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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经典侦探小说金榜: 魏伍德的领带〔美〕帕特丽夏·希思密斯
“丁夫人恐怖蜡像馆”的外面,永远闪耀着红、黄两色的灯,即使白天也不例外。红灯当中,夹着一颗颗金球——黄灯——深深吸引住来往行人的眼光。 魏克礼爱死这个地方了,不分里外一样喜欢,他是杂货店的送货员,随便编些借口,就可以说送某样东西需要比预定的时间更长——管理员告诉他,黄太太很快就会回来,他只好多等一下;或者李太太只有二十元美金的钞票,他找了五条街,才把钱换开。这些额外的时间——克礼每周总会找到一、两次——他就消磨在“丁夫人恐怖蜡像馆”里。 一进门,是一条黑漆漆的走道——当然是为了制造气氛——然后,左边呈现出一幕血淋淋的谋杀画面:一个金色长发的女孩,正将一把刀刺进一个在餐桌上吃晚餐的老头颈子,他的晚餐是两条蜡制的香肠和泡白菜。接下来是林柏格被绑架的场面,哈普曼正从育幼院窗口爬下楼梯,手上牢牢抓着小男孩;正在淋浴的马拉特、夏洛蒂就在他身边;还有柯里斯在用丝袜勒一个女人的喉咙。 克礼喜欢每一个场景,而且它们永远不会陈旧过时。他不像其他参观的人那样,满脸严肃,又带着些震惊的表情。他向来满脸笑容,甚至曾哈哈大笑。这些人物都那么有趣,为什么不开怀大笑呢? 两往里面走是受刑室——一间古代,一间现代,让人了解二十世纪纳粹德国和法属阿尔及利亚的酷刑。丁夫人——其实克礼怀疑这根本只是个虚有其名的人物——很能够配合时代潮流。甘乃迪被暗杀是理所当然不可或缺的,但是即使一个月前在某处发生的恐怖谋杀案,也往往陈列出来。 克礼对“丁夫人恐怖蜡像馆”的第一项野心,是要在里面独自过一夜。有一天晚上,他口袋里准备了一个三明治,果真在里面躲一整夜,轻而易举完成了心愿。克礼知道,蜡像馆里有三名工作人员——蜡像馆虽然在一楼,但他们却在最里面工作。另外还有一个戴水手帽的肥胖中年男子,在前面票亭卖票。在里面工作的是两男一女,那个女人也胖胖的,褐色卷发,戴眼镜,大约四十岁左右,蜡像馆一开始营业,她就在漆黑的走道入口收票。 在里面工作的一个男人经常演讲,不过听众往往不超过半数。“我们可以从这里看到一个真正杀人犯狂热的表情,丁夫人用最细微的蜡像艺术生动地表现了出来。”——诸如此类。另一个在里面工作的黑发男人,跟那个女人一样,戴着黑边眼镜,他的工作只是四处查看,禁止小孩爬到蜡制场景里面,或许还要留意窃贼,提防有人在黑暗中对妇女上下其手。这些克礼可就不清楚了。 他只知道自己轻而易举就可以随便溜到一个黑暗的角落,或者任何一个“铁栏杆”旁边的暗处,甚至躲进铁栏杆里,但是他实在太消瘦了,搞不好会被大钉戳到,所以他没动过这个念头。 他仔细观察过了,晚上九点十五分左右,工作人员就会客气地引导参观者离开,因为蜡像馆九点半就会关闭。有一天晚上,他故意拖延着时间,发现角落的一扇门背后,是工作人员的衣帽间,从那里也可以听到抽水马桶的声音。 十一月的一个晚上,克礼随便找了一个角落躲起来,静听那三个人准备离开的声音。那个女人——名叫美玲——等着从卖票的瑞德那儿收回钱箱,清点之后,收到衣帽间里。