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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恐怖推理]《坛子里的手指》[第2页] |
作者:东北杨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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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三驴子一面埋怨着老钱一面往回走。走着走着,老钱突然停了下来,伸开胳膊把我们俩也给挡住。像是看见了什么吓人的东西,眼珠子盯在前面,豆大的汗珠顺着脑门儿往下淌。 顺着老钱看去的方向,转过头朝前面看。小红的半个尸体没进了荒草里,像是正被什么东西吃力地拉着一点点往荒草里挪动。 我壮着胆子大喊了一声:“谁?”声音明显抖得厉害。 喊声刚落,小红的尸体就不动了,荒草里却一片紧接着一片地晃动了起来,像是有什么东西正在里面疯跑,越跑越远。当时我还傻乎乎地想,可能是野兔子野狗之类的吧。 三驴子嘴里恶骂了句“妈的,咬坏了就不值钱了!”拔腿就跑了过去,把尸体拉回到路面上,仔仔细细检查着,我估计他看他媳妇都没这么仔细过,嘴里念叨着:“一点儿伤都没有,真好真好。什么东西那是?” “不对!”老钱鬼叫了一声,下面的话急得没能说出来,手颤抖着指向尸体的肚子。我定眼一看才发现肚子不那么鼓了,瘪了下来,像是一个大皮球突然给人放了气。肚子里的崽子呢? 我感觉那个孩子就躲在离我们很近很近的地方,随时可能上来把我们全部给杀掉。可是,前前后后都找了个遍就是没有发现孩子的身影。难道是被方才那个野狗之类的东西给叼走了? 三驴子喊我们过去,方才晃动的荒草里有两排血脚印,特别小,也就一寸左右长,但明显是人脚的形状,看得我倒吸了口冷气。三驴子皱了皱眉,说:“小孩儿的脚印?”我们俩认同地点了点头。 往荒草里望了望,估计已经跑远了,已经看不见荒草晃动的迹象。 难道那个小孩儿从小红肚子里出来的时候,还是活的?更主要的是,能留下那么长的血脚印,一直通到那荒草里很远的地方,还没有停下来。这么说来,难道那不是人?不是和我们生活在同一个世界上的? 我越琢磨越害怕,却还忍不住往深了琢磨。他们两个的样子看起来也非常害怕。我们三个回到路面上,围着那尸体坐下来。意外地发现路面上也有一道血迹,把尸体摆回我们起初放的地方。血迹正在小红的两腿之间。看样子,那婴儿真的是从小红肚子里头出来的。 脑门儿上的汗珠冰冷冷的,好在脑子还算是清楚,记得方才三驴子讲得头头是道的,问他:“死人肚子里头爬出来的婴儿能是活的?” 三驴子摇了摇脑袋,老钱抢着说:“就算是活的那么小也不能跑吧?还……还……”指着地上现在小红的位置,又指向荒草,意思是能拉那么远。 在小红身上看了看,小红肩膀下面的地面上湿了一块儿,应该是血。摸了摸小红衣服肩膀的位置,“湿的!” 三驴子也伸手摸了摸,又把鼻子凑过去闻了闻,“血!”往下扯了扯小红的衣服,露出她的肩膀来,肩膀上竟然没有伤。这么说这血应该是从那婴儿的手上留下的,在拉小红的时候吃力勒出来的,或者本身手上就有血,手就是血做成的。 沿着血脚印往里面走了几丈远,怕再出现什么别的变故,尸体一直扛在我的肩上。几丈走下来,小脚印的血迹一点儿都没有变浅。看来这血是那婴儿身上的,不然不可能走了这么远还没变浅的痕迹。或者说那个婴儿的脚就是完全由血做成的,还有手,甚至那就是一个浑身是血的婴儿,就像是一个长成了人的模样的大血块。 血腥味儿很浓,我们三个都有要吐的感觉。再加上我脑子里的胡乱想法,更是难受了。还是折回去抓紧赶路为好。 这一路上走的都心惊胆战的,生怕再出现什么怪事儿。进村子的时候已经将近后半夜三点。再过一个多钟头天就该蒙蒙亮了。 我们把小红的尸体放到磨米坊里。毕竟谁也不愿意弄个鬼森森的死尸扛家里去,长得再好看也不行啊! 出去弄了点儿干草盖在尸体的身上,也好把她藏起来,免得让人发现了。折腾了一晚也困得不行,准备回去睡个好觉再说。三驴子倒是还恋恋不舍地站在尸体面前摇头叹着气,“我老娘们还不如人家小红,人家死了都能生个孩子出来。