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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文学]一个聋哑扒手的成长故事(长篇真实连载)[第3页]

作者:祁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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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英雄本色》里的小马哥说:“我要争一口气,不是证明我了不起,我是要告诉大家,我曾经失去的一定要拿回来!”
     多年前的《英雄本色》成就了多青年的热血和梦。现在想起来我依然热血沸腾,生命是宝贵的,当生命能够选择时,我们不轻言放弃;当生命不允许选择时,我们敢不敢壮烈一把?
     经历的苦难愈多,我愈觉得语言的无力:它永远无法描述一棵树的生长,也永远无法描述生命的死亡。现在我活着的时候,我会把这作品连载完,希望我的写作能更加关注现实和民生疾苦,而不是炮制一级臭酱二流水话三流歪货胡说八道妖言惑众误人害己遗臭万年。
    三十
     在我们租住屋,老远就见一个衣着邋遢、眼戴墨镜的中年男人站在路边,挥着根木棒高声叫骂,过路人都说他是疯子,我们也当他是疯子。
     疯子在路边垃圾站安了家。我们上下“班”经过,十有八九会看见他翘着腿躲在由碎纸、烂皮革垒成的“床”上哼着小曲。听不见他到底在哼些什么,但见他怡然自得的样子,我真不知该是怜悯还是羡慕。
     疯子的出现,引起大家的警戒和恐慌。但一个月下来,这一片人家并未发生偷抢事情,虽然他有时凶神恶煞般地大喊大叫,也并未真正动手去伤害一个人。
     看着他唱歌,看着他叫骂,看着他从臭烘烘的垃圾堆里拾饭菜吃,没有人去干涉、也没有人去亲近,私下里我们聋哑人却又都在议论他,说他的笑话。
     我有点怀疑,这个人是不是真的疯了。因为有次倒垃圾,见我紧紧地盯着他瞧,他竟尴尬地笑了笑,红着脸,慌乱地掏出墨镜遮住眼睛,接着装出很愤怒的样子,对我大骂,但明显底气不足,缺少往日的威风。我想他的心底最惨烈、最纠缠的深处,是否也象我们聋哑人一样藏着无法言说的酸楚与痛苦吗?
     初秋的夜晚,很黑。我走出家门,看见远处歌舞厅的旋彩灯明明灭灭。夜风已有些凉意了,零星的落叶象一只只黑蝴蝶,纷纷扬扬。疯子在阴影中雕塑般地站着,瘦瘦的。
     我们难道不是天生就愿意被孤独所包围、被寂寞所淹没吗?疯子,还有我们聋哑人,是一些什么样的人呢?是荒凉世界的局外人,还是麻木人生的背叛者,是一个偶然的错误的结局,还是另外一个人必然的错误的开始,或者我们就是黑暗宇宙的反抗者和掘墓人。
     也许善良都是藏在人们心中的,只不知道会以什么样的形式表现出来。过了不久发生的一件事,证明了我的猜测是有一定道理的。
     那天晚上,我约上两个兄弟到大排挡喝闷酒,用手势猜拳行令:
     人在江湖飘呀,谁能不挨刀呀,一刀、二刀、三刀........
     我们一直喝到深夜,喝得醉熏熏的,互相掺扶着摇摇晃晃回到租住屋。推开门,啊——我们立时酒醒了一大半。
     屋里一片狼籍,姚晓红等六兄弟倒在血泊中。我跌跌撞撞奔过去,抱起姚晓红,他的身子被砍得血肉模糊,气息奄奄。我强忍着悲愤,抱着他奔向公路,招手拦车,但很多车子大灯照见我们全身血迹,反而吓得加速跑了。
     正当我们急得不知如何是好,疯子过来了,鼓凸着眼珠,拿着大棒立在路中央,狼似地嚎叫着硬是拦住了三辆汽车,在疯子的协助下,我们把昏迷过去的六兄弟塞进车里,开往医院。想想看,这是怎样壮丽的一幕啊!
     在医院,闹了很多误会。因为大夫看不懂手势,用纸笔交谈时间又不允许,我们背着伤者一会儿上楼去化验,一会儿下来挂号,一会儿又上去签名手术,一会儿又下来交手术抵押金......如此反反复复上上下下,直把我们三人累得上气不接下气。于是我掏出身上剩余的40元,请正探望病人的两个民工帮忙,可能是嫌钱少,民工拒绝。我们便挽起袖子、握紧拳头、眼露凶光,作出要打人状,吓得民工赶紧背起伤者送往手术室.....
     当我们为受伤的兄弟办理完住院手续,天已经大亮了。我们拖着疲惫的身子返回租住屋,看见疯子正一动不动地躺在“床 ”上,情绪低落到了极点。我们以往对疯子的厌恶而现在变成了感激,双手抱拳向他表示谢意,接着又鞠了一躬。
    
     当我们睡了一觉醒过来,已是晚上了。我从附近便民店买了一只烧鸡、几斤酱肉,几听易拉罐,准备送给疯子。然而,他却无声地消失了。
     只见那彩盒穿成的旗幌仍挂在“床”头的树上。秋风一起,那旗幌在晃来晃去。我想到了台湾作家姚一苇先生的《红鼻子》,那个头戴面具给人无限可怜的红鼻子,那个心如瓷器的红鼻子。这个所谓的疯子,是不是另外一个红鼻子呢?我感到了无尽的悲哀,为他人,为自己,人生真是苦多秋寒啊!
     秋天来了,连招呼也不打一声,乍见一片偌大的面包树叶扑扑而来,似泰山崩落之势压将下来,心灵之耳仿佛听到一阵轻微的、骨折的声音,好威风啊!那步步进逼的岁月。
     夜里,凄风苦雨。疯子、疯子,你宿在哪里?哪里又是你真正的归宿?我的泪水情不自禁地流了下来,而身在异乡的我们聋哑人又何尝不是疯子呢?然而,我们还不如疯子,因为疯子不偷不抢不骗。
     离开垃圾站,我茫然若失地走在街上,走着走着,人群稀落之后的街灯是那么的冰凉。我发觉这城市就是一座漫无边际的黑森林,我们这群来自东北的狼,像迷路了一样,在阴暗、冷漠,处处陷阱的丛林中四处逃窜......
     生命中有许多东西可以忘却,但是,有些人、有些事则不能忘却,像疯子的善良、爱心和良知更不能忘却。
     忘却,便是罪过!
    
    
    
    
    三十一
     那么,我们的兄弟究竟是得罪了谁。才遭此杀谶?
     原来是“蒙古王”派人干的。
     天外有天,人外有人。说起蒙古王,比东北虎赵成日有过之而无不及的打杀抢掠的“武功武德”,是从腥风血雨中杀出来的黑社会老大。在全国各地的聋哑人群中,不知道“蒙古王”这个绰号的绝对不多,而知道这个绰号的人,都是和他的残忍联系在一起的。
     蒙古王真名不详,蒙古族,内蒙古包头市人。蒙古王从全国各地聋哑学校以找工作、推销字画为名,引诱了很多聋哑男女入伙,采用威吓、欺骗,胁迫他们去偷、去抢、卖淫,把他们当作挣钱的工具。他则坐着飞机前往全国各地网点,对手下人的工作进行视察指导。
     蒙古王有个贴身保镖,此人身高体壮,满脸的横肉上刻着两条深深的伤疤,让人一看,就晓得不是等闲之辈。只要蒙古王一个眼神,他就象猎犬一样,蹿上去就是一顿暴风雨般的拳打脚踢。
     蒙古王手下骨干成员100多人,分布在全国29个省市,这些骨干成员都配有手机、呼机,用数字编码进行联系。每一个网点都有一套严密的组织、纪律和作案计划,这些聋哑人对组织也很忠心,每次行窃数额再多,也会全部上交,绝不隐藏一分钱。各地“聋头”对手下人显得无情无义,一旦聋哑人盗抢或卖淫被警方擒获,他们不会出面营救。每隔一段时间,这些在各地掌握着生杀大权的“聋头”,都会把成捆的钞票、璀璨的珠宝作为贡品,源源不断地送到蒙古王大本营。
     说起蒙古王的大本营,那是在北京造价好几百万的别墅,里外装修得豪华气派,还安有电视监控器等现代化玩意。
     各地“聋头”去见蒙古王,一定要跪在门口,通过电视监控,蒙古王才让手下人放他们进来,进屋后还是要跪着向蒙古王汇报“工作”。
     蒙古王心狠手辣,令黑道上的聋哑人闻名色变。一次,他到中西部一个小组去,没有收到多少钱,“聋头”告诉他,一个只有13岁的小聋哑已经两天没有出去了。他比划道:不出去“工作”,还要手指干什么?剁下来!
     “聋头”哪敢怠慢,立即动手,两根手指剁了下来。
     蒙古王狠毒残忍,令他的每一个“臣子”都不寒而栗,哪个还敢违抗他的规矩?
    
     一山不容二虎。上次赵成日带着部分手下上广州发展“事业”,碰上了正在“视察工作”的蒙古王。蒙古王得知赵成日在深圳做“生意”,便傲慢地要求赵成日做他的手下“聋头”,并规定每月必须上缴多少钞票。赵成日觉得受了奇耻大辱,一个点击炮打在蒙古王鼻子上,鲜血直跟着流了出来。
     “喔哦”蒙古王气坏了,使出蒙古人摔跤的骁勇劲,上去一个使拌把赵成日摔倒在地,两个人互相滚着、咬着、抓着......
     自从“东北虎”同“蒙古王”干了一仗,两帮就结下了梁子,以后的冲突自然少不了。这不,蒙古王派兵卒杀向深圳,我们的六兄弟便成了无辜的受害者。
     常年住宾馆的赵成日得知手下人被砍,气得哇哇乱叫,当下掏出手枪对天连放三枪,恶狠狠地打手势:不报此仇,誓不为人。
     次日上午,赵成日坐飞机回东北,很快招了二十多名敢打敢拼的黑社会聋哑人,杀气腾腾来到了北京。与此同时,蒙古王也从全国各地招了几十名亡命徒。
     月黑杀人夜,风高放火天。那是深秋的一天晚上,两个黑帮团伙手执钢棍、大刀片在北京偏远郊区荒地上见面了。在黑道上有个不成文的规定,为打出自己威风,创出牌子,就不使用手枪。
     仇人相见,分外眼红。双方拿刀的拿刀,执棍的执棍,大打出手。顿时,棍棒声、刀刃声、惨叫声,响成一片,到最后越来越大,终于惊动了附近居民,于是赶紧报警。
     见到旋转刺眼的警车来了,两帮团伙顿成鸟兽散。
     在这次大血拼中,双方损失惨重,聋哑人伤得伤、逃得逃,来不及逃跑的被警方抓获。狡猾的赵成日虽然逃脱了,但手指却受伤了。
     十指连心。赵成日忍痛逃回深圳,伤口发炎了,不得截去三根手指头。截指后,赵成日元气大伤,一蹶不振。同样受伤的蒙古王逃脱后,仍不甘罢休,重新挑选了三十余名聋哑人,再次杀向深圳特区。赵成日却无心恋战,从海南请来闻名全国的黑社会“聋哑王”讲和,在“聋哑王”调解下,双方最后达成和解协议:由“东北虎”赔偿“蒙古王”人民币100万外加6名聋哑美女。
     赔款又赔人,赵成日锐气大减,全没了往日飞扬跋扈的作风,对我们慈祥了许多。
    
