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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恐怖推理]写100个邪邪的小故事,给你——《红酥手二更茶》[第6页] |
作者:红酥手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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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小芮 2017-07-20 15:53:48 全部看完了! ----------------------------- 更新来啦~ |
@起名非易事 2017-07-20 21:02:25 哈哈,这个真有趣 ----------------------------- 嘿嘿,荒诞感觉的~ |
@只爱憨宝宝 2017-07-21 14:38:20 还是不错的小故事 ----------------------------- 嗯嗯~欢迎多提意见啊~ |
@ty_浮光掠影173 2017-07-21 15:15:42 楼主的脑袋瓜里怎么能想出这么多稀奇古怪的故事的?看着有趣,细想下还折射现实。我语言太贫乏了,只能说楼主写的真不错,加油 ----------------------------- 感谢鼓励,嘿嘿~更新啦~ |
更新一篇~ 穴居(一) 水,淡水,清洁、珍贵的淡水。 一只水喉被拧到了最大限度,里面缓缓流出一股细细的水线。我卷起袖子,褪下丝~袜装在裙子兜里,先打湿了耳后、膝窝和肘窝,再把双手的动脉~轮流置于水线下。三十秒钟后,我的血液温度就降低了33%,体温也随之恢复正常。 一个声音在我身后响起:你怎么又不穿防护服就出门了? 未及答言,那个声音又说:你洗个澡吧,我今天的配额还够用。 我转过头去,又是他。 B10129号,这是他的代号。他是一个外形堪称完美的男性,这种被圈养起来、专门用来提供精子的男性,代号都是B开头的。这是一份人人梦寐以求的工作。除了每个星期要接受两次电击让人不那么愉快,其他的一切堪称完美。 大约一百五十年前,地球上所有的男性都失去了生育能力。其实不是什么退化或者突变,就是因为地球越来越热了,为了保存精子而进化出来的那个器官失效了。 一开始也没有完全失效。男性,女性,都做了很多努力,因为冷敷而冻伤的男性不计其数。可是这些努力的结果是大批的残次产品,十年间,新生婴儿的畸形率不断上涨,最后达到了99.99%。后来,就没有人冒险了。渐渐地,幸福公司的优良精子成为了人们的第一选择。禁止使用民间精子的法律颁布于2117年,那年,北回归线附近,夏季平均气温43摄氏度,冬季平均气温零下38摄氏度。如果没有伟大的科学家张小恒和他伟大的发明——巢,人类很可能像绝大多数其他物种一样,已经灭绝了。 此刻,我正身处一个“巢”里。巢是一个太阳能与风能相结合的建筑,内部温度永远恒定在26摄氏度。巢并没有使用昂贵的核能温度调节器,它的秘密,科学家们研究了一个多世纪,还没有彻底揭开。远远望去,巢是一个蛋形的建筑,高99层,太阳能面板覆盖了90%的立面。每个巢可容纳9100人,这个数字是恒定的。进入巢,需要经过指纹和虹膜的双重识别。 我所在的这个巢是幸福公司的资产,它建成于2241年,至今还是一幢新崭崭的建筑。而我是幸福公司的一名普通员工,负责精子供给者的部分数据监测。幸福公司在每个城市都有这样一个巢,它为每一位女性平等提供受孕服务。 据说,在三百年前,还有一种叫做爱情的东西存在。男性和女性,他们不住在各自的公寓里,他们住在一起,孩子也不是交由政府统一抚养的。我一想到那种原始的状态,就感到头皮发麻。据说那时婴儿的死亡率是很高的。 如今,婴儿在出生三个月时就要接受放置激素水平稳定器的大脑手术,以将“爱情”这个进化中的错误分叉彻底从生活中剔除。虽然手术很复杂,十二个脑区都有神经需要阻断,但是手术的结果是令人欣慰的:从此再没有激素水平的拨动,不论是多巴胺、垂体素还是安多芬,它们都将再也无法左右人类的思维与理智。 我看着自己手腕上的那个符号,一颗心,上面有着禁止的图样。这是手术成功的标志,只有这样的人,才能进入巢,找到一份工作,过上体面的生活。 我唯一发愁的是,我已经29岁了,30岁,是政府强制生育的最后年龄。作为女性,每个人都必须繁育至少一名后代,这是我们身为地球子民的责任。这件事已经折磨得我好几天没睡好觉了。对于生育,我有一种本能的恐惧和排斥。 B10129号再次慷慨地邀请我洗个澡。 我问他:你想起自己的名字了吗? 他深吸了一口气说:上次我跟你说,名字我忘记了,其实……我根本就没有名字。我不是经过筛选的那种,我是一个……原生供给者。 我惊到:可是你长得…… 他说:并不像“他们”,是吗?这就是变异吧。 原生供给者,是幸福公司的一个高端项目。所谓原生,就是在幸福公司出生并由幸福公司统一抚养长大的供给者,这种供给者携带100%显性遗传的双胞胎基因。供给者从21岁开始可工作12-15年不等。很快,幸福公司发现,虽然经过了重重基因筛查,这些原生供给者并不比其他供给者更受欢迎。成本高昂,口碑平平,幸福公司在十年前就停止了原生计划。 我看着他,他的表情很失落。我说:没关系,你可以给自己起一个名字。 他不好意思地笑了笑说:可是我连自己该姓什么都不知道。 我说:天下的姓都随便你挑,这还不好吗? 他想了半天,说:我要姓张。 我问:为什么? 他说:为了纪念张小恒。 我们都沉默了。张小恒是以叛~国~罪被处决的,仅仅是因为他将巢的设计图纸无偿公之于众了。 过了一会儿,他说:名字我还没想好,可以让我再想几天吗? 我说:当然可以。 他笑了,又一次说:你洗个澡吧,我今天还有0.12立方的淡水配给呢! 我犹豫了一下,就钻进了他的清洁间。 淡水,这恐怕是世界上最珍贵的东西了。我等待清洁间缓缓关上门,然后屏住呼吸,按下了清洁键。雾状的清洁剂顿时从360个喷头里无死角地附着在我的皮肤和衣物上。我根据提示音抬起胳膊和腿,让全身的皮肤都受到消毒。接下来,再按动冲洗键,闭上眼睛静静等待着。这是我最期待的时刻。雾状的水幕顿时包围了我。那是一种无法形容的感觉,虽然只有十秒,可整个人都会焕然一新。与这种感觉相比,我每天使用的免洗清洁剂简直就是在自欺欺人。据说,三百年前淡水还是很充足的,我想象着那时人们被水雾包围1分钟,不,5分钟的感觉,那一定是天堂般的体验。冲洗后,我等待着温和的人造风烘干皮肤和衣物,突然想起了今早看到的新闻。 离开巢,人类将无法生存,这一点可以说是共识了。可是,前几天,有人在地表下发现了人类的踪迹。地下十几米,穴居的人类。媒体称其为异类,宣称他们携带各种病原体。 气温的异常据说是从遥远的二十一世纪初开始的。2017年的夏天,世界上很多城市都迎来了历史最高温。很多质疑的声音出现了,北大西洋温盐环流,这个重要的地球温度调节按钮,出现了很严重的紊乱。它给一些地方带去了可怕的洪水,又让另一些地方的土地龟裂,粮食颗粒无收。 一位日本科学家说:整个地球正在飞速变暖。未来300年内,这颗蓝色的生命星球上,也许将再也找不到生命。 人们哗然。可是,还没有人来得及记住他的名字,仅仅两天后,日本本土就笼罩在了核污染的阴影中。柏琦海滩发生了史上最严重的核泄露事故。32小时后,泄露引起了连锁反应。最终,日本不得不举国背井离乡,离开了那串笼罩在死亡阴影中的小岛。 在各国公投后,日本本土被人工填埋,永远沉入海平面之下了,从此,地球上再也没有了那个闪烁霓虹的国家。 然而,危机并没有解除。季风将饱含辐射的空气带到了世界的各个角落。终于,那些辐射严重超标的地方——中国的上海、香港,水城威尼斯和曼谷,还有纽约也没有逃过被人工填埋的命运。三个月后,荷兰和埃及也永远从地球上消失了。这些古老的地名,读起来总有种让人想莫名落泪的感觉。据说,这些地方在三百年前都曾盛极一时。 可是,人们很快发现,事情并没有那么简单。那个夏天,那时的人们所严重依赖的一种叫做空调的电器罢工了,因为室外的温度已经超过了这种电器的工作极限。人们陷入了从未有过的恐慌,许许多多的谣言开始蔓延…… |
穴居(二) 清洁间发出了短促的提示音,我这才发现,风早已停了,抽湿机已经开始工作,我该出去了。 B10129号正焦急地等在门外——不,他有姓了,按照惯例,我该称呼他“小张”。小张问我:你没事吧? 我说:没事,只是走神了。 他说:你也看到那个新闻了吧? 我点点头说:真没想到,“外面”还有人。 他说:很快我也要到外面去了…… 我呆住了:这么快? 他点点头说:十四年零十个月了,虽然我的检测报告没问题,但是也到了“强制报废”的时候了。 这时,中央广播系统响起了熟悉的音乐声,该吃午饭了。我和小张一起向食堂走去。我问:离开这里你准备干些什么? 他说:我想去找我的弟弟。 我问:弟弟? 他说:你知道,“原生”的都是双胞胎。 他这么一说,我恍然大悟。 他继续说:我弟弟厌恶这份工作,三年前,他终于逃了出去。 我说:他在什么地方呢? 他迟疑了几秒,轻轻说:我不知道,我觉得,他可能跟新闻里那些穴居人在一起。 他吃着经过严格配比的营养餐,我吃着高热量的工作餐。我心里一阵难过,本来就味如嚼蜡的饭菜更加难以下咽了。我在这个巢里没有一个朋友,我以为,小张会成为我的朋友,可是,他要走了。 自从19岁进入幸福公司,成为一名“幸福人”之后,十年了,我还没有考虑过,如果有一天,我离开了这个巢,我能去哪里。租一间属于自己的巢?以我微薄的积蓄,恐怕也就够付一两年的房租吧! 整个下午我都闷闷不乐。新来的主管显然不喜欢我,早上她居然让我去2公里外的一个巢送资料。要知道,这根本不是我的份内工作。我质疑道:找个信使去不就行了? 她瞪着我,恶狠狠地说:这是一份保密等级4A级的重要资料,你不去,我就记你一个不服从工作安排了! 不服从要扣掉整月的奖金,我连忙说:我去!我去! 出发前,我看了看温度表,44度。 想了想,我还是没有穿高温防护服,毕竟,我在47度的天气下,都出过门,防护服穿起来又太麻烦。 可是,我送达后,主管居然呼叫我,让我再去另一个1.5公里外的地方取一份资料。此时的地表温度已经达到了45度。 我仔仔细细思考着,究竟是哪里得罪了这个主管。 快下班的时候,一个人事部的同事找到我,告诉我,我被“强制报废”了。我惊讶地问:我才工作十年啊,不是39岁才“强制报废”吗? 人事部的同事比我还惊讶,他说:我觉得你还是个小姑娘呢,可资料显示你已经39岁了呀,难道是系统出了错误? 我带着哭腔说:我才29岁! 他说:那一定是哪里出了问题,根据规定,你得赶紧去找主管写个情况说明,过了今晚,你的报废单就要正式生效了! 我连忙呼叫主管,她一直没有回复。我跑到主管的公寓,门缝里没有一丝光,我敲了半天门,没有一点儿动静。我急得要发疯,跑到顶层找了三个小时,几乎把90-99层这十层娱乐空间都翻遍了,也没有找到她。再跑到她的公寓,灯还是黑着。我守在她的公寓门口,敲了一晚上的门。 第二天早晨六点,门里面突然有了响动。主管走了出来,她看到我,诧异地问:你在这儿干什么呢? 我揪住她的领子:你在房间里为什么不开门? 主管一把推开我:你要造反啊?什么态度! 我还来不及说什么,两个保安就冲我走了过来。他们说:你已经被强制报废了,请在早上8点前离开这里! 主管冷笑一声,返身把我关在了门外。 保安们监督着我,我回到自己的公寓整理着个人物品。这时,小张冲了进来,他问我:发生了什么事? 我说:我被……强制报废了。 小张问:怎么可能? 我抑制住哽咽,说:人事部说,是我的年龄被弄错了。昨晚主管不给我开门,今天报废令就生效了,不可更改了。 小张说:那你准备去哪儿? 我说:还不知道……先找个地方安顿下来吧! 他掏出一支笔,附着我的耳朵说:我把我弟弟的定位方式都给你,不过,现在各种联系方式都不保险,你试试吧。 不到一分钟,他把一张写好的纸条递给我。我接过一看,在联系方式下方,写着:弟弟,她是我最好的朋友,请一定悉心照料她。 我的眼泪终于抑制不住地滴落在纸条上,我慌忙擦掉眼泪,还好,字迹没有变模糊。 我穿好了高温防护服,拉着我的两只大箱子,离开了巢。 |
穴居(三) 阳光非常刺眼,我的防护服是最便宜的那种,根本没有过滤紫外线系统。我走在街上,人不多,每个人都行色匆匆。不时有没穿防护服的人突然就倒在路上,穿梭的急救车总是霸道地鸣叫着。人,真是脆弱啊。据说,三百年前,人的寿命能达到七八十岁,而现在,50岁就已经是高寿了。 我也曾晕倒在路上一次。那还是我第一年上班的时候,对自己过于自信,没穿防护服跑了很久,突然就感觉到一阵眩晕,接着裸露的皮肤跟滚烫的地面就亲密接触了。醒来时,我的双肩、双手都烫伤了。急救员让我付钱,我试了好几次,起了大泡的手指总是不能正确地输入指纹。急救员说:没钱,我们就不能继续施救了,你的福利医疗经费已经用完了。 我说:我有钱,有钱!你等等! 我拿起一根针,挑破了手指上的泡,忍着剧痛,终于成功输入了指纹。 这期间,我亲眼看到他们把好几个人扔出去。 想到这里,我忍不住一阵发抖。 跑了一整天,防护服里面排出了整整一升汗液,我还没找到合适的房子。没想到房价竟然上涨得如此惊人。我的全部积蓄,竟然不够半年的房租! 一个穿涂鸦防护服的男孩问我:你到底有多少钱? 自从我开始找房子,这个男孩就跟着我。涂鸦的防护服,本身就像一种保护色,让人敬而远之。男孩说自己有房子,不停问我有多少钱,问得我都要发毛了。 我瞪了他一眼:我为什么要告诉你? 他说:帮你做预算啊!俗话说,有多少钱,办多大事儿! 他竟然懂“预算”这样的词,我问:你几岁啊? 他说:十四了! 看上去,他不过十来岁。我问:你到底有什么房子? 他说:便宜的房子,就是不知道你住得惯不! 我终于被他说动,跟着他来到了郊区的一个巢里面。这个巢跟我工作和生活了十年的幸福公司的巢看起来并没有什么不同,可一进入内部,我便大开了眼界。 这里是一幢群~租~房。原来我的宿舍也不过十平米的空间,是巢的标准房间形式。可这里的十平米住了整整十二个人。四张上中下的三层床铺,那男孩要租给我的,便是他自己的铺位——墙角的上铺。 我心算了一下,问:这……这是不是超过配额的九千一百人了? 男孩一笑:这个巢里起码有十万人。 我惊异道:那岂不是超载了? 男孩指着温度计:你看,26度!什么超载,就是个防御系统,早被攻破了。这个巢住多少人,温度都一样! 我感觉了一下,确实跟我之前住的巢没有什么分别。我又问:租给我了,你睡哪儿? 他指指我的下铺:我跟他挤一挤! 租金的确很便宜,于是我安顿了下来。后来,我知道了,男孩叫小亮,是被母亲寄养在这里的,就等着长大了参加幸福公司的供给者选拔。他出租自己的铺位,是为了偿还一种游戏设备的分期付款。 这里的混居状态,一开始让我非常不适应。这里的住客都是些身份不明,面目不清的人。这里就是一个中转站,除了小亮这样的孩子,没有人会久留。小亮帮我挂起了帘子,于是,我拥有了一个长1.8米,宽0.6米,高目测有0.5米的私人空间,反正我是不可能在铺位上坐起身来的。不过我不太在意,令我感到非常不习惯的是,这里的淡水是限量供应的,每人每天只有0.001立方米,想要更多,有钱也买不到,因为这个配额刚刚够身体每天的饮用需求。每天,我排半个多小时的队,在清洁间里给全身涂满免洗清洁剂,再等待清洁剂结成硬壳,然后像小狗一样抖抖身体,让硬壳碎裂落下来。自从来到这里,我就再也没有感受过水雾与皮肤接触的感觉。 只有一件事是值得高兴的,那就是,我的资料被更改后,我不再需要生育了,毕竟,我已经“39岁”了。 我找了很久的工作。虽然有些地方的工作,强制报废的年龄放宽到了45岁,可每家公司在浏览我的资信记录后,都拒绝了我。后来,终于有个好心的女人告诉我,她看到我的记录里写着——因暴力倾向与不合作态度而被开除!点开详情,还能看到我撕扯主管领子的视频。虽然消了声,我狰狞的表情还是能让人脑补出很多剧情的。 好心的女人说,我只有试着去打黑工了。遇到这个女人的时候,已经到了冬天。我低着头,穿着我臃肿的低温防护服,浑浑噩噩地走回郊区的巢。黑工,顾名思义,不看履历,也没有任何保障的工作。比如说:信使。 政~府的信使,价格昂贵得令人发指,这就催生了一个新的行业——底下信使。如今,这个城市的底下信使行当是最红火的黑工。在我为幸福公司工作的时候,没有少跟他们打交道。我撕下了贴在墙头的几张信使招募公告,准备第二天就去挨个儿面试。 |
穴居(四) 入夜,房间里的其他十一个人都陆陆续续回来了。他们说,今天是一年中最冷的一天。我听了,把冰凉的脚在被窝里藏好。不知为何,今天平时有些不一样。虽然巢内的温度计显示还在26度,但我的牙齿打起颤来。 半夜,我似乎听见悉悉索索的声音。小亮爬上来推醒了我。他说:真被你的乌鸦嘴说中了,系统好像要崩溃了! 我睁眼一看,灯已经打开,所有人都在忙着穿低温防护服。我这才感觉到自己的双手和双脚,还是耳朵已经冻得发疼了。我也慌忙僵硬地下了床,穿好防护服。有个人在向大家展示着他的水杯,里面的水早已结成了冰块,而且应该是在一瞬间。因为他的水杯虽然炸裂了,却还由冰块连结在一起,保留着裂开的样子。 不一会儿,一个柔和的女声从巢无数的大喇叭里同时响了起来:您好,请速穿好低温防护服,有序离开。因不明干扰,本公寓的温度调节功能已失效。 有人出去了,又回来。他对他的同伴说:巢里比街上还冷,走吧,我们还是去街上避一避。很多人跟着他们出去了,最后,只有我留在房间里。因为我的脚,已经一点儿知觉都没有了。 过了很久,女声又开始说话:请还未撤离的人员迅速撤离,本公寓的智能识别门禁即将失灵。 我的脚稍微缓过来一点儿,我挪到门口,看到大门已经被好几个壮汉强行拉开,其他人正鱼贯而出。不及向大汉们道谢,我也慌忙跟着冲了出去。 呵,冬夜!户外果然要稍微暖和一点儿,我的防护服显示,温度要比巢里高3度左右。我站在白茫茫的雪地里,抬头望向星辰。我已经有十年没有见过星空了,不论夏夜还是冬夜。我思考了几分钟人生,这才发现,我的四周,已经一个人都没有了。人们都去了哪里?他们要怎样度过这漫漫长夜? 不过,我很快就知道,自己将怎样度过了。因为有两个穿涂鸦防护服的青年向我走来,他们手里都拿着一尺多长的钢管。是小偷还是强盗?我来不及细想,转过身,撒腿就跑,他们立刻在后面紧追不舍。 跑了好久,我感觉到越来越喘不过气了。防护服过滤冷空气的速度,已经赶不上我呼吸的速度了。我头晕目眩地停了下来,准备听天由命了。可那两个青年也停了下来,在离我十几米远处。他们弓着腰,手扶膝盖,有一个甚至试图解开防护服的呼吸罩。 终于,他们放弃了。一个青年把手里的钢管向我掷来。我笨拙地一躲,没躲过,锋利的断口立刻刮破了我的防护服。我听见两个青年互相埋怨起来,原来,他们果然要抢劫我的防护服。我慌忙捡起钢管大步走远,与此同时,防护服滋滋地漏着气。 走了有几百米,气已经漏得差不多了,我在一个背风的角落蜷缩起来。我的全身已经冻得发僵了。难道,我就要这样消失在这个世界上了吗? 突然,我看到面前的下水井盖中冒出蒸汽。蒸汽,只有热源才会冒出蒸汽来!我慌忙扑倒在井盖上,顺着小孔看下去。有灯光! 我开始扳那井盖,纹丝不动。我又把钢管插入小孔中撬动。使出了毕生的气力,才听到咣地一声,井盖被撬开了。 我顺着梯子爬了下去,僵硬的手脚让我几次差点掉下去。 很久之后,在我觉得再也坚持不住的时候,终于,我的脚踩到了坚实的地面上。下水道里面的温度比地表要高出不少,但是一个人都没有。我顺着长长的甬道走了很久。每隔十米,有一盏昏暗的灯照亮一小块区域。甬道一直是下坡路,我怀疑自己已经进入到了地下深处。 猛地,我想到了那个新闻。穴居人和传染病。我站在原地,不知道该不该继续走下去。正在犹豫,一束强烈的手电光柱毫无防备地照在我的脸上。下一秒,我听见一个似乎很熟悉的声音说:怎么是你? 那人把手电照向自己的脸。是小张! 见到熟人,突然间我再也支撑不住,一阵抑制不住的眩晕袭来,接着我就失去了意识。 |
穴居(五) 醒来时,我躺在一张陌生的床上。房间里灯光昏暗,我留心看了,没有窗户,只有让空气对流的通风口。小张坐在我的床边,他对我说:我有名字了,我叫张自由! 我忍不住笑了起来。一笑才发现,我浑身都疼得厉害。 他慌忙按住我:别笑,你严重冻伤了,现在得好好养着。 我问:这就是“穴居”人的地盘? 他说:穴居人是外面的叫法,我们自称地下的公民。 我养了三个月的伤才彻底痊愈。小张每天都来看我,他向我讲述着这个地下世界的一切。 这里的气温,比地表要稳定不少,没有酷暑和严寒。大约三万人聚居在这个地方。据说,像这样的聚落还有很多,它们之间经常互通有无。一个叫做光合作用发生器的发明,让地下生活变得普通起来。地下河带来丰富的淡水,人们耕种、收获,原始而自足。 每天,地下的公民要吃十顿饭,每顿只有几口。小张说,这是为了最大限度利用食物的能量。这一切都是他的胞弟规定的,因为他就是这个地下世界的统治者,他的名字叫张光明。 小张说:我和弟弟真是心有灵犀。我们在没有商量过的情况下,都给自己选了“张”这个姓,而且都是为了纪念张小恒。 我笑了。经过了几个月的疗养,我的笑已经变成了只有眼睛变成月牙的形状。我还没有见过小张的胞弟,因为我还是一个客人,只有正式成为地下的公民,才能觐见他。 我需要经过一个手术,摘除激素水平稳定器的手术,而我一直在犹豫。并不是因为手术有20%的失败概率,而是,我不知道自己能不能接受地下公民的生活方式。 这里崇尚自然生育,崇尚古早的爱情。这些都是我之前的29年从来没有想象过的东西。 在我还犹豫不决的时候,突然有大批的难民从四面八方涌来。据他们说,巢已经陆续失效了。先是那些超载的巢,失去了调节温度的功能,接下来,所有的巢都仿佛受到了传染,纷纷失效了。据说很多人宁死也不离开巢,于是他们就和巢一起被冻成了雕塑。一个自称学者的人,断言说,巢失效是因为极端的低温已经超过了它的调节范围,这是张小恒没有想到的。 那天,我跟着搜救队,救起了一个行将倒毙的女人。我们剥下她已经跟皮肤粘在一起的防护服,我看到一张熟悉的脸。 我的主管。尽管她闭着眼睛,我还是认出了她。我叫醒她,她看到我,就像看到了魔鬼。她说:我已经下地狱了吗? 我说:这里的确是地下。 她又闭上了眼睛,做出流泪的表情,可是冻伤让她流不出眼泪了。她说:你一定很恨我吧! 我说:你能不能告诉我,我到底怎么得罪了你? 她说:你没有错,都是我的错。我已经39岁了,可是,我不想被报废。我贿赂了上司,请他更改了我的年龄,改成了29岁,又请他把我调来这个没人认识我的地方。可是,当我见到29岁的你,我就明白,我们只要一起出现,我的年龄一定会被怀疑,我的秘密就会被揭穿。 我说:所以,你就要置我于死地? 她说:弱肉强食,这就是世界的规则。我不会道歉的。 过了几天,她的伤势加重,在睡梦中静静去了。 在我的坚持下,小张陪我“上去”了一趟。城市里,无数的巢,在失去了自动清洁的功能后,已经被皑皑白雪覆盖,冻成了巨型雕塑。街上到处是冰雕般的尸体,我们走了没有几步,我就被绊倒了好几次。我问小张:地球就这样完蛋了? 小张望着远方,说:地上的世界枯萎了,可是,我们还有地下的隐秘世界。人类这么顽强,怎么会轻易完蛋呢? 三个月后,我躺在手术床上。小张一直把我送到手术室外,还在踮着脚张望。大夫给我戴上面罩,我深深吸入麻醉剂,渐渐失去了意识。 如果可以醒来,我将变成一个真正的女人,不止拥有繁育的功能,还将拥有爱情。 像淡水一样珍贵的爱情。 |
@起名非易事 2017-07-23 21:49:35 都看完啦! ----------------------------- 更啦更啦~ |
@ty_浮光掠影173 2017-07-23 22:50:09 每天一顶,好看 ----------------------------- 多谢~嘿嘿~ |
@下雨不打伞hxj 2017-07-24 02:13:34 看了两天才看完,楼主写得很的很好,继续追贴 ----------------------------- 嗯嗯,感谢鼓励~ |
@炭疽泡泡卓 2017-07-24 03:34:35 没来得急看,应该不错,先帮你顶 ----------------------------- 这名字我服气~ |
