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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鬼故事]转发 楼楼一直在追的哑舍,三界宅急送[第9页]

作者:一寸温柔一寸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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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大爱哑舍
 
开更,直播哦
 
他的意图,我已然猜中。
其实我觉得,你就算不变成普通的燕子,智商也没高到哪里去。谁会拿一双眼睛去换一件衣裳,谁会一再纵容自己的所爱去犯同样的错误。
这话我吞回去了,没说出来,好歹对方是个快死的燕妖。
乌衣见我在走神,竟像听到了我的心里话似的,说:“你是不是在骂我蠢啊?”
“是!”我撇撇嘴,“但我可能也会做相同的蠢事。”
我骂他蠢是真,后面这句话,也是实话。
任何的悲剧,总是分成童话跟现实上下集。
两个亡国之君给了她上集,而武媚娘这个女人则给了她完美的下集。
乌衣对她的“纵容”,无非是要她真真切切地走到“下集”。
她一天不肯脱下心里的“月下云锦”,她的苦难就一天不能结束。
你我也是一样,要在这个世界上安乐稳妥地获悉其,就别总想着自己的那件月下云锦吧,胸腔以内,脖子以上的部分,才应当勤勉修炼,认真对待。
脸,仅仅就是一张脸而已。
“你也会花那么长的时间,去帮别人脱一件衣服吗?”他嗤嗤一笑。
“有必要的话,我会扒了对方的皮,不要扯开话题。”我白了他一眼,看着箱子里的另一只,“收留她也不是不行,就当是她长期租住在我这里吧,既然是租住,房费不能少!”
他故作文艺,郁郁地垂下头:“我是伤残的燕子,我看不见……我有的,只是感情……”
“少根老娘谈感情,谈金子!”我哼了一声,“文艺燕子我也不买账!”
他抬起头,用翅膀拍着自己的胸口:“我这里不是一颗金子般的心么!金子啊!”
当一只蠢燕子一本正经地拿着“金子的心”赖账时,我不得不承认,它赢了。
“你看,收留了我们,你的不停里就不会有害虫了,我们是专吃害虫的益鸟!夏天连灭蚊药片都省了!”他继续大言不惭地说。
“等等,什么叫收留了‘你们’?”我赶紧打断他。
他叹气:“就算我死了,变成了普通的燕子,也是需要一个落脚点的呀,这不,我连燕巢都准备好了,到时候你只需要把它挂在屋檐下就好了,很省事的!”他又看了身边的她一眼,“就算我再也不会记得她,我也会留在离她最近的地方。”
好吧,既然它都快死了,我还计较什么呢。
唉,可我还是很纠结啊,天下这么多好人跟好妖怪,为什么偏偏赖上我呢?
“去年我就来找过你,可是你的不停停业了。”乌衣环顾着我的新店,一只燕子是没有表情的,但我总觉得他在笑,“没有比这里更值得相信的地方了。你能再开业,实在是很好很好。”
最听不得赞扬的话了,这会让人飘飘然,继而做出错误的决定嘛!
我一拍桌子:“反正,如果以后让我在夏天的不停里发现一个蚊子,我就拔你一根燕子毛!不得申辩,不得抗议!”
成交!
 
黑娘
Chapter1【刺猬军团】
  “TO忘川市居民:有知晓照片中所示之物下落者,请速致电13999999999,有重酬。知而不报者,后果自负,忘川有难。”
  我刚刚回到忘川,新的不停尚未开业,正在装修。半小时前,我从隔壁买了盒饭回来,然后,就在我家的院墙外,这只乱贴小广告的刺猬被我抓了现行——最讨厌有人在我的墙上乱贴广告了,上次有个卖假药的乱贴一通,被我施法把整张广告贴在了脸上,一月之内都拿不下来。
  回正题,审问工作由我担纲,刚抓住犯人进行实质性威慑的工作由顾无名来担任。为了省装修费,我昨天抓了一众故妖来给不停当苦力,狐狸阿透跟黑猫玄还有老家伙九厥,一见到这个气鼓鼓的刺毛球就自动避让到三尺之外,幸好苦力中还有那一把骨头的顾无名,既不怕刺又不怕疼的骨妖,实在是拷问一只刺猬的最佳帮手。
  暂停了今天的装修工作,我舒服的靠在后院的躺椅里,一边喝茶一边看着那张被收缴的小广告,口气不小的警告此下,印了一张效果普通的照片——一把黑漆漆的木柄伞,除了伞柄的末端被刻意雕成一把弯刀的形状,暂时看不出有别的特殊之处。
  玄跟阿透也围过来瞅了瞅,没看出个所以然,又缩回去继续刷墙壁。九厥一个人抱着两盒盒饭,看了那照片一眼,啧啧两声,啥也没说,坐到午后阳光最充足的地方大快朵颐。临时苦力就属他最轻松,一上午就只晓得捏这支铅笔涂涂画画,说要给新的不停做最完美的室内设计。
  刺猬被顾无名抓在手里,叽叽扭动,在用它天生武器狠狠戳了顾无名几次之后,很快便被他骨头的硬度伤了心,颓然放弃了进攻,蔫头蔫脑的耷拉在他手里,小眼睛滴溜溜的乱转。
  “你是谁?”我问刺猬。
  “叽叽叽叽!”
  “打哪儿来的?”我再问。
  “叽叽叽叽!”
  我放弃了……这根本是一直连人话都不会讲的,最低级最低级的小妖怪。是的,它是妖怪,普通的刺猬不会贴小广告。既然如此,这小妖背后必然有人指使,在我考虑要不要在他背上挂一个横幅,写上“我以后再也不敢在老板娘家贴小广告”,然后关它到笼子里挂到店门口示众三天时,不速之客敲响了我的店门。
  不,不是敲,是轰隆隆的撞击。
  我让阿透去看看,谁知这只狐狸竟抱头鼠窜而归,然后一溜烟蹿到了最高的屋顶上——跟在他身后涌入后院的,是密密麻麻,潮水般的……刺猬军团。
  我这辈子都没见过这么多刺猬!它的同伴来救人了?我一边这么想着,一边优雅的……呃,我真的是很难优雅的,从椅子上弹到了离我最近的一棵树的树顶上。
  我的座椅瞬间被带刺的小怪物包围了,它们在我的脚下,叽叽乱叫,有的还立起身子,用粗短的小爪子学习金刚,来回捶着自己的心口,无数小眼睛愤怒的朝上张望。
  玄早就蹿到另一棵树上去了,九厥更是连人影都看不到,只有顾无名坚定地站在原地,不屈不挠的抓着刺猬犯人,任凭多少刺猬对她发起攻击,甚至有一只爬到他头上嘘嘘都不动如山,只在忍无可忍的一刻大呵一声,将刺猬震到一旁。以骨妖的能力,要灭掉一群小刺猬,有何难。
  其他人,又何尝不是。今天的不停里,有猫妖,有迎月山的山神,有老不死的天界神仙,还有我这个千年树妖,随便一个人出手,这些莽撞的小刺猬都无生机可言。只是,没感觉到那群小怪物有恶意,相反的,我还从他们张牙舞爪气势汹汹的模样里,看出了一些故弄玄虚的胆怯。
  “你丢人不丢人呢,一群刺猬就让你吓成这样!”
  耳边,一个熟悉的,年轻女人的声音不屑地响起——我差点忘了,现在栖息的地方,刚刚好是暮的原身。
  暮是一棵槐树,跟我同是浮珑山上的树妖,我年长,她年幼,我在山顶,她在山下。当初,她为了一点“青春期的莽撞”,误入歧途,跟我斗个你死我活,还差点连累了整个人界,战败亦不肯人数。所以,我干脆把她的原身从浮珑山上移种到我的后院里,要她在最靠近人世的地方,明白什么才是真正的感情,哪里才是正确的方向。这丫头脾气很倔,被我带到不停后的最初一段时间,她的口头禅永远都是“等我恢复了人身,我一定会杀了你!”我一边鼓励她来杀我,一边细心浇灌这棵坏脾气的小树,哪怕我离开不停去蜜月时,也吩咐了专人来照管她。
现在我跟暮的关系缓和了许多,但打击我依然是她最大的乐趣,什么我的脸比昨天圆了,腰比昨天粗了,发型跟我的脸型不配。我回馈她的方式,是抓几条毛毛虫放到她的树干上,她什么都不怕,就怕痒痒,然后求饶,然后故技重施,在求饶,乐此不疲。
  
