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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文学]纽约、纽约,我的纽约[第2页]

作者:我是纽约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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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鼎三 前辈果然好文采,晚辈佩服的紧.
    我要把买二手车的也帖在这里行吗?
    作者:明月清风常相伴  回复日期:2009-02-27  16:28:30  
        兄弟 我也是这样看牛顿的
    好像后来任我行教主也是这样的.
    Day 36 饮料
    打工挣钱和学习一直是我本科学习阶段的主旋律,打工是为了挣到足够的学费,然后以交学费的形式把攒下来的钱花出去,当然,成绩一定要好才对得起自己。这种两点一线式的生活方式逐渐成为我的生活习惯,以至于在后来某一个伟大的日子里,当我终于拿到了我梦寐以求的,也是我一生中第一个高等教育文凭的时候,我都还没能缓过劲来,因为在我拿到学士学位的第二天清晨,我又开始看书了,并且想着要不要乘那个暑假能多打几份工、多挣点钱。
    生活是单调的,但这并不意味着可以摆脱生活中的琐事,吃喝是必须的,定期给家里写信和打电话也是必不可少的。
    相对来说,纽约的生活成本比其它城市要高一些,但这个高主要体现在住房上。就象我们前面提到过的,一个小小的阁楼要2、3百块一个月,一个干净、干躁的半地库可能要3、4百块;要想租一个正经的单元房可能要6、7百块甚至更多,对当时的我来说无异于天方夜谭。
    和房租相比,吃喝就显得微不足道了。如果只是要维持一个简单的生活,并且又赶上在餐馆打工的话,我甚至觉得吃喝好像都不用花钱。
    刚到纽约的时候,我对日常饮料的认识是相当浅薄的,茶就不用说了,咖啡只知道速溶的,其它饮料可以说用一个手就能数过来我知道的名字:无非是可口可乐、百事可乐、七喜、芬达。到美国的超市一看,哈哈,开了眼了,原来饮料是可以有几十种的,可以摆满几排货架的。
    先说汽水类的,上面讲的肯定有,除正常口味外,每种可乐外加上一种Diet的,好像我们叫健怡可乐。第一次尝到健怡可乐是在莫妮卡家,她们家的人都有点偏胖,所以家里面的饮料都是Diet的。第一次喝的时候不知深浅,人家问我喝不喝,渴了就喝吧,反正Diet这个字不认识,只看得懂可乐,是可乐就喝。满满倒了一大杯,喝了第一口就后悔了,什么啊,说甜不甜,说涩不涩,透着一种空虚和自我堕落的味道。满满一大杯也不好意思浪费了,硬着头皮灌下去,然后心里暗骂莫妮卡,您自己怕胖,不得已喝这个鬼东西也就罢了,对于我这么个苗苗条条、玉树临风的也上这道菜,真是有点毁人了。但话说回来,也不能都怪人家,谁让咱英语不好呢,瓶子上明明写着Diet,回去一查字典终于明白意思了,不但明白,想忘都忘不了,On Diet就是节食的意思。看来在战争中学习战争才是学习战争最有效的手段,革命老前辈们真是了不起。
    美国汽水不但牌子多,而且口味多。每每一个牌子给你来N个口味,常见的是桔子、草莓、苹果、桃,还有什么芒果、樱桃、蓝莓,再加上一些根本没听说过的但据说也属于水果的东东,反正千奇百怪、漂漂亮亮一大排。夏天喝汽水很解渴,尤其是加上一大堆冰块,但据说多喝了对身体也不好,所以要有节制。表哥很早就告诉过我,要想身体好的话,就要喝果汁,尤其是橙汁。不单要喝,而且要大口大口的喝,要把果汁当水喝,这样才能补充足够的维生素,才能不生病。在我的经济条件容许以后,我一直遵循这个教导,说来也怪,读一个学士下来,好像还真没什么大毛病,最多就是那么一、两次偶感风寒,一天两天也就过去了。
    果汁也有门道。第一次买果汁光顾选便宜的,也没有注意仔细看看文字,选了价格最低的,上面印着橙子的就买。回家一喝不对劲呀,一是看着稀里光当的,二是橙子味道很淡。拿过盒子仔细一看,明白了,买的不是果汁,是果味的饮料。果汁是Juice,饮料是Beverage,人家盒子上面饮了一个大大的Orange(橙子),然后在后面小小的写上Beverage,难怪便宜呢,是橙子口味的早餐饮料。
    真正的果汁有两种基本生产方法,一种是先把果汁榨出来,然后蒸发掉其中一定比例的水分,也就是把果汁浓缩一下,然后再运输。等运到各地以后,按照榨出来水的比例再把水加回去,最后装盒销售,这种果汁叫From Concentrate。大概是因为经过浓缩后运输的,运费相对便宜的缘故,所以这种果汁一般也比较便宜。另一种果汁省略了那个把水拿出来再加进去的步骤,果汁榨出来什么样就是什么样,这种果汁叫Not From Concentrate。不管是不是经过浓缩的,人家盒子上都饮的清清楚楚。国内现在也有了几种比较有名的果汁品牌,但我找了几次,也没发现那种上面告诉你到底是不是浓缩的。虽然没找到明确的文字,但我相信我知道答案,我的答案应该和您猜的一样。
    因为在加工过程中少了那两道折腾,所以很多人都说浓缩和不浓缩的果汁口味不一样。一开始不知道有这么回事儿的时候也没有感觉,后来明白了其中的秘密以后,特意留意了一下,好像还真有点不同,没有经过浓缩的果汁在果子的清香味道方面好像更浓一些,也不知道是不是心理作用。
    不经过浓缩的果汁价格一般稍微贵一些,这个时候就是考验你购物技巧的时候了。为了宣传,美国的大小超市都会经常定期印一些海报和宣传材料(英文叫Coupon),上面一般表明几种特价商品,然后散发到临近的社区,吸引大家来购物。在这些特价商品中,可乐、果汁、餐巾纸、食用油等都很常见,只要选对了日子去买特价货,省个三、四成不是问题。在我不会看Coupon的时候,一般是什么时候想喝了就去买,反正挑最便宜的就完了。那个时候,一般便宜的果汁也要2块钱一盒,不经过浓缩的要二块九毛九左右;可乐一般是九毛九一大瓶。后来知道看Coupon了,等到有减价的时候再去,可乐变成六毛九了,浓缩过的果汁可能只有九毛九或者一块一毛九,没浓缩的果汁一般也就是一块七毛九了。这时候最好一次多买点,能喝到下次遇见减价的时候。最夸张的一次是,看见那种最好的佛罗里达产的没经过浓缩的果汁减价,只要九毛九一盒,当时就疯了,人家一次一个人只让买四盒,为了能多买点,我不惜排了4、5次队,幸好那时候已经买车了,要不真不知道怎么拿回去。
    
    
    旭日橙2006,接受您的批评.多谈自己,少管闲事.
    弱弱的问一句,能写一些相关的背景知识吗?
    Day 37 化学课
    对于第一学期的所有课来说,最简单而又最让我头痛的非化学课莫属了。
    说它简单是因为,我猜大概美国的初中和高中里面可能压根儿就没开过化学课,大学的入门级化学课简直容易的一塌糊涂。买到书一看我就乐了,前言从什么是化学开始讲,照样是以美国式的生动和贴近生活开始,图文并茂的告诉你柠檬为什么是酸的、盐为什么是咸的、洗洁净为什么能去油污等等所有这些都是化学的事儿。
    在这个部分,我的主要任务是通过查字典知道并记牢所有涉及到的英文词。讲了2个星期以后,内容才渐渐步入正题,开始讲什么是分子,什么是原子,这些东西我早在初中就都倒背如流了,所以,上化学课对我来说纯属英语听力练习。上课听不太懂也不用太着急,教这个课的老师是个比较年轻的白人女教师,大概因为年轻,或者我猜才开始教书没多久,还没有完全形成自己的路数,讲课一律按书本的顺序和内容来,这简直太便宜我了,实在听不懂下课了慢慢翻书就解决了。
    照例,按照美国人的规矩,对于一个资质普通的学生,如果你想在一门课上拿A,那么上课一小时,你应该花二个小时课后复习和消耗课上的内容。我的课余时间是相当宝贵的,要打工、要练习写作、要研究研究地理,要做做微积分的习题,当然没有正经时间来顾这门简单的了,所以我一般选择在午夜左右来搞化学。因为我那时还在洗衣店打夜班的工,每天十一点以后就没什么人了,这个时候就是我复习化学的时间,主要是解决化学中的语言问题,偶尔有几个顾客打扰一下也不要紧,反正不存在什么打断思路,处理完了回来继续背就是了。
    对我来说,化学课要命的地方是上课的时间:每周2次课,都是早晨八点开始。我们可以计算一下在那2个早晨我是多么的痛苦:洗衣店的工2点结束,有的时候有个把顾客稍微耽误耽误就奔2点一刻了,骑车到家平均是二点四十;累了一天冲个澡不算过分吧,那就是三点了,要是饿了再吃一口,然后准备一下第二天上课的书什么的,就到三点半了。通常这个时候除了睡觉已经没别的想法了。当初看电视剧好像王启明累的在浴缸里睡着了,差点淹死;我没有那个福气,因为我住的地方只有淋浴,但我想我入睡的速度应该不比他慢,通常是关了灯在往下躺的过程中就着了,抓紧时间吗,要从点滴做起。
    八点上课的话,最晚七点一刻也要爬起来,抓几个煮熟的土豆或者面包片放在书包里当午饭,然后拿2个在手上当早饭,就一路杀奔学校去也。路上边骑车边看风景边啃土豆,等到了教室,早饭正好完成。上课就有点困难了,听半个小时以后迷糊劲准上来,很多时候就那么抬着头半睁着眼就过去了,只有手上还下意识的在本子上做谁也看不懂的笔记呢。最可恨的是那种困劲儿是发自内心、来去无踪的,每每当我意识到我困了的时候,肯定已经睡着了,一点预防措施都没有。这样可不行,一是怕万一漏掉什么重要的地方,二是算一算咱亏呀:一个学期就那么十几周,按照学费除下来,一小时的课要交几十美金学费呢,钱都交了就不能忽弄了,这是一个很严肃的经济问题。
    为了好成绩,为了对得起学费,想办法吧。第一个办法很简单,每隔十分钟使劲摇摇头、看看周围、想一想昨天晚上赚了多少小费,让自己精神一下。最初两天有用,可很快就失效了。再想,中国人的创造力应该是无穷的。第二个办法残忍一点,每隔十分钟掐自己的腿一下,而且是认真掐一下。这个办法失效的更快,首先是掐几下以后就下不去手了,再就是很多时候迷糊的忘了掐自己了。再想吧,用心想,想想还有什么能提神的。咖啡和茶买不起,而且估计喝了也没用。辣椒好像便宜又管用,但不敢用,万一哪下子辣大发了,总不能面红耳赤的在课堂上乱蹦吧。想来想去,总算找到了一个解决方案,咱们用柠檬,这个东西咱负担的起,又提神又能补充维生素C,就是它了。花一块钱买了六个柠檬,上课稍微感觉不对就赶紧来一口,平均一个柠檬能用2节课。这个办法还是相当不错的,起码在几周内暂时解决了我的问题,可几周以后对柠檬也有点迟钝了,不但一口顶不了多长时间,甚至有几次柠檬都掉到地上了我也没发觉,上个早晨的课真有点太不容易了。期末考完试那天,我终于松了一口气,而且以后再也不敢选一大早的课了。
    工夫不负有心人,我的4个学分的化学课也来了个开门红,一个A+。这个A+的含金量应该是相当高的,每次作业的成绩都是满分,除了一次测验以外,其它大考小考都是满分。唯一的一次测验不是满分是因为看错了一个单词,试卷上问酸的反面(anti-acid)是什么,Anti是“反”或者“对立”的意思,要是中文就没什么了,当然是碱了。偏偏我那个时候有点轻敌,随便扫了一眼,把Anti看成Ant(蚂蚁)了,既然是蚂蚁和酸,应该就是蚁酸了吧,那就是酸了。就这么一疏忽,第一次测验来了个98分。估计老师盘卷时候也的纳闷,这么个好学生,多少难题都如履平地了,怎么这么个最简单的倒不会,难道是故意买个破绽?
    
    
    Day 38 GPA的计算
    按照语法来说,“留学生活”这个词组应该写的是生活,而且更确切的说是写留学的生活。那么既然是写留学生活的回忆录,还应该在内容上多向关于留学的信息靠拢,多介绍关于学习中碰到的事情。其它的可以写,但应该是配角、是陪衬,否则不是写成纽约地理,就是纽约历史,或者纽约交通等等,而写这些并不是我的本意。这是我的理解。
    美国的学习生活中经常要用到的一个词是GPA。比如说大家谈起彼此学习成绩的好坏,一般就问你的GPA是多少;申请学校的时候,你要告诉人家你上一个学位的GPA是什么,或者学校会告诉你人家要求申请者的GPA最少是多少;找工作的时候,很多雇主也会搂一眼你的GPA,从而考查你的学习成绩如何(当然,多数雇主只会把GPA做为一个参考,人家更注重的是你能干什么,是你的经验)。我本科的GPA应该算比较一般,只得了个3.2,所以申请研究生的时候对我帮助不大;但我研究生的GPA还是很拿得出手的,3.93。因此我写履历的时候,总是特意把这个GPA写在开头,让行家对我从一开始就有个比较深刻的印象,觉得咱至少是个好学生,然后由此类推,当然会是个好雇员了;最后的结果是,雇用我。
    既然GPA这么重要,那么GPA到底是什么呢?又该如何计算呢?我听到过几个版本,好像是不同的国家对GPA还真有不同的算法。我从来没有尝试过这些不同算法之间的换算,还是简单谈谈我所知道的美国GPA吧。
    说白了,GPA就是你所有修过的课程的平均分数。美国教授打分是按A、B、C、D、F来打的。一般来说,100-90得A,89-80得B,79-70得C,69-60得D,再低了就只能得F,也就是不及格(Fail)。除了特别注明以外(比如说重要的专业课至少要得C或者B),如果你一门课的分数落在ABCD里面,那你就算通过这门课了;如果不幸得了F,那就只能重修一次了。有的教授打分好像更仔细一些,有时候要搞个特别的,例如我的微积分得了个A+,有的课来了个B-,但计算GPA时,A+就是A,B-就是B,这些加减号对于GPA的计算并没有什么实际意义,完全可以忽略不计。
    所以计算GPA的第一步就是搞清你的课得的是什么分。除了这个ABCDF以外,起作用的就是每门课的学分。本科阶段的课程一般是3个学分一门课。前面我们提过了,3个学分通常意味着你一星期要上3个小时的课(同时也意味着,如果你想拿A,一般每星期课外要花6个小时在这门课上)。但有些课程比较难,每星期的课时数比较多,比如我的微积分课,每星期上4个小时的课,那么这门课的学分就是4。对我比较有利的是,这种4个学分的课一般都是数学、物理、化学课,而我继承了中国人的光荣传统,在这些课上基本都是A,所以对我的GPA非常有利,不是一般的有利,是大大的有利。
    知道了以上2点,我们就可以开始计算GPA了。现在以我第一学期的成绩为例,来做一个计算GPA的练习。我第一学期一共修了4门课,学分和成绩分别是:微积分,4个学分,A;地质课,3个学分,A;化学课,4个学分,A;写作课,2个学分,B。这样看来,我的GPA应该是这样算出来的(x代表乘号, /代表除号):(Ax4+Ax3+Ax4+Bx2)/总学时数,在上面公式中,总学时数是13,即4+3+4+2。好像可以了,但学过基本四则运算的人马上就会看出来,除非我们知道了上面公式中的A和B的具体数值,否则是得不出一个具体的数字的。现在来说说ABCDF所代表的具体数值:A是4,B是3,C是2,D是1,F是0。把这些具体数值代入上面的式子中,就可以得出我第一学期的GPA是3.85。到第二学期结束时,把我第一学期和第二学期所学的所有课的课时和成绩代入上述公式中,就能算出到第二学期结束时,我的GPA了。如果有一门课第一次修的成绩不好,比如说是C,为了你的GPA,你也可以重修,重修后GPA会按第二次的成绩计算,不受第一次的影响。
    当我学士毕业时,我最后的GPA就是所学的40几门课经过上述公式计算的结果。从上面这个公式中我们可以看出,对于一门学分高的课,如果能拿好成绩,那么对于GPA的帮助是很好的;同时也可以看出,如果课程很多的话,很少的几门好成绩或者坏成绩不足以对GPA产生很大的影响。从这点看,GPA应该是一种比较公正、合理的算法了。当然,这种公正和合理是建立在一个基础上,就是诚信。如果在一种体制下,你送几条好烟给学校的某个人,然后他就能随便让你自己写个成绩单并给你盖章,那这种GPA就无异于儿戏了。
    
