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网 购物 网址 万年历 小说 | 三丰软件 天天财富 小游戏
TxT小说阅读器
↓小说语音阅读,小说下载↓
一键清除系统垃圾
↓轻轻一点,清除系统垃圾↓
图片批量下载器
↓批量下载图片,美女图库↓
图片自动播放器
↓图片自动播放,产品展示↓
佛经: 故事 佛经 佛经精华 心经 金刚经 楞伽经 南怀瑾 星云法师 弘一大师 名人学佛 佛教知识 标签
名著: 古典 现代 外国 儿童 武侠 传记 励志 诗词 故事 杂谈 道德经讲解 词句大全 词句标签 哲理句子
网络: 舞文弄墨 恐怖推理 感情生活 潇湘溪苑 瓶邪 原创 小说 故事 鬼故事 微小说 耽美 师生 内向 易经 后宫 鼠猫 美文
教育信息 历史人文 明星艺术 人物音乐 影视娱乐 游戏动漫 | 穿越 校园 武侠 言情 玄幻 经典语录 三国演义 西游记 红楼梦 水浒传
 
  首页 -> 恐怖推理 -> 听!死尸在讲话!《听尸》恐怖的法医案件纪实! -> 正文阅读

[恐怖推理]听!死尸在讲话!《听尸》恐怖的法医案件纪实![第38页]

作者:法医朱明川
首页 上一页[37] 本页[38] 下一页[39] 尾页[39]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听尸之超神体:苍蝇女(1)

    文/朱明川


    01照片上的怪物

    美女变怪物,还引发了凶案,听起来很夸张,却真有其事。

    我遇到过不少奇怪的案子,应该早就见怪不怪了,可这次说要的案子,我到现在仍觉得很离奇,其中的犯罪手段更是超乎想象。人心的可怕就在于此。

    案子还是发生在2016年春天,当时我因私事回到广西马山县,很多老相识都来看望我,给我安慰,生怕我想不开。说实话,没有哪一个行业的人比法医见证的死亡多,我们都能体会死者能重新活一次的期望,他们都是带着遗憾和悔恨离开人世的,因此我们都很珍惜生命,哪里会去干傻事呢。

    除了给我安慰的人,也有来寻求帮助的人。从事过医护行业的人都知道,如果邻里之间知道你是那方面的从业人员,他们有小毛病都喜欢找你咨询,甚至觉得你比大医院的专家还可靠。我虽然后来当了法医,有些人怕触霉头,不敢来找我看病,但要是出了棘手的事,他们还是会选择来找我,比如我当年的一位卫生院老领导。

    这位老领导姓韦,我一向叫他韦叔,他有个孙女刚从B超技士转为B超技师,然后就出了一件事。之后的发展太多曲折,令韦家长辈们十分头疼。

    在这里,我先说个题外话,最初写这些故事时,我曾交代自己原本是医士,后来才半路出家去当法医的。有人曾质疑,医士是不是笔误,应该叫医师才对吧?其实不然。以80年代末的国情,我从卫生学校毕业后,能当上医师才是假的,医士实则是正确的称呼。又比如韦叔的孙女,她在辅助科室工作,老百姓们喜欢混称他们为医生,但理论上应该叫技师,而中专类学校毕业出来的就叫技士。这一段看似多余,也仍有多费笔墨的道理在,大家且先看下去。

    韦叔一见面就和我寒暄了一会儿,并没有直接说明孙女出了什么事,为什么需要我帮忙。我心中很好奇,以韦叔的脾气,他是不喜欢麻烦别人的,除非是迫不得已。在我落脚的地方见面后,韦叔一直没有切入主题,总是问我在挪威高士塔医院学习心理学有何感受,以及国外一些最新的相关技术,末了还问我不是带了个专家回来吗,人呢。

    我去挪威学习,认识了一个从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毕业的心理医生,叫胡三强,他陪我一起回来的。我本来是拒绝的,我知道死者家属不喜欢别人看到他们痛苦的样子,谁对那种感觉都会无所适从。不过,胡三强还是坚持陪我回来,他嘴上说想来看看我当年的办案环境,其实也是想陪我散散心。

    韦叔要来找我,我算到一定是私事,正好胡三强以自己的职业背景在写一些小说,我就让他到外面去写。我看韦叔绕来绕去,总是避开话题,当下就直截了当地问他,这次来找我,究竟有何贵干?若是要做某些司法鉴定,我可以向他推荐一些人或机构,但我个人不便发表意见,毕竟我已经退休了。

    韦叔嫌我打官腔,以为我要赶他走,他一急就发愁地说自己很久没睡好了,他一直担心孙女的情况。我知道韦叔的孙女叫苍苍,她在B超室工作,社交圈子很单纯,这类人群一般不会惹上什么纠纷或麻烦,为何韦叔会拉下面子来向我求助呢?

    我不愿意拐弯抹角,想立刻问韦叔,苍苍是不是出了什么事?韦叔却说,现在苍苍不适合见人,谁见了都以为她变成怪物了,这件事绝对是有人在谋害苍苍。见我不信,韦叔又说他曾将心中的怀疑向当地警方说过,可惜全都是猜测,没有实质证据,人家没办法立案。我点头表示没错,你不能怀疑谁要害你,就让公安局去帮你查案子,抓坏人,不然社会早就乱套了。

    韦叔铁定是能求助的人都求助过了,见我也这么说,他就着急地问我,说这也不一定吧,比如谁扬言要你生不如死,现在你出事情了,那个人总有嫌疑吧?这时候,胡三强忽然回来了,韦叔看到一个帅小伙进来,有些意外,原来他以为我带回来的是个女人,然后又感叹这么多年过去了,我怎么还没再成个家呢。

    胡三强回来拿东西,见韦叔还在,他转头又想出去,可韦叔马上叫住了他。接着,韦叔从随手带来的牛皮纸档案袋中抽出了一张照片,递给胡三强,然后说你不认识苍苍,算是外人,能够客观地看待这件事,你留下来,告诉朱明川,我是不是该去报案。胡三强只瞄了一眼那张照片,他就做出了一个惊恐又厌恶的表情。

    “这是苍苍出事后,我拍下来的,我怕吓到朱明川,没敢马上拿出来。”

    一张照片能吓到我这个干了30多年的老法医?有这可能吗?

    我韦叔没注意到我的神情,他说罢就长叹一声,同时让胡三强留下来,并表示不介意让外人知道,他本来就想报警的,只是他和警方一样,都不知道是什么手段能让一个正常人变成怪物。

    一个美女变成怪物?有可能吗?是被毁容了,还是被人伤致残疾呢?胡三强洞悉了我的猜测,站在我对面使了个眼色,暗示我的猜测全是错的。

    韦叔犹豫片刻后,又将照片递给我,让我自己看。虽然我是法医,检验过许多尸体,忍受能力比普通人要强,但我也只是瞧了一眼,一股强烈的呕吐感就涌上咽喉。
    02胎心的检测

    我是法医,做出这样的反应,实在不应当。韦叔料到我会如此,摆了摆手,表示他不介意,因为给警察看这张照片时,别人的反应更夸张。

    在照片上,苍苍瘫在床上,可是她全身都是苍蝇,密密麻麻,她的皮肤还溃烂了,钻出了许多小虫子。由于这种怪病的折磨,苍苍的精神状况已经出了问题,眼神里充满了恐惧,四肢也因为束缚带的捆绑而变得扭曲,再加上她想挠身体,她的姿态就变得极其不协调,好像是被塑料模特被人任意弯曲了肢体后的样子。

    胡三强觉得很恶心,忙问就不能给苍苍搭个蚊帐吗,再不济,喷些花露水也是好的,怎么让这么多苍蝇附在人身上,这对溃烂的伤口很不好,肯定要感染的。韦叔苦恼地唉了一声,向我们解释,这是一开始的时候,谁都没想到会恶化成这个样子,哪里会想到飞来这么多苍蝇。接着,韦叔慢慢地从裤子口袋掏出个手机,给我们播放了一段视频,看日子是几个月前录下来的。
    “这是我侄女录下来的,你们自己看吧。”

    在录像视频中,苍苍的皮肤大片红肿,还没有照片上那么可怕,可是皮肤红肿凸起的地方竟然会蠕动,过了一分钟,镜头转到一个大水疱状的地方,一条白色小虫就穿破疱壁钻出。视频大约有三分钟长,整段视频总共记录了11只小虫从活人皮肤破出的情景。
    侦破案件讲究前因后果,韦叔理解这一点,在外面看视频的同时,他就将事情的原委细说了一遍。

    要说清楚这个病,又得往前说一个纠纷事件。

    苍苍有个闺蜜叫小洁,她们从幼儿园就认识了,感情非常要好。小洁有不良孕史,2015年她第三次怀孕,在孕后42天,她就去苍苍的科室做彩照检查,本来医生说这个做得太早了吧,但刚转为B超技师的苍苍私下说没问题的,小洁那天就去做了彩照检查。
    做完检查后,结果一出来,他们说只看到了胎囊,没有胎心和胎芽,是个死胎,需要尽快做清宫手术,否则会危及大人的生命。小洁本来想再做阴超检查,她觉得阴超检查比较清楚,可是她那段时间出现过黑色的分泌物,还特意保胎了一周,苍苍说那样的情况不适合做阴超检查。

    因为有过不良孕史,小洁对此很有压力,她也没有再做检查,而是选择在某一天做了清宫手术,可是那次手术出现了状况,后来她再去做身体检查,发现自己已经不适合怀孕了,也就是说她的身体留不住宝宝了。

    小洁又悲又气,打算起诉做手术的人,在后来在纠纷中,那个人研究了当时的彩照结果,他推测那个检查是误诊,因为当时小洁比较肥胖,经验不够的B超师是可能查不到的。实际上,除了孕妇体重超标外,若是月经周期不规律,或者受精款着床晚,胎心也会出现得晚。只要验血hcg(即人体绒(毛)膜促性腺激素)和雌二醇上涨正常 ,胎儿一般都会正常发育,胎心在七八十天后都会检测到的。

    因为误诊,导致失去了胎儿,还为此不能怀孕,小洁与苍苍的感情就此破裂。其实,当时看到结果,做出判断的是一个姓王的老医生,但小洁认定苍苍也有责任。之后的事情就愈演愈烈,有亲戚来堵医院闹事的,也有去法院要起诉相关人员的。苍苍很快也被停职了,她压力过大,就去内蒙古躲一个礼拜,想要放松心情。谁知道,苍苍回来后就关节疼痛,且皮肤出现大片红斑,且身体表面有一种蚁行感。韦叔让苍苍去做检查,医生诊断为类风湿关节炎,开了一些治疗关节炎的药物,如双路芬酸钠片。

    一个月后,苍苍的关节疼痛没有缓解,反而加剧,医院却仍查不出问题来。渐渐地,苍苍开始因为皮肤红肿痛痒而搔抓,皮肤没多久就抓烂了,还渗出了淡黄色的液体,并且挤出一些半透明米粒大小且可蠕动的虫子。这些虫子经固定后测量,大约有2毫米长,共11节,口钩发达,其前端尖细,并有个齿状突起物体,尾部有一对气门,呈肾形。

    起初,苍苍碍于颜面,没敢声张,直到她全身钻出虫子,引来大批苍蝇后,韦叔一家人才意识到出了问题。
    03皮肤蝇蛆病

    活人的皮肤钻出虫子,这不是天方夜谭。听韦叔描述完之后,我就猜出了苍苍的病,即皮肤蝇蛆病。

    这种病是由某些蝇类幼虫进入人体,并在人体内移行引起炎症反应。一般这种病发生在牧区的牛身上,偶尔也会发生在人类身上。因为这个病非常罕见,首诊医生没有见过,误以为苍苍得的是类风湿关节炎,也没有注意到结缔组织特别是类风湿关节炎的诊断标准。不过话说回来,皮肤蝇蛆病早期诊断是很困难的,同仁们都极易误诊为感冒、风湿热、风湿性关节炎等,等皮肤溃烂和挤出蝇虫后,往往才意识到是这种怪病。

    可以断定,苍苍患病,有一大部分原因出在内蒙古的旅行上,只是在那段旅途中到底发生过什么,已经无从查证。像苍苍病得那么严重,治愈是当务之急,因为她面临着蝇虫可能会进入体腔和脊椎管的危险。

    要治疗这种病,非常不容易,现在全球都没有适用于人体的杀死蝇蛆的药剂,而抗菌素、抗组织胺药或皮质激素等,这些虽然能控制继发感染和改善症状,但对幼小的蝇虫是无效的。如果要取出那些蝇虫,只能破开皮肤,将虫子一只只取出来,但虫子又太小,谁都难以确定人体中到底有多少蝇虫存在,如果它们不只潜伏在皮肤,已经深入体腔就更是不好办了。

    当时,苍苍接受治疗已经有段时间了,经过医生们的救治,她慢慢地痊愈了,皮肤里再也没有取出过蝇虫了。可是,这个病对人的折磨很厉害,再加上小洁的彩照检查事件,苍苍身体虽然痊愈了,但精神出了问题。经过专家会诊,苍苍患上了精神分裂症,她经利培酮治疗后,病情才逐渐被控制。

    听到这里,我实在想不出这事情怎么让公安局立案,毕竟患怪病又不是别人害的,很可能是苍苍在内蒙古时擦伤了皮肤,导致了感染。小洁应该也不会追到内蒙古去害人,如果真去了,那我们也不会坐在这里谈话了。

