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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恐怖推理]微博体小段子,简短,惊悚或幽默[第112页] |
作者:无意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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妖段子《象冢》:传说在每一个大象群居的森林里,都有一座神秘的象冢,所有的大象,哪怕生前从未到过该象冢的,在生命的临终时刻,都仿佛被冥冥之中的一股力量所指引,走向该象冢,在里面安静地死去,庞大的身体化为森林里的泥与土,只有洁白的象牙在幽暗中闪烁着诱人的光芒,昭示着一头大象曾经的存在。 看到这个消息时,崔铭不禁眼前一亮——象冢,大象的群葬墓地,千百年间积聚起来的象牙,那是多大的一笔财富啊!如果能找到传说中的象冢,那么他下半生里足够衣食无忧!想着想着他就兴奋了。 作为有着野心的冒险家,崔铭不会止于空想,他很快开始着手上网查资料,了解到在非洲某个落后的国度里,那里有着无数的野象,当地人对野象十分尊崇,从不打扰它们的生活。它们在那里自由生长,从容死去。亦即,在那里不仅可能存在着象冢,而且可能不会遭到人类的掠取。 怀着强烈的兴奋感,崔铭踏上了前往非洲的旅程。他带了一个小型的GPS卫星定位器,一把在当地购买的猎枪,以及若干的装备,进入到森林的深处。在那里,他见到了一群的野象,然后他注意到有一只年迈的老象落后在队伍的末端——它的皮肤如同脱水了的丝瓜,身上的毛发斑驳脱落,死神的阴翳在它的瞳孔中扩散。崔铭激动万分。他将小型的GPS卫星定位器用特殊的手枪射入老象的臀部。老象太老了,皮又太厚,几乎察觉不到这细微的疼痛。它只当做是森林里恶毒的虫子叮咬了它一口,虚弱地用尾巴拂了两下,就任由GPS卫星定位器停留在自己的身体上。 崔铭跟踪着这头老弱不堪的老象整整一个星期。期间他多次赶走了觊觎着这头老象的鬣狗、豺等动物。这是噩梦般的一段经历,不过对于财富的渴望令他咬牙坚持了下来。终于一天,他看到该老象动身出发前往象冢——它先是恋恋不舍地围绕着生前所呆过的森林转了一大圈,紧接着往密林深处走去。崔铭的心眼几乎要从嗓眼间跳了出来。他持着猎枪,一路尾随。为了避免被老象发现,他始终保持着一定的距离。反正有GPS卫星定位器作为指引,他不怕老象走失。 老象走进了一段深裂的峡谷。鬼斧天工,险恶异常。若不是有着老象的带路,崔铭根本不会踏入峡谷半步。峡谷内盘旋着刺痛人脸的罡风,幽深得仿佛像个地狱。天地间,只有老象沉重的脚步和呼吸声在前方若隐若现地回响着。崔铭激动的心理渐渐地平息了下来,只感到冷汗从背后一层一层地渗了出来,无法抑制。他只祈祷着老象可以尽快走到象冢,自己可以尽快带着象牙离去。 可是老象根本听不到他的心声,走一走,歇一歇。这一段生命最后的旅途,对于虚弱、垂死的老象来说太过漫长与艰难。老象仿佛也是竭力地想要将这最后的时光拉长,让眷恋的目光可以多抚摸一点这苍翠的世界,于是并不急着赶程。如此的话就辛苦了崔铭。连续一天一夜的追赶,没有合眼,不敢休息。虽然有着GPS的指引,不怕丢失,但他总觉得峡谷阴气森森,如果没有老象在视线内,他就觉得心头难安。这令他不由地犯了愁:就算找到了象冢,他又该如何安全地将象牙搬运出来? 就在崔铭几近崩溃之时,老象终于停住了。那是峡谷深处的一个岩洞。岩洞约有十余米高,洞口绿萝缠生,枯藤遍地,岩洞看不清里面的深浅,只看到有密密麻麻的老象尸骸,一直蜿蜒到岩洞口。隔着距离,崔铭没有看到遗落地上的象牙,但那高高堆积的老象骨架,让他全身如同被电流击中了一般,遍体酥颤。老象久久地凝视着洞口,然后缓缓地转过身去,目光投落在崔铭的藏身之处。 崔铭浑身的血液全都凝固了,他僵硬的脖颈甚至转动不了,就那样直直地与老象对视。在老象铜铃般大的眼珠子里,他读到了鄙视、不屑以及悲悯等多种复杂的信息。他勉强地干咽了口唾液,然后见到了令自己震惊与心痛不已的一幕:老象长长的鼻子伸向地面,很快勾取出了一根长长的象牙,随即状若疯狂一般地,狠狠地将象牙甩向边上的石壁。象牙应声而碎。崔铭几乎跳脚起来,下意识地抬起了猎枪,然而撞上老象眼神中迸裂出来的锋芒,猎枪随即无力地垂下。他只能举起望远镜,观测起老象的举动:老象又卷起一根象牙,如法炮制,在岩石上摔得粉碎。崔铭的目光移向地面。令他惊异及失望的是,地面上再没有任何一根完整的象牙,只有靠近石壁的一长串地面,有着堆积数尺高的白色象牙残骸。那是数百年间,无数死去的大象遗留下来的。可是所有进入到象冢中的大象,都会像眼前的老象一般,将前辈留下的象牙摔得粉碎,再安静地趴下等死,直至下一个进入者将自己的象牙掷向石壁。也许大象们正是以这种惨烈的方式来对抗人类的贪婪吧! 崔铭如同被一盆冷水兜头浇下,浑身冰冷。他舔了舔发干的嘴唇,眼睛紧紧地盯着老象,那是他眼下唯一的财富来源——虽然眼前的象冢失去了宝藏的意义,但好歹一根象牙可以让他值回往返的机票和一路的花费吧。但令他绝望与崩溃的是,老象仿佛获悉他的心意,瞪视了他一眼之后,猛地迸发出全身最后的力量,一头撞上了石壁!那一根粗壮、美丽的象牙应声而折,就连象头都被这惊人一撞而撞得有些变形。鲜血汩汩地从象牙及象眼处流出。老象颓然倒地,不多时眼睛就闭上了。 看着老象的死亡仪式,崔铭的心灵震颤了起来。他无力地丢下了手中的猎枪,双手抱头,蹲在地上。良久,他起身,泪流满面,走到老象的身前,对着那庞大的身躯跪了下去:对不起,是我的贪婪,让你的死亡增添了这么多的痛苦。对不起,对不起……他不顾劳累之躯,脱下衣服,将老象身上的鲜血擦拭干净,又采摘了一堆的树枝树叶,覆盖在象头上,最后再深深三鞠躬,心情复杂地离开了象冢。 荒无人烟的峡谷里,失去了老象的带领,崔铭迷路了,更要命的是,他误入泥沼之中。面对缓缓下沉的身体,他惨然一笑:大概这就是遥在上天的大象的魂灵对我的惩罚吧!就在他闭目等死之际,一股柔软而又坚韧的力量将他从泥沼中拔了出来。那是另外一头经过这里,走向象冢准备等死的老象。老象将他轻轻地放在路上,又用象鼻汲取了泥沼中的一点水,喷射在他身上,将裹住他的泥巴冲洗掉。做完这一切后,老象再摇摇晃晃地走向自己的生命终点。 崔铭匍匐在地,冲着老象远去的身影长跪不起。 走出了森林,离开了非洲之后,崔铭成为了一名野兽动物的自然保护者,终身致力于禁止象牙的买卖。 |
