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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人文]汉语比其他语言的优越性在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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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语比其他语言的优越性在哪? 关注问题?写回答 [img_log] 语言 汉语 语言比较 汉语比其他语言的优越性在哪? |
啃过复杂英语的其实都懂,美式快乐教育不完全是老师不负责,教育部有奸臣,是英语学上去太难了。英语学上去都是拉丁文希腊文。这些在国外初级教育阶段只有私立学校才会教,特点就是一个长度惊人,比如:pneumonoultramicroscopicsilicovolcanoconiosis(这个词意思在最下面) 但这些长度丧心病狂的古文字实用性又是相当强的,随便一本医科书植物动物学满屏都是拉丁文,西方古典哲学历史学都是希腊文。 你背不出拉丁词根,在英语国家就是半文盲。 这也可以解释为什么现在美国字面上没几个文盲,但能干科学的本土人越来越少,比如: 对美国普通高中毕业生:肺是lung,堵住了是blocked,卡住了是jam。 然后打开书,肺栓塞叫Pulmonary Embolism 你不翻字典,都不知道上面这两串字哪个是肺哪个是栓塞。 任何一个正常高年级中国小学生都能看懂肺栓塞这个词:肺,血栓,塞了。 但美国普通大一生不一定,好不容易背出两大串字母,勉强记住了肺,后面一串到底栓塞还是破裂还是衰竭?又记不住了。 pneumonoultramicroscopicsilicovolcanoconiosis是矽肺病,简称尘肺。中国小学生一看就懂,肺里都是矽尘土的病(就算不认识矽,总可以猜到它是一种石头里的无机物)。 这个肺跟上面那个肺栓塞的肺有几个字母不一样?你慢慢找吧。 评论区很多人以为只有医学有专业英语?给你们看看各专业的专业英语课本,这还不算各种词典。 英语这个离散度对整个社会都是灾难,社会越发展,各个行业越是互相看天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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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过法语的人都知道法语有个单词叫: anticonstitutionnellment——违反宪法地 其实还有: intergouvernementalisations——政府间组织 hippopotomonstrosesquippedaliophobia—长单词恐惧症 Rhinopharyngitolaryngographologiquement——鼻咽炎统计图表 aminométhylpyrimidinylhydroxyéthylméthylthiazolium——维生素B2 Dichlorodiphényltrichloroéthane——敌敌畏 Glycosylphosphatidyléthanolamine——细胞膜 Orthochlorobenzalmalonitrile——催泪瓦斯 突出一个用繁杂的词汇来源(通常是拉丁语和希腊语)和复杂的排列组合(法语还好,经过索邦神学院那帮人的努力,终于定下来大体的规则)来创造一个专有词汇,以便建立起坚实的知识壁垒——俗称江湖黑话,或者说,春典。 我个人严重怀疑,西方的各种科学承袭了中世纪行会和教会的这种陋习,以专有词汇来提高行业外的学习成本,以便达成知识垄断的目的。 这类毛病,在整个拉丁语系里非常普遍。 这导致了什么结果呢? 以英语为例,在英语的日常对话和书写中,掌握2000个单词就能够应付几乎所有的生活场景。 但如果是本科生,则需要掌握20000到35000个单词,才能满足学习的需要。 如果要跨学科,那对不起,5万个单词打底。 中文一字一意的优势则是,只要掌握常用的2000到3000个汉字,剩下的就靠这2000到3000个字排列组合就够了。 这样就极大地减少了学习的成本。 至于信息熵的问题,很多答案也已经提过了。 一个非常简单的例子是: 他们是我的朋友。 他,第三人称代词,们,人称复数形式,是,动词表承认,我,第一人称代词,的,表归属,朋友,名词表性质。 They are my friends. they,第三人称复数,are,be动词复数形态,my,第一人称物主代词,friends,名词朋友的复数形式。 一句话三次强调复数,是为信息的冗余。 在这种短句中体现得不明显,但在正式文件中,体现的就是同样长度的文字,中文的信息量比英文要大。 而在计算机中,一个汉字2个字节,一个字母1个字节。 结果就是,同一句话所需的存储空间,中文比英语要少得多。 |
