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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恐怖推理]《古饰诡话—那些首饰背后的秘密》[第37页] |
作者:小妞不吃燕麦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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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daoL 3613楼 楼主是我在天涯碰到的两大最恶心的太监之一 ----------------------------- 还有一个是谁 |
帖子坑了一年 抱歉各位,下面继续第三个故事 、飞星点翠簪 |
纤云弄巧,飞星传恨,银汉迢迢暗渡。金风玉露一相逢,便胜却人间无数。柔情似水,佳期如梦,忍顾鹊桥归路!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 ——秦观 从六人班回来后的一段日子里,我时常感到觉不够睡。因为我不止每天晚上梦到丁丝洁,我还深深被奶奶托那修带来的那句口信困扰着。那句莫名其妙的口信‘纤云弄巧,飞星传恨’,取自秦观的词《鹊桥仙》的第一句。 这首词我从小就耳熟能详,这是一首脍炙人口的好词,描写的是牛郎与织女的爱情故事。可是我实在不明白,奶奶带给我的这句词有什么深意。 其实在我的记忆里,奶奶并不喜欢这首词。我初学《鹊桥仙》的时候,曾为其中的意境所感动,大声的在屋子里朗诵,奶奶却皱着眉头看着我,说了一句莫名其妙的话,她说牛郎和织女的爱情看似伟大,实则是最自私的,因为他们为爱情舍弃了身边的亲人,一年只能见一次是对他们的惩罚。 我当时还因为奶奶诋毁了我心目中最伟大的爱情而生气,可现在细想想,奶奶的想法虽然偏激,但也有些道理。 日子一天天过去了,转眼入了八月份,炎热的天气让我愈加烦躁不安。对于奶奶口信的破译丝毫没有进展,于是我想到找那修帮忙,奶奶的事他算是半个知情人,说不定他能想明白奶奶这句口信的含义。就算他也不明白,两个人商量一下,也总比我自己一个人瞎寻思要好得多。 那修跟我分开的时候并没留下联络方式,幸好我手里有山子的电话,想要找那修应该不成问题。可是跟山子通过电话后,我又傻眼了。山子说他找了那修好几天了,都没有消息。那修脾气古怪,喜欢独来独往,他已经拜托他爸帮着留意,那修回家赵叔会马上通知他,他也会第一时间通知我。 我心里有些丧气,无精打采的撩下电话。好不容易鼓起勇气找他,却是这种结果。 站在熙熙攘攘的街道上,我觉得愈发的孤独。在这个热闹的城市里,我没有亲人,也没有朋友,连映在地上的影子都孤独的可怜。‘金风玉露一相逢,便胜却人间无数’,我何时才能找到那个可以‘胜却人间无数’的人呢? 我失魂落魄的往家走,却被迎面跑过来的一个年轻人撞了一下,他对我歉意的一笑,然后从手中一大摞传单中抽出一张递给我,又转身飞快的跑了。 我低下头,有些发愣的看着那张彩色传单,传单制作的很精美,大片绿色中一男一女含情脉脉的相望,他们手中各握着一片嫩绿的茶叶,在两片茶叶上还连着一根细细的红线。在这幅美图的下方印着几个飘逸的美术字:茶香满园,浓情一生,纤云茶庄,为您打造一生的爱与健康。然后下面是一行比较小的字体:纤云茶庄,感恩十年,特价酬宾。接下来就是茶庄地址和一些酬宾的项目。 在这个繁华的城市里,每天会有无数个这样的传单被制作出来,我面无表情的把传单卷起来扔到垃圾桶里,刚走了几步,突然一个激灵站住了。 传单上写的是纤云茶庄,纤云,纤云……纤云弄巧……也许只是个无心的巧合吧…… 我越想越觉不对劲,赶紧跑回垃圾桶,强忍着恶心伸手往里面掏了一把,幸好传单被我卷成一卷,并没沾染到什么脏东西。我捏着传单欣喜的笑了,一抬头才发现周围有几个人正盯着我瞧,我立时臊得满脸通红,飞也似的逃回了家。 |
