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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文学]长篇小说连载《妖娆的尘埃》[第2页] |
作者:艾月魂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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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仅如此,他甚至感觉开着的灯,也令他很不舒服,亮闪闪的光,格外刺眼,让他看着心烦气躁,忍不住想发脾气。 可是,屋子里除了那些简简单单的家具,就只剩下小白了。 家具们没惹他,他犯不着跟他们发脾气!就算自己真跟它们发脾气,它们也不会有任何回应。没有回应的发脾气,是最无聊透顶的事情!陈翔还没到那么神经质的时候,所以他的脾气自然也就发不出来。 小白,一直都乖乖的待在角落里,那个陈翔为它专门准备下的垫子上,缩着脖子,诚惶诚恐的,用一双天真无邪的大眼睛一眨不眨的望着他。看着它那种又招人疼,又招人怜爱的样子,陈翔就算有心对它发脾气,也实在发不出来。 至于那个躺在床上,一动不动的女子,跟自己是一样的境况,属于受委屈和受伤害的一方,是自己的同盟者,根本就不是发脾气的对象。所以,陈翔压根儿就没产生对她发脾气的意念。 |
那一刻,陈翔就仿佛着了魔似的,总感觉灯光也变成了可怕的摄像头,会把他和那高个女子之间发生的一切,全部摄进去,让他身败名裂,让他无处安身。 所以,接下来,陈翔就像惊弓之鸟似的,神经质的走到开关前,将屋里的灯也关掉了。 关掉灯以后,屋子里便陷入了一片黑暗。躲在黑暗里,陈翔感觉自己的心比先前安然了许多。 他上了床,背靠着床头,两眼痴痴的,瞪视着前方,一动不动,静静的想了好久。然后,俯下身,慢慢的移动着,摸到高个女子的身边,隔着毛巾被,一把将她搂紧,口里喃喃地说:“不管别人怎么说,怎么看!不管你心里是怎么想的!不管你承认不承认我!在我的心里,你就是我最想娶的那个人,就是我心心念念想要的老婆!以后,我一定会好好爱你!好好跟你一块儿过日子。将来,我们俩一定会过得很幸福的!今天,我们就接吻吧!接了吻,我们就算正式定亲了!从今以后,我们就是相亲相爱的一家人啦!” |
说完,陈翔轻轻的伸出自己的手,在高个女子的脸上摸索着,找到了她的唇,慢慢将脸贴了上去。 这是陈翔活到37岁,第一次亲吻一个女人!一个真正的女人!不是一张图片,不是一幅画,也不是手机的屏幕! 陈翔的嘴还没有挨到女子的脸上,鼻孔里就嗅到了女子脸上散发出来的芬芳。 陈翔不知道那些芬芳的味道,是女子曾经用过的脂粉的香味儿,还是女子本身的体香。他感觉那味道很特别,是他之前,从来没有闻到过的,里面好像混合着好几种不一样的花香,给他的感觉就像是闭着眼睛走进了一个繁花似锦,香气四溢的花园里。他嗅着女人脸上的味道,就像嗅着一朵朵阳光下,正绽放着的花朵。 他使劲儿抽吸着鼻孔,让那些芳香的味道浓浓的深深的钻进自己的肺腑,融入自己的身体和血液。 |
他觉得,那些味道,就是女人的气息。现在,女人的气息,与他的气息触合在了一起了,便预示着,他与女人的关系更加亲近了。 究竟吻了多久?陈翔不知道,他已经完全忘记了时间的存在。他沉溺在无边无际的感觉里,任由自己漂浮在女子的身边,像小船在微风里轻轻地荡漾。 与女子唇齿相依,不分彼此,完全融合在一起的感觉,让他的意识始终处于一种似梦似幻的状态。 不知何时,陈翔的手触到了女子手腕上正戴着的一只镯子。手感上的柔润,让他马上想到那是一只翠绿色的玉镯。 之前,陈翔在灯光下看女子的时候,就注意到了那只晶莹剔透的镯子。只是那时,他过分关注女子的身体,完全没有心思去欣赏它。 此时,因为镯子,使陈翔突然想到自己是应该送女人一件礼物的。 送什么礼物呢? |