更新一篇~ 寄生舌(一) 这地方叫龙洼湖,到底是洼还是湖,很难界定。反正离市区只有十多公里,算是个挺好的消遣去处。 老婆又回娘家了,我也照例来到了这里。 绑线,下饵,甩杆。 风吹在脸上,软绵绵地却又无比醒脑。四周安静得能清晰地听到远处林子里的鸟鸣声。 这么块宝地,当然不是无主的,大大小小七八个鱼场子,早已占山为王。我常去的这家,老板姓常,是个话不多的精瘦汉子。 因为客人不多,所以老板也有些疲懒。 好吧,其实今天我就没见到过老常。从我的车开进院子,就只有老常的两只哈巴狗围着我转圈。阳伞架子是我自己搭的,凳子是我自己搬的。 半小时后,来了个老头。粉白的脸,圆圆的肚子,汗衫外面套着网纱的导演背心——真不知道这衣服怎么这么受欢迎——一顶巨大的草帽扣在脑袋上。老头在离我三四米远的地方摆好了凳子。我故意不去看他。我最怕这样的人,地方那么宽敞,他非往你身边凑。所以他不是来钓鱼的,是来找人聊天的。有一次,我被迫听了一个大爷半辈子的故事。 我也爱聊天,可不是这么聊。老头儿就没有不耳背的,隔着三四米,看似不影响你,可他自己说话声音大他不知道,还怪你声音小,暗示你得补补肾。 你不理他吧,他就不停问:啥?你说啥?一声儿比一声高。你要是换个地方吧,这可就捅了蚂蜂窝了。你走换到哪儿,这老头准过来围在你旁边,一看浮子动了就给你鼓掌叫好儿。 ——我就是这样被弄出上一个场子的。 所以,这次,我得格外慎重,我决定,必要的时候我可以装装聋哑人。 不过,这老头好像并不是话唠,他冲我点点头,就麻利地架了杆,然后拧开那一大缸子茶水,吱吱地啜了起来。他把茶喝出了酒的味道,到挺别致。 不到五分钟,他就开了张。三寸来长的鲫瓜子。老头掰开鱼嘴看了看,摇了摇头,一扬手又给丢回了水里。 还看不上小的!我忍不住咧嘴一笑。 渐渐地,我笑不出来了。估计老头在暗暗笑我。整整一个钟头我就上了三竿,还都心急钓嫩了,一无所获。老头却是连杆,转眼间就小半桶鱼了,基本都是瓜子和半大的草鲩,也有一两尾大鲫鱼。 居然是个深藏不露的高手!我忍不住想偷瞄他的料盒,可也没见他打窝子。我的额角冒出微微的汗珠来。再看那老头,却在把桶里的鱼往水里扔。我瞪大了眼睛,看着他掰开鱼嘴一一查看,边看边摇头,不一会儿,就把一整桶鱼一尾不剩全扔回了水里。 一分神,就没看到上鱼了。我连忙收杆,却又钓老了。鱼是大鱼,近一尺的大鲤鱼,就是半天摘不下钩来,还甩了我一脸水。那老头过来帮忙,才取了下来。他也掰开了这条鱼的嘴看了看,突然眼中放出兴奋的光来。 我顺着他的目光一瞅,吓得差点儿掉进湖里去——那鱼的嘴里,分明有一双黑亮的眼睛正瞅着我!一只肥白的虫子,就在鱼嘴里——原来是有寄生虫,怪不得这鱼架子虽然大,却并不重,挣扎起来也没什么气力。 这时,我终于反应过来,这不是个孤立事件,而是这个场子有寄生虫!我一阵恶心——这半年来,我可没少吃这里的鱼!不行,我得找老板理论理论去! 我夺过老头手里的鱼,就要走。 老头慌忙拉住我,说:你这鱼我买了! 我说:大爷,您没看到寄生虫啊? 老头说:那可是好东西,你不懂吧? 我说:虫子还是好东西?能治病啊? 老头说:当然能,这虫子是一味稀奇的中药,能治大病!你别看小,它聪明得很。它啊,小时候吸在鱼鳃上,长大了就钻进鱼嘴里,趴在鱼舌头上。慢慢把舌头吃了,就剩个舌根儿。它自己呢,用它尾巴上的倒刺把自己挂在舌根儿上,就变成鱼舌头了。鱼吃进嘴里的东西,都得让它先挑拣一番!拣爱吃的吃个饱,剩下的才留给这鱼!你看,这鱼瘦得!就剩架子了! 我琢磨了一下,这老头原来不是来钓鱼的,是来钓虫子的!这就说明——这个场子虫子很多!想到这里,我头皮一阵发麻。突然,前几天老婆吃鱼的时候说的话清晰地回想在我耳边——老公,这个鱼的舌头好肥啊,就是嚼不烂! 我把手里的鱼塞在老头怀里,赶紧向洗手间跑去。 干呕了半天,我才缓过劲儿来,胡乱洗了把脸。 老头跟了进来。他递给我几张餐巾纸,我接过来擦着脸,对他说:这个场子tmd不干净,这已经是我第二次钓到有虫子的鱼了! 老头却问:你这鱼,能让给我吗?你出个价! 我说:大爷,你快拿走吧,我送给你了! 老头高兴得眼睛都笑没了,一个劲儿地道谢。 我喊了几声老板,没人出来。于是,我连场子钱都没给,就驱车逃也般地驶离了这个鬼地方。 回到家里,空荡荡的。 打开冰箱,空空如也。 这时,我有点儿想念老婆了。早上我们吵了架。今天是个星期天,本来我要陪老婆去逛街,可还没出门,我们就吵了起来。说句犯众怒的话,我最烦陪老婆逛街。累,腿累,腰累,心更累。但还不能表现出来一点儿不高兴或者不耐烦,不然准要吵架。慢慢地,我一听到逛街,都起了生理反应——头晕、恶心,腿发颤。 今天早上,本来我们要去的是市中心那个摩尔商厦。我却突然想起,上次渔具店的老板说,给我留了个杆子,让我去取。于是就恳求老婆,先去一趟渔具店。不料就这一句话,老婆就炸了。 她停下正在描眉画眼的手,转过身对我说:昨晚我问了你三遍,你都说不去别的地方。为什么要突然变卦? 我说:也差不多顺路,就绕一小圈儿,耽误不了你逛街啊! 她说:什么叫“我逛街”?哪次没给你买东西? 我说:我错了!我错了!是“我们逛街”,不不不,是“咱俩逛街”! 她说:你那个渔具店,在花鸟市场最里面,我这新鞋在那个泥地上踩一圈,就彻底完蛋了!你要去渔具店,我就得换鞋! 我说:那你穿运动鞋吧! 她说:你看到我要穿的衣服了吗?你觉得跟运动鞋搭吗? 我已经感觉到了老婆的怒气值在直线上升,我小心翼翼地说:那就……换一身运动服? 她突然吼了起来:你瞎了吗?没看到我今天化的妆吗?这个妆怎么配运动服?还有我刚吹好的头发,能配运动服吗? 我说:我觉得……挺好的啊! 她说:那你再等我两个小时吧,我重新洗头,重新化妆! 我说:就去一趟渔具店,不至于吧?你要不想去,咱就不去了! 她说:我就知道你不想陪我去逛街! 我说:我是说不去渔具店了,没说不去逛街啊! 她突然就哭了:我早上七点就起来化妆,我容易吗?不就想跟你高高兴兴过个周末吗? 我说:你不化妆也很好看啊,要不,以后咱俩出门,你就别化妆了! 她盯了我好几分钟,盯得我都发毛了。然后她突然开始飞速换衣服,换得还是她选好的那身衣服。 我站在门口等她,她低着头,绕过我就往外冲。我拦住她,一看,满脸都是眼泪,妆全花了。 ——完了,又闯了大祸了! 等我锁好门,电梯门已经关上了。等我到了楼下,老婆已经不知去向。等我想起来打电话,老婆的手机已经关了机。一直到半个多小时后,丈母娘给我打了电话,老婆果然又回了娘家! 丈母娘小声对我说:小萱正在气头儿上,你这会儿别来啊,等晚上来,我给你们包饺子! |
寄生舌(二) 这会儿,我犹豫着。这会儿才十一点多,是饿一天,等着吃丈母娘的饺子,还是先出去吃点儿东西呢?正在这时,手机响了,一个陌生的号码。 我接起来,里面一个男声说:你是小关吗? 我问:是啊,你谁啊? 那人说:你好!你好!我是……我是那个早上跟你一起钓鱼的,我……我姓于! 原来是那个奇怪的老头!我问道:于……师傅,你怎么知道我电话的?有什么事儿吗? 于老头说:老常给我的电话。那个,我有事儿找你,你吃饭了没?我请你吃饭吧! 我说:于师傅,不用这么客气。我给你那鱼,有寄生虫,我是不会吃的,你真不用客气! 他说:不是这个事儿,你出来吧,我们坐坐! 我想了想,答应了。 半个多小时后,我们坐在一家小川菜馆唯一的小包厢里,他点了三个菜,也不知道是不是饿了,味道居然还都不错。 于老头还带着他的大茶缸子。他说:小关,你觉得人这辈子最重要的是什么? 听了这话,我差点儿咬到舌头。我说:于师傅,你找我到底什么事儿啊? 他说:你老婆比你挣得多,你就没什么想法儿吗? 我问:你怎么知道的? 他说:我只是做了个小小的调查。 我停止了咀嚼,问:你到底要干什么啊? 他说:你别胡想啊,我就是要找你合作。但是合作之前,肯定要调查一下的。 我问:合作什么? 他说:赚钱啊。不过,你要是志不在此,我也不会勉强的! 我说:谁不想赚钱啊?可咱俩能合作什么呢?再说,你这么调查我,你觉得咱俩还有合作的可能吗? 他说:我这是个保密项目。我就是感觉你好像对赚钱不那么感兴趣,你老婆都已经是她们杂志社的副总了,你还是个喝茶看报的小办事员! 我火了,把筷子摔在桌子上:我们家的事儿,到底跟你有什么关系?!你请我吃饭,就为了说这个? 他说:发火,也要有发火的底气。比如,我要是激怒了你,你能一拳把我打趴下吗?你不敢。因为就算你不动手,我只要往地上一躺,你半年工资就要给我填医药费。说着,他转身又拿了一双筷子给我,问道:现在,能静静听我把话说完吗? 我突然一阵后怕,只好接了筷子,点了点头。 于老头说:就是我早上说的,捉虫子的项目。这个虫子,有个医药公司在收,挺值钱的。 我问:多值钱?一百块一只? 他说:你怎么知道?看品相,差不多这个价。 我认真起来:你要捉虫子,你自己去不就行了?我看到那玩意儿就恶心! 他说:可你偏偏招这虫子,你捉,要比我捉,更有效率! 我问:我?招虫子? 他点点头:你下杆的地方有暗流,根本不会上鱼。你钓上的鱼是虫子指挥着鱼吞的钩。而且,吞得急,这样就不会伤着虫子。 我一阵冷汗:这虫子比人还聪明? 他说:那倒没有,虫子还是虫子,它就为了一口吃食。 我问:我到底哪里招虫子? 他说:我说了你不要生气啊——其实不是你招虫子,是你老婆招虫子。她身上有这个“物欲”。你跟她处久了,也沾染上了不少。 我笑了:于师傅,你知不知道物欲是什么意思?那是我老婆她们那本杂志的名字! 他说:我知道!你老婆,见得都是物质圈里最顶级的东西,可她只能看,省吃俭用才能买得起一两样。她的物欲已经掩盖了她这个人的本性。你有没有觉得,现在的她跟你刚认识的她,不一样了? 他这么一说,我回忆起了当年那个戴着大眼镜,梳着马尾辫的老婆来。老婆是我的学妹,当年的她,吃一根五毛钱的雪糕就能高兴半天。这几年我们的关系越来越紧张,一度闹得要离婚。老婆是赚得多,可是她月月都会花光自己的和我的每一分钱。我是赚得少,可我勤俭节约。除了爱钓鱼,我根本没有任何花钱的嗜好。这两年,我已经不知道她赚多少钱了,因为我们开始各花各的钱。 可是,我知道,老婆还是爱我的。她为了把我往她的圈子里带,花了不少心思。星期天逛街,是她提出来的固定节目。一路上,她会滔滔不绝地给我讲这个品牌怎么起家的,那个品牌设计师有什么轶事,我基本就是左耳朵进,右耳朵出。我是真不感兴趣,我觉得取向正常的男人,没有对这些事儿特别感兴趣的。 老婆什么都好,就是我们好像走上了分岔路,两个人越来越说不到一块儿去了。她在朋友圈发的那些东西,我连说的是什么都不知道。还有就是,她不想生孩子。她说孩子会毁掉她的事业和她的身材。这事儿我当然勉强不了她,可是你让我装作不在意,我也做不到。 于老头问:怎么样,小关?你想想啊,咱俩合作,一个月就四个周末,我保管你赚得比你的工资多好几倍! 我想了半天,问:到底要怎么合作? 他咧嘴笑了。 |
寄生舌(三) 下个星期五的晚上,于老头打电话给我,说:明天的事儿,别忘了啊! 我说:没忘,八点半,龙潭湖路口见! 挂了电话,老婆撇撇嘴:不是我说你,瞅你那点儿爱好,不到四十岁的人,就像个老头子一样! 我陪着笑:老婆大人,我这么环保的爱好你还有意见啊?我要是喜欢吃喝嫖赌,你就高兴啦? 老婆瞪起眼睛:你敢! 自从上次吃完饺子,我在前面拉,丈母娘在后面推,才把老婆请回来。我可不想再得罪她了。 第二天一早,我到了地方,于老头已经在那儿等着我了。我们到了老常的场子,还是一个人没有,老常也不在。于老头拿出一根采血用的针头来,对着我左手的小拇指又是揉又是搓,还拿酒精擦了半天,然后一针扎了下去。他事先已经说过了,要在饵料里面加点儿我的血,不多,几滴就行。这样上鱼快。我看着他把采到的血兑进半瓶纯净水里面,那水变成了淡淡的红色。他摇了半天,又把水倒进料桶里。 果然上鱼很快。于老头检查了,每一尾鱼嘴里都有他要的虫子。我忍着恶心问他:把虫子拽下来不就行了? 他说:这虫子已经跟鱼长到一起了,拽下来虫子要死,鱼也会死。只有等要用这虫子的时候,才能给它弄下来。 一上午,我们弄到了八十多尾鱼。于老头跑了好几趟,才全给运到他的车上。然后,他拿出一摞钱给我:这里有九千多,我之前花了几百。你都装上吧! 我拿着钱,不敢置信。回到家,在停车场数了好几遍,九千二百块。我想了半天,不知道该放在哪儿。看来,藏私房钱真是个技术活儿。最后我还是跑到银行,开了一张卡存了进去。 下一周,我们去了稍微远点儿的一个场子。于老头说,老常的场子里,品相好的虫子,估计让我们一网打尽了。这次上鱼少一点儿,六十多尾。不过,他还是给了我八千块。我算了算,基本一滴血就要一千块了,这钱赚得太容易,让我都有点儿犯嘀咕了。 回到家,我心情大好。老婆在边听音乐边看书,心情看上去也不错。可是,猛然间,我发现老婆右手的小拇指上,好像也有一个针孔! 我一把捉住她的手,仔细一看:三角形的针孔,正是采血针留下的痕迹。新鲜的痕迹,还没有结疤。 我问:你这是怎么弄的? 老婆的目光躲躲闪闪:不小心被扎破了! 她打掉我的手,继续看起书来。 过了两个月,我和于老头已经跑遍了附近所有的鱼场子,就连三百公里外的一个场子也去了一趟。这期间,老婆的手指上,也一直有新鲜的三角形伤痕。我已经注意到了,基本是每个星期六,早上我出发前,她的手指还完好无损,我回来后,伤痕就出现了。 我试着问了于老头,可他说不能改时间。我只好走进了一个私家侦探社。只要一千块。 第二天,我再去,一个信封被交在我手中。打开,是老婆一上午的活动记录。八点半,她上了一辆陌生的车。车一直开到郊区的一个新小区,她和一个陌生的中年男人下了车——可惜只拍到了男人的背影——然后走进了其中一个单元。半小时后,她出来了,整理着衣服,戴着墨镜。她的手上包着创可贴。 我看着照片,整个人发起抖来。那个男人是谁呢?半个小时,他们干了些什么呢?侦探给我一个“你懂得”的眼神,让我更发毛了。他问:还继续跟吗?这个上法庭不能算证据的。 我问:上……上什么法庭? 他说:离婚啊,对方过失。 我说:我什么时候要离婚了?你有毛病啊? 他说:你看你这人,不离婚,你跟踪你老婆干什么? 我摇摇头,收好照片,不想再跟他废话,赶紧走了。 回到家,老婆不在。我忍不住在脏衣篮里翻找起来。我拿起老婆的内衣,放在鼻子下面。似乎除了她常用的香水味,并没有别的男人留下的味道。我的老婆真的出轨了吗?想了半天,我决定自己去弄清楚这件事。 又到了星期六。一大早,我告诉于老头,我病了。他刨根问底了半天是什么病,我只好说,是重感冒。不知道是不是怕被我传染,他赶紧说,那今天就算了吧! 老婆七点多就起来了,在梳妆台那儿坐了一个小时了。我留心看她,衣服试了一套又一套。我试探着问:老婆,你要去哪儿啊? 她说:单位有活动。 我再问:什么活动这么早啊? 她说:小活动。 这架势就是不想告诉我。正在这时,她接了个电话,之后一脸沮丧,对我说:活动取消了! 之后,她非拉着我去看了一场电影,说已经打扮好了,不出门可惜了。还给我算了个帐:每样化妆品用了多少,加起来画个妆就得五十多块钱。我哭笑不得。 我们看了场爱情片,老婆的脑袋全程靠在我肩膀上。我的心里五味杂陈。 |
寄生舌(四) 又过了一段时间,我终于发现了,每个星期六,只要我不出门,老婆就也不出门,手上也就一直没伤痕。只要我跟于老头去抓虫子了,再回家老婆手上一定会有伤痕。那天,我再跟于老头出去的时候,就借口尿急跑掉了。我把车开得飞快,到了侦探告诉我的地址,正遇到老婆从单元门里走出来。四目相对,老婆一声尖叫。 我问:你们单位的活动,是在别人家办的? 她说:老公,你千万不要误会我,走,咱们回家慢慢说。 我说:还是上去三方对质吧,回家,我怕你们要串供! 她说:你……你怀疑我……怀疑我跟人约会? 我说:难道不是吗? 她哇地哭了:你凭什么这么冤枉我?我……我就是做了一份兼职! 我看着她哭,不知怎么有些无动于衷。我说:什么兼职要到别人家里做? 她伸出右手,把小拇指翘到我眼前:给一个生物学家做实验样品,你满意了吗?你老婆都要靠卖血赚钱了! 我问:什么实验? 她说:我不知道,是保密实验,反正就是每个星期抽点血。 我又问:什么生物学家?叫什么名字? 她说:都说了保密,我怎么能知道?你有没有听到,你老婆都在卖血了! 我说:老婆,你的钱真的不够花吗? 她说:你老婆我可是时尚杂志的副主编!你知道什么叫时尚吗?就是一有新的流行趋势出来,最先要体现在我们这群人身上。 我说:流行趋势不是发布会上模特展示的吗?跟你们那个小杂志社有什么关系呢? 她说:我们社哪里小了?全国排名前十!再说,杂志社里,每个人都在追新款。你要是不买,大家就会知道,你没有钱。没有钱,还在时尚圈混什么呢! 我说:老婆,你现在每个月到底能赚多少钱? 她说:我是年薪,你不会连这个都不知道吧? 我心里一阵不爽,老婆从来没告诉过我的事,我到哪里知道去呢?我摇了摇头。 她说:反正我的年薪快到七位数了。 我暗暗算了一下,不禁脱口而出:大几十万你还要卖血? 老婆苦笑了一下:人在江湖,你不会懂的。 过了几天,捉完虫子,我跟了一趟于老头。我发现自己还挺有跟踪的天赋,他一直没发现我。这几天我越琢磨这事儿,越觉得不对劲。于老头果然到了上次我堵住老婆的那个小区。他把箱子从车上卸下来,再拖着装了几个大箱子的平板车进了电子门,我快跑几步,伸脚别住了门缝儿。等他上了电梯,我在下面看。电梯到23层停了。于是,我也去了23层。 电梯门一开,于老头居然在门口站着!他对我说:你怎么这么慢!来,搭把手! 原来,他知道我在跟踪他! 我突然有点儿害怕,他这么沉着,我有种不好的预感。 跟他推着箱子进到房间里,老婆果然在。她已经采完了血,正拿手压着。见到我,她怒道:不是跟你说过,这就是一个兼职,你还不信? 我说:我不是找你。说完,我对着那个曾在我照片上出现的中年男人说:老常,说说吧,到底怎么回事? 也难怪我没有认出老常。我见过的他,都是穿着脏兮兮的背心,踢拉着一双人字拖。可眼前的老常西装革履,头发上好像打了几层胶水,一根都不乱。他笑笑说:其实也没有什么怕告诉你的。咱们合作得挺好的…… 老婆打断他:你跟他合作什么? 老常尴尬道:你没告诉你老婆啊? 于老头说:先不说这个,虫子出水的时间长了,得赶紧了! 于是,他们把箱子都打开,老常拿出刚采到的老婆的血,滴在一块面包上面,然后把面包掰成小块,每个箱子里都撒了一块。过了没有一分钟,我眼睁睁地看着所有的虫子都从鱼嘴里爬了出来,争先恐后地去啄那面包。虫子游起来很慢,但那个争分夺秒的架势很充足,小短腿摇得飞快。 老婆尖叫道:这就是你的实验?这不是鱼肚子里的寄生虫吗? 老常一边飞快地捞着虫子,一边说:你别怕,这东西不咬人。 我和老婆眼睁睁地看着于老头拿出一些恶臭的罐子来。一打开,臭味尤甚。老常在每个罐子里放了三只虫子。他说:趁着他们还在争虫王,现在我给你们好好讲讲吧。这虫子,其实跟咱们世界上任何一种生物都不一样,它能变成任何生物的舌头。说着,他伸出舌头,翘起舌尖让我们看。 只见他的舌背上,有着许多昆虫的爪子一样的结构。再仔细一看,舌背的静脉那里,有着两颗亮晶晶的黑点,还会转动! 老婆失声道:你的舌头上有眼睛! 老常说:不,我的舌头已经被虫子吃了,现在你看到的舌头,是这虫子的身体,它已经把自己变成了我的一部分。 我问:你为什么要这么做? 他说:我是个饕客,你看不出来吧? 我问:什么? 老婆说:他说自己特别能吃。 老常说:不是能吃,是贪吃。有了这虫子,我想吃多少,就吃多少,绝对不会胖。因为它吸收了大部分的营养。 我问:可是你还能感觉到酸甜苦辣吗? 他说:这虫子绝妙之处就在这里,它能进化出味蕾来,还能把味蕾跟我的神经系统连通。 老婆说:可你还能控制自己的舌头吗? 老常张大嘴,翻转着舌头,灵活极了。 我问:可是,你们要这么多这虫子,到底有什么用呢? 老常说:这虫子,有个奇妙的地方。它只要吞十只同类,就能多出一种模仿的能力。比如,把自己变成人的舌头的样子。再吞一百只同类,就能在背上长出味蕾来,彻底变成人的舌头。 老婆说:有了这虫子,那岂不是想吃多少,就吃多少了? 老常点点头。 老婆说:会疼吗? 老常摇摇头。 老婆说:这样的话,我也想来一个! 老常说:你就算了吧! 我说:老婆,你是不是疯了? 老婆说:我已经节食十年了,你知道每个晚上饿着肚子入睡是什么感觉吗?我太想吃饱一次了! 我说:你在节食?你不是一直饭量很小吗? 老婆说:时尚圈里,人人都恨不得瘦成纸片,我怎么敢不节食? 老常说:这东西我不会卖给你。其一,不要以为可以放开吃了,就好了。你每顿都得吃到它饱了为止,不然,它会分泌一种激素,让你头晕心慌出冷汗,只有不停地吃才能缓解。其二,这东西你也买不起!老于和你老公打两次猎,才能养出一只虫王来。 老婆问:那,这东西都卖给谁? 老常笑了:你自己想想吧,你认识的人里就有。你天天看着他们大吃特吃,却永远不胖的那些人! 老婆陷入了沉思。 我问:这东西究竟要怎么吃掉人的舌头? 老常说:等下就有个来做手术的,你想看,就留下来看。 |
寄生舌(五) 下午,来了个女人。两个保镖跟着。女人裹着丝巾,戴着墨镜和口罩。即使“做手术”,她也不肯摘下墨镜。她用蹩脚的普通话客气道:请多费心!谢谢大夫! 老常换上了白大褂,看起来很像个大夫的样子。他伸出舌头让女人仔细观察,女人啧啧有声。 一个麻醉师——这人是个真正的麻醉师,老常说他是XX医院的麻醉科主任——给女人注射了麻药。 老常摘掉了女人的口罩。 扮作护士的老婆掩口道:是她! 扮作麻醉助理的我,连忙给她使眼色。 老常也瞪了她一眼。 两个保镖面无表情地杵在那儿。 于老头拿来了一个托盘,里面是一只张牙舞爪的“虫王”。他把虫王小心翼翼地递到女人的嘴边。老常轻轻掰开女人的嘴,虫王立刻缓缓爬了进去。 一阵咀嚼声传来,那声音真是令人毛骨悚然,我的脚心都开始发痒了。过了十分钟,咀嚼声停了。女人安详地沉睡着。 半小时后,老常叫醒了女人。女人茫然地睁开眼睛。老常把一面镜子递在她手中。女人伸出舌头,翘起舌尖看着。只见她的舌背也长出了许多小爪子,仔细看还能看到虫王的眼睛。女人满意地笑了。 女人签了一张大支票给老常。 她们走后,老婆问:为什么我的血可以让虫子从鱼嘴里爬出来呢? 老常说:其实很简单,你是个物欲~旺盛的女人。从你去借高~利~贷,我们就注意到你了。 我吼道:你去借了高利贷?! 老婆说:已经全还上了! 我说:这么大的事,你为什么不告诉我? 老婆说:告诉你,有用吗?再说,你不是也背着我在赚外快吗? 我沉默了。 过了一个月,我发现老婆好像变了。最近她特别爱吃自助餐,一天能吃两顿。每次去,她都能吃好几个人的饭量。我试探着问:你不会是? 老婆点点头:这种又能狂吃又能保持好身材的感觉,简直不能再棒! 我却一阵恶心:什么时候的事?那昨晚亲我的是你,还是虫子? 老婆说:有什么区别吗?它得听我的。说完,她还卷了一下舌头,宣示她对虫子的控制权。 又过了几天,我过生日。那天我喝了很多酒。最近我很苦恼,不管气氛多好,前~戏多充分,只要看到老婆的舌头,再想到那双眼睛和那些爪子,我就会萎靡不振,这种情况已经持续好几个月了。老婆越来越暴躁,我觉得,这次我们可能真的要完了。 我喝醉了,朦朦胧胧中,似乎有人把我抬到了床上。等等,明明只有老婆一个人,她跟谁抬的我呢?不过,我的头疼极了,我不想去想这么复杂的问题。我昏昏睡去。 醒来时,口腔里有些异样的感觉。异样的味道,和异样的触觉。我跑到洗手间,伸出舌头照着镜子。突然间,我看到我的舌背上,有两只黑亮的眼睛在看我。定睛一看,它不但在看我,还在挥着爪子给我打招呼。我撕心裂肺地惨叫起来。 三个月过去了。我指挥着工人们把新冰箱搬进家里。工人们对我们家两个人要用三台冰箱很是不解。我笑道:我们都比较能吃。 说着,我打开之前的两台冰箱,向他们展示塞得要溢出来的食物。正在这时,老婆提着大包小袋从超市回来了。工人们惊道:这么能吃还这么瘦? 老婆得意地笑了,我也忍不住笑了。 入夜,一片黑暗。 我的舌头寻找着老婆的舌头。再没有奇怪的感觉,我的状态又回来了。 一个月后,我病了。我的舌头开始肿大。于老头和老常都束手无策。这几天,我的舌头肿得只能伸出口外,我不得不像暑天的狗一样,整夜张着嘴呼吸。早上,我仔细观察着。舌背处,似乎有什么东西在动。 越来越疼了,老婆把我拉到医院去。大夫给我打了麻药,然后在我的舌头上切了个小口。突然,他抖了一下。我感觉有什么东西涌了出来。大夫用托盘接着,我看到许许多多的小虫子在托盘上蠕动。 是那种虫子!我一呆,突然口齿不清地大叫起来:老婆,我们要发财了! 老婆从等候室跑了进来。她看到托盘里的虫子,也欢呼起来:原来你是母的!原来你怀孕了! 我瓮瓮地说:原来你是公的!发财了! 我们激动地抱在一起。这些天,我们一直向老常提“涨工资”的事,他却总是推托。他说,这个价已经很高了。我们这种“角色”,又不是不可替代,只是做熟了不想换人。 老婆从大夫手里夺过托盘,说:这下好了,再也不用找野坑了,我们可以人工繁殖了! 我说:对,甩掉老常他们! 我和老婆三击掌。 大夫按住我,给我缝合伤口。他像看神经病一样看着我们俩。 老婆看了他一眼,紧紧地护住托盘。 我们相视一笑。 ? |
@英雄千古常青 2017-07-24 18:38:24 楼主的故事写的好好~ ----------------------------- 被夸啦好开心~ |
@谁的猫呀 2017-07-24 22:31:51 贪念,人性本贪 ----------------------------- 是啊是啊~眼大肚子小~ |
更新一篇~~ 牛匠铺(一) 这位客人,您请进!诶!您看看!不是俺吹牛,方圆几百里内,您找不到这么齐全的铺子!只要是铁器,只要有图样,俺老牛就能打出来! 对面那个剃头铺子您知道吧,不知道啊?您就在这儿看着,欸,看到了吧?那铺子里,可有个绝活儿——“一刀净”,大光头带胡茬子,只一刀,剃得干干净净,不留一个毛茬儿。为啥?就是使了俺老牛打的剃头刀啊! 您再往对街瞅,胡屠户您认识吧?不认识啊?就是街上的肉案子那家。他那一手,嘿,真是漂亮。一只大整羊,都不用开膛,只把手腕伸进腔子,一眨眼的功夫,唰唰几下,整副的羊骨留在架子上,羊肉全秃噜到地上了。下水也都收拾得妥妥帖帖,谁要心肝,谁要肠肚,拎起来就能走。为啥?还不是因为使了俺老牛打的小剔骨刀! 衙门里那个神针捕头您总听说过吧?他是个暗器高手,撒得一手好梅花针,一出手,全叮在那些贼人的麻穴上。甭管多凶恶的贼子,立时就束手就擒。等绑起来了,拿着磁石吸出针来,一点儿不伤着皮肉。那神针有多细?比头发丝儿还要细不少,也是俺老牛的手艺! ——您到底要打个什么物件儿? …… 面前的少年嗫嚅着说了一句话,我以为自己听错了。我在这个牛角镇安顿下来,就是要等这最后一个说这句话的人。每天,我早早地开店,远远地张望,苦苦地傻等。可是,我没想到,这人竟是一个瘦弱的少年。 得了道的人,不都是一副仙风道骨吗?怎么还有这种好像发育不良的样子? 少年说的是——我要订一把御风小剑。 我收起笑容,正色问他:做这东西的规矩你懂吗? 少年说:给您办三件事,要办得您满意。 我点点头说:你还得付十两黄金做定。 少年解下肩上的包袱,拿出两个黄灿灿的金锭子。 我掂着那金锭子,一个就有七八两了,我揣进怀里。 少年说:要办什么事?您吩咐吧! 我说:这个我还没想好,等我想好了就告诉你。 少年怒道:岂有此理!您想十年,我还得在这儿等十年不成? 这时,四个屋角都传来声音:对! 其中一个苍老的声音说:你还得排在我们后面! 少年仔细看,无奈屋里除了火炉子旁边,其他地方的光线都甚是昏暗,一时间他看不清楚。其实就是四个人,他们也都订了这御风小剑,来得最早的那个老头,已经等了有好几辈子。不过,我说的是人的阳寿,这些得了道的家伙,千百年的修行就跟玩似的,他们也不急。我几乎已经忘了他们是谁,我对他们只有一个要求:待在这屋子里,但是不要让我看见。反正这么多年来,来我这儿打铁器的人,没有一个看见过他们。 五个人齐了。每人能给我办三样事,算起来好像有十几样了?不过,我只需要他们去办三件事,一起去。这三件事他们一个人办不了,五个人也不一定能办得了。 唉,人生一步错,步步错。我老牛怎么就混到这尘世当了铁匠呢?日日跟风箱焦炭为伴,熏得我是皮也糙了,肉也厚了。想当年,我在苏芜山中,是何等玉树临风,又是何等得逍遥快活!整个个山头的母牛都是我的姬妾,地为床天为被,吃的是最嫩的草尖儿,喝的是花芯的露水,仰天一吼,回声百里 。可那日偏偏有个什么和尚,在山下的茅屋里躲雨。躲雨他也不好好躲,念了一晚上的经。声音那么大,我在茅屋后面听得清清楚楚,最后都能背下来了。从此可就坐下心病了!一心想着要得道! 泪别了我最妖艳的小母牛,惜别了我最多汁的青草尖,挥别了我最甘冽的花露水,我老牛闭了关。闭关的地方也没选好。洞口朝南,一到夏天,洞里天天蒸桑拿,冬天又变成大冰窖。我老牛要是没悟道,早就成了三蒸三烤的牛肉干了! 闭关千年,人世间已换了天地。我的小母牛们早已连枯骨都难寻,苏芜山也早易了主人。这新主人是一头巨魈,蓝脸黄毛,也不知是从哪个山头流窜过来的。虽然长得丑,可却也有些道行。我们自然打了起来,打了三日三夜,不分胜负。后来,都打不动了,我们俩相隔十米,都坐在地上喘着粗气。 我对他喊:猴子,凡事都讲先来后到!这苏芜山祖祖辈辈是我老牛的地盘,你如此占去,实在是不合情理! 巨魈怒道:你叫谁猴子?我哪儿长得像猴子了? 我奇道:你跟那群在山顶小树林里住着的猴子,难道不是亲戚?我听见他们的头领叫你表大爷来着? 巨魈大怒:那是些攀亲附贵的货色,你怎么敢把我跟他们相提并论? 我们又吵了三天三夜,依然分不了胜负。 最后,巨魈说:我们请个人来公断一番,如何? 于是,我们就拉住了一个砍柴的山民。他听了,微微一笑,对我们说:这个容易。你们两人分头去办三件事,谁先办完回来,这苏芜山就归谁!输了的那人,毕生的道行也要归赢了的那人! 我们一听,这办法好。于是,那山民就说了:第一,你们得去取来世上最无情的生灵的眼泪,这眼泪必须是为情所流;第二,你们要找到两个人,世上最俊美的男人和最丑陋的女人,还要让他们红线相牵;第三,你们得在苏芜山和天宫之间搭个梯子,这梯子平日里要隐藏起来,要去天宫的人心念一动才显形。 我们琢磨了半天,都觉得公道。于是,我和巨魈都下了山。走了几步,才想起忘了问那山民的姓名,返身却已经没有人影了。 巨魈说:这定是个仙人,前来点化我二人! 我想了想,不错。就说:如此一来,我们就定个日期,以一千年为期,千年一到,不论三件事是否完成,都回到这里相见,如何? 巨魈同意了,我们击掌为誓。 诸位,这可不是三件容易办到的事儿。临走时,我长了个心眼儿,在那巨魈的颈子后面系了个牵魂的信物——当然,他是感觉不到的。这样一来,他去了哪里,我就一清二楚了。 巨魈走了半日,我作起法来,一看,吓了一跳:信物已远在千里之外,也就是说,这厮能日行千里!我也连忙赶起路来。我要去人世间最繁华的地方,向最聪明的人去请教这三件事。 于是,我到了一座大城。其实我来过这城里很多次了,但都是闭关的时候,神游至此,这肉身还不曾踏入城门半步。据说它是世界上最大的城,也是最富庶的。那么,最聪明的人一定住在里面。我变作一个白衣公子,摇着扇子进了城。 一个又老又瘦的相士在墙根儿打盹,他的身后,一面大大的卜字旗招摇着。我走到他面前,说:卜字! 相士缓缓排出梅花钱来,问:您是要寻人断物,还是要问事? 我说:寻人。说完,把那五色钱摇了三摇,撒了下来。 相士看了半天,闭着眼睛掐算起来。过了好久,他睁开眼睛,说:奇了! 我问:怎地? 他又翻书,翻了好几本,好像在验算。末了,他若有所思地看着我:这卦象上说,您找的就是小人。请问您是要寻什么人? 我心念一动,问:还没有请教您的尊姓大名? 相士说:小姓东方,名旦。 我问:东方先生,您是这世上最聪明的人吗? 东方旦听了这话,脸色大变,连摊子也不要了,拔腿就跑。 我在后面追了他三里地,追得他面如土色。他回头喊:天哪!我隐姓埋名,再不理你们那些事了,怎么还能有人找到我? 我说:我是有事请教您! 他答:当然,当然!可我不能再泄露天机了,不然一定会倒大霉!不不不!再好的酒菜都别想收买我!哪怕是明日醉的十八年陈酿都不行! 我问:什么? 他说:哪怕是——明——日——醉酒楼的十八年陈酿都不行! |
