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首页 -> 小说文学 -> 纽约、纽约,我的纽约 -> 正文阅读 |
[小说文学]纽约、纽约,我的纽约[第5页] |
作者:我是纽约客 |
首页 上一页[4] 本页[5] 下一页[6] 尾页[7]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
Day 50 吃饭问题的彻底解决 刚到DXL的时候,每天下午去了先吃一顿,等收工了再来一顿夜宵,感觉已经相当不错了,毕竟已经是几个月没有正经规规矩矩的吃饭了。DXL给员工的饭菜不能说是豪华,但每顿一荤一素,口味和卫生都是没得挑的。原因只有一个,菜是大师父做的,大师父和老板也得吃这个,他能糊弄吗。 喝的方面稍微差了一点儿。洋人好像更大方一些,除了酒以外什么都可以动,什么果汁啦、饮料啦,都管够,从来没人说一句废话。中国人在这方面就注意的多一些了,果汁是给顾客的,对咱们肯定不提供了,饮料上也有限制,不能老在老板面前端杯可乐晃来晃去。 不知从什么时候起,我吃饭的时候喜欢就着一大杯可乐,冰加的足足的那种才过瘾。平时在家里渴了也很少喝水,照样来一大杯冰可乐(学校除外,因为要自己花钱)。刚送外卖的时候没想那么多,以为人家不在乎呢。后来喝得多了,老板的闲话也就来了(DXL有几个老板,这个废话多的是最小的),动不动来一句什么“小伙子,可乐喝多了对身体不好,渴了喝冰水败火”之类的。我嘴上不敢说什么,每次都在心里暗骂,你丫要真关心我就给我涨涨工资,让我有钱买点西洋参补补不就行了。 干了几天以后,和大家混的比较熟了,也因为工作态度好,老板在不忙的时候也过来聊几句。前面提到了,DXL是四个老板合伙开的,大老板时不常的过来看看;二老板和四老板在前面照顾,三老板在厨房里面领头。 原来以为只有我们这些打工的人才吃苦,可看看那些当老板的,觉得人家一点都不比我们轻松。大老板有好几个买卖,只有周末有空了才来视察一下。周末是最忙的时候,大老板来了也是一样的帮忙照顾客人,端茶送水、点菜上菜的,身手一点都不比Waiter差。二老板和四老板平时都在店里面,负责前面的接待。找工作的时候总看见报纸上有饭馆请黑衫的,刚开始不知道怎么讲,后来才明白是指饭店的领班,因为都穿黑西服上班,所以叫黑衫。这两位老板按职务讲就是黑衫。三老板的菜做的非常不错,平时对人也很和气。别看身份是老板,每天一样跟师父们一起在厨房里面烟熏火燎,碰到客人多,前面催厨房或者说难听话的时候,只有他敢站出来,有时候还能骂Waiter们几句。 |
二老板对我最好(就是他雇的我),知道我是留学生以后,就特意叮嘱我晚上可以把吃剩下的菜带走点,顺便打点饭,第二天的午餐就解决了。从那以后,我才真正摆脱了中午饭凑合的局面,每天中午都是正经的中餐,在学校的微波炉热一下就行了。人家对咱好,咱也得知恩图报,有时候已经下班了,前面可能突然来个电话,说有客人点外卖,这时候送不送就全随送外卖的了。每到这时候,二老板都会亲自进厨房问我,而我每次都答应去送,一是人家对我照顾,二是多送一单就能多拿几块钱。到后来更熟了以后,有时候有做错了的外卖(就是客人点的是A,而让厨房给做成B了),只要不是太贵的龙虾什么的,二老板也一率叫我带回家吃。 送外卖在周末最忙,平时也就忙一个小时左右,然后就慢慢腾腾的了。没什么外卖送了,我一般先做自己的Side Work:包面干包和Source包,做完以后就帮Wu大哥做他那份。Wu大哥是包外卖的,所以Side Work更多一些,每天最主要的是把各种包装用具从楼下的库房拿上来,然后摆放在趁手的位置。包外卖的工作台一共就那么大,所以拿多少拿什么也成了一种学问,拿太多了没有地方摆,或者摆不好一不留神倒了;拿的太少也不行,真忙起来用完了是没有时间到楼下去取的。 跟Wu大哥越来越熟以后,有一天正忙呢,Wu大哥神秘兮兮的问我:“明天中午饭想吃个什么菜”?我一时没搞明白。他就指指菜单,说看看有没有你特想吃的菜,帮你搞一个,解解馋。我说那就来个虾得了。过了一会儿,Wu大哥递给我2个包和一把车钥匙,然后告诉我出了门多远有一辆HONDA车,车号是什么,只要把那个小包放在车里然后锁好门,就可以继续送那个大包的正常外卖了。我照Wu大哥说的,把小包放在他车里。等下班的时候,Wu大哥从里面拿出一个餐盒,就是我点的那道菜,一盘很好吃的“本楼虾”,Wu大哥自己那天点的是一盘什么牛肉。从那以后,逢年过节的,或者我们两个谁馋了,就来点一个拿来吃吃。Wu大哥对我很照顾,知道我是打工挣学费的,丢不起工作,就告诉我如果有什么问题都往他身上一推,反正他是挣零花的。不过幸好我们的地下活动从来没被发现过。 |
Day 51 送外卖必读教程 中国有句古话叫“行行出状元”。别看送外卖这么个简单的事儿,同样是有技术含量的,用心干同样可以干好。现在把我总结的增加投入产出比以及常见危及情况处理方法公布一下,请同行指点补充。 Wu大哥有句名言,送外卖其实和农民一样,是靠天吃饭的。这话怎么讲呢?得这么注解一下。首先是季节:春秋天点外卖的最少,因为傍晚的时候不冷不热,最适合散步。饿了的话稍微出来走几步自己取也是满舒服的,权当散散步或者刺激一下食欲了。夏天的买卖相比之下稍微好一点,毕竟晚上七八点的适合暑气尚未消散,搞不好出来就是一身臭汗,不如让人直接送到门口来的方便;但对一些坐了一天办公室吹足了空调的人来说,傍晚时分稍微出来透透气也是可以接受的。 冬天是送外卖的黄金季节,原因是不言自明的,寒风刺骨的谁愿意往外跑呀?所以说越是送的费劲的季节,客人越是让你送。对于我们这些送外卖的,心里也是相当的矛盾:一方面是没有外卖送就挣不到钱,一方面能挣到钱的时候不是几身臭汗就是冻的透心凉,此中甘苦没送过的人是想象不到的。用白居易老前辈的“可怜身上衣正单,心忧炭贱愿天寒”来形容外卖郎的心情,应该是再恰当不过的了。 除了季节以外,影响外卖量的就是天气了。每当赶上电闪雷鸣下雨下雪,外卖来的就格外的多。平时一个晚上七八个外卖已经不错了,赶上下大雨的时候能来个二十多个。外卖的数量多了,小费自然也跟着能多拿,但光凭数量取胜就把送外卖变成了一种纯劳动密集型工种。长久以来,人类在和大自然做斗争的过程中,不断的总结发展自己的智慧,利用大自然的变化为自己某福利,送外卖也不例外。 |
Wu大哥教过我一些简单的招法,比如说下着大雨呢,你把外卖送到人家的门口,客人一开门你打完招呼就应该马上跟一句:饭菜还是热的。这么说无非就是告诉人家,天气不好啊,但我还是飞快的给您送来了,这么辛苦的让你吃上一口热饭,您也得照顾照顾兄弟吧。人总是有同情心的,一般来这么一句人家也明白你的意思,平时给两块的也要再多加上一块。一句简单的话就能让纯利润涨百分之五十,这句话应该可以归入咒语的范畴了。一个偶然的机会,让我把这种招式发展到了极致。有一天下大雨给一个客人送外卖,由于雨大我又骑的快,脸上淋了不少雨,两只手都拎着包,自然也腾不出来擦一下。客人开门看见我一脸水很感动,一份十几块的外卖居然给了五块钱的小费,说是让我赶紧买杯咖啡暖和暖和。咖啡当然舍不得买(也没空买,后面还有外卖等着呢),但人家一句话点醒梦中人,戏要想演好是需要道具的。从那以后,但凡下雨天,在敲客人门之前,都要先拿手在雨衣上狂抹几把,然后把水掸在脸上和发梢上,如果能搞成落汤鸡的形象效果最好,一个三秒钟的简单动作就能让你拿到的小费马上翻番;如果同时送好几家,手里拿了几个袋子,就加上一句“我是特意先给您送的”(要喘着大气说),那不谢个几回幕是下不去的。这个招数发展到登峰造极的水平是这么使的,到客人门外把雨衣脱了放在自行车上,然后静立于雨中数秒,让衣服稍微湿一些,然后再在脸上抹水,然后敲门。一般客人都会问“这么大的雨怎么不穿雨衣啊”?我就说穿雨衣不方便骑车,怕送的慢了您的饭凉了。这么一来,只要不是狼心狗肺的,没有人会不感动;有几次我演的太投入了,把自己都感动的热泪盈眶的。 在生意好的时候,为了能提高效率,一般是几个单一起走。如果同时送三四单,可能就要把五六个袋子一起拿着,这个时候,除了骑车要注意以外,在敲门之前还要再检查一次。因为几个袋子一起拿着,难免挤到一起。装饭的是硬纸板做的盒子还好说,装菜的是铝箔盒子,非常容易变形,盖子有可能被挤开,严重的时候菜还有可能撒出来一些。检查的目的就是要确定客人拿到的是一袋子看上去整整齐齐的饭菜,要不人家一看袋子上面油都渗出来了,好小费肯定就会泡汤。检查袋子的时候,如果菜盒只是简单的挤开了,只需要重新给盖好就行了;如果是撒出来了,搞的袋子上油乎乎的,就要把撒出来的装进盒里,盖好,然后换个袋子(身上备着的);比较少见的,也是最严重的一种,就是菜盒被完全挤变形了,或者骑车的时候一不小心把袋子摔出去了,菜撒的一塌糊涂,这个时候千万不能将就着拿给客人,那样人家肯定会向餐观投诉,小费拿不到不说,挨一顿骂还要再送一次。解决方案只有一个,只能赶紧回餐观,偷偷告诉Wu大哥,让他重新包一遍,如果菜撒的太多了,还要偷偷让抓码师父重新抓一个做了,然后再送去。每到这个时候,就看出在餐观里面人缘的重要性了,首先有Wu大哥罩着,其次是抓码师父睁只眼闭只眼,哪个菜是干什么的人家心里都有数,只要抓码师父抓出来,炒菜的大师父是不过问的。所以说,干什么事儿都是没学做事要先学做人,有人罩着有人帮忙,没有过不去的坎儿。 |
Day 52 打电话 在上个世纪末的时候,国内的电话已经在开始普及,但那时国内安装座机的费用很高,大概要几千块。美国的情况好像好一些,安一部座机对大家来说是再稀松平常的事儿了,只需要自己买个座机,便宜的大概十几美金,然后给电话公司打个电话,说明你的地址就行了,初装费大概几十美金而已。 按电话很便宜,打美国国内电话同样很便宜,尤其是本地电话。拿纽约来说,打纽约本地的电话那时候好像只有几分钱一分钟。纽约的区号有两个,一个是212,一个是718。据说刚开始的时候只有212的,后来不够用了才又有了718。 如果研究一下美国各地的区号,你可能会发现一个有意思的现象,就是象纽约、华盛顿DC、旧金山这样的大城市,区号里面一般都是比较小的数字,比如说1、2、3、4这样的,其它小城市的区号里面大的数字比较多,比如说8、9、或者0。为什么呢?要回答这样的问题,就又要用到我们的法宝:历史辩证唯物主义,这次用的只是一个部分,要历史的看问题。现在的电话,拨号键普遍都是按键的(当然也有触摸屏的),但在二十几年前再往前,电话拨号是用什么呢?是拨号的,也就是用一个圆形的拨号盘的。要用手指头去转动拨号盘才能拨号的。反映快的读者可能已经想到答案了。对于那些看到这里还没有想法的读者,并不能因为您还没想出答案就说您反应迟钝,或者智商底,或者学识不够,只能说您是干大事业的人,这些细节您没注意到;这些小事儿自然是由我们这些小人物来关照的。 用过拨号盘的人都知道,要拨不同的号,就需要把拨号盘转动不同的角度,1在最上面,拨的角度最小,0在最下面,几乎要拨一圈。怎么,您还没看出原因吗?看来您不但是个干大事业的人,还是个专注的人,不管我怎么忽悠,都不能让您分心。大城市里面人多,自然使用的电话也多,拨到大城市的电话也多。如果大城市的区号净是些大数字,那么,那么多人拨区号的时候就都要拨过很长的角度,拨0比拨1要多费起码1到2秒钟,这回答案清楚了吧,大城市的区号都是小数字是为了让大家拨号的时候省时间。一个看起来简单的问题,如果用历史的眼光看,有可能就会变成智慧。再出一个课后练习题,说美国发射航天飞机所用的运载火箭的燃料箱的宽度,是2匹马并排走的时候的宽度,也就是2匹马屁股的宽度,为什么? |
电话是安上了,生活方便了,但生活成本也上去了,主要反映在国际长途话费上。当时的规矩是这样的,如果你安上电话就打回中国,那么一分钟的话费可能超过2美元(当时国内打到美国好像是人民币35元一分钟)。要想省钱,就要先给长途电话公司打个电话,加入一个他们的什么计划,花费立马就能降到1块多一点点。当然,计划有很多种,有限制最低消费的,有要交月费的,反正和现在比起来还是个天价。为了省钱,我一般是一个月给父母打2次,每次5到10分钟。因为受时间限制,所以每次打电话都要先列个提纲,把最近的情况大概写下来,电话一通就赶紧汇报,争取在2分钟内把2周内的主要大事记都说出来,然后就是父母的指导和提问时间。这么做产生了2个很严重的后果,首先是练就了我说话简洁、明了、语速过快,不管什么事儿,都争取在最短时间内说完,到现在还是这样,碰见说个事儿拖拖拉拉,半天还没说到主题的人就在心里起急;另一个后果就是父母给我打电话,说一会儿就让我挂了,怕我多花钱。后来回国了给老妈打电话,她老人家还是这个习惯,说一会儿就提醒我,别浪费电话费。 随着美国的中国人越来越多,以及电话公司之间的竞争越来越激烈,很多电话公司也开发了不少针对中国人的产品。比如有个电话公司后来推出一个计划,就是在中国的几个传统节日,包括春节、正月十五、中秋等节日的时候,打往中国的长途只要两毛九一分钟。当时感觉那个爽啊,就跟白给一样了。 有一天,小C突然神秘兮兮的给了我一个很长的号码,是一个电话卡的号码,外加密码。说是一个朋友告诉他的,可能是一个公司的电话卡,不知怎么给泄露出来了,用这个卡号和密码可以打往中国。小C还特意提醒我,为了安全起见,别用自己家的座机,让我找个共用电话试试,否则没准人家能查出来。晚上打完工,我抱着试试看的心态就近找了一个公用电话,然后拨回国内。没想到一拨还真通了,这下算捡着了,和父母一顿海聊,催了我几次我都不挂,后来二老都聊累了,这个电话才算打完了。既然得理了就不能饶人,我本着一不做、二不休的大无畏的革命主义精神,立刻从家里取出了电话号码本,然后开始一一问候国内的亲戚。可公用电话都是在街上的,打了一个多小时我就吃不消了,一个是站不住了,再一个是冻的受不了了,于是开始做头脑风暴,哪个地方有公用电话,又能坐着打,又暖和,又没人管呢?哪里呢?在经过十几秒钟的长考后,我终于找出了答案,医院。对,就是医院的走廊里面。离我住的地方骑车十几分钟就有一个医院,那一夜,我骚扰我电话本上所有在国内的亲朋好友,一直打到东方曙光初晓,舌头没有转动的力气才罢休。 第二天,我问了问小C的战绩。他那边情况一般,不是因为他不想打,主要是他住在Flushing附近,是一个华人社区。他打完工就去找公用电话,但据他讲,在那个寒冷的夜晚,Flushing周围几乎每一个公用电话都被占上了,打电话的都是操着各种口音的中国人。 |