克礼对钱没兴趣,只想在蜡像馆里待一晚,出去以后向人吹嘘。 “晚安,美玲——明天见。”一个男人说。 “还有事吗?我要走了。”美玲说。“累死我了!不过我今天晚上还是要去看‘龙人’。” “噢!”另外一个男人没什么兴趣地应了一声。 卖票的瑞德把钱箱交出来之后,显然从前门回去了。事实上,克礼也记得曾经看到他把前门关上,熄灯之后,从外面锁上大门。 克礼站在一个铁栏杆的角落,听到后门上锁之后,他又耐心、安静地,还带着点提心吊胆的甜美感觉,多等了一会儿,才冒险走出来。他先踮起脚尖走到衣帽间,因为他以前从来没有进去过。他带了火柴来——还带了香烟,不过有好几个标志都写着“禁止吸烟”——在火柴的协助下,他找到了电灯开关。房间里有一张旧画桌、四个旧铁柜、一个锡字纸篓、一个伞架。曾经是白色,现在已经变灰了的墙边,摆着一个画架,架子上有几本书。克礼打开了一个抽屉,找到一个陈旧的木盒,他曾经看到售票员从前门拿进来。盒子锁着,克礼本来可以连盒子一起带走,但是他不想那么做。这一点,他感到相当自豪。他用手背擦擦盒子旁边,同时也没有忘记手指碰过的盒底。他心想:真好笑!他又不偷这个东西,何必去擦拭指纹呢? 克礼慢慢享受着这一夜。他找到电灯开关,把蜡像馆里的场景照得灯火通明。他饿了,吃一口三明治,再放回口袋的餐巾纸里。他悠间地漫步走过约翰,肯尼迪被暗杀的场景——肯尼迪夫人和医生满脸焦急,弯腰看着躺在白色桌子上的肯尼迪。这一回,再看到哈普曼下楼,克礼忍不住格格笑了起来,林柏格满脸无忧无虑的模样,仿佛在幼稚园里玩积木似的。 克礼爬过一道铁栏杆,来到查德与辛得的场景。和他们站在一起,离那个从背后杀害情妇丈夫的男人只有几寸远,让他感到非常刺激。克礼伸出一只手,摸摸那个男人被绳子勒住的喉咙栩栩如生的红漆血液,又碰碰被害人冰凉的面颊。凸出的眼珠是玻璃做的,有点恶心,克礼倒是没有碰。 两小时后,他开始哼唱教堂的诗歌“我的神靠近你”,以及“耶稣要我分送阳光”,不过歌词记得并不完全。他也抽起烟来了。 到了凌晨两点,他又累又倦,但是前、后门都被从外面拴住了,他根本出不去。他原本准备回家途中在二十四小时商店吃一客汉堡,可惜天不从人愿,他只好把刚才的起司三明治吃完,再把三张椅子并在一起,勉强睡了一会儿。但是那样睡实在太不舒服了,他知道过一会儿一定会醒——五点钟,他果然醒过来了。 他洗把脸,再去欣赏一遍蜡像,并且拿了一件纪念品——魏伍德的领带。 快要九点时——蜡像馆九点半开馆营业——克礼躲在一个绝佳的地点——一块黑、金交织的中国帘幕后面。场景则是一张床,床上躺着一个被老婆毒死的络腮胡男子蜡像。 九点三十过后不久,观众开始进场,那个比较高,比较严肃的男子开始发表无聊的演说。一直到十点过几分,克礼才放心地混进人群中,悄悄溜出去,魏伍德的领带卷起来,放在口袋里。 他有点累了,但是也很快乐——问题是,这件事能告诉谁呢?老薛杂货店那个笨头笨脑的柜台职员范乔伊?哈!算了吧!那种人才不值得费口舌呢! 克礼上班迟到了半小时。“对不起,薛先生,我睡过头了。” 一进店门,克礼就赶紧解释。有一样货品等着他送。克礼牵了脚踏车,把箱子放在把手前面的架子上。 克礼和母亲——一个紧张兮兮的瘦女人——住在一起,她在一家内衣及袜子店当店员。克礼九岁时,父亲就去世了。