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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文学][长篇]湘西土匪:我还活着[第16页] |
作者:苗大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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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兵痞(09) 孙保长把我们关进地牢里,也不管饭,甚至连水都没送。黄昏时分,李世雄一觉醒来,见我捂着个肚子蹲在那里,便问我是不是饿了?我“嗯”了一声,说:“这群乌龟王八蛋把我抓来这里,也不给饭吃,饿得要命。” 李世雄说:“今天你就别指望他们送饭了,这里每天就供一餐,而且只能是半饱。” 李世雄说:“对了,我这里还有一个饭团哩,咱们分着吃。” 说着,他从身后的稻草堆里摸出一个小包裹来。 饭团就放在小包裹里面,用一条小手绢包着。白色的小手绢,红色的花边,绣着池塘、荷叶、蜻蜓,还有一个未放的花苞。 “这帕子是王寡妇还是姑娘的时候送给我的,随身带了二十年。” 李世雄边说边解开手绢,很快,一个香喷喷的饭团露了出来。在湘西和黔东南,男人上山做活路或者出远门大都带着饭团。饭团是女人做的,做法很简单,就是把干饭煮软点,趁热放在碗里用调羹按得紧紧的,中间留个小窝窝,把炒好的酸菜放进去,上边再盖一碗饭,女人将两只手打湿水,转着圈,把饭紧紧地捏在一块,饭成团后取出来,放在火子上,慢慢烤干。这样做出来的饭团,味道相当诱人。 “这饭团也是王寡妇做的。” 李世雄掰了一大半递给我,然后边吃饭团边说自己跟王寡妇的事情。 王寡妇做姑娘的时候,叫王兰花,是麻田铺最漂亮的一朵花。他和王兰花是从小一块玩泥巴长大的,是青梅花竹马的老相好。如果不是他浪荡成性,把家业败光了,做父母的也不会干涉他俩的事,王兰花早就成他的婆娘了。王兰花的男人叫孙小二,是个既本本分又老实的人,在麻田铺有几十亩水田,做父母的看中了那几十亩水田,就把女儿许配给他了。 李世雄说,麻田铺有个让人哭笑不得的习俗,这里的姑娘都把自己的童贞交给旧情人。姑娘出嫁的头一天晚上都会跟自己的旧情人一起睡觉,做丈夫的是不会有意见的,因为这是姑娘与旧情人的最后一次约会,姑娘把自己的童贞交给旧情人,算是还清了情债,姑娘将会一心一意服侍自己的男人,从此不再与旧情人有任何瓜葛。这里的男人也想得开,他们看重的是姑娘的心,而不是姑娘的身子。他和王兰花也是这样,在王兰花嫁给孙小二的十年时间里,他们没有任何来往,甚至没有说过一句话。王兰花的命不好,和孙小二夫妻十年,也没有生下一子半女。抗日战争期间,麻田铺的男人大都被抽去芷江修飞机场了,孙小二在工地上染上了老鼠症,王兰花成了寡妇。两年前,他们又好上了。卖兵的钱不好赚,弄不好就把命搭上了,王寡妇劝他早点收心做人,过平淡的日子,他也答应了。 李世雄信誓旦旦地说:“这是最后一次。” 对于李世雄来说,这的确是最后一次了。两天之后,孙保长凑齐了十个名额,就把我们送到芷江兵役征集所。我是五条命案在身的通缉犯,我不得不把脸弄花了,在芷江兵役征集所忐忑不安地呆了一个多星期。接兵部队来了。他们会同芷江兵役监察委员会验收完毕后,就把我们这些新兵送往内战前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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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弟妹们的顶帖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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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兵痞(10) 在半路上,李世雄出事了。 