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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否知否应是绿肥红瘦]图文开8枫叶国那些个形形色色的案子,有诡异有唏嘘[第65页]

作者:洛颜生19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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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次开庭的物证当然就是死者阴道内提取的DNA样本,Hennis的辩护律师表示,这个样本取样的时间是在二十多年前,也许早就已经收到了污染,不能够作为本案的直接证据。
  但是控方的专家证人则表示:这个样本是从死者的体内取出来的,还能怎么个污染法?我要不要告诉你们,死者衣服上的精斑同样和被告的DNA相符?这些也都是污染出来的?
  在这个证据的打压下,Hennis给出了另外一份证词:对,我当年在法庭上是撒谎了,我的确在案发当晚到过那个房子,而且我跟死者Katie做了爱,但是不是强奸!她是自愿的!!她老公在外地受训,她在家里寂寞,我去她家取狗的时候就搭上了线,所以那天她邀请我过去偷情……但是我完事以后就离开了,并没有杀人。
  控方认为这个说法非常的不可信,根据当年小宝宝Jana后来在儿童心理医生那里提供的信息,在凶案发生的时候三个孩子都醒着。什么样的一个女人能够饥渴到在三个孩子的眼皮底下跟人在同一个屋子里头偷情?小的孩子就不说了,最大的那个已经五岁了,能看能听能说,这个妈心大不说,她的情夫难道说也是个傻的?
  退一万步说,真的是偷情来的,为什么要约在礼拜四晚上,她一个礼拜跟老公就约好了这一天晚上打电话报平安,她偏偏要挑这个时间跟情夫啪啪啪?
  这个“偷情说”放到这个时间和地点上来看一点都说不通!

 
  而且这个偷情的说法尽管可以解释为什么Hennis的DNA会出现在案发现场,但是这着棋也是一把双刃剑:要知道,军事法庭的陪审团全部是由现役军人组成的,这些人经常都会外派不同的驻地,甚至出国作战,他们最忌讳个啥?他们最忌讳老婆在家偷人!而且偷的还是窝边草!
  基本上他一承认他跟军嫂上床,他的人品在陪审团心中就是个负分,根本别想翻身。
 
  另外一个控方提出的证据让人有点毛骨悚然:在过去的那么多年里,Hennis一直在对当年受害人一家默默的加关注……
  Hennis在空军服役期间曾经利用手里的职权进入过空军的数据库,他查找的信息是----Eastburn一家在退役后的住址!有证据显示,他利用发放部队退休金的机会在过去的几年里多次的在Eastburn一家附近出入。他甚至还非常近距离的接触过当年幸存的小女儿Jana,还以不同的借口向Jana的男朋友打听过这家人的近况。
  如果不是心里有鬼,他为什么要这么做?是不是有点后悔当年没有斩草除根?
  这次军事法庭的审判仅仅只进行了三天,最后陪审团裁定被告Hennis有罪,他在87年被判死刑以后,又在2010年第二次被判死刑……

 
  他的律师在判决下达以后表示不服,他在2012年和2014年两度提出上诉,主要证据集中在当年现场发现的那束不明毛发上,现代的DNA技术证实了这些毛发不属于死者也不属于被告。
  但是这两次上诉均被驳回,在上诉庭法官的眼中,毛发显然没有死者体内找到的DNA来得有力。
  在2014年上诉失败以后,Hennis的死刑判决被确认,不会再有改动的可能性。
  这个案子究竟是不是完全的判得服众一直非常有争议,被告Hennis不管没有有罪都有一大群人追在后面掐掐掐~~~~~~还专门有一本叫做Innocent Victims的书就讲这个案子,在这本书里,Hennis是个当年的三个死者一样作为受害人出现的。
 
  不过需要提出的是,他究竟会不会被真的处死还不是很清楚,根据历史数据来看,美国的军事法庭在1961年后就没有再执行过死刑。所以判决了是一回事,真得有没有可能执行又是另外一回事……
  不是因为军事法庭会对死刑进行改判,是因为军事法庭执行死刑的周期更长,走的程序更多,通常从宣判到执行会在25-30年左右,或者更长。
  很多死囚犯等不到执行的那天就已经老死监狱里了。

