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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潇湘溪苑]【原创】江湖之远(古耽,师兄弟、兄弟)[第3页] |
作者:疏雨天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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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楼赫然发现这文满一个月了耶!!! 有没有人来评论评论这篇文章呢?诸如情节设计、用词遣字、人物塑造之类的,好让楼楼知道还可以怎麼改进。 长评不敢奢望,短评可以有,潜水的也冒泡一下嘛。 千万别没人理我...楼楼会哭断肠的!伪更完潜逃出门,掰掰! |
第十六章(下) 童梁镇内,凉茶小店旁,一缕红裳明艳似火,青丝简单斜簪一把金红步摇,流苏垂至香肩,纤纤细指握著一柄长剑,肤如白瓷,面若桃李,眉眼流转间不失英气,嗓音明亮悦耳,「钱伯,嫂子近日可好?」 「哎。」钱伯应了一声,拿过一条乾净的毛巾,仔仔细细拭净桌椅,「托小姐鸿福,内子的病已然大好,小姐、程公子快请坐,钱伯这就去给几位添茶。」 钱伯发自肺腑的欢喜,他的发妻半年前卧病在床,他拿不出银两治病,昙空派郑大小姐见他面带愁容,多问了几句,得知他的窘境后,二话不说便借了他好些银两,还言明就当是先行垫付了未来一年的茶钱,只是钱伯明白,郑小姐一年里也饮不了几回,如此是为顾全他的颜面,也让他有一笔医药费支应。 钱伯自认是个粗人,却对巫咸郡有个名副其实、热心善良的女侠感到骄傲,郑小姐不仅姿容无双,据说功夫亦是不俗,几年中闯下了个「十里留红」的名号,更被冠以武林四大明姝的美誉,郑小姐的恩惠他无以为报,但若让他知晓有人要对郑小姐不利,他粉身碎骨在所不惜。 「师妹,喝完凉茶我们在这住一晚吧?天色暗了,不好赶路,明日再回昙空派如何?」程轲语气温文,长相也温文,一身低调的藏青衣袍,若非手中也是长剑在握,恐怕会被认作文人雅客。 郑韶曼抬头正要回答,忽然愣了一瞬,双眸闪过愕然、惊喜、失落、庆幸种种情绪,程轲心中彷佛预知了什麼,顺著郑韶曼的目光探去,果然见到了那个师妹内心隐隐住著的男人,诸葛清霄。 诸葛清霄一行七人,进入了童梁镇,诸葛清霄神色温柔,正低头喊叫怀里拥著的人,乍看之下,确实会将那人误会成女子,只是当他下马时,就会发觉,他不过是个容貌清丽脱俗,年约十八、九岁的少年,他和师妹曾在名剑山庄的招亲大会上远远瞧见一眼,他是诸葛清霄的弟弟,唐知谣。 没人知道唐知谣为何与诸葛清霄不同姓,他的身份来历比诸葛清霄还神秘,上一任楼主未婚有子,后来更是杳无音信,只留了个孩子给诸葛清霄,而这对异性兄弟,非但没为楼主之位心生嫌隙,感情还出奇的好。 「不知诸葛楼主是否还记得小女子?小女子郑韶曼。」丹唇微启,玉面飞红,郑韶曼朝诸葛清霄欠了欠身,热情,却又不显轻浮。 诸葛清霄刚刚把韁绳交到属下手里,闻言转身,一阵脂粉香扑鼻而来,照面便认出了女子身份,微微顿了顿道,「『十里留红』郑姑娘,自然无人不晓,姑娘可是有事相邀?」 郑韶曼没想到诸葛清霄说话如此直接,勉强笑了笑,「无事,只是难得巧遇诸葛楼主,小女子家乡就在这巫咸郡,若诸葛楼主不弃,小女子愿作东道主,好生招待一番。」 诸葛清霄摇头,「不敢劳烦姑娘,若无事,姑娘请自便。」 语罢,诸葛清霄揽著唐知谣就要走,却被郑韶曼拦住,「等等,好,我有事,我…我…」 郑韶曼轻咬贝齿,有点不敢相信自己的冲动,又不愿就此放弃,双颊羞红,眼波潋滟,娇俏的模样足以激起大多数男人的怜惜。 诸葛清霄勾唇一笑,显然不包含在大多数男人之内,「既然姑娘有事,我与舍弟会在巫咸郡逗留五日,这段时间,就有劳姑娘费心了,如此,敝楼与昙空派的承诺便只余一件。」 郑韶曼目光闪了闪,狠狠心,左右还有最后一个承诺,这第二个…就让她任性一次吧,「好。」 凉茶铺旁的程轲暗自苦笑,他并未上前,但正常交谈的音量还是让他听全了,师妹一向聪慧冷静,甚少失态至此,想必是真的喜欢极了那个诸葛清霄吧,自古美人配英雄,师妹的决定似乎也没什麼错,只是自己的心,为何还是那麼痛。 一同用过食不知味的一顿晚膳,程轲站在郑韶曼客房门外,「用一个承诺换五日相处,师妹,值得吗?」 郑韶曼转开了眼,似乎无法直视程轲,「我只是想要一个机会。」 郑韶曼想起十一年前初见诸葛清霄,银质面具,黑衣染血,命悬一线,他爹揭了当时才十四岁的诸葛清霄的面具,发现不过是个少年,即便知道少年的身份是杀手,他爹还是不忍心,将少年救了起来,为了不节外生枝,便由她亲手照顾。 仅仅一夜的时间,少年就醒转过来,那双寒意慑人的眸子就这样直直撞进心底,养了一日后,少年功夫开始恢复,在阳光下挥舞著狭刀的凛凛身姿,逐渐加深了留在心中的印子,只是当时的她,还不清楚那是什麼样的情感。 再一日少年便无声无息的走了,一载之后,才再次有他的消息,原来,少年名叫诸葛清霄,原来,少年已然登上高位,也是在那个时候,少年以楼主的名义承诺昙空派三件事,作为救命之恩的报答。 —————————— 「砰!」唐知谣当著诸葛清霄的面用力甩上房门,将自己摔进床铺里,心中满满的不高兴。 其实,他早就有所察觉,他和他哥之间若有似无的暧昧,哪个弟弟会完全不想见到哥哥身边有爱人?哪个哥哥会对弟弟又抱又亲?亲额头,亲眼角,还让弟弟和哥哥住一园子,他是十九岁,不是九岁!刚到断天崖那会他都是自己住在秋石园的,哪有人愈活愈回去! 「谣谣,开门。」诸葛清霄模糊的声音传来。 「不要!」唐知谣槌了一把枕头,愤愤的大喊,先前一个杜雪,现在一个郑韶曼,他哥真是好艳福! 诸葛清霄头疼,好歹听他解释啊,从袖袍里取出一根软针,捣鼓几下,房门应声而开,诸葛清霄将小孩从棉被堆里刨出来,将事情从头到尾解释一遍,「五天而已,今日也算在内,我们还要往西,穿越巫咸郡至少要三天的时间,这样就只剩一天了,路上哥都抱著你,我们共乘一骑,不要生气了,嗯?」 唐知谣觉得心情好了点,他知道他哥不喜欢欠人情,更不喜欢被人握著虚处,昙空派承诺一捏就是十一年,就算是救命之恩,估计他哥心里也不舒服,别扭许久才不甘不愿的道,「好吧。」 诸葛清霄笑了笑,低头吻吻唐知谣的发顶,他的谣谣真懂事。 *六万字了啊,真是可喜可贺,楼楼从来没写过这麼多字的文 |
为了让各个事件的时间点清楚些,我做了张小小的对照表 |
