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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文学]一出下乡知青与美丽村姑的爱情故事——《青萍之末》[第27页] |
作者:陈沫20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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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有句话,叫马无夜草不肥,对于那个年代的人也一样。正顿饭吃不饱,没点辅助营养,人怎么会吃胖,瘦的皮包骨头怎么会有打持久战的力气? 因为景荣耀没有和于求仙掰过腕子,所以不知道于求仙的力气有多大,可是于求仙的父母却知道这一点。于求仙的母亲怕于求仙发起疯来,景荣耀收拾不了,所以给景荣耀熬了一锅粥——这真不是没有必要,是很有必要。可是没有和于求仙打过实战的景荣耀不知道,所以没吃几口就雄纠纠、气昂昂地出发了。他心里想,收拾一个看不清东西的于求仙,那还不是手到擒来。 可是想象和实际往往是两码事。 和于求仙斗争的第一个回合,于求仙爬着,景荣耀搬不动分毫,这也没什么,搬不动就搬动吧,毕竟自己没有于秀仙重。 第二个回合,两人抱着滚,于求仙在下面,最多玉米棒子硌的肉疼;景荣耀滚到了下面,这可就惨了,上面压了两座山,太行和王屋,中间横亘着一条秦岭,身下再顶一坚硬的玉米棒子。顶在骨头上,骨头疼,顶在血管上,血液马上缓慢流动,要是上面的于求仙再晃悠那么两下,景荣耀血管里的血液马上堵塞,都停止流动了。新鲜血液上不了头部,景荣耀是头昏眼花,四肢无力。 就这么滚来滚去,等到景荣耀吃下去的那几口粥完全消耗干净之后,他就真累爬下了,所以浪费了那么多时间,景荣耀最后还是没能直捣黄龙。 松了手的景荣耀面朝天躺着,脸色煞白,大口直喘粗气,看着头顶晃荡的金黄色玉米叶子和上空不停旋转着的蓝天白云,景荣耀竟然以为自己要死了。怎么,做这事又这么折损人?竟然会要人的命?那你也得让我把好事办成了再死呀!苍天啊,大地呀,我怎么这么冤啊! 于求仙也累,景荣耀松手后,她也是面朝天躺着,也是大口直喘粗气,不过可没像景荣耀那样头昏眼花,看什么什么转。于求仙没喘上几口气,身上就有了力气,她坐起身开始收拾自己的衣服,把自己裹严实了之后,于求仙站了起来。这时的景荣耀还躺在那里贪婪地吸食氧气呢,比刚才好一点的是看蓝天白云好像旋转得不那么快了。 站起身的于求仙看了看地上的景荣耀,抬起了脚。于求仙的脚不大——小的时候被她那遭受封建礼教毒害的母亲裹过几个月,要不是解放军过来,于求仙真成了小脚女人——但是身体可重。仍旧处于缺氧状态的景荣耀要是被这样的脚跺几下,真有可能留下最大的遗憾去见马克思。好在于求仙犹豫了一阵后又把她的小脚放下了。 |