她只有这个孩子,高二读完之后,克礼就休学了,整天无所事事、游手好闲,让她非常难过。克礼虽然有些在她眼里一无是处的朋友,幸好并没有和任何一个特别接近。目前,克礼已经在老薛的杂货店做了一年送货员,总算让母亲觉得安定下来了。 这一天傍晚,克礼六点半左右回家时,已经编好了借口:昨天晚上,他碰到许久不见的老朋友立基从军中回来度假,他在立基家聊聊天得忘了时间,立基的父母留他过夜,他就在沙发上睡了一晚。母亲相信了他的话,煮了一顿烤豆子、培根和蛋的晚餐。 事实上,克礼也没有对象可以倾诉前一天夜里的奇遇。毕竟,他所做的事需要经过一番计划,也少不了几分胆识,如果对方听完他的话之后,回他一句:“喔?那又怎么样?”他可没办法忍受。他把魏伍德的领带拿出来,和他其他的领带一起挂在衣橱里。那是一条灰色丝领带,看起来很保守、昂贵。这一天,克礼好几次想像蜡像馆里面的一名男性员工,或者那个叫美玲的女人,特别注意看魏伍德的蜡像,然后惊呼:“奇怪!魏伍德的领带怎么不见了?” 每次想到这儿,克礼就忍不住低头窃笑。 但是,过了二十四小时,这次探险的吸引力及新鲜感都消失了。只有骑车经过“丁夫人恐怖蜡像馆”时,才会再度感受到那种兴奋感。那时候,他会猛然心跳一下,脉搏也会加快。他会想起蜡像馆里那些无声无息进行着的谋杀案,还有那许许多多愚蠢的脸孔。但是克礼并未再花六角五分买门票进去,看看他的杰作魏伍德少了领带,敞开领口的模样。 不过,有一天下午,克礼倒是又想起另外一个会让大家瞠目结舌的有趣点子。他送完一袋杂货之后,骑着单车回杂货店时,因为强忍着笑意,胸膛不断起伏着。 什么时候下手好呢?今天晚上?不,最好先计划一、两天。 他得动动脑筋,保持沉默、动作俐落——这都是克礼最仰慕的优点。 他整整思考了两天,他到点心铺喝了些啤酒,和朋友玩弹球机。弹球机上面也有跳动的灯光,但是他满脑子只想到“丁夫人恐怖蜡像馆”,对于又亮起一个球得分,根本都不在乎。同样的,点唱机上的七色闪光也丝毫吸引不了他的眼光,他虽然心不在焉地走过去投了一枚硬币点唱,心里却一直在盘算着要在“丁夫人恐怖蜡像馆”如何下手。 第二天晚上,他和母亲共进晚餐之后,买了一张蜡像馆的门票进去。卖门票的老头头也不抬,一个迳儿忙着找钱、撕票根。 克礼在九点钟进入馆内。 虽然他今晚对各个场景的兴趣不大,仍然一路看过来。魏伍德的领带依旧不在,但是似乎没有任何人注意到,他忍不住暗自窃笑。克礼记得他留下来过夜的那一天,是满脸严肃的巡场男子最后一个离开,这么说,钥匙应该在他身上,所以只能最后杀死他。 第一个要杀的是那个女人,克礼又躲在铁栏杆的旁边,观众慢慢离开后,美玲穿着外套、戴着帽子,从他身边走过,跟展览厅的一个男人说了几句话之后,准备从后门离开。克礼走出来,一把从后面勾住她的脖子。 她只轻轻“呃”了一声。 克礼双手掐住她的喉咙,免得她再出声。最后,她身子突然软了下去。克礼把她拖到衣帽间左边一个幽暗的角落。他故意把一个空纸箱推倒,但是声音不大,另外两个人都没有注意到。 “美玲走了吗?”一个男人问。 “大概还在办公室吧。” “不在了,”说话者已经进入走廊,他看看灯仍然亮着的衣帽间。“她走了,我们也该回去了。” 蹲在美玲尸体旁的克礼,此时走出来,同样一把勾住他的脖子。