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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鬼故事]转发 楼楼一直在追的哑舍,三界宅急送[第18页]

作者:一寸温柔一寸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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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垂下头,整理着晒得微烫的被褥,一到有太阳的时候就晒被褥衣物,是她唯一保留下来的,跟“家”有关的习惯。小时候,每到艳阳天,妈妈就领着她跟弟弟,哼着歌抱着东西上天台,很快,天台上就飘起了各种颜色的“彩旗”,拂过的微风里浮着淡淡的洗衣服的香味。这时候,妈妈就会变魔术般的从兜里掏出美味的棒棒糖,她跟弟弟欢天喜地地接过来,并肩坐在天台的竹椅上,舔了满嘴的甜蜜。妈妈的脸上总是在笑,有时候都搞不清楚是阳光正好落在她脸上,还是她的笑容里本来就有光华,尤其是她望着她的一双儿女时,那满眼的疼爱,都要从眼里溢出来了。
这样的笑容,爸爸从来没有,她甚至怀疑过爸爸生来就没有“笑”这个生理功能。他所做的,除了喝酒,就是逼她吃饭,吃各种各样的食物,完全超出正常孩子的食量,然后就是打针,他说她有很严重的病,每天都要打针,满满一针管蓝色的药液从脖子上的血管注入,每一次都疼得要命,五脏六腑都被烧着了一般,她无数次哭喊着,疼晕了过去。而妈妈看到这一幕,虽然想阻止,可是一看到父亲野兽般发红的眼睛,她便只能啜泣着退到别的房间里。
那时,章三枫最大的愿望只有两个,一个是爸爸可以对自己笑一笑,另一个,就是不要再打针。她不觉得自己有病,她跟别的孩子一起上学放学,除了吃得比他们都多之外,没有任何不同,甚至在流感来袭时,别的同学都感染了病毒时,她也安然无恙。这样的身体,难道还不健康?!
她不打针的祈求,被爸爸断然拒绝了,连个理由都不给。她只觉得,爸爸看她的眼神,像在看一头危险的野兽。
爸爸稀有的温柔之情,只展露在单独面对弟弟的时候。她从门缝里看到过,爸爸慈爱地摸着弟弟的脑袋,把玩具放到弟弟手里,弟弟高兴地搂住他,往他胡子拉碴的脸上亲了一口,天伦之乐,溢于言表。
可是,她并不是捡来的孩子呢,她跟弟弟,是一母同胞的孪生姐弟啊!
后来,她学到一个叫“重男轻女”的词,问妈妈,是不是就因为自己是个女孩子,所以爸爸才不喜欢她。妈妈坚决地否定了,她说,爸爸像爱你弟弟一样爱你。末了,她喃喃道——他恨的人,是我。
这样一番话,让章三枫迷惑至今,她看到过父母从前的合照,那些幸福的依偎跟笑脸,装着出来吗?!从她记事起,父母从不提他们的过往,他们表现出来的,只是一对经过相识相恋结婚的俗套过程,然后在平淡岁月里磨去爱情,只剩下亲情陪伴的普通夫妻。即便没有了爱情,也不该有恨意啊。
 
她要去玫瑰十字!而那所远隔重洋的学院从来拒绝外人入内,要进去,就只能参加今年的入学考试。她按照对方的招生程序,发了简历,附了一段才艺展示,学院很快就有了回音,
 
正式邀请她到英国参加面试,一切都很顺利,顺利得让人觉得意外。
到了英国,她尝试过去当地警局报警,可对方在核实了相关资料后,给了她一个更扯淡的结果——根本没有她弟弟的入境记录,换言之,她弟弟根本没来过英国。
胡说八道!!一个大活人,难道就这样被凭空“抹”掉了?!从进入玫瑰十字的第一天起,她的直觉越来越强烈,弟弟肯定还在这里,这种双生子之间的感应无法解释,但历来准确。她必须找到他,哪怕把整个玫瑰十字翻过来!
