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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潇湘溪苑]【原创】晨光熹微终明矣(耽美师生恋,训诫)[第11页] |
作者:幻曦潋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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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另一篇文,耽美师徒恋,训诫,大家看过的,心伤,情殇 |
心伤,情殇的截图 |
第三十一章 温情继续 萧云枫果然是位称职的老师,言出必行,每天晚上都会抽出一个多小时的时间为莫凌补习功课。虽说萧云枫是主修文科的,但理科底子不薄,教起来自然是小菜一碟。 莫凌很聪明,又得力于他最依赖崇拜的老师的指导,进步很快。 理科的学习光靠基础知识是不够的,必须靠大量的应用题来巩固。 萧云枫根据莫凌的学习的情况找了很多题让他做。 比如这道:向盛有10gNa2O2固体的容器中充入一定体积的CO2气体,发生化学反应后再测量气体体积时,发现体积减少了1.12L(STP)。发生化学反应后的容器内固体的成分和质量各是多少? 莫凌咬着一根铅笔,陷入苦想之中。 萧云枫在一旁静坐,悠然地提醒,“Na2O2与CO2发生化学反应方程式是2Na2O2+2CO2=2Na2CO3+O2,其中,气体体积的变化与Na2O2的质量变化,Na2CO3的质量变化之间是正比例关系。” “啊,我明白了。”莫凌脑内灵光一显,恍然大悟,刷刷地列下式子,“2Na2CO3是156g,2Na2CO3是212g,气体在标准气压下为22.4L,现在减小到1.12L,m(Na2O2)=156g×1.12L÷22.4L=7.8g,m(Na2CO3)=212g×1.12L÷22.4L=10.6g,那反应后的固体中m(Na2O2)=10g-7.8g=2.2g。所以反应后的固体中含有Na2O22.2g,Na2CO310.6g。” 萧云枫检查了一下莫凌列的式子,莞尔一笑,“对了,学得还算不错。” 唇微微上挑,露出一丝洁白的牙齿,仿佛一道绝美的风景,令人沉沦。 莫凌挠挠脑袋,开心非常。 但这样的情况也会经常发生—— “不如须臾之所学也的须臾什么意思?” “片刻。”莫凌站在萧云枫面前,回答。 “假舟楫者,非能水也,而绝江河中的‘水’,解释。” “游水。” “词性。” “名词作动词。” “《归去来兮辞》最后一段,背诵。” “已矣乎!寓行宇内复几时,曷不委心任去留?胡为乎遑遑欲何之?富贵非吾愿,帝乡不可期。怀良辰以孤往,或植杖而耘耔。登东皋以舒啸,临清流而赋诗。聊乘化以归尽,乐夫天命复奚疑。” “句读之不知,惑之不解,或师焉,或不焉,小学而大遗,吾未见其明也。翻译。” “不通晓句读,不能解决疑惑,有的向老师学习,有的却不向老师学习……” 莫凌语塞,他忘了后面的应该怎么翻译。 萧云枫就这样很轻很轻地藐了他一眼,汗顿时顺着莫凌的头流了下来。 萧云枫不管莫凌的窘迫,继续提问,“圣人之所以为圣,愚人之所以为愚,其皆出于此乎。翻译。” 这个会!莫凌镇定下来,翻译道:“圣人之所以成为圣人,愚人之所以成为愚人,大概都是出于这个原因吧?” “是吗?”等莫凌翻译完,萧云枫幽幽地道,“这句是什么结构?” 结构?! 一句话把莫凌问住。这句话有结构吗?他快速地把老师在课堂上讲过的各种句式结构想了一遍,好像……没有啊…… 面对脸色越来越黑的萧云枫,此时的莫凌,犹如热锅上的蚂蚁。 “手。”萧云枫冷冷吐出一个字,从桌上的笔筒中抽出一把画图用的钢尺,不长,也就25厘米。 莫凌心里默哀一声,老师的严厉他是清楚的。 把左手默默地伸过去,萧云枫“嗖”的一挥尺子,击在莫凌的手心上。 十指连心,疼得莫凌紧紧咬住嘴唇。 “啪!” 又是狠狠一下,萧云枫教训道:“这是我上课再三强调的东西,主语加之加所加动词构成所字结构,‘之所以’翻译为什么什么的原因。上课好好听讲了?” 一句点播让莫凌恍然大悟,他竟然忘了这么重要的知识,也难怪老师如此生气。 莫凌羞愧地低下了头,“对不起老师,我忘了。” “No excuse,错了就是错了,没有借口。”萧云枫语气微微严厉。 “嗯。” 萧云枫放下尺子,“如果是超出你能力范围的知识不会,我不会怪你;但如果是学过的知识不会,那是学习态度的问题,我不会轻饶,明白?” “是。”莫凌真是越来越怕萧云枫了。 “下不为例。” “是。” 。。。。。。 |
一天天过去。也许是觉得自己被老师重视,在学校里,莫凌的性格明显变得开朗自信起来,很快和同学们融在一起。班里最重最累的活还是他抢着干。因为是为班级做贡献,这样的行为很快得到越来越多的同学的赞同和认可。 学习上,莫凌一点都不敢松懈,每天上课认真听讲,做好笔记,下课后不会的问题及时请教同学和老师,并坚持整理各科的错题。 仿佛是一个全新的开始,莫凌此时正处于蛹时期,在一点点蜕变,就等着化茧成蝶,展翅飞翔。 但每天的高强度学习让他的身体有些吃不消。正是长身体的时候,莫凌一天三顿都吃得马马虎虎。早上要早起背文科知识,吃饭十分钟搞定,一般也就喝个小米粥就着馒头。午饭和晚饭更简单,能不吃就不吃,即使吃,吃也是简简单单的馒头咸菜。长期的饮食不均衡让莫凌感觉越来越疲惫。 可惜,萧云枫暂时还没有注意到这些,他以为他能自己照顾好自己。所以,莫凌不提,萧云枫也没问。 。。。。。。 很快到了放周末假期的日子。一中的假期很少,平时一直在无休止地学习。所以,大家对这次放假很激动,终于可以睡个懒觉了。 但一些人例外,比如莫凌。 因为养成了良好的生活习惯,莫凌不到六点就醒了,穿衣穿裤,洗脸刷牙,有条不紊。意外的是,他从洗手间出来时看到了萧云枫。 一身白色运动服,英姿飒爽。脱去了西服的萧云枫,倒是少了几分严穆,多了几分温旭。 “老师这是……要出去吗?”莫凌问道。 萧云枫穿上鞋,“出去跑步。现在体能退步了好多,我要加强训练,争取恢复回来。” “我也要去!”莫凌不管三七二十一,说道。他是不会放过任何一个和老师相处的机会的。 萧云枫点点头,算是同意,“锻炼锻炼也好,走吧。” 莫凌眉开眼笑,随着萧云枫下了楼。 。。。。。。 来到碧水蓝天小区的广场,天还没有亮,但已经有一些人在这里锻炼身体了,或跑步,或舞剑,或玩体育器材,气氛活跃。 做完准备活动,萧云枫就围着小区广场的塑胶跑道一圈圈地跑。莫凌跟他岔开一些距离,勉强跟得上。 但时间一长,莫凌的身体就感觉隐隐的疲惫,眼前更是晕晕的。他拼命地用嘴哈气,吸取更多的氧气入肺,以调整呼吸,不至于因为缺氧而头昏脑涨。 早晨温度很低,呼出的气马上形成一片白雾。 “你的身体到极限了,别跑了,慢走一会儿。”不知什么时候,萧云枫走到莫凌身边。 “哦。”莫凌低低地应了一声,停了下来。跑了将近两千米,他是真的没有力气了。 见萧云枫只是微微喘息,呼吸依然均匀,莫凌有些羡慕,老师的身体素质太好了。 二人共同走在塑胶跑道上,一时间沉默。萧云枫是不知道怎么和莫凌搭话,莫凌则是不敢和萧云枫聊天。 