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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否知否应是绿肥红瘦]图文开8枫叶国那些个形形色色的案子,有诡异有唏嘘[第75页] |
| 作者:洛颜生19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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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点很快就或明或暗的表现了出来,她送过去二次检测的那双鞋被搁置在架子上,做为不紧急的检验级别,好几个月都没有人动手去看一看,等来等去实在不耐烦的妹子只好另外想办法,把这双鞋子送到和警局有业务往来的一间私人实验室进行化验。 在妹子的强烈要求下,这间实验室把鞋子的鞋底全部拆开,在荧光实验下,这双鞋的内底发出了蓝光,这个不是几滴血滴上去那么简单,这双鞋曾经穿着踩过一大摊血,这些血已经浸入了鞋底! 可惜的是,鞋子的主人对这个情况可能早有防备,整个鞋子被漂白剂里里外外的仔细刷过,即使发现了血液残留,但是却无法确认是不是死者留下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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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凶身上找不到死者的DNA,那么死者身上呢? 其实也没有,疑凶很有可能在死者反抗打斗的时候留下了一些痕迹,但是死者的夹克却一直没有找到。法医推断凶器估计是凶手就地取材用的一块石头,在杀人以后直接丢掉了河里,同样也没有找到。而尸体本身在被发现以前在河里泡了十几个小时,没有找到任何凶手的毛发和指纹。 但是Jacqueline妹子却在物证图片上发现了一个被忽略了的细节:死者的牛仔裤口袋是一个微微翻起的状态。这个不是个什么大事,但是警察妹子却觉得,一个美滋滋要跟男友约会私奔的十五岁女孩是不会出现这样的形象上失误的!她再怎么都会在离开家以前照照镜子,不可能没发现这个裤袋外翻。 那么还有一个可能性就是,这个是凶手造成的!凶手在杀人以后,用手指抠住死者的裤子把尸体拖入水中抛尸,那么这个裤子口袋里很可能就还留有凶手的微量DN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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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过多久,这个私人实验室就证实了她的猜想,在这个裤兜里面的确验出了另外一个人的DNA,是一个男性,这个样本非常的微小,这里的设备不足以进行进一步的检测。 妹子求爷爷告奶奶,最后终于辗转得到了FBI的首肯,他们同意寄给妹子一个最新的DNA样本分析套装,这个精度比普通实验室使用的要高出十倍,应该能够得到更多的数据。 但是妹子的霉运并没有到此止步:那个负责取样分析的实验室弄错了套装号码,结果还是用的原先的旧溶剂分析的样本,最后只能得出那个样本是一个白人男性,年龄在30岁以下……而且更要命的是,在这次检测以后,裤袋里面发现的DNA余量不足,已经不能够再进行一次化验分析了~~~~~~~ Jacqueline妹子欲哭无泪,她开始再度怀疑人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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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更让她深受打击的是,她眼中的此案疑犯Darwin父母在这个时候离婚,他跟母亲搬到了八百多公里外,要找他回来再问问话都要费大劲。 不过Jacqueline手里还有另外一个调查方向,那就是案发当晚死者和疑凶的手机定位,如果能够定位到他俩在一起,或者说Darwin在那天晚上并没有一直在他奶奶家,而是到过案发地点,那也许还能有一线希望。 可是就像先前说过的那样,在这个时候,妹子在警局基本上是在这个线索上孤军作战,警局的信号分析人员对她的要求推三阻四,根本不感兴趣。而在妹子自己看来,那些个数据就是一堆天书,大眼瞪小眼的干着急。 于是很倔很倔的她自己花钱去报了一个网上学习班……网上授课的是一个前FBI的分析师,他得知了这个妹子的目的以后哈哈大笑:你真的以为上一个月的网上课程能够分析出这俩人的具体位置? 但是他也对这个菜鸟妹子的案子很感兴趣,所以他同意帮忙看看。 