按照正常逻辑,于求仙应该很恨景荣耀——我在库房院内舒舒服服地晒着太阳,你这家伙却把我骗到了玉米地里抱着打滚,还扯我衣服——能不恨吗?可是于求仙却怎么都恨不起景荣耀来,她的内心一直在恨与不恨之间纠结着,所以她没有跺下去。 于求仙为什么就恨不起来?为什么要纠结?说来这也是个很复杂的问题,需要我们——特别是那些没有成年的男女动用诗情画意的脑细胞去想象着理解。 在春心满怀的少女时代,于求仙情感上的需求很简单,自己喜欢的男人的一个眼神,或者一个笑脸,甚至在她面前说几句浑话都能让她幸福好几天甚至几个月。 这样的需求简单,想来得到也非常容易,毕竟这是在一个因重男轻女思想导致的男爷们多的年代里。可对于于求仙来说,这样的需求却不容易得到,她唯一喜欢的男人是张爱麦,可是张爱麦别说对着她笑了,见了面连句话都没有,甚至都不把她当个屁,纯粹当纯净无害的空气。 不过这也无妨,什么一个眼神,一个笑脸,这些于求仙统统看不清。看不清的于求仙反而得了便宜,可以随意发挥想象,想着张爱麦对着她笑了,想着张爱麦胸带大红花,骑着一头毛驴,后面雇人抬了花轿,锣鼓喧天去了她家,接她去做新娘子……换句话说,少女时代的需求,于求仙可以不需要一个真真实实的男人在身边就能完成,纯粹是形而上的。 岁月无情,少女时代一晃而过,于求仙进入了少妇的年纪。少妇的日子应该怎么过?过来人都知道。一个少妇无论白天多忙、多累,夜里只要得到一个她爱的男人实实在在的安慰和关心,第二天就会精神饱满,神情愉悦地投入到新的一天。 于求仙少妇时代怎么过的?白天等在库房院内盼着一口好吃的,满足她那个逐渐被撑大了的胃——刘老大之所以对她于求仙这么好,全是因为她对张爱麦的等待和坚持,这一点于求仙特别明白。吃饱喝足后于求仙依旧会像以前一样想张爱麦。 少女时代想,可以以假当真,像《红楼梦》中说的那样:假作真时真亦假 无为有处有还无,想到动情处好像是进了太虚幻境的贾宝玉,都能飘云下雨;到了少妇的年纪还这样想,就有些像是在啃鸡肋了,而且还是一根啃了十几年的鸡肋骨,在在是食之无味,弃之可惜。 女人是大地,看不清东西的于求仙也是大地,重要的是这块大地上十几年了都没滴过一滴雨水。这样的大地有多饥渴,饥渴到再没有雨水滴上去,她都浑然以为自己是块不需要雨水滋润的钢板了。 于求仙的纠结,想来女同胞们容易理解,特别是那些有着幸福婚姻生活的女同胞们。男同胞们不理解,可以多咂摸咂摸这句古词:“风乍起,吹皱一池春水。” 一池春水,只是因被风吹皱了,便拥有了莫名的幸福。 于求仙也拥有一池春水,是一池沉静到快要发臭了的春水。突然有一天,这池春水被景荣耀抱着打滚。换句话说,于求仙经过的不是吹皱了水面的风,是瓢泼大雨。这样的于求仙能不纠结?能不爱恨情仇一起涌上心头?如果不能,那于求仙真是个空心人了。空心人是应该绑了烂布条竖在地里去吓唬麻雀的,景荣耀自然不会没事抱了这样的空心人去练习什么摔跤。 |
第七十五章 拿下于求仙 因为眼睛有残疾,平时的于求仙是很敏感的,譬如有小狗对着她叫几声,她都恨不得逮住那只小狗,生啃它几口。小动物都有这种心态,当然,某些时候,大动物也有。 景荣耀的一通疾风暴雨虽然给了干裂大地的于求仙以莫名的愉悦,但是他的做法太过分——不征求于求仙同意,把人骗出来,直接抱住了在玉米地里打滚,还亲嘴、扯衣服——这比小狗对着叫几声要严重得多,是欺人太甚的n次方。 按国家法律,于求仙应该告景荣耀强奸未遂的,可是于求仙不懂什么国家法律,自然也就没有告不告这一说。对于底层人来说,怎么活?这样宏大的问题,答案却非常简单,随遇而安四个字足矣。 虽然景荣耀欺负了于求仙,可是也带给了于求仙莫名的愉悦。因为这愉悦,于求仙自然对景荣耀恨不起来。恨不起来,于求仙就在那里纠结:是就这样走了算了?还是要报复他一下子? 处于纠结状态中的于求仙抬起脚,又放下,放下又抬起来,犹豫了许久后,于求仙下定了决心:不行,我一定得跺他两脚,不然太对不起自己。 