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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典名著]论语讲读  八佾第三 [第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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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语讲读: 八佾第三

  3.1 孔子谓季氏①:“八佾②舞于庭③,是可忍④也,孰不可忍也?”
  【注释】
  ① 季氏:鲁国大夫季孙氏,或以为本章所指为季平子,或以为季桓子,皆不足据。《正义》: “鲁季孙得氏,自文子始,以文子为季友孙也。此文‘季氏’,及下篇‘季氏旅于泰山’、‘季氏富于周公’、‘季氏将伐颛臾’,俱不名者,内大夫,且尊者,宜讳之也。”
  ② 八佾:佾音yì,八人一列为一佾,八佾即八列。按礼制,天子祭祀时,乐舞用八佾;诸侯为六佾,大夫四佾,士二佾,“自天子至士,降杀以两”。季氏为大夫,只能用四佾,用八佾是违礼的行为,所以孔子讥之。
  ③ 舞于庭:《正义》: “《白虎通·礼乐》:‘歌者在堂上,舞在堂下何?歌者象德,舞者象功,君子上德而下功。’”案“堂下”即庭。本章指舞于季氏家庙之庭。
  ④ 忍:有二解。一为忍心,《集注》:“季氏以大夫而僭用天子之礼乐,孔子言其此事尚忍为之,则何事不可忍为。”一义为容忍,《正义》:“当时君臣不能以礼禁止,而遂安然忍之,所谓鲁以相忍为国者也。”汉代以降,多取后一义。如后汉荀爽对策、魏高贵乡公、文钦、晋元帝、卢谌、庾亮等凡声讨致罪,皆如此。
  【文学链接】
  舞,古又称“万”,《左传·昭公二十五年》:“将禘于襄公,万者二八,其众万于季氏。”万即舞。在《诗经》中有许多描写舞蹈场面、以善舞来称赞人的作品。如下面的《简兮》:
  简兮 《诗·邶风》
  简兮简兮,方将万舞。日之方中,在前上处。
  硕人俣俣,公庭万舞。有力如虎,执辔如组。
  左手执龠,右手秉翟。赫如渥赭,公言“锡爵”。
  山有榛,隰有苓。云谁之思?西方美人。彼美人兮,西方之人兮。
  【问题分析】
  问:什么是“八佾”?孔子为何如此严厉批评季氏“八佾舞于庭”的做法?
  答:佾指的是古代乐舞的队列。古代宗庙祭祀的八佾之舞中,每一佾都用八人,这是有讲究的。“舞所以节八音,八音克谐,然后成乐,故必以八人为列”。古人称由金、木、石、匏、土、革、丝、竹等八种材料制成的乐器为八音,其中,钟为金,磬为石,柷敔为木,琴瑟为丝,箫管为竹,笙竽为匏,埙为土,鼓为革。参《周礼·春官·大师》“皆播之以八音”注。古人认为八音谐和,才能称为乐。
  舞乐规模有严格的规定,大概由于文献缺失,加上春秋以降越礼之风盛行,以致具体的规定在不同的记载中常有抵牾。《春秋公羊传》谓“天子八佾,诸公六,诸侯四。”《白虎通·礼乐》依《公羊传》,并引《诗传》云“大夫士琴瑟御。”《左传》则谓“天子用八,诸侯用六,大夫四,士二。”但“八佾”是天子之制则是肯定的,诸侯不得僭用,大夫更是如此。然而春秋时王纲解纽,制度开始废弛,各国似乎早就开始僭用舞乐。《春秋》记载隐公五年“初献六佾”,据《公羊传》解释,鲁国是侯国,只能用四佾,用“六佾”之舞,已是僭越了。《公羊传》甚至还暗示鲁国早已开始僭用天子之乐。鲁国是周公旦的封国,周公辅佐成王,制礼作乐,对周王室有莫大的功劳,因此周成王特许鲁国世世用天子之乐祭祀周公。故鲁国是备有八佾之舞的,鲁君可能因此很早就僭用八佾了。季氏是大夫,所用之乐更应在鲁国君之下,但他却在家庙里直接用天子之舞,在孔子看来这真是难以容忍了,或者说,连这个制度都敢于僭越,那就什么都能做出来了。
  【文化史扩展】
  古人的姓氏 上古时姓与氏是有着严格区别的。古代从母姓,故“姓”从女从生。《左传·隐公元年》:“天子建德,因生以赐姓,胙之土而名之字。”故唯国君乃有姓。姓所以别婚姻,同姓之人不可以通婚。
  氏亦非所有人都能拥有,氏者,“所以别子孙之所自出”。顾炎武云:“氏之所由兴,其在于卿大夫乎?……氏焉者,类族也,贵贵也。”因此,庶人是无氏的,对庶人只能直接称其名。
  出自同一姓的人,可能有不同的氏。氏的得名有不同的缘由,“凡氏,或以官,或以邑,或以王父字。”顾炎武以为,诸侯赐卿大夫以氏,若同姓,公之子曰公子,公子之子曰公孙,公孙之子因为离祖先已远,不能上连于公,故以王父字为氏。若异姓,则以父祖官及所食之邑为氏。以官为氏的如司马、司城之类;以邑为氏者,如韩、赵、魏等。本章季氏是以王父字得来的。春秋时,鲁桓公有四子,其中继承国君之位的是庄公,另外三子不能承继国君之位,遂成为辅佐庄公的公卿大夫,称为公族,最小的一个名季友,季友之孙文子因以季为氏。
  姓是永远不变的,氏则可以改。在称呼上,上古时是女子称姓,男子称氏。秦汉之后,姓、氏逐渐合而为一,后世遂通称姓氏。可详参顾炎武《日知录》卷二十三。
  3.2 三家①者以《雍》②彻③。子曰:“‘相维辟公④,天子穆穆⑤’,奚取于三家之堂⑥?”
