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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恐怖推理]《空赋倾城色》绝色女孩子迷离惊悚的爱恨纠葛,天雷慎入[第2页]

作者:烟草风絮梅子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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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八章

    维桢一路胡思乱想,不知不觉来到若耶湖畔。已经是晚上九点了,湖边的长凳上仍坐了数对恋人,皆是交颈研磨,眉目传情,空气中尽是旖旎靡丽的呢喃细语。维桢忖度不算太晚,这里风景独好,让人分外心旷神怡,比宿舍舒服多了,便寻了张角落的凳子坐下看起书来。
    转眼接近十点半,湖边的恋人已陆续散去,唯有远处的走道上灯光昏暗,稀稀落落仍可见有人走动。维桢一看周围没人有点害怕,将书本放进背包,伸了个懒腰站起来正要回宿舍,一眼瞥见湖里锦鲤畅游,鲜艳锦绣,十分赏心悦目,不由走到湖边俯身赏玩起来。
    倒影在水面上一晃,万头挤拥攒动的鱼儿将尾巴一甩四散开去,如无数艳红烟花迸裂四射。
    夜色幽沉,月影凄迷,若耶湖四周层层叠叠横伸的树丫枝条像条条鬼魅凌空伸展,有细弱的冷风在身旁四处流窜涌动,竹枝上偶有几声雀儿啾唧哀鸣,些微的响动反现出一种静极之感来。朦胧月色下少女的投影袅袅婷婷,绰绰约约,朦胧中漏出几分清丽,便有点烟裹风梳态自浓。笑容尚未凝至嘴角,几许愁思便泛上心头。维桢轻轻一叹,往湖里丢下一片小树叶子,自言自语道:“究竟是不是教授呢?没准只是个长得很成熟的学生……”
    湖面上挨挨挤挤的荷叶被晚风吹散,漏出了一角微波浅荡的镜面,湖中的倒影似对维桢的少女春愁有所感,青灰色的瓜子脸上薄带愁容,双眼圆瞪似嗔似怨,眼型尚算姣好,然而在水中浸泡日久,灰蒙蒙胀鼓鼓仿佛布满了蛛丝的两扇小小玻璃窗子,脸上几道挠破的伤口狰狞似遍体血污的蛆虫蜿蜒爬过脸颊,嘴唇微张犹如一朵开败的红菱花。
    维桢僵硬地转过身去,眼前乱晃,心头狂跳,脚下一歪便跌倒在地,膝盖头嵌入了碎小的石子。她忍着疼痛随便抹了几下,拿了双手抵住地面爬起身来,一把抓过凳子上的书包,低垂着头,拔腿不管不顾地往大道上冲去。将若耶湖远远甩到身后,维桢才神魂稍定,喘息着停了下来,岂料膝盖一软,身上打着颤眼看便要跪倒在地。
    “小丫头刚见面就行这么大礼么?”两条修长的手臂往维桢肩膀处沉稳地托扶了一把,声音低沉,末尾处略微上挑,似含了愉悦的笑意。维桢心念一动,抬头一看,正是图书馆那个给自己捡起橡皮的男人。
    沈飞几乎是欣喜若狂。他一办完事就从山西日夜兼程赶回来,已经将近而立之年,自己都料不到有一日会像个毛头小子一般,对个只见过一面的小女孩子朝思暮想,简直恨不得立时将人捉住关起来日夜相伴,再也不放她离开身旁半步。回到住处近十点了。他自然不会住学校宿舍,干脆在附近买了套公寓,将近三百平方米的三居室,南向全通透落地玻璃窗,主卧室带双面豪华大阳台。沈飞长期在部队里生活,平日里吃穿用度并不太讲究,唯独受不了狭隘局促的居住环境,必定要极宽敞的空间和无遮无掩的全角度景观视野。
    他从家里出来一径步行到小区门口,迎面而来一个形容绰约,腰肢楚楚的年轻女孩,女子撩起耳边长发,冲他笑着眨了眨眼,清纯的脸上带出一丝冶艳惑人的媚态。沈飞轻佻地勾了勾嘴角。这个住宅区里不止有十分完善的保安系统,而且极其注重确保户主的私密性——里面的住户都拥有独立的私家门厅,主人电梯和保姆电梯分开,两道掌纹门禁系统结合操作。因此不少高官和富豪租这处位于学区地段的天价豪宅专门包养女大学生作情人,像方才的女孩那样姿色上乘的单身妙龄女子在这里处处可见。沈飞一面走一面浮想联翩,倘若那小丫头愿意让他养着,别说是一套公寓,就是将他自己一同打包送予她又何妨?
    沈飞没有开车,只是百无聊赖地在学校里游荡。他当然不会指望这个点能见到童维桢,他再强势,也不可能大晚上无法无天地冲进女生宿舍去。然而当真见到了,连他这样胆大包天,无所顾忌的人,都油然升起一种冥冥之中的宿命感来。他嘴角微翘,上上下下地打量着维桢,见她一身不过膝的素色连衣裙,只在左前襟绣一朵桃红色折枝西府海棠,露出来的手臂和小腿白白净净,整个人亭亭玉立,比裙子上的海棠花更明艳照人,心里爱之不尽,手指不由自主地在那莹润得似冰雪中破出的手臂轻轻捏了一下,盯着她的脸庞笑道:“不认得我了?方才见你跑得那样急,难道是有鬼在后面追着你?”
    维桢在刹那间脑海里一片空白。若耶湖中神秘恐怖的女尸,温柔月光下曾经魂牵梦萦的男子,犹自红肿刺疼的膝盖,这些感觉都以数倍的分量加深扩大,便凝作了一生中如梦似幻、仿佛是刻骨铭心的一幕。她张了张嘴,喉咙哑的像被什么粘合住一般,脸上皮肤一凉,才惊觉自己已被吓得流出泪来。
    沈飞笑意微敛,粗糙的指腹往她眼角抹了一下,在白嫩的皮肤上留下一道红色的浅痕。他蹙了蹙眉,关切地问道:“怎么哭了?真见了鬼不成?”