下定决心的于求仙瞅仰面朝天的景荣耀——寻找下脚的地方,她从头瞅到脚,从脚瞅向头,瞅了两个来回,盯上了景荣耀身体的中间部位,就是裆部。 因为缺氧,景荣耀的那玩意早成了霜打的茄子,藏在衣服里是既不显山也不露水,可于求仙很记得这个部位。 被景荣耀抱着打滚,于求仙的身体上有两处不舒服:一是被玉米棒子顶得疼;二是被景荣耀中间部位的这个家伙顶得疼。于求仙清楚地记得,第一次打斗,景荣耀的这个部位里的一个东西顶得她的脊梁骨疼;第二次,这个东西顶得她的肚脐眼疼。两次都如锥子扎上去一样。 |
也就是说,景荣耀既抱又亲让于求仙的身体欲望苏醒了,让于求仙感受到了蛰伏在自己身体内部的某种渴望,可是他的那玩意儿却没有带给于求仙一点舒服的感觉。 对,就这里了,于求仙抬起脚,把全身力气用在了脚后跟上,狠狠地往景荣耀的裆部跺了两脚,然后像头瞎狗熊一样,头撞高高的玉米杆,跑出了玉米地。 景荣耀处心积虑十几年,可以说全是为了他的那玩意有个用处,最好能为他带来个儿子——不孝有三,无后为大,这种封建观念可没在景荣耀的头脑中消失。可是,没想到第一次出击,事情没办成不说,竟然让于求仙在那个地方跺了两脚,说起来也真是悲哀。 不过大家可别为景荣耀担心,于求仙这两脚虽然跺得狠,用得力气也足,可真没把景荣耀的那玩意儿给废了。为什么?其实道理容易理解。 于求仙两脚没把景荣耀给废了,原因有三:一是因为景荣耀的那玩意比较小,隔了两层衣服顶在于求仙的身上,竟然给了于求仙如锥子扎上去的感觉,能大的了?二是因为于求仙的脚比较小,正长身体的时候被她母亲裹了几个月。以小对小,能跺得准?还有更重要的一点是,实施攻击行为的人——于求仙的眼睛还不好使。 |
当然,即使于求仙真的需要一个男人,那也不是他景荣耀。所以景荣耀要想拿下于求仙,就得好好总结经验教训。景荣耀不笨,当下就为他的失败总结出了以下经验教训: 选择把于求仙骗出来,进行肉搏战,这在大方向上没错,下一次行动还得这样做。 另外,这次自己之所以失败,主要原因是因为自己太自负,所以在下次行动之前,要做好准备工作:首先应该吃饱饭,要有打持久战的心里准备;其次应该找个打肉搏战的好地方,最好是没有玉米棒子,那家伙顶得骨头疼;自己的力气没有于求仙大,那就要把舌头这柔软的武器使用好,让它起到四两拨千斤的功效。至于怎么个把于求仙骗出来,只能是以张爱麦为借口了。 于求仙就那么傻?那么容易骗?不是于求仙傻,也不是她容易骗,关键的问题是于求仙愿意被骗。 既有实战经历,又很好的总结了经验教训,对于拿下于求仙,景荣耀可谓做足了功课,可以说具备了成功的所有条件。所以肉搏战发生过后一个星期的中午,景荣耀就真的把于求仙给拿下了,还是在那块玉米地里——只不过场地里的玉米棒子早被景荣耀给扔到了一边。 关于景荣耀拿下于求仙的具体过程,前面已经说了一大半——很相似,就差临门一脚了。关于这一脚景荣耀是如何踢进去的,就不说那么详细了,反正也容易——景荣耀那玩意儿那么小,把它放进女人身上能生出孩子的地方,能不容易? 景荣耀拿下于求仙,就去和于求仙母亲邀功,要于求仙母亲把于求仙嫁给他。于求仙母亲一脸愁容。“我那姑娘,没有怀上你的孩子之前,我保证不了让她能嫁你。你再接再厉,让她怀上个孩子再说。” “这是个好主意。”景荣耀欣然领命。 别看景荣耀的那玩意儿小,把于求仙拿下几次后,竟然成功地让于求仙怀了孕,这可是件大事。景荣耀要是知道了(可惜他不知道)就可以在他的英雄父亲面前抬起头来:“嘿嘿!你再厉害,毕竟是在家里火热的炕上,我妈还心甘情愿;我这可是在玉米地里,而且还是在于求仙不情不愿的情况下,那条件可差老远了。” |