祝大家圣诞快乐。 “非常美国”留学工作室: http://toughguydh.blog.sohu.com/118842132.html |
Day 53 抢劫 刚到纽约的时候,表哥和朋友都提醒我身上一定要带一点现金,不用太多,大概十几二十块美金左右就行,用处当然不是为了渴了能买杯水喝,而是为了保命用,遇到打劫的时候送给劫匪当保命钱。为了让我当回事儿,表哥还用他的亲身经历现身说法,告诉我有一次他在曼哈顿吃麦当劳,就那么光天化日的,他去上厕所,进去以后没有从里面把门锁上,结果进来一个老黑(没有种族歧视的意思啊,那次就是一个老黑),拿刀把他顶住了。那天碰巧表哥没带现金,钱包里面只有几张信用卡。黑哥没拿到钱,后果很严重,踢了表哥几脚然后怒气冲冲的走了。事后,表哥告诉我那天他犯了2个错误,一是进洗手间没锁门(这应该是纽约客的常识,但考虑到他住在新泽西,可以原谅一次),二是没带个十块八块的现金,要是老黑当时发了疯什么的,捅他几刀,那后果就不堪设想了(公是公、私是私,这个不能原谅了)。 结合从小到大所受教育而产生的对腐朽的资本主义世界的认识,听这些话的时候是认真听的,刚开始也是小心提防的。比如晚上骑车别走小胡同,见到黑哥们注意躲着点儿什么的。但日子一天天过去了,除了丢了一台自行车以外还真没看见过坏人,心里的警惕性就逐渐下降了。直到有一天发生了这件事,让我一辈子都警警惕惕的,让我在安全的时候也不断的告诫自己,阶级敌人的亡我之心是不会死的;要想革命的红旗高举万万年,就千万不要忘记阶级斗争(其实说了这么多,不如古人早就总结好的一句话:小心行得万年船)。现在,让我们打开这段尘封已久的档案,去看看在那个漆黑的雨夜,在纽约城的一座普通公寓楼里究竟发生了什么。 时间退到上世纪末深秋的一个傍晚,天上下着大雨。从不入睡的纽约城象往常一样到处灯火通明。在我送外卖的那家餐馆厨房里,几个大厨一字排开,施展各自的十八般武义。角落里面,我老老实实的歇着。按照经验,今天晚上的堂吃会很淡,因为大家都不愿意出来,但是外卖应该会是非常忙的。趁现在暂时没单,先好好休息一下。 前台的电话铃声响起,从电话线的另一端传来客人的Order:“Chop Suee with almond; Chicken in Garlic Source by white meat; Pork fried rice; House Shrimp; and extra nuddle bag”。接电话的前台Casher熟练的把内容敲入电脑,远在厨房里面的打印机立刻吱吱嘎嘎的响了起来。几分钟后,Wu大哥就把所有东西准备齐全,我拎着几个不起眼的塑料袋一头冲进漫地连天的雨水中。 留学美国咨询服务-->>"非常美国": http://toughguydh.blog.sohu.com/118842132.html |
祝朋友们新年愉快。 感谢大家长期以来的支持和帮助。 另外,代表“非常美国”(http://toughguydh.blog.sohu.com/118842132.html)留学工作室的全体成员给大家拜年。祝大家在新的一年里非常非常的开心。 |
临出门的时候,二老板还特地进来叮嘱了我一下,告诉我这是个新地址,从我们餐馆出去,要跨过LIE,然后就能看见几个靠的很近的大住宅楼,然后按照外卖单上的提示找就行了。其实他的提醒从某种意义上讲是多余的,每一个熟手送外卖(Delivery Boy)的头脑中都有一个附近客人的数据库,在看完单子后的1秒钟内,我就确认这是一个新家伙,方位应该是西南偏西,距离2000码左右。不知这个新家伙出手如何,是否够慷慨。凭这么大的雨,凭咱的经验和表演技巧,如果一晚上拿不到四十几块美金,真就白忙活了。 我的两轮跑车在街道上的雨水中拓出一条蛇形的通道,最后停在一座十几层高的公寓楼前。终于到了,这场表演的结果将在几分钟内见分晓。停好车,拎着塑料袋,我径直走入公寓楼的大厅。大厅的柜台后面,几个胖胖的Door Man(守门人)在无精打采的坐着,好象对外面的大雨根本无动于衷。看到我手中的塑料袋,Door Man很有默契的向电梯方向轻轻摆摆头,然后继续对着外面的大雨发呆,好像盯着雨水看就能减肥一样。走进电梯,放下袋子,对照单子按了电梯按钮,然后利索的把雨衣上的水往脸上抹了几下(传统保留项目),现在全都准备好了。 电梯不死不活的向上蠕动,终于在相应的楼层停了下来。走出电梯门,眼角余光迅速向左右看看,走廊里面非常安静,一个人也没有。地面好象刚打过蜡,亮得可以照出人影。正对着电梯门的是14F,偏左一点是14G,那么14A应该是在右边了。走廊里只有我一个人的脚步声,显得很刺耳。不错,我要找的那扇门,那扇决定我能否明天多卖一包烟抽的门,就在走廊的尽头。 |
作者:我是碧螺春 回复日期:2010-01-05 18:32:36 非常喜欢你诙谐的文字,看的过瘾的很,你真能写,感觉你时间一大把一样,体恤,阳光,咖啡,电脑,没人打扰,=============================== 哪里有大把的时间啊,,,, |
“叮咚、叮咚”,门铃响过,里面一点反应都没有;再试,门里还是没有动静。怎么回事?难道是地址搞错,还是客人已经饿昏过去了?凭着自己成百上千次的Delivery经验,地址应该就是这里。核对了一遍地址和门牌号,再敲敲门,还是一样。我的心中掠过一丝烦躁和不安,今天这么忙的日子,这不耽误我创收吗。也许正好出去散步或者买烟了,先到楼下的门厅里向Door Man问问吧。 站在电梯门口,刚按完召唤电梯的按钮,就隐约听到楼道那边传来开门和关门的声音,接着一串脚步声由远而近从拐角处飘过来。可能是点餐的家伙终于开门了,难道刚才是在厕所里?我拿起袋子,向脚步声迎过去。没走两步,从拐角转过一个人影,大概有1米7左右,中等身材,全身裹在一件雨衣里。往脸上看,我慕然发现那家伙脸上带了一个老式的活性炭防毒面具,活性炭过滤器象猪鼻子一样往前突出,显得神秘兮兮。我心中暗笑,还没有见过下雨天带防毒面具防雨的呢,老美真是什么花活儿都想得出来。 那人径直走过来,就那么默默的走过来,不打招呼,也看不出防毒面具后面的表情。在他离我还有大概一米左右的时候,我突然明白了,彻彻低低的明白了,刚想做出反应已经晚了,一把刀顶在了自己的腰上。“Don't yell, give me your money”。防毒面具后面传来嘶哑而地道的纽约口音。 来不及经过任何逻辑思考,我的身体已经做出了反应,完全是身体的本能反应:猛一收腹,硬生生让过刀锋,随即降低身体重心,先一连打出三百多个扫堂腿,使对方半分钟内没有落地,然后是八十个八仙拳里的醉酒提壶力千钧(上勾拳)和铁步无情兜心顶,在对方身体最后落地之前,一道寒光从我的袖口里直奔抢匪的喉咙。对方没来得及哼一声,已经不省人事了。以上的几行文字完全是我事后讲述危险经历时添加的想象(部分归因于当时收到的刺激,部分是后来看了几部动作片的后遗症)。真实的情况是,我当时就木了,从里到外的木了,脑子里完全是一张白纸,一张干干净净的白纸。有那么几秒钟,我似乎就完全没明白是怎么回事。等我回过味儿来,看着顶在腰里的刀,浑身立即就被冷汗湿透了,我从来就不知道我还能这么快的排汗,汗从汗毛孔里流出来的速度简直比小孩撒尿还快。那些在电影里看过千八百遍,又在无数故事中传颂的情景,终于发生在自己身上了。 |
作者:我是碧螺春 回复日期:2010-01-07 17:25:41 文字有张力,爆发力 ===================== 是你的文字有吧 |
作者:我是碧螺春 回复日期:2010-01-11 19:14:47 你真的有,呵呵 。 你干嘛那么谦虚。 没到美国留学是我的诸多失策的第一个重大失策,所以你的文章我会一字一字的看,弥补我的青春岁月。 ============================ 搞什么啊,你才多大啊小姑娘。 |
作者:我是碧螺春 回复日期:2010-01-11 19:16:18 俺好朋友就在纽约,有机会介绍你们认识,貌美无比,,,,,,,,,,,,,,,,,,,,, ============================= 那完了,我没戏了,我在国内啊。 |
作者:我是碧螺春 回复日期:2010-01-12 18:40:10 那国内的美女就更多了,看了连饭都不想吃了,可以节约你的薪水,,,,,,,, ============================ 哇,连饭都不想了,有这么厉害吗? |
见我直呆呆的愣在那里,抢劫的家伙又用刀轻轻顶了顶,"Give me your money"(给我你的钱)。我这才反应过来,一边用手从口袋里面掏钱,一边在脑子里面飞快的想着对策。看对方的身高和体形,应该不是什么壮汉一类的。如果都是空手的话,应该几下就能搞定。但问题是对方手里有把半尺多长寒光闪闪的尖刀,就是这把尖刀,这把可能断送过无数江湖豪客的尖刀,此时正顶在我的腰上,如果自己的动作没有小李飞刀那么快,肯定是要吃亏的。算了,好汉不吃眼前亏,不就是几十块钱吗,留得青山在,不怕没鸟抓,只要对方不伤害自己,还是不要轻举妄动了。我放弃了反抗的打算。 抢劫的家伙应该是个老手,右手拿刀顶住我,左手接钱。正在这时,电梯井里传来嗡嗡的声音-电梯启动了。从数字显示上看,电梯一路向上奔来,并没有要在下面停下的意思。也许电梯会停在这层,那时候可能会有什么机会了。抢匪也注意到了电梯的声音,马上命令我拎着塑料袋,用刀把我顶到了楼梯间。 楼梯间里面的灯光十分昏暗,更显出带着防毒面具那张脸的狰狞,抢匪显然对拿到手的数目不算十分满意,看我老老实实(再加上我长得白白净净,一付老实巴交得样子),没有什么反抗的意思,就大胆的用手伸进我的几个口袋里面,把剩下的一些零钱也掏了出来。 乘着对方警惕性放松,在掏自己口袋的时间,我又暗暗打量了一下四周。抢匪站在楼梯边,楼梯很陡。如果自己使劲一推,或者给他来一脚,一定能把他摔到下一层楼去。干吧,干掉这个狗杂种,不管是替天行道还是为民除害,干掉他,人生能有几回搏?乘着对方警惕性放松,在掏自己口袋的一瞬间,我暗暗的稍微挪动了一点自己的腿,挡在抢匪的腿边,同时用肩膀猛的一撞对方。由于腿被挡住了,对方的身体立即失去了平衡,向楼梯下倒去。随着一阵“洗礼哗啦”的巨响,抢匪的身体整整向下滚了一层楼,最后栽在了下面一层楼梯间的墙角。不容对方有任何喘息的时间,我一个蜻蜓点水抢到对方身前,全身的力量都集中在右腿上,向抢匪的头部踢去。就在脚快要踢到的瞬间,抢匪的头轻轻歪了一下,面具从脸上滑落,面具后,露出一张俏丽的面孔和金黄的长发,一双蓝色的大眼睛正幽怨的看着自己。在那双蓝色目光的注视下,我突然感到自己是那么的虚弱,浑身的重量正在慢慢消失。蓝色的目光越来越浓,象正在涨潮的碧蓝的海水一样一波一波漾上来;意识就象海滩上沙筑的城堡,一丝丝的被融化着..... |
对不起,又演义了,是几个朋友看过我的草稿,非说不加点感情戏就不精彩,所以随意发挥了几笔。真实情况是,我本来有动手的打算,但转念一想,如果那样出了人命,一定会惊动警察,自己是打黑工,进了局子不知道会怎么样?算了,还是认倒霉吧。转眼间,抢匪已经搜走了我身上的所有钱,拔腿要走,一回头,看见放在地上的食品袋子,有点不甘心的样子,走回来拎起来快步向楼上走去(我靠,连吃带拿呀)。这时候,我好象突然想起了什么,不知从哪里来的勇气,对抢匪说:“Hold on, please”(等等)。抢匪疑惑的停下来,看着我。“You have to give me a couple of bucks”(你得还给我几块钱),抢匪的眼里透露出更多的疑惑,好象在说:“小子,没见过你这样的。挨了抢还让抢匪退给你几块钱,以为自己长的帅就无法无天了?”。我赶紧说:“I will take subway”(我还得坐车回家呢)。抢匪大概是第一次碰到这种情况,愣了一下,还是从兜里掏出几块钱交给我。“Thank you”(谢谢),“En-hen”(不客气),抢匪消失在楼梯间的尽头。 回到饭馆的时候,二老板正在门口焦急的等候。“怎么搞的,这么长时间不回来?不知道里面有多少单子等着啊”?“对不起,我被抢了”。听了这话,二老板马上阴转晴,“没伤到你吧?”“没有,钱被抢了,但如果您要报案,我留下了他的指纹。”“报什么案?这儿是纽约,没伤到就好,赶紧继续送吧。” 吃晚饭时,厨房里的大师傅(老板之一)特意给我煮了几个饺子,又拿了一瓶啤酒,“小兄弟,压压惊,这是很多纽约人都经历过的”,然后又很肯定的预言:“我保证你在今后的几个月里面,一听到身后的门响就会跳起来。” |
