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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恐怖推理]特事科——要不就叫这个名字好了吧~~~~~~~~[第17页]

作者:铁血阿郎
首页 上一页[16] 本页[17] 下一页[18] 尾页[137]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林森上车,看刘峰这个样子,估计是肯定活不了了,他相当世故,知道警察最想知道什么,赶忙把自己知道的都说了出来,“警察先生,我们两个都不是中国人,但都是华人,我是东南亚的华侨,刘峰最开始是中国籍的,后来八十年代移民美国取得了美国国籍,我们两个今天晚上在和平饭店51号房间里,商量在嘉定区投资建立一个工厂,我们两个商量的还挺和谐的,但是没有想到,中途,我去上个厕所,刚回来,就看见他往窗外跳,没拦住!”
    那警察怀疑的看着他,很有深度的问了一个问题,“不是被推下去的?”
    林森赶忙撇清,用了一个最合理的理由,“警察先生,我是一个商人,商人重利,以财富为最重要,刘峰还没有投资呢!我怎么会做出任何有损我利益的事情?”
    很合理!
    只是一会儿,救护车就飞驰到离得最近的黄浦区中心医院。
    但是刘峰还没有被抬下去,一个急救医生看了他一眼,就说,“转到华山医院吧!这边收治不了!”
    林森没说话,让干嘛就干嘛,他不差救护车这钱,而且,到华山医院,刘峰这样,也治不了。
    反正到哪里都是死,只要他是尽人事听天命就行,被让人把刘峰的死,在他身上抓到把柄就行!
    救护车立刻开着警灯,打着警笛,向华山医院飞驰去。
    担架上的刘辉,被简单处理了一下,心电图的线越来越平滑,几乎趋近一条直线。
    林森看了看心电图,又看了看刘峰。
    他抬头的时候,瞥见了一个小护士,坐在角落里,正偷偷的看着他,他报以一笑,那小护士瞬间脸红了。
    林森这张娃娃脸,非常招桃花,而且,那小护士还是眉清目秀的。
    正在这两人眉来眼去的时候,担架上的刘峰,忽然弹起,瞪大双眼,有鲜血从眼中迸出,目色赤红,说不尽的恐怖。
    刘峰眼中也流露着说不尽的惊恐,大喊一声。
    “我没杀我儿子!”
    又是极为凄厉的大叫,“别来向我索命啊……”



    2.救急
    刘峰忽然醒来,让救护车里的所有人都措手不及。
    因为不管是林森、警察、还有急救人员,都认为他必死无疑,急救,只是走一个过场而已。
    没想到,他忽然醒来,还这么恐怖的大呼小叫,如同邪灵附体一般。
    刘峰忽然从担架上跳起,变得力大无穷,嚎叫着,“不要向我索命……我没有害你啊……”
    之前一直和林森眉来眼去的清秀小护士,看到这么恐怖的一幕,哇的一声,哭了出来,缩在墙角,更不敢动了。
    刘峰像发疯了一般,满头满脸的血,挂着半个脑袋的脑浆,先是拿着急救箱,把急救医生敲晕了,用力去掐警察的脖子。
    林森不能袖手旁观,连忙去拉他,刘峰力大无穷,一下子把他甩开了,还溅了他一脸的脑浆。
    警察猝不及防,眼瞅着被刘峰掐晕了,双眼翻白,再掐下去,就要断气了。
    林森抹了一把脸,小宇宙爆发,他那一身肌肉,可不是白练的,一米九的大个,也不是白长的,一把搂住刘峰,也不顾忌他身上的血和脑浆,也没想要是他弄死怎么办。
    只要刘峰别把之前活得好好的人给弄死就成!
    林森胳膊用力,身体后倾,低喝一声,总算把刘峰从警察身上拉开了,砰地一声,带着刘峰,撞到了救护车的车厢上。
    救护车被大力一撞,都偏离了轨迹。
    这一切只发生在瞬间。
    林森被撞,松开了手,没想到趁此机会,刘峰竟然要向门外冲去。
    救护车这速度,他冲出去,不是找死嘛!
    林森又爬起来,要去抓住他。
    没想到刘峰已经撞开了救护车门,从飞驰着的救护车里跳出去。
    林森非但没有抓回刘辉,反而被他给带了出去,这救护车的速度,怎么也有八十了!
    这时候,更要命的是,对面竟然有一辆大卡车迎面驶来,那是重型卡车,装满货物,旁若无人的飞驰着,速度跟救护车有的一拼。
    林森随着刘峰飞出救护车,感受到迎面而来的疾风,马上就看到了离他不足十米,疾驰而来的大卡车。
    危难之际,生死关头,他非常的清醒,求生的本能,让他推开一直在作死的刘峰,在反推力的作用下,还有卡车带起的疾风下,飞回去,跌落在路边的绿化带上。
    而刘峰,则被迎面而来的卡车撞碎。
    真的是撞碎了。
    林森还没有爬起来,就被刘峰的断肢和内脏砸中,又倒在了绿化带上。
    这回,刘峰是彻底死透透了。
    林森从自己怀里捡起一只血肉模糊的断脚,他觉得今天,真是倒霉透顶了!
    他干脆把上面的衬衫脱了,包住弹落在自己身上的刘峰的零件,里面的背心,也被汗水湿透了。
    林森站起来,更是干脆的连背心都脱了,就着湿乎乎的背心,把头脸擦一擦。
    他走出绿化带,站在人行道上,浑身酸疼,不知道自己有没有脑震荡或者内伤之类的。
    救护车已经停在不远处了,正准备开回来,大卡车也撞到了路边的树上,这条路,怎么也得封上了,就是捡刘峰的零部件,就得捡一会儿。
    林森就光着膀子,在哪里一站,他这身高,到哪里都是瞩目,都不用找。
    吱一声,一辆灰色的别克英朗停在路边。
    林森看向那辆车,是被刚才发生的车祸吓停的,还是里面是一个女司机,停车专门为了看他健硕的身材。
    车里的司机,先在后视镜里,看看后面有没有车,才下了车。
    “小李子!你怎么在这里!”林森看到车里下来一个熟悉的人,非常高兴,打着招呼。
    “路过。”李不一言简意赅,绕到后面,打开靠路边的后车门。
    他本来要扶后面的人下车,但后面的人显然没有用,自己扶着车门,从车厢里出来。
    林森看从后车厢里出来一个年轻女人,不禁颇为玩味儿的看着李不一。
    口味变化挺快的啊!
    那女人,扎着马尾辫,到肩膀的位置,细眉细眼,小鼻子小嘴,皮肤白净,身材纤细,穿着黑色西裤,黑色皮鞋,白衬衫。
    这大半夜的,干嘛呢,坐在同一辆车里,出现在不该出现的地方。
    但看着又不像,首先,李不一十分坦荡,而且,看他给那个女人开车门的样子,似乎比较尊敬,而且,这两个人,一个坐在驾驶位,一个坐在后面。
    李不一给两人互相介绍,“这位是我表哥林森,这位是丁医生,我的……一位老师。”
    林森吃了一惊,李不一看着少年老成,是显老一些,但那位丁医生,虽然穿着正装,但冷不丁一看,也是学生样。
    搞科研的,不施粉黛,但保养得都挺好的。
    “丁医生好。”林森隔着绿化带,很热情的打招呼,非常自信。
    “林先生,好。”丁医生也回了一句,但显得很冷淡,冷面冷心,冷言冷语。
    “森少,你没受伤吧?”李不一问林森,绕过绿化带,去看他。
    “就是胳膊腿摔得难受!”林森活动着肩膀说,“我今天倒霉死了!我有时间,得找你老婆,给我驱邪!”
    “那么快的车速,撞到绿化带上,你怎么也要去医院检查。”李不一说。
    “你老师长得够年轻的了。”林森说。
    “丁医生上学很早,她跟我差不多大。”李不一说,“我在国外读书,读研究生的时候,她博士毕业,教过我一门课,可以称为老师。”
    “你半夜三更跟这位老师在一起干什么?”林森促狭的说,“师生恋吗?”
    “刚做完一个案例会诊,”李不一没有什么可藏着掖着,“丁医生说想去外滩转一转,我们现在要回宾馆,就碰见这场车祸了,森少,你怎么会在这里?”
    林森悠悠的叹口气,“这可就说来话长了!”
    “很蹊跷,”李不一沉吟道,“可能是中邪吗?怎么会突然之间发疯?跳楼,跳车?”
    林森耸耸肩,“我哪里知道,所以想找你老婆嘛!咦……”他看向丁医生,“那位丁医生,手里拿着的是拐杖吗?”
    “是,”李不一回答,“丁医生的腿在缅甸的时候,受过伤。”
    去过的地方,可真不少。

