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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视娱乐]李佳琦董宇辉等 17 名主播被点名,产品质量和价格误导问题突出,网红直播间购买商品遇质量问题如何维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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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4日,消费者网、北京阳光消费大数据研究院、北京工商大学新商业经济研究院、中新经纬研究院等机构联合发布《直播带货消费维权舆情分析报告(2023)》… |
头部直播带货,就是博眼球卖货。 不得不说掌握平台的流量,再加上博眼球夸张的手段,比如在直播间里面摆着一字马的造型,用马桶刷牙等,确实能够博眼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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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及嘲讽式的带货介绍,比如79块钱的眉笔,你都觉得贵,觉得贵的话应该从自己找原因,这么多年没有涨工资,有没有认真工作…… 像这样刺激的语言,确实能够博取很多观众的眼球,能够在直播间里面停留的更久,让主播们有时间介绍自己的产品。 主播没有搞清楚一点,就是别人是来买货的来看直播的,并不是来听你说教的,也不是来看你那些低俗恶心的表演的。 其实,直播间带货流量大,无非就这一点,就是价格比较便宜。比其他网络平台更加的便宜和实惠,抓住了人贪便宜的心理。 能够拿捏人性的生意,确实能够赚得盆满钵满。这是不可否认的,也是普遍存在到事实。 我自己来说,也有在直播间买货的经历。但是我买到货以后,和直播间宣传的对比起来确实小了很多,属于阉割版,或者属于残次品。 也想过要维权,但是就几块十几块钱的东西。根本没有时间去研究怎么维权,怎么投诉,怎么去联系。 所以,很多情况下想着钱也不多,也就算了。不光是我,可能很多人都有这种心态和心理。 毕竟我们的生活是忙碌的,我们的工作是繁忙的。也就不会浪费时间,在这种影响心情的事情上。 我记得有一次,我在直播间也是贪图便宜,买了某孚电池。算是比较出名的,价格也便宜也实惠,于是就买了。 买回来以后,才发现这电池根本就没有电。经过一番打量和观察,这电池的包装确实有些粗糙。 于是就在这个时候发现端倪,把外包装撕开以后,里面的电池全是英文的。也就是说这个电池是假冒的,而且假的很明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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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面这个经历发在了网络上,官方平台迅速联系我,特别是全款给我退了。 经历过这一次以后,我不再相信直播间里所卖的货,也不再去购买。可以说印象是深刻的,也算是给我这个搞反诈的上了反诈一课。 如果说,在网红直播间里买到的商品有问题,那我们该如何维权呢? 1、第一时间保留好证据。 因为你没有证据的话,他会说你抹黑他,你会被说成十恶不赦的人。所以说,一定要保留好证据才有话语权。 2、在订单上找客服沟通。 找到自己购买的订单详情,然后找客服问清楚情况,反馈情况。因为有些主播只负责带货,不负责发货,所以发的是什么货他们可能不清楚。 要是客服这边解决不了,那就直接找带货的主播。 3、向平台进行投诉。 之前为什么说要保留好证据,在投诉的时候是用得上的。你光有文字描述,没有相应的证据,平台是不会受理的。 4、向工商部门进行举报。 商品有质量问题,那就看这个商品所属的主体在哪个城市,就像哪个城市的工商部门进行举报。 当然这个过程是繁琐的,也并不会那么顺利。所以说要投诉的话,那就一定要有耐心,要花时间。 在网红直播间购买商品,一定要注重实用性,不要盲目跟风,也不要想着便宜就买。戒指当中流行一句话,就是便宜没好货,这句话也不完全对,也不完全是错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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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说很多时候自己去权衡。最烦的就是名额有限,123上车,秒拍秒付,能付款的就证明还有名额的话。 网络诈骗,是有话术剧本的。然而网络直播带货,你觉得有话术吗? 我觉得两者是有区别的,我能说没有么,你相信么? |