    维桢终于回过神来,发现两人正站在主道中间,虽是夜浓天暗,仍有学生往来,又见沈飞的手仍搁在自己肩膀处亲昵地以指头摩挲着,遂脸上一热,轻轻挣了一下,小步溜到路边上去,转身眼也不眨地盯着沈飞瞧。她娇媚的杏眼又大又圆,睁大望着人时,那种天真无邪的神态能轻易勾起男人心内潜伏的欲望和兽性。
    沈飞眸色一暗,似有微弱的电流在皮肤下窜行流走,他迎着维桢的目光大步走到她身前。维桢忍不住抿嘴嫣然一笑。
    “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又是哭又是笑的?”沈飞低头凝视着维桢温和道,声音里有微不可察的嘶哑——与这个女孩子说话竟然有种即将射出来时激烈凶猛的快感。
    维桢本来想告诉他湖里面可能有具死尸,又觉得花前月下,未免太煞风景,自己现在不说,尸体也不会活过来跑了去。况且湖里当真是有女尸么?她刚才吓得魂不附体,如今却不敢确定了。溺死之人,随着肉体渐渐腐败,体内产生了越来越多的腐败气体,乃至充满全身,最终导致密度小于水,正常情况下不出几天,尸体就会逐渐地浮出水面。如果真的是死了人,为什么只有自己一个人看见?细细想来,很可能是湖边即将发生惨事,或是很久以前曾经捞出过女人的尸体,自己才会有所感触也未可知。
    维桢小时候曾经出现过类似的幻觉,正如西方人所说的闪灵“shinning”,对一些即将发生或已经发生过的惨烈事情似有所感。她七岁生日时,住在香港的西廷叔叔专程送来了一对濯濯瑟动的赤金环珠九转玲珑镯作为贺礼。当他的保镖把一只香味馥郁醉人,颜色乌沉沉的锦盒双手奉过来时,向来温驯乖巧的小维桢猛然一手打开,然后嚎啕大哭着扑到妈妈身旁抱着她的腿险些憋过气去。闵西廷接过锦盒蹲下来柔声细语地哄了她许久,她才怯生生地伸出手任其将镯子戴到两只冰雕雪堆似的腕上,却无论如何不敢碰那只锦盒。闵西廷微微叹息着道:“不识货的小丫头。都说买椟还珠,岂不知道这个盒子当真是比金子还贵重百倍。”说完就那样半跪着将由整块越南奇楠水沉香雕琢而成的巴掌大小的盒子递予维桢的母亲,他的动作是如此温柔虔诚,几乎是以一种狂热的信徒膜拜真主时谦卑得令人泪下的姿态。
    @潇潇暮雨时 102楼 2013-10-11 14:48:00

    胃病太痛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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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是慢性胃病吧?希望是急性的,慢性太辛苦了。
    第九章

    那名被闵西廷责令到院子外面等候的保镖并没有丝毫的羞怒难堪。他这种人长年过着刀口舔血的生活,手上不知道沾了多少条人命,煞气太重以致唬到小孩子也不足为奇。维桢满含愧疚地扒着门槛偷偷望了他几眼。其实这个人长得不凶狠,只是方才男子冲维桢弯下身时,胸膛上突如其来六个血肉模糊的狰狞伤口,鲜血如泉般喷涌而出,溅满了锦盒和他的双臂,还在地板上留下了一滩鲜红的痕迹。维桢被眼前的变故吓傻了,等惊觉到不过是一场幻觉时,那种极度的惊恐还停留在脑海中,令她不敢再接近这个人。她且惊且疑地打量着他,突然发现这人的鞋带绑得很好,两个结子大小形状完全一致,整整齐齐,一丝不苟,仿佛两只灰褐色的蝴蝶,随着主人的动作振翅欲飞。男人是不会如此费神为鞋带扎结的。她走回厅堂里时不禁想道,这个叔叔必定有位很细心温柔的妻子,每次出门都跪到跟前为他整理鞋带,就像她每天上学出门前,妈妈亲手为她绑头发那样。维桢的母亲是个淡漠寡言的女人,唯有在面对女儿时似乎有着无限的耐心。维桢分外珍惜清晨出门前的时光,从镜子里可以看见妈妈低垂着眼帘,嘴角微翘,一下一下地握着犀角梳为她梳理头发,动作优雅从容,仿佛钢琴师在弹奏一首心爱的乐曲。
    维桢心里寄托了这些温情的念头,第二天晚上在香港亚洲电台的新闻里再次见到这双绑得出奇灵巧的鞋带时,一瞬间有种被扼住喉咙的惊骇和窒息感。闵西廷返回香港时在机场遭到暗杀,左臂中了一枪,随行的保镖一死四伤,遇难那人身中六枪,当场气绝。维桢放学回家,一进门就见到妈妈笔直地立在电视机前,身姿如柳,绝美如琉璃球的眼珠子仿佛有光影流动。维桢悄悄地凑过去。虽然是第一时间现场直播,为了顾及观众的感受,现场仍作了处理,尸体被严严实实地遮在油布下面,唯有一双腿伸了出来,脚上牛皮鞋的两根带子绑得十分漂亮,灰褐色的蝴蝶染了血,愈发鲜妍生动,似乎顷刻间便要振翅而去。维桢的眼泪如滚珠一般落下来,心里酸涩难言,那位不知名的妻子,往后还能为谁那样柔情似水地绑一双小小的鞋带子呢?
    她还很幼小,远远没有到把事情藏于心底的年龄,便涕泪俱下地把这件事告知了近乎病态地溺爱她的父亲。童徵抱着自己的宝贝小女儿柔声告诉她:“桢桢不用害怕,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大部分动物都有一种提前预知危险或是对猎杀屠戮现场心生警惕的本能,只是人的心思太大,欲望太多,这种原始的本能反而渐渐丢弃了。以后如果再见到这些东西就当作发了一场白日梦罢,千万不要告诉别人。”维桢不明白:“为什么不警告那些人,兴许能躲得过去呢?”童徵怅然道:“倘若是人力能够改变的,还算是命定的事情么?如果是已经发生的,就更没有必要纠缠不清了。世间上的事只要顺其自然就好,何必强求。”他所知道的唯一做到了改变命运的那个人,却宁愿自己从来不曾存在过。
    显珥郡主当日预感到危险,带着女儿九死一生逃离北京,中途遇到割据一方的军队,为了让年幼的女儿脱身,被领头的军阀头子强行掳了去,后来音信全无,曾有传闻其不堪凌辱,自杀身亡,究竟如何,不得而知。从善耆正妃到他的宝贝桢桢,这一支血脉的女子,秉赋绝代姿容,具有最敏锐的触感和本能,却是生性凉薄寡淡,红颜薄命,仿佛某种在传说中出现过的灵鸟青鸾:她的羽翼青如晓天,在太阳下泛着柔和的光芒;她只为爱情而生,一生都在寻找另一只鸾鸟;她有世上最美妙的嗓音,只为爱情歌唱,然而谁也不曾听过,因为这世上仅有一只青鸾;她乃天地孕育而生,美丽优雅却无法发出声音,她的孤独寂寞深入骨髓,只因从来没有发现自己的同类;直到有一天她遇见了凤和凰,才明白了自身存在的意义,于是开始寻找另一只青鸾;她飞过高山,越过大海,飞过沙漠,穿过城市,始终没有找到和她一样的鸟类。精疲力尽时落到一户人家的窗户上,正对着窗是一面镜子,青鸾的眼睛一亮,她看见了一只和她一模一样的鸟儿,正用热切的眼光望着她!忽然间,一股辛酸甜美、剧烈疼痛的暖流冲破了她的心。她唱出了其它鸟儿没有唱过的绝美歌声!椎心泣血,一曲而亡。
    青鸾的悲哀也许不在于能不能寻到相爱的人,而是这世上到底有没有一个人能让她心甘情愿地安定下来。
    童徵心里有种隐蔽而令他羞耻的憎恨。他永远无法对方瑾儒口出恶言,只能憎恨自己为何不是她的另一只青鸾。而方瑾儒爱过的那个人,却是一辈子都不可能走到她身边,相爱不相守,岂非比自己更为可悲。方瑾儒仿佛千年不化的寒冰,他有时会怨恨她的冷漠无情,有时又对此无比地庆幸。
    爸爸的话对维桢而言向来是纶音佛语。况且以她的性子,遇到了疑难的事情,好比是考试时遇到一道难解的题目,既然已经有了答案,便可以了结得分,实在没必要多费精力思考是否有其他的破解之法。
    而在当下,面对着心上人的维桢更不愿意执着于这些捕风捉影的事情,只顾着一本正经地问沈飞:“你叫什么名字?是不是学校里的教授?”心里怦怦直跳,希望他否认,又担心若他当真不是教师,该怎么说服他做自己的男朋友,毕竟她长这么大从来不曾跟谁表白过。
    沈飞微微错愕,随即语气愈发温和地告诉她:“我不是教授,如今在法学院读博。我叫沈飞,沈阳的沈,腾飞的飞。”他柔声问,“你呢?名字是什么?”
