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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音乐]你怎么看《年轮》的原唱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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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苏泷才是原唱,年轮回家
说实话,不得不佩服汪苏泷了,这么多天了,苦叉子粉丝愣是没能扒出汪苏泷一点黑料,只能安一个杜鹃的名号。
昨天听到一个信息,不知真假。
张碧晨在《年轮》这首歌上的收益超过1500万。
OST邀歌一般在10-400万之间。张碧晨给饺子唱哪吒收了100万,是她成名以后的友情价。OST演唱者属于一次性买断付费。
(补充一下,据说目前OST最头部是周深,单曲报价350万。)
张碧晨2025年商演单场报价180-280万。
各大音乐平台使用她演唱版本的《年轮》也得给她付费。
以上信息均来源于网络,不保证信息真实性。仅供参考,不要给我发绿诗寒。
我怎么看不重要。重要的是后面的钱怎么办。
我希望各方甩合同,看谁能把谁脸扇肿。
暂且不说当时是为了花千骨的宣传,就不然他自己早发了,也不论就当年花千骨的热度,选张碧晨唱纯粹因为她当时有点名气但不多,唱功可以,报价也合适,这歌换个人一样火。就单论这么多年,她一毛钱都没给过,连个态度都不给,这好意思吗?你现在随便问个歌手,说写歌的人不要钱,给个原唱的名分,定个双原唱,你看哪个歌手会说不行?
正常歌手都是花钱买歌,张碧晨是收钱唱歌。
张碧晨可以是原唱,但是她跟这首歌除了原唱以外没有任何关系,至于是不是唯一原唱,根本不重要。
邀请我干嘛,这事我跟题主的想法一定不一样。
我不是谁的粉丝,就事论事,建议张碧晨家粉丝好好看看,这段时间两边来回来去扯得都是什么玩意,哪不挨哪儿。
最后回答一次关于此事的问题,捋捋清楚。
第一,原唱的概念是约定俗成的,也是符合条件即获得的一种常用说法。
法律上没有定义,所以别跟我说什么法律上怎么说的,法律上没说过。也别跟我说《法治日报》怎么说的,跟法律无关,《法治日报》说了也白说。
第二,原唱的唯一获得方式就是某歌手首次发行此歌曲。那么这个歌手就是原唱。
这就是为什么网上经常能看到,其实某某歌曲的原唱是某某的说法。举例:《祝你平安》的原唱是那英,孙悦后唱的。
第三,原唱不是合同约定的,是合同确定的。约定是双方协商一致,确定是达成客观事实。(嗯,以上这句话大部分人看不懂很正常。下面解释)
所谓合同约定,就是任何人签合同都可以约定某件事情。只要有版权的音像公司,把一首歌再版都可以约定新的歌手为原唱。原唱没有法律规定,所以任何公司都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反正不违法,而生效范围只是在合同主体之间,就是这个公司和这个歌手之间,这个公司认这个歌手的原唱身份。
WSL方所说的项目方就是海蝶公司,如果WSL和海蝶签合同的时候与海蝶约定双原唱,也就代表海蝶公司认可汪的双原唱身份,不代表海蝶公司可以代替大众认可。你俩的约定,关我们什么事?
