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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情生活]漂亮女人更命苦,说说我见过的那些没有好下场的美人[第26页]

作者:乡间稗草
首页 上一页[25] 本页[26] 下一页[27] 尾页[52]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然而静虹的身份,不过是地主家的杂使丫鬟。她与秀才之间,隔着一道天大的鸿沟。所以我当真不知道,楼自华后来如何能破除种种磨难,与静虹得以喜结良缘的。
    我也特意百度了上世纪三十年代左右的历史,然而对于一个非专业的人来说,那些密密麻麻的文字,浩如烟海的往事,什么经济、政治、文化、思想之类的变化,我当真看得云里雾里的。我也不敢直接复制黏贴过来,让大家跟着我一起迷茫了。
    所以我就抓重点,长话短说。那是一个时局动荡、风雨飘摇的时代。那时中华大地,狼烟四起,大大小小的革命、起义之类的,不胜枚举。
    腐朽的封建王朝,传统的伦理朝纲,那时差不多分崩瓦解了。
    所谓乱世出英雄,楼自华不过一介布衣少年,他掀不起任何波澜。但是也全亏了乱世,成就了他与静虹的一段良缘。
    楼自华与静虹结合不久,便产下一枚女婴。这个可怜的孩子,便是我的奶奶,楼雨。
    请原谅我用这一枝笨拙的笔,费劲周章的去描述那个时代,楼自华和静虹的爱情。我文笔本来不好,对于历史知识,我也是一片空白。
    本来我时间就有限,写这些乱七八糟的东西,也是千方百计的挤出时间。
    我又执意花时间来搜集那段历史,然而却是连一点皮毛都无法抓寻。
    但我还是坚持要写,做好被你们嫌弃的准备。那是因为,一个人是无法逃脱她的原生态家庭的。
    原生态家庭,对一个人非常的重要。我的奶奶楼雨,她本来也托生的是一个诗礼之家。然而后来她却度过了穷困潦倒,悲惨可怕的一生。她后来竟然虐待婴谷,又毫不怜悯自己的亲孙女,总是恶毒的咒骂孩子们活不过晚上十二点,见不到明天的日头。
    所以我想,必须要尽最大能力去寻求根源。
    更重要的是,当我听到静虹惨无人寰的遭遇时,我觉得世界观都要崩塌。我无法想象,这个世界上,曾经存在过这样一个女人,她曾过着求生不得求死不能的生活。
    静虹是奶奶的母亲,我的太姥姥。她红颜薄命的经历,让我悲伤得痛哭流涕。我身上也流了她遗传下来的血,如果我不把静虹的悲剧写出来,那么这个可怜的女子,那被凄惨至极的一生,也终将化作山野村的一抔土了。
    楼自华与静虹经历九九八十一难,终于有幸结为夫妻。一个是声明远播的知识分子,一个身份卑贱的丫鬟。静虹能让楼自华于千万人之中,只是看了一眼,便觉得曾经遇过的那些粉黛黯然失色。
    男人跟灌了迷魂汤一般,眼里心里,只有静虹这一个女子。
    所以我一度怀疑静虹是非人类,是不是《聊斋志异》中描写的那些花仙狐魅,寻了凡间一个女子的躯体,然后对着大龄单身狗楼自华搔首弄姿?
    然而结合静虹后来被婆婆算计,又凄惨无比的结局,我认为这荒谬至极。
    所以我大胆揣测,静虹生得很美。是“回眸一笑百媚生”的那种美,是“惊鸿一瞥的”艳丽。
    她嫁给楼自华后,更是谦卑做人,勤勤恳恳,任劳任怨。对待公婆,也是百般讨好,一意奉承。侍奉丈夫,也是加倍用心、尽心尽力的。
    然而“花无百日好,人无百日红”,“月满则亏,水满则溢。”
    这悲惨一生中的些许璀璨,是乱世给的。
    “出来混,迟早要还的”,那时不断有人过来抓壮丁,楼自华有一次不幸被国民军抓走了……
    这一走,就是很多年。当时局势混乱,民不聊生,很多人都认为楼自华死了。
    公婆也是这么想的,所以一向盛气凌人的婆婆,立刻就把静虹毒打一顿:“都是你这个扫把星,都是因为娶了你,我家自华才被抓去当壮丁的。”
    年轻的媳妇被打得遍体鳞伤,那时她刚诞下楼雨身子还虚弱的很。见自己公婆如此愤怒,本来就自卑的静虹,连忙给两位大人磕头赔罪。
    为讨好公婆,静虹又连忙弃了嗷嗷待哺的女婴,自己去田里栽种。回家又是做饭、刷洗、喂猪、给婆婆捶腿、带孩子。
    这个隐忍的女子,心中一直有个信念:丈夫一定会回来的,他一定会重新回到自己身边的。哪怕是等一辈子,自己也不会放弃的。
    然而“树欲静而风不止”,贤良传统的静虹,她一直苦苦盼着自己的丈夫能够重新回来。却不知道,一场铺天盖地的阴谋,正慢慢向她袭来。