她倒好,唉……” 我和老钱看他那孬样儿,就差掉眼泪了,忍不住过去扯他,我还故意吓他“那小红的血孩子没准儿钻你老娘们肚子里去了,看生出来不吓死你!”他倒是一脸的不在乎,撇撇嘴巴说:“哼!我看那还真不错,最好是个带把的,脑袋上没毛儿都没啥关系,嘴巴子上有就行!名字我都给他起好了,那、那娘们就是他妈的不给你生啊!” 我和老钱就问他:“你给你儿子起的啥名啊?” 三驴子吸了吸鼻子,牛哄哄地说:“四驴子!” 十个月后,三驴子家老娘们真的生了,还真是个带把的,只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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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四驴子 白胡子老头儿朝后面的店里招呼了句“四驴子,收摊了”,说什么也不给我们俩讲下去了,好在说明天我们还可以再来。 我和常来听得心里头直痒痒,心说这老头儿讲故事的本事可真是一流,算是吊足了我们俩的胃口。这老头儿要是写本悬疑小说的话肯定会火得一塌糊涂。无奈,那秃头已经听他的招呼出来收摊了,我们俩只好不情愿地往医学院走去。 看了看手机,七点半。出来也有五六个小时了,老洪回去还不得骂死我们俩?要说老洪也是,即使发生了天大的事儿也懒得打电话找我们,等见着我们就一定会大发雷霆。弄得我们跟那皇帝身边儿的小太监似的,想过安生日子就必须得随时原地待命。要不是看在他在学术界大有名气,想有朝一日沾他的光混碗饭吃,打死我也不会考他的研究生。当然,上面的情况得把吃西餐的时候除外,话说老洪除了尸体外的最爱那就是西餐了,尤其是五分熟甚至更生的牛肉,我分析他可能是平时在尸体上切来切去的觉得还不够过瘾,并且觉得自己一个人吃着不够爽,一定要拉上我们几个一起来,一样是五分熟。充满鼻孔的牛血味儿真的是让人作呕,那个折磨人的劲儿,就不是一句两句话能说明白的了。 太阳快落山了,天边挂着一大块红彤彤的火烧云。按理说这个时间气温应该有所下降才对,可我感觉比出来那会儿还要热,更主要的是闷,恶心点儿说就好像有一口痰堵在了气管里,怎么吐也吐不出来,就是堵在那儿让人喘不上气来。 从白胡子老头儿那儿离开后,常来嘴里一直反复念叨着什么,看来这小子听得比我还入神。走着走着,常来忽然拉住我的手,一本正经地问我:“那老头儿说那个三驴子给他儿子起的什么名字来着?” 看他紧张的样儿,像是什么性命攸关的大事儿似的。我伸手去摸他的脑门儿,“一个破故事,你没发烧吧你?改天哥哥给你编一个更好听的,保证……” 常来的犟脾气又上来了。挡开我的胳膊,一本正经地说:“别闹,正经点儿!” 我无奈地“嘁”了下,说:“明天就能生出来了,瞧把你急的跟你媳妇生孩子似的!”懒得搭理他,神经兮兮的,不耐烦地继续走我的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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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来也不听我唠叨,一脸的严肃,掉过身子就往回走。真怀疑他是不是哪根筋搭错了。 这臭小子究竟要干吗啊?怎么奇奇怪怪的。追上去喊他“你小子想×死可得告诉我一声,不然可没人给你收×尸!老洪说今天有解剖,回去晚了,他非得顺手把咱哥俩给剖了不可。” 常来似乎根本就没听进去我的话,依然风风火火地往前大迈着步子,边走还边说:“那秃×子叫什么?” 秃×子?我在心里头想了想,方才临走时,白胡子老头儿招呼那秃头收摊时……四驴子?白胡子老头儿故事里讲到的那个三驴子给他儿子起的名字……又想到那秃头脑门儿上的红脚丫。心里不由得紧了下,不会真是那个血×婴投×胎的产物吧?这么说的话,我们岂不是见着×鬼了? 我和常来一路小跑,其实我们俩也不是很清楚干吗要回去。再说了,那白胡子老头儿看样子就疯疯癫癫的,说不准就是哪根神经搭错了,讲故事讲着讲着把自己给讲懵了,瞎叫的也不是没有可能。应该是好奇心作祟吧,我们两个的兴致没来由的变得极高,简直是把自己臆想成国×家安×全局的同志了。 道路两旁的店铺十之八九都关门了,一对儿对儿情侣神色暧昧地压着马路。