说白了,约定是合同甲乙双方的约定,不是合同甲乙双方跟大众的约定。这本身就是个思维陷阱,到现在各方还在这个问题上东扯西扯,也是让人好笑。
而合同确定,代表的是首次发行的主体方,客观上确定了首次发行的演唱者。
好理解的说法就是,所谓确定原唱的唯一证据,就是首次发行的发行方在发行时合同中确定由哪位歌手演唱。
第四,解释一下最乱的,《年轮》为什么张碧晨是唯一原唱,《梦幻诛仙》为什么是双原唱。
《年轮》张碧晨是唯一原唱。原因很简单,《年轮》的首次发行方是《花千骨》制作方,《年轮》这首歌的首次发行,是以《花千骨》电视剧为发行载体的电视剧插曲。大部分人都认为上线的数字专辑才是发行,但影视剧,综艺,晚会都可以成为某一首歌曲的发行载体。这事搞不明白的甚至包括张碧晨工作室,还在讨论单曲上线日期,就很离谱。
为什么说《花千骨》电视剧才是首次发行载体呢,很简单。剧方买的是未发行的歌曲。影视剧买主题曲插曲有两种,一种像《繁花》买了很多已经发行的老歌,而其他大部分影视剧都会使用原创的(委托创作)或者未发行的新歌。《花千骨》的制作人说的很清楚,当初是去海蝶盲选的,这就是找一个有很多未发行歌曲版权的音像公司挑新歌,老歌就不叫盲选了。
既然是挑的新歌,那么就一定会在合同中注明演唱者,也一定会要求是首发。电视剧花钱买的新歌当插曲,音像公司提前发行了像话么。这也是为什么汪粉到处说,汪受委屈为了配合电视剧发行才晚发的原因。早发就违约了啊,不想配合就别卖。
《梦幻诛仙》为什么是双原唱?因为首发的发行方是游戏制作公司啊,首发载体是《梦幻诛仙》手游啊。这就和《花千骨》的片头曲《千古》一样,阿兰和许嵩的版本在同一载体中不同时间上线,也是同时发行啊。因为发行的是《花千骨》电视剧,而片头曲,插曲,片尾曲都包含在其中。那阿兰和许嵩的双原唱就没毛病。《梦幻诛仙》也是这个原因。
网红小乔在数字平台发行年轮,并在演唱会中拿到歌曲授权演唱,还说汪苏泷不是原唱。
从小乔和汪苏泷反应来看,该授权肯定不是汪苏泷给的。
汪苏泷发声明收回授权,并称该歌曲为双原唱。
然后张碧晨就炸了,长篇大论论述自己是唯一原唱,是不是很奇怪。
因为汪苏泷之前也在公开场合<脱口秀大会>上说过“自己是年轮的原唱”,为什么上一次张碧晨没有炸?
根源就是有人偷了汪苏泷的版权,拿去授权给了别人,汪苏泷只是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而张碧晨方上次没反应,这次这么大反应,细咂摸可太有意思了。
我详细梳理了一下,有耐心的可以看下。

《年轮》的原唱到底是汪苏泷还是张碧晨?276 赞同 · 224 评论 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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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问大家一个问题,为什么大家都在说张碧晨要争唯一原唱,而不是问汪苏泷要争双原唱呢?从时间线上来说不应该是汪苏泷要争双原唱所以张碧晨要争唯一原唱啊,不应该问汪苏泷要争双原唱又啥好处?
如果合同上没写唯一原唱,双原唱,那么汪苏泷是可以钻孔子的,因为也不违法,但每个行业都有规则的,有些规则是默认的,即便不说歌手们也都各自遵守,而不是越界,所以吵这么久不如把合同拿出来看看有没有双原唱和唯一原唱几个字
如果是张碧晨与旺仔小乔之间有买卖版权之间的关系,那确实是张碧晨的问题,但目前双方应当提出实质性的证据,而不是由网友主观臆断
最后版权在汪苏泷哪里,他是否想收回版权也是人家的自由,没必要说人家小气,合约到期了,人家有这方面的权利和自由
但这给华语乐坛带来最大的震撼是以后大家都会在合同里标清原唱(有几个,是不是双原唱,唯一原唱);
对于一些不太火或者说不太著名的小白创作者,无疑是难上加难了,本来是歌如果红了,创作者也有一定的分红,但这样的事出现,大家防止这种事再发生可能先直接买断版权,导致歌红后,后面分红和创作者没关系,创作者也不能一首歌吃一辈子,如果歌不红,但版权买了也唱不了几次也挺亏。
但我个人觉得(仅主观)一些事情倒也没必要闹成这样,这事如果是周杰伦的话,他也就笑笑不说话,因为人家代表作太多了,根本不屑一顾,所以歌手应多多发布自己的代表作,多多发布自己的作品,认真打磨,而不是只会钻空子,应为长远打算,多提供证据,同时遵守行业的基本规则,有些规则可能是大家默认的,对于这些东西,要么不要触犯,要么合同上写清楚,以后都要谨慎
歌手重要,创作人也重要,但更重要的是要有大局观,以长就利益出发,不能只看前面,一起双赢
最后,我也不是双方的粉丝,两边都有对错,但更倾向于汪苏泷这边。
让子弹在空中飞一会,时间是最好的证明
汪的武器:版权、法律
张的武器:意识、小作文
你说路人该支持谁?