*关於耽美的部分,我还是不想改掉,哥哥和谣谣一对,师兄和昭儿一对,不会改变的。 至於为什麼这麼写,对我来说,写一个人物不是片断,一写就是一个人生啊,如果哥哥或者谣谣有了喜欢的人,甚至成亲了,感觉就不同了,他们该为各自的伴侣负责,会把大量的时间分给另一半,他们的人生不再只有彼此。 人的一生,大抵是分成两段的,前段和父母亲人生活,后段和爱人重新组成一个家庭,爱情吧,我个人有身体和精神上的洁癖,崇尚绝对的一对一,就算是兄弟,既然都已经嫁娶了,过去相处的模式便该改一改了,其实,自然而然也是会改变的。 再来从人物的性格颇析一下,应该能感觉得出谣谣对哥哥非常依赖吧?也看得出哥哥非常在意谣谣的感觉吧?谣谣小时后就不喜欢哥哥身边有其他人存在,长大后依然,我实在无法说服自己,在这样的情形下,谣谣会轻易的被人拐走或喜欢上个姑娘,那哥哥呢?难道哥哥就此孤单一生,那要不要还乾脆禁欲一生算了? 我很萌哥哥和弟弟之间只在乎彼此的那种感觉,我不知道这算不算纯兄弟?如果是,那麼问题就绕回来了,这两只难道就不结婚生子了?也许你们会觉得,是啊,兄弟相伴一生完全木有问题,但是我很有问题啊,原因已如上述。 好了,拉拉杂杂那麼多,我就想表达,哥哥和谣谣之间,就算耽美了,他们相处的方式除了会吃吃醋,其他也不会有太多不同,嗯。 最后,能接受的人就继续留下来看文吧,还是不能的话…很抱歉,我会想念你们的 〒_〒 |
第十七章(上) 唐知谣并未如先前所说那样全程赖在他哥怀里,双腿的红肿上药休息后已经退去大半,自己骑马不构成问题,且他一心赶路,除非郑韶曼安排了游赏之地,才会下马停留一阵。 巫咸郡作物一年三熟,道路两旁皆是田地,再远一些可以看见依山而上的梯田,龙骨水车将丰沛的埤塘水源输送至山间,稳稳灌溉这一片肥美土地,成就一乡富饶泽国。 跑过垒垒农田,郑韶曼带著众人来到姻缘山前,姻缘山上姻缘石,三世缘牵三世情,巫咸郡姻缘石名闻遐迩,最是怀春少女、文人墨客履足之处,即便是江湖豪侠,亦不例外。 「姻缘石的传说,想必你们也是听过的,当年穷才子被逼死姻缘山,富家女一头撞了姻缘石追随而去,富家女精魄不散,一年等过一年,直到百载后,终於盼来一名年轻道士,道士分明是昔时情郎模样,却一纸符籙散了富家女的三魂七魄,道士终生未娶,死后站在三生石畔,忆起过去种种,心痛难当,当下便祭了自己,欲唤回爱人魂魄,天道有情,道士和富家女再次轮回,一生相守,老死姻缘山上,从此神魂长寄姻缘石,合人姻缘,促成眷属。」 郑韶曼美目奕奕,双唇不点而朱,「许多人来此求姻缘,我本是不信的,幸福握在自己手中,应由自己去追寻,只是我现在才明白,求一求也是好的。」 走在栈道上,唐知谣趁著郑韶曼没注意,偷偷踹了诸葛清霄一脚,成功在他哥的衣服边角留下一个泥印子。 诸葛清霄脸一黑,忍住想把人抓过来拍一顿的冲动,对郑韶曼的话中有话更没心思理会,只是瞪了唐知谣一眼,警告小孩安分点。 郑韶曼见诸葛清霄没有任何回应,心中闪过一丝失望,已经三天了,她究竟还要如何做,才能打动这个男人的心? 围绕著姻缘石起了一座庙宇,红柱绿瓦,古朴无华,走过一段草木苍翠的阶道,踏进高高的门槛,寺庙内青烟弥漫,香客熙攘,青年男女一个个神情虔诚,在姻缘石前祝求一生姻缘。 唐知谣没有拈香,只是双手合拾拜了一拜,并非他不信神佛,郑韶曼醉翁之意不在酒,她来姻缘石,明著求神灵,实际是盼他哥给她幸福呢,如果他也求了,姻缘石打算把他哥配给谁? 程轲站在一旁,只觉心如刀绞,师妹举香跪求的样子,刺疼了他的眼,这三天,他几次想藉事离开,却迟迟下不了决定,再痛,他想他还是更愿意陪著师妹,看她得偿所望,或者,在她伤心难过时,有他陪伴在侧。 郑韶曼添了香油钱,拿到一截红绳,微微浅笑,姻缘线,牵两头,经过求取人之手,赠与心上人,晚上找一个香包,装了送给诸葛楼主吧。 离开姻缘山后,众人纵马奔至下一个城镇,寻了间客栈过夜。 唐知谣皱著眉贴在门边窃听外面的动静,孤男寡女的,郑韶曼夜里没事找他哥做什麼? 「诸葛楼主,这个香包是我以前织的,从未用过,针黹粗糙,还望楼主不要嫌弃。」 安静了一会儿,唐知谣才听见他哥的声音响起,「多谢郑姑娘美意,郑姑娘留给自己使用便可。」 唐知谣忍不住腹诽,中间停顿那麼久,难道他哥真在研究郑韶曼女红好不好?就算做工细致那也必须拒绝啊!犹豫什麼! 郑韶曼垂下手,握紧放著姻缘线的香包,既然诸葛清霄油盐不进,不如乾脆就…直言了吧,「诸葛楼主,我、我…我喜…」 唐知谣见势头不好,郑韶曼这是表白的节奏啊,想也不想,唐知谣一边推开门,一边大喊,「哥你什麼时候才要回来?」 「啊…郑姑娘也在?」唐知谣无辜的瞧著郑韶曼,「不好意思,我找我哥有事。」 郑韶曼喜字刚刚出口,就被唐知谣打断了,看著掩上的房门,不禁感到失落,同时也有些迷惑,她总觉得唐知谣对她隐含敌意,为什麼? 房门内,诸葛清霄捏了捏唐知谣软软的脸颊,「做得好!」 |
第十七章(下) 翌日,又是一阵奔波,巫贤郡偏西的盘镇相对封闭,远离世俗政权纷扰,久而久之,形成了盘族的独特文化,盘族人多穿对襟无领上衣,女子下著罗织绣花纹的长筒裙,色彩鲜艳明丽,男子则结髻缠头,偶尔能见纹身。 自盘族进入前朝的统治版图,与外界交流以来,盘族多有汉人踪迹,相濡渐深,除去传统服饰、食物和固有习俗外,已与大珩朝风气相去不远。 盘镇是唐知谣指名要来的,拓展见识是一个原因,最主要的还是他想尝尝当地盛名的百虫宴! 百虫宴并非真有百虫,而是指盘族山青水秀,溪沟、田间的昆虫、幼虫种类繁多,按节令上菜,一年四季过去,便可吃遍近百种虫儿。 待诸葛清霄一行人进入盘镇,已接近申时,午膳随意在路上啃了饼解决,虽然不饿,唐知谣却觉得亏待了自己的胃,这几日都是如此,为了赶路,没少胡乱吃了打发。 郑韶曼领著众人逛荡盘族下午的集市,集市里汉人、盘族人各半,车马粼粼,人流如织。 唐知谣感兴趣的看了看盘族的乐器,边摊上陈放著一排排葫芦制成的器物,有葫芦笙和葫芦箫,旁边还有个穿戴族服装的男子正在演示一段山歌小调,乐曲流畅柔美,旋律出自葫芦箫主管,副管合音,给人朦胧、朴拙却不单调之感。 诸葛清霄见唐知谣一双桃花眼黏住乐器就不放了,好笑之余,出手自然阔绰,将小孩看上的葫芦笙、葫芦箫尽数买下,还有一些新奇的曲谱,边摊的主人接过护卫递来的一锭银子,笑得合不拢嘴,一时恨不得眼前的漂亮少年将摊子全包了。 远处一座高起的桥梁上,一名男人静静望著唐知谣,极缓的勾了下唇,狭长的眼眸闪过几丝意味不明的寒光,饶富兴致的低语,「一年不见,倒是更加好看了…」 「公子,莫再盯著了,那是君子楼楼主的弟弟,诸葛清霄也在一旁,虽然此处人多,但以诸葛清霄的敏锐,未必不能察觉。」男人身边看似谋士的人蹙眉提醒,神情显得有些焦急。 男人冷笑一声,「魏先生,这样吧,你替我将那少年擒来,我便算你通过考验,如何?」 魏先生身形一窒,颇有些不可思议的觑了男人一眼,「这…」 「魏先生若不愿…」男人商量般的语气一变,恍若冰渣子朝魏先生砸去,「好走不送。」 魏先生挣扎半晌,为了自己的身家性命,为了一个庇护之所,为了唾手可得的权位利禄…魏先生闭著眼,咬牙道,「请公子放心,魏某愿为公子分忧。」 —————————— 盘镇最出名的餐馆高朋满座,昙空派在巫咸郡威望素重,尽管郑韶曼从未吃过百虫宴,也顺利的订到一桌珍馐美馔。 珍馐美馔…吗?郑韶曼看著占了三分之二的各式时令虫儿,胃口倒尽,虽然还有三分之一是正常菜色,但她愣是没敢动筷。 郑韶曼并不想来这儿用餐,可诸葛楼主十分宠爱他那个弟弟,她也不好违逆,若能讨得唐知谣欢心,或许他还可以替她在诸葛楼主面前美言几句。 