直播带货和卖课这两种模式。 或多或少总脱离不了【杀熟】,也就是出卖信任自己的人,来换取利润。 这是商业模式本身决定的,流量转化为信任有个转化率,流量是买来的或者平台根据利润kpi分配的。 售卖货品利润低,则无法维持这个模式。 所以最终就变成了,哪个达人有钱搞流量,就被信任,哪个达人就卖的东西多。 品类多,管理和筛选货品的逻辑要兼顾利润率,又要兼顾质量,又要兼顾兼容性(这样才卖的多),这就把利润、良品、兼容这个不可能三角搞到一起了。 根本做不到,所以必然有利润率高、兼容度好而质量差的,也必然会有质量好、利润高,但多数人其实不需要的货品。 这样,搞下去就必然杀熟。 说起来,我国太多经济模态都是靠杀熟了,信任人和所谓达人的隐形税越来越高。 这样搞下去,迟早要出问题的。 这也是我为什么没想好,应该如何去做真正成就别人的知识付费或成长体系。 人最重要的原则之一,就是不要套现信任吧。 |
消费者权益日前期,消费者网、北京阳光消费大数据研究院、北京工商大学新商业经济研究院、中新经纬研究院等机构联合发布了《直播带货消费维权舆情分析报告(2023)》,重点点名了包括董宇辉在内的17位头部直播带货主播。 通过这张表不难发现,李佳琦、疯狂小杨哥这两位的排名属于是遥遥领先,维权舆情占比分别为41%、31.3%,都是两位数的水平,其余主播的占比和这两位相比简章是小巫见大巫。 李佳琦去年的“经典语录”火爆全网,负面风头一时无二,他敢说这种话本质还是因为仗着自己是头部主播的身份,他即使得罪了消费者,消费者往往还不得不在他的直播间继续买货,一是他的合作商多;二是消费者更看重性价比,他的直播间价格低的话依然会在其直播间进行购买。根据这份报告李佳琦带货的产品在质量不佳这个维度上名列第一,任你舌灿莲花,质量却是一点都不靠谱,可见头部主几乎不考虑自己带货的质量,而将佣金放在第一位,谁给的钱多我就带谁的货,至于评价好坏与我无关。 另外,疯狂小杨哥属于是低俗带货的典型了,多次被官方点名,为了卖个货可以说是无所不用其极,怎么俗怎么吸流量怎么来,让人辣眼睛,不主要宣传货物,而主要卖丑,这显然是本末倒置了。 让人意外的是辛巴这个爆出众多丑闻的主播仍然在带货,假燕窝时间闹得沸沸扬扬,堵路事件恶名昭彰,居然还没有被封禁,可见对于这些带货主播的监管尺度还是太松了,让他们过一段时间又很快死灰复燃,继续带着那些质量得不到保障的货物。 针对网红直播间购买商品遇质量问题如何维权的问题,我觉得首先是要和客服沟通,虽然这些客服往往解决不了什么问题,或者态度不佳,但是和客服沟通仍然是最重要的一步,万一他给你解决了呢,不是就不要再折腾了,这些购物平台我发现还是京东的客服态度最好,能很好地解决消费者的问题,希望广大直播带货平台的客服能跟京东多学学;其次,如果客服解决不了问题,可以将货物质量问题发到网上引起关注,利用舆论压力解决问题;再次,如果万不得已只能求助于《消费者保护法》,为什么我是学法的,把这条列在最后呢,原因是依靠《消费者保护法》诉讼维权,时间成本太高,而且购买的商品往往价格不高,靠诉讼等路径解决问题一是大家缺乏专业性,有时候举证困难,二是诉讼周期长,费时费力,和商品的本身价值不成比例。 所以,我觉得最重要的问题不是教消费者怎样去维权,而是让平台加强监管,消费者投诉若达到一定比例对主播进行惩罚,对待那些经常卖假货的主播直接封禁,不要让他们再有机会通过秽土转生出来继续带货坑害消费者。 |
问题出在哪里? 直播电商是新兴领域,与传统市场营销学不同,传统市场营销是产品驱动市场,直播电商是兴趣驱动产品。 让我们看看传统市场营销学,4P和STP理论 1.产品(product):指企业提供给目标市场的有形与无形产品,包括产品的实体、品牌、包装、样式、服务、技术和观念等。 2.价格(price):指企业出售产品所追求的经济回报,包括基本价格、折扣价格、付款期限及各种定价方法和定价技巧等因素的组合和运用。 3.促销(promotion):是指企业利用各种信息载体与目标市场进行沟通的传播活动,包括广告、人员推销、营业推广与公共关系等等。 4.渠道(place):是产品从生产方到消费者终端所经历的销售路径。普通消费品会经过代理商、批发商、商场或零售店的环节。B2C模式中也有电话直销、网络直销、人员直销、专卖店直销等模式。 以上4P ( 产品、价格、促销、渠道) 是市场营销过程中可以控制的因素,也是企业进行市场营销活动的主要手段,对它们的具体运用,形成了企业的市场营销战略。 