在专家的眼中,这些乱七八糟的数据就是一张清楚的地图,在案发附近一共有四个信号塔,手机发出的信号在案发当晚在这四个塔之间反复的弹射,最后在这张地图中划出了一个相对比较清晰地点,而这俩个人的手机在案发当晚9点左右都出现在了这个直径只有150-200米的圆圈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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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他还根据传递出来的信号强弱给出了另外一个颠覆性的结论:在案发当晚养母对Anne的手机定位其实没错,她的确在这条路上高速下行,但是并不是像之前警方和养母推断的那样是在车上,而是在水里!她当时已经被杀死了,抛尸水中,在手机还没有完全进水关机以前依然在发送信号~~~~~~ 这样一来就把Anne的遇害时间控制在了她离家之后的半个小时内,也就是晚上八点半到九点之间。而在这个时间段,Darwin的手机就刚好出现在了河段上游,疑似案发第一现场的附近。 一个更加精确的定位出现在九点过五分,这个时候Anne的养母给Darwin打了一个电话询问女儿的下落,而他在接电话的时候就在距离河边不到一百米的地方。 也就是说,这个时候Darwin刚刚杀人抛尸,然后冷静的接了Anne母亲的电话,告诉她Anne跟新男友私奔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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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那个神秘的新男友LJ到底是谁呢?之后的另外一份调查中显示,这个人很有可能就是Darwin自己!他身边的一些朋友表示,Darwin和Anne都是网游玩家,Darwin在游戏里面的ID简写就是LJ,而且这个LJ自始自终都只有Darwin一个人见过,说是他自导自演出来的一个人物也很有可能。 这个信息其实不是菜鸟妹子找出来的,而是已经去世的警司Derek Johnson,他在殉职以前一直就在利用业余时间帮妹子在查这个案子,他得到这个线索的时候刚好是他牺牲那天,他还没有来得及通知妹子就去世了,直到一个多月以后整理他遗物的时候才发现了这些录音。 这一发现让Jacqueline妹子再次泪奔…… 警探妹子和警司Derek之间并没有向洒狗血的方向发展,着两人就是同事+朋友关系,Derek已婚,有一个儿子,在他殉职的时候妻子刚刚怀上第二个孩子…… 在他的葬礼上,根据警局传统,他的儿子接过了他的警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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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动机呢?动机其实和妹子以开始猜想的也差不多:Anne非常非常的喜欢Darwin,为了挽回这个男朋友,她不惜撒谎说自己怀孕。她天真的以为这样可以留住这个一心想要分手的男朋友,结果却给自己招来了杀身之祸。 Darwin对Anne怀孕的说法深信不疑,他既不想要这个女朋友,更没有做好当父亲的准备,于是他选择了最暴力和直接的方式来解决这个问题:他假意要和Anne和好,并且提出愿意和她私奔,毫无防备的Anne如约前来,但是却被他狠狠的用河边的石头打死,然后他将Anne抛尸河中…… 能想象这样一个残忍的杀手当时还有一个月才满16岁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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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他的年龄也救了他一把,由于本案性质恶劣,控方要求Darwin做为成年人出庭受审,在之后的双方拉锯过程中,最后控辩双方达成了认罪协议:Darwin认罪一级谋杀,但是依然以未成年进行量刑。 2016年2月,Darwin Bagshaw被判终身监禁,15年内不得保释。 已经不再是小菜鸟的Jacqueline Moore妹子继续在当她的警察,在这个案子以后她就没有想过这辈子干别的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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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没看到关键性能定罪的证据啊? ----------------------------- 这个案子最后的证据就是那个手机定位,由于死者被抛尸水中,根据她身上手机最后的信号反射可以非常准确确定她的死亡时间,而凶手接那个电话的时候就是在她死后几分钟,而且地点就是在案发第一现场不到100米。 