唐知谣可不知道郑韶曼在盘算什N,举箸按方才小二的介绍一道一道尝试过去。 锦带夜蛾的幼虫…嗯…以酒入味,爽口开胃,大红毛蝶的虫卵,咬起来弹性十足,软糯有汁;炸水蜈蚣,外皮焦脆,肉质嫩甜;雪井蛙,松软咸香…… 诸葛清霄淡定的吃著家常菜,对於自家弟弟为了美食什N都可以塞嘴里的举动习以为常,反正,人还活蹦乱跳著,没被毒死就随他高兴了。 每一道都吃过后,唐知谣狡黠的笑了笑,夹了一颗虫卵到他哥的碗里,「哥试试看?味道很好的。」 诸葛清霄无奈,明明知道他对奇葩的食物不感兴趣,但见小孩满眼恶作剧般的期待,诸葛清霄叹了一口气,正要动手,虫卵忽然被一双筷子夹走了。 「诸葛楼主怕是吃不惯的。」郑韶曼柔柔的声音响起,又替诸葛清霄换上一勺时蔬烩丸子,「不如我再点几样菜来吧?」 唐知谣脸上的笑容淡了,忽然觉得这「贤慧」的一幕有些碍眼,心中愈发堵得厉害,一抛筷子,唐知谣站了起来,「我吃饱了,出去走走,你们慢用。」 诸葛清霄皱了皱眉,抬眸扫向另一桌,立刻就有两名护卫追著唐知谣而去,放下碗筷,诸葛清霄取过手巾净了净手,「郑姑娘,除了舍弟,我不惯让人碰我的膳食。」 郑韶曼错愣许久,脸颊逐渐浮上火辣辣的尴尬,内心有一丝不堪滑过,她一届女子,纵然再主动,被人这样说,也是忍受不了的,见诸葛清霄要走,郑韶曼下意识的脱口而出,「你承诺过五日之内会陪伴我的!」 程轲将剑一横,站在雅间出口,意思不言自明,只要师妹不放话,他便会为师妹挡下诸葛清霄。 *完全不造为什N会写这N多,预计这章要拍的,看来要留下一章了 但今天应该来得及二更! |
第十八章(重修) 唐知谣满心不愉,又不能当场发作,他和他哥的窗户纸尚未捅破,郑韶曼和他哥之间还有一笔交易在,他眼不见为净,总行了吧! 盘镇是个热闹的地方,早晨有早市,下午有午市,晚间有晚市,走在街道上,唐知谣有些心不在焉,脑袋里纷杂一片,也不知道自己在思考些什麼,变故忽然就降临了。 「小心!」一道尖锐的吼叫带起一众行人惊呼,唐知谣回头,就见一匹快马奔驰而来,一名小童傻呼呼的站在路中央,眼看即将被撞上,对面的壮汉猛然扑向小童,挽救了小童性命。 只是,后面的发展却令唐知谣完全反应不过来。 快马倏地调转了方向,往唐知谣身后的一名护卫冲去,而那壮汉,将怀中的小童奋力一丢,竟是另一个护卫的位置所在,壮汉自己则朝唐知谣直闯过来,一把扣了唐知谣的命门,施展轻功,几个起落就消失在了夜色里。 失了先机的护卫面色难看,对视一眼后,躲过快马的护卫回去寻诸葛清霄,一向跟著唐知谣的十三将小童放下,往唐知谣被掳的方位细细探查过去。 唐知谣命门被捏住,浑身酸软无力,只能任由一个陌生人将自己扛在肩上,他是不是该庆幸郑韶曼扰了他的食欲,否则现在估计会吐出来… 昏昏沉沉间,唐知谣也不清楚他到了哪里,只隐约知悉时间过去不多,等缓过劲来,他发现自己身处一间简陋的卧室,真的特别简陋,除了他躺著的床和一扇窗之外,空无一物,摸摸袖袋,唐知谣不爽的撇嘴,他的弯刀也不见了。 「咿呀——」房门开了,男人拿著烛盏踏进来,「哦,小家伙,你醒了?」 唐知谣皱眉,烛火映照下,这个男人…长眼,高鼻,宽额头,厚唇,长相沉郁,他好像在哪儿见过? 「你…」唐知谣目光微闪,他想起来了,一年前,他随常钧到瑶台阁巡视,这个男人以为他是瑶台阁的小倌,曾经调戏过他。 「骈桢,我的名字。」男人将烛盏放到窗台上,踱步至床沿,低头俯视唐知谣,看了许久,彷佛透过眼前的容颜,又忆起初见时,桃树底下,红花飞扬,青丝白裳,那人浅浅的一笑回眸,不知留下多少惊鸿浮想,不由缓缓吟道,「有美一人兮,见之不忘,思之如狂…」 唐知谣垂下眼睫,将厌恶掩饰过去,男人心思不正,声音嘶哑粗嘎,生生将一段千古琴歌念得低俗不堪…「我要喝水。」。 骈桢舔了舔唇,双眸追逐著唐知谣纤细的颈项,扬声一喊,「来人…」 外头果然有人守著…唐知谣抬头,打断男人的吩咐,「我要你倒。」 骈桢一顿,眯眼审视了唐知谣一番,转身出门。 确定男人看不见了,唐知谣赶紧伸手取下发上的素簪,使用巧劲扭了扭,簪子顿时开了个细口,翻开床垫,将里头的粉末倒进去,右手持簪划破小臂,挤了几滴鲜血沾湿粉末,又利用床垫背面拭净素簪上的血,才重新插回头上,做完这一切,唐知谣轻呼一口气。 或许是藏身之地什麼都没有,骈桢离开了好一阵,才替他取了杯水回来。 「喝吧。」男人将杯子递给唐知谣。 唐知谣接在手里,左右看了看,忽然弯起双唇,「这水…肯定是加了料的?」 骈桢心神一荡,小家伙笑起来真是好看…嘴上却是否认道,「不,这就是杯清水。」 「是吗…」唐知谣语气听不出来信或不信,只是捧著杯子,再没有其他动作。 骈桢伸出手,想碰一碰唐知谣,却被唐知谣偏头躲开,微微捻了捻扑空的指头,几丝恼怒难以抑制的浮上心间,「诸葛清霄有什麼好?你跟著我,我同样能让你锦衣玉食。」 唐知谣忍住皱眉的念头,这人完全误解了他和他哥的关系,简直龌龊至极! 努力稳住自己的情绪,唐知谣深知处境的不利,他不能在这个时候反抗骈桢,他要做的应该是——假装依从和拖延时间,「想要我跟著你?可以,只要你能接受我的条件。」 「你说。」骈桢眼里闪过一丝轻蔑,果然人外皮再美,内里都是能用财物锦帛收买的,清高值得几文钱?傲骨可能掌权势?他定会让唐知谣心甘情愿跟了他。 「第一,我要的所有东西,你都必须满足我。」唐知谣慢条斯理的开口。 骈桢唇角微勾,没有犹豫的点头,「可以。」 「第二,你不能拘束我,我有基本的自由。」 闻言,骈桢浓眉微蹙,「你要去哪我不拦你,但我的人必须跟著。」 「行。」唐知谣没有过分要求,只是继续谈下一个条件,「第三,我若不想与你亲近,你不能强迫我。」 气氛沉凝半晌,骈桢冷下声音,「我答应你,不过这第一次…可没有你选择的余地。」 骈桢是个自负的人,他想得到唐知谣,所以唐知谣开的条件,他可以应允,却不代表唐知谣的挑衅,他能够容忍,等唐知谣成了他的人,他自有一万种方法迫使唐知谣与他亲近。 骈桢从怀里掏出一包药粉,有意折辱唐知谣似的命令,「去过瑶台阁,必定对春药不陌生?自己倒进水里,喝了它。」 唐知谣睫毛颤了颤,「我要沐浴,沐浴完我就喝。」 骈桢有些被唐知谣接二连三的刁难激怒,抬手要搧他一耳光,见他在烛光摇曳下,绝美的脸蛋,又放下了手,「你在诸葛清霄面前也如此放肆?」 唐知谣心底讽刺一笑,「你若对我比他好,我自然跟你走。」 骈桢咬牙,正要说话,外面忽然传来激烈的打斗声,唐知谣双眸一亮,知道这是救兵来了,他哥找到他了! 「碰!」大门被踹得摇摇欲坠,诸葛清霄提著玄铁狭刀,眉间蕴满狠戾,周身寒气深重,看见骈桢,二话不说就砍了过去,招招致命。 骈桢没想到诸葛清霄如此迅速就找到隐匿处,面对他凌厉的攻势,显得有些应付不暇,且他功夫本就不如诸葛清霄,只得趁隙拿话扰乱诸葛清霄,「他身中剧毒,你再不救他,一刻钟后他就得下地狱!」 诸葛清霄迟疑一瞬,骈桢见机脱逃,他也没追,转身便去寻唐知谣,却正好看见他家弟弟吞下一包不知道是什麼的药粉。 「你做什麼?」诸葛清霄一惊,攒住唐知谣的手腕,夺过药包,药包却已经空了。 唐知谣动了动手,顾不得疼,略略心虚的回应他哥的喝问,「只是春药而已,就是一般青楼常见的助兴药方。」 