    
    
    三十二
     由于深圳社会治安太糟糕,鹏城人出门越来越警惕,警方也增加警力加大力度昼夜不停地巡逻打击各种犯罪。而我们的“拍车”不是每天都会有收获的,就象那句话:一年不开张,开张吃三年。在治安严峻的形势下,我们每次出去“打猎”都是空手而归。
     树挪死,人挪活。赵成日决定带我们上广州“发展”。我们坐在宇通牌大客车,行驶在公路,快到广州时,司机竟在公路上七拐八拐开往山上一座饭店。这是一家四合院饭店,汽车进去之后,大铁门就关闭了。
     院子里非常脏,地上全是烂泥。墙上挂着营业执照,没有饭店名称,只有经营地址:广州**区**镇。餐厅门口坐着卖票的女人,里面是十几张圆桌,几个卖饭的人正在给人打饭。15元一盒的饭,所有人都必须吃,不吃也可以,但你必须交钱。你交钱的同时,卖票女人会给你一张券,作为待会儿上车的凭证。我们看米饭粗糙干涩,菜辨不清颜色,便进厨房看了一下,只见满地都是拔了毛的死鸡死鸭,扔在污黑的泥水里,令人恶心反胃。
     我们谁也不肯花钱吃这种脏饭,就在院子里边转悠边晒太阳,司机和店主见我们不吃饭也不敢吱声。
     我们看见饭店墙后角仓房有一个装着猴子的笼子,便过去逗弄猴子,它却惶惶不安、惊恐万分。这时,店里走出来一个拿着麻袋的伙计,打开笼子,将可怜的猴子往麻袋里装,猴子大声哀号泪流不止。铁石心肠的伙计系好口袋,扔在旁边的水泥池里用手按住,麻袋里的猴子被池水淹得挣扎了大半天,最后不动了。
     光天化日之下,我闭上了眼睛,赵成日也闭上了眼睛,每一个兄弟都闭上了眼睛,这深深刺激了我们久已麻木不仁的情感。
     太可怕了!这伙计淹杀的虽然是猴子,但我们觉得其残忍有如夺走盲者探路的拐杖,枪杀洞房的新娘,扼死母亲怀中的小儿郎,击穿溺水者的救生圈.....只要我们良知未泯,就不能不谴责一切这样的暴行。这种做法虽无血肉横飞,却戕心戳骨,不怵目而惊魂,因而更残忍。这种为吃野生动物的残忍做法是丧尽天良的极致。再也没有比人更残忍更歹毒的动物了!
     我想起了善良的耍猴人和可爱的猴子,想起了无辜死去的小孩,想起了古怪但有良知疯子....那个伙计解开麻袋,开始用热水烫拔猴子尸体上的毛。咦!那猴子呲牙咧嘴,一副极端痛苦的表情,怎么那么像被我们扒手害死的小男骇呢?死去小男孩的脸如同鬼魂般在我眼前时隐时现,一种彻底无能为力的感觉始终缠绕着我。
     我突然魔鬼附身一般挥拳朝向杀猴伙计的脸上打去,我觉得一声钝响,感到一阵痛苦的快意,拳头出击时我恐惧地发现了自己对丑恶的仇视一直隐伏在心头,我感到一股燥热,从腹间蹿上来,右手火辣辣疼痛不住痉挛。我张惶中看见兄弟们全部一起上啊、拳打脚踢呀,我们浑身躁动着暴力出击的可怕欲望,每一个人狠狠地踢呀、踹呀、踩呀,杀猴伙计抱头倒地不停地打滚哭爹喊妈。
     那一刻,我们仿佛回到了良性。
     那些乘客、司机、店主全都惊呆了,都不敢过来拉架,店主、伙计们也没有打电话报警,大概明白宰杀国家保护动物是一种犯罪吧。我们把杀猴伙计打得死去活来,奄奄一息倒在血泊中才罢手,然后令店主打开大铁门,大摇大摆下山在路边拦了几辆出租车,赶往广州。
     打人之后,我看到兄弟们眼睛里闪现出金黄色的油菜花般的人性光芒。我们还感到前所未有的轻松。赵成日说:看到那猴子被活活淹死,就想起我小时候被恶作剧的孩子扔进一米多深的河里,差点把我淹死,多亏大人把我救出来,那杀猴混蛋确实该打!
    
    
    三十三
     如果说我们聋哑人的偷抢是为了钱财,而这种杀猴行为却是对灵魂的扼杀,甚至欢天喜地扼杀、荼毒生灵,仅仅是为了吃肉、大快口福。还有比这残忍冷酷的吗?
     我想了很多很多,我们人类都是从猴子进化而来的,外国人常把第一个发明机械、第一个飞上天空的人作为脍炙人口的英雄,而我们却以“第一个吃螃蟹的人”作喻,去赞赏那些勇于探索、创新的人。可见“吃”在国人心目中是多么重要!以至于第一次吃什么东西可以成为一种英雄行为。
     尽管早就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但滥捕、滥杀野生动物的现象非但没有减少,反而有愈演愈烈的趋势。“吃在广州”,的确,广州人什么都敢吃。举凡天上飞的、水里游的、地上走的,无所不吃。什么金钱豹、穿山甲、果子狸、黑熊、野猪、梅花鹿,什么驼鸟、麻雀、猫头鹰、锦鸡、孔雀、白头翁,什么林蛙、鳄鱼、眼镜蛇、蜥蜴、毒蛇、亚洲龟....可谓无所不吃。
     柳宗元说过:永州之野产黑质而白章异蛇,其毒无以御之者,触草木尽死。而对于大千世界的众多野生动物而言,某些中国人其毒之大,甚于永州之野的异蛇....触珍禽异兽,尽死!
     周作人说的比较诚恳:某些飞走的小动物,不必搜求来吃,既有普通的鸡豚也就可以够了,无须太过谗痨,一心想吃个别的肉。话已经过去大半个世纪,今人对于“个别的肉”的景仰,对于那些妄图以普遍扼杀个别的行径之愤慨,却是与日俱增。而吃“个别的肉”饕餮之徒不是别人,多数是贪官污史!虽然我们又聋又哑,但仍可以用眼睛看世界。按理,他们多少应当比普通百姓多一些见识、多一点理智、多一点文化、多一层环境意识。然而,他们却是最伪善之人,戴着一幅上流的面具,行径心术无异于强盗,骗诈掠夺比强盗更强盗。
     贪官污史对国家造成的危害是任何盗贼所无法比拟的。贪官所盗窃的不仅仅是国有资产,而且还是纳税人的血汗钱。贪官贪得无厌、纵欲过度,其结果不但使积怨沸腾、民不聊生,而且使国有资产流失贻尽,使国家经济凋敝。纵观历史上贪官污史的违法所得,其财富之巨是任何盗贼所望尘莫及的。因而,贪官污史对于国家所造成的祸害也是任何盗贼所无法比拟的。
     贪官污史胡吃海喝国家保护动物,绝不仅仅出于好奇,而是为了滋养身体、显示气派,表明身份。老百姓不是没有这份虚荣心,而是缺乏支撑这份虚荣心的足够票子。在当时九十年代期间,老百姓月工资最多千八百元,穿山甲300元一只、娃娃鱼600元一只、鹰650元一只,岂是普通干部、工人和农民享受得起?而他们有的是钱还不用花,人家吃什么都是“为了工作”,“为了工作”就不能自己掏腰包。
     我们聋哑人无论怎样大肆挥霍不义之财,也绝不吃野生动物一口。因为我们总觉得野生动物日渐稀少,生存得愈来愈维艰,又不会开口说话,就像处在边缘地位的聋哑人群。聋哑人只能发出“啊啊”之声,难道与动物不是一脉相通吗?
     “天道无亲,常与善人。”难道我们的生存必须借屠杀野生动物的痛苦才得以壮大,献上血祭才得以福祉绵延?难道世界惟有只剩下人类一种高级动物,才能换来良心发现,看看自己双手沾的是什么?摸一摸自己的心口还剩什么?
     梭罗说:“文明只是给人穿上衣裳。它制出鞋子,但它并不使脚底变得坚强。它织出质地细密的布料,但它并不触及皮肤。在文明人的躯体内站着仍然处于光荣地位的野蛮人。”动物的欲望不过是生存,而人类却依靠剥夺生存来满足各种贪欲。究竟是与动物友善相处,还是把动物变成美味佳肴?这里体现了人类灵魂走向的两种可能性:一种走向通往天使,一种走向通往魔鬼。
     人类真是一个奇怪的群体,他们高贵的时候那么高贵,凶狠下流的时候竟然那么不讲道理。
     混迹江湖多年,我观察得出的思考,人类中都存在着“人算不如天算”的宿命意识,推而广之,我们没有理由不善待与人类休戚与共的生物。地球上,除了少数如老鼠那样的动物不应任其泛滥外,所以自洪荒以来历经劫难,而最终存留到今天的生命都非常不易,所有生灵之间都有非常重要的兄弟亲情。我们不能设想,一个只有人类自己孤独生活的地球,正像我们不能设想人类的强大是为了在消灭地球上所有动物以后,最后再消灭自己。从这个意义上,人类和所有野生动物一样脆弱,或者说,一样强大。
     所有的历史都是墨写的,海里的乌贼原来是用腹中的汁水御敌,它原来只有那么一点可怜的本领;然而,人类好歹将它们捕来,以其汁水当作墨水,创作伪书,只因其刚写时宛然如新,过半年则荡然无存。
     好心的乌鸦原本是向人类预报凶信,对死亡和腐败的气息有着先天敏感;而且病人脱离险境,旋即飞走,从不多事。然而,它的本领以及主动对人类的示爱却招来无情的诅咒和谩骂。鸨本是一种哑巴鸟,凄凄惶惶度日如年,人类却偏诬它成了妓院的老板娘。只有麝牛从来不说话,力劫不复的磨难,终于教育了它们----只有远离人类才是活下去的惟一希望。为此,它们从北温带一步步退守到最后的苔原,被倚悬崖,密匝匝挤成一个圆圈。然而,人类还是追了上来。于是,一只麝牛中弹倒下,又一只麝牛补上来,直到剩下最后一只麝牛,人们这才心安理得地把它送进动物园。
    