这个事有好几天了,起初基本是一边倒的形式,慢慢的发现舆论有了反转的趋势,同时了解了下“乐坛杜鹃”的含义,不得不佩服张碧晨粉丝的造梗天赋。
相对而言,汪苏泷粉丝就……
———————————就更有才了!
三言两语颠倒时间线的爽文就出来了。


还有,无凭无据就知道张碧晨偷版权卖给网红乔了,没有证据就说张碧晨唱了十年歌没有给汪苏泷付版权费。
都是一张嘴的人才。
我呢还是更关注他们俩为什么执着争“原唱”。关注了好几天,从汪张两位过往参加的节目和台下的演出,我越来越觉得是汪苏泷自导自演,故意挑起的舆论纷争。
事情发生后,从获益角度来看,汪苏泷目前是相对性的赢家,一体现在个人平台账号涨了几十万路人粉,二他的歌在各音乐平台上了热榜,三所有人都知道了他是《年轮》的“原唱”了。
我认为三是最重要的,这个也是汪苏泷的目的。因为他很在乎《年轮》这首歌,很在意“唱”这件事。他有这个心结在。 下面图片是汪苏泷在《脱口秀达人》和《蒙面唱将》的话语截图。




反过来看张碧晨,自15年6月中旬发行演唱这歌开始到今年的演唱会,很多次提到是汪苏泷创作了这首歌,同时表达了对汪的感谢。
可能这两三年汪苏泷上了几个上档次的音综,觉得自己江湖地位稳了,演唱能力进步达到一定水平了,
唉……
知乎上都是站汪先生的,这合理合法,但….歌坛这样搞会更完蛋。
按正常的、各司其所长的逻辑里,应该是歌手吃歌手的饭,作者吃作者的饭。
但,台前的歌手因为是市场终端的原因,吃的盆满钵满,而幕后工作者收入是惨淡挣扎,所以我曾经非常支持和推崇作者自己站到台前来,我在上一篇讲唱功里强调创作型歌手的理解力强,诠释歌曲有独到之处….为唱功不是很顶的创作型歌手说话
但这次的争论,把打击歌坛发展的一个重要弊端暴露出来了,就是———-当唱功好的歌手越来越式微后,歌坛整体水平必然也会整体下滑
张女士为什么强调法律上屁用没有的“原唱”?
因为这歌是她唱红的,没有她,这歌红不了!
从双方举证的内容来看,歌曲制作方提供了两个版本,甲方《花千骨》剧方选了张女士的版本(这可能还是我美化过的说法,更扎心的可能是,先提供了汪先生的版,毕竟自己的歌自己优先安排是常态,但剧方不满意,所以公司又补送张女士的版本)
这正常吗?很正常,因为张女士的唱功更好,更契合剧啊。
这个时候张先生愿意让歌吗?当然愿意啊,因为自己作品能被采用才有证明自己的机会啊
在爆剧的加持?张女士的唱功?作品出色三方合力之下,歌曲红了,是件多方共赢的好事情。
汪先生如果只是常规作者,那这时候向张女士收一笔巨额版权费也就会让这件事清清爽爽的结束了。
但因为汪先生也是歌手,也要通过市场对歌的认可才能吃到最大的蛋糕,所以,让张女士继续演唱才能更好的让歌曲长红……十年了,这歌已经长尾效应红的大家都知道了……所以收回版权已经不会对歌有影响了……
我的言外之意很明显了吧。
当市场越来越捧创作型歌手时,基本就对唱功好的歌手打击越大,歌坛整体表现水平就会系统性下降….
当张女士甩一句唯一原唱,汪先生宣布收回版权的时候,全网高呼干的漂亮时,意味着创作型歌手大获全胜
但,歌坛的整体水平却会越来越下降……
———————————————————————
看了一下评论区,就不一一回答了,在这补充点内容,就当是回复评论区的内容了吧。
为什么张女士不买版权?