    
    Day 39 文具
    回想当初出国的时候,考虑出去以后什么都要用美金买(那时候似乎美金还是奢侈品),带的各种东西可谓无所不有。衣服从里到外四季都有,怕自己上学跟不上,关于专业的辅导书买了十几本,各种字典几本,加上毛巾、牙膏、香皂等日常用品,硬是塞了满满几大箱(为此托运行李时候还多付了钱)。尤其是文具,不但钢笔、铅笔、圆珠笔一大把,而且白纸、信纸、各种尺寸的笔记本一大摞,以为这样就能在国外把美金省下来。现在回想起来,真是犯了一回傻,因为很多东西都没用,或者说,很多东西美国的要比中国的便宜,并且质量要好的多。
    在上述的这些东西中,最没价值的就是书和文具。就像前面介绍过的,人家是每个老师决定自己所用的教材。我带的工具书不但内容和学校要求的不符,而且全是中文的。有本技术字典吧也是摆设,上课老师给你讲明白了,你回去用英语记住就行了,反正是第一次学,记个陌生的中文词和英文词应该没太大的区别。考试也是用英文考,何苦要翻译成中文然后再往回翻呢?况且也没时间什么都一个字一个字的翻译。所以说对于我的专业-CS来说,技术字典完全不用带。当然一般的字典还是需要的,但也不用太多,一本大而全的加一本能随身携带的就足够了。
    美国的文具虽然要用美金买,但我认为换算过来还是比国内的便宜。拿笔来说,钢笔是绝对没机会用得上的,圆珠笔在文具店卖一块钱好几根。我有时候习惯用铅笔在书上写写画画,花一块钱买根自动铅笔够用几年的了。美国的所有文具中,最让我喜爱的还要算是纸。虽然这是我们的四大发明之一,并且从小到大不停的用,但只有到美国后,才知道纸原来可以造出这么多种,造的让人这么爱用。
    做为一个学生,常用的是活页纸,基本原因还是省钱。用活页纸的好处是用多少就往夹子里面夹多少,一个学期过去以后,夹子还可以下学期再用。当然各种规格的笔记本(纸本子)也是应有尽有,但价格相对贵一些,而且一个本子如果使不完,下个学期也不好接着使了,所以通常不用笔记本做笔记。活页纸的价格是极其便宜的,一些大的文具专卖店在每个学期开始的时候都有特价促销,在这个时候去,通常花十几块美金就能把一个学期用的文具购置齐全了,当然是指比较节省的那种采购。后来一个偶然的机会,也是拜窦大哥所介绍,发现有一种八开大小,黄色带横格的本子也非常好用,主要是那种纸质非常好,摸起来厚厚实实,写起来非常顺笔,在这种纸上写字,怎么感觉都透着一种有学问的劲儿。
    等到快毕业的时候,对纸的认识就更一步加深了。为了帮助应届毕业生找工作,学校里面每年都会安排一些专门的讲座,告诉你工作怎么找,履历怎么写,找工作的信怎么写等等。在这些介绍中,有一节就是专门讲纸的。老师告诉我们,对一些你认为非常适合你的工作,最好不要发电子邮件,因为显得不那么正规。要想搞得象那么回事儿,就要用传统的信寄过去。每封这样的信至少要包括3个部分:一封说明你多么适合这个工作的求职信,一份履历,一个信封。当然,如果你还能拿到某个教授热情洋溢的推荐信,那就再好不过了。
    这些信不能用一般的纸、信封和打印机来做。首先必须用激光打印机打印,因为喷墨的字的边缘不是那么Sharp;其次就是信纸和信封,老师要求我们去文具店买那种最好的信纸和信封,并一再强调在这个时候是不能小气的,因为任何一个公司的人事主管每天都要接到很多求职信,通常他们在筛选第一轮时,花在每封信上的时间可能也就十几秒钟,要想不在第一轮中落榜,除了履历内容上的一些技巧外,就是让你这封信与众不同,而用比别人好得多的纸就能在这方面起到很好的效果。
    到文具店一看这些纸的价格就傻眼了,平均一张纸要5毛钱,一个信封要5毛钱,如果加上打印和邮票, 的成本就要一块五美金,简直是天价了(那时候国内寄平信好像才几毛钱人民的币)。但话说回来,那些纸和信封质量也真不含糊,厚度有普通打印纸的2倍,上面印着淡淡的花纹,对着光还能看出类似水印的纹路。这种纸别说打印普通人的履历,按我的意思拿来印国书也够格的。
    美国理科学生离不开的一件法宝就是他们的计算器。按照我的观念,计算器无非就是做个加减乘除,能乘个方、开个方就够用了,再有点记忆功能或者能算几个函数就被归入高档货了。再看看人家美国学生的计算器才知道自己孤陋寡闻了,原来人家那个上面有个大屏幕,能算微积分的。输入一个微积分的条件,计算器就能把数值或者需要的曲线、切线表示出来,太Cool了。计算器虽然好,但考试时候是不能用的,老师只是让大家把它做为一种验证自己答案的工具。很多美国学生不听,用计算器来做作业,结果是作业做的又快又好,可是一到考试就完蛋。刚开始很看不起这些美国学生,但工作以后观念逐渐有所转变了。比如说在工作中,如果有一些非常复杂的微积分问题,老板是不会关心你如何得到答案的,关键是你要最快的得到一个最正确的答案,中国可以自己算出来,美国学生保证会用计算器按出来,比中国学生又快又好。从这个角度看,有时候那种善于使用工具的懒也不全是坏事。
    
    
    Day 40 留学感悟
    按计划,应该继续写纽约的留学生活,但好像到了该先回答一些问题的时候了。
    从我刚开始写“纽约、纽约,我的纽约”起,就不断接到很多朋友的提问,内容当然是包罗万象,比如:你为什么要留学?故事的主人公和莫尼卡最后的感情结局是什么?留学对你现在的生活有什么影响?去美国留学到底是好是坏?某个孩子该不该留学?等等等等。
    要想认真回答每一个这样的问题是不可能的,原因有很多:首先是时间问题,我一个人哪么什么都不做,也不可能仔细回答成千上万人提出的问题,换个角度说,大家合起伙来打我一个好像也是不公平的;其次就是隐私问题,就像我开头提到的,我可以不说,但说出来的必需是真实的,没有比这一点更重要的了,很多东西关系到别人的隐私,既然不便细写,就不如不写了;再就是我自己的问题了,我是指我自己的知识水平和认识问题。写几篇短文,讲讲自己的所见所闻,发发牢骚是一回事儿,即使写错了也无非让人指责几句,怡笑大方而已;但真让我装成一个百事通,在那里指点江山,为别人描绘一个天堂或者地狱,就是另外一个问题了,并且是个大问题了。
    这么解释一下,事情好办了一些,对于我没回答的问题,大家起码能够理解;对于那些我能够回答的问题,为了不误导他人(或者说能让自己跳出圈外,不受牵连),我则一律说是个人见解。这个意思就是说不说在我,听不听在你。铺垫完了,让我开始回答一些问题,谈谈自己对于留学的认识。
    总的说来,我对留学的认识应该是浅薄的,粗俗的,带有很强烈的功利色彩的。就象第一次听到别人问我:“为什么要留学”的时候,当时有一种莫明其妙的本能冲动,想把自己描写成一个有为青年、一个先知、一个救世主,讲一番学知识、长见识、增进中美两国友谊、促进祖国繁荣昌盛的大道理,然后让人当作新时期楷模。幸亏我还没傻到那个程度,自己怎么看自己也没那么灿烂,也不象个所谓的专家或者名师什么的,于是就讲了实话:我当初自己也不知道自己能干什么,也不知道自己想干什么,加上身无一技之长,家里人看着着急,听表哥说出国可能能学点真本事,将来好歹有口饭吃,这么就决定出国了。这么简单?对,就这么简单,千真万确。
    下一个问题,也是一个我现在经常问自己的问题,就是我为什么要写“纽约、纽约,我的纽约”?
    这个问题能回答,但有点复杂。当初肯定是有一些功利性的,比如说想写成一个长篇,然后出版,然后功成名就(这点简直想死我了)。但开始写那天肯定不是完全这么想的,因为那时候既对自己的文笔没有信心,也不知道读者是否还对这类故事有兴趣,所以公平的说这种功利性应该是逐渐发展起来的,是大家喜欢看,然后一起起哄说写吧写吧,赶快写吧,你出书了一定畅销,我们一定一人买一本等等这些话给哄的。所以功利心也不是主流。
    那么为什么要写呢?深挖一下思想根源的话,我认为应该是对某些对比的感慨,是对很多人和事情的感恩,是对存在于某个时间和空间中的一段往事的追忆。
    这种回忆不但使自己知道自己从哪儿来、自己是谁,并且告诉自己生活所具有的能量及限度,也可以让其它人有所借鉴,自由地追寻属于他们自己的新的理念。这种回忆简单地展示出人们为追求理想所付出的努力,同时也告诉人们,他们何时离开了或者何时接近了伊甸园,或告诉你其实伊甸园从来就没有存在过。我想这就是我的动机和真正目的。
    即使你家里很有钱,留学也是一个很大的挑战。想想看,你将进入一个完全不同的世界。在那里,语言完全不同、食物完全不同、风俗完全不同、习惯完全不同、价值观念完全不同、思维方式完全不同,所有你过去认为理所当然的概念全部被推翻,你愿意接受这种挑战吗?所以从某种角度说,留学是一种勇者的运动。而这个运动的目的和奥运会中任何一个项目的目的都不一样,留学运动的目的不是去拿金牌、拿第一,而仅仅是生存下来。对,留学其实是一个围绕生存而展开的话题。
    对于关注留学的学生和家长来说,总会问一个同样的问题:“学生应该去留学吗?留学能带来什么好处呢?”我的答案总是千篇一律的:年轻人应该去留学,越早越好;留学带来的好处只有一件,就是提高你的生存能力。曾和一个当过特种兵的朋友有过一次谈话,他说特种兵都经受过严格的生存训练,把他们扔到任何一个没有人的地方都能活下去。我说我也经受过生存训练,一种更为残酷的训练,现在把我放在任何一个有人的地方,我都能生存下去,这种训练的名字就叫留学。
    不能否认,美国在很多学科和技术方面是领先的,但学到这些所谓领先的技术,只是通过了留学的入门课程。除了技术,首先是你掌握了另一门语言,比如说英语。能流利说英语的人在美国比比皆是,但中国有多少呢,有几千万吗?即使有几千万,和中国的总人口相比又是百分之几呢?有这么大的人口总数当分母,学会了英语,你的竞争力是否提高了呢?
    语言之外,收获的应该更多。通过和教授、同学的接触交流,我学会了如何与陌生人从开始相处到共同讨论,直到合作完成一个项目;经历了纽约这个民族大熔炉的锤炼,让我对种族歧视的概念有了进一步的真实了解;打工时候老板劈头盖脸的责骂,让我在完全失去自尊后找到如何赢得别人尊重的方法;昏天黑地的打工和学习,挑战了我的生理极限,把我变成一个某种程度上的超人;毕业后找工作的严酷竞争,告诉我书本的重要和更重要的书本以外的东西。所有这些,和其它更多我没写出来的,都是我的收获,都凝结成我的生存能力。
    道理讲完了之后,按照公式,我想我应该这么总结:综上所述,留学是一种能令人开拓视野、增长才干、锻炼体魄、有益身心发展和增加综合社会竞争力的运动。
    
    Day 41 中文课
    本来这门课是后面几个学期才修的,但当时确实应该早选这门课,先熟悉一下美国的课题,让最开始的学习变得容易一些,建立一些信心,也给自己对语言的适应一个过程。所以,现在把这门课的时间人为的提前一下,建议留学的朋友如果有条件的话,先拿下类似的课,自己给自己创造一个过渡。
    按照皇后学院的要求(注意啊,不是每个学校都要求的),要想正常毕业,每个本科生都必需修至少一门外语。可供选择的范围很广,有法语、德语、西班牙语、中文、日文等。我是后来才知道这个规矩的,原因就是没在一开始就把学校的手册仔细通读一遍。不可否认,那本厚厚的手册中有不少是废话或者套话,但对于学生的每一个要求就都混杂在其中。所以应该在第一时间就仔细过一下,全面了解所有规矩。对于这些规矩,有些如果不遵从是不会出错的,但是都遵从是万万不会出错的。换个角度想想,即使读一些套话,权当是英语补充阅读罢了,万一能知道一些有用的,不就捡着了吗。
    在选外语种类的时候还是颇费了一番心机的,刚开始本来想科普一下西班牙语,因为这是美国使用最多的外语,如果能粗通几句,交流面肯定会扩大很多;也想搞搞法语,如果有机会去加拿大或者欧洲的话,会法语是很吃得开的;德语也不错,一直很佩服二战时期德军的素质,学学他们的语言对将来研究他们那个时期的军事思想一定很有帮助;至于日语吗,并不在考虑范围之内,虽然对日本的技术很佩服,但国恨是不能忘的,即使那天学了日语,也是为了骂他们丫的用的。
    有的时候选择太多了反而不是个好事,研究了很长时间,翻来覆去也没拿定主义。有一天碰巧遇到系里的副主任Dr. Lord(已经修过了他教的好几门课,混了个脸熟),和他随便闲聊了几句,大概问了问他,对于一个外国学生,如果想在美国社会增加竞争力,应该从哪几方面充实自己?是来个双学位,还是搞个第二外语什么的。做为一个热爱国际学生的纯正美国人,他给了我不少中肯的建议:双学位并不重要,不如把一个学位修好,GPA搞上去;第二外语也不重要,本来就是外国人了,不用搞那些虚的,不如踏踏实实把英语学好喽,在面试的时候能更好的交流才最实惠。嗯,确实是有道理,在美国玩儿虚的就等于找死,干什么都要务实。本着务实的精神,为了改进我的GPA,同时有更多时间能放在专业课上(那学期我选了好几门比较难的专业课),我下定决心选了学校要求的外语中的一种:中文。选课的时候才知道中文也是热选之一,初级班已经报满,只有中级班可上了。中级就中级,凭咱在中文上这么多年的修炼,还用学吗?踩着半脚刹车也肯定是第一个到终点的。
    第一天上课我是报着一种十分轻松的心情去的,心里暗暗猜想我的同学和中文老师应该是个什么样子。凭咱这一口地道的普通话,在同学中间肯定是技压群雄的;老师吗,如果是个洋人教中文,没准儿我还可以指导指导他呢。
    进了教室第一眼就有点犯昏了,跟进了中国国内任何一个教室一样,满眼全是中国人,好像全纽约的中国人都集中到这儿了。找了半天,才发现在角落里孤零零的坐着一个真正意义上的老外,一个白人。那个白人在班里是一个纯粹意义上的外国人,是那么显眼又是那么孤单,以至于我似乎能看出他眼中的某种兴奋、不解、恐惧和无辜。
    老师进来了,也是中国人,一个说真正标准普通话的中国男人。
    上课了,上课了。大概老师每学期面对的都是一堆中国人,所以看见满眼的黑头发黄皮肤并没有丝毫诧异。课的内容很简单但难度很大:虽然是中文中级班,但听说读写都不练(估计老师实在没那个心情逗咳嗽),而是专门练翻译,而且是中翻英。整个学期我们的目标就一个,把张爱玲女士的小说“封锁”翻译成英文,大考小考的题目就是老师从中任意取出几段当场笔译。
    很早就听说过张爱玲女士的大名,应该是一个作家,写过很多小说,但从来没有机会能领略一、二。没想到这次在美国上中文课,却给了我一个绝好的机会一览大家的风采。
    “封锁”是一部以抗日战争时期的重庆为背景的,描写人物心理的短篇小说。我们遇到的第一个难题就是如何翻译这篇小说的题目。从字面上讲,我所理解的“封锁”应该是日本鬼子封锁新四军,或者国军封锁共军之流的,但因为没有读内容,所以也不知道到底是谁封锁了谁。第二节课老师一问大家,居然没一个人知道到底该怎么翻。这下老师来劲了,都以为容易吧,两个字就全部拿下。
    “封锁”讲的是那个年代日军飞机经常空袭重庆,每次鬼子飞机一来,全城老少就往防空洞里面躲,而街上的所有车辆全部停驶,车上的人愿意躲的就躲,要不就留在车上。而小说的全部内容就是在这段封锁的时间内,车上素不相识的一男一女在意念中完成的一次恋爱过程。就这么短的一段时间,这么简单的一个故事,愣是让张爱玲女士搞成了一个短篇,而且把人物的内心世界描写的淋漓尽致,让我们读了个欲罢不能、神魂颠倒、涕泪滂沱、肝肠寸断。以前光听说过什么“于细微处见精神”,这下真正见识了,高手就是高手,所见所闻都是好故事。从那以后,张爱玲女士在我心中已经不仅仅是个小说家了,每当我想到她,总是幻觉她是一个站在高山之颠或者幽谷之中的武林高手,随便掐朵花,摘片树叶就是致命的武器。这个中文课不白上。
    班里那个唯一的白人一直是我好奇的对象,总想知道一个身在美国的白人,为什么要上中文,难道是想去中国发展?还是想挑战一下自己的语言天赋和极限?有一天上课前早去了一会儿,在教室门前的草地上碰见他,就顺便聊了几句。为了照顾一下善良的美国人民,体现一下我泱泱大国之风范,我当然要用英语和他打招呼,没想到人家一开口就是标准的普通话,而且带点我熟悉的儿字音。豁,原来也是练家子,那我也拿纯正北京话招呼吧。人家先问我贵姓,我说我免贵姓H(故意来句拽的),人家到好,回答一句差点噎死我,人家说:那我应该管你叫老H了吧。连这个磕都会唠的老外还真没见过,只听说过美国驻中国北京大使馆有那么几个,难道一不留神没栓住,跑了一个到皇后学院了?佩服佩服。
    再往下就更没边了,我问他怎么说话带北京味儿,他告诉我他的汉语是在台湾学的,他的老师是个北京人。又告诉我:他是搞音乐的;为了解释的明白,还加了一句:“就是你们说的音乐家”。我呸,你搞音乐的就是音乐家,那我能写中文字就是作家了?这老外的中文还得练。
    中文课整个学期有好几次考试,每次就是翻译一段。因为考试范围就那么大,所以胆小的费点劲背下来,胆大的把每段翻译写在几个纸条上抄,几乎每次考试大家都是满分。大家都考满分是不错,但终于出事儿了,就坏在这个标准答案上。因为上课老师逐字逐句讲,我们逐字逐句记,考试时候不管抄的还是背的,全都一摸一样,老师终于怀疑有人作弊了,有一次考试时候来了个损的,选了一整段比较长的让我们翻译,但把中间的一句给删掉了。对于我这种做事用心仔细的人来说,当然会注意到,不翻译这句就行了;其它硬背下来的也看出来了,都没事儿;可怜就可怜一个抄纸条的女生,一看是一整段,翻出来那一段的纸条闷头就抄,从头到尾没拉下一个字。考卷发下来她得了个零分。要换是我,老师给个零分重要先自己想想为什么吧,不可能是笔误,不可能是误盘,肯定有原因的。赶紧找一下原因,发现自己露怯了就别吱声了。人家可不这样,一看零分当时就炸了,马上当着全班的面找老师理论,然后让老师当着全班的面给来了个下不来台。惨呐,太惨了。要知道,作弊也是讲究技术含量的。
    