    正在两人交谈的时候,丁医生也走了上来。
    她看了看林森脚下包成一团的衬衫,又目不转睛的看着林森。
    林森很好奇,难道这位医生,看到自己一身腱子肉都愣神了?
    “美女,”林森向来跟长得还不错,有特点的女人自来熟,“你看什么呢?”
    “看你。”丁医生冷冷淡淡的回答,她真不是一个令人亲近的人。
    林森嘴角上挑,笑了笑,露出两个酒窝,真是一副花花公子迷死人不偿命的样子。
    但丁医生显然没吃这套,“你不应该把衣服脱了,并擦拭自己的身体。”
    林森笑道,“那我应该怎么办。”
    丁医生摇摇头,“不应该破坏证据。”
    3.断肢残骸

    林森笑道,“还用什么证据,我就是觉得刘峰中邪了,找一个大师驱驱邪最正经!”
    “驱邪?”丁医生皱着眉头问。
    林森把事情经过添油加醋的给丁医生讲了一遍。
    “有可能是致幻剂作用。”丁医生听完,很有科学观念的说道。
    “我印象中,刘峰不吸毒啊。”林森说道,致幻剂,他也就能想到这点。
    “你们两个都没有中国国籍?”丁医生问林森。
    林森点点头,“我是华侨,他是美国籍的。”
    “这事情可以移交特事科管。”丁医生说。
    “那是什么地方?”林森问。
    “一个处理相关事件的机构。”丁医生回答得相当言简意赅。
    “我们还是先等警察过来吧!”李不一提议。
    林森和丁医生都没有异议。
    没过多长时间,就有警笛声呼啸而来。
    封路将近两个小时,因为刘峰的尸体碎片不好捡拾,落得到处都是。
    “林先生,据你了解,死者刘峰,有没有什么仇人?”警察询问林森。
    “在中国应该没有吧!他移民都有二十年了,中途就一直没有回过中国,只在最近有投资的想法,才回来。”林森说。
    “那你觉得死者是因为什么死的?”警察问。
    “中邪!”林森又把中邪理论抬出来了。
    警察哑然失笑,想了想,还是决定把“中邪”写进笔录里,要不然,一个脑浆都出来的人,哪来的那么大力气跳车!
    “哦!对了!”林森还光着膀子,想起来什么似的,提了一句,“等你们来的时候,我已经给刘峰的太太打了电话,通知了她这个不幸的消息,她已经从纽约出发了,后天能到。”
    林森是太过体贴入微了,通知家属,是最痛苦的事情,他给代劳了。
    而且,他当时已经确定刘峰死透透了,死得不能再死了!
    警察抬头看了一眼他,表情很微妙,事多。
    跨国案件,死者老婆已经上路了,他们这边怎么说,也得查出个四五六来。
    虽然,案子看上去是一桩自杀案。
    但是一个五十多岁,事业有成的商人,怎么会自杀呢?
    最合理的分析就是经济压力。
    “警察先生,刘峰没有什么经济压力,他是改革开放前去的美国,继承了一大笔遗产,包括动产和不动产,价值很高,你放心,我在与他合作之前,把这些调查的很清楚。”林森把这个疑点给排除了。
    “那死者为什么寻死呢?”警察凝思着。
    “但是,刘峰发疯的时候,我记得清清楚楚,他大喊着‘我没杀我儿子!’非常惊恐!”林森又提起一件事。
    刘峰是美籍人,他的家庭信息要从美国那边提供,这一来一回,繁文缛节,不定什么时候呢!
    想到这里,又头疼了。
    “我着重调查了刘峰的经济情况,毕竟做生意,要保险起见,”林森说,“顺便也调查了他的家庭情况,他有一个十七岁的儿子,我就觉得很奇怪,他儿子活得好好的,他为什么这么喊叫,刘太太现在在飞机上!我是不是应该提醒一下她,关注一下,是否他们的儿子有什么危险!”
    啊呀!
    刘峰那么惊恐的喊着,没杀自己的儿子,该不会是他的儿子,真的有什么危险吧!
    林森懊恼万分,怎么把这茬给忘了呢!
    这爹已经死了!要是儿子再有个三长两短,这一家人,可怎么办啊!

