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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人文]《了不起的盖茨比》里 Gatsby 为什么对 Daisy 念念不忘?男性读者对这本书的情结来自哪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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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爱博士尹珊珊在微博问的,知乎用户怎么看?
谢邀。
之前版本有些简略,重新理了一遍。2013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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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觉得你是哪个婊子?”41岁的弗朗西斯-斯科特-菲茨杰拉德醉醺醺的,对他身旁39岁的杰内瓦-金说。
(原话是Which bitch do you think you are,你也可以理解为,“你他妈以为自己是谁?”)
那是1937年。前一年,菲茨杰拉德刚把妻子泽尔达送进北卡的高地医院。十二年前他已经出版了著名的《了不起的盖茨比》,此时在好莱坞燃烧自己,每周挣一千美金,有了双下巴,而且想法子戒他永远没戒成的酒,离他死还有三年。他对杰内瓦吐出这句话,只因为杰内瓦问了他一句:
你小说里的女主角,哪个是按我塑造的?
他有多恨他,才会这样,在会面之初就大量饮酒、口吐粗话,让杰内瓦后来说“我为菲茨杰拉德的堕落而难过”?天晓得。然而关于这次会见,菲茨杰拉德给自己女儿斯科蒂的信里这么写:
“她是我第一个爱过的女孩儿,我如此坚定的避免见到她——直到这一刻——就是为了保持那幅完美画面。”


1937年的菲茨杰拉德。
在《了不起的盖茨比》第五章,盖茨比重新见到黛西,紧张,狼狈,做作,还撞到了钟,只会说些“我们以前见过”一类的套话。他只来得及说出“到十一月整整五年没见了”,展示他的爱情。2013版电影里,从头到尾闲雅自在的莱昂纳多,只在那一个场面,表现得狼狈不堪:满头满脚往下滴水。
(There must have been moments even that afternoon when Daisy tumbled short of his dreams--not through her own fault but because of the colossal vitality of his illusion. It had gone beyond her, beyond everything. He had thrown himself into it with a creative passion, adding to it all the time, decking it out with every bright feather that drifted his way. No amount of fire or freshness can challenge what a man will store up in his ghostly heart.
甚至在那天下午,也一定有过若干时刻,黛西远不如他的梦想——并非她的过错,而是由于他的幻梦有巨大的活力。他的幻梦超越了她,超越了一切。他以一种创造性的狂热,将自己投入这个幻梦之中,不断添枝加叶,用一路飘来的每根绚丽羽毛加以缀饰。再多的激情或活力都赶不上一个人在情思萦绕的内心所累计的感受。)
ghostly这个词传神但难以翻译。这是一种幽魂缭绕、经久不散的情思。2013版电影主题歌《Young and beautiful》得到过类似的评价,“好像有个人不断在你耳边下咒”。这种感情永久缭绕,恍若幽灵。你可以说:这一切,都是因为盖茨比,就像菲茨杰拉德保护杰内瓦的印象似的,把黛西的完美画面,保持得太好了。
1896年,菲茨杰拉德生在美国中西部明尼苏达,一个中产阶级偏富裕的天主教家庭。12岁之前,他在布法罗度过;13岁,他爹的家具生意毁了,而他第一次发表作品——在校报上。17岁,他想法子进了普林斯顿大学读书,梦想当个小说家。19岁上,他遇到了小他两岁多的杰内瓦-金。1915年2月,杰内瓦-金在日记里写:
“斯科特是完美的情人。”下一个月,“我疯狂的爱上了他。”
他们通信,一直到1916年秋天。菲茨杰拉德去拜访了杰内瓦,然后,作为一个破产家具商的儿子,他挨了杰内瓦老爸——一个股票经纪人、建筑大亨的儿子——这么句话:
“穷人家男孩子,从来就不该动念头娶富家女孩子。”


杰内瓦-金。
他们分手了。菲茨杰拉德要求杰内瓦毁掉所有的信,杰内瓦照办了。而杰内瓦的信,被菲茨杰拉德锁好,藏起。那些信里的词句很端庄,一如杰内瓦的女儿后来所说:
“她没真正爱过菲茨杰拉德,她喜欢他,说他很聪明,很诙谐机智。”
但在日记里,杰内瓦要奔放得多。她说她爱菲茨杰拉德。她1916年写了篇小说,描述一个女人出嫁后思念意中人的故事:意中人叫做斯科特。很多年后,菲茨杰拉德结婚时,杰内瓦给他写信,祝他成功,还邀他来探访一下——当然他没能成行。但这些,菲茨杰拉德似乎并不知道。
他失恋了。他去参了军,准备参加一战。他怕死在战场上,再也没机会抖擞他的才情,于是在参军前,写了他第一个小说,《浪漫的自我主义者》。当然被拒绝出版了。那是1917年的事。1918年菲茨杰拉德遇到小他四岁的泽尔达,后来他回忆他爱上她的时间,“9月7日”。
泽尔达是典型的美国南方姑娘,生在1900年。16岁时就是学校的舞会皇后,万千宠爱于一身。她高中毕业照上题了段话,极见性情,甚至预示她之后的命运:
“Why should all life be work, when we all can borrow.Let’’s think only of today, and not worry about tomorrow.”——“当我们能借到一切,为何要工作终日。让我们只想今日,不要为明日担忧。”


16岁的泽尔达。
他们的感情(就像盖茨比和黛西似的)被战争打断,1918年10月菲茨杰拉德要被派去法国,先被送到纽约长岛。在那里,他听说德国人投降了,战争结束了。1919年情人节,菲茨杰拉德退伍,到了纽约。他搬到曼哈顿西侧一个单身公寓里,以便看得见泽尔达的家;他一边向泽尔达求婚,一边为家广告公司打工。泽尔达答应了他的求婚——当然,她还信口答应过许多人的求婚。然后,泽尔达做了件她自己常做,但对菲茨杰拉德来说影响深远的事:她悔婚了。菲茨杰拉德在天堂门口,被打进地狱。
菲茨杰拉德从天堂般的纽约回到中西部的明尼苏达,穷困到必须去洗汽车。那年他22岁,在如此的绝望之中,他翻出了《浪漫的自我主义者》,开始扩写,1919年9月,他完成了《天堂的这一边》——这个小说描述了一个中西部青年,如何热爱一个姑娘(以杰内瓦为原型)被弃;如何参军;如何又爱上一个纽约富家千金(泽尔达),但因为穷困,只能坐看该千金嫁了旁人。小说结尾是一段自嘲:“我了解我自己,但也就如此了。”11月,小说尚在制作时,菲茨杰拉德恳求编辑:“能不能加速出版?我的命运寄托在这本书的成功上——当然包括一个女孩子!”