    Day 45 我的朋友们
    要想真正融入美国社会,最好能多接触一些美国家庭,交一些美国朋友。很多家长在考虑孩子留学上哪所学校的时候,经常查查学校的中国学生有多少,如果其它条件相同,一定要找一个中国学生多的去。我曾经仔细询问过几个家长这样做的动机,无非是学校里面有中国人,万一孩子到那边一时半会儿适应不了,或者有什么语言障碍,也能有人帮个忙。这么想也有一定的道理,但总的说来,奔中国人扎堆儿的地方走也未必是件好事儿。抛去其它原因,主要是对语言的长进没什么好处。几个中国学生在一起,不天天说中国话才怪呢。
    我有很多要好的美国朋友,教给我很多关于美国的事儿。虽然刻意多和美国人接触,但身为一个中国人,有几个中国朋友也是在所难免的,我要好的中国朋友绝大多数都是学校里面的同学。
    好朋友里面第一个认识的是Sam,一个上海人。提到上海人,就又要多说几句。我对上海人的感情是相当复杂的,复杂到现在我也说不清究竟是喜欢还是不喜欢。出国前第一次接触上海人是出差。有一次春天到上海提货,工厂在郊区,由厂子里的一个年轻人带路。春天的上海郊外开满了黄色的油菜花,一大片金黄的很是好看,禁不住夸了几句。谁知道那个年轻人一听这个来劲了,马上来了一句:“你们哪儿没有吧,北方什么都没有”。我靠,头一句没什么,咱北京本身就不产这个,第二句就有点挤兑人了,颇有点目空一切的感觉。虽然说你“江南千山千水千才子”,但咱塞北也是“一天一地一圣人”呀。任你千山千水也都在我这一天一地里面,再怎么千才子不也是读咱这一圣人的书吗。马上回了一句:“是没有,可你们这儿有怪哉这种虫吗?”,那哥们儿当时就熄火了。跟咱斗嘴,你还得多看几年书,怪哉这种虫只有东方朔见过,呵呵。
    Sam是我在语言课上的同学,第一学期因为写作考试没过,我们俩都需要补上,碰巧分在一个班里了。Sam同学的特点是上课总迟到,而且不太注意听讲,有一次来晚了坐在我身边,问我前面讲的什么,就这么认识了。中国学生碰见中国学生,讲中国话自然难免,讨论写作的时候也自动聚在一起,中文加英文的。老师也看出来了,有一次告诉我们,最好是能上课讨论的时候分开,多和美国学生交流,这样从语言和思维方式上才能有改进。没想到Sam告诉人家,虽然我们都是中国人,但他讲的是上海话,我讲的是普通话,彼此唯一的沟通方式是英文,真是穷嚼情了。不管怎么说,我还是根据老师的要求严格训练,所以期末一考就过了,Sam因为是移民过去的,有绿卡,对什么都有点不在乎,练的西松二五眼的,考了2次才过。对别人,Sam具有很多上海人的特点,唯独对我例外,有什么好烟好酒好大片的,都要和我一起分享;由于到美国比我早,对美国社会情况知道的也比我多,所以在各方面经常指导我;后来又带我步入了卖电脑这行,共同成为Tri-State 一带Computer Show上的杀手。所以,喜欢和不喜欢一个人,是绝对不能仅仅由地域来决定的。还得套用辩证唯物主义的原理,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第二个认识的朋友就是前面提到的小C。因为小C也是北京人,所以打一开始骨子里就透着谈的来。小C刚到的时候手里还稍微有点银子,有时候晚上打电话的时候就告诉我今天又尝了几种口味的哈根答斯冰淇淋,然后极力向我推荐其中的几款。 我说我这儿正忙着给下学期的学费找赞助呢,谁顾得上那些啊。小C马上就来精神了,说你到美国几个月了,来哈格达斯的冰淇淋都没尝过,您干什么来了啊?一副没心没肺,饱汉子不知道饿汉子饥的样子。没过几天,人家又告诉我了,说卖了台VCR,就是放磁带的录放相机。我说你撑得,作业做的完吗?人家说看见价格太便宜了,才国内的几分之几,不买一个玩玩儿有点在感情上说服不了自己。第二天又说了,把前一天那台退了,加了几十美金换了一个更好的,说这台暂停的时候画面纹丝不动。我真服了这哥们儿了。
    小C是个非常有闯劲的人,对周围环境的适应速度比我快得多。别看比我晚到美国几个月,可人家驾照比我早拿到,车比我早卖的。最让我 佩服的就是小C做事的认真态度。比如说,约好了去哪里玩儿,定的早晨6点到我住的地方集合,人家肯定是5点55到,绝对没有迟到的时候。本科毕业后我去了佐治亚读硕士,小C在纽约上州找了一份工作。第一个寒假的时候我会纽约找他,因为他搬家了,所以事先在电话里面告诉我怎么走。从纽约到小C住的地方有几十英里,要拐很多弯儿。他告诉我的路线洋洋洒洒也写了一张纸,那才真叫个详细。从哪个出口出来,走几百米拐弯,然后再怎么怎么走。他住的那个地方我以前从来没去过,就按他告诉我的,愣是一步冤枉路也没走,直接就到了他门口。和小C共事的感觉就是踏实,只要他答应办的,让你心里踏踏实实的一万个放心。
    再一个朋友也是Queens College的同学,姑且叫他小H吧。我们的是通过一个叫小菲的美丽姑娘认识的。而小菲呢,是我后面要介绍的一份工作的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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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ay 42 专业
    很多朋友都对我当初所学的专业感兴趣,我想了很久也没想明白,我就是在讲一些故事,我所学的专业非常枯躁,其实和这些故事并没有什么实质意义上的必然联系。后来经一位网友指点才醒悟过来,原来很多人都是对出国留学感兴趣的家长或者学生,大家是想让我介绍一下我那个时候选专业的理由,根据这些理由所选专业所带来的经验和教训,以及我所知道的各个专业在美国这些年的发展情况。恩,看来是醉翁之意不在酒,大家早明说就完了,兜了一个大圈子,让我有一阵子还真有点醺醺然,以为很多人对我感兴趣了。大家要真对我感兴趣的话,就干脆推荐我进政治局的常委,我天天在电视上给你们讲,那多爽。
    其实前面提到过,我的专业是CS。祖国的花朵们可能对这个缩写不太熟悉,老往那个打打杀杀的游戏上想。可您认真想一下啊,美国人再傻,也不能因为我一个游戏打的好就给我个学士学位吧,最多让我去当他们特种部队的教练也就到头了。CS是全称是Computer Science,翻译成中文就是计算机科学,直说吧,我是学计算机的。看到这儿,很多忍了这么久的读者终于可以放心的离开了,我都能看到他们的心里话:难怪写的这么臭呢,看看学的这个专业就知道了。呵呵,这不能全怪我,当初计算机这个专业没分现在这么细,在本科阶段不管硬件、软件还是应用,统统归到CS下。现在时代不同了,很多学校的专业被分成什么IT(Information Technology,信息技术),动画制作,3D,网络安全,网络涉及等等,说白了全是CS的一个部分,只不过计算机科学发展的太快了,现在如果还统称CS有点太笼统了。
    好了,知道了我的专业,肯定接着要马上回答下一个问题,当初为什么要选这门课?如果我说是为了人类的发展、民族的复兴、祖国的腾飞什么的,马上就有人敢动手打我。可我要说实话的话又怕大家失望,因为真正的原因是,当年担保我出国的表哥和我哥都让我学计算机,表哥是个老美国了,说计算机在美国应用广,而且会越来越广,所以毕业后找工作肯定不成问题;我哥理由就更简单了,他是学计算机的,而且学的还不错,想当年是第一批计算机分级考试北京市唯一考上系统分析员的(所以有时候我可以吹吹牛,说我是谁谁谁的弟弟,希望有一天我哥也能拿我吹吹牛,说他是谁谁谁的哥哥。看来我要努力了。),他干的满好的,所以当然推荐我也学这个。原因说完了,他们让我学的,我那个时候年幼无知,也没什么主见,就学了。
    虽然我在选专业上并没费什么心,有点爱谁谁谁,但偏偏名运之神这次向我微微露了一下笑脸(平时他老人家都是对我绷着脸),居然让我歪打歪着了。从我开始学这个专业,计算机行业就迅猛发展,即使在我硕士毕业,也就是网络泡沫崩溃的那一年,当纳斯达克在很短时间内从5000点一头扎到2000点以下的时候,我还是顺顺利利的找到了工作,而且拿到了3个Offer,可见这行的生命力有多强。这也再次印证了中国的一句老话,叫“听人劝,吃饱饭”。对于年轻人,这点尤其重要。你有主见,也要听听前辈们的;如果你没主见,就更要听前辈的了;要不干嘛要管前辈叫前辈呢?
    就因为听了这么一回话,除了刚上本科时候饿过几回肚子以外,后来一直吃的饱饱的。当然,学计算机好找工作是一方面,而且不能否认是非常重要的,但个人认为学这个专业的好处还不仅如此。计算机是建立在数学和逻辑的基础上的,这意味着但凡认真学过计算机的人,都在数学和逻辑上受过一定程度的系统训练,对数字比较敏感,干事情讲究一个条理分明和因果关系。这一点对干任何事情都非常重要,很多时候遇到有些人说了半天还没讲出个所以然,或者干件小事都稀里糊涂,我心中就不禁涌上一股感慨:人啊,不管你将来干什么,都需要多多少少学点计算机。这句话的原话是我对我硕士生导师的太太,也就是我师娘说的。因为有一次帮老师搬家,为了装车的前后顺序和师娘争论,谁也没所服谁,最后她偏用辈份压我;等卸车的时候证明我的意见是对的,我就给她来了这么一句,后面还跟了一句:我师父的关门弟子能错?因为这后面一句,我导师乐的跟什么似的,师娘也拿我没办法。这就是学习计算机的好处,有逻辑;别看你比我大,可我师父比你大,搬家这事儿师娘您当家没问题,可我师父要当你的家。条理很清晰吧?
    总结一下啊,我选计算机这个专业是个偶然,但是是个好的偶然。今后不管是国内国外,对于计算机的应用只会有增无减,所以从找工作、养家糊口的角度来讲,这是个好专业,不是小好,是大好,是很好。
    既然这个专业这么好,是不是大家都应该去学呢?不尽然。抛开奇货可居的道理以外,我认为选专业的第一出发点应该是兴趣,在这一点上,中国的高考制度是全世界最大的反面教材。大家可以想想,本科选一个专业,不管你将来改不改行,首先你要花4年的时间在这个专业上。如果你选了个不感兴趣的专业,将来改行了,这4年就算白搭了;退一步来讲,即使你不感兴趣但没改行,你一辈子都要做这个,除了不太快乐以外,你没有发自内心的动力呀。我的专业可以让我衣食无忧,并且也比较喜欢这个专业。但平心而论,我的兴趣是钓鱼和汽车,(钓鱼的故事咱们后面慢慢聊,汽车方面可以参见我的“美国买二手车一月谈”),如果有哪个学校有钓鱼专业的话,我想我一定是个高材生,不用老师要求就能天天站在海边做作业、搞实习。
    说完我自己的了,谈谈对一些专业的浅薄看法(注意啊,我已经说是浅薄看法了,所以如果说错了不许阴阳怪气了啊)。美国有些长盛不衰的行业,例如计算机、电子、机械、生物、化工等等,这些行业基本都是理工科的,从学习和生存的角度看,非常适合中国学生学。比较文一点的是会计,不少中国人都选这个专业,而且都混得不错。对于医学,如果把医学简单定义成给人看病来讲,学医学是一个搞不好能发财的专业;但有一点,听人说学医是非常艰苦的,要有点思想准备才行。越来越多的中国学生开始修商科,我对商科的理解无非是做买卖和开发市场。随着中美交流的不断扩大,这行无疑有广阔前景,但有一点,我认为如果你想和美国人做买卖或者开放美国市场,那么对你语言的要求以及对这个国家文化、历史、风俗的了解无疑是非常高的。其它专业吗,好像了解不多,没什么发言权了。
    看完此Day,读者可以就出国留学提问,但除了一种要求,就是让我帮助您或您的孩子规划人生。我自己现在也就是个社会主义初级阶段,靠党的英明领导、国家的正确政策、各级组织的关怀、领导们的帮助,刚刚解决了温饱问题,换句话说,就是自己的人生还没完全规划好,您敢让我规划您的吗?
    
    Day 43 社区大学
    刚想写个学校里的热闹事,正赶上有朋友在网上问关于社区大学的问题,先就这个问题把我所知道的写一段吧,也正好能和后面的故事接上。
    美国社区大学的英文名称是Community College,相对于传统的四年制大学来说主要有如下不同:
    首先是学习时间,按照正常的设置,正规的College和University一般需要修120多个学分,大概4年才能毕业。当然,不排除有绝顶聪明的能在很短时间内就能修完,但这个需要的条件比较多,比如说比较高的智力水平(以我为标准),比较刻苦的学习态度(标准同上),充裕的学习时间,以及强大的经济实力(这一点上述标准没有任何可比性)。我所知道的最短记录是有人从头到尾3年拿下本科,很牛的了;最长记录是有学长同学指点给我,说有一个老美,我这个同学的学长的学长就看见了,现在还在读,有七、八年了,到我毕业了人家好像还没修成正果。不过这个在美国也正常,可能是边工作边上学,每学期只修1-2门课,或者经济好的时候工作,工作不好找了就躲进学校充电。
    第二个区别是学位,正规院校可以授予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这个学位分BA和BS,BA是Bachelor of Art的缩写,翻译成中文有点怪,就是艺术学士;BS是Bachelor of Science,科学学士的意思。在我专业中,如果按照学校的基本要求修课,可以顺利拿到BA,但总觉得有点怪怪的。虽然学校的老师说没什么差别,而且也不影响找工作,但总觉得好像变了点什么味道。咱明明一个科学家啊,怎么也得搞个科学的学位,弄个艺术的算怎么回事儿,让别人以为我偷懒了呢。于是多修几门理科的课,顺利拿下BS。Community College给的学位叫Associate Degree,翻译的好听点叫准学士学位,不好听的就什么都有了。按我的观点,相当于中国的大专左右吧。我想这个学位的主要作用是为继续拿到正式的学士学位做个准备,跟别人说的时候也不用说自己是个高中生了,起码步入了高等教育的行列。
    第三个区别是学费。我想这是越来越多的人从社区大学入手的主要原因。社区大学的学费比正式大学的要低很多,可能只有百分之五十到六十。这样算下来,如果你的头2年是在Community College读的,也能省不少钱。但话说回来,省钱是相对的。别看学费省了,但如果你在社区大学所学的学分不能全部被你将来要上的正式大学所承认,只能转过去一部分,得不偿失也是有可能的。所以,上社区大学之前一定要先问清楚了,它的学分能被哪些学校全部接受,如果不是全部,比率是多少。
    最后一个区别就是内容了。通常,4年制大学比较注重综合教育,有很多乱七八糟的课程让你修。乍一看和专业以及将来找工作没什么关系,其实对综合素质的培养还是很有好处的。很多社区大学更注重于某种专业技能的培养,比如计算机专业,就着重让你练计算机,很少有什么天文地理的让你学。这样做的有缺点,就不好仅仅用一个好或者坏字来评判了。
    很多中国学生现在也开始申请社区大学,把这个做为一条节俭的办法。他们的理由也很充足,省钱、录取相对容易、甚至学校要求低等等。这些理由都站的住脚,但是不是都忽略了一个最最关键的问题呢?留学美国什么最难?是申请录取、申请奖学金吗?都不是。留学美国最难的是签证。虽然这几年签证形势不错,但这依然是一道鬼门关。那么现在回到我们的主题吧,申请社区大学好签证吗?虽然手头没有具体的统计数字,但我们依然可以假设一下,签证官对将要去哈佛大学的学生和将要去CUNY的学生的印象会一样吗?如果不一样,那么对要去正规4年制大学的学生和要去社区大学的学生呢?
    
