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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一个人的小小日记本[第11页]

作者:缘落梨花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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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犀》(二)
2014-10-3
2002年,我离开了北京,离开了工作两年的岗位。刚听见她要结婚的消息的时候,我的心瞬间坠入冰窟。后来,我也不知道是怎么坐上火车来到一个西部偏远的城市工作的。我只希望她能过得幸福,真的,希望她一生幸福。
她叫作夕琳,是我大学同学。
1996年,我考上北京X大学。报到那天,人潮汹涌,川流不息。我忙了半个早上才弄完报到手续。来到学校分配的宿舍,结识了我生命中第一批死党。
宪哥,他衣服文绉绉的样子,带着一副眼镜,个头有些高。他喜欢写诗、绘画、书法,简直就一个才子。其次就是真哥,一个喜欢思考的人,体型微胖。灿哥,地道北京人,性格直爽,个头很大,算是宿舍大哥大。剩下两个一个叫阿力,一个叫小林。阿力不喜欢说话,小林则一个典型高富帅,喜欢各种社团活动。开学的那几天,我们几人就闲聊各自的经历、兴趣等话题,基本大家相处也非常融洽。
学校有一条出名的银杏大道,大概两百多米,道路两旁生长着有着数十年历史的银杏树。这条路是图书馆到运动场和女生宿舍的必经之路。刚来学校的时候我就被这一条路吸引,总觉着路上的每一棵大树,都是一个遥遥无期的守望者。
第一次见到夕琳,是在黄昏的银杏大道。那时候的人不多,金色的银杏树叶在微风中翩翩起舞,犹如翩翩起舞的蝴蝶,清新的空气里夹杂着菊花淡淡的芬芳。北京的秋天太美了,美得我无法用语言形容,真想用相机永远的记录下来。
就在那时,她无意闯入了我的视野,一个打扮清纯,扎着马尾辫的小女孩。一切风景如画,仿佛正是为了让我遇见她而准备。我们相互对视,她嫣然一笑,清澈如水的眼睛流露出能融化冰雪的柔和目光,直直刺到我的心上。只是那时内向的我还不懂的一见钟情,更想不到这样一个女孩的眼神会让我终身难忘。树干的纹痕,如同一首古老的诗,写下亘古不变的誓言。
后来我们再次相逢是在一次聚会上。宪哥在一次老乡聚会喝得有点多了,叫我去接他。我到的时候他们的聚会已经接近尾声,活动的组织者将宪哥交给我。就在我搀扶着宪哥离开的时候,她和几个同学目送着我带着宪哥离开。
刚看到她的时候,我又被她的目光电了一下。黑夜里她的目光依旧那么明亮,如同天上的星星般映在我的脑海里。那晚,宪哥确实喝得有些多了,糊里糊涂的说了好多醉话,最后提到了一个名字—夕琳。我能大概听出来,原来宪哥一直喜欢一个叫夕琳的女孩。那时候,我并不知道夕琳是谁,能够让宪哥如此想念。
后来,在宪哥的介绍下,我知道了她的名字。她就是夕琳,和我们同专业不同班,宪哥一直暗恋的女神。听宪哥说他们从小学开始就认识了,后来中学又是校友。她是一个优秀的女孩,宪哥以前学习不好,她曾帮过宪哥。所以宪哥一直以她目标而努力学习,最后以超出录取线2分考上了这所大学。宪哥说过很多她的故事,描绘的有声有色,以至于我这样一个旁听的人都对这样一个女孩产生好感。
人们都说大学谈恋爱就像去食堂吃饭,去晚了就只有剩菜残羹,所以很多男孩在开学没多久就开始物色追求的目标,我们宿舍的那几个男孩也不例外。
有一天夜里闲聊的时候,灿哥问道:“哥们,不知道你们有没有心仪的对象,我今天见到了我们这一届绝对算得上校花的女孩了,叫夕琳。那个女孩长得可真好,就是不好追,听说很多追求她的人都被她拒绝了。”