太阳隐入了云层,章三枫深深吸了口气,把被子抱进了房间,一连打了好几个喷嚏。
她看了看镜子里的自己,脸色越发苍白了,难道是感冒了?从一周前开始,她的身子就不太舒服,偶尔头疼,还十分想睡觉,吃得再多,浑身都没什么力气。她拂开额前的刘海,摸着眉间那块指甲大小的红印,这玩意儿不知道是红疹还是什么,不知几时冒出来的,不痛不痒的,但怎么也不消退。
她甩甩头,深吸了口气,走到桌前,拿起那封黑色的信封走了出去。
我要是你,就不理会这些无聊的女人。”背后响起一个懒洋洋的声音,坐在宿舍东翼露台上正在看信的章三枫,警觉地回过头,露台上不易被发觉的拐角处,他吊儿郎当地斜坐在灰白的大理石栏杆上,背靠着爬满了常青藤的墙壁。褐色的头发在重新探出的阳光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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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微的发红,穿得单薄而低调,只是一件乳白色毛衣加灰色背心,一条暗蓝格子的围巾随意地搭在脖子上,而怀里,一把老旧的吉他被稳稳抱住,他的眼睛专注地盯着琴弦,试着拨了几个音符。
我要是你,就不会偷偷摸摸躲在人背后。”章三枫哼了一声。这个男人他见过的。大概是上周,她在清晨被一场噩梦惊醒,梦里,弟弟就站在教堂背后的花园里向她招手,神色焦急而痛苦,想喊她却喊不出声,然后,一只巨大的怪兽从花园的土下伸出,将弟弟拽入了无尽
的黑暗。她着魔般从床上跳起来,甚至都不记得自己是如何跑到教堂背后的,只记得自己满心悲伤地喊着弟弟的名字,拼命地挖着地上的土。有人经过,问她在干什么,她愣了愣,随口说自己在种豆子。问她的人带着一脸的怪异之色快步逃开了。
这里的土壤长不出你想要的豆子。”又不知过了多久,一双微温的手,把她指尖已经渗血的双手从土里拉了起来,抽出一张干净的,带着淡淡香气的手绢,小心地除去她指间的泥土与血迹,
煮豆燃豆萁,豆在釜中泣,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你的手也是身体的一部分,何苦如此不爱惜。”
 
说话人的语调,娓娓动听,像条适时而至的救命绳索,将她从噩梦里彻底拽了出来。
她喘着粗气,慢慢转过;一头冷汗的脸,干涩而胀痛的眼睛里,;映入了他灿烂而礼貌的笑容。
那天,他还是穿着相同的衣服,单薄,但不觉得寒冷。这个人,有一种天生的,与温度无关的热量。
“你会讲中文?”章三枫看他的五官,标准的东方人,双眼皮大眼睛,鼻梁又直又高,两片厚薄适宜的嘴唇像涂着膏似的健康润泽。身形高挑标准,骨骼与肌肉的分布都恰到好处,接近小麦色的皮肤,被身上素淡的衣服一衬,透着一种粗犷又细腻的味道。
这样的男人,很难引起任何人的反感。
 
“我也是中国人呢。”男人一笑。
章三枫看他并未穿校服,而年纪又很轻,猜测他是那些夜不归宿、脱了校服去外头泡吧疯玩的家伙之一。
“你还不回宿舍的话,你们的尼克先生不会放过你的。”她提醒道。
男子笑出了声,说:“得退回到十年前,他才能管我。”
“十年前?”
男子点头:“我十年前才是这里的学生,现在不是了。”
章三枫吃了一惊,脱口而出:“你几岁到的玫瑰十字?看你的年纪,不会超过十八岁。”
“跟你差不多年纪的时候来的吧。”他认真地回想,歪着头,猴子一样挠着后脑勺,姿态居然十分可爱,“只能说,我看起来太幼齿了吧。”说罢,他的目光落在她绣在校服领口处的名牌上,慢慢拼着:sanfeng……zhang?!你不会叫张三丰吧?”