路上我研究了纤云茶庄的地址,离我住的地方可以说相当远,隔着大半个城市,不过幸好他们的营业时间很长,早八点至晚九点,我完全可以在家吃完晚饭,然后走上两百米,坐两块钱的公交车去。在交通便捷的今天,半个城市的距离也算不上什么。 于是晚上七点钟,我带着那份不成样子的传单和一份紧张的心情出发了。公交车上的人并不多,我很少在晚上出门,正好借这个机会打量一下夜晚的沿江市。夜晚的沿江市和白天完全不同,白天的它是繁忙而且充满活力的,而夜晚的它褪去了面纱,透出一份绮丽而慵懒的美。 在闪耀的霓虹灯下,人们卸去忙碌的面孔,勾肩搭背,笑语晏晏。我心里带着三分凄楚七分渴望,有朋友的感觉真好。我想起那修说过的话,他说我们这个家族的人是特殊的。我不知道这种特殊是好是坏,但奶奶的离开,美樱的死甚至丁丝洁的失踪真的只是偶然吗? 我脑子里胡思乱想,连到了目的地都不知道,直到公交车再次启动才慌慌张张的要求下车。下了车,周围的一切都是陌生的,按照传单上给出的地址,纤云茶庄应该就在这附近。 我一边走一边好奇的打量着周围的环境,这里其实并不是很繁华的地段,离市中心也比较远,茶庄开在这里,光顾的人应该不多吧。 在站牌附近徘徊了一圈,我终于看到一栋楼层不高的建筑,建筑风格颇有些独特。一楼的门面是用一些未经雕琢原形态的松木松枝,和一些形状奇特的树根装饰而成的,看起来很古朴,一块硕大的原木匾额上题着纤云茶庄四个字,字后面还雕刻着两朵憨态可掬的白云和一片嫩绿的茶叶。 我拾级而上,原木大门敞开着,门框上挂着细碎的珠帘,映着茶庄内的灯光分外耀眼。我刚刚踏进茶庄就闻到一股茶香,我不懂茶,但却非常喜欢这种香味。 我嗅着茶香,细细打量着这个地方,它没我想象中大,最惹眼的是面前的一大片原木架子,架子上放置着各种形态的盒子或瓶子,铁的、木头的、玻璃的一应俱全,大大小小琳琅满目的摆满了两米多高的架子。架子前面是一个不到四米长的柜台。架子的左边摆着一张精美的八仙桌,搭配着四个原木椅子,桌子的另一边立着一座木雕,形态独特,但是我没看明白雕的是什么。架子右面则是一道门,门没关,上面也挂着珠帘。 整天面对现代化的装潢风格,这个茶庄让我有种走进异时空的感觉,时光仿佛一下倒退了几十年甚至上百年。 就在我兴趣盎然的打量着茶庄的时候,突然听到叮咚的脆响,有个人撩着珠帘走了出来。 |
直到现在我仍记得第一次见到甄巧的情景,恍惚的就像一个梦。她穿着一款素白的旗袍,上面绣着数不尽的暗色荷花,一头黑发随意绾着,上面插着一支青玉簪。只是很简单的打扮,却衬的她那张脸柔媚入骨,看你一眼仿佛魂都要被那似嗔似喜的表情勾走了。虽然她看起来已经不年轻,却独有一种岁月沉淀出的滋味。那感觉就像在品一壶好茶,也许一口两口是品不出好滋味的,但只要再品下去,就迟早会被那蚀骨的香气完全俘虏。 现在回想起来,我当时的表情一定很傻,要不她不会笑得那么开心。 她说:“你来买茶叶?” 我微微回神,然后尴尬的低下头,难道告诉她我是为了解一句口信来的? 我吱唔了两声,突然间落荒而逃。直到跑出大门五六步,我才回头看过去,她仍站在原地,抿着嘴在笑。 虽然这次探访并不成功,但是我突然对纤云茶庄和那里的老板娘产生了无限的好奇心,更何况还有奶奶的事牵着,我在家给自己做了两天的心理建设,终于说服自己在第三天的晚上又去了一趟纤云茶庄。 今天她仍然穿着旗袍,不过和那天的不同,颜色是水粉色的。上面用只比身上料子深一点点的粉色丝线绣着团花牡丹,乍一看并不显眼,可仔细一瞧,却是极美。要是别人穿这个颜色,我一定会觉得很俗艳,可是穿在她的身上,却是说不出的好看。 女人见着我就笑了,问道:“小姑娘,你来买茶叶?” 和上次一样,我很尴尬,扭捏的摇了摇头,“我……我就是好奇,所以进来看看。” 女人又笑了,“这会儿没人,你想看就随便看吧,要不,坐下来陪我喝杯茶?” 也不知为什么,女人那和她容貌不符的温煦笑容让我真的坐下来了,从那以后,我成了纤云茶庄的常客。 |
我了解到纤云茶庄的老板就是那个长得很美的女人,她叫甄巧,我叫她甄姨。本来我想叫她甄姐,可是她坚持不肯,说她的年纪已经当不起那个称呼。这更让我好奇她的年纪,可是却问不出口。 甄姨在沿江市没有亲人,独自经营着这间茶庄,她的住所就在茶庄的上面。茶庄雇佣了一个男性员工,名叫小甲。小甲每天白天上班,等他下班了,甄姨就独自站柜台。 我每次到纤云茶庄都选在晚上六七点,那个时间段人少。每次我来,甄姨都会沏上一壶好茶,让那好闻的香气布满整个茶庄。 直到第四次见到她的时候,我才把一直藏在心里的话问出口。 “甄姨,你知道‘纤云弄巧,飞星传恨’吗?” 甄巧一愣,然后笑了,“我当然知道,秦观的词,牛郎织女的经典爱情。” “你这里叫‘纤云茶庄’,跟这首词有关吗?” “那倒没有关系。我这里叫纤云茶庄,是因为在将近百年前,这里原址曾经有过一家纤云绣坊……” “纤云绣坊?” “嗯。”甄巧呷了一口茶,“纤云绣坊在当时名气非常大,据传就连袁世凯庆典时穿的礼服都专门上纤云绣坊订做。当然,这不是重点,重点是纤云绣坊的覆灭和它的崛起都关系到一句话,就是你刚才说的那句‘纤云弄巧,飞星传恨’。” 甄巧短短的几句话就完全把我的兴趣勾起来了,特别她最后说的那句,更让我心中一颤! “怎么回事?”我急切的看着甄巧。 “别急,”甄巧笑了笑,“先让我喝完这杯茶。” 茶香犹在,甄巧给我讲了一个故事。 民国三年,有一家纤云绣坊在沿江城悄然兴起。其实那时候这里并不叫沿江市,但是叫什么我也不清楚,估且就叫它沿江城吧。 |