     人类的悲剧源于进化,准确地说,经过千万次的爬行,也许在一个早晨,当其中一只能够直立站起来,它的视野一下子辽阔了许多,它发现先前与之对峙过的动物原来是如此渺小,于是,它产生了蔑视感。
     在产生这种感觉之前,人类的祖先面对自然有过惶恐和认同,现在,新的发现使自己变得高大和成熟,大规模的追逐和屠杀开始了。一只小鸟或一只小动物,曾经在人类进食时津津有味地观看,然后捡拾一小片肉或一小截骨头,现在猛抬头,与人类对视,它们突然感到莫名的恐惧。于是逃循,逃向大自然的深处。
     其它动物的退缩,助长了人类的盲目性,在失去对手的同时,人类也失去了朋友。这未免感到有些寂寞,当有一天,他们发现用来猎取动物的某些手段同样适用于人类时,阴谋便开始繁殖,地球产生了斗争和阶级。
     历史是这样一部推翻与被推翻的历史。翻开人类的发展史,字里行间充斥着血腥味,人类自残的方式也日趋现代化。你看看,人类最先进的科技力量,不是在研究如何解除疾病给人带来的痛苦,而是研制杀人武器。像我们聋哑疾病,据说是不死的癌症,无人研究如何攻治这绝症,反而是一些江湖游医骗子们承包各大医院五官科,在报刊上大打广告,说什么人聋七分傻,吹嘘包治,治不好退款。你吃了一副药不见效果,劝你再吃一副,仍不见效果,那就再吃一副,还花言巧语结实说哪有吃三两副药就能治愈聋哑的?再接再厉吃了一副又一副,一直吃到你灰心泄气为止。想得到退款,找揍啊你?这还不算什么?像福建游医群体承包各大医院,更是习惯把无病说成有病、把你送到手术台上,不把你家底掏光是不会让你出院的!
     退避三舍的动物们,有时在高山之巅,有时在森林边缘,观看人类的表演,呐喊声令它们毛骨怵然。它们看到了火光和硝烟,人类一批批倒下,有人哭泣有人狂笑。有人建起华丽的宫殿,有人再前来付之一炬,服饰和旗帜不断变幻。对人类的行为,动物们百思不得其解。就在它们穷于思考的时候,危险已经悄然逼近,森林大片大片地倒下,沙漠隆起,俨然广袤的墓地。空中,臭氧层撕开的黑洞,形如煤井却是人类墓地的坑道口。动物们对人类的愤怒,是无以言表的。
     在自然界,由于没有谁能监督人类,人类变得越来越肆无忌惮,他们疯狂地挥霍着地球上的资源,让泥土变硬、飞翔稀疏,抹掉绿色和蓝色。大自然对人类的非礼一忍再忍、忍无可忍时予以还击。海啸就是海的呐喊,在海的愤怒中,人类精心搭建的积土顷刻土崩瓦解。洪灾泛滥,那是河流的愤怒,被人类忽略了的柔软的水分子,此刻变得无比坚强,人类的一切抵抗,只不过是一场场悲壮的游戏。马克思说过,“自然界是人的非有机体的躯体。”人类摧残了自身的另一半躯体,却丝毫不感到疼痛!
     动物和人类相比有一个缺点---它们不懂得把自己最丑的地方遮起来。人类用所谓文明掩盖了自己的自私和残忍,为了转移注意力,而把最恶毒的词加在虎豹身上。实际上,虎豹从不向失去了反抗力的对手进攻。
     老虎没有虎性就不吃人了,而人没有人性就吃人了。落井下石、株连九族的丑恶行径不知道制造了多少悲剧。即使从生物的繁衍状态看,许多动物都比人类显得明智和博爱。东北有个乌苏里江,那里盛产大马哈鱼,大马哈鱼从大海里经过千万里征程,来到河流入海口,哪怕落差再大水像刀刃,它们义无返顾地跃起再跃起,鳞片一层层脱落,为子孙找到水草丰茂的栖息地后,雄性大马哈鱼授完精后,便安详地死去。欧洲大地上的旅鼠感到自身繁殖太快,生存空间越来越小,就每八年集体自杀一次,亿万只旅鼠和病鼠便越过高山和平原,直向大海扑去!而人类面对这一切,只能发表新闻和感叹。
     任何一株草的死亡都是人的死亡。任何一棵树的夭折都是人的夭折。任何一只鸟的鸣叫也是人的鸣叫。蓝天一寸寸消逝,山泉一眼眼消逝,清风一缕缕消逝......坏消息蹑着步,弯着腰一步步走来,让我们在不经意间突然一震又百般无奈。
     人与自然,就像是一对终身相守的夫妻,你对她多一分爱意,便会多一分温暖;你若是专横暴戾,报应便是冷酷无情。我们漫不经心地将使用过一次的易拉罐扔掉,却很少想过:大自然赐予的矿石,经冶炼变成金属,再经过各种各样的工序,最终成为一个小小的金属罐。这中间包含着自然的多少厚爱,凝结着别人的多少生命。而我们只是那么随手一扔!我们过分庞大的需要产生了过分庞大的工业,过分庞大的工业使得资源枯竭、环境污染,于是又需要追加人力和钱财去对付新的难题----一个节目跟着一个节目,生活由此变得越来越繁忙 ,忙得我们来不及思想!
    
     读过太多的书籍,我多次看到描写“雪花无声无息地落下来,有如歌剧的内幕”云云,以为雪花没有声音是因为它的声音太轻了。然而,最近国外有文章说,有两个人为做试验爬到房顶上,用麦克风吸纳雪花的“声音”,然后接到示波器上。他们发现,雪花的“声音”是非常尖锐的,像救火车一样,但这种高濒是我们健听人都听不到的。由此可见,上帝并没有把所有的能力赋予人,也留了个心眼。然而人的基本观念是:人是无所不能的。
     人啊!人,你哪里是个不同于世间万物的一方神圣哟!数亿年的进化,或许多了给你若干个基因或者错乱了一些遗传密码的排序,但是,你骨子里仍然是一个多细胞的动物,只不过“高等”而已。你血管里流淌的血液,你神经里的每一次冲动,你体液中激素的每一次作用,其实与活跃在田野山林、大洋深处动物们躯体的情况毫无二致。尤其是激素系统的结构和作用机制,在你身体里几乎就和亿万年前动物身体的一模一样,基本没有变化。正如尼采所指出:人们试图通过展示人的神圣的降生来唤醒他的自主感,现在这成了一条死路,因为在它的入口处站着一只猴子。
     世界不只是为人准备的,社会也不只是颐指气使者准备的。尊重一棵树,就是尊重森林;一条江的灾难必含亿万水滴的愤怒。
     赵成日、姚晓红等众兄弟担心这样下去,人类将灭亡,而我却暗暗希望这一天早日到来。由于极度的失望和渴望,我知道自己还变得十分苦闷、甚至邪恶。然而上帝知道,我并不是诅咒人类,而是诅咒自己可怜的命运。
    
    
    网友你们好,刚才我发新帖子发不上去,该分页了,我怎么分不开,请看到的帮忙分开!
    说得好,放过别人就是放过自己。谢谢大家的关心!
    
    
    
    
    
     怎么到现在还是发不出去帖子 ,真是急死人!
    怎么回事啊?
    
    
    
    
    
    
    
    为什么总也分不开页?
    怎么还是分不开?
    
    
    
    
    
    
    
    分分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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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十五
     在广州我们从事拍车处处碰壁,无奈只好又回深圳。可回到深圳还是不行,又是好长时间没有“战果”。慢慢地,我们连房租钱也交不起了,便搬进附近农民废弃的四壁透风房顶漏雨的破房子。接着,我们连吃饭也困难了,便向聋女们借,可她们挣的钱全被“鸡头”搜去交给赵成日。
     在笑贫不笑娼的都市里,我们一天最多吃两顿,靠汤不汤水不水的饭填肚子,生活一天不是一天。开始的时候,米饭和菜都能吃得上,后来,只能吃米饭,菜吃不上了。再后来,米饭也吃不上了,只能伴着咸菜喝点稀粥,最后,稀粥都喝不上了。有兄弟去农贸市场捡菜叶,那时,油也没了,只能把菜叶用开水煮熟,加点盐就算是一顿美餐了。
     又是一整天没吃任何东西,那时候,盐已经没了,煮的菜叶让我无法下咽,尽管肚子饿得咕咕叫,但我实在不想再多吃一口煮菜叶了,那种感觉说不出有多么痛苦。
     回家,回家,回到温暖的家!那段日子里,我们想得最多的是回家。可没有钱怎么回去?我和姚晓红商量了很多方法,最后决定走卖血换路费的法子。
     走在去医院的路上,突然想起一篇小说介绍说,卖血之前喝它十碗八碗水,水会浸到血管里,人身上的血也会跟着多起来。想到这里,我兴奋起来,拽住姚晓红,他“听”了很高兴。
     我们又返回破屋,从水井里打出满满一桶水,用饭碗一碗接一碗地喝。连喝第五碗,姚晓红便面红耳赤,比划说再也喝不下去了。而我喝完第六碗,肚子便疼了起来。
     我们来到医院大门口,就让尿憋不住了。我们停了一下,互视对方发觉都憋得满脸通红。我俩笑了,然后捂着肚子,像是怀胎十月似的一步一步小心翼翼地走着。
     我们终于挪移到了供血室,姚晓红挽起袖子,露出胳膊,指着血管作出往外抽血的手势动作,大夫看不明白什么意思,我便掏出笔在展开的香烟纸上写道:我们是聋哑人,是来卖血!
     大夫惊讶得半晌没有吱声,像是发现外星人似的打量我们半天,两眼一眨一眨的,瞅得我们心里直发毛。这时,大夫提笔在处方笺唰唰写道:我们医院早就不买血了,而是实施义务献血。深圳是全国第一家率先并制订义务献血法。你们没看到大街上流动的义务献血车吗?义务献血量使我们医院用血足够。
     我和姚晓红面面相觊,大眼瞪小眼,在深圳这么长时间,咋就没注意到大街上的献血车是义务的呢?
     我们互相搀扶着步履蹒跚地走进医院的厕所,一进去,赶紧解开裤腰带,急促地撒起尿来。这时,我们觉得牙根一阵阵剧烈地发酸,牙齿上下碰撞。
    
