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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文学]原创悬疑推理小说《通灵悬案》[第2页]

作者:荀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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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景起开酒瓶,给我们三人酒杯倒满,说:“这点儿鬼故事,我听得耳膜都摸出茧子来了,不用你再磨叽。我还以为你有什么最新消息呢?”
    老胖子说:“前边这些都是序幕,这是为了给外地来的大兄弟大妹子解释一下来龙去脉。最新的消息,你还真不知道……”
    老景倒酒的手顿住了:“哦,你说说,我听听。”
    “二鬼子,就靠低保过日子,紧巴巴抠搜搜的,你知道的。”老胖子思忖着说:“但是,前几天,有人看见二鬼子在储蓄所存了一笔钱。”
    “哦,多少?谁看见的?”老景问。
    “多少钱我不知道,反正起码得一打。”老胖子说:“至于谁说的,那还用问,咱镇上每个人都是八卦碎嘴子,凡是在储蓄所办过业务的,都知道这事儿。”
    “卧槽!”老景暗暗骂了一声。
    “更可气的是,二鬼子存了钱之后,居然还零了两张儿,去大老李打卤面点了两个炒菜,喝了一瓶散搂子,他都没上我这儿来消费,不讲究。”老胖子愤愤地说。深深地为自己没有赚到二鬼子两个炒菜的消费而惋惜沮丧。
    我和老景迅速对视了一眼,彼此都领会了对方的想法,老胖子这番话,蕴含着很多玄机。
    老景端起杯来,抿了一口白酒,挤眉弄眼,呼呼地喘着辣味儿,说:“这事儿我还真没听说,但是这不算个事儿。二鬼子这么多年省吃俭用,除了喝点小酒,没别的毛病,有俩个积蓄也很正常。”
    “不正常,绝对不正常。”老胖子急吼吼地说:“昨个而我跟大老李唠嗑的时候,大老李说,那天他趁着二鬼子喝多了,故意问他:哪儿来的这么多钱?你猜二鬼子咋说的?”
    “咋说的?”老景问。
    “二鬼子说,范大美给他的。”老胖子清晰而郑重地重复道:“他说,是死了十来年的范大美,给了他一笔钱。”
    我再次被吓到了。
    我扭头看看金明,她脸色有点煞白,微微发愣。
    老景慢慢地喝了一大口白酒,粗重地喘气:“二鬼子真是这么说的?”
    “二鬼子是不是这么说的,我不知道。”老胖子说:“反正大老李是这么说的。二鬼子说完这话之后,愣是把大老李吓了一跳,还想追问两句,二鬼子扔下一张大票子,走了。”
    “那是哪天的事儿?”老景问。
    老胖子眼巴巴盯着窗外想了一下:“大概其是三四天之前吧,谁记得那么清楚的日子。”
    “行了,行了,别瞎白话了。”老景把老胖子推开:“赶紧把筋饼给我端上来。”
    老胖子屁颠屁颠地奔后厨去了。室内再次安静下来。
    老景端起酒杯向我和金明比划了一下:“来,先喝一口,确实是好酒!”
    我们仨碰了碰杯子,喝了一口,我心里乱如麻。根本没品出什么滋味。
    老景放下杯子,问:“你怎么看?”
    “我们很可能猜错了时间。”
    我慎重地说:“二鬼子不是昨天冻死的,而是前天。在大老李家喝的就是他最后一顿酒,随后他就被人弄死了。所以从昨天开始,镇上所有的饭馆酒馆都没有人见过他。至于老道口,是转移抛尸之地,不是死亡现场。”
    老景笑了笑,点点头:“转移抛尸之地?”
    我点点头:“对,抛尸。”
    老景:“前三天,有人把他的尸体藏起来了?今天早上才弄到老道口去的?”
    “应该是这样。”我说。
    “那范大美给他的钱,怎么解释?”老景追问。
    “这我就不清楚了。”我说:“也许就是他喝糊涂了,满嘴跑火车。”
    老警忽然不说话了,端着酒杯,一口一口地吞着,两三口下肚,就干杯了。
    金明乖巧地端起酒瓶,又给他满上一杯。老景的酒量看得我咋舌,筋饼还没上桌,他就独自喝掉了三两三的一大杯。
    老景歪着脑袋,盯着窗外的夜景,似乎喃喃自语:“那就是说,六年前,他说死掉的范大美带走了范二美,也是满嘴跑火车……”
    “我能不能问你一个事儿……”金明小心翼翼地询问。
    老景端起酒杯,点点头。
    “这个范二美,是在哪儿冻死的?”今明思忖着说:“也是在老道口吗?”
    “也是在老道口吗?”又是一个充满玄机的“也”字。
    老景眼神闪烁,正想回答,忽然店门打开,走进来几个食客,看起来衣着打扮都很气派,甚至戴着金丝边框眼镜,看做派就是镇上事业单位的干部。
    这就标志着,小镇上的晚餐时间开始了,饭点儿到了。
    几个干部看到老景,都很热络地打着招呼,脸上挂着关怀的假笑,嘴里说着等会儿敬一杯,然后钻进了布帘子隔开的单间里,以表示大家仅仅萍水相逢,井水不犯河水之意。
    这样就没法说话了,老景大声说:“闲话不扯了,喝酒!”
    恰好这时老胖子把筋饼适时地端上桌子。不得不说,老胖子的筋饼确实一绝,又大又圆,弹力筋道,软薄透明,卷上肉丝和豆芽,油汪汪香喷喷的一大卷,塞进嘴里鲜香四溢,无与伦比。
    金明吃得腮帮子上油花花的一大片,啧啧称赞:“就这味道,绝了。真是给个县长都不换!”
    既然不能讨论案件了,老景和金明就干脆放开了,一口菜,一口酒,一碰杯就干了。我无德无能,只能抿一小口表示奉陪而已。
    酒过三巡,金明终于彻底放飞自我了,也不再矜持,把大衣一脱,扔在椅背上,露出了里面穿搭的一件黑色低胸V领毛衣,闪出一片雪白刺眼,软嫩跳弹的胸脯——我终于明白了什么叫“贴身衣物不方便给你看”。
    金明一手举杯,另一只手张牙舞爪地要和老景划两拳,胸前突突乱跳。老景吓得用手捂住了眼睛,连声求饶:“大妹子你放过我吧,我老了,受不了这个刺激!”
    金明这才心满意足放过了老头子,又把目标转向我,故意挺了挺挺胸膛,气哼哼地问:“好不好看?”
    这话让我怎么接,怎么接都是错。
    万幸,关键时刻,我的手机传来微信提示音。我如蒙大赦,打开微信,是小浩发来的一条消息:
    ——哥,还没做完笔录呐?我们这边都等着你来回来涮羊肉呢。
    我把消息给金明看了一眼,金明笑嘻嘻眨眨眼睛,一把夺过手机,揍在嘴边发了个语音:
    ——荀老师正在跟派出所警察谈案情呢,现在不方便说话。我替他看着手机呢,估计就快结束了。
    很快,小浩的回复:
    ——荀哥,金姐,辛苦你俩了!我们商量好了,今天不涮羊肉了,等你们回来,明天团圆涮。
    金明呵呵大笑:“我说你跟警察叔叔谈案情呢,没撒谎吧,实话实说嘛。”
    我苦笑:“对,你说的都是实话,确实没撒谎。”
    可能是我喝多了,脑子里飘飘飘忽忽浮现出一句话——汉语是世界上最奇妙的一种语言。有时候,你说的每句话都是千真万确的实话,但却偏偏是彻头彻尾的谎言。
    我与金明相视微笑,在酒精的催化下,金明的样子渐渐变得虚幻模糊,却也因此充满了一种不可名状的美艳性感,一种健硕,冷艳,直白的勾引。
    我下意识地扭头躲开,却发现老景已经在歪倒在椅子上睡着了,嘴角流着哈喇子,鼻子呼呼发出轻微的鼾声。
    “卧槽,咱俩怎么把他弄回家去呀?”我懊恼地说。
    老胖子轻轻走过来,拿起老景的棉袄展开,披在他身上。
    “没事儿,就让他睡这儿吧,又不是一两回了。”老胖子说:“他要是前半夜醒了,就自己回家了。要是没睡醒,就一觉闷到明天早上,晚点儿我给他铺个被子。”
    我和金明面面相觑。金明说:“真没看出来,你对他这么好。”
    老胖子笑笑:“这没啥,点水之恩,涌泉相报。更何况救命之恩呢……这老头子救过我的命。”
    “我年轻的时候,混道上的,有半扇纹身,两把大刀。”老胖子眯起眼睛,回忆着:“那时候,哥哥我也是牛逼哄哄有字号的人物。后来,聚众打架,惹事了,当场打死一个人。结果,平时称兄道弟义气当先的兄弟们,都他妈翻脸了,谁都不承认下的黑手,都说是我最后一下打死了人。”
    “后来呢?”金明问。
    “后来呀,老景死活把整个案件翻了过来,救回我一条命。”老胖子深深地叹息:“我被判了五年,刑满出狱,学会了烙筋饼。这要不是他救我一命,估计这会儿,我坟头草都二尺五了。”
    金明泪汪汪地啜泣起来,似乎深深感动了。
    老胖子凑过来,严肃地问道:“大妹子,跟你讨论个事儿。”
    金明略显愕然:“啥事儿?”
    老胖子咧嘴一笑:“你想不想看看我的美丽纹身?老霸气了。”
    “滚!”金明假装怒骂,破涕为笑。
    老胖子嘻笑着走开了,嘴里喊道:“一共消费一百元,扫码就可以了,我还得伺候那桌客人去,慢走不送。”
    金明有点儿狐疑:“这一桌子,就一百?”
    我笑笑:“这是面子啊!”
    我掏出手机,扫描了柜台上的收款码,又给老景掖了掖棉袄,各自穿好大衣推门而出。
    街上除了孤单闪亮的一排路灯,已经没有任何人影了。簌簌飘落的细雪,晶莹闪烁,空气温凉,静谧无声。
    金明温存地靠近我,略带醉意:“我喝多了,脚步踉跄,扶着你走一段,不算勾引吧?”
    我微微苦笑:“你还能说出脚步踉跄的成语,就足以证明还没喝多。”
    “靠!你就不能装装傻,从我一下。”金明恨恨地说。
    “好吧,我也喝多了。”我说着,向她展开臂膀。
    金明呵呵傻笑一下,双臂死死地挽住我的胳膊。一股女性荷尔蒙的诱惑混合着纯粮食酒的清香弥散开来。
    “你还没回答我的问题呢。”金明娇嗔地说:“回小浩信息之前的那个问题,你别以为我喝多了,就忘光光了。”
    “什么问题,我不记得了。”我装作糊涂。
    “我好不好看?”
    “嗯,毛衣很好看。”我说:“在哪儿买的,回头我给你嫂子也买一件。”
    “别跟我打马虎眼。”金明恶狠狠地呵斥:“我嫂子也有我这么高的身材,这么大的骨架吗?”
    我没说话。
    金明蓦然压低了声音,喃喃地说:“还有这么大的胸……”
    我无比恐惧,心惊肉跳。
    是的,我,一个从八岁就连解剖残尸都不害怕的人,今天晚上,却两次被吓到了——一次是老胖子精彩演绎的鬼上身,一次是赤裸裸的情色诱惑。
    我决定顽抗到底,不能回答。
    “你又装死!”金明大声呼喝。
    “我没装死。”我迅速琢磨着狡辩的说辞:“我只是在想老景的话。”
    金明猛地打了个酒嗝,娇憨地笑道:“我知道。老景对你有企图。”
    “哦,什么企图?”
    “他知道我们是为了拍摄吴鑫碎尸案而来的,但是他什么都不肯说。却先让你分析二鬼子的冻死案。”
    金明扭脸,盯着我。一字一顿:“他是在考验你。你通过了他的考验,他会跟你谈吴鑫的案件,他一定有很多猛料。”
    我闷闷滴思索着,没说话。
    “你相信我,这是一个女人敏感的直觉。”金明说:“今天是因为我在场。老景想对你说的事情,不想让我听到。”
    我还是没说话。因为我很是茫然。
    “1998年冬天,吴鑫死了,著名未解碎尸悬案。2008年冬天,范大美死了,工伤事故。”
    金明把我的胳膊搂得越来越近紧,缓缓说道:“2013年冬天,范二美又死了,意外冻死。而且,还被二鬼子看见,是被范大美的鬼魂领走的。”
    “伊通河,这么一个安稳,懒散,与世无争的小镇子。为什么这近几年来死了这么多年轻姑娘,而且都是死在冬天。你不觉得很诡异吗……”
    今日更新完毕。谢谢各位赏脸关注,回复。
    我爱你们,明天继续。

    还会有人死去……而最后要死的人,是我。

    第十四章 / 三脚驴

    “你的意思是,这是一系列的谋杀案?”我脑子有些眩晕。
    “没可能吗?”金明反问。
    或许是金明的话,或许是酒精的催化,让我产生了一种半真半假的疑惑。
    “也不是完全没可能,但是概率很小……”我们俩信步徜徉,我缓缓思索着,喃喃地说:“虽然死的都是年轻姑娘,但是这其中有三个问题。第一,他们不都是死在这个镇上的,吴鑫和范大美,都是死在滨江市的。只有范二美,是死在镇上的。如果你怀疑是这是连续的谋杀,在案发地点上没有关联性。”
    金明点点头:“嗯,有点道理。”
    我接着说:“类似的案件,比如白银市连环奸杀案,几乎都是集中在甘肃白银市区发生的,这就意味着凶手具有很大的可能性,就隐藏在白银市区。这个几个姑娘的死起码在表面上不具备这个特征。”
    “还有呢?”金明问。
    “再者,从死亡形式上来说,差别太大了。”我一点点清理着思路:“吴鑫是失踪后九天,被发现碎尸的。老胖子说的那个范大美,据他说是工伤事故,而且是老景亲自去验尸收尸的,老景对这事儿没有否认,这也就意味着,工伤事故的结论没有问题,这应该不是一起谋杀。跟吴鑫的案件有明显的差别。而范二美则是被冻死的。虽然看起来有点荒唐,但是在这种林区小镇上,严寒深洞,偶尔有人冻死也不是什么咄咄怪事,只不过因为死者是个小姑娘,所以特别令人唏嘘罢了。这三起死亡事件,类型千差万别,不像是一系列的谋杀。”
    金明说:“也对……”
    我接着说:“第三,时间上拖得太长了。1998年冬天,吴鑫死了。2008年冬天,范大美才工伤死亡。然后直到2013年,二美才冻死的。最近的间隔时间,也有五年呢。要是连续谋杀,为什么要间隔这么长的时间?不至于嘛。”
    一阵寒风卷着碎雪纷纷乱吹,金明又用力搂紧我的胳膊。
    “嗯,有道理。”金明说:“五年呐,卷饼菜都凉了。”
    蓦然间,金明站住了,眼睛死死盯着我,游离闪烁。
    “怎么了?”我下意识紧张地问。这会儿我倒是不怕别的,就怕她再喷我一身酒糟。
    金明微微摇头:“我也只是受到你的刺激想起来一个问题……你还记得老胖子刚才说,他蹲了几年监狱来着?”
    我迟疑了一下,想了想:“五年。他说,做了五年大牢,学会了烙筋饼。”
    “你有没有觉得这很可能是个巧合?”金明忽然有点兴奋,就好像发现了什么了不起的神秘线索。
    我笑笑:“啥意思?你是不是跟尼洛混的时间长了,好莱坞大片看多了?哦,老胖子是个连环杀人犯,他先杀了大美,然后故意进去坐牢五年,再出狱,杀了二美?”
    金明气哼哼地说:“滚蛋,你根本就没get到我的核心点,好嘛?”
    “什核心点啊?”我真的有点茫然了。
    “你刚才说,大美08年死,到二美13年死,中间隔了几年?”
    “五年嘛,十以内加减法我还是很溜的。”我用了一个很冷的笑话打趣道。
    “那,从98年吴鑫死,到08年大美死,隔了几年?”金明迅速追问。
    “十年!”我脱口而出。
    但是我就立刻意识到了金明的“核心点”,我俩几乎是同时异口同声地说:“不是十年,是两个五年!”
    四周一片沉寂,我的脊背忽然有些麻酥酥的凉风——这个忽然领悟的时间线,确实充满了悬疑感。
    “但是,我们不知道2003年冬天,有没有发生其它的年轻女性死亡事件……”我尽量克制着内心的悸动,说:“老景没提起,老胖子也没提起,也许没有吧。”
    “很可能,他们不知道!”金明语气幽幽地说:“就像老景自己说的,这镇上虽然碎嘴子很多,但是并不是所有事情都会曝光。他只是个退休协警,不是灶王爷,他不可能知道每一户人家里发生的所有事情。也许有些事,没人知道曾经发生过。”
    “你是说,在吴鑫死后五年,2003年冬天,应该还有一个伊通河镇上的年轻姑娘死了,也许是一场谋杀。但是,不知道出于什么原因,尸体没有被发现,就这么被隐藏了,无声无息,不见天日?”
    金明几乎把整个身子都靠在我身上,醺醺微醉,呢喃轻声:“荀老师,鹿哥哥,我的偶像,你还是没get到我的点啊?”
    我彻底懵了——我刚刚get到的不是你的点吗?
    金明忽然猛地推开我,嘿嘿地笑起来:“我不是在跟你讨论案情,我是在跟你讨论剧情!我的编剧老师。你要想到,不管这种事儿有没有真的发生过,这都是一个绝佳的剧本啊!”
    我顿时醍醐灌顶,恍然大悟。
    金明说的没错,这个故事框架太妙了——《通灵悬案》故事大纲:
    1998年1月初,深冬严寒时节,正值大学寒假前夕,失踪九天的女大学生吴鑫的一千块儿碎尸,分别装在十余个包装物中,弃置于滨江师范大学两个侧门门口及附近居民区街巷,鉴于案件中的诸多疑点,经过民间舆论发酵,迅速成为一个广为传播的悬疑甚至灵异案件,在警方旷日持久的侦办之下,延宕二十余年仍未破案。
    一个看似与本案毫无关联的年轻姑娘,夏默,忽然出现了一种幻觉症状。在幻想中,总有一个声音呼唤她去死者吴鑫的家乡——伊通河小镇。
    夏默为了拜托幻想的恐吓,恢复平静生活,毅然决定来到伊通河小镇寻找幻觉的根源和真相。
    在这里,他遇到了身为警察,但是吊儿郎当,受到上司和同僚排挤,不受待见的推理天才,绰号“侠探尼洛”。他们俩联手回溯吴鑫碎尸案的蛛丝马迹,却无意中发现了一个更大的谜团,每隔五年,就会有一个出生于这个小镇的年轻女孩神秘死亡,虽然死亡的地点和方式千差万别,让人无法看透其中关联,但是,每隔五年的冬天,就是这场连续谋杀的“标签”。
    夏默和尼洛随着寻找真相的深入,越来越发现这个小镇隐藏着更深的谜团,表面上看似平静,懒散的人们,似乎每个人背后都隐匿着深不可测的背景……每天喝得醉醺醺的酒懵子是拥有特异功能阴阳鬼眼;小餐馆老板其貌不扬老胖子竟然是曾经的黑道大哥;表面上公正廉明的派出所所长,真实身份竟然是黑暗势力的小镇代理人;而干瘦猥琐的退休老协警,居然是曾经大杀四方的爆裂刑警!
    他们所有人都对其他人的底细心知肚明,却心照不宣。因为他们都在守护一个共同的黑暗秘密。好人坏人,黑白两道,守护者一个共同的绝顶机密!
    不行了,不行了,我太激动了!随着每一个想法呼之欲出,我的每一条肌肉,每一根血管都跟随着簌簌跳动——这他妈的简直就是好莱坞大片的套路啊!这样的故事,卖给斯皮尔伯格,或者克里斯托弗诺兰都不掉价。
    最起码也得卖给徐峥啊!
    这一刹那,我深深后悔了。这个剧本,五万块卖给小浩,亏死了。
    金明看着我忽而激动,忽而开心,忽而懊悔的表情,笑嘻嘻地再次贴近我身边,挽住我的胳膊。
    “怎么了,受刺激了?”她轻声笑道:“后悔了吧?心疼了吧?卖亏了是不是?”
    我微微苦笑,点点头。却猛地转身,展开双臂,把金明紧紧地拥入怀中。
    女性的体味,香水的挑逗,酒精的缭绕,如同鸡尾酒精致混合,缤纷绚丽,随风飘洒,沁人心脾。
    金明仿佛彻底酥软了,她的头紧紧贴着我的胸口,细不可闻怯怯地说:“你干嘛呀……”
    “谢谢你!”我很郑重,也很感动:“真心谢谢你,给了我这么强大的灵感!”
    很久,很久,也许两分钟,也许十分钟,我们俩就这样拥抱着,无声无息,仿佛时光凝固。
    “我喝醉了,累死了,走不动了。”金明挣扎着说:“我不想走路了……”
    我脑子一半清醒一半昏沉,但是已经无法抗拒如潮水般翻翻滚滚的诱惑。
    我茫然四顾,企图发现马路边的有没有临街门市房上挂着“快捷酒店”的牌子。
    马路对面果然有一家!老天爷还是很眷顾我的。
    我拉着金明的胳膊,踉踉跄跄地制图穿越马路。金明忽然“咯咯”地笑起来:“你get到了我的点……”
    我们俩拉扯着走到了马路中间,却没注意到一辆别克商务车从马路尽头的拐弯处冲出来,猝不及防地一个急刹车,几乎是紧贴着我和金明的身边停住了。
    我正想怒吼,车门开了,尼洛笑嘻嘻地探出半个脑袋,扯着大嗓门喊道:“荀哥,金姐,我来接你俩!”
    我震怒,欲发飙。
    如果我手里有一把枪,而子弹批发价是五毛钱一颗的话,我一定先突突连射他三十块钱的。
    太可惜了,我没有枪。而且毕竟心怀鬼胎,有所愧疚。所以迅速冷静,保持沉默。
    金明借着身体的遮掩,悄悄地甩开我的手,美滋滋地说:“谢谢你啊,辛苦你了!”
    我和金明满脸严肃,目不斜视,像一对刚下夜班的好同事一样,亲热但不失距离,各自绕到车身两侧,开门上车。
    金明坐在了前排,而我下意识地坐到后排。
    尼洛扭回头,满脸都是不怀好意的坏笑,一种捉奸在床的得意。
    我若无其事地催促:“我俩路线不熟,走得太慢了。这儿离民宿还有多远?快开车吧。”
    尼洛贼溜溜地转转眼珠,反问:“我是不是出现得很不是时候,坏了你们的好事?”
    金明装得像个清白女子似的呵斥道:“你瞎说什么呢?”
    “我瞎说了么?你的微表情出卖了你自己。”尼洛说:“刚才我说,我来接你俩了。你跟我说什么?”
    “谢谢你啊,辛苦你了!”金明说。
    “你什么时候对我这么客气过?”尼洛盯着金明,坏笑:“平时这种情况,你要是不骂我个过瘾,我都算你例假正常,情绪稳定,内分泌有料。”
    金明恶狠狠地注视着尼洛,几秒钟,但终究还是没忍住,噗嗤一声笑了。
    “滚犊子,别你妈瞎猜了。”金明怒吼:“开车!”
    “对嘹,这才像你的正常行为。”尼洛慢悠悠地发动汽车,转弯,顺便扭头对我说:“对不起啦,荀哥,今晚儿是当弟弟的不懂事。下次你俩要是要再约好单独研究剧本,就提前告诉我一声……”
    “滚蛋!”我一声怒吼。
    尼洛嘿嘿浪笑,加速飞驰。
    一种绯闻被揭穿的微妙尴尬在我们三人之间慢慢弥散开来,谁都不再说话,沉默是一种自嘲。
    车辆很快就驶过了有路灯照亮的马路,拐上了一条幽深黑暗,没有光亮的泥土混着冰雪的路面,尼洛调整变换着车灯,小心的把车速降了下来,但还是不停地微微颠簸,显然路面状况不太好。
    我打望了一下,从距离上来看,我和金明忘情拥抱的位置,差不多已经快到“伊通河路”的尽头了。现在这条土路,就是从小镇主路到“三脚驴大火炕民宿”之间的那一段。
    “黑魆魆的,吓人。”金明说:“这个民宿怎么开在这么偏僻的地方?”
    “驴老板说,白天风景好,晚上看不清。”尼洛懒洋洋地解释:“夏天游客多,冬天游客少。他们左邻右舍的几个市镇,都在大搞冰灯展,雪花节什么的。就他们镇子,无动于衷……”
    “唉,这就是营商环境跟不上啊!”金明哀其不争地叹息:“一帮土官僚,正事不会干,就知道吃吃喝喝。”
    “今年,他们镇上领导已经认识到了开发冰雪旅游的好处,正准备搞一个‘冰雪小世界’,今年规划,明年动工。抢点客流,增加收入。”
    金明“嘁”了一下:“那跟他把民宿开在这鸟不拉屎的地方有啥关系?”
    “这你就不懂了。驴老板说了,这个位置,就是明年准备动工的‘冰雪小世界’的外围入口。他先占上地盘,今年先养着,明年好赚钱。”
    金明长叹一声:“哦,你这么说我就了然了。敢情这个驴老板还是相当有脑子的。”
    我也来了兴趣:“你们都见过这老板了?他为什么叫三脚驴啊?”
    尼洛一笑:“为嘛叫三脚驴?你自己去问本人吧。到地儿啦!”
    车停了,借着茫茫雪野的微亮光芒,我才注意到车已经停在两栋房子中间,一栋房子的窗口漏出明亮温暖的灯光,另一栋则是黑漆漆的。户外没有任何照明,看不清楚其它的细节。
    我们三人开门下车,我才大概看清一些,这是两栋俄罗斯式民居风格的房子,外观看起来是两层建筑,墙体是砖木混搭的。两栋房子的外观形状几乎一致。
    只不过我面前这栋,涂着鲜艳的色彩,但是在夜幕中,看不清颜色的细节。上层是异域风情的尖顶阁楼三角窗户,下层则是细长高挑的落地窗。
    而不远处的另一栋,则没有阁楼三角窗和一层的落地窗,全部是实体墙面。
    这是我喜欢的建筑特色,有点儿情调,看起来主人也为此费了不少心思。
    尼洛快步上前,双手拉开两扇对开门,撩起沉重的棉门帘子。
    我和金明对视,苦笑,用眼神告诉对方保持镇静,平复心情。刚才发生的一切都只是生命中单纯而美好的小意外,仅此而已。
    我俩跟在尼洛身后,挑起门帘子走进大房子,看规划,进门之处是一块迎客大堂,虽然面积不大,但也足够宽敞,横排摆着两溜沙发茶几,后面是一行柜台和背景墙,但是空空如也,显然还没装修好。
    只有夏默一个人旁若无人地横躺在沙发上,端着手机刷着视频,嘿嘿傻笑。还没注意到我们已经进来了。
    尼洛蹑手蹑脚凑到夏默身后,扯着嗓子大喊一声:“闹鬼啦!”
    夏默哇的一声惨叫,扑腾一下从沙发上跳起来,抓起身后的一个靠垫砸到尼洛头上。
    “你要死啊!吓死老娘了,滚你妈蛋!”
    我情不自禁地地一阵撕心裂肺——这就是我的女主角吗?我那么精妙悬疑的剧本,那么复杂深刻的人物,真的要让这种货色来演绎吗?
    我不能接受!
    但是我又能有什么办法呢?
    这时,夏默终于注意到了我和金明,他煞有介事地一步两步跳到金明身边,我注意到她光着脚丫,头发还是湿漉漉的,小脸蛋还是水嫩嫩的。
    夏默无比夸张地双手抚摸着金明的脸蛋,惨兮兮地问:“金姐,你的脸咋这么通红?派出所给你上刑啦?”
    金明悲壮地说:“嗯,大刑伺候,老虎凳,辣椒水,直升飞机,但是我忍住了,什么都没招。”
    夏默撇撇嘴:“后来警察叔叔们看你如此坚贞不屈,没辙了,就给你灌了一肚子白酒,是不是?”
    金明求救似的看着我,心虚地尬笑。
    夏默转向我,很是鄙夷:“你们俩真没良心,我们为了等你俩,连涮羊肉都忍痛割爱了,你俩居然私奔去喝酒?”
    尼洛一屁股坐到沙发上,刻意深藏不露地奸笑:“岂止是私奔去喝酒,他们俩差点儿就……”
    金明横眉立目,一个眼神飞过去。尼洛乖乖地闭上嘴。
    夏默得意洋洋地瞥着我和金明:“你飞眼儿也没用,我又不是猜不出来,我就是不说破而已,人艰不拆。”
    金明尴尬地调转话题:“咋就你一个人闲着?老马和小浩呢?”
    夏默装作怒气未消的样子,不搭话。
    我接口道:“还用问,他俩洗澡去了呗。”
    “咦,你咋知道的?”夏默问,
    “这多明显啊!”我指着夏默的头发和脚丫:“你的头发还是湿漉漉的,没穿鞋袜,脚丫还是皱巴巴的,水泡的,脸上皮肤是纯素颜的,没化妆。显然,你先洗的头一水儿,他们俩在你之后去洗的。”
    我扫视一下窗外:“没猜错的话,旁边那栋大房子,那么大的面积,但是没窗户,应该就是澡堂子。”
    夏末嘿嘿一笑:“什么澡堂子?说得那么LOW。人家叫洗浴桑拿一头驴。”
    金明愕然:“什么玩意儿一头驴?”
    “哦,错了。”夏末羞涩地更正:“洗浴桑拿一条龙。确实我先去洗的,老舒服了,正宗的温泉泡。”
    “温泉?”我疑惑了:“这地方,有温泉?”
    “这地方怎么就不能有温泉。”夏末认真地说:“老驴说了,这就是温泉,他花了不少钱呢,光锅炉就几万块!”
    我强忍着镇静,拍手赞叹:“好温泉!”
    尼洛抱着沙发靠枕,把脑袋深深埋进沙发里,吭哧吭哧地连声偷笑,根本停不下来。
    我只好走过去拍了拍他,怕他万一笑死了,不好收尸。
    金明递了个话题解围:“你们晚上割爱了涮羊肉,吃的什么呀?”
    夏默美滋滋地笑起来:“虽然没涮上羊肉,但是我们吃得也不差,撸串,纯羊肉大串,老驴现割,现串,现烤,老香了。”
    我顿时后悔了。
    早知道他们吃的现割羊肉串,我绝对不跟老景去吃筋饼。
    这是东北烤串最鲜活的味道,杀一条养羊,剥皮,淘净,吊着后腿挂起来,客人想吃那一块肉,用手一指,老板直接动刀割肉,串串现烤,肥瘦相间,肉香火爆,再撒点儿孜然和辣椒,绝对天下一等一的美味。
    如果说,老胖子的筋饼给个县长都不换,那现割羊肉串,基本上就是给个皇上都不换。
    我回头瞄了一眼金明,金明眼神唏嘘,露出无限痛苦懊悔的神色,与我心有戚戚焉。
    就在这时,从大厅一侧的走廊里,轻飘飘地闪出一个人,我只瞟了一眼,就确定这个人一定就是民宿老板,也就是三脚驴。
    而且,我也瞬间明白了他为什么要叫做“三脚驴”?
    因为他真的有三只脚——他是一个拄着双拐的残疾人。
    三脚驴看年纪大约有五十多岁,头虽然很瘦削,且左腿残疾,只有半条大腿,裤管也挽起来扎紧,加上肋下的两条拐杖,妥妥的三只脚,而且行动迅捷,两三拐就已经飞到了我面前,其速度果然与野驴有一拼。
    “三脚驴”这个外号,绝对是有故事来源的。
    他的长相是典型的东北小镇小老板的特征,头顶半秃,脸色微红,眼神和善,但是流转之时,偶尔闪过一点点狡黠,看样子是善于察言观色,能说会道的那种场面人。
    驴老板夹紧双拐,向我伸出右手,乐呵地打招呼:“这位就是编剧老师了呗?”
    我慌忙握手致意:“不敢叫老师,您叫我老弟就好了。”
    驴老板又转向金明握手:“摄像老师?”
    “我叫金明,您叫我名字就可以了。”金明忙说。
    “我刚才听见你们说话来着。”驴老板微笑道:“你俩回来得晚,别听小丫头显摆。大串还有呢,我知道有人没回来,特意留的。”
    我和金明面面相觑,大喜过望。
    夏默和尼洛也跳起来,凑上前:“我也再来两串……”
    “管够,管够,一整只羊呢!”驴老板热乎乎地说,他指着走廊尽头,说:“那是餐厅,你们过去等会儿,我收拾一下给你们拷上。”
    “老板真热情,会来事儿。”金明夸奖道。
    “嘿,开门做生意嘛。”驴老板拿腔拿调地唱了起来:“来的都是客,全凭嘴一张,相逢开口笑,过后不思量……”
    金明被他逗笑了,随口问道:“老板,那我跟你打听个事儿呗。”
    “知无不言呐,你问吧。”
    “我就是今儿听老景说,你们镇上的故事。”金明笑吟吟地说:“我有点儿好奇,那个大美和二美的故事,您知道不?”
    驴老板的嘴角,眼角,鼻翼,都紧紧地抽动了一下,忽然带着几许苍凉的笑意,缓缓说道:“大美和二美的事儿,没有人比我更清楚了。”
    “那你给我讲讲呗……”
    “这样吧,我再重新给你自我介绍一下啊!”驴老板努力撑着双拐,艰难地拍拍自己的胸脯,温和微笑。
    “我外号叫三脚驴,你们都看见了,因为我有三只脚。你们可以叫我三哥,三叔,也可以叫我老驴。”
    驴老板盯着金明的眼睛,一字一顿的说:“但是,我登记在户口本上的大名,姓范,叫范殿臣。范大美,是我大闺女。二美,就是我的二闺女……都是我亲生的。”
    第十五章 / 那年冬天