我们两个两条疯狗一样沿街疯跑,走了近十分钟的路程用了不到两分钟就给跑了回来。气喘吁吁跑到目的地的时候,只看见被火烧云照得通红的卷帘门躺在那儿告诉我们:“傻×,来晚了!”心里头多少有点儿不爽。 常来用肩膀耸了耸我,顺着他眼神看过去,卷帘门下面的水泥台阶上放着一个坛子。坛子顶上的那个“罪”字在火烧云的照射下变得更加显眼了,光线折到眼睛里甚至会有点儿微微的疼。我们两个朝四周扫了下,确定没有人注意我们,不约而同地快步走了上去。 坛子盖上那么大的一个“罪”字,这么抱在怀里肯定能赚来不低的回头率,还不得误以为我们做了什么亏心事在这儿示众赎罪,一个地地道道的不良少年啊!周围又没有什么袋子之类的东西,我只好把汗衫脱下来,罩在了上面。常来还拍了拍我,送给我一句,“挺白的嘛!” 在学校光着膀子走来走去怎么说都是件不雅的事儿,更何况我们两个又都是老洪的弟子。平时稳稳当当的一副大好青年的扮相,背后都少不了三五成群的窃窃私语,诸如“嘿,快看,那不是老洪的学生吗?”此类的向来是不绝于耳,全是拜老洪所赐,可怜我们哥们三个到如今连对象都没找着。要是现在这个样子走进去,想都不敢想,那样的话终身大事就更无望了。 常来颇为无奈地说:“弄开算了!看看有什么好东西!” 《坛子里的手指》读者请加群78762172 |
想想也好,把坛子抱到一个稍为隐蔽的胡同里,我们两个连掰带拧地鼓捣了不下五分钟,盖子纹丝未动。这封口未免也太严实了吧。我举起来就要往墙上砸,被常来给夺了下来,忙劝我说:“别别别,封这么严实,没准儿还真有什么宝贝呢,砸坏了岂不是可惜了?就算是一坛子手指头那也是一笔不小的财富啊!(这绝对是实话!)”常来说着抱过去在耳边摇晃了几下,看样子也没听出什么动静。但方才我举着的时候掂了掂,分量不轻,应该不至于是空的,我猜想应该是被塞得满满的,或者是里面的东西卡在了坛子壁上。 胡同口走过去一个戴红袖标的老头儿,走过去又折了回来看了我们一眼。言简意赅地蹦出了几个字——撒尿,罚款! 看来这一时半会儿的也弄不出个结果来,我们两个绕了一公里多路,从学校后身两米多高的围墙上跳了进去。常来从墙头上往下扔坛子的时候,坛子好像是在半空中左右摇晃了两下,接到手里竟然又没了一点儿动静。 有人给我打电话,翻开手机一看,是老洪。“快回来,有好东西吃!”吓得我五脏六腑都纠结在了一块儿。完了,肯定又是西餐,比棒子炖肉都难吃。 忙忙叨叨地钻回寝室,大彪人在医院,被子在床上摊着。把坛子藏在他的被窝里,又把汗衫套回身上,也不敢再耽搁,急忙跑去了研究所。 一溜小跑到了研究所,感觉浑身上下都黏乎乎的,难受得要死。现在我还真的有点儿羡慕研究所里的尸体,可以整天泡在温度适宜的液体里(福尔马林)。 不出所料,老洪正坐在前几天还停放过尸体的案子前无比认真地消灭一盘半生不熟的牛肉。餐刀随意地扔在案子上,手里握着的是一把解剖刀,见我们两个强忍着呕吐正盯着他手里的解剖刀看,随意地晃了晃,说:“用着顺手,习惯了!”这一刻,我突然认识到一个问题,原来习惯这东西有时候竟然也可以这么可怕,不对,是恶心! 老洪边嚼着嘴里的生牛肉边指着对面的两个餐盘慷慨地招呼我们“来,来,都有份。吃完还得做解剖呢,快过来。”你们可知道我多希望他能小气点儿! 我和常来不自在地坐过去,我感觉上身有些发痒。把餐盘上的保鲜膜扯去,我靠!我的也是解剖刀,看向常来的,他也没幸免。 老洪嘿嘿笑笑,“都是新的!没用过的!咱们都是专业人士,得抓紧一切机会熟练自己的家什,培养自己的专业能力,这才是我倡导的严谨的治学态度。”说着弄下来一大块血淋淋的生肉扔嘴里大口嚼了起来。 我和常来基本上没动用那个刀子,只用了个叉子使出吃奶劲儿才撼下来一小块儿闭着眼睛咽下去,把咀嚼的程序也给简化掉了。 刚咽下两口,就感觉身上痒得厉害,以前吃的时候也没这么强烈的反应啊。更严重的是,竟然越来越痒,身子忍不住扭来扭去,还伸手在后背上抓了几下,抓的时候,感觉后背有点儿烫手,热辣辣的,快要被烧熟的意思,对,和这牛肉应该差不多,半生不熟的。 常来问了句:“怎么了你?生虫子了?” 老洪挑起眼皮瞄了我一眼,送到嘴边的牛肉被他放回盘子里,皱了皱眉,起身走过来,边走边指挥我,“把衣服脱了!” 老洪那也是个见过世面的人,私下里关于他的传闻比时下当红明星艺人的桃色绯闻恐怕都要多,几乎每一件都极具传奇色彩。见他老人家的眉头都快皱到一起了,看来事情有点儿严重,我也不敢废话,赶忙把衣服脱了下来。 