诸葛清霄逼迫自己冷静,按了按唐知谣的脉象,他虽然不是大夫,但楼里的训练,让他对毒脉掌握甚深,确定小孩没有中毒,只是有些血热妄行,便放下一半的心,沉声问道,「为何服春药?」 唐知谣垂下头,让他怎麼说?说他就是一时脑热,想揭开阻隔他和他哥的那层薄面纱?说他不喜欢看到郑韶曼虎视眈眈,而他只能作为一个「弟弟」?他始终不明白他哥为什麼迟迟不肯更进一步,不要告诉他从头到尾都是他会错了意,而这是一个机会,他想试试。 诸葛清霄深吸一口气,拿出顾子烨给他的清香露,「解药,吃了。」 唐知谣摇头,往后退了退,春药的药效开始发挥,他只觉得身上很热,热到连身下的棉被擦过,都能颤栗一片。 瞳色逐渐幽深,分不清是怒火还是怜惜,诸葛清霄抬起唐知谣的下巴,清丽的脸蛋布满红云,双眸迷离,眼眶却是红了一圈,心下不禁一痛,埋藏已久的话冲口而出,「谣谣,哥喜欢你,你不需要用这种方式验证,你听话,春药伤身,把解药吃了。」 唐知谣眨了眨眼,一滴清泪砸在诸葛清霄手上,他哥知道他这麼做的目的,他知道…这一次,唐知谣顺从的张嘴吞了清香露。 ——————————————— 回到客栈,唐知谣认命的跪在床榻上,春药已解,他却要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好吧,至少他赚到了他哥的亲口承认。 诸葛清霄抽出玄铁狭刀的刀鞘,轻轻拍了拍小孩的臀,「裤子。」 唐知谣咬了咬唇,伸手褪了裤子,将上衣撩好,端端正正的等待惩罚。 『啪!』一记重责落在身后,唐知谣闷哼一声,真疼… 『啪!啪!啪!啪!啪…』 刀鞘约有四指宽,三下打过,便已将唐知谣的臀肉覆盖一遍,重叠挨责的部分,疼得钻心蚀骨,紧紧捏著衣摆,唐知谣几乎坚持不住跪姿,浑身颤抖不止,可一下胜似一下的锐疼不间断的袭来,让他不禁深刻怀疑,火焚的痛大抵也就是如此吧? 『啪!』唐知谣终於忍受不住往前挪了挪,身子也有些斜倾。 诸葛清霄稍微停了停,「跪好。」 居然还要打…唐知谣张了张口,到底还是没求饶,刚刚重新跪正,屁股就迎来新一轮痛责,眼里疼出的泪花险险便要落下,他哥真狠… 『啪!啪!啪!啪!啪…』 诸葛清霄看著唐知谣白皙的臀逐渐深红肿胀,又慢慢转为青紫,接著染上一层血点,才停下施责的手,他可以不计较小孩的任性,却不能轻易原谅小孩伤害自己的举动。 意识到责打结束,唐知谣身子一软,跪坐下来,终於哽咽出声,疼…疼死了… 诸葛清霄小心的抱过小孩,替他揉揉滚烫的屁股,「谣谣,哥喜欢你。」 罚过了,诸葛清霄觉得有些事该向唐知谣解释清楚,「哥以前一直不确定,你对哥究竟只是依赖?还是真的喜欢?」 「不是依赖!」带著鼻音的声音闷闷传出,唐知谣有些急切的辩驳。 诸葛清霄勾唇,「嗯,不管是什麼都无所谓了,你已经没有反悔的机会。」 唐知谣躺靠在诸葛清霄怀里,内心涌起一阵雀跃,两只手环上他哥的腰,尽管身后仍然疼痛不已,他却在啜泣中笑了出来,「不反悔。」 *这应该不算伪更?说好的重修,楼楼自己比较满意这个版本,你们觉得呢?我是要两个都保留,还是删掉前一个?(不要告诉我你们喜欢第一个版本〒_〒) *继续打包去,好累,腰酸背痛,我老了(哭)。 |
第十九章 郑韶曼愣愣的坐在床边,回想著方才诸葛清霄决绝离去的背影,内心五味杂陈,一时既是酸苦失落,又是惊惶害怕,还有些道不明的疑惑。 『承诺?郑姑娘可要想清楚,一个死人是不需要承诺的。』 死人?是呢…他诸葛清霄确实有狂妄的资本,收割人命於他而言易如反掌,救命之恩一旦触及他的底线,就什麼也不是了。 他的底线…是唐知谣。 郑韶曼柳眉微颦,唐知谣对她莫名的敌视,诸葛清霄过分的在意,这两个人的关系,真的只是兄弟? 罢了…这一切已和她无关,多想无益,知道答案又能如何?拥有诸葛清霄这个男人的人,注定不是她。 生平第一次追求别人,就这麼以失败告终了啊…郑韶曼扬起一丝苦笑,艳丽的容颜显出几分脆弱。 捏了捏手中诚心求来的姻缘线,郑韶曼出神许久,才缓缓起身,将姻缘线放到烛火上,一点一点燃烧殆尽。 君既无意,妾亦休心。 收拾好心情,郑韶曼就想出去走走逛逛,甫拉开门扉,却差点撞上程轲,不由讶异,「师兄…?你怎麼在我门外?」 程轲也是一愣,馨香满怀,他下意识伸手要扶师妹,右手举在半空,距离郑韶曼只余咫尺的距离,却还是放了下来,「师妹,你…还好吗?」 郑韶曼听著程轲小心翼翼的关心,心底最后一缕伤怀蓦地就释然了,嫣然一笑道,「能有什麼事?此次…权当是圆了我的一番念想吧,我尽力了,强求不得的,便不是我的。」 ——————————————— 次日,原定要离开巫咸郡的计划发生改变,诸葛清霄决定多留一日,让唐知谣好好养伤,这次他罚得重,估计小孩还得休息一、两天。 郑韶曼知道后,未置一词,她并非死缠之人,因此和程轲先行辞别,五日已届,且她本该回昙空派的,亦不便再拖。 唐知谣数著时间,只觉过得异常缓慢,好不容易捱过早晨,下午就不知道做什麼了,偏偏他哥不许他趴著研究葫芦箫的曲谱,说太近了伤眼,他又疼得不想动弹,实在无聊,想来想去,只好折腾他哥了,谁让他把他打得下不了床。 於是,诸葛清霄头疼的看著密密麻麻的乐谱,箫谱的记法与琴谱不大相同,唯有解读起来一样痛苦,在自家弟弟的「教导」下,诸葛清霄依然认得零零落落,没办法,他一生都在和鲜血打交道,对这类雅好,他可以欣赏,却绝对不在行。 「哥,你好笨啊…」唐知谣口乾舌燥,怨念的盯著诸葛清霄,看个谱而已,怎麼就那麼艰难? 「……」诸葛清霄一把撂了曲谱,让他念谱真不是个好主意…替小孩倒了一杯水,喂到他唇边,「你换个要求如何?」 换个要求啊…喝完水,唐知谣想了想,还没想出来,倒先打了个哈欠。 「累了就午睡一下。」诸葛清霄捏捏唐知谣的鼻子,这下总算能消停些了吧? 唐知谣揉揉眼,昨日劳心又劳力,早上起得早,还真的想睡了…但他又不想这麼简单就放过他哥… 「那哥唱歌给我听吧?睡前曲!」唐知谣有些期待和不怀好意的道。 诸葛清霄给唐知谣的回应是屁股上不轻不重的一巴掌,「老实睡觉!」 伤上又挨揍,唐知谣顿时疼得一抖,不满的嘟囔,「自己让我换个要求,不愿意就打我!」 诸葛清霄无奈,「行了,闭眼。」 实在拿唐知谣没办法,诸葛清霄只好尽力回想,轻轻哼起小孩前些日子常弹的琴曲,也算是舒缓柔和的调子。 唐知谣乖乖阖上双眸,唇角弯了起来,他哥的声音低沉浑厚,给人安心的感觉,虽然一直在跑调,但是…嗯,比他弹的还好听… |