在纤云绣坊还没有成立的时候,沿江城里的大小绣坊有好几家,绣坊属于手工作坊,占地不大,工序也简单,只需要一间屋子,几个绷架和几个绣娘就可以成立一个绣坊。大规模的绣坊在当时有两家,一家叫独绣,另一家叫万珍,这两家绣坊都颇具实力,不光手里握有大批绣娘,而且都有着自己独特的技艺和固定的货源。 纤云绣坊成立之初,规模并没有独绣和万珍大,地处也比较偏僻,不过好在绣坊老板郑玉是个脑筋活络的人,他用尽各种手段为绣坊拉来了不少客源,使得绣坊慢慢兴旺起来。不过让绣坊真正意义上超过独绣和万珍的,却是因为一个人。这个人叫弄巧。 弄巧是个十七岁的姑娘,她刚来绣坊那天,天上下着很大的雨,她拍着绣坊的大门说要躲雨,绣坊的管事李大娘看她可怜就放她进屋。 弄巧进屋的时候全身都湿透了,冷的直打摆子,她头发上插的一支造型奇特的蓝色簪子,随着她的动作来回晃动着,李大娘看着奇怪,禁不住多瞅了几眼。 当时绣坊里的人正因为一件绣活为难,那批绣活是给一个富商做的,听说是要给市长夫人过生日用的,要的很急,而且必须质量上乘,富商走前还付了为数不少的定金。郑玉非常紧张这笔生意,因为一旦做出好口碑,就意味着纤云绣坊的生意终于能挤进沿江城的富人圈子,和独绣、万珍两家三足鼎立。如果失败,他们非但赚不到钱,更会在同行面前大失颜面,以后想沿江城立足都难。 说起来那个富商在他们这里只定做了一件绣活,就是绣一件宽一米、长三米的八子戏鲤鱼图。做这行的人都知道,绣山水风景花鸟鱼虫容易,绣人物却最考绣娘的功夫。而且富商来时曾明白的说过,这是为市长夫人贺寿的礼物,市长夫妇什么大场面都见过,所以这八子戏鲤鱼图必须绣的生动有特色,让人眼前一亮,要是纤云绣坊能让他满意,来年他绸缎庄的绣活就都包给纤云绣坊做。 |
郑玉知道这是一个千载难逢的好机会,可是纤云绣坊内的绣娘逐一试过,竟没有一个人能把八子戏鲤鱼图绣好。郑玉和管事李大娘都犯了愁,难道摆在面前的机会,就眼睁睁让它溜走? 要说有些事,可能真是老天爷事先安排好的。那个躲雨的小姑娘弄巧,一副可怜兮兮,瘦骨嶙峋的模样,她换上李大娘给她的衣服后,指着那长达三米的绷架,怯生生的说了一声,我能试试吗?” 没人相信这样一个小姑娘会有好手艺,因为绣花不止靠天分,更多的靠的是年头。十年时间才能出一个好绣工,说的是那些日日和绣花打交道的女人。不信归不信,李大娘还是让弄巧试了一手,却没曾想这个小姑娘实在是绣花的高手,她下针快捷、准确,针法独特,竟是众多绣娘都没见过的绣技。 不到一个时辰,一个抱着锦鲤戏耍的小儿栩栩如生的出现在众人的面前,那生动的表情,灵活的眼神还有那莲藕似的小胳膊小腿真是让人喜不自禁。不光是这些,就连小儿怀抱的锦鲤也让众人看出了蹊跷。那条锦鲤身上的鳞片竟会因为光线的角度不同而产生变化! 这简直就是神乎其技! 一时间众人都傻愣愣的看着这个貌不惊人的小姑娘,弄巧站起身,怯生生的站到一边。李大娘欣喜若狂的将郑玉找来,当郑玉看到弄巧绣的小儿戏锦鲤,激动得差点儿没哭出来。原来弄巧绣图用的竟是失传已久的罩头绣和引马针。 郑玉当下就把弄巧留在了纤云绣坊,弄巧本不是本地人,她因为家乡遭受蝗灾,所以来沿江城投靠亲戚,可没想到亲戚家不声不响的搬走了,弄巧迫于生计,只好到处打零工。前不久她在一家酒楼里干了几天活,老板嫌她人小力气小,所以把她给辞了。没想到这次躲雨竟然误打正着,于是她顺理成章的留在了纤云绣坊。 |
纤云绣坊里的绣娘一大半是本地人,不是本地的绣娘住在绣坊专门修建宿舍里。而弄巧被郑玉安排和李大娘同住,郑玉的意思一来是想让李大娘好好照顾这个小姑娘,二来是怕弄巧突然跑了,想让李大娘看住她。 其实李大娘对弄巧一直有些疑虑,因为弄巧只是一个来自穷乡僻壤的小丫头,却懂得失传已久的绣技,而且李大娘总想着初次见弄巧的时候她头上插着的那支簪子,如果她不是老眼昏花的话,她分明记得那是种星星的图案,在星星的下方坠着几条流苏,看起来就像是星星的尾巴。 有尾巴的星星——飞星,也叫做扫把星,从古自今都是灾难的象征,为什么一个小姑娘会戴这种首饰? 李大娘的疑惑并没得到解答,因为自那天之后,弄巧头上再也没出现过任何头饰,李大娘就渐渐的把这件事给忘了。 第二天郑玉拟了一份合同让弄巧按手印,招弄巧为纤云绣庄的正式工,弄巧对郑玉感激涕零。过了三天,富商订的那幅八子戏鲤鱼图顺顺当当绣好了,富商看过后相当满意,郑玉这次不但挣了一笔钱,还为来年揽下了不少生意,更是为绣庄打出了名号,心里的得意就别提了。 自打弄巧到来之后,纤云绣坊的生意蒸蒸日上。特别那日富商献上八子戏鲤鱼图之后,不光市长夫妇赞不绝口,就连当时在场的各界人士和外国人都赞叹不已,都道这样的绣技简直是神乎其神。 