    韦叔坦言,他为孙女操碎了心,都怕自己得了妄想症。因为苍苍的皮肤蝇虫病痊愈后,她仍称皮肤内像有蚂蚁、虫子在爬的感觉,起初她日夜不停地用水冲洗身体,过了一段时间后,她又将皮肤抓烂,甚至用洗碗钢丝球来刷身体,将好不容易愈合的皮肤刷得血肉模糊。韦叔怀疑皮肤蝇虫病还没有治好,他又带苍苍去做检查,去了几家医院,结果都是一样的——病早就好了,苍苍身体内找不到任何幼虫了。

    为了保护苍苍,不让她自残,韦家一家人就将她绑在床上,每日喂食,同时配合一些精神疾病的药物来给她治疗。大部分人都认为,苍苍是得了皮肤蝇虫病,吓坏了,即使病好后,精神上也仍受到刺激。苍苍却一直大喊,自己没有疯,她皮肤下真的有虫,哭着叫着求亲人拿刀将她皮肤切开,把虫子都抓出来。

    在精神没有问题的情况下,一个人要多么绝望,才会提出这种要求?当然,大部分精神有问题的患者都会坚称自己是正常的。苍苍已经被医院确诊精神状况有问题了,这应该不会是误诊,出了这么多事,心情能平静才不正常。

    到了这里,我还是猜不出,韦叔究竟怀疑是谁在害苍苍。为免浪费时间,我就请韦叔道出心中的想法。韦叔是明白人,听到我这么讲,他忽然显得不好意思,说自己也就是猜测,没有证据的。话都说到这份上了,也没必要遮遮掩掩的,我就请韦叔但说无妨。

    韦叔犹豫片刻,这才告诉我们,小洁和夫家和那群精神科医生是老相识,他怀疑小洁他们与精神科医生串通好了,在治疗过程中给苍苍做了什么手脚。胡三强闻言,忙说这不可能的,精神科医生哪有那么大的本事,他们最多只会耽误病人的治疗,或者误诊,绝不会瞎整出一个病来的。

    韦叔很失望,他看向我,希望我能给出不一样的答案,可我不能凭这些话就乱下结论,因此提出想去韦叔家看看苍苍。本来,我也认为韦叔是爱孙女心切,将对亲人的悲痛转移到其他人身上,想以此发泄。没想到,我却发现了可怖的真相,原来这件事的背后真的有黑手。

    至于凶手是谁,包括我在内,在那之前没有一个人猜得对。
    04病中病

    马山县的卫生院有一套单位集资房,韦叔一家就住在那里,苍苍本来一个人在外面住的,可患病后就搬回家里来了。

    在去韦叔家之前,我没有一点把握,只是想借此安慰韦叔,我懂失去亲人的感觉,虽然苍苍还有一口气在。韦叔说苍苍精神状况不好,有个心理医生一起去,可能会更好吧。我懂韦叔的意思,当下就邀胡三强一起去。

    苍苍当时睡在房间里,白色的蚊帐还没拆掉,只是房间里已经没有苍蝇了,空气里还滞留着蛇胆花露水的气味。为了不让苍苍伤害自己,她仍被束缚带捆绑着,可她一直在叫大家放开她,她身体痒得难受,想要抓一抓。可能叫得太久了,我们来的时候,她已经没有多少力气了,声音像蚊子那样,不知道的人还以为她睡着了在说梦话。

    韦叔依旧认为,是精神科医生在作祟,所以很久不让苍苍去那边门诊了。不过,韦叔也承认,苍苍去诊断后服过药,她的情况改善了,后来还被批准回科室去上班,就是还不能从事一些重要的工作,比如给人做B超检查。

    胡三强为了消除韦叔的疑虑,便征询韦叔的许可,想要看看苍苍就诊以来的各项检查结果、病历、处方单等。胡三强看得很仔细,除了研究那些材料,还问了韦叔关于苍苍是否按时服药,或者是否曾停药。那些记录都没有造假,胡三强和我都看得出来,苍苍在精神科的治疗时间很短,韦叔对苍苍的病情也有些省略。

    根据精神科的诊断来看,苍苍睡眠极差,总是觉得窗外有人在说话,有人要谋害她,语言性幻听非常严重,存在被害妄想、被跟踪感。也就是在这段时间,苍苍声称有人在害她,这一切都是人为的,韦叔听信了苍苍的说法。

    接着,我和胡三强都检查了苍苍服用过的药物,有利培酮,也有奥氮平、扎来普隆。利培酮和奥氮平是治疗精神疾病的药物,扎来普隆是针对睡眠问题的镇静催眠药物,是国家特殊管理的第二类精神药品。韦叔担心药物被人换过,他直言自己检查过好几次,我和胡三强也简单分辨了一下,药物没有问题,没有被换成别的东西。

    奇怪的是,我看到那些药物,总觉得有些问题。胡三强也觉得不对劲,可我们就是说不出哪里怪。

    “是药被换过了吗?”

    “没有。”

    “药开错了吗?”

    “也没有。”

    “这几种药物一起吃,会有中毒反应吗?会导致精神错乱吗?”

    “这更不可能。”

    仅有的猜测就只有这几种。我们分析了一下,表面上看没有任何问题,如果是我们给苍苍诊断,可能也会开这几种药物。既然如此,这些药有什么玄机吗?

    我总觉得这些药是有问题的,可如果苍苍得病真有阴谋的话,那犯罪嫌疑人是怎么办到的呢?想到这里,我立刻转换了身份,以法医的角度来分析苍苍的情况。

    首先,憎恨和责怪苍苍的人是小洁及其亲人。如果苍苍疯了,或者死了,这可能是他们想见到的吗?也许吧,但不至于走到这一步,就算小洁等人有这种想法,他们怎么接近苍苍呢?甚至能让苍苍相信自己的皮肤蝇虫病仍没有痊愈,甚至疯狂地用洗碗钢丝球刷身体?我想不到任何可行性的办法。

    那么退一步,会不会真如韦叔说的那样,是精神科的人催眠了苍苍,让她以为自己的怪病还没痊愈,以此帮小洁报复苍苍?这种在影视剧里可能会存在,但在现实里,要这么做的话,是要接受良心拷问的。韦叔也说了,苍苍当时的怪病是治好了的,皮肤没有再钻出虫子了,她应该是最清楚的。既然如此,精神科医生不太可能催眠苍苍,让其坚信病没有好。关键的一点是,这对他们没有任何好处。

    在大多数罪案中,谁是嫌疑人,一般要看谁得到的利益最大。在苍苍的事件中,谁会因此获利最大呢?是小洁吗?是精神科医生吗?都不是。至于是谁,我本来没底的,后来想到韦叔说过的花,心中就有数了。可若要断案,需要实质性的证据,不能光凭一句话就能给人定罪。

    之后,我在得到相关方面的许可后,拿到了苍苍的所有病历和用药情况。最初,苍苍被医生予以利培酮治疗,并逐步加量,同时予以扎来普隆改善夜眠。治疗3周后,苍苍睡眠还有所改善,但心神不定,会自言自语,于是又采用了交叉换药法,换用奥氮平治疗。这就是三种药的开药缘由。

    看到这里后,我发现苍苍的利培酮剩下的药量略多,奥氮平却没了,很可能她停用了利培酮,只一直吃奥氮平。我觉得不对劲应该就在这里,于是打电话问韦叔,是不是苍苍后来只吃奥氮,医嘱明明是要交换用药。

    韦叔在电话里噢了一声,回忆了一会儿,告诉我那是苍苍自己说的,奥氮平对她的效果好些,利培酮会让她有种心慌的感觉。苍苍只是B超技师,她才从技士变技师,经验都不丰富,哪里了解跨专业的知识呢?医嘱交代要换药服用,确实是有道理的。韦叔不知道我为什么会那么问,他又补充了一句,说那是B超室的老王告诉苍苍的。老王就是在看过小洁的彩照检查结果后,诊断胎儿没有胎心了,是个死胎,要尽快做清宫手术的那位老医生。

    没错,这个老王有很大的嫌疑。为什么呢?要知道,小洁虽然恨苍苍,认为苍苍负主要责任,可是要走法律程序的话,老王绝对逃脱不了责任的。如果苍苍的精神出了问题,那么很多责任都可以推给她,因为她的发疯就吸引了大家的眼球,谁会信任一个疯子在那里给孕妇们做孕检呢,不出事才怪。

    那一句话就能杀人吗?是不是太夸张了?

    根据苍苍的血常规检查,其单核细胞百分比远超标准,肝功能也不好。奥氮平会导致肝功能受损,这是业界共识了。奥氮平是一种非典型神经安定药,能与多巴胺受体、5-HT受体和胆碱能受体结合,并具有拮抗作用。像苍苍那样的心理反应,是奥氮平致组织胺( H1) 受体兴奋导致的一种特异性的变态反应。很多人都不知道,奥氮平服用后,会导致皮肤瘙痒刺痛,那种痒不是普通的痒,而是深入皮肤,甚至骨髓的痒。

    在心理学上,有一类病叫触幻觉,这类诊断鉴别包括脑器质性精神病,还有可卡因中毒伴发的精神障碍(可卡因幻虫病)。这些病都有个共同的特征,就是患者会认为皮肤下有虫,感到皮肤瘙痒,有针刺感,以至于恨不得用刀切开皮肤,想要将虫子都挖出来。病情如果加重,还会出现冲动行为,或者会自杀。

    苍苍停掉利培酮后,一直服用奥氮平,她的触幻觉就被催生了,再加上她的确患过皮肤蝇虫病,她的情况才会更加糟糕。这也是为什么,没有人怀疑过,苍苍的病中还藏着一种病,即触幻觉,大家都以为是苍苍的皮肤蝇虫病留下的心理阴影。

    奥氮平对肝肾功能的破坏,很多人都知道,而会造成皮肤瘙痒,乃至严重至产生触幻觉的幻虫病,这些方面知道的人很少,但如果你上网去搜索“奥氮平”、“皮肤瘙痒”这些关键词,你就会发现很多用药的患者都出现了这种临床表现,他们会去询问原因,可是大部分不知道这个毛病的根源。老王是多年从医人员,要了解到这一点,并不困难,他以苍苍的怪病为灵感,能想到这一点,更是容易。

    只是,要如何将老王定罪呢?这些就需要办案人员的合作了,光凭我是办不到的。而这个案子能查到这一步,也少不了胡三强的帮助,因为他是心理咨询师,不少来找他看病的人,都提到过奥氮平会引起皮肤刺痒,以上的专业内容多是出自他之口。

    以往,我很少在故事中描述其他办案人员,并非不会塑造人物,而是想保护他们,出名走红不适合公检法的人。可是呢,这个案子无法省略胡三强,他对案子的帮助非常大,他也同意我写到他。

    遗憾的是,苍苍停用奥氮平,改用奎硫平后,皮肤瘙痒的感觉消失了,可她还是选择了跳楼自杀,一条生命就此终结。更遗憾的是,在苍苍寻短见时,出现了过激行为,伤人致死。后面的事情太令人惋惜,我也就不继续讲述了。

    没过多久,我就去广西区医院做肌腱延长术,以治疗蜡泪样骨病了。在分别前,胡三强说自己在写一本小说,询问我能写“幻虫病”的故事吗,我不置可否,他就当我默许了。至于胡三强后来有没有发表这个故事,我也不确定,如有雷同,就当这是孪生案吧。

    总之一句话就能借刀杀人,看似夸张,但在真实的生活中并不少见,而网络暴力更让这种杀人不见血升级了。

    (超神体 第008案 苍蝇女 完)

    涉案人部分笔录:我知道我看错报告了,害人去坐清宫手术,把人搞得不能再怀孕了。我看到苍苍得了那种病,想到吃奥氮平多了,也会得一种心理上的幻虫病,就只多说了这一句话,哪里想到会害死人家。我只是想让苍苍再多疯癫一段时间,让人家觉得吧,看错报告不能怪我,毕竟科室有这么个疯子在,应该怪疯子才对。
    ……
    我也难啊,我有老有小,就多说了一句话,不仅害别人再也要不了孩子,也害死了人家,我也想疯了算了,可是我现在清醒得很。没想到,人的话并刀还可怕。

    听尸之鎏金菩萨像

    体检
    鬼门关对联
    史上最昂贵的谋杀
    铜铀云母

    第一章 体检


    人生在世,谁不想一生平安健康,没病没痛呢?现在不少人每年都会做一两次体检,如果发现疾病,可以尽早治疗,免得耽误病情。可是,一个人在体检时,身体是健健康康的,两个月后就忽然得病死了,这是医院的失误,还是另有隐情呢?

    可以这么说,包括我在内,大部分法医都会侃侃而谈,自己参与侦办过多起案件,谈及那些案件是如何被侦破的。事实上,没被侦破的案件,甚至被瞒天过海的案件,也不在少数。像我最常说的,最完美的谋杀不在于犯罪手法的奇特与高明,而在于这场谋杀看起来并不像谋杀,这在生活中才是最可怕的。

    2010年6月初,广西下了破历史记录的特大暴雨,我记得当时要乘火车去长沙办几天事,但因为暴雨的关系,很多趟列车都停运了。铁路部门说下午能恢复正常,接着我的一位大领导就找到我, 说单位有要紧事,让我重新安排计划,暂时先别去外地了。我立刻心想,能有什么要紧事,单位又不只我一个法医,其他人不一样可以处理吗?莫非发生了什么大案件?

