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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人文]有没有女主特别清醒理智的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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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女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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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中第一贵女?不如回家种红薯 楔子 我叫沈鹿溪,今年十六,京城沈家嫡女。 我爹沈大将军说,我娘生我的时候梦见一头梅花鹿踩着溪水蹦进产房,于是给我取了这个名字。 但我祖父——当朝太傅沈老太爷说:“放屁,你娘就是生你的时候想吃卤鹿肉又不好意思说,生完了才说‘哎呀刚才梦见一头鹿’。” 我娘在隔壁喊了一声:“爹!” 沈老太爷立刻闭嘴,捋着胡子若无其事地走了。 这就是我家。 上梁不正下梁歪,全家没一个正经人。 我大哥沈伯琤,翰林院编修,表面上一本正经,背地里会在书房偷偷拿毛笔给家里的猫画眉毛。 我二哥沈仲琰,禁军副统领,人前威风凛凛,人后会蹲在厨房门口求厨娘多给他留一碗酒酿圆子。 我爹更不用说,四十多岁的人了,每次打了胜仗回京第一件事不是进宫复命,而是翻墙回家找我娘——因为走正门会被门房通报,太慢了。 我娘,温国公府嫡女,嫁给武将之前是京城有名的才女,嫁给之后……被我爹带偏了。 她说这叫“入乡随俗”。 我外公气得三年没理她。 而我,沈鹿溪,在这样一家子人里长大,你猜我能长成什么正经样子? 对了,忘了说——我们府上还有一位表妹。 柳映月。 我姨妈的女儿,打江南来,据说“气质如兰,温婉端方”。 我第一次见她的时候,她正坐在我院子里的石凳上看书,脊背挺得笔直,像一根被人插在地上的筷子。 我蹲在墙根底下啃烤红薯,满手是灰,腮帮子鼓得像个仓鼠。 她抬头看了我一眼。 那一眼—— 怎么说呢。 就像一只白天鹅低头看了一眼泥巴里的癞蛤蟆。 不是看我脏,是看我……可怜。 她觉得我可怜。 后来我才知道,她觉得我们全家都可怜。 “沈府上下,毫无规矩,实在令人扼腕。” 这是她来京城第三天,在写给姨妈的信里说的话。 我大哥偷看到了那封信,回来在饭桌上念给我们听,笑得筷子都掉了。 我爹一边扒饭一边说:“她说的也没错嘛。” 我娘翻了个白眼。 总之—— 故事就从这位表妹住进我家开始说起吧。 ## 第一章 表妹驾到 柳映月来的那天,下着小雨。 我爹说:“你姨妈命苦,嫁去江南没几年就守了寡,家里又没个顶梁柱,把闺女送来京城,想让她在咱们家长住,也见见世面。你们几个,对人客气点。” 我大哥点头:“那是自然。” 我二哥点头:“应该的。” 我点头:“她吃烤红薯吗?” 全家沉默了一瞬。 我娘说:“……你先把你手上的灰洗了再去见人。” 我洗了手,换了身干净衣裳,站在门口迎接。 一辆青帷马车停在府门前,车帘掀开,先露出一只纤纤素手,指尖微红,捏着一方帕子。然后是一袭月白衣裙,裙摆绣着细细的兰草纹样。 再然后—— 一张脸。 说实话,挺好看的。 瓜子脸,柳叶眉,一双杏眼水润润的,鼻梁挺翘,嘴唇抿着一点若有若无的笑。头发梳成江南时兴的堕马髻,斜插一支白玉兰簪。 整个人像是从仕女图里走下来的。 她站在门口,微微仰头看了一眼沈府的匾额,目光里有一瞬间的……我说不上来。 后来我回想,那大概叫“审视”。 她在审视我们家的大门够不够气派。 “表姐。”她看见我,盈盈一拜,声音像泉水叮咚,“映月叨扰了。” 我赶紧还礼:“不叨扰不叨扰,来来来,我带你去看你的院子,我让人给你种了好多花——” “多谢表姐。”她跟在我身后,步伐不疾不徐,每一步都像是用尺子量过的。 我走了几步,觉得别扭,又放慢了速度。 她说:“表姐不必迁就我,你走你的便是。” 我说:“没事没事,反正我也不急。” 然后我下意识地把手往袖子里一揣,弓着背,溜溜达达地往前走。 身后传来极轻的一声—— “啧。” 我回头。 她脸上还是那副温婉的笑。 “表姐,怎么了?” “没、没事。走吧。” 我当时不知道那个“啧”是什么意思。 后来我知道了。 那个“啧”翻译过来就是——堂堂沈家嫡女,走路像个赶集的村口大爷,啧。 柳映月住下来之后,我渐渐发现了一件事: 她不是来投亲的。 她是来……改造我们的。 第一天,她看见我爹在饭桌上直接用袖子擦嘴,当场放下筷子,用一种“我知道我不该说但我实在忍不住”的表情开口了: “姨父,用膳时应当以帕拭口,方为礼仪。” 我爹愣了一下,低头看了看自己的袖子,又看了看她,诚恳地说:“可是帕子太小了,擦不干净。” 柳映月:“……” 我娘在桌子底下踩了我爹一脚。 我爹“嘶”了一声,委屈地闭上了嘴。 第二天,她看见我大哥在书房里用毛笔给猫画胡子,站在门口沉默了很久,然后转身走了。 我大哥说:“她是不是哭了?” 我说:“没哭,就是嘴唇在抖。” 大哥想了想:“那是忍笑还是生气?” 我说:“不知道,但她攥着拳头走的。” 大哥沉默了一下,低头看了看怀里那只被画成张飞的猫,若有所思地说:“……我是不是确实不太正常?” 猫:“喵。”(翻译:是的。) 第三天,她看见我二哥蹲在厨房门口等酒酿圆子,终于没忍住,说了一句: “二表哥,男儿膝下有黄金。” 我二哥头也没回:“黄金哪有酒酿圆子重要。” 柳映月深吸一口气,又走了。 至于我—— 她倒是没有当面说我什么。 但我有一天路过她的院子,听见她在跟她的丫鬟翠缕说话。 “表姐的衣裳,颜色太过鲜艳了。正红配葱绿,实在……俗不可耐。” 我低头看了看自己身上——今天穿了件大红褙子,里面是件葱绿抹胸,下面配了条月白裙子。 我觉得挺好看的啊。 翠缕小声说:“姑娘,沈大小姐穿得喜庆,也挺好的……” “喜庆?”柳映月的声音带上了一丝恨铁不成钢,“她是沈家嫡女,京城贵女之首的候选,怎能只求喜庆?她应当端庄、典雅、知书达礼、进退有度——” 我靠在院墙外面,啃了一口手里的桃子。 贵女之首? 那是什么东西? 能吃吗? 但柳映月显然觉得能吃。 而且她想吃。 她来京城的目的,我后来才慢慢捋清楚—— 她不只是来投亲的。 她是来“入局”的。 京城的贵女圈子,她早就打听清楚了。谁家的姑娘最出风头,哪家的宴席最有分量,什么节日的什么活动最引人注目——她全知道。 她甚至带了一本手抄的册子,上面密密麻麻地记着京城各大世家女眷的姓名、爱好、忌讳、姻亲关系。 我第一次偷看到那个册子的时候,震惊了。 “你这……比我们家的兵部舆图还详细啊。” 柳映月一把抢过去,脸微微泛红:“表姐!你怎么能随便翻别人东西!” “对不起对不起,”我赶紧摆手,“我不是故意的,它掉地上了我捡起来一看——” “你还看!” “我就看了一眼!就看到‘赵国公府三小姐,爱吃甜食,忌辣,与安远侯府二姑娘不睦’——” “表姐!!!” 她把册子藏进袖子里,胸口起伏,耳尖红得要滴血。 我看着她那个样子,忽然觉得有点心软。 “那个……表妹,”我挠了挠头,“你是不是想多认识些人?我可以带你啊,我认识的可多了,东街卖糖葫芦的王伯我都——” “不必了。”她冷冷地打断我,“表姐的好意我心领了。但表姐的交游圈子……恐怕与我不太相合。” 我愣了一秒。 然后反应过来—— 她嫌我认识的人不够“贵”。 我认识的都是卖糖葫芦的、卖烤红薯的、卖风筝的、马厩里养马的、厨房里颠勺的…… 她说“不太相合”,已经很给我面子了。 “行吧。”我没生气,拍了拍手,“那你有需要再找我。” 我转身走了。 走了几步,又回头说了一句:“对了,赵国公府三小姐确实爱吃甜食,但她最讨厌别人投其所好,你别专门给她送点心,她会觉得你在巴结她。你要是真想跟她交朋友,就骂她一句‘死胖子’,她反而觉得你真诚。” 柳映月瞪大了眼睛,显然觉得我在胡说八道。 “表姐,你这都是什么歪理——” “信不信由你。” 我挥挥手,走了。 后来我听说,她果然没听我的话,给赵三小姐送了一盒精心制作的点心。 赵三小姐当着她的面笑着收了,转头就跟别人说:“柳家姑娘倒是殷勤,可惜太刻意了,没意思。” 这话传到柳映月耳朵里,她气得在屋里摔了一个茶杯。 翠缕后来偷偷告诉我:“姑娘摔完之后又心疼了半天,说那是官窑的,可惜了。” 我听完笑了半天。 然后让厨房做了一碟子桂花糕,让翠缕端过去。 “跟她说,这不是投其所好,就是自家做的,让她尝尝。” 翠缕端过去了。 柳映月吃了。 据说吃完之后沉默了很久,然后说了一句:“……比我的厨子做得好。” 这大概是她能给出的最高评价了。 第二章 京中第一贵女?我先笑为敬 日子就这么过了两三个月。 柳映月在京城贵女圈子里,混得……怎么说呢,不算差,但也不算好。 她长得好看,举止端庄,诗词歌赋样样拿得出手,琴棋书画件件精通——单论“硬件”,她确实是顶尖的。 但她有一个致命的问题。 她太用力了。 人家贵女聊天,聊的是“昨儿个的花簪好看吗”“你听说了吗安远侯府的二姑娘又闹笑话了”——这都是轻松的、随意的、带着点小八卦的闲话。 柳映月一开口:“昨日读了一卷《春秋》,颇有感悟……” 全场沉默。 赵三小姐后来跟我吐槽:“鹿溪,你那个表妹,人是挺好的,就是……跟她说话像在考试。” 我说:“你别管她就是了。” “不管也不行啊,”赵三小姐嗑着瓜子,“每次聚会她都坐在角落里,用那种‘你们为什么不聊点有营养的东西’的眼神看着我们,搞得我们都不好意思聊八卦了。” “那你骂她一句死胖子。” “滚。” 但柳映月自己不知道这些。 她觉得自己还不够“贵”。 于是她更加努力了。 每天卯时起床,练一个时辰的琴。然后读书,读到午时。下午练字、作画、刺绣。晚上还要温习礼仪——走路、行礼、端坐、奉茶,每一个动作都要练习几十遍。 有一次我半夜起来上厕所,路过她的院子,发现她的灯还亮着。 我扒着窗户看了一眼—— 她正对着一面铜镜练习微笑。 嘴角上扬的弧度,她用尺子量过。 我当时站在窗户外头,夜风凉飕飕的,看着她在灯下一遍一遍地笑,一遍一遍地调整,忽然觉得…… 有点心酸。 不是觉得她可怜。 是觉得她把自己搞得太累了。 我敲了敲窗户。 “谁?!”她吓了一跳,笑容瞬间消失,警惕地看向窗外。 “是我,你表姐。” “……表姐,你半夜不睡觉,扒人家窗户干什么?” “我起来上厕所,路过。”我趴在窗台上,看着她,“你也不睡?” “我在……”她犹豫了一下,“我在温习礼仪。” “哦。”我没说别的,从袖子里掏出一个油纸包,“吃不吃?” “什么?” “烤红薯。我下午埋在灶膛里的,现在还是热的。” “表姐,你袖子里——” “别管袖子了,吃不吃?” 她盯着那个油纸包看了很久。 “……吃。” 她打开窗户,我把红薯递进去。她接过来,小心翼翼地剥开皮,金黄的红薯瓤冒着热气,在深秋的夜里散发出甜腻的香气。 她咬了一口。 “好吃吗?”我问。 “……好吃。” 她又咬了一口,腮帮子鼓起来,嘴角沾了一点红薯泥。 那一刻她不是那个用尺子量微笑的贵女了。 她就是个吃烤红薯的小姑娘。 “表姐。”她忽然叫我。 “嗯?” “你为什么……不嫌弃我?” “嫌弃你什么?” “嫌弃我……”她低头看着手里的红薯,“嫌弃我处处模仿贵女做派,嫌弃我装模作样,嫌弃我——” “你又不是装的。”我说。 她愣住了。 “你做的那些事,练琴读书学礼仪,又不是装给别人看的——你是真的喜欢那些东西,对吧?你喜欢琴,你喜欢书,你喜欢把每件事都做到最好。这有什么好嫌弃的?” 她张了张嘴,没说出话。 “就是——”我挠了挠脸,“你别太累了。偶尔也吃个烤红薯嘛。” 她低下头,长发垂下来遮住了脸。 我听见一声极轻的、带着鼻音的“嗯”。 然后她说:“表姐,你袖子上的灰蹭到我窗台上了。” “……” “明天记得让丫鬟擦一下。” “知道了知道了。” 我转身走了。 走了几步,听见她在身后小声说:“……谢谢。” 我摆了摆手,没回头。 但说实话,那天之后,我以为柳映月会放松一点。 并没有。 她反而更努力了。 因为她发现——光有才艺不够,光有礼仪不够,她还需要一样东西。 名气。 真正的、让整个京城都认识她的名气。 而这个机会,很快就来了。 那年秋天,宫中设赏菊宴,京中四品以上官员家眷均可参加。 这是一年一度的大场面,各家贵女争奇斗艳的舞台。 柳映月准备了整整一个月。 她专门请了绣娘做了新的衣裙——月白色底子,绣着淡金色的菊花纹样,裙摆用银线勾了云边。发饰也精心搭配,一支金累丝菊花簪,一对白玉耳坠,手腕上一只碧玉镯子。 妆容更是精细——眉毛画了半个时辰,唇脂调了三遍颜色。 她走出院子的时候,我正好在院子里喂猫。 抬头一看—— “哇。” 柳映月微微扬起下巴:“如何?” “好看!”我真心实意地鼓掌,“像——像——” 我努力想找一个高雅的比喻。 “像什么?” “像一朵行走的菊花!” “……” 她脸黑了。 翠缕在后面拼命忍笑。 “我的意思是很好看!很好看!”我赶紧补救,“真的,你今天肯定艳压群芳!” 她哼了一声,带着翠缕走了。 我继续喂猫。 猫看了我一眼,叫了一声。 “喵。”(翻译:她说你土。) “我知道。”我叹了口气。 赏菊宴上发生了什么,我是后来听说的。 柳映月确实出尽了风头。 但不是因为她想的那种方式。 事情是这样的—— 赏菊宴上,贵女们按惯例要献艺。有人弹琴,有人跳舞,有人作画,都是常规操作。 柳映月弹了一曲《高山流水》,技艺精湛,满座惊叹。连皇后都点了头,说“此女琴艺不俗”。 按理说,到这里就够了。她应该见好就收,退下去接受赞美。 但她没有。 她觉得自己还不够“出彩”。 于是她做了一个决定—— 她要当场作诗。 而且是命题诗。 皇后随口说了一句“今日赏菊,不如以菊为题,即兴一首”,本来只是客套话,大家随便说两句应景诗也就过去了。 柳映月站了出来,说:“臣女愿一试。” 然后她吟了一首七律。 说实话,诗写得确实好。对仗工整,用典精妙,辞藻华丽。 但问题在于—— 太长了。 整整八句,她抑扬顿挫地念了两分多钟。 在场的贵女们,前面还在认真听,听到第四句就开始走神了。到第六句,有人在偷偷看指甲。到第八句,有人已经开始交头接耳了。 最关键的是—— 她吟完之后,全场安静了一瞬。 不是那种“震撼”的安静。 是那种“不知道该说什么”的安静。 皇后倒是给面子,笑着说:“好诗。” 但谁都听得出来,那个“好”字里带着一丝疲惫。 而真正让柳映月“出名”的,是后面发生的事。 她吟完诗之后,退到一旁。下一个献艺的是赵国公府三小姐——赵玉笙。 赵三小姐站起来,大大方方地说:“臣女没什么才艺,就给各位娘娘和夫人讲个笑话吧。” 皇后乐了:“哦?讲来听听。” 赵三小姐清了清嗓子,说:“有一个秀才,特别爱显摆自己的学问。有一天他出门,看见一个农夫在田里插秧,就走过去说——”她学了一个摇头晃脑的姿势,“‘农夫啊农夫,你可知这秧苗行距几何、株距几何、每亩插多少株最为适宜?’” 有人开始笑了。 “农夫抬起头,看了秀才一眼,说——”赵三小姐换了一副憨厚的口吻,“‘我不知道行距株距,我就知道——你站远点,别踩了我的秧。’” 全场爆笑。 皇后笑得前仰后合,连手里的团扇都掉了。 “好好好,”皇后擦着眼泪说,“这个好,这个比诗好听。” 然后她看了柳映月一眼。 那一眼,没有任何恶意,只是随口说了一句—— “柳家姑娘的诗也好,就是……太长了。下次短些。” 全场又笑了。 柳映月站在角落里,脸上的笑容维持得纹丝不动。 但她的手——藏在袖子里的手——把帕子拧成了麻花。 这件事当天晚上就传遍了京城。 “柳家姑娘赏菊宴上一鸣惊人——弹琴作诗,才华横溢,结果被赵三小姐一个笑话比下去了。” “皇后娘娘说她的诗太长了哈哈哈哈——” “你说她是不是有点……用力过猛?” 京城贵女圈子里,从此多了一个暗号。 当有人说“你的诗太长了”,意思就是—— 你太较真了,放松点。 柳映月回到府里,关上门,沉默了很久。 我站在她门外,犹豫要不要敲门。 然后我听见里面传来一声闷闷的—— “为什么?!” 然后是枕头砸在墙上的声音。 “我准备了整整一个月!我的诗哪里不好?!凭什么一个笑话就——” 又是一声闷响。 “凭什么他们说我的诗太长了?!长怎么了?!长就不是好诗了吗?!” 我靠在门框上,想了想,伸手敲了敲门。 “谁?!” “你表姐。” “……你又要干什么?” “我给你带了烤红薯。” 沉默。 “……进来吧。” 我推门进去,看见她坐在床上,头发都散下来了,眼睛红红的,地上躺着一个可怜的枕头。 我把红薯递给她。 她接过去,没吃,捧在手里,低头看着。 “表姐。” “嗯。” “我是不是……很可笑?” “不可笑。” “你骗人。”她的声音带着哭腔,“我知道他们在笑我。他们说我的诗太长了,说我不合时宜,说我——” “说你的诗太长的人,”我蹲下来,跟她平视,“不是因为你写得不好,是因为她们不想听那么长的。那不是你的错,是场合不对。你在大家都想听笑话的地方念了一首正经诗,就像在酒楼里唱挽歌——歌是好歌,地方不对。” 她看着我,眨了眨眼。 “那……我该在什么地方唱挽歌?” “坟头啊。” “……” 她抓起红薯就要砸我。 “别别别!那是吃的!”我赶紧拦住,“我的意思是——你的才华是真的,你的努力也是真的,但你不必让所有人都认可你。你喜欢琴棋书画,你就去做;你想当贵女,你就去当。但别为了别人的认可去做。” 她沉默了很久。 “可是……”她的声音很小很小,“如果我不够好,就没人会喜欢我。” 我心里一酸。 “谁跟你说的?” 她没说话。 但我大概猜到了。 姨妈守寡,一个人带着她在江南生活,族里的人看不起她们孤儿寡母,没少给脸色看。她从小就学会了——要优秀,要完美,要让人挑不出毛病,才能在这个世界上活下去。 她不是想当贵女。 她是不敢不当。 “映月。”我叫了她的名字,不是“表妹”。 她抬起头。 “你喜欢吃烤红薯吗?” “……什么?” “你就说喜不喜欢。” “……喜欢。”她小声说。 “那你就吃。不用管别人说贵女不该吃烤红薯,不该蹲着吃,不该用手剥皮。你高兴就行。” 她低下头,眼泪啪嗒啪嗒掉在红薯皮上。 “……你蹲着吃,别在我床上吃。” “我没要在你床上吃!” “你刚才那个姿势就是要蹲我床上的架势。” “……被你看穿了。” 那天晚上,我们两个蹲在她房间的地上,一人一个烤红薯,吃得满手是灰。 她吃完之后,看着自己沾满灰的手指,忽然笑了。 “表姐。” “嗯?” “我从来没在地上蹲着吃过东西。” “感觉怎么样?” 她想了想,说:“腰有点酸。” “哈哈哈——” “但是……”她低头看着自己的手,“红薯好像比平时好吃。” “因为站着吃东西,东西要爬上来;蹲着吃东西,东西自己掉下去,省了力气,当然更好吃。” “……你这是什么歪理?” “沈家祖传歪理,代代相传,童叟无欺。” 她终于笑了。 真正的、没有用尺子量过的笑。 嘴角的弧度—— 不对称。 但好看极了。 第三章 男配登场(此人危险) 柳映月喜欢一个人。 这个消息是翠缕偷偷告诉我的。 “沈大小姐,”翠缕神神秘秘地凑过来,“我们家姑娘……最近不太对劲。” “怎么不对劲?” “她以前每天练琴一个时辰,现在只练半个时辰了。剩下半个时辰,她坐在窗前发呆,脸上还带着笑。” “哦?那剩下半个时辰在干嘛?” “在绣荷包。” “……她不是从来不绣荷包吗?她说绣荷包是‘闺阁小技,不值一提’。” “对啊!”翠缕一拍大腿,“所以她肯定是有情况了!” 我一听,八卦之魂熊熊燃烧。 “谁?!是谁?!” “我偷看了一眼那个荷包——上面绣了个‘珩’字。” “珩?” 我回想了一下京城里名字带“珩”的年轻公子—— 顾珩。 顾珩,字明远,年二十一,永安侯府嫡长子。 京城四大公子之首,人称“玉面顾郎”。 长得好看——剑眉星目,鼻若悬胆,面如冠玉。往那儿一站,跟画里走出来似的。 有才华——十五岁中举,十八岁进士及第,如今在翰林院任职,是我大哥的同僚。 家世好——永安侯府,世代簪缨,根基深厚。 最关键的是—— 他至今未婚。 京城里一半的贵女都想嫁给他。 另一半?另一半觉得自己配不上,不敢想。 而柳映月—— 她想要他。 但她不是那种“少女怀春”式的喜欢。 她是……把它当成一个目标。 我偷看过她那个册子的最后一页(对,我又偷看了,我承认我有错,但我改不了),上面写着: “京城贵女之最高成就——得顾珩青睐,嫁入永安侯府,则地位稳固,无人敢轻视。” 下面是几行小字,写着顾珩的喜好: “喜茶,尤爱龙井。喜棋,棋力不俗。不喜喧哗,不喜艳色,不喜阿谀奉承。其母永安侯夫人喜温婉端庄之女子,不喜张扬。” 我拿着那个册子,沉默了很长时间。 她不是喜欢顾珩这个人。 她是把顾珩当成了一块“认证章”。 嫁给他,就等于被京城上流社会正式接纳了。 她这辈子,就再也不用被人看不起了。 我把册子放回去,叹了口气。 这个傻姑娘。 你想通过嫁给一个人来证明自己的价值—— 这条路,走不远的。 但我没想到的是—— 顾珩这个人,远比我以为的要复杂。 我第一次正式见顾珩,是在我大哥的翰林院同僚聚会上。 那天我本来是去给大哥送他忘带的文稿,结果被大哥拉着进去坐了坐。 顾珩也在。 他坐在窗边,手里端着一杯茶,阳光从窗户照进来,给他的侧脸镀了一层金边。 确实好看。 好看到我愣了一下。 然后我迅速恢复了正常——毕竟我在家里天天看我爹那张老脸,对帅哥的免疫力还是很高的。 “沈姑娘。”他看见我,微微颔首,声音清朗,不疾不徐。 “顾公子好。”我拱了拱手。 他看了我一眼,目光在我身上停留了一瞬。 那天我穿的是一件鹅黄色的褙子,上面绣了几朵歪歪扭扭的小花——我自己绣的,确实歪,但我喜欢。 他的目光从我的衣裳上移开,嘴角微微动了一下。 不是笑。 是一种……审视。 跟柳映月第一次看我家大门时的表情一模一样。 他在评估我。 我当时就觉得不太舒服,但没多想。 后来发生了一件事,让我对他的印象彻底改变了。 那天聚会散了之后,我大哥送同僚出门,我留在屋里等他。百无聊赖,我拿起桌上的一盘瓜子开始嗑。 嗑到第三颗的时候,门帘一掀,顾珩又回来了。 “沈姑娘,”他说,“在下有一物落在了此处。” “哦,你找找。”我继续嗑瓜子。 他在桌上翻了翻,找到了他落下的折扇。 然后他没有走。 他站在桌边,看着我嗑瓜子。 “沈姑娘。” “嗯?” “在下有一事不明,想请教姑娘。” “你说。” “令表妹柳姑娘……在府上可好?” 我嗑瓜子的动作停了。 “你认识我表妹?” “有过几面之缘。”他说得很平淡,“柳姑娘才情出众,端庄大方,是难得的女子。” “哦。”我继续嗑瓜子,“她挺好的。” “那就好。”他点了点头,然后忽然说了一句让我头皮发麻的话—— “说起来,在下倒是觉得……沈姑娘与令表妹,颇为不同。” “废话,我俩又不是一个人。” 他笑了。 不是那种客套的笑,是那种……带着一点探究的笑。 “沈姑娘率真可爱,令人心生亲近。而柳姑娘……” 他顿了顿。 “太完美了。” 他说“太完美了”这三个字的时候,语气里带着一丝—— 不是赞美。 是惋惜。 好像“完美”是一件不太好的事情。 我当时没多想,就说:“她追求完美嘛,挺好的。” “是吗?”顾珩看了我一眼,目光忽然变得很深,“可太完美的女子,往往让人……不敢靠近。倒是沈姑娘这样的——” 他往前走了一步。 “让人想要靠近。” 我:“……” 我手里的瓜子掉了一颗。 “顾公子,”我站起来,拍了拍手上的瓜子皮,“你这话说的,容易让人误会。” “误会什么?”他微微歪头,表情无辜。 “误会你在撩我。” 他愣了一下,然后笑了。 “沈姑娘说话真是……直接。” “我这个人就这样。”我拿起大哥的文稿,准备走,“你要是想了解我表妹,直接去找她就行,不用通过我。” “如果我说——”他忽然伸手,轻轻拦了我一下,“我想了解的不是令表妹呢?” 我看着他的手。 手指修长,骨节分明,指甲修剪得整整齐齐。 很好看的一只手。 但我脑子里只有一个念头—— 他挡着我路了。 “顾公子,”我抬起头,认真地看着他,“你挡着我了。” 他收回了手,笑了笑。 “是在下唐突了。沈姑娘慢走。” 我大步流星地走了出去。 走到门口,回头看了一眼。 他站在屋里,手里转着那把折扇,看着我的目光…… 像在看一个有趣的猎物。 我当时心里“咯噔”了一下。 不是心动的那种“咯噔”。 是警觉的那种“咯噔”。 这个人,不对劲。 回去之后,我把这件事跟我大哥说了。 大哥听完,脸色变了。 “顾珩跟你说那些话?” “对。” 大哥沉默了一会儿,然后说了一句话—— “鹿溪,你离他远点。” “为什么?” “因为……”大哥斟酌了一下措辞,“顾珩这个人,我看不透。他在翰林院三年,对谁都客客气气,跟谁都保持距离。没有人真正了解他。他忽然对你示好——” 大哥看着我,眼神严肃。 “我怕他有目的。” “什么目的?” “不知道。但以我对他的了解,他做的每一件事,都有目的。” 我点了点头。 “我知道了。” 大哥不放心,又说:“你别不当回事。顾珩这个人,城府极深。你别看他一副翩翩公子的样子——他在翰林院三年,斗走了两个上司,自己稳坐钓鱼台。” “你怎么知道的?” “因为我就是那两个上司之一被斗走之后,花了半年才查清楚是谁在背后搞的鬼。” “……” “他的手段不是明刀明枪,是暗地里布局。你什么时候被他算计了都不知道。” 我吸了一口凉气。 “哥,那你现在跟他还是同僚?” “对。所以我才更清楚他有多危险。”大哥拍了拍我的肩膀,“鹿溪,你是个直肠子,玩不过他的。离他远点,记住了吗?” “记住了。” 我确实记住了。 但我没做到。 因为——顾珩开始往我们家跑了。 理由很正当——来找我大哥讨论翰林院的公务。 但他每次来,都会“恰好”路过我所在的院子。 “沈姑娘,又见面了。” “沈姑娘,你在喂猫?这猫很可爱。” “沈姑娘,你手里拿的是什么?烤红薯?……在下从未尝过,不知可否……” “不行。”我护住了我的红薯,“你自己买去。” 他笑了,笑得温柔又无奈。 “沈姑娘真是……有趣。” 我每次都想躲着他,但他太会找理由了。而且他从来不做什么出格的事,说话也恰到好处,既不显得轻浮,又让人拒绝不了。 