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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恐怖推理]写100个邪邪的小故事,给你——《红酥手二更茶》[第7页] |
作者:红酥手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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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家泽哥哥 2017-08-08 08:23:33 翻页吧!!! ----------------------------- 感谢灌水~ |
@袭月兮 2017-08-09 10:15:22 为什么第五页我翻不出来?难道只有我一个人翻不出吗? ----------------------------- 清除缓存试试~ |
更新一篇~ 酥(一) 左边酉,右边禾,时辰地方都有了,乃是酉年酉月酉日酉时,于傍依嘉谷之地——徽州府治下、修武县城外三十里的一垄大田边儿上。 孤零零一个庄户人家,顺水姓刘。当家的名叫刘老三,乃是一个黑脸的汉子。此刻,他又喜又忧。喜得是刚得了一个麟儿,忧得是这孩子似乎有些先天不足。刚当了娘的女人在床上哭着,不住埋怨他:恁个龟孙,让恁白灌嫩多黄汤儿!可怜啊——我的孩儿啊——啊! 他看着那个又红又皱的男婴,似乎还没有他的巴掌长,手指和脚趾是半透明的,能隐隐看到血管和骨骼。他刚要出言安慰,男婴却猛地大哭起来。 “——哇”地一声,似有直冲云霄之势,房顶的茅草都扑簌簌掉了下来。刘老三笑了,他断言:准能养活! 后来果然养活了,只是这孩子,身量异常矮小,心智似乎也异于常人。刘老三给他取了个贱名叫狗儿,盼望着他能平平安安长大。 ——好吧,我就是狗儿。我三岁那年,村子里出了件怪事,下了一场雨。说是雨吧,颜色和味道却有些像醪糟汤,还有些不明的固体物也从天而降。裸露在外面的牲口槽里蓄积了雨水,第二天,人们发现,猪们都仰着肚皮,马们都卧倒在地,鸡鸭鹅们都原地转圈,拉着老黄牛去耕地,却耕出了之字形的轨迹——整个村子的牲畜都醉倒了。一连醉了七天七夜。所幸没人突发奇想喝点儿这雨水,不然会发生什么事就不得而知了。 但是就有一个人这么做了,这个人就是我。每当想起这件事,我就得意万分。爹养着两箱蜂子,从小就是我的宿敌。蜂子也是认主的,可它们只认我爹一个人。每次我和它们在院子里相遇,它们都摆足了架子,直冲冲地往我脸上撞。这东西的厉害,我刚尝到过。在儿时的我看来,它们看上去是一只只蜂子,可似乎是用同一个大脑思考的。谁负责攻击我,谁负责回去通风报信,就好像有个看不见的大脑,在给它们下命令。我觉得这是一种很好的社会分工方式,当然,蛰了我之后躺在地上捯气儿的那只不知道是不是也这么想。 后来,我见过打仗。兵车上面站着司旗官,在那儿摇着旗。我觉得这旗官就像那只挣扎了半日才死去的蜂子。旗官这活儿,据说薪水是整个部队里最高的。因为很少有人愿意干,愿意干的又不一定干得了。旗官要从小培养,三四岁的时候,就要住进旗官府。听着是不是很高级?差矣!世界上当然有又倒贴钱、又很高级的东西,可惜这种东西,是轮不到你我来享用的。这个旗官府,就是个棺材一样的匣子。据说是用梧桐木做的,不过,我闻着有一股子老槐树的味道。想想也是,梧桐木做瑶琴都供不应求,谁舍得用它来做这劳什子呢——不过也难说,对于上面来说,打仗总是比鼓乐更重要且紧迫的事,不打仗,就听不到最好的鼓乐,因为最好的乐师不在你手里。 给孩子申请了当旗官,就有上面的人把这匣子抬到你家里,让你按了手印,再把定银给你,约好多少年之后来验货。这玩意儿上下有着机关绞索,每天晚上,孩子侧身躺进去,固定好手脚,外面就开始搅动,用两面木板把人侧着压成薄片。当然不是一下子就压扁的,这个过程得持续十几年。总之,最后这孩子就基本能隐身了,从正面,眯起眼睛仔细看,也只能看到一根细细的线儿,侧面才能看到个身长四五米,高两三米的庞然大物。当然,这个过程是很痛苦的,孩子会彻夜哀嚎。所以还得用老酵头把嘴堵起来,不然大家都睡不好觉。当然,嘴堵起来了,这孩子也睡不好觉,因为全身每一个骨节、每一块肌肉都在哀嚎。不过,听不见,总要好受些。 前面说过,我跟爹的蜂子有仇。开始下雨的时候,我用没有被蛰的那只眼睛坐在门槛上看着。当我发现了雨里面夹杂着白色的固体物,我突然想到了一个好点子。我搬着凳子够到了蜂箱的盖子,用尽全身力气把它们都推到了地上。那时节,雨正下得又密又急。我看着蜂箱渐渐被填满,无数的不明白色物体堵住了所有的孔洞,把那里面变成了一个炼狱。不管是肥白的幼虫还是金黄的虫蛹,不管是毛腿的采蜜蜂还是光腿的育婴蜂,都浮了上来。最后,一个巨大的泡泡翻了上来,我知道,它们的大脑——蜂后也完蛋了。 做完了这件事,我心里畅快极了。可是,我哪儿知道,这蜂子是我们家重要的经济来源——蜂蜜这种东西,上面是很喜欢的,这样难怪,一切好东西都得上面先喜欢够了,还有剩下的,才能轮到百姓享用。去年我又添了个小弟弟,家里的一切都那么捉襟见肘。爹生了气,我以为他要打我,但是他没有。这让我有了更深的恐惧。当一个人有充足的理由打你,他却不打你的时候,你肯定要经历比挨打更倒霉的事儿。 爹把我和那两箱死蜂子一起关进了地窖。生铁大锁,咔嚓一落。娘在上面,我在下面。她先是哭、再是骂,最后就开始唱。可是爹不为所动。我在地窖里,听了半日,饿了。地窖里一点儿存粮也没有,连白薯块儿或者首乌根儿都没有。当然,要是有这些东西,我也不会受到这样的惩罚。我开始哭,哭累了,就沉沉睡去。 半夜,我醒了,当然是饿醒的。我喊娘,没人应。地窖里伸手不见五指。忽然间,一阵异香传入我的鼻孔,我的手摸索了半天,是那两箱死蜂子。那味道真不好形容,似糖如蜜,勾魂摄魄。总之是食物的味道,尽管里面全是尸体。我试探着拨开那密密一层尸体,手指插进去,感受到了一种半流体的奇妙触觉。我抽出手指,下意识含在了口中,又甜又醇的感觉顿时炸开在我的舌头上,那是我从不曾感受过的好滋味。只这一尝,便一发不可收拾。我双手齐下,喝了个肚儿溜圆,还意犹未尽。 突然,一个大胆的想法出现在我的脑海中,挥之不去。我试探着捞起一个软乎乎的手指粗细的东西,放进了嘴巴,轻轻咬开——甜、香、糯、软,有着肉的质感和糖的滋味,要知道这两样东西都是平日里根本不敢想的,所以,接下来发生了什么就不难想象了。 第二天早上,当爹终于消了气,打开了地窖门,他看到的是一副匪夷所思的景象。据说我的齿缝里塞着的蜜蜂腿儿,一直到我换牙的时候,才彻底去除干净。不过,这也有好处,这些东西让我除了嚼食还进化出了滤食的功能。这在当时,对我是十分有利的。因为我们家天天喝稀饭。小豆稀饭、白薯稀饭。论喝稀饭,谁也没有我快;论在稀饭里捞干货,谁也没有我巧。 但当时,这一切我浑然不知,因为我醉倒了,一醉就是半个多月。反正等我醒过来,爹似乎已经彻底消了气。他难得地对着我笑了起来,一脸褶子都往上走。不知怎地,我却有着不太好的预感。果然,到了晚上,那个棺材一样的旗官府就进了我家的破院子。 那天,我哭得把房顶都掀翻了,这件我在襁褓中未及完成的壮举终于得到了实施,不过,我已经来不及体会其中的成就感了。半夜,娘偷偷来了,她拿了一只大碗,里面是满满一碗不明的白色液体,一闻到那个味道,我就知道是什么了。我一口气喝了个精光。娘的办法很有用,我又醉倒了半个多月。等我再次醒来,我的样子已经有了些微的变化。我的眼睛,似乎不再处于一个平面上了,我的视域从180°扩展到了至少270°,据我所知,只有偶蹄类的食草动物才拥有这样的视域——方便逃跑。 蜂子蜜酒三个月就喝完了,那以后,娘就偷偷给我买酒喝。可是,其他酒根本没有蜂子蜜酒的味道,我要喝得肚皮溜圆才能醉倒。不过,这件事有好处,也有坏处,这好处和坏处是同一个——我的酒量变得非常大。 |
酥(二) 可我到底没当上旗官。长到十六岁,我还是扛不起那三米多高的旗杆,因为那东西的高度是我身高的三倍有余。更不用提有风的时候,我简直就变成了断线的风筝。我第一次去训练就出了个大洋相,挂在一颗大树上下不来了。所以,我爹也就没拿到那交货的银子。但住旗官府这件事,还是有很大的好处的,起码我就蹭着上了公费的学堂。这学费,当然也是上面出的。这件事可能是我今生最大的成就了,因为上面虽然财大气粗,但是想揩他们的油,难如登天。 当旗官,肯定得识字儿。不然,主帅在后面问:对面儿的旗子上写着什么字儿? 你传回去:报告将军,我不知道! 绝对尴尬得要杀头。 所以,三岁上,我就上了学堂。先生给我起了个名字叫伯仑。先生是个老秀才,很不喜欢我。这是当然,我既没有钱给他买茶叶沫儿,也没有钱给他买旱烟沫儿。而且我的样子也很不讨喜。随着时间的流逝,我的眼睛越来越向着耳朵靠近,我的视野变成了两个180°,只有在大脑中经过汇合,我才能彻底看清眼前的事物。这个汇合的过程,大概需要一两秒的时间,这样一来,我的反应总是慢了半拍。 不过我自己是没有受到什么影响的,相反,我对于360°无死角的视野很是满意。但是在先生看来,不管问我什么,我都要沉吟一下,就显得有些少年老成了,特别是沉吟之后还是答不出来,就像故意的一样。这种情形总是很让人开心的,因为我的同学有些都笑得从凳子上秃噜下来了。不过,我很难分享他们这种喜悦。每当课堂上有人睡着的时候,先生就叫我起来回答问题,我比最浓的茶还要解乏。 也有一个不笑的,他是我的朋友,名叫仲宁,小名叫小鸡。当然,你可能已经猜到了,他也是个旗官,毕竟物以类聚。先生也不喜欢他,不过,他不经逗,逗急了就会哭,哭起来丑极了,鼻涕眼泪四溅,方圆三米内无一幸免,所以先生很少招惹他。我觉得小鸡这一手儿也不错,他对我说:没人会戳屎玩,毕竟弄到身上手上味道都不那么美妙。我对他的生存哲学表示赞同,但这个套路我无法模仿。 十来岁的时候,我捉摸出了别的套路。再上学的时候,我就攒着十几天不洗脚,然后偷偷把鞋脱掉。时值寒冬,学堂里生着炉子。这就很难选择了,是打开门窗把味道放出去,还是默默忍受?味道放出去,热气也会被放出去,毕竟,此刻外面滴水成冰。热气没了,就得加炭,炭这东西,可不便宜。所以,最后大家选择了默默忍受,用自己的肺过滤被污染的空气。 我没想到,同窗们记了仇。再到了夏天,他们就按住我,剥掉了我的全身衣物。我说过,我家很穷,我只有这么一套见人的衣服,现在进了茅坑。茅坑又深又陡,我下了很久的决心,还是没能跟我的衣服同归于尽。所以,那以后,我只好光着身子上课——没办法,我要是不去上课的话,上面就会找麻烦。不过,慢慢地,我发现这样也挺好,因为这几年先生再也不叫我起来回答问题了。他连看都不敢看我了。 再后来,我没选上旗官,就再也不用去上学了! 人逢喜事精神爽,每天,我都到村后那片竹林里去消遣。小鸡跟着我,我们刚摆脱了一只大鹅的追逐。他对我说:我觉得你该穿点儿衣服,起码不要老这么招大鹅。 我说:自从开始不穿衣服,我觉得自己进入了一个新的境界。你想想,这人生在世上,为什么就非要穿衣服呢? 小鸡说:这个我还真不知道。 我说:你想想,除了人,还有谁会把长得好好的亚麻和棉花摘下来、把长得好好的兽皮扒下来,又是鞣又是织,然后套在自己身上呢? 小鸡说:禽有羽、兽有毛,人可什么都没有。 我说:你错了,上有天,下有地,我们可以用天当背心,地当裤衩,这样的衣服,又有档次又没有束缚感!再说,有风的日子,风就是我的衣服,还有比无孔不入的风更合体的衣服吗? 小鸡听了,仰天大笑:要不是阿Q还没出生,我真想介绍你们认识!笑完,又正色说:我给你介绍的那个活儿,你到底干不干? 我说:我想去,可是我娘不同意。 活儿当然不是什么好活儿,就是给人代酒。时人好酒,逢交游必饮酒,可是,也有很大一部分人酒精过敏或者一杯就倒。这就催生了一个职业——“酒代子”——没打错字,这地方人说话,喜欢在末尾加个“子”。总之这酒代子就是专门代替人喝酒的,而且慢慢变成了上流人士出入社交场合的标配。这活儿当然也有着层级之分——没什么奇怪的,只要有人的地方,就总有人卯足了劲儿要分出个三六九等来——酒量是最主要的,长相气质风姿谈吐也都有着各种评判标准。 诸位,我的尊容,想必您各位心中也有了七八分把握。这活儿,我能不能干,心里真没有底。不过,爹已经明着暗着说了好几次,让我跟他下田,都是娘拦住了。看爹那架势,娘也再拦不了几回了。 后来终于去见了。小鸡介绍的这个贵人,姓苏。一见到他,我就马上自惭形秽起来。这苏公子乃是时人之中顶尖的人物——明眸皓齿、白衣翩翩,说出来的每一句话都是押韵的,且八句一换韵,从来不会错了韵脚。他对我说: 鸡兄宝荐,伯兄勿谦;寒舍地贱,让您打眼; 小生苏安,祖籍河南;酒量惨淡,因寻一伴! 感兄风采,甚为宝爱;天地为盖,自成一派; 恣睢为态,十分崇拜;闻兄大才,能否一睬? 我听了,呆了几秒,忙说:我就是比旁人能多喝几杯而已。 小鸡在一旁说:他可是个酒漏子,苏公子,您雇了他,以后再也不会酒精过敏倒在路边了! 看来,里面有故事,不过,人家不讲,我就不问。我早就看到桌上十只大酒瓮,沉甸甸摆在那里,酒分子飘进我的鼻孔,乃是甘露小酿。这是时人最爱的鸡尾酒,又香又甜,与后世的长岛冰茶和自由古巴并称为三大“失身酒”——这酒其实是给娘儿们喝的,不过,我并没有感觉到侮辱,挣钱,哪有不受点儿委屈的。我甚至暗自舒了一口气——这酒,我可以用来当水喝。 小鸡说我是个酒漏子,这不正确,我只是酒量大了一些而已。不过,据我所知,酒漏子这种人是有的,一边儿喝下去,一边儿就漏出来。那种喝了酒不停出汗或者不停上厕所的人,就拥有这种奇异的体质。不过,如果不让他们上厕所,或者轻摇团扇给他们止汗,那他们就会很快醉了。后来,跟随苏公子纵横酒场时,这种人没有一个是我的对手。只有一次,我输给一个一喝酒就流眼泪的家伙。流眼泪,这个可堵不住——总不能上手掐住他的泪腺。只是不知道,酒精从眼睛里冒出来的时候,滋味如何,反正他双目血红,还不断要来清水,要清洗眼睛。酒代子做到这种境界,我自愧不如。其实我当时还没有醉,不过怜人怜己,我还是一头倒在了桌子上。后来,听说这老兄盲了,我还狠狠嗟叹了一番。 苏公子的甘露小酿考试,我是满分通过的。我喝完了酒,还跟他下了十盘棋,盘盘杀得他片甲不留。 |
酥(三) 那以后,我就有钱了。不对,顺序错了,我是先出了名,再有了钱的。苏公子乃是酒场上一个聚光灯般的人物,不但日日笙歌、逢局必到,而且还喜欢自己攒局。他以前当然也有别的酒代子,可惜最后都得了肝硬化,肚子大得就像马上要临盆。当然,跟苏公子上酒场,我是穿上了衣服的。苏公子给我做了绫罗,又做了绸缎。料子又滑又软,闻起来香喷喷的。我终于明白了,为什么人们张口闭口都是仕途经济,这好处,不是三言两语能说清楚的。不过,我还是很怀念风吹过两腿之间的感觉。风做的衣服,这些蚕虫吐出的丝怎么能比得上! 我成名很快,因为除了那流眼泪的老兄,我还未曾一败。而那老兄也是个明白人,他后来写了篇文章,说我们是平手,我听了,更跟他惺惺相惜起来,可惜,他盲了以后,有一天失脚掉进了茅坑,再也没有浮上来。 人们都向苏公子借用我,给出的谢仪就像比赛一样,越来越高。苏公子也乐于借出我,分文不取。他要的就是那名声,拥有最好的酒代子,就像拥有最好的夜明珠一样,是件顶有彩头的事儿。 有了钱,我就想干点儿一直想干的事。这事说起来也有些不登大雅之堂——我想要重新酿制出小时候喝过的蜂子蜜酒。小鸡对这件事也很有兴趣,他给我弄来了好多蜂子,有地龙蜂、黄腰蜂、黑盾蜂,还有葫芦蜂——就是没有一个会采蜜的!而且,这些祖宗来了就不走了。 那时,我们早搬进了徽州城。以为这些蜂子,我们很不受欢迎。蜂子是认家的,不过,据我观察,它们到目前为止,也只认识我、小鸡和苏公子这三个人。其他人,只要靠近方圆十米之内,一定会受到攻击。胡蜂的毒,又甚于蜜蜂。所以,有时候我觉得自己是养了一群会看家又不用喂的猛犬。不过,它们当然也是要吃东西的。徽州城里原本吊死鬼儿泛滥,因为城里栽满了槐树。现在这种虫子连踪迹都难寻了。更别提什么苍蝇蚊子蜘蛛小咬,统统绝了迹。有一回,我甚至看见一队胡蜂攻击一只尺把长短的大老鼠,过了几天,我就捡到了一张完整的鼠皮。 我们在徽州城的房子很大,后院空空荡荡,就等着用来造酒。这次,我放弃了自己养蜂子的愚蠢冒险,直接从蜂农手里收来新鲜的蜂巢。可是,天上再也没下过那有着白色固形物的怪雨,我的酒也就一直造不出来。我只好和小鸡坐在房间里嚼着那些蜂巢。我们把蜡质吐出来,晚上就用它点灯,着出来的味道无比甜腻。 当然,我们也不是一天到晚这么傻坐着吃,要这样,我们早就得二型糖尿病了。苏公子近来应酬少了很多,他总说自己厌了、累了,想要歇歇。我只能顺着他的心意,也推掉了所有的邀约。待在家里,大眼瞪小眼,小鸡就领着我找了些好去处去消遣。 二八年纪,尚未婚配。其实一开始我是拒绝的——到底是谁占谁的便宜啊? 迎春楼,喜夏台,晚秋亭,暖冬阁。名字风雅极了,里面却都是一堆庸脂俗粉。现在想想,我可能是对香粉过敏。 不过,后来,我找到了一个不擦香粉的女子,她叫酥酥,是徽州城最大最豪华的消遣之地——醉骨楼的头牌。这姑娘,不知为何,第一次见到就觉得很是亲切。花容月貌,自不必说。待在她身边,不知怎地,浑身每一个毛孔都舒服极了。这种层面儿的姑娘,当然是很贵的,听她抚琴一曲,就可以在那四季为名的院子里包一个月的场子了。 小鸡对我说:你不会是认真了吧?这种姑娘,认真了你准倒大霉! 我说:你要是认识她,就不会这么说了。 过了几天,酥酥居然来找我了。她问我为什么这几天没有去找她。我不好说是小鸡劝住了我,只得支支吾吾。等她走了,我才发现,我的那些蜂子,居然没有蜇她,我百思不得其解。 就在那天晚上,我做了个梦。梦里有个童颜鹤发的老者,自称叫张小恒,说是个因一念之差,未能位列仙班之人。我问:你找我做什么呢? 他说:我曾因醉酒失误,让凡人尝到了酥酒的味道,因此被罚。 我问:什么酥酒? 他说:就是你三岁的时候,被关在地窖里的晚上…… 我一把抓住他:神仙,自从尝到了那酒,我就觉得再做什么都提不起劲儿,所以一直想要再酿出来,您一定要指点指点我! 他说:不不不,我不能告诉你! 我恳求:求您了! 他说:我不能告诉你,你得搜集一百滴花芯的露珠做曲,也不能告诉你,还得用蜂毒做糟,最后,我更不能告诉你,你们现在喝的酒,度数都太低了。酒精和水的沸点不同,要用蒸馏的办法,才能得到高纯度的酒,这是我发明的蒸馏锅,它长这个样子—— 说着,他从怀里掏出个卷轴给我,我展开一看——怎么只有一半? 他说:我最最不能告诉你,你这辈子没有酿酒的命。经你的手会让酒臭掉。而你的朋友小鸡,他的鸡爪子才最适合酿酒。所以,这卷轴我给你们一人一半—— 不是神仙的张小恒,说着说着就消失了,他最后说:糟糕,我怎么又泄露了天机…… 我惊醒过来,看到小鸡的房间,蜡油灯也亮了。怀里有个硬邦邦的东西,我掏出来一看,正是那半截卷轴。刚下了床,小鸡已经拿着另一半卷轴来敲门了。 |
酥(四) 过了三个月,酥酒成了。跟我小时候记忆里的味道一模一样。只是,没人知道我们的酒,也没人来买。还是小鸡想了个办法,他说:哥们儿,酒的品质很精良,也这么稀有,可就是无人问津啊!我看得用一下你的名头儿了。趁你现在在酒场之上风头正劲,不如你装作喝了这酒醉死过去,人们一定会好奇的! 于是,我就带着这酥酒上了场。三杯之后,我就装作倒在了桌子上。小鸡早安排好人将我卷成一卷,抬将下来。他悄悄对我说:效果真不错,继续装啊!对了,忘记跟你说了,我准备要整就整个大的——你干脆就一直装作没醒来吧,装个两三年,这样我们的酒就能变成史诗了! 我用嗓子眼说:恁个龟孙!这么重要的事怎么能忘了说?我都没跟酥酥告别! 他说:我还以为,咱俩早就心意相通了呢,我不说,你也能懂! 我说:我怎么交了你这么个朋友,真是有眼无珠! 他说:痛快点儿,一句话,帮不帮? 我说:唉,也罢,你替我去给酥酥说一声儿,我要出趟远门! 等到了家,他又对我说:狗儿,我又有个想法,你不如装死吧!这样,我们的酒,就成传奇了! 我说:恁个龟孙!死了不得埋到地里去? 他说:非也非也!我把你埋到酒池里,上面盖上酒糟,你可以在里面自由活动。怎么样? 我想了想,说:我怎么交了你这么个朋友!也只有这样了!记得帮我去见酥酥一面! 他说:一言为定! 就这样,他把我埋进了酒池。我在里面过了三年,日子还挺舒服。醒了就喝,醉了就睡,神仙看到我,估计都要嫉妒得发狂。三年过得快极了。终于,小鸡回来了,他撬开了酒池的盖子,我在里面装睡。他喊了三遍,我才醒。这时,我发现周围果然围着无数的脑袋,大家都喝一声彩,然后,递上银票要预订我们的酥酒。 半夜,最后一个订酒的走了,我问他:你跟酥酥说了吗?她愿不愿意等我? 他支支吾吾,我的心一下子沉了下来。 我问:你是不是忘了? 他噗通跪了下来,说:我是连父母没有跪过的…… 我的心一下子掉进了冰窟窿。我问:她——死了? 他说:不不不,她还活着,只是…… 话音未落,一个妇人走了进来。她大腹便便,怀里还抱着个襁褓,对小鸡说:相公,还是我来说吧。 我目瞪口呆地看着她,是酥酥吗?似乎是她,又似乎不是。毕竟,一个即将临盆的孕妇,样子总会有些变化。我问:你是…… 她说:伯仑,我是酥酥。此生身为女儿,只能做了风月场上,无足轻重的一个女子。那晚,我来找你,想不到你竟无意于我…… 我说:我那是名士之派,为的是姑娘的名节啊! 她说:什么名节,都是些用来绑人手脚的东西!再说,你也不是什么名士啊!算了,不说这些了。如今,我已跟了仲宁哥,我们此生是没有缘分了,请不要再念着我了! 我冲到后院,房檐上挑着两个灯笼。我一脚飞起,踢下来一只——怎么跳上去的我也不知道,反正那是我此生跳得最高的一次。烛油撒了一地,火光熊熊。这给了我灵感,酥酒的度数,是完全可以燃烧的。烧吧!我拿起捶酒的木槌,点燃了它,然后,又点燃了所有的酒糟。 火势冲天,一片尖叫。我看到小鸡护着酥酥逃了出去。我没有跑。火苗包围了我。我饮下熊熊燃烧的酥酒,那滚烫的滋味真是无可比拟。我又一次醉了。 再次醒来时,我发现自己可以御风而行了,只是,我的身体还躺在棺材里,很多人围着我哭。哭得最凶的是小鸡,第二凶的是酥酥。我对小鸡骂道:恁个龟孙! 想不到他听见了,他也对我说:恁才是龟孙!你自己寻死,干嘛把卷轴也烧了,这下好了,我再也造不出酥酒了! 我说:该! 其他人还在哭,我和小鸡的对话,似乎是在意念中进行的,没人能听到。 我问:这些人是谁,我怎么不认识? 他说:这是我雇来的哭丧班子,怎么样,哥们儿够意思吧? 我说:恁个龟孙! 想不到他伤感起来,跪了下来,问我:狗儿,我知道你不可能原谅我了…… 我说:那不一定! 他喜道:你肯原谅我? 我说:除非你为我做一件事! 他哆哆嗦嗦问:让我下去陪你? 我说:你的时辰还没到。好好对酥酥,她明天就要生了。我已经又见到了张仙人,经他点化,我已能神游四海,哪儿喝酒,我就去把人家的酒魂吸掉。只是,总神游也挺累的,你能在这九州大地给我修五个衣冠冢吗?这样,我累了可以歇歇脚! 小鸡连忙啄米一样点起头来。 再后来,哪儿酿了酒,我就去哪儿守着,就等酒糟熟了,就把酒魂吸掉。累了,就去小鸡给我修的衣冠冢里休息。这也是在替泄露天机的张仙人赎罪。几十年的时间里,我把自己吸成了一个胖子。 有一天,我又梦见了张仙人。他说:上面对你有意见了,这几年有不少到下面去体验生活的,大家都喝不到好酒,全让你一个人把酒魂吸尽了,现在上面下来个文件,让你不许蹲守酒糟,只能酉时这一个时辰,在筵席之上吸这酒魂…… 我听了,只得照办。可不知道哪个杀千刀的,居然泄露了天机,告诉人们说“酉不宴客,醉坐颠狂”,从此,没人在酉时喝酒了。唉,我现在只剩一件事儿啦,就是等着小鸡寿终正寝,好跟他算总帐! |
@白思宏 2017-08-10 06:39:53 连续看了几个通宵了 真不错 ----------------------------- 通宵伤身体~注意休息啊~ |
@小胖子又胖了 2017-08-10 12:49:34 太精彩了,喜欢这种类型的故事,作者加油 ----------------------------- 太开心啦~又被夸啦~ |
@卢卢豆豆和兔兔 2017-08-10 17:22:06 攒着看,一次看到好几个故事,过瘾???????? ----------------------------- 好办法~不过,问号是什么意思呢~哈哈~ |
@冰点的温暖 2017-08-10 20:46:04 真不错 ----------------------------- 嘿嘿~更新来啦~ |