    大领导没和我在电话里说明白,我也不太习惯隔空讨论工作,挂了电话就重新安排了长沙那边的事,顶着倾盆大雨又回到了分局。当时,我并不需要天天在单位值班,因为分局在医院也开了法医门诊,一周有两三天我会去医院那边坐班。像那天,我就算不去长沙,也是排到我去医院坐门诊,做一些活体伤情鉴定之类的活儿。

    当我回到单位时,听人说大领导早就来了,一般出了案子,他不会来的,除非是受重视的超级大案。除了大领导,还有一位珠光宝气的中年女性,以及一名20岁出头的小伙子。女人的声音已经沙哑了,好像哭了很久,鼻头都是红色的,小伙子则在旁边安慰她,然后尴尬地看着大领导。

    我还没进来来之前,在外面就听到这女人对大领导说,一定要让最有经验的法医来做尸检。小伙子应该是女人的儿子,他在劝女人,说妈你别闹了,乱报警是要受处罚的。大领导大人有大量,表示不介意,然后说法医马上就来。

    “老罗的死肯定不简单!”女人抽泣道。

    “等朱法医来了,看看他怎么说吧。”大领导不太会安慰人,把烫手山芋丢给我。

    我站在外面,犹豫了片刻,心想里面的母子应该就是死者家属,这只是一起医疗事故纠纷,但死者家属不认可这个结果,于是来公安局报案,大领导和死者家属有交情,于是出来接待了他们。

    出于对死者的尊重,我不会当着面说,你这是想太多了,死者就是病死的。不过话说回来,死者家属的心情我能理解,他们接受不了亲人的死,把悲伤转化为了愤怒,需要一个责怪的对象。时间长了,我也遇到过一些由于死者家属的坚持,发现案子另有隐情的事。

    见到了中年妇女,大领导就说这位女士是其他单位某领导的遗孀,叫赵女士,那位领导姓罗,大家都叫他老罗,遗憾的是,前不久老罗得肺癌去世了。光是听到这种话,一般人会觉得死者患癌死的,跑来公安局有什么用,癌症很难治愈,这谁都知道,难道是要怪医生救治不力吗。

    在没见到尸体前,我不敢妄下论断,赵女士也并不是傻子,她料到我们会当她是在发泄悲伤,于是让我们坐下来,对我们诉说老罗生前的事,并反复强调,这癌症不简单,一定是有人在背后害的。老罗的儿子担心我们以为他们精神不正常,一直尴尬地站着,走也不是,不走也不是。

    赵女士沉默了一会儿,开口就问我,你是法医,你相信一个天天嚷着养生的人会得癌症死掉吗?我家老罗每半年都会做一次体检呢。我有些为难,凡事无绝对,每半年做一次体检,也不一定能检查出什么问题来,比如胰腺癌,等你查出这个病时,通常都到了晚期了,而且病人去世得特别快。又比如癌细胞检查,一般是查癌胚抗原,这东西有时候也说明不了什么问题,因为得了肝炎、慢性气管炎、肺结核也会查出癌胚抗原增高,但如果这个癌胚抗原连续检查两次都是很高,那就要重视了。不过单位组织的常规体检,一般不会查这些的,而普通的胸透也无法发现一个一厘米左右的癌巢,需要做更高分辨率的CT。

    赵女士见我不做声,又说在老罗体检两个月后,他就有了腹痛、腹泻和咳嗽的毛病,等去医院查出肺癌后,还没正式开始治疗,很快就死掉了。这如果不是有人害老罗,打死她,她都不相信。

    说罢,赵女士又给我看了一些检查报告的复印件,光是看那些报告,老罗的病的确来得快,去得快,这是有些不对劲。肺癌患者也有死得很快的,但不应该像胰腺癌那样死得快,可要真的立案,总不能凭你几句怀疑的话,必须有实质的证据。

    没想到,赵女士就告诉我,这一定是医院查到了肺癌,但由于疏忽而没在体检报告上显示出来,凶手就是那家医院。我挺怕这种死者家属的,因为他们只相信自己的想法,就算我把所有证据摆在他们面前,也是不会采信的,甚至还会去法院告我们这些参与了鉴证工作的人。

    不过说句公道话,老罗死得太快了,如果在体检时就得了癌症,那么肯定挺严重的了,仅仅是拍X光片都能看到可疑阴影,不太可能会被医院忽略掉的(胸透和X光片不是一回事)。而且就算是人得了肺癌,再活个三、五年,现在也不是罕见的事,老罗怎么会死得那么快呢?

    这里面一定有蹊跷。

    第二章 鬼门关对联

    老罗儿子带了体检报告过来,我迅速浏览了一遍,上面都是常规体检,检查结果也没什么大问题,就是胆固醇偏高。单从体检报告上看,医院当时没检查出肺癌,那是很正常的,至少X光片上没有明显阴影(但有阴影不一定是肺癌,肺结核也会有阴影),就是肺纹理比较多。

    我是用事实说话的人,看完了体检报告,我就说这报告没有问题。赵女士不认可,她坦言咨询过医学专家,除了没检查出肺癌,可以认定这是一起医疗事故,因为那算是误诊、漏诊。接着,赵女士又问大领导能让我去做尸检吗,她还没有同意火化尸体,现在尸体还在医院的太平间。小伙子看见母亲这么固执,一直不好意思,跟我们一个劲地抱歉。

    大领导碍于交情,没有拒绝赵女士,而是把目光转向我。我有些为难,误诊和漏诊在临床医疗中是不可避免的,只有违反医疗常规的误诊和漏诊才有可能构成医疗事故。当然,我并不是说涉事的医疗机构就没有责任了,如果是误诊或漏诊致人死亡的,问题就复杂了,那就需要法院来审理和判决。

    赵女士不是刑侦人员,思维模式与我不一样,她一直在纠结丈夫的死是不是属于医疗纠纷,是不是医院的误诊或漏诊造成的。我则不然。说实话,我第一个想法就是投毒,有些东西是能使人迅速得癌症的。那类物质通常具有放射性,如果进入受害者体内,形成内照射,癌症就会很快发展起来。

    我思考了片刻,若是凶手投毒,老罗与妻子住一起,他们的饮食肯定有重叠,为什么妻子没事呢?也许投毒的方式比较巧妙。这需要我能去相关现场勘查,以及对尸体做解剖才能确定是否涉及到刑事案件,光猜测是没有用的。

    然而,这种纠纷不管属不属于医疗事故,我这样的公安局法医一般是没有资格做鉴定的。医疗事故是临床上的,我们法医是不上临床的职业,拿什么权威来服众呢?1987年发布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已经说得很清楚了,公安局法医是不能参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我们以前是人少,所有的活儿都得干,现在分得细了,公安局法医也没有鉴定权,必须由医学会来主持鉴定工作。

    考虑到投毒的问题,我担心毒物仍在赵女士生活的环境中,为免再有人无辜受害,最好还是要找到致病源头。赵女士不知道我在琢磨什么,我也担心给死者家属不切实际的希望,没有直接说出想法,只问能不能去老罗工作和生活的环境中看一看。

    赵女士不明就理,问我不去做尸检,去她家干什么?她以为我在多事,忙向大领导要求立案,她来就是报案的,并且要求我们去查那家医院,不然证据都快被医院销毁了。

    钱债易清,情债难还。大领导无法拒绝赵女士,他就问我,这个事如果死者家属来报案,我们公安局的法医去做鉴定,这样子可行吗?大领导一般不参与办案,时间久了,对于一些办案的工作环节已经有些生疏了。我不敢乱答应,直言这样有失公允,话要听双方的,不能只听一方的。

    赵女士认为我冷漠,立刻责怪我不近人情,还说老罗平日最爱养生了,烟酒不沾,而且还经常去乡下扶贫,这么好的人,怎么可能早死呢。说着说着,赵女士就拿出了一些老罗的行善事迹照片、报纸、表彰证书出来,想要证明死者是大善人,我们不去做尸检,良心何安。

    我进办公室后一直是站着的,没有任何动作,赵女士就让儿子把那些照片和剪报都塞我手里,让我好好看看。同时,赵女士还说,原本罗老有个死对头,那个死对头早死了好多年了,人家的儿子都不计前嫌,和老罗关系很要好呢。

    那些照片和剪报大多是去乡下扶贫的捐赠现场,一瞬间,我脑海就不自觉地会想起一位同事说过的话:最虚伪就是作秀的捐赠,让受捐者举着巨大的支票牌子或者捐赠物,局促得眼神无处安放,然后捐赠者在一旁咧着嘴,竖着大拇指,像耍猴一样。蒲松龄写的《聊斋志异》中,鬼门关有副对联,上面就写着:有心为善虽善不赏,无心为恶虽恶不罚。

    这些想法一闪而过,我没怎么看照片和剪报,扫了一眼就把它们都放到了办公桌上。倒不是我对死者有什么偏见,而是在做尸检之前,我的习惯是先不要了解死者的生平,因为这会对法医的工作有影响,这是一份要保持客观态度的工作。

    我想了想,既然死者家属和医院反复交涉无果,那家属来报案,公安局是可以受理的。之后,公安局就委托了一家鉴定中心,但涉事医院又不认可这个鉴定,还向南宁司法局投诉,院方认为公安局委托的这个鉴定是违法的,因为开展医疗事故鉴定是法律赋予医学会的权利,其他机构无权做出结论。赵女士却也不同意这个看法,她觉得当地医学会和医院有千丝万缕的联系,做的鉴定当然向着医院了。

    我在这个权利上的解释着墨甚多,倒不是人老话多,而是办案过程没有那么多的想当然。对死者的死亡存疑,不是我们说去解剖就解剖,说去调查就调查的。有时候,不是我们破不了案,而是执法权后面有许多文章。(我偶尔也会看些小说,但有些书中对于执法权和管辖权的细节描述,真的是很混乱。)

    总之,最后在各方的协调下,医学会搞了个鉴定组,由法医病理学家主持,我作为赵女士委托的代表观察尸检过程。人死后两、三天,肺部的黏膜就会分解,而此案的重点就在老罗的肺部上,但等我们安排好工作后,老罗已经死了七天了。不论是法医病理学家,还是我这个公安局法医,对此都不乐观。

    奇怪的是,那天在医学会主持的尸检中,只是打开了死者胸腔,还没有进行下一步,我一眼就瞧出了异常。

    史上最昂贵的谋杀

    老罗的肺部布满了黑色的斑块,肺部的颜色也很不正常,除了那些斑块,肺部其他地方都烂掉了,几乎全是咖啡色。

    我记得,赵女士几次提到,老罗很注意养生,烟酒不沾,怎么会肺部是黑色的呢,这看着就是烟民的肺。也许,老罗以前是烟民,后来被妻子劝戒吸烟,他戒不掉烟瘾,便偷偷在家外面吸,瞒着赵女士。人都是这样,当面一套,背面一套。

    打开胸腔后,其他人对我投来了“你看吧”的眼色,认为我们是在刁难医院,抽烟的人得肺癌,很正常的事嘛(体检的X光片能看到肺纹理增多,但看不出体检对象是否吸烟。)。接着,在尸检中,我们又注意到死者的呼吸道、消化道、胃都出血严重;在回肠末端,覆盖着一层白色黏膜,冲洗掉表面的白色黏膜后就露出了红色的肠壁;从阑尾到横结肠的肠黏膜萎缩不平,其间有许多咖啡色淤点;十二指肠的降部有大量的凝血块。

    赵女士对我提到过,老罗体检没多久就有咳嗽和腹泻的症状,尸检的发现应证了她的说法。不过肺癌应该不会影响到全身,癌细胞要扩散也不会那么快的。

    后来,医院也出示了老罗死前的生命体征记录:体内出血,呼吸不畅,造血障碍严重,酸中毒加剧,血压下降,多种器官衰竭,最后只能用肾上腺素维持血压,而老罗的死因是心脏衰竭。

    这次尸检我只是全程观察,未能操作,看到什么就在脑子记下来。他们尸检时,采集和提取的证据也交由法医病理学家来化验,会查出什么来,只能等待他们的通知。

    事后,我问过赵女士,她知不知道老罗偷偷抽烟的事,同时也告诉她,这并不表示她的报案不合理。赵女士点头承认,并表示他们夫妻生活在一起,就算丈夫瞒得很深,她还是会察觉的,只是没有戳穿而已。关于这一点,赵女士很担心由于她没有说实话,影响到纠纷的判定,被医院倒打一耙。

    实际上,这个担心没有必要,因为一件令我担心的事发生了,它改变了整件事的性质。

    没多久,医学会的人在没有出具报告之前,先对我透露了一些信息。我闻言,顿时就觉得蹊跷,感觉这件事确实不简单——老罗的肺部居然有钋-210的痕迹。

    是有人给老罗下毒了吗?钋-210是毒性很强的放射性物质,可以释放出α射线,基本没有解毒剂。(但若发现得早,仍有治愈希望。1963年,解放军第307医院就治愈了4例钋-210体内污染的病人。)香烟中的尼古丁和钋-210比起来,真的是小巫见大巫,偷偷抽烟的事反而不见得有多严重了。

    那么,钋-210的毒性究竟有多强呢?