关于她的名字,他不是第一个表示惊讶的人。
“立早章,生于凌晨三点,我妈妈最喜欢枫树,所以章三枫,跟太极祖师没关系。”章三枫解释道,她很少跟一个陌生人说这么多话,但这个家伙让她很放松,交谈也变得十分自然。
(同一段)章三枫解释道,她很少跟一个陌生人说这么多话,但这个家伙让她很放松,交谈也变得十分自然。(下楼还是我的。)
“原来如此。”男子恍然大悟,轻轻握握她的手,“我叫怀特,曾经是这里的学生,还是风头一时无两的校草!现在是这里的老师。”
“怀特老师……”她重新打量他,这家伙从头到脚哪有一点为人师表的样子,“你真是一毕业就在这里当老师?”
他点头:“当然,快七年了。”
一听这话,她突然猛住他的手,问:“那你认识一个叫霍继尧的中国学生么?男的,三年前入学的!”
“霍继尧?!”他楞了楞,“你跟这个人很熟么?”
“我亲弟弟!”章三枫从他的表情里见到了莫大希望,语无伦次地说,“我知道他在这里!可我找不到他,我问过这里的学生,还有贝尔太太,他们都说没有这个人,连**说他根本没入境。我来这里就是为了找他的!你认识他对不对!”
他的表情很快恢复了正常,摇摇头:“不啊,我是被你的反应吓了一跳。我真没听过这号人物呢。既然**都说他没入境,那他肯定没有到英国。”他顿了顿,又道,“不过也真怪,既然是亲姐弟,居然都不是一个姓呀。”
又一个希望的肥皂泡破掉了,她垂下抓住他的手,说:“我是跟妈妈姓的,他是跟爸爸姓。”
他若有所思地站直了身子,认真道:“我觉得,你应该去别处找找看。”
“不!”章三枫坚决地摇头,抬起脸,一字一句地对他说,“他在这里!”
 
“凭什么这么肯定?”他一挑眉。
“感觉。”她看着他的眼睛,毫不心虚,“我们是双胞胎。”
对视半晌,他耸耸肩,说:“好吧,我回帮你去内部档案室查一下,看看这中间是不是出了什么问题。但你不要抱太大希望。我自己都觉得帮你这个忙是多余的。”
她喜出望外,绝处逢生的激动,让她的眼泪不争气地钓了出来。看着失控地她,男人忽然问:“如果你永远也找不到你弟弟呢?”多煞风景的一个问题。
“最坏的结果……”章三枫喃喃,然后直视他,“就算我弟弟被困在地狱,我也会用自己换他回来。”
“真是好气魄呀!”他啪啪地拍了几下手,看定她,问,“为什么这么不顾一切?”
“因为他是我唯一的亲人,我们的感情,已经深到了彼此的生命里。”她不假思索地回答。
他点点头,掏出旧旧的小本子,在上头写下:感情症状第51种--奋不顾身。写完,他转身离开。她自己已经是个怪人了,可这个怀特老师,比她还怪。
那天之后到今天,他们再没见过面,也没在学校里碰到过他,他不是说他是老师么,难道不用上班的?还有他承诺过要帮自己的事,不会只是敷衍吧?她忍不住向贝你太太打听这位怀特老师,说其他老太太一脸不屑,说这家伙不过仗恃着一张好脸,弹得了几首吉他曲,便来在学院里混饭吃的米虫。只有那些不谙世事的小女生才拿他当宝,整天追在他屁股后头犯花痴。
看来贝尔太太真是十分不喜欢这个男人。
此刻的露台上,看着突然消失又突然出现的他,章三枫再是不喜欢他,仍抱着最后一丝希望,走到他面前问:“你的调查结果呢?”
他仍然舒服的靠在墙上,修长的手指懒懒的拨动琴弦,爱搭不理地说:“没有结果。”
“那,再见。”她不想再求他帮忙了,贝尔太太说的不错,这家伙根本不靠谱。
“等等,里头的内容是什么?”他的琴声突然停住,他看着她手里的黑信封,“今年的试胆会,他们想出什么更有技术性的题目了么?”
