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首页 -> 知否知否应是绿肥红瘦 -> 转帖:关于丽江唐雪案 -> 正文阅读 |
[知否知否应是绿肥红瘦]转帖:关于丽江唐雪案[第2页] |
作者:孤蓑烟雨1997 |
首页 上一页[1] 本页[2] 下一页[3] 尾页[4]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
舆论斗司法,本身就是一个国家的悲哀,应该立法对于通过舆论造谣惑众想左右司法公正的追究法律责任,如律师参与,清除律师队伍 |
仔细看了唐雪辩护律师的辩护词,有几个地方很有意思: 1、律师在辩护词中用了大量不确定性的词语,诸如:应该、意图、认为等等,为了替被告辩护站在被告的立场上说话无可厚非,对死者尽最大的恶意去揣测也属于正常,但是对于事实的描述应该是准确而且肯定的,不能靠猜。 2、律师在描述唐雪对于造成李某死亡这个结果的描述,原话是:唐雪本人对于李某的死亡也很无奈。注意,唐雪本人对于杀死李某这个结果,不是害怕、不是懊悔,是无奈,我不知道这妹子有多彪悍,杀了人不会害怕,不会恐惧,亦没有任何愧疚,仅仅是无奈。 3、律师的辩护词中还证实了唐雪说谎,例如在描述凶器的时候,先说只有一把小刀,后与尸检结果不符的时候又说还有一把黑色的水果刀,但是已经遗失。这么重要的证物遗失,而且快半年了还没找到,这可是唐雪脱罪重要的证物啊。 回过头再结合唐父、李父、第三方证人之间的说辞,理一理这个事情可以发现,一直让事态升级的不是死者,是唐雪自己: 首先,起因是拦车事件,李家的说法是车撞到了人,死者才有拦车的举动,我们姑且认为没有撞到人,是李某酒醉闹事。那么这个时候,死者又做了什么呢,唐父的说法是谩骂,骂了一路,李父的说法是说了几句,但是唐雪骂了死者,那么结合二者的说法,死者肯定是有骂人的行为的,双方发生了口角也很正常。那么唐雪做了什么呢,下车回家,是否与死者对骂这个我们不得而知。如果这个事情到此为止也就罢了,就不会有后续的事情了。 接下来是第二阶段。唐雪回家之后,告诉了父亲,于是连同父亲、姐姐一起找到死者,教训了死者,唐父的说法是死者先踢了他一脚,然后双方打起来了,三打一。李父的说法则是唐家先动的手。这是唐雪对事态的第一次升级,由口角上升为打斗。但是注意,在这个过程中,无论是唐家还是李家,都没有说死者有动手打过唐雪,而从第三方的证词中我们可以发现,唐雪肯定是打了死者的。 第三阶段,李父知道这个事情后,是怎么做的呢,带着死者上门道歉,谁强谁弱其实很明显,死者也在父亲的劝说下道了歉,但同时也提出要唐家对殴打他一事道歉,也就是要唐雪就打伤他一事道歉,唐雪再次升级了矛盾,她不仅拒绝还羞辱了死者。李父在采访中有说明这一阶段的过程,而唐家并未否认这一段。 第四阶段,死者在家气不过,愤而拿刀砍门,将事态再度升级(这是死者最不该做的事情,也是让广大网友认为死者该死的关键),这时,周围的邻居听到动静过来劝阻,刀被丢掉,死者也被劝服,开始往回走。这个时候唐雪开门出来了,死者一看唐雪,瞬间失去了理智,在邻居的拖拽下仍然踢了唐雪一脚,这是这个事件过程中,死者第一次对唐雪发起的攻击(其实从多方的描述来看,死者并不是一个很混账的人,至少在这之前那么多次矛盾冲突中,他从未对唐雪动过手,即使是唐雪打了他,也抓了他的情况下),这一脚,有的人说很重,但从律师的辩护词和后续的打斗来看,这一脚并不严重。理由有两点,第一,唐雪事后并没有验伤,也就是说唐家认为唐雪的伤构不成轻伤,没有验伤的必要;第二,唐雪的行动并没有出现什么异常。