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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恐怖推理]特事科——要不就叫这个名字好了吧~~~~~~~~[第108页] |
作者:铁血阿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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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我是一个才华横溢的人 没有人附和一下吗? |
113. 欧加拉把话筒关闭,这样,顾永贞就听不到她和丁忧的说话。 丁忧在欧加拉的指导下,把LV的五金给放大了,要不然,她也不知道什么是五金。 “你看!一目了然。”欧加拉说。 因为这个LV的主人,实在是怕自己的包被挤压,所以,把那个包抬得很高,几乎到手环的位置了,角度很好,高度也很好,而且,一个人想隐藏起来,千算万算,也算不到一个包上的五金件会把他给暴露了! 丁忧看着五金件上模模糊糊的轮廓,毕竟只是一小块金属上面的反射,不会太清楚,但就这点,也够她认出是什么人了! 丁忧以一种很奇怪的眼神看了一下欧加拉,没说什么,把话筒打开,“顾永贞,注意,不要把眼镜和接收器挤掉。” 欧加拉有点无所适从了,关掉话筒,“忧忧,你没有什么想说的吗?” “车上人太多了。”丁忧说,把话筒打开,“顾永贞,这辆车一直报错了站名,你下站就要下车了,往车尾去,要不然的话,你下不了车。” “知道了。”顾永贞说,现在旁边的人,都惊恐的看着他,怕他会不会做出什么恐怖的事情,因为一个衣着邋遢寒酸的人,还自言自语着,很像有精神问题啊! 有精神问题的人,或者想要报复社会的人,是很危险的! 所以,顾永贞往后去的时候,还挺轻松的,因为其他乘客宁可挤着别人,也不想挨到顾永贞。 顾永贞穿过了一条小胡同,倒是挺熟悉的找到了什刹海古玩市场,果然这种地方都是赶早不赶晚,人还不少,两边的小铺面之外,也有好多摆地摊的,人来人往的,每个铺面和地摊之前都有零零星星的人驻足,但一站就半天,也没见买什么,果然这种买卖,要么不开张,开张吃三年。 顾永贞倒是没有着急去找东西,而是进了一家早点摊,要了一碗豆浆和一张油饼。 他是点了半天才定了这两个,一直抠抠搜搜的问老板,豆浆多少钱,粥多少钱,油条多少钱,油饼多少钱,豆腐脑多少钱…… 豆腐脑比豆浆贵一块钱,豆浆比白粥贵五毛钱,白粥里面要是加咸菜的话,就要加两毛钱,一根油条比一张油饼便宜三毛钱,但是油饼比油条用的面粉多…… 顾永贞在那里抠抠搜搜的算了半天,终于确定了是一碗白粥加上一张油饼,竟然还弄到了一小碟咸菜。 老板都快烦死他了,欧加拉觉得难以置信的无聊。 顾永贞到底是在干什么啊! |
顾永贞细细的把白粥、油饼、咸菜吃的干干净净,差点就舔盘子了,从军大衣的口袋里掏出一堆破破烂烂的毛毛角角,抠抠搜搜数了好几遍,才给了老板。 “难以置信,顾先生,你到底是在扮演什么样的一个角色?”欧加拉问。 “寒酸一些,就不会被骗了。”顾永贞说道。 “电话给我。”丁忧对欧加拉说。 “你要找什么人?”欧加拉问她。 “徐敬。”丁忧说。 欧加拉赶忙把话筒关上,惊讶的看着丁忧,“为什么?” “你知道概率吗?”丁忧问欧加拉,“大量重复试验中出现频率非常低的事件称之为小概率事件,我认为在自然条件下,顾永贞和徐敬在同一辆公交车上是小概率事件,小概率事件可以推测为不可能,那么,我认为他们两个在同一辆公交车上除了偶然这个不可能的解释之外,有一个更合理的解释是,徐敬在跟踪顾永贞。” “跟踪?是吧!”欧加拉说,“我也认为徐敬应该是在跟踪顾永贞,但是他既然选择跟踪顾永贞,而没有直接找顾永贞,肯定是有某些方面的打算的,甚至是不得已的苦衷,你自己知道他在跟踪顾永贞就可以了啊!为什么一定要追根溯源呢?打他电话干什么?” “我不打电话问他,我如何才能知道他为什么跟踪顾永贞啊?”丁忧说,拿过欧加拉的手机,欧加拉其实已经把徐敬的号码找出来了,丁忧直接拨通过去。 现在丁忧的生活也跟史前人类差不多,没有手机,没有对外联络。 电话很快被接通,“你好,欧加拉。” 听徐敬说话, 有一种想敬礼的冲动。 “我是丁忧,”丁忧说,“你为什么跟踪顾永贞?” 欧加拉无言以对,因为她觉得,大家都很熟的啦!问问题之前,是需要寒暄的吧? 但是丁忧也够开门见山的了!不对!她还是有寒暄的,至少她说自己是谁了! “丁医生,你好,我有一样东西,要交给你。”徐敬说,他们两个沟通倒是很方便干脆。 “直接送给我。”丁忧说,“你知道我在哪里。” “好的,丁医生。”徐敬答应得也很干脆。 但是不对啊! 他要是只是想给丁忧送东西的话,那就直接找丁忧就可以了,没有必要跟踪顾永贞啊! |
