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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情生活]狐狸最新离婚案例小说系列——更新持续中(转载)[第7页]

作者:我爱狐狸皮大氅
首页 上一页[6] 本页[7] 下一页[8] 尾页[17]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十五)黑金罗镜
    郑簇渐渐严肃起来的表情,让王雨辰更加怀疑这事儿不好,此时装潢公司的人陆续签到,新的一天正式开始。
    郑簇又恢复了那副无人无害的表情,今天居然有三个装修项目,王雨辰遇上了挑剔的客人,光看设计图就是一上午,等客人终于没下定决心离开时,已经过了十二点,郑簇递过来盒饭,“还没凉,不用这么拼。”
    王雨辰白了他一眼,郑簇确实会做3d效果,说起来公司能独立完成3d设计的屈指可数,郑簇当然不用费口舌接待挑剔的客户,王雨辰只能接过盒饭快速扒拉,就算潜伏,那也要像模像样吧,反正没有业绩压力,最多就是费费口舌。
    下午被拉去看房,晚餐也就是面条,等回到公司八点多了,王雨辰去冲了个照,洗了洗换下来的衣服,加班的人还有两个,郑簇也在修饰效果图。
    他专注的表情和控制住标的手,看上去和装潢公司的设计师没什么两样,这个体育特长生,居然真懂设计,精通室内装潢渲染效果,并且,他还会用罗镜照风水,王雨辰真正对郑簇产生了兴趣......
    等公司的人都走了,郑簇特地到走廊外面看了一圈,回到办公室从他的双肩包里拿出罗镜,示意王雨辰过来。
    王雨辰犹豫着走了过去,郑簇让她看罗镜,罗盘中央是一个圆形天池(就是指南针),外面是金属面黑底金字的活动转盘,也就是内盘,盘上一圈圈堆满字,一圈叫做一层,当中有一层是二十四方位,最外是一方形盘身,称为外盘,也叫方盘。“这个盘身是花梨木制造的,是罗镜制作中中最耐用的材质,并且这个罗镜,天池外面是黑金转盘,一般都是铜转盘。”郑簇一遍摆弄一边讲解,“你的意思这个罗镜材质高级?”
    “这个罗镜,曾谨献过皇宫,辗转流落风水大师手中,这个罗镜和普通的罗镜不同之处不仅在于材料昂贵,转盘的黑金是上古金刀重新铸造,据说可以辟邪。”
    “这么高端?”王雨辰心想这么高端你怎么能弄到手?郑簇似乎看出来了,“罗镜的价值并不在于材料,这面罗镜有太多特殊之处,来历也不是一天两天说得清楚,以后我慢慢和你说。”
    “罗盘这么多层,二十四山那一层才是坐向,就在天池附近......”郑簇几乎手把手教了王雨辰三个多钟头,转眼已经后半夜,“现在你用罗镜找出这套房子的宫位......”
    王雨辰困倦异常,内心不定,“这个针为什么乱动啊?”
    “针乱飘为溏针,向西,底下东边有坟。”
    “有坟啊?这不是小区么?以前有吧,早迁走了吧?”
    “可能是地下,徐家方向我看过,阴蛇护穴,这个小区风水有严重问题,当时这些年好像也没有太多大事发生,估计有高人做过风水格局,可惜我学识浅薄,也没看出来名目。”
    “师兄你别太谦虚了。”听他浪费了大半夜的口舌,咱总有点儿表示吧,不管怎么样,起码知道了一些关于罗盘、风水的知识,这一趟无论如何,都挺值得。
    “你是不是困了?”
    “是啊,我昨晚就没睡。”
    “去睡吧,我就睡在办公室,你安心睡,不用害怕。”郑簇揉了揉王雨辰的头发,“去睡吧。”
    晕,还真是摸摸姐嫡传了,“你能不能别动手动脚啊?”
    郑簇笑了笑,眼睛和笑颜那么好看,“睡觉去吧,去吧!”

    我冲了个澡,从昨天到现在已经超过三十多个钟头没睡,人特别困,手机滑到枕边,眼睛睁不开,转眼就睡了。
    细微而清晰的咯吱声不知从哪想起,确切的说是咯铮、咯铮,听不出来是来自什么的响动,周围一片沉寂,只有这越发明显的咯铮。迷迷糊糊套上拖鞋,脑子里却被“针乱飘为溏针,向西,底下东边有坟。”这个念头占据,向西?西是指哪里?转眼就已经到了室外,小区里后半夜路灯格外凄零、惨淡,往西不就是徐家别墅么?
    我犹豫了片刻,就已经进入徐家别墅,这是凶案发生之后我第二次进入院子,院子比从外面看要深,上次跟着一大群围观的人进来,没发觉从门口到别墅的路竟然这么长.......四周还起雾了,我这才发现出来没带手表,呃,手机了出了问题,显示屏老是死机。
    浓重的雾遮几乎挡住了道路,迷雾里似乎有些我看不清的危险的存在,但我仍执着的想进别墅,迷雾里伸出湿滑的手,被我挡开,我不知道从哪抓起一根棍子,驱打缠上来的黑色的鱼皮一样黏滑阴冷的手臂,一切万般诡异,可我并不知道怕,一边打开那些触手,一边朝着别墅门奔过去。
    别墅的门开着的,案发当天我只是远远往里看,并没看见什么,此时,我已经进入大厅,我想起墙上应该有血字,于是,墙上就出现了血字,可我记得他们说是“拆”,但为什么墙上出现的,竟然是我不认识的字符?
    四周再次被黑暗包围,我才想起,这是后半夜,刚刚我看到那些字符的时候,像是白天?黑雾里有了更多让人恐惧的存在,我开始奋力往外冲......
    “王雨辰,王雨辰!”我听见有人在叫我,声音就在附近,“王雨辰,你怎么了么?我要开门进来了!”
    话音未落,有人拉住我的手,温暖的感觉瞬间消退四周的冰冷寂静,我感觉郑簇又在揉我的头发,可是,他不是在?
    “我是在做梦?”
    “醒了?我在外面,听见动静不对,叫你你不回应,只好,只好把门弄开进来了。”
    我擦,我完全醒了,我穿着短袖t恤在床上,两腿冰凉,我靠,睡着时我只穿了底裤,被子踢到了脚下。
    “你,你居然进来了!”
    “这门锁没什么用,哎呀,我不是要进来,我听见声音不对,叫你也不回应,我怕你有事,就,进来了。”
    他就附身在床边,我靠,我还没男朋友好不要,要不要这么开放啊!啊啊啊啊啊!
    我惨叫着推开他,“你出去,搞什么飞机?!”
    郑簇扫了一眼我的腿,“我不是为了占你便宜,你没什么便宜可占,我自己,第一次学罗镜时,也遇上了一些奇怪的事情,我担心你,所以一直在外面听你的动静。”
    我拉过被子盖上退,又拉到脖子底下,幸亏我穿了t恤,不过里面没有内衣,算了,想起刚才身临其境一般的梦相,我觉得他不是在忽悠我,“那个罗镜,不是可以辟邪么,怎么我会做噩梦?”
    “罗镜常理上可以辟邪,我没说这面罗镜可以辟邪,事实上,这面罗镜,来自古墓。”——
    夫妻不共同签字就不是共同债务?错!!(转)
    西南民族大学法学院 李凯
    今年1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公布,并于同年1月18日施行。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有关负责同志的说法,这一《解释》意在“引导债权人在形成债务尤其是大额债务时,为避免事后引发不必要的纷争,加强事前风险防范,尽可能要求夫妻共同签字”。
    毫无疑问,该《解释》的出台为了避免夫妻一方无端承受巨额债务,对维护其合法权益起到了较大作用。笔者发现,司法实务中,也存在着一些误读,因而有必要立足于法律精神和社会现实,进行全面、深刻地理解。
    首先,不能片面、机械地将该《解释》整体、简单地解读为“共债共签原则”。
    《解释》第一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由该条规定可知,有夫妻共同意思表示所负之债务,应当由夫妻共同承担,这本就是法律以及《解释》的应有之义,故第一条之规定并非创设性的规定,而是强调性的规定,同时,该条规定并不意味着没有夫妻共同意思表示之债务就不能由夫妻共同承担。换言之,《解释》第一条的规定只是夫妻共担债务的充分条件,也即没有夫妻共同意思表示的一方债务仍然可以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所以,事实上,其一,只有《解释》的第一条确立了所谓的“共债共签”原则,而不能将解释的全部条文都扣上“共债共签”的帽子;
    其二,《解释》第一条也并未规定未共签的债务不能成为共同债务。
    故此,一方面不能将“共债共签”作为整个《解释》的原则,另一方面,不能机械、教条地理解“共债共签”原则。特别是针对《解释》公布施行之前的债务,司法机关要充分认识到当时当地债权债务形成的国民习惯、民情国情,不能一刀切地认为,没有夫妻双方共同签字的债务就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解释》公布施行之后,一些司法人员简单、片面地将《解释》整体误读为“共债共签原则”,从而对只有夫妻一方签字所负的债务,不敢或不愿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这无疑是对债权人的不公和对《解释》的“矫枉过正”。
    其次,承前所述,由夫妻一方签字的债务可以分为属于夫妻的共同债务和不属于夫妻的共同债务两部分。
    《解释》第二条明确规定了“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一方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但在司法实务中,对如何理解“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这一概念存在争议。显然,对这一概念的理解会出现“因人而异”的局面。
    具体而言,这里存在实体和程序两方面的问题——就实体问题而言,是“家庭日常生活需要”应作何理解的问题;就程序而言,是上述实体问题的证明责任分配及认定问题。
    这里,可以肯定的是,对任何法律概念的理解必须因应社会经济生活的发展,否则法律的适用就会与社会脱节,导致司法不公。所以,在如何理解“家庭日常生活需要”的问题上,不能也无法划定所谓的“统一标准”,而应做到因人而异、因地而异、综合判断,通过每一个个案公正来推动司法公正。
    譬如,在较贫困的地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可能被局限在吃穿等方面,折算为货币,每月可能就在数百元或上千元不等,而在经济较为发达的地区,即便是房产、汽车等价值上百万元的资产,也可能成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的一部分。
    当然,有的人可能会认为,社会中还有很多人没有汽车、房产等大额资产,所以将上述大额资产界定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似乎是不恰当的。但是,基于物权法第二章关于动产和不动产的登记主义规定和婚姻法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相关规定,恰恰是将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置的大额资产界定为“家庭日常生活所需”才是恰当的。
    因为,一方面,从国民的传统观念来看,家庭日常生活需要离不开“衣、食、住、行”等方面,购买机动车是满足了“行”的需求,而购买房产是满足了“住”的需求;另一方面,上述大额资产的购置通常是为该家庭所共同购买或共同使用,根据权利与义务相一致和“谁受益谁担责”的法律原则,将其界定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也是适应社会经济生活发展的扩大解释,并不会违背国民的预期。
    就司法认定而言,“法律不能强人所难”的原则应体现在证明责任的分配上,结合《解释》第二条和第三条的规定,要求债权人举证证明债务人的借款是用于家庭日常生活、夫妻共同生活,甚至共同生产经营,无异于“强人所难”,故最高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在答记者问时,已经明确,对于日常家事范畴内的债务,债权人一般无需举证,配偶一方如果主张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则需要举证证明举债人所负债务并非用于家庭日常生活。
    需要指出的是,司法机关在判断债务是否用于日常生活时,不能仅仅依据债务数额的大小,还要看该债务数额的形成次数、形成时间等,并关注债务人家庭的人员收入、生活开支情况、所处生活地域等事实情况进行综合判断,以做到不偏不倚。
    第三,《解释》第三条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那么,本条所规定的“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通常包括哪些呢?
    笔者认为,此种债务一般可分为两类,
    其一是一方举债后,用于其个人挥霍甚至用于违法犯罪的情形,比如因为赌博、吸毒等欠下的债务等;
    其二是夫妻一方与第三人恶意串通所形成的债务等。在司法实务中,司法机关通过调查核实,是可以查清有关事实情况的。
    所以,只有将“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做限缩解释并降低债权人的证明责任,才能使《解释》的条文实现逻辑自洽和证明责任的合理分配。《解释》第三条要求债权人就夫妻一方举债用于了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以及基于共同意思表示,基于夫妻、家庭生活的排他性以及“证明无比证明有困难”的证据规则,这会导致债权人的举证困难,甚至是举证不能。
    因此,在司法实务中,针对上述情况,要适度降低债权人的举证证明责任,即债权人一般只需举出债务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相应财产证明、收入证明或提供其所了解的财产线索即可,而对于负债夫妻或其家庭的开支情况,债权人只需提供有关事实线索或由司法机关根据常理进行推定。
    对于债权人难以调取的证据,人民法院应依申请或依职权调查核实。同时,对于一些债权人提出的关于债务人家庭生活、开支、共同经营的基本事实,司法机关可在调查核实的基础上,根据民事诉讼规则第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三)项之规定,直接认定或推定夫妻一方所负债务用于了夫妻生活或共同经营。
    而如果出现债务人对上述家庭生活中的基本事实予以否认的,经人民法院调查核实后否认不成立的,则可对债务人一方作不利判断。
    需要强调的是,根据《解释》的规定,非签字配偶一方对债务是否知情并不重要,因为不论是《解释》的第二条还是第三条均强调的是该债务所涉钱款的去向和用途,故夫妻一方不得以“不知情”为由规避其应付之法律责任。对此,最高人民法院有关负责同志也明确指出,有的债务超出家庭日常生活范围,但是由夫妻双方共同消费支配或者形成共同财产,或者基于夫妻共同利益管理共同财产而产生,也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总之,《解释》的出台是为了“平等保护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在认识和理解该《解释》时,要克服简单化、机械化和形式主义的倾向。正确理解与适用《解释》,既有赖于司法机关全面正确理解《解释》各条文及其相互关系,更需要司法机关在积极主动查明事实情况的前提下,准确适用法律。
    延伸阅读:1、杜万华大法官接受记者采访
    2016年3月3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杜万华大法官接受记者采访,就以夫妻一方名义所负债务是否及如何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问题作出最新解答。
    关联法条:
    《婚姻法》第41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婚姻法》解释(二)第24条: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婚姻法》第19条第3款: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采访正文:
    记者:近年来妇联系统陆续收到投诉,反映有些离婚案件的当事人(主要是男性)为达到离婚后非法占有夫妻共同财产的目的,与人串通伪造债务,或者把自己赌博、吸毒、高利贷、非法集资等欠债伪装成合法的家庭支出,有的受案法院在女方当事人无法提出反证的情况下,依据婚姻法解释(二)第24条的规定,将这些债务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有的法院甚至在执行阶段适用该条规定,未经判决直接将女方作为被执行人。请您介绍一下最高法院对此问题的意见。
    杜万华:我觉得这些观点可能与对该条司法解释的制定背景、条文本意以及适用程序不太了解有关。在实际社会生活中,一方举债的情形非常复杂,不仅存在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举债给其配偶造成损害的情况;也存在夫妻合谋以离婚为手段,将共同财产分配给一方,而将债务分配给另一方,借以达到逃避债务、损害债权人利益目的的情形。
    2003年在制定婚姻法解释(二)时,出现一个情况,夫妻双方联合对付债权人,以作假的方式通过离婚将财产转移到一方,借以逃避债务。这种现象在沿海经济发达地区比较突出,欠发达地区也有所反映。根据这个情况当时反复讨论,婚姻法解释(二)第24条在把握度的程度上争论了很长时间。确定第24条的表述之后,夫妻双方恶意对付债权人的现象得到遏制。
    但是近四五年来,夫妻一方与案外人恶意串通伪造债务损害另一方合法权益的情况开始增多。有人为此对婚姻法解释(二)第24条提出异议。最高人民法院对此高度重视,责成专门人员进行研究。我们认为,从现有的婚姻法规定来看,婚姻法解释(二)第24条是符合婚姻法立法精神的。婚姻法解释(二)第24条与婚姻法第41条的规定并不矛盾。婚姻法第41条是离婚时夫妻债务的判断标准,解决的是夫妻内部法律关系,而婚姻法解释(二)第24条是针对夫妻债务的外部法律关系所作的规定,符合现代民法保护交易安全的理念。我们强调要区分不同的法律关系,分别适用婚姻法第41条和婚姻法解释(二)第24条予以解决。在涉及夫妻债务的内部法律关系时,按照婚姻法第41条的规定进行认定,即在夫妻离婚时,由作为配偶一方的债务人举证证明,其所借债务是否基于夫妻双方合意或者是否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如举证证明不能,配偶另一方不承担债务偿还份额。在涉及夫妻债务的外部法律关系时,按照婚姻法解释(二)第24条的规定进行认定,同时明确,在该条但书规定的两种情形外,如果配偶一方举证证明所借债务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配偶一方不承担偿还责任。
    对司法实践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我们高度重视,依法积极应对。目前,最高人民法院已经通过司法解释、答复、会议纪要、发布指导性案例以及培训等多种形式对此问题进行处理。
    为什么社会对婚姻法解释(二)第24条反响这么大?一个原因是,在执行阶段直接认定夫妻共同债务。实践中确实出现过这样的情况,债权人拿到法院判决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有的基层法院直接引用婚姻法解释(二)第24条,把未参加诉讼的配偶另一方直接追加为被执行人,这显然不合适。我们当时制定这个司法解释本身就是司法审判的裁判标准,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只能在审判阶段不能在执行阶段。在2015年12月召开的第八次全国法院民事商事审判工作会议上,我们专门强调,夫妻共同债务应当通过审判程序来认定,不能由执行程序认定。因为如果夫妻共同债务可以通过执行程序认定,那没有参加诉讼的配偶一方就失去了利用一审、二审和审判监督程序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机会,这是不公平的。
    我们认为,在执行过程中,被追加为被执行人的夫妻一方认为不能执行自己的财产,有权依法提出执行异议;如果该执行异议被驳回,被追加为被执行人的夫妻一方认为执行依据有错误,有权依法提起案外人申请再审之诉;对此再审申请,人民法院应当立案审查,鉴于夫妻一方没有参加原审诉讼,法院可以提审或者指令再审;进入再审后,鉴于原审诉讼遗漏当事人,人民法院可以依法撤销原审判决,发回重审。
    应当看到,虚假诉讼不仅出现在家事纠纷中,在其他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也存在。目前,我们正在通过多种手段防范、打击虚假诉讼。在民间借贷司法解释中,对民间借贷法律关系的认定、举证证明标准、虚假诉讼认定和惩处等方面作出了具体规定。比如,在民间借贷案件中,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成立,举证责任首先在债权人,要达到证明程度,单提出借条不能证明真正履行出借义务,要能够举出履行出借义务的其他证据,这在证据方面有一系列规定。如果证据在形式上达到了证明标准,债务人一方还可以举出其他证据反驳;在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中,对当事人要亲自出庭,向法庭写保证书,如果证言虚假要承担法律责任等方面也作出了详细规定。这可以在很大程度上减少虚假诉讼。目前最高人民法院还在制定有关应对虚假诉讼的专门意见。
    记者:一些妇女反映没有证据证明丈夫所借债务是虚假债务、非法债务,也没法证明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
    杜万华:债权债务是否存在、是不是非法,首先是事实认定问题。在具体案件中,如果债权人要通过诉讼主张债权,一般情况下,债权债务关系存在和合法性的举证证明责任在债权人,而不在债务人。对此,妇女们一定要清楚,不要搞颠倒了。如果配偶一方与债权人恶意串通,认可这一债务存在。作为共同诉讼人,配偶一方完全可以根据法律和民间借贷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特别是民间借贷司法解释第19条关于判定虚假诉讼的十项规定,要求对方举证证明自己所主张的债权债务存在并具有合法性;如果自己有证据,也可以由自己举出的证据证明对方债权债务关系的不存在或者非法。人民法院最后也会根据法律和司法解释的规定综合双方当事人的举证和质证情况,对债权债务关系是否存在或者是否合法作出判定。因此,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妇女们一定要拿起法律武器,在律师等法律工作者的帮助下,积极维权,不能不分青红皂白将举证证明责任往自己身上揽。
    2、附最新司法解释全文: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已于2018年1月8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731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8年1月18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
    2018年1月16日
    法释〔2018〕2号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
    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
    (2018年1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
    第1731次会议通过,自2018年1月18日起施行)
    为正确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平等保护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法律规定,制定本解释。
    第一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第二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三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四条 本解释自2018年1月18日起施行。
    五三二 抹茶月饼

    熬了半个月,抹茶妹妹发了“只要一家人在一起,就是团圆”,配上ins风格的手和月饼,相比“且行且珍惜”、“风雨同舟”,抹茶妹妹开口倒像是tvb电视剧中和合老祖母,“一家人在一起,要开开心心”,根本不管是否家族内斗,分崩离析,剧中的老糊涂和稀泥当然不比wuli清华健美操人才(据说没有毕业)抹茶妹妹,实际上明尼苏达之夜,和抹茶遇上老女婿,90%情节雷同,所以嘛,抹茶口味的月饼那仍是月饼,一家人绿绿的,充满生趣的,在一起。
    当然没什么可笑,只要商业价值没炒光,抹茶仍是你们喝不到的,心头的一抹清新绿。
    老女婿本来就没多少好名声,都以为这次不会再秀恩爱了,然而,不过半个月,又是一轮崭新的明月。
    并且与另一位小三小四小五齐整出列的大叔,亮在了一起。
    楼主一直不喜欢那个烫着卷发的就说“雅痞”的吴大叔,可能他的气质一直是楼主不喜欢那类,太过于喜欢装扮的男人,阴沉眼眸,永远像是花了妆。
    以前没太关注,只是隐约知道是个“孝子”,这次八卦新闻太多,于是知道了他的“好丈夫”人设,在他之前,还有老女婿、高云翔,都是这个人设。
    这个人设对于名利圈,是危险的,不是说烂到底就应该原谅,也许他们比从头到尾就不在乎私生活混乱的名人,多多少少还有些注意影响,可惜添加了太多商业因素在里面,于粉丝而言疑似商业欺诈,爆发出来,就更叫人不喜了。
    但是并不需要多么操心他们的老婆怎么办,抹茶妹妹和明州女大学生最大的区别是时机,老女婿还是也一直是那个老女婿,不过是流水的女大学生,抹茶妹妹要的岂会是一个纯情的霸道总裁,她要的从苏宁公子开始就很明确——总裁,只是总裁!
    当然不能低于苏宁公子那个量级,老女婿在这个量级之上,所以,年龄相当于爸爸,曾经离异,前女友知名的就有两位,且都还在京东,还有传闻中的高管娘子军团,这些统统不是问题。
    老吴的老婆比他大三岁,传闻曾离异,和老吴属于二婚,老吴夜店出身,初婚娶个二婚,两人又有两个儿子,结婚十几年了,原配如果是个糊涂的,那么此时,继续糊涂便好,如果不是个糊涂的,这么长的路陪他走下来,他是个什么鸟,她能不知道?!
    婚姻在经济条件严重不对等的情况下,何去何从,从来不是问题,因为始终是单方面的,当然,如果由朱玲玲那般条件,几个儿子傍身,多年积累声誉、社交能力一流,离开霍家前,早有富商追捧多年,就不知抹茶妹妹能不能守到那一天。
    老吴的原配,无论怎么样,人家都是中规中矩的贤妻良母,我想大抵不会离婚,这么多年低调,可见不是个冲动有气性的人,何况,有两个儿子,且资产颇丰,关起门来过日子,毕竟她不在娱乐圈。老吴是个门牌,不是非摘除不可,摘除了,尚不确定能分多少钱,毕竟老吴人设崩塌,恐怕要赔偿不少代言费。
    老吴经过这趟折腾,今后再想大红大紫可能很小了,小姑娘们毕竟还是围着金灿灿的光圈转,光没了,那些围上来的也就稀罕了......
    秋天的月亮出来的,夜空凉如水,月饼和茶都已经摆好,茶是隔夜的,月饼是抹茶的,夜空像是蓝蓝绿绿的......
    明尼苏达和西雅图,你们都还好吗?
    (十八)掰扯不干净
    低估了李长安的脑子有病,她居然跑去领导那里胡说,邓旷出轨杨高敏被她说成了受我蛊惑离婚,邓旷也成了为了我离婚,领导找我“了解情况了”,这我就无法再淡定了,幸亏邓旷出轨杨高敏的证据我还有,一起甩给了领导,非常诚恳的对领导说,我当时就是同情李长安,按照李长安的意思帮她抓邓旷出轨,李长安说抓住证据,邓旷怕单位影响不好,会在财产上让步.......再叫你黑我,你李长安就不是心机婊么?人人都有一张嘴,上下嘴皮一沓,黑白?真相?我就想说呵呵呵......
    邓旷搂着杨高敏从小区楼门洞出来,两人牵手散步,领到眼睛再怎么瞎也知道了什么个情形,不过领导毕竟是领导,告诉我,内部矛盾,不要激化,领导也会帮我澄清,批评教育李长安;另外李长安毕竟和我一个部门,刚离了婚,情况特殊,叫我就别太计较了。
    别太计较么?我会让人人都知道李长安和邓旷这对垃圾是如何相互算计,李长安原本对邓旷是有些感情,抓出轨未必全是算计,给我这么一说,就成了她明知邓旷出轨,故意养肥了再抓,获取财产分割最大利益......这倒是摸摸姐心里想的那套,于是,摸摸姐自动配合宣传,李长安,这个丈夫出轨的受害人,由于撕扯不清,好歹不分,终于成了众人眼里为了离婚多分财产,不惜一切算计丈夫、无辜女同事的小人。
    但我也不会便宜了邓旷,找了个机会,当众扇了他耳光,然后哭着跑去领导处诉苦,说邓旷为了打击报复给自己小鞋穿,说自己不过是因为听信了李长安的,帮她查出轨,就被邓旷记恨,邓旷还想对自己耍流氓......
    反正嘛,我不出手回击,指不定名声更差,我又没干什么?邓旷的小三姓杨,与其被人误会,不如让所有人都知道,本教主不讲理,本教主绝不好惹!
    这么一闹腾,领导觉得我比较......麻烦,但是也挺单纯,又单纯,又麻烦,好了,对于仕途,这就不是好印象了,可那又如何?过两年谁还记得?只知道你不好惹,究竟为什么,没人说得清楚了,再干出点业绩,该提拔照样不耽误。
    仗镇这么大,郑簇也知道了,不过他被派往北京培训,我和他关系未明,并不指望谁跳出来帮我抗。邓旷被我扇的时候,还没来得及回手,领导就来了,他刚举起手就被领导拦住了,你瞧瞧,体制内有多好,领导是不会看着男的打女同志,管他什么原因呢。
    回头他就给领导叫去谈话了,考虑自己前途,当然不好在直接跳出来跟我过不去,估计以后还会背地里使坏,没事,你坏我也坏。
    郑簇从北京一回来就跑办公室找我,带着一大把洋牡丹,上次逛街时,我说我喜欢那花,满满的一大捧,加上洋溢着青春、清澈的笑脸,气死你吧,李老妖婆!
    李长安果然手抖,站起来又坐下去,至于嘛?
    “快下班了,等会儿一起吃饭,丫头,还有人欺负你么?”郑簇放下花,站在我旁边,眼角扫过李长安。
    “有吗?也许有吧,没关系,我不怕。”
    “谁再欺负你,我帮你,打回去!”
    李长安正瞪鼓着鱼眼想发作,估计还没想好怎么说我上班时间接待私人来访,下班铃响啦!
    黎队出现在办公室门前,“郑簇,下午到我办公室。”
    嗯?黎正说完就走了。
    “黎队找你?”我问郑簇。
    “可能要成立重案组,我是考察对象,组长是黎大,如果进了重案组,可能一段时间不能经常见面,你,都还应付得来吧?”
    “哦。”我有什么应付不来呢?这之前,我不都是自己应付么?
    又要成立专案组了,我都没听说,唉,算了,李长安的事,看起来我没吃亏,实际上,还是受影响了,奶奶的!
    离婚后掰扯不干净的女人,真可怕。
    听到了一个消息,邓旷和杨高敏领证了,个中曲折门道我不清楚,想来杨高敏到底是有些手段的。
    黎队消失了一个月,郑簇也不和我联系了,他们进了专案组。

    五三三 请把垃圾带走
    粉丝转发给我癌症中晚期单亲妈妈微博,女事主因为婚姻不幸,丈夫背叛,生活压力大导致癌症中晚,前夫大把时间陪老三游遍欧洲,连婚生子女保姆费都不愿支付,女事主为治病卖分割房产,渣男不配合,声称就是要拖,不让等着救命钱的前妻顺利卖掉房子,一边是没有房子上户口居无定所的女儿,一边是给小三买房子,用小三的名字,女事主没能拿到仅仅一万的保姆费,再也无可忍受,发了微博。
    渣男陈某玉,目前就职苏州博世汽车,小三张某,中怡科技,前博世汽车员工。狗男女工作中勾搭成奸,老三当时也是已婚,被女事主发现偷情,竟然还动手打了女事主,第二天还电话示威......
    我靠,老三动手打原配,此时此刻,原配居然没有报警,也没有往死里打回去,更没有发动全家去端了老三的窝!老三可是有家有丈夫的......
    这种时候,理智、冷静、大度、为了“大局”统统没什么用,贱人就得收拾,你不收拾,她就能把你灭了......千万别以为自己反击,就彻底失去了“挽回婚姻”的机会,婚姻不是靠挽留,实际上,你越要留,越留不住!
    抓包渣男出轨,最看不惯所谓“智慧”,不吵不闹“拉拢、挽回”,本来就是你有理,本就就是得理不让人!因为贱人你就不能让!
    本尊天下第一,挽回?吼吼,那不是被尊考虑范围!不要一时间又是老人又是孩子,又是今后真离了婚我该怎么办?什么都不考虑,直接打抓她个一脸花,接着大闹老三家,渣男?特么爱离不离!一块收拾,奶奶的!
    人都是猴变得,哪有不贱的?越怕鬼越有鬼,看看社会张雨绮,小刀一挥,渣男出局!
    当然,暴力吗嘛是要讲求尺度,轻微伤以内,不要腿断胳膊折,维权需在合法范围,没道理自己弄进去,除非,自己时日无多,想给孩子丢下亲爹遗产.......桀桀桀桀桀桀......我的意见,垃圾,请带走。
    皇后娘娘嘛,非戳瞎他一双眼......
    能不违法,就尽量尊重法律,毕竟大多数人离婚不是生死存亡,楼主信奉快意人生,该出手时就出手,风风火火闯九州。
    说一件忠粉的事,意外发现丈夫出轨前女友,粉丝当即决定离婚,但是我帮她分析了情况,觉得她冷静之后会放弃离婚,她说不会,于是我帮她组织证据,她也联系了亲友帮她跟踪。
    很快实锤,抓了车震现场,出轨男当时痛哭流涕,粉丝也百感交集,男的哭的跟死了妈似的,粉丝内心松动了,当着亲友的面,男的写了保证书,今后在出轨,净身出户,我提醒过粉丝这个可能无效,于是粉丝又让男的签了婚内财产协议,一切,像是非常到位。
    小三就被接过,粉丝抓小三的时候,由于带去现场的都是表哥表弟,粉丝自己有十个人温柔的人儿,没好意思动小三,加上男的哭的跟马景涛不分上下,粉丝就忘了我说过的把小三衣服丢楼下(不要当场扒衣服,除非你是中年广场大妈),粉丝光激动的看她老公哭,小三就那么安静的悄悄的,溜走了.......
    晕菜,拿去现场排视频的手机,后来给渣男偷走,弄没了,等于证据都没了......协议也没去公证,粉丝在两三个月后才发现保证书、协议都不见了!
    男的又偷偷的和前女友贱贱的复合了,或许当初只是迫于形势短暂分开。
    可是这短短数月,渣男央求粉丝去银行签字贷款270万投资保健品,等粉丝发现渣男又出轨了,提出让渣男净身出户离婚,渣男无所谓了,净身出户?不可能,房子还在渣男名下,贷款270万,粉丝必须承担一半......
    在银行签字,无论你有多少理由,银行只管找签字的人!
    本来一手好牌,协议到手因为男的“出差”就没及时办公证,也因为各种忙,没去办房产过户,粉丝觉得男的是真心回归,事实上......
    戏演完了,这一场哭戏,渣男连房子带贷款,足足赚了五六百万!
    粉丝又和我哭,自责没用,又暗示我没有尽心,后来没负责把她骂醒,她捉奸前我已经提醒了不少于六七遍!公证一定要做,不做必须录音吗,协议必须存放银行保险箱,不要相信出轨男......
    可是,人家就要被爱人的眼泪迷惑,我有啥办法呢?
    好啦,故事讲完啦,粉丝在我的建议下,让她那位具有社会人背景的表哥发挥了发挥,房子卖了分钱,渣男那份售房款优先还了270万贷款,剩下几十万,作为抚养费,粉丝拿了半套房款,这已经比法院判决好了太多......
    补,第十七章