    2006年,英国发生了一起神秘死亡事件,死者是俄罗斯前特工亚历山大·利特维年科,他就是中了这种毒,在出现中毒症状20多天就死了。事后,英国的调查人员发现,在一位嫌疑人住过的旅馆以及乘坐过的飞机上都找到了钋-210的痕迹。

    众所周知,钋是由居里夫人发现的,它存在于铀矿中,如果摄入人体内后,一半以上的钋-210会很快排泄出去,余下的就会进入血液,富集在脾脏、肾脏和骨髓之中。α粒子在人体中的内照射会导致细胞的DNA断裂,进而造成人体脏器的全面衰竭,老罗的死因是心脏衰竭,与这个情况是相符的。

    实际上,很多原因都能造成心脏衰竭,比如钩吻碱中毒,氰化钾中毒,肉毒毒素中毒等等。不过,医学会的人既然出具了报告,那应该就是检测到了钋-210,在这一点上,我相信专业的人不会搞错,也不会有人能用权力去影响这个检验结果。

    得到了这个消息后,主导这场尸检的人就没动静了,我催了两次,他们也没有给我发来任何报告或者数据。我很明白,对于医疗事故纠纷,公安局法医的专业性可能不够,他们觉得我只是代表死者家属来观察尸检工作的,有什么资格看最终报告呢,给你个消息就不错了。

    期间,赵女士也催了我,问我怎么拖那么久,生怕我和医学会的人联合起来坑她。其实,我比谁都着急,要知道,如果真有人对老罗使用了钋-210来下毒,那案子的性质就极其严重。一旦我能确定尸体中有这物质的痕迹,剩下的就不是医学会能管的了。

    为此,我很担心,恨不得跑去医学会直接问人家,可这关键时候不能滥用权力,否则会影响到这整件事的公正性,到时候两边都不能服众。对于这些细节,大领导比我懂得多,他也出面劝了赵女士,连同赵女士的儿子也劝她稍安勿躁。

    大领导表面上不着急,私底下却问过我,这钋-210不是号称很珍贵的吗?据说,同等重量下,钋-210的的毒性比氰化氢强250000倍,但它在自然界非常稀少。像在2006年,被人用钋-210毒死的俄罗斯前特工,治疗过他的医师曾判断,下毒的量价值上千万美元,创造了历史上最昂贵的谋杀事件。

    当然,利特维年科的症状很严重,根据新闻报道的内容来分析,他的中毒量太大,那绝对不是一个人能办到的,只有国家级实验室才能生产出那么高的剂量,因此一直有传言说幕后黑手是俄罗斯政府。

    对于老罗那样的人,我想象不出来,有哪个国家政府会用这么昂贵的手段来加害他。老罗又没干过情报工作,也没得罪过各路神仙,犯不着下那么重的手。而钋-210毒性太强,这东西也不是谁想弄到就能弄到的,如果真要下毒,用这种罕见的物质,反而才容易被人查到。越是普通的手段,越是普通的药物,才越能将谋杀掩盖。

    那么,如果没有任何人对老罗投毒的话,钋-210是怎么来的呢?实际上,有一类人因为某种习惯,体内的确是会蓄积钋-210,只是没人愿意面对这个事实罢了。

    什么人体内会有钋-210呢?那就是老烟民了。众所周知,吸烟有害健康,香烟中有尼古丁,但很多人不知道,除此之外,还有一个害处就是吸烟导致的电离辐射。

    辐射有电磁辐射和电离辐射,电离辐射是很危险的,因为它会使物质电离,破坏生物组织细胞的原子或分子结构,大剂量的电离辐射是会危害到人体健康的。

    在香烟中,长期有一种物质存在,那就是钋-210了,它是放射性物质,能释放出α射线。可香烟中为什么会有钋-210,它们是怎么来的呢?总的来说,钋-210的来源有两种。一种来源是大气中的放射性氡-222释放出α粒子蜕变生成放射性铅-210,落在烟草叶子上的铅-210 继续蜕变生成钋-210;另一种来源是土壤和肥料中的铀-238经过连续蜕变生成铅-210。在被烟草植株的根部吸收后,铅-210继续蜕变生成钋-210 。以上的内容,都在研究中得到了证实。

    早在上世纪60年代,美国哈佛公共卫生学院就开发出了一种测量低微浓度镭和钋的技术。某天,研究人员看到一位同事吸烟留下的烟灰,其决定要用他们的新技术对烟灰做一次检查。让这位研究人员意外的是,钋没有在测定的结果中出现。

    很快,研究人员意识到,在烟灰里丢失的钋一定是进入了香烟的烟雾里。也就是说,吸烟者把钋直接吸入到他们的肺里了。人的呼吸道依次分为支气管、细支气管和肺泡,钋就沉积在每个分叉点所在的部位上,那里是聚集形成具有放射活性的区域。

    想到了这一点,我就和大领导说,也许医学会的人只是从另一个角度说,老罗是个烟民,并不像赵女士说的那样,很注意养生,不抽烟而已。果然,后来医学院的人发来了一些简单的数据,证明了我的猜测是没有错的。

    怎料,我们暂时松了一口气,紧接着就发生了一件更骇人的事。

    铜铀云母

    医学会的人花了很长时间才出具了报告,其实他们也不是为难我,而是出于谨慎,因为他们判定老罗的死因是放射性病,而不是肺癌。也就是说老罗生前遭受过大剂量的电离辐射照射,有人用特别的手段,让老罗在短时间内被辐射致死。

    这样一来,案子的性质就变了,它不再在医疗纠纷的范畴内了,而属于刑事案件了。有了医学会的结果,我就能自己做尸检了。不过老罗的儿子不忍心父亲没有完尸,又要做一次尸检,毕竟法医是来确定死者死因的,既然医学会都查出来了,何必再麻烦一次。

    为了找出老罗怎么得放射性病的,我还是争取到了赵女士的同意,对老罗又做了一次尸检。同时,我请赵女士一家去做了身体检查,但他们身体没有问题,这就证明辐射源不在他们家。直觉告诉我,老罗不是外照射死的,而是死于内照射。

    在尸检中,我发现死者头部毛发都脱落了,几乎难见发根;上肢有红斑;小肠、大肠黏膜腺体全部坏死,肠腺细胞基本消失;肺出血严重,水肿伴透明膜形成;真菌性脓血毒症等等。

    考虑到赵女士说到过,老罗的病历也提到了,死者有严重的腹痛、腹泻等消化道症状,且贯穿整个病程,尸体解剖显示全部肠道黏膜严重损伤,上皮完全脱落,腺体消失等, 再加上辐射剂量的估算,老罗具体的死因应是肠型放射病。

    那么,凶手是谁?又是怎么下毒的呢?

    我倾向凶手是用了内照射的方式来下毒,但我在老罗体内找不到具体的物质,可能是医院抢救,或者是多次的解剖使得证据流失了。到了这里,身为法医就帮不上多少忙了,只能从尸检中得出一些线索,给办案的刑警指引一些办案方向。

    没多久,警方就在老罗的办公室找到了一尊很小的鎏金菩萨像,问题就出在那尊鎏金菩萨像上。

    接着,警方去询问赵女士,她说菩萨像是老罗一位死对头的儿子送的,他知道老罗喜欢养生,以及信神拜佛,因此投其所好。为了不让人说闲话,这位死对头的儿子还专门定制了小尺寸的菩萨像,可以摆在办公桌上,一般人不注意的话,只会以为是招财猫一样的物件。

    奇怪的是,等警方找到送菩萨像的人时,他死活不承认自己给老罗投毒。可警方拿出了证物的照片时,这人又承认,东西是他送的,但他不知道菩萨像有毒,要怪就去怪制作菩萨像的人。警方以为是嫌疑人嘴硬,结果讯问到一半时,这个人就拿起照片说,不对呀,这菩萨像的照片上多了一样东西。

    “什么东西?”当时,我们都很好奇。

    “这绿幽幽的晶石啊,像水晶一样,摆在菩萨像四周的,这些石头可不是我送的。”嫌疑人否认。

    实际上,菩萨像的确没有放射性,有放射性的就是嫌疑人提到的绿色晶石,也就是铜铀云母,是奇石爱好者的热门收藏之一。铜铀云母是含铀的矿物,通常是绿色晶体或者云母样的块体,它有放射性,如果要收藏最好是放在铅玻璃中。此外,铜铀云母还会释放出有毒的氡气,有些不合格的瓷砖、装修石料也会释放出氡气。氡气是放射性气体,世卫组织就曾公布过,它是19种主要环境致癌物质之一。

    警方一直以为,这一整套菩萨像的摆设都是嫌疑人弄的,可谁知道这套东西是两个人弄的,提供了铜铀云母的另一个人才是真正的凶手。

    赵女士听到这个消息时,无比震惊,她以为老罗求神拜佛,会健康平安,没想到因此丧命。受到丈夫的熏陶,赵女士也提到了,她不知道菩萨像四周摆的是铜铀云母,因为供佛要摆五彩晶石,她从来没有多心,以为那只是装饰而已。

    然而,更让人震惊的是,送铜铀云母来搭配鎏金菩萨像的人,不是仇家,而是老罗的儿子。

    连我也很意外,我以为老罗的儿子劝母亲不要闹了,主张火化尸体是明事理,谁知道是出于想销毁证据的心理。事后,警方经过调查,发现老罗的儿子在外地赌钱欠了巨债,他问父亲要钱无果,这才想到杀掉父亲,继承遗产。

    以老罗儿子下毒的心思来说,他没有及时处理掉铜铀云母,这让我有些难以相信。不过,铜铀云母的辐射剂量不会这么快让老罗死掉,他儿子一定是料想到了这一点,到时候好反驳我们。于是,我又和警方过了一遍证物,最后才在一罐杭州绿茶中找到了铜铀云母的粉末,因为这些粉末被喝到了死者体内,形成了内照射,死者才会死得那么快,那么痛苦。最可怕的是,老罗到死都没有想到,是自己的儿子要杀他。

    我惊讶于老罗儿子的手段,曾找机会问过他,如何想到这种办法的,他居然回答我:“上大学时,有人给我看过一本阿加莎克里斯蒂的<白马酒店>,里面的故事启发了我。”

    阿加莎克里斯蒂是我很喜欢的一位作家,我也曾听说过,《白马酒店》用铊下毒的桥段很专业,细节非常真实,曾是某些凶手的灵感来源。为此,我有时会感慨,为什么看小说要纠结于某些细节呢。虽然说悬疑惊悚小说的细节很重要,但那不是作家写作的初衷,他们并不想成为帮凶。

    就像阿加莎克里斯蒂在《无人生还》中写到的那样:“我痛恨因为我的所作所为让无辜的人或生物遭受磨难或者死亡。我一直深深地感到,正义应该战胜一切。”

    听尸之 鎏金菩萨像 完

    附《一则关于钋-210体内污染的成功治疗案例》

    1963年,解放军第307医院就曾收治过4例钋-210体内污染的病人。医生先检查全身,确定病人被钋-210污染的部位,接着立即带病人去淋浴,用肥皂水清洗皮肤。

    之后,用我国当时研制的二硫基丙烷磺酸钠清洗污染部位,或是直接切除不易去污的创伤组织。若是钋-210进入了病人的肠道,就用催吐、洗胃、缓泻和利尿等方式使其从病人体内排除,同时肌肉注射二硫基丙烷磺酸钠。

    最终,这四位病人全都恢复了。就算在之后15年后的复检,也没出现异常的情况。而且他们生育的后代也全都很健康。

    时间的尸体

    他是时间旅行者,还是苏联间谍?一名死于二战时期的男子,被认为是全澳洲最神秘的死者,没人知道他是谁,凶手是谁,他还留下了罕见的波斯诗集以及一串难解的密码,至今无人能破解……

    引子

    1.维多利亚时期的病理学家

    2.反物质世界

    3.伏尼契手稿的天书密码

    4.真正死因

    引子

    死亡一直富有神秘色彩,悬而未决的凶案更是让世人好奇:死者究竟遭遇了什么事,谁才是凶手呢?

    二战结束后,有人曾在澳大利亚阿德莱德的萨默顿海滩上发现过一具无名男尸,因其死法特殊,案发地又靠近秘密军事基地,在那个年代引发了全球热议。国内外大大小小的媒体都刊载过相关新闻,可包括当地政府在内,没有一方公开发表过声明:死者究竟是谁,又是什么人或者什么东西杀死了他。以澳大利亚的说法,这具无名男尸是“神秘人”,而华人媒体则习惯称之为“萨默顿男子”,惊悚小说家斯蒂芬·金更以此案为灵感写了一个故事《科罗拉多之子》。

    澳大利亚有一位年迈的病理学家,我去年拜访他的时候,有幸和他探讨了我上述提到的案件,也从中得出了一些有趣的推论,且与外界的猜测截然不同。我不敢夸下海口,说这就是案情的真相,但比起捕风捉影的传闻,至少这些都是有理有据的,如果你有兴趣,不妨耐心地看下去。

    用我那位朋友的原话来说:It will blow your mind(真相会让你大吃一惊。)

    01 维多利亚时期的病理学家

    我原本是一名医务人员,当年因为马山县法医短缺,卫生院没人去顶那种晦气的差事,初生牛犊的我就去填补了那个空缺。走的时候,领导说就让我去两年,等从外地调个法医来了,又会让我回去的。那时的我没想太多,真以为会继续回去当医生,然后半路出家的我就边学边干,一直干了大概30年的法医。

    对于人类短暂的生命来说,这段生涯已经占了相当大的比例,我已将这30年的巨细散落在发表过的故事中了,在这里没必要再赘述那段过往。

    80年代末,法医这一行的从业环境很差,不像以前有各种高科技的检验仪器,我们以前做尸检是没有口罩戴的,因为要用鼻子闻味道来确认有毒物质。虽然没人公开说过,闻尸气多了,会否对身体不好,但我是越干身体越差,后来还莫名其妙地得了蜡泪样骨病。那是一种很罕见的骨质硬化疾病,严重时一活动,腿就特别疼,有时还需要靠拄拐来行走。这两年,我做了手术,缓解了病情,可又由于心脏不太好,休息了很长一段时间。

    像法医这类型的特种医学,从业人员需要与时俱进,我们这种老家伙是看着这一行变迁过来的,最能理解这一点了。早几年,我也断断续续去挪威的高士塔医院学习过精神卫生相关的知识,在那里结识过各国的学者,其中一位就是来自澳大利亚阿德莱德的法医病理学家亨利。

    去年,一位远亲的儿子在墨尔本结婚,我应邀前往,亨利当时就在墨尔本,我顺道就拜访了他。我们是同行,话题免不了会涉及到罪案,尤其是尸检上的问题。亨利这几年一直在相澳大利亚政府申请挖出一死者的尸体,以便重新做一系列的检验。事实上,关于挖出这名死者的请求,不只是亨利在提交,很多人都提交过,但当地政府一直未批准,这事就一直拖着,一拖就过了一个世纪了。没有尸体,再专业的法医也无法听到死者的话。

    那么,这名死者是谁呢?为何这么多年一直有人申请挖出他的尸体呢?