小林接着插了一句:“她和我一样是学生会的,部长他们都很看重她,听说她唱歌、跳舞都很好,连大二、大三的不少学长都喜欢她呢。我觉得要追她,压力山大啊!”
真哥很认真地说了一句:“女孩长得好不如心儿好,我更喜欢那种有才气,会思考的聪明女孩。”
小林接着补充道:“你是不知道,夕琳写了一篇《X大的秋天》发表在校刊上,学校的编辑都夸写得好呢,而且跟夕琳讨论任何话题都是一种享受,她真的和一般女孩不一样。”
这时候一向不喜欢的阿力问道:“你们说的是写《X大的秋天》的那个女孩?确实很有才,那篇文章文笔真好。”
……
一个晚上,除了我和宪哥以外,大家都在彻夜谈论恋爱的事,其中提得最多的就属夕琳这个话题。宪哥的心情我不清楚,但是我却是怎么闭上眼也睡不着,老是想起她的脸蛋、眼睛、鼻子、嘴唇、长发……
后来,宪哥喜欢在晚上约我游一遍银杏大道,那几颗银杏树像一个见证人一样目睹了我的成长。有些时候我们会在银杏大道旁看见夕琳,然后我们都会静静地、慢慢地跟在她身后,直到走完那条熟悉的不能再熟悉的道路,最后目送她向女生宿舍那面走去。
我不知道青春懵懂的好感是不是爱,也不敢追逐看似遥远的爱情。但周围的多数人不一样,宿舍除了我,别的人都追过夕琳,或是用传统的情书,或是用短信,有的很直接的买礼物去表白,碰了几次壁后,除了宪哥外别的男生都另寻芳草。当然,我也经常看见别的认识或不认识的男生整天围绕在夕琳身边,如同蜜蜂对鲜花般殷勤。不过,我始终没有听见夕琳跟任何一个人好上。
大二的时候,学校安排了一次外省调研。不知道是不是造化弄人,我居然被安排到和她在一个小组。除了我,小组里都是女生,这个名额,不知道学院里有多少个男生做梦都想要得到。她给我安排任务的时候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不敢抬头看她,自己低着头,她说了什么我完全没听进去。
调研的一个项目是探险,指导员为了确保学生安全,要求小组的男生一定要照顾好同行的女生。这个任务,对于我而言,就像平静的海面突然刮起了大风,让我内心陷入紧张、胆怯而又向往、激动,久久不能平息。
探险中,我一直默默不语。
夕琳突然问道:“你叫洛水是吧,我听人谈起过你。”
我脸上发烫,只是轻轻点了点头,应了一声。
夕琳浅浅一笑,又说:“我觉得是一个很有深度的男孩,我看过你写的一些文章哦。”
我没有回复她,因为我不知道该怎么回答她。我平时也很喜欢写东西,但是大多内心深处故事也只是用含蓄的笔锋写给我自己看的,我不害怕孤单,所以一直在孤单的黑暗中摸索属于我的阳光。
那一次探险,我触摸过她柔滑的纤纤细手,是在山洞一个段陡峭而又狭窄的通道。我一生也忘不了在微弱的光线里,她将细手交给我时眼神里流露出的信任。除了那一次,我和她有过肢体的接触,我再也没有触碰过她。
探险结束以后,除了小组拍了合影外,她主动邀请我跟她拍了一张只属于我们俩的合影,那一张照片,我一直保存着。
大三的时候,宪哥跟她的关系密切起来。虽然他们从来没有对众人公开恋情,但是在众人眼里,他们俩俨然已成一对。我发自内心地祝福他们,因为我知道宪哥是真心的喜欢她,喜欢她很久很久……
转眼大学毕业,无数鸳鸯最后因为各自追求的目标不同而分开,宪哥也不例外。宪哥请全体宿舍的人大喝过一顿,我记得那晚他喝得烂醉,然后稀里糊涂的吐了一肚子苦水,他说过爱情是一件需要两人相互心灵相通的,他一直很喜欢夕琳,虽然一直默默喜欢她这么久,她可能不知道,但是能站在她身后为她挡风遮雨也是一种满足了,可是从此以后他再也不能陪在她身后了。
毕业了,一些都结束了。我留在北京工作,夕琳也在北京,宪哥选择会家乡发展。
后来,我也好几次在街上遇见夕琳,我们只是偶尔寒暄几句。
再后来,我听说她谈恋爱了,对方是一个德才兼备,并且事业有成的男人。我的心,不知道为何隐隐作痛。
青春萌发的心动是爱情吗?这不算是爱情吧!
(未完)
 
