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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情生活]一个老男人带着两个孩子两年了[第48页] |
| 作者:距离负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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挺委屈的,我一直认为自己还不错但这后来的生活不断打脸我我错错错,现在我被打脸得心灰意冷近乎奄奄一息。 可生活还要过,朋友说,你现在要振作,想死都没门,六十岁后,你想挂树还是放飞梦想都是你的自由。事实也真是这样。 人生不如意究其原因,外在不多,算来其实都是性格问题,所以也才有性格决定命运的说法,这说法我自小就认同,所以你也看到了,我不怨天不怨地,我知道这一切都是自己造成的,都是因果报应,于是,你总看到我在自省。 可再多的自省似乎都是徒劳,因为我并没付诸行动,很多时候我都是找出问题所在然后又找个借口解释我为什么这样,我一层层裹住自己自我保护自我安慰。 我应该是个善良的人,我应该是个忠诚守信的人,我应该是个负责尽职的人,我应该是个可以托付可以深交的人,但是,我把我的生活过得一塌糊涂。他们说我二,说我自命清高,说我活在自己的世界里,说我固执起来不近人情。 他们说得对。 楼上某位网友说,做个坏人吧,你会发现做个坏人比做个好人舒服得多的。的确,如果不被那些仁义礼信等道德束缚,眼前自然又是另一番景象。 突然想起早前看过鲁迅先生写的一篇小说,小说名叫《孤独者》,主人公叫魏连殳,我的身世还有性格居然跟他都很像,同样是幼时父母离开被祖母养大,同样被人当做异类,只是我绝对没有他的博学,也未曾当过老师。 话说小说里这魏前辈的确也是异类,那些年教书匠的工资不菲,他教书多年却不曾有过积蓄。人也老大不小了,也不曾想找个婆娘,后来失了业,在城里租住,经济捉襟见肘时,卖掉自己视若珍宝的书籍,换得的钱却又不珍惜,多是给同屋的孩子买来各种零食与玩具,他说孩子总是好的,他们全是天真。却是很讨厌大人,也不喜欢与他们交往,说大人在这环境中被教坏,完全一副愤青模样。想起来我还真是这般,不太喜欢跟大人接触,也对这社会悲观和厌恶。 纵然自命清高,后来这位魏前辈在活命面前还是做了妥协,找到文中另一主人公我们的鲁迅先生————不知道那边可有法子想?——便是抄写,一月二三十块钱也是可以的,我…… 话说狗急了跳墙人急了上房,魏前辈终于被逼走投无路,几乎到了行乞的地步,也承认了自己活得失败,终于“洗心革面”做那时某师长的顾问去了,拿起了高薪,其实这并不是他内心所愿的,他只是被迫破罐子破摔了。 再后来,我们主人公鲁迅再去拜访魏前辈时,他却已去世几日了,魏前辈与他上次书信过后的境况也是从他那房东老太太口中得知的,如老太太所说,先前魏前辈仅跟孩子逗玩,也是极为友好的,后来却欺侮孩子们让他们学狗叫,对老太太也呼老东西,终日喝酒行乐,到手的钱依然如流水花掉。 这魏前辈的死因,是得了一种痨病,他自然也是知道自己时日无多,他本身又遭受各种不公平对待,本来又是学识渊博的人,便有了绝望感,才在这最后做起了坏人模样逍遥一番,尽管他内心是多么不甘。 我的解读也未必正确吧,因为也没读过第二遍,所以你也不必挑刺。 我自然是不敢与这前辈相提并论的,毕竟我没有丝毫本领让我也能找个大树依靠一下然后拿着钱财张狂,不过现在这个年代你稍微努力一点倒也可以做到温饱,如果能昧着良心学点拍马溜须脸厚心黑之术那在这年代更是如鱼得水了。 我现在的境况,和那魏前辈做顾问之前的境况大约是相近了,要不要也那么“洗心革面”去重新做人呢?我渐渐觉得有必要了。 所以我在这里跟你说吧: 如果有一天我变成了处处留情的烂人,请你记得,我曾经真的只想着爱你一人一生。 