最可怕的是——他记住我说过的每一句话。 有一次我随口说了一句“城南那家的糖炒栗子好吃”,三天后,他就派人送了一包过来。 “顾公子说,听闻姑娘喜欢,特意让人去买的。”送东西的小厮说。 我看着那包栗子,头皮发麻。 不是因为感动。 是因为——我三天前随口说的一句话,他记住了,并且利用了这个信息。 这让我想起我大哥说的话—— “他做的每一件事,都有目的。” 他开始频繁出现在我的生活中。 而我那个傻表妹柳映月—— 她还在绣她的荷包。 有一天,她拿着绣好的荷包来找我,脸上带着少有的羞涩。 “表姐,你觉得这个……好看吗?” 我接过来看了看。 荷包上绣着一丛兰草,旁边一个小小的“珩”字。针脚细密,兰草栩栩如生。 “好看,”我由衷地说,“你绣工真好。” 她脸上露出一点得意,然后又迅速压下去,恢复了端庄的表情。 “我想……找个机会送给他。” “送给顾珩?” 她点了点头,耳尖泛红。 “表姐,你觉得……他会喜欢吗?” 我看着她的眼睛——那双眼睛里,有期待,有紧张,有一点点的怯意,还有—— 很多很多的,我以为她没有的东西。 真心。 她不只是把顾珩当成“认证章”。 她是真的喜欢上他了。 那个荷包上的每一针每一线,都不是为了“贵女”的身份,而是为了一个人。 “他会喜欢的。”我说。 但我心里想的是—— 映月,你喜欢的这个人,可能不是你以为的那个人。 而让我真正看清顾珩面目的,是另一件事。 那天,我去城南买栗子(对,就是我自己去买,不是他送的),回来的路上经过一条巷子,听见里面有争吵声。 我探头一看—— 顾珩站在巷子里,对面是一个穿着粗布衣裳的中年男人。 那个男人跪在地上,声音发抖:“顾大人,求您高抬贵手,小的再也不敢了——” “不敢了?”顾珩的声音很平静,平静得像在念一篇文章,“你收了别人的银子,把我的行程卖出去的时候,怎么没想过‘不敢’这两个字?” “小的、小的是被逼的——” “我不在乎你是不是被逼的。”顾珩蹲下来,跟那个男人平视,声音依然平静,“我在乎的是——你知道的事情,还告诉了谁?” “没、没有别人——” “真的吗?”顾珩从袖子里掏出一张纸,在那个男人面前晃了晃,“这是你上个月在赌坊借钱的借据。三千两。你拿什么还的?” 那个男人面如死灰。 “我再问你一次。”顾珩的声音依然平静,但我注意到他手里的折扇——他握得很紧,指节泛白,“你还告诉了谁?” “真的没有了……顾大人,小的真的——” “好。”顾珩站起来,把那张纸收回去,“既然你不肯说实话,那我只好请你换个地方说了。” 他拍了拍手。 巷子尽头走出来两个黑衣护卫,一言不发地把那个男人架走了。 那个男人被拖走的时候,还在喊:“顾大人!顾大人饶命啊——” 顾珩站在原地,整了整衣袖,面色如常。 然后他转过身,看见了我。 “沈姑娘。”他微微一笑,好像刚才什么都没发生过,“真巧。” 我站在巷子口,手里拎着一袋栗子,看着他。 “那个人,”我说,“你把他怎么了?” “他?”顾珩轻描淡写地说,“他泄露了我的行踪,差点害我遇刺。我只是让人把他送去衙门而已。” “送去衙门需要两个黑衣护卫?” “那是为了防止他逃跑。”他走过来,看着我,“沈姑娘,你好像很在意?” “我在意的是——”我看着他的眼睛,“你刚才问他‘还告诉了谁’,你怕他把你的事情告诉别人?你有什么事情怕被人知道?” 他沉默了一瞬。 然后笑了。 “沈姑娘果然敏锐。”他低头看着我,目光里多了一些我看不懂的东西,“不过,有些事情,知道得太多对你不好。” 他伸手,从我手里拿了一颗栗子。 “这个,就当是封口费了。” 他剥开栗子,放进嘴里,慢慢嚼着。 “嗯,确实好吃。” 然后他对我笑了笑,转身走了。 我站在原地,后背一阵发凉。 我大哥说得对。 这个人,太危险了。 他不是什么温润如玉的翩翩公子。 他是一个戴着面具的人。 而那个面具—— 戴得太完美了。 完美到所有人都以为那就是他真正的脸。 第四章 男配的糖衣炮弹 我以为顾珩在巷子里被我撞见那件事之后,会收敛一点。 并没有。 他反而更加频繁地出现在我面前。 而且手段越来越高明。 他不是那种直白的献殷勤——送花送首饰写情诗,那太俗了,不是他的风格。 他的方式是——不动声色的入侵。 比如: 我大哥在翰林院遇到了一件棘手的公务,正焦头烂额。顾珩“恰好”提供了一份极其详尽的资料,帮大哥解决了问题。大哥回来跟我说:“顾珩这人,其实也没那么坏,今天帮了我大忙。” 我:“……哥,你不是说他做的每件事都有目的吗?” 大哥:“确实有目的——他帮完我之后,‘顺便’问了一句‘令妹近日可好’。” 我:“……” 再比如: 我二哥在禁军执勤的时候,遇到了一个难缠的上司,被穿了小鞋。顾珩“恰好”跟那个上司的顶头上司有交情,几句话就帮二哥摆平了。 二哥回来乐呵呵地说:“顾珩这人够意思!改天请他喝酒!” 我:“……二哥,他帮你是为了——” 二哥:“我知道,为了追你嘛。但人家帮了就是帮了,我又不是不识好歹的人。再说了——”他上下打量了我一眼,“你要是能嫁进永安侯府,也不亏啊。” 我:“你刚才不是还说男儿膝下有黄金吗?” 二哥:“那是说你表妹的,关我什么事。” 我:“……” 连我爹都惊动了。 有一天,顾珩“恰好”路过我们府上,“恰好”遇到我爹在门口跟人吵架——隔壁赵将军家的狗又跑到我们家门口拉屎了,我爹正跟赵将军理论。 顾珩“恰好”擅长调解纠纷,三言两语就让赵将军道了歉,还让人把门口打扫干净了。 我爹回来跟我说:“鹿溪啊,顾家那个小子,不错。比你大哥二哥强。” 我:“爹,你以前不是说武将家的女儿不能嫁给文官吗?你说文官心眼多——” “我说过吗?”我爹一脸无辜。 我看向我娘。 我娘点了点头:“你说过。原话是‘文官的心眼比藕孔还多,嫁过去要被算计死’。” 我爹:“……那是我年轻时候说的,不算数。” 我娘:“你上个月说的。” 我爹闭嘴了。 你看,顾珩就是这种人。 他不直接追你,他先把你全家人都搞定。 等你全家人都觉得他是个好人的时候—— 你就无处可逃了。 但真正让我感到不安的,不是他对我的围猎。 而是他对柳映月的态度。 顾珩知道柳映月喜欢他。 他不可能不知道。 柳映月看他的眼神,藏都藏不住——那种小心翼翼的、带着期盼的、又怕被看穿的眼神。 而且柳映月给他绣的那个荷包,后来通过一个共同的朋友送出去了。 顾珩收了。 收了之后,没有任何回应。 没有说喜欢,也没有说不喜欢。 就那么……悬着。 柳映月等了一个月,什么消息都没有。 她表面上还是那副端庄的样子,但我注意到她瘦了。 眼下的青黛遮都遮不住。 有一天,我终于忍不住了。 我去翰林院找大哥,顺便堵住了顾珩。 “顾珩。” “沈姑娘?”他微微挑眉,“你来找我?” “对。”我站在他面前,仰着头,“我问你一件事。” “请说。” “我表妹送你的那个荷包,你收到了吧?” 他沉默了一秒。 “收到了。” “那你为什么不回应?” “沈姑娘觉得,我应该怎么回应?”他的语气很平静,平静得让人来火。 “你喜欢就收下,不喜欢就还给她。你什么都不说,吊着她是什么意思?” 他看着我,忽然笑了。 “沈姑娘,你知道令表妹为什么会喜欢我吗?” “因为你长得好看?” 他摇头。 “因为她是第一次遇到一个……不会被她‘完美’吓跑的人。”他说,“在她看来,我能欣赏她的才华,能理解她的追求,能包容她的——用你的话说——‘太用力了’。她觉得我是唯一一个配得上她的人。” “那你不回应她,是因为——” “因为我不喜欢她。”他说得很干脆,干脆得像在说一件理所当然的事。 “那你就告诉她!” “然后呢?”他看着我,“告诉她之后,她会伤心,会难过,会觉得自己不够好,会更加拼命地证明自己。你觉得……那样对她更好吗?” 我愣住了。 他的话……听起来好像有道理。 但我觉得哪里不对。 “你不告诉她,她就会一直等着,”我说,“那不是更残忍吗?” “时间会让她想明白的。”他说,“而且——” 他顿了顿,看着我,目光变得柔和。 “我现在感兴趣的人,不是她。” “是我。”我说。 他没有否认。 “沈姑娘,”他往前走了一步,声音低了下来,“你跟她不一样。她是一朵养在温室里的兰花,需要精心呵护,需要阳光雨露,需要别人告诉她‘你很好’。而你——” 他低头看着我,嘴角带着笑。 “你是一棵长在野地里的蒲公英,风吹雨打都不怕,随便往哪儿一扔都能活。跟你在一起,很轻松。” “所以呢?” “所以——”他伸出手,轻轻拂去我肩上的一片落叶,“我想跟你在一起。” 我看着他的手,又看了看他的脸。 他的表情很真诚。 真诚得差点让我以为他是认真的。 但我脑子里忽然闪过一个画面—— 那天在巷子里,他蹲在那个跪地求饶的男人面前,声音平静地说“我不在乎你是不是被逼的”。 两种表情,同一个人。 “顾珩,”我说,“你有没有想过,我可能不像你以为的那么好骗?” 他的手指微微一顿。 “你是觉得我‘轻松’,不会给你添麻烦,不会像映月那样需要你花心思哄。你选我,不是因为我好,是因为我‘省事’。” 他的笑容凝固了一瞬。 “而且——”我深吸一口气,“你对我示好,还有一个原因。” “什么原因?” “我是沈家嫡女。” 空气安静了。 “我爹是沈大将军,手握兵权。我大哥在翰林院,二哥在禁军。我祖父是太傅,门生遍天下。你娶了我,就等于搭上了整个沈家的势力。” 他的笑容完全消失了。 “而映月呢?”我继续说,“她只是一个从江南来的、没有家世背景的孤女。她对你来说,没有任何利用价值。所以你不喜欢她——不是因为她的性格,不是因为她的才华,而是因为她‘没用’。” 沉默。 很长的沉默。 然后顾珩笑了。 但这一次的笑,跟之前所有的笑都不一样。 不是温润的,不是探究的,不是有趣的。 是——冷的。 “沈姑娘,”他说,“你比我想象的更聪明。” “谢谢。” “但我有一件事要纠正你。”他收起折扇,看着我,“你说我选你是因为你的家世——没错,我不否认。但你觉得,在这个京城里,有哪一桩婚姻是不看家世的?你爹娶你娘,难道不是因为温国公府的地位?你大哥将来娶妻,难道会选一个平民女子?” “你——” “我说的是实话。”他打断我,“你生在沈家,被全家宠着长大,你可以任性,可以天真,可以想吃什么就吃什么,想穿什么就穿什么——因为你身后有一个强大的家族。但令表妹没有这个条件。她想要的东西,她必须自己去争。她争的方式就是让自己变得完美,让所有人都挑不出毛病。” 他低头看着我,目光复杂。 “你觉得她可怜。但你有没有想过——如果她没有那份‘用力’,她可能连站在这里的资格都没有。” 我张了张嘴,说不出话。 “而我,”他继续说,“我生在永安侯府,从小就知道——我活着的每一秒钟,都是在为家族的利益服务。我的婚姻,不是我一个人的事。我喜欢谁,不喜欢谁,不重要。重要的是——谁对我的家族最有价值。” 他看着我,眼神里有一丝……我不知道该怎么形容。 疲惫? “所以,沈姑娘,”他说,“你说我‘吊着’令表妹,你说我‘利用’你——你说得都对。但我没有别的选择。在这个京城里,所有人都戴着面具活着。只不过有的人面具戴得好,有的人戴得不好。令表妹戴得不够好,所以你觉得她可怜。我戴得太好,所以你觉得我可怕。” 他后退一步,重新挂上那个温润的笑容。 “但本质上,我们是一样的。” 他转身走了。 我站在原地,手里还拎着那袋栗子。 风吹过来,有点凉。 我忽然想起我娘跟我说过的一句话—— “鹿溪,你知道你最大的福气是什么吗?” “什么?” “你不是最聪明的,也不是最漂亮的,但你有一群把你当宝贝的人。这世上的大多数人,都没有这个运气。” 那天回去之后,我坐在院子里想了很久。 我想顾珩说的那些话。 他说得对吗? 对。 他说得对吗? 又不对。 他说得对的部分——这个京城里,确实有很多人身不由己。婚姻是交易,人情是算计,每一步都要权衡利弊。 但他说得不对的部分—— 不是所有人都这样的。 我爹娶我娘,不是因为温国公府的地位。他娶她的时候,我外公还看不上他呢,觉得他是个粗鄙武夫。我爹是靠着翻墙送了三年的花,才把我娘追到手的。 我大哥将来娶妻,确实不会选一个平民女子——但他也不会为了家世娶一个他不喜欢的人。他说过,“我可以不娶,但不能娶错”。 而我—— 我绝对不会因为一个人“省事”就嫁给他。 顾珩说我跟映月不一样。 他说得对。 但不一样的地方,不是他以为的那样。 不一样的是—— 映月一直在努力成为别人想要的样子。 而我,从来没有想过要成为别人。 我就是我。 爱吃烤红薯的、走路像大爷的、穿正红配葱绿的、在墙根底下蹲着嗑瓜子的——沈鹿溪。 如果有人喜欢我,那他就得喜欢这个样子的我。 如果他想让我改变—— 那就拜拜了您嘞。 想通之后,我站起来,拍了拍屁股上的灰,去找柳映月了。 她坐在窗前,手里拿着一卷书,但眼神是空的。 “映月。” “表姐。”她放下书,看着我。 “顾珩不喜欢你。” 她的脸一下子白了。 “你——” “他亲口跟我说的。”我蹲在她面前,看着她的眼睛,“他说他不喜欢你。不是因为你不优秀,是因为——”我犹豫了一下,“因为他要娶的人,必须对他的家族有用。而你……” “而我对他没用。”她替我说完了,声音很平静,平静得不像她。 “映月——” “我知道了。”她站起来,背对着我,“表姐,我想一个人待一会儿。” “好。” 