凶手之前的说法是,他接这个电话的时候是在他奶奶家里,而且从下午就没有再见过死者。要把这些全部解释得让12人的陪审团完全信服不是不可行,但是相对来说很难。 控方给的条件非常的诱人,可以让他以未成年认罪,不走陪审团程序,刑期相对要比在成人法庭一级谋杀成立低很多,照这个速度,他三十二岁的时候就可以保释出来,非常的划算…… 其实很多案件控方辩双方都没有100%把握的时候,让被告认罪,双方坐下来商量一个痘可以接受的结果非常的常见,毕竟一旦走到了陪审团那个就是在撞大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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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美国也好,加拿大也好,即使案子已经破了,凶手被捕,如果凶手不认罪,那么走完整个陪审团程序通常要经过前后好几年,之间要经过多次聆讯,要邀请大陪审团来一起看看有没有开庭的必要,确认他是不是不认罪,控辩双方甄选陪审团,所有的人证物证都要保证没有取证错漏,连具体提出什么样的起诉也要经过法官的反复判定认可…… 即使走到了陪审团程序也不一定能够有一个最终的结果,有的案件最后陪审员僵持不下,流审重来,有的案子之后还有漫长的上诉,搞不好又是重审,所有的程序再走上一遍,再耗上几年~~~~~~ 这也就是为什么有的案子刚出来的时候非常的惊栗,然后最后怎么也想不起来是个什么样的结果……其实这些案子最后都是有结果的,只是有的时候整个过程太过漫长,以至于好几年以后即使听到了结果,也想不起本来是个什么案子。 下面的这个案子对于我个人来说就是只知道前因,如果不是因为要开这个帖子也许根本就忘了它其实还有一个后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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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是警告下,此案上下集!!!! 藤校华裔高材生杀父案(上) 这又是一件华裔家庭内部的恶性凶杀事件:一个前途无量的19岁少年,将自己的亲生父亲枪杀在自家的书房里,他用杀伤力极大的散弹枪对父亲的头部,胸部,面部近距离连开数枪,每一枪都是绝对致命,确认不留任何活口。 这个凶手名叫Charlie Tan(应该是姓谭),是一个出生在加拿大的二代华裔移民,父母都来自中国,上面还有一个哥哥。 他在中学的时候随父母移居美国纽约州,像很多亚裔学生一样,他成绩非常的优秀,是个门门功课全A的好学生。而且Charlie性格阳光开朗,热心公益,爱好运动,他不仅仅是学校橄榄球队的主力,而且还是中学学生会主席。 不要说亚裔男生一定就比高大英俊的白人男生差到哪里去,Charles就是一个非常典型的例子:他在学校里的人缘不要太好,不管那个族裔的学生都喜欢跟他打交道,听他调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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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rlie的父亲Ling Tan(谭凌)曾经在柯达公司任职二十多年,在相纸成像业走向末路以后,他自立门户成立了Dynamax Imagine,专攻图像感测技术。谭父是一个非常有头脑的人,在他担任公司CEO期间,公司的市值达到了五千多万,在搬迁到美国纽约州的时候还得到了当时州长的大力宣传。 在这样的背景下,Charlie成为了真正意义上的高富帅,帅这个定义可能不大好说,但是我觉得在国外的大学中学里头很多女孩子都是喜欢这种阳光运动型的男生的。不说别的,单单是他交了学校啦啦队的金发美女队长当女朋友就够让那些宅男同学眼红心热老半天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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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Charlie以优秀得几乎完美的成绩拿到全额奖学金进入了常青藤盟校之一的康奈尔大学,当年北大前校长胡适,桥梁专家茅以升都是从这个学校毕业的……咳咳,其实还有李登辉~~~~~~ Charlie在康奈尔也继续了他的成功人生,他的体格尽管不能够进入学校的美式橄榄球队,但是他在轻量级的橄榄球预备队里面大放异彩,成为了队里的明星四分卫,深得教练的赏识。 