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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文学]纽约、纽约,我的纽约[第3页] |
作者:我是纽约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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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像有问题啊,怎么添加不了了呢? |
第二天一早就被窦大哥叫醒了,说你赶快看看吧,出不去了。原来是窦大哥起的早,想出去看看雪景,结果一推门,门是纹丝没动,所以叫我起来帮忙。我说窦大哥你可真应了“百无一用是书生”那句话了,平时一双手都做试验了吧,已经干不了力气活儿了,还是看兄弟我的吧。 我到大门边上,使劲一推,还真是一点都不动。嗬,看来外面的雪还不善,要动真格的才行。这次要认真对待了,做个深呼吸,气灌丹田,双膀一较力,一招童子拜佛,走!!!这回门动了,半寸。顺着门缝往外一看明白了,难怪推不动,看来夜里挂的是北风,赶上门冲北开的,积雪已经有多半个门高了。单打独斗肯定没戏的,我和窦大哥一起使劲,吭哧了半天,终于把门推开了一尺多,一个人勉强能钻出去。 钻出去是可以了,但外面是两米多高的台阶,台阶上是积雪,到我胸口左右,大概一米多深,除非有绝顶的轻功,否则要想上去只能从雪里爬出去了。我和窦大哥一顿折腾,才终于来到地面。 出来一看才知道这雪下了多大。外面满世界都是白白的,平地上积雪大概快一米了,街道两边停的车基本都埋住了。一般的小轿车只能看见雪堆里面鼓个包,只有吉普车一类的能稍微看见顶子。街道两边的树也被雪压折了不少,横七竖八的撂着。虽然我是北方人,但这么大的雪也是第一次见到。 左右无事儿,我自己决定往远了走走。出了住的这条街,拐2个弯儿就是主要的街道了。马路上的雪都别铲到路边,堆起了厚厚的雪墙。人行道上虽然很湿,但已经没有积雪,原来是各个商家都把自己门前清理了。记得有人告诉过我,如果下雪了,你自己门前的雪没有清除而导致别人滑倒受伤,那你就要包赔损失了。 有几家超市已经开门营业了,进去一看,平时满满当当的货架上现在基本空了,尤其是放面包、饮料、已经速食食品的对方,差不多什么都没了,剩下的几袋面包都是因为包装破了才没人要的。看来老的纽约客都已经相当有经验了,听天气预报说要下大雪,马上先出去采购生活必需品。因为雪下的大了,可能有几天东西运不进来。 转了一圈儿也没什么可买的,回到家门口一看房东正在铲雪,旁边有个邻居在闲聊。一看我回来了,房东赶紧问我说要不要挣点外快,什么叫要不要,当然是要啦。原来是因为邻居家里没有劳动力,门前和后院的雪太厚没人铲,想找人帮忙。这个活儿太容易了,只要有把子力气就行,什么技术都没有。人家问我说我想要多少钱,我看了看,前面大概20平米,后院大概十几平米,好好干的话也就二、三个小时,按照我打工的价格也就三十多块吧。想开价四十,但又确实不知道市场价是什么。再说又是邻居,让人嫌贵撅回来多臊啊,干脆,客气客气让让人家定吧,反正闲着呢,能赚几个是几个。邻居是个南方人,普通话说的不非常标准,也就是非常不标准。说了个数我没听清,房东帮忙翻译了一下,七十块!!!我一听完当时脸色就变了,非常类似于一条鱼被扔在岸上,严重缺氧那种,光张张嘴却一句话都说不出来。邻居还以为给的少我不愿意干呢,又用南方话在那儿解释什么,我这才回过味儿来,“七十就七十,街坊邻居的差不多就行了,干。” 扫雪的过程就没什么可说的了,无非是挥汗如雨什么的,大概干了四个小时,把前面和后院清理了个干干净净,特别是前面,扫完了又撒了一遍雪盐。当天晚上饭店没开门,所以在家休息了一下,第二天早晨起来,才感觉到扫了四个小时雪的后果,浑身酸痛的没法穿衣服,好像每个关节里面都撒了一把沙子和铁锈,恨不能有个巨人能把我倒着提起来,在空中使劲晃晃,把骨头节之间的东西都抖落出来才舒服。 扫雪的故事并没有完,那场雪后来又稀稀拉拉的下了几天,虽然没有第一天下的那么大,但加起来也有两尺了,第三天邻居又找我帮忙了,说老天捣乱,院子里和前面走道上又有一尺多了,再帮忙清扫一下。因为这次的雪薄了,所以只给了六十块。 一场雪使我挣了一百三十块,让我着实得意了一阵。后来跟Wu大哥显卖了一下,才发现自己当了一回贱价劳动力。Wu大哥告诉我说,每逢下雪,早晨起来都会有人拎着扫雪铲子在街头晃悠,帮别人把车挖出来。平常一尺多深的雪,挖一辆小车可能是五块八块的,大点的车加几块。象那次那么大的雪,价格有可能翻番。挖一辆车也就是二十分钟,最多也不会超过半小时。所以,按这么算下来,如果我早知道这其中的市场规律的话,我应该能从那场雪里赚几百块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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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梦汀香 回复日期:2009-05-17 20:52:23 走过 Ooooo ( ) ) / (_/ oooo0 ( ) 超强. |
Day 57节日 放假没多长时间就是圣诞节,纽约城一片张灯结彩,商店里面挤满了采购各种圣诞礼品的人潮;街上好像每个人的手里都捧着大大小小、花花绿绿的包装好的礼品。报纸上又在报道今年洛克菲勒中心外面的大圣诞树是从哪里刨来的了。对我来说,过圣诞并不意味着礼物或者放假,主要的收获是看个热闹。很多家庭都在自己前面的院子里摆上圣诞树和各种玩具,在五光十色的彩灯照耀下,满城一付国泰民安的繁荣景象。在BaySide附近有一家最特别,院子大概有百十平米,里面摆的简直就是个小型游乐场,各种玩具应有尽有:高的矮的、胖的瘦的、美国的外国的、发光的发声的不声不响的、电动的手动的不动的,什么都能看见,每年还不断增加。每到夜幕降临就通上电,引得过路的行人纷纷驻足,很多人每年都特意跑来看,简直成了当地的圣诞一景。我在离开纽约的时候又去了一次,栅栏外照例围满了人,不时传出孩子们的阵阵惊呼。听旁边的老美评论,这一院子玩具,没有几万美金下不来;而且,每天晚上这么点着,过个节光电费就得上千。我总在想,这些玩具的主人每天看着外面围观的人群应该是什么感受?肯定是特美吧,就象好几个人同时给你抓痒痒,从头到脚从里到外都美透了的那种美。 照例,节日期间饭馆的生意格外好,过节不但要求送外卖的客人多,大家给的小费也比平时好,每天能多挣十几、二十美金,每个人都喜气洋洋的,颇有点普天同庆的感觉。在这个节日期间,我又重新找回了好日子的感觉,早上愿意睡到几点就几点,没什么功课需要复习,没有讨厌的写作考试在前面等着,白天出去溜溜,或者到莫妮卡家里聊聊天,下午差不多了去打工,每个晚上都收入颇丰,我逐渐理解了为什么那么多人拼着欠一身债也要偷渡到美国打工了,这个感觉不错。 圣诞过完了就是元旦,照样是热热闹闹。元月二号,我闲着没事儿上街溜达,鬼使神差的转到了Queens Center,就是Queens Blvd.上一家比较大的购物中心。购物中心里面并没有什么值得转的,多半是化妆品和高档的衣服,虽然在节日期间大减价,但离我的消费水平依然很遥远。Queens Center后面有一家比较大的体育用品商店,平时经过过,但从来没有进去仔细转,今天左右无事,就算长长见识,看看人家的体育用品有什么吧。 体育用品店有两层,一楼和地下。一楼摆满了各种球类,多半是篮球、棒球和橄榄球。在一个小角落里面摆着我们的国球-乒乓球。篮球和橄榄球也就罢了,篮球只会看,橄榄球连看都看不明白,从来不知道哪队为什么赢。棒球是后来去Georgia才接触的,因为公司里组队和别人打比赛,非要拉我凑数,所以好歹会了一些。但说到乒乓球,任何中国人都会觉得亲切,都会感到自豪。我的乒乓球水平在国内也就算群众性体育运动中的中等,但就凭这么个水平,去Georgia工作后居然在公司里面搞了个孤独求败。那时候公司里有一帮爱打乒乓的老美,整天去训练,然后买高级的球拍,说是性能好(有的居然花一百多美金买个球拍)。等碰到我就全歇菜了,别管你是什么打法,也别管你的球拍有多好,我随便抓个拍子上去就给灭了,碰到水平稍微差点儿的,随便拎块砖头上去也搞个几比零,特别声名一下,是打球不是打人啊。 一楼转完了就转楼下,下了楼梯就发现下面特别乱,简直没下脚的地方。原来地下是卖运动鞋的。刚过完节,节前被大家抢购礼品搞的就是一塌糊涂了,圣诞节后这几天很多人又把尺寸不合适的退回来,就往那儿那么一扔,整个地下就是一个大鞋堆。美国人的节日购物还是相当有特色的,节日前什么都敢买,当礼物用。节日后如果发现有什么不合适,什么都能退,所以商店里面在节日后的几天是最凌乱不堪的。因为凌乱又没人手整理,所以很多商店干脆就在节日后搞更大的大减价,随便标个价,你从大堆里面自己挑,看中了付很低的价格就能买走。后来我充分利用了这一点,在Georgia的时候,创造了用十二美金买到六条GAP裤子的经典战例。 裤子的事儿等写到Georgia再细说,先说鞋。那一大堆鞋恐怕得有几千双,也没有包装的就那么堆着。然后到处都是醒目的价签:一律九块九毛九一双。考虑到自己带来的几双鞋已经在打工中统统阵亡,所以动了买鞋的凡心。 开始并没发现什么好的,因为很多当地的牌子不认识,看着看着,就发现宝贝了,因为发现了很多阿迪达斯和耐克(充气)的鞋。在那个年代,国内一双耐克充气最少要八九百,稍微有点姿色的就敢要两千,说不定还是温州产的,所以在国内从来就没考虑过。眼前的到好,统统九块九毛九。找到几双样式不错的,一看根本就没穿过,再一看产地就更乐了,一水儿的韩国产。质量先不说,按汇率直接乘回去,也才是国内的十分之一。本着有便宜不占王八蛋的原则,我充分调动了自己的主观能动性,玩儿命的鞋堆里面挖掘,一个小时下来,居然找到四双样式好、尺码合适的,其中三双耐克,一双阿迪。加上税(纽约当时是百分之八点二五)一共才四十出头。我终于穿上了充气的耐克鞋了。 过了几个月,我老哥出差到美国,抽空过来看我。我看见老哥穿的旅游鞋有点旧了,就说送他一双得了。当时还剩一双耐克一双阿迪没穿,也没告诉他是多少钱,都神气活现的拿出来让他挑,立马就把他震了,以为我乱花钱呢。等我告诉他多少钱,说什么也要让我马上带他去买几双带回国。我说您得等等了,明年元旦后吧。最后老哥看中了那双阿迪(其实也是我最喜欢的一双,所以一直留着准备最后穿),一直等我们俩胜利会师在Georgia一起读硕士还穿在他脚上。顺便说一句,我们两个的硕士是在Georgia的同一个学校读的,并且,很有可能创造了该校一个前无古人,后面谁也破不了的记录,因为我硕士第一学期是他的最后一个学期,碰巧同时选了同一门课,所以,该校就有了一对外国亲兄弟学生在同一时间同一个教师上同一门课,还都拿了A;为了使这个记录更难被打破,还要加上几条,我们俩都是全奖,同一个导师,毕业论文都发表了,我的发表在一个国际性学术会议上,我老哥更生猛一些,发表在一个国际性学术刊物上。谁愿意破破这个记录谁就试试吧。 |