“你作为老师,难道不该禁止这种无理又无聊的行为么?居然还对里头的内容有兴趣?!章三枫狠狠瞪了他一眼,拔腿就要走。谁知他动作更快,一下子跳下来,挡在她面前不由分说抢走她的黑信封,抽出信笺读了出来:”在本周末的夜里。潜入玫瑰十字最著名的前任校草白玉糖的家里,去揍他卧室里那个独一无二的,绣着一对鸭子的枕头。如果失败,章三枫同学以后的生活,会越来越艰难坎坷。我们保证。——玫瑰十字女生会“
章三枫几次想把信抢过来都未遂,这个家伙个子又高,动作又灵活,气得她牙痒痒,厉声道:“你太没礼貌了!”
 
十五字十五字十五字十五字十五字
 
“拜托,我这是在帮你的忙呢!”他吸吸鼻子,问,“你真要接受这场试胆会?”
“我觉得,让女生会的人一次性闭嘴是最好的。”章三枫冷冷道,“我要让她们明白,她们永远也没办法让我坎坷。”
“啧啧,看来中国姑娘要发飙了!”怀特笑道,“可你知道那个白玉糖是谁吗?”
“我会查!”她白了他一眼,吗“我要走了,让一让!”
“白这个姓氏,翻译成英文,就是white,怀特呀。哈哈哈。”他不让,反2叉腰大笑。
章三枫一阵猛咳,指着他:“你……”
“欢迎章三枫同学今晚潜入我的卧室!”他一本正经地走上前,又对她附耳道,“不过友情更正一下,我枕头上绣的不是一对鸭子,是鸳鸯,外国小姑娘搞不太清楚。啊对了,我家地址我留给你,写在信笺背面的哦。”
“你…”章三枫咳得眼泪直流,最后眼睁睁看着他扬长而去。
当天深夜,她犹豫再三,本来想放弃,了一想到如果不给女生会一个下马威,以后少不了她们继续骚老,何况,白玉糖这家伙本身就像块磁铁吸引着她最终骑上了自行车,匆匆奔行在学院外那条包围着整个玫瑰十字的白色马路上。这条路夹在学院外墙与片片树林之间,蜿蜒盘旋,照白玉糖留下的地址,他的家,就在这条路的尽头。
足有两米直径,火焰中心漂浮着一个模糊的黑影,耀眼的火光下,很难看清其端倪。而这团火焰不知被什么力量控制住,竟十分规矩地在指定的范围内燃烧,不外侵分毫。一条呈U字型的传送带上,每个瓶子里都有一块普通的中类似冷却剂的白色气雾,然后,所有的巧克力都恢复了正常的模样,被取出瓶子放进了另一台机器里,几秒钟后,从机器的出口“吐”出一块块包装完好的巧克力,囊括了世界上各大常见品牌,这些看起来毫无异常的巧克力,
 

 

 
亲们,端午节吃粽子了没啊
 
1
“送我过了那条河吧。”靡沫站在湿漉漉的青草上,对身后的男人说。
清波碧浪的河水横在眼前,远处,晨雾在黛青的山峦上游动,想一层层总也掀不完的蚊帐,这相同的景色,他看了无数年,今天特别无趣。
“已经送你过了很多条河了。”他笑了笑,“难道要我把你送到天上去么?”
“可以吗?”靡沫瞪大了眼睛,红润的嘴唇俏皮地圈成了一个小圈。每次,靡沫摆出这种天真期待的表情,他都不会拒绝。但,今天不行,以后,也不行了。
“就到这儿吧。”他看看天,“马上会有人来接你”
五谷神向来守时,这个喜欢把稻穗插得满头都是的老太婆,祥光普照地从她的世界降落到他们的面前。
天界女神的光彩,晃得靡沫几乎睁不开眼。
五谷神上下打量了靡沫一番,很是满意,慈祥地拉起她的手,说:“随我走吧。我已奏请天帝在长生录上记了你的名字。今后,你便是天界的偿愿仙官,受世人敬仰供奉,功德无量。”
靡沫怯怯地点头。五谷神朝他点点头,说:“你尽职尽责,对天界忠心耿耿,必有封赏。”
他在心里冷笑。
“给我吧。”五谷神伸出她皱纹满布的手掌,想当年,这双手是何等光洁细腻,如凝膏脂。时间,终究连神也不放过。
他迟凝了片刻,从怀里掏出一个拳头大小的锦囊。锦囊里头,是一根白色的线。五谷神一把将锦囊拿过,揣在袖中,转身拉起靡沫的手,像拽住一条生怕溜走的鱼一样。
靡沫不知哪里来的力气,挣脱她就跑回他身边,专注他的衣袖:“你说过,等我变成神仙就会有脚了。呐,你说过你会亲手做一双绣鞋给我的。下次,我来人界来找你是,你要给我!不然我就一辈子光着脚走路!”她大概想到了什么好笑的场面,咯咯的笑个不住。
“好。”他摸摸她的头,“去吧。”
靡沫却还是不肯松手,她偷看了五谷神一眼,对他附耳道:“你不是说,线,要交到最信任的人手里么。”
“嗯”
她皱起秀气的眉:“那我要你留着!不要给她!”
