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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情生活]狐狸最新离婚案例小说系列——更新持续中(转载)[第8页]

作者:我爱狐狸皮大氅
首页 上一页[7] 本页[8] 下一页[9] 尾页[17]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五三八 惠子
    惠子一直想让我把她的经历写给大家,因为一直联系频繁,说了很多日常琐事,反而不知道怎么把她的两次婚姻作为教训整理给大家。
    惠子和我一样在执法部门,但是警察有多种,她的部门属于文职,由于当地风气和机关作风有别于江浙,惠子周围的人和事,和我完全不一样,正规博士学位的惠子,工龄十几年,在科里形同摆设,要么外派办证、要么天天参加会议做背景,凡此种种,不可思议。
    幸亏惠子对生活有细致追求,美好向善,不然简直无法搅清一锅粥似的日子。
    惠子第一任前夫,系统内处级干部,婚内出轨、嫖娼,离婚两次,目前三婚,私生活仍然混乱,惠子和前夫无子女,但前夫和第三者再婚后又有私生子,离婚又娶第四者......按说第一任前妻早已翻页,但这位处级领导始终没有忘记打压前前妻,毕竟一个系统,利用职权和人脉打压前妻,玩得六六六。
    我所在的环境,这样的人物,估计很难不被纪检部门清除,但是惠子所在地区,和我们完全不是一种机关文化,前前夫的同学职位更高,对他重重保护......
    惠子以博士学位在单位受孤立,多多少少和这位处级前前夫有关,惠子所在部门,十余年不动,科长一直故意排挤惠子,全科一起外出泡温泉,留她一个人值班不在话下......
    惠子温顺了二十年,承受了婚姻失败,前夫阴险离婚后仍不停打压、工作被排挤......
    去年科长给她介绍了一个男人,外在条件闪光,说是有一栋楼待拆迁,又代理法国洋酒,又有公司、饭店......在科长、惠子父母的集体敦促下,半个月内完婚,这个过程当中,我劝过她,因为太快了,完全来不及了解,虽然再婚经济条件是重要因素,但是,经人介绍不到半月就要结婚,我觉得太.......急躁。
    男方也催得紧,头脑一热,惠子再婚了。
    蜜月去的法国,薰衣草盛开的季节,红酒庄园,男的是不是做几样菜,蜜月结束,情节急转之下,惠子跟我说要离婚!我甚为惊诧,劝其冷静,但惠子没回坚持,例数男方问题,还有男方与前妻的熊孩子预备出场,我也渐渐发现男方确实有重大隐患。
    越来越失望的惠子发现骗子男根本不是“霸道总裁”,他在打惠子数套房产的主意!
    是的,骗子男一开始就目标明确,通过惠子的科长了解到惠子家有几套房屋,惠子离异无子女,惠子父母的房产惠子是唯一继承人。
    反而骗子男所谓的整栋城中村拆迁房,根本就没有拿得出来的证据,骗子男一家都是近郊农民,生活习惯、消费习惯和惠子相差甚远。骗子男买给惠子的婚戒,就是网上没有牌子的所谓“钻石”,惠子后来发现,这样的“钻戒”,骗子男还给了婚前婚后一直和他绵绵不休的嫁给法国人的小三......
    此时惠子一心求离婚,但是惠子的母亲不断扯后腿,她完全不认为女婿会打自己家房产的主意,并且坚信女婿很能干,有实力,是女儿胡搅蛮缠。
    一句话,惠子的亲妈特别怕女儿离婚,宁可相信自己并不了解的外男,惠子为离婚征战期间,老太太把女儿房间钥匙交给了骗子男......
    惠子提出离婚,骗子男声称自己母亲住院,要求惠子前往医院“尽孝心”,惠子没有做滥好人,在我的支持下一力抵制!
    终于说服父母做了房屋单独留给惠子的遗嘱,惠子自己名下房产留给侄女......骗子男看不到希望,同意离婚!
    树欲静风不止,离婚后,惠子的麻麻仍然“痴心不改”,不断放水给前女婿,女儿没有被坑,老太太内心极度不甘......

    五三九 一把刷子
    粉丝咨询:小叔子贪得无厌,屡屡借款不还,昨天发现丈夫数月前隐瞒自己从公司划款给弟弟十余万,查问不以为然,要不要离婚?
    我问了粉丝她自己的情况,赚钱能力,经济上是否依附男方,离婚后自己带孩子经济上有没有保障?结果是粉丝在男方公司工作,公司主要收入来源靠男方,男方虽然对她小气,但是收入基本交给她,并且不清楚她手里有多少钱......
    那这不就好办么?根本不需要离婚,他从盆里挖一勺子给弟弟,你就悄悄挖更大一勺子给自己,给娘家......大不了给他发现时说效法.....总比离了婚,丢了盆子,自己承受经济窘迫好.......
    如果是靠女的吃饭,我会直接去劝粉丝离婚,既然人家赚钱能力强,给弟弟的钱也不至于影响正常生活,为啥不来写柔和手段?不是不防备,不是不会算,但我不把矛盾拉到明面,本来男方就很强势,并不怕她的絮絮叨叨,扯多了,人家就说离婚,历史上曾有婆媳矛盾,后来婆婆回了老家,目前日子平稳,只是男方心系自己家人,粉丝就觉得无比委屈——钱都在你手里,你有啥特别委屈?男方计较妻子花钱,粉丝就抱着钱袋子省吃俭用——可是他根本不知道口袋里有多少钱啊,大姐,你不会假装别人给自己买了漂亮礼物?花言巧语总没错的!
    夫妻关系不要弄成谈判,如果男方不怕你,每每上纲上线,除了翻脸撕面子伤感情,只会把自己逼到墙角,家庭矛盾最好的解决方式不是争吵、谈判,是滴水穿石,软硬兼施,锁定目标,坚持不懈。
    太软若吃亏,太强硬,如果自己没有相当依仗,等于钻牛角尖,弄到彼此都没有退路,不要轻易就谈离婚,难道除了离婚,你就没有别的法道?非出轨、非家暴、非赌博、非吸毒,不过是面子里子的事,人家不让步自己就非得破罐子破摔?真离婚?一转身你就后悔!
    面子我要,里子更实惠,相比面子,我更看重实际利益。只要大局掌控在手,我不会为一些看似“原则”的问题多计较,老公给不靠谱的弟弟钱,只要这个数目完全不影响家庭生活,哪怕他有一点点大,但总数不惊人,不会超过家庭财产百分之一,我都不会大吵大闹,甚至不会上纲上线,但是我会问,会瞪大眼睛吃惊的问——你弟弟要不要紧哦?他怎么还是那么不靠谱?你这个当哥哥的赚钱多不容易,他这么大的人了.......唉!都是家人,你想借给他我能理解,唉,你就说我们家吧,巴拉巴拉......上次我表弟,我都没借给他,因为你赚钱不容易啊,我心疼你的钱(⊙_⊙),不过你瞒着我,我好受伤害,亲,你咋这样呢?我好受伤,不行,你得给我补偿!
    男人多数好面子,其实没那么难忽悠,不然怎么会有那么多沙雕给小三、女主播大笔大笔花钱?小三也是女人......她行,你也行。
    楼主忽悠人都不用打草稿,我的数位忠粉就是长期用我的花招,只要想跟渣男吵架(吵架也很有技巧,可以吵得婊里婊气,一点不吃亏)、要钱、发信息,回信息,花式腔调,冠冕堂皇,道德仁义,都可以信手拈来......绝对是腹黑的良师益友,啊哈哈哈哈!满满的套路都溢出来了......
    没有花花肠子怎么混社会?楼主很单纯社会不单纯,粉丝们家里的渣男不单纯,所以,楼主的“单纯”就带有目的性极强的一面,单一纯粹的眼里只有金钱~~
    小叔子算神马?借钱,吼吼,你敢借给他五万,我就能默默挖走五十万,至于今后见面,一副白莲婊债主嘴脸,呕死他们一家......欠我的钱,还想痛快,那就是呵呵哒~~


    (三十九 )预备警嫂
    郑簇走两天了,打来个电话,临时去湖南,虽然是“临时”,具体地址不确定,一想就知道不是一两天能回来。
    当警察,尤其是一线刑警就这样,说走就走,没时间顾家,不过我离结婚尚远,暂时可以不考虑照顾家庭等问题,警嫂生活,看看李长安就是现实写照,如果邓旷没有出轨,两个人都在公安机关,只能尽一头“发展事业”,做妻子的注定要多奉献、多牺牲,毕竟一个合格的警察,没有太多精力投入家庭。
    目前我对郑簇最满意的就是长得帅吧,毕竟在体制内说不上有多大前途,退休前混上正科是大多数人的目标,毕竟“郑簇”不是“正处”,在警队想弄上正处,难度太大。黎队这么强大,要按部就班,估计弄上正处也遥遥无期。
    我当警察不是为了提拔,就是喜欢那句“金色盾牌、热血铸就”吧,不过到底不是派出所,我在经侦部门说机关不算机关,说基层又不拿基层拿职级工资,不尴不尬,还真谈不上什么社会奉献。
    本职工作就是经济违法案件,问题是我大多数时间都在统计报表、写写信息、派发传递联合惩戒文书......这些事儿跟老百姓直接关系不大,所以,一有机会跟真正的违法犯罪斗争,内心非常主动。
    我觉得清秀有问题,但是现在等于无人顾及她,我不清楚黎队到底在忙什么,那总是比清秀重要,不过面膜的来源仍是个谜,用过的才知道神奇,我还是要弄清根源。
    其实公安系统无法办结的案子挺多,没有直接证据确定“面膜”杀人,和面膜相关的事件,都有明显的事故外在成因,甚至不能称为“凶案”,可怡姐的死亡尸检报告为“病毒变异”,没能确定病毒变异成因,但是显然不能推定为“长期使用xx面膜导致体内产生病毒变异”,面膜并非生化武器,法医对可怡姐使用的护肤品做了检测,面膜中确实有尸油,但是尸油在东南亚一直有市场,很多巫医用尸油作为特殊成分添加在唇膏、护肤霜内,除了有些莫名的用途,并不会直接导致“病毒变异、突发死亡”。
    我把能查的资料做了关联,最后连我自己都不相信加了尸油的面膜会带有不可思议的控制力、杀伤力,并且这个杀伤力还会区分对象,一般来说大邪之物对宿主也会有反噬,从我的使用效果来看,面膜对外杀伤力炸天,对内么?郑簇确实帮我驱除了黑线,如果任由“”黑线”在我体内增长,也许我就是下一个反噬对象?我看过可怡姐发狂的模样,很难控制,有强大的力量,但是,我知道那不过是徒有其表的外在强悍,她发狂那一刻,目光混沌,已经没有正常意志,反观我自己,戾气充斥浑身时,我知道我在干什么,我能感受到瞬间摧毁一切的能量。
    郑簇并不清楚我保留了内在的强大,他知道我有一些变化,但被他归结为天赋禀议,他知道的肯定比我多,但是,在面膜之前,我确实没有任何特别之处,冲破自我的力量凭空降临,夜深人静反思,总有些不踏实,有时恍惚的想问青天今夕何夕?我这一生会有多长,又会怎样?
    想到人生那些不可知,我就对恋爱啊、结婚不那么迫切,我想知晓自身以外是否真实的存在命运,也就是我的未来能突破到什么程度?这个过程有多长,我在这个世界,将有什么样的痕迹?我所想的已经不是结婚生子女,生老病死,总觉得有些神奇不可知的等待,但又不确定那些超越平凡的存在是否真的到来......
    在传统文学上这叫浪漫主义,超越了现实、生活,对于人生、理想,以抽象化的“独特、奇迹”去编排,放在八九十年代,“有志青年”或多或少有此类不切实际的人生构想,改革开放四十年,改革春风吹满地,中国人民越来越“接地气”,要么整天刷手机,要么为钱焦虑,就我这个思想,估计拿不上台面,我也不知道郑簇真了解我内心时,还会不会一厢情愿觉得我就是他未来的老婆?我觉得除了深夜反反复复的冥思、幻想,简直不知道自己要干什么。
    安检上次被我轰走后再也没出现过,倒是最近听了一些传闻,和一个小鲜肉师弟被小鲜肉丈母娘捉奸在床.....呃,如此看来,她也就是正常人?
    传闻经李长安描述,已经变成纪实文学,安检主动勾引27岁的年轻文证科科员,两人每周固定在安检住所嘿咻,小鲜肉丈母娘在基层派出所,也不知怎么有了线索,随便搞定安检小区保安,拿到小鲜肉和安检电梯搂抱亲吻视频,接着一举捉奸,门是给大锤瞬间砸开,火爆的丈母娘协同几个侄子冲进去一顿操作,安检硬是给人家拍下了裸身视频,腰腹有明显赘肉,胸部下垂明显......李长安弄到了截图,原来没穿衣服的安检,就是个一脸丧的中老妇女......她不是狂热的迷恋黎队么》原来女性也可以把情感和肉身分离,我给李长安发了个偷笑表情,外表高冷的安检竟如此“不拘小节”,荤段子越传越多,我有点幸灾乐祸,但又觉得安检不应该如此马失前蹄啊......

    五四零 泡沫

    昨晚预约的网友沫咨询离婚抚养权事宜,她和丈夫都是再婚,各带一名子女,婚后又生育一女,女儿五个月两人分居,男方主动提出离婚,一审法院判决不予离婚,马上男方又要提起诉讼,两人都不想要抚养权,男方提出如果女方一定要把抚养权给他,那么婚后共同购置房产,女方出资只能算借款,并且,男方拿不出那么多钱一次性偿还。
    婚后那套房产已经增值,当初女方出资三十万,男方二十万,但是,男方的二十万是借来的,婚后一直在还......
    听闻男方二婚,且对房产虎视眈眈,我问她知不知道男方第一次离婚原因,一般来说,离婚前能够利用抚养权争房产,均非善类,没准他第一次离婚因为出轨。
    沫略迟疑,——说出来让你笑话,我知道他什么原因离婚,确实是出轨......我就是那个让他离婚的原因。
    后面的情节大致如下:沫婚后和丈夫感情一般,时常觉得寂寞,一来二去和当公务员的现任发生了关系,出轨后没几天,男方就提出双双离婚、两人结婚。
    沫并不想离婚,此时就提出分手,结果男的率先回家离婚,因为被妻子发现出轨,净身出户,当时不想要二子,但前妻拒绝抚养,男方只能自己留下抚养权,当初为了打消婚外情人的疑虑,男方声称,结婚后只要你不把我儿子打的满身是血,我都不会介意。
    沫根本没有离婚的打算,却被婚外恋人步步紧逼,怕自己老公发现,只好离婚。离婚后不久,前夫就知道了她出轨,于是拒绝支付抚养费,而她因为怕前夫闹到单位,也就没有要求前夫支付抚养费。
    再婚不久,因为各自带着前次婚姻的子女,且和男方妈妈生活在一起,家庭矛盾迅速出现,丈夫会因为她对继子的一句批评跟她翻脸,她也受不了被当成外人的感觉,经常回娘家,等到她生下孩子后,再婚矛盾仍然存在,尽管丈夫对她的女儿“也很喜欢”,但是两人还是分居了,她带着女儿回了娘家,从孩子五个月至今,一年多了,男方没出过抚养费,在她看来并非男方不重视女儿,只是因为感觉她有钱,娘家可以补贴.......
    现在离婚是她不愿面对的结局,但分居满一年,孩子也一岁半了,法院二审判离婚可能性极大,她就想抚养权给男方,因为自己工作有些特殊,每年有四五个月当中,可能因为工作关系每月去外地一周,她希望这个期间孩子由男方照顾,所以抚养权给男方,而自己多出点抚养费,一回来就自己照顾。
    男方明确表示,要把孩子给他房子就只能还她出资款,并且,不能一次性偿还......
    我告诉她男方要求与法律规定相违背,离婚后承担抚养权的一方,房产方面即便得到照顾,也不过是5-10%的份额,通常不会超过5%,男方显然就是算计。
    为了尽责,我充分了解了她想放弃抚养权的原因以及今后对孩子生活的打算,结果发现她的想法非常天真。她认为男方对自己儿子好就一定也会对女儿好,现在在一起生活的时候,五六岁的男孩踩了妹妹,男方会让儿子不要再踩碰妹妹.......一个五六岁的男孩,踩了五个月大的婴儿,被大人提醒了一两句,这能叫“对女儿更好”?
    在我看来,这个男的对孩子并非多么重视,第一次出轨急三火四闹离婚时这个男人可没打算要儿子,再婚前口口声声只要她这个当后妈的不把儿子打的浑身是血都ok,婚后变得维护儿子,说白了就是因为再婚生活让他失望,沫给他带来的激情太短,很快乏味,他当然要找理由推卸自己的责任、过错,于是,沫就成了男人眼里的恶毒后妻、继母......
    要知道一个男人提出离婚,尤其是曾经因出轨主动离过婚的男人,再次提出离婚,十之八九并非真为了孩子,尤其在沫的经历中,她已经带着女儿回了娘家,并不是多么凶残、厉害的后妈,何况奶奶非常惜爱孙子,男孩一直由奶奶照顾。沫的存在甚至无法影响男方一家三口的生活,但是男的坚决要离婚,还信誓旦旦,谁对我的孩子不好,我就自己带着两个孩子过......既然对孩子这么重视,何必出轨离婚?既然非常喜欢小女儿,怎么忍心孩子五个月就逐出家门,此后一年分文不付......
    我建议沫去了解男人这次离婚的真相,沫犹犹豫豫,她说她不想开撕,当初和他结婚不是为了钱,这次也不想为了房产跟他撕破脸,毕竟今后她还是希望能好好相处,共同照顾女儿。
    我花了一个小时分析、劝告,甚至想到了男方可能和前妻复婚,而她的女儿落进前妻手里,前景堪忧.......可是她并不相信男的会复婚,也不相信真复婚前妻会对自己的女儿报复,在她看来,对于男人的一家,无论男孩还是女儿,都是他们家的孩子。
    我告诉她我的一位粉丝,丈夫在和第三者离婚后带回了幼小的女孩,求她看在儿子的面上复婚,她接纳了,甚至对这个小女孩特别好,吃的用的都是好的,并且重视“快乐教育”,从不严苛管教孩子,等那个女儿长大结婚,过了好些年才发现不能生育,加上本人学历低、结婚后就没再工作,三十几岁离婚,只能打零工混日子。但是女儿仍和她亲密,根本不知道,从她小时候嫡母就一直用微量寒凉中药控制女孩的身体,因为小三破坏她婚姻导致长子精神抑郁,自己一度精神崩溃,这样的仇恨,她没道理放下,她可以提小三养育子女,但是,小三母女需要承受相应代价......
    沫以为这是小说里的故事,后来她还说了自己信佛,坚决反对堕胎,我回她,信佛不能出轨,她说,她破解了......
    破解了,当初婚外情只是为了婚外有个寄托,根本没想离婚,觉得自己和情人都不需要离开原来的家庭,家还是家,只享受婚外情......
    结果情人是热辣的,激进的,走到婚姻没多久,激情成了厌烦,在人家算计的时候,沫还在幻想“他对孩子不差”......
    我跟她讲了我一个粉丝为婚外情做第三者、自己也出轨离婚,再婚后不到一年男方变心,逼她离婚抢房产的故事,那位粉丝叫泡沫,名字里也带个“沫”,第一次婚姻丈夫对自己很好,但是没什么情趣,于是认识了很会玩的已婚男,两人痛快的离婚、再婚,只是“幸福的走到一起”没多久,男的又厌烦了,又有了新的激情,送给她的一半房产,也拼死拼活往回要......
    泡沫终归是泡沫,曾经的美丽原本就带着幻觉,既然因佛,应当知道因果......
    四十(妖怪)
    安检被捉奸的视频不知怎么传到了系统内部,安检疯了一样找领导、找律师,大张旗鼓的追查,小鲜肉跟着彻底火爆,婚姻没了,难道真跟比自己大十几岁的女人结婚?小鲜肉为了挽回颜面,逢人就说自己被动,又无奈又被动,安检是上级,手里有年底考核打分权限,小鲜肉......说到底是为本部门争取加分,不敢得罪省厅领导......这个理由......
    安检和她的律师叫嚣着让“侵犯隐私”的背后策划人“彻底曝光”,直接成果是安检的“事迹”越穿越火,当别人家小三被抓包,你就不能低调、安静?戾气越重越心虚,内部火到网络,通过网监最后确定发布视频的id在美国,安检的律师收了五万,最后告诉她国内没法起诉维权......
    安检明知小鲜肉丈母娘“搞的鬼”,没证据只能想阴招,奈何人家警惕性高,可能也知道安检的一些邪门传闻,女的在捉奸后就去了外国,办理离婚手续是临时通知男方到场,根本没给安检见面接触时机,倒是系统内部传开了安检用邪术勾引小鲜肉,还准备打击报复其前妻一家......
    领导也坐不住了,不知做了什么思想工作,安检辞职,离开公安系统......
    不知为什么,听到安检辞职,王雨辰心里咯噔一下,向安检这等人物,留在公安系统多多少少还会有所顾忌,一旦离开?
    果然没多久,小鲜肉“病逝”,从发病到死亡不到一个月,小鲜肉浑身上下都是化脓血包,尸检报告“病毒变异”,怎么个变异,什么原因,无查!
    据说死的非常恶心,浑身腥臭,最诡异的是死前一刻小鲜肉还有意识,一个劲儿说什么在割他的皮,录音经过分析,确定为灵童割他的皮。
    灵童是用泰语发音,核实小鲜肉出境记录,压根没去过东南亚。于是又想起安检的传闻,但安检已经辞职,何况没有证据,小鲜肉低调葬礼,时光的轴承继续向前碾压......
    王雨辰出差上海,南京东路散步,遇上了一个长波浪发,五官立体、双眸幽深带有欧化气质的美人,彼此朝着不同方向,只是女郎太耀眼,王雨辰忍不住看过去,女郎的皮肤凝脂一般,不,细看没有毛孔,更像是高级塑胶!
    五四一 2019迎新春宅斗系列(一)
    ——金主大傻
    婆媳矛盾乃婚姻第二杀手,最近的咨询集中在婆媳矛盾,类型包括婆媳共同生活矛盾、二婚婆婆重视继子女过度参与小家庭矛盾、公婆过于强势,严重干涉媳妇人生道路等等......“婆媳矛盾”是统称,女猪嚼固然重要,不省事的也可能是公公。
    卿卿家的渣男出轨足浴女(目前经营美甲店),卿卿的公公各种支持儿子离婚。其实卿卿是个不错的媳妇,职业女性兼顾家务,儿子五岁,基本是她照顾,基本可以评价为:具备中华女性传统美德,品行端厚。问题是,卿卿家的渣男随着收入增加(其实就在在公司做业务),新房装修过程中认识了小区足浴女,一来二去有了首尾,出轨被卿卿抓包,就有了离婚的心思,卿卿公婆长期相互欺骗,婆婆年轻的时候还是盗窃团伙成员,两口子当年都没少外遇,甚至仙人跳......渣男习惯“听爸爸的话”,老头砸本就出轨气走了老太太,一听说儿子有了新情况,一万个支持!
    渣男原本还是同意净身出户,由于老头砸的参与,又舍不得牺牲钱财,卿卿想到离婚后自己供房贷养儿子,也是各种纠结......
    期间因为之前的出轨证据已被渣男否认,卿卿在我的支持下,再次捉奸成功,然而,渣男铁了心思“佛系”,不主动离婚,不配合卿卿分割财产,表面答应和小三分手,一转眼,又凑在一起。
    小三也是个奇葩,已婚,有两个子女,三十几岁朋友圈各种美颜特效照骗扮演“少女”,名头上是美甲店,实际不正经营生,除了卿卿家渣男,还有一个金主,那金主,人傻钱多,是卿卿通过美团找小三美甲店,在“评价”里发现的线索。
    美甲店的实际出资人应该就是这位金主,卿卿通过手机号码和金主联系后,金主要求面谈,金主气场强大,很社会,卿卿一度有些害怕,但是从她复述的和金主对话内容,我基本确认,这货不会对卿卿实施暴力。
    在金主的描述中,他是个痴情的“甜傻”,他有钱,非常非常喜欢足浴女小三,他离婚了,然而,他的女儿不能接受介个小三做继母,所以,他只能一边出钱一边容忍他的小三有老公、又其他野男人,并且不止一个,金主确认除金主和卿卿家渣男以外,小三至少还有两个情人......可是金主对小三是真爱,只能默默给她钱钱。
    这样的金主很“可爱”,于是我给他起了一个名字——大傻,但是大傻也有些奇怪,我让卿卿继续和大傻联系,吃饭、唠嗑,反正都是大傻埋单。
    很快,大傻和卿卿又见面吃饭,大傻说漏嘴了,他其实......没离婚,但是很爱很爱小三,因为小三生理结构特殊,天赋禀议,介个嘛......我说不出口,不过大傻很社会,也有几分爽气,和卿卿见面,也是想抒发屡屡被绿的纠结情怀......反正卿卿一时也离不成婚,与其独自生气,不如和大傻吃饭、唠嗑,反正大傻思维奇葩蛮好玩儿的......
    卿卿公公在得知“下一个儿媳”居然已婚还有两个子女,三、四个男人,就偃旗息鼓......然而,在老头砸眼里,儿子不离婚只是权宜之计......
    然后嘛,就前几天,大傻又联系卿卿,小三得了很严重的病,他得去看,卿卿怀疑这是小三和渣男联合起来骗大傻的钱,我让卿卿好心的提醒大傻,可是大傻义薄云天啊,表示如果不是特别严重,他出钱.....
    于是大傻就去了医院,小三得了肾病,要么换肾,要么透析,卿卿怀疑这是小三的那几个男人,经常给她服用春药的结果,毕竟,那几个找她的男人,没一个好东西......
    渣男说小三室肾衰竭、大傻陪小三去的医院,说是尿毒症,昨天卿卿去店里看小三,渣男正在给小三打电话,大傻和渣男争小三,竞争还挺激励,大傻一颗心都搭了进去,两人为小三争风吃醋,卿卿说,简直是风云大战,小三太有手腕......小三肾病的检查结果还没出来,小三脸色还行,家里的哥哥、弟弟都来了。卿卿说大傻对小三一往情深,昨晚大傻和小三聊天,消散不理大傻了,今天早晨,大傻拉着卿卿去小三家捉奸,大傻先进去看,渣男不在,卿卿就没进去了......
    卿卿刚刚提供,大傻承认了小三骗他的钱,肾病是有,但严重程度不知道......
    如果真是很严重,下一步大傻会不会承包小三全部医药费......毕竟实打实考研真爱的时机到了......小三真到了要透析、换肾的地步,特殊生理结构的天赋,估计用不上了......肾完了,啥手腕也使不上劲儿......
    最新动向,渣男自称起诉了,老头砸昨天开走了卿卿家的车......卿卿诈了炸,渣男没去起诉~~