Day 58第三个房东曾先生 在美国,搬家是经常的事儿。搬家的理由太多了,有可能是嫌房租贵了,或者和房东处的不好;也可能是由于上学或者工作的原因,需要考虑交通的问题;或者可能是挣了点钱,想住的舒服一些了。 我的第三个房东是从台湾来的曾先生。开学后不久,我就考虑要搬家了,理由有好几个,一是窦大哥的夫人和太太都来了,再住在一个小小的半地库里面确实有点挤;再一个就是房东的问题,房东是个福建人,表面上客客气气的,但有点爱算小帐。比如说,没事儿下来提醒洗澡要时间要短一些,否则很费水什么的。另外,天气一天天的冷了,我们的地库里面基本没有阳光,所以晚上有点凉。但房东为了省钱,就是不开暖气。我也不知道是上面暖和一些呢,还是人家自己开电暖气,或者南方人本身就比北方人筋冻。说了几次也没改善,只能自己想主意了。我屋里有个台灯架,上面能按三个灯泡那种。平时一般看书的话,一个六十瓦的泡就足够了,我就打上了这个台灯的主意。从杂货店花九毛九买了三个灯泡,都是一百瓦的,白天不在的时候全点上,晚上回来屋里确实高几度,方法是损了点,但总比挨冻强。 没过多久,赶上白天房东下来转悠,发现了我这个秘密,于是每次我前脚出门,人家后脚就下来给我关上,好不容易想出的办法失效了。 基于上述原因,按照毛 教导的“打得赢就打,打不赢就走”的方针,我决定另找个住处。第一次搬家虽然是窦大哥主持的,但我好歹跟着跑,所以也学了个差不多,这次就靠自己了。 租房的方法很简单,每天买一份世界日报,专看上面的租房板块。世界日报上每天都有几百条租房的广告,但考虑到纽约是个大城市,能适合自己的也并不多,可能也就有那么几条。租房的标准基本是这样的:房东应该是华人,这样好沟通、风俗习惯差不多,而且价格一般便宜一些;地点最好是在学校和打工的餐观之间,这样可以两头兼顾;价格吗,当然是越便宜越好,我的上限基本是三百块;按照我的价格,能租的当然不可能是正房,最多也就是个阁楼或者地库(地下室);有一点对我很重要,就是必须是独立出入的,有单独的卫生间,大小并不重要。之所以要强调这个独立出入,一是从安全角度出发,如果和不认识的合租,我大多数时间不在家,让人家偷了就麻烦了;另一个是从方便的角度,我早起晚归,不希望打扰别人,反过来也不希望别人打扰我,或者发生和我抢卫生间的事情什么的。 条件设定好了,最后就是一家家的打电话看房了。地理位置、房间的大概情况和大概价格应该是在电话里谈好,看房的时候具体看看房间的情况,以及根据情况讨价还价。当时还没有掌握什么和房东谈判的成套路的技巧,反正我是从北京来的留学生,长的还算老实,说话也没什么脾气,想到哪儿谈到哪儿,不成就不成。后来搬家的次数多了,才发现其实我这么做就是不错的技巧。让我们来分析一下看看有什么好处。 首先来看看房东为什么租房?这个很简单,无非是家里有点空房,不愿意闲着,想赚点租金,否则谁愿意没事儿招个陌生人住家里呢?房东来自世界各地,有各种各样的。总的来说,北方人豪爽一些,大大咧咧;南方人细腻一点,婆婆妈妈;上海人能避免就避免,因为总的来讲比较计较;不会说普通话(或者类似普通话的普通话)的南方人也最后不找,沟通起来太费劲,咱英语还说不明白呢,犯不着再开一门广东话、福建话,或者什么客家话的课。 有的房东比较好讲话,谈不拢也不要紧,大家客客气气的;有的不知是性格还是太有经验了,上来就一副盛气凌人的样子。但不管房东什么脾气,后来我总结谈判的关键是我怎么展示自己。怎么说呢,就是不管房东怎么样,房子是他的,所以从内心里他想找一个安分守己的房客。如果他不讲理,你上来比他还不讲理;他能忽悠,你说话把他噎得说不出什么,那他心里准犯嘀咕,这以后怎么相处啊。所以我开始的态度歪打正着的占了这个便宜,上来就文质彬彬,一副老实孩子的样子,透着踏实、透着诚恳,虽然价格上可能需要你让让步,但让你放心呀。就这么着,找了一个星期,真在餐观附近让我撞上一个。 这个房子出租的也是地下室,广告上说的是半地库,其实就是一个万万整整的地库。房子是整个一排连栋房子中的一套。前面一个窗户,上沿和前面的街道在一个水平面上。地库的门在房子后面,虽然门和门外的地面在同一个水平面上,那是因为整个连栋房子后面是整个一条车道,车道从靠街道的一端有个大斜坡往下,下面是平的,算起来房子后面的车道比街道要低两米左右。房子号称一室一厅,但其实就是个一室,厅就把掌大,还堆满了杂物;但好在是我自己单独用厨房卫生间。房东要加三百多,我看了看房子,确实不值这个价,但我自己住也是确实富裕。温文尔雅的和房东讲了讲,估计房东也是看我确实象个本分学生,最后居然二百出头租给我了。 房东姓曾,是从台湾来的。在那以前,还从来没有这么零距离的和台湾同胞打过交道,一直以外那个岛子上住的全是反动派什么的,但曾先生让我对台湾的印象有了彻底的改变。首先是他们的汉语发音,说的基本上应该是普通话,但带有一种很好听的口音,让人觉得很亲切;再就是台湾人很朴实,很能干。曾先生很早就和太太移民到了美国,然后两口子都辛苦打工,挣下了这套房子。曾先生好像一直是做面包房的,因为他总时不常的把店里卖不完的面包什么的带回来,多了也分给我一些当早点。曾太太把家里的一楼收拾出来,半了个家庭幼儿园。在我住在那里的那段时间,和曾先生一家一直相处的很好。曾太太时不时的下来问问是不是有时候上面有孩子太吵了,其实我白天基本不在,吵也吵不到我;曾先生下来一般是问问冷热,有什么需要帮忙的没有。人家这一客气,我反而在用水、电、煤气上格外在意,咱们是文化人儿,是讲道理的,不能把人家的客气当福气了。 |
作者:灵山雨林 回复日期:2009-05-27 08:23:05 看望、学习,支持纪实美文! 谢谢前辈。 |
作者:cadise 回复日期:2009-05-28 21:31:19 一口气读完,真过瘾,北京人的确很幽默:) 真的是一口气读完的?您练潜水的吧.呵呵. |
感谢大家长期的支持和捧场。拙作“纽约、纽约,我的纽约”已经在由贾平凹老师主编的“美文”杂志刊登,并在“安徽商报”刊登部分内容。挺高兴的,感谢大家长期的支持和捧场。 |
Day 59 Wu大哥的车 汽车是什么?对这个问题有各种不同的答案。但归根结底,汽车其实就是一种交通工具。在我刚到纽约那阵,私家车对国人来说还是一种奢侈品。那阵,如果谁家有辆夏利,那足够在街坊四邻面前抖擞一阵了。 在美国见到的第一辆私家车当然是表哥的,虽然只是一辆福特的小车,但也足足让我羡慕了一阵。那时候就在想,什么时候自己才能拥有一辆自己的车呢?见到的第二辆私家车是莫妮卡家的,一辆尼桑的小车,虽然只有五六成新,但每次看着莫妮卡开车进进出出的,依然感觉她神气非凡。第三辆就是Wu大哥的了,这辆车有些故事可以讲讲。 Wu大哥的车是一辆老款的本田Prelude,一款跑车。这款车最特别的地方就是它的车灯,是那种翻开式的:平时看不见大灯,一开灯的时候大灯翻起来。第一次看见这种车灯还是在早期的香港警匪片里,一般是杀手或者混得比较牛的大混混才开,镜头也是千篇一律,发动机一声轰鸣,然后亮亮的大灯翻出来。在电影里面看很酷的东西,在生活中并一定好。就拿这种车灯来说,电影里看着好看是因为就那么一个镜头,而且是动态的。但真用的时候,车灯翻出来以后,其实侧面是很难看的。而且,按照概率学的理论来说,零件越多,整体的无故障几率就越小。体现在这款车灯上,就是那个让灯翻起来的装置在使用一段时间后会经常出毛病,不是升不起来就是放不下去,最难看的就是放在一半的位置,给人一种偷偷摸摸的感觉。所以说,买车是绝对不能光看广告的,一定要自己看实物,要二千一百六十度的看(车外三维,车内三维,每维360度)。 Wu住的地方离饭馆大概有五、六英里,每天开车来打工,那辆车首先就成了我们给自己开小灶的工具。前面提过了,每当想吃什么好菜的时候,就由Wu大哥点,然后由我拿到他的车里,下了班哥俩分。有一天,Wu大哥神秘兮兮的问我,说能不能在送外卖的时候帮他注意点,看看附近有没有和他那辆Prelude同型号的车,不但型号要一样,而且年份也要一样,必须是老款翻盖灯的。这是个举手之劳,当然没问题,送了不几单就在几条街外发现了一辆。等下了班,Wu大哥才告诉我他要干什么,吓了我一跳。 原来,那款Prelude的款式比较老了,再加上是跑车,所以在街上并不算常见。Wu大哥家住的是楼里面的单元房,也没有固定车位,车就只能停在马路上。不知从什么时候起,他的车的转向灯开始被人偷了,一开始自己去配了一个,因为不是常见车型,所以比较贵,要一百多块。配了没多久就又丢了,这回Wu大哥有点不平衡了,左右转了转,发现那附近和他一摸一样的车总共就那么三、四辆,有一辆上有个转向灯俨然就是他新买的那个。看来是人家的转向灯不知道在哪里丢了,图便宜就顺手从他车上牵了个羊。Wu大哥也不是善碴儿,回去抄了把螺丝刀就卸回一个来。据他说,那个灯太好卸了,大概不用半分钟的功夫就能搞定。他把灯卸回来以后,第二天还挺担心,怕又让人家卸回去了。第二天特意出去转了转,结果发现那家伙的车灯又装上了,Wu大哥自己的也还在,但另一辆Prelude有个转向没了。就这么着,今天你卸我的,我卸别人的,明天别人再卸你的,那个破区里面那几辆Prelude的转向灯成了公共财产,大家轮流用了。 这么卸了一阵,Wu大哥嫌麻烦了,干脆从外卖卸一个回来,让自己住的地方那哥几个相安无事算了,这才让我帮他找找同型号同年头的车。我也算无意中当了一回帮凶。 Wu大哥对汽车也有些了解,他教给我最好的一课就是对发动机Timing Belt(正时皮带)的重视。正时皮带是发动机上面的一个重要部件,如果一辆车用的是Timing Chain(正时链条),那你可以省省心,如果是正时皮带,那一定要每隔7万英里换一次,尤其是日本车。Wu大哥就吃过这个亏,他的车跑到七、八的时候该换正时皮带了,一打听价格还不便宜,要二、三百块,他就想再多跑几万再换,结果有一天皮带折了,车趴路上动不了了。先不说拖车费花了好几百,关键是正时皮带一折,活塞就会把气门顶坏,整个发动机就要大修。 他花钱修了发动机不说,修好以后总觉得车子没劲儿,而且巨费油了。真正一个丢西瓜捡芝麻。 从那以后,不管是我自己的车还是亲朋好友的车,我就成了定时更换正时皮带的义务宣传员。 |