这时,东面的天渐渐转亮,出现鱼肚白。云层翻滚,犹如海浪。天空渐露一条狭窄的暗红色长带,带子上挂满隐隐闪烁的残星。后来,颜色变化,形成了一条粉红色的光带,云霞之中,又露出一道弧形的金边,微风拂煦,万丈光芒,太阳初生,普照众生,一切都笼罩在淡淡的金光中。 萧云枫看着初生的朝阳,突然问身边的莫凌,“问征夫以前路,下一句是什么?” 莫凌无语,这种情况下,居然还要提问。 “恨晨光之熹微。” “晨光熹微是什么意思?” “嗯……熹微是微明的意思,连起来就是……早晨天色朦胧,不怎么明亮。” 萧云枫嘴角一丝弧度,有感而发,“晨光熹微终明矣。” “啊?”莫凌没有听清老师在说什么。 “晨光熹微终明矣。”萧云枫重复一遍,“早晨太阳的光芒是十分微弱,但终究有一刻,它会明亮起来,普照万物。其实人生也是如此,人生的道路漫漫长长,肯定会遇到一些挫折和困难,就像未日出时大地那片无穷的黑暗,但黑暗过去是黎明,是希望,晨光终究有一刻会普洒大地。人生的前途就像这样,也是辉煌的。所以,要拥有坚定的信念,不轻言放弃,不要惧怕任何困难,相信自己。明白吗?” 萧云枫的声音很温和很坚定,让莫凌受益匪浅。 “嗯。”不由地看向初生的朝阳,莫凌的心,感触了。 其实晨光熹微终明矣,也在象征着他。曾经的多少痛苦,多少无奈,现在已经过去,他的晨光,已经明亮起来了。 望向沐浴在晨光中的萧云枫,一身白衣,英俊无暇,莫凌的心,被震撼了。从来未有过的占有欲铺天盖地而来,但他不知道为什么会有这样的想法,可能是对他那种像亲人一样的依赖,太强了吧…… |
“走了。”萧云枫招呼一声,“回家。” 莫凌眉角轻展,跑了过去,“老师早上想吃什么?” 自从作弊那件事后,萧云枫对莫凌做的饭菜已不再避讳。 “随意,简单就好。上午好好写作业,然后我会带你出去买些东西,中午从外面吃。” “嗯嗯,好。”莫凌一幅乖巧的样子,很是呆萌。 。。。。。。 莫凌写完作业,萧云枫又一次开出了他的黑色宝马,二人向百货大楼的方向驶去。 与第一次上街购物不同,车里的气氛明显缓和。 “老师好像基本上不开车呢。” “嗯,离学校这么近,走着去就可以了。这车是我母亲给我买的,不好意思拒绝。” “哦,原来是这样。” 。。。。。。 到了百货大楼,萧云枫依然是直奔男士衣裤专柜去的。是时候给这小家伙买些秋冬的衣服了。 呼啦呼啦买了一大堆名牌,莫凌快被各式各样的上衣裤子埋没了,他一个劲地拒绝,说没必要买这么大衣服,却被萧云枫一个白眼顶回去,“买齐了就不用再来了,你当我闲着的时间很多吗?” 莫凌一嘟嘴,不说话了,任由萧云枫领着他乱逛。 又买了些日常用品和水果蔬菜,任务才算完成。把东西一溜烟扔进后备箱,萧云枫看看手表,12点10分了。 “去吃饭,想去哪儿?” 莫凌本来想说随意,毕竟他从哪里吃都无所谓。可是一抬眼,却看到了德克士的标牌。 德克士…… 记得以前,他和父亲从德克士的门口经过,看着里面装饰温馨的桌子椅子和正在用餐的人们,他的心里羡慕的不得了,也想进去尝尝汉堡可乐这些美味。可是,一个汉堡七八块,一杯可乐五六块,加起来够他们爷俩平时一天的饭钱了。父亲又非常节省,从不乱花一分钱,吃这些东西,更是无稽之谈。 也许是看出他的心思,终于有一天,父亲买来两个汉堡给他和弟弟,这是他第一次吃到这么美味的东西。同时他也清楚,父亲为了这两个汉堡,整整一天没有吃饭。 他们是生活在这个世界最底层的人,生活就是这么苦。 哎,为什么又想到父亲了?德克士吗,想再去一次呢…… “老师,”莫凌小声地说,“能去德克士吃吗?” 萧云枫愣了一下,不知道为什么莫凌会想去德克士,但他没有拒绝,“走吧。” “真的吗?谢谢老师!” 。。。。。。 走进德克士,一股浓郁的炸鸡味扑面而来,引起人的食欲。此时,已经有不少人在就餐了,大部分是父母带着孩子,还有一些情侣搭档。 萧云枫去柜台点餐,莫凌就随便找了个座位坐下。 望向周围,有几个孩子在香甜地吃着汉堡薯条,旁边的父母宠溺地看着他们,不时拿纸为他们擦擦嘴。 莫凌的眼圈红了。如果父亲还在世,该多么好啊…… “怎么了?”不知什么时候,萧云枫端着一堆东西回来了。 “没什么。”莫凌勉强露出笑颜。 把东西放在他的面前,萧云枫道:“吃吧。” 汉堡,可乐,薯条,鸡块,蛋挞,咖喱饭,布丁,各式各样。 莫凌惊诧了,“老师点的太多了。” 萧云枫取出自己的一份咖喱饭,“吃不完带回去。” “谢谢老师……”莫凌从来没有这么幸福过。 一口一口认真地啃着汉堡,第一次吃汉堡的记忆与现在的重合,莫凌心里越发思念父亲,泪珠一颗颗地掉落。 “凌儿……”萧云枫皱皱眉头,这是怎么了? 莫凌回过神来,被自己的行为吓到了,怎么就哭了呢? “对不起老师,我,我想到了……父亲……他,他曾经给我买过汉堡……” 萧云枫知道莫凌的父亲去世了,他的心里有些心疼。估计这孩子除了汉堡,什么都没有吃过吧,他家里应该很贫困吧,要不也不会被送到那种地方,他真的应该多关心关心这个孩子…… 萧云枫拿起纸巾递了过去,“擦擦,从前已经成为过去,再想也没有用了,别哭了。” 莫凌破涕为笑,“知道了。”其实,他现在过得已经很好了,真的没必要总是想以前。人都是向前看的,不是吗? 。。。。。。 吃过午餐,二人走到百货大楼的停车场,莫凌意外地看到了一个人。 “泽哥哥!”莫凌欣喜若狂,跑了过去抱住了顾铭泽。 泽哥哥? 萧云枫剑眉一锁,看向来人。 这是萧云枫与顾铭泽第一次正面交锋。 |
第三十二章 意外发生 顾铭泽一身靓丽的西服,身材颀长匀称,乌黑的短发,优美的凤目妖娆妩媚,盈盈带水,颇有勾魂摄魄之态。 萧云枫一瞬间蹙了眉。他认出了,一年前,在银星KTV负一层和凌儿做过那种龌.龊事情的人,不就是他吗? 很久未有的厌恶之感在心中蔓延。 他本就觉得做爱非常糜乱,何况又是活活展现在他面前的活春.宫,他就更觉得难以接受。好在凌儿那小家伙乖顺可爱,又无人怜惜,让他觉得以前自己做的那些事情太过分了。所以他的态度变了,从一开始的厌恶到后来的慢慢接纳。他以为他可以永远不去想曾经在他身上发生过的事情,但今日回忆重现,他一时间又接受不了了。 萧云枫平复着自己波涛起伏的内心,不把那份厌恶再表现出来分毫。凌儿也是受害者,他不能再火上浇油,让那小家伙伤心了。 曾经的他,太自私了,完全不会站在别人的立场上想问题。现在已不同,他必须多关心考虑一下这个孩子。 谁也没有说话,萧云枫和顾铭泽的视线在空中对撞,隐隐的敌意蔓延。 萧云枫的面无表情让顾铭泽嘴角露出一丝玩味的笑容。他眯起眼看向萧云枫。 看来他就是小凌所重视的那个老师了。这种凌人的气质,普通人是不具有的,他必定出自大家族。 气氛的怪异让莫凌有些奇怪。他嘟嘟嘴,“泽哥哥怎么了,见到我连个招呼都不打,真冷淡!”莫凌很是抱怨。 “哪有,”顾铭泽转移了视线,摸摸莫凌的头,“今天怎么有空出来?” “老师带我出来买衣服。泽哥哥呢?” “有个应酬,刚忙完,来这里找个地方吃个午餐。” “哦,原来是这样。泽哥哥一个人吗?” “当然,又不是约会,哪还需要别人?”顾铭泽笑着道,突然抬头注视着萧云枫,“他是你的老师?” “嗯。” “该去打个招呼呢。”顾铭泽朝萧云枫走去,面露微笑,“在下顾铭泽。” “萧云枫。”冷冷地报出自己的姓名,萧云枫慢步走到顾铭泽身侧,小声道,“离莫凌远点,他不是你的性.奴,少用花言巧语再骗他。” 听了这几句话,顾铭泽明晓。他居然还能记得一年前发生过的事情。 算是警告吗?这个人,不简单啊。 微撇头,二人视线又一次在空中对撞,噼里啪啦的仿佛击起火花。 无声的斗争,战意冲天。 最后,还是顾铭泽率先移开了视线,道:“小凌可一直把我当哥哥,我自然不会欺骗他的感情。倒是你,得改改你对小凌的态度了。如果让我知道你虐待了他,后果可不是你能担负得起的。” 突然,一抹笑容在顾铭泽脸上绽放,倾国倾城,但又让人毛骨悚然。 萧云枫不留痕迹地瞥了他一眼。 “自然。他是我的学生,我自会对他负责。”萧云枫声音不大,但非常坚定。 “呵……” 不再理会顾铭泽,萧云枫朝莫凌唤道:“走了。” “嗯。”望了一眼远去的萧云枫,莫凌回应着,跑到顾铭泽面前,“泽哥哥和老师说了什么,好小声,都听不到。” 顾铭泽拍拍莫凌的肩膀,“没什么,回去吧。有空我会带你出去玩。” “嗯啊!我走了,泽哥哥再见。”莫凌在顾铭泽面前显然比在萧云枫面前开朗活泼一些。 。。。。。。 |