    离婚财产分割照顾子女、女方的法律依据
    2019-01-15 19: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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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原则,最高人民法院在2014年《对离婚财产分割案件中有关法官行为规范的建议问题的答复》中解读为:

    现实生活中,离婚财产分割涉及到对离婚财产的定性、夫妻双方对导致离婚是否存在过错、各自过错比例以及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维护的问题,较为复杂。首先,关于哪些财产可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进行分割的问题。综合我国《婚姻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和第十九条的规定可知,夫妻共同财产包括法定夫妻共同财产和约定夫妻共同财产两类。法定夫妻共同财产一般为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但以下财产除外:(一)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二)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三)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约定夫妻共同财产则为夫妻书面约定归夫妻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的财产。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法院原则上适用物权法共同共有的规定,实行均等分割或按当事人约定比例分割。但考虑到夫妻关系本身的特殊性,在原则上均等分割的基础上,法院还要考虑夫妻双方在离婚问题上是否存在过错以及过错比例大小这一因素,合理确定分割比例,以体现在财产分割上的实质公平。这一点也在我院1993年颁布的关于离婚财产分割的司法解释中有所体现。在具体审理离婚财产分割案件中,除了过错因素将影响法院在确定离婚财产分割比例上的判断之外,还有一个因素不能忽视,即妇女、儿童这类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保护问题。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之规定可知,我国婚姻法对子女和女方权益优先保护。换言之,在离婚财产分割时,法院在确定各自分割比例时,还需加入子女、女方这一因素。在双方其他因素大致相仿的情形下,可对有子女抚养权的一方或女方适当多分。

    由此可见,根据最高法的答复,尽管无过错方、获得抚养权一方和女方可以多分财产,但也是在均等分割的基础上酌情多分一些,幅度不会太多。实务中,如女方获得抚养权且男方有错过,女方多分财产的诉求获得支持的几率相对更高。
    (二)这家的公公爪子长(上)
    网友咨询离婚,两个子女,婚后即和公婆一起生活,公公非常强势,渣男不顾家,长期赌博输了几十万,婆婆替其还清,但仍未能改变其嗜赌本性,且每周以驻村工作为名夜不归宿,网友发现开房证据,但没有登记第三者姓名,渣男死不承认,硬说是同事打牌赌博用他身份证开房......
    房子是男方婚前的,婚后双方父母共同出资买了一辆车,都是渣男在使用,网友对婚姻看不到任何希望,但孩子控制在公婆手中,男方提出离婚条件,两个孩子都归他,未离婚前还得去他家过年,还得“尊重”他父母......网友已经带着不足两周岁幼子逃回娘家,但是五岁的长子控制在公婆手中,公公在短信中气焰嚣张——我们不会同意你们离婚的,你执意要离婚就去起诉,还让网友好好学学婚姻法及司法细则,说是不会判离婚,原因是公婆扣押了结婚证,——“没有结婚证你懂得”......懂个P!这位公公还是律师,竟然强硬干涉婚姻自由,没有离婚证完全可以去民政局开证明,并不影响离婚诉讼。
    这种家庭,公婆特别强势,一结婚就要和公婆住,网友当初或考虑生活便利吧,在我看来,小家庭最好不要一成立就依附归属在大家庭,跟公婆生活,以牺牲自由换取有人做饭、照顾生活我觉得不可取,这种关系搞不好就是贪小便宜吃大亏,甚至自投罗网......
    当初我同事小青因为自己经常出差、值班,找对象特别希望有工作时间稳定,能多照顾家庭的,于是别人就帮她介绍了卫生局的江暨,他们交往后,我意外发现江暨父亲也认识,司法系统出去的特别无赖的一个老油子律师,靠关系办案,手段下三滥,我跟同事关系还不错,就提醒了她,但是,小青对江暨性格比较满意,江暨父母对她特别热情,经常叫她过去吃饭,小青家在山东,平时孤家寡人,有人经常让她“回去吃饭”,内心暖暖的,再者说,自己是个警察,不可能被人欺负吧?
    一来二去,怀孕了,江暨妈妈说头胎万万不能拿掉,会伤身体,小青父母老实木讷,在江家的主导下,趁没有显怀,两个月内领证、摆酒、结婚,江暨口中用来结婚的房产一直对外出租,再说小青怀孕需要人“照顾”,简单装饰了公婆家江暨的房间,小青入住公婆家,开始了“新婚生活”。
    既然生活在同一屋檐下,亲朋散去,江暨爸妈就收起了以往的随和,渣爹摆出一副大宅院老爷的面孔,“严肃的”和小夫妻约法三章,实际上就是给小青立规矩——江家就一个儿子,以后所有财产都是他们小两口的,“只要你们好好过,不要出幺蛾子,我们家这三套房子,包括江暨原打算结婚用那套房子,都会留给孙子,我们老两口不要,我们什么也不缺,辛苦了一辈子,就是为儿孙,小青啊,你要好好养胎,确保生下一个大胖小子,江家的未来就都在你肚子里。”
    “江暨不太懂事,不太会过日子,以前都是妈妈操心替他管工资,现在又要劳烦妈妈了,小青你的工资你自己花,不过,家里的房子还有贷款,这个也不要你们还,房子就是给你肚子里这个,你是家里的大功臣,我和你妈是怕你管不住江暨这浑小子,你那点钱落进他口袋,我看还是妈妈辛苦下,你们的收入妈妈单独存放、替你们好好保管。”
    小青愣住了,还有这一波操作?
    “这第三点嘛,就是家风,家风关乎和睦,关乎家庭生活幸福,咱们家不吵架,我整天出法庭,最厌烦和人大声争辩,我们家都是有素质的人,约法三章,有事情好好说话,不要吵,不得吵闹,民主集中,都可以提意见,集体商议,最后,合议拍板!”
    小青只觉得资深公公挺能搞,完全没往心里去,两人接着就去度蜜月,由于江暨工资卡不在身上,刷的都是小青信用卡,出发前,江暨爹妈说了,好好玩,回来给报销!
    2010年新马泰蜜月游,连玩代买花了三万,江暨是个孝子,给老爸、老妈买的lv、Gucci钱夹就花掉了七千,小青工作生活用不上大牌,给自己买了ck打折的挎包,不到700,已经觉得蛮好,江暨自己买了bully公文袋,折扣后2000多,作为男人,这也不算多奢侈......
    回来后,母慈子孝,江暨爹妈开心收下大牌,小青自己爹妈在胶东,开手工压榨油作坊,小青就给他们买了泰国的风湿药,那边实在没什么适合老两口。
    可是说好的“报销呢”,转眼到下月还卡,小青月工资两千,哪有能力一下还上三万?
    这家的公公爪子长(中)
    回来一周了,蜜月旅游费报销的事,他们家就没人提头,这一转眼要到下个月发工资了,小青必需还卡啊,问江暨卡上透资的钱怎么办?江暨光说让我想想办法,就是没下文,小青熬不住了,只好扭扭捏捏跟公婆开口,“吓?三万多?出去旅个游,不到十天花掉着三万?”婆婆受惊吓的表情让小青以为看到了青蛙精。
    “小江怎么这么没分寸,说好的我们家给报销,也是要按过日子打算,这么大一笔钱,乖乖,我心脏扑腾扑腾,乖乖!”老塌塌直按胸口,就是不吐口帮还钱,小青也是个要面子的,气得不得了,回到单位和我吐槽,“大不了我自己还!”
    “你还个p!团费两个人12000,他们家的名牌包又是10000,剩下七七八八八千,你真要还也就是这8000的一半,既然说报销蜜月费用,不可能团费都不给报,我去帮你说道说道!”
    “姐,你要去他们家?”
    “dei,省得他们欺负你呀。”
    “哎呀谢谢姐姐,不过这次还是别去了,毕竟我们刚结婚,也许我婆婆就是说话直率,要不我再跟我公公说说?”
    看看小姑娘抹不开面皮,其实我也才结婚一年,论和婆家斗争经验,也就一般般,毕竟还在蜜月,希望小青运气好。
    老油条果断不一般,小青再次提起还卡的事是在晚饭后全家坐在沙发上看电视,“3万啊——小青、小江,你们的妈妈也跟我提起过这事,3万,小青你一个月有没有2千?你们两个孩子放心,这钱,的确超出了预算,但是蜜月只有一次,爸爸会帮你们解决,家里有本账,小青你也不是外人,别看你妈掏钱不痛快,她可是合格的管家婆,咱们家,看着比一般人家风光,爸爸一个月有个小几万,确实,爸爸基本工资也才四千,其余都是靠案件提成,说不好听,靠天吃饭,但是这个家庭基本运转需要的费用呢,一分少不了,两套房子要供,小江的车要还贷,生活费用、水电物业,这些都不想让你们小两口操心,可是,你们应当理解妈妈,家里一天什么都不做,开销也是几百,小青要还的卡就拿给爸爸,另外工资卡也暂时让妈妈保管,省得小江这坏小子又打你坏主意,小青啊,你一心软,就被坏小子利用了,你看看,这次花销这么大,不是小江的主义我们也不敢信,我们看中你的家庭、人品,没有要求门当户对,就是怕儿媳和小江一样不懂过日子,小青以后多跟妈妈学学,把这个家,像模像样的管起来!”
    小青的债务解决了,但是工资卡也随即上缴,小青觉得有点不对味,但又说不出什么,可不是么,lv、gucci都是小江的手笔,要是小青买,顶多就是梦特娇、鳄鱼。
    蜜月在交出工资卡后过去,小青月份还小,回到家也能跟着婆婆学习“操持家务”,就是厨房打杂,做做家务,小青本来就会做活,这段时间单位安排她的工作也不多,一来二去小青就成了家务主力......
    怀孕四个月,擦地滑了一下差点流产,我们到医院看小青,病房里就她一个人,老公、婆婆全都不在!小青说小江出差,婆婆这几天身体不舒服,什么样的情况也不能把孕妇一个人撂医院吧?别看小青怀孕四个月了,人不算胖,肚子也不算大,我前段时间忙出差,没细留心,这会看看病床上的小青,又问了问医生,人家说营养不良!
    Tm蛋,都这快共产主义了,一个公务员孕妇,能营养不良?我问小青在他们家吃什么,我靠,一打听出来差点背过气——江家崇尚“健康”、“绿色”,很少大鱼大肉,最常见的荤腥就是“肉蛋饼”,鸡蛋和肉沫加白水少许盐上锅蒸,小江妊娠反应本来就胃口不好,每天对着这一道“荤菜”,真是昏的不要不要......我让她报报家常菜名,他们家每天不是莴苣叶就是麻杆儿芹,这tm喂兔子啊!
    我坐病房等着,一直到中午快一点,老塌塌才出现,小青的午餐是我去带的外卖,老塌塌端着个保温桶来,观其颜色,甚为红润,我靠,果然绿色营养健康!
    老塌塌一见有小青同事在场,即刻一脸慈善,“青啊,感觉怎么样?妈一大早就跑菜场帮你找排骨,你看看,刚炖好,赶紧喝,趁热,妈还没吃午饭......”
    我接过那炖了一上午的排骨汤看了看,有两粒枸杞,一节玉米,两三块骨头,然后......就清水汤了,这不科学啊,炖了一上午就三小块骨头?不对,还有烂成破布条一般的一两节西红柿圈,问问没有新鲜的汤相扑鼻,这tm不是剩菜吧?
    在老塌塌殷切的目光中,小青喝了一口,“妈,这汤?怎么这么咸?”
    咸?他们家不是一贯口味清淡么?出于对孕妇负责,我也喝了一口,我擦,这什么刷锅水?又咸又怪。
    “大妈,您这汤,哪来的?别糊弄我们啊,我们可是人民警察!”我一瞬不瞬望着老塌塌,嘴角是刁钻寒冷的笑,老太太即刻显出委屈,“这,你们怎么这么讲话?我炖了一上午......”
    “打住,这汤,您肯定没炖,估计就是热汤的时候为了掩盖隔夜的不新鲜,撒了盐,要不咱们去你们家垃圾筒找找剩下的玉米梗?您这汤,绝对饭店带回来的隔夜汤,因为西红柿在隔夜后反复炖煮会呈现质果皮脱落,质地松散,咱们有鉴定中心,大妈,咱这不是挑刺,小青在你们家做家务滑到差点导致流产,医生诊断营养不良,在这种情况下,这碗隔夜汤出现在你们家送给孕妇营养餐里,咱可得好好讲究讲究!”
    老塌塌给我气得脸都变色了,“小青,你这同事,凭什么对我们家里的事指手画脚?”
    “家里的事儿?大妈,小青是人民警察,是我的革命同志,我作为小青的革命同志,岂能眼看着小青身体受损?要不,您去我们单位找我领导反映?话说,我们领导也挺关心群众,上午还派工会的人过来看望过小青。”
    “大妈,您记住喽,您儿媳妇是人民警察,那不是丢谁家院里都能欺负的!”
    “你?!警察就好欺负人了?!”
    “大妈,谁欺负人了?您说的被欺负的人在哪儿?小青现在的情况,需要丈夫的体贴,反正都是机关单位,小江的单位我们也可以去协商,这个阶段少安排小江出差,适当多照顾妻子,毕竟警察家属应该多担当。”
    老塌塌给我气跑了,小青一脸钦佩,“姐,你真厉害,我这次也想明白了,他们家对我实在太不厚道,我住院了,江暨也不朝面,回头想想,这两个月,他都有些不正常,等我出院,回去查查他的身份登记,我都怀疑他有问题了,一个星期四天不在家,不是出差就是值班,我本来还没太注意,这两天一个人躺着,回头想想,什么都不对。”
    买房诚意金可以退吗?诚意金和订金及定金的区别(免费解答)

    买房诚意金可以退吗?诚意金和订金及定金的区别(免费解答)X 买房时会发生多种费用,除了首付款之外,买房的初期你还会有诚意金或者定金之类的名词,不少没有经验的购房者们对于诚意金并不了解,钱交给了开发商又想反悔,那么,买房诚意金可以退吗?买房诚意金又是什么意思?
    买房诚意金可以退吗?
    1、购房诚意金是中介和买房与卖房之间签订的合同的一种体现,但法律上没有“诚意金”之说,如果当事人之间未达成购买交易这个诚意金是无条件的退还给付款方。
    2、但是购房者需要注意的是,定金在交付之后是不能退还的,而订金和诚意金在买房者放弃或是不满意是,是可以无条件的退还,所以买房者在签订任何的条款时候都需要看清楚,需要多留个心眼,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买房诚意金是什么意思?
    1、所谓的“诚意金”是开发商的一种营销手段,在收取“诚意金”的同时,对购房者许诺一定的优惠,刺激购房者的积极性;另外,通过收取“诚意金”,确定购房者选房的先后顺序,维护购房秩序。
    2、诚意金,即意向金,是20世纪90年代从中国港台地区传过来的叫法。这在房产中介与买房和卖房双方签定的合同中多有体现,其实法律上并没有诚意金之说,而且“诚意金”也不是法律意义上的违约金、定金、订金。因此,“诚意金”不具有合同效力及法律保护的性质。
    3、“诚意金”并非“定金”。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预售前收取“诚意金”,并与排号、认购等行为挂钩,这种资金并不具有“定金”性质。 从法律意义上讲,定金有担保效力,担保未来双方将签订具体买卖合同,缴纳定金时,双方已明确标的物以及价格。
    4、诚意金至今尚未得到法律上的承认,属于开发商自创的词语和收费环节,并被开发商描绘为使购房行为公平、有序的营销方式。然而在现实中,诚意金有时只是表达了购房人单方面的诚意,一些开发商并不受诚意金所应体现的诚意制约。
    一定要记住诚意金是开发商的一种营销手段,所以在面对开发商的忽悠的时候千万不要冲动,一定要保护好自己的利益。
    这家的公公爪子长(三)
    小青还在安胎,我让周桐帮我查江暨的信息,结果发现江暨婚前就在滨江申请了廉租房,这套房子小青根本不知情,我跟周桐过去观察,江暨每天中午在那边吃饭、休息,和他同居的是一个离异的女人,那个女人居然和江暨一个单位!
    据群众反映,他们住在这里至少三年往上,也就是说小青从头到尾没得到过江暨的真心,江暨不知道为什么目的和小青结婚,他和那个女人的往来却一直在延续。
    这样的消息我不知道怎么反馈给小青,小青一旦受刺激,估计胎儿保不住,婚姻也要ko over,但是,任由发展么?
    思来想去我也很纠结,我吞吞吐吐的态度终于引起了小青重视,等她出院,我告诉她江暨中午好像在单位那边和女同事吃饭,小青稍微迟疑就了然,考虑到她身体,我和另一个女同事一起陪她“出现场”,一点技术含量没有,那位女同事去了直接踹开门,江暨围着围裙和一个看上去实在不怎么样的女的“在家吃饭”......小青进去的时候,江暨正端着盘子从厨房出来望着破门而去的师姐发蒙,那个和他在一起的女人,穿着碎花五分裤,退了色的t恤衫,质朴的让人觉得这是一对平凡的正常夫妻......
    大着肚子的小青与这个平凡家庭显得格格不入,江暨已经放下了盘子,看看那个女人又看看小青,“你坐吧,你大着肚子,跑什么跑啊。”
    小青哭了起来,那种突然的、从伤心欲绝到歇斯底里的哭泣,哭够了的小青拉起桌布,毁了整个午餐,那些碗和盘子、还冒着热气的菜和汤碎了一地,女人尖叫起来,“你干什么?!”
    江暨拉住小青,“请你离开!”
    刑侦过来的师姐果断弹开他的手,颇具气势的低吼了一声“放开!”
    江暨想伸过去的手又缩了回去,看出了这个男的懦弱和眼底对我们的怨怼,于是我挡在了他和小青之间,“江暨,你就是这样对待怀孕差点流产的妻子?信不信,我们找你们单位!”
    “找单位?”那个女人又一次叫了起来“凭什么?!莫小青,别以为你怀孕就能拴住江暨,江暨瞎了眼才找你这么个拜金女!”
    拜金女?
    小青一个巴掌扇了了过去,“拜金女?蜜月旅游刷我的卡,他们家说报销就是拿走我的工资,我拜金?姓江的,你有个狗屁金!”
    小青大着肚子和那个女人撕扯在一起,我们小心翼翼的拉架,因为地上全是油,小青还是跌倒了,血流了出来,师姐背起小青下楼,我们起了一辆警队带斗摩托,师姐把小青放好,风驰电掣冲向医院。
    胎儿居然没掉,折腾成这样,出了那么多血,居然没流掉,医生劝小青保住胎儿,说了一大堆巴拉巴拉......
    我和师姐都很迷惑,医生的意思,这个胎儿意志这么强大,流掉不好,何况第一胎流产以后可能惯性流产......
    师姐骂了句麻蛋,做女人怎么这么烦呢,是啊,想离婚,可是胎儿又不好拿掉,不离婚?王八蛋已经公然与人同居了......
    不行,我要找江暨算账!
    这边师姐给小青婆婆打了电话,没办法啊,小青爸妈在老家看孙子脱不开身,那边我冲到江暨单位。
    “江暨,你老婆在医院大出血,你tm还在这跟李寡妇打情骂俏?!”
    我进去时江暨正和那个女的吃一袋山芋干,我擦!那个女的名字我也知道了,李欣冉,还是个副科。
    我声音嗷嗷大,瞬间吸粉,办公室进来好几个,门口也有低调观望.....
    “李欣冉,中午推到了江暨老婆,造成孕妇大出血,你现在当没事儿了?江暨,立马拿钱去医院,李寡妇我们报警了,请好吧!”
    说完闪人!功成身退!
    江暨单位炸锅,江暨随后带了钱去医院,师姐把那两口子都叫来了,准备替天行道!
    小青婆婆给现场照吓一跳,小青出血的时候,师姐录像拍照,这会儿用来镇压他们,死老油条老奸巨猾,“你们是小青同事,明知道她是孕妇,大着肚子,你们还带着大肚婆到处跑,出了事情,你们拍拍屁股,你这个现场照说明什么?你们也在现场,你们还是警察,自己控制不好局面,我跟你们说,严肃追求,你们这叫渎职!”
    师姐气愣了,我刚好进来听到了这段话。
    “江律师家24小时雇佣保镖?我和师姐是警察不错,今天我们休假陪同小青去她丈夫另一处住所找人,妻子怀孕,丈夫不关心,不着家,妻子要求闺蜜陪同找人违反了哪条法律?我和师姐的行为基于友情,与履职无关,并且,推倒小青导致大出血的是您儿子的婚外同居对象,我们及时把小青送到医院救治,您儿子和您那个见不得阳光的地下儿媳才是罪魁祸首,实施故意伤害后逃避责任,居然还在公共场合秀恩爱,我今天倒真想向您虚心求教法律该怎么惩治这样丧尽天良的奸夫yin妇?!”
    “对,我们已经报警了,你有什么不服,可以去我们单位投诉!”师姐也反映了过来,拿出气势。
    看见儿子瘪瘪缩缩问一声怎么样,老江头也恼了,一巴掌拍过去,“谁要是弄没了我孙子,看我不收拾!”
    江暨缩脖子躲了过去,演戏给我们看啊,不过江家两个老的显然希望保住胎儿,老头子转眼各种求医生,老塌塌也一反常态,忧虑的坐在平旁边看着小青的肚子。
    老塌塌乖乖的留下来照顾小青,我不确定这是缓兵之计还是江家确实在乎胎儿,应该是后者吧?当天晚上我再来医院,老塌塌回去了,江暨还在派出所,师姐打了招呼,把他和老三一起拘留,江老头去领也不放,派出所让他们家提供小青的谅解书。
    小青脸色不好,但情绪稳定,我猜出来她的决定,内心郁闷。
    “丁毅,今天谢谢你和徐铮姐,我婆婆下午一直都在,他们两个老的很在意我肚里的孩子,医生也说了,我这次最好不要打胎,我想过要是离婚,我就一个人在这边,等月份大了没人照顾怎么办?还有,月子我妈可能也就来一个星期,我弟弟家离不开人,孩子一岁前,我一个人实在不知道怎么办.....”小青垂下睫毛,捂着脸,哭了......
    “我原本也没想到这样子,现在,也离不成婚,他爸妈说了,以后好好管着江暨,等我生了孙子,给孙子一套房产,我就,就先这样了,行么?”小青可怜兮兮的望着我,“行么?”我又不是她妈,你说行么?
    呃!
    按我的想法,离婚止损最简洁,头胎打胎不好,这个好解决,小青年轻,好好养身体会回复,胎儿意志坚强——上升到宗教、道德层面,我还能说啥?
    那就一起坚强吧!
    不过小青也算看准了两个老的心理,既然你们想要孙子,那就提高孕妇待遇,好吃好喝伺候吧。
    小青学会了“装病”,一下这样,一下那样,不时喊辛苦,老塌塌一个怠慢,小青就拿出要打胎的德行,反正小青也明白了,江暨不可能和她破镜重圆,她要平安的生下孩子,让公婆从旁照顾,等孩子大一些再离婚,这一些离不开她自己的手段。江家不会同意江暨和那个离过婚的女人结婚生育,那个女的前夫是江暨堂哥,小青婆婆后来对她说的,女的家庭不好,老家也在桐庐,和江暨小学就认识,因为江暨父母不同意,她后来就和江暨堂哥结了婚,没两年又离婚。
    敢情小青还有江暨堂哥,就是这两贱人的牺牲品.....