妖段子《怪事》:崔铭一起在某个小区里租了个房子,开了家小公司。但没过多久,他发现办公室里怪事连连,经常走时一切安好,可第二天过来时或发现空调无故被打开,有时候加班得晚了,总会听到房间里传出一阵窸窸窣窣的声音,仿佛有什么东西在窃窃私语。崔铭上网查了下,发现小区所在地原本是个乱葬岗。“难道是鬼魂作祟?”崔铭不信邪,决定在办公室蹲点调查。熬到大半夜,静悄悄的没有任何异样。他将空调遥控器握在手中,迷迷糊糊睡去。睡得正香时,忽然听到耳畔“滴”地一声响。他猛地醒来,只见遥控器不知什么时候已掉到地上,然后空调正朝外面吹着丝丝冷气。整个办公室里所有的门都锁着,不见一个人影。他大骇,吓得急忙逃出了办公室。第二天想着又不死心,于是买了几个微型摄像机,放在公司各处,其中有三个叠放在一个玻璃柜上,形成180°视角,除非“有人”能从墙壁后面或者从墙上爬下,将它们破坏,否则肯定难逃摄像头的摄入。隔日过来,他发现三个摄像头全都掉落在地。他将三个摄像头拍摄的内容调出,里面并无半点“人影”或者“鬼影”,只看到在凌晨2点的时候,三个摄像头无故齐齐掉落。那情形,很像是有人将它拨落,但从拍摄的角度推算,这个“人”只可能是“趴在”墙上。他全身如坠冰窖。更令他惊恐不安的是,有一个摄像头他无论如何也查找不到。这时员工过来,他不敢声张,假装照常上班。突然间有一个女员工从卫生间里奔出,手持一支摄像头,羞愤地拍在崔铭面前,“你这个变态。你到底偷拍了我们多少回了?”原来女员工如厕时,发现卫生间的角落里有个红点在闪烁,掏出一看竟是个摄像头。这下崔铭就是跳入黄河也洗不清。员工个个义愤填膺,连扫地的阿姨都拿愤怒的眼神盯着崔铭,有人叫说要报警。崔铭无奈之下,只好将公司闹鬼的事和盘托出。员工个个脸色大变。将卫生间里捡到的摄像头录制内容转入电脑,大家看到凌晨三点之前一切都安然正常,三点后,摄像头突然掉落在地,接下来的一幕让所有人全身的血液全都凝固掉:只见摄像头如同长了脚一般,贴着地面缓缓移动,从大厅一直“走”到卫生间中,最后躲藏在角落里。全体员工都崩溃掉,谁也不敢再在鬼屋里办公。崔铭只得将公司解散。搬家那天,工人在一个书柜的底下发现一只大老鼠,“嗖”一下飞窜向卫生间,消失不见。在老鼠的“老巢”边,有许多糖果纸、花生碎屑等。崔铭忽然大悟,原来公司的“鬼”正是这只大老鼠。崔铭致力于给公司员工创造一个宽松环境,于是提供各式零食放在公司的玻璃柜中,其中又以甜食居多。员工吃完零食后,往往没有洗手就直接按遥控器,于是遥控器上沾染了大量的糖分。夜里老鼠循味爬出,舔舐遥控器上的甜味,于是往往将遥控器触发。玻璃柜上的摄像头亦是被老鼠挑动到地上,因为玻璃柜光滑无依,老鼠必须要沿着墙角爬上天花板顶,再顺着玻璃柜后的接线槽爬到柜子上,从而不被摄像头拍到又可以将摄像头拱落到底。失踪的摄像头也是被老鼠拱落后,被它衔着拖到卫生间,看起来就像摄像头有脚自行爬动一般。崔铭叹了口气,即便找出真相,他却再也不敢租住在这公司里,因为他发现到那老鼠长着一双人眼! |
妖段子《叫餐》:深夜里,简桂觉得肚饿,想叫个外卖,于是翻找出一份24小时送餐的小餐馆菜单,照着上面的订餐电话打了过去。电话铃响许久,终于有人接起,一个了无生气的声音响起,拖着长长的尾音,“喂……”简桂的鸡皮疙瘩瞬间铺满了全身,第一反应便是挂断电话,但肚子不争气地叫了起来,于是强按捺着心头的不适道:“那个,我订个餐,额,要一份宫保鸡丁吧,送到某某地址……”电话那头沉默了许久,就在简桂几乎已经准备放弃了时,对方又开口说话了,“大半夜的,你确定要订餐?”简桂有些奇怪,也有点生气,“你们不是24小时送餐的吗?”对方“哦”了一声,继续以拖泥带水的声调道:“没有宫保鸡丁,只有水饺,要吗?”简桂想了想,叹道:“行吧,能填饱肚子就行。”随后她想及一事,追问道:“水饺是什么馅的呢?”对方答非所问,“现杀现做。”然后挂断电话。简桂隐隐地觉得有一丝不安,或说不对劲,不过很快就又沉浸在连续剧的剧情中。大概一个小时之后,她家的房门被人敲响。她打开门,惊了一跳:眼前站着一名男子,眼窝深陷,脸色苍白,胡须、头发拉杂如稻草,身上的衣服脏兮兮的,最醒目的是胸口和袖子处有着不少红色斑点,像是鲜血。她的第一眼感觉像是从地狱里冒出来的。“水饺一份,15元,谢谢。”正是电话中的声音。简桂心跳加速,急忙从钱包里翻找出15元,递给他,“谢谢了。”说完就准备关门。谁知门一下子被撑住,男子挂着一丝诡谲的笑容,道:“现做的馅,注意着点吃。”说完松手。合上门,简桂心头的恐慌落了地,不过她很快被男子最后的那句莫名其妙的话给挑起了不安的情绪,“现做的馅……”对应起他身上斑斑点点的红色痕迹,“难道是人肉饺子不成……”她心惊胆战地用筷子挑开了一个饺子,一粒遍体通红、如同被魔鬼诅咒过的眼珠子跳了出来。她惨叫了一声,屁滚尿流地奔向沙发,掏出手机,翻找到通话记录,对着上面的固定电话打了过去,电话里得到的提示却是个空号。她脆弱的神经再也承受不住这巨大的恐惧,哀号了一声,昏厥过去。门外,男子侧耳倾听着屋内的动静,噙着一丝心满意足的微笑,离开了。在他的手上,握着一部手机,手机里插着一张联通固话卡,而简桂的号码正安静地躺在手机的黑名单里,黑名单设置的骚扰拦截正是“空号”提示。回到凌乱不堪的家中,男子疲倦地伸了个懒腰,“你娘的,大半夜的不睡觉订什么快餐,还打到老子电话上吵醒了老子难得的一个好梦。老子一个拿雕刻刀的,什么时候改成拎菜刀了?算了,报也报复过了,继续工作吧。”他拿起了雕刻刀与木头,不多时,一个活灵活现的眼珠子就在他的手下呈现了出来…… |
妖段子《提醒》:新婚不久的简桂独自一人在家时,被人杀害。凶手很细心地擦掉了屋子内的所有可能留下的痕迹。这给警方带来了很大的困境。半个多月里,始终没有进展。是日,简桂的丈夫崔铭站在二楼的屋内,忽然感觉一股寒风灌了进来,催动窗帘簌簌抖动,恍惚之间仿佛有一双手拍下自己的脖颈。他惊乍之下,抬眼望去,只见门窗紧闭,何来的风呢?那手……他目光透过窗户,瞥见窗外的树梢上有一块手帕挂在枝叶间,迎风飘动。他蓦地心动。根据手帕的线索,警方很快就找到了真凶——原先被警察排查却又忽略过的村里屠夫苟珲。面对新证据,苟珲不得不低头认罪:原来当日他经过简桂家,情欲勃起,于是爬上树,看见简桂一个人在家,然后就从虚掩着的门进去,意欲强行不轨,却遭到简桂的反抗。愤怒之下,他便抓起客厅里的水果刀刺入其心脏。杀多了猪,令他对杀人并不感到害怕。他从容地将屋内所有的痕迹都擦去,再镇定地回家,并因为其淡然自如的反应,从警方第一批的嫌疑人名单中抹去名字。他以为就此安生,谁知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他遗留在树上的手帕最终将他出卖,并送至刑场。行刑那天,崔铭坐在家中地上,搂着结婚照,嚎啕大哭不已。有风再度吹动窗帘。泪光婆娑间,他看见枝叶间有一缕阳光,打在自己的脸上,似是轻轻抚摸,旋即消失不见了。 |