    白毛tai巴子在福建嫖 娼被抓,笔记本被公 安部门查获,传 销组织成员、资金链一举查获,算是歪打正着,随着成员到案,专案组进入后续工作,大部分成员解散,包括我和郑簇。
    等于没发挥任何作用,随专案组受到泛泛表彰,没有证书,因为专案组在破获白毛网络销售诈骗工作中,也就是呵呵呵......反正运气好吧,徐家别墅案子也破了,保姆长期给受害人服用精神毒剂,受害人产生幻觉、自杀。
    解散第二天,郑簇打电话约我吃饭,我有些意外,但也只是吃个饭,于是下班我就去了,郑簇让我选地方,我就说kpr,他也没反对,我琢磨着,绿色肯德基花不了多少钱,离我住的地方近,反正也就是随便吃个饭。
    我到的时候,郑簇等在了万象城门口,嘿嘿,手里没有拿把花,我就说嘛,他不过是......无聊吧,我在调查公司干了两年,可以说看到的很多了,对爱情不太有幻想,再说,这也扯不上吧......
    不过有个高个子男生在等我,并且视线一直在张望,感觉还是挺好的,他看到我,迎了上来,手里拿着个小盒子,“走吧!”
    不是周末,kpr人不是太多,扫码单点后,他看着我笑。
    “你笑什么?”
    “我,第一次约女生出来,你就到这个地方。”眉眼如画。
    “第一次,约女生?不是吧?”
    郑簇显然没想到我会说这个,楞了一下,“为什么不是?像我这样,要不要主动约女生啊?”
    他感觉有这么好?我要说什么?他这么自恋,要不要交往啊?以后会不会有好结果?这么自恋的人,适合结婚么?呃......我想的......太远了......
    “我,”郑簇嘴角流露出无奈,“我教过你用罗镜,当时不是说好了,以后......以后,会一起面对,前几天的事,转眼就忘了?”
    “哦,那个啊,我没学会吧?”
    “我会慢慢教你。”
    他把我手拉了过去,盒子放在我手里。
    “这什么?”
    “一个物件,可以辟邪,你带在身边,也可以挂脖子上,总之别丢了。”
    玉佩?我打开一看,我靠,一颗牙?尖尖的,“狼牙?”
    “不是,应该是狐狸吧,总之不要弄丢了,会保护你。”
    保护我?就这颗牙?不应该是玉佩神马的么?要是牙的话,应该也不值钱,那就不算多大人情了?
    “这个,只有一枚,原本是我带在身边,但你第一次用罗镜就做了噩梦,所以我想,放在你那里更好。”
    看看盒子古色古香就知道不错,那好吧,我略郑重的点头,不管怎么说,郑簇看起来,人不错,年龄也相当啊......晕,为什么老围着合不合适我?有这么恨嫁么?再说他不是说了,他倒腾这个买卖挺惊险的,弄出事儿可比一般警察风险大多了。
    甜薯条、汉堡、沙拉都上来了,那我就吃吧,不客气,开吃啦,在装修公司潜伏的日子没少一起吃饭,不到半小时,我全吃完啦!
    “还要不要点别的?”他问我。
    “我已经吃的太饱了。”
    “那,要不要上去逛逛?”
    “好啊,走吧。”
    于是我们两一起逛了商场,一起在无印买了衬衫,无印的衬衫就那几种,都选了蓝色,买单时他把我挡在身后,一起付了,连同我的零食,不到三百。
    好吧,我还是第一次由男生埋单。
    他开了车,到小区门口,我说就在这里下车,他停了车,下去给我开了车门。
    “你回去吧,太麻烦你了,今天,谢谢。”
    我弄出虚伪的笑,因为我怕他突然提出上去看看神马的,虽然我觉得他不会那么做。
    他抬头看看小区的灯火,“还可以,你上去吧。”
    “上去?你怎么我知道我住楼上?”
    “看你朋友圈,阳台上的花啊。”
    哦,我可真笨。
    “还有,那颗牙,带在身边。”
    “知道啦!”
    回家放下东西,洗了澡,还不到十点,坐在阳台上想了想见面的过程,一起吃了东西,东西是我点的,我喜欢的,虽然不贵,然后逛街,他的品味和我差距不大,我们没怎么看一楼那些贵的品牌,他的消费水平应该和我差不多,那就是收入也差不多,小警察嘛,然后他有车,jeep越野,但是不确定是不是他的,看样子像,替我买单的时候,很主动,T恤是AIX,打折或者代购都不贵,手表也就是汽车运动品牌,对啦,他是某项车赛冠军,应该有些额外收入,我摆弄着装狐狸牙的木盒子,这个盒子像是古代的,要那么说,加上黑金罗镜,应该花了不少钱,他的钱的大头用在了那些方面,那这就不是过日子了吧?
    唉,我看了太多结婚离婚,人是要中邪了。
    不管怎么说,他长得那么好看,好看到了,我可以和他一起死,只要只有我和他,不是说去一起那些危险的地方么?经历那些危险而传奇的境遇,他怕只有他一个人,于是就拖上我,那他不是很自私么?可是,他那么好看,我觉得,我这辈子不会再遇上一个对我有兴趣且像他那么好看的人。
    听起来好悲催啊,我要这么样卑微么?为还没有揭开面纱的感情?我不是曾想遇上黎队那样的人物,开启风起云涌的人生?黎队无论哪一点都远比郑簇耀眼吧,可是,黎队根本看不上我啊......
    何况郑簇算细心,平时一起加班,盒饭、饮料神马的,都记着我,在没有拿出那个罗镜前,他比很多同事都ok吧,人很大方,性格也好。
    缠绕在自己的世界里,终于没里出头绪,但我知道错了这个村没这个店的道理,就算骑驴找马,暂时先不要错过了。
    看上去王雨辰很现实,实际上,一头栽入郑簇的坑里。
    回分局第三天,请事假的李长安上班了,一来就阴沉着脸,王雨辰只好装成视而不见,两人就坐对面,真是无比尴尬。
    早会过后,李长安就在办公室门口打电话,“邓旷我告诉你,儿子上午十点半去儿童医院,你必须到场,别老指望我们家出力出钱!”不知道电话那边说什么,李长安脸色通红,咆哮起来,“邓旷你tm还是不是人?就你是警察,就你要值班?!你tm别以为换了王雨辰,你就能过好!”
    我靠,躺枪,我和邓旷,还有狗屁关系?!李长安的声音特别大,半个楼道都听得一清二楚,我再也坐不住了,跑到楼道,“要吵你们随意,不要牵扯上我,姓邓的渣男,关我屁事!下次再污蔑,我去找领导!”
    人不厉害,狗都敢欺负,tm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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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来人:需要两位法院工作人员,携带上述资料及两人工作证复印件,麻烦法官到:浙江省杭州市学院路77号(文三路工专路南口)黄龙国际I座,联系小二唯燚(王学韵)收 联系方式:13958110692电话0571-86564763,便能够帮助协查。
    (十九章)郑簇归来
    十月底的时候,郑簇回来了,看样子是直接找到我,滑杆箱,风尘仆仆,他出现在办公室门口,引来了各路好奇,“我跟黎大一车过来,快下班了,我就在这等你。”说完坐在了我旁边的空位上,顺手摆弄起我桌上的小花瓶。
    李长安放下了手机,“要勾三搭四,自觉离开办公室!”
    “李长安,你什么东西?!郑簇跟我们是同事你不知道么?!”
    “同事?也对,专门勾引男同事,不管已婚未婚!”
    办公室里别的同事都有已经尴尬了,郑簇站起来,走到李长安面前,居高临下,“李警员,我不打女人,不过请你记住你的身份,不要满脑子垃圾到处喷!”
    郑簇眼里闪出凌厉,李长安显然有了意怯,然而还是硬撑着站起身,“你想干什么?不打女的?你敢打么?你倒是打个试试?”
    桌上的书啪的拍在了李长安头上,郑簇竟然动手了!大家围了上来,拉开两个人,李长安哭了起来,“你等着,我找领导!”
    郑簇双手插进口袋,“随便你!”
    几分钟后,黎队被李长安拉过来,我用手机播放李长安那句“同事?也对,专门勾引男同事,不管已婚未婚!”,黎队微皱眉头,“不要整天弄那些与工作无关的事,不想在警队,可以离职。”
    说完就走了,李长安没想到黎队并没替她出头,“黎队,他打了我啊,他打了我你不管?”
    “去验伤!”黎队丢下一句去验伤,扬长而去。
    能验什么伤?连轻微伤都看不出来,郑簇估计只想给她一个教训,没有用力,这才一个月,他就这么有成算了?
    李长安又让科里其他同事作证,大家就劝她,她就骂别人是道德婊,骂吧,反正下班时间过了,大家都往外走,随她去了。
    在附近找了一家小餐馆,郑簇点了一桌子菜,“你干嘛点这么多?”
    “我这个月,差不多都没吃过绿色。”
    “啊?”
    “去了戈壁,进去后就本就是吃罐头、压缩食品,哪有地方炒菜?”
    “戈壁啊?出省了?”
    “甘肃,宁夏,基本就在戈壁、沙漠,没时间进城。”
    “很辛苦啊。”
    郑簇点头,“昨晚到兰州才洗了个澡,差不多一个月没洗澡。”
    “不是吧?”
    “你以为呢?环境艰苦。”郑簇拉了拉发丝,“头发都这么长了。”
    “还顺利吧?”
    “算第一阶段结束,发生了很多,很不一样的事,我以后慢慢跟你讲,真的,几天几夜讲不完,黎大,神一般的存在!”
    终审案例:微信语音回复“收到”算不算有效协议?

    法院审理认为,双方虽未通过手写签字的方式签订纸质房屋租赁协议,但刘某在收到王某通过微信向其发送的房屋租赁协议后,口头表示对该协议的认可,并以向酒店支付5千元押金和5万元租金的行为实际履行了合同义务,因此,王某向刘某通过微信发送的房屋租赁协议有效。

    市民刘某经营一家高档礼品店,租用了济南某酒店一楼大厅作为经营场所,一年租金5万元。但双方并未签订纸质租赁协议,而是通过微信达成的协议。

    不久,刘某以“双方未签订书面租赁协议,给其经营造成极大风险”为由,想要提前解约,并要求酒店退还租金。近日,济南中院对该案作出终审判决,认为双方通过微信达成的租赁协议有效,刘某单方面提前解约于法无据,不予支持。

    据了解,去年5月,刘某租赁济南某酒店的一楼大厅内商铺,用于经营高档工艺礼品。5月24日,酒店的法定代表人王某通过微信向刘某发送了房屋租赁协议,刘某当天未予回应。

    次日,王某又向刘某发送了该房屋租赁协议,对方随即向王某发送微信语音消息称:“王总王总,我看到了,好,谢谢你,你说定金多少,等一会儿我打给你。”事后,刘某通过微信向王某转账支付了5千元租赁押金。

    同年6月份,酒店向刘某出具了5千元押金收据。当月中旬,刘某代酒店向供电公司缴纳了5万元电费,双方约定以此电费抵5万元租金,酒店出具了相关收据。7月19日,酒店将5千元押金通过银行转账退还刘某。

    “我交了房租,可(酒店)不跟我签订书面租赁协议,给我的经营造成极大风险。”刘某思来想去觉得不安,跟酒店协商要提前解约,并索要租金,双方协商未果。同年7月31日,刘某委托律师向酒店发出律师函,要求解除与酒店的租赁关系。

    一审法院审理认为,双方虽未通过手写签字的方式签订纸质房屋租赁协议,但刘某在2017年5月25日收到王某通过微信向其发送的房屋租赁协议后,口头表示对该协议的认可,并以向酒店支付5千元押金和5万元租金的行为实际履行了合同义务,因此,王某向刘某通过微信发送的房屋租赁协议有效。

    根据双方达成的有效房屋租赁协议条款,如果乙方提前解除本协议,则甲方可以不退还乙方剩余房租。现刘某单方要求提前解除与酒店的租赁协议,按协议约定酒店可以不退还刘某剩余房租,因此,刘某主张酒店返还5万元租金及利息的诉请,于法无据,不予支持。案件宣判后,刘某不服,向济南中院提起上诉被依法驳回。

    法官说法

    房屋租赁协议有口头和书面两种方式, 一般情况下,双方应签订书面租赁协议,明确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若无书面租赁协议,则视为不定期租赁,合同一方可随时要求解除合同。但如果因其他原因导致双方未能及时签订书面租赁协议,则合同双方要注意留存相关证据。

    本案中,双方通过微信的方式进行了合同确认,双方虽未通过手写签字的方式签订纸质房屋租赁协议,但刘某在收到王某通过微信向其发送的房屋租赁协议后,口头表示认可,并以实际履行合同义务的方式对租赁协议表示认可,所以微信中的房屋租赁协议有效,合同对双方都有约束力,合同文本中约定的条款应该履行。若单方要求解除合同,必须按照双方约定或法定解除条件进行,不得任意解除合同。所以,刘某单方面提前解约于法无据,法院不予支持。

    民事诉讼中电子证据的运用(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 徐卓斌)

    今年6月28日,杭州互联网法院在国内首次对采用区块链技术存证的电子数据的法律效力予以确认,引发社会广泛关注。2017年12月,《美国联邦证据规则》专门针对电子证据进行修改,引入了第三方电子证据的规定,将经过“合格的人的认证”的电子证据的效力和政府的公文、新闻报道的证据效力列为同一个层次,称之为可以“自我证实的证据”,即就真实性而言,这类证据不需要其他外在证据佐证,但是关联性、证明力仍需结合在案其他证据予以认定。

    可以说,电子证据在诉讼中的广泛采信,将是一个不可回避的趋势。从目前资料看,美国证据法所认可的技术和杭州互联网法院所采用的技术非常接近,关键在于电子证据哈希值校验。美国能从立法层面进行确认,可见哈希值校验技术比较成熟可靠,不同的是,美国是立法先行,我国则是司法实践先行。

    当前知识产权审判实践中,可信时间戳技术已经得到当事人较为广泛的运用和法院的认可,特别是网络著作权案件,当然在其他民商事案件中可信时间戳的使用也很普遍。其实,电子证据第三方存证不单知识产权案件可以用,民事案件、刑事案件也可以广泛运用;不仅诉讼中可以运用,行政监管中也在推广使用,比如网络借贷行业的电子合同第三方事先存证,用于将来可能出现的诉讼纠纷。

    它们所要解决的问题是一致的,就是事实曾经发生的客观性,也就是诉讼中证据的真实性。

    一般而言,对于证据的法律效力,应先解决真实性问题,再判断其合法性、关联性。

    当前市场上已经出现了诸多第三方电子证据存证公司,开发出多种存证商业模式,可以预见未来将有数量极大的电子证据涌入法院。

    关于民事诉讼中如何运用电子证据特别是第三方电子存证,以下几点值得关注和思考。

    一、证据基本认证规则没有根本变化

    电子证据相对于传统证据,其证据的基本认证规则没有根本的变化,而只是证据的形式和载体发生了变化。证据最基本的类型还是书证、物证和证言。

    在实践中,电子证据虽然在很多情况下被视为一种独立的证据类型,但这在逻辑基础上并不充足。电子证据作为一种独立证据类型必要性并不大,它仍然可被归入书证或物证的范畴,因为它仍是以其内容或电子痕迹来证明事实。基于此,对于电子证据不会出现特殊的证据规则。

    二、证据形式和社会平均技术水平密切关联

    证据的形式和整个社会平均的技术运用水平有密切联系。证据是在日常生活中产生的,纠纷发生后要还原事情发生时的情况,就需要证据。

    电子证据可通过技术手段还原出纠纷发生时的具体情况,有时候比一般的书证、物证或证人更可靠。比如在没有视频监控的时候,需要证人证言,现在视频监控比较容易获得,直接使用电子证据更直观、可靠,视频监控技术就降低了证人证言的作用。

    从技术角度看,电子证据第三方存证机构所使用的取证、存证技术是否足够稳定可靠,是否达到了一种从常识角度看就可以对真实性做出判断的程度,影响到司法机关对电子证据的采信。比如笔迹鉴定,中国的笔迹鉴定技术在国际上比较先进,在案件中鉴定机构作出的笔迹鉴定,法院相对敢于采信。

    目前的取证存证技术其技术稳定性、可靠性是否达到了这种程度?特别是近几年有犯罪分子利用所谓的比特币、区块链技术进行诈骗、非法集资犯罪,让司法机关对这类技术的成熟度、可靠性都产生一定的怀疑。法院、法官一般来说缺乏从技术上直接鉴别真伪的能力,只能依靠在案证据进行综合判断。当然,不少技术问题会随着技术本身的进步迎刃而解。

    电子证据本身也不是新问题,第三方存储也是由于技术进步、信息可以存在云服务器上才涌现的商业模式。在上世纪六十年代计算机刚开始普及的时候,欧美诸国也担心电子证据的可靠性问题,出台了许多关于电子证据的法规,事实证明这是多余的,有些问题随着技术进步自然就消失了。

    电子证据只是证据形式问题,没有动摇证据制度体系的根本,等整个社会的技术应用水平达到一定的高度,自然会适应电子证据,因为此时社会的常识基础已经比较高,而常识不需要证明。

    三、第三方存证关键是解决举证成本和社会信任问题

    电子证据的第三方存证,归根结底要解决举证成本问题。举证成本是民事诉讼制度要考虑的一个很重要的问题,有很多案件可能由于举证成本高,原告就放弃了诉请,这会间接导致侵权行为有恃无恐。侵权行为多了,则不利于经济秩序和产权保护。

    现在,技术进步已经到了一定程度,比如可信时间戳、哈希值校验,技术上看比较成熟稳定,那么允许这类技术进入合法证据领域,以利于降低当事人举证成本,这其实是降低了社会成本,有利于社会,无可厚非、水到渠成。因此对于电子证据及第三方存证,司法机关应当本着发展和包容的眼光进行认证。

    从目前实践看,对可信时间戳、区块链、哈希值校验等电子证据技术的社会认知度还没有到非常高的地步。司法实践中对第三方存证也意见不一,既有采纳的,也有简单否定的,相应法律规则远未建立。法官在实践运用中,与有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的证明力较强的公证相比,对第三方电子存证机构存证的证明力还是会产生一定的怀疑。

    总的来说,第三方存证机构可以通过技术的进步、商业模式的改善,使得其自身更加完善和更易于理解,从而提高其电子证据的可信度和可采性。

    四、通过程序对抗审核电子证据真实性

    电子证据第三方存证作为一种证据形式,本身并没有根本性的法律障碍,但其本身并不意味着客观真实。审核电子证据的真实性,在审判实践中一是要充分挖掘当事人的举证能力,通过双方的证据对抗来考验证据效力;二是要走市场路线,倒逼从事第三方存证业务的企业通过技术创新、商业模式创新,开发出稳定、可靠的存证业务产品。

    在案件审理过程当中,法官应注重当事人之间在证据上的对抗和尽早引入专家辅助人。如通过阅卷发现案件技术问题比较复杂,根据一般人的理解程度很难抓住技术问题的实质时,就需要当事人聘请专家辅助人。专家辅助人的发言相当于当事人的陈述,通过这种专家对抗可以解决大部分的技术问题。

    许多国家的诉讼程序中并没有技术鉴定程序,通过专家辅助人即可解决大部分技术问题。对于电子证据,必要时可以要求当事人派出技术人员,以当事人专家辅助人的身份出席庭审,就技术问题作出阐述和说明。

    案件审理中要灵活运用举证责任的分配和转移技术,可以加大专家辅助人的参与力度,引导专家辅助人和当事人达成技术共识,通过多回合的证据攻防,问题基本可以解决,再不能解决问题的,才可以通过技术鉴定程序予以解决。
    惯性赌博一方短期内大额借款不宜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于某、徐某为朋友关系。2012年12月19日、2013年3月28日和2013年4月14日,徐某共向于某借款35万元,后徐某未归还,于某因催要未果诉至法院。法院查明,该借款发生在徐某与其前妻冯某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徐某曾因赌博而被行政拘留并罚款,且曾多次前往澳门和柬埔寨。庭审中冯某初步举证徐某所借款项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但未能举证该借款用于徐某赌博。一审法院将该债务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冯某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审理后认为,徐某在短期内向于某借款几十万元,明显超出日常生活及生产经营所需,且在此前后,徐某还向他人多次举债,加之徐某有赌博恶习,在于某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借款系用于冯某与徐某夫妻共同生活的情况下,应承担对其不利的法律后果。二审法院最终改判冯某不承担还款责任。本案收录于最高人民法院主办的《人民法院报》2017年8月10日第06版,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谷昔伟法官与王立朋法官对本案夫妻债务的认定作出评析,特推送如下:
    作者 | 谷昔伟、王立朋,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
    来源 | 人民法院报2017年8月10日第06版
    经常性赌博一方短期内大额借款
    不宜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于某诉冯某、徐某民间借贷纠纷案
    裁判要旨
    根据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判断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实质要件是“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债务”。对于超出家事代理权范畴的短期内大额举债,女方初步举证男方有赌博恶习,且债权人明知或应当知道的,应当认定该借款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债权人没有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借款人用于或其有理由相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不应依据婚姻法的相关司法解释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案情
    于某、徐某为朋友关系。2012年12月19日,徐某向于某出具借条一份,借条载明“因生意周转需要,今向于某借取人民币拾万元整,利息按银行同期贷款利息四倍结算。借款人:徐某,2012年12月19日”,并注明了徐某的身份证号和电话。2013年3月28日和2013年4月14日徐某按于某提供的同样格式范本向其各出具借条一份,载明分别借款“伍万”和“贰拾万”。后徐某未归还,于某催要未果,诉至法院请求徐某与冯某共同偿还35万元借款及逾期利息。
    另查明,冯某和徐某原系夫妻关系,二人于2011年1月14日登记结婚,于2013年6月13日办理离婚登记。上述借款发生在二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海门市公安局于2012年6月5日对徐某的赌博行为作出行政拘留并罚款的处罚决定。2012年至2013年期间,徐某曾多次前往澳门和柬埔寨。除案涉债务外,徐某作为借款人还与他人有多起借贷纠纷。
    裁判
    江苏省海门市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徐某、冯某虽已离婚,但案涉三笔债务均发生于其二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如无证据证明债权人知晓对其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曾约定归各自所有或债权人与徐某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本案债务应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遂判决支持于某的诉讼请求。
    冯某不服原判决,提起上诉。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于某作为徐某同一镇上的朋友,对徐某所从事的生意乃至其个人品行应当了解。徐某在短时间内向于某借款几十万元,明显超出日常生活及生产经营所需,且在案涉借款发生时间前后,徐某还向其他人多次举债,加之徐某有赌博恶习,在于某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借款系用于冯某与徐某夫妻共同生活的情况下,应承担对其不利的法律后果。二审遂改判35万元借款及逾期利息由徐某承担,冯某不承担还款责任。
    评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以下简称第二十四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由于该条将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一方名义所负债务推定为共同债务,引发诸多争议。实践中,应当对该条进行体系解释以界定其适用范围。
    1.离婚后认定夫妻共同债务的实质要件是“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债务”
    第二十四条规定了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所负债务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该条的法理基础在于家事代理权,即源于婚姻法第十七条“夫或妻对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的规定。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十七条,对于因日常生活需要而产生的家事代理权,任何一方均有权决定,对于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的,夫妻应当协商一致,他人有理由相信系夫妻共同意思表示时,另一方不得以不同意或者不知道对抗善意第三人。根据以上条文,基于共同生活需要的家事代理权产生一方负债,认定为共同债务;但是,大额举债并非当然属于家事代理权的范畴。根据我国婚姻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即离婚后认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大额举债为共同债务的前提是该债务“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
    2.“为夫妻共同生活”的证明责任
    根据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婚姻存续期间一方负债推定为共同债务,非举债方应当提供反驳证据推翻该推定。对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短期内的大额借款,根据日常经验法则,非举债方初步举证证明出借人明知或应当知道债务人借款并非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共同的生产经营活动的,法官根据出借人与借款人的关系、借款数额、借款时间等因素予以综合判断并形成心证,如合理相信属于超出家事代理权的单方负债行为,应由债权人举证其有理由相信“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此时,债权人应提供证据证明该实质要件成立,无法举证则承担相应的不利后果。从利益衡量的角度,债权人在出借大额借款时,处于优势地位,相对于非举债方,风险控制能力更强。其可以要求借款人夫妻双方签字或提供另一方同意的手续,如其在出借大额款项时,未尽到合理的注意义务,由其承担相应的风险,更为公平合理。
    3.本案借款不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本案中,出借人于某与徐某系朋友关系,徐某在婚姻存续期间有赌博恶习,对外欠债较多。于某在短期内出借35万元给徐某,超出家事代理权的范畴,并未征得冯某的同意。冯某初步举证徐某所借款项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应当由于某举证证明该款项用于或应当用于徐某和冯某共同生活。在于某无法提出补强证据证明其主张时,由其承担败诉后果。此外,如本案中于某明知徐某借款用于赌博,则为非法债务,法院不予保护,即不支持于某的返还请求。但现有证据并不能证明35万元是否用于赌博,更无证据证明于某出借款项时明知徐某用于赌博,故对于于某主张徐某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请求,应当予以支持。

    婚前一方所借的债务婚后作为夫妻共同债务偿还吗?