被踢一脚后的唐雪没有躲避,再次升级了事态,冲上去和死者扭打在一起,并且取出藏在口袋里的刀狠狠的给了死者一刀,伤口在右胸,伤口宽4CM,双方扭打的过程20秒,随后,死者卒。这个时候,唐家人在干什么呢,唐父和唐雪姐姐都拿着武器冲出来了。 澎湃新闻对目击者的采访其实很说明问题,在最后目击者是这么说的,这个事情如果双方各退一步,就不会闹成这样,李父如果能说服死者,不让他出门,唐父如果能劝劝唐雪,反正你也打了他了,就不会出现最后的悲剧。 利用舆论带节奏的痕迹很明显。 事情是2月份发生的,但是为什么8月份才传开呢,而且一上网,首先就给案件定了性,反杀,醉酒,给死者套上,地痞流氓,村霸的形象。话说一个在昆明上班的打工仔估计到死也没想明白,自己什么时候成了村霸,之前有网友从在死者朋友的朋友圈的话也说明了死者平时是不错的,只是酒后容易犯浑。其次死者拦车的行为也被定义为经常性行为,但是又没有任何实证。再然后,强调被告女兵的身份,死者牛高马大,又是体育特长生等等。最后,还要强调一下唐家仁义,东挪西借,给了死者家6万块钱(唐家有这么穷?)。这些信息都带有很强的诱导性,于是一大帮热血上头的枪杆子纷纷发表意见,唐雪无罪,死者该死。可怜死者死的不明不白不说,生前被人欺负,死后还要背锅,还要被广大网友说一句死了也是活该。 我不认为唐雪是正当防卫的理由有三:1、唐雪主观上并不是在防卫,无论是她在这个过程中的行为,防卫所选择的武器还是她事后所表现出来的态度来看,在案发当时,她之所以冲出门,不是为了保护自己或者家人,而是要去教训死者;2、客观上,不构成无限防卫的必要条件,死者给予唐雪的威胁并没有那么大,既没有武器,行为也是在一定程度上受限制的;3、防卫结果明显超过了正当防卫的必要限度,在冬天都穿厚衣服的情况下,从右胸处一刀毙命,太狠了。 最后说一句,如果这个事情被认定为正当防卫,那就是在给黑恶势力做示范教学,这样杀人可以无罪。 |
这么多大明白、大英雄。半夜三更,提刀砍你家大门,八成屎尿都失了禁......自知比不上唐雪英勇,只好在这装蒜,可怜呐。 |
我相信法院公安,无论死者还是被告,都没有值得他们偏袒某一方的地方。如果不服,双方可以继续告,告到心服口服。 |
中国的检察官为什么总想保护坏人,为什么对好人总是强人所难?是蠢还是坏? |
中国的检察官为什么总想保护坏人,为什么对好人总是强人所难?是蠢还是坏? |
唐雪案也是我最近一直关注的关于正当防卫的案件,毕竟这样发生在农村的案件与我们普通人息息相关,也参与了不少评论互动。网上关于案件的文章几乎每天都有自媒体小编发出来几篇,看完发现内容大致相同,那么就我看到的到目前为止的全部发文内容,我摘要两段作为异议来分析一下: 一,“陈加勇说,村道狭窄,很难错车。 ” 我通过不少图片对比和两家以及最近的文章描述,这个村的出村道路狭窄,一辆载着刚从县城参加完聚会的唐雪及其朋友一行的车驶入村道,晚上天已经黑了,会车的时候,由于本村的李某(死者)站在一辆车边上与车内人说话,然后很奇怪的事情发生了——李某跟朋友说着话的功夫突然无故跑去拦别住这俩进村的车。对此,唐家只说李某是醉酒,指责其是混混之流,喜欢酒后无端闹事。而李某的父亲并未否认李某喝酒爱闹的实情,但是对于儿子突然拦车,李父却给出了另一个惊人的说法:李某腿上有淤青,属于车辆擦撞形成的伤痕。并未无故拦车闹事。 二,“我让他喝醉了不要闹事,赶紧回家去,他也在那里道歉,本来都要准备回去了,突然他又开骂喊我名字,踹了我一脚,追打我们。”唐加勇说。 话说李喝多了,唐家父女找他理论,李当面道歉,说明李尚处于清醒状态!本来一切好好的,李道歉道着突然叫骂唐家父女,还从背后踢了唐加勇一脚。又是无缘无故,没有前因后果的叫骂,打人。除了神经病,我想恐怕没人会这样了。而在我看来,这一段环节又是被缺失的一部分呢?还是有人故意说了谎?但让人费解的是——如果李某突然发神经的去辱骂唐家父女,背后踢打唐加勇,那他又为何要先道歉呢?明显的自相矛盾!敢问,你们信吗? 三,就自媒体标注的“反杀”一词已经明显带有严重的偏向性,把整个舆论带偏了方向,从而忽略了案件本身的真实性,给案件下了盲目的定义。 PS:全篇只从法律方面作为讨论,不注入任何情感或情绪,只在司法公平公正的原则下进行探讨! |