这一次比较费事,因为男人用力挣扎,但克礼的臂力很大,迅速把男人的头撞向地板。 “怎么回事?”第二个男人闻声而来。 这一次,克礼往他的下巴一拳挥过去,但却打中了他的颈子。事出意外,那个男人——面容严肃的小个子——一时愣住了,所以克礼又轻轻松松地挥出第二拳,然后抓住他衬衫前襟,把他的头用力往石墙上撞过去。而后,克礼再确定一下三个人都死了。两个男人的头上鲜血淋漓,女人的嘴角缓缓流着血。克礼从第二个男人口袋里拿出钥匙,除了钥匙之外,还有一把小刀,克礼也一并拿走了。 高个子男人轻轻动了一下,克礼紧张地打开珍珠把柄的小刀,狠狠地向他的喉咙戳了三下。 真险!克礼又检查一下,确定三个人都死了。他们身上都是千真万确的鲜血,而不是丁夫人恐怖蜡像馆所用的红漆。克礼把灯打开,走进展示厅,兴趣十足地替三具尸体选择最适当的陈列地点。 那个女人应该放在马拉特的浴缸里——这一点不至于有太大疑问。克礼本来考虑着要不要脱掉她的衣服,后来还是决定作罢,因为穿着毛边外套和帽子坐在浴缸里,会让人感到分外可笑。看清楚马拉特的蜡像之后,他忍不住哈哈大笑。他原本以为他的腿是用木棍做的,两腿之间不会有什么东西,因为参观者只看得到他的上半身。事实上,马拉特根本就没有腿,身体只做到腰部,放在木架上,免得摔倒。克礼把这个蜡像抱到衣帽间,端端正正地放在书桌中央。接着又把那个女人——她相当重——拖到马拉特的场景,放在浴缸里。她的帽子掉下来了,他捡起来,斜戴在一侧,遮住一边眼睛。她流着血的嘴唇半张着。 老天爷,真是太有趣了! 现在轮到男人了。不用说,那个被他用力刺穿喉咙的人,非常适合取代正在吃腊肠和泡白菜的男人,因为背后那个女孩本来就要刺他的喉咙。这件工作花了克礼十五分钟。老人原本是坐姿,所以克礼把他放在衣帽间外的马桶上。看着喉咙淌血的老人坐在马桶上,一手握刀,另一手拿叉,真让人忍不住发笑。 克礼靠在门板上,纵声大笑,根本不在乎有没有没别人听到,因为实在太好笑了,就是因此被抓住也是值得的。 接下来就轮到专门管闲事的家伙了。克礼仔细打量四周,眼光落在魏伍德的场景——描述一九一八年签署休战协定的情景。 一个蜡人坐在大书桌前签字,这个地方最适合头几乎要被割断的人。克礼花了不少力气,才抽出蜡人手上的笔,放在书桌一旁,再把这个人拖进衣帽间,安置在办公桌前,摆出写字的模样。克礼把一枝圆珠笔塞进他右手。现在只剩下收尾的工作了。他发现自己夹克上沾满了鲜血,势必要处理掉,但是裤子却毫无血迹。 克礼把第二个男人也拖到魏伍德的场景,抬起来,架到椅子上坐好,但是他的头一直往前倒在铺着绿色吸墨纸的桌上,笔也几乎无法拿直。 最后总算大功告成了,克礼退后两步,含笑注视着自己的杰作。而后,他坐在椅子上休息几分钟,因为他心跳如雷,而且突然发觉全身每一块肌肉都疲倦不堪。不要紧,还好他现在有钥匙了,可以锁上门,好好回家睡一觉,养足了精神,明天再好好享受成果。 克礼从某个场景的一个蜡人身上脱下一件毛衣,因为蜡人的手无法弯曲,他只好把毛衣从脚上脱下来。领口虽然因此拉大了,但也无计可施。现在,蜡人胸前只剩下一个围兜似的东西,手臂和上身的其他部分都赤裸着。 克礼把夹克卷起来,把自己认为碰过的地方都拭去指纹,然后关了灯,小心翼翼地从后门走出去,上了锁,拴好门。如果有信箱,他会把钥匙留在里面,但是没有信箱,因此他把钥匙丢在后门的台阶上。