这个帖子快要荒弃了。。。哎,聚散有期,怕也快要到了彼此说再见的时候。不过还是先再贴一个吧,很久之前写的,本来想写成杂志稿,不过写了一半就失去了动力,先放上来,之后应该会慢慢完结。。。 妖段子《模特》 一 崔铭是名小货车司机,替人拉货赚点钱。这天,有个人给了他一个活:将三个女性石膏模特搬运到一个偏僻的地方,埋起来,条件是不许让第三人看到,也不许损坏石膏模特。崔铭无法拒绝这样的活儿,不是因为轻松,而是对方开出的费用异常高昂:一万。预付5000元,等简桂埋好后,用手机拍张照片后发给卖家,再付清余款5000元。三个石膏模特就摆在路边,然而与普通模特不同的是,它们的五官全都被人细细地描摹出来,画出凤眼如珠,蛾眉若扫,看上去栩栩如生。只是脸色依然是石膏的惨白色,看上去像是死人的尸体。最为重要的是,虽然她们姿态各异,但五官长相却如出一辙,分明是同一个人。 崔铭开了十几年的货车,寻常里拉一趟活最多不过三五百元,几时遇上过这么高的买卖?于是兴冲冲地应下来。接过卖家给的5000元预付款,他动手将石膏像搬上车。前两个石膏像都很正常,但第三个却似乎额外冰冷,而且崔铭仿佛看见它的眼珠子会转动。这让他感到有几分不适。但冲着高额的报酬,他没有多想,将油门踩到底,朝着郊外呼啸而去,最后找了片小树林,刨了个大坑,将三个石膏像埋了进去。 干完这个活,他感觉有点怪怪的,仿佛自己埋的不是石膏模特,而是三个真人。他甩了甩脑袋,暗笑自己鬼迷心窍。他将埋石膏的场景用手机拍下,用彩信发到卖家提供的手机上。不多时他接到一条短信:给一个银行账号,我转账给你。崔铭提供了个账号,不多时收到一条短信:你办得很好,已转一万过去。看着短信,崔铭先是一阵狂喜,但待冷静下来后,却陷入一种迷惘的情绪。区区小事,对方为什么会给这么多钱呢?他隐隐地觉得这里面似乎有一个阴谋。他转头看了一眼小土堆,仿佛里面有什么东西随时要破土而出,惊惶地步步后退,随后拔腿狂奔,一路将车开到最高速,险些酿出车祸。 将车停住楼下时,他蓦地注意到车头盖上有些微的血迹,还有一个污手印,很明显那是有“人”遗留下来的,不觉脑袋“轰”地一下炸开了。他跌跌撞撞地走到车后厢,里面倒是干干净净的,没有看到什么血痕。他用力地按住太阳穴,阻止其噗噗乱跳。夜里,他梦见石膏模特活了过来,躺在泥土里伸手乱抓,忽然猛地坐起,血污满面。苍白的眼眸直勾勾的,声音阴恻,“你可来了……”他乍地醒来,一身冷汗。 隔日,他精神恍惚地坐在车座上,等待着有客户前来给活。有个小伙子过来,塞了他一本小杂志。他时常会碰到有人在路上派发各种带有广告性质的小杂志,也不以为意,随手翻阅起来,一篇名为《墨西哥婚纱店里的“僵尸模特”》文章吸引了他的注意力。文章写的是墨西哥北部奇瓦瓦州的一家婚纱店里,摆放着一个特别像真人的“新娘模特”。据传闻,该“新娘模特”自1930年前就摆放在店里,当地人一直都认为是店主人将自己被黑寡妇蜘蛛咬死的女儿经过防腐处理后,制作成了“僵尸模特”。所有见过该模特的人都深信这个说法,因为它实在是太像真人了:皮肤下若隐若现的血管、闪亮的眼睛、怪诞的笑容、苗条的身材,简直就是一个栩栩如生的漂亮新娘。如今“僵尸新娘”的名声已远播世界各地,美国、南美、欧洲等地的好奇者也纷纷慕名而来。 丢下杂志,崔铭感觉一个寒意直透脊梁。他想起被自己埋葬掉的三个石膏模特。她们真的是石膏制成的吗,还是真人铸就?如果是后者,自己岂不是成了凶手的弃尸帮手?想到此处,他倒吸了一口冷气:这里面肯定有蹊跷。寻常人决计不可能为处理区区三个不值钱的石膏模特而花费1.5万的费用。他越想越不安,于是发动车子,缓缓地朝着昨天“弃尸”的那片树林驶去。一路上,他的心头不停地在挣扎、纠结。他渴望获得一个答案,可是又害怕那个答案。他甚至想着自己是否应该放弃寻找答案,毕竟他只是拿了人家的一点“劳务费”,只不过高了一点,可那又怎样呢?他一不偷二不抢,凭劳力吃饭,如果有问题,也是对方的问题——谁让人家钱多得没处花,愿意拿到大街上胡乱花销呢? 可是有一个声音却在崔铭心头里一直缭绕着不去,逼迫他将脚一点一点地压在油门上,加速着朝郊外树林开去。到了树林,他第一眼就看到他埋好的三个石膏模特已被人挖了出来,然后支离破碎,“肢体”残片随便遗弃在草地、泥土间。崔铭脑袋“轰”地一下就炸开了。很显然,石膏里肯定藏着东西,然后被人取走了。另外一个古怪的一个想法钻进了他的心里:藏在石膏中的“死尸”复活了!他们从里打破石膏,像活人一般地离开这片树林。因为崔铭注意到,湿润的泥土上有三对大小和形状不一的脚印,一看就是不同的人所遗留下的,而且他还发现一块石膏残片上沾有一抹嫣红,似是人血。石膏模特复活的想法就像一条蛇咬了崔铭一口般,令他瞬间僵住。 有风吹动树林,簌簌而动,仿佛无数个鬼魂蹲坐在树枝间,望着他,嘎嘎而笑,笑得全身颤抖,抖得那些树枝“哗啦啦”作响。崔铭感觉身上的血液温度一点一点地流失,好不容易才凝聚齐一丝力量,艰难地挪动脚步,蹒跚地走出树林,打开货车,准备尽快离开这是非之地。然而等到他涣散的眼神有了一个聚焦的对象时,他吓得差点尿出来!车前玻璃上,贴着一张白纸,纸上写着几个猩红大字,有血一般的红色液体正顺着纸张淌到玻璃上。尽管是反字,可他一眼就辨识出,上面写的是:“你完了!!!”后面的三个感叹号就像是三把血淋淋的匕首,几乎要将崔铭的心脏给戳爆。 |
崔铭完全不记得自己是怎么开车回去的。夜里崔铭妻子李艳红迟迟不见他回家吃饭,出来一看,崔铭的货车就停在楼下,狐疑地走近前,眼前的一幕令她惊呆了:崔铭坐在司机位置上,眼睛呆滞,全身僵硬,人一碰他他就惊恐地往后缩,仿佛每一个靠近他的人是勾魂使者似的。李艳红最后没办法,找了两个壮汉,硬把他从车上拉下来,连拽带抬地弄回家。有经验的邻居见状,怀疑崔铭是撞见不干净的东西,丢魂了,于是请来附近一带有名的神婆给看一下。神婆见到崔铭的模样,称是冲煞了,有“好兄弟”跟着他回家,想要占用他的身体,将三魂七魄挤走了两魂四魄,是以他才这般模样,要想复原,必须将“好兄弟”送走,将丢失的魂魄请回来。李艳红闻言慌作一团,连连哀求神婆出手相助。神婆让李艳红杀了一只公鸡,将鸡血留下,鸡肉则炖汤,由她就着一瓶老白干吃得一干二净。酒足饭饱之后,神婆口中念念有词,念着念着全身颤抖不止,口中吐出一点白沫。李艳红战战兢兢地望着。神婆乍得跳了起来,披头散发,嘴里如鬼哭狼嚎地叫着一些谁也听不懂的话,四肢夸张地张舞着,像极电视里的跳大神。折腾了半天之后,神婆睁开双眼,厉声喝道:“你们这些小鬼,还不速速离开,难道非要我请太上老君前来收拾你们不成?”随后嘴里又“叽里咕噜”地说了半天话,临了冷笑道:“既然你们死活不肯走,也就不要我无情,送你们一程了!”说完,端起盛着鸡血的碗,含了一口,“噗”地喷了崔铭一脸一身,然后手指伸出,蘸着鸡血飞快地在他的脸上、衣服上各画了个似符非符的东西,随即又抹去,将崔铭搞得一身血污,就像是刚从车祸现场拉回来一般,恐怖无比。神婆对着虚空继续又跳又唱了会儿,再令李艳红端来一盆糯米,抓过一大把,如天女散花般朝着空中撒去,一边撒一边面目狰狞地连连喝声:“滚!”每撒一把就叫一声“滚”,从屋子里一直撒到楼梯口。撒完最后一把米,神婆以手扶着墙壁,喘气不止。李艳红小心翼翼地问道:“送走了?”神婆有气无力地点了点头,“你家老崔惹上的这几位好兄弟真不好对付,老夫请来太上老君都对付不了,最后只好又上天请了元始天尊过来,才将他们打发走。但如此的话,也损耗了我大量的真元,说不定还要折损些寿命。”李艳红肃然起敬,又心生愧疚,连连道谢不已,往神婆手里塞了一千元,再将家里剩余的两瓶老白干一并塞入神婆的包里。神婆心满意足地离开了。 不知是因为折腾得累了,还是神婆的一番发功起了效果,崔铭很快沉沉地睡去。第二天早上醒来,虽然目光仍有几分呆滞,但似乎不再那么怕人。李艳红自然是在心里对神婆千恩万谢不已。 中午的时候,崔铭喝了一碗粥,斜靠在沙发上看电视,神色渐渐地平复。李艳红见状。心头大安。昨晚折腾了一通,加上紧张,令她一宿不得安生,如今心头的石头落了地,困意顿时翻卷上来,于是回到卧房补个午觉。崔铭独自坐在厅里木然地按动着遥控器。这时手机铃响。他下意识地拿过手机。电话号码无法显示。他的心头微微一怵,犹豫着接听,但还是下意识地按下了绿色的按键。里面传来一个女子的声音:“那一万元你收得还开心吗?”他的心脏如同被针扎似地,顿时剧烈疼痛起来,有往事如同翻卷的乌龙一般“嗖”地飞近他眼前。他战战兢兢地刚想问对方你是谁,忽然间电话里传来一声凄厉的叫声,紧接着是一阵含糊的呻吟声:“救救我……”像是人受到瞬间创伤、血液涌入口腔后所发出的声音。 眼前的乌龙“唰”地吐出血红的舌头,将崔铭吞卷了进去。他“啊”地一声惨叫,昏迷了过去。 |
