有点变态尾随的倾向了。老向啊老向,泡妞也是要按照基本法的,你这样跟个变态似的,能追到妹子才有鬼呢。 在接下去,老向以一种感恩戴德的口吻,描述道: 莉莉安是个好女孩,我以前错怪她了,还跟她说过不要跟莉莉安太好。现在想起来真傻。多亏莉莉安告诉我真相,要不然我还被蒙在鼓里,像个傻瓜。傻瓜!没想到啊,她喜欢的人是……他哪里好了?我真想变成他。不,我要弄死他。 我倒吸了一口冷气,且不说莉莉安到底是谁,听起来像是“她”的好姐妹;老向为了一个女人,竟然萌生了要杀死她男友的念头,这已经不是感情问题那么简单,是严重的心理问题了。 不过,除了不适和可惜之外,我心里还有一点点……幸灾乐祸。 老向的“她”,喜欢的男人到底是谁呢?当年老向没能弄死他,但是现在不同了,老向成了一个瞬间移动的神奇老向,要弄死谁可是分分钟的事。说不好,老向十年后再次出现,就是为了回来复仇的。 这个男人,要倒大霉了。 所以他会是谁?交际花曹老板的嫌疑最大,gary、李世海、upson,都有可能,该不会是…… 我把日记翻到下一页,看到了一个让我毛骨悚然的名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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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篇日记没有别的内容,只有简单的三个字。 但是就这三个字,让我领略到的恐惧,比什么厉害的恐怖片,比什么洪水猛兽、妖魔鬼怪,都要来得凶猛,来得深刻。 这么说吧,这三个字,让我的肾上腺素狂飙,尽管图书馆里空调开得很低,后背的汗水,还是刷一下浸湿了T恤。 没错,老向写的这个三个字,正是——蔡必贵。 我的名字。 结合上一页的内容,我,蔡必贵,就是他在陷入疯狂状态之后,歇斯底里的,想要弄死的男人。 老向会瞬间移动啊。 想到这里,我猛地扭头朝后一看,幸好,什么都没有出现。 我心有余悸地回过头来,再看着那一页日记。 没错,除了日期之外,就是三个用黑色水笔写成的字——蔡必贵。 可是,我冤啊!这都什么事啊,我躺那么远也能中枪? 我连你老向喜欢的“她”是谁都不确定,就当是莫宁吧,莫宁怎么可能喜欢我?我一点都不知情啊。 还有,莉莉安是谁啊,为什么要诬陷我?你站出来,我保证打不死你。 老向还说她是个好女孩,老向啊老向,你真的是太好骗了,这明显是借刀杀人啊,到底是有多大仇? 慢着…… 莉莉安是谁? 如果说老向写的“她”有一个合理的怀疑对象,就是大众情人莫宁,那么莉莉安呢?我对莫宁多少还是有些记忆的,大学四年里,她并没有一个叫“莉莉安”的好闺蜜。 而按照老向的交际能力,如果莉莉安是别的学院,甚至别的学校的学生,他很难去跟对方搭上话、更不要说交上朋友了。 所以,合理的怀疑是,这个我从没听说过的莫宁的好姐妹,莉莉安,嫁祸于我的心机女,也是我们学院的。说不好,就是我们班的。 可是,我们班上,没有一个英文名叫莉莉安的女同学。 一个从来没听过名字的女同学。 我突然想起——毕业照上突然多了出来,又突然消失的女同学。 会不会,她们是同一个人——莉莉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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莉莉安这个名字,听上去感觉怪怪的,但是我想了好一会,也没想明白到底哪里不对劲。 一直到两个月,这个向亮事件接近尾声时,我才豁然开朗,同时无比懊恼——如果当时就猜出莉莉安是谁,后面就不用绕那么多弯路了。 当时的我,却还在纠结老向要“弄死”我这件事,无暇他顾。 不过,仔细想想,如果他真的要害我,在喝酒时就下手了,也不用等到现在。 况且,这毕竟是老向十年前写的日记,当时情绪激动,当不得真;在漫长的十年里,如果以这种诡异形态存在的老向,依然拥有思考的能力,那他应该早就弄清这个误会,没有再怨恨我了。 嗯,一定是这样的。 自我安慰了一番,我情绪渐渐稳定下来,继续翻看后面的日记。 可是,毫无过渡的,在写了我名字后紧接着的一篇,又回归到了之前的小学生日记风格,写的都是日常琐事,完全看不出前几天写同一本日记的人,经历过那么大的情绪波动。 再接下来的几篇,也是如此。 我皱着眉头一边往下看,一边注意到,手中的这个日记本,写有字的页数已经不多了。 可是,无论我怎么认真地看剩下的日记,全都是流水帐,没一点有用的信息。 直到最后一篇。 不,确切地说,是倒数第二篇。 这一篇也很简单,只有一句话。 终于约到她了。明天见。 我深吸了一口气,确认这一篇日记的日期——没错,2006年3月28号,老向“意外死亡”的前一天。 这样一来,一切都说得通了。 老向之所以打扮得那么正式,并不是像曹老板说的那样,为了死得好看一点;他这么做,是因为跟“她”有一个重要的约会。