1920年春天,小说出版,立刻畅销,首印三千册三天内卖完,一年内销售十二版近五万册。泽尔达回心转意,嫁了菲茨杰拉德,组成了金童玉女:那是1920年4月3日。又三年后,夫妻俩去了巴黎。


1921年,25岁的菲茨杰拉德
关于他们在巴黎的生活,海明威在《流动的圣节》里提到两个可怕的细节:其一,菲茨杰拉德每次企图写作时,泽尔达就拉起他到处灯红酒绿、连夜痛饮,不让他得丝毫安生;其二,泽尔达欺骗了菲茨杰拉德,让他相信自己性功能有碍,换别的女人,根本不要他。菲茨杰拉德信以为真。海明威最后总结:泽尔达有疯狂的独占欲:
“兀鹰不愿分食”。
当然,海明威的言论,可能出于他对泽尔达的厌恶。实际上,泽尔达背地里也嫌他长胸毛,嫌他冒充男子汉,还认为菲茨杰拉德和海明威是同性恋伴侣——为了澄清这事,菲茨杰拉德甚至打算去找个妓女睡一晚,验证“我是纯爷们”。
1925年《了不起的盖茨比》出版,一举奠定菲茨杰拉德的伟大地位。海明威说他初见菲茨杰拉德时印象不好,但读完《了不起的盖茨比》后,他觉得“能写出这样小说的人就是个了不起的家伙”——考虑到海明威的刁钻口味和傲慢个性,这评价华丽透了。但菲茨杰拉德写作《了不起的盖茨比》时,泽尔达除了“兀鹰不愿分食”的搅扰他,还自顾自跑去海滩游泳、舞会欢闹。最后她认识了一个飞行员,跑回来跟菲少爷要求离婚——奇妙的是,那男人还蒙在鼓里,全然不知道泽尔达会为了他闹离婚。
就在泽尔达跟菲少爷闹离婚这事平息后不久,《了不起的盖茨比》出版了。菲少爷原本想的题目是:《长岛的特立马乔》、《特立马乔或盖茨比》、《金帽盖茨比》、《高跳爱人》。最后,泽尔达一锤定音,决定了《了不起的盖茨比》这个书名。
很多年后,杰内瓦问:
你小说里的女主角,哪个是按我塑造的?
许多学者相信:杰内瓦就是黛西。她是菲茨杰拉德(盖茨比)的初恋;她是菲茨杰拉德(盖茨比)攀折不到的那朵玫瑰;她嫁了人,给了菲茨杰拉德(盖茨比)第一个挫折……但是,这里有一个问题:杰内瓦——除了嫁了人,新郎不是菲茨杰拉德——和黛西,有多少相似之处呢?
其他小说:
在《最后一个南方女郎》里,菲茨杰拉德写了男主角在军营里所见的一个南方姑娘。美丽,善变,始终没接受男主角的求婚。女主角小男主角四岁——这是菲茨杰拉德和泽尔达的年龄差距。菲茨杰拉德大杰内瓦二岁。
在《一颗里兹饭店那么大的钻石》里,男主角见到了一颗山那样庞大的钻石,以及一个神秘富豪家族,而且与那里的美女结缘。但灾难随后到来,钻石被毁,逃生出来的男主角忽然间失去了璀璨夺目的故事,两手空空。
在《松包蛋》里,依然是流金溢彩的南方。在一个欢闹的夜晚,男主角仰慕的女主角赌输了,“松包蛋”男主角手气好,帮她赢回了钱,拥吻了男主角,向他示爱;可是第二天,他就听说,女主角完婚了。“3点的街头很热,4点就更热了。4月的尘埃网住太阳,又将它释放出来,简直就是一个下午永远在开的玩笑。”
在《伯尼斯剪头发》里,菲茨杰拉德描写伯尼斯这姑娘如何试图打入社交圈,如何被骗剪了头发,如何以牙还牙。
在《头和肩》里,男主角是个书生,女主角是个活力四射的演员。这两位走进彼此的生活,彼此交织,最后男主角变成了个运动专家,而女主角成了个出色的写手。
在《冬天的梦》里,一个中产阶级男生陪富豪们打高尔夫,遇到从前旧识的美女一位。男生后来和一位邻家女孩儿订了婚,此时美女再现,让男生放弃了自己的婚约,然后再甩掉。男生去参加了一战,七年之后,成了纽约呼风唤雨饿商人。他听说当年那位美女成了家庭妇女,美貌褪色。于是男生意识到“我的梦想已经远去,我再也无法回归”。
《夜色温柔》的内容过于有名,不赘述。
在这些小说里,女主角有一个共性:她们美丽,如梦似幻,高不可攀,同时任性,近乎残忍的地步。男主角们永远带着中西部男孩们的腼腆,只能任由璀璨明亮的女主角带给他们全新的世界,然后被无常的命运折磨。他们总是很接近幸福,然后不知不觉间,又被当作玩物放弃了。
众所周知,《了不起的盖茨比》写了一个痴情,或者说,痴于梦想的盖茨比,为了满足那个美丽但骄纵的女主角黛西,在长岛造起了唯有梦境可以想像的不朽舞台,但最后还是悲剧结尾。在那著名的海滩独白上,菲茨杰拉德感受到命运如灯,会不断勾引人去追逐,却日益远去。你可以读出,对他笔下的盖茨比,以及那个逐渐流失的黄金时代,充满了叹惋之感。《了不起的盖茨比》开头,有这么段著名的题词:
“Then wear the gold hat, if that will move her;
If you can bounce high, bounce for her too,
Till she cry "Lover, gold-hatted, high-bouncing lover,
I must have you!"
(那就戴顶金帽子,如果能打动她的心;如果你能跳得高,就为她也跳一遭,直到她喊:“郎君,戴金帽跳得高的郎君,我一定得拥有你!”)
小说最后的著名独白:
And as I sat there brooding on the old, unknown world, I thought of Gatsby’’s wonder when he first picked out the green light at the end of Daisy’’s dock. He had come a long way to this blue lawn and his dream must have seemed so close that he could hardly fail to grasp it. He did not know that it was already behind him, somewhere back in that vast obscurity beyond the city, where the dark fields of the republic rolled on under the night.
Gatsby believed in the green light, the orgastic future that year by year recedes before us. It eluded us then, but that’’s no matter--tomorrow we will run faster, stretch out our arms farther.... And one fine morning---- So we beat on, boats against the current, borne back ceaselessly into the past.