现在有不少网友在议论唐雪案的辩护律师,去年的昆山龙哥反杀案和张扣扣案都是经由他手,利用舆论造势,赢得网民普遍关注和支持,影响案件的判罚程度和判罚力度。关于正当防卫案件,在生活中涉及很多,就在唐雪案在网上持续发酵,有自媒体贴出一篇2014年3月12日发生在海南的一起工地正当防卫案件。 2014年3月12日21点许,在海南工地打工的陈杰和孙丽夫妻遭遇了一场令人后怕的意外。经审理查明,事发当晚,陈杰夫妻在工地上吃饭,周烈、容浪、纪亚等人在他们隔壁喝酒。饭后,陈杰夫妻回去干活。22点许,周烈等人准备出去玩,路过了工地,发现孙丽独自卸混凝土,便上前调戏。 陈杰推车过来,看见妻子被围住,就问怎么了。得知她被调戏后,陈杰生气地叫周烈等人离开,但对方不予理会。周烈反而叫陈杰把车推走,他们还嘲笑陈杰:"让你老婆干那么重的活啊!"其中,容浪才19岁大。周烈觉得陈杰太碍事,想让他走开,就把车推进了工地。回来的时候,摸了一把孙丽的大腿。至此,双方吵了起来。容浪等人里有人对陈杰喊了一句"你今天走不了了!" 周烈和陈杰厮打在一起,被人拉开。周烈捡起地上的一把2米长的铁铲就要打陈杰,孙丽急忙拦住他。周烈干脆赤手空拳地冲向陈杰,推到了孙丽。陈杰见状,正要过来扶起妻子,却被周烈等3人围殴。混战中陈杰左手护着妻子,右手掏出一把小刀乱捅。在这个过程中,容浪等4人受伤。工地上有人闻讯赶来,周烈等人急忙逃跑,还不忘朝陈杰扔石头和酒瓶。最终,容浪因失血过多而死,周烈等3人负伤。 法院认为,孙丽受到侮辱,而陈杰的生命安全受到威胁。周烈等人离开时还在攻击陈杰,且陈杰并未还击。在本案中,陈杰的行为,是典型的正当防卫。据检察日报报道,最高检副检察长孙谦指出,当预知到对方有伤害意图,随身携带防身武器,不影响正当防卫的认定。对方持刀伤人,防卫者可以勇敢地还击。 在现在这种舆论持续发酵升级的情况下,这篇文章绝非空穴来风,明显是有人背后在使用舆论诱导。 下午看了这篇文章,我不禁一问:这两件案件居然也能混为一谈?我请问某些大律师,您的偷换概念和强盗逻辑使您以此获得律师从业资格证的吧?这一起4人调戏女子,很明显是随机侵害,之前两方并无任何瓜葛。丈夫孙杰在多次强调对方4人离开无果并受到对方言语威胁,从而又将言语威胁升级成肢体冲突,是明显的过错方和矛盾制造方。孙杰在自身和妻子受到对方侵害,从而奋起反抗。受调戏女子和其丈夫明显处于弱势方,事态紧急,在双方肢体接触,周烈意图使用建筑工具铁铲攻击孙杰,被其妻阻拦,随后又将其妻子推倒,几人又继续殴打孙杰,已经直接危害到夫妻两人的人身安全,当侵害还在继续并恶化的情况下,受侵害方被对方几人围殴,孙杰不得已掏出小刀自卫,在混乱过程中失手杀1人,致使另3人受伤。而在同伴容浪伤势严重的情况下,其余3人非但不积极将其送医救治,反而在逃跑过程中还不忘用石头和酒瓶对陈杰实施侵害,行为极其恶劣,枉顾他人生命,因此这件案子被判防卫正当有法有理有据! 反观丽江案连门都没有任何破壞的迹象,且李的刀被人夺下扔掉后,已经被同行的亲朋劝住,已停止继续侵害唐家财产的行为(大铁门,一说铁门上的痕迹系伪造),此时尚无任何侵害人身安全的实际行为。这不符合正当防卫里面事态紧急,严重威胁到人身安全一说的依据。而唐雪非但没有报警,反而持双刀出门,有明显斗殴伤人的意图。