  【注释】
  ① 家:《说文》:“家,居也。”《易·师》:“开国承家”,荀注:“承家,立大夫也。”《左传·桓公二年》:“诸侯立家”,杜注:“卿大夫称家。”三家,指鲁国的仲孙(又称孟孙)、叔孙、季孙三家,鲁桓公之后,世为鲁国卿大夫。
  ② 雍:《诗·周颂》里的一篇。据《毛诗》,《雍》是祭祀文王的乐章,是周天子祭礼典礼中所用之乐,用于祭礼完毕后撤去祭品时。
  ③ 彻:即撤,祭祀完毕撤去祭品。
  ④ 相维辟公:相,音xiàng,辅助,辅佐,在《雍》诗中是助祭之意。维,语助词。辟公,《包注》:“辟公谓诸侯及二王之后。”
  ⑤ 穆穆:《尔雅·释诂》:“穆穆,美也。”《释训》:“穆穆肃肃,敬也。”
  ⑥ 堂:古人居处庙寝合一,是为室,室外为堂,堂外则为庭。祭祀在室中,歌在堂上,舞在庭中。
  【文学链接】
  雍 《诗·周颂》
  有来雍雍,至止肃肃。相维辟公,天子穆穆。于荐广牡,相予肆祀。假哉皇考,绥予孝子。宣哲维人,文武维后。燕及皇天,克昌厥后。绥我眉寿,介以繁祉。既右烈考,亦右文母。
  3.3 子曰:“人而不仁,如礼何?人而不仁,如乐何?”
  【注释】
  《包注》:“言人而不仁,必不能行礼乐。”
  3.4 林放①问礼之本。子曰:“大哉问!礼,与其奢也,宁俭;丧,与其易②也,宁戚。”
  【注释】
  ① 林放:《郑注》:“鲁人。”
  ② 易:《包注》:“和易也。”《郑注》:“简也。”《集注》:“治也。《孟子》曰‘易其田畴’,在丧礼,则节文习熟而无哀痛惨怛之实者也。”
  【思考与讨论】
  林放问“礼之本”,孔子是怎么回答的?从他的回答中可以看出他认为“礼之本”是什么?
  3.5 子曰:“夷狄①之有君,不如诸夏②之亡③也。”
  【注释】
  ① 夷狄:《尔雅·释地》:“九夷、八狄、七戎、六蛮谓之四海”。郭璞注:“九夷在东,八狄在北,七戎在西,六蛮在南。”
  ② 诸夏:中国。《说文》:“ ,中国之人也。从夂从页从臼,臼两手,夂两足也。”《公羊传·成公十五年》传注:“诸夏,外土诸侯也。谓之夏者,大总下土言之辞也。”《正义》:“称‘中国’,自我言之。王者政教之所及也,夷狄在四远为外国,故谓诸夏为中国矣。”
  ③ 亡:同“无”。
  【集说】
  《皇疏》:“此章为下僭上者发也。言中国所以尊于夷狄者,以其名分定而上下不乱也。周室既衰,诸侯放恣,礼乐征伐之权不复出自天子,反不如夷狄之国尚有尊长统属,不至如我中国之无君也。”
  释惠琳:“有君无礼,不如有礼无君。刺时季氏有君无礼也。”
  《邢疏》:“此章言中国礼义之盛而夷狄无也。言夷狄虽有君长,而无礼义,中国虽偶无君,若周、召共和之年,而礼义不废,故曰‘夷狄之有君,不如诸夏之亡也’。”
  《集注》:“程子曰:夷狄且有君长,不如诸夏之僭乱,反无上下之分也。”
  3.6 季氏旅①于泰山。子谓冉有②曰:“女弗能救③与?”对曰:“不能!”子曰:“呜呼!曾谓泰山不如林放④乎?”
  【注释】
  ① 旅:《玉篇》:“祣,力煮切,祭名,《论语》作旅。”祭山。郑玄注《周官·大宗伯》“旅上帝及四望”云:“旅,陈也。陈其祭祀以祈焉,礼不如祀之备也。”
  ② 冉有:冉求,字子有,孔子弟子,小孔子二十九岁。《马注》:“时仕于季氏。”
  ③ 救:《马注》:“救,犹止也。”《集注》:“救,谓救其陷于僭窃之罪。”
  ④ 泰山不如林放:《包注》:“神不享非礼,林放尚知问礼,泰山之神反不如林放耶?欲诬而祭之也。”《集注》:“言神不享非礼,欲季氏知其无益而自止之,进林放以励冉有也。”
  【文化史扩展】
  旅与古代山川崇拜 本章“季氏旅于泰山”,是上古山川祭祀文化的反映。古人认为,山川都有其所属的神灵,要时时祭祀以获福佑。山川崇拜的起源相当早,在《山海经》中就有许多关于祭祀山川的记载。根据记载,周代规定了一套山川祭祀的制度,天子与诸侯之间有不同的祭祀礼仪。《礼记·王制》记载,“天子祭天下名山大川,五岳视三公,四渎视诸侯。诸侯祭名山大川之在其地者。”天子祭祀天下的名山大川,在规格上,五岳相当于朝廷的三公,四渎比于诸侯。诸侯则只能祭祀在其国内的山川,不能越境祭祀。《祭法》云:“诸侯在其地则祭之,亡其地则不祭。”《公羊传》亦云:“诸侯山川有不在其封内者,则不祭也。”例如鲁国有泰山,晋国境内有黄河,则鲁、晋分别祭泰山和黄河。大夫以下不能祭祀山川,因此季氏旅于泰山,是违礼之举。