    明天度假,30号回归更新!谢谢关注!
    这家的公公爪子长(四)
    其实我不太看好小青这个“曲线救子”,因为孩子一旦生出来,责任重大,再离婚就种种牵绊了。想甩甩手不带走一片云彩?呵呵,有几个当妈的那么潇洒?
    但是小青有自己的想法,事关恋爱结婚生子“人生大事”,别人的意见往往是云烟。
    不得不说江家确实渴望孙子,小青后续一直得到公婆关照,小青也没让他们失望,比预产期早三天,七斤八两大胖小子,我们去医院看他的时候,江家老两口嘴都合不拢。
    但是,江暨竟然不在场,说是头天出差去了,因为没到预产期,所以单位有事不能不去......果然么?我有些好奇,徐铮比我还好奇,竟然打电话到他们单位核实,结果就呵呵哒,江暨和前堂嫂现老三一起外地“公干”了......
    不错,徐铮用的就是“公干”这个词,楼主这人脸皮薄,涉及男女关系的荤话不大说得来,骂人也就限于“tmd”等等......
    月子里小青妈来了,和江家老塌塌搞不好,小青家经济条件其实很一般,又有些好面子,当着公婆给小青包了一千,家里的小作坊前段时间因为卫生问题停业整顿,小青这边收钱那边又悄悄还给她妈,小青自己的工资也不在自己手里,月子没结束她爸就生病了,她妈急着回胶东,小青把公婆给的一万生育奖励拿给了她妈。可是这事儿在她妈和老家的人通电话时暴露出来了,小青婆婆听到后一万个不满......
    因为小青的儿子得势,小青公婆才没拿这一万块钱作砝子翻脸,但是小青娘家就此没了分量和脸面,负作用在此后逐渐体现。
    本来嘛小青自己有收入,娘家妈跑来照顾自己,自己亲爹又生病,包个万把给娘家没什么说不过去,问题是小青工资卡在婆婆手里,丈夫的钱从不沾手,生孩子坐月子2000肯定不够,表面上公婆不少补贴,小青在婆家属于母凭子贵,虚张声势,其实说话没分量,在婆家从根基上没地位。小青依仗着肚子充分享受过“倍加重视”,就以为自己已经成了江家重点,但她忽略了江暨在江家的地位,人家才是江家真正的核心。
    平心而论,江家老两口对孙子确实非常用心,为了孙子的奶源健康,小青的营养相当充裕,等到产假结束,小青硬是没减下体重,脸色那也是非常红润,可以说养得好,小青也很聪明,自动选择忽略江暨的态度。
    但是,日子终归要回到细水长流,小青上班了,孩子交给婆婆和保姆,但是换了几个保姆都不尽人意,从小青上班后,孩子就经常感冒,公婆心疼得不得了,就开始琢磨让小青辞职,在家专职带孩子了.....
    小青的公公趁小青请假带孩子住院,竟弄了一份授权书,替代小青递交辞职报告,幸亏wuli单位辞职程序严格,小青在接到单位人事部门电话一脸懵,赶紧打电话让徐铮帮忙去问,人事部门让她自己来一趟,授权书是老头子用小青签过字的准备用于申请贷款购房的空白纸张修改的......
    房子没购呢,你说你签什么空白纸张(此情节来源于粉丝真是案例,那张空白担保书导致她在离婚后被银行起诉承担共同债务......)
    辞职风波结束,小青给领导留下了“不靠谱”印象,工作是没丢,但一时间议论纷纷,还有人羡慕她找了有钱婆家,主动跑来跟她说在家带孩子不用上班多舒服......相比派出所警察,那肯定是待在家里啥也不干舒服,问题是真的啥也不干么?如果有钱的是你亲爹亲妈,你不想出来累死累活没问题,但是如果依赖公婆,呵呵哒......别拿徐子淇比,并且她所承受的,你也未必吃得消。
    小青又回到了同志们身边,楼和她AB岗,楼主这个人,比较好管闲事,那什么“危机感”特别强,譬如不能全职靠夫家,譬如不能完全依靠孩子维系婚姻......呃,小青当初设想的生了孩子,拿到房子,离婚,再没提过,但我觉得她和江暨完全淡漠的夫妻关系,足够让她现在的“安稳”成为温水煮青蛙.....
    小青挂在嘴上的就是公公婆婆多喜欢孙子,但是一个稳定的家庭,光靠两个老的喜欢孙子就行吗?小青说自己的生活的要求很“务实”,不要求丈夫多自己多好,只要孩子有充分宽裕的生长环境,自己饭来张口,也不需要为房贷、购车等等操心,就蛮好,一句话,得过且过,照这么看,虽然不是最好的,显然,也算挺省心。
    可我还是觉得,小青心太大了......
    最高院:一方对外担保的债务,认定夫妻共同债务的标准

    最高院观点:本院民一庭就“再审申请人宋某、叶某与被申请人叶某某及一审被告陈某、李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给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复函([2015]民一他字第9号)中,尽管包含有“夫妻一方对外担保之债不应当适用《婚姻法解释二》第二十四条的规定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表述内容,但该批复系针对具体个案法律适用问题的答复,不属于司法解释性质,不具有普遍约束力。夫妻一方对外担保之债,考虑到配偶一方往往没有享受其利益,一般不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并非所有担保之债均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担保之债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重点要考量该债务是否与夫妻共同生活密切相关。



    再审申请人(一审被告):张秀萍。

    被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被上诉人):田瑜。

    一审被告、二审上诉人:河北旭跃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地:河北省井陉县北正乡北正村西。

    法定代表人:徐跃全,该公司董事长。

    一审被告:曾海生。

    一审被告:徐跃全。

    一审被告:郝文杰。

    一审被告:河北利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住所地:河北省井陉县微水镇长岗村。

    法定代表人:李志强,该公司董事长。

    一审被告:河北鑫源顺发化工化肥有限公司。住所地:河北省井陉县岩峰村南。

    法定代表人:李瑞成,该公司经理。


    审理经过

    再审申请人张秀萍因与被申请人田瑜及一审被告、二审上诉人河北旭跃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旭跃公司),一审被告曾海生、徐跃全、郝文杰、河北利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河北鑫源顺发化工化肥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不服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2016)冀民终309号民事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再审申请人称/抗诉机关称

    张秀萍申请再审称,本案适用法律错误。张秀萍对本案的审理自始至终不知情,也没有收到任何传票及诉讼文书,直到2016年11月份张秀萍从海南购买飞机票时被告知河北省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将其列为失信人员。此后,张秀萍调阅了案卷,才得知本案一审、二审及强制执行的相关案件事实。本案中徐跃全系借字(2013)189号《借款合同》、借字(2013)190号《保证借款合同》和《保证借款展期合同》的保证人,张秀萍当时是徐跃全的妻子(已于2016年4月13日离婚)。一审、二审法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以下简称《婚姻法解释二》)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判决张秀萍对徐跃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负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但最高人民法院曾就“再审申请人宋某、叶某与被申请人叶某某及一审被告陈某、李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明确答复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夫妻一方对外担保之债不应当适用《婚姻法解释二》第二十四条的规定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故一审、二审法院判决张秀萍承担连带责任的法律根据错误,请求依法改判张秀萍不承担连带责任。张秀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第六项的规定申请再审。


    本院认为

    本院经审查认为,本案再审审查的主要问题是:一审、二审法院判决张秀萍对徐跃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负担保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适用法律是否有误。

    根据本案已经查明的事实,在案涉借款及担保法律关系产生之时,张秀萍与徐跃全系夫妻关系,对此张秀萍亦予以确认。本院民一庭就“再审申请人宋某、叶某与被申请人叶某某及一审被告陈某、李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给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复函([2015]民一他字第9号)中,尽管包含有“夫妻一方对外担保之债不应当适用《婚姻法解释二》第二十四条的规定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表述内容,但该批复系针对具体个案法律适用问题的答复,不属于司法解释性质,不具有普遍约束力。夫妻一方对外担保之债,考虑到配偶一方往往没有享受其利益,一般不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并非所有担保之债均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担保之债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重点要考量该债务是否与夫妻共同生活密切相关。上述批复中涉及的“再审申请人宋某、叶某与被申请人叶某某及一审被告陈某、李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担保人与债务人均为自然人,系朋友关系,不存在共同利益;且所涉担保与担保人夫妻共同生活没有关联,也不会直接或间接为夫妻共同财产带来收益。而从本案的实际情况来看,徐跃全尽管系担保人身份,但其同时也是债务人旭跃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和控股股东,旭跃公司的经营状况直接影响股东徐跃全个人收益的多少,和徐跃全与张秀萍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共同财产的多少也有直接关系,两案的具体案情并不相同。尽管张秀萍在本院再审审查期间提交了2011年11月9日与徐跃全签订并经公证的财产分立《协议书》,但徐跃全在一审、二审过程中并没有提交该协议书,张秀萍也没有证据证明债权人田瑜知晓该公证《协议书》或者该协议所约定的内容,现有证据亦不能证明徐跃全与债权人田瑜曾明确约定案涉担保系徐跃全个人债务。因此,一审、二审法院根据2017年2月20日修正补充前的《婚姻法解释二》第二十四条,“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的规定,将徐跃全在夫妻存续期间所负担保之债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张秀萍应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并无不当。

    至于张秀萍主张其对本案的审理自始至终不知情,也没有收到任何传票及诉讼文书等程序问题。经查,一审、二审法院均是按同一地址向徐跃全、张秀萍送达的传票及诉讼文书,考虑到徐跃全、张秀萍的夫妻关系身份,以及上述送达地址与张秀萍再审申请时在本院所留送达地址完全相同,张秀萍以其与徐跃全关系不好为由进行辩解与常理不合,不能成立。


    综上,张秀萍的再审申请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第六项规定的情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裁定如下:


    再审裁判结果

    驳回张秀萍的再审申请。


    审判人员

    审判长贾清林

    代理审判员孙茜

    代理审判员叶阳


    裁判日期

    二〇一七年六月一日


    书记员

    书记员李逸
    个税扣除中的2000元必须交给有退休工资的公婆么?

    丁律师你好,我有个税问题要求免费解答!

    我公婆退休有收入,最近不是个税申报有个1000元赡养费扣除项目么?我公婆要求我们家每月给他们2000元,说是国家法律规定的,可我和我老公月收入不到7000,两个孩子,还有房贷,实在拿不出这么大一笔,不怕你笑话,真有钱我也不会不给你咨询费,公婆吵着要去单位反应我们不给这1000元,怎么办?

    答复:现在生活条件的改善,让很多老人的养老问题得到了保障,一些退休的老人每个月都能够领取到一笔数目不少的养老金,基本上可以满足老人的日常生活所需。因此有的人就在问了,老人有退休金是否还需要给付赡养费?

    答复:

    赡养老人是中华民族文化传统,是每个子女应尽的责任与义务。《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支付赡养费的权利。老人的退休金是老人的合法收入,不能替代子女的赡养费,子女以母亲有生活来源为由拒绝给付赡养费是违反法律规定的。这里的赡养费包括老人的基本生活费用、医疗费用、生活不能自理时的护理费用等。

    赡养人应当尽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此外,根据老年人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作为子女还应当尽对老年人尽到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

    因此,老人有退休金子女也应给赡养费,只是赡养费给付标准与没有退休金及生活困难的父母不同而已。那么,如何确定赡养费的数额?

    赡养费应该是保证被赡养人的生活水平,一般不应低于当地的最低生活保障水平。具体给老人多少赡养费,要看子女的多少和子女自身的经济水平。在司法实践中,一般按子女收入的20%-30%的标准确定。也就是你丈夫个人收入的20-30%,肯定是不足2000元的。

    个税扣除项目中赡养费每月2000元,只是扣除项目,一个明目,并且必须实际支出。
    个税解答有错字,是并非实际支出!
    恭贺新春,万事如意!
    最高法院:夫妻一方擅自将大额共同财产赠与他人,全部无效!

    李女士与程先生为夫妻,程先生与冯女士为婚外同居关系,在同居期间,程先生赠与冯女士汽车一辆,房产一套。李女士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确认程先生的赠与行为全部无效。那么,夫妻一方擅自将共同财产赠与他人的行为,是部分无效还是全部无效?最高人民法院编著的《民事审判指导与参考》2009年第2辑(总第38辑)对该问题作出了回答,特推送如下:

    ▌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意见

    夫妻一方与他人婚外同居违反了婚姻法的禁止性规定,这种婚外同居关系属于违法关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不分份额地共同享有所有权,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处分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协商一致,任何一方无权单独处分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夫妻一方超出日常生活需要擅自将共同财产赠与他人,这种赠与行为应认定为无效;夫妻中的另一方以侵犯共有财产权为由请求返还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案情简介

    李某某与程某某系夫妻关系。程某某与冯某某于2004年11月开始婚外同居,当月程某某给冯某某20万元现金购买轿车,冯某某用该款购买轿车一辆且登记在自己名下。2004年6月,程某某购买蓝湾俊园住房一套,向开发商支付530500元购房款。2005年4月,程某某以合同更名的方式将该套房屋赠与冯某某,房屋产权登记在冯某某名下。2005年10月至2006期间,冯某某以办公司需要注册资金为由向程某某索要资金,程某某共给付冯某某3049928元。2005年7月2日,冯某某与张某签订《借款协议》,张某承认实际收到290万元借款。

    2006年7月,李某某诉至一审法院,请求判令:确认程某某赠与冯某某财产的行为无效,要求冯某某返还304.90万元、车牌号鄂A-FL385轿车一辆、蓝湾俊园住房一套,要求张某返还290万元。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夫妻一方擅自将共同财产赠与他人的纠纷如何处理》,载最高人民发运民事审判第一庭编:《民事审判指导与参考》2013年第2辑(总第54辑),人民法院出版社2013年版,第119-124页。



    ▌民事审判信箱

    问:夫妻一方将大额的夫妻共同财产擅自赠与他人,显然侵害了另一方的财产权益。但有种观点认为,该赠与行为应认定部分无效,而非全部无效。理由是夫妻共同财产中既包含夫妻的份额也包含妻子的份额,他人所获赠财产中有一半为夫妻一方的份额,一方处分自身份额的意思表示应为真实,他人可取得一半的财产权利。对此在审判实践中应如何掌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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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具有平等的权利,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共同财产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决定,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的,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夫妻一方非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将共同财产无偿赠与他人,严重损害了另一方的财产权益,有违民法上的公平原则,这种赠与行为应属无效。

    夫妻共同财产是基于法律的规定,因夫妻关系的存在而产生的。在夫妻双方未选择其他财产制的情形下,夫妻对共同财产形成共同共有,而非按份共有。根据共同共有的一般原理,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共同财产应作为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夫妻对全部共同财产不分份额的共同享有所有权,夫妻双方无法对共同财产划分个人份额,也无权在共有期间请求分割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处理权,并不意味着夫妻各自对共同财产享有半数的份额。只有在共同共有关系终止时,才可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确定各自份额。因此夫妻一方擅自将共同财产赠与他人的赠与行为应为全部无效,而非部分无效。

    ——刘德权主编:《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观点集成(第二版)·民事卷①》,人民法院出版社2014年版。

    来源:法务之家
    谢谢亲们的关注和祝福,也祝大家万事如意!
    借钱多少利率合法?民间借贷9大利息问题一次清楚!

    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及其相互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利息包括约定借期内利息和逾期利息,计算公式为:利息=本金×利率×借期(约定借期+逾期)。

    最近资金有点紧?不少人会选择民间借贷,以解燃眉之急。而实际生活中,借贷双方书写的借条不规范,没约定借期内利息、逾期利息或者约定的利息过高等等问题都可能在还款时发生争议。今天就来给大家谈谈民间借贷中有关利息的问题。

    我国民间借贷的利息是如何规定的?超过最高利率标准如何处理?

    答:我国民间借贷的利率以24%(即2分利)和36%(3分利)为线,将利率分为三个区域,司法保护区、自然债务区、无效区,构成民间借贷利息的“两线三区”。

    司法保护区:即年利率不超过24%的区域。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有权要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

    自然债务区:即年利率24%—36%的区域。在此区域内,借款人未支付利息的,则可以不用支付;但借款人支付利息后想要回来,是不可以的。简言之,利息没给的,则可以不给了;利息已经给的,要不回来了。

    无效区:即年利超过36%的区域。在此区域内,即便已经给付了,还是可以讨回来的。

    提示:双方在协商利率时,要注意“两线三区”的法律后果。

    问题一

    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借期内利息

    出借人能否主张借期内利息?

    借 条 一

    现张三(借款人)因购买轿车资金不足,向李四(出借人)借到人民币20000.00元整(大写:贰万元)。还款期限2015年12月31日前。

    答:不能。借款合同一定要约定利息。

    问题二

    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借期内利息

    也未约定逾期利息

    出借人能否主张逾期利息?

    借 条 二

    现张三(借款人)因购买轿车资金不足,向李四(出借人)借到人民币20000.00元整(大写:贰万元)。还款期限2014年12月31日前。

    实际情况是,在2014年12月31日前,张三并未依约偿还借款。在2015年8月30日,张三才还清借款。那么李四是否可以主张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8月30日期间的逾期利息呢?

    可以。

    借条中未约定借期内利息和逾期利息,借款人没按期还款时,出借人可以向借款人主张逾期利息的。

    问题三

    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借期内利息

    出借人主张逾期利息

    利率应按多少计算?

    借 条 三

    现张三(借款人)因购买轿车资金不足,向李四(出借人)借到人民币100000.00元整(大写:拾万元)。还款期限2014年12月31日前。

    实际情况是,在2014年12月31日前,张三并未依约偿还借款。在2015年8月30日,张三才还清借款。那么李四主张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8月30日期间的逾期利息,利率应按多少计算呢?

    按照年利率不超过6%(即月利率不超过0.5%,也就是老百姓平常说的5厘利)计算逾期利息。所以李四可以主张的逾期利息为:100000(本金)×0.5%(月利率)×8(逾期期限)=4000元。

    借条中未约定借期内利息和逾期利息,借款人没按期还款时,出借人可以不超过年利率6%向借款人主张逾期利息的。

    问题四

    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借期内利息

    但约定了逾期利息

    能否主张逾期利息?

    逾期利息应按多少计算?

    借 条 四

    现张三(借款人)因购买轿车资金不足,向李四(出借人)借到人民币100000.00元整(大写:拾万元)。还款期限2014年12月31日前。若张三不能按时还款,自2015年1月1日开始,张三应支付利息。

    借 条 五

    现张三(借款人)因购买轿车资金不足,向李四(出借人)借到人民币100000.00元整(大写:贰万元)。还款期限2014年12月31日前。若张三不能按时还款,自2015年1月1日开始,张三应按年利率24%支付利息。

    实际情况是,在2014年12月31日前,张三并未依约偿还借款。在2015年8月30日,张三才还清借款。那么李四能否主张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8月30日期间的逾期利息?利率应按多少计算呢?

    可以主张逾期利息。但要注意逾期利息约定是否明确、是否合法。如借条样式4中,属于双方对逾期利息约定不明,此时应按年利率不超过6%计算逾期利息。借条样式5中,双方约定逾期利率24%,不超过法定的利率标准,合法、有效,故此时应按年利率24%计算逾期利息。即,借条样式4与借条样式5中的逾期利率是不同的。概括地说,就是:

    未约定借期内利息+逾期利息约定不明确——>按年利率不超过6%计算逾期利息;

    未约定借期内利息+约定逾期利率不超过24%——>按约定逾期利率计算逾期利息;

    故,借条样式4中的逾期利息为:100000(本金)×0.5%(月利率)×8(逾期期限)=4000元。借条样式5中的逾期利息为:100000(本金)×24%(年利率)÷12×8(逾期期限)=16000元。

    提示:借条中未约定借期内利息,双方可约定年利率不超过24%的逾期利息。

    问题五

    借贷双方对借期内利息约定不明确

    是否可以主张借期内的利息?

    应按多少计算?

    借 条 六

    现张三(借款人)因购买轿车资金不足,向李四(出借人)借到人民币100000.00元整(大写:拾万元)。张三应在2014年12月31日前一次性还本付息。

    借 条 七

    现北京天地人和房地产有限公司(借款人)因资金周转不足,向李四(出借人)借到人民币1000000.00元整(大写:壹佰万元)。北京天地人和房地产有限公司应在2014年12月31日前一次性还本付息。

    双方对借期内利息约定不明确,借期内的利息应根据借贷主体来确定。如果借贷主体是自然人之间,则视为无息借贷。如果借贷主体有一方不是自然人,则视为有息借贷。利息要综合考虑民间借贷合同的内容,并根据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

    因此,借条样式6中,应视为无息借贷。借条样式7中,视为有息借贷。

    提示:自然人之间借贷,没约定利息或约定不明的,视为无息借贷。除自然人之外的借贷,无论是否约定利息,均可视为有息借贷。

    问题六

    借贷双方对借期内利息约定不明确

    是否可以主张逾期利息?

    借 条 八

    现张三(借款人)因购买轿车资金不足,向李四(出借人)借到人民币100000.00元整(大写:拾万元)。张三应在2014年12月31日前一次性还本付息。

    实际情况是,在2014年12月31日前,张三并未依约偿还借款。在2015年8月30日,张三才还清借款。那么李四能否主张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8月30日期间的逾期利息?利率应按多少计算呢?

    借 条 九

    现北京天地人和房地产有限公司(借款人)因资金周转不足,向李四(出借人)借到人民币1000000.00元整(大写:壹佰万元)。北京天地人和房地产有限公司应在2014年12月31日前一次性还本付息。

    实际情况是,在2014年12月31日前,北京天地人和房地产有限公司并未依约偿还借款。在2015年8月30日,北京天地人和房地产有限公司才还清借款。

    那么李四能否主张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8月30日期间的逾期利息?利率应按多少计算呢?

    可以主张逾期利息。借条样式8中,因张三和李四对约定借期内的利率约定不明确,视为无息借贷。故,其逾期利息可参照问题4主张。借条样式9中,北京天地人和房地产有限公司与李四对借期内利率约定明确,但因属于非自然人之间的借贷,应视为有息借贷。故,逾期利息应按最终确定的约定借期内的利率计算。

    提示:借条对借期内利息约定不明确,主张逾期利息时要根据借贷主体确定。

    问题七

    借条中同时约定逾期利率、

    违约金、律师费或者其他费用

    如何处理?

    同时约定逾期利率、违约金、律师费或其他费用的,出借人既可以选择性主张,也可同时主张,但总计不得超过年利率24%。

    问题八

    双方没约定利息

    借款人支付利息后反悔

    如何处理?

    双方没有约定利息但借款人自愿支付,又要求出借人返还的,除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利益情形外,法院不予支持。

    问题九

    双方约定年利率高于36%

    借款人支付利息后反悔

    如何处理?

    年利率高于36%的部分,属于无效,借款人可以要求返还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

    上述9个问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并结合实务中遇到的实例编写而成。
    情人节常见法律问题解读

    情人节开房,会被抓吗?


    每年2月14日之际,很多人会偷偷摸摸搜索这样一个困扰已久的法律问题——情人节开房会被抓吗?

    在此回答大家:看情况!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66条的规定,卖淫、嫖娼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500元以下罚款。

    现实中,公安机关对宾馆酒店等公共场所的检查也多是出于打击赌博、嫖娼、卖淫、吸毒等违法行为的需要。因此,被查房的如果不是正常情侣,而涉及违法行为则有可能被抓。如果正常情侣在情人节遇上警察执法,只要如实说明两人关系即可。

    警察怎么查房?


    与影视剧中不同的是,绝大多数情况下,查房时警察不会一边拍门一边在门外高喊“我们是警察,请马上开门”之类的话,这不仅是为了不影响住店的客人,也是公安工作的需要。正常情况下,会由酒店服务人员敲门,入住者应答后开门,警察再亮明身份进行检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15条之规定,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出示执法证件,可查验居民身份证:
    (一)对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需要查明身份的;
    (二)依法实施现场管制时,需要查明有关人员身份的;
    (三)发生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突发事件时,需要查明现场有关人员身份的;
    (四)在火车站、长途汽车站、港口、码头、机场或者在重大活动期间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规定的场所,需要查明有关人员身份的;
    (五)法律规定需要查明身份的其他情形。

    因此,如果真遇到服务员来叩门检查的情况,你可以冷静一下,然后在安全锁锁着的情况下与检查人员对话,并请对方出示执法证件、说明相关情况。当然,一旦警察完成了“身份认证”这个步骤,那么你与她还应尽最大可能配合警方工作,证明彼此的身份与关系。毕竟,《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0条规定:“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从重处罚。”

    情人节送出的礼物能否要回?


    男女恋爱期间特别是情人节之际,经常会赠与一些礼物,如服装、饰品、手机等物品,而且还会因日常生活消费而支出费用,如外出吃饭、旅游等。但是,事后发觉两人并不适合,提出分手后又找要回赠送的礼物的案例也不少。

    恋人间互赠礼物是为了表达情意,属一般赠与行为,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地给予受赠人,受赠人无偿取得财物所有权的行为。在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消费性的赠与、基于礼节的馈赠、双方赠与对方的小额礼物或者生活用品一般应视为赠与,而不能认定为附结婚条件的赠与,分手后不能要求返还。

    而给予贵重财物是在相信对方以后会与其结婚的基础上的赠与,法律上把这种以一定条件为前提的赠与叫做“附条件的赠与”。如果条件不成立,那么赠与一方可以撤销自己的赠与,要求对方返还赠与的财物。

    情侣同居后分手,财产如何分割?


    如果情侣关系稳定,步入同居阶段,也有需要注意的法律问题。这里有个案例:各自离异的张某、刘某在举行了结婚仪式后,开始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但一直未办理结婚登记。期间,他们购入车辆和房产。13年后,他们解除同居关系,那这么财产应该如何分割呢?