第七十六章 多管闲事 于求仙年纪这么大,又怀上了景荣耀的孩子,在这种情况下,她要是仍旧坚持不嫁景荣耀,非要等着张爱麦,不把她的父母气死,她自己也会被村里人的唾沫给淹死。更重要的是,她于求仙是个姑娘的时候,张爱麦都不要她,现在她大了个肚子,张爱麦能要她? 也就是说,这事只要让别人知道,于求仙就非嫁景荣耀不可。在那个年代的农村,在这么一种状况下,几乎没有任何转圜的余地。不过任何事情都有例外。 于求仙怀上孩子这事,按说第一个知道的人应该是她的父母,再不过是这事的始作俑者景荣耀同志。可是都不是,第一个知道于求仙怀孕的人竟然是刘老大。 为什么是刘老大?因为刘老大那里有吃的。 物质不仅决定意识,而且决定其它一切东西,所以说,马克思的唯物主义理论真他娘伟大!女人傍大款,愿意委屈自己当二奶、三奶、五六七八奶,根源全在这里。当然我们不提倡女人全这样,特别是没钱的男人就更不能提倡,不然以我国现在的贫富悬殊程度,起码90%以上的男人全得打光棍。那样我们这个国家应该被称为光棍大国,五千年文明啊,想来真是呜呼哀哉!!! 不扯了,我们还是说说刘老大是怎么知道这事的吧!说来,也在情理之中。 怀了孕的女人往往喜欢吃些酸东西,于求仙就是。在孤山村能找到的酸东西有两种:一是杏;二是醋。这两样东西,于求仙家里统统的没有。 “叔,”站在铁锅内的于求仙用她那双迷糊朦胧的眼神瞅刘老大,“你有酸杏没有?” “有。”刘老大从衣服袋里掏出五个黄杏,给了于求仙。 于求仙吃完五个黄杏,又找到了刘老大:“叔,我要的是酸杏,不是甜杏,你怎么给了我五个甜杏呀?” “酸杏哪有甜杏好吃?再说了,这个时候哪里有什么酸杏?”刘老大心说,这还是我的不是了。 没有酸杏,五个甜杏也满足了,不过于求仙只满足了一天。隔了一天,于求仙又缠上了刘老大,“叔,你这里有醋没有?” “没有,你要这东西做啥?” “我想喝几口。” “喝醋!那东西酸不啦叽有啥好喝的?” |
“我也不知道怎么啦?这几天就想吃些酸东西。”于求仙肚里的那个家伙还没成人形,就露出了极其贪婪不要脸的本性,一个劲地催促逼迫于求仙,让于求仙继续不要脸,“叔,你这里有酸杏没有?” “没有,我昨天不是说过了吗?” “没有酸杏,那醋也没有?” “没有。” “哦,既没有酸杏,也没有醋啊——”于求仙把最后的那个啊字音拖得特别长,像是京剧里青衣抛出去的甩袖。 “找你爱麦哥要去,他哪里有。”刘老大这个烦呀! “他不理我。” “他们家里有醋卖。” “我没钱。”于求仙把自己的衣服口袋翻了个底朝天。于求仙虽然是个女人,但是隔一个星期才洗一次脸,所以她的口袋比她的脸干净多了。把口袋翻出来后,于求仙双手一摊,那意思是你让我买醋,不给钱怎么买。 刘老大从裤兜里摸出皱巴巴一角钱来,给了于求仙。在于求仙拿了钱转身要走的时候,刘老大终于起了疑心,这胖家伙平时喜欢吃肉,喜欢喝糖水,可从没听说喜欢吃酸东西。“唉,你这几天是怎么啦?” “没怎么呀!”于求仙急着买醋去。 “没怎么!没怎么怎么喜欢吃酸东西?” “我也不知道,”于求仙捂了嘴好像要吐,“——就……就是喜欢吃酸东西。” 即使对方是个傻姑娘,刘老大也不能问得太直白,想了半天,他终于想出了一句打擦边球的话:“这几天——你……有没有跟人摔过跤?——我说的是跟男人摔跤。” “摔过,你怎么知道?”