番外五(上) *先来插个小昭儿的番外 二月早春,寒风料峭,星光稀微,小俞昭穿著喜庆的红棉袄,抱著自己的小枕头,哒哒哒跑进师兄在沈璧潭的园子,一溜烟钻入留有师兄味道的被窝里,满意的蹭了蹭,才一股脑儿将自己扒得只剩寝衣,舒舒服服睡了过去。 他师兄自从十五岁,总有一半的时间花在游历江湖,一半的时间帮著打理青竹谷的事务,陪伴他的时间缩减不少,去年随著师伯、师父搬进沈璧潭后,更是只剩可怜的三分之一,师兄前些日子刚走,他就想念得紧了。 就算会被师父嘲笑是长不大的小奶娃儿,他也要来师兄的房间窝几晚。 翌日清晨,小俞昭直接就在他师兄的园子里练起了功夫,他师父戏称这是花拳绣腿,无论小俞昭再怎麼努力,他的拳脚始终显得不那麼协调,打了约一个时辰,小俞昭气喘吁吁的停了下来。 随便找了棵树坐著歇息,小俞昭擦擦细汗,眼角不经意间瞟到旁边树底下有一小片新翻的土,心里不禁涌起一丝疑问和好奇。 那是什麼?土拨鼠掀动的痕迹吗?还是什麼动物留下的秘径?春天是万物复苏的季节,它们也开始四处活动了吗? 距离平常上课还有近半个时辰,小俞昭想了想,也不畏肮脏,直接就上手挖了起来,反正,等等洗乾净就好啦,他师父不会发现的。 兴冲冲的挖啊挖,小俞昭愣愣的看著拨开的小洞,里面不是他想像的小动物,而是一只坛子。 这是…师兄藏的宝物?坛子里有什麼新奇的物什吗? 歪著头,小俞昭挣扎良久,偷偷瞧一眼应该不会怎麼样吧?再埋回去,还是原来的样子,大概…神不知鬼不觉? 小心的扫去坛子上的污泥,小俞昭将坛子取了出来,脚蹲酸了,就想站起身,结果一个不小心拌到衣摆,坛子脱手,砸在地上,发出『铿』的一声。 「啊…」小俞昭惊呼,庆幸的是他没摔倒,糟糕的是坛子摔裂了一角,里面的汁液留了满地。 小俞昭七手八脚的抱起坛子,挽救了二分之一的槴子花酿,他认出来了,这个气味是往年师伯、师叔和师兄喝著的自制酒酿,槴子花香浓郁,酒气清醇。 小俞昭有些不知所措,傻傻的倒扣著酒坛子,坛口封得十分紧密,不用担心槴子花酿倾洒出来,可是坛子下缘的小破口怎麼办呀?还有倒了一半的酒酿… 槴子花春末入夏才会开,还差一个多月,现在…小俞昭将视线定在右后方的槴子花田,一个个都是含苞待放的状态呢… …说不定也可以?花苞里也是花啊。 小俞昭硬著头皮跑到花田旁,摘下一堆花苞,一气儿从小破口塞进酒坛里,塞好了,又将茶壶里的清水倒入坛子,寻了一块方巾,将酒坛密密裹住,倒放著重新埋回树底下。 这样,几天后就会变成槴子花酿了吧? 小俞昭愁眉苦脸的祈求上苍,务必要化水为酒、点花成酿啊…! 接下来的两天,小俞昭特别乖觉,师父交代的作业提前完成,师父说的话一律捧为圣旨,抓尽一切机会奉承师父,该捏肩捏肩,该捶腿捶腿。 「俞小昭,你是不是闯祸了?怎麼那麼积极讨好师父?」梁舒臣斜著眼睛看小徒儿,小徒儿正给他添茶,以往怎麼不见他如此细心,每次都能在他准备倒水前先一步动作? 「没有啊~」小俞昭赶紧对他师父绽放出甜甜的笑容,掩饰自己的心虚,「以前是徒儿不懂事,不够孝顺师父,日后一定好好孝敬您。」 *楼楼最近比较忙,以后可能没办法跟以前一样更得那麼勤了 |
番外五(下) 乖巧了三天,小俞昭总算求得一个上街的机会,迎著师父「原来如此」的了然表情,不禁有些不好意思为自己辩解,虽然有一点目的,但他说要孝顺师父是真心的啊… 小俞昭的目标十分清楚,他要去酒肆买一坛槴子花酿,找味道最接近师兄做的,换了原来的破坛子,他想了好久,觉得这样才是最保险的补救法子,反正自己酿的口味每次略有不同应该可以解释得过去吧,还要再寻个一模一样的新酒坛装了…嗯,就这麼办。 前潭镇总共只有两间酒肆,一家在镇头,一家在镇尾,沈璧潭约莫在前潭镇中央的位置,小俞昭决定先去镇头那一间黄记酒铺,再去镇尾的如意酒家。 「小少爷…」护卫迟疑的拦了一下小俞昭,觉得小少爷才刚刚十三岁,似乎不该上酒肆来。 「没事,你别和师伯、师父说,他们就不会知道的。」小俞昭吐吐舌,侥幸的和护卫统一口径。 黄记酒铺不单单是称斤卖酒的地方而已,里面设有混座、雅座和雅间,并提供了下酒菜、书场及弈棋弹唱等等,以便客人留下品味,离开时还可打上几斤好酒。 店小二接待过形形色色的来客,看见小俞昭,愣都没愣,只管热情的招呼,「这位小公子需要什麼?小的立刻为您安排停当。」 小俞昭也不拖沓,心中记著师兄不喜欢酒肆这种场所,直奔主题道,「给我一个混座就可以了,这里每一种槴子花酿都帮我上一杯吧,我想试试味道。」 他没有那麼多零花钱,座位…就在一楼混座吧,反正他只是来买槴子花酿的,费不了多少时间。 「好勒,小公子这边坐。」店小二领著小俞昭到左边角落的位置后,就麻利的去准备槴子花酿,不一会儿,各种浓度的槴子花酿就被店小二一托盘呈给了小俞昭。 小俞昭盯著眼前十几个杯子,有些晕,他从来没饮过酒水,这次也只是想藉著闻闻气味,挑出最相近的一种,说到喝酒,他还没那个胆子尝试。 随意选了一杯,小俞昭举起右手,凑近鼻子,正准备嗅一嗅,忽然一道嗓音响起,吓得他差点摔了杯子。 「小少爷,大少爷请您出去。」东陵不知何时来道俞昭身边,有些口气不明的道。 小俞昭吃了一惊,「东陵你怎麼在这里,师兄…」 慌乱的起身,小俞昭不慎嗑到了桌沿,撞得不重,却让他心里更加失措,抬眸往外望去,果然看见他师兄长身而立,寒著脸候在大门口。 小俞昭抿了下唇,终究不敢造次,一步一挪的向外移动,刚刚接近店门,他师兄转身便走,小俞昭无法,只得跟了上去,没勇气靠近或落得太远,默默择了一个可以感受到师兄怒火,又相对安全的距离。 他师兄这一趟出门,不是要一个月吗,怎麼突然回来了…还这麼巧,待会儿要怎麼解释啊…呜呜,惨了… 回到沈璧潭,小俞昭忐忑不安的跪在书房里,已经过了一刻钟的时间,他师兄还是端著紫砂茶盏不说话,气氛沉闷窒人。 「师兄…」小俞昭惴惴的打破沉默,偷空觑了他师兄一眼,哇…怎麼脸还黑得和锅底一个颜色…谁说喝茶降火气的?骗人! 「喀!」顾子烨放下杯盏,既然小孩儿不想老实罚跪,那就用戒尺算算账吧。 「为何去酒肆?」顾子烨边问,边从抽屉里取出一块红木板子,先不论小孩儿的目的,酒肆龙蛇混杂,又岂是小孩儿去得的地方? 看见戒尺,小俞昭瑟缩了下,对於师兄的问题,更是下意识的闪躲,「我…我…」 小孩儿的反应看在顾子烨眼里,就是胆虚的表现,声音不禁蕴了一层恼怒,「喝酒?」 「不、不是,我没有…」小俞昭猛然抬起头,急急的解释,却忽然想起在黄记酒铺时,自己最后将酒杯凑近鼻子的动作,确实十分容易引人误会,顿时又泄了气般垂下头。 顾子烨剑眉微皱,低喝道,「不许撒谎!」 小俞昭身子一抖,有些无力的辩了一句,「昭儿没有…」 顾子烨微微压了压自己的脾气,「师兄再问你一遍,去酒肆做什麼?」 小俞昭双唇嗫嚅几下,到底什麼都没说,只是安静的跪著。 顾子烨拿起戒尺,护卫已经坦白了小孩儿与他的串供,如果小孩儿真没打算饮酒,何以如此闪烁其词,又何必试图隐匿行踪,小小年纪,又是偷喝酒,又是说谎,不好好教训怎麼行? 「去榻边趴好,裤子褪了。」顾子烨冷冷的吩咐。 小俞昭捏了捏衣摆,怯怯的喊了声师兄,见师兄一脸不为所动,只好忍著膝盖的酸疼,挪到卧榻旁,将裤子脱到膝弯,上身伏好,臀部翘起,脸蛋藏在手臂间,掩盖住还没挨打,就已经红了的眼眶。 师兄的误会让他无比难受,可是…他不敢说实话,进酒肆错了,他擅动师兄的东西更是错,他怕师兄知道了,还要加罚他… 『啪!』顾子烨一板子抽在小孩儿白皙浑圆的臀瓣上,戒尺离开,臀肉立刻就红了一道。 『啪!啪!啪!啪!啪…』 板子又硬又重,几下狠责让小俞昭拼命掉眼泪,咬紧了牙关忍疼,身后钝痛得厉害,师兄每一戒尺挥落,都是直直扎进肉里的火辣,比从前罚得疼多了。 不到十板,小孩儿不大的臀面已经起了薄肿,顾子烨看著深红的两片肉,扬手继续将戒尺砸下,打算给小孩儿一个深刻的惩罚。 『啪!啪!啪!啪!