如果有一天我变成了卑鄙无耻的坏人,请你记得我曾经善良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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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做事,你应该知道我的习惯,如果我做事了,自然会更的,因为工作让我心情轻松思想活跃,而我表达的欲望近年一直都很强烈,所以,说是不更,很简单,我又压抑了。 五一小长假,居然无人问津颗粒无收,历史上没有过啊,虽然我没努力,但是我渴望并时刻准备着呀。也是,大环境都在叫不好,我这种底层小蚂蚁遭受波动很正常。 可生活还要继续,上面已经说过,我会尝试去洗心革面重新做人,那么明天早上去我妈家,我会问问我三舅的电话,年初三舅说如我想做零活,他会帮我介绍些,当时我觉得那些事危险又低薪便忽略了。 哦,之所以明早去我妈家,也是去接孩子,因为今天有事,便把孩子送去了她那里,回来会很晚,就没去接了。这是这多年晚上孩子第一次离开我,我问弟妹她们习惯吗,回答说还行。送去之前问她俩,我说爸爸有事很晚的话就不能来接你们你们在奶奶家住一晚好不好,妹妹说你不在的话可能会睡不着。我心想,靠,原来我还真这么重要。 之前有朋友对我说假日要多带孩子们出去玩玩,比如这初夏假日可以带着孩子去采笋子,她俩肯定会很欢喜的。所以也计划好了,明天带她俩去老家采笋子吧,此处应有煽情的一句:我既然不能给她俩巧克力冰淇淋肯德基等物质,那就多给她俩些五彩的童年时光。 我自私吧,因为明天那种时光也是我需要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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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说到回老家,想起还得给牛逼王把那包烟带上,那包烟是别人给我的,挺贵,一包六十。之所以要带给他,是因为清明节那天,若不是他帮我接下一事并讲好了价钱,我那天被楼下那老头放了鸽子后可能颗粒无收,而且就算我自己接了那事,我也不会开口要那么多钱,牛逼王口从来才了得。所以我那天后也对他说过,事成后我会给他买包烟,前些天有人给了我这包烟,我便留着了,要是以往啊,我早就抽了它,毕竟好的东西要自己用才是,现在经济情况不好,要计划着过日子了。 牛逼王好与不好,都是他自己的事,我既已言出,当要有信,诚信是立身之本嘛(嗯,这个以后得作重点改正)。 说起牛逼王,昨天和我做油漆的师父见面还谈过,谈来谈去谈到他在村里做妇女主任的老婆身上。 我们当然没有那么猥琐去打他老婆主意,师父是牛逼王同村同邻居的叔,我更不必说,朋友妻不可欺(虽然不算朋友)。 我:这下小两口夫唱妇随都老实了吧。 师父:应该比以前好吧,毕竟在一起了。 我:嗯,咱那地方,没一届妇女主任是好名声好下场的,牛逼王也是,这么多年,居然让他婆娘当着,这特么搁谁身上都疯了。 师父:哈哈,以前啊,村里还有一老女人当面问他老婆干嘛咬当那个,说那个不是好人当的。牛逼王你也知道,见到他老婆就像老鼠见了猫,再说他老婆在村里,他也落得不少好处呢,他做流水席,一天千儿八百的好拿吧,没有他老婆在村里,这事就没了,谁看牛逼王面子呢。 我:这……这也是,可是,为了那点钱,老婆也不管不顾,哦,他也管不住他老婆。 师父:他老婆这那些事啊,村里人早年都说疯了,牛逼王未必不知道,他那么聪明的人,依我看他还真对这不在乎,他唯一在乎的是money。 我:卧槽,这都不在乎?我心爱的女人别人看她一眼我晚上都睡不好觉,牛逼王果然大气,能这般忍辱负重是条汉子,看来这人以后要成大事啊。 师父噗嗤一笑:可能吧。 