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网 购物 网址 万年历 小说 | 三丰软件 天天财富 小游戏
TxT小说阅读器
↓小说语音阅读,小说下载↓
一键清除系统垃圾
↓轻轻一点,清除系统垃圾↓
图片批量下载器
↓批量下载图片,美女图库↓
图片自动播放器
↓图片自动播放,产品展示↓
佛经: 故事 佛经 佛经精华 心经 金刚经 楞伽经 南怀瑾 星云法师 弘一大师 名人学佛 佛教知识 标签
名著: 古典 现代 外国 儿童 武侠 传记 励志 诗词 故事 杂谈 道德经讲解 词句大全 词句标签 哲理句子
网络: 舞文弄墨 恐怖推理 感情生活 潇湘溪苑 瓶邪 原创 小说 故事 鬼故事 微小说 耽美 师生 内向 易经 后宫 鼠猫 美文
教育信息 历史人文 明星艺术 人物音乐 影视娱乐 游戏动漫 | 穿越 校园 武侠 言情 玄幻 经典语录 三国演义 西游记 红楼梦 水浒传
 
  首页 -> 感情生活 -> 狐狸最新离婚案例小说系列——更新持续中(转载) -> 正文阅读

[感情生活]狐狸最新离婚案例小说系列——更新持续中(转载)[第9页]

作者:我爱狐狸皮大氅
首页 上一页[8] 本页[9] 下一页[10] 尾页[17]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婚前协议》必读!(提供超详细范本)
    2019-04-04 15:53:24
    0
    结婚之后,你的就是我的,我的也是你的。如果想打破法定的夫妻财产制,也不难,一份协议就行。

    那么婚前协议怎么写呢?有哪些需要注意的问题呢?请看下文:

    其实,无论是结婚前签订的婚前协议,还是婚后签订的财产约定,都有很多雷区。以下这些是从100多个案件中总结出的签财产约定的雷区,千万别犯!

    1、协议规定限制一方基本人权和人格权,如离婚自由权、人身自由权、隐私权、通信自由权及以暴力作为对“过错方”的惩罚等:如出轨方无权提出离婚,无过错方有权公开过错方的一切过错行为,包括与“暧昧方”的短信等;出轨方必须在家中反省,不得出门等。

    2、约定的违约金或赔偿金数额严重影响过错方的基本生活或超出过错方的实际经济能力,影响其履行赡养、抚养义务以及对第三人的债务履行。

    3、违背公序良俗或明显违背社会常理:如一方出轨,需在街心广场长跪三天,赔偿对方青春损失费等。

    4、“胁迫”:如在“捉奸现场”,拿出事先准备好的忠诚协议,要出轨方立刻签字,承认出轨。

    5、口头约定AA制没用,白纸黑字写清楚才有效

    离婚当事人经常被问的一个问题是“有哪些夫妻共同财产需要分割?”有些人可能会回答“我们没什么夫妻共同财产,都是各管各的。”再问有没有协议,一般都回答没有。这种情况并不属于有财产约定的情况。《婚姻法》第19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因此,财产约定应该采用书面形式,没有书面协议的将无法得到法院认可。

    财产约定只需书面签订即符合形式要求,并不要求经过公证处公证。当然,公证处会尽量排除协议无效的情形,因此经过公证的协议效力更难受到挑战。

    有人说“结婚不是互相凝视对方的眼睛,而是互相凝视共同的目标。”签一纸协议,卸一身负担,对很多家庭来说反而是好事。但是,一定要避开上述的几个雷区,这样既能深情地凝视对方的双眼,又能安心地一起望向诗和远方。

    ▌附超详范本:

    《婚前协议书》

    协议书双方的身份信息

    男方姓名: 年龄: 籍贯:

    户籍地:

    联系方式:

    现住址:

    女方姓名: 年龄: 籍贯:

    户籍地:

    联系方式:

    现住址:

    前言:

    主要写一些双方的情况,比如说恋爱史,以及协议书的目的。如一些双方认识的方式、时间,谈了多久的恋爱。现双方准备结婚,自愿就婚前已有财产和未来婚后赚取的财产,以及婚后生活达成如下协议。

    主要条款:

    婚前财产

    列名男女双方婚前财产,在每一项婚前财产中写明财产的详细来源,自己所拥有的份额。如和他人共有,写明共有的情况,按照共有的类型分为共同共有公有,还是按分共有。按份共有是指明多方的份额,如你51%和我49%;共同共有没有指明份额,出现争议的时候需要多方协商解决。

    如果不知从何处下笔,可以按照不动产和动产的分类:

    不动产:汽车、船舶、房屋、商铺、私人飞机等,这些价值相对比较高。

    动产:储蓄、股票、保险、贵重首饰、玉器珠宝、公司股权、知识产权、商标、债权债务等,以及一些其他高价值的物品和具有纪念意义的物品。

    男女双方婚前的财产及财产收益,不论双方在订立本协议后是否结婚,均归各自所有,另一方在任何条件下,均无权主张分割。这样的约定是为了杜绝出现因利用婚前财产在婚后获取收益所引发的纠纷。通俗来说就是,我的婚前财产和我婚前财产在婚后的收益都归我个人所有,不动产主要有房屋租金、商铺租金等,动产如股票收益、股权收益、储蓄的利息等。

    婚后财产

    因为未来财产收益的不可预测性,所以只能利用概述性的语言约定。

    男女双方婚后实行财产分别制,即婚后各自的财产收入、所得、购置的动产、不动产归各自名下所有,除经双方同意作为共同财产部分的除外。在各自名下的一方财产所得另一方无权以“夫妻共同财产”为由主张分割,完全由取得一方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行使完全财产所有权。基于一方名义购得的财产所附权利义务完全由一方享有和承担,与另外一方无关。如在以一方名义购置不动产时,可由该方以自己名义签订买卖合同及贷款,此不动产所有权利义务以及产权完全由该方享有和承担,与另一方无关,若有必要,另一方有义务协助购买方办理抵押贷款手续。

    婚后生活约定

    婚后双方违反夫妻忠诚义务,违反忠诚义务的一方必须写保证书并自愿补偿另一方人民币多少钱;

    共同生活开销的约定:为保证双方婚后共同生活所需经济支持,男女双方婚后可就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用于存放共同财产的银行账户等事项进行书面约定,该书面约定作为本协议的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全职太太牺牲费、生育子女奖励、子女抚养、子女姓氏、“空床费”等问题都可以进行约定,但是一定要有财产性的约束。

    债权债务

    不管是银行信用卡,还是借高利贷,这条路也要堵死。

    婚前婚后,双方各自的债权债务由各自享有和承担。若在婚后借债,任何一方在形成债务时,有向债权人告知“夫妻婚内财产分别制”的义务,即明确告知债权人,所借财物还债责任仅由借款借物人一人承担,与配偶无关,配偶不承担连带责任,并保证债权人在知悉此事前提下出借财物,否则,若由于保护善意第三人利益的原因,致使非借款借物一方承担连带责任时,借贷方应按配偶承担和履行连带义务的双倍向其支付补偿金。

    其他事项

    婚前协议书一定要婚前签订,如果出现婚后签订了婚前协议书,那么可能出现协议书部分无效或者全部无效的情况。婚前特指在民政局领取结婚证之前,不是办理婚礼酒席的时间。

    不管你是找中国人结婚,还是找外国人结婚,只要你的主要财产在中国,主要生活在中国,那么婚前协议书是最好的选择。

    写明男女双方是自愿签署,如在履行本协议的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向本协议最后签订地的法院起诉。

    本协议正本一式2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男方签字: 签订地: 日期:

    女方签字: 签订地: 日期:
    (七 女验尸官)
    叶永熙联系了上海的同事,托朋友帮顾瑶安排了转院,于是在苏怀文逼迫顾瑶出院前,顾瑶在吴月英的陪同下去了上海。不得已宣战,但是,现在不是“回”叶家的时机,叶永熙需要在本地站稳脚的时间,顾瑶去了上海,叶志国就算起诉离婚也需要漫长时间,苏怀文只能吃个闷亏。
    通往皖南的乡村公路,清晨的雾还没散尽,路边的草丛有半人高。年轻人都去了城市,村落凋敝,隔很远才看得到留守农民的房子。
    等到太阳全露出头脸,终于有过路的人,发现路边草丛里倒着一辆摩托,再看,摩托车下压了一个人。
    交警现场勘验,死者中年女性,头部有严重损伤,脸上血肉模糊。交警初步判断为交通事故——摩托车被迎面撞起,车和人都飞出,高速撞击产生巨大的离心力,摩托车和人被甩入路基外的草丛,人被摩托压在下面,头部受伤。可能有短暂的意识,但无人相救,当事人没有能力求生。
    永熙去勘查,判断这不是事故,是谋杀。
    技术中心研判室一阵阵烟雾,五位男法医全都烟瘾重。永熙在讲解“PPT”,“交通事故造成的颅骨损伤,与其他钝器造成的损伤有很大区别,死者的头部损伤,我们放大看,致伤工具显然是钝器,形状、质地、大致质量分析,致伤工具是锤子,现场附近没找到作案工具,但是山坡下有河流,如果没有其他线索,建议扩大搜索范围。”
    死者身份很快确定,就是附近村民,之前一直在杭州送快递,去年冬天婆婆重病,回来照顾老人孩子,另一个关键信息也出现了,死者死亡前不久,购买了高额车险,受益人是丈夫。作案工具也在河道附近挖掘出来。
    案子破了。这个骑摩托的回乡照顾婆婆的女人,到死都不知道是丈夫想要她的命,想用她的死亡保险金给怀孕的情人在歙县买房。
    叶永熙在审讯室过道上看见了那个杀妻骗保的男人,男人哭哭啼啼,“不是我要杀她,她不死,我就没有自由!”
    一个令人唏嘘的伦理故事——被害人和凶手同村长大,凶手勤奋好学,高考前半年生了场大病,导致高考失败,家里为给他治病借了很多钱,已经没能力再让他补习一年,被害人正是债权人的女人,那家人相对富有,独生女儿,父母攒了一辈子的钱都愿意用在女儿身上,但是女儿不是学习的料。两家住的很近,一来二去,凶手的父母有意和债主做儿女亲家,债务随之抵消。
    凶手从内心就没看得起这个地瓜一样的五端、粗糙的女邻居,无奈家徒四壁,欠了人家十几万,结婚是最直接的出路,咽下心底的矫情,接受了娶这样一个女人。
    婚后,夫妻感情很一般,女人很贤惠,一开始在家怀孕、生育、照顾老人,孩子三岁就非要跟丈夫去杭州,这时候,男人已经有了点儿钱,在杭州也遇到了让自己怜惜的发廊妹。
    因为才脱贫,且女人为自己生了儿子,农村的父母根本不能接受他离婚迎娶一个跟别人生活女儿的女人,男人就刻意隐瞒事实,正好老娘病了,就打发这个没有心计的妻子回老家照顾婆婆,但发廊妹突然怀孕了,不能再等下去,于是男人提出感情不和要离婚,女人哭哭滴滴不知所以,公婆心知肚明不愿没了给自己养老送终的儿媳,喊话儿子,除非你媳妇伺候我们百年入土,否则,别想我们同意离婚!
    凶手无法摆脱爹娘的压制,发廊妹又提出回老家“安胎”,回老家生孩子至少也要到县里买房子,几股压力汇集,善良无辜的妻子就成了男人贪欲的牺牲品,他骗她天不亮就出门,半路上用早已准备好的铁锤敲碎了女人的头颅,伪造成车祸......为了完美脱罪,这个男人想了好几个月,反反复复推敲细节,研究车祸录像,看车事故分析节目,到过十几处车祸现场......
    你永远不知道枕边人多么......
    窥视 (八 藤树的指爪)

    永熙接连突破两起伪造成车祸、意外的凶杀案,突出的表现令人侧目。法医酒量都深不可测,永熙也不例外,严谨的表面并不影响骨子里的侠义,
    法医的行业秘密是工作结束,喝酒消毒,永熙没有引她入门法医师父,但是毕竟干了两年法医,行规和一些职业特殊习惯,了然于心。

    法医本质上是一种很压抑的工作,死亡现场隔绝生死两界,亦或者说,
    死亡和它背后的阴霾,在一个特定范围布下雾霾,需要生者进入、探究,进出之间,任谁也做不到不沾染尘埃。
    微妙的存在,有比人更漫长的耐心,来悄悄渗透。
    马晓伟,和永熙一组的同事,两人去乡下办案,路上遇到搭灵棚办丧事的人家,马晓伟要求绕路,永熙有点诧异,但还是跟他他绕很远,从外面的大路转过去,小禁忌职业双生,人是矛盾的。很多警员相信“警服辟邪”,永熙和多数同事不一样,对巫医、巫术有过五年以上的钻研、探求,对死亡、生灵、蛊毒、甚至阴魂有自己的见解,法医江洋在村道乡道的路边遇上墓碑、荒冢他会赶紧侧开目光,不看。不看墓碑,更不看上面的照片和文字,他们不会公开这些个人的小禁忌,这个特殊的群体,比常人更敏感,不是胆怯,或许是对死亡的敬畏、禁忌。永熙深知自己和他们不一样,控制甚至制造他人死亡历来是上位者、阴谋家、政客甚至凶手、暴徒的工具,法医不属于带有原罪的群体,他们更接近仵作而不是“灵媒”,永熙的更希望掌控后者的能力。
    但是永熙从未表现出“与众不同”,同事觉得永熙技术能力强,酒量好,好相处,完全没有“富二代”的性子,不过想想叶永熙毕竟是做了一辈子公务员的叶家老三独女,何况叶老三已经去世,叶家跟她顶多就是“族亲”,估计连背后有人都谈不上。
    叶永熙在技术科四个月找到了六起案件的死亡原因和关键证据,其中两起挂了十年以上,确定关键证据后接连告破,叶永熙转眼成了市局的技术科在省内的一块招牌,这一切皆在藤树预料之外,医院遭遇苏怀文之后,永熙并未去叶家“说理”,更别提“回归”,接连出案子,吴月英都很少见到她,藤树找她几次均遭冷脸,技术科偏偏赶上案子一个接一个,来多了别人也跟着对他没好脸,藤树这才认识到,叶永熙对叶家恐怕真没兴趣,他的计划要适时调整。
    苏怀文的小妹妹怀玉大学毕业后也进了“姐夫”的集团,毕竟是苏怀文照顾大的妹妹,待遇当然高出旁人,叶志国也挺喜欢这个二十三岁活泼、俏皮的女孩,同母异父怀玉长得和苏怀文不很像,但又有几分苏怀文当年的泼洒娇艳,只是性子更软黏,明明发怒也像撒娇,叶志国拿着个“小姨子”是真没有一点办法,宁怀玉刚工作,人又漂亮,又有姐姐姐夫做后台,叶氏集团办公室做接待,主要应对政府部门,眼光自然很高。
    藤树发现他在警队,插上翅膀也赶不上叶永熙的“进步”,随着叶永熙办案手法的带有传奇性质在内部传开,藤树深深的认识到叶永熙并不好惹,如果他想拿到叶家的东西,就必须另辟蹊径,而正好这时候,宁怀玉出现了。
    窥视 (九 宁家真传)
    宁家女有个特点——“独立”,宁怀文当年在足浴城做领班卖点就是“不卖身”,按摩功夫、手法一流,飞机、胸推全上,就是不做全套,也不跟出去,客人给小费笑纳,但不喋喋不休推销、暗示,反而经常显得“清高”,在一众失足女中像个白领、高管,也正是这种反差让叶志国看中了她,宁怀文也确实帮叶志国拿下不少客户、政府官员,水到渠成,苏怀文成了叶志国的情妇,进了集团,生了孩子,拿了股份、当了副总。
    宁怀玉比之文化程度不高的姐姐更具备清纯的绿茶气息,在绿茶的道路上走得更稳,更远,由于苏怀文对娘家大方,且苏怀文父亲早已过事,爷爷奶奶对她母女刻薄,苏怀文过好了就积极关照母亲和异父的妹妹,苏怀玉比苏怀文小十几岁,初中以后仗着姐姐过上了富足的日子,看着就像白富美,但她也不是完全没经历过苦日子,母亲带着姐姐改嫁,宁家公婆、姑姐,男人和前妻还有个很得爷爷奶奶溺爱的儿子,宁怀文在重男轻女的家庭中童年只有阴影,直到她姐姐被人包养她才跟着好过起来,这时候的宁怀玉,孩童纯真的外表下早有一颗善于察言观色的玲珑心,叶志国第一次见这个“小姨”就十分喜爱,十二三岁的小丫头散发着茉莉花一般的气息,恨不得抱在怀里疼爱,宁怀玉就闪烁着可爱明亮的大眼睛任由四十多岁的“姐夫”抱着转圈......
    而她的姐姐,带着欣慰的笑看着在别墅一楼偌大的客厅抱着打转儿的“老公”和亲妹妹......
    宁家姐妹没有简单的人,宁怀文很清楚自己这辈子要靠叶志国,别说是自己,老娘和妹妹归根结底也是要靠叶志国帮衬。
    叶志国也不是完全不顾脸面,相反,他一向觉得自己很有“情义”,也原配多年感情淡漠却没有离婚,宠爱小姨子却没有侵占,在他所在的圈子,堪称道德典范。叶志国对宁怀玉感情极复杂,又像是女儿,又像是小情人,怎么疼都不够,却又不忍、不敢“碰”,就怕一不小心弄破了瓷娃娃,或许,有几分对吴怀文的介意、愧疚,但——他不去“动”怀玉,却不允许别人抢占他的禁脔。
    藤树的出现,让叶志国愤怒不已,宁怀玉竟然开始跟来路不明的男人交往,叶志国一边安排人盯紧宁怀玉,唯恐宁怀玉破了身,一边考虑如何稳住苏怀文,看来必须有个交代,他的小怀玉不可能做人情妇,他要给她最好的地位,待遇!
    藤树警察做的一般,但职业敏感一样不少,好几次约会被破坏,藤树意识到叶志国对宁怀玉非同一般,硬碰硬占有小姑娘,恐怕彻底失去渗透叶家的机会,于是借“出差”躲了起来,他要让宁怀玉对自己愧疚、放不下,这样才有机会全面反扑,至于到时候宁怀玉是否白壁身,他无所谓,反正他要娶的女人不会下贱的出卖过肉身。
    宁怀玉24岁生日没等来警察男友,却被姐夫灌醉,之后......醒来就在凌乱的玫瑰花残片中,叶志国像是做错了似的好父亲、情深义重的霸道总裁,一眼神情、宠溺、疼惜的望着他的瓷娃娃,宁怀玉其实昨晚就知道发生了什么,不要说昨晚,更早以前她就知道姐夫偷走她的蕾丝短裤去卫生间......她什么都知道,只是更喜欢安静的等待,等待结果,等待最大的果实......藤树几次急赤白赖并非真没机会,宁怀玉知道姐夫安排了人跟着自己,她适时“无意”配合就稳妥.......
    宁怀玉比姐姐更清楚“机会”是什么,她是211名牌大学毕业,姐姐就是初中生,她的人生、前程,不可能在姐姐之下.......而姐夫,这个宠爱了她十年的男人,终归是个男性,不会像父亲疼惜女儿那样给他娘家般的依仗,她想要更好的人生,叶氏就必须抓在手中,成为她自己的平台。
    这个过程不能再长了,姐姐的儿子一旦大学毕业,叶志国就不会把一切留给自己了。
    宁怀玉在两个月后“意外”发现怀孕,叶志国狂喜之下,安排怀玉香港安胎,顾瑶这边,已经进入离婚应诉阶段。
    叶志国“要了”宁怀玉次日,就让律师启动离婚诉讼,不惜一切尽早恢复“自由”,他要给小瓷娃娃和自己的骨肉一个名分!
    傻了的不只有顾瑶......苏怀文一开始还以为叶志国为自己诉讼离婚,纠结着怕叶志国过多损失财产,等到吴月英把宁怀玉怀了叶志国的证据甩过来,苏怀文才知道叶志国竟然真的动了自己的小姨子......苏怀文可以说到这一刻才知道这个男人埋得多么深!
    (十 宁怀玉之死)
    苏怀文一直知道叶志国对自己的小妹妹有点心思,但这么多年,叶志国除了偶尔捏捏、抱抱那丫头,并没有太过过火的行为,并且叶志国和那些沉迷酒色的男人不一样,早前还有过几次跟生意伙伴找小姐的记录,自己怀孕被他传染了脏病,吓得他再也不敢了,并且,叶志国对自己很体贴、很大方,苏怀文当然理解叶志国离婚的决心一直游移不定,那不过是迫于形势,舍不得财产和声誉,他对顾瑶毫无感情,没想到叶志国竟也有“冲动”离婚的一天,可竟然是为了宁怀玉!
    苏怀文喜欢自己的小妹妹,但那种亲情更多基于对母亲的体谅,本就不是一个父亲,让她在妹妹和自己的两个儿女中取舍,她立即变得毫不犹豫!
    宁怀玉,你不应该抢夺姐姐的一切!
    彩超照出宁怀玉肚里是儿子,喜讯传来,叶志国得意得一时无两,加紧逼迫顾瑶让步,叶志国多数财产在叶氏集团,叶氏集团七八家公司只有第一机床属于婚后叶志国夫妻投资,成立就为获取财政贷款,当时有顾瑶父亲背后出力,地区领导保驾护航,后来企业成了当地民营企业一块招牌,积累了太多政治声誉,叶志国就是想分化资产也很难下手,第一机床占叶氏集团总份额的四分之一,且拥有大量厂房建筑、生产设备,离婚顾瑶再不济也能分掉一小半,叶志国不敢在第一机床做亏空,毕竟这是块乡镇民营企业黄金招牌,且商誉、品牌损失他也承受不起。
    顾瑶像是清醒了过来,一应由吴月英代为出头,吴月英在顾瑶上次转院后就和大院彻底翻脸,叶志国本来对家里这些既卖蒜皮的事儿不上心,哪知道真到了离婚环节,那个毫不起眼三弟媳妇唱上了主角戏。
    怀玉到香港安胎,苏怀文也知道了,叶志国和苏怀文的关系也进入前所未有的复杂,他没想到苏怀文会如此难对付,苏怀文照样参加公司会议,照样勤勤恳恳,两个子女似乎并不清楚发生了什么,但是,无论叶志国怎么开口,苏怀文都会避开宁怀玉的事,倒是他的瓷娃娃愿意继续让姐姐一家靠着他这颗大树,可叶志国不忍心让小公主一来就受委屈。顾瑶因为苏怀文的存在过着什么样的日子、有什么样的煎熬,他不是不清楚,但他对顾瑶没感觉,可换成怀玉那就万万使不得,他的小怀玉长得就像台湾的那个什么娜娜的美少女,苏怀文有什么样的心思、手段,叶志国不可能不清楚,在小怀玉生下小小瓷娃娃回来前,必须处理。
    叶志国以为战场在他和苏怀文之间,毕竟苏怀文有几家公司的股权,且知道他不少见不得人的“商业秘密”,顾瑶那边,最多就是多给点儿钱,可是顾耀身后站着吴月英母子,藤树这两年没少收集叶志国黑材料,包括十年前参与开发区土地征用,花钱雇民工跟政府闹,坐地起价,背后拿好处......藤树要吞掉叶氏,只是他的证据比较分散,还没形成完整有利的证据链,毕竟叶志国树大根深,身边有的是出谋划策甚至愿意背黑锅的人。
    宁怀玉怀孕第四个月,几个同学去香港旅游顺带拜访、探望,宁怀玉一时贪玩带着朋友用叶志国的小游轮出海,没想到发生意外,宁怀玉游泳死在了海里......
    叶志国万没想到送去香港也没能保住他的小瓷娃娃!悲痛之下,恨足了苏怀文,而彼时苏怀文正惊异于宁怀玉的死讯。
    有的人,做一件事根本无需殚精竭力,从桌上弹掉一颗沙粒,手指优雅,不沾尘埃.......
    叶永熙也得知了宁怀玉的死亡,究竟是藤树还是苏怀文的手法还不确定,吴月英比他儿子简单得多,毕竟二十几年的母女,吴月英心里藏不住事,叶永熙每周回家不超过三天,间或也就得知了所有消息,根据吴月英的表现和言谈,宁怀玉的死应该不是藤树直接促成的。出事时和宁怀玉在一起的几个同学,都是本地人,有问题的应该就在他们当中,只是香港警方没能查出谁是嫌疑人,只能放行,如无意外,本周那四个人就会回到本地,由于宁怀玉户籍也在本地,公安机关会例行调查,在叶志国的坚持下宁怀玉尸体会空运回国,只是香港方面定性为意外死亡,内地是否立案,还没接到市局通知。
    叶永熙相信,秘密就藏在宁怀玉的尸体。
    窥视(十一 男人心)
    尸体运回临安,宁怀玉家属拒绝尸检,加上香港方面已作出意外死亡结论,案发地点为公海,宁怀玉户籍所在公安部门能做的也很有限,叶永熙根本没机会给宁怀玉做尸检,看来有人希望她死的不明不白。
    这个人,不是苏怀文就是叶家人,藤树基本可以排除了,他的手伸不了那么长。
    苏怀文没想到叶志国把宁怀玉的死都推给自己,几乎大刀阔斧,切割清理苏怀文在集团的势力,苏怀文悲哀的发现,所有她掌握的违法行为,她自己都有参与,而叶志国,当初授权自己签名时的“信任与深情”,倒头来竟是——你瞒着我干的好事儿!你辜负了我对你的信任!
    真要鱼死网破?自己的两个儿女呢?凭什么?好歹苏怀文占着不少公司股份,既然注定出局,挣扎无效,她只有咬着牙齿和叶志国谈补偿,叶志国给她的条件优于顾瑶,毕竟他对苏怀文不是毫无感情,何况苏怀文给他生了两个子女,苏怀文名下的所有股权折现5000万,一次性给付,苏怀文离开公司。
    苏怀文的两个子女一开始就不住在叶家大院,叶志国除了重视儿子的培养教育投资,也没有太多时间和两个非婚生子相处,叶志国对小女儿远不及宁怀玉宠爱,苏怀文跟了叶志国二十年出头,5000万一次性买断,苏怀文当然不甘心,但宁怀玉死的离奇,冷静下来,叶志国这个男人,太让人看不透,苏怀文内心产生了恐惧。
    藤树在永熙刚坐上饭桌时出现,这也不算偶然了,毕竟他是吴月英亲骨肉,叶永熙在顾瑶转院后就想明白了,顾瑶是顾瑶,生恩是偶然因素,当初为生二子任由自己被送走,以后的二十年不问不问,叶永熙需要“回馈”她的也不过是给她一份养老待遇,吴月英毕竟照顾自己二十多年,就算为了讨好父亲,吴月英也没少为自己付出时间、精力,在藤树算计自己的时候,吴月英总是犹犹豫豫,人非圣贤,吴月英并没有黑了良心。至于藤树,几次接触,让他明白了自己的能力和底线,非分之想就算有,也不敢再吐出来。
    既然如此,偶尔回家吃个饭,陪养母享受享受“天伦之乐”有何不可?永熙已经没有真正意义上的亲人了,也就吴月英,还能记得她爱吃什么,三天两头打电话催她回家吃饭,被子床单、拖鞋,按天气随时换洗,这样的用心,总有些母女情谊。
    除了叶家,永熙不在意吴月英别处用到她这个女儿,以后养老送终本就在计划,至于叶氏集团,财富的底下藏着黑暗的原罪,叶永熙不愿参与,叶志国夫妻从不曾当自己是女儿,自己也没为那个狗屁集团干过什么,非要去抢那块烂肉,不符合叶志华对女儿的品德教育,永熙完美的继承了叶志华骨子里的清高,带点儿虚伪,但绝无贪婪的清高。
    “幺妹儿,你说宁怀玉死谁手里?”藤树早就厚着脸皮给永熙起了个怪腔怪调的四川话昵称。
    永熙也不在介意他的胡言乱语。
    “藤警官,谁不同意尸检,你自己问他。”
    “幺妹儿,在家不用这么生分,妈会伤心。”藤树做出一脸忧愁。
    “快吃饭,我可没那个闲心!”吴月英最近半年终于安心有儿有女,比起这个看不透的儿子,女儿更能当自己的靠山。
    汽车三包政策包退、包换是多少天?
    2019-04-14 20:12:40
    0
    汽车三包政策,是指《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而三包则是”包退、包换、保修”之意。奔驰车女司机维权的案例,其核心诉求不外乎退车或者换车,而不愿意修车。所以,还是适用于前述三包政策规定,且前述法规规定,家用汽车产品自销售者开具购车发票之日起60日内或者行驶里程3000公里之内(以先到者为准),家用汽车产品出现转向系统失效、制动系统失效、车身开裂或燃油泄漏,消费者选择更换家用汽车产品或退货的,销售者应当负责免费更换或退货。所以奔驰女车主的诉求完全有法规依据。
    (十二 夜探殡仪馆)
    宁怀玉的尸体停放在殡仪馆,叶志国极度相信风水、黄道吉日、各种迷信禁忌等等,藤树反复说叶永熙“查明真相”,在没有市局局长签字批准的情况下擅自去殡仪馆检查尸体,属于严重违反程序,事关叶家的秘密,叶永熙还是“被说动了”,带上工具,两人后半夜潜入殡仪馆,值班人员看了看藤树的警官证,估计对法定程序不是特别了解,随便做了登记,就带两人去了停尸间。
    到了停尸房门口,值班人员输入密码打开大门,“两位警官,这都后半夜了,我还要值班室,要不,你们自己进去?名单挂在墙上,对照登记号拉开冷藏柜就是。”
    叶永熙看出了对方的为难,后半夜,除非特殊情况,殡仪馆值班人员不愿进停尸间可以理解,藤树脖子上戴着个黑色小金刀项链,款式粗狂,估计从东南亚淘来的“辟邪挂件”,永熙不以为然,率先进入,一股阴冷瞬间带着湿寒浸透肢体,永熙挥挥手,像是打开什么,“我靠,阴气这么重,怪不得值班的不进来。”
    “不就是冷了点么?”藤树故作潇洒,永熙知道法医行当的禁忌,职业法医不会说诸如“阴气重”、“有怨气”等等废话,法医不是无惧死生,也不是完全绝对的无神论,永熙接受了不同理念,甚至会念一些神秘、见效的咒语。
    “没电脑。”藤树拿起墙上的登记册。
    “大半夜在这里操作电脑?”永熙一眼扫出宁怀玉的编号,“118。”
    “很符合叶志国!”藤树走过去拉开冷藏柜,一股腥冷刺入鼻息,叶永熙和他一起把尸体搬到停尸床上。
    “海水泡过,考虑空运回过时间长,又做了防腐处理。”宁怀玉蜡像一般的尸体,皮肤灰白、细腻,还未腐败,呈现着年龄特征,“肤如凝脂“,永熙只戴了一层塑胶手套,按压着宁怀玉的身体组织,面对宁怀玉的裸身,藤树还是有些别扭,转头看向墙壁。
    永熙一边检查一边记录,“体内有精液,皮肤有几处小创口,曾被鱼类撕咬,未造成大面积损伤,胸口处——”永熙从宁怀玉胸口一处类似虫咬的痕迹中捏出非常细小的一节黑色碎屑,”这是?“
    藤树见她举着镊子双眸聚焦,“有什么?”
    “好像是——某种昆虫的腿部绒足。”
    “昆虫?!”
    永熙把提取物分别装入采集袋,再次按了按宁怀玉胸口,躺着一动不动的冷美人突然张开了双眼,藤树吓得往后一跳,叶永熙毫不迟疑拍下了宁怀玉双眼中的画面。
    瞳孔幽黑,里面没有任何影像——
    叶永熙用手合上宁怀玉的双眼,“可以肯定死于阴谋,只是谁也不愿面对真相,精液的制造者应该就是海难中那位男性死者,叶志国百密一疏啊,香港方面的调查是当天出海的几个人都有服用少量high药,宁怀玉一贯有心计,怀孕安胎这么重要的时期,不会主动用high药,叶志国不是一直派人监控小二奶么?看来这事儿是个连环套,检查结束了。”
    藤树帮叶永熙重新推回尸体,两人离开停尸间。出门时,叶永熙守在背后摆了摆,低声说“散退!”
    藤树狐疑的回头,“你说什么?”
    “没有。”
    凌晨四点,两人离开殡仪馆,车开出一段路,叶永熙才慢吞吞的说——“你回想一下,值班室地上有几个影子?”
    “你说什么?”藤树的声音登时紧张。
    “藤警官,胆子这么小,还敢去叶家揽瓷器活?依我判断,high药不是宁怀玉失控跳海真正原因,她体内nigh很有限,不足以致幻,从她胸口出来的虫子,原先——”叶永熙闭上眼睛,当天海水在蓝天的映衬下分外湛蓝,叶永熙被一个男人不断耸动,胸前的挂件悄然开裂,一颗不到绿豆大的黑色小虫钻出心形挂件,黏上宁怀玉粉桃似的胸前,又被男人的大掌揉捏碎,虫体被挤压破碎的瞬间,黒汁被揉压在两具刚换了体位密不可分身体见,刹那癫狂!
    叶永熙没有陈述难以描述的最后的致命疯狂,反而淡淡的说,原先宁怀玉胸前应该有个挂件,挂件里面有个虫蛊,“一旦宿主和设施虫蛊的蛊主以外的人发生亲密接触,汗水以及荷尔蒙会刺激休眠的虫蛊苏醒,之后,哪怕很细微的破擦,也会导致癫狂,最后致命,宁怀玉的死亡,发生在最后时刻到来之前,溺水身亡阻挠了虫蛊发作的最终结果,掩盖了蛊虫的致命后果。”
    “叶永熙,你究竟是,什么人?”藤树在路边停下车,转过脸认真的打量毫无表情的叶永熙。
    离婚了,彩礼需要还么?还多少?
    2019-04-17 09:12:48
    0
    “彩礼”是男方在婚约初步达成时