     如果即将饿死,会忘记人的尊严吗?如果即将饿死,还有礼仪廉耻吗?黑道中人有一种极深固的偏见:偷和抢不可耻,拾拣和乞讨才是最可耻的。但那天,我们饿得实在不行了,也顾不上什么尊严、廉耻,几个兄弟带着残疾症到附近饭店比比划划乞讨来一些剩饭菜,用塑料袋拎回破屋,我们狼吞虎咽猛吃。吃惯了大餐的兄弟们竟觉得那顿残汤剩羹是有生以来最好最香最甜的美食,所有世间山珍海味都比不过。
     赵成日对我们长时间整不来钱异常不满,气急败坏地挥舞着手势:兄弟们,我也不指望你们发财了,但你们要知道,这样下去早晚饿死!
     上帝要人灭亡,必先使人疯狂。在贫困交加、饥寒交迫的日子里,兄弟们决定豁出去了,铤而走险干它一票。
     等待不需要行动,可是等待往往比行动更让人疲惫。等待渐渐变得急不可耐,失望慢慢地积累成绝望。
     那天晚上,姚晓红等四兄弟紧张地盯着一辆又一辆汽车,始终找不到合适的作案目标,最后匆忙走上停在路边的新款轿车。两人上去比比划划迷惑司机,两人在后面轻手轻脚伺机夺包。不料司机异常警惕,猛一回头,赶紧掏出手机报警。
     四兄弟立即慌不择路逃窜。跑啊跑,也不知道跑了多远,姚晓红突然一脚踩空,掉进无盖之井,好在那井并不太深,又倒有垃圾,姚晓红最后自己爬出来了,身体臭烘烘的。姚晓红虽然并没有受伤,但受到了惊吓,当天晚上就发烧了。
     在深圳举目无亲、身无分文的窘境中,看见姚晓红病仄仄的悲惨样子,想到自己的下场早晚会这样不得好死,无边的恐惧潮水般拥住了我。我万念俱灰、心如槁木,决定自杀。
     当天夜里,我来到赵成日及心腹、打手们的租住屋,爬上房顶揭开房盖从天井钻入屋内,溜进赵成日的卧室,趁他正在熟睡之时,偷偷将他的手枪摘卸下来,打开门跑到郊外。
     在昏沉的夜色里,我独立在郊外荒地上。人生的虚无一眼即明,用不着什么智慧,倒是人生的意义颇要费些周折,想到“本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程度,就有些难,而且即便是这样,也不能不寻死。对我们来说,生命的结束就是意识的结束,一句话,死亡使我们最终全部消失。生命以后还有什么,我找不出恰当的字眼来表达,因为,我们所用的虚无一词,只不过是整个大自然中一个否定的符号。
     死亡是什么?是生命的终结?还是生命的永存?从永恒的微尘再化为永恒的劫灰。村上春树说:“死并非生的对立面,而作为生的一部分永存。”海涅说:“死亡是凉爽的夜晚。”海涅赞美了死亡,因为“生活是痛苦的白天。”唯心论者叔本华说得轻巧:死亡只是回到出生以前罢了。
     对于死亡,我一向能持相当平静的心境予以接受。这好歹是无论什么人在尘世上既公平又必然的归宿。只要不冤枉地死在同类明枪暗箭下,就应该达观地面对这种归宿。我认为这种归宿也可以理解为是一种回家:回到前世、回到来路,回到祖先的家园。可是,我一个江湖罪人,自尽于社会,死有余辜啊......
     经历了那么多人间悔事恨事之后,经历了那么多使我生活动荡、使我感到活着犹如重负一般的刀霜箭雨之后,愿上帝在即将结束我生命的死亡时能让我同一时刻一样地感到没有多大的痛苦。
     做好人做坏人活着都困难,但死起来却非常容易。可是怎样死呢?子弹打哪儿?打心脏还是太阳穴?我持着手枪一时犹豫不决,最后终于决定打太阳穴。
     当我慢慢地、再慢慢地举起手枪对准自己的太阳穴,在扣动扳机刹那。我突然想起了远在东北的母亲、儿子。手枪不由自主地放下了,我痛苦极了,此时的我,已是死不由己、生也不由己啊。
     死是绝望也是无奈,但不是解脱。我痛苦得发疯发傻,“啊.....啊.....啊......”我声嘶力竭地大喊大叫着。
     死,可能是一种错位,就像用手切断一缕光束,让你的生活继续延续,只是不在原来的直线上。死,也许是心灵创痛的解脱,人生苦难的完整。可是,人为什么又偏偏在这个时刻充满了对死的恐惧,对生的依恋呢?人是多么渺小,多么可怜,多么自欺欺人啊!人都怕死。要是人永远不许死,你怕不怕?
     人是一种奇怪的动物,在最艰难的时候,促使人活下去的往往不是水,不是食物,也不是药物,而是心中的一片真情、一线希望,当这些全部归于毁灭,人就没有活着的动力和勇气了。没有希望、没有爱的人生还不如死,死也许并不那么可怕吧?
     生命的尽头是死亡,死亡是个人性的,所以生命的真实性包含着确认死亡是生命的基本前提,并且面对它。这无疑是令人恐惧的,逃避这一恐惧是人的自然本能。
     生命原本是在面对死亡的时刻最令人觉得它的灿烂的。也许道理十分简单,一个人每每是在快要永远失去一件东西的时候,才会格外珍惜它,无论生命、自由、爱情、青春或者别的事物。
     我感到一份前所未有的疲倦从心底升起,缓缓地向四周扩散,一种无可奈何的疲倦,对人生的深深疲倦。
     这时,我想起了桀骜不驯、充满自信和自豪的新疆大角山羊,还想起了小时候在家乡矿区开阔的地上,守望稻田、守望夏天的绿色和秋天的金黄的镜头。
     守望,心平气和的时候,心灵之耳就能听见远处河流的声音,看见童年缠绵的美梦,在阳光下静静流淌的水面上破碎。
     稻田里站着许多稻草人,它们披着衰衣,戴着草帽,被树竿高高地举着。
     稻草人没有灵魂、没有眼睛,但成群结队的麻雀却是害怕它们的。人制作的假人,假人虚构的现场,多少年来,一直没有被麻雀们识破,成群结队的麻雀,只有离真人和稻草人远一点的田里落下。看来,在麻雀的眼里,真人和稻草人,并没有什么区别。
     一般情况下,麻雀要来吃谷子,都是约着一起来的。它们喜欢集体行动,可能觉得只有在集体中,才有安全感。不过,它们集体出动、从树林向稻田俯冲时,总是被守望者手中的树条吓走。
     然而,一切事情都有例外。总有个别鸟儿是单独行动的。这类鸟儿来去自由,几乎无视守望者的存在。有一次,我看见一只麻雀从远处的松树林里飞来。它飞的是直线,飞得很稳当,不像不敢片刻离开集体的鸟那样,狂癫癫地飞。
     它飞来,直线地飞来,我注视着它飞来了。让我感到惊讶的是,这只鸟儿竟然飞向稻草人,落在头顶上。过了一会儿,它又飞回田里,直到吃饱了才飞走。
     多少年来,我一直忘不了那只麻雀。从外表上看,它普通得跟任何一只麻雀没有什么两样,是最容易消失在集体中的那种普通,以致我很难找到为什么不能忘记它的理由。
     在深圳,不知为什么,我时常想起、怀念那只幸福的鸟儿。我想,自己是不是应该像那只鸟儿做一个自由的、勇敢的、向上的人?我还感觉到一种不可名状的力量在自己身上醒来,即突然又势不可挡,宛如候鸟身上那种力量在某些准确的时刻醒来一样,就像海洋的潮汐那样准确----这便是大迁徒的本能。
     啊,我是负伤的鸟,带着箭、带着痛,带着血腥。能够让我向渺茫的天空,无力地飞去吗?
    
    香槟酒色朋友说得对,估计有敏感字。我的第三十四章帖子发不出去,以为文章长该分页了,发了无数遍总发不出去,便跳过发第三十五章,果然发出去了。原来是文字敏感发不出去,而不是分页的问题。
    三十六
     有人说,一个人应该有两个太阳,一个在天上,一个在心中,天上的太阳照不到自己时,就用心中的太阳照亮自己。这时,我看到人生是一场无休止的和无情的战斗,谁要做一个名副其实的人就要不断与无形的敌人作斗争;同毁灭大自然的致命的力量、暖昧的欲望,那阴险地使你堕落、使你灭亡的卑贱的观念作斗争。
     给我心灵的钥匙,让我远离罪恶。我沿街拾破烂准备卖钱回家,捡了几只易拉罐,碰上了来自江苏的聋哑老人,这是活动在城市夹缝中的外乡残疾人,他熟悉他的活动区的每一个垃圾桶、每一个垃圾站。我们认识后,聋哑老人用手语向我讲述了很多关于他的故事。
     他是世代渔民,主要活动在灌河一带。他家的帆船很小,只有两三吨重,船尾还有一支长长的橹,没风的时候就摇着橹悠悠而行。灌河与长江相比,只是一条小港汊,属淮河的一条支流,流入大海。他们捕鱼的方式是撒网。立于船头,手持钢绳,将又沉又长的网提起,身体三百六十度的大旋转,网飞旋起来,一撒手,网张如降落伞般击落水中。网出水面时,总有几十斤的鱼.....
     六十年代初,长江、淮河下游以及黄河沿海一带开始收购鳗鱼苗。当时,沿海一带有国营水产养殖场,有国家统一收购鳗鱼苗。鳗苗以斤论价,一斤鳗苗3元。一斤鳗苗约3300条,也就是说,一条鳗苗仅重0.14克!当时的鳗苗像蠓虫一样多,一个潮水可以捕到二三斤,一天两个潮水就是五斤左右。
     然而,八十年代初开始,河里的水越来越浑浊,鱼一年少于一年。同时,当地许多农民也加入了捕鱼队伍,与世代渔家人“抢饭碗”。单纯靠撒网捕鱼已经无法维系生计,捕鳗苗成为渔民最主要的经济来源。八十年代末,灌河、淮河一带的鳗苗少了,而价格却上涨了,开始以条论价:一元一条。于是,许多人至河里捕鳗苗,船儿多得密密麻麻,以致通往长江航道时常被堵塞。狂捞滥捕使每条船只能收获几条鳗苗,能捕10条就是顶点数字。到九十年代中期,鳗苗价格上涨到极点,达到每尾18.50元!以致人们称它“软黄金”。物极必反,不久鳗苗价格狂跌。“软黄金梦”又成了泡影。
     渔民是一群离群索居、远离现代社会的人群。渔船上的居住条件与陆地上不可同日而语,但居住的代价却是高昂的,水、电、煤等价格是陆地上的几倍,而一条数万元的木船不进行定期大修,一般只能使用10年。
     渔民有家也难回。七十年代,当地曾划出10亩地建了几十间平房给渔业社渔民居住,但不久就被当地村民强行拆除赶了出去。这些渔民只有死了才可以在火化后葬回家乡。
     只有经历过失业、流浪、受辱的人,大约才会懂得天底下的真实。江苏老人就像余华小说《活着》的主人公,平静地讲述着,我眼含着泪水看着他的手语,他给我强烈的感觉:太像汪洋中漂泊的破船,太像一棵无根的浮萍,太需要一个立“根”之处了。
     我也学会了看世界,世上绝没有无用的东西,最卑贱的人在悲剧中也在扮演他们的角色。我看到,在特区,农民工至少怀揣10张以上的证件,除了已办的身份证不收钱外,其他什么边防证、暂住证、务工证都得交钱,名其为加强外来人口管理,无非是另外交几百块钱罢了。我还知道,同样是中国的公民,同样为城市作贡献,同样靠出卖劳动力维持生活,城里人只要年收入不突破万元,不交钱,同时还要吃这样那样的补贴;农民工进城打工,去干那些城里人不愿意干的苦活脏活累活,家里的“三提五统”税费一分都不能少,同时还得再给城里交一笔入城费。而现在,我看到了还有比农民更苦更难的----那就是渔民!
     有些经历,对自己哪怕是再浓烈的伏特加或苦咖啡,说给旁人听,却往往成为一杯平淡的白开水。所以,一定要自己亲身去经历过,去付出过,去爱去恨过,才能悟出个中滋味。随江苏聋哑老人走到他租住的小平房,那是一间不足10平方米的小房子,只能放一张床。他给我看了一样东西,他拉开墙上的一个小布帘,在墙上有一个木架子,上面摆满了各种各样的空香水瓶!那些都是他的收藏。香水瓶的造型大都很好看,聋哑老人在垃圾桶搜集的足有一百多个,一刹那它们的美让我震惊,也让这个老人的小屋和他底层的人生发亮了。那才是真正的人本东西。
     聋哑老人是生活中的乐观者,卑微愿望的满足者,更是热爱生活的人。在他的感染下,我开始更换一颗灵魂。
     呵呵,我欣喜地看到过去那颗衰败枯死的灵魂倒下去了,又长出一颗新的、年轻的、更强壮的灵魂。
     在聋哑老人的指引下,我沿街捡了100多只易拉罐,一角钱一只,卖了十几元。我用这些钱给家乡的姐姐寄了特快专递,让她速寄五百元钱。
     一个星期后,姐姐汇来了钱,还附有 ,展开一看,原来是儿子写的。
    想念的爸爸:
     你好吗?
     你离家之前我还在学前班,而今我已五年级了。这么多年了,你在外边鬼混,连 也不来。难道你一点不想念亲人吗?
     你虽然是我的父亲,但却一点不称职,一点没有责任感。而今有了困难,就向姑姑求援,你不觉得害羞吗?
     上个学期,老师给我们讲了一个作文“母亲一边骂孩子咬痛了自己的乳头,一边悉心数着孩子的牙齿。”老师以此讲述了母爱的伟大,然后她问:“不和母亲顶嘴的人举手!”结果,全班五十二名学生只有四个人举起手来,而我也是其中之一。
     “真是好孩子,不愧为大家的榜样。”老师啧啧称赞我们。尽管受到了夸奖,但事后我们四个同学聚在一起聊天时发现,我们四个都没有母亲。说来也不是没有,只不过其中两个父母离婚了,一个只有养父养母,而我,父母都是聋哑人。我就是想撒娇顶嘴,你们也听不到。
     我多么想念我们一家三口的日子,尽管无法说话交谈,但在无声的世界里,用手语交谈的时光,也是充满了快乐、温馨。可是现在,我见不到妈妈,也见不到爸爸你,难道你们都不想念我这个儿子吗?
     当我在同学家作客的时候,望着同学和父母赌气顶嘴,我觉得他们好幸福。尽管顶嘴是很不愉快的,可是我就是享受不到这种幸福。虽然我在家里是好孩子、在学校是三好学生,但是父母都不在身边,全靠奶奶的抚养和姑姑的资助,我才得以求学,但也造就了我多愁善感。同学们都说我眼里含有淡淡的忧伤,不像个小学生,倒像个小大人。
     可是.....
     我读着读着,渐渐眼睛模糊了,以致看不清信上的字迹,心潮起伏,不由得泪眼婆娑。我本善良,与其在深圳无知和堕落,不如回家,远离诱惑,获得拯救。
     当我坐在回乡的列车硬座上重读这封信时,那种痛切的悲哀就会住我的心胸,悔恨自责涌上心头。多年来,我们在江湖上飘荡,从事黑社会,天天过着今朝有酒今朝醉、醉生梦死的荒唐生活,却从未给家中寄过 、汇过一次款。
    