我走到门口,回头看了她一眼。 她站在窗前,肩膀微微颤抖。 但没有哭出声。 我关上门,靠在门框上,心里堵得慌。 翠缕在旁边急得团团转:“沈大小姐,我们家姑娘会不会想不开啊——” “不会的。”我说,“她比你以为的坚强。” 但我还是没走远,就坐在她门口的台阶上,守着。 过了大约半个时辰,门开了。 柳映月站在门口,眼睛红红的,鼻头也红红的,但脸上没有泪痕。 她低头看着我—— 我又蹲在台阶上吃红薯。 “表姐。” “嗯?” “你是不是在门口吃红薯吃了一个时辰?” “没有,”我抹了抹嘴,“我吃了两个。” 她沉默了一下。 然后—— 她忽然蹲下来,蹲在我旁边。 “还有吗?” “有。” 我从袖子里掏出第三个红薯,递给她。 她接过去,剥开皮,咬了一口。 “表姐。” “嗯。” “他说的是真的吗?他娶妻只看家世?” “……是真的。” 她沉默了一会儿,嚼着红薯,腮帮子一鼓一鼓的。 “那我确实没用。”她说,语气平淡得像在说今天的天气。 “你不是没用,”我说,“是他的标准有问题。他的标准是——你能给他带来什么。但正常人的标准是——两个人在一起开不开心。” “可是在这个京城里,”她低下头,“大多数人的标准都是前者。” “那你就去找那些‘少数人’。” 她看了我一眼,苦笑了一下。 “表姐,你活在少数人里,所以你觉得所有人都应该是少数人。但大多数人——” 她顿了顿。 “大多数人,连选择的权利都没有。” 我沉默了。 她说得对。 我确实没有资格用我的标准去要求她。 她从小生活的环境,跟我完全不同。她经历过的那些白眼、轻视、寄人篱下的滋味——我都没有经历过。 我可以说“做自己就好”,因为我有底气说这句话。 她没有。 “映月,”我说,“我不知道你的路该怎么走。但不管你怎么走——你要是累了,就回来吃个红薯。我这里永远有。” 她低下头,眼泪终于掉了下来。 砸在红薯皮上,啪嗒啪嗒的。 “嗯。” 那天晚上,我们两个蹲在台阶上,吃了三个红薯。 她吃完之后,站起来,擦了擦嘴。 “表姐。” “嗯?” “我还是要当京城第一贵女。” “……啊?” “不是因为他。”她说,目光清明,“是因为我自己。我喜欢琴棋书画,我喜欢礼仪规矩,我喜欢把事情做到最好。这些不是装给别人看的——你说得对,我是真的喜欢。” 她看着天上的月亮,深吸一口气。 “但我不会再为了别人的认可去做了。” “我要为了自己。” 我看着她站在月光下的样子—— 脊背挺得笔直,但不再是“被人插在地上的筷子”了。 那是一棵终于扎下了根的树。 风来了,它会摇。 但不会倒。 “好!”我拍了拍手,“那你当你的第一贵女,我当我的第一俗女。咱俩谁也不碍着谁。” 她终于笑了。 “表姐,你不是俗女。” “那我是什么?” “你是——”她想了想,“你是红薯女。” “……” “因为你不管在什么场合,袖子里都能掏出一个红薯来。” “这倒是真的。” 我们俩一起笑了。 笑声在沈府的院子里回荡,惊飞了树上的一只鸟。 那只鸟大概在想—— 这两姐妹,大半夜的,笑什么呢? 有病吧。 第五章 小将军驾到(男主出场) 在顾珩事件之后,我消沉了大概……两天吧。 不是因为顾珩。 是因为柳映月哭的时候,我心里难受。 但第三天,我就恢复了正常——因为有人给我送了一匹马来。 不是普通的马。 是一匹枣红色的小马驹,毛色油亮,四条腿又长又直,眼睛圆溜溜的,看见我就打了个响鼻,然后伸过头来蹭我的脸。 “这是谁送的?”我问门房。 “回大小姐,是定北侯府的小将军——裴昭裴将军派人送来的。说是上次大小姐说想学骑马,他记着了。” 裴昭。 我愣了一下。 裴昭,字子衡,年二十,定北侯府嫡长子,禁军将领——对,就是我二哥的同袍。 人称“小将军”。 但这个“小将军”的名号,不是因为他的家世,而是他自己打出来的。 十六岁上战场,跟着他爹在北境打了四年仗,杀敌无数,战功赫赫。去年才调回京城,在禁军任职。 京城里的人对他的评价两极分化—— 武将们说:“裴昭是条汉子!能打!痛快!” 文官们说:“裴昭此人,粗鄙无文,举止鲁莽,不堪大用。” 贵女们的评价则比较统一:“长得好看是好看,但太糙了。说话像吵架,笑起来像打雷,跟他坐在一起吃顿饭,他能把筷子戳到你的碗里。” 我第一次见裴昭,是在我二哥的升职宴上。 那天他来我家吃饭,一进门就大嗓门地喊:“沈二哥!恭喜恭喜!今天不醉不归!” 然后他看见了我。 “哟!这是你妹妹?”他上下打量了我一眼,“长得不像你啊,你妹妹好看多了。” 我二哥:“……你当着我的面说我妹妹比我好看?” “实话实说嘛。”他大大咧咧地走过来,冲我一抱拳,“沈姑娘好!我叫裴昭,你二哥的同袍。以后有什么事找我,打架报仇都行!” 我看了看他。 个儿很高,比我二哥还高半个头。肩膀很宽,穿着武将的常服,腰带扎得紧紧的,显得腰身很窄。皮肤是常年在外晒出来的小麦色,五官很英挺——剑眉,深目,鼻梁高直,嘴唇略薄,笑起来露出一口白牙。 好看是好看。 但确实……很糙。 他坐下来吃饭的时候,筷子用得“咔咔”响,喝汤“呼噜呼噜”的,说话声音大得隔壁桌的人频频侧目。 我爹看了他一眼,满意地点了点头:“这小子,吃饭有气势!” 我娘在桌子底下踩了我爹一脚。 但我注意到一个细节—— 他虽然在饭桌上很糙,但他给我二哥敬酒的时候,用的是左手。 我问二哥:“裴昭是左撇子?” 二哥说:“不是。他是右撇子,但他的右手受过伤,握不了酒杯。所以敬酒的时候只能用左手。” “他怎么受的伤?” “战场上。”二哥说,“有一次敌军偷袭,他用右手挡了一刀,手筋差点被砍断。军医说再深一分,这只手就废了。” 我看了看裴昭的右手——他吃饭的时候一直在用左手,但偶尔会用右手夹一下菜。右手的动作明显不如左手灵活,手背上有一道很长的疤,从虎口一直延伸到手腕。 他没说过这件事。 没有人提。 他自己好像也完全不在意,嘻嘻哈哈地跟大家碰杯,用左手端酒,端得稳稳的。 那天之后,我跟裴昭就认识了。 他这个人,怎么说呢—— 像一阵风。 不是那种温柔的、拂面的春风。 是那种——呼啦一下把你头发全吹乱的、带着沙子的、让你睁不开眼的——西北风。 但吹完之后,空气特别清新。 有一次我在街上走,遇到几个地痞流氓拦路调戏。 我正要掏出袖子里藏的小匕首(我爹教过我几招防身的),就听见一声大喝—— “干什么呢?!” 然后一个高大的身影从天而降(其实是翻墙过来的),一脚把领头的地痞踹飞了三丈远。 剩下的几个地痞一看——一个黑脸大汉(他当时晒得确实黑),凶神恶煞地站在面前,吓得屁滚尿流地跑了。 “沈姑娘,你没事吧?”裴昭转过身来,拍了拍手上的灰。 “我没事……你从哪儿冒出来的?” “我在对面酒楼吃饭,看见有人围着你,就从窗户跳出来了。” “……那是二楼吧?” “对啊。” “你从二楼跳下来的?” “没事,我经常跳。” 他上下打量了我一眼,确认我没有受伤,然后挠了挠头。 “那个……沈姑娘,你会打架吗?” “不太会。我爹教过我几招,但我学得不好。” “那你出门怎么不带个护卫?” “我觉得没必要嘛,大白天的——” “以后出门叫我。”他脱口而出。 然后他自己也愣了一下,耳根子有点红。 “我的意思是——叫你二哥也行。反正别一个人走这条路,这边治安不好。” “哦……好。” 他挠了挠头,又挠了挠头,然后忽然说:“你饿不饿?” “啊?” “对面酒楼的酱肘子特别好吃,我请你吃。” “……” “怎么了?” “没什么,”我笑了,“就是觉得你请女孩子吃饭,开口就是酱肘子——” “那你想吃什么?” “酱肘子就行。” 他咧嘴笑了,露出一口白牙。 “走!” 那天我们吃了一整只酱肘子。 他吃东西的样子确实很吓人——大口大口地嚼,满嘴是油,时不时发出“嗯嗯好吃”的赞叹声。 但他会记得给我倒水。 会记得把肘子上最好的那块瘦肉夹给我。 会在我嘴角沾了酱的时候,递帕子过来——虽然帕子是他自己用过的,皱巴巴的,还有一股马革的味道。 我看了看那块帕子,默默地用自己的帕子擦了嘴。 他也不在意,继续埋头吃。 吃完之后,他送我回家。 走到门口,他忽然停下来。 “沈姑娘。” “嗯?” “你以后别跟顾珩走太近。” 我一愣。“为什么?” “那个人——”他皱了皱眉,好像在斟酌用词,“他不是好人。” “你怎么知道的?” “直觉。”他拍了拍胸口,“我在战场上待了四年,什么人能信什么人不能信,我一眼就能看出来。顾珩那个人,笑起来的时候眼睛不动的。” “眼睛不动?” “对。真正笑的时候,眼睛会弯,会眯,眼角会有纹路。他笑的时候,嘴角在上扬,但眼睛是平的。”他看着我,认真地说,“这种人的笑,是练出来的。” 我愣住了。 不是因为他说的话有多深奥。 而是因为——他说的是对的。 我想起顾珩在巷子里蹲在那个男人面前的样子——嘴角在笑,眼睛是冷的。 裴昭一眼就看穿了。 而他认识顾珩,总共也就见过几次面。 “你怎么观察得这么仔细?”我问。 “习惯了。”他说,“在北境的时候,草原上的人有时候会假意投降,趁你不备的时候捅刀子。所以我学会了看人的眼睛。眼睛骗不了人。” 他看着我,忽然笑了。 这次是真的笑——眼睛弯起来,眼角挤出几道纹路,像北境的阳光晒出来的沟壑。 “你的眼睛就很好。”他说,“一看就是个好人。” “……你这是在夸我吗?” “对!”他理直气壮地说,“我就是在夸你!” 他说完之后,好像才意识到自己说了什么,耳根子又红了。 “那个……我先走了!明天见!” 他转身就跑,跑了两步又回来。 “对了,你不是说想学骑马吗?我有一匹小马驹,特别乖,送给你!” “不用——” “已经送了!明天就到!” 然后他又跑了。 这次是真的跑了。 跑出去老远,还能听见他的脚步声——咚咚咚咚的,像一头熊在狂奔。 我站在门口,看着他的背影消失在街角。 然后低头看了看手里的帕子——他递给我的那块皱巴巴的帕子。 上面绣着一个歪歪扭扭的“裴”字。 绣工比我还差。 我把帕子叠好,塞进了袖子里。 第二天,马驹就到了。 就是开头说的那匹枣红色的小马。 我给它取名叫“红薯”。 因为它也是圆的、红的、看着就让人高兴。 裴昭听说我给它取名叫“红薯”,笑了整整五分钟。 “哈哈哈哈哈哈你给一匹马取名叫红薯哈哈哈哈——” “怎么了?红薯怎么了?红薯多好吃啊。” “不是——哈哈哈哈——你以后骑着它出门,别人问你马叫什么——哈哈哈哈——你说红薯——” “你再笑我就不学了!” “不笑了不笑了。”他憋住笑,但嘴角一直在抖,“来来来,我教你骑马。” 他教骑马的方式,跟他这个人一样——简单粗暴。 “上马!……对对对,踩住镫子,手抓缰绳——不是抓鞍子!抓缰绳!” “我抓不住——” “用你的手抓!” “我知道用手抓!我用脚抓吗?!” “……你这话说得也没毛病。” “少废话!来扶我一下!” 他走过来,一手扶住我的胳膊,一手托了一下我的腰,把我送上了马背。 他的手很大,掌心有厚厚的茧,粗糙得像砂纸。 但很稳。 “坐直了!别弓着背!” “我习惯了——” “改掉!弓着背骑马,风一吹你就倒了!” “我又不是纸做的!” “你现在这样子,跟纸做的也差不多!” “你——!” 我气得想踢他,但脚够不着。 他在下面看着我气鼓鼓的样子,忽然笑了。 “你生气的时候,眼睛特别亮。” “……” “像——像两颗葡萄。” “你才葡萄!你全家都葡萄!” “我全家都葡萄哈哈哈哈——” 他笑起来的时候,声音大得整个马场都能听见。 但奇怪的是,我不讨厌。 甚至—— 有点想跟着一起笑。 学骑马的过程中,我摔了好几次。 每次摔下来,他都第一时间冲过来,上上下下地检查我有没有受伤。 “疼不疼?” “不疼。” “骗人。你脸都白了。” “那是因为你太丑了吓的。” “……你摔下来都不忘损我?” “这是我家的传统——任何时候都不能放弃损人的机会。” 他无奈地摇了摇头,然后蹲下来,帮我拍掉身上的土。 “沈鹿溪,”他忽然叫了我的全名,“你要不要歇一会儿?” “不要。再来。” 他抬头看着我,眼睛里有一种我说不清的光。 “好。再来。” 他伸出手,把我拉起来。 他的手还是那么粗糙,那么稳。 这一次,他没有马上松开。 多握了一秒。 只有一秒。 但我感觉到了。 那天骑马回来,我浑身酸痛,走路都像鸭子。 裴昭在旁边笑得前仰后合。 “你走路哈哈哈哈——像一只——哈哈哈哈——像一只企鹅——” “企鹅是什么?” “哦对,这个朝代还没有企鹅——”他挠了挠头,“就是——像一只被人踩了脚的鸭子!” “你才被人踩了脚!你全家——” “我全家都被人踩了脚,知道了知道了。” 他送我到家门口,忽然从怀里掏出一个小瓶子。 “这个,活血化瘀的药油。回去让你丫鬟给你揉揉腿,明天就不疼了。” “你随身带这个?” “嗯,习惯了。军营里经常有人摔伤。”他把瓶子塞到我手里,“明天还来吗?” “来!” “好。”他笑了,“那我明天在马场等你。” 他转身走了。 走了几步,又回头。 “沈鹿溪。” “嗯?” “你今天很厉害。摔了四次都没哭。” “……你在夸我还是损我?” “夸你!”他大声说,然后挥了挥手,“明天见!” 他跑远了。 我低头看了看手里的药油瓶子。 瓶子上贴着一张小小的纸条,上面歪歪扭扭地写着几个字—— “别怕摔。我在呢。” 我看着那张纸条,站在门口笑了很久。 然后把它小心翼翼地叠好,塞进了袖子里。 跟那块帕子放在一起。 