啪…』 受了伤的肌肤本就敏感,反覆的挨责让小俞昭逐渐承受不住,小幅度的扭了扭身子,只是无论他如何腾挪,戒尺都能准确无误的抽在臀上,完全避不开师兄带给他的板板疼痛。 顾子烨愈打愈觉得蹊跷,二十多下了,小孩儿的臀瓣遍布瘀伤,红肿不堪,若是平常,估计早已呼疼讨饶,但今天小孩儿只是低声啜泣,竟连一个字都没有。 小孩儿明显不对劲,顾子烨想了想,凤目轻眯,莫非另有隐情? 「昭儿…」停下责罚,顾子烨将戒尺放到一旁,微微倾身抚了抚浑身发颤的小孩儿,「告诉师兄,今天究竟怎麼回事?」 小俞昭两手紧紧攒著卧榻上的锦被,似乎才反应过来,虽然师兄没再责打了,身后却仍然肆虐著火烧火燎的滚烫。 摇了摇头,小俞昭抽抽鼻子,举袖胡乱抹去脸上的泪水,伏著的卧榻湿了一块,和他的心情一样,在下雨。 顾子烨有些心疼,将小俞昭抱到榻上趴好,小孩儿这模样果然有事瞒著他…就不知道是好事还是坏事了,大约是坏事,否则小孩儿捂那麼严实做什麼? 温厚的手掌贴上肿胀的臀,顾子烨替小孩儿揉了揉,「昭儿,师兄是不是打冤你了?」 小俞昭一愣,打冤倒是算不上,不管怎麼样,都是自己犯错在先,只是师兄以为他骗人,他是真觉得委屈了,「不是…可是,昭儿没有喝酒…」 顾子烨一顿,没有打冤,没有撒谎喝酒,那小孩儿挨这一场到底是为了什麼? 轻叹一口气,顾子烨试探著道,「昭儿可是瞒了师兄什麼事?师兄保证不生气,现在不说,日后再让师兄发现,这顿打就当你白挨了,必需重新罚过。」 小俞昭身子僵了僵,犹豫的拿湿漉漉的双眸看了师兄一眼,小小声的求证,「真的不生气?」 「不生气。」小孩儿可怜的小眼神让顾子烨心底一片柔软,再大的肝火也泄了一半。 撅了撅嘴,为了以后不再招来责罚,小俞昭倒糖豆般将自己如何摔破了师兄的槴子花酿,和后面一系列的补救方式全交代了一遍,然后闭著眼睛等待师兄的判决。 『啪!』顾子烨拍了手下伤痕累累的小屁股一巴掌,登时引来小孩儿一声痛呼。 「你就为了一坛槴子花酿跑进乱七八糟的酒肆?」顾子烨恨恨的骂了一句。 「…啊?」小俞昭傻呼呼的转头,师兄好像没有因为他擅动槴子花酿生气? 摸摸小俞昭的脑袋,顾子烨忽然正色,「师兄误会你撒谎,是师兄的错,师兄道歉,但是你犯了错却粉饰太平,毁了槴子花田又擅入酒肆,也该罚。」 「是,师兄。」小俞昭抿抿唇,心里有些打鼓,长长的睫毛搧了搧,忍不住哀哀切切的哼唧,「刚刚罚过了…」 见小孩儿一副受虐小童的模样,顾子烨不禁莞尔,「不会多罚你。」 取了药膏,顾子烨细细涂抹在小孩儿的臀瓣上,周围有些泛青,好在只打了二十多,不是特别严重。 「师兄怎麼突然回来了?」小俞昭觉得屁股有些疼,咧著嘴找话题。 「临时有事回来一趟。」顾子烨也没想到,一进前潭镇,就正巧看见自家小孩儿晃进黄记酒铺,还大摇大摆点了一桌酒。 「哦…」原来是自己倒楣,小俞昭瘪嘴。 身后一阵沁凉,小俞昭皱著的眉头舒展开来,「那…师兄什麼时候要再走?能不能…能不能多陪昭儿几日?」 顾子烨盘算了下,稍稍改动行程,应该可以多留出两日,「好。」 小俞昭顿时开心了,笑得眉眼弯弯,「师兄最好了!」 |
第二十章 大珩皇朝幅员辽阔,物产丰盈,东面临海,北接杌沭,西连什阗,南有宛迦,大珩与三边民族按各时情况在种种利益规则下通商互市,而如今贸易处於关闭状态者,仅有杌沭一族。 西境沿线山岳连绵,隔开大珩与什阗,形成一道天然的边防和疆界,唯一一条商路开在濩山及皋涂山之间,造就了茨尔城的小富庶。 皋涂山往南坐落著嵬山,和嵬山接壤的平湖小镇,是大珩朝最西边的土地,又偏僻又贫穷。 诸葛清霄一行人花了近一个月才抵达茨尔城,贯彻了一路玩到西的方针,自从兄弟两人相互坦白心迹后,相处起来多了几分情人间的亲昵,唐知谣忽然发现,心中若有情,看山山有情,看水水有情,连到这漫天黄沙的西疆,他都觉得风沙可爱,连身上穿著的灰褐色衣衫也不那麼碍眼了。 客栈里,唐知谣东拍拍、西拍拍,把头发、衣襟黏著的沙尘弄下来,他哥比他惨多了,因为他一看见天边卷来尘土,立即就弃了自己的马,爬到他哥身后避难去了,幸好秋季的风沙并不多,也不太大,否则真是活受罪了。 唐知谣并不喜欢灰色、褐色这一类脏脏的颜色,可茨尔城需要的正是和黄沙差不多的色彩,太白、太素的衣服不一会儿就会被迫染上一层灰黄,十分凄惨。 整理完自己,唐知谣特别有良心的拧了帕子,递给他哥,略微谄媚的笑笑,诸葛清霄白了小孩一眼,看在小孩还能记著自己的分上,就不计较他方才窃笑的举动了。 唐知谣赶紧扭头,唇角还是忍不住弯了弯,他哥平时总是一副丰神俊朗的模样,现下这个灰头土脸、四处沾沙的造型真是…真是… 唐知谣肩膀可疑的耸了几下,他其实想不到形容词来描述目前的心情,可他知道,他肯定会记住他哥此刻略狼狈的形象一辈子。 稍微将全身打理乾净了,诸葛清霄和唐知谣才进客房里,随意点了桌菜应付应付饥肠辘辘的肚子,便洗漱著睡下了。 「哥,晚安。」躺在诸葛清霄身边,唐知谣有些困倦的道。 诸葛清霄替小孩拉好被子,亲了亲他的额头,「晚安。」 ——————————————— 茨尔城的主食不仅是米面,还有胡饼,胡饼以面粉为原料,裹著芝麻、洋葱、鸡蛋、酥油、牛奶、糖、盐等等制作而成,风味独具。 唐知谣啃胡饼啃得正香,街道上忽然一片嘈杂,几声喝骂传来,接著是细细碎碎的呼告,呼告完又是喝骂,最后一阵怵人的啪啪声响起,伴随惨烈的哀号。 皱眉推开对向大街的窗,唐知谣望了出去,只见前方一顶软轿前,一名庄稼汉打扮的男子正被几个衙役压著打板子,板子又厚又重,落在身上发出闷闷的杖打声,男子痛得满脸扭曲,还坚持不懈的大喊,「求…求大人…为草民…作主…」 『啪!啪!啪!啪!啪…』 唐知谣看不见轿子里的那什麼大人,只听到模糊的命令,「再加二十大板,本官已同你说过,杨掌柜的六姨娘名叫金妍,不是你的妻子姜氏,再胡言乱语,本官定教你吃不完兜著走。」 说完,那个大人抬轿就走,徒留庄稼汉在原地挨杖,「大人…啊!…求您…是杨…杨万全…霸了我的妻子…求大人、明察!」 待所有刑杖完毕,庄稼汉已经昏迷过去,鲜血流了一地,唐知谣瞬间失了胃口,手上才咬一半的胡饼渐渐凉下来,也不好吃了。 诸葛清霄拿走小孩的胡饼,帮他换了个小素馒头,「我已经让十五通知店小二,把那人抬去医馆疗伤,药钱也替他付了,放心。」 唐知谣愣了愣,转头看窗外,果然有几个人简单处理了庄稼汉的伤,拖扶起庄稼汉,往街头行去。 知道他哥是为了他这麼做的,唐知谣心中微暖,乖乖垂下脑袋啃馒头。 店小二敲了门进来,对诸葛清霄行了一礼,「多谢客官仗义,方才那汉子伤重,所需医费不少,咱们平头百姓恐怕是垫付不起…」 店小二有些无奈,「与王大人有关的事,小的本不该碎嘴,既是客官问了,小的必定知无不言。」 「王大人…」店小二压低嗓音,寻思了一会儿,「咱们这地方税赋比较重,握有什阗商路资源的富户与知府大人关系好,这回也是如此,那汉子…咱们喊他大毛,大毛的发妻有些姿色,被杨万全掌柜看上了,硬是抢了纳成妾,王大人只认钱,杨掌柜说姜氏是他在行商时救下的女子,未曾婚配,根本不是大毛的妻子,王大人当场便打了大毛几板子,轰出堂来。」 店小二苦笑,叹息一声,「大毛不死心,伤养好后又来拦轿,这不又让大人一顿好打…何必呢,王大人不可能为咱们申冤的…」 *我妈就在我旁边用另一台电脑,我在这边码字,还得小心别被发现,真是太刺激 |