    林森开始着急了,警察也爱莫能助,这要是个中国人,现在就可以给户籍地片警打电话,让查一查,但是在大洋彼岸,他们真语言不通。
    “放心。”这时候,他身后,响起一个十分悦耳动听的声音,这声音,娇媚入骨,又满是异域风情,花花公子林森,一听到这个声音,担心立刻抛到了九霄云外,有这样声音的女人,绝对是一个高档货!
    不常见,不常见!
    长得美,是绝对的,但能修炼出这种声音的女人,风情、体态,举手投足,一颦一笑,绝对的人间尤物。
    林森回头,真的一点都没有失望,那美女,含着笑,眼波流转,在橘红的灯光下,打量着他的六块腹肌。
    眼光肆无忌惮,暧昧不明,以森少把妹无数的经验,这种女人,热情奔放,两个人已经看对眼了,就有无限可能了!
    他今天一点也不倒霉!
    他赚到了!

    “海关那边已经查到了,刘峰的儿子刘小勇,半个月前入境,他在中国。”美女语笑嫣然。
    她拿出手机,林森也毫不掩饰的看着她的纤纤玉手,“哦!刚查到,刘小勇刚刚在衡山路的一个酒吧里,刷了自己的信用卡,你们可以把他带过来,十七岁,还没有到法定饮酒年龄。”
    警察记下地址,看了一眼林森就走了。
    林森现在满眼都是风情万种的美人,根本就忽略了警察。
    “欧加拉,”美人笑盈盈的看着健硕的身材,介绍自己,但是没有动手,因为林森身上不太干净,“欧加拉?坦格里安?维尔斯坦因?黎,我的中文名字叫做黎莉莉。”
    “欧加拉!”林森也是眉开眼笑,“鄙人林森,朋友都叫我森少!”
    “森少?”欧加拉上上下下打量着林森,这么一会,就开始眉来眼去了,“有没有看到忧忧?”
    林森一愣。
    “哦!丁医生!”欧加拉连忙加上。
    “那位丁医生?就在那边看着法医捡东西!”林森遥遥一指。
    叫得那么亲密,这尤物可别是蕾丝边!
    暴殄天物!
    欧加拉踩着高跟鞋,摇曳生姿的向路上走去,走了两步,回眸一笑,“我一会儿再回来!”
    林森骨头都酥了,眼睛直直的盯着欧加拉浑圆挺翘的臀部,真够劲!
    他就那么愣愣出神。
    身边两声咳嗽,“咳咳!”
    是在提醒他。
    “小李子,你还没走啊?”林森半晌才清醒过来,问李不一。
    “丁医生是客人,我必须把她送回宾馆,”李不一说,“但是她现在看现场。”
    林森还在回味着欧加拉,随口问李不一,“我记得你也不是学法医的啊!”
    李不一回答,“丁医生之前不是法医。”

    “你是不是法医啊?”一个捡尸体碎片的穿着防化服的人问丁忧。
    “是吧?”丁忧也有点不确定,她没换衣服,不能上手,以免产生污染。
    “你说这怎么回事儿啊?”防化服在地面上撬起一滩碎肉,上面还有骨头渣子,“这一个车祸,怎么能把人撞得这么四分五裂啊!”
    “那边地上还有一根手指。”丁忧指了指路边,她眼睛很尖,真的有一根黑乎乎的手指。
    “手脚指头都掉了!这年龄也不是很大啊!这么这么脆啊?”防化服咋呼着,去路边捡手指头。
    “让我看一看。”丁忧也走过去,正好防化服捧起手里的手指头。
    是食指,从根部断掉,断口锋利,能看到骨渣,和骨头上的孔洞,手指头,灰白皱缩,指甲发黄,劈开。
    “干性坏疽。”丁忧离得很近,观察断指,要是这时候,出了灵异情况,断指要是动了,能把她的眼珠子抠掉。
    而且,真的。
    盯着一个不动物,盯时间长了,不动物也会动。
    4.巫山云雨