 
然后么,她就打劫了,得手十分容易,在她眼里,黑娘个个都是胆小鬼,他们只听月老吩咐,每当执行任务时,总是一再确认,生怕搞错了似的,胆小拘谨得要死。
他打不过她,只告诫她,黑娘伞不能乱用!莫七夕嘻嘻一笑,那你偷它出来干什么!说实话的话,也许我会还给你。他说了他的实话。但是她说她不信,骂了他一句胆小鬼,然后大摇大摆地带着黑娘伞离开了。
第二天,下雨了,倾盆大雨。
他去找他的未婚妻,两人竟在街头大吵起来。
莫七夕觉得自己是他的救世主,救他的出苦海的时候终于到了。黑娘伞,遮到了他们两人的头上。莫七夕的脸,在伞下光彩照人,她干了多么大的一件好事啊!
他跟未婚妻对视许久,两人几乎同时脱口而出:“我永远都不想再见到你!”
一个向左,一个向右,雨继续下,人却再也没有了。
第二天,他跳楼。医生说,他的伤势起码要躺半年。
她不懂了,黑娘伞不是会彻底斩断两人的感情吗,那为何他还要想不开?不过没关系,反正她还在他身边。
莫七夕常常在无人探望他的时候,悄悄的病房里,跟他聊天,逗他开心,可他对她永远是淡淡的,普通朋友都说不上的情谊,并且一再跟她说,已经可以了,不要再浪费时间在他身上。她觉得,这只是他的掩藏,他是喜欢她的,可是他不敢说出来,就像那个胆小鬼一样。
她想继续留在他身边,直到他“醒悟”的那一天。
莫七夕的日子,过的很有规律,很安稳。最近她还搬到里离他的医院跟近的地方,黑娘伞被她放到了壁橱里。她不需要再用它了。但她有点奇怪,因为这把伞有时会自己从壁橱里跑出来,身上还有未干的雨水,每次下雨的翌日,就会出现,素来大胆的她也有一丝惊异。
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呢?好像就是第一次用过黑娘伞之后吧。莫七夕心想。
 
Chapter5...........................................老头来了
莫七夕又开始大吵大闹,要我送了缚身咒。
没人理她,除了我和跟九厥,不停里的其他人都看她不顺眼。幸好敖炽回东海探亲去了,大概要下周才回来,要不然,被他听到木耳刚才说的话,再看到他抓住我的手,这个火爆浪子还不一口吞了他!
我把九厥从沙发上抓起来,说:“先带她回天界吧。”
九厥看看我,又看看一脸深沉的木耳,也不多问,点点头,过去把动弹不得的莫七夕扛到了肩膀上。
“拿开你的爪子!不许碰我,放我下来!”莫七夕尖叫着。
“小萝莉,给叔安静点,不然我真的会拔掉你的牙再扔你到天河里!”九厥笑嘻嘻地威胁。
莫七夕知道她惹不起九厥,转而向木耳发难,大骂:“胆小鬼!懦夫!你敢把你偷出黑娘伞的目的告诉大家吗!你敢吗!”
对哦,故事到了现在,居然谁都没有注意到这个么核心的一个问题。
“快把她带走!”木耳有些慌张,催促着九厥。
“你不敢喜欢人家,又放不下人家,自己难受得受不了了,居然想用黑娘伞来斩断自己对她的感情!胆小鬼!胆小鬼!胆小鬼!”莫七夕大喊。
“闭嘴”木耳怒了
“都给我住嘴吧,两个冤孽!”
一个不属于在场任何一个人的声音,飘飘悠悠地传过来。众人循声望去,声音居然是关着那个刺猬犯人的笼子里传出来,苍老而祥和。
一阵白烟从笼子里漫出,散去时,刺猬没有了,空笼子前,悬空立着个矮矮小小,圆头圆脸,满面红光的白须老头。一手摸着胡须,一手拄着拐杖,穿了一件绣着花好月圆图样的锦绣袍子,脚踩一朵棉花糖般软棉的七彩云朵,两只小眼睛喜庆地眯缝着。
木耳惊呆了,慌忙跪下:“参见月老!”
七夕张大了嘴,连人都不会叫了。月老的拐杖朝七夕一指,她的缚身咒即时解了,狼狈地跳下地来,跪在月老面前,结巴着说:“参……参见月……月老!”
“你这个丫头还干敢咒我月月老?”月老哼了一声,“且看我回去如何处置你!”
九厥指着月老,惊奇地问:“老东西,你干吗变成一只刺猬?!”
月老用拐杖轻轻敲了敲木耳的头,说:“还不是因为这个孽障!反正最近我在休假,无事可做,干脆就来人界,看看这个孽障找黑娘伞找得如何了。倒没想到他最后找到你们帮忙。”
一听这话,木耳跟七夕都大惊失色,异口同声道:“您知道黑娘伞被偷了?”
 
“你们很希望我是个又聋又哑又没记性的老头是吧?”月老撇撇嘴,“告诉你们,月老殿里少了个线头我都知道!只不过我低调,我不说。就看你们自觉不准自觉。”
木耳跟七夕垂下头,不敢说话。
“你这个丫头,以为自己什么都懂了,其实什么都不懂!九厥说的不错,等你的岁数跟银河里的星星一样多的时候,再来评价自己懂不懂。当红娘的确需要你够活泼够热情够勇敢,但更要你够理智。你以为,有没有感情,只是单看别人争吵是否厉害么?”月老憋了我一眼,似笑非笑,“就算是这只树妖,历世千年,都未能完成参透一个情字。老老实实跟我会回月老殿去,这次你闯下的祸事,我必要重罚。”月老上前揪住七夕的耳朵,“发你百年之内不得踏足人界,在月老殿思过修行!”
“月老,我错了……一百年太长!”七夕小心地求情。
“再说就两百年!”
七夕赶紧闭了嘴,垂头丧气地站在月老身边。
木耳松了口气,朝月老重重磕了一个头:“月老,偷走黑娘伞,引致忘川多人受牵连,全是因木耳的妄念而起,情月老成全木耳,让我亲自弥补这场祸事。”
“弥补?”月老的小眼睛睁开了些,“你要拿什么弥补?”
“49天之内……”
“行了行了。”月老打断他“你偷走的黑娘伞是山寨版。对那些人的影响,只能维持49天而已。”
木耳跟我,心头均是一惊,而我,更多的是惊喜,阿弥陀佛,不用埋尸在我家后院了,大好大好!
“我真当我是老糊涂么!身为你们的直系上司,我最大的乐趣就是了解我的下属
 