STP目标市场营销由S市场细分(Segmenting)、T目标市场(Targeting)和P市场定位(Positioning)构成。 1、市场细分,以顾客需求差异类型,将市场中某产品/服务进行细分。 2、目标市场,根据市场细分,确认产品/服务想进入的一个或多个细分市场。 3、市场定位,根据产品/服务的关键特征及卖点进行包装,确认自己的产品/服务在市场上的竞争地位。 STP适合企业在了解内外部环境及优劣势的情况下,依据自身情况针对性去做细化业务的精准决策。 企业自己做直播纯属扯淡 自媒体的本质是首先你是个媒体,然后再直播带货。 企业!你的自媒体呢?你只有直播带货,没有任何媒体属性,没有内容,只卖货,谁看你?看你的员工口播广告吗?念产品说明书吗? 粉丝看的是媒体,顺带看带货,粉丝不是来你直播间看你纯干讲带货的,没内容至少要才艺过硬呀。啥都没有,就妄想带货赚钱,做梦吧。 员工做直播?你分他多少期权/股份?他会多努力去干这件事情?你怎么考核他? 你会用怎么培养他?当他掌握了资源之后,把你炒了怎么办? 有关部门不作为 主播或者MCN公司不是质量监督局,他们也没有能力做检测,只要厂商拿出有关部门的合格证书,产品就是合格的,当然,如果主播乱说,跨大功能等等,那是主播的问题。 监督企业是有关部门的责任,不是网红和MCN公司的责任,他们几没有检测手段,检测仪器,检测资质,也没有执法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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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上面这张主要问题分析表,我们就能看出,直播间带货主要有6个方面的问题。 直播间带货有很多优势比如即时性、互动性:直播间和观众可以实时互动,观众能在直播过程中提出疑问或反馈。直播能够直观地展示产品的外观、功能和使用效果,使消费者更全面地了解产品,直播网红通常拥有大量的粉丝,粉丝对网红的信任也会转化为对产品的信任,从而提高购买转化率。直播间带货虽然好处很多,但事物具有两面性,有利有弊,弊处产品质量无法保证,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缺乏售后保障等问题突出。 消费者购买产品后,因为价格低,取证难,维权成本高,就放弃维权,助长了直播间的不良之风。 消费者在遇到产品质量问题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进行维权: 1.收集证据:首先,确保保存了与购买商品相关的所有证据,包括直播视频、购买截图、聊天记录、支付凭证等。这些证据在维权过程中至关重要,有助于证明购买行为、商品问题以及商家的承诺或虚假宣传。 2.联系卖家或平台客服:卖家或直播平台客服进行沟通,说明遇到的问题并要求退换货或退款 3.投诉举报:如果与卖家或客服的沟通无果,可以拨打12315消费者投诉热线,或者登录全国12315投诉举报平台进行投诉。同时,也可以向直播平台或电商平台的官方客服进行投诉,要求平台介入处理。 4.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如果问题仍未得到解决,可以考虑申请仲裁或向法院提起诉讼。在此过程中,需要准备充分的证据和材料,以支持自己的诉请。 关注黑猫律师,有问题欢迎随时咨询交流! |
直播带货非常火爆,这些主播靠着自身粉丝的优势,往往会选择佣金更多的货品。 但是带货主播不衡量货物质量品质是否达标,被金钱蒙蔽双眼,导致用户利益受损。 主播必须增强自律意识,不做虚假夸大和误导性宣传;选择带货商品时,严把质量关;提高自身专业素质,加强全流程质量监督,及时自查自纠。 我觉得啊,主播带货产品出现了问题的话,必须承担责任,明明卖很差的东西,反而以次充好。 不只是对消费者的伤害巨大,将来会有更多的不讲不良主播冒出来,以次充好,欺骗消费者。 这样的做法是欺骗消费者的行为!必须投诉 ?1. 互联网直播带货行业:虚假宣传、产品质量不过关 2. 新能源汽车行业:刹车失灵、续航里程虚标 3. 电动车行业:电池质量问题 4. 生活用品:护肤品,婴儿奶粉等 5. 食品:食品卫生安全 比如前段时间网红小杨哥和东方甄选的西梅汁闹出了大问题,已被禁止食用。尽管配料表看似干净,仅标注了西梅汁,但显然不能轻信。现在直播带货中,主播们总是强调配料表的纯净,但实际上配料表可能都是假的。这些带货网红选品时自己都不懂,主播就更不用说了。他们说得天花乱坠,让消费者冲动下单。我认为应该加大对这类网红带货的处罚力度,因为他们无法保证商品的质量。对这些带货网红,应该加倍处罚,遏止他们随意带货的行为。 |