    1948年11月30日,一对珠宝商夫妇在澳大利亚阿德莱德南部的萨默顿漫步,他们看到了一名西装革履的男子靠在石壁边上,想要点烟抽,但后来烟没点着,人就瘫了。那对夫妇以为是喝醉的商人,没有多留意,隔日他们发现这位男子还在原地,于是上前查看,这才意识到该男子已经死了。

    在案子的一开始,并没有太多诡异的地方,当时谁也没有想到,这名死者会在七十年后,成为澳大利亚有史以来最大的未解之谜,关于死者的身份至今也是众说纷纭,有人说他是苏联间谍,也有人说他是时空旅行者。

    我和亨利都是搞科学的人,所有的结论都要有事实做依据,自然不会人云亦云,可传言也并非凭空捏造,这案子的确有许多不同寻常之处。

    首先,这名无名男尸衣冠楚楚,西装很讲究,皮鞋也擦得光亮,不像是流浪汉或者酗酒的人。不过,警方在无名男尸的身上没有找到任何与他身份信息有关的东西,后来法医在做尸检时,还发现他的衣服没有任何标识。

    在法医做全面尸检之前,警方调查过死者的身份 ,可惜没有一点线索。在尸检报告中,法医称死者大约45岁,身体健壮,腿部肌肉特别发达,这表明他经常进行运动训练或者跳芭蕾,他的毛发和指甲也打理得很干净,这说明死者是很讲卫生的一个人,而他穿着西装去海滩靠着坐下,实在有些不合理。

    除此之外,法医还发现死者的瞳孔比正常人的要小一些,嘴边有蕈样泡沫,他的脾大得惊人,是正常人的三倍,且很坚硬,尸体的其他器官也因充血而变得肿大起来。不过奇怪的是,死者当时是躺坐在沙滩的石壁边上的,头是向上的,人没有歪倒下来,但他耳朵内和头部都有尸斑。(正常情况下,尸斑应出现在尸体向下部位。)

    国内一些媒体翻译过相关新闻,有的翻译出现过失误,他们说死者胃部有馅饼,因此推断死者生前吃过馅饼,可以从其购买馅饼的路线来寻找死者生前的行动轨迹。实际上,在当时那为法医做尸检时,他没有在死者胃部找到过馅饼,这几乎是所有媒体弄错的一个地方。根据当时的尸检报告,法医在无名男尸的胃部找到了马铃薯的成分,因此在猜测死者生前吃过馅饼。

    案情讲述到这里,也许有人会想,这只是死因不明,死者身份未知,有什么好奇怪的呢?任何案子都比这名死者更神秘嘛。

    奇怪之处就在于法医排除了男子是病死的,当时主导尸检工作的病理学家克莱兰得出结论,无名男子死亡时间大约是在凌晨两点左右,没有抽搐或呕吐的迹象,因其内脏严重充血,他判定无名男子极可能是中毒死亡。既然如此,那么毒药是什么呢?没人知道,因为根本没有检测出来。

    看到这里,我和所有人一样,都觉得这位病理学家主导的尸检工作也太敷衍了事了。我读过相关报道,有人推测,死者是被人用了间谍专用的毒药才被杀害的,那种毒药能在人体内迅速分解,不留痕迹,比如洋地黄,或者毒毛旋花甙。

    实际上,这没有可能。洋地黄和毒毛旋花甙都是强心甙,现在多用于治疗心脏病症,如果让人中毒且致死,那就需要有一定的剂量。可是,强心甙的消除量与体内的存留量成正比,以法医做尸检和死者死亡的时间来看,不可能在血液中检验不到毒物的。当然,死者胃中的食物也没有检测到任何有毒物质。

    许多人纠结于,难道世界上就没有能一种毒药能让法医查不到吗?毒药在人体迅速分解后,法医是会忽略掉呀。确实,毒物也有检测不到的,但那是在毒药剂量非常小的情况下,因为检验仪器都有一个检测限,低于检测限的量无法被确认,搞化验工作的人都知道,所有仪器都有个信噪比。(如今有的检验仪器已能检测到皮克,即万亿分之一克。)

    毒物剂量太小,那就不太可能致人死亡。可如果毒物剂量大,且能够迅速在人体内分解呢?有这种毒药吗?出于公共安全考虑,我不应该回答这个问题,不过人类体内的环境很复杂,人的唾液、血液、胆汁都偏碱性,胃酸是酸性,各个器官的PH值都不一样,如果毒物能迅速分解,让法医查不到痕迹,那么它在到达靶细胞或者某器官前不被分解掉是很难的。由此可见,传闻中的洋地黄和毒毛旋花甙不太可能是让无名男子死亡的原因。

    我这么反复地强调,死者的死因非外界传言的那样,其实这也是病理学家克莱兰头疼的地方,因为在他主导的尸检中,大家都没有查出确切的死因。不过,病理学家克莱兰还是给出了中毒死亡的结论,在我看来,这是一种不太负责的做法。亨利却说,这在当时是一个惯例做法,像维多利亚时期培训出来的病理学家,或者以澳大利亚当时的做法,一般查不出具体死因的死者,都会被归类为中毒死亡。

    我听了这话,感觉无名男尸都在咆哮了:我没中毒,又没有伤,我到底是怎么死的?能不能给我个确切的答案呢?

    如果此案只是查不到死因,那倒还算不上离奇,可奇怪的是在第二次尸检中,法医发现了一条很神秘的线索。

    而这就是案件成为澳大利亚最大谜团的关键点。

    02.反物质世界

    在无名男尸被送到阿德莱德皇家医院时,他口袋里的东西被陈列在桌上,分别有:一张使用过的汽车票(从火车站到海滩)、一张未使用过的火车票(从火车站到海滩)、一包火柴、一包口香糖、两把梳子,以及一盒军人俱乐部牌香烟。这些东西都无法确认无名男尸的身份,而死者衣服的标签都没处理掉了,好像是有人故意要抹去他所有的痕迹,不过警方发现死者的裤子用一种橙色的线缝补过。

    一开始,警方初步判定,死者是自杀的,也许他服用了某种无法查验的毒药。为了知道死者的身份,警方采集了尸体上的指纹,也比对了牙科记录,可惜仍一无所获。到了1949年1月14日,警方终于在阿德莱德火车站发现了一条新的线索,虽然这对调查的帮助不大,但却引起了媒体的高度关注,因为这让案情更加神秘了。

    无名男尸身上有一张车票,是从火车站到案发地附近汽车站的,他们当时都没想到,死者在火车站寄存处寄存过一个棕色的手提箱。从寄存处的登记簿来看,那个棕色的手提箱是在1948年11月30日寄存的,也就是无名男子死亡的前一天。

    有报道称,寄存收据是在无名男尸身上找到的,我对这一点一直感到疑惑,如果在死者身上找到收据,为什么不马上去火车站找箱子呢,也许箱子内有能确定死者身份的东西。亨利告诉我,这应该是报道误传,或者是翻译上的错误,寄存收据并不死者身上,而且死者身上也没有钱包。

    总之,在警方找到手提箱后,他们发现手提箱没有锁上,里面有一些衣物、一把电工螺丝刀、一把餐刀、多把剪刀、一卷橙色缝线(与缝补死者西裤的橙线一样)。那些衣物的标识也都被处理掉了,而在一件背心内衬上,警方发现了一个一个名为“T·基恩”的身份标识。任谁都会认为,T·基恩就是死者的名字,然而他们追查下去时,却没找到这个人,有一位同名的水手,但后来也证明死者并非那名水手。

    不是我王婆卖瓜,但凡法医都非常细心,我看过这条新闻很多次了,不只是华语新闻,就连英语新闻也提到过,死者的手提箱中有一把电工螺丝刀,可是从一开始拍摄的留档照片,直到1978年拍摄的电视节目,从没有一份照片或一段视频证明死者有这把螺丝刀,1978年在节目上展示的还是一副手绘画。

    一把电工螺丝刀能对侦破案情有什么帮助吗?

    我并不了解这一内情,只是觉得警方既然透露了手提箱的东西,想必最初是真的在箱子里见到过电工螺丝刀。为此,我询问过亨利,亨利表示最初确实有电工螺丝刀的记录,可他也从没在任何照片或视频中见到这东西,也许是有人偷走了,也可能是警方搞丢了。亨利还告诉我,别以为澳大利亚的警方很认真,这个案子引起了全世界的关注,但办案过程中,有些证物都弄丢了,而且在1986年,警方觉得没有保存那些证物的必要了,所以就把手提箱里的东西都扔弃了。

    我原本觉得这种办案作风不太好,转念再一想,又觉得好像也不能太苛责当地的警方,毕竟要让1948年案子的证据保留到今时今日,就算是我们中国人也不见得办到,肯定很多东西都会“不见”的。

    见亨利时,我们约在唐人街附近的一家咖啡馆,当时外面有警车在巡逻,我就用英文问亨利:“死者既然寄存了行李箱,为什么收据不在身上呢,他还是想回去取回来的吧?”

    “也许是有人拿走了死者的钱包,寄存收据在钱包里。”亨利也在看着咖啡馆外面的街道。

    “会不会有人拿走了收据,然后把手提箱里有关死者的信息都偷走了呢?”这句话刚问完,我又否定了自己,“如果拿到了收据,直接把箱子拿走就好了,又没人知道死者曾在火车站寄存过东西。”

    “是啊。手提箱里的衣服也几乎都处理掉了标识,这表明死者被发现时所穿的西装,本来就是那样的。”亨利表示,“在我们这里,乃至二战的年代,有的衣服是买的二手货,因此有些衣服就会剪去标识,这不算太奇怪,背心内衬的T·基恩可能是衣服原来的主人。”

    在西方世界,有些西装、礼服都是可以租的,也有卖二手的,确实如亨利所言,是挺正常的一件事。可是,从死者的描述来看,他又好像是一个受过良好教育,且经济富足的人呢,也许富裕的人会买二手西装,但至于连背心都要买二手的吗?这可能性恐怕不太大,因为我记得死者身上的那个烟盒,除了军人俱乐部牌香烟,还有七支肯西塔斯香烟,这可是当时很贵的一个牌子。

    关于衣服标识被剪掉的事,也许会有人疑惑,为什么又强调这件事呢,我们的衣服也没有自己的名字啊?我在这里插一句,解释一下。在西方,人们会出入一些大型场合,男士需要存取西装外套,为免彼此弄错衣服,他们的西装会绣上自己的名字,像丹布朗作品里的兰登教授就把名字绣在西装领子后方。

    因此,如果不是别人故意处理掉了衣服上的标识,就是死者想保密身份。无论如何,这都让案子蒙上了谜一样的面纱。

    既然查不到死者是谁,那么警方和我想的一样,他们就拼凑了死者从火车站去到海滩的这段空白。很多新闻都没有提到,在1948年11月30日早上,唯一从大城市驶入阿德莱德火车站的是墨尔本快线,其他列车都来自小镇,而那种小镇如果有陌生人出现,都会给当地人留下印象。

    那么,死者从墨尔本到阿德莱德火车站后,也许他买了去往海滩火车站的票,但他去外面的公共泳池洗澡、剃须后(无名男子死时胡子刚刮过),再回来时发现错过了那趟火车,于是又买了汽车票。为什么无名男子一定要来萨默顿呢?这里有他非来不可的理由吗?见亲人?还是有什么特殊的任务?

    在那一带,距离约五百公里的地方,有一个叫伍梅拉的军事基地,当时英国在那里制造火箭,这个区域有间谍活跃,因此外界都倾向认为无名男子的死亡是间谍活动造成的,而无名男子很像东欧人,大家都在传说无名男子是苏联间谍,可能是什么原因遭到了灭口。

    不少人问过我,如果要杀人,怎么处理掉尸体呢?我是不会杀人的,可如果以法医的专业来看,如果要杀人,最起码不会这么让尸体丢在外面吧,让大家都看到了尸体,这不是引来了全世界的关注吗?间谍必须低调,如果太高调,你的职业生涯就要结束了,就像缉毒警察都不会希望自己在媒体上露脸的,天知道犯罪分子会怎么对付你的家人。

    当然,也有可能是无名男子是在户外被杀害的,凶手来不及处理尸体就只好走了。病理学家克莱兰却说,无名男子的皮鞋很干净,不像走了一天路的样子,在沙滩上被人发现时,他的皮鞋一尘不染,亮得像一面镜子。可是,最初看到尸体的那对珠宝商夫妇,他们说死者生前抬过手臂,且死者身上有半支烟,很像是抽到一半才死的,而死者的右边口袋也有一包火柴。这说明,死者不是被人抬过来的,而是自己走来的,但他的皮鞋又是一个令人疑惑的地方,所以有人曾怀疑,珠宝商夫妇可能在前一天看到的是另一个人,并不是无名男子。

    说了这么多,所有的线索都难以确定,男子是谁,怎么死的,仍没有个定论。在那段时间,很多人来辨尸体,可没有一个人认得出来他是谁。唯一能确定的是,尸体还在那里,所有的答案都在尸体上——或者尸体穿过的衣服上。

    到了1949年4月,病理学家克莱兰在死者的西裤裤头上发现了一个表袋,而这个口袋原本是用来装怀表的。我一般做尸检,会把尸体的衣物清理好,但真的从没想过,衣物上会有暗袋一类的东西。如果病理学家他们一开始没注意到暗袋,那么袋子里的东西可能就不是很大的,否则一摸就感觉到了。

    那会是什么东西呢?