牛匠铺(二) 半个钟头后,我们在“明日醉”排到了位子。三个钟头后,我们开始称兄道弟。我把来龙去脉讲清,然后问他那三件事的玄机,他对我说:你测个字吧。 我抬头看到酒保唇边一颗大痣,于是就说:那就“痣”吧。 东方旦沉吟了一会儿,说:这个字,从病从木,是要以逸待劳的意思啊。越奔波,就离成功越远。而且,心上有士,这是需要贵人助你一臂之力,才能成功。病字五笔……嗯……需要五个人来帮你。我再给你推推有机缘的地方……嗯……出了这城三百里地,有个牛角镇,你就到那里去等你的有缘人吧! 我暗暗记下,又问道:可我还不知道,这三件事到底要到哪里去办呢? 东方旦说:我给你三个锦囊,但没等到你的五个有缘人之前,切不可打开! 我说:我怎么知道谁才是我的有缘人呢? 他说:昨日死了一个人,此人是个铁匠,他无儿无女,无亲无朋,却有一门绝妙的手艺。他会打一种御风小剑,那些有根基的人,各个都想要这剑。 我问:此剑有什么独到之处吗? 他答:此剑并非兵器。你听说过御风而行吗? 我说:听说过,没见过。 他笑:我也没见过,据说那都是仙家的法术,无外物,只凭一股仙力拖住仙体。可是这御风小剑,抛在空中,跳将上去,便可御剑了。只要真气不断,就不会跌落。 他说得我心里痒痒的。我问:这剑失传了?还有哪里能买到? 他捋了捋沾满酒珠的胡子:如今只有找你买了! 我惊道:找我? 他笑道:如今我二人暂且放出风去,说你能打这御风小剑,有缘之人自然会来找你了! 我奇怪道:可是我并不会啊! 他大笑:莫急!来找你打这剑的人,你就将他们留下来,等五个人都到齐了,先把你的三件事办了,然后,你领着他们来找我,我自有妙计。 我想了想,说:这要是放出风去,那岂不是天下的修道之人都要来找我了? 他说:我们只放出五股风去,至于飞到谁耳朵眼里,那人就是你的有缘人了。 说着,他一挥手,只见满屋的人都被施了定身法儿。 我赞道:看来,您的道行不浅啊! 东方旦一笑,突然运气,逼出一口真气来,吐将在手掌心。我定睛一看,原来是一股五色的至纯真气。他口中念念有词,说的正是我们瞒天过海的计划。那五色真气听了主人的吩咐,渐渐分离开来,飞出了窗户,向着不同的方向飞去。东方旦再一挥手,酒楼里的熙熙攘攘就重新开始了。 后来,我就到了这牛角镇,开了这铁匠铺,到如今已经九百多年了。这地方倒是个宝地,三百里外的大城易主数次,可战乱从未波及到这里。 我已经是一个娴熟的铁匠了,从一开始见到火星四溅就害怕,到现在打出的物件人人交口称赞。每隔二十年,我就辞去小工,给他一笔银子让他离开这里,再变作他的相貌,“接管”这铺子,也没有人怀疑过我。大家都知道,这铁匠铺是每隔二十年就换了主人的,毕竟凡人能卖力气的日子也就那么些年。反正铺子的招牌是越来越响了,都有大城里的达官显贵来找我定制铁器了。 五个人齐了,我高兴极了。我从怀里掏出一个千年寒铁的小机关盒子来,打开机关,再从里面掏出那个黄色的锦囊。东方旦说过:锦囊按黄白赤的顺序打开,一件事办完了,再打开下一个。我照办了——其实他还跟我说过很多类似的话,我发现,如果不照办,我总要倒大霉。他已经成功地让我心有戚戚了。 锦囊上写着:东海乌崖有红鲛人,乃是南海流落的一支,善流泪。但此物并无七情六欲,流泪只是因为东海水很咸,它们需要把身体里多余的盐分排出来。此物日日流泪,却最是无情。鲛人有个女王,名唤含珠,日日必要生啖渔人的心肝,是无情中的天字第一。此物落泪成珠,珠色洁白,是为无情珠。你若能叫她为情所伤,流下血泪来化为赤珠,必定能完牛兄这第一桩心愿! 我对五人说:去东海。 我们出发了。一行六人,一字排开,出城去也! 那瘦弱少年跟身旁的老头似乎吵了起来。老头是最先来找我的,已经等了很久很久,不过,他好像也没有变得更老。我留心听着他们说话。 老头问:小哥怎么称呼? 少年行了个礼:晚辈百里蕤,还未请教您? 老头说:我啊,你喊我三爷就行! 少年的嘴角几不可见地抽搐了一下。 老头问:小哥似乎是有不足之症? 少年白了他一眼:怎么可能!我自幼习武。当今这世上,功夫在我之上的,只有两人!一个是我师父,一个是我师公! 老头说:呵,好大口气!敢不敢跟我老头子掰个腕子? 少年迟疑了一下:不好吧,伤着你,倒耽误了行程。 老头站定了,扯着少年的衣角却不依不饶:我栗老三还没让人这么小瞧过,不行,来,掰个腕子! 百里蕤只好停了下来,大家也只好都停下来。 只一搭手,老人就怪叫起来。 这时,老头身边那个一直掩口微笑的俊朗书生走上前来。此人我是认识的。他本是那大城里的一号人物,姓北堂名春,人称北堂回春手。他出身杏林世家,有了修为后,自称能起七日之魂,捉三分之魄。 北堂春捉住老头的手臂,一抬,再顺着骨节摸了几下。老头又是几声怪叫,之后突然笑了。他说:真神了!北堂大夫,你这一手绝活儿,能不能教教我? 北堂春一笑:你是用毒的大家,不适合学我这救人的功夫,品性相冲。 一阵中气十足的大笑从我们身后传来。原来是那个不肯透露姓名的黑脸汉子。我叫他大黑,大家也就跟着这么叫了——其实,他可是个了得的人物,我曾亲眼看到他号令百兽拜日,又令群鸟齐鸣。大黑说:如此行路,怕是半年也到不了东海! 他这么一提醒,老头终于不再闹了。 脚步快了起来,就有个人落在了后面,不时小跑几步。此人名叫阿灵,是这个队伍里唯一的女人。她的本事我没看出来,三分娇养七分疲懒我倒是看得一清二楚。 |
牛匠铺(三) 一路无话。我们到了东海之滨的乌崖,正值寒冬。呵气成雪,滴水成冰。东方旦在锦囊的注释里说,每年只有这个时节,鲛人会上岸避寒。我要找他们,也只有趁这时节行动。 乌崖是个小村子,看上去似乎只有十几户人家。我们敲开了一户人家的院门,出来一个矮胖的大妈。她的皮肤是一种太阳晒多了的棕红色,她的眼珠是一种黄中带绿的昏暗颜色。 我们都大惊失色。传说中美艳无方的鲛女,竟是如此摸样! 小灵款款走上前来,施了一礼:大娘,我们是过路的旅人,可否行个方便? 大妈打量了一下小灵,突然转身进了屋。片刻后,里面走出一个妙龄少女来。她的皮肤是淡红色的,眼珠倒也是黄中带绿。这少女生得美极了,一下把小灵比了下去。 小灵偷偷对我说:传言鲛女善妒,果然是真的! 少女把我们安顿下来。当然,是看我们风姿不凡还是那一角碎银子起了作用,就不得而知了。 不一会儿,她端上一只大盆来。我们一看,顿时一阵反胃。露珠草和一种只有一指来长的小杂鱼炖成了汤,闻着和看着都还不错,只是不能细看,因为那些杂鱼连鳞都没有去除,想来肠肚也都没有去除。经过烹煮,鱼鳞有大半都脱落了,附着在露珠草上,星星点点,那景象可怕至极。 少女看我们都不下筷子,问道:此地喜生食,因怕远客闹肚子,才煮了熟食。可是不合几位的胃口? 老头嘟囔道:反正我现在是不饿了。 少年抿着双唇,一言不发。 小灵拿着筷子挑挑拣拣,想要找到一块不沾鱼鳞的露珠草。 大黑抄着手,直直盯着少女。 只有北堂春盛了一碗杂鱼,斯斯文文地吃了起来。 少女笑了,她问北堂春:好吃吗? 北堂春说:这可是小狮鱼? 少女瞪大眼睛:你真是识货! 北堂春向我们解释说:古籍有载,这鱼很难得。白煮都是很美味的,鱼鳞用来熬汤尤其鲜美。 老头怪叫道:依你所言,肚肠是不是更鲜? 北堂春道:正是这样。小狮鱼被捕捉上岸后,便会不停喝水,直至吐尽泥沙。这鱼是可以整条入口的,生食滋味尤佳。 少女高兴地说:还有生的,你吃吗? 北堂春喜道:今日竟有此口福! 少女起身去了灶间。 大家都试探着拿起了筷子。我闭上眼睛把一整条小狮鱼塞进了口中。正想胡乱咀嚼几下就咽下去,突然感觉到一股奇香,鱼鳞似乎正在我的口中变软,直至变成液体。 我睁开眼睛,只见大家都在飞快地举箸,大盆已经见了底。 少女端来一盆生鱼,银亮的活鱼。又拿来一盆青绿色的酸果佐餐。她先塞进口中一条活鱼,咀嚼了几下,血水就顺着她的唇角滴了下来。我注意到,她有着尖利的犬齿,只有在咀嚼的时候才会露出来。 大家再尝,果然更美味,又是一顿风卷残云。 我留心看那含珠,果然,她一边吃,一边滚下泪珠来。那泪珠一碰到桌面,就变成了洁白、滚圆的珍珠。 正吃着,突然进来一个婆子,人未到,声先至。她隔窗对少女道:含珠,你干什么呢?怎么生起火了? 我一惊,大家都是一惊——这少女竟是鲛人的女王? 婆子一推门,突然看到了我们,一愣:这时节竟有客人? 我们也是一愣——这婆子只有一只独目,长在正中,看上去无比怪异。 婆子向我们行了个礼,我们慌忙还礼。 含珠打发走了她,向我们赔礼,说惊到了远客。 我暗自纳罕:这样好客多礼,与东方旦说过的生食渔人心肝的红鲛蛮族,似乎不怎么相像。 饭后,少女在灶间收拾着餐具。我跟了进去,问她:含珠姑娘,我们想要见见此地的长官,不知可否引见? 少女抿嘴一笑:你见他干什么? 我扯谎道:我们想要出海,需要换个行路文书。 少女说:我就是此地的长官,你把文书拿来,是要拓个章子吗? 我暗自发力,从袖中取了文书给她,少女走进里间,捧出个盒子来。她捉着盒子底一倒,哗啦一声,一大堆章子掉了出来。她说:我也不知道该拓哪个,你自己拿了拓吧! 我细细看那些章子,从十户到千户,大大小小几十个章子,县衙门里,提辖、教阅、督捕、海政都齐全。我突然一阵冷汗——难道此地的人口已经被这红鲛血洗湮灭了? 我找到了海政的章子,拓好,向她道了谢。 一个眼风丢给大黑,他走上前来,对准我的胸膛拦空一抓,就把一颗红豆递在我手中。这是在路上早已商议好的。五个男人抓阄,我老牛不幸抓到了最短的。只好由我出头,去伤这少女的心。少女背过身收拾着章子,我弹出红豆,正中她的后心。她似乎没有感觉到,还在低头忙活着。这颗相思豆,已在我的心口埋了七日七夜,大黑说,只要再由我亲手把这东西种到含珠的心口,就有了三四成把握。我们看着那红豆渐渐隐没在她的衣衫下面。 |
牛匠铺(四) 三日后,那含珠果然开始待我与旁人不同。 此时更有小灵在旁出谋划策。这小灵原来会变戏法。枯枝乱石,经她的手,全变作了珠宝美玉。小灵又教我,日日以这些珠玉讨那含珠欢心。 七日后,含珠已顾盼含情。小灵说她的珠玉是首功,大黑却说他的相思豆才是第一功臣,两人争个不休。只有那北堂春说:如此对一个女子,似乎有失公允。 少年说:这哪是女子,是海怪! 老头说:我看她分明是情窦初开,老牛,你这次可真是吃了嫩草了! 含珠邀我出海。这季节本是不能出海的。我们偷开了船,冷风烈烈,含珠笑语盈盈,又放声换歌,声音美妙,我心头阵阵悸动。到了海上,按照之前商议好的法子,我突然使了个法术,船翻了。传说中,冬天的海水是会冻死鲛人的。含珠在海里挣扎了几下,就有了溺水的架势。我将她抱在怀里,使出蛮力,一直游回了岸边。 族人竟在岸上列队等着我们。那为首的,就是那独目的婆子。她对奄奄一息的含珠说:你动了情,这女儿世界便不能留你了! 含珠争辩道:我没有! 独目婆子不由分说,遣着我们离开了。 大黑他们生了篝火,烤干我和含珠的衣物。我和她坐在小灵变出的罗帐内,我对她说:跟我回牛角镇吧,此生我定不负你! 含珠点了点头。 我们就往回走,走了有上千里。一路你侬我侬。 在一个荒野,我对含珠说:我厌了你,你走吧! 含珠一愣,她说:这是玩笑还是当真? 我说:自然当真。我这人,对女子,就喜爱新鲜的,总超不过七日去。你我已相处月余,我实在是厌了你了。 含珠听了,惨白着脸一言不发。突然,她转身就走,拦也拦不住。我们跟在后面,并没有发现有赤红的珍珠滚落下来。 我们偷偷跟着她。只见她日行夜宿,所食者也不过野果之流,不吃鱼了,她连无色泪珠也不流了。她并没有伤心欲绝。看她的路线,似乎是要回乌崖去。大黑抓耳挠腮道:这鲛人到底是畜类,情伤对她来说,可能就跟伤风差不多。 小灵说:女人,除了情伤,最怕相貌被毁。老头,你不是会用毒吗?你毁了她的容貌,看她会不会伤心? 我心中一阵钝痛。我说:这……不好吧? 老头说:老牛,你不必担心。我这毒药,只会维持三个月。三个月一过,她的容貌便会回复如初。 我只好由着他们了。还是大黑出马,把一只吞了药的雉鸡丢进熟睡的含珠怀里去。我们在远处暗暗观察,只见含珠捉住了雉鸡,很是高兴,咬断颈子吸起血来。小灵轻轻说:此刻,你相信她是海怪了吧? 我看着她饿极了的吃相,心中一阵淡淡的难过。 第二天,含珠在水边洗漱时,突然尖叫起来。我们远远看去,只见她的脸上满是大疮,流着黄水。她在水边坐了很久。我们担心那赤珠会掉进河里,可是,她一直没有流泪。 小灵说:亲情,也是情。她要回家,我们就让她没有家。这次,不怕她再不流泪! 含珠回了乌崖。其实,那不是乌崖,是小灵的障眼法儿。她在路上造了个乌崖出来。含珠一进小灵的迷阵,就看到自己的小村子已成了一片焦墟。她愣在那里,好久好久。从背影来看,并没有泪珠砸在地上。 小灵说:这无情的东西,当真可怕! 我心口一阵绞痛,再也忍不住,冲到含珠身边,抱住她。 含珠转身看到我,她说:我就知道,你还会来找我! 大黑走上来,对她说:你们这妖孽的村子,我们已经一把火烧了! 含珠说:烧了也好,干净。 老头走上来,对她说:你怎么变得如此丑陋? 含珠说:我不过是吃了有毒的东西,生了疮。 小灵挽住我:你变丑了,老牛不要你了,他啊,现在就宠我一个人。 含珠看向我,我的视线飘向别处。 突然,大颗的血泪从她脸上流了下来,砸在地上,便成了无数赤色的珠子。 她说:我以为自己无情,这世上也无情。原来,世上真的无情,我却有情。 我心如刀绞。我噗通跪在她面前,把来龙去脉都讲给她听。然后,我说:虽然我们设计了你,但是,看到你心痛,我的心里也痛了起来。我老牛还从来没有这种感觉,我想,这情伤,不但伤到了你,也伤到了我! 说着,我发觉脸上有点儿湿,再一看,大颗的泪珠正砸在地上。 含珠擦掉我的泪珠,她说:你到底还要不要我? 我说:自然要你,以后我们再也不分离了,好吗? 含珠说:当真? 我说:自然当真。 那五人都傻了。还是小灵说:如此倒是一段奇缘,我们要恭喜老牛了!不如你二人就成了亲吧! 含珠看着我,虽然脸上满是疮疤,可眼神那么清澈。我只好点了点头。 成亲一节,无话可表。 洞房第二日,一屋人围坐着。我拆开白色锦囊,上面写着:恭喜牛兄喜得佳妇。只可惜世事无常。这世上最俊美的男子乃是一个和尚,法名唤作灭色。他自幼在牛角镇后山的一个小庙里出家,从未经过红尘之事。只是这世上最丑的女人,不是他人,便是…… 我念不下去了。小灵抢过,念道:便是牛兄的新妇! 她也惊呆了。一群人面面相觑。我看向含珠,她也正看着我。 小灵继续念道:此妇与灭色心意相投,才能完这第二桩事。三月为期,切记! 沉默,又是沉默。 好久之后,含珠说:我去。牛哥,为了你,我愿意去。 我们回到了牛角镇。含珠独自去了那小庙。我在铁匠铺子里,日日辗转反侧。此刻,我真想反悔。苏芜山,不过一个山头,几千年道行,就真能让我白日飞升了?这一切,真的值得吗?可是,五双眼睛盯着我,我不能反悔。 |
牛匠铺(五) 半月后,含珠回来了。她是带着灭色回来的。那和尚已失了本性,他满眼里只有一个含珠。他的手抚上含珠那满是大疮的脸,就像抚摸最珍贵的瓷器。 我们都不知道,她是怎样办到的。 含珠对灭色说:你先回小庙,我需要办几件事,办好了,我们就远走高飞。 灭色走了。 我一把捉住她的手腕:你要走? 含珠凄然一笑:我是骗他的,就像你骗我一样。 第二天早上起床的时候,含珠的枕边散落了一大捧赤珠。 该办第三件事了。我打开赤色锦囊:牛兄,不知你此番心境如何?可是已经悟了?这第三件事,还得尊夫人相助。天地之间的悬梯,古已有之。红鲛之所以颠沛流离,都是因为她们那一头红发。 读到这里,我看了看含珠那瀑布般的黑发。含珠说:我的确是红发。红鲛招祸,也是因为这红发。说着,她拔下一根头发,发根果然是火红的。 她继续说:为了这头发,乌崖的知府下令,要捕尽我们的族人。为了不被杀掉,我们从南海一路沿着海岸线向北前行,却总不得安宁。好不容易到了乌崖,又被人发现了。没有办法,我们只好把乌崖那些穷凶极恶的人全都杀掉了。我们用墨鱼汁染了头发,只希望能平平安安过一生。可是,居然还有人在惦记这头发! 小灵又一次抢过那锦囊读了起来:用红鲛人的头发三十丈,按照我画的图样编织,此梯可成! 读完,大家都看着含珠。含珠看着我,问:你定要办这最后一件事? 我未及答言,其他五人都说:对! 我只好点了点头。 含珠说:三十丈头发,要七天七夜才能长出来。你们给我买鱼去吧,越多越好! 五人出发了。他们到了大城,买空了所有的鱼店。 我们看着含珠。她坐在昏暗的铁匠铺子里吃鱼,不停地吃。她不吐刺,吃得飞快。与此同时,她的头发也长得飞快。新长出来的头发,是火红色的,一寸头发就能拉伸百丈。她吃了七天七夜,那五人编了七天七夜。终于,九十九丈长的绳梯辫成了! 我按锦囊注释里的法子,等待一个龙吸水的日子,将它抛在空中。那水龙衔着绳头,直冲云霄。 突然,东方旦来了。他踩着一把剑,凭空而来。他攀上了绳梯。他说:多谢了,老牛!这下,我能回去了! 我目瞪口呆。突然,半空中抛下来又一个锦囊。一个声音渐行渐远——牛兄,收好了,有了这东西,咱们还有相见的时辰! 我打开锦囊,原来是那御风小剑的炼制法子。小灵他们抢过去看了,都欢呼起来。 我看着那绳子被从上面收走了。 我回到铁匠铺子,含珠躺在一角。她病了,自从吃了七天七夜的鱼,她就病了。不过,她说只是需要消消食,我也没太放在心上。可是,今天,我一瞅,情形似乎不对。她已瘦得就剩了一张皮连在骨头上。 我扑过去,问她:你怎么变成这样了? 她一笑:春蚕吐尽了丝,就要死了。鲛人的骨血,化了头发,她也要死了。 我大哭:不,不要! 猛然间,灭色冲了进来,他抱起含珠:我来带你走了!我们离开这里! 含珠摇了摇头:不,我不走。她的眼睛寻找着我。 灭色不理,他抱着含珠就要往外冲。我连忙拉住含珠的一只胳膊。两人只一用力,那只胳膊就掉了下来,断碴儿连血都没有冒出来。 含珠似乎没有感觉到疼。她哼起歌来,正是我跟她泛舟海上时,她唱过的渔歌。 再看灭色,他抱着含珠,突然神色大变。 我细看时,含珠的胳膊和腿还有脑袋都掉了下来,灭色只抱着一段躯干。 我大叫起来。 我寻到了北堂春,拉着他狂奔回来。他看到四分五裂的含珠,也惊呆了。我撕扯着他:你不是能回魂夺魄吗?快救救她! 北堂春呆呆站在那里。良久,他喃喃道:情伤……无药可治。 安葬了含珠,那五人催着我打那御风小剑。我说:你们难道没有看到上面的那些原料?每一样都要历尽千辛万苦才能取到。那世外寒铁,千年冰玉,都是只在传说里听到过的东西。你们要,就去找吧,找到了,来苏芜山找我! 五人走了,我也终于回了苏芜山。离开这里已经一千年了,一切似乎都变了,又似乎没有什么变化。我喊着:巨魈!你在哪儿?喊了半日,没人应我。看来,是我先回来的。可是,我心里怎么一点儿也不高兴呢? 过了一会儿,一只猴子跑来找我。它叽叽咕咕还不会说人话。我跟着它,七拐八绕,在我当年闭关的山洞里,见到了巨魈。奄奄一息的巨魈。 我问:你什么时候回来的?难道你的事都办完了? 他说:我……根本就没有离开。 我傻了,接下来,愤怒吞噬了我,我一把揪起他:你这猴子,为何不讲信用? 他说:我早已算到……千年之后,我就要油尽灯枯……我天资有限,永远不可能飞升,倒不如……支开你……我好……安享这千年的太平日子……我的道行,都给你,你来! 他强撑着坐了起来,他的真气远远不断进入我的丹田。 过了半个时辰,他头一歪,真气也不再传来。 我将他平放在地上,狂奔出去。突然间,我感觉到体内的真气在乱窜。我忍不住腾空而起。围着苏芜山转了好几圈,我才发现自己能御风而行了——我终于得了大道。 我收了真气,落在山尖上。我的心口突然一阵锐痛,好像有人在用世上最锋利的小刀割着我的心口。 我伸出手指,扣进我的胸膛去,夹出了一颗石子样的东西。仔细一看,竟是当初那颗相思豆——原来,我心口这一颗,从来都没有被取出来过。 |
@ty_浮光掠影173 2017-07-27 03:06:27 这个故事太伤感了 ----------------------------- 嗯嗯~这次写个不伤感的~ |
飞行执照(二) 小多是我的独孙,只是他的父母在他很小的时候就分道扬镳了,这孩子是我一手带大的。小时候,他是整个小龙渊最可爱的孩子。可是,这几年他长大了,越来越不爱跟我说话了。自从一年前他偷偷做了真气加速手术,我骂了他一顿后,他还没回小龙渊看过我。 我们这一族,本来就是以腾云驾雾,迅疾如风闻名的。可是,年轻人们总想要更快一点。跟小多差不多大的孩子,几乎都做了这个该死的手术——在尾巴上打了孔,装上了那个难看得要死的黑色片片儿——飞行加速器。因为这东西是要真气做能量的,所以现在真气小偷越来越多。比如,走在街上,卖馄饨的吆喝着试吃,闻着香喷喷,不要钱。敢吃吗?吃下去,你的真气就会从头顶散逸出来,远看你就变成了刚出笼的小笼包子。再比如,迎面来个问路的,你给指了,人家要跟你握手道谢,你敢握吗?人家的手心藏着梅花针呢!在你合谷穴一刺,真气呲呲就冒出来了,人家早备着倒吸葫芦,捏住你的脉门,你连敛气都敛不住!总之,这些小偷们有一百种偷走你真气的法子! 不是我草木皆兵,我就中过招儿。小多这孩子啊,经常厮混的那帮孩子们,没几个好的。其中有一个叫小煞的,尤其坏得流水儿——当然,没人这么给孩子起名字,这是外号。我不知道这小子的真名,反正长得人模狗样的。他也没有父母,只有一个老得不得了的老祖母,也管不住他。小多倒是跟他玩得很好,这孩子经常在我们家吃饭。 这孩子还挺小的时候吧,有天他来找小多,小多不在。我让他等着,就回书房写大字了。这小子嘴那个甜,给我泡了杯茶进来。我喝了,然后不知怎地就睡着了。等醒了,小煞跑了,我一站起来,天旋地转。稳住了才发现,我的真气也不见了至少十之一二! 我把这事儿告诉小多,他指天咒地说小煞绝对不会偷我的真气,一定是我老糊涂了。为了不伤孩子的心,我忍了。可没想到,就这样一个偷鸡摸狗的孩子,过了几年竟然成了名人,成了偶像。就是模样好些、比别人飞得快些,竟然弄了个什么青年会,当了会长!走到街上,姑娘们见了他都要尖叫,小伙子们包括小多,全卯足了劲儿打扮成他那个样子! 家家都有孩子,家家的孩子都想加入青年会。没入会的孩子,鬼哭狼嚎;入了会的,喜气洋洋。 我为什么这么讨厌青年会?妒忌年轻人?当然不是。就因为这个青年会,一次次不停地请~愿,上面才规定人人都得考飞行执照! 青年会请~愿,是因为他们死了一个孩子,还是上面一个大官的孩子。天上能飞的地方就那么宽,电闪雷鸣之上,那个风平浪静的区域。我们平时行路就在那里,凡人的飞机也盯上了那里,这个刚装了加速器的孩子,当然也要在那里一试身手。也是胆子大,让人一挑唆,就敢跟人比赛!结果为了躲一个路人,撞了一架大飞机,当场就撞出脑浆子来了。你说,这孩子作死,居然能害得我们这些老头子出门要偷偷摸摸的,还有没有天理了?! 这不是我第一次被拦住了。早在七年前,第一次遇到协管员的时候,我真不敢相信,一辈子奉公守法,临了让个小辈给抢白了一番!我跟他吵了一架,就因为妨~害~公~共~秩~序~被关了起来。那次是老咸菜保的我。我一出去,就写了一封告状信给上面,没想到石沉大海。 那时青年会还没这么大的势力,不过,已经有点儿要成气候的意思了。我一琢磨,这以后就没有说理的地方了?不行,人多力量大,我也得弄个什么会!跟老咸菜一商量,后来就鼓捣了一个“敦睦会”。这名字可能没选好,听上去不知道是干什么的。其实,就是跟青年会对着干的! 考不上飞行执照的老头老太太们,个个憋着一肚子火。不到一年的时间吧,除了小龙渊的一百多个老人,外面也有了无数个大大小小的敦睦分会,形势一片大好!大家都说:老白,加油,一定把这个飞行执照的事儿给它弄翻盘! 我们开始上~书、请~愿。一次又一次。可是,上面一直没有回复。有天,小多从外面回来,拿出厚厚一沓材料,对我说:爷爷,你别白费劲了,现在这一片儿的投~诉~举~报,都归青年会管了! 我接过一看,全是我又熬夜、又绞尽脑汁写出来的请~愿~书。我气得大病一场,险些丢了半条命。 等能下床了,我就搞了那次示~威。联合了八百多个老头老太太,在通往上面的必经之路上,静~坐了三天。那几天偏偏都是大太阳,我们晒得发烫、饿得发晕、渴得冒烟。可是,没人来理我们。第三天,小多偷偷给我传讯:爷爷,上面早用了障眼法儿,把你们这些人罩起来了! 我不信,冲出人群十丈远,一回望,差点儿气死——根本看不到人,只能看到一大堆乌云。乌云上面,搭了个临时的小桥,桥边上还立了个牌子——修路,请从此桥通行,给大家带来不便,敬请原谅! 再后来,我就妥协了,去报了名,准备考执照了。 第一次到考场,我就傻了。地方特别小,一十八个火圈正在熊熊燃烧。小多在一旁跟我解释规则——要通过考试,就得在规定时间里按顺序通过十八个火圈,不时还有装了加速器的“路人”出来捣乱。他们身上都涂着白粉,蹭上一点儿就算不及格! 又是过火圈儿,又是限时,考试的成分少,耍猴的成分多!想要拂袖而去吧,再想想,忍住了。我又伸胳膊又撂腿儿,半天才把这身老筋骨活动开。 第一次考试,一切还算顺利。火圈的顺序没错,七八个使坏的小子,我也轻松躲开了,可到了终点,一看——不及格! 我急了,人家考官指着一旁的沙漏:老人家,你飞到第八个圈,沙子就漏光了! 我一看,果然如此。心里就犯了嘀咕:难道不装加速器,就考不过去? 事实证明,确实如此。小多劝我:爷爷,以后装加速器就是趋势了,你得跟上时代的潮流! 我说:你这潮流才流行了一两年吧?你爷爷可是飞了快一千年了! 小多说:有些东西它是革命性的,爷爷,你听我的,不会错的! 我说:刚才慢了,我再来一次! 小多说:爷爷,这个考试,一年只能考一次! 我瞪大眼睛,傻了。 |