傻丫头啊。他在心里苦笑。
“你可以像信任我一样,信任她。”这样的谎话,他说了无数次了,说的他都快以为这是事实了,“她是天界的五谷神,掌司人间五谷生灭,是很受人尊重的神。你今后,要在她座下好生修行,尽你该尽的职责。”
这次是五谷神,上次是病疫神,上上次是四季神还是谁,记不得了。反正相同的话,他已经重复了许多许多年。而这许多许多年里,他也是如今天这般,送走了许多许多‘靡沫’。
“要是我做神仙做的不好,你可不可以接我回来?”靡沫就是舍不得放开他的衣袖。
我接不了你了,你的线已经交给了别人。
他微笑:“好啊。”
“还有小悦跟铁头他们,以后你要督促他们勤加修炼,下一次一定要被选中!我在天界等他们!”
小悦,铁头……他们不会有下一次了。
“好啊。”他继续微笑。
“走吧,别耽误了时辰。”五谷神有些不耐烦了,过来一把抓住靡沫的手。女神的祥光比刚才更亮眼了,淹没了身边那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小丫头。
他仰头看天,五谷神的光迹照亮了沉闷的天空,如果凡人看到,必定又是一番呼天抢地的跪拜,向你们祈求,他们还能做什么。可是,他眼里的天空,没有神的摸样,只有一只雪白的风筝,身不由己地往上飞,再也不能停下来。
他垂下眼,往回走。衣袖上,还留着靡沫的余温。
今年,已经愁眉不展了两年的老百姓们终于笑了,因为丰收了。从前年开始,他们的土地不论如何耕种,都收获甚微,饥荒成了所有人的苦难。人们拿出仅存的粮食,向天神祈福,希望掌管五谷的神,能显灵相救。每家每户,虔诚得恨不得奉献出自己的生命。求了两年,神终于听到了!
他站在黄金肥沃的稻田边,面无表情地听人们的欢声笑语,听他们一遍又一遍唱着对神的颂歌。一阵风吹过,天空中的云朵慢慢移动着,他抬头往那些数不尽的白云,嘴里却执著的数着:“一个,两个,三个……”
啧啧,义父又在犯傻了,明明浑身都是杀猪匠般的粗犷,却非要握一双白色修鞋,文质彬彬地坐在后山的河水前,一会儿看水,一会儿看天,呆滞的眼神,只在空中有云朵飘过的时候,才刹那闪了光。那神态,跟隔壁村的二傻子似的。
有二十年了吧,每年春天,莺飞草长的时候,他都干相同的事。三月躲在老槐树后,朝背靠树干打坐的木生嘘了几声:“你看义父,每年都这幅死样子。”
 
“你有病是吧?那么高往下跳?!”
三月挪开捂住眼睛的手,看到了一张不解的脸,惊奇地喊:“小猴?你怎么在这儿?”