于求仙好崇拜刘老大,所以她忘了这话不该告诉人。 “这你别管,你和谁摔过?”刘老大开始着急了。 “嗯——嗯——” “究竟是谁?” “嗯——是景荣耀。”于求仙实在是太想买醋去,所以说了实话。 话说到这个份上,于求仙终于想到景荣耀在玉米地里对她做的那些个事情。那些动作啊——画面啊,还有她当时燥热的反应,终于,于求仙好几天不洗的脸泛出了红色。 因为于求仙脸上这难得一见的红色,刘老大彻底明白了,这胖家伙之所以爱吃酸东西,原来是被景荣耀那个王八蛋给下了种,哦!我真他妈的太疏忽大意了! 这一判断,瞬间让刘老大想起这么多年来自己付出去的努力和辛苦! |
孤山村虽然小,但圈起来也是一片天,张爱麦出生在这片天空下一个当大官的家庭里。因为本人条件非常优秀,所以张爱麦也可以被称为天子骄子——当然是在孤山村这片天空之下的天之骄子。 外面的世界好大,比张爱麦家庭好、自身条件好的孩子多的数不清,可孤山村封闭,不用关门就是一座世外桃源。所以那些孩子和张爱麦没多大关系。 人之初生,多数的幸福都是在和别人的比较过程中得来的——可怜可悲的是多数人的一生都纠缠在和别人的这种比较之中。在孤山村这块封闭田地里顺风顺水长大的张爱麦什么都比别人强,所以他很满足,也很幸福。 在这样的环境中长大,当然有好处,但是也有坏处——就像一个硬币必有两面一样——坏处就是,这样的人一旦遇到比较大的挫折,可能会一蹶不振。倒霉的是,张爱麦偏偏就遇到了这样的挫折——在他即将成为一名光荣的解放军战士之前,摔断了腿。 当不成光荣的解放军战士,摆在张爱麦面前的唯一道路,只能是娶妻生子、安分守己地当个农民。这是命运对他的安排,已经是谁都改变不了的事实,可张爱麦就是接受不了。 做父亲的张发财当然得管。张发财天天在家里唠叨、责骂,要张爱麦赶紧娶个媳妇生个儿子,可是张爱麦死犟,甚至于以死明志,横下一条心要在悔恨中度过自己的余生。 张发财管不了张爱麦,只能放手。不过谁都知道,张爱麦终身大事不解决,没个儿子给他送终,那将是他父亲张发财永远的一块心病。 刘老大因为和张发财交情深,又是利益上的同盟者,所以就主动接手了让张爱麦愿意娶媳妇这事。 自然,刘老大也曾为了这事多次劝说过张爱麦,没有任何效果——张发财一家人都劝不响,刘老大自然也劝不响。不过,刘老大是个一根筋,做事情轻易不认输,人劝说没用,他就把这个重任交给了时间,他相信时间能把死倔的张爱麦推进一个女人的被窝。 问题是得有女人愿意等张爱麦。 好姑娘不愿意等张爱麦,纷纷嫁了人,忙着生儿子去了,就剩下了一个傻姑娘于求仙。这可是张爱麦能成为人夫、人父的唯一希望。 为了这个希望不花落水流红,刘老大就把这朵并不鲜艳的花养了起来。隔三差五刘老大会给于求仙一口好吃的,在于求仙狼吞虎咽吃东西的时候,刘老大在旁边说鼓励的话,让于求仙等着张爱麦,等着就有希望。就这样,时间如流水一晃竟然是好几年。 可是刘老大万没想到,他花费多年时间养的一朵花,最后竟然让景荣耀这小子给偷了。刘老大这个不甘心吆! 在心里把景荣耀诅咒了一顿后,刘老大问:“这事有谁知道?”刘老大当然知道,这事要是传出去,他养的这朵花可就真没了。 “没有其他人知道了。”于求仙回答。 “景荣耀呢?” “什么景荣耀?他……他当然知道……” “我是说你爱吃酸的毛病。” “他们家那么穷,我告诉他能有啥用?” “怎么说,爱吃酸连你父母都没告诉?” “没,他们也没啥酸东西?怎么啦?”从刘老大的语气中,于求仙意识到了她和景荣耀摔跤这事可能有严重后果。 |