初解不二法门(2) 很久很久以前,有个无牵无挂的人在正午温暖的阳光下小憩。睡梦中,他梦见自己化成了一只美丽的蝴蝶,在花丛中翩翩起舞。梦醒后,无牵无挂之人惘然若失,因为他已分不清是自己在睡梦中曾化为一只彩蝶,还是一只彩蝶在梦境中化为自己。这个故事你听过或者没听过都无关紧要,你是否曾经有过同样的梦呢? 今夜,当我小酌微醺的时候,我仿佛又看到了那轮金黄明月下的菩提树,那万顷波涛上的芦苇,那微风中的经幡,那翩飞的彩蝶。这些都是很久以前的故事了,但是,此刻它们在我心中浮现,那还能说它们是很久以前吗? 有个朋友曾经问我,看你的文字和与你谈话,是截然不同的感觉,到底那个是你?我无言以对,只能反问:你的手心和手背,那个是你的手?朋友无语,二人相视而笑,情意相通,心神荡漾。 |
新在SOHU开了一个圈子(http://veryusa.q.sohu.com/),取名叫非常美国,欢迎大家来聊关于美国的方方面面。 |
作者:明月清风常相伴 回复日期:2009-06-17 17:26:01 好多人读书说 文如其人 难道说 你不同马 书上说:大音无声,大象无形 |
作者:明月清风常相伴 回复日期:2009-06-18 16:34:50 原来纽约客 是个大象啊 哈哈 呵呵,英文叫Elephant |
作者:峡谷的风2008 回复日期:2009-06-17 17:45:32 前来支持朋友的美文。 多谢朋友雅意. |
作者:梦汀香 回复日期:2009-06-13 16:27:34 祝贺一下 谢谢梦汀香前辈. |
作者:梦汀香 回复日期:2009-06-22 00:53:54 夜翻 夜烦? |
作者:明月清风常相伴 回复日期:2009-06-19 16:18:30 :我是纽约客 一定喜欢庄子 老先生 是向往. |
Day 60 从美国寄信到中国 已经有很长一段时间没有自己动手用笔在纸上写过长篇大论了,原因一是现代通讯工具的发动,二是电脑和打印机的普及。我刚去纽约那段时间,国际长途的价格对我来讲是个天文数字,每周打一次、每次讲两分钟已经是很奢侈的了,喷墨打印机刚出现,所以,和国内家里人的联系主要靠手写信。 我的中文书法一向很次,次到如果是随便写的便条,过几天可能自己会有很多字看不明白。为此,老爸经常叮嘱我有时间要练练书法。当时搪塞老爸的一个借口就是我以后写东西都是英文的,只要英文写的漂亮就行了(反正老爸老妈看不懂英文)。就这么混了几年,等英文能写成句了一看,我的英文书法,还不如中文呢。 记得最开始的时候从美国寄 到中国好像是八毛钱美金,这个成本还是可以承受的,所以基本每周给家里写一封。写了一阵以后,信的内容就有点成公式了:开头是问家里好;然后开始向祖国的亲人们汇报工作和学习,花插着一些新鲜事儿,当然都是正面的、积极向上的;最后是表决心,保证一定注意身体、少抽烟、不喝酒、和同学老师街坊领导搞好关系,把学习成绩搞好,请祖国人民等着我成功的消息。 一开始寄信是到邮寄去,信封上用英文写上China(中国),然后后面是汉语的具体地址。有一次有个邮局的工作人员出于好心,特意关照了我一句,说最好在中国后面后面加上“大陆”两个字(Main Land),或者写中华人民共和国(P.R. China)。我说这是什么道理呢?难道世界上还有两个中国不成?人家解释说大多数人都知道China是中国大陆,但有的人有点无知,对台湾和中国大陆分不清,别碰上糊涂的不小心给扔台湾去了。看来关于台湾是中国神圣不可分割领土一部分的教育还要加强,而且,关于不能搞一中一台或者两个中国,不但有深刻的政治意义,对于日常生活也是相当重要的。 信的内容一般都不长,有时间的时候一般写两页,太忙了就写一页,这样我的信从来没超重过。后来逐渐开始照照片了,那时候还没有数码相机,只能用胶卷的,一卷三十六张,照完了统一洗出来。有一次洗出来放了十几张不错的进去,结果超过了基本价,愣交了好几块。这下我学聪明了,经过几次试验,我得出结论,3张正常的照片加一页纸是绝对不会超重的。 离开家里的时间长了,不但自己想家,而且从电话和信里也更能体会出父母对自己的牵挂。为了能时不时的给父母一个惊喜,我每次洗出照片以后,就把所有照片后面都写上照片的拍摄地点和内容,然后写一大堆信封贴上八毛的邮票,把照片每三张一组放进去。然后每隔个两、三天,就写个便条大概说说情况,随便拿个装了照片的信封放进去封好,直接扔信箱。这样,即避免了超重,也不用一写信就要总结一、两周的事情,有时候信封口了才想起来还有什么事儿没说;最重要的是,老爸老妈每周能收到好几组新照片,能高兴好几次。 (第一季 第二月 完) |
Day 66 有一个,可爱的小女孩,她的名字,叫做小菲 有一首歌,名字忘了,但第一句歌词是:“有一个,可爱的小女孩,她的名字,叫做小芳”。写这一段的时候,脑子里就不知不觉的涌出那段旋律,只是歌词改了一个字,不是小芳,是小菲。让我们来听听关于一个叫小菲的姑娘的故事。 由于餐馆周末的买卖格外好,所以需要一个带位。带位是个职位的名称,就是在门口迎接客人,然后安排座位。如果需要客人等待的话,还需要给客人登记。看似很简单的一份工作,其实也有大学问。首先当然是面子问题,作为一个餐饮企业,最重要的无过于促进顾客的食欲,大家吃的开心,老板和员工才能挣的开心;退一万步说,即使没本事促进,也不能破坏。因此呢,从客人走进店里的第一时间,就要让客人满眼是漂亮的人、漂亮的事儿,看着就开心,就高兴,就得多吃几口才解气,应了那句中国古话了,秀色可餐。所以,带位的第一要素是要漂亮。 做带位英语要好是不用解释的,但需要加一条,必须伶俐、机灵、善解人意。客人巴巴的来了,饥肠辘辘的(不饿谁去饭馆呀),一看还要等,很多人就会不耐烦,有别别扭扭的,有冷言恶语的,脾气大的干脆换个地方,这时候就能显示出带位的真功夫了。您干等着多没意思呀,等的时间短的话,和你唠唠家常、谈谈天气;时间中等的,让您先坐在休息的地方,端杯冰水、拿本杂志,十分八分的一会儿就过去了;碰到特别忙的时候就比较麻烦了,没人愿意在那儿坐半个小时,或者看二十五分钟杂志,看也是看表,不耐烦的看表,怎么办呢?高水平的要出招了,往酒吧里面让呀。餐馆自己有个小酒吧,就是当年阿春第一次接见王启明同志那个地方。有能耐的带位不但不让您等的心烦,而且能让您等的愿意等,比如说这个时间正有什么比赛正进行呢,或者餐馆酒保能调一种什么特别好的酒等等。这么一来,不但没让您跑了,反而帮餐馆多挣一份酒钱。总结一下吧,能带位的绝对不是等闲的花瓶,必须大方、善于交际、记忆力好、反应快,能够见招拆招,化腐朽为神奇。说白了,这是个技术工种。 这么分析一下,大家就不难明白为什么报纸上的招工广告里每天那么多招带位的广告,而且薪水都不低了。因为真正的好带位没有几个,很多中国女孩到了都想找份收入多、不太辛苦的活,带位就是个不错的,但要看你有没有那个本事。 说是难找,但还真让二老板给餐馆找到一个。新来的带位叫小菲,是个中国女孩,漂漂亮亮、文文静静的。刚开始没怎么注意,后来由于总到前台去交钱,看见她一口流利的英语,把那么多顾客都安排的妥妥当当的,才心生敬佩。 心生敬佩了又怎么样呢?按照琼瑶小说的路子,“才子”碰到佳人(这个才子有点山寨,加个引号吧),后面好戏就该开始了。一般应该是先追求个天昏地暗、日月无光,然后开始情投意合、花前月下,这个时候一定不能让据情顺利发展,如果能发生几场误会,闹个命悬一线,那读者就觉得过瘾了;顶不济也要来个两人家庭、身份、背景悬殊巨大,女方和家里搞得一哭二闹三上吊,然后有情人终成眷属。如果嫌这个俗了,怕搞不好会挨读者的骂,也可以安排一个两人的上辈是不共戴天之仇,现在有机会了,都想用子女搞个无间道什么的,以完成当年未了的心愿。反正琼瑶小说应该是这样的,如果是日本小说,非得在后半晌查出两个人是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妹,不让妹妹必须用哥哥的血才能活下去是不能善罢甘休的。小日本小日本吗,我们敢搞成通俗,他们就敢给弄成庸俗。 刚才有点走神,好像扯远了,还是说我的故事啊。心生敬佩了,接下来吗,接下来就没了。我到纽约是来读书的,到餐观是来打工的,打工是为了支持读书的,不用什么豪言壮语,也没有百转千回的心路历程,当时的逻辑很简单,就这么简单。 要是没有二老板从中间多了一句嘴,故事可能就这么简单了,根本不值得一写。但偏偏二老板某天晃悠晃悠的,看见我们都在厨房里,来了一句:哎,知道吗,你们两个是同学,都在Queens College读书。就这一句话,引出来的故事起码可以让我多写一个星期。 既然是同学,当然免不了聊几句。小菲和我的入学时间是一样的,但这个一样又是不一样的:我是从中国来的留学生,人家是移民后代,拿美国护照的;我交的是外州学费,人家纳的是本州学费(二者相差近乎一倍,注:是我的贵);人家能和老美侃得天花乱坠、宝雨缤纷,我也就能大概齐的把自己介绍明白了。总之吧,我们是同时入学的同学,差距不大:人家在天上,我在地下。 小菲的很早就和长辈一起移民美国了,听 餐馆里面的Waiter讲,人家家里是做医生的,家境很是殷实。之所以出来打工,是想在上学期间多接触一些社会,同时自己挣几个零花钱。后来也接触过不少打工的美国人(有中国人,也有白人,都是绿卡或者公民),家里都不差钱,问他们为什么还要出来很辛苦的挣几个小钱,回答是千篇一律的,自己有两只手,干嘛不出来做点什么挣点钱,将来总有一天是要全靠自己的。这么一个条件好的漂亮姑娘,自然是大家注意的焦点。很明显的能看出来,餐馆里面很多Waiter都想追小菲。胆子小的打个招呼,胆子大的没话找话,还有胆子大的没边儿再加上穷凶极恶的,除了盯着多看几眼,有时候还故意往人家身上撞。Wu大哥把他们定义为赖蛤蟆想吃天鹅肉,我给加了个注释:在地上待着的不一定都是赖蛤蟆,但在地上待着想吃天鹅肉的,多半是赖蛤蟆。 平时和小菲的接触并不多,也就是打工的时候照个面,彼此打个招呼而已。有一天在学校餐厅吃午饭,听见有人用中国话叫我的名字,一回头,正是小菲,碰巧也到餐厅吃饭,旁边还有另外一个中国男生。小菲给我们介绍了一下,巧了,我和那个男生同姓,他的名字叫KW。 KW也是随父母到的美国,是北京人,也正在Queens College读书。KW的书读的比较有个性,人家好像是读一段时间休息一阵子。按他的说法,心情好了就上几个学期,读累了就休息一下,潇洒的很。那段时间经常看见KW和小菲一起到餐厅吃饭,还以外他们是男女朋友呢。后来看出来了,KW也是地上的,追人家呢。 要说KW追人家小菲可是下了点功夫。有那么几个学期,KW一直坚持上学,后来小菲转学走了,KW就又恢复到了老状态,学学停停的了。知道我和小菲在同一家餐馆打工以后,KW也经常在晚上来餐馆,明面说是来看看朋友,其实他的动机是人都明白。后来嫌这样不过瘾了,托我问店里还需不需要Waiter,说他也想来打工挣钱。正好那阵店里不缺人,他就叫我帮他盯着点。小菲在店里做了一阵带位就走了,KW后来也从未再提来店里打工的事儿。 很遗憾,KW后来没追上小菲,这也是意料之中的。但由于小菲的缘故,我认识了KW,而且交情却越来越深厚,KW成了我在美国几个比较好的朋友之一。还有很多我和KW的故事,很多时候,当我想到KW的时候,我会隐约看到他身旁有一个,美丽的小女孩,她的名字,叫做小菲……………. |