丁忧真是没有废话,很干脆的把电话撂了。 欧加拉看着她,提点了一句,“徐敬小朋友没有回答你的问题啊。” “什么问题?”丁忧问。 “他既然知道你在哪里,直接给你送东西就可以了,为什么要跟着小顾?”欧加拉说道。 “是的,”丁忧好像思索了一会儿,“哦。” 于是她又把电话打了回去,问道,“你为什么跟踪顾永贞?” 欧加拉觉得自从海港城之后,丁忧的脑回路比以前还要奇怪,以前是总走相反的方向,现在是绕着圈了,真不知道她之后经历了什么。 “丁医生,”徐敬在那边回答,“许先生要求的。” “哦。”丁忧又把电话撂了。 看来许靖南还真是日理万机啊!方方面面都要顾全。 “许先生为什么让徐敬跟踪小顾?”欧加拉问道。 “不想知道。”丁忧回答,这回倒是很干脆。 只见顾永贞在一排地摊之间,像老年人一样窸窸窣窣,步履蹒跚的走着,动辄就蹲下在地摊上翻检,挑了好久,畏畏缩缩的问着摊贩,“老板,这本怎么卖啊?” 摊贩没精打采的伸出三根手指,“没开张呢!” 顾永贞很娴熟的回了两根手指,“手头不宽裕!挺想买的!” 摊贩迟疑了一下,略点点头,“开个张吧!便宜你了!” 顾永贞连忙哆哆嗦嗦的从口袋里面掏出两张十元大票,哆哆嗦嗦的递给老板,把旧书细细的收藏起来。 就在这时候,不远处有吵吵闹闹的声音传来,看着很是热闹,顾永贞就小碎步走了过去看热闹。 原来是有三五个人聚在一个门脸还不错的店铺门口,其中还有两个外国人,其中一个年纪较大的外国人,穿着倒是人模狗样的,拿着一个瓷瓶,跟旁边的人叽里呱啦的说着什么。 一个年轻的中国人,应该是接待人员,听着外国人叽里呱啦完事儿后,对着老板说,“西德先生很喜欢你的这个瓷瓶,想问问你这个瓷瓶的价格。” 老板一看,真是肥羊送上门挨宰啊!眉开眼笑的就伸出了一个手指头。 这是行话,不说多少,靠你猜,看你是猜多少,猜一块也行,一千也行,一万也行,就是猜一亿都可以,老板可以看顾客的回应,来猜测这个人是一个真懂行的,还是就是一个挨宰的菜鸟。 就像刚才,顾永贞算是很懂行的,因为他没有用语言回答,而是用手指头回应,最后还只给了二十块钱,他淘的那本书,老板二十块钱卖出去,真是肉疼,但不卖的话,又不能开张,买东西的人最忌讳不开张。 “一万?”接待人员说道,“老板!你这太贵了!为了中美两国的身后友谊和两国文化的良好交流,你也不能这么狮子大开口啊!” 我去!宰的就是你们这样的人! 老板很为难的说道,“老弟啊!你这诚心不让我做生意啊!这不是一万!是十万!” 顾永贞看热闹卖呆,嘀咕着,“穿着这样,还带着洋鬼子来,摆明了就是来挨宰的,不宰你宰谁啊!” |
“十万?”接待人员吃惊道,“这什么东西啊!就一个瓶子,怎么能这么贵啊!” 那老板开始口若悬河的说起来,“老弟!你可真没有这位洋大哥识货啊!这可不是什么瓶子!这是康熙爷年间,景德镇烧制的上好官瓷,给皇宫进贡的!下面还有还有康熙爷的朱漆落款呢!你看这质地多细密!你听这声音,多清脆!康熙爷当年得了这瓷瓶,可是赞不绝口,当时平三藩,定吐蕃,康熙爷论功行赏,赏给了韦爵爷一个瓷瓶!韦爵爷可是专门定做了一个纯金架子供奉这个瓷瓶……” 这老板不只是能忽悠人,而且,武侠小说也看多了,连韦爵爷都出来了,但没想到,这世界上真不缺人傻钱多的,那一群人,还真的叫老板忽悠得一愣一愣的。 最后,那个外国人,在接待人员不懈的帮助下,终于用八万把瓷瓶买走了。 果然干这行的,三年不开张,开张吃三年啊! “你知道这些人是谁吗?”丁忧问欧加拉。 |
114. “什么康熙年间的?真会开玩笑,胡说八道,我这么远看过去,都知道是民国的时候,上海烧制的仿古的瓷器,当时都不值几个钱,放到现在,最多也就五百块钱!”顾永贞嘀咕着,“知道我为什么打扮成这样出来了吧?就是为了不被宰!” 顾永贞看到那个外国人冤大头一样被宰了,就特别认可自己的乔装出行的方式,一路上一直在碎碎念,一边找东西,一边碎碎念。 “一般这种地方,出货不是很快的啊,洋人看中了,怎么也不能当场就买啊,当场就买不是挨宰嘛,而且最忌讳的是,一看就是不懂行的人,不能表现出很喜欢的样子,要不然,人家就会认为奇货可居,会漫天要价的!应该第二天,派一个人过来,乔装打扮一下,打扮成我这样的就可以,这没有什么丢人不丢人的,看人不能以貌取人,年轻人总是喜欢以貌取人,这是不对的,看人要看人的内在,内在的好坏,可不是通过外表就能判断的,第二天再来买嘛,而且应该带一个懂行的,就不会被仿品给宰了……” |