    静虹生得极其貌美,垂涎她美色的人数不胜数。但是她心思全在自己仰慕的丈夫心上,所以对任何人的示好,一概不理。
    然而谁都没有想到,自华竟然被抓走了。这让一班开始存心癞蛤蟆想吃天鹅肉的畜生,心中重新燃起了希望。
    这群人当中,竟然有静虹的公公。
    总是有意无意,吃静虹的豆腐。甚至趁着无人的时候,猛掐她的手。经常静虹在房里喂奶时,公公忽然一把将她搂抱。
    静虹是极其传统的女人,她拼死反抗。成天琢磨着如何下手的公公,急的抓耳挠腮,却又无可奈何。
    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这个事情让在打牌的刻薄婆婆发现了。然而公公是个极其会狡辩的人,便把一切责任推给了静虹。
    婆婆心里早已容不下这个刻死了自己儿子的女人,所以她就暗暗筹划着,要把静虹给卖了。
    那个年代,婆婆是有天大的权利的。女人又是完全没有地位的,可以看鲁迅《祝福》中的祥林嫂,丈夫死后,就是被公婆抓了卖进深山老林的。
    还有《孔雀东南飞》也是因为婆婆嫌弃媳妇,看不惯媳妇,贪慕更有钱人家千金向自己儿子伸来的橄榄枝。最后贤良的儿媳妇,自杀身亡。
    所以那个万恶的时代,女人的命运,就如荒野中的小草一般,由不得自己做主的。
    好想快点把奶奶这个故事写完,奈何一直头昏脑涨,最近这个城市一直下雨,没注意淋了几次雨,又加上晚上哄孩子……头头痛欲裂,先去忙了!
    一旦起了歹毒心思,便立马开始行动。婆婆托了几个闲散人员,散播出去要卖掉静虹的消息。
    美人就是抢手货,又容易招蜂引蝶。此消息一出,立刻引得无数男人摩肩擦踵。大家把楼家围个水泄不通,争着想一睹静虹的美貌。
    可怜静虹空有一副好皮囊,她并没有与之相对应的精明大脑。或者说,就算她是个聪慧的女人,又能如何?丈夫生死未卜,她明明伤心欲绝,却又怕公婆容不下自己。所以每天只晓得没日没夜的干活,好让婆婆脸上的厌恶消去些许。也借着干活,来排遣失去丈夫音讯的愁苦。
    所以那段时日,不停的有男人在婆家来来去去。心如死灰,只记挂着丈夫的静虹,竟然完全没有意识到,自己即将陷入万劫不复之地。
    婆婆是个精明人,若是把媳妇许给一群流口水的老光棍,那是特别不划算的。就是因为家里贫困,那些男人才打光棍的。虽然他们长得像个人,也勉强与静虹年龄差不多。
    然而静虹又不是自己的亲生骨肉,她不过是个畜生。说来搞笑,当年自己还拼死阻拦儿子娶这块木头。然而到现在,把这女人挂出去卖,竟然市场那么好。一群人前仆后继,一直提高价格。
    就算死了儿子,拿这白虎星来卖一笔钱。后半生紧攥着这笔银子,也是有个依靠的。
    所谓金钱能使鬼推磨,报着要用静虹大发横财的念头,婆婆终于给给静虹物色了一个金主。
    最终抱得美人归的,是一个七十来岁的驼背男人。那男人一脸皱纹,活脱脱一个放久发蔫的柿子。男人生得畏畏缩缩,獐头鼠目。一双阴鸷的眼睛,露着凶光。
    他非常舍得花钱,只要能得到静虹,散尽千金又如何?然而当时大家都穷,静虹又是个不祥的二手货。所以一番讨价还价,婆家可能就得了一头猪的钱。
    精明的恶婆婆,为了物尽其用。特意选择秋收之后,农活都干完了才把静虹送走。
    那天淳朴的静虹,把地里最后一担谷子挑回了家。累的筋疲力尽的女人,小心翼翼的放下了担子。她打了一盆水,想洗掉自己一身的泥巴。
    就是这个时候,冒出几个威猛汉子。一群人不由分说,用绳索把静虹给捆住了。又在婆婆的指挥下,用一顶轿子抬着。一伙人快马加鞭,花了约莫四五个时辰,把静虹抬到了山野村隔壁的一户人家。
    哎,悲哀。可惜我的太姥姥不能像电视剧里那些玛丽苏女主角一样,有帅得惨绝人寰的富家公子从天而降。或者她逃跑过程中,跌进一个山谷,遇到世外高人。
    成人的世界没有童话,那时的静虹,更是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
    时间关系,先更到这里。
    早安,每天最开心的事情,便是我有一点空闲时间,能够在屏幕上敲打文字的时刻。感谢这个纷繁的世界,还能在文学这一块,释放我的情感。借着文字的翅膀,可以无忧无虑的翱翔。
    成人的世界没有童话,静虹生活得那个时代,离我终究太遥远。所以我也没办法详细的跟大家描述,她初见购买自己的龌蹉老头,心中是如何嫌恶恶心。
    可能她也曾模仿电视剧里的老套情节,也曾拿把剪刀要结束自己的性命。或者也绝食,滴米不进;也一哭二闹三上吊过……