Day 64老哥来访 小心小心着,还是出了错了。我老哥第一次到纽约看我的时间肯定比我写他第一次看我的时间早。 可能我这个话说的比较绕,其实就是,现在写的事儿早就发生了。 好像还是没说明白,再试一次啊,就是他第一到纽约的时候我还和窦大哥住在一起,没搬家呢。结果搬家都写完了,才把这一天想起来。没办法了,我这么写着,大家这么看着吧。 老哥那时是摩托罗拉的雇员,经常到芝加哥出差,有时候还住一段时间。某次出差时间比较长,而且是和嫂子一起来的,有那么几天空了,所以决定飞到纽约看望一下他那个还在苦洼子里扑腾的弟弟。 哥哥嫂子要来看我当然是件天大的好事儿。但有一个问题,由于机票价格的原因,他们是降落在新泽西的纽瓦克机场,而不是纽约的JFK或者拉瓜第亚机场,时间是晚上十点多。这么一来,从新泽西的机场到皇后区的交通就成了个问题。老哥知道我还没买车,所以告诉我只要把详细地址告诉他,他们下了飞机打个车过来就行了。虽然不知道从纽瓦克机场到皇后区的具体距离,但我知道反正不近,晚上打个车指不定要多少钱呢。再说了,老哥也是第一次到纽约,人生地不熟的,赶上个脏心烂肺的的哥,拉着他们在纽约多兜几圈也发现不了。算了,还是我来想办法吧。 当时认识的熟人里面就两个人有车,Wu大哥和莫妮卡(小C还没买呢)。先向莫妮卡求援,结果正好人家那天忙,但姑娘家挺热心,说可以把车借给我。没驾照我要车干什么呀?再问Wu大哥吧,怎么就那么巧,Wu大哥的女儿那天晚上也有节目,需要Wu大哥一起去,人家家里有事儿,当然不能耽误了。这下完了,电话里还和老哥夸口呢,说咱在纽约呼风唤雨的,纽约城有一大半都是咱家的地盘,搞个把车去趟机场比送个外卖都容易;谁知道话赶话的,认识的都有事儿呢。完了完了,没办法了,实在不行只能叫一辆电招车了,就是很多华人开的出租车,打个电话就能招来,价格比街上跑的要便宜一些。到时候就和老哥说:咱搞车不敢能声张啊,要不各位老大都知道了我老哥要来纽约了,都赶着开车去机场,上谁的车不上谁的车不好安排,大家都是出来混的,都要脸要面呢。 快到日子了事情出现了转机,Wu大哥帮的忙。他也觉出我是人生地不熟,又没什么钱,所以虽然自己去不了,但还是帮忙找了人,是Wu大哥的大哥,就暂且叫Wu大大哥吧。日子转眼就到了,为了能按时赶到机场,那天晚上特意从餐观早走了一点,Wu大哥帮我和二老板打的招呼,说后面半个小时他盯着,有个把外卖的他就帮我送了。二老板一直对我不错,痛痛快快的一挥手,还告诉我一定要我老哥到店里坐坐,他请客喝一杯。 Wu大大哥早已在外面等着了,上了车一脚油门奔杀新泽西去也。 一路上看着窗外的车水马龙我这个神气啊,咱们也当回地主,气气派派的去接老哥来纽约。 这回可以让老哥看看咱的本事了,说有车接就有车接。这车也不寒碜,正经是八年车龄、能开七十迈、六成新的本田车呢。 路上的交通不是太次,没怎么堵车,到机场的时候飞机应该刚落地。可是从那个口接人就有点搞不清楚了。凭着Wu大大哥的经验,我们到了一个口,可是也不确定。Wu大大哥说要不你下去问问?我说我这辈子一共就坐过一回飞机、到过三个机场。首都机场是说中文的;到阿拉斯加就那么一条路进关,想走错了都不行;到纽约跟着人流往外走就行了。所以对机场里面怎么问路、怎么看显示板不是不明白,而是根本不明白。Wu大大哥看看时间,说还是他去利利索索的问吧,万一不是这个口也有时间开到正确的去。 Wu大哥进去问路,我坐在副驾驶的位置上等着。没一分钟,从后面上来一辆亮着警灯的警车,其它车一见都纷纷启动开走。我没搞明白呢,警车上下来一个警察,冲我挥挥手,告诉我这儿不能停车,必须马上开走(奇怪了,这时候就都能听懂了)。说句实话,虽然Wu大大哥的车是手排挡的,但我给开动了也不成问题。但关键是咱没驾照,如果不小心撞上谁咱就倒霉了,还是别冒险了。我边比划边结结巴巴对那警察解释,我不是司机,司机进去问个路,马上就出来。人家那个警察那是相当的有素质,看我指天指地的念咒语,也不跟我一般见识,低头开张橙黄色的罚单夹在风挡上,转身走了。我XXX!就这么样,我第一次见识了美国警察开罚单的全过程,零距离的,给我。 警车走了没五分钟,Wu大大哥出来了,和我老哥和嫂子一起,也不知道他是怎么认出他们的,大概是我老哥骨子里透着那么一股和我一样的翩翩书生气质:儒雅、温和、文质彬彬(我是夸我老哥啊)。我指了指车窗上的罚单,Wu大大哥一看就明白了,什么都没说,拿起来放兜里,开车带我们回纽约。 事后,我问Wu大哥那个罚单应该怎么办,他告诉没大事儿,交了罚款就完了,应该是五十美金。帮忙去机场已经很感谢了,哪能再让人家替咱挨罚呢,托Wu大哥转交了八十美金给他的老哥。同时吸取了一个教训,什么事儿不能因为自己不熟就不敢去做,自己应该做的就要由自己去闯出一条路来,起码应该敢问,敢尝试。 |
开了一个圈子,名字也是“非常美国”,因为我们大家都非常的美国。所以请非常美国的大家一起来指点江山、挥斥方酋,各自发表您非常美国的看法。 来和我们一起非常美国吧 (http://veryusa.q.sohu.com/)。 |
给父母的备忘录 http://q.sohu.com/forum/10/topic/6501655 |
作者:我是纽约客 回复日期:2009-07-08 10:33:32 给父母的备忘录 http://q.sohu.com/forum/10/topic/6501655 |
Day 65 兄弟同游纽约城 第二天是个周末,计划给老哥搞个纽约一日游。纽约可以游览的地方太多了,随便新手捻来几个最著名的就有联合国总部、时代广场、四十二街、自由女神、华尔街、世贸中心、帝国大厦、中央公园等。还有,千万不能忘了这个:Queens College,因为那里有一个中国留学生,正试图演绎一部留学神话。 这些地方要都转一遍起码要二、三天,而且是走马观花大概齐那种转。后来看过很多旅行社搞的项目,号称一天转遍纽约的十几个景点,那叫一个紧呀。比如说,到了时代广场,导游吆喝一声:这就是著名的时代广场啊,给大家五分钟时间转转。五分钟够干什么的呢,也就够让你走到广场中间照三张照片的,然后赶回旅行车奔赴下一站。这样一天转下来,运动量绝对超过铁人三项,有的累得连后几个景点是怎么跑下来的都不记得了,完全不是一个人在游览,而是一部相机在纽约城里飞过。游客呢,只能从照片中寻找那似曾相识的感觉。后来,每次看到中国足球队在场上跑不下来的时候,总有一种冲动,想把他们丫的送去搞纽约一日游,连着搞两年,保证他们个个变成草上飞,还能边跑边留心看四周的情况。 老哥只有一个白天的时间,我下午晚些时候也要赶回来打工,所以线路要精简、要有代表性,还不能太累。仔细规划了一下,决定就看这么几个:自由女神像、世贸中心、华尔街、时代广场、大都会博物馆,中午饭在街上解决,晚上在寒舍用餐。 第二天起了个大早,做地铁先奔曼哈顿下城跑(就是曼哈顿岛尖的部分),那里有世贸中心、自由女神像和华尔街。到的时候还很早,天刚蒙蒙亮,从地铁出来就有点转向了。那天天色稍微有点阴,举头望去,世贸中心就在不远外(那时候拉登同志还在策划,没有动手),一团团浓重的雾气从大楼半腰处涌过,只能隐约看到楼的上半部。 早就知道自由女神像是在纽约湾里面的一个岛子上,需要坐船过去,但也不知道从哪里坐,只能找人问了。为了游览,特意把这些名胜的英文提前复习了一遍,叫住一个路人问路的时候,知道自由女神怎么说,但就是忘了渡船怎么讲,没办法,只能用小船(Boat)这个词代替。纽约人民就是见多识广,马上就明白了,告诉我往西再走几百米就是河边,到河边就能看见渡船的码头。路问明白了,渡船这个词也学会了,是Ferry,一辈子想忘都忘不了了。 (注:以下内容中部分关于自由女神的介绍和数据是从网上查来的,经整理编辑于故事中,特此说明。) 自由女神像,坐落在纽约港口的自由岛上,看着离曼哈顿很近,但实际大概有十几公里。从曼哈顿到自由岛之间,每隔半小时有一班轮渡,来往非常方便。下了轮渡就来到了自由女神脚下。原来只知道“自由女神”这么一个名字,其实其全称是“自由女神铜像国家纪念碑”,正式名称是“照耀世界的自由女神”。 来看看我收集到的一些关于自由女神的基本知识:举世闻名的自由神像重45万磅,高46米,底座高45米,是当时世界上最高的纪念性建筑,。整座铜像以120钢铁为骨架,80铜片为外皮,30万只铆钉装配固定在支架上。铜像内部的钢铁支架是由建筑师约维雷勃杜克和以建造巴黎艾菲尔铁塔闻名于世的法国工程师艾菲尔设计制作的。 女神双唇紧闭,头戴光芒四射的冠冕,身着罗马古代长袍,右手高擎长达12米的火炬,左手紧抱一部象征《美国独立宣言》的书板,上面刻着《宣言》发表的日期“1776.7.4”字样。脚上残留着被挣断了的锁链,象征暴政统治已被推翻。 继续回来说我的故事。下了船,随着人流从铜像底部乘电梯直达基座顶端,然后沿着女神像内部的171级盘旋式阶梯登上顶部的冠冕处。阶梯非常的窄,一个人通过没什么问题,如何2个人想措个身就有点费劲了。为了方便游人,每隔三节旋梯就设置一些休息座,供不能一口气登顶的游客小憩(其实根本不可能一口气登顶,因为每个人都要在顶部稍微停留一会儿看看下面,所以登楼梯的速度非常慢)。冠冕处大概可同时容纳3、40人一起观览,四周开有25个小铁窗,每个窗口大约1米高。通过窗口向外远眺,东边可见有“钢铁巴比伦”之称的曼哈顿岛上高楼大厦林立;南边的纽约湾一望无际,波光船影相映;北边的哈得逊河逶迤伸向远方。细心的读者可能问,往西望是什么呢?卖个关子,留作家庭作业吧。 |