答:因为按行业基本操作模式,影视作品歌曲的原唱一般会有个叫“永久免费全球演唱权”。
这个权利一般在合同中会写出来,这算是“原始股东中技术股”的概念。歌曲毕竟是声音的艺术,纸上的曲谱要和声音结合才能形成完整的作品。
所以这个“永久演唱权”不是张女士白嫖得来的,也不是版权方赏给她的。这也算是行业内难得的对歌手公平分利的行为。
汪先生说的收回版权,对花千骨剧版权方有影响吗?
答:没有,他收不回剧方的版权,所以在剧中大家依旧听的是张女士的歌声,他收回的是张女士的永久演唱权。
现在业内应该会对以前的这种演唱权在合同上怎么约定焦头烂额了,毕竟这么搞,别的歌手会有点慌啊……
支持汪苏泷维护合法权益。
这事汪苏泷做的还是太体面了。
反正我觉得如果一个人是一首歌的原创词曲作者,那他演唱的版本都可以说是原唱,反正不会是翻唱。除非他版权被买断了,又找买断方授的权
谢邀。
这年轮问题发酵了好久,我陆陆续续看了各方的回应,也看了知乎各方的争论和证据。我没听过《年轮》,也不认识张碧晨,汪苏泷倒是听说过,但也不知道他长啥样,不知道他唱过啥歌。我算是纯路人了。
双方官方的回应能直接查到,我就不复述了。在网友的争论中,汪方的证据是,作词作曲均为汪,汪版和张版都收录于花千骨同一ost中,汪版的录制时间更早,于法律上,汪拥有该曲版权,于行业惯例上,两版视为同一专辑发出,是双原唱。张方的证据是,花千骨电视剧播出的是张版,张版更好听,传唱度更高,汪等别人唱的歌火了再收回版权,坐享其成,是不道德的。
以完全中立的立场来思考,我觉得,很显然,汪方有法律依据,也有行业规则,而张方的依据建立在观众,或者消费者的感受上,认为观众听的是张版,则张版是原唱。可是,张方无法保证所有的观众都只听张版,他的论据是很苍白的,而法律,是最有保障的。现在张方的辩解,很有利用法律不对“原唱”这个词作定义的漏洞抢利益的嫌疑。因此,以中立的立场,我会更支持汪方的主张。
我几乎不接触华语乐坛,我拿咱二次元圈的例子来类比一下哦。
《普通disco》是ilem非常著名的一首歌,ilem作词作曲,由洛天依与言和演唱,我记得在洛天依言和版发出后不久,再由up主三无发布了其演唱的版本。给不认识的人介绍一下,洛天依和言和是vocaloid的虚拟歌姬,vocaloid是一个音乐软件,创作者可以使用虚拟歌姬的声库合成歌曲。所以说,这首歌的洛天依言和版,是一首电子vocal歌曲,而三无是一个人类up主,所以这首歌的三无版是一首人声vocal歌曲。现在ilem的授意下,洛天依言和与三无都是原唱版本,洛天依言和是vocaloid版原唱,三无是人声版原唱,这种情况我们称为双本家歌曲,跟现在在吵的双原唱类似,张是女版原唱,汪是男版原唱。
那么类比现在的争议是什么样呢,就是突然有一天,vocaloid中国官方说洛天依言和是普通disco的“唯一原唱”。普通disco是第一首vocaloid中文神话曲(神话曲是指播放量突破一千万),vocaloid版本传唱度非常高,可以说跟张方主张的情况很像。
那么,你会认为这种宣称是“唯一原唱”的说法怎么看?