手(二) 一开始,我就能感受到自己受挫感。我没有拒绝他任何一次的邀约,我怕我的故作姿态被他理解成真正的拒绝。他约我的时候,从来没有那种忐忑的神情,也没有让我感受到一丝急切。这让我的心里空落落的。 后来,他跟我讲他的童年。小渔村里走出来的钢琴家。讲他的父亲,讲他的继母。讲到伤心的地方,哭了。我有些震惊,这还是我第一次见到成年的男性在我面前哭。他说钢琴就是他的命,他的一切。我在他的小公寓里听他讲着,一边帮他收拾着房间。这种待遇,还没有任何一个男人从我这里享受过。我给了自己一个期限——等他手好了。我希望自己能做那种随时能全身而退的女人,我小心翼翼地支撑着。 可是,三个月后,拆了夹板,他的手恢复得非常不理想,活动受限,再也不能弹琴了。在治疗室,一听到医生的宣判,他就要往窗边冲。虽然只是三楼,可我还是死命地拉住了他。 吴铭消沉了整整一年。一开始他就试图自杀,尝试过割腕、吞药,甚至上吊。我下了班,一边在他家楼下的小饭馆里等着盒饭做好,一边一刻不停地提心吊胆。是的,我搬到了他家里。那时已是深秋,天黑得非常早。我在小饭馆里看着楼上他的卧室。灯亮着,为什么亮得这么早?灯没亮,又为什么不开灯?种种猜测都和最可怕的场景挂着勾。 那一年,不堪回首。回到家,首先检查他是不是还活着。窗户早已焊了起来,房间里没有一根绳子和任何可以当绳子用的东西,比如——皮带、鞋带、略长的头绳、内衣带子、成卷的保鲜袋,甚至秋裤。这些东西统统被他用来尝试过。有时,半夜,我从睡梦中惊醒,喉头响动的声音,打开灯,他已经吊在半空挣扎。第一次见到这个场景,我真是魂飞魄散。 拨开他脸上的长发,手指放在鼻翼下面。还要检查手腕,有没有血迹。神智,有没有异样。不止一次,我在半夜才发现,他藏在洗手间厕纸篓底部的空药瓶。再去摇他,已经昏迷不醒。打开手电照眼睛也不见瞳孔收缩。急救中心的工作人员,都成了我的熟人。我一次次看着他被插入胃管,机器轰鸣起来。 他永远能把药瓶藏在我找不到的地方。不过这也难怪,他拥有整日整夜的时间来琢磨这件事。后来藏药瓶简直成了游戏,世间最残忍的游戏。回到家,他吃着盒饭,我开始找药瓶子,一找就是几个小时。如果能找到,这一晚就能平安度过,如果找不到,我整夜都不敢睡着,因为他必然会在我睡着了之后吞下他藏起的药片。 后来,找不到的时间越来越多,我搬了凳子坐在床边看他睡觉。他十指交叉放在脸旁,睡得沉极了。他的手还是那么好看,只是,这双手已经永远失去了灵魂。他学习用左手拿筷子,学了好几个月。我坐在凳子上,排练的体力消耗是非常大的,我非常累。半年后,我从团里辞职了,或者说被劝退了。小宝给我介绍了一个代课的工作,我就每天下午去上课,然后整晚不睡,早上再补觉。 以前,我坐在椅子上,可是,总会不知不觉睡着,毕竟二十几年养成的生物钟不是那么容易改变。吴铭总能知道我什么时候睡着,然后蹑手蹑脚起身。而凳子是不会让我睡着的,因为重心不稳就会栽下来。 这世界上,他只有我一个人。他的父亲已经去世,他的继母操着我听不懂的方言,但那语气是谩骂,这一点是没什么疑问的。他的姐姐,据说远嫁到了一个很偏僻的小村子,我至今没有联系到她。 我不知道是怎样放任自己卷入这样一段关系中的。在这之前,我的生活简单极了,上班,下班。排练,逛街。恋爱就是吃吃喝喝玩玩乐乐。 吴铭说:你这个坏女人,你走,你不要管我。 我到了门口,他又说:小蓝,你别走,求求你不要走,我什么都没有了,我只有你了! 一个人把生命交到了我手中。没有问我的意见,就那么粗暴地一递。 我也真的走过,搬走了我的东西,他倚在门框上看着,一言不发。 出租车开出几百米,我眼皮直跳,只得一面啕号大哭,一面让司机往回开。来不及取行李,来不及等电梯,爬上去,门开着,他正用自来水往嘴里送着大把的药片。 那次把他弄到医院后,主治大夫对我说:他这已经是精神问题了,你应该领着他去三院看看。 我骗着他去了。做测试,他撕掉了试题。又拿着笔,试图弄瞎大夫的眼睛。他力大无穷。大声谩骂我。男护工摁住了他,反穿的衣服,绑住了他的手臂。他叫:不要剁掉我的手!不要!啊—— 镇静剂,粗粗的针头,他软软地倒了下来。 三个月,我每周去看他一次。他被剪掉了长发,神情变得淡漠。一开始,他不理我,还有些时候在昏睡。后来就好多了,他会笑了,只是那种笑怎么看都有讨好的成分。第三个月的时候,他脸上挂着那样的笑,对我说:小蓝,求你让我出去吧,我已经好了。 我看着他,他瘦了许多。我说:我知道,你快好了,大夫说你还得一个疗程。咱们把治疗做完,好吗? 他撸起袖子,又掀开衣服露出肚皮。青的、紫的,没有一块好的。 我问:怎么弄的? 他压低声音说:他们打的。 当天就出了院。大夫追着我说:这个病人有自残倾向,我们这里除了治疗手法,是不会殴打病人的…… 出院后,吴铭果然没有再犯过病。他很快找了新工作,做销售,体重也逐渐恢复了正常,甚至有些发胖了。他红光满面,每天跟我讲,又见了什么客户,签了什么单子。 每一天,我都在想,怎么开口说要搬出去,要结束这段关系。是的,我是个不负责任的人,我是个胆小鬼。当他吸引我的光环散尽,留下的是随时会复发的躁郁,我就退缩了。可是,他的亢奋慢慢让我察觉出了危险,他攒着钱,说要给我买大钻戒,说要给我一个最完美的婚礼。 我们从没有谈过结婚这件事,不知为何,在他的记忆里,我们早已就这件事达成了共识。我好几次想要告诉他真相,可是话到嘴边又不忍出口。 那天是我的生日,他买了一个很大的蛋糕。他点上蜡烛,让我吹,让我许愿。我下定决心,说:今天是我的生日,是不是什么都听我的? 他说:那当然。 我说:吴铭,你现在也好了,我觉得吧,我们还是不要在一起了…… 话音未落,他脸上的笑容就凝固了。 我硬着心肠说:我们也不是那么合适,我…… 他抓住我的手腕说:我要是还能弹琴,你还会离开我吗? 我看着蛋糕上的蜡烛,已经快燃尽了,蜡烛那么细,燃得那么快。我说:会。 他说:你说谎!你这个坏女人! 他站起来转着圈,突然举起蛋糕,掼在了我头上。滚热的蜡油,火辣辣地疼。 我呆在那里。 他也愣了片刻,就开始疯狂地帮我清理。我冲进了浴室,他不让我关门。我打开花洒,冷水浇在我头上。待我的眼睛能看清东西了,我发现他跪在地上,他浑身颤抖地说:我错了!我再也不会了!我真的错了!求求你,原谅我! 我洗了头,脖子和前胸还是有很多奶油。我对他说:你起来,出去,我要洗澡。 他抱住我的腿:你不原谅我,我就不起来。 我哭道:你是个骗子。 他说:我错了,我真错了,我一听你要离开我,我的心都碎了,我……我不是我了,你明白吗?小蓝,你是这世上我唯一在乎的人,我就是为了你才活下来的。你要是走了,我只有再去死了! 僵持了几分钟,我终于冷静下来。我问自己,我是不是太过分了?他满心欢喜要给我过生日,我却偏偏挑了这样一个日子跟他说分手。一切都跟我预想得不太一样,我以为我们会互相祝福,然后相忘于江湖。 他站了起来,锁上了浴室门,我这才发现,他的裤子,膝盖以下的部分都湿透了。他开始脱衣服。 我问:你要干什么? 他说:小蓝,你别怕。你会离开我,是因为我们还没有全身心地属于过彼此。你放轻松…… 说着,他已经脱掉了所有衣服。他扑上来,我挣扎着。他打开了花洒,冷水浇在我们两个人身上。我的脚又踢又踹,我的手又拍又挠。可是,挣扎是徒劳的。 和我曾无数次幻想过的场景完全不同,留下的是满身的伤痕。 |
手(三) 那个晚上我发了高烧。半夜,说着胡话。醒过来的时候,看到吴铭坐在凳子上看着我,就像我曾经在无数个夜晚看着他那样。我的嗓子疼得要冒烟,我虚弱地说:水…… 他端着水杯,说:答应我,永远也不离开我。 我紧紧抿住嘴唇,生怕有一个音节漏出来。 再醒来,他还端着水杯坐在那里。我的每一个毛孔都在呼喊——水。我张开口,可是没有发出声音。 他说:答应我,再也不离开我! 尽管神智昏沉,我还是听出了他的弦外之音——不答应就没有水喝。 我觉得自己要死了,我的呼吸是滚烫的。我点了点头。 他喝了一口水,含在嘴里,然后把嘴唇凑上来。 我想要避开,可是没有一丝力气。 他撬开了我的牙关,温热的水流过了我的喉咙。 可是,只有一小口,还不足以湿润我的口腔。他说:小蓝,你发誓,永远不离开我。 僵持了很久,每当我要昏过去的时候,他就喂我一口水。 终于,我妥协了,我流着眼泪,说:我……答应你。 他说:你起个誓。 我说:什么……誓? 他说:你要是离开我,就全家死光! 我想哭,可是没有流出一滴眼泪。我说:我要是……离开你,就……全家……死光。我的眼泪终于流了出来。 他的嘴唇印在我的眼角,他说:小蓝,我会让你幸福的,我们会永远好好的。说完,他就扶起我,整杯的水送到我的嘴边。我急促地喝了起来,被呛到了也没有停下来。 我病了很久才好,伤风转了肺炎,吴铭守了我三个多月。在那晚誓言中的那些不免要为“死光”担忧的人,没有一个人知道,我几次被下了病危通知。我的身后,是没有那么一座永远不会倒塌的大山的。六岁离开外婆家,八岁住校,一连住了四个学校。我的成长,就是一部飘零的历史。依蓝,蓝是什么?天空,大海?真要依靠,不是掉下来,就是被淹死。 吴铭也知道这一点,他说:这个世界上,我只有你,你也只有我。我们俩其实是一个人,我们也能成为一个人。 我没看他,我说:没有人能成为另外一个人。 他拿出了鲜花,拿出了戒指,四人的病房,满床。我的手上还扎着针。这不是我想象中的求婚,不过也聊胜于无。生病后,我总有一种有心无力的感觉,对一切有了得过且过的心思。我心中被挤到一个无限小的点的地方,有个叫自尊的东西,在拼命否认着什么。 我开始盼着吴铭来看我,探视时间,两个小时。 他来了,带着水果,都是一口的大小,插好了牙签。他说:以后的每一天我都会让你吃到削好的水果。 病好后,我重新找了工作,在文化馆给人编舞。我和吴铭已经领了证,但还没有办婚礼。我以为一切都尘埃落定了,没想到才刚刚开始。 一个不太熟悉的昔日同学打电话问我:你为什么把我QQ删了呢? 我茫然,登陆我的QQ,看到本应是三位数的“同学”那一栏,只剩了21个。我点开列表,细细地看。看了半天,明白了,我所有的男同学都被删掉了,大部分女同学也被删掉了。 QQ的密码,吴铭是知道的。他对于我一切的密码都非常好奇,禁不住他的软磨硬泡,我只好都告诉了他。我质问他,他说:你的这些大学男同学里面,有哪个是你这辈子都舍不得删掉的呢? 我说:你这叫什么话? 他说:你到底是为了哪个男同学跟我吵架呢? 我说:你别混搅。我要是删了你的同学,你能高兴吗? 他把手机递给我:随便删。 我不接:我永远不会干这样的事。删男同学还能解释,可你为什么连我的女同学也要删掉? 他说:我不是所有的都删了。只有那些我觉得人品不好的,才帮你删掉了。 我怒道:哪个人品不好了? 他说:多了去了。叫你去夜店的,给你介绍男朋友的,还有管你借钱的。这些人,我要是不从你身边过滤掉,你早晚栽在她们手里! 我说:你真是不嫌麻烦啊,还不如把同学这个分类全删了! 他认真地说:不,你还是得有几个同学朋友什么的。 我想要发火,张了张嘴,忍住了。有什么必要呢?已经删掉的还能加回来吗?而且,发火又能怎样?不过是吴铭跪下来痛哭流涕一场,而且,我越来越发现,他记仇。 有一天,他买回来一个手电。我问:买这东西干嘛?手机上不是有手电吗? 他说:这不是手电。说着,他就按动开关——哒哒哒一阵响声,伴随着被释放出来的电流爆响在空气中。 我吓得跳了好几步远:你买这个东西干什么? 他说:防身。 从此,他总是在我面前按动这个防身手电的开关,好像知道我怕那声音一样,他笑得开心极了,面部的肌肉抽搐着。 后来,终于有一次,他“不小心”电到了我。我的胳膊。剧痛,麻、胀、无法行动。 他抱着我,陪了半天情。突然,好似无意地说:我在三院的时候,天天让人这么打,习惯了就好了! 习惯了就好了。我突然打了个寒噤。他问我:你怎么了? 我尖叫:你马上把这个东西扔了! 他说:我不会再不小心打到你了,这东西挺贵的,别仍了好不好? 我说:扔掉!扔掉!!扔掉!!! 他拿着那个手电就走出了家门。 后来……很久以后,我整理杂物,发现那东西就混在里面。按下去,已经放不出电了。 婚后第二年,他问我:你每个月能存下多少钱? 我说:不多。 他说:咱俩的钱干脆混在一起存吧。 我摆摆手:别别别,你的钱别给我,我最不喜欢管钱了。 他说:那我来管钱吧。 我张了张嘴,卡壳了。之前他生病的那一年,我花掉了自己的大半积蓄。他的衣食住行,三院的大笔治疗费。我们没怎么谈过钱,这笔钱我也从未向他提及。 我说:再说吧。 于是,晚上,他又说了。第二天早上,又说了。他不停地说,一天能说三四次。一听到他“我想了想,还是——”这个开头,我就要发疯。后来,我就把自己的工资卡给了他。 当然,现在我的卡又回到了自己手中,我办了挂失。这中间发生了什么我真的不想再回忆,我曾经为了坐公交车的零钱哀求他半个小时,直到自己迟到。 补办的新卡上面的余额是零,我五位数的存款不见了,我知道去了哪里,它变成了一架钢琴,塞满了半个客厅。我不敢提这件事,不敢提为什么他再也不能弹琴了,却要买一架这么昂贵的钢琴回来。尝试过,哪怕一个字都会让他抓狂。 |
手(四) 这几年,日子不知道是怎么过的。我已经不知道自己是还活着,还是已经死了。死了,才会进入炼狱吧,虽然我不确定我毁掉了吴铭的前程这件事算不算罪大恶极,可我总觉得,我已经在炼狱中挣扎了很长时间。 今晚是约定的例行公事的日子。吴铭说,你自己知道,我想,我也是知道的。每一次的玩笑,都像是充满恶意的试探。 他总是惊讶道:你怎么又胖了? 或者,语调里满是厌弃:你就像只猪! 我不能发火,因为这是玩笑。但他的玩笑实在是让人难以分辨。比如,一定要关灯。事后,他又会说:只是玩笑,关灯是为了让玩笑更有意思,你怎么这么小心眼? 事实上,我的体重从没有超过50kg。可是,玩笑听多了,我好像不知不觉当了真。买衣服的时候,总买些宽大的,还有,我已经两年没去过游泳馆了。 我不知道他为什么每次都怒气冲冲。如果我有一点消极的反应,那例行公事就会被中断,他会翻身拿起我的手机,问我:你心里想着谁? 我不能去抢,因为我抢不过他。他点开通讯录,点开QQ,点开微信。一个个名字,一个个头像。他不厌其烦。 他问:这是谁? 又问:这个呢? 放过几个,一副抓住了什么的样子,拖着长音再问:这——个? 有些是同事,有些是领导,已经没有朋友了,所有朋友,不论男女都知道,我有一个神经病的老公,他们都对我敬而远之了。 他的手悬在播出键上面:不说我就打过去问了! 我开始还着急地解释。他的脸上挂着戏谑的笑意,肌肉微微抽搐着。后来,我就不解释了,任他把电话拨出去,第二天,到了单位,再打电话一一解释。有劝我的,有尴尬一笑的,我也不在意了。只要吴铭开心,我就能过两天顺心日子,其他人,其他事,都不再重要。 现在我的通讯录里只有二十几个人,大半是我的领导和同事。都是他一一确认过的绝对安全人物。 只是,他不知道,我的脑海中,存着几百个电话号码,他把自己的老婆逼成了一个人肉U盘。 婚后第三年,一个意料之外的孩子来了。三个月,我翻来覆去,犹豫不决。吴铭那段时间正好接了新项目,总是在出差。我拨通了三年未联系过的小宝的电话。她说:小蓝,你要想好了,吴铭能给孩子幸福吗? 我沉默了。 她问我:你为什么不跟他离婚? 我说:我想,我还是爱他的。 她说:你真傻,有些人,爱他可以,嫁给他,那就是自讨苦吃了。 小宝陪我去医院。我对她说:借我两千元,以后每个月我给你还两百。 她张大了嘴巴看着我,她说:你还是我认识的蒋依蓝吗? 我笑了一下。 小宝去了一楼,再回来,把五千元交到我手中,她说:不着急还。 后来,吴铭回来了。我躺在床上,流产后的虚弱和小腹持续的疼痛让我忘记了把钱放起来。他照例翻着我的包,说要检查一下我最近“乖不乖”。拿出那一摞钱,问我:哪儿来的? 我只好说:是小宝借给我的。 他问:你借钱干什么? 我语塞了。 他去了洗手间,反锁了门。 过了一会儿,我听到他在跟谁吵架。听了半天,是小宝。 他出来了,抓住我的肩膀使劲摇晃:你去做流产了?你什么时候怀孕的? 我任他摇晃,一言不发,我的眼泪汹涌地流着。 他问:是谁的? 我吃惊地抬起头。 他咬牙切齿地问:是tm谁的? 我说:除了是你的,还能是谁的? 他说:你放屁,是我的,你会瞒着我?是我的,你要偷偷摸摸趁我不在去打掉? 我大哭:要不是你的,我出门就被车撞死! 他一把将我推倒在地:你早该去死了!你这个坏女人! 他拉起还没有打开的行李箱,扬长而去,连门都没有关。 我坐在地上,直到小宝和她的丈夫进来,他们把我安顿好,把热水递在我手中。那晚,他们陪着我,直到我睡着。可是,半夜,我的电话响了,吴铭跟人打了架,进去了。 我们赶到派出所,看到了我的顶头上司。吴铭酒气熏天,他在不停地骂,骂我的上司是禽兽。他先是砸了上司家的玻璃,又把出来查看的上司打了个鼻青脸肿。我下意思地看向他的手,果然又青肿起来了。 我再也没有去过一次单位,连辞职都是托小宝去办的。我问小宝:单位里的人说什么? 小宝说:不管他们说什么,都不重要。 后来,小宝成了我的稻草。我常常打电话给她,不分昼夜。听到她的声音,我慌乱的心才能安定下来。这样的日子持续了有半年多。 有一天,深夜,小宝的丈夫打电话给我,他说:小蓝,以后你可以不要再联系小宝了吗? 我问:为什么? 他说:吴铭去幼儿园接走了贝贝,我们找了好几个小时,才找到他们。 他的声音明显克制着,贝贝是小宝的女儿。我想到吴铭早上拉着行李箱去出差的时候,那神采飞扬的样子,他留在我脸上的吻。看到他心情那么好,我一整天都很开心。可是,他居然是为了要绑架小宝的女儿,才这么开心。我的身体抖了起来。我说:贝贝她……还好吧? 小宝的丈夫说:吴铭说,只要你和小宝断了联系,贝贝就会好好的。 我说:我知道了,对不起,实在是对不起…… 我还没有说完,他就挂了电话。 我颤抖地删除了手机上小宝的号码。 又过了一个小时,吴铭回来了。他蹑手蹑脚,如果我不是还没睡着,一定不会被吵醒。吴铭想要心细如水的时候,会做得比任何一个模范丈夫更好。房间里一片平和的黑暗,后来,我就真的睡着了。 我伸出一根手指,从吴铭的指缝里插进去,打开了灯。 吴铭还闭着眼睛,他又皱了一下眉头,睁开了眼睛。他说:你找事是吧? 我推开他,一跃而起。水杯,桌上有一只水杯,我拿起它,掷向壁灯。一声巨响后,房间里又一次一片黑暗了。壁灯的碎片全落在吴铭身上和头上,黑暗中,我能感觉到他一动不敢动。那些碎玻璃,就在他身上,脸上。他拃着手,我看到墙上枯枝般的隐约影子。 他说:开灯。 我说:灯坏了。 他说:把大灯打开。 我又向桌子上找去,那只巨大的水晶镇纸,就是它了。我在黑暗中,把它掷向吊灯。碎得很彻底,看来装修时,灯具店的老板没有骗我,他说:这是真正的水晶吊灯。 水晶吊灯的碎片,也砸在了吴铭身上。他哀嚎起来,他说:小蓝,开灯,快开灯。 我站在那里,看着他,我说:你不是不喜欢开灯吗?现在好了,以后再也不用开灯了。 吴铭躺在黑暗中,他说:现在马上开灯,还来得及。 我说:不,早就来不及了。 我看着他,他拃着手,一动不敢动。我在黑暗中,瞪大眼睛看着那双手,我曾经爱过它们,它们的影子,像枯枝,像怪兽。 |
手(一) ???????那曾是怎样的一双手?每个骨节都是那么修长,却又棱角分明,手背上淡蓝色的静脉若隐若现。轻巧的双手曾在琴键上纵情舞蹈,也曾与我十指相扣。第一次轻轻捧起我的脸的时候,掌心那种温热和和指尖微微的颤抖,此刻还记忆犹新。我一度固执地认为,这双手的爱抚里,有着刻骨的山盟与海誓…… ???????可是,猛然间,所有的骨节都显出了剑拔弩张的架势,柔美的肌肉都狰狞了起来。手,变成了拳头。拳头,有拳峰,有拳面,还有拳眼。这时,手就成了武器,所向披靡。挥拳,向着一切柔软又不曾防备的地方,不停地挥拳…… ???????不知为何,我竟会这样胡思乱想,在这样一个时刻,不合时宜的想法居然让我红了眼眶。 ???????房间里一片黑暗,我的视野里隐约可见的只有天花板和他的手,左手,五指张开,护着壁灯的开关,这让他失去了重心,半边身体都压在了我身上。我的肋骨传来阵阵闷痛,可是,我什么都没说,我只是咬紧了牙,等待着这件事快些结束。床发出沉闷而富有节奏感的响声,正合着我心跳的节拍。我知道这是惩罚,也知道自己做错了什么。对于我知道这是惩罚这件事,我有种无力的愤怒感。曾经有很长一段时间,我都在避免激怒他。 ???????十分钟前,他说:把灯关了再上床。 ???????我说:留个壁灯吧。 ???????他说:让你关了,你就关了! ???????我就关了。可是,过了几分钟,我又想打开。黑暗中心魔疯长,一切都像魑魅魍魉。他的气味,他的动作,他的一切,不知为何让我感到非常陌生。 ???????我说:吴铭,还是开个灯吧。 ???????他说:你别说话,我讨厌你的声音。 ???????我就闭了嘴。我对自己说:这只是开玩笑,他并不真的讨厌我,等会儿,他就会像往常一样道歉了。 ???????他弄疼了我。黑暗中,我缓缓地干涸着。 ???????终于我伸手打开了壁灯。灯光亮起的瞬间,我发现他闭着眼睛,他根本没有看我。我的心底涌过一阵夹杂着自怜的难过。他睁开了眼睛,他皱起了眉头,但是他没有停下动作。他只是腾出左手,啪地又关了灯。 ??????—— 啪!我再打开。 ???????——啪!他再关上。 ???????——啪! ???????——啪! ???????…… ???????我也不知道重复了多少次。 ???????最后,他就保持着这样的姿势,护住了开关。我带着哭腔问:为什么不让我开灯? ???????他反问:你自己不知道吗? ???????多么熟悉的一句话,只是语气却已大不相同。第一次听到这句话,还是八年前,我们刚刚相识的时候,我的独舞,由他伴奏。那是一场什么样的演出,我早已淡忘。只记得台下黑压压的人群,掌声却稀稀落落。不,也许掌声如雷,只是没有进入我的耳朵。那年我24岁,x光片显示,我的骨垢线还在生长。作为一个舞蹈演员,黄金时代却即将远去。我已经忘记了自己跳的是什么,似乎不是《赞哈》就是《彩云之南》。 ???????但是,这两支舞,都不是用钢琴来伴奏的。我的记忆,就像大团纠缠在一起的线头,永远不可能再厘清了,想要眼不见心不烦,只有咬咬牙放把火。过去,我靠日记来帮助自己记忆,可是,我的那整一箱日记本,在一次事故中永远失落了。 ???????上台前,我不知给谁打着电话,说:今天状态好像不是很好,有点儿担心啊! ???????电话里还未答言,吴铭走到我面前说:蒋依蓝,你的水平,你自己不知道吗?! ???????语气里满是鼓励,是那种高高在上的鼓励。这是他对我说的第一句话。据说他很快就要红了,已经在录专辑了。我的心砰砰直跳,有些受宠若惊,又有些微微的惶恐。他是个沉默的人,又高又瘦,长发,有时披散着,有时扎着一个辫子。小宝对我说:这个人正值膨胀期,你还是躲得远一点儿好。 ???????她是我在团里最好的朋友,我想,她一定注意到了我的心不在焉。我最先注意到的是吴铭的手。只要坐在琴凳上,他就好像变了一个人,整个灵魂好像都附着在那双手上面,而他这个人,成为了手的附庸。那些纤长的手指飞快地跳跃,简直让人眼花缭乱。琴声流淌出来,时而活泼欢快,时而如泣如诉。 ???????谢幕后,他跟我并排走向后台。我跳错了一小段,被他几下盖过去了,也许我有着微薄的感激吧。大家闲聊几句,哄闹着去了个小馆子,吃辣炒螺蛳,喝小盅热米酒——这几乎是团里夜宵的标配了,卡路里极低,不会有发胖的风险,又十分耐吃,可以轻易消磨掉大段时光。 ???????我正好坐在他的对面,那是我第一次仔仔细细地看他的手。一双标准的钢琴家的手,手指细长,肤色白皙,半透明的指甲,修剪得整整齐齐。手指指挥着牙签,娴熟地挑开螺蛳的盖子,再把肉旋出来,送入口中。我提醒他:后面那些是不能吃的! ???????他看我一眼:这种螺蛳可以吃的,你看,它的尾部有三条短线。后面这部分都是黄。 ???????我说:都是黄?难道都是母的? ???????他说:螺蛳是雌雄同体的,你连这个都不知道? ???????后来,我知道了,他错了,螺蛳并不是雌雄同体的。但是当时,微微的不悦过后,我马上相信了,并且马上脸红起来。他说得那么不容置疑,我信得那么心悦诚服。 ???????刚结婚那年,我偶然在一本书中看到了这一点,马上拿给他去看,可他皱着眉头看完,问我:你什么意思啊? ???????我说:你以前告诉过我,螺蛳是雌雄同体的,你说错了! ???????他说:八辈子的事儿,翻出来干什么?再说,我什么时候说过雌雄同体了? ???????我说:可是……你说错了呀! ???????他说:你就专门记这些乌七八糟的事儿? ???????我马上陷入了无限沮丧之中。回想起来,他总是给我这种感觉。那是我们这八年的第一夜,他说,这是“乌七八糟”的事儿。 ???????我讪讪走开了,从此,我再也没去吃过螺蛳。 ???????在吴铭之前,我并不是一张无趣的白纸。事实上,在这之前,我还从未曾有过一败。只不过,都是一些浅尝辄止的关系,没有在我心底留下一丝痕迹。那天我打电话的那人,就是这浅淡中的一员,我已经忘记了他的名字,不过,他还将在这个故事中出现一次,因此,我决定叫他小浅。 ???????几天后,小浅来找我,他不是圈内人,他看我,是自带光环的。这一点,我也知道。我在化妆室里磨蹭着,这个伎俩几乎是所有女性或早或晚都能够无师自通的——等待,意味着付出,又意味着价值。吴铭来了,他门也没敲,把两张电影票放在我的面前,就走了。 ???????我看着那电影票,想象着他独自去了一趟电影院,买回它们时的心情。当然,后来我知道了,这只是他的借花献佛,这两张票来自他的某个崇拜者。 ???????门外的小浅肯定看到了他,他们似乎在说着什么,我没有听清。等到闹哄哄的时候,我推门一看,吴铭已经被小浅打倒在地。他那钢琴家的手,第一次在我面前握成了拳头。不过,他显然不是小浅的对手。挥出几拳,都被小浅躲过,硬生生砸在了墙面上。 ???????后来,我陪着他去医院,小浅就彻底在我生活中消失了,是的,打赢了的那一方,永远是最后的输家。 ???????鼻青脸肿。右手食指,中指,掌骨,都骨折了。复位,上夹板,休养三个月。他说:真是红颜祸水! ???????语气是抱怨的,我却听得很是顺耳。他吊着胳膊,我们看着电影。本来不想去,他说:你都把我手弄断了,说不定我再也不能弹琴了,连一场电影也不能补偿我? ???????于是就看了,是个恐怖片,拙劣但足够的感官刺激。我闭上眼睛,躲避血腥的镜头。他在我耳边说:你还真是个胆小鬼啊! ???????我闭着眼睛问他:难道你不害怕吗? ???????他没有回答,过了几秒钟,他用那只没被吊起来的手握住了我的手。 |
@冰糖草莓串 2017-08-11 22:19:01 没看懂啊,??,啥意思啊?为什么最后敢反抗了 ----------------------------- 爆发~就像气球被吹炸掉~ |
@ty_木易747 2017-08-12 06:40:32 哇 豆瓣 ----------------------------- 哇,天涯~ |
更新一篇~ 贱(一) 贱,贫贱、卑贱。有贱,就有贵。贵,尊贵、矜贵。何谓贱,又何谓贵?行将倒毙那一瞬,一碗杂米粥比金山银山更珍贵。等这人救活了,您猜他是要再来一碗粥,还是一头扎进金山银山呢? 有人,就有红尘。何谓红,又何谓尘?一腔子的血,都是红的。这血在身体里,人就活着,血洒进了尘土,头颅滚进了污泥,这身子再立着,也是徒劳了。 言归正传,这故事里只有一个人,出身本是低入尘埃的。他叫阿寥,他的母亲是个相貌平平的暗娼。这一点是决定性的,决定了这母子二人的日子,甚是艰难。三岁上下,他就被托给了一个小庙,不过每月交几钱银子,来养活他。家里是容不下他了,因为他爱哭,母亲的客人们常常被他弄得兴味索然。 阿寥这爱哭的毛病,在庙里倒慢慢好了,因为一哭就会被饿饭。出家人的地界,没了人情,多了戒律。他被起了个法名叫空尘,好让他断了贱根。他无声地哭,眼泪滴在案几上面那书页之中,经文就变成了娘的手,抚着他的脸,抚着他的心。他就这样长大了。 再后来,不知是过了几年,还是几十年,亦或几百年,就有了那场火。很多围观者,眼见着他从熊熊火光中徐徐走出,头也不回。他刚踏出门槛,身后的一切便轰然倒塌,庙啊、人啊,都化了齑粉随风而去。人们问:你为什么不救其他人? 他双手合十,道:旁人的劫数,不可代受。 他走远了,人们这才发现,他的僧袍不曾沾上一个火星儿。 他一直走到很远的地方去。那场火就是为他而起,断了他的退路,只为了让他下定决心。他打坐在地,冥冥中那个声音又在召唤:到山里去。 他已经知道了他的命与运,他是注定要得道的。他就往山里走。他知道那座没有名字的山,它的位置就装在他心里。那山是很远的,一路有荆棘,也有滔天的洪水。他的脚踏上荆棘,那些尖锐的刺儿,就低眉顺眼地软了下来。他又踏上水面,巨浪瞬间便平静得不起一丝波澜。他踏水而行,如履平地。 终于,他到了山口。山风迎面吹来,那是一种从不曾沾染红尘气息的纯净。如果我们从上空看去,就可以看到,这座山其实是在一个岛上,这岛,又在茫茫大海的中央,极目之处,了无人烟。 岛没有名字,山也没有名字。它们等待着,等待着他。可是,他在山口遇到了一个人,一个女人。他看着那张似曾相识的脸庞,心念一动。他慌忙闭上眼睛,分明感受到四周的寂寥,山风回荡,一无阻碍,这说明四周空无一人。再睁开眼睛,女人还在那里,她的手抚上了他的脸颊。 温热的手,带着廉价脂粉的气息。那是他的娘,还是最后一面时的装扮,穿着摞了补丁的绫罗。娘唤他:阿寥,我的孩子。 他心中再一动。半日才想起,那是他的俗家名字。这一声就像在他记忆的堤坝中,凿了个缺口。无数红尘旧事,都涌了出来。他想起了家里那个高高的门槛,幼年时就像永远无法翻越的大山。娘看到他的衣裳蹭在地上,总是要皱了眉头的。他睁大眼睛,山口不见了,那个记忆中的门槛,就在脚下。他迈过了门槛,看到娘那微嗔的神情。那是冬天,一院子的雪。忽地,他看到娘在炕上辗转,身下慢慢就出现了一个不足月的胎儿。他知道那是他没能养活的小弟弟。娘抱着小弟弟,她的眼泪滴在襁褓上。她把那个小小的胎儿埋在了院子里的树下。然后,担上水桶,去井边挑水。砸破了冰层,那下面的水,比冰更冷。扁担压歪了她的肩头。她蹲在院子里,就在那冰水里洗着被染污的被褥。她的手指通红,后来又变得苍白。她的目光忧心忡忡。 他想要伸出手去,帮娘洗去那些血污,可是又猛然间缩回了手。他知道一切都是幻象,他也知道这是幼年时思念娘无法入睡的一个又一个夜所幻化出的心魔。娘是早已撒手去了,不知这一世,她是否还清了需要还的,又是否得到了不该得的。 他闭上眼睛,那寂静的风瞬间便回来了。可是,再睁开眼睛时,山口依然没有出现。平地起高楼,高楼三丈三。他又一次看到了娘,鞭炮声中,她戴凤冠着霞帔,脸上是从不曾有过的现世安稳。她来牵他的手,对他说:寥儿,我们母子从此终身有靠了。 他的心一阵钝痛。娘又说:从此,我们娘俩儿再也不必分离。 他的心一阵荡漾,这是他哭着睡去的那一个个夜里,终极的企盼。他知道,只要他点头,他就会留在这个幻世里,跟娘相守一生,而后,肉身归于尘土,魂灵归于离恨。 他当然也看到了那个“靠山”。他看了他一眼,便看到了他的前尘和他的后事。那是个新寡的中年男人,面目不清。他的脑海中满是亡妻的音容。只是,那亡妻的一颦一笑,酷肖了娘。娘是交了好运道了,她毕生所愿就是有个人能娶她。 他进了那高楼,登上楼顶。宾客满座,觥筹交错。有人领着他,把一只大碗放在他面前。他看到了膏粱,也看到了厚味。他闻到了三岁后就再也不曾入口的荤食的气息。这时,他才发现,自己变回了还未离家时的模样,三两岁,使劲扒着桌子。 他看着那些肉,肥的、瘦的。筷子就在他的手上。他想到了那时娘总是把肉从席间带出来。娘的帕子,也浸透了那些油汪汪的气味。娘总是说:寥儿,吃吧。他总是吃得很慢,可是肉很少,再慢也很快就吃完了。他的嗓子里似乎伸着一只手,跟他的舌头抢夺着那些入骨的丰腴。他放下了筷子,闭上眼睛。吃与不吃,并没有分别。那肉是进了他的胃,还是进了他的心?他最后看了一眼娘,娘正仰了头,喝着交杯酒。他想,这就是修成正果了吧,尽管在幻世,也给了他一丝慰藉。 |