陈翔开始苦思冥想起来。想来想去,陈翔觉得还是送首饰的好。因为首饰是一种女人习惯于贴身佩戴,并会长期保存的东西。比如现在,女子身上的衣装全都不见了,而她的镯子却还戴着。所以,作为她最亲近的人,就应该送她平常与身体接触最亲密的礼物才是。那礼物不仅代表着自己,也代表着自己与女子的亲密程度,代表着自己对女子的爱。 想这些事情时,陈翔的手又专门摸了一下女子的另外一个手臂和两只手的手指。 女子的另外一个手腕上既没有手镯,也没有手链。这叫陈翔暗自欣喜,心想:“这真是老天的安排!让我可以送她一个手镯,或者手链,戴在这里。只是,送她一个金的,还是银的呢?老话常说‘左手玉,右手银。’按照老规矩,我是应该送他一个银的。可是,银子比金子便宜好多!如果只送个银的,是不是显得有点太小气了?会让人家看不起。从情感的角度说,送银的,是最好的!据说,佛家有一种理论叫‘左进右出’,左手不杀生,称为净手,洁净的能量要从这里吸收进来;因此左手戴玉,能招财纳福。右手常杀生,称为污秽手;需要辟邪化灾、祛除阴恶之气;银子有一项功效就是除煞,右手与银镯结合,能让辟邪化灾发挥到最大的作用。” |
第18章 琢磨 当陈翔的手,摸过女子的手指后,发现女子的所有手指上,都是没戴戒指的,心里不由自主的窃窃欢喜起来,心想:“看来我和她真是有缘分的!现在的女子,不论是结了婚的;还是已经有了婚约的,手指上总少不了一枚戒指。她的手指上什么都没有,这是不是就说明,到现在,她还多半儿没有找到心仪的男人。” 随后,他又想:“如果从另外一个角度理解,她很可能跟我的情形是一样的,她长这么大,还没有真正找过男朋友,谈过恋爱。我的情况是,自己长的不行,既没有身高,也没有容貌!另外,家庭条件也不好!再加上少言寡语,不善言谈,又没什么本事,自然很少有女的愿意嫁给我这样的人。她的情况,可能恰恰跟我相反,是她的条件太好了,反而不好找对象!首先,她长的太漂亮了。女的长的太漂亮了,会导致相貌一般的,家里没什么钱的那些男的,在她们面前感到自卑,不敢轻易去追,担心被人家一口回绝,自取其辱。另外一些男的,虽然敢追,也感觉能追到了,可是又担心将来一旦结了婚,自己的媳妇那么漂亮,免不了整天被单位的领导和那些有钱的老板惦记,到时候,老婆抵挡不住人家的诱惑,弄回一顶绿帽子来,让自己戴上,那可真是活受罪!这种事情,生活中发生的实在是太多了!其次,是女子的个子太高了。中国人的传统婚姻中,男女理想的身高是男高女低。所以,女子找对象,绝大多数不愿意找比自己个子矮的男人。所以,通常情况下,比女子低的男人,都不在她们的考虑范围之内,而比女子高,又能遇到,并中她们意的男人,实在不多。渐渐的,就把她们的岁数晃荡大了。因此,生活中经常出现这样一种情况,比较难找下对象的,多数是个子小的男人和个子大的女人。最后,高个女子在挑无可挑,选无可选的情况下,只好委曲求全,和一位小个子的男人结合到一块儿,一辈子,不情不愿的与他搭伙过日子。” |
想到这里,陈翔轻轻的叹了口气说:“你不仅个子高,还长得这么漂亮!怪不得到现在手指上还没有戴上戒指。说不定,你手上的戒指,就等着我来给你戴呢!我要是真的娶了你,就是捡了一个大便宜!一个天大的便宜!” 他暗想:“对!我先给她买个银手镯,然后再给他买个金戒指。将来,再给她买一挂项链。” 陈翔把手慢慢探向高个女子的脖子。果然,在女子的脖子上,他同样没有摸到项链。 陈翔又想:“给她买挂什么质地的项链好呢?银子的,还是铂金的?这两种质地的,戴在脖子上亮晶晶的,看上去干干净净,显得既纯洁,又美丽!总之,比黄金的看上去要好得多!不知道咋回事儿,我总觉得黄金项链挂在脖子上很俗气!有一种铜臭味儿。不过,银子和铂金,在价格上可是天差地别的!为了显得我这个人不小气,为了表达我对她的诚意,就买铂金的!” 就在那时,陈翔猛地想起一件事儿来。 |