2015年2月5日下午,Charlie突然决定冒雪开了两个多小时的车从学校回家,他走的非常的匆忙,连跟教练说一声都没有,只是在路上给室友留了一个条子,说家里出了急事,需要临时回家几天。 这天晚间十点多,Charlie来到了他高中女友的家中,和往常开朗爱笑的他不同,他情绪低落,心神不定,在他离开以后不久,非常担心的女友拨通了报警电话,她告诉警察自己的男朋友非常的反常,她害怕他会想不开。 警察接到报案以后来到谭家大宅,开门的正是Charlie本人,他这时表现得一切正常,他对警察表示,自己在学习里面遇到了一些瓶颈,所以想要回来散散心,他现在感觉已经好多了。警察简单的对这个彬彬有礼的年轻人问了几个问题以后就告辞离开,连大门都没有进。 但是在过了四天以后,另外一个报警电话把警察再度召到了这个房子,而这回却不是一个“狼来了”的故事。 打电话的是Charlie的母亲Jean Tan(谭青),谭母用断断续续的英文告诉接线员,她的丈夫被打死在了书房里,开枪的是她的儿子Charli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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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在赶到现场的时候发现谭家母子正站在房子的车库入口处等待他们的到来,Charlie面色平静,他一边安慰冷的瑟瑟发抖的母亲,一边冷静的告诉警方尸体在二楼的书房里,凶器在车库的大门旁边…… 49岁的谭父被发现面朝上的倒在书房的桌子下,他的头被轰得稀烂,早已没有了呼吸,在书房门口的地毯上警察发现了几个散弹枪的弹壳。 对于案发的经过,母子二人的口供非常一致:谭父一直有非常严重的家暴史,常常在家里对老婆孩子拳脚相加,但是在这天,一向对父亲的暴行顺服的儿子Charlie终于爆发了,他跑到车库,拿出了朋友临时寄放在这里的散弹枪,装上子弹,走到楼上,对父亲连开数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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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在搜证的过程中却发现了这对母子证词中漏洞重重:首先就是尸体的位置,在谭父尸体旁边的椅背上发现了很多散弹枪留下的细小弹孔和火药灼伤,这说明他是坐在椅子上被人打死的。这个跟Charlie母子二人口中的那个“谭父在对妻子施暴的过程中被儿子打死”的说法严重不符。 而且弹壳掉落的位置是在书房门口,和死者呈一条直线,这也同样说明死者当时很可能就是坐在电脑后面工作,对拿着枪进来的儿子毫无防备,根本没有任何抵抗或者逃脱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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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警方第一次进入凶案现场的时候,他们发现这个房子内部的温度很低,二楼的几个窗户在零下十几度的天气下依然大大的敞开着,但是即使这样,他们还是能够从尸体上闻到一股腐烂臭味。根据谭母的说法,儿子在激愤之下开枪杀父,然后她立即报警。 但是在短短的十几分钟里面,谭父的尸体就开始腐烂了么? 之后的法医验尸报告也推翻了谭母给出的案发时间,谭父身上出现了固定的尸斑,并且内脏也出现了腐败,他的死亡时间至少在36小时以前,由于天气的寒冷,他死亡的时间可能更长。 根据谭父电脑上面的记录,他从2月5号下午四点以后就再也没有登陆过自己的邮箱,也就是说很有可能这个时候谭父就已经死了! 警方根据这些信息还原出了一个真实的案发时间:5号下午Charlie从学校开车回来,出于某种目的或者动机打死了在书房工作的父亲。根据两个人的出境记录,在之后的四天里,母子二人曾经短暂的逃往加拿大,然后又折返了回来。 这时他们发现,即使打开了窗户给房子降温,父亲的尸体还是发生了腐烂,知道纸包不住火,于是他们对好了口供,报警说是因为自卫打死了谭父…… 杀人以后母子二人还有一个逃逸的行为,这个也非常的可疑:如果你真的是自认清白,自卫杀人,你为什么要试图跑路?为什么在四天以后才想起来报警投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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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些证据的支持下,警方根本就没有放Charlie离开警察局,他们直接宣布对他收监,并且提出了一级谋杀的指控。 