更新一篇~ 贱(一) 贱,贫贱、卑贱。有贱,就有贵。贵,尊贵、矜贵。何谓贱,又何谓贵?行将倒毙那一瞬,一碗杂米粥比金山银山更珍贵。等这人救活了,您猜他是要再来一碗粥,还是一头扎进金山银山呢? 有人,就有红尘。何谓红,又何谓尘?一腔子的血,都是红的。这血在身体里,人就活着,血洒进了尘土,头颅滚进了污泥,这身子再立着,也是徒劳了。 言归正传,这故事里只有一个人,出身本是低入尘埃的。他叫阿寥,他的母亲是个相貌平平的暗娼。这一点是决定性的,决定了这母子二人的日子,甚是艰难。三岁上下,他就被托给了一个小庙,不过每月交几钱银子,来养活他。家里是容不下他了,因为他爱哭,母亲的客人们常常被他弄得兴味索然。 阿寥这爱哭的毛病,在庙里倒慢慢好了,因为一哭就会被饿饭。出家人的地界,没了人情,多了戒律。他被起了个法名叫空尘,好让他断了贱根。他无声地哭,眼泪滴在案几上面那书页之中,经文就变成了娘的手,抚着他的脸,抚着他的心。他就这样长大了。 再后来,不知是过了几年,还是几十年,亦或几百年,就有了那场火。很多围观者,眼见着他从熊熊火光中徐徐走出,头也不回。他刚踏出门槛,身后的一切便轰然倒塌,庙啊、人啊,都化了齑粉随风而去。人们问:你为什么不救其他人? 他双手合十,道:旁人的劫数,不可代受。 他走远了,人们这才发现,他的僧袍不曾沾上一个火星儿。 他一直走到很远的地方去。那场火就是为他而起,断了他的退路,只为了让他下定决心。他打坐在地,冥冥中那个声音又在召唤:到山里去。 他已经知道了他的命与运,他是注定要得道的。他就往山里走。他知道那座没有名字的山,它的位置就装在他心里。那山是很远的,一路有荆棘,也有滔天的洪水。他的脚踏上荆棘,那些尖锐的刺儿,就低眉顺眼地软了下来。他又踏上水面,巨浪瞬间便平静得不起一丝波澜。他踏水而行,如履平地。 终于,他到了山口。山风迎面吹来,那是一种从不曾沾染红尘气息的纯净。如果我们从上空看去,就可以看到,这座山其实是在一个岛上,这岛,又在茫茫大海的中央,极目之处,了无人烟。 岛没有名字,山也没有名字。它们等待着,等待着他。可是,他在山口遇到了一个人,一个女人。他看着那张似曾相识的脸庞,心念一动。他慌忙闭上眼睛,分明感受到四周的寂寥,山风回荡,一无阻碍,这说明四周空无一人。再睁开眼睛,女人还在那里,她的手抚上了他的脸颊。 温热的手,带着廉价脂粉的气息。那是他的娘,还是最后一面时的装扮,穿着摞了补丁的绫罗。娘唤他:阿寥,我的孩子。 他心中再一动。半日才想起,那是他的俗家名字。这一声就像在他记忆的堤坝中,凿了个缺口。无数红尘旧事,都涌了出来。他想起了家里那个高高的门槛,幼年时就像永远无法翻越的大山。娘看到他的衣裳蹭在地上,总是要皱了眉头的。他睁大眼睛,山口不见了,那个记忆中的门槛,就在脚下。他迈过了门槛,看到娘那微嗔的神情。那是冬天,一院子的雪。忽地,他看到娘在炕上辗转,身下慢慢就出现了一个不足月的胎儿。他知道那是他没能养活的小弟弟。娘抱着小弟弟,她的眼泪滴在襁褓上。她把那个小小的胎儿埋在了院子里的树下。然后,担上水桶,去井边挑水。砸破了冰层,那下面的水,比冰更冷。扁担压歪了她的肩头。她蹲在院子里,就在那冰水里洗着被染污的被褥。她的手指通红,后来又变得苍白。她的目光忧心忡忡。 他想要伸出手去,帮娘洗去那些血污,可是又猛然间缩回了手。他知道一切都是幻象,他也知道这是幼年时思念娘无法入睡的一个又一个夜所幻化出的心魔。娘是早已撒手去了,不知这一世,她是否还清了需要还的,又是否得到了不该得的。 他闭上眼睛,那寂静的风瞬间便回来了。可是,再睁开眼睛时,山口依然没有出现。平地起高楼,高楼三丈三。他又一次看到了娘,鞭炮声中,她戴凤冠着霞帔,脸上是从不曾有过的现世安稳。她来牵他的手,对他说:寥儿,我们母子从此终身有靠了。 他的心一阵钝痛。娘又说:从此,我们娘俩儿再也不必分离。 他的心一阵荡漾,这是他哭着睡去的那一个个夜里,终极的企盼。他知道,只要他点头,他就会留在这个幻世里,跟娘相守一生,而后,肉身归于尘土,魂灵归于离恨。 他当然也看到了那个“靠山”。他看了他一眼,便看到了他的前尘和他的后事。那是个新寡的中年男人,面目不清。他的脑海中满是亡妻的音容。只是,那亡妻的一颦一笑,酷肖了娘。娘是交了好运道了,她毕生所愿就是有个人能娶她。 他进了那高楼,登上楼顶。宾客满座,觥筹交错。有人领着他,把一只大碗放在他面前。他看到了膏粱,也看到了厚味。他闻到了三岁后就再也不曾入口的荤食的气息。这时,他才发现,自己变回了还未离家时的模样,三两岁,使劲扒着桌子。 他看着那些肉,肥的、瘦的。筷子就在他的手上。他想到了那时娘总是把肉从席间带出来。娘的帕子,也浸透了那些油汪汪的气味。娘总是说:寥儿,吃吧。他总是吃得很慢,可是肉很少,再慢也很快就吃完了。他的嗓子里似乎伸着一只手,跟他的舌头抢夺着那些入骨的丰腴。他放下了筷子,闭上眼睛。吃与不吃,并没有分别。那肉是进了他的胃,还是进了他的心?他最后看了一眼娘,娘正仰了头,喝着交杯酒。他想,这就是修成正果了吧,尽管在幻世,也给了他一丝慰藉。 |
贱(二) 心弦一动,脚下生风,那高楼飞速崩塌,一切都化作乌有。他跌下半空,却稳稳地落在了地上。只是一晃神,楼不见了,娘也不见了。山口,就在眼前。只是,一伙歹人堵住了他的前路。那为首的道:银子、金子,自己掏出来! 他合十道:出家人身无一物。 为首的笑:身披僧袍,背负钵盂,难道都是泥尘? 他愣了半刻,锃亮的剃头刀就驾到了颈子上。 他脱下了僧袍,又脱下中衣和小衣、鞋袜和包袱。都交予了那伙歹人。他们用足尖翻检着他的物品,他们发出不满的评论。为首的道:你这穷秃驴,浪费了大爷们的时间,得从大爷们胯下钻过去,方能消爷们儿们的心头之怒! 歹人们逼上来。他又一次闭上眼睛,感受到寂寥的风。幻象,这是又一个幻象。他俯下身来,从那一个个胯间钻过,耳边的狂笑声不绝于耳。他被推倒在地,为首的解了小衣,便有茶色的液体直冲他的面门。滚热、微咸。他一动不动。液体灌入他的口鼻,他为这幻象的真实感而微微惊叹。 为首的拉过一个喽啰,又说:听说出家人的血,能治百病,我这兄弟正生着疥疮,不如你再留下些血吧,也算做了善事。 说完,手中那刀峰就舔过他的颈子。他的血喷涌而出,落在地上,变成万字型的图样,片刻后,那地上就次第开出金色的莲花来。 那个喽啰将他倒提起来,控了半天,说:没有血了。 为首的喜道:放净了血,正好吃肉。 于是,一个火堆伸起来了。他被肢~解,切成小块,串在树枝上,更有不羁的,拿着他的整条腿烧烤起来。 他静静感受着皮肤被火焰舔舐时的那苦痛。他也感受到牙齿啃噬他的骨肉时,那彻骨的酥麻。他默默诵起经来。 忽地就安静了,歹人霎时便了无踪迹。他睁开眼睛,看到自己就站在山口,僧袍好好地披在身上,钵盂也稳稳地躺在包袱中。他大步踏入山口去。 别样洞天。有翠竹,有鸟鸣。他看到了山巅之上,有一个破旧的茅棚,他攀上藤蔓,爬将上去。那是个似乎下一秒就要散架的棚子,他的脚步,让整个棚子都在颤抖。 他就在那里安顿下来。餐风饮露,终日打坐参详。只是,不几日就来了风,来了雨。那风是倾倒一切的架势,它从山底出发,一路吞噬了无数的草和树,鸟和兽,以席卷而上的姿态,直冲他的茅棚。他闭上眼睛,耳边的风声却消失了。于是,他知道了,又是幻象。他打坐在地,口中呢喃不停,手中念珠不停。那风围绕着他的茅棚,不得而入。它越来越狂躁,对准了那棚子,将一路吞噬的杂物都吐了出来。他感觉到无数尖利的东西划过他的脸庞和所有裸露在外的皮肤。他睁开眼睛,正看到锋利的断枝直冲他柔软的腹部而来。下一秒,他就被洞穿在地。他感觉到风钻入了他的身体,那是一种彻骨的寒意。他依然打坐在地。 风终于停了。过了几日,那断枝得了生机,在茅棚下面扎了根,生出新芽来。那新芽就生在他的腹部,钻入他的体腔,占据了所有柔软的地方,又向着那些坚不可摧的部分进发。他一动不动。 再后来,那断枝长成了参天巨树。他被包裹在树干中,只有眉眼还依稀可辨。他那打坐的姿势,细看还能看得出来。只是,巨树的筋络早已代替了他的四肢,他全部的念力,都用来加持那颗头颅,他的大脑无缝可入。 那一夜,来了雨。先来的是雷,滚滚而来,大地瑟瑟发抖。再是闪电,每一个分叉都劈中了无数生灵,于是就起了火。点点山火。可火势来不及变得嚣张,那雨就以摧毁一切的架势,从半空倾泻而下,犹如东海倾覆。 巨树瞬间折了腰。他的头颅堪堪避过,其时百兽齐喑,万物哀鸣。他不知是这些生灵本应受这般劫数,还是自己给它们带来了不幸。他想着想着,心弦拨动,就生长起来。他的臂膀,长成了纠缠的枝干,他的手指长成了厚厚的羽叶,他越长越大,直到遮蔽了整个山头。他变成了一把巨大的树伞,挡住了那摧毁一切的倾泻之势。 那闪电劈砍了一万年,那大雨也磅礴了一万年。他的手脚,每日都被劈成焦炭,只是那焦炭之上,马上会生出嫩绿的新芽。他的腰身,每夜都被拦腰斩断,只是那断痕之上,马上就会长出幼滑的新枝。他飞快地生长,从不停歇。山头上的生灵又繁茂起来,它们再不曾受到一丝风,经到一滴雨。它们称他为树神,跪他拜他,他一笑而过。 |
贱(四) 他觉得手背上一凉,原来是一滴泪滚落了。他呆在那里,良久。猛然间一阵腥风从背后袭来,他回首,看到一只吊睛的猛虎,正冲他怒吼。他想要后退,后颈又传来冰冷的气息。他再回首,看到一个青面的鬼魅,正向他呲着牙。他问猛虎:你饿吗? 猛虎吼了一声。 他说:既如此,你就拿了我的肉身去,只留下我的头颅。 他又问鬼魅:你也饿吗? 鬼魅点了点头。 他说:既如此,你就拿了我的二魂六魄去,只留下一魂一魄。 于是,猛虎和鬼魅扑向他。 片刻后,它们饱了,离去了。 那残存的一魂一魄找到了他的头颅,整夜,他口中念诵不停。他的身体渐渐长了回来,先是有了骨骼,再有了脏腑,最后有了肌肉、皮肤和毛发。到了日出之时,他就又背上背篓,去拾柴了。 又到了黄昏,那一虎一鬼又来了。他身饲猛虎,魂喂饿鬼,再用整晚长出新的身体来。 这样的日子持续了一万年。 那日,虎来了,鬼也来了,只是,它们没有扑向他。它们化了人形,对他行了大礼,然后踏云而去。 他继续背柴、捡果、打坐。再没有谁来打扰他,他无欲无求,可却总不能参悟。终于,他决定下山。他乘着山风,到了山口。那时正是清晨,朝霞映衬红日,夺人眼目。他忽地明了——他要得道,这得道难道不是欲念? 他返回山上,不吃不喝,打坐起来。 第二日,他盲了,却可神游三丈了。 第三日,他聋了,却可神游三里了。 第四日,他已可神游三百里。他知道,他即将要弃了这肉身了。他等着自己彻底失去五感,变成山间的清风,变成随风舞蹈的云朵,那时,他就能得成大道。 可是,黄昏时刻,无意间的一回眸,他看到了一朵野花。纤瘦,单瓣,白色的野花。 他看了一眼,又一眼。 那晚,红尘翻滚,欲海兴涛,他彻夜未眠。 第五日,红日初起,他一跃而起。他能听也能看了,只是再也不能神游。他毫不在意。 心念疯长,不能自抑。他可以放弃一切,但是不能放弃那一朵零落的野花。他只想要闻到野花的味道,一嗅,足矣,哪怕代价是万劫不复。这渴求,已变成了最深的执念。 他飞奔过去,看到那朵花,就在那里,随着山风摇曳。 他扑将过去,将鼻尖小心翼翼探在花芯处。 他闭上眼睛,深深一嗅。 刹那间,一切都烟消云散。山,树,棚,花,都化了乌有。他发现自己正置身熊熊火焰中。是他出身的那小庙。他屏着呼吸,那野花的气息,还残留在他的鼻腔中。他的耳边有哭叫声,那是刚刚剃度的小和尚。也有诵经声,木鱼的节奏一点不乱,那是参悟了的大和尚。火焰吞噬着他,他的眼前一片血红。 可是,他毫不在意,他只是缓缓地、用力地将那朵野花的香气吸入腹中。他闭上眼睛,阵阵战栗。烈火吞噬了他的衣服,然后是他的骨肉和五脏六腑。他的神识全部加持在口鼻之间,他吞吐着那花香,每一个分子都细细品味。唇边露出一个几不可见的微笑,然后,心甘情愿地堕入火海。 围观的人们,伸长了颈子,眼看着那庙塌了。 他们说:嗬,好一场大火! 说完,就四散而去。 -----------------完--------------------- |
写在后面: 一路走来,诚惶诚恐。 读者老爷们的盛情,无以为报,唯有下定决心,一直写下去。 我喜欢文字,一种单纯的喜欢。 写这100个故事,就像一场修炼。其间,生病、失眠、出差、无休无止的加班,如此种种,几度想要放弃。所幸,还是坚持下来了。此刻的心情,笔墨难以尽诉。 感慨良多。夜已深,窗外大雨依旧磅礴,冒雨而归,衣衫尽湿,是数年来不曾有过的酣畅。生活让人麻木,越来越难以自省。然而,自省又让人疏离尘世。我希望自己时刻是丰饶的、饱满的、每一秒都生机勃勃。我觉得那是人该有的样子,虽然现实中我沉默而又淡漠。有时,我满怀都是激荡的豪情,想要冲到街口,分给每一个路过的陌生人。只是,我怕人们会避开我伸出的双手,我拥抱的姿态也会被嗤笑。也许,一次试探就会让我的余生心有戚戚。又有时,我犹如笼中困兽,焦躁、饥肠辘辘,在深夜辗转反侧。也许,生活本来就是这样,无序、混乱、荒诞是永恒的主题。 感慨到此结束,下面说点儿悄悄话。 再次感谢每一条评论,无论褒贬,我深知,这些,于我,都是无比珍贵的财富。老爷们把人生中最宝贵的东西——时间,给了小手的故事,每当想到这一点,我的胸腔中某处就会有暖流涌动。 感谢打赏小手的老爷们,这钱,小手会珍存起来,就像存起一份面对世界的底气。 没有能回复每一条评论,这一点我在打下这些字的时候还在面红耳赤。小手食言了,小故事越写越长,从开始的2000字左右飙升到后期的6000-7000字,加之工作上新项目推进,种种——都是籍口,食言就是食言,只有深鞠躬90°,三次,以谢罪。 小手是一个人还是一个团队?反正每次我照镜子的时候,里面的面孔似乎都不一样,这说明人格分裂的倾向越来越严重了,当然,也没有严重到存款啊什么的都分裂出好几倍来,所以小手还是一个人。 小手是男是女?名字是四个字,前三个是性别,后两个是文风。为了证明这一点,小手在公~众~号“红酥手贱”把第100篇故事《贱》录制成了有声版,目前正在制作中,快的话今晚就能发布出来,以声会友,也附庸风雅一回。希望老爷们能喜欢这种形式,喜欢小手的声音。小小的尝试,如果老爷们喜欢,小手会考虑录制更多的故事,这也算是一个小小福利吧。 出书与否?筹备中。书里还会加入一些同系列的新故事,盼望老爷们能喜欢。 张小恒到底是何方神圣?留待下回分解。 接下来的2-3个月,小手会保持每周一篇的更新频率,故事题材就不做限定了,才疏学浅,但求有那么一分精彩,能博一颦一笑足矣。年底会开新题目,暂定主题为“暖暖的小故事”或者“贱贱的小故事”,不知哪个更合老爷们的胃口?如能留言给小手,感激不尽。 祝老爷们:平安喜乐。 鞠躬。 鞠躬。 再鞠躬。 ——小手留字于丁酉初秋深夜 |
感谢老爷们捧场~更新一篇~ 跟踪者(一) (阴暗重口,心情不好慎入) 他正跟着她。 七八步远,这是个很合适的距离,不会跟丢,也不会让彼此尴尬。 她穿越天桥,她走过大街,她钻进小巷。她穿着紧包臀部的裙子和一双细脚伶仃的鞋子。 他走起路来像猫一样安静,这是因为他的脚上套着一双软底的鞋子,那鞋底软到上一次街就会被磨穿。他穿着熟褐色的衣服,这种暧昧不清的颜色,总让他能完美地隐身于阳光和暮色中。他戴着一顶鸭舌帽,因此面目模糊不清。没有人见过他的眼睛,所以也没有人真正见过他。 她的脚步顿了一下,那是一个几不可见的停顿,只有对于节奏感有着超强直觉的人,或者,只有他,才能发觉。 他突然无比沮丧。她发现了他,他知道她发现了他,她也知道他知道她发现了他。 被发现这件事,让跟踪失去了一切乐趣。 他的脚步停了下来,看着她走远了。 她叫陈敏,一个仿佛常常会以受害者的身份出现的名字。 陈敏,他默念着。 终于,他回到了自己的家里。那是一幢二层的彩钢板房,他的小窝在最里面那一间。没有什么家具,只有满房间的鞋子。靠左面墙整整齐齐放着许多新的鞋子,喜气洋洋地躺在鞋盒里,等待着未知的命运。右面墙边则满是命运的启示——很多双穿过了、已经磨破了底的鞋子,被胡乱堆在哪里,就像一个拙劣的行为艺术作品。这个作品还散发着奇怪的味道。 每一天,他都在下定决心,把这些再不能被称之为鞋子的东西扔掉。可是,他始终都没有行动。他怕遇到盘问,比如那个掌管垃圾转运站的老太太的盘问。当然,她不会开口,她的每一句话都在她昏黄的眼睛里。他害怕那种直视。其实,那个巨型垃圾桶并不是她的,只是她为了近水楼台地得到第一遍翻检所有垃圾的机会,常常睡在那里。久而久之,那地方的归属权就发生了微妙的变化。 她一开始是个体体面面的老太太,花白的头发,矮胖的身材。那是秋天,她的口袋里总是有着三五块的零钱,来自她的儿子,有时,她还牵着一个白胖的小男孩,小男孩唤她姆姆。捡垃圾这种事,一开始就像玩票。可是,这种糅合了探险和寻宝的活动,很快就让她上瘾了。终于有一天,她把小男孩弄丢了。 那天,他在楼上看着这一切发生。 小垃圾车运来了新鲜的垃圾,她牵着小男孩让在旁边。那天的垃圾非常多,她因为兴奋而隐隐有些颤抖。小男孩说:姆姆,手手疼。 于是,她松开了手,嘱咐小男孩站在墙根不要乱跑。而后,她一头扎进垃圾堆。那样子似乎很专业,他注意到了她的手。只是他不知道,那双手上戴着三层手套。最里面是亲肤的超薄乳胶手套,第二层是金属丝织成的劳保手套,第三层是直到手肘的巨型乳胶手套。有了这三层铠甲,她就可以对付一切垃圾了——玻璃渣、铁丝和污水,什么都难不倒她。 他从楼上看去,那老太太就像一只肥胖的火烈鸟。她的皮肤是一种粉红色,身上也穿着粉红色的衣服,显然继承自某个与她有着巨大年龄和审美差距的女人。 不一会儿,他的注意力就被小男孩夺走了。小男孩无声地手舞足蹈着,这是因为他被人捂住了嘴巴。小男孩的舞蹈有着鲜明的节奏感。他似乎听到了越来越密集的鼓点。他看着小男孩的四肢,它们徒劳地激烈地舞蹈着。而后,突然就软软地垂了下来。 那天,他没有看清是谁掳走了小男孩。后来,他也是这么跟警察说的。他的全部注意力都被小男孩的四肢夺走了,连是几个人做的案都不清楚。他回答警察的问话时,脸上带着梦幻一般的微笑。他回忆着那些似乎曾听到过的鼓点。他不自觉地笑着,没有发现警察的眼睛里闪出了异样的光。后来,他就被按在桌子上,采了指纹、又抽了血。 他在还没有成为一个罪犯前,就提前尝到了伏法的滋味。夜晚,他躺在床上久久不能入眠。他的眼前满是那小男孩的样子。他忍不住想象着,命运的大手究竟会将他带去哪里?他想象着,小男孩长大了之后的样子。从一团黑暗进入另一团黑暗。他的皮肤将是黝黑的,他的手指缝里将永远沾满污泥。他肆意地想象着,心底一阵阵钝痛。 老太太消失了半个月,再回来的时候,头发全白了,蓬乱地像一个炸了籽的棉桃。她迅猛地瘦了下来,那粉色的衣服,已经变成了一种暧昧不清的颜色,看上去就好像一个小号的衣服撑子上面,挂着一件巨大的戏袍。她就以这样不堪重负的姿态出现在他面前。那时他正在楼下刷牙——房间里是没有供水的,只有楼下有一只简易的水喉。那些日子还不是他落魄的顶点,对于他的牙齿,他还是给予了基本的尊重。他满口白沫地抬起头,正看到老太太的眼睛。 昏黄中闪着精光。他的尾椎骨处突然升起一阵寒意。那是一双肉食动物的眼睛。年老的、衰弱的肉食动物。如今只能以垃圾为食了。他终于注意到,老太太扛着一个包袱。那是一床被子,老太太连同她的被子,被这个城市里无数的水泥森林中的一个格子间吐了出来。果然她就在这个巨大的垃圾桶旁边安了家。她用许多破烂的塑料布建好了一个吉普赛人的营地,这个工作用去了一整个上午的时间。他逃回楼上,可是又忍不住在窗边看着她。他看着她从生疏到娴熟,他惊异于她那看似混沌的头颅中的精明与智慧。可是,这个绝妙的建筑在黄昏时刻就遭到了灭顶之灾。它被一个巨大的铲子粗暴地装上巨大的垃圾车,然后运走了。 他站在窗口看着,有那么一瞬间,他觉得那个老太太似乎就端坐在那营地里面,现在已经在垃圾车巨大的肚子里挣扎。光线昏暗,他几次下定决心,还是不能跑下楼去。终于,大垃圾车走了,下一秒,他发现那老太太就立在原地。她失去了最后的一点财产——那床被子。她站在那里很久很久。 已经是深秋了,夜风送来阵阵寒意。他终于走下楼去,站在老太太面前。他点了一下头,不打算用语言来交流。他心里怀着侥幸——如果老太太不能明白他这点头的含义,那么他的良心就不能再发表意见了。可是老太太马上懂了。在他转身的时刻,她就跟了上来。 老太太进了门,而后立刻在墙角蜷缩起来。那时他的墙角还是空空荡荡的。那时的他还心怀希望,觉得能跟这个世界和解。他端过一杯水。老太太在衣服上使劲擦了擦手,然后端起水杯,仰起头,不让自己的嘴巴接触到杯口。她喝水的姿态有种异乎寻常的高贵与优雅。喝完水,她就又蜷缩在那里,连呼吸都没有声音。 他不知道该怎样度过这个夜晚剩下的时间。那是个星期六,长夜漫漫。他犹豫再三,还是套上了那件厚厚的风衣,走入浓稠的黑夜中去。 晚秋的风凌冽极了,他感觉到自己裸露在外的皮肤发出痛苦的呻吟。一些更为纯粹的凉意缓缓降落在他的皮肤上,他抬起头,看到了雪。雪又缓又薄,却是实实在在的六瓣形晶体。他站在那里,看了一会儿雪。雪落到地上,就和无数身份不明的尘埃厮混在了一起,地上很快一片狼藉。他笑了,孤独和自好,是两个多么矛盾的词。 他晃到了那个熟悉的网吧,大学对面的网吧。包夜,跟那个熟悉的收银员磨着价。 ——五元。 ——四元。 ——五元。 ——四元。 突然间他变得极度烦躁。他觉得一切都失去了真实性,时间变成了流体,生活变成了独幕剧。他已经为了一块钱,跟这个长着老鼠眼睛的前台磨蹭了将近十分钟。可是,另一种更强大的思想马上扼杀了他的不耐烦,把他眉间那马上要聚起的皱纹抚平了,而且,让他的脸上堆出笑意来。 省下一块钱,他就可以买一包方便面。 一个硬币被拍在吧台上。他抬头,看到了她的脸。她说:别吵了,你们吵得我头都疼了。 不及他有所反应,收银员已经把硬币摸了进去,鼠标一点,然后告诉他:19号。 他走到19号机子那里,坐好,打开了它。 他打了一会儿游戏,又胡乱地点开电影,每一部都耐心等着广告播放完,却总是在正片开始不到三分钟就关掉了它。 终于他鼓起勇气向着那女孩看去。她在3号机,她叫陈敏。他知道她的名字,他们曾经是大学的同班同学。只是,他已经退学一年多了,她则很快就要毕业了。他看着她的侧脸,她小巧的鼻尖傲气地翘着。在学校的时候,他们从来没说过一句话。 此时此刻,他甚至已经不能回忆起退学的理由。他和父亲争得脸红脖子粗。那时的他,总觉得一切都是枷锁,他要逃。那次元气大伤的争吵之后,他还没有联系过父亲。只是,他还花着父亲为他准备的学费,六千四百元,已经撑了一年多,就要山穷水尽了。 这一年多,他都做了些什么?回忆仿佛是一片空白。脱离了时间的人,时间也会抛弃他。 陈敏突然也看向了他。她的脸上带着笑意,没有任何附加情绪的笑意。那是他很久不曾有过的体验了。被人笑意盈盈地看着,不知怎地竟有些愠怒,他慌忙移开视线。 |