从那以后,沿江城有些身份的小姐太太们,都上纤云绣庄定做各类刺绣,而且都指名要弄巧来完成。弄巧的身价水涨船高,弄得郑玉差不多要把弄巧当菩萨来供着。 弄巧这小姑娘也算硬气,虽然累得拿针的手都磨出了血泡,但她从不叫苦。后来李大娘见实在忙不过来,就提议让弄巧把罩头绣和引马针的技巧传给其他绣娘,出乎意料的是,弄巧平时唯唯诺诺,这次却很干脆的拒绝了李大娘。 李大娘虽然生气,但是拿她毫无办法,谁让绣庄的前途都压在这个小丫头身上? 一年时间过去了,纤云绣坊越做越大,在规模上已经隐隐超过万珍和独绣。弄巧算是大功臣,她在绣庄内的地位已经超过李大娘,仅次于郑玉。郑玉无意间揽到了这块宝,虽然给弄巧的工钱一涨再涨,但是他仍然害怕虎视眈眈的独绣和万珍随时会把这块宝挖走,因此,他甚至考虑把弄巧娶回家,这样弄巧就会一辈子死心塌地帮他赚钱。 可是还没等他的计划实施,就出现了意外。 |
有个绣娘说,那天早上天刚刚亮,她就看见弄巧偷偷从房里走出来,然后径直走出了绣坊的大门。她想叫住弄巧,可是全身就像被胶黏住了一样,动也动不得,连嘴都张不开。对了,那个绣娘最后还补充了一句,弄巧头上戴着一个造型奇怪的发簪,蓝色的,有坠子,像一颗星。 弄巧从那天早上之后就失踪了,郑玉把沿江城翻了个底朝天也没找着人。他怀疑是对头独绣和万珍将人挖走了,可是那边毫无动静,他派人查了许久也没有信儿。 就在郑玉为找弄巧着忙的时候,沿江城发生了一件大事,现在的你我也许觉得并不稀奇,可在那时候确实是个大事。就在弄巧失踪的隔天,很多人目睹一颗星星拖着长长的尾巴从天而降,就落在离绣庄七八里的地方,方圆一里左右都被这个‘天外来客’撞得凹了进去。 整个沿江城都轰动了,几乎所有的人都来看这块石头,老百姓人心惶惶,说是扫把星降临在沿江城,准定没好事。 郑玉丧气的要命,心说这扫把星还没降临我这霉运就已经来了,现在就落在绣坊附近,这还有好吗? 弄巧的失踪造成绣庄人心不稳,大批的订单搁置,可巧的是弄巧早就绣好即将交货的绣品竟然因为一场奇怪的火烧了个精光! 郑玉气得哭爹骂娘,绣坊内一片混乱,就在这时,门口走进来一个女人,一个很美的女人,她头上梳着一种老式的发髻,上面插着一支蓝色的簪子。 甄巧说到这里突然停住了,我急着想知道下文,可是她却笑了笑,说她今天累了,让我明天再来喝茶听故事。我虽然抓心挠肝的想知道后面的内容,但只能再等上一天。 等待,果真是最磨人的。晚上我躺在床上翻来覆去的睡不着,脑子里都是甄巧讲的故事。特别是她屡次提到的蓝色发簪,星型的,还带着流苏……纤云绣庄……弄巧…… |
这就是所谓的纤云弄巧?那飞星传恨呢?是否跟星型的首饰有关? 我脑子里的问题一个接着一个,想得太多,脑袋都开始发胀。我揉了揉太阳穴,起身走向厨房,因为对屋内的设施非常了解,所以我并没有开灯。 我赤脚走在地板上,到厨房喝了一大杯水,清凉的水让我焦躁的心情缓解了不少。我走到客厅,轻轻掀开窗帘,就在这时一辆车驶进了小区,车灯很亮,照的窗外的一切都清晰起来。 我赫然发现在窗外紧紧贴着一张脸! 那张脸被玻璃挤压得平平的,我根本看不清他的五官,只是那对眼睛瞪得很大,大片白眼仁中缀着一点黑,简直比鬼还吓人! 那张脸和我近在咫尺,就这么动也不动的盯着我…… 我突然意识到自己住的是二楼,而且窗外并没有阳台,这张脸是怎么出现的? 我失声尖叫,把手中的玻璃杯朝窗户砸过去,那张脸一下子就不见了。我被吓得几乎晕厥,过了很久才颤抖着从地上爬起来,打开窗户查看,窗外并没有什么异样。如果那张脸的主人是个人,他是怎么在没有任何依靠的情况下趴在我的窗子上的?如果那张脸的主人是个鬼…… |
想到这个房间里曾发生的凶案,我狠狠打了个冷战。我住进这栋凶宅之后,头一次发生这种灵异事件,实在是太可怕了。虽然我并不确定趴在窗上的是人是鬼,就算是个人,也是相当危险的事。那只能说明,我被盯上了。 经过这件事,我已经不敢住在这里,简单的收拾了行李,我连夜跑到一家时尚旅馆将就了一宿。折腾到将近天亮才睡着,可就算在梦里,那双可怕的大眼睛仍然盯着我。 第二天我无精打采的来到公司,同事们拉着我聊老板的八卦,我耳朵里听着,心里却在想要不要换一个地方住。那里实在是太不安全,我可不想每天睡到半夜都会看到窗外有张脸在窥视我,长此以往,非得神经衰弱不可。 宁可剩下的租金不要,也坚决不能再住下去! 我拿定注意,拉着聊八卦的同事打听哪有租房的,跟人合租也行,只要能离开那个鬼地方,我什么都能将就。 就这样,我一整天都在和租房信息奋战,下班后还赶着去房屋中介看了看。可是想在这么短的时间内找一处合意的房子并不容易,我耽搁到八点多才回到旅馆,这才想起自己和甄巧还有约。 我苦笑了一声,现在去恐怕她都歇业了,况且我已经累得没有力气,还是有空的时候再去找她吧。 我累得刚挨上枕头就睡着了。 |