    向女方赠送的聘金、聘礼等

    如果一方不同意婚姻登记或者办理登记后离婚

    且符合法律规定时,彩礼应当返还

    彩礼的返还应当遵循怎样的原则?

    又应当考虑哪些因素综合确定返还数额?

    我们一同来看司法案例

    典型案例

    诉讼中返还彩礼应坚持平等、过错、酌情返还三个原则——李某某诉王某某婚约财产返还案

    案例要旨:在诉讼中彩礼返还应坚持以下三个原则:一是平等原则。不论双方谁提供的彩礼,都应当受到同等的法律保护;二是过错原则。根据婚姻缔结过程中双方的过错程度确定各自应承担的责任;三是酌情返还原则。要根据提供彩礼方的经济情况,提供彩礼的动机和接受彩礼方的经济状况、索要彩礼动机等因素,确定彩礼返还的比例,充分发挥法律评价的预防、指引和教育作用。

    来源:法信平台精选

    评析

    1

    彩礼范围的认定

    “彩礼”又称财礼、聘礼、聘财等。我国自古以来婚姻的缔结,就有男方在婚姻约定初步达成时向女方赠送聘金、聘礼的习俗,这种聘金、聘礼俗称“彩礼”。当下,由于社会环境及适用条件的不同,决定着对彩礼范围的认定不同。

    在司法实践中,要考虑当地风俗习惯,双方主体的交往时间、密切程度,对一般意义上的帮助、单方赠与、双方交往中必要的费用与彩礼进行区分。在此基础上,针对个案确定返还彩礼的范围和具体数额。该案中,原告向三被告请求返还见面礼、结婚礼金、金戒指和其他物品,一审法院对彩礼和其他物品进行区分,并按照《婚姻法解释(二)》第10条第1款第(1)项之规定,对该案进行判决。二审法院在对彩礼的范围及数额进一步认定基础上,通过联动调解,被上诉人减少了彩礼的主张数额,最终双方达成协议。在一审、二审中法院对彩礼的定位及数额认定都是符合法律规定、司法解释和风俗习惯的。

    2

    彩礼的返还主体

    从传统意义上讲,彩礼返还主体有以下几类:

    (1)接受彩礼的一方;(2)接受彩礼一方的父母;(3)上述两种主体相加。

    从返还责任上:

    (1)只限定接受彩礼一方;(2)只限定接受彩礼一方的父母;(3)上述两类主体承担连带责任;(4)第二类主体承担补充责任。

    当前所称的“彩礼”与封建时代的“彩礼”在性质上有很大的不同。在主体认定上,当今接受彩礼的一方通常已达到成人年龄,应该对彩礼有支配权。因此,作为返还彩礼的法律主体应是接受彩礼的一方,返还义务也是该方。该案中一审及二审法院对彩礼返还主体的确定也是正确的。

    3

    彩礼返还应坚持的原则

    按照风俗习惯,在很多地区,彩礼返还的一般原则是:

    (1)女方悔婚的,一般全部返还所有彩礼和其他物品;

    (2)男方悔婚的,女方一般不用返还各种彩礼和其他物品;

    (3)男方和女方同时悔婚的,经双方协议,一般坚持有限返还原则。

    笔者认为在诉讼层面上彩礼返还应坚持以下三个原则:

    一是平等原则。不论双方谁提供的彩礼,都应当受到同等的法律保护;

    二是过错原则。由于某方的过错导致结婚不能时,在彩礼返还上,要考虑过错方的责任问题;

    三是有限救济原则。要根据提供彩礼方的经济情况,提供彩礼的动机和接受彩礼方的经济状况、索要彩礼动机等因素,确定彩礼返还的比例,充分发挥法律评价的预防、指引和教育作用,促使男女双方婚前交往和彩礼提供的理性化。

    该案中,一审原告和被告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一方提出彩礼返还请求,符合《婚姻法解释(二)》的规定。但是,在女方已经备置完酒席,等待男方迎娶之时,男方突然作出不再迎娶的决定。虽然,结不结婚是一种自由,但是,任何自由都是有一定的限制。由于一审原告悔婚的时间和场合的特殊性,造成一审被告在一定范围内名誉受损。因此,从风俗和道德层面上看,一审原告是有一定的责任的。该案一审、二审法院正是适用过错责任原则和有限救济原则,发挥法官的自由裁量权,并适用调解手段使案件得到恰当处理。

    裁判规则

    1.确定彩礼返还的数额应考虑以下因素:彩礼的实际用途、婚姻存续期间的长短、离婚的具体原因和双方的过错程度——林某某诉李某某离婚纠纷案

    案例要旨:《婚姻法》明确规定,婚姻登记是确立夫妻关系的依据。不能仅以尚未按照风俗习惯举行婚礼、未完全共同生活为由,简单地认为离婚时彩礼应返还男方。对于已经登记结婚但未举行婚礼即要求离婚的彩礼返还的问题,应以现行民事法律为基础,结合当地善良风俗以及彩礼的具体使用情况等多方面因素进行综合考量。

    来源:法信平台精选

    2.法院应综合双方家庭之间财物往来的名义、对象、时间等因素,处理彩礼的返还问题——陈国强诉王坤等婚约财产纠纷案

    案例要旨:彩礼给付系附解除条件的赠与,解除条件成就,发生返还彩礼的法律效力。在婚约形式简化的背景下,彩礼给付方往往缺乏直接证据证明彩礼的数额,法院应综合双方家庭之间财物往来的名义、对象、时间等因素,剔除已清退部分,处理彩礼的返还问题。

    案号:(2008)松民一(民)初字第5178号

    审理法院: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

    来源:《人民司法·案例》2009.12

    3.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彩礼的返还应充分考量当事人的过错、共同生活时间的长短、社会习俗等因素综合作出判定——殷某诉赵某彩礼返还纠纷案

    案例要旨: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彩礼的返还应充分考量当事人的过错、共同生活时间的长短、社会习俗等因素综合作出判定,不宜采取“一刀切”的判定标准。

    来源:法信平台精选

    4.婚前同居数月,结婚登记后不久、结婚仪式举行前,要求离婚的,可以要求酌情返还部分彩礼——胡某诉单某离婚纠纷案

    案例要旨:结婚登记后不久、结婚仪式举行前的离婚纠纷案件,一般认定为夫妻感情已经破裂,可以准予离婚。对于该类离婚纠纷中的彩礼是否返还问题,可结合具体案情,综合考虑当地民间习俗,依照法理和情理,酌情判决予以部分返还。

    来源:法信平台精选

    司法观点

    1

    返还彩礼的范围

    虽然根据司法解释(二)第十条的规定(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当符合条件,已给付的彩礼应当予以返还,但在实际生活中,已给付的彩礼可能已经用于购置双方共同生活的物品,事实上已经转换为男女双方的共同财产,或者已在男女双方的共同生活中消耗。

    因此,我们在处理涉及彩礼返还的案件时,就应当返还的范围而言,要根据已给付的彩礼的使用情况,是否在男女双方共同生活中发生了必要的消耗,婚姻关系或同居关系存续期间的长短等具体事实综合把握。在处理方式上也应当灵活运用,特别是彩礼已转化为共同生活的财产时,可将彩礼的返还与分割共同财产一并考虑。在分割中体现彩礼的返还。

    (摘自《法院审理婚姻家庭案件观点集成》,吴卫义、张寅编著,中国法制出版社2012年版第28页)

    2

    彩礼返还数额应考虑共同生活时间的长短

    从双方共同生活的时间看,双方共同生活的时间越长,应退还的彩礼数额越少。从社会常理看,赠送彩礼的目的在于使双方最终缔结法律上的婚姻关系,也意味着双方要有较长时间的共同生活,若双方短时间共同生活后即解除婚约的,如果没有其他应当考虑的因素,可以请求返还大部分彩礼。一般来说,经过长时间的共同生活,女方接受的彩礼大多已经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或已经用于共同生活,此时全额返还彩礼有悖公平和生活实际。《河南省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婚约彩礼纠纷案件的指导意见(试行)》就规定: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共同生活两年以上、生育子女或者所接受的彩礼确已用于共同生活,一方请求对方返还彩礼的,一般不予支持。

    (摘自《农村婚姻家庭纠纷审理指引》,倪金龙主编,人民法院出版社2014年版第28~29页)

    法律依据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19、借婚姻关系索取的财物,离婚时,如结婚时间不长,或者因索要财物造成对方生活困难的,可酌情返还。

    对取得财物的性质是索取还是赠与难以认定的,可按赠与处理。
    (十三 叶家大佬)
    “警员编号xxxxxxx,法医叶永熙。”
    “法医?叶永熙,局里的法医我都很熟,没有你这样的!你根本,你根本,不是法医。”
    “不是法医我是什么?你不至于污蔑我台湾特务、境外间谍吧?”
    “叶永熙,你能不能不要开口闭口阴阳怪调,再怎么说,我和你,一个妈!”
    “这理由好,我给100分,可惜你没把你妈真当母亲,你只想利用她,就想你想通过你妈利用我。”
    “好好好,我利用你,反正你看不上叶家的东西,那大院里可以说没一个好人,你生母,心里也只有叶永玉一个子女,配合我打打秋风对你来说小意思。”
    “小意思?宁怀玉染指叶氏集团未来权益,已经死了,苏怀文拿钱走人,区区5000万,叶氏集团超过50个亿,你觉得我能充当什么角色?”
    “宁怀玉的死,死于叶志国对小女人的不信任,从我认识怀玉,她脖子上就挂着那么一串有点奇怪的佛牌,我敢肯定你说的虫蛊就藏在佛牌里,她说过是泰国的什么高僧亲手制作并开光的,现在想想,无非是叶志国不放心小老婆年轻漂亮,早早用虫蛊控制她贞操,没想到怀孕后还能出事儿,所以,当天死亡那名男子,也就是怀玉的同学,去香港勾引叶志国小老婆是有人故意安排的,这个人应该就是苏怀文,苏怀文想让叶志国发现宁怀玉不贞,放弃给她名分,至于宁怀玉最后精神癫狂死亡,算是喜蛋,对苏怀文恐怕有点意外惊喜的意思,但是,苏怀文比宁怀玉更了解老叶,宁怀玉的死,归根结底死于叶志国的不信任,也可以说绝情,虫蛊是更早以前就设定的死局,只要宁怀玉不忠实于叶志国,哪怕仅有一次,也会是致命的,只是叶志国这个局由苏怀文的局引发,苏怀文回过神来,当然,要命要紧,何况没了瓷娃娃,叶志国心里承认的子女,也就是苏怀文生的那两个。”
    “你的意思苏怀文怕他,所以,拿5000万等于见好就收,反正公司还是要给她那两个私生子继承,你哪来的自信,我就能从中插一杠,虎口夺食?何况叶氏又不仅有叶志国,我看二伯一家也属于低调、高端、上档次。”
    “叶志光?他一家没多少股权。”
    “但毕竟有股权,我爸可没有任何股份,二伯一家三口都在公司重要部门,二伯母离婚后仍在公司财务部门担任要职,叶老太太最满意的就是这个儿媳妇,我记得当时说二伯离婚是为了规避债务风险,具体什么情形我爸却不知道,苏怀文退股,据说二伯母增加了5%,叶家一个比一个厉害,我这个大伯,真是下的一手好棋!”
    “我怎么觉得你话里有话?”藤树挤出一副他以为的痞帅用勾引小姑娘的眼神挑逗叶永熙。
    “你这么善于发掘叶氏的秘密,又何必问我?二房毕竟名义上是离了婚,我这个做侄女的,又不住在叶家,能晓得多少?要说值得狐疑,除了我这个三房的叶家外围,叶家两房五个第三代,只有叶永玉没有股份,叶志国大方倒宁可给自己二弟的子女股份也不给嫡长女一分一厘,我真是,只有呵呵哒了。”
    “这个?”藤树皱皱眉头,“也不算奇怪,你亲爹不喜欢你亲妈,所以对你们两个都不怎么样,你二伯那边,毕竟至少表面受他重视,并且你奶奶心疼老二吧?”
    “你连叶家的根本都没掰扯清楚,继续埋头做功课吧,我不想莫名被利用,说实在的,叶志国也算不上亏欠我,我有,最合格的爸爸!”
    实务中,夫妻公司的对外债务纠纷应如何处理?
    2019-04-18 10:37:00
    0
    转自:广州仲裁委员会;转自:民商法律智库

    现实生活中,有很多夫妻档公司,即公司是由夫妻双方出资设立的、股东仅有夫妻两人的有限公司。夫妻公司由于股东之间的特殊身份,在处理对外债务时可能出现违法规避债务或损害案外第三方利益的情形,此时,对于夫妻公司能否视为一人公司并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呢?公司法对于夫妻公司又有何规定呢?由于审判实践中观点不一,且均有一定道理,上述问题很有研究的必要,今天,小编将结合典型案例,探讨一二。

    夫妻公司的特点

    1

    夫妻公司大多是由传统的个体工商户、家庭作坊演变而来,经营模式、经营范围、股东等因素与传统经营并无多大区别,且夫妻作为股东在公司的权力构架中处于绝对的控制地位。

    2

    夫妻公司的股东之间包含了两层法律关系,既受《公司法》关于股东权利义务之间的调整,又受《婚姻法》关于夫妻财产关系的调整。正是因为这种情况,一旦公司对外负债,其面对的不仅仅是单纯的夫妻关系或者股东关系,易出现适用《公司法》法人人格否认的情形,这也是下文案例即将探讨的。

    3

    我国《婚姻法》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规定确定了夫妻财产制的基本原则,即在夫妻之间无书面约定夫妻财产归属的情形下,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工资、生产经营收益、股利等均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而现实中,夫妻在存续期间注册成立的公司,其出资财产性质往往难以认定,即存在共同财产出资还是各自财产出资的认定难问题。

    一人公司?否定法人人格?

    对于涉及夫妻公司的上述问题,在司法审判实践中观点尚未形成统一,而对于这个问题的分析,其实大致可从两方面着手:1.应否将夫妻公司视为一人有限公司,即可不可以否认其法人人格?2.对于夫妻档公司与股东财产混同的举证责任在哪一方?

    上述第一层面,主要围绕夫妻公司是否应认定为一人公司进行探讨,该问题也是目前争议较大的,审判实践中也是观点不一,且均有一定道理,下面小编将以司法案例为视角而展开探讨。第二层面,则是由于第一层面的分歧导致,即举证责任的分配问题,如果夫妻公司一旦认定为一人公司,则根据我国《公司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夫妻股东应承担举证责任,证明公司财产与夫妻共同财产互相独立。

    案例

    周某、雷某为夫妻关系,2002年4月3日,周某与雷某作为仅有的两名股东注册成立了沂德公司。冯某与沂德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经法院审理作出了第5399号判决,判令沂德公司应支付冯某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等费用。该判决生效后,在执行程序中经法院调查,发现沂德公司暂无财产可供执行,遂裁定终结执行。后冯某遂再提起诉讼,要求沂德公司的股东周某、雷某清偿沂德公司的上述债务。

    ——(2017)粤01民终406号案

    裁判观点摘要:

    一审法院:公司有独立的法人人格,能够对公司债务独立承担责任,股东无需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公司股东只有实施了滥用公司法人人格的行为,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才能否认公司的法人人格,由股东直接承担公司的债务。本案中,冯某提交的证据不足以断定周某、雷某个人财产与沂德公司财产混同。因此,综合案件证据,周某、雷某作为公司股东,没有实施滥用公司法人人格的行为,冯某的诉请不能成立,一审法院不予支持。

    二审法院:参照《公司登记管理若干问题的规定》(该规定于2006年6月23日被废止)第二十三条规定:“家庭成员共同出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以各自拥有的财产作为注册资本,并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登记时需提交财产分割的书面证明或者协议。”本案中,经查明,周某和雷某在沂德公司设立时向工商部门提供的个人资料中包括两人的计生证明显示的配偶并非其两人的真实配偶,即周某和雷某隐瞒了夫妻关系的事实,其目的是规避当时的相关规定,成立沂德公司。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一)》第二条及《公司法》第二十条的规定可知,周某和雷某为成立沂德公司,规避当时的相关规定,应属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其目的是为了逃避债务,故根据前述公司法的规定,周某和雷某应对沂德公司欠付冯某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探讨分析

    从上述判决意见可见,我国《公司法》并没有对夫妻公司加以限制或否定的直接规定,所以审判实务的理解与适用中难以形成统一观点。

    一审法院或许是基于“私法领域,法无明文皆自由”的理念,认为仅以夫妻公司股东为夫妻二人为由而否认其法人人格理由不够充分,在此基础上,冯某也没有充分证据证明周某和雷某滥用公司人格以致侵害债权人利益或国家、公共利益,故驳回了诉讼请求。

    而梳理二审法院的裁决思路可知,其主要认为夫妻是一种“法定财产共同体”,并将出资举证责任划分给了作为股东的夫妻二人。因为一般情况下,以夫妻共有财产出资成立公司,其出资体是单一的,不符合旧《公司法》关于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有二个以上的股东,其实质是“一人公司”,也不符合公司的社团性特征,与有限责任之前提“分离原则”根本背道而驰。在此角度,二审法院否认了该公司的法人人格,认定周某和雷某应承担连带责任。

    相关案例检索:

    佛山市顺德区赛奇贸易有限公司与刘琼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

    ——(2017)粤06民终6670号案

    该案中,对于刘琼、张锦宏是否应对赛奇公司所负租金及利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问题,一二审法院均认为,我国《公司法》虽对公司承担责任有着严格的限制,但赛奇公司的股东变更为仅有刘琼、张锦宏夫妻两人,且刘琼、张锦宏未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刘琼、张锦宏在办理股东变更登记时提交了财产分割的书面证明,没有证据表明赛奇公司财产独立于刘琼、张锦宏二人家庭财产,该公司财产实际属于一个所有权主体,与一个自然人投资设立的公司一样,应视为一人公司。

    程某与某教育公司培训合同纠纷案

    ——(2018)京03民终8566号案

    该案中,一二审法院均认为,前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了债权人利益的,应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因此,认定夫妻二人的共同不当经营致使该教育公司适用人格否认制度,由此产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由于《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必须二人以上出资设立,故现实生活中,存在许多以夫妻二人的名义设立有限责任公司以获得股东有限责任的“护身符”,从而规避法律责任的情况。但从法律风险把控的角度来看,小编以为此举并不妥,因为通过研究上述案例不难发现,我国新《公司法》在一人公司财产混同方面实际上采取了“举证责任倒置”的规定,这使得一人公司并不能成为正真的“护身符”,而夫妻公司往往因为出资财产性质、公司经营或财产管理问题而被揭开面纱的风险很高,所以抱着成立夫妻公司以规避风险的选择并不高明。