Day 54 第一台录像机 小C一直是个手笔很大的家伙,带了点钱到美国,下了飞机也不忙着打工,先享受了一番。除了先把哈根答斯的冰淇淋吃了个够以外,马上就添了一台录像机。在我的印象里,那时候录像机在国内应该还算一大件,普普通通的一个松下机子,也要卖到四、五千块,考虑到当时国内的工资水平,应该算是奢侈品了。到了美国,看见人家店里百十块钱一个,也就是打零工三、四天的工钱,说不动心也真是很难。于是小C落地不几天就来了一个,不但买了新的,前面说了,而且还换了好几次,理由只有一个,每次加几个钱功能就多一些,最后一个功能该有的全有了,而且暂停的时候画面纹丝不动,还特清晰,小C才算消停了。我总奇怪,干嘛非要强调那个暂停时候的清晰,莫非是有什么特殊想法、特殊用处? 我还算好,刚去表哥就给了一个旧的,看是能看,但时不时的绞个带,然后折腾折腾才能继续看。录像带是从公立图书馆借的,什么片子都有,但看到兴头上总要停下来打理机器也确实让人恼火。刚开始经济是万分拮据,手里没一个闲钱,也没时间太多看,所以也就凑合了。但安顿下来,课上的顺手了,工打的上路了,每周末舒舒服服的看个片中总不算过分吧,又加上小C的不断挑逗教唆,就这样,动了买台新录像机的念头。人呐,就是这样,穷的时候可怜,有点钱就变的可恨,没见过不是这样的。 虽然要买,但底线是买个便宜的,只要能顺顺当当的看就行,其它功能可以一概没有。业余时间在附近转了转,从Wiz店一直转到Macy’s (梅西百货),最后终于在Macy’s里面看到一个最便宜的,功能简单的不能再简单了,印象里好像是个美国牌子,才六十多美金,打完税查不多七十刚出头。就是它了,下了决心买,可人家告诉我店里现在没有现货,需要交完钱等一个礼拜,等人家从仓库拿过来再提货。考虑到别的型号和别的店里都要贵个十几块,等就等吧,反正不是急等着用。 |
谁知道怎么加签名啊? |
一个礼拜一晃就过去了,终于等到了提货的那一天。提货前先去了趟图书馆,借了两个大片,然后买了几罐啤酒,今晚上咱们来个自斟自饮,好好的享受一下生活的乐趣。 带着提货单,骑着车兴冲冲的去提货,没想到出了一点变故,人家的货没送到店里来,还在仓库里睡大觉呢。这怎么行,我这儿都万事具备了,您这儿东风不吹,不是让我卯足劲儿抡个空吗,您也不怕我闪着。没办法,说好话吧,跟人家一通这个解释,说自己怎么怎么忙,好不容易抽空来提货,您还让我白跑,多误我事儿啊。人家说要不这样吧,你自己开车到仓库去取一趟吧,我告诉你地址,也就二十多分钟就到了。一听这个有点来气,你挤兑谁呢你?我要有车还能买最便宜的?人家说要不你问问朋友,谁有车就捎你过去,真的不远。我说我的朋友都没车。得了,就这么搞僵了。人家一看我这个架势,也没办法了,本来就是一台最便宜的机器,还费这么大劲,又看我穷不罗嗦的样子,英语也说的不怎么样,估计是想欺生了,就对我说:要真不行我就把您这个钱退给您,您上别的地方买去吧。 我一听,这个更没谱了。你随随便便的图省事儿,我白等这一周找谁去呀,我晚上这带子拿什么看呀。尤其是那家伙的神情让人受不了,一副爱理不理,爱谁谁谁的态度。我的火有点上来了,你还要反了你了,你以为你是中国国营店的售货员呐你?这要在国内的国营店我就忍了这口气了(不忍也没用),可您这是Macy’s,全世界最大的百货店,就这么服务的?废话少说,我直接跟他说我要见他的经理,要提出报怨。其实我也就这么一说,虚张声势一下而已,真不行也只能再等等。没想到就这么一句,起作用了,那家伙的态度明显好转了。先拿好话让我别急,然后说去看看经理在没在。过了一会儿回来了,臊眉搭脸的,吭吃半天跟我说经理咱就别找了,能不能这样,有一台型号高一点的,贵个四十多块,您加个二十块您拿这个吧。二十块,那哪儿行啊,够我半个月口粮了,不行,我这儿忙着呢,一会儿政治局还有个会呢(原话是马上要上课不能迟到呢),你也别瞎耽误功夫了,我还是跟经理说吧。看我态度这么坚决,那傻爷们儿真没辙了,凑过来商量,能不能您就把这台高型号的拿走就行了,一个钱都不用加了?什么叫能不能啊,当然能了,现场就能拍板,连会都不用开。就这么着,白得了一个高型号的。 事后把这个事儿和Wu大哥讲了,他夸我说我相当的有天分,这么做就对了。如果你有理,办事儿的还敢唧唧歪歪,就直接找他上司。美国店里一个经理要管很多事儿,如果每个下属都惹得顾客找上司,那当头儿的肯定吃不消,肯定会找下面的麻烦。所以下面的一般都会尽自己所能把事儿平了。所以,在美国店里,如果你有理就千万别谦虚了,低头的肯定是店家。这使我想起了一句伟人说过的话:“一切反动派,都是纸老虎”。 |
Day 55 期末考试 在经历了种种不适应后,我的学习终于渐入佳境,打出了节奏。平时打工、上学可以按部就班,作业能够按时交上,几次平时测验和考试的成绩也都不错,尤其是我的微积分,除了A以外就没拿过别的。比较困难的就是化学课总时不常的睡过去,然后靠看书补回来;地质课有的东西没听懂,但和老师熟悉了,下课问问让老师帮忙看看笔记做的对不对也就搞定了;其它的还真没什么毛病。 在一个晴朗而寒冷的冬日,我迎来了到美国以后的第一次期末考试。第一学期选的课有点巧,所有课都是白天,不耽误打工;最巧的就是所有课的期末考试都是安排在了同一天,从早晨八点一直考到下午四点,一门接一门。 第一学期的所有课里面,除了写作课以外,所有课的分数都是按平时作业成绩加平时测验成绩,加最后期末考试成绩来评定(后来知道大多数课的成绩都是这样算的,很少有哪个神经病老师光凭期末成绩来打一门课的分);写作课是个例外,一篇洋八股写下来,过关了就通过写作的分级考试,可以直接上大学的作文课了;否则就还得重修,一直到过去为止。 按照我的平时成绩,微积分和化学即使期末拿个B,最后总评也能是A,而且按照我当时的功底,这两门课期末考试如果拿不了A,那简直是对自己的侮辱。地质课有点玄,刚开学的作业和测验稍微有点问题,期末必须拿A才行;作文课是个未知数,整个学期就练那么一个公式,老师给的几十个题都练透了,并且都让老师做了指点和修改,然后反复研读把玩不已,理解其中的真味。如果考试题出在这些题里面(老师说十有八九应该是在这里面,敢情美国人也押题),通过是定定的,但如果是个什么从没见过的,那依我当时的水平和心理素质,问句鹿死谁手是好听的,结局多半是凶多吉少。 |
"非常美国"留学工作室的链接是: http://toughguydh.blog.sohu.com/118842132.html |
考试都在一天是好也是坏。坏处是头一天晚上要复习所有的,该背的都要再背一次;但往好处想,紧张就紧张那么一天,过了这一天,就是寒假、就是圣诞节、就是新年、就是解放区的天明朗的天,不用连续痛苦好几天了。 考试前夜的细节已经记不清了,只是以后再没有过在一个晚上看那么多书、那么多笔记、把那么多知识塞进脑子里的经历了。后来总在想,如果天天都能那样学习,四年下来别说拿个学士,恐怕拿个博士也是可能的。 第一科考试是化学,做了那么多的准备一点都没用上,因为题目太容易了。从头写到尾好像没怎么动脑子,光凭右手几个指头的非条件性反射,好像连脊髓和大脑都没用上,就把所有题目解决了。写完以后觉得是不是写的太快了,硬逼着自己要冷静、要谦虚,然后又检查了一遍,居然一个字母都没改,整个卷子上简直就是多一字太多,少一字太少,高矮胖瘦恰到好处,交了卷子我就知道这科的A拿定了。 |
第二科考微积分。考试前我漫不经心的翻翻书上的公式,这时候来了个老美,好像是一个班里的,拿着一道题问我怎么做。我一看这个容易啊,三下五除二几步就出答案了,把个老美看的目瞪口呆,拿着我写的东西当圣旨一样到旁边理解去了。等卷子发下来一看,题目都不算太难,但都需要仔细来。微积分这个东西是个严谨的科学,看着不难的东西也马虎不得,否则容易阴沟里面翻船。我拿起笔抖擞精神,尽展平生所学,展转腾挪、逢强制取遇弱活擒,几十个照面下来,虽然有点气喘吁吁,但我确定又一个A拿到了。 地质课的考试有点硬碰硬的感觉,大多数题目都没问题,最后几个就有点含糊了,好像会但又想不明白,英文不好又忽悠不出来,只能绕着弯子的往心里的正确答案上靠。明明中国话几句就能说明白的,我偏要左拐拐右拐拐,看似近在眼前,又好像九霄云外,我终于明白咫尺天涯是什么感觉了。 带着一种悲壮的心情,我走进了写作课的考试。过去有个电影叫红岩,说里面有个叫甫志高的家伙,陪法场的时候没挺住叛变了革命。陪法场大家都应该知道,就是把你和另外什么要枪毙的家伙一起拉出去,然后毙了那个,再把你拉回来。当时看电影的时候很看不起甫志高,枪毙人家你害怕什么呀?走劲写作考场的那一刻,我理解了他。刽子手知道你是陪法场的,可你不知道啊。这一枪打过来,要是打他,你就回去好好过日子当英雄,可要是打你呢?我面临的就是这种情况,要是老师押对了题,我肯定能过,要是没押对,我连个当叛徒的机会都没有。 过了两周,学校把各科成绩寄过来了,化学和微积分当然是A,而且是A+,地质课也是A,但是是个A-,写作课吗,过了,我的写作老师真是神了。 |
Day 56那一年纽约的雪,比往常来的大些 国外学校的学期比较复杂,有和我们一样的,一年两个学期;也有三个学期或者四个的。Queens College是按常规来的,每年只有春季学期和秋季学期。秋季学期是大学期,大概在八月底或者九月初开学,然后在十二月二十日左右期末考试,考试后就是寒假,寒假没有确切的开始日期,反正完成了所有的考试就不用去学校了。寒假一般都比较段,大概也就三个星期,然后春节学期就开始了。春季学期大概在五月底结束,六月、七月、八月是暑假,暑假里面安排了两个暑期的学期,想不想上完全看自己了。 经历了第一次期末考试,就迎来了我的一个寒假(这就是传说中的XX两重天吧,头一天还着急着4门考试呢,转过天来就进寒假了)。第一个寒假对我来说意义重大,一是寒假里有圣诞节和新年,比较热闹,可以领略一下美国的节日气氛;另一重就比较实际了,可以缓一下,尤其是补一补我那可怜的睡眠。在完成了我所有考试的那天晚上,我郑重其事的把第一学期的所有教科书和笔记都收拾好,然后在打完工后心安理得的早早上床。第二天一早,虽然我已经关闭了任何闹钟,但在六点左右还是自然醒来,刚要穿衣服,心里感觉不对,今天已经不用上学了呀,起这么早干嘛?于是重又躺下,美美的睡了开学以后的第一个懒觉,本来想到十点左右起来,然后出去转转什么的。谁知这一睡就刹不住了,一直睡到下午,在睡梦中,我不由自主的又回到了我熟悉的课堂,再次仔细的听每一节地质课,并且把写作老师给的所有考试题目温习一遍,直睡到天昏地暗、日月无光、盔歪甲斜、带郎袍松才算作罢,起来以后喝点水愣愣神,直接就到打工时间了。 纽约的纬度和北京差不多,气候也很类似。唯一不同的就是纽约靠海,每到冬天,从加拿大来的干冷气流和海洋上空的暖湿气流相遇,会把暖湿气流里面的水气凝结成固态水,然后当空气再也拖不住越结越大的固态水片时,固态水就会落到地面来。也就是说,纽约的雪下得比北京大。在我的寒假刚开始没几天,我迎来了那一年最大的一场雪。 雪是从下午开始的,刚开始也就是飘飘小雪花,稀稀拉拉的,等我要去打工的时候,地面上刚刚有点白色。做完Side Work就开始送外卖了,拎着袋子一出门就发觉不对了,小雪花已经变成了指甲盖那么大,而且密密麻麻的就跟从天上往下倒一样,积雪已经有一寸了,勉强的刚刚能够骑车。送第二单就非常困难了,雪花的密集程度已经让人看不清十几米外的东西,去的时候是歪歪斜斜骑车去的,中间表演了几次很象样的高难度漂移,回来就根本骑不动了,只能推回来。第三单的情况更加恶化,只能靠两条腿来回,不单这样,密密麻麻的雪花往脸上扑,不但遮住了视线,感觉呼吸都有点受阻碍。三单下来就出了几身热汗,比平时一晚上的体力消耗还大,照这种天气,点外卖的肯定是平时的几倍,但要照这么跑一晚上,恐怕连牺牲的可能都有。 |
作者:wewe9299 回复日期:2010-02-02 03:20:13 我发现兰州很喜欢把观众当白痴,动不动就来个设问,彰显自己什么呢? 帖子还算有趣,但兰州RP太低 =========================== 岂止是低,简直是非常低。 |
新在163搞了一个博客,开始整理以前写的不好的, http://toughguyd.blog.163.com/edit/ |
一路回来正担心呢,刚到门口二老板已经等着了,告诉我今天的买卖到此为止,大家早点回家。嗯,怎么回事儿,放着好买卖不做了?原因有两个,第一是今晚上肯定没什么人来店里了,因为雪大走不过来,所以光靠外卖店里也挣不到什么钱;第二是怕雪下的再大,很多人回家不方便了;另外,明天下午上工前来个电话,看店里明天开不开。哦,原来如此。多年以后我到了Georgia州工作,Georgia在美国南方,很难见到下雪,所以很多人都没有下雪开车的经验。有一次下了点小雪,到下午三点左右毫不容易能看见路面上稍微有点白了,这时候每个员工的邮箱里面都接到老板一封电子邮件,说现在下雪了,大家可以收拾收拾回家,要不等路面的积雪深了,交通不安全。信里特别提醒,如果明天早上路面有积雪,你几点来都行,关键是要安全的来。如果你觉得自己应付不了,可以一直在家,不扣工资;长话短说,反正就是当他下次看见大家的时候,希望大家都是好好的。当时心里这个热乎呀。别看很多老板们平时挺严厉,但关键时刻最少有句人话。 既然不送了就回家吧。从店里出来发现情况又变了,雪已经没过脚脖子,快到腿肚子了。自行车不但不能骑,连推着都费劲,扛着好像还轻松点。马路上基本空了,偶尔经过的车开的比走的还慢,市政府的扫雪车已经出动。扫雪车有好几种,最简单的是只撒化雪的雪盐,一般是小卡车;大一点的是前面有个铲子的大卡车,一边把雪推向路的一侧,一边撒雪盐,另一种就干脆是大型的卡车,后面跟个铲车,把重点地方的大堆积雪运走。 连扛带拽的大概半个多小时才把自行车和自己弄回家。住的地下室的门由于是在地下(从地面顺着一个斜楼梯往下走),门口和楼梯上已经有半尺的雪了,今晚已经很累了,明天再说吧。 第二天一早就被窦大哥叫醒了,说你赶快看看吧,出不去了。原来是窦大哥起的早,想出去看看雪景,结果一推门,门是纹丝没动,所以叫我起来帮忙。我说窦大哥你可真应了“百无一用是书生”那句话了,平时一双手都做试验了吧,已经干不了力气活儿了,还是看兄弟我的吧。 我到大门边上,使劲一推,还真是一点都不动。嗬,看来外面的雪还不善,要动真格的才行。这次要认真对待了,做个深呼吸,气灌丹田,双膀一较力,一招童子拜佛,走!!!这回门动了,半寸。顺着门缝往外一看明白了,难怪推不动,看来夜里挂的是北风,赶上门冲北开的,积雪已经有多半个门高了。单打独斗肯定没戏的,我和窦大哥一起使劲,吭哧了半天,终于把门推开了一尺多,一个人勉强能钻出去。 |