幸运的是,第二天我就通过同事找到一个比较满意的房子,是合租房,不过另一个房间暂时空着。这个房子离公司比较近,环境也不错,最重要的这里不是凶宅。 我跟屋主商议好,先交三个月的押金和租金,我随时可以搬进去住。 下了班之后,我回到原来的房子收拾行李,就算我是个崇尚简约的人,行李不多不少也收拾了一个大皮箱和一个旅行袋。我看着卧室那张雪白柔软的大床,心里突然有些伤感,话说新租的房子可没这么好的床。 心里想着就不知不觉在床上躺了一下,我低估了自己的疲劳程度和这张床的舒适度,躺上去之后,我觉得自己的眼皮不受控制的合在一起,不知不觉中睡着了。 这一觉睡得并不安稳,我竟然梦到了美樱和佟炎,美樱拿着扶莲发钿一下下戳我脖子,佟炎则拿着我的胳膊大腿磨牙,一口接着一口,弄得我浑身鲜血淋漓,他们的表情那叫一个畅快……突然间传来很大的震动声,那修开着一辆很大很拉风的拖拉机来了,他一下一下的撞着那堵无形的墙,声音震耳欲聋…… 我突然间从梦中醒来,耳朵里果真听到很响的声音,不过不是撞墙声,而是砸门声!我瞅了一眼手机,刚刚早上六点钟,谁会在这个时间找我呢? 我急忙打开大门,却被面前的人吓了一跳,砸门的人竟然是许久不见的那修! 他穿着白背心黑短裤,头发湿漉漉的,还滴着水。手正举在半空中,手臂上的肌肉贲起老高,俊秀的眉眼里都是怒气。 我心里疑惑,一大早的,他为什么会砸我的门,还一副刚洗完澡的样子? “你干什么砸我门……”说完我又后悔了,应该说好久不见的。 “小姐!”那修咬牙切齿的说:“我敲了五分钟的门,要是不砸,你能醒吗?” 我不好意思的搔了搔乱糟糟的头发,一定是睡得太死了,真丢人。 “你……你怎么会在这儿?” 那修的表情突然变得有些高深,他往后退了一步,指着我对面的房门,“我昨天刚搬过来,想跟你打声招呼。” 我惊讶的嘴里都能塞个鸭蛋了,“啥?你住在我对面?你不是在市区有房子吗?” 那修耸了耸肩,“我不喜欢住四合院,那……太老,感觉像坟墓一样。而且我答应过的……不能反悔。” 后面那句话他说得很含糊,我没听明白。 |
“听说你在找我?”那修接着道。 “嗯。奶奶给我带的那句口信我弄不懂,想找你一起参详参详。” “……其实我也一直没想明白。不过现在我住你对面,有事你可以直接找我。” 那修的话让我呼吸一窒,我们……果然是没缘分呀。他刚来,而我却要走了。 有诗为证:我来君未来,君来我已去。 我长长叹了口气,从门后把大皮箱和旅行袋拖出来,摆到那修面前。那修莫名其妙的看着我。 我垂着头,“我刚退了这边的房子,今天就要搬走了。” 那修顿时满脸黑线,哑口无言。 我挤出一声干笑,“这儿的环境其实不错,除了……您……好好享受,我……我走了啊。” 我拖着皮箱和旅行袋走了几步,那修咬牙切齿的声音从身后传来,“新地址是哪儿?” “啊?” “新地址!” “哦……”我赶紧从皮包里翻出纸笔把地址写给他。 本来我昨晚就想搬到新租的房子里住,可是这一耽误,倒让我见到了那修,我心里其实挺高兴。那修把地址攥到手里,不声不响的转身回屋,我傻愣愣的站在原地,心里乱糟糟的。 不到三分钟时间,那修穿戴整齐从屋里走出来,手里还拿着一把钥匙。 “走,我送你。” 我晃了晃不甚清醒的大脑,还暗中掐了一把大腿,我没听错吧?那修竟然要送我? 那修一手拎过我的大皮箱,向楼下走去,我美滋滋的跟在后面,到了楼下,我不意外的在花坛旁边看到那修那辆破旧的老爷车。 一路上那修出奇的沉默,我本来有很多话想说,可是话到嘴边又情不自禁的咽了回去,还是以后有机会再说吧。可是……那张盯着我的人脸,要不要告诉那修? |
犹豫再三,我还是在下车前把那张人脸的事说了出来,那修的面色沉了沉,突然间说了一句,最近除了上班和回家,不要到处乱跑。 我不知道他这话是什么意思,只好胡乱点头应允。把我送到目的地后,那修就开车走了,他的车速很快,好像有什么急事一样。 我在原地站着,直到那修的车消失在我的视野里。 我的新家在一栋六层建筑的四楼,每层三户,我住那户两室一厅,设备齐全,两个人合租刚刚好,房主说和我合租的那个人过两天会住进来。和一个素不相识的人住在一起,我还是大姑娘上花轿——头一遭,我只能在心里祈祷新室友千万别是个轻浮随便的人。 我把行李拎上四楼,简单整理了一下,才急匆匆的梳洗吃饭,赶到公司上班。一整天忙忙碌碌的过去了,下午五点我回到新居,又是一番收拾整顿,等到一切都尘埃落定,我舒舒服服的躺在客厅里的沙发上。甄巧的脸不期然映入脑海,对了,甄巧的故事还没讲完,答案的谜底也没有揭晓,我必须去找她。 我刚起身,那修的警告突然在耳边响起,我犹豫了一下,还是拿起钥匙走出家门。 到纤云茶庄的时候,刚好晚上七点。我走进茶庄,却没看见甄巧,柜台上站着一个长相老实的年轻人,个子不高,看起来一副很诚恳的样子。他看见我楞了一下,突然问道:“你是洪灵吗?” 我诧异的点点头,这人怎么认识我? |