    当然,如果在成立夫妻公司时,能在登记备案的公司章程中明确以各自拥有的财产作为注册资本、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并附带相关财产分割的书面证明或者协议。且在公司经营期间,做到严格区分公司财产和家庭财产的,也可达到防止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承担有限责任的效果。
    (十四 叶家最大的秘密?)
    (十四 叶家最大的秘密?)
    如果说宁怀玉死于叶志国的不信任和苏怀文的妒忌,谋杀一开始就已设定,苏怀文促成了叶志国很久以前的布划,宁怀玉从她第一次被同母异父的姐姐带到情夫叶志国面前,就已经注定了成为禁脔的悲剧,叶志国对她的占有欲超出了他对所有“他的女人”的控制欲,宁怀玉仅有的一次乱性,不仅让她丢了性命,连同肚里的胎儿,而那肯定是叶志国的骨肉,叶志国从来都很清楚宁怀玉身上挂着诡异的“炸弹”,随时可能引爆,这个男人冷酷到——可以不要自己的骨肉。
    想想叶永玉,再想想自己,叶志国对宁怀玉腹中胎儿的期待、甚至为宁怀玉母子闹离婚,都不过是为了他的私欲,一但触犯了他的“戒律”,他就会疯狂报复,尽管他不断背叛身边的女人,却丝毫不肯放过自己最宠爱的瓷娃娃一码,甚至不惜毁掉自己的骨肉,这样的男人岂止是“冷酷无情”?
    这样看来,顾瑶还能活着,真是莫大“优待”了,不过顾瑶有“光明正大”的身份,家族还有些背景,最重要的是顾瑶“没有过错”,从头到尾都是叶志国在背叛,顾瑶为讨好培养出另一个唯唯诺诺的长女,又送走刚生下来没多久的幼女,如此百依百顺原配,小三小四上门仍不肯离婚,叶志国想悄然弄掉她,反倒“不可以”,顾瑶真有性命之忧,那些想要整垮叶志国的对手必定咬住不放,往死里深扒。
    而宁怀玉,有钱人从不缺这样的点缀,拿不出实证,谁也不好说叶志国有犯罪嫌疑,何况叶志国在宁怀玉死后表现的深情款款,一副为了给小瓷人名分,不惜“让步”离婚的情圣标准脸。
    但是,离婚谈判仍然艰难,顾瑶算是彻底明白了叶志国离婚的决心,在弟弟顾珂和吴月英的支撑下奋力争财产。这时的叶永玉无比纠结,一直唯马首是瞻的苏怀文出局了,叶永玉想讨好叶志国却连句话都不敢讲,婆家又不断给她施加压力,让她讨好叶志国,趁父母离婚拿到一些股份,她哪里敢去骚扰叶志国,唯有向奶奶表决心,劝说顾瑶放弃股权,不要坏了叶氏集团的大局,多为“子女着想”。
    顾瑶对大女儿还是有些母女情分的,小女儿送老三后,叶志国对她越来越冷,她也没能生出儿子,所有的情感就都寄托在叶永玉身上,可她在叶家越来越没地位,叶老太太掌控着大院每个的女人,在婆婆的训斥下,顾瑶和大女儿变成了缩着肩膀活着的“走物”,思想和目光囚禁在叶氏后宅的几个女人之间,叶永玉在学校也没什么朋友,一则是顾瑶的高调,谁都知道叶永玉爸爸是当地首富,叶永玉永远昂着头,一副谁也别想亲近的“高冷”,回到家中却丝毫不如二房甚至苏怀文的子女们受老太太待见,尤其是叶志国,叶志国有空也会带着二房的两个孩子打球、放风筝,却从来没有叶永玉的份儿,叶永玉偶尔想跟在后面,不是车坐不下,就是奶奶、二婶嫌弃的让她回去写作业......
    而顾瑶,永远是往后拉女儿,“你爸爸忙......”
    当然,这些叶永熙很少注意,她一年进大院顶多三个节,隐约记得大伯总是抱着二叔家的堂妹永宝,永宝比自己小两岁,现在的叶永宝在集团财务中心任助理,叶氏集团有5%的股份。
    一个对亲生儿女冷酷的人,凭什么对弟弟的子女如此温厚?
    尽管无心插手叶氏集团,叶永熙对叶家的人物、行为、性格,还是做了立体透析。
    怀着大胆推测和严密检测,叶永熙终于获取了二伯和自己的父亲一样弱精,不孕不育的惊人论证!
    这个工程说难也不是太难,吴月英在大院里一直有眼线,叶家做保姆的远房亲戚,通过那位大嫂叶永熙拿到了很多重要检测物品,二房的两个子女和叶志国亲子鉴定dna亲权概率大于99.99%,也就是说,叶家所有三代,都是叶志国的亲生骨肉!哈哈哈哈,哈哈哈哈,怪不得叶志国对自己和叶永玉冷漠,对宁怀玉的胎儿无情,叶志国从不缺子嗣,不是不缺,是实在太多!
    二房为什么和自己父亲一样“不孕不育”?二婶离婚不离家,原来不是为规避“债务风险”?可她和二伯表面上仍像夫妻,难道二伯不知道两个子女的真相?
    叶家,不仅烂了,简直就是彻彻底底的疯狂!
    (十四 叶家最大的秘密?)
    如果说宁怀玉死于叶志国的不信任和苏怀文的妒忌,谋杀一开始就已设定,苏怀文促成了叶志国很久以前的布划,宁怀玉从她第一次被同母异父的姐姐带到情夫叶志国面前,就已经注定了成为禁脔的悲剧,叶志国对她的占有欲超出了他对所有“他的女人”的控制欲,宁怀玉仅有的一次乱性,不仅让她丢了性命,连同肚里的胎儿,而那肯定是叶志国的骨肉,叶志国从来都很清楚宁怀玉身上挂着诡异的“炸弹”,随时可能引爆,这个男人冷酷到——可以不要自己的骨肉。
    想想叶永玉,再想想自己,叶志国对宁怀玉腹中胎儿的期待、甚至为宁怀玉母子闹离婚,都不过是为了他的私欲,一但触犯了他的“戒律”,他就会疯狂报复,尽管他不断背叛身边的女人,却丝毫不肯放过自己最宠爱的瓷娃娃一码,甚至不惜毁掉自己的骨肉,这样的男人岂止是“冷酷无情”?
    这样看来,顾瑶还能活着,真是莫大“优待”了,不过顾瑶有“光明正大”的身份,家族还有些背景,最重要的是顾瑶“没有过错”,从头到尾都是叶志国在背叛,顾瑶为讨好培养出另一个唯唯诺诺的长女,又送走刚生下来没多久的幼女,如此百依百顺原配,小三小四上门仍不肯离婚,叶志国想悄然弄掉她,反倒“不可以”,顾瑶真有性命之忧,那些想要整垮叶志国的对手必定咬住不放,往死里深扒。
    而宁怀玉,有钱人从不缺这样的点缀,拿不出实证,谁也不好说叶志国有犯罪嫌疑,何况叶志国在宁怀玉死后表现的深情款款,一副为了给小瓷人名分,不惜“让步”离婚的情圣标准脸。
    但是,离婚谈判仍然艰难,顾瑶算是彻底明白了叶志国离婚的决心,在弟弟顾珂和吴月英的支撑下奋力争财产。这时的叶永玉无比纠结,一直唯马首是瞻的苏怀文出局了,叶永玉想讨好叶志国却连句话都不敢讲,婆家又不断给她施加压力,让她讨好叶志国,趁父母离婚拿到一些股份,她哪里敢去骚扰叶志国,唯有向奶奶表决心,劝说顾瑶放弃股权,不要坏了叶氏集团的大局,多为“子女着想”。
    顾瑶对大女儿还是有些母女情分的,小女儿送老三后,叶志国对她越来越冷,她也没能生出儿子,所有的情感就都寄托在叶永玉身上,可她在叶家越来越没地位,叶老太太掌控着大院每个的女人,在婆婆的训斥下,顾瑶和大女儿变成了缩着肩膀活着的“走物”,思想和目光囚禁在叶氏后宅的几个女人之间,叶永玉在学校也没什么朋友,一则是顾瑶的高调,谁都知道叶永玉爸爸是当地首富,叶永玉永远昂着头,一副谁也别想亲近的“高冷”,回到家中却丝毫不如二房甚至苏怀文的子女们受老太太待见,尤其是叶志国,叶志国有空也会带着二房的两个孩子打球、放风筝,却从来没有叶永玉的份儿,叶永玉偶尔想跟在后面,不是车坐不下,就是奶奶、二婶嫌弃的让她回去写作业......
    而顾瑶,永远是往后拉女儿,“你爸爸忙......”
    当然,这些叶永熙很少注意,她一年进大院顶多三个节,隐约记得大伯总是抱着二叔家的堂妹永宝,永宝比自己小两岁,现在的叶永宝在集团财务中心任助理,叶氏集团有5%的股份。
    一个对亲生儿女冷酷的人,凭什么对弟弟的子女如此温厚?
    尽管无心插手叶氏集团,叶永熙对叶家的人物、行为、性格,还是做了立体透析。
    怀着大胆推测和严密检测,叶永熙终于获取了二伯和自己的父亲一样弱精,不孕不育的惊人论证!
    这个工程说难也不是太难,吴月英在大院里一直有眼线,叶家做保姆的远房亲戚,通过那位大嫂叶永熙拿到了很多重要检测物品,二房的两个子女和叶志国亲子鉴定dna亲权概率大于99.99%,也就是说,叶家所有三代,都是叶志国的亲生骨肉!哈哈哈哈,哈哈哈哈,怪不得叶志国对自己和叶永玉冷漠,对宁怀玉的胎儿无情,叶志国从不缺子嗣,不是不缺,是实在太多!
    二房为什么和自己父亲一样“不孕不育”?二婶离婚不离家,原来不是为规避“债务风险”?可她和二伯表面上仍像夫妻,难道二伯不知道两个子女的真相?
    叶家,不仅烂了,简直就是彻彻底底的疯狂!
    (十五 局中局)
    叶永熙甚想曝光叶家疯狂的子嗣关系,然而,也就想想而已,叶家,按目前看肉再烂也都烂在了锅里,没有子嗣的二伯,快五十岁了,告诉他这两孩子都是你大哥的,你一辈子头顶绿云?
    以叶家老太太的精明,她会什么都不知道?如果叶家已达成默契额,自己去“揭发”没什么意义。
    叶永宝已经是叶氏的股东,亲生父亲由叶老二换成叶志国只会让她身分更高,如果说“反杀”,意念最强的就应该是苏怀文,并且,按照苏怀文的历史表现,她应当不知晓二房两个子女和叶志国的关系,当然,叶永熙能想到的藤树早就考虑了,苏怀文在让出股权后低调了很多,在不确定棋子能否发挥作用时,藤树不会贸然行动。
    另一支就是顾瑶,二房两个都是叶志国的儿女,终于通过吴月英传给了顾瑶。永熙无法确定叶志国用了什么手段导致两个兄弟不孕不育,单单某一个不能生育并不奇怪,两个弟弟都不能生育,而他自己掌控了三房五个子女,个中缘由细思恐极,老太太未必没有参与,就不知道是个什么心理。
    顾瑶得知老二家的两个子女竟然都是叶志国的骨血,登时如注鸡血,叶永宝从出生就是叶家的明珠,顾瑶早就看不惯,她其实怀疑过叶志国对二弟的孩子好的出格,只是万没想到竟是这个原因!
    顾瑶早就进入偏执状态,二房的消息无疑火上浇油,顾瑶的弟弟为了利益,发动顾家能用得上的亲友全力以赴,加上藤树背后布局,叶志国被公众号、小道媒体包围,公司又接连被税务、经侦、海关约谈。
    叶志国一时心力憔悴,毕竟五十七岁的人了,苏怀文在得知叶永宝姐弟是叶志国亲生之后,再也忍不住跳脚,叶永韬比苏怀文的儿子还小半岁......
    因宁怀玉的死造成的恐惧已经被妒忌、怨恨替代,吴怀文也趁乱投诚,把她掌握的证据交给藤树,换取更多利益。叶永宝身份的曝光结束了她对叶氏集团继承人的幻想,此时,唯有占队。
    叶志国病了,叶老太太这时候也病了,这是一场秘密的角力,叶永熙挖出了叶志国背后的神秘泰国巫师,毕竟出入国境就有痕迹,也不是无迹可寻,叶永熙同样精通巫术的风水格局,格局破了,境外的人不敢贸然入境修补,叶家两个当家人,只能颓败。
    叶志国病状蹊跷,名医不断出入,却始终给不出明确治疗方案,免疫力急剧下降、记忆严重衰退、神志混乱。
    叶永熙很清楚通过风水局改变屋主身体、精神状态只是一时手段,如果叶氏集团稳定并不会有多大风浪,偏偏叶氏集团早就危机四伏,二房丑闻、叶志国重病,不到一个月,叶家老二成了叶氏集团掌舵人,顾瑶的离婚诉讼搁置,苏怀文也没有拿到她想要的两个亿。
    叶永熙的二伯将公司的10%股权转赠三房侄女叶永熙,在叶家,叶永熙是他唯一不反感的后代,叶家重新洗牌,永熙才发现二伯早就埋下了大半公司的人力。
    叶志光发现叶家大院风水格局被侄女动了手脚,主动联络叶永熙,叶永熙权衡之后,帮他弄到了叶志国的“授权书”,叶氏集团在一番大刀阔斧之后,补缴税款、接受罚款、整改违规违法经营项目,净损失四分之一后,重装上阵。
    叶永熙将个人名下股权赠送吴月英5%,其余5%转让给叶志光的亲信,徒手获得七千万。叶志国最后确诊为中风,而叶老太太已经老年痴呆,这样的叶家大院自然离不开人,叶志光请三弟媳妇回来主持局面,二房的前妻早就离婚,此时连同叶永宝姐弟被请出大院,法院考虑叶志国身体判决不予离婚,于是顾瑶也回到大院。
    吴月英成了股东,背后是儿子藤树,藤树虽有野心但并非不识时务,虽未叶永熙让出集团股权感到遗憾,但想到叶永熙是叶志光唯一指定的继承人,内心又阵阵澎湃!
    五五零 哪来的女权
    在北欧的粉丝经常发知乎热点连接给我,因为我自己不上知乎。
    今天发来“女子退婚遭杀害,如何评价......”忘了具体标题,内容是被杀女生活作风混乱,离过一次婚,遇上真想和她结婚的男子,骗了人家不少钱又退婚,男得一气之下,连同和她一直居住的闺蜜也杀了,据说闺蜜和她品性一致.......此女在当地风评不好,亲友曾断言她的行为迟早被杀......
    和她一起居住的闺蜜,无论人品如何,从未伤害疑犯,有评论说“一起清理了省得祸害他人”,我就不知作何评价,想起江歌,她们都是无辜者。
    昨天睡得早,夜里醒来被一则社会新闻震惊——“男子携同5名年轻子女三亚游玩,残忍杀害其中三人,起因让人愤怒”。内容是涉嫌故意杀人罪、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盗窃罪的的李某,因母亲在生病后被其妻子照顾,但在照顾期间不幸去世,此后李某对这一事坏心在新,产生杀人泄愤念头。以招聘平面模特的方式结识了小白等五名年轻女性,以工作为由,骗到三亚,案发当日,李某以单独探视或交代工作为由,分别将几名被害人单独安排在各个房间,李某先来到小绿房间,表示要送礼物,要求小绿闭上双眼,小绿闭眼后,李某趁机持刀将其杀害,李某换好预先准备的衣服,又来到小白房间,企图如法炮制,但无论李某如何诱惑,小白害怕闭眼后李某图谋不轨,坚决拒绝闭眼,李某只好放弃杀人计划,接着支开小白,对小青、小蓝、小橙如法实施,最小的受害人小蓝只有19岁,小青和小白一样幸免。
    看看李某杀人的原因,因母亲在生病后被其妻子照顾,但在照顾期间不幸去世,此后李某对这一事坏心在新,产生杀人泄愤念头。个中曲直楼主不想评论,我想说的不是女权,而是历来施暴犯罪,男子的危害性、凶残性远远高于女子。在直男的世界观里,最坏的就是潘金莲,潘金莲毒杀武大郎,这事说了几百年,古代帝王死了,多少嫔妃陪葬,洪秀全对他那些后宫残忍得离谱,这些从来就没人说......
    我之所以“偏向女性”,皆因离婚诉讼中,抚养权、财产分割中吃亏者女性居多,尤其在北方。作为执业十五年的离婚律师,深知离婚诉讼司法实践存在性别歧视,但我相信公平正义能够争取,从不因为了解规则就放弃执着,所以我会鼓励每一位在离婚诉讼中煎熬的女性,你要坚持,你不放弃才有希望。
    就我个人而言,讨厌拜金女,尤其看不上又拜金又婊里婊气的抹茶妹妹、田侧福晋等,我心中的爱情,充满学生时代的青涩花香,婚姻也会简单到我和你,云和月,星光、流水,和驿外小桥......
    我不现实,但不傻缺,向往金钱没错,自己努力的同时还要掂量准确,男的有凯子,但是不太多。老王娶了田侧福晋也未免没有相互炒作的目的,二手东之与抹茶,不过是谈妥价钱的哥大之夜,谈不拢,就是明尼苏达。毕竟抹茶的商业价值更高于与山版抹茶,所以,二手东说自己是被冤枉的,至于出轨,网上的喷子早就理解“996底板闹钟兄弟”了.......
    吴秀波把拜金小三送监狱、退婚男杀拜金女、二手东怒怼明州“拜金女”,反正男性怎么错,怎么离谱,怎么违法,都可以归结“女的有问题”,网上有一堆喷子自动站队,帮他们洗白,女的再不好,最后进监狱的进监狱、没命的没命、还没调查清楚就被打上“仙人跳”标签,反而原本就应该承担违法、违德责任的男性,转眼又风生水起,就算于法律无可挽救,道德上也能显出无辜和白白净......
    不要算计他人钱财,但也拒绝被他人无耻利用、算计。
    作为人,作为一个个体,对自己的约束要求在我看来更重要,出事就往性别上套,往往别有用心,对施暴者,对残杀、陷害不原谅,尊重法律、遵守道德,只有一个标准,就是“做人”。
    担当和责任会成为力量,在法庭上从未考虑自己的性别能博取法官好感,我所做的就是尽全力让法官理解我的当事人,我知道法律存在“自由裁量”,我会一力帮助我的当事人堵塞漏洞,让法官看到当事人作为一个独立的“人”,拥有排除性别赢得公证的力量。
    婚姻法中照顾妇女和儿童的条例,没有具体到如何照顾,反而无论在抚养权还是房屋归属判决上,会优先“有条件的一方”,那就让自己成为“有条件的一方”,要拿出更为坚定的意志,我在这里,不要幻想,没有卑微,顶天立地。
    五五一 颜面
    夏夜,龙井山区,半个巴掌大的飞蛾呼啦撞击客厅的灯,一惊一乍。白色灯光透着寡淡的冷,一个男人,一把沾满鲜血的瑞士军刀,戳在肋下、肩膀、胸口、脖子……他背后是窗外的黑幕,幽幽的萤火虫无声地闪过。
    深夜,万物沉睡的时刻,两个同室居住的男子,甲杀害了乙,然后自杀。
    两个死者的家属吵成一团,凭什么说是甲杀害了乙,而不是相反?
    甲的母亲咬牙说,就要一个真相!他们是他们的亲人,他们无法释怀再也不会回来的爱和笑。
    只有罗凌安静的等在角落,咆哮老妇口中“一定被冤枉”的甲,是她法律名义上的“至亲”,从她得知他的同性恋身份后,他们就成了仇人,不单是她和他,还有他的全家。
    关孝诚倒下去这一刻,离婚一审判决不予离婚才结束,关孝诚怀疑罗凌收买和他婚外同居的同性恋人张栋,为确保关家唯一的男丁抚养权,关孝诚杀了张栋,而后自杀,现场被刻意设计为张栋杀人,可惜,法医凭借科学实证,对张栋身上十几处裂创,哪些可以自主形成,哪些不能,每一处伤口刀口方向是什么,行为人握刀的姿势是什么,正手还是反手……每一处信息指向严谨论证,每一个指向都逼近唯一的真相。
    关孝诚没有留下片言只语,深夜行凶。基情是在什么时候破碎,碎片又是以怎样的方式扎进了心灵的最深处,滴血成恨,仅仅向恋人妻子提供出轨证据,或许不足以最终酿成了悲剧?甲和乙的亲属都无暇探究,事关声誉和赔偿,人即已走了,声誉大约也要保不住了,赔偿就成了最重要。
    并且,一旦确定关孝诚杀人,两岁的关贝贝无疑会判给女方。关孝诚父母能够包容儿子的同性身份,却无法接受没有亲孙子绕膝,传宗接代是颜面,颜面问题大过天。
    冷静之后,关夫找到罗凌,动之以情,“希望”罗凌多为贝贝考虑,出庭证明关孝诚非同性恋,张栋因债务与关孝诚产生纠纷,关孝诚正当防卫过程中失手,知子莫若父,关夫的诉求与关孝诚行凶过程中故意掩盖真相的举动不谋而合,罗凌至此才了解关孝诚七年内转给张栋多达四百万,其中一百五十万发生在婚后。
    关孝诚从来拒绝罗凌打探其收入,婚后坚持和父母一起生活,关家绝对罗凌“老好了”,房租水电、伙食费一律不用支付,罗凌一开始也以为真遇上了好公婆,只是不久婆婆开始关注她的衣服、护肤品,乃至零星日用,公公“语重心长”,关家是“小康之家”,过日子“简单惯了”,衣服买太多没地方搁置,再说“也不环保”,那些化学品敷在脸上搞不好影响基因,对今后生育不利......见罗凌没有明显“收敛”,婆婆的言语犀利得多,“我们老两口倒贴你打扮像个狐狸精,给我儿子戴绿帽子咯?”
    关孝诚死后,罗凌原本没有任何财产可供继承,现在出来了婚内“借给”张栋的150万,关家的意思,只要你按我们说的做,这笔钱拿回来存起来,以后贝贝用,孝诚没了,你们也还没离婚,总不能跟外人一个战线。
    这笔钱,拿回来,“以后贝贝用”,意味着钱仍然留在关家,贝贝如果跟着罗凌,恐怕也就沾不上150万的边了。
    罗凌被骗为同妻,一审诉讼法院竟然无视关孝诚出轨男性证据,判决不予离婚,罗凌已经心如死灰,关家竟然还要控制她......
    罗凌知道张栋嗜赌,钱早就输了,并且,凶案中张栋是受害方,从张栋父母手中很难拿到任何钱,关家的诉求更多是为给关孝诚洗白,150万别说拿不回来,拿得回来,也不会痛快交给罗凌。
    “你就眼睁睁看着贝贝以后被人笑话是杀人犯、同性恋的儿子”?!字字诛心,罗凌父母已经松动,毕竟人已经死了,能给孩子留下的,也就是个“颜面”,只是罗凌结婚四年,早就被“颜面”折磨的体无完肤,既然法律事实明确,罗凌不愿为了几尽幻想的洗白再被关家拉去站台,贝贝有自己的生活,父亲如何不是他能选择,但是远离毫无善意的爷爷奶奶倒是当务之急,罗凌迅速办理离职,带着贝贝悄然去了远方的城市......

    五五二 意恐迟迟归(宅斗小说)
    一、气质像潘红的婆婆
    如有可能,尽量别选双城生活。话说,大多数双选择城生活的夫妻,都有无奈。
    一个人在外面自由惯了,久而久之,“回家”的心就淡了。
    思妍的婚姻犯了三大戒,第一,初婚时选了二婚男,此男有过婚史,比思妍大十岁,头婚无子女,离婚理由说是性格不合,那时候男的在政府部门,看着人也很斯文,思妍刚步入社会,想着有个成熟体贴的男朋友,日子会舒心很多。
    第二,林家良有个单亲妈妈,那是个很清爽利落的白净妇人,五十几岁,盘发,金丝边眼镜,看上去气质颇佳,思妍第一眼就被准婆婆旗袍下清豁的气质迷住,思妍的父母虽然也在机关单位,但都属于平常的叫人记不住,准婆婆当过大学教师,教育局副处级调研员退休,很有些清高气度。
    思妍父母没想到女儿交往的男友离过婚!本来男方大十岁,思妍爸妈就有些犹豫,等到谈婚论嫁,又得知男的还离过一次婚.......思妍爸爸直接反对,思妍却已经到了非他不嫁的境地,双方父母见面,林母不急不躁,反而气质逼人,思妍母亲在镇财政所做了半辈子会计,接触的无非乡镇企业,准亲家明明比自己大十几岁,看着倒像更年轻。
    有这样的母亲,儿子也不会太差吧?思妍的爸爸看出了林家良性子不稳,但林母一副我们家很有诚意的样子,思妍父母一辈子没算计过别人,总怕占了别人便宜,林母明确表示小夫妻过日子什么也不必操心,今后有宝宝家里就请保姆,反正是排屋,楼上楼下,互不干扰。
    “我不是个多事的长辈,家良经历过一次,也算有了教训,女儿进了我们家,不会亏待。”林母主动提起“教训”,思妍父母松了口气,看样子林家姆妈很是有分寸,女儿又铁了心要嫁,毕竟林家良离过一次婚,有比思妍大十岁,总该更珍惜婚姻吧?
    前后交往也有一年,林家准备了好,房子还是林家姆妈的三层小户型排屋,平层面积不到八十,贵在有前后院落,花园、园林树木、小鱼池样样精巧,在当地是一等一的房产,小夫妻腿脚麻利住三楼,一楼是全开大客厅加餐厅、开放式厨房,厨房后窗对着小花园,防盗栏上爬满盛开的蔷薇,思妍妈妈都觉得对着这样的窗子做饭、洗碗,是种享受。
    思妍家在乡镇经济条件却不差,陪嫁了四十几万的车,现金存款五十万,思妍婚前有个三十几万的车,新车就落在林家良名下,毕竟房屋是林家提供的,思妍家乡的规矩,女儿结婚,陪嫁一百万左右,车加现金,现金放女儿名下,日后用钱灵活。
    思妍婚前就知道婆婆是理财高手,林家的一大半财产都是林母理财赚来的,自己也曾拿出十万跟随婆婆小赚了一点,结婚前后这段,思妍都在林家吃饭,饭桌免不了谈投资,思妍也活了心思,自己没经验、没精力,正好可以托婆婆打理投资......
    “思妍,手续费我可不要你的,我们老人家比你们有时间,你愿意让我帮你投资,我带带做,赚了都归你们小夫妻,我老人家花不了那么多钱,我自己赚的钱除了吃吃饭,还还贷款,也还略略剩余,你们的钱,生再多钱,也是你们自己的,见外的话不用说,别的不敢说,保本之外每年整个二十、三十是有的。”
    思妍只听到了不要手续费、每年赚个百分之二、三十,却忽略了钱都是“你们小夫妻的”,本钱可是思妍的陪嫁。
    所以,会说的永远比不上会听的,纵有万般花言巧语,最怕被人识破,可到底上当的多,看破的少。
    二、林家良就是个宝宝
    新婚生活和思妍想的不太一样,跟团去欧洲旅游那十几天还好,等回到婆婆家,林家良完全放下了“丈夫”的门脸,好像除了上厕所,都由他妈伺候着。
    毕竟又要买汰烧,又要做家务,林母一天大半时间还要围着儿子,难免忙不错来,于是思妍跟着学做家务,家务没什么难处,麻烦在与停不下来,或者说,永远干不完......昨天擦的灶台,今天一抹,又有淡绿的花粉和灰尘,窗外那些花草,原来除了好看,还有在风里散播花粉的功效,并且,浇水修剪枝叶都会消耗很多时间,刚忙好院里就又到了做饭时间......
    才一天下来,思妍累的恨不能八点就睡觉,好在林家良生理需求不是那么热切,思妍收拾好碗筷、跟婆婆打扫好厨房,八点半洗澡上床时,林家良正抱着爆米花看电影频道,爆米花这种离开电影院只存在于童年记忆的食物,经常出现在林家的食品柜台——林家有个真正的食品柜台,一米八的茶几上布满了各种零食,林家良一大半时间是要吃零嘴!
    谈恋爱中,思妍还以为这个三十四、五岁的男人体贴女友,喜欢买儿童食品讨自己欢喜,等到了林家才知道,原来是人家自己喜欢qi!
    不过有一点很让人羡慕,林家良吃个不歇也不见胖,大概像他妈,瘦瘦的,五官棱角鲜明。
    思妍大学时期有过短暂恋爱,男孩子来自农村,成绩好,但很固执,思妍性格平顺但也不是毫无性子,男孩总是批评、教训她,坚持了没多久,思妍主动放弃了,那时候就想以后恋爱不能找对自己要求太高的,林家良比自己大十岁,且永远是一副随性的样子,让思妍很放心,交往一年多,林家良很少要求思妍“上进”、“努力”,也从不指责思妍这样那样,思妍以为这样的男友最好相处,等进了家门才知道,提要求还有他妈,林家良就是个宝宝。
    蜜月的后半段思妍已经能凑出一桌菜,做不出林母的口味,但总归不算难吃,盐度、软硬度达到或比较符合林家标准,婆婆除了要求多一些,也不难相处,电视剧里恶婆婆、单亲变态那些都没发生,林母对儿子溺爱,但也不至于把儿媳当仆人,手把手教儿媳做事,态度温柔、诚恳,“你看哈,以后你们有了孩子,妈总有老的一天,不能帮你们的时候,你要多会一点,孩子少吃苦头”......一边说,一边掰笋壳,从头到尾没有站在一旁指挥儿媳做,带上潘虹般的气质,思妍对婆婆还是有些服的。
    “思妍你知道家良怎么被我宠的不像个大男人?”林木带着思妍沿着墙角除草,“家良小的时候,他父亲,有了外边的女人,我那时候还在学校当老师,没进大学呢,高三班主任,大家都在拼成绩,县中重点班压力最大,可怜的家良才三岁,幼儿园接回来没人管,就一个人在家,又饿又累爬在凳上睡着,老鼠把鼻子、脚丫都咬破,醒来哭的时候,邻居跑学校找我,我急得啊......我母亲老早就不在了,娘家没人能帮我,只有自己抱着可怜的家良抗啊.......”林母抬起头,望向四十五度的天空,眼角有些湿意,用手背优雅的擦了擦,仿佛在除汗,“咬咬牙也都过去了,后来日子渐渐好了,我就用力补偿我的家良,结果呢——”林母望着思妍笑笑,似有羞愧,“家良就真的内心成了个宝宝,大概以前担忧、受惊怕惯了,从心底希望回避成人世界的冷漠,上一次婚姻,说实在的,女方也并不坏,只是一家子都脾气大,家良在那种家庭中怎么站得住?所以你放心,欺负人的从来不是我们,你对家良好,我就放心啦。”
    一番不似刻意的推心置腹,如春风化雨,思妍的新柔软的一塌糊涂,几乎要接纳有林家良这么个三十五岁的大儿子咯.......
    意恐迟迟归 三、游子的远行
    等到蔷薇败了,就连翠绿小圆的叶片也都枯黄,脱离藤枝,夏天也就跟着知了热燥起来。思妍怀孕,检查出来有两个月了,林母是高兴的,想着再大一点找妇幼站的熟人看看性别,林家良确证琢磨自己人生的一件大事,有两个熟人准备在海南做挖掘工程,需要投资,那两个人有技术有客户,需要有人投个两百来万。林家良坐厌烦了统计局的办公桌,那两个人也都算知根知底,辞职跑去海南看似冲动,实则天地广阔,当然这事儿的家里支持,老婆怀孕不在考虑中,关键是他妈肯不肯出这笔钱。
    林母果然被儿子要辞职吓一跳,林家良反复磨叽,还带着其中的一个朋友和林母见面、吃饭,林母对儿子辞掉铁饭碗的犹豫在儿子的执着和看着也不是毫无前景的投资项目诱惑下,很快瓦解,等到告诉早孕的思妍我要辞职去海南,已经只是走个过场。
    思妍的第一反应是震惊,“你居然要辞职?!妈知道么?!”
    “妈,没意见,毕竟这是难得的机遇,对我来说,也许是人生唯一一次,逃离体制,我要搏一把!再不疯狂我就老了,何况,海南开发项目超多,我们这个单子做不完,以后我就有了钱,用不着天天被小领导看着,请个半天假还要签字,再说,你不是也要生孩子了,有了孩子,花销大,不可能一辈子啃我妈。”
    “可是,我才刚怀孕,你这就要去海南?”
    “又不是不回来?我跟他们商量,一个月起码回来十天,十天,在家陪你,比上班待在家里时间还多。”
    “可是?你好端端的公务员就不要啦?”
    “公务员?你就知道公务员?一个月五千,够干什么?等你生了孩子,还不够奶粉钱,我出去也不是为自己,还不是为了养家赚钱?”
    结婚以来,林家良并没给过思妍什么钱,反正家里日常开销都是婆婆操持,思妍的工资自己带花带存,五个月下来也攒了近两万,林家良的小孩性格拧起来谁都掰不过来,思妍没等了解清楚海南究竟是怎么个事儿,态度上就已经松动,反正要去也拦不住,加上林母完全没有反对儿子的意思,她还能怎么着?既然林母也知道投资的项目,那就是很可能赚钱,要是真赚钱,自己辛苦一点,孩子以后有更多物质保障,也成吧?
    林家良辞职去海南,怀孕的妻子无力阻拦,换一家门,估计早就鸡飞狗跳,倒是他走后才得知消息的丈人丈母娘很是不痛快,思妍爸爸开始后悔当初没拦住女儿,这才结婚不到半年,把大肚子丢家,自己去“创业”,就看林家良那副纨绔相,创业?!
    思妍爸爸来林家说这事语气就不算好,林母也就没了好脸,林家良再不靠谱也轮不到外人指手画脚,“家良去海南创业,也是为他媳妇肚里的孩子,小两口商议好了,家里有我照顾,家良半个月能回来好几天,又不是多久不回家,这事儿怎么看也不是坏事,家良是个男人,男人总归要有事业,他就是一直留在机关单位,也没有哪个整天不上班,在家陪媳妇玩。”
    不欢而散!思妍父母都不善于争辩,看看女儿一脸为难,只能先回自己家商议,女儿肚子日渐大了,要么过去照顾,要么接回来生活,林家良甩手一走,难道整个孕期就靠那个会卖嘴,一肚子心眼的婆婆?
    等楼上没了动静,林母叹了口气,于思妍这个儿媳妇,还算是听话,要换成前面那个,不要说去海南,光一个辞职,就能闹翻天!不过于思妍太过软弱的性子,以后家良做大生意也是个问题,男人可劲儿在外张罗,没有贤内助,保不齐结局就像林大良......家良的性格,说白了还是像他爸,家良自己想找个听话的,其实若要做生意,成大事儿,找老婆还真不能光看“温柔”,家良以后注定后悔找了这么个“过度”,看看于家父母也能知道于思妍今后的格局,唉......
    最不希望林家良“远游”的就是他的母亲,可林母忍心阻挠儿子“放飞理想”么?不能,哪怕那两百万最终有去无回,林母从五十以后,就真是佛系了,除了儿子,这世上再无心动,她手中除了房产还有个四五百万,早晚也是要交给儿子,她知道自己的儿子性格天真,但也还是相信儿子不是没有能力,再说,儿子不甘心在体制内消耗,自己也经历过体制内的苦闷,儿子没有自己跳来跳去的机会,能成全孩子追逐理想,何必苦苦扼杀?
    至于儿媳,毕竟大肚子,这时候如果自己也跟过去照顾家良,余家,恐怕真要作难,她不怕余家,只是希望定下胎儿性别,再看下一步......