    可惜这不是小说,不然我也可以凭着自己天马行空的幻想,把弱女子静虹这一生,描写的超级玛丽苏,一尘不染白莲花,出淤泥而不染。
    所以最终的结果是,静虹被老不死的给活活摧残死了。
    对方不过一个半截身子都快入坑的老头,他又严重的驼背。静虹那时却刚生完孩子,又从来都是地主家的粗使丫鬟,按理说该是有一把力气的。
    她怎么会被老禽兽得手,后来还给畜生生了两个夭折的男婴。也幸存了一个,然而脑子是木木的。
    所以这一节,我无论如何都想不通。
    最后我自己推测了一个非常可怕的事实,那时静虹可能是个14岁左右的孩子。
    当我推测出,静虹被卖给禽兽时,年岁不过十四、五的时候,说实话,我希望是我自己脑子进水,又数学一塌糊涂,故而得出这么弱智的答案。
    然而各位看官,想必你们中间,一定有很多数学极好的,又历史知识详实的。你们先看我后边的描述,我们再来推测一下静虹的悲剧原因。
    据说男人是容易下半身冲动的动物,故而柳下惠那样拥有极端定力,可以坐怀不乱的男人,是千百年来大家传颂的偶像。
    禽兽暂时也给个名字,叫鬼锄吧!脖子都要到黄土里的鬼锄,他既然能够在那么多求亲者中脱颖而出,一定是具有非凡的能力与财银的。
    鬼锄有才,这个是很好印证的,他因为最舍得花钱,所以能够最终独占花魁。
    能力嘛,闭了眼睛,都能想到,一副痨病鬼的模样,肯定还抽烟,哮喘不停。所以他的非凡能力,便是辣手摧花。
    据说静虹被绑进鬼锄家后,她一直拼死反抗。又哭又叫,还拿头撞墙。当时这个倔强的女人,一心只想着为楼自华,一辈子守身如玉的。
    鬼锄绝不是那心慈手软的活菩萨,他花重金购买静虹,才不是为了积善行德,好修一个幸福的来世的。
    恰恰相反,人生苦短。要趁着没死之前,多潇洒一下。所以这个色令智昏的恶男人,立刻勃然大怒。他一摔杯子,便喝令手下家丁先将静虹一顿毒打。
    女人被打得眼冒金星,当场昏死过去。
    鬼锄认为这时的病猫,是绝没有反抗能力的。所以这个时候,丧心病狂的鬼锄,便轻而易举的吃上了天鹅肉。
    静虹苏醒后,羞愧的发现,自己已被禽兽得了。所以悲愤交加的她,在万念俱灰之下,选择一死了之。
    这一切,早在老谋深算的鬼锄之预料之中。为了防止自己的钱打水漂,鬼锄早喝令将静虹五花大绑起来。又怕她咬舌自尽,索性嘴里塞了绢子。虽然自己觉得万无一失,然而终究怕着如花似玉的姑娘想不开。
    所以干脆,弄了几个婆子日夜蹲守,一旦发现静虹想不开,立刻阻止。
    然而静虹却性格极烈,只求速死。所以她干脆闭了嘴,想绝食而亡。
    鬼锄于是又对着静虹,连踢带打。然而那饱受磨难的女子,竟然脸上露出一丝诡异的笑。她觉得自己终于可以跟楼自华团圆了,只是自己已属不洁之身,丈夫肯定会嫌弃的。
    “这个女人,可是花了我的银子的呀!”鬼锄痛心的想:“然而这头倔驴,一根死脑筋到底。要是就这么死了,可怎么好?谁的钱都不是大风刮来的呀,哎!”这样想着,鬼锄便气的捶胸顿足。
    主人的这番心思,早被立在一旁的伙计觑个通透。
    史德参是个诡计多端的人,他见鬼锄自从得了心心念念的静虹后,非但没有神清气爽,反倒更加烦闷愁苦的的样子,便连忙给鬼锄出主意:“这个不识好歹的娼妇,亏你为她使了那些银两。你想长久的跟她做夫妻,其实是不难的。就看你自己舍不舍得。”伙计伸手稔着自己的胡茬:“话说世间没有十全十美的事情,你若是只想得到她的身子,这个就好办了。如果是想身心合一的话,那就当我没有说……”
    此言一出,鬼锄的眼睛立刻亮堂起来。他要了静虹,本来就是为下半身考虑的。如今这个不识好歹的孽障,成天要死不活的。他早就烦闷得很,既然老伙计说有主意,那肯定要听他的。
    所以鬼锄连忙把耳朵凑近老伙计,听他一番筹划。虽然开始皱了眉头,但想想也没有别的办法了。
    所以他略微踌躇一下,便把手一挥:“行,就按你说的做。”
    静虹发疯了,就像你见过的最平常的疯子一样。静虹立刻开始神志不清,又哭又笑了。
    谁能想到,山野小民当中,竟然藏龙卧虎。史得参不过一个奸诈的奴仆,却有通天的本事,能把一个好好的女人,活活给打疯了。
    肯定有世外高人,懂得人体经脉构造,又深明“望闻问切”之道。所以史得参才能一击就准,直接把静虹打傻了。
    果然傻子就是好糊弄,鬼锄得意的笑着。静虹再也不寻死觅活了,给她一碗饭,也乖乖的吃掉。
    然而烦躁的是,就算变成傻子了,一旦鬼锄伸手去解她的扣子,呆呆傻傻的女人,立刻拼死护着自己的衣服不肯撒手。