突然想起余秀华那首《穿过大半个中国去睡你》——其实,睡你和被你睡是差不多的,无非是两具肉体碰撞的力 。 推荐给你现在我正在听的两首歌,一首刀郎的《关于二道桥》,听了多年,依然喜欢。 一首云朵的《倔强》。云朵,人间天使。 还真好玩,两人都来自四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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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是说吧,我妈介绍的那女子我看过了,坦白说,我没看上。 之前我妈在电话里把她说得怎样的好怎样的厉害,弟媳及认识她的大哥都说不错很不错,把我听了后顿时有些担心,担心对方看不上我而遭受委屈,当见了面后,我可以羞耻的说,我的自卑和担忧立马无影无踪,在她面前居然有了些高大上的感觉。 看到这里,你会说我以貌取人吧,好,我接受。 这是怎样的一个女子呢?我妈说她八六年的,小我不少年岁,嗯,只要不大过我,年龄不是问题(这话有些欠揍)。我妈说,她身材矮小,嗯,没事,没事,只要身材匀称,智商达标,该有的有,一米四以上也能接受。我妈说,这是缘分啊,这孩子几年没嫁,大概是等你呢。说得我居然有些期待。 可是,当我看到她时,我很明显的看到她好像是七六年甚至还向前些,她皮肤黝黑,笑起来还有好多皱纹,完全不像八六年生人的模样。好吧,身高我妈倒没骗我,还真是一米四多的样子,至于该有的是否有,因为我也不好意思细看,而她坐在那里向前微倾,穿的又是夹克,是否太平公主就不得而知了。其实,即使是太平公主我也不会绝对的介意,可是,她最让我崩溃的是一头蓬乱的短发,短发!那该是男人的发型啊。为什么这样?为什么这样不修边幅?八六年生人今年也就三十三岁,这是铁定的放弃了自己的青春把自己投入中老年圈去了。 她破了我两大忌,一是打牌打麻将,一是短发。 我妈说,这可能是我的缘分,所以,瘦黑和皱纹什么的我还没怎么放在心上,我认为只要生活走上正规夫唱妇随幸福快乐也许会把那瘦黑和皱纹滋润掉,但她的气质,她的那种把自己青春身体放弃的态度让我颇为踌躇。 我把这事告诉了一朋友,朋友帮我分析,说算了吧,你就别拿自己的人生做儿戏了,既然毫无好感,继续下去结果一定悲戚。 我说我想改变一下我这该死的生活,我妈说这是缘分,我从来也没听从过大人的话,我也想听从一次,而这女子除了外表,看着还真是老实,绝对是个过日子的。 朋友说,拉倒吧,你这性格,踏实过日子就够了么?如果不能产生一丝好感,仅仅是因为你需要改变一下现状,那未来呢?你能继续接受她的模样?现在给你你也未必下得了口吧?你妈说的缘分,合得来在一起是缘分,合不来在一起是孽缘。还有,你仅仅知道她是因为不育而离婚,这很片面,虽然在农村不育是天大的问题,可是有没有她别的原因?你妈她就想找一有孩子的离异男,可这三年都没找到下家,不奇怪吗?这样的要求应该很好找啊,尤其这女性稀缺的年代,可她为什么一直没找到呢? 朋友继续说:你说你想改造她,我可以很负责任的告诉你,你改造不了,一个女人,在人生最好的时候,尤其她还在待嫁,却如此邋遢,你想象一下你改得了她?到时只怕你每一句要求都会成为一条导火索,总之,我不看好。 朋友说得很有道理,但我仍然想考虑一下,当然,仅仅是考虑,因为我没法对我妈说我看不上她。 我妈问我怎样,我说这个我等一会回答你吧,要不这样,我现在有点事去,等会跟我妹说说感受。 后来我把感受告诉了我妹,我说她邋里邋遢也罢了,可不能剪个男人头啊,如果有一头长发的话,我还可以现在给出答案,要不这样,你跟老妈说句,我现在不能给肯定答案,但可以手机联系着试试,毕竟性格合不合才是最大问题。 在转去我妈那里,我妈很不高兴的说:你还看不上嘞,你都不看看你自己的样子。说得我心烦意乱,回她一句,说我就看不上了怎样,这人一点都不讲究。 