    
    明月清风常相伴,前辈,我听您的。
    :明月清风常相伴  回复日期:2009-03-25  11:21:58  
        你看过 电影    爱情呼叫转移吗      
    好像看过.
    Day 44 学校变成了游乐场
    开学不久后的一个日子里,发现学校里面忽然忙碌了起来。很多大大小小的集装箱车开进了校园中间的草坪,工人们忙忙碌碌在搭建各种台子和帐篷,不知道是干什么用的。
    谜底在两三天后就揭晓了,原来是Queens College的一种校园活动,很多大公司,例如丰田、通用、松下、SONY等等,都来参加,提供不同的竞赛活动和很多奖品,同时展示他们的产品。
    一开始并没有太留意,因为刚开学,各门功课都在适应中,时间是相当的紧。即使课间有点空闲时间,也都用在在图书馆补上一会儿睡眠了。但半天下来感觉不对了,每节课都有同学捧着各种各样不同的奖品走进来,互相炫耀又拿到了什么好东西。用半生不熟的英语大概问了一下,人家告诉全部都是免费的,只要参加活动就有,有些小奖品在展台上直接拿都行。这下心里有点痒痒了,原来天上有时候真能掉下馅饼来,我要是都不知道接几个真有点对不起自己了。
    找了一个大课间,一头扎进了校园。随便走了几个小摊儿,一看奖品桌子上都摆着圆珠笔、记号笔、小尺子一类的东西,有同学感兴趣了就随便拿,也没人管。那时候胆子小,看别人拿听过瘾,但自己有点不敢上去。顾了半天勇气,终于走上前想拿一根很好看的圆珠笔,没想到别人拿工作人员不管,我刚要拿人家就过来了,问我是这个学校的学生吗?我说当然是了,人家说那你先到注册的台子去搞个Stamp。Stamp这个词咱懂呀,就是邮票。难道玩儿游戏、拿奖品还要先买邮票?莫非你们丫的都是替邮局搞促销的?带着一百二十个不明白来的了注册中心,也就是草地中间的一个帐篷。注册中心的工作人员一看就都是学生,个个都很热情友好,我结结巴巴的告诉一个学生那边的游戏管我要Stamp,说让我到这儿来。那个学生看了一下我的学生证,然后拿一个小印章在我手背上盖了一个章,说行了。我赶紧问,那Stamp在哪里呢?人家指指我手背说,这不给你了吗?哦,原来Stamp还当邮戳讲,这英语不好是害人。
    盖到了Stamp,事情就简单了。先各处转了转,拿了几杆好看的圆珠笔,又搞了几个记号笔,顺便吃了几块巧克力(带果仁的那种,味道很地道),还捎带脚喝了几杯冷饮,感觉还是相当的好。由于是大课间,所以很多学生都参加活动,有的有点好奖品的台子很难排上队。发现了这点以后,我就专门找上课时间去玩儿,我是说我没有课的上课时间。这下奖品有点一发不可收了,一是人少,二是胆子越来越大,碰见喜欢的奖品隔一会儿就绕回去一次,半天下来书包就满了,一大把各种各样的笔,一大堆糖,T恤衫几件,其它杂七杂八若干。大概算了算,按照正常市场价,打工一天的收入买不下来。
    第二天活动还有,我也照参加不误。有个活动的奖品是很好看的T恤衫,活动的内容是2个人各站在一个相距大概2米的摇摇晃晃的柱子上,一人拎一个长柄大锤,谁把对方打下去谁就赢,补充一下啊,锤头是海绵的。这个活动参加的人比较多,所以需要排队。正排着队呢,对面走过来个学生跟我打招呼,原来是个亚洲年轻人。人家用英语向我问好,然后说是新来的,想问一下Queens College注册的情况。我的英语哪够解释这么复杂的问题啊,看看对方象中国人,就直接拿中文回了一句招呼,这下好了,人家也是北京来的,叫C,以后我一直称他小C。虽然以前不认识,但在异国他乡的学校里碰见个北京哥们儿也算难得了,两人都挺高兴,马上就神侃起来。刚说的高兴,游戏轮到我了,我这儿侃的正高兴呢,打算不玩儿了,小C说好不容易排上了,让我先玩儿,他今天没什么事儿,可以在下面等着我。我也有点舍不得那件衣服,拎着锤就上去了,因为心里惦记着和小C聊天,有点心不在焉的。对方是个高高大大的白人,上来也不通名报姓,直接一个泰山压顶,斗大的锤头挂动风声就奔我来了,我也没含糊,一个举火烧天给扛硬回去了;没等我还手,人家又来了一个白鹤亮翅奔我腰间扫来,我见对方来势凶猛不敢硬挡,使个巧劲一个顺水推舟给送走了。2招下来有点得意,想回头拿眼找找小C,显买一下。没成想大老美是急着去上课还是什么的,手下一点没停,一锤走空以后阳把变阴把,反手一个苏秦背剑正擂在我背上。我重心已失,再想使个千斤坠什么的拿桩站稳已然晚了,身体和地面之间的角度还剩30度。乘着身在半空还没有落地,一个燕子三抄水接一个细腰巧翻云稳稳的用后背向下落在垫子上,赢了一个满堂彩。虽然输了,但奖品照拿,领了件T恤高高兴兴的继续和小C聊天去了。
    小C是刚从国内拿B签证过来的,过来时候就打算留下来读书,正在考虑是先上Community College还是直接上4年制的学校。我把我所知道的Queens College的情况介绍了一下,主要是录取方面的。最后小C选择了先上社区大学,2年后转到Queens College和我做了同学,并且同一天毕业。当天分手的时候,我们两个互留了电话,后来成了好朋友,并一起演绎出很多传奇故事。
     学校的活动持续了3天,我拿到了足够2年用的笔以及T恤,外加各种小玩意儿。一直有个问题在心里,组织这么大个活动肯定需要费用,是那些公司愿意用这种形式大做广告呢,还是学校有这笔经费让大家高兴一下?希望有机会能得到答案。
    
    Day 45 我的朋友们
    要想真正融入美国社会,最好能多接触一些美国家庭,交一些美国朋友。很多家长在考虑孩子留学上哪所学校的时候,经常查查学校的中国学生有多少,如果其它条件相同,一定要找一个中国学生多的去。我曾经仔细询问过几个家长这样做的动机,无非是学校里面有中国人,万一孩子到那边一时半会儿适应不了,或者有什么语言障碍,也能有人帮个忙。这么想也有一定的道理,但总的说来,奔中国人扎堆儿的地方走也未必是件好事儿。抛去其它原因,主要是对语言的长进没什么好处。几个中国学生在一起,不天天说中国话才怪呢。
    我有很多要好的美国朋友,教给我很多关于美国的事儿。虽然刻意多和美国人接触,但身为一个中国人,有几个中国朋友也是在所难免的,我要好的中国朋友绝大多数都是学校里面的同学。
    好朋友里面第一个认识的是Sam,一个上海人。提到上海人,就又要多说几句。我对上海人的感情是相当复杂的,复杂到现在我也说不清究竟是喜欢还是不喜欢。出国前第一次接触上海人是出差。有一次春天到上海提货,工厂在郊区,由厂子里的一个年轻人带路。春天的上海郊外开满了黄色的油菜花,一大片金黄的很是好看,禁不住夸了几句。谁知道那个年轻人一听这个来劲了,马上来了一句:“你们哪儿没有吧,北方什么都没有”。我靠,头一句没什么,咱北京本身就不产这个,第二句就有点挤兑人了,颇有点目空一切的感觉。虽然说你“江南千山千水千才子”,但咱塞北也是“一天一地一圣人”呀。任你千山千水也都在我这一天一地里面,再怎么千才子不也是读咱这一圣人的书吗。马上回了一句:“是没有,可你们这儿有怪哉这种虫吗?”,那哥们儿当时就熄火了。跟咱斗嘴,你还得多看几年书,怪哉这种虫只有东方朔见过,呵呵。
    Sam是我在语言课上的同学,第一学期因为写作考试没过,我们俩都需要补上,碰巧分在一个班里了。Sam同学的特点是上课总迟到,而且不太注意听讲,有一次来晚了坐在我身边,问我前面讲的什么,就这么认识了。中国学生碰见中国学生,讲中国话自然难免,讨论写作的时候也自动聚在一起,中文加英文的。老师也看出来了,有一次告诉我们,最好是能上课讨论的时候分开,多和美国学生交流,这样从语言和思维方式上才能有改进。没想到Sam告诉人家,虽然我们都是中国人,但他讲的是上海话,我讲的是普通话,彼此唯一的沟通方式是英文,真是穷嚼情了。不管怎么说,我还是根据老师的要求严格训练,所以期末一考就过了,Sam因为是移民过去的,有绿卡,对什么都有点不在乎,练的西松二五眼的,考了2次才过。对别人,Sam具有很多上海人的特点,唯独对我例外,有什么好烟好酒好大片的,都要和我一起分享;由于到美国比我早,对美国社会情况知道的也比我多,所以在各方面经常指导我;后来又带我步入了卖电脑这行,共同成为Tri-State 一带Computer Show上的杀手。所以,喜欢和不喜欢一个人,是绝对不能仅仅由地域来决定的。还得套用辩证唯物主义的原理,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第二个认识的朋友就是前面提到的小C。因为小C也是北京人,所以打一开始骨子里就透着谈的来。小C刚到的时候手里还稍微有点银子,有时候晚上打电话的时候就告诉我今天又尝了几种口味的哈根答斯冰淇淋,然后极力向我推荐其中的几款。 我说我这儿正忙着给下学期的学费找赞助呢,谁顾得上那些啊。小C马上就来精神了,说你到美国几个月了,来哈格达斯的冰淇淋都没尝过,您干什么来了啊?一副没心没肺,饱汉子不知道饿汉子饥的样子。没过几天,人家又告诉我了,说卖了台VCR,就是放磁带的录放相机。我说你撑得,作业做的完吗?人家说看见价格太便宜了,才国内的几分之几,不买一个玩玩儿有点在感情上说服不了自己。第二天又说了,把前一天那台退了,加了几十美金换了一个更好的,说这台暂停的时候画面纹丝不动。我真服了这哥们儿了。
    小C是个非常有闯劲的人,对周围环境的适应速度比我快得多。别看比我晚到美国几个月,可人家驾照比我早拿到,车比我早卖的。最让我 佩服的就是小C做事的认真态度。比如说,约好了去哪里玩儿,定的早晨6点到我住的地方集合,人家肯定是5点55到,绝对没有迟到的时候。本科毕业后我去了佐治亚读硕士,小C在纽约上州找了一份工作。第一个寒假的时候我会纽约找他,因为他搬家了,所以事先在电话里面告诉我怎么走。从纽约到小C住的地方有几十英里,要拐很多弯儿。他告诉我的路线洋洋洒洒也写了一张纸,那才真叫个详细。从哪个出口出来,走几百米拐弯,然后再怎么怎么走。他住的那个地方我以前从来没去过,就按他告诉我的,愣是一步冤枉路也没走,直接就到了他门口。和小C共事的感觉就是踏实,只要他答应办的,让你心里踏踏实实的一万个放心。
    再一个朋友也是Queens College的同学,姑且叫他小H吧。我们的是通过一个叫小菲的美丽姑娘认识的。而小菲呢,是我后面要介绍的一份工作的同事。
    
    Day 47 送外卖的第一天
    为了避免有给人家做广告的嫌疑,暂且就不提我送外卖这家中餐馆的名字了,就用它的中文简称DXL吧。但DXL对我非常重要,因为我一半的学费都是在这里挣到的。
    找到工作的第二天,我照例提前一点到了餐馆,表示一下自己的积极态度。在中餐馆打工的好处有几个,首先就是不用担心语言问题,大家都是中国人,没必要拿英语拽,当然这也是一个缺点,就是英语不会有提高了;再一个好处就是伙食问题,中国人的肠胃毕竟还是适应中国食品,别管老外的食品怎么好、怎么有营养,长吃还是受不了了的,至少对我是这样。
    所谓送外卖呢,英文叫Delivery boy,就是人家从你餐馆点饭菜,但懒得自己跑来取,由送外卖的送过去,然后人家给你点小费。很久以前在国内学英语的时候就知道国外有这么个职业,那时候有点转不过弯儿来,心里总是有个疑问,如果有人恶作剧报个假地址,让你白跑怎么办?这个疑问一直等到我亲自送外卖才解开,没人有功夫跟你逗这个咳嗽。看来我以前是狭隘了。
    到了餐馆,找到昨天录用我的那个人,他直接把我领到后面厨房,交给一个包外卖的,让他告诉我应该做什么。包外卖的就是负责把客人点的菜告诉里面,然后把做好的包起来,装进袋子,下一步就轮到我们这些送外卖的送走。别看说着就这几句,后来逐渐才知道包外卖是个大学问,等我做到包外卖的时候,就更体会到了这一点。
    包外卖的大哥姓Wu,以后我一直管他叫Wu大哥(或者简称大哥)。因为到的早,没有要送的,Wu大哥问了问我的简单情况,然后开始给我做一些基本知识和规矩的介绍。
    先讲讲打工的场所吧,厨房是一个长方形的屋子,大概十几米长,四、五米宽。屋子正中间纵向摆了一个大金属台子,将屋子分成2部分。靠里面是厨师炒菜的部分,由于馆子比较大,有4到5个厨师。炒菜那边靠左手是抓码的地方,所谓抓码,就是把要炒的菜和配料放在一起成一份一份的,然后厨师拿了直接抄了就行了。抓码可以说是厨房里面的灵魂人物,因为他不抓出来别人就炒不了。而在客人多的时候,可能同时有十几桌客人的菜等着炒,哪个先哪个后,怎么能让大家的桌子上都有吃的,让大家都别等的太久,就全看抓码的了。厨师的右边靠近门口是油锅的位置,一个矩形的槽子装满油,有什么需要油炸的东西全在这里处理。
    那边说完了,再说这边。这边相对简单些,一半的台子是Waiter们用来取菜的地方。厨师们炒好了就往那里一放,Waiter看见自己的菜出来了就端出去给客人。另一半就属于包外卖的地方了,由包外卖的Wu大哥负责,包好了放在一边让我送走。每天上班,送外卖的第一件事儿就是先做Side work,也就是一些辅助工作。首先检查面干包,然后是Source包,这两样都充足,就可以休息一会儿。
    面干其实就是一种用油炸脆的小面食,有点类似于北京的排岔儿。按照规矩,如果客人点了汤类,就应该送一包面干,让人家就着汤当零嘴吃。大罐汤送大包面干,小罐汤送小包面干。买来的面干都是装在一个大箱子里,需要我们包在一个一个的小纸袋子里,然后折好封口。Source包其实就是调料包,美国人的口味好像比较重,有时候还愿意往饭菜里面加各种佐料,所以每份外卖里面都要放一个调料包,包里面有小袋的酱油包、芥末包和酸梅酱包。不干不知道,一干下一跳,就包面干包和Source包这么个简单活儿,人家Wu大哥干起来是神清气爽,手下利利索索,几秒钟就包好一个,而且怎么摔也摔不散。我包的就是又慢又虚,扔几下就开口了,行行出状元真是一点不假。
    Side work做得差不多了,Wu大哥抽空给我讲如何送外卖。首先是要对附近的地址很熟悉。幸好那一带的街道名称是相当的有规律,基本都是按号码来的,比如63街、64街、65街。只有有限的几条街是比较奇形怪状的名字。每条街上房屋的号码也是从一个方向由小到大排下去。Wu大哥也是从送外卖的做起的,对这一带是相当的熟悉,第一天每一单都告诉我大概怎么走,几天下来我也对地形了如指掌了。
    小费的多少取决于很多因素。除了客人的慷慨程度以外,速度是个关键。通常来讲,人家肯定是饿了才点餐的,让人家等的时间太长了,人家饿劲儿都过去了饭菜才到,肯定会不高兴的,小费当然也不会好。所以外卖一做好,应该用最快的速度送到。外卖多的时候,要想速度快就显示出对地形熟悉的重要性了,如果顺路,一次多带几个,跑一趟全送下来。
    第一天跑下来是相当高兴的,每单都能见到真金白银,虽然是一块或者几块不等,但总能见到现金就总有动力,一晚上下来,小费搞了个二十出头,加上低薪,差不多四十了。更好的是,开工前吃一顿饭,中间饿了可以吃点面干什么的,收工时候如果愿意等个十分二十分的,还能吃一顿,这回伙食问题是彻底解决了。
    作者:sansan340  回复日期:2009-04-01  16:24:25  
        非常锻炼人的生活!你很精彩!
    我怎么觉得自己一点都不精彩呢?
    Day 48 送外卖的学问
    对我来讲,新找的送外卖的工作好的真是一塌糊涂,一举解决了我的众多问题。首先是收入,凭着这一份工,足可以保证我的学费和最基本的生活费;再就是时间,下午五点到晚上九点,半天上学,前半夜打工,没有比这个时间更让我满意的了。伙食问题也有了着落,虽然说我吃的比较省,但一个月至少也要几十块,还是什么也吃不到那种吃法。现在不管怎么样,每天一顿正经的中餐,外加一顿夜宵,口味和营养都是大大的。当然,从伟大的历史辩证唯物主义的观点来看,事情都有两面性,凡事有一利必有一弊。前面讲了,收入可以保证我的学费和生活费,但这基于一个计算公式,就是每天的收入乘以365。看出弊处了吧,就是要一年到头一天不拉的干才行。晚上不能有其它活动,不能生病,不能到外地去度个假什么的。总而言之,就是每晚必须到餐观去过。另一个缺点呢,就是关于我的专业。我是学CS的,要想毕业后顺利找到工作,除了拿到学位以外,相关的工作经验是必不可少的,可是餐观里面再怎么干,也是不会长出CS的经验的。
    不管怎么样,能先把经济问题解决了就是好样的。在经过了第一天的磨合后,我已经确认自己能够胜任这份工了,于是在第二天就告别了曼哈顿的Bus Boy工种,专心当好我的外卖郎。
    从第二天开始,随着和Wu大哥关系越来越熟,在Wu大哥的关照下,我的送外卖生涯也开始渐入佳境。Wu大哥是南京人,早年移民来美国,按照我的评价,是一个具有典型的实用主义的好人,尤其对我。我们认识时Wu大哥在一个学校当老师,有一份稳定的收入。收入虽然稳定,但并不富裕,所以Wu大哥本着严格要求自己的原则,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还找一些零工,用他的话说,每个月能多挣几百块钱,然后假期和家里人一起去度个假,苦点累点也值得。
    我和Wu大哥应该属于一见面就对彼此感觉良好那种,所以他传授给我很多送外卖的诀窍。首先是要做好自己的Side Work,就是一来就先检查面干包是否够用、Source包是否充足,否则老板来看见了,少不了一顿骂,骂完了还得做,不如自己直接做了大家都开心。
    送外卖吗,主要是为了拿小费,怎么能拿到更多的小费就又是一门学问了。在写这一段之前,我自己经历一个长期的、艰苦的思想斗争。写还是不写呢?写了吧,这些经验都是几代送外卖积累下来的,实用性极高,按老话讲属于传子不传婿那种绝招,就这么说出来了,连个学费都没人给,心里有点不甘;不写吧,有点对不起读者,同时也让本文的可读性和指导性降低了很多。思量良久,后来想到为了中华民族的崛起,当年霍元甲大侠都能把迷踪拳教给大家,同时也念在当年Wu大哥教我的时候也是无偿的份上,我也写吧,而且详细写。
    要想多拿小费,首先要对客人做一个分类。我们当时的客人大概分这么几种:一种是那种慷慨型的,每次点个十几、二十几块的饭菜,不管你送的快慢,小费都不错,总能给个三、四块。这种客人非常少,如果条件容许的话,要尽快送到。理由只有一个,人家对你好,你没理由不照顾人家。
    第二种客人是小费随你的速度走,送得快小费就巨好,否则就象征性的给点完了。对于这种客人,那是一定要保证速度的。饭一包好马上跑步前进,和谁过不去也不能和钱过不去吗。
    第三种呢,就是每次小费给的都一样,金额居中,不好不坏。有那么几个客人很怪,每周都在固定的时间点外卖;每次点的都一摸一样;每次给的小费都一样,就是二块。我曾经试验过几回,或者很快的送到,或者稍微拖一会儿,但人家好像就没感觉似的。这样的客人吗,体力好的时候就加把劲,累了稍微拖拖,喘口气再说也没什么大了不起的。
    第四种客人就很垃圾了,简直就是人渣中的人渣。这样的客人早已上了Wu大哥的黑名单,后来又在我这里挂了很久。送外卖的衡量小费的多少,主要凭两点,一是金额,二是远近。单子大的,通常有好几个包,拿着很费劲,您多赏两个也不过分;路程远的,我送您一个的时间有可能是送其它客人二、三个的,您也只给个一块、二块的,也说不过去呀。偏偏当时我们还真有这么几个垃圾客人,住在大概二十条街以外,来回怎么也要半个小时,点个二、三十块的单子,居然也好意思只给一块钱的小费。对于这种客人,我们是能拖就拖。首先是Wu大哥包外卖的时候就不着急,有别的单子先忙别的单子,最后没什么事儿了再说。包好以后,有时候我说反正我没单子了,送就送吧,Wu大哥也总叫我先等个十分八分的,说不定一会儿有顺路的,一起送过去得了。一开始几次拿到非常少的小费心里还是满不平衡的,回来和Wu大哥说了说。Wu大哥教导我,你要觉得有气的话,一是给丫慢点送,饿个半死再说;如果还不解气的话,也可以半路找个没人的地方把他的菜打开,吃几口也没什么大不了的,但有几种菜是万万动不得的,因为都是有数的。比如说比较有名的“本楼虾”,里面就十只虾,客人都知道,你要给搞丢了一个就露馅了;最好一个招就更那个了,你要真是还气不过,非想图个心理平衡的话,就往菜里打个喷嚏或者做点什么类似的事儿就结了。这最后一招我是从来没用过,主要是嫌麻烦了,呵呵。有时候我心里也替这几个垃圾客人想不明白,您说您每次都饿昏过去了才吃上,而且还是凉的,就从来没想过原因?
    