    傻人力气大,,鬼锄又毕竟年岁大了。所以他竟然拗不过静虹,只是跌坐在地上长吁短叹。
    欲望是会激发出人无限潜力的,老头又想舒服又不愿意花那么大力气。
    所以又想到一个绝妙的方子,他命人山上摘些带刺的蒺藜、鬼针草、苍耳之类的。老头小心翼翼的把这些东西收好,然后一把拖住静虹。
    要是静虹不肯从了他,便立刻使人把静虹剥得一丝不挂。然后将那些刺头,铺满房间,又叫人把静虹推下去。
    女人痛的肝肠寸断,又鬼哭狼嚎。所以后来,就不得不从了……
    后来楼自华终于回来了,他被抓去当了壮丁,十几年来,都过着颠沛流离、提心吊胆的生活。
    支撑他活下去的念头,大概就是家中的娇美妻子吧!然而他经历千辛万苦,九死一生,终于逃回了繁华镇。
    再见静虹时,却是一个全身破烂,散发恶臭,又眼屎重重,还牙齿发黄的疯老太婆。那时候,他的世界彻底崩溃了。
    “十年生死两茫茫,不思量自难忘,千里孤坟无处话凄凉”楼自华痛心得一口老血,喷薄而出。然而世界上最可怕的距离,是有些人活着,她不如死了。
    鬼锄本来就是一只腿都踏进了阎王殿的老不死,又过度沉溺于男女之事。静虹疯了之后,他确实惬意过一些时日。
    然而后来他身体大不如前,很快就一命呜呼了。
    老头都死了,静虹后面还能怀孕。她已是疯女人,不过是一具没有魂魄的躯体。
    然而她生得那样美,就算是个疯子,也依然风流婉转。
    这不得不让人怀疑,当年史得参不顾一切的,要帮着鬼锄排忧解难。谁又能知道,是不是自己也被静虹的美,勾去了魂魄,日日浮想联翩。又知道那是财大气粗的鬼锄爱妾,自以为永世都无法得手。
    但既然鬼锄听了自己的建议,让静虹只剩了躯壳。这是个一脑子浆水的傻子,谁都有机会下手。
    所以他也踩了狗屎运,有幸与女神共度春宵。
    经历一番撕心裂肺苦楚的楼自华,终于头也不回的离开了。回家不久,立刻敲锣打鼓、唢呐齐鸣,娶了地主家的女儿。
    “从来只有新人笑,有谁见过旧人哭?”那日与楼自华见了一面之后,不知是天意巧合,还是静虹忽然觉醒。
    楼自华离去之后,静虹竟跌下山谷,当场摔死了。
    静虹是个十四岁左右的小大人,她都无法左右自己的性命,那么两个月的女婴,楼雨的命运,又该如何呢?
    这些暂且不提,接下来说一下,为何我认为静虹的年龄不过十四五岁。
    据山野村一些老妪说,她们属于我奶奶这一辈。以前的女孩都很可怜,她们许多人都是13岁左右就嫁人。
    有些天杀的父母,为了钱,甚至八九岁的女娃娃,都没有发育的女孩。一旦得了银两,也早早的打发出去。
    静虹是我的太姥姥,她又不过是个地主家的丫鬟。只是因为生得美,被秀才看中,千辛万苦求来当娘子了。
    楼自华被抓走时,女儿刚落地。算上怀胎九个月,又在婆家割了稻谷,收了红薯。
    所以我是这样推测的:静虹13岁嫁了楼自华,14岁多被卖了。
    为何要执着的去推算静虹的年龄,只是因为我想给她找不反抗的借口。
    说到底,我还是不想承认旧时的女人竟然如此命苦。婆家竟然可以把她当商品买卖,被卖后为何不逃跑?或者既然早晚是个卖,还不如自己找一个看得过眼的,自己决定的,总比恶婆婆找的要好吧?
    说到底,还是静虹这一生,太过于悲惨了。我实在是不明白,她生得那么美,为何还要过得如此惨。
    是因为我自己不肯相信,所以只好推断她被卖时,还不过是个孩子。
    因为年岁太小,所以思维不够成熟。不知道在丈夫被抓去后,好好给自己筹划一下。不应该被动的等着被当牲口卖了,而应该主动掌握自己的命运。
    当然我说的这些,全都是语无伦次的疯话。我不是静虹,我也离那个时代隔着千山万水的距离。
    我只是想说,我好痛心。我真的好难过,我听到静虹的这一生,我的心都碎了无数片。每一片都被刀刮着,斧头劈着,风霜雨雪击打着。
    楼雨的原生态家庭开扒完毕,接下来,说说她自己吧。
    楼雨也是个命苦的女人,是一个活了七十来年,终究不知道自己浑浑噩噩这一生之意义的人。
    处理完扫把星后,捧着手里足秤的银子,婆婆不禁喜上眉梢。公公心里有些遗憾,其实他心里是想着:“肥水不流外人田”的。
    奈何静虹那个小蹄子,宁死不从。现在好了,送去一个比她爷爷还大的鬼锄享受。
    “可惜了,哎”公公这样叹着气:“哎,真是可惜。”
    “我知道你的心思”婆婆冷笑一声:“你心里那点小伎俩,我都是清楚的。你觉得我可恶,把这么柔弱的小羔羊送进虎口。你如果想替静虹打抱不平,那你就把我卖了,去换她回来呀!”