他在垃圾筒里找到一些报纸,把夹克包起来。后来又找到另外一个垃圾筒,就把报纸包的夹克硬塞进糖果纸、啤酒缸和其他的垃圾筒当中。 那天晚上,母亲问他:“新毛衣吗?” “立基送我的——祝我好运。” 夜里,克礼睡得像死人一样,他实在太疲倦了,联想到那个坐在马桶上的老头,都没有力气再笑了。 第二天早晨,售票员九点半之前抵达,克礼就站在马路对面观看动静。九点三十五分时,只有四个人进场,但是克礼实在没办法再忍耐下去了,他穿过马路,买了一张门票。这时,售票员也开始兼任收票员。他告诉观众说:“直接进场参观就好,今天早上大家都迟到了。” 说完,他走进去打开房屋外的灯,再往里走,把展示厅到衣帽间的灯全都点亮。好笑的是,他竟然没有发觉任何异样,连美玲戴着帽子,穿着外套坐在马拉特的浴缸都未曾觉察。 到目前为止的四名观众,是一男一女,一个十四岁左右、穿球鞋的男孩,另外还有一个男人。他们面无表情地看着浴缸里的美玲,仿佛十分“正常”似的。但是克礼的心却疯狂地跳动着,几乎要无法呼吸了。接下来,那个吃香肠和泡白菜的男人也没有引起任何惊愕,克礼不禁有些失望。 又进来两位观众,一男一女。 最后,走到魏伍德的场景前面时,终于有了反应。一个女人挽着丈夫的手臂问道:“签署休战协定时,有人被枪杀吗?” “不知道,应该没有吧。”男人含含糊糊地应道。 克礼胸中的笑意简直像一触即发的炸药一样,他赶快转过身克制住自己。他有种感觉:他知悉一切历史,任何其他人都不了解。这时,鲜血当然已经变成铁锈色了。绿色吸墨纸浸满了血。 多余的血水从桌子旁边一滴滴地流下来。 房间另外一头,站在美玲身边的女人忽然大叫一声。 有个男人哈哈大笑,但是瞬即停止。 霎时之间,一切都爆发了。有个女人尖叫,同时也有一个男人喊道:“老天爷!是真的吧!” 克礼看到有一个男人爬上去,仔细检查脸上都是泡白菜的尸体。 “血是真的!这真的是个死人!” 另外一个男人——一名观众——昏倒在地上。 售票员从人群中挤进来。“怎么回事?” “尸体是真的!” 这时,售票员仔细看看马拉特的浴缸,惊讶得几乎跳起来。 “老天爷——是美玲!” “还有这一个!” “天哪!赶快——赶快打电话给警察!”售票员说。 一男一女匆匆离开了,但是其他人既震惊又着迷,依然留在原地。 售票员跑进衣帽间打电话,克礼听到他的尖叫声,想必是看到坐在书前的男人,以及桌上马拉特的半个身体。 克礼认为该是离开的时候了,于是从挤在门口围观的人群中溜出去。 克礼心想:很好,真好!真不错,真是太好了! 这一天,他本来根本不想去上班的,但是又突然觉得还是亲自去请个假比较好。他告诉薛先生,说他觉得不舒服时,薛先生当然又是那副酸溜溜的口气,但是克礼捧着肚子,装得十分虚弱时,老薛也无计可施。克礼离开了杂货店,随身把自己所有的现金全部都带着,大约有二十三元。 克礼想搭巴士长途旅行。他知道,如果售票员回想起他经常到“丁夫人恐怖蜡像馆”,甚至想到他前一天晚上曾经去过,克礼就可能会沾上嫌疑。不过,这和他想搭巴士旅游的心愿并不相干,他就是抗拒不了那种渴望。他用八块多买了一张往西部的单程车票。下午七点左右,他抵达了印地安那州一个不小的镇。 到了终点站,车上下来几名乘客,克礼也包括在内。附近有一家自助旅馆和一个酒吧。