  山川祭祀在古代中国一直相沿不衰,而其中更发展出一种最庄重的活动,即“封禅”。封禅是帝王到泰山祭祀天地,登上泰山,筑土为坛以祭天,名“封”;在泰山脚下的梁父山上辟场祭地,是为“禅”。传说古代封泰山禅梁父者有七十二家。第一个可考的封禅帝王是秦始皇。后来汉武帝、唐高宗、唐玄宗等都举行过封禅大典。
  3.7 子曰:“君子无所争,必也射①乎!揖让而升②,下而饮③,其争也君子。”
  【注释】
  ① 射:《说文》:“ ,弓弩发于身而中于远也,从矢从身。篆文 从寸,寸,法度也,亦手也。”
  ② 升:由阶上堂。下句“下”即从堂上下来。
  ③ 饮:飮酒。依射之胜负而饮。
  【文学链接】
  “射箭”活动与先民的社会生活紧密相关,因此很早就成为衡量、赞美人物的一项重要依据,并且形诸歌咏。《诗》中就保留了这样的作品。下面这首来自齐地的作品,称赞了一位贵族子弟颀长英俊的仪表、优美的舞姿,以及高超的射艺,生动地展现了“射”之于周民的重要意义及其间所蕴含的浓烈情感。
  猗嗟 《诗·齐风》
  猗嗟昌兮!颀而长兮。抑若扬兮,美目扬兮。巧趋跄兮,射则臧兮。
  猗嗟名兮!美目清兮。仪既成兮,终日射侯,不出正兮,展我甥兮。
  猗嗟娈兮!清扬婉兮。舞则选兮,射则贯兮。四矢反兮,以御乱兮。
  【文化史扩展】
  射与射礼 “射”,即射箭。射箭不仅是一项军事技能和劳动本领,而且还是选拔人材的一种重要方式,并因而演变为一项庄重的礼仪活动,不但展示射箭技能,更在于展示一种君子人格。据典籍记载,射有四类:一曰大射,天子诸侯卿大夫将祭而择士,是为大射。大射的地点,天子于射宫,诸侯于大学,卿、大夫于郊。士无臣,无所择,故无大射礼。二曰宾射,宾主相见时举行,天子以诸侯为宾,在治朝行射礼,诸侯则或在朝,或会盟时在国境,卿、大夫、士等在郊。三曰燕射,闲暇时相与射箭宴饮,天子、诸侯在路寝,卿、大夫、士亦在郊。四曰乡射,地方州县之长春秋时属民射于州序,天子、诸侯无此射礼。
  从军事与劳动发展起来的射礼,有严格的礼仪规范,赛前赛后的升降揖让,胜负双方的坐立、执弓、饮酒都有细致的规定。例如比赛结束后,胜者执张弓(即张上弦的弓),而负者执弛弓(松了弦的弓),就是很有意味的细节。可详参《礼记·射义》。在这样的礼仪活动中,展示的不仅仅是射艺的精湛与否,还被认为直接关系到人的德行。《礼记·射义》中云:“故射者进退周还必中礼,内志正,外体直,然后持弓矢审固。持弓矢审固,然后可以言中。此可以观德行矣。”又云:“孔子曰‘射者何以射,何以听?循声而发,发而不失正鹄者,其惟贤者乎’,若夫不肖之人,则彼将安能以中?”可以看到,“射”不是单纯的张弓发矢的技能,而是德行、志意的体现与培养。正是因为这个原因,孔子强调君子在射的活动中,不能不争(胜负)。《正义》云:“射中乃君子所尚,必于平日讲肄,至射时以不胜为耻,盖不胜嫌于不肖,故君子必求中焉。求中即是争,即是争为贤者,故曰‘其争也君子’。惟争为君子,故言于射而后有争也。”孟子更云射者“不怨胜己者,反求诸己。”它脱离了原发性的军事和劳动生产性质,而成为一门体现人格养成的礼仪活动,被列为孔门六艺之一,也成为当时士人必须修习的一项礼仪。
  四种射礼中,大射与乡射都直接与选士有关,“射”就成为与选士密切相关的一个词。如“射宫”,既是天子举行大射礼的地方,也是试士的场所。《礼记·射义》云“古者天子之制,诸侯岁献贡士于天子,天子试之于射宫。”汉代选士有策试,分“对策”和“射策”。射策是指主试者将试题写于简策之上,分甲、乙等,应试者随意选取作答,主试者依据等第论其优劣。刘勰《文心雕龙·议对》云:“对策者,应诏而陈政也;射策者,探事而献说也。言中理准,譬射侯中的……射策者,以甲科入仕。”后来泛称士人参加科举考试为“射策”,高中者称为“射策高第”。
  3.8 子夏问曰:“‘巧笑倩①兮,美目盼②兮,素③以为绚④兮。’何谓也?”
  子曰:“绘事后素⑤。”
  曰:“礼后乎?”
  子曰:“起予⑥者商也,始可与言《诗》已矣!”