此时李正被亲朋拉劝,并无实际的侵害行为,唐雪主动上前,在发生肢体接触后被李踢了一脚,随后掏出备用的两把刀(其中主要一把杀人凶器至今下落不明),在短暂的肢体冲突后,再次被人拉开,李受伤逃走至附近倒地,唐雪退回屋内关上大门。纵观整件案情,一无事态紧急,生命受到严重威胁一说。二无持续并加大侵害的行为。三,施害者一方已经被亲朋劝住,并打算回家。因此,本案完全不具备正当防卫一说。然而,舆论的持续发酵正在严重干扰司法!妄图影响公平公正的审判。 PS:不管谁是真的弱势群体,但是法律就是条条框框,必须遵守,否则便将受到法律的制裁!让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不再成为一句空话。也请网友理性发言! |
说得非常好! |
死流氓家有钱有势请这么多枪年 |
这铁柱就以二笔啊,你再给我转啊 |
这如果能判正当防卫,那以后就没杀人案了!就连杀人犯也可以说,我感觉她要反抗,想杀我,我才正当防卫杀了她。我本没想杀他的,我只是拿刀砸门吓吓她。反正人死了,死无对证 |
退一万步讲,唐在开门之前做的一切合乎法理,不报警带刀出门。但是开门后,看到一个认识的人,此时李某手上也没刀,是什么让唐某感觉到自己生命受到严重威胁?仅仅因为踢了一脚?然后毅然决然出刀,中间还换刀?哪一点符合正当防卫? |
法律是要讲客观事实和证据的,然后再从主观上去分析动机,再给案件定性的!不是你想,你觉得,从来不考虑合不合乎逻辑。 |
唐在出门之前是并不知道李某拿刀砸门的?而是杀了人之后才知道李拿刀砸了门?所以这个绝对不是唐构成正当防卫的心里因素,整个事件,其实唐是没有感觉到生命有威胁的,但是她出刀杀了李,这是不构成正当防卫的 |
首页 上一页[1] 本页[2] 下一页[3] 尾页[4]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
知否知否应是绿肥红瘦 最新文章 |
说一个离婚的故事 |
突然想到一个重男轻女的八卦 |
相亲遇到极品抠门男了,抠门会遗传,年薪20 |
今天买到了便宜羊肉了 |
知否原著中,各人中进士的情况汇集 |
吐槽,我想发火,到底是我肝火旺,还是因为 |
看却东风归去也 争教判得最繁枝2(小红番外 |
关于储存干菜,有没有建议 |
166章 |
今年撸猫赚了多少 |
上一篇文章 下一篇文章 查看所有文章 |
|
古典名著
名著精选
外国名著
儿童童话
武侠小说
名人传记
学习励志
诗词散文
经典故事
其它杂谈
小说文学 恐怖推理 感情生活 瓶邪 原创小说 小说 故事 鬼故事 微小说 文学 耽美 师生 内向 成功 潇湘溪苑 旧巷笙歌 花千骨 剑来 万相之王 深空彼岸 浅浅寂寞 yy小说吧 穿越小说 校园小说 武侠小说 言情小说 玄幻小说 经典语录 三国演义 西游记 红楼梦 水浒传 古诗 易经 后宫 鼠猫 美文 坏蛋 对联 读后感 文字吧 武动乾坤 遮天 凡人修仙传 吞噬星空 盗墓笔记 斗破苍穹 绝世唐门 龙王传说 诛仙 庶女有毒 哈利波特 雪中悍刀行 知否知否应是绿肥红瘦 极品家丁 龙族 玄界之门 莽荒纪 全职高手 心理罪 校花的贴身高手 美人为馅 三体 我欲封天 少年王 旧巷笙歌 花千骨 剑来 万相之王 深空彼岸 天阿降临 重生唐三 最强狂兵 邻家天使大人把我变成废人这事 顶级弃少 大奉打更人 剑道第一仙 一剑独尊 剑仙在此 渡劫之王 第九特区 不败战神 星门 圣墟 |
网站联系: qq:121756557 email:121756557@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