    大家可能觉得,没有结婚证作为保障,张某和刘某应该只能取回登记在自己名下的财产,其实不然。

    分割同居财产需要先了解两个名词:

    ① “共同共有”,是指所有共有人对产权都拥有产权,共有人不能私自处置共有物,必须得到其他所有共有人同意。夫妻共同财产就是典型的共同共有;

    ② “按份共有”,是指共有人按照协议所签订的份额,对自己的那部分份额拥有产权,并按照份额承担义务。

    同居的财产就属于后者。1989年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十条规定: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 ,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

    因此,非婚同居的共同财产仅包括“共同劳动所得、共同出资和为共同生活需要购置的财产”,除此以外同居者的个人劳动所得、受赠所得、投资所得及其非因共同生活需要所购置的个人财产,均应归个人所有,不属同居共同财产。

    在处理同居财产分割纠纷上,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证明责任分配原则,主张(较多)份额的一方,应当提供相关证据以证明自己的主张。
    这家的公公爪子长(五)
    港真,小青孩子两岁前,公婆投入了相当热情,小青在系统内兵乓球竞赛中中成绩突出调去刑侦,此后事业心爆棚,不是加班就是出差,看孩子也就成了公婆的专属,刑侦做久了脾气性格都发生变化,本来她就不怎么操心孩子,后来完全成了甩手掌柜,江暨出轨,小青出差,这两口子无缝衔接......随着小青提拔了副职,气质气场双up,家里老两口就有点儿怕她,江暨几次想提离婚,都被他爸镇压了。小青办案配枪,已经不是派出所小白了。
    江暨在结婚第五年和前堂嫂掰掰,因为一个实习的女研究生,那姑娘24,单亲家庭,她妈据说也是第三者,反正家里经济条件很差,也没有爸爸,江暨代步的是五十多万的新车,老头出钱买的,就这个车砸中了姑娘的心,并且那姑娘具有特别绿茶特别白莲的不要脸精神,比谁都会装,三下五除二气得前堂嫂和江暨翻脸,江暨比人家大十几岁,前堂嫂老三虽然有感情基础,但毕竟——风花雪月输在了嫩上。
    年轻鲜灵,江暨过了三十五忽然悟出女人还是年轻好啊,于是,又换了一种不要脸,前堂嫂时期有爹妈压制,到了这年轻的绿莲姬(绿茶白莲野鸡),爹妈反对无效!
    最关键是绿莲姬晓得江暨老婆常年加班、出差,孩子交给公婆,立马找到缝隙,以江暨“弟子”身份开始出现在江家,一张嘴甜得像推销保健品,没多久,周末就有人看见江暨开新车带着父母、孩子、“女弟子”进进出出,又吃又玩,等小青察觉出不多,绿莲姬已经怀孕了!
    要不说江暨就是个乌龟呢,到了谈离婚的阶段,他又尿遁,让他爸出头,港真,江暨对小青即厌烦又有些畏惧,怕自己谈判吃亏,小青呢,空有架势,老头跟她一瞎掰扯这些年老两口给他们家带孩子、出生活费花了多少多少,小青就蒙圈。
    当初说好的房子可一直没兑现,现在还成了欠了老两口的钱。小青算不好细账不代表她愿意出钱,工资卡调刑侦时就要了回来,还两个老的钱是不可能的,但是,和江暨几乎没有共同财产可分。
    于是乎想到了楼主,到目前为止,两个老的还是喜欢孙子,小青也考虑离婚不能要抚养权,她“固然”也喜欢儿子,然而吗,离了婚她没房子、没有老人帮忙照顾孩子、自己工作性质无法照顾家庭......讲得跟离了婚的女警都不能当妈似的......我其实早就看出来了,小青对婚姻的要求就是“后勤部”,一旦失去后勤功能,她只会选择“单飞”,我让她务必装作非要抚养权不可,老头一开始还装“法律”,说什么小青的工作不适合抚养子女,我让小青找了他们领导跟老头电话沟通“警民关系”,老头瘪了,领导哪知道小青是在演折子戏,还以为思想工作真正做到了实处......
    老头眼看争孙子无望,只好寄托绿莲姬的肚皮,但是,绿莲姬伤害了煞气一百米的小青的利益,那孩子就那么容易落地?小青的想法是婚可以离,但是,让我的孩子给你的野种挪窝,办不到地......
    于是小青拒绝离婚,一天天找江暨单位、找绿莲姬做“工作”,毕竟小青身份特殊,没有门卫能拦住她不让进,绿莲姬她妈也给小青翻了出来,小青这几年没白混,一番折腾,绿莲姬精神恍惚,过马路被车撞了,流产......
    流产了,还是女胎!老头再次瘪茄子......
    这个时候,江暨表现出不畏死的作死精神,虽然绿莲姬的车祸真不是人为,但毕竟她被小青逼得精神恍惚,于是江暨竟然跑小青单位去闹!我擦,被拘留了......
    小青也看出来了,这婚,无法继续,于是楼主就出来“帮忙协商”,老头要孙子,最后成交八十万。虽然离当初的承诺差一大截,但毕竟也是一笔足够首付的钱。
    小青拿了八十万,不久和系统内部一青年合伙买房结婚,江暨也和绿莲姬走到了一起,不幸的是,绿莲姬已经流产一次,江家怀疑她身体受损,当然不会给她买房子单独住,于是绿莲姬蜜月就从公婆家开始,但她毕竟拿不到保健品推销员的丰厚利润,口吐莲花也就是让老两口心安理得指派她,不多久,江暨父母和绿莲姬失和,江暨夹在中间心情苦闷,一次两次不回家,不到半年,又和前堂嫂涛声依旧......
    好端端的大姑娘做第三者,你以为自己就是最后一个?渣男,坏了的是本性,你自己往上贴,就叫自作自受。
    五四二 家仁家义
    唐家兄弟翻脸是在五年前,一起经营的服装公司彻底拆成两家,差点闹上法庭,原先合计的一家皮草、一家羊毛针织衫变成了各立山头,品牌归了老大,毕竟唐家仁的小老婆在家族里不是吃素的,挑事的本事和在外的公关能力不相上下,开发区领导数次协调,协着协着就斜一边去了,家义这边吃了亏,打官司耗不起时间,只能咬牙搬设备,另辟炉灶。
    四十九岁的家仁,以前不是这样,两兄弟当年一个从部队退伍,一个职校毕业,正赶上海宁皮草行业起步,大好时机,兄弟分工,家仁管供销,家义主持生产,从乡镇企业到知名皮装品牌,两千年后开始涉足农家乐度假村,生意跨行跨区,公司变集团,业务越来越复杂,二十年翻天覆地,家仁换掉了两任老婆,家义保守一些,前妻不能生育,当初也没打算离婚,找了个没工作的帮他生孩子,孩子生下来,唐家两个老的偏疼孙子,对原先厂里的会计儿媳越发不满,联合孩子亲妈挤兑走了人家,人家毕竟大专文化,看清了唐家又好面子又无情,拿了几十万离婚,反正九十年代中期干啥都赚钱,人家把钱投进了皮革市场店面,没过几年也成了像样的女老板,结婚、生孩子,店面都在同一个批发城,眼看着啥都没耽误,唐家老两口心里不对味,纠结了两年才开始怀疑大孙子有问题,结果还真就不出预料,家义自己有问题,代孕的孩子还真是喜当爹,替人家白忙......
    孩子都不是自己的,因为前妻是自己同学,离婚时毕竟有愧疚,仗着肚子挤走原配这位身份、长相都不行,家义也没跟她领证,等孩子验明不是亲骨肉,连女的带孩子一起撵走,家义自己身体问题暴露给全家,登时失了面子,治了两年也没治好,两个老的一看小儿子不可能再生孙子,重心转移给老大,老大前面两个老婆各自生了两个,四个孩子都搁他们家,家仁第二任也曾经貌美如画,两孩子一生,彻底没了青春没了腰身,万没想到结局和原配一样,名分被挤掉,孩子也不准带走,家义最新版小老婆金丽丽也离过婚,自己不能生育,人生目标就是要钱,对唐家那四个孩子到不苛刻,却也没时间做足后妈,反正两个老的愿意带,带呗,唐家仁自己生意都忙不过来,从来就没照看过一个孩子!
    不过首任前妻爹妈有文化,离婚后两孩子抚养权在唐家,但经常接回外婆家培养教育,反正唐家越来越有钱,前房的两孩子花钱上名校,有一个考上香港理工大学,学得不错,毕业就没回内地,另一个自费去欧洲学商业管理,还没毕业。
    二房的给两个老的惯坏了,一个初中,一个小学,都不爱学习,二房给金丽丽挤走后,一开始还过半包养生活,靠唐家仁给钱过日子,金丽丽怕唐家仁因为孩子又跟前妻厮混,就安排一个长得人人模狗样的混混勾搭她,那第二任本就是个眼皮子浅全靠男人混日子的,没几天就给唐家仁捉了奸,唐家仁名义上不是她丈夫,但毕竟就是少了一张纸,头顶突然绿了,也来不及思考深厚原因,直接把她撵出镇子......
    金丽丽清理干净唐家仁周边,就开始对小叔子下手,挑拨兄弟失和,等到公司混乱,自己变成股东,等集团重新调整、变更,金丽丽持股51%,变成了实打实的大股东,唐家仁心甘情愿为这个精明的女人打工,唐家两个老的对金丽丽也非常放心,毕竟她不能生育,股份、钱款以后还不都是自己家的几个孙子继承?
    金丽丽可不是真傻叉,人家自己有亲外甥,公司变革过程中,金家安排进来不少人,金丽丽不可能像家义前妻那样在公司单打独斗,最后拿走的还不够买断工龄,唐家这个大树,已经被金家包圆吸食攀附......
    五四三 花甲别离
    听来一件事,同事的阿姨,60岁,春节期间发现老公出轨女同学,正月初七上午,离婚。
    同事说姨夫前几年就和中年丧偶的女同学搞到一起了,只是阿姨两口子感情看上去特别好,谁也想不到姨夫居然会外面有人,他和外面那个女人在一起还是在阿姨退休以后。
    同事自己父母都是医生,从小爸妈永远在忙,家里总有些冷清,阿姨比她妈妈大两岁,退休前在卫计委做内勤,工人编制,一辈子最骄傲的事儿就是家庭幸福,老公对自己特别好,在阿姨眼里姨夫是九十九分好男人,那剩下的一分呢?——阿姨说怕太圆满折了丈夫的福气。
    呃,其实阿姨眼里那个宠爱她,肯给她花钱,工作能力强,会赚钱,又顾家的“九十九分好男人”,就是个秃顶老头砸,国企中层刚退休,家里两套房子,一套还是九十年代的一室一厅。
    年初一亲友一起吃饭,大家都在抢红包,姨夫无卫生间,阿姨怕他漏了红包,顺手点开后意外发现姨夫给女同学发了520,再看女同学朋友圈,很多两个人到处玩儿的亲密合影,由于外甥女就在旁边,看到了了姨夫的种种不堪,阿姨当场昏迷,急救后人醒了过来,两个子女都在身边,一问才知,丈夫不堪面对亲友指责,一个人出了门。
    我同事不大放心,动用了手段查到了第三者住址,出乎所有人预料,姨夫并未单独去哪里反思,被同事堵在了第三者家里。
    阿姨的两个子女并不希望父母离婚,但是,阿姨态度坚决,姨夫虽有愧疚,但眼底有喜色,显然不后悔。
    同事说,那个老三经济条件比阿姨好,会打扮,阿姨从年轻就像中年妇女,全部精神都在家里,一天到晚“夫妻之道”、“用心经营”,这倒好,临老了被一个比她还大一岁的老寡妇抢走了丈夫,也不知道她这辈子的“经营”到底用在了什么地方.......同事父母虽然不够亲密,但家里妈妈管钱,房产都在妈妈名下,阿姨家钱包控制在姨夫手里,后来买的房子说是姨夫爸妈出的钱,当时并没引起注意,阿姨还挺骄傲,现在看来,姨夫爸妈在乡里开小超市,能有几个钱自助儿子杭州买房?平时连感冒药都是阿姨这边买好送过去,逢年过节姨夫都给钱,只是阿姨相信“夫妻间要信任、体谅”,从不过问丈夫给公婆多少,阿姨经常跟自己姐妹感慨丈夫对自己多么多美好,无非买花、买蛋糕、结婚三十年纪念买了一条白金项链,同事妈妈性格冷清,觉得姐姐收入不高,收到一条几千的项链激动半天也能理解,但也不至于那么感谢姐夫,就又顺便提起让她管住家里的钱,阿姨觉得妹妹太爱计较,一辈子卡死妹夫的钱,男人没有自己的空间,不要说有没有钱送花,怕是送花的心情都提不起来......
    同事妈妈也生气了,“钱不去管,老公多少收入不知道,一年三节两把破花,一顿馆子店,才几个钱?那些个破花,医院有的是,一丢一大把......”同事爸爸看着老婆笑,“吴医生,你就晓得房子、银行卡,我这辈子,就替你还卡,还被你装在房子里啦......”
    秃顶老姨夫送老三的是香水,还是网红马祖龙,同事说那个老三一看就是做精,朋友圈都是发P图,真人比照片老二十,不过嘛,打扮年轻,比阿姨看着妖道很多。
    “我妈妈是不让她协议,凭什么大房子给他?鬼才相信那房子他爸妈出钱?我阿姨不知道哪搬出来的婚姻法,说老城区那一室一厅也是他结婚前单位就定好分配方案的,不过是结婚后房子才盖起来,这些年,姨夫啥事也没瞒她,说他也是愧疚,房子存款都没少她.......”
    楼主想不明白阿姨为啥离婚,同事说“爱情至上”,阿姨心心念念的完美婚姻,容不得沙子,尤其是当着亲友面,揭开疮疤......
    这秃顶老男,真是极差劲,阿姨的一对子女条件一般,阿姨自己工人身份,退休工资三千出头,今后日子可想而知;老头子企业年金高,退休也有八九千,加上大房子,还有不晓得隐瞒了多少存款收入,老三可以痛快榨他好几年,至于真老了爬不动,那种充满少女心的绿茶老三,能怪他才怪.....
    阿姨昏迷在医院时,身边只有儿女,等老头子躺在病床,儿女早对他失望,还有人来么?......
    四十(女主播)
    正在疑惑之际,跑过来一个背双肩包穿迷彩t恤屌丝模样的小伙子,“奕奕,奕奕,我是最钟意!”
    那个高冷的女郎遽然停了下来,脸上绽开淡淡的笑,“要合影么?”迷彩服一万个激动的身体语言,活脱脱狗在摇尾巴,王雨辰钝下脚步,难道这个女的是网红?应该不是明星,明星不可能单独出行。
    迷彩服拿着手机站到女郎边上,这时,女的手里居然出现了自拍杆,我擦,这随身携带家私儿,挺专业啊,从两人对话可以确定女的是网红主播,还有个网店,男屌丝没少买东西,买了又都寄给女主播......买内衣、女装啥的,这男的用不上......
    基本情况清楚了,王雨辰也凑了上去,“奕奕,哇,我也是你的粉丝,我也有购亲的内衣,哇,今天好幸运,可以合影么?”
    女郎没有拒绝,王雨辰立即冲入C位,把男屌丝寄到旁边,努力摆出一脸傻笑,无限接近女主播的脸.......马祖龙玫瑰香水腐败的香气中王雨辰捕捉到丝丝冷腥,几乎看不到毛孔的脸上,散发着尸油的阴气,迷彩服充满不耐的白了雨辰一眼,雨辰对他气死人的笑,手机里出现三张脸,高冷的伪白富美、装傻的小清新、表情夸张的屌丝男......
    “哇,你的皮肤真好!”合影结束趁乱捏了女主播的脸,没等她生气,王雨辰就转身跑开,再回头,女郎走到街边上车,屌丝痴痴地看着出租开走......
    手指上有细微的滑腻,不知道能不能检测出成分,王雨辰不敢破坏证据,带上法医办案用的手套,电话联系郑簇,郑簇汇报以后,黎队打来了电话,让王雨辰即刻回杭州,越快越好。
    由于采样不足,检测报告出不来,黎队用自己的手段确定混合在高档护肤品里的油脂确实是尸油,女主播资料也被翻了出来,经常伙同骗子以“帮助贫困地区儿童”为名拉粉丝捐款,网店里代销的xx山区“纯天然无公害扶贫茶”,几百元一两,其实就是出口到非洲最便宜的碎茶......
    女主播被上海公安部门以诈骗案刑事拘留,黎正带郑簇去见了嫌疑人,女直播在刑拘次日出现了皮肤红疹,黎正到达时,嫌疑人已出现局部皮肤溃烂,由于预先联络过,警方带回了女主播的护肤品,除了大量一线品牌,还有一瓶无文字标识的液体,蛋清色,偏冷灰,膏状液体。
    “会是这个!闻起来和可怡姐的面膜非常像!”王雨辰触摸到膏体,爆破力几乎冲出身体,“很奇怪,这种东西.......”她在全力压迫行将爆发的冲击力,煞气灌满全身的她,徒然令人生畏.......
    郑簇握住她的手“瓶子给我,放松”,王雨辰犹豫着松开了手,瓶子被黎正拿了过去,嗤的化出一股腥臭黑烟,“没事了,郑簇,照顾好王警官。”
    雨辰浑身虚汗,被郑簇揽进手臂,“奇怪,你怎么还会受影响?”
    “不知道,很不好受,刚刚一身潮热,又像是出冷汗,我要去洗澡!”
    “我陪你去!”
    “你陪我洗澡?”王雨辰停了下来,回头,笑,风暴过境,已经没事了......
    五四四 五十怜

    一开始,她在城关财政所做出纳,二十二岁,像是玉白清香的橙花,岳千年分配进县委工作四年,人人都看好这个省内唯一985毕业生的前程,但是县城终归池子太小,八十年代末,政府部门想上调一级,大多一辈子不可及。

    岳千年的心思也不在“晋升”,但是小城这头到那头走路十分钟,作为一个族亲庞大的大姓子弟,过了二十五岁必须恋爱结婚,到二十七还没生育子女,旁人眼里你就是“不孕不育”。

    岳千年二十六岁在父母的安排下不得已结婚,对象就是二十二岁清白如月光的稽无双。岳千年莫名的抵触纸一样洁白的新婚妻子,他们住在县委宿舍,一楼的一间二十几平方,连客厅带卧室,房间两扇门,进楼穿过黑漆漆的过道是“正门”,推开正门室内在天晴时透着敞亮,很大的九格玻璃窗,为方便出入厨房常年开着的“后门”,厨房就是两层宿舍主楼后的单排平方,对着主楼一人一间,房子是七十年代造的,当时能住进一楼的是“县领导干部”,起码正股以上,等到八十年代中期,县里有了公寓楼,领导和已婚的正式编制国家干部都分了三室、两室一厅,后来的青年干部、上派下挂借用人员,就住进了原先的“干部楼”,单位已经没有可以分的公寓楼,于是已婚的住一楼,多给一间厨房,未婚的在二楼。

    岳千年总是躲避稽无双,婚后不久抱来一堆书,干脆自己住进了厨房,反正厨房收起桌子也能放下一张行军床,无双性子水磨一般,中专文凭,当初就觉得自己配不上岳千年,无奈大家都说她性子好,而她心底也还是有些含糊的“理想”,以为结了婚就会好,岳千年不会再对自己过分客气,等到她醒悟过来,岳千年那些“太客气”其实是疏离,岳千年已经考上了省里的证券公司,无双二十四,正是生育的大好时机,岳千年要到省里就要辞职,辞职得单位同意,岳千年父母捉急,找领导阻挠,最后岳千年妥协,让无双怀孕,岳家有了子嗣,他脱身去省里。

    无双以为,生了孩子,丈夫就“定下来了”,岳千年考取证券公司的事,只有极小范围知情,无双在城关财政所,消息闭塞,岳千年姑父是县财政局长,无双对岳家很是敬畏。

    岳千年去省城工作的第八个月,无双生下女儿,岳家都在体制内,虽然遗憾,但很清楚“生男生女一个样”,严格遵守计划生育。

    孩子生了之后,岳千年回来看过,留下八千块钱,在当时,可以买一套sony组合dvd音响。

    干证券的岳千年喜欢上了音乐,没等女儿周岁,岳千年再次辞职去了北京,他要“追!求!梦!想”!

    此后的岳千年,人生如万花筒,做过音乐、出版物、直销、高端品牌区域代理、开发商......中途,三十二岁左右,遇上了同样在京漂泊的莫欢颜,莫欢颜二十八,看上去一半是中学生,一半是风尘女,夜店驻唱,不知来路,流氓砸场子时,喝多了的岳千年护住了她,导致自己挨板砖,莫欢颜就去照顾他,照顾到他们“好了”,他为她写歌,伴奏,一起high、一起唱、一起挤十平米地下室......

    他们不具备“结婚”条件,岳千年不知道怎么回家面对父老,女儿六岁了不认识爸爸,那几年并不好,他口袋里只有单程票钱......

    后来,岳千年成了品牌代理,有了不错的收入,北京买了房,莫欢颜已经不在了,最困难的日子遇上了错的人,那人说给她资源,她跟着去了,岳千年没脸皮去怪她,时间不知过了多久,听闻她吸毒后精神恍惚从楼上坠落......

    岳千年去给她送行,她就躺在冰冷的殡仪馆,连个亲属都没有,岳千年埋单,想起她从前爱热闹,联络了很多“朋友”,那些人,在不需要自己出头破费后,还是很愿意局在殡仪馆抒发“情怀”.......

    此时的稽无双,在县城的别墅和岳千年父母住一起,房子是岳千年给父母买的,但是稽无双有车,五十多万那种路虎,在县城已经是“顶级”,岳千年父母老了,妹妹、妹夫也跟着他去了北京,家里稽无双在照顾,有辆车方便老人去市里的医院......

    岳千年的女儿高中以后被爸爸接去了北京,虽然住读,但有了一些父女相处的“光阴”,这个女儿性子并不像她妈,对于大城市瞬间吸收,岳千年甚至在女儿身上发现了莫欢颜的一些影子,于是他渐渐停止了周旋外面那些女人,看着跑步机上随着音乐摇头的女儿,恍惚的以为他和莫欢颜走到了下一世,此时的欢颜,年轻、清白,清白的如——稽无双?

    岳千年被突然冒出来的“稽无双”吓了一跳,事实上,他早就忘了记“妻子”的模样,逢年过节回家,稽无双总是在忙,总是跟他碎碎念老的小的,岳千年耐着性子听,左耳朵穿右耳朵过,至于“她”什么样,就想二十几年前的公交车售票员,报过很多站,但你甚至没认真看过她一眼......

    于是连“莫欢颜”也变得模糊,一心扑在“女儿”身上,岳小月像所有孩子一样早就知道一些男女关系,发现父亲有些怪异,就躲进学校不肯见面,反正是要出国,岳小月和稽无双不同,她知道怎么去向父亲要钱,高中没毕业就联系好同学出国,岳千年打足了钱后,岳小月自己经办好了入学,连机场都没劳烦他送......

    岳小月走了以后,岳千年松了口气,再回来恐怕更不会和自己亲近,也好,省得惹出大事,终究没能颠覆人伦......

    两年后,有个公司下属为他生了个儿子,是儿子!岳家两个老的已经很少有力气出门,却在得知这一“惊天喜讯”后,坚持让孙子进门,上族谱!

    稽无双被离婚了,县城一套三居室,一辆用了六年的基础款路虎,五十万补偿款......

    其实她一早就知道岳千年靠不住,夫妻生活次数再少也不至于一直没怀孕,她偷偷去检查不是自己有问题,再后来,岳千年要辞职,财政局长找她“谈话”,“打开了心结”,“谈了”几次她怀孕了,准确的说,小月是岳千年姑父的私生女......

    小城重面子,财政局长是不好为了女下属离婚,但是因为有“亲戚”关系,在退休前,姑父就一直“照顾”丈夫常年不在家的“外甥媳妇”......

    对岳千年的“儿子”,稽无双当然清楚来路不明,两个老的无情无义,那就养着吧,她自己也没办法主动挑开,毕竟小月也和岳千年没有血缘关系......

    这辈子还是错了,一开始就不该选错了人......
    诉讼时效期间的计算方法

    民法通则第137条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即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没有法律特别规定的,一律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时开始。

    一般来说,任何民事案件都有诉讼时效,过了时效则无法追诉,这也是法庭上案件中的辩论焦点,那么诉讼时效分为哪几类?诉讼时效期间的计算方法又是什么呢?

    1.3年的普通时效期间。《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2.20年的长期时效期间。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七条规定,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第一百四十条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民事诉讼时效的司法解释》第五条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一、诉讼时效的分类

    依据我国的民法规定,诉讼时效可分为三种:

    1、普通诉讼时效:即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3年。

    2、特别诉讼时效:法律对一些特别的民事权利,有必要适用更长或更短一些的诉讼时效期间。如法律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的情形有:(1)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2)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3)延期或拒付租金的。(4)寄存财务被丢失或损坏的。另外,法律规定涉外买卖合同的诉讼时效期间为4年。

    3、最长诉讼时效期间:这是指权利人不知道也不应当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了,在此情形下,诉讼时效期间从侵害之日起计算20年,超过20年的,法院将不予保护。

    二、诉讼时效期间的计算

    (一)从已知或应知权利被侵害开始

    民法通则第137条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即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没有法律特别规定的,一律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时开始。但如何界定权利人已经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呢?司法实务中多采用被学说概括的如下几种确认之法:

    1、未定有清偿期的债权,自债权人请求时起算;定有清偿期的债权,自期限届满时起算。

    2、附停止条件的请求权,自条件成就之时起算,因为条件成就前,其权利尚属不可行使的期待权。

    3、损害赔偿请求权,应视请求权发生的事实性质而定:(1)对于因债务不履行而生的债权之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应自债务不履行时起算。(2)对于因人身受伤害而发生的损害赔偿请求权,最高人民法院《民通意见》第168条规定,伤害明显的,从受伤害之日起算;伤害当时未曾发现,后经检查确诊并能证明是由侵害引起的,从伤势确诊之日起算。(3)对于其他的因侵权行为而发生的损害赔偿请求权,其时效期间应自权利人已知或应知其权利受损害及侵害人为谁时起计算。

    (二)从权利被侵害之时起算

    民法通则第137条规定,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20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继承法等法律中也有类似的规定,即最长容忍期间的起算,从权利被侵害之时起开始,完全把期间客观化,不考虑当事人主观状态。

    三、法律要件和法律效果

    (一)法律要件

    诉讼时效要件是指适用诉讼时效的要件。

    1、须有请求权的存在。诉讼时效是对请求权的限制,没有请求权,也就无从适用诉讼时效。

    2、须有怠于行使权利的事实。诉讼时效是对权利人的督促,实际上也是对义务人的保护,如果权利人怠于行使权利经过一定的期间,又没有其他事由致使诉讼时效中断或中止,则诉讼时效产生法律效果。

    3、怠于行使权利的事实持续存在,致使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届满有时又称为诉讼时效结束、诉讼时效完成。诉讼时效届满,权利人的胜诉权自动消灭。如果有使诉讼时效中断、中止的事实,诉讼时效还可以“拉长”,即中断时重新计算,中止时,将中止时间段剔除后继续计算。

    综合上述内容可知,诉讼时效期间的计算方法依据相关法律有一套严格的规则,在不同的案件中,依据案件的法定刑期不同,也有不同的适用法则,一般是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超过20年则不予保护,但是也存在特殊情况,进一步了解建议您咨询律师。
    人身保护令申请书

    申请人:某某,女,某年某月某日生,汉族,身份证号码XXX,户籍XXX,暂住XXX,联系方式XXX(写清基本信息,包括户籍地址和暂住地址)。

    被申请人:同申请人信息的格式

    申请事项:

    请求人民法院依法签发人身保护令

    1、禁止被申请人殴打、威胁申请人及申请人的亲属;

    2、禁止被申请人骚扰、跟踪申请人及申请人的亲属。

    3、禁止被申请人XXX。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诉被申请人离婚纠纷一案,已经为贵院受理。起诉前,被申请人多次殴打申请人。后,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开始分居,现在,被申请人多次到申请人单位无辜吵闹。且晚上下班后,到申请人居住处纠缠,严重到影响到申请人及父母的正常生活。上次开庭后,被申请人依然五行我素,对于法院的警告不予理睬,继续发短信威胁及恐吓申请人。

    (其他理由可以罗列XXX)

    申请人故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上述人身保护令。请依法审查批准!