(当我坐在那里缅怀那个古老的、未知的世界时,我想到了盖茨比第一次认出了黛西家码头尽处那盏绿灯时的惊奇。他远道而来,来至这片蓝色的草坪上,他的梦一定像是近在指端,不可能会失手。他不知道那个梦已经丢在他背后了,丢在这个城市那边那一片无垠的混沌之中、合众国的黑黝黝的田野在夜色中向前伸展的某个所在了。
盖茨比信奉这盏绿灯,这个一年年在我们眼前渐渐远去的、纸醉金迷的未来。它从前滑脱了我们的追求,不过没关系——明天我们会跑得更快些,把胳臂伸得更远些……总有一个晴朗的早晨……
于是我们奋力向前划,逆流向上的小舟,不停地倒退,进入过去。 )
回到盖茨比与黛西重逢的那段:
甚至在那天下午,也一定有过若干时刻,黛西远不如他的梦想——并非她的过错,而是由于他的幻梦有巨大的活力。他的幻梦超越了她,超越了一切。他以一种创造性的狂热,将自己投入这个幻梦之中,不断添枝加叶,用一路飘来的每根绚丽羽毛加以缀饰。再多的激情或活力都赶不上一个人在情思萦绕的内心所累计的感受。
当盖茨比没遇见黛西时,她不是一个人。她不是杰内瓦,也不是泽尔达,而是两个曾经拒绝菲茨杰拉德、使他跌入地狱的女人合体而成的幻梦。她是菲茨杰拉德这个盖茨比,以一种创造性的狂热,将自己投入这个幻梦之中,不断添枝加叶,用一路飘来的每根绚丽羽毛,缀饰起来的一个梦。她是财富,是美丽,是爱情,是那盏绿灯,那“一年年在我们眼前渐渐远去的纸醉金迷的未来”,以及美国梦本身——“只要你努力,只要你像盖茨比那样不懈追求,最后你总会得到这一切”。比真正得到手更明确的,是一个稳定的台阶,是一个“只要我们这么做,一定会成功”的公式。
而当盖茨比与黛西相遇之后,那个用粗心大意损毁一切的黛西,更像是泽尔达。杰内瓦更多代表了“穷男孩别打富家千金的主意”这个残忍事实,而泽尔达给了菲茨杰拉德更多:狂喜、哀伤、天堂到地狱的落差。杰内瓦代表着一个无瑕的梦想,泽尔达则带给菲茨杰拉德一种更残忍的东西:她会悔婚,她会玩弄一个人的悲喜。
《了不起的盖茨比》里这么说:
They were careless people, Tom and Daisy--they smashed up things and creatures and then retreated back into their money or their vast carelessness or whatever it was that kept them together, and let other people clean up the mess they had made
他们是粗率冷漠的人,汤姆和黛西——他们毁坏事物,然后缩回他们的钱,或者他们的麻木不仁,或者其他什么使他们在一起的东西里头,让其他人帮他们收拾残局。
杰内瓦不是黛西的最后一个证据:在1937年见面之前,菲茨杰拉德始终保有杰内瓦的无瑕形象。他始终不见她,就是为了“保持那幅完美画面”,而不是“粗率冷漠的人”。1937年那次会面,令他们彼此失望,但那其实不是意外。那时他们都老了,也变了。他们像盖茨比和黛西,还以为彼此是绿灯,但其实,“他不知道那个梦已经丢在他背后了”。
当然不是说,菲茨杰拉德很天真的保留着美好的最初印象。实际上,在写作《了不起的盖茨比》时,菲茨杰拉德已经不那么天真而痴心了。他内心深处,明白自己终将被损毁,这部小说简直完美预言了他的未来。实际上,甚至盖茨比自己在死之前,可能也已经明白,他所向往的,只是一场幻觉,但他还是得继续等下去:
I have an idea that Gatsby himself didn't believe it would come and perhaps he no longer cared. If that was true he must have felt that he had lost the old warm world, paid a high price for living too long with a single dream.
我有个想法:盖茨比自己并不相信会有电话来的,而且他也许已经无所谓了。因为倘若如此,他一定会觉得,他已经失去了那个温暖的旧世界,他为了生活在一个梦中太久而付出了太多代价。
“你觉得你是哪个婊子?”
杰内瓦是菲茨杰拉德的所有女性形象,又全都不是。她只负责担当最初的梦,泽尔达才会使梦境且美丽且狰狞。盖茨比了解一个梦境的虚幻(杰内瓦),了解诱惑与伤害并存(泽尔达),却依然以无限热情,将自己殒身不恤的投进去,终于殉梦而死。菲茨杰拉德写了这样一个人,然后加上“了不起”的形容词,再将之杀死,顺便亲手毁掉了那个黛西的形象。但要到小说写完整整十二年后,他还保留着心目中的杰内瓦,“她是我第一个爱过的女孩儿,我如此坚定的避免见到她——直到这一刻——就是为了保持那幅完美画面。”他就是盖茨比:已经知晓了一切,但依然将自己投在其中,无法自拔。
总结下:
有许多初恋拥护者认为,杰内瓦是菲茨杰拉德的初恋,也的确嫁了人,被认为最接近黛西,但因为小说/电影里黛西无法忽略的任性和careless,我还是倾向泽尔达更接近黛西——一个被仰慕的得不到的初恋,一个到手后会毁人的妻子。
杰内瓦是最初的梦,是那个令盖茨比念念不忘、再未谋面、始终完美的黛西;而泽尔达则是那个让梦璀璨夺目,然后把一切——连梦想带盖茨比自己——损毁的黛西。 最初,这个姑娘只是爱情的象征。然后,随着时光的流逝,这段爱情开始意味着一切:初恋、梦想、成功、人生的目标、纸醉金迷的未来、一切高不可攀的东西。之所以这段爱情和这个梦想的破灭,可以在一整个世纪里让一整个世界的人喟叹,是因为这小说构造了人类最古老、最天真、最直接又最纯粹的梦想,被无限热情的拥抱、放大、膨胀到不真实,最后眼看他起高楼,眼看他宴宾客,眼看他楼塌了的一路幻灭过程,以及背后那个男主角(也就是作者自己):那个可能早已洞悉这一切秘密,了解梦境的美丽与空虚,但依然以身殉梦的人。


我看完这部小说的一段时间里,曾经一想到Gatsby就一阵惆怅。
小说中,作者也对“念念不忘”做了一定的解释。Gatsby与Daisy曾有一段刻骨铭心的恋情,但Gatsby不得不因为战事而远走他乡。在遥远的异国,炮火纷飞的战场上,战友生离死别,死亡随时在身边回响。他不能表现出脆弱,他不能向孤独屈服,他不能向命运投降,因此他需要一个梦想。Daisy就成了他的梦想,一盏支撑他走过泥沼的明灯(小说中的绿灯)。