“我来捡柴。远远就看到你站在树上。”
接住她的男人,是去年搬来的邻居。其实是长得年轻英俊,一表人才的,只因有一次替邻家的儿子捉猫,利索地爬地很高的树上时,被她看见,便给他小猴的绰号。
这绰号跟他一点都不般配,因为这家伙不但模样长得好,还能文能武,能下厨能喝酒,连义父都常去找他喝酒发牢骚,赞他是个百里挑一的好家伙,那熟络的样子,好像他们已经认识了几百年似的。
三月也喜欢去找他。主要是为了蹭食。他把鱼虾抹上奇怪的酱料,烤来吃,十分美味。而且他还会剪窗花,剪子灵巧地舞动下,各种花草动物,活灵活现,还能下棋,自己与自己对弈,乐在其中。除了这些,他也写文章,一气呵成,朗朗上口。兴致来了,还会取出那柄挂在墙上的长剑,边喝边舞,从地上到屋顶,从屋顶到天空,酣畅淋漓。
看着这个邻居,三月会想,这世上还要什么是他不会的么?并没有看到他出去干活,大多数时间都在自己家里,孤单但不无聊地活着。
不过,有一次义父喝得烂醉归来,她把他扔回房里时,听到他口齿不清地说,隔壁的家伙是神仙,真正的神仙,比他认识的任何神仙都干净,都高贵。
当然,酒醒以后他什么都不记得,也不承认了。
翌日,三月跑去看他剪窗花,直截了当地问,我义父说你是神仙呢!小猴也直截了当地回答,我是。
三月激动了,她第一次看到活的神仙!
你是什么神仙?!她太好奇了。
他说,我是战神手下跑腿的小仙官。
这一天,三月知道了照管人界战事的神,就是天界大神之一的战神,天下烽烟,谁王谁寇,都在战神的手中被定下轨迹。战神殿里,有一张巨大的棋盘,沙场征战,黄土高飞,多少头颅落地,多少豪杰并起,不过一子起落间的事。
听起来,真是神气。啊,好像义父说,这次被选中当神仙的话,就会去战神麾下任职,当什么偿愿仙官。三月不知道偿愿仙官到底是干吗的,义父解释得很含糊,只说是个很受人尊敬的职位。
“你是仙官啊,看你这么厉害,是偿愿仙官吗?”她觉得,小猴如果真是神仙,一定是很受人尊敬的那种。小猴愣了愣,摇头,说他只是个普通的低等小仙罢了,连个正式的称谓都没有。他到丹徒来,只是为了完成上头交代的任务。
这样听来,三月顿时觉得索然无味了,这么厉害的人,都只能在那个战神手下当个“低等”的小官,当神仙还真没什么意思。
不过,此刻他的出现,实在就太有意思了!
“带我去皖城,我一急就飞不起来。”她从他怀里跳下来,紧紧抓住他的手臂,“你办得到的,对不对?”
“去皖城做什么?”他问。她眼睛里的光彩暗了下去,说:“我的好姐妹出嫁,我去看看。”
“不是喜事么。”他勾起她低落地下巴,“怎么看不出一点高兴的样子?还是你们妖怪高兴的时候都这个模样?”
“你先送我去,我再告诉你。”他越这么说,她心里越不好受。
“好,我送你”
小猴知道她的身份,肯定是义父讲的。那老东西,黄汤一下肚,什么都装不住。
人间,妖怪和神仙当邻居,真难得两边都模样异议。三月在心里庆幸着她跟小猴之间古怪又默契的关系。
整个皖城喜气洋洋。乔老头家的两个女儿,同时出嫁,还嫁得孙策周瑜两位年轻豪杰,如此际遇,真真是世间佳话。老百姓钱些日子还在对攻下此地的孙策胆战心惊,但见他气宇轩昂,爱民如子,身边又有周瑜此等良臣猛将辅佐,麾下军队也纪律严明,很快就从惧怕转为欢喜了。加上这段婚事,皖城更是喜上加喜,连天公都作美,阳光熠熠,春风拂面。
小猴驾云的本事十分漂亮,携她稳稳的落在一个僻静处。进城门再过一条街,就是乔家的宅子。她往门走了几步,又停下,往里看,满目喜庆,热闹得要把她挤出来似的。
“还不去?这么短的路也懒得走?”小猴横抱着手臂,靠在一旁的乱石上,“不好驾云了,城里人多,容易被人看到的。”
“我……我还没买贺礼。”三月为自己突然的怯懦找理由。
“要什么贺礼,即是好姐妹,你去了,祝福了,就是最好的贺礼。”小猴往她背上推了一把,“快去吧。我在这里等你。”
“哦……”三月揉着衣袖,犹豫着往城里走去。
他看着她单薄的背影淹没在人群里后,方不动声色地跟了上去,一只手臂,横在一个只有一只手臂的老道面前,笑问:“道长可也是去乔家喝喜酒的?”