《灵犀》(三)
2014-10-3
(二)夕琳
(特别鸣谢:伊。下文是伊写的,结局稍作改动)
我叫夕琳,是一个喜欢看书的理性女孩。我不相信什么命运之说,可是生命中的一件小事却时常令我内心不安,我不知道这是什么原因。
1996年,我考上了北京X大学,还记得报道那天人特别多,我站在天台上俯视着人海,无意间看到一个男孩的背影。也不知道是什么样的魔力,吸引了我的目光,内心澎湃着的激动难道是一见倾心?可是我不相信这种感觉。
此时正值晌午,太阳焦烤着大地,空气中没有一丝气流,而他穿着黑色T恤,黑色的长裤。
“他不热吗?”
各宿舍楼前挤满了人,不放心孩子出远门,家长们都拿着两个,三个包,而他只一个包,只一个人。
这是我第一次见他,背景色是黑色的热。
学校里有一条非常有诗意的小道,两旁间错着大大小小的银杏树,从宿舍到图书馆、从图书馆到宿舍,我都会在这里稍作停留,闭着眼睛,一步、一步慢慢地起脚、落脚,想象着自己是一只蝴蝶,在此地自由飞翔。
我有一个青梅竹马,大家叫他宪哥,我和他小学便在一起读书,那时,他成绩不好,我不时给他讲题,后来,他的成绩呈对数函数(a>1)缓慢递增,并趋于平稳,最终,我们考到同一个大学。
在一次老乡会上,宪哥喝多了,我虽然与他熟识,可我没有万斤力,无法将他带回去。后来,有人出主意,叫他的舍友把他带回去,在他的呼机上,找到舍友的备注,以“舍友-名字”的形式,找到了4个人,听他们说,挨个打了电话,只有最后一个人有空。一件白T,一条卡其色的长裤,他进来,没有过多的寒暄,扫视一周,寻到宪哥,便搀扶着宪哥出了门。活动已近尾声,他们走了不到10min,我们也散场,走人。
这是我第二次见他,背景色是暖色的光。
我喜欢数学,尽管我选择了文科,因为我同样地喜欢看书,也想把自己的想法化为铅字印刷体,看着银杏叶如想象中的我一样,一片一片地、悠然地、旋转着落下,看着世界的颜色,一天天地由绿变黄,抱着试一试的想法,我写下了《X大的秋天》,没想到竟在校刊上发表了。
和所有的文科专业一样,女孩儿总比男孩儿要多,可我还是收到了很多粉红的小卡片,每每看到不免摇头一笑,现在的男孩子品味也是够独特的,为了不让别人看到男孩子的小心思,我便将这些粉红的小卡片撕碎,看着它们像蝴蝶一样飘扬,随后,将其打扫干净。
听说理科生、工科生每天被高数、现代、概率等课程搞得昏头转向,我很想去他们的教室里听这么一节课,可总因为怕被当作异类,赶出教室。于是我只能在闲暇时,看看杂志,一篇叫《春之幻》文章,读完后,总有字字珠玑感,看了一眼作者:洛水。不知为何总有一种短命的感觉,而我也记住了这个名字。
和宪哥像往常一样泡图书馆,吃饭,这是突然从他口中吐出两个字“洛水”,我一瞬间错愕,转瞬想可能只是同名同姓。只是当宪哥再次说出那本杂志时,说他在上面投稿,我便追问了一句:“名字是叫《春之幻》吗?”
“你怎么知道?”带着好奇的目光,宪哥看着我。
