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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侠小说]【非典型武侠】天宝十五载刀剑事记略[第2页]

作者:丁香丛中的雪狼
首页 上一页[1] 本页[2] 下一页[3] 尾页[9]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三十八)
慕容小天要去找李长歌。
可是他先遇上了胡老三。胡老三炸了一把馓子,正泡在一碗辣汤里,吃得痛快。
“李公子不在?”慕容小天问。
“在与不在,又有什么分别?”胡老三答。
“我想找他问问事情。”
“现在别去,”胡老三说,“他又在喝酒。喝得很多,醉得也许会很快。”
“为什么他又在喝酒?”
“或许是因为从一个不想醒来的梦境中醒来了吧。”胡老三道。
“他中了一只母狐狸的毒?”
“谁知道呢,”胡老三道,“或许根本就不是狐狸吧,只是一丝‘狐惑’。”
“狐惑?那是什么?”
“这个说来也长啦。”
 
(三十九)
“就举个最简单的例子来吧,我有个大姐,一身仙骨,长得也花容月貌啊。”胡老三道。
“……有一天她出门,碰上一个考不中的书生。正巧我大姐欠书生他祖爷爷一个大大的人情,寻思糊弄这厮来还债总是件容易的事儿吧。”
“……于是趁一天晚上,就跑到书生的院子里说:我是狐仙,和你有些缘分,可以帮你实现一个不是太大的愿望哦。”
“……你知道的嘛,天下哪个书生不是登徒子,两眼放银光的那种。书生就说:美貌的狐仙姐姐,可以和小生共赴巫山,颠倒云(xx)雨,解带入床吗?”
“……我那大姐自小面嫩,性子也洁,黄花闺女哪堪这种污言秽语。于是三个耳光打得书生一佛升天,二佛出世,三佛直念太上老君戒色急急如律令。”
“……后来大姐就想了个办法,天天敦促他学习,晚上夜夜陪读。书生原本晚上总有些奇怪的娱乐活动,现在专心学习,加上男女搭配干活儿不累,肚子里终于塞了些墨水。”
“……这人情债还完了,大姐还有事儿,就要走。可是书生却看上了大姐,家里说了几门亲事,都推了。只等自己金榜题名就想回来迎娶姐姐。”
“你姐姐不喜欢他?”慕容小天问道。
“他们不在一个位面上啊。”胡老三道,“你说书生喜欢我姐,喜欢的是什么啊?我姐姐又能喜欢他什么?”
“噢,胡大爷你继续讲呀。”慕容小天不是很理解。
“我姐姐当然对他不感兴趣。可是朝夕相处了四年,要说毫无情感,也不是这样的——哎呦,都快有对像我这个不成材的亲弟弟一半的照拂之情了。”
“……因此我姐就心软了,答应他金榜高中后有缘在长安再见他一面。这书生挺猥琐,临走还拿了我姐一只金绣鞋。”
“……这事儿怎么办呢?我姐翻了下他的姻缘簿,原来是个天煞孤星。但是我姐认识城东一位痴傻的陈小姐。这陈小姐呢,天生就和我姐有几分相像,然后这事儿就好办了。”
“你姐居然还能干月老的事情?”慕容小天睁大了眼睛。
“那有什么呢?不过是些小把戏而已。”胡老三自豪地拍拍胸脯。
“我姐给他托梦,说自己要渡天劫,可能渡不过去,要损害一身的道行。然后又给陈小姐托梦,说她前世是狐,因为渡天劫不慎变成了这个样子。然后把另一只金绣鞋塞给陈小姐。”
“确实是偷梁换柱得巧妙啊。”慕容小天叹道。
“可是后面还有更有趣的事情呢。”胡老三道。
“……我姐成仙之前,抽空在长安城露了一面,装作不认识他,缓步行走到陈家后面。就知道这个色书生一定会尾行来的,就算跟不来,他在城内寻觅一番难道找不到陈家吗?”
“……因此书生就见到了陈小姐,两下一拍即合。还有金绣鞋为证呢。就算前言不搭后语,比喝了马尿还晕的书生怎么会不信。”
“……后来听说书生做了几年官,因为带着女人实在不便,就赚够了黄白之物,然后辞官回乡。他教了那个姑娘三十年诗书礼乐——都是我姐教他的——最后一个傻妹子竟然被他教成了才女,还自以为是我姐。”
“……临终前这个书生很感叹,觉得自己一辈子做了件了不得的事情,这一辈子虽然没有高官厚禄,也值了。——当然他的气数本来可以做到宰相的。要是我,给个织女姐姐身边的天仙都不换。哈哈哈哈,他真是个蠢人。”
慕容小天想了想,说道:“我觉得你姐也不是为了戏弄他啊。骗他用他的运势去帮助一个需要帮助的人,也并不是件坏事。天道损有余而补不足嘛。”
“要是我,我宁愿去选当宰相。”胡老三说道,“宰相嘛,吃喝玩乐样样不缺,女孩子争先恐后倒贴给他,没事还能戏弄戏弄封疆大吏们,着实有趣。”
所以你姐姐才觉得你不成器啊。慕容小天心道。
 