 
  我前面就觉得那个物证看来是凶手。但是想不清楚好好的一个人为啥要杀掉她们母女三个人。
  -----------------------------
  这个案子其实在上诉过程中还有个花絮,辩方要求验Jana的DNA,他觉得这个当年幸存的小女儿是Hennis和Katie偷情的产物,所以Hennis才会在之后的二十多年里头默默对着家人加关注……
  或者说他当年为什么会放她一马,没有要她的命?当然了,辩方是不会把这个话说出来打脸的。
  但是这个要求被法庭驳回,法官觉得毫无依据,被告单纯的就是像隔应受害人一家。
  不过这个说法却因此流传了出来,得到了不少的支持者,有人认为只有这个说法才真的说得通……其实我觉得Hennis是个变态也说得通~~~~~~别忘了那个空军司令连环奸杀案,那个人也毫无理由的杀人,同样也是个看上去一身正气还特爱老婆的人……
  我觉得Jana是Hennis的种这个说法没有什么依据,从Jana最后差点活活渴死就能看出来,凶手怎么知道什么时候会有人发现尸体?如果再多隔半天发现尸体的话,Jana会是这家人死的最惨的一个。
  如果真的是想要放她一马,凶手估计会把她从那个房子里面带出来,放在一个人来人往的地方,就像那年新西兰杀妻以后把孩子放在火车站再跑路的薛乃印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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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天都来刷一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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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嫌疑人选择题(上)
  也许对每个重案组的警察来说,这辈子总会一次或者好几次的走进这样一个噩梦样的现场:没有凶器,没有指纹,没有脚印,没有DNA,没有目击证人,就是这么一具光秃秃的尸体放在那,找不到下手的地方。
  也许对于凶案的检察官来说,他最大的噩梦会是:这个案子有两个嫌疑人,这两个人的动机/背景/时间/不在场证明都差不多,但是案件本身却没有直接证据把这两个嫌疑人跟凶案挂上钩。仔细研究下来,你说是A干的也行,你说是B干的也说得通,但是说两人都没干也成……
  就好像考试的时候做有一道模棱两可的选择题,看来看去AB两项都说得过去,都像的要命,都有可能是正确答案,但是非要硬着头皮选一个~~~~~
  如果着两个噩梦在同一个案子里头都出现了,那么基本上就是个控方生无可恋的节奏:坏事又不是我干的,老天爷你何苦怎么为难我??!!
 
  在说这个AB选项之前,我还是从案子本身说起。
  1999年1月11日,美国得克萨斯小城Katy,30岁的中学女教师Belinda Temple被发现打死在了屋子的衣帽间里。准确的说这个案子有两名受害人,因为这个时候Belinda已经身怀六甲,她的预产期在两个星期以后,赶到现场的医生就在案发的房子里进行了紧急剖腹产,但是她腹中的那个女婴依然没有生命的迹象。
  这是一起一尸两命的恶性案件。
  但是同样也是现场调查人员的噩梦:死者死于头部中弹,但是周围现场没有看到有凶器,只能估计是一只12口径的散弹枪。没有发现弹壳,没有可疑的脚印,没有发现可疑指纹,也没有凶手留下的DNA。

 
  唯一令警方感到欣慰的是,此案有个相对比较明确的案发时间:就在案发房子隔壁邻居家里,有两个放学回家的黑人小男孩在家看电视,看的是艾迪墨菲的《怪医杜立德》Dr.Dolittle,他们两个都同时听见隔壁传来了砰的一声响。这两个小孩跑到窗户边查看,结果没有发现什么异样,于是又回来看电视。
  通过这两个小娃的描述,警察带着他们又重新看了一遍电影,找出了里面情节缺失的那几分钟,然后通过了电视台的时刻表,他们将那声疑似枪声的时间精确到了5分钟以内:案发当天下午4:25到4:30之间。

 
  另外一个线索是,后院的房门玻璃被人用石头从外面打碎,屋子里也有一些翻动的痕迹,家具翻倒,衣服被丢在地上。但是同样没有指纹和脚印。
  难道说是一起入室盗窃暴露以后杀人灭口?
  在这样一个假设下,嫌疑人A走进了警方的视线。
  这个嫌疑人名叫Riley Joe Sanders,他在案发时只有16岁,是死者工作的中学里的一个学生,他和离异的父亲一起生活,住在距离案发房子不到800米的地方。
  他不是一个好学生,在案发之前就因为向同校同学兜售毒品而被警察逮捕,他之后被定罪,送入青少年管教中心服刑六个月,而向警察举报的不是别人,就是本案死者Belinda。他从管教中心出来以后恶习不改,又再度向低年级同学兜售混了大麻的香烟,在案发之前一周,Belinda曾经警告过他,如果这个问题少年再没有改进的话,她会再次报警。出于报复心理,Riley曾经半夜在Belinda的后院里丢了好几个酒瓶子。
  Riley由于染上了吸毒的恶习,一直都非常缺钱,他曾经在同一个小区入室盗窃多次,在案发之前还在销赃时被便衣抓了个正着,他其实在案发时还是个保释状态,等待开庭。