    一句话,整个宇宙灰飞烟灭。
    我和金明脸对着脸,所有的表情都僵硬石化。
    当你面临一件无比尴尬的局面的时候,经常有人说:哪怕地上有个缝,都会钻进去。
    我和金明这一刻的想法是,就算空气中有一个透明窟窿,我都毫不犹豫地钻进去。然后回头封死窟窿眼儿,直到把自己活活憋死。
    驴老板脸上依然挂着生意人精明,圆滑,谦卑甚至谄媚的微笑,但是,我能从他眉梢嘴角的微微颤动,能意识到他的悲愤和凄凉。
    夏默和尼洛明显看出了些许端倪,但是不明就里,面面相觑,也在暗自揣测。
    片刻之后,金明总算缓过神儿来,语无伦次地解释:“那个,我喝多了,顺嘴瞎说的……我也是听老景说的,他也就是那么随便一说,不是故意的。”
    驴老板咧嘴笑笑,闻不出什么悲伤的气息了。
    “没事儿,大妹子你别往心里去。”驴老板大方地摆摆手:“这都过去多少年了,我都不放在心上了。”
    我和金明犹自惴惴不安,驴老板指了指餐厅的方向:“得咧,别琢磨了。老话说得好,不知者不罪……你们先聊会儿天,我给你们烤串去。”
    说罢,驴老板架起双拐,慢慢地走到大门口。他没有像刚才出现时候那么健步如飞,而是一点一拐,步履蹒跚。
    金明识趣地冲到门口,帮他撩开棉布门帘子,驴老板低沉地说了一声:“谢谢啊!”
    驴老板走出了大厅,剩下我们几人,又是一番尴尬的沉默。
    半晌,夏默轻声问:“大美和小美,是谁呀?”
    尼洛严肃地更正道:“是大美和二美,不是大美和小美……到底是什么人呐?”
    “算了,这事儿你们别瞎打听了。”我顿感意兴阑珊,潦草地应付:“烤好了大串,我就吃两串,赶紧睡觉去。”
    “我不吃了……”金明像个犯了错误的小学生,撅着嘴,郁闷地说:“我刚才确实喝多了,上头,反胃,我先去睡觉了。”
    “那你不先泡个温泉澡了吗?”夏默傻呵呵地问。
    “不洗了,我昨天刚洗过。”金明偷瞄了我一眼,说:“我今天又没出很多汗……”
    “不洗就不洗吧,我看得出来你心情不好。”夏默善解人意地安慰道。
    “我们的房间怎么安排的?”金明问道。
    夏默顿时又开心起来,张开双臂来回比划着:“咱俩女生在一起,睡一间大房,那大火炕,老宽敞了,都能开火车。”
    “小浩舔着大脸,赖赖唧唧地想跟我一起睡,我拒绝了他。”夏默严肃地说:“大家因公出差,又不是自费旅游,我们俩公开睡一屋,影响不好。”
    “那我们呢?”我转向尼洛,问道。
    尼洛走到我身边,向左向右指了指两侧走廊的方向:
    “左手边的走廊,两侧对脸各是一间大炕房,超级大,能跑火车那种。”尼洛笑着说:“南边这一间,已经被金明和夏默抢走了。北边还有一间,驴老板说,炕上的地热还没盘好,暂时不能住……”
    我顿时有点儿晕:“什么叫炕上的地热?”
    “现在哪儿还有填柴火烧灶坑的火炕啊?所谓的火炕民宿,都是在炕上盘的地热管,加个水泵循环供热。”
    我咂摸了一下,有点遗憾:“那样就太高科技了。完全没有原始火炕的味道了。”
    尼洛冷笑起来:“你还想要什么味道啊?别忘了,这是民宿,不是民宅。哦,你想要原始味道,驴老板就得早上五点钟起来,开门进屋给你填柴火。比如说,凌晨五点半,编剧老师正在跟摄像老师滚在被窝里讨论剧本呢,老驴一推门进屋了:哎呦,哎呦,你俩慢慢聊,我可啥都没看见啊,我就是进来烧个炕……”
    我气急反笑,正想呲他两句,冷不防金明已经一个无影脚踹了过来,尼洛笑嘻嘻地一闪,躲开了。
    金明恨恨地呵斥:“你他妈的要是再敢瞎说,我就把你撅两截,塞灶坑里烧了。”
    尼洛又凑回我身边,正经地说:“算了,不闹笑话了,这边……”他指着右手边的走廊:“这边两边对脸,二对二,是四间小火炕房。那炕确实不太大,勉强能跑个法拉利。正好你,我,小浩,老马,咱四个一人一间,至于你想睡哪间,随便挑。”
    我想了想:“朝南的房间,肯定光线好啊。那得留给少爷和老马不是?我看咱俩,也就是北房,一人一间。反正也就是晚上睡个觉,不在乎什么光线。”
    金明忽然插话:“有点不对吧,那老板睡哪儿?”
    尼洛又指了指右手边走廊:“走廊过去,是餐厅和后厨。驴老板在后厨里边有个小蜗居,是他的杂物间和卧室。”
    金明赞叹:“老板真会做生意,把好房间留给客人,自己住仓库。”
    我四下打量,又看看左边走廊,问:“右边走廊尽头是餐厅,左边走廊尽头是啥?”
    夏默抢着说道:“是一个小侧门,正对着温泉馆。温泉馆也有一个小侧门,正对着这扇门。要是泡温泉的话,直接穿过两边侧门,来回方便。”
    “嗯,老驴还挺会设计的。”我很真诚地夸赞了一句。
    这倒不是拍马屁,而是驴老板的设计确实有料,显然他是在“温泉馆”那边安装的锅炉,大锅炉供热水,洗澡桑拿,然后还可以分流出管道,供住宿房间取暖,事半功倍,效率很高。
    夏默看了看金明脸色稍微有些缓和了,问道:“金姐,你要是真累了,就先回房间歇着吧,我稍微再简单撸两串,就回房陪你。”
    金明眼神凝重,表情严肃,内心的痛苦挣扎都表现在了差点儿就流出来的哈喇子,最终做了决定:“去他奶奶的,我才不回房呢,我一个人儿害怕。”
    夏默鬼鬼祟祟地瞄着我,挑衅似的说:“反正荀哥心情也不太好,要不你先帮我陪会儿我金姐。”
    “滚蛋!”我怒喝一声:“说别的都没用,撸串去!”
    夏默和尼洛笑得前仰后合,仿佛百无聊赖的时候在平地上白捡了个大笑话。
    尼洛带着我们穿过右边走廊,走廊不是很长,大约十米左右的样子,墙面上只是刮了大白,细节都还没整修,但是收拾得很干净,地面上灰土杂物一点都没有,看得出来驴老板是个勤劳干净的讲究人。
    餐厅的装修状况就明显好多了,地面墙面基本都已经完工,风格也很接近波西米亚的调调,有点儿像小浩新装修的那间餐厅的味道。吊顶的大灯和墙上小灯都很精巧别致。贴着墙边设置了五张小餐桌。都是面对面的六人位,正位于落地窗边上,如果是白天欣赏户外的雪景,应该非常漂亮。
    餐厅正中央摆着一张巨大的长条餐桌,足足能坐下十二个人,看起来就像是专门给小型团建准备的。
    我不由得再次暗暗赞叹,驴老板果然还是挺有想法的。
    尼洛带着我们在中间那张小餐桌边上依次坐下,在这种情况下,我和金明不合适再明目张胆地坐到一起,于是我主动和尼洛坐在一边,夏默和金明坐在了对面。
    我闻见空气中还隐约飘渺着孜然,辣椒和羊肉的香气,垂涎欲滴。
    尼洛指着落地窗外,说:“这个位置特别好。现在天黑了,看不清。下午的时候,能看见远方的山峰,森林,冰河,很有电影感,特别炫。”
    他忽然变得有点深沉,眼神空灵地望着漆黑深邃的夜幕,喃喃地说:“就好像《荒野猎人》,《八恶人》,还有《冰血暴》……荀哥,你懂的。”
    我懂,我当然懂。
    实话实说,对于尼洛沉浸式的演技,我还是比较认可的。我觉得,他越来越接近我脑子里想象的那个不修边幅,吊儿郎当,外表邋遢但是思维缜密,甚至有点儿神经质的“侠探”的感觉了。
    把男主角交给尼洛,是可以的。但是女主角……我忽然再次没来由的心痛起来。
    然而,越担心的事情就一定会发生。
    女主角才不理会我的隐痛,闪着大眼睛,天真地问:“你说的都是些啥?荒野恶人?”
    尼洛愤怒了,吼道:“荒野猎人!不是荒野恶人!我擦,你不是知道有个小李子嘛?”
    夏默哼了一声,不屑地反驳:“小李子我当然知道,只不过荒野猎人,我一时卡住了。再说了,八个坏人,跟小李子没啥关系吧?”
    金明接茬道:“是《八恶人》,不是八个坏人。”
    夏默气哼哼地撇撇嘴:“没看过。听名儿就是个大烂片。”
    尼洛双手按着心脏,两眼翻白,瘫倒在我肩膀上,呻吟喘息:“荀哥,快,输给我点儿内力,我他妈的不行了,活活气死了。”
    我没有内力可以输给他,我还得留着残存的一点内力给我自己续命呢……这个世界上,居然有个人大言不惭地说《八恶人》是个大烂片?
    一切的根源就在于,我穷,我没钱。
    但凡我有一百万,我心甘情愿掏出九十九万现金大票子,一把摔在夏默的小脸蛋上,让无数红绿纸片儿像蝴蝶一样随风飘散,然后无比霸气地吼一声:你给我滚犊子!
    金明看热闹不怕事儿大的坏笑,盯着我和尼洛:“行了,别激动了……不过,你俩发现没?我们现在这个局面,真的有点像《八恶人》。”
    《八恶人》是心目中最牛逼的鬼才导演昆汀?塔伦蒂诺自编自导,由库尔特?拉塞尔、塞缪尔?杰克逊、詹妮弗?杰森?李、蒂姆?罗斯等好莱坞大牌联合主演的一部经典悬疑片。
    美国南北战争数年后,八名身份各异,心怀鬼胎的人阴差阳错地来到怀俄明州的一座山口的马车驿站,却被一场暴风雪困在了山坡上,恶人相遇展开一场混杂着暴力与生死之战的故事。
    “这里,咱们六个,最多加上老驴,才七个人、”尼洛说:“还差一位。”
    “就差一位了!”金明神秘兮兮地说:“你怎么知道,这里没有藏着一个黑暗深处的连环杀手?”
    “我靠,金姐,你别吓唬我。”夏默笑脸瞬间煞白,怯怯娇嗔。
    “你不信吗?”金明眯起眼睛,顿时显得杀气弥漫,慢慢地凑近夏默:“如果这里没有深藏不露的连环杀手,那你说说,为什么小浩和老马去洗澡,这么久了还没回来?”
    夏默嘴唇微微翕动,胸口剧烈起伏,颤声问:“杀手藏在温泉馆里?”
    “不是没可能?”金明异常严肃地说。
    “那小浩和老马……”夏默嗫嚅着说。
    “处境危险。”金明说。
    我和尼洛眼巴巴地看着,强行憋住笑意。
    夏默都快哭出来了,两滴泪水在眼眶里滴流打转。
    金明猛地放声爆笑,双手拍打着桌子噼啪乱响,吼道:“报仇啦!报仇啦!看你以后再敢说瞎话编排我。”
    夏默一愣神,随即领悟到这是一次残酷的报复行动,抽抽搭搭地哭出了声,泪水和鼻涕滚滚流淌,
    金明慌了,赶紧从桌面上的纸抽离拽了两张,不管是眼睛还是鼻子,胡乱地擦了一气。
    “乖了,乖了,我只是开个玩笑。”金明低声下气央求起来:“别哭了,我的好妹子。”
    夏默那小脑袋深深地埋进金明的怀里,呜呜咽咽地哼唧:“你们都是坏人,八个坏人。”
    金明拿眼神瞥着我,求救。
    我无奈叹气:“对,对,我们是八个坏人,八格亚路大大地坏人。”
    夏末噗嗤一声,笑了。
    尼洛望了望窗外,忧心忡忡地说:“不过,说来也真是的,老马和小浩确实洗得太久了,有点不正常。”
    夏默从金明怀里钻出来,大大咧咧地,抹了一把眼泪,愤愤地说:“你们以为他俩只是单纯的泡澡吗?”
    “还能怎样?”尼洛大惊小怪:“难不成小浩的取向这么博爱吗?居然还嗜好这一口?”
    “我呸!”夏默啐了一口,接着说:“我是说,他俩是有事需要密谈。你们想想,人家一个是集团太子爷,一个是大内总管太监,有什么军国大事,当然要藏个没人的地方私聊。”
    “那你呢?”尼洛:“你不是内定的太子妃吗?”
    “我?”夏默微微地冷笑:“我就是个屁!老马说了,他的责任是保护好太子,跟我没有半毛钱关系……”
    “嗯,澡堂子是个个密谈的好地方。”金明说:“赤条条相见,往池子里一泡,手机,窃听器都不能用,绝对安全。”
    “对,香港黑帮片,都是这么演的。”夏默恨恨地说。
    我对于这种话题深感无聊,但是不得不承认,小浩和老马之间一定有些龃龉,也许是关系到夏默,也许不是。
    夏默到底有没有跟老马发生某种超友谊的关系,说实话,我不能确定。但是夏默对于老马的厌恶是清清楚楚写在脸上的。
    我觉得,这可能意味着,既使夏默被老马睡了,也一定是被迫的。
    而且,从夏默形容小浩的语气来看,这对小情侣之间,也存在着微妙的裂痕,并没有深爱到刻骨铭心。
    但是这些事儿跟我又有什么关系呢?
    我现在只关心一件事,这个想法是刚才金明戏弄夏默的一瞬间猝不及防跳出来的——我现在需要随便敷衍出一个破剧本,用来应付小浩,夏默和尼洛。
    只要那五万块稿费到手,我立刻开始动手写金明刺激我想到的那个绝妙故事,那个故事可以卖个好价钱。
    而且如果买家识货,能精心拍摄,想必不至于暴殄天物。
    就在我胡思乱想的一刹那,大厅里传来开门关门的声响,一阵密集的锣鼓点儿踢踢踏踏疾驰而来,片刻之后,驴老板架着双拐冲进餐厅,左臂上挂着一个硕大的塑料袋子,里面塞满了串好的羊肉串,白肥红瘦的肉块,长可盈尺的钎子,右臂上还挂着一个无纺布的购物袋,里面颠三倒四地插了几瓶绿棒子啤酒。
    一个三条腿的残疾人,如此负重之下,居然真的还能健步如飞,着实令我钦佩。
    驴老板颠儿颠儿地走到餐桌旁,先把一兜子绿棒子啤酒撂倒桌子上。
    “串都串好了。我这就去烤。你们先喝点儿啤酒,稍等会儿。”
    金明盯着那几瓶大绿棒子,有点为难:“啤酒就不喝了吧,刚刚跟老景喝了不少白的,这会儿还迷糊着呢。”
    “透一透。”驴老板严肃地说:“喝多了白的,必须拿啤的透一透,要不晚上睡不踏实。”
    金明眼睛亮了:“那……我就随便透一透?”
    驴老板转身走到餐厅另一侧,那边是一大一小两个单间,都还没有安装房门,大概能看出里面的格局,大房间显然是厨房,而小房间,想必就是驴老板的卧室了。
    驴老板把装满肉串的袋子放在厨房门口地面上,又从厨房里面拖拖拉拉地拽出一架烧烤炉子。
    金明站起身来,喊道:“老板,我帮你忙活吧。”
    驴老板连连摆手:“不用,不用,哪有让客人动手的道理?再说,你们都穿得板板正正的,要是身上沾染了炭火,我可赔不起。”
    金明笑笑,坐下来。
    我惆怅地盯着桌面上的大绿棒子:“这也没有个杯子啊!”
    “嗨,还要啥杯子。”夏默抓起一瓶,瓶口塞进嘴里,上下牙一磕,一个完完整整的瓶盖儿吐了出来。
    “对瓶吹吧,今天下午我们就是这么喝的。”夏默嚷嚷着,已经完全忘记了刚才那副哭咧咧的惨象。
    驴老板朝我大声说:“不好意思啊,我这装修都还没完事儿呢,酒杯都没准备。你们是我试营业的第一波客人。”
    这会儿他已经在炉子上摆好了架子,把肉串一串一串地排队铺满,炭火燎动,肉香喷发起来,飘满了餐厅。
    金明忽然笑嘻嘻低下头,压低了声音,问我:“你猜,我刚才说错了话,他会不会趁机报复我?”
    我笑道:“怎么报复?”
    “往我的肉串上吐唾沫!”金明说。
    “嗯,很有可能。”我严肃地说:“这样吧,为了保护你的安全,你别吃了,都归我。”
    “滚蛋!想得美!”
    夏默鬼鬼祟祟地把脑袋凑近来,冷不防地问:“你俩私聊什么呢?”
    金明随口掩饰道:“呃,我忽然想起来,警察叔叔的一个问题。”
    尼罗也来了兴趣,凑上来:“什么问题?”
    金明思忖了一下:“警察说,二鬼子的要带不见了。”
    这时,驴老板换了单左臂手柱拐,右手端着大号的铜盘,装了二三十只肉串走了过来,随口接茬道:“新烤大串,趁热开吃……唉,二鬼子,也算死得其所啦。”
    “哦,怎么说呢?”我问道。
    “他一辈子,不爱人,只爱酒,最后死在酒上,还不算死得其所。”驴老板说。
    “什么叫不爱人,只爱酒?”金明问道:“他不是没儿没女没老婆吗?”
    “咋可能嘛!”驴老板略带惋惜地说:“二鬼子,年轻时候也是一表人才,有正经工作,有编制,出来进去,待人接物,也是有模有样,那还能没媳妇没孩子?”
    “那后来怎么没有了呢?”金明接着问。
    “还能因为啥?不就是他喝大酒吗?”驴老板说:“开始还能控制,到后来,越喝越凶,实在控制不住了。”
    金明思忖了一下:“家暴?是不是,打老婆,打孩子?”
    驴老板谨慎地摇摇头:“那我可不知道,这是人家关上门,家里的事儿。不过最后就是,他老婆带着孩子跑了,无影无踪。”
    我猛地灵机一动:“孩子是男孩?女孩?”
    “小姑娘,长得挺好看的呢。”
    驴老板的语气里蓦然泛出一丝心酸和怅惘,这一刻,我莫名地get到了他的痛点——他一定是想起了自己的闺女,大美和二美。
    “那是哪一年的事儿了?”我强忍住内心的凄惶,若无其事的问道。
    驴老板眯着眼睛思索了片刻:“哪一年?我可是记不太清楚了……哦,非典那一年,开春之前。对,就是那时候。”
    驴老板仿佛清晰地回忆起来:“那年冬天,他老婆带着闺女跑了。说是跑回河北娘家了。二鬼子说想去追,可是兜里没钱,隔了俩月,镇里发了低保,他又借了俩钱,想出门的时候,非典来了,他就被扣下了,没走成。”
    驴老板沉重地叹息一声:“再后来,他东拼西凑的那点钱,也都被他喝光了。追老婆这事儿,也就不了了之,没了下文,唉……”
    我内心惊恐澎湃,但脸色无比平静木讷,看向金明,
    金明手里捏着一只肉串,放在嘴边,却纹丝不动。也在凄凄惶惶地看着我。
    我们俩一瞬间心照不宣——二鬼子的老婆和女儿,在“非典”爆发那年的冬天失踪了。
    那是2003年年初的冬天,距离1998年1月吴鑫碎尸案,不多不少,恰好五年。
    今日更新结束。
    在你们的鼓励下,我会尽量加快速度的。
    努力争取明天再死一个人。
    第十六章 / 大老李也死了

    这件事太诡异了。
    或者说,自从我们来到伊通河镇上,连续发生的所有事情,每一件,都透着点儿诡异。
    我的脑子里迅速盘算着——
    一大早从滨江市出发,莫名其妙地就放弃了高速公路,走了偏僻的“老道”;
    到了进镇子的老道口,又偏偏撞上了二鬼子的尸体;
    然后,老景出现了,而他也通过身份证认出了小时候的“我”;
    而且,老景和老马之间,还有着一些隐秘的恩怨往事;
    当我和金明去派出所做笔录的时候,老景去详查了镇上的大大小小饭店餐馆,却没有任何一家店面在昨天接待过二鬼子;
    由此,我,金明和老景在偶遇之后,喝酒之时,推测出二鬼子之死的两个疑点;
    而我也因为金明歪打正着的点拨,回忆起老景和老马,都曾是与我有过交集的人;
    然后,金明无意中参悟到,这小镇上似乎每隔五年就会发生一起少女死亡事件;
    本来,这只是个剧本创作的灵感,因为没有证实2003的那年冬天,有没有发生少女死亡或者神秘失踪的案件。其它的一切时间,很可能只是个“巧合”。
    但是,就在刚刚这一刻,驴老板明确证实了,2003年年初的冬天,二鬼子的老婆和女儿失踪了。
    这一件件事情,乍一看,似乎每一件事都没什么可疑,甚至没什么关联。
    但此时此刻,我在脑子里飞速地排列组合,盘算,总是隐约觉得所有事情之间贯穿着一条草蛇灰线,似有似无的线索,渐渐的令我不寒而栗。
    而尼洛和夏默这两个没心没肺的家伙,灌一口酒,撸一口串,饕餮大嚼,旁若无人。
    我和金明都觉得羊肉大串都索然无味了,肉香扑鼻,却难以下咽——似乎,我们俩无意之间发现了一个极其可怕的真相。
    金明思忖着,接着问道:“那后来,就再也没那娘儿俩的消息吗?”
    驴老板略感诧异,反问:“咋?你们对二鬼子的老婆孩子这么感兴趣呢?”
    “哦,是这么回事,我们不是写剧本嘛,觉得这个故事挺有代表性的,想融入到剧本里头。”我一本正经地搪塞着瞎话。
    “那你可得好好写写。”驴老板轻声叹气:“那娘儿俩挺苦的,招人可怜呐……我记得,后来12年,还是13年来着,镇上的干部去河北公出,在保定,好巧不巧遇见了二鬼子老婆。说是又白又胖,穿金戴银,说话唠嗑都跟从前不一样了。”
    “哦,那就是不跟着二鬼子受穷了,发财了呗。”金明试探着问:“那闺女呢?”
    “那就不知道了。”驴老板说:“人家干部也不是查户口的。当妈的不说,人家也不好意思追问。”
    我和金明对视一眼,各自都明白了对方的忧虑——后来,镇上的干部只是看到了二鬼子的老婆,并没有明确那个女孩的消息。
    那个女孩的生死存亡,依然是个无证之谜。
    “你们继续透一透,边透边聊。”驴老板热乎乎地招呼着:“还剩下不少串呢,我再给你们烤一炉子。”
    “不用了,老板,我吃不了了,有点儿腻。”金明摆手推辞,脸色也有点儿惶恐。
    其实,我也吃不下了,心头和肠胃都有点淤塞——如果说,金明真的无意中参破了这个秘密,绝对有人在连续谋杀这个镇上的年轻女孩的话,换做任何人,都不会再有撸串的胃口了。
    “吃不下,那是没就蒜。”驴老板懊悔地一拍大腿:“我这破脑子啊,光顾着说话,忘了给你们拿蒜了。”
    “对,撸串不吃蒜,味道少一半。”夏默开心大喊:“老驴老驴,帮我们拿几头蒜。荀哥,今晚我给你当扒蒜老妹儿!”
    我无可奈何,但只能满脸堆笑。内心喟然长叹——为什么失踪的不是你?
    驴老板乐颠颠地转身去厨房找大蒜了。
    这个时候,我和金明也不便于直接起身离开,只好再敷衍一会儿,但着实再没有胃口了。
    金明端着啤酒瓶子,一小口一小口地吸溜着,显然心不在焉,暗暗思索,偶尔又偷偷瞄我一眼。
    夏默再次鬼鬼祟祟地低头凑近我,神秘兮兮地说:“其实,我知道你俩想说什么,就是不好意思开口,因为你们刚才说错了话,什么大美小美的?”
    “是大美和二美,你能不能长点儿脑子啊?”尼洛打着酒嗝,愤愤地纠正。
    “那你觉得,我们想问什么呢?”我说。
    夏默眼珠子滴溜溜乱转,自以为是的聪明思考的样子:“其实,你们想问的是……吴鑫的事儿,对吧?你们故意东拉西扯,想迂回进入主题。”
    “嗯,真聪明!”我揶揄地说:“猜得真准!”
    “那还用说。”夏末洋洋得意地说:“作为女主角,这点儿想法我还是有的……其实这个问题,下午的时候你俩不在,我已经问过啦!”
    “哦,老驴怎么说?”我问。
    “吴鑫的家人,她爹她妈,都搬走了,好几年了。”夏默说:“老驴说是搬到大城市,吴鑫她姐姐那儿定居了。”
    这一点,我曾听到网络上一些风言风语,只不过现在证实了,吴家人现在并不生活在这个镇上。
    “说来也是,你想想,哪个当爹当妈的,能受得了隔三差五有人来明察暗访,还他妈开直播,还得问你,你闺女被碎尸了,你伤心不?你是不是知道凶手是谁?是不是有什么幕后交易?”夏默攒足了所有的凶狠表情,愤怒地说:“这要是换了我,我非弄死他们不可!”
    金明清冷地笑笑:“这事儿,就像你今天早上说的,不就是我们现在正在干的事儿嘛?”
    夏默愣了一下,随即反应过来:“那不一样!我们自己原创的剧本自己拍,我们可没去骚扰人家爹妈。”
    “你说得对。”我说。不可否认,夏默虽然无脑幼稚,但这句话说得于情于理都没毛病。
    这时,驴老板再次左臂架着单拐飞过来,右手里攥着一大把扒好多蒜瓣,一颗颗白晶晶圆溜溜的,放在桌上。
    “小丫头,你不用当扒蒜老妹儿了。”驴老板笑嘻嘻地说:“我都给你扒好了。慢慢吃,我去把剩下的串烤了!”
    金明赶忙起身阻拦,老驴不依不饶地地一定要吃饱管够。
    就在这时,我听见老马大嗓门嚷嚷道:“烤上烤上都烤上,奶奶的,泡了个大澡,消耗体力啊,又饿了。”
    我循声看去,老马和小浩从走廊走进餐厅,俩人都湿漉漉油汪汪的,唇红齿白,热气腾腾,脚步轻快,面带笑容。
    我忽然间有些疑惑,看他俩的样子,不管在浴池里密谈了什么,一定不是龃龉争执,相反倒像是谈了一些开心快乐的好事儿。
    他俩走到餐桌旁,透着那么开心欢乐。
    老马拍拍驴老板的肩膀:“三哥啊,你这个大锅炉温泉馆设计得好啊!”
    驴老板得意洋洋:“怎么样?不赖吧。我们镇子上一直都没有个像样的洗浴。有两家淋浴的澡堂子,老破小。我这要是一开张,一边接待游客,一边向镇子上居民开放,是不是能火一把?”
    老马挑起大拇指:“那绝对赚爆了。我跟你说,我要不是在滨江还有个工作,我绝对来伊通河跟你入股。”
    “你们那是大集团,我这是小生意,你们是九牛,我就是一根毛儿。”驴老板谦虚着,但是脸上每一根皱纹都窜着臭显摆劲儿。
    小浩则伸出右手,很庄重地跟我握了握手,像个领导的样子。很严肃地说:“荀哥,辛苦你了。应付警察的破事儿,还得你出头。”
    金明哼了一声:“就好像我没出力似的。”
    小浩这才笑嘻嘻地伸手,又跟金明握了一下:“金姐也是劳苦功高啊。”
    金明硬挤出一丝笑容:“多谢夸奖啊,太子爷!”
    我和尼洛窜了点儿位置,老马挨着我坐下了,小浩则顺理成章地坐在对面夏默身边。好在餐桌设计本来就是六人位,也不显得拥挤。
    尼洛起开两瓶酒,放到老马和小浩面前,举瓶号召:“大伙走一个!”
    我们各自碰了碰瓶子,他们四个人举瓶喝酒的空当儿,我不动声色,下意识地瞥了老马一眼,老马也正在看着我,眼神里意味深长。
    我笑笑,压低了声音:“马科长?”
    老马窃窃私语:“孙兴同学?”
    我俩相识而笑,各自喝了一口。
    我认识他,很久之前就认识。现在的马顾问,马长途先生,二十年前是正是滨江师范大学保卫处治安科的科长,也是有事业编制的正经干部。
    这也正是我为什么昨天上午,在放鸽子的饭局上,我一见到他,就觉得他虽然面相松弛,但是眼神犀利,一定是个见过世面的人物。
    所以这时我想通了,他虽然不是军官,不是警官,不是企业家,但是他毕竟当过保卫处治安科的科长,这点儿精气神,还是不差劲的。
    “今天不说了。”老马放下瓶子,淡淡地说:“明儿找个时间,咱哥俩好好聊聊。”
    人一多,嘴就杂。很多话就没法说了,只能放弃思考,专心吃喝。
    老马盛情邀请驴老板一起加入到撸串的队伍中来,反正肉串管够。夏默,小浩和尼洛跟着又是起哄又是央求:恭敬不如从命,再推辞就虚伪了!驴老板只好拽了一张板凳坐到了桌子边上。
    “嗨,这话说的,哪有老板跟客人混吃混喝的。”驴老板一边自责,一边吹起大绿棒子,以示自罚。
    一来二去,酒肉醺醺,我内心的忐忑便也慢慢缓和下来,瞅瞅金明,她也不再显得那么惊惧,跟着大伙儿说笑起来。
    没有了思想上的负担,这一餐夜宵的后半程就嗨起来了,每个人都在吹牛,显摆,互捧,你是我好大哥,我是你亲妹子。驴老板说结账的时候我给你们餐费打对折,住宿不收钱,就为交朋友。我拍着胸脯说我给你在剧本里安排一个跑龙套的黄金配角,让你当个网红露露脸。
    大绿棒子一瓶一瓶地被吹掉,中间驴老板又跑出去续了两回,间或还切了一盘西红柿拌白糖摆上桌子。
    “这玩意儿,大饭店有个好名字,叫‘雪里喷灯’。”驴老板洋洋得意:“我最爱这个,既解酒又解腻。咱现在仓库还没收拾好,备料不多,就只有西红柿了,明天,我去大集上再备点儿吃食。”
    金明夹起一块西红柿,塞进嘴里,兴奋大叫:“恩恩,又凉又甜,提神醒脑,哎呦,你手艺好啊,这柿子切的真精致。”
    我还真没发现,金明居然这么会拍马屁,我长这么大,就不知道一块柿子,怎么样切算“精致”?
    我也叼起来尝了一块,虽然的确又凉又甜,但是绝对没有提神醒脑,酒劲上涌,我越来越萎靡了。
    直到我头脑昏沉,像小鸡崽啄米粒似的在桌面上磕头的时候,我的灵魂却突然清醒了——对,头脑和灵魂,是不挨边的两个物体——我终于意识到,我已经连续三天喝了四场酒,几乎一直都在深深浅浅的宿醉中,照这样下去,我是不是也会变成一个酒懵子?
    算了,去他妈的!我忽而又想到,就算真的有个连环杀手又怎么地?他又没来杀我?而且很显然他也不打算杀我,我是四十来岁的外地老爷们儿,不符合他的杀人规律。
    剧本又怎样呢?写就写吧,既然答应了小浩,拿了钱就得办事。要是隔三差五就能接一个这样的活儿,跟着金主少爷到处溜溜达达,吃吃喝喝,还有个白白胖胖又美又浪的女粉丝送到眼前,甚至是直接送到床上,这样的日子不是也挺滋润的吗?还要什么作品?要什么尊严?
    我彻底懵圈了,最后是尼洛和小浩一边一个,把我活生生的架起来,像奔赴刑场的烈士一样拖到了房间门口。
    “荀哥,还行不?”尼洛拖着我,气喘吁吁地问:“要不我陪你睡?”
    “不用,我谢谢你。”我挣扎着说:“但是不方便,我喜欢光屁股裸睡。”
    夏默嘿嘿地坏笑:“这就好办了,让金姐陪你……”
    小浩醉醺醺地翻着白眼,傻笑,呵斥道:“闭嘴,老瞎说什么实话。”
    我已经没有足够的听力,视觉和语言能力组织还击了,干脆摆摆手,扑开房门,钻了进去。
    “荀哥,我在隔壁,有事儿喊我!”尼洛在身后殷勤叮嘱。
    我回手锁死了房门,耳根清净了。
    我紧靠着门框,身体死沉死沉的,慢慢滑倒,瘫坐在了地板上。
    地面下面埋着地热管道,从大锅炉温泉馆输送过来热水咕嘟咕嘟循环流动,暖和,舒服,热气慢慢地从脚掌,小腿,大腿,慢慢攀援而上,沿着奇经八脉四肢百骸暖洋洋地烘烤着我。
    于是,我理所当然地睡着了。
    但是恍惚之中,我又觉得自己没睡着。不但没睡着,反倒更觉得耳聪目明,神清气爽。
    无数个思绪的线头在我脑子上缠绕,游走,织成一张网,这张网又一点一点地收紧,围成一顶帽子,无缝衔接覆盖着我的头颅,线头的每个节点,都在闪烁着诡异的亮光,就像是《黑客帝国》的“矩阵”一样,充满了玄机,智慧,隐喻和无法预知的危险。
    蓦然间,闪烁的光点中跳出三个字——大老李!
    大老李,这个名字我之前闻所未闻,仅仅是这天晚上,在筋饼店的老胖子口中听到了两次,但是现在他猝不及防地跳了出来。
    但是,老胖子说,二鬼子在储蓄所存了一大笔钱之后,去大老李的面馆点了菜,喝了酒。
    大老李曾经问二鬼子,钱是哪儿来的?
    二鬼子则告诉大老李,是死去多年的范大美给他的。
    老景问这是那一天发生的事儿?老胖子说,不确定,大概三四天吧。
    但是,我几乎可以肯定,这是三天前发生的事儿。
    为什么?
    很简单,因为此时此刻是2017年12月28号晚上。如果是四天前,那就是12月24号,传说中的圣诞节平安夜,而那天是星期天。
    一般情况下,林区小镇上的储蓄所,星期天休息。
    我就是在另外一个林区小镇上长大的孩子,这种储蓄所我太熟悉了。早些年的时候,他们是周一到周六全天,星期天下午休息半天——他们总是自诩人少事多,辛苦劳累,休息半天是应该的。
    但是最近几年来,随着网络覆盖和移动支付的普及,他们就变成了星期天全天休息了。反正以往也是星期天也是只办个人业务,不办理对公业务,现在休息一天,也无非就相当于提前下班而已,对此他们一向心安理得。
    所以,这件事一定不是发生在12月24日星期天,那就只可能是25日星期一。
    而很可能那就是二鬼子的最后一顿酒足饭饱。从那天之后,二鬼子实际上就失去了踪迹,直到昨天27日晚上,全镇上所有的饭店酒馆,就没有人见过他了。
    所以,现在的问题是,这个开面馆的大老李说了实话吗?在二鬼子失踪的这三天里,他做了些什么呢?
    我很想挣扎着站起来,冲出去。我一意孤行地认为,有些问题需要找到老景谈一谈。
    但是我的四肢很不给力,挣扎了片刻,非但没有站起来,反而翻滚趴在地面上,这次居然真的睡着了。
    这一觉绝对睡美了,大汗淋漓,神清气爽,天亮的时候,我是被口渴憋醒的。
    我像一条蠕虫似的滚动着爬起来,借着阴沉微亮的天光,大概扫视了室内环境。
    尼洛说的没错,这房间火炕不太大,也就三米多宽,勉强够摆下一辆法拉利。
    大炕面笔直宽阔,外边挨着门口的小卫生间,里边挨着巨大的俄罗斯式落地窗户。
    抬头看看,落地窗正上方就是那个设计成三角形的阁楼窗户,我这才恍然大悟,原来这栋房子并没有二层楼,我在外面看到的三角阁楼只是窗户的上半部分造型而已。
    但是妙处在于,驴老板又在火炕斜上方打了一个小阁楼,就是类似于LOFT式的室内小吊顶,紧贴着落地窗和墙角的位置,是一圈旋转楼梯,可以爬上吊铺。
    这就是为了有些客人,也许会嫌火炕太热,就可以爬到小阁楼上来睡。而小阁楼正对着阁楼三角窗,形成了一个办隐私半开放的悬浮空间,这个设计充分利用了窗户,火炕,吊顶的高低错落,既不影响光线,又最大化利用了空间,而且很有设计感,非常有想象力。
    我几乎不能相信,这是驴老版构思出来的。如果不是,我看他也不像心甘情愿花钱请设计公司的人。
    我索性沿着旋转楼梯慢慢走上小阁楼,上面虽然还没装修完工,但是收拾得很干净,清一色的木板架构,横竖两侧也是木质栅栏,上面还挂着些塑料花草。
    我坐在旋转楼梯最上层的踏步上,看着窗外纷纷扬扬的细雪,映衬着室内不开灯的深邃,顿生一种文学范儿的孤独情绪。在设计专业中,这种色调有个专业名词:知识分子灰。
    今天似乎是个阴天,或许大雪又要来了。
    虽然身体虚弱,但是头脑却渐渐清亮起来。我想我和小浩可能搞错了一件事——昨天我俩挑房间的时候,把朝南的两间给了老马和小浩,因为我觉得南向房间光线会比较好。
    但此时此刻坐在小阁楼上,我才明白过来,他们俩朝南的房间固然光线会比较充足,但是应该只能看到我们座谈经过的那条小路,还有远处镇子上高高低低的房子。
    但是北向的这两间就不同了,我能看见远处无限绵延起伏的山峦,绵绵密密的树林,近处的冰河,雪野,风烟寥廓,苍茫壮丽,犹如《权利的游戏》的北境之地场景再现,令人心驰神往。
    有好光线就没有好风景!我想着。
    这时,我看到了驴老板。
    外面的雪地上,驴老板居然没拄双拐,而是换上了一具假肢,走起路来显得有点儿趔趄,力不从心的感觉。
    我从楼梯上下来,开门出去,穿过走廊,推开大厅正门,正好驴老板站在门外。
    一阵冷风吹来,我一个冷战,这才想起昨天晚上喝多了,西服外套和大衣都脱在餐厅里了。
    驴老板笑眯眯地打招呼:“嗬嗬,编剧,起得真早!”
    我有点儿赧然:“你不是更早。”
    “我有事儿。”驴老板说:“昨儿我不是说了嘛,今天大集,我去屯点儿吃吃喝喝。”
    我仰头看了看天儿:“大集也不会这么早就出来吧?”
    驴老板忽然僵硬地笑笑,欲言又止,琢磨了一下,才说:“我还有点儿别的事,先去办一下,然后去大集。”
    我蓦然意识到他的神色有些不对劲。
    “啥事儿呢?赶时间这么早?”我漫不经心地追问。
    这个镇上很多事儿都需要一个解释,我都很好奇。
    驴老板嗫嚅了片刻,说:“刚接到一个电话,镇里有个老街坊死了,我去帮忙料理一下……唉,这话不能跟你们说,你们是来开心的,不能沾染了晦气。”
    我点点头,表示理解。
    天气太冷了,我受不了了,正想拉门回到室内。
    就在这空当儿,驴老板絮絮叨叨地说道:“我草他妈的,这两天也不知道老天爷抽什么风?二鬼子刚死一天,这大老李也死了……”
    “谁死了?”我浑身僵硬,愕然:“谁也死了?怎么死的?”
    为什么要说“也”呢?
    也,是一个充满了悬疑的字眼儿,我们前面已经说过两次了。
    “大老李,我们镇里开面馆的……”驴老板满脸狐疑,慢慢反问:“这人你应该不认识吧?昨天晚上,煤气中毒。”
    今日更新结束。
    正式进入整个故事最核心的部分——连环杀人案件。