    
    作者:明月清风常相伴  回复日期:2009-04-07  15:09:13  
        好兄弟 多日不见 把绝招都讲出来了 够意思 可惜我没有机会去纽约
    
    前辈,您的鞋很漂亮啊.
    红警苏红不懂爱  回复日期:2009-04-09  12:15:38  
        一醉汉不慎从三楼掉下,引来路人围观,一警察过来:发生什么事?醉汉:不清楚,我也是刚到
    
    哈哈。
    Day 50 吃饭问题的彻底解决
    刚到DXL的时候,每天下午去了先吃一顿,等收工了再来一顿夜宵,感觉已经相当不错了,毕竟已经是几个月没有正经规规矩矩的吃饭了。DXL给员工的饭菜不能说是豪华,但每顿一荤一素,口味和卫生都是没得挑的。原因只有一个,菜是大师父做的,大师父和老板也得吃这个,他能糊弄吗。
    喝的方面稍微差了一点儿。洋人好像更大方一些,除了酒以外什么都可以动,什么果汁啦、饮料啦,都管够,从来没人说一句废话。中国人在这方面就注意的多一些了,果汁是给顾客的,对咱们肯定不提供了,饮料上也有限制,不能老在老板面前端杯可乐晃来晃去。
    不知从什么时候起,我吃饭的时候喜欢就着一大杯可乐,冰加的足足的那种才过瘾。平时在家里渴了也很少喝水,照样来一大杯冰可乐(学校除外,因为要自己花钱)。刚送外卖的时候没想那么多,以为人家不在乎呢。后来喝得多了,老板的闲话也就来了(DXL有几个老板,这个废话多的是最小的),动不动来一句什么“小伙子,可乐喝多了对身体不好,渴了喝冰水败火”之类的。我嘴上不敢说什么,每次都在心里暗骂,你丫要真关心我就给我涨涨工资,让我有钱买点西洋参补补不就行了。
    干了几天以后,和大家混的比较熟了,也因为工作态度好,老板在不忙的时候也过来聊几句。前面提到了,DXL是四个老板合伙开的,大老板时不常的过来看看;二老板和四老板在前面照顾,三老板在厨房里面领头。
    原来以为只有我们这些打工的人才吃苦,可看看那些当老板的,觉得人家一点都不比我们轻松。大老板有好几个买卖,只有周末有空了才来视察一下。周末是最忙的时候,大老板来了也是一样的帮忙照顾客人,端茶送水、点菜上菜的,身手一点都不比Waiter差。二老板和四老板平时都在店里面,负责前面的接待。找工作的时候总看见报纸上有饭馆请黑衫的,刚开始不知道怎么讲,后来才明白是指饭店的领班,因为都穿黑西服上班,所以叫黑衫。这两位老板按职务讲就是黑衫。三老板的菜做的非常不错,平时对人也很和气。别看身份是老板,每天一样跟师父们一起在厨房里面烟熏火燎,碰到客人多,前面催厨房或者说难听话的时候,只有他敢站出来,有时候还能骂Waiter们几句。
    二老板对我最好(就是他雇的我),知道我是留学生以后,就特意叮嘱我晚上可以把吃剩下的菜带走点,顺便打点饭,第二天的午餐就解决了。从那以后,我才真正摆脱了中午饭凑合的局面,每天中午都是正经的中餐,在学校的微波炉热一下就行了。人家对咱好,咱也得知恩图报,有时候已经下班了,前面可能突然来个电话,说有客人点外卖,这时候送不送就全随送外卖的了。每到这时候,二老板都会亲自进厨房问我,而我每次都答应去送,一是人家对我照顾,二是多送一单就能多拿几块钱。到后来更熟了以后,有时候有做错了的外卖(就是客人点的是A,而让厨房给做成B了),只要不是太贵的龙虾什么的,二老板也一率叫我带回家吃。
    送外卖在周末最忙,平时也就忙一个小时左右,然后就慢慢腾腾的了。没什么外卖送了,我一般先做自己的Side Work:包面干包和Source包,做完以后就帮Wu大哥做他那份。Wu大哥是包外卖的,所以Side Work更多一些,每天最主要的是把各种包装用具从楼下的库房拿上来,然后摆放在趁手的位置。包外卖的工作台一共就那么大,所以拿多少拿什么也成了一种学问,拿太多了没有地方摆,或者摆不好一不留神倒了;拿的太少也不行,真忙起来用完了是没有时间到楼下去取的。
    跟Wu大哥越来越熟以后,有一天正忙呢,Wu大哥神秘兮兮的问我:“明天中午饭想吃个什么菜”?我一时没搞明白。他就指指菜单,说看看有没有你特想吃的菜,帮你搞一个,解解馋。我说那就来个虾得了。过了一会儿,Wu大哥递给我2个包和一把车钥匙,然后告诉我出了门多远有一辆HONDA车,车号是什么,只要把那个小包放在车里然后锁好门,就可以继续送那个大包的正常外卖了。我照Wu大哥说的,把小包放在他车里。等下班的时候,Wu大哥从里面拿出一个餐盒,就是我点的那道菜,一盘很好吃的“本楼虾”,Wu大哥自己那天点的是一盘什么牛肉。从那以后,逢年过节的,或者我们两个谁馋了,就来点一个拿来吃吃。Wu大哥对我很照顾,知道我是打工挣学费的,丢不起工作,就告诉我如果有什么问题都往他身上一推,反正他是挣零花的。不过幸好我们的地下活动从来没被发现过。
    
    
    Day 49 服务质量
    没在DXL打工以前,我对餐观服务质量好坏的评价是非常笼统的,说白了就是不知道什么是好什么是坏。一张白纸般的我,天真的认为好的无非就是进门时候人家给个笑脸,问声“您好”,然后上菜的速度快一点而已。到了DXL一段时间以后,看看人家的老板是怎么要求的,Waiter是怎么干的,才知道了什么是真正的服务。
    DXL的Waiter,一个月大概平均能挣三千美金,是现金。之所以要标明是现金,是因为这里面有个税的问题。如果是一份公司里面的工作,工资通常是以支票形式给的,比如你年薪十万,一年下来拿到手也就是六万多,剩下的全交税和保险了。按照这个比例,稍微具备小学3年级左右(中国的小学啊)数学功底,就可以轻而易举的算出DXL的Waiter每个月的实际收入:如果按税前的话,相当于每个月4千多了,那么一年差不多就是5万以上。我的专业CS在美国好歹也算是个热门专业了,一般的本科毕业生起薪也不过四、五万吧。这样一算,打个餐观每个月拿到手三千应该算是相当可观了。
    每个月三千美金,每天差不多就是一百块左右,这其中餐观老板给的底薪只占一个小小部分,才十块钱,其它的全部来自于小费。所以老板总说,底薪其实就是给Waiter干Side Work的钱,真正的大银子就在顾客的口袋里面,能拿出来多少就看你自己的本事了。
    因为我在曼哈顿打过Bus Boy的工,所以自认为对Waiter的工作内容好歹也算知道个大概,但到DXL一看,我知道的那点连入门都不算。
    先说说你一进门人家DXL那个招呼,那个招呼打的,怎么说呢,亲切的就跟见着亲生的一样,简直比亲生的还亲。对于常来的客人,老板和领班甚至连名字都说得出来。想想那架势都感动,你人刚进门,人家就亲热的叫着你名字,问问家常,假装怪你把老朋友忘了,有日子没来坐坐了。然后把你领到你常坐的、最喜欢的位置上,你有什么理由不来呢?国内的餐观现在通常也在门口摆几个迎宾的,你一进来,几个人同时鞠躬,眼睛看着天花板一脸茫然,然后同时机械地大声吆喝一句:“欢迎光临”,什么和什么呀,没注意搞不好还得给吓一跳,我怎么就没感觉到你们真欢迎我来呢?
    在DXL,你刚坐下,水和面干马上就上来,夏天给您来冰水,冬天问问您喝凉的还是热的。您先喝口水歇歇,要茶也有,免费的。您先把气喘匀了,喝口水润润,舒坦下来咱们再提点菜的事儿。俗话说的好:“人比人得死,货比货得扔”,光人家这一个上水,就又够很多餐观学的了。最让人讨厌的餐观就是进去以后没有免费的水,服务员腆着脸问你要什么茶,透着那顾客开涮的感觉。一壶最便宜的菊花也得二、三十,点菜的激情马上就没了,下次还来?你当我傻呀。
    点菜就更地道了。如果你是熟客人,Waiter或者领班能马上记起你的最爱是什么,包括你的特殊口味,比如说多加辣或者少放糖什么的。或者提醒你上次你吃了一道多么满意的什么菜。如果你对DXL的菜谱还不太熟悉,那也不用担心Waiter们会对你痛下杀手。他们会耐心的问你喜欢什么,是牛肉、鸡肉、还是海鲜?然后详细介绍每一种菜的配料是什么,怎么做的,口味和口感如何。国内那种上来就推荐澳洲龙虾、大闸蟹或者来条死鱼什么的做法在这里是完全看不见的。最重要的一点是,不管你点的多还是少,贵还是贱,人家那一脸笑容始终都是真诚的。有时候Waiter甚至会提醒你,您点的菜已经足够您来的这些人吃了,再点就多了。
    DXL的上菜绝对是一门学问和艺术。写这段的前几天去了北京一家很有名的海鲜店,店面比DXL大多了,进门迎宾的照旧是一副没心没肺的样子,再看看那个上菜,简直就是开玩笑了。我们一大堆人一共点了十几个菜,服务员也不含糊,热炒噼里啪啦的就上来了,酒过三巡菜过五味,快吃完了,人家才把冷拼给端来,结果谁也没胃口吃了。我当时这个气呀,以为服务员的大脑正赶上来例假了呢,什么和什么呀。
    DXL的上菜讲究的是速度、顺序、和匀称。首先说速度,速度不是越快越好,当然也不能怎么慢怎么来(除了对付那种上了黑名单的垃圾客人),而是要看客人的心情而定。如果人家是饿了,找着来吃饱的,那点完菜以后立刻就上;如果人家是来请客的,看起来心情不错正聊的起劲,那就稳当个三、五分钟,征求一下人家是否可以上菜了再说。
    顺序就是指先上什么后上什么。总的说来冷盘是开路的,这个时候酒和饮料也要跟得上,不能让人家都动筷子了,想干一杯的时候找不到喝的。冷盘上好了再来热炒。经过Wu大哥的指点我才发现,这里面也大有学问。DXL的厨师很多,动作也快,一个一般的菜一、二分钟就好了,在不太忙的时候可以在很短的时间里做出一大桌菜,但即使这个时候,Waiter和厨师也要控制速度。人家一道菜还没品尝完呢,你就捅上一大桌子去,Waiter省事儿了,客人可要忙着尝这个品那个了,保不齐尝到最后一个都凉了,哪有什么吃饭的乐趣可言了?所以说,上菜要始终保持桌上有吃的,但又要给个人慢慢品尝的时间。如果一个Waiter只照顾一桌也好办,难的是DXL的一个Waiter要同时照顾好几桌,不但要管点菜,还要上菜、添酒水、拿餐巾纸、换小碟、买单、打包什么的,脑子里没几根弦还真玩儿不转。
    一般来说,如果是请客,一桌菜里面应该有一个到二个是大菜,一般是龙虾、鱼什么的硬货,这个大菜什么时候上可能决定客人整个一餐吃的是否满意。我在北京见过上来就把大菜端上来的,也见过吃到最后直到客人喊了才做好的。我就纳闷,这些餐观的服务员都是吃大粪长大的?退一万步讲,不是自己的买卖,服务员仔细不仔细也说的过去,那老板和领班跑哪儿去了?你就眼看着那么几个废物在那儿跑前跑后的给你丢人显眼?再回过头看看人家DXL是怎么玩儿的,大菜一定是放在中间靠后,既不能让你很饿的时候没功夫细品,也不能等你吃饱了没胃口去尝。大菜一般都是餐观的招牌菜,不让顾客吃完了叫出个好儿来,怎么叫您记住了下次再来呀。
     看惯了DXL的服务,以后到什么地方吃饭都觉得服务跟不上。有的餐观明明菜做的不错,可想起那个服务态度就懒得去;有的是服务基本过得去,但总有那么几个细节做的不到位。中国的老话是“民以食为天”,把吃当做一种艺术,可吃来吃去,烹饪和服务能赶上DXL八成的基本不多,能赶上九成的当属凤毛麟角,能打个平手的还真没见过。
    
    
    Day 50 吃饭问题的彻底解决
    刚到DXL的时候,每天下午去了先吃一顿,等收工了再来一顿夜宵,感觉已经相当不错了,毕竟已经是几个月没有正经规规矩矩的吃饭了。DXL给员工的饭菜不能说是豪华,但每顿一荤一素,口味和卫生都是没得挑的。原因只有一个,菜是大师父做的,大师父和老板也得吃这个,他能糊弄吗。
    喝的方面稍微差了一点儿。洋人好像更大方一些,除了酒以外什么都可以动,什么果汁啦、饮料啦,都管够,从来没人说一句废话。中国人在这方面就注意的多一些了,果汁是给顾客的,对咱们肯定不提供了,饮料上也有限制,不能老在老板面前端杯可乐晃来晃去。
    不知从什么时候起,我吃饭的时候喜欢就着一大杯可乐,冰加的足足的那种才过瘾。平时在家里渴了也很少喝水,照样来一大杯冰可乐(学校除外,因为要自己花钱)。刚送外卖的时候没想那么多,以为人家不在乎呢。后来喝得多了,老板的闲话也就来了(DXL有几个老板,这个废话多的是最小的),动不动来一句什么“小伙子,可乐喝多了对身体不好,渴了喝冰水败火”之类的。我嘴上不敢说什么,每次都在心里暗骂,你丫要真关心我就给我涨涨工资,让我有钱买点西洋参补补不就行了。
    干了几天以后,和大家混的比较熟了,也因为工作态度好,老板在不忙的时候也过来聊几句。前面提到了,DXL是四个老板合伙开的,大老板时不常的过来看看;二老板和四老板在前面照顾,三老板在厨房里面领头。
    原来以为只有我们这些打工的人才吃苦,可看看那些当老板的,觉得人家一点都不比我们轻松。大老板有好几个买卖,只有周末有空了才来视察一下。周末是最忙的时候,大老板来了也是一样的帮忙照顾客人,端茶送水、点菜上菜的,身手一点都不比Waiter差。二老板和四老板平时都在店里面,负责前面的接待。找工作的时候总看见报纸上有饭馆请黑衫的,刚开始不知道怎么讲,后来才明白是指饭店的领班,因为都穿黑西服上班,所以叫黑衫。这两位老板按职务讲就是黑衫。三老板的菜做的非常不错,平时对人也很和气。别看身份是老板,每天一样跟师父们一起在厨房里面烟熏火燎,碰到客人多,前面催厨房或者说难听话的时候,只有他敢站出来,有时候还能骂Waiter们几句。
    二老板对我最好(就是他雇的我),知道我是留学生以后,就特意叮嘱我晚上可以把吃剩下的菜带走点,顺便打点饭,第二天的午餐就解决了。从那以后,我才真正摆脱了中午饭凑合的局面,每天中午都是正经的中餐,在学校的微波炉热一下就行了。人家对咱好,咱也得知恩图报,有时候已经下班了,前面可能突然来个电话,说有客人点外卖,这时候送不送就全随送外卖的了。每到这时候,二老板都会亲自进厨房问我,而我每次都答应去送,一是人家对我照顾,二是多送一单就能多拿几块钱。到后来更熟了以后,有时候有做错了的外卖(就是客人点的是A,而让厨房给做成B了),只要不是太贵的龙虾什么的,二老板也一率叫我带回家吃。
    送外卖在周末最忙,平时也就忙一个小时左右,然后就慢慢腾腾的了。没什么外卖送了,我一般先做自己的Side Work:包面干包和Source包,做完以后就帮Wu大哥做他那份。Wu大哥是包外卖的,所以Side Work更多一些,每天最主要的是把各种包装用具从楼下的库房拿上来,然后摆放在趁手的位置。包外卖的工作台一共就那么大,所以拿多少拿什么也成了一种学问,拿太多了没有地方摆,或者摆不好一不留神倒了;拿的太少也不行,真忙起来用完了是没有时间到楼下去取的。
    跟Wu大哥越来越熟以后,有一天正忙呢,Wu大哥神秘兮兮的问我:“明天中午饭想吃个什么菜”?我一时没搞明白。他就指指菜单,说看看有没有你特想吃的菜,帮你搞一个,解解馋。我说那就来个虾得了。过了一会儿,Wu大哥递给我2个包和一把车钥匙,然后告诉我出了门多远有一辆HONDA车,车号是什么,只要把那个小包放在车里然后锁好门,就可以继续送那个大包的正常外卖了。我照Wu大哥说的,把小包放在他车里。等下班的时候,Wu大哥从里面拿出一个餐盒,就是我点的那道菜,一盘很好吃的“本楼虾”,Wu大哥自己那天点的是一盘什么牛肉。从那以后,逢年过节的,或者我们两个谁馋了,就来点一个拿来吃吃。Wu大哥对我很照顾,知道我是打工挣学费的,丢不起工作,就告诉我如果有什么问题都往他身上一推,反正他是挣零花的。不过幸好我们的地下活动从来没被发现过。
    