第六章 男配的最后一搏 我以为顾珩在跟我说完那番话之后,就会放弃了。 他没有。 他的方式变了。 从“主动追求”变成了“若即若离”。 他开始在我面前展示他的“另一面”。 有一次,我在街上遇到他,他正在给一个乞丐施舍银子。态度温和,举止得体,完全是一个善良的贵公子形象。 “沈姑娘,”他看见我,微微一笑,“真巧。” “顾公子真是心善。”我说。 “不值一提。”他摇了摇头,“只是见不得别人受苦罢了。” 我看着他,又看了看那个乞丐——乞丐手里捧着银子,千恩万谢地走了。 但我在那个乞丐转身的时候,注意到一个细节—— 乞丐的鞋是新的。 一个真正的乞丐,不会有新鞋。 这个“乞丐”,是他安排的。 他在我面前演戏。 他想让我看到他的“善良”。 我没有拆穿他。 但我回去之后,让我二哥帮忙查了一下那个乞丐。 果然——是永安侯府的一个下人假扮的。 我二哥知道之后,气得拍桌子:“这个顾珩,太阴了!他连这种手段都用得出来?!” 我大哥倒是很冷静:“他是在试探鹿溪。如果鹿溪被他演的戏感动了,说明鹿溪好骗,他就会加大力度。如果鹿溪没上当——” “怎么样?” “他就会换一种方式。” 大哥说得没错。 顾珩确实换了方式。 他开始在公共场合“不经意”地表现出对我的关心。 比如,在一次宴会上,我穿得单薄(因为我觉得那天不冷),他“恰好”路过,“恰好”多带了一件披风,“恰好”递给了我。 “沈姑娘,天凉了,别着凉。” 周围的人都看见了,纷纷露出“哇顾公子好体贴”的表情。 我接过披风,说了声谢谢,然后—— 转身披在了旁边冻得发抖的赵三小姐身上。 “玉笙,给你。” 赵三小姐:“……啊?哦,谢谢。” 顾珩的笑容僵了一瞬。 只有一瞬。 然后他恢复了正常,笑着说:“沈姑娘真是体贴。” 我在心里翻了个白眼。 再比如,有一次我参加诗会(对,我也偶尔参加一下这种高雅活动,虽然我每次都只会写“啊,花好美,啊,月好圆”这种水平的诗),顾珩在我旁边“不经意”地提了一句: “沈姑娘的这首诗,虽然质朴,但胜在真情实感。比那些堆砌辞藻的作品强多了。” 他这是在夸我。 但他夸我的方式,是踩了在场的所有人一脚。 我明显感觉到周围几个贵女的眼神变了——她们看我的眼神,从“友善”变成了“审视”。 她们在猜——顾珩是不是对我有意思? 然后她们就会开始嫉妒我。 然后我就会在贵女圈子里被孤立。 这是他的另一个手段——通过公开示好,把我推到风口浪尖上,让我在社交上孤立无援,然后只能依赖他。 这个人—— 每一步都是算计。 我终于忍不了了。 在一次他“恰好”出现在我常去的茶楼、“恰好”坐在我隔壁桌的时候,我直接走过去,坐到了他对面。 “顾珩。” “沈姑娘。”他放下茶杯,看着我,“有事?” “有。”我看着他的眼睛,“我问你一个问题,你必须老实回答。” “请说。” “你现在做的这些事——安排假乞丐、在宴会上送披风、在诗会上夸我然后让我被孤立——你觉得我会看不出来吗?” 他的表情没有任何变化。 “沈姑娘在说什么?我不太明白。” “你明白。”我说,“你非常明白。你以为我是那种大大咧咧什么都不在乎的人,所以你觉得我看不出你的手段。但你忘了一件事——” 我凑近了一点,压低声音。 “我虽然大大咧咧,但我姓沈。我祖父是太傅,我爹是将军,我大哥在翰林院混了三年,什么样的算计没见过?我从小在这种环境里长大,你以为我真的什么都不懂吗?” 他沉默了。 “我看得出来,”我继续说,“我只是不想拆穿你。因为我一直觉得,你虽然有心机,但你说的一些话是有道理的——比如你说这个京城里很多人身不由己,比如你说映月不容易。我甚至觉得,你内心深处可能也没那么坏,只是环境把你逼成了这样。” 我看着他的眼睛。 “但我现在不这么想了。” “为什么?” “因为你对映月的态度。”我说,“你知道她喜欢你,你不回应她也就罢了——但你有没有想过,你在我面前表现出对我的兴趣,然后让我去告诉映月?你觉得她会怎么想?” 他微微皱眉。 “她会觉得——‘表姐抢走了我喜欢的人’。她会嫉妒我,会恨我,会跟我疏远。然后她在沈家就彻底孤立无援了,她只能靠自己——而一个孤立无援的、拼命想证明自己的姑娘,是最容易被掌控的。” 我站起来。 “你不仅要利用我,你还要毁掉我和映月的关系。这才是你真正的目的——不是喜欢我,不是利用我的家世,而是——你想通过我,来控制映月。” 沉默。 很长的沉默。 然后顾珩笑了。 不是温润的笑,不是冷冽的笑。 是一种……我从来没有在他脸上见过的笑。 苦涩的。 “沈鹿溪,”他说,“你确实比你表妹聪明。” “不是聪明,”我说,“是真诚。我对我身边的人,是真心实意的。所以我能看穿谁在破坏这种真心。你算计我可以,但你算计我和映月的关系——” 我拿起桌上的茶杯,把里面的茶泼在了地上。 “没门。” 茶杯“啪”地放在桌上。 我转身走了。 这一次,顾珩没有叫住我。 我走出去的时候,手在发抖。 不是因为害怕。 是因为愤怒。 还有一点点的—— 伤心。 因为他说过的一些话,我其实是相信的。 我相信他也有身不由己的时候。 我相信他的面具底下,也许有一个真实的人。 但那个真实的人—— 选择了继续戴面具。 而不是摘下来。 那天回去之后,我把所有的事情都告诉了柳映月。 包括顾珩追求我的方式、他安排假乞丐的事、他在诗会上故意让我被孤立的事—— 以及,他想通过我来控制她的猜测。 柳映月听完之后,沉默了很久。 我以为她会哭。 她没有。 她只是点了点头。 “我知道了。” “映月——” “表姐,”她抬起头,看着我,“谢谢你告诉我这些。” 她的眼睛很干,很亮。 “我以前觉得,他是一个能理解我的人。因为他也是那种——把所有事情都做到完美的人。我以为我们是一类人。” 她笑了一下。 “但现在我知道了。我们不是一类人。他做那些事,是为了控制别人。而我做那些事——是为了不让别人控制我。” 她站起来,走到窗前,推开窗户。 晚风吹进来,吹动了她的头发。 “表姐。” “嗯。” “我不会再喜欢他了。” “你确定?” “确定。”她回过头,看着我,“我的人生,不是用来等一个不喜欢我的人的。” 我看着她站在窗前的样子—— 月白色的衣裙,白玉兰簪,脊背挺得笔直。 但这一次,她不是“被人插在地上的筷子”了。 她是一柄剑。 一柄终于出鞘的剑。 “好!”我拍了拍手,“那你接下来打算怎么办?” “继续当京城第一贵女。”她说,嘴角带着笑,“但这次,不是为了别人。是为了我自己。” “那我呢?”我说,“我当什么?” “你当红薯女。” “……” “顺便——”她顿了顿,嘴角的弧度变大了一点,“你可以考虑一下裴昭。” “什么?!” “表姐,你对裴昭真的没感觉?” “没有!” “那你为什么把他的帕子叠好了放在枕头底下?” “你怎么知道的?!” “翠缕看见的。” “翠缕!!!你——!” “表姐,”柳映月难得地笑了,笑得眉眼弯弯,“你就承认吧。” “我承认什么啊我——” “承认你喜欢他。” “我没有!” “你有。” “我没有!” “你有。” “……” 我捂住脸,蹲在了地上。 柳映月走过来,蹲在我旁边。 “表姐。” “嗯。”声音闷闷的。 “裴昭是个好人。” “我知道。” “他的眼睛会动。” “……什么?” “他笑的时候,眼睛会动。是真的笑。” 我抬起头,看着她。 她的眼睛里,没有嫉妒,没有苦涩,只有—— 真诚的、不带任何杂质的——高兴。 为我高兴。 “映月,”我说,“你真的不怪我?” “怪你什么?” “怪我没有早点告诉你顾珩的真面目——” “表姐,”她打断我,“你告诉我的时候,已经够早了。如果我因为一个不喜欢我的人,就怪你——那我跟那些贵女圈子里的人有什么区别?” 她看着我,认真地说: “你是我表姐。你在我最难过的时候,给我吃烤红薯。这就够了。” 我鼻子一酸,差点哭出来。 “那你——” “我也会找到我的红薯的。”她说,语气笃定,“但不是现在。现在,我要先成为我自己。” 我看着她,忽然觉得—— 我这个表妹,比我厉害多了。 我是在家人的宠爱里,自然而然地长成了现在的样子。 而她—— 是在没有人疼爱的环境里,硬生生把自己掰成了现在的样子。 她没有我幸运。 但她比我坚强。 “映月。” “嗯?” “你以后想吃红薯,随时来找我。” “好。” “袖子里随时都有。” “……表姐,你能不能别把红薯藏在袖子里?真的很脏。” “你不懂,这是我的风格。” “什么风格?” “红薯风格。” “……” 那天晚上,我们两个又蹲在台阶上吃红薯。 翠缕在旁边看着,无奈地摇头。 “两位姑娘,地上凉。” “你也来蹲着。”我拍了拍旁边的位置。 翠缕犹豫了一下,也蹲了下来。 三个人,三颗红薯,三个影子。 月亮很大,风很轻。 我忽然觉得—— 这就是最好的日子了。 不需要什么京城第一贵女。 不需要什么玉面顾郎。 只需要几个愿意跟你蹲在一起吃红薯的人。 够了。 第七章 尘埃落定(含彩蛋) 后来的事,说起来就简单了。 顾珩没有再纠缠我。 他在翰林院依然风生水起,依然戴着那张温润的面具,依然是京城贵女们心中的“第一良配”。 但我每次在宴会上看到他,都会想起他说的那句话—— “在这个京城里,所有人都戴着面具活着。” 他说得对。 但我不可怜他。 因为他选择了不摘下来。 而柳映月—— 她变了。 不是变得不努力了,而是变得——从容了。 她依然练琴,但不再每天卯时起床。她会睡到自然醒,然后坐在院子里弹一曲,弹到高兴了就停下来,不再追求“每一遍都要完美”。 她依然读书,但不再只读《春秋》《左传》这种“有分量”的书。有一次我路过她的院子,看见她捧着一本话本子看得津津有味,看到精彩处还笑出了声。 “你看什么呢?” “《梁山伯与祝英台》。”她抬起头,眼睛亮亮的,“表姐,这个故事好哭。” “……你以前不是说话本子是‘不入流之物’吗?” “我改主意了。”她理直气壮地说,“入不入流,好看就行。” 她依然注重礼仪,但不再用尺子量微笑的弧度了。她的笑变得自然了——有时候大笑,有时候微笑,有时候笑得前仰后合(通常是跟我蹲在一起吃红薯的时候)。 她的贵女圈子也变了。 她不再刻意讨好任何人。她开始真诚地赞美别人——“你的簪子真好看”“你今天这身衣裳颜色真衬你”——不是客套,是真的觉得好看。 赵三小姐后来跟我说:“你表妹变了。” “哪变了?” “以前跟她说话像考试,现在跟她说话——”赵三小姐想了想,“像喝茶。舒服。” 柳映月在京城贵女圈子里的地位,反而比以前更高了。 因为她不再“用力”了。 她只是——做自己。 一个喜欢琴棋书画、也喜欢话本子的自己。 一个举止端庄、也会蹲在地上吃红薯的自己。 一个完美、但不刻意的自己。 “京城第一贵女”的名号,后来还真落到了她头上。 不是她自己争的。 是皇后娘娘在一次宫宴上亲口说的。 “柳家姑娘,端庄大方,才情出众,又不失真性情——这才是京城贵女应有的样子。” 柳映月站起来谢恩的时候,面色平静,不卑不亢。 但回到家里,她关上门,抱着枕头在床上打了好几个滚。 “表姐!!!”她冲到我房间里,“皇后娘娘说我是京城第一贵女!!!” “我知道,我在场。” “她说我‘不失真性情’!!!” “我听见了。” “她说——” “映月,你冷静一点。” “我不冷静!!!”她抓着我的胳膊摇来摇去,“我做到了!!!我不是为了别人!!!我是为了我自己!!!但我还是做到了!!!” 她笑得眼泪都出来了。 我看着她,也笑了。 “恭喜你,映月。” “谢谢表姐。”她擦了擦眼泪,忽然认真地看着我,“表姐,我能做到,是因为你。” “别别别,别煽情——” “你让我知道,”她不管我,继续说,“做自己,也可以被喜欢。我不需要变成别人想要的样子。我只需要——变成我自己最好的样子。” 她说完之后,又恢复了端庄的表情,行了一个标准的贵女礼。 然后—— 从袖子里掏出一个红薯。 “表姐,吃吗?” “你什么时候也开始往袖子里藏红薯了?!” “跟你学的。” “你不是说脏吗?!” “我改主意了。” “……” “表姐,你到底吃不吃?” “……吃。” 我们俩蹲在她房间的地上,一人一个红薯。 翠缕在旁边无奈地摇头。 “两位姑娘,这地上——” “你也来。” 翠缕叹了口气,也蹲了下来。 三个人,三颗红薯,三个影子。 跟那天晚上一模一样。 但这次是白天。 阳光照进来,暖洋洋的。 至于裴昭—— 他在我泼了顾珩那杯茶之后第三天,跟我表白了。 表白的场面非常……裴昭。 那天我们在马场,我已经能自己骑着“红薯”小跑一段了。他在旁边跟着跑,一边跑一边喊:“对!就这样!腿夹紧!缰绳别拽太紧——” “你别喊了!我耳朵要聋了!” “好好好我不喊了——”他压低声音,但音量还是跟正常人说话差不多,“沈鹿溪,我有话跟你说。” “你说。” “你先停下来。” 我勒住马,低头看着他。 他站在马下,仰着头看我。 阳光照在他脸上,他的眼睛眯起来,眼角挤出几道纹路。 “沈鹿溪,”他说,“我喜欢你。” “……就这样?” “啊?” “你就这么表白的?” “那要怎么表白?”他一脸茫然,“要不要我给你跪下?” “不用不用——” “那我应该说什么?”他挠了挠头,“我、我其实准备了好几天,但一开口就忘了——” “行了行了,”我打断他,“我知道了。” “你知道什么了?” “我知道你喜欢我。” “那你呢?”他眼巴巴地看着我,“你喜欢我吗?” 