    亨利给我还原了当时的情景:表袋里是一卷小纸,它被塞在表袋的最里面。病理学家克莱兰用镊子取出了那卷小纸片。从那情况来看,除了小纸片,应该还有其他东西的,但那个东西已经不在了,只剩下了那张纸片。

    纸片铺开后,上面有两个单词:Tamám Shud,当时没人认得出来这是什么意思。直到后来才有人说,那是波斯短语,意思是“结束”,而纸片是从一本波斯诗集《鲁拜集》上撕下来的。

    如果换作是我,不会把没有意义的东西撕下来,然后还藏在身上隐秘的口袋里,这句话对于死者肯定是有意义的。然而,令人百思不解的是,《鲁拜集》有许多版本,警方在图书馆、出版商和书店做了一系列比对后,居然没有找到一本能与那段纸片匹配。

    我自己就曾在海外出版过一些作品,对于海外的出版也有些了解,在战争年代就有盗版商了,他们专门盗印大出版社的书籍因此可能死者是从一本盗版的《鲁拜集》上撕掉的纸片。

    这本书有什么特别之处吗?为什么死者不撕其他书,恰好撕了这一本呢?

    郭沫若先生曾翻译过《鲁拜集》,全世界都有许多此书的版本。这本诗集是一本抒情诗集,是典型的四行诗歌,类似中国古代的绝句结构,内容大概都是感慨人生如寄,盛衰无常,应及时行乐,纵酒放歌。

    我节选一些诗歌,给大家有个直观的感受——

    天地是飘摇的逆旅,

    昼夜是逆旅的门户;

    多少苏丹与荣华,

    住不多时, 又匆匆离去。

    飘飘入世,如水之不得不流

    不知何故来,亦不知来自何处;

    飘飘出世,如风之不得不吹,

    风过漠池亦不知吹向何许

    绿酒朱唇空过眼,

    微尘原自化微尘。

    今朝我即明朝我,

    昨日身犹此日身。

    让我生,对这人世无所增益,

    让我死,对它也没有意义。

    我的双耳从未听人讲清,

    因何让我出生,又因何掠我而去。

    我们把这倒置的碗叫做“天”

    被囚的我们爬行着苟延残喘

    不要举手向天祈求任何救援

    它如你我疲弱乏力向前滚翻

    这些诗歌看似就是感慨人生的内容,不过《鲁拜集》的作者奥马·海亚姆在一千多前是一位天文学家以及数学家,有很丰富的天文学和数学知识,他曾改过历法,写过天文图谱,还有一本代数学著作,这在当时都是很大的成就。

    我读过这本诗集,只是没看过原版诗集,但我听亨利说,《鲁拜集》其实描绘了一个反物质世界。反物质源于爱因斯坦提出的物质的总能量公式,即物质的能量有正、负两种值。我们认识的宇宙只有一半,也就是正物质世界,公式中的负值则适合宇宙的另一半——反物质世界。简单地打个比方,在反物质世界,反物质是由电荷性质和自旋取向相反的各种粒子所组成的,你要把一个东西往南边推,它就会往北边走,你想打一个钉子在墙上,这个钉子就会从墙上拔出来,一切都与正物质世界的相反。

    那么,在反物质世界里,是不是生即死,死即生,如同《鲁拜集》里的诗歌所言呢?

    因为这本诗集的残破纸片出现,许多人开始传言,死者可能是时空旅行者。我当时读新闻,看到这种猜测时,觉得太荒唐了,又不是拍电影。我问亨利相信这种传言吗,他不置可否,只说如果这些都是猜测的话,那确实荒唐,但后来有人挖出了一起看似无关的案件,这使得亨利也觉得事情并不简单。

    我看过很多相关新闻,觉得应该了解大部分案情了,亨利却告诉我:“这绝对是没有报道记载过的事。”

    “如果很重要的话,以媒体的能力,怎么可能会没发现,并且不报道呢?”我不太相信,毕竟当时新闻真的是闹得沸沸扬扬。

    亨利笑了笑,问我在挪威高士塔医院学习了那么久,也接触过精神和心理方面的病人,他们说的话,我会采信几分呢?这话可把我难住了,如果是我来主导办案,我肯定不会采信精神病人的证词,就算采信,法庭上也站不住脚。若真有精神病人谈及萨默顿男子的案件,谁都不会去听他的,更不会报道,想必这就是亨利的意思。

    我好奇的胃口被钓了起来,既然亨利说到了,那肯定不是疯话那么简单,于是就问:“那你提到的这个病人,他到底说了什么呢?”

    “一句你猜不到的话。”

    3.伏尼契手稿的天书密码

    要说到那位精神病人,又得先继续说《鲁拜集》。

    无名男子裤子里找到的纸片,与许多版本的《鲁拜集》都对不上,就在案件发生的八个月后,一个不肯透露姓名的男子来到警察局,上交了一本《鲁拜集》,然后说1948年12月初,他和兄弟开车出去,将车子停在萨默顿海滩不远处,后来车子上莫名其妙地多了一本书,他和兄弟都默认是对方的,直到萨默顿男子的案件越闹越大,他们才意识到这本书的最后一页被撕掉了一部分,其中就包含了“Tamám Shud”这段内容。

    这本《鲁拜集》至今没有找到同一版本的其他书,不过这本书后来也被警方弄丢了,真的很可惜。在这本书的背后,警方发现一些电话号码,接着就查到了一个女人,她就住在萨默顿海滩附近。(新闻都说只发现了一组,其实有好几组,但只有一组号码的主人住在阿德莱德。)

    这个女人一直不肯透露自己的姓名,警方为了保护她的隐私,也一直用化名来提到她——杰斯廷。关于这个女人的真名,几十年来外界都挖不出答案,直到21世纪才被人说漏了姓氏——汤姆森(全名:杰西卡·汤姆森,有些新闻错译为汤普森)。

    我以为对新闻都很了解了,说到杰斯廷这个女人时,我就问亨利:“据说,这个护士在二战时的悉尼医院工作,她是在那里认识的无名男子。”

    亨利又纠正了我:“杰斯廷并不是战地护士,这是个误会,她甚至不是护士。二战时,杰斯廷的确在悉尼的皇家北岸医院培训过,但在萨默顿男子死时,她都没有取得过护士资格。”

    这点令我有些意外,原来翻译资料曾出过这么多错误。而警方根据《鲁拜集》背面的电话号码找到杰斯廷时,她正和未婚夫住在一起,且早就有一个不知生父是谁的一岁儿子了。也许杰斯廷考虑到未婚夫,便否认认识萨默顿男子,但承认曾将一本《鲁拜集》送给在二战时认识的男人,那个男人叫阿尔弗雷德。警方以为这个案子算结了,可竟然发现阿尔弗雷德没死,人家活得好好的,而且还保留着杰斯廷送他的那本《鲁拜集》。

    我一直认为,如果彼此不认识,为什么你的电话号码会出现在死者的书上呢?(假设书是死者生前丢弃在别人车上的)。其他人也不傻,他们都觉得杰斯廷和萨默顿男子是认识的,只是她怕名声不好,不敢承认自己与死者相识。

    警方可能考虑到杰斯廷与未婚夫的关系,他们没有继续查杰斯廷,甚至一直保护她的隐私。外界却传言,杰斯廷也是一名间谍,死者来阿德莱德就是为了见杰斯廷,至于见面的原因,都与情报工作有关。

    我只做基于事实的猜测,没有证据的话,继续猜也无济于事。既然发现了与死者有关的《鲁拜集》,那么除了一些电话号码,还有什么内容在上面呢。在用紫光灯检查《鲁拜集》时,警方发现了一组疑似密码的天书:

    WRGOABABD

    MLIAOI(被划掉了)

    WTBIMPANETP

    (在这两行之间也有一条不规则划线)

    MLIABOAIAQC

    ITTMTSAMSTGAB

    若不算被划掉的第二行字母,那么这就是与《鲁拜集》诗歌结构相同的四行诗,可没人能破译这到底是什么意思。这是什么代码,还是某种句子的缩写,还是另有别的含义,到现在都没有人能确定。

    人类对解密的兴趣是与生俱来的,就像是刑侦人员,看到案子总想侦破,像我这样的法医遇到死尸,总想着死因是什么。这组密码从上世界50年代起,一直是解码者的狂热爱好对象,但海军情报局得出的结论是这组密码无法破解,因为给出的内容太短了。

    案子进展到这里就没了,真的,警方就没有认真查下去了,而且也没什么线索能查下去了。由于无名男尸的保存问题,警方也选择将死者下葬,不过在下葬前,他们制作了死者的石膏半身像。病理学家克莱兰本来想保留死者的颅骨,可在他的要求被批准之前,死者就被警方催着赶着下葬了。(新闻说克莱兰想保存死者的脑组织,这是错误记载。)

    我是法医,不是解码者,对于密码破解,实在无能为力,不过我能理解克莱兰的心情,他当时一定是愤怒的。也许在国内,重新挖出死者并不难,但在澳大利亚的话,像无名死者的情况,一埋下去要再挖出来就难了。现在各种检验技术都高度发展了,但申请程序太繁琐,就算是亨利也申请了多年未果。

    关于密码的破解,除了萨默顿男子的案件外,解码者的圈子里还有一个大热门——伏尼契手稿的天书密码。那本手稿得名于上世纪的美国书商伏尼契,是他于1912年在罗马附近一所耶稣会大学图书馆的地下室找到的。手稿大约成书于四五百年前,书中有天体、幻想植物、裸女等奇奇怪怪的图像,上面的语言无人认识,与任何已知语言都对不上,看上去很像是炼金术士或草药医生的书籍,可很多人尝试破译都失败了。

    最后,耶鲁大学的一位教授声称破解了伏尼契手稿的语言,他说那时中古世纪的一种拉丁文缩写,那种缩写在中世纪的草药医学里很常见。其实,以前在医院的时候,我们写报告也有速写、简写、缩写等形式,比如五天会写成5d,而中世纪的拉丁语aq就等于是水的意思。

    因此,如果一定要我来破译,我会觉得《鲁拜集》上的密码是一种首字母缩写排成的句子,并非是某种密码。

    那么,这四行缩写究竟是什么内容呢?

    我的英文能交流自如,听得懂专业术语,但要跨越语系破译这种有限的加密内容,还是有点难度的。亨利已经做了许多推测,试图解释那四行字母的含义,但我又要暂停这条线索,继续讲另外一件事。请原谅我这次讲故事很跳跃,毕竟这个案子发生在1948年,在这漫长的七十年间,发生了太多事,要理清所有线索,真的不容易。

    先说回杰斯廷这个女人。

    以我多年的办案经验来分析,这个女人是绝对认识本案的死者的。至于他们是什么关系,大部分人都觉得杰斯廷有送男性《鲁拜集》的习惯,这在文艺男女的心中,可能是一种浪漫的示爱方法,这种习惯并不罕见,我在挪威高士塔医院学习时,见过不少这样的病例,而中国一位男明星也曾被曝光过,送了许多人心形石头,套路都是一样的。

    这几十年中,大家都认为,杰斯廷与死者有暧昧关系,以至于她不知生父是谁的儿子也被传是她与死者生的。从古到今,爱情的力量都很伟大,我相信死者如果真的爱着杰斯廷,他知道心上人带着孩子嫁给他人,一定会赶到阿德莱德吧。而杰斯廷是在悉尼怀孕的,后来她搬去墨尔本与父母住了一段时间,最后才迁居到阿德莱德的。如果死者要找到杰斯廷,那么可能就会沿着杰斯廷迁居的轨迹,而死者当天到达安德拉德火车站时,也只有一班从大城市来的火车,也就是墨尔本。

    女人的名节很重要,不管在那个年代,还是如今,只要有不好的事牵扯到女性,一定会有很难听的话骂到她们耳边去。我要是当年办案的警方,知道杰斯廷与死者曾有过一段过往,也会为了保护她而一直不公开她的身份。这是我唯一能想到的原因,否则杰斯廷为什么一直用化名呢,如果她与死者真的没有任何关系,大可以否认的,然后大家就去揪别的线索了。

    “你也觉得杰斯廷和死者曾经是情人吗?”亨利问我。

    我点点头:“情人的理论,比间谍要可靠。”

    “你想要再猜猜吗?”亨利卖关子。

    “除了情人和间谍,还有别的传言吗?”我想不到了。

    “有的。”亨利告诉我,“这会让你大吃一惊的。”

    “是吗?我不觉得还有什么事情能让我大吃一惊。”这一次,我的兴趣并没有被勾起来。

    亨利一杯咖啡已经喝完了,又续了一杯,等侍者离开后,他就对我说:“杰斯廷并不是萨默顿男子的情人,而是……”

    亨利要说下去时,我的咖啡也喝完了,侍者很热情,主动问我要续杯吗,我其实已经很想上厕所了,可又不好意思拒绝,于是让侍者给我又续了一杯。侍者不知道为什么总是在看着我,续完杯了,他还在我们桌边,我就说了声谢谢,然后装模作样地尝了一小口。

    这时候,亨利就把话说完:“杰斯廷是萨默顿男子的曾曾曾祖母。”

    我刚喝了一口咖啡,听了这话,咖啡就差点喷了出来。

    04.真正死因

    侍者以为我被咖啡烫着了,关心地过来问我,是不是他的错。我意识到失态,自己用纸巾擦了擦嘴,忙示意他不用过来。同时,我在心中想了很多,法医不是估计萨默顿男子大约45岁吗,根据公开的资料,杰斯廷是1921年出生的,她在1948年时只有27岁,她怎么可能是死者的曾曾曾祖母呢。

    亨利“诡计”得逞,看到我的反应很满足:“我就说会让你大吃一惊的。”

    我很不解:“我们凡事讲究证据,要有事实做基础,你怎么能断定杰斯廷是萨默顿男子的曾曾曾祖母呢?”