    此致

    XXX人民法院

    申请人:

    XXXX年XX月XX日

    附:病历、出警记录、证人证言一份或者多份。

    2019最清楚全面: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标准+举证责任分配X 2018年1月17日,最高人民法院就夫妻共同债务问题发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就当前司法实践中争议较大的夫妻共同债务认定问题作出较为明确规定。
    ▌一、我国关于夫妻共同债务的相关法律规定
    (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
    《解释》第一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作为《解释》的开篇规定,强调夫妻共同债务形成时的“共债共签”原则,具有引导民事商事主体主动规范交易行为,加强风险防范的深刻用意。
    《解释》第二条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解释》第三条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这条规定与《解释》第一条相呼应,从合同相对性原则出发,强调在夫妻一方名义举债的情况下,当债务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范围时,尤其是大额债务,债权人主张该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应当承担举证证明责任,否则由其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以此引导债权人在 债务形成之前尽到充分的谨慎注意义务,避免事后引发纷争。
    (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24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的除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的出台,是对《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24条的补充和完善,扭转了婚姻存续期间债务一律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司法局面,保护了非举债配偶方的合法权益,增加了债权人的举证责任。
    ▌二、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标准
    现在,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就认定夫妻共同债务的基本逻辑是:
    夫妻有共同举债的意思表示的,按共同意思表示认定;无明确共同意思表示的但符合家事代理范围的推定夫妻有共同意思表示;无法推定夫妻有共同意思表示的借款的用途即是否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来确定是否属于夫妻债务。
    司法解释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家庭日常生活需要”如何界定?最高法民一庭负责人表示,国家统计局有关调查资料显示,我国城镇居民家庭消费种类主要分为食品、衣着、家庭设备用品等八大类。家庭日常生活的范围,可以参考上述八大类家庭消费,根据夫妻共同生活的状态(如双方的职业、身份、资产、收入、兴趣、家庭人数等)和当地一般社会生活习惯予以认定。对于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的债务,就需要债权人举证证明,即如果债权人能够证明夫妻一方所负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可以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否则对其主张不予支持。
    引用网络流行的段子来表述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标准:1、老公老婆共同签名=共同还债;2、老婆事后承认追认=共同还债;3、老公个人借钱为家里买日常生活用品(买菜买衣服看病等)=共同还债;4、老公名义借钱做生意--出借人需要举证用于家庭--出借人如果举证失败=老婆不要还钱。
    ▌三、夫妻共同债务的举证责任分配
    首先,债权人对基础的债权债务关系需要尽到举证责任,例如举证《借条》、《借款协议》,并且夫妻双方均作为债务人签字,或者虽然在签订《借条》、《借款协议》时仅有夫妻一方签字,但事后夫妻另一方通过其他形式追认,例如出具《还款承诺书》等。
    其次,债权人仅能证明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负债的,但根据“家事代理制度”,对于日常家事范围内的债务,推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债权人一般无需举证,对于债务是否属于日常家事范围,应结合夫妻共同生活的状态(如双方的职业、身份、资产、收入、兴趣、家庭人数等)和当地一般社会生活习惯予以认定;非举债配偶方如果反驳主张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则需要举证证明举债人所负债务并非用于家庭日常生活。
    再次,对于超出日常家事范畴的债务,原则上不作为共同债务,债权人主张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需要举证证明,例如证明债务用于购置家庭住房等。如果债权人不能证明夫妻一方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则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新司法解释与过去的司法政策相比,对司法实践影响最大的变化是将借款用途的举证责任分配给了债权人,但其实在司法实践中,债权人举证债务人的借款用途往往也是比较困难的,新司法解释之所以把该项举证责任分配给债权人,有利于引导债权人对于大额债权债务实行共债共签,体现从源头控制纠纷、更加注重交易安全的价值取向,符合当下的社会现实和公众期待,也有利于强化公众的市场风险意识。
    ▌四、律师建议
    1、对于债权人而言:
    当准备出借款项的时候,不仅要考察债务人个人的偿还能力,还应该考察债务人的婚姻情况和家庭经济状况,明确债务是个人债务还是夫妻共同债务。为减少风险,增加债权的安全性,让举债人夫妇共债共签是最稳妥的方案。
    2、对于夫妻举债一方而言:
    为明确债务由个人承担还是夫妻共同承担,在借款时就应当对举债用途和借款流转明细做出详细安排。若债务已经形成,为避免该债务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尽快搜集证据证明借款并非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要求另一方配偶谨慎对待该债务,避免另一方配偶被债权人通过某些如电话录音、短信的形式固定追认债务的意思表示;为避免该债务被认定为个人债务,则可以用书面协议、电话、微信、短信或邮件等方式将所负债务取得另一方配偶的追认。
    3、对于非举债配偶方来说
    对于配偶的借款行为应当予以谨慎,一旦与配偶共同签署借款协议或追认配偶的债务,将面临承担共同还款的法律责任,除非有证据证明被欺诈、胁迫、显失公平等法定情形,否则无法避免承担共同还款的责任。债务形成后也要小心谨慎,避免被债权人固定事后追认承诺还债的证据。
    四十二(一个女人的悲剧)
    吴明娇最后一任侯登宝,黎队找到他的时候,人已经废了,常年吸毒导致病发症,生意失败,房子赔进去,车卖掉供吸毒,一个人躲在不见阳光不到十平米的出租屋,社区自愿者清理卫生时发现租屋发出恶臭,一开始还以为人死了......送去医院意识尚存,但整个状况如废铜烂铁......社区通知家属,才知道他离婚了,但是前妻能联系上,于是,此刻在医院看护的就是那个叫吴瑶宝的女人。
    两个人离婚有一年了,吴瑶宝怎么也想不到当初那个衣着讲究的男人,竟成了比乞丐都不如的破箩筛......身上都是针孔和淤青、腐烂的皮肉,吴瑶宝哭够了就跟护士学怎么帮他擦身体,医生说最多就是半年时间,吴瑶宝又恨又气,只当欠他的,安安分分做起了看护。
    吴瑶宝没能提供什么有价值的信息,反倒是她被人的经历,让人唏嘘。
    吴瑶宝作为侯登宝的原配,曾“辉煌一时”,她是名校博士后,两人曾在美国学习、工作、生活,那时候的侯登宝没什么事业追求,就在家做饭,吴瑶宝一个人工作,月薪2万美元,两个人生活足够了,吴瑶宝怀孕工作忙碌,胎相不稳,婆婆让她回老家生活,吴瑶宝也觉得美国压力大,于是就和侯登宝往回折腾,结果还没到老家,山路上颠簸流产,这一折腾,就没再去美国......
    小产后吴瑶宝开始“养身体”,侯登宝跟父亲、弟弟做生意,吴瑶宝在美国存了几十万,一起交给了侯登宝“创业”,侯家三父子瞅准了家庭保温防寒设备,别说,几年下来,生意还真有了模样。
    而吴瑶宝就一直在家,小月子没养好,有大半年一直漏血,再怀孕也就成了遥遥无期......
    侯家父子“起来了”,三人当中最“势弱”的就数侯登宝,明明吴瑶宝一人出资,股东写着侯家三父子,分红什么的,侯登宝从来拿小份,吴瑶宝看不惯就跟他吵,公婆住一个院,一来二去,吴瑶宝掏进家资供婆家创业,却没得到一个好。
    吵吵嚷嚷了三年,吴瑶宝总算又怀孕了,生了个女儿,还没捂热乎,给乡镇医院“弄丢了”......报案也没查出个结果,正好有人生了私生子不要,侯家就在医院的劝说下收下了男婴,吴瑶宝身体不好加上精神恍惚,也就认命把这个男婴当自己的喂养......
    又过了一两年,男婴“外公外婆”突然找来,侯家只得交出孩子,吴瑶宝更加精神恍惚,幸亏大学同学偶然到内蒙出差找到了她,硬拉着她去北京治疗,后面又帮她联系了内蒙的大学工作,刚安定下来没两年,侯登宝又和女主播弄出了私生子,自己的孩子丢了,抱养的孩子又给领走,这次这个私生子,成了吴瑶宝生命不可承受之......侯登宝一直不给明确态度,吴瑶宝同他吵,他干脆提出离婚......
    天底下难找这么奇葩的故事,黎队调查中包含了被接走的男婴身份——侯登宝另一个私生子,至于吴瑶宝亲生女儿,在侯家的授意下,乡镇医院常年从事贩卖死婴的医生,把婴儿交给了做冥婚的人贩子......
    镇医院抓走了好几个医护人员,吴瑶宝的女儿早就成了冤魂,完成了残酷无比的“冥婚”。
    黎队没有告知吴瑶宝女儿的真实去向,只是提醒她被送走的也是侯登宝的私生子,吴瑶宝反而大笑起来,拍拍侯登宝的头,“你就这么信不过我?你把你的儿子交给我,到底是信我还是不信我?!你呀!”
    黎队无语......侯登宝一家和作冥婚的团伙无直接关系,吴瑶宝?简直就是脑子有病,这样没原则没底线的怂货,还能实施报复?
    五四五 来自心海
    听来一件事,表姐的高中同学,沈阳,48岁,女,老公51,出轨25岁女子,被表姐同学发现,左思右想,给“老公”写了 ,感谢他从她变成黄脸婆后又陪伴了十年,自觉“配不上”成为“精品”的老公,要求协议离婚,并找了据说是沈阳最好的离婚律师.......
    结局是两家打了起来,女方大哥原“铁西一霸”,虎老爪牙在,连咋呼带吓,男的怂了,最新消息,两套房产好地段的给了女的,另一套过户到大四的儿子名下,渣男独得一辆原价四十万,现在对折的车,反正东北原本游牧民族,没房有车不耽误......
    表姐没弄到女同学“别离书”原文,但知道了大半内容,例数婚姻不易,两人从清贫中来,曾相濡以沫,奈何,自己为了孩子陪读辞职,从此渐行渐远夫妻离心,每每思来,痛不欲生......反正就是前半截苦情,后半截反讽男人无情......
    然并卵,律师跑去何出轨男协商,出轨男寸土不让,最后还得两家对劈,大打出手,男的有个不大不小的公司,大舅哥早就退出江湖,但仍有跟他“做生意”的马仔,马仔天天围着出轨男的公司,嚷嚷着讨债,吓得客户不敢来,出轨男怂了......
    原来人到中年一旦“分手”,哪还有年少时分离的楚楚离歌?当然是拼力的抢财产,感情和面子值不值钱?都快五十了,啥还没经历过,感情早就摸成了碎渣,面子么?那要看跟什么比,大多数渣男从他出轨就没了道德仁义,还怕什么“丢脸”?当然,相比性命,那还是要命要紧。

    表姐说女同学去了亲友家的公司,毕竟48了,当初从建行辞职也没有继续交社保,想着反正有老公依靠,哪知道,混到五十,失婚!
    男的在过去也曾出轨,但都没有这次来的凶猛,并且,当初孩子小,妻子“聪明”,对丈夫的“小名堂”不管、不问,端的是“只要本宫不退位,你就永远是皇妃”,可惜,岁月并没将男人出去的心收回来,外面的女人时断时续,终于出来了“正主”,25岁,死死用“年轻”抓住“金主”。
    女人们原本相信,“岁月让爱情变成亲情,我的青春和奉献换你的陪伴余生”,呵呵哒,别人用青春直接抢.......
    出轨男不是你的亲朋,表姐说女同学原打算“友好的分开,以后不要淡了来往,我们还是孩子父母”,经过大舅哥马仔的调教,男的倒是让出了房产,但是来往......两家差点打出刑事责任,还谈什么“不淡了来往”......
    年少时分手伤心,越动心越不伤情,因为没有利益,没有柴米油盐与子女、房产的重重叠压,再文艺的女人到最后也会为房产咬牙切齿,如果真纯粹到“我走了,如你所愿,我什么都不要”.......周围群众也会骂你是傻叉,因为钱财代表的并不仅仅是“物质”,还有对你付出的综合评价,你不是过错方,缺什么都肯“放下”,可你连像样收入都没有,你拿什么证明你的“尊严”?
    哦,你说你只要你自己的“心”,你说“人走了,心不在了,房子用来干嘛”?
    可你中老年失婚,有无体面工作、收入和身份,连房子都没有了......你想干啥?
    我的心告诉我,过了三十五,看日子就不能镜花水月,爱情固然好,婚姻诚可贵,但都不比你的个人价值。如果你的“个人价值”不能随时变现为足够过得顺心的银子,那我看,还是现成的金钱、房产可靠......
    如果你能下金蛋,世界都在对你笑~~



    亲友被抓,律师告诉你这么做!

    如今,您什么都可以不懂,但您不能不懂法律;您什么都可以没有,但不能没有法律意识,否则,说不定明天吃亏就是您!

    文章来源:司法鉴定服务平台

    我们常说的“被抓”一般是指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刑事诉讼法中的拘留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

    如果您的亲朋好友被抓了,怎么办?

    首先不要慌张,您的亲朋好友可能涉嫌犯罪,但也只是涉嫌,任何人未经法院依法判决,不得确定为有罪。

    律师告诉您,在亲友被抓后的正确处理方法!

    一、公安机关执行刑事拘留的一般流程

    1. 公安机关在执行拘留时,应持有效的《拘留证》,并应向被拘留人出示

    根据法律规定,拘留由公安机关执行。公安机关执行拘留时,应持县级以上公安机关签发的《拘留证》,向被拘留人出示,并宣布对其实行拘留。责令被拘留人在拘留证上签名或盖章。被拘留人拒绝签名或盖章的,应加以注明。拘留时不出示拘留证,或先行拘留再补办拘留证,都是违法的。

    2. 一般情况下,公安机关应当在24小时内把拘留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或者他的所在单位

    依据新《刑事诉讼法》第83条的规定,决定拘留的机关在拘留后,除有碍侦查或无法通知者外,应在24小时内制作《拘留通知书》,写明拘留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并送达犯罪嫌疑人的家属或者他的所在单位。

    3. 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

    依据新《刑事诉讼法》第84条的规定,公安机关对于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发现不应当被拘留的,签发《释放通知书》,看守所凭《释放通知书》发给被拘留人《释放证明书》,将其立即释放。若被拘留人被批准逮捕,则应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进行审判。若后被无罪释放,被拘留人可以申请国家赔偿。

    4. 刑事拘留时间最长期限不得超过37天,除非经批准逮捕

    对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审查后,根据案件情况报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分别作出如下处理:

    (1)需要逮捕的,必须应在拘留期限内,依法办理提请批准逮捕手续;

    (2)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但不需要逮捕的,依法办理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手续后,直接向人民检察院移送起诉;

    (3)拘留期限内未能查清主要犯罪事实的,依法办理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手续后,继续侦查;

    (4)撤消或裁定不予起诉的案件,释放被拘留人,发给释放证明。

    二、在亲友被抓后,家属的十种正确处理方法

    1. 首先,不要慌,通过多种途径核对其真假,以防上当受骗

    我国新《刑事诉讼法》第83条的规定,拘留犯罪嫌疑人后,除有碍侦查或者无法通知的情形外,应当把拘留的原因和羁押处所在24小时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或者其所在单位。公安机关一般会按照犯罪嫌疑人所说的住址通过快递通知家属,实践中常常出现犯罪嫌疑人为了避免家人担心而不填家人的联系地址。

    如果听说家属被抓,又没有收到刑事拘留通知书,可以请求公安的朋友或律师朋友帮忙查询确认,建议家属直接向办案机关询问罪名、承办警官和联系电话等。

    特别提醒:如果您突然收到亲朋被刑事拘留的材料,让您往某个账户中汇入N万元后就释放,这种情况您一定要小心了,公安机关是不会让您汇钱就放人的,可以肯定就是骗子。如今,私人信息被泄露不是一般的严重,骗子利用这种手法骗取钱财的不计其数,笔者就曾处理过多起类似的案件。

    2.向办案机关了解是刑事拘留,还是行政拘留、司法拘留

    公安机关的拘留一般分为刑事拘留、行政拘留和司法拘留等。行政拘留、司法拘留一般不超过15天,无须请律师,但若对其拘留不服的,可以请律师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刑事拘留因涉嫌刑事犯罪而被拘留,极有可能被判刑,情况要比司法拘留、行政拘留严重得多,一般会在37天内提请批准逮捕,这种情况下,聘请律师越早越好!

    3.确定亲友的准确关押地

    您可以通过刑事拘留通知书上所载明的看守所,确定其关押地点;若未能及时收到刑事拘留通知书,则可以直接向办理案件的侦查机关询问。公安机关侦查的案件10日内,最长37天,检察机关自侦案件10日内,最长14天,您的家人就会被检察院批准逮捕或释放。

    刑事拘留通知书中一般会有涉嫌的罪名和办案机关、办案人员和联系电话等。

    4.家属或委托律师应当去看守所给犯罪嫌疑人存点款

    刚进看守所的人是非常痛苦和无助,我们建议到看守所去为他存点钱。犯罪嫌疑人在看守所内在夏衣、冬衣都有,衣服一般不用送。一般也不花什么钱,但里面的伙食确实不怎么好,没油水,是个减肥的好地方。看守所内有以食品为主的超市,但价格就稍贵些,有时候买点食品,改善下生活。离开时,看守所会把余款,退给犯罪嫌疑人。

    5.如果犯罪嫌疑人近视在500度以上,还应当给他配送一幅近视眼镜

    在看守所内少不了干活,太近视就很不方便,看守所允许近视在500度以上的可以戴眼镜。近视眼镜的镜框必须全部塑胶,镜片必须是树脂,不能有任何金属,固定镜架的螺丝钉也应当改用塑胶钉。眼镜店出具的收据中必须写清度数、镜片材质、盖章,看守所的对外服务窗口核对度数后会收下眼镜,然后让律师会见告诉犯罪嫌疑人,让他的管教去帮他领取。

    6. 在判决书未生效之前,是禁止家属会见,只有律师才能会见

    刑事案件中,法院判决生效以前,家属是不能和犯罪嫌疑人接触或者见面的,只有律师才能见到。因此,在您的亲朋被刑事拘留之后,家属应该尽快委托律师,只有这样才能及时让律师会见,及时了解案件的情况,采取下一步的措施。

    7. 及时聘请律师

    如果是被刑事拘留,聘请律师越早越好! 律师是法律专业人士,无论是处理案件,还是跟公检法沟通,都要比您专业得多。千万不要自己翻下法律书,或者咨询几个律师后,就自己去处理,其结果只能是徒劳无功,反而增加律师的处理难度。其实,一般的刑事案件,律师费并不贵。

    8. 家属不用担心在看守所里缺吃少穿,或者会被虐待、受伤害

    看守所内不会缺吃少穿,冬衣夏衣都有,审讯都要求全程录像,所以不用担心在会被虐待、受到伤害或者刑讯逼供等。看守所内根据犯罪性质,会分仓居住管理,定期上课和劳动改造,不用担心会被相互恶性传染,出来后变得更坏等等。

    9. 不要盲目听信他人的许诺

    在亲友被抓后,家属一般都会无比紧张,此时,更需要冷静,千万不要盲目听信他人的许诺,比如有关系、能捞人等!因为现在冒充大头鬼的人很多,一旦轻信,轻则浪费钱财,重则触犯法律,遗憾终生!家人千万不要听信他人,有销毁隐匿罪证、干预办案、包庇同案犯等违法行为,否则,一个没出来,又进去好几个。

    此时,您唯一可以信赖的只有律师。

    10. 随时做好打持久战的经济、时间和思想准备

    刑事案件,公检法都有按部就班的处理流程,家属心里再急,也没用,只能跟着公检法的步骤走。这是国家公权力和个人私权不对等的对抗,经济成本、时间成本很高。

    承办律师一般会与公检法及时沟通,并将案件的进展情况告诉家属及犯罪嫌疑人。

    三、家属如何聘请律师

    1. 何时聘请律师

    有些刑事案件的处理是有黄金时间的,特别是那些诸如醉驾、故意伤害、交通肇事、容留吸毒、非公务人员小金额的职务侵占等轻微的犯罪,如果聘请律师及时,处理得当,会取得意想不到的效果;如果聘请律师错过了黄金处理时间,后面律师处理起来难度就会增加很多。

    一般只要确定是被刑事拘留了,就应当尽快聘请律师。如果已经被批准逮捕,就应当必须尽快聘请律师。

    2. 哪些人可以聘请律师

    犯罪嫌疑人有权聘请律师,其可以自己聘请,也可以委托他人代为聘请。犯罪嫌疑人被羁押的,其近亲属,可以为其聘请律师;如无近亲属的,其他亲属或者朋友也可以代为聘请律师。

    《刑事诉讼法》规定的“近亲属”是指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姊妹。

    3. 委托律师需要哪些材料

    (1)如果是夫妻一方聘请律师的,只须带上结婚证和身份证即可。

    (2)如果是户口与犯罪嫌疑人在同一个户口本上的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姊妹聘请律师的,只须带上户口本和身份证即可。

    (3)如果是户口与犯罪嫌疑人不在同一个户口本上的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姊妹聘请律师的,需要带着户籍地派出所出具的近亲属的证明和身份证即可。

    三、聘请律师的十大好处和作用

    1.通过会见,研究卷宗证据,分析案情,有效辩护,达到无罪、从轻或减轻刑罚的目的

    律师通过会见,研究卷宗证据材料,全面掌握和分析案情,从中找出证据瑕疵,通过当庭辩护和提交辩护词,使法官对整个证据链产生合理的怀疑,采纳辩护意见,从而达到无罪、从轻或减轻刑罚、缓刑的目的。笔者所处理的刑事案件,最终判决无罪的也不在少数,有的无罪辩护的案件,虽然判决有罪,但也是从轻处罚或适用缓刑。

    曾经震撼全国的内蒙古呼格吉勒图冤案和前几天河北的聂树斌冤案,只所以最终能够沉冤昭雪,除了那些正义之士的不懈努力外,辩护律师的作用也功不可没!