“恰巧读过,感觉文字很美,只是略消沉。”
“他就是这样的人,年级轻轻,一天到晚装深沉。”
转眼,迎来大二,社会调研中有一个探险的项目,文科专业都是女孩子,安全起见,老师将整个专业的男孩子分配到各小组,洛水分到了我们组,担任照顾好我们女生的重任。这次他一身休闲装,浅灰的白,映衬的北京的天都似乎蓝了那么一点。
他一路上很少说话,只是一个人默默的走在最后,戴着耳机,不知道是重金属,还是轻音乐。简言的男孩子很吸引人,我总是不知道他们在想些什么,总觉得他就像陨石成分一样,很迷。
作为这个小组的组长,我慢慢地放缓脚步,与他并排同行。
“你叫洛水是吧,我听人谈起过你。”我打破空气的中沉默,率先开口。
他没有说话,只是轻轻点了点头。
“我觉得你是一个很有深度的男孩,我看过你写的一些文章哦。”我继续说道。
他依旧没有说话,我在想他是因为羞涩,还是因为不屑。由于无论我说什么,他都不接话,再加上我与他并不熟识,很快,我也不知道应该说些什么才好。
迎面的光越来越弱,路越来越窄,脚下也有些打滑,我心里有点害怕,便看着他,他依旧没有说话,只是把手伸了出来,摊在我面前。
看了看他,又看了看路,便将手放在他的掌中,他一直抓着我的手走出了那个狭小的黑黑的洞。
探险活动结束后,为了纪念这个活动,大家合影留念,集体照后,好朋友也聚在一起留下纪念的照片,而我邀请他,和他拍下了此生唯一的属于我俩的照片。照片永远在,在远方,在眼前。
这是我第三次见他,背景色是黑色的微光。
大三也倏然而至,我依旧喜欢数学,依旧喜欢看书,可是我始终没能如我心愿去高数课堂听一节课,但是我找到了一本高数书,附录上有一个函数,很复杂,但很美,不知道为什么,初见此函数,心中总有一丝阴霾笼罩在心头,可能因为他不属于我吧。
身边的同学们也不再像大一、大二那般轻松,开始思考出路,考研的、国考的、出国的,总之,大家都在为前程奔波,我没有想好未来做什么,天天一个人在宿舍也无聊,便跟着考研的同学天天泡图书馆,搜寻自己心仪的书。
不知从哪天开始,宪哥又像我们小时候那般,等我一起去图书馆,然后一起回。我话少,宪哥一路上便一直和我说他最近的事,偶尔也说说他的舍友们。阿力、小林,还有洛水……
“最近大家都在为出路着想,你呢?”
“我也想,只是想久了头疼,就不再想了。”我没有应付宪哥,我说的是实话。
“没事,你那么聪明,毕业了随便去个公司,未来一片大好。”
我干笑两声。
“洛水,我舍友,就经常写东西那哥们,和你一样,一天也不急,每天吃饭,看书,打游戏,再就写写东西。”
“我觉得你们真好,真想得开。”末了,补充一句。
不知道说什么,便听着他一直说。
到了食堂,宪哥和这个人打招呼、和那个人说两句。
我说“你人缘真好。”
“没有啦!”
不知道他为什么突然脸色潮红,跟刚被老师夸奖的小朋友一样,果然男人都是孩子啊。
“宪哥,宪哥……”