我低头看着他—— 这个从二楼跳下来救我的男人。 这个送我小马驹的男人。 这个每次我摔倒都第一个冲过来的男人。 这个说“别怕摔,我在呢”的男人。 这个笑起来眼睛会动的男人。 “裴昭,”我说,“你先把我从马上接下来。” “好!” 他伸出手,扶住我的腰,把我从马上抱了下来。 他的怀抱很暖,有一股马革和阳光混合的味道。 他把我放在地上,但没有松手。 他的手还扶着我的腰,低头看着我,耳朵红得像煮熟的虾。 “沈鹿溪——” “你以后,”我说,“能不能别从二楼跳下来?” “为什么?” “因为我怕你摔断腿。” “不会的,我经常跳——” “你能不能——为了我——不要跳?” 他愣了一下。 然后他笑了。 笑得眼睛弯成了月牙,眼角的纹路深得像刀刻的。 “好。为了你,我不跳了。” 他松开手,退后一步,认认真真地看着我。 “沈鹿溪,我想娶你。” “……你这也太快了吧?” “快吗?我觉得太慢了。”他认真地说,“我去年就喜欢你了。” “去年?!” “对。你二哥升职宴那天。你穿着一件红配绿的衣裳,从门口走进来,嘴里还嚼着什么东西——” “我没有嚼东西!” “你有的。你腮帮子鼓鼓的,像——”他想了想,“像一只仓鼠。” “……” “我当时就想,这个姑娘真有意思。” 他看着我,目光坦荡,像北境的天空一样干净。 “沈鹿溪,我没什么文化,不会写诗,不会作画,不会说好听的话。但我能打仗,能骑马,能保护你。你跟我在一起,我不会让你受一点委屈。” 他伸出手。 “你愿意吗?” 我看着他的手—— 粗糙的、布满老茧的、手背上有一道长长的疤的手。 我伸手,握住了他。 “愿意。” 他的手收紧了,把我拉进了怀里。 “沈鹿溪,”他的声音在我头顶响起,带着一点颤抖,“我会对你好的。” “我知道。” “我会一辈子对你好的。” “我知道。” “我——” “裴昭,”我打断他,“你松开一点,我喘不上气了。” “哦!对不起!”他赶紧松开,低头看我,“你没事吧?” “没事。”我抬起头,看着他的眼睛,“裴昭,我跟你说一件事。” “什么事?” “我也喜欢你。” 他的脸“腾”地红了。 红得跟“红薯”的毛色一模一样。 “真的?!” “真的。” “你什么时候喜欢我的?” “不告诉你。” “为什么?!” “因为我要留着一个秘密。” “沈鹿溪——” “别问了。” “可是——” “你再问我就收回去了。” “不问了不问了!”他赶紧捂住嘴,眼睛亮亮地看着我。 然后他放下手,小声说: “那我能不能——再抱你一下?” “……就一下。” 他小心翼翼地抱住我,像是抱住一件易碎的瓷器。 但他的怀抱很暖。 很稳。 像一座山。 我靠在他胸口,听见他的心跳—— 咚咚咚咚咚咚—— 快得像在打鼓。 “裴昭。” “嗯?” “你的心跳好快。” “我知道。”他的声音闷闷的,“因为我高兴。” 我笑了。 把脸埋进他的胸口,闻着那股马革和阳光的味道。 后来我们成亲了。 婚礼那天,裴昭骑着一匹白马来接亲,穿了一身大红的新郎袍,衬得他整个人更黑了。 我二哥在旁边笑:“裴昭,你穿红的怎么跟个炭头似的?” 裴昭瞪了他一眼:“你懂什么?这叫——叫——” 他想说一个文雅的词,但想不出来。 我大哥好心提醒:“面若重枣。” “对!面若重枣!”裴昭一拍大腿,“还是大哥有文化!” 我大哥:“……谁是你大哥。” 裴昭:“早晚都是嘛!” 我娘在屋里笑得直不起腰。 我爹在门口看着他,满意地点了点头:“这小子,喜庆!” 我娘隔着窗户喊:“你就知道喜庆!” 我爹:“那不然呢?哭丧着脸嫁女儿?” 我娘不说话了。 柳映月给我当了伴娘。 她穿着一身浅粉色的衣裳,站在我旁边,端庄大方,笑容得体。 但在上花轿之前,她悄悄塞了一个东西到我手里。 是一个红薯。 “表姐,路上饿了吃。” “……映月,我在花轿里吃红薯?” “怎么了?你的风格嘛。” 她笑着看着我,眼眶有点红。 “表姐,你要好好的。” “我会的。” “裴昭要是欺负你,你告诉我,我帮你骂他。” “你?骂人?” “我现在的嘴可厉害了。”她扬起下巴,“我连赵三小姐都骂得过。” “那确实厉害了。” 我们俩都笑了。 花轿抬起来的时候,我掀开帘子回头看了一眼—— 柳映月站在门口,阳光照在她身上,月白色的衣裙,白玉兰簪,嘴角带着笑。 不是用尺子量过的笑。 是真正的、发自内心的笑。 她冲我挥了挥手。 我冲她挥了挥手。 然后花轿拐过了街角,看不见了。 我坐在花轿里,低头看着手里的红薯。 想了想—— 剥开皮,咬了一口。 嗯,甜的。 尾声 三年后。 柳映月没有嫁人。 不是嫁不出去——追她的人能从京城排到江南。 是她不想嫁。 她开了一家书院,专门收那些读不起书的女孩。教她们读书识字,也教她们琴棋书画。 她说:“这世上不是所有女孩都有我表姐那样的福气,被全家宠着长大。但至少——我可以让她们有书读。” 书院的名字叫“薯香书院”。 我问她为什么取这个名字。 她说:“因为烤红薯的香气,是让人安心的味道。” 我沉默了。 然后从袖子里掏出一个红薯递给她。 她接过去,笑了。 “表姐,你什么时候才能改掉往袖子里藏东西的习惯?” “改不了了。这是沈家祖传技能。” “你祖父传给你的?” “对。他说——‘手里有粮,心里不慌。’” “……” 我们俩蹲在书院门口的台阶上,一人一个红薯。 路过的行人纷纷侧目——一个穿着华贵的少妇和一个端庄典雅的女先生,蹲在台阶上吃红薯,吃得满手是灰。 有个小姑娘路过,停下来看着我们。 “姐姐,你们在吃什么呀?” 柳映月低头看着她,笑了。 “烤红薯。想吃吗?” 小姑娘点了点头。 柳映月从袖子里掏出一个红薯——对,她也开始藏了——递给了小姑娘。 “小心烫。” 小姑娘接过去,剥开皮,咬了一口,眼睛亮了起来。 “好甜!” 柳映月摸了摸她的头。 “以后想吃就来书院,姐姐这里随时都有。” 小姑娘高兴地跑了。 我看着她,笑了。 “映月,你现在越来越像我了。” “是吗?”她想了想,“那我是该高兴还是该难过?” “当然是高兴!” “也是。”她咬了一口红薯,腮帮子鼓鼓的,“毕竟——红薯是世界上最好吃的东西。” 我看着她的侧脸—— 阳光下,她的笑容温暖而明亮。 不是贵女的笑容。 不是完美小姐的笑容。 就是一个—— 吃着红薯、蹲在台阶上、跟表姐聊天的普通姑娘的笑容。 但她是我见过的最好看的姑娘。 比我好看。 比京城任何一个贵女都好看。 因为她的笑是真的。 至于顾珩—— 他后来娶了吏部尚书的女儿,一桩标准的政治联姻。 听说他婚后过得……还行。 妻子端庄贤淑,举案齐眉,相敬如宾。 但我听我大哥说,有一次他在翰林院的后院里,看见顾珩一个人坐在树下,手里拿着一个—— 红薯。 他没吃。 就那么看着。 看了很久。 然后站起来,拍了拍身上的土,走了。 我大哥说,他走的时候,背影看起来—— 很累。 我不知道他在想什么。 也许他在想,如果当初他没有选择面具,而是选择了红薯—— 他的人生会不会不一样。 也许他没有想。 也许他只是单纯地觉得红薯长得好看。 谁知道呢。 而我—— 我和裴昭住在京城东边的一座小院子里。 他每天早上去禁军当值,晚上回来陪我吃饭。 他吃饭还是那么大声,筷子还是用得“咔咔”响,笑起来还是像打雷。 但他每天早上出门之前,会在我额头上亲一下。 每次亲完,耳朵都会红。 成亲三年了,还是红。 每次我看到他红着耳朵出门,都会在被窝里笑半天。 “红薯”——那匹枣红色的小马——被我养得膘肥体壮。裴昭说它胖得像一个球。 我说:“随我。” 裴昭说:“那确实。” 然后我打了他一拳。 他捂着胳膊,笑得眼睛弯成了月牙。 有一天晚上,我们坐在院子里乘凉。 他忽然问我:“鹿溪,你当初为什么喜欢我?” 我想了想。 “因为你的眼睛会动。” “什么?” “你笑的时候,眼睛会动。是真的笑。” 他愣了一下,然后笑了。 “那你现在呢?现在还喜欢我吗?” “喜欢。” “为什么?” “因为你笑的时候,眼睛还是会动。” 他把我揽进怀里,下巴搁在我的头顶。 “沈鹿溪。” “嗯。” “我会让你笑一辈子的。” “我知道。” “你一辈子都不用改变。” “我知道。” “你可以一直吃红薯。” “这不用你说。” 他笑了。 笑声在夜风里飘散,惊飞了院子里树上的一只鸟。 那只鸟大概在想—— 这家子人,大半夜的,笑什么呢? 有病吧。 我靠在裴昭的胸口,听着他的心跳。 咚咚咚咚咚咚—— 还是那么快。 跟三年前一模一样。 我闭上眼睛,笑了。 这大概就是—— 最好的日子了。 不需要什么京城第一贵女。 不需要什么玉面顾郎。 只需要一个愿意跟你一起吃红薯的人。 一个笑起来眼睛会动的人。 一个让你不用改变的人。 够了。 番外·柳映月的日记 ×年×月×日 晴 今天表姐又来书院了。 她蹲在门口的台阶上吃红薯,吃得满手是灰。 我说她,她说这是“沈家祖传技能”。 我说你以后别在书院门口吃,影响不好。 她说:“有什么不好的?红薯是世界上最好吃的东西。” 我说不过她。 但我还是给她留了一个座位——台阶上最靠里的那个位置,不挡路,风也小。 她每次来都坐那里。 有时候裴昭也来。他来了之后,两个人一起蹲在台阶上吃红薯。 一个像仓鼠,一个像熊。 画面非常难看。 但我每次看到,都会笑。 不知道为什么。 也许是因为—— 这世上,能蹲在一起吃红薯的人,太少了。 大多数人都站着吃饭,端着架子,端着身份,端着“我是贵女”“我是公子”的派头。 只有真正自在的人,才敢蹲下来。 表姐是自在的。 裴昭也是。 我还在学。 但我比以前好了。 至少——我现在敢在书院门口蹲着吃红薯了。 虽然每次吃完都会让翠缕给我换一身干净衣裳。 (毕竟我还是要在学生面前维持形象的。) (我是院长嘛。) (院长不能蹲着吃红薯。) (……好吧,偶尔也可以。) 今天有个学生问我:“院长,你为什么每次吃红薯的时候都在笑?” 我说:“因为甜。” 她说:“可是红薯不都是甜的吗?” 我说:“不一样的。有些甜在嘴里,有些甜在心里。” 她没听懂,歪着头看我。 我摸了摸她的头。 “等你长大了就懂了。” 她点了点头,蹦蹦跳跳地跑了。 我低头看着手里的红薯。 金黄色的瓤,冒着热气。 确实甜。 嘴里甜。 心里也甜。 表姐—— 谢谢你。 谢谢你在我最想成为别人的时候,告诉我—— 做自己就够了。 我现在做自己了。 挺好的。 (虽然我还是会在袖子里藏红薯。) (这是表姐传染的。) (不是我的错。) (……好吧,我承认,我也觉得这是个好习惯。) (手里有粮,心里不慌嘛。) (沈老太爷说得对。) (哈哈哈。) (我今天笑了。) (没有用尺子量过。) (但我觉得——) (弧度刚刚好。) ——摘自《薯香书院杂记·柳映月卷》 (全书完) 作者后记: 写这个故事的时候,我一直在想一个问题—— 什么才是“贵”? 是家世显赫?是才情出众?是举止优雅? 还是—— 敢于做自己? 柳映月花了很长时间才明白,她不需要成为别人眼中的“完美贵女”。 她只需要成为自己。 一个喜欢吃红薯、喜欢读话本子、会在台阶上蹲着笑的自己。 而沈鹿溪从一开始就知道—— 真正的贵气,不是端着。 是放下。 是敢蹲下来吃红薯。 是敢穿正红配葱绿。 是敢在所有人都站着的时候,蹲下来。 跟你在乎的人一起。 所以—— 你今天的红薯,吃了吗? 没吃的话,去买一个。 蹲下来吃。 别怕脏。 人生嘛,不就是—— 手里有粮,心里不慌。 身边有人,笑声响亮。 ——红薯女·沈鹿溪 敬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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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完结) 我叫江予安,在这家公司做了两年行政助理。 准确地说,是做了一份所有人都不愿意做的工作。 公司位于城西的远洋国际中心A座,从27楼到32楼都是我们的办公区。六个楼层,四百多名员工,每天产生的杂事像一条永远流不完的河。而我,就是那个站在河中央、拿身体当堤坝的人。 打印文件。买咖啡。取外卖。帮领导接孩子。替同事值班。给来访客户订酒店。给加班的项目组点夜宵。给忘记带门禁卡的同事刷卡。给吵架闹别扭的小情侣传话。给年会排节目。给领导写发言稿。给物业交电费。给饮水机换水桶。 这些事我干了整整两年,一句怨言没有。 同事们私下叫我“江便利”,我听见了,冲她们笑了笑。有人当着我面喊,我也应。行政部的主管孙姐有一次喝多了,搂着我的肩膀说:“予安啊,你就是咱们公司的润滑油,没了你,这台机器转不动。” 她说这话的时候,语气是真诚的。我相信她是真诚的。 但润滑油永远不可能成为发动机。 这个道理,我在入职第三个月就懂了。真正让我留下来的,是另一个原因。 公司所在的大楼——远洋国际中心A座,是一栋三十六层的甲级写字楼。玻璃幕墙,流线型外观,顶层的穹顶大堂曾经拿过建筑设计奖。十五年前它落成的时候,本地的报纸用了整整一个版面来报道,标题是《城市天际线的新坐标》。 设计这栋楼的人,是我父亲。 他叫江庭松,生前是省建筑设计院的首席建筑师。远洋国际中心是他职业生涯中最后一个、也是最重要的作品。