跟踪者(三) 那就是开始,禁锢,暴力,或者一切定义性的词,如果有必要,那就是开始。 她还以为这只是一个略显残忍的游戏。她笑嘻嘻地问:上班也不让去了? 他说:不让去。 她想了想,双手环住他的脖子,说:不去就不去了,反正我也转不了正! 那时的她,大四的最后一学期,正在实习期。她又说:我要是丢了工作,咱俩就一起在屋里喝西北风吧! 后来,她就真的很久都没有出过门。门口成了禁地,三餐都靠外卖。她闹过,一次又一次。她那只魔音灌耳的手机终于停机了。生活变成了一个封闭的圆。送餐员来敲门的时候,他的另一只手,总是死死扼住她的脖子的。她在吃饭前总需要很长时间来恢复正常的呼吸。这件事慢慢地变得不那么像游戏了。他们两人都是伤痕累累,一切都成了武器。陈敏那种屡败屡战的精神,他至今很是珍视。他有时会出门,这种时候,他就把她牢牢地绑在椅子上,蒙住她的眼睛,再把毛巾塞在她的口中。 他们没有多久就没钱了,于是,他会在黑夜外出,回来的时候,总能带回现金和食物,有一次,他还给她买了一套印着小白兔图案的睡衣。他在不觉间,变成了一个真正的罪犯。而她没有问过这一切的来源,她只是换上了睡衣,默默地吃着他带回的食物。 她吃饭的时候,他就在一边讲着故事。他说: 从前有一只公狐狸和一只母狐狸。公狐狸出门打猎,只打到了一只小小的老鼠。它太饿了,一口就吞掉了老鼠。等它回到家里,发现母狐狸坐在床边哭,因为它越长越胖了。母狐狸凑过来,在公狐狸的唇边闻到了新鲜的血腥味儿。她哭得更伤心了。 她至今也不明白,他反复讲述的这个故事,究竟有什么特别的意义。她只知道,饭后,就到了角逐的时间。 她的双手,他的皮肤鲜血淋漓。他的双手,她的脖颈之上总有着深深的勒痕。 极度地亢奋,极度地疲惫。她的生活也被割裂了,痛苦和快乐一个盛在左胸腔,一个盛在右胸腔,混合在一起随着猛然恢复的呼吸喷涌而出的时候,就变成了一种温热的不明信息。 他的脑海中不曾消褪那些带着耻辱问号的句子。只是,他已经不再把它们说出来。他的发问,换来的只有沉默。她死死咬住嘴唇。 他用力,用尽全力,想看看疼痛在她的脸上会发出什么样的映射。她攥紧了拳头,脚趾也蜷缩起来。可是她的脸上一点表情也没有。她的脸变成了光滑的石膏像。她用高贵的沉默来反击,这沉默的力量如有千钧。 瘀伤,紫色,青色,黄色,而后,消失不见。身体比我们更容易遗忘和原谅。 她当然也不是一直沉默,有时,特别是他力竭的时候,她会变得喋喋不休。她讲的都是片段,她回避了一切让这些片段显现出真实感的元素——时间、地点和名字。 她讲的时候,一串串手机号码就在他的脑海里蹦来跳去,他只好用双手抓住自己的脑袋,防止它们从天灵盖跳出来。 她滔滔不绝地讲,他一边听,一边强忍着胃部的不适。只是,她的每一次讲述,细节都完全不同。她像是迷恋上这个游戏,她的大眼睛眯了起来,在暗处窥视着他的表情,这使她拥有了一种猫的阴沉与机警。而他的一切痛苦和煎熬都写在脸上,他是一只没有面具的公狐狸。 那些夜晚。那些她盛装离开的夜晚。每一分,每一秒。她讲得那么详细,每一秒都要用一分钟的时间来讲述。她的用词越来越放荡,仿佛讲述的不是她,不是陈敏,不是那双天真圆润的大眼睛的故事,而是她道听途说的别人的故事。 他躺在那里,闭着眼睛,他不想看到她神采飞扬的样子,虽然这时的她非常美。他的耳朵却从指缝里细细分辨着每一个声母和韵母。那些只有细节而缺少了人物的故事,他不曾错过任何一个字。他的脑海中所拼凑出的不再是人,而是一些抽象化的器官。就像丑陋的花朵。他冲进洗手间,呕吐起来。 陈敏一直没有离开。其实她有着太多的机会。在余涛呕吐的时候,在他洗澡的时候,在许许多多的其他时候。她只需要打开房门,然后离开。余涛已经不再绑住她了。可是她一直没有离开,在他的视线之外,她依然有着被囚禁的姿态。那些时刻,她就静静地坐在那里,仿佛移动一下,都会是罪大恶极的背叛。 可是后来,她还是离开了,她出门去派出所保释余涛。他干了什么,她不想知道,可还是被迫仔仔细细听了一遍。没有人通知她。余涛彻夜未归,她坐在黑暗中,感觉到脊椎深处传来阵阵蚁行感。蚂蚁,蚁酸,也许,她感觉到的是一种混合了疼痛与刺痒的感觉。她等到时钟走到六点钟,就开始洗澡。七点半出门,她的妆容有些浅淡。经常不化妆的人,妆容总是浅淡的,而日日化妆的人,妆容总是越来越浓重。她在镜子里端详着自己,觉得这浅淡似乎少了隆重,于是拿起了那只大红色的唇膏。 她去了最近的派出所,刚一开口,人们就把她领到了余涛面前。他被反铐在椅背上,双眼青肿,她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可是,余涛的眼神无比空洞,他说:那个小男孩,找到了。 她收住笑容,问他:什么时候?在哪里? 他说:当天晚上就找到了。 说完,他抬起头,泪流满面。 她呆在那里。 余涛的父亲来了。他的身形是个中年男人,脖颈之上的部分却已经提早步入了老年。父亲顶着花白的脑袋陪着笑脸,每一个褶缝中都是疲惫的笑意。他带来了保释金。人们窃窃私语,说余涛至少要判三年。 可是后来余涛被放了出来,和解,原谅,大笔的赔款。 父亲说:以后我没有你这个儿子。 于是,余涛回到了他那个彩钢棚的房间。他的房租还有一个多月到期,他不能再去恳求陈敏,因为他已经没有籍口。 他站在门口,犹豫了很久,也没有抬起手来。突然他发现,门似乎并没有锁住。他伸出一根手指,试着推了一下,果然开了。老太太还蜷缩在那个角落,仿佛这大半年的时光不曾一分一秒地度过。 老太太抬头看向他,她的眼睛更浑浊了,黑与白没了界限,变成了一种深深浅浅的昏黄。这让他感觉到那凝视仿佛来自异类。他慌忙移开目光。 老太太却艰难地爬了起来,她把钥匙交在他手中,而后走出门去。自始至终,他们没有说过一句话。 房间整整齐齐,甚至比他居住在这里的时候更为清洁,显然一直在被精心清扫。床铺完全没有使用过的痕迹。 |
跟踪者(四) 入夜,他站在窗边。老太太就蜷缩在那个巨型垃圾桶背风的那一侧。他不知道该怎样开口,再次邀请她来避寒。语言仿佛成了禁域。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想起了母亲。母亲离开他和父亲很久,突然有一天,消息传来,母亲死了。他满脑子都是母亲最后一次见到他时的笑脸。那时她已经病了,并且跟父亲离了婚。她的笑有一种强颜的扭曲,似乎她已经不在乎这一生之后的时光,她全部的精气神都用来给他留下最完美的最后一面。他的心揪痛起来,却又马上为这痛而无地自容。他早就下定决心不再想起这件事,更不用说为之流泪,他为自己的软弱而深深懊恼。 终于,他下了楼,门在身后啪嗒一声锁上。老太太蜷缩在那里,似睡非睡。他把钥匙交在老太太手中,不等她反应过来,就再次离开了。 他在初冬深夜的街头晃荡。街上的行人,比他想象中要多。穿着过膝靴的女人,皮革的质感反着光。她们都戴着妆容精致的面具,她们都行色匆匆。他马上发现了,这些女人都是陈敏的同类。他突然想要跟着她们,看看她们都去了哪里,做了些什么。他相信这会对他了解陈敏的秘密有所帮助。 第一次跟踪的,是一个娇小的姑娘。她有着陈敏的笑容,只是没有那份天真。她的高跟鞋发出有节奏的响声。他看到她向着城市的深处走去,穿过了很多在黑暗中即将化身魑魅的巷子。逼仄、堆满杂物。姑娘在黑暗中像猫一样轻巧。 突然,她停住了,转过身来。她的手中拿着什么,她说:你tm要干什么? 他赶紧收住脚步,两三米远。姑娘手中的东西向着他伸过去。呲地一声,一股雾状的热浪迎面喷来。下一秒,他就被剧烈的烧灼感包围了。眼睛、鼻腔、口腔,都仿佛在遭受热油烹炸。他倒在地上,剧烈地呛咳着,姑娘走远了,她高跟鞋的声音一点不乱。 他蜷缩在阴暗的巷子里直至天明。第二天,他就学乖了,他换上了软底的鞋子。他又回到了那彩钢板的二楼,老太太默契地挪了出去。他倒在床上,睡了整整一天。 黄昏时分,他听到激烈的争吵声。他扑到窗边,看到老太太和大垃圾车的司机在吵架。老太太目光炯炯,她的声音尖利。他突然发现,她根本没有自己想象得那么虚弱。 那又是一次新的割裂。他开始昼伏夜出。黑夜的空间,留给苍老的身躯,他感觉到莫名的崇高。施与舍,就像一个轮回。 他谨慎地选择目标。那些小小的坤包中,哪一个会装着辣椒水的喷雾,又有哪一个会装着能吵聋耳朵的报警器呢?试错的成本,有些是非常高昂的。某些时候他在养伤,可他依然乐此不疲。 再次被抓住后,他的父亲没有出现。陈敏来了。她交了钱,带着他又一次回到了那个高档小区中的小小一居室。陈敏笑嘻嘻地对他说:过两天我们去做个精神问题的鉴定,这样你以后杀人放火都不用再负责了。 他看着她,不知道她是在说笑,还是真有这样的打算。 他洗了澡,蜷缩在沙发上。吹风机坏了,陈敏说,还没有来得及去买新的。他湿漉漉的头发已经很长了,贴在他的脸上,渐渐黏腻起来。他就那样睡着了。 醒来时,陈敏不在。他懊恼于自己竟睡得如此沉实,根本无法判断她是在清晨还是半夜离开的。他洗了个澡,准备离开,可是,他发现,门被反锁了。 他在房间里静静地等着陈敏回来。冰箱空空如也,他的饥饿感变成了无数充满恶意的想法。 晚上,陈敏带回了食物。他狼吞虎咽,突然感受到了陈敏曾经的幸福与绝望。他满口食物,含混不清地说:对不起。 陈敏愣住了,良久,她说:你这么说就没意思了。 他惶惶然起来。他太了解陈敏了,如果她说没意思,那就真的没意思了。他一无所有,如果连这一点也失去,那陈敏必将弃他如敝履。 深夜,陈敏的呼吸声又均匀又沉静。他知道,她正在梦中。于是,他轻轻地出了门。他又一次游荡在街头,他大口呵着气,看着白雾飘远。冬日的夜风吹动他的头发,那些还湿漉漉的头发上面渐渐挂满了冰晶,这让他变成了一只行走的巨型铃铛,让一切跟踪都变得不可能了。 他坐在街边一张空荡荡的长椅上,用双手仔细地清除着头发上那些细小的冰溜子。 忽然间他又一次烦躁起来,他一跃而起,抢过一个路人的背包,用力抡远。接下来又摘下另一个路人的帽子,扬手扔掉。人们尖叫着,躲避着。他愈来愈亢奋,不停重复着让附属物和主人分离的游戏,直到一只警棍顶在了他的腰部。 过了一段时间,陈敏去看他。护士警告她说,这个病人有很强的攻击性。陈敏瞪大眼睛告诉护士:他不会攻击我。 陈敏见到了他,他被剃了光头,倒显得精神了不少。只是他的姿态很是怪异,他的双手抱着膀子,这让他看起来充满戒备。他说:你来了? 陈敏点点头。 他又说:这屋子连个下脚的地方都没有,真是不好意思。 陈敏看着空空荡荡的房间。 他说:你帮我看看那个老太太是活着还是死了,我不敢靠近她。 陈敏的每一根寒毛都竖立起来。她问:什么……老太太? 他伸出一根手指,指向空空荡荡的墙角。 陈敏走过去,蹲在那里。她偷偷擦掉了眼泪。她说:她已经死了。 他似乎长舒了一口气。 陈敏第一次来到了那个彩钢板的二楼。她一脚踹开了门。一阵腐朽的气息扑面而来。没有鞋子,穿过的和崭新的,都没有。也没有什么老太太。地板上厚厚一层灰尘。 她在窗边看着楼下。没有什么巨型垃圾桶,只是,有一块长方体的地面,颜色明显要比周围的地面更浅。 可是,她突然看到了一件衣服,一件无法准确描述出颜色的衣服,一种历经了无数劫难的粉色。它被扔在地上,以任人践踏的姿态。 她扼住自己的脖子,无声地哭了。 |
啊,涯叔又吞我的楼~多谢提醒~ 跟踪者(二) 清晨,他摇摇晃晃地往回走。彻夜未眠的神经格外敏感,寒冷轻易地侵入了骨髓。他吃惊地发现,地上竟有着薄薄的一层积雪。 他回到了那彩钢板的二楼,轻轻拧动钥匙,推开门。老太太还蜷缩在墙角,双手抱膝,头埋在双腿之间,不知是睡是醒。他惊异于她那与年龄不相匹配的柔韧度。他站在那里,想了半天,轻手轻脚地收拾了自己的东西,又把兜里所有的现金和那把钥匙都放在了床上。然后,他轻轻地背起包,缓缓地带上了门。 从那一刻起,他的生活就被割裂了。 那天晚上,他和陈敏在街边的小酒馆里喝着啤酒。陈敏是在什么时候捡到他的,他当然记得。他只是不愿再去回忆这个明显不那么美好的开头。那是他的一时善意的又一个难以承受的结果。早上八点多,他在街上瞎转,他的鼻子却有了目标。等到他的头脑清醒了一些,他发现自己正站在一家早餐面馆的门口。食客很多,门外也摆着几张桌子。只是这几张桌子,服务员还没有来得及收拾上面的碗筷。他的眼睛寻觅着,在大脑还没有反应过来的时候,就已经锁定了一碗半满的面。看上去面条还没有被面汤泡涨,筷子也稳稳地搭在碗上。一切都让人满意。 一秒钟的时间内,他的目光已经吞噬了那碗面。只是,大脑犹豫着,不知该不该发出信号。然而,就在他伸手的瞬间,一个清脆的声音从他背后响起: ——余涛?! 他慌忙缩回手,回头,又是陈敏。她围着一条非常暖和的大围巾,大半张脸隐没在围巾下面,只有一双亮闪闪的眼睛注视着他。 那天,陈敏请他吃了两碗面。吃完之后,他的胃部维持了整整一天的饱胀感。作为被怜悯的一方,他似乎是尽义务般地向陈敏坦陈了自己的处境。他以为会有各种疑问,然而陈敏马上相信了他。她也没有像其他人一样质问他怎么不去找个工作,当然更没有说“哪怕是去码头扛大包”这种话。 陈敏大概是懂他的。她说人总会遇到这样的时候,这是一个坎儿,想不通、迈不过去,人生就会停滞下来。 他盯着她,似乎从那双略带孩子气的大眼睛里看到了一些更深刻的东西。这个毫不犹豫地说出了自己不能出口的那些话的姑娘,从此就走进了他的生活。 晚上,他醉了。很久不曾喝酒的他,醉得一塌糊涂。他不会记得自己说过“我眼睁睁看着那个小男孩被拖走了”和“我欠他一条命”这种话。当然,还有很多别的话。可是,陈敏记得,她直到今天都记得。 他一直不知道如何定义他和陈敏的那段日子。 那晚,陈敏带他回了家,路程很远,他走得歪歪斜斜,可是到了地方,呕吐过后,倒清醒了大半。陈敏租住的公寓,是一个小小的单间。不同的是,这个单间位于一个高档小区,进门的时候,门卫一丝不苟地向着他们敬礼。他在陈敏的沙发上安顿下来,并且洗了一个月来的第一个澡。淋浴间的下水被堵住了,他蹲下身用手指掏着那些毛发。他觉得自己得到了暂时的平和,为此他心满意足。 他从浴室走出来,陈敏拿出吹风机,替他吹干头发。吹着吹着,一阵香风扑鼻而来。 后来的一切是怎样发生的,他已经记不清了,只记得血液中残存的酒精掩盖了陌生与尴尬,她的皮肤有一种不真实的幼滑。 半夜,陈敏接到了一个电话,突然就打开了灯。她开始洗澡、化妆。吹风机又呼呼地响。鲜红的唇膏,亮闪闪的眼皮。他在沙发上惊异地坐起来,问她:你要去哪里? 她简要地说:见个朋友。 很多年后,他依然不知道,那晚她去了哪里,见了什么人。每当想到那个夜晚,他的心中就好似万蚁狂噬。也许从那一天起,他就已经陷入了癫狂而不自知。 后来,还有过很多个那样的夜晚,只是,都不及那第一个夜晚那般令人煎熬。她的电话总在半夜响起,仿佛这个城市里潜伏着一个只在夜晚活动的秘密组织一般。常打来的有好几个不同的号码,她并未将这些号码存入手机,但也从未记混过。接电话的时候,她总是语焉不详,从来不称呼他们的名字,也不肯多说一个字。去哪里,做什么,仿佛不用言明。这让他抓狂。他总是在她短暂离开的时候翻弄她的手机,偷偷地看,急急地记。 她回来的时候,总是清晨。她的妆容油腻腻地,总有些残败。他长久地盯着她,想从每根头发丝中看出端倪,又想伸手晃动她的脑袋,把她的秘密统统倒出来。 无数个夜晚,他眼看着她下楼,然后融入夜色。他想起了那小男孩和他的舞蹈。他觉得暗夜里四处都蛰伏着有着碧绿瞳仁的兽,每一头都在蠢蠢欲动。他觉得自己无比孱弱。 他当然也记得自己爆发的时刻。那段时间,差不多是陈敏在养着他了。他甚至胖了几公斤。可是,他的焦虑一刻也不曾缓解。那天是他的生日,陈敏给他买了蛋糕,给他点好蜡烛。可是,他正深吸一口气的时候,她的手机又响了起来。 他看着她接起电话,看着她起身。 他突然挡在了门口。他说:你今天不许走。 她脸上还是盈满了笑意,她说:别闹。 于是,他站在门口一整晚,以宣示他并不是在开玩笑。那时的他,还希望能用圣雄的办法解决问题。陈敏打他、推他。他不躲,也不让开。然而体力的悬殊让她一次次败下阵来。 第二天清晨,陈敏洗澡、化妆。他搬了椅子坐在门口,看着她忙碌。在她穿戴整齐后,他打横抱起她摔在了床上。 |
啊,涯叔又吞我的楼~多谢提醒~ 跟踪者(二) 清晨,他摇摇晃晃地往回走。彻夜未眠的神经格外敏感,寒冷轻易地侵入了骨髓。他吃惊地发现,地上竟有着薄薄的一层积雪。 他回到了那彩钢板的二楼,轻轻拧动钥匙,推开门。老太太还蜷缩在墙角,双手抱膝,头埋在双腿之间,不知是睡是醒。他惊异于她那与年龄不相匹配的柔韧度。他站在那里,想了半天,轻手轻脚地收拾了自己的东西,又把兜里所有的现金和那把钥匙都放在了床上。然后,他轻轻地背起包,缓缓地带上了门。 从那一刻起,他的生活就被割裂了。 那天晚上,他和陈敏在街边的小酒馆里喝着啤酒。陈敏是在什么时候捡到他的,他当然记得。他只是不愿再去回忆这个明显不那么美好的开头。那是他的一时善意的又一个难以承受的结果。早上八点多,他在街上瞎转,他的鼻子却有了目标。等到他的头脑清醒了一些,他发现自己正站在一家早餐面馆的门口。食客很多,门外也摆着几张桌子。只是这几张桌子,服务员还没有来得及收拾上面的碗筷。他的眼睛寻觅着,在大脑还没有反应过来的时候,就已经锁定了一碗半满的面。看上去面条还没有被面汤泡涨,筷子也稳稳地搭在碗上。一切都让人满意。 一秒钟的时间内,他的目光已经吞噬了那碗面。只是,大脑犹豫着,不知该不该发出信号。然而,就在他伸手的瞬间,一个清脆的声音从他背后响起: ——余涛?! 他慌忙缩回手,回头,又是陈敏。她围着一条非常暖和的大围巾,大半张脸隐没在围巾下面,只有一双亮闪闪的眼睛注视着他。 那天,陈敏请他吃了两碗面。吃完之后,他的胃部维持了整整一天的饱胀感。作为被怜悯的一方,他似乎是尽义务般地向陈敏坦陈了自己的处境。他以为会有各种疑问,然而陈敏马上相信了他。她也没有像其他人一样质问他怎么不去找个工作,当然更没有说“哪怕是去码头扛大包”这种话。 陈敏大概是懂他的。她说人总会遇到这样的时候,这是一个坎儿,想不通、迈不过去,人生就会停滞下来。 他盯着她,似乎从那双略带孩子气的大眼睛里看到了一些更深刻的东西。这个毫不犹豫地说出了自己不能出口的那些话的姑娘,从此就走进了他的生活。 晚上,他醉了。很久不曾喝酒的他,醉得一塌糊涂。他不会记得自己说过“我眼睁睁看着那个小男孩被拖走了”和“我欠他一条命”这种话。当然,还有很多别的话。可是,陈敏记得,她直到今天都记得。 他一直不知道如何定义他和陈敏的那段日子。 那晚,陈敏带他回了家,路程很远,他走得歪歪斜斜,可是到了地方,呕吐过后,倒清醒了大半。陈敏租住的公寓,是一个小小的单间。不同的是,这个单间位于一个高档小区,进门的时候,门卫一丝不苟地向着他们敬礼。他在陈敏的沙发上安顿下来,并且洗了一个月来的第一个澡。淋浴间的下水被堵住了,他蹲下身用手指掏着那些毛发。他觉得自己得到了暂时的平和,为此他心满意足。 他从浴室走出来,陈敏拿出吹风机,替他吹干头发。吹着吹着,一阵香风扑鼻而来。 后来的一切是怎样发生的,他已经记不清了,只记得血液中残存的酒精掩盖了陌生与尴尬,她的皮肤有一种不真实的幼滑。 半夜,陈敏接到了一个电话,突然就打开了灯。她开始洗澡、化妆。吹风机又呼呼地响。鲜红的唇膏,亮闪闪的眼皮。他在沙发上惊异地坐起来,问她:你要去哪里? 她简要地说:见个朋友。 很多年后,他依然不知道,那晚她去了哪里,见了什么人。每当想到那个夜晚,他的心中就好似万蚁狂噬。也许从那一天起,他就已经陷入了癫狂而不自知。 后来,还有过很多个那样的夜晚,只是,都不及那第一个夜晚那般令人煎熬。她的电话总在半夜响起,仿佛这个城市里潜伏着一个只在夜晚活动的秘密组织一般。常打来的有好几个不同的号码,她并未将这些号码存入手机,但也从未记混过。接电话的时候,她总是语焉不详,从来不称呼他们的名字,也不肯多说一个字。去哪里,做什么,仿佛不用言明。这让他抓狂。他总是在她短暂离开的时候翻弄她的手机,偷偷地看,急急地记。 她回来的时候,总是清晨。她的妆容油腻腻地,总有些残败。他长久地盯着她,想从每根头发丝中看出端倪,又想伸手晃动她的脑袋,把她的秘密统统倒出来。 无数个夜晚,他眼看着她下楼,然后融入夜色。他想起了那小男孩和他的舞蹈。他觉得暗夜里四处都蛰伏着有着碧绿瞳仁的兽,每一头都在蠢蠢欲动。他觉得自己无比孱弱。 他当然也记得自己爆发的时刻。那段时间,差不多是陈敏在养着他了。他甚至胖了几公斤。可是,他的焦虑一刻也不曾缓解。那天是他的生日,陈敏给他买了蛋糕,给他点好蜡烛。可是,他正深吸一口气的时候,她的手机又响了起来。 他看着她接起电话,看着她起身。 他突然挡在了门口。他说:你今天不许走。 她脸上还是盈满了笑意,她说:别闹。 于是,他站在门口一整晚,以宣示他并不是在开玩笑。那时的他,还希望能用圣雄的办法解决问题。陈敏打他、推他。他不躲,也不让开。然而体力的悬殊让她一次次败下阵来。 第二天清晨,陈敏洗澡、化妆。他搬了椅子坐在门口,看着她忙碌。在她穿戴整齐后,他打横抱起她摔在了床上。 |
更新一篇~ 吾妻白猿(一) 这是一个罪人的自白书。 她叫白媛,她是一头白猿,她是我的妻子。 只是这一切,此时此刻,似乎都需要加上“曾经”两字才够准确。 她就躺在那里,还没有经过月光的洗礼。天色已近黄昏,我看着太阳不可挽回地落了下去。她曾反复告诉过我,失去了生命的白猿,当月光照射到她的皮肤那一瞬,就会永远失去人形。而这月光,是不受任何阻拦的,它能穿透钢筋水泥,也能穿透筋骨皮肉。 我盯着她的脸,那份安详似乎已经很久都没有出现过了。一阵恐慌袭来,我突然开始担心自己会很快忘记她的样子。我盯着她,直到眼睛酸痛得模糊起来。眨眼的瞬间,她的样貌似乎就开始在我的脑海中慢慢消逝。 其实她已经很久没让我看到过自己的真实面目了。最后这一年,我们几乎很少见面。偶尔回家的时候,她却还想着能博我一笑。她总是变作了新鲜的面孔,顶着一些别人的脸。那是一些精致的脸,有些大街小巷随处可见,可能我无意中有过那么一撇,就被她记在心间;也有一些隐藏在我硬盘的深处,我不知道她是怎样找到并记住那些脸的。她的神情那么柔顺,只有在这求全的表情下面,我才能依稀分辨出她原本的样子。 我想要哭,可是身体干燥得仿佛脱了水。 她留给我一本厚厚的日记。其实也许不是特意留给我的,也许仅仅是忘记了销毁。这大概是她这辈子做过的最洒脱的事了,一了百了,再不必顾虑别人怎么想;一切牵挂的就都已经无关紧要了。那本子是硬皮的封面,拿在手里沉甸甸的。我下了很久的决心,终于打开了它。扉页贴着一张我们的合照,她的笑容那么刺眼,我慌忙向后翻去。她隽秀的笔迹写道: ……建国,刚才我在洗澡,忍不住想了很多——你知道的,清洗我的另一个身体。你又和往常一样躲了出去。现在我正半干半湿地站在客厅的地板上。我的脚下有一滩积水,我猜,明天你又要替木地板抱屈了。不过,现在是我的时间,虽然我只能对着日记本抱屈,但多少也是一种安慰。建国,你知道吗?我的背后,有些地方的毛发,我自己用吹风机是够不到的。我多么希望,哪怕有一次,你能帮我吹干那些毛发,可是,你总是忙不迭地躲出去…… 我慌忙合上了日记,可是眼前已经出现了一些回忆中的画面,那些我希望能彻底遗忘的画面。我的确很怕见到她的“另一个身体”。平日里跟我相处,她总是化为人形的。可是,她那个身长两米有余,臂长过膝,通体覆盖着三寸长雪白毛发的猿身,一度在我的脑海中挥之不去。我不是圣人,我也会有人类的本能。在这件事上面,我曾坚持认为自己很无辜。而如今,我愿意终日与那只白猿相伴,时时刻刻为它清理毛发——只是,一切都不能再重来了。 几乎所有人都认为,世界上并没有什么白猿。翻遍各种百科全书,都只有那些怪力乱神的部分,三言两语地提及过它们。可是,她非常肯定地告诉过我,她并不是这世上唯一的白猿。据说,她的同类,几乎隐匿在任何一个你能想象到的角落里。在她的描述中,白猿是一种一孕多胎的哺乳动物,幼崽成活率极高。这种动物生性纯良,只是被过度的繁殖弄得有些焦头烂额了。 她说这些的时候,脸上挂着甜甜的笑容,就像在谈论别人的事情。那是法会表演的间隙,她跑到后台来休息,我还是第一次跟她搭话。其实说是法会,不过是个噱头,供那些什么都有了却还想要更多的人讨个彩头。一连好几天,她端坐在莲台上,显出了猿身,雪白的毛发,很是仙风道骨。那些时候,她失去了性别,并抽象成了一个被朝拜的符号。人们争先恐后地跑来跟她合影。然后,她用双手抚摸过一只只巨大的寿桃。摸一下,桃子就被“开了光”。据说,经她抚摸的寿桃,吃一颗就可以添寿七日。 她下了台,总是第一时间冲进洗手间,再出来时已经变回了人形。她一边用力搓着手,一边跟我谈论着她的族类。我看着她的手,手心鼓鼓地肿了起来。她自嘲道:你没想到,会有对桃子过敏的猴子吧? 我正色说:你不是猴子。 她突然不笑了,使劲看我一眼。半晌,努努嘴:对于外面那些人来说,我是白猿还是猴子,又有什么区别呢? 我拿出一颗扑尔敏给她,说:吃了这个药,会好很多。 她接过,看也不看,就丢进了嘴里。 我看着她。生平第一次,有人(或者随便别的定义吧)如此信任我。在那一瞬间,我的心突然如同一池碧水,荡漾起轻轻的涟漪。她那神情我再也无法忘记。 可是,一开始我就是犹豫的。 白猿,一半是仙,一半是兽。 我还不知道她的名字。 她听到我的问题,笑得眼泪都冒出来了:我没有你们这种名字,你就叫我白猿吧——反正,大家都这么叫我。 后来,我学会了她的族类那种介于啸叫与次声波之间的语言,很久才学会。我也隐隐明白了,她那本族的名字,是很美丽的。可是,我还是一直叫她白猿。后来,在她那张费尽九牛二虎之力才办下来的身份证上,名字被写作——白媛。 天色更晚了,我看着最后一缕阳光消失在远处。房间里暗了下来。我看向小媛,她静静躺在那里,似乎只是不小心睡着了。于是,我裹了裹身上的白裘,跟她并排躺了下去。 白媛,小媛。她变得冰冷了,可她依然是我的小媛,我们有过七年快乐的时光。当然,也有很多不快乐的时光,不过,那些黑色和灰色的记忆,似乎随着她的撒手而去,已经慢慢变得越来越稀薄了。 那时的我,不过是后台一个无足轻重的杂役。那时的她,还是一个囚犯。 她常常谈起她的故乡。虽然说不清楚具体的方位,不过,我想,那一定是个四季如春风景如画的地方。她说是在林子里,林子在山里,四面都是山。山是苍绿色的,山腰以上,浓雾覆盖。 后来,我在地图上一寸寸地苦苦寻觅,想要找到她说的地方,可是苦于线索实在太少,一直没有找到。 她也谈起过自己是怎样被捉住的。其实她是被父母卖掉的,老周告诉过我,他是我们这个松散组织的精神领袖,也是这起交易的买家。 一张网,一个由头。于是她走到了那样一个危险的境地。以物易物,她为家族换到了水果,整整一卡车的水果。里面有她最爱吃的香蕉,只是她一根也没有吃到。当然,她也不会知道这些事了,只是老周描述她的父母还有兄弟姐妹们分食香蕉时的样子,让我很想揍他。 她被捉走的时候只有十六岁。她谈起往事总是风轻云淡,因为对于白猿那动辄成百上千的寿命而言,那不过是微尘般的十几年。只是,我不知道,她的生命会永远定格在十年之后的今天。 我认识她的时候,她已经做了囚犯。我问她:你为什么不跑? 她瞪大眼睛反问我:跑?我能跑去哪里呢? 我又一次沉默了。我替她思考着,想了很久。的确,她没有任何地方能去,没有一个人能倚靠。 我们干的活儿,不好定义。嘴上都说得是行善积德,具体表现就是你把你的人民币给我,我把看不见摸不到的祝福给你。心诚则灵,不灵就是心不诚,这是一个完美的闭环逻辑,无懈可击。当然,有时候这种祝福也是有物质载体的,比如香灰、比如符咒、比如,小媛的寿桃。 她的过敏越来越严重了,手掌红肿得都有些透明了。我对她说:你应该去输液。 她说:我不能输液,这是业障的反噬,只能受着。 我说:一派胡言,你都被那个假~方丈洗脑了。 她就笑了,也不分辨。 我跑到药店去,买来一大堆治过敏的药。小媛听话地都吃了,然后,第二天她就在莲台之上睡着了。 老周把我狠狠骂了一顿。如果他的老婆不是我的三姨,我想,我就该卷铺盖了。 |