    公公不过是个有外强中干的草包,这个家,却是厉害的婆婆一手掌管的。平时家里的柴米油盐,全都在女人的掌握之中。
    男人见母老虎发怒了,连忙笑着赔礼:“我是说,可惜了那些奶水,楼雨晚上还要喝奶的。”公公边说边指着嚎啕大哭的女婴:“她嗓子都哭哑了,应该是肚子饿了。”
    经公公这一点拨,婆婆才发现,这里还有一个小累赘。既然她娘老子都被卖了,留她又有何用?
    所以歹毒的妇人,二话不说,就把小女婴打包好,又命令男人抱去镇上。选一个略微繁华的地方,把楼雨放下。
    “那样就能遇到需要小孩的人家”婆婆想着:“自华,这样为娘也算是替你保住一点血脉了。我想你一定还会回来的,到时我会拿钱出来,再替你娶一个。留得青山在不愁没柴烧,到时生十个大胖小子。”
    楼雨不过是个丫头片子,跟她母亲静虹一样的下贱。这种孽障,没丢去山谷喂野猪就已经不错了。
    抱养楼雨的,是坪库垄的一户贫苦人家。话说村里有户人家,男人叫吴友勇,娶了一个厉害的媳妇叫桔泼。夫妻结婚多年,一直都未能生育。
    在农村生不出孩子,是特别丢人的事情。又是那个年代,村里人的唾沫星子,都能把两口子淹死。
    万般无奈之下,便去寻求高人指点。所谓的高人,不过是些搞封建迷信的麻婆、跳大仙、算命先生之类。
    仙姑说,吴友勇夫妇的命太硬,没有孩子敢过来投胎。他必须于晚秋的一场雨后,去往繁华镇的东北角落。去那里求得一个女婴,带回家好生养着。
    过后自然会有两个大胖小子,跟着那女孩过来。
    算命的不过是满嘴胡言,然而那时间丢弃女婴的人家很多。不要说晚秋,就是初春也有人丢小孩的。所以吴友勇就按仙姑的指示,去到繁华镇蹲守孩子。
    机缘巧合,捡到了苦命的楼雨。
    楼雨刚过去的时候,养父母也会给她一口饭吃,拿两件衣服给她穿。
    这样过了三年,养母果然生了个大胖小子。
    一旦得了自己的亲生骨肉,桔泼立刻就吵嚷着要送走楼雨。她又不是普度众生的菩萨,自家都穷得叮当响,凭什么养别人的孩子?
    然而吴友勇是个比较淳朴的男人,他认为人应该有一颗感恩之心。因为有楼雨,所以才得了一个胖小子,他的名字叫享福。
    桔泼不肯,一把脱了楼雨的衣裤和鞋子,这些都是留给宝贝儿子享福以后穿的。又用乱棍将楼雨打出去,叫她永世不得回坪库垄。
    楼雨吓得放声大哭,一直搂着门口的柿子树不撒手。
    吴友勇连忙阻止,又跟自己女人说:“仙姑说了,如果我们赶走这个孩子,那么永远都不会有自己的骨肉了。”
    桔泼执意不听,还是要赶走楼雨这个臭要饭的。
    结果当真是邪门了,那时因为天气寒冷,惧怕孩子受寒的桔泼,把享福的摇篮搬到了厨房。然而一阵大风刮过来,本来就松散的墙壁,轰隆隆砸下来,享福当场死亡。
    那时的人,都是特别迷信的。其实不过是巧合发生的事情,桔泼却当真了。
    所以楼雨最终没有被赶走,她又被留下来了。
    后来楼雨五岁的时候,养母又生了个儿子,叫大贵。
    又过了一年,再生一个胖小子,叫小贵。
    养父母家本来就一贫如洗,忽然添了两张吃饭的口,一家人的日子,更是生不如死了。
    养母又想将楼雨送走,这样好节约点口粮给自己的大贵、小贵。
    然而吴友勇提醒她,这两个孩子,必须要楼雨来压着。一旦楼雨走了,两个孩子也会没命的。
    养母无奈打消了这个念头,然而对楼雨的嫌恶与日俱增。
    每天就是没完没了的找茬、殴打。楼雨吃一点饭要打,做事动作慢要打,多睡一下要打、站着木头一样要打、弟弟们哭了也要挨打。
    桔泼打起楼雨,是照死里揍的。手里有瓢就用瓢砸,有棍子就用棍,有火钳便用火钳……什么都没有,那就用拳脚。
    可怜的姑娘,每天都吃不饱、穿不暖,又有无休止的家务活,还有地里的活,还要带两个弟弟。
    我真的不知道楼雨是如何长大的,在这样的环境,能活下来,当真是本事。
    然而楼雨竟然有本事长大了十岁,那年养母桔泼死了。
    两个弟弟饿的嗷嗷叫着,楼雨就背着小贵,牵着大贵,带两个弟弟去要饭吃。
    后来吴友勇又新娶了一个女人,新来的媳妇,比起死去的桔泼,更是有过之而无不及。
    不仅是楼雨,就算是大贵小贵,也过着水深火热的日子。