不欢而散,我想,这次可是气着我妈了,想必以后她不会再为我考虑这事了,也好也好,坦白说我真没准备再次走入那里面了。 我知道说到这里,总会有人要说什么,能说什么呢?让我为了孩子,或又说我太过挑剔。好吧,这很有道理,我也很清楚我是什么样子,以前有人说过,我不适合家庭,当时我有些不服,现在还真觉得就是这样。 是的,不想了,觉得这样挺好,人生原本艰辛,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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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人去某景区,恰那景区旁的一所中学我曾在那就读过一年半,送完人后便转去那中学里。 因为是节假日,所以校园内空空荡荡没几个人,校园临湖而建,我要去的自然是湖边,除了湖边坐坐看看风景,这所中学实在没有给我留下多少深刻记忆,唯记得在这就读的日子学校自来水停水后,我们会拿着饭盒来这湖边洗米蒸饭,偶尔会捉几只小虾进去,美其名曰“营养餐”。这面湖给予了我很多故事,当然,那是因为我的故乡,我的故乡在湖的东头。 校园早已不是我记忆中的模样,那曾经常去呆坐的湖边也是,临水两米的空地上起了几座坟冢,大煞风景,我换了一个地方,在那坐了一会儿,拍了几张照片证明自己已经来过,便返程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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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头再说说今天去的那所中学。 坦白说,我和这所中学真没什么感情,我在这里读了一年半便转学了,这一年半里除了打几架再就是暗自喜欢过几天一个脸白得像僵尸的女同学外,再没有别的深刻记忆。所以在今天进了这校园,丝毫没有触景生情的感觉, 是的,这一年半时光,近乎记忆空洞,这一年半时光里甚至没有给今天留下有联系的一个朋友。因为特能打架,我记得我当时还是很受欢迎的,因此也交了不少调皮捣蛋的同龄朋友,可自离开后这二十余年里,我再也没与之前那些朋友及同学有过联系,是的,我极少走回那边,而我内心也接受了那一年半岁月太荒废太空洞没必要想起,这真是匪夷所思。 不过,在今天上午站在校园后临湖的高坡上,我拍了几张风景照片用微信发给了曾在这一起就读的一同班同学,并传了定位过去,同学久久回复说,哈回那地方去了,好好玩玩。我说嗯,借空来怀怀古,看有否触动我这麻木心灵的玩意。就如此聊了两句。 看到这里你也许会问,不是说没有与这里的同学联系么?怎么又突然冒出一个? 的确,之前真没有,前些年吧,也就我老家一曾一起就读那中学的某一同学深圳搬砖归来,想找衣锦荣归的感觉,便找了一大堆当年的同学在这破城聚会,我原本不想去,后来还是去了,其实也没见到上面说的这同学,这同学远居深圳,早已落户,这次并没归来,倒是在微信群里说说话。不知怎的,我的微信有了她。 她?是的,女的,同班同学,学霸,当年相貌中等吧,没想到再次聚在一起,在看过上传到微信里的照片后,所有同学把校花冠她身上,能配得上校花二字,当然是实力雄厚了,在我们一帮青春消失得无影无踪的同学面前,校花居然开得正艳,宛若少女,丝毫不像两个孩子的母亲。 说到这里你别想歪了,我跟这同学,说是君子之交吧有些夸张,坦白说二十多年前我离开那中学后再也没有与其见过面,而在那一年半的同学时光里,我可以肯定我和她没有任何的交流,虽然后来借那次聚会有联系方式(我都忘了谁加的谁),也从来没有私下聊过天,不过我发的日志她倒总第一个去看,我发的朋友圈总会点赞,但没有留言。而我,我没有看别人空间和朋友圈的兴趣,真要看了,那也是理解性回访以示尊重,如此而已。 