“没啥,这事你谁都别告诉,你这个爱吃酸的毛病我给你治。”看于求仙认真了,刘老大马上装出了一副云淡风轻的样子,“你先把钱还我。”于求仙要是去张发财家买醋,买了当下就会喝,要是有人一问,那可全露馅了。 “怎么治?”于求仙攥紧了一角钱不舍得还回去。 “你先把钱还我,等治好了我给你炖只鸡吃。”即使于求仙身体再好,这病治好了也得要补补。 “真的?!”想到香喷喷的一锅鸡肉摆在面前,于求仙哈喇子流了一胸脯,立时就把爱吃酸的毛病丢到了爪哇国。 “我说话什么时候不算数了?” 想到刘老大真没骗过自己,于求仙就把一角钱还给了刘老大。刘老大这才教于求仙怎么治爱吃酸东西的毛病:“你往那个锅里不停地跳,跳上两天,你这吃酸的毛病保住就好了。”这方法不仅能治得了病,还能彻底除根,真是灵丹妙药呀! 于是乎,于求仙就把景荣耀千辛万苦搞出来的孩子给跳没了。 在一锅香喷喷的鸡肉面前,刘老大说:“你可别把这事告诉别人。不告诉别人,年底我再给你熬只鸡吃,要是你告诉了别人,我就不给你熬鸡吃了。” 于求仙嘴里含着块鸡屁股,头点得像是鸡啄米。“不告诉、不告诉,我——谁……谁都不告诉。” 因为刘老大第一个知道,就使得景荣耀娶于求仙做老婆的梦想成了泡影,景荣耀成了一个死后没人埋的人,张爱麦成了死后有人埋的人。 让刘老大没想的是,在这个转变过程中,他竟然给他未出生的孙子埋下了一个祸根,或者说让他孙子在人生的关键时刻转了个身,踏上了另一条不同的人生之路。要知道,那可是他的亲孙子。 评:因为估计不到,我们都曾做过好多扯蛋的事! |
@光影疏斜暗香袭 2016-06-13 19:16:36 生命是一场又一场的相遇和别离,是一次又一次的遗忘和开始。有些人在你的生命中,注定了是进不可相恋,退却难忘记的。我们都只猜中了开头,却是猜不到结局,于是,无奈的终结于情深缘浅。人生有许多如果,却只有一个结果,过去的不再回来,回来的不再完美,莫若将心痛藏起,选择淡忘。 暗香问候美女晚好 ----------------------------- 暗香好有才情。赞一个。 |
第七十七章 残废的不是地方 我们说回当下。 当天夜里,把景荣耀和于求仙吓跑后,刘顶峰就回了家,把他刚看的事情原原本本地告诉了父亲刘老大。刘老大听了,眼睛睁了老大,粗黑的眉毛瞬间立了起来,他是既想不到又有些生气。 去年,成功治好于求仙爱吃酸的毛病后,刘老大告诫于求仙说:“你以后不要和景荣耀出去了,一个大姑娘家的,没事和一个野男人跑到玉米地里摔得个什么跤?让别人看见了多不好。” “这又不怪我,每次他都说是爱麦哥找我。”于求仙撇着厚厚的嘴唇,完完全全一副受害者的表情。 “你爱麦哥没腿?要用他来传话?” “他的腿不是瘸了么?” “腿瘸了也能找得到你呀!你怎么这么傻,他说啥你就信啥,还被人家用同一个谎言骗了好几次?”刘老大显然没意识到于求仙已经有了愿意被骗的意愿。 用同一个谎言骗了好几次,这句话说到了于求仙不愿意示人的心病上,所以她没话好说。 看于求仙低了头,扣自己长指甲里的泥土,刘老大以为于求仙知错了,叮嘱道:“以后,无论他再说啥你都不要和他出去。” “哦,知道了。”于求仙低声答应。 “知道了不行,还得把这话记在心里?” “哦,记住了。” “真不和景荣耀出去了?”看于求仙答应得不情不愿,刘老大又多问了一句。 “不了,再出去,天打五雷轰顶。” |