    明天继续更新“煤气中毒”现场的微妙疑点。

    谢谢大家,我爱你们。
    第十七章 / 往事不堪回首

    “你认识大老李啊?”驴老板问。
    我没接茬,脑子空白,思维停滞,缓了几秒钟才回过神来。
    “不认识,就是昨天跟老景唠嗑,听他说起过这人。”我掩饰着说。但是我知道我的表情控制不过关,很明显没有骗过驴老板。
    驴老板笑笑:“你赶紧进屋吧,别冻着,我过会儿就回来。”
    我还是有点儿愣神。
    “哦,对了。等会儿他们几个起床了,你跟大伙儿说说,厨房的锅里有我早起新熬的粥,还有咸菜丝,火腿肠,你们自己动手切切,简单解决一下,等我回来涮羊肉。”
    驴老板嘱咐完了,扭身边要走,我脱口而出:“我跟你一起去……”
    “死人有啥好看的?”驴老板有些不爽,口气偏硬。
    “我也去!”
    大门猛地从里面推开,金明探出头来,头发蓬乱,睡眼惺忪,还把嘴里剩余的半个呵欠硬生生憋了回去。
    “你俩这是什么毛病?”驴老板苦笑。
    “我们不是去看死人。”金明向我眨眨眼,暗示:“我们是去看看大集。”
    “对,我们是去大集上搜集点儿故事素材。”我说。
    驴老板很是无奈:“那咱们就抓紧时间,早去早回……你俩赶紧穿好衣裳,我去开我的私家毫车。”
    金明一撇嘴:“呦嗬,你还有豪车呐?看不出来啊。”
    驴老板没说什么,转身一瘸一拐地走开了。
    我赶紧拉门钻进门厅里,暖和暖和。
    “你都听见了?”我问道。
    金明点点头:“我刚才听见你脚步声,就跟出来看看,听到了。”
    “这事儿我自己去就行了。”我思忖着说:“毕竟有点儿危险。”
    金明幽幽地看着我,忽然笑魇如花:“你是在担心我吗?”
    我心虚,不敢正面回答,只好说:“冒险的事儿,还是让男人出面好了。”
    “但是你需要一个助手啊!”金明说:“每一个侦探都需要一个助手。福尔摩斯和华生医生,波罗先生和黑斯廷斯上校,古畑任三郎和今泉慎太郎,金田一和七濑美雪,江户川柯南和毛利兰,还有汤川学和内海薰……”
    “不要跟我提起汤川学!”我假模假式地呵斥:“我本格派的,跟她们社会派不共戴天!”
    金明笑了:“好吧,我收回汤川学和内海薰。那就换成……荀鹿和金明?”
    “我不是什么侦探!”我说:“我也不需要助手。”
    金明直勾勾地盯着我,片刻之后,说了一句我无法拒绝的话:“你别忘了,真相是我先发现的。”
    我微微一愣,琢磨一下,她说的居然是事实——我要是把她扔下来,似乎确实不太道义。
    “那还不赶紧换衣服,出发!”
    金明笑嘻嘻地扭头跑回自己房间,我也立刻穿过走廊,跑到餐厅,我的西服外套和大衣都搭在椅背上,我胡乱地穿好。闻着空气中荡漾着大米粥的香甜,忽然很想坐下来喝一碗浓稠滚烫的稀粥,就一点儿清脆可口的咸菜丝儿,但是时间实在来不及了。
    我匆忙穿过走廊,推开门厅大门出来,金明已经站在门外了,呼呼喘息,口鼻之中一股一股喷着呵气,还在手忙脚乱地系着大衣扣子。
    传来一阵“突突突”的马达声,我金明循声望去,只见驴老板驾驶着一辆带篷的“港田”慢慢悠悠地开过来。
    金明咧嘴大笑:“老板,这就是你的私家豪车啊?”
    东北林区人所说的“港田”,就是机动三轮车,这东西,在北京叫“狗骑兔子”,在天津叫“三蹦子”,在南京叫“马自达”,总之在各个地方都有一个具有本地特色的名称。
    这种三轮车,有些带蓬的,有些是敞篷的,可以载人,可以拉货。有些城市处于安全隐患考虑,禁止上路。有些允许上路的城市,大多数把他作为残疾人助力车。
    而驴老板自嘲有一辆私家豪车,就是这辆港田三轮。
    驴老板把港田三轮车开到我们面前:“欢迎乘坐三脚驴的私家豪车上车,蓬里暖和。”
    我和金明笨笨拙拙,七手八脚地爬进了车篷里,左右相对坐下,驴老板慢吞吞启动开车。
    我和金明对视,微微苦笑,车篷里非但不暖和,反而体感上比外面更冷,寒风嗖嗖地从车篷的缝隙透进来,就像偷袭的刺客,飞一刀就消失,无影无踪,你正在懊恼之时,他鬼鬼祟祟的又来一刀,一刀一刀又一刀,防不胜防。
    更要命的是,不但冷,速度还慢,三个轮子左摇右晃,死去活来,恐怕还不如我步行更快。
    车子转头,从大锅炉温泉馆一侧开过去,驴老板指着远处:“看,那是我的锅炉房,车库,仓库和菜窖。”
    我和金明凑过去看,在温泉馆里侧,盖着一座简陋的红砖房,左右两扇对开的白铁皮大门。面积不大,举架很高,贴着地面穿出两根粗大的管道插进温泉馆的墙体里。
    昨天晚上尼洛接我们回来的时候,车停在两栋房子另一侧,被温泉馆挡住了,所以没看到这间锅炉房。
    金明笑道:“你这就是个土锅炉,肯定不合格。哪家正经洗浴中心还在锅炉房里挖菜窖的?我估计你在技术监督局,消防和环卫那几个环节,想通过审批,有点儿费劲。”
    驴老略显愁容:“可说是呢,我这托人送礼走后门都跑了多少趟了,是个衙门,都说给你想办法,谁也不动真格的。”
    “你让老马给你想辙啊!”金明笑道:“你们不是好哥们儿嘛!老马地位高,能量大,给你说句话,不比你到处跑腿送礼好使。”
    驴老板下意识地顿了顿,说:“老马啊,这点小事儿不值得用人家一回,资源都是有性价比的,不能浪费了。”
    他的语气里,隐约透露出一点儿不确定的,若即若离的疏离。能让人明显感觉到,他和老马之间,有一点点不和谐的因素存在。
    显然,金明也捕捉到了这个信息,她默默地看了我一眼,嘴唇翕动,却没发出声音,但是我能从她的唇语中读出六个字——老驴,老马,老景。
    她说的没错,老驴,老马,再加上老景,这三个老头子之间,一定有些纷纷扰扰的恩怨往事。
    这时,驴老板已经开上那条冰土小路,本来就摇摇欲坠的破车更加肆无忌惮地活蹦乱跳,犹如一头中风后遗症的野驴,我和金明摇摇晃晃上蹿下跳,脑袋在车篷架子上叮当乱撞。
    人称三脚驴,车叫三蹦子。一人一车,果然是珠联璧合,相得益彰。
    金明生无可恋地吼着:“老板,你给我一个痛快的吧!”
    我左手死死地抠住车篷架子,默默伸出右手,攥住了金明的胳膊,金明回手紧紧地搭住我的臂膀,轻轻咬着嘴唇,清纯而诱惑地笑着。
    好在驴老板后脑勺没长眼睛,看不见我俩的小动作。
    幸亏这段路不长,咬牙坚持一下就挺过去了。三蹦子总算开上了小镇主道“伊通河路”,车身平稳,速度也加快了。
    我尝试着想把手抽回来,但是金明幽幽怯怯地看着我,眼神欲言又止,大有地老天荒不放手的怨念,我也只好由她去吧。
    驴老板竟然恬不知耻地问道:“怎么样,我这驾驶技术还可以吧?”
    “相当可以。”金明盯着我,一语双关:“简直就是速度与激情。”
    激情?这好像应该叫做“奸情”吧——我只能无奈地自嘲。
    “开车得戴着这玩意儿!”驴老板重重地拍打着那条假肢:“要不是为了开车,一般情况下我都不戴它。”
    金明问:“为啥呢?这玩意儿总比柱拐方便吧?”
    “不习惯,不自在。”驴老板叹息道:“总归不是自己身上长出来的物件。”
    “你这话对。”金明还是眼神在我脸上撩拨着,嘴里却说道:“是你的就是你的,不是你的总也不是你的。”
    她的语气里带着欲求不满的惆怅,甚至能咂摸出一点点黄龄式的呻吟。
    我得制止她,否则不知道她会一路狂奔把车开到哪里去?跟驴老板相比,她才是驾轻就熟的老司机。
    “这条假肢得不少钱吧?”我假模假式地岔开话题:“是不是进口货?”
    “不是,纯国产的。”驴老板大大咧咧地说:“我哪儿有钱买进口货啊?不过,这破玩意儿国产的也不便宜。九七年冬天,我在滨江市骨伤科医院买的,花了大几千呢。”
    我和金明蓦然间都微微愣了一下,下意识地对视——驴老板,九七年冬天的时候,在滨江市。
    他是伊通河人,吴鑫也是伊通河人。老乡见老乡,两眼泪汪汪,她们之间会有什么联系吗?
    而且,问题在于,我们不确定,他所说的“九七年冬天”,指的是1997年的年初的冬天,还是年底的冬天?
    东北冰城的冬天,无比漫长而庞大,年初年尾,都是那一年的冬天。
    我用眼神跟金明示意了一下:问一问。
    金明领悟了我的用意,装作漫不经心地问:“九七年春节,为了迎接香港回归,各行各业都促销打折,我估计你这个假肢,也是打折便宜货。”
    我不得不承认,金明这句话表面上看起来不着边际,但逻辑上确实有水平。
    “打折个屁啊!”驴老板愤愤地说:“我掏钱那时候,都快过九八年的春节了。来吧来吧,相约九八!”
    我再次和金明面面相觑,金明的旁敲侧击确认了一点——吴鑫被碎尸的时候,驴老板就在滨江市。
    但是,随即我就再度自嘲苦笑,对着金明摇了摇头——我们太敏感了!
    就算吴鑫是被冷血杀手杀害碎尸的。但是,三脚驴会是那个杀手吗?
    他是个三条腿的残疾人,不被别人弄死就算不错了。
    金明无法公然说话,但是她盯着我,忽闪忽闪地眨着眼睛,片刻之后,我才明白过来她想传达的意思——驴老板当然不会是杀手,但是,我们怎么知道作为老乡,那个时候吴鑫跟他有没有联系?他知不知道一些关于吴鑫的情况?或许从中就有可能挖掘出一些蛛丝马迹呢。
    “那时候,你在滨江干嘛呀?”金明甜滋滋地问,单纯得没有一丁点儿额外企图。
    “啥都干!”驴老板颇显自豪地说:“那时候穷啊,为了挣钱,我卖过盒饭,开过学生食堂,跑港田拉客,出租情侣宿舍……第一桶金嘛,不丢人!”
    “真励志!”我赞叹道。
    我是真诚的。因为驴老版所说的这些行业,在我混大学的那几年都很熟悉。
    那时候国有企业,集体工厂大量倒闭,下岗大潮滚滚席卷。很多中老年工人,一辈子都在工厂车间工作,一夜之间被抛弃,扔到社会上自谋生路,却发现自己两眼一抹黑,什么都不会。
    为了生存,他们起早贪黑地打零工,做小买卖,维持温饱,养家糊口。
    在我们滨江师范大学附近,买盒饭是一项很庞大的生意,因为有早市夜市,人流滚滚,所以盒饭的需求量也非常庞大。但是据说这项生意被一个黑道大哥把控着,加入买盒饭的队伍,不但事先要给大哥上供,当作“门槛费”,赚了点儿辛苦钱,还要再给大哥提成。
    而学生食堂,则是另一项很有实惠的生意。那时候,学校食堂又脏又破又难吃,打饭大婶比庙里的四大金刚还凶神恶煞,于是很多学生就纷纷逃离食堂,到校外觅食。
    附近居民由此看到了商机,在自己居住的平房,或者楼房的低层开办“学生食堂”,一个厨房,两间屋子,就能开一间食堂。虽然价格比学校食堂贵一点,但是好在花样繁多,用料也足,至少汤里能寻觅到蛋花,菜里能发掘出肉丝。所以深受学生们欢迎。
    在我上学的那会儿,经常跑到校外学生食堂去吃,有时候,老板的丈母娘就露着肚皮躺在床上打瞌睡,我们就端着餐盒坐在丈母娘的床边上饕餮大嚼。这也算过上了珍馐玉馔,美人侧卧的日子。虽然美人有点儿年老色衰,但总比没有强。
    至于开港田拉客,是个很有身份的技术行业。二十年前的滨江市,港田三轮车属于半禁止半允许的交通工具,原则上被定义为“残疾人助力车”。
    但群众的智慧是无穷的,很多残疾人看到了规则的漏洞中蕴含的商机,开发出了“港田载客”的生意。他们就开着驴老板这种带篷子的港田三轮车走街串巷,像出租车一样运营。一般情况下,近距离的一两块钱,远距离的三块钱,再远一点的地方五块钱——他们去不了超过五块钱路程的地方,因为规则不允许他们上大马路,所以他们只能在胡同小巷中穿梭,最后总能精确地把客人送达目的地地。
    最后这个“出租情侣宿舍”,相对来说就稍微轻松一点了。八九十年代的时候,各个大学都很穷,经费不足,为了赚钱,学校都花样翻新的搞创收,其中最主要的一项就是开办“函授班”,有中专学历升大专的,有大专学历升本科的,函授生们分散在天南地北,平时居家或在单位自学函授教材,每逢暑假寒假的时候,在校大学生一放假,函授生们就集中到大学进行一段时间的授课,用大学的教室,睡学生的寝室。
    但是这些函授生和在校大学生的区别在于,很多人都是在职多年的社会人了,参加函授班就是为了混个文凭,以便于在体制内晋升,他们在寒暑假期间到校授课,很多人是带着家属儿女来的,有些是两口子一起来的,有些是一方唉听课,戴着异性情侣来的。这些函授生,听课是假的,旅游才是真的。
    这样一来,学校寝室就不好睡了,因为寝室楼有舍管,有门卫,晚上锁门,到点熄灯,限制了很多函授生的乐趣。
    所以,大学附近的居民们又发现了商机,利用自家住宅出租寝室,有的是一屋几床的函授生寝室,有的类似于当下“民宿”的家庭短租屋,有的就是情侣宿舍,专门给学生情侣租住。
    到了后来,那些统招大学生也尝到了校外租住的甜头,从开始小股流窜偷偷摸摸到校外租房居住,到后来光明正大地男女同居,势不可挡,在学校寝室保留着一张床位,只是为了在开学之初应付家长——别问我为什么知道得这么详细,你们应该能猜得到。
    这些都是起早贪黑,累死累活的生意,不但吃苦受累,有时候还要遭到客人的白眼,谩骂,羞辱,甚至殴打。
    黑社会,工商局,城管大队,学生情侣,这些都是不好伺候的主儿。
    一个残疾人,能拿这些生意都干一遍,还自诩收获了“第一桶金”。绝对需要非常强大的执念。
    所以,我说驴老板“真励志”,绝对是发自肺腑的真情实感。
    但另一个问题如影随形浮现出来——如果驴老板卖过盒饭,开过食堂,拉过港田,租过寝室,这四样生意集中在一起,那么非常可能他是在一所大学附近谋生的。
    “那时候你在哪个大学呀?”我似乎是漫不经心的脱口而出,直奔主题,点出“大学”,不给他思考的机会。
    驴老板果然下意识地脱口而出:“还能是哪儿?滨江师大。”
    一瞬间,我们三人都意料之外,情理之中的沉默了片刻。

    驴老板慢慢放低了速度,冷笑,或者奸笑了一下,慢慢说道:“编剧,你套我话呐?”
    “什么叫套话啊?”我讪讪地假笑掩饰:“这不是聊天聊到这了嘛。”
    驴老板猛地刹车,三蹦子贴着马路牙子喘息两声停住了。
    驴老板仰头看着天上零零碎碎的雪花,一动不动,既不说话,也不回头看我们。
    金明略显紧张地看了看我,拽了拽我的手。
    片刻之后,他终于开口了。
    “我知道,你们就是冲着这个案件来的。”驴老板慢吐吐地说:“当年,警察也曾经盘问过我,但是,我真的没见过那闺女。你们想啊,那闺女上大学还不到仨月,学校里里外外,来来往往的人,没有十万也有八万,她怎么就那么巧遇见我呢?”
    他的语气中饱含着无奈和愤懑。
    “她不是一月份被杀的吗?怎么是上大学还不到仨月呢?”金明略带狐疑地问,也不知道他问的是驴老版,还是问我。
    我叹了口气,解释:“我们都是自考大专班,是要等到统招新生都报到之后才开班入学的。到年底,满打满算爷就三个月多一点。”
    金明点点头:“太古老了,没经历过那个时候,谢谢你的解释。”
    驴老板这时才微微侧了侧身子,问:“你们都是自考大专班……你也是滨江师大的学生?”
    我点头承认:“是的。我跟吴鑫是同年同届,不同专业。”
    驴老板咧嘴,无声无息地笑了笑,似乎偶遇了知己:“那当年警察有没有查过你?”
    “查过。”我承认。
    “是不是老马带着刑警去查的?”驴老板不依不饶地追问。
    我迟疑了一下,还是坦率承认:“是的。”
    驴老板再度抬起头,望天,思索,或者回忆:“当年,那碎尸案件闹得鸡飞狗跳,警察在大学附近刮地皮似的排查。他们最初排查方向有三个:第一,是单身,独居的男人。第二,是有医学,屠宰,厨师职业的男人……”
    金明笑笑:“嗯,你很符合第二条,你会厨艺。会炒菜的人,都会剔骨割肉。”
    “岂止这点,我还很符合第三条呢。”驴老板说。
    “哦,第三条是什么?”金明问。
    “原籍伊通河的同乡。”驴老板再次转回身,看着金明:“我是个原籍伊通河的厨子,三条之中占了两条。”
    “所以你嫌疑很大。后来呢?”
    “结果,警察来到我家,看了一眼,转身就走了。”
    “为什么?”金明好奇地问:“难道你脑门上刻着‘好人’俩字儿?”
    “那时候,我住在西侧门外的小平房,我老婆半身不遂,躺在床上不能自理。”驴老板深深地陷入回忆:“我要照顾我老婆,就不能出去开港田拉客了,在家里开了学生食堂,还把一间屋子租给了一对同居的男女学生住着。我一天到晚炒菜打饭都累的要死要活,还得伺候病人拉屎撒尿,屋里还有俩腻腻歪歪搞对象的。你们说,就这种情况,我还有功夫杀人吗?说实话,有时候我都恨不得从哪儿冒出来个人把我弄死,我就清静了。”
    金明嘿嘿地笑了:“这种环境,要杀人还得碎尸,确实有点儿难为你。”
    “直到警察找上我,我才知道死的那闺女是我伊通河的老乡,老吴的闺女,当时我都吓傻了,差点尿裤兜子。”驴老板心有余悸地嗫嚅道。
    其实,这时我很想问问,那一年他的女儿大美和二美都在做什么,但是总归强行忍住了。
    “你跟吴鑫的爸爸关系好吗?”金明接着问。
    “谈不上好不好。”驴老板说:“我年轻的时候不在镇子上生活,跟老吴他们只是小时候在一起玩过,撒尿和泥的事。长大之后我出去工作,就没什么来往。”
    金明想了想,还想要继续提问,我摆摆手制止了她。
    驴老板的自身残疾限制和叙述推敲,合情合理,无懈可击,他既不可能是杀人犯也不是知情人。在吴鑫从入学到死亡的短暂过程中,没有过任何交集。再追问下去,难免要牵扯到大美和二美的事情,徒增伤感,多说无益。
    金明有些闷闷不乐,但还是闭上了嘴。
    我拍拍驴老板的肩膀:“开车吧,赶集去!”
    “赶个屁集,收尸去!”驴老板愤愤地说。
    第十八章 / 细节是魔鬼