的心事。管人是没有用的,得管心。”
月老戳着木耳的头,“你的心结是什么,当我不知道?始终要让你来走一遭,解铃还须系铃人这么简单的道理,我会不知道?!”他把头转向七夕“你也是一样,不爱你的人,不管你耍怎样的手腕,都是不会爱的。你要学习的红娘职业操守的第一条,就是强扭的瓜怎么也不会甜!至于第二条到第一百条,你以后一年学习一条!”
“知道了……”七夕声如细蚊。
月老让木耳站起来,说:“虽然你偷走的是山寨版,但这个行为还是触犯了天界的规矩,当然要罚,还要重罚。”说完,他伸出一根手指,在木耳的眉心处一点,一圈红光从他指下漫出,迅速埋进了木耳的皮肉里。
“树妖,来来来。”老头向我招招手,“过来,老头子有话跟你交待。”
我对天界的各种大小仙们有好感的不多,但对这老头却讨厌不起来,于是慢吞吞地蹭过去,问:“干嘛?”
“这个傻小子,你就暂时交托给你了。”他把我拉到一旁,贼贼地朝木耳努努嘴,“虽然你是妖,但我跟这小子的想法差不多。不少天界中人,尚不如你。不过别把这话传出去啊,我还得在上头混饭吃的!”
“这么夸我,也没见你给我安排一个大好姻缘啊!”我一翻白眼。
“我只管人的姻缘,妖怪的我管不着!”月老一摊手,旋即又贼笑道,“难道,现在这个还不算好?!”
我撇嘴,装作没听见。不过,他临走前,还对我附耳一句:“你说的没错,能被切断的,都不是真正的感情。真正的感情,连我都无法切断。”
就是这样,贼贼的月老,他贼贼地出现,又贼贼地离开,挥了挥衣袖,只带走了一个七夕。
木耳被他留在了不停。起初,我们以为老头所说的重罚,就是不让木耳返回天界,但翌日的第一晨光照到木耳身上时,我们才明白,对他最重的惩罚,是将它打回原形。一只小小的,丑丑的,银色的刺猬。
 
木耳如实说着,继而还承认,在我刚刚将暮移植到我后院时,他就来过了,而且是带着敌意的,如果我对暮心怀鬼胎,他一定拼死相救,要我好看。可他发现,我对暮很好,才对我消除了敌意。而在我蜜月旅行的这段时间里,他只要有机会来人界,都会去不停看望暮,但通常实在她睡着的时候。如果她醒着,他是无论如何也不靠近的。
  “为什么这么久了,才做这样一个决定?”我问他,“用黑娘伞切断你对她的感情,真的不后悔?”
  木耳沉默了许久,说:“她不再需要我了。何况,你也回来了。而我,也真的累了。”
  我一拍桌子:“你连站在她面前都不敢,有什么资格说累!”他被我吓了一跳。
  “七夕真是一点都没骂错你!”要不是他有刺,我真要揍他的,“瞧瞧你,来不停找我帮忙,还要搞那么多花样,又贴小广告引我注意,又变出刺猬军团跑到后院来试探,你怕她吃了你么!你连让自己变成灰都不怕,偏偏怕看她一眼?偏偏怕靠近她?就因为当年那一句丑八怪?”
  木耳被我说的哑口无言,半晌才说:“我来找你,其一是因为我知道你能帮我,其二,如你所说,在知道七夕已经用黑娘伞铸成大错之后,我便决定,找回黑娘伞之日,便是我化成灰烬之时。在那之前,我的确想再看她最后一眼。”他嗫嚅了半天,不好意思的说,“其实,那天我还特意去给头发做了护理,还换了一身最拉风的衣裳。我以为,以这样的我出现在她面前时,我的目光不会再逃避。可我错了,当我借故走进你后院的瞬间,我才发现,我还是不敢看她。其实,我还是那个丑八怪。”
  “你是有多玻璃心啊!”我听得火大,冲口而出,“告诉你,我跟我老公第一次见面时,我对他说的第一句话也是丑八怪。”
  “然后呢?”他抬起头。
  “然后他就报复我呗,我们吵架,甚至互殴。”我耸耸肩,“最后就是,我们结婚了。唉。”
  “真幸福。”他羡慕的说。
  “我不是要你羡慕我!”真受不了这只敦厚自卑玻璃心的傻刺猬,我用筷子敲着他的头,“我是要你知道,你要是永远藏着,谁都看不见你!管他结果好坏,好歹试一次,才不枉你在这世上活一回。你连死都不怕,怕她?!”
  他又沉默了,然后问了我一个问题:“你跟你丈夫,现在还经常吵闹么?”
 
“当然,他经常把我气得半死,我也把他气得暴跳。”我如实回答。木耳有些不理解了。
  我知道他在迷惑什么,说“感情是奇怪的东西,表达的方式千奇百怪,吵吵闹闹不一定是无情,相敬如宾不见得是有爱。你接触过的人跟事还太少,月老殿里许多传统已经过时了。”木耳若有所思的点点头。
  “你接下来的然后,想好了没有?”我又敲他的头。
  “然后……”他深呼吸,半晌才憋出一句话,“想……想好了……”
  “不响亮!”
  “想好了!”
  “Good!”
 
【Ending】
  又一个早晨,我躲在窗后,偷偷目送木耳慢慢地爬向后院,目标:暮!直线距离,三米,二米,一米……
  我把脑袋缩了回去,默默在心中祈祷。
  很快,我就听到了暮的尖叫,啊!刺猬!滚开滚开!
  我探出半个脑袋窥视,然后老怀安慰的笑了。
  木耳没有滚,静静地伏在暮的脚下,任她尖叫谩骂。从这一刻起,他不再是躲闪多年的黑娘,而是一只回到起始之地的刺猬。木耳银白色的尖刺,被晨光照出温柔的颜色。这天,我在我的围脖上发了这样一句话——
  我只是一只树妖,我无法让暮爱上你,也无法让你忘记暮,我只能提供一个安静的后院,充足的食物,以及,一点祝福。
  至于后来,哪有什么后来,我还得赶紧忙着装修不停呢,为了这只刺猬的破事,我已经几天没有建工了,阿透跟玄那两个懒东西,到现在墙壁还没刷完!至于九厥,更不知道死哪里去了!所有的重活都扔给了顾无名。他们这样拖沓,我的新店要几时才能开张!
  等等,好像有人回来了,一股如此熟悉的杀气……
  一秒钟后——“我回来啦!”
  敖炽兴奋豪迈的声音,响彻云霄。
【END】
 
巧别
楔子
我历来是很讨厌贼的,尤其是偷不停里的东西的贼。
没记错的话,明天十二月十四情人节,而现在才清晨六点零三分,天都没亮。威猛的赵公子站在猛打呵欠的我面前,一丝不苟地汇报,不停的厨房在短短一小时之内,少了一锅鸡汤,半盆凉拌鸡,两只红烧猪蹄,糖醋排骨及炒大白菜若干。
得是多么饥饿多视死如归的人,才能干出这样的事儿!所以,对赵公子右手上拎着的那个轻飘飘的小姑娘,我真不愿相信她是贼,可她嘴角上鲜艳的酱汁,白白的饭粒,又深深地出卖了她。
“你......”我打量着这个面色从容,只顾着咽下最后一口食物的姑娘。套在她身上的深蓝色V字领绒线上衣跟暗红格子百褶裙与黑色及膝长袜,还有绣在领口一侧的校徽跟英文字符,无一不在跟我透露她的表面身份——***,高中与初三之间。一头黑色短卷发十分蓬松可爱,配上她颇有混血风格的五官,完全就是个洋娃娃般俏丽的可人儿。面对我质疑的目光,她费力地咽下最后一口食物。
我示意赵公子把她放下来,走到她面前,问的第一句话竟是:“你吃饱了么?”
这洋娃娃抓过桌子上的水杯,也不管热的凉的,全灌下肚子,擦擦嘴,镇定得有点趾高气昂,说:“他让我来这里等他,我很累,又很饿。你这里不是旅店么,我要住。”
小店不是你想住,想住就能住!我觉得我的台词应该是这样。她身边没有任何可见行李,连个钱包都没,只有蒙在衣裳跟头脸上的尘土,和一双被磨得伤痕累累的皮鞋。难得她底气还这么足,甚至在见到纸片儿跟赵公子两个非人存在时,连眉头都没皱一下。
我就知道我的店里永远不可能出现正常的客人。
“住店要付钱的。”我又打了个呵欠,“你吃掉的食物也要付钱,包括打扰我的睡眠,这些都要折算成现金损失。”
她从兜里摸出了一枚红艳艳亮闪闪的小玩意儿,摊在雪白的手心里,送到我面前。
“鸽血红?!”我的睡意啊,瞬间被击溃了,整个人都跳起来,把那枚无论从颜色净度还是切割来说都堪称完美的红宝石抓进了手里。
“我只有这个了。”姑娘说。
 