    维桢又喜又忧,随声应道:“维桢,童维桢。”
    “迄用有成,维周之祯?”
    维桢摇摇头,与他比划道:“是木字旁的桢,‘王国克生,维周之桢’。我五行缺木。”
    沈飞戏虐道:“那我岂不是如虎添翼?”“你这样的只能算作是‘无中生有’罢了。”维桢狡黠一笑。
    沈飞纵声大笑起来,神色愉悦之极。维桢看得心神一荡,满腔的话语不知从何处说起。沈飞半晌方止住了笑意,抬手看了看表,略微正容道:“已经快十一点了,你一个女孩子家怎么还在外面闲逛呢?太不注意安全了。”维桢咬了咬唇,窘迫地讷讷道:“一时没注意,现在就要回去宿舍的。”
    “以后别这样了,知道么?”沈飞缓和了语气,见维桢乖巧地点头应允,嘴角又噙了笑意,很自然地接过她的书包,“我送你回宿舍吧。”维桢刚要推辞,见沈飞已迈开步伐,惟有跟了上去。
    沈飞一面走一面低声询问维桢所属的学院科系,今年是大几,长到多少岁,家住在哪一处等等。维桢基本都和盘托出,只有在沈飞问及家庭状况和父母的事时吞吞吐吐,顾左右而言他,不愿详谈。沈飞不以为忤,明日见到韩绍辉自然都一清二楚了,没必要这时来勉强她,省得打草惊蛇。如果他知道维桢之所以不愿意谈及家人,是因为压根就没有想过会与沈飞牵扯太深,不过是打算在大学里来一段柏拉图式的露水姻缘的话,当下满腔又怜又爱的情意兴许立即就转为磅礴的杀意了。
    两人一路喁喁细语,似乎转眼间便到了女生宿舍楼前。
    维桢与沈飞道了别,上到五楼刚要进宿舍时心念一动,忙攀着围栏往下望去,但见楼下那株百年老树旁,斜斜倚着一人,身段修长,意态悠游闲适,手指间火星点点。想来是在抽烟,可惜了,这么高的距离,不能瞧见他的神情。维桢有点神思恍惚地走进宿舍。
    维桢仰面倒在床上,细细回想起沈飞的相貌气度,言谈举止,只觉得无一不贴合心意,竟好似从自己心底照了模子临出来的一样。方才一路上,他多是语带笑意,眉眼温柔,仿佛不全是神女有心,襄王无梦,不由暗悔方才没有当机立断。然而转念一想,正陷于情爱中的人,难免闭了眼蒙了心,看不清真容,一厢情愿地将自己的想法加诸于人,倘若他并无此意,而自己冒昧说出来,不免尴尬,怕是之后再遇时只好绕道而行了。千愁万绪堆上心,心内一上一下辗转缠绵竟象辘轳一般。维桢到底生就一副见风就是雨的脾性,左思右想,很快下定了决心,便怡然合眼而眠。
    @不游泳的可达鸭 126楼 2013-10-13 09:49:00
    楼主。。今天还更吗。从艳鬼录追过来追得好辛苦。。。→_→
    -----------------------------
    更的,多谢一直支持~~~
    @洛洛塔的城堡 128楼 2013-10-13 12:03:00
    楼主快更
    -----------------------------
    恩,来了。
    次日八点刚过,维桢便起床了,拣了一袭纯白色薄花呢的小套裙穿上,配米白色细跟皮鞋,将满头乌黑浓密的长发梳得服服帖帖,在鬓边别上一枚镶嵌粉红剔透芙蓉碎石的一字纯银发卡,手腕上拢一串殷红如血的珊瑚珠子。穿衣镜中的女孩子身形娇俏,曲线延绵起伏,衬着杏眼红唇,便自明艳中透出几分飘逸之姿。维桢不禁满意地抿唇一笑。
    本就美人如玉,哪里还经得住刻意妆扮。刚自铁架床沿的小梯子爬下来的室友瞠目端详了好一会,心里叹一句殊色乱人心,嘴上已赞道:“哟,维桢,你当真比观世音菩萨座前的玉女还经看些。”
    维桢笑道:“再光鲜的皮相,过个几十年也成了鹤发鸡皮的臭皮囊,哪里有人能与观音娘娘跟前千年万年不老不死的金童玉女相提并论呢。”
    “贫嘴!”室友掐了她的脸一把,又问道,“捯饬得这样隆重,不是要去约会吧?”
    维桢想了想,冲她点点头默认了。
    室友愣了一下,奇道:“真的是去约会?你不是一直没交男朋友的么?”
    维桢得意道:“之前是没有,今天兴许就有了。”室友调侃了她几句,便钻进洗手间梳洗收拾去了。
    沈飞昨晚提过今天早上九点有课。维桢下了楼径直往法学院教学楼走去。她的打算简单粗暴,如果上课前在正门等不来沈飞——不外乎他赶在自己之前进了教室或走的是侧门,那就直接逐层逐间教室去找,一旦见到人就堵在门口等他下课。维桢不是个悠游寡断,凡事要深思熟虑的人,一旦决定了什么就直接去做,成功了自然高兴,失败的话也能放下了心头大石,不再患得患失了。
    第十章

    昨天夜里沈飞一路目送维桢上楼,那种在维桢面前和颜悦色,温润如水的神态渐渐褪净。他意态闲适,稍微歪着头,眯起狭长的眼眸,仿佛一头凶残矫健的成年豹子,从容不迫地隐藏在密林深处,静静地窥视等待着一步步踏入它扑杀范围的幼嫩鲜美的小动物。待维桢的身影完全消失在楼梯拐角处,他才掏出一包苏烟,点着后深深地吸了一口,鼻尖似乎还萦绕她身上清新干净的气息,带着丝丝婴孩般甜腻诱人的奶香味。他倚在树干上仰头望着女生宿舍楼,直至把整包烟抽完才大步离去。
    第二天一早,韩绍辉开着辆招摇的SL 63 AMG敞篷跑车一径驶入N大。他来这里纯粹是陪太子读书,根本不在乎能不能毕业,三天打鱼两天晒网,自然没必要与沈飞一样住在周边。他一眼就瞧见沈飞自一辆款式低调的灰绿色悍马H2走下来。沈飞的车看上去虽然是普通的民用越野,实际上装的是军用防弹钢板和单向防弹玻璃窗。
    沈飞今天难得地含笑朝他主动走过来,颇令韩绍辉受宠若惊。然而沈飞一开口便打破了他的幻想:“查得怎么样了?”