年轻人笑出一口白牙,“我叫小甲,甄姐交代过,你要是找她,就到她屋里去。”接着小甲告诉我,从架子右侧那道门直走上去就可以了。 我撩起珠帘,走进那个一直好奇的世界。 出乎我的意料,门后并不是一道走廊而是一间房间,房间布置的像一个休息室,靠墙摆着好几盆大型的绿色盆栽,我都叫不上名字。地板是乳白色的,靠窗还放着一张常在清宫剧里看到的罗汉床,样子很新,应该是仿制的。在罗汉床前面放着一个木头绷架,绷架上夹着一副刺绣,绣的是冬梅吐蕊,娇艳的红梅和粗壮的梅枝衬着大幅的留白,真是说不出的醒目好看。这是甄巧自己绣的,还是买来做装饰用的? 我觉得甄巧的喜好非常特别,就像我从来都没见过她穿旗袍以外的衣服,而且她穿的旗袍都非常合身,增一分或减一分就不是那种味道。我猜想那些旗袍应该都是定做的,光是冲着上面的绣花,价值肯定不菲,更何况她有好几件。 在休息室的另一边有一道门,我推开门看到一道楼梯,往上走,我看到左右两边都出现一道走廊,走廊一面是房间,一面是窗户。我数了数两边共五扇门,哪道门才是甄巧的家? 待要回去问小甲,又觉得麻烦,我只好壮着胆子喊了几声,生怕有人突然冲出来说我扰人安宁。幸好甄巧很快就出现了,她穿着一身真丝睡衣,朝我摆了摆手,“小洪,在这儿呢。” 我随着她进了房间,她的卧室和茶庄的装饰风格差不多,特别是摆在最里面的一张大床特别招眼。我记得那种床我曾在博物馆见过,全名叫红木千工拔步床,要用最顶级的红木和最顶级的木匠雕琢三年才能完成,千工是一种荣耀,费尽一千道工序和三年时间来完成的床,不是一般人家能用得起的。 |
以前这种床尚且价值不菲,现在恐怕更是个天文数字吧,我愈发好奇于甄巧的身份,她既然这么有钱,为什么还会开一个小小的茶庄,平凡度日呢? 甄巧并没问我失约的原因,我也没说,想来她可能只把我当成一个爱听故事的闲人,所以并不关心。 “甄姨,今天怎么没下去?”我问道。 甄巧眼波一转,“今晚有点儿乏了,不想下去。但是我怕你会来,就让小甲加一天班。” 我惊讶的张大了嘴,这么说,甄巧让小甲加班的目的是为了等我? 甄巧笑了笑,“我刚煮了一壶好茶,新月伊春,据说这种茶长在很高的山上,必须在新月的夜晚由十八岁的处子采摘,经由十八道工序精制而成。呵呵,传说是很好,就不知道这种茶配不配的上这个名号。” 甄巧拉我坐在一个精巧的圆桌前,给我倒了一杯茶,“喝喝看。” 和甄巧喝了几回茶,我虽然仍旧是个门外汉,但也懂得装深沉了。我拿起茶盅,小小的抿了一口,闭眼回味。那茶的味道很清淡,细品之下有点儿甜,还有一股独特的清香留在嘴里久久不散,果然比冰红茶好喝。 “嗯,真好喝。”我赞道。 甄巧抿着嘴笑了,眼睛眯得像一弯新月。 甄巧和我闲聊了几句,我有些耐不住了,向她追问上次没讲完的故事,甄巧也不罗嗦,接着给我讲了下去。 |
上次说到弄巧失踪,纤云绣坊乱作一团,偏巧有一个很美的女人走进绣坊。郑玉以为她是来订做绣品的,弄巧不在,他哪还有心思做生意,于是没有理睬。那个女人走到郑玉跟前,用很好听的声音问郑玉请不请绣娘,她的手艺很好。 郑玉嘴里泛苦,心道:好能好到哪去?还能赶得上弄巧?现在没有弄巧那种手艺的人,他一个都不想请。 女人看郑玉不答话,突然打开手中拿的包袱,从里面拿出一件绣活来。郑玉一看,眼珠子差点儿掉出来,原来女人拿着的绣活,竟也是用罩头绣和引马针绣成的! 这个女人简直就是上天派下来拯救纤云绣庄的救星! 郑玉激动地无以复加,当下就把女人留在了绣坊。经过了解,这个女人叫玉绣,是个寡妇,凑巧的是她跟弄巧竟然来自同一个村庄,不过玉绣说她并不认识弄巧,也从来没听说过这个人。 让李大娘万分不解的是,玉绣头上戴的簪子跟弄巧头一次来时戴的簪子完全一样,会有这么巧合的事吗? 李大娘心中起疑,于是她直接走到玉绣面前,讨要她头上的簪子看,玉绣很大方的把簪子递到李大娘手上,在李大娘看簪子的同时,她低声解释道:“这叫飞星点翠簪,我们那的规矩,死了丈夫的女人都必须戴。” 玉绣的话让李大娘一愣,死了丈夫的女人都必须戴?弄巧刚来时也曾戴着一个,难道弄巧竟然是个寡妇?不像啊。弄巧一直是一副小姑娘的打扮,碰见男人也羞涩的紧,哪里像成过亲的样子。难道刚过门丈夫就死了…… |