我和他左顾右盼寻找声音出处,突然看到一条灰色短裤,一件灰色短袖,还有一双拖鞋,以及和他装扮极为相似的另外两个人。
“呀,和青梅竹马一起啊!”
“别乱说话,你们怎么才出来吃饭?”
“因为刚在玩游戏啊!”
大家打了饭,凑在一个桌子上吃饭,他们在聊游戏,我听不懂,也不插话,而洛水也没有一句话,只是蒙头在吃饭。
这是我倒数第二次见他,背景色是白色的金黄。
也不等我做好准备,大四就接踵而至,考上研究生的、出国深造的、捧上国家铁饭碗的,身边的人似乎都有了出路,可我却不知所措,我不想去面对外面的世界,我想一直在象牙塔里呆着,可是这不可能。
转眼,大学毕业了,宪哥离开北京,回故乡去了。我在一家外企找了一份工作,和公司里的一个人在一起。
然后,我遇见了他,我的另一半。他对我很好,只是我们经常话不投机,我说的话他不明所以,他说的话我提不起兴趣。神奇的是,我们还是这般相处了下来,并且在2002年结婚了,起初他事事忍我,后来,可能是厌烦了,他与我相处多了许多不耐烦,每日留在办公室加班,而我,独自一人回家,看剧,看书,确没了当初的兴致。
2008年,他说他要跳槽,离开了我们初识的地方。此后,日日以工作多、工作忙为理由,直到我无意中看到他在大街上牵着穿一条浅蓝色裙子的年轻小女孩,我心中无杂陈之感,只是在想我这是怎么了?我难道不应该冲过去,给他俩一人一巴掌吗?然后我就笑了,因为我做不来。
2010年,我已经离婚两年了,这两年,我一直庆幸的是我没有一开始听他的话,在家当全职太太。我们没有孩子,可能真的没有这个缘分吧。男人,呵,男人,还是有很多追我的男人,而我一直提不起兴趣。只是偶尔会想到那个用颜色点缀世界的男孩,他现在是否还在写书?现在的我时常会在深夜,关掉家中所有的灯,只是点一支烛,看着烛光摇曳,而我思绪不知前往何方,我想象自己是一只蝴蝶,没有任何动力,也没有任何阻力地从18层高度缓缓落下。
2013年,我辞职了,因为我想去外面的世界看看。我一个人沿着西湖一走就是一天,也不记得吃饭;我一个人用一夜的时间爬了黄山,本想早上看日出,可是是个阴天;我一个人用手抚摸那一颗颗没了头的、仅拇指大小的石像,心中满是难过;我一个人去了很多地方,看了很多风景,这一看,就是一年。
2014年5月底,我在报纸上看见一则新闻:一个男子跳楼死了。本来我并不关心这种新闻的,只是那照片让我不禁回想起了一个人,一个我也不知道如何描述的人,沉默、无言,或许……
我突然像发了疯似地寻找,曾经的回忆如今一一上映。
原来我的内心一直还住着这么一个人。
打开电子邮件,里面只有一封来自陌生人的祝福:
年华如朝露
离别难相见更是难
相识太短相知难
清茶已凉
听风说你的故事
看雨更是想你
山水不改痴情
轻纸难诉
只愿一切安好
你若安好
便是晴天
——洛水
我擦干眼泪,走出屋子,准备迎接属于我的明天。
明天,我要更好地活着,他的心愿,我不能负。
是啊,一个人也要好好活着!
(完)
再次感谢!
 