下面这段是纯查来的资料了啊。 从冠冕处向右还可登上铜像右臂高处的火炬底部,这里可容纳12人凭窗远望,因顾及安全因素,此处已不再对外开放了。塑像的基座是一个大厅,1972年美国联邦政府将其辟为移民博物馆。馆内设有电影院,为游客放映美国早期移民生活的影片。 创作自由女神这一艺术杰作的是19世纪后期一位才华横溢的雕塑家,他的名字叫弗雷德里克?奥古斯特?巴托尔迪。1834年巴托尔迪出生在法国的一个意大利人家庭。他从青年时代起就酷爱雕塑艺术,自由女神的形象很早就存在于他的心目中了。1851年路易-拿破仑-波拿巴发动政变推翻第二共和国后的一天,一群坚定的共和党人在街头筑起防御工事,暮色苍茫时,一个年轻姑娘手持熊熊燃烧的火炬,跃过障碍物,高呼“前进”的口号向敌人冲去,波拿巴分子的枪声响了,姑娘倒在血泊中。巴托尔迪亲自目睹这一事实,心情久久不能平静。从此这位高攀火炬的勇敢姑娘就成为他心中自由的象征。 1865年,巴托尔迪在别人的提议下,决定塑造一座象征自由的塑像,由法国人民捐款,作为法国政府送给美国政府庆祝美国独立100周年的礼物。有趣的是:没过多久,巴托尔迪在一次婚礼上同一位名叫让娜的姑娘邂逅,让娜长得美丽端庄,仪态万方。巴托尔迪认为让她来为“照亮全球的”自由神像做模特是十分相称的,让娜欣然文诺这一要求。在雕塑过程中,他们之间产生了纯洁的爱情,终于结为夫妻。 1869年自由神像的草图设计完成,巴托尔迪便开始全心全意地投入雕塑工作。他曾去过美国旅行,争取美国人对塑像计划的支持,但美国人迟迟没有意识到这一礼品的珍贵。直到1876年巴托尔迪参加在费城举行的庆祝独立100周年博览会时,为了引起公众的注意,便把自由女神执火炬的手在博览会上展出,才引起一场轰动。摆在人们面前的这只手仅食指就长达2.44米,直径1米多,指甲厚25厘米,火炬的边沿上可以站12个人。于是这件几天前还鲜为人知的雕塑品顿时身价百倍,成为美国人人渴望欣赏的艺术珍品。不久,美国国会便通过决议,正式批准总统提出接受女神像的请求,同时确定贝德罗岛为建立女神像的地点。 1884年7月6日,自由像正式赠送给美国。同年8月5日,自由神像底座奠基工程动工。1886年初,75名工人爬上高高的脚手架,用30万只铆钉把自由神像约100块零件钉到它的骨架上。10月中旬,自由神像的建立终于全部完工。10月28日,美国总统亲自参加自由神像揭幕典礼并发表了讲话。无数群众簇拥在神像周围,怀着激动的心情企首仰望着自由女神像第一次露出她庄严的面容。 巴托尔迪由于他的卓越功绩而当选为纽约市荣誉市民和法国荣誉勋团指挥级团员。他于1904年10月5日在巴黎逝世,但他所塑造的自由神像永远表达着人民对自由的热爱和向往 由于要在一天中游览众多景点,所以距离自由女神仅仅几百米之遥的埃利斯岛(Ellis Island)就只能隔水相望一眼,然后匆匆坐船往岸上返。 埃利斯岛其实是参馆自由女神的一部分,既然提到了,就补充一点点关于背景知识啊,以便让读者知晓当初我确实不应错过这个地方。埃利斯岛位于纽约市曼哈顿炮台西南部,距离曼哈顿只有15公里,离“自由女神像”仅300米远。从1892年到1924年,这是美国的主要移民检查站。 1954年以前,这里曾是外侨和被逐人员拘留地。今天,这块带有传奇色彩的纪念地已成为了一个祭祀博物馆,因为全国一半以上居民的前辈就是从埃利斯岛登上美洲大陆的。祭祀博物馆经过8年的修建,耗资1•56亿美元,终于在1990年6月正式对公众开放。它的有声资料中心汇集了埃利斯岛移民未亡人中珍贵的资料。白发苍苍的爷爷奶奶用他们那苍老的声音叙述了不堪回首的如烟往事,一个充满戏剧性和魔法的时代仿佛又重新展出了出来。博物馆的墙上密密麻麻地挂着本世纪从这里入境者的照片,他们个个显得疲惫不堪,神色惊慌,永远保持着漂泊流浪者的孤独神情。我常常想,如果我早生个几十年,是不是也会留影在那面墙上,用双眼审视着无数的后来者,告诉他们这个把掌大的岛上发生的所有悲欢离合? 从自由女神回来,距离最近的景点就是世贸大楼。初生的阳光已经照到大楼的上半部分,金灿灿的对世人显示着纽约的繁荣。观光的游客有专门的电梯直达顶层。顶层是一个全方向的观光平台,从这里可以俯瞰整个曼哈顿。在如此的高度上,只有帝国大厦可以平视,其它几十层的高楼都在远远的脚下,显得毫不起眼。往西边看,自由女神像宛如一个玩具,静立在波光嶙峋的纽约湾中。只有在这样的高度,才第一次感觉逃出了纽约的车水马龙,能够凌驾于纽约之上。 世贸中心里面有着很多大大小小的公司,当时我就有了一个梦想,梦想在毕业以后能够在这些公司里找到一个职位如果有人问我在哪里上班,我只需要身手向天际一指,就在那朵彩云的旁边,那该有多神气啊。当然,也幸好毕业后没在纽约找工作,否则,极有可能也成为拉登同志的战果之一。 从世贸中心下来,本来可以乘地铁直奔曼哈顿的中城,到时代广场附近下车。但为了让老哥多领略一下曼哈顿的街景,我们特意步行了一段,经过华尔街和唐人街,又走了几条街道,一直走到我过去经常骑车经过的路段(那一段我已经实在没什么兴趣再步行一遍了),才钻进Subway。 午饭是在时代广场附近吃的。曼哈顿是一个很有情趣的地方,如果仔细体会的话,每一个角落,每一条小巷都有其独特的魅力,都能发现出乎意料的东西。但只有一个缺点,就是什么都贵的要命。首先是停车,停车难不说(路边的停车位就基本不用考虑了),好不容易找到个停车场,一个小时要七八个美金,所以后来买了车了,哪里都去,唯独不去曼哈顿,除非万不得已。再一个就是吃饭贵,街头一个普普通通的热狗,比皇后区要贵一倍;一罐普通的可乐也敢卖到一块多,普通的超市里可才几毛钱呀。只有像肯德基和麦当劳这种非常垃圾的快餐价格涨的不多。 一日游的最后一站是大都会博物馆。博物馆位于曼哈顿的中间部分,在中央公园的边上。博物馆的常规门票有两种,一种是普通游人的,一种是学生的半价票。这次就体现出随身携带学生证的好处了,一次就省几个美金。回国后,我也总把那时的学生证放在钱包里,有一次去泰山,记得门票接近一百,但售票亭写着凭学生证减半,我就又把学生证拽出来了。人家翻来覆去看了半天,说你这不是中国的学生证。我说你牌子上也没写必须是中国的呀,外国的学生证也是学生证吗,您看看这个照片,不就是本人的吗,多帅呀。就这么着,又省了一次。当然,这是后话。 要想详细的把大都会博物馆转一遍,估计没有几天是办不到的。就是快步的走一遍也要多半天。受时间限制,只能捡最主要的看(中国部分就先忽略不计了)。 在我当时那幼小的心灵中,一直以为博物馆就是把各种展品摆在光天化日下,前面立个大解说牌子就得了(看看我们的国家博物馆、航空博物馆、坦克博物馆,哪一个不是这个奶奶样?)。进入大都会博物馆,才发现博物馆不单应该让参观者看到展品,更重要的是要让游人有一种身临其境的感觉,能够领略到展品所处的环境和文化,大都会博物馆在这方面应该说是做到了登峰造极。在西方兵器馆,四周不但有陈列古代西方兵器的展柜,墙上还绘制了著名战争的场景,然后在中间摆上一队盔明甲亮的中世纪骑马武士,马和武士都披挂着全套的金属铠甲,栩栩如生,使人宛若回到了骑士纵横的年代。一走进埃及馆陈列木乃伊的部分,一种神秘和恐怖油然而生。这个部分的灯光比较昏暗,屋子中间放木乃伊的棺材是平放的,但墙边的展柜里竖放着大大小小的埃及棺材,灯光的强弱刚好使人能看清介绍以及隐约看见棺材里面的木乃伊。墙上绘满了古埃及的象形文字以及那种狗不狗、狼不狼、袋鼠不袋鼠的东西(就是电影“木乃伊归来”里面那种玩意儿)。我们去的时候馆里游人比较少,这部分就更显得阴森恐怖,总觉得一不小心某个法老就会醒来,披着一身的纱布抬腿跨出棺材外。我过去看过一本关于埃及的考古书,里面说发现埃及图坦卡蒙长老的墓时,墓的大门上赫然写着:任何打扰法老宁静的人都将得到法老的诅咒,好像后来参与挖掘那个墓的人里面还真不明不白的死了不少。一想到这个,我就更不敢弄出动静了,饱含着一颗敬畏之心蹑手蹑脚的穿行于法老们之中。 在埃及馆部分,还有一个很大的展厅,里面阳光明媚、池水茵茵、石雕拱立,甬道的尽头是一座埃及的古庙。看过介绍才知道,埃及人要修一个什么工程,必须拆掉一座古庙。让美国的考古学家和其它一大堆什么家知道后不干了,说这个东西太宝贵了,你们不能拆。可埃及人不答应,估计是急着搞政绩工程或者就是人家那里这玩意儿太多了,不当回事儿了,说必须拆。美国人也急了,说老子不差钱,我给买下来总行吧。人家埃及人回答买下来可以,但您的东西不能放在这里碍事儿。要说这帮老美也都是汉子,一点没含糊,把整个庙拆开运回美国,然后在大都会博物馆里面重新按原样给装上了。 一日游结束的时候,大家都筋疲力尽了,但我还有一个任务,要打工。打工之前说好了,老哥两口回去休息,也不用做饭了,等我搞几个菜回去大家喝酒聊天。那天送外卖完全是在一种半睡半醒之间完成的,也忘了挣了多少小费。离下班还有一个小时,二老板亲自进来送了个单子,上面有几个不错的菜,但没有地址。做好了我提出去问送到哪里,二老板说你今天提前下班,这个菜你拿回去,招待你老哥的。原来是我打工的时候老哥来店里转了转,点了几个菜;老板一听是咱老哥,当时就惊为天人了,先安排在酒吧里坐下,拿瓶啤酒喝着,然后拿出当年拍“北京人在纽约”时候的剧照给老哥欣赏(那个剧就是在这里拍的),介绍哪场戏是在店里哪个位置拍的,阿春和王启明怎么和他合的影。末了老哥点菜的时候又给打了个对折。有时候总感慨,要说中国人讲人情味儿应该比美国人强,可是怎么国内公司从来就没见过老板这么会笼络人呢?别看国外当老板的骂起人来把你祖宗八代都带上,什么刺激骂什么,可人家疼起人来也真有一套,能让你里子面子都有,感觉心口窝一暖、嗓子眼一哽、眼眶热辣辣的。我X他的,这个分寸还真难拿。 回到家,老哥和窦大哥已经把东西都摆好,就差我拿回的硬货了。不但有老哥点的,还有Wu大哥送的几个菜,满满的一大桌子。斟上酒,老哥先感谢窦大哥这么长时间对我的细心照顾和关怀;窦大哥也是当仁不让,说我很懂事儿,也帮了他很多忙,并且很羡慕我老哥有这么一个吃苦耐劳、勤劳勇敢、文武双全,集中华民族所有传统美德于一身的好弟弟(怎么以前就没人发现呢?)。我乐得在一边喝酒吃菜,浑身骨头都酥了,一半是累的,一半是美的。反正他们净找我爱听的说了,还从来没有被人这么深刻的夸过呢。 老哥第二天的飞机非常早,为了不麻烦别人,我们叫了一辆电招车。上床的时候我计划的好好的,明天一早起来帮他们准备个早点,然后哥俩来个那种煽情的、催人泪下的、依依不舍的告别。等第二天一早就醒不过来了,他们起来都准备好了,临出门老哥到我床边打个招呼,说你好好睡别起来了,我们回去了。想起来可怎么挣扎也睁不开眼。老哥,对不起,实在太累了就不远送了。祝你们一路顺风,到了芝加哥来个电话。 |