    驴老板应该是心里还揣着对于我“套话”的愤恨,但是我是他的客人,他不敢把怨气撒到明面上来,就像尼洛从来不敢对小浩发脾气一样。所以他只能用动作来展现他的不满,强调他的尊严——所以他把一辆港田三轮车提升到最大速度,发出嗷嗷惨叫,三只轮子拼了老命拔地狂飙。
    那一刻,我只要放个屁,助点力,这三蹦子就能飞起来了——然后一定会自由落体着地坠毁,三名乘客无一幸免。
    幸好,在三蹦子起飞之前,我们到达了目的地,总算侥幸存活下来。
    这时候天色已经渐亮,但是依然不见太阳,温度却反常地温润。在东北林区,这就预示着今天必然是个大雪天。
    我和金明互相扶持着跳下三轮车,脚底触地的一刹那,顿生一种劫后余生的喜悦。金明看看我,用唇语无声无息地说:生死时速啊!
    驴老板从驾驶舱里挣扎着爬出来,确实显得有些辛酸狼狈。我很想上去帮他一把,但是被金明拉住了。驴老板下了车,也不回头看看我们俩,目不斜视,一瘸一拐地朝前走去——这表明了他的态度,心里有气。
    一栋居民楼前,路边马路牙子上,分散聚集着几堆人,多则三五成群,少则四目相对,交头接耳,窃窃私语,表情都很凝重,似乎每个人都有见不得光的秘密期盼着与人分享。
    在人群的包围阻隔之内,隐约能看到居民楼一层的一间门市房额头上挂着一块简陋的手写牌匾“大老李骨汤面”。
    我打量一下,这个位置就在昨天晚上我曾经寻觅过的“快捷宾馆”附近,再望远一点儿,已经能看到老景的电动车停放的位置,车身上覆盖着一层轻雪。
    也就是说,昨晚我和金明曾经路过大老李的面馆门前,只是不晓得那个时候,大老李是活着还是已经死了。
    也不知道这时候,老景是躺在筋饼店里宿醉未醒,还是鬼鬼祟祟混在人群之中。
    看到驴老板停车走来,人群中有个老爷子喊了起来:“老驴来了,作法,作法啦!”
    人群悚然惊动,自觉地向两侧散开,让开一条正中大道。驴老板虽然步履蹒跚,但是气场强大,一步一停,很有渊渟岳峙的大师派头,一步步走到面馆门前。
    人群里,一个裹着花围巾的老太太,佝偻着身躯,左手牵着一个三十来岁的男子,右手牵着个年纪相仿的女子,两人都穿着盖不住屁股的小夹克,遮不住脚脖子的七分裤,染着鹅黄嫩绿的长头发,很有多年以前流行的乡村非主流卷土重来的土猛风格。
    在这样的严寒的早晨,这俩衣着单薄的男女冻得就像两条冰镇的毛毛虫,鼻涕拉瞎,瑟瑟颤抖。
    老太太左一扯,右一拽,把两个男女往驴老板面前一推:“快点儿,给范叔磕个头,范叔给你爹请灵啦!”
    我明白了,这俩璀璨鲜艳生龙活虎的红男绿女大概是大老李的儿女。
    “那是大老李的儿子和儿媳妇!”
    冷不防,一个人在我身后耳边悄声说道。我毫无防备,顿时吓了一跳,扭头一看,看到老景那张皱巴巴的老脸,咧嘴呲牙盯着我。
    金明也吓了一跳:“老头儿,不带这么吓唬人啊……你醒酒啦?”
    老景:“嘘,先别说话,看作法,老精彩了!”
    那一对红男绿女在老太太的监督下,极不情愿地跪下,脑门不沾地虚晃一下,算是磕了头,跳起来,拍拍膝盖上的泥土冰灰,脸色烦闷,眼神怨毒,整个小宇宙中都燃烧着无比强大的起床气。
    “快点儿呗,都要冻死了。”儿子气哼哼地说。
    “你别瞎哔哔,这是正事儿。”儿媳妇呵斥道。
    我微微点头赞赏,看起来儿媳妇确实比儿子要懂点事儿。
    “你还在乎这一时半会吗?”儿媳妇吼道:“老驴再怎么磨叽,五分钟总得完事了吧?你连五分钟都等不了吗?”
    人群中有些人发出低声的斥责,但是没有人胆敢明目张胆地站出来训斥这两个瘪犊子。
    老太太假惺惺地挤出一丝笑纹儿,对驴老板说:“你说这小逼崽子就这样,我也管不了……”
    “这老太太是谁呀?”我低声问:“大老李的老伴?”
    “屁!大老李老伴都死了多少年了,老跑腿子一个。”老景笑道:“这老太太是开殡葬用品店的老板。”
    金明恍然大悟:“哦,明白了,拓展服务,互动营销。”
    “还是你们城里人会说话。”老景赞叹:“在我们镇上,这就叫扒拉事儿,瞎掺乎。”
    “先别打岔,看作法!”
    金明顿时来了精神,用大衣兜里掏出那部狗啃风格的破手机,一闪身藏在我身后,利用我和老景夹角掩护,鬼鬼祟祟偷拍起来。
    面馆门前,驴老板白眼翻翻地扫视着那俩男女,呲了一声:“五分钟,用不了,马上完事儿,不耽误你俩睡回笼觉。”
    他脱下左手的棉手套,伸进羽绒服的怀中,摸摸索索掏出两张皱巴巴的黄纸,上面模模糊糊弯弯绕绕地画着不知真假的符咒。
    “卧槽,鬼画符”!金明一边偷拍,一边兴奋低吼:“早知道这样,应该把老马喊起来,他们不都是这一行的嘛,斗个法多好看。”
    “人家老马是研究周易哲学和超心理学的,前沿科学,又不是跳大神。”我略微纠正。
    那边,驴老板已经开始作法了。他右手揪起一张符咒,左甩甩右甩甩,嘴里念念有词,呜呜嚷嚷。
    “听不清,他念的是啥词儿?”金明问。
    “喜羊羊暖羊羊美羊羊懒羊羊红太郎灰太狼……”我小声的哼唧起来,把他逗笑了。
    驴老板那边,一段“喜羊羊和灰太狼”的神符诵祷完毕,伸出舌头在黄符咒纸上啐了一口唾沫,随即一把拍在了面馆的铁皮门上。
    三九严寒,铁皮门寒霜遍布,符咒混着唾沫一贴,立刻冻得死死的。
    驴老板又举起另一张符纸,按照刚才的范式念念有词重复了一遍,不过这次没有贴在铁皮门上,而是啐了一口唾沫,贴在了玻璃窗上。
    随即,驴老板戴好棉手套,猛然挥起一拳,重重一击,那块贴着符纸的窗玻璃应声碎裂,周围的观众忽地惊悚四散,有人嚷道:“去他妈的,好毒的煤气味!”
    儿子和儿媳妇,以及驴老板也立刻向两侧闪开,躲过喷散而出的煤气。
    一身冷风吹过,即便我站得很远,也能隐约嗅到一丝刺鼻的煤气味道。
    过了片刻,驴老板再次回到破碎的窗前,探头探脑地往室内瞅瞅,蓦然扯着嗓门,颤悠悠地喊起来:“大老李,大老李,哎!三魂七魄从这儿走,不要惊扰好朋友!哎,三魂七魄从这个窟窿走,不要惊扰好朋友!这些都是你的孝子孝媳左邻右舍亲朋好友,不要吓着他们好嘛?”
    半晌,围观者鸦雀无声,似乎都在等待大老李幽幽怨怨地回答一声:“好的!”
    但是终究大老李还是没有回答。
    殡葬店的老太太怯生生地问:“走了没?”
    驴老板严肃地回答:“走了。”
    殡葬店老太太喜笑颜开,向围观者的街坊四邻兴奋地挥手招呼:“走了,走了,大老李安心走了!以后这房子就跟新房子一样干净,无论你是做买卖,还是自己住,保准不闹鬼!”
    金明强忍着笑意,拿着手机微微颤抖:“这老太太,还兼职二手房中介么?”
    围观的人群又重新恢复了生机,很多人走近前跟驴老板打招呼,驴老板一一应付,不卑不亢,很有社交礼仪和风范。
    大老李的儿子和儿媳终于瞅准机会,颤声问:“那我们也可以走了?”
    驴老板一挥手:“走吧,跟你爹一道走!”
    “不准走,你不准走,谁他妈都不准走!”一声暴喝响起,派出所所长和两个民警一溜小跑冲进人群中。
    所长面色赤红,呼呼喘息,指着驴老版的鼻子尖儿,破口大骂:“老驴你他妈的是不是活拧巴了?你知道这是啥地方?这是死人现场。我都没来呢,你就把窗户给砸啦?这叫破坏现场你懂不懂?”
    殡葬店老太提赶紧过来解围:“他没破坏,它就是砸个小窟窿,放大老李的三魂七魄出来……”
    “三魂七魄必须走窗窟窿啊?”所长通知气急败坏,不怒反笑:“咋?做鬼了就不认识门啦?”
    “话不能这么说……”驴老板淡淡地说:“这是老辈子规矩,横死之人都得这么走。”
    “嗯,都这么走。那你告诉我,二鬼子怎么走?”所长不依不饶地质问:“你给我把老道口开个窟窿呗?”
    “老道口,四通八达。二鬼子想往哪儿走往哪儿走。”驴老板显然是跟所长杠上了。
    所长猛烈地喘息了击下,忽然冷静下来,笑了:“嘿嘿,大老李死了,不认识门。凯丽门,也不认识门。嗯,我理解了!”
    这一刹那,我居然意识到,派出所长说了一个匪夷所思的词——凯丽门。
    我下意识地看着金明,金明也在充满疑惑地看着我。
    而在面馆门口那边,驴老板已经勃然变色,声嘶力竭地吼着:“放你妈的屁!”
    他冲了上去,朝派出所所长挥出了拳头。
    周边的围观者一哄而上,死死地拉开了驴老板,另外两个民警也一左一右拽着所长,拉开了。
    而驴老板还在一声一声地斥骂,活像被塞了一嘴马粪的焦大,从祖宗十八代一直问候到他二姨夫和舅老爷。所长被拖远,站在一边,只是冷笑。似乎为自己彻底激怒里驴老板而自鸣得意。
    电光石火之间,我猛然明白了——
    凯丽门。
    香港凯丽门百货,滨江市曾经最高档的奢侈品商场。位于江岸中央大街附近“金玉大厦”之内。
    那正是小浩家的产业之一。我前天还在那栋大厦的一层餐厅喝过酒,吃过肉,卖过剧本。
    乱了,完全乱了。这些本来就纷纷绕绕无始无终的诡异事件,怎么又跟小浩扯上了关系呢?
    我扭头瞅瞅老景:“你不给解释一下吗?”
    老景翻白眼瞟了我一眼:“凭什么?”
    昨天跟他喝了一顿酒,我已经大概了解了,老景这家伙虽然表面上看起来人畜无害,憨厚可亲,但是骨子里还是憋着一点狷狂孤傲,甚至有点儿狡诈。
    我要是按照正常人类的思维跟他讲道理,他肯定会抵赖狡辩——我知道他必然不想给我解释这件事,因为这里显然牵扯到老驴最敏感的一件事儿,那就是大美和二美之死。
    如果不是因为这件事,我想不出老驴为什么会那么冲动,敢于向派出所所长动手,那可是“袭警”的罪名!
    但这件事背后会涉及到老马吗?如果真的涉及到老马。那么,老马会跟每隔五年轮回一次的少女死亡案件有联系吗?
    按照这个方向一步一步推测下去,那么一个问题就呼之欲出了——老马跟吴鑫的碎尸案,有关系吗?
    那时候,吴鑫是滨江师大的学生,而老马则是师大保卫处的治安科长……一种若隐若无的不详预感再次在我的脑子中浮现出来。
    这些悬而未决的谜题对我来说是一种毒品一样的诱惑,我必须捋出个头绪来,而老景就是第一个突破口。
    所以,我一瞬间想到了一个他无法回绝我的理由。
    我盯着他,义正词严地说:“凭什么?就凭我请你喝酒了!九十,一瓶!”
    金明果然善解人意地跟上,轻蔑地帮腔:“就是,就是,还吃了人家的筋饼和京酱肉丝。”
    老景嘿嘿地讪笑,眼神闪烁,呲出舌头舔舔黄板牙,一看就是在琢磨着坏主意:“这个嘛,我还真没辙!你要说点儿别的理由,我一准给你撅回去。但是,你说请我喝酒吃肉了,我就没脸说不行了。”
    这时候,面馆门前的骚乱总算告一段落,围观的街坊把驴老板远远地拉开,有人七嘴八舌的劝慰着。而所长虽然恼羞成怒,但显然也没打算以“袭警”罪名把驴老板铐起来,只是恨恨催了几口唾沫,歇了一会儿,跟另外两名民警戴上口罩,小心翼翼地打开面馆的铁皮门,进入室内,应该是勘查验尸去了。
    而我看见趁着乱哄哄的当口,大老李的儿子儿媳溜之大吉了。
    “我靠,这俩犊子玩意儿。”我恨恨地说:“孝子孝媳都溜了,后事谁操办呐?”
    老景扬起下巴,比划了一下:“殡葬店的小老太太,全程操办。”
    金明这才把手机摄录关掉,揣进衣兜里,叹气:“唉,十冬腊月的,挣点钱也真不容易。”
    那老太太站在面馆门前,身躯佝偻,连声咳嗽。但是依然坚持在最靠近尸体的第一线,其勇气和坚韧神似当年观摩解剖验尸的少年的我。
    就凭这点精神,挣家属点儿辛苦钱,过分吗?我觉得不过分。
    “可惜,二鬼子没家没业,没儿没女,可能老太太也不会给他操办后事。”金明略显心酸地说:“没人给钱嘛!”
    “二鬼子的后事,镇上民政救助办给料理。”老景说:“等法医验尸,签字,开死亡证明,注销户口。然后往大烟囱一送,烧成一把渣滓,装个最便宜的盒,往殡仪馆一寄存,就算完事大吉,这人一辈子,到此结束。”
    “最便宜的盒,也得不少钱吧?”我说:“现在殡葬行业都暴利着呢。”
    老景还是瞄了一眼殡葬店老太太:“他们殡葬店赞助一个盒,另外赞助一架花圈,白条子写上‘孝女敬挽’什么的。说起来也算够意思了。”
    “等一下。”金明刚刚回过味儿来:“你刚才说,要等着法医给二鬼子验尸?怎么还没验尸吗?”
    “你们昨天下午才报案,哪有那么快验尸?验尸要向分局申请派法医。所长昨天下午才上报,分局要今天中午才能派人过来。”
    老景撇嘴苦笑了一下:“没想到,他来了,就得一下子验俩,凭空多出一份活儿。”
    “法医就当加班了,打工哪有不加班的?”我说:“不过,你不是怀疑他不是意外死亡吗?怎么不追究了?”
    老景恶狠狠地瞪我一眼:“谁说我怀疑他不是意外死亡啦?我说过吗?明明是你自己说的,抛尸什么乱七八糟的,你当这是写小说呢。”
    他果然开始耍赖了。我毫不畏惧,也狠狠地回盯着他:“别撒泼,我还跟你叫板了。不但二鬼子,就连大老李,我都怀疑不是意外。”
    老景忽然一口气泄了,不再强撑着,嗫嚅着说:“说话要讲证据,你有证据吗?”
    这下轮到我愣住了。他说道没错,我所有的一切都是推论。证据?连个屁都没有。
    金明慢悠悠地凑到老景身边,猛地跳起来,张牙舞爪,瞪眼吐舌头,扮个鬼脸,吼道:“别装死,不要试图蒙混过关。”
    “我蒙混什么啦?”老景装无辜。
    “刚才你答应我们,给我们解释‘凯丽门’的事儿。”金明说:“两三句话被你岔过去了。快老实交代……”
    老景意味深长地叹息,显得别有深意:“说实话,这件事儿,真不应该我来给你讲。你们应该回去问老马,问老驴,他们才是当事人。”
    果然不出我所料,老马,老驴,老景三人之间的恩怨,就出在“凯丽门”事件上。
    金明忽然张开胳膊,勾上了老景的肩膀,像个女流氓似的,亲亲热热的说:“别人说是别人说,我现在就想听你怎么说。”
    “少跟我来美人计,老头子不吃这一套。”老景挣扎甩开金明的胳膊,呵斥:“大庭广众的,让大家伙看见影响不好。”
    “人家都忙着看验尸呢,谁看你啊?”金明不屑地说。
    老景眨眨眼睛:“万一大老李看着呢?”
    “五块钱一张票。让他看个够。”金明大咧咧地笑道。
    “别胡吣!”老景也被逗笑了,但倏然之间便沉静下来,缓缓说道:“老驴,大名叫范殿臣。他大闺女大美,大名叫范美心。美丽的美,心灵的心。1984年出生,属鼠的。”
    “范美心长得很漂亮,有气质,考上大学,学的是环艺设计专业,非常有才华。毕业之后,在滨江市找了一个单位上班,当设计师。”
    我忽然明白了,驴老板的民宿,建筑外观和室内装潢是谁设计的了?是他的女儿,大美,范美心。
    “等一下,下面的事儿让我猜一猜。”我拦住了老景。
    “来,你猜。”老景笑道:“正好我再考考你。”
    我思忖了一下,接着说下去:“2007年年底,范美心的单位接了一个活儿,给凯丽门百货做装修施工。对不对?”
    老景点点头:“对。”
    “然后,在2008年元旦之后,他在大厦里的施工现场发生了工伤事故,死亡。”
    “对。”
    “那个时候,你是滨江市的刑警。所有发生死亡事件的,你们首先要勘验现场,排除他杀。所以,你才会说,老驴去收尸,验尸,是你带着去的?”
    “没错,正是这样。”老景说:“那时候我在道里分局江岸派出所刑警队,金玉大厦出事儿,正归我们管。”
    “啊,派出所还有刑警队呐?”金明有些诧异。
    “少见多怪。”老景鄙视了一下:“江岸派出所是大所,正规编制,一所三队。基础防范,治安管理,刑警中队,各负其责……嗯,你接着说。”
    我想了想,捋捋思路,接着说:“而那时候,老马正是金玉大厦的顾问,大美死了,出面跟家属谈条件,谈赔偿,谈价钱的,是他。”
    老景点点头:“对。”
    金明插话道:“我有点纳闷。大美她们单位接的是凯丽门百货的活儿,跟小浩他爹又有啥关系?谈赔偿,为什么不是香港百货公司出头?”
    老景摆摆手:“这事儿你不懂。香港百货哪有独资开张的?人家就是跟金玉大厦谈条件,合资入股。”
    “也就是说,金玉大厦,也就是小浩他爹,本身就是凯丽门百货的股东之一?”金明思忖了一下:“明白了。”
    老景蓦然很凄惶,也很愤怒地笑了笑:“老马,是个很操蛋的人,非常操蛋。阴险,狡诈,贪财,好色,资本家的走狗,老百姓的藏獒。”
    “所以你才这么痛恨他?”金明小心地问。
    老景忽然沉默了,没接茬。但是有意无意地瞄着我,眼神之中饱含深意,有点像在孙悟空脑门上敲了三下的菩提祖师。
    我仿佛明白了些什么——老景非常痛恨老马,但绝不只是因为大美之死的问题,这背后肯定还有更严重的事件。严重到老景不想当着金明的面说起。
    我想,昨天晚上金明的猜测是准确的,老景有些话,只想跟我私聊。
    这个时候,我得岔开话题。
    “大概我就猜对了,只剩下最后一点。”我说:“大美究竟是怎么死的?”
    老景看看我,又看看金明,欲言又止。
    “你就明说吧,人都死了这么多年了。”金明比划着说:“三魂七魄都从这个窟窿走了,你还在乎啥?”
    老景悲凉地苦笑一下:“2008年1月5日夜间,范美心和几个同事,有设计部的,也有施工干活儿的,在大厦里加班。他们在四楼干活,一楼是已经差不多装修好的楼面,是卖黄金珠宝的,摆着几个豪华展柜。晚上十点来钟,工人们都以为加班结束了,准备收工回家。结果刚走到一楼大门口,忽然听见‘砰’ 一声……”
    老景戛然而止,我何金明都愣住了。我们都明白发生了什么。
    半晌,老景慢慢地接着说道:“范美心从楼上掉下来,直线坠落,正砸在一楼珠宝展柜上,冲击力非常巨大,展柜的钢化玻璃都崩碎了!”
    沉默。我们三人一致的沉默。我很金明不经意地对视,彼此眼神里都有些哀伤。
    很久之后,金明才小心翼翼地问:“那怎么认定是工伤事故呢?”
    “因为没有其它证据。”老景说:“那个时候大厦场内还在装修施工,除了几个必要地点,大部分位置都没有安装监控摄像头,谁也不知道大美到底发生了什么。更何况,没有其他的证据显示,有人为作案的迹象。”
    我蓦然灵机一动,低吼一声:“加班的人之中,是不是有老马?”
    “有他。”老景说:“不过他走得很早,比加班的工人走得更早。他是股东,不是大美单位的人。”
    “那为什么加班的工人们没有嫌疑?”金明狐疑地问。
    “因为一楼大厅有监控录像。”老景沉吟着说:“从监控中可以清楚地看到,在工人们下班之前十分钟,老马先走了。十分钟后,工人们下班,刚走到一楼大门口,大美从楼上掉下来。”
    “这是个非常简单的杀人诡计!”我火急火燎地吼着:“你立刻就应该猜到的。”
    老景冷冷地看看我,毫不掩饰地嘲笑:“你以为,连你都能猜到的事儿,我会猜不到吗?”
    今日更新第十八章结束,谢谢各位捧场!

    最近有点小毛病,喝药扎针正在治疗,眼睛有点疼,今晚就先休息了,明天继续。
    昨天晚上跟一个朋友聊闲天,他也在看这个连载,他说:整个故事里他最喜欢两个桥段,一是我跟金明搞奸情;二是老驴作法,三魂七魄从这个窟窿走,不要吓到好朋友……

    怎么现在的读者的三观都歪到这个地步了吗?

    但不管怎么说,谢谢你们对这个作品的关注。

    我爱你们,今晚继续。
    第十九章 / 识文断字有文化

    金明蓦然受到刺激,急吼吼地抢话:“这个手法我也能猜出来,我在小说里看到过。”
    老景不屑地盯着她:“哦,那你说说。”
    金明很兴奋,没意识到老景的反讽,双手比比划划的解释。
    她伸出左手的两根手指:“假设,这是大美的身体,当然,我们不在确定大美坠楼的时候是不是已经死了,或者只是昏迷,但是那不重要……”
    金明用右手比划着在左手的两根手指上圈一圈缠绕着:“凶手用一根绳子,缠住大美的腰,像螺丝扣一样,一圈一圈的,缠好螺丝扣,再把长绳子头挂在天花板吊顶上,或者是现场施工的梯子上,把大美倒吊起来。”
    老景冷笑:“然后呢?”
    “然后,凶手把长绳子的一头绷紧,固定。再设定一个定时脱落的机关……”金明思索了一下:“举个例子,比如说,他可以在绳子上点一根烟卷,让烟卷慢慢燃烧,然后,他就下班出门,让大家都能在监控里看到他提前离开的假象。过了一会儿,烟头烧到绳子上,慢慢地绳子就断开了。然后由于重力力作用,螺丝扣一下子被松开,一圈一圈的旋转,大美的身体就会随着不停的打转,最后一圈绳子扣散开,大美就掉下去了。看过马戏表演的都知道,空中飞人都是这么玩的,成龙电影里也这么玩过,他腰上缠一圈绳子,从楼顶上一圈一圈旋转跳下来。而这时,凶手已经离开现场很久了,完美的不在场证明。”
    那是1998年成龙的电影《我是谁》中的一个桥段。在那部电影里,成龙有两处出彩的跳楼戏:一处就是在海滨公寓,腰缠绳子旋转坠楼。另一处就是不用替身,赤手空拳,从荷兰鹿特丹大厦三十层楼顶一跃而下。
    老景夸张地瞠目结舌:“还他妈的重力作用,还马戏,还成龙……再后来呢?”
    “接下来,工人们发现大美摔死了,肯定要报警,同时还得通知单位领导,还有商场方面的领导。这时候大家都赶到现场,乱哄哄的,凶手趁人不备溜回楼上,他只要收起那根绳子,随便一扔,就彻底清理了现场,毫无破绽。”
    她略微停顿了一下,恍然大悟,接着说道:“我明白了,其实那个凶手根本都不需要清理现场,扔掉绳子。那本来就是个施工现场,吊顶上挂着一根绳子,他就说这是吊直线的工具,谁又能怎么样,没有人会怀疑的?”
    金明得意洋洋地说:“至于什么吊顶上的痕迹,墙面上的痕迹,不重要,大商场装修施工,各种工具杂物水泥石灰乱糟糟的,棚顶地面有什么磕碰剐擦,都是正常的,没有人会怀疑。”
    就算是个傻子,只要不是特别傻,都能听得出来,金明话里话外指向的那个“凶手”,就是老马。
    但是她不能指名道姓,我也只能当她是合理假设,毕竟这个怀疑的源头,是老景提出来的,我们俩也只是循着老景的思路进行揣测而已。
    老景咂咂嘴,没说什么。反而转向我:“你说呢?”
    我只能苦笑,看着金明充满期待的眼神,说:“除了大美之外,还有几个工人在楼层加班干活。请问,那个凶手是如何瞒过工人们,把大美打昏,拴绳子的?”
    金明认真地想了想:“也许他们不在同一楼层?”
    我:“那你觉得,工人在哪一楼层?大美在哪一楼层?”
    金明眯起眼睛回忆了一下:刚才老景说:“他们在四楼加班干活,那么就应该是,工人们在四楼。大美在五楼,或六楼上面,挂得高,摔得狠。”
    “不对。”我说:“凡是去逛过凯丽门百货的都知道,商场只有三层,连四层都没有,哪儿来的五层,六层?”
    金明撅着嘴,气呼呼的瞪着老景:“明明是你刚才说四层的?”
    “我是说,大美出事的时候在四层,”老景说:“但是大美出事以后,大厦就没有四层了,明白吗?”
    金明似懂非懂地说:“我好像明白了。”
    “香港百货公司入驻金玉大厦,必须看风水,算阴阳。”老景缓缓地说:“香港人都信这个,他们嫌‘四层’不吉利,要求必须把四层封闭起来,只留下三层做成大中庭。所以,那个大楼现在的三楼挑空大天顶,实际上就是原来四楼的底面。”
    我轻轻叹息:“当时大美他们公司接的业务,就是封闭四层的挑空,做天顶。”
    “对。”老景说:“但是谁能想到,大美就死在这上面。看起来,‘四’这个字儿,的确不吉利。”
    金明忽闪着大眼睛,不服气地反问:“那有没有可能,工人们在四楼干活,大美在三楼?”
    “你可拉到吧!”我痛苦地拍着脑门,惆怅地说:“要是凶手把大美吊在三楼,那工人们下班的时候,走下楼梯就能看见有个人在眼皮底下挂着。”
    “要是悬挂的地方非常隐蔽呢?”金明还是不甘心的反驳:“比如拐角的地方,没有灯光照亮。”
    我深深地叹气:“傻姑娘,凶手要向用这种离奇的手法,让大美摔在一楼的珠宝柜台上,他就必须得把大美悬挂在楼层护栏之外,悬空坠落才能做到。但问题是,她要是探出去悬空缠着尸体去挂绳子,估计这得是个绝顶武林高手,最低也得是青翼蝠王韦一笑那个境界的。否则的话,恐怕大美没摔死,他自己先掉下去咯屁了。”
    “嘁,万一她真就是个练过的武林高手呢?”金明最后狡辩。
    我怒了:“那他干脆一招化骨绵掌好不好?大美七天七夜之后内伤而亡,谁也猜不出是谁干的,还用得着挂绳子?”
    金明气馁了,憋憋屈屈的欲言又止。
    “再说了,如果真是缠绳子摔下去的,就算工人们没看到凶手是谁,但是他们至少应该看到,大美坠楼之后,半空中竟然有一条绳子,游来荡去。这他妈怎么解释?”
    金明本来还想反驳,但是忍不住噗嗤一声笑了。
    “实际上,我们盘问过所有有关人员。”老景接着说:“不只是现场加班的工人,还有守夜看门的更夫,大美单位的领导,设计总监什么的,也包括老马在内。这些人的交代是一致的,当天晚上,工人们的任务是加班施工。而大美的任务是测量尺寸。因为要在四楼挑空做天顶,必须搭好龙骨,大美要严丝合缝地测量出挑空部分的尺寸面积和形状,好计算安装骨架。”
    “工人们干着活儿,大美就一边测量,一边移动,后来,就不知道她移动到哪里去了,但是谁也不会在乎,都觉得没准是这小姑娘量完了尺寸,没打招呼,先下班回家了。”
    “也合理。”我说:“一个设计师,先下班走了,确实不需要跟工人们打招呼。”
    “那咋办?杀人诡计无法实现啦?”金明不服不忿地说。
    我没接茬。
    这是推理小说和电影粉丝们的通病,一旦看到什么案子,就兴奋得不顾现实生活,屁颠屁颠地要去追寻谋杀诡计的蛛丝马迹。
    前两年,有一个很轰动的案子,南方某地,公路隔离带的花丛中发现一具女尸,身边居然有三张扑克牌——黑桃5、方块J、黑桃K。
    关于案件的网络帖子一出现,好家伙,全网的业余侦探们都轰动了,纷纷拿出自己精彩的推理——什么求救信号,身份密码,挑衅警方,财产线索,从美国式的心理侧写到日本式的玄学追凶,种种说法热乎出锅花样翻新。最离谱的是,我看到一个回帖的,说经过他无比缜密的推理,这三张扑克牌是台湾潜伏特务的接头暗号。
    当时,我在那个帖子里回了一段:不要想太多,现实案件没有你们期盼的那么复杂,不是每个杀人犯都是智商超高的变态杀手。这三张扑克牌,很可能只是个毫无意义的玩笑。
    后来不久,杀人犯就被捕落网了。警方盘问:那三张扑克牌到底什么意思?
    杀人犯说:什么意思都没有,就是随手扔在尸体旁边的,逗你玩儿。
    我虽然是个谋杀推理小说的超级粉丝,但是我跟大多数人不同的是,我比较清醒,我始终记得这个世界是现实的。
    而现实世界的逻辑原则就是:杀了人赶紧跑,别玩那么多妖蛾子!
    “轮到你了。”老警盯着我,一脸坏笑:“你刚才不是还说,这是一个非常简单的杀人诡计吗?我听听你的说法到底多简单。”
    金明立刻来了精神:“对,我也想听听你的推理多精彩。”
    我只有更无奈地苦笑:“太简单了。你听好了,凡是这种大厦,都不可能只有一个正门,必然有一两个后门。凶手可能提前把大美弄昏了,藏起来,然后只需要造成提前出门的假象,让人看到他的不在场证明。然后偷偷摸摸绕到后门,溜进去,上楼。把大美抱起来,往楼下一扔,转身溜走。”
    金明瞠目结舌:“就这?”
    我点点头:“就这!”
    “这叫什么诡计?”
    “最简单的行为,往往就是最有效的诡计?”我说:“花花肠子玩得越多,就越容易暴露。”
    “他会留下很多痕迹的。”金明说。
    “你在吊顶上挂绳子都不怕留下痕迹,他害怕什么呢?”我说:“你自己说的,那是个施工现场,他作为现场管理人员,来来去去,留下点痕迹不是很正常,嘛?”
    老景笑眯眯地看看我,眼神里有那么一丁半点的欣慰:“还行,小子,你能说出越简单的诡计越有效,这就行了,我没看错你。我真害怕你再给我整出来一个把死者的腰带穿在手推车车把上的杀人手法,嘿嘿,你要真的那么说了,我立码飞起一脚现场卷死你。”
    金明嘿嘿地坏笑起来,凭空白捡了一个大笑话。
    老景转向金明:“你笑个屁老鸭?什么推理小说悬疑剧,都是让你们这些人玩坏了。动不动就连环诡计了,就杀人手法了。什么墙上写血字儿了,岸边不留脚印儿了,凶手名字说一半断气儿了,密室锁门谁也不明白咋回事儿了,儿童歌谣唱出杀人血腥味儿了……”
    金明满脸崇拜,击掌赞叹:“老景真有文化,一套词儿行云流水,合辙押韵。”
    “毕竟是小说戏剧,你不能拿这个当真。”我说:“不过,你这一套一套的,可见你读过的小说也不少。”
    老景一脸得意:“那还用说,我老爷子好歹也是八十年代正规警校毕业的,识文断字有文化的读书人,我晚上失眠,要是不喝两口,就靠看小说打发时间。”
    金明凑过来问:“那你不看剧?”
    “剧?水平太低啦!”老景挤眉弄眼,极度夸张:“《重案六组》还行,自它以后,基本都是狗屎。现在的刑侦剧就是搞对象。刑警搞对象,法医搞对象,卧底搞对象,检察官也在搞对象,就好像公检法破案全都靠荷尔蒙分泌带来的灵感,不搞对象,都他妈不会破案啦。”
    金明又半真半假的看看我,借题发挥:“嗯,我觉得,可能搞对象真的有助于激发灵感。”
    老景嘴角颤动,微微冷笑:“激发灵感?搞对象,可以。搞外遇,不行。”
    我猛然惊悚,这算什么?暗示?指点?或者警告?
    不料,金明大大方方地接了一句:“荀老师,听见没?警察叔叔指桑骂槐呢。”
    “我哪敢指桑骂槐呢?”老景倏然间变得有些落寞:“我只是以过来人的身份善意的提醒一下,男女之间互有好感,不是什么大错。但是要注意分寸,发乎情止乎礼为好。有句老话说得真好,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
    老景这段话非常内涵,深刻,不动声色,但是极具杀伤力,尤其是“发乎情止乎礼”那一句。
    金明一下子呆住了,脸色瞬间苍白,这番话,她怎么接都是狡辩,只能无言以对。
    我也无比羞惭,要不是周围众目睽睽,我必须给老景下跪磕头,痛哭流涕。但这时候不行,迫在眉睫的是要岔开话题,把金明从尴尬羞愧的境地中拯救出来。
    “行了,别扯犊子了。”我说:“我发现,咱们仨人只要一聊天就跑题。咱开头不是琢磨二鬼子和大老李的案子吗?怎么偏离题目这么远了!”
    “都是你们俩闲扯皮。我没跑题。”老景气哼哼地说。
    “那我倒有个问题问问你了?”金明迅速稳定下情绪,反问老景:“你刚才所说的,那个凶手,疑似是谁?”
    老景呲牙奸笑:“我没疑似任何人。我是个警察,我只是习惯了用这个语气分析问题而已……不过,倒是你俩,口口声声所说的‘凶手’,疑似是谁呢?”
    “我也没疑似任何人。”金明神色横横地说:“我看小说里都是这么写的,我就随便学学。倒是荀老师,你所说的凶手,疑似是谁呢?”
    “我也没有疑似任何人……”我平淡地说:“我写小说的,总得有个虚拟人物才好构思剧情。这个凶手,就是个虚拟称谓而已。”
    老景看看我,又看看金明,原本轻轻的奸笑绽放开来,变成一个巨大的皮笑肉不笑:“哦,这么说来,咱仨说的都是故事……”
    “对,都是故事。”我说:“因为你们都忽略了还有一种可能,最有可能的可能。”
    “什么可能?”金明问。
    “就是,大美之死,真的只是一场意外,工伤事故。没有凶手,没有动机,没有预谋。”我说:“简简单单,干干净净。”
    “说得对!”
    “有道理!”
    老景和金明噼噼啪啪拍着巴掌,赞赏,表扬,异口同声:“这就是真相。”
    我们仨脸上都挂着心照不宣的微笑,结束这一场关于大美之死的对话,似乎最终确认了这仅仅是一场工伤事故而告一段落。
    但我相信,我们仨人的肚子里,五脏六腑奇经八脉都在啐着唾沫,骂一声:去你妈的,鬼才信呢!
    但我们仨人谁也不戳破这个谎言,这才是胸怀城府的老狐狸。
    因为一旦把这番话挑明了,那么就会一下子跳出一个所有人都无法回避但问题——那个凶手,疑似是老马吗?
    那么。我是说“是”呢?还是说“不是”呢?
    关于老马,老景肯定还隐藏着更多的幕后花絮,他肯定还会找我私聊。
    而且,他知道们这群人只打算在镇上最多呆两天,所以他一定会尽快找机会,不会超过今天晚上。
    我无需着急,我只要耐心等待就好了。
    果然,老景问道:“过会儿,下午,你有没有时间?”
    “干嘛?”
    “不干嘛,再请我喝顿酒呗?”老景说。
    我假装咂摸了一下:“也不能总是我花钱吧,这回你请我吧。”
    老景略显为难:“也行吧,但是贵的我请不起,只能请你喝一缸散搂子,咱俩少喝点儿。”
    我说:“行。”
    我俩都心照不宣地笑笑,觉得自己演技特别自然,纯熟,水到渠成。
    金明凑上来,嘻嘻笑道:“那,还带我一个呗?”
    “靠,我说错台词了。”老景一拍脑门,懊恼地说:“我应该说请你泡澡去,这样就能把她甩开了,唉,失算一招啊!”
    金明瞧瞧我,又瞧瞧老景,撇嘴,鄙夷地说:“你们俩都别演戏了,演技忒次。我知道你肯定有事要找他私聊。”
    老景说:“你猜对了。”
    金明说:“不能对我说?”
    老景说:“不能。”
    金明得意地笑了:“那也没关系,反正他回来也得一五一十地告诉我。”
    老景一瞪眼:“凭什么?你俩的关系都发展到无话不谈的地步了吗?沦陷啦?”
    我不能让老景误会,再说事实上我和金明也确实没发生什么——或者说,还没机会发生。
    我正想分辨,金明抢着说:“沦陷,倒还没至于。只不过我俩今早商量好了,我现在是他的助手,是搭档。有关案件的消息,我们俩得如实分享。”
    老景怔怔地看看我:“助手?哪一种?”
    我有点尴尬,低声说:“就像福尔摩斯和华生……”
    老景恍然大悟:“哦,明白了。”
    他又情不自禁地舔着门牙琢磨着:“在侦探的世界中,有很多种搭档形式。福尔摩斯和华生,是基情搭档。金田一和美雪,是爱情搭档。古畑和今泉,是友情搭档。你们俩是……”
    “是奸情搭档,你满意了吧?”金明怒气冲冲地低声吼了一句,转身扬长而去,剩下我原地发呆。
    我看着金明三步两步走到驴老板的三轮车,钻进了车篷里。
    我毕竟还是有点儿担心,说:“你明知道刚刚那些话刺激了她,怎么这会儿还说这个?她毕竟是个女的……”
    老景压根没搭理我的话,只是眼角瞟着金明钻进了车篷里,便美滋滋笑道:“挺好,非常好,计划成功,把她甩掉了。”
    这一刻,我他妈的才恍然大悟——这个老鸡贼!
    “等一下, 所长验完现场,就回所里做笔录。”老景凑近我,神秘兮兮地说:“到时候我会留下看守尸体,你跟着我,我有最最重要的事儿跟你说……咱俩得找个绝对没人打搅的地方。”
    我的心脏猛地砰砰跳动起来。
    这时候,面馆门口的人们耐不住寒冷和寂寞,已经散去不少,只剩下寥寥几个实在闲极无聊的街坊,以及殡葬店的老太太,围观看守,或者开导着驴老板。
    驴老板双手穿插揣在棉袄袖口里,抬眼望天,七个不服,八个不忿,满不在乎。
    我忽然想起一个问题,问道:“那这个所长,跟老驴和大美又是什么关系?为什么对凯丽门的事儿那么激动?他分明就是在故意刺激老驴,为啥?”
    “老驴原来的老婆,大美的亲妈,就是所长的亲姨,老驴就是他前姨夫。”老景有些悲凉地说:“九几年的时候,老驴带着老婆在哈尔滨治病,半身不遂,中风后遗症。老驴干各种小买卖,攒钱给老婆做康复治疗,针灸。大美那时候还小,上小学,上初中,那些年就一直寄养在镇上他姥姥家里,跟她这个表哥一块儿长大的。所长比大美大不了几岁,兄妹俩关系非常好。可以说,要不是有血缘关系,他俩没准就成两口子了。”
    “我明白了!”我说:“老驴让大美出去打工,死了。所长肯定恨死他了。”
    “大美死了,所长比她亲爹都心疼。”老景喃喃地说。
    这时,所长带着俩民警从面馆里走出来,摘下口罩,呼呼喘了几口粗气。扯着嗓门大喊:“老景,老景!”
    老景拉着长音假嗓子应了一声:“来啦……”
    昨晚系统发飙,更新又要审核。延迟到今早上才发完这一掌。