“貌由心生,”欧加拉笑道,“我觉得一个长得好的人,怎么也不会太坏。有钱的,长得帅的,人品都不会差。” 看来,她就是一个以貌取人的人啊! “你买的是什么?买好了吗?”丁忧问。 “《京都要略》。”顾永贞说道,“我买的是这本书,这是一个民国的满清遗少,化名观塘居士写的一个旅游纪略,介绍了一些老北京的旅游景点的典故,耳熟能详的有故宫、颐和园等等,上面还有一篇春熙湖传奇,可能有用吧,我再逛一逛,看看有没有其他的,中午在这里吃个饭,在回去,好不好?” “你还真是乐不思蜀了啊!”欧加拉笑道,“我送忧忧去医院复查,顺便下午去接你们,好不好?” “我为什么要去医院?”这回又是丁忧这边翘尾巴了,“我昨天上午才出院!” “我只是遵照医嘱而已,我不知道为什么,你是医生,你知道吗?”欧加拉问丁忧。 丁忧低头思索了一下,“哦,我知道了,不是复查,是去讨论病情。” “讨论什么病情?”欧加拉问,“你的病情吗?” 丁忧摇摇头,“不是我的,是那个心脏起搏器的手术,那两个外国专家已经到了,所以,我也最好去一下。刚才买瓷瓶的就是其中的一个奥利文·西德。” “有些似成相识的感觉。”欧加拉说道。 “他曾经请过伏都巫师对我驱魔,也曾经发过誓,说再也不踏足中国。”丁忧说道,“我不知道他为什么过来了。” “我想起来了!他是新纪元的人!”欧加拉说,“为什么新纪元总是阴魂不散呢?忧忧,奥利文·西德去的话,你方便过去吗?” 丁忧沉吟了一会儿,“相较于外国专家和中国专家,我更倾向于中国专家,对于奥利文·西德和梁小刀,我更倾向于梁小刀主刀,如果我在场的话,我很大程度影响奥利文·西德的发挥,所以,我必须去。” “病人到了吗?今天就要做手术吗?是不是太急了?”欧加拉问道。 “只是讨论病情。”丁忧说,“我们走吧。” |
“奥利文·西德发誓不踏足中国,现在过来了,只是为了一个手术吗?我觉得其中必有隐情。”欧加拉一边开车,一边说。 丁忧抱着电脑看着顾永贞的视野,“你知道的。” 你知道的? 欧加拉有点没有懂丁忧的意思,“我知道什么?” “你知道好多的。”丁忧淡淡的说,“你和新纪元的李肆龙联系过,你和唐家林一直保持联系,你和许靖南也一直保持联系,所以,你知道好多的呢。” 欧加拉神色一变,“你都知道,我和这几个男人一直联系,那你知道的比我知道的多好多啊!你可是更深藏不露啊!但是你怎么做到的啊?你一直在我眼皮子底下,要么在医院,要么在别墅,都是我的地盘,你还能监视到我,你怎么做到的?” “不告诉你。”丁忧看着电脑说,很欠揍的语气。 “喂!不能推心置腹,坦诚相待吗?”欧加拉问。 “不能。”丁忧果然还是一副欠揍的语气,“新纪元威胁你了?” “我是一个富有的商人,他们威胁不到我。我能解决任何用钱能解决的问题。”欧加拉说,还是很有底气的。 “嗯,可以,把春熙湖买下来。”丁忧淡淡的说,好像吃大户啊! “诶!”欧加拉幽然的叹了气,“你也不看好我啊,你也认为我只能解决用钱能解决的问题。” “嗯。”丁忧非常漫不经心的回答。 欧加拉不再说什么,专心开车。 “只损失金钱,就不算大事儿。”丁忧忽然说。 “什么意思?”欧加拉问道。 “你们只会损失金钱,不会有其他的附加伤害。”丁忧说。 “?”欧加拉想了想,忽然展颜,会心一笑,侧过神,吧唧一下,在丁忧脸颊上亲了一口,“承蒙吉言,我发现,忧忧,你真是一个有趣的人的啊!我认为你聪明绝顶的时候,你总会做一些事情,让人大跌眼镜,我要是认为你单纯幼稚的时候,你又会做一些高深莫测的事情,你真是让人捉摸不透啊!的确,只是财富受损,那根本就不叫什么事儿,维尔斯坦因家族,大起大落,财富可以再次积累的嘛!” 虽然美人方泽,但是丁忧的表情苦不堪言。 |
顾永贞优哉游哉的在什刹海闲逛,自言自语着,“这边下午就没有人了,要不然,我去医院找你们吧!也不是很远!” “都可以,你看自己方便吧,”欧加拉说,“我觉得忧忧的病情讨论,不一定会讨论到什么时候,他们都是兢兢业业,宵衣旰食的人,可能会半夜三更也结束不了,我们都在医院等她吧!” “夫人,宵衣旰食是形容皇帝的。”顾永贞很闲的说道。 “要不然,日理万机?”欧加拉问道。 “夫人,严格说来,那也是形容皇帝的。”顾永贞说道,“哎呀!我又看到一个好东西,我去淘一淘。夫人,一定要照顾好我侄孙女啊!” 欧加拉抬眼看了一下,“白日见鬼了!” 会议室里面,好多人都围着奥利文·西德买的瓷瓶看来看去,反正大家都不懂行,说这个瓷瓶是十万买来的,就越看越觉得贵重,心理暗示而已。 奥利文·西德自己也觉得好像买了一个很有价值的古董似的,非常怡然自得。 “去!就这玩意,这么贵?这是能吃能喝,还是能延年益寿啊?看一看,能多活十年咋地?这么贵!”梁小刀看着瓷瓶,相当接地气的说道。 “艺术品的价值在于它的历史和背后的故事!”奥利文·西德叽呱叽呱的说着,旁边的翻译很带入感情的翻译。 …… |
这时候,丁忧从门外推门进来。 梁小刀看着她进来了,说道,“你还真掐点来啊!人到齐了,就讨论吧!给你介绍一下,这两位是外国专家,奥利文·西德医生和……” 一直很怡然自得的奥利文·西德看着丁忧进来,忽然脸色煞白,躲在了梁小刀身后,他本身就是一个身材高大的白胡子老头,梁小刀也是五大三粗的,他这么仿佛娇俏羞涩的往梁小刀身后躲,竟然有一种不可名状的和谐感,仿佛两只北极熊在玩耍一样。 欧加拉所谓的白日见鬼,就是指的奥利文·西德见到丁忧的状态。 因为会议材料都在梁小刀手里面,所以丁忧就往梁小刀那里走,奥利文·西德就一个劲儿的往梁小刀身后缩,还拽着梁小刀的衣服,弄得梁小刀也莫名其妙的,“干嘛啊!大老爷们的,躲什么躲啊!见鬼了啊?” 