脱衣服的过程没想到竟是这么艰难,衣服和身体摩擦在一起的时候,竟然钻心的疼,就好像不是在脱衣服,而是一层皮就这样从自己的身上扒了下来。费了很大劲终于龇牙咧嘴地算是把衣服脱掉了。常来更是夸张,竟然“嗷”的一声从凳子上蹦下来,脚下动作不利索,原地打了两个滚。这小子平时胆子一直不小,看我这么一个大老爷们儿的身子而已至于这样么?还是上身! 我垂头看了下自己的身子,心顿时往下沉了两寸,别说常来了,就连我自己也被吓了一大跳。皮肤上像是长了一层癞蛤蟆皮,还是红色的,像被火烧得毁了容,异常恐怖,恐怖异常啊。看着这么惨烈的状况,再加上方才硬着头皮咽下的几口牛肉还没来得及消化,我这胃里头好一阵排山倒海。 老洪蹲下来仔细看了一会儿,吩咐常来说:“快去冷藏室弄一盆子冰水来,碎冰碴的那种,快!”,又问我:“抱什么东西来着?” 我心里一琢磨,该不会是那坛子有什么古怪吧?但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儿还没弄明白呢,还是不说为好。结结巴巴地说:“没、没抱什么啊!不是吃这牛肉吃的吧?”眼睛瞟到案子上带着血筋儿的牛肉,胃里又是一阵翻腾,忍不住呕了两下,方才吃进去的双倍吐到了老洪的脑袋上。 老洪甩了甩脑袋,竟然没有发火。脸绷得跟钢板一样紧,看来我身上的事儿还真有些棘手。 老洪把身上的白大褂脱下来,在冰水里浸透,紧紧地围在我身子上,只感觉一股刺骨的冰凉从皮肤一直钻进五脏六腑里,不知道是注意力被转移到这股凉劲儿上来了,还是这冰水发挥了作用,总之身上的痒劲儿顿时消减了多半。 常来在老洪身后比划了个坛子的手势,我撇撇嘴表示认同。 老洪又把白大褂取下来再浸透,又围过来,一连重复了五六次,身上的癞蛤蟆皮消减得差不多了,也不怎么痒了。还真是神奇。这老洪还真是名不虚传。 我怕是出了什么大毛病,问老洪:“用不用去医院检查下?抹点儿皮炎平什么的?”老洪摇了摇头,“不用,路上吹吹风,到寝室再用被子捂严实了,明天早上洗个澡就没事了。” 嘴里“哦”了一声,我便去抓地上的汗衫,被老洪迅速地抓住了手腕,“别动!” 由于方才我身上的事儿,解剖改在明天进行。我和常来要往外走,被老洪给喊住,指着我们那两份牛肉,“带回去吃!”走到半路就被我们两个奉献给饥饿的垃圾桶了。 都这么晚了,天还这么闷。 常来心里头惦记着那个坛子,问我:“你说那坛子里装的能是什么东西?” 我说:“算了吧还是,方才没痒死我,扔了算了。要不明天给人家送回去吧。” 哪知这小子把从研究所里顺出来的两副手套在我眼前耀武扬威地晃了晃,“我非得看看里头装的什么玩意不可!” 《坛子里的手指》读者请加群787621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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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意想不到的东西 回来时才注意到寝室门没有关,最近经常有小偷出没,幸好里面没什么值钱的东西。常来扑到大彪的床上就是一顿翻腾,翻了好一会儿也没把坛子给翻出来,把大彪的被子抱起来扔在地上,还是没看见坛子。转过身子,问我:“坛子呢?” 我也翻到大彪床上,在大彪的褥子里又翻了一通,还是没有。 我们两个愣愣地对视着,砰砰的心跳声此起彼伏地在耳边盘旋,似乎危险随时都会大驾光临。 “吱!”推门声。 没等我们转过头,就听见肺活量庞大的骂声:“你俩瘪犊子,把我被子扔地上干吗?趴我床上捡鸡&巴毛呢?”这粗重又暴戾的声音是独属大彪的,别人想学都学不来。 这小子怎么回来了?回头一看,以为大彪手里会抱着那个坛子,结果只看见一个底部印有欧美裸&女的脸盆,妈的,还禁欲主义者呢!异口同声问他:“坛子呢?” 大彪用那明显黑眼多过白眼的大眼珠子狠狠瞪了我们两个一眼,“你们俩瘪犊子还好意思说,弄个破尿壶塞我被窝里,缺不缺德啊!” 常来手舞足蹈地解释:“那不是尿壶,是、是宝贝——宝贝呀!” 一听是宝贝,裸女盆子顿时被大彪给撇了出去,随后大彪那格外厚重的身影“嗖”的就溜了出去。我们两个急忙跳下床跟着他出去,刚追到门口就和已经溜回来的大彪撞了个满怀。我们两个被撞出去了两三米远,更关键的是,大彪手里的坛子被撞得脱了手。