    长姐如母,大贵小贵是楼雨一手拉扯大的。现在这两个弟弟既然失去了母亲,父亲又在继母挑唆下,一直冷落两个弟弟。
    楼雨看在眼里,急在欣心上。所以就出去要饭、捡野果,去偷人家田里的庄稼给弟弟们吃。
    这样可怕的日子,又过去了一年多。
    过来看看
    天越来越冷了,真的好冷啊!若是年少的这个时候,母亲肯定会把一些坛子、篮子、秸秆洗干净。
    然后做一桌豆腐,一些油炸好用簸箕装着,晾晒出去。
    另外一些,就可以放在秸秆上,等它自然的发霉……
    再然后倒上自家晒干又捣碎的辣椒粉,又加上食盐,料酒……
    然后一坛香喷喷的霉豆腐都出来了,早上喝稀饭时,加上一点,便是美味无比了。
    这个时候,还有晒干的萝卜条。母亲的手非常巧,她简单的加些辣椒沫子和作料,也是特别美味的。
    还有一种叫“镜粉”,纯大米做的,类似于粉条,但又比它好吃得多!我后来尝过两口“河粉”,感觉有点像,但并没有自家做的好吃……
    那时还会自己做麦芽糖吃,拿刚收割的稻谷,拿去发芽……记得冬天的时候,拿勺子盛一点点,当真是比蜂蜜还好吃。
    我为什么对那些美食念念不忘?因为我本来就是个吃货,我一直认为,人世间,唯美食与睡眠,不可辜负也。
    其实土地真的是非常好的宝贝啊,春天来临,把地一翻,又去厨房挑些灶灰,洒在菜地里。
    可以撒些白菜、莴苣、丝瓜、南瓜、黄瓜、豌豆、茄子、辣椒的种子。
    几场春雨过后,那些水灵灵的小苗,从土里伸出小脑袋。
    秧苗出来后,必须要另外新翻一块地,把它们移植的。我记得小时候最喜欢做的事情,就是种辣椒秧子了。因为我最爱吃辣,我巴不得我家菜园全种满辣椒。
    其实我妈还会做非常多的开胃小吃,然而有一些具有高度的辨识度,是我们这里的特产,所以就不方便说了。
    其实我心中一直都有一个梦:将来我老了,能够回山野村盖一栋大房子。
    我会在房子周边,留一些空地,种上许多的菜。新鲜时蔬天天吃,可能会腻味。
    所以我到时要晒很多干黄瓜,干茄子,干辣椒,梅干菜、萝卜干……
    花就不用种了,我们那里,自然生长着很多的花:油菜花、桃花、梨花、芙蓉花、凤仙花、蔷薇、牵牛花……还有非常多紫的、蓝的、粉的,黄的,都是我叫不出名字的。
    
    
    那个姹紫嫣红的春天,正是农耕播种的时候。布谷鸟不停的盘旋在半空中,用清脆的嗓音喊着:“布谷、布谷、布谷。”
    继母即将临盆,她连弯腰捡舀水都困难,更别提去田里插秧了。养父又不幸在一个滂沱大雨的夜晚,重重的摔了一跤。这一跤跌得很重,养父在床上躺了很久。
    所以农活全部压在楼雨稚嫩的肩膀上,她不过一个瘦弱矮小的姑娘,又因为长期营养不良,加之养母桔泼和继母大翠的百般摧残。所以她的反应比常人慢了许多,做事也跟只蜗牛一样,慢慢吞吞的。
    养父没有办法,就想请一个廉价的劳动力。当时村里人都忙着自己的一亩三分地,养父家又一贫如洗。所以别人家的水田里,都齐齐整整的罗列着葱绿的水稻秧子。自家田里,却是光秃秃的,连地都没有翻。
    养父母和楼雨,都非常着急。对于侍弄庄稼的人来说,种地是天大的事情。如果错过了春天的播种,那么就无法享受秋天的收获。到时一家人都要喝西北风,全部都该活活饿死了。
    所以继母再三哀求村里人,托他们帮着寻一个劳动力。不求对方多强壮能干,赶着这个季节,把秧苗都栽种就是了。
    这样一说,村里一个人便想到了隔壁南泉镇山野村的一户人家。
    那时我的爷爷野文明,还是个十五岁的少年。然而因为家境极度贫困,总是吃不饱饭,加之他的先天条件也不好,所以外在形象就有些惨不忍睹了。
    野文明的养父叫野刃,那是我的曾祖父。可惜他很早就死了,他走的那年,我可能就三岁多点。我依稀记得,他的背很驼,又是个聋子。冬天的时候,总是穿一身黑衣服,又喜欢躲在火炉边取暖。
    据说野刃是个特别要强的人,然而他身体有残疾,总是被人取笑。故而很是自卑,喜欢独来独往。
    野刃很勤劳,总是没日没夜在田里干活。然而他有些笨手笨脚,又是个聋子,所以做事的效力并不高。他虽然一年到头没有闲过,然而家中确实一贫如洗,穷得发喘(方言,我们这里形容人穷,就会说穷得发喘,估计是得痨病吧!穷得咳嗽、穷得哮喘。)