  【注释】
  ① 倩:《马注》:“笑貌。”《诗·卫风·硕人》毛传:“好口辅。”
  ② 盼:《马注》:“动目也。”《诗》毛传:“白黑分也。”《字林》:“美目也。”
  ③ 素:《说文》:“白致缯也。”《释名·释采帛》:“物不加饰,皆目谓之素,此色然也。”
  ④ 绚:《马注》:“文貌。”《正义》:“《聘礼》‘绚组’注:‘采成文曰绚’。是绚为文貌。《郑注》此文亦曰:‘文成章谓之绚。’盖妇人容貌,先加他饰,后加以素,至加素,则已成章,故得称绚。”子夏所举三句,前两句见于今传《诗经·卫风·硕人》第二章,“素以为绚兮”一句,《马注》以为是此章逸句。朱熹以为此三句当系另一逸诗,非《硕人》第二章逸此一句。
  ⑤ 绘事后素:此句有歧解,详下“集说”。
  ⑥ 起予:《包注》:“予,我也。孔子言子夏能发明我意,可与共言《诗》。”
  【集说】
  《郑注》:“绘,画文也。凡绘画先布众色,然后以素分布其间,以成其文,喻美女虽有倩盼美质,亦须礼以成之也。”
  《皇疏》:“如画者先虽布众采荫映,然后必用白色以分间之,则画文分明,故曰绘事后素。”
  《集注》:“素,粉地,画之质也。绚,采色,画之饰也。言人有此倩盼之美质,而又加以华采之饰,如有素地而加采色也。子夏疑其反谓以素为饰,故问之。绘事,绘画之事也。后素,后于素也。《考工记》曰:‘绘画之事后素功。’谓先以粉地为质,而后施五采,犹有美质然后可加文饰。礼必以忠信为质,犹绘事必以粉素为先。杨氏曰:‘甘受和,白受采,忠信写入可以学礼。茍无其质,礼不虚行,此绘事后素之说也。’”
  凌廷堪:“朱子不用旧注,以后素为后于素。于《考工记注》亦反之,以后素功为先以粉地为质而后施五采。近儒皆以古训为不可易,而于礼后之旨,则终不能会通而发明之,故学者终成疑义。窃谓《诗》云‘素以为绚兮’者,言五采待素而始成文也。今时画者尚如此,先布众色毕,后以粉勾勒之,则众色始绚然分明。《诗》之意即《考工记》意也。子夏疑五采何独以素为绚,故以为问。子以‘绘事后素’告之,则素以为绚之理不烦言而解矣。子夏礼后之说,因布素在众采之义而悟及之者也。盖人之有仁义礼智信五性,犹绘之有青黄赤白黑五色是也。礼居五性之一,犹素为白采居五色之一也。五性必待礼而后有节,犹之五色必待素而后成文,故曰礼后乎,本非深文奥义也。何氏《集解》云‘以素喻礼’,但依文解之,而不能申言其义。毛氏、惠氏、戴氏虽知遵旧注,而解因素悟礼之处,不免格格不吐,皆坐不知礼为五性之节故也。”
  全祖望《经史问答》:“问:《礼器》‘甘受和,白受采’,是一说。《考工》‘绘画之事后素功’,又一说。古注于《论语》‘绘事后素’引《考工》,不引《礼器》。其解《考工》亦引《论语》。至杨龟山解《论语》,始引《礼器》,而朱子合而引之,近人多非之,未知作何折衷?曰:《论语》之说正与《礼器》相合。盖《论语》之素乃素地,非素功也,谓其有质而后可文也。何以知之?即孔子借以解《诗》可知之。夫巧笑美目,是素地也。有此而后可加粉黛簪珥衣裳之饰,是犹之绘事也,所谓绚也。故曰绘事后于素也。而因之以悟礼,则忠信其素地也,节文度数之饰,是犹之绘事也,所谓绚也。若《考工》所云,则素功,非素地也,谓绘事五采,而素功乃其中之一,盖施粉之采也。粉易于污,故必俟诸既施而加之,是之谓后。然则与《论语》绝不相蒙。夫巧笑美目,岂亦粉黛诸饰中之一乎?抑亦巧笑美目出于人工乎?且巧笑美目反出于粉黛诸饰之后乎?此其说必不可通者也。龟山知其非,故别引《礼器》以释之。朱子既是龟山之说,而仍兼引《考工》之文,则误矣。”
  【思考与讨论】
  历代注疏对“绘事后素”有两种解释,当用它来喻“礼”之于人的意义时,两种解释之间的差异反映出什么问题?
  另外,请根据“集说”所列各家观点,仔细体会其中反映出来的古人解读经典的特点。
  3.9 子曰:“夏礼,吾能言之,杞①不足征②也;殷礼,吾能言之,宋③不足征也。文献④不足故也,足则吾能征之矣。”
  【注释】
  ① 杞:国名,周初封夏禹之后于杞。
  ② 征:《包注》:“成也。杞宋之君不足以成也。”《集注》:“证也。”
  ③ 宋:国名,周初封殷商之后于宋。
  ④ 文献:《郑注》:“献,犹贤也。”《集注》:“文,典籍也。”
  【文化史扩展】
  夏杞、殷宋与兴灭国继绝世 本章夫子云杞不足征夏礼、宋不足征殷礼,透露出传统社会里一项相当重要的政治制度的信息。据《史记》记载,周武王建立新朝之后,封夏禹之后东楼公之于杞,以世世奉夏禹之祀,是为杞国;又封殷帝乙之长子、纣王之庶兄微子开为国君,统殷代遗民于宋,世代奉殷之祀不绝,是为宋国。这很可能是周武王出于政治需要而创设的一项政治制度,并且收到极好的效果,保证了新王朝能迅速获得最广泛的认同,从而稳定下来。故《论语·尧曰二十》中云周“兴灭国,继绝世,举逸民,天下之民归心焉”。夫子惋惜继承夏、商两代礼制的杞、宋两国无文献可征,还透露出这一政治制度的重要特点,即杞、宋两国虽然受封于周天子,但享有以天子之礼乐奉祀各自的受命先王,并且遵用先王的礼仪文物、而非周王朝的制度,即所谓自行其正朔服色。请参阅《史记》中的《陈杞世家》及《宋世家》。