“啪”的一声摔在了地上,碎了。大彪灵敏地向后跳到了走廊里。 之后听见门卫室的大爷喊了一嗓子:“小点儿声,大半夜的!” 坛子里碎出一摊液体,别说,还真有点儿难闻的骚味儿。大彪捂着鼻子嚷嚷,“还说不是尿壶!” 常来迅速戴起手套,把指头搭在嘴唇上“嘘”了下,把另一副手套递给我。碍于方才痒得我还心有余悸,没有接,他就转递给大彪了。 他们俩把碎掉的瓷片捡开一些,露出了一根手指头,大彪面露喜色,“还真是宝贝诶!”继续把剩下的瓷片捡开,又发现了一个小铜像。从正面看像是一个和尚打坐的金身,换个角度看了下又像是只猫,常来翻动了几下,又现出个水壶的形状来。就像是本来是几张平面的图画,根据某个特殊的原理给做成了这个特殊的立体实物。那个白胡子老头儿故事里提到的“人壶”应该就是这个小东西了吧。 我和常来互相对视了一会儿,谁也没有说话,觉得这事儿有点儿诡异。大彪也摸不着头脑,傻呵呵地看看我,再看看常来,忍不住嚷嚷:“你们俩相对象呢?” 我随便拿了本教材放在地上,让他们俩把碎瓷片捡起来放在上面,这坛子说不定还是个古董,找个能人粘上没准儿还能值几个钱。那手指头自然是宝贝了,被小心翼翼地放到了大彪的椅子上。怕被外面人看见,把门上的小窗子给挡严。我把大彪的被子反披在身上(怕被坛子碰到的地方挨着身子),捂汗,老洪交代的事儿不能马虎,不然明天再长一身癞蛤蟆皮就没法见人了。 我们三个围在了这一堆东西周围。我和常来你一句我一句地把事情的大致经过给大彪讲了一遍。大彪像是基督徒聆听圣经似的听得极为虔诚。气氛这么一来就自然而然地紧张了起来。寝室里的尿骚味儿浓得有些刺鼻,本想打开窗子透透气,但考虑到我要捂汗的事实就只好忍骚作罢了。 我们三个对着这么一堆狼藉似的东西进行了轮番的分析论证。正分析着,“当当当”有人敲门,确切地说是有敲门声在门外响起。 大彪扬着嗓子问了句“谁啊?” 没听到应话,又是“当当当”不紧不慢的三下。 大彪又说:“谁啊,都睡了,有事儿直接说吧!” 还是没应,又是“当当当”三下。 这状况感觉上不怎么好。我们三个就盯着门警惕地看着,也没有去开,万一冲进来一个怪物、血婴什么的,去开门的肯定是第一个被解决掉的。第三次敲门声响后,敲门声停止了,倒是门锁里发出了金属碰撞的声音,像是有人正在用铁丝之类的东西开锁。平时要是听到这种细小的声音根本就没什么,顶多是嫌它烦而已。可是这一刻,在这种情况下,我真切地感觉到,那声音就是危险,每响起一次都是危险在向我们靠近一步,等到那个声音停止下来,危险就已经来到我们的面前,甚至已经发生在我们身上了。我能够真切地感觉到自己的恐惧。大彪把臂力器举在手里以便防身,常来也是把凳子抓了起来,我摸出电话正准备拨打110,就在我刚按下第一个“1”键的时候,“咔嚓!”一声,门应声打开。我们三个恐惧的眼神被完完全全地吸引了过去。 “洪教授?”见进来的竟是老洪,我赶忙把小铜像藏到垂在地上的被子下面。 老洪把指头搭在嘴上“嘘嘘”了几下,转身把门轻声关上。把手上的铁丝甩手丢在一边。看来还是有备而来。话又说回来,他也真够传奇的了,这手他也会? 老洪进门后,绕着地上的那摊尚未完全湿进水泥地里的液体走了一圈。向大彪要了副手套在液体上沾了一下,捻了捻,又放在鼻子前闻了闻,一连打了两个大喷嚏。走过来看了看躺在椅子上白皙的手指,拿起来研究了一会儿,又捡了两片瓷片互相敲了敲,摇摇头。随后讲了些关于这液体的东西。 这是由一个民间的土方子配制出来的保存尸体用的东西,它的防腐效果基本上不亚于福尔马林。但配制的流程非常复杂,只是后来科学发展了,有了福尔马林这个东西,也就基本上没有人用了。这东西需要极好的密封,不然效果会下降。这个坛子的质地有些粗糙,因为这液体保存在里面至少也有几年之久了,从坛子瓷质的微小间隙中以分子的形式渗透了出来,量自然是小得可怜。但这液体有一个特性,就是和纱料的东西发生接触会产生一系列的微妙反应,对人体,尤其是有毛孔生长的位置会有一定的伤害,这也就是我长癞蛤蟆皮的缘故。而常来接触的位置只是手心,没有毛孔,所以没有明显的不适。 老洪在研究所的时候就知道我说谎了,并且看出来问我也是白问,自己吃完牛肉就赶了过来。怕我们惹出什么祸端来,没想到只是一根手指头这么小的事儿。 大彪指着那根手指头问“这和我住院前清理的那具尸体会不会有什么关系?” 我抢过话来说:“方才洪教授不是说了么,这个液体已经存在这个坛子里面几年之久了。