    “干性坏疽?”防化服也仔细看了一眼,“还真是啊,就是不明显,小姑娘,你眼力不错嘛!这人有风湿?骨质疏松?看来美国人营养也跟不上啊!”
    丁忧不置可否。
    “忧忧,你要一直在这里呆着吗?”欧加拉走近,但还是尽量保持离得远远,因为她很不习惯血肉模糊的场面。
    “不。”丁忧竟然罕见的不敬业了。
    “啊?”换成欧加拉吃惊了,“你不要跟着法医回去,等着结果水落石出吗?”
    “不。”丁忧回答的很干脆。
    欧加拉遥遥看了一眼林森,很哀怨,“要不然,我送你回宾馆?”
    “不。”丁忧又做了同样的回答,跟复读机一样。
    欧加拉喜形于色,“那我就不强人所难了,正好姐姐今天晚上有事情。”
    “你忙自己的。”丁忧说,一张扑克脸,没有表情。
    但是欧加拉觉得丁忧的扑克脸,现在非常的讨喜,比红包都讨喜,揽过她的肩膀,悄悄的说,“我看上一个身强体壮的男人,今晚要阴阳调和。”
    说着,欧加拉轻轻捏着丁忧的脸,把她的脸扭向林森一侧,林森正以自己的招牌娃娃脸酒窝笑相对。
    他的笑容非常发自肺腑,遇到美女,一切烦心事都没了!
    “怎么样?”不错吧,欧加拉又把丁忧的脸放回来,揉了揉她的下巴。
    “嗯,没有服用过类固醇。”丁忧没头没脑的说了一句话。
    欧加拉又有些忧愁的说道,“我好担心中国男人很拘谨保守,会不会觉得水性杨花?你觉得不的觉得我水性杨花?”
    “不太好!”丁忧说。
    “什么不太好?”欧加拉问。
    “你的水性杨花,是不是指性伴侣多?”丁忧问欧加拉,欧加拉点点头,眼睛水汪汪的,“不太好,容易造成生殖系统菌群失衡。”
    欧加拉没有当回事,亲了丁忧一下额角,“妈妈去滚床单去了,记得晚上不要调皮捣蛋啊!”
    如果现在谁有立拍得,拍下丁忧的表情,一定会异彩纷呈。

    林森身上的证据已经被采集完了,虽然大部分医生都建议他去医院检查一下,但是,他还是先跟欧加拉谈笑风生的走了。
    果然是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流。
    “忧忧,刘峰的儿子刘小勇在酒吧被找到了,他安然无恙,只是喝得有些醉醺醺的,当时正在一个女孩的胸脯上舔舐鸡尾酒……”欧加拉说着,轻轻扇了林森一下。
    胸脯,鸡尾酒!
    好主意!林森正摸着欧加拉平滑的小腹,脸上痒痒的。

    丁忧看着电脑,屏幕上的光映着她的脸,她可没有听出欧加拉的声音有什么不同。
    “知道了。”丁忧说。
    “你要早睡早起啊,春宵苦短……”欧加拉说着,千手一划,把手机干脆关机了。
    春宵苦短,共赴巫山要紧!
    这边是耗时长久的体力大战,颠龙倒凤,花样百出。

    丁忧那边,冷冷清清,她正在看着一个人的QQ空间。
    在显示器的灯光反射下,她的脸色有些发青,她在长时间的看一张照片,一个眉目清秀的男生,站在一栋极高极高的大楼前的草坪上,很腼腆的笑着,狂风把他的衣服和头发都吹起来了。
    图片的最上面,湛蓝天空的地方,加了一行字。
    “旦兮复兮,日月光华。”
    照片上的那栋楼,就是比较著名的中国高校第一楼,复旦大学光华楼,高达142米,造价5.5亿,落成于2005年复旦大学百年校庆前夕。
    照片的上传日期,也是2005年,是光华楼落成不久,把照片中的男生,吹得杨柳轻扬的风,就是俗称的“光华妖风”。
    所谓的“光华妖风”,是因为光华楼楼体高大,引起附近空气的强烈对流,春夏秋冬都可切身感受到强大的风流。
    2005年的时候,光华楼前的一张照片,丁忧看那么久干什么?

    丁忧把照片关了,进入相册里。
    有几张新传上来的照片。
    只不过,这几张照片比较奇怪。
    不是人物,不是风景,而是,字迹!

    5.不留痕迹
    丁忧看着这几张新上传的照片。
    很朴素,白底黑字。
    第一张,“我决定,站出来!为他讨回公道!”
    第二张,“有些人,根本不配身为父母!”
    第三张,“感谢那位老人,他养育了我生命中最美丽的彩虹!我希望,找到这个老人,像他的孩子一样,陪伴他,照顾他。”
    “我在收集证据,只要等他们一回来,我就会去警局,提起诉讼!我的挚爱已经在天堂,他在我心中,永远像天使一样洁白。”
    丁忧皱着眉头,舔舔嘴唇,轻声说,“晚了……”
    半个小时后,这几张照片又被删除了。
    好新颖别致的交流方式,文字交流的话,总会在网络上留下蛛丝马迹,让人可以查找,但用上传图片的方式来表达文字所传达的信息,就避免了被查到的危险。
    图像编码与文字编码截然不同,这么交流信息,无迹可寻。
    除非,盯着这个加密的QQ空间看,像丁忧这样,才能发现猫腻。
    够新颖!