那一夜,他喝得烂醉。在醉里,他不必看到她的离开。可是在醒时,看着空荡荡的房间,他感觉整个心灵都像遭遇了一场烈火一般,一片荒芜。他以为这是他生命中最深的悲剧,然而命运无情,很快就将他推向更深的悲剧:分手一个月之后,他便接到冷希玥惨遭车祸的厄运。 冷希玥是在一处荒僻的郊外被撞倒的,肋骨断了三根,其中一根扎入心房。因为车主逃逸,无人经过,她在血泊中挣扎了十余分钟后,痛苦死去,尸体僵硬后才被人发现。 接到这个消息,箫忆衡如五雷轰顶。巨大的伤恸与绝望就像一张黑色的布幔紧紧地裹住他,让他艰于呼吸,令他形销骨立。然而他不得不收拾起所有的悲伤,为冷希玥料理后事。尽管他们已经分开,但尚未正式离婚,而冷希玥是个孤儿,早年间父母同样是遭遇车祸双亡,再无其他亲人,于是无论从法律还是道义上,他都成了冷希玥死后唯一的依靠。至于冷希玥所言的那名新欢,箫忆衡从未见他现身过。如此最好,他根本不愿意让冷希玥留在自己的记忆中多了一个无法去面对的痛点。 |
买房了,亚历山大,从今以后就要开始背负沉沉的壳而行走,所以暂时会著书为稻粱谋,包括这个贴,恐怕也只能是偶尔有灵感时过来光顾下,更多的精力会放在《金殿诡秘旅》一书的著作上。也希望大家多支持该书。总觉得《金殿诡秘旅》会是我这一生中最重要的著作,也是花费心血最多的一本书,希望大家多给一点鼓励,好让我顺利地坚持下去。谢谢 |
妖段子《贵族》:男女相亲。女问:“你做什么的?”男答:“别人都叫我贵族。”女喜:“那你住哪儿?”男答:“面朝大海,春暖花开。”女的心花怒放,“那你每天都吃什么?”男:“汲取天地之精华。”女的确定自己傍上大款了,于是当日就开房啪啪啪去了。隔日,女的要男的带自己回家见识下。男的将她带至一荒凉海滩旁。女的问:“你不是贵族吗,怎么住这地方?”男的努了努不远处的铁皮柜,“喏,柜族啊。”女的大惊,“那你每天吃的天地精华呢?不是山参海味吗?”男的答:“西北风。” |
妖段子《救人》:崔铭坐在街头吃饭,突然前方一辆车猛地撞上了路基,司机被卡在座位上,血流满面,动弹不得。崔铭急忙奔上前施救,将司机从车上拖出。就在这时,汽车爆炸,一个轮胎如同炮弹般地砸向先前他所坐的位置。若他没有动身救人,这一刻已成亡魂。 |
《金殿诡秘旅》中的一个独立片段,感觉放在这里面也是合适的,大家聊以看看: 井上存立在从军之前,竟然是名从德国留学回来的骨科医生!他本是有着锦绣前途的,可是接连两件事摧毁了他的事业——一是战争,二是一次意外的医疗事故。一名摔断腿的少女被送进了他的医疗室。这本是一个风险不大的手术。因为女孩的身体看起来很健康,而且伤势也不算严重。井上存立花了三个小时给她做好短腿续接手术,回到自己的办公室休息,医院给他在办公室配备了一张小床,用于手术前后或者值班期间的小憩。合眼躺在床上,朦朦胧胧间,他突然被一声凄厉的惨叫声惊醒。他睁开眼睛,只见窗玻璃上贴着一张脸,正是他刚刚动完手术的女孩。井上存立陡然一激灵:自己位居六楼,窗外并无凭栏,断了腿的女孩怎么能够跑到窗户外?而接下来的情形更让他心神俱裂:女孩的脸在急剧变形中,那是恐惧到极点才有的表情。她紧贴着玻璃,嘴唇快速地张翕,仿佛在向井上存立大声呼救。可是井上存立却听不到任何声音,也不敢做出任何反应。他看见女孩完好的那条腿在用力朝后蹬着,仿佛有一双手在拽着她的腿似的,那条断了的腿却耷拉下来,鲜血汩汩流出,出血量甚至比她刚送进医院、未作包扎时的还多。身为一名有经验的骨科医生,井上存立马上意识到不对劲。果然,女孩的面部表情剧烈地扭曲起来,接着鲜血从她的短腿处汹涌喷出——她的整条腿被生生扯断了,乃至于井上存立可以看见尖锐的骨头流露在外。钻心的疼痛摧毁了女孩最后的一点力气。她的双手绝望地在窗玻璃上抓了一下,随即整个人就像只断了线的风筝一般,陡然坠落。在她从窗户边消失的瞬间,一张怪异的脸突然出现在井上存立的面前。说是怪异,因为这张脸根本不似人类。它虽然也有五官,可是比例却十分不协调,眼睛和鼻子很小,嘴巴却很大,甚至一张嘴几乎占据了半张脸。最重要的是,它是黑色的。那种黑,与晒黑的肤色,或者是非洲黑人的黑都截然不同。井上存立几乎可以认定,在那黑色的面庞之下,其骨头、血液全都如墨汁一般漆黑。这种黑是流动性,是诡谲的,就像是地狱之中冒出来的黑无常。怪脸冲着井上存立咧了下嘴,露出白森森的牙齿,随即就像一条黑鱼跃入墨色的海洋中一般,从窗户边消失,只余下一层又一层的黑雾上下浮动,仿佛女孩坠亡、挣扎时所撞开的一点涟漪。 井上存立大叫了一声,醒了过来,发现自己面朝着窗户而睡,心“怦怦”直跳。先前所见的乃是一个梦。可是他却感觉那梦是如此的清晰,仿佛真的目睹了一场杀戮一般。更令他魂飞魄散的是,窗户的玻璃上,霍然印着一个黑色的手印!死亡的气息从中丝丝缕缕地挥发了出来,压迫着他的胸膛,让他几乎无法呼吸。他惊恐地跳下了床,飞也似地直奔女孩的病房。在那里,他感觉整个灵魂全都出窍了:女孩直挺挺地躺在病床上,眼睛睁得大大的,却了无生气。病床上乃至墙壁上,全都溅满了鲜血。那是从她的断腿伤口处流淌出来的。恰如井上存立梦中所见,女孩刚刚动完手术接续好的腿,竟然又断了,而且与原来的摔断不同的是,这次是被生生拉扯断,可以看到断裂的骨骼,以及不规则、黏连的筋与皮肉。更为诡异的,断腿不翼而飞。 整个医院全都震动了,乃至整个社会都轰动了。因为其性质实在太恶劣,而女孩的命运实在太悲惨。医院将其视为一桩刑事案件来进行报案。可是调查了大半年却始终没有任何线索,最终只能作为一桩悬案沉沦了下去。其实每个人面对死难的女孩,都会浮起一个想法:如此剧烈的疼痛,足以撕碎人的每一寸的疼痛神经,可是所有的人竟然都没有听到女孩的呼喊,包括临床的病人。如此的话,只能推断女孩在被扯断腿之前,已经死亡,或者变成了哑巴。但尸体检验报告却显示,女孩的声带和舌头没有任何问题,而她的死因,正是断腿所带来的大出血及剧烈痛感。也就是说,女孩不堪承受断腿的摧残,带着无尽的痛苦而离世,可前后将近半个小时的炼狱煎熬中,她竟然没有发出一点声音,也没有试过从病床上挣扎着跌落下来。简而言之,她更像是被人捂上嘴巴、绑住四肢之后再进行了断腿。但她的尸体上除了那断腿伤口外,又找不到其他任何受到伤害的痕迹。 井上存立没有向警方吐露自己的梦境。他的眼前总是浮动着那张黑色的脸。他隐约地觉得,如果自己吐露了那一场杀戮之后,那么下一个在窗外受刑的,将会是他。恐惧与良心的折磨,让他几近崩溃。他深知自己再无法在医院继续待下去,手术刀冷酷的锋芒让他心惊肉跳。于是他选择了逃离,选择了从军,来到异国他乡,希望自己忘掉那一场噩梦。在中国这片古老的土地上,他拼命地学习汉语。他觉得自己一刻都不敢让自己陷入空闲状态,否则的话那张黑色的脸庞就将从灵魂深处缓缓升起。如此,不出一年,他就成了一名中国通,不仅会说一口流利的中国话,而且对中国的文化有了精深的了解。于是他被日本军部看中,选调成了一名特务,直至参加了这一场神农架之行。 |