我小时候,家里的餐桌上永远铺着图纸,父亲用铅笔在上面勾勾画画,我趴在他胳膊上看,他一边画一边跟我讲:“你看,这一笔是采光井,有了它,大堂就不用开那么多灯。这一笔是通风廊,夏天东南风穿堂而过,空调能省三分之一的电。” 那时候我听不懂,只觉得那些线条好看。 后来父亲去世了。工地事故。一块没有固定好的预制板从十二楼坠落,他推开了身边的徒弟,自己被砸中了。 那年我十三岁。 追悼会上,父亲的导师、省院的总建筑师陈老拄着拐杖来了。他摸着我的头说:“你爸爸设计的每一栋楼,都是活着的。你想他的时候,就去看看那些楼。” 我真的去看了。 先是周末去,后来变成放学就去。我坐在远洋国际中心对面的奶茶店里,仰头看着那栋楼,看玻璃幕墙反射着夕阳的光,看里面的人进进出出,看上上下下的电梯。看着看着,我发现这栋楼变了。 大堂的采光井被封了,改成了储藏室。通风廊被隔断,变成了两个小会议室。空调外机胡乱加装,有的楼层冷得要穿外套,有的楼层热得只能开电扇。安防监控室的值班人员上班时间打游戏,访客登记簿谁都能随便写。能耗一年比一年高,物业换了一茬又一茬,没人知道这栋楼原本应该是什么样子。 我那时候就下了决心。我要进到这栋楼里面去。 不是作为参观者,是作为修复者。 大学毕业那年,我的同学们都在投简历。恒科、华润、万科,哪家给的薪资高就去哪家。我的简历也投了,但只投了一家公司——就是现在这家,租用了远洋国际中心六层楼的中诚实业集团。 面试我的人是赵恺,部门总监,四十出头,头发梳得一丝不苟,说话的时候习惯用手指敲桌面。他翻着我的简历,皱了一下眉头。 “哥伦比亚大学?建筑设备工程硕士?”他抬起头看我,“你这学历,来应聘行政助理?” “我想从基层做起。”我说。 他盯着我看了几秒,然后笑了。那笑容里有一种说不清的意味,像是一个猎人看见一只兔子自己撞到树桩上。 “行,明天来上班。” 后来我才知道,赵恺的部门已经三个月没招到行政了。上一个行政干了四十天就辞职了,辞职报告上写的是“本人能力不足,无法胜任”。但茶水间里流传的版本是,她当着赵恺的面把工牌摔在桌上,说了一句“你这破地方谁爱干谁干”,然后头也不回地走了。 我顶上了那个位置。 第一个月,我做的事情包括但不限于:帮赵恺去干洗店取西装,帮他儿子打印期末作业,帮他老婆预约美容院,帮他在网上抢演唱会门票。有一次他让我去他家里喂猫,我骑了四十分钟共享单车到他家楼下,开门进去发现猫粮就放在鞋柜上,他完全可以在出门前顺手倒上。 我没说什么,倒了猫粮,换了水,铲了猫砂,拍了照片发给他。他回了两个字:收到。 第二个月,我开始主动给自己加活。 买咖啡的时候,我记住了一件事:27楼到32楼,每层有两台咖啡机,一台在茶水间,一台在领导办公区旁边。茶水间那台永远排长队,领导那台基本空着。为什么?因为普通员工不好意思去领导那台机器接咖啡。我在备忘录里记下:高低区咖啡机利用率严重不均,可考虑重新布局。 取外卖的时候,我又记住了一件事:午高峰的电梯永远不够用。六层楼,四部电梯,其中一部常年挂着“VIP专用”的牌子,实际上一天也没几个人用。普通员工等电梯的平均时间是四分钟,有人等不及就爬楼梯。但楼梯间的防火门常年锁着,因为物业怕有人进去抽烟。我记下:电梯调度策略落后,垂直交通效率低下。 帮领导接孩子的时候,我跟物业的保安老周混熟了。老周在这栋楼干了八年,是物业公司换了几茬之后唯一留下来的老人。他知道这栋楼所有的秘密:哪段管道容易漏水,哪个配电箱经常跳闸,哪层的空调压缩机噪音最大。我每次去找他,都给他带一包烟。他不抽烟,但收下,然后跟我说一段。 “这栋楼刚建好的时候,可不是这样的。”有一天晚上,老周指着大堂的天花板跟我说,“那上头原来是个采光井,太阳大的时候,整个大堂亮堂堂的,不用开一盏灯。后来他们把采光井封了,说是要扩大二楼的办公面积。扩是扩了,但大堂的电费翻了三倍。” 我仰头看着那片被石膏板封死的区域,没有说话。 那是父亲画在图纸上的第一笔。 我进公司的第三个月,发生了一件事。 那天下午,整栋楼忽然停电了。不是全部停电,是只有27楼到32楼停电。物业查了半天,说是配电箱老化跳闸。换了个配件,电来了,但赵恺办公室的空调从此就不好使了,开到最低温度也只出热风。 赵恺骂了物业一顿,物业说第二天派人来修。第二天没来,第三天也没来。赵恺让我去催,我去了物业办公室,没催,而是要了一份近三年的设备维修记录。 物业经理是个四十多岁的女人,姓王,烫着一头卷发,看见我来要维修记录,脸就拉下来了。“你要这个干什么?” “公司审计需要。”我撒谎的时候脸不红心不跳。 王经理翻了个白眼,从文件柜里翻出一个落满灰的档案盒,往桌上一扔。“自己复印,别弄丢了。” 我复印了一整晚。 三年,三十六个月,远洋国际中心的设备故障记录一共有二百四十七条。平均每个月六点八次。电梯故障占三成,空调故障占四成,电路故障占两成,剩下的包括给排水、消防、安防各种问题。最离谱的一次,消防水泵在演习的时候发现根本启动不了,原因是水泵的控制线路被老鼠咬断了。 我把这些数据整理成一张表格,然后开始分类、标注、分析。哪些是设备老化问题,哪些是维护不到位的问题,哪些是当初设计时就被擅自改动导致的后遗症。 做这些事的时候,我用的都是下班后的时间。工位上的人都走光了,27楼的灯光一盏一盏熄灭,只剩下我这片区域还亮着。保洁阿姨拖地拖到我脚边,抬头看了我一眼,说了一句“姑娘,别太拼命”,然后推着清洁车走了。 我没觉得拼命。我觉得我是在跟父亲说话。 第四个月,我开始在电脑上建一个加密文件夹。我给它取名叫“Project S”。S是Save,也是Song——父亲的名字里有一个“松”字。 文件夹里分四个子目录:能效分析、人流热力、安防评估、改造方案。 能效分析是最先启动的。我需要知道这栋楼到底消耗了多少不必要的能源。官方的能耗数据在物业手里,我拿不到,但我有别的办法。我记录了每一层的空调开启时间和温度设置,记录了每盏灯的功率和亮灯时长,记录了电梯的运行频次和载重情况。有些数据是我光明正大观察来的,有些是我借着送文件、送咖啡的机会“顺路”看到的。 三个月后,我得出了一个结论:远洋国际中心A座的能耗比同等体量的甲级写字楼高出至少百分之四十。这多出来的百分之四十,折合成电费,每年大约是两千万。 两千万。够把整栋楼的设备全部更新一遍还有余。 人流热力分析花了更长时间。我用的方法很笨:我在不同时间段站在不同的楼层,数人头。早高峰、午休、下班高峰、加班时段。二十七楼到三十二楼,哪个区域人最多,哪个区域常年空置,哪个走廊从来没人走,哪个角落适合设置共享工位。我把这些数据画成了一张热力图,颜色越红代表人流越密集。 画完之后我自己都吃了一惊。公司租了六层楼,实际有效使用面积不到百分之六十。有三间会议室一周用不了两次,有一个茶水间因为位置太偏几乎没人去,有两个部门的工位空置率超过三分之一——那些员工常年在外跑业务,工位空着也是空着。但租金是照付的。 安防评估是最让我心惊的部分。 借着帮赵恺送材料的机会,我把整栋楼的安防系统摸了一遍。监控室的保安上班时间打手机游戏,访客登记簿上随便写个名字就能进,地下车库通往办公区的门禁是坏的,常年虚掩着。最要命的是,整栋楼的消防报警系统有三处探头处于故障状态,红色指示灯一闪一闪,但没有人去修。 我回去之后,把这三处故障探头的位置标在了图纸上。标完之后我坐在椅子上,盯着屏幕看了很久。父亲当年设计这栋楼的时候,消防系统是他一笔一笔画出来的。他跟我说过,建筑师的底线是安全,一栋楼可以不好看,但不能不安全。 我继续往文件夹里填东西。 智能办公系统改造方案。数字化转型路线图。设备更新优先级排序表。投资回报周期测算。每一项我都做了两版,一版保守的,一版激进的。保守版改动小、花钱少、见效慢。激进版几乎等于把整栋楼的五脏六腑翻出来重新摆一遍。 做到第六个月的时候,我忽然意识到一个问题:我做了这么多,却不知道要给谁看。 我是行政助理。我的工作是打印文件、买咖啡、取外卖、接孩子。没有人会看我的能效分析报告。赵恺不会看,他的上级不会看,集团的决策层根本不知道有我这么个人。 但我没有停下来。 有些事情一旦开始,就停不下来了。就像父亲当年画图纸,明知道这栋楼建好之后可能被改得面目全非,他还是画了。 第八个月,我发现了赵恺的秘密。 那天他让我帮他整理报销票据。他每个月的报销单都很厚,餐饮发票、交通发票、办公用品发票,林林总总加起来有两三万。我把发票按日期排好,贴到报销单上的时候,注意到一个细节:有几张餐饮发票的日期,和他出差的时间对不上。 人在外地出差,却在本地的餐厅请客吃饭? 我没有声张。从那天起,我开始有意识地记录赵恺的报销记录。不是偷看,是他自己让我经手的。每一次他让我贴发票,我都会多留一份电子扫描件。一年下来,我手里积攒了厚厚一沓证据:虚开发票、重复报销、将个人消费伪装成商务宴请。 总额,大概四十万。 我把这些也放进了“Project S”。 第十二个月。我入职满一年。 公司年会在远洋国际中心对面的酒店举行。赵恺在台上讲话,说这一年大家辛苦了,公司业绩稳步增长,明年会更好。台下的人鼓掌,喝酒,互相敬酒。我坐在角落里,喝了一杯橙汁。 散场的时候,赵恺喝多了,拍着我的肩膀说了一句:“小江,你是块好料子。好好干,公司不会亏待你。” 我笑了笑。 那一刻我忽然明白了一件事:他不会看我的方案。永远不会。在他眼里,我是一个“好用的工具”,仅此而已。工具不需要有想法,工具只需要执行。 但我还是继续往“Project S”里填东西。 第十三个月。我拿到了物业老周偷偷给我的大楼原始竣工图。 图纸是蓝晒的,纸张发黄,边角有折痕。展开的时候,一股陈旧的氨水味扑面而来。我看见了父亲的字迹,铅笔写的标注,工工整整的小楷,一行一行标注着每一个关键节点的设计参数。 “采光井净高11.7米,顶部设可开启天窗,夏季利用热压通风。” “通风廊宽度2.4米,贯通南北,与楼层新风系统联动。” “消防水泵房设地下一层,双回路供电,末端互投。” 我的手指从那些字迹上慢慢划过。 第十五个月。方案做完了。 全部。四个子目录,加起来四百多页。从能耗诊断到改造方案,从投资测算到回报周期,从施工排期到应急预案。我给每一页都编了号,做了目录,写了摘要。 我把这份方案从头到尾看了一遍。然后我想,它可能永远也不会被人看到了。 但我错了。 第十八个月。也就是今天。 部门总监赵恺把辞退通知书拍在我桌上。 他敲着上面“工作能力不达标”那行字,眼皮都没抬一下。办公室里很安静,隔壁工位的小林偷偷看了我一眼,又迅速低下头。饮水机咕咚响了一声,走廊里有人走过,脚步声格外清晰。 “江予安,公司不是慈善机构。”赵恺的语气像是在念一份早就准备好的稿子,“你入职一年半,除了日常行政事务之外,没有展现出任何专业能力。根据部门末位淘汰制度,公司决定与你解除劳动合同。今天办完手续,明天不用来了。” 我拿起那张纸,看了一眼。 “工作能力不达标”六个字是打印的,下面盖着人力资源部的红章。落款日期是今天。 我把纸放下,看着他。 “赵总监,我想问一下,具体是哪方面的能力不达标?” 他显然没想到我会反问。在他印象里,我是一个从不说“不”的人。他愣了一下,然后敲了敲桌面,声音提高了一点:“还需要我列举吗?你入职一年半,除了端茶倒水,还干过什么?你看看跟你同期入职的人,人家都升主管了,你呢?” 同期入职的有三个人。一个是赵恺的外甥,现在是他部门的副总监。一个是董事长朋友的女儿,入职三个月就调去了战略发展部。还有一个干了两个月辞职了。 这些我都知道。但我没说。 我只是站起来,走回了工位。 我的工位在27楼靠窗的角落,桌上放着一盆绿萝,是我入职那天买的。一年半了,它从三片叶子长成了一大丛,藤蔓垂到桌沿下面。 我坐下来,打开电脑。 “Project S”的图标安静地躺在桌面上。我双击打开,把四个子目录依次点开,从头到尾浏览了一遍。四百多页,每一页都是我利用那些“端茶倒水”的碎片时间写出来的。买咖啡的时候我在观察电梯运力,取外卖的时候我在记录人流动线,帮领导接孩子的时候我在跟物业保安聊天,贴发票的时候我在统计赵恺的违规报销。 没有人防着一个“便利贴女孩”。 我把整个文件夹压缩成一个包,命名为“Project_S_最终版”。 然后我打开了邮箱。 收件人,我填了三个。 第一个,是恒科集团的CEO周牧之。恒科是中诚实业在亚太区最大的竞争对手,两家公司在三个省份的商业地产项目上正面交锋。我查过周牧之的背景:清华土木毕业,工程师出身,对技术型人才极为看重。他的公开邮箱就在恒科官网上,任何人都可以发邮件给他。当然,百分之九十九的邮件都会被他的助理过滤掉。 所以我在邮件标题上写了一行字。 “远洋国际中心A座能效改造方案——每年可节省运营成本2000万。” 这样的标题,助理不敢删。 第二个收件人,是中诚实业集团总部的内审部门。 附件里是我整理了一年的赵恺违规报销记录。日期、金额、发票编号、用途说明、实际去向,每一笔都清清楚楚。 第三个收件人,是远洋国际中心的物业总公司——盛安物业集团。 附件是安防系统漏洞评估报告,重点标出了消防报警系统的三处故障探头。 