  武王封夏殷亡国之后为诸侯,允许其自行本朝正朔、衣冠文物,对后世有重要的示范意义。秦始皇灭六国,废封建,六国之后不得受封,遂成为秦末大乱的一个重要诱因。经此之后遂大体相沿不衰。当鼎革之际,新朝受命之君,无论是通过胁迫性的“禅让”还是通过暴力手段获得统治,都往往要遵行武王故事,优待旧朝后裔,赐以爵邑奉祀其先王。当然,秦汉以来以郡县为主,这些前朝遗孤虽然有爵位封地,却仅能衣食租税而已,与春秋时的杞、宋两国已不可同日而语。
  这一情形,最近的一个例子,自然是辛亥革命后,民国政府与清王室达成的优待清室协议,直到冯玉祥逼宫前,逊清帝室仍据有皇城,在紫禁城内礼仪朝拜一如昔日君天下之时,及至被逐出后遂依附日本,转而至东三省建立傀儡政权。
  3.10 子曰:“褅①,自既灌而往②者,吾不欲观之③矣。”
  【注释】
  ① 禘:音dì,《尔雅·释天》:“禘,大祭也。”《礼记·丧服小记》:“王者禘其祖之所自出,以其祖配之,而立四庙。”禘为古代天子之大祭,其仪式规定历代有不同说法,可详参《正义》及《集释》所引诸说。
  ② 既灌:已灌之后。灌,祼(guàn)之假借,祭祀开始之时以酒灌地以降神。
  ③ 吾不欲观之矣:诸侯以下不能举行禘祭,但据典籍记载,因为周公有大功于周室,故成王特许周公有禘祭之事,此后鲁国承用不变。孔子非之,故云“不欲观之矣。”
  3.11 或问褅之说。子曰:“不知①也。知其说者之于天下也,其如示②诸斯乎!”指其掌。
  【注释】
  ① 不知也:《孔注》:“答以不知者,为鲁君讳也。”《集注》:“先王报本追远之意莫深于禘,非仁孝诚敬之至,不足以与此,非或人之所及也。而不王不禘之法又鲁之所当讳者,故以不知答之。”
  ② 示:《中庸》郑注:“示,读如‘寘诸河干’之寘,寘,置也。”《集注》:“示与视同。”
  3.12 祭如在①,祭神如神在。子曰:“吾不与祭②,如不祭。”
  【注释】
  ① 祭如在:在,谓在生时。《孔注》:“言事死如事生。”
  ② 与祭:参加祭祀。
  3.13 王孙贾①问曰:“与其媚于奥②,宁媚于竃③,何谓也?”子曰:“不然,获罪于天,无所祷也。”
  【注释】
  ① 王孙贾:卫大夫。
  ② 奥:《说文》:“室之西南隅。”《释名·释宫室》:“室中西南隅曰奥。不见户明,所在秘奥也。”《正义》:“凡室制,以奥为尊,故《曲礼》云:‘为人子者,居不主奥。’明奥为尊者所居,故凡祭亦于奥矣。”
  ③ 竃:《释名·释宫室》:“竃,造也,造创物食也。”媚于竃,指祭竃以求悦于竃神。
  【集说】
  《孔注》:“奥,内也,以喻近臣。竃以喻执政。贾执政者,欲使孔子求昵之,微以世俗之言感动之也。天以喻君也,孔子距之曰,如获罪于天,无所祷于从神。”
  《皇疏》:“时孔子至卫,贾诵此旧语以感切孔子,欲令孔子求媚于己,如人之媚竃也。”
  《集注》:“竃者,五祀之一,夏所祭也。凡祭五祀,皆先设主而祭于其所,然后迎尸而祭于奥,略如祭宗庙之仪。如祀竃则设主于竃陉,祭毕而更设馈于奥以迎尸也。故时俗之语因以奥有常尊而非祭之主,竃虽卑贱而当时用事,喻自结于君,不如阿附权臣也。贾,卫之权臣,故以此讽孔子。天即理也,其尊无对,非奥竃之可比也。逆理则获罪于天,岂媚于奥竃所能祷而免乎?言但当顺理,非特不当媚竃,亦不可媚于奥也。”
  《四书典故辨正》:“罗整葊云:子见南子,子路不悦,盖疑夫子欲因南子以求仕也。然当是时不独子路疑之,王孙贾亦疑之矣。媚奥之讽,殆指南子而言也。观夫子所谓‘天厌之’者,即‘获罪于天’之意。此说得之。奥者,室中深隐之处,以比南子。竃是明处,盖谓借援于宫阃之中,不如求合于朝廷之上耳。”
  《四书约指》:“或谓王孙贾在卫算不得权臣,当时市权只有弥子瑕一人,或是他自家欲酌所媚而问耳。”
  3.14 子曰:“周监①于二代②,郁郁③乎文④哉!吾从周。”
  【注释】
  ① 监:《孔注》:“监,视也。”
  ② 代:《说文》:“更也。”代,即前后相更替之世。二代,谓夏、殷。
  ③ 郁:《说文》:“戫,有文章也。”《古论》“郁”作“戫”。《集注》:“郁郁,文盛貌。”
  ④ 文:礼乐制度。
  3.15 子入太庙①,每事问。或曰:“孰谓鄹人之子②知礼乎?入太庙,每事问。”子闻之,曰:“是礼也③。”
  【注释】
  ① 太庙:鲁国太庙,即周公庙。
  ② 鄹人之子:鄹,音zōu,鲁邑名。孔子之父叔梁纥居于鄹邑,故称孔子为鄹人之子。或谓叔梁纥尝为鄹大夫。