*楼楼智商捉急,今天帮手机还原原厂设定的时候,什麼都备份了,就是忘了备份今早打的文档,所以今天更不了...... *既然更不了,只好来问问大家,有没有人要点戏?顺便激发一下楼楼的思路和脑洞 |
第二十一章 帮人帮到底,送佛送到西,本就已经管了闲事,唐知谣原想管个彻底,虽然无法护大毛和姜氏一世,但只要他们愿意,把姜氏抢出来,给大毛一些银两,助他们远走高飞还是没问题的。 无奈大毛才刚被送进医馆三个时辰,杨万全的六姨娘就找上了门,直言她就是金妍,让大毛不要再滋事寻晦,她好安生过富贵日子。 事已至此,无论那位六姨娘究竟是谁,似乎都无意与大毛扯上关系,也就没了外人插足之地。 尽管唐知谣认为,她也可能是受了威胁,才迫不得已说出那番话,可此中真假,他和他哥都没有余力去分辨,他们的主要目的是平湖镇,为了不引起怀疑,他们「游玩」的人数并不多,诸葛清霄不想因此而分散了人力。 君子楼在茨尔城的探子本就不如其他地方密集,近日又多被遣去留意董昌的行踪,虽然未有确切消息,却有一件事能够肯定——董昌还在平湖镇! 自董昌从首阳城失踪,应是一路往西,最后一次现身就是在平湖镇,接著便生不见人、死不见尸,藏匿得十方隐蔽,竟是再查不出蛛丝马迹。 离开茨尔城前,诸葛清霄只是命人稍微注意一下大毛的事儿,就带著人前往平湖镇。 ——————————————— 来到平湖镇后,唐知谣才知道他哥有多英明,被褥、碗盘、厨具…一应用品全换了他们从茨尔城采买再带过来的,整整一马车,每一样都不浪费。 平湖镇只有一间破破烂烂的小客店,里头的东西…洗得还算乾净,却都破旧不堪,杯缘损口、瓷漆掉落,被褥起满毛球、丝线松脱,床柱斑驳,桌椅晃动,大型器具无法抢救,其他地方诸葛清霄则直接免费替店家汰旧换新了。 看了看几乎改头换面的客房,唐知谣有点崇拜他哥,果然是江湖经验丰富,能不亏待自己绝不亏待自己。 诸葛清霄见小孩一双桃花眼忽闪忽闪的,心中微动,手指抚上清丽的眉眼,微微低头亲了亲,又往下浅啄唇角,「你肯定住不惯原来的环境,这里能买到的东西应该不如茨尔城细致,就算有,大概也落满了灰。」 唐知谣觉得脸蛋有些烧,他哥说话的气息喷吐在颊上,热热痒痒的,左唇留下一个温软湿润的印象,直直熨进心底。 「…嗯。」虽然脑袋因为他哥的举动烫到快转不过来,但唐知谣还是顺利理解了他哥的意思,平湖镇穷乡僻壤的,用不起太好的物品,宁愿一洗再洗,不到彻底毁坏,就不会轻易替换。 诸葛清霄笑了笑,伸手捻捻小孩发红的耳根,脸皮挺薄的啊…「走吧,出去逛逛。」 |
唐知谣晃了晃爪子,在衣袖的遮挡下,两个人靠近一些,倒也看不清相互交叠的手,路上行人不多,见到陌生人,也只是瞧几眼,就继续忙自己的事去了。 平湖镇沙土贫瘠,靠山吃山,嵬山便是此处镇民的衣食父母,不过,嵬山南面却是居民谈之色变、人人止步的地带。 唐知谣转头,兴致昂扬的问他哥,「我们是去鬼宅吗?」 根据探子的回报,平湖镇有个著名的鬼宅,两年前一户许姓人家惨遭血洗,一夕之间陨落二十几口,凶手至今未明,怨恨冲天,冤魂难平,四处作怪,只要有人一靠近许宅方圆四十里地,必定惹上污秽之物,返家后高烧不退,严重者足以送命。 诸葛清霄捏了捏小孩细嫩的手,警告,「等一下不许乱跑。」 冤魂之说不可信,但平湖镇因此死了几个人也是真的,诸葛清霄怀疑,这里头大有文章,董昌不可能凭空消失,在他看来,这个无人能近的鬼宅殊为可疑。 长期待在茨尔城及平湖镇的探子其实是踏进了误区,先入为主的认为董昌也绝不能靠近鬼宅,但…诸葛清霄总觉得,事情不是如此简单,造成居民高烧的原因,必然不是所谓的冤魂作祟。 「知道!」唐知谣撇撇嘴,他又不是无知小童,还需要他哥这麼提醒,再说他哥牵著他呢,才丢不掉。 平湖镇不大,绕到嵬山南面,只花了小半个时辰,此处人烟更加稀疏,仅有一间挂了旗帜的屋舍有些人气,再往后,看起来就跟荒废了似的。 「喂!两位是外地来的吧?莫再过去啦,小心厉鬼缠身,白白丧命哟!」一位大婶扯起嗓门,对著诸葛清霄和唐知谣大吼,吼完就扭头和一名仙风道骨的中年男人说话,「您说是吧,钟半仙?」 钟半仙坐在插了「铁口直断」旗子的桌前,闻言,一捋胡须,煞有介事的点头,「没错,小伙子,铁齿不会有好下场,你们最好赶紧离开。」 |
第二十二章 诸葛清霄懒懒的瞥了钟半仙一眼,「听闻许家是在两年前被满门屠尽的,钟半仙也是两年前来到此地,怎地如此凑巧?」 钟半仙脸色微微一变,随后拈笔一笑,「这位公子说笑了,本仙若无真本事,也不会推算到此处黑云罩顶,厉魂肆虐,特来为百姓解厄消灾,祛秽化煞。」 「那怎麼两年了,钟半仙还没解决这鬼宅的冤煞之气?」唐知谣洋装不解的问,这什麼钟半仙还自称「仙」呢,牛皮都快吹破啦。 钟半仙无奈摇头,「许宅风水原先尽显祥瑞,才能在这小镇发迹,成为大户,可惜一朝覆灭,过重的冤腥之气反转了风水,如今已是聚阴之地,风水不破,厉鬼难灭,本仙早在此布下阵法,约莫再两、三年的时间,便可一举除了聚阴风水和许宅二十六条厉魂。」 「正是,正是!」大婶连忙帮腔,有些嗔怪的看了看兄弟两人,「你们怎能如此对钟半仙不敬?若不是钟半仙,咱们这镇子会死更多人,我家那口子还是钟半仙救回来的呢,钟半仙说的每一句话都应验了,你们外地人别不相信,自己吃亏就罢了,万一连累咱们算什麼事儿啊…」 唐知谣有些无语,钟半仙上下嘴皮一碰,轻轻松松就掰出各种理由,偏偏又不好再辩驳下去,平湖镇那麼小一个,万一惹恼了镇民,他们估计会被轰出平湖镇。 游鬼宅的计划被钟半仙半途截断,回到客栈,唐知谣扫兴的抱怨,「那个钟半仙,住在能看见大多数镇民靠近许宅的地方,感觉不像在布阵,倒像守著许宅似的,若说是为了不让人误入倒也解释得过去,就不知是真心还是假意了…」 「不然,我们从嵬山另一面偷偷绕进鬼宅?」唐知谣桃花眼一眨一眨的,充满期待。 |
诸葛清霄双眸微眯,将小孩拉到怀里,赏了圆润的臀峰两巴掌,「收起你的那份心!我什麼时候说要进鬼宅了?没听探子回禀接近许宅者无一幸免吗?方才本也只是在周围探一探而已。」 唐知谣瞪圆了眼,惊讶的瞧著诸葛清霄,「哥你不会真信了许宅有冤魂吧?」 『啪!』诸葛清霄抬手又是一巴掌。 唐知谣小声抽气,拿手背按了按屁股,秋季衣服厚了些,可他哥的手劲打下来,还是好疼! 诸葛清霄没好气的瞪著小孩,「不知道是什麼东西在作怪,你也敢没头没脑的闯?病了、伤了看哥怎麼教训你!」 「那要怎麼办?」唐知谣觉得可惜,不太满意的嚷嚷,但他前些日子才刚挨过一顿狠罚,也不想再去触他哥的底线。 「随便丢个人进去,就清楚了。」诸葛清霄勾唇,个中玄机,自然没有什麼比亲自观察一遍来得明了,不过…进鬼宅的人,不能是他自己和他的谣谣。 唐知谣微愣,他没有他哥对人命的无谓,不可能真抓一个无辜的人往许宅扔,正思索间,十三带来了茨尔城的消息。 敲门进房后,十三规规矩矩的禀报,「楼主,小少爷,大毛从我们离开茨尔城那天下午又开始闹起来,坚持杨万全的六姨娘就是姜氏,还跑到杨府要人,结果被杨府的家丁拿棍子赶了出去。」 十三平铺直叙,仔细交代著情报,「隔天王大人即以惯窃的名义将大毛压入大牢,判刑五年,六姨娘知道后,对杨万全以死相逼,要求杨掌柜和王大人撤销大毛莫须有的罪名并释放他,如今已经绝食两天多…这位六姨娘,应当就是大毛的发妻,姜氏。」 唐知谣听得直皱眉,杨万全和那个知府果然不是好东西,知府暂且不能动,至於杨掌柜嘛…「哥,不如我们就抓杨万全进许宅吧?」 诸葛清霄对送上门的人选没有意见,当下便命了十五、十六回茨尔城掳人。 |