陈翔想起的事儿,是他的衣柜里,正放着一副耳环呢! 那副耳环,是陈翔的老板黄晓虹,丢在垃圾桶里后,被他拣回来的。 陈翔之所以要从垃圾桶里捡回那副耳环,是因为他正好看到黄晓虹往垃圾桶里丢那副耳环,而且他还觉得那副耳环一定价值不菲。 那天下午,下班以后,陈翔忙着在电脑里面儿统计一些数据,回家的时间,就比平时晚了一些。 陈翔下楼时,不仅走道里已经空空荡荡,就连电梯也只有他一个人乘坐。 陈翔走出电梯,不紧不慢的走向大楼的门口。 就在那时,陈翔看到了黄晓虹,在他前面,正和一个50多岁的男人一块儿往出走。而且,已经走到了楼门口。陈翔不知道,他们是乘另外一部电梯比他早下来一会儿,还是他们早就下来了,待在一楼大厅里刚说完话,正要出去。 |
那个男人,陈翔以前见过。是这座大楼里另外一家公司的老总。姓郑,叫郑盛,据同事们私下议论,郑盛一直在追求他们的老板黄晓虹。 黄晓虹跟郑盛,在公开场合见面,不论什么时候,看上去似乎都很融洽,俨然一副关系不错的老熟人的样子。 但,公司里那些好像知情的人却说,他们俩的关系很复杂,很微妙,并不像大家看到的那样。具体点儿说,就是黄晓虹一点都不喜欢郑盛。不仅不喜欢,甚至很讨厌他。只是,由于黄晓虹的公司与郑盛的公司之间,有很大一块业务往来,黄晓虹不愿轻易得罪他,所以才不得不跟郑盛逢场作戏。而郑盛呢,也正是利用这一点,整天像块狗皮膏药一样缠着黄晓虹,隔三差五,或者给黄晓虹送礼物,或者请黄晓虹吃饭 借以表达自己对她的深情厚爱。 |
陈翔只是公司的一个下层小职员,直接接触老板的机会很少,对老板们那些五颜六色的风流韵事,一向知道的不清不楚。 那天,看到黄晓虹跟郑盛走在一起,陈翔本能地停下了自己的脚步。平时,他就怕见老板,不知道见了老板该说什么话合适,担心哪句话说的不合老板心意,把他炒了鱿鱼;如今,看到老板跟一个男人走在一起,以为是自己不小心看到了老板的隐私,更担心自己的贸然出现,搅扰了人家的好事,自然不敢凑过去了。 所以,当时陈翔不仅停下了脚步,还有意往旁边的墙角躲了躲,怕黄晓虹无意间回头看到自己。 |
陈翔就那么眼看着那两个人一前一后出了楼门,在楼门前站着说了几句话。然后,郑盛就把手里的一个小小的看上去很精致的漂亮纸袋,递到了黄晓虹的手里,又冲黄晓虹笑着摆了摆手,走向一辆宾利,打开车门,坐进去,慢慢地开走了。 黄晓虹站在门口,从包里拿出手机,拔了一个电话,然后就一边打电话,一边慢慢的向她自己那辆宝马走去。 黄晓虹没离开,陈翔不敢走出楼门。所以,他就站在楼门里,透过门上的玻璃,盯着黄晓虹那风韵犹存的姿影。 |
第19章 情丝 陈翔的工作,不直接和黄晓虹打交道。所以,他见黄晓虹的机会并不多。 陈翔能见到黄晓虹,大多数的时候是公司里面开大会,只有很少一些时候,是她到下面来视察工作。这些场合,黄晓虹通常有两种截然相反的面孔。 陈翔见到最多的,是黄晓虹那副冷冰冰的脸。这种情况下,黄晓虹不是在强调,要求员工们必须这样做,必须那样做,或者不能这样做,不能那样做;就是表情单一的训斥某个员工。那时候,她的脸,或者是愤怒的,或者是厌恶的,或者是既愤怒又厌恶的。总之,看着叫陈翔感到害怕,而且是怕极了!他特别担心,像这样的事情,某一天,或某一个时刻,落到自己头上;要真那样的话,自己就彻彻底底的完蛋了。 |