奥利文·西德胳膊一抖,把瓷瓶碰倒了。 丁忧眼明手快的接住,说道,“小心放好,十万人民币呢。” 她说的是英语,不需要翻译。 奥利文·西德胆怯的嘟囔着,“魔鬼!撒旦!巫师!邪灵!你一直在注视着我!你一直没有放过我!你一直在关注我!你知道我用多少钱买了这个古董!” 丁忧很奇怪的看着他,“你对我来说,没有任何吸引力,我不会关注你的,除非你闯入我的视野。” 说着,她从梁小刀手里面接过会议材料,找了一个地方坐下,翻看起来,一言不发。 “哎!哎!哥们儿!”梁小刀捅咕着奥利文·西德,说道,“你别跟一个小媳妇似的,你总抓着我干嘛?一会儿,我老婆也进来!她看到了,误会了就不好了!” 奥利文·西德刚要从梁小刀身后出来,丁忧一抬眼,漫无目的的看过来,他就又躲了回去,弄得梁小刀是不厌其烦了,“你说你长这么大个个子!也这么一把年纪了!怎么跟一个小娘皮似的啊!” 那个翻译真是敬业,连小娘皮都翻译成了BabyGirl。 欧加拉很优雅的坐在丁忧身边,微笑着侧头低声问,“你怎么把人吓成那个样子了。” |
颤抖吧! 人类! |
我这个ID好像不好用了。 |
115. 过了好久,欧加拉后悔跟着进来了,她有些昏昏欲睡,而且,虽然她刚刚进来的时候很惊艳,但是,当大家开始讨论的时候,就再也没有什么人偷窥她的美色了。 尤其是,丁忧自从坐下之后,就再也没有说过一句话,别人吵得热火朝天的时候,她也只是抬头看一眼而已,一句话不说。 欧加拉实在是无聊,呆了一个小时就出去了,后来,她很庆幸自己出去了,因为那个枯燥乏味的会议好漫长,进行到了深夜。 “我没有什么要说的。”丁忧说道,“我只是表态,我个人十分倾向于梁小刀医生主刀。” 梁小刀倒是一点也不谦虚,洋洋得意的表情马上写在了脸上。 “凭什么?”奥利文·西德怒道。 “哦,”丁忧看了一眼,奥利文·西德,“我认为梁小刀在心外科手术上的临床经验和精准度要高于你,他一直都是第一线的临床医生,而你后期过于偏重理论研究,临床经验少。还有,我决定,手术的时候,我会在手术室,而不是观察室,这点,也会对你的发挥有影响。” 梁小刀更加的洋洋得意。 奥利文·西德怒道,“撒旦!魔鬼!上帝会收服你!上帝会让你下地狱!” 丁忧皱了皱眉,看着他。 奥利文·西德好不容易雄起了一把,又躲在了梁小刀身后,搞得梁小刀老婆何莉莉瞪了好几眼。 就在这时候,欧加拉忽然急冲冲的闯进来,拉着丁忧,低声说道,“快出来,有急事!十万火急!” “什么事儿?”丁忧非常笃定的,慢悠悠的站起来,再次重复了一下,说道,“我赞成这次手术应该由梁小刀医生主刀。” 然后,她才慢悠悠的走出去。 |
顾永贞已经换了一副,脱了军大衣,换上了他之前的老头羽绒服,他旁边是徐敬,穿着短款的褐色羽绒服和深色牛仔裤。 “丁医生。”徐敬问好。 “东西不用给我,”丁忧说道,“去里面给奥利文·西德。” 她都没看,知道什么东西吗? “不行,丁医生,我必须给你,”徐敬说道,“然后你可以给别人。” “好吧。”丁忧说,把手伸出来。 “事情分轻重缓急!先看新闻!”欧加拉把几个人都赶进了一个空着的休息室中,把电视打开。 电视里面正轮番播放新闻。 “东西给我,徐敬。”丁忧对徐敬说。 徐敬拉开羽绒服,先从脖子上取下一个钥匙,又撸起袖子,露出手腕,原来他的手腕上绑着一根铁链,铁链上还有一个小盒子,徐敬用钥匙把盒子打开,松开铁链,把盒子和铁链都从自己的手腕上取下来,把盒子递给丁忧。 什么东西?弄得这么保密的样子。 丁忧漫不经心的把盒子一扣,把里面的东西倒出来,握在手里,慢悠悠的往外走,把门打开,正好奥利文·西德和梁小刀他们从会议室里出来,丁忧就招了招手,奥利文·西德脸吓得煞白,梁小刀以为丁忧是找他,就要走过来,但是丁忧摇了摇头,指了指奥利文·西德。 奥利文·西德没有动弹,不敢过来。 但是丁忧也懒得等他,手一张开,一个小东西咕噜咕噜的滚到了地上。 奥利文·西德,一看地上滚动的东西,大惊失色,连忙一个箭步扑上来,趴在地上把东西捡起来,真难得这么大的年纪了,身手还那么的好。 丁忧没说什么,转身回到休息室,坐在了轮椅上,看着前面的墙壁,也没有看电视,不知道在想什么。 “忧忧!看电视!看新闻啊!”欧加拉提醒丁忧。 |
新闻上是熊熊烈火,直升机都在扑救,但是目前为止还没有阻止火势蔓延,上面说,火势太大,不能扑救,只能让火烧到森林防火隔离带,然后自然熄灭。 “你们早就知道了,还看什么啊?”丁忧问道,有气无力的样子。 “大兴安岭森林大火,处于中俄边境地带,俄罗斯境内的火势较之中国更加严重……”顾永贞照着电视的字幕念着,只不过他念的比较慢,因为简体字,他不是很熟悉。 “你也早就知道了?是不是?”欧加拉问道。 “冬天比较容易着火,所以要做好防火,火势蔓延这么快,可能跟防火间距过近有关。”丁忧说。 “丁医生。”徐敬说道,“第五二人死于这场森林大火,其中还有几个人,但是没有确定身份。” “哦。”丁忧非常淡定的回答,看向欧加拉,问道,“我们可以回去了吗?” “唐家林和李肆龙都想和你谈一谈,见不见?”欧加拉问道。 “如果可以选择的话,不见,我现在打人的话,有点打不动。”丁忧说道。 “火是你放的吗?”顾永贞忽然问道。 “不是啊。”丁忧回答。 “那为什么这些人都想找你?”顾永贞又问。 “1942年6月,你做了什么?”丁忧问他。 顾永贞神色大变,颤声说道,“不是吧?” 丁忧点点头,说道,“是的。” “我已经云里雾里的了!你们能不能说得清楚点?”欧加拉问道。 “我要回去,然后要葡萄糖。”丁忧说。 |