最近状态有问题,需要调整一下。 |
是不是有一首歌叫“好想”来的? |
你见,或者不见我 我就在那里 不悲不喜 你念,或者不念我 情就在那里 不来不去 你爱,或者不爱我 爱就在那里 不增不减 你跟,或者不跟我 我的手就在你手里 不舍不弃 来我的怀里 或者 让我住进你的心里 默然相爱 寂静欢喜 |
Day 70 关于抓螃蟹的后记 关于第一次抓螃蟹的故事就讲完了,但整个关于抓螃蟹的故事并没有结束。如果大家喜欢听,我们接着来讲。先说一个题外话,如果您喜欢我的文字,您可以请我吃饭,表示对我的欣赏和鼓励。但是,请千万别请我吃螃蟹,尤其是沙滩蟹。那是因为,在很久以前的某一时间,我已经把这辈子该吃的沙滩蟹都吃了。切记,切记。 大家觉得,我还应该继续写螃蟹吗? 关于螃蟹,还有很多内容可讲。而且,由于螃蟹,还引出了钓鱼,由钓鱼呢,引出了找工作的技巧,以及人生的思考和哲理。这么说吧,本来只想搞个螃蟹,没想到螃蟹们手牵手的,搞出一堆事情来。 前面提到了,螃蟹有很多种(不是按我的分类,是按科学的分类方法),而我只在美国抓到过三种半。第一种和第二种呢,当然就是前面提到的沙滩蟹和蜘蛛蟹,第三种呢,是蓝蟹,英语叫Blue Crab,应该就是我们平时吃的螃蟹了;至于那半种呢,我们后面细说。 海边的活动总是那么容易让人上瘾,虽然生活、打工、学习依旧繁忙,但后来还是又去了很多次,而且,每次不管是小C还是我先提出,另一从来就没提过反对意见。到最后,我们明知彼此内心都想去,但谁也不好意思先提了,因为一去就得一天确实太耽误时间了。 所谓“仗越打越精”,大概就是这个道理了,随着去的次数的增多,我们抓螃蟹的手艺也越来越好,简直成了一门艺术。首先,是体现在诱饵上。一开始我们都是买了冻鸡腿就直接捆笼子里,这么做收获也有,但很一般。后来有一次买多了几个,带到海边后没用完,就那么在旁边扔着,到下午一用,效果格外的好。为什么呢,因为鸡腿被晒的有点怪味了。哦,原来螃蟹不喜欢“原汁原味”,也不喜欢“甜酸口”和“麻辣口”,这怪东西偏偏喜欢“恶臭口”。 知道就好办了,下次去之前就买好鸡腿,然后拿多层塑料袋子包严了,放大太阳下面暴晒N多小时,第二天拿去用。效果呢,效果只能用从者如云来形容。估计大家能想象鸡腿被暴晒几个小时以后的味道,那种味道,难以用中国文字来描述,不管是白话文、文言文、还是甲骨文;其邪恶程度令人发指,只能用顶风臭八百里来形容。估计这种鸡腿一被放进海里,方圆几里以内的大小螃蟹马上就都知道了,有私家潜艇的开私家潜艇,没有的搭公交,统统都来聚餐了。 螃蟹上的多了是个好事儿,我们可以挑挑拣拣了,只留最大的,每次最多只带走少半桶,其他的呢,长的慈眉善目的放回去,有敢打喷嚏吐痰做鬼脸的,全都扔到空中。放心,它们落不到地儿,有海鸥在半空中等着呢。蜘蛛蟹仍然是个很讨厌的家伙,自打用了阳光暴晒超级邪恶无敌臭鸡腿以后,我们又拉上来不少这种怪物。虽然知道它没毒,也不咬人,但看那丑陋的样子,总让人感觉是妖孽。所以,但凡抓到的蜘蛛蟹从来不放,而是扔在栈桥中间,只要人不在旁边,马上就会有海鸥来分食,一分钟开膛、二分钟破肚、十分钟吃干净。海鸥不但吃的快,而且还吃的干净,一丝肉都不带剩的,吃完的壳保证连蚂蚁都不带爬的。 每次都抓到无数的沙滩蟹难免让人有点乏味,但在纽约沿海,我们确实没有抓到过蓝蟹(Blue Carb),蓝蟹在佐治亚沿海倒是一大把、一大把的。 我的硕士是在佐治亚读的,去了以后也参与了当地的抓螃蟹运动。纽约和佐治亚抓螃蟹的工具很不同,纽约是用笼子,笼子上有活门,笼子被完全放到水底的时候,活门会打开;往上提绳子的时候,活门会被马上关上,然后慢悠悠的提上来都不怕,螃蟹肯定跑不出来。相比之下,佐治亚的工具有点简陋,就那么一个铁丝框子中间一个绳子编的兜。用这个工具抓螃蟹的方法更特别,中间还是放鸡腿,然后放在比较浅、比较清的水里用眼睛盯着。等螃蟹爬进网兜了开始吃了,猛的提上来。这种方法的效率低、风险大,老得看着不说,动作稍微慢一点螃蟹就能了,完全没有体现出人类在多少万年的生活实践中发展出来的机械工程造诣。唯一的好处就是可以看见螃蟹从远处爬来,慢慢的发现食物,在网兜周围徘徊,嘴里念着莎士比亚的名句:“To be or not to be?”,然后在经过一番激烈的思想斗争后,终于毅然决然的扑向鸡腿的全过程。点评一下:佐治亚的工具只适合于浅水、清水地带的娱乐性捕捞,完全不能用于深水、浑水的商业性操作。 蓝蟹很好吃,但还不是最好吃的。有一次在佐治亚抓螃蟹,上来一个比较特别的。身子和钳子都有点发圆,个头不是太大,两个钳子一大一小。我抓到了也没多想,随手放桶里了。没想到正好旁边一个老美看见了,赶紧过来告诉我,说这种蟹叫石蟹(Stone Crab)很珍贵,肉味鲜美异常。按照当地的法律规定,如果抓到了,只能留下一只钳子,必须把螃蟹的真身放回海里。看看老美也不象骗我,我最好还是信其有吧,于是只留下一个钳子,。回家一尝,果然名不虚传,舍不得一口吃了,分成N口,每次只咬一点肉丝香香嘴儿,就着啤酒。这种石蟹,我只抓到过那么一次,那么一只,只留下了那一边的钳子,谦虚一点,算半种吧。 经过多次的海边活动,我们获得了丰富的实战斗争经验,具体表现在:买了几个螃蟹笼子,不必每次都去借了;路走的非常熟了,每次小C自己开,我不必再帮忙盯着路标了;放晒霜涂的原来越好,晒一天下来只是稍微黑一点,绝对不会曝皮;所有零星必需品都集中在一个包里,每次拎上就走。 俗话说“天有不测风云”,去海边去的得多了,难免赶上恶劣天气。在一次的归途中,我们碰上了强对流天气。收拾东西的时候天开始阴,开始走的时候就嘀嗒雨点了,刚上高速就变成了瓢泼大雨。雨点非常密集,把雨刷开到最快勉强能看清前面的道路,但要命的是前风挡的里侧结了一层雾。按照我的经验,冬天车窗起雾要赶快用热风吹,没想到越吹雾越大。小C说试试他一个朋友教的办法吧,用冷气吹。用冷气吹雾气,这个办法还真没试验过,但情况紧急,权当试试吧。没想到这一试,效果格外好,雾气的消散完全就象共军打国军一样:摧枯拉朽。冷气一打,没几十秒所有车窗都一干二净,偏方治大病啊。 车窗除雾,一个简单的物理现象,原来冬天要用热气,夏天要用冷气。钓螃蟹钓出的车窗除雾技巧。 my blog: http://toughguydh.blog.sohu.com/ |
自经丧乱少睡眠,长夜沾湿何由彻? |
Day 41 中文课 本来这门课是后面几个学期才修的,但当时确实应该早选这门课,先熟悉一下美国的课题,让最开始的学习变得容易一些,建立一些信心,也给自己对语言的适应一个过程。所以,现在把这门课的时间人为的提前一下,建议留学的朋友如果有条件的话,先拿下类似的课,自己给自己创造一个过渡。 按照皇后学院的要求(注意啊,不是每个学校都要求的),要想正常毕业,每个本科生都必需修至少一门外语。可供选择的范围很广,有法语、德语、西班牙语、中文、日文等。我是后来才知道这个规矩的,原因就是没在一开始就把学校的手册仔细通读一遍。不可否认,那本厚厚的手册中有不少是废话或者套话,但对于学生的每一个要求就都混杂在其中。所以应该在第一时间就仔细过一下,全面了解所有规矩。对于这些规矩,有些如果不遵从是不会出错的,但是都遵从是万万不会出错的。换个角度想想,即使读一些套话,权当是英语补充阅读罢了,万一能知道一些有用的,不就捡着了吗。 在选外语种类的时候还是颇费了一番心机的,刚开始本来想科普一下西班牙语,因为这是美国使用最多的外语,如果能粗通几句,交流面肯定会扩大很多;也想搞搞法语,如果有机会去加拿大或者欧洲的话,会法语是很吃得开的;德语也不错,一直很佩服二战时期德军的素质,学学他们的语言对将来研究他们那个时期的军事思想一定很有帮助;至于日语吗,并不在考虑范围之内,虽然对日本的技术很佩服,但国恨是不能忘的,即使那天学了日语,也是为了骂他们丫的用的。 有的时候选择太多了反而不是个好事,研究了很长时间,翻来覆去也没拿定主义。有一天碰巧遇到系里的副主任Dr. Lord(已经修过了他教的好几门课,混了个脸熟),和他随便闲聊了几句,大概问了问他,对于一个外国学生,如果想在美国社会增加竞争力,应该从哪几方面充实自己?是来个双学位,还是搞个第二外语什么的。做为一个热爱国际学生的纯正美国人,他给了我不少中肯的建议:双学位并不重要,不如把一个学位修好,GPA搞上去;第二外语也不重要,本来就是外国人了,不用搞那些虚的,不如踏踏实实把英语学好喽,在面试的时候能更好的交流才最实惠。嗯,确实是有道理,在美国玩儿虚的就等于找死,干什么都要务实。本着务实的精神,为了改进我的GPA,同时有更多时间能放在专业课上(那学期我选了好几门比较难的专业课),我下定决心选了学校要求的外语中的一种:中文。选课的时候才知道中文也是热选之一,初级班已经报满,只有中级班可上了。中级就中级,凭咱在中文上这么多年的修炼,还用学吗?踩着半脚刹车也肯定是第一个到终点的。 第一天上课我是报着一种十分轻松的心情去的,心里暗暗猜想我的同学和中文老师应该是个什么样子。凭咱这一口地道的普通话,在同学中间肯定是技压群雄的;老师吗,如果是个洋人教中文,没准儿我还可以指导指导他呢。 进了教室第一眼就有点犯昏了,跟进了中国国内任何一个教室一样,满眼全是中国人,好像全纽约的中国人都集中到这儿了。找了半天,才发现在角落里孤零零的坐着一个真正意义上的老外,一个白人。那个白人在班里是一个纯粹意义上的外国人,是那么显眼又是那么孤单,以至于我似乎能看出他眼中的某种兴奋、不解、恐惧和无辜。 老师进来了,也是中国人,一个说真正标准普通话的中国男人。 上课了,上课了。大概老师每学期面对的都是一堆中国人,所以看见满眼的黑头发黄皮肤并没有丝毫诧异。