    一般情况下,婚前一方债务不会转化为夫妻共同债务,但是特殊情况下会进行转化。
    一、法律依据
    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三条规定:“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债务向债务人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
    二、司法实践
    根据上述法条规定,司法实践中,婚前个人债务转化为婚后共同债务的有以下几种类型:
    (1)一方婚前按揭贷款买房,婚后夫妻双方共同居住或共同使用的,可以转化婚后共同债务;
    (2)一方婚前举债购置大量结婚用品,婚后为夫妻双方共同生活所需要时,可以转化为婚后共同债务;
    (3)一方婚前借款装修房屋时,该房屋供夫妻婚后共同居住或共同使用的;
    (4)双方与债权人约定,同意夫妻一方个人债务由夫妻共同偿还的。
    综上所述,一般情况下,婚前一方债务不会转化为夫妻共同债务,但是特殊情况下,比如上述所列的四种情况下,在债权人举证充分的情况下,则会进行转化。
    (二十 命案见证人)
    小餐馆生意好,一会儿人多了起来特别吵,吃完饭出了门,郑簇还带着拉杆箱呢,“我把东西送回家,我家里这不远,你要是不想去坐坐,就在小区门口cafe馆等我,我一个人住这边,你上去参观也挺方便。”
    他说着说着笑了起来,“可能有点儿乱,走得比较匆忙,钥匙没送过去,我妈没过来整理。”
    他妈没有他的房屋钥匙,说明他不是个妈妈控还是他比较注重个人隐私?一瞬间想到很多,毕竟真要到男生住所,对我还是第一次,在没想清楚前,不是太稳妥。
    “我在cafe馆等你好了。”这句话说出来,郑簇微微一怔,“要我送你进去么?”
    不用!可能那句话已经有了隔阂,所以,“送你进去么”更像是客气,郑簇拉箱子转身时,王雨辰已经回到了那个完整的王雨辰,“郑簇,已经有点儿迟了,再说你刚出差回来,也很累了吧,回家整理整理,好好休息,改天我请你吃饭!”
    边说边跑向街边,刚好有出租车,上车,挥手,郑簇就拉着箱子愣在原地,对着出租车尿遁的方向,“我擦,王雨辰,你行啊!”
    王雨辰十足的满拧,容不得别人一点点,一点点,不那么在意自己,其实也不是所有“别人”,王雨辰把这个界限划分的很清,她敏感,只有对无关的人才大大咧咧,这样的王雨辰开上去开朗、爽快,事实上,很难让人走近内心,她怕受伤害,泛泛的朋友关系都没问题,哪怕像李长安那样,一时交往密切,广义上的朋友可以接受背叛,随时翻脸就是了,但是,一旦真正从内心建立依赖,王雨辰受不了来自最亲密情感的伤害。
    一个合适的人,必定对自己非常非常在意,这种情感无需请求,势必源于对方,对方觉得值得!并且这种情感能否做到始终如一,在王雨辰看来,也都是基于对方自愿,细想起来,这种的情感纯粹如宗教信仰,想要遇上并且持久,何其难?
    王雨辰觉得像黎正那样的人,他甚至不屑于接受,身边就会有一大批全心全意的追随者,王雨辰幻想自己也有那样的能力,当然,也就是幻想而已,她也没看见周围有人对黎正趋之若鹜,一个劲儿热切推崇黎正的也只有郑簇。
    出租车离开了市区王雨辰仍沉迷在自己的思考中,“吔,你这是去哪?”
    “刚接了了个单子,去接一个人。”司机没回头。
    刚接了单子么?王雨辰清醒过来,不再出生,司机一直往前开,两边只有稀疏的省级公路路灯,出租车早已脱离了城区路线,离王雨辰住所至少一小时路程。
    司机渐渐听不到后排有动静,转头,竟然没看到人!司机减速拧过头看座椅背后,一张雪白的,没有五官的,纸一样的脸以不可思议的角度搁在后座上,就像是摆在那里的一颗头颅,白脸之外只有黑色!司机受了惊吓,车直接撞向了路边,王雨辰在车祸发生时,趴住底盘,等被护栏撞破玻璃,趁司机昏迷爬了出去。
    特质的面膜一抹拿掉,不敢停留,王雨辰翻过栏杆,下了公路,找到隐蔽的地方拨打110,又拨打交通事故电话,等了二十几分钟警车出现,王雨辰才回到出事儿地点。
    通过身边核查,确认司机并非出租车司机,尚在昏迷中的司机身份不明,事故车辆属于某租车公司,原司机三天前失联,家属和出租车公司都不认识开车的这个人,车上只有原司机的驾照。
    王雨辰说自己上车后走神,等发现路线不对车已经开到可能是郊外的路段,司机说接单去接人,王雨辰觉得夜晚遭遇路线变故,贸然和司机争执有危险,所以想等等看,哪知道,就出了车祸。
    王雨辰隐瞒了特制面膜以及当时自己的判断,这个司机肯定有问题,夜深人静周围没有车辆,受了惊吓车出点儿小事故,王雨辰趁机脱身,计划好的了,未料司机太怂,能不能醒,只有呵呵了。
    依照王雨辰的身份不应该向警方隐瞒,但是那个面膜太诡异,王雨辰不想节外生枝,敷面膜吓唬人本来就是网上流行的段子,谁料王雨辰做出来的面膜,连她自己都很意外,还好没有买美容院推荐的成品。
    司机后半夜两点死亡,死于车祸,交通肇事成因疲劳驾驶,因为当时路上没有别的车辆,现场附近没有监控摄像,但根据车辆痕迹判定,司机精神恍惚,误撞护栏导致脑出血、不治。
    出了这么那么大的事儿,天还没亮,黎队已经找到王雨辰。王雨辰做完笔录就留在了市公安局,因为出租车司机的尸体在车祸发生地一公里以内的山上被发现,在附近同时发现的还有另外两具女性尸体,都被丢在一处废弃的隧道里,那个隧道五十年代开挖,没等完工就作废了,由于在山里,周围树木茂密,很快就被掩盖了,连附近的村民都很少有人知晓。
    初步推断,事故司机涉嫌三起命案,王雨辰,是幸存者。
    等到郑簇得知消息,已经快十点,饱睡之后醒来,就是这么个爆炸消息,留在现场的报案人正是昨晚突然和他道别的王雨辰,郑簇吓出了一身冷汗!
    (二十一 杀人者)
    警方最终找到了事故司机汪清华的住所,经过一些列鉴定判断,确认汪清华为三起命案的罪犯,三起命案发生在一个月内,出租车司机有赌博习惯,失踪后家属以为他去了外地躲避追债,两位遇害女性,一位为外地游客,自由职业,经常背包一个人出发,父母离异,各自有家庭,早就习惯了女儿大半年不联系,命案发生在半月前,遇害人父母均未察觉异常。另一位遇害女性为失足女,站街,独来独往,汪清华对凶杀对象有所选择,出租车司机租住罪犯同一街区,二人无直接接触,但可以肯定汪清华了解出租车司机的境况,否则不会在杀害出租车司机后,开着出租车到处晃悠,寻找下一个被害人。
    汪清华身份确认后,由于其父母已经过世,警方只好找他前妻,前妻数年前离异,带着孩子生活在宁波,警方再三做工作,前妻仍拒绝认领尸体、处理后事,据说王清华前妻因为受不了家庭暴力起诉离婚。
    两个月的时间一触而过,案子全面告破。离婚后王清华前妻为躲避骚扰去了宁波,原本住着的前岳父母名下房屋,拆迁时钱打到了房主账户,汪清华跑去拆迁办,那些官僚只认房本!前岳父母可能早就等这一天,人悄悄拿钱跑了,王清华气愤之下砸了拆迁办,拘留十五天。
    放出来之后成了丧家犬,正好遇上了被人欺负的站街女桃子,王清华替桃子解了围,顺带住进了桃子的出租屋,两人搭伙生活了大半年,桃子父亲病重回了四川,王清华不想为了个鸡远走他乡,就继续东混西混,过了两年,桃子又突然出现了,王清华找到她,她却装作不认识,王清华怨恨爆发,于是,策划抢车杀害站街女,但是被他杀害的确实另一名站街女,桃子在华清华准备下手前又回了四川,王清华等了几天没等到人,愤懑迸发,就对和桃子一块居住的站街女下了手。
    杀人之后没多久,钱花光了,正好遇上背包单身女,单身女在车上和朋友通话暴露了自己这次打算一两个月再回去,王清华认为这个女人好下手,于是,又完成了一次JIAN杀,尸体都被他投放到小时候就知道的一处废弃坑道。
    王清华选择王雨辰时一时冲动,大半个月没杀人了,内心越发按捺不住,王雨辰急忙招车的样子像是和男朋友翻脸,失恋的女人容易精神恍惚,事实上,上车以后,王雨辰沉于思考,在王清华看来就是情绪不稳,失去对周围环境的判断,哪曾想,车都开到了郊外,要下手的时候,遇上了诡异。
    当然,警方并不是清楚王清华受了面膜的惊吓,他本身就是罪大恶极,况且出事前王清华连续开车时间超过十八小时,完全符合疲劳驾驶,王雨辰在配合调查过程中表现坦荡,没人怀疑王雨辰从中做了什么。
    郑簇追着王雨辰道歉数次,王雨辰总是淡淡的,不知不觉,抹上了神秘色彩,郑簇渐渐觉得王雨辰不再是那个和他一起值班的单纯小姑娘,从西北回来一直想跟她分享的那些经历,也因为找不到机会和王雨辰的愈发看不透,让他失去了欲念。
    局里还是出现了一些对王雨辰不那么有利的传言,似是而非,王雨辰却没了追根问底的兴趣,她知道一切已经不一样了,从那个发生车祸的晚上。
    当你有了神秘的力量,你将不再计较那些世俗的琐碎。
    (二十二 面膜)
    邓旷和杨高敏举办了婚宴,就是叫了几桌人,没有正式的婚礼,邓旷不知出于什么心理给王雨辰也发了请柬,依照王雨辰以前的性格肯定要去,但是,现在的王雨辰,眉目间似乎有了思思阴冷,她不觉邓旷会有什么善意,这份请帖,即便不是鸿门宴现场,事后难免有不痛快,干脆钱也不包、人也不去。
    要说这邓旷、杨高敏也不招人待见,婚宴当日下大雨,冰冷的冬雨,王雨辰下班后随便街边吃了水饺,看看天气挺冷,钻进地铁,晃悠着没风没雨,她家离地铁站不是太远,冬天的夜晚来得早,又下着大雨,相对冷僻的路段儿这会儿没什么人,王雨辰出了地铁撑着伞穿过街心花园的小树林抄近路走,突然感觉身后有人追了上来,王雨辰转身、收伞,伞尖对着来人胸口扎了过去,邓旷毫无防备戳了个生痛,青石板一滑,跌倒在路上,王雨辰即刻用伞尖压住他脖颈,“邓队,这是嫌单位庙小想换个地方休养了?!”
    邓旷恼羞成怒却不敢挣扎,因为眼前的王雨辰脸色莹白,像是皮肤上蒙了一层瓷釉,那瓷釉质地细薄,带着一股阴沉的死气,邓旷不知为何嗅到了仿佛死亡的味道,并且,王雨辰的五官也被这怪异的白色瓷釉吞噬了,只剩下冰冷的白和没有情绪的唇动,邓旷吓坏了,再也顾不得,分离挪动屁股往后退,他不敢站起来,双眼饱含恐惧,手撑着青石往后挪,王雨辰却并没有追过去,等他退到了雨伞够不着的地方,王雨辰重新撑开伞,模糊的五官被雨和暮色彻底遮挡,等到王雨辰背影消失后,邓旷才扶着石凳站起来,新西装沾上了青苔、淤泥和雨水,他的车就停在附近,但是邓旷花了大半天才想起来车还在附近,等到上车暖和过来,才想起所有细节,今晚,他本就无意和杨高敏再来什么形式上的“洞房”,趁喝了点酒,准备直接拿下王雨辰,到时候,大不了和杨高敏办离婚手续,王雨辰被自己睡了,再怎么着也不会拿自己名声折腾,邓旷相信自己的眼光,王雨辰应该是个处女,拿下第一次,今后就会任由自己摆布。
    他根本不在乎杨高敏,这个婚也是权宜之计,杨高敏父母家拆迁,为了获得1:1.3,杨高敏让邓旷和自己领证、迁入户口,杨高敏认为这是一次来的极是适宜的机会,却忘了邓旷当初是怎么算计和李长安的那套房子。邓旷的户口人头已经进入拆迁补偿,离婚时,只要他不愿意,杨高敏只能干瞪眼看着邓旷凭空捞一笔。
    不过,邓旷满脑子都是王雨辰那张瓷釉一般的假脸,回去的路上差点发生追尾,邓旷越想越觉得不对,猛然想起三个月前那起车祸,当时不正是王雨辰在车上,难道王雨辰真的有问题?
    邓旷对王雨辰有了执念,突然闪现的念头让他激动,甚至忘记了恐惧,如果不是带着酒气,他甚至想立刻开车回局里,调取整个案卷,只要王雨辰有一丝一毫把柄,邓旷就要顺着那把柄抽丝剥茧,把王雨辰生吞活剥。
    疯狂的念头让邓旷无比亢奋,正在这时交警拦下了他的车,邓旷控制不住自己情绪,加速冲了过去,邓旷的车冲向正在转弯的工程车车身,人还没到医院,就已经停止了呼吸。
    邓旷车祸死亡的消息让王雨辰也感到震惊,面膜还有八张,王雨辰翻出来又认真数了数,材料已经全用完了,“这东西?”王雨辰又想了想,“第二条人命?”
    王雨辰把酒精倒入一个调制碗,八张面膜一张张浸没,用勺子搅成糊,把金属碗放入更大的盆中,点燃酒精,空气里传来酒精燃烧和皮肤焦灼的气味,“就这样结束了?”王雨辰自言自语,目光迷离。
    (二十三 秘密)
    郑簇出现在王雨辰小区,王雨辰拿着快递走到楼下时,就看见郑簇等在楼道口。
    念头一闪,王雨辰就没再问“你怎么找到我”这么傻的问题,“有事?”她用漠然的语气招呼。
    “你,吃饭了么?”郑簇看看她手里的快递。
    王雨辰毫无表情的看着他,眼神有些疲惫,似乎让他——让路。
    “邓旷,前天见过你?”郑簇压低了声音。
    王雨辰突然恼了,“你跟踪我?!你这算什么?审问我?!”推开郑簇就要上楼,郑簇拉住王雨辰,“我不是那个意思,我先跟我去吃饭,我只是关心你!”
    “关心?”王雨辰冷冷一笑,“用不上!”刹那绽放的冷笑,竟有莫名的惊华,郑簇没从震惊中回神,王雨辰已经进了楼道,电梯开始上行......
    郑簇奔跑上楼,在王雨辰走出电梯那一瞬拉住了她。
    “雨辰,你知不知道,你身上有股——邪气!你必须马上跟我说清楚,否则,你有危险!”
    郑簇表现出的急切不像作伪,但是王雨辰冷冰冰,依旧无动于衷。
    “先进家门!”郑簇拉住王雨辰的手臂,另一只手拿过了快递。
    王雨辰没挣脱开,索性让他跟进了房间。
    郑簇一进去就打开了所有窗子,“那个,你抹在脸上的东西,还有么?”
    “你都知道什么?”王雨辰放松了身形靠在桌边,房间不大,进门就是小操作台、餐桌,往里三人位沙发、茶几,卧室玻璃推拉门敞开着,一张宜家风格的原木色大床,床头柜也是素淡的原木色。
    郑簇没能从简单的室内发现特殊的存在,拉了把椅子坐下,“这次回来,就是你遇上车祸那晚之后,我怎么向你道歉你都不理会,我知道,无论如何我那天不应该没等收到你平安到家的信息就睡了,那以后,你都不理我,我想找机会,于是就,就跟着你,我发现你去了一家美容院,那家美容院风水格局有问题,前天,邓旷摆酒,我也听说了,我正好有空,就想找你,结果,发现邓旷居然跟踪你,我正要过去,就发生了后面的情况。”郑簇摊开手,没有王雨辰想象中的质疑。
    “你想说什么呢?看来你知道了整个过程,那为什么还要邓旷是不是见过我?”
    郑簇抽了下嘴角,“我......我不知道该怎么问你。”
    “就如你所见,然后呢?”王雨辰给自己倒了杯水。
    “雨辰,我猜,之前那个司机,应该也是见过,你抹在脸上的东西。”
    王雨辰嘴角又挂上冷笑,“郑神探,没有申请搜查令?”
    “雨辰,你能不能不要再误会我!”郑簇站了起来,一脸的无奈,“你应该知道,我教你用黑金罗镜,等于我和你已经缔结了契约,在这个世界上,除了我爸妈,哦,我爸爸已经不在了,除了我妈,你就是和我关系最为密切的人,你觉得,我会为了某些利益出卖你?我知道我得罪了你,我估计当天晚上你没去cafe馆就是在生气了,你也知道,我其实没什么经验讨好女孩子,都是别的女的讨好我,但是,你差点儿出事那个消息,你知不知道我有多怕?有多后悔?!”
    “郑神探,你的故事,讲完了?不用煽情,你教我用罗盘我个人认为,只要支付学费,也可以算了结,别跟我拐弯抹角了,你到底想知道什么?面膜?如果,你一定要知道这个——”王雨辰淡淡的笑了笑,“也罢,就当我还你罗盘使用教学的人情。”
    王雨辰像是彻底轻松下来,脸上挂着无所谓的笑,那笑意,有嘲讽也有嚣张。
    郑簇的脸色越发难看,声音也严厉起来,“王雨辰,你最近是不是,睡觉的时候,脚底发凉?!”
    “我靠,你什么时候改学中医了?”王雨辰恢复了拓落不羁的神气。
    “你中了尸毒,现在还不严重,但是再过一点时间——”郑簇的手已经覆盖住王雨辰手腕,王雨辰想挣脱,但是,郑簇手掌传来的温热让她有一丝恍惚,稍稍迟疑,她就明显感觉到一股股寒气从自己手臂涌向郑簇手掌覆盖的地方,“你别动,让我来——”郑簇的语气异常温柔,王雨辰也被这一缕缕阴寒所震惊,任由郑簇另一只手掏出红色丝线,缠在两个人手臂交织处。
    借车给别人,都要担责吗?
    《侵权责任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所以,车主有过错的情况下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根据过错大小承担相应比例责任。
    什么才是车主有错?
    明明知晓借车人饮酒、吸毒却还是将车借给借车人的。
    假如借车人在借到车后饮酒或吸毒的,车主不需承担连带责任。
    明知道自己的车有故障却还是将车借出的。
    这里说的车辆故障指的是被借车辆的动力系统、刹车系统、轮胎鼓包等影响车辆正常行驶的问题。
    将车辆借给没有驾照、驾照吊销的人,或者你的车不符合他的准驾车型。
    不光要看对方有无驾照,还要注意对方的驾照有效期和准驾车型,一旦驾照过期或准驾车型不符被借车辆的,车主都需承担连带责任。
    《侵权责任法》也明确指出“出借的车辆发生事故,如果不能证明车主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车主就不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车主无错,不担责
    1、车正常。检查自己的车辆是否有刹车制动不灵、车灯不亮、胎压不均衡等影响安全行驶的故障。
    2、驾照合法。看朋友有没有合法驾照,驾照的准驾车型与车辆是否符合。
    3、对方能驾车。看借车人是否能够驾驶,有没有喝酒、有没有吸毒嗑药…
    借车给别人出事故,保险公司赔不赔?
    保险合同里并没有规定车辆外借是免赔的。赔不赔关键还是看借车人了。所以你还是得认真研读免赔条款。
    注意:借车人把你的车又借给另外一个人,发生事故,保险公司不赔。
    如果真有人借你的车,也不用太担心。把这三点记清楚,就不用担惊受怕了。
    借车给朋友,应该怎样防范风险呢?
    1、查“车”。检查自己的车辆是否存在刹车制动不灵、车灯不亮、胎压不均衡等影响安全行驶的故障,不要让爱车带病出工。如果你的车辆长时间未维护保养,存在隐患可能,也是不能出借的!
    2、查“照”。查验朋友有没有合法驾照,驾照的准驾车型与车辆是否符合,拿着摩托车照想借小轿车开,那是不可以的!
    3、“人”。查验借车人是否能够驾驶,有没有喝酒、有没有吸毒嗑药……大家一起喝酒,切记把你的车钥匙放放好,如果车钥匙随随便便扔在桌上或其他很容易被人拿走的地方,也有可能因为未尽到妥善保管的义务而承担责任!
    最后,建议车主在保险理赔时多个心眼,平时使用车辆一定要及时年检;车主不要单方委托评估,发生保险事故后,未通知保险公司到场而单方委托评估的结论难认可;同时,还要加强证据收集和保存意识,方便日后理赔和维权。
    (二十三 黑气)
    红绳上慢慢钻出了黑线,就像是活了的线体,只是这样的一丝黑气给人的感觉透着诡异,郑簇额头的汗水打湿了头发,他保持着站姿手握王雨辰的手臂,盯着黑线,表情凝重,直到红绳完全被黑线缠绕,郑簇掏出黄色的道符贴住红绳,道符竟然冒出黑烟,郑簇推开王雨辰,迅速将黑线全部用道符一层层压住,绳线发出焦糊腥臭的气味,王雨辰捂住鼻子,等到黑烟完全散开,郑簇勾了勾手,示意王雨辰过来,王雨辰就傻傻的走了过去,郑簇用新的道符贴在王雨辰手腕上,大约一刻钟放开,“差不多没事了。”
    说完几乎摊坐在椅子里,王雨辰用温水洗了毛巾,递给他,郑簇抬抬额头,示意王雨辰帮他擦汗,王雨辰只好帮他擦脸,毛巾按在他额头上,细密的麦色皮肤,让人忍不住想触碰,王雨辰弯着腰帮他擦脸,离得近,能感受温热的呼吸,郑簇闭上眼睛,似乎心安理得享受着服务,王雨辰很少和异性这样接近,不由加快了速度,随便擦摸一边,就去冲洗毛巾。
    郑簇在王雨辰转身时睁开双眼,嘴角忍不住勾出弧度,他的嘴角在微笑时会有一个明显的弯弯的上翘弧度,线条非常明显,这样的表情纹很少见,让一个男人的笑容呈现出甜美,却丝毫没减损男性的魅力。
    “王雨辰,我消耗了那么多内力,你连擦个脸也不认真?”郑簇声音有些慵懒,精神比燃烧纸符时好了些许。
    “内力?你的意思你会武功?”
    “跟武功——又相似,你是怎么惹上这些东西的?那个涂脸的东西到底怎么回事儿?”
    王雨辰这时候已经觉得没什么需要隐瞒,自己也拉出椅子,坐在他对面——
    就是你和黎队出差后不久的那几天,我原先在调查公司的一位客户,给我打电话,说她时来运转,她那个在外面包养小三的渣男老公出车祸,死了,她和儿子继承了遗产,她说的谢谢我当时劝她不要离婚,想请吃饭表示感谢,我觉得没必要这么客气,她非常热情,我就和她去吃饭了。
    两年多没见,我差一点没认出来,那位客户已经四十多岁了,找我们调查的时候,她就是典型的中年妇女,身材走样、脸上涂了粉底,但皮肤非常不好,看上去比实际年龄老,又不会打扮。这次见到她的时候,整个换了个人,我还以为她瘦身、整容了,当时我们也给过她提升形象的建议,不过那些都是程序化的建议,总之,她看起来很成功,有些像,陈数。
    “陈数?”郑簇显然不清楚这个名字。
    “一位女演员,大约四十岁,很有成熟韵味那种,你可以百度。”
    “我没那么无聊,你继续说啊。”
    嗯,如果不是她先招呼我,我肯定想不到,我吃惊的表情让她很高兴,她说很多一两年没见过的熟人都是我这个表情。
    她点了很多菜,一个劲儿说自己时来运转,由感谢我当年劝她别轻易离婚,幸亏她没冲动离婚,要不然拿着一套房子几十万到现在还不知道怎么样呢,出轨男一死,谁都没想到他名下那么多房产、股票,现在她已然算富婆了。
    不过这些也都不是最关键,说完了渣男恶有恶报,她就开始说自己这两年是怎么着时来运转,我当初建议可以先参加学习再出去工作,等一切稳定再离婚,于是她就参加了富婆们喜欢参加的研究生班,反正,那个渣男老公一边会给她二十几万,她自己也有些存款,在那个班上认识了一些人,后面就有个李姐,推荐她去做美容、瘦身,费用挺高,她当时还想着怎么挽回婚姻,毕竟给小三让路她也不太甘心,咬咬牙拿出了十几万,一开始也就是基础瘦身、美容,等熟了,美容院向她推荐高端高科技整体焕肤、塑身,差不多七八十万,她狠了狠心,投了进去,成效非常明显,不到三个月,差不多减了三十斤,年龄也像是小了二十岁,不仅皮肤好了,脸型也比埋线效果强一百倍,整个就没有不协调的痕迹,脸型变得生动,又不是千篇一律的整容脸,这个钱太值得了,她那个渣男老公看见她也很意外,两人关系缓和了,可惜小三和小三妈特别不要脸,渣男还是多数时候陪那边,她人漂亮了,心态也变了,反正因为渣男又觉得老婆有魅力了,钱给的比以往多,交给美容院的钱也早就拿回来了。
    有一天晚上,她在家做面膜,渣男喝了酒回来了,看见她不知道受了什么刺激,转身就跑了,结果,酒后驾车出了车祸,人就没了,她当时很吃惊,但也没多少难过,二十年的婚姻,差不多从怀孕就开始不停的应付各种第三者,心早就死了。
    “她老公是因为看见她做面膜,出门车祸死的?”郑簇脸色回复了正常,手腕上也有了血色。
    “当时我倒没特别注意,只是觉得整件事儿比较神奇,然后她特别高兴,那天下午我出外勤,本来也没什么事,她就邀请我去美容院,因为我脸上长了一些痘子,我不想去,但她特别热情,我对她那个神奇的面膜也确实有些好奇,于是就去了。”
    美容院在景区的一个高档封闭小区,内部装修欧式的,就是白色为主,有些浮华,和正常的美容院没什么两样,她是金尊级vip,带我进了金尊区,哦,还有至尊区,她不是会员,不能进去,她说至尊级别年会费1000万,她老公留给她的房产、股票加起来八千多万,年费100万她能接受,反正别的方面省省就有了,1000万太多了,她不可能卖房子交会费,毕竟房产是她今后的主要收入来源。
    她是金尊会员,就有个属于她自己的小包厢,里面有健身设备、玉石还有不少美容产品,她从小冰柜拿出保鲜袋封存的面膜,不知为什么,那种冰凉的感觉让人很不好受,她用设备洗脸,也让我洗了,像是很神圣的拿出面膜,敷在脸上,我本来是拒绝的,但是,她太热情,于是也蒙上了一张,面膜一贴到脸上就有种特别的幽凉、舒适,但我不知道为什么,内心有些抵触,她已经躺在美容床上,我突然发现她的脸似乎融化了,等我仔细看,不过是她的眼睛上也覆盖了面膜,哦,她说这种面膜是会呼吸的,所没不需要留鼻孔,因为房间只有一张床,而我坚持坐着,她就自己躺下来,等了几分钟,她好像睡了,我的不适感越来越强烈,我没有单独和尸体在一起的经历,但不知道为什么,就觉得她像是——死了,我有些慌,就把面膜扯了下来,房间里有镜子,我发现也就在几分钟之内,我脸上那些痘子淡了很多,只留下隐约的痕迹,但是,我的手臂冰凉,继而感觉浑身发凉,可是她像是睡了,我走进,能听见轻微的呼吸,她没事,但我感觉她的脸和身体露出的部分,颜色越来越不对,她就像个瓷人,如果不是有呼吸声,躺在那,就像是——死了。
    郑簇把我拉到他身边我都没察觉,我沉浸在那天的回忆中,事实上,那天发生的还不止这么多.....
    (二十四 有一些不一样了)
    直到我发现自己的手赚在了郑簇手中,才回过神,“你干嘛拉着我啊?”
    郑簇站了起来,伸手理了理我的头发,“傻丫头,别人叫你干什么都不知道拒绝,我叫你楼下等我一会儿,你就发飙。”
    “啊?!”
    “我是说,那个,那个什么寡妇,她让你吃饭你就吃饭,去美容院你就去,让你用那种来路不明的面膜你就敢用,你呀!”郑簇一脸无奈和宠溺,这样的神情就太让人受不了了,他哪里来的这样“成熟”?啰里啰嗦像个爸爸,他只比我大一个月啊!
    一分神就忘了刚才讲到哪里,居然已经快十点了,回来后我还没洗澡,反正面膜都不存在了,郑簇让我早点休息,剩下的事,慢慢来,他帮我检查了房间,确定没什么隐患,也没溜进来不干净的东西,又在门窗贴上道符,才离开。
    洗了个热水澡,床单被罩也被我换了,躺在透着阳光味道的床上,这是近两个月内第一次不再觉得浑身发寒,看来郑簇焚烧黑线是有用的,我体内确实有尸毒或者什么,随着寒气的消失,那种积存的凛冽杀气似乎也不在了,当天敷上面膜后,发觉可怡姐像具尸体,自己却瞬间有了庞大的沉稳、肃杀、自信,内心强盛的气息使我在遇到危机时不仅从容,甚至有些邪恶的快意,我能预见一些结果,对所有的结果都没有“怕”的感觉,甚至期待着充满血腥的事件发生......这些原本不属于我的,也该——消失了?
    第二天被闹钟叫醒,换上制服赶到妇女大会现场,听政治处的人宣读候选人材料,一个个的都有职务,内心再次有了颓然,这种情绪已经远离我一阵子了,是不是因为失去了敏感、阴冷、与近乎膨胀的诡异气场,我就又成了越来越陷入世俗的小警员?
    我看见李长安习惯性的叉了我一眼,前段时间,她似乎对我有些畏惧,谁知道呢,不过邓旷出事她没有找我算账,我是不是应该觉得现世安好了?
    毕竟除了郑簇没人知道邓旷事发之前曾和我见面,事故现场他的违章行为很明显,又是醉驾......结婚当日醉驾死亡,杨高敏这个小三转正的也够了呵呵呵......
    毕竟邓旷娶了杨高敏,李长安无论如何不能回避这个事实——李长安的孩子要和杨高敏争遗产,邓旷不是一无所有,他还有婚前房产呢。
    杨高敏也没吃大亏,领证后就能继承个百十万,不耽误再嫁人,不过新婚当天新郎就死于车祸,能娶这个结过两次婚,似乎还克死了一个新郎的寡妇,内心也不是一般的强大......
    无论如何邓旷的死竟然没让李长安有多少悲痛的表现,那是不是说,她对邓旷也没什么真爱?管他呢,反正邓旷是个祸害,如果我是个软妹子,估计那天就落进他手里了,而邓旷算计的是得手后,女方不好意思报警,他也必然会把一切责任往女方身上推,充分利用“王雨辰破坏邓旷的婚姻”的传闻。
    麻蛋的人渣,死了最好,省得以后祸害别人。
    郑簇对我的关心已经毫不掩饰,虽然我对整件事还有些含糊,我不知道他喜欢我什么啊,按说我是眉清目秀小清新,但从外表看,没有他占明显优势,然后别的嘛,他外公省部级领导,父亲是报社领导(正处级,还真是正处),她妈邮政部门提前买断,家里条件不错,房子好几套,这都是他自己坦白的,档案我们系统内也可以查询,我没那么干,我曾在调查公司,想弄清一个人的背景信息,并不难。
    当然我爸妈也都是机关干部,虽然没什么拿的出手的职位,反正家里还是比上不足比下有余,我爸还有专利。
    我和郑簇,算是恋爱了吧?不过他也没说爱不爱我,我记得如果男女交往,男方一直不肯说“我爱你”,那还是要警惕,不过看看郑簇对我挺好的啊,我其实没有恋爱经验,他又长得完全符合我心意,唉,谁知道呢。

    五三四 措手不及
    最近有三起离婚案,都是之前咨询过我,犹豫着要不要离婚的粉丝,突然成了被告,渣男起诉啦!
    原因略有不同,共同之处是原配万万没想到,自己还没痛下决心,人家倒是起诉啦!
    请说出你的想法!——大婆们无一不震惊之外,感觉慌乱,因为她们确实考虑过离婚,甚至一两年前就考虑了,可是,那只是考虑啊,“考虑”,你是知道的,有时候你对领导提了一项要求,领导就略作思考,“让我考虑考虑”,然后呢?没然后了......
    毕竟女人迈出步伐离婚和男人节奏不一样,她们永远是在摇摆摇摆摇摆......而男人就是,突然的——一脚踢开!
    我说过无数次,如果你打算离婚,最好提前准备个一年半年,包括取证、保护个人财产、收集相关材料,尤其是为争取抚养权全面准备,有计划的确定分居证据、家庭财产、债务证据......这个阶段如过不是已经分居,不要流露你的目的,哪怕已经分居,他的过错证据没有固定之前,不要草率让他确定你准备离婚。
    这些都是老三篇,老生常谈,我也没有别的办法,就好像,我不反复说,对不起这颗儿女心,我待粉丝多数时间如亲子,特别的叨唠,特别有耐心......当然,也有火气上来的时候,参考虎妈......晕,楼主80出生,其实也没有那么老......内里还是文艺小清新。
    一句话,不反反复复掰开来说就一定有人听不懂,当然,再怎么详细,还是有人听不进去,譬如,我说不要轻易找二婚男,前几天我的一个忠粉要离婚,告诉我,她老公是个二婚,婚内还出轨,我问她为什么和二婚结婚(因为我知道她是初婚),她说恋爱的时候根本不知道他结过婚,还有一个孩子跟前妻......你说这扯不扯,都要结婚了,对方底细不打听清楚,婚姻状况,如果能拿出恋爱证据,民政局会给你查......
    好些姑娘心大,除了男的名字,结婚数年,对男方工作单位、或经营项目一无所知,理由是“一问他工作、收入、生意他就发火,告诉我不关我的事,不要瞎操心,安心过你的日子!”
    我擦,这连起码的真诚都不能有,到底是国安局还是特务?就这样了,还能安心过日子?从他第一次隐瞒,我可以肯定,你们的婚姻已经告急,当然,不排除极个别不希望爱认为自己担忧,困境自己扛,可是,那种情况毕竟短时间、少数,总不能一辈子藏着、掩着,再说一旦债权人追求责任,作为配偶也闲不住......
    上市公司还要对股民公开业绩呢,甭管他真假,起码有个法定的程序、监督,你作为他的老婆,一点知情权没有,那他每月给你多少家用?要真是超过你收入二十倍,就当成给老板打工,咱也不是股东,那也暂且隐忍,但是隐忍不能太久,否则蛋糕大了,别人要抢啊!
    婚姻既是合伙,是契约,没有诚信,能走得多远?
    他的收入对于妻子,不属于商业秘密,因为一旦产生债务,很可能涉及夫妻共同利益,甚至有可能搭上妻子的婚前财产,这种例子,比比皆是,非共同债务,司法实践中不是那么好确认。何况我知道不少特别阴险的渣男,用各种理由,让配偶在债务或担保上签名,一旦遭起诉,妻子的婚前房产就会被冻结甚至拍卖。
    这里要说的第一诫,就是不要轻易贷款或抵押上签字!尤其是他的生意你既不知情也没有条件参与,要求你用婚前房产抵押?呵呵呵呵,他的理由是夫妻同心,风雨同舟,他的初心就是让你嫁给爱情,可是,你把房子交给他抵押,那叫嫁给爱情?那叫倒贴本买卖!
    当然,爱情不是你想买,想买就能买,我就知道不少渣男的麻麻,认为儿媳妇把婚前房产拿来贴公婆一家,简直就是天经地义,并且,要不是你非得倒贴,我们ga儿子,找得到更好资源!
    前段时间,我都在写灵异类爱情小说,少了一些“庶务”,09年以来,我的文章大多数围绕婚姻家庭纠纷,基本上都是在“算”,在提醒读者怎么规避风险,这样的题材显然不适合当前文学市场要求,因为流行的女性文学作品,几乎都有霸道总裁,都有一个男人无条件为那个长的其实不咋的,各种条件也都很不咋的的女主全方位付出,也就是只要我能遇上老女婿(老强东),我管他去明尼苏达还是哥伦比亚非礼谁,一证在手,金钱有我!这tm比我写的更能算计,不过这种“算计”基本就是白日梦。
    “早安杭州”这个灵异系列还在继续,最近也没有特别想为了稿费而码文的冲动,反而,觉得比较放松,能有时间休息就休息,写自己想写的也很自由,但是这几天几乎每天都有粉丝告急,“渣男居然把我起诉了,我该怎么办啊?”
    应诉呗,他都起诉你了,你还有退路么?!
    至于怎么应诉,我就不方便把说明文凑字数当小说了,毕竟每个案件都有不同特点,证据要求,所谓的能不能麻烦你把我看一眼诉状,实在太扯,要想拿下诉讼,获取最大利益,其实我随便扫一眼就成?前因后果,证据材料,如果应辩,全部组织起来,就算不陪你出庭,这一番过程下来,也等于离婚案律师工作的三分之二了,在你心里,就是“看一眼”?你都不当一回事儿,别人干嘛替你急呢?毕竟,我不是所有人的亲妈......
    临阵磨枪,虽然急迫,可总比你佛系稳妥......
    (二十五 邓旷的葬礼)
    邓旷的死打击最大的是他的父母,独生子女,父母一向觉得儿子挺优秀,家里两套房产还有一处店面,这些情况还是李长安没翻脸时告诉我的,当然她的说法就是邓旷父母非常抠门,能算计,一切以他们儿子为重点,邓旷在他父母眼里那是“顶尖儿人才”,事故发生后,邓旷父母对交通责任认定非常不满,带着律师找领导、找单位,闹个不停。邓旷死在婚宴当天,但是领证是三天前的事儿,杨高敏这边也招来了律师,毕竟邓旷父母不会轻易让出遗产,遗产大战一触即发。
    邓旷父母本就看不上杨高敏,尽管他儿子为杨高敏离婚,但杨高敏也是个离婚的,给李长安这么一闹,名声不好,何况杨高敏就是个普通中学老师,论家庭条件个人社会关系还不如李长安,邓旷父母认为就是官二代富二代陪他们家二子那也不委屈。
    两口子还不到六十岁,身体正好,本来正是享受晚年的大好时光,独生子没了,还死得这么不值,你哪怕因公牺牲,那好歹也能安抚两口子的心,毕竟邓旷父母很好面子,这倒好,结婚当天醉驾、自己把车撞上工程车屁股,你说这你赖谁?事发路段正在修地铁,工程车因施工需求行驶,无任何违章行为,邓旷父母却认准了无论是市政处还是施工单位、工程车司机都罪责难逃,估计闲着更闹心,折腾吧。
    这么一来,邓旷就一直没能入葬,当然,现在都是火化,也不是严格意义上的入土为安,反正这一折腾,加上个方面调解、单位帮助做工作,终于确定了赔偿——能折腾的就是有市场,邓旷在车祸发生一个半月后终于迎来了葬礼。
    单位有人去参加了葬礼,李长安和她二子都没有去,无他,遗产的事三方发生严重争执,邓旷父母认为邓旷名下所有财产都是婚前老两口给的,他们有出资证据,这笔钱要留着养老;杨高敏认为,作为遗孀,她才是感情最受伤的人,她完全有权利保留邓旷的遗产作为长久寄托——你这就有点儿不要脸,邓旷名下就一套房产一辆车,车已经报废,房产确确实实高中就买了,也没有贷款,你说你一刚领证三天的,凭什么要人家爹娘出资的房产“长长久久寄托”,寄托留两根头发,弄一本电子相册不就得了......李长安更是底气十足,邓旷一死,老邓家就剩李长安这儿子了,别说邓旷名下这套,老两口名下那两套房子、一处店面,那也都得是李长安儿子的,杨高敏?什么货色?
    邓旷父母也没有联合李长安,事实上,他们另有打算,李长安生孩子后,邓旷父母就没怎么照顾,也没太出钱,理由是“亲家大包大揽,太强势,我们不好插手”......总体对孙子也就是面上的感情联络,邓旷和李长安分居后,老两口忙着旅游,“保养好身体不给小辈添麻烦”,从头到尾就不关注李长安那儿子,这时候,孙子虽然成了唯一,可孙子并不姓邓,和老两口也没什么联系,房子给“孙子”,不就等于给了李长安?两口子肯定不干!
    局里没能做好遗产分配,但终于帮忙解决了事故赔偿,邓旷获得死亡赔偿金五十万,老两口认为这完全是他们努力的结果,杨高敏、李长安儿子,没资格分......
    这些都是内部矛盾,钱都已经控制在老两口手里了,没理由不举行葬礼,何况邓旷马上就七期了。
    参加葬礼的人回来说,车祸很惨,邓旷半边脸都粉碎了,加上冷藏了这么久,那张脸不知道是不是用了3d打印,反正画了浓妆,像是支撑一层皮,皮又像充气打蜡,简直看不下去......
    王雨辰听到这段描述感觉很怪异,补脑了画面,不知为什么竟与可怡姐敷上面膜叠加在一起,颧骨在近乎透明的莹白里面透出紫红,嘴唇也是冻伤一般的紫勾勾,王雨辰甚至忘了邓旷到底长什么样,就剩下一张糯米冰皮般的脸......