老道一惊,转眼间已被他架住了胳膊,半边身子如针刺般麻疼,动弹不得。
“你是何人!”老道怒道,“莫要耽搁贫道的大事!速速退开,否则休怪我出手无情!”
“莫非道长赶着去降妖?”他抬头四望“不觉得此处有妖气呀。来来,借一步说话。”
老道身不由己被他拽出了城门。
荒草地上,老道的拂尘在明媚的阳光里,划出凌厉的气流,招招都要取小猴的性命。
小猴并不急于还手,闪身跃到一棵老树上,笑问:“道长如何知道她会来皖城?莫非有人特意告知?”
“与你何干!二十年前是贫道大意,一干妖孽才有机会逃入尘世。如今她自投罗网,贫道当替天行道!”老道斥道。
“道长是想替天行道,还是要抓了这些飞天回去,以供己用呢?”逆光而立的小猴,笑容在阴影里隐去。
老道脸色一变,脑羞成怒:“令贫道本不欲于你这凡夫俗子一般见识,如今即是你自己找死,也休要怪贫道了!”
“道长,不如先看清楚我这凡夫俗子,在做打算吧。”数道利光从树上激迸而起,这一片被春光笼罩的温柔天地,突然变成了另一个世界。老道的双目瞪地浑圆,仅剩的左手,指着树上,剧烈颤抖:“你……”
他的话没有说完,也永远说不完了。
一切很快恢复了平静,阳光依然和煦地照下来,老道僵硬地躺在地上,睁大了眼,他长而柔韧的拂尘,穿过了他自己的心口。
前头,小猴的背影越来越远,烟化在碧绿的山水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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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獠元翘着二郎腿,坐在我的对面,面前的茶杯已经空了。而几个钟头前,我差点跟他打起来。
作为一个典型的和平爱好者,我最不待见的就是这个狗屁战神,就知道顶着赏善罚恶的大旗,每天在他的棋盘上筹划哪里又该打仗了,谁该输了,谁该赢了。这个男人杀气腾腾地出现在不停,目的就是带走门口的鞋匠,看他的模样,似乎找了这鞋匠很久很久了。我冷冷告诉他,作为不停地老板娘,我有义务保证每个客人的人身安全,包括屋檐下的客人。
神的威严怎么容得下一只妖怪的挑衅,他当然要教训我,被九厥拦住了。我呢,被敖炽拦住了。他走到比他高出N长一截的獠元面前,说:你要动手,冲我来。如果想打群架,我东海龙族自当奉陪到底!
纸片儿在半空使劲鼓掌吹口哨,还变出一面小旗子,上书“东海龙族必胜!敖炽大人万岁”!