    三十七
     为了打发旅途时间,我在车厢里随手花几元买了几张流动报纸。我发现一个有趣的现象:很多乘客宁可花十几元几十元买“红塔山”香烟或“剑南春”白酒消费,就是舍不得花几角钱买一份报纸看。
     遂想起日本是1亿人口的国家,《朝日新闻》发行一千多万份,而中国10多亿人口的国家,以办得最有名据说发行量最大的报纸《南方周末》为例,才一纸风行100多万份。我觉得中国人的营养的缺失是双重的,既包含身体的营养,也包含心智的营养。心智的营养缺损更多,问他们为什么不看报?十个人有九个人会说:报纸有什么好看的?
     也是,这不能全怪他们。因为要想了解本地好事、外地丑闻,得买本地出版的报纸;要想了解外地好事、本地丑闻,得买外地的报纸;要想了解中国好事、外国丑闻,得买中国的报纸;要想既了解外国的又了解中国的丑闻,得买外国的报纸。
     车厢里流动车售卖的报纸大都是以刑侦破案为主的,既真实又有吸引力,我非常喜欢读。因为在这些充满暴力和血腥的字里行间,你看到的不是一个与普通人的日常生活相隔绝的怪异世界,而是处处与我们的生活相连,具有不少思考价值。
     手上这张报纸头版刊登的是警方破获一起绑票杀人案,读来让人感慨万千、浮想翩翩。这起绑票杀人案其实早在几年前就发生了,侦察了很久没有结果,基本上已形成了一个陈年悬案,搁置在那里。今年,一位刑侦专家随手翻阅旧案卷,偶然地发现案卷中保留着一张绑匪的纸条:“过桥,顺墙根,向右,见一厅,厅边一倒凳,其下有信。”
     刑侦专家读了好几遍,决定重新侦察此案,而侦察的范围,划定在受过高等教育的人中间。
     写那张纸条的犯罪嫌疑人为了向受害者的家属指点藏信地方,竭力想把句子缩短,减少信号量,写了仅仅19个字、6个标点符号。但他忘了,文字愈短愈能显现一个人的文化功底。
     请看这些字,犯罪嫌疑人为了把藏信的地点说清楚,不用东西南北,几米几米的一般定位法。而是用动词来一路指引,这在修辞上显然是极聪明的选择。四个指引词,“过、顺、向、见”准确而不重复,简直难以删改,特别是那个“见”字,用在此处,连一般精通文字的写作高手也不容易办到。多数会写成“有”,但只有用“见”才能保持住被指引者的主观视角。犯罪嫌疑人当然不会在这里卖弄文采,只能是长期读古文、写旧体诗的习惯的自然流露。如果他自己发觉了这种流露,一定会掩盖的,但他没有发觉。而现代人能写出这种词的不多,因此侦察的范围可能缩得很小。
     果然,那地方有一所省委党校。于是很快破案,犯罪嫌疑人是一个年轻教授。
     谁揭发了他?文化。
     高智商犯罪,早已屡见不鲜,监狱里关着大量聪明人,这好象没有什么可以大惊小怪的。但对这个年轻教授,我们不得不思考。原因是他与“文化”这个概念牵扯得不明不白,使我们对“文化”也疑惑起来。
     他的文化水平高吗?答案是肯定的。他是文化人吗?答案先是肯定的,后是犹豫的,犹豫的原因,是觉得“文化人”这个称呼似乎还应该有一些品德上的限定。但实际上限定不到哪里去,因为既然你已经承认他文化水平高,那么“文化”这个概念本身,显然没有这方面的限定。
     一个资本家钱挣得多,不能算有文化;一个科学家有惊世的发明,不能算有文化;一个歌星歌唱得好,不能算有文化。文化是个综合概念,也就是所谓“文明”有了“文化”才能明白。文化结构成分是否完整,关系一个人的心理健康。“文化”是用来对付整个人生过程的,不仅仅局限在专业方面,因为人生本身就是最大的专业。
     但文化在人们心目中的形象太宏大了,形象一大以为它什么都行,于是产生误会。一个人能写一手漂亮的毛笔字或钢笔书法,连不认识他的人也猜测他通体文雅;一个孩子捧着一本书在读,做家长的便笑逐言开;一个求职者取出一份学历证明,单位领导就频频点头;更奇怪的是,一个商人有点文化,就被称之为“儒商”,即使他极尽诈骗之能事也丢不掉这个招牌,相反,一个文化水平不高的商人哪怕再讲信用,人们仍然会从文化上轻视他。于是他们只能让自己的孩子去读贵族学校之类,只为一洗文化上的耻辱,至于品德人格,就管不了那么多了。这一切已成为一种社会秩序和心理习惯,诱使更多的人不问青红皂白地往文化上靠。
     “那些坏人做坏事,是因为缺少文化。”人们经常这样说。但是,文化在哪一点上,可以防止人们做坏事?有人解释道,文化可以使人读很多书,知道世上有很多好人好事足以效仿。
     那么,我本人算不算有文化?赵成日算不算有文化?
     先辈们也总是强调读书的无限作用,却往往忽视健全文化人的构建,培根就有一段闻名遐迩的话:读史使人明智,读诗使人灵秀,数学使人周密,自然哲学使人精邃,伦理学使人庄重,逻辑修辞使人善辩。但是,重新品味时我的心里禁不住涌起一丝疑惑:既然如此,博览群书的培根自己为什么成为一个道德败坏的人呢?中国历史上臭名昭著的奸臣蔡京、秦桧、严嵩,一个个都饱读诗书,多才多艺。“文革”中的左派文人康生、张春桥、姚文元,读书不可谓不广,连对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也有所研究,更有写作的才能。现代一些杰出的作家,人生中也有不光彩的历程,周作人在民族危难之际沦为汉奸,张爱玲嫁给了汪伪政权的宣传部长,郭沫若晚年的一些所作所为也让人不敢恭维,这些强烈的反差对我的震撼不亚于当初发现巧合的感觉。
     孔老夫子对后人用礼教“吃人”定会深感痛心,佛祖如果有灵,对下跪求私利的芸芸众生也会当头棒喝的。马克思对中国“文化大革命”又如何看待呢?
     “文革”所造成的绝不仅仅只是物质和精神的损失,还有整整一代人甚至几代人的幸福。我们这一代人,易于被我们民族今天的成就和壮大所迷惑。其实,只要稍一触及,便会发现她依然遍体鳞伤,那伤痛依然难以愈合。
     每一个伟大民族,在其民族发展史上都会有许许多多苦难历程,这可以说是每一个民族的历史遗产和强大根基。一个民族精神的困顿和颓废,首先是从漠视历史,尤其是从遗忘和淡漠自己民族的苦难史开始的。从这种意义上说,如何对待这种“不光彩”的苦难史,能大致反衬出这个民族未来的兴衰成败。尽管这对于死者和生者来说,都是太残忍、沉重的记忆,但毕竟,我们需要直面人生的勇气。
     读书愈多,阅世愈深。我在审思以“文化”名义示世的一群衣冠楚楚的伪君子、真小人,一场场冠冕堂皇的假革命、大阴谋后,对文化人都有一种多元的思考。
     经典作品让教条主义者读了,人品不端者用了之后尚且会产生无数恶果,更何况天下最毒辣的阴谋、最凶险的恶念,也是通过文字来传达,而传达的文字,很可能的典雅的文言文呢。但有一点可以肯定,文化人如果陷入自私自利的泥潭,还不如目不识丁而一生清白。
     那个沦为绑匪的年轻教授,他那堪称精雅的文辞功底,与他的犯罪是否有根本的冲突?没有。至多与善良的人想象稍稍有一点不协调罢了。他完全可以吟哦着“无毒不丈夫”的句子,翻阅着《厚黑学》,然后用深厚的文字功底写下心得,一有机会便小试身手。
     在文化的问题上,我们中国人历来有一种一相情愿的天真。其实“文化”一词涉义大泛,极易藏垢纳污。不知被文字坑害了多少年,一见白纸黑字还是付给太多的信任。于是,愈见不得人的东西愈往文化里钻,文化成了一个宽阔的掩体,一个洗手的金盆。连天下最残酷的社会动乱,也称之为“文化大革命”,连明目张胆的诬陷和谋害,也名之曰“文化论事”。这种现象也许可以回答人们百思不得其解的难题:我们拥有这么悠久而丰厚的文化,为什么一系列文明的常识上却需要从头启蒙?
     历史证明:文化可以成为暴力,道德也能将人置于你死我活的处境中,只把极端的选择留给你。
    好象没人读,看来是自己写的不行。还接不接着写下去了呢?在这个问题上,真是左右为难。
    三十八
     当我提着旅行袋转乘好几次列车,终于到达家乡。在火车站搭乘回矿区的中巴,然后沿着小路向家中走去的时候,我仍然不能不想起一些难忘的往事。
     人生如舞台,人生是个谜,不妨从幽明永隔的两面去追问它的真谛。大马哈鱼从迷茫的大海中总是找得到自己的源头,难道不是因为,大江大河,是生命的永不迁址、永不变色的故乡?
     回到了生我养我且让我刻印了无数儿时回忆的地方。我走了很多的路。我一步一步地走,走到家门口时,心跳得好厉害啊!我两眼发颤,眼睛雾蒙蒙的,什么也看不见,遇上邻居也认不出来。身强力壮的我不得不停下好几次,喘喘气,恢复一下知觉。
     多年了,似乎一切全变了,又似乎都没有改变。树还是记忆中的树,只是比以前更粗更壮了;房还是记忆中的房,只是比以前更旧更破了。我站在家门外久久不动,心里充满了复杂的感情。
     我的心骤然一阵疼痛,不得不大口地呼吸几下新鲜空气。我想,那一定是母亲缀扣子的针线穿透了心胸。
     这时,我的心好象又变成了一只风筝,风筝的线就在母亲手中。
     线绳绷得太紧了,就要扯断了,我不得不硬着头皮走进家门。直到这时,直到这时候,我的心不再疼痛了。
     母亲正在外屋做饭。几年不见,母亲身影显得更加衰老瘦弱了,她抬起头看见一个人拎着旅行袋站在门口,我的身体挡住了太阳光线。母亲没认出来我,瞅着我的脸问找谁呀?
     “妈----”我在心中大喊,扔下旅行袋扑过去,抱住母亲。
     母亲吓了一大跳,这才看清眼前的人是亲生儿子。任何言语已是多余,母亲心里又是凄惨又是宽慰、又是欢喜又是悲伤,止不住满眼泪水涟涟。
     从母亲泪如雨下的眼睛里,我看出比海还深的人世的欢喜和辛酸,体味着不能用语言表达的奥妙的意思。我的心沉重的很,也轻松得很。我们就那么久久地站着,默默地对望着。几年不见,我惊讶母亲的头发竟变得那样白,眼角的鱼纹变得这样深。母亲在想什么,我不知道,但她的眼里分明也有一种惊讶,也许在彼此深深的对望中,我们各自惊觉:母亲老了,儿子大了。
     岁月如飞刀,刀刀催人老。如今,我已无法看到昔日母亲眼里的光芒。岁月在改变她,也在消磨她,那是一种无法拒绝的悲凉,而我的母亲,毫无保留地奉献出她最珍贵的美丽代价。
     离别是如此的悲戚!我对母亲的依赖,不管多么强烈、多么温馨,都不妨我去爱别人;但那不是同一方式的爱。所有别的女人受到我的爱恋皆因其姿色是然,一旦没了姿色,我的爱也就随之消失;但母亲却不然,尽管她会变得又老又丑,可我的爱却不会减退。
     这时,我的儿子放学回家吃午饭。他长高了长得很健康英俊,挺像少年时的我。他看着我,怯生生的,很拘谨。
     “快叫爸!”母亲拽住孙子。
     儿子鼓足勇气终于叫出“爸爸!”我听不见,但看他的口型,就知道是“baba”发音,我欣慰地笑了。
     坐了几昼夜的火车,疲惫不堪的我躺在炕上,却怎么也睡不着。今夕何夕?此身何处?我辗转反侧,胡思乱想,想着想着,满心惭愧起来,最后我干脆起身穿上衣服,推开家门,独自一人走了出去。
     那是一个多么美丽的矿山夜晚呵!对面山上众多小煤井的灯光像满天的星星在闪闪烁烁,再抬头上望,天上的星星也含着微笑在向地上的“星星”招手,多美的星空,深邃、幽达、宁静。我觉得有天堂,他一定如此。
     此时,我想起了惠特曼的诗:不论你望得多远,仍然有无限的空间在外边;无论你能数多久,仍然有无限的时间数不清。
     院子里静悄悄的,撒了水,星星月亮就像挂在院墙外的山顶上,很近很亮。是的,今天,在这里,天空似乎离我们很近,但事实上,我们永远都不会达到那种高度----在我的理解中,宇宙是和人的精神生活相类似的东西,都无法用度去衡量。
     在我小时候,我最喜欢仰望天上的星星,尤其是夏天,躺在稻草堆上,一动不动地仰望星星。不声不响地看很长时间。
     突然之间,我感到一种巨大的寂静降临了;在我的身边,仿佛周围的夜空向我俯下身来,往我身上吹拂它清凉的像蝴蝶翅膀一样的露水、夜色和星空的恬静呼吸。天地之大令我震惊。渐渐地,我会觉得又快活又伤心,心灵之耳仿佛听懂了星星说的美丽而无奈的话。在忧郁不语的夜晚,我就这么痴迷地望着它们,啊!那些乌黑、出神、晶莹的眼神,从不移动的泪滴,永不干涸,永不消失!
     星星们动也不动,
     千万年高挂空中,
     它们彼此在遥遥相望,
     心里充满了爱的伤痛。
     直到青年后,我和妻子共同读到一首海涅的诗《星星动也不动》,我才感到自己多年来仰望星空时的奇异心情。
     人从童年时稚气未脱的身体长到少年,再长成青年,只是掠影般的时间尘世中忙乱走动的人。当他在越过他头顶的星空下面急急奔走时,表面上看,他似乎脱离了儿时的那份伫立在星光下的屏息、惊讶和美丽的情绪,仿佛夜空、星星和世间万物已跟他们失去了关联,实际上并不是这么回事。不!恰恰相反,成年以后,他会在熟悉的人脸上找寻到它-------那在远方地平线上伫立不语的星星的光芒!突然之间,你已经从一种微小的、孤寂的光芒中进入了一种博大的光芒。从那以后,宇宙的旋转,它的星相、光荣,就一直跟随着你,仿佛艰难的布道而来到了人间。
    