    “所以就要说到我之前提到的精神病人了。”亨利给咖啡加了一块糖,然后问我,“你不是在写一本有关精神病人的小说吗?什么时候翻译成英文给我看。”

    我确实在写一本关于精神病人的小说,可只给少数人看过,由于各种因素使然,这本书一直藏着掖着。我暂时不想讨论这本书,于是就问亨利:“精神病人是怎么回事呢?既然你提到了,那肯定不是胡言乱语那么简单。”

    “你说得对。”

    亨利比我年纪大,比我还不爱开玩笑,做学术也很严谨,自然不会糊弄我。原来,在萨默顿男子的案子闹大后,曾有一个叫基思的精神病人自称认识死者,但因为他是疯子,当时谁也没听信他的话。不过,有人在调查基思的背景时,他们才察觉到这事远比想象中的要复杂。

    在1949年6月6日那一天,基思两岁的儿子死在一海滩附近的山上,基思就躺在旁边,奄奄一息。法医没找到基思儿子的死因,同样被认为是中毒而死,而基思的妻子说那段时间一直有戴面具的人骚扰和恐吓他们,甚至试图开车撞死她,其他人也目击到嫌疑人曾接近基思的房子。

    为什么有人针对基思一家人呢?其妻子表示,是因为基思一直想对警方说他认识萨默顿海滩的死者,而死者就是他在1939年在澳大利亚伦马克砍桉树时的一位同事——汤姆逊。

    不过,基思是疯子,虽然有人采访了他,但并没有用大量篇幅刊载他说过的话。亨利告诉我,在他调查萨默顿男子一案时,他找到了一位老记者,老记者有当年做的速记:基思说萨默顿男子是从遥远的未来回来的,杰斯廷并不是他的情人,而是他的曾曾曾祖母。由于穿越时空不能留下痕迹,所以萨默顿男子的衣服几乎都没有标识,而他并没有真正地死去,因为穿越时空只能由精神来穿越,肉体是带不走的,或者说,肉体只是穿梭时空的一种交通工具。这是汤姆逊——也就是基思1939年的同事,在当年告诉他的。至于《鲁拜集》这本书,以及萨默顿男子为什么一定要去见杰斯廷,基思并没有道出原因,他承认只知道这些内容而已。

    我听到这些不为人知的过去,有些意外,但也鸡蛋里挑骨头:“为什么汤姆逊要告诉基思这些事呢?如果我是时空旅行者,我是绝对会保密身份的。”

    “天知道为什么。”亨利并没有较真。

    “那没人去找到汤姆逊这个人吗?”我追问。

    亨利很遗憾地说:“你知道,那个时代不像现在,很容易留下数字痕迹,网络上有许多照片和视频能找到我们的踪迹。基思是精神病人,没人当他是一回事,所以那时候没有人去找过汤姆逊这个人,现在更不可能找到了。”

    “也许根本就没有汤姆逊这个人。”我怀疑道,但心里又想,汤姆逊?杰斯廷是个化名,她的真名叫杰西卡·汤姆森,会不会是基思的精神有问题后,发音没发准,把汤姆森说成了汤姆逊呢?如果是这样的话,那萨默顿男子就和杰斯廷是一个姓氏了,没准他们真不是情人,而是亲人。(杰斯廷原本姓哈克斯尼,与未婚夫在1950年5月完婚后,随夫姓汤姆森。)

    “其实不一定要讲证据,如果有些看似荒唐的理论能解释所有的疑点,那么它可能就是正确的,比如……”亨利想了想,告诉我,“那本波斯诗集的版本全世界只有一本,如果真的发行过,怎么可能只有一本呢?不管是不是错印,还是盗版。很可能,那本诗集在还没印刷出来,它是在未来出版的。”

    我陷入了沉思,亨利又说:“当年真的是全世界都在讨论死者是谁,澳洲和美国都做过相关电视节目,那男人的照片到处都是,如果有他的亲人在世,怎么会不出来认尸呢?”

    “也许死者是做违法行当的,不敢认吧,万一他是做黑市生意的,这不是往枪口撞吗?”我分析道。

    亨利不认同:“但如果他亲人害怕,不敢来认尸,那总有其他人认识死者,他们总会来报案吧。在当时,如果谁真认识死者,可以大出风头,甚至有经济上的帮助呢。”

    “那……全世界的人都不认识他,是因为他在当时还没出生?”我顺着亨利的意思,往下猜测。

    亨利就等我这句话,不过我是法医,真的很难做无事实依据的推论。其实,大众对做尸检都有一个误区,乃至大部分罪案影视剧都犯过这样的错。有一点我要强调,现在流传的萨默顿男子的照片是在尸检后拍的,就像是影视剧中的警方一样,他们在出示死者的照片时,大部分都是尸检后拍的,那时候死者已经被法医处理过了,没有了现场的血腥与恐怖,相对不会让人感到恐惧。可是,尸检后拍摄的照片,或者人死之后才拍的照片,和活人的区别是很大的,这点是我是深有体会,因此认尸是一个技术活,除了看,有时候还要做指纹或DNA比对。

    也许,大家绝对我这话太夸张了,如果你在海外,我会推荐你用电脑打开谷歌搜索英文关键词“Marilyn Monroe autopsy”;如果你在中国境内,那你请用百度搜索中文“梦露尸检照片”。玛丽莲·梦露的尸检照片在网络上都能找到,如果没有人告诉你那是梦露,你是很难猜到是她本人的。当然,因为我事先告知,心理作用会让你感觉自己认出了梦露。

    对此,亨利同意我的看法:“我父亲去世时,我再见到他时,真的认不出他了,人一死,外貌变化就会很大。后来病理学家克莱兰等人制作的死者的石膏半身像,我也一直觉得有偏差,因为那是依据尸检后的样子制作的。”

    我放下咖啡杯,说道:“是啊,所以你们用死者尸检后的照片去寻人,可能他的亲人就以为那不是他,他已经葬身别处了。”

    亨利笑了笑,说道:“我以为你在写小说,会偏向浪漫主义,没想到你还是现实主义。”

    “死者还没出生,但已经死了?这太夸张了。我拒绝相信。”我摇摇头。

    亨利总想看我新写的小说,我不想太张扬,干脆转移话题,想看看他手上有什么证据,能研究一下萨默顿男子的真正死因。因为亨利不是专程来与我讨论案情的,他并没有携带任何文件,但他的笔记本电脑里有一些资料,我们就浏览了当年警方留存的部分档案和照片。

    亨利说,大部分证据在上世纪八十年代就被警局搬迁时搞丢了,这些照片在网络上也有,只是不太高清而已。我的职业习惯使然,最先看了部分尸检记录:死者的后牙都不见了。关于这一点,中文媒体转载的翻译稿件都说死者有无齿症,这也是一个错误的翻译。亨利对此解释,死者只是后牙没有了,在上世纪四十年代,有的人会故意弄松牙齿,好换补一套漂亮的牙齿,后牙缺失不是死者有病或者贫穷。

    亨利编辑文档比较乱,我看了一部分尸检记录,又看到了棕色手提箱的照片,不过我总觉得手提箱少了什么东西,除了电工螺丝刀之外。记得,西方的新闻都说,当年警方在火车站寄存处找到手提箱时,箱子是没有锁上的,有人也怀疑过里面有东西丢了,但既然能偷走东西,为什么不直接把手提箱一起偷走,那样就省事多了。

    在我和亨利见面时,他可能刚出席过正式的场合,因为他穿了一套西装来,我忽然想到了什么,于是就问:“你穿着皮鞋,应该穿了袜子吧。”

    “穿了啊。”亨利被我那么一问,有些尴尬,但又拉起裤脚,给我看了他的脚踝——他是穿了黑色的袜子。

    我会那么问,是因为照片上和警方的记录中,都没有提到手提箱有袜子。上世纪的男人很传统,不像现在的明星,穿皮鞋不穿袜子,以此为时尚。在老一派的西方男士中,穿皮鞋一定会穿袜子,而且穿袜子有各种讲究的,袜子的选择可以说是一个男人的品位。萨默顿男子死时是西装革履的,他穿着皮鞋,也穿了袜子,既然如此,为什么手提箱内没有多余的袜子呢?他穿着讲究,肯定准备了换洗的袜子,再说袜子又不占太多空间,他都准备了其他衣物,不可能只忘记带袜子吧。

    亨利也是经验丰富的老行家了,他说这一点也困扰他很久,有人说当时澳大利亚袜子短缺,这是不可能的,当年的老人都说那时的袜子琳琅满目,想要啥类型的都有。很可能是死者用袜子装钱,但在箱子被找到时,有人把装钱的袜子都偷走了。亨利承认,自己年轻时也用袜子装过钱,这做法在西方人中并不少见。

    接着,我又发现警方拍下的《鲁拜集》照片上,那组字母密码像是左撇子人的写的,因为第二行的划线,就是从右到左的轨迹,第三行到第四行之前的划线也是一样从右到左。没人知道死者是左撇子还是右撇子,我也没有尸体可以做检查,但我看警方的记录,死者的西装外套右边口袋有一盒香烟,根据拿烟的习惯,死者应该是右撇子,因此那组字母密码可能并不是死者写的,甚至那本《鲁拜集》的原主人也不是死者,它可能有许多任主人。

    可惜,原始的尸检报告我并没有能过目,不过亨利说得没错,我在欧洲学习时,的确听说过维多利亚时期的病理学家在找不到确切死因时,都倾向认为死者是中毒而死,二战前后的澳大利亚也是一样的。

    那死者是中毒死的吗?毒药为什么检测不到呢?真的是被快速分解掉了吗?当然不可能,我在上述中也解释了,如果能很快分解,快到查不到痕迹,那么毒物在到达靶细胞或者某些器官前就被分解了,根本不会让人中毒,甚至死亡。

    可死者的的确确死了,他真正的死因是什么呢?

    像我在其他法医故事里说的那样,我是法医,重点是查明死者的死因,以及找到一些相关证据,并不是会去说谁谁谁才是凶手,那是其他人干的差事,法医并不负责所有的刑侦工作。

    根据现有资料,死者死时,脏器充血,嘴角有少量蕈样泡沫,且脾大到惊人,是正常人的三倍。那有什么原因会让人的脾变大呢,大概能归类出以下几种情况:

    1.病毒感染,比如单核细胞增多症;

    2.寄生虫感染,比如弓形虫病;

    3.细菌感染,比如心内膜炎(易并发菌血症,继而导致脾肿大);

    4.炎症性疾病,比如结节病或者类风湿性关节炎;

    5.浸润性病变,比如淀粉样变;

    6.充血性脾肿大,也叫脾功能亢进症;

    7.各种癌症,比如白血病或淋巴瘤;

    等等。

    如果死者患了这些病,那脾脏就会肿大,但当年的法医做尸检时,曾肯定死者不是因为疾病死亡的。不过严格地来说,就算得了以上的病,确实不会突然就死去,要是病得很严重了,倒是有这个可能,可那样又不可能行动自如地去到萨默顿海滩了。

    从法医的角度来判断,死者确实是自己从火车站来到萨默顿海滩的,因为他身上有一张使用过的汽车票,火车站寄存处也有他曾经寄存的行李。这时候,死者已经患有以上的某种疾病了,也许他知道自己病重了,因此淘到了一本杰斯廷的心头爱《鲁拜集》,想要送给她,但杰斯廷那时已经名花有主了,在被情人拒绝,且不能见到亲生儿子后,他一个人来到海滩,想要坐下来抽根烟。以死者患病的虚弱状态,他躺坐下后,很可能导致窒息。

    这个推断看似不合理,其实也是有根据的,除了死者虚弱状态下的躺坐姿势会导致窒息外,还有一些证据能支持这个推断。我在第一章里提到过,死者的耳朵内和头部有尸斑,如果他是躺坐的话,正常的情况下,尸斑应该是在他下身的。那为什么死者的耳朵,或者头部会有部分尸斑出现呢?是有人移动过尸体吗?不太可能,因为珠宝商夫妇坚称前一天就看到死者坐在那里了。

    众所周知,人一死,血液就不流动了,而重力会让血液往尸体低下部位移动,坠积在毛细血管和小静脉内并使其夸张,透过皮肤显出紫色斑,这就是所谓的尸斑。死者躺坐的姿势导致了他虚弱时发病,陷入了窒息状态,且不能动弹,静脉血也无法回流,都积在了他颈部以上的地方,所以他下身和耳朵内都有尸斑。

    基于这种二手资料,甚至是三手资料,我只能做出这样的分析——死者的真正死因是窒息。亨利基本上也是这样的看法,因为死者嘴角有少量蕈样泡沫,这种是溺死的人才会有的表现,但有时候其他原因窒息而死的人也会这样。我们都不是警方,除了死者是怎么死的,其他方面无法细说。

    事实上,现在有些学者也支持死者是窒息死亡的理论,当时死者体内许多器官充血,病理学家往中毒的方面去想,却没有想过窒息死亡也会造成那样的症状。亨利很想再挖出死者的尸体,做DNA比对,因为后来杰斯廷的后代也发表过看法,他们认为杰斯廷绝对认识死者,而大家现在纠结的旧是杰斯廷的儿子DNA是否能与死者对得上父子关系。

    讨论了死者的真正死因后,我就问亨利:“听说澳大利亚那几年也有人神秘死亡,死时现场有那本波斯诗集,是不是真的?”