    只要有钱赚,无论做事的地方有多远,不管活计有多累,也不拘工钱几个。
    所以吴友勇就请人托口信给野刃,叫他过去帮忙种地。
    楼雨就是在这个时候,遇到了她无法逃避的命运。然而当她第一眼看见野文明的时候,是很不屑的撇了撇嘴巴的。
    这个男人长得可真丑:尖嘴猴腮、被削过的脑袋、头上没几根头发,阔嘴皮,还胡子拉碴。
    最重要的是,这男人虽然个子矮小,却长得十万火急。楼雨不经意瞅一眼,立刻有种吞了苍蝇的感觉,这个皱皮老头,真是奇丑无比。
    “还野文明,不如随了他父亲,也叫野人,野老头子罢了”这样想着,楼雨便伸手去揩了一把自己额头上的汗。
    她当时正在水田里拔秧,猛一抬头,便看见那个野文明挑着担子,扭扭捏捏的过来了。
    “切,这个丑的无药可救的男人,一旦眼睛望向自己,就立马手脚发抖”楼雨好奇的又瞥了男子一眼:“这个样子,好像我是染了瘟疫的猪,他看我一眼,就会传染疾病一样。什么东西,我父亲付给你们工钱,然而还要我来扯秧”。
    这样想着,楼雨就说:“我已经扯了半天的秧了,现在腰酸背痛。你看,我手上全是泡呢”,说着,便把自己两条灌铅的腿从泥泞中拔出来:“你别急着挑秧过去,也下来拔一会。我还要回家做饭,去晚了我妈又要拿棒槌击打的的背。”
    野文明一开始是紧张得满头大汗的,他第一眼看见楼雨的时候,便有便天打雷劈的感觉:这个女孩真漂亮,像天仙下凡一般。她的皮肤真白呀,对比自己过去遇见的那些黝黑妇人,这楼雨当真不像这个世界的人了。又唇红齿白,瓜子脸,杏仁眼,柳叶腰。
    一开始野文明还曾抱怨过养父,认为自己毕竟不是亲生的。所以养父总是没完没了的摧残自己,不管去哪里做苦力,都要把自己抓来当贴身保镖。
    “他不过一个聋子,又驼背躬身,哪有什么妖精会上赶子抓了,擒到洞里去拜堂成亲啊!”野文明这样想着,便对着养父翻白眼。
    谁能想到,养父只是耳聋,眼睛却是极好的。所以最终的结果是:因为这个白眼,野文明喜提一顿肥揍。
    野刃打起自己,那叫一个狠,那叫一个酣畅淋漓、精美绝伦。他直接一脚飞来,照准自己的心窝。待瘦小的野文明跌倒在地,又冲过来一阵拳打脚踢。
    然而谁能想到,开始还心里嘀咕自己是个世间最大倒霉蛋的野文明,也会有被老天垂帘的时候。待看到艳丽无比的楼雨时,野文明立刻傻眼了。
    没想到自己竟然会否极泰来,眼冒金星之际,得以邂逅如此貌美佳人。
    然而他又有自知之明,懂得自己这丑陋的面貌,是配不上楼雨的。所以尽管心里燃起熊熊大火,表面还是要装作风平浪静的样子。
    然而听到楼雨说,会被母亲拿棒槌击打背上。野文明便有些着急了,所以就忙问了句:“你妈妈这么凶?我家是爸爸凶,我妈只会骂我几句。”
    “那我们恰好相反,我父亲很好”楼雨连忙说道:“他不打人,对我也很好。每年的腊月二十来号,他都会去镇上卖点特产:糯米、豆子、花生、红薯、芋头、干笋之类的,好得一点钱买猪肉吃。”楼雨的眼里,闪烁着神往的光芒:“他一般都会带我去镇上,不买东西,就是让我开个眼界,大饱眼福就行。街上什么都有,吃的、用的、玩的、穿的。特别是那些布,五颜六色,红的、绿的、白的、黄的、棕的,看得我眼花缭乱着。”
    也就是在那里,楼雨遇见了自己的“青青子衿”。当然楼雨是一个字都不认识的文盲,她不会说些:“青青子衿,悠悠我心;但为君故,沉吟至今”之类的咬文嚼字的话。
    她觉得那是自己心中的太阳,那个人在楼雨小小的心里,闪烁着万丈光芒。因为对方太耀眼,所以自轻自贱的楼雨,愈加觉得自惭形秽了。
    “那我们恰好相反,我父亲很好”楼雨连忙说道:“他不打人,对我也很好。每年的腊月二十来号,他都会去镇上卖点特产:糯米、豆子、花生、红薯、芋头、干笋之类的,好得一点钱买猪肉吃。”楼雨的眼里,闪烁着神往的光芒:“他一般都会带我去镇上,不买东西,就是让我开个眼界,大饱眼福就行。街上什么都有,吃的、用的、玩的、穿的。特别是那些布,五颜六色,红的、绿的、白的、黄的、棕的,看得我眼花缭乱着。”
    也就是在那里,楼雨遇见了自己的“青青子衿”。当然楼雨是一个字都不认识的文盲,她不会说些:“青青子衿,悠悠我心;但为君故,沉吟至今”之类的咬文嚼字的话。
    她觉得那是自己心中的太阳,那个人在楼雨小小的心里,闪烁着万丈光芒。因为对方太耀眼,所以自轻自贱的楼雨,愈加觉得自惭形秽了。