    我发现了一个规律——凡是礼拜天晚上的更新,都要审核。

    今晚继续,谢谢各位捧场!
    第二十章 / 真凶

    老景颠儿颠儿地朝面馆跑过去,我独自留在马路边上,身后不远处就是驴老板的三蹦子,金明就孤零零地坐在车篷里,我很想过去说句话,道个歉,但却鼓不起勇气。
    似乎在街坊们的视线范围内,如果我过去了,说话了,就变成了一种“通奸”的铁证。虽然这些人,我几乎一个都不认识,但此时此刻我却不敢不在乎他们的眼光。
    就在昨天晚上,我还曾感觉非常坦率的认为,跟金明挽着胳膊走轧一段马路,无伤大雅,问心无愧。
    但是,经历后来的喝酒,拥抱之后,我的潜意识中,这种心态已经崩塌了,改变了,重构了。或者我在内心深处潜意识里,已经默认了自己对于这样一个女性产生了生理和心理上的双重冲动,因此也就给自己打上了“渣男”的标签。
    不可否认是的,刚才老景那一番隐喻或警告,起到了剧烈的催化作用——我们是一对“奸情搭档”,这是个杀人诛心的结论。
    在侦探小说历史上,经典的侦探和助手之间的关系多种多样,但是绝对没有婚外情形成的搭档。我忽然想到,如果将来这个故事能写成小说,我和金明的人设,绝对是侦探类型文学史上的一对经典奇葩。
    所以我只能孤独冷漠地站着,用冷漠对一个女人的孤立伤害,向一群素不相识的闲杂人等宣告:我跟她没有发生超友谊的关系——至少暂时还没有发生。
    但显然这不是眼下最重要的难题,我必须打起精神应付老景接下来要跟我谈的“最最重要的事情”。
    老景一溜小跑到所长身边,低三下四地媚笑:“所长,您吩咐!”
    所长明显有点心虚,但还是壮着胆子说:“那个,老景啊,里面我检查完了,问题不大。我现在带他们回所里做个笔录。你给我看住现场……嗯,尽量别碰现场的东西,明白没?尽量别碰。”
    老景前仰后合地点头:“明白,所长,我啥都不碰,就认真看守现场。”
    所长非常满意,咧开嘴笑了笑,喊:“报案的,老郝太太,跟我回去,做个笔录。”
    殡葬店的老太太不情不愿地应了一声,磨磨蹭蹭地走到所长身边。
    原来这个老太太姓好,听所长的语气,应该是这老太太最早报案的,所以需要她做个笔录。
    所长又瞧瞧驴老板,下意识地脱口而出:“老姨夫!”
    驴老板也顺嘴答应一声:“哎!”随即立码回过神来,冷硬地问:“你叫我呐?”
    我在一旁听着,忍俊不禁。忽然响起昨天筋饼店的老胖子说的:这个镇上,总共就万儿八千人口,谁跟谁都是亲戚,一见面都是熟人。
    所长顿显尴尬,改口说:“老驴,你也跟我回去做个笔录。”
    “笔录关我屁事?”驴老板愤愤地说。
    所长咬牙切齿,似乎想破口大骂,幸好所长另一名民警抢着说:“我们纪律有规定,发生意外死亡必须勘察现场,排除刑事案件。我们还没到现场呢,你先把现场的窗户踹碎了,叫我们在案卷上怎么解释?”
    驴老板似乎自认理亏,默然不语。
    驴老板盯着那民警,脸色阴沉,气哼哼地说:“是砸碎,不是踹碎。你这犊子不会说话啊!”
    驴老板的责问是有道理的,而且站在道德的制高点——他本身是个残腿之人,那民警言语尖酸,说他是“踹碎”的,这明显就是锥心刺骨的嘲讽。
    那个民警也自知理亏,讪笑着装聋作哑不搭话。
    殡葬店老太太及时出面打圆场,满脸堆笑劝慰道:“哎呀,一句半句说秃撸了,不叫事儿,你是长辈,不要跟小孩儿怄气……咱们快去快回,你也有生意,我也有生意,别让这点小事耽误了咱们挣钱!”
    不得不说,这老太太很会说话,驴老板当下也就不再纠结。只是说:“那我开上港田?”
    所长苦笑:“您那破港田有我走步快么?总共就几百米的距离,放个屁的工夫都到了。”
    驴老板闷闷不乐,远远地打量我一眼,点点头,大概暗示:等我一会儿,很快就回来了。
    我也微微点头示意。
    所长和民警带着老太太和驴老板走了,老景站在面馆门口,笑嘻嘻美滋滋地看着他们的背影。
    剩余的几个围观街坊大概觉得这出戏码既不惊险又不催泪,且不说驴老板的作法请灵极度缺乏仪式感,就连派出所的验尸都没有什么惊人的发现。可能唯一值得传播的热点就是大老李的孝子孝媳忤逆人伦的冷漠表现,他们可以回家去在中午的饭桌上,惟妙惟肖地模仿很多遍,用来教育自己家的孝子贤孙。除此之外,实在乏善可陈。便都慢慢散去了。
    天色更见阴郁,漫天无边无际的浓云低垂,似乎即将沉沉坠落砸在大地上。而气温却出奇的温润,可以预见的大雪就要降临了。
    我慢悠悠地溜达过去,老景站在面馆门口,悠哉游哉地看着我。
    “我看所长跟你说话,好像心里不太托底,但还是得装出领导的架子,有点为难他了。”我说。
    老景笑嘻嘻地抹了一把鼻涕泡,随手擦在墙砖上,看得我有点儿恶心。
    “这小子,还是个小菜鸟的时候,他师傅就是我徒弟,我算是他师爷爷……”老景倚老卖老,装大尾巴狼似的笑道:“他跟我说话,能不心虚么?我给他一点领导的面子,捧着他,他也好开展工作。”
    我拿眼角瞄了一下,不远处最后两个聊闲天街坊终于撤退了,整栋楼的门市房前,只剩下我和老景,孤独萧瑟,无边寂寥。
    “行了,没人了,说正事吧。”我说:“什么最最重要的事情?”
    老景眼神四下逡巡,确定周边再无人迹,金明还蜷缩在车篷里没有鬼鬼祟祟跟踪上来。
    “最核心的秘密,只有一句话,我要你帮我刺探老马!”
    “为什么?”我感到惊讶,但是并不震惊,因为老景早已经透露出他对老马的抵触,蔑视和怀疑。我只是惊讶于他如此直白,不加掩饰,突如其来地向我公开。
    “为什么,很复杂,一时半会儿解释不清。”老景说。
    “是关于大美之死?”我急切地问。
    出乎意料,老景沉重的摇摇头:“不是大美的事儿。”
    “那是谁的事儿?”
    不是大美的事儿,还能是谁呢?
    电光石火之间,我脑子猛地跳出来一个可怕的念头,我预感到他说的是谁的事儿了,但是我脑子里纷纷乱乱地轰鸣着,不敢相信自己的直觉。
    但是老景还是说出了那句话,跟我的预感撞击,爆裂,粉碎。
    “我要你帮我接近老马,聊天,套话,不露声色……”老景一点一点凑过来,几乎是紧贴在我的耳朵边上,一股口臭,酒气和惊心动魄的一句话同时钻进我的耳朵里:
    “给我打探出来,1997年12月26日,星期五,晚上,马长途在哪里?在做什么?”
    我傻了?
    不,我疯了。
    不是关于大美之死,竟然是关于吴鑫之死。
    尽管金明在昨天晚上就预判到,老景应该是有关于吴鑫碎尸案的内幕消息要告诉我,我的最大准备也就是老景会跟我分享一些公安内部资料,不会对外公布的细节,但是我无论如何都不会想到,他一句话就抛出了一个我生命中不能承受的核弹级王炸。
    他几乎——不,他就是确定老马是吴鑫碎尸案的真凶。只是他没有板上钉钉的铁证,所以,他需要我做他的卧底,去刺探,去查证。
    我脑子嗡嗡轰鸣,耳膜里也有点刺痛,中枢神经受到到了他喷发的酒精的侵袭,有点儿宕机,反应迟钝。
    “你们,不就是冲着这个案子来的么?”老景缓缓地,阴沉地说。
    “我不明白……”我乱糟糟地应付道。
    “先明确主题,再逐步解释。”老景说:“否则解释起来千头万绪,没有小半天说不完。”
    我懵懵懂懂地点点头。
    “但是在解释理由之前,你必须先答应我。”老景的眼神忽然变得无比冷峻犀利,宛如刀锋,跟一分钟之前那个笑嘻嘻的糟老头子判若两人。
    “不,你先解释,我再答应。”
    忽然在这一瞬间,我头脑空灵清澈,聪明的智商又占领高地了。
    老景阴森森地盯着我,我心里着实有点毛乎乎的。
    他的嘴唇微微哆嗦了击下,似乎正想说什么,忽然间眼梢嘴角又绽开了笑纹儿,一瞬间变回到以前那个没心没肺的糟老头儿。
    “你看,凡事先说主题还是有好处的。”老景嘻嘻笑道:“你想听解释,来不及了。”
    “为啥?”
    老景的眼神越过我,盯着我的身后:“你的小姘又过来了。”
    “小品?”我一时有点迷糊,毕竟“小姘”这个词儿已经至少三十年没流行过了。
    我回头,当然看到金明从三轮车篷子里钻了出来,整了整衣裳,满脸微笑,若无其事地向我们走来。
    老景眼睛盯着金明,死死地压低了声音,说:“你要注意点儿你这个小姘,这小娘们儿不一般。”
    “怎么了?”我说。
    “她比你聪明多了,她装出来的样子都是在讨好你。”老景笑道:“你迟早要被他拿下,抵抗不了。”
    这时,金明已经走到了我俩面前,表情得意洋洋,仿佛刚才的暗示,讽刺,不爽,根本没发生过,她只是回到车篷里补个妆,整理一下衣服那么简单。
    “妹子,不生气啦?”老景一副媚笑,问道。
    “气个屁!”金明娇憨一笑:“差点儿就上了你这个老鬼子的当,敢情你就是为了甩开我,我才明白过来。”
    老景立刻纠结起满脸的皱纹,堆出一副无比懊悔的表情:“完嘹!坏菜嘹,正事还没说呢,又让你搅和了,你明白得太快了。”
    我心里七上八下的,又惶恐,又崇拜,这个时候,我真想把尼洛和夏默都揪着耳朵提到老景面前,五体投地,三拜九叩,让他俩观摩一下什么叫演技之神!
    这种人物性格情绪的流畅转换,复杂场景中的台词的无缝衔接,一切都那么行云流水,不露痕迹。真称得上是最伟大的表演隐藏于最平凡的一举一动,一颦一笑。
    这种演技水平,拿个金鸡百花影帝都太屈才了,最起码也得奥斯卡终身成就奖才配得上这份天赋和经验。
    “我早就说了,你绕不过我的。”金明越发得意:“好歹趁着还没说正事,我顺便听听,好不好?”
    老景眨巴眨巴眼睛:“那你还得请我喝顿酒?”
    金明豪侠大气地一摆手:“别说请你喝酒,请你泡澡都行。就咱俩,光溜溜对着泡。”
    老景又笑了,声音很干瘪,笑容里刻意凸显着他的被迫,无奈。但是他扭脸扫过我的一瞬间,眼神里包含着无数种复杂的情绪。
    用一句精辟的台词总结——我虽然不太看得懂,但是大受震撼。
    “算了,算了,一只羊也是赶两只羊也是放。我就跟你俩说说最最神秘的疑点……”老景严肃地说:“小子,你的判断错了,二鬼子不是被抛尸的。”
    我微微一愣,没敢接话,唯有以沉默来配合他的胡扯。
    金明也愣了一下,挥手,说:“打住,你给我打住!别蒙我,你要说的不是这事儿!”
    老景装傻:“不是这事儿,是哪事儿?”
    “你不是应该说说吴鑫碎尸案的内幕吗?你肯定有内幕猛料!”金明横横地说:“你昨天晚上,吃筋饼的时候就想说这事儿。不要以为随便编个瞎话就能蒙我!”
    “不对,不对,你喝多了,记错了。”老景说:“昨晚儿,我说的是,我们不谈吴鑫的案子,只谈二鬼子的案子。”
    “你少来,我才没喝多呢。”金明怒冲冲地反驳:“昨天你说的是,我先考考你二鬼子这个案件的看法,然后我们再谈吴鑫的案子。多明显,二鬼子是一道考题,今天的大美之死也是一道考题,我们俩考验通过了,你得给我们讲点儿吴鑫案件的内幕!”
    老景看看我,无辜地反问:“昨天我是这么说的么?”
    这下,我实在看不下去了,勇敢诚实地点点头:“对,你就是这么说的。”
    其实我心里很清楚,老景在金明面前连续扯谎,无论是在兵法上,还是在心理学上,这都是有根有底的计谋——疑兵之计。
    以金明的聪明,无论老景说什么,她都会怀疑是顾左右而言他。而对于老景来说,为了隐蔽“刺探老马”的真相,他必须安抚住金明的好奇心,打消她所有的疑虑。
    目前的场面,是一个老狐狸精对阵小鸡贼的心理战。而我,名义上是最大咖位的主角,但实际上,只是一个可有可无死跑龙套的。
    “好吧,什么都瞒不过你。”老景的语气瞬间气馁,不再争辩,弃兵投降,给人一种感觉,仿佛他接下来所说的,就是那个“最最重要的事情”。
    果然,金明还是上钩了,她激动地凑近来,压低声音:“快说,快说,我用荀鹿的生命发誓,保证不泄密。”
    “这个事儿,要从三十多年前说起……”老景平静地说。
    我下意识地看了一下金明,出乎意料的是,她并没有因为老景扯到“三十多年前”而焦躁懊恼,而是沉默地聆听着。
    我忽然浮现起来老景刚刚说的那句话:这个娘们儿比你聪明得多,她装出来的样子都是为了讨好你。
    “三十多年前,我还是个菜鸟,在基层派出所混了三年,终于被调进区分局刑警队。那时候的小景,年轻,帅气,粉嫩,要论长相,一点也不比现在小鲜肉差。要论身材,功夫,也不比李连杰差。唉,哪像现在,一身伤痛一身病……”
    “嗯,还有一副骨质疏松和一脸车轱辘褶子。”金明说。
    老景狠狠地撇了金明一眼,接着说下去:“那一年,伊春市洪山镇发生了一起老娘们儿杀夫案,淹死在菜窖里了。他们那里山高路远,警力不足,向上级申请派法医出现场验尸。我们分局就派遣了一名法医去执行现场勘验。我们队长说,小景,你也跟着去一趟,过过现场,长长见识,顺便给法医当保镖。在咱们局里,法医可是最值钱的稀罕物,不能出任何差错。”
    金明扭头看看我:“这不就是《解剖》的故事?”
    我点点头,没说话——老景把话头扯得太远了,我不知道他要如何转圆回来,切入正题。
    “我们那个法医,女的,比我大三四岁,姓陈,我叫她陈姐。”老景的眼神里忽然情不自禁地闪出一丝羞涩,连颧骨都一下子涌出了淡淡绯红。
    我一下子就明白了发生了什么事,这种表情,只有一个男人在回忆起他最爱的女人时,才会不可遏制地表现出来——他爱上了那个女法医,姐弟恋。
    “你是不是喜欢上女法医了?”金明急三火四地追问:“看你的样子就是。”
    老景深深地,悲凉地叹了口气:“没错,我看上人家了,哪个少年不怀春,我年少有为,血气方刚,喜欢上一个女子,有错吗?”
    “没错!”金明喃喃地说:“喜欢上一个人,是没错的,控制不住嘛。”
    我猛地发现,在这个问题上,老景和金明忽然惺惺相惜起来。我瞬间领悟,不久之前老景说的那段话——我只是以过来人的身份善意的提醒一下,男女之间互有好感,不是什么大错。但是要注意分寸,发乎情止乎礼为好。有句老话说得真好,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
    这段话,他不是在讽喻我和金明,他是在忏悔他自己。
    “但是你不能喜欢她,对吧?”我忽然截断老景的话。
    “为什么?”金明愕然,反问:“难道她也结婚了?”
    嗯,她“也”结婚了——又是一个微妙的“也”字。
    老景沉重地点点头,看着我:“我还没说呢,你怎么知道的?”
    “你别忘了,解剖验尸那天,我就在你身边。”我说:“我见过她。”
    “你看到女法医手上戴着戒指了?”金明问。
    “怎么可能?”我说:“法医验尸都是带着橡胶手套的,看不到戒指。”
    “那你怎么瞎猜的?”
    “看发型。”我说:“在八十年代初的时候,民风普遍还很保守,在家当姑娘的发型,跟已婚妇女的发型,是截然分明的。那时候我虽然只有八岁,但是这个点区别我还是知道的。尤其他们是公安人员,形象上更趋于保守。”
    老景微微弹头:“没错,那时候,她已经结婚了,嫁给了滨江市一个事业单位的干部,家庭美满,生活幸福。但是,千不该万不该的是,我出现了,我爱上了她。”
    金明默然陷入一种难以形容的情绪,嘴角带着微笑,眼里却闪着泪光。
    “从那以后,凡是她需要外出验尸,我都争着陪她去,给她当保镖。一来二去,三番四次,队里的哥们儿都看出了我不怀好意。领导上几次找我谈话,软的硬的,好的坏的,苦口婆心,奈何我鬼迷心窍,软硬不吃。”
    “到后来,实在没办法,领导上把我发配回到江岸派出所,他们以为,把我们分开了,就万事大吉了。”
    金明忽然说:“不对,你又企图忽悠我……你始终没说,她是怎么想的,怎么做的?”
    “她什么都没想,什么都没说,什么都没做,若无其事。”老景猛地闭紧了眼睛。
    我忽然感同身受,那种无可名状,锥心刺骨的痛。
    这一刻,我几乎已经忘记了,我们在讨论一起碎尸凶杀案。
    “于是我就在江岸派出所一直干了二十多年,直到我从警满足年限,按政策可以提前退休。”老景接着说:“在此期间,我和她也曾经有过几次工作上的交集,但是见面时,都已经学会了伪装,敷衍,点头致意,微笑相对。”
    “好心痛!”金明细不可闻地叹息:“这么多年以来,你一直没结婚?”
    “没有。”老景喟然叹息:“曾经沧海而已……”
    “易求无价宝,难得有情郎。”金明缓缓说道,眼神折射到我身上。
    “后来,我才在原来同事们口中得知,其实这二十多年间,她曾经多次跟丈夫提出离婚,她曾经跟闺蜜私下透露说,她得光明正大地离婚,以清白自由之身,才能和我在一起,不被人指指点点。”
    “但是她丈夫不同意离婚,对吗?”金明问道。
    “对。她丈夫是个花花公子,风流浪子,官二代。他听说了我们之间的风言风语,于是对她实施冷暴力,冷嘲热讽,言语刺激,导致她神经衰弱,心理失衡。她丈夫说,只要我不同意离婚,你们就永远别想在一起!”
    “是真事儿吗?”金明忽然略带狐疑地问:“怎么听着跟电视剧似的。”
    “信不信由你。”老景说。
    “但是你有点儿扯得太远了,尽快回正题好么?”我说:“这么凄美的爱情悲剧,跟案件有什么关系?”
    老景挺起身子,来回走了两步,平复了一下情绪。
    “在她担任法医公职的三十年里,参与了很多案件的尸检工作,留下了很多工作记录,不是存档的卷宗,是私人笔记。”老警蓦然转向我:“你明白了吗?”
    我当然一下子就明白了,这句话一语双关。金明当然不懂,因为她没听到老景抢先说出的那个“核心主题”。
    “吴鑫碎尸案,就是她参与验尸的。”老景加快语速,沉重地说:“这起案件是我们省有史以来罕见的大案,悬案。从区分局,市局到省公安厅,一格一格升级,曾经多次多人组织法医勘验,她就是其中之一。”
    “然后呢?”我的心脏再一次砰砰乱跳起来。
    “2015年,她去世了,据说是突发脑梗,短时间就走了,很快,没怎么受苦……”老景喃喃地说:“我听到这个消息时,也很平静,我以为二十多年过去了,我的心已经变了。”
    “但我没想到的是,两天之后,我收到了她生前寄出的快递,似乎是她对自己的生命早有预感。”老景缓慢地沉吟着说。
    “那份快递,是什么?”我强压着悸动的心,追问。虽然我已经猜到了那是什么。
    “你猜对了。”老景咧嘴微笑,不知是悲是喜:“快递,就是她所有的工作笔记。其中,有很大一部分详细记载了她对吴鑫碎尸案的勘验结论,以及……”
    “以及什么?”金明下意识地大喊出来。
    “在那一部分记录的最后一页上,她写下了自己的推论的,最有可能是真凶的两个名字。”
    “是谁的名字?”我也情不自禁地喊出来。
    老景沉默地摇摇头:“可惜,她把那两个名字,用墨水涂抹了。”
    “不可能!”金明扯着嗓门喊道:“肯定不是她自己涂抹的。”
    “我也有这个疑问,你怎么确定是她自己涂抹的?”我问道。
    “因为,记载这一部分内容的笔记本,是那种带密码锁的硬壳本。”老景说:“八十年代之前的案件笔记,他都是用老式的塑料皮笔记本。到了九十年代,就用了密码锁本,她自己设置了一个很独特的密码,碰巧,只有我知道。”
    “除了我俩之外任何人,都不会知道密码。”老景接着说:“所以,在不暴力撕毁本子,又不解开密码的情况下,是不可能涂改的。所以,这肯定是她自己干的。”
    我和金明都沉默了。
    老景思忖了一下,接着说:“更何况,我跟她一起工作过。我见过他用墨水涂改工作笔记中错漏之处的样子,她很小心地涂成黑色墨水块,横平竖直,但是四个角都是微圆的,工整精致。我相信,其他人没法模仿得那么精细。”
    半晌,我们谁都没说话,各自面面相觑。
    这个不伦之恋的爱情故事凄美感人,但是,说到最后,又似乎什么都没说,都是废话。
    “两个名字,无影无踪。”金明愕然地说:“这他妈的比好莱坞悬疑片还离奇?老景,这不会又是你瞎编忽悠我的吧?”
    “刚夸你聪明,你就犯傻给我看。”老景冷冷地说:“我可是个资深刑警啊,你怎么就不问问,我有没有用技术手段复原出那两个名字呢?”
    第二十一章 / 好不错