    “是的。而且案发的地点与萨默顿海滩不算远,当年其他案件的证人还离奇地死掉了。”亨利确定道,“很多人觉得有关联,但我找不到有关联的地方。”

    “这么多怪事组合在一起,难怪萨默顿男子的案件会变成澳大利亚最大的谜团。”我感叹完了,又问,“你研究了那么久,觉得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亨利饶有兴趣地回答:“也许真的死者还没出生,也许那本书真的还没出版,也许……这个事就这么结束了。如果我要像你一样写一本小说,那么死者就真的是从未来回来的,他的死是历史上的一个定点(fixed point),无法改变。他可能之前不想死,改变过去而逃走过一次,但为了时间线的完整,还是回来面对自己的死亡,让时间线恢复正常。死者就等于是一部分死去的时间,是时间的实体化,或者说是时间的尸体。至于他的死为什么是定点,为什么要回来见自己的祖先,这就要在我的小说里慢慢讲了。”

    “那书名呢?”我好奇道。

    “就叫……<时间的尸体>。”亨利耸耸肩,“很奇怪的名字吧,也许会令人费解,但就如这个案子,从头到尾都令人费解。对了,你新写的小说叫什么呢?”

    “中文叫<精神奇谈>,英文叫Mindhealer。”我有点难为情,因为不是习惯谈论自己写的东西。

    亨利饶有兴趣地问:“能不能翻译一小段,让我先看看?”

    “我得上个厕所,回来再说吧。”

    时间的尸体 完

    附亨利对密码的解释:

    WRGOABABD [Would Rather Go Out Anonymously By A Beach Death/宁可在海滩死去 无人知晓我是谁]

    MLIAOI… (crossed out) [My Life Is Almost Over If…/我生有何趣 如果……](被划掉了)

    WTBIMPANETP [With Troubles Behind, I Make Peace, And Now Expect To Perish/放下烦恼 我心如止水 走向终结]

    MLIABOAIAQC [My Life Is All But Over And I Am Quite Content/我大限已到 人生无憾了]

    ITTMTSAMSTGAB [I Think That Maybe Tamam Shud Actually Means Seeking True Goodness And Beauty/也许终寂即去寻找真善美]

    本人在微博“法医朱明川”的账号上发布了《精神奇谈》一系列的故事,有兴趣的朋友可以搜搜看。谢谢。
    听尸之恶魔的指纹



    在遇害之前,大部分死者都见到了凶手,可惜他们没有办法再开口了,那种遗憾只有法医能理解。

    记得,那是88年夏天,有位中年妇女从上林县过来,打算看望在马山县某粮所工作的丈夫。谁知道来了没几天,这个女人就死了,她丈夫说妻子是酒后肺水肿死亡,还拿出了卫生院的诊断书,但有人怀疑死因,阻止了尸体的火化。

    既然医院都开了诊断书,还有我们的什么事呢?有什么谋杀方法,连医院都能瞒得过去?这些答案永远超乎想象。

    案发后,尸体还停放在卫生院的太平间,男方的家属在那里大喊大叫,不同意做尸检。为此,韦副教导员就和我去了一趟,希望能让家属配合我们的工作。

    那时,区县公安局还没有设立政委这个职务,只设了教导员的职务。韦副教导员是当地人,他和我一起去,大家多少会给些面子,至少不会有肢体冲突。

    经过了解,我得知死者姓岑,在上林县的一个砂泵厂工作,长期与丈夫分开生活,他们有一个12岁的儿子,跟岑某一起在上林县居住。88年暑假,岑某打算送小儿子到马山县来看丈夫,没想到有去无回。

    岑某的丈夫姓梁,在粮所工作,他上嘴唇很薄,眉毛也很淡,给人一种很冷漠的感觉。面对我们尸检的要求,梁某是不配合的,而他越不配合就证明越心虚。

    梁某也知道这一点,见我来了就甩出了卫生院的诊断书,在他眼里我是不上临床的人,有什么资格来质疑医务人员的权威呢。
    在诊断书上,岑某的死因是肺水肿,原因是喝酒喝出来的,是吸入性肺炎导致了严重的肺水肿。

    众所周知,喝酒伤肝也伤胃,但有的人可能没听说过,喝酒也会伤肺。

    像一些醉酒很严重的人,他们会大量呕吐,然后会呛入或吸入胃内容物,胃酸就会刺激肺部,引发肺部感染,这样致死的案例并不在少数。

    梁某告诉我们,他妻子岑某在上林县是做苦力活的,每天晚餐有喝白酒的习惯,说是可以解乏。

    案发当天中午,岑某心情不太好,因为这几天她想要离婚。梁某因为有事,出去了一趟,下午两点半才回家的。当时,除了梁某,还有粮所领导在场,他也看到了岑某醉倒在地上,并看着梁某把人抱到了沙发上。谁知道,岑某后来就肺水肿死掉了。

    一切看似合情合理,梁某怕我不信,一直强调他有卫生院的诊断书,且有粮所领导作证,这好像也算一个强有力的不在场证明。不过,法医只听尸体说话,任其他人说得天花乱坠,也不用去管。

    经过半小时的交涉,梁某这才同意了我为他妻子做尸检,也同意了让公安局的人去他们家勘查现场。

    毫无疑问,在尸检中,有好几个令人费解的问题就出现了。
    我想了想,唯一的可能就是,在死者醉酒昏迷后,没有办法反抗了,她就被人灌了敌敌畏,然后毒发身亡。

    一般,嫌疑人不会束手就擒,在我得出这个结果后,他非常不服气,听我解释了之后,他又说肯定是妻子喝酒时顺便喝了敌敌畏,这与他没有任何关系。

    对方这么强词夺理,我也很为难,他要那么向法院解释,好像也能说得通。不过,我那时已经当了两年的法医,有了不少经验,在做尸检时我就发现了一个不对劲的地方,基本能确定死者的丈夫有杀人的企图。

    通常,要将人闷死或扼杀,再伪装成上吊等自杀现场,会留下不少破绽。比如,被扼颈的人在挣扎时,背部会留下大片淤伤;而如果是被枕头等物闷死的人,他们的鼻梁会塌陷,呈扁平状,死后一段时间,鼻子周围还会有淤伤显现,像是被人揍了一拳似的。

    岑某的鼻子就是那样的,虽然不太明显,但很可能是梁某想用东西闷死妻子,他觉得不妥,又去找了农药来行凶,然后说是妻子自己喝下去的。

    可是,要如何证明,死者岑某是在醉倒昏迷后才灌的敌敌畏呢?如果嫌疑人一口咬定,就是死者生前自己喝的,要怎么反驳?毕竟,梁某有领导当不在场证明,案发当日下午两点前,他都不在家。

    显然,岑某除了鼻子外,没有任何外伤,她被灌药时,人是没有任何反抗的。

    换句话说,我必须证明,岑某是在下午两点之后才被丈夫灌了敌敌畏才导致死亡的。

    纵观本案,我不需要推算死亡时间,因为卫生院给了诊断书,上面已经注明时间了:晚上八点21分。这个时间有许多医护人员作证,我质疑死因,但不会对死亡时间有怀疑。

    要让凶手被绳之以法,只能找出下毒时间,不给嫌疑人有狡辩的机会。
    再去看岑某的尸体,敌敌畏中毒的致死量是50mg~70mg/kg,如果在没有抢救的情况下,一到四个小时就会死亡。岑某胃内容毒物定量检验含敌敌畏260mg/100g,已经达中毒量了。

    这么计算的话,岑某死亡时间是晚上八点21分,那么中毒时间就大约在下午四点,也就是梁某回家以后。严格地来说,这种证据也不是很充足,还是需要找到更有力的支撑点。

    一切的关键还是在死者的胃,凶手永远想不到,在杀人的那一刻,他的一枚“指纹”留在了尸体内。

    在这起案件中,死者岑某的胃内容物仍有400毫升的液体,但依照一般人胃内普通食物的排空时间为四小时,液体状物质的排空时间更加快,既然岑某胃中仍有400毫升的液体,这足以证明死者生前最后一次饮用液体状物质,不会超过四小时。

    简单地说,就是岑某死于晚上20点21分,那么中毒时间就应该在下午4点左右,梁某的不在场证明是无效的。

    通常,凶手犯罪都怕留下指纹,可指纹不只有手指上的,在任何犯罪细节上都会留下“指纹”。梁某不知道胃内容物的排空时间,想靠嘴硬来脱罪,可他留下的恶魔指纹还是在死者的胃部中被找到了。

    同时,我的同事也去现场做了勘查,他们找到了一瓶没用完的敌敌畏。

    梁某见无法狡辩了,便交代了做案经过:妻子喝醉是因为他自己提出离婚的,并非妻子。当看到妻子喝醉了,他就想到灌农药给妻子喝,除掉妻子。在灌药时,妻子醒了一刻,她看到梁某在灌药,却无法动弹,眼神非常恐惧。直到妻子生命垂危,梁某才假装着急,将人送到卫生院,然后索取了一份肺水肿死亡的诊断证明。

    而这也应证了我的尸检:死者岑某由于醉倒,没有行为能力,但因吞咽反射的存在,药物大量咽入胃内而中毒身亡。灌药时,死者没有留下损伤,也没有产生呛咳,所以药物没有误入气管及肺,气管和肺才检测不到任何敌敌畏。

    事后,我的韦副指导员庆幸地说,好在梁某不懂胃内容物的排空时间规律,如果梁某让粮所领导做了不一样的时间证明,或许他就有办法逃脱法律的制裁了。

    我耸耸肩膀,没有说话,心中却在想,刑事科学是不断发展的,即使他懂得那个时间的规律,他也会在其他地方留下马脚的。就像福尔摩斯说过的那句话:不论多么天衣无缝的犯罪,只要是人做的,就没有解不开的道理。(原文:No matter how perfect the crime, as long as people do, there is no solution don't open.)

    不过,这个案子令我印象很深的不是案情本身,也不是刑事科学的应用,而是梁某在被逮捕时的一句话。

    当然,我本人不在场,是后来别人告诉我的。在梁某被带离住所时,他骂咧咧地对我的同事说:叫那个法医小心点,他的家人哪天怎么死的都不知道。

    这句话传入我耳朵时,真的是心惊肉跳,尽管我见过许多惨死的人,但这句话太有威力了。日后,我也听到过类似的话,有的嫌疑人气急败坏就喜欢撂狠话,没想到有一天会一语成谶,但都是后话了。
首页 上一页[37] 本页[38] 下一页[39] 尾页[39]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恐怖推理 最新文章
有看过《我当道士那些年》的吗?
我所认识的龙族
一座楼兰古墓里竟然贴着我的照片——一个颠
粤东有个闹鬼村(绝对真实的30个诡异事件)
可以用做好事来抵消掉做坏事的恶报吗?
修仙悟
—个真正的师傅给你聊聊男人女人这些事
D旋上的异闻录,我的真实灵异经历。
阴阳鬼怪,一部关于平原的风水学
亲眼见许多男女小孩坐金元宝飞船直飞太空
上一篇文章      下一篇文章      查看所有文章
加:2021-07-16 23:00:12  更:2021-07-16 23:01:37 
 
古典名著 名著精选 外国名著 儿童童话 武侠小说 名人传记 学习励志 诗词散文 经典故事 其它杂谈
小说文学 恐怖推理 感情生活 瓶邪 原创小说 小说 故事 鬼故事 微小说 文学 耽美 师生 内向 成功 潇湘溪苑
旧巷笙歌 花千骨 剑来 万相之王 深空彼岸 浅浅寂寞 yy小说吧 穿越小说 校园小说 武侠小说 言情小说 玄幻小说 经典语录 三国演义 西游记 红楼梦 水浒传 古诗 易经 后宫 鼠猫 美文 坏蛋 对联 读后感 文字吧 武动乾坤 遮天 凡人修仙传 吞噬星空 盗墓笔记 斗破苍穹 绝世唐门 龙王传说 诛仙 庶女有毒 哈利波特 雪中悍刀行 知否知否应是绿肥红瘦 极品家丁 龙族 玄界之门 莽荒纪 全职高手 心理罪 校花的贴身高手 美人为馅 三体 我欲封天 少年王
旧巷笙歌 花千骨 剑来 万相之王 深空彼岸 天阿降临 重生唐三 最强狂兵 邻家天使大人把我变成废人这事 顶级弃少 大奉打更人 剑道第一仙 一剑独尊 剑仙在此 渡劫之王 第九特区 不败战神 星门 圣墟
  网站联系: qq:121756557 email:121756557@qq.com  阅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