祝各位朋友新年快乐,万事如意。 |
钻出去是可以了,但外面是两米多高的台阶,台阶上是积雪,到我胸口左右,大概一米多深,除非有绝顶的轻功,否则要想上去只能从雪里爬出去了。我和窦大哥一顿折腾,才终于来到地面。 出来一看才知道这雪下了多大。外面满世界都是白白的,平地上积雪大概快一米了,街道两边停的车基本都埋住了。一般的小轿车只能看见雪堆里面鼓个包,只有吉普车一类的能稍微看见顶子。街道两边的树也被雪压折了不少,横七竖八的撂着。虽然我是北方人,但这么大的雪也是第一次见到。 左右无事儿,我自己决定往远了走走。出了住的这条街,拐2个弯儿就是主要的街道了。马路上的雪都别铲到路边,堆起了厚厚的雪墙。人行道上虽然很湿,但已经没有积雪,原来是各个商家都把自己门前清理了。记得有人告诉过我,如果下雪了,你自己门前的雪没有清除而导致别人滑倒受伤,那你就要包赔损失了。 有几家超市已经开门营业了,进去一看,平时满满当当的货架上现在基本空了,尤其是放面包、饮料、已经速食食品的对方,差不多什么都没了,剩下的几袋面包都是因为包装破了才没人要的。看来老的纽约客都已经相当有经验了,听天气预报说要下大雪,马上先出去采购生活必需品。因为雪下的大了,可能有几天东西运不进来。 转了一圈儿也没什么可买的,回到家门口一看房东正在铲雪,旁边有个邻居在闲聊。一看我回来了,房东赶紧问我说要不要挣点外快,什么叫要不要,当然是要啦。原来是因为邻居家里没有劳动力,门前和后院的雪太厚没人铲,想找人帮忙。这个活儿太容易了,只要有把子力气就行,什么技术都没有。人家问我说我想要多少钱,我看了看,前面大概20平米,后院大概十几平米,好好干的话也就二、三个小时,按照我打工的价格也就三十多块吧。想开价四十,但又确实不知道市场价是什么。再说又是邻居,让人嫌贵撅回来多臊啊,干脆,客气客气让让人家定吧,反正闲着呢,能赚几个是几个。邻居是个南方人,普通话说的不非常标准,也就是非常不标准。说了个数我没听清,房东帮忙翻译了一下,七十块!!!我一听完当时脸色就变了,非常类似于一条鱼被扔在岸上,严重缺氧那种,光张张嘴却一句话都说不出来。邻居还以为给的少我不愿意干呢,又用南方话在那儿解释什么,我这才回过味儿来,“七十就七十,街坊邻居的差不多就行了,干。” |
谢谢大家的支持和帮助,咱们虎年见。 |
最近很多朋友询问关于丰田汽车的招回,我认为招回制度是一件好事。体现了对消费者充分负责的精神。对于此次丰田的招回,媒体的刻意渲染和夸大已经有点恶意和做秀的成分了。 广大丰田车主应该放放心心的开。 很多国内的汽车没有招回发生,不是说明那些汽车有多好,而是说明那些厂家对顾客压根儿不在意。把你们的钱骗走就完了,他们才懒得再去看有什么隐患呢。 这是我个人的观点,欢迎大家指正。(注:我开的不是丰田车,也不是给丰田做广告) |
扫雪的过程就没什么可说的了,无非是挥汗如雨什么的,大概干了四个小时,把前面和后院清理了个干干净净,特别是前面,扫完了又撒了一遍雪盐。当天晚上饭店没开门,所以在家休息了一下,第二天早晨起来,才感觉到扫了四个小时雪的后果,浑身酸痛的没法穿衣服,好像每个关节里面都撒了一把沙子和铁锈,恨不能有个巨人能把我倒着提起来,在空中使劲晃晃,把骨头节之间的东西都抖落出来才舒服。 扫雪的故事并没有完,那场雪后来又稀稀拉拉的下了几天,虽然没有第一天下的那么大,但加起来也有两尺了,第三天邻居又找我帮忙了,说老天捣乱,院子里和前面走道上又有一尺多了,再帮忙清扫一下。因为这次的雪薄了,所以只给了六十块。 一场雪使我挣了一百三十块,让我着实得意了一阵。后来跟Wu大哥显卖了一下,才发现自己当了一回贱价劳动力。Wu大哥告诉我说,每逢下雪,早晨起来都会有人拎着扫雪铲子在街头晃悠,帮别人把车挖出来。平常一尺多深的雪,挖一辆小车可能是五块八块的,大点的车加几块。象那次那么大的雪,价格有可能翻番。挖一辆车也就是二十分钟,最多也不会超过半小时。所以,按这么算下来,如果我早知道这其中的市场规律的话,我应该能从那场雪里赚几百块的。 |
Day 57节日 放假没多长时间就是圣诞节,纽约城一片张灯结彩,商店里面挤满了采购各种圣诞礼品的人潮;街上好像每个人的手里都捧着大大小小、花花绿绿的包装好的礼品。报纸上又在报道今年洛克菲勒中心外面的大圣诞树是从哪里刨来的了。对我来说,过圣诞并不意味着礼物或者放假,主要的收获是看个热闹。很多家庭都在自己前面的院子里摆上圣诞树和各种玩具,在五光十色的彩灯照耀下,满城一付国泰民安的繁荣景象。在BaySide附近有一家最特别,院子大概有百十平米,里面摆的简直就是个小型游乐场,各种玩具应有尽有:高的矮的、胖的瘦的、美国的外国的、发光的发声的不声不响的、电动的手动的不动的,什么都能看见,每年还不断增加。每到夜幕降临就通上电,引得过路的行人纷纷驻足,很多人每年都特意跑来看,简直成了当地的圣诞一景。我在离开纽约的时候又去了一次,栅栏外照例围满了人,不时传出孩子们的阵阵惊呼。听旁边的老美评论,这一院子玩具,没有几万美金下不来;而且,每天晚上这么点着,过个节光电费就得上千。我总在想,这些玩具的主人每天看着外面围观的人群应该是什么感受?肯定是特美吧,就象好几个人同时给你抓痒痒,从头到脚从里到外都美透了的那种美。 照例,节日期间饭馆的生意格外好,过节不但要求送外卖的客人多,大家给的小费也比平时好,每天能多挣十几、二十美金,每个人都喜气洋洋的,颇有点普天同庆的感觉。在这个节日期间,我又重新找回了好日子的感觉,早上愿意睡到几点就几点,没什么功课需要复习,没有讨厌的写作考试在前面等着,白天出去溜溜,或者到莫妮卡家里聊聊天,下午差不多了去打工,每个晚上都收入颇丰,我逐渐理解了为什么那么多人拼着欠一身债也要偷渡到美国打工了,这个感觉不错。 圣诞过完了就是元旦,照样是热热闹闹。元月二号,我闲着没事儿上街溜达,鬼使神差的转到了Queens Center,就是Queens Blvd.上一家比较大的购物中心。购物中心里面并没有什么值得转的,多半是化妆品和高档的衣服,虽然在节日期间大减价,但离我的消费水平依然很遥远。Queens Center后面有一家比较大的体育用品商店,平时经过过,但从来没有进去仔细转,今天左右无事,就算长长见识,看看人家的体育用品有什么吧。 体育用品店有两层,一楼和地下。一楼摆满了各种球类,多半是篮球、棒球和橄榄球。在一个小角落里面摆着我们的国球-乒乓球。篮球和橄榄球也就罢了,篮球只会看,橄榄球连看都看不明白,从来不知道哪队为什么赢。棒球是后来去Georgia才接触的,因为公司里组队和别人打比赛,非要拉我凑数,所以好歹会了一些。但说到乒乓球,任何中国人都会觉得亲切,都会感到自豪。我的乒乓球水平在国内也就算群众性体育运动中的中等,但就凭这么个水平,去Georgia工作后居然在公司里面搞了个孤独求败。那时候公司里有一帮爱打乒乓的老美,整天去训练,然后买高级的球拍,说是性能好(有的居然花一百多美金买个球拍)。等碰到我就全歇菜了,别管你是什么打法,也别管你的球拍有多好,我随便抓个拍子上去就给灭了,碰到水平稍微差点儿的,随便拎块砖头上去也搞个几比零,特别声名一下,是打球不是打人啊。 一楼转完了就转楼下,下了楼梯就发现下面特别乱,简直没下脚的地方。原来地下是卖运动鞋的。刚过完节,节前被大家抢购礼品搞的就是一塌糊涂了,圣诞节后这几天很多人又把尺寸不合适的退回来,就往那儿那么一扔,整个地下就是一个大鞋堆。美国人的节日购物还是相当有特色的,节日前什么都敢买,当礼物用。节日后如果发现有什么不合适,什么都能退,所以商店里面在节日后的几天是最凌乱不堪的。因为凌乱又没人手整理,所以很多商店干脆就在节日后搞更大的大减价,随便标个价,你从大堆里面自己挑,看中了付很低的价格就能买走。后来我充分利用了这一点,在Georgia的时候,创造了用十二美金买到六条GAP裤子的经典战例。 裤子的事儿等写到Georgia再细说,先说鞋。那一大堆鞋恐怕得有几千双,也没有包装的就那么堆着。然后到处都是醒目的价签:一律九块九毛九一双。考虑到自己带来的几双鞋已经在打工中统统阵亡,所以动了买鞋的凡心。 开始并没发现什么好的,因为很多当地的牌子不认识,看着看着,就发现宝贝了,因为发现了很多阿迪达斯和耐克(充气)的鞋。在那个年代,国内一双耐克充气最少要八九百,稍微有点姿色的就敢要两千,说不定还是温州产的,所以在国内从来就没考虑过。眼前的到好,统统九块九毛九。找到几双样式不错的,一看根本就没穿过,再一看产地就更乐了,一水儿的韩国产。质量先不说,按汇率直接乘回去,也才是国内的十分之一。本着有便宜不占王八蛋的原则,我充分调动了自己的主观能动性,玩儿命的鞋堆里面挖掘,一个小时下来,居然找到四双样式好、尺码合适的,其中三双耐克,一双阿迪。加上税(纽约当时是百分之八点二五)一共才四十出头。我终于穿上了充气的耐克鞋了。 过了几个月,我老哥出差到美国,抽空过来看我。我看见老哥穿的旅游鞋有点旧了,就说送他一双得了。当时还剩一双耐克一双阿迪没穿,也没告诉他是多少钱,都神气活现的拿出来让他挑,立马就把他震了,以为我乱花钱呢。等我告诉他多少钱,说什么也要让我马上带他去买几双带回国。我说您得等等了,明年元旦后吧。最后老哥看中了那双阿迪(其实也是我最喜欢的一双,所以一直留着准备最后穿),一直等我们俩胜利会师在Georgia一起读硕士还穿在他脚上。顺便说一句,我们两个的硕士是在Georgia的同一个学校读的,并且,很有可能创造了该校一个前无古人,后面谁也破不了的记录,因为我硕士第一学期是他的最后一个学期,碰巧同时选了同一门课,所以,该校就有了一对外国亲兄弟学生在同一时间同一个教师上同一门课,还都拿了A;为了使这个记录更难被打破,还要加上几条,我们俩都是全奖,同一个导师,毕业论文都发表了,我的发表在一个国际性学术会议上,我老哥更生猛一些,发表在一个国际性学术刊物上。谁愿意破破这个记录谁就试试吧。 |
1、马太效应;2、手表定理;3、不值得定律;4、彼得原理;5、零和游戏原理;6、华盛顿合作规律;7、酒与污水定律;8、水桶定律;9、蘑菇管理;10、奥卡姆剃刀定律;11、二八法则;12、钱的问题。 1、马太效应 《新约马太福音》中有这样一个故事,一个国王远行前,交给3个仆人每人一锭银子,吩咐他们:“你们去做生意,等我回来时,再来见我。”国王回来时,第一个仆人说:“主人,你交给我们的一锭银子,我已赚了10锭。”于是国王奖励他10座城邑。第二个仆人报告说:“主人,你给我的一锭银子,我已赚了5锭。”于是国王例奖励了他5座城邑。第三个仆人报告说:“主人,你给我的一锭银子,我一直包在手巾里存著,我怕丢失,一直没有拿出来。”于是国王命令将第三个仆人的一锭银子也赏给第一个仆人,并且说:“凡是少的,就连他所有的也要夺过来。凡是多的,还要给他,叫他多多益善。”这就是马太效应。看看我们周围,就可以发现许多马太效应的例子。朋友多的人会借助频繁的交往得到更多的朋友;缺少朋友的人会一直孤独下去。金钱方面更是如此,即使投资回报率相同,一个比别人投资多10倍的人,收益也多10倍。 这是个赢家通吃的社会,善用马太效应,赢家就是你。 对企业经营发展而言,马太效应则告诉我们,要想在某一个领域保持优势,就必须在此领域迅速做大。当你成为某个领域的领头羊的时候,即使投资回报率相同,你也能更轻易的获得比弱小的同行更大的收益。而若没有实力迅速在某个领域做大,就要不停地寻找新的发展领域,才能保证获得较好的回报。 2、手表定理 手表定理是指一个人有一只表时,可以知道现在是几点钟,而当他同时拥有两只表时却无法确定。两只表并不能告诉一个人更准确的时间,反而会让看表的人失去对准确时间的信心。你要做的就是选择其中较信赖的一只,尽力校准它,并以此作为你的标准,听从它的指引行事。记住尼采的话:“兄弟,如果你是幸运的,你只需有一种道德而不要贪多,这样,你过桥更容易些。” 如果每个人都“选择你所爱,爱你所选择”,无论成败都可以心安理得。然而,困扰很多人的是:他们被“两只表”弄得无所,心身交瘁,不知自己该信仰哪一个,还有人在环境、他人的压力下,违心选择了自己并不喜欢的道路,为此而郁郁终生,即使取得了受人瞩目的成就,也体会不到成功的快乐。 手表定理在企业经营管理方面给我们一种非常直观的启发,就是对同一个人或同一个组织的管理不能同时采用两种不同的方法,不能同时设置两个不同的目标。甚至每一个人不能由两个人来同时指挥,否则将使这个企业或这个人无所适从。手表定理所指的另一层含义在于每个人都不能同时挑选两种不同的价值观,否则,你的行为将陷于混乱。 |
Day 58第三个房东曾先生 在美国,搬家是经常的事儿。搬家的理由太多了,有可能是嫌房租贵了,或者和房东处的不好;也可能是由于上学或者工作的原因,需要考虑交通的问题;或者可能是挣了点钱,想住的舒服一些了。 我的第三个房东是从台湾来的曾先生。开学后不久,我就考虑要搬家了,理由有好几个,一是窦大哥的夫人和太太都来了,再住在一个小小的半地库里面确实有点挤;再一个就是房东的问题,房东是个福建人,表面上客客气气的,但有点爱算小帐。比如说,没事儿下来提醒洗澡要时间要短一些,否则很费水什么的。另外,天气一天天的冷了,我们的地库里面基本没有阳光,所以晚上有点凉。但房东为了省钱,就是不开暖气。我也不知道是上面暖和一些呢,还是人家自己开电暖气,或者南方人本身就比北方人筋冻。说了几次也没改善,只能自己想主意了。我屋里有个台灯架,上面能按三个灯泡那种。平时一般看书的话,一个六十瓦的泡就足够了,我就打上了这个台灯的主意。从杂货店花九毛九买了三个灯泡,都是一百瓦的,白天不在的时候全点上,晚上回来屋里确实高几度,方法是损了点,但总比挨冻强。 没过多久,赶上白天房东下来转悠,发现了我这个秘密,于是每次我前脚出门,人家后脚就下来给我关上,好不容易想出的办法失效了。 基于上述原因,按照毛 教导的“打得赢就打,打不赢就走”的方针,我决定另找个住处。第一次搬家虽然是窦大哥主持的,但我好歹跟着跑,所以也学了个差不多,这次就靠自己了。 |