吾妻白猿(二) 过了两个星期,我下定决心对小媛说:我带你走。 她看了我半天,犹豫了很久,说:我走不了。说完,她背对着我脱下了衣服。那光滑的背部,蝴蝶骨突兀地顶了出来。不过,这不是重点。在她脊柱的位置有着一行七块圆圆的伤痕。她的手背过来,轻轻拂过脊柱,我突然看见皮肉之下的七颗骨针,死死地嵌入了那些脆弱的骨头。 我不禁倒吸一口寒气——这是老周在酒后吹牛时提到过的一种古老而邪恶的巫术。骨针的原料都是未出娘胎的兽骨,与其对应的还有一个匣子,平时这七根骨针就收纳在匣子里,而这匣子,是母兽的颅骨制作的。七胎不成形的兽婴,用的一般都是犀牛或者大象,也有时是一些猛兽。如果小媛走了,只要敲打七下那匣子,她就会剧痛不已,再敲打七下,她就会瘫痪在地,继续敲,她就会一命呜呼。 为了小媛,我确实也是拼过命的。那以后,我缠了老周足足三年,踩着一个又一个脑袋,千方百计变成了他的第一跟班。可是,他即使在酩酊的时刻,也守口如瓶。 最后,我以命相搏,才弄到了那匣子并毁掉了它——也许就是从那时起,我觉得小媛今生欠了我的情吧,所以才会发生以后那些事情。 那是秘密的三年,时光因为那些秘密而变得又慌乱又甜蜜。我们知道,这秘密的情感绝不能被发现,有些东西藏在心里是憧憬,一出口就会变成最大的丑闻。 周末,我们相约去郊外。各自乘车,到半途汇合。仔仔细细查看过车上没熟人,我们才在最后一排坐了下来。至今我还记得,那是一辆绿色的中巴车,车窗大敞,柔软清新的风,好像一直吹到了我们心里。小媛的脑袋试探着靠在我肩头,那实实在在的重量和小心翼翼的依靠,有着一种不可言喻的圣洁,我努力维持着身体一动不动。她的发丝拂过我的嘴唇,痒痒的。如果时光能停留在那一刻,生命将是怎样的一种完满! 直到我们逃走,也没有一个人看出了心心相印的端倪。就像后来老周说的,他说:你这是被她的障眼法儿迷住了,你想,你会看上门口那只小巴狗吗?会看上架子上那只鹩哥儿吗? 我气得打青了他的眼眶。 这种感觉如此诡异又如此温暖,我和小媛深陷其中。现在想想,那才是我们最快乐的时光。小媛并没有什么障眼法,她唯一的“法力”就是变化,只要她愿意,她可以成为这世界上任何一个女人——也许你会觉得,我该是世界上最幸福的男人了,可是,生活永远不会让人称心如意,因为它充满了恶意的幽默感。 我们逃出来之后,用了两年时间,寻找小媛的故乡。当然没有什么结果,她被捉住后的记忆,完全是错乱的。坐了火车和汽车,还坐了船,可是这些顺序她完全弄不清楚。我们去了四川的竹林、东北的松林、贵州的红树林,还是新疆的胡杨林和版纳的雨林。一无所获。 第二年,我们开始涉足那些被忽略的地方。青藏高原的云杉林,彩云之南的杜鹃林,还有椰岛泥泞的热带林子。依然一无所获。最后去的是天山,她在山脚下哭了,我也欲哭无泪。那是深秋,山脚下的风狂乱极了,她被吹得摇摇晃晃,头发张牙舞爪。 突然间,我开始怀疑一切。也许,她根本不想找到家乡?也许,她一早就知道自己是被家族舍弃了?也许,她只是为了敷衍我?一念生,再也无法抑制。我在做什么呢?用我人类的可怜的寿数,陪伴她做着这捉迷藏的游戏吗? 寻找家乡这件事,那天就画上了句号。我没有问过她的意见,我只是对她说:不找了,以后我的家乡就是你的家乡。 她呆了半晌,点了点头。 我窃喜,以为自己终于掌握了跟女人沟通的真谛——下命令。那以后,我对小媛下过无数的命令,她都一一领命。这让我感觉好极了。可是,她的日记,此刻就在我的手中,那些字虽然在泪眼中个个都浮动起来,意思却一点不错:她讨厌命令,可是她为了我,连眉头都没有皱过。她写道: ……建国,生日快乐。今天你睡得很早,我又有时间来写日记了。到今天为止,我已经有一年多没有给这个家赚过一分钱了。你可能要骂我不知足了,你的生意越做越大,你的家用越给越多,我却还在想这样的问题。可是,我真的不想又一次听到,你在收到我挑了那么久的礼物后,对我说“反正都是我的钱,你这么借花献佛有意思吗”这种话了…… 让小媛留在家里,是我们婚后第二年的决定。在离开天山后,我们回到了我的老家,一个西北的小城。客厅的沙发上,母亲和父亲看着小媛,小媛也瞪大眼睛看着他们。后来母亲做了一桌菜,小媛却只对茶几上的果盘感兴趣。那时的她还不会掩饰自己的好恶,现在想想,这是一种多么珍贵的品质,可是当时我却对她大发脾气。 母亲不喜欢小媛。她说:这个姑娘长得太好了,她心里肯定有很多想法。你又没什么钱,她不见得会跟住你。而且没爹没妈的,谁知道她到底是什么底细?总之,讨老婆,这种姑娘不合适…… 我看着母亲的嘴唇一张一合,那些市侩(原谅我这样形容母亲,可这就是最准确的形容词)的粗语就冒了出来。我暗自庆幸没有告诉母亲小媛那“白猿”的一面。 我们又逃离了我的家乡。 辗转,再辗转。 终于,在遥远的异乡,小小的出租屋,没有婚礼,没有祝福,两张小红本子,两颗风雨飘摇的心就算是暂时安定了下来。那时的快乐那么简单,她找到了工作,我也找到了工作,庆祝的方式就是在白水面条里加了一只鸡蛋。碰巧那是一只双黄蛋,我们高兴得几乎一夜都没有睡着觉。后来我知道了,在一切的预兆中,只有双黄蛋指向最遥远和模糊的不祥。 她在一家小公司做前台,那时我认为这很适合她。她美丽、活泼,笑容灿烂。再不需要别的技能了。我暗暗盘算着她这青春饭能吃多久。虽然她说过,白猿衰老得很慢,但我还是背负了巨大的压力。我想要给她好的生活,起码比白水面条好一些的生活,那时我只有这一个目标。 我做了销售,据说这是世界上最公平的工作——只要努力就会有回报。的确是这样,我在熬过了三个月的实习期后,就开始顺风顺水了。 那天晚上,我回到家的时候,心情大好,因为我马上就要谈成人生中的第一笔生意了,我哼着歌,全然没有注意到小媛的异样。她待在洗手间里好半天,流水声哗哗地响。等她出来的时候,我发现,她的眼睛、鼻子和嘴巴都肿了起来。 我看着她,她也泪眼朦胧地看着我。我问她:你碰桃子了? 她摇摇头。 这个世界上,她只对两种东西过敏,那就是桃子和——男人,并且,对后者的过敏程度更为严重。这个发现在当时让我着实沮丧了很长时间。只要接触到我的汗液或者任何体液,她就会肿起来。在婚后跟她的相处中,也有诸多的不便。不过,这不是重点。我抓住她,问: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她吞吞吐吐了半天,终于说出了老板对她动手动脚的事。 我怒火中烧,当时就想冲到她那个脑满肠肥的老板面前,打掉他的大门牙。可我最终只是默默地放下了拳头。打了他,我赔不起。我们的存款只有三位数,我很有可能“进去”,小媛也没有钱保释我。而且,离开了我的庇护,单独面对那个虎视眈眈的老板,我不敢想象小媛会发生什么事。 可是,那份屈辱我也没有咽下去。我用了一年的时间,就爬到了比那个男人更高的食物链的上方,他当然付出了他的代价,不过那时,我已经对复仇失去了兴趣。 那天晚上,我只是对小媛说:以后你不要上班了,就在家里待着吧。 她听了低头不语。 我又说了一遍:你不要担心钱的事,我正要跟你说,我马上就要谈成一个大单子了! 她抬起头,努力挤出一个笑容。我心虚地回避着她的目光。我把自己那个小小的单子说成了仿佛是金山银山一般,能让我们从此衣食无忧。 |
吾妻白猿(四) 这世界上有很多会上瘾的事,有些是生理上的,有些是心理上的。而后一种,我们称之为心魔,一旦缠身,必将万劫不复。一年多的时间里,我的时间和精力,几乎全部被我的心魔所掠夺。老唐已经成为了我生意上面最大的合作伙伴,当然也成为了我另一种探险的伙伴。我们不再满足于本市,我们开始飞来飞去,两三天、一两周不回家,成了常态。 我们都做了些什么?有酒,有女人。可是,这些东西总是很快就厌弃了。老唐终于向我展示了他所谓的上流生活。细细的饮料管,两端封闭,里面装着几个小时的快乐时光。一切都被量化了。当然,一开始并没有这么赤裸裸,我想,如果一开始我看到的是魔鬼本尊,我肯定会落荒而逃。 最初,只有小药片,糖果一样的小药片,五颜六色。老唐说,试一次你就知道好处了。说完,他就吃糖一样丢进自己嘴里。姑娘们也争先恐后。我犹豫了一下,姑娘们都看着我。为了可笑的面子,我只好也拿起一颗往嘴里丢。果然是甜的,姑娘们给我鼓着掌。 那晚的我勇猛异常,那晚的快感突破了想象力的限制,那晚我的精力仿佛无穷无尽。这不是肉身可以抵挡的诱惑。我怕了,非常怕,我关了机,躲在家里。 老唐来了,小媛给他倒茶,他看向小媛的目光让我非常不悦,我就支走了她。等小媛出了门,他对我说:你怕什么? 我反问他:你说呢? 他说:现在大家都这么玩,你又土包子了吧! 我说:我怕我会疯了,我…… 他说:这东西是软性的,什么叫软性?就是玩玩而已。这世上,乐子太少了,只能自己给自己找。你想,如果老天爷不让人们找乐子,他为什么要让地里长出这种东西来呢?人啊,总给自己订些条条框框,有什么意思? 我说:现在我觉得一切都没有意思了。我不能总靠着这个吧?以后呢,总有一天我会永远失去快乐的感觉,我…… 他再次打断我:这有什么可担心的!可以换品种啊,可以短时间戒断啊。说实话,咱们玩的这些,都是人家外国人玩剩下的。人家早就总结出经验了,完全能一边体体面面生活,一边开开心心找乐子。 我就那样轻易地被说服了。 过了几个月,我已经跟这座城市里所有的“药贩子”都成了熟人。我不但自己“找乐子”,还不断请客。当然,我也确实认识了很多人,得到了很多生意的机会。慢慢地,我觉得自己达到了平衡的状态,我终于不再心有戚戚了。 那段日子,我几乎不太注意小媛的存在了,反正她总在那里,就像房间里的家具一样,她是不会跑掉的。第一次这样想的时候,我甚至想给自己几个巴掌,可是后来,慢慢就心安理得起来。一个人的底限能低到什么程度,旁人很难想象。 小媛当然是努力过的,可是一开始方向就不对。她开始变作各种样子,试探着我。我对于她的这种试探厌烦极了。不论她顶着谁的皮囊,她那些许卑微、些许谄媚的神态都只属于她自己。不过,我也没有告诉她这一点。从某种程度上来说,看到她如此紧张,如此在意我,我心底是有着那么几分洋洋得意的。 那天我回到家,看到小媛在收拾行李。我瞪大了眼睛问她:你要去哪里? 她抬起头,还是未开口先笑了,她说:我好像找到老家在哪儿了,我想回去看看。 我头皮直发麻:怎么找到的? 她说:就是那个阿丽啊,我跟你说过的。 我仔细想着,似乎最近她确实常常提到一个“阿丽”,都是在我偶尔回家,醉眼朦胧的时候。“阿丽”,听上去像一个太普通的女人,我连一秒钟的时间都不想给她。我问:阿丽怎么知道? 她看我半天:建国,我已经告诉过你好多遍了,这是最后一遍,你听好了——阿丽,她跟我一样,我们是“一样”的。 我恍然大悟——她终于找到了这世上另外的白猿。 过了几天,她走了。我要陪她去,她却死活不愿意。我只好偷偷地跟在了后面。我已经见过了阿丽,她的确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女人,只是,那眼神似乎与平淡的五官不太相配,总是不合时宜地放出晶光来。我不知道她是如何发现了小媛,又是如何认出小媛就是同类的。我有一种非常不好的预感。 我跟着她们到了她的家乡,那是一个在地图上明明白白写出来的地方,只是太小太小了,被我无数次地忽略了。进山,迷宫一般的道路。我被发现了,被呵斥。不过,我刚刚吞掉一颗小药片,几个小时内,除了快乐,我的大脑不能制造任何其他的化学成分了,我只是嘿嘿地傻笑了一通。 到了小媛的家,其实是一排树屋。里里外外转遍了,空无一人(或者兽?)。阿丽说,可能小媛的家人都遭遇了不幸。我猛地想到老周,想到他曾说过的“早晚把那些野猴子连锅端了”,我打了一个寒噤。 从“家乡”回来后,小媛突然告诉我,她可以帮助我获得恒久的寿数。她说的话太像天方夜谭,以至于我听了好多次都没有往心里去。直到那一天,我又一次遇到了老周。他看着我,突然伸手按住我的手腕。半晌,他奇怪地问:白猿怎么没有把她的寿数匀给你?你们不是要充什么神仙眷侣吗? 老周的话和小媛的话,很大一部分信息是重叠的。终于我仔仔细细地询问了小媛,她说:我的确可以把我的寿数给你一半,只是,我不知道我命中注定的寿数是多少年,你愿意跟我一起冒这个险吗? 我的耳边回响着老周的话——白猿的寿命至少是几百年。她给你一半,你们当然就能一起生、一起死了,终生相伴,不过,很少有白猿愿意这么做,你小子走运了! 那时的我,体内肯定还残留着不清醒的快感细胞。如果是清醒的我,肯定会对小媛说“你要想清楚这件事,你送我的是一份我大概一辈子也还不清恩情的礼物。”可是,我说出口的话却是那么油腔滑调:我愿意,跟你一起干什么我都愿意。 小媛详详细细地告诉了我要怎么做,我满脑子想的却是,我该不该把小媛拉入我真实的生活中——我“那部分”的生活中。 然而,小媛的牺牲不是无条件的。她说:你得跟我走,我们回我家乡的山里去。 |
吾妻白猿(四) 这世界上有很多会上瘾的事,有些是生理上的,有些是心理上的。而后一种,我们称之为心魔,一旦缠身,必将万劫不复。一年多的时间里,我的时间和精力,几乎全部被我的心魔所掠夺。老唐已经成为了我生意上面最大的合作伙伴,当然也成为了我另一种探险的伙伴。我们不再满足于本市,我们开始飞来飞去,两三天、一两周不回家,成了常态。 我们都做了些什么?有酒,有女人。可是,这些东西总是很快就厌弃了。老唐终于向我展示了他所谓的上流生活。细细的饮料管,两端封闭,里面装着几个小时的快乐时光。一切都被量化了。当然,一开始并没有这么赤裸裸,我想,如果一开始我看到的是魔鬼本尊,我肯定会落荒而逃。 最初,只有小药片,糖果一样的小药片,五颜六色。老唐说,试一次你就知道好处了。说完,他就吃糖一样丢进自己嘴里。姑娘们也争先恐后。我犹豫了一下,姑娘们都看着我。为了可笑的面子,我只好也拿起一颗往嘴里丢。果然是甜的,姑娘们给我鼓着掌。 那晚的我勇猛异常,那晚的快感突破了想象力的限制,那晚我的精力仿佛无穷无尽。这不是肉身可以抵挡的诱惑。我怕了,非常怕,我关了机,躲在家里。 老唐来了,小媛给他倒茶,他看向小媛的目光让我非常不悦,我就支走了她。等小媛出了门,他对我说:你怕什么? 我反问他:你说呢? 他说:现在大家都这么玩,你又土包子了吧! 我说:我怕我会疯了,我…… 他说:这东西是软性的,什么叫软性?就是玩玩而已。这世上,乐子太少了,只能自己给自己找。你想,如果老天爷不让人们找乐子,他为什么要让地里长出这种东西来呢?人啊,总给自己订些条条框框,有什么意思? 我说:现在我觉得一切都没有意思了。我不能总靠着这个吧?以后呢,总有一天我会永远失去快乐的感觉,我…… 他再次打断我:这有什么可担心的!可以换品种啊,可以短时间戒断啊。说实话,咱们玩的这些,都是人家外国人玩剩下的。人家早就总结出经验了,完全能一边体体面面生活,一边开开心心找乐子。 我就那样轻易地被说服了。 过了几个月,我已经跟这座城市里所有的“药贩子”都成了熟人。我不但自己“找乐子”,还不断请客。当然,我也确实认识了很多人,得到了很多生意的机会。慢慢地,我觉得自己达到了平衡的状态,我终于不再心有戚戚了。 那段日子,我几乎不太注意小媛的存在了,反正她总在那里,就像房间里的家具一样,她是不会跑掉的。第一次这样想的时候,我甚至想给自己几个巴掌,可是后来,慢慢就心安理得起来。一个人的底限能低到什么程度,旁人很难想象。 小媛当然是努力过的,可是一开始方向就不对。她开始变作各种样子,试探着我。我对于她的这种试探厌烦极了。不论她顶着谁的皮囊,她那些许卑微、些许谄媚的神态都只属于她自己。不过,我也没有告诉她这一点。从某种程度上来说,看到她如此紧张,如此在意我,我心底是有着那么几分洋洋得意的。 那天我回到家,看到小媛在收拾行李。我瞪大了眼睛问她:你要去哪里? 她抬起头,还是未开口先笑了,她说:我好像找到老家在哪儿了,我想回去看看。 我头皮直发麻:怎么找到的? 她说:就是那个阿丽啊,我跟你说过的。 我仔细想着,似乎最近她确实常常提到一个“阿丽”,都是在我偶尔回家,醉眼朦胧的时候。“阿丽”,听上去像一个太普通的女人,我连一秒钟的时间都不想给她。我问:阿丽怎么知道? 她看我半天:建国,我已经告诉过你好多遍了,这是最后一遍,你听好了——阿丽,她跟我一样,我们是“一样”的。 我恍然大悟——她终于找到了这世上另外的白猿。 过了几天,她走了。我要陪她去,她却死活不愿意。我只好偷偷地跟在了后面。我已经见过了阿丽,她的确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女人,只是,那眼神似乎与平淡的五官不太相配,总是不合时宜地放出晶光来。我不知道她是如何发现了小媛,又是如何认出小媛就是同类的。我有一种非常不好的预感。 我跟着她们到了她的家乡,那是一个在地图上明明白白写出来的地方,只是太小太小了,被我无数次地忽略了。进山,迷宫一般的道路。我被发现了,被呵斥。不过,我刚刚吞掉一颗小药片,几个小时内,除了快乐,我的大脑不能制造任何其他的化学成分了,我只是嘿嘿地傻笑了一通。 到了小媛的家,其实是一排树屋。里里外外转遍了,空无一人(或者兽?)。阿丽说,可能小媛的家人都遭遇了不幸。我猛地想到老周,想到他曾说过的“早晚把那些野猴子连锅端了”,我打了一个寒噤。 从“家乡”回来后,小媛突然告诉我,她可以帮助我获得恒久的寿数。她说的话太像天方夜谭,以至于我听了好多次都没有往心里去。直到那一天,我又一次遇到了老周。他看着我,突然伸手按住我的手腕。半晌,他奇怪地问:白猿怎么没有把她的寿数匀给你?你们不是要充什么神仙眷侣吗? 老周的话和小媛的话,很大一部分信息是重叠的。终于我仔仔细细地询问了小媛,她说:我的确可以把我的寿数给你一半,只是,我不知道我命中注定的寿数是多少年,你愿意跟我一起冒这个险吗? 我的耳边回响着老周的话——白猿的寿命至少是几百年。她给你一半,你们当然就能一起生、一起死了,终生相伴,不过,很少有白猿愿意这么做,你小子走运了! 那时的我,体内肯定还残留着不清醒的快感细胞。如果是清醒的我,肯定会对小媛说“你要想清楚这件事,你送我的是一份我大概一辈子也还不清恩情的礼物。”可是,我说出口的话却是那么油腔滑调:我愿意,跟你一起干什么我都愿意。 小媛详详细细地告诉了我要怎么做,我满脑子想的却是,我该不该把小媛拉入我真实的生活中——我“那部分”的生活中。 然而,小媛的牺牲不是无条件的。她说:你得跟我走,我们回我家乡的山里去。 |
吾妻白猿(五) 我犹豫了。我问老唐:如果你能长生不老,但是要离开现在的生活,到山里去,你愿意吗? 老唐说:你傻X吗?到山里坐枯禅?小齐,人生不是用长短来衡量的,把每一天都过得有意思才管用。坐几百年苦禅,那是地狱,不是人生。 我又一次被老唐说服了,我告诉小媛:我不能走,我有我的生意,至少现在还不能走。等几十年后,我退休不干了,我愿意跟你回去。 小媛说:既然这样,那我就不能匀给你我的寿数了。 我看了她半天,她也静静地跟我对视。她真的有自己想象得或者我想象得那么爱我吗? 小媛变得越来越沉默,她的表情也越来越淡漠。 有一天,她问我:建国,你有多少钱? 我说:不多,还不够咱们俩后半辈子衣食无忧。 她又问:多少才够呢? 我奇道:怎么突然问这个问题? 她答:阿丽说,有人出了很大一笔钱,要买我一样东西。我想着,如果这笔钱够咱们俩后半辈子生活了,我就卖掉。这样你也不用一天到晚在外面跑了…… 我打断她,颤抖地问:什么东西? 她说:就是我的猿身。你知道,我那身皮毛做成的白裘,是很稀有的,应该能卖个很好的价钱。 我问:猿身,能卖掉? 她说:当然可以。只是,卖掉后,我就不能再变化了。不过,我感觉,你似乎并不喜欢我变成别人的样子…… 我思索良久,问:你说的“很大一笔钱”到底是多少钱? 小媛说:很大、很大一笔钱。 很大一笔钱。我想起了前几天差点死去时的情形。老唐弄来的新药,效果很好,可是我的心脏显然不这么认为。姑娘们走了,我在陌生的浴缸里,突然就脱了力。我想要喊,可是外面放着迷幻的音乐,震耳欲聋。我的脑袋滑入浴缸底部,我变成了一只冒着泡泡的鱼。那一刻,强烈的濒死感袭来,我突然想到了小媛。我还没有为她妥帖地安排过后半生。她是我的妻子,我是她在这世界上唯一的倚靠。我奋力钻出水面,扒着浴缸的边缘大汗淋漓,缓了足有半个小时才爬出去。 从那一刻起,我觉得生命无比脆弱。可是,我已经不能勒马,因为我不在崖边,而早已身在崖底。 如果小媛有了很大、很大一笔钱,那么,也许我就能放心地去了。 而且,猿身,如果能消失,那么,小媛将变成一个更纯粹的女人——再没有比这更一举两得的事了。 过了两个星期,我陪她去做分离手术。她已经跟我详详细细讲过手术的步骤——用法器和她的血,弄一个假魂魄出来 ,哄出她的猿身,然后杀死它。 进手术室之前,小媛拉着我的手不放。她的目光似乎黏在了我的脸上。她问我:建国,你到底想不想让我做这个手术? 我点点头。 终于,她放了手。 手术进行了好几个小时。阿丽在门外陪着我,她向我描述了如何放尽血液,好让毛发不沾染猩红。又讲这白裘存世不多,因为如果不是心甘情愿,就不能用,几个月就会臭掉。 我有一搭没一搭地听着,直到手术室的门打开。小媛的猿身已经装在了黑色的袋子里,那身白裘还没有经过风干和熟化,散发着新鲜的血腥味儿。 可是,我没有看到小媛。我问阿丽:小媛呢? 阿丽指着黑色袋子说:就在里面啊。 我又问:我是说她的人形呢?这是她的猿身啊! 阿丽看着我,她拉开了袋子。我看到小媛就躺在里面,是人形。 我傻了,使劲摇她,晃她。 阿丽说:她已经死了,你这是干什么? 我后退几步,靠着墙蹲了下去——原来,根本没有什么分离手术,一开始就只有赴死。她在求死,或者说,她在用求死来做挽回的最后一搏,而我竟然没有看出来一丝端倪。 阿丽指着白裘说:这东西卖掉后,我就把钱打给你。你给我一个卡号吧。 我呆呆地看着她,好半天,我问:这白裘,现在还是我的,对吗? 阿丽说:当然。 我说:那我不卖了。 现在,我就穿着它,世界上最暖和的衣服。可是,我感觉不到一丝一毫的温暖。我和小媛并排躺在地上。月光照过来了,我控制着自己,不去看小媛。我把她的日记贴近眼睛,最后一页,字迹很模糊,阴暗的光线更加重了这种模糊。她写道: ……建国,再见了。不,永不再见。我不希望有来生,做人、做猿,都太苦。我希望自己的魂魄能烟消云散,从此再也不必经受这一切。建国,永别了,你好自为之。 圆圆的句号。 我合上日记,愈来愈浓重的血腥味已经包围了我,我终于转过头,看向小媛。她已经显出了猿身,那削了皮的猿身。我费力地将白裘套回她的身上。不知为何,白裘像是小了很多。我又拿出针线,尽我所能,仔仔细细地把她缝得齐齐整整。 然后,我拿出上次老唐给我的那瓶药片,晃了晃,还有大半瓶,我一仰头,都生吞了下去。 ? 小媛,下面的话,你就当是苍蝇在嗡嗡叫吧: ——如果来生有你,那我愿意再入轮回; ——如果没有你,那这样的来生,不要也罢。 |
更新来啦~ 感谢楼上的老爷们捧场,时隔多日,就不一一@各位了~ 两脚兽十大酷刑(一) 万恶的两脚兽,榨干脚下的每一寸土地,搭建起钢筋水泥的森林,让无数同胞流离失所。他们没有獠牙,没有利爪,却是这个世界上最为可怖的存在,尤其是他们臭名昭著的十大酷刑,更是闻之胆寒。 女士们,先生们,下面就是酷刑的亲历者或他们幸存的亲人讲述的故事,让我们静静聆听吧。首先有请库蚊先生。 主持人螽斯大叔说完,鞠了一躬下了台。稀稀落落的掌声响了起来。 我躲在台下,尽量弓着身子。作为观众中唯一的两脚兽,我感觉自己都快被灼热的目光烤熟了。今晚我是应螽斯的邀请来消遣的,他的原话是:小手,借你的投影仪用用,顺便让你开开眼界! 今天我本来要去参加社里的酒会,我从未想到过这样一个在郊外度过的夜晚会比酒会更难熬,我有点后悔跑了出来,而且,这会儿我实在是有点儿饿了。 【断口】 一只干瘦的蚊子垂头丧气地走上台来,摘下帽子鞠了个躬,还未开口先红了眼圈。台下立刻安静了。他深吸了一口气,说道: 大家好,我是一个鳏夫,我的妻子死于两脚兽的折磨。她不是一下子死掉的,而是被慢慢饿死的。大家都知道,我们蚊子是最爱好和平的生物了,基本是素食主义者,最喜爱的食物是花蜜和植物的汁液。只有孕期,我们伟大的准妈妈们才向两脚兽祈求一点可怜的血液。那些可恶的两脚兽,身体里装着4000毫升的血液,而我们每次只需要不到0.5毫升,他们侵占了我们的家园,却如此吝啬,连这一点小小的回报都不愿给予——看看他们都干了些什么吧! 蚊子先生说着,身后的大屏上出现了一只网格状的巨型拍子,台下顿时一阵骚动,尖叫声久久不息。螽斯大叔不得不走上台来,他解释说:大家不要恐慌,这只是幻灯片。 待到台下再次安静下来,蚊子先生才再次开口。他说:这东西,在那些钢筋水泥森林的每一个洞穴中都存在,相信爱冒险的朋友们肯定见过它。前排那位苍蝇女士,你为什么在哭?哦,对不起,我不知道你的丈夫就丧命在这东西下面。什么?你目睹了这一切的发生?什么?他只是为了引开两脚兽的注意力让你逃跑?唉,真是伟大的爱情啊! 蚊子先生沉默了,台下也沉默了,大家为前排那位不知名女士的丈夫默哀了一分钟。蚊子先生继续说:我的妻子,它在整个孕期都没有去两脚兽的世界里冒险。因为它怕,怕有去无回,毕竟类似的故事我们已经听过无数个了。直到那天,它在家里晕倒了,我把它送到森林医院,大夫告诉它,它体内极度缺乏油脂和蛋白质,还有各种微量元素,孩子快保不住了。我们拿着大夫开的药方,闷闷不乐地回到家里来。那药方上写着——两脚兽的血液0.3毫升,日服。 终于,为了宝宝,我们下定决心,去钢筋水泥森林里冒险。我们在黑夜出发,艰难地飞行了好几公里,才来到一幢水泥森林。我们从一楼找到十八楼,才发现了一个半开着的窗子。我们小心翼翼地飞了进去,房间里漆黑一片,好不容易才看清一只肥胖的雄性两脚兽,正躺在床上打着呼噜。我让妻子退后,自己先飞到他的脸部上方刺探一番。我在他的耳边悬停了很久,他也没有醒来——看来两脚兽会被梦魔摄取灵魂的传说是真的! 我招呼着妻子,让它赶紧过来。它挥动着衰弱的翅膀,吃力地停留在了那只两脚兽的前肢上。它试探着锯开了他的皮肤,两脚兽的血液那特殊的味道立刻飘散开来。妻子开始给他注射麻醉和缓凝药物,好让血液不至于堵塞它的嘴巴和食道。就在那一刻,我看见两脚兽的眼睛睁开了。我还来不及发出警告,就听到那两脚兽发出一阵奸笑。 我看向妻子,它正在奋力挣扎,可是两脚兽绷紧了他前肢的肌肉,妻子没有办法把嘴巴收回来。我正要冲上前去,房间里突然亮如白昼,两脚兽驯服的电魔就在那一刻为他照亮了一切。他绷紧着胳膊,脸上带着阴沉的笑容,从床上爬起来,走进了另一个房间,坐在了一张桌子前面,然后,他拿出一把剪刀,他…… 蚊子先生说不下去了,他哽咽了半天,台下窃窃私语。良久,他擦去眼泪,继续说道:就在那个时刻,妻子还在含糊不清地向我喊话,它说的是——亲爱的,快跑,别管我! 我眼睁睁看着那只可恶的两脚兽,他……他剪断了我妻子的嘴巴,妻子倒在他的手臂上,因为剧烈的疼痛而抽搐着。他却轻轻呼出一口气,将它吹落在桌子上,然后,离开了那个房间,回到他的卧室里继续呼呼大睡去了。我冲过去,看到妻子翻滚着,挣扎着。它抽搐了很久才停了下来。然后,强忍着剧痛,我们跌跌撞撞地飞回了我们位于郊区第109颗曼陀罗的第14片叶子下面的家。 从那天起,它就不能进食了。我尝试过饲喂它,可是一触碰到它嘴部的伤口,它就疼得要晕厥过去。一个星期后,宝宝们流产了。那天,它哭得要昏死过去。第二天开始,它就静静地待在那里,一动也不动,不说话,也不睁开眼睛。 它一直撑了半个月才撒手而去。它走的那天,身体已经轻得没有一丝重量,一阵微风就将它吹落在泥土中。我本想随它而去,可是,我遇到了螽斯大叔。他告诉我,这不是偶然,事情并没有那么简单…… 螽斯大叔走上前来,他接过话筒,对台下说道: 蚊子太太的遭遇绝不是偶然。我们发现,在两脚兽最热门的视频网站“两管”上面,很多坏家伙们都上传了自己滥施“剪嘴”酷刑的视频。受害者除了蚊子,还有各种管状口器的同胞们,他们为此发明了专门的刑具“微型剪刀”,喏,大家请看,这个刑具就长这个样子。同胞们,这个刑具经常出现在两脚兽的笔筒里、桌子上,也有一些奇葩把这东西放在床上。在此,主持人郑重提醒大家,下次去冒险的时候,见到这东西,请速速离开! 还有一些两脚兽,特别是他们的幼崽,具有着极度危险的倾向。他们会仅仅是为了好玩,而将我们的肢体从躯干上面分离下来。这是一些遇害者的照片,请大家看看吧! 我抬起头,看到了一些匪夷所思的生物,半天才辨认出是失去了翅膀的蜻蜓和蝴蝶,还有失去了触角的独角仙和失去了翅膜的金龟子。不知怎地,我突然感受到一阵真真切切的幻肢痛。 好了,下面有请我们的第二位嘉宾椿象太太。 |
