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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文学]【天涯热帖推荐】原创玄幻小说《云飞凤起战长天》[第27页] |
作者:宣娇20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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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啸天查看火圈烧过的地方,渔夫只剩下一团焦黑得无法辨认形状的黑炭,他问凤华,“水鬼真的被烧死了吗?不会再借尸复活吧?” “不会,火是他的克星,她的最后一点怨念已经飘然而去。” “这把火真的是我放的吗?我刚才眼睛被刺得生疼,在模模糊糊中射出了一箭,正好就射中女鬼了吗?”今天的一切太过梦幻,让唐啸天觉得有点不敢相信。 “对,就是这么凑巧。” “这大概就是所谓的报应吧。”唐啸天叹一口气,兴奋之余,脸上又现出一丝悲凉。 “以后这里不会再闹鬼了。”凤华看着天空慢慢散去的烟尘,“小虎以后也不会再闹病了。” 第二天,唐啸天设宴请三人入席,凤华却不领情,坚持要下山去,唐啸天无奈,只能亲自送三人下山去,到了山脚下的幽灵客栈,唐啸天还想再请大家喝一杯践行酒,凤华却道,“不必了,我们已经在这里多耽搁了一日,以后必须要全力赶路了。” 唐啸天只能把装了财物的包裹交给伍叔,依依不舍地挥手告别,凤华临走前又说了一句,“别忘了你对线娘的承诺,务必别再犯出尔反尔的错误。” 伍叔牵着驴子走在最后,他还在嘀咕,这个凤姑娘怎么这么不近人情,人家唐啸天虽然是个土匪头子,但土大王也是大王,他都这么盛意邀请了,她却一口回绝,一点脸面都不给他,幸好唐啸天也没在意,否则他真怕唐啸天一个不高兴,把自己给一刀砍了。 伍叔一路走,还一路回头看,生怕唐啸天会让人再追上来,走出了几里路,看着身后的山路慢慢没入黄尘,才慢慢放下心来,摸了摸唐啸天给的包裹,沉甸甸硬梆梆的,忍不住打开来,一看之下就喊起来,“公子,咱们发财了。” 他提着包裹给云彻看,里面除了几件布质上好的衣物,还有两大包黄金白银,足有百两之多,伍叔管理云家这么多年,连这点钱的零头都没见过。 这下盘缠是足够了,还能买几匹马,住间上好的客房,最关键的,能买几壶酒来喝,京西之地出产美酒,他难得来一趟,这回总算可以喝个痛快。 云彻到没怎么在意,他从来不理会银钱的事,有得花就花,没得花就勒紧裤腰带过活,反正只要他的那些虫鸟走兽,花花草草们活着就好,更何况这会儿他根本没心思管钱的事,从下山开始,他就一直缠着凤华问这问那的。 这两天他的疑问实在是太多了,从凤华是怎么知道水鬼附身在虎儿身上的,那个肚兜怎么会知道水鬼在哪,到水草妖最后是怎么被烧死的,一个接着一个,把凤华问烦了,干脆转过头来不理他。 “听说水草妖附身在一个已经腐烂的尸体身上,是不是她找不到别的皮囊?” “为什么只有火烧才能烧死妖物?” “凤——英公子,你的驱鬼法术也是跟五行散人学的吗?” …… 凤华没有回答,她还在想着红蓼死前的情形,当水草妖被火圈包围后,渔夫的皮囊在火焰中烧灼变形,水草妖怒极,虽然大火让她恐惧,但她还是做着拼死抵抗,她跌跌撞撞地冲出火焰圈,用烧得露出森森白骨的手爪抓起一个小喽啰,正当她张嘴咬下时,浑身的力气象被突然抽干了,身子瘫软下去。 凤华高高举着那枝水红花,向水草妖道,“你的本神在此,你又何必再苦苦挣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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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唐啸天刚才指挥着手下,把火箭源源不断地射向渔夫时,凤华运起驭风术,催动火势,将水草妖困于火阵之中,但她没想到水草妖凶悍如此,竟然逃出了火圈,试图另寻皮囊,凤华只得找到那枝巨大的水红花,凤华知道,这是红蓼的本神,只要把她的本神除掉,剩下来的事情就好办了。 感知到危险来临的水红花挺起美丽的花穗,向凤华吐出一团绿色的水雾。 