陈翔每年只有偶尔那么一两次机会,才能看到黄晓虹的笑脸。一次,是每年的年终总结会上,黄晓虹在做新年贺词时,脸上会有一丝叫陈翔激动不已的笑纹,经久不息地挂在她的眼角。另外的机会,就是像这样,在上下班的时候,见到她与什么重要的朋友一起进出。这种时候,看到黄晓虹脸上的笑纹,陈翔的心,却怎么也激动不起来。不仅激动不起来,而且还很痛苦。 黄晓虹,公开的资料显示,44岁,研究生毕业,有过一段特别励志的创业经历。至于其他,陈翔能说得上来的寥寥无几。 黄晓虹给陈翔直观的印象就是:一个特别强势的美女老板。 十二年前,陈翔最初来公司上班的时候,第一次见到黄晓虹,就被她美丽的容貌和做事干练的气质深深的吸引了。 |
当时,黄晓虹32岁,正是一个女人最有魅力的时期。 那几年,陈翔脑子里出现最多的女人就是她。正是她,取代了陈翔大学时候的班花罗倩倩,成为他新的梦中情人。 那些年,陈翔工作之余,枯燥无聊的生活,几乎都是黄晓虹的影子陪着他度过的。 所以,陈翔不论什么时候看到黄晓虹,心里都会紧张,都会呼吸急促,都会心浮气躁,都会激动不已,都会浮想联翩。 陈翔来公司工作的第三年,有一天,他听到了一个消息说,黄晓虹跟她的丈夫离婚了。那天晚上,陈翔几乎整宿没睡。 他既气愤又激动。他气愤的是,像黄晓虹这样,既漂亮,又能挣钱的女人。天底下能有几个?他的丈夫居然还不喜欢!不爱惜!不珍惜!还背着他,在外面找别的女人寻欢作乐。真是该杀又该剐!该扔到海里喂了鲨鱼! |
叫他激动的是,黄晓虹遇到了这样的事,肯定受到的打击很大,需要有人来安慰她,陪着她,给她说宽心的话;需要有人抱着她,轻轻抚着她的背,或者摸着她的头发,给她无尽的爱抚;让她慢慢平复心里的创伤和痛苦。自己虽然最懂她的心,可惜,既不是她的亲人!也不是她的朋友!更不是她的家人!实在无法接近她! 那时,他就特别痛苦!痛恨自己不是一个有钱有势的大老板,让自己能够有足够的底气和胆量去接近她,早早成为她的朋友,在这紧要关头,前去英雄救美,送去自己对她无限的情丝,让她尽快从痛苦的阴影里走出来。那时,他也同样痛恨自己,既没有长相,也没有本事;成为黄晓虹心目中的偶像,让自己早早收服她的芳心,让她此生从不经历这种痛苦和伤心。 |
据说,黄晓虹离婚时,把自己的资产分了一半儿给那个负心的男人,这就导致公司的资金一下子紧张起来。那一整年,公司的经营特别困难,工资也总是拖欠着,两三个月才能发一次。有差不多一半儿的人,因此离开了公司。两三年以后,公司才在风雨飘摇中,渐渐稳定下来。 在那段日子里,陈翔也动过离开公司,另谋生路的念头。但他只是想了想,并没有付诸实施。这主要是,一方面陈翔心里对黄晓虹有那种特殊的情感,产生了一种破罐子破摔,力挺自己梦中情人的豪情和冲动。那时候,陈翔不止一次的想:“就算其他所有的人都离开了公司,我也绝不离开!除非公司真的倒闭了!”另一方面,陈翔是一个喜欢待在熟悉环境下生活着的人,他一向不喜欢接触陌生的人,转换陌生的环境,这是由他那腼腆的性格造成的。还有就是,陈翔是一个人生活,没有家庭的负累,处于一个人吃饱全家不饿的状态;另外,他又是一个生活简单,平时花钱不多的人,工作几年,也有了一些存款,虽然不多,但足够他不工作,用上一两年的。所以,他对公司拖欠两三个月工资不发这件事,并不怎么敏感。 |
陈翔十二年如一日,在黄晓虹的公司里就这么任劳任怨的干下来,如今他已经是公司里为数不多的几个老人啦! 因为以上种种,那天陈翔看到黄晓虹才会那么诚惶诚恐,那么小心翼翼,那么谨小慎微。 黄晓虹已经走到车跟前了,正要拉开车门儿,可能感觉手里提着的那个纸袋碍了事儿,才想起了它的存在,就停止了手里正开车门的动作,一边打着电话,一边扭头四处观望。然后,向附近的一个垃圾桶走去。接着,就把那个纸袋直接扔进了垃圾桶里,重新回到车跟前,拉开车门,打着火,驶离了办公大楼。 陈翔随后也走出了办公大楼。那时,办公大楼前的车辆已经很少。只有路过的三两个行人,匆匆而过,除了陈翔,没有一个人那么专注地观察过黄晓虹刚才的行为,注意到黄晓虹扔进垃圾桶里的那个纸袋,并不是一个真正的垃圾,而是别人送给她的一个崭新的礼物。 陈翔犹犹豫豫的走到那个垃圾桶的附近,心里纠结了好一会儿,才选定一个没人注意到他的时机,从垃圾桶里飞快的拿出了那个纸袋。然后,装作没事人一样,慢慢走着,离开了那里。 |