回家的路上,萧云枫沉默了许久,终于缓缓地问道:“一年前武警封锁那个地方后,你是什么时候和他再见面的?” 莫凌吓了一跳。他本以为老师不会认出泽哥哥的,所以才敢这样肆无忌惮地和泽哥哥玩笑。没想到老师还记得他!不是不知道,老师非常讨厌做过那种事情的人,自己这样不知羞耻地和霸占过自己身体的人抱在一起,这么不知羞耻,老师他…… “老师……”莫凌心里一阵阵地难过。 “只是随便问问,不必太在意。”萧云枫鼓舞着莫凌。 见老师的神情没有太大变化,莫凌安了心,不再那么窘迫,“那次偶然在小区里遇到的,看样子泽哥哥也住在碧水蓝天……老师,泽哥哥不是那样放荡贪色的人,当时是因为他的弟弟死了,他的心里很烦闷,所以才……花钱买欢,以求发泄……我,我不怪他的,毕竟人都有自己的难处。何况他对我真的很好……” 对这样的人都能选择宽恕吗?萧云枫暗想。 “害怕成这样,我又没说什么。不过以后他若敢再对你行为不轨,我绝不会轻易放过他。” “哦,知道了。”莫凌吐吐舌头,“对了老师,泽哥哥好像是御风集团的董事长,品质自然是有保证,才不会对我这样呢!” 御风……恒耀的最大竞争对手,原来是他在操作控制吗?此人不简单啊…… 萧云枫目色微凛,脚底一加速,宝马像离弦的箭冲了出去。 “回家把作业交给我检查,下午我会继续帮你补习功课。” “嗯,好。” 。。。。。。 “夜莺,李白的《行路难(其一)》中‘闲来垂钓碧溪上,忽复乘舟梦日边’用的是什么写作手法?”学校里,莫凌遇到不会的问题立刻询问同桌夜莺,有个好同桌真的很受益。 夜莺学习很好。她看了一眼,“运用典故。上句说的是吕尚,九十岁在溪边钓鱼时,遇到周文王;下句则是伊尹,在受汤聘前曾梦见自己乘舟绕日月而过。” “谢谢。”莫凌把自己的书拿回来。 突然,一个不小心,把夜莺放在桌子上的手表碰掉。 “啊!”莫凌吓了一跳。要是弄坏了人家的东西就不好了。 莫凌急忙捡起那块手表,“对不起,看看有没有摔坏。” 夜莺接过,“不碍事的,姐姐送我的手表很结实的。” 莫凌无意瞥了一眼表盘,里面赫然有两个蓝色的艺术字——微寒。 “你的姐姐叫微寒?” 夜莺想起了什么,脸一刹那涨红,“嗯……关微寒……呃……不是亲姐姐,是,是邻居家的大姐姐……” 本是一句非常普通的话,莫凌不知道为什么夜莺会说的这么磕磕绊绊,甚至……有些诡异的感觉。 。。。。。。 |
算了,不让大家猜了,好像有的读者想歪了,这里是潇湘溪苑,不会出现ff的。我直接告诉大家好了。微寒喜欢夜莺,她们俩是CP。为什么会这么设定,主要是因为微寒也是大家族里的人。云枫和小凌,夜莺和微寒,同样是不被家族接受的同性恋,如果他们四个走到一起会怎么样 ,对外他们是两对BG,但实际呢?不被外人所能接受的BL和GL。这样他们就能各种找到自己的幸福了。我知道有些读者是冲着耽美来的,接受不了有女生插入他们的爱情。但这篇文实际性多一些,这种爱情不能被世俗接受,云枫的牵绊很多,他不可能背离父母的要求和世俗的眼光,没有别的办法。 不该给大家剧透,但剧透了也好,不能接受我这么设定的弃文就好。 虽说不是单纯的耽美文,但云枫对小凌的爱是忠一的,不会因为有女生插入就破坏他们俩的爱情 |
天渐渐转凉,学校为了提高同学们的身体素质,课间操改成了跑操,因为人数众多,怕秩序混乱,高一高二围着操场跑,高三则是围着教学楼跑。 毕竟大家不久前刚刚接受了严格的军训,再加上同学们彼此熟悉,很快,全班六十名同学站成了横六人,纵十人,女生在前,男生在后的方阵。 主席台“跑步走”的口令下达,高一高二共五十几个班共同整齐迈步。高一内圈,高二外圈,有条不紊。 随着体育委员李腾飞和班长郭妍的“一二一”的口号,21班的同学跑得很匀速。 但队伍里肯定会有一些不和谐的现象,比如不喊口号,迈步拖拉,不认真跑,打闹玩笑,这就必须班主任出马了。 萧云枫跟在队伍右面,也不说话,偶尔视线移到队伍里,让同学们一个个战战兢兢,赶快调整好姿态。 班主任其实可以不用陪跑的,但秉着与同学们同甘共苦的原则,萧云枫陪跑到了最后。 排列整齐,口号响亮的队伍,加上跑步姿势优美,英俊帅气的班主任,仿佛一道独特的风景线,引起诸多学生检查员和老师的注目。 下操后,有的班主任就开始批评自家的班,“你们看看人家高一(21)班跑得多好,再看看咱们班,一锅烂年粥。” 众同学无话可说。 21班同学们也在议论纷纷,“尼玛萧老师太帅了。” “可不是吗?陪我们跑到最后。” “同甘共苦啊,枫哥棒棒哒!唔啊,自家班主任就是帅!” “枫哥体质太好了,我跑两圈快累死了,看人家,啧啧,一点大气都没有喘,完全不费力气。” “废话,人家是武警大队的少将,经过特殊训练的,两圈算什么,别忘了枫哥二十圈都跑过!” “哈哈,的确!” 。。。。。。 每天的跑操无疑是让体质不好的同学叫苦不迭,跑完两圈就累得直不起腰。但大部分同学还是能坚持下来的。 莫凌这一阵身体状况非常不好。每天的早起晚睡,吃饭不均衡已经让他筋疲力尽,现在又要跑两圈,更是雪上加霜。纵使身体再好的人,也经不起如此折腾。 终于有一天,意外发生了。 依然是大课间跑操。跑到第二圈的时候,本是好好的,莫凌倏然感到眼前一黑,四肢软绵绵的连身体都支撑不起来,就这样毫无知觉地向前倾去。 “啊,莫凌!” “不好,有人昏倒了!” 一个人掉队,会影响后面一片。出现有人昏倒这样的情况,同学们都吓住了,队伍一下子乱开,同时也影响到后面跟着的高一(22)班。 萧云枫当时也怔住了。不过他的应急反应能力特别强,及时过去把莫凌抱到跑道内部的足球场地里,组织大家继续跑。 “莫凌,莫凌。”萧云枫扶住莫凌的肩膀,唤了几声。 可是莫凌依然没有转醒的迹象。 萧云枫眉头拧了起来,拦腰抱起他,朝医务室的方向狂奔而去。 “哇哇哇!”周围正在跑操的学生们看呆了。男老师抱着男学生,而且是公主抱,好有爱啊!这里是学校,不要这么基情好不好? 心里狠狠地YY了一把,广大腐女们怀着激昂的心绪继续跑步。 萧云枫可是心无二意,没有因为在大庭广众之下做出这样轻浮的动作而尴尬。他是老师,老师照顾自己的学生,有什么不对? 淡出人们的视线,萧云枫的速度稍微慢了一些。 轻轻掂了掂怀里的莫凌,萧云枫叹了一口气。这小家伙太轻啊,好像一根羽毛,轻飘飘的没有重量。他的身体怎么会这么差劲,跑几圈就塌了,当初校运会上一千五是怎么跑的第二? 边走边想,这时,莫凌迷迷糊糊地醒了。因为是双脚离地,没有安全感,他下意识地搂住萧云枫的脖子。 这个动作有些惊世骇俗,好在正是跑操时候,医务室旁边的小路没有人经过。 萧云枫的心突然咯噔一跳,很奇怪的感觉涌上心头,说不清是什么。 “老师……”莫凌迷迷糊糊地唤道,像小猫一样蹭蹭萧云枫的前胸,手抱得更紧了。 萧云枫无奈,这小家伙,也太依赖他了…… 。。。。。。 走进医务室,扶莫凌坐在长椅上,招呼一声,立刻有护士上前给学生看病。 麻利地来了个全身检查,护士做出诊断,“孩子有些营养不良,再加上这阵子身体过度疲劳,低血糖,才导致的昏厥。打点葡萄糖点滴就没事了。” 此时莫凌已经完全清醒过来,听了护士的话,愕然。没想到他的身体居然这么不好了…… 萧云枫的眉头好像能拧出水来,看向莫凌,他沉沉地问道:“你这一段时间中午晚上在吃什么?” 莫凌心里震了一下。 |