李大娘一边在心里胡思乱想,一边打量手里的簪子。细看之下才明白,原来簪子上的蓝色是因为上面贴了翠鸟的羽毛,簪子制作的很精细,底托是素银的,不过在阳光的映射下还带着点儿泛金,点翠的部分羽毛粘合的很仔细,一点儿也看不出羽状痕迹,而且随着光线的变化,点翠部分还会出现闪色。星型的下方坠着三条菱形的长坠,上面同样有点翠。 这簪子看着肃静大方,只是塑型的图案实在太不吉利。专给寡妇戴的,还真能想的出来!李大娘看完簪子,立即像烫手山芋一样还给玉绣,玉绣重新插回头上,抿着嘴笑了笑。 玉绣在沿江城无亲无故,于是当晚就在绣庄里住下来,郑玉本来有意安排她住在弄巧那间单间,可是玉绣坚持不肯,郑玉只好让她跟其他绣娘一起住在一间大通铺里。 李大娘对于这个突然出现的玉绣疑虑重重,可是她还没来得及跟任何人说起这件事就突然死了,而且死的非常蹊跷。 等到办案的警察进来,郑玉和一干绣娘都围在李大娘的屋子外头,不是他们想保护现场,而是里头的景象太恐怖了,没人敢靠近。办案的警员刚进屋,差点儿被扑鼻的血腥味熏吐了。只见整间屋子遍布血迹,不过没有任何激烈搏斗过的痕迹,李大娘坐在一张绷架的底下,她的头被塞进一副刚绣到一半的绣品里,因为有绷架支撑着,所以她的尸体并没倒在地上。她身上基本没有伤痕,只是喉咙让人给豁开了,鲜血浸染着那幅没完成的福寿双全图,上面慈眉善目的寿星老儿被鲜血染红了半边脸颊,如同厉鬼!而那把造成李大娘死亡的刀,竟然就握在她本人的手里。 调查展开了,绣坊内一百一十七个绣娘,包括郑玉在内都受到了排查。可奇怪的是,扣掉那些不住在绣坊里的绣娘,就只剩下三十五个绣娘住在绣坊内,可是这三十五个绣娘都可以相互作证,在李大娘遇害的时候,也就是昨天晚上,她们全部都在房间里没有离开。不仅如此,这三十五个人竟然没有一个人听到李大娘的呼救声。 |
不是绣坊里的人干的,难道是外面的人半夜闯进绣坊杀人?难道李大娘是自杀?难道是恶鬼作祟?李大娘为什么没有呼救?放在仓库的福寿双全为什么会在李大娘的房间? 种种疑问如同巨石一般压在众人的心头。可接着又出现了一个新的问题,吊着李大娘脑袋的那幅绣品是弄巧失踪前最后一幅绣品,而且是唯一幸存的,现在已经不成样子。这幅绣品可是牛司令的二太太定下的,弄巧虽然失踪,但这幅绣品已经完成了一多半,郑玉本想让玉绣把另外一小半补完,这样明天就可以交货了,可是如今…… 郑玉在心中暗骂李大娘,老婆子死就死了,可是还要搭上他挣钱的宝贝,着实可恶!这下子纤云绣坊的名声毁了,钱也没了。 人心在名利面前是脆弱的,现在郑玉的脑袋里只想着金钱,所以他错失了很多东西,最后更落得一个凄惨的下场。 甄巧讲到这里突然不讲了,面上出现一个非常魅惑的笑,但是目光却是冰冷的。 “甄姨……你怎么啦?”我迟疑的喊了她一声。 “没什么。”她垂下眼睑,“只是突然想到一件很不愉快的事。小洪,我今天不舒服,明天再讲好吗?” 说实话,我丝毫看不出甄巧有不舒服的地方,但我只能僵笑着起身告辞,甄巧在我走出门口前说了一句,下次不管什么时候来,直接到楼上来找我就行了,这整栋楼都是我的产业。 听到她的话,我差点跌倒,这整栋楼竟然都是属于她的! |
我迷迷糊糊回到家里,刚开始还震惊不已,后来一想也释然了,能用得起千工拔步床的岂能是普通人?世界上有钱的人多的是,说起房子,我觉得那修家那套四合院带给我的震撼更多。 新居的舒适度比起原来的房子差很多,但是住在这里心里比较踏实。半夜的时候我突然惊醒,下意识朝窗口看了看,还好并没发现偷窥的脸,我想搬家是对的,我应该安全了。 第二天正好是休息天,我本来计划回百草镇,可是总是惦记着甄巧没讲完的故事,所以决定先到纤云茶庄听完故事再说。 到了纤云茶庄,屋里站着几名客人,小甲正在柜台上忙碌。看到我来,他毫不惊讶,只是指了指休息室的门,让我上去找甄巧。 我冲他感激的点了点头,径直上楼。我来到昨天那个房间门前敲了敲门,里面半天才传来一声,“进来吧。” 我进屋的时候甄巧正坐在圆桌前摆弄一个东西,我靠近一看,那是一只比手掌大不了多少的白毛狐狸玩具,做工很精细,狐狸身上的毛像是一根根黏上去似的,惟妙惟肖,憨态可掬。 “好可爱的玩具。”我欣喜的在狐狸头上摸了一把。 甄巧摇了摇头,“这可不是什么玩具,它是我们族里用来测吉凶的工具。” 我讶然的看着甄巧,她的样子不像在开玩笑。于是我突然来了兴趣,“我能测一下试试吗?” 甄巧犹豫了一下,然后让我坐下,集中精神把右手放到狐狸头上,眼睛要盯着狐狸的眼睛,不能离开。 可能由于过度专注,我恍惚了一下,仿佛看到狐狸的眉眼快速的动了动。然后不可思议的事情发生了,狐狸的白毛突然迅速变红,一眨眼间我面前的白狐狸就变成了红狐狸! 我吓得差点儿栽倒在地,“甄姨,这是怎么回事?” |