  ③ 是礼也:此语有不同解说。《孔注》:“虽知之,当复问,慎之至也。”俞樾《群经平议》:“古字也、邪通用……此两‘也’字,寻绎文义,亦‘邪’字也。鲁僭王礼,大庙之中,牺牲服器之等,必有不循旧典者,子入大庙每事问,所以讽也。或人不谕其旨,反有孰为知礼之讥,故子曰‘是礼也’,犹云‘是礼邪’,乃反诘之辞,正见其非礼矣。”
  3.16 子曰:“射不主皮①,为力不同科②,古之道也。”
  【注释】
  ① 主皮:皮,箭靶,以皮或布为之。主皮,贯穿箭靶。
  ② 为力不同科:《马注》:“为力,为力役之事也,亦有上中下设三科焉,故曰不同科。”《集注》:“古者射以观德,但主于中而不主于贯革,盖以人之力有强弱不同等也。”
  3.17 子贡欲去告朔①之饩羊②。子曰:“赐也,尔爱其羊,我爱其礼③。”
  【注释】
  ① 告朔:朔,《说文》:“月一日始苏也。”告朔,每年秋冬时周天子向天下诸侯颁布历书之制度,详下“文化史扩展”。
  ② 饩羊:饩,音xì。本作“气”,《说文》:“气,馈客刍米也,从米,气声。”《正义》:“凡供给宾客,或以牲牢,或以禾米,生致之皆曰饩。”告朔之饩羊,《郑注》以为国君视朔时祭于庙之羊,《正义》引刘台拱《论语骈枝》力辨其非,以为告朔乃天子颁告诸侯,非诸侯祭告于祖庙,故饩羊非用于朔日祭庙之时,而是诸侯致送于天子之礼牲。文长不录。
  ③ 尔爱其羊我爱其礼:《马注》:“羊存,犹以识其礼;羊亡,礼遂废。”《集注》:“子贡盖惜其无实而妄费。然礼虽废,羊存犹得以识之而可复焉。若并去其羊,则此礼遂亡矣。孔子所以深惜之。”
  【文化史扩展】
  告朔 授时与社会秩序 告朔是古代一项重要制度。据典籍记载,夏商周三代各自有自己的定朔,《尚书大传》云:“夏以平旦为朔,殷以鸡鸣为朔,周以夜半为朔。”谓夏用寅时,殷用丑时,周用子时也。但比较之下自以周代的制度仪文记载最为详明。每年秋冬时,周天子预颁来年历书于诸侯,是为告朔,或称班朔。诸侯国君受之而藏于祖庙,每月一日朝于庙中,使大夫南面奉天子之命,北面受之,谓之视朔、听朔。视朔后始可听本国之政事。告朔制度实际上与农业生产有直接之关系,自然节律的变化决定着农业生产的节奏,即所谓“敬授民时”,方能保证生产的顺利进行,后世修订历法,有一次颁布的新历法就叫“授时历”。告朔也因此而成为规范社会秩序的指南。《白虎通·四时》云:“朔之言苏也。明消更生,故言朔。”《说文》云“朔,月一日始苏也。”是从月相的变化来释“朔”,《白虎通·三正》又云:“朔者,苏也,革也。言万物革更于是,故统焉。”则清晰揭示了“朔”的本义及其所负载的治统之意义。《周礼》所谓“正岁年以序事”,正是此意。天地万物的更革皆统于“朔”,因此“朔”只能由天子来确定。《孔子三朝记》云:“天子告朔于诸侯,率天道而敬上之,以示威于天下也。”告朔是天子的专有权力,体现了天子承上天之命统治下民的应有权威。
  告朔既然维系着治统,则天下无道失序时,告朔制度废弛就首当其冲。《春秋》多有鲁国君不听朔的记载,《谷梁传·文公六年》云:“天子不以告朔”,又十六年云:“天子告朔于诸侯。”这些都反映了周王朝的告朔制度。《史记·历书》云:“三王之正若循环,穷则反本。天下有道,则不失纪序,无道则正朔不行于诸侯。幽厉之后,周室微,陪臣执政,史不记时,君不告朔。”王纲于是开始解纽。而新王朝建立,也必要有定正朔的仪式来象征治统的合法性。正因为告朔乃天地万物君臣民庶秩序之统,不可稍废,虽然当时天子不告朔,孔子仍然坚持要保留几成虚文的饩羊,以示此礼之存。
  3.18 子曰:“事君尽礼,人以为谄①也。”
  【注释】
  ① 谄:《孔注》:“时事君者多无礼,故以有礼者为谄。”
  3.19 定公①问:“君使臣,臣事君,如之何?”孔子对曰:“君使臣以礼,臣事君以忠。”
  【注释】
  ① 定公:鲁国君,名宋,襄公子,昭公弟。在位十五年,谥曰定。
  【集说】
  《皇疏》:“言臣之从君如草从风,故君能使臣得礼,则臣事君必尽忠也。君若无礼,则臣亦不忠也。”
  《集注》:“尹氏曰:君臣,以义合者也。故君使臣以礼,则臣事君以忠也。”
  《集释》:“或问尹氏之说。朱子曰:尹氏之说,则为君而言之尔。若为臣而言,则君之使臣虽不以礼,而臣之事君亦岂可以不忠也哉?”
  【文学链接】
  晏子侍于景公 《晏子春秋·杂上篇》
  晏子侍于景公,朝寒。公曰:“请进暖食。”晏子对曰:“婴,非君奉馈之臣也,敢辞。”公曰:“请进服裘。”对曰:“婴,非君茵席之臣也,敢辞。”公曰:“然夫子于寡人何为者也?”对曰:“晏,社稷之臣也。”公曰:“何谓社稷之臣?”对曰:“夫社稷之臣,能立社稷:辨上下之义,使当其理;制百官之序,使得其宜;作为辞令,可分布于四方。”自是之后,君不以礼不见晏子。
  【思考与讨论】
  仔细比较“集说”所引《皇疏》、《集注》引尹焞之说及《集释》所引朱子对尹氏之说的评论,三者之间有何同异?三人的解释与孔子的原话之间又有何差异?这些差异说明了什么问题?