    四、走眼了的B超
    思妍爸妈还没退休,林家有人照顾,思妍又要做孕检,回县里不方便,五个多月的时候,林母费了心思做b超的时候暗示了性别,没想到儿媳看着喜酸,怀的竟不是男胎。
    林母一急又逢暑热病倒了,保姆哪顾得来两个,思妍也跟着吃不好睡不好,眼看也病了,父母上来一商议,林母也同意儿媳暂时回娘家,等自己过了酷夏,思妍身子也稳定了再回来。
    这一走就到了怀胎十月,期间林家良来过几次,他老娘还在城里病着,两头跑每次也呆不下几天,思妍有父母照顾身子养的滚滚的,除了大着肚子,还真没什么和做姑娘时两样,反正一个月能见到林家良也没几天,平时天天例行视频,每次也就十几分钟,真剩两个人面对面坐着,都不知道要说什么。
    林家良外面的生意是好是坏,也不怎么和思妍说,问多了不耐烦,思妍大着肚子也没那么多精力考量男人对自己上不上心,孩子比预产期早了两天,临时突发,急忙进了县医院,折腾了几小时后半夜生下男婴,产房外等待的只有思妍父母,前一天下午进医院给林家良打了电话,他人在广西追款,说是尽快回来,等孩子生下来第二天,才一道来了林家母子。
    “我昨天一整晚没睡,我孙子半夜生了就该给我打电话,我担心的一晚没睡,思妍是个有功劳的,给我们林家生了这么大的一个胖小子!”
    林母端详着孙子,眼里闪耀出火花。
    “B超都能走眼,可见我们林家就是儿子的命!”林家良也是满脸的快活,思妍父亲却听出了“B超都能走眼”,怪不得林母病的突然呢......
    不管怎么说,林母得偿所愿,思妍爸妈也因为外孙的平安到来满心喜悦,前面的事就这样翻页,月子林母一定让儿媳带孙子回家,思妍虽然顺产,但到底还是需要休养,余家父母不愿意女儿一路折腾,最后商定出了月子就去婆家,三天后思妍出院,林家良又在岳母家赔了两天,电话一个接一个,照顾产妇、婴儿一样搭不上手,他刚一提公司了出了点事,余父就挥手让他走,林家良跑进卧室又捏了捏婴儿脸蛋,转身回房间抓包,走到客厅又想了想,冲里面喊,“思妍,等出了月子我来接你和儿子!”
    思妍心里一顿,林家良怎么对自己就这么不耐烦呢?以前都没注意,以前......孩子被月嫂抱去洗澡,思妍从前到后回忆了一遍她和林家良认识、交往、恋爱,结婚的过程,除了那些花花绿绿的零食,周黑鸭什么的,竟然,竟然再也想不起有什么难忘,有什么“决定意义”......
    可是二十五岁的思妍做了妈妈,并且,从心底喜欢那个软软一团的小东西,“我有儿子了呀,儿子是我的,多可爱的宝宝啊”。
    思妍在另一方面成熟起来,有了儿子,婚姻就有了“着落”,婆婆说的对,男人总归有贪玩,一个好女人就是一个家,做母亲的,一定要为儿子守住“家”。

    五、婆家风波
    出了月子,林家摆了两桌满月酒,离开娘家之前,思妍爸妈在县里已经摆了八桌,余家亲戚熟人多,往来积攒的人情,林家是单亲,林母又是半道从市里调省城的,到场的连同余家父母也就两桌。结婚也不过一年,余家看出了亲家母不是太好相处,人缘有限,如不是在省城,余家的社会关系可比林家深厚得多。
    婚也结了,孩子也生了,思妍爸妈也只能盼着女儿在婆家过得顺气,原本不愿意女儿才出月子就去婆家,为了女儿女婿早点团聚,余家也只能先让女儿跟着过去。
    从县里到省城四个多小时的高速,外孙有个头疼脑热,怕是来不及上手,所以,余家这次进城也有了买房打算,房子买在女儿名下,退休以后可以带着外孙住。
    这事余爸不让先透口风,怕林家多想,再说买房也是不小一笔,存款都差不多都给女儿做了陪嫁,再买房子就要卖掉县城两套店面,先下都还在出租......
    县里请的月嫂没跟着过来,林母这边找好了阿姨,林母老家的亲戚,原先孩子上学麻烦过林母,这次出来做保姆带着还人情,费用听着比县里的月嫂便宜,余家本来要贴钱继续用月嫂,但林家没地方住,林家通共就三间卧室,一楼那间不到十平米,两个阿姨还真住着不方便。
    林母找来的阿姨姓薛,能说会道,说是戴过两个孙子一个外孙,头天夜里就乱了阵脚,思妍在娘家也就是夜里起来喂喂奶,连洗澡带换尿裤、抱婴儿活动都交给月嫂,哪知道薛姨妈水温太热,把娃娃烫的直嚎,小腿屁股全烫红了,思妍吓坏了,就要去医院,林母说八九点了去了医院也不一定有人,拿了治烫伤的白老虎油,思妍心慌,眼见孩子哭得厉害,叫林家良开车,林家良看他妈,焦急之下,思妍发短信给爸妈,余家夫妻住附近酒店,没多久,就都来了,一看孩子幼嫩的皮肤上都起了水泡,思妍妈心疼的哭了出来,两口子拨打110,不顾一切把孩子送去急诊。
    幸亏送去急诊,按医生的说法,这么大面积烫伤不及时处理,搞不好会导致整片皮肤溃烂、 败血症,严重会有生命危险......
    在医院住了一周,思妍爸妈无论如何不同意外孙再去林家,林家良也觉得薛阿姨是不靠谱,顺了岳父母意愿,于是连同思妍又回到了娘家。
    儿媳带着孙子又回娘家了,儿子对自己找来的保姆也有不满,林母一肚子气,水热了烫了孙子,她也不开心啊,怎么这会儿一个个都像是在避着她,孙子是林家的,跟儿媳妇回娘家算怎么回事儿?传出去别人还以为她这个婆婆刻薄,薛姨妈也没办法叫她回去,老家亲戚都知道来帮自己看孙子,怎么人才来,孙子就给接去了外婆家?
    林家良小时候吃足了没人照顾的苦头,别说热水碰了一下,他奶奶带他没几天,早春掉进村口水塘里差点淹死,孩子不还是长大了?余家那两口子早晚把孩子惯坏,小县城能有什么环境?林母忘了自己也是县中一步步出来的,怎么寻思都不对味儿,偏偏林家良没出来阻拦,也不知怎地,就不听话了......
    林家良也是被医生的一番话唬住了,毕竟那么小的肉团子,他再怎么不爱带孩子,也毕竟是自己儿子,眼看着要脱一层皮,细皮嫩肉看着就痛,他妈再说什么,也就没太听进去了,再说,他很看不惯那个薛大妈,贼溜溜的,前次自己离婚后回来家,她还在背地笑话,这事丢脸,林家良没跟他妈说......
    林家良不知看不出来余家对孩子更上心,他又不是脑子不好,干嘛非把儿子交给看着就恶心的薛大妈?至于他妈的情绪,他从来就不怎么考虑他妈能有什么情绪......
    人家是隔代亲,宠孙子疼外孙,林母不一样,她心底最柔软的部分就只有林家良。孙子当然要,那是林家的门面,其实说林家的门面,也未必恰当,林家良亲爹还有两个子女,大儿子比林家良还大,那是和外面那个女的生的,等离婚后再结再离,第三个老婆生的是女儿,林母知道的也就这么多,往后十几年,就不知道前夫去哪了。
    但是传宗接代总是正统,林母就代表了林家,林家是不能坏了规矩......

    六、怂
    思妍产假结束,单位一天多余的假也不给延续,只能带着孩子回来,期间林母也催过几次,毕竟薛阿姨打折“还人情”旗号进城,一住下来,小婴儿回了外婆家,林家也没多少活,还能免费吃喝,城里比县里好处太多,薛阿姨拿捏住林母好面子,怕她回去说孙子根本不住林家,两人心照不宣,林母既然不能开口赶走薛阿姨,当然希望“物尽其用”,林家本没多少家务,当然是帮带孙子啦。
    余家油盐不进,直到思妍产假结束,临时找不到条件多好的住处,并且林母在电话里一片热诚,余爸爸要工作的,思妍妈妈一个人连做饭带看孩子忙不过来,再说林家李思妍单位近,产假期间林家良每个月都能回来十天八天,别的不说,推童车带孩子广场转转都是有的,孩子也很喜欢这个月把回来一次的爸爸。
    思妍看儿子,心底就开出幸福、喜悦的花,再说娘家照顾得好,渐渐忘了月子里在林家那些不快,择一个风和日丽,思妍在爸妈的陪同下,坐车林家良开的车又回到了林家。
    快半岁的婴儿尤其可爱,一双大眼睛又圆又亮,林家良去了海南之后,偶尔回家,也不耐听他妈絮叨,林木再次见到大胖孙子,感觉就亲近了很多,孩子张开了,还真挺像林家良。
    在林家,思妍妈妈和女儿一个房间,夜里进进出出给孩子喂奶、换尿布,影响了女儿休息,在余家的时候,思妍夜里只要喂一次奶,孩子由外公抱过来,喂好了再跟外婆睡,林家没有多余的房间,别看楼上楼下三层,平层面积不大,忙活起来就显得挤,思妍头几天都没睡好觉,林母也不乐意亲家常住,总是让薛阿姨插手,有时候两个人忙乱还不如一个人有头绪,林母上街买好了给余家带回去的礼物,思妍妈妈考虑女儿上班了,自己在他们家也确实别扭,外孙也有小半岁了,身体壮壮的,虽然舍不得,想着反正周末勤来看,就先回去别让女儿难做。
    思妍妈妈一走,薛姨妈全盘上阵,很快兵荒马乱,不是奶粉没冲开,就是水太热,吓得思妍白天也没心思工作,上午下午都要抽空溜回来。反复叮嘱婆婆一定试好水温,林母本就不是个多能照顾人的,她喜欢做家务是享受那种控制、齐整的感觉,简单来说,林母你的心思更多在于别人怎么羡慕欣赏她的花园,她的生活情调,你让她提着心随时观察婴孩?她对自己儿子都没那么耐心过。
    都说隔代亲,那也要看具体情况,林母对孙子不是不亲,只是她不是那种把孙子当成天的奶奶,薛阿姨虽然干活不着,但一张嘴厉害,会挑拨也会拿捏,“挑剔儿媳”很快成了林母的心病,推着童车带着孙子在小区转,邻居看婴儿可爱自然要来搭几乎,林母一脸骄傲,“和我们家家良小时候一模一样,都是我再带,他们年轻人,要多睡觉。”
    “要我看都是你这个当婆婆的体贴,哪有儿媳自己夜里不管孩子?你倒好,白天累一天,晚上不闲着,要我说,你们林家这大胖孙子,第一个功劳就是这个奶奶!”薛阿姨溜边的功夫一流,孩子夜里是在林母房间,可思妍要来来回回跑个三四趟,母乳一次、奶粉两次,孩子临时哭林母手足无措,就会大喊“宝宝别哭,你妈妈来看看”......
    索性孩子回自己屋,林母又不干,“我年纪大,睡眠不好,孩子留我这里,你明天要上班,你好好睡”.......
    冬天半宿半夜楼上留下跑,能睡好?不感冒算不错了。小区里人人都知道林家这个儿媳妇是个有福气的,婆婆带着孙子谁,家里有保姆烧饭做菜,儿媳什么都不用干,娘家不出钱也不力,啧啧......
    女儿在林家的情况,余家爸妈还是知道了,怎么办呢?过去跟林母也讲不出个道理,要想彻底解决问题还得市里买房,思妍那五十万陪嫁放林母手中理财,余爸这时对林家已经有了戒心,正好本地城投有个十分利的债券,由于知根知底,风险基本没有,余爸就让女儿把钱拿回来“投资”,思妍也对婆婆心存不满,钱是要回来了,过程别别扭扭。
    钱一到手,余爸就去买了那个债券,又在本地抵押了债券,加上自己家的存款,凑够两百万,又贷了一百万,用于思妍的名字买了市区的房产,写了个正正规规的赠与协议,房屋就思妍一个人的名字,贷款约定有余家还,余爸按月从自己账户往贷款账号打款。这事完全在律师指导下进行,看看林家的做派,余家不得不留一手,四十几万的车从头到尾林家良开着,余家并非多么富贵,没理由再倒贴不靠谱的女婿半套房产。
    房子是二手的,人家装好了外出国没怎么住,收拾一番没花太多时间,等全都搞定,正好元旦,林家良回来余家宣布了女儿带着外孙要搬出去住,林家一下懵圈......



    七、沙漏
    林母当然不同意孙子搬离,思妍取走理财存款的时候,林母心理就有了疙瘩,她又不是想下自己口袋,费心费神管理投资也就是为儿子一家有个小收益,钱从自己手上过,毛都没沾。联想前后,立即明了了这是余家算好了,陪嫁拿回去,还赚个陪嫁女儿上百万的好名声,房子也是他们家的,跟自己儿子无关......林母被余家的“算计”,气笑了,“你看,薛姨,余家这是算的什么账么?哦,陪嫁整笔拿回去了,又换成房子给他们家女儿,口口声声他们还贷款,谁知道私底下谁在还?我这个儿媳妇表面上老实,实际上,一点不吃亏,她住我这里,水电、物业全都不出,吃饭我要过钱么?她的工资,说是给宝宝用了,小孩子不到周岁,啊,能用几个钱?买买奶粉,尿不湿也就晚上两片,满月酒红包也收了不少,都抓在他们家那边了,我看也都没用掉!我这个人,最没心思算小账,小账才几个钱?看准了一个股,一个单子下去,两个涨停,什么没有?于思妍也听不进去我这个好人言,算了算了,搬去老旧的二手房,有得苦吃,等他们自己吃不消,还是要求我回来,我现在也享受享受甩手掌柜,孙子我给带大了,走到哪里抹杀不了,翅膀硬了,我随他们好啦。”
    于思妍在婆家住了不到四个月,在林母看来足够表述成“孙子我给带大了”,林母早就心疼薛大妈每月的工资、日常生活消费,原本顾忌薛大妈回老家胡言乱语,现在已经有了孙子在自己家养到快周岁的“事实”,正好都打发掉,可以清净!
    薛大妈没想到终归被林母扫地出门,心里怨恨,回去到处讲林家的算计和无用,但是亲友早在朋友圈看腻了林母带着孙子日常打卡,估计那儿媳妇也有问题,薛大妈再说下去,人家没了兴趣......
    林母打发掉不相干的人,一切似又回到从前,但有一点不同了,儿子月底回来,大半时间在余家,抽半天时间抱孩子跟奶奶转转公园吃顿饭,再不似从前,林家母子有那么多在一起的时间。
    林母心中儿子成了余家的二十四孝女婿,而其实他在余家,就是个抱着手机的“道具”,海口的生意“一直不怎么样”,林家良每月还要开车一趟两头跑,回来休假偶尔也带全家吃吃饭,别的就不能指望他出钱,不出钱倒也不是最大问题,林家良实在是干不来家务,也看不好孩子,反正是女婿,女儿也多多少少希望他回来,在家好歹也跟着照看照看孩子,也就是偶尔搭把手,真要忙起来,他到能因为“没用”,靠着沙发看手机。
    余家心里有气,但总不至于两个老的跟女婿吵,思妍也为林家良不出钱跟吵过争过,但林家良说了,我现在是困难阶段,我自己是拿不出钱,但你可以回我妈家,回我妈家吃住都不花钱,你自己不干我能怎么办......
    于思妍对丈夫、对婚姻的依赖和憧憬,就像是桌上细玻璃沙漏,从结婚就倒了过来,每分每秒往下沉......
    余家是典型的城镇小康之家,稳定、安分、祥和,外界因素造成的风波如果不那么巨大,父母会为子女死死帮扶住框架,只要林家良没有大过错,日子就会这么流动下去,女儿的婚姻也不是全都不开心,外孙是最大的果实,饱满、喜悦、多汁,余家人围着他,别的都做忽略了......
    但是沙漏,总有到底的时候......




    意恐迟迟归

    八、婆婆病了
    林母平时爱吃保健品,也挺注重保养,但到底快七十岁了,初一场寒流,林母重感冒,想到医院满满的病号,林母就抵触,在家自己吃药成了两天,未料病情严重,神志模糊前给思妍打了电话,等思妍过来,林母已经高烧40度以上......
    一番折腾,肺炎加上心肌炎,林母差点成了过去......思妍和她妈轮番照顾,第五天林母能吃能喝了,林家良才从大连“谈完生意”赶来,“不是感冒么?怎么这样了?”
    林母大病初愈,精神孱弱,也顾不得儿子到底是对谁不满,拉着林家良的手,“家良,你最近别去海南折腾,妈要出院,回家头几天天不能没人,你一走就是二十几天,妈......”
    当着亲家的面就能哭出来,思妍她妈就有些尴尬,哦,生病了就知道找儿媳,连同她这个亲家母都要彻夜伺候,儿子一来,她倒好,像是受了多大委屈,不是应该感谢我们余家么?
    思妍妈妈气得甩手而去,中午的饭也不送了,林家母子等到十二点半也没见余家人送饭,林家良打电话问思妍午饭呢,思妍正忙着为孩子,“你都回来了,你自己安排!”
    林家良登时不痛快,这叫什么事儿?不就是送个饭......只好叫了外卖,林母这几天吃的都是余家清淡的病号饭,林家良叫来的外卖油重,林母又怀疑是地沟油,随便咽了两口米饭就没了胃口,“哎你说你这丈母娘,没是生气了吧?你这岳父一家,怎么说呢?人不见的坏,但是不大气,不大气,没有大格局,所以你老丈人机关了混了一辈子,还是个副主任科员,看这辈子,也就这样了。”
    林家良也有气起丈人一家计较,不就是送份饭?“于思妍也是整天不知道混什么,要能力没能力,要魄力没魄力,跟她话太累,一天到晚不知道想什么。”
    “家良,”林母瞬间晴明,“你不是有什么人了吧?!”
    “妈,你想哪去了,我是说于思妍这个人脑子里不知道装着什么,这跟别人有什么关系?孩子还小,我也不能离婚,再说,再说于思妍爸妈对孩子不错,现在我也没弄到多少钱,唉,以后的事以后再说。”
    林母哑然,儿子是大了,知道有些时候有些事情不能任性,余家再上不了台面,毕竟,毕竟也算不上给林家添了多大麻烦,真找个门当户对的,就像前儿媳那样,惹气受苦的还是家良,余家再怎么着,小门小户,歪心思有限,家良目前的阶段,安内才是最好。
    林家良在外面一两年了,有别样的心思并不意外,只是外力目前还没有影响“对内稳定”,林家良觉得自己不算个混账,儿子怎么说也是自己的,才一两岁,离婚自己怎么带?接回家?林家良知道自己亲妈是个什么人,最省心省力还是维持目前状态!


    意恐迟迟归 九、有的人
    有的人,从孩子出生那一刻做了父母,有的人,一辈子也做不成“父母”。
    林家良,介于两者之间,他没渣到彻底,但不是合格父亲。
    余思妍恰恰是从孩子孕育,就充满了母性的关辉,这样的女性,伟大柔韧,加上传统思想,不到万不得已不会离婚。
    林家良于婚姻是把钝刀子,不断切割,但道口不锋利,且有些磨蹭、磨叽,余思妍长久蒙蔽,一则源于林家良的“钝”,一则源于自己的“钝”,后者是反应迟钝。
    余思妍没有遇上好的恋爱,自然不了解“爱情”会怎让叫人着迷,她有一种“从众”的精神,反正是要“恋爱”,恋爱之后“结婚”,这一切都是林家良在推动,而林家良从追去余思妍就没那么用心,刚结束了一段女强男弱的婚姻,他继续找个“听话的女人”,余思妍脾气好,大多时候吵架都没气场,喊也喊不出多大动静,气急了就只会说——“你,你,你”!
    他前妻是一个巴掌挥出去,巴掌拍散了原本就不痛快的婚姻,但林家良骨子里还是“欣赏”有能力的女人,前妻在城市合作银行,离婚后已经当上了分行行长,前面的婚姻维持了不到两年,林家良几乎没花自己的钱,衣服和鞋包都是名牌,前妻出手大方,林家良那时候妒忌老婆比自己有钱,但又说不出来,只能发横胡闹,前妻来的直爽,三两下收拾了他,林家良被母亲当成宝宝,那还忍受得住一直被欺负,索性离婚,离得匆忙,前妻婚后还了一两年的贷款也没来得及分,不是他不提,是人家告诉他,想要财产可以,慢慢走诉讼吧,我不急离婚!
    算算分不到十几万,林家良那时候满心都是我一旦自由就怎样怎样,结果是自由了,忙着找更好的,东碰西碰发现女人都很现实,比前妻现实,唯一好控制的就是余思妍,余家爸妈可能想女儿找个市里的,家庭条件又好,就没要求结婚必须房子加女方名字......居然陪嫁了几十万的车给女婿开,登时三倍弥补了林家良前次离婚没拿到的损失。
    林家良不以为自己也在算计,因为这个余思妍嘛,真是除了脾气好,爸妈不天添乱,就乏善可陈......林家良实在想不起余思妍到底有什么出色的地方,这样的女人放在家里“放心”,可她竟也和婆婆搞不好,那么除了她已经是孩子他妈,哎呀,想来还真难打发......
    林家良感觉自己还蛮“道德仁义”,其实从他决意辞职去海南,且从不向妻子交代收入,就注定了他会妥妥成为渣男,再次抛弃婚姻。
    目前他是有了一个女人,一个来自大连做水产的“大姐”,那位大姐比他大六岁,也有老公,所以,真要提离婚,首先自己妈就没法交代,他也说不上来大姐有多好看,长得也就那样,毕竟四十多岁了,出手大方,毕竟人家有钱,但也还没到给自己哗哗哗投资那一步,就是偶尔出国捎带个GUCCI皮夹,来往一年多,算算进出,自己也没占便宜,只是感觉上轻松,就好像知道对象有钱,不用担心那天开口问自己讨生活,以前前妻也不问他要钱,但,前妻对着林家母子嘴角那丝“懒得计较”叫他很不爽,不就是看不上林家生活习惯,把精打细算当“小气”么?
    林家良有种感觉,大连大姐再怎么好,林母不可能接纳,一个不能为母亲接纳的女人,究竟能走多远,林家良心知肚明,所以,暂时不离婚,未必有多少真为孩子着想的成分。
    只是习惯了背叛婚姻的男人,总能从细枝末节深挖道德高度,任何时候开口总能冠冕堂皇,他,是不会错的,如果错,那就是妻子不对!