    抱歉,我这里一直显示网络错误,搞得我不小心多发送了一遍。
    谁能想到,人生如戏,戏如人生。这样想来,楼雨的故事,真的比黄金八点档的影视剧还精彩。可惜我很忙,等下找时间过来。
    那男人是卖对联的,据说读了很多书,那些好看的字,都是男子自己写的。
    对方生的剑眉星目,俊逸不凡。他安静的坐在闹市一隅,自己拿着笔,认真的画着。
    养父去置办年货了,剩了楼雨一个人在看摊子。
    小姑娘从未进过学堂,连阿拉伯数字都不大认识。所以看到身边的男人,挥舞着毛笔,在纸上龙飞凤舞的样子。
    楼雨真的被吸引了,或者说,她其实是个颜值派,先是看中了人家的皮囊。再认真观察对方书写,越发觉得英俊潇洒。
    “你要买对联吗?”男人忽然笑意吟吟的望向楼雨:“如果你需要的,我可以少收一点钱的。”
    “这个,我”楼雨忽然便觉得口齿沉重得很,她本不是牙齿伶俐的人。现今看见这跟画出来的仙人一样的男子,早已是目瞪口呆了。
    那画中走出的男人,又对着自己开口了。所以楼雨一害羞,就扛着扁担想逃跑了。
    恰好养父回来了,所以楼雨连忙把摊位重新还给吴友勇。自己趁机蹦跳着,跑去街上看热闹了。
    然而心却是扑通扑通的跳个不停的, 一想到那个男人,就会面红耳赤的。她是个极端缺爱的人,故而对美好有着比常人更加迫切的追求。
    只是在人群中望了对方一眼,便再也忘不掉男人的容颜。
    然而自己是个穷困潦倒的丫头,所以楼雨深知自己不配。她也不敢去奢想怎么样,回家依然又是无穷尽的农活,还要带弟弟妹妹们。
    养父这一跤跌得很重,在床上躺了很久很久。那年春耕的工钱,楼雨家拿不出来。所以好说歹说,跟野刃再三保证,秋收之后会还回去。
    然而那年的天气不好,一直都干旱着。临到收谷子时,又有几场鸡蛋大的冰雹打下来了。
    村民们都损失惨重,楼雨家更是颗粒无收。
    一家老少,全都饿的站不起来。养母又怀孕了,手中还抱着嗷嗷待哺的婴儿。
    野刃过来要工钱了,因为怕一个人远行孤单。所以又雷打不动的,把养子野文明也带到身边。
    楼宇一家放声大哭,他们不停的哀求着,养父还给野刃下跪了。
    所以最后的结果是,野刃不仅没有要到工钱,还赊了半袋谷子给对方。
    吴友勇承诺,来年一定把债怀了。野刃借给自己半袋谷子,来年还一袋给他。如果做不到,就把自己的孩子拿去抵债。
    结果第二年,养父的身子更差了。他病在床上,口里不停的吐出鲜血。
    野刃又带着野文明过来,帮着春耕秋收。养父又欠了老野家更多工钱,还有去年的半袋谷子。
    楼雨最终被用来给养父抵债了,她是一万个不愿意的。然而她又能怎么办?父母之命,不可违;养育之恩,大于天。
    重点是楼雨虽有一副好皮囊,然而却是完全没有脑子的人。她没有一丝自我的意识,自然会被动的接受养父母安排给自己的一切。
    野刃虽然是个聋子,为人也憨厚老实。然而他的养子野文明,却头脑精明,绝不是省油的灯。。
    他见吴友勇家只会给自家画饼充饥:他永远只会许诺,说将来有了钱一定加倍奉还。
    然而聪明的他,早已看透了一切:吴友勇已经油尽灯枯、病入膏肓,撑不了多久了。他婆娘矮小瘦弱,并且手无缚鸡之力,哪有力气去耕种,赚钱来还债?还有一堆孩子,都哭着吵着想吃口饭。
    所以在野文明的怂恿下,野刃终于铁下心,强硬的要求吴友勇还钱还谷子。
    最后的结果,自然是拿楼雨来抵债。可惜了美丽的姑娘,她最终嫁给一个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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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2022-01-12 01:41:53  更:2022-01-12 01:4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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