“纸片儿!带客人去房间!”我头也不抬地吩咐,“还有,厨房里还有什么吃的,都拿给客人,如果不够,赵公子你再去买再去煮!”你看,我就是很会变通嘛,虽说不停只收金子,可偶尔有一两颗顶级红宝石入账也很欢乐啊!
我话音未落,却只听“嗖”一声,一道杀气从暗处涌出来电光火石间,这姑娘的头上便遭了重重一击,扑通一声倒在地上,晕了过去。
背后,敖炽晃着他鳞光闪闪的尾巴,傲然而立,冷冷看着这偷袭成功的目标。
所有人都被他突然出现跟暴力行为震了一下。
一只肥硕幼齿的龙不管摆出多么绚丽的POSE,也不能让人眼前一亮,可敖炽眼里冷冽无情的戒备之意,我再熟悉不过,也在这瞬间,我真诚感到,不管躯壳变成了什么挫样,敖炽还是那个敖炽,霸气侧漏,杀气不减...... “瞧你那没出息的样子!”敖炽跳过来戳着我的头,冷哼道:“区区一颗红宝石就晃瞎了你的近视眼!想我东海之中,宝物何止千万,随便抓一颗镶马桶的珍珠也比这个值钱!”
看来十斤洋葱不够让他改邪归正,我打开他的爪子,正要发飙,却又被他抢了先,指着地上的姑娘道:“你当这只是什么?无公害小萝莉?这是一只女血妖啊!比吸血鬼更高端的存在!我老远就闻到那股味了!你见钱眼开放她进来,不怕她血洗不停吗!”
一听“血妖”二字,纸片儿嗖一下没了踪影,赵公子虽保持着镇静,但身体的僵硬程度上升了十个百分点。
我憋了半晌,才对敖炽说了一句:“你能滚回窝里继续睡么?”
“为夫见你有难,特意来搭救你的!”敖炽恨恨跺脚,转看向地上的倒霉姑娘,目露凶光,“先把她解决了再说!”
他话刚出口,我们的脚下传来了一个清楚的声音——“别伤她!她已经不是真正的血妖了。”
一颗大拇指头大小的,圆滚滚的巧克力豆,从姑娘的衣兜里跳了出来。我跟敖炽都顿了下来,看这颗巧克力看成了斗鸡眼:“你在说话?”
“树妖开在忘川市的不停,是我让她来的。”巧克力说,“只有在这里,她才能等到她要等的人。”
我马上把记忆仔细搜刮了一遍,没有任何关于活体巧克力的记忆:“呃,我们认识?”
“十年前的情人节,伦敦Fleet镇上的小酒馆里,所有人都喝酒,只有你喝茶,那茶水碧绿澄透,仿佛把春天里最好的时光都装在了杯子里。我问你为什么不喝酒,你说怕醉,因为你在找人。你恶作剧地请我喝了一口茶,真苦,可回味又是甜的。作为回报,我弹唱了一首歌给你。”巧克力慢慢道。
 
是他?!搁置许久的记忆,从遥远的地方飞了回来。
十年前,Fleet镇上的情人节,热闹的小酒馆里,只有我形单影只,因为那时候,我还在寻找敖炽。这个家伙,一度在我生命中不告而别了二十年,我在这漫长的二十年里,走过了世界上无数个角落,见过的人,听过的歌,渐渐模糊在不断运行的时间里。
但我还记得,那晚,他唱的是David Gate的《goodbye girl》,酒馆里所有人都被他娓娓动听的吉他跟声线感动了,包括我。一曲唱罢,我诚挚地为他鼓掌,望见彼此的第一眼,我们便已心知肚明,我跟他,都不是人类。
他还送了我一个系着玫瑰色丝带的小礼盒,里头是几块甜美的巧克力。寒冷的异邦之夜,只有我自己的情人节,有人送上这样的歌与礼物,很难说不温暖。
我告诉他,我是一只从中国来的树妖,谢谢他的歌跟巧克力,如果将来再遇到,如果又恰逢情人节,他可以向我讨一份回礼。他说,这话他记住了,或许将来的某个情人节,他真的回来找我。
道别前,他问我,还要一直找那个人吗?我说是。
他很不解,问为什么,为什么要花没有止境的时间,千山万水去找另一个人。
我想也不想地回答,因为我对这个人有感情。
他若有所思,从怀里掏个小本子,在上头写下,感情症状第17种——不断寻找。我看不懂这话的意思,而他也没有给我解释,直说,他在学习中。
往事历历,我惊讶地打量他:“你怎么变成这样了?”
 
十年前的他,眉目带风情,翩翩少年郎,怎么现在就......变成一颗巧克力豆子了?!
对,那时我没看出他的原身,只记得他与我一样,有一张中国人的脸孔。
“我的回礼,仍然有效么?”他反问。
“只要不涉及杀人放火,有效。”我点头。
“泡杯茶给我吧。”他如释重负地笑了笑,“虽然我现在不能喝了,但闻一闻也不错。”
这里的学生宿舍都是单人间,男生宿舍里的舍监,是个左眼带着一只黑色眼罩的中年大叔,大家叫他尼克先生,听说他的左眼是小时候在老家的一次狩猎活动中伤到的,他每天都叼着烟斗,最大的爱好是用仅剩的一直眼睛乐呵呵地看美女杂志。负责女生宿舍的,就是贝尔太太,虽然她嗓门大,面容却慈祥得有如童话里的善良老奶奶,她总是一边织毛衣,一边吃自己做的各种小点心。
而贝尔太太大约是整个学院里,章三枫唯一会主动打招呼的人了。
记得她搬进宿舍的第一天,吃完晚饭回到房间时,她打不开房门了,因为锁眼被灌进了胶水。当然无人宣布为此事负责,她联系负责修锁的校工,对方说起码要明天早上才会来,这醉醺醺的家伙在电话里建议她从隔壁房间翻窗户进去——她的房间在四楼,楼下是坚硬的大理石台。
贝尔太太收留了她一晚,在一楼属于她的办公室兼休息室里,老太太给她热了一壶红茶,说这样的事不是第一次发生了。她还开玩笑地说,玫瑰十字的学生,都是天使与恶魔的共同体,他们在艺术上的造诣,像天使的面孔一样闪闪发光,让资质平庸的人相形见绌,但他们终究也是普通人里的一部分,有时候,人性的缺点与暗面在他们这样平凡又不平凡的孩子身上,反而凸显得更厉害更夸张。被欺负的人固然会不高兴,但反过来想想,太一帆风顺的人生反而更危险。
对于老太太的劝慰,章三枫只是笑笑,对她而言,当一个人承受过一种叫“磨难”的经历之后,这些外来的小把戏根本不值一提。
但她仍然感谢贝尔太太,觉得她是个好人。
从那之后,每天清晨傍晚,只要她从贝尔太太的门前经过,都会跟她打招呼,老太太似乎也很喜欢这个中国姑娘,常送一些自己烘制的小点心或者精美的糖果给她。
不管怎样,有人关心,总是件令人高兴的事。
章三枫抬头望向阳光的来处,英国的天空总像是蒙着一层纱帐,阳光里也粘着让人不悦的灰翳。又或许这跟地域没关系,从很多年开始,她的眼睛看什么都有一层灰,除之不去。不止在玫瑰十字,哪怕在家里,她也并不是招人喜欢的那个。
 