新申请了个Q,1403696787,熟悉中。 |
租房的方法很简单,每天买一份世界日报,专看上面的租房板块。世界日报上每天都有几百条租房的广告,但考虑到纽约是个大城市,能适合自己的也并不多,可能也就有那么几条。租房的标准基本是这样的:房东应该是华人,这样好沟通、风俗习惯差不多,而且价格一般便宜一些;地点最好是在学校和打工的餐观之间,这样可以两头兼顾;价格吗,当然是越便宜越好,我的上限基本是三百块;按照我的价格,能租的当然不可能是正房,最多也就是个阁楼或者地库(地下室);有一点对我很重要,就是必须是独立出入的,有单独的卫生间,大小并不重要。之所以要强调这个独立出入,一是从安全角度出发,如果和不认识的合租,我大多数时间不在家,让人家偷了就麻烦了;另一个是从方便的角度,我早起晚归,不希望打扰别人,反过来也不希望别人打扰我,或者发生和我抢卫生间的事情什么的。 条件设定好了,最后就是一家家的打电话看房了。地理位置、房间的大概情况和大概价格应该是在电话里谈好,看房的时候具体看看房间的情况,以及根据情况讨价还价。当时还没有掌握什么和房东谈判的成套路的技巧,反正我是从北京来的留学生,长的还算老实,说话也没什么脾气,想到哪儿谈到哪儿,不成就不成。后来搬家的次数多了,才发现其实我这么做就是不错的技巧。让我们来分析一下看看有什么好处。 首先来看看房东为什么租房?这个很简单,无非是家里有点空房,不愿意闲着,想赚点租金,否则谁愿意没事儿招个陌生人住家里呢?房东来自世界各地,有各种各样的。总的来说,北方人豪爽一些,大大咧咧;南方人细腻一点,婆婆妈妈;上海人能避免就避免,因为总的来讲比较计较;不会说普通话(或者类似普通话的普通话)的南方人也最后不找,沟通起来太费劲,咱英语还说不明白呢,犯不着再开一门广东话、福建话,或者什么客家话的课。 有的房东比较好讲话,谈不拢也不要紧,大家客客气气的;有的不知是性格还是太有经验了,上来就一副盛气凌人的样子。但不管房东什么脾气,后来我总结谈判的关键是我怎么展示自己。怎么说呢,就是不管房东怎么样,房子是他的,所以从内心里他想找一个安分守己的房客。如果他不讲理,你上来比他还不讲理;他能忽悠,你说话把他噎得说不出什么,那他心里准犯嘀咕,这以后怎么相处啊。所以我开始的态度歪打正着的占了这个便宜,上来就文质彬彬,一副老实孩子的样子,透着踏实、透着诚恳,虽然价格上可能需要你让让步,但让你放心呀。就这么着,找了一个星期,真在餐观附近让我撞上一个。 这个房子出租的也是地下室,广告上说的是半地库,其实就是一个万万整整的地库。房子是整个一排连栋房子中的一套。前面一个窗户,上沿和前面的街道在一个水平面上。地库的门在房子后面,虽然门和门外的地面在同一个水平面上,那是因为整个连栋房子后面是整个一条车道,车道从靠街道的一端有个大斜坡往下,下面是平的,算起来房子后面的车道比街道要低两米左右。房子号称一室一厅,但其实就是个一室,厅就把掌大,还堆满了杂物;但好在是我自己单独用厨房卫生间。房东要加三百多,我看了看房子,确实不值这个价,但我自己住也是确实富裕。温文尔雅的和房东讲了讲,估计房东也是看我确实象个本分学生,最后居然二百出头租给我了。 房东姓曾,是从台湾来的。在那以前,还从来没有这么零距离的和台湾同胞打过交道,一直以外那个岛子上住的全是反动派什么的,但曾先生让我对台湾的印象有了彻底的改变。首先是他们的汉语发音,说的基本上应该是普通话,但带有一种很好听的口音,让人觉得很亲切;再就是台湾人很朴实,很能干。曾先生很早就和太太移民到了美国,然后两口子都辛苦打工,挣下了这套房子。曾先生好像一直是做面包房的,因为他总时不常的把店里卖不完的面包什么的带回来,多了也分给我一些当早点。曾太太把家里的一楼收拾出来,半了个家庭幼儿园。在我住在那里的那段时间,和曾先生一家一直相处的很好。曾太太时不时的下来问问是不是有时候上面有孩子太吵了,其实我白天基本不在,吵也吵不到我;曾先生下来一般是问问冷热,有什么需要帮忙的没有。人家这一客气,我反而在用水、电、煤气上格外在意,咱们是文化人儿,是讲道理的,不能把人家的客气当福气了。 |
Day 59 Wu大哥的车 汽车是什么?对这个问题有各种不同的答案。但归根结底,汽车其实就是一种交通工具。在我刚到纽约那阵,私家车对国人来说还是一种奢侈品。那阵,如果谁家有辆夏利,那足够在街坊四邻面前抖擞一阵了。 在美国见到的第一辆私家车当然是表哥的,虽然只是一辆福特的小车,但也足足让我羡慕了一阵。那时候就在想,什么时候自己才能拥有一辆自己的车呢?见到的第二辆私家车是莫妮卡家的,一辆尼桑的小车,虽然只有五六成新,但每次看着莫妮卡开车进进出出的,依然感觉她神气非凡。第三辆就是Wu大哥的了,这辆车有些故事可以讲讲。 Wu大哥的车是一辆老款的本田Prelude,一款跑车。这款车最特别的地方就是它的车灯,是那种翻开式的:平时看不见大灯,一开灯的时候大灯翻起来。第一次看见这种车灯还是在早期的香港警匪片里,一般是杀手或者混得比较牛的大混混才开,镜头也是千篇一律,发动机一声轰鸣,然后亮亮的大灯翻出来。在电影里面看很酷的东西,在生活中并一定好。就拿这种车灯来说,电影里看着好看是因为就那么一个镜头,而且是动态的。但真用的时候,车灯翻出来以后,其实侧面是很难看的。而且,按照概率学的理论来说,零件越多,整体的无故障几率就越小。体现在这款车灯上,就是那个让灯翻起来的装置在使用一段时间后会经常出毛病,不是升不起来就是放不下去,最难看的就是放在一半的位置,给人一种偷偷摸摸的感觉。所以说,买车是绝对不能光看广告的,一定要自己看实物,要二千一百六十度的看(车外三维,车内三维,每维360度)。 Wu住的地方离饭馆大概有五、六英里,每天开车来打工,那辆车首先就成了我们给自己开小灶的工具。前面提过了,每当想吃什么好菜的时候,就由Wu大哥点,然后由我拿到他的车里,下了班哥俩分。有一天,Wu大哥神秘兮兮的问我,说能不能在送外卖的时候帮他注意点,看看附近有没有和他那辆Prelude同型号的车,不但型号要一样,而且年份也要一样,必须是老款翻盖灯的。这是个举手之劳,当然没问题,送了不几单就在几条街外发现了一辆。等下了班,Wu大哥才告诉我他要干什么,吓了我一跳。 |
原来,那款Prelude的款式比较老了,再加上是跑车,所以在街上并不算常见。Wu大哥家住的是楼里面的单元房,也没有固定车位,车就只能停在马路上。不知从什么时候起,他的车的转向灯开始被人偷了,一开始自己去配了一个,因为不是常见车型,所以比较贵,要一百多块。配了没多久就又丢了,这回Wu大哥有点不平衡了,左右转了转,发现那附近和他一摸一样的车总共就那么三、四辆,有一辆上有个转向灯俨然就是他新买的那个。看来是人家的转向灯不知道在哪里丢了,图便宜就顺手从他车上牵了个羊。Wu大哥也不是善碴儿,回去抄了把螺丝刀就卸回一个来。据他说,那个灯太好卸了,大概不用半分钟的功夫就能搞定。他把灯卸回来以后,第二天还挺担心,怕又让人家卸回去了。第二天特意出去转了转,结果发现那家伙的车灯又装上了,Wu大哥自己的也还在,但另一辆Prelude有个转向没了。就这么着,今天你卸我的,我卸别人的,明天别人再卸你的,那个破区里面那几辆Prelude的转向灯成了公共财产,大家轮流用了。 这么卸了一阵,Wu大哥嫌麻烦了,干脆从外卖卸一个回来,让自己住的地方那哥几个相安无事算了,这才让我帮他找找同型号同年头的车。我也算无意中当了一回帮凶。 Wu大哥对汽车也有些了解,他教给我最好的一课就是对发动机Timing Belt(正时皮带)的重视。正时皮带是发动机上面的一个重要部件,如果一辆车用的是Timing Chain(正时链条),那你可以省省心,如果是正时皮带,那一定要每隔7万英里换一次,尤其是日本车。Wu大哥就吃过这个亏,他的车跑到七、八的时候该换正时皮带了,一打听价格还不便宜,要二、三百块,他就想再多跑几万再换,结果有一天皮带折了,车趴路上动不了了。先不说拖车费花了好几百,关键是正时皮带一折,活塞就会把气门顶坏,整个发动机就要大修。 他花钱修了发动机不说,修好以后总觉得车子没劲儿,而且巨费油了。真正一个丢西瓜捡芝麻。 从那以后,不管是我自己的车还是亲朋好友的车,我就成了定时更换正时皮带的义务宣传员。 |
周末愉快。 |
Day 60 从美国寄信到中国 已经有很长一段时间没有自己动手用笔在纸上写过长篇大论了,原因一是现代通讯工具的发动,二是电脑和打印机的普及。我刚去纽约那段时间,国际长途的价格对我来讲是个天文数字,每周打一次、每次讲两分钟已经是很奢侈的了,喷墨打印机刚出现,所以,和国内家里人的联系主要靠手写信。 我的中文书法一向很次,次到如果是随便写的便条,过几天可能自己会有很多字看不明白。为此,老爸经常叮嘱我有时间要练练书法。当时搪塞老爸的一个借口就是我以后写东西都是英文的,只要英文写的漂亮就行了(反正老爸老妈看不懂英文)。就这么混了几年,等英文能写成句了一看,我的英文书法,还不如中文呢。 记得最开始的时候从美国寄 到中国好像是八毛钱美金,这个成本还是可以承受的,所以基本每周给家里写一封。写了一阵以后,信的内容就有点成公式了:开头是问家里好;然后开始向祖国的亲人们汇报工作和学习,花插着一些新鲜事儿,当然都是正面的、积极向上的;最后是表决心,保证一定注意身体、少抽烟、不喝酒、和同学老师街坊领导搞好关系,把学习成绩搞好,请祖国人民等着我成功的消息。 一开始寄信是到邮寄去,信封上用英文写上China(中国),然后后面是汉语的具体地址。有一次有个邮局的工作人员出于好心,特意关照了我一句,说最好在中国后面后面加上“大陆”两个字(Main Land),或者写中华人民共和国(P.R. China)。我说这是什么道理呢?难道世界上还有两个中国不成?人家解释说大多数人都知道China是中国大陆,但有的人有点无知,对台湾和中国大陆分不清,别碰上糊涂的不小心给扔台湾去了。看来关于台湾是中国神圣不可分割领土一部分的教育还要加强,而且,关于不能搞一中一台或者两个中国,不但有深刻的政治意义,对于日常生活也是相当重要的。 信的内容一般都不长,有时间的时候一般写两页,太忙了就写一页,这样我的信从来没超重过。后来逐渐开始照照片了,那时候还没有数码相机,只能用胶卷的,一卷三十六张,照完了统一洗出来。有一次洗出来放了十几张不错的进去,结果超过了基本价,愣交了好几块。这下我学聪明了,经过几次试验,我得出结论,3张正常的照片加一页纸是绝对不会超重的。 离开家里的时间长了,不但自己想家,而且从电话和信里也更能体会出父母对自己的牵挂。为了能时不时的给父母一个惊喜,我每次洗出照片以后,就把所有照片后面都写上照片的拍摄地点和内容,然后写一大堆信封贴上八毛的邮票,把照片每三张一组放进去。然后每隔个两、三天,就写个便条大概说说情况,随便拿个装了照片的信封放进去封好,直接扔信箱。这样,即避免了超重,也不用一写信就要总结一、两周的事情,有时候信封口了才想起来还有什么事儿没说;最重要的是,老爸老妈每周能收到好几组新照片,能高兴好几次。 (第一季 第二月 完) |
第一季 第三月 Day 61 小C的第一辆车 小C在很多事情上都比我快一步,尤其是关于汽车。开头的几个学期,小C都是在社区大学上的。社区大学吗,按我最初的解释就是省钱又轻松的一种地方,直到后来的一件事改变我的看法。在上学的同时,这家伙并没有闲着,好像除了打工什么都干了:好电视看着,好录像机用着,哈根答斯冰淇淋吃着。最要命的是,当我在帮Wu大哥搞个把车灯,羡慕莫妮卡的二手尼桑车,认为自己卖车是一件遥不可及的事儿的时候,人家已经把驾照拿到了。然后,在某一天,人家突然告诉我他要卖车了。 听到这个消息我的感觉是,是什么呢?多少年来一直形容不出来,直到前些日子碰到一个自称宗师的家伙。宗师有一次被一家公司请去开讲,讲了一个笑话,结果大家都没听懂。于是乎,宗师怒了,说大家没有认真听,因为大家都没有笑。我当时一下就找到了那种感觉:可能事情本身很好笑,但我没明白其中的含意,明知道应该笑出来可就是找不到应该笑出来的感觉。您明白了吧,说白了就是苦笑不得。 小C告诉我他要买车,我当时就是这种感觉。你不就带了万把银子来吗,不打工也就能坚持一年多,而且按您那个花法,恐怕一年是上限了。现在又不是非要个车上学或者打工,非要卖个什么车呢?但人家愿意,看着人家眼中那种对拥有了汽车以后的美好生活的憧憬,咱也不能说太多乱七八糟的,好歹还懂一些关于汽车的知识,多少帮帮忙吧。 那个年代互联网还不是很发达,信息交流主要还是靠传统方式。在纽约买二手车,一般的来源就那么几个:从二手车商那里买;从报纸上的卖车广告上看;或者就是在街上看见For Sale(出售)的车,记下电话号码然后约时间看车。小C开始对车可以说是一窍不通,只知道怎么能把自排挡的车开动了,连机油的基本功能都不知道(润滑、冷却、清洗、降温)。我有一阵就特别纳闷,你说你一没钱、二没需求、三不懂如何买车,怎么就敢买呢?莫非您就是那传说中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的打虎英雄? 不明白归不明白,但毕竟是朋友,该帮的还得帮。于是我抽了个时间和他大概讲了讲一个车基本有哪几部分组成,每部分的大致构造,以及挑车时候的大概步骤和常犯错误。虽然小C天赋不错,在我认识的人里可以排到第二了(大家肯定知道谁是第一),但由于时间短,也只是听了个一头雾水,我也乐得由他去,最好挑花了眼,不知道该买那个好,最后打消这个不着边际的念头。 |