    离婚,必读20条法律知识!

    通过20条法律知识,将离婚案件中当事人常见的困惑进行解答。
    ▌1、哪些婚姻是可撤销的婚姻?
    婚姻法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胁迫”,是指行为人以给另一方当事人或者其近亲属的生命、身体健康、名誉、财产等方面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另一方当事人违背真实意愿结婚的情况。因受胁迫而请求撤销婚姻的,只能是受胁迫一方的婚姻关系当事人本人。这里的“一年”不适用诉讼时效中止、中断或者延长的规定。一年不提出撤销婚姻的请求的,则该项请求权永久消灭。
    ▌2、哪些情况属于无效婚姻?
    婚姻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的;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四)未到法定婚龄的。
    结婚时虽然婚姻无效,但是如果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时候,法定的无效婚姻情形已经消失的,对于宣告无效的申请,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3、准备离婚了,协议还是诉讼?
    离婚有协议和诉讼两种方式,各有其特点,当事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用。
    一、协议离婚
    协议离婚的优点是省时、经济。一般来说,如果材料齐全,半个小时左右即可办完协议离婚手续。但是,协议离婚的要求较为严格,协议离婚必须夫妻双方对离婚的意思、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达成一致。(协议内容不够谨慎,离婚后很难反悔)
    二、诉讼离婚
    夫妻双方单方提出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离婚或者虽然双方都同意离婚,但在共同财产的分割和对子女的抚养、教育、医疗费等的问题上未达成协议,离婚诉讼当事人可向人民法院递交离婚诉讼状。诉讼离婚相对是比较费时费力的,但如果双方不能达成离婚协议,这也就是必经的一步了。
    ▌4、协议离婚有什么条件?
    根据《婚姻法》和《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准予协议离婚登记的法定条件是:
    1)、申请离婚的当事人双方应是自愿离婚。对于一方要求离婚,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不予受理。
    2)、申请离婚的当事人双方应对子女抚养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对于双方要求离婚,但是对子女抚养、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及债务处理事项未达成协议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不予受理。
    3)、其他不予协议离婚的情况是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或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不予受理;未办理过结婚登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不予受理。
    ▌5、现役军人离婚该怎么办?
    按照婚姻法的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这里的重大过错是指军人一方有下列情况之一: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非军人一方提出离婚,如果军人一方不同意,且军人一方没有重大过错,则不会判决准予离婚,但并非绝对不能离婚,驳回后经过半年再次起诉,一般三次后,感情没有修复,法院会受理,军人一方提出离婚则不受限制。
    ▌6、什么情况下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婚姻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和分娩后一年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但是,婚姻法第三十四条还规定:在女方怀孕期间和分娩后一年内,“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也就是说,法律虽然限制男方在女方怀孕和分娩后的一定期限内的起诉权,但在特殊情况下仍可受理男方的离婚请求,这里,关键是看哪些情况属于“确有必要”而不受此限制。从审判实践及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司法解释看,“确有必要”的情况,目前一般是指女方因通奸怀孕(不包括女方婚前与他人发生性行为而导致怀孕)的情况。男方在女方通奸怀孕后或在女方分娩一年内提出离婚诉讼的,法院就应受理。另外,女方分娩后一年内,男方仍然不能提出离婚。从立法精神上看,法律上限制男方在女方分娩后一年内的离婚起诉权,不但是为了婴儿的正常发育成长,也是为了女方的身心健康。
    ▌7、夫妻中一方无民事行为如何离婚?
    一、夫妻一方有无民事行为能力的情况,只能提起诉讼离婚。《婚姻法》规定的离婚,要求是夫妻自愿离婚,如果一方已经没有民事行为能力,就谈不上自愿了。由此可认为,夫妻一方无民事行为能力,就不可以通过协议离婚,无民事行为能力一方的其他亲属不能代理其进行离婚协议。在这种情况下,如夫妻中一方有无民事行为能力,向婚姻登记部门提出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部门不予受理,应告知他们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二、在诉讼中,无民事行为能力一方的亲属首先要确定法定代理人代其诉讼。法定代理人的范围:父母、成年子女、有抚养关系的成年兄弟姐妹,如果没有上述范围的法定代理人,可根据民法、民诉法规定的方式确定法定代理人。
    三、这种离婚诉讼,可以协议结案。无民事行为能力一方的法定代理人可以与对方就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协议,如不能达成协议,可由法院直接判决结案。
    ▌8、夫妻中一方下落不明该如何离婚?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下落不明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下落不明满二年,其配偶可以先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失踪,待人民法院宣告失踪后,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法院一般怎样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调解无效,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是指如一方违法犯罪被判处徒刑或者因强奸、通奸、婚外性行为或其他直接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行为,另一方不能原谅的行为。
    ▌10、分居满两年的,婚姻关系能自动解除吗?
    婚姻关系只能通过离婚登记或者法院判决或调解的方式解除。分居,不管时间多长,都不能自动解除婚姻关系。但是,按照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则构成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在诉讼中,如果调解不成,应当判决准予离婚。但是非因感情不和而分居的,不能适用该项规定。
    ▌11、如何认定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共同债务有三种情况:
    一、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夫妻双方的名义,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二、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一般是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且债权人知道该约定的,为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
    三、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一般为个人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一方婚前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为夫妻共同债务。
    个人债务是一方私下所欠借款,不属于用于夫妻和家庭生活的共同债务,因而应由个人清偿。此外,依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赌债属于非法债务,不受法律保护。如果不愿归还赌债,完全可以不予清偿。
    离婚房产分割必看:
    By: 北京延庆法院

    鉴于夫妻之间房产归属的相关规定散见于各类法律法规文件中,且内容纷繁复杂,法院对相关法律规定进行梳理、汇总和分析,以期为公众普法、解惑。

    1

    夫妻一方婚前购买的房屋,且付清全部房款,婚后在房产证上“加名”,如何认定房产归属?

    根据《婚姻法》第十八条的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十九条规定:“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婚前一方已经支付全部房款购买的房屋,为一方的婚前财产,不会因为婚姻关系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产权证仅仅是一个物权凭证,决定房产归属的关键是房产的出资情况,而非房产证的取得时间。即便婚后才取得产权证,该房屋依然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公民对个人的财产权益具有处分权,双方可以通过约定,将一方拥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变更房屋登记,在房产证上加署配偶的名字,就是一种常见的赠与方式。夫妻双方应携带相关证件,办理变更手续。如果双方没有对房屋的份额做出特别的约定,而只是简单地加上另一方之名,则应认定房产归夫妻双方共同所有,各拥有50%的产权。为了避免将来发生纠纷,法官建议双方将各自拥有的房产份额在房产证上注明。

    2

    婚后夫妻一方以个人婚前财产购买的房屋,属于一方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一方用婚前个人积蓄购买的房屋,仅仅是原有财产价值存在形态发生了变化,穷流溯源,购房的出资来源是该房婚前的个人财产。如果房屋登记在一方名下,应当认定房产为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如果房产证上登记双方的名字,应视为出资一方对另一方的赠与,认定该房屋为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

    3

    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如何认定?

    此类问题主要指房改房等带有福利性质的房产。这类房产的价格远远低于当时的市价,且通常与一方的职务、级别、工作年限等因素有关。多数情况下,一方单位会直接将房产证办理在该方名下,夫妻离婚时极易对该类房产的分割问题产生争议。

    婚后购买婚前由一方承租的公有房屋,可能存在以“共同财产购买”和以“个人财产购买”两种情况,应当区别情况分别处理:婚后以共同财产购买的该类房屋,属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十九条规定:“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婚后一方以个人财产购买的此类房屋,是否应当认定该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法律上没有明确规定,实践中也并无定论,通常对此种情况的房屋归属问题极其谨慎。笔者认为,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个人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可以认定为一方个人财产。

    4

    夫妻双方婚后用共同财产贷款购买的房屋,应该如何认定?

    如果双方没有对婚后财产进行特别约定,双方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产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无论房产证登记在一方名下还是登记双方名下,也不问房屋是贷款购买抑或全款购买。

    但当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时,另一方可能会面临一定的风险。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一条的规定,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权益遭受损害的一方只能在离婚时请求擅自处分的一方赔偿损失。

    法官提醒夫妻双方在购房时应该将双方姓名同时签署在购房合同、发票等购房资料上,并将房产证办理在双方名下,以避免日后发生夫妻一方擅自处分的情况。

    5

    夫妻一方婚前通过按揭贷款购买的房屋,登记于一方名下,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离婚时房产如何分割?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司法解释三”向全社会征求意见时,公众对该规定的可操作性提出了质疑:“难道每次还贷要保留存根和凭条?”我国实行夫妻财产共有制,除非有特别约定,不论是一方利用个人婚后工资还贷,还是利用双方婚后工资还贷,均属婚后利用共同财产还贷,另一方无需举证证明。

    针对离婚时双方共同分割的部分,一些法官在司法实践中总结出一个简便的公式:离婚时双方共同分割的部分=共同还贷部分/实际总房款×离婚时房屋的市场价值。(其中,实际总房款=房款的本金+利息)不难发现,“司法解释三”所确立的享有房屋产权一方对另一方的补偿原则是:还贷越多,补偿越多;增值越多,补偿越多。当然,如果享有房屋产权的一方有证据证明其还贷资金来源于个人婚前财产,那么该部分不应认定为“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

    “司法解释三”在措辞上反复推敲,力求精准严谨。本条规定采用的是“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而非“应当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就在于司法解释三的制定者充分考虑到了社会生活的复杂性,在判决房屋归登记一方所有明显不公平的情况下,可以判决房屋为夫妻双方共同所有。

    此外,根据“合同相对性”的原则,合同仅于缔约人之间发生效力,对合同外的第三人不发生效力。购房一方在婚前与银行签订贷款合同,离婚后依然由该方偿还贷款。银行与购房方签订贷款合同时,考察的是购房一方的资信及其还款能力,继续由其偿还贷款有利于保障银行的利益。

    6

    一方父母出资给子女购买的房屋,应如何认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父母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在实践中,还有一种情况:在离婚时,一方提出买房子的钱是向父母借的,不是父母赠与的。对此,法院一般的做法是:不对该债权债务是否成立进行实质性审查,而是仅仅对涉案的房屋进行分割,告知当事人针对债权债务纠纷另案起诉。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应认定该房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父母出资为子女结婚购房往往倾注全部积蓄。依照情理,在夫妻双方感情尚好的情况下,出资父母并不会通过书面合同明确约定房产只归夫或妻一方所有。此种情况下,夫妻离婚时一概将房屋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势必有违父母的初衷和意愿,也侵害了出资父母的利益。

    “司法解释三”兼顾了中国国情与社会常理,将产权登记与房屋归属相挂钩,只要“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就视为对己方子女的赠与,认定该房产为其子女的个人财产,符合公平原则。但如果房屋登记在双方名下,则视为一方父母对夫妻双方的赠与,认定该房屋为夫妻双方的共有财产。

    7

    双方父母出资给子女购买的房屋,应如何认定?

    在房价畸高的一线城市,单凭夫或妻一方家庭的力量通常无力购房,双方父母为子女买房提供资助,是目前普遍存在的一种现象。父母的出资在婚姻法上如何界定?是赠与行为还是借贷行为?这些问题引发了普遍的关注。

    通常情况下,如果有书面借条或口头协议能证明父母和子女之间存在借贷关系,则可以按借贷关系处理。不能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应认定该项出资为父母对子女的赠与。

    公众对此存有疑问,该项出资究竟是对一方的赠与还是对双方的赠与?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出资的归属以出资时间作为标准:如果是婚前出资,原则上该出资视为双方父母对各自子女的赠与;如果是婚后出资,原则上视为双方父母对夫妻双方的共同赠与。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对房屋按份共有。如果房屋登记在双方名下的,应认定为夫妻双方共同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8

    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房,产权证上只登记一方的名字,离婚后房屋如何分割?

    在双方婚前共同出资购房时,购房合同及产权证上只写了一方的名字,婚后夫妻因感情破裂离婚时,登记一方极易主张该房屋为婚前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如果登记一方不承认另一方在购房时的出资行为,另一方又没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其出资行为,法院也无法认定房屋为夫妻共同财产,另一方的权益将无法得到保护。法官建议婚前共同出资购房的男女双方,在购房合同及产权证上签署双方的名字,以免日后发生争议。

    9

    对尚未取得产权证的争议房屋,如何分割?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当事人就前款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如果双方对尚未取得产权证的房屋的归属没有争议,能够协商一致,人民法院可以对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做出判决。双方不能协商一致的情况下,法院不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而是告知当事人待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另行起诉。

    早安杭州(警察故事 二十六 连环死亡)
    郑簇一直在盯那家美容院,黎队安排他参与消防安全检查,也就是说美容院被列入监控范围,郑簇关系仍在原分局,抽调研判中心下属机构,听从黎正指挥。
    美容院除了风水格局有问题,整个环境阴气很重,但是,“阴气很重”并不能证明违法经营,更不能证明与命案相关。我很诧异黎队为什么不亲自勘察现场,郑簇白了我一眼,难道抓鬼出庭?
    可怡姐还在那里美容,但是郑簇不许我再去,想想那些恶心的黑线,我也没必要再往上凑,郑簇调取了可怡前夫、司机、邓旷的车祸档案,除了他们都见过面膜,死亡现场惨烈,没有其他共同点。如果是受到惊吓,司机因果关系最明显,可怡姐前夫和邓旷都是在看见了面膜之后,大约十几分钟,就惊吓而言已经有了缓冲,更合理的解释是精神恍惚,可怡姐前夫我不了解,但是邓旷是警察,并且在系统内表现相对突出,也办过刑事案件,包括凶杀案,并非多么胆小之人,闯红灯更像是情绪失控,要不是他脾气特别大,就是......中邪了......
    说实在的,面膜抹上后确实吓人,但那也要看环境,司机深夜里毫无防备受到惊吓情理当中,邓旷找到我的时候,天还没全黑,不过是下着雨,公园树林里光线不够明,与其说他吓跑了,倒不如说被我收拾他刺激跑了,唉,谁知道,更合理的,就是面膜导致他们精神紊乱了......
    那面膜是有邪气,我在第一次涂抹的时候就感受了,面膜已经被我销毁,材料也一并处理了,究竟什么省份郑簇也就是猜猜而已,他又不让我再接触那些。
    没想到可怡姐又找到我,她有一个朋友,疑似老公外面有人,苦于没有途径查证,她这位朋友算富婆,前几年关系好的时候,家里的钱都归她掌握,这几年她老公总说生意不好,她也跟着往外掏钱,但毕竟底子还有,最近得知她老公做了一个大工程,她却一点儿也不知情,可怡得知后提醒她防备,让她找证据,她去了我原先那家调查公司,四人团队跟踪一天5000,富婆觉得太贵,磨叽着要拿到证据再给钱,调查公司肯定不干啊,于是可怡就推荐了我。
    可怡的意思我人很热心,又在公安机关,有很多渠道,帮忙调查最合适,并且,我一个人,也不可能要那么高的价钱......
    我靠!可怡姐还做出一副我有多信任你呀,我给你带生意的嘴脸......我本来是拒绝的,我不可能利用职务之便提供非法调查,但是,一想到郑簇盯着的案件,就有了想法。
    可怡并不认识郑簇,我把郑簇介绍给他们,说是刚成立的调查公司,就一两个人,收费低,不过前期要给两千定金。富婆讨价还价,可怡姐也不疑有他,黎队把江保洪也派了过来,两人一起扮演“调查员”。
    不出预料,可怡姐把这位富婆朋友也带去了美容院,不过,这个富婆消费更谨慎,只办了十万元的年卡,就是入门级别,没机会直接用那个面膜,可怡姐也没有把她的面膜拿出来分享......我作为富婆和调查公司的中间热心人,一套就套出来这几天都发生了什么。
    富婆有点儿怀疑可怡姐拿了美容院提成,看来她们的友谊,玻璃纸阶段。我要慢慢煽风点火,如果可以姐没问题,富婆只能靠自己觉悟今后升级购买面膜,如果可怡姐有问题,我只要等就好了。
    郑簇在两天内就拿到了富婆丈夫保养二奶录像,富婆整个人都不好了,我靠,怂的,可怡姐耐心的陪她,我也看了二奶出入的画面,年轻的网红脸,香肠嘴唇,身材火爆,三个女人一台戏,郑簇交出录像就走了,我陪着可怡姐安抚富婆,等富婆哭够了,可怡姐出大招了——神神秘秘掏出一盒东西,吼吼,我当然见过,就是那面膜,可怡姐一副放血的义气,介绍了这个面膜多么神奇,多么贵,自己也没有多余的,还要配,她是不忍心看好姐妹伤心,就先拿出来给她用,富婆当然感激的不得了,可也终于没说要是效果好,我自己买......
    有钱人的世界,看不懂.....那一小盒里面应该是三张面膜,我在家数日子的时候,郑簇打来电话,富婆的丈夫死了,一大早从小区的观景台跌落......
    (二十七 实心肉)
    现场画面惨烈,据说尸体还被动物咬过,不知道是小区的流浪猫狗还是什么,那个小区环境极好,靠山......
    郑簇跑去了现场,刑侦初步判断意外死亡,无他人因素,小区监控摄像头记录了死者独自登临观景台画面,观景台上没有监控,但周围监控确认案发时段观景台只有他本人,观景台的栏杆需要爬上去跨越,说白了是自杀。
    昨天下午富婆从可怡姐手中拿到面膜,今天早晨富婆老公自杀,警方询问了死者最近的情况,富婆哭哭滴滴供出了第三者,说她老公外面包养了女人,那个女的想让她老公离婚,她老公不同意,许是外面那个女的得不到想要的,狠心把她老公擦咔......
    案发前后,富婆自己家门口的录像记录了死者独自出门,富婆没离开家,并且,保安前来通知时,富婆还在上厕所,穿着睡衣,头发都没梳,保姆也能证明富婆才起来没出门,警方认定富婆没有作案时间,至于动机,反正老公死了,她在一个劲儿骂小三,除了怨气,没有别的,一边骂小三一边说刘昌河,这是你的报应!
    不管怎么样,人都死了,警方劝她冷静,富婆急了,我死了老公,你叫我冷静?做记录的刑警提醒她,你这不像是死了丈夫,她说关你屁事!
    我不知道可怡姐是否告诉过富婆她老公死的神奇,虽然富婆有作案动机,可她毕竟不在现场,没有作案时间,也不符合雇凶杀人,把死因归咎面膜,缺乏直接证据,检察院也不会认同。
    这类案子统称诡案,黎正挂名的研判中心一组,正在归集调查此类案件,当然,这个行动不是公开的,也不会大张旗鼓。
    富婆在家做面膜,按理说保姆也能看见吧,保姆怎么就没事儿呢?难道男女有别?
    郑簇从调查笔录中发现昨晚死者回来的时候富婆正在做面膜,死者最近都没有好脸色,直接摔门回自己房间了,富婆心里赌气追过去吵了几句,不过平时也这样,吵够了,死者去洗澡,富婆自己也收拾、休息,此后,不知道死者在房间干什么,知道今早保安来通知......
    也就是说富婆老公看见面膜当时没什么异常,不过也许他对自己老婆深深厌烦,老婆长久被忽视,脸上涂抹了什么没注意吧?在婚姻中的漠然能到什么程度往往比恐怖片更恐怖,这也许就是死者没有在看见面膜的瞬间发生状况的原因,之后,还是难逃......
    我亲身体验过面膜,那种邪恶的力量,完全有可能延续在数小时后发作,只是为什么针对男性,令人不解。
    尸检报告出来了,死者身上少了几块肉,为动物撕咬,推断是狗,郑簇说坏了,狗吃了死人肉,也就是传说中的“实心肉”,是要黑化吃人的......那个小区有不少宠物狗和流浪狗,后续恐怕不是死了一个人那么简单了。
    (二十八 红莲)
    从徐家别墅凶案开始,我的经历就已经超出了一般警员。不过之前的案件和我没有直接关联,与面膜相关这四起案件,凭良心说,我如果不做点什么,自己也承受不了道德拷问。司机死有余辜,但是邓旷,他只是渣男,对我的侵犯没有完成,一不小心,他就......渣男随渣,不至于死了,可怡姐和富婆的老公也都没有命案,包养二奶尚不至于惨死,何况面膜有太多说不清的东西,万一扩散,岂不是人祸?
    回到初心,警察是执法者,不是简单地替天行道,何况,我也有太多自私成分。
    我决定直面黑暗,既然我已经参与了,没理由为了自己的“安全”,退缩、逃避!
    可怡姐又一次兴奋的约我吃饭,我痛快答应,富婆也在,她的渣前夫牵扯出一大堆债主,加上两个老的也要争遗产,人还在火葬场,估计头七很难下葬,但是富婆情绪稳定,应该说,精神面貌相当好。
    我能理解可怡的心理,就是整件事透着怪异,面膜一敷,渣老公就横死了,可怡姐自己也意识到这事蹊跷了,但是,挡不住她高兴啊,那富婆也跟她一个神情,就跟中了千万大奖似的,抑制不住的高兴。
    她们两过度亢奋的状态让包厢服务员不知所措,像是嗑药过头,但我知道这不是吸毒导致的失控,因为走进她两能闻出一股奇怪的气味,那种气味,在郑簇焚烧黑线时充斥房间。
    她们中了尸毒,并且,大脑开始不受控制,情形越发严重,两个人掏出面膜在敷用,我赶紧打发走服务员,郑簇就在附近,收到我的短信没一会儿就到了,两个半疯癫女人已经各自蒙着面膜倒下了,我不知道郑簇看见面膜会不会受影响,他一进来就往两个人额头贴了黄符,顺手两下敲晕了她们。
    “你真不会有事儿吧?”
    郑簇走过去拉可怡姐的面膜,“这种东西应该有因果,我没做亏心事儿,呵呵,你在关心我?”
    “没有,我这不是怕你遇上渣男照妖镜么?”
    “我不是渣男,放心!”
    郑簇刚拉开可怡姐的面膜,就大叫了一声“不好!”
    可怡姐已经腾身站了起来,身体僵直,一张脸红的像是被烫熟了,通红的皮肤上透出黑的图案——黑色线条勾勒莲花!还tm欧式宫廷风简笔画!
    郑簇挡在我面前,可怡姐双目赤红超我们扑了过来,说扑也不正确,就是笔直向前双手伸直,动作僵硬,但一看就不好对付,包厢太小,我已经抵在门上,想回身开门就要推开可怡姐,郑簇已经挥舞着黄符和可怡姐战在了一块,可能怕可怡姐伤了我,他就一直挡在我面前,僵尸一般的可怡姐战斗力没话说,郑簇折腾了好几张黄符,应没能阻挡她进击,我一看干等着不行,也不知道哪来的一股阴毒劲儿,我抽身过去,抡起花瓶就哐倒了可怡姐!花瓶砸中可怡姐脑袋,登时血直流,黄符贴在血上冒出了黑烟,“有用了,我靠!”
    转眼可怡姐被贴满了黄符,身体也变得松软,摊到在地上,郑簇又在富婆手腕上划了道口,撒上焚烧的符咒灰粉,等黎队他们过来时,富婆醒了,目光呆滞,可怡姐被咒符贴成了便签筒,黎队附身扯掉了“标签”,在她脑门画了符号,手掌覆盖在可怡姐额头三厘米上方,眼见一股黑气钻了出来,郑簇撒上一层符灰,黎队收手,“送医院吧,严密监控。”
    一同来的三个人都在诡案组,配合默契,可见习以为常。
    富婆也被送去医院检查,随身物品被带回公安局,“你送王雨辰回去。”黎队走到门口,很认真的对我说,“郑簇小伙子不错。”
    呃,黎队知道了?可我和郑簇还没有官宣吧?
    郑簇骑着电瓶车,因为一开始打算继续扮演调查员,电瓶车不大,还有后备箱,我上车后只能贴着他,郑簇没回头,反手拉过我的手,箍住他的腰,“系上!呵呵呵......”我听见他闷笑,带着好听的鼻音。
    “可怡姐脸上的莲花是怎么回事儿?”
    “红莲,很厉害的东南亚邪术,”