她垂下头,整理着晒得微烫的被褥,一到有太阳的时候就晒被褥衣物,是她唯一保留下来的,跟“家”有关的习惯。小时候,每到艳阳天,妈妈就领着她跟弟弟,哼着歌抱着东西上天台,很快,天台上就飘起了各种颜色的“彩旗”,拂过的微风里浮着淡淡的洗衣服的香味。这时候,妈妈就会变魔术般的从兜里掏出美味的棒棒糖,她跟弟弟欢天喜地地接过来,并肩坐在天台的竹椅上,舔了满嘴的甜蜜。妈妈的脸上总是在笑,有时候都搞不清楚是阳光正好落在她脸上,还是她的笑容里本来就有光华,尤其是她望着她的一双儿女时,那满眼的疼爱,都要从眼里溢出来了。
这样的笑容,爸爸从来没有,她甚至怀疑过爸爸生来就没有“笑”这个生理功能。他所做的,除了喝酒,就是逼她吃饭,吃各种各样的食物,完全超出正常孩子的食量,然后就是打针,他说她有很严重的病,每天都要打针,满满一针管蓝色的药液从脖子上的血管注入,每一次都疼得要命,五脏六腑都被烧着了一般,她无数次哭喊着,疼晕了过去。而妈妈看到这一幕,虽然想阻止,可是一看到父亲野兽般发红的眼睛,她便只能啜泣着退到别的房间里。
那时,章三枫最大的愿望只有两个,一个是爸爸可以对自己笑一笑,另一个,就是不要再打针。她不觉得自己有病,她跟别的孩子一起上学放学,除了吃得比他们都多之外,没有任何不同,甚至在流感来袭时,别的同学都感染了病毒时,她也安然无恙。这样的身体,难道还不健康?!
她不打针的祈求,被爸爸断然拒绝了,连个理由都不给。她只觉得,爸爸看她的眼神,像在看一头危险的野兽。
爸爸稀有的温柔之情,只展露在单独面对弟弟的时候。她从门缝里看到过,爸爸慈爱地摸着弟弟的脑袋,把玩具放到弟弟手里,弟弟高兴地搂住他,往他胡子拉碴的脸上亲了一口,天伦之乐,溢于言表。
可是,她并不是捡来的孩子呢,她跟弟弟,是一母同胞的孪生姐弟啊!
后来,她学到一个叫“重男轻女”的词,问妈妈,是不是就因为自己是个女孩子,所以爸爸才不喜欢她。妈妈坚决地否定了,她说,爸爸像爱你弟弟一样爱你。末了,她喃喃道——他恨的人,是我。
这样一番话,让章三枫迷惑至今,她看到过父母从前的合照,那些幸福的依偎跟笑脸,装着出来吗?!从她记事起,父母从不提他们的过往,他们表现出来的,只是一对经过相识相恋结婚的俗套过程,然后在平淡岁月里磨去爱情,只剩下亲情陪伴的普通夫妻。即便没有了爱情,也不该有恨意啊。
 
她要去玫瑰十字!而那所远隔重洋的学院从来拒绝外人入内,要进去,就只能参加今年的入学考试。她按照对方的招生程序,发了简历,附了一段才艺展示,学院很快就有了回音,
 
正式邀请她到英国参加面试,一切都很顺利,顺利得让人觉得意外。
到了英国,她尝试过去当地警局报警,可对方在核实了相关资料后,给了她一个更扯淡的结果——根本没有她弟弟的入境记录,换言之,她弟弟根本没来过英国。
胡说八道!!一个大活人,难道就这样被凭空“抹”掉了?!从进入玫瑰十字的第一天起,她的直觉越来越强烈,弟弟肯定还在这里,这种双生子之间的感应无法解释,但历来准确。她必须找到他,哪怕把整个玫瑰十字翻过来!
太阳隐入了云层,章三枫深深吸了口气,把被子抱进了房间,一连打了好几个喷嚏。
她看了看镜子里的自己,脸色越发苍白了,难道是感冒了?从一周前开始,她的身子就不太舒服,偶尔头疼,还十分想睡觉,吃得再多,浑身都没什么力气。她拂开额前的刘海,摸着眉间那块指甲大小的红印,这玩意儿不知道是红疹还是什么,不知几时冒出来的,不痛不痒的,但怎么也不消退。
她甩甩头,深吸了口气,走到桌前,拿起那封黑色的信封走了出去。
我要是你,就不理会这些无聊的女人。”背后响起一个懒洋洋的声音,坐在宿舍东翼露台上正在看信的章三枫,警觉地回过头,露台上不易被发觉的拐角处,他吊儿郎当地斜坐在灰白的大理石栏杆上,背靠着爬满了常青藤的墙壁。褐色的头发在重新探出的阳光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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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微的发红,穿得单薄而低调,只是一件乳白色毛衣加灰色背心,一条暗蓝格子的围巾随意地搭在脖子上,而怀里,一把老旧的吉他被稳稳抱住,他的眼睛专注地盯着琴弦,试着拨了几个音符。
我要是你,就不会偷偷摸摸躲在人背后。”章三枫哼了一声。这个男人他见过的。大概是上周,她在清晨被一场噩梦惊醒,梦里,弟弟就站在教堂背后的花园里向她招手,神色焦急而痛苦,想喊她却喊不出声,然后,一只巨大的怪兽从花园的土下伸出,将弟弟拽入了无尽
的黑暗。她着魔般从床上跳起来,甚至都不记得自己是如何跑到教堂背后的,只记得自己满心悲伤地喊着弟弟的名字,拼命地挖着地上的土。有人经过,问她在干什么,她愣了愣,随口说自己在种豆子。问她的人带着一脸的怪异之色快步逃开了。
这里的土壤长不出你想要的豆子。”又不知过了多久,一双微温的手,把她指尖已经渗血的双手从土里拉了起来,抽出一张干净的,带着淡淡香气的手绢,小心地除去她指间的泥土与血迹,
煮豆燃豆萁,豆在釜中泣,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你的手也是身体的一部分,何苦如此不爱惜。”
 
说话人的语调,娓娓动听,像条适时而至的救命绳索,将她从噩梦里彻底拽了出来。
她喘着粗气,慢慢转过;一头冷汗的脸,干涩而胀痛的眼睛里,;映入了他灿烂而礼貌的笑容。
那天,他还是穿着相同的衣服,单薄,但不觉得寒冷。这个人,有一种天生的,与温度无关的热量。
“你会讲中文?”章三枫看他的五官,标准的东方人,双眼皮大眼睛,鼻梁又直又高,两片厚薄适宜的嘴唇像涂着膏似的健康润泽。身形高挑标准,骨骼与肌肉的分布都恰到好处,接近小麦色的皮肤,被身上素淡的衣服一衬,透着一种粗犷又细腻的味道。
这样的男人,很难引起任何人的反感。
 
“我也是中国人呢。”男人一笑。
章三枫看他并未穿校服,而年纪又很轻,猜测他是那些夜不归宿、脱了校服去外头泡吧疯玩的家伙之一。
“你还不回宿舍的话,你们的尼克先生不会放过你的。”她提醒道。
男子笑出了声,说:“得退回到十年前,他才能管我。”
“十年前?”
男子点头:“我十年前才是这里的学生,现在不是了。”
章三枫吃了一惊,脱口而出:“你几岁到的玫瑰十字?看你的年纪,不会超过十八岁。”
“跟你差不多年纪的时候来的吧。”他认真地回想,歪着头,猴子一样挠着后脑勺,姿态居然十分可爱,“只能说,我看起来太幼齿了吧。”说罢,他的目光落在她绣在校服领口处的名牌上,慢慢拼着:sanfeng……zhang?!你不会叫张三丰吧?”
关于她的名字,他不是第一个表示惊讶的人。
“立早章,生于凌晨三点,我妈妈最喜欢枫树,所以章三枫,跟太极祖师没关系。”章三枫解释道,她很少跟一个陌生人说这么多话,但这个家伙让她很放松,交谈也变得十分自然。
(同一段)章三枫解释道,她很少跟一个陌生人说这么多话,但这个家伙让她很放松,交谈也变得十分自然。(下楼还是我的。)
“原来如此。”男子恍然大悟,轻轻握握她的手,“我叫怀特,曾经是这里的学生,还是风头一时无两的校草!现在是这里的老师。”
“怀特老师……”她重新打量他,这家伙从头到脚哪有一点为人师表的样子,“你真是一毕业就在这里当老师?”
他点头:“当然,快七年了。”
一听这话,她突然猛住他的手,问:“那你认识一个叫霍继尧的中国学生么?男的,三年前入学的!”
“霍继尧?!”他楞了楞,“你跟这个人很熟么?”
“我亲弟弟!”章三枫从他的表情里见到了莫大希望,语无伦次地说,“我知道他在这里!可我找不到他,我问过这里的学生,还有贝尔太太,他们都说没有这个人,连**说他根本没入境。我来这里就是为了找他的!你认识他对不对!”
他的表情很快恢复了正常,摇摇头:“不啊,我是被你的反应吓了一跳。我真没听过这号人物呢。既然**都说他没入境,那他肯定没有到英国。”他顿了顿,又道,“不过也真怪,既然是亲姐弟,居然都不是一个姓呀。”
又一个希望的肥皂泡破掉了,她垂下抓住他的手,说:“我是跟妈妈姓的,他是跟爸爸姓。”
他若有所思地站直了身子,认真道:“我觉得,你应该去别处找找看。”
“不!”章三枫坚决地摇头,抬起脸,一字一句地对他说,“他在这里!”
 