取得2010年美国学校秋季入学的同学马上就要面临签证,而签证是所有留学申请过程中最艰险的一环。 主要是因为签证官给每个学生的时间都非常短,一般最多也就问2-3个问题,任何一个问题回答完毕一般都 没有让你补充的机会。所以说,在那短短的20-50秒内,你说出的短短几个答案就决定了你能否拿到赴美留 学签证。 下面选了几个常见的签证面试问题,供大家做个自我测试。看完问题后大家可以先回答,就像面对签证 官一样的马上回答,然后再看答案和分析。如果这几个问题您不能都一次答对,那说明您做的准备还不够, 很容易被拒签。 问题1:What's your purpose for this visa? 现在你有20秒回答签证官的问题。 问题2:Who will be your sponsors ? 现在你有25秒回答签证官的问题。 问题3: Why do u choose US to further your study ? 现在你有25秒回答签证官的问题。 问题4: How many institutions have u applied and what are they 现在你有30秒回答签证官的问题。 问题1答案: I intend to study in XX university to get my XX degree in the field of XXX. 点评:很少有学生能一次就把学校、学位、专业都回答出来。回答的不全会让签证官对你的感觉不好,觉得 你去美国的完整目的都说不清楚。 问题2答案: 一般学生会答是父母。 然后签证官一般紧跟着这个问题:What do your parents do ? 一般学生会说 我爸在哪哪哪工作 我妈在哪哪哪工作。 正确答案应该是:我爸在哪哪工作,收入是多少。我妈在哪哪工作,收入是多少。 点评:签证官这个问题是问资金,对资助人的工作基本不感兴趣。 好了,先讲解2个问题,你测试的感觉如何?是否需要签证培训? |
Day 62新的学期 寒假的日子是如此的悠闲,每天起的很晚,放假前的种种豪言壮语都已抛在脑后。起来后就那么无所事事的四处四处转转,然后打工挣钱、回家睡觉。转眼间,整个假期就过去了,而且好像并没有什么所为,一直到新学期即将开始,我才似乎想起来我是干嘛来的。 由于有了第一次选课的经验,所以不等开学就把第二学期的课选了。这其中,微积分和化学是必须的,原因太多了,一是和上学期用的都是同一本教材,可以省点书钱;二是每门课修一次都是4个学分,可以加快学分的进程;第三个,当然也是最重要的一个,就是拿A没问题,而且可以在班上抖抖威风。对于微积分课,另外还有一个原因,可能当时自己都没有觉察出来,就是我潜意识里已经开始喜欢这门课了。美国教授讲解微积分的方法,让我找到了一个全新的看待这个世界的方法,让我第一次能够使自己遵循伟人(牛顿)当年的目光和思维方式,把一整件复杂的事情分解无穷多成比原子的原子还要小的部分(微分),探索其中的奥秘和事务的最基本结构,然后再由这些无穷多的无穷小,还原出事情的本来面目(积分)。这所有的一切,就都藏在那两个简单的微分号和积分号里面。 写作考试一次过关对我来说是天大的喜事,看着那些没过的同学垂头丧气的样子,我的自信心不禁在悄悄的膨胀。因为写作分级考试过了,所以第二学期就可以选作文课了,或者说有资格选作文课了,英文的。对,资格这个词更能体现出我的洋洋得意。 英文的作文是本科的必选课,而且分成作文一和作文二,要修两个学期,每学期三个学分。对于外国学生来说,由于历史遗留的原因,英文作文无疑是最难的课程之一,所以,很多留学生都把作文课放在最后,等自己的语言多少有点根基了再说。我本来也该学学大家的路子,先搞容易的,但转念一想,后面还有大堆的专业课等着呢,能把这些杂七杂八的先搞干净了就尽早吧;况且,谁知道英文作文能不能一次过关呢,等到最后过不了怎么办,不是要耽误毕业了吗?。怀着这种种矛盾的心情,硬着头皮就把第二学期的英文作文注上了。 开学了,开学了,该来的都来了。走进微积分教室的和走进作文课教室的我是完全截然不同的两个人。进微积分教室的时候,咱昂首挺胸、趾高气扬,似乎奥运赛场上五星红旗因我而升,国歌因我而奏,颇有傲视群雄的感觉,恨不能让每一个学生都注意到,我,就是那个拿A+的传说中的微积分天才,来了。有几个上学期同一个班的美国学生看见我,很友善的冲我微笑点头打招呼,友善中带着几分谦卑,我都看出来了,肯定是指望我在紧急关头提拔提拔他们。同学们,和你们说句心里话,谦卑也没用,谦卑我也不能给你们说明白了,因为我的英语根本就说不明白。 进作文课的教室就完全是另外一个感觉了。作文课是在一个很小的、没有窗户的教室里面上的,我去的时候里面已经坐了十几个学生。我举目一扫,基本全都是老美,正三三两两的聊天,只有角落里孤零零地坐着一个貌似中国人的女生。那个女生也看见我了,四目一对我一秒钟就明白了,都在找同病相怜的呢,看来都是穷人家的苦孩子。 小的时候读过一本书,叫基督山伯爵,好像是那两个仲马里面的一个写的。书里面有个情节,说有两个死刑犯在执行死刑的时候,本来都挺安静的,都认命了,由于伯爵的安排,其中一个在刑场上被当场赦免,这下另一个就不干了,上窜下跳的。看来人性里都有一个弱点,苦不怕,就怕一个人苦。我想我当时的感觉就是一样,本来惶惶不可终日的,看见里面还有另外一个苦着呢,心里马上就好过了很多。搬把椅子就坐人家边上了,来吧,看看谁更苦。 |
作文老师终于出场了,是个洋人,男性,年龄不大,长的挺精神。上来先来一通自我介绍,好像是个牛人,具体怎么牛就没听懂了,然后就讲学好作文的目的。学好作文的重要意义我打八岁就知道了,中国老师在我耳朵边都哼哼了十几年了,早已领略了其中的要义,要让我用中文讲,我都能把老师讲得痛哭流涕。可最后,我的中文作文还是一塌糊涂,常常写了半天自己都没明白我要写的是什么;现在来英文的,您也别说大道理了,来点实惠的吧,求您了,只要能让我过了,什么都行。 道理讲完了就讲规矩,我也只听懂了个大概齐,主要是说总分由几个部分的分数决定,一是几次作业,然后是期中期末考试,这些只占一半的分数;另一半由日记来定,就是每天必须写一篇日记(老师特别注明,是每个日历日,不是工作日),内容随便、题材不限、长短不拘,按老师的话来讲,就是每天让笔在纸上动,这样日子久了功到自然成。 我的作文课就这么在凄风冷雨中开始了。原本以为另一个中国人和我一样,英文都是二把刀,后来一问,人家是从宝岛台湾移民来的,已经过来几年了。虽然人家的写作还需要修炼一下,但口语和听力早就到了收发自如的境地了。看来我白臭美了,刑场上依然只有我一个。一个就一个,没人跟我抢主角了,让暴风雨来的更猛烈些吧! 从第二次上课起正式讲英文作文。老师花了很长的功夫就讲解作文的一个要点:用最简单的话把一件事情讲明白了。为了说明这点的重要性,他举了个例子,告诉我们在战场上有时候在前线受了伤但没有医生,又不能马上把伤员转移下来,所以战士需要给伤员做手术。当然,战士不是自己拎把刀凭空瞎做,而是在后方的医生通过无线电的指导下进行的。这个时候,伤员的生命能否得到挽救,很大程度上就要看前方战士和后方医生的语言表达能力了。首先,战士需要尽可能准确的告诉医生伤员的情况,包括是什么类型的伤、伤口的部位、深度、状态等等,然后,医生需要根据这些描述这些信息做出判断如何治疗,然后告诉战士切开哪里、缝上哪里,如何进行手术。在这一系列的过程中,任何一句语言描述的微小偏差都可能导致整个手术的失败,换句话说,就是一个字可能就是一条命。嗯,道理能牛成这样也可以算九段选手了。下面就该具体操练了,从简单的小事儿入手,把一个小事儿说明白就行。第一个练习题目:写一小段文字,仔细介绍鞋带是怎么系的。要求,假设老师是个傻子,从来不会系鞋带,但是按照你的描述,他一步一步的严格照着做,能把鞋带系上,写吧。 在人类的历史长河中,曾经有无数自然现象和社会问题一次次挑战人类的智慧极限。但所有的挑战加起来,也不如让一个刚出去半年的中国留学生用英语把鞋带怎么系讲明白来的艰巨。 |
五一归来。 |
刚看了朋友给的一个帖子,很气愤呀。http://club.autohome.com.cn/bbs/thread-a-100002-6710855-1.html |
阴险呀、阴险!恶毒呀、恶毒!看起来多么简单的一件事儿,小孩子都会。但要用文字有条理的说明白,我却始终找不到下嘴的地方。仔细回忆了儿时老妈是怎么教我的,然后开始,大概应该是这样:把2根鞋带分别用左右手提起,然后交叉,让左手的那根从右手的那根下面绕过,然后收紧;然后…,然后呢,然后就开始胡说八道语无伦次了。整整一堂课,大家都老老实实的想,很多人反复的用分解动作系自己的鞋带,但最终也没有一个学生能在一堂课的时间内真正完成。 在后来的岁月中,我又曾若干次鼓起勇气想完成这个关于鞋带的说明,而且是用中文,但从来就没得手过。曾经自认才高八斗、学富五车,上马安天下、提笔定乾坤,大风大浪闯过若干,没想到当年作文课上的一个小测验确让我至今难以破解。 系鞋带只是老师让同学们了解应该如何说明一件事儿的例子。从那以后,我们一个学期都在练这一招,每次都是一个比系鞋带还要小的事儿。词藻不用华丽,但事情一定要说明,顺序和逻辑一定要正确明了。这对于我后来的很多功课和工作都非常重要。 相对上作文课来说,我开始还是比较喜欢写日记的。因为题材不限、篇幅不限,可以写自己熟悉的。开头的几天很顺利,每天写个二三百字的小段子不成问题,把刚到美国看见的新鲜事儿都写了个遍。再往下写就有点困难了,主要是觉得没什么可写的了。到期中左右的时候情况更加恶化,因为功课比较忙,很多时候就把日记给忽略了,等老师在临近期末的某一天说下个星期都要把日记交上去检查的时候,我确实感到了末日的降临,因为已经差了几十篇了。 无论如何,日记是一定要补上的,占总分的百分之五十呢。离宣判只有几天之遥了,除非有重大立功表现,否则是逃不过的。晚上下班拉开架势认真写,搜肠挂肚的,也只想出七八个题目,而且要现构思内容和用词,整个晚上费了九牛二虎之力也就补上三四篇。看来是赶不上进度了。 这可怎么办呢,想啊想啊,还是想不出行之有效的办法。既然正常的写肯定是解决不了问题的,看来只能使用非常规手段,打一场非对称战争了。若干年后,每次回忆起当年的解决办法,都不禁暗自赞叹:即使华佗再世,也不过如此了。让我们来仔细看看当时的思路。 首先要回答一个问题,就是要不要把每天的日记都写上,或者说,少写几十天的行不行?要回答这个问题,就要先回答另一个问题,就是老师会不会把我每天的日记都看一遍?这个就难说了,班上到期末的时候还剩差不多二十个学生,以每人写大概一百二十篇日记算,总共应该有超过二千四百篇日记,老师肯定是不可能都读一遍的。但关键是,如果碰巧老师对我这么个外国学生感兴趣,真把我的日记翻翻,发现其中差个几十篇,那就什么道理都别讲了,硬碰硬的不及格。所以我的结论是,不能把宝押在这个上面,太玄了,一定要写把每天的日记都写上。 问题似乎没有解决,但其实已经解决了。通过上面的分析,其实我已经得出了一个结论,就是老师不可能把每个学生的每篇日记都读一下,最大的可能是每个人的都翻一遍,看看是否够数,然后抽查一些学生的内容。分析到这里,不知道读者是否已经心中有数,但至少我当时已经有了一个解决方案,而且应该是个不错的方案。 前面说过了,恶补了半天,还差几十篇日记,而且还一定都要有内容。有内容归有内容,但并不一定非要自己写的。想清楚了这一点,绝对是个突破,下面就是如何具体操作了。通过前面的分析和计算,我们可以看出随便找点东西抄上,可以过第一关,就是面子上每天都写了。但如果赶上老师稍微细读一下,还是有露馅的可能。所以说,可以抄,但不能全抄,要有创造性的抄,要抄得老师读不出大毛病,换句话说,就是要抄出技术含量。 我第二学期还选了一门计算机的基础课,说白了就是介绍一些计算机的基本架构、基础知识、以及一些基本操作,书写得非常好、非常细致,我决定就从这本书下手。所以,我后面的几十篇日记基本都是这样的:某天,我上了一堂计算机的课,今天的课介绍的是计算机的基本结构,计算机的基本结构是:“此处二百字抄自计算机课本。”通过今天的课,我了解了计算机的基本构成,很有收获。又某天,我读了计算机课本的第N章,这章讲的是:“此处二百字抄自计算机课本。”读完这章,我又明白了….。再某天….。 就这样,把计算机课本节成N个部分,每部分加上基本雷同的一句前言和两句读后感,我完成了我的日记作业。汇报一下成绩吧,科目:大学英语作文一;成绩:B;结论:顺利过关。 |