(四十)
“郑大爷,”慕容小天问郑校尉道,“这世上有没有什么利器可以凿穿三尺后的镔铁?”
郑校尉摇摇头,“小天你在说笑。”
“可是有个贼人说她被关在三尺镔铁以后。”慕容小天道。
“哦?何人所说?”
“柳花园里面的一个歹人。”
“你去了柳花园?”
“是的。”慕容小天拍拍胸脯,“虽然差一点就被抓住,可是仍然打倒了六个贼人呢。”
“我更正一下,”胡老三道,“是五个,最后一个是我的斩获。”
郑校尉摇摇头,“慕容小天,你还是太年轻了。”
“可是我不弱啊,”慕容小天道,“我终于证明了自己可以做一名剑客了。”
“小天,这世上剑客有很多。”郑校尉道,“可是能活到出名的却很少。你知道这是什么道理吗?”
这回轮到慕容小天摇摇头。
“兵者不祥之器也。轻易使用必然带来灾祸。因此学会只打必要的架,杀不得不杀的人,这才能让你有足够的机缘变得更强。”
慕容小天不明白。
郑校尉就说:“举个例子吧。我在回鹘猎狼的时候,一人一马一刀无往不至。可是再硬的刀砍得多了,会卷刃的;再良的马跑多了,也会疲惫的。在这个时候狼群杀个回马枪,是抵不住的——需要有人救你。”
“所以我就是这刀和这马?”慕容小天问。
“不,你是那个时候的我。”郑校尉说道,“一个人拥有一点儿力量,确实可以通过下苦功而变得更强。但是掌握了使用它的智慧,才是强者——胜人者有力,自胜者强。”
“不是很明白,但又好像清楚一点儿。”慕容小天道。
“见过狼的眼神么?”郑校尉说道,“坚定而且专注——它们有明确的目标。用头脑来估计猎人的位置,避开风险直扑羊群中最脆弱的一个。它们才不会冒失地闯入或许有犬埋伏的羊圈里去。”
郑校尉话风一转,“现在告诉我,你在里面得到了什么消息?例如,你的女人到底被关在哪个位置?”
“我……”慕容小天无法回答。
“所以或许你是个有潜力的剑客,但却也是个没有头脑的**。”郑校尉道,“你的对手太强大,所以一定要学会变聪明。”
 
风格独特 但读起来稍微有点难懂
 
顶,有武侠味
 
(四十一)
“胡老三,三尺厚的镔铁壁,估计至少有一人见方左右,这是一笔巨大的数字。或许我们该拜托梁参军去户部的盐铁簿上查查?”
“不必了,近几十年——从我来这里的年月算,根本没有这样巨大的资材调动。”胡老三道,“但是有个人通晓风水之术?——这么大的铁器,总有些征兆吧?”
“你说的是谁?”
“除了那个挖过人家祖坟的缺德地师小叶子以外还有谁。”
“叶天帆会寻龙定穴之术?”
“是,不过不能拿出来吃饭。所以他是叶相士。”
叶天帆正在街上算卦看相。这会儿眼看着没人,刚准备溜去西市看姐儿们养养眼儿。
突然一个黑衣大汉站在他的卦摊前。
“叶十三是吧?我想请你帮忙看个风水。”
“这位爷,小的只会看相,不会看风水。”
“那我带你去看看邙山的红泥斗儿里的黄肠题凑?”
“哎哟大爷您千万别。我去就是。”
不用问,这黑衣大汉就是乔装后的郑校尉了。
“我这手儿分金定穴术其实也不复杂,正午太阳底下搁一竿子,影子是正北的——当然皇城朝向是正南正北的——拿着罗盘走绕着场子一圈儿,如果指针偏的多少合数儿,算一算就知道下面有没有东西。”
“天下竟有此等妙术?”
“也不算妙,盖因金铁能动地脉也。”
 
(四十二)
“可是就是真有这么个东西,我也斩不开。”郑校尉说道,“就是一营人来换班凿,数月以内也是凿不开的。更别提只能晚上偷偷去弄了——听起来这般贼子好像把监室铸死了。”
叶相士说道:“要是你和李长歌也斩不开,天下找得着的人恐怕都是斩不开的。”
“那找不着的人,有没有能够斩开的?”
“找是找不着的,你何必去问吧。”叶相士道,“不过确实有那么几个人。第一个当然是沧海剑客龙飞云,他有龙宫的玉帝钦赐白虹剑,随手就可以破开——可是他‘嫁’到龙宫啦。”
“这个不行,下一个。”
“第二个是神斧力士肖开山,这个人隐居在葱岭以西,如果没死恐怕就已经位列仙班了。他身上有阿修罗的福报,因而力大无穷——这是听胡僧说的。”
“这个也不行。离得太远啦。”
“第三个人是最强的,据说也恰好就在长安城。他无形之中帮你打败了李长歌。可是他也是最难见到的:如果你跑到龙宫里去,就能找到龙飞云;找到葱岭去,也能遇到肖开山或者他的尸骨。”
“——可是这个人,如果你和他没有缘分,就是见面也不能认出来,他也不会答理你。就是皇帝老子请他,也未必请得动。当然这也只是我的道听途说。”
“怎么说?”
“李长歌能借整个长安的剑气,但是为什么只用了校场的一小点?如果没有这位前辈压着,你是否站得住也未可知。”
“那确实是个厉害的人。但是我该怎样寻访他?”
“早跟你说了,你找不着的。”
 
文笔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1.对人物的刻画,不止是外貌描写,更要能通过各种方面塑造人物性格,使之饱满生动且真实,才能让人为之所吸引。
2.对于环境的掌控,环境指的不仅是对现实景物的描写,还有对世界背景,社会环境,宏观大局的布置,方能体现作者的眼光和城府,让读者读起来有一种大制作的感觉。
3.对于事件的描述,这是最重要的,好的叙述功底能让读者有代入感,并且不要老是重复相似情节,否则后期会让读者失去新鲜感,还有对于前后的伏笔与呼应,这些都是体现写作技巧文笔的地方。
简单来说就是,小人物,小事情,大世界。
 