那天,他没有在外面吃晚饭,也没有在路上打开那个纸袋,以免引人注意。 等回到住屋了,陈翔才怀着又激动,又忐忑的心情打开纸袋,发现里面竟是一对儿貌似镶着钻石的非常漂亮的耳环。 |
第20章 怎么办 陈翔之所以猜测耳环上亮晶晶的镶嵌物是钻石,而不是人造物,是因为那耳环是郑盛送给黄晓虹的。 郑盛,那么大一个公司的老总,怎么可能送个假货,或者是次品,给自己的追求者呢!何况,黄晓虹与他有着几乎相同的身份和地位。 另外,首饰盒里的标签上,也有价格和材质的标注。价格是6888元人民币,材质是铂金镶钻。基于以上原因,陈翔觉得标签上的信息应该是货真价实的。 看过之后,陈翔就把那对儿耳环原样装好了,放进了自己的衣柜。 如今,陈翔想着要送高个女子首饰,才想到了它。于是,陈翔开了灯,下了地,拉开衣柜,找出了那个首饰盒,取出了那对儿耳环。 |
灯光下,陈翔可以清楚的看到,高个女子的耳垂上,并没有戴耳环,但戴耳环的孔是扎下了的。 陈翔费了半天劲儿,累了满头大汗,才小心翼翼的把两只耳环戴在了高个女子的耳垂上。 两只亮晶晶的耳环,把女子的脸庞衬托的更加楚楚动人;陈翔一眼一眼的看着女子的脸,心潮涌动,忍不住俯下身,在高个女子的脸上亲吻了几口。 “她明天发现自己耳朵上的这两只耳环,不是她自己的,不知道会怎么想?”陈翔关了灯,搂抱着女子,暗自想着,“不知道她会继续戴着呢,还是会扔掉?如果她要是一直带着,那就太好了!说明她很喜欢这对儿耳环!这么漂亮的铂金钻石耳环,大多数女孩子看到了,肯定是会喜欢的!现在的问题是,就怕她不识货,以为是白来的东西,可能不值钱,把铂金当成了银子,或者是铁,把钻石当成了玻璃,或者人工合成的水钻。要那样的话,她肯定会把耳环扔掉的!” |
想到这里,陈翔心里不由自主的紧张起来,头上跟着就渗出一层汗,嘴里对着女子小声嘀咕道:“这么贵的东西!扔掉了,就太可惜了!人家黄晓虹是大老板,不在乎这点儿钱,想扔就扔了,咱们可是普普通通的打工者,挣点儿钱不容易!这东西要不是我拣来的,你哪有机会戴呀!要让我去买,根本就舍不得!” 说到这里,陈翔的脑子里突然冒出一个问题来:“我没钱,像她这么好的条件,会跟我好好过日子吗?” 陈翔先前还一直高昂的情绪,瞬间就低落下去了。他的手臂慢慢松开了女子的身体,翻过身,背对了女子,开始黯然神伤的发起愁来。 娶媳妇儿,就得有房子,哪怕是租房子,也得租独门独户的,有卧室,有卫生间,有厨房,有客厅的房子。那样,房子的租金便是现在的几倍。有了房子,还得买家具,买……等等。 |
陈翔越想,头越大;越想,越发愁;越想,越没情绪。后来,他可能是想累了,再加上,时间已经是后半夜,人也实在是太困了,不知不觉竟睡着了。 等陈翔再醒来的时候,天色已经亮堂起来。他扭头看了一下旁边,女子又像先前一样不见了。 “要是一直都这样,其实也挺好的!”陈翔这样想着,坐起来,开始穿衣服。 就在那时,陈翔感觉屋子里好像有什么地方不对劲儿。 陈翔扭头四处看了几个来回,终于发现了感觉不对劲儿的地方。原来,是装那对儿耳环的盒子,跟装盒子的那个精致的小纸袋,都不见了。 |
陈翔疑疑惑惑的下了床,打开衣柜,翻找了一顿,还是没有看到。他又看了看垃圾桶里,也没有。再跑到卫生间里去看,照样没有。 “管他呢!但愿它们都跟着那个女子一块儿跑到了她的屋里!”陈翔这样想着,心里突然感到一阵欣喜,“要真这样就好了!她就可以看到这副耳环的标签儿了,也就知道它的价值了,也就不会把它随便扔掉了!” 接着,他又想:“她现在不知道是不是已经醒来了?是不是已经发现了自己正戴着一对儿漂亮的耳环?是不是……管他呢!一切都顺其自然吧!” |