飞行执照(三) 过了几天,老咸菜神神秘秘来找我,说不用考试了。他拿出两本执照来,上面写着我跟他的名字。我问:哪儿来的? 他说:天机不可泄露! 我问:这是真的还是假的? 他说:我可花了大价钱,几可乱真! 这个几可乱真的执照,我俩提心吊胆地用了一年多。后来,造假的越来越多,只要看到没装加速器的人,协管员就挨个拦,拦住了就仔细查执照。那假执照上面,少了一道上面的开光护罩,用三味真火一烤,真的一点儿不会损坏,假的登时化为灰烬! 那天,有几个很多年没见过面的老朋友准备聚聚,说好了地方,我就有点儿犯嘀咕。小多已经跟我说过了好几次,不要再用那个“乱真”的执照了,会被人抓起来。可是,这种老朋友的聚会,是去一次少一次,我和老咸菜商量了半天——去! 结果,还没到地方,就让人给拦住了。那时还没有天罗地网,用的是绊仙索——一样缺德! 那次出来以后,我就很少出门了。三五步就一个天罗地网,让交通管制员抓到就得被关起来。必须得有保人来保,交了钱,才能放你走。而且,就算没被抓住,天上那景象也够渗人的——无数装了加速器的小青年们,嗖嗖地在你眼前飞过,你敢跟他们抢道儿,他们就敢撞断你的老胳膊老腿! 以前,早上我最爱去小龙渊最深处那个湖边转转。在湖面上贴着湖水飞过,感受扑面的晨风,得意至极。可是,现在不能去了。要去湖边,只能走着去,得走三个钟头。我要么得半夜起床,要么赶到就到中午了。什么朝露什么朝阳,都跟我无缘了! 我给小多传了信儿,传的是:赶紧来救你爷爷,晚了就见不上面儿了! 老咸菜说:这次出去,我要装加速器了。我这人跟你不一样,闲不住。让我不出门,还不如杀了我呢! 我说:咱都这个岁数了,搁身上动刀子的事儿,你可得想好! 他正色说:老白,你知道我多少岁了吗? 我说:九百多岁啊! 他长叹了一口气:都说咱们的阳寿有一千年,今年,我已经九百九十九岁了! 我一惊,我只比他小一岁,那也就意味着……我们快死了? 我看向老咸菜,他瞪着眼睛,像一条被人捞上来的鱼一样,望着天花板。于是,我也跟他统一了姿势,神游起来。 约摸半个时辰,小多来了。没想到,小煞也来了。小多眼圈通红,他问我:爷爷,你没事吧?听说你也撞飞机了? 我说:呸!别废话了,赶紧交钱!还有你咸菜爷爷,他的钱也给交了! 小煞说:不忙。白爷爷,咸菜爷爷,你们的委屈,我都知道了! 我瞪了他一眼。这孩子以为自己视察工作来了,还是搞慰问来了呢? 老咸菜也拧过脖子不理他。小多尴尬地提醒着:爷爷,会长跟你说话呢! 小煞笑了笑,说:没关系。有情绪,能理解!说着,他走到了屋子中间,对着大家说:爷爷们,奶奶们,你们的情况,青年会已经跟上面反映了。上面很重视,已经专门给你们开辟了一个低速飞行区,很大一片地方!以后在飞行区里,你们想怎么飞,就怎么飞! 老头老太太们窃窃私语起来。 小煞又说:空口无凭,青年会的高速云就在外面等着,大家跟我去看看吧。 老头老太太们见不用交赎金了,都赶紧跑了出去。小多拉住我和老咸菜,说:爷爷,你别去了! 我奇道:为什么? 小多吞吞吐吐道:以后再看吧……这个也不着急…… 小煞过来了,他对小多说:爷爷要去,你拦着干什么? 小多不说话了。 我和老咸菜跟着大家踏上了那团七彩的高速云。小多在旁边扶着我,不知道为什么,这孩子好像有点儿不高兴。 这还是我第一次乘坐这种云。这东西上面,当然也是有着真气加速装置的。确实非常快,比我的飞行速度快了太多,快得让我都有点儿头晕了。 |
飞行执照(四) 不知道飞了多久,因为我们醒过来的时候,已经是黑夜了。我们似乎是在一片旷野之上。不知道什么时候睡着的,也不知道是如何来到了这里。大家站起身来,这才发现,每个人的真气都只已经到了维持意识清醒的极限——有人偷了我们的真气! 老咸菜说:不,不是有人,就是那个小煞! 旷野上风很大,老家伙们挤在一起,还是冻得瑟瑟发抖。没有了真气的护佑,我们就像失去了羽毛的飞鸟一样,衣物完全不能抵挡旷野的寒意。 我已经不能再用千里传音联系小多了,因为我的真气不够用了。而且,小多明明是陪着我一起乘的云,他怎么能眼睁睁看着我被人扔在这里?我不敢再往下想了。 第二天早上,有些人没有醒来。他们没了鼻息,身体又冰冷又僵硬。当然,只是几个人。这景象真是吓坏了其他人。不过,接下来的景象更令人毛骨悚然——许多衣衫褴褛的老人,正向我们围过来。我说的许多,是非常多,目测至少有几百人。为首的那几个捉住了我们这群人里站在最前面的那个老太太。其中一个死死扣住了她的脉门,其他人开始抢食她的真气。不到一分钟,老太太就面如金纸地倒在了地上。其他人这才想到跑,可是,没人能跑动。 突然,我认出了那个为首的老头,我连忙喊他:老蛐蛐!老蛐蛐! 他一惊:老白? 我一阵头晕,真气马上就要耗尽了。我说:不就是我! 这个人就是我上次聚会的时候没见到的老朋友之一。他慌忙喊道:停手,大家都停手!是认识的! 一阵混乱。还是有几个人趁乱又抢光了几个老太太的真气,老太太立时倒毙。不过,老蛐蛐终于把局面控制住了。他对我说:你怎么也来了?小多不是要当副会长了吗?他没给你弄个特~赦? 我问:什么特~赦? 他说:你不知道啊?咱们这些闹事的老家伙,都被扔到这荒泽来等死了! 老咸菜一声怪叫:这里是荒泽? 人群大哗。我看了看四周——没有树、没有水,只有无尽的荒漠。这是我小时候流放重犯的地方。这里没有食物,犯人们只能以彼此为食。凡人们也常常到这里来打秋风。因为太过无道,这里已经被上面封印了。我们怎么会来了这里? 中午了,大太阳烤着地面,我们都躺在了地上,没有人说话,因为已经没有力气说话了。有几个凡人就在我们身边忙活,陌生的气息钻进我的鼻孔。他们在用一种迷香让那几个已经倒闭的老太太显出真身,然后,把真身上的鳞片一片片拔下来,末了再把背上的大筋也抽出来。刀子割肉的声音那么刺耳。 我闭上了眼睛,老咸菜在我旁边,他在哭。这是我这辈子第一次见他哭。可是,我已经不能好好安慰一下他了。我只是艰难地伸出手,拍了拍他的手。 不知道过了多久,我感觉到一股真气正在充入我的丹田。睁眼一看,是小多!他的双手,正在给我和老咸菜传输真气! 小多带着一个巨大的倒吸葫芦,他说,里面是我们所有人的真气,可惜,已经被用掉了一半——我没问怎么用掉的。我一站起来,马上就开始给还活着的人传输真气。大家得到了真气,也都赶紧救身边的人。终于,我们这群奄奄一息的老头老太太,都彻底活过来了。 我问小多:你救了我们,你们那个会长能饶了你? 他说:其实他也没办法,你们闹得太厉害了……他后悔着呢……再说,我们俩从小玩到大,他不会把我怎么样的! 小多驾着一朵高速云,不知道穿行了多少趟,才把所有人带回小龙渊。 |
飞行执照(五) 这事闹得太大,我们都说,上面这次肯定要砍那个杀千刀的小煞的头了。可是,过了半个多月,才贴出来一个告示,连姓名都没有提,只是说青年会在工作中存在简单粗暴的问题,希望“有则改之,无则加勉”! 小多劝我:爷爷,别折腾了,你闹不过会长他们的。要不,你就试试装加速器吧! 我说:休想! 小多说:爷爷,我告诉你一个秘密,你千万不要说出去。再过几个月,没装加速器的人,都要被统一送到荒泽去。 听到荒泽这两个字,我不禁打了个冷颤。 过了几天,小多陪着我去做手术。可是,等从手术室出来,他人不见了。其实手术时间不长,跟小多说得一样,那个黑色片片也很轻,感觉不到重量。可我就是觉得,手术做完,我好像不是我自己了。 做手术的时候,我做了一个梦,梦见了我早已故去的父亲。梦中我的尾巴变成了一个木头狼牙棒,一点儿知觉都没有。父亲看着那个狼牙棒,对我说: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你怎么能这么干? 我哭道:我是走投无路了! 回到家里休养了一个礼拜,小多一直没出现。不过,我也习惯了——这孩子总是满世界跑。我还在艰难地适应新速度。手术的大夫说:不要从心里排斥加速器,不然,它就不能完全听你的! 那天,半夜,我听到门口传来轻轻的叩击声。我下了床,打开门,没人。正要关门,突然看到,地上似乎匍匐着一一滩什么。我再仔细一看——是小多! 我连忙要扶起他,可是,他的身子好像没了骨头。我的手顺着他的脊椎一摸,顿时魂飞魄散——他被人抽了背上的大筋! 我问他是谁干的,他闭上眼睛一言不发。 小多撑了一个多礼拜才走,只是,他再也没有说过一句话。 半年后,我考到了飞行执照。老咸菜已经死了,他在做手术的时候出了意外——或者是大限已至。也好,再没什么牵挂了。 那天是小煞当选小龙渊龙主的日子,热闹极了。龙主这个位子,已经空缺了几百年了。以前的规矩是,必须是为小龙渊做出了特别大的贡献的人才能当选。年轻人们说,小煞让整个小龙渊改换了天地,这就是伟大的贡献。他们投票,他们游~街,于是,小龙渊又有了龙主。 小煞在台上演讲,讲了好久。突然,演讲台着了火。混乱中,我在小煞的左后膝处刺了下去。小煞得罪的人不少,他早就隐藏了自己的脉门。可是,他忘记了,他跟小多,是在我们家玩大的,他的秘密,我都知道。 小煞的真气疯狂地倾泻着。起风了,火势冲天,尖叫不绝于耳。我看着他倒在人群中,无数双脚在他身上踏过。我就那样看着他,直到他的真气散尽。然后,我用从凡人那里顺来的迷香,让他显出了真身。我再用从凡人那里顺来的手术刀片,割开了他的背脊,再斩断首尾的连接处。 然后我的手探进去,捉到了他的大筋。湿~滑,充满年轻的弹性。 我闭上眼睛,狠狠一拉。 |
@恐龙妹橡果果 2017-07-29 22:16:13 一口气追到这里,楼主写的太好了,印象最深的是大黄的故事,可能是自己喜欢狗的原因吧。支持下楼主~挥起小鞭子,加油~ ----------------------------- 感谢关注,感谢资词~~鞭下留情啊,马上更~ |
更新一篇~ 草履虫之神(一) 五亿年后,有个诗人说:来世,我愿做一只草履虫,摈弃用来思考的器官,专心晒太阳。 诗人刚逛完博物馆,其实他看到的是三叶虫。由此我们可以推断出,他上高中时,生物很有可能不及格。而且他的眼神也堪忧,因为写着“三叶虫”三个大字的标签就摆在三叶虫的化石后面。不过没关系,大而化之对诗人只有好处,朦胧才是美。 诗人打了个喷嚏,他肯定不知道,自己受到了谁的腹诽。不过,我倒是很喜欢他的最后一句话。 我是谁?我是一只五亿年前的草履虫。只有一个细胞的生物。但是我的体内还有另一个生物——一颗蓝绿藻。因此,我不知道我到底是我,还是我们,但这并不是什么需要精确描述的细节。 身为草履虫的我,过着一种非常简单的生活。我的世界,就是陆地深处的一个小水洼。不是湖也不是泊,它的大小如果量化一下,可能刚够人类的幼崽当游泳池。不过,对于单核生物来说,想要在这个小水洼游个来回,也需要整整一生的时间。 我的一生,一个昼夜。后世有一种叫做蜉蝣的生物,长得就像蜻蜓和蚊子的结合体,没想到因为朝生夕死而出名了。作为生命短暂界的鼻祖,我倒是因为无脑而出名的,生活,就是这样充满惊喜。 白昼与黑夜,是两个完全不同的世界。温暖的白昼,一切都是那么称心顺意。我体内的蓝绿藻在拼命工作。一种叫做光合作用的原始能量交换方式,促成了最原始的共生。我没有视觉、没有听觉。我的鞭毛能感受到水纹的波动与生命体的律动间那些微的差异,最原始的猎杀本能。我不知道这种与生俱来的本领是经过了多久的进化。毕竟,在五亿年前,一切都在慢慢来,心急也没有用。 还记得,刚刚遇到我的蓝绿藻时,它没有像其他藻类一样,把自己缩成一团,把细胞质内的水分都挤出来,以躲避我的追猎。它有意靠近我的口沟,它渴望着被吞噬。不是作为食物,而是作为一个另平等的个体。这大概是地球上最早的平权意识的小小萌芽了。我和它很快谈妥了。 五亿年后的科学家们说,我没有五感,只有鞭毛的原始反射。其实这是不对的,我有着一种统觉,一种超越了视觉听觉触觉嗅觉与味觉的统一知觉,它是混沌的,却又是凌驾于五感之上的。当然,这个词是我自己的发明。谁能比一只草履虫更清楚草履虫的感觉呢?我能感觉到的是我自己、这个世界和太阳。 在我的白昼,太阳离我很近,它的温度让我感到舒适,世界是美好的。可是,黑夜终将来临。温度越来越低,四周越来越危机四伏。我条件反射般蜷缩起我的鞭毛,我体内的两个伸缩泡正忙着让细胞质脱水,没有消化完的食物泡也统统吐出去,我的蓝绿藻也是这样做的。我们希望在黑夜里隐藏自己,这是一种原始的本能。漫漫长夜,每一分、每一秒都那么难熬。我不知道黑夜将持续多久,也不知道温暖的白昼何时再来。 后来,我就在黑夜中死去了。 死后,我变成了一个微尘般的灵魂。唯一值得庆幸的是,我混沌的统觉变成了清晰的五感。我看到我的蓝绿藻钻出了我的尸身那已经松弛的口沟。接下来,我看到了自己的分崩离析。许多嗜食尸体的同类,它们出生于暗夜,也继承了暗夜的风格,它们围绕着我,吞噬着我。在它们眼中,我和那些毫无营养的微生物一样,和那些可口的无机盐也一样,都只是食物。那是五亿年前,原始的伦理就是生与死,吃与被吃。我有些一闪而过的伤感。 再后来,天亮了,我第一次“看”到了太阳。它徐徐升起,那么远,又那么近。我失去了有形的身体,却换来了永恒的视觉。我长久地凝视着太阳,却不必担心它的光芒灼伤我的感光器官。因为,我只是一个灵魂。蛮荒的地球,遥不可及的太阳。我不知道自己凝视了它多久。它无比强大,是我可望不可即的存在。可是,我却不能感受到它的温度。因为,我只是一个灵魂。我可以穿过最强劲的龙卷风柱,却不会被卷到高空中去。我也可以向着地下进发,翻滚的岩浆池也不会灼伤我分毫。 那时候,地球上有无数我这样的灵魂。灵魂喜欢扎堆儿,也就是一个个重叠起来,严丝合缝。远看只是一个灵魂孤零零站在那里,走近了,大家“呼啦”一声散开,你才会发现,原来千千万万的灵魂都能挤在一小块儿立锥之地。我们很喜欢这样惊吓新来的灵魂。反正已经成了灵魂,留给我们的乐子不多了。 过了几天,无意间,我找到了我的那颗蓝绿藻。我知道是它,在无数蓝绿藻中,我能一眼分辨它。毕竟,它曾是我身体的一部分,我熟悉它每一个微小的动作。它被阳光照耀时的舒展,它憎恶黑夜时的蜷缩。只是,它早已被另一只草履虫吞入腹中。它在忙碌,似乎早已忘记与我的那段前尘旧事。我静静地看了一会儿,走开了。 一个看客。一切都只在一念间。我突然有了一种雄心壮志。我希望能再次感受到太阳的温度,同时,能以生命体的形态,看到太阳。尽情嘲笑我吧,可是,不要忘记即使是嘲笑,也请虔诚地去发出每一个音节。因为,尽管那时还没有能定义这种情感的词,也请铭记,这是地球上最早的爱情。无关性别,无关物种——不,不是完整的爱情,其实只是卑微的单恋。 一只草履虫爱上了太阳。无所不能的太阳,永远熊熊燃烧的太阳。这是无数个零最前面的那个一。我不想说太多,但是从此一个执念出现在地球上——我要活,我要自己是活生生的生命体,而且,我要长出眼睛,用来凝视太阳。 为此,我尝试过太多次。我的微尘般的灵魂,离开了干涸贫瘠的大陆,投入了大海的怀抱。在那里,我为长出眼睛做了无数次的努力。我以满腔热情迎来了一次又一次的转世。作为已经不能被称为草履虫的我的转世。我拼命分裂出更多的个体,在每一个我的生命所创造出的生命中,植入执念。于是,它们也致力于长出眼睛这件事,至死不渝。 渐渐地,我不再是我了,我脱离了肉身的束缚,我穿行于我的每一只非草履虫后代的身体与统觉间,我是它们的统领,我是它们的希望——我成为了草履虫之神。我对每一个受我约束的生命体都下达了命令:长出眼睛来! 可是,这个过程实在太过漫长,而且,走了不少岔路。进化,并不是一件严格可控的事。有时候,进化出的并不是眼睛,而是奇怪的肢体,用来战斗,用来附着,用来捕猎。又有时,突兀地出现的,是一些属于黑夜的尖牙利齿与毒液。 亿万年后,终于有了眼睛。很多的眼睛。我一次次转世,想要寻找到一双能一直凝视太阳的眼睛。可是,阳光会令所有的眼睛流泪。每天,我跟随着它的脚步,围绕着这颗越来越喧闹的蓝色星球,沿着一个方向,永远走下去。我奋力与它保持着同步前行,这样,我就能永远不必迎接黑夜的到来。 后来,无数个我奔波致死,我终于放弃了追赶它的脚步。而且,没有了黑夜,我将感受不到离别带来的悸动。于是,每个白昼,我用无数的眼睛凝视太阳。每个黑夜,我彻夜无眠,用全部的热情去回忆阳光的温度。太阳,它从不曾改变,朝升夕落,永远那么远。我凝视着它,直到每一双眼睛都盲了,直到一亿年以后。 我突然厌倦了转世,我开始长久地停留在微尘般的灵魂状态。那时的我,已经可以在心念所动时,去到我想去的任何地方。只是,我还不能去到太阳的近旁。它强大的磁场排斥着我。 我不知道这亿万年间,它是否感受到过我卑微的注视。也许,它承受了太多的注视,太多的目光,早习以为常了吧。地球上所有的眼睛都崇拜它,把他当它最原始的神祇——带来光与热,带来生命的希望。可是,我不同。我心怀的,是最纯粹的爱情,它经过了亿万年的时间洗礼,荡去了一切求索之心,不怀抱任何希望,只是随着时间的流逝,愈发炽热与醇厚。 |
草履虫之神(二) 有一天,我发现,总有另一个灵魂跟在我身后,不远不近,刚好是我能发现它的距离。我想了很久,终于想起来了,它是我的那颗蓝绿藻。 我问它:你为什么不去转世? 它说:你的执念让我也不能转世了,因为我就是你,你就是我。 我笑了:从咱们俩的名字就能看出,我是虫,你是藻,完全不是一个物种。 它说:好吧,我说谎了。其实……我就是很担心你。 我的神思恍惚起来,与蓝绿藻共度的那一个昼夜清晰地浮现在眼前。我说:请你不要跟着我了,我要追求的,是这个世界上从未有过的东西,你也不可能理解。 它说:你思慕太阳,地球上的每一个生命体和每一个灵魂都知道这件事。我听见青草在拔节时放肆笑谈,摇曳的花朵把这个消息一朵朵传递;即使在最深的海里,猎手们在休息时,这是它们反复咀嚼的八卦;当然,我也感受到无数灵魂对你发出的讥讽。 我向身后看去,无数灵魂正窥探着我。我说:这些都与我无关,你告诉我这些,是想让我不再爱太阳吗?不,我做不到。 它说:睁眼看看这颗蓝色的星球吧,这里没有爱情的容身之地。它充满力量与生机,那是因为生存需要竞争、需要永恒的杀戮。你的爱情,会让你把另一个生命体的安危凌驾于你自身之上,这不符合这个世界的生存法则。 那天早上我醒来时,太阳没有出现。这也是经常发生的事。乌云遮盖了它的容颜,不一会儿,就将有一场大雨洗礼这里。我离开了最近常常酣眠其中的那朵花芯——是的,已经有了花——那是一个还未开放的花苞,饱满得像是要告诉整个世界,它即将迎来生命中最精彩的时刻。花苞里有一个小小的空间,正好可以容纳我的灵魂。我离开了即将大雨滂沱的那个地方,开始在地球上的每个角落游荡,心动身至。每一刻,我都为我那小小的野心所创造出来的这个世界所惊讶——有了飞禽,有了走兽。有了纷纷攘攘,也有了尔虞我诈。 这不是我的初心,我只是想要安静地凝视太阳。可是,我已经没有办法让这一切停止。我躲到最高的山上,在山脊的烈风中享受片刻的宁静。可是,一朵雪莲花盛开的声音,那么聒噪。我潜入最深的海底,在很多眼盲的生物中穿行。它们的生活简单而幸福。可是,它们一刻不停地吞入泥沙,再像筛子一样留下有机质,这轰鸣声也让我无法忍受。我跑到最初的那片大陆上,去寻找我的草履虫的前生的小水洼。可是,大陆已经分崩离析,无数大河冲刷出崭新的冲积平原,无数植物正在拼命生长。它们的细胞每一刻都在分裂,那声音犹如魔音穿耳。我捂住自己不存在的耳朵,可是,那声音还是穿透了我不存在的肢体。 蓝绿藻又来了,我对它说:不要再试图说服我。我只是一个微尘般的灵魂,我的爱情,又有什么重要的呢? 它说:因为你爱的是太阳,而太阳也感受到了你的爱。你难道没有发觉,他灼热的目光在追寻着你的身影?在本应白雪皑皑的山巅,在本应伸手不见五指的暗夜,他的目光总在追寻着你的踪迹。 我茫然地摇摇头,因为,这些,我一无所知。 它又说:本来一切都井然有序。虽然这个世界上的生命体的进化都是你的功劳,可它们现在都是独立的有意识的个体了。太阳跟着你乱跑,已经造成了太多的混乱,太多的生命体死于非命,你没有看到你身后那些灵魂吗?那都是你的执念下的冤魂。 我问:怎么可能? 它说:看那个最前面的淡薄如烟的灵魂,它曾是一只拥有清脆啼声的鸟儿,它的巢,搭建在太阳永远不会出现的背阴处。可是,昨天晚上,你熟睡的时候,太阳来寻找你,它照亮了那个隐秘的巢,那只鸟儿和它的三个蛋,全被暗夜中的捕食者一网打尽了。你还需要更多的例子吗? 我摇摇头:不,别说了,这些,真的与我无关。 这时,我感觉到身后的那些目光愤怒起来,它们灼烧着我。 |
草履虫之神(二) 有一天,我发现,总有另一个灵魂跟在我身后,不远不近,刚好是我能发现它的距离。我想了很久,终于想起来了,它是我的那颗蓝绿藻。 我问它:你为什么不去转世? 它说:你的执念让我也不能转世了,因为我就是你,你就是我。 我笑了:从咱们俩的名字就能看出,我是虫,你是藻,完全不是一个物种。 它说:好吧,我说谎了。其实……我就是很担心你。 我的神思恍惚起来,与蓝绿藻共度的那一个昼夜清晰地浮现在眼前。我说:请你不要跟着我了,我要追求的,是这个世界上从未有过的东西,你也不可能理解。 它说:你思慕太阳,地球上的每一个生命体和每一个灵魂都知道这件事。我听见青草在拔节时放肆笑谈,摇曳的花朵把这个消息一朵朵传递;即使在最深的海里,猎手们在休息时,这是它们反复咀嚼的八卦;当然,我也感受到无数灵魂对你发出的讥讽。 我向身后看去,无数灵魂正窥探着我。我说:这些都与我无关,你告诉我这些,是想让我不再爱太阳吗?不,我做不到。 它说:睁眼看看这颗蓝色的星球吧,这里没有爱情的容身之地。它充满力量与生机,那是因为生存需要竞争、需要永恒的杀戮。你的爱情,会让你把另一个生命体的安危凌驾于你自身之上,这不符合这个世界的生存法则。 那天早上我醒来时,太阳没有出现。这也是经常发生的事。乌云遮盖了它的容颜,不一会儿,就将有一场大雨洗礼这里。我离开了最近常常酣眠其中的那朵花芯——是的,已经有了花——那是一个还未开放的花苞,饱满得像是要告诉整个世界,它即将迎来生命中最精彩的时刻。花苞里有一个小小的空间,正好可以容纳我的灵魂。我离开了即将大雨滂沱的那个地方,开始在地球上的每个角落游荡,心动身至。每一刻,我都为我那小小的野心所创造出来的这个世界所惊讶——有了飞禽,有了走兽。有了纷纷攘攘,也有了尔虞我诈。 这不是我的初心,我只是想要安静地凝视太阳。可是,我已经没有办法让这一切停止。我躲到最高的山上,在山脊的烈风中享受片刻的宁静。可是,一朵雪莲花盛开的声音,那么聒噪。我潜入最深的海底,在很多眼盲的生物中穿行。它们的生活简单而幸福。可是,它们一刻不停地吞入泥沙,再像筛子一样留下有机质,这轰鸣声也让我无法忍受。我跑到最初的那片大陆上,去寻找我的草履虫的前生的小水洼。可是,大陆已经分崩离析,无数大河冲刷出崭新的冲积平原,无数植物正在拼命生长。它们的细胞每一刻都在分裂,那声音犹如魔音穿耳。我捂住自己不存在的耳朵,可是,那声音还是穿透了我不存在的肢体。 蓝绿藻又来了,我对它说:不要再试图说服我。我只是一个微尘般的灵魂,我的爱情,又有什么重要的呢? 它说:因为你爱的是太阳,而太阳也感受到了你的爱。你难道没有发觉,他灼热的目光在追寻着你的身影?在本应白雪皑皑的山巅,在本应伸手不见五指的暗夜,他的目光总在追寻着你的踪迹。 我茫然地摇摇头,因为,这些,我一无所知。 它又说:本来一切都井然有序。虽然这个世界上的生命体的进化都是你的功劳,可它们现在都是独立的有意识的个体了。太阳跟着你乱跑,已经造成了太多的混乱,太多的生命体死于非命,你没有看到你身后那些灵魂吗?那都是你的执念下的冤魂。 我问:怎么可能? 它说:看那个最前面的淡薄如烟的灵魂,它曾是一只拥有清脆啼声的鸟儿,它的巢,搭建在太阳永远不会出现的背阴处。可是,昨天晚上,你熟睡的时候,太阳来寻找你,它照亮了那个隐秘的巢,那只鸟儿和它的三个蛋,全被暗夜中的捕食者一网打尽了。你还需要更多的例子吗? 我摇摇头:不,别说了,这些,真的与我无关。 这时,我感觉到身后的那些目光愤怒起来,它们灼烧着我。 |
草履虫之神(三) 蓝绿藻的话给了我莫名的希望,但我还是没有想到,太阳会回应我。 不久后的一天傍晚,我正在海边枯坐,在海水的倒影中欣赏着太阳的风姿。突然间,我听到一个声音,它对我说:你真的爱我吗? 那一刻犹如醍醐灌顶。我知道,那是太阳的声音。它不是以声波的形式传递到我的耳中,而是突然在我脑海中炸响。我笑了,我就知道,它的力量远非我的想象力所能企及。我冲上海面,看到一地金光。无数个水滴中,都有着它的倒影。 那是黄昏,它即将离去。它选择这样一个时间,来跟我说第一句话,它为什么会有这样的羞赧之心? 我连忙点点头。可是,它的光芒已经渐渐敛去,海面渐渐变回了沉寂的蓝色。我开始思考它的问题。到底什么是爱情? 我无数次目睹过蜉蝣在黄昏时刻交尾,它们忙碌而快乐。那是爱情吗?我也同样目睹过雌虫在水面产卵,它短暂的生命里,分娩就要用去十分之一的时间。它们的一生,只有一天那么短,却要做那么多事,还有留给爱情的时间吗? 爱情到底是什么,这个问题,我思考了很久很久。我的最最前生,那只草履虫,它可以独力创造出一个新的生命——从自己的身体里分裂出来。爱情不是它生活的必需品,可是,为什么它会爱上太阳? 病毒,这种猥琐的生物,它们甚至连细胞核都没有,仅靠核酸复制出新的自己,它们的爱情,就发生在宿主的身上,一边杀戮一边狂欢,可是,爱情真的能容下这种残忍吗? 一朵漂亮的真菌正在散发出无数孢子。亿万年后,它的子子孙孙将成为那时地球的霸主——人类的美味佳肴,这与它散发孢子时,留下了美味多汁的基因祝福有关。它怎么也想不到,这种美味多汁,让它永远失去了自由。人类翻山越岭,就为找到它的蛛丝马迹。找到后,就连根拔起,用力摇晃它,让它还未成熟的孢子提早离开母体。人类不知道,为什么这种人间至味不能被养殖。因为它们的孢子,只有在特定的七秒里离开母体,才能存活。而那个七秒何时到来,只有母体才知道——看,它的生活里也完全没有爱情。 羽毛艳丽的雄鸟,耗时数月,历尽千辛万险造好了精致繁复的巢。可是,它对每一只路过的雌鸟搔首弄姿,毫无选择,毫无原则。是原始的繁殖本能的驱使,还是它的爱情本来就是如此? 两只雄铲齿象缠斗在一起。它们凶狠、野蛮、伤痕累累。发情期的激素,让理智不再主导那些硕大的头颅。一旁的雌象静静等待着胜者出现。可是,雄象们最终两败俱伤。于是,雌象骄傲地甩动它半长的鼻子,打了个潇洒的响鼻,迈着轻快的步子独自离开了。 山洞中,一对野狼交颈而眠。母狼的腹中,已经有了小小的生命。这是太普遍的爱情了。公狼需要去打猎,风雨无阻,母狼需要留下公狼的血脉,以延续它的种群。它们的爱情里,责任与义务那么分明。公狼遇到了狮子,遇到了猛虎。它被打败,被撕扯。可是它还是逃掉了。它支撑着回到了它的山洞。母狼饥肠辘辘,可它等到的不是预想中的食物。它舔舐着公狼的伤口,血液的味道让它忍不住偷偷吞咽。母狼拖着即将临盆的肚子,觅食去了。公狼想要发出哀鸣,却犹豫了。它拖着残肢,离开了它的洞——那是它们相识之初共同建造的宫殿。它静静躲在暗处,像所有的狼一样,它喜欢暗中观察。黄昏时分,母狼回来了,带回陌生的气息。一只年轻健壮的公狼,嗅着母狼的尾部,它是那么快乐。受伤的公狼卧在远处,它知道,那个洞再也不属于他了。深夜,一只山猫试探着咬了一口它的伤腿。它没有反抗。山猫开始肆无忌惮起来,绿眼睛放出贪婪的光。它大口吞食着公狼的腿肉,一面发出呼噜声。公狼一阵阵颤抖,可是它却一动不动。是什么让它万念俱灰,甚至放弃对付一只小小的山猫? …… 蓝绿藻问我:这些,是爱情吗? 我点点头,良久,又摇摇头。 |