我把鼠标悬在发送键上,停了大概三秒钟。 然后点了下去。 邮件发送的进度条一闪而过。屏幕上跳出“发送成功”四个字。 手机几乎是在同一秒响的。 我接起来。 “请问是江予安女士吗?我是恒科集团周牧之周总的助理,周总让我联系您,请问您什么时候方便接一个电话?” “现在就可以。” 电话那头安静了几秒,然后一个中年男人的声音响起来,带着一点压抑不住的急促。 “江小姐,我是周牧之。您的方案我粗略浏览了一遍,有几个问题想请教。” “您说。” “第一,您提出的空调系统改造方案里,主张恢复原有的通风廊设计。但这个通风廊在多年前被隔断,改成了会议室。如果恢复,意味着要拆掉现有隔断。您的依据是什么?” “通风廊是这栋楼最初设计的核心。”我说,“它的作用不是装饰,是功能性的。夏季东南风从通风廊穿过,与新风系统联动,可以在不增加能耗的情况下把室内温度降低两到三度。隔断通风廊之后,那两间会议室夏天必须全天开空调,冬天必须全天开暖气,单这一项的能耗增量,每年大约是六十万。我测算过,拆除隔断的成本大约十五万。四个月回本。” 电话那头沉默了几秒。我听见纸张翻动的声音,他应该是在看我的附件。 “第二个问题。您的人流热力分析显示,中诚实业的实际空间利用率不足六成。这个数据是怎么得来的?” “我数出来的。” “……数出来的?” “我在不同时间段、不同楼层、不同区域做了为期三个月的实地观测。每个观测点停留十分钟,记录通过人数和停留人数。然后把数据录入热力模型。” “您一个人做的?” “一个人。” 周牧之轻轻吸了一口气。 “江小姐,我现在不跟您谈方案了。我想跟您谈工作。恒科集团智慧园区事业部正在组建,我们需要一个既懂建筑设备工程、又具备实地调研能力的人来担任总监。您什么时候方便,我们面谈。” “随时。” “明天上午十点,恒科大厦三十一楼。我会让助理在楼下接您。” “可以。” 挂断电话之前,他顿了顿,又问了一句:“江小姐,以您的学历和能力,在中诚实业的任何部门都可以有一席之地。为什么会做一个行政助理?” 我想了想,回答他:“因为我不是来找工作的。” “那您找的是什么?” “我找的是一栋楼。” 我没有解释更多。明天见面的时候,他会知道的。 第二个电话是盛安物业集团的安全总监打来的。 他的语气比周牧之急得多。 “江女士,您邮件里的安防漏洞报告我们收到了。我刚才亲自去监控室查了,那三处消防探头确实处于故障状态,值班保安承认已经坏了两个多月,没有上报。非常感谢您的提醒,我们今晚就安排检修。” “不客气。” “另外,”他犹豫了一下,“报告里提到的其他问题——电梯调度策略、访客登记漏洞、地下车库门禁——您能不能提供更详细的建议?我们可以支付咨询费用。” “不用付钱。”我说,“我只有一个要求:采光井。” “采光井?” “大堂顶上的采光井,被封了十五年。我希望你们考虑恢复。” 电话那头沉默了一会儿。 “江女士,您怎么知道这栋楼的采光井被封了十五年?” 我没有回答这个问题。 “改造方案我在附件里写得很清楚。你们评估之后如果觉得可行,再联系我。” 我挂了电话。 第三个电话,是集团总部内审部门打来的。 “江予安,你邮件里的内容我们初步核实过了。赵恺近两年的违规报销金额,目前能确认的大概是三十七万。我们需要你配合做一份正式的笔录,可能需要你出庭作证。你愿意吗?” “我愿意。” “好。明天下午两点,集团总部十一楼,内审部会议室。” “我会准时到。” 全部电话接完,窗外的天色已经暗下来了。远洋国际中心的玻璃幕墙上映着对面写字楼的灯光,一格一格的,像棋盘。 我把手机放在桌上,拿起那张辞退通知书,又看了一遍。 “工作能力不达标。” 我把它仔细地折起来。先对折,再对折,然后展开两个角,折成一只纸飞机的形状。父亲教过我折纸飞机,他说折纸飞机的关键是机翼要对称,两边的角度必须一模一样,差一度都飞不远。 我哈了一口气,打开窗户,用力把它扔了出去。 纸飞机乘着夜风,划过一道弧线,越飞越远,最后消失在路灯的光晕里。 一周后。 恒科大厦三十一楼,周牧之的办公室。 签约流程走得很快。职位是智慧园区事业部总监,年薪是赵恺的三倍。合同签完,周牧之让助理倒了杯茶。 他是一个四十多岁的男人,头发剪得很短,说话的时候习惯用笔在纸上画图。工科出身的痕迹很明显。 “江予安,我还有一个问题。”他把笔放下,“上次电话里你说,你去中诚实业不是找工作的,是找一栋楼。现在能告诉我原因了吗?” 我看着窗外的城市天际线。远洋国际中心就在东南方向,隔了三个街区,从这个角度刚好能看见它的玻璃幕墙反射着上午的阳光。 “那栋楼的设计师,姓江。” 周牧之的表情凝固了一瞬。 “江庭松?远洋国际中心的设计师?” “是我父亲。” 办公室里安静了几秒钟。 周牧之缓缓点了点头,没有说“节哀”之类的话,只是拿起茶杯,喝了一口。然后他站起来,走到窗边,看着远处那栋楼。 “你父亲的设计,我研究过。”他说,“尤其是通风廊和采光井的组合方案。当年在行业里很轰动,被评过优秀设计奖。” “后来被改掉了。” “我知道。”他转过身,“所以你想把它改回来。” “不只是改回来。”我说,“十五年过去了,设备老化、线路老化、管理混乱,光恢复原样不够。我需要把整栋楼的系统全部更新一遍,让它的能效达到父亲最初设想的水平,甚至更好。” 周牧之看了我很久。 然后他伸出手。 “合作愉快。” 我握住了他的手。 “合作愉快。” 三个月后。 远洋国际中心A座的能效改造项目公开招标。 这是我入职恒科之后推动的第一件事。恒科集团以第三方服务商的身份参与竞标,对手有三家:一家本地的物业公司、一家外地的节能改造公司,还有中诚实业自己的物业团队。 竞标会的地点,就在远洋国际中心28楼的会议室。 我走进大楼的时候,大堂里一切如常。保安还是那几个人,访客登记簿还是随便写。采光井仍然被石膏板封着,天花板上亮着一排日光灯。 电梯到28楼,门开的时候,我看见了赵恺。 他站在走廊里,手里拿着一份文件,正要往会议室走。看见我从电梯里出来,他停下了脚步。 “江予安?” “赵总监。” 他上下打量了我一眼。我穿着一身藏蓝色的西装,手里提着笔记本电脑。胸口的工牌上印着“恒科集团 智慧园区事业部 江予安 总监”。 他的目光在“总监”那两个字上停了一下。 “你来干什么?” “竞标。” 他张了张嘴,没说出话。 会议室里已经坐了十几个人。正中间是评标委员会的成员,包括集团总部派来的三位评审和两位外聘的行业专家。我看见了集团总部的副总,姓陈,头发花白,戴着一副金丝眼镜。 赵恺坐在靠墙的椅子上。他是中诚实业物业团队的代表。 竞标按顺序进行。中诚物业第一个讲。他们的方案中规中矩,主要是更换老旧设备,没有涉及任何结构性改造。讲完之后,评委会问了几个问题,赵恺答得磕磕绊绊。 我第二个讲。 打开PPT的第一页,是远洋国际中心的原始设计图——父亲手绘的那版。我把图纸扫描了,做成了封面。 “各位评委,我今天汇报的方案,不是改造这栋楼,而是修复它。” 我翻到下一页。采光井的封堵现状照片和原始设计对比图并列放着。 “这栋楼的设计师叫江庭松。十五年前,他在这栋楼里埋了很多设计,不是为了让楼好看,是为了让楼好用。采光井、通风廊、消防系统、电梯调度,每一样都有它的道理。这十五年来,这些设计被一层一层地覆盖掉了。我今天要做的事情,是把它们重新挖出来。” 会议室里很安静。 我一页一页往下讲。能效分析、人流热力、安防评估、改造方案。每一个数据都标了来源,每一项测算都附了公式,每一处改造都画了示意图。 讲到消防报警系统的时候,我把那三处故障探头的照片放了出来。照片上,红色故障指示灯一闪一闪的,拍摄时间是三个月前。 “这三处探头,在我拍摄照片的当天是坏的。今天,仍然是坏的。” 坐在中间的陈副总摘下眼镜,用镜布擦了擦,重新戴上,看了我一眼。 “你怎么知道今天还是坏的?” “因为来开会之前,我去看了一眼。” 陈副总沉默了一秒,然后笑了。那笑容很轻,但坐在旁边的另外两位评审也跟着点了点头。 我讲完最后一页的时候,全场安静了大概五秒钟。 陈副总开口了。 “江总,你对这栋楼的了解,比我们自己的物业团队要深得多。”他看了一眼赵恺,然后转回来,“我能问一下,为什么吗?” 我看着他说:“因为这栋楼的设计师姓江。他是我父亲。” 会议室里的空气仿佛凝固了。 陈副总缓缓坐直了身体。他把金丝眼镜摘下来,放在桌上。 “江庭松是你父亲?” “是。” 他沉默了很久。然后站起来,朝我微微鞠了一躬。 “我当年跟庭松合作过远洋国际中心的项目。他是一个非常好的建筑师。这栋楼后来被改得面目全非,我们这些人,都有责任。” 他重新戴上眼镜,对旁边的评审说:“继续下一个吧。” 但我从他的眼睛里看见,结果已经定了。 竞标结果在三天后公布。 恒科集团中标。 签约仪式在远洋国际中心的大堂举行。陈副总代表业主方签字,我代表恒科签字。交换文件的时候,他握了握我的手,说了一句:“这栋楼,交还给你们江家了。” 我握着笔,签下自己的名字。 江予安。 签完之后,我走出大堂,在门口的花坛边站了一会儿。阳光从东南方向照过来,投在玻璃幕墙上,碎成一片一片的光斑。 一个人影从大堂里走出来。是赵恺。 他被调去了后勤部,负责管理集团的仓库。那间仓库在远洋国际中心的地下一层,没有窗户,终年潮湿。他看见我,停下了脚步,嘴唇动了动,像是想说什么。 “赵总监。”我先开了口。 他下意识应了一声,然后想起自己已经不是总监了,脸上的表情僵了一瞬。 “托你的福,那只纸飞机飞得挺远的。” 他没说话,低着头从我身边走过去。走出几步,又停下来,回头看了我一眼。 “江予安。”他叫了我的全名,这是第一次。“你从一开始就不是来当行政的,对不对?” “对。” “那你为什么不早说?” 我想了想。 “因为我说了,你就不会辞退我了。你不辞退我,我就不会投恒科。我不投恒科,这栋楼就永远修不好。” 赵恺看着我,嘴巴张了张,最终什么都没说,转身走进了大楼的阴影里。 改造工程在一个月后正式动工。 第一步,是拆除采光井的封堵。 施工那天我站在大堂里,仰头看着工人一块一块地拆掉石膏板。灰落了满地,石膏板后面露出了采光井原本的钢架结构,已经锈迹斑斑。但骨架还在。 全部拆完的时候,下午的阳光正好从天窗倾泻而下,整座大堂忽然亮了起来。 那种亮不是灯光的亮,是阳光的亮。暖的,带着温度,落在光洁的大理石地面上,像父亲当年站在楼下拍照时那样的光线。 我掏出手机,对着穹顶拍了一张照片。 然后发给了母亲的微信。 “妈,爸的楼,我替他修好了。” 过了大概一分钟,手机屏幕亮起来。 “你爸知道了,一定很开心。” 我站在大堂中央,仰着头,让阳光落了满脸。 老周从保安室走出来,站在我旁边,也仰着头看。他今天穿着崭新的保安制服,胸口的工牌擦得锃亮。物业公司换了一批人,他被留下来了,还升了安保主管。 “江小姐,”他指着穹顶说,“你爸当年画这个的时候,我也在工地上。他跟我说,老周,你看着,以后太阳一出来,这栋楼自己就会亮。” “他现在没说错。” 老周点了点头,从兜里摸出一包烟,抽出一根叼在嘴上,没有点。 “我在这栋楼里待了八年,今天是头一回觉得,它跟刚建好的时候一样。” 改造工程持续了四个月。 通风廊被重新打通。空调系统全面升级。消防报警系统的每一个探头都检修了一遍。电梯调度策略重新编写。地下车库的门禁换了新的。大堂的访客登记改成了人脸识别系统。 整栋楼的能耗,在改造完成后的第一个月,下降了百分之三十八。第二个月,下降了百分之四十二。 恒科集团把这个项目写进了年度报告,作为城市更新的典型案例。周牧之在一次行业论坛上讲了这个故事,没有提我的名字,只说“恒科有一位非常优秀的建筑师”。 有人把论坛的视频发给我。我看了,然后关掉了。 我去了父亲的墓地。 墓地在城北的山上,不大,碑上刻着他的名字和生卒年。我把他当年画远洋国际中心时用的那支铅笔带来了,放在了碑前。 山风从远处吹过来,带着松树的气味。 我站在墓前,把手机里的那张照片翻出来,对着墓碑说:“爸,你看。采光井修好了,通风廊也通了。你画的每一笔,我都找回来了。” 风把松针吹得沙沙响。 我在墓前站了很久,然后下山。 回到远洋国际中心的时候,天已经黑了。大楼的玻璃幕墙亮着灯,一层一层,像竖起来的星空。 大堂的穹顶上,月光从采光井落下来,和室内的灯光融在一起。 我走进去,在中央站定,仰起头。 手机震了一下。是周牧之发来的消息。 “予安,有个新项目。城南的科创园,十二万平米。甲方指名要你负责。” 我回了一个字。 “好。” 然后我把手机揣回兜里,走进了电梯。电梯门合上之前,我又看了一眼大堂。 采光井里漏下来的月光,正落在大理石地面上,安安静静的,像什么人的目光。 电梯开始上升。 我想起父亲说过的一句话:建筑是有生命的。它记得每一个认真对待它的人,也记得每一个糟蹋它的人。你把它修好了,它就会替你活下去。 电梯到了。 门开了,我走出去,走廊里的感应灯一盏一盏亮起来,照亮我前面的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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