    
    Day 51 送外卖必读教程
    中国有句古话叫“行行出状元”。别看送外卖这么个简单的事儿,同样是有技术含量的,用心干同样可以干好。现在把我总结的增加投入产出比以及常见危及情况处理方法公布一下,请同行指点补充。
    Wu大哥有句名言,送外卖其实和农民一样,是靠天吃饭的。这话怎么讲呢?得这么注解一下。首先是季节:春秋天点外卖的最少,因为傍晚的时候不冷不热,最适合散步。饿了的话稍微出来走几步自己取也是满舒服的,权当散散步或者刺激一下食欲了。夏天的买卖相比之下稍微好一点,毕竟晚上七八点的适合暑气尚未消散,搞不好出来就是一身臭汗,不如让人直接送到门口来的方便;但对一些坐了一天办公室吹足了空调的人来说,傍晚时分稍微出来透透气也是可以接受的。
    冬天是送外卖的黄金季节,原因是不言自明的,寒风刺骨的谁愿意往外跑呀?所以说越是送的费劲的季节,客人越是让你送。对于我们这些送外卖的,心里也是相当的矛盾:一方面是没有外卖送就挣不到钱,一方面能挣到钱的时候不是几身臭汗就是冻的透心凉,此中甘苦没送过的人是想象不到的。用白居易老前辈的“可怜身上衣正单,心忧炭贱愿天寒”来形容外卖郎的心情,应该是再恰当不过的了。
    除了季节以外,影响外卖量的就是天气了。每当赶上电闪雷鸣下雨下雪,外卖来的就格外的多。平时一个晚上七八个外卖已经不错了,赶上下大雨的时候能来个二十多个。外卖的数量多了,小费自然也跟着能多拿,但光凭数量取胜就把送外卖变成了一种纯劳动密集型工种。长久以来,人类在和大自然做斗争的过程中,不断的总结发展自己的智慧,利用大自然的变化为自己某福利,送外卖也不例外。
    Wu大哥教过我一些简单的招法,比如说下着大雨呢,你把外卖送到人家的门口,客人一开门你打完招呼就应该马上跟一句:饭菜还是热的。这么说无非就是告诉人家,天气不好啊,但我还是飞快的给您送来了,这么辛苦的让你吃上一口热饭,您也得照顾照顾兄弟吧。人总是有同情心的,一般来这么一句人家也明白你的意思,平时给两块的也要再多加上一块。一句简单的话就能让纯利润涨百分之五十,这句话应该可以归入咒语的范畴了。一个偶然的机会,让我把这种招式发展到了极致。有一天下大雨给一个客人送外卖,由于雨大我又骑的快,脸上淋了不少雨,两只手都拎着包,自然也腾不出来擦一下。客人开门看见我一脸水很感动,一份十几块的外卖居然给了五块钱的小费,说是让我赶紧买杯咖啡暖和暖和。咖啡当然舍不得买(也没空买,后面还有外卖等着呢),但人家一句话点醒梦中人,戏要想演好是需要道具的。从那以后,但凡下雨天,在敲客人门之前,都要先拿手在雨衣上狂抹几把,然后把水掸在脸上和发梢上,如果能搞成落汤鸡的形象效果最好,一个三秒钟的简单动作就能让你拿到的小费马上翻番;如果同时送好几家,手里拿了几个袋子,就加上一句“我是特意先给您送的”(要喘着大气说),那不谢个几回幕是下不去的。这个招数发展到登峰造极的水平是这么使的,到客人门外把雨衣脱了放在自行车上,然后静立于雨中数秒,让衣服稍微湿一些,然后再在脸上抹水,然后敲门。一般客人都会问“这么大的雨怎么不穿雨衣啊”?我就说穿雨衣不方便骑车,怕送的慢了您的饭凉了。这么一来,只要不是狼心狗肺的,没有人会不感动;有几次我演的太投入了,把自己都感动的热泪盈眶的。
    在生意好的时候,为了能提高效率,一般是几个单一起走。如果同时送三四单,可能就要把五六个袋子一起拿着,这个时候,除了骑车要注意以外,在敲门之前还要再检查一次。因为几个袋子一起拿着,难免挤到一起。装饭的是硬纸板做的盒子还好说,装菜的是铝箔盒子,非常容易变形,盖子有可能被挤开,严重的时候菜还有可能撒出来一些。检查的目的就是要确定客人拿到的是一袋子看上去整整齐齐的饭菜,要不人家一看袋子上面油都渗出来了,好小费肯定就会泡汤。检查袋子的时候,如果菜盒只是简单的挤开了,只需要重新给盖好就行了;如果是撒出来了,搞的袋子上油乎乎的,就要把撒出来的装进盒里,盖好,然后换个袋子(身上备着的);比较少见的,也是最严重的一种,就是菜盒被完全挤变形了,或者骑车的时候一不小心把袋子摔出去了,菜撒的一塌糊涂,这个时候千万不能将就着拿给客人,那样人家肯定会向餐观投诉,小费拿不到不说,挨一顿骂还要再送一次。解决方案只有一个,只能赶紧回餐观,偷偷告诉Wu大哥,让他重新包一遍,如果菜撒的太多了,还要偷偷让抓码师父重新抓一个做了,然后再送去。每到这个时候,就看出在餐观里面人缘的重要性了,首先有Wu大哥罩着,其次是抓码师父睁只眼闭只眼,哪个菜是干什么的人家心里都有数,只要抓码师父抓出来,炒菜的大师父是不过问的。所以说,干什么事儿都是没学做事要先学做人,有人罩着有人帮忙,没有过不去的坎儿。
    
    
    “我的纽约”夜话:不属于任何一天的一天,但又包含每一天
    一不留神,“我的纽约”已经写到了第五十多天了。回头看看,其实精彩的不多,色香味据全的充其量也就是二十天,在写这二十天的时候我是真正的回到了纽约,然后把感情融入文字;其它的呢,故事是真实的,文笔是粗糙的,说的好听一些叫流水帐,说的不好听吗,网上该说的都说了。
    从来没有想到自己能写这么长的中文。第一次动了写作的念头是在写“美国买二手车一月谈”的时候,我在一月谈的前言里面交待了,开始写这个一月谈的题目完全是一个偶然。有一天,在和同事聊天的时候,接触到论坛这个词,虽然以前听说过,但从来没有见过任何一个真正的论坛,更别说在上面发帖、回帖了。最初的动机不过是想找个论坛,试试论坛到底是个什么东西,所以写了一些很不象样的豆腐块。后来又听到点击率这个东东,还看到别人写的什么什么十日谈一类的系列,就萌发了跟他们比一比的心情。想想自己没有什么别的大本事,只不过在美国多待了几年,对那边的生活有一些了解,而且对汽车情有独钟,所以就开始构思一篇关于汽车的文章。既然是和别人比比,起码门面就要大一点,起个什么名字呢?干脆,人家有什么十日谈,我就来个一月谈吧,这就是“在美国买二手车一月谈”的来历。
    一月谈只是一个尝试,后来很久没写别的。直到有一天,心里不知又从哪里来了一股躁动,开始谈纽约了,虽然我并不是什么所谓的纽约专家。
    干一件事儿,总要有动机、目的和动力。那么我写“我的纽约”的动机是什么呢?很多人问过我,我也时常自己问自己。如果说没有动机是不可能的,干什么都有动机,连坏人偷个东西,干个坏事儿都有动机,我巴巴的在这里写怎么会没有动机呢?
    写第一个字时候的心情可能忘记了,为什么有提笔的勇气可能忘记了,但我想,不能忘记的是纽约,是纽约的经历,所以我想,如果要深挖思想根源找动机的话,应该是想讲一个故事,讲一个真实的故事。不管故事内容是否精彩,无论我的文笔是否到位,就想讲一个真实的故事。别管故事本身是苦大仇深还是花前月下,讲故事应该是一件很有意思的事情。
    本来是讲故事,一点功利色彩都没有,但偏偏讲着讲着事情有了新的发展:朋友们太热情了。有的急着知道下一天发生了什么,有的告诉我老爸老妈不看电视剧了也来看故事,最过分的是夸我说可以出书的(夸死人不偿命是不是?),这下我找不到北了,真想出书了。
    出书多好啊,名利双收啊,发了财可以提前退休享福了。有了这个动机,写作的速度就加快了,有时间就写,每天都写,早写完早发财,谁不想发财出名啊?交通宣传上有一句口号,叫“十次事故九次快”,我这一快就落到那九次里面了,出事故了,质量下来了。所以读者也能感觉到,有一些Day写的确实不像话。我认为我不是语言天才,不属于一张嘴就能天花乱坠、宝雨缤纷那种。所以不用真心写的,连自己都感觉臭,臭大粪的臭。再糊弄下去,写完连自己都不想读了,更别说发财了。所以现在我想说,我错了,我要改正。我还是想出书、想发财,但我现在知道了,只有好好写,用心写,把自己的感情渗入文字,才有可能达到我的目的。
    写作绝对不是一件轻松的事儿,我现在算知道了。写作的目的有了,动机有了,但目的和动机并一定能让我每天坚持写下来。那么我现在每天写作时候的心情是什么呢?应该说是愉快的,是迫不及待的,我每天的写作其实是在做交流和探讨,在和好朋友们聊天。
    写作需要一个安静的环境。每天的深夜应该是最好的时间,所以开始的时候通常是从深夜开始。给自己倒上一杯酒,点上一只烟,有时候还点上一只香。香是自己的点的,想追求一下意境。当然,我也希望能有红袖添香夜攻书(想死我了),当然,要有红袖愿意做才行。
    条件环境都有了,我就要开始胡言乱语了。既然不能出口成章,还是老老实实的来吧。先需要确定今天写的大概范围,然后就开始喝酒,慢慢的喝,让自己陷入一种迷离状态中,让自己变成庄子的蝴蝶,飞回到过去,回到纽约,然后开始交谈。首先交谈的对象是我自己,现在的我和过去的我交谈;现在的我会让过去的我把经历娓娓到来,不单是经历,还要有当时的真实心理、想法和喜怒哀乐。有时候过去的我想隐瞒什么,但现在的我是个比较严格的家伙,让过去的我必须老实交待自己的问题。第二个交谈的是过去那些朋友和帮助过我的人,我一直想对你们说千万声的谢谢;不管你们的帮助是出于有意还是无意,你们帮助过我。在我梦回纽约的时候,我依然看到你们的影子,你们才是“我的纽约”故事的真正主角。
    最后是和现在的朋友们的交流,虽然我和你们大多数从未谋面,但你们已经指导我该如何写了,我有很好的素材,在你们的指导和帮助下,我有自信写好,至少让你们觉得好。就这样,几千字跃然纸上,我也不知道是怎么写的,我只知道我又进行一次交流,一次愉快的交流,一次每天都让我等不及进行的交流。
    夜晚同时也是睡觉的时刻。如果您仔细看的话,我刚才写的是:“所以开始的时候通常是从深夜开始”。这句话的意思再明显不过了,刚开始是在深夜写,现在不是。现在干什么呢?现在在做梦,在劳累了一天后,我赶着去做我的梦。
    每个人都有梦要做,其实梦和白天的生活就象是一张纸的两面。一张纸不可能只有一面,梦和真实的生活组成了人生。有人把自己的愿望放在来生来世,但我更愿意把我的愿望放在今生的梦里。不知道是否有来生,但我确定今生有梦。梦里不用也不能评判真实的生活,真实的生活不用也不能评判梦的对错。知道我做是的什么梦吧?我什么都没说,但什么都说了。让我们都有梦吧。
    
    
    作者:明月清风常相伴  回复日期:2009-04-21  15:54:52  
        你的 在美国买二手车在那里
    在我博客里有一部分.
    http://toughguydh.blog.sohu.com/
    Day 53 抢劫
    刚到纽约的时候,表哥和朋友都提醒我身上一定要带一点现金,不用太多,大概十几二十块美金左右就行,用处当然不是为了渴了能买杯水喝,而是为了保命用,遇到打劫的时候送给劫匪当保命钱。为了让我当回事儿,表哥还用他的亲身经历现身说法,告诉我有一次他在曼哈顿吃麦当劳,就那么光天化日的,他去上厕所,进去以后没有从里面把门锁上,结果进来一个老黑(没有种族歧视的意思啊,那次就是一个老黑),拿刀把他顶住了。那天碰巧表哥没带现金,钱包里面只有几张信用卡。黑哥没拿到钱,后果很严重,踢了表哥几脚然后怒气冲冲的走了。事后,表哥告诉我那天他犯了2个错误,一是进洗手间没锁门(这应该是纽约客的常识,但考虑到他住在新泽西,可以原谅一次),二是没带个十块八块的现金,要是老黑当时发了疯什么的,捅他几刀,那后果就不堪设想了(公是公、私是私,这个不能原谅了)。
    
    结合从小到大所受教育而产生的对腐朽的资本主义世界的认识,听这些话的时候是认真听的,刚开始也是小心提防的。比如晚上骑车别走小胡同,见到黑哥们注意躲着点儿什么的。但日子一天天过去了,除了丢了一台自行车以外还真没看见过坏人,心里的警惕性就逐渐下降了。直到有一天发生了这件事,让我一辈子都警警惕惕的,让我在安全的时候也不断的告诫自己,阶级敌人的亡我之心是不会死的;要想革命的红旗高举万万年,就千万不要忘记阶级斗争(其实说了这么多,不如古人早就总结好的一句话:小心行得万年船)。现在,让我们打开这段尘封已久的档案,去看看在那个漆黑的雨夜,在纽约城的一座普通公寓楼里究竟发生了什么。
    
     时间退到上世纪末深秋的一个傍晚,天上下着大雨。从不入睡的纽约城象往常一样到处灯火通明。在我送外卖的那家餐馆厨房里,几个大厨一字排开,施展各自的十八般武义。角落里面,我老老实实的歇着。按照经验,今天晚上的堂吃会很淡,因为大家都不愿意出来,但是外卖应该会是非常忙的。趁现在暂时没单,先好好休息一下。
    
     前台的电话铃声响起,从电话线的另一端传来客人的Order:“Chop Suee with almond; Chicken in Garlic Source by white meat; Pork fried rice; House Shrimp; and extra nuddle bag”。接电话的前台Casher熟练的把内容敲入电脑,远在厨房里面的打印机立刻吱吱嘎嘎的响了起来。几分钟后,Wu大哥就把所有东西准备齐全,我拎着几个不起眼的塑料袋一头冲进漫地连天的雨水中。
    
     临出门的时候,二老板还特地进来叮嘱了我一下,告诉我这是个新地址,从我们餐馆出去,要跨过LIE,然后就能看见几个靠的很近的大住宅楼,然后按照外卖单上的提示找就行了。其实他的提醒从某种意义上讲是多余的,每一个熟手送外卖(Delivery Boy)的头脑中都有一个附近客人的数据库,在看完单子后的1秒钟内,我就确认这是一个新家伙,方位应该是西南偏西,距离2000码左右。不知这个新家伙出手如何,是否够慷慨。凭这么大的雨,凭咱的经验和表演技巧,如果一晚上拿不到四十几块美金,真就白忙活了。
    
     我的两轮跑车在街道上的雨水中拓出一条蛇形的通道,最后停在一座十几层高的公寓楼前。终于到了,这场表演的结果将在几分钟内见分晓。停好车,拎着塑料袋,我径直走入公寓楼的大厅。大厅的柜台后面,几个胖胖的Door Man(守门人)在无精打采的坐着,好象对外面的大雨根本无动于衷。看到我手中的塑料袋,Door Man很有默契的向电梯方向轻轻摆摆头,然后继续对着外面的大雨发呆,好像盯着雨水看就能减肥一样。走进电梯,放下袋子,对照单子按了电梯按钮,然后利索的把雨衣上的水往脸上抹了几下(传统保留项目),现在全都准备好了。
    