两脚兽十大酷刑(二) 【活烹】 椿象太太走上台来,她那褐色丧服下露出的红裙子显然引起了台下一些太太们的不满,她也意识到了这一点,整理好衣服,畏畏缩缩地说: 我也不想在服丧期穿红衣服,可是没有办法,造物主把红色印在了我们的身上,我们从来都无法选择。 不说这个了,我是来警告大家的。 说起来一切都是我的错。我害了我的先生,它已经那么多次劝说我搬家,我却总用安土重迁来搪塞它。从前,我们生活在郊区那条河边,第五颗香椿背阴处第三个枝桠的第82片叶子上面。食物充足,香椿树生机勃勃,我们健康快乐。可是,好景不长,两脚兽有一天突然把所有的香椿树都砍掉了,说这片地归了他们,他们要重新规划——那时我们的卵还没有来得及全部孵化。我和先生挣扎了很久,才从倒塌的家园里挣扎着爬了出来,而我们的孩子们,都遭受了灭顶之灾。 先生劝我和其它生活在那棵树上的幸存者一起,搬到更远的地方去,可是我不甘心,我不想走,我总觉得,我的孩子们一定还有活着的,虽然香椿树和泥土都被运走了,可是我还心怀侥幸。我总是在那片大树倒下的地方徘徊,日复一日。终于先生屈服了,它在河边的堤岸上重新建起了一个家,一个简陋的洞穴。我们就在那里住了下来。 不久两脚兽就建起了一幢水泥森林,先生说,有三十三层呢!我惊恐地看着它,果然,它说:我准备去冒险。 我苦苦劝说它,可是它说,你不愿意搬家,现在食物这么短缺,你又马上要生孩子了,我不能让你和孩子们挨饿啊! 我只好让它去了,它去了好多次,回来时总带着猎物,它说人类的灯光下,总有被施了魔法的猎物们在打转,非常易于捕捉。那段时间,我们多么快乐啊,食物充足,我又产下了十二颗卵,它们晶莹剔透,我们充满希望。终于,宝宝们破壳而出了,它们长得飞快,吃了就睡,醒了就喊饿。先生每天无数次往返于两脚兽的巢穴和我们的家之间,筋疲力尽。我对它说,让我也一起去捕猎吧。它犹豫了很久,终于答应了。 那天,是我第一次跟它一起去捕猎。我们来到了那水泥森林的顶层,先生说,这里面住着一只雄性两脚兽,他从来不关客厅的窗户,而窗纱的角落有个破洞,正好可以供我们进出。我们小心翼翼地钻了进去。那只两脚兽正坐在桌前,面对电脑。我瞅了一眼,顿时一阵头晕。只见他正指挥着屏幕上的杀手,杀掉每一个扑面而来的僵尸。先生说过,这是两脚兽最喜欢的游戏,他们嗜血的本性可见一斑。那些血液和体液横飞的画面,只一眼就在我的脑海中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象。 不过,这跟接下来的遭遇相比,不算什么了。先生向着两脚兽的厨房飞去,我跟在后面。电灯下面的确聚集着很多猎物,在魔法的驱使下做着布朗运动。不过,更吸引我的,是一种从未闻到过的味道,它从一口沸腾的锅里面飘出来——奇怪的两脚兽,吃东西还要弄熟了吃——先生说,那叫方便面,是那只两脚兽的主粮。我想要探个究竟,被先生一把拉住。它说:危险! 我只好作罢。 先生捉到了两只猎物,招呼我离开,可是我被方便面的气味深深吸引,不愿离去。就在那时,两脚兽突然进来了。他一眼看到了我,他的前肢挥了起来。在那千钧一发的时刻,我的先生冲了过来,猛地撞开了我。而它自己,被那两脚兽准准地打落在了方便面的汤锅里。我听见了它“吱”地一声,那是它最后的惨叫,在生命最后的时刻,先生释放出了它的化学武器——臭素,以掩护我离开。可是我太过震惊和悲痛,完全忘记了离开。两脚兽咆哮了起来。他把一整锅面都倒掉了,然后洗了好几遍锅,重新续了水、下了面。 两脚兽回到他的游戏中去了,我看着那锅面。那诱人的气味,现在已经变成了死亡的味道。我看着那些沸腾的泡沫,思考着自己是不是也要跳进去。可是,猛然间,我想起了家里还有宝宝们等着我,我捡起先生之前在慌乱中掉落的猎物,失魂落魄地从纱窗的破洞中钻了出去,回到了家里。 孩子们吃着爸爸带回的最后一餐,它们的眼睛那么天真懵懂。它们吃饱了,问我:爸爸为什么还不回家? 我强忍着泪水回答:爸爸去了很远的地方打猎,要很久才能回来。 我的孩子们,从此再也没有见过它们的爸爸…… 台下已是哭声一片。螽斯大叔走上台来,他拥抱了一下椿象太太,说:这种死亡,是谁都无法预见的,请节哀。其实我们一直在犹豫,虽然关于“活烹”的传闻很多,可是两脚兽总辩解说,它们并不是有意施行这一刑罚的。大家都知道小手——说着,他的目光搜寻着我,然后轻轻鞠了一躬,大家的视线顿时再次被焊在了我身上——他继续说: 她自称是两脚兽里面最浅薄和无聊的人,可是她能听懂我们的语言,也愿意听听我们到底说了些什么。所以呢,她应该不是我们的敌人。 这话一说完,我感觉到附着在我后颈、背部、小腿上那些裸露在外的皮肤上的刺痛感顿时消失了。 螽斯大叔继续说:小手的意见虽然大部分无关紧要,可也能给我们提供一些不同的视角。她说过,出现在两脚兽食物中的任何我们的同类,都不是被有意杀死在食物中的。除了被用作食物的同胞,其他任何同胞——苍蝇、蚊子、老鼠、蟑螂,都是它们最不希望在食物中见到的。 台下一片哗然。螽斯大叔双手下压,继续说:但是,既然两脚兽不希望我们出现在他们的食物中,为什么要把食物的味道做得那么香呢?为什么要添加油盐酱醋,种种诸如此类的诱食剂呢?所以——他们还是故意的!在此,我要郑重提醒台下的同胞们,不要被诱食剂的味道迷惑,那里没有美食,只有万劫不复。切记! 好了,时间有限,我们还是快快请出下一位受害者的家属吧,有请大实蝇小姐! |
两脚兽十大酷刑(三) 【腰斩】 大实蝇小姐优雅地鞠了一个躬,它那美丽的金黄色外衣昭示着它高贵的血统。它嗡嗡地开口了:各位晚上好。我来自广元府鸡鸣山的大实蝇家族,是第384代大实蝇优选产卵法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人。 今天,我要讲述的是我的母亲,一位伟大的女性,遭遇不幸的故事。我的母亲,瓜宝女士,大实蝇产卵法第383代传人,是一位传奇的人物。它创造了三百年来鸡鸣山大实蝇产卵的最高记录,为我们种群的繁衍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它还总结出了“柑橘脐部优选十方法”,大大提高了产卵成功率。就是这样一位伟大的女性,却不幸惨遭了两脚兽的毒手!一直以来,我们都以为母亲失踪了,可是,没想到母亲早就不幸遇害了。而且,这一切居然还被两脚兽记录了下来,并且在他们的视频网站“两管”上受到了狂热的追捧! 母亲在一次产卵时,不幸被连同它选中的那颗柑橘一起摘了下来,并装进了密封袋子里。柑橘漂洋过海,到了一只大洋彼岸的两脚兽手中。他录下了这来自中国的珍贵食物开箱时的视频。视频中,母亲还活着,只是因为缺氧和饥饿而有些虚弱。可是那只两脚兽,他用自己的大拇指一把捞起了那只柑橘,他的指甲,正掐在母亲的腰部,母亲瞬间就被腰斩了。 在他发现了被腰斩的母亲后,他做出了非常怪异的举动——跳了起来,满屋子转圈,接着拿起桌上的剪刀,疯狂地向着母亲的尸体捅去,一下又一下,直到母亲变成肉泥…… 大实蝇小姐说到这里,叮咛一声晕了过去。螽斯大叔及时冲上台,扶住了她。他扶起话筒,说道:鉴于视频过于血腥,我们就不为大家播放了。并且,我们联系了小手,在她的干预下,这条视频已经因为违反人道主义原则被“两管”禁播了。 但是,体型的悬殊让我们在面对两脚兽的时候,永远处于劣势。被腰斩的同胞远不止大实蝇女士这一位,请看这只两脚兽的一条朋友圈: “吃水果吃到多大的虫子最可怕——标准答案:半截的!” 当然,图片我们已经做了马赛克处理,大家看看点赞数,五万多赞!点赞,说明有同感,说明有共情——说明他们都曾经腰斩过我们的同胞!刽子手!他们做了这么残忍的事,还洋洋得意地炫耀!同胞们,我们任重道远!只有推翻两脚兽的统治,才能得到平等的话语权!说着,他的语调突然慷慨激昂起来,振臂高呼: ——打倒两脚兽! 台下一片整齐的呼应: ——打倒两脚兽! 他又喊: ——还我家园! 台下: ——还我家园! 我躬下身子,头都埋到了膝盖中间。我暗自懊悔,螽斯大叔所说的“别致的聚会”可真够“别致”的,可是,现在溜走的话又显得很小气,而且,投影仪和幕布都是我带来的,我只好硬着头皮听下去。 恍惚的瞬间,下一位嘉宾已经上台了。 【酒渍】 这位嘉宾身着铠甲,很是威风。它一开口,声如洪钟。它说道:大家都认识我,我也就不做介绍了——我就是蟹家军七兄弟里面最小的那个。 此言一出,台下掌声雷动。大家七嘴八舌地说: ——原来它就是大战小龙虾,保住我们这个地方的七英雄啊! ——真是英姿飒爽,不过为什么这么久都没有听到过它们的消息了呢? 蟹七英雄挥了挥它那硕大的钳子,示意台下安静,接着说道:大家肯定奇怪,这几年为什么再没有听到我们的消息,那是因为我一直在养伤,而我的六个哥哥……都已经遇害了。 大家看到了吗?屏幕上这个东西叫做蟹笼,是两脚兽最恶毒的发明之一。这东西里面放着食物,只能进去却出不来。那是个晚上,陌生的食物味道让我无意中闯入了这个牢笼,我的哥哥们为了救我,也都钻了进来。一整个晚上,我们一刻不停地用我们的钳子破坏着那些软软的绳子,可是那叫做尼龙的东西虽然软,却无比坚韧。第二天早上,我们七兄弟被一只两脚兽拎出了水面,在他的狞笑声中,我们不祥的命运就已被昭示。 落到了这个境地,我们也自认倒霉了,毕竟,落在两脚兽手里的同胞们,能逃出生天的恐怕万分之一都没有。可是,没想到,那只两脚兽把我们带回他的巢穴后,竟然把我们倒在了一只大盆里,然后,把一种叫做白酒的液体浇在我们身上。白酒接触到我们几丁质的甲壳,马上起了化学反应,我们的外壳变软了,与此同时,剧痛蔓延到我们的每一个骨节。我的大哥最可怜,它在盆子的底部,我们都压在它身上。因此白酒灌进了它的体内,它痛苦得浑身颤抖,挣扎得连两只大蜇掉了下来都不知道。两脚兽任由我们在白酒里面挣扎了好几个小时,才慢慢悠悠地把我们从盆子里盛进一只盘子。 朋友们,你们中有很多肯定也尝试过醉酒的滋味。比如,那颗丰产的苹果树,它的树下,总是堆积着如山的果子,果子慢慢发酵,散发出迷人的香气。大家肯定都品尝过那甘露般的半流体的果肉,也都体验过微醺的美妙。但是,两脚兽的白酒完全就是毒药。我们很快就无力挣扎了,只能任他摆布。 我的视野中,一切都旋转起来。我看见了一只盘子,里面有许许多多的河虾,它们也跟我一样散发着酒精的气息。我还看见了一盆杨梅,泡在盐水中,许多寄居在里面的同胞都被迫钻了出来,在水面上痛苦地翻滚着。桌边还有一碟黑乎乎的东西,陈腐的尸体气息混着酒气,我认出那是一种叫做黄泥螺的同胞的尸体。 这时,两脚兽抱过一只幼崽,挑了一只虾,拧掉虾枪、扯掉须子递给他,说:吃吧。 幼崽躲闪着,他说:还活着呢! 两脚兽说:活着才好吃,吃了这东西,眼睛亮晶晶! 幼崽试探着将那只虾放进了嘴巴,它的身体被那幼崽的牙齿碾碎的瞬间,我看到了最后的挣扎。 很快就轮到我们了。那两脚兽抓住了大哥的身体——它被从盆子里拿出来的时候,位置换到了最上面。只见两脚兽双手一用力,大哥就被它撕成了两半。那两脚兽左右开弓,张开大嘴吃了起来。我们眼睁睁地看着大哥的心肺肠肚被他一一吐在了桌面上。 我们想要逃走,可是身体完全不听使唤。我在盘底,眼睁睁看着那只两脚兽吃掉了我的六个哥哥。轮到我的时候,我使出浑身力气,钳住了他的手指——我之所以还有力气,是因为刚才我在盆子的最上面,泡到和喝到的酒都最少。两脚兽大叫一声,顺势一甩,我被甩出了窗口,掉在窗外的草地上,五脏六腑都移了位。不过,我不敢停留,他的脚步已经追了出来,我飞快地爬到一处荆棘丛中,藏了起来。 在接下来的好几天里,我昼伏夜出,好不容易回到了这里。那以后,我又整整养了一年的伤,不过,现在身体还是大不如前了。 说着,它咳了起来。螽斯大叔走上前来,他说:两脚兽给这个刑罚起了个名字叫醉制,一切江河湖海中的同胞们,都被他们用这个刑罚折磨过。 说到这里,他看向我,问道:小手,你们两脚兽不是只吃熟食吗?为什么还会有醉制这种酷刑? 我张口结舌,想了半天,说:我没吃过醉制的东西,不过,我们相信酒精具有杀菌的作用,跟把食物弄熟一个道理。 说完,我赶紧低下头。 蟹七英雄终于不咳了,它走下了台,螽斯大叔又说了些什么,我的耳朵嗡嗡直响,也没有听清。虽然我还是很饿,可是一点儿食欲也没有了。 |
两脚兽十大酷刑(四) 【阉割】 台上的声音响了起来,听起来不辨男女,台下又开始窃窃私语。我抬头望去,一只肥肥的橘猫正泪眼婆娑。它说:我知道你们想要嘲笑我,没关系,尽情笑吧,我只希望,我们的同胞都永远不要再经历我所经历的这一切。我曾经是一只两脚兽的宠物,我知道这个词将受到你们怎样的鄙视。曾经,作为宠物,我的生活除了不自由,可以说是完美无缺了。我的主人是只雌性两脚兽,她还有一个男朋友——一只雄性的两脚兽,我就是那只雄性送给她的第一个礼物。 我在不到两个月大的时候就离开了母亲,我曾经是把那只雌性两脚兽视作我的另一个母亲的。她和那个男人也自称是我的粑粑和麻麻,称我是他们的乖仔、儿子。我小时候体弱多病,她曾经整夜整夜抱着我入睡,用注射器给我喂奶,我打点滴的时候,她哭得那么伤心。虽然离开了母亲,可是我并没有感觉到生活有了巨大的缺憾。虽然我和她长得不一样,但我觉得我们的心是一体的。 我长到了七个月,有一天,她带着我去了宠物医院。这不是我第一次去那里了,我以为又是揪住我脖子上的皮然后打一针那么简单。可是,我想错了。那天的一针下去,我就软软地倒了下去。等我醒来时,我身上穿着网状的紧身衣,还带着伊丽莎白项圈。我感觉到生活中的某些东西似乎离我而去了。我回到家里,等到伤口长好,我才发现,我身为男性的象征物不见了,我——被阉割了。从此,我和隔壁小花猫刚刚互相建立起来的朦胧的好感荡然无存了,我的生活中,只剩下了一件重要的事,那就是——吃。 我变胖了,越来越胖。在我两岁那年,我开始不爱动,我的雌性两脚兽也不太关注我了,她总是和那只雄性两脚兽吵架,终于有一天,雄性那只摔门而去,再也没有回来。她一直哭、一直哭,我不知道该怎么安慰他,只好用我的爪垫儿轻轻地抚摸她的脸。她看到了我,不知为何,一种我从来没见到过的表情出现在她的脸上,她捉住我,突然将我甩出了窗外。好在她住在一楼,我在空中时就及时调整了姿势,四脚落地,并没有受伤。 那是她第一次将我抛出窗外,也是她第一次对我动粗。我完全懵了,跑回门口,挠着门。她一直不开门。我又费力地爬上窗户——我说过,那时我真的很胖,比现在还要胖。可是,我发现,窗户已经关上了。那是夏夜,她是从来不关窗户的。突然间,我觉得自己踩到了什么,低头一看,那是我最心爱的鱼骨头玩具。于是我知道了,无数次听到过的最可怕的事发生在我身上了——她抛弃了我! 我一步三回头地离开了她的房子。后来,我又很多次地回到那里,远远看着她。我拥有了自由,可是,我心里总有个地方还痴心妄想地想要留给她。 算了,还是说说我自由后的生活吧。我遇见过很多个自由民的团体,只是,他们都不接纳我。因为我被阉掉了,我既不能被当成男性那样承担起繁衍的重任,同时,我的体内争斗的荷尔蒙也被一同剔除了,因此在武力抗衡方面,我也毫无优势。 那些被欺凌的事,我不想再多说了。我一直独自流浪,走过了很多地方,见到了形形色色的事。因为自身的经历,我特别关注被两脚兽施以阉刑的同胞。 牛,温和的庞然大物,当然,它们的温和正是来自于阉刑。两脚兽阉掉它们,然后给它们套上枷锁,让它们干一辈子的活儿,日复一日,直到再也干不动。然后,两脚兽的刀子就会捅进它们的身体。他们会穿上它们的皮毛,喝干它们的血,吃掉它们的肉,最后再吮净它们的骨髓。 马,原野上最自由的生灵,奔跑是它们生活的主题。只是,它们做梦也没有想到,两脚兽会阉掉它们,再给它们装上鞍鞯,让它们日复一日地承受两脚兽的胯下之辱。它们再也不能自由地奔跑,只能在两脚兽的指挥下,去他们想去的地方。它们不敢反抗,因为血性的基因已经随着身体中某一部分永远离开了,还因为两脚兽的手中,永远高扬着带倒刺的皮鞭。 猪,曾经的山林王者,如今已经成为了两脚兽的玩物。它们被阉割,而后只能乖乖长肉,终日被禁锢在难以转身的圈中,吃着两脚兽吃剩的食物。它们生活的每一天都是悲剧,活着就是为了长肉,长肉就是为了某一天被吃掉。它们再也没有了獠牙,也无法体验用獠牙掘出一颗新鲜的竹笋时,那份惬意了。我为我的猪同胞落了泪,也为我自己落了泪。 同胞们,一天不推~翻两脚兽的统~治,我们悲惨的命运就还会延续下去…… 台下的观众个个义愤填膺。我将脑袋深埋在膝盖中。突然,我的手机响了起来,同事发给我一张酒会的照片。我一眼看见了自助餐桌上的那些肉食——虽然不能分辨到底是什么动物的肉,但看起来都香喷喷的,我的食欲又被调动起来。与此同时,深深的罪恶感也淹没了我。 【优选】 不知何时,台上又换了嘉宾。那是一只母鸡,它的声音如我想象般聒噪,只是,这聒噪中还有一股无法掩饰的苍老与疲惫。它说:我出生在人类的保温箱里,我从没有见过自己的母亲。我从出生起就被饲喂了大量的激素,在我三个月大的时候,我就开始为两脚兽下蛋了。要知道,正常的情况下,至少要半年以上我才能发育成熟。 我还记得那是一个清晨,我的第一枚蛋非常硕大和坚硬,它撑裂了我的肛门。我花了足足一个小时的时间才产下它。然后,不到一分钟的时间,一只穿着白大褂、头戴白帽子的两脚兽就来了,伸出她可恶的戴着白手套的手,取走了我的蛋。我看向身边的同胞,它们都面无表情。深深的绝望顿时扼住了我的心脏——鸡场传颂久远的那个诅咒也被施加在了我身上。从此,每天我都要经历生产的酷刑,用蛋换取生存的机会。那些面无表情的同胞告诉我,身为女性,我应该感觉到自豪,因为那些男性同胞早已在出生后的几个小时内就被“人道毁灭”了。它们说,两脚兽豢养我们,就是为了我们的蛋。生蛋是我们生存的唯一意义。 可是,我没有想到,在那天黄昏的时候,我又一次感到肛门处传来坠胀的感觉。是的,我又产下了一枚蛋。伴随着又一次的撕裂,伴随着钻心的疼痛。那些面无表情的家伙都告诉我,把蛋藏起来,它们说,不藏起来,我就会被“选走”。我把蛋藏在翅膀下面,可还是被那只两脚兽发现了。 果然,我立刻被捉了出来。我被关进了另外的笼子,单独的笼子。从那天起,我被迫接受了一次又一次人工授精。我的蛋被收集起来,每颗都被孵化了。两脚兽称这个过程为“优选”。在他们的逻辑中,这很好理解,同样的设备和饲料,一天能生两枚蛋,自然比能生一枚蛋更为有利可图。 到我被“淘汰”,一共经历了七年。两脚兽说,我的基因是独一无二的,也有很多一天下两枚蛋的同胞,但是它们的第二枚蛋都是软壳,不能运输,因此就不具有商品的价值。他们说,像我这样的基因,需要大力保留。他们常常把我抱到实验室里,抽取我的血液做各种试验。我也从他们的闲谈中知道了我的前世今生。我本身就是一个“优选”的结果,我的祖辈中,有着各种两脚兽认为具有“优势”的基因,比如说,碳酸钙的摄取和转化能力更高,又比如骨骼更粗壮,再比如寿命更长。 可是,这一切,只对两脚兽有利。对于我而言,是违背自然规律的一天两次酷刑,和因为寿命更长而多经受的大半生苦难。 后来,我“退役”了,两脚兽把淘汰说得如此冠冕堂皇,他们甚至还给我办了一个退休仪式。他们在仪式上说,我的基因已经经过了十几代的培育,现在已经有了一天能产3-4枚蛋的后代,他们说我是伟大的母体,应该受到嘉奖,他们说这昭示着美好的未来。我在台上,不禁暗暗为我那些后代担心,它们将经受的是一天三到四次的酷刑。 他们说完了,放开了我,给了我自由。我没有犹豫,扇动从来没有用过的翅膀,飞出了院子,一直飞到这里来了。那是我一生中逃得最快的时刻,等到两脚兽追来的时候,我早就不见了踪影。是的,我自由了,可是,我就要死了。我再也不能生出一枚蛋,我毕生的心愿——亲自孵出一群孩子,永远也不能实现了。 大家可能觉得我很啰嗦,不过,我还想再啰嗦几句。总混在实验室,我知道的总比别的同胞多一些。两脚兽除了这样对待我们,还更加残忍地对待奶牛。 奶牛,美丽的黑白花,湿漉漉的大眼睛。它们终年都在产奶,每个个体的产奶量都足以同时养活十只小牛犊。它们的乳房从产出第一滴乳汁开始,就永远处于胀痛中,更不用提由此而产生的炎症和增生了。两脚兽当然也“优选”过它们,极端地追求奶量。看看那些奶牛吧,它们硕大的乳房已经和身体不成比例,它们的脊背终日疼痛,它们摄取的钙质源源不断地化为了乳汁,最终流入了两脚兽的口中。 同胞们,认清这个世界吧,只有霸主才有话~语~权,我们到了要认真思考的时候了! 它说完,一扑翅膀下了台。一个潇洒的老太太。我的身体缩得更低了,屏气敛息,生怕这些嗅觉灵敏的生物闻出我早餐的荷包蛋和牛奶。同事又发来消息——老大在到处找你! 我开始思考着偷偷溜走的可能性。不过,不待我想出办法,又一位嘉宾已经上了台。 |
两脚兽十大酷刑(五) 【玷污】 那是一只信鸽,它的脚上套着“耻辱”的圆环。当然,信鸽是我们两脚兽对这个族群的称呼,这称呼本身就充满了功利主义的隐喻。不过,为了叙述方便,就让我们这么称呼它吧。信鸽抖了抖羽毛,开口道: 我要讲述的这些事件,并没有幸存者。而我,也是在为两脚兽奔波送信的途中,才听到了这些无比凄惨的故事——我觉得有必要让更多的同胞知道真相。 三百多年前,在一个叫毛里求斯的小岛上,生活着许多我们的同胞,两脚兽给它们起名叫渡渡鸟。并且,据他们考证,这种生物还是我的表亲。遗憾的是,我这表亲虽然生着翅膀却不会飞,更为致命的是,它们居然也跑不快,所幸,小岛封闭的环境让它们躲过了一切天敌。 不幸的是,一艘迷路的船来到了这里,两脚兽第一次踏上了这片土地。他们发现了渡渡鸟,并且,在70年的时间里,把它们赶尽杀绝了。众说纷纭,两脚兽的历史学家考证出了种种结果——食物是一大指向,弱肉强食,不过真相是什么呢?我曾经遇到过一只最老的鸟,没有羽毛,也看不出年纪。它停歇在一朵白云之上。它对我说,它就是一只渡渡鸟。它说,对于两脚兽而言,渡渡鸟的肉粗糙干硬,难以下咽。他们只是为了追求趣味,才把渡渡鸟当成了射击的靶子和徒手扑捉游戏里的战利品。他们随手拧断一个又一个脖子,只是为了彰显自己的灵活性与男子气概。 七年前,在墨西哥湾发生的事情更是可怕。我遇见了一只鹈鹕,当然也是在云彩上面。我不知道它从何而来,也不知道它到底是活着还是死了。它的周围滴落着一些黑色的油脂,洁白的云朵都被染污了。它的样子简直匪夷所思——身上覆盖着一层厚厚的黑色油脂,这让它连扇动翅膀都很难了。它反复向我提及自己的家乡,还有它遭到灭顶之灾的妻儿。它说大船总是路过它们的家乡,大家早都习以为常。后来,海上就出现了一个很奇怪的金属建筑物。鹈鹕们常常停留在上面休息。谁也没想到,它有一天突然吐出了无数黑色的油脂。那油脂在海平面上蔓延开来,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吞噬了一切停留在那里的生灵。它讲了又讲,终于承认它也没有幸免,承认了它只是一个冤屈的幻象。 后来,我又见过许许多多的幻象,我常常想,为什么这些幻象会向我现身,我又能为它们做些什么呢?今天这个集~会给我了一些灵感。是的,我的脚上还带着这东西,可是我已经逃出来了,从此以后,我是自由的,我不再响应鸽哨的呼唤,我只追随自己的心,我要把故事讲给每一个同胞听。 我知道时至今日,两脚兽的统治还坚若磐石。只是,磐石也惧怕青草拔节时那生命的力量。同胞们,好好想想吧,到了该团结起来的时间了! 螽斯大叔又走上前来,又是一阵口号。我躲在混乱中,看到同事的信息——老大发火了,你再不来恐怕我也兜不住了!我刚要偷偷拜托同事再拖住一会儿,雷鸣般的掌声响了起来,又一位嘉宾上场了。 【倾~覆】 那是一位高贵的女性,一只蚁后。它有着显而易见的东洋血统,两脚兽称它们为日本弓背蚁。它身着孝服,这让气氛一下子变得肃穆起来,台下鸦雀无声。它说:谢谢大家,我在为我的子民服丧。我是一只蚁后,你们知道,在蚂蚁的社会里,我是绝对的女王,是统领,是无所不能的存在。我能制造出一整个军团。可是,自从到了两脚兽手中,我就彻底失去了权力与威严。 一种叫做蚂蚁工坊的东西,一种两脚兽幼崽的玩具。里面装着的,却是一整个我们的社会。再没有更畸形的东西了,我们被装在透明的盒子里,离开了我们热爱的土地,被迫与一种散发着难闻气味的海藻提取物终日相伴。我们的生活毫无隐私可言。两脚兽的眼睛,盯着我产卵,这种难堪我不得不一次次忍受。我的卵,被人类的幼崽随意地取出,把玩,然后抛弃。尽管如此,我还是鼓励大家活下来,找机会逃出去。我们挖了很多地道,渐渐隐藏到了“工坊”的内部,两脚兽的幼崽看不到我们了,他又哭又闹。 此时,我们这个小社会其实已经到了生死存亡的关头。我发现自己不能再产卵了。我的大臣们调查之后告诉我,是因为我们天天食用的黏糊糊的凝胶毫无营养,不足以让我生出健康的子民来。而且,工坊里很多地方都是通风的死角,凝胶每天都在变质。 两脚兽禁不住他幼崽的哭闹,买回了一个崭新的据说是特价的工坊,把我们全都转移到了里面。我的工蚁彻夜工作,终于建好了新的育婴室和储藏室。就在工程刚刚完工的时候,整个工坊突然发生了垮塌。特价,这个词在中国就意味着劣质,在我们这个小社会,更意味着灭顶之灾。凝胶由固态变为液态几乎是瞬间发生的。我的子民无一幸免,它们被淹死时的惨叫至今回荡在我耳边……而我,只是因为被两脚兽的幼崽赌气扔出窗外,才活了下来…… 螽斯大叔拍了拍蚁后的肩膀,她不好意思地说:失态了。 大叔说:请节哀。同胞们,两脚兽的网站上,显示蚂蚁工坊的总销量在十万左右,也就是说,有十万个小社会正在遭遇或者已经遭遇了灭顶之灾。不止蚂蚁,蜜蜂在被两脚兽控制后,也过着非常凄惨的生活。蜂箱,是家园,也是监牢。从此它们的生活里没有了富足,因为它们辛劳所得的绝大多数都被贪婪的两脚兽掠夺了。它们饥肠辘辘,整日被驱赶,去追逐蜜源。没有了储备,漫长的冬季,只能迎来大批的死亡。黑心的两脚兽,想出了用白糖来糊弄蜜蜂的办法。它们被迫吃下白糖,这种虚假的甜头,让身为自给自足的劳动者的尊严变得毫无价值。 而白蚁,更是遭受了无妄之灾。它们的食物自古以来都是木头,只是这木头为两脚兽占据之后,就莫名变成了私有物。两脚兽对付白蚁的手段无所不用其极,烟熏、下毒,手段残忍,完全是赶尽杀绝的架势。这一两年,两脚兽因为听信了白蚁可以入药的传言,已经不满足于杀戮水泥森林中的白蚁了,他们在野外探寻,找到生活得好好的、跟他们毫不相犯的蚁穴,然后将其灭族。 同胞们,请擦干眼泪吧,形势有多紧迫,已经不需我多说了。在两脚兽的世界里,我们的声音没有丝毫被听到的可能。对付两脚兽,只有实实在在的打击才能让他们明白——我们不会再任由他们宰割了! 又是一阵口号。我再次在混乱中偷偷打开手机。同事说:老板都跑到女厕所去找你了!我回复她:再帮我拖一下,我很快就到! 当然,我不可能很快就到,因为这个集会已经越来越吸引我了。 |