    韩绍辉施施然点了根烟,吸了一口后故意重重地叹着气道:“来头大得简直吓死人,你们老沈家跟人家一比真是不够瞧的。”
    沈飞脸色條然大变。他觉得维桢的家境应该不错,差一点的人家都养不出这样水葱一样鲜嫩,又天真烂漫,不食人间烟火的孩子来,泰半是富裕的高等知识分子家庭。他对童维桢已是志在必得,倘若她是高门贵阀家的小姐,虽然不是全无可能联姻,却要看各自的派系立场,况且年龄相差太大,其中不稳定的因素多不胜数。他紧抿着唇,望向韩绍辉的眼神蓦然凌厉起来。
    韩绍辉一见他如临大敌的样子,知道玩笑开大了,摆着手迭声道:“别跟我急呀,不是你想的那样。来头确实不小,不过已经是昨日黄花了。你们跟人家一比,活脱脱的土豪列强,枪杆子硬着呢,还不是想怎么着就怎么着!”
    沈飞微微一笑道:“哦?难道是前朝的名门望族不成?”
    韩绍辉狠狠地吐了一口烟雾道:“望族?呸!人家是皇族,真正的皇室血脉,爱新觉罗的后代子孙。”
    沈飞骇然道:“还真有些稀罕。”
    “谁说不是。”韩绍辉神色有点复杂,“你那小心尖儿的曾祖母就是第十代肃亲王善耆正妃嫡出的次女爱新觉罗?显珥。我开始还以为是以讹传讹,后来派人仔细查了查,居然是真的——家谱族谱完完整整,每一支都记载得清楚明白。当年内陆动荡不堪,显珥唯一的女儿被家臣仆人护着逃到了香港,后来嫁给当地的方姓大户。方氏如今是没落了,在那时候却是赫赫扬扬,有着近百年的历史。这样的人家最注重家族传承,族谱捏造的可能性不大。况且显珥女儿嫁进去的时候清朝颓败已久,实在没有什么必要用来哗众取宠。嗐,搁在以前,你家小丫头还是位小格格呢。”他不无妒嫉,“沈少,你真是个艳福不浅的。”
    沈飞冷笑道:“老子难道会看重这些虚东西?一朝天子一朝臣,别说只是个过气皇朝的旁支血脉,,就算是西方哪个国家的皇室公主,我也未必放在眼内。”
    韩绍辉没好气道:“谁跟你扯什么皇室不皇室的,你自己瞧瞧这个。”说着递了一张照片过去。沈飞接过来一看,上面是一名花信女子,正倾斜身子给院子一角里大丛开得如火如荼,雪白浅黄嫣红相间的月季花浇水。女子用一根碧玉雕花长簪挽着漆黑油光的发髻,美若白鱼的手腕上拢着一只水头极好的翡翠镯子,一身鸭卵青绸缎改良及膝小旗袍,旗袍领口斜对襟处绣了一枝小巧的淡粉色折枝君子兰,整个人看上去弱质纤纤,风姿天然,仿佛一抹刚出岫的轻云。沈飞有片刻的失神,女子的容貌与维桢有七,八分相似,虽不如维桢那般娇憨,惹人怜爱,却多了一种高贵娴静,从容澹然的气质。他叹息着问道:“这就是维桢的母亲罢,看上去真年轻,竟似是二十出头的人。她年纪很小就生下维桢了?”
    “所以说你是个有艳福的。她身子不好——,等等,”韩绍辉一愣,“你怎么知道那小丫头叫童维桢的?”沈飞摆摆手道:“这个等会再提,你继续往下说。”
    韩绍辉只好接着道:“童维桢的母亲方瑾儒身体素性羸弱,一直无法怀孕。后来去美国动了两回手术,直到二十九岁上才生下女儿,之后再也没有生育过。”他满脸古怪之色,“这照片是前几天让人偷偷拍下来的,她今年已经四十四岁了。”
    饶是沈飞这样泰山崩于前而面不改色的人都变了颜色,又细细地端详着照片。韩绍辉走上前拍了拍他的肩道:“不用再看了,绝对没有化妆。拍照那哥们说了,真人更美,他刚看见时气都快喘不上来了,简直连一根皱纹都看不见,脸蛋脖子细嫩白净得跟水豆腐一般。买鞋看鞋底,娶老婆先看岳母。单论五官,维桢比她母亲生得还好一些,过几年再长开点可了不得。往后就算过个三、四十年,照样漂亮得天怒人怨。”他满脸艳羡地望着沈飞。
    方瑾儒年轻的时候就是名动香港的大美人。那时香港的地下皇帝,黑道上名堂最大的闵老板对她一见倾心,竟然要休掉结缡十七载的原配夫人,废了年方十五的嫡长公子闵西廷,将方瑾儒用大红花轿名媒正娶进闵家,并扬言一旦生下男孩,就是闵家名正言顺的皇太子,连诏书都不必下,也不必等他咽气,头生子到了二十岁成婚后就是顺位继承人。听说花轿都造好了,轿身是用长了近千年的整株紫红色鬼脸海南黄花梨制成,雕饰一律以赤金打成麒麟送子、和合二仙和金龙彩凤图案,围幛、门帘和窗帘全部拿珍珠串成,个个都是直径7毫米以上的极品南洋珠,当真是金碧辉煌,穷工极丽,单单抬这空轿子都需要八名年富力强的壮年男子。
    沈飞一言不发,听得非常用心。韩绍辉很少得他这样郑重的态度,愈发眉飞色舞。
    双方地位强弱悬殊,差不多就是在逼婚,只差了临门一脚将人绑进新房行礼。谁知道方瑾儒看上去弱不禁风,却是个性情刚烈说一不二的。聘礼送到家里的当日,劈头盖脸将些价逾万金的金珠宝贝,绫罗绸缎一股脑儿扔到宅门外,又持着根锋利的玉簪子,往自己手腕上划下一道深可见骨的血口子,遂将簪子摔到地上一断为二,冲着来人厉声斥道:“今日是簪毁,如果还敢再上门,下回就是人亡。我方瑾儒出身清白之家,自小知书识礼,从来是规行矩步,光明磊落,绝不会做出夺人丈夫之事,更不愿委身于抛妻弃子之人。”这件事当时传得沸沸扬扬,满港哗然。大家都揣测方家兴许要惹来灭门之祸。谁知那位二十五岁就弑父杀弟,踩着亲人的累累白骨上位,作风狠辣行事暴戾的黑道老板竟然默默收回了聘礼,从此绝口不再提休妻再娶的事。两年之后,方瑾儒就嫁给了一名普普通通的留美归来的博士,就是维桢的父亲童徵。婚礼当天,闵老板亲自送去了一朵用碧玺雕琢而成的莲花,据说是清朝慈禧太后的殉葬品,军阀孙殿英从东陵盗出的大批无价之宝中的一件。方瑾儒生平最爱碧玺石,他便费尽心思天价购得赠与心爱之人作嫁妆。