Daisy诚然只是一个普通的美丽女孩子,但对于Gatsby来说,这不够,远远不够。如果她只是邻家女孩那种水平,又怎么能成为一个男人与命运抗争时的救命稻草?于是,在Gatsby心中,他需要Daisy成为一个完美的女神,一个支撑他活下去的最完美的梦想,尽管Daisy本身不完美,但他在心中不断地为Daisy添砖加瓦、添枝加叶、添油加醋。。。慢慢地,在Gatsby与命运和孤独的战役中,Daisy变成了完美,变成了人生的一切追求。
小说的末段,在男主人公的一系列回想和反省中,我们得知,Gatsby似乎也意识到,现实中的Daisy并不如他梦想中那般完美,但Gatsby依然在不断与现实抗争,直到死于非命。
《了不起的盖茨比》与其说是讲爱情,不如说是讲一个孤独的男人,如何不断地装点自己的梦想(或者说幻想),并用它和现实抗争,而Daisy恰好是Gatsby的梦想。我们可以看到梦想的伟大力量,它使一个纨绔青年变成东海岸大富豪,但小说悲剧的结尾更提醒我们,梦想有的时候也很苍白,梦碎的时候是如何地摧撼人心。
人们陷入自己不切实际的梦想,无法自拔。这是这部小说中,最震撼我的地方。
如果你觉得这太残酷了,《肖申克的救赎》倒是一剂良药
我非常理解盖茨比,很多人低估了高阶层的光环带来的冲击力。
我曾经有过一段跟盖茨比有点相似的离奇经历。
那个女孩是上海的学三代,在苏州德威读ig,父母在君合事务所工作,祖母在华政教书,175的身高,长的有点像低配鞠婧炜。可能放互联网上平平无奇吧,但对我这种普通人来说也算是高不可攀了。
我们是在某美剧的交流群加上好友的,由于离的比较近,学的又都是一个课程,所以聊的很投缘,从认识到确认恋爱关系用了不到一周,还是她主动提出来的 屌丝意淫爽文小说都不敢这么写
抛开她的家境,能力,就这个外在条件,如果是我的哪个同学,估计现实看都不屑于看我一眼。
这段关系维持了半年,在我深陷热恋期与她最暧昧的时候,她却突然告诉了我一件事:她有个喜欢了很久的人,比她大好几岁,在斯坦福读本科,他们之间是双向奔赴。
我有点绷不住,不过失落感也仅仅维持了片刻,很快就恢复了,她事后没有解释为什么告诉我这些,我也没有问。她大概只是抱着猎奇的心态玩一玩,往阴暗的角度去想,甚至很有可能她是故意找个我这么差的来衬托她的男神 制造反差感,这么一来一切就说的通了。
当然我不怎么介意,我这人很早熟,心里也很清楚,我是完完全全配不上她的,全方位被碾压,纯粹的向上兼容。在这期间她已经带给了我足够多的正向反馈,她会给我分享她出国旅行的见闻,父母的律界翘楚朋友规模盛大的婚礼,一起试玩她舅舅的游戏公司测试阶段尚未发布的新游戏,这一切都令我这个井底之蛙感到无比新奇,在此之前我从未想象过自己这种人居然有不用花钱就能维持的恋爱,我身体不舒服她还会给我买感冒药。她的气质,谈吐,是我接触过的任何一个人都无法从法带给我的。我本来就是享乐主义,抱着能混一天算一天的心态,懒得去琢磨那个必然的结局。
不过从那以后,她的态度逐渐冷淡,开始敷衍,我们再也没约会过,电话也很少再打。
后来升了as,她与家里人的规划起了矛盾,她的梦想是进入it行业,父母却严格限制了她的选课,为此她性情大变,整天郁郁寡欢。她的闺蜜还让我劝劝她,我无言以对,我只是个垃圾学校的普通人,读这种东西只是为了混日子的,父母不懂也不在乎我选什么科目,我无法理解她父母的想法,规划,也不懂怎样去开导她。我们的代沟太深了,或许只有她真正喜欢的那个人能带给她力量吧。他一定很高,很帅,家世显赫,学识渊博,那可是斯坦福啊。
后来,她还是没能和解,选择了叛逆,自残等方式要挟父母,顺带把我踹了。
要说当时没有难过,怨恨,是不可能的,我在床上躺了整整三天三夜没进食,感觉人生失去了希望,谁失去了一个全面高攀的伴侣都是一种巨大的打击,我恨她玩弄欺骗我的感情,虽然我知道她从始至终都没真正把我当回事,虽然我知道我没有资格向她这种人奢求什么。
然而,现在回忆她,只觉得我是如此幸运。其实我们后来很长一段时间依然保持着联系,直到现在我依然留着她弃置许久不用的社交账号,偶尔在夜深人静时用当年那个懵懂无知小屁孩的口吻表达对她的怀念。随着年龄的增长,某些不好的经历,我愈发看清了男女关系的实质,披着爱情幌子的价值交换罢了,充满了物化与审视。那时候,有这么一个人,她如此精致,高贵,却愿意放弃青春少女对颜值,腹肌的憧憬,陪我这个一无是处的穷小子玩一玩,不管她出于什么目的,对于我而言,相比于世间的一切庸俗的男女关系而言,这份牺牲都足够伟大,足够资格诠释“爱情”这个词,足够让我包容她的一切敏感,天真,善变,叛逆,任性。我知道,我们不是一路人,我此生再无机会与她,感谢她客串了我本该平平无奇的剧本,那是我人生最美好的六个月。
我不认同关于黛西是美国梦投射的解读,我理解盖茨比的选择,我相信黛西那样的人,是真的能够唤醒他心底的浪漫主义。为了这份惊艳,也为了这份牺牲,士为知己者死。
引用b站UID:3493084658665670用户的评论:
“这个比喻好比,在一个少年社会地位底下且贫穷的时候,他见到了不属于他这个阶层的,一位宛如面前白天鹅般的高贵美丽女孩
这份爱或许能抵消了他生活所有的不幸,成为他心中最美丽的梦…就比如电影《美国往事》里,惊艳了面条的童年女神黛博拉。他在电影表白用了一句话,大概意思是因为我知道世界上有你的存在,所以我能忍受一切的痛苦。
我之前一位朋友,三十还在送外卖,颇为落魄。他说过他还记得在初中晚会上有一位美丽的初中学姐,穿着漂亮白裙跳着优美的舞蹈,就好像不属于我们那个贫穷的初中。他说起女孩的时候还可以看出眼神带着渴望又自卑…就算他日后发达了,那个不过这个梦不会是日后的女孩本人,它其实更代表一个少年在最卑微的时候所能看到的最美丽而且自己当时远远配不上的绿光。”
《了不起的盖茨比》表现了“美国梦”的幻灭。这部小说谴责以汤姆为代表的美国特权阶级自私专横,为所欲为,以同情的态度描写了盖茨比的悲剧,并指出他的悲剧来自他对生活和爱情的幻想,对上层社会人物缺乏认识。
这是某版中译本的序言。彻头彻尾地曲解了菲茨杰拉德的原意。不幸的是,部分答案也跟着社会主义思辨一路跑偏下去了。
这是《了不起的盖茨比》被奉为经典的结尾:
Gatsby believed in the green light, the orgastic future that year by year recedes before us. It eluded us then, but that's no matter--tomorrow we will run faster, stretch out our arms farther.... And one fine morning---- So we beat on, boats against the current, borne back ceaselessly into the past.