两脚兽十大酷刑(六) 【活剥】 新嘉宾已经上了台,台下一片赞叹。她是一只白狐,一只魅惑、美丽的白狐。她小心翼翼地惦着脚,翘起了尾巴,生怕美丽的皮毛沾染一丝灰尘。她说:大家好,我知道大家都认为我们狐狸是造物主的宠儿,因为我们拥有着几乎所有生物中最美丽的毛发,不幸的是,两脚兽也这么想。他们从来不明白远观比亵玩更像君子所为这个道理。很多雌性两脚兽把我们的毛发挂在自己的脖子上、穿在身上招摇过市。那些失去了生命的毛发,附带的是无比阴沉的死亡气息,只是两脚兽那迟钝的鼻子从来感受不到。 有需求,就有杀戮,这是两脚兽的世界里,第一个弱肉强食的法则。不过,我要说的不是这个。我并非出生在山林中,我出生在一个皮毛农场。农场,我们被当做庄稼,成长,然后接受采割。我们生存的意义就是贡献出自己的皮毛。我从出生起就生活在甚至不能站起来的笼子里,我被拔掉了四颗尖牙,因为我在懵懂的年纪曾经攻击过我的饲养员。因为烦躁和抑郁,农场里的狐狸一直在绝食。只是,饲养员想出了一个可怕的办法,她们把食物做成泥状,充入高压管里面,再把管子插入我们的喉咙,硬生生地灌下去。一天六顿,高油高热量高胆固醇的食物泥,还添加了生长激素,目的就是让我们皮肤更加松弛、毛发更加美丽。随之而来的脂肪肝和高血脂,有谁在意呢?反正我们生命的终点都是死亡。 毫无尊严的死亡。为了保持皮毛的完整性,我们的死亡都是被注射氯化钾后的心脏爆裂导致的。这种痛苦我没有品尝过,只是我目睹了太多同胞在临死前那最后的哀嚎。心脏越跳越快,肌肉不堪重负,裂口出现,大量血液涌出,最终爆裂。这一切不过发生在几分钟之内,却是地狱中最严酷的刑罚都难以比拟的难捱。我们的大小便失禁,浸泡在呕吐物中死去。后来,两脚兽们觉得这样会污染皮毛,在处死我们之前的三天内就对我们禁水禁食,我们在干渴饥饿中煎熬整整三天后,就会迎来充满痛苦的死亡。这就是我所在的农场中千千万万条狐狸无法改变的命运。 我们被削下皮子,我们失去了皮毛的红彤彤的尸体被胡乱丢在地上,然后被拉走、剁碎,混在食物泥里再次灌入我们的喉咙。这是世间最违反一切能被定义为纲常的东西的举动,而我们根本无力反抗。 我是那个农场唯一的幸运儿。我被前来挑选皮子的那个粗壮磁性两脚兽的幼崽看中,被农场主作为礼物送给了她。而在离开的途中,我的笼子松动了,我逃了出来。 可是,方圆几百里内,有无数个这样的皮毛农场。处处都是危机。我经过一个雪貂农场,看到了那些长着针尖状皮毛的动物被活剥皮子。它们的性格无比刚烈,它们宁死不屈。那只削皮的两脚兽在炫耀着自己的技术,他声称自己的手速天下无双。他手下那只雪貂,在剥下皮子后的半个多小时内还一直活着。我看着它的眼神,它的眼睛定格在自己血肉模糊的身体上,谁会在活着的时候就看到自己失去了皮毛的样子?它的眼神中那种死灰般的绝望,我至今不能忘记…… 我的手机响了起来,是老板。我慌忙摁掉。不一刻,老板又发来消息:马上出现在我面前,不然…… |
两脚兽十大酷刑(七) 【伪善】 不知不觉间,白狐已经下了台,我暗暗懊恼竟错过了它如何逃出生天的故事。台上半蹲着两只狗,它们的品种和性别我一望可知。这是因为,我自称是两脚兽里爱狗的人。我静静地听着他们开始讲述。 第一只狗,第一眼只能看出性别是雌性,因为它硕大的乳房说明它正处于哺乳期。再仔细看,才能在嶙峋的瘦骨下看出它其实是一只被称为魔天使的马尔济斯犬。它说:我一生生育无数,可是没有一个孩子跟我相处超过一个月。我是谁?我是被两脚兽称为赛级的纯种犬,身为女性,身为纯血者,繁殖是我逃脱不过的噩运。 我被繁殖者从我的主人手中高价买下,主人也许洒下了挥别的泪水吧,不过这毫无意义。当然我在幼年时期跟主人相处的那些日子,是快乐的,可是这快乐根本无法填补我作为生育机器的漫长而悲凉的一生。 我老了,我的眼睛根本看不清台下的诸位,我的牙齿早已掉光,我的皮毛干燥,我的肠胃异常敏感。我就要死了,因此我被繁殖者扫地出门了。我已经很久没有吃过东西了,饥饿的感觉早已离我而去。也许下一秒我就要倒毙,但在此之前,我想要告诉大家我的故事。在两脚兽的一切恶行中,他们对我犯下的罪行,我认为最难以饶恕。这是因为他们打着爱的幌子,却做着最残忍的事。 繁殖,无休止的繁殖。我被关在笼子里,从来得不到“放风”的机会。人工授精和分娩是我能被放出笼子的唯一机会。过度的生育让我体内的钙质大量流失,而两脚兽为了节省成本却还在一味地克扣我们的口粮。我的一生,不知吞下了多少夹杂着玉米芯的玉米面窝头。毫无营养的碳水化合物。生育和哺乳,从无间隔。我的骨髓中每一颗钙质都被输入了那些幼崽的体内,我觉得自己现在跟鸟类一样,已经拥有了中空的骨骼。我为繁殖者创造了无数的利润。而他,只是在我的幼崽还没有换回我本身的价值之前,才给我开过小灶。那以后的日子,每一天在他眼中都是赚来的,利润最大化才是他的终极追求,其他的一切,都无关紧要。 什么是纯种?我见过无数的同胞,为了这两个字受尽折磨。两脚兽们为了这两个字做出了无数的定义,并用这些定义来套住我们的子宫。折耳猫,美丽的天使,终身承受着剧痛的折磨;狼犬,因为苛刻的体型标准,后半生都在跟髋关节作斗争;腊肠犬,被恶意培育的过长的脊椎,让年老时的瘫痪成了不可逃避的命运;脊髓空洞症从出生起就折磨着查理王犬,它们的大脑被迫挤在小小的颅腔里,只因为两脚兽喜爱这种外貌,还有他们的心脏,完全不足以供给日常活动需要的血液,无尽的虚弱感和剧烈的疼痛伴随着它们的一生…… 这样的例子太多太多,只要是纯种犬,在两脚兽的基因筛选下就必然出现各种各样的问题,他们的出生就注定了无法摆脱的疾病和痛苦…… 我累了,也说不动了…… 第二只狗上前一步,开口了。它是一只纯种的中华田园犬,当然很多两脚兽称这个品种为土狗并对其嗤之以鼻。它体型高大,只是瘦得皮包骨头。它说:我的一生,永远在路上,在逃跑的路上。身为一只土狗,我在两脚兽的眼中,只有两种价值——作为警卫,作为肉食。我生命的前两年,曾经为两脚兽担任警卫工作。我睡在院子里,没有窝,下雨的时候只有躲在墙根可还淋得透湿。不过,这根本不算什么。我被紧紧拴住,随着我渐渐成长,皮圈深深陷入了我的脖颈,不过,呼吸困难的感觉我已经习以为常。我的食盆中,都是两脚兽的残羹冷炙,我的水碗中常常是干涸的,即使在烈日当空的时候。我把这些看做生活的磨练,我尽职尽责,即使在深夜也永远用一只耳朵紧贴地面。我从不谎报军情。我帮两脚兽捉住过好几次小偷和强盗。 后来,仅仅是因为我吓到了一个恶作剧的孩子,我那被认作主人的两脚兽就以五十块钱的价格把我卖给了“收狗”的人。我被迫和很多同胞一起挤在一只狭窄的笼子里。那还是我第一次见到如此多的同胞。我兴奋极了,只是我身下那只年老肮脏的同胞马上告诫我,保存体力。它说:我们就要成为两脚兽的食物了。我听司机说,他将会把我们运往一个美食节,在那里我们将会被绞杀,然后作为肉食出售。它说唯一的机会就是在笼子打开的瞬间,攻击那只打开笼子的手,然后逃之夭夭。 那时,攻击两脚兽的行为在我看来完全不可思议。我拥有最尖利的牙齿,只是这牙齿不是为了我的主人而准备的,即使在他背叛我卖掉我的时候,我也没有动过这样的念头。老家伙的话就像为我打开了新世界的大门。我舔舐着自己的牙齿,感受着舌头被尖利的部分摩擦时的微微疼痛。 载着我们的车走到了一条僻静的小路上,突然被拦住了。那些拦车的两脚兽举着横幅和标语,他们声称自己是拯救者,还有举着摄像机的两脚兽记录着这一切。司机慌乱地躲避着镜头,他声称自己从来没有强买强卖过,也没有做过盗窃和抢劫的行当。此言一出,整个车厢里的同胞们都怒不可遏地吠叫起来。 于是我们被拯救了,我们来到了一个郊区的大院子里,那里有着更多的同胞,据说它们也是被拯救出来的。那些拯救者此刻在我们眼中变成了神一般的存在。 可是,好景不长。这个地方被报道后,越来越多的被拯救的同胞被送了过来,还有越来越多的食物和现金也被那些真正爱我们的两脚兽送了过来。那些拯救者的初心慢慢地变了。那些完全利用业余时间做志愿工作的拯救者,渐渐被排挤出了核心圈子。他们失去了话语权,后来又慢慢失去了更多。 商人闻风而至,接管了这里。我们开始被克扣口粮,我们常常挨饿好几天,然后被放出来,仅仅是为了拍摄一条在微博上发布的“爱心视频”。我们狼吞虎咽的样子让无数观看视频的真正爱我们的两脚兽落了泪。更多的食物和现金源源不断地进入了商人的腰包。商人又说,他要统一采购更为合格的食物,以后只接受现金的捐助。于是,商人把大把的现金装进了自己的腰包,用他手缝中漏出的部分安排我们的伙食。 环境不断恶化,气氛也不断恶化。争抢食物引起了无数的打斗。终于有一天,一只衰老的同胞无声地死去了。只是,它把一种叫做犬瘟热的病毒留给了我们。大半同胞都病倒了。商人苦恼了几分钟,突然灵光一现,他把患病的视频发布出来,换取了更多的捐助。 我就是在那时逃跑的。我咬了商人的手,然后一路狂奔,一直跑到世界的尽头去…… 螽斯大叔最后一次走上了台,他说:今天是个特别的日子,今天是我们反两脚兽联盟成立的日子,请大家记住这十个故事,并把它们讲给更多的同胞听。我们的苦难不会结束,我们的反抗也不会停止。 就在我以为又要开始喊口号的时候,螽斯大叔话锋一转,对我说:下面我们请小手来谈谈她的感受吧! 我的脑袋嗡地一声,在一阵哄闹中只好走上台去。小小的舞台,我看起来就像一个庞然大物。我吭哧了半天,才憋出一句:对不起! 我低下头,一直重复这句话。 台下突然爆发出经久不息的掌声,我在面红耳赤中下了台。我的手机又一次响了起来,老板咆哮道:你再不来,明天就也不用来了! 我慌忙收拾起笔记本和投影仪,来不及跟螽斯告别,就一头扎进了夜色。 我终于赶到了酒会,已经到了尾声,灯光暗淡,音乐若有若无,人们在舞池里拥舞。这一切让我感觉到恍如隔世。 老板捉住我,问道:你说的今晚在跟的大新闻到底是什么选题? 我思考了三十秒,然后告诉他:我的选题黄了。 老板劈头盖脸地咒骂合着他的唾液落在我脸上。等他终于心满意足地离去,同事端给我一盘食物。她说:你还没吃饭吧,我给你留的,看,有你最爱的生蚝和海胆,还有这个牛排,可嫩了,好吃极了! 我看着那盘食物,鲜艳的颜色,混沌的汤汁。我挑着沙拉吃了起来,只是,我的刀叉突然就不自觉地扎在了牛排上面,那微焦的表面和艳红的切面,我的味蕾太熟悉它们的味道了。 我一边吃,一边流出了眼泪。 那一刻,我终于承认了,我和别人没有什么不同,都是无可救药的两脚兽。 ---------完---------- |
更新一个小中篇~ 很长,预警一下~哈哈~ 郎骑竹马来(一) ? 婚礼那天的清晨,六点多钟,我接到了一个电话。那个号码我存了好多年,它是东平服刑的那座监狱门前那个公话亭的号码。只是没有想到,有一天它会真的闪烁在我手机的屏幕上。我从宿醉中惊醒过来,只听到电话那边说:小琼……你能不能来接一下我? 熟悉的声音,生硬的语调。琼听起来像是“夋”,东平的声音低沉极了,句末的转音依然那么生硬。那是西北方言与普通话交织的神奇产物,整个世界上只有他一个人这样说话。一瞬间我无比懊悔,我的宿醉本是盼望着撑过今天一切难熬的场面的。我问:东平哥,你怎么……提前出来了? 他笑了:我立功了,减了刑。昨天就出来了,只是你关机了。 我的心猛地揪痛了一下:那你昨晚去哪儿了? 他幽幽地说:哪儿也没去。快来吧,你再不来我就要冻死了。 电话挂掉了,我查看着手机,果然有他的来电提醒,三个。我想起了他说过的话——如果你给一个人打了三个电话,他都没有接,过后也没有给你打回来,那就一定不要再打第四个。 我的脸上不自觉地浮起了笑意。 我没敢把车开得太快,体内的酒精还在跟我的大脑争夺着控制权,而且,路上有积雪。下楼的时候,我和前来上门服务的化妆师擦肩而过,好在我压低了帽子,她并没有认出我来。清晨的高速路,只有无数超载的大货车在应急道上慢悠悠地蠕动。我一人占据了两条车道,骑线而行,这是我生平第一次故意违反交通规则。 东平,这个名字又一次填满了我空荡荡的胸腔。每一次与他重逢,都像是劫数一般。只要在他身边,不,哪怕是只要想到他的名字,我的大脑就会陷入六神无主的状态,我的喜怒哀乐完全为他的一颦一笑所左右。 半小时后,我到了。高高的大铁门,下面蹲着一个人,头埋在膝盖中间。我的心脏狂跳起来。我用尽量客观的目光打量着他,一套洗得泛白的运动套装,来自于一个早已倒闭的国内三流小品牌。那是好多年前我送给他的生日礼物,后来,他就是穿着这身衣服“进去”的。一只褪色的军绿双肩包放在一边的地上,鼓鼓囊囊的。这书包我也有一只同款,那是东平用他的奖金买下的,只是我的那一只早已不知去向了。他剃了头,乌青的脑袋。尽管我已经在无数次探视中目睹过他这个崭新的形象,每当我回忆起他时,眼前浮现出的却还是年少时他留长发的样子。 我按了两下喇叭,同时拿出手机查看了一下。手机一路上不停地在响,上面有化妆师和唐骏打来的好几个电话。我犹豫了一下,还是按下了关机键。 东平循声抬起头来,狐疑地看了半天。我只好把脑袋探出窗口,向他招手。他缓缓地站了起来,笑了。 抓起包,小跑两步,上了车,他对我说:我还怕你不来呢! 我努力让自己看起来又轻松又愉快。我说:我怎么会不来呢!要出来了怎么不提前告诉我一声儿呢? 他说:哈!提前我哪知道自己是哪天出来啊!再说,谁知道你会关机呢? 我沉默了,鼻子酸了起来。东平的语气中有着那么明显的客套,仿佛我们之间隔了千山万水一般。我的确是从不关机的,那是因为我怕会错过他的电话,不论是求救还是别的,我都生怕错过。这个习惯已经好多年了,哪怕是他已经“进去”了,我也没有改过来。 命运仿佛充满恶意,在我人生唯一放肆的一晚,我果然错过了他的电话。饶是如此,我在醉倒之前还是记得打开了手机——那是几点呢?肯定超过了零点。 我问:冻坏了吧?一边把车里的暖气调高。 他伸出手来,笑道:你试试! 我看着他的眼角漾出皱纹来,即使在大笑的时候,他的眉心也是紧锁的,两道等号一样的竖纹完全不肯褪去。我惶恐地看着他,他似乎已经开始变老了,属于他的最美好的时光,都给了身后这座似乎永远不会开启的铁门。我握住了他的手,像冰一样冷,像砂纸一样粗粝,完全没有皮肤的质感和温度,只有阵阵颤抖传来。我的眼泪终于不受控制地喷涌而出。 我认识东平仿佛已经有整整一生了。第一次见到他时,我还戴着红领巾,梳着两只小辫子。那是五年级吧?刚开学不久,运动会过后,操场上一片狼藉。早看我不顺眼的班主任,让我独自清扫掉整个班级制造的垃圾。很多零食的包装袋,随风飞舞,好似一种不怀好意的游戏邀请。 东平第一次出现在我的生活中,就是一副救世主的姿态。我没有注意到他是从哪里冒出来的。他个子很高,校服的裤角露着一截小腿,脚踝的骨节突出着。 东平的眉眼里有一种小亚细亚人的精致,不过当时我只能感觉到模糊的异族风情。他的瞳色很浅,是一种清透的黄绿色,这让他的眼神看起来总是很悠远。后来他说,据说,他的家乡曾经接纳过一只流落的罗马军团,因此后人都有了混血的基因。 他夺过我的扫帚和簸箕就开始扫地,扫得又快又干净。我站在一旁,有些懵了。东平干起活儿来很利落,很快,我们班的“领地”就变得干干净净了,他开始端着簸箕往垃圾台走。从操场到垃圾台是很长的一段路,我一时不知道是不是该跟上去,犹豫了一下,小跑几步,还是跟了上去。 他回头,咧嘴一笑:你不就是每次在晨会上念诗的那个小姑娘吗? 我抿了抿嘴,问道:你认识我啊? 他说:只知道人,不知道名字。 我说:我叫李琼,琼州海峡那个琼。你叫什么啊? 他笑了笑,问道:你怎么把你们班头儿给得罪了? 我说:唉,别提了! 他就又是一阵大笑。 那天他一直陪我走到我家的楼道口。我们谈了很多,可我一直不知道他的名字。其实谈了些什么我早已忘记了,留下的只有一些模糊的感觉。东平整个人有一种“生人勿近”的感觉,即使在他咧嘴大笑的时候,那种距离感仍然清晰地存在。 我在学校里是个不爱说话的人,连一两个可以结伴去上厕所的朋友都没有。东平闯入我的生活,以一种不容拒绝的强势态度,这给了我莫大的新奇感。 第二天一早,我出门,他就等在楼道口,书包背在右肩上,晃荡着。我问:你干嘛呢? 他答:等你上学。 很久以后,我才知道,我们并不同路。那时他已经陪我上学放学整整一个学期了。那时学校的早自习极早,七点钟还没有踏进教室就算迟到了。我们两人的家在地理上完全是南辕北辙的,我不知道他到底是几点起床,又是几点赶到我家楼口的。 我有一辆自行车,只是没有用来带人的后座。那是一辆带横梁的28老凤凰车,即使把车座放到最低,当时的我坐在上面时,脚尖还是接触不到地面。不过,这也练就了我高超的车技。其实我家到学校的距离,骑不骑车需要的时间都差不多。这是因为去车棚停车需要的时间,正好可以弥补步行多占用的时间。可是自从东平来等我上学,我就每天都骑车了。有时候我带他,有时候他带我,横梁很硌人,不过我们慢慢都习惯了。其实主要不是为了上学,而是为了放学后可以跑到更远的地方去玩。 我们常常去郊外,路上骑得飞快。那是一片荒地,远处一条严重污染的小河或者叫小溪流过,用现在的眼光去审视,毫无观赏或者游玩的价值,甚至可能还有安全方面的隐患。可是当时我们太喜欢那里了,简直乐此不疲。狗尾巴草可以编成花环,偶尔捉住的瓢虫握在手心,互相猜背上到底有几颗星星。冬天的时候,天黑得很早,我们一起仰望天空,太阳和月亮都挂在天上,星星们若隐若现,那感觉奇妙极了。 现在说起来有些赧颜了,我们都喜欢诗词,他钟意李白,而我独爱李义山。我们最常做的事,就是在黄昏时刻大声背诗。他的普通话并不标准,可是韵律感极佳。他说李白也是西北人,就应该有这样的口音。 诗里那些朦胧的段落,我们总是含混地背过去,似懂又非懂。 后来我们又喜欢上了词曲,东平那一本破旧的全宋词被翻得散了页。 我至今保留着他抄给我的雨霖铃。 多情自古伤离别。 除了背诗,我们也喜欢天马行空地瞎侃。东平的老家在小城下面的一个小村子里,他有许许多多的传承自村里最老的老人的故事,每一个都精彩万分。而我的回报是来自童话书和十万个为什么里面的那些奇谈怪论。 东平的手极巧,能够把草杆变成一切小动物。他总是一边说话,手底下从来不停。他送给我许许多多草编的小物件,每一件都堪称艺术品。 |
郎骑竹马来(二) 东平比我高一级,所以很快就毕业了。不知为什么,我们总是从来不告别。寒暑假我们是不见面的,他要回到他乡下的老家去,而我要回到大城市的父母身边去。就像候鸟一样,只有开学才能重逢。 可是,第二年开学后,没有想象了一整个假期的重逢。我没有在楼道口见到他,后来也没有在学校里见过他。我想了很久,才想明白他已经毕业了。我跑到小城唯一的初中去,等在校门口,等了很多天,也没有见到他。后来我知道了,那所初中有前后两个门,我一直等在前门,而东平一直从后门出入。 那是我第一次明白了辞典里“失魂落魄”这个词的概念,当然,也顺便明白了“食不知味”、“辗转反侧”这一类的成语到底是什么滋味。那是一种无关爱情的牵挂,却更为纯粹。孤独的分量沉甸甸地压在我的肩上,一刻也不能摆脱。东平就像我生命中的一颗流星,那也是我第一次对离别有了直观的感受。 东平在副驾上使劲搓着手,他的声音里满是歉意:冰着你了? 我听到他的肚子在咕咕响。我擦掉眼泪,问:东平哥,你想吃什么? 他说:不管什么,快的就行,我从昨天中午就没吃过饭了。 我问:啊?怎么回事? 他说:哈!别提了,里面有个看我不顺眼的条~子,妈~的小子七扣八扣,扣了我所有的钱!我就剩几块钱给你打电话了! 我又是一阵深深的懊悔。 我们到了一家面馆,他狼吞虎咽地吃掉了一碗面,还意犹未尽。 我说:等会儿再吃,猛饿猛吃,你要生病的。 他深深看了我一眼,略有点儿阴阳怪气地说:小琼终于学会关心人了啊! 五年级期末考试后,东平陪我回家的时候,并没有任何离别的意思。我们的话题才说到一半,还记得我们讨论的是薛王。一整个假期,我都泡在图书馆,把相关的史料翻了一百八十遍。可是,直到整整一年后我才再次见到他——当然我也升入了小城唯一的初中。 他又长高了,变得更瘦,整个人的轮廓更深邃起来。他做了旗手,在升旗仪式上负责展开国旗。国歌声里,大家肃立着。我在队伍里踮起脚尖。眯着眼睛还是看不清他的五官,那时我已经开始近视了。 训话结束后,我磨磨蹭蹭地往回走,很快落在了班里大部队的后面。这时,一个低沉的声音在后面喊我:小琼! 我回头,看到了熟悉的笑容。他的嗓音变得非常低沉和陌生,不过语调里的亲昵并没有改变。 从那天起,我们继续一起上学,一起回家。当然,还是他陪我。他又说起薛王,中断的思绪马上连了起来。周末我们还是去老地方瞎逛,中间这渺无音讯的一年,被我们心照不宣地忽略了。 有一个周末,我突发奇想要去他家里玩,因为我知道他一直是一个人寄居在城郊的。他犹豫了一下,就带我去了。自行车走过城里的柏油路,开始走在郊区的石子路上。他说:坐稳了啊,这路不好走。 我死死抓住车把,提心吊胆地跟无数奇形怪状的大车和拖拉机擦身而过。 到了他的家,我傻眼了。一间小小的红砖房,集合了厨房、书房、客厅和卧室的所有功能,其中还有一半堆着满满的属于别人的杂物。不过,房间很整洁,桌子上一尘不染,青砖地也扫得光亮。 东平拎着一只水壶,说是要打些开水来给我喝,就出门了。 我开始打量一切。他的衣服,只有两套,都挂在墙上。而墙上,糊着报纸。墙角有一只大箱子,敞着口,里面整整齐齐摆着一箱书。我在每一本书脊上都看到了一个大写的D。后来,我知道了,那是他做乡村教师的父亲留给他的遗产。 我走到应该被称为“灶间”的区域,掀开锅盖,看到里面空空如也。再打开饭盒,里面是一个被掰开的干馒头。我想到他刚刚在校门口请我吃土豆片时的情形,心里突然一阵悸动。桌上放着一只细口的大量杯,里面装满了水,这东西不知为何跟周围的一切都格格不入。 东平打来了开水,把一只罐头瓶涮了又涮。他说:不知道会有客人来,我只有这一只杯子,委屈你将就一下了! 说完,他先倒了一点开水预热,把瓶子在手里转来转去让脆弱的玻璃均匀受热,然后再倒满半杯。开水在罐头瓶里冒着热气,我早已经口干舌燥,于是捧起桌上的那只量杯,想兑些凉水进去。 东平连忙说:别倒,那是自来水,你喝了要闹肚子的! 我把量杯放回原处,缩回手,问他:你怎么喝自来水啊? 他张了张嘴,说:小时候喝井水习惯了——自来水还比井水要甜呢。说完,又笑笑:在这儿,有得喝就不错了! 我们对坐着等水凉,我突然很后悔跑来了这里。东平在对面硬撑着的样子,让我感觉难过极了。 终于他说:哈!……跟你想得不一样吧? 我反问:你知道我想什么啊? 他说:别打岔,小琼,如果你不愿意再跟我做朋友了……也没关系的。 我瞪着他,半晌,端起那只大量杯,狂灌了一气自来水,然后,抹抹嘴,自以为豪气冲天地对他说:我愿意永远跟你做喝自来水的朋友! 他笑了,我也笑了,我们笑得前仰后合,直到流出眼泪来。 那时的永远,那么遥远,因此说起来底气十足。 东平拿出一副象棋,开始教我下棋。 马走日,象走田。 棋子在夕阳下拉着长长的影子,他捉着棋子的手指被阳光镀上了金边,因此变得半透明起来。他盯着棋盘,我盯着他的眼睛。在阳光下他的瞳孔是半透明的,光与影交织成瑰丽的画卷,他的眼眸里仿佛有一整个宇宙。那情形深深地刻在了我的脑海中。 后来,我果然拉了好几天肚子。 |
郎骑竹马来(三) 不知何时起,我突然有了很多朋友。也许是六年级暑假妈妈从日本带回的衣服和文具起了作用,亦或是我的成绩莫名其妙地好了起来,总之,我身边突然多出了很多人。对于这些人,我只感觉到自己的时间被瓜分了,感到厌倦,时常皱着眉头恶声恶气地呵斥她们。可是我这种姿态却让更多的人以跟我交了朋友为荣了。人真是奇怪的动物。 东平开始站在暗处等我。有时回家路上也有甩不掉的“朋友”,东平就远远跟在后面。 我问:你干嘛躲躲闪闪的? 他嬉笑着,半真半假地说:哈!我怕给你丢人哩! 我瞪大眼睛看着他。 他挠挠头说:你那些朋友一个个都那么光鲜,我…… 我打断他:我从来没有这么想过。东平,我只有你这一个朋友! 这话说完没几天,我就在他身边发现了一个女孩。他的同班同学,一个娇小、活泼的女孩。我们在走廊里迎面相遇,他为了躲避那个女孩的追打,差点把我撞倒。我问他:这是谁啊? 他揽过女孩的肩膀,大大咧咧地说:我马子! 女孩挣脱他,清脆地笑道:去~你~妈~的! 一个说脏话的女孩,一个美丽的女孩。虽然是玩笑,却真真切切地刺痛了我。那是我第一次看到他接触任何一个女孩的身体,任何一个。 我转身就走,回到教室,趴在桌子上哭了整整一节课。 放学后他还是来等我回家,我连自行车也没有取,偷偷从后门溜走了。 第二天早上,他等在楼道口,我从二楼的阳台翻到另一个楼道走掉了。课间,我看到东平在他们班门口罚站,他肯定是迟到了。我们这样捉了一个星期的迷藏,他终于堵住了我。他问我:我怎么惹着你了? 我说:没有啊!话音未落,不争气的眼泪就滴了下来。 他说:你到底怎么了? 我心里一阵五味杂陈。年少的心,敏感的心,一句话就有一万种的解读,每一种都指向模糊但残酷的结论。我问:东平,我是谁? 他说:咦?难道你忘了自己名字了? 我厚着脸皮脱口而出:东平!我是你的谁? 就因为这句话,后来,他一直说,是我先向他表白的。但是当时,他嬉皮笑脸地回答说:哈!你是我妹啊,辈分没错吧? 十个字,我像记仇一样记了小半辈子。我以为他会说我们是朋友,可是他油滑的、避重就轻的回答让我深深绝望了。 从那天起,我开始喊他“东平哥”,到现在都没有改口。 我们在面馆坐了很久,他说:不让吃,能不能也别让我闻了?你这么折磨我,对得起一个改过自新的好公民吗? 他的用词又陌生又奇怪,我转身又买了一碗面给他。他挑着面,没有那么狼吞虎咽了。我看了看店里的大钟,九点多了,我想象着接亲的人是不是已经到了宾馆,爸爸妈妈是不是该着急了呢?爸爸有高血压,最怕生气,我是不是该打个电话回去呢?唐骏又会怎么样呢?我还从来没见过他着急上火的样子。 唐骏,基本还是一个陌生人。 东平突然抬起头问我:小琼,你说我也开一家面馆怎么样? 我张大了嘴,半天才问道:怎么突然想开面馆了? 他说:我在“里面”弄到了一个调汤的秘方。 我笑得要岔气。 他正色说:我是认真的。小琼,我终于想明白了,如果……如果你还肯等我,给我三年、不,两年时间,我起个誓,我会风风光光的娶你的! 我的笑容顿时僵在了脸上。 我的自行车丢了。放在学校的车棚一个星期没取,于是丢了。不过,我并不在意。我感觉到自己整个人变成了一具空洞的瓷器,然后又被风化成了一堆碎片。我的座位在窗边,窗外就是操场。每周二和周四的上午第三节课,是东平他们班的体育课。我长长久久地瞟着窗外,后来,我的眼睛开始有些外斜视,可能就是那时造成的。 东平在人群中很好辨认,他比其他人都要高出一大截,而且总是穿着一件颜色非常奇怪的运动服。后来我知道了,那是他爸爸年轻时穿过的衣服,红蓝配色,有着一种悠远的年代感。我看着他,他毫不知情。这让我有了一种莫名的兴奋。人类本能的窥视欲,并没有什么需要特别谴责的。他和大家一样围着操场跑圈,一圈又一圈。不知怎地,我有些生气。我总觉得东平应该跟大家不一样,他不应该跑圈,应该站在一边或者飞起来——那段时间,我患得患失地要发疯。 东平没有读完初中。他最后一次等在我家楼道口,那是九月三号,星期一,初三第一学期开学第一天。他对我说:小琼,你能陪我翘一个上午的课吗? 一个暑假没见,他更瘦了,整个人变得黝黑,他说是因为在家一直干农活儿的缘故。他的脸上一片愁云惨雾,我问:出什么事了? 他说:走走再说。 我们一直走到郊外去,老地方。走了好远的路,碰巧那天我为了贪漂亮穿了一双带跟的鞋子,我的脚在半路上就疼了起来。如果是往常,东平一定会发现的,可是那天,他魂不守舍地厉害。 不过,这比起东平告诉我的话,就不算什么了。我们终于走到了,没想到“老地方”正在挖坑填地基,我们只好绕了好远的路,才找到一个缺口,翻了进去。我们并排坐在一个土台子上,东平随手拔下一根小草,把茎部放在嘴里嚼着,半天,说:我妈让我不要读了,说反正我的成绩也不好,是不可能考上大学的,不如早点赚钱,以后好供东明读书。 东明是他的弟弟,在乡下上小学,我在周末见过他两三次,他完全就是一个小号的东平。我目瞪口呆,半晌,结结巴巴地说:可是……可是……国家有九年义务教育的啊! 他笑了:哈!那又怎么样呢,我们老家从来没上过学的孩子一抓一大把! 我问:那你要去哪里呢? 他说:反正我不会离你太远的! 我的眼泪顿时要涌出来。可是马上又察觉出也许这只是一句敷衍的回答,想不到后来他用了好多年的时间去实践这句话。 我们看着正在被围起来的荒地,一个时代就那样结束了。 过了没几天,我的那帮“朋友”告诉我,东平在学校门口那个面馆里当了捞面工。她们说这话的时候,脸上带着一种纯真的残忍,说完还仔细观察着我的表情。 我又一次翘了课,跑到面馆去,十点多,食客不多。东平穿着白褂子,带着白帽子,站在灶台里面,很是像模像样。我机械地开了票,把那张薄薄的小票递给他。他一愣,然后就笑了。 我吃着那碗面,筷子一搅动,大量的牛肉块从碗底翻了出来。我根本没有注意到他是在何时做了这小小的手脚的。我吞下了那些牛肉块。东平装作无意路过我的桌子,把一张字条留在了上面。 我攥着那字条,一直等跑到学校女厕的隔间里,插上门,才打开了它。墨迹因为未干有些沾染了,上面熟悉的笔迹写着: 小琼,我说过我不会离你太远的,现在相信了吧?(这句话后面还画着一个很丑的笑脸)你每天都来吃面吧,我给你多放肉。你太瘦了,应该多吃点肉。不过,我现在每天凌晨三点就要起床,晚上七点就要睡觉了,以后就不能陪你上学放学了,你一个人路上一定要小心,过马路一定要左右看,记住,两边都要看! 那字条渐渐有了些被油渍的感觉,我放在鼻子下面闻了闻,一股面卤的味道。我突然特别想哭。 后来,我每天都早起半小时去吃面,东平慢慢地开始把纸条藏在面碗下面递给我,我接过碗,感觉到碗底那纸条的触感,他的眼神并不与我接触。我端着面,找到座位,然后把纸条揣进兜里。碗底总是藏着大量的牛肉块。藏纸条和偷偷加肉这两件事,我始终都没有看清他是如何做到的。东平有着无与伦比的手速。 我总是坐在面对他的座位上,他时不时地忙碌着,看上去就像一个普普通通的面馆伙计。而我挑着面,看上去就像一个平平常常但是吃得磨磨唧唧的食客。东平的纸条就待在我的兜里,这给了我极大的安全感。 我保留着那些纸条很久,编了号,一张张捋平了保存起来。天知道那个鞋盒子是怎么经历了无数次的颠沛流离的。可是,这东西最终还是被我妈妈付之一炬了。东平写他的一切,写下铺打呼噜的老师傅是多么让他绝望,也写煮肉时壮观的景象怎样震撼了他,还写老板是怎样买到了便宜肉并提醒我这几天不要去吃面,当然,写得最多的还是形形色色的食客和他幻想出来的他们的故事。只是,他的话题和目光都再也不会离开面馆,什么唐诗宋词和一千零一夜,似乎已经离他的生活很远很远。那时的我,已经悲哀地意识到,东平似乎完全被禁锢在了这小小的面馆里。 |