草履虫之神(四) 后来,我又游荡了亿万年,看到了无数的爱情与非爱情。我想,我已经有了答案。 我对太阳说:我爱你,这完全是我自己的事。你回应与否,是你的自由。 太阳的磁场似乎不那么排斥我了,它说:我不能爱你。因为我有我的使命。宇宙赋予我光与热,我肩负着最神圣的使命。不过,我并不是这生命的荒漠中唯一的光与热源。你走得远些,就会见到许许多多个我。比我强大的,比我美丽的,比我壮观的。太多太多。等你见过了这些,如果你还爱我,那么再回来告诉我吧。 于是我离开了地球,在宇宙的虚空中游荡,越走越远。果然,我见到了许许多多的像太阳一样的星球,我称它们为伪太阳。它们更为明亮,更为硕大,更为夺目。我走了很久,看了很多。我也发现了很多跟地球一样的蓝色星球,可是,那上面都是一片死寂。没有草履虫,没有生命的痕迹。 我走得越远,就越想念我的太阳,也想念那颗聒噪的蓝色星球。我曾经以为寂静才是我所追求的境界,可是无尽的真空带来的寂静让我快要发疯了。 而且,我好像迷路了。 蓝绿藻始终跟随着我,它说:你不要怕,太阳总是在那里的。 于是我安心下来:不管我在哪里,太阳总在那里,它不是在等我,可也就等于在等我了。它的姿态,怎么看也是等待的姿态。 我和蓝绿藻用了亿万年的时间才回到地球。我们与许许多多的伪太阳交谈过。它们都说:你不可能回去了。宇宙无边无际,一旦离开,怎么可能回到原点?我不信,我开始向着一个方向前行,我相信,我会找到宇宙的边缘,然后,再折回来。 后来,我们真的到了宇宙的边缘。没有星球,甚至没有星尘。无尽的虚空中,只有永恒的黑暗。蓝绿藻颤抖起来,这让我想到了身为草履虫的那一夜。不忍再让蓝绿藻来分担我的恐惧与颤抖,我拉住它夺路而逃。 接下来的旅程是浑浑噩噩的。我们无数次走到宇宙边缘,再折返。我的脑海中已经有了一副宇宙的坐标图,只是,承载我爱情的那个角落,究竟躲在哪里呢? 无数次我看到明亮的红色光芒,无数次我扑上去却发现那并不是我的太阳。宇宙中没有白昼与黑夜。我不停地前行,只有在感觉到自己行将灰飞烟灭时,才休息一会儿。蓝绿藻也已近力竭,它说:我从未想到过,灵魂也会再次死亡。 后来,我们终于找回来了。只是,我不能确定,那到底是不是我的太阳,因为,没有了那股排斥我的力量。而且,那颗蓝绿色的星球周围,多了一些奇怪的东西,它们不停地转圈。太阳似乎比我记忆中更小了。所幸太阳的声音并没有变,它说:你终于回来了。 我点点头。 它又说:这些日子,我很担心你。可是,你看,我即使担心你,也不能出发去找你,因为我的命运就是围绕着银河系的中央,不停转动。我要两亿五千万年才能走完这一趟旅程。 我对他说:你知道吗?我们是整个宇宙中,最幸运的存在。因为地球,它拥有全宇宙独一无二的东西——生命。无数的生命,无数的故事,只要我们在一起,旅程将永远不会疲惫。 太阳说:可是,我也终将有灭亡的那一天。 我却问他:你刚才说,你很担心我吗? 太阳说:是的。我想,我……也爱上了你。 十亿年后,地球早已荒芜。最后的人类早已带着最后的资源逃离了枯竭的地球。我和太阳还有蓝绿藻一起看着那场最后的~战~争留下的痕迹,我们对每一个战役逐一点评。 地球上没有了海洋,因此变得坑坑洼洼起来。 我对它说:你好像变了。 它说:我的生命快到终点了。只是,不知道我能不能像你一样变成灵魂。如果不能,你该怎么办? 我说:这一天也许很久才会到来。 蓝绿藻也说:我们只想今天的事,不要去担忧明天,好吗——因为担忧也改变不了任何事。 又过了很久,太阳变大了。它吞噬了地球和其他忠心耿耿的行星。可是,同时,它也变得稀薄了,它变得像一个橙红色的梦一样。它说,它已经没有了让我迷恋的温暖。 我笑了,我从来没有告诉过它,身为灵魂的我,是感受不到温度的。 不过,我可以想象。我对它说:不,你还是跟以前一样温暖。 蓝绿藻附和地点点头。 我在想象中依偎着太阳,它用语言依偎着我。虽然只是一团稀薄的气体,虽然我只是一个微尘般的灵魂。蓝绿藻在我们身后,它一直在瑟瑟发抖。 律动开始了。这是太阳生命的真正终点。每一次律动,它都会损失大量的质量,直至灰飞烟灭。它吃力地对我说:走,我不想让你看见我灭亡。 我说:不,我要陪你走完这一生。 终于,一切都不见了。我站在虚空中,无数尘埃穿过我扬长而去。如果我还有身体,这一刻我一定会泪流满面。 猛地,一个声音在我身后响起,那么熟悉:果然一切都是有灵魂的,我回来了! 我转过身,看到太阳的灵魂,居然和我的灵魂差不多大小。我说:现在我们去哪里? 它说:终于可以开始我们讨论了亿万年的旅行了,你来领路。 我说:我们不是已经同行过亿万年了吗?蓝绿藻,你为什么要冒充太阳的灵魂? 它说:从这一刻起,我就是太阳。 我望着狼藉的星尘,再望向泪流满面的蓝绿藻。 它说:我曾经背叛过你,我已经用亿万年的陪伴来赎罪。我曾经怯懦过,以后可能还会再次发生。但是—— 我说:但是,这与爱情无关。 它凝视我良久,说:是的,无关。 于是,我们离开这片星尘,向着宇宙的更深处走去。 |
@xuxu0521 2017-07-30 20:10:59 写的太棒了,文风优美,情节曲折,好文! ----------------------------- 嘿嘿,多谢这么卯足了劲儿夸我~开心中~ |
@小胖子又胖了 2017-07-31 12:39:19 真想敲开楼主的脑袋看看里面都装着什么,竟然能写出这么多好故事!!楼主棒棒哒,加油?? ----------------------------- 为什么我感觉背后一股凉风? 吼吼,感谢鼓励~~(*^__^*) |
@湘西土人敲 2017-07-31 13:05:08 楼主辛苦了 。。 ----------------------------- 为老爷们服务~ |
@湘西土人敲 2017-07-31 13:05:08 楼主辛苦了 。。 ----------------------------- 为老爷们服务~ |
@湘西土人敲 2017-07-31 13:05:08 楼主辛苦了 。。 ----------------------------- 为老~爷~们服务~ |
@消失只在瞬间汾 2017-07-31 16:35:22 相信楼主的说,非常支持你 ----------------------------- 感谢,非常感谢~~ |
更新一篇~ 陈志杰的梦幻人生(一) 小优问我:你怎么就那么肯定,你闭上眼睛之后,这个世界不会消失呢? 我笑了。别的女人都想着怎么让身旁的男人意乱情迷,她倒好,净想着让我怎么样降温了。女人一思考,性感就荡然无存了。当然,我没有告诉她这个。让她心怀忌惮,那就更不可爱了。 那是傍晚,我们正在公园散步,小道两旁鲜花盛开。不知道名字,反正好看,也好闻。我就把她的手拉过来,放在一朵花上面,我说:你使点儿劲。 她就抓住了花。 我再说:你闭上眼睛。 她就紧紧闭上眼睛。 我问:花从你手里消失了吗? 她摇摇头。 我说:看吧,这么容易证伪的事儿,古人能纠结几千年,轴! 突然,她惨叫一声,缩回了手。一只硕大的不知什么蜂从那朵花的花芯里冲了出来,声音像直升机一样壮观。它飞走了,可是,它身体的一部分留在了小优手上。确切地说,是无名指与中指交界处的指根处,留下的是它的尾针,也许还带着一部分直肠组织。当然,我没有告诉小优这些细节,我只是赶紧陪着她去了医院。 大夫说:嗬,这是蜜蜂吗?蝎子吧?这得做个十字切开,才能给取出来。 小优抖了一下:切开? 大夫比划说:横一刀,竖一刀,然后,把这个残留物取出来。 我问:不取的话,会怎么样? 大夫说:不好说。肯定会发炎,这个……蓄脓,有可能形成瘘道,过几天自己被挤出来了,也有可能还是得来做十字切开——不过,那时候会更疼! 小优凛然道:那就切吧。 大夫说:好,我先给你打一针麻药。 小优小声问:能全麻不?我还是有点儿怕! 大夫终于憋不住笑了:用不着! 他拿了一根两毫升的针管来,告诉小优:这是最细的针头,扎上去一点儿感觉都没有! 小优往后躲,我把她往前推。 突然,一阵突兀的闹铃声响起,我眼前一黑。 我醒了过来。无边的沮丧顿时包围了我。我伸手摁掉闹铃,然后,双眼直视着天花板,发起呆来。这是我最近很长一段时间的状态,起床,不起床,都没有什么分别。我还是我,陈志杰,一个失业的前出租车司机。梦里那个我,名叫陈宇杰——听名字就比我高了不知多少个段位。 日历上画着个大大的红圈,那是房东给我的最后通牒。离婚的时候,我大方了一次,可把自己害苦了。房子、孩子都归了老婆,老婆呢,现在归了别人!不就是嫌我挣得少吗?这娘们儿肯定策划了好久,要不然,才离婚三个月,就又嫁人了? 算了,负心人没什么好说的,继续说我的梦。我梦见陈宇杰已经有好几个月的时间了。不,确切地说,是梦见我自己变成了陈宇杰。也不是天天都梦见,但这梦神奇的地方就在于——就算中断几天,还能接上茬儿。有时候,我真不知道自己到底是谁了。每次从陈宇杰变回陈志杰,沮丧都要持续好几个小时。这没什么好解释的,陈宇杰潇洒多金,陈志杰精神萎靡、面目猥琐、钱包萎顿。 不过,陈宇杰确有其人。他是个大老板,经常包我的车。 老做这样的梦,我心里挺犯嘀咕的。也去医院看过,心理科,给我开了几瓶谷维素。后来我一查,这药是治月经不调的!气得我一整天都没吃下饭去。 日子不顺,还是从几个月前开始的。那天拉了个女的,颐指气使的。开始说要上机场,快到了,接了个电话,就楞要我在高速路上调头。我当然不理她。可她从后面站起来,扑过身子夺我方向盘。要不是我反应快,差点儿就怼大货车屁股上了。这种女人我还敢拉她?我当然把她赶下去了——这钱我不挣了!我琢磨着,前面两公里就到收费站了,她自己怎么也能走到地方,谁想她就站在原地,报了警。 我哪儿还记得,她的行李箱放我后备箱里了啊。这下,半个月才说清楚——好在那女的有精神病发作的前科。我刚被放出来,头儿就打电话给我,让我去办离职手续。 我去了,找到小优。对了,忘了说了,她是公司的出纳。我到她办公室的时候,她正在看书,我喊了她几声,她没理我。我就杵那儿等。等了十几分钟,我再喊她,她头也不抬,问:什么事儿? 我说:我辞了,来领工资。 她抬起头,问我:你谁啊? 我说:我……我陈志杰啊。 她拿起一张报纸,指着上面的新闻说:哦,你就是那个把客人撂高速上,拉着人家箱子跑了的司机陈某? 我躲着她的目光,我不明白,她在愤怒什么,我又没有把她撂在高速上。我说:那女的有神经病,她拉我方向盘…… 她厌恶地摆摆手:甭解释了! 七扣八扣,领到了八十三块钱。我有心把那些零票子摔在地上,可想了想,没忍心。身为陈志杰的我,没有必要在小优面前逞威风。而且,八十三块,省着点儿,也能花上一个星期。 |
陈志杰的梦幻人生(二) 这破工作真没什么干头儿。辞了,我也不可惜。唯一就是,没车了,我以后就不能接送陈宇杰了。不过,想想他也好久没联系我了。他是我七八年的老客户,最开始认识他,是他赶着去机场,丢了一百块,我就把车开得飞快,愣是让他没误了飞机。给了他名片,他一下记住了,谁让我们的名字起得跟亲兄弟似的呢? 后来,也不一定是去机场,反正是他不想让别人知道的时候,就叫我的车。这么着已经有好几年了。他自己有个司机,可那司机是他老婆的人。也难怪他老婆防他跟防贼似的,这几年,他身边的女人,已经换了十好几个。他自己也有好几辆车,都是好车——卡曼、麦坎什么的。可他说,他老婆在他所有的车上都装了定位器。我接他的时候,都是直接跑到他们公司楼下的地库,搞得跟地下工作一样。 紧张,刺激,最主要的还是陈宇杰出手很大方,接他一个活儿,顶我一个礼拜的收入。 我承认,我很崇拜他。刨除他老婆的因素,我觉得男人就应该活成他那样。我第一次梦见他,是个下大雨的晚上。不过,梦里的时间好像是下午。我梦见一个巨大的会议室,我一进去,大家都站起来迎接我,还鼓掌,给我弄得手足无措。这时候,有人塞给我几张纸,我一看,是讲话稿。再一看,塞纸那人,似乎是陈宇杰的秘书。他正给我调试麦克风。然后,我就试探着开始训话。最初声音很干,说了几句,就顺了。我说的是什么,我自己都不知道。不过,下面的人听得很认真,还在不停做笔记。我念完了稿子,看向那个秘书。秘书说:陈总,您是不是不太舒服?要不先散会? 我这才反应过来,我就是陈宇杰了。我说:散了吧。 这是陈宇杰的口头禅,不管说什么都要加个“了吧”。大家就都走了。 秘书拿出纸巾,帮我擦着汗。他说:陈总,您是不是病了? 我说:有点儿累。 陈宇杰的公司整整一层,他的办公室在最里面——我给他搬过东西。我向着那个办公室走去,打开门,轻车熟路进到他的卫生间。我看着镜子里的人。陈宇杰说过,我跟他长得有点儿像。 其实是很像。我已经知道,自己在做梦了。因为我穿着他的名贵西服。料子笔挺,却比我穿过的任何衣服都要舒适柔软。 我以前扮过他,不止一次。第一次我还记得很清楚。他外面有个女人特别闹腾,要死要活的。那次,他偏偏有个剪彩,不能不去。可女人不放他走,不然要“同归于尽”。他没办法,就给我打电话,让我扮成他,去剪彩了。我一剪刀下去,拍了几张照,就走了。后来报纸上放出来照片,没人发现不是陈宇杰。 这个事过后,我做了一两个月的梦,老梦见剪彩的那一刻。 后来,陈宇杰发现这个法子不错,就经常让我假扮他,开会啊、活动啊什么的,不用说,我从他那儿赚了不少钱。是不是这些经历,让我萌生了在梦里扮作他的念头儿呢? |
陈志杰的梦幻人生(三) 我的梦情节之丰富,剧情之连贯,让我自己都叹为观止。 首先,我在梦里干了件陈宇杰自己都不敢干的事儿——跟他老婆离了婚。他老婆要女儿,给!要一半股权,给!要一半房产,给!还要了不少其他东西,统统都给——反正又不是我的!你别说,我从没有见过离婚还离得合不拢腿的女人。 然后,我在梦里让陈宇杰卖掉了还属于他的那一小半公司。梦里有个人来找我,出的价很不错。他那公司是干什么的,我始终没弄懂。不过,我总觉得,现钱比什么看不着的股权更有吸引力。 最后,我在梦里让陈宇杰跟小优好上了。小优是我们出租车公司的头号大美女,从她二十岁进公司,我看着她恋爱谈了一次又一次,可到如今二十八了,还是没把自己嫁出去。小优从来没正眼看过身为陈志杰的我,她不止一次直言不讳地说,像陈志杰那样的,如何如何。总之,把我当成了反面典型。我这人不爱说话,也不爱争辩,随她去。反正,这也算是她在某个程度上关注我了。 梦里身为陈宇杰的我,追小优的办法就是砸钱,砸晕她——反正梦里的陈宇杰有一张天文数字的银行卡。我一个星期见小优两次,目前我们已经吃遍了城里的高档馆子。很多馆子还是小优带我去的——她一月工资不过三千多块,仔细想想,真不知她之前交往了一些什么人,又是以什么身份。不过,我不嫌弃她,这不过是做梦。 想了半天,肚子饿了。我一跃而起,打开冰箱胡乱翻着。手一滑,一个啤酒瓶子掉下来摔碎了。好死不死,一大块碎玻璃扎在了我小腿肚子上。这位置扎得太神奇,我都不敢自己拔下来,只好跑到医院去。没想到,我见到了小优。 事情就是从那一刻开始不对劲儿的。她是来拆线的——拆梦里被“十字切开”的缝合线。我戴着帽子,她根本没认出我来。我的心跳得快爆炸了,这怎么可能呢?我压低帽檐,从大夫的肩膀上瞅过去,右手,无名指和中指的指缝,地方一点儿没错! 不过,我倒是没有见到什么陈宇杰。 再做梦,又接上茬儿了。小优怪我不陪她去医院拆线,我听了,笑笑,搂着她进了包店。她说:我就这么肤浅? 我赔笑:是我肤浅,那咱不买了? 她娇嗔:你敢! 买了包,她不提这茬儿了。我们又到公园去。不知道为什么,小优爱逛公园。逛公园的时候,她总问我一些非得绞尽脑汁才能回答上来的问题。 比如,她问我:你究竟是为什么离婚的? 我点了根烟,吸了一口,从鼻孔喷出来,半天没说话。该怎么跟她说?陈宇杰是因为外面女人太多,他老婆不堪忍受,才离的婚。可我能这么说吗?我只好含含糊糊地说:性格不合。 她说:我跟你交往,是很慎重的,是奔着一辈子去的。你到底能不能给我一辈子的承诺? 我说:当然了! 她听了,把头靠在我肩膀上。其实这姿势对她来说有点儿别扭,我不高——不,确切地说,是陈宇杰也不高——小优没穿高跟鞋,也比我要高半个头。她弯着腰靠在我肩上的影子从背后投射过来,怎么看怎么别扭。 一别扭,我就醒了,又到早上了。我睁开眼睛,又开始望着天花板发呆。突然,鬼使神差般,我想到了什么。为了证明我不是疯了,我一跃而起,一溜烟跑去了公司。没进大门,躲在暗处,远远看着小优去上班。她果然背着那个我在梦里买给她的新包。我的猜想被证实了——那根本不是梦,而是,我真的变成了陈宇杰! 我不知道是什么原因,不过,可以确定的是,那真的不是梦!可是,我为什么只有在睡着了之后,才能变成陈宇杰呢? 梦再续上,是好几天之后了。小优跟我的“距离”近了不少——变负数了。小优调休了,我和她在陈宇杰那个郊区的房子里待了很久——那房子除了我跟陈宇杰,还有他外面那些女人,再没别人知道——久到我觉得这个梦肯定超过了一晚上睡眠的时间。梦里的时间已经过去了一个星期,我们没有出过门,小优叫了各式各样的外卖,我们除了吃、睡,就是探索人生的终极问题——以一切能想到的姿势探索。 后来,我越来越不安——这tm再睡下去,我就要睡死过去了!可是,那个醒过来的闹铃,怎么不响了呢?难道是我忘记了给手机充电? 我躲进洗手间,试着拿头撞墙,疼,结结实实的疼,瓷砖都裂了。小优跑过来,问我:你干嘛呢? 我尴尬道:我试试,我的头硬还是墙硬。 她瞪大了眼睛问我:你们家没有精神病的遗传吧? ——还是没醒过来。 又过了两天,我急了,甩掉小优,回了趟我——陈志杰的家。敲了半天门,没人开。一摸兜,钥匙就在兜里——这还是梦啊,要不然,陈宇杰哪儿来的我家钥匙呢? 我开了门,屋里没人。 我坐在床上,有些寒毛直竖。仔细一想,这tm是梦,当然没人。可是,为什么梦里就没人呢?我想来想去,把自己绕进去了。我躺在床上,不知什么时候睡了过去。 再醒来是第二天的清晨,似乎是一夜无梦,一切都恢复了正常。只是,在照镜子的时候,我看见自己的额头一片青紫——难道是撞墙撞的? |
陈志杰的梦幻人生(四) 一定有什么不对劲儿。我在天桥上花二十块买了个摄像头,放在房间里,正对我的床。我想知道,自己梦中神游的时候能不能被录下来,到底是灵魂离体了,还是真的出了门。 晚上,梦里,小优,逛街,吃饭,公园。还是老样子。我们回了郊区的房子,小优问我,为什么总会消失一两天。我说,忙。 她问:这不是回答,这是搪塞。 我说:女人啊,不能太聪明。 没想到,她生气了,穿上衣服就走了。我拉她,拉空了,一惊,醒了。 居然是半夜!我懵了半天,才想起来去看我的摄像头。虽然像素不高,还是能看出是一个男人,出现在屏幕里,是陈宇杰。他脱了西装、摘了领带,挂在我那个简易衣柜的最里面,然后再把皮鞋也放进去。接着,他把一百块钱放进了床头柜的抽屉,然后躺在了床上——我说这些天怎么不管什么时候拉开抽屉,都有一张红票子呢——再然后,这个男人靠近了摄像头,查看着它。 我的血液几乎要凝固了——我的脸占据了全部的画面,青紫的额头都能看清——我就是陈宇杰!一切都不是梦!可是,一个人怎么可能既是陈志杰、又是陈宇杰呢? 拉开衣柜门,陈宇杰的行头就摆在里面,还是我很久之前假扮他的时候留下的。 折腾了半宿,天亮了。我浑浑噩噩起了床。今天我有一个面试,租~车~代~驾公司——没办法,本市的出租车行业,我是混不下去了,只好往食物链的下游秃噜。我犹豫了一下,穿上陈宇杰的行头去了。没想到,他们一看到我,就要我了。有个油腔滑调的小子还问我,这高~仿西服是哪里买的。我哪里知道陈宇杰的衣服是哪里买的呢? 人逢喜事,我喝了点儿酒,没想到,晚上倒做了噩梦。我梦见自己撞死人了。我在陈宇杰郊区的房子门口等他,一边等,一边打瞌睡。再一恍惚,我不是在路边停着,我的车正走在路上,马上要到陈宇杰家门口了。陈宇杰就在一米开外等我呢!我慌忙踩刹车,可是不知道为什么,脚似乎是麻了,踩到的是油门。陈宇杰在我的车头消失了。我赶紧停车,四处找,都找不到他。 后来,不知什么时候,我就跑到了他家里面。到处乱转。灯开着,没人。他家的地下室门开着——这地下室早让他给改成酒窖了。我顺着梯子爬下去,葡萄酒的味道马上钻进我的鼻孔。不知道为什么,有个酒桶破了,红色的葡萄酒流了满地。 我找到那个破了的酒桶,仔细一看,酒桶上面似乎长着眼睛鼻子。就是一片青紫,看不清面目。我揉了揉眼睛再看,酒桶不见了,陈宇杰蜷缩在那里。他的身体弯成了一个正常人绝对做不到的姿势——脚心搭在头顶上。据我所知,陈宇杰没干过杂技演员。我越来越昏昏沉沉,很有可能是被酒气熏坏了。后来,我拿拖布使劲拖着地上的酒液,拖了好多遍,鲜红变成了淡红,再变成淡黄,最后,终于什么痕迹也没有了。 我把酒桶一个个撬开,不知道自己在检查什么,又似乎知道。每一只桶里,都有陈宇杰。有的里面,有他的脑袋,有的是一只手,还有的里面是一些绳子一样的腥乎乎的脏器。反正最后能拼凑出一个完整的陈宇杰来。 这个又恐怖又恶心的梦,一直持续到闹钟响起。醒来后,我冲向洗手间,一阵狂吐。 到了租~车~代~驾公司,差点儿迟到。油滑小子给我派了个代驾单,我就去接人。没想到,地方在陈宇杰郊区那房子附近。我坐着公交车到了地方,看见一辆车斜在台阶上,被卡在两颗行道树之间,真不知道是怎么上去的。一个女人正在车前面转悠。 我停好了车,走过去。四目相对,女人一声尖叫。其实,我更想叫——是小优。 她说:宇杰?!你不是有事去外地了吗? 我一愣,再一想,对了,我穿着陈宇杰的行头呢。于是,我说:你这是干嘛呢? 她满脸通红地说:我想试试你的车,结果手潮,给卡住了。 我说:然后你就叫了个代驾的司机来帮你开下来? 她说:你怎么知道? 我说:我就是那个司机啊! 话一出口,我就后悔了。她突然看向我的胸牌,我连忙挡住,可是已经晚了。那上面清清楚楚印着我的名字——陈志杰。 她捂住嘴巴,倒退几步:你到底是谁? 我说:我是陈宇杰,也是陈志杰,我们俩是一个人。 突然一个大嘴巴就打在我脸上,火辣辣地疼——这女人出手可真狠。 我皱了皱眉头。 帮小优把车开下来之后,我干了些什么?晚上,我躺在床上使劲回忆,可是什么都记不起来了。 对了,回到家后,似乎房东来了,大吵一架,我被扫地出门。然后我干了些什么呢?我这会儿怎么会躺在陈宇杰郊区的大床上呢?还有我的行李是什么时候运过来的呢?我想来想去,想得脑袋都要炸了。 我突然感觉到,这种时候,我需要来一杯酒。酒,就在酒窖里。我跑到酒窖里,想要找到一桶好酒。可是,所有的酒,都被污染了,里面有着各种奇奇怪怪的东西,来自陈宇杰的,还有,似乎是来自小优的。她的脸青肿起来真是一点儿也不好看,有个酒桶里放着她的脖子,长长的脖子,她曾说过,那叫天鹅颈。反正,天鹅也好,大鹅也罢,那脖子上有个深深的伤口,看上去像一张血盆大口,一点儿也不美。小优的脏器,倒似乎比陈宇杰要小一号,她的肠子,手感就跟她的皮肤一样滑腻。但是,血腥的味道还是让我阵阵作呕。 酒兴锐减,我放弃了喝一杯的想法,锁好了酒窖门,回到床上。 再醒来时,已经晚上十点多了,我还躺在陈宇杰的大床上。 我讨厌这样的梦。 明天吧,明天,我要去市里最好的酒吧,喝最好的酒,毕竟,我已经是陈宇杰了。而陈宇杰,他有一张天文数字的信用卡。 我关了灯。黑暗中,我闭上了眼睛。 但愿,今夜无梦。 |
@小胖子又胖了 2017-08-01 13:18:28 细思极恐…… 作者辛苦了,永远支持你 ----------------------------- 感动ing~更新来啦~~ |
@起名非易事 2017-08-01 14:08:20 分不清梦境和现实让我联想起盗梦空间了, 这篇真心喜欢 ----------------------------- 嘿嘿,杀人犯版的~ |
@谁的猫呀 2017-08-01 23:16:30 已经很长时间了,打开天涯app 只看关注里的你的更新,喜欢你写的故事! ----------------------------- 受宠若惊中~更新来啦~ |