    借条、合同加这3句话:诉讼省钱、省力、省时间!

    第一句

    如任何一方(借款人、债务人)违约,守约方(出借人、债权人)为维护权益向违约方追偿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交通费、差旅费、鉴定费等等)均由违约方承担。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2016)最高法民终613号判决,如李强、杨娟【借款人】违约,吴晓光【出借人】采取维权措施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调查费、诉讼费、律师费等,由李强、杨娟【借款人】承担。该约定系各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应属有效,各方当事人应诚信履行。

    吴晓光为实现债权提起本案诉讼而与江西中矗律师事务所签订了《委托代理合同》,合同约定吴晓光【出借人】需支付律师费20万元,该20万元为吴晓光【出借人】根据约定所必须负担的成本,且已部分履行。故一审判决李强、杨娟【借款人】承担20万元律师费有事实及法律依据;李强【借款人】上诉主张律师费不构成诉讼的必然成本,不应由其承担的理由不能成立,本院不予支持。

    有了这一句话,打起官司,实现债权——

    省钱!

    第二句

    借款人(合同甲方/乙方)的微信号为:······

    注意是微信号,不是微信上的网名!

    随着微信的普及,在许多诉讼中,微信的聊天记录、转账记录等等都成为诉讼的关键证据。而在微信证据的认定中,目前难度非常大,由于目前微信并未实名认证,因此最大的难点是如何证明这个微信号就是债务人本人的微信号。

    这个问题在许多人看来可能觉得不可思议,我跟他一直是用这个微信号联系的,不是他会是谁呢?

    但是法庭上一切都必须讲证据,微信号目前存在假冒的可能性确实存在,在没有其他证据能够印证该微信号是债务人本人的情况下,法院很难裁判。并且现在债务人也都会请律师,每次对微信证据的抗辩都是真实性不予认可。

    但是!如果在借条上、或者合同中直接约定了对方的微信号,那么当发生纠纷时,该微信就可以直接认定为是债务人本人的微信号,上面的聊天记录和转账记录就都能够核实了。

    有了这一句话,打起官司,实现债权——

    省力!

    第三句

    合同载明的双方(各方)通讯地址可作为送达催款函、对账单、法院送达诉讼文书的地址,因载明的地址有误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导致相关文书及诉讼文书未能实际被接收的、邮寄送达的,相关文书及诉讼文书退回之日即视为送达之日。

    在民事诉讼特别是民间借贷纠纷中,被告缺席率非常高,普遍面临“送达难”的问题。法院在向被告(通常是借款人、保证人等)邮寄送达相关法律文书时,往往出现邮寄送达因“原址查无此人”“迁移新址不明”“原写地址不详”等被退回。如果无法送达给被告的话,法院经常采用公告方式进行送达。

    公告送达能把诉讼周期拉得很长,更重要的是,在这个期间,被告很可能已经转移财产!

    2016年9月13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推进案件繁简分流优化司法资源配置的若干意见》(法发〔2016〕21号),其中第3条意见规定:

    完善送达程序与送达方式。当事人在纠纷发生之前约定送达地址的,人民法院可以将该地址作为送达诉讼文书的确认地址。

    因此只需要在合同中约定送达地址即可。

    有了这句话,法院不用担心送达难的问题了,当事人也不用因为公告送达等方式被拖延很多时间。总之——

    省时间!
    五五三 两千蝲蛄

    今早被“那个月薪3000花2000吃小龙虾的妻子,这次没人挺了”刷屏,大意思已婚有孩月收入3000女性因为每月消费2000小龙虾,被婆婆发现,婆婆和丈夫一起对她不满,她感到委屈,自己赚点钱买小龙虾吃怎么了?
    网上的评论多半建立在这对夫妻花销相当大,“上月刚从婆家拿了一万,这个月孩子培训班,又伸手向婆婆讨钱”,评价诸如“有种不要跟家里拿钱”,“一个月赚3000,自己花2000,配么”......非要扯上赚3万才能花2千......
    无非强调女性要独立,不能占婆家光,不能自己的钱只顾自己,要承担孩子的费用,要........
    都没错,龙虾就是东北的蝲蛄,你tm一个大男人,供不起老婆一个月2000的蝲蛄,巴里巴里老婆不会过日子,还有一大堆“独立女性”跟着起哄......
    没有人说女性不要经济独立,不要承担家庭责任,但是,目前的舆论,恨不能女性肋生双翅,恨不能又是老婆又是妈,随随便便包全家......
    男人的?这个自费2000蝲蛄的媳妇,老公习惯伸手问妈要钱,感觉要多了,就数落老婆,老婆只是一个月吃了2000元蝲蛄,要不要这么嗷嗷叫啊?老婆不是靠你养,月收入3000,她自己嘴馋吃了2000,可那又砸得啦?不会过日子是吧?会过日子3000都贴补养家,自己花20买两斤蝲蛄,天天算计掰手指过生活?你咋不回解放前呢?
    一个女性,父母把她养大,青春还未纵情欢笑,就成了妈妈。有了小家,又因为两口子都收入不高,就要处处节俭,指缝里攒钱,女孩子们被灌输“要独立”、“有担当”、“要有责任”,我也说过,老娘能生能养,那要你一个男人干神马?!
    的确,有钱即正义,一个姑娘,在当今这个现实到细胞蛋白质的时代,你没赚钱能力,注定谁都可以踩踏,社会,尤其是很多很多女性,都恨不得你承包一切,风风火火旺全家,否则,就是你不对,你既不独立,又不懂事......
    又独立,又懂事,又生孩子,又不贴家,特么怎么瞧着怎么累啊......
    我就不懂事,我就信奉我自己赚钱自己花,除非遇上渣男,否则不会“能生能养全自己扛”!
    就是个小公主又怎么啦?
    女人挣钱自己花,男人挣钱去养家,有问题么?为什么不提倡“男女平等”,有提倡啊,在照顾家庭、培养子女方面,通常都是女性付出更多,那么,与之相应,女性自己赚钱自己花是多大错误呢?她还不是靠男人养,就是吃了2000蝲蛄,我靠!
    港真,小龙虾口味重,吃多了不是什么好东西,要我说呢,日料会比较好,随便去外滩RYU餐厅坐坐吗,人均也就是这姑娘一个月的小龙虾。
    麻蛋的社会现实的太可怕,稍微纵容自己一点的姑娘都要被你们喷死啦,过分强调女性的独立、付出、奉献家庭,结果无非培养出更多妈宝男......
    一个男人,不去想每个月我怎么多挣两千,给我老婆吃够小龙虾,一边伸手回家问妈要钱,一边怪老婆没成另一个会过日子的妈......
    楼主属于能挣5万花20万的,家里人都习惯了,没人会怪我,我哥在我高中时就说了,“你不用做家务,将来嫁不出去我养你”。
    我一贯反对结婚后做全职主妇,全面依赖丈夫,但我并不反对传统文化中男性的责任和担当,婚姻不应当仅仅存留“合作”,被那个说“我养你的男人”,捧在手心里永爱陪伴你成长,你长成骄傲的大树,他是你的土壤、空气、水和阳光,有什么不好?
    不要让男人过度依赖“女性就应该全职全能”的思想,每一个母亲,每一位妻子都变得无比强大,无比全面,从不矫情,从无任性、私心,说实在的,这个社会,还要男人,干嘛?
    别让家里的男人永远长不大.......每月2000块钱的小矫情都不能有,我靠!我去......没了筋骨的男人,还不如蝲蛄......
    我们家狐狸是不喜欢我吃蝲蛄,狐狸烧饭也很少做蝲蛄,因为东北老早的传说是日本鬼子养蝲蛄吃死人......蝲蛄是吃死人的......
    无劳动合同如何确认劳动关系?(推荐)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一定要尽可能保留能够证明自己付出劳动的证明,包括但不限于工作服、工作证、考勤表、采购小票、工作群聊天记录、请假条等等一切能够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

    对很多一线劳动者而言,找到一份工作,能够按时领到报酬即可,极少会关注自己与所在的单位是什么法律关系。所以一旦和所在的单位发生纠纷,特别是人身伤害的情况,就会发现自己难以找到证据证明自己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因而陷入维权难的被动局面。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那么,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未签订劳动合同如何证明劳动关系?

    记住以下15点:

    1、应聘登记表、入职登记表、录用通知书、面试通知短信等;

    2、工作服、出入证、厂牌、工作证、技术认定证书、专业证书年检记录等能够证明职务身份的证件;

    3、工资单、工资收入证明(需会计人员签名)、社会保险记录单、企业年金单、住房公积金单或其他工资发放记录等(工资发放为现金可忽略);

    4、打卡记录、考勤记录、加班通知等;

    5、其他劳动者的证言;

    6、发表有自己作品的公司内部刊物或者公司网站有关自己事迹的报道;

    7、工作记录单,本人代表公司签订的采购合同、销售合同,客户业务记录等;

    8、由公司签字的岗位职责说明书、薪资确认书、调岗通知书、解除通知等;

    9、公司或者公司工会发出的本人是当事人的荣誉证书、奖状、惩罚通知单、工会会员证;

    10、工作中来往邮件、qq聊天记录、微信记录、工作安排短信记录等;

    11、与公司领导谈话、工作情况的录音、录像;

    12、财务借款单、报销凭证等;

    13、因交通事故引发工伤,交警部门调查询问的笔录;

    14、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登记、询问调查笔录等。

    15、信用卡账单邮寄地址为单位。

    所以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一定要尽可能保留能够证明自己付出劳动的证明,包括但不限于工作服、工作证、考勤表、采购小票、工作群聊天记录、请假条等等一切能够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

    法律依据:

    《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12号]

    第一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组成部分。

    第二条规定: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十、光阴如梭又如箭
    每月下旬,林家良都会回来,在家里待个十天八天,逢上节假日前后,就开车带着岳父母一家出门旅游,路上费用也是他出,余家爸妈本就不甚计较,内心盼望女儿、女婿家庭和睦,思妍虽然常被林家良说的一无是处,但毕竟林家良和自己父母相处不错,爸妈也很喜欢坐着女婿的车出门旅游,亲友眼里林家良是个谦逊、和气的好女婿,儿子也渐渐大了,坐在爸爸肩上疯,比跟谁一起都高兴。
    思妍寻思不出个幸福婚姻的样子,至少一家人外出旅行是快乐的,时光虽然短,一年也有两次,加上孩子大了,林家良在家的日子,孩子可以跟他玩个大半天,林家良回来的时候,等于全家放假,余家所有人的节日,因为要的不多,屡屡让步之后,余家到对女婿颇为满意了。
    余家爸妈只想女儿过得好一些,能自己贴补,就不跟女婿计较,好歹女婿每个月能在家一个多星期,陪孩子,带全家出门旅游,玩一次花个一两万,亲友跟前也有面子,日子这么过下去也还不错了。
    至于林家良结婚几年不出生活费,慢慢被余家接受了。余家对女婿的要求越来越简单,按月回家,陪孩子玩,节假日开车带着全家旅行。
    林家良也会带儿子回林家吃两顿饭,薛阿姨离开之后,林母日子更加简单,她本就“注重养生”,清粥小菜,晚饭吃少,保健品替代了大荤,儿子回来也就做两道油荤,省得剩下浪费。
    余家餐桌上从来不少于两荤三素,早先女儿孕产期需要营养,再后来外孙也能上桌,对虾、肉沫、鲜鱼少不了,小孩本来不爱吃蔬菜,为了让宝宝营养均衡,余爸买蔬菜只管挑新上市的,老家房子都租出去了,每月租金七八千,补贴餐桌足够了。余家就一个外孙,岂能亏待?
    林聪聪四岁,余爸已经在筹划学区报名的事,于思妍名下的房产学区不如林母那边,孩子户口也在林家,但是去那边上学来回不方便,总不能小学一年就在学校吃饭。
    过去的三年,确切是两年前,林家良明白了大连的女人并不会真借给自己一文钱,没意思的勾搭渐渐偃旗息鼓,林家良感情出现了空窗期,不过于思妍始终被他排除在外,他们已经“分居”了,确切的说,思妍怀孕后他们就很少在一起,后来一年不过五次,在夫妻生活中,思妍是被动的一方,她是个传统的女孩,也没有多么强烈的念头,反正,也就稀里糊涂的以为结婚久了,孩子有了,夫妻都“那样”。
    她从不曾了解林家良作为一个男性正真的欲望,她说“了解”的林家良,就是一个也说不上好,也说不上坏,对家人,对孩子,也不是完全不付出,没有责任心,但是,夜深人静,思妍也会看韩剧,也会对比那些情感小说,林家良,就如深秋夜里的空气,似乎抓不住,触摸过去,一手寒气......
    思妍头一次觉得,自己有可能离婚。


    十一、岁月从你心上碾过
    林母又一次住院,原因竟然是长期营养不良导致抵抗力严重下降,一场感冒就能引发综合征。怪谁呢,整天炒素、炒素,信奉青菜萝卜保平安,明明胃不好,天天要吃蒸杂粮,外带高价买的保健品,越吃越坏。
    伺候的事,又落到思妍头上,林家良总不可能累月在家,林母这次“综合”,足足折腾了一个多月,体虚无力,吃饭都要靠人扶坐,主治医生找家属谈话,“怎么弄成这样,体质这么差?有钱买垃圾保健品,没钱搞好一日三餐?”
    不用说,这个一日三餐又落在余家,总不能看着亲家母,孤零零一个人在医院吧?林母比思妍爸妈大个十几岁,思妍她妈这辈子没赶上伺候自己婆婆,这会儿倒像捡了个婆婆伺候,思妍要上班,回家还要辅导孩子,有多少空闲去医院?
    不管怎么说,一个半月后林母你出院,再不肯一个人住,非要儿媳、孙子回来,理由也想出来了,聪聪要报名,小学就在林家附近,这一次思妍的婆家、娘家终于想到一块去了。
    为着孩子上学,思妍也考虑过中午在这边吃饭,当然不可能指望婆婆烧饭,现在林母提出孙子回来住,余家爸妈一商议,无非每天跑来做两顿饭,自己辛苦一点但外孙方便的多,那就好吧。
    又经历了一次大病,林母心太软和了些,余家肯过来买汰烧,林母也不想落人话柄,水电费不算,每月自己再补贴两千,自己是吃不了多少,等于贴孙子。
    实际上余家的餐桌,每月肉菜买买都少不了三千,加上蔬菜、水果、米面油烟,余家生活费光吃喝这项哪个月也不会低于5千,算算人均,林母交2000,也不算占便宜,过来烧饭也好,林母自己能打扫,余家爸妈除了买汰烧、洗碗,什么接送孩子,帮女儿外孙洗衣、晾衣、收衣服都不用做了,林母餐饮正常后,身体也好了起来,接送孩子也就是走个十几分钟,早餐还是清粥小菜,但要给聪聪补牛奶、火腿和面包,余家爸妈早晨不必过来,林母锻炼之后多弄些早餐,思妍也跟着吃早饭,头天晚上洗澡后丢进洗衣机的衣服,林母拿出去晾,阳台上一站,一件件衣服迎风飘摆,隔壁院也是看得见。
    “又洗这一堆衣服啊,林妈妈真是好婆婆,要我说,这社区五好家庭就得你们家,到哪里找这么好的婆婆,亲家全家上门吃用,啧啧!”
    林母内心是满足的,邻居无非笑她傻,可这种笑本质没多少恶意,林母是有些怕了早前的孤家寡人,每天上午十天余家两口子上门,院子就热闹起来,余妈有些叽叽喳喳,林母你从余爸眼里看出来对老婆的无奈和对亲家淡然恬静书卷气质的赞赏。
    虽说余爸不过是个小县城里的公务员,但脾气不错,也就五十多岁,衣服干净,气质整洁,有个比自己小十几岁的异性欣赏,林母渐渐放下来从前对余家的不满,倒是很有些得味了。
    孙子是可爱的,原先总觉得儿子最好,每天拉着小手接送,林家老太太和孙子越来越亲近,以前并不觉得孙子又多么迷人,天天相处,还不到半年,林母已经一天也离不开孙子,周末思妍和孩子回余家,林母一个人满屋子不自在,“我这是老了吧?唉,真是老了,瞅着儿媳,亲家,也都没一个不顺眼了,聪聪都到他们家两小时了,吃过饭了?看动画还是写作业呢?不行,我得看视频,我的聪聪没准儿想奶奶了......”
    林母你的变化直接影响了思妍和余家,近半年两家建立起来的亲密关系,让“离婚”这个念头又变得模糊,但是,婚姻终归不是仅靠亲情就能维系,再亲密的婆媳关系到夫妻关系破裂之后,都会化为灰烬......
    林家到了最好的阶段,院子里一脉相和,林家良回来的时候,一大家子欢声笑语,但是,林母第一个察觉出,儿子在家,似不痛快......
    十二、你是贱呢还是贱呢还是贱呢?
    林家良是觉得这一次自己真的爱了,心动了,要命了,那个女孩,比自己小十一岁,目前还是别人的地下女朋友,公司合伙人带来的,做销售,很单纯、很纯粹,干净的让林家良不知道用什么来形容更好,女孩对他完全不设防,他们在公司附近的小饭馆吃饭,女孩告诉他,本来在北京做销售待遇很好,老板和老板娘都对自己很好,但是爱上了一个人,为了感情义无反顾,她对着他叹息,他为她心疼,她爱的人有老婆,他当然知道有老婆的男人给不了女孩多少承诺。
    于是他和合伙人关系微妙起来,那也是他多年的兄弟,他能理解一个男人在婚姻以外有些故事,但他不能接受自己的兄弟残酷的动心思玩弄这样单纯小女生。
    女孩有个很好听的名字,童画,事实上她就像他的童话,在完全没有防备的情况下如同春日悄悄蔓延出来的青青小草,在他的心啊,如同山峦的每一个角落,林家良终于明白了命运里的等待,就是这棵美丽纯洁的小草,就是这个无比明澈的白皙女孩,现在的一切酸涩中隐藏着甜蜜,他能以上司、大哥、朋友、知己的身份接近她、陪着她,看她变花样的吃各种麻辣烫,听她牢骚客户多么无聊,业绩忽喜忽悲,然后爱情嘛?他爱的男人老婆时长来查岗,那是外表豁达,内里有些狠歹歹的女人,不消说小女孩,林家良的兄弟,就连林家良对着那位泼辣的女人,也有几分忌惮。
    林家良又有几分佩服那样的女人,能干,自己好几家大浴场,还有空随时监管老公,虽然男人瞒着她把小女友带进来,但是,表面上确实没有蛛丝马迹,公司一半的人都以为小女孩是林家良弄来的,林家良对此有着莫名的欣慰。
    林家良在不知不觉中自愿背上了女孩的“所有的痛”,于是他也变得“纯洁”起来,像二十出头那样暗恋,偶尔拍拍女孩的手,在她伤心的时候借用一下自己的肩膀,不敢有更多,生怕惊动了肩膀上的蝴蝶......
    他那位做了二十几年兄弟,早就发现了端倪,但是那是个远比林家良老谋深算的男人,在他不能完全摆脱婚姻关系之前,挡箭牌还是需要的,就像当初找人合作,除了“兄弟”感情,还有风险、债务分担需求,而他更重视的是——后者。
    这样贱贱的两个“兄弟”,随着女孩情绪的波动,无可避免的产生了间隙,倒霉的林家良并不掌握公司的资金流水,回家借钱周转频率越来越密集,林母再一次唉声叹气中告诉儿媳妇,林家良都借了200多万,字迹帮他还了一百多万......于思妍非常惊讶,但思妍这样的性子,问不出林家良“事业”的所以然,对债务的担心也就不那么上劲,余爸爸也问了自己的律师朋友,既然林家良没往家里拿过钱,债务又是公司经营发生的,大体和于思妍没关系,于是,林家良照旧“亏损、巨额债务”当理由,分文不出的享受着丈人一家照顾他妈......至于岳父母帮忙照顾妻子、儿子,最多就是一年请他们出门旅游一次,ok啦!
    林家良去上海出差,动了个小心思带上童画,他兄弟最近压力比较大,老婆两天来一次,林家良出差,小女孩留公司,万一给老婆猜疑呢?男人只能痛并“大方”着,同意林家良带着自己的小女友随行......
    两个男人都知道,“动”兄弟的女人,只是迟早的问题,他“兄弟”比他有城府得多,能跟自己跑的小姑娘,没准就会跟上别人,他们本就是在西藏旅行中结识的,那时候女孩有个木讷的工程师男友,男友太忙,给了她半年绩效奖去旅游,却没有陪同,女孩子西藏无比纯净的夜空中,寂寞的抱着膝盖哭,给一个人寻寻觅觅“炮火”的男人遇上了,男人有酒有故事......
    这一段,谁都没说,林家良是不知道的,小女孩也并非完全“无遮挡”,她选择的是她想说的美丽背景,一半对她有利,一半并非真实......
    男人对“纯真”的看法,大抵离不开年轻、漂亮、看上去幼稚,只要一个二十出头,大眼睛,有着突出的水果肉感的嘴唇,又总是嘟着,所谓“童颜丰胸”,那就不可能不“清纯”,他们不会认真分析从潺潺欲动的嘴唇里突出的话是真是假,他们只想尽快覆盖它,吞掉它。
    知子莫如母,林母终于摸清了儿子迷上了和他合伙做生意那个朋友的小三,除了耻辱,林母已经找不到别的可以评价儿子目前的行为和智商!
    本就是别人的小三,一个勾三搭四的女的,你还往跟前凑,林母也认识儿子那个合伙朋友几十年了,那娃是个什么料,她比谁都看得明白,只可惜,林家良被惯坏了,母亲的话早听不进去了......
    若女方是个清白的姑娘,林母不会有执念拦着儿子“找他自己的幸福”,可这么个小姑娘算什么?!只会坑了儿子,没准就是那个死小子设陷阱让家良背黑锅的工具,啧啧啧.......林母这颗老母亲的心,快操碎了......
    债务堪堪难以支撑,林母你做了人生最正确的一个确定,别墅赠送给孙子林聪聪,这样以后就算儿子和余家彻底闹掰,自己也有理由和余家一起生活,在那份赠与协议上写得很清楚,林母有生之年在别墅居住,与受赠人林聪聪共同生活。
    余家也翻翻算盘,“你这个林家良肯定又在搞事情,说不定债务大得吓人,不过别墅快千万咯,聪聪是他们家孙子,没理由不要,你婆婆也就是想靠我们余家,大不了将来请个保姆,她都七十岁了,只要不生是非,你还真把她赶出去?”
    只是计划赶不上变化,在房产还未完成过户前,林家良被债主起诉了,涉及债务300万......
    再婚继子女可以继承继父母婚前个人股份么?

    律师你好,我再婚前投资的公司股份,每年都有分红,再婚后算夫妻共同财产吗,再婚对象有个儿子,这个儿子是否享有继承权?