郎骑竹马来(四) 我的“朋友”们问我:你怎么还跟那个东平来往啊? 又说:多丢人啊! 我说:你们知道吗?整个面馆里,只有天分最高的人才能当捞面工。因为要记人、记面,还要记顺序,一个都不能错。而且手底下还得稳、快、准,这可不是一般人能做到的! 她们就笑,笑得让我想在那些笑脸上面狠狠踏上几脚。可是,最终我只是恶狠狠地瞪了她们几眼。 我得罪了所有的“朋友”,又变成孤家寡人了。不知道哪个记仇的,告诉了面馆老板东平多给我肉的事。那是我第一次体会到什么叫做言多必失,东平提醒过我,关于这件事一定要守口如瓶,可是我把它告诉了所有的“朋友”,仅仅是为了炫耀一下。 那天我刚从东平手中接过面碗,老板突然不知从哪里窜了出来,他抢过我手中的碗,对我说:小姑娘,不好意思了,你吃下一碗吧,这碗不干净! 与此同时,东平被一个五大三粗的男人一把拉开。我的手里攥着纸条,心跳得咚咚响。那男人又给我盛了一碗面,我机械地端走了它。等我把面放在桌子上,东平和老板都不见了。 大家都注意到我们这两个奇怪的人了——一个不动筷子,另一个连吃了三碗面。东平柔声问我:不知道以前你跟我说过的话,还算不算数了? 我努力回忆着,我说过太多的话,他到底指的是哪一句呢?毫无头绪,最后我只好问:什么话啊? 他明显地失望了:你都不记得了,那肯定是不算数了! 店里的大钟响了。十点了。我对他说:咱们等下再说好吗?我得打个电话去……工作上的事,得交代一下。 他说:现在不是双休日了吗?你怎么星期六也要上班啊? 我又一次语塞了,想了半天,说:有同事加班,我这里要嘱咐他们一点事。 他又说:看来我们小琼这是当上领导了? 我扬了扬手机,对他说:东平哥,等我几分钟,我就回来。 我跑到面馆外面,刚打开手机,唐骏的电话就打了进来。我等着他挂掉,可是他一个接一个地打,完全没有停下来的意思,我只好接了起来。 一听到我的声音,唐骏就吼道:李琼!你tmd死哪儿去了?! 这是唐骏第一次对我说脏话。我说:对不起,我…… 他说:你别跟我说对不起,早上六点半你就开车上高速了,你这是要逃婚? 我问:你怎么知道? 他说:你爸调的监控! 我问:你现在在哪儿? 他说:在XX宾馆啊,难道我也tmd跑了! XX宾馆正是我们要举行婚宴的地方。我问:我妈在你旁边吗?能不能让她接一下电话? 他说:李琼,我哪点对不起你了?你这么毁我?我领导同事全来了,你让我以后怎么混?你哪怕明天就离婚,今天你也得跟我把婚礼好好办了!我再给你半个小时,你不来,就等着瞧!我要让你…… 我按掉了电话,然后马上给妈妈拨了过去。接起来的是爸爸,他咆哮道:死丫头你是不是脑子坏掉了?! 语速很快,吐字清晰,看来爸爸一切正常,我又按掉了电话。然后,再一次关了机。 我和唐骏相识不过三个月。妈妈说他好,爸爸也说他好,整个世界都把他夸成一朵花,参照物当然就是东平。 一年多以前,爸爸问我:你不会真的还在等那个杀人犯出来吧? 我沉默了,否认过太多次了,我也终于把自己拖成了家里的头号大难题。那天我不知怎地,忽然心一横,就对爸爸说:是的,我在等他。说完,想想,又加了一句:爸爸,我已经是个成年人了,请你尊重我的感情。 爸爸的眼睛里透出异样的光来。他也沉默了一会儿,终于,咬牙切齿地说:你要是执意嫁给那个杀人犯,爸爸就在你们的婚礼上一枪崩了他。他一边说一边摆弄着他的枪。 爸爸是个老警察了,他应该很明白过失和故意的区别,当然,对于东平来说,这两种说法都不合适,这件事爸爸很清楚。可是他就是要混淆起来,等着我去争辩。就像一个圈套。我绕过了它,说:你杀了他,那我也不活了——你还是赔了。 爸爸又说:哼,你吓唬谁!你王叔叔可就管那个监狱,让他时不时给那个杀人犯来点儿“特殊照顾”,或者干脆让他“自然减员”,那可是我一句话的事儿! 后来我再去看东平,一连好几次,东平脸上都带着伤,很重的伤。我终于知道了爸爸不是说说而已。那时东平还需要服刑四年。 我哀求爸爸,是真正的哀求,跪在地上,涕泪交流。爸爸气得浑身发抖,说:没想到我的女儿这么贱,为了个杀人犯下跪! 终于,爸爸逼着我写下了“今生今世不再见东平”的保证书,还按了手印。作为交换条件,他答应我不再对东平搞“小动作”。 妈妈就在一旁看着这一切发生,她没有劝我们任何一个人。 没等我脸上的泪痕干透,他们就给我安排了一次又一次相亲。 唐骏确实没什么可挑剔的,名校毕业,光鲜的工作,清白的家世。不过,我之所以挑中了他,只是因为他长得有点儿像东平,特别是笑起来的时候。 我觉得累,每次见到唐骏就很累。我总对他说:你笑一笑吧。 在他笑起来的时候,我就狠狠地盯着他看。 可是他一开口,一切就都幻灭了。略带京味儿的普通话,听起来那么陌生。 爸爸妈妈说:先订婚吧。 于是就订了。 后来,没过多久,家里就开始给我筹办婚礼了。新房,不再有涂料的味道,刷着淡粉色的乳胶漆。唐骏问:这个东西摆在哪里?那个东西又放在哪里? 我说:都听你的。 唐骏笑了,他心满意足。 爸爸妈妈也心满意足。 那就这样吧,我觉得放弃也挺好,让自己随波逐流,不赖。 捞面工东平的最后一张纸条上面写的是什么,不可辨认了,因为在老板与我争抢面碗的时候,完全被浸湿了。东平的蓝黑色钢笔字迹变成了一团蓝黑色的污渍,而我的右手红肿了好几天,只是被烫伤时竟然完全没有感觉到疼痛。 一连好几天我都彻夜未眠,上课时也一直在神游,直到东平出现在我面前。 鼻青脸肿。 他始终不肯说是谁打了他。我问:那面馆的活计还能做下去吗? 他说:哈!不干了,我准备学汽修,有个手艺还是好些! 他一句指责我的话都没说,这让我更难受了。我问:学什么? 他说:修汽车! 我又问:在哪儿学? 他说:不知道呢,我会找个离你近些的地方的。 卫军汽修店,离我的学校两站地。我办了公交包月卡,每天放学后去找东平。店里的伙计们见到我就起哄,喊:平娃子,你家尕媳妇来了! 一开始我满面通红,后来慢慢地皮糙肉厚了。东平总是在干活,仰面躺在车底下,平车刺啦一声划出来,他探出脑袋时,总是一张大花脸。咧嘴一笑,只见一口大白牙。 他的师父,一个大胡子的中年男人,姓徐,这时总是说:去吧。 东平就洗手、洗脸,然后陪着我出去。他指缝里的黑色油污从来没能洗干净过,后来那油污甚至渗透了他的掌纹。他摊开手掌,一张蜘蛛网一样的掌纹就会显露出来。我曾是个对于指甲的洁净有着异乎寻常的敏感的人,如今也觉得没有什么了。东平重新定义了很多在我看来是标准或者及格线的东西,再次证明了底线这东西其实并不存在。 东平渐渐留长了头发,扎一只小辫子。他说长发更适合在车底工作,扎起来不会被弄脏。我从没有告诉过他,那时的他,是我最喜欢的样子。 那时学校还有晚自习,我已经跟家里说好了晚饭不回家吃,东平和我几乎每天都一起吃晚饭。我们最常光顾的就是路边摊,初三那年我们几乎吃遍了小城所有的路边摊。东平没有什么钱,只有徐师傅想起来的时候会塞给他五块十块。而我的晚餐费也很难让两个人填饱肚子。那时我总觉得东平的饭量很小,他对于我也有这样的印象。其实我每天都在饿肚子,想来他也一样。一碗浅浅的炒凉粉,两个人经常吃不完,你推我挡,每当回想到这里,我就会不由自主地笑出声来。 思念东平的感觉,就是饿肚子的感觉。晚自习,我写着作业,肚子就咕咕叫起来。慢慢地我爱上了饿肚子和随之而来的种种不适,这种感觉让我认为东平时刻都在我身边,我们可以分担一切,包括饥饿和痛苦。 |
郎骑竹马来(五) 挂掉了爸爸的电话,我回到面馆里面。东平问我:你今天是不是有什么事?怎么魂不守舍的? 我在心里说,是的,我今天本来要结婚啊!可是,我只是挤出一个笑容:没有,我就是早上起得太早了。 他说:最近我想了很多,我这辈子没对不起过什么人,唯一对不起的就是你了。我知道你不爱听这个,但还是让我说完——原本以为我没有可能再补偿你了,你不知道,有段时间我过得……每天都……算了,不说这个了,总之现在我出来了,小琼,你别笑我,我……特别想见到你。我……我就想问问你,咱俩……还有可能吗? 我看着他,又一次想到了爸爸那些狠话和他做的不光彩的手脚。如果东平知道了这一切,会发生什么事? 东平也直视着我,他的眼神亮闪闪的,却又那么柔和,那么……充满期待。我的大脑飞速旋转着,思考着一切可能性。爸爸会怎样?妈妈会怎样?唐骏会怎样?我又会怎样?最重要的是,东平会怎样?可是我最终说出来的是:你后悔了吗? 是的,我懦弱地转移了话题。东平的眼睛里那种精光顿时消失了。当然他知道我指的是什么事,他低下头,半天,瓮瓮地说:不后悔。 我把玩着桌上的醋壶:东平哥,我到现在都没有想通。 他说:其实我自己也没有想通,不过,我不后悔。一切都是命。 东平并没有杀人,杀了人的是东明,东平给他顶了罪。那年东明在省城上大一,同时带着好几份家教。一天,回学校的公交车上,他捉住了一个小偷。不料小偷还有同伙,他们拉扯着东明下了车,东明一挣,一个倒霉的家伙仰面倒地,后脑正磕在路牙的尖角上面。 东明躲在一个废弃的烂尾楼里,给东平打电话。那时,东平正在刷房子,地上满铺着报纸。那房子我们刚刚租下,还一天都没有住过。东平接到电话,脸色灰白。所有报纸都被踩乱了。至今我仍记得,他带着一头白灰就去了。 我隔几分钟就检查一下手机,可是他一直没有打电话来。 深夜,他回来了,对坐在地上傻等的我说:那人死了。东明杀了人。 我看着他,我知道还有下文。 他又说:我准备替他去自首。 我浑身颤抖起来,指甲都扣进了掌心。我问:你是在通知我,还是在跟我商量? 他咬了一下嘴唇,说:是……通知你。 我又问:凭什么?凭什么是你? 他说:东明好不容易考上了大学,他的前程不能毁掉。 我说:那你的呢?你的前程怎么办? 他说:这也是家里的意思。我这辈子就这样了,小明不一样,他……他还有大好的前程。 我哭道:那我怎么办? 他说:……我对不起你,小琼……你忘了我吧。 我大哭:不! 他说:只能这样了……而且,我妈说,我不去顶罪,她就上吊。 这话一下子给我了灵感,我攀上窗台,扶着墙探出身子,对他说:你要是去顶罪,我马上就跳下去! 隔着那么远,我都看到他立刻出了一头汗。他的声音颤抖且嘶哑。他说:小琼!快下来!求你了!快下来! 我哭道:你先答应我,不许去! 他沉默了几秒钟,下定决心般说:好,不去了。说完试探着走过来,向我伸出手。 我把手递给他,不料立刻被他一把拉了下来。他抱住我,颤抖着。过了几分钟,他突然发力,把我的双手反背在身后。然后,他拿出我的手机,我看着他拨通了我妈妈的电话。他任我挣扎着,就是不放手。 妈妈来了,东平走了。我哭,我闹,我绝食。毕竟,小时候我们没有一起生活过,妈妈对我的容忍度很快达到了极限。她把我送进了医院。轻度竭斯底里症。我被注射了镇静剂。后来每天吃一大把药。慢慢地,我不仅忘记了东平,甚至连我自己是谁都快忘记了。 几个月过去了。我变得沉默,无缘无故地就感觉到很快乐。于是,大夫告诉我妈妈,我痊愈了。 我回到请了长假的单位,那时我在一家三流杂志社做美术编辑,每天的工作就是把方块字掐头去尾放进格子里,然后P掉别人图片的LOGO拿来当成自己的用。工作简单极了。 我也回到了那间出租屋。东平的一切印记都被妈妈抹除了。只有那刷了一半的墙,还有早已干涸的大半桶涂料,还在挑动着我回忆的神经。涂料的味道,正是东平那一晚头发的味道。潮湿、刺鼻、亲切。我重新拎回一桶涂料,一个人刷完了房子。我挥动着滚筒,记忆大段大段闪回我的脑海。 那是停药的第三天,深夜,我从噩梦中惊醒,一切曾经历过的记忆都回来了。东平,他在哪里?我拨通了东明的电话,响了一声就被接起。东明问道:姐,你……出来了? 听到他的声音,我万念俱灰。我问:你在哪儿?一边问,我一边穿上大衣。 他说:我在街上。 我问:具体在哪儿? 他突然哭道:我也不知道我在哪儿,姐,我在街上,一个人也没有。 我找到了东明,他在深夜的街头游荡。他说:姐,我想死。 我问:东平呢? 他抬头看我,满脸的鼻涕眼泪。他说:我哥他被判了十二年。 虽然早已知道结果不会差太多,但是亲口听到他说出来,我还是立刻一阵眩晕。 如果那晚我注意到东明那反常的一切,也许很多事就会不一样了。 我问出了监狱的地址,然后就走了。我走的时候,东明坐在街边的长椅上面,他一直在哭。记忆中的东明,最后留给我的就是那一副哭哭啼啼的样子。他长得和东平几乎一模一样,但是他们是那样不同的两个人。 那是我最后一次见到东明,那是所有人最后一次见到东明。那晚之后,东明再也没有出现过。三个月后,学校的旷课开除通知送到了东明母亲的手中。她找到我,我们这才发现,东明早已不知所踪。 |
郎骑竹马来(六) 东平在卫军汽修店干了整整四年,两年的学徒、两年的徒工。中考后,我毫无悬念地升入了小城唯一的高中。我们见面的时间变少了,因为那所高中是全封闭管理的寄宿制学校。我只有在周末能见到他,可是周末偏偏是汽修店生意最好的时候,他总是在忙,我找到他的时候,他总是在车底瓮瓮地答话,只有两只脚露出来。 东平每天都会写信给我,在我周末去找他的时候,总有七封厚厚的信在等着我。而我也几乎时时刻刻在给他写信,自习写,上课偷着写,回到寝室继续写,熄灯后在被窝里打着手电写。我们无话不谈。东平飞快地成熟起来,他总能一眼看透一切问题的本质,让我对于他整个人有了新的认识。 后来,我高二那年六月的一个周末,小城发了洪水。这种事实在很少发生,因此一开始谁都没有当一回事。那天,东平难得地请了假。我们还是跑到小时候郊外那块荒地去,只是那里早已变成了一个公园。有假山,有人工湖。我们坐在湖边,看着一些老头子钓鱼。那天每人都满载而归。 乌云几乎是瞬间就压了下来。雨点砸在身上,打得人生疼。东平脱下自己的衬衫举在我头上,对我说:是雷阵雨。 可是雨一直下了一整夜。湖边码头那块地方,在我们没有反应过来的时候,就被洪水包围了。我们被困住了。一起被困住的,还有几个老头子。那一夜,东平一直紧紧地抱着我,他的体温源源不断地传递给我。我在后半夜就开始发烧,东平急得要发疯。 第二天,救援的人来了。开着橙黄色的小船,我们被接到了船上。东平抱着我,我的头发凌乱,表情呆滞,穿着他的衬衫和长裤,都湿漉漉地贴在身上。而东平只穿着一条平角裤,他的脑袋紧贴着我的脸,他的表情那么严肃。我记得这样清楚,是因为一个好事的记者拍下了我们的照片并发在了小城唯一一份报纸的头版。 彻夜未归的原因,不用我再解释了。据说学校里掀起了轩然大波。妈妈回来了,买了机票连夜赶回来。从医院的病床上拉起我,劈手就是两个耳光。东平拦住她,挡在我面前。 东平说:阿姨,小琼病着,求您不要打她,想打,您就打我吧。 妈妈说:你这个小流氓,你不要得意!我女儿的便宜不是那么好沾的!我会报警把你抓起来的! 东平被妈妈赶走了。直到两周后,我出院的时候,他又来了。我问:你去哪儿了? 他说:我一直在病房外面,你妈妈不让我进来。 我问:那你这会儿怎么进来了? 话音未落,一个我从未见过的、包着头巾的农妇走了进来,妈妈紧跟其后。 妈妈说:我让他来的。小流氓,我告诉你,你要是说了一句谎话,今天我就让你好看! 农妇看了我一眼,走到东平面前,用方言问了他几句话,我没有听懂。但是我听出来了,东平称呼她“妈妈”。 我再看向那农妇,眉眼果然有东平的样子,看起来亲切多了。 一个戴眼镜的老大夫走了进来,她拉上了帘子,只把她自己和我留在里面。她对我说:把裤子脱了。 我问:为……为什么? 她说:检查! 我还处于浑浑噩噩的状态,于是顺从地脱掉了裤子。 老大夫说:再脱,裤衩也脱了! 我迟疑了一下。 她说:你快点儿,我还忙着呢。 妈妈在外面说:小琼,赶快让专家检查。 我只好再脱。 老大夫说:躺下,两腿分开,举到头顶上。用手扳住。 她的语气冰冷,外面鸦雀无声,气氛奇怪极了。我似懂非懂,噙着眼泪,顺从地照办了。 老大夫戴着手套的手指一样冰冷。 几分钟后,她说:好了。穿上吧。 等我穿好裤子,她拉开帘子,我看到她对着我妈妈点了点头。妈妈一副如释重负的表情。东平的妈妈也是。 迟钝如我,很久之后才明白那天到底在检查什么。每当想起这件事,我的眼眶中就蓄满了泪水。 |
郎骑竹马来(七) 那以后,我和东平的一切都变得不可告人了。我藏在学校宿舍的信也被翻了出来。当然,没什么特别需要翻找的必要,它们就整整齐齐地摆放在我床下的鞋盒子里,连同东平在面馆工作时写给我的纸条一起被缴获了。 妈妈一封封地看那些信和纸条,然后,把它们都烧了。同时,她把我骂得体无完肤。她说:早恋就算了,可你看看你找的是个什么东西?!修理工!端面的!李琼,你真是出息了,你是要把咱们家的脸丢尽才满意吗? 她又说:再让我发现你跟那个小流氓纠缠不清,我就告诉你爸,让你好看! 我争辩道:东平不是小流氓! 她说:不许你再提那个小流氓的名字! 后来,直到东平打电话给她,妈妈真的一次都没有再听到过我提到东平的名字。 见到东明的第二天,我去监狱看东平。连去了两次都没有见到他。第一次不是接见日,第二次没有带身份证。第二个月的接见日,我终于见到了他。他被剃掉了头发,看上去陌生极了。他对我非常冷淡。他说:不是跟你说了吗,让你忘了我。你还来干什么? 我强撑的笑脸顿时被他的话冰冻住了。我的眼泪夺眶而出:东平哥,你别这么对我说话好吗? 他说:小琼,别任性了,放手吧,你能找到比我好得多的人,不要钻牛角尖了。 我说:你说这样的话,只是为了让我伤心,让我死心吧?东平哥,我会等你的,多久都等。 他苦笑了一下,说:等我出去,恐怕头发都白了!小琼,放手吧,你放手,我心里也能好受一点! 我说:不!绝不! 然后我就一直盯着他,他也看着我。我们连眼睛都不眨地对视着,直到接见时间结束。 我每个月都去看他。他很少说话,也从来不笑。他的眼神那么忧郁,那么愁苦,每一次都让我肝肠寸断。 一年后,他终于知道了东明的事。再也瞒不住了。对于东明一次都没有去探视他这件事,一开始他感到万念俱灰。想了很久,慢慢地明白了。有次我一去,他就死死盯着我问:小明是不是出事了? 我不知道该说什么,滚落的眼泪出卖了真相。 后来,他对我说:小琼,我现在相信命运了,一切都是命运的安排。 我说:你不要多想了,也许小明只是承受不了这么大的压力,隐姓埋名去了别的地方生活。 他说:怎么可能,我太了解小明了,他…… 我打断他:东平哥,你还有我啊。我说过,我会一直等你的! 他突然暴怒起来:你走!再也不要来了! 我还是每个月都去。他也不跟我说话,低着头坐在那里一动不动。只是,他也从来没拒绝过见我。这让我觉得,我们总是还有希望的。我努力赚钱,给他上了小灶,尽我所能地让他的日子不那么难捱。 再后来,他的母亲去世了。没受什么罪,农忙时节一头扎在了地里,发现时已经没了气息。这个死讯又一次由我传达。我不知道自己怎么总是扮演这一类的角色。母亲是他唯一的亲人了,我不知道他在听到这个消息后,那面无表情的背后是怎样的悲痛欲绝。 我又一次对他说:东平哥,你还有我,我会一直等你。 再再后来,有一天,他就突然拒绝见我了。我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也永远不会知道了。我又去了五次,每一次都吃了闭门羹。于是,我开始给他写信,每天一封,就像他曾经写给我的那样,一周寄出一次。我写我的生活,我的一切,事无巨细,连早餐吃了什么都要写给他。每封信的结尾,我都会抄给他一首诗。我买了一本李白全集,在里面仔细挑拣着那些看起来豪情激荡的篇章。 可是,他从来也没有给我回过信。 |
郎骑竹马来(八) 以前,我一直感觉有两个东平,现实里的和信里的。现实里的他,永远忙碌在那个小小的汽修厂,信里的他,一直陪在我的身边。 高三一年,我和东平主要靠一个熟识的同学传递信件的方法交流。东平的信还是一天一封,而我在繁重的课业压力下,只能每周回一封简短的信。后来,我考上了大学,就是后来东明考上的同一所,省城的大学。 寝室的同学都知道我有一个“社会上”的男朋友,只是没有人见过他。爸爸妈妈警告过我,如果被他们发现我和东平还有来往,就会掐断我的生活费。 东平也来到了省城,他在离我的大学非常近的地方找到了工作,还是做汽修,他已经是一个娴熟的技工了。东平住在汽修厂的宿舍里,我住在大学的宿舍里。并没有什么更进一步的故事发生。他没有说过,我也一样,但是我相信在我们心里,那个语调冰冷的老太太永远挥之不去。一想到这一点,我就有严重的不洁感。 大三那年,我们迎来了十周年,相识的纪念日。还是东平提起的,他说,怎么也要纪念一下。我笑了,想到寝室的同学向我描述她刚刚开始的初恋时那神情,我和东平却仿佛已经过了整整一生。我们的故事开始得太早,竭尽全力得也太早。有时候我会觉得又温暖又疲惫,只是我从来没有把这种感觉告诉过东平。我们买了蛋糕,东平在一家酒店里开了房间,我们在昏暗的灯光下久久地拥吻,后来,终于完成了那件里程碑一样的事。 我大学毕业那年,东平和两个伙计合开了一个小小的汽车美容店。装修的时候,每一颗膨胀螺丝都是他亲手打进墙里的,每一块地砖都是他细细铺好的,花纹严丝合缝,一切看上去都充满希望。那是八月,一切都刚刚起步。东平的口碑为他带来了不少客户,新的、老的。我们租下了一间小小的公寓,准备粉刷一新后搬进去。我也找到了工作,虽然只是一个三流的杂志社。 可是这种局面只持续了不到三个月。九月,东明考上了大学。十月底,就发生了那件万劫不复的事。 食客越来越多了,我和东平走出了面馆,为后来者腾出位置来。已经11点18分了,不知道宾客们准备何时开席?或者已经散去?这未竟的婚礼变成了怎样的局面呢? 我们走向停车场,突然,我看见唐骏靠在我的车头那里。他穿着新郎的礼服,吹了头发,胸口别着花,看上去比第一次见他还要陌生。他显然已经看到了我们,因为他大踏步地走了过来。 唐骏走到我们面前,咬牙切齿地说:李琼,不介绍一下吗? 我说:这是东平。东平,这是唐骏。 东平看了我一眼,狐疑地伸出手去。 唐骏没有伸出手来,他学着我的语气:——这是唐骏,md唐骏是你什么人,你倒是说啊! 我看着唐骏,对东平说:是个从今天开始就跟我没关系的人。 唐骏说:行啊李琼,你够狠的啊。你要逃婚,也不用挖这么个骨灰盒里出来的家伙当挡箭牌吧?你这是在侮辱我,还是侮辱你自己? 东平瞪大了眼睛问我:逃婚?逃什么婚? 唐骏说:大哥,你当群众演员都没这么不走心吧?今天我们俩要结婚,你总知道吧? 唐骏,眼高于顶。也理所应当地认为我也一样。恐怕他这辈子都不会相信,眼前这个穿着洗得发白的过时运动服的东平,就是我心心念念了二十多年的那个人吧? 东平半天才反应过来,他迟钝地问我:你要结婚了?就今天? 我点点头,又摇摇头。 东平再问:跟他? 唐骏揪住东平的领子:你什么意思? 东平暗暗用力扳掉唐骏的手,我看到唐骏的表情抽搐起来。东平说:没什么意思。说完,他深深地看了我一眼。 不祥的预感升起。我说:东平,你听我解释。 唐骏冷笑道:解释?难道你不应该先跟我解释一下吗? 东平摆摆手,说:真对不起,小琼,我这人怎么总是给你惹麻烦! 说完,他转身就走。 我想要追,但是被唐骏死死拉住了手腕。我看着东平越走越远,到了一个岔路口,他突然跑了起来,三两步就从我的视线中消失了。 唐骏说:走吧,还等着开席呢。妆是来不及化了,把婚纱换上就行。你这些破事儿我就不追究了,不过,你记住了,再有一次…… 他说着,手指暗暗用力,我的手腕疼了起来。 我最后看了一眼东平消失的方向。 唐骏坐在副驾,他吃力地从脚下拎起一个东西来。他说:这tm什么破玩意儿? 我瞟了一眼,手中的方向顿时偏了。那是东平的书包。 一脚急刹,唐骏的脑袋撞在了仪表台上。 车在路中间停了下来。 一把从唐骏怀里抢过那只绿书包,沉甸甸地极有分量。我解开抽绳,里面满满的,都是信。熟悉的信封,熟悉的笔迹,那是我写给狱中的东平的信。有些信封上还沾着血迹。我向下翻去,果然下面是东平的回信,只是一封都没有寄出。 我跳下车,抱着那只书包,向着东平消失的方向狂奔而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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