紫蝶梦
2019-7-19
刀光影 月光寒
翩翩紫蝶入梦来
寥寥心语情意宣
柔风细雨诉情缘
紫蝶梦 紫蝶幻
几分离别几分合
纷纷扰扰几时休
难得花好月又圆
人可叹 梦可叹
沙漏时光留不住
日晷复始不待人
好梦终将随蝶散
待到晓风雾散去
紫蝶已去梦已空
歌如幻 人已散
相逢应在无情中
 
灵魂纸扎
——《灵魂纸扎店》小评
2019-7-22
说到好看的电影,那可以说是不胜枚举、恒河沙数,当中,不乏有名人、专家、学者对电影的经典评论,在此笔者就不一一细说了。今天,分享一部个人印象较为深刻的恐怖片——《灵魂纸扎店》。
说到恐怖片,貌似进入2000年以后几乎就很少看见令人满意的国产恐怖片,毕竟在这个方面审批还是挺严的,绝大多数恐怖片结局总会归结到人吓人、人扮鬼、精神错乱等原因,不考虑这结局,光是故事剧情也都让人觉得太过于俗套。而《灵魂纸扎店》,个人觉得应该算是一股清流了。
鬼故事不一定要恐怖
喜欢看恐怖片,尤其是剧情色彩丰富的恐怖片。很多欧美的恐怖片除了暴力就是血腥,只有血肉横飞或者怪物乱跑,并不是个人喜欢的。说到剧情色彩就不得不说《倩女幽魂》,有完整的故事剧情,感情色彩丰富,正是笔者喜欢的类型。
《灵魂纸扎店》主要讲的是:拥有不死之身的阴阳眼女孩小安白天经营纸扎店,晚上折纸烧给游魂野鬼帮助他们了却心愿投胎。百鬼缠身的小安,送走了无数野鬼,却常年被厉鬼全德喜纠缠。为了送走全德喜,小安心生一计,想把意外结识的单纯男孩苏晋送给全德喜,以了却其心愿。在送走厉鬼全德喜的过程中,渐渐抽丝剥茧出一件跨越百年的爱恨纠葛,同时也找出了她自己的身世之谜。
故事剧情简单而又丰满,片子中也几乎没有极为恐怖的镜头,甚至采用江南的白墙黑瓦作为背景,可以说是一部小清新鬼片。虽然台词和剧情衔接方面还稍显尴尬,但考虑其成本,算是可以接受。
可以这么说,在一个安全的环境去体验恐惧的刺激是释放压抑情绪的有效途径,也有心理学家认为:恐怖电影让人感到恐惧时大脑会分泌另外一种激素催产素这种激素会促进“亲社会行为”帮助人们建立联系。个人十分赞同,每次看完一部感人的恐怖片,都会想到自己身边的亲人朋友,都会突然想起自己生活中错过的人,他们过得怎么样?可以说这或许就是个人为什么喜欢看恐怖片的缘由吧。
鬼故事里的爱恨情仇
鬼故事里经常会有一种传统的观念:鬼是恶的、鬼只会害人、人鬼殊途等等理念,但又会通过对剧情的刻画,转而写到鬼也有善恶,甚至有的时候善恶在于人心,有一版《画皮》就是说人心向恶的故事。人心,才是最可怕的。这个道理很现实。
当然《灵魂纸扎店》里没有明显的善恶之分,要说恶,最多“厉鬼全德喜”算一个吧,说她恶呢,也只是因为她缠着女主不放,但她也为女主解决了很多麻烦。而且到了故事最后的转折,“厉鬼全德喜”全然洗白的同时,又让人深深同情。或者说当前社会,真的比以前好太多太多。
再说男主这条线,故事对男主的刻画仅仅只是一个顺水推舟的人,男女的感情线在剧中或许因为时间关系,没有过于刻画和描述,看起来相对单薄些。但结尾剧情反转,原来男主是出了车祸死的,是一个鬼,令人耳目一新。剧中对一些细节的处理,更是隐约早早就暗示这样的结局。和布鲁斯·威利斯的《灵异第六感》结局有异曲同工之处。
其实,在感情的世界,我们又何尝不是故事中的男主呢?若不然,世上就不会出现那么多分分合合。都说谈恋爱的时候,女孩的智商为零,其实男孩又能高到哪去?智商相差太大的不是恋爱,最后终归只是一场欺骗与被欺骗的恶心故事。不是吗?
故事里的孤单和现实
我不是故事里的人,但很多时候我感觉自己还不如故事里的人。
电影里女主有这么一段内心独白让人印象深刻:在世间苟活的这些岁月,还是无法参透一切因果。我始终不知道,为什么众鬼之中,我唯独能感到他的呼吸,为什么我能无所顾忌的感受到他,为什么,我会爱上这个鬼……他的孤独,这一世,就够了。我的孤独,生生世世,也习惯了……
搭配上伤感的配乐,整部戏的泪点就来了。深情不及陪伴,陪伴不及一个拥抱;情,宛如云烟,转眼消散人间;爱,如此荒凉,又如此沧桑。人生这一趟旅程,不断地出现各式各样、形形色色的路人。一段感情,一段爱,一段理想主义的归途,都经不起回头那一望。离别,才让人发现,沉重的脚步竟是最难遗忘的画面。
因此,请不要轻易说再见,或许那一次不经意地说了再见就真的再也见不到了;要抓紧时间去感谢生命中那些重要的人,因为越是成长那样的人就会越少。
只有落叶知道秋风的牵引,只有大地知道落叶的归宿。于现实,我们都只是孤单的灵魂纸扎。
 