     院子里有一间小屋,香气弥漫。我看见母亲走进小屋,我也跟随进去,猛一抬头,父亲那英俊的照片正用平静的眼神目不转睛地守望着我。我感到愧疚如潮水般涌来,我扑通跪下,给父亲磕了三个头,然后低着头了出来。找了个小凳子坐在院中心发呆........
     若是回忆是痛苦的话,聪明人当会有一种智慧的忘却,但忘却并不真的存在,而聪明人却常常比愚者更绞其心肠。
     让我做一个愚蠢的人吧。我还要抽出另一些使人痛苦的回忆,回忆成长的经历里,哪一次不是紧咬着孤独与无助把日子过下去,哪一次不是在一无所有中长大的。
     让我做一个糊涂的人吧。糊涂的人毕竟是有点福气的,不糊涂的人,当他发现面对或真正面对障碍时发现自己的软弱,那才要他的命。尽管糊涂人容易上当受骗,但还是有点福气的。
     无知是一种不幸还是万幸?世间的事就是这么奇怪,虚虚实实、正正反反、真真伪伪。有时,真感到孤陋寡闻反倒是福气,知道那么多干啥?这世上的事情知道得过来吗?就算你知道得多,你也敌不过你的老,世事的多变,很快你又变成无知的了。
     经历了许许多多的事以后,心底的平静以所有的热情为代价。我想起了瑞士诗人黑塞的《幸福》:
     当你猎取幸福期间,
     你还没有成熟的成为幸福者,
     哪怕你最喜欢的已归于你。
    
     当你痛悼失去的一切,
     向着目标忙忙碌碌的期间,
     你还不知道什么是安宁。
    
     只有当你放弃了一切欲望,
     再也不知道目标和追求,
     不再以幸福之名称呼幸福。
    
     那时,万事的洪流就不再冲到你的心头,
     你的灵魂就安静下来。
     小屋佛龛的香气,蕴满了全室,蜡烛灯光是辉煌的。那慈祥、和平、娴静的烟纹,在黄色的光幅中缭绕着、起伏着,仿佛要把人催得微醉了,定一下神,又似乎自己乍从梦里醒过来一样。只见母亲正在祈祷着,双眼紧闭。脸上充满了虔诚,三柱香烧得诚心诚意。我用心灵之耳仔细倾听,听、听、听到啦:
     “菩萨呀,大慈大悲的观音老母,请保佑误入歧途的孩子脱离苦海,回头是岸!”
     在角落里,母亲的灰上衣,同窗外的天色简直一脉相承,她的衰老同日渐枯竭的矿山资源,也和谐一致。她在小屋里吞吃着香灰,我看不懂什么意思。
     “苦受尽了,”母亲从小屋出来打着手势对我说,“人才能获得幸福!”
     失望孕育痛苦,痛苦分娩希望。自从我腐化堕落后,母亲伤心极了。从不迷信、唯物主义的她开始有了信仰,把精神,把希望全部寄托于虚无渺茫的宗教。
     生命是宝贵的。信仰也是宝贵的,人的信仰和人的自然生存状态浑然一体。没有信仰的生命是可怜的生命。失去对自己信仰的支配,就像失去对生命的支配一样,正如我们所熟悉的诗: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二者皆可抛。
     在此前,我一直是无神主义者,从不信宗教,认为这是“引导人变成羊”的文化。而现在,我终于理解,宗教其实也包含着博大精深的哲学文化。你看,“不杀生多行善事”、“苦海无边,回头是岸。放下屠刀,立地成佛。”、“人生在世如身处荆棘之中,心不动,人不妄动,不动则不伤; 如心动则人妄动,伤其身痛其骨,于是体会到世间诸般痛苦。 ”等词,谁说行善就没有善报呢?至少,信佛可以使你心静止水。
     佛心无非是人格的升华。我由此想起,在古国中华,佛的被废毁,往往与社会人格的沉沦连结在一起。这似乎说明了点什么。我想,一个身心健康的人或社会,当会微笑地面对佛的平视-----为它的无嗔无怨,为我的无愧无悔。但要反过来说呢?
     “人无敬畏之心,焉生礼佛之举?”是的,佛众们从不给你些许的精神压迫,也不诱你生涅槃羽化之绮念,而只是让你尽可能地贴近它,以便说出一些不足为外人道的私心话儿。善善恶恶、是是非非;一缕灵智、一派天籁。随即,香气一样逝去了。这时,你才发现自己竟如香烛般地穆立在佛前,情思有山一样的凝重,而身形却已经捷了许多。就是走遍神州的山山水水,你何曾找到这样的感觉。
     你可以不信佛,也可以无视天国神界的诸般景致;但你又怎能同时离尘于人士间且超越凡情呢?
     虽然没有宗教情绪,但经常做自我反省。事实上我对世间的几个宗教,都充满了敬畏,即使不信也不敢亵渎。在这个世界上,有的人信神,有的人不信,由此而区分为有神论和无神论者、宗教徒和俗人。不过,这个区分并非很重要。还有一个比这重要的区分,便是有的人相信神圣,有的人不信,人由此而分出高尚和卑鄙。
     一个人可以不信佛,但不可以不相信神圣。一个没有宗教信仰的人,仍然可能是一个善良的人。然而,倘若不相信人世间有任何神圣价值,百无禁忌、为所欲为,这样的人就与禽兽无异了。
     相信神圣的人由于所敬畏,所谓敬畏之心,礼佛之举,都源自人心的脆弱处,而非佛性如此。在他心目中,总有一些东西属于做人的根本,是亵渎不的得的。他并不是害怕受到惩罚,而是不肯丧失基本的人格。不论他对人对人生怎样充满着欲求,他始终明白,一旦人格扫地,他在自己面前竟也失去了做人的自信和尊严,那么,一切欲求的满足都不能挽救他的人生的彻底失败。
     相反,那种不知敬畏的人是从不在人格上反省自己的。如果说“知耻者近乎勇”,那么,这种人因为不知耻便显出一种卑怯的放肆。只要不受惩罚,他敢于践踏任何美好的东西,包括爱情、友谊、荣誉,而且内心没有丝毫不安。这样的人再多的艳遇,也没有能力真正爱一回;交再多的哥们,也体味不了友谊的纯正;获取再多的名声,也不知什么是光荣。不相信神圣的人,必被世上一切神圣的事物所抛弃。
    