    渣爹离婚后挤不出抚养费,又对孩子不闻不问,离婚后能不能给孩子改姓?
    全部答案:
    ▌一、未成年子女改姓名
    1.原则上不能擅自改变未成年子女姓名
    依据一:《最高法人民法院关于变更子女姓氏问题的复函》(1981年8月14日)认为“傅家顺在离婚后,未征得陈森芳同意,单方面决定将陈昊彬的姓名改为傅伟继,这种做法是不当的。”
    依据二:《公安部关于父母离婚后子女姓名变更有关问题的批复》规定:“对于离婚双方未经协商或协商未达成一致意见而其中一方要求变更子女姓名的,公安机关可以拒绝受理;对一方因向公安机关隐瞒离婚事实,而取得子女姓名变更的,若另一方要求恢复子女原姓名且离婚双方协商不成,公安机关应予恢复。”
    2.若基于“子女利益最大化”原则,由子女自身意志决定,则可以改变姓名。
    理由:《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子女姓氏问题的批复》(1951年2月28日)规定:“我们认为父母离婚,除因协议变更子女姓氏或子女年已长成得以自己意志决定其从父姓或母姓外,并无使其子女改变原用姓氏的必要。”
    3.擅自将子女姓氏改为继父或继母姓氏,人民法院应责令恢复原姓氏。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9条:“父母不得因子女变更姓氏而拒付子女抚育费。父或母一方擅自将子女姓氏改为继母或继父姓氏而引起纠纷的,应责令恢复原姓氏。”
    ▌二、成年子女改姓名
    由成年子女自己决定。
    依据一:《民法通则》第九十九条 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
    依据二:《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2.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依据三:《婚姻法》第二十二条:“子女可以随父姓,也可随母姓。”
    ▌三、改变姓氏的范围
    即使是成年子女独立改变姓名,或夫妻双方同意子女改变姓名,也要遵循以下规则。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九十九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二条的解释》
    公民原则上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选取姓氏:
    (一)选取其他直系长辈血亲的姓氏;
    (二)因由法定扶养人以外的人扶养而选取扶养人姓氏;
    (三)有不违反公序良俗的其他正当理由。
    少数民族公民的姓氏可以从本民族的文化传统和风俗习惯。
    ▌四、一方擅自改名子女姓名,另一方能否不支付抚养费?
    不能。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9条:“父母不得因子女变更姓氏而拒付子女抚育费。父或母一方擅自将子女姓氏改为继母或继父姓氏而引起纠纷的,应责令恢复原姓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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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十九 深入敌后)
    郑簇刚把我送回家,就接到了黎队电话,检查了室内没问题,急忙回单位。
    可怡姐在医院不知道怎么样了,估计这时候诡案组在开会,百度了半天也没弄清楚可怡姐那黑莲花是怎么回事儿,就连“红莲”也没找到说法,这时候格外闲不住,抡起花瓶砸向可怡姐那一瞬,再现了收拾邓旷当天的感觉,那种强大不容置疑,郑簇已经帮我拿出了黑线,我身体里难道还有什么特殊影响么?
    并且整个过程,看着可怡姐变异,状如丧尸我居然不怕!我甚至很想挑开黑线条看看究竟......
    在家里坐不住,想去美容院又怕影响黎队他们的行动,最后还是认命的回了单位,李长安在登记p2p清理资料,见我进来立即没好气,“真是闲能闲死,老实人就是苦命。”
    我上午还在写简报,哪里有闲?她不过是不满科长指派她清理数据。我决定不搭理她,刚坐下没一会儿,门卫说有人找我,下去一看不认识,不过她浑身有种我熟悉的气息,那种面膜的气息。
    “你是?”我佯装不知。
    “王警官你好,我有些事情想麻烦你。”她用眼神示意我到外面说,都已经上门了,我干脆听听她怎么胡扯。
    于是我跟她出了门,她的车就停在院子里,“我们先上车吧?”她客气而礼貌,但给我的感觉并不好。
    “就在附近说吧,我还在上班,不能离开太久。”
    “那?那,行吧,王警官说去哪儿?”
    我带她去了附近的cafe馆,下午没什么人。
    路上她表明了身份,就是那家金尊美妍国际美容会所老板娘,来找我的目的是打听可怡姐出了什么事儿。
    “可怡带你去过我们美容院,我也是无意中听说的,今天可怡预约了下午的钟点,我们的技师和她联系时手机打不通了,这边有新帮她调配的特供面膜,这种面膜很讲究新鲜度,也很贵,浪费了就太可惜,技师怎么联系也联系不上,想起来,可怡姐说中午约了你吃饭,我就冒昧来到打扰你。”
    老板娘满口谎言,真想应该是她一直派人跟踪可怡,可怡突然出事,她查不出原因,不得已找到了我,如果是这样,被她隐瞒的真相一定很紧急,否则她不至于这么急切找人。
    没准儿可怡姐出事儿的时候她的人就在附近,但是,包厢服务人员已经被严密禁声,她能打听的出来的不多,可怡姐是遮挡后抬上救护车,并不能直接确定身份,关键是,她派去跟踪的人没怎么尽力。
    “你想让我告诉你什么?”我若有所思看着她。
    “哎呀,也不是多大的事儿,就是可以是我们的银级vip,这次也是刚升级了产品,一张面膜成本一万多,我是不忍心客户受损,可怡姐下午哪去了?身体不舒服?”
    为了一张一万多的面膜,年卡最低60万的高级美容会所老板娘亲自跑客户,这样的服务意识,我只能呵呵了,这是当我傻还是当我傻?
    不,她的目的一定不是要找可怡姐,而是找我!
    “不好意思,我不知道可怡姐现在的情况,并且,你们的会所太高档了,不适合我这样的小警察消费,很遗憾没能帮上你。”我站了起来。
    “王警官先别走!”她拉住了我,从铂金包里拿出了一张卡,“交个朋友,这是我们的乐享年卡,送宣传和推广的,也有很多不错的服务项目,有空去体验。”
    白底,金色文字彩色喷花,设计精美,“这张卡很贵吧?不好意思,我的职业不允许接受礼物。”
    “王警官误会了,这就是我们会所的一个营销手段,请你们做做宣传,小成本,没事的,你一定收下,可怡姐说你做过我们的面膜,怎么样,感觉很不错吧?”
    看来可怡姐跟她透露了不少,哦,也许是盯梢得出的成果,不管怎么说,接收“乐享卡”是进入会所的捷径,她对我如此主动,必定别有用心,我要不是深入敌后?
    (三十 可怡姐疯了)
    会所老板娘自称清秀,在我接受了乐享卡后带着愉悦的笑容离开,我没有和她一道回警局,总觉得和她走一起很别扭,也许因为她身上若隐若现的面膜味,郑簇说那是高度提纯的尸油。
    作为邪术的重要物料,尸油可谓用途广泛,并且历史悠久,尸油提炼方法具体就比较恶心,我也不在行,郑簇说高度提纯显然有别于一般炼尸油,涉及到尸体来源、年龄身份、生辰命格等等等等,解放后,国内练邪术的少了,近些年,养小鬼,动邪术大多来源于东南亚,尸油主要来源也是那边,毕竟国内对火葬场严格管理,工作人员都在公安部门备案,不太可能偷炼尸油,尤其是不可能大规模加工生产。
    等我回到单位,黎队找我,我很意外,黎队不是到研判中心那边去了么?
    我去了黎队办公室,黎队和一位女医生气质的人在里面。
    “王雨辰,这是省厅法医安检,安法医向你了解一些情况。”
    我点头,安法医隐含质疑的目光,让我不太自在。
    “王雨辰是吧,芸可怡疯了,你知道么?”安检真的只是法医?黎队皱了皱眉,“安处长,王雨辰是一科的同志。”
    “身份是黎副支队的下属,我知道,我现在是在了解情况,芸可怡失常前接触最多的人就是王雨辰,我看王警官素质不错,会配合调查。”
    几乎没有法医会以预审的语气了解情况,尤其是对内部同事,不过,黎队既然叫我过来,我不会不配合。
    “安处长,我不清楚可怡女士后来发生了什么,中午她约我见面,见面后她和另一位女士敷上了面膜,接着情绪失控,然后倒了,在之后,研判中心专案组的人就到了。”
    “王警官去赴约,是为了协助专案组调查。”黎队虽然没什么表情,但一直在维护我。
    “用过面膜的人,都会有中毒表现,据我了解,王警官也用过,但是王警官没有任何中毒迹象。”安检看着我的眼神越发不善,甚至有种阴蛰、怨毒,这是我第一次接触她,应该没有任何积怨,她哪来的怨愤?
    “黎队,可怡姐,哦,可怡的事,我曾和你们的人说的很清楚,可怡所有资料就是我在调查公司她自己告诉我们的,我对她的身份、背景不是太清楚,确实用过她给的面膜——”我有点犹豫,要说出郑簇么?
    黎队接过了话题,“之前的情况我都知道,安处长提出要见你,你说清楚了就去工作吧。”
    我立马转身,安检突然抓住了我的手腕,用力按下去,我痛得一个机灵,“安检!”黎队打开了她的手,语调深沉严厉“我的下属我清楚!”
    安检愤然瞪着黎队,“黎正,你就这样纵容属下?!”
    黎队把我挡在身后,“你已经试过了,王雨辰没有任何问题,不要夹带私心!”
    “好,黎正,有你的,你等着!”安检甩门出去,脾气真大。
    黎正看了看我的手腕,“以后离这个女的远点,省厅强派下来的,邓旷同期,不要单独见她,无论她用什么理由。”
    “她会派人控制我人身自由么?”
    “她没权限,你只记得不单独跟她见面。”
    “我知道了,谢谢黎队,哦,可怡姐,她疯了?”
    黎队点头,“我还要去开会,剩下的事,郑簇会告诉你,郑簇想让你调过去,我考虑考虑。”黎队微微笑了笑,示意我一起离开。
    我回到办公室,李长安一直在过道窗台上摆弄花,“惹麻烦了?王雨辰,你也就欺负我这样的老实人,怎么样,遇上对手了?别怪我没警告你,安处长,可不是你能对付得了的人!”
    她也知道安检?李长安突然对我关心,一半倒像幸灾乐祸,不过,我不是什么君子。
    “李姐,我就知道还是你好,以前是我性格冲动,再说,我毕竟也一心一意帮过你,你跟我说说呗,这个省厅的,什么来路?”
    李长安白了我一眼,“现在知道我好了?那行,明天中午请我吃饭,唉,想想也没意思,邓旷都死了,我也不想再和你计较了?”
    呃......她这是真要和我和好了?
    (三十一 表白)
    下班后郑簇让我去他们办公地点附近的饭店吃饭,他只有两个小时,八点前要回去开会,我过去时菜已经点好了,都是我喜欢的,“饿了吧?先吃饭!”
    郑簇给我倒了杯热水,“下午省厅的法医过去找你,黎大回来时什么也没说,我问他,他让我多关心你,那个老女人是不是为难了你?”
    “为难也没有,不过,态度很嚣张,搞得我跟嫌疑人似的。”
    “我弄清楚了,安检绰号暗箭,人品差劲,邓旷同期的,和黎队进来时间差不多,以前特别胖,邓旷看不上她,后来不知道怎么减肥了,据说尸检手法特殊,全系统领军人才,我没见过,科技中心的人说她怪怪的。”
    “黎队让我不要单独和安法医接触。”
    “哪天我去看看她,我跟黎队说了调你过来,他说要给领导批,领导同意就没问题,出了这么多情况,还是把你放在身边才放心。”郑簇居然说出这么“老成”的话,并且表情一点也不煽情,就像长辈关爱晚辈。
    “郑簇,你这口气像我爸妈。”
    他伸手摸摸我的头发,“那要我说什么?我的人,放在别处,我不放心。”话没说完,就脸红着低下头,手划过我的脸,又落下来握住我的手,抬眼看着我,“从这一刻,我正式宣布,你是我女朋友,是我,以后结婚的妻子,一辈子的伴侣,还有,我把我的一切给你。”
    我的手被他赚着,温暖柔软充满包容的力量,他的眼神像是春天,是不容拒绝的温柔和深情,“点头啊,傻丫头。”
    “嗯,我听你的。”情不自禁的笑,情不自禁想听话,一辈子听他的话,接受他的爱和包容。
    饭吃了一个小时,上次没送我回家显然有了阴影,急忙送我回家再赶着开会,我跟他说了李长安表示要和好,他让我别上当。
    不管怎么说,第二天中午科里正好不想吃食堂,我干脆叫大家一起去吃地锅鸡,吃的很热闹,我和李长安表面上是和解了,这也是科长特别希望看到的,于是下午派我和李长安一起配合税务部门查封仓库。
    我们只是去撑场子,毕竟有警察在场,被查封的小老板安分许多,其实我们什么也不用做,李长安问我知不知道安检那些传闻,我说不知道,光听说她以前有些胖。
    “何止有些胖?简直,大象,那个混沌的身形,就像大象!我跟她同期,新人培训她就住隔壁,晚上呼噜声大的隔三个房间都能听到,脾气特别差,并且,很敏感,原先不知道,后来听说,你叫她去聚餐,说了不用她回请,她就会认为你炫富,你也知道我这个人,平时喜欢请朋友吃吃喝喝,哪能想到那么多?后来别人告诉我,安检在老师和教育处那边打我小报告,说我培训期间拉帮结伙,领导差点儿找我谈话,告诉我的人,唉,就是邓旷,当时,安检喜欢邓旷,一开始还正常,后来追邓旷追的让他害怕,邓旷这个人,怎么说呢,一开始也不是特别渣,起码表现不明显,算了,不说邓旷,反正安检有什么都和邓旷说,邓旷后边就躲着她,当时她还在市局,头两年没什么突出,然后,不知道怎么了,减肥成功,你也看见了,外表道貌岸然了,骨子里还是很坏,我和邓旷恋爱,差点没成,就是她使坏,不过没证据,邓旷说她很邪性,减肥肯定用了什么古怪的手段,还有,她有一套尸检用的手术刀,不是单位发的,据说是什么仵作用的,古里古怪,平时不让人碰,因为法医手段得了,后面就去了省厅。”
    我只能眨眼睛,李长安说的,太神奇了。
    “还有啊,他们说,她可能是吃了或者给自己下了蛊,用那种东西减肥,一开始有人好奇跟她打听怎么减肥,她要么说运动,要么干脆不说,反正整天不出尸检那屋子,省厅也没什么人没事儿去找她。”
    虫蛊减肥我也听说过,会反噬,副作用很大,安检至少从外表看,除了气质比较清冷,倒也没什么不正常,按李长安的说法,至少六年前她就瘦身成功了,蛊在她体内这么久,她还能毫无损伤,确实有名堂。
    五三五 大因果
    我做事情讲求周密,匆忙而来的案子能不接就不接,尤其是涉及取证复杂、抚养权,没有足够时间做不好的案子,临时帮忙应对,很难确保权益落实,尤其是抚养权,孩子都被另一方抢走、带走大半年了,你叫我帮你拿抚养权?也不是没有成功案例,南京就有一例我帮忙策划的,孩子出生不足半岁,就被男方哄骗去了奶奶家,孩子过去后,男方翻脸,要求离婚,但也不起诉,拖延等孩子两周岁,这期间,允许女方每周见孩子一次,只能在他们家,换换尿不湿,逗孩子玩一会,得了,请您出去!
    女事主找了当地律师,但是,人家只说孩子两周岁内优先母亲,但是一直有另一方照顾除外,此时孩子在男方家已经半年,律师说这种情况,并不乐观。
    我问女事主为什么不从他们家抱走孩子?女事主说,曾经想抱过,他们家一家人虎视眈眈,还有一次发生争执报了警,警察一听家庭矛盾,居然不同意她抱走孩子。
    我问她都什么人陪她去看孩子,她说就她妈,她爸脾气不好,报警那次就因为她爸在场,结果那之后,男方不让她再进门,要看孩子,门口看一眼......
    我觉得不宜拖延,真等到两周岁,孩子在奶奶家一年半,又是男孩,铁定判给男方,于是我教她先求见孩子,各种示弱,录音录像,接着上门撒泼,你不让我进门,好,我连哭带喊,全楼道都知道这家人多不地道!刚结婚就生孩子,孩子几个月就骗到奶奶家,接着就离婚,这家娶媳妇就是为了生孩子吧,这么着那男的搞不好同性恋,结婚是为了掩人耳目,抢孩子是为了颜面和传宗接代,这样的人家真是狼心狗肺,孩子那么小就离开母亲,亲爷爷亲奶奶让孩子母子分离,这跟孩子有多大的仇恨?这叫孩子长大得知真相情何以堪?!
    女事主也是情急了,直接就来当众跪下求见孩子,派出所这会儿不敢太一边站了,毕竟要考虑舆论......
    也就两三次,男方家不那么坚定了,加上法官看了女方前几次在我的安排下录制的男方家如何隔离母子,法院判决孩子抚养权归女方,男方没有上诉。
    这位女主自己家庭条件不如男方,且父亲虽然脾气暴,但身体不好,女事主当初不敢起诉就是怕上次他父亲砸了男方家桌椅,会被当做暴力倾向不利于抚养,但我给她的描述是——“自孩子出生,就是我父母帮我照顾,父亲特别心疼外孙,眼见幼小的外孙连口母乳也不给喝,悲切之下,情绪失控,但也只是拿桌椅宣泄宣泄,怕惊扰了孩子,不敢上前夺回孩子。”
    当时夺不了,男方家人多......
    天下婚姻家庭,离不开情理,法律在婚姻家庭关系中离不开情理,这“情理”,看你怎么用。所以,找我写诉状,绝不会拿到手不足500字,感情劈裂,性格不合两三句概括矛盾就要求离婚的简介模板式诉状,必然是入情入理,力透纸背。
    虽说离婚诉讼重视证据,但你连诉状都写得马马虎虎,恐怕很难博取法官同情。更可况打击对方,你要站在道德的制高点......
    关于抚养权的案子,这些年不知道办了多少例,单纯咨询、策划的,更不计其数,有个共同点,抚养权必须有长远规划,其实离婚也一样,草率不得,很多女性认为,我暂时条件不好,就先不要孩子,将来我条件好了,再考虑变更.....我告诉你,一转身就是百年,变更抚养权有成功的,成功的大多集中在离婚后,母亲虽然没有抚养权在一直实际承担抚养义务,孩子真交给男方,特别是本就不喜欢前儿媳的公婆抚养,今后莫说变更了,连探视权也不让你痛快实现。
    所以,我反对冲动离婚,更反对,离婚时想得全是权宜之计,反复为自己考虑,既然你这么注重自己,还为孩子纠结个P!
    我曾为西安一科研院所女高知谋划抚养权,她自己学历非常,丈夫不思进取,她单位有不错,于是主动起诉离婚,起诉后,她的律师和法官一致认为她不能又要孩子,又要房产,男的就表现出婊里婊气,我可以为了儿子不要房子(其实不是真不要,房屋对价还是不能少,并且,提出的补偿特别高)。
    女高知发觉自己的律师除了拖后腿,诸事不尽心,于是找到我,说自己有律师,就是想把把关,用了我的一个月跟进法律咨询,哪知道接单以后,她才交代律师和法官对的态度对她不利,我让她千万看住孩子,别让男的带走,她答应得好好的,说孩子在暑假班,后面我就集中精力帮她争房产,指导她修改诉求,她的律师连起码的房屋分割优先有子女一方都没提,这期间还要不停帮她回复男方的短信,她在前期短信中有诸多表述不当......
    其实我已经知晓,她确实是“高知”,只花了988,享用了我的整个诉讼服务,连同补充证据、写陈情书,整个费用就是全案。
    我不知道怎么形容自以为是的人,我再三提醒诉讼期间控制住孩子,结果,男的有一天提出暑假了,带孩子去爷爷奶奶家两天(汉中),见见爷爷奶奶,结果她就同意了!我得知既觉得不妙,但她说就是看看爷爷奶奶,我问她爷爷奶奶平时和孩子感情什么?她说,那倒不深......我不好骂她糊涂,让她赶紧接回来,结果,男方翻脸了!
    孩子走了两周也没回来,她在我逼迫下去了汉中,但是,邻居说,孩子就来过一两天,接着就不见了!
    吼吼,藏起来了!
    她的律师告诉她自己要出国旅行一周,直接不鸟她,此时已经过了一个月的跟进服务期,考虑到她是一位即将成为单亲的母亲,我没跟她计较,没收费,继续帮她补救,用诚意和执着打动法官......
    最后,法院做了工作,孩子送了回来。
    然后.....判决之前,她又后悔离婚了,想复合,男方不同意,思来想去,觉得自己带孩子毕竟.....于是,撤诉调解离婚,她不要抚养权了......
    听闻结果,余心愤懑,我花了差不多三个月时间,只收了她988,就这么轻松白费精神!这不是钱的问题,是她从未珍惜过我的付出和情谊!
    我跟她什么关系?什么关系也没有,她说她是我的粉丝......
    后来,要是没有后来都不那么令人生气.....
    我提醒过她,她和男方离婚时闹得水火不容,真把抚养权给了男方以后不会让她看孩子,男方在诉讼期间也一直持这个观点,这也是我帮她争取抚养权的一个依据,因为抚养权一旦归男方,她做为母亲很可能承受母子分离。
    离婚后不到两个月,她又在微信找我,第一句,是我再咨询能不能免费?我就问她什么问题,心想一般问题,免就免吧,哪知道,她接着说让我骂她,又说,我预见的男方离婚后不让他看孩子,已经开始了......“你能不能帮我拿回抚养权?”
    我靠!你当我神仙啊!
    她是个高知,收入在当地不错,和我算计咨询费屡屡得手,可这是自愿放弃抚养权没多久又要变更?法官在诉讼过程帮她作的工作恐怕还没忘呢......她这是觉得自己脸面大,还是别人都必须围着她转?我去免费帮她再夺回抚养权?我就是她亲妈也不会痛快答应,当即把她删了,这是她自己的因果,必须承受。
    我这个人,虽然会教粉丝一些看上去比较偏门的方法,但总体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昧良心的不做,我看中因果,并且相信天道轮回,善恶有报。
    别看第三者上位风光如何,原配多么悲惨,一蹶不振,所有的无非生死,既然是生死,岂能逃离命运?我不认为遵守规范有什么错,但也不会迂腐到别人起到脖子上自己还笃定由他掌控,脖子一低把他甩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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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四那天,我的猫走了……余生,就是等待!
    (三十二 无间道)
    可怡姐彻彻底底疯了,在她身体中检查出难以确定属性的寄生虫,从科学的角度判定并非尸毒?我对医学完全不懂,郑簇不放心,拉着我浙一浙二邵逸夫检查个遍,我没问题,郑簇从我手腕中拔除的黑线就是尸毒,带有阴灵的尸毒,由于我中毒时间短,且可能有自身原因,清除后并无残余,可怡姐难道产生了变异?
    我没有如期进专案组,因为扫黑除恶行动开始了,我成了联络员,也就是写材料,然后,要写的材料非常多,在警队黎队是特殊存在,但是,他也只是正科级别。
    上头点名让我写材料,无他,写得快......
    对美容院的排查也不顺利,客户资料电脑里很完整,但是,即便出于偷税考虑,也不能相信美容院会毫无余漏提供数据,清秀相关的账户也都做了清理,她母亲名下有几十个卡号,大部分只使用过一两次,都是上百万紧张,而她母亲——是个在家养老没文化的老太太。
    其实是养母,清秀是苗族,这位养母汉族,八十多岁,老年痴呆。
    刑讯逼供早就成为历史,只有疑点,根本不能定性,清秀肯定有问题,但是清秀养母账户里的资金来源,居然没有女人!
    按清秀的说法,就是别人介绍来的“投资”,她想做大“美容健康产业”,需要很多资金,但是项目一直在筹划,有些人看好她的特色苗医,提前打了些款子,由于项目没正式启动,就放在养母账户里,严格来说,尚不能构成偷税,更别提其他犯罪。
    可怡出事儿的时候,清秀显得很紧张,急于撇清关系,但她的行为不像是对可怡姐的病因了如指掌,清秀也确实提供了一些苗医“秘方”,苗族有很多秘术,不过可怡姐所用面膜,更像是东南亚的邪术,难道她两确实没有内在关联?
    可怡姐就算废了,郑簇带我去看她,甚至全无,仿佛行尸走肉,郑簇说她只剩下一缕魂,并且,这缕魂魄淡若游丝,已经无法通过聚魂获取信息。
    郑簇说,可能是反噬,也可能——恶灵被我用花瓶砸碎了,不过他又笑,除非黎正那个大神级别,就算他师父,也不能凭借一个花瓶打的恶灵魂飞魄散,起码要用上古法器,配合相当法力。
    所以是个意外?或者,还是回到反噬。可怡的面膜用料阴毒,可惜查不到最终来源。
    “你是觉得,我还要接近清秀么?”我们就在离美容院不太远的街区,郑簇车上。
    “你不要去,这事儿,到现在,我觉得已经不大可能对你再有伤害,对美容院的调查可能要中止了,至少没有出现新情况前,不会再调查,黎大那边还有新的案子,你现在不来这边也好,姓安的女的,这周又来过两次,听说她主动申请下派专案组,她毕竟省厅来的,以后,黎大够了头大,我觉得她不是好人,你还是在局里安全。”
    “郑簇,我觉得清秀是有秘密的,还有,那个面膜如果不是可怡姐独家发明,很可能流出再次作祟,事到如今,除了安检比较讨厌,我似乎,没什么好怕的。”
    每天在单位写材料,很安全,可是——也很无聊,何况,敷面膜那个阶段,那种玄乎的心理感应,很难让人,放弃。
    郑簇皱眉,“你,你!”用力揉了揉我的脑袋,“清秀如果是巫医,就很难对付,还有安检,安检可能就是个邪物!”
    “你保护我,让我做无间道!”
    “保护?你以为我不想?对你最好的保护,就是别接触她们,如果,如果我有黎正的能力,你想干什么都可以,现在,我恨不得把你藏进口袋!”
    唉,这位警官,您的信心哪去了腻?
    详解借条和欠条的有效期(附模版)

    很多人都以为借条和欠条只要在手上就能够找借款人要回借款,但是事实并非如此,借条、欠条都是有一定期限,过了期限就属于无效。那么借条和欠条的有效期是多久呢?本文整理了借条和欠条的诉讼时效及注意事项的内容,请阅读了解。
    借条的诉讼时效及书写注意事项
    借条的有效期,是诉讼的有效期,又叫“诉讼时效”。其诉讼时效按《民法通则》“第135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现在为3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执行,从借条载明的书写日期的次日起开始计算。
    不论那种情况借款,只要是债务人到应该还款而不还款时,如果债权人要走诉讼这条路,这才说得上“有效期”三个字。
    借条上明确约定还款时间时,则诉讼时效的计算自约定的还款时间起两年内。民事诉讼的有效期是(债权人)“知道或应当知道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犯之日起,两年内”有效。
    如果借条上没有写明还款日期,那么,债权人可以“随时”要求债务人还款,债务人也可以“随时”向债权人还款。没有写明还款时间,诉讼时效是无期限的,诉讼时效最长为20年;自你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犯时开始计算两年内提起诉讼,也就是还款时间计算两年。借条和欠条都属于债权凭证,它们的法律效力没有高低之分。欠款人出具欠条时,权利人就已经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了侵害;从出具欠条之日起计算诉讼时效,权利人应当在欠款人出具欠条之日起两年内向人民法院主张权利。借条是借款人拒绝履行义务之日起计算诉讼时效期两年。超过两年,债权人的债权将不再受到法律的保护,丧失在诉讼中的胜诉权。
    没有还款期限的借条和欠条,在诉讼时效上的区别在于:
    1、借条:如果债权人未曾主张权利的就不能开始计算时效。因而其2年的普通诉讼时效从权利人主张权利而义务人拒绝履行义务之日起计算。债权人若一直没有主张权利则适用最长诉讼时效期间,从债权债务关系发生之日起计算20年,超过20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2、欠条:依据司法解释规定,债务人开具欠条应认定诉讼时效中断。如果债权人在诉讼时效中断后一直未主张权利,诉讼时效期间则应从债权人收到债务人所写欠条之日的第二天开始重新计算。
    一般借条例子:
    附:个人借条合同范本
    借款借条范本大全
    借 条
    今借到 ***(身份证号:***********)人民币****元整(用于**********),****年**月**日前还清(还款期限可以不写)。
    借款人(签名):***(身份证号:******)
    ****年**月**日
    说明:他人向您借款,他给你打借条,不是你给他打借条。这个借条最好是由他自己写。他自己若是实在不会写,应该找别人写,不能你替他写,因为这借条是在你这存放的,如果是你的笔体,以后他说你有填写或改动,你就说不清楚了。千万不要替他写,切记!
    一般欠条例子:
    欠 条
    因买到***(身份证号*********)的**产品,总价款10万元整,已付9万元,尚欠1万元于今年十二月十日前付清。每拖延一天,愿意按照每日万分之二支付利息。
    欠款人(签名):***(身份证号:******)
    ****年**月**日
    备注:由于债权债务人是直系亲戚或很好的朋友,不约定借期(欠期),无返还期限。可以“约定:本借条(欠条)长期有效,此借款(欠款)到付清为止。”
    由上文可知,借条上明确约定还款时间时,则诉讼时效的计算自约定的还款时间起两年内;如果借条上没有写明还款日期,那么,债权人可以“随时”要求债务人还款,债务人也可以“随时”向债权人还款。希望以上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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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遗产案中六成遗嘱被认定无效!书写不规范是重要原因,我走了并不代表死亡

    遗产案中六成遗嘱被认定无效!书写不规范是重要原因,我走了并不代表死亡X 伴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加剧和财富增加,
    为防止子女因财产起纠纷,
    也为了减少子女将来继承财产的繁琐手续,
    越来越多的老人选择生前立下遗嘱。
    然而,据最高人民法院统,
    在全国审理的遗产继承案件当中,
    遗嘱被确认无效的占60%。

    想要立一份有效的遗嘱,
    似乎并不是件轻松的事情。
    不懂法律知识
    容易导致遗嘱无效
    “很多人认为,只要是自己书写、有见证人、有亲笔签名、内容清楚明了就叫遗嘱,甚至有老人在网上下载遗嘱范本,,然后照着誊抄一遍。但实际上,遗嘱有严格的格式和书写规范。”
    齐鲁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海燕介绍。
    有老人在书写过程中,会用“我走后”或者“我不在了”,但实际上这两个说法并不代表死亡。而法律规定,继承是发生在死亡之后的,这种表达往往被判定无效。
    山东新亮律师事务所主任王新亮曾遇到一个案例。有位孙阿姨在世时留有遗嘱,内容为:“百年之后,其拥有的位于某某地的房产留给大儿子居住。”老人的真实意思是想把房子留给大儿子,但是二儿子看到这个遗嘱后,却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继承这套房产,法院最终判定该套房产老大和老二一人一半。
    老人的大儿子前来咨询,他认为自己有遗嘱不应该输掉官司。
    “我们解释:正是因为老人法 律知识欠缺。画蛇添足加了‘居住’二字,这让遗嘱的意思变成把该房屋的居住权留给了老大,所有权却没有确定,所以二儿子依照法定继承提起诉讼并胜诉。”
    “遗嘱是非常专业的法律文书。”
    齐鲁公证处公证员于朝勇说,很多人误认为立遗嘱是很简单的事,其实立遗嘱要求很高,立遗嘱人不懂法律知识的话,很容易导致遗嘱无效。
    “遗嘱的核心很简单,通俗讲就是自己的东西要给谁,但‘东西’和‘人’等等要有唯一性,遗嘱才有效。”
    于朝勇举例说,要将一部电脑留给自己的子女,那么是哪部电脑。品牌、配置、大小、生产日期等信息都明确以后,才不会产生歧义。
    自行处置夫妻房产
    遗嘱部分无效
    “导致遗嘱无效,还出在遗嘱内容上,遗嘱人处分了自己无权处分的财产等。”
    王海燕说,继承法规定,遗嘱不能处分国家、集体或者他人的财产。如果处分了属于无权处分,处分无效。
    近日,50多岁的周女士就面临着一件烦心事。周女士的父亲去世得早。只留下了和母亲一起居住的一套房产。母亲临去世之前,立遗嘱将房产全部给了大儿子,引起了二女儿周女士和其他两名子女的不满。带着这个疑问,周女士咨询山东新亮律师事务所律师尚明慧,准备对簿公堂。律师表示,这份遗嘱是无效的。
    根据《继承法》规定,公民可以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而《婚姻法》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因此,遗嘱中所涉及的房产是周女士父母在婚姻期间所得,属于夫妻共有财产,而遗嘱中却处置了属于父亲的财产份额,因此应属无效。
    “父亲去世后,房产的50%是母亲的,剩下50%由母亲和四个子女平均分配,按照每人五分之一进行法定继承,母亲不能随意处置这50%,但是可以将自己的50%分给大儿子。”
    于朝勇举例遗嘱部分无效的情况,一位老人要分配两套房产,对第一套房产分配时写得很明白,房产、子女的情况都十分明确,但第二套房产标明由“老二”来继承,那么,这个“老二”是谁,是儿子中的“老二”、女儿的“老二”,还是所有子女中的“老二”?指代不明。这就是个“部分无效”的遗嘱。
    脑梗期间自书遗嘱
    意识不清遗嘱难认定
    小宋母亲早逝,父亲名下有两套房产,小宋的弟弟和父亲共同生活。父亲去世后,弟弟拿出一份父亲的自书遗嘱,字迹明显歪歪扭扭,但能看出是父亲笔迹,落款有父亲签字和手印。然而这份遗嘱却引起了小宋和姐姐的质疑,闹到了法院。
    法庭上,经过笔迹鉴定,遗嘱确为小宋父亲亲笔手书,但小宋举证遗嘱日期那段时间父亲得过脑梗塞,意识不清晰,这份遗嘱不是父亲自己的真实意思。经过法庭质证,确认了这个事实。最终法庭宣判遗嘱无效,按法定继承分割遗产。
    “按照法律规定,立遗嘱人必须是完全民事行为人,也就是精神心理方面必须正常健康,否则所立遗嘱无效。”
    齐鲁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海燕表示。
    我国《继承法》于上世纪80年代制定,受技术所限,并未规定打印遗嘱,其中规定,遗嘱有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五种形式,随着科技进步,打印遗嘱或将走进人们的生活。
    今年9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的民法典各分编草案中,增加了打印、录像等新的遗嘱形式,于朝勇认为,这是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一种顺应。草案规定打印遗嘱应当有两名见证人在场见证,并且立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每页上签名写日期。这一规定确立了打印遗嘱的合法性,同时也保证了打印遗嘱的严谨性。
    来源:齐鲁晚报 崔岩 马云云 陈玮
    (三十三 腊尸)
    可怡姐死了,油灯燃尽,我从未见过“干尸”,郑簇通知我可怡姐死亡,情状怪异,恐怖,并不建议我去现场,但我觉得,死者为大也好,还是是我的客户也罢,反正,踏入这一行,生死场面在所难免,硬着头皮也要去啊。
    郑簇让我赶在送回尸检中心前到场,尸体还在精神病院的单间,就像是抽干了的丝瓜,表皮深棕色,一层皮包裹着骷髅,眼窝凹陷,所有的肌肉都萎缩成“枯叶”,表皮还有稀薄的油,郑簇轻轻地刮了表皮,“尸油,很奇怪,人死后未经任何炼制,就能形成尸油,匪夷所思。”
    “秘术?”我问郑簇,尸体已经完全成了干尸,像是风干了几百年,除了油亮违和的尸油,可能木乃伊电影看多了,这具干尸并未引起多大恐惧,只要不去想好好的一个大活人,陷入狂躁不到一小时内就成了干尸......
    “不知道是什么,黎队不在杭州,尸体马上要送回省厅。”
    “安检那里?”
    “对,安检已经在路上,如果不是上午她去参加公安部的什么会,这会儿早就到了。”
    “富婆呢?”
    “情况也不好,神志不清。”郑簇靠近我,低头几乎碰上我的耳朵,“黎大让我不要暴露,本来我想试试驱阴魂,黎大可能也怀疑安检,何况,动用阴术会有因果,富婆跟我没关系,我也没理由,损伤自己。”
    郑簇上次帮我拔黑丝,黑线自焚后,他几乎站不稳,应该是对他本人有损伤,富婆的事尚未调查清楚,盲目出手,确实不理智。
    “谢谢你,上次帮我。”我笑着看看他,说了句感激的话。
    他摸摸我的头,“姓安的快来了,我送你出去,中午如果不开会,我去单位接你。”
    “你自己也小心,安检是不是,很厉害?”
    “行政级别而已,放心,她伤害不了我,还轮不到她!”
    “怎么又不,不怕了?”
    “嗯?我什么时候怕过?我是担心你,小傻子!”郑簇捏了捏我的脸,“哎你别动手动脚!”我打开他的手。
    “又没人注意,嘿嘿,你是我女朋友。”
    郑簇拉着我离开精神病院隔离区,说实在的,这个区域看不见什么人,光一层层隔离设施,就很......
    我刚到单位,李长安就甩给我一摞推送单,“今天都要发出去,到市局盖章,上午还有两小时,领导找了你半天!”
    我赶紧抱着材料出门,刚到大厅,就看到了清秀,清秀冲上来就抓住我,“王警官,芸姐死了,芸姐死了是吧?你救救我!”
    忠诚协议有效性的司法判例