    老景冷笑,金明明目张胆地还之以切齿冷笑,并且是双倍奉还——因为老景仅仅能呲出两颗焦黄的大门牙,而金明能呲出上下两排细密洁白的牙齿。
    “别跟我吹牛逼!还技术手段?还复原?你要是复原出来,就不用在这穷乡僻壤山沟子里躲猫猫了!”
    老景没说什么,只是微微叹气,意思就是:你不信我也没办法。
    但是我却暗中松了一口气。金明要是这么说,就证明她果然中了老景虚虚实实的全套,相信了所谓“两个名字”的鬼话,成功地掩盖了对于老马的指向性怀疑。
    “你以为你是琼瑶哪?你是风儿我是沙,缠缠绵绵到天涯。山无棱天地合乃敢与君绝……”金明絮絮叨叨地讽刺着:“一个婚外恋的故事?你讲半天,讲了个寂寞!”
    “我有必要忽悠你吗?”老景似乎不甘心地狡辩道:“你说得对,但只是对了一半。”
    “什么叫对了一半?”金明马上又好奇起来。
    “对了一半的意思就是,我确实找过刑警内部人,用最先进的仪器复原那两个名字。但是,只复原出了一个,另外一个却失败了。”
    老景说的很诚恳,很认真,连我都开始怀疑他是不是说的是真相?
    “那个名字是谁?”我抢先问道。
    “范殿臣……”老景低声说:“就是老驴!”
    我和金明一下子都泄了气,被耍猴了似的苦笑。
    金明撇嘴,鄙视地说:“很显然不是他……可见你的法医女神办案水平也不怎么样。”
    老景说:“你不用冷嘲热讽,她只是个法医,不是刑侦人员。她只是在工作之余提出自己的假设而已。”
    金明没说话,但显得有点失落。
    “这就像他是写剧本的……”老景指着我,说:“故事写得好不好,是他的专业。演员表演的好不好,他也可以提出意见。但是你不能把演技稀烂的责任推到编剧头上,这事不归他操心。同样,刑侦的程序,也不需要法医操心,她只要对勘验结果负责就好。”
    金明点点头:“嗯,好像是这么个道理……但是,另外一个名字,真的复原不出来吗?”
    “两年前,省检察院司法鉴定中心和政法大学联合成立了一个物证鉴定实验室,引进了很多先进设备。其中有一套设备叫做‘文检仪’,很贵,八十多万一台。”老景说:“专门用来检测被涂抹修改过的图文证据。”
    “文检仪的原理,就是用不同波长的射线对涂改过的文字进行扫描。因为一般性司法鉴定中,涉及到的涂抹修改,大多集中在遗嘱,合同等方面,不会像那两个名字一样被涂抹成黑蛋蛋,所以很容易就扫描出修改之前的原文字。”
    老景接着说道:“但是,笔记上的那两个名字被涂抹得实在太严实了。我委托我曾经带过的一个徒弟帮我扫描,费了很长时间,才勉强辨认出第一个名字就是‘范殿臣’,我徒弟说,是因为写字的墨水和涂改墨水不是同一种,所以仔细扫描之后还可以辨认出来……”
    “我明白了。”金明思忖着说:“另一个名字,写字的墨水和涂抹的墨水是同一种墨水,所以根本扫描不出来?”
    “不只是同一种墨水的缘故,时间也是原因之一。”老景说:“老驴范殿臣的名字,是写上去很久之后,才被涂抹的,所以墨水和笔迹之间才有所差别。但是另外那个名字,几乎是写完之后立刻就被涂抹了,所以墨水融为一体,根本扫描不出来了。”
    金明频频点头:“嗯,你这么一说,就有点像真事儿了。”
    她掏出手机,一边点拨划动,一边笑咪咪地说:“我随便搜搜,看看到底有没有这么回事。”
    随即,她讪笑了一下:“呵呵,你别说,还真有文检仪这么个玩意儿,百度上搜得到,那个什么物证鉴定实验室也搜得到。”
    她抬头看着老景:“得咧,我相信你啦!”
    老景长长地吁了一口气,如释重负:“唉,让你相信可真不容易,你贼性真大。我早都说了,没必要忽悠你嘛,给你解释的都是真实原因,如有撒谎,天打雷劈。”
    老景的话显然是对着金明说的,但是他的眼角却在一直瞟着我,尤其是说道“解释”这俩字的时候,字眼儿咬得很重,唯恐我听不出来另有所指。
    我心头还是一凛,这个老头子一番话的意思,就是在暗示我,这就是我想听的“解释”。
    也就是说,“两个名字”的故事,未必是他信口胡诌用来蒙骗金明的鬼话,很可能是真实的,也就是说,她的梦中女神法医师姐真的给他留下了一份笔记,而其中真的记下了女法医对于案件的分析推理,以及“两个疑似真凶的名字”。
    不,也许不是这样,或者正如他自己说的,这个故事只有“一半”是真的。
    他明知道老驴范殿臣不可能是杀人碎尸的凶手,所以故意用这个名字当幌子忽悠了金明,用来掩盖另一个名字——马长途。
    那个女法医怀疑的吴鑫碎尸案的真凶就是马长途,马顾问,老马大哥。
    我更糊涂了,一时间无数个疑问乱哄哄纷至沓来,我都不知道先从哪一条说起。
    还是老景说得精辟,这个时候,金明立刻表现出了比我更聪明的素质。
    她盯着老景,质问:“那你把这个消息告诉荀鹿,哦,不对,告诉我俩的目的是什么呢?”
    老景没说话,显然他在琢磨怎么编瞎话。
    金明笑笑:“最然他是搞设计的,我是搞摄影的,但我们俩都没有激光眼,不会扫描字迹,没法帮你辩认那个墨水疙瘩。”
    老景很木讷,不言不语。
    金明微微冷笑:“还有,你说你多年前就已经退休,2015年你的法医女神姐姐去世,给你快递了笔记本,你才知道有两个名字的事儿。那么,请问你是什么时候来到伊通河镇的?”
    “就是2015年,春天。我拿到笔记之后。”老景说:“我扫描出了其中一个名字,范殿臣。所以我就来到伊通河,应聘了协警,在这里租了一间小房,安顿下来,密查老驴。”
    “不对,你的叙述有很大的漏洞。”金明说:“吴鑫是1998年被害的,大美是2008摔死的,那个时候你就见过老驴了,你还带着他去给大美验尸,收尸。那时候你就应该清楚,老驴不可能是杀死吴鑫的凶手。因为在那之前十年,警察就已经排查过了。他是个三脚驴,拄着双拐,行动不便,拖家带口,他不被别人弄死就算老天爷给面子了,那么你说你潜伏到这个镇子上,是为了密查老驴,鬼都不信……”
    金明笑眯眯慢悠悠地说:“所以,你来到这个镇子上,到底是为了什么?”
    “你看,你看,我早就说,这小娘们儿太聪明,一般的瞎话根本忽悠不了她……”
    老景缓缓地收敛起嬉笑怒骂,展现出一种发自肺腑的深层次的忧虑:“你说对了,我潜伏在这个镇子上,不是为了查老驴。”
    金明肆无忌惮地冷笑,嘲讽:“还潜伏?你以为你谁呀?余则成?还是郑耀先?”
    “你别那么伶牙俐齿的,有话也得让人家说完嘛!”我劝阻道。
    金明气鼓鼓地瞪着老景:“那你倒是快说啊!”
    “好吧,我承认,我刚才确实撒谎撂屁儿了。”老景慢慢说道:“我师姐留给我的笔记本中,确实有两个名字。但是只有一个名字被涂抹了,就是那个她怀疑是凶手的名字。”
    老景沉默了片刻,似乎认真地回忆了一下,接着说下去:“而老驴范殿臣的名字,并没有被涂抹,是清清楚楚写在本子上的……我刚才那么说,就是想忽悠你。”
    “为嘛啊?”金明质问:“凭什么荀鹿就可以知道,我就不能知道?”
    “因为,这个秘密非常危险。”老景忧心忡忡地说:“他毕竟是个男的,他有能力保护自己。而你虽然比他聪明,但是毕竟是个女子……”
    金明被激怒了,反倒笑出声来,她朝我翻翻白眼:“就他?还自保?他走两步马路牙子都大喘气,还不如我身体素质好,我赤手空拳就能弄死他你信不信?”
    “我信,我信。”老景笑道:“但是大家往日无怨近日无仇,你就放过他一条狗命吧!”
    “我的狗命不重要!”我也怒了,低声吼道:“能不能不跑题,说正事儿……你潜伏在这个镇子里,到底要干嘛?”
    老景沉默,木讷,抬眼望天,仿若内心交锋,痛苦抉择,半晌之后,才沉痛开口:“我师姐的笔记上,留下范殿臣的名字,其实她根本不是推测老驴是凶手。恰恰相反,她怀疑老驴是被害人……”
    “老驴,是被害人?”我倏然有些懵圈:“老驴不是活着吗?”
    “我明白了!”金明咋呼起来:“她也发现了大美和小美之死很不寻常?”
    老景点头:“对,她也发现了……2008年大美范美心坠楼死亡,就是我师姐做的尸检,她没看出什么人为谋杀的迹象。所以,那时候她没推测结论。但是,五年之后,二美又死了,那一年她已经退休了,是被当地公安分局作为特邀专家请来做尸检的。而这时候,她注意到了那些姑娘们的死亡间隔时间。她提出了自己的怀疑,有个凶手在连续谋杀这个镇上的年轻姑娘……”
    “每隔五年,冬天,一月初。”金明抢着说道。
    老景一愣:“欸,你也发现了。”
    金明显得异常得意:“那还用说,是我最早发现的……嗯,你师姐最早,我第二。”
    “我就说,你比他聪明嘛!”老景瞥了我一眼,接着说:“但是那时候,中间还缺少一个环节,没有补齐。”
    “缺少的是2003年。”我插话道:“如果能证实2003年年初,也有一个伊通河镇上的姑娘死亡或失踪,那么这个链条就接近完整了。1998,2003,2008,2013……”
    “没错!”老景说:“所以,2015年,我拿到她的笔记之后,立刻就开始追查。”
    “你查到了二鬼子的老婆和女儿?”金明问。
    老景点点头:“对!那时候我还没搬到这个镇上居住,我通过公安内部系统打听到了二鬼子老婆的现住址,在河北保定涿州市,我就亲自去了一趟,但是没有见到她本人。据她当地娘家的亲戚说,她去南方做生意了,很多年不联系了,音信全无。”
    “那闺女呢?”金明问。
    “没人见过。”老景说:“二鬼子的老婆跟娘家人说,只有她一个人逃跑了,闺女留在东北,跟他爹过日子。但是,二鬼子的说法则是,老婆和闺女一起跑了。”
    “就这样,从吴鑫,到二鬼子的闺女,到范大美,到二美,十五年间,四个姑娘死于非命。”老景沉重地说:“你要说有什么联系,除了死亡时间之外,根本看不出有什么联系,但是,时间上也可疑说是巧合吧?”
    “但是,你要说没联系,总是让人觉得不可思议?”金明咂摸着说。
    “所以,我师姐推测说,会不会是有个人在蓄意报复这个镇上的某些家庭?”老景说:“所以说老吴家,老驴家,都是受害者?”
    我慌忙摆摆手:“等一下,你这个思路有点乱,我得好好捋捋……”
    我说的是实话。很明显,老景绕了一个极大的弯子,用两个谎言,三次反转,诱惑金明相信他所谓“最最重要的事儿”就是揭露出有个神秘杀手在连续猎杀这个小镇上的年轻姑娘,从而完美的掩饰了关于老马的指向,以及要求我“刺探老马”的任务。
    他如此处心积虑地连环布局,只能证明两个问题:
    一是对老马的怀疑,无比直接,无比坚定;
    二是对金明的防范,如此忌惮,如此刻意;
    这究竟是为什么?
    “所以,你潜伏在镇上,真实目的就是为了保护老驴?”金明狐疑地问。
    “保护个屁!”老景啐了一口:“他就俩闺女,都死光了,我保护个鬼!我之所以窝在这个镇上,是因为2018年就要到了……”
    老景蓦然阴森地微笑:“我想看看,今年,那个杀手会不会出现?”
    好吧,几乎是在这千万分之一秒,我的脑子被一股电流击穿了,我完全领悟了老景撒谎,扯蛋,反转,忽悠之后的隐藏的含义——
    现在是2017年12月底,你们这群人为什么忽然出现在了伊通河镇上?
    为什么你们一进镇子,就发现了二鬼子的尸体?
    为什么你们只来了半天,大老李就死了?
    为什么你们之中有个人,聪明到识破了连续杀人的秘密?
    为什么疑似凶手的老马,在你们这群人中间坐镇?
    这是时间的巧合,还是上天的安排?是人性的扭曲,还是道德的沦丧?
    他告诉我一个极度机密,让我去刺探老马于1997年12月26日晚上的行迹。
    我刚刚还以为那是对我莫大的信任。不,我错了,他是连我都在怀疑。
    以我的年龄,经历,不可能是杀死吴鑫和大美的凶手,但问题是,不是凶手,也可以是帮凶!
    同样,金明也可以是帮凶。
    他在怀疑我们这一车上的所有人,虽然听起来有点匪夷所思,但是细思极恐且合情合理,因为阿加莎克里斯蒂就曾经用一本经典小说告诉我们,乘坐一辆车的所有人都是凶手——《东方快车谋杀案》。
    他当着我和金明两人的面,用诡计和反转明说了两个不同版本的真相——这个王八蛋,老奸贼,何其毒也!
    “问题是,你们镇上还有什么可杀的年轻姑娘么?”金明玩笑似的说:“我看镇子上剩下的几乎都是老弱病残,年轻人没几个,都出去打工了吧。”
    “所以说,时间点很重要。”老景说:“马上就过元旦了,新年之后,有些在外地谋生的年轻人就要陆续回家过年了。”
    金明眯起眼睛琢磨着,正要继续问点什么,却忽然笑了:“完了,中场休息,下场再说……录口供的回来了。”
    我扭头,沿着她的视线看过去,殡葬店的老太太正慢慢悠悠沿着人行道走过来,眉飞色舞美滋滋的,仿佛今天早上不是发现了尸体,而是送出门了新娘子,刚才也不是去录口供,而是去吃了一顿酒席。
    老景扭过脸,鬼鬼祟祟地向我和金明眨眨眼:“唠点儿闲嗑吧……”
    金明眼巴巴地抬头看天,假模假式地叹气:“唉,就这么闷着,也不知道这大雪到底啥时候下来?”
    我没答茬。
    这个时候我才突然发现,老景和金明,都是实力派的演技,切换流畅之余毫无刻意表演的痕迹。在她俩面前,我想装傻充楞,可能就跟尼洛和夏默一样可笑。
    郝老太太走到我们边上,笑得好似花圈上的一朵白纸花似的,热情洋溢地自来熟,笑道:“老景大哥,大兄弟,大妹子,唠啥哪?”
    金明微笑:“随便聊聊,你们这镇上新鲜事儿挺多的。”
    老太太一撇嘴:“那是啊,别看人口不多,那狗屁倒灶烂眼子的事儿多了去了。”
    “哦,那你给我们讲讲呗。”金明说:“我们来采访的,就爱听这些民间故事。”
    金明应该是琢磨着老太太不懂得“采风”这个词的意思,凑合着说成了“采访”。
    还是女人和女人之间比较容易聊得起闲话,我和老景抱着膀子在边上欣赏,尽量不掺和。
    “我知道你们是来拍电视剧的。”老太太露出一副天下无事能瞒得过老娘的劲头,得意微笑:“你们不是住在三脚驴家吗?”
    “嗬,消息灵通啊,连这个都知道?”金明说。
    “屁大个镇子,还有啥能瞒得住的。”老太太说。
    “那你给我们说点儿故事,我们好写剧本。”金明说:“要是讲得好,没准还在剧情里给你植入个广告。”
    老太太笑起来,连连摆手表示婉拒:“哎呀,我才不稀罕你们植入不植入的。再说,全镇子上人谁不知道,我‘好不错’嘴最严实,一贯都是守口如瓶,从来说三道四,扯老婆舌扒瞎的事儿我从来没干过。不信你问老景!”
    老景严肃地点点头:“嗯,‘好不错’是我们镇上最本分,最老实,嘴最严实的妇女,有口皆碑。”
    金明憋着笑,咋摸了一下:“好不错……”
    老景接茬道:“她娘家姓郝,身为一个妇女,独立创业,打下一屋子纸人纸马骨灰盒金银锞子的庞大产业,非常不容易,再加上她德行好,有操守,因此全镇人民都发自肺腑地尊称一声‘不错不错’……”
    好不错老太太谦虚地接话:“这也是表示全镇子三老四少对我人格魅力的一种认可吧。”
    金明挑起大拇指,没羞没臊地夸赞:“嗯,虽然咱俩刚一见面,但是我已经感受到了你的人格魅力,十分亲切,十分和蔼。”
    好不错颧骨上泛起潮红,眼神里闪现着光芒,却又略带羞涩:“哎呀,说那些干啥呢……你看你们咋就站在门口聊天呢,也不说进屋暖和暖和。”
    老景伸手拉开了面馆的铁皮门,一丝丝若有若无的煤气味儿飘飘忽忽窜了出来。
    “进屋聊啊。”老警揶揄地说。
    好不错立码闭眼,扭头,慌慌地咒骂:“王八蛋,你个死老景。”
    老景这才关上了。
    好不错慢慢回头,睁眼,心有余悸:“你个杀千刀的,想吓死我啊!”
    金明赶紧微笑,解围:“没事儿,今天特别暖和,我们站门口聊会儿。”
    “那不行,冬天,再暖和也是冷。”好不错心疼地责备,接着说:“我是让你们上我屋里暖和暖和。”
    她伸手一指:“那就是我的店面。”
    我和金明循着方向看过去,原来就在大老李的面馆隔壁,第一家是个美容美发厅,锁着门没开业。第二家是粮油店,显然也没什么生意,第三家门脸上挂着一个很小的招牌,歪歪扭扭地写着五个细密的小字“好不错纸扎店”。非常低调朴素,混迹在路边的门市房之间,就像个没人看的植入广告。
    “太低调了。”金明说:“不仔细看还真不出来。”
    “唉,在这市面上混饭吃,首先得会做人。”好不错说:“你想,我一个扎花圈的,要是门头牌匾做得那么张扬气派,叫左邻右舍怎么做开门做生意?”
    我心悦诚服地点点头,不得不说,这老太太的生意经还是有点道理的。
    “再说了,这个镇上卖殡葬用品的,就我一家。”好不错得意起来:“我属于是垄断经营吧。他们但凡家里需要办事情,只能找我,我还需要门牌么?”
    金明有意无意地瞄了我一眼,暗示我注意她的话,再转头对好不错说:“姐姐你厉害啦!这么说,镇上所有人家的丧事,都是你经手操办的?”
    好不错眉毛,眼神,鼻尖,嘴角,都在微微颤抖,渗出丝丝缕缕憋了半辈子不能说的秘密急于找人分享的焦灼。她琢磨了片刻,没说话,猛地转身向自己的店面走去。
    我和金明都愣住了,唯有老景苦笑了一下,低声嘟囔:“事儿妈一个!”
    好不错走到自己店门前,转身朝金明喊道:“大妹子,大兄弟,来,上我屋里暖和暖和,我屋里烧的可热乎了。”
    我和金明面面相觑——大戏开场,猛料出台!
    今日更新一章结束,等下看熬夜的时间,允许的话,可能再续半章。

    谢谢各位捧场,我爱你们。
    唉,冷冷清清都没有回复,我自己顶一下,换换手气。

    白天去针灸,晚上回来更新下一章。

    医生不许我熬夜,有点儿耽误进度,甚憾!

    抱歉,今天去医院耽误了时间,晚上无法及时更新,尽请谅解,明天补发。明天是最后一天针灸疗程,春节期间我无事可做,只好闭关写字,保持更新。谢谢大家的关注!
    第二十二章 / 啃

    金明晃晃悠悠地一路小跑,冲到好不错身边,挎着她的胳膊,亲亲热热地就像一对失散多年忽然团圆的亲姐妹儿。
    金明回头,挤挤眼睛,喊我:“来嘛,小聊会儿。”
    “马上就来,我跟老景说两句话。”我应付了一句。金明和好不错拉门走进了殡葬店。
    门口再次沉静下来。
    黑压压的天色慢慢凝结成了一种无形但极具质感的实体,摇摇欲坠。
    老景无声无息地看看我:“去唠嗑吧,听听有啥劲爆内幕。”
    “你呢,不去聊聊啊?”我问。
    老景伸手慢慢地拉开面馆的铁皮门:“我不去了,我有任务,我进去跟大老李聊会儿。”
    我顺势往门里瞄了一眼,面馆里没开灯,黑黢黢的,门缝又开的很细,根本看不见什么,我有点儿失望。
    “所长说了,让你尽量,别碰现场的东西。”我说。
    老警咧嘴冷笑:“我碰了,他们也看不出来……你快去吧,两个娘们儿都着急了。”
    我转身要走,他缓缓地拉开门,擦肩而过的一瞬间,我忽然说:“你是不是在怀疑我?”
    老景的动作停下来。
    “你看出来我怀疑你啦?”他笑着问,就好像我原本应该是个傻子。
    我点点头:“我原本还以为,你叫我去刺探老马,是信任我。”
    “那就对了。”老景说:“你别忘了,我曾经是一个刑警,半辈子的刑警。这份工作让我落下一个毛病,就是不相信任何人,怀疑一切就是我的本能。”
    蓦然间,我有些惶恐,他说的好像是对的。至少,此时此刻让我无言以对。
    “如果,现在,你能感觉到我是在怀疑你,那就是我故意让你感觉到我在怀疑你。”
    老景慢慢说道:“一个本应该怀疑一切的人让你感觉到了怀疑,那就是我所能做到的,最大程度的信任。你明白吗?”
    我脑子里乱哄哄木糟糟的,但还是下意识地点点头。不是因为我懵了,而是因为我确实懂了。
    他这段绕口令似的车轱辘话,其实翻译过来就两句话——我让你知道我在怀疑你,只因为咱们是自己人。
    他在怀疑老马,他有非常直接的信息来源。他也在怀疑金明,他认为金明有可能是老马的帮手。
    所以他让我意识到,虽然我也有可能是帮凶,但这种可能性是最低的。起码比金明低。
    这种感觉,就像《潜伏》里的吴站长与余则成,《黎明之前》的谭忠恕与刘新杰,表面一丢丢的怀疑背后,隐藏的全是暖暖呵呵的信任。
    人啊,开不开心的关键,其实就在于如何开导自己的情绪。经过这么一想,我就豁然开朗了。
    “那你答应我了呗?”老景悠哉游哉地逼问。
    “我尽量试试。”我思忖着说:“但不能保准一定有结果。”
    老景嘿嘿地奸笑起来,拍拍我的肩膀:“我相信你,你行的!放手去干吧,能力越大,责任就越大……”
    “滚!”我被他气笑了,耸耸肩膀甩开他的手,转身要走。
    “等下!”老景喊住我:“你不觉得,这么重大的任务,咋俩得有个代号吗?我看现在的谍战剧,刑侦剧,鸡零狗碎的剧情都得起个牛逼哄哄的代号……”
    “那你想叫个啥代号?”我又好气又好笑。
    老景非常认真地琢磨了一下:“你觉得,‘刺马’这两字怎么样?嗯,刺马行动?”
    “刺马刺马,刺探老马……”我咋摸了一下:“嗯,我看行,合辙押韵,应时应景。”
    “那就这么定了。”老景松开门把手,双手向我抱拳作揖,无比诚挚地说:“刺马行动,正式开始。我的身家性命,半辈子的名声清誉,就托付给你了。”
    “滚!跳戏了!”我笑骂道。
    老马还是嘿嘿地奸笑着,拉开门钻进了黑魆魆的面馆。
    我慢悠悠地走到“好不错纸扎店”门口,深深呼吸,控制情绪——从现在起,我就是个身负秘密使命的谍报人员了,从身体到意识上,都要调整适应。
    我拉开门,走了进去。
    屋里也是黑魆魆的,东北林区的人们都不喜欢在大白天的开灯,他们总是觉得白天就是光明,夜晚就是黑暗,哪怕是阴沉肃杀的白天,也是充满光亮的,不需要开灯。
    但是好不错有一点说得非常正确——她的屋子里,的确很热乎。
    我和金明,老景已经在户外天寒地冻里站了半天,这一进屋,暖洋洋地热气烘了上来,很是舒坦。
    这是东北林区最常规的一楼门市房的格局,前店后灶,中间夹个卫生间,想必大老李的面馆,也是同样的格局。
    跟普通的殡葬用品店差不多,房间里堆满了各种大花圈,小花圈,金锞子,银锞子,精美印刷的玉皇大帝版天地银行纸币,粗糙制作黄表纸版的幽冥地府现金支票簿,一扎一捆,横七竖八地摞着。
    横排一架简易的木制柜台上依次排开骨灰盒样品,各个精美考究,几乎看不出什么工艺和材质上的差别。柜台里侧则是各种不成批量的零散物件,灵位牌,八卦镜,大号小号的摇钱树,佛道两教的疏文表,纸人纸马,童男童女,彩电冰箱,文房四宝,以及各种看起来非常眼熟,也非常惊悚,但不知是什么用途的印刷品。
    最可爱的是,里面墙上还挂着基督耶稣和圣母玛利亚的小雕像,正对面的墙上贴着大幅印刷的《殡葬管理条例(2012修正本)》。
    我大概扫了一眼,没见到好不错,也没见到金明,室内似乎空无一人,一瞬间不禁有些惶恐。
    “金明,金明!”我低声叫道。
    蓦然间,我身后传出一声呵轻笑,在这种光线,环境,和联想的氛围中,着实吓了我一跳——早知道会来这么一下子,我还不如跟着老景去跟大老李聊天,最起码大老李不会突如其来的吓我一跳。
    我惊悚地回头,仔细辨认,这才认出在一对脸色煞白,五官狰狞的童男童女之间,夹着金明那张肥嫩圆白的脸蛋,三张面孔都装做目不斜视,死死地盯着我。
    我被气笑了,吼道:“滚出来!”
    金明笑嘻嘻地从童男童女之间钻了出来:“怎么样,好玩不?”
    “不好玩。”我冷冷地说。
    金明也不恼怒,反倒显得很开心,又掏出她那破手机,上上下下偷拍起来。
    “你瞧这童男童女,做工多精致……”金明把手机对准她藏身之处的纸人,拿腔拿调地解说起来:“男童天庭漏风,女童地阁塌陷,一看就是一对唐氏儿,小傻孩儿……”
    “行了,别拍了,这些破玩意儿有啥好拍的。”我抬手拦了她一下问:“好不错呢?”
    金明不情愿地收起手机,揣进大衣兜里,向房间里面卫生间努努嘴:“制作肥料呢,说是在派出所憋了半天了,差点儿没憋住。”
    “嗯,憋着放大招呢。”我笑道。
    金明也笑笑,却蓦然间转为有些忧虑,轻声说:“我刚才一直在琢磨,你觉得,老景的话,真可信吗?”
    “老景说了那么多话,哪一段可信?哪一段不可信?”我掩饰反问。
    金明思忖了一下:“他说,她那个法医师姐发现了破绽,认为有个凶手在连续猎杀这个镇上的姑娘,老吴家,老驴家都是受害者。”
    “我觉得有可能是真的,老驴家的两个闺女都死了。”我半真半假地说:“昨天晚上,你不是也这么认为的吗?真相还是你先发现的呢?”
    金明摇摇头,凑近我,压低了说:“本来呢,老景要是不提这事儿,我还真认为我猜对了。但是老景一说,我反倒琢磨起来,这事儿不一定呢。”
    “愿闻其详。”我也压低了声音说。
    “闻翔啊……”金明笑嘻嘻地指指卫生间:“老太太正在新鲜出炉,热乎出锅,你要不要闻一回?”
    “滚蛋!”我笑骂:“说正事。”
    金明收敛起笑容,认真思忖了一下,接着说:“你想,如果真像我和老景猜的,有个连环杀手在猎杀这个镇上的年轻姑娘,那么这里面就出现了一个无解 的BUG……”
    我心里轻轻一凛:“哦,什么BUG?”
    “吴鑫的姐姐为什么还活着?”金明说。
    我的心脏剧烈的跳了三跳——没错,金明确实比我聪明,她一下发现了那个最明显,但又最容易被忽视的细节。
    “老驴范殿臣,他的大闺女大美死了,二闺女二美死了,他家的闺女死光了,一个不剩。”
    金明慢慢地掰着手指,数落着:“但是老吴家只死了一个吴鑫,她的姐姐还活得好好的,还把父母都接到城里去享福了。请问,如果真的有一个杀手在连环杀人,他不是应该先杀掉吴鑫的姐姐吗?凭什么老驴家俩闺女都杀光了,偏偏给老吴家留下一个?”
    我思索着,没说话。
    “为什么呢?”金明接着说:“难道杀手跟老吴家有亲戚?杀人打对折,杀一个,饶一个?”
    “我想,假如真的存在这样一个杀手,我是说,假如啊……”我刻意强调了一下,因为毕竟从开始到现在,所有的结论都是猜测,没有铁证。
    “我知道你是假如,不用往死里解释。”金明略带不屑地说:“而且,我也知道你想说什么。”
    我微微惊讶:“哦,我想说什么?”
    “你想说,很可能凶手的连环杀人具有某种极其明确的目的性。也就是说,吴鑫,大美,二美,一定在某件事上跟凶手有直接关联。”
    金明说:“除此之外的人,不在凶手的猎杀名单上。所以,吴鑫的姐姐还活着,因为她与此无关。”
    我点头默认。金明猜得没错,这确实是我想说的结论。
    金明看着我,略感欣慰,微笑道:“只是我们到现在为止,还不知道那个串联起杀手和死者的事件是什么?”
    “要理清这件事,还需要一个证据才能形成闭环。”我沉吟着说:“就是二鬼子的女儿,到底是失踪了,还是被杀害了?如果是失踪,那他去了哪里?如果是被害了,为什么至今没有被发现?她和吴鑫,大美,二美,三个死者之间,有没有什么关键的交集?也许就牵扯出那个杀手……”
    金明笑笑:“这事儿,要想找到确凿结论,还得问老景,他毕竟是警察,退休的警察比驴大。”
    我想了想,接着说:“其实还有一件事,老景讲述的时候,我就觉得有点奇怪。”
    “什么事?”金明迫不及待地问。
    “二美之死。”我说:“老景说,二美冻死之后,当地警方特意邀请了他那个法医师姐,以特邀专家的身份来伊通河进行的验尸……”
    金明的眼神一下子亮了:“2013年,他师姐早就是业内资深老专家了,这么一个意外冻死小姑娘的小案子,为什么要大费周章地从省城请一个特约专家老验尸呢?这里面一定还有内情……”
    “你觉得呢?”我说。
    金明琢磨一下,正想说话,卫生间里猛地传出了哗啦啦轰隆隆的冲水声,抑扬顿挫,大气磅礴,光听声音就顿生一种一泻千里,舍我其谁的气势。

    金明一脸坏笑,指了指卫生间:“问她啊,全镇子的丧事,都是她经手操办的,她知道每个人的死因和内幕。”
    今天时间比较紧,暂且更新半章。
    明天继续。

    今天最后一天针灸,明天开始就没事了,可以每天尽量多写点儿。
    谢谢大家捧场。
    话音未落,好不错精神焕发地走进前厅,她左右互搏似的甩着双手,指尖上的水珠儿飞溅四散,挥发着两块钱一瓶的清香味道,用实际行动证明她豪爽大便之后已经严肃认真地洗过了手并且涂抹了超量沐浴液,我们可以放心地与之握手,授受相亲也不需要承担什么心理上的忌讳和痛苦。
    “大妹子,大兄弟,坐!”好不错笑道:“屋里暖暖呵呵的,坐着唠。”
    我四下看看,有点为难,这狭窄逼仄的一小块前厅,到处都塞满了杂物,连个小板凳有没有。
    好不错随手抓过一捆花花绿绿的冥币,往我身边一扔:“你坐这个,屁股底下墩着一百多亿现金撩闲天儿,没试过吧?”
    “嗯,这个还真没试过。”我撩起大衣,小心翼翼坐上去,果然,一股超级富豪的强大气场油然而生。
    “你就坐这个!”好不错又抓起一捆幽冥地府支票簿扔给金明:“这都是空白支票,金额你随便填!”
    金明一屁股坐到上面,扭扭屁股,摆动摆动:“嗯,真不赖,舒服!有钱的感觉就是好……”
    她斜眼瞅瞅我:“你屁股下面总共一百多亿,我随便填一张支票就能买下你全部身家,你服不服?”
    我没搭理她的冥币挑衅,转向好不错问道:“同时做笔录,咋就你一个人回来了,老驴呢?”
    “老驴?搁派出所又跟人家干起来了!”好不错美滋滋的好像白捡个大笑话:“他,跟他前老外甥,一见面就干架,全镇谁不知道。”
    这事儿老景对我和金明说过了,确实令人惋惜的一段伤心回忆。
    “唉,他老外甥也拿他没招,总不能把他抓起来蹲笆篱子吧?”好不错叹息着说。
    金明微微一愣:“巴黎?这点小事还至于驱逐出境?”
    我笑笑:“笆篱子,不是巴黎。民间土话,就是监狱的意思,从俄语里化用的外来词汇。老辈子人都这么说,现在年轻人几乎很少用这个词了。”
    金明瞥我一眼:“就好像我不知道似的。我就是开个玩笑,缓解一下尴尬的气氛。”
    “老驴又他妈的真是个驴脾气,把派出所的小民警也一锅烩,不分青红皂白一顿臭骂。”好不错笑嘻嘻地说:“挺招笑的,我在边上白看了半天热闹。”
    我跟金明倏然对视一眼,都倍感惊悚。
    “派出所的民警确实挺不容易的。”金明咂摸着说,开始带方向:“老景更辛苦,还得看着死人!”
    好不错鄙夷地“嘁”了一下,眉眼之中似乎对老景有些怨怼:“老景,别跟我提那人。我是当面不好意思撅他面子,忽悠他一句半句的。”
    “为啥呢?”金明装出一脸无辜而且好奇的样子问。
    “不像个老爷们儿,碎嘴子。”好不错鄙视道:“遥哪儿瞎打听,张家长李家短,没有他不打听的事儿。还不如我一个老娘们儿有深沉。”
    “那倒是。”金明眼珠乱转,开始施展心灵控制术:“你看我们才来一天半天的,就听说这镇子上,要说人品口风,还得数你有人缘。”
    好不错严肃地点点头,认同了自己的人格魅力。
    金明微微不屑地撇撇嘴:“老景,我看那人也不咋行。他毕竟是个外来没两年的老跑腿子。你才是这镇子上的坐地炮,一把手儿,大姐大,要扫听啥事儿,还得冲你。”
    我能看出来,虽然好不错极力压制着情绪,但是脸上每条皱纹都在极力盛放,慢慢地开出一朵花儿。
    “哎呀,也不能那么说。”老太太还是很谦虚地摆摆手,诚意婉拒:“我又不是书记,又不是镇长,我就是一个无权无势的小白人儿,帮助乡里乡亲的做点儿好人好事,隔三差五学个雷锋啥的,也就挺满足了。”
    “哪能一样嘛!”金明说:“全中国的劳模典型多了去了,可是有谁是操办过全镇所有人家的丧事的吗?没有,我看一个都没有。”
    她扭头盯着我:“你说呢,荀老师。”
    我赶紧紧皱眉头思考片刻:“没有,据我所知,百度上都没有记载。”
    金明一拍大腿:“哎,所以说,你是蝎子窜稀,独(毒)一份儿。”
    这一轮马屁拍得着实太露骨了,就算好不错本人都听出了言不由衷的意思。但她还是本着求同存异的大原则,选择性忘记了那些明显过火的溜须套词,笑眯眯地问:“可别往死里夸我了……你们剧本里,还有啥素材需要我提供的?只要是不暴露人家隐私,我给你们絮叨絮叨,都不叫事儿。”
    金明赶忙跟上:“对,我们搞创作的,必须注意保护隐私权。”
    她又扭头看看我:“你说呢?荀老师。”
    我装作思考了一下:“大姐,我听说,那年老范家二美不幸出事儿,验尸的时候,发生一点小插曲……”
    我这话说得相当委婉,且留有余地。
    但是从根子上讲,这个问题关系到老景的法医师姐是如何发现连续谋杀的蛛丝马迹的,非常重要。
    好不错淡淡地叹气:“我估计这事儿不是老景说的,那时候,他还没来到伊通河呢。”
    我和金明默契地点点头,但是不说话。
    如果好不错猜测这个消息不是老景说的,那就只能是老驴说的。
    但实际上,这只是我和金明推测出来的。
    所以最好的应对就是闭嘴装傻,让好不错自己去猜测。
    “那年呐,2013年,过阳历年的时候……”好不错慢慢地回忆着。
    “那时候还没改制呢,伊通河还是林业局呢。新年到了,林业局要组织迎新年文艺汇演,中学的孩子们要排练节目,二美是带头的。”
    “二美会唱歌跳舞?”金明轻声问。
    “二美,跟她姐姐大美小时候一样,又漂亮,又文艺。”好不错说:“虽然她俩不是一个亲妈生的。”
    好不错看看我俩,解释道:“大美的亲妈,是老驴的原配。年轻的时候,夫妾恩爱,生下了大美。可后来不知道咋回事,他原配这个老婆就瘫痪了。老驴是个好男人,带着他老婆去了滨江市,住院,康复,按摩。他俩就租个小房子,老驴把所有能干的活儿都干遍了,所有吃苦受累的钱都挣了,就为了给老婆治病。”
    金明眼神有意无意地瞥着我,一挑大拇指:“嗯,真是有情有义好男人。”
    我装作没看见,情绪沉浸在好不错的回忆里。
    “后来,他老婆的命还是没保住,死了,98年冬天。”好不错深深地叹了口气。
    我和金明对视了一眼,都明白好不错指的是1998年年初的的时候,也就是吴鑫碎尸案之后不久发生的。
    “老驴也就没有在滨江继续呆着的理由了。”好不错接着说:“毕竟大城市,人吃马喂都是钱,咱们穷人花不起。而且家里还有个大美,老见不着爹妈的面,想想就让人难受。”
    金明的眼里慢慢渗出了泪花:“嗯,确实难受。”
    “所以,老驴就回到了伊通河,虽然大美没妈了,但最起码跟自己爹一起生活了。”好不错继续说:“老驴三条腿,干不了别的活儿,就自己开了一间小澡堂子,起早贪黑地干,一年半载也挣了点小钱,这时候就有媒婆上门提亲了。老驴一开始也不想续弦……”
    好不错意味深长地看看我:“男人这玩意儿啊,就是受不了冷床凉炕。晚上被窝里没有个老娘们儿,一年半载还能挺着,三年五载就不行了。”
    “嗯,你说得真对。”金明也偷偷瞪了我一眼,附和着说:“所以他后来还是续弦了?”
    我还是装作没看见。
    “后来,老驴就续娶了一房老婆,生下了二美。大美和二美,是同父异母的姐妹儿。”
    “嗯,明白了。”金明说:“那老驴现在也没有老伴啊?难道这个后老伴也死了?”
    我笑了笑,“也死了”?为什么又要说“也”呢?
    “没死。跑了!”好不错别有用心地尖酸微笑:“生下二美没两年,有一天,趁着老驴没注意,这老婆卷着老驴所有的积蓄,跑了。”
    我心里忽然一凛,蓦然想到了二鬼子的老婆和闺女。
    “跟谁跑的?”金明问。
    “没跟谁,自己跑的。”好不错说:“留下 ,说是上深圳赚大钱去了。唉,那个时候,不是时髦网聊嘛。据老驴自己说,可能是在网上跟哪个小白脸网恋了,提现了。”
    金明恨恨地说:“小白脸真不是东西。可怜老驴了。”
    好不错说:“可不是咋地,网聊哔哔害死人。”
    金明幽幽怨怨地瞄着我,附和道:“嗯,你说的咋那么对呢。”
    我心里一股无名火砰地一声爆燃起来——这个女人花太多了,老是阴阳怪气地点击我。
    对,我是在网上写小说,写故事,我也没跪地上求着你看啊,你自己愿意去看,入迷了,上瘾了,合着回头又埋怨我勾引你了是么?做人能不能讲点基本道理?
    我拉足了身板架势,磨磨蹭蹭地起身,面色阴沉,一言不发,故意甩脸子给金明看。
    恰在这时,好不错说道:“大美的丧事不是在本地办的,我不知道具体情况。但是二美的事儿都是我经手的……哎,大兄弟,你起身干啥去呀?”
    我尴尬地笑笑:“坐得有点累,我起身活动活动,你继续说。”
    金明若有若无地瞥瞥我,露出一丝胜利者的微笑。
    我心头蓦然一震,沮丧随之而来——老景说得对,这女人比我聪明太多,她在无声无息,如影随形的拿捏我,我一步一步地挣扎,但是却无法摆脱,迟早有一天我会沦陷在她手心里。
    “刚才说到哪儿了?哦,对了,13年庆祝元旦文艺汇演,二美是主力演员,演出就在原来的林业职工俱乐部。”
    好不错回忆道:“镇上人都还记得,那天演出,二美是报幕员兼压轴独唱,她穿了一身男式的黑西服,白衬衣,扎一个红色的蝴蝶结……”
    “那叫领结!”金明轻声更正。
    “啥结都挺好看的。”好不错开始慢慢变得伤感:“演出特别成功,二美又报又唱,一直到晚黑儿才结束。俱乐部后台乱哄哄的,大家都着急收拾东西撤场,回家吃年饭,谁也没有注意到二美什么时候走的,跟谁走的。”
    “老驴那时候得照顾澡堂子的生意,没去看演出。一直在家等啊,也没等到二美回来……就央求左邻右舍帮忙一起去找。”
    好不错和金明都抹了抹眼泪,伤感的氛围蓦然凝重起来。
    “一宿黑,没找到。”好不错叹息着说:“第二天天亮了,才找到二美,都冻得梆硬梆硬的了,眼见是活不过来了。”
    “老驴家,几年间,两个女儿都死了,老婆还跑了,唉!”
    我小心翼翼地问:“那为什么后来要请省城的大牌专家来验尸呢?有什么说道么?”
    “都是老驴自己作的!”好不错说:“他不相信本地公安的验尸水平,他觉得二美的死因有蹊跷,死活必须请个大专家来验一验。”
    啊,终于说到了重点——我和金明异口同声地问:“什么蹊跷?”
    “这话怎么说呢?”好不错的脸色忽然现出一丝羞涩:“本来我不该说,也就是冲你俩,咱们哪说哪了,出了这个门我可不认账。”
    她瞅瞅我俩,猛然神秘兮兮地说:“老驴怀疑,二美死前,被人给啃了!这话没法明说。”
    我和金明愕然对视,一头雾水——什么叫“被人给啃了”?怎么听着有点狼人的意思。
    金明压低了声音,惶恐地问:“你们山里有怪兽?吃人?”
    “怪兽个屁!”好不错又嬉笑,又纠结,又惊悚:“啃,不是吃。啃,你不懂吗?就那男女之间那点破事儿。”
    哦,我一瞬间恍然大悟——啃,是一个极为精妙的形容词和动词,它仅仅用一个字就描摹了一起性犯罪的动机,过程和结果,以及道德审判。
    用老百姓的话就是“祸害”,香港电影的台词叫“非礼”,法律学上的定义叫“性侵”或“强奸”。
    但是好不错把这种无耻的行为叫做“啃”。
    大道至简,一字千金。足以令我顶礼膜拜,这种无比高超的文字描摹能力。
    谢谢各位捧场,新春之际,祝大家万事如意,恭喜发财。