更新一篇~ 月色朦胧(一) 光线是精心调校过的恰如其分,镜子是经典的斜七度摆放。显白,显瘦,能轻易哄得人心花怒放。 我端详着镜中的身体,这还是十几年来的第一次。镜子在洗手间里,洗手间在宾馆的套房里,宾馆是好几个星那种。 我的身体,遍布水红色的印记,看上去似乎伤痕累累。那些真正的伤疤倒被隐藏起来了,经过了这许多年,我都几乎忘记了那些伤疤的来历。我长久地端详着镜中那个女人。三十三岁的身体。体重还跟十年前一模一样,可是身体的形状却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一切都有了一种无力对抗地心引力的颓败之势。 这让我想起了很久以前我和小月那个小小的出租屋。客厅的桌子上总摆放着一瓶花,大体是玫瑰,有时是康乃馨或者百合,再不济就只有大把的勿忘我了。毕竟小城地处西北,鲜切花的品种实在有限。小月喜欢花,我常常买给她。女人喜欢花,似乎是天经地义的。可惜她从未长久地坐在桌前端详那些花。这样做的人是我,我曾经为了这些只能保存一个星期的美丽,挥霍过无数个下午的时光。 花朵,植物的生殖器。我总想象着人类被更强势的文明用作装饰时的情形,人类,灵长类里面混得最好的,可又有什么普适的美呢?玫瑰的花瓣,根部是肥厚的,透出一种莫名的底气。百合的花粉,蹭在手指上,那一抹鲜黄色,洗好几遍手才能彻底褪去。玫瑰快要凋谢的时候,最外面的花瓣就变成了浓浓的黑色,馥郁的气息中也透出了腐烂的味道。百合从不在我面前凋谢,它总是等我睡去时,一夜之间就悄悄变得萎黄且满身斑点。这个过程从不可逆。 那年我们二十一岁,刚刚大学毕业。当我回想过去的时候,想起的却总是十四岁时的那些事。我已经混淆了二十一岁时的记忆。我或者小月的身体或者样貌,究竟是怎样一种状态呢?二十一岁,饱满的年纪,被匆匆渡过的时光。小月考了公务员,正等着面试,在此期间,她在打着一份零工。而我根本没有去找工作,我靠着给本地的几张报纸写点文字,混着日子。我们跟两个外地人合租在一个小小的两居室里,当然,对于这个城市而言,我们也是外地人。 早晨,她起床后,总是要冲个凉,然后开始化妆。她偏爱粉嘟嘟的唇色,让她的唇珠显得更加饱满。我在床上,伸出一根手指,在虚空中摩挲着镜中她的脸,想象着唇膏滑腻的质感。她的唇花瓣一般,质地和味道。二十一岁,正是盛放的年纪。她的脸上没有一个斑点,当然也没有一丝皱纹。她的胸脯有着一种昂扬的姿态,盈盈一握的饱满,沉甸甸的质感。周末的傍晚,我们常常在黄河边散步。她只套着一件肥大的T恤,美好的胸脯,讨厌束缚。一些大妈同样真空上阵,她们投来复杂的目光。男人们装作目不斜视,却偷偷吞咽着口水。不过,这些她毫不在意。她说:多好的风。又说:多好的河水。她爱自然,胜过爱人。 那是夏天,西北的夏天,干燥、炎热。地上浮起三寸厚的细细的灰尘,它们是被风截留在这个城市的、本应属于高原和农田的黄土。小月的白裙子,每天都要洗。每天晚上,她一回来,就钻进洗手间,洗啊洗,洗得水表唰唰唰地转圈。 我敲门:我要小便! 她就打开门。我并不想小便,我只是想看她洗澡。她穿着裙子,就往身上涂香皂——那时,我们既没有洗衣机,也没有沐浴露。她洗澡时,还保留着南方人的习惯,从不使用丝瓜络或者洗澡巾一类的东西。她长久地站在花洒下面,闭着眼睛。我不知道这样的时刻,她在思考些什么。后来,地上终于没有泡沫了,她脱掉裙子,挂在衣撑上面。这时的她,只穿着胸~罩和内裤。这两者的颜色都是肉色的——那时还没有裸色这个词。更确切地说,她穿着我最好的胸~罩和内裤。并不是套装,只有颜色是统一的。而我买这种颜色,只是因为预算有限,这又是唯一一种适配任何颜色外衣的选择。 我一直在看她,她也一直知道。她总是装作无意,让花洒的水柱呲到我身上。逼仄的洗手间,欸乃的水汽。那是个与世隔绝的世界。我和她都等待着,等待一个时间点的到来。剥掉对方身上所有的布料。游戏,不过是游戏,可是,游戏是最需要认真对待的事了。像一场战争,总有挑衅的一方,又有反击的一方。太过熟悉的身体,太过熟悉的动作,太过精确的预判。那只花洒连着一只老式的电热水器,水总是忽冷忽热。我躲避着,接下来,又争抢着。小月把她十多年舞蹈生涯练就的柔韧度全都用到对付我身上了,所以,认输的总是我,我的两套睡裙,因为这个小小的游戏,最后都被洗破了。 这种时刻,我们最怕的是另一个房间的小情侣突然回来。他们长什么样子,现在我已经完全忘记了。只记得那男生小便后总是不冲水,而我这人偏偏有着小小的洁癖。所幸他们痴迷散步,去黄河边散步,天天都去,总是很晚才回来。如果让他们撞到我和小月一起从洗手间出来,肯定免不了一番尴尬。 认识小月的时候,我才五岁。被家人送去体艺学校,其实是没人肯看管我。不过,这不是重点。我学的是武术,小月学的是舞蹈。完全没有交集的两个人。我第一次见到她的时候,她在做连续后手翻。当然,这个词我是跟她熟了之后才知道的。这其实是一种惩罚了。还记得舞蹈老师是个白皙的中年男人,姓冒,非常奇怪的一个姓。冒老师曾经有过很辉煌作为舞蹈家的青年时代,所以也有着相应的脾气。现在想想,与其说他讨厌小月,不如说是嫉妒。小月太完美了,体型、柔韧度、乐感、节奏感,大家都说,她的前途不可限量。中年男人嫉妒五岁的小女孩,听起来也许很是匪夷所思吧。 大太阳底下,她在不停下腰。我在一旁呆呆看着。后来,我知道了,这个小操场,其实是属于武术队的,冒老师的惩罚带有一种明显的侮辱性。但是那个时刻,我不知道小月做错了什么,甚至不知道这是惩罚。我只是被深深震撼了。小月抽条很早,她的体型在五岁时就摆脱了浑圆和稚气。在当时的我看来,就是一种非常女性化和成人化的纤细,难以诉诸语言。 终于,她站了起来,我这才第一次看到她的脸。那是一张定义性的脸,从此,在我的人生中,关于美的一切,都只能以它作为标准了。眼睛被睫毛遮挡,嘴巴嘟着,微肿一般,面无表情的时候也像在娇嗔。她看了我一眼,我连忙冲她笑笑,可是,她没有笑。我终于明白了,那娇嗔的模样就是她的面无表情。她收回了目光。 我仰头对领着我小手的那个亲戚说:我想学这个! 亲戚说:学什么幺蛾子,贱骨头相! 小月又看了我们一眼。虽然亲戚的话我不能完全理解,可还能听得出不是什么好话。这无端的侮辱是我替小月招来的,我难辞其咎,我满面通红。 手续办好了,是谁替我领来一床军绿色的被子,又帮我铺好,我已经忘记了。反正是大人,是亲戚,都是我不能抗拒的角色。一种被遗弃的自怜让那一刻的我格外柔顺。武术教练是个黑壮的中年男人,一口大白牙,因此很爱笑。不过,他也是很严厉的。他让我在一个星期内“把筋拉开”。 晚上,我躺在被窝里哭。被子是新的,只半日已经沾染了潮气,冰冷,散发着一种米浆霉变的味道。其实也没到晚上,只是那个下午对我而言格外漫长。队里的两个师姐,肯定也被这样对待过。她们赶着我,绕着操场跑了好几圈,接下来就将我的腿强行架在双杠上,她们说,要趁热打铁。我渴,我累,我气喘嘘嘘。大腿根部的韧带传来撕裂般的疼痛。她们说,要坚强,咬牙,忍住,不许叫! 宿舍里有四张高低床,也就是说,八张床铺。我住在门背后的那个下铺。外面很嘈杂,不过,我毫不关心。宿舍里只有我一个人,没有开灯。我在绝望中已经忘记了恐惧和疼痛。 在这一天之前,我生活在一个大院子里,里面有一个四世同堂的大家庭,而我是整个家族中最无足轻重的存在。制造我的男人和女人都离开了这个大家庭,留给我的只有一些藕断丝连的亲情,和籍此产生的种种优越感。我小时候吃尽了苦头。不过,我还从来没有被送走过。亲戚走的时候说,让我好好听话,不然教练就会把我赶到大街上去。 我很饿。直到成年后,我依然能够轻易感受到这种原始的需求,它凌驾于一切更为高级的情感之上,我的胃袋,从来不会被我的情绪所干扰。我饿得心慌,饿得头晕,饿得眼花。我想起了自己的午饭,青菜面,里面卧着一个溏心的荷包蛋。这是难得的恩典,这是送别的礼物,我想把它留到最后享用。我吃光了面,喝光了汤,筷子尖正要戳破那个溏心,一旁的婶婶——我已经忘了她是哪个婶婶,反正她们都是一样的嘴脸——说:咦,你不爱吃荷包蛋啊?而后,不等我答言,她就端起我的碗,把我的荷包蛋倒进了她儿子的饭碗。 一定是没有吃到荷包蛋,才会这么饿。我的裤兜里有两毛钱,它的来历我不想过多解释,总之,这两毛钱是我全部的财产。那个四世同堂的大院子外面,就有一个烧饼店,一毛钱可以买两个烧饼。可是,我在这样一个陌生、巨大的房间里,我没有钥匙,也不敢出门。 |
月色朦胧(二) 过了很久,女孩们陆陆续续回来了。灯被打开了,一墙的影子。她们都比我要大很多,她们有着健硕的大腿,浑圆的肩膀和饱满的乳房。没人注意到我。有几个女孩开始吃饭,香味阵阵飘散过来。其实体校的伙食很差,那天吃的是大肥肉片炖参萝卜。所谓参萝卜,就是一种歪瓜裂枣的萝卜头,一般用来喂猪。不过,那味道是很香的。 我渐渐开始发抖。突然,我的上铺探下一个脑袋,她倒挂着问我:你抖什么呢? 是小月。原来,我在这个昏暗的大房间哭泣时,她就静静躺在我的上铺。后来我知道了,那天她的同班同学都去了市礼堂演出,而她,被冒老师剔除出了表演赛的队伍。 我说:我饿。 她似乎没有理我,翻身下床,就出去了。 过了足足有一个小时,我都快睡着了,突然,有人戳了戳我。我翻过身,看到一个满满的饭盒。番茄炒蛋浸泡在鸡腿的糖醋汁里,下面是染得红红的米饭。我吞了一大口唾液。小月说:端着啊,等着我喂你呢? 我把饭盒端在手里,再握住她递过来的勺子。小月坐在了我的床上,她蹬掉鞋子,双手抱膝看着我。 第一口,我的饥饿感就缓解了大半,但同时也更为迫不及待了。我一口气吃光了所有的米饭和番茄炒蛋。这时,我才想起,不知道她有没有吃饭。我问:你吃了吗? 她看了我一眼,抢过我手中的饭盒,吃了起来。 我又一次面红耳赤。 后来,她说,一看我吃饭,就知道我没有吃过什么好东西。她说:这世界上,什么最管饱?肉啊!米饭都是哄肚子的。她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后来到了西北,早餐吃牛肉面,她总是吃掉所有的肉才把面拌匀;而我,总喜欢在吃完面之后在汤里捞肉——看,我们是如此不同的两个人。 吃完饭,她在饭盒里倒了开水,自己先咕咚咚喝下去一半,再递给我。我接过来,看到水面上汪着油花,可我还是一饮而尽了。 半夜,我的肚子胀了起来。我在床上翻来翻去,突然,腰部被戳了一下,又是小月。她问我:你折腾什么呢? 我说:我肚子疼。 她说:该!谁让你往死里吃! 她说着,就钻进了我的被窝。她搓了搓手,就放在我胃部轻轻揉了起来。十几分钟后,我打出好几个饱嗝,不适感缓解了大半。 我偷眼看她,她嘟着饱满的嘴唇,似乎在生气一样。不过,她的眼神那么柔和。她的身上,散发着淡淡的青苹果的气息。 后来我就睡着了。 适应体校的生活,我用了足足有半年的时间。体能训练,力量训练。武术队没什么女生,除了我就是两个师姐。可是,师姐后来都走了——一个被省上挑走了,一个退了役。亲戚让我学了武术,这可能是一种微薄的善意。毕竟我常常被几个表兄弟表姐妹揍得鼻青脸肿。做这个决定的亲戚,是我的小叔。送我来这里的,是他的老婆,我的小婶。小叔急于送走我,当然还有别的原因。 这个小叔可以说是我在大家庭里唯一的靠山,在我一个人偷偷哭泣的时候,他总是抱起我,粗糙的大手擦干我的眼泪。印象中,他是没有任何不适宜的举动的。可是,他被其余的婶婶们围攻了,仅仅是因为抱了我。她们把最恶毒的字眼泼洒在他身上,她们说他是变态,说看到他的手伸进了我的裙底。其实根本没有这样的事——也许有,不过那根本不重要——我哭,我闹,我为小叔辩白。然而我的哭闹又一次被曲解了,我的辩白倒成了铁证。 武术队里唯一的女孩,五岁的小女孩。训练的时候,永远排在最后面的那个。我没有固定的“伴儿”。大家都是报着放松一下的态度,来跟我对练。毕竟,我的拳头,就算用尽全力,在他们而言,也不过是玩闹。 训练室终年开着窗户,里面的味道还是很浓重。汗液的味道、脚丫的味道。那是一个肌肉与力量的世界,不属于我。半大的男孩子们,浓重的体毛。我的眼睛总是不可避免地接触到一些画面。从第一刻起,我就厌恶一切男性的特征,厌恶力量,因为它象征着强权,总让我回忆起最不堪的那些往事。我瘦弱,我需要在课间打满所有师哥的水瓶。水房的自来水,洗拖布也用它。我大汗淋漓,奔波在训练室和水房之间。我含住龙头,把水流开到最大。水不是被我吞下去的,我抑制着吞咽反射,水完全是冲进我的胃里的,水压很大,只要一两秒,我就能喝饱。 小月看到我这样喝水,惊讶极了。她用尽全力把手中的拖布怼在我刚喝过水的龙头上——这样省力又洗得干净,她正被罚拖干净整个舞蹈室的地板——她对我说:你会生寄生虫的,寄生虫会钻到你的肠子外面,然后吃掉你的心肝。 晚上,我躺在床上,幸福地幻想着被寄生虫杀死后的情形——我的身体里有着无数的虫子。那些来吊唁的人们围住了我。我的身体突然爆开,人们无一幸免——诸位,原谅我贫瘠的想象,五岁的我,参加过的葬礼只有祖母那一场。 洗澡,也让人难堪。武术队没有女浴室,只有永远是冷水的男浴室。我总是蹭舞蹈队的热水浴室。一共只有四个单间。我和小月,两人轮流霸占住一个单间。可是,我们经常被大女孩们揪出来。她们把我们推出来,不管我们身上脸上是不是有着还没冲干净的肥皂泡沫。我和小月站在更衣室与淋浴室的过道间,满身泡沫,瑟瑟发抖。 我住在舞蹈队的宿舍里。在我的两个师姐离开后,这个宿舍彻底成了舞蹈队的地盘。她们在房间里肆无忌惮地活动。我和小月是所有大女孩口中的“小不点儿”。然而,我并不属于这个小集体。我对于她们谈论的话题一无所知。她们理所应当地有着优越感,身为女性,身为比我更成熟的女性、身为比我更女性化的女性的优越感。 舞蹈是太女性化的东西,她们的仪态,她们的表情。可是,我有小月,小月像一座桥。她的年纪连着我这边,专业连着她们那边。当然也有一些不愉快的事件。但是,两个人,总比一个人要好挨很多。小月经常被罚,她是冒老师的眼中钉。罚倒立,罚翻跟头,罚拖地板。这种情况一直持续到我们十四岁那年。 |
月色朦胧(三) 十四岁,到底发生了什么呢?小月第三次被冒老师从选拔名单上“刷”下来。那是去省舞蹈学校的选拔,三年一次。冒老师对来了解情况的省上的老师说:吴月这个孩子什么都好,就是有精神病的家族史,她母亲现在还关在三院。 这是真的。十来岁的时候,周末,我常常陪着小月去看她母亲。那是个非常美丽的女人,瘦弱,经常浑身青紫。可是,她不认识小月。我们总去,总去,她倒莫名地把我认作了她的女儿,攒着一些白色的小石头,说是糖,硬要让我吃掉。后来,有一次我们再去,被告知,她已经死了。 小月的父亲,倒还活着。他对小月并不吝啬,可是,他早已有了新的家庭,他、他的新妻子和新女儿都不希望被打扰。 红榜张出来了,我和小月挤在后面看。我比她还要难过。我说:我请你吃雪糕吧? 她说:不吃!你又没钱! 我的确没钱,我每个月回那个大院子一趟,讨要下月的学费和生活费。每个人都叫我讨债鬼。后来,负责统一收钱的小婶难产死了,我只能开始一个个人要钱。八块一毛,每个人都不给我那个一毛,可是,很多的一毛就有了几块的缺口。 缺口由小叔补上。我跟他不能说话,无数双眼睛都盯着。我出了门,拐过墙根,等。等很久小叔才出来,他也不看我,就在前面走。我远远跟在后面。小叔坨背很久了,自从他被几个婶婶大骂之后,他就坨了背。 一直走到河边。后来,我和小月考到了遥远的西北,一个黄河穿城而过的城市。我们喜欢河。家乡的河很窄,很清。小叔坐在河边的一块石头上,他会擦干净身边的另一块。家乡的石头,又平又滑。我坐过去,跟他背靠背。小叔很少说话,他背着手,把钱递给我。不会太多,那时正是他最消沉的日子,我也不知道他的钱是哪里来的。我们这样坐很久,有时候一直坐到天黑下来。他的体温一直透过我的衣服,传递到我身上。我有一种莫名的不洁感,又有着隐隐的兴奋。可又觉得光是这样的想法,就是一种亵渎。 十四岁,小月说:姓冒的就要退休了,下次,我肯定能选上。 冒老师退休了,欢送会很热闹。可是,过了几天,他又回来了。作为返聘,作为专家。他的工资翻了倍,他向学生们炫耀着。 小月发了高烧。她说着胡话,说着一些让我面红耳赤的话。她谈论起冒老师的头发,冒老师秃了顶,因此鬓角处留了很长的头发,妄图挽救形势。只是,风一吹,那些头发就现了原形。冒老师的头发已经花白了,小月说:他下面……也是花白的。 我以为自己听错了,我问:什么? 小月含含糊糊地说:跟头发一样……以前是黑的,现在花白了。 我一夜没睡着。 等她病好了,就发生了那件事。她进了冒老师的办公室,门照例被冒老师反锁了。我通知了能叫到的所有老师,我对他们谎称,校长要在那个办公室召开紧急会议。我在一阵嘈杂中退到了很远的地方,我看见小月一边整理衣服一边跑出来。我不知道他们看到了什么,也不想知道。这么多年,这件事是我和小月的一个禁区。总之,冒老师身败名裂,晚节不保。他的妻子跟他离了婚,他的孩子上法院跟他断绝了关系。 只有他的车,他那辆老桑塔纳还听命于他。他对它说:撞死这两个恶毒的丫头。于是,车就开过来了。 我们走在学校门口,他在我们后面悄悄跟着。那是黄昏。我们吃着油炸土豆片,那天她刚领到了生活费,那天是我们的节日。 我们一齐被撞倒,我手中还没有来得及吃完的土豆片飞了出去,落了一地。我惋惜地看着这一切发生,因为我把微焦的口感最好的那些都留在了最后。 倒没怎么感觉到疼。 比丑闻更大的丑闻。我们住在医院里,小叔来照顾我们。他沉默着,只在宣判后把报纸拿给我们看。死缓。 半年后,我们出了院。小月伤了膝盖,再也不能跳舞了。我本来已经进了省体校的复试,这下也没戏了。其实,我在选拔时根本没有好好表现过。我不想离开。 退役,一个多么荒凉的词。 出院了。小叔早已从大院里搬了出来,他把我们安置在他小小的出租屋里。那是我和小月住过的第一个出租屋。 小叔说:考高中,上大学。 他就这样给我们规划了人生,他自己也成为了这个目标的一部分。这么多年,文化课只是训练间隙的调剂,我们的底子都太差了。 请家教,二十块一小时,两个人二十五。小叔卖掉了他的手表。赞助费,三万五。小叔卖掉了他最红火的那间店铺。 我说:我不想上高中。 小叔说:你必须上高中,考大学。你要混出个样子来,然后告诉所有人,你小叔是冤枉的! 我说:我早就告诉过所有人…… 小叔说:可是没人相信你,对吧?那是因为你谁也不是。等你混出了头,你说话,才有人会认真听。这么简单的道理,怎么,不懂? 小叔难得说这么多话。小月说:小叔,我们以后会报答你的! 可是小叔没有等到我们的报答。我们大四那年,他突然去世了。喝了酒,一觉睡去。我相信他是在快乐中离去的,他值得这样一个结局。我和小月回了家乡,恭恭敬敬给他磕了三个头。这三个响头,终于终结了一切流言。 |
月色朦胧(四) 每当我陷入回忆时,浮现在我眼前的,都是十四岁时的那些事。那年的记忆似乎占据了我脑海的大半,每一个细节都清晰得让人颤抖。小月的面孔,微张的嘴巴,清冷的神情。小月的身体,小巧的胸脯,浅浅的脐窝。我们挤在同一个花洒下面,水流很小,水温很低。水流顺着她的颈子流到锁骨的浅窝里,聚成倾泻的力量,再冲到乳~尖,最后汇集到脐窝里。我扳过她的身体,在她的背上擦着肥皂,我熟悉她的身体,胜过熟悉我自己。我连一面镜子都没有,常年与师兄弟们厮混,我已经学到了他们的一切,好的,坏的,一切。 春天的时候,梨花开得一片晃眼的白。小月随手摘下花朵,一瓣瓣扯掉花瓣。她问我:你说我们以后会怎么样? 我看着那些遭到横祸的花瓣飘落到泥土里。我说:你考到省城,然后忘了我呗! 那时距离选拔还有一个多月。小月说:我永远不会忘记你的,蒙蒙。你是这辈子跟我在一起时间最久的人,从五岁到现在,每一个日日夜夜,我们都在一起。我走了以后,你也要赶紧被选上来,咱们在省城见! 那时我们那么年轻,总以为有很大的世界在等着我们,总以为脚步永远不会停息。 我们上了高中,花掉了小叔的大半积蓄。小月引起了轰动,每天都有人来围观她。在舞蹈队,她并不是特别出众。可是,到了一众校服眼镜娃娃头的女生中间,她就显得太鹤立鸡群了一些。我们坐同桌,只是,教室中间是两张桌子拼在一起的,她还有另一个同桌。 李亚楠,假小子,永远的第一名。 …… ——吴月? ——到! ——艾蒙蒙? ——到! ——李亚楠?李亚楠?李亚楠? ——老师,李亚楠肚子疼,她回宿舍了。小月说。 那晚小月没回宿舍。她在隔壁,我听到她半夜扶着李亚楠去洗手间,好几次。我不知道,她们是什么时候变得这么亲密了。生平第一次,一条叫嫉妒的毒蛇钻进了我心里。 过了几天,我把李亚楠推进了化粪池,她掉下去的瞬间还是一副不可置信的表情。她扒着边缘的石板,满身满头都是秽物。她的眼神祈求着我。 我拿着棍子,并没有伸向她。 直到她说:我再也不搀和你跟吴月的事了! 棍子才伸出去。 李亚楠转学了。小月的右边,空荡荡了一整个学期。班主任报着幻想,他一直认为是邻校挖走了他的尖子生。小月坐得离我很远,不过,我不在意,我已经胜利了。 风言风语传了出来。难听的,更难听的。 一时间,我分辨不清她们是我的同学,还是我的婶婶。她们伤害了我的小叔,现在又向着小月下手了。不,我不能容忍。我打了人,一打四,一打五,打得她们嘴巴都肿了,说话也含混不清了。 小叔被请来挨骂,他一声不吭。班主任终于骂够了,他骂得小心翼翼,似乎真相会弄脏他的嘴巴。小叔转身出来,吐吐舌头,就带着我和小月去下馆子。 再没有听到过任何谣言。可我知道,一切并没有平息,只是转入了地下,像汹涌的暗河。我和小月依然住上下铺,她依然睡上铺。夜晚,整个宿舍静悄悄。其他四个人都在屏息倾听。她们期待着我爬到小月的床上去,或者小月钻到我被窝里,总之,是不能脱离她们想象力的龌龊。然后她们就能拿出偷偷凑钱买的应急灯,抓个正着。我去上厕所,所有女生都提起裤子,警惕地看着我。我去洗澡,会有人尖叫着逃出更衣间。 我已经忘记了那时我的形象。从害小叔被诬陷那件事之后,我就希望自己不要变成那些丰腴美丽的“大女孩”。我成功了,我剪短发,我束起刚刚开始发育的胸脯,我穿小叔的旧衣服。来月经的时候,我依然用冷水洗头发。我希望自己隐匿在性别中,永远不要变成一个真正的女人。 直到今天,我也不知道,小月是被我胁迫还是心甘情愿卷到这样莫名的风波中的。高二开始,她突然成了班上的前三名,她说,有人告诉她,只有考上大学,才能离开这个泥潭。 她没有说过,是谁告诉了她,但我知道,一定是李亚楠。我跟着小月,一刻不停地跟着她。我发现,她们在图书馆见面,隔着书架说话。 一切神秘、一切鬼祟,都真相大白了。我回到宿舍,躺在床上,不吃,不喝。小叔来劝,也不理。回想起那时我的所作所为,今天的我,仍然心惊胆战。我消耗的,都是人世间最珍贵的东西——所幸还没有耗尽。一个星期后,小月终于妥协了。她喂我白粥,勺子举到嘴边。我闭紧了嘴巴,偏过脑袋。她的眼泪滴在粥里,这是我的印象中,她第一次流泪。不知道这眼泪到底算我的,还是算李亚楠的。 小月说:我再不见她了,我发誓。 我看着她。 她说:我发誓,再见她,我出门就被车撞! ——被车撞,这又是我们的一个禁区,拿这个来发誓,我终于信了。我张开嘴,白粥是微咸的。 宿舍里静悄悄,大家都听到了我们的话。 从此,再没有流言,没有蜚语,甚至连异样的眼神都没有了。我终于明白了这个游戏的规则——承认了,就失去了一切乐趣。 我们考到了同一个大学,是因为她照抄了我的志愿。而我在填写志愿时,浏览着那些陌生的城市名字,突然看到了一个似乎在荒漠之中,却又依傍着黄河的城市。再也没有比这个城市更矛盾的存在了,我一下喜欢上了它。 小月说:你这个人总是把一切都弄得一团糟,不跟着你,我不放心。 成绩出来了,她比我高一百多分。 我不知道小月是什么时候开始变的。上大学后,我们没有被分到一个宿舍。一切都变得很慢,她的样子,她的衣服,她的味道。我们从来没有讨论过爱情,自始至终。我们用承诺代替那些从未说出口的话。那个复韵母的字,似乎一说出口,就会受到围剿。我们已经是惊弓之鸟了。 她开始化妆,淡粉色的口红,淡粉色的胭脂,淡粉色的眼影。掩盖了她的唇红齿白,掩盖了她的那份凌厉。她变得越来越乖巧。我问她:你这是要打扮给谁看? 她说:你生气了? 路过的同学看着我们吵架。他们都知道,我们是老乡,是高中的同班同学。还有一些人知道更多,但他们保持了善意的沉默。我说:我生的哪门子气呢? 说完,我扬长而去。 三年,再没说过一句话。年少啊,气盛啊,没有肯低头的那个人。只是,我的眼睛,不曾离开她的身影。她的一举一动,我都一清二楚。 小叔打电话问我:你跟小月怎么了? 我说:没怎么。 小叔说:你们好好的,这辈子能交到一个这样的朋友,不容易。 我握着话筒,眼泪淌过了下巴。小叔,我的小叔。 |
月色朦胧(五) 猜忌,像无孔不入的阴风。肯定是有那么一个人的,只是,我不知道她或者他,躲在哪里。年少的心,脆弱又绝情的心。生平第一次,我蓄起了长发。生平第一次,我穿上了裙子。尖头的高跟鞋,脚跟和脚趾很快都磨出了大泡,再后来就长出了茧子。高跟鞋会毁掉漂亮的脚趾,却会撑起女人的自信,真是奇怪。 我交了“男朋友”,一个又一个。我带着他们招摇过市,在小月会出现的一切地方,反复晃荡。每当他们的爪子蠢蠢欲动的时候,我就狠狠甩掉他们。很快又有了新的风言风语,我毫不在意。我只想知道,那些利剑和毒刺,有没有刺中那颗我最在意的心脏。 小月的身边,再没有出现过任何人,男、女,都没有。她独自上课,独自吃饭,独自去图书馆。她安静得让我惶恐。 大四下半学期的一天,我带了一个早忘记了名字的男孩去上课。小月像往常一样坐在教室的最后一排。我坐在了她的侧前方,如果她是一个观察者,那我就占据了黄金视域。我在课桌下挑逗那个男孩,观察着他的表情,心里又得意又鄙夷。突然间,小月站了起来,她走到我面前,对我说:你跟我出来一下。 我抬起头,她泪流满面。 教室里一下变得好安静,正在讲课的老教授也傻在那里。 那是三年来她第一次跟我说话。我不相信妥协来得这么快。我问:你……你要干什么? 她突然就动手拉我:你跟我出来! 男孩说:上课呢,你们有什么矛盾下课了再说,好吗? 她一巴掌打在男孩脸上:你给我闭嘴! 然后对我说:小叔……他走了。 我打开手机,第一次觉得开机那么慢。报丧的短信,同样的内容,出现在我的手机上,我拉着小月狂奔出去。 我们坐在火车上,我们坐在大巴上。我们一句话也不说,只是紧紧拉着手。她的手从来没有那么坚硬有力过,我的手从来没出过那么多汗。 一握泯恩仇。 我们到了灵堂,小叔在遗像上面笑着,他笑得那么勉强,一点儿也不开心。人们窃窃私语,后来我听明白了,小叔的几间商铺,也就是他的全部遗产,居然都写的是我的名字。她们说这不对,这不合适。她们说,看,干了亏心事,想着找补呢!小月跟她们吵了起来,吵得天翻地覆。 我拉住她,给小叔磕了头。终于,所有人都安静了,她们终于想起来了这是灵堂,小叔跟我们只有一棺之隔。 我对所有人说:我什么都不要,都给你们;我只希望,你们每个人,死后都下地狱! 她们的表情真精彩,听到前半句话,眉开眼笑,听到后半句,又马上面目狰狞起来。 毕业了,我和小月搬离了宿舍。合租,跟一对小情侣——哦,我忘记了,我早已讲述过这一段。原谅我,幸福的时光总是显得特别模糊,又是那么转瞬即逝。 我们第二次分离,是在她二十八岁那年。她早已跳槽到一家大企业。年会,要求带伴侣出席,她带了一个男人。这件事过去很久之后,我才知道。无意中看到了照片。照片的背后有姓名表,那男人叫李亚楠。 三个字,一个不差。如鲠在喉。人,并不是同一个人;名字,却一模一样。 她说:只是朋友。 我问:世界上有那么多人,你偏偏要跟一个叫“李亚楠”的做朋友? 她说:这说明我心里根本没有鬼! 我被她的逻辑气得笑了。我说:既然这样,没什么好说的了。 她说:本来就没什么好说的。 我搬走了,连夜。她就抱着胳膊,靠在墙上,看着我,一句话也没说,连我拿走了她最心爱的那个毛绒玩具,也没有吭声。我一边收拾东西,一边已经后悔了。哪怕她说一个字,我都会马上留下来。可是,她抿着嘴,没让一个音节漏出来。我出了门,未及回头,门已在身后锁上。我站在那里良久,静悄悄。 终于我抬脚准备走了,这时,一阵哭声传入了我的耳朵。再听,却又安静了。在那个最后的时刻,我却不能确定,她有没有为我哭过。 我一步三回头地离开了她的生活。 从此,五年未见。 都是太过倔强的人,妥协,比死亡更难。她过得如何,我再也不得而知,因为,我离开了那个西北的城市,有她的城市。 我去了很多地方,我做过各种各样的工作,我也遇到了许许多多的人。我想要找到一个能让我想安定下来的地方,我想要找一份让我不再三两天就心生厌倦的工作,我还想遇到一个能让我忘记她的人。可是,这些,我都没有遇到。 我是等了她整整一年之后才走的。我的手机24小时开机,她没有打过一个电话。我的QQ24小时登陆,她的头像从来没有闪动过。可是,她也没有拉黑我。这给了我一种虚假的希望。 死心也是一种死亡,缓慢而痛彻心扉。 我在酒吧打工,擦桌子,端酒杯。常年的颠沛流离,让我只有在这种完全不需要技术,只需要皮相的地方,才能找到不饿死自己的工作。只是,这次,是一个只有女人光顾的酒吧。吧台里面的小姑娘问我:这里的女人有两种,代号都是字母,你是哪一种? 我回答不出来,第一次,我觉得自己老了。她们的爱情,保鲜期最长一周。一切都发生得那么快。三秒钟就能爱上一个人,几杯酒就能敞开心扉,昏暗的洗手间也能激发荷尔蒙,刻骨铭心也不过大醉一晚。 每个人都贴着标签,也给别人贴着标签。你的行为需要符合自己的身份,你不能越界。短发不能蓄成长发,束胸不能变成海绵胸垫。我不知道这些规矩是谁定的,也不知道为什么没人想要来一场起义。 我说:我只爱过一个人,那个人也爱我,可是,我们却不能在一起。 小姑娘听了,撇撇嘴:这么古典的爱情,跟这个时代太不相配了。 五年后,她还是没有联系我。我却知道了,她要结婚了,跟一个叫李亚楠的人。没错,就是那个被拉了壮丁的男人。她的婚纱照被好事的同学发在班级群里,她在笑,她老了。 我的眉心,长出了一条直直的皱纹。酒吧里一个面目不清的人,说,这叫悬针,很不吉祥。我苦笑,这皱纹无疑是为了小月长出来的,只是,不知道她肯不肯认这笔账。 我回到了西北的那个城市,走在黄河边。一切都变了,很多栈桥和栈道。没了拙朴,多了精致。 我在一个宾馆安顿下来。在她婚礼的前一晚,我终于鼓足勇气拨出了她的号码,那个烂熟于心的号码。铃声响了两下,她的声音就传了出来:蒙蒙?! 我说:我想见你一面。 她来了,独自一人。 进门,四目相对。她失去了饱满,变得沉寂了。我大概也好不到哪里去。 她扑进我怀里,双手在我背上摩挲。我生硬地回应着她,阵阵颤抖。这具身体,已经有五年,没有感受过任何一双手的抚摸。她那微嘟的唇寻找着我的唇,找到后,热烈地包裹和吸吮着。我僵硬地站在那里。她掐住我的下颚,强迫我张开口,然后开始大肆攻城略地。我惊讶于她的娴熟和她那从不曾有过的侵略感。她已经放弃了粉色唇膏,一种魅惑的水红色,在我和她脸上蔓延开来。我被压在床上,一阵眩晕,战栗从头顶传递到脚尖。 过了一个多小时,她从浴室走出来,妆容比刚才更加精致。 她穿上外套,背起包。我惊道:你要走? 她说:嗯。 已经是夜晚了。我问:这么晚了你去哪儿? 她答:去过我的生活,去结婚。 我颓然地倒在床上。 她似乎犹豫了一下。她走到我旁边,俯视着我。她说:对不起,蒙蒙,我不能爱你。我尝试过无数次,可是,不能。你的脸,上面印着我的过去。我想要彻底埋葬的过去。 我问:那么,你爱那个李亚楠吗? 她说:我不爱任何一个李亚楠。但是,我即使不爱他,也能跟他共度一生。我即使爱你,也不能跟你共度哪怕一夜。 我闭上眼睛,忍住眼泪和啜泣声。 门轻轻响了一声。 我猛地坐起来,房间里已经空无一人。 我在房间里寻找着她的蛛丝马迹,终于,我找到了她遗忘在洗手间的一管口红。水红色。我望向镜子,里面有个憔悴的女人,她的脸上身上,满是水红色的印记。 我久久地打量着她,然后,拧开唇膏,在她的脸上画了一个大大的嘴巴,嘴角上扬。这样,这张脸上印着的就只有笑意了吧? 我在浴缸里蓄满水,哆哆嗦嗦躺了进去。我那大大的嘴巴,一定在代替我微笑。 小月,吴月,吴刚伐桂广寒夜。 |