    十月份,天亮得还是很早,每天,也就是早上五六点钟的时候,天气稍微能不那么闷热。
    从复旦大学邯郸路前面的正门进去,能看到背着手的毛 像,后面有一个横幅。
    “今日你以复旦为荣,明日复旦以你为荣!”
    很是骄矜与自豪。
    刚进门,绿化很好,流水亭台,建筑群古色古香,柏油路宽阔,两边的法国梧桐。
    华东大部分市区和高校都有种植法国梧桐的特点。
    顺着日月东路,一直往前走,走到丁字路口是相伯路,沿着相伯路往东,国定路校门的方向走,就是傻大傻大的光华楼。
    路上,有一些晨练的人,也有一些行色匆匆上早自习的学生。
    光华楼那么高,明显的地标,丁忧都没有找指示牌,直接奔着光华楼的高度,就走到了楼前。
    一股妖风,把她吹了一个透心凉。
    这地方,真适合夏天纳凉。
    要不是现在太早,楼前的草坪上,肯定会有很多人。
    一个老人,穿着干净朴素,站在楼前面,风很大,但是他站得很稳,在142米高的大楼前,他显得很渺小。
    “那张照片。”丁忧走过去,“就是在这里照的。”
    “我以为那个孩子早忘了我呢。”老人抬头看着光华楼说,他的口音,是吴侬软语,但是带着一些北国风霜。
    “没有。”丁忧说,“我们被绑架的时候,有一个法国女孩,信仰天主教,以为我们都会死,一直在祈祷,说,希望上帝能听到她的心声,告诉她的父母,她爱他们……后来,我提议,说,可以收集每个人的纪念品,再说出来希望把这个纪念品给谁,如果,最后有人能活下去,这个人,就要把这些纪念品给送到。”
    老人把挂坠拿出来,摩挲着上面的照片。
    “李吉利的纪念品是这个项坠,”丁忧说,“他说,希望把这个项坠给他的父亲。”
    “好孩子。”老人声音哽咽。
    “他当时指着照片上的你。”丁忧说,“但是,在照片上看,你们两个没有血缘关系,他的左手无名指和小拇指之间有蹼,这是一种Y染色体遗传特征,父系遗传,你不是他的生父。”
    “我的年纪都可以做吉利的爷爷了。”老人说,“他那么小的时候,他妈妈来找他,说要带他出国,他舍不得我,但是,我把他推走了,跟着我,这个孩子,不会有好的生活,那是他的亲生父母,但是,我没有想到!竟然是那么恶毒的人!”
    “李吉利跟我说了很多你的事情。”丁忧说,“他说他小时候,家里生活很苦,每天只能吃一点白米,然后你就专门把白米放在一个小碗里,跟高粱米一起煮,你自己吃高粱米,让他吃白米,冬天的过年的时候,买一斤猪肉,用盐腌制,你从来都不吃,都埋在他的饭里面,你说自己年纪大,不能吃精细和油腻的,他小时候竟然信了!”
    “这孩子,从小就天真,善良。”老人笑了。
    “他说,他对他的亲生父母没有任何感情,只想回到你的身边,孝顺你!”丁忧说,“他特别后悔,为什么要去缅甸!”

    “这傻孩子!”老人的眼泪在眼眶里打转。
    “他成年之后,就回到中国来上学,他一直都记得自己的家在哪里,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下面的一个农场,但是他去那里找你,却发现你已经不在那里了!他很担心你年纪大了,是不是有什么事情,但是他没有放弃……”

    老人老泪纵横,前尘往事,都浮现在眼前。
    他是浙江无锡人,家里经商,是儒商,重视孩子的学业,五岁上私塾,十七岁考上国立复旦大学,那时候,是上世纪四十年代,复旦大学还在江湾校区,周围一片荒地,他从富庶的水乡无锡,到了花花大上海求学,学的是数理系,因为他的父亲,一个老派的乡绅,秉承着师夷长技以制夷,以振兴中华的道理,让他学理。
    那个年代,风云动荡,国民党败守台湾,新中国成立,他本来以为,学成毕业,就可以为刚诞生的新中国做出一份贡献。
    但没有想到,厄运接二连三的降临,三反五反中,他的父亲被枪毙,因为是资本主义毒瘤,他的家族一落千丈,他自己也被打成了黑五类,他的生母不堪变故跳河自杀,几个姨娘,也都散了。
    树倒猢狲散,偌大个家族,只剩下他一个人。
    适逢建设北大荒,这个江南水乡的男人,在无锡无可留恋,毅然决然的去了当时荒芜的黑龙江。
    在黑龙江,他最早是一个什么苦活累活都干的农民,但是后来,大家发现他有学问,就会让他帮忙写写信,记记账,算算术……
    这么样,二三十年过去了,农场建立起来了,但因为地处偏僻,气候苦寒,生活艰辛,没有人愿意来农场教书,他又理所当然的成为了农场唯一的教书先生,而且,他家族败落之前是做药材生意的,他还懂得一些医理,又兼着赤脚医生的活。
    他一生跌宕起伏,大苦大难都经历过。
    他一直一个人生活,没有家庭,把农场当成了自己的家,也把农场的孩子当成了自己的孩子。
    终于有一天,1978年,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重新开始了高考,农场的孩子们,可以有另一条出路了!
    那一年,一个漂亮的女孩,竟然考到了上海!
    二十多年过去了,他已经对自己的人生麻木了,但是他心里为这个女孩高兴!
    希望在春光再次照亮大地的时候,她将拥有自己美好的人生!
    但是没想到,这个飞上枝头变凤凰的漂亮小麻雀,上学回来之后,竟然给他带来了毁灭性的的灾难!
    6.那年冬天北风冷