那我长篇大论写她干什么呢?嗯,她是个引子,我不过是借她来说说一些人生看法,这也是我要写她的原因。 卖卫浴的同学曾对我说,校花还总去你朋友圈点赞呢,看来还很欣赏你。 我说,怎么可能?好吧就算欣赏那有怎样?我们是两个世界的人,除了这在网络中,生活里不会有任何交集,甚至见面的机会都不会有。 是的,完全可以肯定,没有见面的机会。 人生中很多人,你早前见过你明知道他存在,但后来很长的时间里你看不见摸不着,想去证明,又觉得没必要,你因此都常常怀疑他真的是否在你人生记忆里存在过。 人生中很多人,彼此某次分别,就算说了再多的再见,殊不知,那次分别便是永别,这里的永别并不是马上你死我亡,而是大家都活着,却再也没有见面的机会了。 人生中很多地方,你曾走过,但在后来的人生里,你却再也没有机会重走一次。 如此,人生中很多遇见,还不如不见,他们说,记忆是痛苦的根源。 站在教学楼前,突然想起在这所中学就读时我的前桌,那个敦厚老实同学,我之所以记得他,是因为当年我拿着放大镜借着窗外射进来的阳光在他崭新的皮夹克上烧了一个洞,然后为此和他打了一架。在那次聚会时问起旁人他的现状,却听到他丢下娇妻后一双儿女,已经过世几年了。 那个前桌,自我离开那所中学后再没见面过,后来甚至都忘了,再记起时,却得到这番信息。 同学终归是同学,他们天大的事,你我最多是一声叹息。 所以我的感慨里也有这意思,就这么一个四十多公里外的我曾经就读过的学校,再见已是二十多年后。而曾经的一个前桌,再得知他的信息时,他已作古多年。人世人生,如姜育恒所唱,再回首恍然如梦,再回首我心依旧,只有那无尽的长路陪着我。哎…… 我家姐姐,这孩子,依然在写作业,她说不写完的话明天上学会挨打。 可是你特么白天干嘛去了?四天假,什么作业也不完啊,我各种叮嘱各种提醒你他妈当耳边风啊。 嗯,四天假算什么,暑假六十天她也没一次完成过她的暑假作业,总在明天要报名今晚就拼命写,为此挨了多少打呢。 这孩子完全没救了,如果说这孩子突然没了,我不可惜,她没有给我一丝好印象,她特么是恶魔。 这里,我提醒你我不需要你劝慰我也不需要你解释姐姐她的毛病,你看看便罢,真忍不住要说,先打肿自己的嘴吧。 姐姐依然要写,我一巴掌甩去让她滚上床睡去,你可以是废物,但不要熬成有病的废物。 |
| 右眼皮连续跳了五天,这特么是不是要死了?烦乱得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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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妈给我介绍的那个女子,我犹豫过,因为生活太需要改变了,我需要,孩子更需要,但朋友的一番分析,把我仅留的一点火焰浇灭,不怪朋友,仔细的想来朋友说得极是,如果本身没有丝毫喜欢,仅仅是为了想改变一下生活模样,这对自己和那女子的未来是极不负责任的,这很自私,也很鲁莽。 是的,我之所以没看上,那女子的外表占有很重的原因,余下如打麻将,好吧,我们这里不打麻将的女子极少,而我这副模样,又怎能去过多挑剔呢,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爱好。只是那黝黑的扁平的脸,还有那头纯爷们才有的发型,我实在没法接受。头发的确可以长长改变,但思想性格不会。 我的确是长发控,控得我自己都想有一头长发。 于是好多人对我说,短头发咋啦,谁规定女人不能短头发啦,你不喜欢她短头发让她留长啦等等等等。好,先说那女子,谁知道呢,你想去改变一个三十多岁的女人你觉得可能改变得了吗?尤其这种没有基础的感情,而人生经验告诉我,千万不要试着去改变对方,那只会是分道扬镳的开始。如果心有灵犀,双方会主动为对方改变的。