“我非常后悔我当时的选择。”顾永贞坐在沙发上,用手揪着衣角,痛定思痛的说道,“如果可以选择,我绝对不会这么做的!” 欧加拉很优雅的坐在沙发,双腿紧闭斜放着,脚背几乎与小腿平行,她已经取消掉了今晚的一切的安排,但是丁忧不厌其烦的提醒她要买春熙湖。 丁忧喝着糖水,徐敬就跟一个保镖似的杵着。 顾永贞继续说,“我是我们家九代单传的独子,我决定参军的时候,家里面是一千个一万个不同意,但挡不住我的赤子之心,视死如归,我是在学校的时候偷跑出来的,当时我们同一个老乡会的朋友是黄埔军校的学生,号召我们在祖国生死存亡的时刻,不能毫无斗志,一定要走上正面战场,为自己在水深火热的国家尽自己最大的努力……我受到他的感染,就义无反顾的走上了战场,那时候是偷偷去的,家里面不同意的啊!但是在临行前一天,我收到了 ,那封信是我远在美利坚的表哥丁诫诚寄给我的,但是信里面没有任何文字的东西,只有一幅画,而且还是简笔画,就像是用炭笔画出来的一样,跟丰子恺的儿童漫画画风很像,我不知道表哥给我寄来一幅画是什么意思,而我当时已经准备马上偷偷跑去参军了,又不敢发电报或者打电话问他,怕打草惊蛇,让家里面的人知道了,我就跑不掉了,我就偷偷的把那幅画带走了,打算到了战场,有机会再联系表哥,问问他,给我的那幅画是什么意思,但到了战场上,我才发现,现实永远要比我一腔热血的想象要严峻很多,其实,很惭愧,我虽然有着为国家付出的理想,但我其实一直没有打过仗,没有真刀真枪的在战场上对抗过敌人。因为我读书识字,又会一些外文,所以作为随军翻译和医疗官被派上了中缅战场,主要还是在后方,第一路军在缅甸作战失利后,我部遵照命令途径野人山退守云南,而没有跟着另一部分人退到印度兰姆伽,第一路军绝大部分人员死亡,不是在战场上,而是在野人山中,当时正好是雨季,连当地土著对于雨季穿越野人山都畏之如虎,但是我们都归心似箭,希望能尽快回到云南,就义无反顾的踏上了漫漫征程,在野人山中的行进,非常艰难,洪水、疾病吞噬了很多人的生命,最开始的时候,行军队伍放弃了大炮等辎重,后来又放弃了沉重的补给,疟疾横行,我作为医疗官也束手无策,因为已经没有药物了,在行进中,经常会出现七八个人睡在树下,但是第二天,只有一个人还活着的情况,最开始的时候,我们还会掩埋这些同袍的尸体,但是后来,死亡的人越来越多,活着的人越来越少,我们已经没有人力来掩埋这些客死他乡的人,只能麻木的继续前进,我很悲观消极的想,我走上了战场,却没有打死过一个敌人,就要死在撤退的路上吗?我还曾经看到过日本人留下的火灶,一口大锅里面煮着肉,旁边是剃了肉的骨架,是人的骨架,他们已经开始吃人了。对于人吃人的惨剧,我更加不寒而栗,我很担心,我某一天,会被吃掉,那时候,我已经有了厌世的念头了。直到一天,我和一些同袍们,到了一处地方,我忽然发现,这处地方很眼熟,我忽然想到了,那里就是表哥丁诫诚在我参军的前一天,给我寄的信里面的画上面画的!当夜,我们就在那里休整,我努力回忆,想着表哥为什么给我寄了 ,信上却画了我几年后会遇到的地方?” 顾永贞忽然不再说话了。 “他把你送到了时间漩涡中。”丁忧说。 “那是一个生不如死的地方。”顾永贞说道。 |
有人看没有? 没人就算了。 有人就快夸我。 |
116. “继续。”丁忧淡淡的说。 顾永贞非常委屈的看着丁忧,就像摔倒没有人扶的小孩子一样,“我年复一年,日复一日的重复过着同一天,我在树干上刻下划痕,用来记日子,但是第二天早上,划痕总会消失不见,如果说,很多的人生活都是单调重复平淡无奇的,重复着过同一天没有什么问题!但是!我们不一样!我们又累又饿,长途跋涉,奄奄一息,我有一个同袍,手臂被刀砍伤了,引发了破伤风,手臂溃烂得都能看到白骨,上面生满了蠕动的蛆虫,而且他也感染了痢疾,身体非常虚弱,快要跟不上我们了,他就一直央求他的班长,让他的班长把他枪杀了,但是同生共死过的班长下不去手,就一直僵持着,直到我们迷失的那一天晚上,他抱着班长的大腿,嘴巴含着枪口,眼泪汪汪的看着班长,班长一咬牙,打了步枪,我看到我的同袍,整个天灵盖被掀了起来,脑浆和鲜血迸溅到地上……你知不知道,对于其他人来说,那只是重复的一天,他们没有之前的记忆,他们每天过的都是新的一天,但是对于我来说!我要目睹他们的每一天!” “为什么?”