    老人清晰的记得,那年是1980年,因为那年的十一月份,最高人民法院特别法庭开庭公审林彪、江青两个反革命集团主犯。
    那年冬天,天很冷,白雪皑皑,天地冰封,他的小平房在农场的一角,离群索居。
    那个年代,最早建设北大荒的人,早就落地生根,结婚生子,儿女成群,后期的上山下乡的知识青年,没有在当地结婚嫁人的,大部分都回到了故乡,他一直都是孤家寡人一个,习惯了冷冷清清的过年。
    他在简陋的小屋里,他的小屋旁边有一个更大的房子,是教室,但是要过年了,孩子们都撒欢似的在自己家里玩,这时候,根本没有来上学。
    他孤独而安静的烤着火炉,听着沙沙作响的广播。
    一阵急促的敲门声响了起来。
    北方的冬天很早就天黑了,四五点的时候,外面就漆黑一片,天黑了,外面就基本上没有人走动。
    都这么晚了?怎么还有人呢?
    他觉得很奇怪,难不成是有人得了急症?
    他连忙去开门,却看到是蒋春妮的母亲,蒋嫂,冒着一身寒气,眼眶通红的望着他,差点都要哭了。
    蒋春妮就是那个考到上海的女孩,人长得漂亮,又聪明,又精明,是整个农场的明星,几乎所有小伙子都暗恋她,但是,人家已经飞上枝头,是一只天鹅,下面的都是癞蛤蟆!
    蒋嫂半天没有说出一句话,冷风吼吼,他开着门,能感觉到刺骨的寒风,他不知道蒋嫂怎么了。
    蒋嫂忽然一下子跪倒在地上,磕着头,“李老师!求求你!救救我家妮妮!”
    老李连忙把蒋嫂扶起来,连忙问,“妮妮怎么了?蒋嫂,你别急!我跟你去看!”
    老李也很关心妮妮,因为他觉得这个女孩会前程无量。
    蒋春妮,她的妈妈蒋嫂是上海人,本来十七岁初中毕业是要进纺织厂当纺织工的,但没想到,却因为姓蒋,跟蒋介石一个姓,全家被打成黑五类,然后,被下放到农场,她父母年纪大了,不习惯苦寒之地,没过两年,就双双去世了,她一个不到二十岁的孤女,颇有几分姿色,又没有父母家人可以依靠,就被好多人盯上了,她为了生存自保,只能忍辱负重,委身于农场里的权势人物,她二十五岁的时候,生下了蒋春妮,没有人知道蒋春妮的生父是谁,因为,当时有好几个男人跟蒋嫂有关系,可能是农场书记,可能是生产队长,可能是大队会计。
    蒋嫂姿色渐衰,虽然身边男人没有断过,但是越来越不吃香,好多人都盯上了出落得越发水灵的蒋春妮。
    蒋嫂很担心自己的女儿走了自己的老路,就去求当年自己的几个老情人,看在女儿可能是他们的份上,别让那些盯上一块肥肉的人,太过明目张胆。
    她年轻时候的情人权势还在,看蒋嫂虽然徐娘半老,但是风味还在,上了几手后,明里暗里告诫恐吓过那些盯上蒋春妮的人。
    虽然,蒋嫂含辛茹苦的带着蒋春妮,尽自己最大努力保持着蒋春妮的处子之身。
    但谁都知道,蒋春妮长得再漂亮,也不可能在农场找到一个好人家,而那个年代,她想外嫁,更不可能!
    蒋春妮这种出身,这种身份,却挡不住她的一颗野心,她想去天外天,成人上人。
    这个女孩,有一点天生,跟环境也有关系,精明狡诈,有一股子狠劲儿。
    她生在了好时候,遇到了恢复高考,也遇到了老李这么好的老师。
    其他的农场孩子,都三天两头,打渔晒网,只有蒋春妮一直都很认真的学习着。
    也只有她,在恢复高考的第一年,就考到了上海!
    她已经远走高飞,即将展翅远飞。

    老李一路上,问蒋嫂,到底怎么回事,但是蒋嫂咬紧牙关,就是不说。
    等到老李进了蒋嫂的平房,看到眼前的一切,老李才知道,发生了什么。
    为什么蒋嫂什么都不错,却焦急万分,痛不欲生。

    过年的时候,蒋嫂简陋的平房里,只有母女两个人,桌子上,还有没有包完的饺子,蒋嫂在北大荒呆了二十多年,已经习惯了北方的风俗,过年包饺子。
    让老李吃惊的是,炕上躺着的蒋春妮。
    那个未满二十的俊俏女孩,有着农场里,人人称羡的容貌和身材。
    蒋嫂把门一关,软瘫在地上,低声哭道,“我这是做了什么孽啊!我一辈子千人骑万骂人!我认了!但我女儿怎么这么不让人省心啊!我女儿清清白白的身子啊!我做了什么孽啊!”
    屋里,炕烧得很热,蒋春妮上身穿着花棉袄,一双雪白的小脸上满是汗珠儿,乌黑油亮的长发披散着。但是下身光秃秃的,棉裤和裤衩都退到了脚踝处,能看到白花花的大腿大张着,紫黑的阴道口扩张着,下身的炕上一滩血迹,血迹里,还有一个蠕动的小生命,脐带还连着,没有剪断。
    老李也一直都是农场里的赤脚医生,妇人难产,接生的场面,他也见过不少。
    但是,他没有想到!蒋春妮,竟然在家里,大过年的时候,生了一个孩子!
    蒋春妮已然昏迷不醒,而蒋嫂,就知道哭!
    产妇大出血!
    老李已经来不及震惊,连忙喝叫蒋嫂去烧水,热酒,找剪刀。
    也是一个生过孩子的女人!
    怎么这么手忙脚乱!
    自己一个花黄大姑娘的漂亮女儿,忽然在家里生了一个孩子,怎么能不手足无措!
    而且,看样子,蒋嫂之前应该一直帮女儿接生的,但没有想到,竟然大出血,而她根本解决不了,她不能让女儿死在家里,只能硬着头皮去找老李。
    “也不先说一声!”老李恨道,这蒋嫂,就是耽误时间!
    老李,还得回去取药!
    大冬天的,幸好不是年三十的当天,没有人在外面放鞭炮,家家闭户,老李也五十岁的人了,寒风刺骨中,跑了一个来回,累得气喘吁吁。
    蒋嫂已经把婴儿的脐带剪断了,放在炕的一边,但是,蒋春妮的下体,还有黑色的血涌出。
    老李掏出药罐,让蒋嫂端一杯温水,从药罐里,挑出一指甲盖的黑色流浸膏融进水里,急吼吼的让蒋嫂给蒋春妮喂进去。
    “她不喝啊!李老师,怎么办啊!”蒋嫂哭着。
    “嘴对嘴,喂进去!”老李已经快急死了!
    蒋春妮的面色和嘴唇已经铁青,连光溜溜的双腿,也有些泛青。
    再不救,就要死了!