那具尸体可是全新的,肯定不会有什么关系。” 听我的一番言论后,大彪接连不断地点头,可是没想到老洪却摇头说:“这倒不是,”拿起指头给我们看,“你们看这根指头,根据这个切口的情况看,应该时间不会太长。如果说在这种防腐液体里面放了时间太长的话,切口处肯定会发生一定的变化,会长出一层薄薄的保护膜。再说了,从这个坛子封口处的胶液可以看出,这是由两层胶液组成的,表面上的这个很明显刚摸上去不久。而下面这个就不一样了,已经完全干透成固状了。所以说这个液体应该是一直在这坛子里,很长时间了,这个手指呢应该是刚刚放到里面的,时间不会太长。” 常来及时补充了一句“对啊,全是中指啊!从切口左右两端的结构看,应该也都是左手的。” 洪教授把那根手指头包了起来,“无所谓了,反正那个女尸的血液已经检查过了,没有艾滋病毒。至于大彪是怎么感染的,这还要慢慢查。”话题不知不觉间又转移到了大彪得艾滋病上面,这让寝室内的气氛变得有点儿沉重了。大彪有意调节气氛,故意傻笑着说:“呵呵,我这强壮如牛的,很快就恢复啦。”随后又把住院前的那个问题重复问了一遍“洪教授,那尸体您从哪儿弄的?” 老洪稍稍迟疑了一下,要说,却又没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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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要命的决定 大彪的手机进医院的时候没带在身上,我们的号码又都存在手机里,这几天忙活研究所的事儿也没抽出时间去医院看他。他这是偷着溜回来取点儿东西的,也不想急着回去,求着老洪给医院那边的朋友打电话通融一下,今天大彪就不回去了,明天肯定会准时赶回去挂点滴。 老洪走后,我们几个又把白胡子老头儿讲给我和常来的事儿聊了一遍,大彪对此也表示出了很浓的兴趣。我和常来决定带他一块儿去白胡子老头儿那儿听故事。说不准能弄明白这手指头和铜像的事儿。大彪更感兴趣的是那个秃头是不是就是那个所谓的四驴子,还有他秃脑袋上的那个红脚印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儿。这家伙到底是个什么东西? 第二天早晨,我按老洪的指示洗了澡后,我们三个就出现在了去小古玩市场的路上,我在心里仔细琢磨了一下,常来把坛子从墙上扔给我的时候,坛子晃动有可能就是这个小铜像和手指头的原因。手指头倒不说,只是这个小铜像就足够沉了,让坛子有那么一丁点儿轻微的晃动是极有可能的。其实,遇到一时想不通的事儿的时候我都是尽可能往科学处想的,当然,实在科学不了,那就没办法了。 带着一肚子疑问来到了小古玩市场,这里每家的摊子都摆得很早,从街边小型停车场里新停过去的几台好车就不难看出,很多有钱人都喜欢早上来挑东西。出乎意料的是,白胡子老头儿的那个摊位却是空的,后面的店面也没有开门。问旁边店面里的老板都声称不清楚,平日里他们之间也少有来往。我们三个在店前等了小半天也没见着人。 医院那里已经打电话给老洪催大彪快回去挂点滴了,大彪只好打了个出租回医院去了。我和常来坐在门口又等了两个多小时才很不爽地回了医学院。常来留在医学院门口的麻辣烫铺子,说是那儿的味儿正宗。但据我了解,那个铺子的服务员一个比一个漂亮,更关键的是,工作服的小裙子又特别短,这小子定是醉翁之意。我懒得动弹,回寝室躺在床上休息了一会儿。想睡觉也睡得不踏实,摆弄着那个小铜像揣摩着白胡子老头儿讲的故事,想想看,也还说不清哪些是真哪些是假。举个例子说,他说那坛子里装了一坛子手指头,结果事实上没有那么多,只有一根,但确实是有的,还有个铜像,这个铜像又是他故事里涉及的内容,更主要的是,他的故事刚讲了一半,还有很多问题没解决呢。那个红影是个什么东西?确切是什么样子的也没有说。怎么就无缘无故的不开门营业了呢? 爬下床,借了台自行车又去小古玩市场转悠了一圈,还是没见着人。 晚上,做解剖时,常来把酒精棉误当成浓HCL棉递给了老洪,挨了好一顿臭骂。类似的毛病我也犯了好几次。总是心神不宁的,常来这小子肯定和我一样,心里头有事儿。 从研究所回到寝室。没有像通常那样侃天侃地,就连一向钟爱的黄片都没兴致看了。