顶流主播对经济大环境来说其实是毒瘤,他们逼死了实体经济和零售业,从厂商那里赚取了大量佣金,然后消费者买的东西还比其他渠道的贵。 结果就是,零售业实体店和传统经销店死光光,就业岗位大幅减少,厂商的利润被佣金压的很低,赚不到钱就很难扩大规模创造新就业,而买家花了更多的钱,可支配收入变相减少,对其他消费产品的购买力就下降了,三输。 最后只有大主播和平台赚走了大量的钱,吃的盆满钵满,但他们总共又创造不了多少就业,大量的财富集中在很少的一部分人手里,经济自然就流动不起来了。 不信你可以没事逛逛dy店铺看看,基本能在tb找到同款的,都是tb的更便宜。 那结果就是,国家必须想办法限制头部主播和平台的这种玩法,不然经济好不了。 |
我就比较老土,没有买过直播带货,主要是认为多了二道贩子,就多了提成,会贵很多。如果么有贵很多,就是质量差一点。 还有就是我需要什么,主播不一定卖。那有恰好时间对的上的巧合呢。需要什么了,比较贵的化,马上去查主要的品牌,历史价格,用户评论,产品差数等等。也非常需要时间,主播三言两语几分钟,不能解答我诸多疑问。同时看主播带货,不可避免浪费时间再不需要的产品上。 |
明星网红不能只赚钱不担责 明星通过直播带货,获取巨大利润。有的明星一场直播,销售上百万上千万,获得分成十几万、几十万。 但是,个别明星所销售货品,质次价高,引发网友不满。 当网友维权时,明星网红往往以不是销售商,不是生产商,仅仅是推荐产品,没有收网友的钱,也没有给网友发货,不承担责任。即使网友诉诸法律,也因为他们和网友没有合同关系,无法追究他们的责任。 那么,法律对明星带货产品责任是如何规定的? 一、明星是产品的直接销售者,承担所有法律责任。 明星如果是销售商,直接销售产品,一旦产品发生问题,可能会承担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如果构成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侵犯商标等多项犯罪,还有可能坐牢。 销售商,一旦被认定欺诈消费者,会被要求退一赔三,赔偿金额将非常大。 二、只是代言人、推荐产品,只有在法律规定情形下,才承担责任。 如果明星只能做产品代言人,也就是说明星是在做广告而不是直接销售产品,明星尽到了合理审查义务,就不会有太大的法律风险。只有明星明知虚假广告而代言,才承担赔偿责任。 1.代言人不得为其未使用过商品或者服务推荐。 《广告法》第三十八条 广告代言人在广告中对商品、服务作推荐、证明,应当依据事实,符合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不得为其未使用过的商品或者未接受过的服务作推荐、证明。 2.明知道是虚假广告而代言,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广告法》第五十六条 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虚假广告,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其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广告代言人应当与广告主承担连带责任。 前款规定以外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虚假广告,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其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广告代言人,明知或者应知广告虚假仍设计、制作、代理、发布或者作推荐、证明的,应当与广告主承担连带责任。 3.可以对代言人罚款。 《广告法》第六十二条 广告代言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二倍以下的罚款: (一)违反本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在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中作推荐、证明的; (二)违反本法第十八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在保健食品广告中作推荐、证明的; (三)违反本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规定,为其未使用过的商品或者未接受过的服务作推荐、证明的; (四)明知或者应知广告虚假仍在广告中对商品、服务作推荐、证明的。 