“凭什么这么肯定?”他一挑眉。
“感觉。”她看着他的眼睛,毫不心虚,“我们是双胞胎。”
对视半晌,他耸耸肩,说:“好吧,我回帮你去内部档案室查一下,看看这中间是不是出了什么问题。但你不要抱太大希望。我自己都觉得帮你这个忙是多余的。”
她喜出望外,绝处逢生的激动,让她的眼泪不争气地钓了出来。看着失控地她,男人忽然问:“如果你永远也找不到你弟弟呢?”多煞风景的一个问题。
“最坏的结果……”章三枫喃喃,然后直视他,“就算我弟弟被困在地狱,我也会用自己换他回来。”
“真是好气魄呀!”他啪啪地拍了几下手,看定她,问,“为什么这么不顾一切?”
“因为他是我唯一的亲人,我们的感情,已经深到了彼此的生命里。”她不假思索地回答。
他点点头,掏出旧旧的小本子,在上头写下:感情症状第51种--奋不顾身。写完,他转身离开。她自己已经是个怪人了,可这个怀特老师,比她还怪。
那天之后到今天,他们再没见过面,也没在学校里碰到过他,他不是说他是老师么,难道不用上班的?还有他承诺过要帮自己的事,不会只是敷衍吧?她忍不住向贝你太太打听这位怀特老师,说其他老太太一脸不屑,说这家伙不过仗恃着一张好脸,弹得了几首吉他曲,便来在学院里混饭吃的米虫。只有那些不谙世事的小女生才拿他当宝,整天追在他屁股后头犯花痴。
看来贝尔太太真是十分不喜欢这个男人。
此刻的露台上,看着突然消失又突然出现的他,章三枫再是不喜欢他,仍抱着最后一丝希望,走到他面前问:“你的调查结果呢?”
他仍然舒服的靠在墙上,修长的手指懒懒的拨动琴弦,爱搭不理地说:“没有结果。”
“那,再见。”她不想再求他帮忙了,贝尔太太说的不错,这家伙根本不靠谱。
“等等,里头的内容是什么?”他的琴声突然停住,他看着她手里的黑信封,“今年的试胆会,他们想出什么更有技术性的题目了么?”
“你作为老师,难道不该禁止这种无理又无聊的行为么?居然还对里头的内容有兴趣?!章三枫狠狠瞪了他一眼,拔腿就要走。谁知他动作更快,一下子跳下来,挡在她面前不由分说抢走她的黑信封,抽出信笺读了出来:”在本周末的夜里。潜入玫瑰十字最著名的前任校草白玉糖的家里,去揍他卧室里那个独一无二的,绣着一对鸭子的枕头。如果失败,章三枫同学以后的生活,会越来越艰难坎坷。我们保证。——玫瑰十字女生会“
章三枫几次想把信抢过来都未遂,这个家伙个子又高,动作又灵活,气得她牙痒痒,厉声道:“你太没礼貌了!”
 
十五字十五字十五字十五字十五字
 
“拜托,我这是在帮你的忙呢!”他吸吸鼻子,问,“你真要接受这场试胆会?”
“我觉得,让女生会的人一次性闭嘴是最好的。”章三枫冷冷道,“我要让她们明白,她们永远也没办法让我坎坷。”
“啧啧,看来中国姑娘要发飙了!”怀特笑道,“可你知道那个白玉糖是谁吗?”
“我会查!”她白了他一眼,吗“我要走了,让一让!”
“白这个姓氏,翻译成英文,就是white,怀特呀。哈哈哈。”他不让,反2叉腰大笑。
章三枫一阵猛咳,指着他:“你……”
“欢迎章三枫同学今晚潜入我的卧室!”他一本正经地走上前,又对她附耳道,“不过友情更正一下,我枕头上绣的不是一对鸭子,是鸳鸯,外国小姑娘搞不太清楚。啊对了,我家地址我留给你,写在信笺背面的哦。”
“你…”章三枫咳得眼泪直流,最后眼睁睁看着他扬长而去。
当天深夜,她犹豫再三,本来想放弃,了一想到如果不给女生会一个下马威,以后少不了她们继续骚老,何况,白玉糖这家伙本身就像块磁铁吸引着她最终骑上了自行车,匆匆奔行在学院外那条包围着整个玫瑰十字的白色马路上。这条路夹在学院外墙与片片树林之间,蜿蜒盘旋,照白玉糖留下的地址,他的家,就在这条路的尽头。
足有两米直径,火焰中心漂浮着一个模糊的黑影,耀眼的火光下,很难看清其端倪。而这团火焰不知被什么力量控制住,竟十分规矩地在指定的范围内燃烧,不外侵分毫。一条呈U字型的传送带上,每个瓶子里都有一块普通的中类似冷却剂的白色气雾,然后,所有的巧克力都恢复了正常的模样,被取出瓶子放进了另一台机器里,几秒钟后,从机器的出口“吐”出一块块包装完好的巧克力,囊括了世界上各大常见品牌,这些看起来毫无异常的巧克力,
 

 