第三十三章 生活这样,真好 莫凌张了张嘴,但没有发出声音,他岂能把自己因为觉得不该乱花钱所以才不肯好好吃饭的原因说出来啊。 斟酌了一下,莫凌答道:“中午一般喝粥,吃馒头……晚上……米饭和菜啊……” “再说谎!”萧云枫有些愠怒,“如果你每天都吃这些有营养的东西,身体绝不会虚弱成这个样子。” “是真的。”莫凌知道瞒不过老师,很快找到了说辞,“我家里贫困,这些年都没有吃过什么好饭好菜,特别是……父亲死后,每天饥一顿饱一顿的,这是长久落下的病根了……” 是这样吗?听了莫凌这番说辞,萧云枫倒是相信了几分。的确,如果是长期无法保证营养的汲入,几个月又怎么可能会把身体调节过来呢?也许是这一阵子一直强迫他课下努力学习,有些急于求成,忽略了客观的发展规律,才导致他身体愈加虚弱吧。看来对他的关心还是太少了,只重视他的学习,却忽视了他的身体。 萧云枫有些懊悔,不再指责莫凌什么。 “一会儿护士会来给你打点葡萄糖,好好休息,然后回去上课。” “嗯,知道了。”见老师不再询问,莫凌心里松了一口气。 虽然他知道老师在经济上对他十分放纵,买任何东西都不需要经过他的批准。但除了必要开支,他不会乱动他的一分钱。老师也不容易,他不想也不能挥霍他的东西,哪怕他不在意。 莫凌一直非常体恤别人。 。。。。。。 可惜萧云枫很精明,不会轻易含糊过去这件事。从医务室出来,他直接去了管理学生磁卡的办公室。因为学生用的磁卡是和电脑一体,从那里,他可以查到任何一个同学任意一个月开销的情况和充值的份额。 倒不是因为不信任他或是心疼开支的问题,他只是想了解一下这一个多月他究竟晚上在吃些什么。 从电脑上输入2015级21班的字样,全班同学的开销记录一览无余。 找到莫凌的名字,萧云枫点开。 那一刻他震惊了,同时心里更多的是愤怒。从第一次充值过100元,这一个月来没有任何再次充值的记录,再加上卡里剩余65.5元,也就是说,这一个月他每天晚上平均只花一块多钱,或是连饭都干脆不吃。为什么晚上不好好吃饭?他这是想干什么?把身体糟践坏了很高兴是吗?!怪不得,怪不得他这一阵子身体素质会变得这么差,每天吃得这么差,又是长身体的时候,学习还那么紧,他的身体怎么能好的起来?而且,居然还学会说谎了!连他都想蒙骗吗? 萧云枫心里很不爽,想回医务室好好训责一顿这个小家伙。 但刚走了几步,他顿住了。不知不觉脑海中浮现了月考完后,莫凌想离开之前在茶几上留的那张单子,那张详细记载了他花钱开销情况的单子。 犹记上面有这么一句话:老师,谢谢您一直以来对我的照顾。您的钱我没有资格挥霍,更不应该不劳而获。这些钱,我会尽快还给您的。 那一刻,萧云枫心里像堵住了一样难受。 是因为这个原因吗?他之所以不愿意花他的钱去吃饭,是因为他觉得自己是在不劳而获,没有资格挥霍吗?然后想用这样的方法去节省一分一厘? 如果吃饭花钱都叫挥霍的话,那真正的挥霍又叫什么呢?哎,这傻孩子…… 萧云枫摇摇头,觉得这件事还是不当面和他说了,太有伤这孩子的自尊,他心知肚明就好。其实,他可以用另外的方式去保证他每天营养物质的摄取的。 。。。。。。 第二天早上,莫凌早早地起了床,意外地听到厨房里有锅勺碰撞的声音。家里没有别人,不用说,肯定是老师了。莫凌有些好奇,老师在厨房里捣鼓什么呢? 蹑手蹑脚地出了房间,此时萧云枫已经将早晨摆上餐桌。 “老师……”莫凌讶然。煎的嫩嫩的牛排,火腿,鸡蛋和蔬菜沙拉,非常丰盛。这些都是老师做的吗? “去洗漱,来吃饭。”萧云枫简单吩咐一声,去厨房洗了一把手。 “哦哦。”莫凌凌乱了。老师每天这么忙,怎么有闲空做起饭来了? 他不知道,他这一切都是为了他。 。。。。。。 洗漱完毕,莫凌紧张地坐在萧云枫的对面,“老师为什么要做饭?我来就好,不用老师这么费心了……” 还不是因为你。萧云枫拿起面前的刀叉,心里调侃一句。 “你有些营养不良,长期下去肯定会导致一系列免疫疾病。所以从今天起,我会监督你吃饭,达到饮食上的均衡,把身体慢慢调养过来。” “所以……老师为了我才……”莫凌哽住。他没想到,老师为了他的身体,居然早起为他做了早餐。他的心里怎么可能会不感动? “快吃吧,要不上学就迟到了。”萧云枫率先动刀叉切牛排。其实也没费多少功夫,每天早上他都会准时出去跑步,回来正好把早餐做了,倒也没什么。 “哦。”莫凌应了一声,拿起刀开始割面前的牛排。因为不太习惯,吃得笨手笨脚。不过味是相当好的,软而甜香,滑而不腻,配上旁边的火腿鸡蛋,简直人间美味。 正吃着,萧云枫推过来一个杯子,“喝了。” 莫凌拿在跟前闻了闻,纯牛奶,有些反胃。他一向不喜欢喝纯牛奶,觉得很腥很膻。他长得瘦瘦矮矮,很大一部分是不喜欢喝牛奶的缘故。 莫凌怯怯地看着萧云枫,“老师……能不喝吗?” “为什么?” “我……我喝不习惯这个味……” 萧云枫抬起下巴,眼一眯,“需要我逼你喝吗?身体这么差还不喝牛奶补补,想怎样?” 魔鬼啊!莫凌欲哭无泪,老师真是太可怕了! 端起那杯牛奶,莫凌咽了一口唾沫,在萧云枫的压威下勉强喝了点。很恶心的滋味在喉咙里蔓延,莫凌忍不住干呕了几声。 泪眼汪汪,莫凌实在不想碰那杯牛奶,但老师还在旁边…… 萧云枫看着莫凌痛苦的样子,摇摇头,不再强迫他了。起身,拿过莫凌手中的杯子,又从冰箱里拿出什么,走进厨房。 莫凌正担心老师会不会生气的时候,萧云枫端着一碗东西出来了。 热气腾腾地放在他面前,“吃了,不会膻。” 牛奶的白色中夹杂着星星点点的红色和黄色,甚是好看。莫凌好奇地喝了一口,依然是牛奶,不过口味却完全不同。里面加了小块的水果和蜂蜜,吃起来甜丝丝,香喷喷,让人的味蕾在一瞬间极大释放,回味无穷。 好喝!莫凌眼睛一亮,咕嘟咕嘟一口气喝完,全然不顾萧云枫充满笑意的眼神。 意犹未尽地放下碗,莫凌吐吐舌头,“谢谢老师,老师真的好棒,好好喝!” “不客气。”萧云枫轻笑,把自己的早餐吃完,站起,“收拾了,我去穿衣,该去学校了。” “明白。” 一应一答,非常和谐,暖意在二人的心里蔓延。其实生活很简单,平实和谐已足矣。 |