盖茨比相信那盏绿色的灯火,相信那个渐行渐远的极乐未来。就算我们曾经错过了,没关系。因为在明天,我们会跑得更快,把手臂伸得更远,总会有那么一个阳光明媚的早晨···所以我们努力溯流而行,以舟搏浪,不断地被潮水击回原地。
菲茨杰拉德的本意是:Gatsby 哪怕知道期许的未来遥遥无期,哪怕已经明白梦想触不可及,也要尽全力为之奋斗。(哪怕已经逆流而行,不断被击回原地,也要跑得更快,把手伸得更远。)而书名就叫做 The Great Gatsby ,作者的价值判断不言而喻。事实上,Gatsby 这个人物是菲茨杰拉德以自身为原型塑造的。
至于 Daisy 只是 Gatsby 社会地位的象征的说法,也并不正确。事实上,Gatsby 对社会地位和经济实力的渴求,正是来自于 Daisy 对这些的追求。而 Gatsby 想要的,只是能和 Daisy 重归于好。但是对 Daisy 来说,社会地位和经济实力是幸福的主要源泉。
从 Daisy 的角度出发,她也是一个有血有肉的女人。她爱过 Gatsby ,但这份爱没有抵得过漫长的等待和金钱的诱惑。她嫁给了一个看上去门当户对的人,她也爱过 Tom ,可惜 Tom 是个毫无品味的伪君子。在不幸地婚姻生活里,Gatsby 出现了,Daisy 选择了出轨。但是她的前男友要求地太多,要她和 Tom 分开和自己在一起。 Daisy 先是口头答应,但是真的面临重大的婚姻变革又开始犹豫。而此时因为心绪慌乱开车撞死了一位路人。前男友 Gatsby 选择担下责任,她却选择了沉默。人总是趋利避害的,Daisy 发现 Gatsby 想要的太多她可能承担不起,最终选择继续和Tom在一起。而害死 Gatsby 也不全是她的本意,主要是 Tom 的主意。从始至终,Daisy就是一位会爱会恨会出轨会犹豫会害怕改变会屈从于现状的有血有肉的角色,而非一个符号。
男人对这本书的情结,来自于盖茨比就是自己曾经想要成为却又没有成为的那个人。
1. Gatsby 甘于为自己的爱情理想而殉道
桃李不言,下自成蹊。
“你应该像其他的犀牛一样顺从你的命运,你就不会整天这么郁郁寡欢。顺从命运竟是这么难吗?我看大多数人自然而然也就这么做了,只要人家干什么,你也干什么就行了。所以我们都是不受欢迎的,应该使用麻醉枪的。也有很多次我想要放弃了,但是它在我身体的某个地方留下了疼痛的感觉,一想到它会永远在那儿隐隐作痛,一想到以后我看待一切的目光都会因为那一点疼痛而变得了无生气,我就怕了,爱她,是我做过的最好的事情。 ”——《恋爱的犀牛》
2.Gatsby 通过自己的奋斗,从西海岸的贫苦之地跻身入东海岸的上流社会
Gatsby聪明,执着,富有执行力,靠着倒卖假酒,成了东海岸新贵。男人愿意相信自己是聪明,执着,富有执行力的。当然,很多男人都没有成功。但是几乎所有男人都愿意相信自己能成为像盖茨比那样获得世俗意义上的成功。这是一种对声望和金钱的情结。
“Then wear the gold hat, if that will move her;
If you can bounce high, bounce for her too,
Till she cry "Lover, gold-hatted, high-bouncing lover,
I must have you!"
(那就戴顶金帽子,如果能打动她的心;如果你能跳得高,就为她也跳一遭,直到她喊:“郎君,戴金帽跳得高的郎君,我一定得拥有你!”)———《了不起的盖茨比》
3.最重要的,也是这本书最精彩的:哪怕知道期许的未来遥遥无期,哪怕已经明白那些极乐触不可及,Gatsby 也要尽全力为之奋斗。总会有一个阳光明媚的清晨······
因为很多男人心里,都有一个愚蠢的理想主义者。
我喜欢的姑娘总和我说,你就是把我想的太好了。
我知道姑娘拒绝人时很多都这么说,其实这真的是浇灭狂热男人幻想的大实话。
我至今念念不忘的姑娘有几个?两个。一个是高中谈了两年的女友,一个是大学里喜欢了一年多的姑娘。对于第一个姑娘,交往的两年可以用“淡淡的深爱”来形容,由于大部分时间是异国恋,所以感情基本通过书信和两周一次的电话来沟通,放假回家自然是很相爱,她性格温柔,从来不会生什么气或者和我争吵。从小不顺的家庭经历让她既懂事又会忍耐。让我至今也忘不了那段骑在车背上和拥抱就觉得温暖的爱情。
分手都很平淡且无奈,她和一个追了她很久的男生在一起了。当时我根本不理解那么做的理由是什么,现在回头看,我知道她其实已经厌倦了等待我,看不到我们的未来吧。之后的她,偶有听起,大多是如何优秀如何努力之类的,感情生活一直不敢询问,好像也是一直隐约有男朋友的状态。
之后很长一段时间甚至现在,我都会说那是我最爱的女人,我的几任知道她的女朋友都会表达我对她们的爱有没有超过对她的好奇和疑问。
其实我也知道,分手之后的日子,我记忆里的,可能已经不是她了,我现在想念的她的好,塑造的形象,可能会很简单的通过见一次面来破灭,如若没有当场破灭,也会在接下去的日子里,让我发现我其实有那段回忆好过有她在身边。
这和盖茨比很相似,男人总是对青春年少时的旺盛感情念念不忘,记住的其实是那再也回不去的青春浪漫,而不是物是人非的残酷现实。缅怀且独自前行,是每一个男人的必修课。
他太久没见到她了。
在遥远的时空距离的另一边,在极度的想念里,他印象中的她渐渐模糊掉了细节,代之以他诗意的想象。她只剩下一个偶像的内核,其他的部分都由他的脑补来填充。
他太虔诚,主动过滤了想法中的杂质,只留下美丽的想象,将她包装为一个仙女,这一切都在一个孤独的脑海中完成,一厢情愿又坚信不疑。多少个忧伤又无助的夜晚,他站在岸边,向对面遥远的绿光张开痴情的双臂,那绿光是如此遥远,纯粹,指引着他的方向,他一刻都不曾怀疑。
他与她没有任何联系,只能苦苦地在报纸上寻觅她的信息。这少得可怜的信息量留下了太大的空白,再一次给了想象力丰富的痴情人幻想的空间。仙女的形象与报纸上的些许信息融为一体,他对自己爱恋的对象死心塌地。
真不幸,他再次见到了她。
他苦心经营的喧闹派对没能吸引到她的注意,只得采取别的方式创造见面的机会,当真的见到她了,他感觉难以置信,这很容易理解,他在自己美丽又伤感的梦境中活得太久了,在那个梦里,她的形象是由五年前残存的印象和他瑰丽的想象结合而成,当他见到平庸地长大五岁的她,当然会如坠云中,如梦似幻,摸不清头脑。
她实在只是一个庸俗浅薄的女人,尽管她有着纯洁的外表和缱绻的风姿,这些外部的特质某些程度上与他的印象保持了一致,也就更加让他感到扑朔迷离,他分不清想象中的她和真实的她,无法接受多年的苦恋沦为一个笑话,尽力压抑着潜意识中对她的失望和不满,但还是在某些瞬间控制不住冲口而出。