 
  更让警察高度警觉的是:Riley本人没有枪证,但是他的父亲却有一支12口径的散弹枪!有同校同学作证说,他亲眼看见过Riley把他爹的枪偷出来玩,还不止一次!而这只散弹枪在之后的搜查行动中却不翼而飞,Riley也好,他爹也好,都说不出这把枪是什么时候不见的……
  另外一个让Riley成为本案嫌疑人的证据是:他在之后的调查中没有通过测谎。他对警察说他在案发当天下午四点到五点之间呆在自己的家里,哪也没去,但是这个说法被机器证明是在说谎。之后他说他在这个时间段无所事事的开着父亲的车在郊外游荡,但是这个说法同样是在说谎!
  如果嫌疑人A是凶手的话,警方对此事的推论是:Riley带着枪打碎了死者家后门上的玻璃,进入房子想要盗窃。他没有想到其实有人在家,死者在楼上的卧室里面休息,听到响动以后下楼查看,结果被凶手发现后打死在衣帽间里。
 
  但是这个说法有很多说不通的地方:
  首先最明显的就是:没有人入室盗窃会提着一把散弹枪!如果不是为了抱着一个杀人的目的,没有人会带着着么老大一把枪上门,太打眼不说,拎着这么一把枪也不好偷东西是不是?
  而在案发的屋子里,警察发现死者的珠宝首饰就那么大刺刺的放在梳妆台的台面上,包括死者丈夫的一枚橄榄球总冠军戒指,这个戒指可是纯金的!
  她的手袋也丢在客厅的桌子上,里面的现金和银行卡全部完好。最让人觉得摸不着头脑的是客厅里面的那个电视,这个电视机倒在地上,但是还插着插头!如果是盗窃的话,正确的做法难道不该是先拔插头,然后抱着电视跑路么?


 
  尸体的位置也同样让这个“入室盗窃灭口说”变得扑朔迷离:正常的人下楼看见一个提着枪的人,开门往屋子外面跑的话生还的可能性会大很多,但是她为什么会转身往屋子里面跑,跑进衣帽间这样一个死路然后被人从背后开枪打死呢?
  而且在这个敏感的时刻,Riley突然出现了一个不在场证人!这个同样是个问题学生的男孩向警方表示,在案发当天四点左右,他在学校旁边的一条小路上看见Riley坐在车里抽大麻。于是他也上车跟他一起抽了个天昏地暗。
  之后Riley也承认这个男孩的说法是真的,他之所以之前没有跟警察说实话,是因为他不想再因为吸毒被送进管教中心。
  在这个说法下,Riley通过了警方的测谎。
 
  在对嫌疑人A的调查陷入僵局以后,警方把调查的重点转向了嫌疑人B。
  这个嫌疑人B是~~~~~~~当当当~~~~~~~~~~~死者的老公David!
  追过罪案类美剧的同学估计都知道,每次遇到这种老婆死了的案子,警方第一个怀疑的就是老公。那句话是怎么说的?Always the husband. 总是丈夫来的。
  但是在这个案子里,当警方宣布将死者的丈夫列为重要嫌疑人的时候,周围的围观群众还是吃了一惊:杀老婆还好说,你连她肚子里马上就要出生的女儿一起杀是个什么鬼?这个也太丧病了吧~~~~
  死者的丈夫以前是个职业橄榄球运动员,退役以后在小城的球队执教。

 
  老公David也肯定是不认账的,他声泪俱下的在媒体上回忆了自己跟亡妻的幸福人生:两个人是青梅竹马,高中的时候就在一起,他是学校的橄榄球明星,她是个聪明漂亮的啦啦队长,两人一路下来恩恩爱爱,大学毕业结婚,然后老婆当学校老师,自己当橄榄球教练,有一个三岁半的儿子,马上就要有个女儿……这样的大好人生,怎么可能干出杀妻的事来?