丁忧问,“除了你之外的所有人,都是过着同一天,他们的一天是循环反复的,但是他们本人并不知道,而你,就像一个旁观者一样,虽然时间在你身上也是静止的,但你知道,发生在其他人身上的事情,而且,虽然你们的时间是静止的,但是外面的时间没有静止,所以,你们每天过的生活,并不是一模一样的。” “是,但是如果没有外部力量突然闯入的话,每天的生活都是一样的,有一次,我实在是不知道那是什么时候,有两个像是野人一样的东西在夜里闯了进来,把我们的一个人掳走了,我们能听见树林子里面的惨叫,但是第二天,这个被掳走的人,还是在的。” “如果时间是重复的,那么总会有一个时间节点吧?在这个节点上,时间循环。你对于这个时间节点有没有印象?”丁忧问。 “什么意思?”顾永贞反问,“我总是会有那么一瞬间的恍惚,然后苦不堪言的遭遇就又开始重复了!因为我也没有机会问表哥,为什么要送我进入这个时间漩涡,但是我猜测,可能是因为我家九代单传,所以,他不忍心让我客死他乡,但是我也非常感谢你,侄孙女,你真的是救我,和我的同袍们出了苦海!” “多少人的希望长生不死,青春永驻?但是这都建立在可以醉生梦死,尽情享乐的前提下,如果一个人因为贫穷、衰老、疾病而生不如死,那还不如早死早超生呢。”欧加拉说道,“我们为什么不会来说一下大兴安岭大火呢?” “火不是我放的。”丁忧很干脆的说道,“没了。” 欧加拉眼波流转,问徐敬,“许先生呢?一日不见如隔三秋,甚是想念他。” “不能说。”徐敬回答。 欧加拉又转回到丁忧脸上,“忧忧,我们可是肝胆相照的啊!” “火真的不是我放的。”丁忧回答。 |
欧加拉苦笑,“你们知道吗?在着火区域的一片山体里面,有维尔斯坦因家族的一个绝密仓库,里面存放的都是价值连城的珍宝和文物,有十二幅梵高的画,有二十幅莫奈的画,有许多青铜器和瓷器,还有很多工艺品……真是价值连城……这一把火着起来,连青铜器都报废了!维尔斯坦因家再有钱,还是有点,非常肉疼啊!” “纳粹。”丁忧忽然说。 “纳粹?”欧加拉说道,“我是商人,商人重利。” “那些都是纳粹的宝藏。而且,我不知道艺术品和古董的价值。”丁忧说。 “我也不懂,但没有关系,我只知道一幅画可以卖出三千万美金,还有很多人买。”欧加拉说,看着丁忧,惊呼道,“你是在笑吗?你怎么可以这么幸灾乐祸?” 丁忧嘴角刚才抽动了一下,所以被目光敏锐的欧加拉捕捉到了,但是她没有回答欧加拉的问题,而是反问了一个问题,“仓库谁选的地址?世界这么大,你们没有必要一定要把仓库修建在那里。” 欧加拉沉默了一下,默然道,“忧忧,你要知道,继承者们的想法与创业者的初衷总是背道而驰的。” “你们两个在打什么机锋啊?”顾永贞多嘴问道。 欧加拉笑了笑,说道,“都不知道应该从何说起了!仓库选址是我的外祖父拍板决定的,但他只是遵从自己父亲的遗愿,但现在,我外祖父已经安享晚年,维尔斯坦因家族的真正掌舵人是我的舅父哈斯·维尔斯坦因,他一直决定仓库选在那里,不是非常合适,首先远,其次不确定因素太多,他一直想迁址,但外祖父虽然其他事情都已经放手了,但这件事一直不同意,僵持到现在,就出了这么大的篓子,豪门恩怨,一言难尽啊!” 顾永贞倒是挺机灵的,对丁忧说,“不是你自己亲自放的火!也跟你脱不了干系!” 丁忧看着他们两个,“你们毫无证据,只凭揣测,这是不应该的。” “忧忧,你要小心一些,”欧加拉很关心的口吻,“我们家族的传统是金钱至高无上,虽然哈斯舅舅是守成者,而非创业者,但他也是一个非常铁腕的人,曾经有个很聪明的人诈骗了家族一千万欧元,哈斯舅舅没有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而是雇佣了职业杀手,这个人消失在了地球上。” “他不走法律途径,是因为这个钱来路不正,不能走法律途径。”丁忧说,“我们为什么不研究研究春熙湖呢?顾永贞,你买的书有用吗?” 欧加拉的脸色阴晴不定,忽然勉强一笑,“我还有些别的事情要处理,诸位,先告辞了!徐敬,可以开车送我去机场吗?” 去机场? 去机场欧加拉可以自己开车,为什么要让徐敬开车? 而且,她怎么突然决定去机场呢? 顾永贞觉得好像这个话题再谈论下去,似乎不能愉快的玩耍了,连忙像打圆场一样,献宝似的把书拿出来,说道,“《京都要略》第十三章有《春熙湖秘传》,夫人,你要不要看一眼?” |
一个小时之后,门关上了。 顾永贞小心翼翼的问丁忧,“侄孙女,夫人真的走了,我觉得她是不是生气了?我八姐姐和十姐姐有十年没有说话,就是因为八姐姐出嫁的时候,十姐姐偷偷把她的玉镯藏起来了。亲姐妹会因为这件事十年不说话啊!侄孙女,你是不是要反思一下自己的行为啊?而且,你想想,深林里面有多少树木,有多少小动物,小鹿啊,小兔子啊,小驴子啊,小老虎啊,小熊啊……一把火,多少生灵涂炭啊!你也需要反思自己残忍的行为啊……” “火,不是我放的……”丁忧拿着书,终于把书还给了顾永贞,“我看不懂,给我翻译一下。” “这是文言文,你怎么看不懂啊?”顾永贞念着,“时值盛夏,暑热难消……” “翻译。”丁忧非常言简意赅。 