当时刚进入江西境内,天上又飘起了冻雨,我们一个个冷缩着脖子在那些老兵的吆喝声中默默地往前走。只是经过一个小缓坡时,李世雄突然向前一窜,想以最快的速度越过那道丈把高的山脊,进入背面的密林里。眼看他就要越过那道山脊了,哪想脚底下打滑,他摔了一跤。就在这时,枪响了,李世雄应声倒在了山脊上。 枪是那些老兵的头儿开的。 那个满脸胡茬满脸横肉的家伙“呼”地吹了一下枪口上的硝烟,警告我们:“这就是逃跑的下场。” 然后把枪放回枪匣子里。 我们围过去的时候,李世雄还有死。李世雄挣扎着,把那条包饭团的小手绢递给我,要我替他转交给王寡妇,他气若游丝地说:“兄……兄弟,告……告诉她,别……别等了。” 有位军医过来查看了一下李世雄的伤口,然后向他们的头儿报告:“子弹穿心而过,此人十有八九活不了。” “肯定活不了。” 满脸胡茬满脸横肉的家伙得意洋洋地说:“老子的枪口底下还从来没有留过活口哩。” 然后命令我们:“给老子抬去埋了!” 于是我们把李世雄埋了,是活埋,因为我们埋的时候,他还没有断气。 埋得很简单,我们在路边找了一个蕨坑,把他扔进去,然后用一些树枝把他盖住。这种蕨坑山上多的是,战乱年代,南方的老百姓靠挖蕨过日子。 因为少了李世雄,名额无法增补,那些老兵开始拿我们这些新兵来出气。我们吃不饱穿不暖,晚上睡觉还用绳索绑着,白天赶路打不起精神,他们就把辣椒粉抹进我们的眼睛里。 怕我们逃跑,他们用绳子把我们串起来,牵着走。 越走越心寒。 后来,我故意把浪稀的屎屙在裤裆里头,他们不得不掩着鼻子替我解开身上的绳索,塞给我一条烂裤子,我到旁边的树林里换裤子,趁机溜走了。 |
42.兵痞(10) 在半路上,李世雄出事了。 当时刚进入江西境内,天上又飘起了冻雨,我们一个个冷缩着脖子在那些老兵的吆喝声中默默地往前走。只是经过一个小缓坡时,李世雄突然向前一窜,想以最快的速度越过那道丈把高的山脊,进入背面的密林里。眼看他就要越过那道山脊了,哪想脚底下打滑,他摔了一跤。就在这时,枪响了,李世雄应声倒在了山脊上。 枪是那些老兵的头儿开的。 那个满脸胡茬满脸横肉的家伙“呼”地吹了一下枪口上的硝烟,警告我们:“这就是逃跑的下场。” 然后把枪放回枪匣子里。 我们围过去的时候,李世雄还有死。李世雄挣扎着,把那条包饭团的小手绢递给我,要我替他转交给王寡妇,他气若游丝地说:“兄……兄弟,告……告诉她,别……别等了。” 有位军医过来查看了一下李世雄的伤口,然后向他们的头儿报告:“子弹穿心而过,此人十有八九活不了。” “肯定活不了。” 满脸胡茬满脸横肉的家伙得意洋洋地说:“老子的枪口底下还从来没有留过活口哩。” 然后命令我们:“给老子抬去埋了!” 于是我们把李世雄埋了,是活埋,因为我们埋的时候,他还没有断气。 埋得很简单。 我们在路边找了一个蕨坑,把他扔进去,然后用一些树枝把他盖住。这种蕨坑山上多的是,战乱年代,南方的老百姓靠挖蕨过日子。 因为少了李世雄,名额无法增补,那些老兵开始拿我们这些新兵来出气。我们吃不饱穿不暖,晚上睡觉还用绳索绑着,白天赶路打不起精神,他们就把辣椒粉抹进我们的眼睛里。 怕我们逃跑,他们用绳子把我们串起来,牵着走。 越走越心寒。 后来,我故意把浪稀的屎屙在裤裆里头,他们不得不掩着鼻子替我解开身上的绳索,塞给我一条烂裤子,我到旁边的树林里换裤子,趁机溜走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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