陈翔洗漱时,一个先前在脑子里闪现过的念头,又重新出现了:“如果事情一直就这样,她每天晚上,或者隔三差五的晚上,都会出现,但又都不会醒来!就太好啦!那样,我就不用准备房子,准备家具,准备那么多林林总总的东西了!” 他转而又想:“可是,事情总不会一成不变的!将来某一天,她要是一旦醒来了,我该怎么应对?以我现在的状况来迎接她,肯定是不行的!我必须有所改变!相貌是天生的,长成这样!已经没办法改了!但我是不是可以提高一下我的学历,让我的文化素质再提高一些!我是不是可以再动动脑子,花点儿力气,比现在多挣一些钱,让我的物质条件上升一个台阶!总之,我再努努力的话,情况肯定会比现在好一些,那样,将来面对她的时候,我就一定比现在有底气啦!” |
这一整天,上班的时候,陈翔都在琢磨这件事儿。他在好好学习去考研究生,还是想点儿办法去挣钱,这两件事情上难以取舍,非常纠结。 他觉得,以他的能力和现状,两件事情同时做,是很难的!所以,他只能二者选其一。 陈翔本科毕业的那一年,也曾郑重其事的想过,要考研究生的。可是,他又想到,自己一旦考上了研究生,又得让家里面拿钱,供自己两年,就打了退堂鼓。陈翔家里的经济条件实在不好,父亲因为常年从事重体力劳动,落下了腰腿疼的病根,越来越干不动了;家里的收入也一天不如一天,自己实在不忍心再给他们增加经济负担。所以,就直接选择了就业。 |
当时,陈翔想的是,自己就了业以后,从挣了工资那天起,就开始慢慢地攒钱,等钱攒够了,然后再去考研究生。那样,便不会给家里增加负担。 刚工作那两年,由于工资挣的比较低,又要在外面租房子,又要买一些个人生活必须的家当,还要穿衣吃饭,所以每个月工资发下来,总是所剩无几。后来,工作的时间长了,人慢慢就产生了惰性,觉得考个研究生对自己的工作也没有太大的帮助,反而还要浪费两三年的时间、精力,以及金钱,实在划不来,所以一拖再拖,就拖到了现在。 现在,回过头去想想,陈翔觉得自己当初的选择,似乎并没有什么错。 只是,有件事,叫他感到特别的惋惜。 |
第21章 决定 那件事情就是,这么些年里,自己一直浑浑噩噩的过日子,放弃了研究生考试以后,也没有好好的学习一门学问,或者是一门技艺。 “我不能再这么无所事事的啦!我都本科毕业14年了!当初,我要是能把这14年的业余时间充分的利用起来,那会做成一件多大的事儿呀!就说学外语吧,一天仅仅只记会一个单词,14年就有5000多的词汇量了。要是学修车的话,肯定早成了师傅!要是学做饭,也一定己经学成好厨师了……” 陈翔越想越后悔,心里暗自骂了自己好几遍:“我真是个不争气的东西!先天条件不行,就应该比别人更努力才是!而我却把那么多的时间白白荒废了!” |
经过一天的反复思量,陈翔觉得从自己目前的情况来看,再去考研究生有点不切合实际。一方面是,这么多年过去了,以前学下的知识,如今几乎忘的一干二净。自己的天分本来就不高,再拣起来学,困难重重自不必说,还要跟那么多刚从学校毕业的大学生竞争,考上的可能性肯定是微乎其微的。另一方面,就算是祖宗显灵了,让自己考上了。那时,自己就得辞了现在的工作,去念书。那样的话,自己这么多年辛辛苦苦工作,打拼下的那些根基,就全丢掉了!将来,念完了书,一切又得重新开始!实在不划算! 陈翔觉得,对目前的自己来说,最实际的事,是想办法多挣钱。他目前干的这份工作,既顺心,又顺手,是肯定不能丢掉的。所以,挣钱的事情,就得从自己工作之余的时间里面去想办法。陈翔竭尽所能,终于想到了两个适合自己干的事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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