    沈飞略微动容道:“没想到闵祁山倒是个痴情种子。”
    @秦雨飘兮 131楼 2013-10-13 12:17:00
    顶哟~~~~
    -----------------------------
    多谢秦雨姑娘
    @洛洛塔的城堡 139楼 2013-10-13 13:55:00
    看不过瘾啊>3<楼主快快快快
    -----------------------------
    哈,我看书也有这种感觉。除非我能一下子把全文写出来,不然怎么都不会过瘾的。
    @洛洛塔的城堡 146楼 2013-10-13 15:57:00
    楼主速度更新哈
    -----------------------------
    我一天只能更一章啦。
    @洛洛塔的城堡 150楼 2013-10-14 13:35:00
    楼主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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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早啊
    第十一章

    “可不是。”韩绍辉心有戚戚焉。
    闵老板的原配本来就是个身子孱弱的大家闺秀,受了这场惊吓,不出几年就撒手人寰了。闵老板那时正当盛年,居然一直没有续弦,略明白些的都知道他并不是为了长子亡妻,而是放不下早就嫁作人妇的方瑾儒。方瑾儒长得可谓倾国倾城,方氏童氏都是书香之家,如果不是闵老板这么多年明里暗里看护着,怎么可能无人觊觎?九年前闵老板被诊断为脑癌中后期,便将家业全部正式交予长子闵西廷。方瑾儒夫妻二人正是那年搬到广州的,童徵在当地的Z大担任博导,如今已经是学校里为数不多的院士之一。据闻出行当天,闵西廷带了一大队荷枪实弹的手下,开着几十辆清一色的吉普车堵到童宅门口不肯放行。双方僵持了半日,病骨支离的闵老爷子带着大批亲信家臣赶来,声色俱厉地指责长子不孝,恶逆违抗父命,又当众言明即便是他离世之后,闵西廷也必须视方瑾儒为母,执晚辈礼,不然九泉之下他都不能瞑目。闵西廷目眦尽裂地与虽然病弱,仍气势不减的老父对峙了半晌,冷笑三声后扬长而去。
    韩绍辉啧啧两声:“闵老板和方瑾儒夫妇操心太过,都害怕闵西廷会秋后算帐,为生母报仇。依我看来,方瑾儒对闵西廷不止无仇,还有些恩惠呢。如果闵老爷子不是一直惦记着方瑾儒不肯再娶,谁知道后面还会冒出多少个弟弟来。自古有后娘就有后爹,到时候闵西廷能不能顺利继承家业还两说。自从方瑾儒一家三口搬到内陆之后,听闻逢年过节还有方瑾儒的生辰,闵西廷都会亲自登门送上巨额的礼物,退一回送一回,直到方瑾儒收下为止。即便是四年前闵老爷子去世,他亦一如既往,从来不曾为难过方瑾儒一家三口。看来闵西廷只是表面上反骨叛逆些,内里却是个难得的大孝子,确实是听从父命把方瑾儒当作半母对待了。”
    沈飞沉吟片刻,突然“嗤”地一声,意味深长道:“让年龄相去不远的儿子将自己求而不得的心上人视之为母?哈,没想到维桢的母亲竟是个名副其实的红颜祸水。”
    韩绍辉揶揄着道:“那小丫头不也一样是祸水,沈二少照样跳得心甘情愿。”
    沈飞眼里现出异色:“我自然不会那么傻,空守多年落得一场空。换作是我,任凭如何哭闹打滚,寻死觅活,先把人占了再说,弄到手上慢慢调教,总有一天叫她服服帖帖。就算最终只得个香消玉殒的尸体,总比几十年绝望地等待要强些。”他眼里流露出肃杀冷厉之意,“若是我要的人不能留在我身边,还不如亲手弄死她呢。”
    两人一路交谈着往教学楼行去。
    法学院大楼台阶左侧的栏干后面种了大丛大丛玻璃重瓣木槿和斑叶木槿,如今正当花期,开得蓬勃如云,千朵万朵天青紫红相接相间的川槿花随风轻摆,绚烂夺目难描难绘。沈飞的视线却直直投注在台阶上的女孩身上——她不过随意往那里一站,身后的妖娆繁花霎时都失了颜色。韩绍辉早已骨头酥软,梦呓般赞道:“他妈的,这丫头今天真够招摇,这就叫什么名花倾国吧。”
    童维桢站了十几分钟觉得双脚有些发麻,想在台阶上坐下来又怕地上不干净,一味纠纠结结,犹豫不决,丝毫没有意识到自己造成的骚动。别说是经过的男生看得一眼不眨,频频回头窃窃私语,就是女学生也不由一看再看——维桢的娃娃脸虽然吸引男人,对女人而言并没有太大的攻击性,美好的事物又难免令人流连眷恋。
    沈飞和韩绍辉走过去时,正好有两个衣着奢华绮靡,长相尚算斯文的男生上前搭话。维桢虽然不喜陌生男人的关注和接近,可是这里的都是自己的学长,自然不比外人,况且伸手不打笑脸人,她自小的教养在那里摆着。因此当其中一名脸皮白净些的男生笑着问:“小妹妹,你不是我们系的吧?到法学院干什么来呢?要师兄帮忙不?”她自然地回以一笑道:“不用了,谢谢你,我就在这里等沈飞。” 晨光金灿明朗,照在维桢身上,她白玉盏似的脸庞接近半透明,仿佛发着泠泠的微光,连少女娇怯纯洁的绒毛都纤毫毕现。两名男生登时看傻了。
    本来脸色阴霾的沈飞听到这句话后眼里不觉含了笑意:“一大早就来找我,必定是有要紧的事罢?”维桢惊喜地抬头,脆生生叫了一声:“沈飞!”