本来是很兴奋的事情,但是不知道出了什么意外,他被害了,或者自杀了。 所以,日记里满篇的“她”,到底是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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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了,我们的班花莫宁,嫌疑最大。 在接下去,就是那篇用蓝色圆珠笔写的,穿越到十年后今天的日记了。 2016年 4月1 星期五 向明在又山湖旁边遇见了蔡必贵,把这本笔记本交给他。还有手表。 老向是能够预知未来?还是利用闪现的能力,最近才写下了这篇日记?又或者,他不光能穿梭空间,还可以穿梭时间? 这种能力,跟我曾经遇见过的一个“时间囚徒”,倒是有几分相似的…… 我双手抱着后脑勺,闭上眼睛,在脑子里排演了各种可能性。 十几分钟后,我睁开眼睛,叹了口气。 每一种可能都有可能,每一种可能,又都不太可能。 我看了一眼手表,已经快下午四点了,我还是先回家吧。 我站起身来,拿了日记本就要走,没料到,从本子里掉出了一张纸条,飘落在地上。 我赶紧弯腰去捡,这才发现,夹在日记本里的不是纸条,不,应该说不光是纸条——这是一个纸条做成的、压扁了的莫比乌斯环。 这个莫比乌斯环的作工很粗糙,是从日记本上直接撕下一条,扭曲之后首尾相连,用装订机订起来的。做这样的一个环,大概用不了20秒。 不过,在莫比乌斯环的起点——说不好是终点——的位置,还画了一个小人。是那种最简陋的小人,圆圈脑袋,火柴一样的肢体。小人摆出了一个姿势,一只手跟一只脚在前,身体前面还有一个示意的箭头;很明显,这个小人要顺着莫比乌斯环往前走。 看起来,这是老向亲手做的。 我本来想要坐下来研究,不过有个年轻的学弟已经走了过来,准备在我的位置坐下。那就带回家再说吧,日记本,电子表,现在又多了个纸环,仔细研究,一定会找出线索的。 走出图书馆的时候,我没来由的信心爆棚,真相,简直呼之欲出了。 这样的好心情,一直持续到我走回停车场。 我一眼看见,有个熟悉的背影,正杵在我的车门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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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愣了一下,然后又释然一笑。 这小子,嗅觉还真灵敏,就好像是海里的鲨鱼,在很远的地方,都能闻到血腥味。每次我周围发生什么离奇的事情,尤其牵涉到死人的,他必然会出现。 不愧是专业的国际刑警。 我一边走过去,一边装模作样地喊:“梁sir,long time no see啊。” 国际刑警华南分部梁超伟转过身来,朝我笑了笑:“鬼叔,也没多久啊。” 没错,就在几个月前,是他首先告诉我德国有个科学家,可以治我脑子里的怪病,然后我才跟唐双去了趟慕尼黑;谁知道这一趟旅程,却让我陷进了《盗梦空间》般的拯救之旅,差点就回不来现实世界。 如果再远一点,半年之前,在他的授意之下,我到一个游戏公司当了编外卧底;在目睹了同事的惨死之后,我跟梁sir还有唐双一起,破获了一桩诡异的连环杀人案。 抒情地讲,他是我共患难,同生死的战友;如果从现实的角度分析,那就是一看见他,我就有倒霉的事要发生了。 认真说起来,他还欠我一大笔编外卧底费、工伤补偿金呢。 我刚想催梁sir还钱,他却仿佛看穿了我心底的怨念,笑得比夕阳还灿烂,拍着我的肩膀说:“鬼叔,今晚我请你吃发。” 他这么客气,我反而更加警惕起来:“好端端地请我吃饭,你想干嘛?” 梁sir嘿嘿一笑,故意装萌:“哎呀,别这样说人家嘛。” 我做出一个坚决的手势:“你别打我歪主意啊,我先告诉你,这次你跪下求我,我也不会去当卧底了。” 梁sir笑得更灿烂了:“想什么呢你,放心吧,不会要你当卧底的。吃饭,就吃个饭。” 他再次诚恳地问:“鬼叔,今晚想吃什么,别跟我客气,我刚发了工资。” 我半信半疑地开了车门,两人一左一右上了车,我一边发动了车子,一边说:“好,那就去欢乐海岸找地方坐坐,晚上吃铁板烧吧。” 梁sir明显有些肉疼了,嘴角抽搐着,却假装大方地说:“没问题。” 我心里暗爽,却也更加确定了,这小子肯定是有求于我。 那么,今晚就好好宰他一顿。 这么想着,我猛地一脚油门:“好咧,那家店的澳洲鲜鲍还不错的,也就一千多一只。” 发动机的轰鸣中,我明明听见,梁sir牙疼似的“嘶”了一声。 嘿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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