    小休三天,养养精神,今天开始恢复更新。
    第二十三章/ 白色子弹头

    “啃!”金明咂摸了一下,想笑,但是使劲憋着:“这个字儿真有劲,生动形象精辟!”
    “那,到底是什么原因,让老驴怀疑二美是被人啃了呢?”我小心地询问,回到主题上。
    好不错啧啧嘴唇,神色犹豫,但是我看得出来她是假装的,她心里巴不得我继续追问下去。
    “这个事儿啊,好说不好听呢,事关人家小姑娘的贞洁。”好不错压低声音说:“我可不是别人那样传瞎话的老娘们儿。”
    “是是是,你嘴最严,严丝合缝。”我严肃地说:“我们就是收集个故事素材,哪儿说哪儿了,出了这个门,打死我你都不认账。”
    “那我就只给你们俩说说,一般人我都不告诉他。”
    好不错继续说道:“第二早上,我们终于找到了二美。小姑娘才多大呀,十三岁。身上盖着一层轻雪,结着冰茬,太阳光一照,晶莹闪烁,就像个冰雕的小美人儿。”
    金明低声问道:“老驴怀疑,是不是因为二美的衣服被脱掉了?”
    其实我也想这么问的,毕竟死前脱衣是冻死之人特有的现象。以老驴作为一个父亲的敏感,看到二美的衣服被脱掉了,进而怀疑有人意图性侵,也是非常合理的。
    不料,好不错居然轻蔑地摇摇头:“你们俩是不是忘了,这里是林区。从前那些上山采伐的林业工人,哪个不是出大力耍大钱抽大烟喝大酒,喝醉了就跟狂犬病似的,打爹骂娘踹老婆。哪年冬天不得冻死两个?这冻死的人,临死之前把自己扒个溜光,谁不知道,我知道,老驴也知道,是个人都知道,这是个常识。”
    我和金明对视一眼,无语,叹息。
    我俩都意识到犯了一个错误,不应该拿猎奇的推测无知地挑战高寒林区人们的生活常识。
    “老驴对这事儿有怀疑,恰恰是因为,二妹身上的衣服穿得完完整整的。”好不错说。
    我顿时明白了老驴的怀疑点在哪里?二美冻死之后,身上的衣服完整未动,很可能是死后被人重新穿回去的。
    “刚才不是说了嘛,文艺汇演,二美穿了一身男式的黑西服,白衬衫,红领结。”好不错继续说道:“核计是男式的衣裤,她穿着显肥,所以扎了一条腰带,小腰掐得溜细溜细的。”
    “等到发现尸体的时候,二美还穿着那身黑西服,外面还套了一件羽绒服,整整齐齐,什么都没动。但是,老驴看了一眼,一句话都没说,脸色都变了,跟青萝卜皮似的。”
    金明思忖了一下,慢慢说:“光凭衣服完整,就怀疑姑娘被人啃了?有点儿太轻易了,老驴肯定还有别的原因?”
    她非常认真地盯着好不错,说:“否则,你也不会单独提到腰带了。”
    还不错略显纠结,轻轻叹息:“对,还有……二美腰带上的皮圈不见了。这才是老驴喊冤叫屈的真正原因。”
    金明微微一愣:“什么皮圈?干嘛的?”
    “一看你就没穿过男式西裤。”
    好不错向前一探身,伸手把我的大衣撩了起来,又拽开里面西服的下摆,动作很迅速,我下意识地一跳,恍惚间以为这老太太是不是想当着金明的面啃了我。
    好在她只是用手指头勾着我的腰带,显示给金明看着——一般男式腰带上,都有一个小皮圈,是用来前后调整腰带位置的。
    “看到了没,就是这个东西。”好不错拉动着我腰带上皮圈,一前一后地摆弄着:“扎紧腰带之后,后面要是甩得长,就把它拉远点儿,束起来。”
    金明盯着我的腰带仔仔细细看了片刻,点点头:“嗯,我明白了。”
    “二美是个刚发育的小姑娘,她要是扎着一条男式腰带,必然后面甩得很长,她得用皮圈扎起来。”金明沉思了一下,扭头看着我:“但是,死后,这个小皮圈不见了……”
    我的心头蓦然感到一阵微微的阴森寒意——皮圈不见了,在我看来,可能只意味着一种情况,就是二美的腰带曾经被人整条拽出来过,然后,又被小心翼翼地穿回去,扎好。
    但是,由于拉拽的时候用力过猛,那个小皮圈飞了出去,而再次穿回到二美身上的时候,这个人并没有注意到,所以,留下了一个很微小的破绽,但还是被老驴看出来了。
    以此推断,老驴严重怀疑二美死前被人“啃”了,绝对是有依据的。
    “看起来,老驴的观察和推理能力也很强啊。”金明忽然轻轻地说了一句,显然,这句话有言外之音。
    “然后,老驴就不依不饶了,非要找省城的法医来验尸,他信不过我们本地的公安局。”
    好不错接着说下去:“当然了,那时候还是伊通河公安分局,还没降格成镇派出所呢。”
    金明微微冷笑:“说到底,他就是不相信他前外甥,人家恨他这个老姨夫,恨得要死。”
    好不错说:“对,就是这么个内情。但是谁也不想揭穿。”
    “那省城请来的法医专家最后怎么结论?”我接着问道。
    “人家老法医专家来了,在镇医院太平间里做的检查。”好不错说:“那个小老太太很认真,仔仔细细检查了很长时间。最后的结论说,二美没有被人啃过,到死,都还是黄花小姑娘。”
    我和金明再一次下意识地对视,都没说话,但是显然我俩都看出了对方的想法。二美的故事里涉及到一个很微妙的细节——腰带。
    让我们不得不想起,二鬼子也是被冻死的,二鬼子的腰带也不见了。
    “后来呢?”金明问道:“有了结论,老驴还是不相信?”
    好不错说:“嗯,他还是不信,我老觉得他前任外甥糊弄他,跟人家吹胡子瞪眼骂大街。完事儿,收拾好行李,打算去北京上访,告状。北京要是不搭理他,他就上联合国去喊冤,这点破事儿闹得全世界人尽皆知,也不拿自家的姑娘的名誉当回事儿啊!”
    “到联合国去喊冤,那得多少要路费啊?”金明略显狐疑:“老驴那时候很有钱?”
    好不错连声啧啧,似乎嘲笑金明少见多怪:“他咋没钱呢?他趁老鼻子巨款了。”
    “哪儿来的啊?”金明一时间还是没反应过来。
    好不错没说话,心照不宣地看看我。
    我轻轻叹了口气:“他的钱,是大美的赔偿款。”
    “哦……”金明拉着长音,恍然大悟:“懂了。换做是我,我也上联合国喊冤去。俩闺女都莫名其妙地死了,我留着那些偿命的钱有啥用?”
    “再后来呢?”我问:“老驴第一站去北京了吗?”
    “去个屁!”好不错鄙夷地说,似乎深深地为老驴色厉内荏不成大事而惋惜:“那时候,正是林业局改制的前后,也正赶上林业工人水深火热的时候,有买断工龄闹事儿的,有学校老师发不出工资喊冤的,还有这些……”
    好不错伸手指着天花板:“这些楼房,都是棚户区改造工程。把原来老百姓的平房全拆了,盖楼。每户按面积收钱。人家别的林业局改造,都是拆一换一,就我们伊通河还得单收一份钱,老百姓本来都活不下去了,还来雪上加霜。要去上访告状的太多了,上头就派了人在滨江站,在北京站拦截,一看你是伊通河来人,有上访的企图,一律先拿下,再审问,后遣返。”
    我苦笑一声:“截访!所以老驴就是嘴上过过瘾,其实没敢去。”
    好不错说:“他心里咋想的,外人就不知道了。反正他是哪儿没去,老老实实在伊通河呆着。头两年还时不时的说两句牢骚话。过了两年,连一句话也不提了,安安心心开澡堂子,赚了不少钱。再加上大美的赔偿款,就开始琢磨盖房子,开民宿了,花样还挺多。”
    好不错说完,恰到好处地叹了口气,流露出一丝“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的表演情绪。
    室内又陷入短暂的沉默,光线愈加黯淡,一切东西都变得影影绰绰,有一种失真的深邃,宛如那些说不清道不明的真相。
    “有件事我不明白。”金明思忖着,慢慢地说:“为什么后来二鬼子会说,他看见大美带走了二美?”
    “二鬼子,是我们镇上的阴阳眼,有特异功能。”好不错带着七分鄙视,三分嘲笑,说:“伊通河镇上有四大神,在这从南到北几个镇上可出名了。”
    我顿时来了兴趣:“哦,四大神,都是谁呀?”
    “我不说,你们也应该猜得出来。”好不错掰着手指头数落着:“头一号,范殿臣。二一号,二鬼子。三一号,曾繁民……”
    我和金明都笑了。第一号大神,老驴范殿臣我们是见识过的,会画符,会作法,会请灵。三号大神曾繁民,也从老马嘴里听说过,伊通河虎山屯与外星文明联络代表,跟女外星人有过缠绵悱恻 ,国际知名UFO接触人士。
    这俩人物,一个掌握古法秘术,一个密接外星科技,名列大神之位,名副其实。
    “第四位,是谁啊?”金明迫不及待地追问。
    好不错微微得意地笑笑:“四一号,就是老太太我咯,好不错。”
    我和金明略感愕然,但随即恍然大悟——全镇上唯一一个开殡葬店的老太太,如果不能位列大神之间,对于自己的事业和前途是一种多么沉重的无形打击,她就是花钱买热搜,也得把自己的名字添加进去。
    “老驴的本事我们都见到了,三魂七魄从这个窟窿走……”金明笑道:“曾繁民我们也知道,见过外星人的。你老人家是什么功夫?”
    好不错得意洋洋撇撇嘴:“我跟他们不一样,他们一个是请神驱鬼,一个是吹牛现眼。我呢,是息事宁人,我们道行不同。”
    金明暗示似的秒我一眼,接着问道:“那二鬼子的本事呢?”
    好不错倏然沉默了一下,略显紧张,几秒之后,才缓缓地说:“二鬼子这人,可能是我们四大神里真正有本事的。唉,要不是他喝大酒,他早就发大财,享大福了。”
    “也就是说,二鬼子确实有点真本事?”金明一点点地追问。
    “我刚才不是说了吗?他是真有阴阳眼。”好不错的声音有点压抑不住的哆嗦,似乎心有余悸。
    “他能看见脏东西?”金明也跟着紧张起来。
    “当然能。”好不错说:“要不,你以为他哪儿来的闲钱喝酒?就他那点儿低保,够他喝的么?”
    “他拿阴阳眼的本事挣钱?”我跟着问道。
    “嗯,给人看事儿。”好不错说:“谁家老人有个急病,镇医院也瞧不准,找他看一看,他能给开个偏方,有时候好使。谁家丢了东西,也找他看一看,他给指个方位,你去找,十有六七能找回来。主家心情好的时候,赏个三十五十的,不好的时候,起码也给一瓶散白酒,要不面子上也不好看,他就这么混吃混喝。”
    “那他日子应该过得不错啊!”金明说:“有低保,还有外捞。”
    “以前是不错,后来不行了,慢慢就过气了,跟陆毅似的。”好不错惋惜地说。
    金明问:“为啥呢?”
    “为啥?”好不错冷笑:“因为二号大神老驴范殿臣异军突起了呗!”
    我和金明没接茬,有点懵。
    “其实,自从08年冬天,大美摔死那年之后,老驴就开始研究这些胡黄白柳灰了,有事没事的,还隔三差五请二鬼子合格小酒,请教点专业难题。”
    好不错说道:“因此上,二鬼子算得上是老驴的半个野路子师父。只不过,那时候老驴功力尚浅,二鬼子没把他看在眼里。”
    “后来,二美又死了。老驴嘴上说着去联合国喊冤,但是没去成嘛。但是他在家里天天用功,研究学术,一不小心,突飞猛进了。”好不错说着,脸上流露着一点点羡慕嫉妒恨。
    我想我能明白老驴的心境,他通过正常司法途径,解决不了二美的死因谜题,所以才另辟蹊径,希望通过神秘主义的玄学方式找到二美之死的答案,甚至包括大美的死因。
    “一年半载的时间,老驴功力大增,把二鬼子甩在了后面。所以,矛盾就产生了。”好不错惋惜地说:“他们俩本来是一派的,可惜名利害人呐,不能团结一致。”
    “所以,二鬼子就开始造谣,说他看见大美带走了二美。就是为了恶心老驴?故意刺激他?”金明问道。
    好不错摇摇头:“那我就不知道了。不过以我对二鬼子的了解,他虽然喝酒撒疯,但是还不至于拿小姑娘的死后名声耍狗坨子。他要说是看见了,想必就真的看见了。”
    我忽然想起来派出所所长,那个少年不伦之恋,中年仕途不顺的男人。在我们第一次坐进他警车的时候,提到了二鬼子。那时候他愤愤地说:二鬼子,岂止是个酒懵子,他简直就是我们镇上的一个鬼!
    现在我终于明白了他的心境。
    “因为二鬼子说的有鼻子有眼,又客观又具体,不像是仅仅为了恶心老驴,过过嘴瘾。”好不错沉吟了一下,接着说:“干我们这行的,都有道行,是真是假,一打眼就能瞧个八九不离十。”
    “怎么个客观,怎么个具体?”金明问:“你能仔细说说么?”
    好不错抬头,眼巴巴地看着窗外阴沉的天空,似乎陷入了回忆。
    我也百无聊赖地走到窗户边上,隔着浸满水汽的玻璃观望着外面,这时只是上午八九点的样子,天色却阴霾得像是入夜前的黄昏,街道上只有零星的几个人路过,互相点点头算是打招呼,匆匆散去,一转眼就销声匿迹,街路上陷入了一种末日寂静岭似的诡异空虚。
    暴雪将至。
    “二鬼子说,文艺汇演那天,他也去看演出了。”
    好不错平静地诉说着回忆:“林业职工俱乐部,不大个地方,坐不了五百人,前排的好位置都让各个科室的领导,家属,学校师生占满了。小老百姓只能抢后排的座位,像二鬼子这样的,抢到了最后一排靠最边上的一个破座儿。”
    “反正他也不是为了看演出去的,他就是闲极无聊找个地方打个盹儿,有热闹的锣鼓点儿,他就睁眼睛看两眼。没有啥热闹的,他就闭上眼睛呼呼睡觉。打发完了时间,好去找个地方喝酒。”
    我和金明都没敢接话,静静聆听这段诡异故事。
    “二鬼子说,大概演出到了中间的时候,他醒来看了两眼,恍惚间就看到,在靠边的过道上站着一个人。你们应该能想到,剧场最后排过道那儿,灯光很黑,模模糊糊的,二鬼子只能影影绰绰看到那是一个女的,又矮,又瘦,穿着一身一抹纯黑的羽绒服,大毛帽子扣在脑袋上,只露出鼻子和嘴唇,一动不动,煞白,阴森,死死地盯着舞台上。”
    好不错的眼神也慢慢变得阴森,声音也低沉沙哑,试图还原当时的场景和人物。
    “二鬼子当时就有点惊了,你们想,他是个阴阳眼啊。他一下子就不确定,他看见的是人还是鬼了。”
    “卧槽,好吓人!”金明下意识地脱口而出。
    实话实说,在好不错的卖力表演下,我也觉得这一段充满了惊悚感,但问题是,如果真的是一个鬼,她是不需要穿羽绒服的。
    如果她穿着一身纯白轻盈飘逸的白纱超短裙,是不是更能凸显她作为一个女鬼的身份?穿着一身羽绒服,就太普通了,相当不符合人设——哦,鬼设。
    我轻轻冷笑一下:“如果她真的是个鬼的话……”
    冷不防金明呵斥一声:“闭嘴!别打岔!好好听姐姐讲鬼故事。”
    我吃了个大瘪,只能讪讪一笑,凑到窗户上去假装看风景。
    “后来怎样了?”金明问。
    “二鬼子当然就很害怕,他自己说,当时浑身都酥了,一碰就要散架了。”好不错说:“他拼命扭头去看舞台,心里念叨着,看一眼回头之后,她就走了。”
    “那个时候,舞台上面,正是二美报幕的时候,一板一眼,可带劲了。二鬼子看了一会儿,心里念叨:走了吧,走了吧,就慢慢一回头……”
    金明颤悠悠地问:“走了?”
    “走个屁!”好不错一拍大腿:“二鬼子一回头,黑乎乎的阴影里,那个女鬼就站在他面前,低下头,鼻尖对鼻尖,眼毛对眼毛,死死瞪着他。”
    “我靠!”我下意识地喊了一声,这一次,连我都吓了一跳。
    “二鬼子整个人就麻木了,一动不敢动,一声不敢出。”好不错心有余悸地说:“那个女鬼,看着他,冷不丁还咧嘴笑了。”
    “那时候,二鬼子就认出了,这女鬼就是大美?”金明问到了那个关键问题。
    好不错摆摆手:“没有,那时候,离得太近了,根本看不清样貌。二鬼子都吓傻了,忽忽悠悠地就又睡着了……咱也不知道他是真睡着了,还是吓昏了。反正他自己说,等他醒过来的时候,演出都结束了,俱乐部里里外外乱哄哄的,他自己也晃神了,觉得很可能是喝多了,眼花了。”
    “二鬼子也随着大流儿往外走。”好不错说:“他身子虚,走得慢,等他走出俱乐部,大部队的人都没影了。就剩下零星几个人慢慢溜达着。走着走着,他就忽然看见,在没开路灯的那一边人行道上,二美和一个穿着黑羽绒服的女人手牵着手走着。二鬼子这才一激灵,终于想起来,那个穿黑羽绒服的,盯着他看的时候,那个眉眼,那个笑容,就是二美的姐姐,大美,已经死了好几年了。”
    我思索着说:“二鬼子跟大美很熟吗?”
    好不错说:“要说熟,也不算很熟。要说不熟,这个镇上所有的人都是熟人,谁不认识谁啊?”
    我点点头:“你说的也对,这个镇上,谁跟谁都是熟人。”
    “我不是说了嘛,早年间,老驴带着原配老婆在滨江打工治病的时候,就把大美寄养在她姥姥家。”好不错说:“那时侯我们都还是住平房,一趟街。二鬼子的家跟大美姥姥家就是左右邻居,他看别人也许还有点恍惚,看大美,应该不会认错。”
    “二鬼子说,大美和二美,姐俩儿亲亲热热手拉着手走了。慢慢地就走到没有路灯的黑影里去了。二鬼子还没反应过来,使劲揉揉眼睛,可是人影都不见了。他浑身冷汗,一口气跑到大老李的面馆里,要了一碗骨汤面,一瓶散搂子。”
    “都这时候了,还喝酒呐?”金明嚷嚷起来。
    “他迷糊,喝酒能让他清醒,我们土话叫‘透一透’……”
    好不错微微冷笑:“没想到,这一下子透大劲儿了,他直接在大老李的面馆里睡着了,一觉闷到第二天早上才醒过来,那时候,二美的尸体已经找到了。”
    “喝酒真他妈耽误事儿。”金明无奈惋惜地说:“我以后再也不喝了。”
    “唉,反正总结一句话,不管是老驴,还是老吴,二鬼子,还是大老李,都是苦命人儿。”好不错深深惋惜地说:“有时候,死了儿女,比死了自己还难受。白发人送黑发人的苦,不是谁都能受得了。”
    我回头默默地看了金明一眼,伸出两根手指,比划了一个“二”,递了个眼色,金明果然心领神会。
    “我们还听所长说,前两年,二鬼子有一次也差点儿冻死了,被救活了,是吧?”
    这件事,是我们坐着派出所所长的警车去笔录的途中,所长说的。如果不注意的话,这可能只是个小小的意外,但是如果你仔细注意的话,这件事蕴含着很微妙的疑点。
    好不错点点头:“对,那就是前两年,15年冬天的时候。就是老景刚来到镇上不久,刚当上协警,尽职尽责,大冬天的满大街溜达,刚巧撞上二鬼子一头扎在雪堆里,就把他给救了。”
    “这么说,老景还是二鬼子的救命恩人呢。”金明略带诧异地说。
    “嗯,大恩大德,没齿难忘。”好不错叹息道:“可惜,这一次,没有老景去救他啦。”
    “那次二鬼子不是被救活了么?他清醒之后,也没说是谁暗害他?”我接茬问道。
    好不错猛然直勾勾地看着我,吓得我有点儿发毛。
    “你这话说的,就好像我们镇上各个都是坏人似的。”好不错愤愤地说:“喝醉了,冻死个人都是暗害的?”
    我苦笑了一下,没有狡辩。
    好不错说的对,那一次,二鬼子只是挨了一下冻,既没死,又没伤,安然无恙,凭什么说有人“暗害”呢?
    “话说到这儿了,那天的事儿我还真记得。”好不错思忖着说:“傍晚的时候,二鬼子就在大老李面馆,已经喝了不少了,一出门,冷风一吹,哇哇地吐了一地。”
    她站起身来,走到窗户边上,指着外面:“就那儿,大老李面馆过马路正对过儿……”
    我循着她手指的方向看了一眼,差不多就是我和金明,老景不久之前站着聊天的位置。
    “那会儿,路边正好停着一辆汽车,白色的,子弹头。”好不错说:“二鬼子一口喷出去,哗啦啦喷了人家一车身的腥臊恶臭。”
    “人家车主出来,把他揍了,扔雪堆里了?”金明不怀好意地问。
    “那倒没有,车里好像是没人。”好不错说:“二鬼子也不讲个道理,看没人出来,他还踹了人家车一脚,尥了。”
    “不是个东西!”金明说。
    “可不是嘛。当天晚上就遭了报应,差点儿冻死。”好不错说。
    “你怎么知道的这么详细?”我问。
    “我嘛……”好不错忽然有些扭捏,轻声说:“那天晚上,我也在大老李那儿喝酒来着,我跟在二鬼子屁股后头出门看见的。他踹人一脚跑了,我回店里了。”
    我何金明面面相觑,无奈地苦笑。
    突然间,金明一激灵,差点儿跳起来:“你刚才说,那辆车是什么车?”
    我也吓了一跳,但是一瞬间,我就明白了金明的意图,心头猛然一震。
    好不错也有点惊吓,期期艾艾地说:“白色的子弹头,怎么了?”
    金明慢慢地转向我,颤颤地问:“今早上,咱俩出来的时候,你看到了么?”
    子弹头,在东北老百姓的口语里,就是“别克”的昵称,因为别克的品牌标识就是三枚并列的子弹头。
    而我们来到伊通河镇开的车,正是一辆白色的别克GL8商务车。
    而今天早起,我何金明搭乘老驴的港田三蹦子从民俗出发,转弯经过温泉馆门前的时候,似乎并没有看到那辆别克商务车。
    而我清楚地记得,昨天晚上,尼洛接我和金明回去的时候把车停在了民宿和温泉馆中间的空地上。
    那么,小浩家企业里这辆别克商务车,跟好不错说的那辆白色子弹头,会是同一辆车吗?
    今天早上,如果它没有停在民宿门前,那么它去了哪里呢?
    我闭上眼睛,沉思,回忆,慢慢地说:“我记得没看到,它不在那里。”
    所有的一切,似乎都茫然孤立,毫无关联。但是又似乎有一条隐隐约约的线索,把每一样事物都串联了起来。
    但是,这些关联线索摆在你眼前的时候,你又视而不见。
    今日更新结束,明天继续下一章。