顾永贞对于丁忧如此没有文化,相当不屑一顾,“富春丁家是世代书香、名门望族,忠孝礼义,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你怎么这么白丁啊,真是被何家拖累的……” 顾永贞絮絮叨叨,开始没完没了,丁忧听烦了,抬起眼睛,冷冷的瞟了他一眼。 顾永贞立刻一个机灵,尽心尽力的开始把白话文翻译成更加好理解的白话,“那个……,这个作者说,某年某月某日携友人于春熙湖避暑,估计这个某年某月某日应该是夏天吧,要不然冬天也不会避暑,而且估计应该是农历六月左右,那时候最热,春熙湖风景优美,而且清凉可人,作者和朋友不自觉的流连忘返,沉醉在湖光山色之中,忽然之间,明明晴好的天空乌云密布,作者和朋友出门都没有带伞,大雨倾盆而下,把作者和朋友们浇成了落汤鸡,作者和朋友们就开始四处寻找避雨的地方,天上电闪雷鸣,而春熙湖又变得黑漆漆的一片,竟然有一种说不出的古怪和森冷,作者感觉到又冷又累,又饿又渴,正当他们没头苍蝇一般到处乱找的时候,河水汹涌拍岸,狂风暴雨肆虐,他们竟然在漆黑的前方看到了一盏飘摇的红灯笼,众人大喜过望,赶紧朝着红灯笼处赶去,赶到前面一看,发现却是一处水榭船坞,非常有江南风情,但是大门紧闭,作者很担心那里没有人,不能避雨,但还是硬着头皮敲了门,过了许久,他们都等得不耐烦了,门吱呀一声打开了,却是一个鸡皮鹤发的老妪过来开门,作者一行人连忙请求老妪让他们进去避雨,老妪年纪虽然大,但是思维清晰,说话也非常利索,没有犹豫就让众人进了船坞,船坞的装修非常典雅,墙上还挂了一幅栩栩如生的美人拈花的画,此等姿色的女子非常少见,而作者一行人又自许风流,连忙向老妪大厅,画上的女子是谁。” |
我小号的东西,你们是不是不看呢? ok, 那我就复制一下。 我也觉得特事科很好看的,有一个特别之处是不流俗,你们吧,总潜水,也不吱声,就感觉没人看似的,而且我觉得我的特事科反而适合出书,比较正统,缜密,文笔好。 作者:铁血小郎郎 时间:2015-02-28 07:58:00 我最近自信心膨胀了,过两天就开始要低落了,我觉得这是躁郁症的症状。 你们要多夸夸我,我要是开心了,我就让丁医生和许先生滚床单。 |
117. “老妪见惯风月一般,看着众人微笑不语,越是这样,众人心中越是痒痒,更是上杆子问了,老妪开始娓娓道来,话说她本是汉人官家女子,父亲科举出身,也是一个不大不小的官,却是子息微薄,只有她这么一个掌上明珠,难得的是宠爱有加,打小时候起,就没有一个人敢忤逆她的性子,她要上天摘月亮,她父亲就去搬梯子,夜里要吃点心,厨房的人全部都要起来去做,那真是要风得风,要雨得雨,而且,她从小就是一个漂亮的小姑娘,越长大就越发的美丽水灵了,但是,她的好日子却在十四岁那年戛言而止了,她父亲知道自己女儿骄纵,凡事都要依着她,否则的话,一定要闹得个鸡飞狗跳,所以,虽然女儿十分的貌美,但也不敢将她高攀,就怕自己位低权轻,女儿嫁去婆家,没有他可以撑腰,女儿脾气秉性又不好,会被欺辱,所以,她的父亲千挑万选,选中了一个老实厚道的年轻人,这个年轻人的父亲又是自己的下属,这么一来,她父亲也十分满意,觉得她嫁过去,怎么也得像老佛爷一样在婆家被供着,这样多好,就骄纵着,万事称心如意的过一辈子,但没想到好景不长,她刚嫁过去,从夫君到公婆上上下下都供着她,她父亲却出事了,朝廷里面党同伐异,他父亲受到牵连,被发配到宁古塔,她母亲也必须随行,她父亲是耗尽了人脉和关系,才勉勉强强的让她留在了婆家,没有跟着父母去宁古塔受苦。按理说,家道中落,也没有了靠山,她应该变得低眉顺眼些了吧? 不然,她反而因此更加无法无天,蛮不讲理,有恃无恐。莫名的就会让夫君在床边跪上一夜,她夫君要上床,她便大喊大叫,对她夫君拳打脚踢,把她夫君一个老实人脸上挠得都是血印子,粥咸了淡了,就会对婆婆横加指责,甚至把一碗滚烫的粥都扣在婆婆的脸上,公公气不过,训斥她,没想到她直接上去就给公公两个耳光,还要骂婆家忘恩负义、狼心狗肺,欺负她一个孤女,大户人家讲究名声,下人都在下面,谁能忍得住她这么闹腾,公公气得发抖,忍无可忍,命令她的夫君把她拖回屋里去,严令她老实本分的夫君对她施行家法,让她知道如何做一个恪守妇道,三从四德的好女子……” 顾永贞说道这里,竟然脸一红,低头不语。 “继续。”丁忧很奇怪的看着他。 顾永贞吭哧了半天,说道,“下面的……下面的一大段都没有什么用嘛,不说了,好不好?” “有用没用,我自己可以判断,继续说下去。”丁忧很不解风情的说。 |
顾永贞红着脸,接着说,“这位老爷,就是老妪的公公,细细的向儿子传授了家法,这个家法可不是什么好东西,但是作者一行人自诩风流,却也听得津津有味,面红耳赤,想一想,这个老妪这么久也没有说画中美人是谁,这帮人还一点都没有不耐烦,听得还很起劲,总是有些猫腻的嘛!侄孙女,这个,你还是自己看吧,我实在说不出口,你看的时候,我回避一下……” “我看不懂,上面是繁体字。”丁忧很冷酷无情的拒绝了,“接着说。” 顾永贞絮叨起来了,“你让我怎么说嘛!这个貌似游记,其实是一个艳情小说!这是黄色书籍。” “不是家法吗?”丁忧问道。 “所谓家法就是对妇女的兽行,违背妇女意愿的,无视妇女自我精神和需求的,把妇女当为奴隶,蹂躏她们肉体的行为……很反常,很变态!”顾永贞一副义愤填膺的样子,“这段跟剧情一点关系都没有,我们略过,接着往下讲,哎呀呀!真不得了!写了好几页啊!” 丁忧睁着飘忽的眼睛看着他,顾永贞的脸都红到脖子根了,又羞又燥的站在道德的制高点上抨击着。 |