因为孤山村位于北方的一个小盆地内,所以每年冬天的到来都是以突然的一场大雪开头的。刘老大和于求仙这次谈话过后不久,孤山村就来了一场大雪。 大雪像是仙女们揉碎的白色花瓣,纷纷扬扬从孤山村的上空飘落而下。大雪遮盖了四周的山峰树木、窑洞院落,让村前潺潺的流水上冻,也遮盖了景荣耀抱着于求仙能打滚的所有田地。 因为没了场地,于求仙又发了那么重的誓,所以刘老大就不担心这事了,后来他就把这事给忘了。过了年,冰雪融化,大地重回绿色,刘老大也没想起。 刘老大万没想到一年时间不到,于求仙不仅忘了对他说过的誓言,还和景荣耀有所发展——去年她和景荣耀在白天出来,今年竟然发展到夜里出来,真是一朵狗尾巴花彻底凋谢了。 从于求仙黑天半夜和景荣耀出来这事上,刘老大终于意识到:于求仙已经爱上这一口,就像是抽鸦片烟上了瘾一样。事情已经发展到了这步天地,刘老大也就没什么好办法了。让一只尝过肉是什么滋味的猫不吃放到嘴边的死老鼠,那是妄想。 治不了于求仙,刘老大只能再去试着劝说张爱麦。 刘老大都记不清劝过张爱麦多少次了,但是次次都以失败告终,可是这次没劝说几句,张爱麦竟然同意了!原因无它,一是因为时间拖得太长,张爱麦确实认命了;二是七个知青的到来给了张爱麦以莫大的触动。 七名知青可是城里长大的。他们在城里怎么生活的,张爱麦没见过,不过他可以想象得到,不用和黄土打交道,穿了干净的衣服背了书包坐在宽敞明亮的教室里上课……不管怎样吧?反正比在农村强太多。 可是现在呢?不管他们之前在城里多舒服,出生有多高贵,来到孤山村后还不是什么苦都要受,特别是两个女知青,来的时候清清爽爽一朵花,现在却每天披头散发要去地里劳动。 两个城市里的女娃娃,都能接受命运的这般安排,我张爱麦一个堂堂大老爷们就不能了?所以他就勉勉强强答应了。 张爱麦终于同意要娶于求仙,刘老大还没来得及高兴呢,张爱麦又说:“但是有一个条件。” “什么条件,你说?” “不举行婚礼。” “这简单,我让于求仙自己去你们家,爬到你的被窝里去。”估计于求仙现在饥渴得能扒你的衣服,这句话刘老大没好意思说出口。 几年的心愿终于有了了结,刘老大非常高兴,比当年他入洞房都高兴。 送别人家的孩子入洞房,比自己入洞房还高兴,这是真的么?当然是真的,因为当年他娶张金凤从派媒人提亲到入洞房也就几个月的事情,而为张爱麦圈养于求仙却花了好几年时间。 不是有句话说得好:有付出的收获才能给自己带来真正的幸福——不过可不是有付出就一定能收获劳动果实啊。 因为在这件事上付出太多,所以刘老大感触颇深,由这事他竟然联想到了开国元勋们。遥想当年,红军长征才走了两年多,伟大的抗日战争也才打了八年,而我这个红娘一当竟然有五年多时间!嘿嘿,想来自己真是有点伟大! 不过,不管刘老大心里是高兴还是酸楚,或者是高兴加酸楚,他这个红娘最后还是当成功了。既然成功了,那就应该和他在同一条战壕里爬了五年多时间的战友——胖乎乎、肉嘟嘟的于求仙同志庆贺庆贺。 在回库房院的路上,刘老大想象着于求仙听到这个好消息的各种反应。刘老大觉得,于求仙听了一定会笑,笑完了后哭,擦干净鼻涕眼泪,于求仙会从那口铁锅里爬出来,捉了他刘老大的手说感谢的话。比如:“叔,你真是个大好人,终于劝说得我爱麦哥愿意娶我了;叔,你真是个大好人,终于把我送入了洞房;叔,你真是个大好人,终于让我可以和一个男人抱着在火热的炕上打滚了;终于让我见到青天白日下雄起的山峰了;终于…… ” 刘老大想得真美好!这时候的他可真像个爱幻想的孩子。 于求仙的表现让刘老大失望了。听了刘老大告诉她的好消息,于求仙是既没哭,也没笑,她只有两个反应:嘴里嚼了根草;把她的眉头使劲地往额头上面皱。 “你没听清楚?我是说张爱麦愿意并且答应娶你了。”刘老大以为于求仙眼睛看不见,耳朵也聋了,所以声音特别大。 |