在接下来的调查中,更多的证据开始出现,但是全部都是对Charlie不利的: 根据那把凶器散弹枪上面的编号,警方查出了这把枪的买家:他是Charlie大学的室友。但是在调出了店家监控以后,警察发现,在他室友购买这把枪以前一天,Charlie也出现在了这家枪店。根据店员的回忆,他当时非常想要买一把枪,但是由于他是加拿大籍,还不是美国公民,所以他的枪证一时间无法办妥,只好作罢。 Charlie的室友也表示,这把枪是在Charlie的劝说下购买的,在他买了枪的第二天就被Charlie借走,说是他约了人去打兔子,结果再也没有还回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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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谭父被打死后的那个周末,Charlie给他在橄榄球队的教练和队友都发了邮件请假,他在邮件里面强调说自己出了大事,但是不要担心他,大家很快能够从新闻里看到有关他的消息…… 各方面都让父母为之骄傲的优秀青年突然成了杀父的凶手,这个案子最震撼的也许是美国和加拿大的华人圈,尤其结结实实的给了那些一心一意推孩子上藤校名校的虎妈虎爸们当头一棒~~~~~~~ 但是Charlie本人拒绝认罪一级谋杀,于是此案进入了陪审团程序。 一般这种自家人杀自家人的案子一旦上了庭,那就是各式各样狗血连连的伦理大戏,里面有全家老幼一起上阵,同仇敌忾对付被告的(比如犹他医生浴缸杀妻案),有对凶手爱恨交织,不知所措,阵线不统一,最后弄巧成拙的(比如辣妈杀女案里面的外公外婆),有手心手背都是肉,人死不能复生,但是算算还是保一个是一个的(比如汤远熙杀母案里面的汤父)…… 但是这个案子里面又给出了一个新的排列组合:Charlie的母亲和哥哥意志坚定毫不动摇地站在了被告一方,组成了“我爹该死该死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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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裔高材生杀父案(下) 在控方眼中,这家人对拒不认罪上庭抗辩的这个结果是早有准备。在警察赶到谭宅发现尸体之后还不到五分钟,就有一个刑事辩护律师和他的助手出现在了现场。 然后在警察局还没有开始问话的时候,就选秀一样的来了好几拨律师,他们拼命的推销自己,希望能够得到这个案子的辩护权。前面也说过,谭家其实相当有钱,而且是铁了心要保住这个小儿子,只要律师有本事能够打无罪,那么费用根本就不是个问题。 比较唏嘘的一点是,谭母一直没有工作,Charlie的哥哥是在谭父的公司里面任职,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这家人的钱主要就是谭父一手打拼来的。现在他挣下来的钱源源不断的花出去,为的就是给杀他的凶手脱罪…… 最后接手这个案子的是James Nobles,经验实力什么的都不说了,关键是这个非常非常的自信,在还没有开庭的时候他就几次三番的放出话来:我的当事人就是上庭站上一站,定罪?呵呵,他连下学期的假都不用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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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方想不通这个律师的底气是哪来的,自卫的定义应该是:对方在当时有非法暴力行为,自卫一方有受到暴力伤害的危险,使用武力是为了避免自身被伤害。 但是这个案子里头,死者被杀的时候就是好端端的坐在桌子后面办公,手边没有任何可能对他人照成伤害的武器,证词中遭到家暴的谭母根本就不在同一个房间里,现场没有打斗的痕迹,所有有关自卫的条件都不符合。 但是对于控方来说,这个案子比较讨厌的一个地方就是他们要面对一个很矛盾的选择:如果承认死者有严重家暴的话,辩方就很容易拿这个事情来做文章,自卫反击也好,严重家暴精神压抑爆发了也好,都是可以寻求脱罪的空子。但是如果避开死者的家暴不谈,这个案子又没有了动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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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害取其轻,如果没有动机的话这个案子更加难打,于是他们决定使用谭父家暴的说法,而且控方还非常主动的提交了一份911的报警录音,这份录音是在1月29日录下的,报警人又是谭母。 