二憨与柳离完整版:爱如流离 二憨自命为“士”,因为“士为知己者死”。 我嗤然,“你的知己是红颜知己吧。” 二憨白了我一眼,“不是红颜,难道是你这等黑糙?” 我大怒,“那你丫的不如直接说:我愿死在女人的肚皮上?” 二憨悠悠道:“这不是显得有气质,有追求吗?” 不过二憨也就是象棋里的“士”,只围绕着“将”而转,囿于方寸之间。这个“将”,便是柳离。 柳离是二憨的女王。二憨是柳离的士者,或说一小卒罢了。 二憨疼柳离疼得死去活来,直欲“士为知己者死”。为此他恨不得自己是猫精转世,有九条命,可以代她死上九回。 不过柳离不以为然,“我每个月都要被大姨妈折磨得死去活来一回,你的区区九条命顶啥用?还不到一年的有效期!” 二憨憋红了脸。 我支招道:“你应该说:许我一夜,还你十月安稳。” 二憨又白了我一眼——这丫的前世哪是什么猫精,分明就一白眼狼,随后深沉叹道:“天长地久有时尽,此恨绵绵无绝经哪。” 我差点被一口水噎死,“无绝经?莫非当年前去西天取经的,不是大唐圣僧玄奘,而是唐朝诗人白居易?人家《长恨歌》里写的分明是:天长地久有时尽,此恨绵绵无绝期。我说你一个IT男,不要装文艺腔,好不好?照你这样糟蹋,人家李商隐的‘身无彩凤双飞翼,心有灵犀一点通’岂不是成了侧翼式卫生巾的广告?” 二憨眼神一亮,“说的有理。下次我跟柳离说,我愿意当她的彩凤,在她苦痛的时候守护着她。” 我又差点被一口水噎死。为了避免这古今往来第一残酷死法的出现,我给自己定的规矩是:珍爱生命,远离二憨。 说易行难。二憨是我同居——呀呸,是我合租的室友,如何远离呢?总不可能说君住阳台头,我住厕所尾吧。 话说回来,在我刚跟二憨一起合租的时候,他并非这般神经质。那时的二憨,除了脑筋里少根弦,脑洞过大外,并无其他过分的缺点,甚至还可以说是单纯得令人发指——这个发指绝对没有兽性的意思,我跟二憨也是清清白白的关系,各位腐女请自觉面壁。而且就算我有贼心,二憨也绝对不会回以妾意。在他的眼中,0和1绝对就是计算机代码,而与性别或说性无关。 于是如同所有俗套的故事一般,自从那一个女人——柳离闯入了进来之后,二憨单纯的生活就全被打破了。 这样子说的好像柳离是个不良少女,但实际上柳离非但没有不良,反倒是太良了。柳离出生于书香门第,父亲是公务员,母亲是人民教师,教出来的柳离是端庄文雅,娴静如水。按照二憨的话说:“一靠近她的身旁,就可以闻到一股浓浓的书香味,我便醉了。” 要说明一下二憨的“醉”,可以酒醉来做类比。酒醉有两种:一种是贪杯,没事喜欢喝两口,不知不觉就喝大了;还有一种就是几乎不近酒,于是一杯即倒。很显然,二憨的“醉”属于后者。作为典型的IT男,文学对他来说简直就是火星文。套用柳离的话,那便是“彼之砒霜,吾之蜜糖”。 你可以想象一名饱读诗书的才女,与一名不解风情的IT男在一起的情形,有多“鸡同鸭讲”吗?比如: 柳离:憨子,你看过边城吗? 二憨:看过啊,编程是我大学里的必修课,我还上过C语言,JAVA呢! 柳离(提醒):是沈从文的。 二憨:你想让我从文?太迟啦,我高中时就学了理科,现在大学都毕业了,转不了啦。 柳离:我说的是文学,沈从文写的《边城》! 二憨:啊,能编出自动写作的程序软件,这个名叫沈从文的人真厉害! 再比如: 柳离:憨子,你说你学理科的,应该有《时间简史》吧? 二憨(狐疑地):你是说,理科生就应该有时间拣屎吗? 柳离:对啊。 二憨:拣屎来干嘛? 柳离:了解一下宇宙的形成之类的呀。 二憨:啊?屎里能看出什么宇宙来? 柳离:霍金不是在里面解答了宇宙成因吗? 二憨:霍金又是什么金属,怎么会呆在屎里? 柳离:你学理科的不知道霍金?英国剑桥大学的那个著名物理学教授啊! 二憨:哦,啊……我明白了,你说的是那个坐轮椅的家伙写的《时间简史》这本书。 柳离:那要不你以为是什么东西? 一番交谈之后。 柳离(幽幽地):你让我彻底明白了庄周所言的“道在屎溺”的真言。 二憨(犹豫地):这个,庄周又是谁?他要将什么东西倒在屎泥中呢? 柳离:你啊你,真是朽木不可雕也,粪土之墙不可圬也。 二憨:怎么不是屎就是粪呢,跟你寻常气质很不同哦。 柳离:我骂你呢,就是一块不开窍的榆木疙瘩,无法点化的顽石! 二憨:请说人话! 柳离:气死我了,我是说,你就一头猪…… 二憨:哎呀,你这么说我就明白了。瞧,你不解释一下,岂不是就白骂我了。 柳离:…… 两个人的隔阂不仅存在于交流上,还存在于生活中。比如: 柳离带二憨前往星巴克,体验小资情调,然后让二憨去点杯咖啡,“给我要一杯咖啡,嗯,卡布奇诺。谢谢。” 二憨口中不停地念着“卡布奇诺”四个字,无奈其脑洞太大,及至店员一句“先生,请问您需要点些什么呢?”那四个字顿时从其大开的脑洞中飘走了。 二憨如同一名小学生背诵课文般,微闭着眼,半仰着头道,“一杯红茶,一杯咖啡,还要个卡巴斯基,谢谢。” 店员脸上的笑容顿时冻僵了。 二憨倒也反应迅捷,一瞧其神情变色,立刻意识到不对,“额,卡巴斯基是杀毒软件……那我我想要的是卡……布,布……布达拉宫?” 店员的脸色就像一杯未加糖的咖啡,浓浓的苦味,“先生,请问你是要卡布奇诺吗?” 二憨松了一口气,“对对对。” 店员低头打单,“卡布奇诺,红茶,请问你要的另外那个咖啡是什么?” 二憨奇怪地问:“你个卖咖啡的竟然不知道咖啡是什么?” 店员濒临崩溃:“先生,我是问另外的这杯咖啡你是想要拿铁、摩卡,还是炭烧,或者是蓝山等?” 二憨挠了挠头,道:“这么复杂啊,那就炭烧吧。是跟吃烧烤那样地在炭上烘烤吗?” 店员的脸上肌肉急剧抽搐中,有气无力地道:“先生,后面还有许多顾客在等着呢,如果您没有其他需要,我就帮您下单:一个卡布奇诺,一个炭烧咖啡,一个红茶,OK?” 二憨比划了个弹指神功的手势,道:“OK!” 片刻之后,二憨端着三杯咖啡返回桌子。 柳离奇怪地问:“你怎么点了三杯?还有一杯给谁的呢?” 二憨郁闷地道:“不是你要了一杯咖啡一个卡萨兰奇的吗?我还以为这卡萨兰奇是甜品呢。” 柳离一口咖啡喷出。 对于二憨与柳离的这种相处关系,我曾经很无奈地道:“你俩啊,真的就是一个喝咖啡的,一个吃大蒜的,怎么能凑到一起呢?” |