(四十三)
郑校尉几乎是发了疯一般地找,甚至发动了自己的弟兄——不需要给饷银和需要给饷银的——都去找。
他已经透支了下个月的酒钱。
可是还是找不到。
对他来说,要么这个人是来无影去无踪的神仙,要么就是这个人根本不存在于长安的城墙里。
然而一个弱女子的生机,正一分一秒的流逝。
郑校尉找到李长歌。
“你不要再喝了。”郑校尉扯过酒壶,“你自诩剑术惊为天人,能不能斩开两尺厚的镔铁?”
李长歌打了个酒嗝,“这个没试过。”
“你需要试一试,如果你想有朝一日打败我的话。”
早有一干兵丁抬来一块巨大的镔铁。
 
(四十四)
李长歌用一方精致的湖丝手帕擦去脸上的汗珠,用带金丝的绵纸轻抚剑锋,“我只斫透了一尺。实在惭愧。”
郑校尉仰天大笑,“那么其实和我一样啦,惭愧二字不敢当啊。”
“这样的话,我们就只缺一个级数一样的人啦。”郑校尉道,“虽然我觉得我们两个的层级,九州之内绝无第三人啊。”
“我觉得郑兄还是不要胡思乱想啦,”李长歌说道,“干脆我就请你一起去伴花楼快活吧,顺便瞧瞧那艳名远播的思思是什么样的妙人儿。”
郑校尉没有看到思思,却看到了一封信。
信是不知道什么人悄悄放在伴花楼雅座的桌子上的。字迹十分娟秀,对郑校尉来说,还分外地——熟悉!
“燕飞金梁下,蝶舞银楣前。
酒蒸霜雪色,炭熏青赤烟。”
原来是她?郑校尉心中一动。她居然知道我的一举一动吗?那么她一定还在长安城,错不了的。
长安这么多大户人家,一户一户去访,总能找得出的吧?真的难办,那自己就来个夜探。
 
(四十五)
“那里没有什么人住,”慕容小天说道,“大半个街道都荒废了。只有一个小院,每个月的初一都有一位老太监要去一趟,据说是武后朝留下来的一个规矩。”
“你确定这几句诗说的真是那里?”郑校尉问道。
“有燕子的金梁是摘星楼,有蝴蝶飞舞的银门楣是火祆祠——是因为门旁种的那烂陀花吸引蝴蝶。能酿出霜雪色的酒是瀚海居,能烧出青赤火色的是金铁阁。这总不会错。”
“可是我刚从那边回来,”郑校尉说,“我去瀚海居买酒,到金铁阁磨刀。抬头望望摘星楼,低头可以看见远处归义坊的火祆祠。然而那一片宅院任谁也能看出十数年没人住了。”
“难道……就连您也找不到吗?”慕容小天喃喃道。
一个戴着破皮帽子的尖滑汉子走过,肩膀头的扁担里架着数只刚烤得流油的大肥鸡。
“胡老三算卦,童叟无欺概不赊欠。”
(四十六)
“这卦算的是什么东西!”郑校尉跳脚道,“为什么叫我一个人夜半到城外一个破落不堪的荷花池旁拿琵琶弹蕤宾调子!简直莫名其妙。”
“郑大爷,麻烦您去试试看吧。”慕容小天道,“这里会弹琵琶的就你一个啦。”
“为什么不叫李长歌去?”
“因为他只会弹古琴的《猗兰》啊。”慕容小天道,“而且他今天午后约了鲜于大娘子一干人,到梨园里面玩耍去啦——想必你作为他的好朋友,也不愿拂了他的趣儿不是。”
“可是我只懂燕乐二十八调,不会弹蕤宾调子啊……”郑校尉摇摇头。
 
(四十八)
于是在一个风雪交加的夜晚,郑校尉独自一人骑马,持一把琵琶,轻装简行出了城。
马是从回鹘带回来的骏马,琵琶是康国产的琵琶——琵琶头曾经坏了,是在回鹘请工匠用他带去的一块儿菩提木修造新换的。
当然,郑校尉不会忘了烧刀子,那是多少个风雪交加的夜晚必备的东西。
帐篷的温度需要柴火和牛羊粪来维持,人心的温度需要烈得飘白气儿的烧刀子维持。
马蹄铁踏碎了路上的薄雪,再回头来,郑校尉已经下了马。
(四十九)
那是一栋并不破败的宅邸。只是许久无人居住。厅堂里的尘埃已经厚到能够赶上外面的积雪。
郑校尉背着琵琶,缓步走向后园的荷花池。
夏天的荷花池可以想象有如此的鲜活与热闹,如今只剩下一片枯败。水面上还未结冰,雪花落进去就溶进了池子里,了无痕迹。
四下里有几棵落光了叶子的柳树,还有一棵不知道什么树,看得出曾经枝繁叶茂,眼下形销骨立,却只余一片骷髅。
也许花树们在想念五月的美好。
郑校尉坐在树下的唯一一个还可以辨认的石凳上,对着荷花池,拿出琵琶弹奏起来。
转轴拨弦,弦音已然不准。郑校尉四下相顾,手中只有一把清黄钟调的横吹,于是即以横吹为律,定起琵琶弦。
许是天寒地冻的缘故吧,笛音也已不准。难道五月的声音被风雪压得只有痕迹了吗?
——就以心为律吧!郑校尉想起了曹师的话。心声总是不会有假的。
于是他的心里就泛起了五月的记忆。小时候的五月,总有艾草,雄黄酒和粽子,还有穿着薄衫出没于巷里街头、城里郭外游玩的人影。人影里有他和她。
——那时的她穿一件淡黄色的襦裙,就在初夏未夏的边缘与他结伴春游,采撷几朵淡黄的金丝桃。
在漠北之北,在冰雪消融的日子里,他还能记得另外一个她,记得一起骑马踏过的那些大地、河流、山川,记得草原上星星点点缀着的野花,以及她比阳光还灿烂的笑脸。
“‘酒酿圆子’的五月,兴许也是类似的光景吧,”郑校尉想道,“或许少了朔风,或许多了溪水里钓鱼,黑土地上撒种……也是诸多欢乐吧。”
 