    2.全面了解案情,及时向公检法出具法律意见书或进行有效沟通,对于冤案、不属于犯罪或者案情不大,情节轻微的犯罪,争取撤销案件或者免予起诉

    律师通过全面了解案情,研究卷宗,对于那些冤案、不属于犯罪或者虽涉嫌犯罪但情节轻微的案件,及时向公检法出具法律意见书,促使公安机关撤销案件或检察院作出不予起诉的裁定。笔者数年来所办理的刑事案件中,公安机关撤销案件或检察院作出不予起诉的案件,也占很大的比例。

    3.如果有受害人的,可以与受害人或其律师进行有效沟通,争取获得谅解,以达到从轻或减轻刑罚的目的

    对于那些有受害人的案件,因受害人或其家属对犯罪嫌疑人家属的抵触情绪严重,无法及时获得谅解。通过律师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或者与受害人的律师进行有效沟通及赔偿后,大部分还是能够取得谅解的,从而达到从轻或减轻刑罚的目的。笔者曾代理过一起故意伤害的案件,导致受害人重伤一级,通过多次与受害人及其律师沟通后,成功获得谅解,最终从轻判决,并且取得适用缓刑良好结果。

    4.能够及时有效地与公检法有效沟通,退赃、赔偿或者立功,以达到从轻或减轻刑罚的目的

    对于那些有受害人或者职务犯罪的案件,律师能够及时有效地与公检法、受害人沟通,通过退赃、赔偿,取得谅解,或者举报重大犯罪线索被认定为立功,从而达到从轻或减轻刑罚的目的。

    5.及时办理取保侯审

    对于那些诸如危险驾驶驾罪、故意伤害罪、交通肇事罪、职务侵占罪等轻微的犯罪,律师会及时向公检法提出取保侯审,使您的亲朋早点脱离苦海。

    办理取保侯审需要办理担保手续,担保有律师担保、家属担保和交纳担保金担保,其中律师担保是最有效的担保,也是让公检法最放心的担保。

    6. 纠正错误的罪名

    罪名不同,量刑不同。刑法中很多罪名很相近,即便是法律专家有时也难以区分,公安机关和检察院难免会搞错罪名,如果起诉的罪名有误,可能会被重判,在法院审判阶段,律师会通过辩护,甚至出具法律意见书,以争取在判决时适用正确的罪名,不致于被定错罪,被判重刑。

    7. 若存在刑讯逼供等违法行为的,律师可以及时向检察院等部门提出检举、控告

    您的家人被刑拘后,家属应尽快委托律师介入,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刑讯逼供,他可以在会见律师的时候向律师说明情况,律师可以向检察院等部门提出检举、控告,如果刑讯逼供属实,那么办案机关通过刑讯逼供取得的口供将不能作为定案证据。

    8.通过律师会见,有效安慰犯罪嫌疑人的情绪

    除了极少数惯犯外,大多数人都是良民,有的甚至不知道自己犯了法,在被刑拘送到看守所后,一般都会很紧张、很害怕、很无助,情绪会很低落,通过律师会见、解答法律问题等等,能够有效安慰犯罪嫌疑人,平稳情绪,保持良好心态,积极配合律师处理案件。

    9.跟进案件进展情况,及时提起上诉

    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上诉不能加重刑罚。如果犯罪嫌疑人或者其家属认为一审判刑过重,对其不服,律师听取意见后,会及时提起上诉,及时提交新的有利证据,参与二审的审判、辩护等工作,以维护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

    10.结案后,协助办理罚金、缓刑、家属会见等手续

    一审或者二审判决书生效后,有些案件需要办理缴纳罚金、缓刑、家属会见等手续,严重的案件,还会将犯罪嫌疑人从看守所移送到监狱执行刑罚,律师就会协助家属办理好这些手续。
    五四六 试运行
    我们内部经常上系统,名曰“试运行”,每次加班加点,每次都大张旗鼓,每次......反正“上线”都成功,运行都“平稳”,最后,都被新系统“并轨”、“升级”“取代”......
    大凡有规律可循的,差不多都逃不了萌发、新鲜期、成长、成熟、凋落,当然,是肉都烂在自己锅里没啥好说,刚熟了给别人抢了去搁谁都不想接受。
    我听别人说一位慧智的妻子在丈夫出轨后,主动提出“试离婚”,期限是一年。中间过程不清楚,结局是男的和小三在妻子离开的日子,没能如期好好相处,反而鸡飞狗跳,最后男人看清了还是原配好,回归家庭,皆大欢喜。
    然而,这种结局,好像也没太多值得“欢喜”,无非是男人缩短了前一次婚姻从新鲜厌烦的周期,小三也是个没耐心的,男人和小三折腾了一年也没弄出瓜熟蒂落,如半路有个私生子,我就好奇这试离婚的大戏还如何妥妥演下去......
    并非我对“慧智”的原配怀有恶意,看到太多为私生子和原配绞尽脑汁算计、离婚的渣男,“放手说”、“沙子说”统统对付不了心意已决的狗男女,试离婚,如果不是为了潜伏取证、拖延时间,基本就是放虎归山......
    从我个人观点,出轨就是背叛,背叛你的爱人还能是你的爱人么?当然,我不反对你看在钱的份上忍让、折腰,毕竟社会生活现实,你们还有孩子,但是有了目的就别再以感情的名义让自己添堵,生活本就一团乱麻,你还非得往死里作......
    我昨晚实在是“断了良知”删除了平滑瘤中晚期患者的微信好友关系,从前如何帮她,怎么在电话里忍者被渣男骂一个小时、怎么给她策划分析、怎么代替她向法官沟通........反反复复不知道解答、疏导过都少遍,她的性格很有些倔强,属于一说话就停不下来,你说啥除非符合她心意否则一句也听不进去......包括二审离婚和法官沟通不判决离婚,事后她有提出“我想通了要离了”,我又和法官联系,让法官做调解,结果,她又不愿意了.......
    她始终不甘心,昨天快半夜了,又来问我,别人说小三已经到县里跟渣男一家住一起了,问我怎么办?我告诉了她取证方法,她又说她过去怕找不到人,又没人帮忙等等......又说还是想协议,我就把协议内容重点告诉了她,但我建议通过法院调解,防止事后男方不履行给付,她又说起孩子要认干爹干妈,我就给她详细讲述了领养条件和特殊情况处理,鉴于她更需要随时陪伴吐槽,我让她联系当地司法援助,她就又说“丁律师你听我说”........每次这话一出来,必定滔滔不绝,没有主次,没有确定的目的......
    我知道删除一位重病患者是有些残酷,她说过付费,我多次拒绝,这不是钱的问题,她需要的从来不是法律帮助,一个主观意识特别强大的人,困境当中需要摇一棵无论如何都不会离开她的树——但我充当不了这个觉得,太磨人了,我给过她很多专心治病的建议,包括和我法官沟通给她更多治疗时间,她听不进去......
    值得一提的是,直到昨天得知小三已经和渣男回县里居住,她才有些明白,小三绝非她想象中的“也不错”......她现在总觉得小三也是好的,她们一度微信短信联系,聊天,小三说不会跟渣男一起,让她放心......
    其实大多“不离婚”并非真有重大利益难取舍,不甘心才是心病根源,譬如前面说的“试离婚”,遭遇出轨,男人要离婚,自己假装平静告诉他,“我要给你一个机会,一个对比,我们试离婚,为期一年,你去找你要的生活,如果失望,我等你回来.......”
    凭什么呀?难道你的忍让真是给家和孩子一个机会?让一位丈夫、一位父亲,完全游离于家庭之外一年,且并非因服兵役、海外工作、判刑,仅仅为了满足他对婚外情的孜孜不倦,你就要带着孩子给他和小三让出空间?你把子女尊严置于何地?!
    这样的父亲,早死早投胎!省得还要给他养老......
    出轨的男人有几个“真心悔改”,所谓“回归”不是权衡利益就是害怕搞不定未来,把你换掉就有林志玲,还有林志玲爸爸的家财万贯,他为什么要回来捡起你?
    孩子?超过百分之七十的男人离婚时就没真心想过他要孩子!
    醒醒吧,试运行?试着试着,庶子有了,你这个嫡母,就要让位出宫!
    离婚时,再婚后,父母与孩子的法律关系
    2019-03-07 14:5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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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婚姻尽头,必须面对的抚养难题,与其把抚养权争夺演变成一场战争,不如两个人协商解决,好好谈谈,看看到底怎么样对孩子更好。

    四个基本法律事实:

    1、法律实际上是规定可以轮流抚养的,这样皆大欢喜,非常可取。

    2、即便双方争执不下,最后由法院判决孩子由一方直接抚养,血脉亲情也不会中断,父亲或者母亲还有探视的权利,也有和孩子短暂生活的权利。

    3、抚养关系,并非一成不变。如果对方真不适合养孩子了,还可以申请变更这种关系。

    4、孩子满了十岁以后,可以自己来选择和谁生活,这样就更加圆满和合理。

    如果双方都想要孩子,法院会判给谁?

    爸爸说:我经济条件特别好,一年挣好几百万,可是孩子的妈妈连个工作都没有,这孩子她铁定争不到吧。

    妈妈说:我是博士,书香门第,他就是个大本,法院肯定不会把孩子判给他吧。

    法律上基本原则就一条:一切利于孩子成长。

    经济条件也好,教育程度也罢,不管双方各有什么优势,都是综合评估,最终看,跟谁过对孩子健康成长更有利。

    具体的抚养权案件又怎么来判断呢?

    2个年龄节点:2岁和10岁为分界点。

    2岁以下的孩子,因为还在哺乳期,一般来说判给妈妈。要当"奶爸",也不是不可能,但PK难度就比较大。

    10岁以上的孩子,重点考虑孩子自己的意见。有些地方,例如北京,对6到10岁之间的孩子,也会根据具体案情听取孩子意见,那就得“攻心”,临阵磨枪效果可能不会太好。

    那么,2岁到10岁之间的孩子由谁抚养,法官大人会怎么判呢?

    律师建议:

    1、突出个人优势。

    如果你有优势,就搜集证据尽量展现出来,比如说经济条件、教育能力等这些硬实力、软实力,还有你是不是有更多的时间、精力来陪伴孩子成长,也非常重要。

    如果你说,我怎么觉得自己的条件都不太好,那就赶紧补,别让劣势拖后腿。

    2、摆出对方劣势。

    如果对方有一些不利于抚养孩子的问题,比如说有吸毒、酗酒等生活恶习,对孩子家庭暴力,有不便于照顾孩子的传染疾病等等。那就也不能"手软",该提供证据就提供证据。

    真有这些硬伤的话,你这样做也是为孩子好。

    3、最好的爱就是陪伴。

    还有一点很重要的,就是孩子的生活状态中,你在哪里?

    假如孩子一直由你这边抚养,对方尽抚养义务很少,也可以拿出来和法官说。

    动荡和改变对年幼的孩子没有好处,所以法庭也会尽量去维持孩子已经形成的生活习惯和环境。

    再加之10岁的孩子可以自己选择,与其把重心放在和对方PK各种条件,还不如去用真情赢得孩子的心。

    4、割不断的血脉亲情。

    婚姻尽头安排孩子,是不得不面对的问题。但我们不用盲目地争夺,也不会恐慌地失去,因为你和孩子的亲情血脉,并不会因为婚姻的结束或者抚养权的单方获得而终结。

    不要因为孩子跟着对方过,你就不闻不问了,既不支付抚养费,也不争取探视权;或者在努力经营另一个家庭时,忽略了这边的血脉相联。

    半路夫妻,无法绕开的孩子问题

    现在离婚、再婚比例不低,要面对这个问题的人也不少。而且对于"继父母"与"继子女"这种特殊关系,欠缺法律常识的了解。

    不了解,人就会抵抗,就会恐惧,就会失控。

    再婚的孩子,有3类:

    一、孩子未成年,跟你们共同生活

    这种情况用法律术语说就是“形成了抚养教育关系”,那么法律就要求像亲生的一样,你对孩子有权利义务,孩子对你也有权利义务。

    这种权利义务,主要有下面三个。

    1、抚养义务:就是你得养大这个孩子。除非再婚家庭解体,这种关系自然解除。

    2、赡养义务:就是你养大了这个孩子,那么将来你老了,反过来,他也有责任照顾你,出钱也好、出力也好,总之撒手不管法律是不允许的。

    3、继承权利:就是你和孩子之间都有继承对方遗产的权利。

    这种类型跟亲生的父母和子女之间,几乎是一样的,非常对等、非常公平。

    你不用有这种顾虑--"这孩子横竖都不是我亲生的,我对他再好,也是白忙乎"。

    你把他当亲生孩子疼爱,将来他也会有对你回报,就算他不明事理,法律也会要求他回馈于你。

    二、孩子没成年,但不跟你们共同生活

    这种关系,因为没有亲近到你长期抚养、长期教育的那种程度,法律也就不会非把你和孩子捆在一起,给你们设定抚养的权利和赡养的义务,一切自愿不强求。

    但是,你和这个孩子彼此没有权利义务,可和你结婚的这个人,可是孩子的亲生父母,TA可是有抚养义务的。

    那么TA在履行自己的责任和义务时,无论是给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还是给时间去陪伴,甚至周末和节假日接到你们家来一块生活几天,建议你也不要介意,能理解就理解一下,能配合就配合一下,别让TA夹在你和孩子中间难做。

    如果你真觉得自己没有这样的度量,那么再婚的事情,你就需要三思一下。

    三、父母再婚时,孩子已经成年

    这样的孩子无论是不是跟继父母生活在一起,相互之间都不存在法律上的权利义务。

    所以,完全不必担心这个孩子会和自己的亲生子女争夺遗产什么的,如果因此与自己的伴侣搞得不愉快,那就是你想多了。

    当然,如果你们投缘,感情好,虽然小时候没有抚养教育,但老了老了倒是人家做得比亲生子女还多,你想给一些回馈,那也可以做一些法律上的小安排,比如说遗赠、遗赠扶养公证等等。

    在离婚时抚养权的判定上,孩子的年龄节点、父母双方的优劣势占很大权重。重组家庭中继子女的抚养和赡养义务,根据继子女是否成年以及是否共同生活两个条件进行判定。
    (四十三)蒙心
    郑簇同我说这些的时候,没多少情绪,可能在男性看来吴瑶宝顶多就是蠢了些,没有女性换位思考的憋气、义愤,躺上吴宝瑶这种亲妈,不倒霉才怪。
    “你说那婴儿会不会怨气很大?”才出生就被抓走塞给人贩子配阴婚,估计连水都没喝上一口就被残忍杀害,反正是走阴婚,带着个婴儿大老远往深山交易,还不如......作阴婚生意,只怕比人贩子更黑暗、血腥。
    “啊?人没抓到,不确定!”郑簇掐灭了烟,“这段时间很累,抽烟提神,没呛着你吧?”
    “没有,看来吴明娇的尸油另有来路。”可能吴瑶宝的窝囊坏了我情绪,一时竟不知道还要说什么。
    “不说案子了,你洗个澡,好好休息,我去超市买菜,晚上我做饭给你吃!”
    还是白毛案一起值班时听他说过会做饭,转眼都过去一两年了。我确实有些疲惫,在他下楼后随意冲了个澡,想了想,还是上床钻进被窝睡了。
    迷迷糊糊听见门开了,一股阴风钻了进来,直觉就是不好,我想起身,但是动不了,眼睁睁看见一个浑身披挂着黑金描画着橙红金边的女人站在了床尾,即像琉璃拼雕又像是金属描边,通体乌亮,有无数的金线——连五官都被黑金与黄金嵌缝占据,等我看清,女人已到了近前,浑身涌动着无数的黑色小拇指粗的线虫,像是皖南山区那种圆滚没脚的蜈蚣,那些金线正是肉虫身体的环圈,眼看整座移动的蜈蚣人体雕像压过来——“破!”一声呐喊冲出胸腹,带着巨大的寒煞,红黑的尸蛹尽数分崩,我弹坐起来,掐住了一个女人的喉咙,那个“女人”容貌干枯,发黑的皮肤贴着骷髅,“哪来的小鬼儿?想死?”我的手,像是立马能把女鬼的骨头捏成粉末,女鬼面含古怪的笑意与怨气,喉咙里发出奇怪的声音,但我竟似能听懂——你杀了我好了,你杀了我,就由你来承担因果.......
    承担因果?什么因果?左掌把她劈开老远,右掌松开她的咽喉,女鬼像是受了伤,瞬间颜色淡了下去,转即消失。
    “门怎么开了?”郑簇拎着袋子走了进来,看我坐在床上,放下东西就拉过我的手腕——“出事儿?”他的手指压过我的脉络,“还好,刚才怎么了?”
    我把情状描述了一番,“看来不是我做梦。”
    他坐在床边半抱着我,“看来这里,你不能一个人住了,要么我过来和你一起,要么,你搬到我那边。”
    “为什么?”
    “我出门的时候反锁了门,鬼魂这种东西不会自己开门,当然,没有做过趋避的房屋他们可以自如进入,但不是推开门,刚才我一出电梯就发现门开了,还以为你醒了,进来看你一脸懵坐着,就知道有事情不对,我等会儿去看看监控,应该是这附近有什么人被怨灵、鬼魂控制了,这种怨灵不会自己走出太远,需要借助别的力量,但不会是我这种对怨灵鬼魂有杀伤力的人,最好是阴气较重。”
    “阴气较重?女人?你不会说是我自己吧?”
    “当然不会是你,你浑身......算了,我的意思,如果不是我,别人都不适合娶你。”郑簇亲了亲我的额头,又捏了我的脸,“没事了,你继续休息,我去做饭。”
    大半个小时后,郑簇叫我起来吃饭,四菜一汤,哇,每一样都那么好吃!
    吃过饭郑簇洗碗,我收拾房间,全忙好了,郑簇和我一起去保安室调取监控,一个围着纱巾的女人出现在镜头,纱巾遮住了大半张脸,郑簇还是一眼认了出来——“吴宝瑶,我靠,这个女的怎么进了这里!”
    女主播案的嫌疑人?保安已经换班,电话没打通,电梯里的监控坏了,整个单元只有楼下进门监控,所以吴宝瑶随后到达几楼无从查知,郑簇买菜回来后十几分钟吴宝瑶离开大楼,成功的避开了郑簇出入时间,难道我的房间已被监控?
    如果真是吴宝瑶搞的鬼,那她真是猪油蒙心!
    五四七 渣男对巴掌
    粉丝的老公包养前齐鲁电视台节目主持人吴暗姣,吴生下私生子,渣男给吴买房“分手”,至于是否真分手,反正粉丝从聊天记录发现丈夫不仅包养二奶、有私生子,还给二奶买房,追问之下,渣男说“分手”,渣男又哭诉不愿离婚,承诺净身出户,又说老婆让写什么就写什么......粉丝不敢再相信渣男,但考虑孩子幼小,渣男还有公司股份可能上市,暂时不打断离婚,问我什么样的协议有效。
    我当即帮她策划零风险婚内财产协议,并让渣男写悔过书,结果,渣男开始找理由,借口他父亲从他不用的手机中发现了婚内财产协议,问他怎么回事儿,他不敢刺激老人.......婚内协议就是不肯写咯!呵呵哒,我劝粉丝别上当,这渣男根本无心回归,就是想离婚,但又不想损失更多财产!
    粉丝不知道怎么谈下去,粉丝怕渣男怪她只想要钱......粉丝系博士学位,大学教师,人太老实单纯......
    我让她当机立断,又巴拉巴拉给了她一套让渣男签离婚协议之前先去房管局放弃房产,并给付粉丝一定精神补偿,因为股转需要等待上市,暂时未能离婚,今天粉丝突然又联系我,吴暗姣转走了客户转给渣男的五十万,并且闪人!常规程序,客户的钱转给渣男,渣男下旬转给上级公司,现在,吴暗姣转走了钱,到下旬,渣男要自己筹钱给公司,渣男责怪粉丝发短信给老三,粉丝前几天冲动,确实发了短信给吴老三,说要起诉吴老三还够房款......
    粉丝就真以为自己做错了,去报警,警方说账户是吴本人,不能确定违法......其实是可以确定非法侵占,只不过需要客户报案,可笑的是吴暗姣还上了老赖名单......
    我帮粉丝抽丝剥茧,渣男之前说已经和吴暗姣分手,那怎么还在用老三的账户?并且是大额客户资金往来,这种关键账户,从开始用那个女人的账户,就注定了她在他心里绝对不一般!通常这种账户,不就是夫妻关系?好家伙,瞒着老婆,最后小三变脸转走了钱,还怪老婆多事?你特么不用老三账户,你老婆再爱惹事,小三也转不走你的客户资金!
    何况,粉丝老老实实,清清白白,根本就没把修理小三的大戏整起来!
    这要是渣男敢对老娘我叫嚣,我惹毛了他小三,立马一巴掌刷过去,你特么不发贱用她的账户,她拿什么转?是老娘让你用小三账户收钱?!不是分手了?分手还用她账户收钱?你当老娘老娘痴呆?!分明就是合伙挖坑,坑老娘还钱,我去你麻蛋!
    小三虽然上了老赖名单,但终归曾经是省级电视台主持人,我就不信发发朋友圈,不能把她翻出来?!不成就叫上三姑六婆骑驴电视台门前拉横幅追讨合法群益,反正主持人做小三从来不怕公开,董卿不就做的“腹有诗书气自华”嘛?既不要脸,就不怕丢脸.......
    就这吴暗姣,干嘛不替她免费宣传?反正已经做了贱妾生了私生女,她这个二奶贱妾身份,走到哪儿都应该如影相随......谁让她有一点点名气呢,比平凡二奶,还是多了些许看点,么么哒......
    这个渣男,本是二婚,前房还有孩子。粉丝初婚,当初嫁给渣男,渣男还没有什么钱,两人一起后,才办了公司开始赚钱,就开始包养主持人二奶......粉丝自身条件相当不错,唉,又是一个遇人不淑......
    看渣男责怪粉丝的态度,就知道此渣被惯出毛病,要说渣男也不是不宜结婚,得着厉害老婆,有事儿没事儿给他一巴掌,常扇扇耳光,提点提点,他就会少犯错误,利国利民。
    渣男这才三十四岁,孩子仨了,三个孩子三个妈,和半壁江山皮裤汪不相上下,不同的是,皮裤汪遇上了国际章,翻翻历史,二人旗鼓相当......
    上联对下联,渣男对巴掌,哈哈哈哈.......
    “失信被执行人的孩子不能上学”,我想知道是否确有这样的事情发生?
    2019-03-15 05:5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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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师你好,听说“失信被执行人的孩子不能上学”,我想知道是否确有这样的事情发生?谢谢。

    答复:

    对失信被执行人采取信用惩戒措施非常多,有30多大类,100多小类,其中,限制其子女上高收费的贵族学校,在限制之列的。所谓高收费的贵族学校有两个要点,收费比一般正常的学校收费要高,这就属于高消费了。第二,被执行人来支付这笔费用,如果不是限制高消费的被执行人支付的,当然也不在限制之列。所以,我们不能把正常的义务教育和高学历教育都列为限制之列。

    去年下半年报道说,南方一个孩子考上大学了,要限制失信人孩子上大学,后来他就交了钱了。实际上这是个误读,公权力的谦抑性和审慎性,不能滥用。实际情况是这样,他父亲被纳入失信名单,欠人二十多万块钱,他的孩子考了大学,考得非常不错,他朋友跟他聊天的时候说,你得注意啊,弄不好还限制你孩子上大学呢,你欠人家的钱没还呢。这样他就自己主动跑到法院,把这二十多万给还了。所以,不管是教育部门也好,还是法院也好,都没有对这种情况采取所谓的限制措施。境外媒体还在说“搞株连”,中国的司法是非常文明的,法律制度也是非常文明的,当然不能“搞株连”了,会把握好政策界限。
    婚前的个人股权婚后属于共有么?

    第一部分:

    首先要知道什么是股权?股权作为一种权利物权,它是指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对公司享有的人身和财产权益的一种综合性权利。既然是婚前股权,那么依据《婚姻法》规定,除非另有协议约定,婚前个人财产属于个人财产,离婚的时候婚前股权不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配。

    其次,婚前股权作为一种原生性的权利,通过市场或人为运作必然会产生派生性权利。最常见的就是自然增值、投资收益。顾名思义,“股权收益”就是因自然人持有的公司股权价值上涨而带来的增值部分。这一部分就是派生性权利。根据“股权收益”的产生方式不同,大体可以分为:

    1、因市场行情变化或自然人进行买入卖出等行为,使得股票所代表的股权利益增值;

    2、因股权而产生的股息、红利;

    3、通过婚后转让相应股权而获得的增值部分。

    再次,了解什么是“股权收益”后,我们就要对其进行计算。基于股权收益的种类不同,计算方法也不尽相同。常见的几类计算方法包括:

    1、对于股票因市场行情或者人为买入卖出等操作而产生的溢价增值部分,通过最终股票价格减去成本价格后,多余的那部分就是收益部分;特别是存在人为操作的情况下,由于此收益可被认定为共同财产(见02部分分析),应当以第一个操作日时的股票市值作为基点,计算此后增值部分。

    2、股息是股东定期按照一定的比率从上市公司分取的盈利,红利则是在上市公司派发股息之后按照持股比例向股东分配的剩余利润;

    3、依照转让股权而获得的增值部分,则通过成本与交易价格的差额进行计算。

    第二部分:

    股权收益的财产性质

    财产的性质问题,就其本质来讲就是财产所有权的问题。

    最常见的派生性权利包括孳息、自然增值、投资收益,我们常说的股权收益其实就是这一类财产。在认定婚姻关系中“股权收益”的财产所有权问题时,最为重要的依据就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五条的规定:“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这个条款根本上对个人财产的婚后收益归属问题进行了界定。但问题是股权收益是否属于该条款中所说的孳息或者自然增值,进而认定为个人财产;还是说单纯地属于投资收益,从而认定为共同财产。在此,笔者认为股权收益并不单纯的属于其中某一种性质的财产。根据不同的类别,股权收益分属不同性质的财产。其中最主要的两种就是自然增值和人为的投资收益。从文理解释来看,自然增值是排除夫妻双方人为的干涉,完全依靠市场运作机制来控制,是不需要人为操作而自然增加的价值。而人为的投资收益则是付出了人的脑力和体力劳动,由夫妻双方或一方的转让、买入、卖出等行为实现。既作为股东,积极行使了权利义务,属于其劳动所得。笔者认为,这两种区分的存在,一定程度上是由于婚姻法领域内特定人身属性而导致的。夫妻双方共同组建成家庭,目的就是为了相互扶持、相互依赖。一方的个人行为理应是以双方利益为出发点,其结果也应有双方共同承受。若双方都没有进行物质或劳动投入,那么根据财产的一般规则此类收益也当然属于原生权利一方所有。由此可见,一方婚前股权的婚后收益认定及分割存在以下几种情况:

    1、对于单纯依靠市场行情变化,婚后没有进行任何买入卖出操作的股票权益而言:由于夫妻双方都没有进行物质投入,将其认定为自然增值较为合理。即为夫妻一方个人所有,不得作为共有财产分割。

    2、对于婚后进行了买入卖出操作行为的股票权益,无论其为一方还是双方行为,都应当将其认定为投资收益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因为一方在付出劳动的同时,另一方也通过其他形式的劳动为其提供帮助。

    3、对于因持有公司股权而享有的股息、红利部分,由于此项权益是基于股东身份而产生的,与股东的权利义务不可分离,和公司的经营状况密切联系。在公司存续过程中,股东不可避免地将行使一定的权利、履行一定地义务,如重大事项的决策、对外债务等。因此,此项权益被认为是一方的劳动所得较为合理。即作为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4、通过有偿转让股权而获得的增值部分,这部分显然是由于股东的积极作为而产生的,因此可以认定为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如此,通过辨别财产性质从而采取不同的分割方式显得更为合理。而不是一刀切地认定为共同共有,从而维护好夫妻双方之间的利益关系,体现民法领域内的公平原则及意思自治原则。

    第三部分:

    司法判例

    2014年,郭某与冯某发生婚姻纠纷,郭某诉冯某离婚。其中案件查明的财产事实中有两个值得注意的地方:1、郭某婚前开设股票账户,登记时市值21万元,婚后经常买进卖出,离婚时市值365000元。2、郭某婚前持有某公司股权,与美国某公司签订置换协议,取得美国某公司100万元股票,后该美国公司每一股票新增2股,现值300万元。[1]

    一审法院认定:1、郭某股票账户婚前21万元,离婚时365000元,增值155000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2、郭某婚前持有国内某公司的股权,这些股权系其婚前财产。但郭某转让股权的行为以及取得美国某公司股票的事实均发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股票市值的变化并非完全取决于资本市场的波动,期间郭某进行了资本运作并经过审批机关的批准,其股票增值部分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2]

    一审判决后郭某不服提出上诉,二审法院经审理后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此案很好的验证了自然增值与人为投资收益之间的差异与处理方式的不同。郭某婚前购买的股票,由于婚后不断进行买进和卖出的人为操作,付出了一定的人力劳动,离婚时的增值收益属于主动作为的投资收益,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郭某持有的美国某公司300多万股股票的增值收益,属于有偿转让行为,其行为不只是发生形式上的变化,由股权转为股票,而是包含了人为因素和资本运作成分,因此也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本文以上的阐述分析,仅仅围绕婚前股权的婚后收益的认定进行了解读。在实际生活中,相关主体在对其进行辨别和认定时需要结合具体实际情况细致分析。但总的来说,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就此类相关问题在指导文件中明确指出了判断方向:一方婚前用个人财产购买股票、基金等,如果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进行了交易,其收益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没有进行任何人为的操作,离婚时收益增值更倾向于认定为自然增值。

    由此可见,在最高院的意见中,认定婚前财产在婚后取得的收益是否属于个人财产的关键在于:夫妻一方是否实际参与了经营、使用,是否积极行使了相关权利义务,如果没有进行实际活动,一般为个人财产,否则就认定为共同财产。基于此,我们对于其他类型的股权收益问题,也可参考此文件的规定进行辨别。

    最后,提出问题的目的是为了解决问题。那么,在现实生活中,财产分割问题如此费时费脑,特别是涉及到股权等尤为复杂的财产时,我们应当如何去简化此类问题,或者说如何尽量避免此类问题的发生?这里,我简单说几点:

    1、通过签订婚前财产协议,约定婚前财产的增值归婚前财产一方,从而实现资产隔离;

    2、婚姻存续期间可以约定夫妻财产分别所有,既婚姻存续期间的财产归各自所有;

    3、在股权问题上,注意是否实际参与了公司管理。如果参与了,注意那些决策签字的文件,可以为另一方认定为共同财产作证明。同时注意保存存取款的凭据、新旧存单,以证明财产的来源问题。

    [1]《民事审判指导与参考》(2014年第1辑)

    [2]《民事审判指导与参考》(2014年第1辑)
    判决一次性支付抚养费,法院依据哪些因素?附多个案例+评析

    抚养费是未成年人学习、生活、医疗等基本生活需要的保障,为避免给抚养人造成过重负担

    法院通常判决抚养义务人定期支付抚养费,但特殊情况下,法院也可判决抚养人一次性支付抚养费。

    司法实践中,法院判决一次性给付抚养费,应考虑哪些因素?