    感谢各位网友的支持和关心,使我有了信心和写下去的动力,我会接着努力的。希望大家一如既往支持我,如果觉得我写得不错,有价值,请你们向周围所有的朋友和亲人们推荐。希望这部作品能带给他们不一样的感受,就象zbzj2005网友所感受:看了,很感人,原来我还是很幸福的因为我拥有一个健康的身体。最后,我再引用罗素的话,以明心志:须知参差多态,乃是幸福的本源。
    
    三十九
     第二天,我来到了山上,在坟墓中间蜿蜒曲折而狭窄的小径上绕了许久,最后来到了父亲的墓地。这块山上,没有几棵绿树,全是密密麻麻的坟墓,鼓凸着一个个坟包,像要脱尽头发的老妇人。
     我想死亡的确是可怜的,特别是当你没有一块好墓地的时候。我可怜的父亲,这里没有一棵树陪伴你,想当年下丧你的时候,这里全是高大挺拔的青松,而现在,全让人砍光了。
     我默默地伫立着。在许多死者的坟墓前,活着的人的萧静,给人一种恐怖的预感,我的心紧缩了一下。接着把父亲的石碑打扫干净,并摆上供品和鲜花。
     风吹拂着墓前的鲜花,充满温暖的柔情,陪伴着故去的亡灵。在数不清的坟墓中间,我真想做一块石头-----仿佛石头才是世间惟一牢固的事物。我对除此之外的一切深表怀疑,肉体会消失,文字会湮灭,甚至精神也会枯萎....只有石头才是物质中的物质,才是时间的对手。
     面对已作古的父亲,我显得是如此渺小卑微;面对九泉之下的父亲,我觉得人是多么地微不足道,那生活中的得与失、荣与辱,只能视作阳光下的一粒尘埃了。
     1958年,父亲不远千里从山东老家来到这里支援煤矿建设。世间三百六十行,下矿井采煤是最危险最辛苦的行当了,老矿工说,下井挖煤就是吃阳间饭、干阴间活。虽说现代化煤矿安全保障措施完备,但井下的具体情况很难预料,塌方、冒顶、瓦斯、煤尘,时刻威胁着矿工的生命安全。父亲特别能吃苦、耐劳,具有勇敢和无畏的牺牲精神,不管多危险的掌子面,他敢闯;不管多累多重的活,他咬牙挺。月月出满勤、干满点。父亲为煤矿贡献了自己的青春,最后献出了生命。矿长到我家慰问时,说父亲是一个好矿工,一个光荣的矿工!
     在父亲的墓前,我思绪万千,儿时的记忆连续不断地在眼前闪过:冒着严寒玩耍后回到家里,膝盖和大腿被冻得如橡胶般粗糙,脚后跟冻裂口子,父亲便用烧热的铁棍,融化一种黑色的药膏,涂在我的伤口处。洗澡时,父亲用棕刷为我擦洗,好痛啊!
     但是,我一直觉得自己不太了解父亲,对这个幼时亲过我、抱过我,曾和我们亲密生活在一起叫做父亲的男人,我有一种难言的陌生。
     在父亲的墓碑前,我的双腿仿佛瘫痪了一样,不由自主地跪下来,恐怖和清风使我窒息。
     我忏悔、我忏悔、我深深地忏悔.....
     我的忏悔虽然不能改变过去既成事实的事情,但我还是要忏悔,为自己在江湖上所犯下的不可饶恕的罪行。
     我忏悔、我忏悔、我深深地忏悔.....
     忏悔是人之为人的一种精神。在这个世界上任何人都要受个人各种欲求的驱使,都要受当时主客观条件的限制,所以人人都不可避免犯这样那样的错误。那种至善至美的圣者、贤者和“句句真理”者,不过是人通过形而上的玄想造出来的偶像。有错就必须忏悔,这乃是为人之道的精神,而拒绝认错,不知忏悔者,是不懂得做人的道理。
     忏悔是人之为人的一种高境界。人很难做到的事情是自我恰如其分地认识自己,而忏悔是自己否定自己以往人格行为,这是难中之难。
     忏悔说到底是为了过失者自己,忏悔固然不能抵消过失,却使你的道义立场发生转变。如果你连正视过去、公开悔悟的勇气都没有,那么,你欠下的那笔债将终生尾随你。
     罪人的良心一定会为无辜者报仇的。心债源于良心的发现,它像幽灵始终缠绕着你,“我歌月徘徊,我舞影零乱”挥之不动,驱之不走。心债难逃是因为眼下的逃避只能使你一时站到了高点上,灵魂却永久地困在了地狱。
     我忏悔,其实并不仅仅是在拯救自己,同时也是在拯救整个社会、救自私自利的灵魂。如果你选择了良知,那么,你就要忏悔,结果也就有了纯洁的灵魂。
     然而,人是这样一种动物:他们善于有选择地、记忆和有意识的遗忘。很多人并没有从原则上拒绝忏悔,只不过认为需要忏悔的是别人,不是自己,就像有些日本人只爱谈广岛原子弹,避而不谈南京大屠杀和珍珠港的偷袭一样。
     天下最容易的事就是在你有钱的时候显得聪明。有多少人敢说自己做错事、做坏事只是由于认识和信仰的原因,而没有实际利益的考虑。
     多少年来,中国善良的小百姓的道德支撑是:善有善报,恶有恶报。如果这一条在自己的生活范围内不灵了,那该怎么办?当前社会上的腐败、犬儒、黑社会之风盛行的一大特点是,不少人以别人(特别是有一官半职)的人做坏事来为自己做坏事辩护,每当他们占有了不该得到的东西,总是说:我这个小萝卜头算什么,你看那些人拿了多少?
     善从来没有像恶那样趾高气昂势不可挡。现实就是这样诡谲,善离不开恶。辨证法的说法是:善恶从来都相伴相生,善与恶的抗衡将一代一代延续下去,它们都没有末日。但哲学家的宏论总是不能平息我们面对具体生活中恶对善优越时所产生的愤懑和冲动。
     我认为,我们的社会面临的一个严峻问题是:有人曾经行恶而不忏悔;那些行恶的人不但得逞于一时,而且显然一直过得比受害者、老实本分的人好得多。更多的人对于世道的不公只是发出悲叹。
     我认为,每个人都应该像戴厚英在《人啊,人》写的那样解剖自己:帐本要我自己去清算。灵魂要我自己去审判。双手要我自己去清洗。上帝的交给上帝。魔鬼的还给魔鬼。自己的,就勇敢地把它扛在肩上,甚至刻在脸上!
     我认为,健全的人生观和世界观应该是:要敢于面对不公道的世界,甚至是强权的和背谬的世界。不应该祈求别人忏悔,期盼别人公正,要有勇气为世界的更公正而努力斗争。要用这个标准要求自己:每做一件事都要考虑,如果所有的人都这么做,世界将变得更好还是更坏?
     发自内心的善念常能使我们挣脱小我的身躯,它像蛙声一样,使我们能够大彻大悟。我们应致力于同一个目的,一切伟大的意志都同于一个原则:要善良,我们要为行善而感到骄傲。要想让灵魂无纷扰,惟一的办法就是用善良去占据它。
     我忏悔、我忏悔、我深深地忏悔.....
     我一动不动地跪着。魂兮归来!我最亲爱的父亲,请你从今后做我的灵魂粱柱!当诸神离席的暗夜,我亦不恐不惧,因为抬头便望见你的星辰,陪伴我直到阳光降临。
     魂兮归来!我最亲爱的父亲,请修复我身体内肮脏不堪、罪恶窟窿的心灵,搬移邪恶,剪除不义,还我一身洁净的心灵。
     魂兮归来!在每一个月圆的夜晚,一起回家。
    