(四十八)
于是在一个风雪交加的夜晚,郑校尉独自一人骑马,持一把琵琶,轻装简行出了城。
马是从回鹘带回来的骏马,琵琶是康国产的琵琶——琵琶头曾经坏了,是在回鹘请工匠用他带去的一块儿菩提木修造新换的。
当然,郑校尉不会忘了烧刀子,那是多少个风雪交加的夜晚必备的东西。
帐篷的温度需要柴火和牛羊粪来维持,人心的温度需要烈得飘白气儿的烧刀子维持。
马蹄铁踏碎了路上的薄雪,再回头来,郑校尉已经下了马。
(四十九)
那是一栋并不破败的宅邸。只是许久无人居住。厅堂里的尘埃已经厚到能够赶上外面的积雪。
郑校尉背着琵琶,缓步走向后园的荷花池。
夏天的荷花池可以想象有如此的鲜活与热闹,如今只剩下一片枯败。水面上还未结冰,雪花落进去就溶进了池子里,了无痕迹。
四下里有几棵落光了叶子的柳树,还有一棵不知道什么树,看得出曾经枝繁叶茂,眼下形销骨立,却只余一片骷髅。
也许花树们在想念五月的美好。
郑校尉坐在树下的唯一一个还可以辨认的石凳上,对着荷花池,拿出琵琶弹奏起来。
转轴拨弦,弦音已然不准。郑校尉四下相顾,手中只有一把清黄钟调的横吹,于是即以横吹为律,定起琵琶弦。
许是天寒地冻的缘故吧,笛音也已不准。难道五月的声音被风雪压得只有痕迹了吗?
——就以心为律吧!郑校尉想起了曹师的话。心声总是不会有假的。
于是他的心里就泛起了五月的记忆。小时候的五月,总有艾草,雄黄酒和粽子,还有穿着薄衫出没于巷里街头、城里郭外游玩的人影。人影里有他和她。
——那时的她穿一件淡黄色的襦裙,就在初夏未夏的边缘与他结伴春游,采撷几朵淡黄的金丝桃。
在漠北之北,在冰雪消融的日子里,他还能记得另外一个她,记得一起骑马踏过的那些大地、河流、山川,记得草原上星星点点缀着的野花,以及她比阳光还灿烂的笑脸。
“‘酒酿圆子’的五月,兴许也是类似的光景吧,”郑校尉想道,“或许少了朔风,或许多了溪水里钓鱼,黑土地上撒种……也是诸多欢乐吧。”
 
来看看 顶顶 taptap群侠传
 
(五十)
蕤宾之声,出自五月的光景。
弹着弹着,仿佛有一种绿色的芳菲从弦上溢出,它溢满了园子,荡涤了枯枝败叶,让柳树和不知道什么树——现在知道了,那是菩提树——焕发生机,让荷塘里的荷花在大冬天生长开放,鳞飞鱼跃。
一抹绿色的魅影在菩提树的一根不起眼却开出绿芽的枝条上凝视,末了她轻轻地呼唤了一声:
“元庆。”
已经记不得多长时间没人喊这个名字了。郑校尉转头看看,他听到有个声音在轻轻唤他:
“你来了。”
我来了吗?我去了哪里。为什么听起来好像故园的街巷声?郑校尉心里感到迷茫。
一双浅绿色的手蒙住了他的眼睛。“我能用她的模样出现吗?”一个柔和的女声说道。
一种刺痛在郑校尉的心里蔓延,他无法令这个形象与那个人有丝毫的重叠,因此他低声道:“还是换一个吧。”
(五十一)
树精是以回鹘女的容貌出现的。
或许这样与他叙故园之情会有些奇怪,但也算是全了他心中的一个愿望——带她来他描述的汉地看一看。
“谢谢你的弹奏,”树精说,“冬天实在太冷了,我的屋子就要死了。在魂魄孤独流浪于天地最后形神俱灭之前,能够听到这支调子真是万幸啊。所以我用尽全力终于长出了嫩芽。好在遇到了故人。”
“你居然认识我?”郑校尉道。
“我认识你,从你很小的时候就认识。”树精说道,“可是你却不记得我啊。”
“对不起,我不记得。”郑校尉喝了口酒,“我心中的磨难太多,兴许磨掉了吧。”
“我的故事很长,你可以一边弹奏一边听我说吗?”
 