     电梯不死不活的向上蠕动,终于在相应的楼层停了下来。走出电梯门,眼角余光迅速向左右看看,走廊里面非常安静,一个人也没有。地面好象刚打过蜡,亮得可以照出人影。正对着电梯门的是14F,偏左一点是14G,那么14A应该是在右边了。走廊里只有我一个人的脚步声,显得很刺耳。不错,我要找的那扇门,那扇决定我能否明天多卖一包烟抽的门,就在走廊的尽头。
    
     “叮咚、叮咚”,门铃响过,里面一点反应都没有;再试,门里还是没有动静。怎么回事?难道是地址搞错,还是客人已经饿昏过去了?凭着自己成百上千次的Delivery经验,地址应该就是这里。核对了一遍地址和门牌号,再敲敲门,还是一样。我的心中掠过一丝烦躁和不安,今天这么忙的日子,这不耽误我创收吗。也许正好出去散步或者买烟了,先到楼下的门厅里向Door Man问问吧。
    
     站在电梯门口,刚按完召唤电梯的按钮,就隐约听到楼道那边传来开门和关门的声音,接着一串脚步声由远而近从拐角处飘过来。可能是点餐的家伙终于开门了,难道刚才是在厕所里?我拿起袋子,向脚步声迎过去。没走两步,从拐角转过一个人影,大概有1米7左右,中等身材,全身裹在一件雨衣里。往脸上看,我慕然发现那家伙脸上带了一个老式的活性炭防毒面具,活性炭过滤器象猪鼻子一样往前突出,显得神秘兮兮。我心中暗笑,还没有见过下雨天带防毒面具防雨的呢,老美真是什么花活儿都想得出来。
    
    那人径直走过来,就那么默默的走过来,不打招呼,也看不出防毒面具后面的表情。在他离我还有大概一米左右的时候,我突然明白了,彻彻低低的明白了,刚想做出反应已经晚了,一把刀顶在了自己的腰上。“Don't yell, give me your money”。防毒面具后面传来嘶哑而地道的纽约口音。
    
    来不及经过任何逻辑思考,我的身体已经做出了反应,完全是身体的本能反应:猛一收腹,硬生生让过刀锋,随即降低身体重心,先一连打出三百多个扫堂腿,使对方半分钟内没有落地,然后是八十个八仙拳里的醉酒提壶力千钧(上勾拳)和铁步无情兜心顶,在对方身体最后落地之前,一道寒光从我的袖口里直奔抢匪的喉咙。对方没来得及哼一声,已经不省人事了。以上的几行文字完全是我事后讲述危险经历时添加的想象(部分归因于当时收到的刺激,部分是后来看了几部动作片的后遗症)。真实的情况是,我当时就木了,从里到外的木了,脑子里完全是一张白纸,一张干干净净的白纸。有那么几秒钟,我似乎就完全没明白是怎么回事。等我回过味儿来,看着顶在腰里的刀,浑身立即就被冷汗湿透了,我从来就不知道我还能这么快的排汗,汗从汗毛孔里流出来的速度简直比小孩撒尿还快。那些在电影里看过千八百遍,又在无数故事中传颂的情景,终于发生在自己身上了。
    
     见我直呆呆的愣在那里,抢劫的家伙又用刀轻轻顶了顶,"Give me your money"(给我你的钱)。我这才反应过来,一边用手从口袋里面掏钱,一边在脑子里面飞快的想着对策。看对方的身高和体形,应该不是什么壮汉一类的。如果都是空手的话,应该几下就能搞定。但问题是对方手里有把半尺多长寒光闪闪的尖刀,就是这把尖刀,这把可能断送过无数江湖豪客的尖刀,此时正顶在我的腰上,如果自己的动作没有小李飞刀那么快,肯定是要吃亏的。算了,好汉不吃眼前亏,不就是几十块钱吗,留得青山在,不怕没鸟抓,只要对方不伤害自己,还是不要轻举妄动了。我放弃了反抗的打算。
    
     抢劫的家伙应该是个老手,右手拿刀顶住我,左手接钱。正在这时,电梯井里传来嗡嗡的声音-电梯启动了。从数字显示上看,电梯一路向上奔来,并没有要在下面停下的意思。也许电梯会停在这层,那时候可能会有什么机会了。抢匪也注意到了电梯的声音,马上命令我拎着塑料袋,用刀把我顶到了楼梯间。
    
     楼梯间里面的灯光十分昏暗,更显出带着防毒面具那张脸的狰狞,抢匪显然对拿到手的数目不算十分满意,看我老老实实(再加上我长得白白净净,一付老实巴交得样子),没有什么反抗的意思,就大胆的用手伸进我的几个口袋里面,把剩下的一些零钱也掏了出来。
    
    乘着对方警惕性放松,在掏自己口袋的时间,我又暗暗打量了一下四周。抢匪站在楼梯边,楼梯很陡。如果自己使劲一推,或者给他来一脚,一定能把他摔到下一层楼去。干吧,干掉这个狗杂种,不管是替天行道还是为民除害,干掉他,人生能有几回搏?乘着对方警惕性放松,在掏自己口袋的一瞬间,我暗暗的稍微挪动了一点自己的腿,挡在抢匪的腿边,同时用肩膀猛的一撞对方。由于腿被挡住了,对方的身体立即失去了平衡,向楼梯下倒去。随着一阵“洗礼哗啦”的巨响,抢匪的身体整整向下滚了一层楼,最后栽在了下面一层楼梯间的墙角。不容对方有任何喘息的时间,我一个蜻蜓点水抢到对方身前,全身的力量都集中在右腿上,向抢匪的头部踢去。就在脚快要踢到的瞬间,抢匪的头轻轻歪了一下,面具从脸上滑落,面具后,露出一张俏丽的面孔和金黄的长发,一双蓝色的大眼睛正幽怨的看着自己。在那双蓝色目光的注视下,我突然感到自己是那么的虚弱,浑身的重量正在慢慢消失。蓝色的目光越来越浓,象正在涨潮的碧蓝的海水一样一波一波漾上来;意识就象海滩上沙筑的城堡,一丝丝的被融化着.....
    
    对不起,又演义了,是几个朋友看过我的草稿,非说不加点感情戏就不精彩,所以随意发挥了几笔。真实情况是,我本来有动手的打算,但转念一想,如果那样出了人命,一定会惊动警察,自己是打黑工,进了局子不知道会怎么样?算了,还是认倒霉吧。转眼间,抢匪已经搜走了我身上的所有钱,拔腿要走,一回头,看见放在地上的食品袋子,有点不甘心的样子,走回来拎起来快步向楼上走去(我靠,连吃带拿呀)。这时候,我好象突然想起了什么,不知从哪里来的勇气,对抢匪说:“Hold on, please”(等等)。抢匪疑惑的停下来,看着我。“You have to give me a couple of bucks”(你得还给我几块钱),抢匪的眼里透露出更多的疑惑,好象在说:“小子,没见过你这样的。挨了抢还让抢匪退给你几块钱,以为自己长的帅就无法无天了?”。我赶紧说:“I will take subway”(我还得坐车回家呢)。抢匪大概是第一次碰到这种情况,愣了一下,还是从兜里掏出几块钱交给我。“Thank you”(谢谢),“En-hen”(不客气),抢匪消失在楼梯间的尽头。
    
    回到饭馆的时候,二老板正在门口焦急的等候。“怎么搞的,这么长时间不回来?不知道里面有多少单子等着啊”?“对不起,我被抢了”。听了这话,二老板马上阴转晴,“没伤到你吧?”“没有,钱被抢了,但如果您要报案,我留下了他的指纹。”“报什么案?这儿是纽约,没伤到就好,赶紧继续送吧。”
    
    吃晚饭时,厨房里的大师傅(老板之一)特意给我煮了几个饺子,又拿了一瓶啤酒,“小兄弟,压压惊,这是很多纽约人都经历过的”,然后又很肯定的预言:“我保证你在今后的几个月里面,一听到身后的门响就会跳起来。”
    
    
    作者:cicitoy  回复日期:2009-04-23  15:3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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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答问题就能赢得奖品,运气好还能拿到奖学金呢,搜狐联合主办
    
    链接呢?
    作者:梦汀香  回复日期:2009-04-24  20:19:37  
          周末问候~
    谢谢您,前辈。
    Day 52 打电话
    在上个世纪末的时候,国内的电话已经在开始普及,但那时国内安装座机的费用很高,大概要几千块。美国的情况好像好一些,安一部座机对大家来说是再稀松平常的事儿了,只需要自己买个座机,便宜的大概十几美金,然后给电话公司打个电话,说明你的地址就行了,初装费大概几十美金而已。
    按电话很便宜,打美国国内电话同样很便宜,尤其是本地电话。拿纽约来说,打纽约本地的电话那时候好像只有几分钱一分钟。纽约的区号有两个,一个是212,一个是718。据说刚开始的时候只有212的,后来不够用了才又有了718。
    如果研究一下美国各地的区号,你可能会发现一个有意思的现象,就是象纽约、华盛顿DC、旧金山这样的大城市,区号里面一般都是比较小的数字,比如说1、2、3、4这样的,其它小城市的区号里面大的数字比较多,比如说8、9、或者0。为什么呢?要回答这样的问题,就又要用到我们的法宝:历史辩证唯物主义,这次用的只是一个部分,要历史的看问题。现在的电话,拨号键普遍都是按键的(当然也有触摸屏的),但在二十几年前再往前,电话拨号是用什么呢?是拨号的,也就是用一个圆形的拨号盘的。要用手指头去转动拨号盘才能拨号的。反映快的读者可能已经想到答案了。对于那些看到这里还没有想法的读者,并不能因为您还没想出答案就说您反应迟钝,或者智商底,或者学识不够,只能说您是干大事业的人,这些细节您没注意到;这些小事儿自然是由我们这些小人物来关照的。
    用过拨号盘的人都知道,要拨不同的号,就需要把拨号盘转动不同的角度,1在最上面,拨的角度最小,0在最下面,几乎要拨一圈。怎么,您还没看出原因吗?看来您不但是个干大事业的人,还是个专注的人,不管我怎么忽悠,都不能让您分心。大城市里面人多,自然使用的电话也多,拨到大城市的电话也多。如果大城市的区号净是些大数字,那么,那么多人拨区号的时候就都要拨过很长的角度,拨0比拨1要多费起码1到2秒钟,这回答案清楚了吧,大城市的区号都是小数字是为了让大家拨号的时候省时间。一个看起来简单的问题,如果用历史的眼光看,有可能就会变成智慧。再出一个课后练习题,说美国发射航天飞机所用的运载火箭的燃料箱的宽度,是2匹马并排走的时候的宽度,也就是2匹马屁股的宽度,为什么?
    电话是安上了,生活方便了,但生活成本也上去了,主要反映在国际长途话费上。当时的规矩是这样的,如果你安上电话就打回中国,那么一分钟的话费可能超过2美元(当时国内打到美国好像是人民币35元一分钟)。要想省钱,就要先给长途电话公司打个电话,加入一个他们的什么计划,花费立马就能降到1块多一点点。当然,计划有很多种,有限制最低消费的,有要交月费的,反正和现在比起来还是个天价。为了省钱,我一般是一个月给父母打2次,每次5到10分钟。因为受时间限制,所以每次打电话都要先列个提纲,把最近的情况大概写下来,电话一通就赶紧汇报,争取在2分钟内把2周内的主要大事记都说出来,然后就是父母的指导和提问时间。这么做产生了2个很严重的后果,首先是练就了我说话简洁、明了、语速过快,不管什么事儿,都争取在最短时间内说完,到现在还是这样,碰见说个事儿拖拖拉拉,半天还没说到主题的人就在心里起急;另一个后果就是父母给我打电话,说一会儿就让我挂了,怕我多花钱。后来回国了给老妈打电话,她老人家还是这个习惯,说一会儿就提醒我,别浪费电话费。
    随着美国的中国人越来越多,以及电话公司之间的竞争越来越激烈,很多电话公司也开发了不少针对中国人的产品。比如有个电话公司后来推出一个计划,就是在中国的几个传统节日,包括春节、正月十五、中秋等节日的时候,打往中国的长途只要两毛九一分钟。当时感觉那个爽啊,就跟白给一样了。
    有一天,小C突然神秘兮兮的给了我一个很长的号码,是一个电话卡的号码,外加密码。说是一个朋友告诉他的,可能是一个公司的电话卡,不知怎么给泄露出来了,用这个卡号和密码可以打往中国。小C还特意提醒我,为了安全起见,别用自己家的座机,让我找个共用电话试试,否则没准人家能查出来。晚上打完工,我抱着试试看的心态就近找了一个公用电话,然后拨回国内。没想到一拨还真通了,这下算捡着了,和父母一顿海聊,催了我几次我都不挂,后来二老都聊累了,这个电话才算打完了。既然得理了就不能饶人,我本着一不做、二不休的大无畏的革命主义精神,立刻从家里取出了电话号码本,然后开始一一问候国内的亲戚。可公用电话都是在街上的,打了一个多小时我就吃不消了,一个是站不住了,再一个是冻的受不了了,于是开始做头脑风暴,哪个地方有公用电话,又能坐着打,又暖和,又没人管呢?哪里呢?在经过十几秒钟的长考后,我终于找出了答案,医院。对,就是医院的走廊里面。离我住的地方骑车十几分钟就有一个医院,那一夜,我骚扰我电话本上所有在国内的亲朋好友,一直打到东方曙光初晓,舌头没有转动的力气才罢休。
    第二天,我问了问小C的战绩。他那边情况一般,不是因为他不想打,主要是他住在Flushing附近,是一个华人社区。他打完工就去找公用电话,但据他讲,在那个寒冷的夜晚,Flushing周围几乎每一个公用电话都被占上了,打电话的都是操着各种口音的中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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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ay 53 抢劫
    刚到纽约的时候,表哥和朋友都提醒我身上一定要带一点现金,不用太多,大概十几二十块美金左右就行,用处当然不是为了渴了能买杯水喝,而是为了保命用,遇到打劫的时候送给劫匪当保命钱。为了让我当回事儿,表哥还用他的亲身经历现身说法,告诉我有一次他在曼哈顿吃麦当劳,就那么光天化日的,他去上厕所,进去以后没有从里面把门锁上,结果进来一个老黑(没有种族歧视的意思啊,那次就是一个老黑),拿刀把他顶住了。那天碰巧表哥没带现金,钱包里面只有几张信用卡。黑哥没拿到钱,后果很严重,踢了表哥几脚然后怒气冲冲的走了。事后,表哥告诉我那天他犯了2个错误,一是进洗手间没锁门(这应该是纽约客的常识,但考虑到他住在新泽西,可以原谅一次),二是没带个十块八块的现金,要是老黑当时发了疯什么的,捅他几刀,那后果就不堪设想了(公是公、私是私,这个不能原谅了)。
    
    结合从小到大所受教育而产生的对腐朽的资本主义世界的认识,听这些话的时候是认真听的,刚开始也是小心提防的。比如晚上骑车别走小胡同,见到黑哥们注意躲着点儿什么的。但日子一天天过去了,除了丢了一台自行车以外还真没看见过坏人,心里的警惕性就逐渐下降了。直到有一天发生了这件事,让我一辈子都警警惕惕的,让我在安全的时候也不断的告诫自己,阶级敌人的亡我之心是不会死的;要想革命的红旗高举万万年,就千万不要忘记阶级斗争(其实说了这么多,不如古人早就总结好的一句话:小心行得万年船)。现在,让我们打开这段尘封已久的档案,去看看在那个漆黑的雨夜,在纽约城的一座普通公寓楼里究竟发生了什么。
    
     时间退到上世纪末深秋的一个傍晚,天上下着大雨。从不入睡的纽约城象往常一样到处灯火通明。在我送外卖的那家餐馆厨房里,几个大厨一字排开,施展各自的十八般武义。角落里面,我老老实实的歇着。按照经验,今天晚上的堂吃会很淡,因为大家都不愿意出来,但是外卖应该会是非常忙的。趁现在暂时没单,先好好休息一下。
    
     前台的电话铃声响起,从电话线的另一端传来客人的Order:“Chop Suee with almond; Chicken in Garlic Source by white meat; Pork fried rice; House Shrimp; and extra nuddle bag”。接电话的前台Casher熟练的把内容敲入电脑,远在厨房里面的打印机立刻吱吱嘎嘎的响了起来。几分钟后,Wu大哥就把所有东西准备齐全,我拎着几个不起眼的塑料袋一头冲进漫地连天的雨水中。
    
     临出门的时候,二老板还特地进来叮嘱了我一下,告诉我这是个新地址,从我们餐馆出去,要跨过LIE,然后就能看见几个靠的很近的大住宅楼,然后按照外卖单上的提示找就行了。其实他的提醒从某种意义上讲是多余的,每一个熟手送外卖(Delivery Boy)的头脑中都有一个附近客人的数据库,在看完单子后的1秒钟内,我就确认这是一个新家伙,方位应该是西南偏西,距离2000码左右。不知这个新家伙出手如何,是否够慷慨。凭这么大的雨,凭咱的经验和表演技巧,如果一晚上拿不到四十几块美金,真就白忙活了。
    
     我的两轮跑车在街道上的雨水中拓出一条蛇形的通道,最后停在一座十几层高的公寓楼前。终于到了,这场表演的结果将在几分钟内见分晓。停好车,拎着塑料袋,我径直走入公寓楼的大厅。大厅的柜台后面,几个胖胖的Door Man(守门人)在无精打采的坐着,好象对外面的大雨根本无动于衷。看到我手中的塑料袋,Door Man很有默契的向电梯方向轻轻摆摆头,然后继续对着外面的大雨发呆,好像盯着雨水看就能减肥一样。走进电梯,放下袋子,对照单子按了电梯按钮,然后利索的把雨衣上的水往脸上抹了几下(传统保留项目),现在全都准备好了。
    
     电梯不死不活的向上蠕动,终于在相应的楼层停了下来。走出电梯门,眼角余光迅速向左右看看,走廊里面非常安静,一个人也没有。地面好象刚打过蜡,亮得可以照出人影。正对着电梯门的是14F,偏左一点是14G,那么14A应该是在右边了。走廊里只有我一个人的脚步声,显得很刺耳。不错,我要找的那扇门,那扇决定我能否明天多卖一包烟抽的门,就在走廊的尽头。
    