不过算下来,撮合他俩的罪魁祸首就是我。那天,我看门锁坏了,就跟二憨说:“去买把锁吧,免得回头门锁死了,打不开。” 二憨领命而去。去往五金市场的路上,经过一个小公园。当时柳离正站在一棵树下,跟朋友讲电话,美目盼兮,巧笑倩兮。二憨后来翻遍了唐诗三百首宋词三百首,终于找到了一句词足以形容初见时一刹那心惊动魄的感觉,那是周邦彦的《拜星月·高平秋思》:“笑相遇,似觉琼枝玉树相倚,暖日明霞光烂。水盼兰情,总平生稀见。”很长一段时间里,这都是二憨心底最深的甜蜜之源,以至于每次我和他发生矛盾与争吵时,我就及时抛出一句:“哟,瞧你这样,柳离姑娘对你抛的那一个媚眼,真是暴殄天物哪。”瞬间,二憨所有的怒气就全都烟消云散,而变得眉开眼笑起来。我可以看到那些甜蜜就像发酵了的果浆,“咕嘟咕嘟”地往外冒着气泡。这时的二憨,就会变成祥林嫂,搂着你的肩,或者是拉着你的手,笑得见牙不见眼,絮絮叨叨,“当时我走过去的时候,她掩着嘴轻笑,眼神里啊,掉落了无数的星星,然后那些星星被惯性甩了出来,形成一条抛物线,以加速度撞到了我的脸上。我顿时觉得那些星星就变成了一颗颗烟花,璀璨绽放。而我呢,就是装在烟花里的火药,‘砰’地一下炸开了。首先炸裂的是我的膝盖。于是我脚一软,就滑倒在她的脚下。”我以为,这是二憨写过的最好的作文,可是这样乱七八糟的描写足以说明,IT男的脑沟真的都是直线,产生不了文艺女柳离那般九曲十八弯、迷宫一般的回形线。接下来的事情我实在无法再引用二憨的原话,否则我非要写到手抽筋、眼抽筋、嘴角一起抽筋不可——一半是累的,一半是酸的。总之,柳离看到拜倒在自己石榴裙下的二憨,吓了一跳,急忙挂断电话,问道:“你这是怎么了呢?”二憨的脑沟开始短路,“我,我,我出来买锁……”柳离下意识地后退了一步,“我又不是卖锁的。”我相信那一刻,二憨定然是脑沟中因为短路而火花四溅,中间夹杂着几粒灵感的火花,“可是你把我的心给锁死了,打不开。”柳离初步认定这是一场搭讪,不过作为文艺女,还是比较欣赏这样的开场白。她再瞥了二憨几眼。IT男的特征便是“宅”,宅的言外之意就是终日难见阳光,于是长得像一颗豆芽菜似的,瘦瘦弱弱,白白嫩嫩,架上一个大眼镜,那就像是一棵倒过来的豆芽菜——被分开的绿豆外壳便是眼镜了。柳离有一个癖好,看到鲜嫩的东西就忍不住要用指甲去掐一下,比如说水蜜桃,比如说二憨。因此二憨在日后里忍受了无数的掐,二憨美名其曰:“掐似你的温柔”。柳离见二憨话说得顺耳,人长得顺眼,心便微微荡漾了一下。那时的二憨,爱情如德高防水一般,堵住了他大开的脑洞,在接下来的两三个月里,他智商不减,情商蹭蹭蹭地高速提升,于是顺利将伊人拿下。 可是相爱容易,相守太难。二憨对于柳离真是好得没话说,堪称是捧在手心怕摔了,含在口中怕化了,照顾得无微不至,充分贯彻了新时代的男人“三从四德”的风范:女朋友出门跟从,女朋友命令服从,女朋友说错了盲从:女朋友化妆等得,女朋友生日记得,女朋友打骂忍得,女朋友花钱舍得,但在他心头,始终无法摆脱IT男面对文艺女的自卑。不解风情、不谙时尚、不懂文学的二憨,面对柳离的柔肠百转、多愁善感、葬花吟唱的举动,往往现场反应是不知所措,回到家里则长吁短叹,乃至捶胸顿足。我本不想对这些置喙,可真心地受不了在我准备煎鱼时,二憨突然嚎一嗓子,于是鱼便压不住油花,盛放在我的手背上;或者是在我拎起垃圾袋准备去倒时,二憨猛地一跺足,惊得我差点将垃圾当做保龄球甩到他的脸上;抑或是夜里我正朦胧欲睡时,二憨像被猫踩中尾巴一般,骤然一记老拳砸在墙壁上,我顿时如被隔山打牛一般,吓得险些滚落到地……总之,血泪斑斑,说起来真的是一把屎一把尿的。我对二憨的这种行径无比痛恨,可是二憨眼中深深的自责让我无法怪罪。 遇见柳离,二憨的口头禅便是:“唉,为什么我又惹她生气了呢?” 二憨不懂对于一名习惯了风花雪月、悲风伤月的文艺女来说,没事发两声喟叹,闲着拘几把眼泪,这是常态。文艺女信奉的是:爱情是甜蜜的折磨。既然有折磨,那么就有苦痛,有悲摧,有泪光涟涟,有娇嗔轻责。二憨不懂,他只知道,“女人是用来疼的,而不是用来受疼。” 二憨很认真地给我讲过一个故事:某个公主有个特异功能:流的眼泪会变成黄金。公主后来嫁给了一名平民,后回宫看望父王。国王见公主他们过着贫穷的日子,奇怪地问平民:“你知道我女儿的眼泪会变成黄金,你随便让她流几滴眼泪,都可以过上好日子了啊。”平民诚恳地道:“可是我舍不得让她掉一滴眼泪。” 二憨对于柳离的情感跟这平民差不多朴实。他相信好男人不会让自己的女人轻易流泪。“女人的心是一片湖,寻常里风平浪静,景色优美。可若是下起了泪,那么将变成一片汪洋洪泽,泛滥恣意,不可收拾。”这是二憨不知从哪本书中看到的一句话,他将其奉为爱情圣经,行动指南。 我不屑一顾:“如果真是这样子的话,那么贾宝玉早就被林妹妹的眼泪给淹死了。” 二憨直勾勾地看着我:“贾宝玉最后得到林黛玉了吗?” 我赞叹:“不错哦,有进步,知道林妹妹大名叫林黛玉。《红楼梦》里,林黛玉最后泪尽而亡,贾宝玉出家去了,那就不存在得到。” 二憨二问:“如果贾宝玉不曾让林黛玉流泪呢?他俩会不会有好姻缘?” 我不觉有点语塞,“这……可是曹雪芹的安排就是贾宝玉该与薛宝钗在一起的,贾林之间,只是一段木石之盟的缘分罢了。” 二憨三问:“就算真的是木石之盟的缘分,难道不该欢欢喜喜地开始,互相祝福地结束?眼泪,泪水,都是苦涩的,不该掺杂在爱情的甜蜜中。” 我震惊地看着二憨,喃喃道:“士别三日,当刮鼻相看。想不到你二憨不仅找到了爱情,还找到了智商哪。” 二憨欲言又止,眉峰间虽无半点泪水,苦涩却在整张脸庞上交织着。 |
很久以后,在某次酒醉后,二憨带着哭腔地告诉我,那句话的版权属于柳离,他不过是复制黏贴。“原来在她的心中,早就对这段爱情有了安排,恰如曹雪芹对于贾宝玉、林黛玉和薛宝钗的命运安排一般。我只是她生命中的过客。我们欢欢喜喜地开始,互相祝福地结束。只是因为掺了眼泪,于是爱情就变质了,变得酸苦不堪。” 二憨和柳离的爱情结局是烟消云散。他们的爱情开始于秋天,终结于春天。如同那一段歌词里所唱的般:凝视着此刻烂漫的春天/依然象那时温暖的模样/我剪去长发留起了胡须/曾经的苦痛都随风而去/可我感觉却是那么悲伤/岁月留给我更深的迷惘/在这阳光明媚的春天里//我的眼泪忍不住的流淌//也许有一天我老无所依/请把我留在在那时光里/如果有一天我悄然离去/请把我埋在这春天里。柳离悄然离去,把二憨埋葬在乍暖还寒的春天里。 “春女思,秋士悲”。二憨自诩为士,那么理论上他的爱情应该发轫于春天,终结于秋天。可惜柳离最终连给二憨一个当“士”的机会都没有,只将他还原成了一个无足轻重的“卒”,生命中短暂出现的马前卒。不过这样也有一个好处,既然不是“士”,那么也就不必“为知己者死”。 可是庄子又说了:“夫哀莫大于心死,而身灭亦次之”。臧克家也说了:“有的人活着, 他已经死了”。我只能说,自从柳离走了之后,二憨身体里的某些部分就死了,就好像一株植物,外表上看着郁郁葱葱,可是内心处已被虫子啮咬得千疮百孔,就像一张烂渔网,从上到下都散发着一股腐朽的气息。 柳离走的那天,下着微微的细雨。我见证了二憨爱情的流离失散。那天本来二憨是去求婚的。从秋天到春天,四季走了四分之三,二憨觉得他的爱情也走了四分之三,理应加于圆满。于是他找到了我,红着脸,扭扭捏捏,眼神里流着三尺长的哈喇子。那时,我一度以为我是被表白的对象,吓得芳心散乱,思绪空白,只顾紧张地摆着手,道:“不行,不行,我不接受……”二憨眼神里的哈喇子瞬间收了回去,转化成微微的泪光,“你可是我最好的朋友哪……”我的心柔软了一下,但随即想起这乃关系到我下半生以及下半身的幸福,顿时坚定住,“不行,打死我都不能同意。”