    【案情简介】
    原告葛某与被告梁某于1999年领取结婚证,婚后生有一子。双方婚后经常发生矛盾,后双方于2013年2月在当地村委会及双方亲属的见证下签订协议书一份,该协议的第一部分写明“因葛某长期在外、有外遇,感情破裂,经双方家庭及村协调,双方同意以后共同生活,达成如下协议……”该协议第八条约定“如违约造成离婚,葛某承担梁某100万元”。自2014年起原告葛某先后四次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均未获法院准许。2017年原告再次起诉要求离婚,被告梁某表示不同意离婚,如果原告坚决要离婚,原告必须按照婚内协议赔偿100万元。

    【审判】
    法院认为,婚姻关系的维系以感情为基础。原、被告双方结婚后经常因家庭琐事发生争吵,且原告曾四次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现原告再次起诉要求离婚,应当认定原、被告之间的夫妻感情已经破裂,无和好的可能。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损害赔偿情形较为严格,只限于重婚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等四种情形,但是法律也未明文禁止当事人自行对损害赔偿的相关事由进行约定。原、被告双方是在原告存在与他人有不正当关系的情形下约定违约导致离婚给付相应赔偿金,并非是单纯约定一方提出离婚就应当给付赔偿金,不属于强制一方不离婚的约定,因此该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应当受到法律的保护。虽然该协议确定的赔偿金为100万元,但是约定的数额并不是没有限制、可以随意确定,100万元已经明显超出了一般人的经济收入水平。结合协议签订时的情形,该数额的确定一定程度上是原告为了表明继续维持婚姻关系的坚决态度,并不是根据双方经济状况、过错程度等因素综合确定的合理数额,为此应予以调整,综合协议签订时双方经济收入水平及当地经济发展水平,酌定调整为10万元。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六条规定,判决如下:

    一、准予原告葛某与被告梁某离婚;

    二、原告葛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被告梁某赔偿金100000元。

    宣判后,双方当事人均不服一审判决,向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扬州市中级人民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评析】
    夫妻之间签订的“忠诚协议书”是否有效,不能一概而论,应当根据协议的具体条款,结合《婚姻法》的基本精神及相应法律规定予以综合认定。《婚姻法》第四条明文规定,“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第四十六条又规定,“因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等而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赔偿”。《婚姻法》规定可以请求提起损害赔偿的范围只限定在重婚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等四种情形,而一般的通奸行为不在此列,即必须达到重婚或同居的严重程度。

    虽然,违反夫妻“忠实”规定尚未达到“重婚”、“与他人同居”等严重程度的一方应如何承担相应责任,现行法律未做具体规定,但法律也未明文禁止当事人自行进行约定。“忠诚协议书”的约定与《婚姻法》的基本精神相吻合,给付的赔偿金具有违约赔偿性质,这种协议应当受到法律保护。但这种协议也是属于可撤销的,如果当事人在协议签订后反悔,认为该协议显失公平,或者是在对方要死要活、苦苦相逼情形下被迫无奈签订的所谓“忠诚协议书”,则可以在协议签订之日起一年之内提出撤销申请,这一年时间属于除斥期间,超过一年则法院不予支持。

    既然其与《婚姻法》规定的精神相吻合,又没有欺诈、胁迫的情形,当事人双方愿意通过“忠诚协议书”约束自己的行为,并提前约定了违反忠诚协议行为的违约责任,那么这种约定就应当认定有效。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当事人约定的赔偿数额过高,超过了实际负担能力,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调整。

    法条连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来源:宝应县人民法院
    五三六 她不知道(同妻小说 一)

    楼主年少时,受耽美小说影响,以为同性之爱纯粹美好,且有霸道总裁玛丽苏情节,万没想到的现实可能是涛涛与鄢军一般腻人,夹着胡杰这个“妇女”,幸运的是,wuli波波并非真同志,考不考老婆吃软饭,说不清楚,反正胡杰是控制涛涛的“妇女”,并非弱势、无依靠的同妻。
    事实上没有经历与同性恋结婚、生育,很难想象,外表光鲜甚至颇有风度的男同,为了他自己的面子和传宗接代,有多么阴险、自私、冷漠、残酷。
    男同并非集中特定行业,最近十年,很多并非男同的青少年,进入大学之后,受环境影响也渐渐加入队伍,且表面阳光、向上,父母一直以为还是个好好少年。
    他们不是天生具有同性倾向,他们有混乱的同性性行为,但是,比纯粹的男同更具有隐蔽性,也很乐意结婚生子,维持让社会、让父母点赞的“幸福婚姻”。
    小芊29岁,研究生毕业就在医药企业从事研发,收入不错,但是工作环境单一,实验室、食堂、家,大量加班,父母心疼女儿,早早给她买了车,于是连地铁这个与陌生人人接触的机会,都没有了,实验室就几个人,男性未婚两个,形象就是歪瓜和裂枣,小芊典型的江南女子,云淡风轻,要不是经常加班双颊失了桃花色,满满的端淑美人。
    26工作,转瞬竟要30了,小芊妈还没等享受够女儿研究生毕业,高薪职位,岁月终于安稳,周围的人都在问你女儿可是结婚了?
    结什么婚啊?对象都还没有呢。小芊的堂妹26岁,二胎都已经周岁,周岁酒那天,娘家到的人比婆家多,接连两个女娃,婆家很不高兴,但是不摆酒怎么拿回这多年送出去的红包?小芊婶婶是个厉害的,你们家不摆,我们家主场,亲友少不得人均千元,饭店嘛,就是熟人的土菜馆,菜式拉拉花架子,连同酒水人均不到三百,这个钱不赚,是傻子伐?什么人家摆酒倒贴钱,谁让你去五星饭店点海鲜充大头?
    小饭店开不了多少桌,除了亲戚,小芊婶婶那些朋友同事都是她同道,来的就不多,这个来往要是持平,请来就没必要了,既没有同事朋友,有没有婆家人,小芊很快就成了重点目标,很简单,堂妹虽然没生下儿子,可是人家二胎妈,小芊29了连个男朋友都没有,婶婶从前替女儿受的那些“委屈”,刚好有把子发作了。
    小芊从小学就是全家成绩最好的,堂妹勉强大专毕业去了链家,混了两年拿不到什么提成的中介,就跟家里卖电动车的同学结婚,堂妹结婚的时候小芊正好去德国读研,送行宴档次远远大过婚宴,婶婶憋着这口气,一憋五年,今时今日,正好发泄出出。
    29岁的小芊,转眼就成了亲友眼里的“嫁不出去”,光知道“学习”,什么社交能力都没有,以后年龄大了,又是做生化的,搞不好生育都有问题......明里暗里刀子伤人,小芊母女都不是爽辣的人,爸爸又碍于家族面子,不好替女儿出头,于是气鼓鼓回家,小芊妈当晚联系朋友同学,立志要把女儿尽快嫁出去.....
    她不知道(同妻小说 二)
    小芊妈妈的同学、同事都被充分发动起来,人选倒是不少,考虑到学历、长相、家庭、单位,剩下也就不到十分之一,小芊有个一米六五,一米七以下的男的也要排除,二十多个转眼就是剩下三名,一个个见面,证券公司那个吃饭的时候就没离开手机,不是翻微信就是接电话,从头到尾没说两句完整的话,另一个一上来就说这家饭店挺贵,咱两AA,第三个是商学院教师,自己还有医药生意,一双眼睛很像很像周一围。
    由于双方都涉足医药行业,第一次见面就很投缘,“周一围”开着六十万以上的车,西装、围巾、裤管卷起到九分,露出干净的脚裸,衣品气质都相当出色,小芊还从未遇上如此有绅士风度的男神,简直就是男神,小芊开启了少女恋爱模式,第二次,“周一围”送了她一大束百合,和一条施华洛世奇项链,接着敲定两家父母见面,虽然节奏快,但是两家父母几乎一拍即合,虽然,婚礼细节,男方家表现出精明、算计,但小芊爸妈想着女儿幸福就好,毕竟男方父母早就离婚了,看着周一围母亲体面的羊绒大衣、围巾和拎包,小芊妈妈觉得自己有些随意了,不过讲究生活品质没什么不好嘛,他们家环境比自家好,小芊以后就不用过苦日子。
    “周一围”有房产,他自己名下那套小的出租,说是光线不够好,以后生孩子不利于晒太阳,他妈妈和他住大三房,小两口加个孩子足够了,小芊父母去考察了环境,房子虽然不是才装修的,但是很干净,又大光线又好,附近有商业区,比自己家给小芊在西兴买的房子方便的多,想着女儿生孩子总少不了婆婆帮忙,小芊也不会做家务,还经常加班,一起生活也能便利不少。
    小芊在一个月内从没有男友到敲定了结婚!小芊原有足够的恋爱经验,并且,她和一围几乎一见钟情直奔闪婚的模式,在两家紧锣密鼓的“结婚”安排中,几乎找不到时间细细品味,第四次见面就是拍结婚照,婚戒还没来得及挑,戴了婆婆的“传家戒指”,就是个黯淡发红的金指环,小芊原本不是多么讲究的女孩,也不记得上次两家见面准婆婆戴了什么首饰,想着总是个隆重的托付,内心还是很甜很甜。
    听闻周围围要结婚了,丁圈圈大惊诧!这个周围围,是丁圈圈同学的同事,身高一米八二,长得嘛,有人觉得帅,但是,有人觉得面向不地道,前年33岁,被人安利给丁圈圈的同事,小姑娘和丁圈圈关系不错,一开始也是对高校教师帅哥各种满意,周末约爬山,一大波人,介绍的时候得知有彼此熟人,就多聊了几句,周围围走进了有奇怪的香水味,很少见的那种,加上他大夏天还围着白围巾,丁圈圈以为怪,小姑娘说人家是为了防晒,你一个大男人为啥要这么隆重的防嗮啊?中式白短袖、米色格纹九分裤、布鞋,看着像是文化风,但是,言谈皆中药、保健品,随时安利某中医,这什么嘛?小姑娘给迷得不要不要的,丁圈圈见惯了各种奸诈,这个周围围婊里婊气嘛。不单婊里婊气,细瞧着,还有些女里女气......
    但是小姑娘被爱情烧昏了头,不过好歹是个警察,随着深入交往,小姑娘发现周围围不喜欢啪啪啪,每次都很应付,然后就是后半夜坐在马桶戳手机,小姑娘毕竟和丁圈圈同事三年,找时机拿到了手机,带回去交给技术中心的同事帮忙看,我靠,居然是个基佬!并且,经常参与基佬聚会,就是最恶心那种......
    小姑娘吓得赶紧检查,幸亏次数有限且用套,没有中招......丁圈圈和同学打听,周围围在学校居然只是“为人精明,脾气不好”,根本没有基佬传闻,可见隐瞒的真好。
    现在这个死基佬居然要结婚了,不知道哪个倒霉姑娘中招,可是,冲过去揭露他,人家会相信么?再说,涉及隐私,自己也没有证据,贸然行动要违法......
    只好向商学院同学旁敲侧击,同学一脸懵,周老师性格古怪,我跟他没什么来往,他结婚我倒是知道,不过没收到请帖,女的哪个单位根本没听说......
    “我担心他是死基佬,要害人。”
    “不会吧,要和他结婚,总会有深入了解吧?你这也太操心了,也许,也许就算曾经有过出格的,现在想结婚了,变正常了,你和新娘又不认识,没准儿人家就喜欢这一款。再说,他只要不暴露,能正常生活,不至于影响家庭,你看,要不是你说他有倾向问题,我们单位就没人说过这个。”
    呃......我不知道评价什么了,也许很多人对男同欺骗女性结婚都是这种态度吧。
    沉浸在玫瑰梦想中的小芊,完全被周一围的文艺、细腻迷住了,他身上的香水味对她来说是甜梦的一部分,围巾,偶尔流露女性化的身姿,都被看成了“独到、有品位”......
    (三十四 又出现了面膜)
    我对清秀并无好感,因为她的楚楚动人的眼神隐藏着怨气,深情永远像在撒娇,你不答应,就是你错咯!我讨厌这样的女人,绿茶婊,如果加持了邪术,那就更应该远离,但是,我想知道更多秘密,就得忍耐,跟她演戏。
    她来找我,我就要拿乔,正好我也有事,于是我拍拍怀里的一大堆推送单,“不好意思,我现在有急事,如果你觉得人身安全受到威胁,提供证据申请警方保护。”
    “我是真的受到了威胁,王警官,要不,我在这里等你?”
    想等就等吧,我不再理她,叫了同事送我去市局,等我盖章回来,清秀居然还在传达室!
    看来是黏上了,回到办公室处理好文件,给郑簇发了微信,告诉他清秀来找我,我看看情况,郑簇没回,估计在开会。
    下班时李长安叫我吃饭,到了门卫清秀迎了出来,我说和同事吃饭,清秀非说一起,李长安白了她一眼,“我们有纪律规定,你就不要害我们了。”
    清秀连忙解释,李长安很不耐烦,“王雨辰你到底去不去吃饭?”
    “走!”我绕过清秀,清秀一急一皱眉,眼泪就流了出来,我靠,这要是男的,肯定被误会抛弃了她.......我要是不知道她有那么豪华的美容院,简直要给她骗了。
    李长安一个劲儿打听她,我想反正清秀也不是好东西,也不算透露案情,凭李长安那个能打听的劲头,得知清秀与可怡姐的关系迟早的事,就告诉她清秀开美容院,她的一个vip客户死了,那个客户我认识,她就哭哭滴滴找我求保护,李长安哈哈哈大笑,“找你保护?你能保护?哈哈哈哈,找你捉奸差不多,她要是日子不想过,找你咨询出轨,一准儿早早离!”
    呃......
    敢情还是在怨我?
    李长安摆摆手,“我没那个意思,后来我想明白了,婚姻失败,除了邓旷出轨,也有我的原因,反正怪不得你,是我那段日子什么都不顺心,家里也老是埋怨我离婚,心情不好,想不开,唉,不好意思,拖累你了。”听着倒像人话,但是,失去的信任,一时难以重新建立,只是碍于一个科,低头不见抬头见,没办法。
    毕竟除了埋怨,她也没少跑领导那里告我,当然,我知道后,也没少告她.....
    吃了煲仔饭,李长安又跟我透露了邓旷死后他爹妈和杨老三的糟心事儿,邓旷爹妈忽然发现这个世界,和他们有血脉关系的只有李长安的儿子,思来想去,将来真爬不动了,总得眼前有人,于是有事儿没事要求见孙子,通过法院找人做工作,李长安正好有个非领导职务转实职,这会不能出情况,只好忍着让他们“探视”,两个老的就是拿着手机围着孩子各种拍照,拍好了,肯德基也吃完了,走人。
    李长安说,现在什么都想明白了,婚结的失败,但是孩子是自己的,没理由再怨天尤人,何况邓旷也不是好东西,死都死了,再因为她平白惹气太不值得。
    “其实我,也不太愿意孩子跟哪两个老的接触,我总觉得他们两看孩子的眼神怪怪的,有些说不出来,不过,光天化日,我也在跟前,估计没什么大问题。”
    眼神怪怪的?看自己孙子眼神怪怪的?也许心理阴暗?
    “听说邓旷的遗体很奇怪,嗯,你儿子最好别单独跟他们家人一起,我有种说不出来的感觉。”
    李长安深以为然,“我也听说了,像是蜡像馆出来的,你这么说,我想起来了,他爸妈身上有股奇怪的气味,说不上来是什么,以前没有,要这么着没准真有问题,我的找个理由不让他们看孩子了。”
    “哦,对哦,老太婆脸上不晓得涂了什么,光光的,白瓷瓷的,又粉又青,不晓得买什么护肤品了,他们家就对自己花钱大方,给孩子就是肯德基。”
    “你说什么?光光的,白瓷瓷的,又粉又青?”那不是面膜敷上去的感觉么?邓旷的妈妈怎么会有?
    “应该是什么护肤品,他妈原先皮肤可没那么水嫩,不过脸色怪怪的,也不知道是不是挥发性有毒化学药品,下次绝对不能让她见我儿子了。”
    “最好离远点。”不知道邓旷妈妈到底用了什么,但是感觉很不好,他家怎么会和面膜扯上关系呢?
    (三十五 炼尸术)
    如果邓旷妈妈在用面膜,邓旷爸爸怎么没事?回到单位后给郑簇留言,可能又出现了新情况,郑簇说这两天他们集中办公,没机会出来,让我不要单独行动,尤其不要和面膜的事扯上关系。
    但是下班前,安检来了,莫名出现在我眼前,整理了一下午数据,两眼昏花,突然跳出这么个面目冰冷阴森的女人......
    她直接扣住我手腕,“我带你做个检查。”
    我奋力甩,她的手劲很大,捏得我手腕生痛,我怕她再用阴招,抡起左手就是一巴掌,去nmd!
    电光火石见打开了她,那种阴冷的、生猛残暴的势力,瞬间激发,转瞬她的手已经被我掰到扭曲程度,“怎么样?还要试么?我是不是你能惹得起的?!”
    安检惊恐的看着我,“你,你,你到底是什么?”
    “是什么?我能是什么?王雨辰,经侦警员王雨辰,怎么,安检忘记了?不是你来找我么?”
    “你不是人!你有问题!”
    “是么?”王雨辰嘴角挂着游离的邪笑,“邓旷死了,你也想试试?还是安检有别的打算?”
    安检甩开我,快步走出大院,王雨辰,已经不是那个王雨辰了,郑簇为我驱除了黑气,但是,那种诡异而巨大的能量,潜伏了下来,甚至成为,另一种人格,或许,那本就是王雨辰天然属性,只是顺应激发。
    走出单位,一直走到商业区的星巴克,情绪平复,点了cafe和甜品,我需要非常生活化的东西来填补心灵的空洞,或者说,那不叫“空洞”,是让自己兴奋不安交织的洪流,而我担忧的是,充满破坏气质的能量不能尽在掌握。
    天边变暗红,街灯初上,端着cafe走在街边,至少表情舒缓了很多,其实没什么人会看我,只是自己觉得要让自己随性疏淡,看起来清风明月,不急不躁,必经嗜血的亢奋,恐怕引发严重后果。
    郑簇的担心,算不算多余呢?他好像不了解我身体的巨大变化,话说,我和他也不过是交往有些密切,但还没到热恋的地步,说白了,对彼此的了解都不是太多。
    一时间不知道要思考什么,这种状态显然和“恋爱”迥异,既没有明显的思念,也不觉得多么渴望见到他,甚至,只是闲时得游走,就让自己觉得“应该如此”,一份稳定的工作,不上不下的收入,可以忙也可以不那么忙的日子,和偶然迸发的伟大力量。也许那不是“伟大”,只是我可以干一些“大事”,别人不能轻易做到的。
    忽然想到了黎队,他在大多时候,是不是也像我般?也许不会,毕竟他比我能力大得多.......为什么郑簇表现的像一个正常人?他追女生那一套和警队里其他人差不多,除了,会一些法术。
    晚上回家,郑簇没有留言,估计开会,无聊上网各种搜,尸油有种说法来源于炼尸术,不过版本太多了,看来看去,一大半是传闻、小说,也有带图片的好像是真的,可网上的帖子,谁知道呢。
    翻来翻去,忽然略过“泰国一家医院,炼尸术提炼美容冻膜”......
    她不知道(同妻小说 三)
    周围围毕竟交往过几个女朋友,不管出于什么目的,至少在和女性交往过程中,游刃有余,并且他对中医颇有研究,调养、药膳、美容信手拈来,真懂假懂说不清,参加群体活动中,经常组织女性做做小健身、什么转手腕扭脖子养颈椎,惹得一干九零后也恨不得多一些保养小贴士,他这个人,不深入交往,还是很受女性欢迎的。也就是说周围围在广泛的社交场所中,和单位的表现完全不同,单位他没什么关系密切的朋友,到社会上,尤其是网上自愿参加的各种公益、休闲、健身活动,周围围简直就是小太阳。
    他完全没有标准男同那种生人勿近,相反,性格开朗,有一定组织能力,对女性耐心,谈吐幽默、生动、实用,除了养生、中医药,也很善谈国学、禅学,你要有兴趣,什么投资理财他都有一套不输于专家的“独到见解”,这样的人简直花见花开!
    一句话,非常热衷于卖弄,且很善于卖弄。但也仅仅卖弄而已,那些随手随身保健操,网上多得很,还有药膳、养生方,他要有独创且有效,早申请专利了,至于投资理财,呵呵,他自己就那么一套不足五十平方的小房产,就在他们学校附近,买的时候才几千一平米,这多年,除了有两几十万的车,还真没有更多财产,跟着他理财?他那些股市动态不过是对财经频道热点换个说法,可是小姑娘怎么知道,有些人就是演说家,他的光环就在嘴上。
    反正动动嘴皮子,恋爱中看吃完饭、夹娃娃、电影、吃宵夜,这些只在偶然发生,敲定下来,一个月内就要结婚,这些花钱花精神的小事体,还没有尽数上演,婚戒还是他妈妈八十年代初的老古董,其实并非什么祖传,买来几十元一克,原价不到两百,同等克数周生生指环也就七八百,小芊没戴过金首饰,她妈也没那份精明,周围围从恋爱到敲定结婚连同戒子不到三千搞定,那条施华洛世奇也是代购特惠的599元......
    小芊就掉进了爱情蒙坑,眼睛都不眨就成了周围围法律上的配偶,反而周围围妈妈觉得“快了”,儿媳在下沙主城的房子地点不好,没敲定好卖掉加钱在自己附近买......周围围妈家家附近房价靠6万,小芊那套卖掉最多200万,少不了要补贴,周围围妈妈还没想好怎么用个几十万撬动杠杆,房子在自己儿子名下,自己家也出了些钱,这样妥帖......
    周围围试探过下沙的房产,小芊显然被玫瑰泡沫包围,根本没听明白周围围要在城里“给她换大房子”的蓝图,想着就要和准婆婆一起生活,自己要不要学会做他们老家的淮扬菜?
    周围围急着结婚另有深刻原因,这个迫切超出了慢慢计算那套房产,何况结了婚小钱婚前的房产更跑不掉,可以陪你慢慢来!
    一见钟情立马结婚,只适合灰姑娘遇上霸道总裁,不然,稍微冷静,柴米油盐不说,但是夫妻关系就够你喝一壶。
    丁圈圈还没有高尚到直接跑去人家面前劝分手,何况,小芊也没给亲友阻拦、质疑的时间,他们结婚了,在相识的第二十八天,领证到摆酒十五天之内,婚纱照网上秒杀特惠、酒宴周围围亲友饭店,档次环境强差人意,但是,周围围说了,我们家亲戚自家也在饭店吃,总归好在材料,别处,我还不放心呢。
    小芊家亲友对婚宴没设在五星大饭店是有想法,但是,酒宴婆家那边准备,人家说了,大饭店不注重食品安全,婚宴搞不好上凉了的菜,什么配料都是隔夜的,哪有自家亲戚饭店淮扬菜地道、上档次?
    等到酒宴散去,周围围又忘了带卡,结婚嘛,一身白西装不好塞个大钱包,饭店老板脸上有些挂不住,小芊赶紧自己先刷了卡,十六桌,每桌1千5,打八折,小芊忙着敬酒没怎么吃菜,只记得伯母、婶婶那一桌话说的糟心,再看看菜单,原先订下的大龙虾、贵价的深海鱼都没出现,主打就是鸡,也就是被大伯母笑话洋鸡,拿来冒充土鸡,加多少鸡精汤都发腥......一万九刷了出去,抹去尾数200,这个婚,到此就有些别别扭扭,小芊妈看着女儿刷卡,心里有些不好,今晚酒宴没少让亲友挑刺,毕竟谁家结婚一桌菜1500?说是亲友饭店照顾,没有一样拿的出手的海鲜,小芊堂妹结婚6000一桌,满满的海鲜,自己女儿名牌大学、出国留学,研究生毕业、大医药公司高薪,竟然就是这么个做团队餐的饭店,陪嫁三十万,还真不如补贴十万风风光光弄个像样的婚宴!
    原先说的老好,也不是这样的菜式,小芊爸爸脸上也挂不住,但亲家母就一个女人,难道同人家计较?