Day 63 第一门计算机课 按照学校的规定,外国留学生要想保持学生身份(F-1),每学期必须选择最少12个学分的课,也就是平均要上4门课。另外,Queens College那时还有一个规定,如果学生选修12至18个学分的课(包括12和18),那么交的学费是一样的。多于18个学分的课需要按多修的学分另外交钱。解读一下这个规定的实际意义就是,如果我想把每个学分的平均学费降到最低,那么就应该每学期修18个学分。但实际上,我从来没有达到过这个理想数值(好像最多的一个学期也只搞了16个,还弄得灰头土脸的),原因只有一个,没有那么多的精力。 按照前面讲过的标准计算公式,18个学分意味着每周上18个小时的课,如果想全部拿A的话,那么课外还需要再花36个小时在学习上。即使按每周7天学习计算,每天也要摊上8个小时的学习时间,如果赶上象作文这种根本摸不着边儿的,需要额外搭进去多少时间更不好说。不打工的话,可能勉强可以完成。如果需要打工养活自己,修18个学分肯定是属于自杀综合症倾向的。虽然经过第一学期的考验后觉得自己的水平应该是不错的了,但这点自知之明还是有的。 根据自己的能力,我第二学期依然是4门课,除了微积分、化学、作文外,还选了一门计算机的入门课,好歹咱也是CS专业的。这样算下来,一共14个学分,性价比中间略微靠下一点。 由于计算机的课是入门课,所以同一门课有很多Session,就是同时开很多班,由不同的老师在各种不同的时间讲,讲课的老师可谓鱼龙混杂了,有的是很资深的教授级选手,有的是一般的老师,有的甚至就是在读的博士生。选我的Session的时候并没有过多的考虑谁来教,当时想的是反正谁来教都是用英语教,都是讲一样的内容,对我没什么区别。所以,我选课主要是看上课时间,只要能照顾到我的打工时间就是好样的。 后来才知道的,我歪打正着的选中了系里最好的两个教授之一。当时系里的中国学生一般都喜欢选两个教授的专业课,一个是个中国人,选他的课主要是他那口英语虽然有点口音,但中国人都明白,因为他带的是中国口音,中国人都有;曾经有个学生说过,选课就爱选他的,因为听着那口带点北京味儿的英语,怎么听怎么明白,怎么听怎么舒服。 另一个教授就是我蒙上的Dr. Load。Dr. Lord是系里的副主任,课讲得好,人也长的精神。难能可贵的是,虽然人家是纯美国人,但可能因为长期战斗在教学第一线,接触外国学生很多的缘故,对外国学生求学的甘苦很理解,所以碰到有语言问题的留学生格外耐心。美国教授一般都有固定的Office Hour,就是对学生的答疑时间。一般的教授在Office Hour之外通常都关着门,或者不太愿意接待学生,但Dr. Lord却总是那么和蔼可亲。我曾经很多次在Office Hour之外去找他问问题,人家都是那么耐心的听、耐心的答。那种耐心不仅仅是出于礼貌,而是发自内心的。 |
我曾经在四年级的时候找过一次Dr. Lord,因为心里有一个疑惑,是应该修一个BA(Bachelor of Art:文学学士)的学位,还是BS(Bachelor of Science:科学学士)的学位,或者拿个双学位好(按照当时的标准,BA是最容易拿到的,如果想拿BS,需要多修几门专业课和理科的课;如果再多修几门别的专业的专业课程,比如说数学、物理、财会等等,就有可能拿到另一个学位。)?哪一个对于外国学生将来找工作更有用?Dr. Lord一语点醒我:实际上没区别,其实雇主并不十分看重这些,很多雇主甚至都不知道BA和BS的区别。外国学生一般成绩都很好,但也都有一个共同的致命弱点,就是英语不行。所以,Dr. Lord告诉我,如果有时间,就把英语再抓一抓,尤其是口语,那样就能在面试时候脱颖而出了。 美国人对所有课程的入门课都有一个共同特点,就是第一节课会让你觉得这个学科是全世界用处最大的一个学科,最能造福全人类;而掌握这门课也是世界上最容易的一件事儿。计算机这个专业本身有很多很难的课程,需要花费很多的时间和精力,有时候即使全力以赴都未必能拿A。但在这门入门课上,美国人的发挥是极为稳定的,让我为选中这个专业而骄傲和自豪,并让我感觉计算机技术容易得一塌糊涂。尤其是那本课本,印刷精美不说,还配了大量插图,并详细到告诉你应该在什么地方填什么东西,然后把鼠标放在哪里,然后做什么操作。可能这种详细程度对很多人都是多余的,但对那些对计算机操作茫然无知的新手来说,确实绝对必要。本科毕业以后,在我读硕士期间做了很多计算机实验室的助教工作。每当看到很多学生因为对最基本的操作都一无所知而犯低级错误,自己感到要不耐烦的时候,就仿佛又看到了那本教科书,又看到了当初茫然无知的我。我当初也是从犯低级错误开始的,所以,对和我当年一样的学生就不要不耐烦了吧。当然,那本课本还带给我一个很大的附加值,就是还为我的作文课做出了重大贡献。 选CS这个专业的原因,主要是老哥和表哥的教唆,认为这个专业将来应用前景广,不愁找不到饭吃。对我来讲,我那时还很难解释清楚计算机到底是一个什么东西,所以选这个专业可以说完全是遵循“听人劝,吃饱饭”的古训。在第一节课上,Dr. Lord用最生动的语言解释了什么是计算机以及计算机的基本原理,让我这么个新手马上就一脚跨到了门里。当时都没有想到,这节课对我的影响是如此深远。多年以后,当我作为一个计算机教师站在一大群美国学生面前时,我也同样要在第一节课告诉同学们什么是计算机以及计算机的基本原理。每到这时,我都会想起我在第一节课上从Dr. Lord那里学到的,稍微加上一些自己的理解,说白了就是,计算机是一条很听话的好狗狗。这条狗狗的记忆力极好,表情很丰富,数字和逻辑运算能力超强,但只有一个缺点,就是没有自己的思维能力。所以,要由你告诉这条计算机狗狗干什么。你告诉它的指令正确,它就马上告诉你正确答案;如果你的指令有问题,那这个狗狗就胡来。我们程序员呢,就是懂这个狗狗语言的人,需要把人的思维翻译成计算机狗狗能听懂的话,以它明白的方式告诉它就行了。这就是计算机。 |
作者:梦汀香 回复日期:2010-06-01 01:23:46 节日快乐,你身边的 ========================= 最近好吗? |
作者:果嘎 回复日期:2010-06-10 11:22:01 2001年4月,在那里逗留过几天.看了LZ的文章,有点故地重游感觉. ====================== 谢谢,希望您喜欢。 |
Day 64老哥来访 小心小心着,还是出了错了。我老哥第一次到纽约看我的时间肯定比我写他第一次看我的时间早。 可能我这个话说的比较绕,其实就是,现在写的事儿早就发生了。 好像还是没说明白,再试一次啊,就是他第一到纽约的时候我还和窦大哥住在一起,没搬家呢。结果搬家都写完了,才把这一天想起来。没办法了,我这么写着,大家这么看着吧。 老哥那时是摩托罗拉的雇员,经常到芝加哥出差,有时候还住一段时间。某次出差时间比较长,而且是和嫂子一起来的,有那么几天空了,所以决定飞到纽约看望一下他那个还在苦洼子里扑腾的弟弟。 哥哥嫂子要来看我当然是件天大的好事儿。但有一个问题,由于机票价格的原因,他们是降落在新泽西的纽瓦克机场,而不是纽约的JFK或者拉瓜第亚机场,时间是晚上十点多。这么一来,从新泽西的机场到皇后区的交通就成了个问题。老哥知道我还没买车,所以告诉我只要把详细地址告诉他,他们下了飞机打个车过来就行了。虽然不知道从纽瓦克机场到皇后区的具体距离,但我知道反正不近,晚上打个车指不定要多少钱呢。再说了,老哥也是第一次到纽约,人生地不熟的,赶上个脏心烂肺的的哥,拉着他们在纽约多兜几圈也发现不了。算了,还是我来想办法吧。 当时认识的熟人里面就两个人有车,Wu大哥和莫妮卡(小C还没买呢)。先向莫妮卡求援,结果正好人家那天忙,但姑娘家挺热心,说可以把车借给我。没驾照我要车干什么呀?再问Wu大哥吧,怎么就那么巧,Wu大哥的女儿那天晚上也有节目,需要Wu大哥一起去,人家家里有事儿,当然不能耽误了。这下完了,电话里还和老哥夸口呢,说咱在纽约呼风唤雨的,纽约城有一大半都是咱家的地盘,搞个把车去趟机场比送个外卖都容易;谁知道话赶话的,认识的都有事儿呢。完了完了,没办法了,实在不行只能叫一辆电招车了,就是很多华人开的出租车,打个电话就能招来,价格比街上跑的要便宜一些。到时候就和老哥说:咱搞车不敢能声张啊,要不各位老大都知道了我老哥要来纽约了,都赶着开车去机场,上谁的车不上谁的车不好安排,大家都是出来混的,都要脸要面呢。 快到日子了事情出现了转机,Wu大哥帮的忙。他也觉出我是人生地不熟,又没什么钱,所以虽然自己去不了,但还是帮忙找了人,是Wu大哥的大哥,就暂且叫Wu大大哥吧。日子转眼就到了,为了能按时赶到机场,那天晚上特意从餐观早走了一点,Wu大哥帮我和二老板打的招呼,说后面半个小时他盯着,有个把外卖的他就帮我送了。二老板一直对我不错,痛痛快快的一挥手,还告诉我一定要我老哥到店里坐坐,他请客喝一杯。 Wu大大哥早已在外面等着了,上了车一脚油门奔杀新泽西去也。 一路上看着窗外的车水马龙我这个神气啊,咱们也当回地主,气气派派的去接老哥来纽约。 这回可以让老哥看看咱的本事了,说有车接就有车接。这车也不寒碜,正经是八年车龄、能开七十迈、六成新的本田车呢。 路上的交通不是太次,没怎么堵车,到机场的时候飞机应该刚落地。可是从那个口接人就有点搞不清楚了。凭着Wu大大哥的经验,我们到了一个口,可是也不确定。Wu大大哥说要不你下去问问?我说我这辈子一共就坐过一回飞机、到过三个机场。首都机场是说中文的;到阿拉斯加就那么一条路进关,想走错了都不行;到纽约跟着人流往外走就行了。所以对机场里面怎么问路、怎么看显示板不是不明白,而是根本不明白。Wu大大哥看看时间,说还是他去利利索索的问吧,万一不是这个口也有时间开到正确的去。 Wu大哥进去问路,我坐在副驾驶的位置上等着。没一分钟,从后面上来一辆亮着警灯的警车,其它车一见都纷纷启动开走。我没搞明白呢,警车上下来一个警察,冲我挥挥手,告诉我这儿不能停车,必须马上开走(奇怪了,这时候就都能听懂了)。说句实话,虽然Wu大大哥的车是手排挡的,但我给开动了也不成问题。但关键是咱没驾照,如果不小心撞上谁咱就倒霉了,还是别冒险了。我边比划边结结巴巴对那警察解释,我不是司机,司机进去问个路,马上就出来。人家那个警察那是相当的有素质,看我指天指地的念咒语,也不跟我一般见识,低头开张橙黄色的罚单夹在风挡上,转身走了。我XXX!就这么样,我第一次见识了美国警察开罚单的全过程,零距离的,给我。 警车走了没五分钟,Wu大大哥出来了,和我老哥和嫂子一起,也不知道他是怎么认出他们的,大概是我老哥骨子里透着那么一股和我一样的翩翩书生气质:儒雅、温和、文质彬彬(我是夸我老哥啊)。我指了指车窗上的罚单,Wu大大哥一看就明白了,什么都没说,拿起来放兜里,开车带我们回纽约。 |
Day 65 兄弟同游纽约城 第二天是个周末,计划给老哥搞个纽约一日游。纽约可以游览的地方太多了,随便新手捻来几个最著名的就有联合国总部、时代广场、四十二街、自由女神、华尔街、世贸中心、帝国大厦、中央公园等。还有,千万不能忘了这个:Queens College,因为那里有一个中国留学生,正试图演绎一部留学神话。 这些地方要都转一遍起码要二、三天,而且是走马观花大概齐那种转。后来看过很多旅行社搞的项目,号称一天转遍纽约的十几个景点,那叫一个紧呀。比如说,到了时代广场,导游吆喝一声:这就是著名的时代广场啊,给大家五分钟时间转转。五分钟够干什么的呢,也就够让你走到广场中间照三张照片的,然后赶回旅行车奔赴下一站。这样一天转下来,运动量绝对超过铁人三项,有的累得连后几个景点是怎么跑下来的都不记得了,完全不是一个人在游览,而是一部相机在纽约城里飞过。游客呢,只能从照片中寻找那似曾相识的感觉。后来,每次看到中国足球队在场上跑不下来的时候,总有一种冲动,想把他们丫的送去搞纽约一日游,连着搞两年,保证他们个个变成草上飞,还能边跑边留心看四周的情况。 老哥只有一个白天的时间,我下午晚些时候也要赶回来打工,所以线路要精简、要有代表性,还不能太累。仔细规划了一下,决定就看这么几个:自由女神像、世贸中心、华尔街、时代广场、大都会博物馆,中午饭在街上解决,晚上在寒舍用餐。 第二天起了个大早,做地铁先奔曼哈顿下城跑(就是曼哈顿岛尖的部分),那里有世贸中心、自由女神像和华尔街。到的时候还很早,天刚蒙蒙亮,从地铁出来就有点转向了。那天天色稍微有点阴,举头望去,世贸中心就在不远外(那时候拉登同志还在策划,没有动手),一团团浓重的雾气从大楼半腰处涌过,只能隐约看到楼的上半部。 早就知道自由女神像是在纽约湾里面的一个岛子上,需要坐船过去,但也不知道从哪里坐,只能找人问了。为了游览,特意把这些名胜的英文提前复习了一遍,叫住一个路人问路的时候,知道自由女神怎么说,但就是忘了渡船怎么讲,没办法,只能用小船(Boat)这个词代替。纽约人民就是见多识广,马上就明白了,告诉我往西再走几百米就是河边,到河边就能看见渡船的码头。路问明白了,渡船这个词也学会了,是Ferry,一辈子想忘都忘不了了。 (注:以下内容中部分关于自由女神的介绍和数据是从网上查来的,经整理编辑于故事中,特此说明。) 自由女神像,坐落在纽约港口的自由岛上,看着离曼哈顿很近,但实际大概有十几公里。从曼哈顿到自由岛之间,每隔半小时有一班轮渡,来往非常方便。下了轮渡就来到了自由女神脚下。原来只知道“自由女神”这么一个名字,其实其全称是“自由女神铜像国家纪念碑”,正式名称是“照耀世界的自由女神”。 来看看我收集到的一些关于自由女神的基本知识:举世闻名的自由神像重45万磅,高46米,底座高45米,是当时世界上最高的纪念性建筑,。整座铜像以120钢铁为骨架,80铜片为外皮,30万只铆钉装配固定在支架上。铜像内部的钢铁支架是由建筑师约维雷勃杜克和以建造巴黎艾菲尔铁塔闻名于世的法国工程师艾菲尔设计制作的。 女神双唇紧闭,头戴光芒四射的冠冕,身着罗马古代长袍,右手高擎长达12米的火炬,左手紧抱一部象征《美国独立宣言》的书板,上面刻着《宣言》发表的日期“1776.7.4”字样。脚上残留着被挣断了的锁链,象征暴政统治已被推翻。 继续回来说我的故事。下了船,随着人流从铜像底部乘电梯直达基座顶端,然后沿着女神像内部的171级盘旋式阶梯登上顶部的冠冕处。阶梯非常的窄,一个人通过没什么问题,如何2个人想措个身就有点费劲了。为了方便游人,每隔三节旋梯就设置一些休息座,供不能一口气登顶的游客小憩(其实根本不可能一口气登顶,因为每个人都要在顶部稍微停留一会儿看看下面,所以登楼梯的速度非常慢)。冠冕处大概可同时容纳3、40人一起观览,四周开有25个小铁窗,每个窗口大约1米高。通过窗口向外远眺,东边可见有“钢铁巴比伦”之称的曼哈顿岛上高楼大厦林立;南边的纽约湾一望无际,波光船影相映;北边的哈得逊河逶迤伸向远方。细心的读者可能问,往西望是什么呢?卖个关子,留作家庭作业吧。 下面这段是纯查来的资料了啊。 