    答复:如你与再婚妻子没有财产约定,你再婚前用个人财产投资所取得的公司股份,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在你们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因公司股份而取得的分红等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你再婚用你个人财产投资所取得的公司股份在法律上被界定为婚前财产,若你没有与你的妻子做其他约定,根据《婚姻法》第十八条的规定,婚前财产属于你的个人财产。但因公司股份而取得的分红等收益,在法律上被界定为经营的收益。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五条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经营的收益,归夫妻共同所有,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

    你所提及的再婚对象的儿子,在法律上被界定为继子。根据《婚姻法》第十条的规定,如果你在履行一定程序后对继子进行了收养或者你与继子形成了抚养关系,则养子或有抚养关系的继子是法定继承的第一顺序继承人。我国法律尚无对抚养关系的认定有明确的标准,但一般而言,如果继子尚未成年并且与你共同生活,你对其承担了部分或全部生活、教育费用,则可以判断你与继子之间存在抚养关系。你需结合你未提及的事实,综合判断你与继子之间的关系。当然,你可以根据个人意愿立遗嘱确认个人财产继承人,遗嘱最好做公证。
    十四、冤枉债
    到这时候才知道,林家良个人名下的两套房产早已抵押,由于房产是他婚前个人全产,办理抵押时并未要求配偶签字,余思妍只听林家良某次不愿意让聪聪包培优班叨叨过,房子抵押了外债,没想到两套房子都押了出去,被起诉的却不是这两套房产抵押的债务,是他替童画担保,童画从通过一个中介弄了两百七八十万购房借款,热门房源,市场评估到手就会飞涨(理由听听就荒诞),哪知道房没买成,债务到期,小女孩购房款“被人骗了”,童画人跑了,就把林家良这个担保人起诉了,人家对林家有别墅一清二楚......
    二百五也能看出来这是个局,问题是法院受理了,借款完全符合民间借贷形式,利息高于市场但没有达到套路贷,也就是说,除了童画可能有问题,债务从整个构成、流成完全合法。
    林家良个人已经资不抵债,余家爸爸要求报警,但是,贷款符合正常形式,房贷的公司也没有跑,客观要件不符合诈骗罪,有问题的是童画,但童画说是回老家“养伤”,她还有很多别的债主,林家良这时候就算明白又能如何?愿打愿挨吧。
    为了不让林家良上失信名单,连本带息这300万必须偿还,林母和余家商量,自己手中还有个一百万,余家再凑凑,把这笔债务结束掉,保住别墅,过户给聪聪。
    因为临时买别墅叫不起价,并且卖了再买,恐怕就难了,林母说就怕到时候林家良又要闹着还别的借款,房子只有孙子她才安心。
    这么听起来是不错,可女婿为别的女人欠下的巨债,凭什么老丈人家还?!
    “你听她在说什么?两百多万我们随便凑凑?我们凑,你当真两百块?!两百块我们也不给来历不明的野鸡、小三!这个林家良心思瓦塌,他们家的房子给我们聪聪,我们要领情?聪聪不是他们家孙子?难道跟着我们姓余?两百万一分拿不出,房子他们随便,就林家良这个德行,下次还不知道多大空窿?我们余家背不起,别墅要不起,思妍你不用看爸爸,爸爸不会害自家孩子,那个别墅就是你婆婆舍不得让出去,用房子套着我们给她养老送终,说什么过户给聪聪,天晓得她什么时候过户?不要等到过户,早就填给林家良那些不要脸的外面女人啦!”
    余家“吵架”就在林家的餐厅,林母在客厅当然全听到了,话虽尖刻,可却是到了明辨是非阶段,林母听得心直打颤,一下没站住,晕了过去。
    余家手忙脚乱把林母送到医院,林家良外地“筹钱”去了,说白了躲清静,林母醒来老泪纵横,靠自己别墅能守住?几次生病,照顾在身边的都是余家人,说白了非亲非故,自己的儿子,就是个白眼狼!
    林母招来了律师,做了赠与协议,约定有生之年和孙子共同生活在别墅,别墅即日赠送孙子个人,出院当天去了物权登记中心,就算割肉,切下来给孙子也好过将来被儿子败给外面不干净的野鸡。
    产证在两周后到手,现在余家也经挑不出林母毛病,除了退休工资,老太太就剩这套房产又全都给了孙子,那就一起生活吧,余家也做不来绝情的事。
    于思妍和林家良离婚,林母也没阻拦,她老了,也怕儿子再弄出债务折腾余家,余家不安稳自己住着也不省心,她已经靠不上儿子,好在这别墅的主人是她的亲孙子,孙子和她还挺贴心。
    秋天的天空越来越远,林母手抱着余爸爸递给她的枸杞茶,儿子,离婚后就没来过,孩子也不看了,更别提自己这个没钱没能力帮他的妈,“小余啊(她现在叫余爸小余),家良心里是恨我啊,恨我不肯卖了别墅给他还债,给他做生意,他那叫什么生意,都给狐朋狗友坑了,家良没什么坏心思,就是,这孩子太傻,总觉得外面遇上的都是好人,这都快中秋了,也不知道回不回来看看聪聪,还是忘了我这个妈......”
    余爸爸无语的看看“亲家母”,现在她更像是自己家里日渐衰退的老人,精明了半辈子,被儿子坑了,但总归是聪聪亲奶奶,房子也给了孙子,余爸觉得自己把前亲家母当妈养了......
    全文完
    最高法院:签订股份转让协议但未实际交付股份,双方之间是否成立股份代持关系?
    2019-06-13 20:03:29
    0
    裁判要旨

    股权转让协议签订后,约定转让的股权未实际交付,而由出让人继续持有的,当事人之间存在股份转让和股份代持两种法律关系。

    案情简介

    一、2008年8月20日,陈黎明与荆纪国签订《股份转让协议》约定,荆纪国以200万元的价格受让陈黎明持有大康牧业公司的190万股股份,占股份总额的2.98%。

    二、2008年8月20日,大康牧业公司向荆纪国颁发《股权证》载明,荆纪国持有大康牧业公司190万股股份,占总股本的2.98%,并有董事长陈黎明的签名和公司盖章。

    三、2008年12月30日,荆纪国向陈黎明汇款190万元万元;陈黎明出具《收据》载明,股权转让款已交全。实际上双方合意将股权转让款由200万降低为190万。

    四、在《股份转让协议》签订后,陈黎明并未将拟转让的股份交付给荆纪国,而是由其继续持有,且未约定股份交付或变更的具体期限。

    五、2010年11月18日,大康牧业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但在大康牧业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荆纪国未被登记在公司股东名册上。

    六、截至2016年6月30日,荆纪国受让的陈黎明190万股股份已增至2859.12万股,并派发现金红利321100元。荆纪国因向陈黎明索要前述股票和红利未果,遂向湖南高院提起诉讼。

    七、湖南高院一审判令,陈黎明向荆纪国支付2859.12万股股票的相应财产权益及现金红利321100元。陈黎明不服上诉至最高院,最高院经审理,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裁判要点

    一、陈黎明并未将拟转让的股份交付给荆纪国,而是由其继续持有,且双方未明确约定股份交付或者变更的具体期限。该股份转让关系不会引起陈黎明股东身份及大康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化,亦不导致对股份转让市场秩序的负面影响,故《股份转让协议》应为有效。

    二、在《股份转让协议》签订后,陈黎明并未将转让的190万股股份交付给荆纪国,而是由其继续持有,其与荆纪国之间实际形成股份转让与股份代持两种法律关系。在该法律关系中,陈黎明仅作为被转让股份的显名股东存在,该部分被转让股份产生的权利义务应由作为实际出资人的荆纪国享有,190万股股份产生的派生权益亦应归属于荆纪国。

    实务经验总结

    前事不忘,后事之师,针对股权转让协议签订后股份未实际交付时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的相关问题,结合最高院的裁判观点,笔者提出如下建议:

    1.出让人与受让人达成股权转让协议之后,受让人应当请求出让人尽快交付股份,并办理股东名册的变更记载和工商登记的变更登记。

    2.股权转让协议签订后,约定转让的股权未实际交付,而由出让人继续持有的,当事人之间存在股份转让和股份代持两种法律关系,适用股份代持的相关规则。

    3.在交易之中,当事人所进行的资金往来,应当注明所打款项的用途,并留存付款凭据,避免发生争议。

    相关法律规定

    《公司法》

    第一百三十七条,股东持有的股份可以依法转让。

    第一百三十八条,股东转让其股份,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

    《公司法司法解释三》

    第二十四条,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订立合同,约定由实际出资人出资并享有投资权益,以名义出资人为名义股东,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对该合同效力发生争议的,如无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情形,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合同有效。

    前款规定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因投资权益的归属发生争议,实际出资人以其实际履行了出资义务为由向名义股东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名义股东以公司股东名册记载、公司登记机关登记为由否认实际出资人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法院判决

    以下为该案在最高院审理阶段,判决书中“本院认为”部分就股权转让协议签订后股份未实际交付时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的问题的论述:

    最高人民法院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三十七条规定,股东持有的股份可以依法转让。《股份转让协议》签订时大康公司为股份有限公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三十八条对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转让股份场所或方式的规定,对股权转让关系效力并无影响。陈黎明作为大康公司的股东转让其持有的大康公司股份是对自己权利的正常处分,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从本案查明的事实看,在《股份转让协议》签订后,陈黎明并未将拟转让的股份交付给荆纪国,而是由其继续持有,而对于股份交付或者变更的具体期限,双方当事人亦未明确约定。该股份转让关系不会引起陈黎明股东身份及大康公司股权关系的变化,亦不导致对股份转让市场秩序的负面影响。陈黎明主张《股份转让协议》无效,无事实和法律依据,本院不予支持。

    本案中,在《股份转让协议》签订后,陈黎明并未将转让的190万股股份交付给荆纪国,而是由其继续持有,其与荆纪国之间实际形成股份转让与股份代持两种法律关系。在该法律关系中,陈黎明仅作为被转让股份的显名股东存在,该部分被转让股份产生的权利义务应由作为实际权利人的荆纪国享有,190万股股份产生的派生权益亦应归属于荆纪国。并且,《股份转让协议》第3条明确约定,陈黎明从其股份转让之日起,不再享有大康公司该转让部分的权利,亦不承担相应的义务,该转让部分的权利义务由荆纪国承继。表明陈黎明与荆纪国就该190万股股份在转让后产生的权利义务作出了明确、具体的安排。该行为系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是当事人对各自权利义务的正常安排,应予认可。在此情形下,陈黎明主张该190万股股份产生的派生权益归其所有,无事实和法律依据,不能得到支持。”

    案件来源

    陈黎明、荆纪国股权转让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最高人民法院(2018)最高法民终60号]

    延伸阅读

    关于股份转让协议签订后,股份未实际交付的,原股东和新股东之间为股份代持法律关系的裁判规则,我们还检索到以下典型案例,梳理汇总供读者参考:

    案例一:最高人民法院审理的陈黎明、王斌股权转让纠纷再审审查与审判监督民事裁定书[(2017)最高法民申5055号]认为,股权转让是股东之间或者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的行为。在股权转让关系中,投资者通过购买目标公司的股份,取得目标公司的股权,并依据公司章程或法律规定享有股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投资者既可基于工商登记成为在册股东,亦可基于股份代持协议委托他人代为持有目标公司股份。在因股权转让而产生的股份代持关系中,转让人与受让人不对代持的股份进行股权登记变更,而是仍登记于转让人名下,由此形成股份代持关系。

    案例二: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的孙仕洋、陈黎明与湖南大康国际农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2018)湘民终83号]认为,陈黎明在2008年8月将股份转让给孙仕洋后,双方未进行权属变更,在大康农业上市后仍登记在陈黎明名下。虽然该股份的股东权利一直由陈黎明行使,但该股权的财产权益应当归属于孙仕洋。孙仕洋诉讼请求主张陈黎明交付股票或按股票流通价格赔偿损失,因涉案股份转让发生在2008年,而大康农业于2010年在深圳交易所挂牌上市时,在上市公告中并未将孙仕洋登记在股东名册。根据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要求,大康农业有关的财务记载、股东信息已经相关行政部门审查确认,且已向社会公开披露。一审判决根据孙仕洋对于诉讼请求可选择的意思表示,将该股权所产生的财产权益及派生权益判决归孙仕洋所有,并令陈黎明限期交付该款项,未超出孙仕洋的诉讼请求。
    五五四 红莲与红莲
    无论过程多么复杂、缠绕,罪案小说都会表达同一价值观:正义战胜罪恶。
    尸体背后的人,人的逻辑、心理、情感,如迷雾模式,随着调查、推理逐步还原。
    深山度假民宿雨夜,一对新婚夫妻死亡。连通屋外的两处门都关着,一处有抵门杠,另一处被救援者撞开。门后的狭长通道有春凳,板凳上有花盆。女子死在小书房门边,身上有四种器具导致的损伤,男子死在卧室地上,头和手有至少两种器具造成的损伤。根据勘查检验,一共有四种致伤器具:砚台、水果刀、陶瓷花瓶、复古砖头。
    是第三人作案?密室杀人?还是杀人后自杀?谁杀的谁?用的什么工具?先后顺序是什么?
    警方依靠现场勘查和法医学知识,通过严密的逻辑,进行复盘。
    “根据死亡时间推定,这是深夜里发生的案件。多种致伤工具的使用,可看出杀人者有更换工具的过程,这一过程也可看出整个案件不是瞬时的,而是一个延续的过程。”
    “当天晚上,夫妻两人发生了争执,从书房花架被推倒的痕迹,和摔碎的手机信息分析,疑似为感情。最先发生肢体冲突的位置,是在小书房,在争斗中丈夫用桌边的歙砚,敲伤了妻子头部一处,额头伤口可证。”
    “妻子抓起水果刀,胡乱还击,在丈夫头顶部,有三处表皮伤可证。由于女性力量较弱,或不想致对方于死地,因此未造成实质损伤。”
    “丈夫夺过水果刀还击,此时工具转向,水果刀面朝向妻子,头部四组伤口可证。”
    “妻子向屋外逃跑,沿途滴落血迹可证。走到其尸体发现位置,即书房门边的时候,丈夫拿了花瓶追上来继续敲击妻子头部,造成妻子头部第三种伤口。此时妻子因受伤体力不支,倒地。地上血泊可证,倒地停留有一定时间。”
    “丈夫回卧室翻找东西,推测是钱或证件,推测心理疑似两种,一种为逃跑,一种为送医。”
    “ 丈夫返回妻子倒地处,并将妻子扶起,坐地,背靠在门上,门上扇形血迹可证扶起过程。妻子救治无望,但推测尚有一丝气息,丈夫回到卧厅,拿砖头敲击妻子头部,造成头颅骨折、血流满地,失血过多,妻子死亡。”
    “丈夫回到小书房,拿起水果刀,在对自己脖颈处反复试切后,选择了砍切自己手腕自杀。”
    “现场没有第三者进入,抵门杠完好,门后通道的春凳和花盆,是民宿的防盗设计。”
    丈夫体内发现残留毒品,警方最终的调查,印证了法医的复盘。吸毒的新郎产生幻觉,怀疑妻子不忠,两人在蜜月度假当晚发生争执,矛盾升级、失控.......
    随着双方亲友到场,更多的背景洪水一般翻卷、吞噬——新婚丈夫不满挤走前未婚妻的新娘,在地下情被未婚妻发现后,痛苦不已,无奈斯人决意“成全“,于是一场有趣的“偶遇”,变成不得已的迎娶,抑郁之下,无意接触了毒品,转而用来逃避现实并上瘾,因果交汇,以为赢得了闺蜜人生、幸福的新娘,失去了性命。
    远游的人啊,舔舐着寂寞,嘴角却露出一丝诡计。
    当初闺蜜双姝,因家势、身份不同,她处处让着她,而被让这的一方渐渐以为这是“施舍”,我当证明并非不如你。于是费尽心机抢去她最在意的未婚夫,她和他秘密偷情在闺蜜订婚前,可偷晴被悄悄撞见,没等她“把男人还给闺蜜”,偷腥的男人被未婚妻厌弃,而她肚里有了“结晶”。
    没有人祝福却要被动“走到一起”,男人迷上了吸毒,她偶尔收到莫名暧昧信息,一切看似偶然,终归因为贪欲走向湮灭......
    五五五 张先生的涅槃(上)

    从前说张先生性格好、为人热情的那波人不见了,张先生“要先顾家的”从星期一到星期七,以前不是这样,真不是这样,张先生永远是乐呵呵的样子,挂在嘴上,“我不去帮你,说得过去?”无论男女,张先生转头望向求助他的人,眼里总有无奈的宠溺。
    这么一个好人,为了公司里的一个原本看不上他的女人,闹到同老婆离婚。好笑的是到现在张先生也搞不懂他老婆为什么一定要离婚,他和那个女人,曾经不是那种关系,当然,后来......后来才成了管着他的女人。
    张先生现在是不快活的,不然不会回思,老婆为什么会离婚?张先生这个人有非常强烈的主观责任意识,即使离婚很久,“前妻”不会从他嘴里说出来,偶尔喝多了对着熟人,仍是“我老婆”、“我老婆”,留下来的为数不多的熟人,都知晓“我老婆”不是现在这个林月丽。
    张先生当初很讨厌林月丽,彼时大家年纪相仿,且都未婚,林月丽长得也并不比旁人漂亮,但是总有些莫名的“优越感”端着,机关单位又是个女的,于是总有人给介绍对象,林月丽慢慢成了单位老妇女口舌中的“势力女”,挑剔,找对象要求高,什么家产、房子、宝马以上的车,罗列起来,有些骇人。毕竟就是镇政府,哪怕整个镇子包围在城市延伸带。
    那时候的张先生还是个二十五六的小生,爸在财政所弄了个副主任科员退休,妈农村妇女没工作,比上比下一时也没找到合适的,又人就想撮合他和林月丽,还没等他反正,林月丽经当面严词拒绝了“热心大姐”,那位大姐做了一辈子妇联工作,什么时候遇上过此等灰头土脸,仿佛好心没好报,气愤之下对着小张子一顿巴拉巴拉......小张先生也觉得郁闷,明明自己也没考虑过林月丽,怎么就成了癞蛤蟆?林月丽家还没有一个办公室主任呢,小张父亲退休前毕竟占着财政所办公室主任的名头,林月丽看不上他家条件——在xx镇,还真是有些不知天高地厚的意思了。
    毕竟小张子爹妈住的房子可是违规扩建又乱建,最后一把拿到土地证!
    不过那时候城区还在很远看不见的地平线那头,等小张子结婚十余年变成xx社区xx科长(股级)张先生,老张家那一大片当初胡乱搭建的“房屋用地”,已经在拆迁中获得了十几倍的收益!拆迁时老张夫妻还在世,拆迁补偿款和安置房都是作为遗产转到了张先生和弟弟手里,老张毕竟人老姜辣,提前写了遗嘱,上千万的资产一分没落儿媳妇手里,至于儿媳为两个老的送终,北方的规矩似乎历来如此,爹妈跟长子,何况张先生家里就一个孙女,老二夫妻两都没有正经职业,一口气生了三个,最后一个是孙子。
    张先生不会和弟弟计较遗产,等到遗嘱下来,老婆光看见三套店面两套房产给老二,她家给公婆送终就两套,气得要找小叔子说理,张先生晓之以情动之以理,老婆仍不解气,跑去出和闺蜜吐槽,闺蜜在司法局,看了那遗嘱——“你生啥气,这房子压根与你无关!”
    “你看到没,以上两处房产,由我的长子张大卡单独继承”!
    单独继承?是单独继承?闺蜜解释半天,他老婆才终于醒悟,原来前后三年伺候两个老的,自己狗屁没有!
    闺蜜劝她不如让张大卡把房子加名,张大卡倒也没不同意,但办理继承就手续繁琐,再房管局,人家说夫妻财产不用假名,老婆心里有疑问,但想想房管局都这么说了,那就是吧,房管局又说,加名还要什么评估费,公证费,一来二去几千都不止,加名这事儿也就不了了之。
    其实房管局前台那些业务员,对婚内房屋产权不同来源并未做详细解释,没有遗嘱的确是共有,有明确指定继承人继承的房产,怎么可能默认婚内共有?!至于公证费,当年确实需要,目前已经取消。就算公证费,也是在继承环节,夫妻之间赠与无需公证费。
    事情像是翻页了,但前妻已经对张家落了阴影。也就在孩子上初中这两年,整个镇子已经被热门地铁楼盘包围,房价火箭上涨,张先生的两套房产加起来有个上千万,就连结婚时两家出钱买的两居室老房也值两百万。
    故事里的大人物又将浮出水面,当初眼睛长在天棚顶的林月丽,早年嫁了个经营连锁超市的小老板,一开始还成,随着超市的没落,男人又欠了很多钱,外出躲债,林月丽人到中年,日子越发艰难,正好机构调整,林月丽成了张先生部门的女下属......

    起诉重婚罪后还可以撤诉吗

    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和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重婚罪的被害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被害人向公安机关报案的,公安机关应当依法立案侦查,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提起公诉。

    基于重婚罪起诉主体的特殊性而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一)由检察机关提起重婚罪诉讼,则属于公诉案件,作为婚姻受害方的当事人无资格提出撤诉;    (二)由婚姻受害人自己提起重婚罪指控,则属于自诉案件,受害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撤诉。

    1、《刑事诉讼法》第172条规定,“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根据该规定,庭审过程中,如果自诉人对被告人产生恻隐之心或原谅对方,可以撤回对被告人的指控而使被告人免受刑罚之灾。

    2、最高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63条规定:“对第二审自诉案件,必要时可以进行调解,当事人也可以自行和解。调解结案的,应当制作调解书,第一审判决、裁定视为自动撤销;当事人自行和解的,由人民法院裁定准许撤回自诉,并撤销第一审判决或者裁定。”可见,即使被告人涉嫌重婚罪一审被判罪名成立,被告人不服上诉,二审法院也可以主持诉讼双方进行和解、当事人也可以自行调解,达成调解协议的,被告人也一样可免受刑罚。

    重婚罪具有如下构成特征: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一夫一妻制的婚姻制度。

    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有配偶而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

    3、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具体而言分为二类人:一是重婚者。所谓“重婚者”,是指有配偶而在其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又与他人结婚的人。二是相婚者,是指本人无配偶,但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人。

    4、本罪在主观方面是故意。

    具体表现为:第一,有配偶的人明知自己有配偶而与他人结婚。如果行为人认为自己的配偶已死亡而与第三人结婚的,不构成本罪。第二,无配偶的人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其结婚。如果无配偶的人受到有配偶的人的欺骗,误认为对方没有配偶而与其结婚的,无配偶的人可不构成本罪,而由有配偶的人单独构成重婚罪。

    由于重婚罪既属于自诉案件,同时有些情况下也可以归为公诉案件,因此在不同主体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时候,关于起诉重婚罪后是否可以撤诉的问题,就需要区分不同的情况进行分析处理。
    张先生的涅槃(中)
    由于靳浩东常年外出躲债,林月丽独自支撑家庭,少不了经常请假,原先不在一个部门,加上从前“伤害过”张先生,在林月丽成为张大卡下属前,张大卡压根不知道林月丽爱请假。张大卡混上副科已经三十过五,毕竟在基层混上个职位不易,不仅要工作勤恳,还必须让上级满意,让下属得小便宜,两脚走路,群众基础太差,没人能叫的动,最终领导也不会对你满意。
    张大卡在综治办,这个部门可以说涵盖所有婆婆妈妈、零零碎碎,上门对应一大堆政府部门,下面又是社区,又是物业,还有五花八马奇奇怪怪的大爷、大妈,临时住户、两劳释放人员、甚至逃犯......
    科里四个人,工作非常忙,从街道妇联划过来的林月丽一周难得露脸,张大卡这才知道林月丽往区妇联努力超过三年,结果人家不要她,不仅区妇联进不去,街道办妇联妇女主任也因为实在hold不住她,硬把她顶了出去。毕竟是街道办正式职工,综治办“部门调整、增强实力”,部门调整来了张大卡,“增强实力”原先基础上加了一个林月丽。
    张大卡摸清情况后,心底苦笑,林月丽常年不正经上班,就这么个“增强实力”,领导这是怕他闲着。
    此时的张先生回家后还习惯和妻子说东说西,他老婆袁文洁在县中教语文,带重点班,一到初三比谁都忙,就这样还是家务、孩子一样不落,一边烧菜一边听老公抱怨。
    “主任的意思我看出来了,我这个综治办主任就别想闲着,一会儿也不行,老邓身体不好,我叫他搞搞内勤,登记文件,周颖年轻,跟我跑跑,这个林月丽,你说我能叫她做什么?她原先在妇联就是老请假,我来综治一个月了,她倒好,上班时间加起来不到七天,bababababalalalalal”......
    袁文洁麻溜弄出两荤一素,“再弄个汤就吃饭!”
    张先生帮着妻子把菜端上桌,“陈主任到区里也是铁板钉,所以,他让我多抗一些事,我也能明白,毕竟综治这一块是街道工作重点,陈主任到区里很可能分管法制,那天酒桌上,领导该说的也说了,我也不是心里没数,反正自己辛苦点儿,也就三两年,快的话,陈主任一上去我可能就,可能就是街道办副职,以后再往上,也还有空间,所以......”
    张先生目光游离向窗外,窗明几净,吊篮在窗台上随着微风轻轻颤动着绿叶和几分雅致的白边,饭菜的香气填满了张先生鼻息、味觉、身心,这样的满足让人从不在意,却实实在在......
    往后的日子原本可以如斯延续,孩子仰着脖子从书房出来,“妈,没做我想吃的鹅颈?!哎呀累死我了,今天作业特别多,我脖子都难受......”
    张先生过来替女儿捏脖子,手机突然响了,在街道工作手机任何时候响都不意外,张大卡皱着眉接了电话,“什么?林月丽被家暴?人在派出所?哪个派出所?!”
    袁文洁母女两已经吃了一半,“我的出去一下,林月丽被家暴,人在派出所。”
    “林月丽?!林月丽不是不上班么?哎,你把饭吃完啊......”
    张先生的工作热情历来如此,又是家暴又是派出所,尽管袁文洁对丈夫放下饭碗出门有些不满,但,谁叫他在街道工作?刚提拔,且说不准还真会当街道主任......
    夫妻之间,历来很有些微妙,从你第一次隐约觉得不对,吞噬你的龙卷风就已经在很远处煽动起翅膀......
    张先生的涅槃(下)
    袁文洁街道派出所电话惊呆了,张大卡在振兴街被人打得进了医院!赶紧找人换课去镇医院,派出所的人也都在,挨着的病床躺了两位,袁文洁一看女的是林月丽就觉得不对。
    果然,又是张大卡替林月丽出头,之大半年前林月丽老公回来,三天两头就是吵死打架,张大卡每每到场,一开始袁文洁没特别在意,毕竟张大卡就在街道工作,又是个热心肠,结婚这么多年从来都是家里的人,家里的事儿没有外边“急迫”。袁文洁骨子里还是很有些传统思想,觉得男的嘛,在外面多投放些精力,混出个好人缘,出门办事容易,只要心里没有外人,做妻子的辛苦点儿没啥,张大卡虽然整天帮着别人忙活,但也没有哪一次相对林月丽这么投入,只是袁文洁也不相信张大卡会真有别的心思,因为这么多年来张大卡就没和哪个女的不明不白过,这林月丽长相一般,整天哭丧着脸,也就皮肤白一点,人缘口碑没一样好,张大卡原先也挺反感她,前头数次张大卡出门劝架,袁文洁虽然觉得丈夫管下属家事管得太宽,两人为此还吵过,后面好像林月丽就没再找过他,等到看了出警记录,问清楚情况,袁文洁丢下一句——“回去离婚!”就离开了医院!
    张大卡觉得袁文洁心思狭隘,小题大做,但袁文洁心意已决,还找了潘区长老婆做他工作,张大卡这次就真生气了,我和林月丽不过是上下次关系,她被打我作为她的领导能不到场?她那个赌博鬼丈夫狗急了跳墙乱打人,我一片好心被打,你作为妻子不仅不关心丈夫,还当着两个警察和一屋子医生护士宣布“离婚”.......我当你一时气话,还低声下气求你为了孩子别闹离婚,你倒好,区委书记老婆也给搬出来了......
    潘书记儿子在袁文洁班上,后面的事儿也都没太大波折,两人婚后的老房子被张大卡悄悄借给了林月丽,袁文洁正是在出警记录上看到事发地址才暴跳离婚,肯定不会要那套小房子就离婚,在潘书记老婆主持下,袁文洁分到了拆迁补偿的一套大房子和家里全部存款。
    林月丽得知张大卡真的离婚了,表现出种种愧疚凄婉,“张科,我真是对不住你,没想到......唉,连累了你。”
    张大卡无奈眼神里带着不自觉的宠溺,“算了,潘书记都知道了。”
    “怎么你把你父母给你的大房子给了袁文洁?!”
    “潘书记老婆出来做工作,再说,袁文洁当初确实照顾了我爸妈,我爸中风那阵我去杭州进修,袁文洁还评上了省级好媳妇,房子原先我也答应过加她名字,没办手续。”
    “那你这个,你这个代价也太大了!”林月丽如同被割肉,但是,区委潘书记都知道了的事儿,林月丽也明白木已成舟,切掉的肉,拿不回来了,好在原先借住的房产成了自己的,并且张大卡还有一套一百三的大房子。
    林月丽火速离婚,赔给前夫二十万,这笔钱也是张大卡帮她借的,没了“妻子”这个栏杆,张大卡和林月丽两个单身,很快喜结良缘。为了给饱受婚姻伤害的林月丽一份“安心”,张大卡将自己名下的两套房产都加了林月丽的名字,工资卡也收进了林月丽口袋。
    不多久,张大卡就领教了“老婆管工资”的酸爽,原先一周至少三天同学朋友在外面high吃high喝,现在林月丽不仅不给他“活动经费”,更安排了忙不完的“家务事”,让张大卡每天除了在单位时间,没得清闲!
    接送林月丽女儿,回家做饭做菜洗衣服,林月丽要么陪女儿做功课,要么去美容院、瑜伽馆,张大卡以前笑话袁文洁不懂生活,到这时候才知道,他欣赏的那些“生活”原来是要牺牲他自己的时间,没办法,既然怜惜林月丽,那就安心做个心疼老婆的男人。
    可惜林月丽的字典里没有“回报”两个字,结婚三年,从春到冬张大卡翻来覆去都是袁文洁给他买的那些衣服,林月丽把钱卡的死死地,毕竟她还有女儿要养,前夫身无分文......
    林月丽自己是利用张大卡的“热心”上位,所以特别忌讳张大卡对别人也“热心”,两人结婚后就不能在一个科室,张大卡原先的领导去了开发区,一年后把张大卡也调去了开发区做行政,离开了熟悉的环境,一天接送孩子都要个把小时,张大卡再也不是那个热心的到处飞奔的张先生,加上站队的领导在开发区郁郁不得志,张大卡能思索的似乎只有一件事儿了,袁文洁当初为什么一定要离婚,不就是把房子借给林月丽住住?那房子原先的租户不省心,袁文洁跟人家吵了几次咬牙切齿说以后再也不租了,自己借给林月丽不也就是替袁文洁省心么?
    张大卡有时会想自己的女儿,小大人,爱学习,成绩特别好,说来也有两年没见了,以前自己总是在外面忙活,忽略了孩子的成长,现在都上初中了,听说成绩特别好......
    林月丽的孩子,平心而论张大卡付出的精力远远多过过去累计用在自己女儿身上的时间,可惜这孩子跟她妈一样,说翻脸就翻脸,并且,张大卡也终于明白了林月丽前夫为什么对她母女不好,那女孩,根本不是林月丽前夫的骨肉......
    至于孩子亲爹是谁,张大卡问过一次,闹得母女两轰他出门,房子改名的时候,林月丽有个小小要求,“这辈子想有一套自己的小房子”,当时的张大卡心疼极了这个软弱的女人,于是拆迁那套干脆登记为林月丽个人,他名下就剩下和袁文洁买的那套就房产,并且产证上还有林月丽的名字,离婚?张大卡想想也不敢。
    张大卡对林月丽母女充满了厌烦,总是想起当初无辜被林月丽羞辱,原先的自己多么明智,唉,如果自己老婆不是那么个性格直白冲动,何至于让林月丽这么个烂人钻了空子......
    五五六 一花一树