中午,不怎么回家的萧云枫意外地回来了,手里还拎着一包东西。 “老师怎么回来了?”莫凌觉得老师这一阵越来越反常了。 “以后中午我都会回来陪你吃饭。” 萧云枫答道,同时把手里的东西放在餐桌上,“中午时间太少,不做饭了,这是外卖。” 莫凌蹙眉,“老师,您不用因为我而耽误了自己的事情,我会自己照顾好自己的。您中午如果忙,就不用回来了。” 如果你能自己照顾好自己,我就不用这么操心了。萧云枫暗道。 “无妨,一顿午餐而已,耽误不了多少时间,何况在学校里也是得去餐厅吃饭。” “哦,那好吧。”莫凌不再反驳,其实他挺想和老师在一起的,只是怕误了老师的时间罢了。 打开包装盒,米饭和菜,一荤一素,均衡的很。 “晚上不在家吃,剩饭放一天会不新鲜的。多吃,就不要剩下了。” “嗯。”莫凌拿起筷子,安安静静地夹了一筷子菜给萧云枫,“老师也吃。” “嗯,谢谢。” 虽然吃饭的时间很短,但却是莫凌一天内最快乐的一段时光。那种汹涌在心里难以名状的感觉,是历经了风稠雨密的超然,是渡尽万苦千甜的淡然,是岁月酿造的一坛酒,让他感觉无穷的幸福。 。。。。。。 碧水蓝天小区的另一户人家。 “主人。”一个身着白衣的青年称呼面前一身黑衣的男子,“请您品尝。” “嗯。”黑衣男子接过茶杯,上好的西湖龙井。他用茶盖拂了拂上面漂散的茶沫,浅酌了一口。手指晶莹有力,仿佛白玉雕成,让那名年轻人看得有些痴了。 “我让你调查的事情怎么样了?”男子开口,声音冷润。 青年回过神来,把早已准备好的纸呈了上前,“正想向主人禀报,请主人过目。” 男子放下茶杯,接过,仔细地看着上面的信息。 未了,他喃喃一声,“萧云枫,果然是萧云辉的弟弟,萧家的二少爷。不过他竟然不涉入商业,而是成为高中的老师,难怪我不认识他。不过,萧家世代经商,家族里居然出了这么个另类,真是个奇葩啊。” 那个青年一直在洗耳恭听,安静得仿佛不存在。 “罢了,只要他对小凌好就行,管他是谁。”男子舒了个拦腰,把信息递了过去,“退下吧。” 青年在听到小凌这两个字的时候,表情明显一僵。 不知哪来的勇气,他说话不经过脑子,“主人,又是小凌,为什么这些天您总是和这个小凌有接触?他究竟是您的什么人?” 说完这番话,青年意识到完了。他居然敢这么对主人说话。 果然,男子眉角凌厉,“跪下!” 青年脸色惨白,跪倒在男子的面前。 |
第三十四章 南风飏 男子哂笑,“风飏,看来你是在暗地里调查我喽?” 青年惧怕地摇摇头,“主人,风飏不敢。只是,只是主人这一阵子行为很反常,总是提及小凌,属下,属下担心……” “砰!”男子站起,一脚踢在那个青年的肋骨上,使他不受控制地跌倒在地。 触地的一瞬间,青年立刻反弹回来,笔直地跪好。 男子开口,冷若玄冰,“我的事情你有什么资格插手?记住你的身份,管好你自己。你不是不知道,僭越主上,可是大罪!” “是,属下明白。” “没有下一次。”男子把放在桌上上的茶杯拿起,放在那个青年的头上,“小惩大诫,半个小时,跪好,顶住了。要是掉下来了,就自觉褪衣挨打吧。” “是。”青年吓得战战兢兢,以前挨打的经历在脑海中浮现,一阵后怕。 眼前这个霸道男子,正是顾铭泽。他掌控‘御风’集团不过几年,但就是这几年,使御风蒸蒸日上,使之与‘恒耀’相媲美。这辉煌的成就和他杰出的才能是分不开的,也和他混黑道白道有关。能打败无数企业成为S省五强,全国十强,背地里做的清除工作自然是不少。 雪夜帮,屹立在黑暗中强大的黑帮组织,拥有严密的组织机构和帮法规矩,信息链更是遍布全国。许多想与‘御风’争抢市场的小企业,无一不被雪夜帮暗地处理,成为御风的铺路石。 不过雪夜帮做事极其隐蔽,杀人不见血,武警军部虽说听闻,但缺少证据,也对它束手无策。现在,任何一个在商业竞争的企业,听了雪夜帮的名字,都会闻风丧胆。 而掌控雪夜帮的最高首领,就是顾铭泽。 顾铭泽不管旁边的青年,打开电脑开始查项链的各种样式。 嗯……虽说和小凌认识了这么久,连一件礼物都没有送过他,自己这个当哥哥也太吝啬了些。就送项链吧……男孩子带上去比较帅气的。这个……不好看……这个,土得掉牙。这个,一千多,太便宜了,再贵一点,钱不是问题,好看就行…… 选了几款样式新颖好看的项链,可能是没有现成的人佩戴,感觉不出配不配,顾铭泽觉得很不满意。 无奈,他拿起手机,一条信息发过去,小凌,拍几张自拍发彩信传过来。 不知小凌现在是不是在家,他要等多久啊?顾铭泽心里抱怨一声。 皇天不负有心人,此时莫凌正好吃完了饭在卧室的课桌前学习。 “滴滴”两声,屏幕亮起,一条短信赫然在目。 莫凌好奇地拿起手机,打开,发现居然是泽哥哥的短信。小凌,拍几张自拍发彩信传过来。 顿时莫凌无语了,泽哥哥这是要干什么? 不好意思打电话问过去,莫凌无奈地拿起手机,调转镜头,露出虎牙,笑了。 “咔嚓”一声,拍好。 换了不同的动作和神态,“咔嚓”又是几张。拍好后,莫凌把这几张图片打包发送了过去。未了加了一句:泽哥哥要我的照片干什么? 顾铭泽没想到莫凌这个时候居然在,他欣喜地点开相片,熟悉的面容呈现在面前。 看到莫凌写的信息,顾铭泽轻笑,回复了一条:保密。 那边莫凌继续无语中…… 选了一张,和顾铭泽找的项链的图片PS,发现竟是如此好看。 图片上的莫凌阳光帅气,温柔的眼眸闪烁着琉璃般的光芒,虎牙一咧,夹杂着几分俊俏与可爱。人淡如荷,温情似水。 顾铭泽有些迷离了。这个少年,真的还是当年他花钱包的侍寝小奴吗?当时的他,眼神里只有悲哀和痛苦,躲躲闪闪的样子像一只小兔子。 仿佛什么注入心里,如此的滚烫。他,怎么可以出落得这么翩然韵致…… 项链真的很配,就这个吧,但愿小凌会喜欢它。 |
正当顾铭泽热火朝天地挑选着项链时,旁边跪着的青年眼神里流露出一丝悲伤。 这个青年叫南风飏,是雪夜帮最优秀的年轻一代,职责是像影子一样时刻保护帮主的安全。 他可以时刻和帮主在一起。在家里,他是管家,负责帮主的饮食;在路上,他是司机,负责帮主的行程;在公司,他是秘书,负责帮主的事务处理。虽说只和帮主在一起半年多,但他却……爱上了他…… 他的父母在他很小的时候就去世了,无家可归的他被带到雪夜帮训练和学习,就这样一直到长大。 也许是童年的不幸,南风飏的心很脆弱,他渴望有个人能对他好。当他住到顾铭泽家里后,顾铭泽对他如同亲人一般,在这里,他弥补了他的缺陷,让他有了家的感觉。不知不觉,他对他暗生了情愫。他渴望拥有他,独占他,但又不知如何告白,他怕他不接受他。 当他知道有小凌这么个人出现,而主人又对他格外上心,他心里有了吃醋的感觉。所以,他不惜耗费一切代价,甚至违背主人的命令私自去调查这个人,发现他不过是D市一中普通的高一学生。 为什么?主人为什么要对他这么好?他究竟是主人的什么人?这个疑问一直盘环在南风飏的脑海里。 很快,半个小时过去了。顾铭泽撇头看了看面前的南风飏。 一动不动,面无表情,只是眼圈微微发红。 顾铭泽摇摇头。毕竟还不到二十岁,也不过是个孩子,他的心里是很委屈的吧…… 和莫凌不同,顾铭泽和南风飏既是主仆,又是师徒,更是隐隐包含着兄弟情意。所以做了错事,他的责罚是极其严厉的,但宠爱也是溺到骨子里。虽说都是兄长对弟弟,唯一不同的是,他对小凌的感情已经不单纯了。 顾铭泽站起,从南风飏的头上取下茶杯,“知道自己错了?” “是,谢主人教训。”南风飏答得很谦卑。 “知道错了就好,这次不罚你了。但一旦有下次,我会保证让你褪一层皮。” 顾铭泽的语气不严厉,但却令人格外战栗。 “是,主人。” “起来吧。”顾铭泽吩咐一声,把茶杯放在桌子上。 南风飏站起,有些不甘心地问道:“主人不能告诉我……小凌是谁吗……风飏真的……真的很想知道……”想知道他是谁,为什么他会对他这么上心。 顾铭泽头也不回,“认的弟弟。” “主人……对他……对他的感情只是兄弟之情吗……” 顾铭泽沉默了许久。他对小凌的感情是手足之情吗?不,不是了……不知什么时候,他已经爱上了他。这种感情不强烈,但却是一种很强的占有欲,他喜欢他抱着他叫他泽哥哥。用很甜很脆的声音。 顾铭泽认真地回答:“不是了,我……我喜欢他……” 殊不知,这一句话打碎了南风飏的玻璃心,泪水,顺着他的脸颊滑落。 怕顾铭泽看到,南风飏退了出去,“原来是这样,风飏多嘴了。属下,属下告退。” “嗯,去吧。” 南风飏回到自己的房间,无力地跌倒在地。 心……好疼……主人,你可知,风飏喜欢你啊…… 一见钟情,一厢情愿,终抵不过时势变迁,人心偏离。叹痴缠,谁又负了谁的愿?满腔爱意,落得个愁丝轻扬,寸断肝肠,不过是犹梦一场…… 心……好疼…… |