看官自有看法,而我的看法很明确,ilem拥有最高话语权,ilem说谁是原唱谁就是原唱。哪怕大家听得最多的是vocaloid版本,也不可以以听众的意愿去更改原唱身份。
好的好的,我明白这两者之间存在差异,比如洛天依言和是软件,而张是一个真人,有自己的意志。我只是告诉大家,我会怎么样去思考而已。我只是提供一个参考思路罢了,对或不对,仅供笑耳。
争原唱问题,其实就是争流量问题,争曝光度问题。在音乐平台搜某首歌,排第一的就是原唱,对听众来说,排第一个的曝光度是要高于其他的。如果将原唱标取消了,那就是演唱或翻唱了,也许都不在第一页。过十多年后,谁还知道真的原唱是谁?默认标了原唱的才是原唱,其他的都不是原唱。这其实在无形中抹杀了原唱的付出与努力。回到《年轮》这首歌,张碧晨也许是不想步李炜的后尘吧,现在《剑魂》这首歌,还有好多人知道李炜是原唱呢。
我比较欣赏汪苏泷的做法,毕竟,能自己创做就是有底气 。
平心而论,《年轮》张唱的确实比汪好,但凭这个就踩着作者说自己是唯一原唱,还敢授权给别人唱,那委实很不要脸且无脑了。
这次事件之前我甚至都没怎么听过《年轮》这首歌。
汪和汪粉不要再捂嘴了,豆瓣上面的汪苏泷 乐坛杜鹃被炸了,心虚了吗?底裤快被扒没了,这首歌当年火的时候就没有你汪版的,当时还被人家说这首歌抄袭,骂的是张,你们怎么不去争双原唱哒。现在收回版权了说双原唱,也真是可以的。法律上面没有明确关于原唱的说法,张符合大众认知上的原唱。人家也就说自己是唯一原唱,碍着你们了吗?对路人到处混淆时间线,把原创和原唱混为一谈,造人家黄谣。汪杜鹃 三代还宗还有见好就收估计会跟着汪一辈子。
花千骨大火时张被网暴原因是她是《年轮》原唱。那会汪在哪里?被骂抄袭时自己躲在张后面,让张挨网民骂。一点担当没有。现在哪来的脸来说自己是原唱?
动不动就说别人是百万公关,那这是啥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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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根结底还是版权授权和商业利益的事情,汪苏泷方暂停所有授权肯定是有原因的,不是权限到期了暂时收回做下一步打算就是单方出现侵犯权益的违约行为导致版权方暂停授权。
授权在合约期限内可不是说收回就收回,那可是要赔偿违约金的。可有些人非得较真什么“唯一原唱”,实在让我们一些看客摸不着头脑。
一首OST能够火起来,最大功劳方是剧集,尤其还是爆剧,其次是音乐旋律的加持,然后是歌词的稍微加点力,再加上演绎歌手的声音做保底。
《年轮》这首歌和歌手是相互成就,也别为了争那个“唯一原唱”打压其他方面的功劳。本身没人否认原唱标签的,但凡是个创作者都会在乎版权,也不会在乎这歌火了我要争名誉,版权在手收益来源就有了。
至于汪苏泷为什么喜欢双原唱,大概是跟之前的经历有关,同时也为授权收回不再往外授权后有个能继续在线的原唱?或者是害怕间接偷换概念把原创身份给抢了去?
这方面我也只是猜测,毕竟这行业的东西我也仅仅知道点皮毛,总觉得这个行业关于版权的问题还不是很完善,总会出现一些新词汇对版权保护构成潜在威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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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苏泷说的双原唱很难成立。
首先,花千骨剧方显然是要购买一首未发布的歌曲,年轮这首歌就是跟随电视剧的上线而发表,谁在电视剧里唱了谁就是理所当然的原唱。
第二,汪苏泷没有拿出事先约定双原唱的证据。谁声明谁举证,合同或者是文字约定,亦或者什么时间地点双方口头约定过,都没有。
第三,汪版年轮未被电视剧采用。按常理推断汪版年轮也不是电视剧方要求制作的。不是一部剧中存在同一首歌不同人演唱的版本,而导致双原唱。
第四,汪版在qq音乐发布时候就是原作者翻唱。在qq音乐整理的花千骨ost集里,汪的版本与其他歌曲发行方不同。
原唱不是没有意义的概念
第一,按照惯例,在翻唱、二创、引用、标注中歌曲一般都会写出原唱歌手,实实在在的歌手本人知名度宣传。
第二,音乐平台上,原唱通常会有标识,而且也会排位靠前,同样是实实在在的宣传。