克礼很想知道报上如何报导这件事,就走到自助旅馆门边的报摊。第一版的标题分别是: 像三人杀案 像大屠杀 杀手像三人害 克礼最喜欢最后一个标题,他买了三份报纸,站在酒吧边喝啤酒。 “今天早上九点三十分,丁夫人恐怖蜡像馆的售票员贾莫迪和几名到场参观的观众,发现展示的蜡像当中,竟然有三具尸体是真的。死者是四十一岁的吴美玲太太、四十三岁的哈乔治,以及三十七岁的马理查,三人都是蜡像馆的工作人员。两个男的是被撞击脑部之后,加以刺杀;女的则是被勒死。警方正在搜查有关的线索。根据调查,凶案发生的时间,应该是昨晚十时左右,三名员工正准备离开的时候。凶手可能是九点半闭馆之前,最后离开的观众之一。他(或他们)也许藏在馆中某个隐秘的地方,等待其他参观者离开……” 克礼非常满意,含笑啜着啤酒。他的身子叭在报纸上,仿佛不希望任何人分享他的快乐,但这并非事实。几分钟后,克礼站起来,左右张望,看看有没有其他人也在看同一则消息。有两个人在看报,不过不知道是否在看有关他的消息,因为他们的报纸折着。 克礼点了一根烟,把三份报纸都看过了,看看有没有任何线索牵涉到他,结果什么都没有发现。有一份报纸说,贾莫迪没有发现昨天晚上最后进馆参观的人当中有任何可疑份子。 “……由于死者及蜡像的安置方式非常怪异,警方怀疑凶手有精神病的倾向。警方已经利用广播和电视警告当地居民,上街时要特别留意,并且随时锁紧门户。” 克礼忍不住噗哧一笑,凶手有精神病倾向,真可惜报上未曾提及细节,三名记者的报导也缺乏幽默。他们真该对那个坐在马桶上的老家伙或者那个签署休战协定的家伙后脑几乎被敲扁的事,发表一点看法。这些都是天才的手法,他们为什么不能欣赏呢? 喝完啤酒之后,克礼走到人行道上。天已经黑了,街灯也已经亮起。他喜欢在这个新的地方四处观望,浏览商店橱窗。但他主要在找速食店,所以见到第一家就走了进去。这家餐厅的外观像头等火车的车厢一样。 克礼点了一客汉堡和一杯咖啡,他身边的两个人看来像是西部人,穿着牛仔鞋和相当破旧的宽边帽。其中一个会不会是警长呢?克礼也不知道。不过他们正悠闲地谈着某块土地。他们趴在桌面上吃着汉堡和咖啡,因为距离很近,某中一个人的手肘一直碰到克礼。克礼又把报纸全部从头再看一遍,其中一张架在他面前的餐巾盘上。 旁边的男人需要餐巾,麻烦了克礼,但是克礼欣然报以微笑,并且友善地说:“你看到蜡像馆谋杀案的新闻了吗?” 那人起初一脸茫然,然后说:“喔,看到标题了。” “有人杀了三名蜡像馆的员工,你看。”报上有一张照片,不过克礼并不十分喜欢,因为三具尸体并列在地上,毫无趣味可言。他倒比较喜欢美玲在浴室的照片。 “嗯。”西部人似乎不大喜欢克礼,慢慢从他身边离开。 “那些尸体也被摆起来展示,跟蜡像一样。这是报上说的,可是并没有刊登照片。”克礼说。 “喔。”西部人继续吃他的东西。 克礼觉得好失望,也有一种受辱的感觉。他的眼光回到报纸上时,脸上已经有了几分怒火,而且越来越强烈,心跳也越来越快,就像每一次经过“丁夫人恐怖蜡像馆”的感觉一样——只不过此刻的感觉毫不愉快。 但是克礼仍然装出笑脸,又转身对左边的男人说:“我提到这件事,是因为这是我的杰作。”然后指指尸体的照片。 “你给我听着,小鬼,”西部人根本不把他的话当一回事。 “今天晚上,你玩你自己的,行吗?我们没有惹你,所以你也别来烦我们。”