回头再回答你,我说我讨厌女人短发,这仅仅是我的审美观,跟他人无关,我这份审美观肯定也伤害不到你,我这份审美观也决定不了你的生活你的未来,你有你的喜好,就比如你不喜欢身高一米六几的男人你说这类男人是三级残废也罢,你这话伤害不到我,因为我又没指望你喜欢我。 不喜欢短发女人这只是我个人的看法,我有表达自己看法的权利吧。人上一百形形色色,这世界也有喜欢光头女人的喜欢长发垂到地下的,这,咱就不要纠结了,都是个人喜好而已。 楼上有网友回复说到春哥,说谁要是对春哥有感觉的话那就怪了。的确,可以说任何正常男人都不会对春哥产生感觉,如果非要说会产生感觉,那也是想去踹他一脚。虽然各人有各人的自由和活法,但春哥你作为一个平凡人这没什么,可你作为一个公众人物把自己弄得雌雄莫辩你搅乱了社会风气,带坏了一代心智还没成熟在青春期躁动的小孩。可以说你之所以成功是因为你有那副糙汉子身板,它让你受万众瞩目,万众瞩目能让你名利双收,我不能断言你很享受这种万众瞩目,但你把鲁莽当勇气,以为与众不同就是能耐,于是一意孤行单挑世界,这么多年过去仍然没有一部广为流传的作品,别人说到你时印象中自动想起还是那句“春哥纯爷们铁血真汉子”。其实你不需要努力,就你继续坚持这份能耐就足够受用一生了。虽然你渐渐被后浪拍向沙滩,你没有新闻,毫无声息,但江湖一直有你的传说,这不,我这破帖子都有人说起你,倒是你的哥们周笔畅,终于舍弃那头像是被雷劈过的短发,留长了起来,瞬间变成一我见犹怜得女子。 突然想起来一直觉得这年代这社会有这么个现象——女人越来越爷们,坚强暴躁能干;男人越来越娘们,软弱矫情宅在家里不愿出门。 于是“我男人不行我自己顶上”这种现象很普遍,“什么都是我自己做那我还找男人干嘛”的新女权思想大行其道。最终,你也看到了,阴阳混乱,刚过去的一年,有统计数据说离婚率高过结婚率。 所以我之前也在这里说过,现在在你怀里的老婆(老公)未必就是你未来的老婆(老公)。 鉴于如此,也就别再劝我去从了谁了,我的确不喜欢短发女人,但更对如今女性思想价值观心怀恐惧。当然她们看到这里又会说——还不是被你们男人给逼的,谁特么不想做个柔弱温婉优雅安静的女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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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77楼那位兄台写她遇到一奇葩男子,这让我想起了我一同学,我觉得有必要把他拿出来说说。 同学与我同岁,镇上的,其父是邮电所几十年老员工,曾安排过他接班,奈何他能力有限,做了一年,被他弟给顶上了,他从此流落江湖,虽然如此,他在意义上也算不得是农民。 我和这厮虽是同学,却未同班,也并未相识在校园里,而是那我富二代同学兼朋友在后来推荐给我认识的,当时这厮性格敦厚,虽然长得比我还丑但比我平易近人多了,我对这种人畜无害的玩意也很愿意交往,心想着咱虽然谈不了人生做不了朋友但一起喝酒吹牛有个伴还是可以的,这是我当时的真实想法。 我在这帖子里几次说过,“朋友”是可亲可爱的,和那你们常念叨的爱情一样,是奢侈品,不可多得的。所以这厮从一开始都算不得是我的朋友。我一直都把我认识的人做各种归类:亲人、朋友、同学、熟人、同事、点头之交等,他处于熟人位置,虽然说是同学,但在那年的校园里我并不认识他。 这厮于我有恩的一次是在九十年代末,当时我要去东莞,要路过株洲,便在株洲下了车去看几好朋友,朋友三五人来接我,一齐打车回住地,我的一大背包被另一热情似火的熟人背去上了另一出租车,回到住地,那熟人无比尴尬的对我说下了车忘了拿我的背包,熟人知道背包对我的重要性,十分担心我暴怒,但那次我很成熟,说丢了就丢了,生气也没用不是吗? 