于求仙没说话,她只是继续往上皱她的眉毛。眉毛都皱到和她的发际线做了邻居,中间最近的地方都没有墙隔着,简直都同居了,嘴里还是没蹦出一字来。 “怎么啦?高兴坏了?”刘老大担心于求仙得了范进中举那样的病,一时接受不了这天大的喜讯而疯了,所以伸开了手臂拦着,怕于求仙突然跑到街上大喊:“我爱麦哥愿意娶我了,我爱麦哥愿意娶我了……” 于求仙没疯,撅了厚厚的嘴唇说:“我不嫁张爱麦了。” “为啥?”刘老大,晕晕晕! “不为啥。” “不为啥是为啥?!” 于求仙又不言语了。 “究竟是为啥?为啥不嫁张爱麦了?你等了他那么多年,不就是等着这一天……”刘老大围着铁锅转了好几圈,问了五六个“为什么”,于求仙仍然没说一句话。逼得刘老大只能猜测了:“你又得了爱吃酸的毛病?和景荣耀摔跤了?你们今年摔过几次跤?最近一次是什么时候发生的?他扒你衣服的时候你为什么不反抗……” 无论刘老大怎么问,于求仙就是不吱一声,最后刘老大使出了杀手锏:“你要是再不说话,我以后可不给你东西吃了。” 这杀手锏厉害,逼得于求仙马上说了话,不过这话很气人。“张爱麦不是残废了么?他残废了我怎么嫁?” “什么,残废?——既然你知道他残废,之前一直等着,还好几年?!”刘老大气得都要跳起来了,既然你嫌弃人家残废,早不说,早说了我就不会费这么大力气了不是。 “之前我不知道?” “不知道啥?十几年前他就摔瘸了腿,你到现在才知道!你的眼睛瞎成这样!”刘老大气得七窍生烟,都快要往出喷火了。 “我的眼睛生下来就瞎,你才知道?”于求仙回敬了刘老大一句。 刘老大攥紧了拳头,想要在于求仙的圆脑瓜上擂上一拳。不过最后他还是把拳头砸在了自己的大腿上。有火没处发的刘老大点燃了一支烟,绕着铁锅转开了圈,终于,他想到了这事不对头的地方。“不对呀,你瞎得看不见张爱麦腿瘸,怎么天天能从家里走到这里?还能准确找到这口锅,我扔给你一黑不溜秋的土豆,你能在地上找得到,扔给你一玉米棒子,不落地你就能接得住,嗯?究竟是怎么回事?你给我把话说清楚!” 于求仙又不说话了。刘老大俯下身往于求仙的脑瓜上喷了两口烟,大声吼:“你说话呀!你眼睛瞎了。难道耳朵也聋了?还是哑巴了?” “你让我说什么?”于求仙有点扛不住了。 “说什么!说,你……你是什么时候知道张爱麦腿瘸的?” “他摔断腿的第二天我就知道了。” “这——你……那你之前不嫌弃他,现在怎么又嫌弃了?!” “我又不是嫌弃他腿瘸。” “那你嫌弃他什么?刚才说他什么残废了?” 于求仙又不说话了。 刘老大举高了拳头,落下去的时候又砸到了自己大腿上。“你他妈能放个爽快屁不?再不说话我把你们家窑洞烧了,把你爸腿打断,把你妈撕吧了。” 见刘老大真生气了,于求仙终于支支吾吾说出了她真担忧的地方:“我说的不是腿残废。” “那是哪?说呀!”刘老大在原地跳了一下,带起了好多的层土。 “嗯——就那。” “什么那?你他妈给我说清楚,说清楚!明白不?” “有人说……张爱麦不能做……做——那事了。” “什么那事?” “就……就是……那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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