写在八宿途中
2019-7-23
初去八宿的路途
下了一场小雪
苍苍茫茫的世界
一望无际的白色
就如同我对八宿的印象
先是山路七十二拐
再是峡谷飞崖峻峭
寒风吹不倒的老树
回肠小道指向千里
看不清远方是雪还是雾
草原上的冬天是一幅淡淡的水墨画
车辆不曾驻足的野外
像是最初心灵的期盼
我们是跃动的线条
简约几笔勾勒出
奋斗的年代
柔情似水的爱和温馨的梦

 
白伞下的女子
2019-7-28
夜半寒梅喃喃倾诉心语
簌簌白雪又将掩盖昨日仓促的遗憾
无言的相逢与沉默的对白
静静地书写着白伞下的寂寞
昨日单影
映射出浮生萍草宿命
谁在浅声歌唱
寒梅化作岁月的休止符
白伞化作时光的惊叹号
纸上笔下对你的刻画
犹如情深缘浅的泼墨
那一眼
那一瞬
那是永恒
亦是句号
假如人生只是一盏茶的光阴
谁的心底会印下你曾来过的足迹
如今空气中氤氲着你留下的气息
 
j ss go ld
 
jss在gold吗
 
jss在gold吗
 
微笑的向日葵
2019-8-1
(《长江诗歌》,算是自己最喜欢的一篇灵感作品之一)
绽放在野地的向日葵
肆意地用年华诉说
梦与彼岸的传说
空间的距离可以度量
心的距离不可以度量
天是多么的阴沉
地就有多么的阴霾
无边黑夜又将淹没多少人事
只有它
在风中雨中黑夜中歌唱
也只有那苦苦守望
方能看到那些缔造神话的光芒
要坚持
它对自己说
我也对自己说

 
夏之潜逸
2019-8-15
伴随着细雨酝酿多时的八月
惊落梧桐树上发黄的叶子
跳动而炽热的心房
像似突然泼了一瓢冰水
和泥土一样冷却下来
热情的歌声也悄然消沉
被秋岚吹动的黄昏
似乎比以往更早到来
只是垂柳还未惊觉
柳丝牵绊昨日斩不断的情丝
我想找最完美的角度摄影
却拍不出最完美的画面
底色里
夏已释然

 
写在三江茶马艺术文化节
2019-8-19
(一)
微岚轻起风轮旋,绿树婆娑灯笼红。
时节静美佳期至,精雕玉石玲珑珍。
霓裳旌旗流云舞,清歌嘹唱骄阳出。
且把人间拟作画,姹紫嫣红亦不敷。
(二)
喜树红花游人醉,金霞伴柳情意浓。
万物昌荣迎佳节,绝景良辰聚欢腾。
去年鸾舞胜春花,今朝花胜去年红。
鸿雁长飞添古韵,一片秋景胜春朝。

 
写在三江茶马艺术文化节
2019-8-19
(一)
微岚轻起风轮旋,绿树婆娑灯笼红。
时节静美佳期至,精雕玉石玲珑珍。
霓裳旌旗流云舞,清歌嘹唱骄阳出。
且把人间拟作画,姹紫嫣红亦不敷。
(二)
喜树红花游人醉,金霞伴柳情意浓。
万物昌荣迎佳节,绝景良辰聚欢腾。
去年鸾舞胜春花,今朝花胜去年红。
鸿雁长飞添古韵,一片秋景胜春朝。