    7.天降横祸

    蒋嫂泪眼婆娑的把药水喂进蒋春妮的口中。
    蒋春妮的嘴唇,冰冷干裂,毫无生机。
    “囡囡啊!你可别出事啊!你别吓妈妈啊!”蒋嫂趴在炕上哭着。
    “李老师啊!我女儿不会有事吧!”蒋嫂又抬起头,眼泪汪汪的看着老李。
    老李低头看着蒋春妮的下体,流血量已经小了很多,“你给她用力揉肚子,让她把胎盘分娩出来。”
    蒋嫂现在对老李是惟命是从,一边揉一边哭,“真是天杀的啊!我作孽啊!怎么摊上这么个事儿啊!我女儿是大学生啊……”
    女人不能自体怀孕,经手人是谁?孩子他爸呢?
    老李,去检查新生儿,是一个男孩,粉色的,很健康,很漂亮,但是左手的小拇指和无名指之间有蹼。
    没关系,是小毛病。
    这是一个可怜的孩子,但是男孩,比女孩要好。
    最起码,那个年代,想要儿子的,能收养他。
    蒋春妮未婚生子,这孩子,他们家是不能养了。
    就在屋里忙得热火朝天的时候。
    门忽然被踢开了。
    一个震耳欲聋的大嗓门,“给老子热酒!”

    完了!

    他们刚才忙乎着救人的时候,都忘了把门插上了!
    这事情,绝对瞒不住了!
    但能怎么瞒住?农场就这么大,互相都知根知底,忽然多出来一个婴儿,怎么瞒住?
    但蒋春妮回来的时候,是寒假,冬天衣服穿得多,她都快生了,竟然还没什么人看出来。

    进来的人,看到了眼前的这一幕,也愣了,酒醒了大半。
    他是蒋嫂的老姘头,大队会计。
    这时候,蒋春妮也终于把胎盘娩出了。
    “这咋回事啊!”大队会计茫然问道,瞄着蒋春妮光溜溜的下身,真水灵啊,没上一手,可惜了。
    他是一个不嫌事儿大的人,出去一嗓子,黑布隆冬的夜里,跟狼嚎似的,把全村人都和弄醒了。
    大队队长、妇女主任、农场书记等一干人,挤了蒋嫂家一屋子,外面的院子里,也乌压压站满了人。
    现在,蒋春妮在家里生了一个孩子,人尽皆知了。
    蒋嫂索性嚎啕大哭,哭得上气不接下气,把自己生平的风流事儿都数落出来了!
    她就觉得女儿这样,都怨她,听得在场的几个跟她有过的人,脸上青一阵白一阵的。
    但好歹,她还知道,在人都涌进她家的时候,用棉被把蒋春妮的下身盖住。
    农场书记是最大的官,抽着旱烟,咧着一口大黄牙,慢悠悠问,“这是谁的种啊?”
    “这姑娘,飞上枝头了!到大上海去了!看不上咱们这的人,”妇女主任阴阳怪气的说,“估计是外面学校里,哪个野小子的种!”
    女人何苦难为女人!
    这时候,因为老李的救治,蒋春妮已经幽幽转醒,虚弱的看着眼前的人。
    “春妮啊!”书记又问了一句,“这是谁的种啊?”
    蒋春妮环顾四周,有幸灾乐祸的,有痛不欲生的,有关心则乱的,有好奇作怪的,不一而足,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心思。
    她伸出手指,虚弱的在人群中指着,绕了一圈。
    人们都忐忑不安,也非常好奇,蒋春妮,会指向谁?
    蒋春妮的手指停了,停在了一个人的身上。
    所有人的眼光都落在了那个人的身上。

    蒋春妮,她指的,赫然是老李!

    老李问心无愧,他一辈子没沾过女人,他可没有想到蒋春妮会指向自己,这姑娘,怎么可能把这么大的帽子扣在自己头上?
    妇女主任阴阳怪气的说,“也有可能啊!这孩子要是足月的话,可能是农场,谁的种?是不是,老李?”
    她这话一问,更把老李推成了众矢之的。
    像老李这样的老派人,那可是把清誉看得比生命还要重要!
    他什么也不争,但可不能接着这盆污水!
    老李连忙分辨,“我五十多岁的人了!我不可能干这么丧尽天良的事情啊!春妮!你说啊!你可别瞎整啊!我可没有碰过你啊!”
    蒋春妮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妇女主任接着阴阳怪气,“你们要不是有这档子见不得人的事儿,你能把她送到上海吗?”
    “春妮去上海,是因为她自己用功啊!跟我没有什么关系!我教哪个孩子都是尽心尽力的啊!”老李急得团团转。
    显然,只有一个孩子考上了上海的好大学,他也无形之中得罪了一些人,像妇女主任。
    有些家长,从来是,不管自己孩子,但孩子稍有不如意,就埋怨老师不负责。
    妇女主任,也不管自己的孩子是不是读书的料,算的明白加减乘除不,就一味的埋怨老李,没有把他儿子培养成大学生。
    蒋春妮闭上眼睛,好似又昏迷了一样,不说话,不动,置身事外,仿佛这一切,跟她一点关系都没有。
    老李急着叫蒋嫂,“蒋嫂!你说说话啊!你别光哭着啊!我是被你叫来的啊!”
    蒋嫂只是哭天抢地,根本也没有理老李。
    老李没想到,竟然还真的又摊上这么个事儿,忽然想到了什么,“我给产妇止血,用的是麦角,她大出血太严重,我用的剂量稍微多点,麦角容易让人产生幻觉!她在胡言乱语!”
    蒋春妮眼皮都没有抬一下。
    “等明天天亮了!”老李急着,“她醒了,她就能证明我的清白了!”