    推荐案例

    确定抚养费给付方式应优先考虑子女权益——史策名与杨栩栩离婚纠纷案

    案例要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8条规定,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确定抚养费给付方式,应从最大化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的角度出发予以衡量。子女抚养费目的在于保障未成年人的生存权益,探视权是父母的权益,若二者之间发生冲突,应优先考虑保障子女的权益。

    案号:(2018)辽01民终1616号

    审理法院: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来源:《人民司法·案例》2018年第32期(总第835期)

    【评论】

    基于儿童最大利益原则和对生存权利的保障,法官对于一次性给付抚养费的裁量,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 一次性给付的可行性。可行性考察的是给付义务人的给付能力。《意见》第8条规定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即确定抚养费的给付方式,应以定期给付为原则,一次性给付为例外。作此规定,既有子女实际需要的考虑——子女的日常生活开销数额不大,无需抚养义务人一次性给付大额的抚养费;也有对抚养义务人给付能力的考虑——对绝大多人而言,并无一次性给付大额抚养费的能力。法律不能强人所难,不能为了保障子女的生存需求而令父母陷于生活上的困境。司法实践当中,最常见的判决是令给付义务人按月支付抚养费。按月获得劳动报酬,按月给付抚养费,符合社会公众的认知和公平正义原则。判令一次性给付全部抚养费,首要考虑的因素应当是义务人是否具有给付能力。如无给付能力,则判决成为一纸空文,根本无法执行,既损法律的权威,也缺乏公平正义的价值基础。《意见》第8条中的“有条件”为可行性的判断标准,即抚养义务人是否具有履行判决所确定的一次性给付全部抚养费的能力。也就是说,当事人是否具有相应的经济基础。

    2. 一次性给付的必要性。必要性考察的重点在于对子女权益的保障。作为抚养费给付方式的例外规定,法官在裁判时应当严格把握,在一次性给付比定期给付更有利于子女利益的前提下,才应作此考虑。只有存在不一次性给付抚养费,子女的生存权利将得不到有效保障,甚至受到严重威胁,具有一定程度的现实紧迫性的情形,才应当判令一次性给付。比如,给付义务人可能存在逃避履行义务或者恶意转移财产以致不能按期给付抚养费等情形。

    裁判规则

    1.在抚养费纠纷案件中,外籍子女要求一次性支付抚养费的,法院应予支持——米1诉裴晓江抚养费案

    本案要旨:人民法院判定抚养人是否应一次性支付抚养费,需考虑一次性支付的可能性和必要性。所谓可能性是指抚养人是否具有一次性支付的负担能力,对于具有一次性给付抚养费能力的抚养人而言,也并不必然导致一次性给付方式的适用,还需考虑其必要性。鉴于外籍子女的特殊性,如果分期支付抚养费,可能会出现抚养费收取困难、执行程序烦琐费力、成本过高的问题,人们法院应判决一次性支付全部抚养费用。

    案号:(2010)二中少民终字第02782号

    审理法院: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来源:《中国审判案例要览》(2011年民事审判案例卷)

    2.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一次性支付抚养费须以现实可能性和客观必要性为前置条件——瞿某诉蔡某抚养费纠纷案

    本案要旨: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一次性支付抚养费须以现实可能性和客观必要性为前置条件,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经济状况良好,有一次性支付全部抚养费的经济实力,为保障子女的健康成长,人民法院对抚养人提出的一次性支付抚养费请求应予支持。

    案号:(2012)厦民终字第1656号

    审理法院: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

    来源:法信平台精选

    3.一次性支付抚养费后无法满足生活需求,子女仍可要求不抚养一方支付抚养费——金一诉金某抚养费纠纷案

    本案要旨:夫妻双方对子女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及义务。离婚时,关于子女的抚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离婚后,不抚养子女的一方已一次性付清抚养费,但协议或判决的原定数额已明显偏低,无法满足现在生活需要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据不抚养子女一方的负担能力及当地实际生活水平,酌情增加抚养费数额。

    审理法院: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

    来源:《人民法院报》2018年4月14日第3版

    4.一次性支付抚养费约定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主张增加抚养费——周某诉周治明抚养费纠纷案

    本案要旨:基于儿童利益最大化和依法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原则,离婚协议虽约定子女随一方生活,另一方一次性支付抚养费后不再承担任何抚养费用,但子女仍可在必要时要求未直接抚养方每月另行支付抚养费。

    案号:(2016)渝01民终8169号

    审理法院: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来源:《人民法院报》2017年4月27日第6版

    5.确定一次性支付抚养费要考虑一方的经济条件和子女的权益——陈某1诉计某某同居关系纠纷案

    本案要旨:对子女抚养费的数额的确定,要综合考虑未成年人的年龄和生活环境等因素;一方要求不抚养子女一方一次性支付全部抚养费的,既要考虑当事人的经济条件,也要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当事人没有经济条件一次性支付全部抚养费,且分期支付更有利于保障子女今后生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一次性支付全部抚养费的诉讼请求。