三、明星直播销售产品与明星代言有明显不同,应该修改法律,让带货明星承担更大责任。 明星做广告,仅仅是推销产品,观众有比较大的选择时间,选择权。 明星直播时销售产品,虽然打着替商家销售产品名义,虽然没有和消费者有直接联系,但是,毕竟与广告有明显不同,粉丝往往因为明星而购买产品。一旦出现产品质量问题,明星却不承担责任。这对消费者不公平,因此,应该修改法律,将直播带货明星与销售商一起承担责任,就会让明星有更高的注意义务,直播带货质量问题就能提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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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4日,消费者网、北京阳光消费大数据研究院、北京工商大学新商业经济研究院、中新经纬研究院等机构联合发布《直播带货消费维权舆情分析报告(2023)》(以下简称《报告》)。 李佳琦、贾乃亮、董宇辉等17位主播被点名 《报告》中指出,在对17位主播的直播带货消费维权舆情数据分析后发现,涉及李佳琦的维权舆情最多,占比高达41.00%。其中,李佳琦的产品质量舆情更突出,疯狂小杨哥和辛巴的不文明带货问题舆情较为突出,贾乃亮和辛巴的发货问题舆情较为突出。 2023年,李佳琦因带货怼网友一事登上微博热搜,引发广泛热议。 在9月10日的直播中,李佳琦介绍79元一支的花西子眉笔时,看到有网友留言说越来越贵了,他反问:“哪里贵了?这么多年都是这个价格,不要睁着眼睛乱说,国货品牌很难的……哪里贵了?”随后,李佳琦又说:“有的时候找找自己原因,这么多年了工资涨没涨,有没有认真工作?” 而10月30日,疯狂小杨哥的“红绿灯的黄”在直播间带货美妆品牌时,女主播披头散发、表情狰狞,叉开腿蹲在桌上,姿势非常不雅,还摆出一字马的造型,“把卫生巾掏出来”、“马桶刷刷牙”等低俗言论,也引发了网友不适。 在对2023年直播带货消费维权舆情数据汇总分析后可以发现,在报告研究的17位主播直播带货消费维权舆情数据中,涉及李佳琦的维权舆情最多,占比高达41.00%;其次是疯狂小杨哥,占比31.30%;香菇来了排名第三;贾乃亮和辛巴占比分别位列四、五位。 |
发布这份报告的主体当中,消费者网是北京市消费者协会主办的,中新经纬是中新社主办的,所以权威性还是比较高的,数据的真实程度也比较高。尤其是消费者网,它主要承接了一部分线上消费者与商家之间的投诉机制,并且和北京市消费者协会一起实施各类消费调研项目、收集消费者意见,并定期发布消费警示信息,也就是说消费者网手里掌握了相当一部分直接的带货主播和消费者发生争端的数据和案件的主要类型。 我媳妇经常从直播间里买东西,她还特别的喜欢拉着我把这些主播的带货链接从头看到尾,尤其是李佳琦的,这些主播大部分卖的商品其实还是有一些品牌的,按理来说,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其实是该找这些品牌方取解决产品质量问题的,但是因为主播作为经销商,也承担相应的产品质量责任,其实找直播带货达人也是可以的,尤其是头部的大主播,只要还想继续干下去,就必须重视产品质量问题,因为现在的消费者确实对于商品本身的质量越来越重视了,如果说卖的是阳澄湖里蘸水的大闸蟹,口感相似的五常大米,其实消费者是不愿意为这种假冒伪劣去买单的,但是如果说商品确实量大质优,相应的贵一些消费者现在接受起来也容易多了。 从整个报告的数据可以看出,李佳琦和小杨哥两个淘宝和抖音的头部主播一骑绝尘,比其他平台的主播高出了三到四倍的舆情,但是毕竟这是舆情,树大招风也是难免的。 我个人还是很看好带货的,这种营销和零售结合的方式确实可以走量搞低价,很符合老百姓的口味,但是质量上还是可以提升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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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集中在头部主播这里,涉嫌价格操纵,且对就业没有好处。 |
“消费者网、北京阳光消费大数据研究院、北京工商大学新商业经济研究院、中新经纬研究院等机构联合发布” 没有执法权点名算个屁。 众主播:吓我一跳,还以为税务局点我名呢! |