瞎说什么,汉语的专业词汇、行业黑话远不如拉丁语系与英语的强,无法有效构筑行业壁垒、提高入行门槛,不利于满足业内人士利益。 |
汉语不会在一个东西上反复重复 举个例子你就知道 they are good girls 她们是好女孩 这两句话意思是一样的 但是你看英语 they 代表复数 are 也是复数 girls 还是复数 就为了表示女孩不是一个而是多个 就用了三个词去表述一个重复的信息 而汉语呢 她们,就足够表示女孩不止一个了 是 好女孩 和只有一个女孩的情况 她是好女孩 后面表达是一致的 而英语呢,一个女孩子的情况是 she is a good girl 看,is girl 都发生了变化 这才是汉语比英语优越的一个表现 |
看过一个老美脱口秀演员对英文的吐槽,印象深刻。 I dance, You dance, He dances”。为啥他跳舞就要加个s?难道他跳得多吗? |
前两天我发了个帖子,美国小说《gone with wind》翻译成《随风而去》比翻译成飘更符合小说意境,被知乎er旁征博引骂了几十上百楼,话说《随风而去》和《飘》翻译成英语不都是《gone with wind》么? |
百度搜索,美国文盲率4%以上,中国文盲率3%以下。 「美式英语不如中文」和「美国人不如中国人」,选一个吧 |
经常开高速就知道,汉字可以写在地面。立起来的指示牌子可以很大。你去美国的高速开一下,英文这玩意写地面司机怎么看?立起来的指示牌如果地名比较长,不到不用缩写!对外地人不太友好。 |
不整那些复杂东西,就拿一个葡萄来说。 你分别查一下,葡萄、葡萄皮、葡萄干、葡萄籽、葡萄汁、葡萄酒的英语单词是什么, 然后看看能不能找出他们之间的联系,你就知道英语的落后性了。 作为一个语言系统,连个词汇的相关衍生体系都是一堆屎山代码, 充分说明单纯论语言体系,汉语是绝对优于西方语言的。 在中国,你掌握2000个汉字,基本上就能上网站阅读各种资讯, 甚至可以在知乎上跟各行各业的精英们对喷, 反正他们说的你都看得懂,哪怕是所谓的专业词汇, 你靠猜也能猜个八九不离十。 而在英美社会,你只会2000个英语单词,就是现代文盲, 尤其是医学相关的相关词汇,你没学过,你去医院都不知道去哪挂号。 |
你能理解26进制和3000进制的区别吗?更别说8000进制了! 试想一下一直玩8位电脑突然升级到64位电脑的惊喜和快感! 中文就是高进制高位的语言! |
作为一个有过英语教学实践经验的人,我想说,教英语的过程就是不断被打脸的过程。 我说:er是名词后缀,一般表示有某种专业功能东西。比如 teacher, eraser. 然后形容词比较级就来打我脸。 如 lighter 这类更是嚣张:名词和形容词比较级,它全都要! 我说:形容词比较级是er,最高级是est more 和most 就来打我脸。 五年级的妹妹叹气:还是中文简单,比较就直接说“更”“最””比“就行。 我说:英语中,gh不发音,比如,light,right。 laugh和enough就来打我脸。 我说,e 放在结尾不发音。 hyperbole就来打我脸。 我说:dining hall 是“餐厅、食堂”, hall 是大厅的意思。 走廊就来打我脸。 妹妹问:hall为什么同时有走廊和大厅的意思?如果hall表示走廊,那hallway来干什么。 还是中文好记,厅和廊绝不会混淆。 我说:星期很好记,用天上星命名,周六日和周一分别是用土星,太阳和月亮来命名的。 周二三四五来打我脸。 妹妹说:还是中文好记。 我说:月份有规律,因为是纪念古代的王,后缀用ber 一二三四五六七八月来打我脸。 妹妹说:还是中文有规律。 我说:breakfast 早餐, lunch 午餐, supper 晚餐。 dinner,主餐,meal 餐。 妹妹说:谁有规律,一目了然。 我说:英语很有规律,比如球类运动都有ball, 比如篮球 basketball, 排球 volleyball, 足球football 网球、曲棍球、高尔夫球、板球等疯狂呼我脸。 妹妹说:明明是中文全都有统一的球。更好记。 我说:规律那东西不重要,【如有】就行。