(五十二)
“我的祖籍,实际上在遥远的天竺。那些年几经转手,一个胡商把我带来洛城。我就在洛城生根发芽,也长成了洛城的模样。
几百年以后,我看到了你。那时你还刚会走路。我在树干里看着你每天出门进屋,你的悲伤与喜乐都在我眼中;我也就这样看着你一天天成长,直到跟我的心差不多大。
后来她走了,你也走了。有一年她回来省亲,觉得外宅太孤单寂寞,就折了一段枝条带走,插在这里。
我当时想,你和她都走了,我很孤单,所以这回就寄寓在枝条里跟着她,来到了这个地方。我想,如果当年选择跟着你,也是一样吧。
可是啊,又几年,她就长住长安城中,很少来这里了。终于有一年以后,她再也不回这个地方了,我是听当年的花匠说的,因为她曾经在这里遇到的那个人去世了。
在这之后,天气一年年变冷,我的房子也一年年枯萎。直到今年,已经是风中残烛,一闪即灭了。”
“她那些年过得还好吧?”郑校尉问道。
“曾经很好。”树精答道,“有一段时间很幸福美满,那个人帅气有才,其实也与你相若。后来就不知道。我也很想她。”
“毕竟啊,大家都是打小相识的故人啦。”郑校尉叹道。
“其实你曾经见过我的,”树精轻声说,“记不记得和你的文音姐长得几乎一模一样的春草姐姐?那个就是我。”
一瞬间,所有的记忆都在郑校尉的心中苏醒。
他记得小时候文音姐不在的时候,春草姐姐就会出现在他身边,和他一起玩;春草教了他四时节气,教了他赏花戏叶,捉鱼捕虫。后来家人无数次地训斥他不存在这么个人,长大才作罢。
而那些不该存在的记忆,其实无可磨灭,只是主角换了个名字,移到了文音姐的身上。
“春草姐姐,”有泪水在郑校尉的眼眶涌动,“这些年苦了你啊!”
“郑郎,请带我回家吧。”春草轻声说,“带我回到你熟悉的街巷老宅,带我回到那棵树下,带我去看你的小伙伴们。我要看着你们结婚生子,孩子们像你小时候一样游戏在古老的街巷前。”
郑校尉冲上去,一把抱住了春草,抱得是那么紧,他的泪水夺眶而出,就像凌汛刚过的河流一般奔腾不息。
“对不起,春草,我没能保护好你们所有人和整个城市。洛城已经被乱兵毁了;大树被砍了当作柴火烧,小六子一班伙伴被征调守城,都战死了;投敌的狗儿因为病弱的妻子致致被侮辱,去拼命也死了。”
“——我们再也回不去洛城了!我们两个都是无家可归的孤魂野鬼,浪荡在这世上。我下午才知道这些的。往常沉醉在京华的梦中,现在才醒过来。”
“是这样吗……”春草的秀眉间垂下一丝哀伤。她用衣裙擦了擦郑校尉的泪水,道:
“郑郎,你的琴头是我故居的菩提木做的吧?”
“——是的。”
“那么就请让我的精气和神魂住进去吧。”春草说道,“就让我的心,住在你的心里。我们一同流落天涯,生死相伴,这样都不会孤单。”
 
(五十三)
有绿色的光辉闪动在琴头上,仿佛陈旧的木头复活过来发出新芽抽出嫩枝。那是一种生命的光彩。
郑校尉继续拨弦。荷池里的动静越来越大了。原本像是小鱼在游动,现在像是大鱼在腾跃,好像再大力些就要跃出池塘一般。
拨弦的力度越来越大,速度也越来越急促,虽不及风雨声,也神似了。
忽地,有一物呼啦一声跃出水面,叮咚一声砸在石头上。走近一看,原来是一片铁方响。
方响的前面刻着“蕤宾”两个字,看来是声律相应,才使得重现天日啊。
郑校尉翻看方响的背面,背面有两行字,字体铁钩银画,显然是锐器所刻,边角都不及圆整。然而字里行间却透出一股不能磨灭的细微剑意,经久不散。
那两行字是:
长天有泪,落雪无痕。
斯人已逝,秋离未离。
郑校尉用手去触摸这几行字,却突然感到一阵刺痛,抽手看时,已经在指头上留下了一道红痕。
这是什么?莫非它就是保证能顺理见到老前辈的平安符?
 
(五十四)
慕容小天和胡老三一起把烂醉如泥的李长歌拖回了住处。
“看来,这位鲜于姐姐劝酒的功力很厉害呀。”慕容小天道。
胡老三摇摇头,“什么呀,才不是呢。秀色可餐,酒不醉人人自醉呀。”
“可是,我听说学剑术的人是不容易醉的啊。”慕容小天问,“因为剑气把酒都吸走啦。”
“什么呀,”胡老三说,“想醉的人,身上就是拿着清心符也会醉的。你想想,美人在侧素手调酒是个什么光景啊。再加两斤新剥鸡头肉?而且我也是学剑的,怎不知剑气避酒乃是虚妄。”
“啊?原来你真也是学剑的啊。”慕容小天道,“那一定是和李公子不同的派别吧?是不是也很厉害?”
“我无门无派,全靠自学,厉害吧?”胡老三捋了捋尖酸胡子,道。
“可是我听说以红绳驭剑曾经是公孙大娘子的剑术啊,”慕容小天道,“因为不得仙人的法术,不能以气御剑,因此代之。”
“我当然是自悟的嘛,虽然确实和她稍有关系,可也只是受点儿启发,。中间还隔着我姐。”胡老三道,“我大姐三年前跟她交游,夜半时分偷偷看她舞剑,剑气惊得一身冷汗透湿。回来跟我讲了大略嘛。”
“可是你和我讲过的啊,你那大姐成仙去了,平常不能回来找你的。”慕容小天道,“所以大概都是你吧?”
“什么什么呀,才没有呢!”胡老三说,“人家才没有偷看公孙妹子洗澡,浇了一头香汤;人家也没有趁着天暗,摸了她一双绣鞋;她更没有夜半教俺舞剑嘛,更别说以气御线,以线御剑啦。”
“哈哈哈,你全不打自招啦。”慕容小天道,“原来老胡居然有这么多趣事儿,我真是觉得自己晚生十四年啦。——话说那是什么时候的事啊?”
“那是开元初年的事情。那时候我还年轻,也和你们现在一样啊。”胡老三道。
“那后来呢?她应当年事已高了吧?”慕容小天道,“也没见你和她住在一起啊。”
胡老三摇摇头,“也没什么怪的,美人命薄呗。前人有鉴,后人应知——你的那位小美人,可得好好疼惜啊,不然恐怕春宵太短,不及相守呢。”
“……哎哎,你们闺房之乐都有什么啊?我是说除了那件小孩子们不该知道的——可我已经不是小孩子了——别的还有什么趣事儿啊?”
“诸如什么春天郊游赏花,对镜梳头画眉;暑热薄衣乘凉,秉烛私语,外加一碗冰糖莲子粥;秋凉七夕坐看牛郎织女,诗词唱和;冬日除却烹煮美食祭五脏庙,或许就是钻在被窝里舒舒服服地挠痒痒。”
“挠痒痒?”
“对。冬日寒冷啊,所以就钻在厚厚的被窝里,上面盖上毛毯。俩人都穿得薄薄一层丝衣,然后相互挠痒痒。要挠到满脸嫣红,不堪再笑为止。将来你和你的韦姑娘大可一试。”
 