3月14日,消费者网、北京阳光消费大数据研究院、北京工商大学新商业经济研究院、中新经纬研究院等机构联合发布《直播带货消费维权舆情分析报告(2023)》 不懂就问,这几位谁啊,点名很吓人吗,能点死人吗 前排出售瓜子汽水啊 |
我对这些网红不怎么了解,但是不妨碍我回答这个问题。网红直播间购买商品遇到质量问题时,作为消费者完全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进行维权: 1. 直接联系卖家或主播,提出问题并要求退货、换货或赔偿。 2. 如果直接联系卖家或主播没有得到满意的回应,可以利用直播平台的客服系统寻求帮助。大多数直播平台都设有客服,可以帮助解决消费者和卖家之间的纠纷。 3. 在维权过程中,保存包括直播录像、商品描述、购买凭证、聊天记录等在内的证据,这些都是维权的重要依据,除了自己,别人不会这么好心。 4. 如果通过直播平台无法解决问题,可以向当地的消费者协会或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投诉,打12315吧,他们可以提供专业的维权指导和帮助。 5. 涉及产品质量问题,可以向市场监管部门,如工商管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等举报,他们有权对商家进行调查和处罚。 6. 如果其他途径都无法解决问题,消费者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即向法院提起诉讼。在这种情况下,可能需要聘请律师,并准备充分的证据。 直播带货领域良莠不齐,主播要自律,消费者应保持警惕,对主播的宣传和推荐要判断分析,不要轻易相信,以保护自己的权益。同时,平台和有关部门也要加大对直播带货行业的监管力度,以促进行业的健康发展。 |
把自己置于聚光灯下,哪怕是一颗痣,都会被亿万人拿着放大镜研究。 哪怕是人设暂未出现污点的董宇辉,因为拒绝直播卖内衣,被误解成歧视女性。 每个人都有拒绝自己不想做的事情的权利,作为一个腼腆的男性,拒绝直播卖内衣,这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罢了。 |
网红直播和云南低价旅游宰客 本质是一样的 云南给的旅游低价 网红给的商品特价 最终都是要把你以为省下来的钱赚回来 否则网红收的那么高的入场费哪来的? |
直播的投流费占销售额的10%-20%,如果是新的直播间占比会更高一些。直播场地的装修,主播、运营、助理、场控、客服等人员的佣金等,也都会将成本摊入到商品售价之中。所以直播的产品不一定便宜,还容易被主播引导着购买了一些不需要也不喜欢的东西。 |
就想多问一句,这几位赚的盆满钵满有按时全额纳税了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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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播带货能火起来最开始也是最主要的的原因就是便宜或者让你觉得便宜 这是直播带货的核心竞争力 随着直播产业的不断发展,消费者被另外一种消费观念带走 也不能说是带走,其实就是回到了最原始的路径上 大家可以回忆一下当年的电视购物,基本上是一模一样的路径 用大量的演绎让你觉得你买的值,不买就会错过,早买早享受 只不过与现在的互联网直播带货而言,操作起来并不那么容易,且收货也比较麻烦,毕竟当年的物流行业并没有那么发达。 在阿里巴巴出来之前,我们“网购”还要去邮政汇款。 回到正题, 本来大家只是图个便宜和方便,选择了通过直播的方式去购物。 但随着越来越多的商家和资本涌入,味道就变了 人们居然开始在直播中“追星”????????盲目相信某一主播,迷恋某一主播 然后爱屋及乌的相信TA带的货就是没问题的。 甚至出现了非常矛盾且匪夷所思的场面 一个知名的人物如果去代言某商品广告,很多人会骂其没有道德,不热爱自己的演艺事业,就想捞钱。 但是如果这个人去直播带货了,很多人反而会觉得,TA居然也在用哎,那我也能用。但事实上是这样吗?当然不是。 前几年因为代言假冒伪劣产品而翻车的某些明星艺人也并不少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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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直播带货最明显的三个问题就是虚假宣传、产品质量、价格误导。这三个问题仅仅是直播带货才有的? 当然不是, 只不过直播有数据可统计,更直观更集中的展现在你面前,让你觉得很严重。 这真的是直播带货特有的问题吗? 当然也不是 回到维权这件事上 现阶段维权的途径还是有不少的 比如购买平台,比如12315,比如网信部门,比如税务机关,比如工商部门, 但维权的成本却太高了,很多人都不会因此而花费时间去维权 这也是商家肆无忌惮的主要原因,大不了退你,你还能怎样呢? |