 
亲们,端午节吃粽子了没啊
 
1
“送我过了那条河吧。”靡沫站在湿漉漉的青草上,对身后的男人说。
清波碧浪的河水横在眼前,远处,晨雾在黛青的山峦上游动,想一层层总也掀不完的蚊帐,这相同的景色,他看了无数年,今天特别无趣。
“已经送你过了很多条河了。”他笑了笑,“难道要我把你送到天上去么?”
“可以吗?”靡沫瞪大了眼睛,红润的嘴唇俏皮地圈成了一个小圈。每次,靡沫摆出这种天真期待的表情,他都不会拒绝。但,今天不行,以后,也不行了。
“就到这儿吧。”他看看天,“马上会有人来接你”
五谷神向来守时,这个喜欢把稻穗插得满头都是的老太婆,祥光普照地从她的世界降落到他们的面前。
天界女神的光彩,晃得靡沫几乎睁不开眼。
五谷神上下打量了靡沫一番,很是满意,慈祥地拉起她的手,说:“随我走吧。我已奏请天帝在长生录上记了你的名字。今后,你便是天界的偿愿仙官,受世人敬仰供奉,功德无量。”
靡沫怯怯地点头。五谷神朝他点点头,说:“你尽职尽责,对天界忠心耿耿,必有封赏。”
他在心里冷笑。
“给我吧。”五谷神伸出她皱纹满布的手掌,想当年,这双手是何等光洁细腻,如凝膏脂。时间,终究连神也不放过。
他迟凝了片刻,从怀里掏出一个拳头大小的锦囊。锦囊里头,是一根白色的线。五谷神一把将锦囊拿过,揣在袖中,转身拉起靡沫的手,像拽住一条生怕溜走的鱼一样。
靡沫不知哪里来的力气,挣脱她就跑回他身边,专注他的衣袖:“你说过,等我变成神仙就会有脚了。呐,你说过你会亲手做一双绣鞋给我的。下次,我来人界来找你是,你要给我!不然我就一辈子光着脚走路!”她大概想到了什么好笑的场面,咯咯的笑个不住。
“好。”他摸摸她的头,“去吧。”
靡沫却还是不肯松手,她偷看了五谷神一眼,对他附耳道:“你不是说,线,要交到最信任的人手里么。”
“嗯”
她皱起秀气的眉:“那我要你留着!不要给她!”
傻丫头啊。他在心里苦笑。
“你可以像信任我一样,信任她。”这样的谎话,他说了无数次了,说的他都快以为这是事实了,“她是天界的五谷神,掌司人间五谷生灭,是很受人尊重的神。你今后,要在她座下好生修行,尽你该尽的职责。”
这次是五谷神,上次是病疫神,上上次是四季神还是谁,记不得了。反正相同的话,他已经重复了许多许多年。而这许多许多年里,他也是如今天这般,送走了许多许多‘靡沫’。
“要是我做神仙做的不好,你可不可以接我回来?”靡沫就是舍不得放开他的衣袖。
我接不了你了,你的线已经交给了别人。
他微笑:“好啊。”
“还有小悦跟铁头他们,以后你要督促他们勤加修炼,下一次一定要被选中!我在天界等他们!”
小悦,铁头……他们不会有下一次了。
“好啊。”他继续微笑。
“走吧,别耽误了时辰。”五谷神有些不耐烦了,过来一把抓住靡沫的手。女神的祥光比刚才更亮眼了,淹没了身边那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小丫头。
他仰头看天,五谷神的光迹照亮了沉闷的天空,如果凡人看到,必定又是一番呼天抢地的跪拜,向你们祈求,他们还能做什么。可是,他眼里的天空,没有神的摸样,只有一只雪白的风筝,身不由己地往上飞,再也不能停下来。
他垂下眼,往回走。衣袖上,还留着靡沫的余温。
今年,已经愁眉不展了两年的老百姓们终于笑了,因为丰收了。从前年开始,他们的土地不论如何耕种,都收获甚微,饥荒成了所有人的苦难。人们拿出仅存的粮食,向天神祈福,希望掌管五谷的神,能显灵相救。每家每户,虔诚得恨不得奉献出自己的生命。求了两年,神终于听到了!
他站在黄金肥沃的稻田边,面无表情地听人们的欢声笑语,听他们一遍又一遍唱着对神的颂歌。一阵风吹过,天空中的云朵慢慢移动着,他抬头往那些数不尽的白云,嘴里却执著的数着:“一个,两个,三个……”
啧啧,义父又在犯傻了,明明浑身都是杀猪匠般的粗犷,却非要握一双白色修鞋,文质彬彬地坐在后山的河水前,一会儿看水,一会儿看天,呆滞的眼神,只在空中有云朵飘过的时候,才刹那闪了光。那神态,跟隔壁村的二傻子似的。
有二十年了吧,每年春天,莺飞草长的时候,他都干相同的事。三月躲在老槐树后,朝背靠树干打坐的木生嘘了几声:“你看义父,每年都这幅死样子。”
 