(五十五)
郑校尉揣着这一面方响,在雪中缓缓走向了前辈的小院。
说来也奇怪,昨日还是破败衰落、空无一人的坊内,今天来时竟似增添了些温暖颜色,在雪中透出一丝祥和的平静。
郑校尉缓缓地敲了敲小院的门。
“你果然是来了,”一个苍老的声音在门后响起,“请进吧。”
郑校尉于是推开了门,走进院子里。
——院子里并不像从外面看到的那样清冷破旧,却别有一番玄妙的韵味弥散在空气里。
半条活水从假山上面流下来,注入长满开花的睡莲的小池,然后又从小池里流上假山去。在角落里,一个精美的小亭子——紫檀木的梁柱,泥金的亭顶,白玉的栏杆——坐落在那里。
亭子里有一个身着白衣的人静静坐着。他没有看向门边,仿佛一个人进来根本不是件值得注意的事情一般。他的目光越过栏杆,看着晚香花掩映下的两个小土丘——那是两座坟。
“剑仙前辈,晚辈此来欲借前辈一剑。”郑校尉恭声道。
白衣人闭目沉吟一下,说道:“后生你能够找到此间,必有缘法吧?”
郑校尉连忙拱手道:“前辈明鉴。是高人算卦,指我一条小路,方才找到前辈。”
“看来前缘尽斩,终究皆是虚妄。”白衣人说道,“一念未灭,如一尘在心,终究还是不能了结的。既然还有一线相牵,你就说来听听吧。”
“晚辈听闻有奸佞之辈图谋叵测,以三尺镔铁为牢,禁锢一弱女子,不知何为。今有其情郎慕容小天义重情深,告于我设法营救。然晚辈学艺不精,刀锋之下,只能一尺;义士李长歌亦只一尺。故求前辈一剑。”
“此身已有数十年未曾出剑,”白衣人道,“世人许是早已忘却了故名。实在难以想到,竟然还有人会向此身求剑。”
郑校尉掏出怀中的方响,用白丝帕包了,呈给白衣人。
白衣人笑笑,道:“如此已是最好。把剑仙的后辈唤来,这最后一段缘分也就算是了结了。”
郑校尉知道他指的是李长歌,刚要起身去请,却听得白衣人以手弹方响作声。此时空气中泛起一丝奇异的波纹,由近及远地扩散开去。
白衣人示意郑校尉稍坐。
 

 
下面好几节是我自认为写得最糟的一部分,因为把另一个故事的部分情节乱入了进来。可能显得不知所云。
它主要交代清楚了:
1、老前辈是什么人;
2、为什么他很NB;
3、他的前后因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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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十六)
没有多久,李长歌就匆匆忙忙地赶过来了,身后跟着不知摔了多少跤弄得一身泥的慕容小天。
李长歌甫一进门,就惊得五体投地,连忙问安道:“不肖弟子李长歌,叩见太上高师叔祖!”
慕容小天愣在一旁,李长歌拉他衣袖,才学着样子拜伏下来。
白衣人道:“礼数繁重,不知是哪一脉的传人?”。
李长歌恭声道:“禀太上高师叔祖:弟子十七代祖师是寒池洛仙子的外门传人。弟子恭贺太上高师叔祖道行通天,不日飞升!”
白衣人说道:“既然搁剑修地仙之道多年,后辈就已不必许多礼数。你们的来意,以及近日的作为,此身都如明镜在心。”
李长歌道:“还请前辈成全。”
白衣人道:“这一剑,早有人替你们许过了。此身不过是按照缘分行事而已。就在上元吧,应当给最后的尘缘做个了结。”
三个人都俯首拜谢。
白衣人又说:“前人对后人常有拂照之意。既然故人赠了你们一段缘分来到这里,总也要相送一程。可是你们都是即将登临绝顶的人杰,又需要些什么呢?只有为你们的武道解疑答惑了。”
(五十七)
于是白衣人对李长歌道:“你既然法脉可以追溯到洛仙子,就应当在两座坟前参拜一下,以尽为人之徒的本分。也算你的法脉认祖归宗了。”
李长歌躬身称是,就洗净了手脸去拜祭坟墓。
两座坟上分别写着:
故师姊寒池仙子洛雪之墓;
故爱妻洛雪之墓。
——一个人,怎么可能会有两座墓?莫非,一个人也能死两次?
——这又是一段奇异诡谲的往事了。
 