    谢谢各位。

    春假已过,开工大吉!
    第二十四章/ 关联

    好不错并不明白我和金明所说的是什么,她脸色有点狐疑,但又不好明目张胆地询问,因此显得有点儿刺刺挠挠的。
    我琢磨了一下,关于白色别克车的猜想毕竟还是空穴来风,倒不如把重点放到我想查探的重点上来。
    而那个重点,就是二鬼子的女儿的下落。
    我还是给金明眼神暗示了一下,还是回到原本的话题上来。
    “这个二鬼子,还有什么别的故事吗?”我说:“我还挺喜欢他的。”
    “二鬼子啊,说起来,我都忘了他本名到底叫什么了……”好不错收敛了一下好奇心,继续讲述二鬼子的故事。
    “二鬼子也不是我们伊通河本地人,他应该是文革后期上山下乡的知识青年,从上海来的。那时候大概是1975、76年左右,文革马上就结束了,他才赶上下乡来了林区,我记得我们小时候都叫他‘上海娃子’……”
    我非常诧异:“二鬼子,居然是上海人?”
    “有啥奇怪的吗?”好不错反问:“文革的时候,上山下乡的青年哪个地方的都有,有个上海人挺正常的嘛!”
    我点点头,默认同意。那个年代,各个大城市的青年学生一腔热血,不远万里来到北大荒插队的数不胜数。
    “这就跟1910年进宫当太监,1949年加入国民党一样,点子真寸。”金明笑着说。
    “可不是嘛,他来到伊通河没多长时间,北京城传来大喜讯,四人帮被打倒了,文革结束了。”
    好不错说:“二鬼子就憋着一门心思想回上海,后门也走了,礼也送了,但就是阴差阳错赶不上门路,一直也没回成。”
    “再后来,领导上也是尊重他是个上海知情,破例给他安排了工作,在林业局中学教课。”好不错叹息着说:“有工资,没编制,相当于民办教师。”
    “呵呵,二鬼子居然还当过老师呐!”金明少见多怪地嚷嚷:“他教哪一科啊?”
    “英语。”好不错说。
    “英语……”金明一时略微愕然:“他,一个酒懵子,能教英语?”
    “那咋不能?那时候他还年轻,眉清目秀,派头十足,还没变成酒懵子。说英语贼溜,比美国人都更像汉奸。”好不错说:“要不,你觉得他为什么从外号‘上海娃子’,变成了外号‘二鬼子’?”
    金明恍然大悟点点头:“哦,明白了。原来‘二鬼子’指的是这个意思。”
    “按理说,三十多年前,有个当老师的工作,就算是个铁饭碗了,虽然挣钱不多,但是起码旱涝保收,过日子也是比上不足比下有余吧……”好不错接着说:“可是他又不安心,死活非要回上海。”
    “唉,也不怪他,换做是我,我也死活回上海。”金明说。
    好不错接茬道:“可说是呢,那时候我们这些林区人都没见过世面,也不知道大上海花花世界到底是啥样的。后来,电视上演《上海滩》,许文强一出来,迷死人啦,我们就说,怪不得二鬼子老想回上海,上海真带劲呐!”
    好不错慢慢回忆着,忽然“扑哧”笑出声来:“头天晚上,电视剧里许文强一出场,第二天,二鬼子就不知道从哪儿弄了一顶黑呢子礼帽,一身黑皮子大衣,一穿一戴,还缠上一条白围脖,沿着伊通河大街走到学校去上课,大家伙一看,嚯,这简直就是活周润发啊,迷死多少大姑娘小媳妇。”
    我和金明相视而笑。这种场景,对于一个七零后记忆犹新。那时候,周润发先生扮演的许文强风靡一时,在八十年代初的那几年,几乎每个二三十岁左右的男青年,都曾以穿一身大领子的西服,梳一头牛犊子舔过的油亮大背头,围一条白围脖,叼根烟卷儿为时尚标配——有的人,甚至还要在裤腰里别一把木头削的小手枪,当然不轻易示人的——聊以自慰那种无比强烈的角色代入感。
    那时候大约正是老景去我家乡镇上解剖验尸的那几年,我家邻居的一个不良青年,视许文强为终身偶像,我亲眼见过他把一条小孩儿尿布裁剪的布条,摆在炕沿上,小心翼翼地比比划划,一头宽一头窄,精致地对折,缝合,开心地缠在脖子上做上吊状。
    我问:你干啥呢?
    他说:我缝一条领带,许文强那样的。
    因为他省吃俭用攒了一身西服,但是唯独缺一条领带,引领小镇时尚还欠缺一丝完美。
    虽然那时我还很小,但是尚且懵懂地觉得,许文强的领带似乎不是用小孩尿布对折缝合的——好吧,扯得有点远了,回到正题上来。
    我笑着说:“二鬼子在你们镇上的名声,肯定不怎么好?”
    “能好得了吗?”好不错叹息道:“那么年轻又帅气一个人儿,还是个上海娃子,谁家大姑娘小媳妇瞅一眼不迷糊?”
    “有很多绯闻吧?”金明问。
    好不错微微愣了一下,一瞬间,眼神和脸色都有些温柔荡漾。我蓦然意识到,不久之前刚刚在另外一个人的脸上看到过这种表情——对,就是老景提到他的“法医师姐”的时候。
    我相信,金明也同样看得出来。
    所以,如果二鬼子年轻时代英俊潇洒风流倜傥在这个小镇上惹下许多痴心情债的话,这个小老太太好不错必然名列其中。
    但是经历了多年的人情冷暖世事浮沉,当年的纯情女子已经修炼成了千年人精和情绪管理大师,好不错春心泛滥的表情转瞬即逝,冷冷地说:“啥叫绯闻呢?咱们山沟里的人也不明白,也不打听,也不瞎说。”
    我意识到好不错有点儿伤怀且戒备,赶紧调换了话题。
    “二鬼子最后不还是在镇上娶了老婆么,还生了闺女?”我总算把话题拉回了正道上。
    二鬼子的女儿的去向,才是这个看不清猜不透的谜局里最关键的一环。
    “二鬼子娶了老婆?哼哼……”好不错阴郁地冷笑了两声:“那纯粹是镇子上老爷们儿合伙下的一个套儿。”
    “什么情况?”金明的眼神闪亮起来,一股八卦爆棚的气势瞬间炸裂。
    其实,我也挺爱听这种故事的,只是我没有她那么张扬。
    “二鬼子太打眼了,对于镇上有家有室的老爷们儿来说,都是一根眼中钉。”好不错喃喃地说:“再加上他自己也属实不检点,招猫逗狗,拈花惹草。”
    “那时候,林业局知青点上,除了二鬼子之外,还剩下一个女知青,也是文革之后没走上门路,回不了家的。”
    好不错轻轻叹息,接着说下去:“那个姑娘是河北保定来的,一说话一股老坦儿味。长得霸丑霸丑的,面黄肌瘦,还不如一根葱水灵。”
    “因为他俩都不是本地人,暂时解决不了住房。林业局就让他俩继续住在知青点的破宿舍里,反正就剩下下他俩人,一人住一间,也算有个照应。”
    “嗯,人均居住面积还挺宽绰的。”金明说。
    “有人说,孤男寡女住宿舍里,安全么?我就说了,有啥不安全的。就那姑娘丑成那样,鬼都没兴趣,更何况二鬼子。”好不错呵呵笑道:“二鬼子又不是没吃过好姑娘。”
    金明忘了我一眼,略显期盼,也略显尴尬。我也没想到,这个小老太太对待两性关系居然如此开放,虎狼之词,何其刺激。
    “但是,他妈的谁也没想到。有一天晚上,二鬼子忽然鬼上身了,半夜三更,光腚拉衩,嗷嗷叫,窜出来,一脚踹开隔壁的房门冲进去……”
    “我的妈呀!把隔壁女知青给啃啦!”金明嚷嚷。
    “那倒没有,那天晚上没啃成功。”好不错摆摆手,说:“他刚一冲进去,早就在附近埋伏的一帮老爷们儿就跟进去,抓他个现场啃人未遂。”
    气氛蓦然沉默,我们三人谁也没说话,有一种凄凉的情绪在慢慢凝固。
    好不错说的没错——如果她所说的是事实的话,那么肯定是一个蓄谋已久的圈套。
    片刻之后,好不错喃喃地接着说起来:“老爷们儿们就围个圈,把二鬼子困在中间,也不打也不骂,好言好语,就问二鬼子想怎么处理?要是公事公办呢?就告他一个现行强奸。要是私情私了呢?就娶了女知青结婚,皆大欢喜。你们猜,二鬼子选了哪个?”
    又是一阵沉静。
    过了一会儿,金明幽幽地说:“那还用问嘛,换了我,我也选私了啊……那个年头,正是严打呢,我知道。”
    我也点点头。
    在八十年代“严打”风潮下,强奸罪就可以枪毙,未遂也很可能判决无期。在那种情况下,识时务者为俊杰,无论是谁,选择“私了”都是明智之举。
    好不错狠狠地冷笑:“那你们可就看错了,二鬼子那人,硬气!他扯着嗓子喊,我公事公办,你们现在就叫派出所来。”
    金明猛地一拍大腿:“牛B!是个狠人,后来呢?”
    “那帮老爷们儿也没想到他这么横啊,都愣神了,恍了半天,才缓过来。”好不错说:“总算有人第一个站出来,朝着二鬼子就踹了一脚。其他人这才跟上去,拳打脚踢,把他打得五官七窍鼻口窜血……”
    “再后来呢?”金明弱弱地问道,眼里闪出了一星半点的泪花。
    “再后来,连那个女知青都看不下去了。”好不错低沉地说:“那姑娘一下子扑到二鬼子身上,说,你们别打了,我替他选,私了。”
    “最后,二鬼子就娶了哪个女知青?”我问。
    “能不娶吗?”好不错苍凉地反问:“喜酒还摆了好几桌呢,新郎和新娘也都眉开眼笑的,看起来可正常了,啥事都没有。”
    我思忖着说:“后来,二鬼子就开始酗酒了?”
    “对!结婚之后,他就再也不拈花惹草了,就是喝点儿小酒。”好不错说:“除了喝酒,还开始练气功。那几年时兴特异功能,气功大师满坑满谷都是,你们应该知道的。”
    我还是沉默苦笑。
    经历过八十年代到九十年代中期十年的一代人都记得,那些年气功大师就跟雨后的狗尿苔不要钱似的,一茬又一茬,各种神功法术满天飞,从张宝胜,严新,张宏堡,直到后来吹牛不打草稿的邪教头子,以及红遍娱乐圈的王林。
    金明看看我,轻声说:“无论是喝酒,还是练功,其实他的 目的只有一个,逃避现实。”
    金明说得对。二鬼子是对现实世界已经彻底绝望了,所以采用酒精和神功自我麻痹,以幻觉苟延残喘,假装自己还在这世界上卑微地活着。
    “没想到啊没想打,最后还真让他练出神通了,阴阳眼啊!”好不错说:“在我们专业圈内,有个学名叫‘天眼通’。”
    “打住,打住。”金明摆摆手制止好不错:“咱们先别打岔,暂且把天眼通放一放。还是说说,为什么二鬼子那天晚上会突然发疯,跑到女知青宿舍去耍流氓?”
    好不错笑笑:“那我可不知道。”
    “你肯定知道!”金明说。
    “知道我也不能说。”好不错的口气异常坚决:“今天我说的够多的了,要搁别人,我才不开口呢。”
    “你不说,我也能猜出来。”我插话道。
    好不错微微冷笑:“你咋那么会猜呢?”
    “他别人下药了。”我没搭理他的反诘,自顾自地说下去:“镇上的老爷们儿,为了克制二鬼子这个祸害,在他的水里饭里下了药,对吧?”
    好不错把头转过去,不再看我,也没说话。
    金明轻声说:“嗯,我也这么猜的。他们以为,给二鬼子找一个老婆,就能拴住他不再拈花惹草了。”
    好不错慢慢地站起身,抻了个懒腰,呼呼喘着气,溜达到窗户边上,挨着我,盯着窗外的街路。
    “我也不知道真假,反正后来有人这么传闲话……”好不错怯怯地开口:“他们说,那天晚上,有人把生产队喂猪的发情药洒在二鬼子宿舍的锅里了。那喂猪的玩意儿,劲头贼大,一般人受不了。”
    金明也凑到我身子另一侧,盯着窗外,低声恨恨地说:“真不要脸!”
    我说:“谁不要脸?”
    金明说:“那些老爷们儿呗。”
    我扭头看着她,她的眼神里有鄙视,有愤怒,有无奈,有伤感,种种情绪,非常复杂。
    “你很同情他?”我说。
    “你不了解女人,完全不了解。”金明说:“在这件事上,任何一个女人,都会选择同情他,不信你问咱老姐姐。”
    金明侧着头瞟着好不错。好不错淡淡地冷笑:“我同情他个屁,他纯粹是自己作死。但凡他能洁身自好一丁点儿,也不至于这个下场。”
    金明说得对,好不错的言辞中对二鬼子充满了怨毒,但是碎碎念念,都是情极之毒。所谓爱之愈深,恨之愈烈吧。
    金明回身朝我眨眨眼,意思是:看,我说对了吧。
    “我很想知道,带头往他锅里下药的老爷们儿,是谁?”金明问。
    “谁他妈的知道呢,我也不知道。”好不错说。看得出来,他依然很隐晦地心痛那一段往事。
    金明倏然沉默,不再言语。
    “还是说说后来的事儿吧?”我接着说:“他娶了女知青,生下了一个闺女,然后呢?”
    “然后喝大酒,练气功,特异功能,神功附体。”好不错酸涩地笑着:“酒瘾越来越大,功力越来越高,比乔帮主还牛B。”
    “那后来,他老婆和闺女为什么跑了?”金明一点一点渐进渗透着追问。
    “没啥原因,就是日子过不下去了呗。”好不错说:“九几年以后,林业教育系统改革,当老师要大专毕业,有资格证,要正规编制。他一个老破知青,要啥没啥,就把他下岗了,那点儿工资也没了,他还干不了别的,只能吃低保。”
    金明问:“那他老婆呢,什么都不干,一点钱不挣?”
    “他老婆鸡零狗碎干点儿零活儿,但是不够花呀。一来他要天天喝酒,二来还有个闺女要吃要喝,还要上学,他老婆那点儿收入,怎么够?”
    我和金明迅速地交换了眼神,彼此确认一下进度,终于到了那个最关键的问题了。
    “那个……他闺女,真的是跟他妈妈一起跑回河北老家了吗?”
    我假装看着窗外的街景,一字一字,慢慢地问道。
    好不错猛地扭头,死死地盯着我:“你问这个干啥呀?你咋这么好信儿呢?什么意思?你有点儿啥怀疑呀?”
    我心头激灵一下,突突地震颤——完蛋了,我太着急了,穿帮了。
    我内心无比懊恼,但是尽量保持着脸上的云淡风轻,若无其事地笑笑:“聊天嘛,话赶话到这儿了,你别多心。”
    好不错“嘁”了一声,又探头探脑看着窗外,似乎接受了我的解释,但我看得出来,她的疑心和戒备已经溢出来了。
    忽然间,好像没什么话可聊了,情绪和气氛都略显尴尬。
    我刚想委婉地提出告辞,金明却忽然说:“老姐姐,我再问最后一个事儿。”
    “嗯,你问,我看我会不会。”好不错略带嘲讽地回答。
    “二鬼子耍流氓出事那天晚上,第一个动手揍他的人,是谁?”
    我没想到金明会问这样一个问题,蓦然愣愣地看着她,心中忽然百转千回。
    好不错却再次转头看向我,撇嘴冷笑:“你不是会猜吗?我给你三次机会,你猜。你要是猜对了,我保证承认,不撒谎。”
    这就是赤裸裸地挑衅了!
    我深深地吸气,闭上眼睛,脑子像老驴的三蹦子一样飞速旋转。
    “那个人,是老驴?”我说。
    好不错鄙夷地摇摇头:“瞎扯,八几年的时候,老驴根本不在林业局呆着,人家有正式工作。”
    我猛地一阵懊悔,在我们乘坐三蹦子来的路上,老驴已经明确地告诉过我:他和老吴关系说不上好不好,因为他们只是小时候在一起玩过,长大后,他在外地工作,就没怎么接触。直到吴鑫被害案之后,她老婆也死了,他才回到伊通河的。
    这么明显的事儿,我居然忽略了了——我特么真是个猪脑子。
    “白瞎了一个机会……”好不错遗憾地说。
    “难道是……大老李?”我试探着说。
    好不错微微撇嘴,冷笑:“大老李,是二鬼子在这个镇子上唯一的贴心酒友。他要是动手揍过他,下药害过他,他俩关系能这么铁?瞎胡扯!”
    我有些茫然了,困惑地看着金明。
    金明说:“算了,最后一个指标,我来猜吧。”
    “无所谓,你俩是一伙的。谁猜都一样。”好不错说:“反正也只剩下一次机会了。”
    金明抬头,望天,思索了片刻。
    “我猜,那个人是……老吴?”金明说:“吴鑫他爹?”
    好不错慢慢地收敛起了笑容,缓慢地,沉重地点点头:“你比他聪明,一猜就准。”
    我愣住了:“你是怎么猜出来的?”
    金明无奈地摇头,苦笑,反问:“咱们从昨天下午到现在,总共来伊通河不到半天,你满打满算能知道几个镇上的老爷们儿?咱老姐姐这么问你,很明显就是这个人一定是你知道的。所以你掰着手指头数一数,还能是谁?”
    我简直没法说了,这个问题跟昨天晚上在筋饼店,老胖子问我:你猜二美是怎么死的?简直就是同一个问题的翻版,但是我依然满脑子浆糊,一无所知。
    “这就是一道送分题,你都答不上来,鄙视你。”金明乘胜追击,不依不饶地刺激我说:“而且很显然,第一个动手打人的,就是在锅里下毒的。因为他是主谋,他不动,别人不敢动。”
    这一刹那,我无比钦佩金明的逻辑能力,但是疑问也随之而来。
    “老吴为什么要这么干?”我狐疑地问:“难道二鬼子勾引他老婆了?”
    “你可拉到吧!”好不错笑骂道:“老吴他老婆,最恨的就是二鬼子,恨不得吃了他。”
    “那就更不对了。”我思忖着说:“吴鑫那时候还小,我们同岁的嘛,那时候最多也就十来岁,二鬼子再怎么流氓,还不至于对幼女下手吧?”
    金明深深地叹息,倍感无奈:“你真笨!那时候二鬼子正在林业局中学当老师,教英语。”
    “那又怎么样?”我说。
    “你别忘了,吴鑫还有个姐姐……”金明蓦然幽幽地说。
    “对,吴淼。”好不错说:“也是个小美女,比她妹妹漂亮多了。”
    一股电流在几万分之一秒内击穿了我的天灵盖,我浑身麻酥酥地震颤,几乎摇摇欲坠,本能地探出手扶着窗框才勉强安稳,继而一声声粗重地喘息。
    “你咋了?”金明不明所以,笑着问:“附体啦?通灵啦?”
    我艰难地扭头看着他,我想我的脸色一定非常难看,所以金明在那一刹那闭上了嘴。
    我用尽全身力气,一点一点地说:“你还记得我们说过的,跟那三个姑娘都有直接关联的事件吗?”
    金明瞬间僵硬,凝固。我相信,她已经明白了我的暗示。
    而就在这时,我无意中瞄着窗外,看到了更令我感到诡异的一幕——我们乘坐的那辆别克GL8商务车,也就是好不错所说那种“白色子弹头”——正沿着空旷无人的街路,缓缓碾压着冰雪路面,无声无息地开过来,令我一瞬间想起了小时候在《故事会》上读过的灵异故事,宛如幽灵鬼车。
    “这辆车,看着真眼熟……”
    好不错趴在窗户上,用棉袄袖口擦拭着玻璃上的水汽冰花,仔细盯着那辆车,迟疑地说:“好像特么的在哪儿见过似的。”
    最新一章更新结束。
    谢谢各位捧场!

    给大家拜个晚年,祝你们晚年幸福!
    抱歉,各位,今天有点感冒,耽误了。

    而且,老马很快就要死了,我有点抑郁,下面两三章要仔细构思一下。

    谢谢你们不催的支持!
    第二十五章/ 同桌的你

    窗外,揭露上,那辆别克商务车呲溜溜地滑行了几步,停下了。
    车门被愤怒地拽开,老马颤抖着一身肥肉跳出来,呲牙咧嘴,气喘吁吁。
    不出意外的话,开车的人应该还是尼洛。但我没有看见他开门或下车。
    老马恨恨地擤了一把鼻子,把一嘟噜鼻涕摔在路面上,抬脚踩住,死去活来地蹭了几下,总算稍稍平息了怒气,慢慢地溜达到马路牙子上。
    好不错看看我,说:“他不是我们镇上的人,应该是跟你们一起的吧?”
    我没应声。金明接过话茬,说:“对,那是我们老板,投资人。”
    其实她说的也没错,虽然金主少爷小浩挂着投资人的标签,但是真正有发言权的,实际上还是老马。
    好不错啧啧一声,有点儿羡慕嫉妒恨的意思:“嗯,白白胖胖,富富态态的,一看就像大老板。”
    金明想了想,朝我说:“咱俩是不是应该出去意思意思?”
    我明白金明的意思,一般来说,“意思”这俩字本身就包含着多重意思——敷衍,撒谎,祈求,巴结,刺探,不动声色的诋毁,有说有笑的拒绝,都是“意思意思”。
    尤其是此时此刻,对于我来说,针对老马的行动,还更加具有一种特别的意味——说实话,我感到有点儿紧张。
    还没等我作出决定,好不错忽然挥手乒乒乓乓敲打着窗框,叮叮当当一连串乱响,吓了我一小跳。
    窗外,老马猛地回头,私下逡巡,这才看到我们的窗户,他眯起眼睛瞅瞅,仔细辨认了一下,肥嘟嘟地笑了。
    好不错满脸堆笑,隔着窗户挥着手,扯起嗓门吼道:“大哥,进屋来热乎热乎。”
    老马慢慢悠悠走到门口,仔细端详了一眼门脸,显然他看到了“纸扎店”的招牌,略微迟疑了一下,但还是拽开门走了进来,一股冷风随着灌进室内。
    这一刹那,我忽然无比惶恐——这就是被老景和他法医师姐认定为杀人碎尸真凶的人,也是被怀疑为谋杀大美的凶手的人。
    昨天,他坐在我身边的时候,我还只是觉得他脑满肠肥的外表下隐藏的眼神有点儿不寒而栗。
    昨天晚上,我甚至认出了他多年前的身份以及与我的一面之缘。
    但是现在,他再次站在我面前的时候,我却感到心惊胆战,甚至他推门走进的一瞬间,我眼前的画面就像慢动作的电影一样,每一帧都无比漫长,且充满杀气。
    是的,我不害怕死人,但是却对一个活人充满了恐惧——我只能抖起所有心眼,千方百计小心应付。
    “你俩咋在这儿呢?”老马对着我笑嘻嘻地,抢先问道。
    “采风嘛!”我小心地敷衍道:“不出来采采,哪儿来的风?”
    金明跟着说:“就是嘛,不采风,写不出稿子,我们俩就都得喝西北风。”
    但是显然老马对于“采风”的话题并不感兴趣,他也只是意思一下,随便问问。反倒是转向好不错,热情地问:“老嫂子,这店是你的呀?”
    好不错是个天生的自来熟,满面春风地回答:“小店一间,不足挂齿。”
    我真是没想到,好不错居然还会说“不足挂齿”,真的有点儿令我刮目相看了。
    老马微笑,说:“按说我应该恭喜你生意兴隆,但是人情世故,这话又不能这么说。”
    “你恭喜我也没用。”好不错假模假式地叹气:“这年头生意不好做,前几年集中死了一批七八十岁的老人,那是阎王爷照顾,生意还凑合。最近几年,一年到头都死不了三五个,青黄不接了。”
    好不错这句话,充满了铜臭的真理,揭示了冷酷的现实。这个行业是靠阎王爷给面子才有饭吃的,哪一天阎王爷心情好了,不打算持续收人的时候,他们的日子就很难过了。
    老马还是保持淡淡的微笑:“光靠主业也不行,你得想方设法搞点副业,增强创收能力是关键。”
    好不错盯着老马抿嘴一笑:“你这话说的,确实是大老板的口臭……嗨,说错了,是口气。”
    只要不是个瞎子都看得出来,好不错就是在嘲讽揶揄,老马顿时有点儿难堪,但是尽力隐忍着。
    金明瞧出了其中有点儿尴尬,便笑道:“我们马叔说话就是有水平,不愧是大集团的董事长助理。”
    “哦,你姓马啊?”好不错问。
    “免贵,姓马。”老马不咸不淡地说:“老嫂子你姓郝呗?”
    好不错点点头:“你咋知道的咧?”
    老马随手指了指店门:“你们外挂块牌子,写着‘好不错纸扎店’,我就猜你可能姓郝?”
    好不错扭头看看我,有看看金明,再看看老马,说:“还是你们城里人聪明,一个个都那么会猜。”
    “哦,都那么会猜啊!”老马意味深长,但是不动声色地看着我和金明:“你们都猜了些啥游戏,能不能跟我说说,让我也乐呵乐呵。”
    一瞬间,鸦雀无声,气氛骤然冷却。
    绝对不能让老马知道我们刚才讲述的故事和讨论的细节——这是个要命的秘密。
    我们谈到了老驴的过往,二鬼子的过往,大美二美之死以及老景对这事儿追查,甚至是二鬼子第一次差点儿被冻死之前,在一辆白色子弹头商务车上呕吐过,还踹过一脚。
    如果我们的推测都是合理的话,老马与吴鑫和大美之死脱不了关系,那么二鬼子之前踹过的那辆白色子弹头,很可能就是我们乘坐的这一辆车。
    这个消息无论如何不能让老马得知。
    更何况,在与好不错聊天之前,我和金明曾经与老景在面馆门外聊过很长时间。这一点我不担心金明会泄漏,但是我控制不了好不错那张比棉裤腰还松的破嘴,万一她漏了口风说出了这事儿,以老马的老奸巨猾,他立刻就能猜到我跟老景可能谈了些什么。
    我的眼神下意识地瞄向好不错,如果不是老马就站在我身边,我真的很想试试,一招“手刀”劈过去砍在她的颈动脉上,能不能像电影里似的一招撩倒,斩人灭口。
    可能是这一刻,阎王爷发了善心,拯救了这个给他操办生意的阳间代理人,就在这尴尬的片刻,好不错的店门被猛地拽开了,一个人急三火四地冲了进来。
    我本以为可能是刚才没下车的尼洛,但是定睛一看,是一个穿着破棉袄,戴着棉帽子,鼻头冻得通红,看起来不太机灵的一个小伙子。
    小伙子一进门,劈头盖脸地扯着嗓门问:“大姨,赞助二鬼子的那个花圈扎好了,我驮过来了,是放店里,还是直接送殡仪馆呐?”
    好不错迎过去,拍打着小伙子身上头上的碎雪,回头朝我们解释:“这是我大外甥,帮我干点儿力气活儿……先给我搬进来放店里吧,明天民政救助办才能办完手续呢,不着急。”
    大外甥哼了一声,转身又出门去。
    幸好这一番冲撞,打乱了老马的追问,否则这个场面还真是很难收拾。
    老马轻轻摇头,苦笑了一下,看着我,好像又要说点什么,这一恍神儿的工夫,店门又被拽开了,大外甥一手架着门框,一手拖着一架花圈,拉拉扯扯地闯了进来。
    大外甥把花圈往地上一摆,本来就乱糟糟的狭窄空间就所剩无几了。
    好不错笑眯眯的说:“这是给二鬼子赞助的,你们瞧瞧,手艺多好。”
    我和金明,老马三人都凑近看了看,各自点头表示“不错不错,真的不错”。
    平心而论,作为一架友情赞助的花圈,花盘圆润,支架笔挺,白花布满大盘,朵朵绽放,黄花点缀其间,娇艳欲滴,挽联精致,书法流畅,能做到这个规格,这个造价,应该说好不错算是很尽心了。
    就凭这点,足以抵消她很多背后嚼舌头的恶业。
    金明似乎很欣赏地凑近去,慢慢捋着花圈上垂下的挽联,轻声念道:“先严古月生大人千古……孝女古清星敬挽。嗯,二鬼子本名叫古月生?”
    好不错忽然温柔地叹息:“你瞧,我都说了我忘了他本名叫啥来着?这是谁想起来的?”
    我忽然明白了,在这个镇上,肯定不是所有鳏寡孤独的逝者,好不错都会赞助一架花圈的——她只给二鬼子,或者说古月生,赞助了一架。
    因为他曾经是她少女情怀梦中的白马王子,甚至可能还曾经有过一点情色绯闻,直到如今白发迟暮,依然会莫名的伤感,难以忘怀。
    “这是咱隔壁写毛笔字的老师特意去民政办公室查的,没错。”大外甥闷吃闷吃地说:“都多少年没人叫他本名了,差不多都忘了,只有每个月给他发低保的还记得。”
    “他闺女叫古清星……”我呸也用手捋着挽联,沉吟着说:“清星,真是个好名字。二鬼子,哦,古月生果然是个有文化的才子。”
    “这个名字也是查来的?”金明问。
    “这个名字不用查。”大外甥咧嘴傻笑:“我记得清清楚楚,小时候,我俩是同班同学。”
    金明迅速瞄了我一眼,这又是个暗示,提示我注意。
    随即,她若无其事转过去对大外甥戏谑道:“哎呦,记人家小姑娘的名字真清楚,脑瓜子聪明啊。”
    显然大外甥对于金明夸他“脑瓜子聪明”这事儿一下子充满了好感,得意洋洋地说:“那还行,我俩小六的时候还同桌呢。”
    金明眨眨眼睛,笑道:“同桌的你呗?谁把她的长发盘起,谁给他做的嫁衣?”
    大外甥忽然有点扭捏羞涩:“那时候还是小孩呢,哪有那些想法。后来上初中,重新分班,我们不在一个班了。”
    金明叹息:“后来,她就跑了?”
    大外甥伤感地点点头:“嗯呢,初一寒假的时候跑的,那年冬天老冷了……”
    大外甥的话还没说完,好不错突然插话:“大妹子,大兄弟,大老板,你看这都快晌午了,要不我请你们仨吃点饭哪?”
    这个时候,最多也就是十点钟左右的光景,吃点儿晌午饭显然为时尚早,这就意味着,肯定是有些东西,好不错不想让我们听到,就像我和金明会担心他在老妈面前穿帮一样,她也在担心这个脑瓜子挺聪明的大外甥在我们面前泄漏。
    但这也就等于公开地告诉我们,这里面还有有秘密——对,还有。
    谈话再次戛然而止。
    好不错请吃晌午饭的邀请里,已经明显包含了逐客令的意味,这在东北林区人家之中,是一种人尽皆知的常用手段,当你去某人家中做客,忽然因为某种原因从一个香饽饽变成了一坨臭狗屎,主人家就会暗示你“留下吃个饭呗”——这时候你要还是看不出眉眼高低,欣然应允,那就有点儿太不要脸了。
    当然,如果主人家是真心实意喜欢你,非要邀请你留下吃饭的话,他会先说:“老婆子,炒俩菜,我跟大兄弟喝两盅。”
    其中的区别在于,“喝两盅”是诚意邀请,“吃个饭”是虚与委蛇。这就是“酒”和“饭”的区别。
    有酒无菜,不算慢怠。有饭无酒,滚蛋快走——有些时候,你得学会听懂这些微妙的暗示。
    好在我和金明以及老马都是会察言观色并且见过世面的人,当然听得懂。我们仨互相瞄了一眼,接受了好不错的劝退。
    老马说:“不了不了,我们在老驴哪儿是花了钱的,要是吃了的晌午饭,便宜了老驴了。”
    金明说:“就是就是,老驴准备了涮锅子,他去大集备料去了,我俩还想去大集看看,找点儿素材呢。”
    我说:“没事没事,机会有的是,有时间我请你喝一顿,还有啥好故事你再给我聊聊。”
    得体的说辞,合理的婉拒,感动了好不错。他有些失落且羞愧地说:“你看你看,你们来伊通河一趟,我应该代表地主表示表示,你们还这么客气,唉……”
    这一声“唉”表达了她不能尽到地主之谊的遗憾和期盼,足以令人暗暗感动。
    于是我们仨挥手告别,装作恋恋不舍地推门而出。好不错深情地预约:“有空常来啊……”咣当一声关上了门。
    外面的天色依然低沉,温润,已经有些零零碎碎的细雪开始飘洒,但是酝酿的大雪并没有正式登场,整个小镇的气氛也因此显得有些不正常——当然,可能只是我一个人的错觉。
    好不错的门口停着一辆纯黑色高大威猛遍体鳞伤的八十年代款型的摩托车,想必就是那位大外甥骑着它驮来花圈的。
    金明凑过去看了看,抬脚轻轻踢了一下,笑道:“大幸福啊,都少年都没见过了。”
    老马戏谑地说:“小心点儿,踢坏了你可赔不起,现在啊这都是古董车了。”
    金明一吐舌头:“嗯,你说得对。”
    我看了看今明,她的表情很正常,完全看不出任何紧张刺激或者惶恐。
    太会演戏了——我想,即便她不知道老景对于老马杀害吴鑫碎尸的怀疑,但是她毕竟知道老马谋杀大美的嫌疑,居然还能如此坦然镇定。
    我们仨慢慢走到马路牙子边上,静默了片刻。
    我扭头四下看看,大老李的骨汤面馆依然大门紧闭,显然老景还在里面陪着大老李聊天儿。也许老景并不知道此时此刻,老马正站在他的门外。当然也许他知道,但是出于掩护我的目的,他不能公然出现。
    但是,原本停在路边的驴老板的三蹦子不见了,这有点儿出乎我的意料。转而一想,很可能是在我和金明跟好不错聊天扯蛋的时候,老驴已经回来了,但是他没找到我们,也有没有我俩的联系方式,于是就自己开车去大集了——出于对于我“套话”的憎恨,他不打算搭理我们俩,这样也很正常。
    只有那辆白色子弹头还停在对面的路边上,一动不动。
    我瞄了一眼,不经意地问:“马叔这是干嘛去了?”
    金明则问道:“尼洛呢?”
    老马嗤了一声:“还能干啥?去虎山屯了呗。”
    我和金明都恍然大悟,这是老马的夙愿,他去看外星人降临地球的遗迹去了。
    “昨天晚上喝高了,一宿没怎么睡,兴奋。”老马呵呵笑道:“今天早上,我比你们起得都早,本来打算在门口随便遛遛,结果尼洛也起得早,我俩一聊天,说闲着也是闲着,不如一起去看看外星人吧,一拍即合,我俩就出发了。”
    “哦,怪不得,我俩出来的时候,没看见咱们的车停在门口。”金明说。
    “那尼洛呢?”我再问。
    老马朝着车一努嘴:“在里面鼓捣车呢……”
    “咋了?出毛病了?”金明问。
    老马气哼哼地说:“也不知道咋回事,去的时候好好的,回来这一路,好像管子漏油了,车里一股汽油味儿。我这人本来就有点味道过敏,可把我难受坏了。走到这儿,我说送我实在受不了了,让我下车透透气儿。”
    金明蓦然露出一丝坏笑:“完了,周易大师也失算呐。”
    老马微微一怔,听出了话里的揶揄,随即苦笑一下:“周易也不是万事万灵的。更何况,这是我自己经师不到学艺不精,不能说周易不行。”
    说实话,单就这一点来说,我还是有点佩服老马的坦诚。
    这个时候,驾驶室的车门被愤怒地推开,尼洛老师骂骂咧咧地跳了出来。
    “去他妈的,整不了,不知道咋回事?”尼洛一边吭吭地咳嗽,一边撒气发泄向我们走过来。
    “熏死我了……”尼洛说。
    金明嘿嘿坏笑,冷嘲热讽:“漏油,你光在驾驶室里鼓捣有啥用?你得钻到地盘下去,把油管子抻出来,钻俩眼儿……”
    “你给我滚蛋!”尼洛气急败坏地骂道:“钻底盘拽管子,我也得会啊?你说的这么热闹,你来拽一根管子我瞧瞧。”
    “你也给我滚蛋!”金明反口叫骂:“修车本来就是你们老爷们儿的活儿,忍心让我这么一个美貌如花的女子钻底盘下面去,你还能不能要点脸?”
    老马连连摆手:“得咧,得咧,你们年轻人闹吧。我可要回去歇会儿了……”
    他意味深长地瞄了我一眼,我倏然一凛,神经质般的回忆起昨天晚上在民宿餐厅撸串儿的时候,我俩之间曾经有个约定:今天找个时间,好好聊聊。
    我的心中忐忑不安,砰砰乱跳,说实话,此时此刻,我并没有做好单独跟他面对面的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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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2021-12-21 17:55:58  更:2022-02-16 14:0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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