甄巧的面色变了变,然后朝我安抚的一笑,“没事,可能时间太久没用,出现故障了。”说着她随手把狐狸放进一个金属盒子里。 我心有余悸的瞅了一眼金属盒子,甄巧手里怎么会有这么奇怪的东西? 我一回头,甄巧正用一种古怪的眼神打量着我。 “小洪,你为什么这么爱听纤云绣坊的故事?” 我干笑了一声,“那是因为甄姨讲得太好了,我像听评书似的,欲罢不能,只好老来打扰你了。” “你能来,其实我很高兴。”甄巧微微一笑,如百花绽放。 接着甄巧又开始给我讲故事。 纤云绣坊虽然失去了弄巧,还接连遭逢意外,不过幸好老天又派来了一个和弄巧手艺差不多的玉绣。玉绣干活虽然远不如弄巧卖力,不过她的手艺是极好的,纤云绣坊的招牌刺绣失而复得,郑玉窃喜不已。 他的心里其实还打着另一个如意算盘,玉绣虽说是个寡妇,但是手艺好,长的也漂亮,他郑玉也到了该成家立业的年纪了,把玉绣娶到手,再想办法让她把罩头绣和引马针传给绣坊里的其他绣娘,纤云绣坊就能长久兴旺下去,财源滚滚。其实前一阵他起意要娶弄巧,只不过弄巧长得实在是太一般了,他一直在犹豫,现在没有任何让他犹豫的理由! 就这样,郑玉正式向玉绣提亲,玉绣说要考虑三天。就在郑玉焦急的等待玉绣答复的时候,绣坊里又出了事。三十几个绣娘在屋里刺绣的时候,屋顶突然大面积坍塌,一半以上的绣娘当场死亡,剩下的也只剩下半条命。 郑玉为此损失了一大笔钱,一时间如丧考妣,郁郁寡欢。可是更倒霉的事情还在后面等着他,他在谈生意的途中摔断了腿,只能眼睁睁的看着大笔生意落到了万珍手里。 |
郑玉郁闷的要死,可这时玉绣却答应嫁给他,不过条件是他们要好好在一起相处一段时间,以增进了解。从那以后,玉绣就开始每天进出郑玉的宅邸,对他嘘寒问暖,照顾他的腿伤。红颜媚骨,软玉温香,郑玉虽说不好女色,但也是个正常男人,哪里把持得住?可偏偏他摔断了腿,有心无力,只能每天看着玉绣干咽唾沫。 就在郑玉的腿伤渐好的时候,纤云绣坊迎来了一笔相当大的生意,对方一下子预付了一半的定金,要在绣坊里定做一千件绣品。郑玉相当重视这笔生意,他决定等这笔生意完成后,他就和玉绣正式成婚。 可就在一千件绣品马上要完成的时候,绣坊在夜里突然着起了大火,大火无情的舔舐着所有的一切,绣品,房屋都渐渐的在火中化为灰烬。 郑玉几乎疯了,可是他的厄运还远远没有结束。 绣坊着火不久后,郑玉建在不远处的宅邸也突然着火,他疯狂的跑回了家,干嚎着向火场里扑过去,这时一个身穿白色衣裙,头戴蓝色簪子的女人慢慢从一边走过来,手里高举着一支火把。她的美在火焰的衬托下更加的张扬,可看在郑玉眼中却形同厉鬼。 这个女人是玉绣。 郑玉不敢置信的看着玉绣,难道他家里的火是玉绣放的?那一刻,他的心思百转千回,终于他肯定了一件事。 “你是独绣还是万珍派来的?你要毁掉纤云绣坊是吗?”郑玉嘶哑着嗓音问道。 没想到玉绣摇了摇头,嘴角扬起一抹笑,“全错!我既不是你的冤家对头派来的,也不是为了毁掉纤云绣坊而来。我来……只是为了毁掉你!” “毁掉我?放屁,我以前根本不认识你!”郑玉嘶吼。 |
玉绣一声冷笑,突然从身后解下一个大包袱,打开包袱后,里面赫然露出一张雪白的皮毛。那皮毛像是有自己的生命一般,在火光的映衬下光彩流转、煜煜生辉! 郑玉看到这张皮毛之后,脸色突然变得比刚才难看十倍!恐惧和仇恨同时交织在他眼中,十分骇人! 玉绣千娇百媚的笑着,“你以为你的地下钱库就算着火也烧不掉是吗?没错,它的确很坚固,不过我在放火之前已经把它给打开了,现在里面的金银恐怕已经化成汁了……” 郑玉听到这话顿时双眼发直,然后直挺挺的仰倒在地上,一口血喷了出来,“为什么……” 玉绣拥起雪白的皮毛,在脸颊上轻轻摩擦了几下,神情悲恸,“八年前,你为了一己私欲,带着人杀了我全家,并且剥了他们的皮,呵呵,那些皮是不是很值钱?我花了七年的时间一点点儿把这些皮都找回来,没想到最后一张在你这里……” “……这一张是我丈夫的皮,你每次看着它,摸着它就一点儿也感觉不到吗?” “什么……” 玉绣的樱桃小口一翘,轻轻吐出几个字,“他的鬼魂一直附在上面啊……你瞧,他对着你笑呢。” 郑玉无比惊恐的看着玉绣手上的皮毛,嘴巴大张着,却说不出话。 “郑玉,没想到为了收拾你,我花了那么大功夫。你既不好赌也不好色,你只爱钱。为了让你享受到最大的痛苦,所以我帮你把纤云绣庄搞得有声有色,财源滚滚。郑玉,从天堂跌到地狱的滋味是不是很痛快啊?”玉绣开始大笑。 “你帮我把绣庄……”郑玉喃喃自语。 “有一件事你恐怕永远也想不到,弄巧其实是我的亲妹妹,她那个无缘的丈夫也死在你的手里,可她花了一年的时间也没能接近你,只有我来了。这样也好,亲眼看到你毁灭,我才能安心!” 当一切答案揭晓,结果是那么的丑陋不堪。郑玉的面孔在火光下不断扭曲着,最后他两眼血红的朝玉绣扑过去,想要将玉绣推到大火里,两人同归于尽! 玉绣只是轻巧的往旁边一躲,郑玉就扑了空,可是他已经收不住脚,只能哀嚎着跌到火堆里。一眨眼的功夫,郑玉的衣服就熊熊燃烧起来,他在烈火中剧烈的挣扎着,不一会儿就化为一具焦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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