 
  但是警方却没有被这个恩爱夫妻的故事所打动,他们给出的动机非常的简单:老公David有外遇!他在外头有个准备好了要上位的小三!老婆和这个马上要出生的女儿就是他追求新生活的巨大阻碍,所以最好在女儿出生以前就把这些全部解决干净……
  警方口中这个马上要上位的小三名叫Heather Scott,是他执教的橄榄球队的一个工作人员,两人估计在正房Belinda怀上二胎没多久的时候就勾搭上了,警方在David的电脑里面还原出了两人海量的邮件往来,确认他们在1998年秋天的时候就又了奸情,他们甚至还一起共度了新年夜。
  David在这些邮件证据面前对这个事没有否认,但是他强调他跟这个女人就是个肉体关系,没有一点点感情,纯粹就是因为老婆怀孕不能同房,所以蠢蠢欲动,就跟肚子饿了要吃饭一样,图个嘴巴痛快而已。
  他很快被小三的证词和他自己的一封电邮打脸,在这封邮件中,他对小三表白说:你就是我的最爱,我感觉我真的,彻彻底底的爱上你了~~~~~

 
  但是David觉得So What?我在老婆大肚的时候出轨只能证明我是个渣男,不能证明我是个杀人犯!
  的确不能,因为当警方还原了David在案发当天的时间线以后,发现别的咱不说,他首先就没有作案时间!
  他作证说在案发的当天,妻子Belinda从学校回来以后觉得非常的疲倦,所以自告奋勇的去幼儿园接儿子,让老婆在家休息,他接了儿子以后去沃尔玛买了点东西,出来以后突然想起家里的万能胶没了,于是父子两人又去了一间工具店,弄完这些以后回家看到老婆的尸体,他在5:20分的时候打电话给警察报警。
  还记得那两个看电视的小孩把案发时间精确到了4:25到4:30么?在这个时间段,David有非常充分的不在场证明,不仅仅是他和自己的儿子Evan在一起,而且他们正在离家12公里的一间沃尔玛购物!超市的监控非常清楚的录下了父子二人的形象,而这个时间是:4:32!!

 
  由于这个不在场证明过于强大,警察最后放弃了对丈夫David的调查,尽管现场到处都是他的指纹脚印和DNA,但是这都不能说明什么:这本来就是他的家!他家里没有些才有鬼!!他的手上发现了火药痕迹也很容易解释:他在发现妻子倒在衣帽间的时候上前查看,还用手指测了她的脖子脉搏,很容易沾染上了那些火药,何况散弹枪本来就会崩出很多的火药出来。还是那句话,他身上没有火药才有鬼!!
  嫌疑人A和B在此时都没有足够的证据对他们进行起诉,于是在Belinda死后长达8年的时间里,没有任何人因为此案被警方逮捕。
  在Belinda和她腹中的小女儿死后一年半,老公David带着儿子再婚了,他的新老婆是~~~~~~小三Heather!!
  咦,你不是说跟这个女人一丁点感情都没有么?你不是说这个女人就是个炮友关系,跟个充气娃娃没有区别么?你不是说你还深爱你老婆么?
  好吧,人艰不拆~~~~~~~~~

 
  但是他的再婚却彻底的激怒了亡妻Belinda的家人,她是家中的独女,老父老母一夜之间失去了女儿和未出世的孙女已经是痛不欲生了,现在前女婿高高兴兴的再婚了不说,还婚的是当年女儿怀孕时候就勾搭上的出轨对象!不能忍,实在是不能忍~~~~~~
  老婆都死了,你这些前丈人前丈母娘更不会被David放在眼里,撕了几次以后,他干脆连儿子都不让外公外婆见了,他教育儿子叫三儿Healther妈妈,彻底的把前妻一家人排除在了生活之外。
  被这口气憋的死去活来的Belinda父母只好用自己的方式来为女儿讨回公道:他们每个月都会给警察局打电话,施加压力,让他们继续调查,尽自己的全力不让这个案子成为无人问津的冷案。
 