之所以说那背包对我十分重要,是因为那些年祖母去世后我那原来的家便已散掉,我几乎成了无家可归的人,我的背包衣物不多,多的是我的一些极为喜欢的书籍及我写的一些日记本和蹩脚诗稿,因为没地方存放,我总把珍贵的带在身边。当然这也不很重要,最重要的是我的身份证也在那背包里面,一个小小的本子,和身份证一起还有一百多元钱,那是去东莞的路费,就这么没了,当时也曾想去株洲广播电台做寻物启事,最后觉得不会有希望而放弃。 后来我还是按时去了东莞,路费当然是在朋友那拿的,至于没有身份证,很巧,我在株洲捡到一张,就那我之前说过的,名叫郭馨平,来自湖南涟源。 不是自己的身份证用起来总感觉怪怪的,于是,在某次打电话炫耀我在东莞生活境况时便求了他帮个忙,说我身份证丢了,我等会照张登记照用信封寄回来,然后拜托他去我家(也就是我父亲镇上那家,我在那和他们同住过一年多)找我后妈要来户口本然后去派出所给我办一张身份证,这厮果然给我办到了,并痛快的寄给了我。 我这人有这好毛病,谁对我好谁帮过我我真可以没齿不忘,所以,这厮帮了我这次,我一直铭记在心,现在也是。 但是,那厮在后来如鲁迅笔下的闰土那般,在我再与他深入交往时,发现他的思想行为有了质的飞跃。 4777楼那位仁兄说她认识的这男子奇葩,那我要说的那厮与那仁兄说的奇葩男子绝对有过之而无不及。 2010年,我在省城,继续搞那帝都公司驻这省城的办事处,办事处因为作用不是很大,租在一中等公寓楼里,两室两厅,这是外话。 回头说那厮,也不知咋滴那厮转混来省城,做工地,某次失业,打电话说要来我这里,快到的时候我出门迎接,见到他时差点不敢相认,尼玛,这是什么物种?瘦不拉几的身板蓬乱的头发胡子拉渣的,这不说了,问题是他那穿着,脖子上环条毛巾,上身穿着短袖衬衣,大约是因为怕热,衬衣仅扣着两个扣子,露着类似成熟的高粱色胸膛,而胸膛无肉,几条排骨清晰可见,下身穿条短裤,露着两条褐色的小腿,趿着人字拖鞋。好这也不算什么,最最厉害的是,他一手提着一个塑料水桶,每个水桶上都盖着一条毛巾,不用看,那桶里面就是他的家什,衣服衣架拖鞋肥皂等种种。 我说,尼玛你就这么提着坐几十公里公交过来? 是啊,要不咋样?他一脸天真无邪。 你特么好歹也讲究一下啊,年纪轻轻的,干嘛把自己搞得像刚从农田上来的老农(这里当然没有看不起老农的意思,话说我其实挺欣赏那种生活的)。 还要怎样?这不挺好吗? 尼玛,完全鸡同鸭讲,呸呸呸,我不是鸡他也做不了鸭,这完全是对牛弹琴。 在我那小住几天,另一省城同学帮他找了份差事(那省城同学我之前也写过,就是早年离婚后前年终于找到一女子然后我去他家他还在我面前各种秀恩爱的那位),让他去面试。你猜他怎样去,依然一对人字拖,依然一条刚过膝的短裤和一件只有中老年气质才能罩得住的衬衣。 我很担心他这种形象还没进那公司大门就会被门口保安踹出来,于是便说你丫你这是去面试啊你能不能穿得正式一点。 这厮回道:我这不正式吗?你不知道,我在广东各种面试,好多面试官都说我实在,不做作。 我问,那你那些面试都成功了吗?这厮说,没有,因为我文化不够。 后来省城同学又给他推荐了几个工作去面试,最后都没成功,省城同学私下对我说,说这厮太不讲究了,挺正式的场合,他一去,就好像是二人转舞台。 这厮之前总爱联系我,我回来这小城后,他几次说过来看我,却又不断食言,某次电话过来,说他弟弟这小城的房子卖给了他,让我过去喝酒,我说不去没空。要喝酒来我家,但菜自带,最好来只猪脚,自此,再也无话。 说起他也是闲得无聊,不过4777楼那仁兄有句话说得对——你别指望着去改变一个人。 是的,这个道理让我翻了不少跟头吃了不少亏,如今是铭记在心了——如果真想成事,我们要改变的不是对方,是自己。 可是我会为一些丝毫没有感觉的人事改变吗?不能。 晚安,老Z,祝你明天好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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