从冠冕处向右还可登上铜像右臂高处的火炬底部,这里可容纳12人凭窗远望,因顾及安全因素,此处已不再对外开放了。塑像的基座是一个大厅,1972年美国联邦政府将其辟为移民博物馆。馆内设有电影院,为游客放映美国早期移民生活的影片。 创作自由女神这一艺术杰作的是19世纪后期一位才华横溢的雕塑家,他的名字叫弗雷德里克?奥古斯特?巴托尔迪。1834年巴托尔迪出生在法国的一个意大利人家庭。他从青年时代起就酷爱雕塑艺术,自由女神的形象很早就存在于他的心目中了。1851年路易-拿破仑-波拿巴发动政变推翻第二共和国后的一天,一群坚定的共和党人在街头筑起防御工事,暮色苍茫时,一个年轻姑娘手持熊熊燃烧的火炬,跃过障碍物,高呼“前进”的口号向敌人冲去,波拿巴分子的枪声响了,姑娘倒在血泊中。巴托尔迪亲自目睹这一事实,心情久久不能平静。从此这位高攀火炬的勇敢姑娘就成为他心中自由的象征。 1865年,巴托尔迪在别人的提议下,决定塑造一座象征自由的塑像,由法国人民捐款,作为法国政府送给美国政府庆祝美国独立100周年的礼物。有趣的是:没过多久,巴托尔迪在一次婚礼上同一位名叫让娜的姑娘邂逅,让娜长得美丽端庄,仪态万方。巴托尔迪认为让她来为“照亮全球的”自由神像做模特是十分相称的,让娜欣然文诺这一要求。在雕塑过程中,他们之间产生了纯洁的爱情,终于结为夫妻。 1869年自由神像的草图设计完成,巴托尔迪便开始全心全意地投入雕塑工作。他曾去过美国旅行,争取美国人对塑像计划的支持,但美国人迟迟没有意识到这一礼品的珍贵。直到1876年巴托尔迪参加在费城举行的庆祝独立100周年博览会时,为了引起公众的注意,便把自由女神执火炬的手在博览会上展出,才引起一场轰动。摆在人们面前的这只手仅食指就长达2.44米,直径1米多,指甲厚25厘米,火炬的边沿上可以站12个人。于是这件几天前还鲜为人知的雕塑品顿时身价百倍,成为美国人人渴望欣赏的艺术珍品。不久,美国国会便通过决议,正式批准总统提出接受女神像的请求,同时确定贝德罗岛为建立女神像的地点。 1884年7月6日,自由像正式赠送给美国。同年8月5日,自由神像底座奠基工程动工。1886年初,75名工人爬上高高的脚手架,用30万只铆钉把自由神像约100块零件钉到它的骨架上。10月中旬,自由神像的建立终于全部完工。10月28日,美国总统亲自参加自由神像揭幕典礼并发表了讲话。无数群众簇拥在神像周围,怀着激动的心情企首仰望着自由女神像第一次露出她庄严的面容。 |
求教,近日湖北十堰市至竹山县的路况如何?有无因暴雨引发的断路和泥石流? 谢谢帮助。 |
?????????????????????????????????????? |
作者:wed8456 回复日期:2010-07-19 14:04:10 I am Young from Singapore and will move to New York next month. I want to buy a second-hand Sedan. Could you give me some adivces. My email address is yanglijm@126.com and QQ: 409505948 ================================================= Mine is 1403696787 |
随着我们在美国服务队伍的扩大,我们可在美国的17个机场进行接机服务. 点击查看机场名单. http://www.perspectiveedu.com/cases-1-detail/11 |
巴托尔迪由于他的卓越功绩而当选为纽约市荣誉市民和法国荣誉勋团指挥级团员。他于1904年10月5日在巴黎逝世,但他所塑造的自由神像永远表达着人民对自由的热爱和向往 由于要在一天中游览众多景点,所以距离自由女神仅仅几百米之遥的埃利斯岛(Ellis Island)就只能隔水相望一眼,然后匆匆坐船往岸上返。 埃利斯岛其实是参馆自由女神的一部分,既然提到了,就补充一点点关于背景知识啊,以便让读者知晓当初我确实不应错过这个地方。埃利斯岛位于纽约市曼哈顿炮台西南部,距离曼哈顿只有15公里,离“自由女神像”仅300米远。从1892年到1924年,这是美国的主要移民检查站。 1954年以前,这里曾是外侨和被逐人员拘留地。今天,这块带有传奇色彩的纪念地已成为了一个祭祀博物馆,因为全国一半以上居民的前辈就是从埃利斯岛登上美洲大陆的。祭祀博物馆经过8年的修建,耗资1•56亿美元,终于在1990年6月正式对公众开放。它的有声资料中心汇集了埃利斯岛移民未亡人中珍贵的资料。白发苍苍的爷爷奶奶用他们那苍老的声音叙述了不堪回首的如烟往事,一个充满戏剧性和魔法的时代仿佛又重新展出了出来。博物馆的墙上密密麻麻地挂着本世纪从这里入境者的照片,他们个个显得疲惫不堪,神色惊慌,永远保持着漂泊流浪者的孤独神情。我常常想,如果我早生个几十年,是不是也会留影在那面墙上,用双眼审视着无数的后来者,告诉他们这个把掌大的岛上发生的所有悲欢离合? 从自由女神回来,距离最近的景点就是世贸大楼。初生的阳光已经照到大楼的上半部分,金灿灿的对世人显示着纽约的繁荣。观光的游客有专门的电梯直达顶层。顶层是一个全方向的观光平台,从这里可以俯瞰整个曼哈顿。在如此的高度上,只有帝国大厦可以平视,其它几十层的高楼都在远远的脚下,显得毫不起眼。往西边看,自由女神像宛如一个玩具,静立在波光嶙峋的纽约湾中。只有在这样的高度,才第一次感觉逃出了纽约的车水马龙,能够凌驾于纽约之上。 世贸中心里面有着很多大大小小的公司,当时我就有了一个梦想,梦想在毕业以后能够在这些公司里找到一个职位如果有人问我在哪里上班,我只需要身手向天际一指,就在那朵彩云的旁边,那该有多神气啊。当然,也幸好毕业后没在纽约找工作,否则,极有可能也成为拉登同志的战果之一。 从世贸中心下来,本来可以乘地铁直奔曼哈顿的中城,到时代广场附近下车。但为了让老哥多领略一下曼哈顿的街景,我们特意步行了一段,经过华尔街和唐人街,又走了几条街道,一直走到我过去经常骑车经过的路段(那一段我已经实在没什么兴趣再步行一遍了),才钻进Subway。 午饭是在时代广场附近吃的。曼哈顿是一个很有情趣的地方,如果仔细体会的话,每一个角落,每一条小巷都有其独特的魅力,都能发现出乎意料的东西。但只有一个缺点,就是什么都贵的要命。首先是停车,停车难不说(路边的停车位就基本不用考虑了),好不容易找到个停车场,一个小时要七八个美金,所以后来买了车了,哪里都去,唯独不去曼哈顿,除非万不得已。再一个就是吃饭贵,街头一个普普通通的热狗,比皇后区要贵一倍;一罐普通的可乐也敢卖到一块多,普通的超市里可才几毛钱呀。只有像肯德基和麦当劳这种非常垃圾的快餐价格涨的不多。 一日游的最后一站是大都会博物馆。博物馆位于曼哈顿的中间部分,在中央公园的边上。博物馆的常规门票有两种,一种是普通游人的,一种是学生的半价票。这次就体现出随身携带学生证的好处了,一次就省几个美金。回国后,我也总把那时的学生证放在钱包里,有一次去泰山,记得门票接近一百,但售票亭写着凭学生证减半,我就又把学生证拽出来了。人家翻来覆去看了半天,说你这不是中国的学生证。我说你牌子上也没写必须是中国的呀,外国的学生证也是学生证吗,您看看这个照片,不就是本人的吗,多帅呀。就这么着,又省了一次。当然,这是后话。 要想详细的把大都会博物馆转一遍,估计没有几天是办不到的。就是快步的走一遍也要多半天。受时间限制,只能捡最主要的看(中国部分就先忽略不计了)。 在我当时那幼小的心灵中,一直以为博物馆就是把各种展品摆在光天化日下,前面立个大解说牌子就得了(看看我们的国家博物馆、航空博物馆、坦克博物馆,哪一个不是这个奶奶样?)。进入大都会博物馆,才发现博物馆不单应该让参观者看到展品,更重要的是要让游人有一种身临其境的感觉,能够领略到展品所处的环境和文化,大都会博物馆在这方面应该说是做到了登峰造极。在西方兵器馆,四周不但有陈列古代西方兵器的展柜,墙上还绘制了著名战争的场景,然后在中间摆上一队盔明甲亮的中世纪骑马武士,马和武士都披挂着全套的金属铠甲,栩栩如生,使人宛若回到了骑士纵横的年代。一走进埃及馆陈列木乃伊的部分,一种神秘和恐怖油然而生。这个部分的灯光比较昏暗,屋子中间放木乃伊的棺材是平放的,但墙边的展柜里竖放着大大小小的埃及棺材,灯光的强弱刚好使人能看清介绍以及隐约看见棺材里面的木乃伊。墙上绘满了古埃及的象形文字以及那种狗不狗、狼不狼、袋鼠不袋鼠的东西(就是电影“木乃伊归来”里面那种玩意儿)。我们去的时候馆里游人比较少,这部分就更显得阴森恐怖,总觉得一不小心某个法老就会醒来,披着一身的纱布抬腿跨出棺材外。我过去看过一本关于埃及的考古书,里面说发现埃及图坦卡蒙长老的墓时,墓的大门上赫然写着:任何打扰法老宁静的人都将得到法老的诅咒,好像后来参与挖掘那个墓的人里面还真不明不白的死了不少。一想到这个,我就更不敢弄出动静了,饱含着一颗敬畏之心蹑手蹑脚的穿行于法老们之中。 在埃及馆部分,还有一个很大的展厅,里面阳光明媚、池水茵茵、石雕拱立,甬道的尽头是一座埃及的古庙。看过介绍才知道,埃及人要修一个什么工程,必须拆掉一座古庙。让美国的考古学家和其它一大堆什么家知道后不干了,说这个东西太宝贵了,你们不能拆。可埃及人不答应,估计是急着搞政绩工程或者就是人家那里这玩意儿太多了,不当回事儿了,说必须拆。美国人也急了,说老子不差钱,我给买下来总行吧。人家埃及人回答买下来可以,但您的东西不能放在这里碍事儿。要说这帮老美也都是汉子,一点没含糊,把整个庙拆开运回美国,然后在大都会博物馆里面重新按原样给装上了。 一日游结束的时候,大家都筋疲力尽了,但我还有一个任务,要打工。打工之前说好了,老哥两口回去休息,也不用做饭了,等我搞几个菜回去大家喝酒聊天。那天送外卖完全是在一种半睡半醒之间完成的,也忘了挣了多少小费。离下班还有一个小时,二老板亲自进来送了个单子,上面有几个不错的菜,但没有地址。做好了我提出去问送到哪里,二老板说你今天提前下班,这个菜你拿回去,招待你老哥的。原来是我打工的时候老哥来店里转了转,点了几个菜;老板一听是咱老哥,当时就惊为天人了,先安排在酒吧里坐下,拿瓶啤酒喝着,然后拿出当年拍“北京人在纽约”时候的剧照给老哥欣赏(那个剧就是在这里拍的),介绍哪场戏是在店里哪个位置拍的,阿春和王启明怎么和他合的影。末了老哥点菜的时候又给打了个对折。有时候总感慨,要说中国人讲人情味儿应该比美国人强,可是怎么国内公司从来就没见过老板这么会笼络人呢?别看国外当老板的骂起人来把你祖宗八代都带上,什么刺激骂什么,可人家疼起人来也真有一套,能让你里子面子都有,感觉心口窝一暖、嗓子眼一哽、眼眶热辣辣的。我X他的,这个分寸还真难拿。 回到家,老哥和窦大哥已经把东西都摆好,就差我拿回的硬货了。不但有老哥点的,还有Wu大哥送的几个菜,满满的一大桌子。斟上酒,老哥先感谢窦大哥这么长时间对我的细心照顾和关怀;窦大哥也是当仁不让,说我很懂事儿,也帮了他很多忙,并且很羡慕我老哥有这么一个吃苦耐劳、勤劳勇敢、文武双全,集中华民族所有传统美德于一身的好弟弟(怎么以前就没人发现呢?)。我乐得在一边喝酒吃菜,浑身骨头都酥了,一半是累的,一半是美的。反正他们净找我爱听的说了,还从来没有被人这么深刻的夸过呢。 老哥第二天的飞机非常早,为了不麻烦别人,我们叫了一辆电招车。上床的时候我计划的好好的,明天一早起来帮他们准备个早点,然后哥俩来个那种煽情的、催人泪下的、依依不舍的告别。等第二天一早就醒不过来了,他们起来都准备好了,临出门老哥到我床边打个招呼,说你好好睡别起来了,我们回去了。想起来可怎么挣扎也睁不开眼。老哥,对不起,实在太累了就不远送了。祝你们一路顺风,到了芝加哥来个电话。 我的博客:http://toughguydh.blog.sohu.com/ |
首页 上一页[4] 本页[5] 下一页[6] 尾页[7]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
小说文学 最新文章 |
长篇小说《程咬金日记》寻出版、网剧、动漫 |
亲身经历我在泰国卖佛牌的那几年(转载) |
噩梦到天堂——离婚四年成长史 |
午夜咖啡馆 |
原创长篇小说:城外城 |
长篇小说《苍天无声》打工漂泊望乡路底层小 |
郭沫若用四字骂鲁迅,鲁迅加一字回骂,世人 |
原创先秦历史小说,古色古香《玉之觞》 |
北京黑镜头(纪实文学) |
长篇连载原创《黑潭》 |
上一篇文章 查看所有文章 |
|
古典名著
名著精选
外国名著
儿童童话
武侠小说
名人传记
学习励志
诗词散文
经典故事
其它杂谈
小说文学 恐怖推理 感情生活 瓶邪 原创小说 小说 故事 鬼故事 微小说 文学 耽美 师生 内向 成功 潇湘溪苑 旧巷笙歌 花千骨 剑来 万相之王 深空彼岸 浅浅寂寞 yy小说吧 穿越小说 校园小说 武侠小说 言情小说 玄幻小说 经典语录 三国演义 西游记 红楼梦 水浒传 古诗 易经 后宫 鼠猫 美文 坏蛋 对联 读后感 文字吧 武动乾坤 遮天 凡人修仙传 吞噬星空 盗墓笔记 斗破苍穹 绝世唐门 龙王传说 诛仙 庶女有毒 哈利波特 雪中悍刀行 知否知否应是绿肥红瘦 极品家丁 龙族 玄界之门 莽荒纪 全职高手 心理罪 校花的贴身高手 美人为馅 三体 我欲封天 少年王 旧巷笙歌 花千骨 剑来 万相之王 深空彼岸 天阿降临 重生唐三 最强狂兵 邻家天使大人把我变成废人这事 顶级弃少 大奉打更人 剑道第一仙 一剑独尊 剑仙在此 渡劫之王 第九特区 不败战神 星门 圣墟 |
网站联系: qq:121756557 email:121756557@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