第二十三章 杨万全作梦也没想到他会被绑架,布条密密实实的掩好双眼,穴道紧封,开不了口也动不了身,一路马不停蹄的颠簸,似乎过去了两个日夜,才终於抵达终点,有人替他解了哑穴。 「啊啊啊——」杨万全忽然狼狈的嘶喊,一阵尖锐的痛楚冲破身体几天的麻痹,自左肩狠狠炸开,疼得他恨不得就此昏迷,可他连曲一根指头都办不到,只能任由左肩发狂的抽痛。 「杨万全,你听好了,等等我会解开你的穴道,你就往许宅的方向走,直到你『病』了,才可以出来,你若办不到,全身七十八块关节,我们可以慢慢一个一个卸开,弄回去了再拆,直到你死为止…当然了,这事儿我可不想让别人知道了,你也可以逃,不过除非你逃到黄泉,否则上天入地我都能把你揪出来。」 杨万全脸部有些细微的抽搐,嘴唇紫白,抖著声音开口,「这位…公子,您要什麼小人都给您…许宅…啊啊啊啊啊!」 十五手一掰一转,俐落的又卸了杨万全的右肩关节,「我不喜欢废话,你只要回答我你办不办得到就行。」 「办…办得到…」杨万全这回是真怕了,唯恐慢一点还要受苦,忙不迭的应诺,不敢再招惹身边的煞神。 得到满意的回复,十五帮杨万全接回关节,杨万全登时又是一顿鬼哭狼嚎。 掏了掏耳朵,十五解了杨万全的穴道,等他稍微恢复一些,就用力推了他一把,「进去,自己拆掉布条,不准回头。」 杨万全踉跄几下,两只胳膊因为刚刚的伤害犹自酸软,艰难的拉下布条,天空翻著鱼肚白,几丝微光照亮大地,他却只感到绝望,他不明白自己何时得罪了江湖人,但为了求生,他必须照做,遭厉鬼缠身还有钟半仙可以救命,被抓他的人逮住,那就是稳稳的死路一条… 杨万全走得十分小心,绕著许宅周围一点一点踏入,嘴里不断叨念,「许宅英灵勿怪,我也是迫不得已,不是故意搅扰你们清净,我不靠太近,你们给我个警告就行,我回去定为你们奉香烧纸…」 |
夜晚,杨万全跌跌撞撞的从嵬山南面冲进钟半仙的屋舍,形容散乱,面色惊惶,「有鬼!有鬼啊…!救命…钟半仙救救我…救…咳咳…」 杨万全一口气没喘匀,剧烈的咳嗽起来,脸部潮红,眼中骇意浓重,整个人抖得如筛康似的。 钟半仙被突然撞入宅子里的人吓了一跳,听清楚杨万全的话后,习惯性的顺了顺胡须,「莫急,本仙这就为你看看。」 此时,两人都没注意到,这间不大的茅舍里,已经多了两位梁上客。 唐知谣和人打架防身还行,至少捞个中等的成绩,轻功在诸葛清霄眼里就完全不过关了,因此,他是被他哥抱著上梁柱的。 倚在诸葛清霄怀里,唐知谣感兴趣的瞅瞅下方的局面,他哥选的位置挺好,两个人都能清楚的看见。 「我、我误闯了鬼宅,我是不是完蛋了,钟半仙…钟半仙一定要救我…」 知道了原委,钟半仙胸有成竹的道,「全身衣服都脱了,本仙去准备符水,马上替你除秽。」 杨万全此刻也管不了什麼颜面了,三下五除二,把衣衫扒个乾乾净净,露出微微肥胖、白花花的肉体。 早在杨万全刚刚动手,诸葛清霄就将怀中的小孩换了个方向,完全背对杨万全。 忽然什麼都瞧不见了,唐知谣有些郁闷,想转头,又被他哥的手按在肩头,一时不忿,张嘴就往他哥的肩膀啃下去,可他舍不得咬太重,一下子就放开了,只好趴著暗自生闷气。 诸葛清霄拇指在小孩背上摩挲几下,安抚安抚,还好小孩牙齿不利,回去再好好哄哄吧。 「眼睛闭上,否则冤煞不敢出,没拔除彻底可就不能怪本仙了。」钟半仙一边取了一盆泡了不知道什麼花瓣的水回来,一边提醒杨万全。 「是、是,我一定闭好眼睛,麻烦钟半仙了。」 确定杨万全阖上双目了,钟半仙沾水往杨万全身上泼,口中诵念一段一段的咒词,似乎极为认真的模样。 诸葛清霄皱眉,钟半仙并不只在泼水,他还在寻找什麼东西…定睛细看,诸葛清霄发现,杨万全身上有几个小小的红点,而钟半仙会对这些地方洒特别多水,甚至拿花瓣搓揉一阵。 更不可思议的是…诸葛清霄确定自己没看错,其中一个红点在花瓣的揉弄中,掉出了一只黑色的小虫子,在地上奄奄一息。 万珠蛊…居然是万珠蛊,按照种种迹象来看,和书中描写的万珠蛊确实十分相像,诸葛清霄忍不住在心中感叹,想不到万珠蛊居然真的存在… 钟半仙将杨万全浑身处理了一遍,收拾好地板,拍拍杨万全,「行了,你可以睁眼了。」 |
杨万全惊喜,动了动身体,「我觉得轻松多了,钟半仙真是活神仙,我一定重礼酬谢您!」 回客栈的路上,唐知谣默默和他哥保持了一段距离,以表示他的不高兴,说带他暗探,结果他只盯了他哥的肩膀半个时辰! 诸葛清霄拉过闹别扭的人,往左颊上亲了一口,「不许你看别人的身子。」 唐知谣擦擦脸,怒目横眉,「哥也看了!」 诸葛清霄轻咳一声,他看的可多了,无论是活的裸体还是死的裸体…无从辩驳,只好再亲一下小孩的右颊,「给你补偿?」 唐知谣气顺了些,反正都暗探完了,有补偿也好,「我想想。」 诸葛清霄牵了小孩的手,两人晃晃悠悠的走著,不禁心情不错的勾唇道,「好,慢慢想。」 *话说…楼楼写文是不是很罗嗦呀→_→? |
第二十四章 万珠蛊,有一只母蛊与千万子蛊,母蛊色白若蝎,子蛊细小如虫,子蛊仅能生存在母蛊约四十里地之内,母蛊存活不易,不得见光,活动时须温高,沈眠时须温低,触水即亡,子蛊噬人血,分泌物使人麻木无感,能致高热,严重者昏迷丧命。 「平湖镇的天候环境确实适合万珠蛊生长,哥只知道有这种奇异的蛊,却不会破解。」诸葛清霄将方才探知的情况转述给小孩听,「不过…那个花瓣,很可能就是克制子蛊之物。」 唐知谣想像了下密密麻麻的虫子,打了个冷颤,虽然他不怕昆虫,但数量一多,还是让人毛毛的,「许宅究竟想掩饰什麼?这麼大费周章的又是闹鬼,又是万珠蛊的…」 诸葛清霄眼眸精光流动,「我也想知道其中的秘密,就算此事与董昌无关…也值得挖掘一下,那个钟半仙肯定知道些什麼。」 既然决定了,诸葛清霄也不拖沓,几个吩咐交待下去,只等结果出炉。 一觉醒来,诸葛清霄顺利得到了钟半仙的供词,十六纪录下来的纸张详列了四点。 一、钟半仙是个扭带,负责沟通嵬山南面的一个黑衣人和王知府身边的葛师爷,并吓唬平湖镇居民,利用万珠蛊和扮鬼的方式散播许宅闹鬼的假象,嵬山巡守的人就是扮鬼之人。 二、每月十五是钟半仙与黑衣人会晤之时,在此之前,钟半仙会往茨尔城一趟,向不方便常来平湖镇的葛师爷取秘信,送与黑衣人,若黑衣人有事转达,再由他传递给葛师爷,且见面都是黑衣人出来找钟半仙,因此钟半仙并不知道嵬山南面的秘密。 三、钟半仙身中慢性毒,每月由葛师爷给与一粒延缓毒性发作的药物。 四、沉黛香是万珠蛊子蛊的解药,同时也可克制子蛊,令子蛊不敢靠近,只要摘下花瓣使用即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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