在这份录音中,谭母哭着要警察过来救她,她说自己被丈夫打了,她被推倒在地上,丈夫还用手掐她的脖子,想要杀死她。在她结结巴巴的叙述过程中,谭父突然也用另外一个分机插了进来,他的语气非常的平和,他用比妻子流利好几倍的英文对警察说:我们家没事,我老婆就是有点伤心难过,我们都很好,你们不用过来…… 当然警察还是过去了,但是当他们敲开谭家大门的时候,里头的两个人并不像电话里面描述的那么不堪,谭父衣冠楚楚,连头发都梳理得一丝不乱,根本就不是一个盛怒中对老婆下手家暴的丈夫。而谭母眼睛有点发红,好像刚刚哭过,但是她看上去也一切正常,她脖子有非常轻微的发红,但是肯定要比“掐脖子”的程度要轻很多,家里的陈设也很正常。 最关键的是,谭母拒绝了警察的帮助,她用不标准的英文告诉警察他们就是有一点点口角,她非常的伤心失望,现在已经好了,而且她反复强调自己没问题,丈夫没有真正的动手,是因为自己的英文不好引起了歧义,跟谭父一点关系都没有。 实在是看不出有什么太大的问题,到场的两个警察在确认了谭母没有危险以后就离开了。在这之后第二天,谭母向法庭申请了禁制令,第一次聆讯的时间其实就是在谭父被杀的第二天,而且在案发的房子里,警察也发现了不少离婚律师的名片,看样子谭母的确是下定了决心要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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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方认为,长期家暴就是此案的动机,在两个儿子都离家上大学以后,谭父对老婆的暴力力度加大,出于对母亲的保护,Charlie在听说父母再次动手以后开车回家杀死了母亲。 控方的这个做法其实就是先下手为强,先确认了家暴的事实,强调了被告的确有作案动机,然后下面就是有招拆招的打自卫了呗…… 但是他们没想到的是,辩方根本就没有想过把这个事情打成“保护母亲,怒而杀父”的自卫事件,他们直接抛出了此案的另外一个可能性: Charlie无罪,不是因为他是自卫杀人,而是因为他根本就没有杀人!杀人的是谭母!他是出于对于母亲的保护而扛下了这个黑锅~~~~~~~~ 辩方提出这个推论主要是基于此案的时间线:还记得警方发现谭父在5号下午四点以后就没有再登录过自己的邮箱检查邮件了么?根据谭父秘书的证词,谭父是一个非常严谨的生意人,他几乎每时每刻都会留意自己的工作邮箱,哪怕没有电脑也会用手机回公司邮件,基本上发给他的信几分钟之内就会得到回音。 而根据现场的照片,谭父被杀的时候就坐在自己电脑前面,他邮箱里面最远的一封未打开邮件是5号的下午四点11分,也就是说在这个时候谭父很可能就已经死了。 但是这个时间Charlie刚刚离开大学宿舍没有多久,还在离家一百多公里的路上,根本不可能在家杀父。根据Charlie室友的说法,他接到一个电话以后就非常匆忙的离开了宿舍,而这个最后的电话就是三点四十分的时候从谭宅打出来的。 辩方的推论是,谭母在家杀了人,慌乱之中不知所措,于是打电话给儿子求助。Charlie于是赶紧回家帮助处理现场,跟母亲商量对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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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误,杀死了父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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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那把做为凶器的散弹枪上没有发现任何指纹,几个弹壳中也只有一个出现了指纹,这个指纹非常的完整,而且就只出现在了这一个弹壳上,属于Charlie.但是这个证据怎么看怎么刻意,它实在太明显,也太清楚了,跟那个擦的干干净净的现场格格不入,很有可能就是Charlie故意印上去,为的就是故意的给母亲顶罪。 而且说到动机,谭母杀夫的动机更加明显:谭父没有遗嘱,他死后所有的财产都会归到谭母的名下。而且更加重要的是,你控方自己都说死者严重家暴了,老婆被打毛了杀夫是不是比儿子杀父更说得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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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方对这个说法几乎没有任何反击的余地,的确,从这个角度来看,谭母的确比儿子更有动机,更有时间,更有可能…… 控方表示谭母体格弱小,根本无法给散弹枪上膛,更无法对死者连开数枪,弹道也表示开枪的人角度是一个俯视角度,跟谭母的身高不符。 