第三十五章 抓捕任务 吃过午饭后,萧云枫正坐在书桌前备课。这些工作他一般是中午在学校里做,如今中午回来陪莫凌吃饭,自然只能在家里完成了。 意外地,手机响了。 接通,竟是一个多月没有联系的杜嘉皓。 “嘉皓?”萧云枫的声音不确定,他怎么会打来电话? “嗯,云枫,是我。”杜嘉皓开门见山,“有个紧急任务,需要你下午来武警总队商议战略对策。” 萧云枫蹙眉,“什么任务这么棘手,需要找我这个已经退役的人上阵?” “也不是什么特别难的任务。最近发现有一个名叫‘残夜’的走私毒品的犯罪团伙,活动范围很广,ABCD市均有据点。他们不知从何处运来一批毒品,在当地偷偷联系买主,交易数额较大。最近他们交易频繁,走漏了风声,被D市武警大队控制监视。密探来报,他们今天晚上十点左右将在‘美丽华’酒店附近的一个平房里交易。 “为了弄清他们的毒品是从何运进,在各处势力如何,从而将他们的组织一网打尽,上将的意思,要我们‘瞬影’特种队完成这项任务,突击逮捕,缴获毒品。一来我们一起合作五六年,心有灵犀,任务不会出现大的纰漏;二来这次任务任重而道远,一旦失败,‘残夜’就可能销声匿迹,再也抓不住他们的轨迹,从而失去一次重要的获得毒品来源信息的机会。所以,只许成功,不许失败。如此艰巨的任务,也只有咱们这些经过特殊训练的‘瞬影’部队队员才能确保任务的完成。也算是武警大队和人民对咱们的信任吧。” “是这样。”萧云枫沉吟,“我知道了,下午两点会准时去武警总队报道。” “嗯,知道就好,挂了。” 放下手机,萧云枫目色是前所未有的深沉。只许成功,不许失败,这次的任务,不简单啊…… 只是……下午班里还有课,看来又要耽搁了。 萧云枫轻叹,没有什么可犹豫的,为了人民的利益,为了国家的安定,必定要舍小家为大家。 他是军人,更是警察,即使现在已经退役了,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这九个字却深深地刻入他的骨髓之中。 想了想,萧云枫拨通了语文组组长孔敬波的手机,向他说明原委,并请求他帮忙给21班带一节语文课。 孔敬波是老老师了,答应得很是爽快。 临上学之际,萧云枫才把他下午请假的事情告诉莫凌,并嘱咐他告诉班长郭妍,让她在他不在时把班级管好,不许出现上次那种没大没小的事情。 莫凌虽然心生疑惑,但依然点点头表示明白,不多问。 。。。。。。 下午两点,萧云枫准时到达武警总队。 走进会议室,萧云枫立正,“刷”的一声标准地向坐在首位的D市武警上将敬礼,“武警内卫部队D市支队少将萧云枫前来报道。” 武警部队,同中国人民解放军一样,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国家武装力量。 武警内卫部队,是武警部队的主干力量。承担固定的目标执勤和城市武装巡逻任务,保障国家重要目标的安全,处置各种突发事件,打击恐怖分子,对危害国家安全或社会秩序的违纪事件依法实施处置,维护国家安全与社会稳定。 本来会议室的气氛一片凝重,倒是因为萧云枫的到来变得缓和。 D市最年轻的少将,武警总队内部无不对他不钦佩赞叹。 两年前,D市出现一次震惊全国的恐怖分子袭击事件,是萧云枫带领D市武警支队粉碎了这帮恶人的阴谋,从此,年轻有为的他远近闻名。他也因为此事从中校破格晋升为少将。但当时报纸上只是登载了拯救D市的英雄名叫eagle,而不是萧云枫。所以,萧云枫以本名出现在D市一中时,并没有引起他人的注意。知道内幕的人,只有武警大队内部了。 关尚杰毫无表情地颔首,“坐吧。” “是。” 萧云枫安静地坐在下首的位置,因为会议室的桌子是对在一起的,所以他总觉得对面有一道视线在注视他。 不觉抬头望向对面,微,微寒?!她也回来了? 关微寒目光里流露出一丝淡淡的笑意,但转瞬即逝。冲他点点头,她的目光便转向上座的关尚杰了。 还是这么冷啊…… 萧云枫轻笑着注视着关微寒,不由想起年少时对她爱慕的往事来。高中时,因为她出国,他朝思暮想,以至于每天恍恍惚惚,学习也耽搁了。 那时的他,年少不知情滋味,现在呢,试问,他还爱她吗? 也许母亲说的对,当时在他内心踊跃着的感情,不是爱,只是对她的一种莫名的好感。现在的他,只是把她当做普通的朋友,亲密的伙伴罢了。对她,没有一定想和她在一起的霸有感。 他不爱她。 爱,究竟是什么呢? 父亲说过,他的婚姻,由不得他。他注定只是家族联姻的产物,爱情的红线,他无法操纵。就如一个傀儡木偶般,无心无爱。 注定无法品尝到爱情的酸甜,他又何必去问爱究竟是什么呢? 萧云枫自嘲地笑笑,回过神来专心地听武警上将安排今晚的突击计划。 |
散了会,关微寒主动过来打了招呼,“云枫,好久不见。” 乌黑的头发高束扎成马尾,玉肤凝脂,柳眉轻翘,隐隐如画,目色清明似一湾秋水。虽是绝色美貌,但浑身上下散发出一股冷冰冰的气息,如同霜寒,拒人于千里之外。 萧云枫回道:“回来了?总觉得你现在还是一如既往的冷。” 关微寒眉毛一挑,“性格哪那么容易改?何况我这曾经的‘暗狱雪蝶’称号不是白来的。” 萧云枫莞尔。他还是很喜欢微寒这种冰冷霸道的性格的。 “你现在在做什么,好像不在D市了?”他问道。 “嗯。你离开后调到A市交通部队第一总队,负责公路的施工建设,任务简单好做,倒是清闲了许多。” “起码压力不会太太,倒也适合你。” 关微寒撇撇嘴,“我其实想去边防部队的,可是爸爸不同意。” 萧云枫无奈,“边防部队是负责国家边境或海域安全的部队,会有一些偷渡或外国恐怖分子什么的。任务自然是危险又困难,你个女孩子家的,在那干什么?也难怪师父担心,把你调到安全的地方。” 关微寒义愤填膺,“我是军人,理当冲在最前面保家卫国,躲在后面算什么?献身于越危险的地方,越能实现我的人生价值!” 萧云枫微微一愕。不觉,嘴角一丝微笑。 的确呢,军人的使命,不就是如此吗…… “好好,你对。” “云枫,你呢?” “自然退役后当老师了,现在是D市一中高一的班主任。” “你还真去当老师了?!你的理想就这样?” 萧云枫有些惆怅,“嗯,我的理想就是当一名老师。其实我是想读完博士后,当大学的讲师的,但……由于家庭的原因,我被迫回到D市……” 关微寒明了萧云枫家庭的情况,不再多问。人活着,有太多的身不由己。 。。。。。。。 是夜,天空之中挂着一轮皎洁的孤月,周围淡淡的光晕笼罩,如梦如幻。