    梅雨收尾,暑气上升,室外亮的耀眼阳光,让人没了出门的勇气。小时候在东北却喜欢极了这样的夏天,住平房,有个种得下二三十架豆角、黄瓜的菜地,还有一块院子,架上遮阳伞,凳子上切开西瓜各自抱着挖着吃。
    院子最边上是花,唐菖蒲、波斯菊、家桃花,家桃花小灯笼一样的果子,粉的、紫的、还有粉白多瓣的花,哦,门上少不了牵牛花,路对面邻居门前是紫红酱橙的大理菊,却忘了在东北那时叫什么名字,高高的花丛,大朵大朵气势磅礴,虽然大到给人惊喜,但我从来不怎么喜欢,感觉有些土气。我还是喜欢牵牛,尤其是深紫和宝石蓝。常在清晨牵牛开得最盛时轻轻触摸花瓣,鼻子贴着花筒吸气、呼气,轻柔的花瓣似缎一般波动着......
    过去的几十年搬了十几次家,梦里出现最多的就是我住过三年,小破上路边第一套房子,那不是我住过时间最长的房子,并且不大,冬天墙上的裂缝灌进去寒冷的风,东北漫长的冬天天不亮我就要起来走很长的夜路赶车上学,黎明从黑暗转向墨蓝,在路灯下映照出屋檐上积雪童话般的线条和比宝石更蓝更深邃的天空,那条路就一直蜿蜒在我的记忆中。
    我大约十二三岁吧,一个女孩子走夜路,我不是很害怕藏在幽暗中的那些存在,对于偶然匆匆路过的人,保持警惕,如果身后有人,我会加快步伐,跑上大路就有上班赶车的人群了。
    少年的心纤细敏感,习惯了一个人走那么长的夜路,成长以后,喜欢构思那些诡异传说——你是黑夜的一部分,和那些看不见的一道存在。
    因为心底藏着那样一些东西,对于“现实”就不是那么的介意,如果生死都不是最大问题,谁还会特别在意尘世中一段不那么如意的狗血?
    但我并不会劝粉丝“放下利益”,离异,最后争的不就是“利益”?因为物质不单单是为自己,为生计,你还有子女要养,而让错过方赔钱本身就是种公正。
    正义很重要,不然无法大着胆子在黑暗里行走,受益于那么多惩恶扬善的传统民间传说,生死轮回、善有善报,我不会劝粉丝在遭遇不幸时坚持“做个好人”,但我宁可自己做个恶人背后催促她拿回权益。
    我所有的“恶”,以善为目的。
    最近两年越发性子疏淡,除了粉丝所托,很少为自己焦虑。每每办案中遇上渣男耍极品,必然气愤,必然恨不得即刻出手,但若这不是粉丝和代理案件当事人的遭遇,就当八卦看看,波澜不惊。
    粉丝在无性婚姻多年后离婚,财产、时机都很好,但因为心里还抱着丝许幻想,离婚后终日纠结,患得患失,提不起精神。
    我给了很多建议,但你知道,人性大多时候懒惰,这位粉丝过去没有太多经济压力,工作极清闲,即便离婚了,月钱比从前减半,但因为才得了一笔钱,还是找不到经济压力作为催动,每天夜里总是睡不沉,总是觉得心慌,总是......那个前夫,结婚后生育后,二人就没了夫妻生活,最近两年,男的干脆住“娘家”,本就是个妈妈空,加上对妻子一贯来不满意,粉丝想离婚也有七八年了,这时候三十五上下,说白了出门打拼、找下家都很有五到十年,她可好,怎么都听不进去,昨天说好了,次日又回到老样.....
    说白了,闲得慌.......
    从我养猫之后,开始喜欢上了家务,家务其实最消耗时间,不太动脑,但需要相当时间和体力,等一番擦拭清理、断舍离之后,望着阳台一簇簇新绿,干净的看不到碎发、落叶的瓷砖,明亮宽敞的玻璃,心境一时大开!
    像我这样原本“较忙”的人,都有些时间养花种草、照顾小猫,在这些看似消耗、浪费的光阴里,生养出不急不躁,相对出名啊,赚更多的钱啊,我觉得做做家务,不动脑筋换的窗明几净,就像是在思想上丢弃了很多陈余、压力,其实挺好。
    所以挺羡慕那些只有家务、孩子的勤快全职妇女(全职主妇未必勤快),做家务确实能上瘾,既不操心,也不动脑,但我总归不会那么做,只要年纪不到足够老,就不敢一天到晚一花一树两只猫......
    人总归要时不时和自己别扭,和自己闹难受,要不是更年期,潮热反复发作,最好别揪着自己过不去......
    五五七 中国式妇女的赎救
    唉,未曾开口先嗟叹!
    话说昨天下午,楼主正忙于单位工作事项,有一天涯网友要求微信咨询,称自己全职,无收入,且欠了4万债务,丈夫昨天突然因为“子女教育问题”提出离婚,问我能不能价格优惠?
    我一想你都这没收入还欠了4万,我还能要咨询费么?不过上班比较忙,根据她的情形,劝她不要立马同意离婚,且赶紧找工作,剩下的问题可以到我的免费渠道咨询。
    到了晚饭后,女事主再次微信联系,仍要求红包咨询,但我记得她描述日子艰难,想必还是要我妥协了,于是,让她直接留言,反正历来如此,只要诉苦,日之艰难,我大抵要腾出时间和耐心义务解答。
    结果她叨唠了半天,她自己也说语无伦次,但大体情况我明白了,根据其描述,婚后全职,丈夫做工程,去年开始说亏了很多,也不给生活费,她名下债务4万,其中2万用于她和孩子的日常开支,剩下2万是男的“投资”用的,男的目前自称投资欠了8、9万,两人经常争吵、互殴,女事主也曾挥刀砍圆凳......
    男的头一天提的离婚条件抚养费每月2千,2万债务他个人承担,次日变卦,条件减半,抚养费1千,债务只肯出1万.......女事主问我如何维权。
    我帮她分析了情况,认为她并非真想离婚,她说她是“真要离婚”,那么好吧,我建议她查找真相,个人认为她老公已经出轨,让她不要轻易同意离婚,除非对方满足她提出的离婚条件,毕竟对方急着离婚。
    花了大半个钟头,结果她告诉我“不想花太多精力,不想把事情搞大”,就想多拿些利益......并且,她其实担心真的找到“证据”......
    还叫我说什么?纯粹浪费我的时间,这样的人,最需要的是“求神”,只消叨唠出心中不甚明确的欲念,神佛替她摆平一切,并且,由于她没钱,最好优惠......
    这样的性格,这样的遭遇,每每可见,这样的“苦主”几乎有共性、通性。在婚姻中无一例外成了全职主妇,男的要么做生意,要么开修车行、做沙土船运、分包工程,反正家中经济仿佛摸不到边,没钱吧,有房有车小老板,平时经常拍档坐坐,小酒呵呵,当然,房产车子很可能在公婆名下,至于婚前婚后买的,那都不影响“在公婆名下”,女事主从怀孕就在家,一晕傻三年,接着继续不操心,生活中的烦恼无非婆媳不和、丈夫对她不耐烦......
    等到哪天“情海生变”,男的执意离婚,必抱起头来如鸵鸟,却找不到沙子可埋,于是网上到处哭诉,遇热心的丢给她楼主的微信,楼主就被动的成了“救命稻草”,但她们心里最多是个便宜的“救世主”,需随时接待她们的突然出现,需十足耐心聆听诉苦,在纷乱絮叨中帮她看清道路,拿出方案,且能保证她们不费心思不费力,次日到达理想彼岸......那个彼岸,如无更好的高富帅,最好还是她老公,矛盾结束,男人回归,重修于好,她仍可安心做她的全职主妇,抱着孩子跟着男人大排档吃喝......
    她们需要的并非律师的离婚法律指导,她们更多需要心灵抚慰,更多需要一个及有耐心又会鼓舞她们,又能轻而易举点石成金让他们的男人俯首帖耳的“神人”,并且,这样的全能人物陪王伴驾招手即到,还得优惠、免费........
    因为所有的答案都是免费得来的,听或者不听,就完全随心随遇,毕竟半小时花3千到某顺那边吐槽,她们开销不起,虽则,她们内心也更听从花大价钱买来的“心灵药方”。
    不叫神佛作难,内心不会算完。
    她们也大抵要“认命”,从一开始就为父母、为舆论、为婚姻、为子女“妥协”,其实说白了就是从来不想自己坚持一个准注意,当然,她们从来不是没有注意,可以说只要有人肯接待,她们时刻都有新的主意。无非听些她们想听的,有时也会要求“你骂醒我”,明知自己有问题,却赖着别人浪费时间,凭什么骂你?骂你你就真听得进去?别人能出来做个“专家”模样,必定花了很多时间学习、提高自己,人家的时间起码有价值,凭啥就要义务奉献给你?除非他们想要钱,可你,你内心其实无比坚定——我不可能付钱,我只是想找人唠唠嗑........我是个悲情妻子、母亲,是个为家庭无怨无悔的家庭主妇,你怎么就那么现实,都不肯帮帮我......
    要我说,这是“要命”,内心疏懒得紧,凡事最后有别人兜底,什么精力都不想投入,总有理由不去查找真相,获得证据,因为很显然,“离婚非我所欲也”,不得已离婚?那最好你们帮帮我这个无辜又可怜的人,你们帮我吧,我又没办法跟踪,又没办法拿他手机,又没办法找人陪我捉奸......我我我......
    活着就剩一件事儿了,粘人,变成可怕的打着道德大旗的磨人啾啾,神啊,让那个娶了她的男人和她继续纠缠吧,阿门......




    重点推荐!离婚时“父母出资购房”的11种处理方法+实务

    房产分割是离婚案件中非常常见的问题,也是老百姓和专业人士普遍关心的问题。以下为离婚时父母出资所购房产的处理方法和实务难点突破:



    1.婚前一方父母出资购房,房产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离婚时,房产如何分割?

    律师解答:

    婚前一方父母出资,房产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这时候要分两种情况:父母是否全额出资。如果父母全额出资,产权也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则视为自己子女的婚前个人财产。

    若无其他约定,离婚时,不能作为夫妻共有房产进行分割;如果父母只部分出资,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剩余房款以按揭贷款方式支付,且由夫妻共同还贷,则离婚时一般会将房屋判给登记方所有并由其继续支付剩余贷款。

    对于婚内共同还贷部分及其对应的因房价上涨所产生的增值部分,由取得房屋的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实务难点突破:

    如果一方父母出资为俩人婚前购房时,既没有声明提供的购房款是对俩人的借款,也没有明确表示是对双方的赠与,应当怎么处理?在这种情况下,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的规定,一方父母为其子女婚前购房的出资应视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

    如果该出资款项是子女的借款,则应根据实际情况确认债务人是一方还是双方,然后按债权债务处理。此时,应当提供借款方面的证据,如果没有证据证明,应推定为系对其子女的个人赠与。

    2.婚前一方父母出资购房,房产登记在另一方名下,离婚时,房产如何分割?

    律师解答:

    这种情况,一方父母的出资应认定为对夫妻俩人的赠与为宜,房产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非登记方,即出资父母的子女,有权要求分割房产。

    当然,如果父母明确表示赠与给另一方所有或双方有其他约定的,则按照父母赠与的意思表示或者双方的其他约定处理。

    实务难点突破:

    实际生活中,会出现很多复杂的情况:

    如果一方父母出全资购房,明确表示赠与给另一方,则该房产属于另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

    如果一方父母部分出资购房,明确表示赠与给另一方,则离婚时一般会将房屋判给另一方即登记方所有并由其继续支付剩余贷款。对于婚内还贷部分及其对应的因房价上涨所产生的增值部分,由取得房屋的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若父母出资一方有证据证明房产证记载于另一方名下并非其父母出资赠与双方的意思表示的,则仍应认定为对父母出资一方的赠与。

    如果双方有其他约定,比如关于双方各占房产多少比例,或者如果双方不结婚该房产就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等等,则按照双方约定进行处理。

    3.婚前一方父母出资,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离婚时,房产如何分割?

    律师解答:

    应认定为双方的共同财产。如果双方约定了共有方式是按份共有,并进一步约定了各自份额,则按约定份额享有产权;如果双方约定了共有方式是共同共有,则一般视为等份共有。

    实务难点突破:

    在实务中,如果双方约定了共有方式是按份共有,并进一步约定了各自份额,基本上很多法院判决都是一致的,即判决双方按照登记份额享有产权;

    如果双方约定了共有方式是共同共有,很多法院判决就会出现不一致的地方,有的法院直接以房产登记为依据,既然双方约定了共有方式是共同共有,就视为等份共有,判决双方平分;有的法院则会根据房屋来源、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长短以及双方对该房屋所作贡献大小等因素,进行倾斜分割,并非夫妻双方一人一半。

    本律师认为后一种判法较为妥当,既能保证出资人的利益,也充分考虑了男女双方的感情投入,合情合理,更能说服人心。

    4

    4.婚前双方父母均出资,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离婚时,房产如何分割?

    律师解答:

    《婚姻法解释三》第七条规定:“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因此,婚前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即使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也应当认定为对各自子女的赠与,而不能简单理解为双方父母对一方的赠与,如无其他相反约定,应认定为双方按份共有。

    实务难点突破

    上述分割结果是在双方父母的出资既不是对其子女的借款也不是对双方赠与的情况下得出的结论。

    否则,应按以下情况处理:

    若出资均系双方父母对双方的借款,比如双方都作为借款人以俩人的名义分别向双方的父母出具了借条,则俩人为夫妻共同生活所欠下的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在离婚时,双方应按照1比1的比例分割房产。同时,双方应共同偿还对双方父母的还款义务,并承担连带责任;

    若出资均系父母对俩人的赠与,比如双方的父母在出资时都明确表示其提供的出资款是赠与双方的,则在离婚时,双方应按照1比1的比例分割房产。同时,俩人无须向双方的父母承担还款义务。

    5.婚前双方父母均出资,产权登记在双方子女名下,离婚时,房产如何分割?

    律师解答:

    应当认定为父母出资购房是对各自子女的赠与,而不能因为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就理解为对双方的赠与。分割时,一般还是按照出资比例进行处理。

    实务难点突破:

    上述分割结果是在双方父母的出资既不是对其子女的借款也不是对双方赠与的情况下得出的结论。如果是借款,则按照债务处理;如果双方父母明确表示出资是赠与双方的,则按照赠与处理(可参考上述第4点的“实务难点突破”)。

    6.婚后一方父母全额出资购房,产权登记在出资方子女名下,离婚时,房产如何分割?

    律师解答:

    根据《婚姻法解释三》第七条的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实务难点突破:

    适用该解释的前提是父母在出资时意思表示不明,如果有证据证明父母在出资时借款的意思表示清楚的情况下,则仍应以父母当时的意思为准,而不适用此种推定;

    在司法实践中,如果是婚后一方父母全额出资,并且房产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一般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即应当适用婚姻法解释三第七条,该房产应认定为自己子女的个人财产;但是如果是婚后一方父母部分出资,尽管房产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一般推定该出资属于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即应当适用《婚姻法解释二》第二十二条的规定,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所以,提醒各位父母给自己孩子买房时,尤其要注意:一是要全额出资,不要部分出资;二是要保留全额出资的证据,比如银行流水。建议专款专用,不要使用几个银行账号转账,以免举证不能或者出现和其他财产混同的情形。

    7.婚后一方父母全额出资购房,产权登记在双方或者另一方名下,离婚时,房产如何分割?

    律师解答:

    离婚时一般会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因为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二条规定,父母出资部分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除非有父母出资时的书面约定或声明,证明此出资是赠与自己子女一方。

    实务难点突破:

    双方结婚后购房,一方父母出资,且房产证记载于另一方一人名下的,若另一方不能证明该出资为对其一人的赠与,一方父母的出资应认定为对夫妻俩人的赠与;

    双方结婚后购房,一方父母出资,且房产证记载于双方名下的,该出资仍应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为宜,这也符合社会常理;

    适用该解释的前提是父母在出资时意思表示不明,如果有证据证明父母在出资时借款的意思表示清楚的情况下,则仍应以父母当时的意思为准,而不适用此条推定。

    8.婚后一方父母部分出资购房,产权登记在出资方子女名下,由双方共同还贷,离婚时,房产如何分割?

    律师解答:

    婚后一方父母部分出资购房,产权登记在出资方子女名下,由双方共同还贷的情形在现实生活中比较常见。

    这种情形中,房产到底应该怎么分割,在司法实践中颇有争议。有人认为应当按照《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处理,部分出资部分是对双方的赠与,婚后还贷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所以该房产应当平分;有人认为应当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规定,该不动产应当认定为出资方子女的个人财产,所购房屋婚后还贷部分及其对应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双方共同共有。

    实务难点突破:

    目前较为普遍的判法是,该类房产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当然为了防止出现显失公平的情况,对一方父母部分出资为子女购房的,离婚分割时可对父母出资的子女一方予以适当多分,至于“多分”的数额如何掌握,应由法官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作出公平合理的裁判。

    9、婚后一方父母部分出资购房,产权登记在双方或者另一方名下,由双方共同还贷,离婚时,房产如何分割?

    律师解答:

    离婚时一般会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因为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父母出资部分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除非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实务难点突破:

    该种情形的房产,父母出资的子女一方是否可以适当多分,目前没有统一的判决标准,法官有一定的自由裁量权。

    10、婚后双方父母出资购房,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离婚时,房产如何分割?

    律师解答:

    一般会根据《婚姻法解释三》第七条的规定,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实务难点突破:

    该种情形的房产,现实生活中的情形比较复杂,有双方父母全部出资的,有双方父母部分出资的。如果是全部出资,按照父母出资比例分割,比较好处理;如果是部分出资,就不好按照出资比例分割,因为婚后还有子女双方共同还贷部分,通行的判法,会按照共同共有处理,并照顾出资方的利益,对出资多的一方子女适当予以多分。

    11、婚后双方父母出资购房,产权登记在双方子女名下,子女离婚时,房产如何分割?

    律师解答:

    如果无其他相反约定,双方父母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双方的赠与,离婚时一般会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实务难点突破:

    该种情形的房产,出资多的一方子女是否可以适当多分,目前没有统一的判决标准,法官有一定的自由裁量权;

    针对6-11种情形的房产,若出资系一方父母或双方父母对双方的借款,比如双方都作为借款人以俩人的名义向父母出具了借条,则俩人为夫妻共同生活所欠下的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双方应共同偿还并承担连带责任。

    如果借条是出资方子女自己一人签订的借条,此类借条法院一般不予认可,所以,如果父母出资给子女购房,如果确系借款,建议在签订借条时要求双方签名为妥。
    我写的关于家暴好和家庭冷暴力的出庭辞拿去参考!

    出庭辞

    一、恳请法庭认定原告存在对被告的长期精神破害和家庭暴力,判决原告承担精神损害赔偿。

    被告的噩梦从和原告结婚后开始。由于原告性情暴戾,经常无端辱骂被告,长时间恶语相加导致被告形成心里压迫、畏惧,原告作为丈夫,异常冷血,不仅不珍惜夫妻感情,反而无端对善良的妻子事实漫长的家庭冷暴力,间或直接殴打,导致被告身心严重受损,两次在原告辱骂中昏厥,原告对被告已造成实质性侵害后果。

    2011年被告刚生育第一个子女,原告自己很少参与照顾产后的妻子和幼小的女儿,却对被告莫名挑剔,用严苛的语言指责刚刚经历生育身体虚弱的妻子,x月xx日被告才出月子忙着和母亲一起照顾婴儿,原告突然莫名指责、辱骂妻子,被告不堪忍受丈夫施加的言语暴力昏厥倒地。此后原告毫无悔改之意,以辱骂妻子等手段达到用精神折磨摧残对方,开始了长达八年的家庭冷暴力。

    201x年xx月xx日原告明知被告惧怕其疯狂辱骂,明知只要频繁言语攻击,妻子就会崩溃,于是故意再次恶意施加语言暴力,导致被告昏迷。一审庭审记录中原告辩称“她激动了容易昏厥,是其身体原因”,恰恰证明了原告明知被告在其长期精神摧残下产生的巨大心理压力,已经导致了严重疾病,作为丈夫,哪怕不是夫妻关系,只是朋友、同事,明知人家已经被自己伤害导致严重疾病,还忍心故意刺激?!

    看着妻子又一次被自己辱骂至昏厥,原告不闻不问,若非邻居看不下去帮忙照顾、打电话抢救,被告可能失去生命。原告甚至连帮其义务照顾两子女的岳母都狠心挥拳,毫不放过!郎心如铁,正是原告的令人恐惧的写照。

    新《婚姻法》第三条第二款规定“禁止家庭暴力,禁止虐待、遗弃”,原告无故对被告实施冷暴力、使用暴力,殴打被告,无论是在双方的户籍所在地还是在上海的居住地,具有报警记录、治安调解协议书、出警记录、验伤通知书、出诊记录、病人受理资料表(120急救)、微信记录等多种证据,诊断证明被告头部、躯上下肢均受损,眼部被挫伤,结合警方调解协议中原告赔偿被告5000医药费,可以确定原告殴打被告事实成立,证据完整,并非被告所称“没有打击头部,没有家庭暴力,仅仅为家庭纠纷”。原告以家庭纠纷掩盖其对妻子、岳母的疯狂暴力行为,用心险恶,令人发指。已有证据能够形成完整证据链,准确定性原告存在家庭暴力,是本案的唯一过错方。

    原告对被告长期实施家庭冷暴力,主观存在严重恶意,客观造成被告人格、健康权益受损,被侵权人两次重度昏迷,原告不闻不问。原告行为恶劣,完全符合家庭暴力中冷暴力特征。原告对被告长期恶毒攻击和谩骂,当众恶意地羞辱并殴打被告,已构成了侮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的规定,公民的民事权益受法律保护,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依法承担侵权责任。

    被告由于连续遭受原告辱骂导致两次昏厥住院,可以确定健康权受到侵害原告应予被告补偿并承担精神损害赔偿。

    二、恳请法庭判决两婚生子女由原告抚养。

    原告存在严重的家庭暴力、冷暴力行为,考虑到长女已经八岁,即将进入青春期,其生理心理需求更合适和母亲交流、由母亲照顾、引导,原告严重暴戾的性格,及其家庭环境,不利于女儿健康成长,并且,被告当初冒着身体受损生育二孩,就是为了两个孩子相依作伴,共同成长,被告不能忍受孩子们因为离婚被迫分开生活,被告作为一个两个孩子的母亲,恳请法庭应判令两婚生子女随被告生活,被告品行端正、性格温柔,有能力照顾好两子女的生活及学习、成长。

    三、请求本着照顾女方及无过错方的原则,依法分割共同财产。

    (具体财产涉及隐私略……)

    上述财产属于双方婚后共同出资购买的夫妻共同财产,根据《婚姻法》第四十六条第三款之规定,实施家庭暴力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原告作屡次实施家庭暴力并导致严重后果的过错方,离婚时应少分共同财产,请求法院本着照顾女方及无过错方的原则,依法分割财产。
    大树底下(一)

    方玲脚步轻快的走向大队长办公室,前几天松哥请吃饭,方玲意外的领导面前博了好印象。
    刚刚大队电话叫她去过去,方玲步履轻快又有点儿紧张,来经侦部门快两年了,一把手召见这是头一回。
    没说几句,就交给她一份材料,原来方大要出去讲课,让她做PPT。本部门一把手让自己“发挥你的特产”帮领导做个PPT,这事儿占不了太多时间,方玲从进办公室到出来不过几分钟,但感受到领导对自己的肯定和欣赏,感觉瞬间人生到了小巅峰。
    方玲21岁,妈妈小学教师工作忙,方玲5岁就上了小学,二本法律专业,毕业当年作为应届生考入公安系统,是同期当中年龄最小新人,新人培训期间班上都有人比她大十几岁,必经公安系统有相当一批军转人员,方玲人靓性子活跃且没大学生的架子,很快赢得军转那几个人的喜欢,松哥经常带她玩,培训结束后成了“兄妹”,不时一起聚聚。
    上个月人员大调整,经侦部门换了一把手,新来大队方大中
    是军转干部,在部队做政委,正处到地方调副处,副处位置一时又找不到,就下到基层,大队是正科,松哥估计也就是过度,毕竟他老婆可是分管妇联的副厅级领导。
    松哥属于志愿兵退伍,去了派出所也没职务,不甚如意,他原先在部队相当活络,可惜文凭太低,没弄成军官,方大中就是松哥部队的政委,松哥做勤务兵,跟政委跟得挺紧,不过方大中比较“正直”,说白了就是太谨慎,不太为下面人办事,松哥跟领导没沾上实质性便宜,但到了退伍阶段,还是方政委帮他联系了公安系统,还弄了正式编制。
    这份人情松哥一直没还上,因为方大中“正直”,送钱送礼坚决不要,没想到不到两年方大中也进了公安系统,原先的部下请吃饭,方大中“平易近人”,爽快应邀。松哥也够不上有分量的领导让人家作陪,就找了几个关系好的方大中也都有印象的,连同方大中的新下属年轻漂亮活泼酒量好的方玲一起作陪。
    松哥并非外表那么耿直、热情,人嘛,三十出头了,连个职位都没有,再没些心思,在单位怎么混?
    他早结婚了,老婆在桐庐老家开饭店,如非如此,松哥平时也拿不出闲钱经常请吃饭。
    方大中专业进入公安系统对松哥是个利好消息,一来自己就是方大中帮忙搞进来的,实打实的嫡系,而来,方大中目前职务底不代表一直上不去,毕竟人家老婆副地级。松哥的小目标是搞个派出所所长干干,今后吗,到退休前怎么也得弄个副处非领导职务吧?