  3.20 子曰:“《关雎》①乐而不淫,哀而不伤②。”
  【注释】
  ① 关雎:《诗经》的第一篇。刘台拱以为此章《关雎》指乐章,非指《诗》篇。
  ② 乐而不淫,哀而不伤:《孔注》:“乐不至淫,哀不至伤,言其和也。”《郑注》:“《关雎》,国风之首篇。乐得淑女,以为君子之好仇,不为淫其色也。寤寐思之,哀世夫妇之道,不得此人,不为减伤其爱也。”《集注》:“淫者,乐之过而失其正者也。伤者,哀之过而害于和者也。”
  【文学链接】
  关雎 《诗·周南》
  关关雎鸠,在河之洲。窈窕淑女,君子好逑。
  参差荇菜,左右流之。窈窕淑女,寤寐求之。求之不得,寤寐思服。悠哉悠哉。辗转反侧。
  参差荇菜,左右采之。窈窕淑女,琴瑟友之。参差荇菜,左右芼之。窈窕淑女,钟鼓乐之。
  毛诗关雎序
  见《学而第一》第七章“文学链接”。
  毛诗大序
  见《为政第二》第三章“文学链接”。
  3.21 哀公问社①于宰我②。宰我对曰:“夏后氏③以松,殷人以柏,周人以栗,曰使民战栗。”子闻之曰:“成事④不说,遂事⑤不谏,既往不咎。”
  【注释】
  ① 社:《鲁论》作“主”。主,《说文》:“宔,宗庙宔祏也。宀者,交覆深屋。”省作“主”,指宗庙之神主,以木为之。《古论》作“社”。社,《说文》:“社,地主也。社亦以木为主以供祭祀。”
  ② 宰我:孔子弟子,姓宰名予,字子我。
  ③ 夏后氏:夏代。《尔雅·释诂》:“后,君也。”《白虎通》:“夏称后者,以揖让受于君,故称后。”
  ④ 成事:既成之事。
  ⑤ 遂事:《广雅·释诂》:“遂,竟也。”完成之意。
  【文学链接】
  社稷不仅是帝王、国家的重大祭祀活动,也是百姓生活中不可缺少的内容。祈丰年、报丰收的社祭成为重要的民俗,渗透到民间生活之中,并且成为文学创作的题材,如鲁迅《社戏》即是。下面“文学链接”中略举两例以见一斑。
  城狐社鼠 《韩非子·外储说右上》
  君亦见乎为社者乎?树木而涂之,鼠穿其间,掘穴托其中,熏之则恐焚木,灌之则恐涂阤。
  游山西村 陆游
  莫笑农家腊酒浑,丰年留客足鸡豚。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箫鼓追随春社近,衣冠简朴古风存。从今若许闲乘月,拄杖无时夜叩门。
  【文化史扩展】
  主 社 社稷 这一章鲁论和古论有“问主”与“问社”之不同。作“问主”时,注疏家或有释作“问宗庙之神主”者,郑玄文用鲁论,而释义则作“问社之主”。可见哀公所问的乃指“主”以何木为之。“主”是古代祭祀时所用之物,用木制成。庄述祖辑《白虎通》云:“祭所以有主者何?言神无所依据,孝子以主继心焉。……宗庙之主,所以用木为之者,木有终始,又与人相似也。盖题之以为记,欲令后有知者。”宗庙之主即祖先的神位,引而言之,凡祭祀中用以供神所依凭者,皆称为主。
  社,即土地神。稷,五谷之神,二者合称社稷。社稷在传统社会里是政权的象征,凡王朝建立必先立社稷以祀之,若灭他国,且要同时迁立亡国之社稷。故周人除了立有自己的社稷外,还有亳社(亳是殷都)。《白虎通·社稷》云:“王者所以有社稷何?为天下求福报功。人非土不立,非谷不食,……故封土立社,示有土也。稷,五谷之长,故立稷而祭之也。”社稷祭祀也须有“主”,在典籍记载中,一般都指用木制成:“以松柏栗者,大司徒:设其社稷之壝而树之田主,各以其野之所宜木,遂以名其社与其野。”秦汉以后,始有用石为之者。至宋代,乃特令用石。惠士奇《礼说》引《宋史·礼乐志》云:“社以石为主,长五尺,方二尺,剡其上,培其半。先是州县社主不以石,礼部以为社稷不屋而坛,当受霜露风雨以达天地之气,故用石主,取其坚久,请令州县社主用石,尺寸广长半大社之制。从之。”
  3.22 子曰:“管仲①之器②小哉!”
  或曰:“管仲俭乎?”曰:“管氏有三归③,官事不摄④,焉得俭?”
  “然则管仲知礼乎?”曰:“邦君树塞门⑤,管氏亦树塞门;邦君为两君之好⑥,有反坫⑦,管氏亦有反坫。管氏而知礼,孰不知礼?”
  【注释】
  ① 管仲:春秋时齐国人,字夷吾,谥敬。齐桓公之相,辅桓公霸诸侯。
  ② 器:器度,器局。
  ③ 三归:三归之义歧出。《包》注、《皇疏》释作娶三国之女;俞樾《群经平议》以为家有三处;《集注》引《说苑》以为是台名。武亿《群经义证》以为指藏泉币之府库。《译注》引郭嵩焘《养知书屋文集·释三归》文,以为指“市租之常例之归之公者,桓公既霸,遂以赏管仲”。
  ④ 摄:《包注》:“摄犹兼也。礼,国君事大,官各有人,大夫兼并,今管仲家臣备职,非为俭。”
  ⑤ 树塞门:树,屏也,如今日之照壁。塞门,谓以屏立于门前以隔内外。《礼记·郊特牲》注:“礼,天子外屏,诸侯内屏,大夫以帘,士以帷。”
  ⑥ 两君之好:两国国君结好之盟会。
  ⑦ 反坫:坫,音diàn。《皇疏》:“筑土为之,形如土堆。”《包注》:“反坫,反爵之坫,在两楹之间。若与邻国君为好会,其献胙之礼更酌,酌毕则各反爵于坫上。”《正义》引金鹗《礼说》云“反坫不在两楹间”,又云“大夫无坫,以《乡飮酒礼》考之,凡奠爵皆于篚,即君与臣燕,亦但设二篚以承爵,且皆在堂下,不在堂上,是大夫不得有反坫,今管仲僭为之。”
  3.23 子语①鲁大师②乐。曰:“乐其可知也:始作,翕如③也;从之,纯如④也,皦如⑤也,绎如⑥也,以成⑦。”
  【注释】
  ① 语:音yù,《包注》:“告也。”
  ② 大师:即太师,乐官名。