现在不到十点钟,路上已经没有了多少行人。美丽华酒店亮起辉璨的灯光,金碧辉煌,安静祥和,和处在它附近一个黑暗角落里的小村落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无声无息,武警大队的众人包围了一个带庭院的小平房。他们全部黑衣,融入茫茫夜色之中。狂风怒吼,刮起漫天落叶飞舞,杂草丛飒飒而动,萧寂肃杀。 部署完各部,杜嘉皓隐藏在一片杂草丛中对萧云枫道:“这里就是他们的一个据点。掌握这批毒品的有四个人,应该里面还有一些保护毒品安全的打杂的人。等一会儿交易毒品的人来了,里面把门打开后,立刻冲进去控制掌控毒品的,千万别让他们逃跑或自杀。” 萧云枫摸摸腰间的92式手枪,“放心。” “嗯。”杜嘉皓点点头。突然,他神色一紧,“来了。” 远远望去,只见有三个人朝那座小平房走来,其中一个拎着一个手提箱。 领头的那个人好像是敲了敲门,不一会儿,铁门开了。 “上!”就在这时,一声令下,守在小平房附近的武警队员如同神兵天降,手脚麻利地把门口的四个人包围抓住。 打出一条通道, ‘瞬影’特种队的五名成员迅速冲了进去,他们的目标是控制毒品的那四个人。只有抓住他们四个,才能更多的了解到关于这个叫‘残夜’的组织的信息,一旦让他们逃走,他们就会丧失到目前为止掌握的全部信息。 庭院里果然还有一些守卫的人,见一群不速之客进来,顿时慌乱,“不好,警察!” “怎么会?快,快进去告诉林叔!” “兄弟们,上,不要让他们抓到林叔!” 这群乡村匹夫张牙舞爪地冲了过来,本想控制住武警的行动,可是还没有反应过来,几道黑影“嗖”的把他们踹倒在地,站都站不起来,只能在地上苦苦呻.吟。 毕竟是经过严格训练的‘瞬影’特种队,近身搏击技能都是百里挑一的。 “哐”的一声踹开门,里面一片狼藉,有两个人正慌张得不知所措。因为武警的速度太快了,听到外面喊叫到武警进来,还不到一分钟,这么短的时间他们根本做不了什么。 把那两个人按倒在地,带上手铐,deer和tiger开始搜查屋里的物品,可是都是一些普通的日常用品,没有发现毒品。 萧云枫突然觉得不对,“怎么只有两个人,那两个呢?” tiger一把把地上的一个人抓起,“你叫柱子吧,另外两个呢?!” 下午时,武警总队就把负责毒品交易的这四个人的照片和名字给大家看过了,自然认识这两个人。 柱子瞥了他一眼,“不知道!” “你……”tiger气恼,“难道还能凭空蒸发了不成?他们翻墙逃走了?” butterfly道:“不可能,这里四周已经让武警团团包围,他们逃不出去的。” butterfly,是微寒在‘瞬影’中的代号。 “那怎么会?”deer和wolf也有点急了,不敢相信这个事实。密闭的空间,翻墙不成,走正门就更不可能了,他们是如何离开的? |
柱子冷笑道:“你们这群王八蛋,别想找到他们!” “闭嘴!”butterfly呵斥他。 萧云枫环视了一下四周,进来时的木门,靠着门的窗户,那边是一张吃饭的桌子,四把椅子,一张沙发,一张普通的双人床,不过几十平米的小空间,两个人就这么凭空消失了?不可能!一定有其他的出路! 萧云枫镇定下来,摸索着屋里的东西,突然,脚下凌乱的脚印引起了他的注意。 几个脚印一直延伸到沙发下,沙发外还留着半个黑乎乎的脚印。 这是? 萧云枫瞳孔放大,顿时明白了,“把沙发搬开!” “难道?”tiger走过来,一把掀开沙发,他一向力大无穷。 果然,沙发下的瓷砖变成了铁的,显然可以打开。 地下室!太狡猾了!‘瞬影’的成员互相看看,面露笑意。 让其他武警队员看着柱子和另外一个叫狗子的人,‘瞬影’的五个人毫不犹豫地跳下地下室,继续追击逃跑的两个人,他们携带毒品逃走,一定跑不快的。 柱子没想到这些警察这么惠敏,居然发现了这条通向外面的暗道。不过还好,为林叔和小天争取了时间,他们现在应该跑远了吧?千万别让毒品落入这群警察的手里啊!那可是他们活命的根本啊! 。。。。。。 林叔,小天他们在武警破门而入的时候就已经吓得魂都不附体了。好在柱子和狗子冷静,甘愿牺牲自己,让他们拿着毒品先逃走,他们则是留下来周旋武警。 为了保住这批毒品,林叔和小天只好舍义取生,放弃自己的哥们,从暗道迅速离开。 暗道从美丽华酒店附近直接到D市一中附近。虽然不长,只有一百多米,但足够脱离武警总队的控制范围了。 手忙脚乱地爬出暗道,林叔慌慌张张地对小天道:“小天,你我各拿一半毒品,朝东西两个方向跑,也让那群狗养的崽子抓不到。等脱离危险后,迅速回总部向首领报告,不能让他们顺藤摸瓜,毁了‘残夜’的一切!” “好!” 就在这时,身后下面的暗道里已经有了窸窸窣窣的声音,显然是‘瞬影’队员追了来。 “快跑,他们追来了!”林叔吩咐一声,迅速向西边跑去。 小天脸色苍白地向东边窜离。 就在他们离开不一会儿,瞬影众人到了地面之上。 “可恶,还是晚了一步,他们跑了!” “别急。”萧云枫冷静下来,“东南西北四个方向立刻追,务必抓到他们!一旦他们回到‘残夜’后果不堪设想。” “明白!” 萧云枫不再言语,率先向西边冲去。他们离开没一会儿,应该跑不远的。而且,这么晚了,出租车也打不到吧,希望一切还来得及! 。。。。。。 再说林叔,深一脚浅一脚地向前跑。他岁数大了,腿脚不利索,又拿着一箱毒品,没命地跑,一会儿就累得气喘吁吁。可是他不能停下,一旦停下,就会被武警抓到,毒品不保!他一定要回去给首领报信,武警总队已经盯上他们了! 萧云枫跑得飞快,他体力本就很好,又加上这次的任务不能失败的压力,他也是没命地追赶。 眼见着,他和林叔只相隔不到三百米了。 这时正好是D市一中放学的时间,学生一窝蜂地涌出校门,阻隔了林叔的跑步路线。 林叔急了,生怕速度慢了。他横冲直撞,一不小心撞倒一个高中生。 他来不急道歉,刚想火急火燎地离开,只听一声呼唤,“林叔。” 林叔愣了,怎么有学生会认识他?正眼一瞧,居然,居然是莫凌!半年前,他救过他的命,自然记得他。他,他怎么在这?他不是应该无家可归吗? “小凌,是你!”林叔大惊,但来不及多想,冲他道:“你,你熟悉这里的路吗?有人在追我,快,快帮我甩掉后面的人!” 莫凌一愣,但也没想那么多,只当林叔有难,他一把拉住林叔,“我们抄小路走!” “好!快,一定要快!不能,绝不能让后面那个人追上我!”林叔很急,声音都发抖了。 莫凌点点头,带着林叔转了个弯朝西北方向跑去,进了曲里拐弯的小胡同。 后面的萧云枫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他只是隐隐看到有个一中的学生拉着林叔朝西北方向跑了,一会儿就没了影。 突发变故,让萧云枫措手不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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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六章 任务完成 萧云枫心中有种很强烈的紧迫感,他知道这次任务的成功对破获毒枭组织有多么重要。所以,在这种紧要关头,他不能慌,亦不能乱。 拿出随身携带的GPS定位导航仪,查了一下他目前所在的位置以及D市一中附近的道路房屋的分布情况。 