羊毛出在羊身上。 除非本来利润空间就大的奢侈品。否则名人效应越大,额外成本越高,商品的性价比往往就越低。 认识到这一点,就不能否认去看直播带货的有很大目的是看主播和表演的,所谓“不适”很大程度上也是自找的。表演是法无禁止即可为,不宜过分干预。 但对于流量,应该有干预机制,避免“垄断”行为。给广大普通用户一定的曝光机会。某些流量交易剥夺了公共资源的公众属性。社会性平台进入公共领域后就具有了公共属性,不能简单的视为私企。应该考虑立法限制流量的占比,要求各平台一半以上的流量流向普通的非付费用户。 |
到目前为止,维权是很难的。 前几年就有不少网红因为卖烂货闹的沸沸扬扬,结果都是不了了之,现在依然卖的风生水起。 大家买到烂货,基本上都是自认倒霉。 偶尔有较真的去投诉,情况好的就是退款或者赔偿一点点,大部分都是花时间花精力之后,维权失败还憋一肚子火。 照现在这样的情况来看,这些主播只要不是在其他方面有特别恶劣的影响,即便卖的货有问题,哪怕挂羊头卖狗肉,都不会有啥事。 其实我最理解不了的就是演剧本替二道贩子卖烂货的主播,既想卖货赚佣金,又不想琢磨电商直播带货的那一套。 在别的主播吭哧吭哧苦练直播能力、琢磨人货场的时候,他们能想到演剧本弯道超车,早早实现月入几十万甚至上百万。 可要说他们机灵吧,这些二道贩子又没什么货源优势,还不如自己去进货,起码能少一个分钱的。 |
首先可以选择退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1.消费者定做的;2.鲜活易腐的;3.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4.交付的报纸、期刊。 此外如果是质量问题还可以要求赔偿。在食品消费领域,如果经营者存在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行为,消费者可以要求“退一赔十”。换句话说,“退一赔十”的对象是食品领域,“退一赔三”的对象则是一般普通商品。 |
该新闻最有意思的一点是,已经有确实的数据支持,此刻应当是政府监管部门出重拳,对有问题的直播带货主播进行处罚的时候。 如果消费者维权,还是需要找政府部门。殊途同归,结果都是由政府部门管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另外,《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148条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因此,如果消费者购买到假货,可以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要求赔偿。需要注意的是,在实践中,消费者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经营者存在欺诈行为或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才能获得相应的赔偿。此外,根据司法解释,违反本法规定,造成人身、财产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具体赔偿责任的范围和标准还需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政府按照以上的法律规定,可以根据《直播带货消费维权舆情分析报告(2023)》提供的数据上,依法对直播带货主播进行处罚,维护广大消费者的权益,解决直播带货的乱象。 |
直播、网购,属于新兴事物,个个环节都需要关注,而不能只关注主播一点。 但是,这也有流量啊! |
不是网红直播室就不遇到质量问题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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