@小胖子又胖了 2017-08-03 14:14:29 在下雨天看了这样一个悲伤的故事,心情更加阴郁…… 作者棒棒哒,加油(???ε???) ----------------------------- 感谢鼓励~我也胖了~555~ |
@熠201305 2017-08-04 13:00:19 好看 ----------------------------- 嘿嘿~更新来啦~ |
@白桃乌龙茶CHEW 2017-08-04 23:39:17 连着看了两天,谢谢LZ带来的故事 ----------------------------- 谢谢你喜欢我的小故事~请多提意见~ |
更新一篇~ 花开花落(一) 一切都有因,一切也有果。世界上没有哪两个人是无端相遇的,哪怕是擦肩而过,哪怕是一个无意识的回眸。佛说…… 许语山,老许。永远的白衬衫,笔直的裤缝。他站在讲台上,正侃侃而谈。他讲的是禅机,整个礼堂座无虚席,时而掌声雷动,时而笑声震耳。我坐在礼堂的角落里,他的视线永远不会扫到我。我手里拿着望远镜,这并不奇怪,很多人都跟我一样的装备。我喜欢这样看着他,旁观者的角度。他还是和十年前一样,妙语连珠,滔滔不绝。 我看着他,直到眼睛开始发酸。我想象着他为了这场演讲而通宵准备时的情景。他的烟一定抽得更凶了吧?他那只大茶缸里的茶换了吗?是不是又图省事,新茶叠旧茶地乱泡呢?累积的茶叶一定早超过了茶缸高度的三分之二。 我的望远镜在讲台上寻找着。突然,一只粉色的保温杯映入了我的眼帘。他拿起了那只杯子,娴熟地打开保险销,喝了一口水。 我的鼻子立刻酸了起来。那是我送他的第一个礼物,九十九元,是我代家教的工资。 突兀的礼物,甚至有些不礼貌了。那年,大一,我还是他的学生。他讲课,讲到兴起,端起茶杯,却浇了自己半身。递纸巾的,拖地的,女生们一个比一个殷勤。是的,他是偶像,他是卧谈会上经久不衰的话题人物,他是常常被拿来做标杆的大众情人。 他当然知道这一切,他带着那种被宠溺的微笑,绅士般地站在那里,不慌不忙清理着。我看着茶渍浸湿了他的白衬衫,他前胸的轮廓凸显出来。他说:现在当老师难啊,不但得讲得好,还得有主动湿身的觉悟。你们看,我这一失手,最后面睡觉的同学都精神了! 大家笑,小小的尴尬,就这样过去了。 过了两天,又到了他的课。我在教师休息室门口磨磨蹭蹭。还有五分钟就上课了。我心一横,冲了进去。 里面只有他一个人,正在教案上写着什么。我那冲进去的架势,吓得他一抖。他抬起头看着我,狡黠地问:来接水啊?还做了个噤声的手势,表示他会视而不见。 常常有学生来混纯净水喝——当然被抓住是会被罚款的——他把我当成了其中之一。我嗫嚅着,我的手中握着那只杯子。终于,我深吸一口气,说:许老师,我给您买了一只杯子,有保险扣的。您用这个杯子喝水,就不会洒到身上了! 他一愣,还是接了过去。他说:谢谢啊,多少钱?我给你钱。说着就掏兜。 我说:这是我送您的!说完,我的脸已经红得发烫了,我忍不住要夺路而逃。 这时,他说:白卉,你等等! 我惊呆了,他竟然知道我的名字!后来,他不无得意地说,记学生名字,可是当老师的基本功。我们这一班人,他在三节课之内就记下来了。 只是他一直没有用过那只杯子。很久以后,我想起来,就问他,他反问:你送我那杯子,为什么连外包装也没有呢? 我说:我扔掉了啊! 他揉揉我的头发:小傻瓜,送人东西,哪有把外包装扔了的?再说,又是水杯这种接触皮肤和嘴唇的东西。 我说:难道你怕我下毒啊? 他说:谁知道呢?以前艺术系有个老师,就批评了她的学生几句,就被学生下了毒,现在话都说不清楚了!打饭的时候,要茄子人家给盛了豆角,在食堂里大哭一场! 我说:你怎么这么阴暗啊? 他说:怎么?不喜欢我了? 我说:你别打岔,为什么不用我送你的杯子? 他说:你让我怎么用啊,那是粉色的啊! 我说:粉色的怎么了?显年轻啊,我特意买的这个颜色,让你也装一回嫩! 他说:嗷,又嫌我老了?我哪儿老了?你说!你说!说! 他总是说着说着就扑过来,他的力气那么大。 他还在台上,已经开始讲那些大家都爱听,但不能传出去的东西了。借古讽今,这也是他的招牌。下面的掌声就没有断过,以至于坐在最后排的我,都听不清他的话了。他的段子没有重样儿的,在还没有段子手这个职业的时候,他就已经炉火纯青了。 我从来没有认识过他那样的人,之前、之后,都没有。大学里满腹经纶的老学究不少,但是他们的锋芒早都隐匿在了酒瓶底一样厚的眼镜片之后。我不是要拿他来跟任何人对比,他是独一无二的。我倾慕他,和大家那种玩玩闹闹的倾慕很不相同。那是我人生的第一次爱情。 我看着他,想象着演讲结束后,他会去哪里,会去做些什么。他会去接他的两个儿子吗?许倾李和许慕李,多好的名字。他会带着他们,跟李云娟汇合,然后去吃饭、逛街吗?一家四口,横着走,能占满一条街。不,他们早就长大了吧,该上高中了吧?李云娟也该老了吧? 我摇摇头,让这些乱七八糟的东西赶紧飞走。我曾发过誓,我再也不会去打扰他的生活。 那天,在上课前一分钟,他终于硬是把一张百元大钞塞进了我的衣兜。闹得都有些脸红脖子粗了,我只好收下。路过的学生都驻足在门口看着热闹,我讪讪地离开,一节课都没有抬头。 下课后,他整理着教案,身边照例是围了一大群人的。大家问了又问,意犹未尽。我磨磨蹭蹭收拾着书包。他的手抓住我胳膊的触感,还残留着。我的脸,依然滚烫。 终于,人都走光了。他没走。他走到我面前,我感觉到他带来的风。但是,我没有抬头。他说:怎么,还生气呢? 我抬起头,不知怎地,突然两行眼泪就冲了出来。 他又掏兜,掏了半天,空空如也。他说:想学学绅士,结果没带纸! 我扑哧一声笑出一个鼻涕泡。 他说:咱俩打个赌吧,期末你要是考到全班第一,不、前三,我就接受你的礼物! 我问:一言为定? 他笑:当然! 后来,我并没有考到全班第一。我的学渣本质一直没有改变过。我能考上他的研究生,全是他无数个夜晚悉心辅导的结果。当然,他恪守着职业道德,始终没有泄题给我。 一元钱,我从他那里赚到了一元钱。这一元钱,是我用来买他这个人的,而我买到的,到底值多少个一元钱呢? |
花开花落(二) 过了几天,我们该上田野实习课了。本来他这种级别的人物,是不可能来带队的,可是,他来了,说是临时顶替生病的一位带队老师,做我们的副辅导员。女生们一阵尖叫。 出发前,一个男生拉扯着我的背包。他姓梁,叫什么我当然也记得,可是,我不愿吐出那几个字,就让我们叫他梁同学吧。从一入学,我就受到了他的纠缠。据说,他曾向宿舍的同学夸下海口,还下了很大的注,赌的就是我。我不知道自己是怎样莫名卷到这样一桩事件里的,我自认循规蹈矩,从来不爱抢风出头。从教学楼到校门口的大巴车,几百米的路,他非要替我背着包,因为“你太瘦了背不动”。 我烦躁极了,一用力,包带被拉断了。梁同学说:这下好了,我得给你抱着了。让你松手你怎么就不听? 我气得要发疯,他那故作亲昵的语气,他那嬉皮笑脸的样子。我使劲夺过我的包,抱上了车。 老许的目光几次扫过我们,但是,他什么也没说。 上了车,我赶紧坐在窗边的空位。我身边是个不太相熟的女生,她站起来让我进去。可是,不等她坐下,就被梁同学拉到了一边,他说:怎么这么没眼色?你是250瓦电灯泡吗? 女生尴尬地走开了,梁同学坐了下来。 老许也上了车,他坐在了我们后面。 车开了。 梁同学不停地跟我说话,我闭上眼睛,戴好耳机不理他。突然,音乐停了,我睁开眼睛,看到他拿着我的mp3,耳机的插头已经被拔了下来,在空中晃荡着。我怒道:还给我! 他说:你别听歌了,咱俩聊聊天吧! 我说:快还给我! 他把mp3装进了自己的裤兜。他说:你要,就自己来拿吧! 我一回头,老许饶有兴致地看着我和梁同学。 其实我很怕实习课,因为我晕车,但是我没有告诉过任何人。我怕被转系,这是有先例的。身体不好的、晕车的,还有匪夷所思的——八字弱的,都被迫转了系。 被梁同学这么一折腾,我感觉胃里都翻涌了起来。我用力去扳窗户,不料这是空调车,车窗都被封死了。 梁同学说:你干嘛?要跳车?不至于吧?给给给,还给你! 我接过mp3,对他说:快让开! 不料他马上用双手封住面前的空间:不许换座位! 垃圾桶近在咫尺,可我却等不及了,我只得转身,一张口,早饭悉数吐在了自己的身上和腿上。 梁同学立马跳了三丈远。 老许马上对司机喊:小周,停一下车! 然后递给我纸巾:白卉,你是不是晕车了? 我面红耳赤,接过纸巾慌乱地擦拭,边擦边摇头:我就是早上吃的不合适…… 他问:哪个是你的包? 我指了指行李架上那个带子断掉的包。 他对我说:下车!说完取下我的包扛在肩上,先下了车。 我茫然地也下了车,刚走到路边,车就开走了。 我下意识地追了几步车,又折回来。我说:许老师,我能行,别不让我去! 他笑了:哪儿不让你去了?我就是让你休息一下,回去换身干净衣服,然后,咱俩再去赶大部队。不然,你这么坐十几个小时的车,你受得了,我都受不了! 我的心一阵狂跳——他是不是说,“咱俩”再去?难道,他是为了我一个人下了车?我在路边坐了下来。他从自己的包里拿出一瓶纯净水,拧开递给我。我喝了几口,不适的感觉慢慢消退了。 老许说:你那个男朋友可不怎么样啊! 我连忙说:他不是我男朋友!我没有男朋友! 他说:好好好。可是,你晕车,以后野外工作怎么办啊?你要不要考虑转到历史系去? 我说:不,我不晕车,我就是早上吃多了! 他又笑了,他说:其实我也晕车。说着,他很小幅度地掀开白衬衫,我看到他的肚脐上,赫然贴着一个肉色的膏药。 我问:这是…… 他说:这是晕车贴啊,挺管用的。我包里还有好几个,等会儿给你一个! 老许抱着我的包,我们走回了学校。 两个小时后,我坐在了老许的车上,我们重新出发。我已经洗过了澡,换了一身干净衣服。我的肚脐上,也贴上了晕车贴。那次,我真的全程都没有再晕车。老许已经在校门口的修鞋摊子上修好了我的背包,眼下,背包就被我抱在怀里,我看着那些细密的针脚,有一种莫名的感动。背包抱在怀里,也能减轻晕车的感觉,虽然我不知道原理,但这是货真价实的经验之谈。老许显然也知道,他说:以前我上学的时候,就有个大包。坐在中巴车上面,往腿上一放,正好顶住我的胃,这样,再饿也不晕车了。 我问:您为什么不吃饱了再坐车? 他笑:能吃饱谁不想吃饱啊?唉,我跟你有几百个代沟,聊不到一块儿去! 我一阵沮丧,没了话。 我的头发还有些潮湿,老许就关上了车窗。他说:我开车啊,绝对不会让你晕的,因为我自己就晕车,知道怎么开会晕。转弯的时候,你要向相反的方向转头,你试试? 我试了,不知道是真有效,还是晕车贴的作用,果然不晕。于是,我在车上不停转头,他的车开得又快又稳。我至今还记得那辆车,一辆黑色的二手凌志,型号是LS400。 那也是我的第一辆练手车。大三的暑假,他对我说:你应该去学车。毕业了想干这一行,晕车这么严重,只能自己开车。 我就去了,一个多月,拿到了驾照。当然,这跟他常常开着那辆凌志到郊区,陪着我偷偷练车感也有关。拿到驾照以后,我就经常开着他的凌志,载着他去学校的分校区。他去上课,我就在图书馆一边看书一边等他。他开出的书单,一本接一本,看完他还会考我,题目那么刁钻。他戏称自己是国宝级待遇,有了专职司机。我对他说:我们要是在高速上出个车祸,就成了大新闻了! 他说:那怕什么?石榴裙下死,老许真风流——我就圆满了。 我笑:你还真是没追求啊! 他也嘿嘿笑:人得知足。 |
花开花落(三) 只有跟我独处的时候,他才会有这种嬉皮笑脸的样子。他说,这才是他。讲台上那个才子只是他的面具,家里那个贤夫慈父也是面具。 我说:我就没有面具。 他说:怎么没有?课堂上你是学生,学生就得循规蹈矩,这也是面具。 我说不过他,只得作罢。幸好这时,他的手机响了。他接了电话,就要走。我从来不问他要去哪里,也不问他什么时候回来。这是一开始就说好的。 他走了,我从床上一跃而起,趴在窗户上。两分钟后,他到了楼下,走向他的车。车动了,倒了出来,然后出了小区的大门,没影了。我活动一下酸痛的脖子,坐回床上。我自言自语,我告诉自己:没事儿,他还会回来的。你不是也烦他一天到晚在你眼前晃吗?烦他抽烟,呛得你咳嗽吗?烦他打呼噜,吵得你睡不着吗? 我又站起来,摇头晃脑地活动着肩膀和脖子。 这套位于学校对面的两室一厅的房子,是学校分给他的福利房,不过,他只是中午歇歇觉用。我不知道,李云娟有没有怀疑过他。中午,两个小时,其实也能做很多事了。一开始我们只有中午,后来有了晚上,有了整夜。一切都有一种覆水难收的趋势。 门似乎响了一下,我顿时定在了原地。他说过,李云娟没有钥匙。可是,我还是很担心。这种担心在我们在一起的六年里,没有一刻停歇过。带着担忧入睡,醒来继续心有戚戚。我早就告诉过他:我什么也不要,我只要陪着他,就够了。我知道自己是个怎样的角色——被唾弃,被鄙夷,往前数三代,说不定要被游街,数十代,很可能被浸猪笼。 后悔吗?不,绝不。我不知道自己对老许,到底是怎样的一种情感。他给我的,是一个全新的世界。老许,老许的温文和儒雅,老许的学识和风度,现在回想起来,这些光环也许就是他最真实的部分,也许,根本不是他。他问我:你每个周末都跑到哪里去了?打手机也关机? 我说:带家教啊! 他问:为什么要带家教? 我语塞了。除了没钱,还能有什么原因?可是,我能跟他这么说吗?一提钱,一切都要变味儿。所以我说:为了多跟人打交道呗,锻炼一下自己,我太内向了。 他说:别去了,你这么在外面跑,我不放心,谁知道你带家教的人家,是好人还是坏人呢?万一…… 我打断他:我都答应了的,把这个学期带完吧! 他闷闷地点点头。 他也说过:一听你的名字,就知道命薄如纸,改名吧!我给你好好想一个! 我问:为什么? 他说:白这个姓,本来就不好起名字,起什么都有竹篮打水一场空的意思。卉呢,古时候是形容粗鄙的——卉布家乡多已作,此行须换芰荷衣——出门都不能穿的粗布衣服。唉! 我不服气,说:卉也有花卉的意思啊! 他说:有一个歧义,就不能用来起名字。不然,这一生都要为其所制。 每当这种时候,他总是摇头晃脑。我抿住了嘴。他始终不知道,卉是我已故父亲的姓氏。我不想再讲那些跟外婆相依为命的日子了,也不想探讨什么亲情的缺位对于心理的影响。书本都是空谈,有血有肉的人,不适合生搬硬套。老许就是老许,全天下只有他这样一个人。白卉就是白卉,她傻,她痴,但是她无怨无悔。 那天坐着老许的车去野外实习,路程有十几个小时。一个人是不可能连续开十几个小时车的,所以,晚上,我们在一家旅馆住了下来。这又是一件阴差阳错的事。两个同样名字的旅馆,学校定的那家中转旅馆,和另一家小旅馆。已经交了钱,才发现乌龙。前台小姑娘尖牙利齿,宁死不退钱。 只好住了。两个单间。老许说:这下坏了,晚上大灰狼要吃小白兔了! 不过,他开着这样的玩笑,却是站在门外,等我反锁好了门,才走的。 君子。不知怎地,我心里有着异样的感觉。一路上他滔滔不绝给我讲了很多典故,他说,知道这些,对于专业很有帮助。他讲闻雷泣墓,讲天地玄黄,讲尾生,讲荆轲,也讲了柳下惠。我看着他的侧脸,只剩下张大嘴听着的份儿。我暗暗思附——这家伙到底在暗示什么? 然而,一夜无梦。 没想到,两个月后,回到了学校,一切都变了。我跟老许开了一间房,半夜还因为太吵让人投诉了——不知道是谁编出来的,谣言这东西比流感病毒传得更快,而且会自己长出鼻子和眼睛来。 一间房,半夜、太吵。老许听了,一笑而过,他说:这人想象力不错,可以当个三流小说家了。 我在哭,一辈子没受过这种侮辱。那是课间,我跑去问他,有没有听到谣言。一屋子的老师都抬起头看着我。他茫然极了,摇着头。后来,他说,他当然听到了谣言。他没有想到,我能跑去问他。他说:小傻瓜,这种时候,躲还来不及,你还搅混水!真不知道你是不是故意的! 他说话,经常是这样,一句一个层次,听到的当时,哪一层我都没理解,后来,慢慢琢磨,才一层层明白过来。 野外一个多月,老许并没有特别照拂我。只是,他似乎训斥了梁同学,后者终于不再纠缠我了。 回学校后,谣言不断升级,又有人考证出,我曾经在教师休息室与他因为一百块钱而撕扯。不知道从哪一天起,我变成了众矢之的。本专业的所有女生,商量好了一样,都不跟我说话了。我回到宿舍,如果没带钥匙,即使屋里有人,也会任我敲上一个小时的门。我在水房泡了衣服,取个肥皂的间隙,盆里面就被人倒了墨汁。我去食堂,坐在哪桌,那一桌的前后左右都空空如也。 我坚持了一整个学期。期末考完试,我走出考场大楼,一些纸片从天而降,落在我头上。我突然在上面看到了自己的名字——那是我的试卷。 一切都已经肆无忌惮。 我颤抖着,想要把碎片都收集起来,可是很多都刮到了灌木丛里。我挤进里面,手臂都划破了。我不停地捡着,强忍着眼泪。 很多人围观。有人在拍照。 突然,一只有力的手拉住了我,是老许。人群顿时静了下来。他问我:你干嘛呢? 我哭着说:我的卷子被人撕了。 他说:什么? 我摊开手掌,给他看那些碎片。他问:谁干的? 我看向那些围观的人。 老许说:别捡了,我给你安排补考。说完,他拉着我的胳膊,冲出围观的人群,头也不回地走了。 老许拉着我上了他的车。 他脸色铁青,飞快地开着车,对我说:安全带。 我系上了安全带。到了一个药店门口,他停下车,就进去了。 一个交警突然跑过来,冲我敬了个礼。我还没反应过来,一张罚单就贴在了车上。 老许拎着个袋子从药店出来,看到罚单,胡乱塞在衣兜里。我说:对不起,许老师,我还没注意,就已经贴上了。 他说:不管这个,到底谁撕了你的卷子? 我说:不知道……我也不想知道。许老师……我想退学。 他示意我伸出手臂,在伤口上涂着碘酒。他说:为什么?难道还是因为野外实习的时候那件事? 我点点头。突然之间,我再也不能控制自己的情绪。我趴在副驾驶台上,啕号大哭起来。 老许看着我哭。他说:丫头,这不算什么事儿!啊?别想不开! 我把自己的遭遇告诉了老许。我说:太欺负人了,我什么都没有做错,为什么? 他说:这世上啊,就不是个说理的地方。你还小,没经过什么事儿。这事儿怪我,是我考虑不周。怪我! 我哭得都有点儿缺氧了。我说:我想退学。或者,休学,总之,我再也不想见到她们! 他说:为了这些人休学,不值得啊! 我说:不然我会疯了的。 他说:这事儿先放放,反正马上放假了,你先回家,好好想想,等开学了咱们再说! 我沉默了。我不能回家,我的表弟也回来了,我回去没有地方住。可是,我也不能回宿舍,因为宿舍里有两个人不回家。二比一,再跟她们待下去,我就会彻底癫狂。 考试之前,我就已经收拾好了东西,一套换洗衣物,牙刷毛巾,现在都装在我那个被老许拿去缝好的背包里。 |
花开花落(四) 车开出很远,我才发现,老许在往火车站走。 他给我买了票,我递过去的钱被他推开。我握着这张票,火车还有一个小时开。他要陪我等,心里一百个不想让他走,可我还是好说歹说劝走了他。 我排了半天队,退了票,一转身,老许就站在我身后。他问:你不回家,要去哪儿? 我说:许老师,您别管我了。 他说:要是我没看到,就算了。碰上了,我就一定要管! 我说:我也不知道我要去哪儿,您别管我了——再让人在这儿看到咱俩! 他问:你为什么不回家? 我说:不想回。 再次从他的车上下来,我们又回到了学校。不过,车拐进了学校对面的小区。那是我第一次来到这套房子,安乐小区,名字真是不吉利。他给我倒了水,说:你这个小丫头还真挺奇怪,说说吧,到底为什么不回家? 我简要地说:我回去没地方住。 他问:为什么? 我说:我的床,我表弟要睡。我已经说好了不回家。 他奇道:你爸妈不让你回家,把床给你表弟睡? 我小声说:我爸爸已经去世了,我妈妈又结婚了,我跟着外婆生活。 他连忙说:对不起,对不起啊丫头。 我说:我不介意的。 他想了想,说:我这儿你可以先住着,反正空着也是空着。 我看了他一眼。他马上又说:不要钱,我借给你住的。 我说:我怎么可以住在您家? 他说:算是我赔罪吧,毕竟把你牵扯到这么一个混蛋的事儿里面了! 我不知道自己是带着什么样的心情,留在了安乐小区的房子里的。老许的房间,两室一厅。两张单人床,没什么家具。只有书,满屋都是书。书架一副不堪重负的样子,地上几乎连下脚的空间都没有。后来,我整理了一次他的书,浩大的工程,我想起了一个句子,谄媚的汗珠,可是,他对我说:我现在找什么都找不到了。 那天,老许请我吃饭。我们在小区楼下的小馆子里,吃着简单的两菜一汤。老许从不在吃饭这件事上面用心,每次外出,他都说,随便点,赶紧点。他总说:吃饭就是摄取能量的方式而已,一个人太追求吃,就变得原始了。 老许还有许许多多的奇谈怪论,不过,他是对的。我们这一行,野外工作的时间那么长,太讲究吃,心态一定会慢慢崩塌。 邻桌有很多学生和老师在吃饭,不时有好奇的目光投射过来。他毫不在意。 吃完饭,他就走了。我握着他那把崭新的备用钥匙,在楼下站了很久。崭新,还没有撕掉塑料膜。 那晚,我洗漱完毕,闭着眼睛从书架上抽出一本书,不知道是幸或不幸,那本书是《自由情侣》。 Essentiallove和Contingentloveaffairs。书里有些内容被记号笔标注了出来,是谁做了这些标注呢? 第二天中午,他来了。我看了一半的书被倒扣在桌子上,他一眼扫见,问我:嗬,能看懂吗?小丫头? 我说:还没看完。 他说:这本书写得算好的了,后半部分比较精彩。你要对这方面的内容有兴趣,我可以开个书单给你…… 那是他第一次开书单给我,从此,我进入了一个全新的世界。什么女生之间的排挤,撕卷子这种下作的手段,一下都离我的生活十万八千里远了。他把自己的借书证给了我,一次能借20本书。老师打发学生去图书馆跑腿,这种事太平常了。他跟我约好,我有10本的限额。 跑腿,读书,那是一个平静而快乐的假期。我经常通宵读书,第二天再找他讨论。我读的每一本书,他都读过,而且马上就能说出书里面没写出来的那些话。他说:不简单啊,小丫头。现在能沉下心来读书的年轻人不多了。 书单,每周一个。这成了我们之间的一个小小纽带。即使在我们吵架闹别扭的时候,他也不曾忘记给我开出书单。他的借书证一直拿在我手里,现在还在我的钱包里,是我离开时唯一忘记归还的东西。他一定是去挂失补办了,我想象着他为这件事奔走时的样子,某种程度上,也是最后一次为我奔走了。 一切都发生得很缓慢。那是假期,他却每天都去讲课。邀约不断,题目很多。他是一个跨领域的学者,这也是所有知识分子最想企及的境界了。 几乎每天中午他都来,哪怕是待五分钟。 思辨,幼稚的思辨。他饶有兴味。他说,我有着一颗还没有被陈腐知识塞满的亟需格式化的大脑,一切都是新鲜的。他说话的时候,眼珠总是微微转动,视线不曾离开我的眼睛。我总觉得,那是一种侵略性的逼视。 到了期中,专业老师把我叫去,问我的小论文是谁捉刀。我在受辱的同时也得意万分,我说:都是我一个个字写出来的。专业老师说:后面参考书目里面,所有的书你都读过? 我点点头。她不信,考我,后来又叫来专业教授,一起考我。没有什么问题能难倒我。一时间,我又一次出名了。这次,不再是不名誉的事件。 不过,这种状况并没有持续很久,期末我就挂了科。博览群书和死记硬背,两者并没有什么关联。 老许摇头,说:你这样怎么能考上我的研究生呢?有挂科的底子,录取的时候要减分的! 我惊呆了,不止是他擅自为我安排了人生。我从来没想过考研这件事。我说过,我没有钱。我的外婆也早已明确地告诉过我,大学是她能担负的极限了。可是老许给了我一个新的憧憬。我以为我们只有三年,他却抛出了另一个三年。 驴子面前的胡萝卜。 我对老许说:我不想考研。 他瞪大了眼睛:为什么? 我对他说:我没有钱。 这句话一出口,就像全身的衣服都被剥掉了,我在那里瑟瑟发抖。 六年里,老许一直在经济上支持着我,让我不至于潦倒。他支持的方式也很特别,总是搜肠刮肚找出一些工作来,然后开出报酬,问我做不做。比如,按年代搜集一个人的生平论著,写一个总结性的文件,又比如,去收废品的大爷那里淘书。 只有一次,他大发雷霆。每次上台前,他都要熨烫自己的衬衫和裤子。看得多了,有一次,我就代劳了。他回来,看到我在烫衣板面前忙活,突然大吼:你在干什么? 我吓得一哆嗦:我……给你烫衣服啊! 他说:放下!放下! 说着,劈手夺过烫斗。他说:记住,永远不要为一个男人做这种事。 我呆在那里,想了很久,才明白。他是视我如珠如宝的,但是这份如珠如宝中,却有着不和谐的疏离。 |