课的内容很简单但难度很大:虽然是中文中级班,但听说读写都不练(估计老师实在没那个心情逗咳嗽),而是专门练翻译,而且是中翻英。整个学期我们的目标就一个,把张爱玲女士的小说“封锁”翻译成英文,大考小考的题目就是老师从中任意取出几段当场笔译。 很早就听说过张爱玲女士的大名,应该是一个作家,写过很多小说,但从来没有机会能领略一、二。没想到这次在美国上中文课,却给了我一个绝好的机会一览大家的风采。 “封锁”是一部以抗日战争时期的重庆为背景的,描写人物心理的短篇小说。我们遇到的第一个难题就是如何翻译这篇小说的题目。从字面上讲,我所理解的“封锁”应该是日本鬼子封锁新四军,或者国军封锁共军之流的,但因为没有读内容,所以也不知道到底是谁封锁了谁。第二节课老师一问大家,居然没一个人知道到底该怎么翻。这下老师来劲了,都以为容易吧,两个字就全部拿下。 “封锁”讲的是那个年代日军飞机经常空袭重庆,每次鬼子飞机一来,全城老少就往防空洞里面躲,而街上的所有车辆全部停驶,车上的人愿意躲的就躲,要不就留在车上。而小说的全部内容就是在这段封锁的时间内,车上素不相识的一男一女在意念中完成的一次恋爱过程。就这么短的一段时间,这么简单的一个故事,愣是让张爱玲女士搞成了一个短篇,而且把人物的内心世界描写的淋漓尽致,让我们读了个欲罢不能、神魂颠倒、涕泪滂沱、肝肠寸断。以前光听说过什么“于细微处见精神”,这下真正见识了,高手就是高手,所见所闻都是好故事。从那以后,张爱玲女士在我心中已经不仅仅是个小说家了,每当我想到她,总是幻觉她是一个站在高山之颠或者幽谷之中的武林高手,随便掐朵花,摘片树叶就是致命的武器。这个中文课不白上。 班里那个唯一的白人一直是我好奇的对象,总想知道一个身在美国的白人,为什么要上中文,难道是想去中国发展?还是想挑战一下自己的语言天赋和极限?有一天上课前早去了一会儿,在教室门前的草地上碰见他,就顺便聊了几句。为了照顾一下善良的美国人民,体现一下我泱泱大国之风范,我当然要用英语和他打招呼,没想到人家一开口就是标准的普通话,而且带点我熟悉的儿字音。豁,原来也是练家子,那我也拿纯正北京话招呼吧。人家先问我贵姓,我说我免贵姓H(故意来句拽的),人家到好,回答一句差点噎死我,人家说:那我应该管你叫老H了吧。连这个磕都会唠的老外还真没见过,只听说过美国驻中国北京大使馆有那么几个,难道一不留神没栓住,跑了一个到皇后学院了?佩服佩服。 再往下就更没边了,我问他怎么说话带北京味儿,他告诉我他的汉语是在台湾学的,他的老师是个北京人。又告诉我:他是搞音乐的;为了解释的明白,还加了一句:“就是你们说的音乐家”。我呸,你搞音乐的就是音乐家,那我能写中文字就是作家了?这老外的中文还得练。 中文课整个学期有好几次考试,每次就是翻译一段。因为考试范围就那么大,所以胆小的费点劲背下来,胆大的把每段翻译写在几个纸条上抄,几乎每次考试大家都是满分。大家都考满分是不错,但终于出事儿了,就坏在这个标准答案上。因为上课老师逐字逐句讲,我们逐字逐句记,考试时候不管抄的还是背的,全都一摸一样,老师终于怀疑有人作弊了,有一次考试时候来了个损的,选了一整段比较长的让我们翻译,但把中间的一句给删掉了。对于我这种做事用心仔细的人来说,当然会注意到,不翻译这句就行了;其它硬背下来的也看出来了,都没事儿;可怜就可怜一个抄纸条的女生,一看是一整段,翻出来那一段的纸条闷头就抄,从头到尾没拉下一个字。考卷发下来她得了个零分。要换是我,老师给个零分重要先自己想想为什么吧,不可能是笔误,不可能是误盘,肯定有原因的。赶紧找一下原因,发现自己露怯了就别吱声了。人家可不这样,一看零分当时就炸了,马上当着全班的面找老师理论,然后让老师当着全班的面给来了个下不来台。惨呐,太惨了。要知道,作弊也是讲究技术含量的。 |
作者:梦汀香 回复日期:2009-07-31 08:30:36 周末的早晨问候~ ----------------------------------------------------- 您好. |
作者:梦汀香 回复日期:2009-08-02 16:11:15 大家一起好,幸福生活如花开放。 -------------------------- 感谢您的问候和支持,有空来博客坐坐吧:http://toughguydh.blog.sohu.com/ |
周一周二的无奈。 |
梦里飞花, 相思竟惹无情少。 枉费思量, 难追烟波渺! 把寻则个, 翠深朱颜老。 曾记得, 醉里时候, 风吹青月晓。 |
周三周四的等待。 |
Day 42 专业 很多朋友都对我当初所学的专业感兴趣,我想了很久也没想明白,我就是在讲一些故事,我所学的专业非常枯躁,其实和这些故事并没有什么实质意义上的必然联系。后来经一位网友指点才醒悟过来,原来很多人都是对出国留学感兴趣的家长或者学生,大家是想让我介绍一下我那个时候选专业的理由,根据这些理由所选专业所带来的经验和教训,以及我所知道的各个专业在美国这些年的发展情况。恩,看来是醉翁之意不在酒,大家早明说就完了,兜了一个大圈子,让我有一阵子还真有点醺醺然,以为很多人对我感兴趣了。大家要真对我感兴趣的话,就干脆推荐我进政治局的常委,我天天在电视上给你们讲,那多爽。 其实前面提到过,我的专业是CS。祖国的花朵们可能对这个缩写不太熟悉,老往那个打打杀杀的游戏上想。可您认真想一下啊,美国人再傻,也不能因为我一个游戏打的好就给我个学士学位吧,最多让我去当他们特种部队的教练也就到头了。CS是全称是Computer Science,翻译成中文就是计算机科学,直说吧,我是学计算机的。看到这儿,很多忍了这么久的读者终于可以放心的离开了,我都能看到他们的心里话:难怪写的这么臭呢,看看学的这个专业就知道了。呵呵,这不能全怪我,当初计算机这个专业没分现在这么细,在本科阶段不管硬件、软件还是应用,统统归到CS下。现在时代不同了,很多学校的专业被分成什么IT(Information Technology,信息技术),动画制作,3D,网络安全,网络涉及等等,说白了全是CS的一个部分,只不过计算机科学发展的太快了,现在如果还统称CS有点太笼统了。 好了,知道了我的专业,肯定接着要马上回答下一个问题,当初为什么要选这门课?如果我说是为了人类的发展、民族的复兴、祖国的腾飞什么的,马上就有人敢动手打我。可我要说实话的话又怕大家失望,因为真正的原因是,当年担保我出国的表哥和我哥都让我学计算机,表哥是个老美国了,说计算机在美国应用广,而且会越来越广,所以毕业后找工作肯定不成问题;我哥理由就更简单了,他是学计算机的,而且学的还不错,想当年是第一批计算机分级考试北京市唯一考上系统分析员的(所以有时候我可以吹吹牛,说我是谁谁谁的弟弟,希望有一天我哥也能拿我吹吹牛,说他是谁谁谁的哥哥。看来我要努力了。),他干的满好的,所以当然推荐我也学这个。原因说完了,他们让我学的,我那个时候年幼无知,也没什么主见,就学了。 虽然我在选专业上并没费什么心,有点爱谁谁谁,但偏偏名运之神这次向我微微露了一下笑脸(平时他老人家都是对我绷着脸),居然让我歪打歪着了。从我开始学这个专业,计算机行业就迅猛发展,即使在我硕士毕业,也就是网络泡沫崩溃的那一年,当纳斯达克在很短时间内从5000点一头扎到2000点以下的时候,我还是顺顺利利的找到了工作,而且拿到了3个Offer,可见这行的生命力有多强。这也再次印证了中国的一句老话,叫“听人劝,吃饱饭”。对于年轻人,这点尤其重要。你有主见,也要听听前辈们的;如果你没主见,就更要听前辈的了;要不干嘛要管前辈叫前辈呢? 就因为听了这么一回话,除了刚上本科时候饿过几回肚子以外,后来一直吃的饱饱的。当然,学计算机好找工作是一方面,而且不能否认是非常重要的,但个人认为学这个专业的好处还不仅如此。计算机是建立在数学和逻辑的基础上的,这意味着但凡认真学过计算机的人,都在数学和逻辑上受过一定程度的系统训练,对数字比较敏感,干事情讲究一个条理分明和因果关系。这一点对干任何事情都非常重要,很多时候遇到有些人说了半天还没讲出个所以然,或者干件小事都稀里糊涂,我心中就不禁涌上一股感慨:人啊,不管你将来干什么,都需要多多少少学点计算机。这句话的原话是我对我硕士生导师的太太,也就是我师娘说的。因为有一次帮老师搬家,为了装车的前后顺序和师娘争论,谁也没所服谁,最后她偏用辈份压我;等卸车的时候证明我的意见是对的,我就给她来了这么一句,后面还跟了一句:我师父的关门弟子能错?因为这后面一句,我导师乐的跟什么似的,师娘也拿我没办法。这就是学习计算机的好处,有逻辑;别看你比我大,可我师父比你大,搬家这事儿师娘您当家没问题,可我师父要当你的家。条理很清晰吧? 总结一下啊,我选计算机这个专业是个偶然,但是是个好的偶然。今后不管是国内国外,对于计算机的应用只会有增无减,所以从找工作、养家糊口的角度来讲,这是个好专业,不是小好,是大好,是很好。 既然这个专业这么好,是不是大家都应该去学呢?不尽然。抛开奇货可居的道理以外,我认为选专业的第一出发点应该是兴趣,在这一点上,中国的高考制度是全世界最大的反面教材。大家可以想想,本科选一个专业,不管你将来改不改行,首先你要花4年的时间在这个专业上。如果你选了个不感兴趣的专业,将来改行了,这4年就算白搭了;退一步来讲,即使你不感兴趣但没改行,你一辈子都要做这个,除了不太快乐以外,你没有发自内心的动力呀。我的专业可以让我衣食无忧,并且也比较喜欢这个专业。但平心而论,我的兴趣是钓鱼和汽车,(钓鱼的故事咱们后面慢慢聊,汽车方面可以参见我的“美国买二手车一月谈”),如果有哪个学校有钓鱼专业的话,我想我一定是个高材生,不用老师要求就能天天站在海边做作业、搞实习。 |
作者:渔犁 回复日期:2009-08-07 22:41:00 你的经历中的有些故事很有意思,如果时间充裕,写的更详细点会更精彩哟!嘿嘿 ----------------------------- 嗯,前辈高见。 |
作者:梦汀香 回复日期:2009-08-11 10:04:52 这是楼主的日记,以后写作时当作素材! ------------------------------------------------------- 想侵权啊. |