    她不知道(同妻小说 四)
    帮收红包的是周围围表侄女,小芊的同学朋友多数结婚了,不宜做伴娘,婚礼当天除了陪化妆的是小芊闺蜜,收款和引导宾客的都是周家人,等婚礼结束,小芊爸妈目送女儿和周围围上车,都没想到红包款在谁手里。
    但是娘家亲友红包也是要登记作数,以后还人情,等到三天回门,小芊妈找机会问小芊红包登记的事,小芊才想起来收款的是周家侄女,当天晚上婆婆说让他们早点休息,她还等着抱孙子,小芊好像看见装红包那个包在婆婆手里。
    小芊只好对她妈说我回去问问婆婆妈,婆婆妈这两天忙亲戚,也没说这事,周家从老家来了人,婆婆整天带他们出门逛,确实也没空闲登记红包。
    终于等到婚后第五天,家里就剩三口人,小芊在吃早饭时说我妈问红包登记的事,我妈要个名单,以后还人情,主要是我妈家亲戚那边,都是这个礼数。
    “小芊,你妈妈让你问我要登记?我这几天都在忙着你们婚礼请的客人,那有空登记,那些红包,我们家亲友来了五桌,还有围围同事朋友,你们家好像几桌?钱我也没数,这个婚花了多少钱,你们可能不知道,收来的,还还婚礼支出,也剩不下什么,你妈要多少人情?这个钱,按说也是两家儿女开支,共同摊,婚礼的钱我们一家出了,你妈还想要多少回礼?只要数目不是我们拿不出来,虽然不在礼上,为了两家和谐,我们可以掏!”
    “妈!”周围围急忙一脸无奈拦住他妈,“没有谁家是丈母娘开口问婆婆要红包,咱们家也就是一般人家,这事儿儿子的过错,不能让您自掏口袋,钱不是都花在婚礼了?小芊,我们以后是一家人,要过自己的日子,你父母,终归也要考虑你这个做女儿的要不要为难?谁家红包不是给儿女用?杭州,好像没有婆家的红包,娘家的红包各自归还的道理吧?”
    确实没有这个道理,但,也从没听说那一家婚礼红包婆收了,事后一分也不拿出来,还理直气壮!
    小芊家妈妈的意思就是知道亲友都按什么礼数包的红包,以后照着还,并非自己要钱,红包当然是给女儿,结果......
    周围围妈不是没做清册,只是他们家亲戚来了五桌包的钱还没有小芊家一桌多,小芊家四桌,包了七万多,她那个叔叔婶婶一家门一万二,人家就是嘴不好,出手倒是很讲究,主要也是面子嘛,出了一万二,吃的是一千五一桌,怎么能不落口舌?
    小芊回家和她妈说了半天也没扯清头绪,倒是她爸爸看明白了,“老二家包了一万二,毛妹(小芊婶婶)吃饭时又跟我说了,生怕这笔钱小芊拿不到,还真给毛妹说准了!”
    “包了一万二?!”小芊妈叫了起来,“你弟媳妇什么时候这么大方了?”
    “老二原来也不怎么小气嘛,也就是毛妹平时爱计较,小芊是亲侄女,结婚这么大个事家里亲友都看着,老二不会包少,面子里子都要的,小芊毕竟是咱们家第一个女才女,这倒好,看来是被周家算计了!”
    婚礼开支?婚照秒杀998,加,600后期升级1588,婚礼没有请高价团队,就是婚纱店提供的特惠一条龙,带化妆才6800.......再有就是请帖、糖果、烟酒,都不是多讲求的品牌,满打满算用不上两万,小芊爸爸统计局工作了二十几年,三两下就算出轮廓,光小芊他们家的礼金少说也有6万,酒宴还是小芊刷卡,小芊爸越想越......
    夫妻一方擅自将自己名下的共有房抵押,有效吗?
    2018-12-05 09:17阅读:4
    夫妻一方擅自将自己名下的共有房抵押,有效吗?X 来源:人民法院报;
    文:韩耀斌;作者单位:北京市二中院
    ▌案情回放
    某文化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300万元,某担保公司为该笔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李某向某担保公司提供反担保,保证在某文化公司不能按期归还银行借款时,由李某向某担保公司承担担保责 任。李某的反担保物为登记在其名下的房屋,后某担保公司与李某到某公证处办理公证,在公证过程中李某书面承诺其未曾登记结婚,并向公证处出具了单身声明书和户口簿。后该公证书被赋予强制执行效力,该反担保物亦在登记机关办理了抵押登记。
    因某文化公司未能按时向银行归还借款,某担保公司全额代偿了全部借款。2016年,某担保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请求法院拍卖李某提供的抵押物,拍卖价款优先偿还其代偿的款项。执行中,李某的妻子、案外人王某向法院提出执行异议,认为涉案抵押物属于其与李某的夫妻共同财产,李某擅自处分了夫妻共同财产,属于无权处分,李某签署的反担保合同因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而自始无效,某担保公司取得抵押权不善意,且没有支付对价,应停止执行涉案房屋。
    法院做出了执行裁定书,驳回了王某的执行异议。王某对该处理结果不服提出执行异议之诉,要求停止对涉案房屋的执行。一审法院判决驳回了王某的诉讼请求,王某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不同观点
    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夫妻一方擅自抵押自己名下的共有房屋的效力。就此存在以下两种观点:
    第一种观点认为,法院应当支持王某的诉讼请求。理由如下:一是涉案抵押的房屋系李某与王某婚后购买,属夫妻共同财产,李某将该房屋擅自抵押,属于无权处分,损害了王某的利益,且王某无过错,故应当优先保护王某的合法权益。二是某担保公司善意取得抵押权的前提是抵押合同有效,但合同法第五十一条规定:“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下称《担保法解释》)第五十四条的规定,未经其他共有人的同意,共同共有人以共有财产设定抵押的,抵押无效。故涉案抵押合同无效。三是某担保公司不能善意取得抵押权,因为某担保公司没有让李某提供民政局出具的单身证明,不能认定其为善意,且李某提供反担保并未获益,不能认定某担保公司支付了合理的对价。
    第二种观点认为,法院不应支持王某的诉讼请求。尽管王某对房屋享有所有权,且并无过错,但某担保公司亦没有过错,二者的合法权益发生冲突,因某担保公司的权益属于交易往来,故应当优先保护某担保公司的权益。合同法第五十一条及《担保法解释》第五十四条并没有明确规定无权处分人签订的合同无效,之后新颁布的法律及司法解释已经将合同的效力与物权变动的效力进行了明确区分。而且,仅因某担保公司未要求李某提供民政局出具的单身证明即认定某担保公司不善意,明显过苛。李某是否获益并不能等同于某担保公司是否支付合理对价,物权法第一百零六条仅规定在受让所有权的场合要支付合理的对价,本案系取得抵押权,与该条规定的情形不同。
    ▌法官回应
    夫妻一方擅自抵押自己名下的共有房屋 他人可善意取得抵押权
    本案的情形在司法实践中经常出现,各地法院的判决结果尚不统一。本案事实基本清楚,难点在于如何适用法律。妥善处理本案,首先需要厘清本案所涉及的几个关键法律问题。笔者认为,本案涉及的法律问题主要有四个:一是夫妻一方的所有权利益与他人的抵押权利益发生冲突时,应优先保护哪一方;二是夫妻一方擅自将共有房屋抵押给他人,该抵押合同的效力应如何认定;三是善意取得制度中善意的认定标准;四是如何理解物权法第一百零六条规定的“以合理的价格转让”。笔者将结合案情进行解答。
    1.王某和某担保公司均善意的情形下应保护谁的利益
    本案中,王某对房屋的所有权享有合法利益,某担保公司对房屋的抵押权也享有合法利益,两者均无恶意,仅是丈夫李某存在恶意,到底优先保护谁的利益。保护王某的利益属于保护静的财产安全,保护某担保公司的利益则属于保护交易安全,静的财产安全与交易安全发生冲突时,理应保护交易安全,这是理论界和实务界的共识。另,本案中王某有较为便捷的方式防止其房屋被丈夫李某擅自处分。涉案房屋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只要王某在房产管理部门予以登记公示,就可有效保护自己的权益,在一定意义上讲,其不作为,放任了本案结果的发生,其理应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
    2.关于抵押合同的效力
    依据合同法第五十一条及《担保法解释》第五十四条,似乎能得出结论:无权处分人签订的合同无效。无权处分人签订的合同必然无效的观点与当前法学理论界及实务界形成的共识明显相悖,该共识为:合同是否有效应当依据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予以判断,当事人对标的物是否具有所有权,并不影响合同的效力,仅关乎合同的履行,物权能否变动不影响物权合同的效力。上述共识已经体现在合同法和《担保法解释》之后新颁布的法律及司法解释中,比如物权法第十五条规定:“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该规定在法律层面确立了物权变动的原因及基础合同的效力独立于无权变动的结果行为即是否登记。又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以出卖人在缔约时对标的物没有所有权或者处分权为由主张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出卖人因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处分权致使标的物所有权不能转移,买受人要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或者要求解除合同并主张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该规定在司法解释层面确立了无权处分的合同有效,是否能够履行则涉及违约责任的问题。
    由于合同法第五十一条和《担保法解释》第五十四条均为现行有效的规定,为了消融法律规定之间的冲突,有学者对上述两条规定作出了以下解释:合同法第五十一条仅规定经追认合同有效,并未明确规定未经追认合同无效,反向推定并无充分的依据,且物权法第十五条规定在后,应当优先适用后颁布的法律;而且,广义上的处分包括合同负担行为和物权变动行为,《担保法解释》第五十四条规定的“抵押无效”并非指抵押合同无效,而是抵押权无效。本案中,李某将登记在自己名下的房屋抵押他人,并签订抵押合同,该合同并无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应当认定有效。
    3.关于善意的认定标准
    抵押权适用善意取得制度当无争议,问题是善意的标准如何认定。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五条至第十八条的规定,真实权利人应当举证证明受让人在取得物权时,知道登记簿上记载的权利主体错误,或者应当知道转让人无处分权,否则不能认定受让人不善意。本案中,某担保公司取得涉案房屋抵押权时,涉案房屋产权证登记的所有权人仅为李某一人,某担保公司亦要求李某提供单身承诺,还审查了其户口登记簿,未显示其已婚,在此情形下应当认定某担保公司系善意。
    关于王某辩称的某担保公司未要求李某提供民政局出具的单身证明故不构成善意,笔者认为对某担保公司作此要求既不符合当前实际,影响交易效率,也无法律依据,对某担保公司显然过苛。当前的婚姻登记情况并未完全实现全国联网,民政局亦未对此类查询作出明确规定,取得该证明存在现实困难,即使抵押权人取得抵押人出具的单身证明,该证明的真实性风险由谁承担,亦会引发争议。
    本案还衍生出另一个问题:如果某担保公司未让李某出具单身承诺及未审查李某的户口簿,则其是否构成不善意。有观点认为,不动产登记簿有很强的公信力,其记载的所有权人理应推定为真实权利人,为了保护交易安全,在相关法律、司法解释及行业自律组织未对受让人课以该种义务的情形下,法院亦不应将该种义务强加于受让人。
    4.物权法第一百零六条规定的“以合理的价格转让”的理解
    本案中,王某以某担保公司未向李某支付价款为由,主张涉案抵押权不适用善意取得制度。笔者认为,首先物权法第一百零六条规定的“以合理的价格转让”系针对善意取得不动产或动产而作出,并非针对善意取得抵押权的情形,该条亦规定取得其他物权参照该条前两款规定,故“以合理的价格转让”并不当然适用于善意取得抵押权的情形。其次,在抵押权善意取得的情形中,“以合理价格转让”应当理解为抵押权人支付了对价。具体到本案中,某担保公司为某文化公司的借款提供了连带责任保证,该行为即为其取得对李某所提供的反担保物的抵押权的对价。最后,这种对价并非仅指向抵押人付出对价。如果认为仅指向抵押人付出对价,在抵押人为第三人债务提供担保的情形下,抵押权人实际付出了对价,但不能取得抵押权,显然与公平原则相悖,抵押权善意取得制度的适用空间也会变得极其狭窄,仅仅限于抵押人与债务人系同一人的情形,这显然不符合该制度设立的初衷。
    (三十六 内容已删除)
    点开网页,显示内容已删除,搜标题,没有先关内容,关键词泰国炼尸术,出现泰国巫师“炼尸油”术,泰国信奉佛教,当地对生死的看法相当超然,一些特别具有灵性的婴灵,会保留在自己家供奉。在泰国的传统市场,很容易发现一罐罐橙黄色类似色拉油的小瓶子,小贩说这是尸油,但据说只有山区巫师所提炼的尸油才是如假包换的婴尸油。这些婴尸油充满神秘力量,可辅助施展邪术。
    具有强力灵性的婴尸被供奉求拜后,据说灵验无比,但是尽量不要乱求愿,因为求愿一定要去还愿,否则找来横祸。
    婴尸有限,还有一种传闻,巫师将婴孩放在女尸旁边,对着女尸磕头,女士会慢慢坐起来,这时可用火烧女尸下巴,求得尸油......
    也有人说,这些婴儿不足月就死于腹中,说明功力不高,阴气过重,如果供养他们,时一定要有付出的,不然会遭报复......
    茅山也有炼尸术,却是炼僵尸,和泰国炼尸油完全不是一回事。
    尸油的形成,无论来源女尸还是婴尸,都是从下巴提炼,我想起可怡姐演示面膜用法,就是从下巴往上提拉——
    幸亏我就是马马虎虎脸上一贴......
    大致梳理清楚,寺庙从医院得到尸体,再有巫师提炼尸油,尸油进入市场,或供其他邪术使用。
    我不清楚可怡姐面膜材料的真实来源,也无法区分尸油或婴尸油,但我觉得,尸油属于禁术,我也没有刻意求愿,功效不会强大到瞬间如邪神上身,结合我平时并无异能,唉,说不清怎么回事儿了。
    等我起身喝水,擦发现已经半夜两点了。去了卫生间,没有开灯,接着客厅的散射,看镜子里自己的眼睛,竟然深不可测......恐慌稍纵即逝,如果是我,如果我是我,那有什么可怕?!
    清秀不是要来找我么,那就来吧。
    三点钟强迫自己放下手机闭眼,陷入黑暗,想到生死,想到死亡背后,想到下一世,没想出头绪,后来就睡了,再一睁眼,还有五分钟就是闹钟设定时间。
    穿衣服洗脸,看看手机,还是没有郑簇消息,在警队这也不是多么不寻常,何况,我和他也没亲密到非联系不可。
    去单位,上午又做联合惩戒推送,十一点门卫有人找我,果然是清秀,整理好文书,跟科长说出去一会儿,清秀头上包着红白相间图案丝巾,身材窈窕瘦得好看,进进出出的人都会忍不住对她探看,她却始终盯着楼梯方向,像是在等恋人,要不知道真相,倒觉得好玩儿。
    该跟她说什么?直呼其名好像过于亲近,别人还以为省去姓氏挺亲密,内心对这个老板娘有点膈应,但是——迎上清秀殷殷的笑,“行,走吧。”
    跟她去了美容院,可能为了自证清白,她带着我参观了所有产品,甚至她办公室里间的古曼童。
    “你不是苗族么?苗族信古曼童?”
    秀清摇头,“我虽然在苗乡长大,会一点儿苗族传统医药学,对于其他的,我并不懂,前些年做生意很不顺,朋友推荐了古曼童,供奉之后,生意确实好了起来,我自己.....也付出了一些代价,不过你也看到了,就是这么个小小的婴灵,不会有别的事,我不知道芸姐她到底怎么了,芸姐手里有我不知道的东西。”清秀越说越急切,如果跟她没关系,她紧张什么呢?
    她不知道(同妻小说 六)
    小芊平时没有到朋友家过夜的习惯,气出门后先在附近的商场逛了逛,端了一杯热cafe,转到cafe变凉也没想出个所以,转眼四点半了,星期六的规矩是在周家,也就意味着小芊要烧,菜是婆婆妈去买,挂在嘴上——小芊你就导导手,买菜挤菜场都是我,你不晓得,超市的菜哪能要?我都去菜场,菜场老老远,公交一个来回个把小时,风里雨里我都不打的,乱花钱,过日子没底.......
    听过几遍,小芊再也端不出一脸敬仰,小芊爸妈也买菜,楼下超市,晚上一家三口逛逛,顺便挑几样,万象城楼下华润万家什么都有,婆婆妈这个菜场的“特别新鲜”,翻来覆去药芹菜、藕节、丝瓜、毛豆米,没吃出来多么新鲜。
    生活细节一翻出来就觉得烦,原先想得结婚生活不是这样,两个人下班到家,一起在厨房忙碌,拍拍抱抱,餐具是意大利的传统花样,金色花纹,白煮蛋切开陪小块进口牛扒、圣女果,周末永远有两杯红酒,高脚杯是国外旅游带回来的,葡萄酒来自1982年的波尔多,也可以有新世界的白葡萄酒......慵懒的挤在床上,两个人什么也不想动,就推着一个爬起来,裸露的后背,还没消散一上午的旖旎,平底锅煎蛋包火腿......
    再看看自己,结婚半个月,除了上周末会自己家吃饭,从亲戚走后,小芊就成了周家的厨娘,小芊中午是不回家,没关系的,婆婆妈安排好明天的项目,小芊七点到家,婆婆妈四点半垫补了面包、牛奶,赶在广场舞前指挥小芊做出三素一荤,做好了周围围到家,看着儿子吃掉大半荤菜,周妈妈扒两口,把肉菜关进冰箱,“我去锻炼,你两好好吃!”
    小芊只能吃那三道素菜,毕竟肉菜是婆婆妈第二天中午的主菜,她和周伟伟中午不回家,总不能抢婆婆妈唯一的肉菜。
    小芊也问过怎么不多两样荤菜,周围围笑意淡淡,“妈妈对养生最有研究,荤菜吃多最不利健康,你看我,永远70公斤,这可都是我妈的优选成果!”
    优选你麻批!可惜小芊不是丁某,她不晓得说粗话,更不晓得,儿媳在一些家庭中就是工具,能省钱、省粮、省开销更好......
    同学圈有人在召唤聚餐,小芊出来一下午也没看到老公表态,想想干脆去和同学吃饭,就在城西银泰,丁圈圈刚好和周围围前女友逛街,小芊的同学居然认识丁圈圈的同事,相互介绍,呃,我等竟然马上悟出来了,这个秀气气的女生,就是那个人妖死玻璃的老婆!
    看见人眉目结着淡淡的哀愁,我们嘛,丁圈圈和她的朋友,最是热心和八卦,立马围住了姑娘,左右包围,周围围的前女友,女警花蜜蜂,人是热诚,一边吃火锅一边东扯西扯,很快,芊芊姑娘就撂了,周围围妈厉害,周围围仍然看不懂,花蜜蜂同情的看着姑娘,唉,就差告诉人家,我自己也差一点掉这个坑.....
    但是,毕竟刚刚相识,毕竟小芊芊还没意识到更大的坑,花蜜蜂也不敢轻易劝人家离婚,丁圈圈一边给姑娘布菜,一边告诉她,婆婆妈,最不能迁就,老塌塌,糊涂啦,脑砸不清楚,不能迁就她犯更大错误.....
    小芊不知道婆婆妈到底错在哪里,只是脑子里反反复复再转丁圈圈的话,老塌塌,糊涂啦,脑砸不清楚,不能迁就她......
    什么理由辞职能获得经济补偿金?

    文 |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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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先说明一点,实务中大家通常所说的“辞职”只是对员工主动要求离职的一种习惯性称呼,劳动法律中的标准用词是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员工辞职能否获得经济补偿金?要看辞职理由是什么。

    一、因个人原因辞职的,基本上不会支持经济补偿金

    在司法实践中,只要是员工以个人原因提出辞职的,比如“家里有事、个人发展、出去创业”等等,如果公司能够举证证明员工该辞职理由(通常在辞职信、离职交接表、或离职协议书中可找到辞职理由),裁判机关一般都不会支持经济补偿金。

    并且,以个人理由辞职的,如果不是在试用期,员工还需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才行,否则,未经公司同意不辞而别或达不到法定通知期即离职的,都属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行为,不仅拿不到经济补偿金,可能还要赔偿公司的经济损失。

    参考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  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以公司存在严重违约或违法行为“被迫辞职”的,可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

    实务中,一些公司存在克扣员工工资,停发、少发或拖欠工资行为,还有一些公司不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还有的公司让员工在有毒、无防护设备等恶劣的生产环境下劳动,针对这种严重违约或违法行为,为保护员工的合法权益,劳动合同法规定了员工享有特别解除权,可无条件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还可获得经济补偿金。这就是实践中通常所称的“被迫辞职”。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的规定,公司存在以下严重违约或违法行为,员工可以“被迫辞职”: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5、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时存在欺诈、胁迫、趁人之危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

    特别提醒:如果用上述“被迫辞职”理由辞职的,建议辞职时明确依据的是某项具体理由。劳动合同法第46条明确规定员工依照第38条规定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公司应当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 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参考案例:广东高院(2015)粤高法民申字第2361号民事裁定认为,

    “因澳东公司确实存在拖欠童玉彬工资的情形,故童玉彬以此为由主张被迫解除劳动合同有事实和法律依据,澳东公司应向童玉彬支付经济补偿金。”

    除了上述“被迫辞职”理由可能获得经济补偿金外,其它的辞职理由要想获得经济补偿金基本无望,除非是公司愿意给:)


    员工在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被迫辞职”时,还需注意各地司法实践中所把握的“度”,要不然一不小心“被迫辞职”可能变成违法解除。

    比如:工资拖延了多少天才可“被迫辞职”、少发了多少工资才可以“被迫辞职”、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是否支持“被迫辞职”,是否需审查用人单位的主观恶意等等......各地把握的尺度会有差异,并无统一标准。必须充分了解当地的司法实践才能正确操作。

    参考:上海高院关于适用《劳动合同法》若干问题的意见【沪高法(2009)73号】73号

    九、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及“未缴纳”社保金为由解除合同的,“及时、足额”支付及“未缴纳”情形的把握

    用人单位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和交纳社保金,是用人单位的基本义务。但是,劳动报酬和社保金的计算标准,在实际操作中往往比较复杂。而法律规定的目的就是要促使劳动合同当事人双方都诚信履行,无论用人单位还是劳动者,其行使权利、履行义务都不能违背诚实信用的原则。如果用人单位存在有悖诚信的情况,从而拖延支付或拒绝支付的,才属于立法所要规制的对象。因此,用人单位因主观恶意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及“未缴纳”社保金的,可以作为劳动者解除合同的理由。但对确因客观导致计算标准不清楚、有争议,导致用人单位未能“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及“未缴纳”社保金的,不能作为劳动者解除合同的依据。

    《北京高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法律适用问题的解答》(2017)

    24、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其缴纳社会保险为由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的,如何处理?

    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前一年内,存在因用人单位过错未为劳动者建立社保账户或虽建立了社保账户但缴纳险种不全情形的,劳动者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以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其缴纳社会保险为由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主张经济补偿的,一般应予支持。

    用人单位已为劳动者建立社保账户且险种齐全,但存在缴纳年限不足、缴费基数低等问题的,劳动者的社保权益可通过用人单位补缴或社保管理部门强制征缴的方式实现,在此情形下,劳动者以此为由主张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的,一般不予支持。

    《江苏省劳动人事争议疑难问题研讨会纪要》(2017)

    (六)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为由,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要求支付经济补偿,仲裁机构应当如何处理?

    用人单位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用,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但是社会保险费的申报、审核和征缴在实际操作中往往比较复杂。《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目的是要促使用人单位诚信履行其基本义务,对于用人单位存在有悖诚信,并由此导致劳动者被迫辞职的行为,才属于立法所要规制的对象。因此,用人单位因主观恶意未为劳动者建立社保帐户,未履行缴纳社会保险费义务的,劳动者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以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为由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主张经济补偿的,应予支持。

    其他非因用人单位单方原因导致社会保险缴费年限不足,或者未足额缴纳,或者未参加单项险种等,劳动者可以向社保经办机构或劳动行政部门投诉举报维护社保权益。在此情形下劳动者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并主张支付经济补偿的,一般不予支持。

    三、“被迫辞职”是否也需提前30天通知公司?

    如果“被迫辞职”的理由是成立的,无需提前30天通知公司。

    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员工辞职是否需提前通知,可分4种情况来理解:

    1、需提前30天通知的辞职:正常情况下以个人原因辞职的,需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

    2、需提前3天通知的辞职:正常情况下在试用期内以个人原因辞职的,提前3日通知即可。

    3、需通知但无需提前30天的“辞职”:公司存在以下违法情形:1)未提供劳动保护或劳动条件;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3)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4)规章制度违法,损害员工权益;5)因欺诈、胁迫或乘人之危致使合同无效。也就是说,这些情况下,员工可在通知单位后立即离职。

    4、无需通知直接走人的“辞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参考案例:珠海中院(2016)粤04民终461号民事判决中认为,

    “根据现行立法,劳动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解除劳动合同无需提前通知用人单位。本案中,埃尔凯公司未及时足额支付何健生劳动报酬及未依法为其缴纳社保费用,何健生以此为由解除双方的劳动合同符合法律规定,埃尔凯公司亦已收到何健生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埃尔凯公司以何健生未提前三十日通知解除劳动合同为由主张其无需向何健生支付经济补偿金于法无据,本院不予采纳”。

    四、先因个人原因辞职,事后能否以“被迫辞职”为由要求经济补偿?

    实务中一般不会支持。因为裁判机关在审理此类争议时,会审查员工最初的辞职理由是什么,一旦公司有证据证明员工辞职的理由是个人原因,比如辞职书或解除通知中已经表明了辞职理由,裁判机构就会认定该理由为辞职的真正理由。员工离职后为了获取经济补偿金事后再改变理由一般是不会获得支持的。

    比如,广东高院《关于审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座谈会纪要》第28条规定,劳动者以其他理由提出辞职,后又以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情形迫使其辞职为由,请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的,不予支持。

    北京高院《关于劳动争议案件法律适用问题研讨会会议纪要(二)》中规定:对于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应以劳动者当时实际解除劳动合同时提出理由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劳动者以《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之外的情形为由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在仲裁或诉讼阶段又主张是用人单位存在前述法定情形迫使其解除劳动合同,请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的,仲裁委、法院不予支持,但劳动者证明在解除劳动合同时,存在欺诈、胁迫、重大误解等违背其真实意思表示的情形的除外。

    五、一开始辞职时并未明确辞职理由,离职后能否以“被迫辞职”为由主张经济补偿?

    这种情况一般不太容易获得支持。

    比如:《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疑难问题的解答》(2017)对此做的一个解答是这样的:

    8.劳动者以用人单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情形为由主张被迫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应在离职时明确提出

    劳动者以用人单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情形为由主张被迫解除劳动合同,应当在离职时明确提出,劳动者在离职时未以用人单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情形为由主张被迫解除劳动合同,其之后以用人单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情形主张被迫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的,一般不予支持。
    她不知道(同妻小说 七)
    聚会会散去,热闹的人们一个个回家,小芊和朋友告别,却不知道自己应该去哪里。
    周围围没有短信、微信,也没没有来过一个电话!
    想起文件包里还有明天要用的材料,小芊硬着头皮回到周家,其实,文件也许没那么重要,小芊不知道这个样子怎么回娘家,回去后,又怎么和周围围和解,小芊有点儿懂了“结婚”的无奈,有了矛盾终归要解决,冷风一吹似乎更加清醒,一吵架就离婚么?那今后,谁都不要嫁,做姑娘在家还会和爸爸妈妈怄气呢,婆婆妈不过是生活习惯节俭,最多自己做做让步,或者请个保姆,自己出钱,这样既节省了等晚饭的时间,又让自己和婆婆都脱离了家务,也就是几千块钱,乐得大家都轻松......小芊这么想自己先快活起来,往周家去的脚步也轻盈了,甚至有点儿急切,原来结婚真能让人成熟,看,脑子一转就找到了对大家都有利的方法,家庭生活,不就是大方一点儿,不钻牛角尖?
    门,反锁了,小芊试了几次打不开,才意识到门可能被反锁了,看看也才十点,就按门铃,按了半天,门终于开了,迎接她的是一张阴沉的脸。
    “这个门,我是不打算开的,怕你影响四邻!”
    “哦,我应该打你电话。”小芊吐吐舌头,看看对门,显然,这个姑娘还是没能意识到她和周家,相隔了什么。
    踢掉鞋子进了客厅,随手把包甩在沙发上,周围围持续的阴冷还没能让小芊醒悟。
    “章笑芊,这个家,不是你想来就来,想走就走的地方,这个家,有老人,老人九点半就睡觉,你半夜直按门铃是什么做法?你心里有没有老人,有没有公德心?!”
    “啊,我用钥匙打不开门嘛,再说才十点多,婆婆妈平时也没这么早睡觉。”
    “啪!”周围围没来由就是一记耳光,小芊蒙了,等脸痛的火辣辣才明白被打,“周围围,你为什么打人?!你凭什么打我?!”
    “凭什么?!”周围围掰下小芊捂着脸的手,朝着她右脸又是一巴掌,“你要记住,这是我妈妈的房子,在我们周家,没规矩的不能要!这种事情,没有下次,下次,你绝对别想进门!”说完,一甩手回了卧室,小芊嘴角出了血,缓过神跑到卫生间,牙吐了出来......周围围居然把她牙打掉了!
    小芊又痛又气,但是这个时候,难道回家?无助的在沙发上哭,怎么也想不明白只是回家晚一点,竟会挨打,想到报警,又怕周围围有了案底,对他在单位有影响,毕竟自己欠考虑,唉,麻烦大了,不按门铃就好了,自己也许早点回来就没这些事了,明知道周围围那么孝顺他妈......
    包子是别人无法拯救的,因为思维永远不在正常线,周围围真怕影响他妈休息,早就应该开门,放进来也不会连吵带打,动静这么大,老妖婆也没出来,要么真睡得死,要么就是装死?真睡得死就不存在按门铃影响休息,装死嘛?.....
    小芊哭哭滴滴在沙发上耗到后半夜睡着了,第二天,连仍有些肿,只好请假,好在周围围母子没再指责她,六点不到老太太就冲去卫生间,一番哗哗啦啦,换了衣服拎着钥匙包下楼,估计今天没早饭,六点半周围围去了卫生间,母子两同样把她无视了......
    小芊等他们都离开就开始打扫卫生,看看一时没法消肿,叫了小杨生煎外卖,洗衣篮里还有好几件衣服,小芊也都洗了出来,我这样的儿媳妇哪里去找哦,再不珍惜,哼......
    小芊给自己做了心理建设,隐约觉得自己真是无敌了,在婚姻中成长,脾气也变得不那么娇气,并且,家收拾干净,虽然累一点,等窗明几净,迎着阳光,哇,岁月静好!
    毕竟结婚没多久,矛盾早一些爆发,今后就不会有失望,对吧?
    不得不说,这样的小芊真是没有独生子女的坏毛病,真是足够贤惠和自律,可是,她真的做对了么?
    小芊把小茶几上周围围母子的合影也擦拭一新,唉,有什么办法呢,人家妈生了这么帅的二子,一些小矛盾,咱总得忍让吧?婚姻是要经营的,一开始就战火?呵,那可不是理工女应该做的,小芊要有足够的胸襟,小芊一定能经营好这个家,昨天不是考虑过保姆么?说干就干,立马投入网上中介,有了保姆,家庭琐碎矛盾全解决了,棒棒的!
    小芊的一根筋,不得不说,用错了地方,她不善于区分“矛盾”和原则,节俭的习惯或许是矛盾,可是伸手就打人,分明是不可原谅的原则、界限!
    (三十七 真相)
    芸可怡,呃,从我认识到她莫名死去,最大的变故应该就是用了面膜,可怡姐来找我的时候带着兴奋,告诉我渣男死了,她继承了遗产,又带着我去那家超赞的美容院,介绍当初美容院向她推荐高端高科技整体焕肤、塑身,她一咬牙花了七八十万,可以姐的焕然一新就是来自清秀的美容院,她没理由说谎啊?但是现在看来,清秀也像是挺无辜?
    供奉的古曼童让我略略不适,甚至没细看,我总是对弱小心软,冤死的和未成形的都让我心存敬畏,我不知道供奉古曼童的都是什么心理。
    清秀倒像是十足的女生意人,她们迷信,热衷于赚钱,胆子有时太大,有时又小得莫名其妙。
    清秀只承认给芸可怡做了苗医减肥护肤,她店里七八个系列套餐、几十种苗医美容瘦身药品、保健品、护肤品包括面膜,没有任何一款需要客户自己动手调制,这些上次警方也来调查过,从库存到账本,至少表面如此,没有搜出违禁品,古曼童现在信这个的也不罕见,并没被当做违禁品。
    所以说,面膜是可怡姐外面倒腾来的?那就很难解释可怡姐为什么在这里花大笔冤枉钱,明明是面膜更灵光。由于拿不准,我只好对她说,如果芸可怡的死和你无关,你没必要紧张,警方会查清楚。
    “我知道,我知道,道理是这样,可你们警方不是一直怀疑我?而且,芸姐出事后,她原来用的那个包间——”清秀指指二楼右拐廊道尽头那个房间,“我们一直有女技师在店里过夜,芸姐出事后,她用的那个房间,员工说,闹鬼。”
    “闹鬼?”
    清秀点点头,“就是前晚,我们一个技师昨晚给客人做全身,下来迟了,后半夜两点,技师不住这一层,但是往附楼从这边走近些,我带你过去——”美容院是回形设计,格局有些像假日酒店,不过装潢的华丽,有些面向中档客户的小包无窗,还有足浴间就是用帘子间隔,可怡姐带我上来是走电梯,出了电梯往里走就是她的包间,清秀领着我走到离包间还有十几米的地方有个岔道,从电梯间上来看不见,岔道通向酒店的另一个方向,“员工从这里去休息区,前天晚上,就是在这里,阿琪突然找不到路了,走不出去了,电话也没信号了,她说的时候,我们谁也没信,等我去调监控,才发现监控坏了,我们店里有不少身份特殊的顾客,安保方面从来没出过问题,监控都是联网的,发生故障控制室会受到提示,但是控制是那边,一切正常,这套设备花了二十万,不可能出这样的问题。”
    “你说找不到路是什么意义?”
    “就是阿琪说走到这里突然就看不到这个过道了,于是她就来来回回在这边转,走到最里边那个包间,就是芸姐那个包房,里面像是有声音,冲水或者什么,我们这边都是银级至尊vip的长包,晚上不住人,阿琪找不到路心里很乱,但脑子还清醒,听见里面似乎还有女人在念叨什么,又听不清,忽然想起后半夜两点,根本不会有人在里边,吓得要命,只好往回跑,结果怎么也出不去,人差点下崩溃,三点半保安上来巡查发现了躺在墙角的阿琪,保安有些急救经验,阿琪醒过来,就说有鬼,安排她去医院,身体没什么大问题,今天她就辞职了,说什么也不干了,非说这里边有鬼,阿琪这事儿闹出来了,搞得人心惶惶。”
    我淡淡的打量清秀,故事编的不错,可她在骗我。
    她不知道(同妻小说 八)
    周氏母子在对小芊漠然处置几天后,日子又仿佛回到“正常”,餐桌上依然母慈子孝,小芊换花样带回水果、鲜花,花香和果香装缀着仿红木家具的三居室,大面积仿红木多宝阁过于暗沉的色调,让鲜花失去了在花店里的治愈效果,而水果,被婆婆妈放进了冰箱,每天苹果只能吃一个,并且,吃了一样就不要吃第二样,婆婆妈带着从前的习惯,在她的注视中,小芊渐渐适应了周家的习惯,当然,周围围就很随性,吃过晚饭,老太婆就会给儿子端出切好了摆出花样的果盘,送进书房,母子两关着门,总有很多话要说......小芊在厨房擦洗,等她忙好,婆婆妈就占了浴室,小芊进去时,盆里有内衣、内裤,婆婆换下的家居服,小芊很不理解婆婆妈自己不动手洗内裤、袜子的行为,但是,还要争吵么?
    天越来越冷,进入十二月满街都是圣诞氛围,小芊刚发了工资,想着给周伟伟、婆婆妈还有自己父母买圣诞礼物,在万象城逛了一圈,工资就刷掉了一半,拎着五六个购物袋回家,周围围母子坐在客厅,电视开着,但是,小芊一进门,就感觉他们都在瞪着眼睛等她。
    “老公,我给你和妈买了圣诞礼物,给你买了bully的包,给妈买了羊绒衫。”
    周围围似笑非笑,小芊有点莫名的畏惧。
    “东西放下正好跟你说个事,我们坐到餐厅。”
    餐厅是长条桌,周家母子很有默契坐在了一边,小芊下意识的坐到对边。
    “小芊你进我们家快一个月了,有着实际情况,我妈总为我们考虑不说,但是,我们不能靠啃老过日子,从你进来后,日常花费多了一倍都不止,物业、水电、通信费、天然气这些都在蹭蹭蹭,妈买菜、荤荤素素一个月几大千,还有牛奶、家里用的纸啊,毛巾、洗发水,反正这些零零碎碎,妈退休工资都贴进去还不够,原先的存款也在动用。”
    “那我,那我们给妈生活费吧?”
    “这个自然,我记得你说你工资不带奖金一个月两万一,我这里也还有一万多,不过我的基本要还贷款,我跟妈商量了下,钱放在年轻人手里,随手就花掉,你看你今天带回来的东西,不要几千上万吧?”
    “是,是一万多。”小芊有些气短。
    周老太太听闻一万,脸都变了,“我老太太养不起这种高消费的儿媳!”
    “妈~”小芊非常委屈,“妈,我这不是因为要过圣诞了么?就给围围买了一个六千多的公文包,围围那个包旧了,给您和我爸妈买羊绒衫花了四千,我自己也买了两件衣服。”
    “就这点东西要一万多?围围的包是lv,国外买的,国内买什么外国名牌?贵的要死,从这个月,你的工资也放家里,零用几百一千尽够了,要你这个花钱的法子,别说我们周家,恐怕你要去那种富豪大户,一天一万,也要给人家说,你们章家太有气魄量了!”
    小芊堆积了一个月的小心谨慎、委屈求全,到这一刻,彻彻底底崩溃,“妈,我不就是过节买两样自己喜欢的东西么?再说,我给自己买的还没有围围一半贵呢,我今天发工资呀。”
    “围围,看到没,有理了,我倒贴你们晚辈现在还给你们挑刺,有本事花你自己的?好嘛,房子给你白住,水电物业电话电视一分不付,天天都是鸡鸭鱼肉,新鲜果菜,住宾馆也没你这么潇洒,你的良心哪去啦?!”
    遇上这样强势的婆家,能把你生吞了,你的一切都是他们的,他们的你想用,呵呵,成本都翻倍记着呢......
    周围围妈并非不清楚自己儿子晚婚的真相,但是,媳妇已经进门了,不进行足够打压,全然显示不出她的手段、威风,只要生了孩子,这种女人随手可丢,周妈妈完全忘记了他儿子性取向不正常,想要传宗接待可不是睡一晚就能成功。
    五三七 心如大海
    重新刷了包子粉丝的文化层次,最新出炉的大包子,博士后......化工专业,之前的高学历包子是我的学妹,和我同校但是人家是化工硕士(楼主本科)。
    所以说,包子和文化素养、学历、素质,关系不大,关于包子们的“事迹”,一言难尽,学妹算明智,毕竟高智商,在我的辅助下,今年维权成功。
    男权社会,太单纯的姑娘,甚至妇女,老妇女,老天真,都很难平顺混完一生。
    自从我的嗷喵(加菲猫,陈妙妙,半岁)病逝,懊悔伤心的我,变得柔软、更柔软,心肠越来越软,所以包子都能爬到我头顶,顶着一头飘乎乎的包子上阵,我想护住更多的包子,真是一片慈善心肠。
    先本,楼主还没这么慈顺。
    不过对包子内心柔软表现在外,就是言语毒辣,恨铁不成钢,其实这本不是律师的活,但是,哪场诉讼不是软硬兼施?不是你得有钢铁般的意志?包子要胜诉首先就得改掉优柔寡端,泥菩萨心肠......我会在每个诉讼之前奋力给包子洗脑,逼着她们看清现实,这种费心费力,并不比辅导孩子作业程度差,成年人固执起来,几个巴掌都拍不醒,并且,我还不能真拍谁巴掌。
    博士后包子老公早已婚外与人同居,两人异地,渣男八月就起诉过她离婚,她当时竟以为渣男就是跟她任性、怄气,并非舍得离婚,结果人家是真要离婚,当然,一审她不同意,法院没判离。
    后面的事,由于案件没结束,不能透露太具体,但是有一件,我觉得非常有特点,需要提醒亲们。
    捉奸成功后,为了挽留婚姻,她把孩子留给男方,当时还挺得意,告诉我孩子留给他了,虽然为了孩子吃了小三前两天留下的蛋糕,他打了孩子,但是,只要她不在场,渣男还是关心孩子云云......
    我一听渣男为了孩子吃了小三两天前留下的蛋糕都能狠心打孩子,这个爹,不能靠啊,可是她不听我的,还考虑今后怎么复婚......
    孩子留下没两天,渣男就把孩子送去了老家,人家急着和婚外情人团聚,不可能给你看孩子碍眼.....
    包子难以接受这样的现实,明明过去的十年,孩子以渣男承担主要照顾责任为主......老话不在那么?有后妈就有后爹,虽然,还没离婚,可渣男已经跟小三同居很久了.....
    其实这个案子最关键的捉奸环节相当成功,不过,女事主由于再次轻信,被渣男一家抢走拍现场录像的手机,幸亏手机有系统备份......
    指挥包子,如果能言听计从还好,就怕你絮叨很多遍,她还是没听进去......
    唉!我的心理辅导全是随同其他咨询免费赠送,但凡另收费,早就盆满钵满。
    离婚无非三件事,决断、策略、证据,最怕的不是没证据,而是优柔寡端抱残守缺还智商跟不上.....
    昨天梅州的离婚调解,渣男出轨证据就是粉丝(原告)委托朋友酒店大堂监控拍摄的画面,按说只有一次入住登记画面,不能成为出轨证据,在楼主的诉状中,充分增加被告动机、平时言谈细节等描述,最后法院出庭记录中离婚原因确定为男方出轨、嫖娼过错,离婚案,一切皆有可能,不敢打包票,但确实屡屡有“奇迹”,毕竟法官是人,人就有倾向性。离婚案对证据要求远没有刑事案件严谨,法官的认同非常重要。
    楼主经常把实际处理案件过程中的经验甚至带有一定不走寻常路的取证方法通过小说全盘拖出,就是仁者之心。最近年底,别的事情多,没有太多时间写案例,其实最近有几个突出案件,等我安静下来再整理。
    一句话,心如大海!
    一封改变二审不判决离婚司法惯例的陈情书