D市一中西北方向是一片老的平房区,净是一些四通八达的小胡同。但这些小胡同的道路尽头往往是不通的死路,只有一条可以通出去,直至另外一条大道——太平洋大道。 如果他们躲在其中一家的平房里,他可能无法找到,毕竟这一片平房区太大,共有五六十户人家,他不可能挨家挨户地搜查,既费时又费力。但他们不可能在里面躲一辈子,肯定是要出来的。只要守住了出口,只管引蛇出洞就好。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他们逃不了的! 确定了接下来的行动目标,萧云枫给武警总队的众人发送了信息,要求他们立刻派人包围D市一中附近的平房区。 事态紧急,萧云枫立刻独自采取行动,绕道向太平洋大道那边平房区另一个出口冲去。 。。。。。。 在平房区不知曲里拐弯了多久,林叔终于跑不动了。他气喘吁吁地停下来,“小,小凌,呼……呼呼呼……停一下吧……应,应该没事了,他,他找不到我们的,停,停一下,我……我不行了……” 莫凌点点头,扶着林叔坐了下来,“林叔,您在这休息一会儿。” “嗯。”林叔一屁股坐下,拿袖子擦了擦额上的汗。 莫凌是半年前遇到林叔的,那时他无家可归,在街上流浪。白天捡些废品或瓶罐送给回收站换钱,或是小偷小摸,抢点东西。晚上就随处找个地方缩一宿。 那天晚上他抢了一个夜归的女子的挎包,里面有一千多元。莫凌本不想做这样的事情,但生活太贫苦了,为了生存他不得不这样。正当他想拿这些钱去吃点东西的时候,被几个同样无钱可花的痞子盯上了。对他拳打脚踢,一千元也被无情掠夺。他们人多,莫凌拼命反抗,却寡不胜敌。就在这时,林叔路过这里,拿手机报了警,这才救了他。 后来,林叔带莫凌去了医院包扎伤口,又让他在他的家里住了一段时间。因为当时林叔已经加入‘残夜’组织,家里时常有些组织里的头目来商量事务或是有毒君子来买毒品,他对这个陌生的孩子不太信任,怕他把事情抖露出去,就给了他一笔钱让他离开。从此他们就再也没有见过面,直至刚才。 不过一次萍水相逢,竟救他一命,这也是林叔没有想到的。 因为他们已经半年没见,已不太熟识,一时间,气氛有些尴尬,只能听到他们俩微乱的呼吸声。 莫凌先打破尴尬局面,“林叔,怎么回事,怎么会有人追你?” 林叔不敢泄露自己贩毒的事情,模模糊糊地应付过去,“借了他高利贷,没钱还,他来讨债了,还扬言要杀了我,我吓坏了,就拼命跑出来了。” 莫凌单纯地信了,还为他不公,“这么野蛮?!这种人应该去法院告他!” 林叔傻哈哈地笑笑,不再说下去。 顿了一下,他问道:“小凌,你呢?怎么会在这?” 莫凌道:“我遇到了一个好人,他愿意收留我。所以我现在在D市一中上学。” “原来是这样,你也不用过那种流浪的日子了,真好!要珍惜,更要好好学习。”林叔呼了一口气,“小凌,这次谢谢你。要不是你救了我,我肯定会没命的!” 莫凌不好意思,“是林叔先救过我的,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嘛。” “不管怎样,谢谢你!” “林叔太客气了。”莫凌吐吐舌头,“现在林叔打算怎么办?” 林叔休息了一会儿,有了些力气,他站起,“迟则生变,我得快点离开。一会儿那些狗崽子肯定会追了来,得快点回去。” 莫凌点点头,拿出兜里随身带着的钱,“我们走!这里我很熟悉,再往前一会儿,就到了太平洋大道,林叔可以打车离开。” 林叔接过,“谢谢你小凌!哎,要不是我走的急没有带钱,也不至于这么狼狈!” “走吧,一会儿那人估计就追来了。” “好!” 。。。。。。 平房区安安静静,大家都已经睡下了。黑暗之中,矮小的平房看起来像一个个大箱子,毫无生息。 眼见着前面有亮光,莫凌他们才发现,已经到了出口,那辉明的亮光正是太平洋大道旁的路灯发出的。 林叔刚想松一口气,突然,“我等你很久了。” 仿佛见了鬼,林叔“啊”的大叫了一声,目光凌乱地看着眼前突然出现的鬼魅般的黑色身影。 “你,是你……你……武警……” 路灯之下,萧云枫匀称身姿的影子被拉得很长。微风拂过,黑衣发出猎猎的声音。 莫凌也呆住了。一声喃喃,“老师……”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
萧云枫自然听到了,吓了一跳。莫凌?他怎么在这?难道刚才那个中学生,是他? 无名的怒火在心中燃起,责问,“你认识他?” 莫凌腿发软,老师果然是冲着林叔来的。而且,他记得老师这身衣服,一年多前,他就是穿着这身衣服破门而入的。武警队服,他是在执行任务!可,可林叔和老师,这是怎么了?老师是来抓林叔的吗?林叔做错了什么吗? 莫凌回头看向林叔,“林叔,你,你对我说了慌,是,是武警在抓你……” “他贩毒。”萧云枫平静地说出这三个字,眼神凌厉,“莫凌,回答我的问题!” 莫凌一抖,还没有回答,林叔却从呆愣的状态下恢复过来,“小凌,你,你叫他老师!他认识你!你,你和他是一伙的!你是故意领我到这的吗?为什么,为什么要骗我?被他抓到你知道我会怎样吗?你为什么要帮他?我救过你的命,你就是这么对我的?狼心狗肺!” “林叔不是,我没有,我不知道抓你的是老师!”莫凌心如刀割。他一片好心,没想到却被误解。 萧云枫听不下去了,上前一步,“你逃不了了,立刻束手就擒!武警大队会对你做下的滔天罪行从轻发落!” “你休想!”林叔疯了一样地道,抱着怀里的箱子朝反方向冲窜。 “你!”萧云枫没想到他竟是如此的冥顽不灵,一把从腰间拔出92式.手枪。 更让他意外的是,莫凌突然冲了过来,扣住萧云枫执枪的手腕。 行动被止,萧云枫怒火中烧,“莫凌,你知道你在做什么吗?!” 此时的莫凌已经是心乱如麻,他的救命恩人和他的老师,他不知道应该帮谁。 林叔犯了贩毒罪,他虽然知道贩卖毒品是重罪,但他却不知道重到什么地步。缺少法律意识的他想当然的认为林叔一旦被老师抓到就会被处死。斟酌之下,他还是选择了林叔。他是他的救命恩人啊,他不想让林叔死! 莫凌泪眼汪汪地看着萧云枫,“老师,我不想让林叔死!您,您就让我任性一次吧,就算,就算您纵容我一次也好……” 本是不忍的善良行为,但在这个时候却是大错特错。莫凌的这一无礼举动惹恼了萧云枫。 他知道他在说什么吗?! 莫凌这点小伎俩哪能难住萧云枫?萧云枫没有搭理莫凌,一把反剪住莫凌的手臂,“哐”的一声狠狠把他踢得跪倒在地。 执枪,瞄准,消了音的手枪在手,只是看到一缕清烟冒出,接下来就是林叔“嗷”的一声惨叫,箱子被甩在一旁,他抱住腿痛苦地呻.吟着。 ‘瞬影’特种队的枪技也是特殊训练过的。一弹命中,使罪犯失去活动或反抗能力,又不击毙罪犯,以查清全部案情。 莫凌呆呆地看着林叔痛苦地卧在地上,心里苦涩一片。他这样做,究竟是对是错? 萧云枫站在莫凌身边,居高临下地俯视着他,“你任性,可以,但不要超出我能忍受的界限;我纵你,可以,但我不会纵容你的一次错误!” 莫凌低下了头,眼泪簌簌而出。 萧云枫走向林叔,没有回头再看他一眼,“回去书房跪着,好好想想你今天晚上的所作所为是对是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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