     “叮咚、叮咚”,门铃响过,里面一点反应都没有;再试,门里还是没有动静。怎么回事?难道是地址搞错,还是客人已经饿昏过去了?凭着自己成百上千次的Delivery经验,地址应该就是这里。核对了一遍地址和门牌号,再敲敲门,还是一样。我的心中掠过一丝烦躁和不安,今天这么忙的日子,这不耽误我创收吗。也许正好出去散步或者买烟了,先到楼下的门厅里向Door Man问问吧。
    
     站在电梯门口,刚按完召唤电梯的按钮,就隐约听到楼道那边传来开门和关门的声音,接着一串脚步声由远而近从拐角处飘过来。可能是点餐的家伙终于开门了,难道刚才是在厕所里?我拿起袋子,向脚步声迎过去。没走两步,从拐角转过一个人影,大概有1米7左右,中等身材,全身裹在一件雨衣里。往脸上看,我慕然发现那家伙脸上带了一个老式的活性炭防毒面具,活性炭过滤器象猪鼻子一样往前突出,显得神秘兮兮。我心中暗笑,还没有见过下雨天带防毒面具防雨的呢,老美真是什么花活儿都想得出来。
    
    那人径直走过来,就那么默默的走过来,不打招呼,也看不出防毒面具后面的表情。在他离我还有大概一米左右的时候,我突然明白了,彻彻低低的明白了,刚想做出反应已经晚了,一把刀顶在了自己的腰上。“Don't yell, give me your money”。防毒面具后面传来嘶哑而地道的纽约口音。
    
    来不及经过任何逻辑思考,我的身体已经做出了反应,完全是身体的本能反应:猛一收腹,硬生生让过刀锋,随即降低身体重心,先一连打出三百多个扫堂腿,使对方半分钟内没有落地,然后是八十个八仙拳里的醉酒提壶力千钧(上勾拳)和铁步无情兜心顶,在对方身体最后落地之前,一道寒光从我的袖口里直奔抢匪的喉咙。对方没来得及哼一声,已经不省人事了。以上的几行文字完全是我事后讲述危险经历时添加的想象(部分归因于当时收到的刺激,部分是后来看了几部动作片的后遗症)。真实的情况是,我当时就木了,从里到外的木了,脑子里完全是一张白纸,一张干干净净的白纸。有那么几秒钟,我似乎就完全没明白是怎么回事。等我回过味儿来,看着顶在腰里的刀,浑身立即就被冷汗湿透了,我从来就不知道我还能这么快的排汗,汗从汗毛孔里流出来的速度简直比小孩撒尿还快。那些在电影里看过千八百遍,又在无数故事中传颂的情景,终于发生在自己身上了。
    
     见我直呆呆的愣在那里,抢劫的家伙又用刀轻轻顶了顶,"Give me your money"(给我你的钱)。我这才反应过来,一边用手从口袋里面掏钱,一边在脑子里面飞快的想着对策。看对方的身高和体形,应该不是什么壮汉一类的。如果都是空手的话,应该几下就能搞定。但问题是对方手里有把半尺多长寒光闪闪的尖刀,就是这把尖刀,这把可能断送过无数江湖豪客的尖刀,此时正顶在我的腰上,如果自己的动作没有小李飞刀那么快,肯定是要吃亏的。算了,好汉不吃眼前亏,不就是几十块钱吗,留得青山在,不怕没鸟抓,只要对方不伤害自己,还是不要轻举妄动了。我放弃了反抗的打算。
    
     抢劫的家伙应该是个老手,右手拿刀顶住我,左手接钱。正在这时,电梯井里传来嗡嗡的声音-电梯启动了。从数字显示上看,电梯一路向上奔来,并没有要在下面停下的意思。也许电梯会停在这层,那时候可能会有什么机会了。抢匪也注意到了电梯的声音,马上命令我拎着塑料袋,用刀把我顶到了楼梯间。
    
     楼梯间里面的灯光十分昏暗,更显出带着防毒面具那张脸的狰狞,抢匪显然对拿到手的数目不算十分满意,看我老老实实(再加上我长得白白净净,一付老实巴交得样子),没有什么反抗的意思,就大胆的用手伸进我的几个口袋里面,把剩下的一些零钱也掏了出来。
    
    乘着对方警惕性放松,在掏自己口袋的时间,我又暗暗打量了一下四周。抢匪站在楼梯边,楼梯很陡。如果自己使劲一推,或者给他来一脚,一定能把他摔到下一层楼去。干吧,干掉这个狗杂种,不管是替天行道还是为民除害,干掉他,人生能有几回搏?乘着对方警惕性放松,在掏自己口袋的一瞬间,我暗暗的稍微挪动了一点自己的腿,挡在抢匪的腿边,同时用肩膀猛的一撞对方。由于腿被挡住了,对方的身体立即失去了平衡,向楼梯下倒去。随着一阵“洗礼哗啦”的巨响,抢匪的身体整整向下滚了一层楼,最后栽在了下面一层楼梯间的墙角。不容对方有任何喘息的时间,我一个蜻蜓点水抢到对方身前,全身的力量都集中在右腿上,向抢匪的头部踢去。就在脚快要踢到的瞬间,抢匪的头轻轻歪了一下,面具从脸上滑落,面具后,露出一张俏丽的面孔和金黄的长发,一双蓝色的大眼睛正幽怨的看着自己。在那双蓝色目光的注视下,我突然感到自己是那么的虚弱,浑身的重量正在慢慢消失。蓝色的目光越来越浓,象正在涨潮的碧蓝的海水一样一波一波漾上来;意识就象海滩上沙筑的城堡,一丝丝的被融化着.....
    
    对不起,又演义了,是几个朋友看过我的草稿,非说不加点感情戏就不精彩,所以随意发挥了几笔。真实情况是,我本来有动手的打算,但转念一想,如果那样出了人命,一定会惊动警察,自己是打黑工,进了局子不知道会怎么样?算了,还是认倒霉吧。转眼间,抢匪已经搜走了我身上的所有钱,拔腿要走,一回头,看见放在地上的食品袋子,有点不甘心的样子,走回来拎起来快步向楼上走去(我靠,连吃带拿呀)。这时候,我好象突然想起了什么,不知从哪里来的勇气,对抢匪说:“Hold on, please”(等等)。抢匪疑惑的停下来,看着我。“You have to give me a couple of bucks”(你得还给我几块钱),抢匪的眼里透露出更多的疑惑,好象在说:“小子,没见过你这样的。挨了抢还让抢匪退给你几块钱,以为自己长的帅就无法无天了?”。我赶紧说:“I will take subway”(我还得坐车回家呢)。抢匪大概是第一次碰到这种情况,愣了一下,还是从兜里掏出几块钱交给我。“Thank you”(谢谢),“En-hen”(不客气),抢匪消失在楼梯间的尽头。
    
    回到饭馆的时候,二老板正在门口焦急的等候。“怎么搞的,这么长时间不回来?不知道里面有多少单子等着啊”?“对不起,我被抢了”。听了这话,二老板马上阴转晴,“没伤到你吧?”“没有,钱被抢了,但如果您要报案,我留下了他的指纹。”“报什么案?这儿是纽约,没伤到就好,赶紧继续送吧。”
    
    吃晚饭时,厨房里的大师傅(老板之一)特意给我煮了几个饺子,又拿了一瓶啤酒,“小兄弟,压压惊,这是很多纽约人都经历过的”,然后又很肯定的预言:“我保证你在今后的几个月里面,一听到身后的门响就会跳起来。”
    
    
    作者:明月清风常相伴  回复日期:2009-05-06  16:30:23  
        哈哈哈 哈怕了吧
    
    我马上更新,这几天花粉症犯了,有点鼻涕眼泪的.
    Day 55 期末考试
    在经历了种种不适应后,我的学习终于渐入佳境,打出了节奏。平时打工、上学可以按部就班,作业能够按时交上,几次平时测验和考试的成绩也都不错,尤其是我的微积分,除了A以外就没拿过别的。比较困难的就是化学课总时不常的睡过去,然后靠看书补回来;地质课有的东西没听懂,但和老师熟悉了,下课问问让老师帮忙看看笔记做的对不对也就搞定了;其它的还真没什么毛病。
    在一个晴朗而寒冷的冬日,我迎来了到美国以后的第一次期末考试。第一学期选的课有点巧,所有课都是白天,不耽误打工;最巧的就是所有课的期末考试都是安排在了同一天,从早晨八点一直考到下午四点,一门接一门。
    第一学期的所有课里面,除了写作课以外,所有课的分数都是按平时作业成绩加平时测验成绩,加最后期末考试成绩来评定(后来知道大多数课的成绩都是这样算的,很少有哪个神经病老师光凭期末成绩来打一门课的分);写作课是个例外,一篇洋八股写下来,过关了就通过写作的分级考试,可以直接上大学的作文课了;否则就还得重修,一直到过去为止。
    按照我的平时成绩,微积分和化学即使期末拿个B,最后总评也能是A,而且按照我当时的功底,这两门课期末考试如果拿不了A,那简直是对自己的侮辱。地质课有点玄,刚开学的作业和测验稍微有点问题,期末必须拿A才行;作文课是个未知数,整个学期就练那么一个公式,老师给的几十个题都练透了,并且都让老师做了指点和修改,然后反复研读把玩不已,理解其中的真味。如果考试题出在这些题里面(老师说十有八九应该是在这里面,敢情美国人也押题),通过是定定的,但如果是个什么从没见过的,那依我当时的水平和心理素质,问句鹿死谁手是好听的,结局多半是凶多吉少。
    考试都在一天是好也是坏。坏处是头一天晚上要复习所有的,该背的都要再背一次;但往好处想,紧张就紧张那么一天,过了这一天,就是寒假、就是圣诞节、就是新年、就是解放区的天明朗的天,不用连续痛苦好几天了。
    考试前夜的细节已经记不清了,只是以后再没有过在一个晚上看那么多书、那么多笔记、把那么多知识塞进脑子里的经历了。后来总在想,如果天天都能那样学习,四年下来别说拿个学士,恐怕拿个博士也是可能的。
    第一科考试是化学,做了那么多的准备一点都没用上,因为题目太容易了。从头写到尾好像没怎么动脑子,光凭右手几个指头的非条件性反射,好像连脊髓和大脑都没用上,就把所有题目解决了。写完以后觉得是不是写的太快了,硬逼着自己要冷静、要谦虚,然后又检查了一遍,居然一个字母都没改,整个卷子上简直就是多一字太多,少一字太少,高矮胖瘦恰到好处,交了卷子我就知道这科的A拿定了。
    第二科考微积分。考试前我漫不经心的翻翻书上的公式,这时候来了个老美,好像是一个班里的,拿着一道题问我怎么做。我一看这个容易啊,三下五除二几步就出答案了,把个老美看的目瞪口呆,拿着我写的东西当圣旨一样到旁边理解去了。等卷子发下来一看,题目都不算太难,但都需要仔细来。微积分这个东西是个严谨的科学,看着不难的东西也马虎不得,否则容易阴沟里面翻船。我拿起笔抖擞精神,尽展平生所学,展转腾挪、逢强制取遇弱活擒,几十个照面下来,虽然有点气喘吁吁,但我确定又一个A拿到了。
    地址课的考试有点硬碰硬的感觉,大多数题目都没问题,最后几个就有点含糊了,好像会但又想不明白,英文不好又忽悠不出来,只能绕着弯子的往心里的正确答案上靠。明明中国话几句就能说明白的,我偏要左拐拐右拐拐,看似近在眼前,又好像九霄云外,我终于明白咫尺天涯是什么感觉了。
    带着一种悲壮的心情,我走进了写作课的考试。过去有个电影叫红岩,说里面有个叫甫志高的家伙,陪法场的时候没挺住叛变了革命。陪法场大家都应该知道,就是把你和另外什么要枪毙的家伙一起拉出去,然后毙了那个,再把你拉回来。当时看电影的时候很看不起甫志高,枪毙人家你害怕什么呀?走劲写作考场的那一刻,我理解了他。刽子手知道你是陪法场的,可你不知道啊。这一枪打过来,要是打他,你就回去好好过日子当英雄,可要是打你呢?我面临的就是这种情况,要是老师押对了题,我肯定能过,要是没押对,我连个当叛徒的机会都没有。
    过了两周,学校把各科成绩寄过来了,化学和微积分当然是A,而且是A+,地质课也是A,但是是个A-,写作课吗,过了,我的写作老师真是神了。
    
    
    谢谢。正写下一Day,马上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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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ay 56那一年纽约的雪,比往常来的大些
    国外学校的学期比较复杂,有和我们一样的,一年两个学期;也有三个学期或者四个的。Queens College是按常规来的,每年只有春季学期和秋季学期。秋季学期是大学期,大概在八月底或者九月初开学,然后在十二月二十日左右期末考试,考试后就是寒假,寒假没有确切的开始日期,反正完成了所有的考试就不用去学校了。寒假一般都比较段,大概也就三个星期,然后春节学期就开始了。春季学期大概在五月底结束,六月、七月、八月是暑假,暑假里面安排了两个暑期的学期,想不想上完全看自己了。
    经历了第一次期末考试,就迎来了我的一个寒假(这就是传说中的XX两重天吧,头一天还着急着4门考试呢,转过天来就进寒假了)。第一个寒假对我来说意义重大,一是寒假里有圣诞节和新年,比较热闹,可以领略一下美国的节日气氛;另一重就比较实际了,可以缓一下,尤其是补一补我那可怜的睡眠。在完成了我所有考试的那天晚上,我郑重其事的把第一学期的所有教科书和笔记都收拾好,然后在打完工后心安理得的早早上床。第二天一早,虽然我已经关闭了任何闹钟,但在六点左右还是自然醒来,刚要穿衣服,心里感觉不对,今天已经不用上学了呀,起这么早干嘛?于是重又躺下,美美的睡了开学以后的第一个懒觉,本来想到十点左右起来,然后出去转转什么的。谁知这一睡就刹不住了,一直睡到下午,在睡梦中,我不由自主的又回到了我熟悉的课堂,再次仔细的听每一节地质课,并且把写作老师给的所有考试题目温习一遍,直睡到天昏地暗、日月无光、盔歪甲斜、带郎袍松才算作罢,起来以后喝点水愣愣神,直接就到打工时间了。
    纽约的纬度和北京差不多,气候也很类似。唯一不同的就是纽约靠海,每到冬天,从加拿大来的干冷气流和海洋上空的暖湿气流相遇,会把暖湿气流里面的水气凝结成固态水,然后当空气再也拖不住越结越大的固态水片时,固态水就会落到地面来。也就是说,纽约的雪下得比北京大。在我的寒假刚开始没几天,我迎来了那一年最大的一场雪。
    雪是从下午开始的,刚开始也就是飘飘小雪花,稀稀拉拉的,等我要去打工的时候,地面上刚刚有点白色。做完Side Work就开始送外卖了,拎着袋子一出门就发觉不对了,小雪花已经变成了指甲盖那么大,而且密密麻麻的就跟从天上往下倒一样,积雪已经有一寸了,勉强的刚刚能够骑车。送第二单就非常困难了,雪花的密集程度已经让人看不清十几米外的东西,去的时候是歪歪斜斜骑车去的,中间表演了几次很象样的高难度漂移,回来就根本骑不动了,只能推回来。第三单的情况更加恶化,只能靠两条腿来回,不单这样,密密麻麻的雪花往脸上扑,不但遮住了视线,感觉呼吸都有点受阻碍。三单下来就出了几身热汗,比平时一晚上的体力消耗还大,照这种天气,点外卖的肯定是平时的几倍,但要照这么跑一晚上,恐怕连牺牲的可能都有。
    一路回来正担心呢,刚到门口二老板已经等着了,告诉我今天的买卖到此为止,大家早点回家。嗯,怎么回事儿,放着好买卖不做了?原因有两个,第一是今晚上肯定没什么人来店里了,因为雪大走不过来,所以光靠外卖店里也挣不到什么钱;第二是怕雪下的再大,很多人回家不方便了;另外,明天下午上工前来个电话,看店里明天开不开。哦,原来如此。多年以后我到了Georgia州工作,Georgia在美国南方,很难见到下雪,所以很多人都没有下雪开车的经验。有一次下了点小雪,到下午三点左右毫不容易能看见路面上稍微有点白了,这时候每个员工的邮箱里面都接到老板一封电子邮件,说现在下雪了,大家可以收拾收拾回家,要不等路面的积雪深了,交通不安全。信里特别提醒,如果明天早上路面有积雪,你几点来都行,关键是要安全的来。如果你觉得自己应付不了,可以一直在家,不扣工资;长话短说,反正就是当他下次看见大家的时候,希望大家都是好好的。当时心里这个热乎呀。别看很多老板们平时挺严厉,但关键时刻最少有句人话。
    既然不送了就回家吧。从店里出来发现情况又变了,雪已经没过脚脖子,快到腿肚子了。自行车不但不能骑,连推着都费劲,扛着好像还轻松点。马路上基本空了,偶尔经过的车开的比走的还慢,市政府的扫雪车已经出动。扫雪车有好几种,最简单的是只撒化雪的雪盐,一般是小卡车;大一点的是前面有个铲子的大卡车,一边把雪推向路的一侧,一边撒雪盐,另一种就干脆是大型的卡车,后面跟个铲车,把重点地方的大堆积雪运走。
    连扛带拽的大概半个多小时才把自行车和自己弄回家。住的地下室的门由于是在地下(从地面顺着一个斜楼梯往下走),门口和楼梯上已经有半尺的雪了,今晚已经很累了,明天再说吧。
    第二天一早就被窦大哥叫醒了,说你赶快看看吧,出不去了。原来是窦大哥起的早,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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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2021-09-11 20:41:05  更:2021-09-11 20:4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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