(五十八)
“前辈,”郑校尉道,“晚生听闻剑分刃、尖、势、气、意五个境界,刀也类似,只是前两个不同。晚辈已得刀意,想请问如何才能磨砺,才能到达境界巅峰?”
白衣人说道:“何谓境界巅峰?到了这个境界的人,已经不必追求天下无敌了——因为五行生克之理彰然,天轨气数运化恒常,那不过是缘法显化而已。因此得之一与得之千万,没有任何分别。”
李长歌回来,坐在座位上,然后问道:“先师十道剑意,我已学得其三;听闻当年的掌门人身怀三百一十三道剑意,因此能斩天幕,居第二层天。不知剑意的数量是否有穷尽?”
白衣人说道:“这个问题很乐于和你们探讨。剑意的数量无穷无尽,不可胜数,如果要学习要体悟,一生也是感受不完的,但数量确实可以非常多——这视乎寿元长短和天分贤愚。”
“那么是否有可能掌握无穷尽的剑意呢?”郑校尉问道。
白衣人点点头,道:“剑意无穷,但有生发之理。心和于剑,念念而生,即是剑意——这称作剑心。然而它和掌握有穷的剑意,并没有本质上的差别。”
李长歌拱手:“晚辈不解,还请师叔祖解疑答惑。”
白衣人就说道:“人之一生有限,即使一刹那发一念,一念是为一剑意,在有限的时间里生发的数量仍然是有穷尽的。所以光阴更加宝贵。能斩开天地并非难事,然而却偷不到一丝韶光啊。”
郑校尉和李长歌听了这些道理,都觉得深邃幽微,不觉就在心中思索。这时候,慕容小天壮壮胆子,就向白衣人问道:
“听您说,修行没有极限。但人的生命很短暂。我又听李公子说,剑术通神,可斩九天雷障飞升成仙。如果我穷尽一生修炼,远强过那位掌门前辈,就可以成仙了吧?”
白衣人眼中精光一闪,盯向慕容小天,道:“你有志于超脱尘世吗?”
慕容小天挺直了胸脯,对白衣人说道:“我并没有做神仙的想法。我只是想要看看用无穷的时间修无尽的剑术,会有什么结果。难道天地之数真的是不可穷尽的吗?”
白衣人笑了,他摸了摸慕容小天的脑袋,说道:“你和年轻时候的某人很像啊,将来一定能成为一名空前的剑客。但这就叫做执念;四海生灵,莫不是因为执念着相,而坠入尘世的。”
白衣人看向李长歌,对他肃声说道:“此身已证诸天有顶一尘不越,而天顶雷障乃是虚妄——你身为剑仙传人,当传知后人这一事。虽说天分至极者万年难遇,但也应避免徒增死伤。”
李长歌恭声称是,然后又问道:“难道剑仙之道终究是不了之义吗?”
白衣人摆摆手道:“有为之法就像渡河的筏子,过了河难道还要背在身上吗?需要的时候拿出来用,不需要的时候就弃去。剑仙和其他法门都是一样的道理,只是使用的方法有别。”
李长歌并不理解,郑校尉对此更是万分困惑。慕容小天完全听不懂,但是仍然把这些话记在心里。
白衣人就解释道:“刀剑本是用来厮杀的武器,它可以行侠仗义、匡扶正道,可以斩妖除魔、卫护自身,也可以作为高尚和睿智的象征,时刻提醒自己正心。”
“但是当修道之人已经没有这些用途的需要时,还拿着刀剑干什么呢?正因为天顶是不能用刀剑越过的,才要考虑斩断缘丝脱除业力,至身心清净无为方可遁出障碍。”
“用身体和刀剑应和天地的需要,用心去应和天地的怀思,使得一言一行都符合天地的运数。这样有所为地修持可以证得地仙的果位。待到由生至灭运数行尽,无一可为,才真正超脱了尘世。”
 
上面一节是典型的佛经式论述手法,是为了说明白一些道理。
带着这样的问题去读:
1、什么是剑仙之道?
2、什么是地仙之道?
3、为什么不必追求境界巅峰,无穷的剑意,以及穷尽天地之数。
4、何为有为法?何为无为法?为什么剑仙之道是不了义,地仙呢?
因此,你觉得从师叔祖到李长歌的剑仙之道,是有价值的还是没有价值的呢?
 
好佛系的白衣人
 
(五十九)
李长歌垂首恭声道:“弟子谨受师叔祖传法,所谓薪尽火传,代代相续,后世必有羽化登仙者。”
“……至于我,”李长歌头垂得更低了,“弟子禀太上高师叔祖:今生已有他志,恐不能问鼎仙林了。”
白衣人沉吟道:“是这样吗?是这样吧。”
李长歌歉声道:“……有负师叔祖栽培。”
白衣人一笑,道:“你是大智大勇之人。修行本就没有定法,何必因为一些缘丝纠结或早或迟?随缘而行,随缘而止;发乎于情,能守本心,这就已经近乎道了。”
李长歌道:“弟子受教。然而还有一问:凡人可以生而知剑意吗?”
白衣人道:“你原来说的是那个人。凡人不可以生而感获剑意,只有非人感化托生肉身可以。至于那个小女孩,她不过有先人受了一点我道中人的恩德而已啊;所以才能避免恶气缠身。”
(六十)
郑校尉拜问道:“晚辈不是剑仙道中人,故而可能出言失礼,请前辈先恕我罪,而后可问。”
白衣人点了点头。
“晚辈敢问前辈如何有查事的神通,能够足不出户也不遣仆役却能知道长安城中的事情。”郑校尉道。
白衣人回答道:“这也不是神秘的事情。此身生而天赋异禀,可以感知剑之形体直至剑意之上的一切事情。此外修得地仙之果,天地生养之物或可为耳目。”
郑校尉就叹道:“看来这种神通终究不是我这样道门以外的普通武夫可以获得的啊。我并没有其他所求,只希望能够见到心中想念的那个人。”
白衣人说道:“何必追求神通呢?这不过一点儿微末伎俩。你随本心去做,就已经接近道了。至于心念的爱人,这岂不是缘法牵引的事情吗?时候没有到就强求相见,岂不是反倒不美?”
 