他无法接受自己爱的是一个幻象的事实,宁可在这条虚妄的路上一直走到底,他已经付出了这么多,只能与之前一直保持一致。他把心中对想象中的她的感情,投射到真实的她的身上,全然不顾她已经嫁人生子的事实,这错乱让他很多次地痛苦迷茫,想象中的她高在云端,他只能通过眼前真实的她来寻找偶像的影子,他有时候能找到,有时候找不到,也就有时候狂喜,有时候失望。
作为指引着他的方向的信仰,她不仅配不上他的爱情——那爱情本是为女神准备的,甚至配不上他的义气,竟能心安理得地接受了他的巨大牺牲后就一走了之。但这不是背信弃义,这只是所托非人,他的爱恋和付出完全出于自愿,她并不曾对此有所要求,甚至不知道自己被他想象成那么完美的形象。她向往的只是一个平庸女孩喜欢的恋爱游戏,这又是一场错位的付出(我说“又”是因为想到了《嫌疑人X的献身》中石神对婧子的错位付出),一个天性浪漫充满想象力的男子对一个女性倾注了狂热的信仰。最后,这个战士有幸为自己的女神身死,得以在幻想破灭前全始全终。如果她真的嫁给了他,那将是多么不幸啊。
遥远的距离带来想象的空间,不能到达的远方充满了神秘的魅力,不论当地的真实景象如何,都足以让千里之外的向往者魂系梦萦。有信仰的人是幸福的,因为冥冥中有灵魂指引着他们的方向,他们的人生就不必空虚和迷茫。尽管,那将是夸父追日般注定无望的努力,是逆水行舟越前进越能看清的绝望,但人生本就是一场通往死亡的逆旅,我们只得在过程中努力寻求价值。
再见,黛西,他不会后悔爱你。
附:我的名著读后感们
很好理解。他不能忘记黛西,因为他活着不能没有梦。
引用书中两段话,便可窥之一二。
第一段话:There must have been moments even that afternoon when Daisy tumbled short of his dreams——not through her own fault, but because of the colossal vitality of his illusion. It had gone beyond her, beyond everything. He had thrown himself into it with a creative passion, adding to it all the time, decking it out with every bright feather that drifted his way. No amount of fire or freshness can challenge what a man can store up in his ghostly heart.
翻译过来便是:“那个下午一定有某些时刻,黛西并不如他梦想中的那般,但这不是黛西的错,而是因为他的幻想生命力过于旺盛。这种幻想已经超越了她,超越了一切。他以创造的激情投入到这场梦幻中,不断地给它增添色彩,用飘来的每一根绚丽的羽毛点缀着它。再炽热的火焰,再饱满的活力,都比不上一个男人孤独的内心积聚起的情思。”
第二段:Out of the corner of his eye Gatsby saw that the blocks of the sidewalks really formed a ladder and mounted to a secret place above the trees——he could climb to it, if he climbed alone, and once there he could suck on the pap of life, gulp down the incomparable milk of wonder.
His heart beat faster and faster as Daisy’s white face came up to his own. He knew that when he kissed this girl, and forever wed his unutterable visions to her perishable breath, his mind would never romp again like the mind of God. So he waited, listening for a moment longer to the tuning-fork that had been struck upon a star. Then he kissed her. At his lips’ touch she blossomed for him like a flower and the incarnation was complete.
扪心自问,他爱的真的是黛西这个人吗?
书中结尾也提到: It amazed him——he had never been in such a beautiful house before. But what gave it an air of breathless intensity was that Daisy lived there——it was as casual a thing to her as his tent out at camp was to him. There was a ripe mystery about it, a hint of bedrooms upstairs more beautiful and cool than other bedrooms, of gay and radiant activities taking place through its corridors, and of romances that were not musty and laid away already in lavender, but fresh and breathing and redolent of this year’s shining motor-cars and of dances whose flowers were scarcely withered. It excited him, too, that many men had already loved Daisy——it increased her value in his eyes. He felt their presence all about the house, pervading the air with the shades and echoes of still vibrant emotions.