我摆弄着手里的小铜像琢磨着,他托着下巴也在想着什么。就这么呆了有一个小时。常来凑过来说:“华乔,咱哥俩去验证验证那老头儿讲的故事怎么样?” “怎么验证?” 常来又往近凑了凑,“我暂时也就这么个想法,具体的还没想好,咱哥俩商量商量,就当是去探险了。” 他这么一说倒也勾起了我的兴致。这些天一直觉得心里头烦,也许和这该死的天气有点儿关系。正要找个机会出去散散心呢,何况那白胡子老头儿讲的故事,还有那个秃头、坛子、坛子里的东西都在拉着我的神经不放。就权当是出去玩玩,探个险,没准儿回来还能写个小说、手记之类的东西。 我们两个商量了半宿,最后一致决定从故事中的“西花园”开始。 这么决定也不是没有道理的。 在这座城市的西边儿的的确确有这么个“西花园”,也听过一些乱七八糟的传言。那里经过了改建,让开发商给开发了出来,还把“西花园”改成了“西公园”。去年暑假的时候,我们三个还去过一次。是一个不小的公园,里面的设施好得没得说,游乐场、植物园,还有一座不小的假山,其他的一些基本设施更是一应俱全。只是没注意到哪里有花儿。开发商有可能是外地的,没有在意之前的传闻。城市再往西的部分去年这个时候还是一片荒地,新的城市规划里摇身一变成了一栋栋钢筋混凝土建构的住宅,叫公园小区。听说开发商就是西公园的那个,楼盘没建好就已经卖出了多半。我看当初改建西花园的时候除了考虑花园本身的盈利外,也是有长期打算的,这个楼盘大卖就是个例子。 白胡子老头儿故事里讲的“西花园”应该就是这个“西公园”了。 我们研究生这边儿最近要有一周的假期,说是要做一下不什么整顿,名目说的也不是很清楚。我看很可能就是冲着老洪来的,众矢之的嘛!虽说老洪这人的确有点儿怪,但治学这方面不得不让人佩服,并且对我们其实也是好得没得说,只是表面上不怎么样。还是希望他能不被那些脑满肠肥的院领导整。我们两个就定在了这个小假期出发。 接下来的几天,一有空我和常来要么就去小古玩市场转悠,要么就是规划我们的行程。但二者都没收到什么实际的效果。前者,根本没见过他们人影儿,店面一直没开,摊位也一直空着。后者更不用说,到时候碰到什么情况都还不知道,规划有个屁用? 不管怎么说,我们终于度日如年地熬过了放假前的这几天。 《坛子里的残指》读者请加群78762172 |
第九章 被隔离起来的世界 今天开始放假,历时七天。我们的探险也就此开始。 买了两把便携式折叠铲装在背包里。白天装作逛公园的去摸摸地方,晚上再进行具体行动。常来往背包里塞了个数码相机,这小子当是去旅游了。我们俩又在地下街买了两套深色的劣质运动装,一来便于施展拳脚,通俗说也就是万一遇到什么妖魔鬼怪的便于快点儿逃命,二来晚上穿这个不容易被发现,当夜行衣用。 简单收拾了下,我们就出发了。 在医学院门口搭13路到市府广场,再换乘2路到一个中学站,又改乘210路,也真是麻烦,折腾了一个多小时才算到了地方。 “西公园”这里基本上属于市郊地段了,但却是一派繁荣盛景。和市中心繁华的街区比起来一点儿都不逊色,给我一种城中之城的感觉。 近一年没来,售票处取消了,改成免费的了。看来背后的开发商的确是看重长远利益的。公园有一个拱形的石门,外面新刷了层水刷石之类的东西,看上去鲜亮了不少,最顶端镶嵌着三个鎏金大字——西公园。 买了两根雪糕,妈的,三块钱一根,还说是什么旅游景点的公道价格,比他妈的火车站都黑。咬着雪糕在里面绕了两大圈,说实在的这风景的确不错,只可惜没那个心情看,常来的数码相机也一直没掏出来。感觉有点儿不对,绕了两圈了也没看见整片的花园,甚至连一棵花儿都没看着。难道不是这儿? 常来说:“不是说有个烈士纪念碑么?再找找看。”环顾了一大圈也没看见个高一点儿的建筑。 又在里头闲逛了一圈,逛到游乐场时,负责摩天轮窗口拉票的大姨走过来说:“小帅哥,俩人开一张票!”心想这摩天轮这么高,不哪位先哲说过站得高望得远嘛,比用脚丫子一步步走要爽多了吧。又砍下五块钱,欣然钻了进去,各负责半面。 随着我们的舱位高度一点点上升,越来越丰富的景色便顺利收入到眼底。让我一再地暗叹这十块钱没白花。偏南边儿有个不小的人工湖,几个肤如凝脂的女人正在里面洗澡,眼珠子不受控制地被吸引了过去,看了不到十秒才发现常来也在看,并且口水都流出来了,推了推他,“工作!工作!” 快转到最高点的时候,看见了一个石质建筑的顶部从公园围墙后面伸出来一个头,随着摩天轮的继续上升,看到了那建筑顶部的一两米高度,这围墙修得比监狱的恐怕都高。