(六十一)
慕容小天对白衣人说道:“前辈,小子并没有要请教的问题。我不求神仙,其实也不求天下无敌,只希望手中的剑能保护心爱的女子。或有好奇心想要穷尽天地万物,然而心里知道不能强求。”
白衣人赞许道:“这就是没有泯灭的赤子之心啊。有所想为方不负来世上走一场,执念走到尽头却能够自己解脱,世上能够这么想的人,已经很少了。可是他们仍然会遇到各种艰难险阻。”
慕容小天就对答道:“有人教我用力量和意志来克服困难,用智慧来分析问题和谋划策略。因此何必害怕呢?就算真的有无法解决的问题,心中或许时常感念,却不必怨天尤人。”
白衣人说道:“你这种年纪的人,通常早学会从尘土里用欲望思考,所以生出诸多邪见烦恼。今天看到你心里仍然收藏着一颗璞玉,由此想到你心爱的女子或许也不是普通人。”
慕容小天恭声道:“还请前辈示下。”
白衣人道:“世事有我力不能及的。你的小姑娘被关在当年用于捕捉凶兽朱厌的笼子里,笼子里铸进了我祖师所求的神符,因此地上鬼神是看不透的。”
“可是想想事出的缘由,此事即呼之欲出。”白衣人说道,“必也是神异之人,所以才被关进这样天地气息都无法透入的地方。为的正是禁锢气数。”
慕容小天似懂非懂。可是他知道,无论韦家姐姐是什么人,他都要一生一世爱护她。这样的情分是不会泯灭的。
 
白衣人宏阔通达,逍遥有庄子遗风
 
(六十二)
从分别以后,小天就一直等着等着,一直到了转过了年去上元祭祀的时候。
长安是很重视上元节日的。申时未过,灯笼早就挂满了街里坊间,家家户户门口都系好了彩绸。
东市西市和宫城前后,都是一片火树银花,入夜时灯烛照得通明有如白昼。连值守的金吾卫,也都换上了髹彩漆的皮甲。潼关以外的大军,看起来并不存在于长安人的心里。
慕容小天自然也是有新衣穿的。他的老母亲用前辈赠他的一条鲛绸做了一身长袍,里面衬上新买的驼绒,穿起来暖和又体面。
李长歌拜托金盏儿带他去买一些小件儿,把他打扮成一位新晋的公子。
当然,慕容小天的身上是少不了那把剑的。或许他还太年轻,并不能全数理解那些幽微的、还远不属于他位置的道理,但是他能够完全清楚手中剑的意义,仅此而已。
今天就是前辈出剑的日子,似乎也是他在人世间的最后一剑了。这一剑有多大的威能,真的可以斩开朱厌的笼子吗?
慕容小天心中还是有着浅浅的疑问。
他是如此盼望能看到这一剑,又是如此害怕看到这一剑。
没有一位剑客不会对这样一剑热血沸腾的;可是这一剑之下,慕容小天又怕名不副实,或者斩开了所有的迷雾,带来最为可怕的一种结果。
 
(六十三)
西市已经搭起了舞台。舞台旁早就请好了乐师们。这回应邀而至的不是吹笛的李谟,而是庄严寺的艺僧善本。善本的琵琶是面过圣的,连太常寺卿都要称他一声“段师”,可谓当朝无双。
长安人都知道,上元节自从高宗以后,总要演出一曲《上元乐》作为压轴,年年岁岁如此,据说有驱鬼除魔、禳除邪祟的功效。这一年时局又逢乱,于是在此之外还增添了舞刀剑的演出。
不用问了,舞兵器之人除了他们,又会有谁呢?
满座鼓掌叫好间,有一队禁卫巡城,看到西市的盛景,就驻足观看一会儿。
上席走下一个白衣人,身着道袍,外面披着御寒的兜帽,但面目仍然不显岁数。道人见到迎面而来的老将军,就除下了兜帽。
老将军惊讶地看向他。
“陈将军,一别经年,近来可好?”白衣人问。
陈将军捋一捋已经花白的胡子,颤声道:“好,好!没想到入土以前,竟然还可以见到先生。先生现身此间,恐怕也是有原因的吧?”
白衣人道:“替贫道问三郎好——还以为你在南内陪他玩乐。实不相瞒,此身与你们缘分已经尽了,今日就要离开。”
陈将军说道:“既是这样大事,可要我去请三郎?”
白衣人摆摆手,道:“你们年事都高了,跑来跑去十分辛苦,何况他现在出行,也要前呼后拥一堆人。就不必了。但是请转告他:今年有大灾,会祸及屋内屋外,应该小心谨慎。”
陈将军拱手道:“卑职一定转达。”
白衣人又说:“名下还有老宅一座,是武朝遗物,多年来稍微有些积攒。就分给你们吧。今日长安无事,你还可以最后送一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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