“你有病是吧?那么高往下跳?!”
三月挪开捂住眼睛的手,看到了一张不解的脸,惊奇地喊:“小猴?你怎么在这儿?”
“我来捡柴。远远就看到你站在树上。”
接住她的男人,是去年搬来的邻居。其实是长得年轻英俊,一表人才的,只因有一次替邻家的儿子捉猫,利索地爬地很高的树上时,被她看见,便给他小猴的绰号。
这绰号跟他一点都不般配,因为这家伙不但模样长得好,还能文能武,能下厨能喝酒,连义父都常去找他喝酒发牢骚,赞他是个百里挑一的好家伙,那熟络的样子,好像他们已经认识了几百年似的。
三月也喜欢去找他。主要是为了蹭食。他把鱼虾抹上奇怪的酱料,烤来吃,十分美味。而且他还会剪窗花,剪子灵巧地舞动下,各种花草动物,活灵活现,还能下棋,自己与自己对弈,乐在其中。除了这些,他也写文章,一气呵成,朗朗上口。兴致来了,还会取出那柄挂在墙上的长剑,边喝边舞,从地上到屋顶,从屋顶到天空,酣畅淋漓。
看着这个邻居,三月会想,这世上还要什么是他不会的么?并没有看到他出去干活,大多数时间都在自己家里,孤单但不无聊地活着。
不过,有一次义父喝得烂醉归来,她把他扔回房里时,听到他口齿不清地说,隔壁的家伙是神仙,真正的神仙,比他认识的任何神仙都干净,都高贵。
当然,酒醒以后他什么都不记得,也不承认了。
翌日,三月跑去看他剪窗花,直截了当地问,我义父说你是神仙呢!小猴也直截了当地回答,我是。
三月激动了,她第一次看到活的神仙!
你是什么神仙?!她太好奇了。
他说,我是战神手下跑腿的小仙官。
这一天,三月知道了照管人界战事的神,就是天界大神之一的战神,天下烽烟,谁王谁寇,都在战神的手中被定下轨迹。战神殿里,有一张巨大的棋盘,沙场征战,黄土高飞,多少头颅落地,多少豪杰并起,不过一子起落间的事。
听起来,真是神气。啊,好像义父说,这次被选中当神仙的话,就会去战神麾下任职,当什么偿愿仙官。三月不知道偿愿仙官到底是干吗的,义父解释得很含糊,只说是个很受人尊敬的职位。
“你是仙官啊,看你这么厉害,是偿愿仙官吗?”她觉得,小猴如果真是神仙,一定是很受人尊敬的那种。小猴愣了愣,摇头,说他只是个普通的低等小仙罢了,连个正式的称谓都没有。他到丹徒来,只是为了完成上头交代的任务。
这样听来,三月顿时觉得索然无味了,这么厉害的人,都只能在那个战神手下当个“低等”的小官,当神仙还真没什么意思。
不过,此刻他的出现,实在就太有意思了!
“带我去皖城,我一急就飞不起来。”她从他怀里跳下来,紧紧抓住他的手臂,“你办得到的,对不对?”
“去皖城做什么?”他问。她眼睛里的光彩暗了下去,说:“我的好姐妹出嫁,我去看看。”
“不是喜事么。”他勾起她低落地下巴,“怎么看不出一点高兴的样子?还是你们妖怪高兴的时候都这个模样?”
“你先送我去,我再告诉你。”他越这么说,她心里越不好受。
“好,我送你”
小猴知道她的身份,肯定是义父讲的。那老东西,黄汤一下肚,什么都装不住。
人间,妖怪和神仙当邻居,真难得两边都模样异议。三月在心里庆幸着她跟小猴之间古怪又默契的关系。
整个皖城喜气洋洋。乔老头家的两个女儿,同时出嫁,还嫁得孙策周瑜两位年轻豪杰,如此际遇,真真是世间佳话。老百姓钱些日子还在对攻下此地的孙策胆战心惊,但见他气宇轩昂,爱民如子,身边又有周瑜此等良臣猛将辅佐,麾下军队也纪律严明,很快就从惧怕转为欢喜了。加上这段婚事,皖城更是喜上加喜,连天公都作美,阳光熠熠,春风拂面。
小猴驾云的本事十分漂亮,携她稳稳的落在一个僻静处。进城门再过一条街,就是乔家的宅子。她往门走了几步,又停下,往里看,满目喜庆,热闹得要把她挤出来似的。
“还不去?这么短的路也懒得走?”小猴横抱着手臂,靠在一旁的乱石上,“不好驾云了,城里人多,容易被人看到的。”
“我……我还没买贺礼。”三月为自己突然的怯懦找理由。
“要什么贺礼,即是好姐妹,你去了,祝福了,就是最好的贺礼。”小猴往她背上推了一把,“快去吧。我在这里等你。”
“哦……”三月揉着衣袖,犹豫着往城里走去。
他看着她单薄的背影淹没在人群里后,方不动声色地跟了上去,一只手臂,横在一个只有一只手臂的老道面前,笑问:“道长可也是去乔家喝喜酒的?”
老道一惊,转眼间已被他架住了胳膊,半边身子如针刺般麻疼,动弹不得。
“你是何人!”老道怒道,“莫要耽搁贫道的大事!速速退开,否则休怪我出手无情!”
“莫非道长赶着去降妖?”他抬头四望“不觉得此处有妖气呀。来来,借一步说话。”
老道身不由己被他拽出了城门。
荒草地上,老道的拂尘在明媚的阳光里,划出凌厉的气流,招招都要取小猴的性命。
小猴并不急于还手,闪身跃到一棵老树上,笑问:“道长如何知道她会来皖城?莫非有人特意告知?”
“与你何干!二十年前是贫道大意,一干妖孽才有机会逃入尘世。如今她自投罗网,贫道当替天行道!”老道斥道。
“道长是想替天行道,还是要抓了这些飞天回去,以供己用呢?”逆光而立的小猴,笑容在阴影里隐去。
老道脸色一变,脑羞成怒:“令贫道本不欲于你这凡夫俗子一般见识,如今即是你自己找死,也休要怪贫道了!”
“道长,不如先看清楚我这凡夫俗子,在做打算吧。”数道利光从树上激迸而起,这一片被春光笼罩的温柔天地,突然变成了另一个世界。老道的双目瞪地浑圆,仅剩的左手,指着树上,剧烈颤抖:“你……”
他的话没有说完,也永远说不完了。
一切很快恢复了平静,阳光依然和煦地照下来,老道僵硬地躺在地上,睁大了眼,他长而柔韧的拂尘,穿过了他自己的心口。
前头,小猴的背影越来越远,烟化在碧绿的山水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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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獠元翘着二郎腿,坐在我的对面,面前的茶杯已经空了。而几个钟头前,我差点跟他打起来。
作为一个典型的和平爱好者,我最不待见的就是这个狗屁战神,就知道顶着赏善罚恶的大旗,每天在他的棋盘上筹划哪里又该打仗了,谁该输了,谁该赢了。这个男人杀气腾腾地出现在不停,目的就是带走门口的鞋匠,看他的模样,似乎找了这鞋匠很久很久了。我冷冷告诉他,作为不停地老板娘,我有义务保证每个客人的人身安全,包括屋檐下的客人。
神的威严怎么容得下一只妖怪的挑衅,他当然要教训我,被九厥拦住了。我呢,被敖炽拦住了。他走到比他高出N长一截的獠元面前,说:你要动手,冲我来。如果想打群架,我东海龙族自当奉陪到底!
纸片儿在半空使劲鼓掌吹口哨,还变出一面小旗子,上书“东海龙族必胜!敖炽大人万岁”!
“一群疯子。”獠元摇摇头,坐在我的沙发里,“我只是来找这位失踪已久的故人去喝杯酒。跟一只妖怪讲故事虽然有失身份,但也勉强破例一次吧。”獠元用他惯有的高高在上的姿态,瞟了我一眼,“奉茶。”
我给了他一杯茶叶量是平日双倍的浮生。可是,他居然连眉头都没皱过,一口一口,喝完了茶,讲完了故事。众人面面相觑。
“他……是怎么了?”我指着门外,鞋匠应该还在做他的鞋子,对屋内的事一无所知。
“没有怎样。”獠元淡淡道,“竹林一别后,我们再未见过。后来,听说天界的人抓到了他,逼他继续为他们寻找飞天,他不肯,最后被他们折磨得疯疯傻傻。他们见他已经彻底无用了,便要毁了他。”
“你救了他?”我问。
“身为新任战神,要一只妖怪不死,不难。何况,那帮老家伙有把柄在我手里。如果我将飞天的事上奏,他们会有大麻烦。”他冷笑。
“为什么要容忍这样龌龊的事存在?妖怪就可以被神仙当成工具,随意使用?”我也是一只妖怪,我的怒意清清楚楚。
他却摇头:“你想想,这样的事看似残忍,其实对人界是利大于弊。不管神仙满足凡人愿望的能力从何而来,他们确实也拯救过世上无数的灾难。何况,这件事被捅出去的话,牵连太广,天界会地震的。我不会干这种傻事。”他顿了顿,笑笑,“一件事,做的人多了,对还是错就不那么重要了。”
“对错不重要么?”这次换我冷笑,“我只知道,你们天界里,也曾有那样的神,宁可以自己的消亡换来一场人间甘霖,也不会利用他人的性命,哪怕对方是一只妖怪。他可以消失,可以不做天神,他用他的全部爱护着祈求他的人类。”
獠元没接话,半晌才说:“那个人,只是个傻瓜。”
“好吧,我不认同你,但誓死捍卫你说话的权利。”我盯着门外,“那他怎么又跑我这儿来了?”
“救了他之后,我将他安置在人界一个隐秘的地方。他一直这样,呆呆傻傻,除了喝酒,就是做鞋。他已经不认识我了,只说他有过许多儿女,还有一个爱人,他们都没有脚,一辈子都没穿过鞋。后来,他们变成了云,他要做鞋子给他们,做到死为止。”獠元皱了皱眉,“没多久他就失踪了。我本来想去寻他,却一直没有他的下落。直到昨日,有人跟我通报,说看到一个跟他很像的人,在一个叫不停的旅店的门口。”
“所以你来找我的麻烦?”我冷哼一声。
獠元瞟了九厥一眼,说:“是这个人大惊小怪。”
“不能怪我啊,我看到你杀气腾腾地冲出了战神殿,问你的侍从,说是去了人界的不停。我这才赶着过来通知老板娘嘛。”九厥无辜地解释。
“杀气腾腾?”獠元白了他一眼,“那是战神的常态!当了这个神,我去哪里都是这个样子!凡人管这个叫范儿。”
“你要带他去哪里?”我挑眉,“该不会找个地方藏起来,等你也老得操纵不了战局的时候,让他去给你搞几个飞天回来吃吃?”
“我只想去跟他喝杯酒。”獠元的眼睛看定我,没有高傲,没有伪装,“他曾说我,是他们之中最干净,最高贵的。我欠他一声抱歉。”
我说:“你还欠他一个女儿。”他沉默。
 

鞋匠见到他,很是高兴,虽然他说他不认识他。
獠元说,要跟我去喝杯酒么。鞋匠拍着手说,好!
临走时,鞋匠照例对我露出傻呵呵的笑容,从箱子里拿出一双漂亮的红鞋子送我。
“我好像有个女儿,笑起来跟你一样没心没肺。”他拎起箱子,望望天,挠着头,“可惜她没有脚,不知她现在在哪里。”我在门后看他离开,身边的獠元不再是那个高贵的战神,他搀扶着只有一条腿的鞋匠,慢慢走在斜阳里。
我无法定论这个故事里的对错,我只庆幸,三月在最后一刻,顺从的不是战神的诡计,也不是獠元的棋局,而是她的自由。对于一个被线拴住了一切的妖怪,有什么比自由更珍贵。
每个人的一生中,总有那么一段时间,会变成一只被线牵绊住的飞天。即便如此,我们仍有选择的权利——当“神仙”,或者不当;拿起刀,或者不拿;布一盘处心积虑的棋局,或者喝一壶快意的烈酒。这世界固然有太多人与事让我们失望,可千年前,那个叫三月的妖怪就说过,不论世事如何艰难,都请努力做个幸福的女人。我想,不光是女人,应该是所有人。
赵公子喊我吃饭了。饭桌前,敖炽还捧着他的进化论仔细研究,纸片儿还在废寝忘食地看肥皂剧。
我朝食物扑了过去。脚上,穿着鞋匠送我的红鞋子,很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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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2021-07-11 10:49:48  更:2021-07-11 11:2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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