二憨依然哀求:“你就成全我吧,我以后每天给你洗衣做饭。”我觉得我必须要拿出大师当头棒喝的气势,才能震醒二憨的鬼迷心窍,于是竭尽全力大吼了一声,“不行!老子不!同!意!老子要的是女人,不是男人!Do you understand?”二憨果然如醍醐灌顶,眼神明亮了起来,“你说啥?你要女人跟不借钱给我有啥关系?”我的眼睛抽搐了起来,足足眨巴了有一分钟,如同快速刷新的鼠标,终于让大脑恢复成了正常的页面,“额,对啊,你找我啥事?”二憨的眼睛也跟着眨巴起来,直到眼角抽搐也没能理解我先前义正言辞的拒绝究竟是从何而来,临了他放弃了当柯南的潜质,而让三尺长的哈喇子重新从眼神里流了出来,“我想找你借一万元,那个,我想找柳离求婚,可是我缺个戒指。”我的心中真是百味交集,兄弟哪,我也想求婚,也不缺戒指,可是缺个女人……不过不管怎么说,哥虽然缺女人,但也不需要男人。只要二憨不把他硬塞给我,借钱的事也就算了。借了钱买了戒指,二憨又提出了新的央求,“你能不能帮我录像下,这是我生命中最重要的时刻,我好紧张。有你在身边我感觉会好一点。”那时,我的心中充满了“送佛送到西天”的崇高使命感,于是慨然点头同意——事后我才想起来,“送佛送到西天”只需要给佛的咽喉处送一把刀子即可。我便是充当了那把刀子,直接把二憨的爱情带到了西天:没有成佛,却已涅槃成灰。 |
二憨向柳离求婚的场面有点尴尬。我说过了,那天下着淫淫霏雨。二憨将柳离约到了他们初次见面的小公园里。本来他是想来个单膝跪地,进献上戒指,紧接着说上一通绵绵情话——这一幕他在家里拉着我排练了数回,听得我心惊肉跳,恶心发呕,头皮欲裂,我都怀疑再多几次的话我将如同《大话西游》里面对唐僧唠叨的小妖一般,找根绳子自行了结了事。不过排练与现场发挥根本两码事。由于下雨路滑,二憨还来不及跪下,就脚底一滑,“噗通”一声,如同两人初见面的那般,说得好听的叫做二度拜倒在柳离的石榴裙下,说得难听的就叫摔了个狗吃屎,钻戒也从手中滚落了出去,沾了泥水。二憨慌乱地将戒指捡起,本来想在衣服上擦拭干净,结果一看身上也全都沾满泥巴,情急之下就直接在脸上擦了两把。略微锋利的戒指边缘将他的脸划出了两道伤痕,他也浑然不觉,只是保持趴到在地的姿势,举着戒指,高仰着头,脸上滴落满了雨珠,然后充满期待与深情地向柳离告白道:“柳离,嫁给我吧……”后面我替他写好的一长段告白就全都被他吃进肚子了,气得我捧着摄像机的手都在微微发抖——二憨简直太暴殄天物了。我之所以不辞辛苦地前来当免费的摄像师,就是想看到我写的美好文辞,如何绽放在一个美丽女孩的心间,化作幸福的笑容。可是二憨竟然充当了恶劣包工头的角色,偷工减料,将其搞成了豆腐渣工程。 柳离的反应用“十动然拒”十分贴切:十分感动,然后拒绝了。二憨后来反复向我念叨:“她当时流泪了,我看见有两粒豆大的泪珠从她的眼眶处流出,可见她心里还是有点爱我的。”我没有打破二憨这种阿Q式的自我精神安慰,不好说那究竟是柳离的眼泪还是雨水。总之,我看见柳离抛掉雨伞,伸手去扶二憨,“你先起来再说。” 二憨也不知哪根神经抽筋了,或者是雨水顺着他重新开裂的脑洞灌了进去,水深二米,人高0.2米,于是他倔强地道:“你要答应了我,我才起来!”这句话的慷慨性,可以与趴床底下的丈夫那句“男子汉大丈夫,说不出来就不出来”相媲美。 柳离怔怔地看着二憨有五秒钟,缓缓地道:“如果我今天里无法答应你,是否你就躺在这里直至天荒地老?” 这本是柳离的浪漫主义本质开始顺着雨水一起扩散蔓延,可惜流速太慢了,没能顺利抵达二憨处。二憨踌躇了一下,甚至我还看见他偷偷地翘起手指进行数数,临了道:“这个,下着雨,我想在我得了肺炎之前应该可以坚持躺三个小时零十五分钟。那个,距离天荒地老,额,那个……” 我实在不解二憨是如何推算三个小时零十五分钟这个数据的,事后二憨解释说:在他六岁的时候,邻居同龄的小女孩在户外淋了大概六十五分钟的雨,最后得了肺炎,险些死掉。而三个小时零十五分钟正是六十五分钟的三倍,主要是考虑到两点:一他是男生,理论上身体素质强一些;二他已经二十六岁,比起六岁的年龄,身体抵抗力要强一些。“所以我定了三倍的数值,但这仅是一个合理估算,没能验证。”二憨微微遗憾。 我听得咬牙切齿,真恨不得当日里将他塞在泥水里躺足三个小时零十五分钟,让他完成伟大的猜想。 |
连我都听不下去的答案,自然进入不了柳离回形的脑沟中。她站起了身,深深地凝视着二憨一眼,道:“憨子,我希望你记住一点,无论什么时候,身体都是自己的,你要照顾好自己,之后才有能力再去照顾他人。我走了,可能永远都不回来了。你自己要幸福。”说完,转身离开。 二憨整个人僵住了,下半身贴着泥地,头高高撅着,双手捧着戒指,目光呆滞,就像一只吓呆了的土拨鼠。 眼看着我参与的深情告白,变成了一场深情告别,我急了,抛却记录者的身份,成为一名助演,追上了柳离,“二憨对你用情如此之深,你怎么可以说分手就分手呢?而且还选择在他求婚的时间。这个太打击他了吧。” 这次我可以证实柳离真的流泪了,而且是豆大的泪珠,“我也知道对不起他,可是,可是……你也看到了吧,我和他之间并不合适。憨子是个好人,非常好非常好的男人,但我们真的是两路人。他就像是一只麻雀,遇到了随便一根树枝都可以栖下,并将一路上的见闻叨叨絮絮地说与对方听;而我不同,我是一只荆棘鸟,我只有碰到了那一根属于自己的荆棘,才会选择落下,竭尽全力地把自己的胸脯穿透进尖锐的荆棘上,然后和着血沫开口吟唱,每一字一句都从心脏处涌出。等到血尽,我的爱与生命也就成了灰烬。憨子对一个人好,并不需要看对方是谁,他燃烧自我的,仅仅需要一个名分即可;可是我却希望我的男人,可以征服我,在精神上。我想要的,不是生活上的呵护与照顾,而是灵魂的共鸣。就好像我与憨子的相处,我看得到他的用心与用情,我也想回于他平等的爱,尽到一个女朋友或说妻子的责任,对他柔情似水嘘寒问暖,为他红袖添香洗手做羹。可是我真心地做不到。我回报他的,多是嘲弄他的无知与老土,抑或是践踏他的自尊。这样子他很累,我也很累。每一个女人都渴望把自己完全地托付给一个人,可以肆无忌惮地撒娇,大哭大笑,可以不分缘由不问因果地索取,同样地也可以无穷无尽地包容他,甚至宠溺着他。在彼此的眼睛中,对方永远是裸裎的赤子,可以自由随性地做着自己,而无需有任何顾虑。可是我与憨子之间,连日常对话都搭不到一个调上,你说我与他之间能做到这一点吗?” 我突然感觉到一股虚弱袭来,只是不忍看到二憨眼底如灰烬般的绝望,于是勉强着自我,劝解道:“我承认二憨现在有许多不足之处,可是你应该看得出来,他是真心爱你的。他为你改变了太多太多。比如说,因为你提过一句沈从文的《边城》,他就悬梁锥骨地通宵熬夜看完了它,尽管看完之后他要一个劲地问我:翠翠到底是嫁给了谁?比如说,他和你在星巴克一起喝咖啡出了丑,他后来就将每一种咖啡都买了一杯,独自缩在屋子里,一边品尝比较,一边背诵着它们的名字和特点,直至因为咖啡因刺激,整宿整宿地睡不着觉……你应该可以感受得到他的这份心。我认为,只要有爱就有包容,有包容就有合适。执子之手,与子偕老,说到底,不就是‘珍惜’二字吗?