    “雨辰姐姐,帮我做个封面呗?”方玲拿着U盘凑到丁雨辰旁边。
    “什么封面?”丁雨辰正在做移送诉讼案件统计,下面报的数据不准,一上午都在电话核对。
    “就是PPT,不麻烦,就是设计个大气的讲义背景。”
    “什么讲义?”
    “党建,不要一大片红旗那种,要有,要有些深沉、内涵吧,反正,底色要蓝色。”
    丁雨辰放下鼠标看看她,“我今天一大堆报表,你什么时候要?”
    “什么时候?越快越好,当然,也不能~~”方玲弯弯着眉眼萌甜萌甜的笑,“姐姐,这个封面对我很重要,我是真心喜姐姐的设计,要不你下午做给我?反正,不能敷衍哦!”
    雨辰眉头直抽,下午?那就是中午牺牲休息了?我靠,律所就不少这种专门挤占他人业余时间的寄生虫,这个方玲漂漂亮亮的,仗着年轻可爱,一肚子坏水啊。新人培训时就发现她不是好东西,唉,偏偏一个部门,给她黏上了。
    丁雨辰心软,忍不住骂自己我特么又不是“军转”,干嘛要吃她这套。
    中午还是帮她做了,结果封面出来又要成套背景,都给了她,一会又问图片上怎么加文字,“你把图片做背景,直接上面打文字。”
    “直接打字,很生硬,不好看,又不陪你模板上的字体,要不,你教教我怎么作文字?”
    丁雨辰一个中午没休息,马上要上班了,再教她ps哪来的时间?
    “你看马上要上班了,我下午要外出执行,你自己下个软件,加文字美图秀秀美颜相机都可以,手机就能搞定,对你来说分分钟!”
    王雨辰关上电脑,喝了杯水,也不看方玲一脸不情愿嘟嘴卖萌,拿起文件袋就超外面走。
    走逃企业注册地址是一栋外观尚可,一进电梯就非常不好的公寓楼......
    大树底下(二)
    电梯吱吱咯咯下来,门一开丁雨辰吓了一跳,里面像是撕扯过,很多白色胶带留下的黏胶和划痕,深灰色的箱底看不到金属光泽,门缓缓合上,咯吱咯吱的响动中电梯上行,李科长拎着公文包面无表情,四壁的划痕看久了倒有些像是有意思的涂鸦或者符号?
    电梯停在了十四楼,李科长率先走了出去由于两边都是墙壁,离开电梯口附近很快就陷入黑暗,过道在黑暗中显得格外幽长、暗沉,照明灯多半坏了,走过去,一两盏还能发出黄色暗淡的光。
    “我靠,怎么注册在这个地方?好像都没人住。”气氛不对,丁雨辰想放松情绪。
    “财富广场,前几年开发商走逃,住户拿不到产证,后来政府干预,房产证是拿下来的,配套设施没人落实,物业也跟不上,租金便宜,注册的空壳公司很多。”李科长走到了1417门口。
    按下门铃,门铃坏了,李科长敲门,丁雨辰拿出执法记录仪拍摄。
    半天,没有回应。
    “估计没人。”李科长微微叹气,“去物业询问。”
    正要转身离开,里面传来一声呜咽,像是狗叫,但声音虚弱。
    “里面有狗?那就是有人!”李科长又抖擞精神敲了半天,回应他的是狗叫的声声凄惨。
    “这狗叫得怎么这么瘆人?”丁雨辰似乎闻到了不太好的气味。
    “我下去找物业!”李科长丢下这句话就走向电梯口,楼道里的灯随着李科长的脚步亮起灭掉,1417门口只剩开着手机电筒的丁雨辰。
    “有人吗?!”丁雨辰对着楼道喊,声音吞没入四周的黑暗。
    几分钟后手机响了,“我被锁在楼里面了,楼下入口有个插卡锁,物业不在了,可能出去了,要不你也下来吧。”
    丁雨辰走到电梯口,灯灭了,大楼似乎停电了......电梯门对着一面没有玻璃的窗口,丁雨辰向窗外望去,双子楼A座天井设计,向下光线越来越暗,底下的方寸之地似乎有些看不清。
    突然有个白色的人影落了下去,紧接着是落地重击拍碎一般的声音,“不好啦!死人啦!”李科长的声音从楼底凄厉响彻,丁雨辰在十四楼都听得一清二楚,丁雨辰扶着窗口,下意识没把头探出去,一幅玻璃擦过前方几厘米摔了下去,紧接着是李科长又一声惊呼,丁雨辰似乎自言自语“别以为,我会探头出去”......
    回到办公室已经是下午四点半,财富广场发生命案,李科长和丁雨辰作为现场目击证人各种笔录到三点半结束,从刑侦回来,丁雨辰一身黏腻,真不是个好日子,不仅当场目击有人跳楼,1417室内还有两具尸体,门缝底下塞也很多塑胶泡沫,腐臭才没有充斥楼道,刑警上来的调查跳楼的死者,鬼使神差,丁雨辰让他们打开了1417的门,一条瘦干的金毛条用劲最后的气力撕咬门下面缝隙里的塑胶泡沫,它听到了李科长敲门,在饿了一周后拼尽最后一丝气力求生。
    “这狗还真忠诚!”刑侦的长安带走了金毛,没人注意丁雨辰的情绪,死者一男一女,死得惨烈,丁雨辰只是跟着进了现场。
    方玲已经听说了李科长带着丁雨辰遇上了凶案,此刻带着莫名的绿色笑意,“雨辰姐姐,听说,你和李科长今天遇上了大要案?”
    “我特么遇上什么跟你鸟关系?!”回来之后丁雨辰忽然转了脾气......
    方玲立即满眼委屈,“丁雨辰,你怎么这样?我这不是关心你?!”
    丁雨辰只想回家冲个澡,不再理会方玲,方玲幽怨的眼神却阴恻恻围着她.....
    大树底下(三)
    作为重大凶案的现场目击证人,丁雨辰和李科长开启了车轮般的“协助调查”,接下来的一周丁雨辰几乎都在刑侦研判中心,随时配合各路专家“了解情况”,报表工作不能耽搁就被安排到了方玲手上,方玲满腹怨气,正好松哥又有个应酬,得知方大队也会参加,方玲下午四点溜岗去美容院护理、化妆,等到六点妆容精致到达饭店,惊艳了包厢。
    方玲被安排在方大队旁边,低声絮语是免不了谈谈最近的工作,“丁姐不是被刑侦叫去两次么,她就说没时间报报表,那这项工作,也就我揽下了,厅里的报表是不能拖延,丁姐那么多数据都没整理,我前期也不知道丁姐突然交出去,所以,准备工作都要从头来,嗯,这几天都要加班,宋松叫我出来,我还犹豫呢,唉,吃完饭,我还是要回单位加班报表的。”
    “丁雨辰到刑侦协助办案我是知道的,报表临时交给你也是看重你的能力,李科长电话里跟我说过,你表现的不错,年轻人就应该积极主动,做了事情大家都能看得见,小方啊,你放心,干什么,什么样的工作态度,领导心里有数。”
    方玲听不太懂大队这番话的含义,领导似乎认可丁雨辰甩包,搞不好这是白白给她背锅。
    方大的表情看不出倾向,松哥他们一轮轮敬酒,方大也渐渐放开了,方玲也趁着酒意黏黏糊糊半靠着领导,“领导,我真不能再喝了,还要加班呢,你不知道,李科长就知道偏心,丁雨辰整天往外跑跑,别的事就都丢给我,我是愿意多承担啊,但是,我干了那么多,李科长也不会告诉方大,方大,我是不是说错了?”
    方大拍拍小女孩的肩,“好好工作,我这不是看得见么?宋松啊,方玲这丫头,还真不错!”
    宋松满脸酒气,猥琐的笑了......
    丁雨辰的报表根本无需天天夜里加班,这个夜里,喝high了的方玲被宋松推上了车......
    丁雨辰还在重案组跟几个刑侦警员一起吃盒饭,“两个案子看上去没什么关联,跳楼的是信用贷,屋面那两个,应该是情杀、自杀。”姜朔一脸疲惫,下巴到侧腮冒出了青茬。由于休息室桌子不大,姜朔几乎挨着丁雨辰,推开盒饭人趴在桌子上,“我先睡会儿,有事儿叫我。”
    对面的长安也是眼窝深陷,“出去抽根烟,麻蛋这叫什么事,一栋楼出两起命案。”
    “还不是你们刑侦李科长威武,听说当年柳州回来没多久市领导带着秘书投江。”方啸堂站了起来,“丁律师,你们李科长可是传奇人物,基本属于柯南,到哪哪出事儿。”方啸堂笑了起来,“小丁你跟了李科长几年?”
    这话听着别扭,“我到他们科两年,柳州的事儿听说过,不过和我们李科长其实也没有关联,就这个案子吧,本打算下午去,要是下午去,起码不是跳楼的目击证人。”
    “跳楼那个基本可以定案,就是套路贷受害人。”
    “我上头落下的玻璃呢?”
    “十七层窗户松动脱落,初步判断没有外力,和跳楼地点不在同一方位,没有人为迹象。”
    “人命关天,不过最终要看证据!”丁雨辰起身收拾饭盒,顺带把桌上另外三个吃剩的也丢进垃圾桶。
    “丁雨辰,你还真蛮勤快的,就这么多年,我还真没遇见过比你勤快的女警员,哎你有没有对象?推荐一个,睡你旁边那个,姜朔,公安大学本科,父母都是医生,他爸还是院长,妈是妇产科医生,独生子,家里房子好几套,人品可靠,除了抽烟,没有不良习惯,而且,你看哈,仔细看,我们刑侦绝对的一哥,胡子剃了,比那胡歌帅得多,他爸朝鲜族,这也算混血,就这身高,到哪儿都是人群中亮点!”
    “人群中的亮点,按你这说法他都不应该干公安!”
    “人不可貌相嘛,再说他也不是便宜,谁说警察不能帅?对了,你们方大,号称江南一枝花。”方啸堂大笑起来,“部队做到政委,怎么整的一脸娘娘腔。”
    没有吧?不过人长得白净斯文而已,方啸堂这个“山东大老粗”,显然是对白面小生充满妒忌,不过方大队跟刑侦完全没关系,方啸堂笑话人家,难道仅仅因为人家也姓方?
    “不用看着我!你往后看,就那个鸟人,你往后看,不是好东西!”方啸堂说的理直气壮,他虽然嘴碎八卦,但应该不至于胡乱编排,丁雨辰对新来的方大队并不了解,倒是听说了军转的老油条宋松是他部下。
    “老方,还是多关心你们的案子吧,我明天应该就可以回去了,天天这么协助、配合,都快变八股文了,可我说这个跳楼的死得蹊跷,你们有人接受么?”
    “有啊~~”姜朔伸开手臂,抬起脖子,“累死了,越趴越难受,对了丁雨辰,你凭什么说那楼有问题?公安局负责破案不负责可破风水!”

    大树底下(四)
    “没问题你们结案好了,这里我也待不住了,我们那边有人黑我,说我找借口出来混逃避工作,烦都烦死,明天我肯定回去了,人怎么死的跟我没关系,跟我们那案子也没直接关系,再说有什么事儿我们李科长先担着!”
    “长安,长安!”姜朔喊了两嗓子,长安掐灭烟头进来了,“你跟我再去现场一趟!”姜朔转眼已经整理好出门,“那个,丁雨辰,你去不去?”
    “我?!”丁雨辰一指自己,“我靠,到那里就大半夜了,那地方,我擦,请问我们李科长去不去?”
    “李科长不在,下午就去市局了,你到底去不去?”姜朔居然流露出不耐烦。
    “雨辰,不想去就留这里和我值班!”方啸堂像是很仗义,值班?值个毛线?难倒回去还能调休?
    “走吧,长安,把你那狗叫着吧,万一,万一楼道里有什么,你那狗说不定看得到,不说是猫狗能看见不干净的东西?”
    姜朔白了她一眼,怎么会把这么个神精病的话当真?
    一行三人还有一狗十点二十离开公安局,十一点刚过到达财富广场,姜朔走在前面,丁雨辰大大咧咧跟了上去,她不像是害怕,长安牵着狗断后。
    夜里保安留在门卫,这几天警察没少来,没等出示证件,保安就提着钥匙串迎了出来,“姜警官,A座这几天没什么晚上过夜,你们要上去?”
    “嗯!”姜朔点头,保安打开门干脆用固定架把门撑开,“我就到保安室门口坐着,这门,不用关了,给你们留着。”
    丁雨辰看了保安一眼,案发当天和李科长来可不是这个待遇,不过也许出了大事,保安当然要显出积极。
    丁雨辰站在了电梯口,悠悠问道,“要上电梯么?”
    “我们一层层走!”一楼楼道灯管铮亮,应该是出事后新换的,三人牵着狗刚上楼梯,就听见电梯的叮咚,在近乎密闭的夜里,这“叮咚”来的清脆、惊心!
    “不是没人住么?”长安停下了脚步,丁雨辰差点撞他身上,“我下去看看!”姜朔说话间已经冲到了电梯口,丁雨辰下来的时候正好电梯门打开,一股血腥冲了出来,大金毛失控一般往楼外窜,长安被它带了出去,固定铁门的支架突然松动,进楼的铁门哐的一声锁上了!
    “我擦!”灯果断及时黑,姜朔的电筒照进电梯,“别过去!”丁雨辰拉住他,电梯门突然合上,黑暗中联排红灯快闪,电梯冲上十九层,又急速下坠,姜朔扣着丁雨辰手腕靠在边墙上,电梯狠狠砸下,路过门厅落入地下!
    随着电梯坠地的声响,门厅的电梯门再次裂开,哗啦掉了下去......
    外面传来了长安的声音,“门打不开了,姜朔,你们没事儿吧?里面什么声音?”
    “暂时没事,电梯出了事故!”
    “长安,赶快报警啊,电梯里有血腥,快去叫人,人多了,我们就能出去!”丁雨辰喊了起来。
    丁雨辰的咋咋呼呼冲散了门厅诡异的凝重、血腥,姜朔走到电梯口往下看,电梯车厢已经被落下来的减速箱、导向轮、拽引轮、承重大量和各种支架砸进坑底,电筒照不进电梯间。
    “不用看了,里面有具血尸!”
    姜朔转头有些诧异,电筒的侧光映出丁雨辰淡灰、平静的脸,“这栋楼果然有问题,一会儿大队人马要来了。”依稀传来警车声,姜朔也拿不准要不要跳下去看个究竟,丁雨辰拉住他,“别下去!”
    “不下去怎么知道情况?”
    “下面是血尸,血尸,不像是新鲜的尸体。”丁雨辰闭上了眼睛。
    “你怎么知道?你究竟是什么人?”丁雨辰的表现已经脱离了姜朔对客观事物的认知。
    “我懂一些——诡道,下面没有活人,你下去有危险。”姜朔一脸震惊的看着丁雨辰。
    “我知道你胆子大,底下的东西——”丁雨辰没好意思说出“胆子大也没用”,她轻微的叹息让姜朔停止了跳下去一探究竟的冲动,“诡道是什么?神鬼术?”
    “不是,类似玄学吧,但也很实用,可偏门,可避祸,我只知道皮毛。”
    门从外面开了,长安和几个警察一起冲了进来,“我靠,电梯掉下去了!”
    长安看了丁雨辰一眼,划过的眼神意味深长。
    刑事分局忙了一整夜,电梯里的尸体竟然是前天送去医学院做教学的车祸遗体,大量的血迹并非人类,是牛、羊血。
    A座租住了医学院的研究生,连续三年没通过论文,精神崩溃前夕搬回了一具尸体,像是按照某种宗教做了仪式,但当事人已经精神失常,楼道监控又出了问题,谁也不清楚疯了的研究生为什么把尸体送进电梯,更说不清楚电梯为什么突然失控、上行、坠楼......
    丁雨辰回到了经侦,既然刑侦那边已经出了合理的报告,连李科长也不在执迷于“配合兄弟部门行动”,桥归桥,路归路。办公室透着浓郁的绿茶气息,方玲淡蓝色的七分裤勾勒出几分诱人的成熟,方大队罕见到科室的“了解工作”,方玲和李科长的头几乎要凑在了一起......
    查询配偶名下房产法律依据和具体方法

    1、需办理这项业务的申请人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等证明夫妻关系的有效证件,并提供配偶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就可以到市政务服务中心查询。

    2、家庭房产证明每宗收费40元。

    3、所需资料包括:相关购房证明(如买卖合同等);本人户口簿、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出具家庭成员名下房产情况证明申请表》。

    法律法规依据:

    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活动,加强不动产登记资料管理、保护和利用,维护不动产交易安全,保护不动产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不动产登记资料,包括:

    (一)不动产登记簿等不动产登记结果;

    (二)不动产登记原始资料,包括不动产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材料、不动产权属来源、登记原因、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等材料以及不动产登记机构审核材料。

    不动产登记资料由不动产登记机构负责保存和管理。

    第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机构负责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管理工作。

    第四条 不动产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可以依照本办法的规定,查询、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

    不动产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可以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代理人查询、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
    大树底下(五)
    看着两人围着领导嗡嗡嗡嗡,苍蝇一样直飞,丁雨辰心里喷了一个呸!李科长这个人嘛,是不坏的,四、五十岁了,还是副科,往领导跟前凑那也正常,方玲才工作两年,作为新人对领导如此热情大胆,丁雨辰内心直翻白眼,毕竟律所干了六年,识人的能力不算太差。
    “雨辰,你上半年的台账呢?”李科长终于想起了丁雨辰。
    方玲在领导面前巴拉了半天却说不出基层上报情况,本来就不是她做的,抢功又没把基础做牢。
    丁雨辰调出台账,指标比省厅的报表简单,一目了然,方玲毕竟第一次代填报,不清楚多个指标可以按简化的路径登记台账,方便领导知情、考核。
    但是绿茶总是绿绿的,不可能是一株小草,甘于寂寞。
    “丁姐姐交给我的原来是超复杂的报表啊,这个台账这么简单,你要当时跟我说了,我顺手就统计出来了,方队等数据可等了你两天!”
    丁雨辰没回她,拿过鼠标在综合报表上划出几条标记,“方队,综合数据这么查询也可以,基层上报数据我们做考核的就这几项,其他都是省厅要求的基础数据,我们这及考核就这几项。往年统计工作分两次,上半年也就是六月底,下半年十一月,向您这样随时了解还是第一次,我下回注意,如果需要,我会按月传您的文件夹。”
    不就是讨好领导么?谁还不会呢?你一个工作两年的小绿茶婊和省内排名Top2的大律所独立办案五年的律师就那么好比?
    但是绿茶岂肯退让?“雨辰姐,下个月不会快到月底又去刑侦吧?我这个代做报表的做着做着,还有些顺手呢。”
    麻蛋,没完没了啊,“领导正好在,方队,我这冒昧一句,方玲小同志这么主动热情,有特别钟意报表工作,要不,领导您批准,我干点儿别的?”
    方大中没想到丁雨辰会这样说话,按照部队的习惯这叫没规矩,但来公安这段时间,方大中也了解了公安一些人和一些做法和部队完全不同,丁雨辰的话让他不太痛快,但他也听说过丁雨辰业务不错,于是略略收敛了随意,“主动工作是好事情,李科长,你们科里要多相互配合。”
    说完就走了,并没多看方玲一眼,方玲就有点困惑,方大这是有表扬自己“工作热情”的意思么?她对报表没兴趣,又麻烦又累人,只想顺带在领导面前表现一番,尤其是丁雨辰刚才一副巴结领导的嘴脸,怎么转瞬就成了这样。
    “都去工作吧!”李科长“以后都注意点儿!”
    也不知道注意什么......
    由于两个当事人已经死亡,财富广场那个案子在经侦部门经集体审议终结。
    一转眼到周末,方啸堂叫丁雨辰一起吃饭,也就刑侦那几个人,丁雨辰预先答应了原先的客户,跟方啸堂说了几句客气话,也没再问那边的进展。
    八点半和客户道别,丁雨辰在街边打车,方啸堂和姜朔突然出现,“没这么巧吧?”丁雨辰停止了招车。
    “下半场有空吧?我们有点事儿,想叫你一起。”方啸堂和丁雨辰一期进来,自恃关系不一般。
    “快九点了,什么事儿啊?要跟工作有关,拜托上班时间走程序。”
    “也不算工作,是这样,姜朔,想叫你帮个忙。”
    “帮忙?我能帮忙干什么?”
    “介绍对象!”
    “开玩笑吧?我能介绍——呃,不是要介绍方玲吧?”
    “方玲?绿茶婊?你想太多了!”方啸堂笑了起来,“是这样,冥婚,听说过吗?姜朔说你在行!”
    我靠!丁雨辰诧异的看着姜朔,姜朔修剪掉胡茬,这么一细看,还真是——挺顺眼的,呵呵,“什么叫我在行?”
    “去殡仪馆一趟,有个女尸,很特别,一时找不到有经验的人,你不是,不是懂那个鬼道么?请你帮忙去看看。”
    “瞒着上级大搞封建迷信呵......”丁雨辰上了车,不知道为什么有种感觉,自己是沾上了事儿......
    大树底下(六)
    冰冷的灯光下,拉出冷藏柜掀开白布的女尸惊艳的让人心颤!睡美人,新娘妆容,鹅蛋脸,完美的鼻梁,睫毛低垂,丰润的唇色没有沾染死亡的气息,通神大红中式礼服,小五福金线绣,就连鞋子都是传统式样,绣工精细。
    “技术部门鉴定自杀,邻居报案,手机有简单留言,没有凶杀痕迹。”姜朔盖上尸体。
    “新娘妆和礼服是家属处理的?”
    “你怎么看出来的?”方啸堂有些意外。
    “表面没有伤痕应该是服药,服药应该有些症状吧,不可能死后如此精致、整齐,并且这个发式,我估计自己很难弄出来,何况死后纹丝不乱,对了,我不是刑侦的,也不在技术部门,这个判断不应该问我。”丁雨辰很诧异这样盛装怎么会火葬。
    “如果是冥婚不应该送殡仪馆火化。”
    “殡仪馆不一定是火化,是邻居举报,死者死亡三天,停放在居民楼内,被邻居无意发现,举报,报警后不得以送殡仪馆,没说要火化。”
    “那就是在等合适的日期,这些情况不是应该询问家属么?”
    “就因为问不出来,觉得蹊跷,所以叫你来。”姜朔把女尸推回冷藏柜。
    “如果是冥婚肯定要对的上最近的吉日,盯着家属,不过如果不是他杀,那人家自杀后如何殡葬,应该也不是你们的范围。”
    “这么漂亮的女孩子,总不能白死了吧?我跟你说,这女孩子没有亲妈,他奶奶账户上最近还进了一大笔钱!”方啸堂一脸义愤。
    “要这么说是有点儿问题。”丁雨辰看看停尸间四周,“是不是先出去?”
    “走吧!”姜朔走在左后,出了门,值班的保安锁上了大门。
    拐弯离开那个区域,保安凑到姜朔面前,“几位警官,我有点儿事想跟你们请教,就是我一点不成熟的想法,也不知道能不能做线索?”
    “你有想法?”方啸堂问他。
    “就是里面那个新娘,那个新娘吧,我们这里起码我知道这十几二十年的档案,就没有这样打扮进来的,不怕几位笑话,我呢,九堡那边拆迁户,家里不少套房产,收房租都够了,我这人闲不住,小时候,我奶奶给人算命,我也学了点,当然,那些算封建迷信,拿不出手,但是我吧,我就是喜欢那些,平时没事儿网上写写灵异文,这几年家里拆迁的房子都到手了,也没压力,我就想投身爱好,这么着就来了殡仪馆,你别说,还真没遇上多少邪门的事儿,但这一次,就这个新娘,我觉得大有文章!”
    “行啊,没想到殡仪馆潜伏着大神!”方啸堂来了精神,三人跟着保安进了保安室。
    “我跟你们说,这新娘进来那天我就发现不对,跟来的三个人,我估计当中有一个是做阴活的,那双眼睛十分阴戾,按小说上写那就不是活人的眼睛,不过进来并不登记所有人的身份信息,我这两天没少留心,你们知道为什么这个新娘不像是死尸么?”拆二代眼珠转的满好笑。
    丁雨辰先前的疑问就有了答案,但她并没直接说出来。
    姜朔的目光正转向她。
    “这个新娘的魂魄被锁在了身体里,正常人死了,魂魄脱离身体,然后头七回来看看那些,但是这个不同,魂魄没有离开身体,我学识尚浅,弄不清什么道理,但要是这样,新娘就不应该是自杀!”拆二代灵异作家继续侃侃而谈!
    大神无处不在啊!
    姜朔抿了一下嘴唇,“雨辰,你的想法呢?”
    “我又不是算命的?不过这位作家部分观点我也觉得有道理,一个自杀的人死后怎么完成发型纹丝不乱?起码这套妆容就是死后做的,查查什么人给她做的,那套礼服看起来量身定制,杭州本地结婚不实用小五福吧?看做工不是淘宝上那种,那就是广东、香港地区才有的挺贵的传统结婚礼服,至于冥婚和阳间婚礼礼服有无差异我不懂,我的初步判断有人预定了这位大美女的死亡,至于用什么方法完成“自杀”,别忘了我在经侦。”
    “我就说嘛,肯定有问题,这个新娘妆不是殡仪馆提供的,来的时候就画好了,整个杭州市能给尸体化妆的也就几位,肯定不是他们,手法不一样,化妆品也不一样,这个新娘的化妆品似乎添加了什么。”
    “添加了什么?”方啸堂没在尸检报告看到化妆品成份,只写了品牌,很贵的品牌。
    和保安留了联络方式,三个人回到研判中心。
    尸检报告和技术鉴定都表明死者为服用过量安眠药自杀,死者为xx大学在校研究生,由于连续三年未能通过毕业论文,精神严重抑郁,曾服用半年以上抑郁症治疗药品,导师和同学都对其精神状态表现出担忧,也就是自杀死亡似乎预料当中......

首页 上一页[8] 本页[9] 下一页[10] 尾页[17]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感情生活 最新文章
35岁女人无处安放的情绪
我总觉得男人蠢,我是不会和他结婚的
婚姻感情好不好,看看就知晓
人不求人一般大,此生立志要做一个半点“眼
有一种情谊是我只想成为你最信任的朋友
内心煎熬,需要倾诉
男友很看中我的工作,非得有编制才行,大龄
姐妹们帮我看看,42岁,离婚2年,财务半自由
用心做两个月饭。。。。。。。。。
八年抗战般的相亲经历之后,三部曲的第三部
上一篇文章      下一篇文章      查看所有文章
加:2021-07-05 21:30:28  更:2021-07-05 21:45:58 
 
古典名著 名著精选 外国名著 儿童童话 武侠小说 名人传记 学习励志 诗词散文 经典故事 其它杂谈
小说文学 恐怖推理 感情生活 瓶邪 原创小说 小说 故事 鬼故事 微小说 文学 耽美 师生 内向 成功 潇湘溪苑
旧巷笙歌 花千骨 剑来 万相之王 深空彼岸 浅浅寂寞 yy小说吧 穿越小说 校园小说 武侠小说 言情小说 玄幻小说 经典语录 三国演义 西游记 红楼梦 水浒传 古诗 易经 后宫 鼠猫 美文 坏蛋 对联 读后感 文字吧 武动乾坤 遮天 凡人修仙传 吞噬星空 盗墓笔记 斗破苍穹 绝世唐门 龙王传说 诛仙 庶女有毒 哈利波特 雪中悍刀行 知否知否应是绿肥红瘦 极品家丁 龙族 玄界之门 莽荒纪 全职高手 心理罪 校花的贴身高手 美人为馅 三体 我欲封天 少年王
旧巷笙歌 花千骨 剑来 万相之王 深空彼岸 天阿降临 重生唐三 最强狂兵 邻家天使大人把我变成废人这事 顶级弃少 大奉打更人 剑道第一仙 一剑独尊 剑仙在此 渡劫之王 第九特区 不败战神 星门 圣墟
  网站联系: qq:121756557 email:12175655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