    “嗯。”沈飞走到去将她整身子纳到自己的身影里,有些宣告意味地摸了摸她黑亮柔顺的长发,心里软成了一潭春水。搭讪的两名男生悻悻然地走开了。沈飞在法学院里一向地位超然。他虽然没有明确表明过身份,不过京城沈家名头委实太大,别人想故作不知都不大可能。N大的学生没出社会前普遍心高气傲些,除了个别脸皮厚,惯能溜须拍马的,其他人对沈飞都有些忌惮,平日多是态度恭谨,敬而远之。
    维桢心里眼里只得沈飞一个,对周围偷眼张望的学生,以及牛高马大,离她不过一步之遥的韩绍辉一概是视若无睹。她见沈飞上身一件肩膊笔挺的灰褐色斜纹长袖衬衫,配衬硬料紧身长裤,双腿笔挺修长,不禁惊艳道:“你身材真好。”
    沈飞凤眸略微眯起,幽转深邃,嘴角的笑意愈来愈盛。他径直望进维桢眼眸深处近乎耳语地呢喃:“不知道为什么,我方才一直在想今天肯定会再见到你。”他的本意是今日如论如何会找到维桢,听在维桢耳内却成了两人心有灵犀,心上似坠着一个秤砣,咯当咯当不住的乱幌。童维桢这个人,凡事随心随性,合则聚,不合则分,最讲究顺其自然,缘分天定。如果不是昨晚在那样无助诡怖的情景下偶遇翰飞,给了她一种命中注定的错觉,她是决计不会动向沈飞表白的念头。
    维桢还未来得及回应,一股香风袭来,有个比维桢高出一大截的女子扑上前搬着沈飞的脖子亲热道:“二哥,听说又有小师妹守在教学楼下面等你呢?”她回头瞟了维桢一眼,“这小朋友可比上回那个耐看多了。”咯咯笑了两声,突然一跺脚,“糟糕,导师进楼里了,又得数落我一顿。”她随意跟沈飞摆摆手,拎起裙子便往前面的另一栋楼冲去。
    维桢心里凉了半截。她只顾着不能搞师生恋,却不曾想过沈飞既然年近三十,即使没结婚也多半有恋人了,比起不小心当了小三,第三者,区区师生恋又算得什么?她心里一乱,转身便要离开。沈飞正为徐林夕突然冒出来破坏了他跟小美人儿旖旎的情调而满心懊恼,却见维桢脸色青红不定,愣神片刻后居然一言不发转身就走,心中一沉,一个箭步挡到她身前道:“维桢,怎么了?刚才那人不过是个普通的朋友,两家长辈走得近些才有点交情。”维桢错愕道:“谁?”她既然能将一直杵在那里巴不得把自己化作X光将她看穿看透的韩绍辉漠视得如同布景板一块,自然没有太过注意方才的女生,只记得那人有一把略微沙哑性感的嗓子,她满颗心都落到“上回那个”上面。
    沈飞福至心灵,连忙解释道:“别听她胡说。你放心,没有什么这回那回的事。”维桢眉头一松,随即笑得如同百花绽放。沈飞舒了一口气,暗暗感叹,这个女孩子表面温顺得如同一只小绵羊,气性却忒大了,半点不如意掉头就走,问都不带问一句的。斜眼正巧瞥到韩绍辉眼馋心热直盯着维桢瞧,气不打一处来,扯了扯嘴角皮笑肉不笑对他道:“你除了像跟屁虫一样凑热闹就没有其他的事情可做了?”韩绍辉猛地醒过神来,暗骂了自己一句色胆包天,打了个哈哈:“你俩好好谈,最好能尽快裸裎相见,不,应该是坦诚相见,哈哈。”便大步往楼里走去。
    @zhangyan暄 164楼 2013-10-15 17:17:00
    好啊,又见楼主作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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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多谢多谢,不过这个不是惊悚类的,就是一丁点灵异,主要是恶趣味的言情小说。喜欢就随意看看
    @绿萝精灵 165楼 2013-10-15 17:47:00
    楼主加油更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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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的,多谢!
    第十二章

    维桢这时才意识到身边一直有外人,自己竟然大赤赤地在人来人往的教学楼前诉衷情,一时脸赤如霞。沈飞上上下下打量着她:“韩绍辉说的不错,今天果然很美。你应该不是专程跑来恭维我身材好的吧?”
    维桢迟疑了一会方吞吞吐吐道:“确实是有些要紧的事。”沈飞神色略略肃正,很是关怀备至道:“是不是遇到烦难的问题?你告诉我,我总会想办法帮你的。”维桢不由感概万千。她当真是有难题,也唯有他能帮得了忙。“你能帮忙的,维桢,这世上除了你,谁都不能救我。” 项于舟当日的话犹在耳旁,如今便是被沈飞拒绝,也算是天理循环,报应不爽罢。维桢绞了绞手指,自问还是高估了自己的脸皮。这样大庭广众之下表白,一旦被拒绝,太过无地自容了,不若寻个偏僻无人之所,丢了脸就抵死不承认,谁会知道她曾经自作多情呢。于是伸手扯了扯沈飞的两个指头道:“这里不方便,你且随我来。”然后理所当然地走在前面引路。
    沈飞的手被她碰到的瞬间,似触电般激起一丝战栗的快感,霎时弥漫了全身,那种沁凉滑腻到了极致的触感直令人销魂欲醉。他不由自主地跟在她身后,丝毫不介意维桢不经意间颐指气使的态度,目光带着灼人的热力贪婪地在她轻摆的腰肢上逡巡。维桢对两人之间有些奇异的气氛疑惑不安,便顾左右而言他道:“还有不到一个月就中考了。听说N大的考题出得很难,我担心自己会挂科,就算之后可以补考,脸也丢大了。”
    沈飞哂笑道:“这算什么了不得的大事情?也值当你犹犹豫豫的。我替你寻几个历史系高年级的厉害师兄帮你讲解一下考试的要诀和经验什么的,必定事半功倍。况且你从小就跳级念书,聪明伶俐不在话下,没什么好担心的。”
    “爸爸是老师,我自然占着便宜,归根到底就是笨鸟先飞而已。小学初中的课程本就容易,上高中时我就没能跳级,何况是N大呢。”维桢正儿八经地分辩。
    沈飞伸手抚了抚她的秀发:“即使当真差了一点半点分数,我陪你去找导师说话,包准他会放你一马。有我呢,你什么都不必操心。”
    不过刚刚相识,他便对自己这样和善友好,维桢既欢喜又感激道:“恩,多谢你。”她踌躇了一下,不想表现得太过不识好歹,便换上了委婉的态度,“呃,即便当真学分不够,也不用去找导师的。一来是不愿意令你为难;二来,考试是为了考核学生的学习态度和领悟深浅,我学艺不精,只有自惭形秽的份,往后加倍用心努力就是了,背后找导师岂不是暗箱操作么,到底不是光明正大的事情。”
    沈飞目光闪烁,有些许不忍地凝视她稚嫩非常却风光霁月的小脸,突然无比地期盼她能乖乖顺顺、心甘情愿地跟自己在一起,不要逼他对她使出那些不算光明正大的鬼蜮伎俩来。
    转过几条林荫小道,来到一处林木高耸茂密的角落,鹅卵石铺的小道两旁稀稀落落几条石板长凳,这个时辰空无一人,是个偷私窃密的好地方。维桢指了长凳对沈飞道:“你先坐下来吧。”沈飞一怔,视线落到那只春葱般的小小指头上,忍俊不禁地依言坐下。维桢斜着身子坐到他边上,决定还是循序渐进妥当些,便侧着头试探地问道:“沈飞,这个,呃,你是不是对我有些好感?”
    沈飞错愕地睁大眼望着她,突然俯身沉沉地笑起来,笑声中带着颤音,仿佛从胸腹间缱绻迂回溢出。维桢不明所以,又觉得笑总归比哭要强些,况且他的笑声可真性感,带着低哑的磁性,宛转曲折几能勾魂荡魄。沈飞渐渐越笑越响,似是畅快淋漓之极。他确实从来不曾如此畅怀欢愉过,就像是一直满怀渴望地仰头觊觎着一件稀世珍宝,虽然对他而言那高度其实是可以触及的,然而宝物看上去是那样精贵脆弱,仿佛一碰就碎,而他又太过热切地要将宝贝完好无缺地掬到手心里,便不自觉地患得患失,徘徊忐忑起来。正当他焦灼难耐时,这件珍宝居然轻飘飘落到他怀里,往后观看赏玩悉随尊便,试问怎能不叫他惊喜欲狂?