决死德意志天空 之 突击飞行员的宿命 热爱生活, 亲吻爱人, 逢献我们突击飞行员的热心。 当死神向我们致意的时候, 没有一丝恐惧, 这是突击飞行员的宿命。 -突击飞行员祝酒歌 引子 我的名字叫达尔.霍夫曼(D. Hoffman)。 在最终的那场战斗前,我的军衔是德国空军少校,战绩为99个确认击落,其中68个是在东线从那些可恶的伊万身上取得。 当1944年临近时,随着美国陆航的加入,盟军对德国战略空袭力量变得更加强大,无数的B-17和B-24可以昼夜不停的对德国本土进行空袭。为了对付盟军的轰炸机洪流,我自愿加入空军突击大队,宣誓作为一名空军军官,勇敢的战斗,或者在空战中骄傲的死去。 我们的誓词: 完全自愿加入突击中队,完全清楚并且理解中队的作战战术及目标。 1. 严格编队飞行接近敌轰炸机群。 2. 在接近过程中一旦出现损失,空位立即由他人补上,在带队长机的带领下继续保持密集编队。 3. 在极近的距离对轰炸机开火,如果因任何原因无法射击,撞击是最后的选择。 大队代号是JG300,使用机型为经过改装的Fw 190A-7(外号撞击兽),我的飞机编号是“红色1”。 7月14日这天,是一个难以忘怀的日子。清晨从防空预警指挥部传来了美军机群准备出击的消息。在六点整,海峡对面的敌军机群已经开始起飞;七点整,荷兰的监视哨所已经目视到了飞临的庞大的轰炸机群,目标是柏林西部。 七点三十分,突击大队接到“15分钟出击准备”的命令,飞行员们开始各自奔向自己的战机,地勤人员最后一次检查飞机的状态;七点四十五分,在三分钟出击准备的时候,飞行员们已经坐在座舱里,发动机已经启动预热。 一切准备就绪,耳机里面一片寂静,出击前最后的寂静,死一般的寂静。 美军的轰炸机群超过800架,全突击大队所有可以使用的33架重型战斗机全部出动,由28架Bf 109提供掩护,牵制美军的野马护航机群。 能感觉到,中队中超过一半的菜鸟飞行员的紧张。大家都不知有多少飞行员还能听到下一次的起飞命令。是的,等待死亡永远比面对死亡更可怕。 终于,正式的起飞命令下达了:“高度5000,航向柏林”。数分钟内,一架架战机陆续起飞,在机场上空约1500米的高度盘旋编队。我们将阻止那些“迪肯”(对美军轰炸机的称呼),我们必须用生命去阻止他们。 突击大队由师部引导军官指挥。此时耳机中充满了各种呼叫。按照计算,我们大约将在起飞一小时后和美军轰炸机群遭遇。 五十分钟后,我们飞在3500米高度,已经到达柏林近郊,但还没有看到任何美军机群,但首先迎接我们的竟然是自己的高炮。上帝啊,重型高炮的炮弹不断在机群中炸开,有几次甚至能感到炮弹爆炸的冲击。 “快发射信号弹”,你们这些笨蛋,难道看不出来这是自己的飞机吗? “红11,副翼失领……” “黄色14,散热器中弹…..” 仅仅不到一分钟,在高炮停止射击前,整个大队已经失去了3架战机,其中1架迫降成功,另外2人不得不跳伞。 “全体注意,高度5000,集体左转。”为了避开己方凶猛的高炮,大队长重新调整了航线,这使整个突击大队的队形出现了一度的混乱。 此时,对方庞大的轰炸机群在战斗机的掩护下继续向前进发。10分钟后,双方的机群几乎在同一高度相对而行。 终于,地方的机群出现在我们的目视范围内,天啊,那是几十个箱形编队,似乎占满了整个天空。我们将以五、六十架战机迎战对方的上千架飞机。 “红色1号,你的中队攻击左侧敌机”,“黄色3号,你攻击右侧……”,耳机中传来大队长的命令。我的中队将对左侧的敌机进行第一次对头攻击。 “红色一号呼叫所有弟兄,我们准备迎头突击,如果我被击落,红色二号代替指挥。所有人跟在我后面准备强行突击,目标迪肯!” 美国似乎没有想到会这么快遭遇我们的飞机,所有护航的战斗机还没有进入攻击位置,只有有限的几袈反应快的开始向我们冲来。作为突击战斗机,我们必须尽量不理会对方战斗机的干扰,尽量从最近的距离向轰炸机开火;作为中队的带队长机,我必须冲在整个中队的最前面,引导大家的突击方向,尽管这样会首先遭遇那些火刺猬的炽烈炮火。 1000米,敌人的轰炸机已经清晰可见;800米,敌人的自卫火力从我们的身边扫过;600米,轰炸机已经几乎占据了整个瞄准镜;500米,敌机喷火的机枪口似乎直顶着我的胸膛;再等等,再等等, 350米,开火!我的2门MK108型30毫米机炮终于怒吼了,炮弹象黑色的死神一样飞向敌机,第一发命中左侧翼根,第二、第三、第四发命中机身,这样的打击,已经足以让他空中解体了。 拉起!拉起!在最后的一刻我将操纵杆全力拉向怀里,同时猛踩右舵。飞机象受惊的蝗虫一样从敌机斜上方掠过,能感到敌机的碎片已经打在我的几身上。来吧,混蛋们。 中队很快就完成了第一次攻击。那些轰炸机飞行员们似乎被眼前的景象惊呆了,他们从来没有遭遇过这样的攻击,这样不要命的攻击。是的,为了我们所爱的,我们可以不要生命,我们情愿! 集体拉起、转向、脱离敌机。负责掩护的Bf 109已经和敌人的护航机群混战在一起,不知道还能支撑多久。空中响满了机枪、机炮的射击声,耳机中充满了呼喊和惨叫,每一秒钟都有飞机中弹,天空中血与火在交融,朵朵降落伞已经盛开在空中。 “红色中队全体注意,所有人再次集合,跟着我准备新的攻击,目标迪肯!” 整个中队再次集合成密集的锲形队形,如同一把利箭从后方冲向敌机。“所有弟兄,保持队形准备突击,没有弹药的准备撞击!” 机翼挨着机翼,全中队以20度的角度俯冲。在500米距离,首先用机枪和20毫米机炮干掉敌机的机尾炮塔,在200米距离,用30毫米机炮对准敌机的发动机进行攻击。敌机的一号发动机被击中,二号发动机冒烟了,敌机开始燃烧,开始下坠。拉起!脱离!在脱离的瞬间,我遭受到对方顶部炮塔的打击,12.7毫米的子弹射中了机身。这么近的距离,防弹钢板也无法保护。 飞机开始冒出黑烟,操纵杆变得沉重。在被子弹击中的瞬间,突然感觉到那么安静,那么平和,被12.7毫米的子弹击中是没有机会幸存的。 前方是另一架轰炸机,受伤的飞机直接向他冲去。按动炮钮,什么动静也没有,看来武器也被打坏了。轰炸机的尾部炮塔已经指向我,机身炮塔也指向我,滚滚炽热的铁流迎面而来,扯开飞机,撕裂身体。当生已没有希望的时候,只剩下唯一的选择。受伤的飞机一头扎在敌机的中部。 “红色1号”与敌机缠绕在一起下坠。天使托着灵魂升向天堂,使命已经完成。 D. Hoffman少校,最终确认战绩:102架。 |
Day 43 社区大学 刚想写个学校里的热闹事,正赶上有朋友在网上问关于社区大学的问题,先就这个问题把我所知道的写一段吧,也正好能和后面的故事接上。 美国社区大学的英文名称是Community College,相对于传统的四年制大学来说主要有如下不同: 首先是学习时间,按照正常的设置,正规的College和University一般需要修120多个学分,大概4年才能毕业。当然,不排除有绝顶聪明的能在很短时间内就能修完,但这个需要的条件比较多,比如说比较高的智力水平(以我为标准),比较刻苦的学习态度(标准同上),充裕的学习时间,以及强大的经济实力(这一点上述标准没有任何可比性)。我所知道的最短记录是有人从头到尾3年拿下本科,很牛的了;最长记录是有学长同学指点给我,说有一个老美,我这个同学的学长的学长就看见了,现在还在读,有七、八年了,到我毕业了人家好像还没修成正果。不过这个在美国也正常,可能是边工作边上学,每学期只修1-2门课,或者经济好的时候工作,工作不好找了就躲进学校充电。 第二个区别是学位,正规院校可以授予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这个学位分BA和BS,BA是Bachelor of Art的缩写,翻译成中文有点怪,就是艺术学士;BS是Bachelor of Science,科学学士的意思。在我专业中,如果按照学校的基本要求修课,可以顺利拿到BA,但总觉得有点怪怪的。虽然学校的老师说没什么差别,而且也不影响找工作,但总觉得好像变了点什么味道。咱明明一个科学家啊,怎么也得搞个科学的学位,弄个艺术的算怎么回事儿,让别人以为我偷懒了呢。于是多修几门理科的课,顺利拿下BS。Community College给的学位叫Associate Degree,翻译的好听点叫准学士学位,不好听的就什么都有了。按我的观点,相当于中国的大专左右吧。我想这个学位的主要作用是为继续拿到正式的学士学位做个准备,跟别人说的时候也不用说自己是个高中生了,起码步入了高等教育的行列。 第三个区别是学费。我想这是越来越多的人从社区大学入手的主要原因。社区大学的学费比正式大学的要低很多,可能只有百分之五十到六十。这样算下来,如果你的头2年是在Community College读的,也能省不少钱。但话说回来,省钱是相对的。别看学费省了,但如果你在社区大学所学的学分不能全部被你将来要上的正式大学所承认,只能转过去一部分,得不偿失也是有可能的。所以,上社区大学之前一定要先问清楚了,它的学分能被哪些学校全部接受,如果不是全部,比率是多少。 最后一个区别就是内容了。通常,4年制大学比较注重综合教育,有很多乱七八糟的课程让你修。乍一看和专业以及将来找工作没什么关系,其实对综合素质的培养还是很有好处的。很多社区大学更注重于某种专业技能的培养,比如计算机专业,就着重让你练计算机,很少有什么天文地理的让你学。这样做的有缺点,就不好仅仅用一个好或者坏字来评判了。 很多中国学生现在也开始申请社区大学,把这个做为一条节俭的办法。他们的理由也很充足,省钱、录取相对容易、甚至学校要求低等等。这些理由都站的住脚,但是不是都忽略了一个最最关键的问题呢?留学美国什么最难?是申请录取、申请奖学金吗?都不是。留学美国最难的是签证。虽然这几年签证形势不错,但这依然是一道鬼门关。那么现在回到我们的主题吧,申请社区大学好签证吗?虽然手头没有具体的统计数字,但我们依然可以假设一下,签证官对将要去哈佛大学的学生和将要去CUNY的学生的印象会一样吗?如果不一样,那么对要去正规4年制大学的学生和要去社区大学的学生呢? |
作者:榕树落叶 回复日期:2009-08-11 18:31:19 工作累了,给你我的开心一刻 ------------------------------- 哈哈。不错。 |
作者:榕树落叶 回复日期:2009-08-11 18:31:19 工作累了,给你我的开心一刻 ------------------------------- 哈哈。不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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