     我久久地跪着,从清晨跪到黄昏。不知不觉地,四周飘起乳白色的雾霭,墓碑上的字迹也变得模糊起来,供献的鲜花也沾满了露珠。直到我的裤子被露水打湿,冷到腿上,才回过神来。我正要站起来的时候,双腿却麻木得怎么也直不起来,只得连滚带爬轱辘下山........
     四十
     得知我从南方归来,聋哑学校的梁老师搀扶着受害女生丑妞的母亲来到我家,丑妞的母亲未等开口便泪流满面,给我跪下来,慌得我赶紧扶起来。
     丑妞其实一点不丑,但父母为什么给她起这个名字?说起这名字的来历,既觉得可笑又让人心酸。 丑妞上边还应有两个哥哥一个姐姐:留锁、锁住、扣儿,都没有出满月就夭折了,据说是自然流产和“抽四六风”时死的。待丑妞母亲再次怀孕时,心想,前三个孩子我“锁”了半天、“扣”了半天也没留住他们的小命,可能是阎王爷看他们长得太漂亮了,所以都招了回去,这回我给孩子取个丑名字,让阎王爷一听就烦,这样孩子就平安了。越是贵重越是值钱的孩子越取那种丑陋的名字才更吉利。
     当怀上丑妞的时候,母亲的恐惧远远大于喜悦,知道这次再保不住胎就没有希望了,于是在单位请了半年的长假。在家静卧,连门都不敢出,生怕在走路时一不小心“把孩儿颠没了”。
     可怜天下父母心。一个十分健康的人在床上静卧数月是什么滋味恐怕只有丑妞母亲自己才知道,每天看着日出日落,听着矿山机器轰鸣声,就这样为了肚子里的孩子在漫长漫长的等待中煎熬着。
     啊!伟大的母爱,母爱之伟大、之崇高、之无私!
     伟大的母爱似乎感动了苍天,丑妞的母亲终于保胎成功。当在医院产房听到了丑妞响亮的哭声时,丑妞母亲如释重负地笑了。
     生命中不能承受之痛。于是,丑妞被父母当成了活宝贝,顶在头上怕摔了,含在口里怕溶了。丑妞两岁那年得了感冒,打了几针,不幸双耳失聪,成了聋哑。从此,父母更加疼爱丑妞了。
     一个真正的母亲没有任何功利思想,只会想,我把孩子生到这世界上,她要过和别人平等的生活,虽然我没有钱,也不能给她更多,但我只要尽我的可能让她幸福,让她快乐,哪怕我只能用小线头给她织个衣服。当丑妞母亲用不太标准熟练的手语讲给我这些时,我感动得鼻子发酸。
     丑妞慢慢地长大了,人们惊异地发现,小姑娘是多么地漂亮呵。从头到脚只能用完美二字来形容,特别是那双会说话的眼睛,让人看了又疼又怜又爱。
     然而,就是这个美如天使的小姑娘,竟被赵成日花言巧语的手势诱骗拐走。从此,丑妞母亲天天以泪洗面,日日夜夜思念失踪的女儿,盼星星盼月亮一样盼望孩子回来----平平安安回来!由于担心过度,丑妞母亲患上失眠症,夜夜失眠,实在疲倦困乏得睡着了,又做起了噩梦。噩梦醒来,泪水打湿了枕巾....
     “她还是个孩子啊!”丑妞母亲大哭起来,梁老师在旁边用手语翻译着,泪流满面。我的泪水也唰唰地流了出来,热辣辣的酸酸的眼泪由内心的深处往上涌.....
     儿行千里母担忧啊!望着哭天抢地、悲痛欲绝的丑妞母亲 ,我心里揪心地难受,想起了很早读过的诗经《蓼莪》:父兮生我,母兮鞠我。抚我畜我,长我育我,顾我复我,出入腹我。欲报之德。昊天罔极!
     当天晚上,我辗转反侧,无法入睡,无名的怒火和粗暴的绝望笼罩着我。一件件不堪回首的往事在我脑海中不停地映现,恨自己,恨赵成日,更恨我们坏的品质:自私、贪婪、愚昧、懒惰、狡诈....
     我们这个犯罪集团,没有一个人,至少可以肯定不是大多数人有意要堕落。我们只不过是一些平凡普通的聋哑人,没有机会得到使我们的生活具有意义的有价值的思想和目标,我们也缺乏人格力量独立去发现这种思想和目标。于是就这样形成了一个团体。
     谁是罪魁祸首?聋哑人对赵成日唯唯喏喏、言听计从,无非是拾人牙慧!没有人真正具有强烈的和善良的感情。赵成日之所以能成为龙头大哥大,是因为人们都罹上了集体的心理变态。敌人只有一个,那就是自私,它能使生命之泉变得浑浊和枯竭。人的本质是自私的、邪恶的,总是要追求金钱、地位和权利,而这种欲望是生来具有的,难以根除。
     我徘徊在人生十字路口上,心情久久不能平静。人生中,总是希望与失望交织,痛苦和欢乐交融,我们又怎能独享幸福无忧的人生呢?人有私欲,有自私的倾向,本是天性,并非罪恶,但我们运用得极端自私自利。任何事物都有两面。追求个人幸福是人的原始动力,发挥到极至,对社会的发展产生巨大的力量,反之,对社会的发展产生极大的破坏力。
     是呵,好运不会在我们等候的哪个地方自然而来,而是经过弯弯曲曲与困难得难以想象的道路降临的。虽然活着的责任说不上多么伟大,但责任正是对自己所做的事情有一种爱,有了这种爱,生活就有了真正的含义和灵魂,正如印度哲人所说:责任感常常纠正人们的狭隘性。
     一个没有健康向上的人生追求是最大的悲哀!
     我突然想到巴尔扎克说:上帝把我们造成无聊的动物,而我们又甘心成傻瓜。觉得文学大师真是厉害,一句话说尽古今事。在芸芸众生之间,我们曾经有过无数聪明善良的生物,年轻时心里孕育着一个美丽的梦境,驾着生命之舟,开始向波涛险恶茫无涯岸的人海启程,像童话里追逐仙岛的孩子,去寻求那俨若可即的心灵世界。结果却为冥冥中叫做“命运”的那种力量所播弄,在一些明礁和激湍中间跌跌撞撞地耗尽黄金色的年轮,到头是随风逐浪到处漂流,连方向也完全迷失。
     什么东西使人之所以为人?人的本质、本性是什么?古希腊哲人给出的答案是:“人是政治动物”或“人是有理性的动物”;19世纪的思想家马克思、恩格斯断言:“人是会使用工具的动物”;20世纪哲学家则认为“人是使用语言的动物”。
     康德认为,自然的历史是从善开始的,因为它是上帝的作品;自由的历史则是从恶开始的,因为他是人的创造。康德还说,人类走出自然状态,第一次运用自由时,就犯了一个大错误----误食禁果。卢俊也说,一切出于造物主之手,都是好的;一经人手,就变坏了。
     人们一直以为,拐骗聋哑男女的一定是非常“黑社会”。其实不是,就是又聋又哑、口中永远沉默的人干的。我们的罪行,给关心我们、帮助我们、爱护我们的好心人们带来多么大的伤害啊!
     马克思说:人类洗清自己的罪恶,只有说出罪过的真相。想到这里,我赶紧起身穿好衣服,坐在写字台上,拧亮台灯,给警方写自首信,写我是如何上赵成日的贼船,如何犯下种种罪行的详细过程。为了洗刷身上的罪行,我决定主动协助警方解救受害聋哑人,同时愿意接受法律的制裁,以此改恶从善。
     然而,心里有个声音问我:写这种丑陋令人压抑的龌龊野蛮的犯罪生活行为,不恶心吗?我怀着充分的信心回答:恶心,非常恶心!但不能因为恶心就不去写这种活生生的丑陋的生活现实。因为,我看过她的美丽,那想象中的美丽,比现实美丽无比的无比美丽。我也看过她受的伤、她的丑陋,我羞耻、我愤怒,但我不能逃避。我愿用泪水为她擦洗,用心血给她营养。
     写苦难,写悲伤,写罪恶都是不可怕的,最重要的是让人看到希望。而且要改变这种现实,要从人们的记忆和心灵中,从我们腐朽的生活中清除它的影响,就必须透彻地了解这种现实。因为只有记住黑暗和罪恶,才有可能远离黑暗与罪恶。
     欲望的膨胀、贪婪的滋生、心灵的异化、精神的焦灼,动摇了人类美好的信念,灵魂的堕落有可能发生在任何人的身上。这个时候,就需要良知。在一个道德沦丧的环境,良知未泯,是一种痛苦。但也正因为良知尚存,人们才不甘于麻木和堕落,我们的环境才有改良的希望。
     真的猛士,要敢于直面惨淡的人生,正视淋漓的鲜血。与鲁迅相遇是痛苦的,这需要勇气!尤其是我这个曾经做过许多坏事的罪人,面对一种精神的拷问,更是愧死了。
     我已经是青年了,我想,在我们这个三四十岁的青年人,不管承认与否,鲁迅的思想已经渗透在自己的血脉中了。向自己开刀是痛苦的,但正因为痛苦,所以才会凤凰涅槃,浴火重生。
     在聋哑学校求学时期,对鲁迅的文章,我都害怕和讨厌,因为那时候并不怎么读得懂,以为这与现实生活相差太远了;而且聋校老师总爱逼我们心里口中都要背涌,反感得很。自从走出校门,走进社会,经历了许多并不愿经历的磨练,见识了许多并不愿见识的人和事之后,那一篇篇被逼记忆的文章反而涌现出来,反而感激老师的逼迫,才知道鲁迅头上的光环:民族的栋梁、民主的斗士、贫民的代言人。真是名副其实,或者更高也不为过。
     人类的劣根性不管经历多少年也改不了,于是在人自身产生了“毒”!这“毒”使人自醉、自我麻木,自甘堕落!于是便在自身产生了精神胜利法仰或奴才处世的哲学!沉醉啊沉醉、沉默啊沉默,大家都“快乐啊快乐啊”,于是死在大团圆的开心的结局里。鲁迅就是这样的排毒的医生,为了解救毒气在身却自不知晓的人们,他呐喊,他呐喊,他压抑得不能自我呼吸的呐喊啊!!!
     现在,这个市场也是毒气蔓延的年代了,来自外部和来自内部的,这年代上“火”了!有谁还读鲁迅呢?还记得他!
     鲁迅是个有骨气的、正直的、有良心的中国汉子。鲁迅不是英雄,或者说,鲁迅不仅仅是英雄。鲁迅以其行为激励感染后来者。而鲁迅,以其精神,昭示着人类的良知。因为有鲁迅,人们在他所处的黑暗时代看到一线希望、一线光明。鲁迅不仅仅是英雄。英雄是历史的。鲁迅是一种精神,一种我们民族曾有的,但已失传很久的精神。现在,我们再难看到鲁迅先生这样的品格了!但是,他像一只针,让百年来的中国人不敢不清醒地思索。
     鲁迅先生,您的文学价值,尤其是思想价值在中国来说目前还是无人替代的,无论别人承认与否。您的呐喊仍在起作用,可惜世风日下,大家都忙着追逐蝇头小利,响应您的人少了。您的骨头是最硬的,您的精神是最伟大的。您是最孤独的,因为很少有人理解您;您又是最不寂寞的,因为您得罪的人太多了。如果中国人有十分之一像您一样,中国就是最强大的国家了。
     所谓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地狱不空,誓不成佛。先生就是这样的人,您是我深深崇拜的人,尽管我并不配崇拜您。
     坚强是一重源自于内在的巨大力量。苦和甜来自外界,坚强则来自内心,来自一个人的自我努力。通过写自首信,我感觉到自己变得非常坚强。
     啊!能坚强真是太好了!当一个人非常坚强时,就不怕忍受痛苦了。
     我写自首信,还有一个比较积极的原因:虽然这些犯罪丑行令人恶心,使我们感到愤怒;虽然它们扼杀了无数美好的灵魂。但邪不压正,人们的心灵依旧是那样健康、年轻,正在克服并且能够克服这种丑恶的行为。也因为,我们总要觉醒而且正在觉醒,人生不能两次踏进同一条河流,人类不应该在同一个地方犯两次同样的错误。
     这时候在广大的世界中,有很多的光明、很多的幸福、很多的爱。在我们的生活里,尽管有着滋生各种无耻的犯罪的肥沃土壤,但这种土壤同样也会生长卓越的、健康的、富有创造性的力量,生长出善良与人道的东西,它们不断地激发着我们建设光明的人道的新生活的不灭的希望。从人性的角度看,我们的生活现实有一个最简单的解释,人是善恶的共同体,只有建立一种更健全的制度,以及营造这种制度下的社会环境,才会有利于张扬人性善的一面,抑止人性恶的一面。此外,从贼眼闪射的折光,我们可以发现不少社会问题,进而有助于我们补苴罅漏,推动社会的完善化。在这个意义上,正可应验一句名言:天生一人有一人之用。
     我写了一个通宿,又修改了一白天,终于写好了近万言的自首信。我长吁一口气,倒头睡了有生以来最安稳最香甜的一觉。
     次日,我迎着阳光向邮政所走去,把信投进邮筒里。
    
    
     从点击量来看,读的朋友好象不少,可为什么总是香槟酒色和317051392这几个朋友不断支持我,以前那些给我留言支持和祝福的朋友都哪去了,还在看吗?
     我写的如何?我自己真的不知道。有时候写完一小篇便乐不可支欣喜若狂,幻想去发表、幻想有人评论、幻想登台领奖、幻想流传千古不可一世。几天后拿出来,又不忍卒读,愤然撕碎,抛入痔漏里,恨不得撞墙而死,下辈子再也不写东西了。后来读到别人已发表的,又觉得不如自己抛弃的好。
     于是,我把几年前没人给发表的作品拿到天涯来,得到了众多网友们的热情支持和鼓励,给了我前行动力,得以打字一点一点发到天涯上。怎样写好作品我不知道,但我知道用情感来写,因为人类最永恒的就是情感。有些观点和看法也许现在看起来是对的,但过一段日子可能就会改变,而只有情感是永存的,是最深入人心的东西。
     人贵有自知之明。希望读到这里的网友们,留下你们的读后感受,我就知道自己的文笔和文字的不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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