  ③ 始作翕如:《包注》:“五音始奏,翕如盛。”《郑注》:“始作,谓金奏时。闻金奏,人皆翕如,变动之貌。”
  ④ 从之纯如:《郑注》:“从读曰纵。纵之,谓八音皆作。纯如,咸和之矣。”《集解》:“从读曰纵,言五音既发,放纵尽其音声,纯纯和谐也。”
  ⑤ 皦如:《郑注》:“使清浊别之貌。”《集解》:“言音节明也。”
  ⑥ 绎如:《郑注》:“志意条达。”《集注》:“相续不絶也。”
  ⑦ 以成:《集解》:“言乐始于翕如,而成于三者也。”
  3.24 仪封人①请见②,曰:“君子之至于斯也,吾未尝不得见也。”从者③见之④。
  出,曰:“二三子⑤何患于丧⑥乎?天下之无道也久矣,天将以夫子为木铎⑦。”
  【注释】
  ① 仪封人:仪,邑名,所在今不可考。封人,官名。《周官·封人职》云:“掌设王之社壝,为畿封而树之。凡封国封其四疆,造都邑之封域者亦如之。”
  ② 请见:请求谒见孔子。
  ③ 从者:《包注》:“弟子随孔子行者。”
  ④ 见之:《包注》:“通使得见。”《正义》:“言弟子为绍介,通之于夫子,使得见之也。”
  ⑤ 二三子:谓孔子弟子们。
  ⑥ 何患于丧:《孔注》:“何患于夫子圣德之将丧亡。”刘敞:“丧谓失位。”《集注》:“谓失位去国。”
  ⑦ 木铎:《说文》:“铎,大铃也。”木铎,铃以木为舌。《孔注》:“施政教时所振也,言天将命孔子制作法度以号令于天下。”
  【集说】
  《集注》:“言乱极当治,天必将使夫子得位设教,不久失位也。封人一见夫子而遽以是称之,其所得于观感之间者深矣。或曰:木铎所以徇于道路,言天使夫子失位,周流四方以行其教,如木铎之徇于道路也。”
  刘开《论语补注》:“木铎之义,《注》以为得位行教。又以天使夫子失位周流以行其教,亦可并存,故附于后。余谓是不难一言断之。封人不曰‘天以夫子为木铎’,而曰‘天将以为木铎’,是专言将必得位以行教者矣。若以失位周流为行教,则夫子现在失位,天已使为木铎矣。何‘将以’之有?”
  毛奇龄《论语稽》:“夫子去鲁司寇而适卫,入疆之初,故封人得请见。《书·胤征》曰:‘每岁孟春,遒人以木铎徇于路。’封人所言盖即所掌封疆之事,以喻夫子之不得安于位者,如木铎之徇道路以为教诲也。丧者,出亡在外之名。”
  汪烜《四书诠义》:“为木铎确主得位设教,信理不信数也。然夫子究不得位,天之理其未可信欤?抑天意之在夫子更有厚于得位者,是则非封人所能逆睹也。”
  黄式三《论语后案》: “《左传》引《夏书》‘遒人以木铎徇于路,官师相规,工执艺事以谏’,此即《汉书·食货志》所谓‘行人振木铎徇于路以采诗,献之大师’也。据此,则使为木铎者,谓使之上宣政教下通民情也。盖封人所见君子既众,一旦见出类拔萃之大圣,遂以为天生君子,复生大圣,此天心之复,即否极而泰来之候矣。封人言天道之常耳,岂知其道终不行哉?”
  【文学链接】
  原道(节选) 《文心雕龙》
  自鸟迹代绳,文字始炳。炎皞遗事,纪在三坟,而年世渺邈,声采靡追。唐虞文章,则焕乎始盛。元首载歌,既发吟咏之志;益稷陈谟,亦垂敷奏之风。夏后氏兴,业峻鸿绩,九序惟歌,勋德弥缛。逮及商周,文胜其质,雅颂所被,英华日新。文王患忧,繇辞始炳,符采复隐,精义坚深。重以公旦多材,振其徽烈,制诗缉颂,斧藻群言。至夫子继圣,独秀前哲,镕钧六经,必金声而玉振;雕琢情性,组织辞令,木铎起而千里应,席珍流而万世响,写天地之辉光,晓生民之耳目矣。
  【思考与讨论】
  孔子虽然一生不得志,但在生前也已获得很大的声誉。仪封人的话就代表了时人对孔子的最高赞誉。孟子更是认为孔子修《春秋》是在行天子之事,孔子是不在位之天子,是谓“素王”。如何理解仪封人之语?仔细比较“集说”所引诸家解释,并结合刘勰《文心雕龙》中所论,说说自己的看法。
  3.25 子谓《韶①》:“尽美矣,又尽善也。”谓《武②》:“尽美矣,未尽善也。”
  【注释】
  ① 韶:舜乐。
  ② 武:武王乐。
  【集说】
  《孔注》:“韶,舜乐名。谓以圣德受禅,故曰尽善也。武,武王乐也。以征伐取天下,故曰未尽善也。”
  《郑注》:“韶,舜乐也。美舜自以德禅于尧,又尽善,谓太平也。武,周武王乐也,美武王以此定功天下,未尽善,谓未致太平也。”
  《皇疏》:“天下万物乐舜继尧,而舜从民受禅,是会合当时之心,故曰尽美也,揖让而代,于事理无恶,故曰尽善也。天下乐武王从民伐纣,是会合当时之心,故曰尽美也,而以臣伐君,于事理不善,故曰未尽善也。”
  《集注》:“美者,声容之盛。善者,美之实也。舜绍尧致治,武王伐纣救民,其功一也,故其乐皆尽美。然舜之德,性之也,又揖逊而有天下;武王之德,反之也,又以征诛而得天下,故其实有不同者。”
  【文学链接】
  季札观乐 左传·襄公二十九年
  吴公子札来聘,请观于周乐。见舞《大武》者,曰:“美哉!周之盛也,其若此乎!”见舞《韶濩》者,曰:“圣人之弘也,而犹有惭德,圣人之难也。”见舞《韶箾》者,曰:“德至矣哉!大矣!如天之无不帱也,如地之无不载也!虽甚盛德,其蔑以加于此矣。观止矣,若有他乐,吾弗敢请已!”
  3.26 子曰:“居上①不宽②,为礼不敬,临丧不哀,吾何以观之③哉?”
  【注释】
  ① 居上:居于上位者,在上者。
  ② 宽:宽以待下。
  ③ 何以观之:意谓其人不足观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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