但是在随后的实验中,陪审团一个跟谭母身型差不多女性陪审员轻轻松松的给散弹枪装了子弹,动作不熟练是真的,但是绝对不是不可行。而在还原的过程中,控方明显有点用力过猛,他演示了几种不同的端枪方式,但是其中的一种其实是符合谭母身高下的弹道的…… 更加不利的是,由于谭母是Charlie的直系亲属,所以她有权力拒绝上庭作证,而Charlie本人同样也拒绝走上证人席作证。这样一来,在案发时候的三个人,一个已经死了,另外两个保持沉默,到底是谁扣动的板机又没有任何物证支持…… 弹道有一个角度不假,但是端枪的姿势也很重要,散弹枪不止是施瓦辛格大叔在终结者系列里面的那一种拿法,同样也可以抬高到肩膀处开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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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按理出牌的辩方把这个案子从自卫推到了死角,到底是Charlie杀人还是他妈杀人,这个问题直接被踢给了陪审团~~~~~ 其实之前的那个多伦多按摩女分尸的案子里面也是个非常类似的情况,被告说人是他妈杀的,尽管疑点重重,但是同样也能说得过去。 但是这两个案子也有不同的地方:多伦多的那个案子里头被告在法庭上表现出了一个人渣的天然属性,他的表演让陪审团心里减分减分再减分,恨不能直接脱了袜子塞他嘴里;但是这个案子里头的被告身家清白,品格优秀,连出庭作证的控方证人都异口同声的说这是个好孩子,不是个没有人性的凶手。 另外一个疑凶谭母身材娇小,说话轻声细气,性格柔弱,也给人一个非常典型的“家暴受害人”的第一印象,非常能够引起人们的同情。 而相反死者的邻居,下属,老婆,儿子,还有商业伙伴都对他没有一句好话,对他的评价就是这个人性格暴躁,刚愎自用,对下属动不动就摔杯子骂人,简直就是个不可理喻的暴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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陪审团制度的一大弊端就是在这里:这是12个有感情的人,而不是12台分析数据的机器,被告是什么人,死者是什么人,他们双方到底经历了什么,都会或多或少的影响到陪审团的判断,在物证不足的情况下,心里评分就渐渐的占了大头…… 在这个案子里头表现得同样的明显:根据后来的几次对陪审团员的时候采访,他们在闭门讨论的时候讨论得非常的辛苦,12个人中有四个人是站在同情谭家母子一方的,这四个人全部是女性,她们觉得Charlie就是一个想要保护母亲的好孩子,谭母是一个想要保护自己的弱女子,这两个人杀人都是情有可原,而且证据根本就不足以证明是谁动的手。 我们会不会把一个无辜的19岁男孩送去坐牢,毁掉他的一辈子? 这四个陪审团员想到这个可能性都忍不住在讨论的时候大哭,她们坚决不同意在这样的证据下裁定Charlie有罪。 在她们的极力劝说下,这12个人里面本来也有那么一两个拿不定主意的墙头草,于是就在讨论的时候倒来倒去,投票投来投去都无法得到绝对多数,双方律师在法庭上掐完了以后,这些陪审团再接再厉掐了50多个小时! 最后这个精疲力竭的马拉松讨论的结果是谁也说服不了谁,于是他们交出的结论是6:6死锁,此案流审!! 其实说实话,流审的这个结果也在辩方的意料之中,律师对此表示满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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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来说,在这一步的时候当庭法官会通知控辩双方过来通知一下情况,然后法官会宣布对此案重新开启一个新的审判程序,择期选择新的陪审团。 但是这一次的通告却有所不同,在当庭法官James Piampiano在告知陪审团死锁,此案流审以后陷入了长时间的沉默。几分钟以后,他突然对被告Charlie说:你是个好孩子,我相信你和你的母亲都有自己的苦衷…… 这句话让整个法庭顿时陷入了一个超诡异的气氛中,控辩双方同时傻眼,他们都不知道该说什么,只好屏住呼吸等待法官的进一步发落。 然后石破天惊的一幕出现了:大法官宣布此案结束!没有必要进行一次新的审判程序,疑罪从无,被告Charlie Tan的罪名不成立!当庭释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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