他笑了笑,看一眼他的同伴。 他的朋友正盯着克礼,但是克礼瞪他一眼,他就立刻把眼光移开。 这真是双重侮辱,克礼已经忍受够了。他东西还没吃完,就掏出一块钱付账,连找的钱都不要,就走向大门。 “其实,那家伙也许不是在开玩笑。”克礼听到两人之一在说。 克礼转身说:“我本来就不是在开玩笑!”然后走进外面的夜色中。 克礼在青年会睡了一夜。第二天,他多少有点以为自己会被路过的警察逮捕,但是却没有。他搭便车到了另外一个邻近他家乡的小镇。日报上没有提到他的名字,也未提及任何线索。当天晚上在另一个饭店里,克礼和另外两个与他年纪相仿的小伙子之间,又进行了几乎与前一天晚上相同的对话。他们都不相信他的话,克礼觉得他们好愚蠢,不知道究竟是装模作样,还是在说谎? 克礼搭便车回到家乡,直奔警察局。不知道他们究竟会说些什么。他想像着自己认罪之后母亲会说的话——也许跟她平常和她朋友谈的话,或是他十六岁那一年偷车被逮到时,她对警察说的话一样。 “克礼他爸爸走了以后,这孩子就完全变了。我知道家里应该有个男人让他模仿,做他的榜样,人家也一直这样告诉我。从十四岁起,克礼就一再问我:“我到底是谁?”“妈,我是个人吗?”克礼可以清清楚楚地看到、听到她在警局说话的神情。 “我要自首一件重大的案子。”克礼对柜台的一个男人说。 那人一副怀疑、粗鲁的模样,不过仍然叫他到办公室去。克礼对灰发圆脸的警官说出自己的事。 “你在哪里上学?克礼。” “我没上学,我已经十八岁了。”克礼告诉他,他在老薛的杂货店工作。 “克礼,你有麻烦了,不过不是你所说的那种麻烦。”警官说。 克礼被指定在另外一个房间等待。过了一小时左右,来了一名心理医生,然后是他母亲。克礼越来越不耐烦了,他们根本不相信他,说他是为了引人注意,才故意假冒罪名。他母亲一再重复他那些 “我是个人吗?”、“我到底是谁?”等等问题,仿佛更印证了心理医生及警察的话。 此后,克礼必须每周接受两次心理治疗。 他满怀怒火,不愿再回老薛的杂货店工作,不过他又找了一份送货的工作,因为他喜欢口袋里有一点钱,而且他脚踏车骑得很快,又不会弄错该找的钱。 “你们还没找到凶手,对不对?”克礼对警方的心理医生说。 “你们是我这辈子见过的最大的笨蛋!” 心理医生却平静地说:“孩子,像你这样子说话,永远不会有任何结果。” 克礼说:“印地安那州有个相当正常的陌生人说:“那家伙也许不是在开玩笑。”他可比你有头脑多了!” 心理医生一个劲儿地笑着。 克礼气得七穷生烟。也许有一件事可以证明他的话——一直挂在他衣橱里的魏伍德的领带。不过这些蠢蛋根本不配看那条领带。即使是和母亲一起吃饭的时候、看电影的时候、送货时,他都无时无刻不在计划着。下次,他一定要做一件更耸人听闻的事,例如在大楼里纵火、装炸弹、拿机关枪到阁楼上,对着大街扫射。每次至少可以杀死一百人,甚至一千人。他们得进入屋子里才逮得到他。那时候,他们总该明白了吧。那时候,他们总该会把他当成真正存在的人,承认他在“丁夫人恐怖蜡像馆”的确应该得到一席之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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