“一群疯子。”獠元摇摇头,坐在我的沙发里,“我只是来找这位失踪已久的故人去喝杯酒。跟一只妖怪讲故事虽然有失身份,但也勉强破例一次吧。”獠元用他惯有的高高在上的姿态,瞟了我一眼,“奉茶。”
我给了他一杯茶叶量是平日双倍的浮生。可是,他居然连眉头都没皱过,一口一口,喝完了茶,讲完了故事。众人面面相觑。
“他……是怎么了?”我指着门外,鞋匠应该还在做他的鞋子,对屋内的事一无所知。
“没有怎样。”獠元淡淡道,“竹林一别后,我们再未见过。后来,听说天界的人抓到了他,逼他继续为他们寻找飞天,他不肯,最后被他们折磨得疯疯傻傻。他们见他已经彻底无用了,便要毁了他。”
“你救了他?”我问。
“身为新任战神,要一只妖怪不死,不难。何况,那帮老家伙有把柄在我手里。如果我将飞天的事上奏,他们会有大麻烦。”他冷笑。
“为什么要容忍这样龌龊的事存在?妖怪就可以被神仙当成工具,随意使用?”我也是一只妖怪,我的怒意清清楚楚。
他却摇头:“你想想,这样的事看似残忍,其实对人界是利大于弊。不管神仙满足凡人愿望的能力从何而来,他们确实也拯救过世上无数的灾难。何况,这件事被捅出去的话,牵连太广,天界会地震的。我不会干这种傻事。”他顿了顿,笑笑,“一件事,做的人多了,对还是错就不那么重要了。”
“对错不重要么?”这次换我冷笑,“我只知道,你们天界里,也曾有那样的神,宁可以自己的消亡换来一场人间甘霖,也不会利用他人的性命,哪怕对方是一只妖怪。他可以消失,可以不做天神,他用他的全部爱护着祈求他的人类。”
獠元没接话,半晌才说:“那个人,只是个傻瓜。”
“好吧,我不认同你,但誓死捍卫你说话的权利。”我盯着门外,“那他怎么又跑我这儿来了?”
“救了他之后,我将他安置在人界一个隐秘的地方。他一直这样,呆呆傻傻,除了喝酒,就是做鞋。他已经不认识我了,只说他有过许多儿女,还有一个爱人,他们都没有脚,一辈子都没穿过鞋。后来,他们变成了云,他要做鞋子给他们,做到死为止。”獠元皱了皱眉,“没多久他就失踪了。我本来想去寻他,却一直没有他的下落。直到昨日,有人跟我通报,说看到一个跟他很像的人,在一个叫不停的旅店的门口。”
“所以你来找我的麻烦?”我冷哼一声。
獠元瞟了九厥一眼,说:“是这个人大惊小怪。”
“不能怪我啊,我看到你杀气腾腾地冲出了战神殿,问你的侍从,说是去了人界的不停。我这才赶着过来通知老板娘嘛。”九厥无辜地解释。
“杀气腾腾?”獠元白了他一眼,“那是战神的常态!当了这个神,我去哪里都是这个样子!凡人管这个叫范儿。”
“你要带他去哪里?”我挑眉,“该不会找个地方藏起来,等你也老得操纵不了战局的时候,让他去给你搞几个飞天回来吃吃?”
“我只想去跟他喝杯酒。”獠元的眼睛看定我,没有高傲,没有伪装,“他曾说我,是他们之中最干净,最高贵的。我欠他一声抱歉。”
我说:“你还欠他一个女儿。”他沉默。
 

鞋匠见到他,很是高兴,虽然他说他不认识他。
獠元说,要跟我去喝杯酒么。鞋匠拍着手说,好!
临走时,鞋匠照例对我露出傻呵呵的笑容,从箱子里拿出一双漂亮的红鞋子送我。
“我好像有个女儿,笑起来跟你一样没心没肺。”他拎起箱子,望望天,挠着头,“可惜她没有脚,不知她现在在哪里。”我在门后看他离开,身边的獠元不再是那个高贵的战神,他搀扶着只有一条腿的鞋匠,慢慢走在斜阳里。
我无法定论这个故事里的对错,我只庆幸,三月在最后一刻,顺从的不是战神的诡计,也不是獠元的棋局,而是她的自由。对于一个被线拴住了一切的妖怪,有什么比自由更珍贵。
每个人的一生中,总有那么一段时间,会变成一只被线牵绊住的飞天。即便如此,我们仍有选择的权利——当“神仙”,或者不当;拿起刀,或者不拿;布一盘处心积虑的棋局,或者喝一壶快意的烈酒。这世界固然有太多人与事让我们失望,可千年前,那个叫三月的妖怪就说过,不论世事如何艰难,都请努力做个幸福的女人。我想,不光是女人,应该是所有人。
赵公子喊我吃饭了。饭桌前,敖炽还捧着他的进化论仔细研究,纸片儿还在废寝忘食地看肥皂剧。
我朝食物扑了过去。脚上,穿着鞋匠送我的红鞋子,很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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