  2004年,Belinda死后第五年,Scott Peterson 被判一级谋杀成立,他杀死了自己怀孕的妻子Laci,而这个案子跟Belinda的案子异曲同工:爱家好男人,在电视上痛哭流涕的述说自己和妻子浪漫美丽的真爱故事,最后反转,为了个小三杀死妻子和肚子里的胎儿……
  在这个震惊全美的案件爆出以后,警方终于开始重新审视Belinda案子里面的嫌疑人了:这个世界上真的有那种毫无人性彻底魔化的人,孕妇算什么,马上就要出生的孩子算什么,只要挡在路上了那就是杀杀杀!!
  可是Belinda的案子跟一般的案件又有点不同:这个案子里头有两个嫌疑人。一般来说在法庭上,控方只需要证明被告有罪,而辩方需要证明被告无罪就行,简单明了。但是这个案子里头就行不通:要证明一方有罪的同时要证明另外一方无罪才能够得到陪审团的信服。
  但是关键是AB两个选项到底谁才是凶手?
  做这个选择题的是德克萨斯著名的猛女检察官Kelly Siegler。

 
  我忍住,攒齐了一起看:) 嘻嘻。亲爱的楼楼,听说那个雌雄双煞里的妻子搬到了魁北克的一处小城镇生活,她的孩子还在某公立小学上学。家长们很愤怒但也没啥办法因为孩子是无辜的并且有隐私权。我只想知道她搬到哪儿难道不需要向当地JC报道么?
  -----------------------------
  我的理解是她必须要跟警察报道,好像这次她搬到Chateauguay也的确是走了这个程序的,警察去她住的房子进行过检查,她现在改成的Leanne Teale这个名字也在社区进行了通报,她小孩就读的学校也向每个家长发了信,通知到位。
  唯一没有公开的就是她小孩的名字,这个应该就是在隐私权的保护下的,但是我敢肯定学校的工作人员绝对知道,只是不能说出来而已。
  摊上这样的妈其实也很郁闷的,不要说老外不忌讳,人人都忌讳,以前美国那个“笑脸”杀手的女儿前段时间还参加过一个电视访谈,基本上她爹的事情一出,她就再也别想找到一个长期稳定的男朋友了,要么是炮友,要么是猎奇来的~~~~~~
 
等更
 
  嫌疑犯选择题(下)
  说起Kelly Siegler的名字,不仅是法律界,就连美剧看得有点多的同学可能都知道。这个女人在二十多年的职业生涯中,可以说是一直被模仿,从未被超越。
  还记得之前八过的那个CBC名嘴性侵案里面的那个厉害的加拿大女律师Marie Henein么?这两个女人在风格上简直神似:思维敏捷,擅长交叉盘问,问题尖锐得像刀子,每句话都直刺关键,被她们盘问过的证人基本上不死也会被扒层皮~~~~~~~~她们甚至连穿衣风格和妆容都很像,唯一不同的可能就是她们一个是辩护律师,一个是控方检察官。
  Siegler在这之前最出名的案子是Susan Wright杀夫案,她不仅在法庭上将这个女人身上的“家暴受害者”的皮扒得干干净净,还生动形象的还原了那杀夫的两百刀,看的在场的人不寒而栗,被告席上的Wright哭的连头都抬不起来……之前那个高跟鞋敲死教授案子里头的检察官也爬上桌子演示过案发过程,但是比起Siegler之前的表现,只能说这个模仿者还差点火候……
  一般来说只要是她接手的案子,被告方的律师都会在心中把Bitch这个词重复个一百遍呀一百遍~~~~~
  但是她的这种满身是刺咄咄逼人的庭审风格也给她带来了巨大的争议,她是检察官中被告上法庭次数最多的一个人,有的案子刚刚结案,被告马上翻过来告她~~~~~~

 
  Siegler是在2004年的时候接手Belinda被杀的案子的,这时距离案发时已经过了五年。她在仔细阅读了这份300多页的文件以后发现了一个问题:这个案子的两个嫌疑人之所以没有被提出起诉,主要就是基于他们都有不在场证明。而这个不在场证明都是基于那两个看电影的孩子给出的案发时间来推断的,但是有没有人真正深入的想一想,那两个孩子听到的到底是不是枪声?
  于是她找到了那两个孩子,带他们回到了当年看电视的那个屋子,把电影的DVD放入机器,音量调到一样,然后找了一个警察回去案发的那个衣帽间,用同样口径的散弹枪放了一枪。
  结果呢?过了这么多年,没有人能够绝对肯定是不是同样的响声,但是这两个孩子都表示,当年听到的那声响动没有这么闷,好像要清楚很多……
  那两个孩子到底听到的是什么?检察官Siegler表示:我也不知道,但是我至少知道,他们听到的那一声响不一定是枪声就对了!
  这样一来,这AB两个嫌疑人的不在场证明都出现了动摇,Belinda的死亡时间被扩大到了她三点四十分左右下班到家到五点左右被发现尸体之间。
 