与其说他爱黛西,毋宁说他爱那永不堙灭的梦想。他像一个朝气蓬勃的孩子企图抓住清晨时夺目的阳光,想要拥有夜空中满天的繁星。他为之努力,为之癫狂,企图摆脱贫穷出身为他带来的枷锁,打破阶级牢笼,头破血流也要跻身上流社会。
他居住在West Egg,是一群newly rich的土豪住的地方。而每夜有green light的隔岸,是他望穿秋水也不能跻身的地方,那边是传统上流社会居住地Long Island。
而黛西是上流社会的尤物,她是欲望之火,是盖茨比的生命之光,是他为自己的梦奋斗一生所寄予的幻想。这个梦注定破灭,破灭之时就是盖茨比的死亡之日。
所以他对黛西念念不忘。
初恋是男人的一种肉体宗教体验
男人执着追求初恋幻像并非完全因为初恋,多好,而是回访初恋时“最大的那个自己”
所以,初恋对于男人具有一种肉体与精神的双重崇高,而引导男人走向崇高
假如一个男人抱得初恋美人归---成立家庭,那么初恋的真爱会一生引领男人,让男人崇高、责任、有力
这意味着初恋成为男人头顶悬着的道德,引领男人一生进步
男人对初恋执着,不完全意味着黛西可爱,而是男人爱初恋中的那个自己
因此,追逐初爱成为一种道德行为,让人们发现初爱的价值。。初爱的价值是一个人的最高价值
每个男人心中都有一段这样凝聚了太多意义的感情。
99.99%的人都以成长为借口选择了遗忘。
而盖茨比不是。
虽然他最后在硬邦邦的现实面前撞的粉身碎骨
但也值得男人们赞一声:
了不起。
我觉得你要体会初恋这种偏执的情感,以及强烈的献身,自我毁灭欲望,并不是不知道黛茜是怎么样的女人,而是为了那一种可能,一种梦幻,甘愿被骗,只祈愿这个世界有希望和爱情存在
得不到的永远在躁动 被偏爱的都有恃无恐
四年前我在异国他乡认识了这样一个姑娘
明眸皓齿 如花似玉 知书达理 秀外慧中
乍见给人一种不食人间烟火的飘渺
似乎想要拥有这样的姑娘除了在她沐浴河中之时偷走她的衣服之外别无他法
爱上一个仙女 可我的家里没有荷塘
我们保持着不冷不热的交往
我对她一直是口不对心的温柔的冷嘲热讽
也从未像她周围众多的追求者那样嘘寒问暖怜香惜玉 倒是隔三岔五蹭她煮的茶叶蛋抢她从国内带回的零食拿来和朋友下酒
而让我愈发欣喜的是
我们的关系却与日俱进 似乎已经到了周围的朋友都认为我们应该在一起了而两个当事人仍旧装傻充愣的暧昧期
可我仍旧不敢跨越一步
然后戛然而止
我们各自回国
各自工作
北京天津
一年没有往来
两年半前一次机会
我们吃了顿晚饭
对酒当歌 相谈甚欢
她醉后反复念叨着着我的名字和一句话
“U never know I loved u"
让我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在一起后她说当年觉得我瞎
居然不喜欢她
之后的一年里我一反从前
对她好的没边没沿儿
不再冷嘲热讽而是赞美有加
要知道
每天对着一个仙女说她丑而不敢发自由衷的赞美是件相当反人类的事情
我们去年夏天分手了
在一起正好一年 距今一年半
没什么特别的原因
全世界都懂
我空负海归之名 却没房没户口
社保不到五年 连摇号的资格都没有
收入不低但决谈不上富裕
前途貌似光明但道路曲折
如黛西这样的仙女就应该和家事雄厚公子相伴
盖兹比这样的穷小子只能仰望
偷偷的把心底的自认不现实的非分之想藏起来
装作云淡风轻
小心翼翼的保护着自己廉价却敏感的变态的自尊心
这就是我当初和她作为普通朋友交往时貌似心不在焉的全部原因
相识之初
盖兹比的军装掩饰了他穷小子的本质
我的学生证弥补了我家境平凡的事实
而黛西与她
都是不甘于平凡的姑娘
她们不着痕迹的向往着奢侈浮华
这也无可厚非 因为她们天生丽质 理应如此
盖兹比用了五年时间终于攒足了追求黛西
这个与他而言是梦想是希望是动力是绿光的女神的资本和勇气
然而 女神才不会为了旧日激情放弃稳定的繁华
哪怕盖兹比已经香车宝马
我见证了盖兹比的悲剧
然而并不惧怕
我和他一样从事着金融证券行业
带着扑火飞蛾一样的执着
我希望有朝一日可以攒够能让自己有勇气重新追求她的资本
虽然有盖兹比的前车之鉴
虽然明知是是万丈深渊
仍旧一往无前
黛西让盖兹比心有绿光
她让我至今听到玉这个字眼都倍觉美好
Gatsby爱的不是Daisy,是和她站在一起的自己。
Daisy承载了他所要追寻的太多东西,他认可自己的价值。热情,梦想,荣誉,最初以及最终的自我。
只有在Daisy身边他才能感到自己是有真真切切活着的,爱着的。
人的一生会和很多人谈恋爱,会得到,也会求不得。但并非所有人对自己的意义都那么重要。
菲茨杰拉德写的就是这样一个人的特殊性。
可以借用德国哲学家谢林的一对概念来看这个问题,谢林将人的精神构成分为观念的东西和现实的东西。观念的东西就是理性、秩序、信仰、道德感这类的东西。现实的东西就是生机、活力、激情、恐惧这类东西。
而《了不起的盖茨比》从男性的视角近乎“畅快”的展现了这样一个事实:男性总是不知不觉间成为重观念的东西的生物而女性总是不知不觉间成为重现实的东西的生物。
男性的爱情不止根植于恋爱双方实际相处中的体验,同样来源于对女方以及爱情本身的观念性建构。即使观念的内容随着时间和境遇的变化而变得值得怀疑,但对观念本身的坚持是男性心中难以消退的激情。所以男性身上更易出现“知其不可为而为之”、“虽千万人吾往矣”。即使最后可能收获悲剧,那也充盈着悲剧的美。我想盖茨比不可能没有意识到可能的悲剧结局,但他依然选择坚持,也许这是一种广泛存在的自毁倾向,类似于哈姆雷特。
女性重现实的东西是说女性的心灵根植于一些直接的体验,对快乐和恐惧的敏锐感受和追求,较少的观念性动机和律令。体现得最为明显的是重逢后盖茨比带她参观自己的大宅时黛西起初的快乐(我相信那是发自内心的),还有盖茨比和汤姆摊牌时黛西的表现:犹豫着拖延表态,电影里因为过于紧张发疯一样地点烟(我觉得点烟的几个镜头很有代表意义),在两个男人的夹击下说出两个男人她都爱过(这确实是实话),感受到盖茨比的逼迫而在心理上渐渐远离他(感受到威胁)......凡此种种都是对自己即时心理的直接呈现,这对女性来说是一种天然的存在方式。男性也许会评价为“背叛”,女性则认为这是跟从自己感受和应激反应的一种简单的事实,是“善于保护自己”。这种道德评价上的分歧是男女之间核心的分歧之一,叔本华饱受争议的《论女人》中是这样表态的:
但也正说明了她们为什么不如男人更能主持正义,不如男人光明正大,不如男人那样认真负责。还由于她们判断的微弱才被眼前的事物限制了自己的视野,眼前的具体事物才可能对她们施展威力,其结果是抽象的思想原则、 固定的行为准则、坚定的信念以及对过去的回忆,对未来的展望都无法抵挡这些威力。所以,女人具有形成美德的首要因素却缺乏形成美德的必要手段,尽管这不重要。
在这里我们就能明显看到男性视角中观念的东西(正义、原则、信念)作为评价标准的重要地位,而女性的标准是不同的。
@张佳玮
的答案中这样表述:
这个小说描写了一个被所爱的任性女子操纵......