凤华早就见识过水草妖的伎俩,一个翻身之间,不仅躲过了水红花的攻击,衣袖飞扬处,把那枝花儿连根拔了起来。 当凤华一手抱着小虎,一手拿着水红花,出现在水草妖面前时,她知道自己必胜无疑。 渔夫的皮囊几乎已经被火焰烧成了一团漆黑的骨架,但水草妖仍然倔强地站着,空洞的眼睛死死盯着凤华,凤华手上用力,水红草化为一团灰烬,在空中飞散开去。 渔夫终于跌倒下来,红蓼的元神在火焰中扭曲着,挣扎着,凤华说,“唐夫人已经得到了惩罚,虎儿也会好好活下来的,你可以走了。” 红蓼一瞬间恢复了平静,她的元神化成了一股轻烟,和浓烟一起化飞开去。 凤华轻叹一口气,红蓼是水草妖,她应该知道自己离开那片水泽地,走入岸上,并且嫁给唐啸天是要付出代价的,在岸上的她不仅无法施展法术,诞下孩子还会使她的灵力尽失,几百年的修行毁于一旦。 当唐夫人将她推进河里时,也许在那一刻她是后悔了的,嫁给唐啸天从一开始就是一个错误。 凤华猜测,当红蓼在河边寻找一个又一个的人下手时,她也许只不过是在等待一个人,也许是小虎,也许是唐夫人,又或许是唐啸天。 水蓼本是草,浮萍本无根,水中本是她的故乡,又何必非要去他处寻安身立命之所呢。 其实凤华从看到了那条巾帕时,就已经隐约猜出了几分,水草妖的房中放着一个婴儿,说明她对婴儿有着强烈的执著。所以当凤华看到虎儿身上也有一条相同的巾帕时,就猜到了水草妖也许和小虎有密切的关系。 直到她来到了那间屋子,这间旧屋放着红蓼的物品,那些针线,荷包,甚至连珠花,都透露着红蓼的种种不如意,凤华甚至找到了一条巾帕,巾帕上除了有唐夫人的名字和生辰八字外,还扎着绣花针。 也许这是红蓼当初嫁给唐啸天的时候没有想的吧,虽然红蓼是妖,在感情面前,还是一样的脆弱无力。 至于小虎受到唐夫人的虐待,那是凤华在第一眼看到小虎时就猜到的,绣娘不可能做这种事,自然只有唐夫人会做。 水草妖当然是要清除的,但是在那之前,先要让真相大白于天下,于是她就想到借着驱鬼的办法,事先在帕子上写下了血字,藏在瓦罐中,而一向天不怕地不怕的唐夫人面对真相时,心理防线还是崩溃了。 除了自己以外,没有人知道水鬼就是红蓼,红蓼就是水草妖,就让这段往事和烟尘一起随风而逝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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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彻还在锲而不舍地提问,凤华突然说,“云老爷子独自一人在丰都,身边可还有别的亲人?” 云彻没想到她突然问这个,说,“父亲生性孤僻,不喜欢有旁人陪伴,母亲去世后,小妾也未曾娶过一个,到了丰都当太医后,更是把族人都打发走了,只留下几个又聋又哑的仆人。” 凤华又不说话了。 又走了半日,到了一处岔路口,凤华带头走上一条大路,云彻四下张望,喊道,“不对啊,走错路了,唐啸天说过,去京西应该往东走才对。” “没有错,咱们绕路往符集镇的路走。” 云彻赶上几步,“眼看马上就要到京西了,为什么要绕路?” “再往前是下马川,咱们不能走那边。” “为什么?” 凤华言简意赅,“因为我说了不能。” 伍叔上来把云彻拉到一边,“英公子说往哪走就往哪走,公子就别多问了。” “一开始说是为了走近路,才走了这条行人稀少的道,现在明明有近路,却又要绕远路,实在让人费解。” 要不是碍着主仆的身份,伍叔真想戳他的脑瓜,“公子,咱们跟着英公子这么些天来,吃过亏没有?” 云彻摇头。 “那不就行了,反正她带的路,出了事她挡着就行,咱们只管跟在后面,多省心呐。” “好吧。”云彻只能不情不愿地答应下来。 将近日暮时分,三人终于走出了山道,踏上一条平坦的大路,从这里一直往前走,就可到符集镇了,这是三人几天来第一次到集市,伍叔和云彻都如释重负,会不会再遇上鬼怪暂且不论,至少不必再风餐露宿的,晚上也可有一间安稳睡觉的客栈了。 伍叔向凤华道,“不知道从符集镇到丰都还有多远?” “快了,骑快马的话也就两天。” “天快黑了,咱们要不要先找一家客栈歇下,明天早上再去市集买几匹马?”这几天以来,大家都倚仗着凤华才得以平安度过,伍叔对她早已心悦诚服,任何事情都要与凤华商量,只有她同意了,才能放手去做。 这些路对凤华来说自然不算什么,为了照顾他们,她还不得不放慢脚步,一路走走停停,饶是这样,云彻和伍叔也累得够呛,两人走得脚底满是血泡,还强咬着牙不吭一声,凤华都是看在眼里的。 “好吧。” 伍叔见路边有一家卖酒的铺子,忍了许久的酒虫开始蠢蠢欲动,拉着云彻说,“公子,这几天凤姑娘跟着咱们,连饭也没好好吃过一顿,如今咱们好歹有钱了,也该请凤姑娘吃些好的。” “对啊,”云彻拍一拍手,“是我疏忽了,凤姑娘,你想吃点什么?” 伍叔指着酒铺上“肘记”的金字招牌说,“这家店铺看上去不错,咱们进去尝尝。” 三人走进去,一个店小二端着一盘猪肘经过,伍叔拉住他问,“你们这里的猪肘做得怎么样?” “你闻闻不就知道了,不是我吹,丰都的达官贵人也不辞辛劳地赶过来,就为了吃上一口我们店里的肘子,那味道能差?”说完小二端着盘子就过去了。 凤华朝那盘浇着蜜汁,撒着葱花的肘子看了一眼,默不作声。 就在刚才,这个小二还在内室里和掌柜说话,被凤华听得一清二楚,小二问,“掌柜,这盘肘子该收多少钱?” “你先别说价钱,让他尝尝好不好吃。如果他说好吃,就收他五十钱,如果他说不好吃,就另外看着办。” “怎么个另外看着办?” “如果他只是觉得不好吃,但说不出个所以然,就收他四十钱,如果他说猪肉不新鲜了,就收他二十钱,如果他说这是瘟猪肉,收个五钱成本就行了。对了,你再看看他是哪里人,如果是本镇的,少收两钱,如果是外地特意赶来的,多收十钱,如果只是经过此地,再多收十钱。” “这么多门道啊,我怕我一时记不清楚。” “笨得跟个猪头一样,看人下菜碟不会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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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华朝着两人说,“要吃点你们自己的,别算上我。” 云彻抓抓脑袋,“这么好的肘子趁热吃多好,要不咱们打个包,带回客栈去?” 掌柜从里面走出来,向几人打量了一番,知道油水来了,笑眯眯地说,“不知客官想用点什么,我这里虽然谈不上应有尽有,但也称得上是本镇首屈一指的酒楼了。” 伍叔最关心的是美酒,问道,“不知你这里都有些什么酒?” “杏花酒,千里香,蓬莱春,秋露白,寒潭秋……”掌柜的一口气报出了十几种闻名天下的酒名。 伍叔的舌头都不利索了,“好,好那就各来一点吧。” “好嘞。”掌柜的噼噼啪啪地打起了算盘,最后一合计说,“每样都给你打个一小坛子,一共是十两银子。” 云彻说,“再把店里的拿手菜各炒一样,要精细一点。”云彻想给凤华买,也不知道她喜欢什么,只能每样都来一点。 见这两人连价格也不还,掌柜的乐了,又是一通算盘,完了还顺手在算盘的末端多拨了一个算珠,“加上炒菜,那就是十三两银子。” 云彻平时是个不管事的,对价钱完全没有概念,人家说是多少就多少,伍叔虽然见多识广,但此时为了能喝上酒,也没多往心里去,掏出包裹,拿出几锭银子来。反正白送的钱,花起来也不心疼。 掌柜的叫小二把各种好酒都打一点上来,小二把酒端上来以后,伍叔愣了,只见一共十二个小葫芦,这点份量,给他润嗓都不够。 “十两银子的酒就这么点啊?” “客官如果想要大份装的也有,只是价钱就不是这个价了。” 云彻又拿出一个银锭说,“我再加些银子,你看这么多总共能打多少酒?” “嗯——”掌柜的拿起那锭银锭,放在手里称了称重,又煞有介事的拨弄了一番算盘,最后说,“你这银子成色不好,至多只能多打一升的酒,这样吧,看你们远道而来,又是第一次光顾本店,我就给你们打个折,可千万不能告诉别人,否则人家埋怨我欺负老客,我这生意以后就难做了。” 云彻向老板连声道谢,伍叔也搞不清楚这里的行情,只能任由掌柜的说了算。 掌柜的让小二又打了几个酒壶过来,把炒菜也在纸篓里装扎好了,还让小二跟着两人,将食物送到下榻的客栈。 凤华自始自终负着手站在门外看天。 出来酒铺,云彻在街上找了几家客栈,都说满客了,最后找到一家名叫有家客栈的,说还有空房,虽然店面小了点,看着还干净,云彻向掌柜道,“来两间房。” 掌柜的向三人看了看,道,“只剩一间房了。” “这——”云彻为难了,“我这位朋友喜欢独处,能不能想办法再匀一间出来。” “没了,你们三个男人,一间房挤挤就行了,出门在外哪能那么讲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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