    案号:(2017)浙0110民初19725号

    审理法院: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

    来源:法信平台精选
    五四八 豪门媳妇
    芽儿是省内某财经类院校法律专业,叔叔是律所合伙人,简单而言,靠门路进来“实习”。实际上能做到“大律”不一定和名校又关,从业后的努力和经验更重要。
    芽儿丝丝柔柔的性子配上“海藻”一样的眼睛和脸型,深受男性欢迎,并且不分老幼,芽儿进律所是因为当年没考上公务员,反正总不能在家闲着,叔叔就叫她到律所“见见世面”。
    芽儿喜欢白色的蕾丝,长袖就一定会有钩花的彼得潘领、要么竖起的小高领吸着丝绒蝴蝶结,短袖就会有重重叠叠的仙女纱,连身裙一律小公主小仙女降临,短裙就是浅蓝,都冬天一定是米、白、粉大衣,里面依旧是层层叠叠的蕾丝花边、裙边......
    因为长得七分像《蜗居》里当红的海藻,一来就有好几位大律愿意带人,因为我正在办理离职交接,部门又没招到合适的人,师父毕竟也是个半老头砸,甜甜蜜蜜的小女孩还是惹人欢喜,主任问师傅要不要芽儿,师父佯装很介意小女孩不懂事,故意思考了一个时辰,就叫我过去叫她,交接工作。
    我进律所的第二年独立办一些小案,正经有拿的出手的案子就是辞职前一两年,因为师父待我如子女,我除了自己的案子,仍习惯给师傅打下手,师父在办的案卷资料基本都是我在保管,芽儿看到一箱箱的合同、凭据傻了眼,出口骗税案,我们是辩方,能弄到这些资料非常不易,看着芽儿吃惊的神情,我都不知道从哪开始解释。
    芽儿是那种甜到你不忍心对她大声的女孩,花了三天时间,总算把材料和案件一桩桩交接完成,师傅是个很挑剔的人,他要资料,你必须快熟、准确,不能翻半天没有头绪,他只会告诉你给我资金回流,至于那些属于资金回流,你要自己找。
    师父本人是不认同我辞职的,但是我要结婚,考虑到我的新工作可能没那么忙,我答应离职以后,只要有时间,随叫随到,确保未完结案件圆满完成。
    去新单位报到前的半个月,我都在带芽儿,芽儿总是一幅让你不忍心责怪的样子,但是我知道师傅已经不想要她了,芽儿具备小女孩的十足天真,但不具备对工作的专注,碍于情面,又觉得反正就是“实习”,师父一边继续找人,一边司马当活马,让我把所有工作细化,最好写在本子上,芽儿翻翻就能照做......
    好吧,在我去公安局报道的前三天,芽儿换了部门,不是师父主动,吼吼吼吼,师父用不惯,不代表别人就不喜欢,芽儿在一个阳光明媚且毫无征兆的早晨,跳过来,偷偷地跟我说,——姐,我要换部门啦,老怪物太厉害,不要他再讨厌我,x主任跟老大说好了,我去他们部门......
    呃,好吧,我白交接啦!
    X主任我给他起了个名砸——原地大灰狼,因为兔砸不吃窝边草,可是x主任,喜欢对所里的年轻律政佳人摸摸索索,占小便宜,当然啦,他也没啥太出格的,人嘛,不算坏,色狼这个词太直接,并且,他还怕老婆,我就叫他“原地大灰狼”。
    原地大灰狼区司法局出来的,据说原先在司法局能力不强,经常出笑话,但是“上面有人”。可能真的有些套路,客户多半是老资源,官司有时也能莫名的赢,他那些客户跟他脾胃相投,都比较喜欢占漂亮女孩便宜,芽儿的叔叔竟然没表示反对,我有点奇怪芽儿叔叔对芽儿的态度,好像比较漠然。
    芽儿说甩手就甩手,师父在办的案子不能没有助理,我赶紧重回案卷,当事人是一家外贸公司,涉嫌出口骗税,董事长已经被经侦部门控制,在公司做业务经理的儿子也进去协助调查,跟律所联系的是他们家儿媳,审计部门工作的江纪箐。
    出事之后,江纪箐接档了整个家族企业“外联”,董事长马景峰、股东马景坤、江纪箐的丈夫马忠德都被抓了进去,江纪箐在单位人缘不错,他们领导和我师父是朋友,所以师父在只收到一半律师费的情况下接了案子。
    江纪箐在审计局业务部门担任副科长,28岁,年轻有为,给人的感觉是精明强干,遇事不急不躁,师父难得给谁好评,对江纪箐分外关照,经常让我学学人家的沉稳。
    我都29了,比江纪箐还虚长一岁,在师父眼里我就是小孩子性子,好好地律师不干了,去什么体制内,大好前途自己了断,巴拉巴拉.......
    江纪箐家的案子,出口骗税已经铁板钉钉,只能分解罪责,师父坚持马氏兄弟无罪辩护,毕竟他们只是董事长,至少表面不清楚假出口真骗税,出口骗税主观故意很重要,至于马忠德,操纵了全程,应说他不知情?经侦也不是傻叉......
    每次约见,江纪箐都在用心析听,不时做笔记,师父的思路就是牺牲马忠德,江纪箐只就必然性和可行性提问,并没有出于对丈夫的感情,有所偏袒。照我的想法,两个老东西不可能不知情,几千万税款入账,挖国家墙角,马氏兄弟一无所知?马忠德才三十一,骗取出口退税数额巨大是重罪,换成我,无论如何会请求律师帮自己老公减轻罪行。
    又一次送她出门,我实在忍不住了,问她马氏集团不会牺牲少东保全两个长辈吧?她看着我,温柔贤淑的笑了,居然是笑了,虽然笑意淡然。
    “丁律师,这段时间一直麻烦你,我知道你在为我考虑,也知道你正好为结婚辞职,你现在有时间么?我们去喝杯咖啡?”
    CAFE馆安闲的角落,江纪箐和我讲了她的故事——
    马忠德和她是大学校友,毕业后经同学介绍认识,马忠德对她一见钟情,非常执着的追求,马家全家反对,毕竟江纪箐父母都是事业单位一般工作人员,家庭条件比马家差的太远。
    江纪箐说自己被“爱情”冲昏了头脑,也许还有虚荣,反正两人都没举办婚礼,领证、马忠德搬到江家、江纪箐怀孕,这才被马家无奈接受。
    但是因为肚子大的明显,马家为了面子一时也不愿意举办婚礼,然而两个人搬回了马家。马忠德母亲特别强势,对江纪箐一万个不满,经常挑剔,加上马忠德经常在外面应酬,大半夜不回来,小两口一争执,马母下一秒必定进来参与,吵多了,感情伤了,口不择言,马忠德砸碎了结婚照,马母冲进来咆哮着推了江纪箐.......
    江纪箐已有六个月身孕,当场大出血、流产,后期诊断很难再生育。
    马忠德死活不同意离婚,觉得马家愧对江纪箐,但江纪箐和马母彻底翻脸。江纪箐搬出马家,和马忠德渐渐分居,也正好有了时间学习、考试、提升,去年刚担任副科,马家这两年一直和货代官司缠身,这种情况下,谁都不好提离婚。今年又冒了出口骗税,马忠德进去之前求她帮忙,她又没法推诿,至于最后谁承担主要责任,不是她能决定的,她相信我师父的实力和判断,当然也有自己和马忠德早就渐行渐远的因素,马忠德外面的女人怀孕了,只是不知道出于什么目的,马忠德还是不想和她离婚,说生孩子只是为了满足父母心愿,传宗接代,和他们的夫妻感情无关,谁也不能取代江纪箐,马忠德只有她一个妻子云云......
    “他也不是因为财产不离婚,马忠德名下没有财产,嫁给这种家族企业,除非和他们家门当户对,不然,很难有什么真算得上共有的财产。”江纪箐冷冷勾起嘴角,“也不是没有收获,你看我,在我们整个系统,就没有哪个同事像我这样整天忙着跑婆家的官司,我忙完这边还得回去给老太太回报,她自己又不肯出头,就怕吃律师的亏!”
    儿媳早已是仇人一般的存在,怎么还指示人家奔波?这倒又放心了?
    豪门的事情真看不懂,其实马氏集团也就两个多亿吧,跟金融企业家相比什么也不是,江纪箐说婆婆经常把“我们这样的豪门”挂在嘴边,开口闭口,“你嫁入我们这种豪门,还不感恩戴德?放在以前,你连个蛋都生不出来,早就被休了”.......
    完全忘了儿媳被她推倒流产造成难以生育,也根本不去分辨不想离婚的到底是谁。
    最后江纪箐提醒我不要放弃律所工作,毕竟律师收入高,警察辛苦不说,又没几个钱,为了结婚放弃大好事业,太亏了,女人,不能太天真。
    我真诚地感谢了她,并告诉她,如果被推倒的是我,老太太就是袭警,并且,从第一次争吵,我妈就回去收拾她。
    我老公不是豪门,婆婆神马的,个人坚定地认为,那都不是我的对手!
    案子历经一审、二审、再审,三年后才结束,两个老东西缓刑,马忠德五年,在狱中有立功表现,减刑,从被拘留到重获自由,三年半。
    马忠德进去之后,外面那个女人不知道哪去了,江纪箐在判决生效后才提出离婚,等马忠德出狱,两人办理离婚手续。
    因为师父的代理,让马氏一家损失减少到最小,马氏签了我们律所的法顾服务,师父那段时间忙不过来,就转给了芽儿叔叔,芽儿在原地大灰狼手下已经成长为交际小能手,大灰狼退休,偶然机会,轻松拿下了马忠德,芽儿代替江纪箐成了马家媳妇。
    马家满足了芽儿想要的别墅、豪车、名包生活,奇怪的是,芽儿结婚三年一直没怀孕,婆婆理直气壮接回了已经五岁的孙子......
    芽儿结婚后就没再工作,马家不需要儿媳在外“打拼”,孕育了三年还是“不生蛋的鸡”,芽儿又舍不得离婚,离婚一无所有,并且她连司法考试都没过,叔叔又退休了,律所不会再养闲人,芽儿只能陪着老太太开启豪门“嫡母”生涯......
    早安杭州,警察故事 (四十四 傀儡)
    查了物业,两栋公寓楼没有吴宝瑶的房产,门卫管理不够严格,吴宝瑶是趁着外卖用密码上楼跟着进入,监控只有最近两个月,吴宝瑶只出现过一次。
    郑簇和我到医院找她,她一开始有些迟疑,但可能随即想到了监控,就说自己确实去过,看房子,她一直在找合适的房子,刚好朋友说那套公寓合适,就抽空去看了看。
    “你一个人看房子?没有中介陪同?去看了哪个单元?联系电话给我!”郑簇连珠炮似的催问,让吴宝瑶一脸无奈,“这位警官,你别这么,咄咄逼人吧?我就是去看看房子。”
    “你把中介的联系方式给我们吧?”我对她态度相对温和。
    “那行。”吴宝瑶给了我们一个中介的号码,郑簇立即拨通电话,对方称今天上去确实通知过吴宝瑶看房,因为有合适的房源出现了,中介又按郑簇要求提供了房东电话。
    “我们过去。”郑簇对我说话的时候仍用眼睛盯着吴宝瑶,吴宝瑶一脸委屈,“警官,我觉得我挺无辜的,也不知道怎么就得罪了你们。”
    “别胡说八道!”郑簇丢下这话,一拍我肩,我跟着他离开,走到门口猛一回头,吴宝瑶满含怨念的眼睛阴森的跟在背后,我回头吓了她一跳,连忙收起怨念,表情尴尬定格。
    我的手指下意识按住她脑门,“行,还想对我使阴的,你试试看!恶灵退散,破!”我的手臂一挥,吴宝瑶往后退几乎瘫坐在地上,一股黑气从她脑顶窜出,郑簇不知从哪弄来拂尘,唰得打散黑气,我已经被他搂在了怀里。
    窗子没关,四散的黑气呈淡黄色,部分从窗口飘了出去.....
    郑簇在吴宝瑶手腕上贴了道符,没一会儿吴宝瑶醒了过来,又是一副委委屈屈的表情,“警官,又怎么了?咦,我怎么坐地上了?”
    郑簇从她脖子上拉下一个像是佛牌的挂件,我刚想拿过来看,被他拦住,“这东西尸油包浆,怨气特别重,你别碰。”
    “说吧,从哪来的?”吴宝瑶被推坐进椅子,一看就像被审讯。
    “警官,你不是在审讯我?我没权利审讯我吧?我是大学教师,我懂法。”
    “我现在是在挽救你,信不信继续带着玩意,你活不过一个月!”
    “警官,不带这么吓人的!”吴宝瑶原来还是个老油条,“这是泰国的佛牌,起个祝福作用,我都戴......都戴一两年了,你别吓唬我。”
    “一两年?戴一两年你还好好活着?”郑簇眼神充斥着杀气,“这种东西戴一两年还能好好活着,你不是傀儡就是怪物!”
    “警官,你们到底想怎么样?”吴宝瑶带着黏糊的精神气儿让郑簇分外不耐烦,“你不想说你自己负责!”
    “那你把佛牌还给我,我花了几千求来的!”
    “几千?”郑簇略迟疑,看看我。
    “按程序我们是不能直接带走,不过这东西如果有高度危险性,可以即刻联系局里办手续,我们在这等着。”
    一听要“办手续”,吴宝瑶慌了起来,“我这真是花钱求得,也挺灵验,你们不能强行扣留啊,法律不是讲究公民合法权益么?佛牌是我的财产!”
    不到半小时,黎队的人带着市局领导签的的查封扣押文书现场扣押了佛牌,吴宝瑶被带回配合调查,后初步确认佛牌为吴宝瑶在泰国旅游期间经“朋友”介绍购买,所谓的“朋友”网上认识,警方未查证出其真实身份,网上的资料系使用他人身份,花钱买来的注册电话号码。
    也就是说两年前因丈夫出轨心情极差的吴宝瑶,去泰国旅行期间通过“朋友”介绍花了几千块钱,在泰国当地以现金方式从一个陌生人手里拿到了佛牌,成交地点在景区附近,根本无从查找佛牌来源。
    表面看来吴宝瑶出现在我住的公寓为偶发事件,噩梦里的女鬼“说”中国话,或许是我的意念感觉到女鬼的意识,那就不能确定女鬼的国籍,反正拿不出直接证据证明吴宝瑶和我的噩梦有关联,好端端的线索,又断了。
    按照郑簇的想法,吴宝瑶被怨灵控制,带着怨灵出现在我的公寓意图伤害我,但没想到被我打退散,不过这个怨灵为什么要针对我,需要调查清楚,究竟是孤立事件还是能和以往一系列事件串联?幕后人又是谁?吴宝瑶应该是个傀儡,只是不知道她怎么当上的傀儡,究竟是无意被利用还是为了某种目的与恶灵签了契约......
    五四九 窥视
    (一)身世
    永熙父亲去世后,小院只剩下母女两,永熙已经联系好本地公安机关,等父亲过了三期,母亲情绪平复,就去上班。
    母亲从半年前就失去了原先的模样,像是果实渐渐风干,抽调了水分和原本明亮的颜色,母亲是个可怜的人,曾经有过短暂的婚姻被奶奶不容,而父亲,父亲是最好的父亲,对妻子体贴的丈夫,但是因为婚姻不曾顺从母亲的意志,被家族排挤在外,在统计部门做了一辈子,退休时才弄上正主任科员。
    永熙母亲眉目中永锁着散散的愁绪,从永熙记事,母亲就很少真的开怀,但是父亲比所有爸爸更重视女儿的培养,幼儿园的前身是政府机关幼儿园、小学、中学都是本市最好的,父亲再怎么不济,也是政府部门公职人员,三十五岁后排上了副科,叶家老三的身份多多少少也有些便利。
    永熙南大毕业,当年高考全市文科第一,叶家老太太难得为三房做一次脸,酒宴请了六十六桌,大学学费和出国留学的钱都是家族出的,回国后父亲不愿永熙进家族企业,毕竟公司是以叶家老大为主,永熙自己也不想回到本地,在上海做了两年法医,前途大好,父亲肿瘤恶化,终于不治。
    永熙不忍心看着母亲崩溃,计划回老家一年,尝试新工作,等母亲缓过来,再去外地打拼。
    在一个吃过饭、洗过碗,餐厅就剩下清冷的灯影的夜晚,母亲突然解开了永熙身世的秘密——
    “你其实是大伯母生的,大伯母家二女儿,你大伯能干、有钱,你奶奶重男轻女,那时候还没有你大伯外面那个儿子,你奶奶做主把你送走,你大伯母好再生二子,我也不知道做了什么孽,我自己是有孩子的,是个男孩,我和你爸结婚,你奶不同意,你爸在这件事上,违抗了你奶,你奶不知道花了多少钱,买通我那个前夫,把我儿子送走了,不知道送去了哪里,打那之后,我就再也没见过.......”凄惨的哭诉,像是永熙最不爱看那类电视剧,然而,捂着脸的单薄女人是“妈妈”,永熙二十七年一直当做妈妈的人,原本是这个世上所剩最亲的人......
    “我本来不用告诉你,这样就可以霸着你,你会对我好,养老送终,可我,我不知道为什么,再也捂不下去,你爸爸走了,我捂着也没意义,你奶再怎么势力,也挺看重你的学历,你还是回去叶家,我和你爸爸除了这套房子,什么也给不了你,叶家本该就有你的,你亲妈过得挺惨,你亲姐是个势力小人,对你妈不好,叶家都是这样的人,除了你爸爸没有好人,我在叶家承受了二十多年,你爸走了,我,我撑不下去了,我什么都告诉你,我没对你不好过,可我心里想念我自己的骨肉,我知道我见不着他不是因为你,可你爸爸不能生育,要不是因为你,我和你爸爸也许去外地找我的孩子,我也不用一辈子见不到自己的骨肉.......”
    原来真有比失去亲人更可怕的,一夕你最信赖亲人告诉你,她本来同你没有任何关系,甚至你还间接成了她的致命伤.......
    五四九 窥视(二 生母)
    永熙出生那年,也叫老三结婚两年,吴月英肚子还没有动静,吴月英和前夫生有子女,叶家老太太逼吴月英检查身体,叶老三怕妻子受委屈,自己也做检查,发现问题出在自己身上,幼时受伤所致,早已过了最佳治疗期,北京上海跑了个遍,折腾的人精神涣散,叶老太太怕儿媳趁机提她自己的孩子,就逼着老三夫妻接收老大家的二女儿,永熙五个月大进了老三家,一应手续很快办好,永熙生母顾瑶娘家已经没了多大依仗,想着尽快生二子,也就接受了亲生女儿交给小叔子养。
    顾瑶父亲曾经是轻工业局局长,叶老大能找到她属于高攀,主要是当时的分管乡镇企业的地位专员刘书记看中了叶老大的能力,硬是把他介绍给顾瑶父亲,顾瑶父亲碍于情面让女儿和叶志国见面,没想到单纯的顾瑶对年轻有志的“乡镇企业家”一见倾心,其实所谓的乡镇企业就是十几个人在分拣、清洗走私进口的电子配件洋垃圾......叶志国婚后在顾家的大力扶持下,又是土地、又是几百万贷款,短时间蓬勃发展,等到顾瑶大女儿三岁,叶志国已经把产业伸展到市里,成了年轻的是人带代表,民企明星人物。
    顾瑶怀二女儿前,父亲在单位自杀,刘专员做了大量工作才躲过身后算账,顾家却也彻底倒塌,顾瑶的弟弟、弟媳变卖了房产去了外地,顾瑶的母亲第二年病逝。
    永熙是在顾母去世后半年出生,如果不是碍于刘专员情面,顾瑶早就被叶家下趟,刘专员在证婚时要求两个人一辈子“不弃不离”,吴月英分析刘专员不许叶志国离婚是因为顾局长的死和他有很大关联......
    年初刘专员脑中风,叶家老大已经把私生子代入家族企业,吴月英在丈夫过世后,觉得永熙必须回叶家帮助亲妈,最重要的是拿回属于她自己的一切。
    永熙和尸体、刑事重案打了两年交道,不是高中毕业的小姑娘,用了两天时间梳理清晰了脉络,养父,自己的叔叔,对自己确实有深厚的父爱,但是,为了奶奶,或许还有叶家的“面子”,做足了牺牲和自我牺牲,永熙仍无法剥离父女情,回忆如潮水,父亲总是有意让自己同叶家疏远,永熙除了春节、初一,此外很少见奶奶,更不要提大伯,“大伯母”是个模糊的存在,“母亲”吴月英对自己不坏,一直有种莫名的疏离,因为“母亲”眉眼间永远有淡淡的愁绪,母亲照料永熙的生活,但永熙更愿意和父亲一起,父亲刚一去世,“母亲”就跟自己倒豆子似的“揭秘”,完全不考虑父亲是多么不愿意女儿和叶家有往来,那么母亲多父亲的爱呢?或许远没有她常对人表述的那么深情。
    作为自己生母的“大伯母”,永熙甚至从未看清她的模样,就那么决绝的漠视自己亲生骨肉,“认”回来又有什么意义?
    永熙纠结的是所谓“拿回属于自己的一切”,培养自己长大成人的是叔父,父亲根本不想让自己和叶家搅到一起,即使父亲没给自己留下多少遗产,但是自己英国名校法律、医学双硕士,已经是极好的资本,永熙不需要凭借家族财产过上“好日子”,养母跟自己坦白一切,看上去是为自己和生母鸣不平,但必然有她自己的目的,永熙在不明真相前愿意为了“母亲”暂时从上海回老家,总不好在“母亲”开诚布公后让她失望——且看吧!永熙转着手里的cafe杯,夜色幽暗,老院子围墙掩在一片深浓的树藤间,那是父亲种下的,一直忘了问那是什么植物,唉......
    吴月英从厅堂门口看到了永熙窗前的影子,心里一阵难受,毕竟是叶志文最疼的孩子,自己也没不好好对她,可毕竟......吴月英自己要不到叶家的一毛钱,但是儿子呢?要不是叶家老太太霸道、恶毒,何至于自己和儿子分开十多年,孩子吃了那么多苦,有生之年,还有什么比弥补儿子更重要?
    永熙从一出生就注定是别人的棋子,叶老太用她控制、间离叶志文,也用她打压顾瑶,注定就是个工具,自己不用,她就永远进不了叶家,说不定自己做的也都是为她好呢。
    母女情在吴月英心底终归化为了一场算计......
    (三)藤警官
    吴月英揭开了永熙身世的秘密,她的硬却深埋在表面的谦卑,日子久了,想抬起来却抻不出勇气。
    “要不,永熙你自己去找你奶说说你知道了身份?”端着一碗牛肉油面搁在永熙面前,“油了点儿,我这两点也不知道怎么了......”吴月英又有些懦懦的,她和叶志华半辈子夹在叶家的缝隙里,叶志华对她的好支撑不住在婆家的一方硬气,叶志华尽管不太回叶家,心底还是重视自己的老娘、家族,叶志华能把小家安顿与叶家的大船之外,已经使了最大气力,在叶家面前叶志华强撑“自立”,吴月英气短一半因为丈夫,一半因为叶家财势压人。
    永熙一点儿不像叶志华,也更不像吴月英,叶志华把女儿培养成自己心中最理想的人物,完全摒弃了叶志华作为家族幼子的单纯、任性和软弱,在永熙身上甚至看不出性别的弱势,她像生在悬崖的树,抓紧磐石,坚韧灿烂,叶志华就是女儿脚下的土地,尽管微不足道,却全力以赴用心供养着满载着爱和希望的树,当永熙和父亲相处时,吴月英更像是崖边淡白色的花,或者月光,借了叶志华的岩石与土壤,却又像是父女情深的陪衬,吴月英由此不慎喜欢永熙,但自己的儿子不知去了哪里,一个离过婚且没有固定工作的女人,哪里找得到比叶家老三更好的归宿?
    叶家再不济,叶志华是单位第一个开上桑塔纳私家车人,老院子房子旧,但独门独院,别人眼里可是“别墅”,叶志华和家族“疏远”,并不代表外人就真不给情面,吴月英从临时工转正到有了编制,平心而论怎么不是沾了叶家的光?叶老太太好面子,心里再看不上老三儿媳,也不愿意让外人看笑话,吴月英敢全盘托出永熙身世,就是看透了叶家人的心理,只是,她自己可不敢出头。
    永熙对“叶家”从来就有疏离,这也是叶志华的“功劳”,叶志华始终很矛盾,一方面逃避不开叶家的“便利”,一方面不希望女儿以后像自己,因为背后“有依靠”在单位平庸无为,又怕真插手家族生意激化内部争斗,一辈子患得患失。
    吴月英的心思永熙不是看不明白,既然不是自己的亲妈,有些个人目的无可厚非,但是叶家可不是老院这一亩三分地,大伯是个不讲情分的人,大伯母,自己的所谓亲妈,二十几年没表露过一丝母爱,叶氏集团财务总监也就是吴月英嘴里那个“野鸡”,跟了叶志国二十多年,没名没分生了三个叶家少爷小姐,在叶家地位远在任何嫡系孙辈之上,永熙想“拿回自己的一切”,永熙自己都不晓得吴月英哪来的底气......
    吴月英站在门口看着女儿骑着单车消失,从叶志华癌症复发,她就被放在弦上,叶志华一旦走了,叶家是不会给自己任何好处,老房子叶志华早就加了自己名字,可另一半给永熙,剩下的不过是存折里三、四十万,叶志华倒是留给了她,可三十四万连给儿子补贴首付都不够,吴月英最近半年的精神恍惚、溃散,一半有心给永熙看,一半也是真的心力交瘁。
    儿子几年前就“找回来了”,其实是那孩子自己找上门,十七岁的小伙子,身高一米八几,遗传了吴月英的清秀,却更俊朗,吴月英一眼就认识那是自己的亲骨肉,但欢喜还没细细品够,前夫的狼性就透过这个十七岁的孩子伸出爪牙,吴月英渐渐有些怕这个少年老成的儿子,吴月英再婚后遭受的最大坎坷,就是叶家对自己不待见,其余日子可谓顺风顺水,叶志华虽宠爱永熙却也没多少忽略妻子,吴月英在儿子和自己私下联系几次后,见到儿子就有些手足无措,但是毕竟是亲骨肉,自己当年为了逃离前夫的折磨舍弃了他,愧疚和血浓于水让她傀儡般听从儿子调遣。
    她没敢告诉永熙儿子其实早就“找回来了”,毕竟一直瞒着叶志华,但这事儿不久永熙就会知道,吴月英在蔷薇花朵的摇动中叹息,真就是叶志华没了,自己成了案板上的肉......
    永熙报道之后就拿着单子自己去了技术科,技术科原有五人,当天两人外出办案,科长带着永熙跟大家简短介绍,话没说完就进来两名警员,“曾科,昨天送来的碎片出结果了?”为首那位高大的警员快速扫过永熙的脸,永熙瞬间认出曾经见过这个人。
    “藤警官,你那个样本上面至少有三种血迹,形成不在同一时间,还在比对。”
    “哦!”藤树略皱眉,像是无意又看了永熙一眼,“新来的留学法医报道了?”
    “藤警官,幸会啊。”永熙意味深长的笑,永熙有着超人的记忆,尤其是对面部特征,这位警官,或者说,这个人,至少见过两次,一次是高中全市运动会,一次是上海市公安局,原来吴月英和亲生儿子不是毫无联系!
    藤树突然拥住了永熙的肩,“我妹妹,亲的,请多关照!”
    “亲妹妹呀?”周围的人笑了起来,暧昧的语气一点也不好笑。
    永熙无所谓的脱开他的手臂,“你妈叫你回家吃饭!曾科,各位同事,不好意思,这位藤警官,我妈,和前夫的儿子!”
    永熙在短时间计算出“藤警官”的算计,还不犯着和吴月英撕破脸,毕竟吴月英照顾自己生活二十几年,这个主动扑上来的“哥哥”,就让他永远当“哥哥”吧。
    藤树落得一脸灰,他本来就不是真的脸皮多厚,他的确在算计永熙,但,他不会接受被一个丫头这样落面子,何况,这个丫头是他通往“补偿”,唯一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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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 聪明人)
    永熙报到第一天,食堂卡、工会借书卡还没下发,十一点吴月英就打了电话,中午四菜一汤,随时下锅,就等她回来吃热的。如果没有藤树的事,退休在家的母亲做好了女儿喜欢吃的饭菜就等孩子下班,日子多么简单温馨,可惜!
    永熙这一上午除了“熟悉环境”也没干什么,办案的两位没回来,科长九点钟开会,剩下的两个一个忙着联系省厅送检的事儿,另一个和别的部门的妇女谈论公务员改革、职级待遇传闻......
    审时度势,永熙放弃了调取案卷档案熟悉本地法医环境的念头,慢慢来吧,别一来就比大环境起劲儿,自己“回来”无非过度,本地很少凶杀案,两个外出的同事在忙车祸,虽说比邻杭州,这地方十年前还是个县级市,就当放假,过个半年一年,还是要去上海。
    十一点半就开始走人,食堂是一点四十五开门,永熙十一点五十和科长一起离开办公室,步行回家也就十分钟,不出预料,藤树等在单位门口。
    “不是也叫了你吃饭吧?”永熙叉了他一眼。
    “她不敢。”藤树笑了起来,永熙不太喜欢他嘴角的邪气,于是收敛了表情,“你想打叶家主意,尽管去,别麻烦我,我没兴趣!”
    “这是什么话呢?”藤树又伸手揽她的肩,永熙闪到一边,“再动手动脚,我叫你......”话没说完,永熙甩脸离开。
    “呦,小妹生气了?有意思!”藤树摸着自己棱角分明的下巴,青紫色的薄唇笑得轻佻、冷酷。
    吴月英生了这么个人渣,不给他点颜色估计还会纠缠自己,永熙对叶家产业毫无兴趣,原想的是“暂时留下来陪伴母亲”,结果,父亲一死,自己竟没有亲人了。
    饭菜可口,但吴月英从打永熙进门就不太正常,不停的拿东西,走来走去。
    “妈,您坐下吃饭吧!”永熙一时也改不了口,妈就妈吧,反正妈也早就不是妈,两妈没一个真妈。
    “妈,您坐吧!我今天上午看见藤树了,其实我高一就见过,我说怎么有点奇怪的,我第一眼见到您儿子时就有些面熟的感觉,不过您皮肤白,他跟您皮肤不像。”
    吴月英吃惊的看着永熙。
    “他主动——自我介绍,不过,您知道我的性格,和叶家所有同辈没来往,我比较习惯以前的环境,我这次回来,不会太久,等您适应了,我就离开。”
    “永熙!”吴月英放下了碗筷,“哎呀,他别是跟你胡说了啥?永熙,我是为了他的要求,可也不是完全没为你考虑,老大家的家产本来就有你的,你亲姐叶永玉跟你大伯母一点不贴心,整天讨好那个野鸡,你大伯母,是个可怜人,听说你大伯已经要逼她离婚,你要不去帮她,她可能过不了这个坎,我的事儿,也没啥能让你操心,唉,藤树的事,我自己造的孽,我欠他的,你要是不愿意,我也不能拖累你。”
    永熙看不出吴月英情绪里有假,她害怕自己的亲生儿子?也不是完全没可能,藤树一身邪气,精明、下流,骨子里透着蛮横,没准还真是什么都干得出来,不过永熙并不怕他,永熙在大学期间对东南亚巫医曾深入研究,寒暑假曾多次深入东南亚巫医居所、寺庙,对国内苗族巫蛊师也曾用心拜访,虽然没能掌握巫蛊师,小施手段整整人不在话下。
    吴月英并不清楚永熙这段经历,就连叶志华也不清楚永熙用了五年寒暑假走访巫医,只当她旅游,去热带体验生存冒险,叶志华思想不太守旧,倒是乐于让女儿多接触社会,多一些野外生存的能力,不过他的思想还没走到任由女儿学习巫蛊术,拿着生命去冒险。
    永熙学习的内容偏医药,对命里、推算却不在行,巫蛊术也不重视看相,对于人心、前程,永熙能靠的只有自己去接触,去努力。
    叶家大院风波不断,叶志国逼顾瑶离婚,顾瑶死活不同意,叶永玉为顾瑶的“不识大体”气煞了人,叶志国不用出手,顾瑶在亲闺女的逼迫下,已经行将崩溃,半夜上吊给保姆发现救了下来,名声却传开了,叶志国逼原配自杀,流言四起,叶志国认定了这是顾瑶娘家人使出来的手段,恨顾瑶怎么没死,那个保姆上个月才招来的,在苏怀文的暗示下,叶永玉解雇了保姆,顾瑶人还在医院里,彻底成了孤家寡人。
    吴月英说这些事,满怀怨愤,顾瑶娘家才没有人管这个闲事儿,那个保姆是藤树一早安排的,被解雇了,看来再安排人一时也难。
    “再不济也是你亲妈,就被他们合伙逼死了,你能看得过去?”吴月英难得来了勇气,一股脑长篇大论。
    永熙也没想到顾瑶真会被逼迫自杀,不管是真是假,自杀这个行为已经发生,哪怕出于职业正义,永熙也不能任由事态发展,并且,吴月英这个人也没什么大坏,到底也当了二十几年的母女,自己中学时经期肚子痛,吴月英说吃止痛药不好,自己用手给她按摩,那时候,亲生儿子也应该出现了,至少在生活细节上吴月英对永熙没什么不好。
    永熙表面上陪着吴月英去医院看望顾瑶,顾瑶目光呆滞靠在床头,叶永玉正没好气的数落她。
    对这个“堂姐”永熙原本就没多少好印象,每次过年回去,叶永玉都哭丧着脸躲在一边,要不然就围着苏怀文的女儿转,真没想到竟是自己的“亲姐”。
    叶永玉似乎很重视自己在叶家的“形象”,看见三婶母女,不自觉拿出“叶家长女”的派头,可惜常年活在卑微谄媚中,一脸端正更像是虚张声势。
    叶家七个孙辈子弟,学校、学历最高的就是叶永熙,叶永熙独立在叶家之外,又受了叶家老太太的首肯,叶永玉跟永熙拿派头,实在是不够清头。
    (五 生母)
    叶永玉对吴月英挤出个平易近人的笑,这个略微单薄的女人大多时刻低眉顺目,双颊被嘴角长期下拉,即便一动不动,侧看也有几分刻薄。在她心中吴月英时尚不得台面的女人,不要说吴月英,就连死了的叶家老三,也无非一辈子占叶志国的光,至于永熙,叶永玉早就知道她也是顾瑶生的,那又如何,早就被送出去了,大学、出国还不是全靠着叶家?叶永玉眼里“弟弟妹妹”就只有苏怀文的三个子女,为了让几个“手足”领情,叶永玉从来不惜颜面,恨不能爬在地上表忠心。
    叶永玉皮笑肉不笑的表情转到永熙脸上就变成了严肃、不耐,但是她毕竟是“长姐”,这时候正好耍耍威风。
    “三婶自己来看看不就成了,三叔都走了,不相干的人就别往医院里跑了,又不是什么好地方。”
    这还是叶永玉第一次正经八百的讲话,以往,年把年见一面,又都在叶家,根本没有听她“发言”的机会。
    永熙一瞬不瞬打量着这个比自己大两岁的“亲姐姐”,五官更像顾瑶,气质吗——萎缩刻薄。
    叶永玉被打量的不自在,“三婶,看都看了,一会儿要换护工,我还有事情要办,你们是不是跟我一起走?”
    “你有事情你先走,我跟大嫂说说话。”
    “说什么说?她已经头脑不清了,你们快走吧,别在这里添麻烦,叶家事情够多了!”
    吴月英皱皱眉头看向永熙,永熙扶住了她肩膀。
    “我妈不放心大伯母,看看果然没个正经人照顾,再怎么说也是一个叶字,我们,不怕麻烦。”永熙的语调轻柔、坚定。
    “叶永熙,你算什么东西?!”叶永玉喊了起来。
    “叶永玉,这是病房,注意安静!你,立即——出去。”永熙让然是低低的语调,但态度不容置疑。
    叶永熙毕竟做了两年的警察,浑身透着验尸官的冷冽,永玉本就是胆小懦弱,欺软怕硬,见永熙大有翻脸的势头,吓得赶紧找苏怀文打报告。
    永玉离开以后,顾瑶咳了两声,吴月英赶紧倒了杯水,扶着顾瑶喝了几口,顾瑶像是回过神一般,愣愣看着吴月英。
    “大嫂,是我,月英啊。”
    “月英。”顾瑶点了点头,看来还没有丧失意志。
    “你,带着永熙来了?”顾瑶神色莫测。
    “永熙,来看看你——”吴月英有点儿开不了口,原来真把女儿推出去没有在自己家说那么简单。
    “大伯母!”永熙看出了吴月英眼里的忧虑。
    “没想到,你们还能来看看我。”顾瑶半低下头,不知道在想什么。
    “大嫂,永熙,永熙知道她身世了。”吴月英怕不说出来没法儿向藤树交代,再说,看叶永玉的做派,永熙要回到叶家,就不能再错过时机。
    “什么?”顾瑶抬起头满是疑惑。
    “永熙,知道你是她,亲妈。”吴月英咬着牙齿吐出“亲妈”,自己心里确一阵难受,顺手抓住了永熙的手,“永熙,妈对不起你,对不起你爸!”吴月英失声痛哭,叶志华死后,这是她第一次失控。
    这样的吴月英才是永熙心底的“妈妈”,永熙安抚了半天,吴月英恢复了清明,顾瑶倒是没多少情绪。
    “大嫂,让你见笑了。”
    “见笑?我能笑什么?永熙给你们培养的这么出色,可惜我是个没用的人啊。”顾瑶的性子原来也不全是绵软。
    “不管怎么说,永熙也还是叶家的人,老三死了,叶家也不敢不认你们两个,叶家没良心,卸磨杀驴,逼我离婚,月英,你这个时候还能来看我,就没听说什么?”
    永熙狐疑的望望吴月英,不是说顾瑶老实软弱?就凭这几句,也不是毫无心机。
    “大嫂,老三死了,我一个银行内退公职,能给永熙什么前途?永熙是叶志国的亲闺女,难道他的财产就非要给吴怀文占全?看你日子不好过,我也难受,永熙,该有的身份就要认回去,这事儿,你也不能不知道,何况现在这个关头,永熙回去,看他叶老大用什么脸面提离婚!”
    最后这句话彻底让给顾瑶“活”了起来,“对啊,我凭什么离婚?当初要不是我爸,他叶志国哪来的两百万无息贷款?哪来的乡财政扶持?哪来的福利企业优惠?!我爸出事他躲得老远,要不是他不还那两百万贷款我爸能出事?叶志国这个喂不熟的白眼狼,老叶家没一个好人!”顾瑶越说激动,永熙算彻底明白了,自己这个“生母”,和自己的关联也仅仅是“生母”、“叶家”,光阴早把顾瑶炼成怨妇,能够任凭大女儿指责、羞辱,却不能给小女儿一丝一毫母爱、牵挂。
    窥视(六 第一回合)
    永熙不耐的听着两个女人啰嗦,顾瑶显然把吴月英看成了吐槽机,压抑太久总算有个仿佛跟她站队的人,永熙只想趁早离开这里。
    顾瑶的表情越发执拗,叫喊着要回娘家找人,陪永熙光明正大“进门”,也不知道她娘家还有什么堪用之人?
    永玉再次进来,跟在她身后的是一个三十来岁的女人,纹德偏深的眼线除了岁月的痕迹还有掩盖不去的风尘气,一身职业装内衬蕾丝领打底,白钻项链有个两克拉以上,能让叶永玉精神抖擞当先锋——不就是叶志国那个小三么?
    吴月英没想到苏怀文会突然出现,一时不知如何是好,吴月英在叶家并不见得比顾瑶地位更高,叶志华把她保护在叶家大院以外,另一个结果就是她在叶家没有底气。
    “苏总刚才和医生谈了,你就可以出院了”,叶永玉在苏怀文面前从不叫顾瑶“妈”。
    “叫我出院是逼我签字离婚?!”顾瑶还没从亢奋的情绪中脱离,看着苏怀文不可一世的态度,怒火中烧。
    “该不该出院是医生的决定,占着床位不是什么好事儿。”苏怀文显然也没把吴月英母女当回事儿。
    “既然是医生决定的事儿,这位大妈,您的气质不太像白衣天使,请问您属于医院哪个部门?”叶永熙的笑带着阴阳怪气。
    “叶永熙!这是叶氏集团总经理!是苏总!”叶永玉又叫了起来。
    “哦,叶氏集团,也是集团总经理不是叶志国么?苏总,请问在哪里肿啊?”
    苏怀文突然向永熙挥手,却被永熙差点掰断手腕儿,“苏怀文,小心点儿,这里是人民医院,不是所谓的叶氏集团,扰乱医院正常秩序,门口就有派出所!”永熙稍稍用力,苏怀文一个趔斜,叶永玉连忙扶住她,“叶永熙,你,你竟敢打苏总?!”
    永熙向前两步逼了过去,“病房有监控,到底是谁想动手?谁先动手?我有打人么?我不过是在阻止扰乱医院正常秩序的行为发生,怎么,你有意见?”
    叶永玉像是被财狼虎豹逼进了死胡同,不敢置信的摇头,“叶,叶永熙,你不能这样,你,你这算什么?”
    叶永熙转向苏怀文,“规则要重写了,内容——你没资格了解!”
    苏怀文恨恨的看着叶永熙,这个比自己小十几岁的叶志国女儿,竟完全没有顾瑶、叶老三的软弱,看表情就知道比自己的三个子女老辣得多,她要干什么?重写规则?这个被送出去二十几年毫无地位的女儿,还真要在叶家翻天?这些年就连叶志国也没对自己如此下脸,“好,我看你很!我看你能不能进叶氏的大门!”
    苏怀文甩开叶永玉冲了出去,顾瑶激动地要拉永熙到身边,永熙无动于衷,“我还要到单位,要是没事,我先走了。”
    吴月英赶忙抓住永熙的手臂,“我跟你一起,大嫂,你好好休息,好好休息!”
    出了病房,吴月英松了口气,“吓死我啦,那个野鸡差点打着你,你这几天要小心了,指不定怎么使坏呢,唉,我今天带你来,是不是太冲动了?我,我去跟藤树说说,让他保护你?”
    “保护?你那亲生儿子?保护我?呵呵”永熙撇了撇嘴,“折腾了两小时,你能自己回家吧?我要去单位一趟,我的事儿你不用担心,另外,你那儿子,你愿意怎么对他是你的事,别叫他影响我。”
    “哎,哎——永熙,妈这不是,这不是,怕你吃亏。”吴月英又一次气短。
    “我没事儿,我上班去了,你早点回家!”永熙甩开大步离去,吴月英左右不是,越想越没主意,找了个安静地方给藤树打电话,说了情况,又懦懦的加了一句“那个,你别为难永熙啊,永熙,她也挺可怜。”
    藤树不耐烦地听完了最后这句,看来自己这个“亲妈”还真不能完全和自己一条心,叶永熙倒是没让自己失望,“不去为难她”?怎么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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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2021-07-05 21:30:28  更:2021-07-05 21:4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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