花开花落(五) 我一直都没有写到那个点,那个一切发生改变的点。我回避着,回忆是痛苦的。那是在我大二那年的下半学期。其实我们的关系持续了五年零五个月,但是,我把它四舍五入了。回避也没有什么用,六年,还是六天,都只不过是他的Contingentloveaffairs。那天是我的生日,我却想要送他一个礼物。至今我也不知道,这个礼物他是不是真的想拥有。他说过,朦胧有朦胧的美,坦诚有坦诚的美。我第一次惊讶于他用词的不准确,后来想想,准确的词,无法出口。 没什么好说的,我灌醉了他。 从此,我不再是“小丫头”,我变成了“小傻瓜”。 小——傻——瓜。 我也一直没有谈到李云娟。这个名字在六年的时间里,不曾从我的脑海中离开片刻。有时候,我觉得我不是跟老许生活在一起,而是我们三个人生活在一起。我从未跟李云娟说过一句话,只是远远见过她几次。可是,她的一切,我了如指掌。老许从来没有回避过在我面前谈论她。李云娟是另一所大学的老师,分子生物学,理科,陌生的领域。 有一段时间,毒苹果般的忌惮之心,让我几近癫狂。这种感觉在我刚考上老许的研究生的时候尤甚。跟几个师兄一起做项目,我的意见总是无足轻重。又是小团体,又是被排挤。我一度想要在这个小团体投下一颗炸弹,对他们挑明我和老许的关系。幸好我没有这么做,不然早已万劫不复。 老许说,中国人的劣根性,改不了。 这也是老许的可爱之处了,他是那么八面玲珑的一个人,又是那么愤世嫉俗。他和很多国内的学者一样,幼稚地认为大洋彼岸的月亮更圆更亮。这一点我却比他看得更清楚——体制成就了他,虽然也制约着他,但他是如鱼得水的那种人,得了便宜还卖乖,这种事让他的光环减弱了,却多了色彩。 我和倾李慕李兄弟俩的关系倒是很好。我常常开着老许的车去学校接他们,这也是很正常的事,老板摊派学生,司空见惯。 第一次见他们,还不到我的腰部高,两根雪糕就收买了两颗童真的心。 倾李,慕李;皮皮,球球。我更愿意用小名去称呼他们,他们的名字,于我而言,总有一种宣誓主权的意思。 每次李云娟都在窗户上看着。九楼,她的笑脸依稀可辨。她当然感激一个帮她接送孩子的免费劳动力。我看着她的笑脸,心底涌起莫名的怜惜。我是真的低入微尘吧。皮皮和球球挥手跟我说再见,我把车子开走。背上总有灼烧的目光。 两个孩子的味道还留在车里。我接到了老许,我们散步,边走边谈。我对老许说,我以后要是也能生一对双胞胎就好了,最好是一男一女…… 老许正色说:我跟你讲过,李云娟用了克罗米芬,可是我没说过,她为此付出了很惨重的代价。她会比同龄人早绝经至少五年,你知道这是什么概念吗? 我说:但是,双胞胎……是值得的…… 他说:这世界上,没有比你自己的生命更重要的事了!李云娟怀上的是四胞胎,减胎,那是杀人…… 我们的情绪顿时都坏到了极点。 老许对于床第之事并不热衷。他描述我和他的这六年,他说,不能慎独,已经不是君子了。当然慎初也就无从谈起,只有慎微还在掌控之中。 我不悦:你怎么说得我跟病毒一样? 他看着我,笑笑,不说话。 我曾经想要拥有一个孩子,最好有着我的样子和老许的眼睛。我并不贪心,我只想延续他最为令我痴迷的部分。可是,这件事永远不可能发生了。老许已经结扎了,他为了李云娟做了这件事,这是一个天长地久的承诺,极致的浪漫。 我在安乐小区的房子里住了六年。楼上楼下,还有这一层,住的都是学校的老师。开门,关门,同出,同进。当然有窃窃私语,可是,彼此还维持着知识分子的冷淡。老许住在我这里的时间,明显要多于他回家的时间。李云娟从未对我恶语相向过,她肯定知道这一切,可是,她维持着高贵的沉默。她知道,我也知道,我和老许终将分离。 老许的QQ,名字叫“花开花落”。我不止一次问过他,这名字的含义。他总说,说出来就没意思了。 答辩后,老许张罗着给我联系工作。他不希望我下野外,他想让我做文史工作。他几乎动用了他所有的关系。 那天,他接了电话,兴奋地告诉我,一个部级单位有个空缺,他马上要去帮我谈。他走了,他的笔记本留在书桌上,开着机。这是六年来的第一次。他是个时钟一般严谨的人,绝不会发生这种事。我刚想帮他关机,突然看到他的QQ在闪动。 我想了足有三分钟。还是抑制不住,动手点开了它。一个叫“云卷云舒”的人,她说:今天实验没做完,你让白去接一下孩子吧! ——白,我是“白”。我点开了聊天记录。原来,他们每天都提到我,他们都叫我——“白” 。 宠辱不惊,去留无意。 我突然觉得自己无比肮脏。人家在扮神仙眷侣,而我是接孩子的小杂役。一切妄想都烟消云散了。我看着这个房间。里面的书,比六年前更多了。“白”有什么呢?那半柜衣服?五双鞋子?还是她死乞白赖要来的那只泰迪熊? 买它的时候,老许说:想不到你也会喜欢这种东西。 我抱着熊,有些委屈。我只是一个二十多岁的女孩子,我为什么不能喜欢泰迪熊呢? 老许又说了什么,我忘记了。不知从何时起,我变得不再仔细听他说话了。 我是悄悄离开的。行李箱是临时买来的,装不下我所有的东西。我装上了泰迪熊,已经半满,只好扔掉了很多衣服。扔掉,扔进小区的垃圾桶。 我到了火车站,对售票员说:给我一张马上要开车的车票。 售票员确定了三次,让我的冲天豪气都萎顿了。 老许的演讲要结束了。掌声、喝彩声,吵得我头都疼了起来。曾经我也是这狂热中的一份子,不,我是狂热的极致。 一个保安出现在我面前,他问:你是这儿的学生吗? 我当然不是,我是混进来的。我说:当然是啊。 他说:你的学生证,我看一下。 我说:没带。 他说:身份证! 我递给他。 他读出来:白——云——舒?你这是真名吗? 我微微一笑,我目送着老许走下讲台,他没有忘记拿走那只粉色的保温杯。 |
@团团转的燕子 2017-08-05 16:23:27 全部看完,楼主写的太好了,谢谢楼主写出这么多好看的故事,么么哒~~~ ----------------------------- 感谢燕子~么么哒~~ |
@小胖子又胖了 2017-08-05 17:31:52 非常喜欢,楼主加油!! ----------------------------- 嗯嗯,正在加油~97号的~不说啦,加油站不让用手机,哈哈哈~ |
@侠客沈浪 2017-08-05 22:08:04 刚看完月色朦胧,楼主写的真好!细腻!有真情实感 ----------------------------- 想试试这种文风,一直以来叙述视角偏男性化~请多提意见哦~ |
红(二) 红公子当然也听到了这些谣言。他对忧心忡忡的老夫人说:我就去拿个第二名,绝不会一不小心当了第一! 老夫人说:昨日为娘卜了一卦,此去凶多吉少。为娘的意思,若是当了驸马,行动不免掣肘,那公主估计也不是个好生养的,倒不如先留下个血脉,毕竟,你是咱家十八代单传的唯一血脉。 公子皱了皱眉,说:娘这是不信孩儿了,既如此,小红就发个誓——此去…… 老夫人冲我使了个眼色,我连忙打断公子:七月不起誓,哥儿怎么忘了! 老夫人说:这事儿也拖了很久了,择日不如撞日,今晚你就纳了小丹吧。 公子顿时脸色煞白。 小丹,是个丫鬟。此刻,她就站在老夫人后面,我都可以感觉到她的心跳,因为她把扇子摇得飞快,都打出了几百个旗语。 我看向公子,他的眉头皱得更深了。也难怪,庄子里七个大丫鬟,大绯、二绛、三赤、四殷、五朱、六彤还有小丹,她们的姿色,也就勉强能在这几百人的庄子里称王称霸一时。 公子这样的人物面前,实话说,这些脂粉都俗出了蛤蜊油的味道。公子想要去见识一下三百年不遇的美女,我觉得挺好,而且,我也可以跟着一饱眼福。所以,我对老夫人说:公子比武在即,恐不适宜劳心乏力…… 老夫人经我这一提醒,才想起来,不再逼迫了。 第二天,我们就上路了。这个“出窍杯”比武大会,倒是个挺有意思的比赛。不动兵器,全凭意念。具体的比试方法就是——两人上了场,鞠了躬,就各自在蒲团上坐下来,相隔一米,用内力互博,直到一人不支,吐出鲜血来。我已经为公子准备好了一只新鲜的鸡心,就等争第一的时候用。 很多人说,这个比赛黑幕很多,甚至有个人专门写了一本书叫《出窍者,银票也》来讽刺,可公子说,他什么也不怕,他有几百个伥魂助力。公子想得很好,可就苦了我了。为了把库存的几百支羊砂墨柱带进比赛场地,我只得把它们都缠在腰上,因此变成了一个巨型胖子。 进场的时候,我似乎看到了什么。仔细一瞅,是个姑娘,远远而坐在帷幕后面的看台上,不用问,她就是绿姬。因为她穿着豆绿的褂子、葱绿的坎肩儿、茶绿的裙子,小腰盈盈一握,上面系着松石色儿的丝绦络子,里面笼着个翡翠椰子。哦,对了,她还带着一顶碧盈盈的帽子。一般人这么打扮,非得跟大葱韭菜似的,反正逃不出蔬菜的范畴,不过,这个绿姬不同。她的眼珠是油绿的,浅浅的一色墨瞳,泛着幽幽的光;皮肤是奶油绿的,隔了这么远,都能看出凝脂的意思来;头发是海藻绿的,又多又蓬松,一直垂到地上——总之,美得上天了。 见到了这个姑娘,我顿时就走不动了。不料后面的人没注意,继续往前走,猛地将我撞倒在地。这下可要了命了!我腰上绑着的伥魂全都跑了出来,满大厅乱窜。 正在准备比赛的选手们顿时乱了套。这伥魂被关得久了,一出来就是要作威作福的,因此,一时三刻之后,待我终于将所有伥魂收回腰间,这大厅内外就剩了不到十个活人。圣上、他充当裁判官的宰相,还有绿姬等一众奖品姑娘们,是因为躲在帷幕后面才幸免的,大厅里就剩了我和红公子二人。 这时,一阵爽朗的笑声传来。我和公子定睛一看,才发现,一张足有四尺多长的脸,出现在帷幕后面。是公主! 公主示意那一百八十人将她抬到近一点儿的地方。一个小时后,她终于被转移过来了。她接着笑道:父王,这次的比赛倒痛快,挺合我的性子。不知下面那两个,是谁胜了? 声如洪钟,我的耳朵都开始疼了。我偷眼望去,只见那公主一张芝麻烧饼色儿的大脸,七道烧饼糊了色儿的下巴,上身着咸蛋黄色儿的襦衣,下身是橘子芯色儿的褶裙,傲人的上围顶出了老姜皮色儿的中衣,还半披着一张熟杏子色儿的禙子。不知为何,我的眼睛就像进了吊辣椒一样,流出了滔滔不绝的泪水。正要收回目光,那公主看向了我。一双虎斑猫似的大眼,金丝猫似的长睫毛,一根就有我的小手指粗,玳瑁猫色儿的秋娘眉,跟箭猪刺儿一般支楞着,加之混色狮子猫一般的一头秀发辫成的一百八十个大粗辫儿,辫梢儿垂着琥珀、荒玉、碧玺、水晶各式珠子,一晃头环佩噼里啪啦,让我的狩猎本能和逃跑本能同时被激发了。 好在公主只是一撇,目光就又回到了红公子身上。公子伸手向我,我一时没反应过来。他小声提醒我说:鸡心! 我下意识把鸡心递给了他,只见公子背过身,含住鸡心,再转过身,嘴角已是鲜血直流。他对圣上行了个礼,指着我说:是小人输了,这位英雄才是第一名! 我眼前顿时一黑。 后来,我娶了公主。 我不乐意,可不敢说。公主也不乐意,她闹了很久,具体就是三十分钟,绝食抗议。圣上说:小黏,你能有点儿契约精神吗?说好了这次怎么也要把你嫁掉的! 公主撒泼打滚,当然,具体表现就是脸上的肉左右甩了几圈。 可是,圣上也就是我的岳丈,他也有杀手锏。拿出了一个刚出炉的巨大的空心烧饼,葱香油重,给她套在了脖子上。三秒钟之后,她就一边流着眼泪一边啃了起来。 也许就是那一刻,我爱上了公主吧。她吃烧饼的技术真是登峰造极。啃得无比均匀,不会出现还没啃完就掉了这种情况,到最后,烧饼变成了一个蚊子腿儿粗细的项圈儿,公主才想起我,她梨花带雨地问我:你饿不? 她的一滴眼泪滴在了我头上,我顿时全身都湿透了。不过,我还是很感动。一直以来,我以为红公子是这个世界上对我最好的人,可是,他那么轻易地就摆了我一道。而公主,她是这么高贵,却会对我这样的人嘘寒问暖。 |
红(三) 婚姻生活还算愉快,毕竟我不经常见到公主。本朝法令,我得住在驸马府,不到月圆之夜,我这驸马是不能进宫见公主的,因为怕我们新婚夫妇,情不自禁,做出一些只能在月圆之夜做的事儿来。对此,我只能说,大家都太多虑了。公主可是个大家闺秀,自从我们进了洞宫——没办法,洞房她钻不进去——她还没有让我碰过她的手。 我没见公主站起来过,不过,我偷偷量过,公主小腿骨的长度大概是我身高的两倍,小腿肚的围度是我腰围的十倍有余。 一个月圆之夜,我们对坐着,大眼瞪小眼。我问她:你能站起来不? 她反问:我为什么要站起来? 我在她面前跑了两步:难道你不想像我一样,能跑能跳? 她再问:跑有什么意思?跳又有什么意思? 我想了一会儿,对她说:我在跟了红公子之前,生活在海边的一个小村子里。黄昏时分,我喜欢光着脚在沙滩上奔跑。沙滩是一种柔软的半流体的状态,沙子钻进我的脚趾缝儿,痒痒的。我有时候迎着夕阳跑,海面一片金光,我跑着跑着,海水就齐了我的胸口。我用力一蹬腿,就浮了起来。我划动双臂,打碎那些金光,向着夕阳游过去,那时候,我觉得我永远都不会累。有时候,夕阳在我身后投下长长的影子,我就跟自己的影子赛跑…… 一阵啜泣声传来,我抬头望去,公主哭了。她说:我从来没有见过自己的影子,我低头只能看见自己的肚子,转身也只能看见自己的屁屁。 我沉默了,不知道怎样才能安慰公主。 公主说:司弓,我想跑。你再跟我说说跳吧! 我说:在我们村口,有一个断崖,一面儿连着村子,一面儿连着大海。从小,孩子们就喜欢在那断崖上面跳水。七八米的高度,就算横着摔在了水面上,也不会疼。不过,要是在夏天最热的时候,倒退一段儿距离,来个助跑,再笔直地伸展双臂,跳将下去,稳住水花儿,直直地入水,你会感觉到整个世界的清凉都属于你,睁开眼睛,你可以看到摇曳的海白菜,那些扒在礁石上的淡菜和鲍鱼,还有长脖子的藤壶,无数的弹涂鱼被你惊扰,纷纷逃窜,海水在片刻的浑浊后重归澄澈,那感觉,真是无法形容。 公主说:哇!真想去看看啊,你说的这些东西,听名字都很好吃。可是,我要怎么做,才能跑能跳呢? 我委婉地说:你需要少吃烧饼,多吃大白菜。 公主说:可是我不爱吃大白菜。我只喜欢烧饼。我喜欢芝麻在我的口腔中爆开时的香气,让我想到先生讲过的耕作之景。我喜欢香葱那微糊的质感,我也喜欢新麦的芬芳,有着一种草浆的气息——是不是新麦,我闻一闻就能分辨出来。而大白菜,据说是用粪水浇灌出来的。 我说:这世上,想要做一件事,总要付出代价的。想跑想跳,还是想顿顿吃一百八十个烧饼,就看你的选择了。 公主听了,若有所思。 第二天,我回了一趟灰庄,可是没见到红公子。据说他赢得了绿姬之后,回到灰庄,当晚就大摆筵席娶了她。七个大丫鬟见到绿姬,都自惭形秽,在那个月黑风高的花烛夜,各自服毒,全都一命呜呼了。仵作来了,验视半天,是鸩毒。 过了几天,老夫人留下遗书,说看到公子已得佳妇,心中再无牵碍,要到那阴曹地府寻找她那死鬼老头子去了。仵作又跑来,发现老夫人也是饮了鸩酒。 再后来,灰庄上上下下几百女眷,上到八十老妪,下到八月女婴,都鸩亡了。红公子这才想起来追查这鸩酒的来历。绿姬掩口一笑,说:妾身姓绿,名鸩,相公难道是想用妾身酿酒不成? 据我所知,绿鸩是一种鸟儿,长得就像掉在了咸菜缸里的鸽子。公子当然也知道,他觉得头皮阵阵发麻,因为他对眼前这个俏佳人的生物学分类产生了质疑。不过,我觉得他肯定还有更需要操心的,比如说,现在整个灰庄正人仰马翻。尸体停在了几乎所有的地面儿上,周围那片护庄子的老槐树林,全都给砍了。本来槐树这东西,没人拿来做棺木,不利子孙,现在也顾不了这么多了。胳膊粗细的小苗儿都给砍光了。 绿姬委婉地表达了她对于自己成为了灰庄唯一的女人这件事的不安,她总觉得害人的鸩酒会自己飞到她的口中,为此,她紧闭嘴巴,还戴上了面纱。据说红公子恳求了她一整晚,她也不肯把面纱摘下来。 等到第二天,红公子就带着绿姬走了。他们是在天没亮的时候悄悄走的。其实他们走了之后的事儿,我就不知道了。不过,过了些年,道上传出了很多消息,毕竟绿姬姑娘是千秋万代都能排上号儿的,她的八卦,是当时所有饭局开场的小菜。 据说,这绿姬有毒。头发、皮肤、眼泪、唾液,当然还有别的东西,统统有毒。只是,她自己是不知道的。其实这是说得通的。绿色就是毒药的颜色。她这毒,却只对女人有效。也不止是女人,如果红公子留心观察,他就会发现,马圈里的母马都躺在地上口吐白沫了,猪圈里的母猪也都四脚朝天第一次看见了天空,就连蚊子也不叮人了,因为母蚊子全都翘辫子了。当然,这绿姬也不是时时刻刻都有毒,只有在她精神紧张的时候,毒素才会从她的每一个毛孔里冒出来。 诸位,行走江湖,就没有一日不是在刀尖上打滚儿的。据说绿姬紧张的程度不同,释放的毒素强度和范围也不同。有些好事之徒,为了考证,养了许多母萤火虫——对了,据说这绿姬在黑暗中通体会发出莹绿色的幽光,特别招虫子——漆黑的夜里投到绿姬的房间里去,然后再用不同的东西吓唬她,计算萤火虫熄灭的速度与半径。做这个实验的人,不止一个,都想着先弄出个成果来,好扬名后世。 |
红(四) 绿姬是个睡眠质量很差的人,八百里外一根针掉在地上的声音,都能让她从睡梦中惊醒。为了迁就她,红公子搬进了大山深处,又将那山上所有会发出噪音的生灵统统杀掉了。不单是聒噪的秋蝉和大肚子的蝈蝈,还有会扑棱翅膀的鸟,喜欢跳来跳去的猴子,甚至是用腹部爬行的蛇。绿姬说,蛇爬行的声音是一种高频的噪音,一般人是听不到的。对了,还有蝙蝠,那些倒挂在洞里与世无争,只跟老鼠有世仇的黑衣的家伙们,也遭到了灭顶之灾。绿姬说,蝙蝠的声音,能穿透厚厚的天幕,她还断言说,嫦娥就是受不了这个声音,才跑到广寒宫去的。 红公子有点儿生气了,绿姬这是委婉地告诉他,她想上天啊!红公子拒绝了她,绿姬就耍起了小脾气,具体表现就是不肯与他行夫妇之大义了。红公子也是少年人心性,两人僵持不下。直到有一天,红公子借酒消愁,不小心酩酊大醉了。绿姬却还在一边唠叨,非常直白地表达她对于嫦娥的居住面积的深深妒意。红公子突然拿出了铁笔。 这天以后,绿姬再也不会失眠了,她也很少说话了,反正说什么自己也听不见。不过,她似乎也挺满意。至少在红公子看来,她是满意的。因为不论他对她说什么,她都只甜甜地一笑。虽然从此无论绿姬走到哪里,她身边的雌性生物都立刻倒毙,但她始终没有忘了在脸上挂上甜甜的笑容。 再后来,绿姬就老了。毕竟,笑多了,容易长皱纹。红公子也老了,他坨了背,背着柴,走在通往大山深处的家里的那条小路上。 突然一群黑衣的侠客出现在他面前。这是一群躲过了清扫的家伙,它们活了太久,久得超出了物种的定义。它们就是在等他老,等他牙齿掉光,等他颤颤巍巍再也握不紧拳头。它们身长不过三寸,各个牙尖齿利,嗜食鲜血。红公子向着腰间摸他的铁笔,突然想起,那铁笔早已被绿姬硬生生折断了。红公子又想喊我磨墨,只是他忘记了我的名字。这是他在离开我之后,第一次想起我,那一刻,我狠狠打了三个喷嚏。 后来,他就倒毙在路上,离家门还有几十米远的地方。黑衣侠客们喝光了他的血,又尝试着吃他的肉,只是那肉丝又粗又柴,特别塞牙,最后,它们就放弃了,一声呼哨,腾空而起,如一片黑云渐渐飘远了。 那一刻,绿姬就坐在家里,她还是那么端庄,即使腿压麻了也不肯改变坐姿。她看着墙上自己的影子。不知何时,她那海藻般的头发都快掉光了。房间里没有铜镜,她不知道,自己早就变成了一个又聋又丑的老太婆。她也不知道,就在不到百米远的地方,她的夫君正在忍受着蚀骨之痛。她等在那里,满怀希望。 很久之后,一个寻宝人闯入了这座大山。他看到路上有一具白骨,保持着向前爬去的姿势。他大喜,以为宝藏就在前方。可是,等他到了小屋,才发现,里面也只有一具枯骨,穿着绿衣,即使双目都变成了黑窟窿,还能感觉到她期盼的目光。寻宝人一脚踢掉了那骷髅的脑袋。突然,他看到了那绿衣上的丝绦,他取下那个络子,掏出了翡翠椰子。他咧嘴笑了,不知道自己见证了三百年不遇的那个美人,最后的时光。 我跟公主坐在沙滩上。她不停地让我跟她讲这段故事。她对我说,其实她也曾对绿姬芳心暗许。 我一笑,心中完全没有一丝波澜。毕竟,公主已经超越了她的身体,变成了一个——我也不知该如何形容。 那天,我从灰庄回到皇宫,正看到公主闹着要站起来。我的岳丈也就是圣上苦劝无果。公主的脑袋就像棒棒糖有甜味的部分,当然,她身体的其他部分也很可观。总之,她站起来了,这是人生中第一次。我看到她的眼睛里闪出异常兴奋的光芒,她对我说:司弓,你说得没错,我现在感觉好极了,我想走起来,想跑起来! 我还未及阻止,她就跑了起来。整个皇宫的地面不停震动,后来史官把这个事件记录成了一场6.7级的地震。公主跑得很快,我们都追不上。她跑远了,又跑回来,我们远远地看着,怎么看怎么别扭。等她跑到近前,我们恍然大悟——她的脑袋不见了。那断裂的颈子,并没有流血,身体也没有停下来的意思。我们找啊找,在内河的拱桥下面找到了她的脑袋,它被卡在了下面。从此,公主就变成了两个人。她那硕大的头颅,原来早已进化出了一套独立的身体系统,从神经到消化,无所不能。她那没了头的身体,始终不肯停歇下来,因为它接受的最后一个来自大脑的指令,就是——跑。 据说,那身体现在还在皇宫里跑个不停,没人能把它拦住。具估计,身体中储备的脂肪还能使用大概三百年。不得已,圣上只好迁了都。毕竟没人喜欢住在一刻不停地震的地方。虽然没了头颅,震级下降到了3.6级,可因为震源深度浅,震感还是无比明显,睡个午觉,醒来都有可能给颠倒地上。而且这个震动频率,跟某些活动的频率相同,产生了共振。这就很尴尬了。搬吧,于是,大家都搬了。 不过,这件事对公主来说,还是很有好处的。那天把她的脑袋抢救出来后,她发现自己可以用面部的笑肌走路,具体做法就是大吼一声发力,然后在地上飞快地滚起来。这么走是很快的,就是脸上会扎上一些莫名其妙的东西。不过,坚强的公主不在意这个。 当然,现在公主早就不用笑肌走路了。我说过,她是个喜欢奇思妙想的女孩子。她指挥着那一百八十个宫女,将她的满头秀发辫成了弹簧一样的辫子。现在,她想要去哪里,只要发力一跳,就能跳出十丈之远。 她就是这样跳到我儿时生活的小渔村的。她也早就不吃烧饼了。现在的她,只要迎着风站在那里,张大嘴,几分钟就能吃饱。渴了,就扎进海里,喝个痛快。她早已进化出了一套非常先进的排泄系统,不但能过滤海水,还能产盐。 前面说过,练两脚羊红需要盐。一个偶燃的机会,我发现用公主产的盐来卤制羊红,只需要一道工序——点卤子。做出的羊红香喷喷,晒干后,我就用它来给小姐太太们漂~唇和染胭脂,还有做全身保养。经此一漂,比做了整容手术还要有效,我的生意好极了。 打了烊,我和公主去了海边,我们要赶着去看日落。这么多年,我们从没有错过一场日落。公主用一根辫子握着我的手。这么多年过去了,她的辫子里早长出了神经和肌肉,公主变成了一个拥有无数只手臂的球状物,就像蒲公英一样。不过,我还是很爱她。 我们在海边,看着夕阳落下。公主说:真美,这景象,一百年也看不够。说完之后,她一蹦一跳上了断崖,然后一头扎进了大海。我看着十几米高的巨浪四散而去。三天之后,遥远的倭国估计要迎来一场大海啸。不过,那又有什么关系呢。 我后退几步,一个助跑,也跳进了大海。 海水,又温暖,又凉爽。 |
红(四) 绿姬是个睡眠质量很差的人,八百里外一根针掉在地上的声音,都能让她从睡梦中惊醒。为了迁就她,红公子搬进了大山深处,又将那山上所有会发出噪音的生灵统统杀掉了。不单是聒噪的秋蝉和大肚子的蝈蝈,还有会扑棱翅膀的鸟,喜欢跳来跳去的猴子,甚至是用腹部爬行的蛇。绿姬说,蛇爬行的声音是一种高频的噪音,一般人是听不到的。对了,还有蝙蝠,那些倒挂在洞里与世无争,只跟老鼠有世仇的黑衣的家伙们,也遭到了灭顶之灾。绿姬说,蝙蝠的声音,能穿透厚厚的天幕,她还断言说,嫦娥就是受不了这个声音,才跑到广寒宫去的。 红公子有点儿生气了,绿姬这是委婉地告诉他,她想上天啊!红公子拒绝了她,绿姬就耍起了小脾气,具体表现就是不肯与他行夫妇之大义了。红公子也是少年人心性,两人僵持不下。直到有一天,红公子借酒消愁,不小心酩酊大醉了。绿姬却还在一边唠叨,非常直白地表达她对于嫦娥的居住面积的深深妒意。红公子突然拿出了铁笔。 这天以后,绿姬再也不会失眠了,她也很少说话了,反正说什么自己也听不见。不过,她似乎也挺满意。至少在红公子看来,她是满意的。因为不论他对她说什么,她都只甜甜地一笑。虽然从此无论绿姬走到哪里,她身边的雌性生物都立刻倒毙,但她始终没有忘了在脸上挂上甜甜的笑容。 再后来,绿姬就老了。毕竟,笑多了,容易长皱纹。红公子也老了,他坨了背,背着柴,走在通往大山深处的家里的那条小路上。 突然一群黑衣的侠客出现在他面前。这是一群躲过了清扫的家伙,它们活了太久,久得超出了物种的定义。它们就是在等他老,等他牙齿掉光,等他颤颤巍巍再也握不紧拳头。它们身长不过三寸,各个牙尖齿利,嗜食鲜血。红公子向着腰间摸他的铁笔,突然想起,那铁笔早已被绿姬硬生生折断了。红公子又想喊我磨墨,只是他忘记了我的名字。这是他在离开我之后,第一次想起我,那一刻,我狠狠打了三个喷嚏。 后来,他就倒毙在路上,离家门还有几十米远的地方。黑衣侠客们喝光了他的血,又尝试着吃他的肉,只是那肉丝又粗又柴,特别塞牙,最后,它们就放弃了,一声呼哨,腾空而起,如一片黑云渐渐飘远了。 那一刻,绿姬就坐在家里,她还是那么端庄,即使腿压麻了也不肯改变坐姿。她看着墙上自己的影子。不知何时,她那海藻般的头发都快掉光了。房间里没有铜镜,她不知道,自己早就变成了一个又聋又丑的老太婆。她也不知道,就在不到百米远的地方,她的夫君正在忍受着蚀骨之痛。她等在那里,满怀希望。 很久之后,一个寻宝人闯入了这座大山。他看到路上有一具白骨,保持着向前爬去的姿势。他大喜,以为宝藏就在前方。可是,等他到了小屋,才发现,里面也只有一具枯骨,穿着绿衣,即使双目都变成了黑窟窿,还能感觉到她期盼的目光。寻宝人一脚踢掉了那骷髅的脑袋。突然,他看到了那绿衣上的丝绦,他取下那个络子,掏出了翡翠椰子。他咧嘴笑了,不知道自己见证了三百年不遇的那个美人,最后的时光。 我跟公主坐在沙滩上。她不停地让我跟她讲这段故事。她对我说,其实她也曾对绿姬芳心暗许。 我一笑,心中完全没有一丝波澜。毕竟,公主已经超越了她的身体,变成了一个——我也不知该如何形容。 那天,我从灰庄回到皇宫,正看到公主闹着要站起来。我的岳丈也就是圣上苦劝无果。公主的脑袋就像棒棒糖有甜味的部分,当然,她身体的其他部分也很可观。总之,她站起来了,这是人生中第一次。我看到她的眼睛里闪出异常兴奋的光芒,她对我说:司弓,你说得没错,我现在感觉好极了,我想走起来,想跑起来! 我还未及阻止,她就跑了起来。整个皇宫的地面不停震动,后来史官把这个事件记录成了一场6.7级的地震。公主跑得很快,我们都追不上。她跑远了,又跑回来,我们远远地看着,怎么看怎么别扭。等她跑到近前,我们恍然大悟——她的脑袋不见了。那断裂的颈子,并没有流血,身体也没有停下来的意思。我们找啊找,在内河的拱桥下面找到了她的脑袋,它被卡在了下面。从此,公主就变成了两个人。她那硕大的头颅,原来早已进化出了一套独立的身体系统,从神经到消化,无所不能。她那没了头的身体,始终不肯停歇下来,因为它接受的最后一个来自大脑的指令,就是——跑。 据说,那身体现在还在皇宫里跑个不停,没人能把它拦住。具估计,身体中储备的脂肪还能使用大概三百年。不得已,圣上只好迁了都。毕竟没人喜欢住在一刻不停地震的地方。虽然没了头颅,震级下降到了3.6级,可因为震源深度浅,震感还是无比明显,睡个午觉,醒来都有可能给颠倒地上。而且这个震动频率,跟某些活动的频率相同,产生了共振。这就很尴尬了。搬吧,于是,大家都搬了。 不过,这件事对公主来说,还是很有好处的。那天把她的脑袋抢救出来后,她发现自己可以用面部的笑肌走路,具体做法就是大吼一声发力,然后在地上飞快地滚起来。这么走是很快的,就是脸上会扎上一些莫名其妙的东西。不过,坚强的公主不在意这个。 当然,现在公主早就不用笑肌走路了。我说过,她是个喜欢奇思妙想的女孩子。她指挥着那一百八十个宫女,将她的满头秀发辫成了弹簧一样的辫子。现在,她想要去哪里,只要发力一跳,就能跳出十丈之远。 她就是这样跳到我儿时生活的小渔村的。她也早就不吃烧饼了。现在的她,只要迎着风站在那里,张大嘴,几分钟就能吃饱。渴了,就扎进海里,喝个痛快。她早已进化出了一套非常先进的排泄系统,不但能过滤海水,还能产盐。 前面说过,练两脚羊红需要盐。一个偶燃的机会,我发现用公主产的盐来卤制羊红,只需要一道工序——点卤子。做出的羊红香喷喷,晒干后,我就用它来给小姐太太们漂~唇和染胭脂,还有做全身保养。经此一漂,比做了整容手术还要有效,我的生意好极了。 打了烊,我和公主去了海边,我们要赶着去看日落。这么多年,我们从没有错过一场日落。公主用一根辫子握着我的手。这么多年过去了,她的辫子里早长出了神经和肌肉,公主变成了一个拥有无数只手臂的球状物,就像蒲公英一样。不过,我还是很爱她。 我们在海边,看着夕阳落下。公主说:真美,这景象,一百年也看不够。说完之后,她一蹦一跳上了断崖,然后一头扎进了大海。我看着十几米高的巨浪四散而去。三天之后,遥远的倭国估计要迎来一场大海啸。不过,那又有什么关系呢。 我后退几步,一个助跑,也跳进了大海。 海水,又温暖,又凉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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