他珍惜着你,你也应该珍惜他一点吧。“ 柳离眼底的悲伤更甚,“我明白你的意思。可是爱情真的不是你来我往、礼尚往来。没有办法说对方付出了二两的感情,那么我好歹可以回他一两。爱情就是一条河,只有相爱的人可以抵达彼岸,相互拥抱不肯分手,更多的人,都是隔岸而居。所谓夫妻,多半是在对岸里喊一声‘你冷不冷啊’,‘你饿不饿啊’,然后踏过鹊桥,为对方送去一件衣,一碗饭,说几声珍重的话语,最后呢,依然是要回到各自的岸,各自生活。流水滔滔,那些问候与温暖,有的就如水面落叶,不知所踪,有的则坚持成了一种习惯,到后来鹊桥变成了石桥,无法踩断。可是你不能说,因为有了坚固的石桥可以时常来往,他们就有了灵魂的圆满。相反,他们依然分立两岸,望着对方的身影,却不能真正牵住对方的手。他们之间,是身体的相互偎依,而不是灵魂的相互温暖。在我最美好的年华里,憨子可以信言旦旦,说他会竭尽一生的力气来爱我,宠我,可是随着韶华逝去,红颜老矣,这些诺言依然还会作数吗?就算作数,我能接受得心安理得吗?心安即家,心不安就永远在流浪。憨子以为他抵达了幸福的终点,我却知道我不会一直在终点处陪着他,而是很快就要转身,因为我的心在远方召唤。所以,即便今日里我答应了憨子,许他花开,许他终老,我却知道这只是镜花水月,终有一天我要打碎了去,露出崚嶒的真相。既然结局只能是幻灭,我又何必在此刻欺骗着他,勉强着自己呢?” 柳离的话让我回思了很久很久,以至于她什么时候悄然离去我全都不觉。我不得不承认,柳离了解二憨,远比二憨了解柳离来得深刻,尽管看似二憨用了更多的心。柳离说得对,爱情不是一场交易,你付出五毛,就可以收获五毛。爱情是一场投资。在合适的时间合适的地点遇上合适的人,那么你递过去的五毛,与对方掌心的五毛合在一起,会变成了一块;而在错误的时间错误的地点遇上错误的人,那么对方可能会将你手中的五毛掠取走,留下一句空洞的誓言。不管怎样,柳离至少做到没有交出手中的五毛,却也没有取走二憨手中的五毛。所以,她是善良的,是真心的,是无以责怪的。 |
二憨认可这一个结论,喃喃道:“我从来没有想去责怪她,我只责怪我自己不够优秀,听不懂她灵魂深处的话语,就连她口中说出的话我都还经常弄错。我希望在将来的岁月里,她可以遇上一个比我更好的男人,能够给她一个圆满的爱情,让她尽情地想哭就哭,想笑就笑,而不要跟我在一起的那般,哭笑不得。” 两年后,我接到了柳离的结婚请柬,二憨也接到了。犹豫了半天,我还是去了。因为我想代二憨看一看,柳离是否真的幸福。二憨不敢去,他说:“如果看到她很幸福,我会很心碎,因为那等于看到了我自己的失败;如果看到她不幸福,我会更加心碎,因为我会后悔自己当初不去坚持。” 新郎很帅气,跟柳离站在一起很般配。据说他们相识于辽阔圣洁的西藏,因为心底共存的一片洁净,于是彼此惺惺相惜,相知相爱。我看到柳离的脸上始终挂着深深浅浅的笑容。只是她的目光太过深邃,我无法看清,这些笑容是否都是从她心底迸裂出来的,和着血。 柳离向我敬了酒,“谢谢你的光临与祝福。也代我向憨子问好,祝他幸福。” 很简单的套词。我却希望那是从她的心底生出,和着血。 二憨本来让我交上那枚钻戒作为贺礼,却被我偷偷置换成了八百八十八元现金。开什么玩笑,那钻戒花的是我的钱,二憨一直没还我呢,最重要的是,人家结婚你送钻戒,下次如果人家葬礼你是不是要抬个棺材过去?太不礼貌了! 酒席上,我没喝两杯酒,可是整个脑袋却晕晕乎乎。回到小区,听到一个鬼哭狼嚎的声音传来,声音里夹杂着一段熟悉的词: 月光挂在屋顶 像流水一般往下滴 你挑着裙仿佛身披双翼 微醺的风将你托起 漂浮在我的视线里 整个世界被你切割得扑朔迷离 你是我的前事 你在我的今世 桃花的酒窝荡开了一个春季 曲水流觞的光影交错里 你袅娜的身姿,盈盈笑意 将我的目光深深锁进去不能抽离 雨帘在门前写着倾斜的文字 你轻托着腮的样子 娇柔得仿佛一出古老的戏 戏里的身影模糊蒙迷 悠缓飘长的唱腔浸染水汽 隔着雨帘的我看得呆呆痴痴 你是我的前事 你在我的今世 青黛薄暮的秋色如忆 记忆中满满的是你 洁净如莲,含笑依依 将我钉紧在时光的柱上无法呼吸 桃花开了一季又一季 我念着你,不离不弃 光阴荡开了重重的涟漪 我等着你,千年如一 爱情的传唱岁岁相似 你我的故事将成传奇 这是我写的一首歌词,名字唤作《前事今世》。二憨以十只大闸蟹和一个星期的家务活,向我置换过来的。他本来是想在与柳离的婚礼那天上高歌一曲,作为送给柳离的结婚礼物。为此他还花了整整半个月的时间来自我谱曲。连五线谱都不认识的二憨,谱曲的方法就是拿着手机,一字一字句反复地吟唱,找到合适的旋律录了下来,再在电脑上将其剪切拼凑,最终成为一首完整的曲。不可否认的是,IT男的二憨,不仅缺少文学细胞,还缺少音乐细胞,那歌谱得如狗熊啃过的苞谷,支离破碎,又被他的天癞(蛤蟆)之音演绎得,简直就是如同最蹩脚的哭丧演员嚎叫出来的唱词,含混不清,挠心无比。 |
不过这次我没有怒骂他“暴殄天物”,糟践了我的美好才华。因为我看见了二憨脸上流淌着的豆大泪珠。所有的歌词,一字一句,都是从他的心底冒出,和着血沫。二憨才是荆棘鸟,找到了属于他生命中的那一根荆棘,于是他毫不犹豫地俯冲下来,将胸脯深深地扎入尖锐的荆棘上,然后开口吟唱,唱出相思之苦,唱出爱情之殇,一字一泣血,一声一含悲,直至泪尽,直至血干,方始休。 知音少,弦断有谁听?楼上有不解个中味的人丢了花盆下来,还有污言秽语。于是最后的一幕是:我陪着二憨,一起双手叉腰,站在楼底,如同传说中的哼哈二将一般,一人吼唱着无比难听的《前事今世》,一人吼骂着无比难听的话语。月光挂在屋顶,像流水一般往下滴。从天空中滴落下来的还有一把菜刀,落在我的脚边。我沉吟了下,觉得荆棘鸟唱歌固然是吐着血沫的,但那也是从下往上地冒,而不是从头往下地冒,于是结束了这一场对抗,拉着二憨离开。 我们去了小区前面的小饭店,喝了很多酒。本来晕晕乎乎的我,却越喝越清醒。二憨则渐渐地眼神迷离,说了许多的话,临了一句:“羊羔(我姓杨,二憨本意尊我为杨高人,只是缩写成了杨高,音同羊羔),你知道吗,我的爱情,流离所失了……”然后一头栽倒在地上,再也爬不起来。 我仰着头。月光挂在屋顶,像流水一般往下滴,滴落在我的眼眶中。两年前,二憨拉着我,反复排练求婚的一段话,像断了线的明珠一般,滚落在地上,和着二憨呕吐的秽物,一起黯淡无光: 柳离,风华是一指流砂,苍老是一段年华。红颜从来不抵岁月,唯有心底的风月可以长存。一生一世一双人,半醉半醒半浮生。浮光掠影的红尘阡陌上,你我携手走过,不离不弃。一曲清歌歌罢心中情,半杯浊酒尽余欢,了慰平生。柳离,我爱你,请嫁给我吧! “什么乱七八糟的台词。”我呸了声,仰天长啸出信达雅的一句:“柳离,我爱你!” 屋顶的流水,终于顺着月光的轨迹,从我的眼角倒了出来。(完) |
我觉得这个是我写过最好的爱情小说,也是我笔下的爱情成功转型的代表作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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