    沈飞觉得连每一根末梢神经都开始激烈颤动起来,几乎要跪下去将她双腿抱住,膜拜地一路狠狠亲上去,才能确认眼前发生的事情并不是幻觉。他强行将翻腾的思绪压下,良久方抬起头一字一顿道:“上回在图书馆里,韩绍辉就告诉我你对我有点意思,我讥笑他想得太多。看你生的跟朵花儿似的,我自问不比兰陵、卫玠,自然不认为你会对我一见钟情。”
    “你长的最好看,我没有见过谁比你生得更招人喜欢的。”情人眼里出西施,这句话确是衷肠之言,维桢随即诧异问道,“韩绍辉?谁是韩绍辉?”
    沈飞扶了扶额,能将一个大活人忽视到这种程度,也算一种本事了。不过维桢对其他男人视而不见,他其实是暗暗心喜的,便挪近到她身旁施施然道:“就是刚才与我一块的男人。那天在图书馆里他还好心好意帮你把几支掉到桌下的圆珠笔一一拣起来呢。”
    “哦,我没有看见你旁边有人。”维桢不禁有点窘然,随即挥了挥手,迭声追问道,“不提这些旁枝小节。你对我到底是不是也有些欢喜的?”
    “何止一些?简直喜欢极了,小妮子性子可真急,”他微微一笑,好整以暇地凝眸于她,“既然知道了,接下来你打算怎么样呢?”
    维桢笑生两靥,刚要打蛇随棍上,猛然想起一事,随即咬着唇正色庄容地问道:“沈飞,你当真是没有爱人或是交往的对象,是吧?”
    “我自从两年半之前从美国读研回来,就不曾交过女朋友。”沈飞郑重地保证道。他拿到硕士学位后已经快二十七岁,在他们这种人家也是时候考虑成家立室的事。沈夫人之前一门心思扑到大儿子的婚事上,谁知她那个超凡脱俗、风华绝代的长子言明除非是与爱神维纳斯Venus(古代罗马神话故事中的女神,相对应于希腊神话的阿芙罗狄忒Aphrodite)一般美丽神秘得无可比拟的女子,否则宁愿终身不娶。沈夫人气得两肋生疼,自问既没有能力叫一尊人像活过来,也没有那么厚的脸皮让人家如花似玉的闺女去把脸整得跟个西方雕塑一样,于是满腔的热情便转移到二儿子身上。
    沈飞与父母的感情不算深厚。这等勋贵之家的孩子自小由一大堆保姆警卫私人医生跟着照料生活,与亲生父母反而难以朝夕相处,普遍都不太亲近。沈飞以前觉得结婚生子不过是例行公事,找个人搭档过日子而已,在北京城高门贵阀家的姑娘里找个相貌不难看,性格不算糟糕的女人增加点政治资本就可以,这些条件他母亲自然能一一顾及到。况且沈夫人为人比较抉剔,若沈飞自己挑媳妇,便是领个天仙回家,她十有八九都不会同意的,倒不如万事随她调停,称了她的心,省下些不必要的争执麻烦。往后碰到合心可意的佳人,买套房子花些钱养在外面就成。因此婚姻大事全凭了沈夫人做主,自己一概不过问,自然也不会正经交女朋友徒添麻烦。后来父亲吩咐他继续深造考取N大的博士学位,婚事就暂时搁置下来,沈夫人时间充裕,更加挑剔了十倍去。
    这两三年间,沈夫人其实有看中过几个女孩子。尤其是沈飞读博第二年的下半年,沈夫人对某个省长的二女儿杜之暖赞不绝口,虽然脸上不显,实际已内定了,便频频安排沈飞与她相看约会。沈飞一见面就知道母亲为何那样中意。杜之暖长得确实大气端庄,秀外慧中,一看就是当家主母的面相,而且隐约有点沈夫人年轻时的影子。沈飞无可无不可,也就默许了,为顾及两家的面子,那段日子私生活收敛了不少。谁知道几个月前,杜之暖在美国留学时私生活不检点,曾堕胎两次的流言突然传得沸沸扬扬,杜家颜面大失。大户人家婚姻大事非常讲究,未下定前不会放到明面上,除了知根知底的人,并无外人知晓。
    出了这样的丑事,两家的婚事自然不了了之,沈夫人觉得自己差点为儿子娶来个水性杨花的媳妇,心有余悸,之后更加慎重其事。
    沈飞对这件事恼怒过一段时间,却不是针对杜之暖这个人,他对她也就那样,看得上眼,入不了心。对满心愧疚的沈夫人反而好言相劝了一番,知人知面不知心,让她无需放在心上,往后仍由得她做主。
    沈飞正当盛年,兼之自小练武,又出身部队,骨健筋强,精力充沛,床伴和风月场所之事自然少不了。如今既然有了放在心尖上的人儿,之前的打算自然都要推翻了洗牌重来。这些却没有必要让维桢知晓。
    @潇潇暮雨时 179楼 2013-10-15 19:32:00
    真真写得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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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很高兴你喜欢。
    @秦雨飘兮 182楼 2013-10-15 20:50:00
    木有了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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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是没啦,明日继续。
    @潇潇暮雨时 185楼 2013-10-15 23:34:00
    回复第180楼(作者: @烟草风絮梅子雨 于 2013-10-15 20:02)
    @潇潇暮雨时 179楼 2013-10-15 19:32:00
    真真写得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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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病好了终于有时间追文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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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注意身体,胃病不是小事
    第十三章

    维桢没有察觉沈飞已经环住了她的肩膀,得到了想听的答案,便扬起脸眉开眼笑对沈飞道:“我打算让你作我的男朋友,可以么?”
    “好,我做你的男朋友。”沈飞缓缓道,半垂着眼睑,眼底已经因得偿所愿的激动和狂喜而充血,连身体里急速流动的血液都微微滚烫起来。他抬手爱怜地摩挲着维桢的脸颊问她:“你一向是这样直来直往的?”
    维桢有些不好意思:“爸爸总说我藏不住心事,什么都放在面上。不过我是第一遭跟人表白,所以算不得十分不知廉耻。况且我若不先下手为强,只顾在一边纠纠结结,试探来试探去,你被别人捷足先登勾引走了,岂不是要后悔莫及,倒不如干脆地问个清楚明白。即便你拒绝了,暗地里伤心几天,事情过去也好免了一桩心事。”
    天下间哪个男人忍心拒绝她?沈飞叹息着道:“这样的性子好,我很喜欢。”他用力拥了拥维桢,“看来我当真是艳福不浅。”
    维桢抚了抚脸,又是洋洋自得又是羞涩道:“算不得艳福吧,长的不坏,可也当不得天香国色。你是没见过我妈妈,那才是真正一笑百媚生的大美人呢。”方瑾儒很少笑,一旦笑起来便美得让童徵和维桢心醉神迷。
    沈飞心里想:“我见过你的母亲,你长得比她更好看。在我眼内,这世上就没有谁能比你更动人的了。”他把头埋到维桢肩窝处,深深地吸了一口气,又低低地笑了几声方道:“傻丫头,你知道什么是艳福?”他语带促狭,眸色幽深一径流连在维桢曲线流丽的胸前腰际。
    维桢顿时明白过来,也不觉得如何,还有些庆幸道:“你满意就好。我读高中的时候胸部可小了,幸亏是上了大学才认识你,不然估计你会瞧不上眼的。”
    沈飞捏了捏她的鼻子道:“小丫头,我在你眼里就是这样肤浅,以貌取人?”