    陈情书
    致:xxx法官
    由:xx社区公益法律援助 丁毅
    关于xx离婚案((201x)粤3民终xxxxx)的陈情书
    敬启者:
    Xx社区公益法律援助依法接受xx女士(以下称“委托人”)的委托,指派本律师就要求xx离婚案陈情如下:
    本律师经调查核实发现的问题:
    委托人与原审被告(以下称“被告”)经历了十六年无性婚姻,伴随着被告多次实施家暴,婚内嫖娼、出轨,双方都曾多次提出离婚,由于财产分割不符合被上诉人心愿才没能离婚。
    2016年1月双方因家暴感情完全破裂分居至今,将满三年,原审中被上诉人对分居的解释了回老家照顾母亲,事实上,正常的夫妻,没有人会因为父母生病就与配偶分居,一两年不着家,对妻子只有微信中辱骂,毫无丈夫的体谅、关心。
    被告没有丝毫对婚姻的尊重,对妻子的珍惜,故意践踏女性尊严,毫无人性的折磨委托人,导致无辜弱女子在十六年无性婚姻中独自苦苦挣扎,身患疾病,一辈子无儿无女,痛苦不堪。
    一审法院适用法律错误,上诉人与被上诉人夫妻感情确已彻底破裂,无和好可能,依法应予判决离婚。
    原审判决认定原被告结婚十五年,原告未提交被告出轨、家暴证据,原告虽提出双方没有夫妻生活并提交《租房合同》但不足以证明双方已分居,被告未到庭,书面答复不愿失去婚姻和家庭,原审判决不准离婚。
    事实上,委托人符合准予离婚的法定分居情形,不仅连续两年分居,并且,结婚十六年,没有夫妻生活,委托人还是处女,从头到尾感情不和,双方没过一天正常的温馨家庭生活,被上诉人通过十六年的冷暴力,让上诉人完全丧失了做母亲的资格。
    因原审被告没到场,法官第一句话就是“这次不能判离”,完全无视委托人漫长的无性婚姻,没有子女所承受的痛苦、人为磨难。
    一个女性从青春到年华已老十五、六年的无性婚姻,在孤独的无性婚姻中痛苦挣扎了近半生,从没有过一天正常的婚姻幸福生活,丈夫的冷漠、家暴、刻薄,漫长的痛苦煎熬从未停过,这是多么可怕的婚姻!
    因为被告一直拒绝真正的夫妻生活,导致了上诉人患上xx障碍,病因并非器官病变,是长期心理受挫形成,更可怕的是无性婚姻导致了委托人错过了生育期,转眼已经步入中老年,一辈子无儿无女,在丈夫一次次出轨,婚外与人同居的打几下,独自艰难营生,等到孤独的死亡。
    这样的伤痛,竟还不足以让原审法官同情,原审法院还是为女性。难道婚姻中值得救助的不是弱者,不是无辜的唯一性婚姻受害人?原审法官没有认可证据可以确定被上诉人确实珍惜家庭,力求挽回,却根本听不进去委托人一再恳求。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4条规定,因其他原因导致夫妻感情已经破裂的,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委托人完全符合判决离婚情形。
    一审法院在对证据的确认、保存采纳上存在疏漏,致使事实认定不清。
    委托人于2018年3月19日当庭提交三份租房合同,分别是2016年1月到2017年1月,2017年1月到2018年1月,2018年1月到2019年1月。以此证明委托人与被告因感情破裂,被告返回老家租房子住,分居已满二年,达到法定的离婚情形。
    2016年1月,委托人因回老家过春节,被告不同意当即发飙用力一推,委托人险些摔伤,年近五十,由于常年饱受不幸婚姻折磨,委托人身体状况非常差,担心被丈夫再次推倒骨折,或再家暴,不敢再共同居住,租房子分居自保,签下租房合同,合同作为证据开庭时提交。
    委托人还提交了派出所开具的2016年7月起临时居住证明,半年后xx公安局核发xx居住证(2017年3月到2018年3月的居住证),xx居住证号xxxxxx,原审法院却表示没有收到2016年1月到2017年1月的租房合同,导致判决书中仅仅提到一年的租房合同,委托人追问租房合同怎么只有一年了?原审法官说没看到房产资料,要求补交,委托人说已经提交,助理解释说卷宗里有,又解释法官在开庭前因家中发生大事请假一周,法官不在状态,导致没有全面核实证据,含糊认定分居时间,致使本应该明确的分居事实不能明确,对委托人无疑雪上加霜!
    一审法院未尽调查义务,致使判决有误。
    一审过程中,委托人提出被上诉人多次实施家暴,派出所有出警记录,诉状中载明被告的出轨对象为同事gx,gx于2013年9月通过被告转告委托人,公开身份,让委托人出门小心点,要殴打委托人,多次电话骚扰逼委托人净身出户离婚,后于2014年4月三人一起到xx派出所调解,委托人请求法院调查核实。法院完全未尽调查核实义务,直接认定家暴、出轨没有证据。
    其实被告也一直同意离婚,只是因为财产方面上诉人没有达到其要求,才坚持不离,没有哪个珍惜家庭的丈夫会对妻子不闻不问,分开两年多,分文不给,连看都不来看一眼,纵容第三者恐吓妻子。夫妻感情确已彻底破裂,依法应予判决离婚。
    陈情请求:
    委托人年逾半百,长期无性婚姻导致生理、心理疾病重重,被告又去了外地,住所不明,本律师多次联系无果,委托人实在无法再承受反复诉讼,找不到原告再起诉难上加难。
    委托人最需要的是离婚后安安静静的修复、质料,这次如不能判决离婚,被告已经不知去向,今后委托人异地维权更加费时、艰难!
    综上所述,恳请x法官从一位女性角度体谅委托人的不幸,对原审法院所作判决不当,依法做出公平裁定,让委托人今早脱离婚姻的噩梦,尚能有一个一个平静的晚年。
    法律需要彰显同情弱者、匡扶正义精神,本律师作为法律援助工作者深深同情委托人的不幸遭遇,也诚意恳请付法官,给委托人一丝温暖与希望。
    此致!

    Xx 丁毅
    2018年x月x日
    律师经验,手机短信举证攻略!


    最高院发布的《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一十六条明确了电子邮件、聊天记录、手机短信等形成或存储在电子介质中的信息可以作为证据。

    新民诉法解释认可了电子证据,而在案件实际审理中也常常收到当事人提交的作为证据使用的手机短信、微信截图,其中以离婚案件与民间借贷案件为最。

    但是,此类电子数据内容易遭到篡改,须符合一定的形式要件,以破除其作为证据使用的真实性障碍与关联性障碍。

    以手机短信为例,其作为证据使用,应当庭出示,并将短信内容、发(收)件人、发(收)时间、保存位置等相关信息予以书面摘录,作为庭审笔录的一部分。举证方也可自愿申请短信公证,并将公证文书作为证据出示。经过法院审查核实符合证据"三性"要求的手机短信,可以作为定案依据。

    手机短信举证攻略

    一、手机短信如何在法庭上出示?

    解析:手机短信应当庭出示,并将短信内容、发(收)件人、发(收)时间、保存位置等相关信息予以书面摘录,作为庭审笔录的一部分。 举证方也可自愿申请短信公证,并将公证文书作为证据出示。

    提示:建议作短信保全证据公证,公证人员会对短信的内容、存储短信的设备进行拍照或摄像,方便法院客观采纳事实

    二、审查手机短信应注意哪些情况?

    解析:经过法院审查核实符合证据“三性”要求的手机短信,可以作为定案依据。但因手机短信存在删改的特性,一般情况下不宜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应结合其他证据予以补强。

    1、审查发、收件人(姓名及手机号码)以及发送、接收的时间;发、收件人与案件当事人之间的关系;

    2、审查手机短信的位置是否出现变动,发出(收到)的信息是否仍在发(收)件箱中;

    3、审查手机短信的内容是否完整,与其他证据是否有矛盾,与待证事实是否有关联;

    4、必要时可申请鉴定或向电信运营商作调查。但因短信、微信存在易删改的特性,还存在运营商不提供个人隐私信息等问题,一般情况下不宜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应结合其他证据予以补强。

    由于真实性存疑,法官很少直接依据此类短信、微信截图认定案件事实。但如果双方对此短信、微信聊天内容的真实性没有异议,或者该截图经过了公证,则该电子数据基本能满足作为证据使用的真实性要素。但除真实性要素外,举证人仍须证明该证据与本案具有关联性,即证明短信、微信、电子邮件中另一方的真实身份。

    如2012年出台的《办理保全互联网电子证据公证的指导意见》第四条四款规定,当事人申请保全网上聊天记录、电子邮件的,公证人员应当告知其如果不能证明对方的真实身份,则保全的电子信息可能不具有证据效力。为破解此类证据关联性障碍,当事人在签合同时,最好能做个约定,明确某个微博或微信等账号为其所有,表明该账号的发言即为其真实意思的表示。
    她不知道(同妻小说 九)
    新婚一个月内,小芊接连失地,为了不让老公夹在中间为难,小芊交出了工资卡,周围围安抚她,以后刷周围围的副卡,刷完了,老公来还。
    周围围那张副卡,限额5000,当然,小芊沉醉在“刷完了,老公来还”,完全没想到之后是怎么个还法。
    周围围结婚的最重要的目的就是给他妈生孙子,小芊经期就术后,周围围接连几天热情主动,加上元旦小芊发了十几万奖金,直接进了周围围掌控那张卡,一时间夫妻甜蜜、婆媳融洽,周围围也真替小芊还了卡,大半个月零零星星3500,由于春节亲小芊单位还有一笔项目奖,也是十万+,周家母子多数都是笑脸,虽然周妈妈买回来的菜肉依旧,但有情饮水饱吧,何况牙尾多聚会,小芊不是天天回家做饭,大家都开心了。
    春节前,小芊上班呕吐,检查后确认有了身孕!周家母子立马订了酒席,三桌,都是周家亲戚,小芊爸妈也跟着参加,为彰显对女儿的疼爱,对外孙的期待,小芊爸爸当着亲友给小芊封了六万六的大红包,这个举动,当场就让周家母子很不痛快,酒桌上鸡时,周围围代表母亲宣布,周家要给孙子买房,这笔钱,周妈妈出!
    孩子还没生,房子都要买了,还是奶奶出钱,这样的看中小芊,章家还有什么话可说?6万6,两平米,连个厕所都不够,于是章爸爸随即表示,外孙买房,章家再给30万。
    小芊爸妈手里还有个几十万,养老有退休金,这笔钱主要是考虑将来女儿请保姆、外孙择校、兴趣班等等,既然周家如此重视,章家拿出一半积蓄支持,也是满满的诚意。
    问题是,周家并没有能拿出来买房的三百万,当场抛下噱头,也就是做给章家看,周家亲友都晓得,周姆妈就是一张嘴,买下城区的学区房?三百万都不够,夸下海口,真是个笑话!人家都知道周家母子这是为那6万6红包故意给章家落面子,章家到当真了一般,真是......
    但是大家都是周家亲戚,凭什么提醒你章家?何况,买不买房,又关大家何事?
    他母子爱吹牛皮不打草稿,让他们吹好啦。章家看来也没什么头脑,你们家女儿怀孕恐怕红包也没给一个,还指望给外孙买学区房?
    章家从来不控制女儿的收入,小芊前两年的奖金部分提前还了房贷款,部分出国旅游、进修,既然已经结婚了,孩子势必经济独立,自己管钱,压根没想到女儿二十几万才落进周家口袋。
    6万6是转的支付宝,在小芊账户里蹲了两天,年初三,周家母子有模有样带着小芊去“看房”,中午到小芊喜欢的饭店吃饭,气氛个好,婆婆亮出家底,存款、理财、股票,总额两百七十万,买学区房差一点点,凑个半年尽够了,这是大家这段时间除了确保孕妇营养、健康,别的消费能减则减,集中财力为宝宝购房,周家孙子,要一出来就有房产,这就叫人生赢家,命好!
    小芊也被一番美好前景感动,悄悄给周伟伟转了9万9,附赠言:老公,偷偷告诉你,我和你一样期待宝宝,我们全家,长长久久......
    她爸的6万6,加上小芊刚到期的理财......
    小芊后来问丁毅,这笔钱能不能拿回来,丁毅看了留言,真真想吐......都这般用情至深了,还能拿回来个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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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十七 )阴牌
    铺垫了这么半天,只等放大招了。
    在清秀带有表演性质的渲染闹鬼之后,我被请去喝茶休息,会馆有专业司茶,很花哨的一番表演,看着水汽缥缈如烟峰,没觉得心静,反而坚定了绝不喝一口的决心。
    我怕她下蛊,虽然我也不知道具体什么是下蛊,反正这个清秀怪怪的。
    等司茶把一小杯淡黄色的茶递给我,我连接都没接,装成打喷嚏,用手捂嘴,“我擦,鼻炎发作了,不好意思。”
    “喝杯热茶。”司茶和清秀同时——让我喝茶,我擦,我就更不能喝茶!
    “那啥,我单位还有事,你们出现什么情况,就报警吧,另外。我们是警察,不是黑白判官,封建迷信那一套,你们自己把握就行了。”
    我站起来往外走,清秀招手过来一个仪态悠然的服务员,白色长裙,反正少数民族吧,挺好看,但是,咱这不是心理膈应么,好看也是美人骷髅!
    清秀从那个侍女模样的女招待手中接过一个精致的木盒子,当我面打开,“王警官,这是泰国著名僧侣开光的佛牌,我也是机缘巧合请来的,送给你,我们有缘!”
    我擦,这就强送了!我连忙挥手,“不用不用,我必须上班去了!”说罢,避开她冲了出去,直到走到街边阳光下,我擦!逃出生天的感觉啊。
    这tm的!
    看手机,郑簇仍没有回音,麻蛋,这要是我男朋友,我都死多少回了,完全靠不住!不过警察这个职业,碰上刑警出案子,在所难免,我还是想想,真要恋爱结婚,不至于自己一个警察,还要做警嫂吧?
    我需要思考思考,干脆下午别上班了,请了调休,找了个cafe馆,把清秀和可怡姐的事从头到尾捋一遍,可怡对我热情尚能理解,清秀就太莫名其妙了,简单而言,花了这么大心思接近我,肯定想打我的主意。本来我也不是个怕的,不知为什么,见过她那些买卖,古曼童什么的,感觉非常不爽,莫名想回避,这跟我面对安法医时内心难以抑制的狂躁完全不同,如果说原先我对清秀只是心存怀疑,现在几乎可以肯定,清秀是更危险的存在,并且我不清楚那种危险是什么。
    一直待到四点半,突然接到了郑簇电话,“我回来了,休息,就半天,我现在在你家附近,明早还得出发,你现在回来吧。”
    啊?麻蛋,这么突然,还这个态度!
    想想我还是回去,郑簇就坐在楼梯口台阶上,一脸疲惫,腮边还有青胡子茬,我擦!
    见我过来他伸手拉我起来,我靠,“你干嘛装得病歪歪?”
    他把头直接靠在了我肩上,“又累又困,让我睡一觉。”他的声音软侬,热气流贴在我耳朵上,我推推他,“你干嘛?”
    “五天五夜,不超过三小时,困死了——”
    我只好扶着他上楼、进家门,把他推在沙发上。
    他还是拉着我不肯松手,“我要上床——睡。”
    “你这一身几天没换了吧?还有,你刚刚还坐在楼梯上,我的床单被罩可是很干净,你就在这睡吧,沙发已经很便宜你了!”
    郑簇不再作声,手臂一用力把我箍在他身上,一个侧翻,几乎半压着我——可是,他居然真的睡着了!
    我推了又推才挣脱,他手机滑了出来,犹豫片刻,拿到手里,破密码什么的没花几分钟,麻蛋我的备注居然是老婆!手机里除了自拍、一些风景就是我的照片,部分来自我的朋友圈,部分——偷拍,各种出糗的瞬间!呃......
    常理说手机这么干净一定有问题,考虑他是警察,删除重要信息和联系人是职业习惯,但是,我的号码被他标注为老婆,如果手机落进敌对手里,我不就是靶子?
    他为什么要这么做?看起来像秀恩爱,细思恐极,他不是民警,不是经侦,如果民警、经侦手机里有家属信息没问题,可他是刑警,并且在特案组,那就是存在故意泄露我身份信息?
    麻蛋,这潭水这么深啊,他这是在坑我还是利用我保护谁?
    可能,他故意像我秀恩爱,所以手机滑了出来,可是,依照我的性格,呃,我现在连他也不能相信了么?
    郑簇醒来的时候,已经晚上九点多了,我在七点半下楼吃饭,看他睡得深沉没问他吃不吃饭,他的手机已经让怀疑的种子洒满我心田,要不是看在他曾帮我逼出面膜的“黑线”,我都能直接让他滚蛋。
    手机里那些照片我都没删除,如果对方真是厉害的存在,应该可以判断,我的这所谓的“老婆”不过是个傀儡,再说,我没什么好怕的,我也是警察,只是对人性,颇感失望。
    他醒了,“几点了?”
    “不会自己看手机?!”我没什么好语气,打算摊牌,特么的,既然不是一路人,趁早说明白。
    “你看了我手机?”他靠在沙发上,笑这看着我。
    “甩出来不就是给我看的?我靠,不知道你希望我被谁盯上,还有,谁是你想——遮挡,保护的人?!”我突然按住了他的肩膀,目光冷灼盯着他。
    他愣住了,似乎对我的反应很吃惊。
    “郑簇,从一开始你就有目的是吧?!我说呢,平白无故你为什么喜欢我,你心中一定有个非常重要,有见不得光的人,是你自己要找我作掩护,还是,根本就是那个人或者别的什么人的意思?还有安法医,还有清秀,你们都在打我主意,说说看,我究竟有什么值得你们如此在意?!”
    郑簇表情变成愤怒、失望,“雨辰,你怎么会这么想?我没什么要利用你,我确实——”
    “确实什么?确实喜欢我?!你倒是心怀坦荡的说啊!”
    “雨辰,你不应该这样。”他显出痛心疾首。
    “我应该怎么样?配合你,或者配合安检、清秀,或者你身后的什么人?你们到底要把我怎么样?或者,我到底有什么吸引你们的?”
    郑簇抱住了头,“雨辰,我对你没有任何目的,如果有,你是我师妹,我希望能保护你。”
    “保护我?就差发朋友圈贴广告告诉那些犯罪分子,我是你郑警官的最爱,来吧,朝我下手!”
    “雨辰,你以为别人能拿到我手机?唉......”郑簇长叹一声,拿出个很小的触控器,轻轻一按,“你看手机!”
    我点开屏幕,黑屏、一串串字符,系统完全崩溃......
    郑簇伸手把我拉进怀里,跌落在他腿上,从牙齿缝里发出声音,“我的女人,我的手段,谁能侵犯?!”
    我被他罕见的邪肆镇住了,他咬了咬嘴唇,“从昨天没牙刷,我要是现在亲你,会不会?”
    连忙推开他,“不要啊,你赶紧刷牙!”
    呃,干嘛让他刷牙?不是让他滚蛋么?
    他真去刷牙了,等他从卫生间出来,裹着我的浴巾,“临时回来,没带换洗衣服......”
    他的发梢潮湿柔软,脸上还有青须,皮肤却透着诱人的光泽,“别看我了,嘿嘿,内裤在卫生间,没吹干......”
    她不知道(同妻小说 十)
    因为怀孕,周围围“体贴”妻子,两人更不用夫妻生活了,小芊也是满怀期待,不过,家里的伙食还是老样子,小芊因为早孕症状明显,不再合适回家做饭,中午还是食堂,晚餐就过于素淡,孕检时发现营养不良,小芊妈这才知道女儿在婆家天天吃“炒素”,红烧肉都没两块。章家心疼女儿,小芊爸爸每天接女儿下班,在娘家吃饭后再回周家。
    小芊在娘家养了一个月,脸上也有血色了,身体有些白胖,没想到周围围被学生举报,还是个男学生,说周围围利用考试成绩逼迫他发生xing行为,事情传开了,学校甚至展开了调查,丑闻蔓延到网络,小芊才知道她的老公“火了”。
    小芊是不相信周围围是什么男同,但是,那个男学生贴出了两人火爆的聊天记录,小芊精神恍惚,没办法出门上班,一个人在家格外疑神疑鬼,居然找到了周围围不用的旧手机,按照网上的方法,用恢复精灵恢复了手机里的部分照片、微信记录,周围围和两个男人肮脏下作的视频彻底粉碎了小芊的幻想,周围围不是被污蔑,他是真的有着无比混乱的婚外同性xing行为。
    小芊带着手机回了娘家,章家爸妈被视频和赤裸裸的男同照打击晕了,章爸爸立即让女儿离婚,妈妈却犹豫不决,一会考虑女儿肚里的孩子,一会又觉得周围围毕竟不是找了什么女人,也许只是糊涂、冲动,等孩子生了就不会这样了。
    小芊自己没了主意,爸爸坚持让女儿离婚,妈妈瞻前顾后,理由是一离婚就要打掉孩子,个么小芊再恋爱结婚,三十好几,错过最佳生育期,周围围又不是找了什么女人,叫他改改,今后好好过日子,毕竟那些都是男的,也不会真走心。
    章爸爸给老婆气得自己想离婚,等了两天,周围围也没来道歉,更别说上门接小芊,其实这也怪不得周围围,迫于舆论压力,周围围被拘留接受调查,律师按周围围的意思没通知小芊。
    小芊又急又气看了好多同妻的悲惨遭遇,再想想自己的婚姻确实像个骗局,家里爸爸妈妈吵得鸡飞狗跳,小芊也不知道从哪来了勇气,找同学陪自己做了流产,还不到四个月,一小时就从手术室出来了。
    同学送小芊回家,小芊妈才明白女儿吃了多大的亏,孩子拿掉了,那就等着离婚吧。
    后面联系律师,找了几个都说小芊基本净身出户,最多就是把她的工资奖金红包拿回来一半,还不确定周围围有没有花掉,至于周围围出轨,婚姻法对出轨的界定一般指异性,周围围这个还真是不太好界定,就算过错方,给小芊一两万精神损失费也就顶好了。
    得知小芊打掉了孩子还要离婚,周妈妈直接找到了章家,一顿造作,电视都给砸掉,骂小芊是娼妇,章家狠毒,咒小芊爸妈断子绝孙,要离婚可以,赔我们家一百万!
    最后还是通过诉讼离掉了,一审的时候周围围满口谎言,说自己对妻子一片真心,自己是有同性恋倾向,那是疾病,自己都在控制、治疗,不希望妻子知道“病情”是为了她好......
    那些算计、欺压、甚至家暴,在周围围的描述中都成了家庭琐事,妻子不成熟,不懂尊重婆婆,至于拿走小芊的三十万,账户上只剩一两千,不是消费就是还债,他并没有“刻意”转移财产,婚姻法也没说不能用配偶的收入还债~~
    知情人说周家为了摆平那个举报的学生,花了三十万。。。。。。
    小芊得了抑郁症,离婚后整整折腾了两年才见好,周围围表面上摆脱了危机,不过传言如影相随,再次结婚,恐怕比较难。
    不管怎么说,小芊回到了正常的生活。
    X     房屋中介合同中容易出现哪些“霸王条款”呢?律师对三类“霸王条款”进行解读。

    条款一:剥夺买受方的中介选择权
    “委托期限届满后三个月内,本人及与本人相关的其他人士不以任何形式与我公司介绍的房屋业主达成私下交易,否则我公司有权要求本人支付本次交易双方总佣金之和的违约金”。
    解读:这一“霸王条款”实际剥夺了买受方的中介选择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消费者在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时,有权进行比较、鉴别和挑选。”
    条款二:交易成功与否都收中介费
    “由于买受方的原因导致买卖合同无法签订或签订后未能履行的,出售方收取违约金并支付中介公司相当于没收违约金金额的50%作为中介公司在委托期限内进行活动所发生的费用的补偿(解约补偿)。”
    解读:这一“霸王条款”使中介公司无论居间是否成功,均可取得相应报酬,明显与法律规定相悖,是无效的格式条款。作为中介公司,应当根据居间合同之约定,努力促使买卖双方成交,并据此取得相应服务报酬,在中介公司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要求委托人支付报酬。“因可归责于买受方的原因导致买卖合同无法签订或签订后未能履行的”,是合同未成立的表现形式之一,中介公司不得据此要求支付报酬。这一格 式条款明显违反了公平原则,加重了买卖双方的责任,排除了守约方根据买卖合同收取违约金的权利,侵害了守约方的合法权利,是无效的。
    条款三:如买方违约将没收定金
    “卖方收到定金后,中途不得借故中止卖房,否则加倍赔偿定金,中介方有权分享其中1/2的违约金;买方未能如期签订合同、付清房款,则支付给卖方的定金不予退还,由卖方与中介方平均分享。”
    解读:这一条款通常出现在卖方、买方与中介三方签订的居间合同中,这是中介利用其优势地位,对消费者作出的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剥夺消费者依法享有的没收定金的法定权利,目的就是使自己在交易中“旱涝保收”。该条款笼统规定,任何一方违约,一概由中介方收取1/2的定金的违约金,客观上会有违约金的数额远远超过买卖双方服务佣金的总和,造成了中介方的暴利,这一条款不仅不能起到促使中介方积极履行居间协调的义务的作用,反而会诱使中介方故意串通买卖双方,导致交易失败,自己坐收渔翁之利,获取暴利,这不仅违反公平合理、诚实信用、公序良俗的民事原则,同时也不利于行业发展和社会进步,弊端太大。
    (三十八 )郑簇
    眼睁睁看着他上床、拉上被子、浴巾给过来......
    “你干嘛上我的床?!”我叫了起来。
    “睡觉啊。”他笑,拉着被子盖住胸以下靠在床上。
    “你没穿短裤坐在我床上干嘛~~”拧捏的我不知如何发作,简直不堪细想。
    “那我起来?”他做了个掀被子的动作,我红着脸跑到客厅,我的房子很小,所谓客厅和卧室只是隔着沙发......
    再回头,他已经进了被窝......
    我不知道该做什么了,溜来溜去就这么小的地方,再过一会,他居然又睡了.....
    我把他晾在卫生间的短裤吹干,t恤晾在了阳台,自己也有些困了,冲了个澡,看看床被郑簇占着,只好坐在沙发上,等他明天消失,我得换洗床上用品!
    后半夜有人抱我,睁开眼睛,“郑簇?”
    “上床睡吧。”没等我反应过来,已经被他抱到了床上,忽然想起他没内内,赶紧拉住被子,灯已经被他关上,然后,他拥着被子抱住我。
    “你放开我啊,我跟你没这么熟。”我往外推他,他压了过来,“老实睡觉,我明早还要出差。”他贴着我的耳朵,“五点半就要出发,乖,好好睡觉。”
    他的脸几乎贴着我的脸,这是从未有过的经历,这样一个好看的男人,接着窗帘透进来的微光,能看见近乎完美的线条,被他压着,被他均匀的呼吸浸透,我不敢乱动,侧脸偷窥,却发现他腰以下卷着被子......
    我都不知道怎么竟睡着了,反正推他他不动,自己也终于又困又累.....
    听见动静,他已经在换衣服,“怎么不开灯?”
    “怕影响你睡觉,才五点十分。”
    “哦——现在想起来影响我休息了。”我开了灯,睡眼朦胧。
    “t恤干了么?”
    “马马虎虎可以穿,我过几天回来,带几件衣服过来。”
    “你带衣服过来干嘛?”
    他又笑了,弯弯着两眼,“噢,你不喜欢看我穿着衣服......”
    “你不要胡说!你又不是没有家,别过来坏我名声。”
    他突然凑了上来,堵住了我的嘴唇,用大手遮住了我的眼睛,他的吻.......
    手机突然响了,他用力抱了抱我,慢慢松开,又亲了亲我嘴角、额头,抚摸着我的脸,“等我,过几天,除了这趟差就休假,我回来给你做饭,向你求婚。”
    “求婚?!”
    “嗯,都睡一起了,亲也亲了,你要对我负责!”手指滑过我的脸,“黎大的电话,我出发了,们记得反锁!”
    我下地锁门,听见电梯的声音,他走了,从昨晚到现在,情节发展的有些不可思议,他吻了我,这对我来说是仪式般的大事件,然后,他说求婚,而在这之前,我对他满是怀疑,呃,我这是真的要恋爱、结婚了么?
    我算不算了解他?他长得帅,是真的。
    算了不去想那么多,又躺了一会,太阳高照,起来的时候看看床单、被罩,算了,不换洗了,昨晚我不是也睡了?
    想想他没穿衣物就睡在我的被子里,心思有些旖旎,继而脸红,唉,毕竟是没经历、没出息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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