  嫌疑人A的时间线上就只有那个跟他一起抽大麻High的学生,这个再怎么查也就是这么回事情,但是嫌疑人B的时间线就比较的令人玩味了,Siegler和警察做了一个实验,从死者家里出发,接孩子,然后去沃尔玛,到底需要多长的时间?
  其中一个时间是正确的,从死者家里到幼儿园需要8分钟,这个在幼儿园的监控得到了证实,案发当天死者的丈夫David在4:07分的时候出现在了幼儿园,接了孩子后在4:10离开。但是幼儿园到沃尔玛开车的话也就是不到五分钟就能到,可是父子二人出现的时间是4:32分,中间有至少10分钟左右的时差。
  这段时间这对父子干嘛去了?David对这个的解释是,他带孩子在附近的公园玩了一会,但是公园里面非常的安静,没有人证。可是在警察的调查过程中,David执教的橄榄球队的一个孩子的家长非常肯定的说他在另外一条公路上在这个时间段看见了他,当时他也是刚刚接了孩子回家,所以对这个时间也非常的确定。

 
  但是警察仔细寻找了那个家长看到David的地点,然后又把搜索范围扩大到了附近十公里,但是什么都没有找到,没有散弹枪,也没有看到弹壳,时间已经过了五年多,找不到也很正常。
  另外一个物证倒是在五年前就出现了,当时警方在David的车库里面发现了一件夹克,跟他案发时身上穿的不是同一件,但是在这件夹克上面同样发现了火药痕迹,还有死者的细小血点。
  在之后进行的测谎中,David两次都没有通过,没有通过的问题主要集中在这十分钟的断点上,还有就是那个最关键的问题“你有没有杀死你的妻子Belinda?”两次他都是斩钉截铁的回答“没有!”但是两次都在说谎。
  这件衣服是在案发过后第三天才被警察取走的,由于之后David的不在场证据非常的充分,于是这件衣服仅仅被作为物证留底,并没有引起警方的重视。
  此案在这三年多的调查中发现的都是这些细小的间接证据,Siegler像做拼图一样慢慢的把这些证据拼出来,拼图上最后出现的那张脸是:死者的丈夫David。
  2007年,把这些证据收集的差不多了以后,警方正式逮捕了David Temple,并且对他提出了一级谋杀的指控。

 
  在这个时候控方检察官Siegler感觉良好,此案尽管没有直接证据,但是通过这么多的证据,她非常肯定David就是凶手,他为了和自己的情人双宿双飞,不惜杀死自己的妻子和她腹中的胎儿。
  但是也就是在这个时候,她的到了另外一个消息:David Temple找的律师是——Dick DeGuerin……
  Siegler大姐当时就跟琼瑶阿姨的女主附身一样泪奔:我恨他,我永远永远不要见他!!!I never ever ever want to deal with him again!!
  这个大爷是不是看着很眼熟?HBO电视台曾经拍了一个惊世骇俗的纪录片,叫做The Jinx(纽约灾星),说的是纽约大富豪Robert Durst两次从谋杀中全身而退的事,比较惊人的是,这个反复逃脱了法网的“灾星”在拍摄的过程中,误以为摄像镜头关了,自言自语的在那承认了自己的罪行~~~~~~成为第一个在纪录片拍摄过程中被抓住的谋杀犯……这个片在八卦有图解,非常详细。
  在这个影片里,除了那个看上去就让人觉得非常不舒服的富翁凶手以外,最出彩的就是第二次为他杀人分尸脱罪的律师Dick DeGuerin!这个大爷把这个基本上不可能辩赢的官司打成了自我防卫,其功力可想而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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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知否知否应是绿肥红瘦 最新文章
说一个离婚的故事
突然想到一个重男轻女的八卦
相亲遇到极品抠门男了,抠门会遗传,年薪20
今天买到了便宜羊肉了
知否原著中,各人中进士的情况汇集
吐槽,我想发火,到底是我肝火旺,还是因为
看却东风归去也 争教判得最繁枝2(小红番外
关于储存干菜,有没有建议
166章
今年撸猫赚了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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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2021-07-01 01:17:59  更:2021-07-04 17:5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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