第三,法律法规虽然没有定义和规定原唱,但是对翻唱是有规定和要求的。而翻唱的概念必然是建立在原唱之上的,因此原唱的概念也是事实上存在于法律法规之中的。
别争了,都是抄袭的日本歌遥远的约定,从日本传到台湾再传到大陆。华语歌曲的固定模式。
最近是有什么大瓜需要压吗?为什么能出这么离谱的事???以我对互联网的了解,这事能离谱到这个程度,后面必有大型反转。其目的应该是淡化此期间其他大事,娱乐圈以外的大事。
你看,这不释永信也出事了?明明二十年前就都爆出来的东西,偏偏这会火爆全网。
当汪苏泷在深圳演唱会用 “身正不怕影子斜” 的谐音梗回应争议时,这场持续半个月的《年轮》原唱之争已从音乐圈的专业讨论演变为全民关注的公共事件。这首伴随《花千骨》走红的 OST,在十年后因 “谁是原唱” 的争议讨论也越来越多


起因
2025 年 7 月 22 日,千万粉丝网红旺仔小乔在直播中坚称 “《年轮》原唱只有张碧晨”,这一言论迅速点燃舆论风暴。作为《花千骨》OST 的核心曲目,《年轮》自 2015 年发行以来,张碧晨版本因电视剧高频使用成为大众认知中的 “原唱代表”,而汪苏泷作为词曲作者的男声版则长期处于 “隐性存在” 状态。


当旺仔小乔在翻唱时坚持标注张碧晨为唯一原唱,她不仅挑战了汪苏泷作为创作者的版权权威,更触动了音乐平台的标注逻辑 ——7 月 23 日,QQ 音乐短暂移除张碧晨版 “原唱” 标识,引发粉丝群体的激烈对抗,最终倒逼平台恢复双原唱标注
经过
回溯事件源头,《年轮》的双版本设计本是 OST 行业的通行做法。2015 年 6 月 15 日,张碧晨女声版随《花千骨》剧集首播上线,成为剧中唯一使用版本;6 月 30 日,汪苏泷男声版作为单曲发布;7 月 16 日,两版共同收录于官方原声带专辑。这种 “首发与专辑共存” 的模式,在《知否知否》等经典 OST 中亦有体现,旨在通过不同声线覆盖更广泛受众。
大象无形音乐总经理李思睿的十年前邮件记录证实,项目从创作初始就规划了男女双版本。这种行业惯例在法律层面亦有支撑:根据《民法典》第 1023 条,只要两版均为官方授权的首次公开发行录音制品,即可并存 “双原唱” 身份。然而,张碧晨工作室以 “首唱即原唱” 为核心论点,强调其版本比男声版早 15 天上线且传播更广,试图将 “首唱” 等同于 “唯一原唱”。
结果
张碧晨工作室声称的 “永久演唱权” 在法律上实为 “现场表演权的永久许可”,这种权利虽允许其终身演唱,但需以著作权人汪苏泷的授权为前提。
当汪苏泷在 7 月 25 日宣布收回《年轮》所有演唱授权时,其作为词曲作者的绝对权利得以彰显。根据《著作权法》,表演者权(如张碧晨的演唱权)必须依附于著作权人的表演权许可,这意味着即使合同约定 “永久演唱权”,著作权人仍可通过法律手段终止授权,仅需承担违约责任。


汪苏泷那句 “这首歌除了张碧晨,其他都是我的” 成为点睛之笔。它不仅印证了创作者对作品的绝对控制权,更警示行业:在《著作权法》尚未明确 “原唱” 定义的当下,唯有通过合同条款细化权利边界,才能避免类似争议重演。
暗自盲猜一下
大网红买了版权,但是张的,这件事情闹起来之后,汪才知道
汪免费给张这首歌的演唱了十年
但有的人还当起了2道贩子
结果就是,那你就不要唱了
送礼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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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苏泷创作的这首歌助张碧晨事业上升,张碧晨的粉丝却送汪苏泷侮辱性黑称,建黑超话,轮番黑热搜,甚至还扣抄袭帽子,我不信业内的创作人不为汪苏泷感到唏嘘。
可笑吗?可笑。
汪杜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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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2025-08-04 10:52:30  更:2025-08-06 10:4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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