 
五把伞的故事
2019-8-21
今天收到了在藏工作的第五把伞。我的天!五年时间,我居然换了五把伞,平均一年一把,这是什么逻辑?又是什么巧合?
初心
最新的这把伞,暂且叫它“初心”。“初心”一把长柄直杆古风白伞,骨架是白桦木,米白色;伞布也是米白色,内部纹着连成圈的一片白桦林。为什么叫这把伞“初心”?还记得朴树的《白桦林》吗?对,心上人不要为我担心、雪依然在下那村庄依然安详、来吧亲爱的来这片白桦林……用一生等一个人不容易,守护“初心”亦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希望这把伞我能用很久很久吧。
另外,现在我换到了第五个新的工作场合。先是乡里,接着县里、市里、自治区,现在回到市里却换了一个工作单位,新的伞,新的开始,是该换一种新的生活方式了。
小白
进藏的那年,我带来的是一把白伞,很小,只能容下一个人,暂时叫它“小白”吧。“小白”是跟随我从北方来到西藏的,我跟它可是有四年感情的。那年分配,运气不太好,我被丢在了乡里。和“小白”一样,我在基层也是一个“小白”。
我在乡里待得不久,不到两个月就因为工作被抽到县里,然后通过遴选考到县里。有点后悔,我的“小白”在乡里丢了。

“忘”是一把大黑伞,伞径1.5米,可以容下三个人,是在县里的时候买的。还记得那是一个冬天,刚加完班,就下起了大雨。我跟几个一同加班的同事不得不在就近的超市买了一把大伞。
“忘”我只用过一次,之后给一个领导用了。有一天下午,突如其来的一场大雨,领导急需雨伞,我就把“忘”借给了领导。那个领导说:“伞先借他,用完给我买一把新的。”
我居然当真了。就这样,我在县里淋了好几年的风雨也没有再买过伞。而那个领导直到走了也没有兑现他的诺言。原来领导一直很忙,不会把一个漠不关心的下属的事放在心上,所以说的话就当玩笑吧。
黑伞之所以叫作“忘”,其实还有很多很多故事,这里就不细说了。
谦虚
“谦虚”是一把黑伞折叠伞,可以是自己很喜欢的一把伞,尤其是伞布内部绘着的诗雨格外美丽,初到市里买的。
作为一个基层跟班学习人员,我始终坚持用正式干部的标准严格约束自己,遵守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谦虚地向领导、同事学习。市里和县里的工作氛围很不一样,大家都很忙,但很团结,我也因此认识了不少人。干好一件事,不是一个人就能完完全全做好的,需要齐心协力,这是我一个很重要的收获。
跟班学习期间,最大的感受还是学到的东西很多很多,不管是文字写作还是沟通协调,保持一颗“虔诚”的心真的很重要,就像雨伞一样,能屈能伸,才能挡住风雨。
不过后来发生了一些意外,我还是没能留下来。至于“谦虚”,在一次活动中弄丢了。对于曾经帮过我的领导和同事,在此说一声谢谢!
知足
“知足”是一把米花色小折叠伞,我在拉萨用的。走的时候没有带走,留在了拉萨,像似证明我去过拉萨一样。
拉萨是一个好地方,不过可能我还没有适应。或许是在基层待久了吧,突然到了很高的平台我真有点紧张。很多时候,我都有一种不知所措的感觉,不管是生活还是工作。
好在领导和同事都很热情,对我高看一眼、厚爱三分,既帮又带,点点滴滴,无微不至。个人感觉,其实并没有帮到什么大忙,但是大家依然很认同我。我记得一个领导跟我说过:因为我把点滴的小事干好了,他们才有更多精力去忙大事。
是啊,我是新人,也是最小的那个。岗位有别,但却是各有各的意义。直到我离开拉萨,曾经的领导、同事还时常会想起我,帮我在市里说些好话,我的内心真的很是感动。
五年岁月婆娑,五年时光荏苒。人生能够多少个五年?岁月还能经得起几番折腾?伞一直在变,留下的只有我一个人。人又何尝不是一把伞,有些时候,你以为他可以陪伴你一生,却总是在某个不经意见离开了自己的列车,头也不回地留下你一个人在原地。
时间不留人。原来,我们终究只是彼此的风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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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2021-07-11 19:21:59  更:2021-08-03 12:4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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