    是夜,整个农场都是闹腾而沸腾的。
    群情激动。
    农场里的第一个大学生,飞出的金凤凰,竟然在家里生下了一个孩子!
    而且,她指证了经手人是老李,农场的老师,赤脚医生!
    家家户户议论纷纷。
    农场书记,决定先让所有人都各回各家,要不然,丢的是整个农场的人,太不像话了,让两个做事稳当的老太太留在蒋嫂家中,帮忙照顾蒋春妮和新生儿。
    蒋嫂状态太不稳定了。
    两个青壮年,把老李押解回他自己的房子,严加看管。
    蒋春妮是整个农场未婚青年的心中女神,那两个看管老李的人,看着老李就有气,认为这个半老头子诱骗了纯洁的女神。
    他们在老李的破房子里,把老李暴打了一顿,打得他鼻青脸肿,伤筋动骨,又不解恨,还把他吊在了房梁上。
    老李一把老骨头,差点在那晚上,被折磨得零碎。
    他只是期待着,赶快天亮!
    天亮了!
    他就可以沉冤得雪了!
    只要蒋春妮清醒了,她就可以指证,自己不是婴儿的父亲!
    家世清白,比什么都重要!

    但是没有想到,第二天早上,他满面血痕的被拖去蒋春妮家中的时候。
    蒋春妮已经醒了,虽然脸色苍白,楚楚可怜,但是很清醒。
    农场书记又重复了一遍问题。
    蒋春妮躺在床上,很清醒的回答,“是李老师的!”
    老李简直不相信自己的耳朵。
    “是他的!”蒋春妮哽咽着又重复一边,失声痛哭。
    8.大爱无疆
    她显得那么可怜,那么真实,她那么娇弱无助的样子,让多少人摩拳擦掌。
    那时候,老李只觉得自己的世界又一次轰然倒塌了。
    他不知道蒋春妮到底什么心态!
    那一阵子,年过百半的他,拖着满身的伤痕,在人民的唾弃和鄙夷中,苟且偷生。
    家破人亡、背井离乡,没有打败他,十年浩劫,他坚强的活下来了,但是那时候,他太想自杀了!
    但是,他没有死成。
    蒋春妮生下孩子的第三天,蒋嫂受不住打击,跳进了冰河的冰窟窿里自杀身亡。
    半个月后,蒋春妮悄悄离开了农场,把孩子放在了老李的门前。
    那孩子只裹着一条薄薄的被子,还没有断奶的孩子,被冻得小脸通红,呼吸微弱。

    盛夏的风,有点冷。

    “她是一个狠心的人,吉利在我家门口的时候,滴水成冰,我要是再晚出门一会儿,吉利就没了,”老人说,“我受尽白眼,但是孩子是无辜的,没有产妇肯给吉利一口奶喝,吉利妈妈那时候太漂亮,也喜欢男人围着自己转,年轻媳妇,不喜欢她,也正常,我用米汤和鸡蛋水喂吉利,吉利小时候,身体不好,可能跟没有喝母乳有关系。”
    “蒋春妮,就再也没有出现过?”丁忧问。
    老人摇摇头,“吉利十岁的时候,蒋春妮忽然出现在农场,她要带走吉利,带吉利去美国,我已经老了,而且没有什么收入来源,农场又地处偏远,蒋春妮怎么说,也是吉利的妈妈,吉利已经十岁了,应该有更好的生活……”
    老人想着那年。
    北方的盛夏,黄昏的时候,气温就已经降了下去。
    农场里,到处是绿油油的,李吉利一个人蹲在墙角玩,没有小伙伴肯跟他玩,他们还骂他野种。
    孩子的恶意最伤人。
    老李看着李吉利,很难受,他没有办法给这个孩子一个健康的生活环境,也给不了他一个充裕的物质。
    他想让这个孩子上大学,但是,他一贫如洗,身上穿着的衣服,都补丁摞补丁,但是,如果不通过读书,离开农场这个鬼地方,李吉利,就会一直生活在鄙视与白眼里。
    这个孩子是他带大的,宽厚老实,老李心里都有些埋怨自己,要是这个孩子能像他妈妈那样,也未尝不是好事。
    改革开放将近,社会日新月异,有心眼、有野心、有闯进的人,才能走出去。
    天色已晚,老李愁着,打算叫李吉利回家吃饭。
    但这时候,一辆桑塔纳在农场的土路上,从远处飞驰而来。
    那个年代,桑塔纳轿车的出现,能轰动整个农场。
    轿车停在了老李的破房子前面,农场的人,都从家里跑出来了,伸着脖子,往老李家这边看热闹。
    李吉利那时候,是一个清秀的男孩,很害怕的躲在老李身后。
    轿车停了半晌,就像电影前的开场一样,故事被万众期待,农场的人,也期待着轿车里的人下来。
    可能很多人都喜欢这种万众瞩目,千呼万唤的感觉。
    轿车的后门打开了,一个穿着时髦,气质高贵的年轻女人从车上走下来,还踩着粗高跟皮鞋,她跟一个仙女似的,与整个农场格格不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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