仔细看了看,纪念碑,没错!竟然给隔在了公园的外面,这对烈士也太不尊重了吧!心里头对开发商远见卓识的敬意顿时变成了义愤填膺的愤慨——惟利是图的东西啊! 从游乐场出来,径直往纪念碑的方向走去,这公园也真够大的,走了又有十来分钟才走到,我的方向感一直很强,就是现在站的这个地方,肯定没错,闹心的是现在有一道十来米高的围墙横在我们眼前,像是成心立在这儿碍事儿似的。 常来朝墙上蹬了一脚,“妈的!爬过去!”我瞟了他一眼,“你试试!”他摇摇脑袋又来了句国骂。 没办法,只好沿着墙根边走边找,看前面是否有相对矮一些的地方。即使是出去另寻入口估计也够我们俩摸个个把小时了。这地方改建得太快,况且又这么大,又赶上天气热得跟下火似的,走上个十分二十分的浑身就湿透了。破衣服买的不透气,跟个太阳能热水袋差不多,毛孔像水龙头似的哗哗往外喷汗(夸张!夸张!)。我算是切身体会到了“一分钱一分货”这句话的深刻含义了。 走了有个三十米左右,很幸运,墙开始变低,呈缓坡形一点点矮下去,到了四十多米的地方完全变低了,也就有个两米五六吧。真他妈的,这不是有意把那个纪念碑给挡上么? 身后的树林中传出来男女亲热发出的某种不雅的声音,简直就是视我们两个不存在,可真是够全身心投入的。常来的脸上洋溢着淫荡的媚笑,说是还要再听听,并且给出自己的理由说:“谁让他们不尊重咱们来着?”硬是被我给推走了。 回到公园中央,有一个小转盘似的地方,沟通着各个方向,中间是一个小广场,搭了几个凉亭,有烤肉串的,有卖冷饮的,还有各种说不上名字的小吃。 看时间还早,一人要了两大杯扎啤,吃了一大顿烤串,一直吃到了晚上十点多,人家老板要收摊了才肯罢休,关键是实在是太好吃了,由于我们的暴饮暴食着实感动了老板,给我们打了个八五折,这算下来还花了我整整五百块大洋呢。 这时候,公园里的人已经不多了,但还是不急为好。万一林子里还有人在忙活着搞亲密接触被我们撞见就不妙了。靠在长椅上休息了一会儿也好保存体力,又各自上了几次厕所(收费的,并且是昼夜收费,一元一次!)。 等到公园里的人都各自散去,看了看手机,23:15,差不多了,再等下去那烤串的又该出摊了。 常来读高中的时候是体育生,手脚利索,相比之下我就次多了。于是我们就采取了一个很是符合实际情况又具有可行性的方案——他蹲下来,让我先踩着他的背爬上去!这方案我很乐意。 墙皮很厚,有三十厘米宽。也不好意思再踩着常来下去,那样也实在太丢人了。趁他还没爬上来,我先拄着墙往下跳,摔了他也看不见,免得丢人。把手机拿在手里,免得从兜里摔出去。纵身往下跳去,随后就是“扑通”一声闷响,一股恶臭灌进鼻孔。身体非但没摔在地上,反而受到了一个向上的力把我给托住。很不幸,掉进及腰深的臭水沟里了。这会儿常来也窜到了墙上,蹲在上面问我:“华乔,什么动静?” 我连声应着,“没事儿没事儿,什么动静也没有!” 这小子可能是平时被我给耍怕了,伸手往背包里去摸手电筒,我催着他“别磨蹭了,快点儿跳下来啊!”他也不看看我半个身子都没了进去,应了下就优雅地跳了下来,等着他的自然也是那么一声。 常来抹了把脸,骂我:“你他妈的耍我,有水也不说一声!” 我嘿嘿偷笑,心里一阵暗爽,“好兄弟,同甘共苦嘛!” 水沟不宽,几步就爬了上来,常来把背包搁在地上,摸出手电筒,嘴里抱怨着“是不是他妈的谁家的大粪坑啊?这么臭!”还好,手电筒没有坏掉。常来把光往身子上一照,顺着裤脚往下滴着水,红色?地面上也湿了一块,全是红色。 常来吓得赶忙把手电筒关掉。我夺了过来,在自己的裤脚上照了一下,也在滴着红色的液体,地面上也是湿的,殷红的一大块。 把手电光往那水沟里照了下,上面覆盖着一层枯败的植物,怪不得看不清下面的水呢。常来展开了一把铲子,在水沟里捞了些植物上来。定睛一看,花儿?有花梗,有花瓣,明显是花儿。只是、只是都蜷成了一团一团的,像、像一条条死狗。 我顿时想起白胡子老头儿讲过的类似情景,不由得打了一个寒战。 常来又把铲子伸进水沟里去,扒开一些枯花,露出深红发黑的血水来。就在这时,水面上轻微动了一下,随后,里面竟浮出一张惨惨白白的人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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