“没想到看似清白的大户人家却是满是男娼女盗,过了几年之后,老妪父亲的死讯从宁古塔传来,老妪顿时觉得了无生趣,她本来老早之前就和一个护院眉来眼去,有过床笫之欢,这个护院也沉迷于她的美色与那什么,对她言听计从,于是老妪让这个护院在外面买了砒霜,她把砒霜涂在了自己身上,尤其是那什么和那什么上,晚上的时候,她的公公和丈夫都被毒死了,她赶紧收拾起细软,找到护院,和护院一起逃了,在逃往的路上,她倒是过了一段时间逍遥的日子,但没想到,没过多久,他们在路上遭遇了土匪,护院为了保护她,被土匪杀了,她被一群土匪那什么了,土匪头子很中意她,就把她留在了寨子里面,供大家玩乐,她也觉得这些土匪,也就是脏了点,臭了点,丑了点,身上多多少少缺了一些零件,也没什么太大问题,大家过得倒也是其乐融融,只不过她的老毛病又犯了,恃宠生娇,竟然跟压寨夫人闹了起来,那压寨夫人可是另一个厉害土匪的女儿,土匪头子也要敬让她三分,怎么能忍得了她在太岁头上动土?压寨夫人一怒之下,把她给剥光了,又让所有人把她那什么了一下,描写得这么细致干什么啊!反正她饱受暴力蹂躏,气息奄奄,然后,压寨夫人干了一件更狠的事情,压寨夫人把她的胸和屁股都割掉了,给她敷好药之后,让她活了下来,然后把她买到了妓院之中,但是她的身体有缺陷,脸也渐渐的衰老了,接不到客人,只能在妓院里面干些从来没有做过的粗活,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她已经麻木了,不知道过了多少年月,忽然有一天清晨,一个人在妓院的柴房找到了她,一般很少有人清晨出现在妓院,姑娘们也都没有起床,留宿的嫖客也还在闷头大睡,这么早来的,只有倒马桶的。然而来的人,却是一个华服的官家女子,虽然打扮金贵,但是面容却很哀愁,官家女子对老妪说,她把她买下了,所以老妪要随着她走,虽然莫名其妙,但老妪却没有怎么惊讶,而是默默的收拾收拾,就跟着官家女子走了,那个官家女子住在一个高宅大院中,这个高宅大院,要比老妪小时候生活的府邸森严宏大许多,在官家女子的介绍下,老妪才知道,这是护国公的府邸,而这个官家女子,是护国公的正福晋,来自遥远的科尔沁大草原的和硕格格,出身高贵,是成吉思汗的后代,是孛儿只斤家族的女人,她十二岁的时候,嫁给了世袭的护国公,那时候,已经年近四十。和硕格格给老妪拨出一个窗明几净的小屋,还让一个手脚麻利的小丫头照顾她的饮食起居,一连几个月,什么活也不让老妪干,每天清晨只是过来看看老妪,和老妪闲聊几句而已。 |
老妪知道和硕格格必然有事,但是和硕格格不说,老妪也不问。 几个月就悄无声息的过去了,老妪的小屋和和硕格格的寝居很近,但是她从来没有见过护国公。 有一天清晨,和硕格格照例来看老妪,看着窗外的落叶,不禁幽幽叹息,说起了自己的身世,她本是草原女子,纵马驰骋,家中万千宠爱,她父亲为她寻觅了一个如意郎君,就是当年威风凛凛、英姿飒爽的护国公,她一直想嫁一个顶天立地的男儿,新婚之夜,钟情于伟岸的护国公,她对于丈夫的倾慕,完全缓解了她千里万里之遥的思乡之苦。 她本以为,虽然她像笼中鸟一样,被囚禁在宏伟的高墙之内,不能在浩瀚的大草原上飞驰,不能在父母膝前承欢,但是,如果能与丈夫相亲相爱,举案齐眉,那么这些牺牲,不值得一提,但没想到,除了新婚之夜草草收场,她和护国公再没有同房过,更没有同床共枕过。 她不知道为什么护国公与她形同陌路,她有苦难言,又不能将夫妻秘事告知远方的父母,这导致她十年无子,她也不可能有孩子,十年之后,护国公以她无子为名,纳了侧福晋,而这位侧福晋,在成为侧福晋的时候,就已经有了一个与护国公的儿子,这个儿子十二岁,这位侧福晋成为侧福晋之前,就是护国公的宠姬,十多年独宠一身,恩宠不息,而这位侧福晋的出身更是不能说的禁忌,隐隐约约好像是护国公父亲的姬妾与兄弟的私生女儿,也有可能是护国公某一个叔叔与女奴的私生女,总之是一个见不得光的出身。 和硕格格说到此处,更是神情落寞,说她现在,不求御夫,但为求子,格格的父亲已经多次表示,希望和硕格格能生下一个儿子,他一定鼎力相助自己的外孙成为下一任护国公。 和硕格格也有此心,因为这多年,她实在是深闺寂寞。 但是她却不知道,她为求子,却有一个更大的灾难等着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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