    维桢反问:“这天下间谁又不是以貌取人的?”
    沈飞语气中带着一丝危险的意味:“那就是说,如果我长得很普通,你铁定不会看上我?”
    维桢掌不住“扑哧”一笑道:“你若长得像钟馗,我怎么可能喜欢你?如果我长得跟钟无艳一般,你别说回应我,恐怕连一眼都不愿意瞧我。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沈飞,做人要公平才行。”
    沈飞盯着她徐徐道:“嗯,确实是幸好。”幸亏他长得不错,让她喜欢上了,不然恐怕要叫这心肝小宝贝儿吃些苦头了。
    维桢处理完今天的头等大事,才惊觉自己还没有吃早饭,便问道:“你吃早餐了么?我都饿了。”突然想起翰飞是九点的课,不禁有些愧疚,“对不起啊,为了我的私事耽误你上课了。要不你现在就赶过去,第一节还能上半堂的。”
    沈飞牵起她的手:“没关系,没有什么比你更要紧的了。我先带你去吃早饭吧。”他顿了一下问道,“小名是桢桢么?”他态度如此温柔亲昵,仿佛已是两情相悦。维桢心甜意洽,轻声道:“爸爸妈妈都这么叫的。”回过神来又觉得不太真实,初恋不是应该历经波折、艰难重重的么,怎么轮到自己就这样水到渠成?于是分外严肃地向沈飞求证,“我们真真正正是男女朋友了,对么?不反悔的是吧?”
    沈飞满脸满眼的笑意根本无法掩饰:“是的,绝对不会反悔。”
    维桢待会就有专业课,不想跑到学校外面,这等微末小事,沈飞自是无有不从的,于是俩人挽着手去了最近处的学校餐厅。沈飞找了张临窗的桌子,见维桢掏出纸巾擦了几遍才坐下,不由笑起来,柔声问她:“桢桢想吃什么?”
    维桢考虑了一会道:“这里的粤式早点不多。哎,就鲜虾云吞好了,上次吃着还不错。”
    少顷,沈飞便单手托着只托盘回来,将一碗云吞和一小碟煎得香喷喷的黄金千层糕放到维桢面前。他虽然出门前吃过早点,仍然要了一碗红烧牛肉汤面陪着维桢吃。维桢谢过他,便拿了勺子吃起来。
    沈飞觉得她小口小口吃东西时很秀气悦目,欣赏了好一会才问道:“云吞就这么好吃?一句话都不说了?”
    维桢不习惯在吃东西时聊天。方瑾儒的规矩很大,家里向来讲究食不言寝不语;吃饭的严禁往别人那边的瓷盘里胡乱夹菜,如果想吃的东西不在跟前,维桢需要小声告诉爸爸,童徵就会用小碟子为她拣一些放到面前。久而久之,维桢在外面也守着这些用餐规矩了。
    她吞下嘴里的食物,用餐巾纸擦干净嘴角,答道:“挺好吃的,又滑又脆。”
    “哦?我也尝尝。”沈飞舀起一只放进嘴里。维桢不由蹙起双眉,复见他双手劲瘦修长,脸容俊朗清爽,实在干净得很,一时便释然了。然而两人在一处,终究是坦坦荡荡的方为长久之计,遂放下碗筷,诚恳地对他说道:“沈飞,我能跟你说句实话么?”
    沈飞一脸好笑道:“还是说实话的好。便是你撒谎,我一眼就能看出来。”
    维桢轻轻咳了一声,语气温婉道:“我喜欢你得紧。可是我自小便不习惯别人吃我碗里的东西。这就是个小毛病,不是针对你的。就是爸爸妈妈,我也不许他们动我碗筷。”沈飞托腮盯着她,脸上喜怒不明。维桢心里一紧,忙道:“两人相处贵乎坦诚。你但凡有什么生活习惯,也可以如实向我道来,我自然也会尊重你的。你没有生我气吧?”
    沈飞突然展颜一笑道:“你说的对。”维桢一喜,岂料沈飞话音刚落,便又自她碗里舀起一枚云吞放入嘴中,慢条斯理地嚼碎咽下去方悠然道:“这确实是个毛病,既然伯父伯母这么多年都没能纠正你,我身为你的男人,少不得费点心思帮你掰正过来。”维桢一时怔愣住了。沈飞拧了她的脸蛋一把,估计是下了狠手,维桢疼得尖叫一声,眼圈條的泛红了。沈飞又是好笑又是恨铁不成钢道:“什么‘不习惯别人吃我碗里的东西’,臭丫头分明是习惯了吃独食,还敢这样义正辞严跟我说教,反了你了?以后再不许这样,不然我就把东西都吃精光,一点儿不给你留下。”
    维桢以前不曾与人恋爱交往过,又没有兄弟姐妹,身为家中独女,在不触及原则问题时,父母向来把她纵容得无法无天。与同学朋友之间的相处则是秉承“君子之交淡如水”之道,因此旁人对她亦多是客客气气,不论内里如何,总归留了几分面子情,何曾被谁这样态度嚣张地教训过?然而被当面戳中心事,又羞又愧,更无从反驳,当下便呆若木鸡,半天说不出话来。
    沈飞深谙张弛之道,见她脸带不忿,遂和颜悦色地夹了一小块牛肉伸到她嘴边哄道:“我也不白白吃了你的,来,尝尝牛肉嫩不嫩?”维桢犹豫不决,见沈飞平举着手臂一动不动,只气定神闲地盯着自己,别无他法,委委屈屈地张嘴衔了,吞下去方后有气无力问道:“以后你都要管着我了,是不是?”
    沈飞拍拍她的脸颊,笑着道:“你乖乖的,我也不舍得拘紧了你。”
    童维桢与沈飞之间相处的格调仿佛从俩人明确关系的第一天起便定型了。维桢的性格本来就软弱腼腆,沈飞为人果敢决断,专横强势,偏偏对待维桢时,在微枝末节上惯会体贴小意,初时便给维桢一种彼此气概相平的错觉,相交日久,他便一步紧似一步持戈试马起来,维桢的气势自是渐次低矮了下去。待至维桢惊觉自己对他至少在明面上一律是言听计从,不敢明目张胆地违背其意愿时,却是泥足深陷,无法轻易离开了。
    在沈飞看来,一山不能容二虎。夫妻之间相处,自须情投意合为妙,然而于性格上分出个高低强弱,此消彼长,不失为长久安稳之策。他对待维桢,三分像爱人,七分倒像是父亲,只恨不能将她一言一行、一举一动都掌握在手心里,自然不会容许她爬到自己头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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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2022-05-10 12:24:55  更:2022-05-10 12:2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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