我想起了一篇《性与性格》的书评中的话
再没有比女人更放肆、更可笑的诈骗犯了 (评论: 性与性格)女人气就是软弱,而软弱正是女人借以支配男人的手段
这里“操纵”和“支配”这些词的使用从男性自己的角度讲是很好理解的,然而问题是女性其实并不是“有意”在这么做(我认为从始至终黛西都对盖茨比毫无恶意),这些是女性重现实的东西的存在方式的自然呈现,而不能归于“邪恶”(即使以男性标准)。那到底是如书评所概括的:
女人不是真正邪恶的,她只是与道德无关。
还是应该认为女性其实拥有一种与男性不同的“女性的道德”?我想这是关于两性最深刻的问题之一。不解决这个问题,男女就会继续互相谴责,而这两年网上各种屌丝女神、接盘侠绿茶婊之类的口水已经把这个问题展现得越来越赤裸裸了。
首先我不是男性读者。但作为女性读者也可以感受到盖茨比的念念不忘。
依我看,这种念念不忘应该有至少3个层次。
1. 盖茨比和黛西确实有过一段真挚的感情,两人真心相爱,小说中有描写。因此,盖茨比对黛西的执念,无非是想夺回自己曾经失去的东西。所谓的占有欲。
2.盖茨比相信黛西仍然爱他,只是屈服于现实,等不下去了才嫁给汤姆。那么盖茨比现在回来了,并且有钱了,他有不惜代价拯救黛西回归的心理。以牺牲个人拯救他人,心理上会带来快感。
3.从小说的主题上说来是最主要的一点,就是黛西象征着盖茨比的美国梦。首先我们要知道盖茨比和黛西的身份悬殊。而作者菲斯吉拉德的个人婚姻是极好的脚注。黛西是贵族小姐,赢得黛西的爱就是为盖茨比赢得了进入“上流社会”的入场券。
我们知道小说中,尽管盖茨比极端富有,但他并不为上流社会所认可。因为他有钱,但是没有一种稳固的人际关系使他融入“上流社会”。与黛西结婚,是他获得这种稳固关系的绝佳办法。我们知道,盖茨比大小就有成为一代伟人的宏愿。
我想在我每一个涉及盖茨比的答案里特别强调一下美国梦这个问题。希望所有打心眼里否定美国梦主题的知友首先回想一下美国梦到底是什么——美国梦可以是一种甜甜圈,但它不是特指的建设美国啊我勒个去。美国梦指的是每一个人都平等地拥有依靠个人奋斗而获得美好生活的权力——想一想盖茨比是不是这样干的?!是的,盖茨比有爱情,如果只有爱情那就很庸俗了!
以同样的方法试图融入上流社会的就是汤姆那个情妇。所以汤姆与其情妇的关系,也是帮助读者理解盖茨比的一条线索。而我们知道这个情妇在汤姆面前连提起黛西的名字的资格都没有,也就是预示着,根深蒂固的身份悬殊是无法改变的。盖茨比是注定悲剧的。
其实不只是美国梦,古往今来描写不择手段的个人奋斗的故事太多了,但是唯独《了不起的盖茨比》感人至深。我想很大程度上是因为,盖茨比和黛西之间是有真感情的。我个人很反对教材当中“唯美国梦”式的解读方法。
不过虽然盖茨比这样的爱情非常罗曼蒂克、感人至深,但也是在商品经济的大背景下的对爱情的理解。不要看到商品经济四个字就开始找板砖!爱是需要共同维护的,不是双方各自亮出底牌——诶,你是小姐,而我恰巧有钱,那我们各取所需就在一起吧——这样的交换。
盖茨比并不懂得爱的艺术。但他又具有读者欣赏的爱的激情。弥补了读者敢想不敢做的心理,疏泄了读者对执着之爱的渴望。这种悲剧,达到了亚里士多德所说的净化效果。
我对你根本没抱幻想。我知道你愚蠢、轻佻、头脑空虚,然而我爱你。我知道你的企图、你的理想,你势利,庸俗,然而我爱你。我知道你是个二流货色,然而我爱你。为了欣赏你所热衷的那些玩意我竭尽全力,为了向你展示我并非不是无知、庸俗、闲言碎语、愚蠢至极,我煞费苦心。我知道智慧将会令你大惊失色,所以处处谨小慎微。我知道你仅仅为了一已之私跟我交往。我爱你如此之深,这我毫不在意。据我所知,人们在爱上一个人却得不到回报时,往往感到伤心失望,继而变成愤怒尖刻。我不是那样。对我来说能被赐予机会爱你就应心怀感激了。每当我想到你跟我在一起是愉悦的,每当我从你的眼睛里看到欢乐,我都狂喜不已。我尽力将我的爱维持在不让你厌烦的限度,否则我清楚那个后果我承受不了。我时刻关注你的神色,但凡你的厌烦显现出一点蛛丝马迹,我便改变方式。
屌丝对女神之恋恋不忘的极致,在《了不起的盖茨比》里面出现了,然而上面这段话却是出自毛姆的《面纱》。
《盖茨比》的核心故事并不出奇,然而被公认为在二十世纪英语文学作品中排名前三的地位。实际上全世界爱情文学的核心故事都不出奇,无非是屌丝爱女神,女神嫁高富帅,屌丝企图逆袭,然而未遂,诸如此类。真正支撑起文学作品资深魅力的,是那些厚积薄发引人深思耐人寻味扣人心弦感人至深的文字表达功夫。
玩弄文字也即玩弄人心,文学就是这样的学问。日光之下,并无新事,然而更有新意的表达,才是长江后浪推前浪的硬道理。
Daisy不只是一个女人,她是Gatsby奋斗的原因。都说这里面是American Dream,其实Daisy就是这其中的缩影之一,她是Gatsby的love dream,她就是跟美国梦一样一个Gatsby自以为存在的泡沫。男性喜欢,是因为Daisy就是中国式的初恋,中国式的沈佳宜。他们曾经有过却又破碎了的梦。
因为盖茨比的生活并不是盖茨比想要的
他需要一个理由来继续支撑自己这么过下去
而黛汐就是他找来的理由
如果想到这些都是黛汐想要的
他活的就没那么苦了
盖茨比自己也说了他不知道什么时候人生出了偏差
他就是想重新来过,知道到底哪里出了问题
黛汐就是他重新来过的时光机
很多人对逝去关系的执念
往往并不是关系本身
而是对现在生活的不满
其实说实话,姑且不论菲茨杰拉德自身的情感经历和所处环境,男人对于自己年少时一见钟情式的女人不都是幻化成了女神吗。。。需要那么复杂的解释吗。。。我认为这就是一个心结,而且是所有人都会存在的心结。你最初爱上的且没能成功得到的那个人,一定会是你以后的日子里念念不忘的那个人。
那时候很纯,你们什么都不懂,所以TA很完美,因为TA的一切完美都来自于你的想象。
个人觉得,小说的重点显然不是Gateby与Daisy的所谓情感纠葛了。菲兹杰拉德的作品中,女性似乎是除财富外另一成功的标志。Gateby对Daisy的念念不忘,其实是他美国梦的一部分。在通过非法手段获得金钱后,Gateby需要获得初恋情人Daisy的爱情,来进一步证明自己的成功。所以这里的Daisy更多的代表的是一种成功的符号罢了。从女性主义的角度来看,Gateby 也好,男性读者也好;小说虚拟世界也好,现实生活也罢,女性很多时候都被物化了,成为男人炫耀成功的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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