我们来学单词吧,超简单。 bowl, 意思是碗,盘子。 妹妹问:bowel movement 为什么是排便的意思?(bowl和bowel弄混) 我说:不重要,继续,mine表示“我的东西“ 妹妹问:mine不是表示 矿 吗?有什么联系? 我说:不重要,继续,trunk,表示树干和大象鼻子。很有规律吧,都是长长的。 妹妹问:车子的后备箱和行李箱为什么也是trunk?联系在哪? 我说:不重要,继续,train是火车 妹妹问:train咋还表示训练?联系是啥? 我说:不重要,继续,trip是绊倒 妹妹问:书上刚学的,trip明明是旅游的意思。这俩的联系是啥? 我说:不重要,单词太简单了,我们学口语常用句吧。you made my day. 妹妹问:你制作了我的一天? 我说:you made my day. 你让我今天很高兴,你让我今天很美好。 妹妹问:联系在哪? 我说:不重要,继续,you are so full of it. 妹妹问:你是如此满? 我说:you are so full of it. 你可真能瞎扯。 妹妹问:联系在哪? 我说:我也不清楚,不如我们去网上问问英语母语者吧! 英语母语者表示:我也不知道,反正就是这么用的。 我看美剧发现消防员是fireman,听英语歌发现消防员是firefighter,于是去查区别。 网上竟然是这么说的:没有区别,但是尽量不要用fireman,因为涉嫌性别歧视。 what the F**** ! 瞬间觉得 中文的【员】是如此眉清目秀,可爱喜人。 总结:以英语的逻辑混乱程度,根本轮不到用词根词缀来说事。 中文到底逻辑性有多强,比英文优越在哪儿真的是无需多言。 感觉不到中文优越性的人,你们多了解了解中文吧,你们的中文知识真是浅薄至极,才会有英文比中文好或者英文跟中文一样好的错觉。 来看看真心爱中文的美国人是如何盛赞汉字的: 一个老外敢教我中文!?生气气了!_哔哩哔哩_bilibili 你没想你的语言原来是这样吧?(咋样?)_哔哩哔哩_bilibili |
随便找一个英语简写,比如wc,你就会发现它不止代表一个意思。而且随着历史的发展,一个简写的意义是无线延展的。 汉字的信息熵高,英文简写的信息熵也很高,但是英文简写没有任何辨识度,只能死记硬背,外人没有破译的可能。 |
认为汉语就像是工业化生产中的模块化设计与生产。 一个工业产品,从设计-生产挺简单,如果需要加载或挂载一些功能、设备,不行。需要重新设计生产。 模块化设计、生产一开始很麻烦,考虑项也多。但是一旦设计、生产完成。需要加载或挂载部分功能、设备,随便加,都能正常运行,不会死机、罢工。不需要重新设计生产。 然后,汉语又引入、改编了字母文字中的拼音功能,简化了进入门槛。 我草。一款工业产品,普通设计、普通生产,忽然一转身,就实现了模块化应用。 设计简单,生产成品低,模块化应用,实现功能全面。无敌了。 |
写在前面:因为越写越长,所以做了个目录,大家可以直接点目录翻到自己感兴趣的部分。 中文是二维文字。 全世界大部分主流语言,比方说英语法语西班牙语俄语,都是一维文字。 以英文为例,同样组成一个单词,造字的思路是这样的: 中文:笔画——偏旁部首(独体字)——汉字。 英文:字母——词根( 简单单词)——单词。 但中文的优势是笔画既可以放在左上角也可以放在右下角,也就是说中文是“二维平面”组合。 而英文的字母只能从左到右挨个排列,是“一维线性”组合。 中文跟英文的区别,打个比方就是二维码跟条形码的区别。 比方说“宝”字,用二维码的方式来写就是“宝”,而如果用一维条形码的方式来写的话就会变成“丶 丶 ? 一 一 丨 一丶”。 其中“丶 丶 ? 一 一 丨 一丶”这些笔画相当于英文的26个字母,“丶 丶 ?”组成的“宝盖头”相当于英文里的“词根”。 很明显“宝”这种二维写法,比“丶 丶 ? 一 一 丨 一丶”这种从左到右一溜排开的写法更高明,更容易阅读。 这种结构还有个好处,就是有一定的冗余。 比方说中文的“鱼”和“送”,遮住左边并不是特别影响阅读,因为中文扫描的是上下左右。但如果把英文的“fish”和“send”遮住左边,就会变成“**sh”和“**nd”,阅读的时候就完全不知道是什么意思了。 因为英文只能从左到右扫描。 总之,正因为中文这种类似二维码的构造,所以同样空间内中文能够容纳的信息量更多(或者换个说法,英文为了达到同样的效果,必须用更多的字母组成更长的单词,以便与其他单词区别)。表现在日常生活中就是,同样一篇文章,中文只需要1页纸,英文就需要2~3页。 但是中文的这个优势在活字印刷时代(包括后来的人工打字机时代)并不能体现出来,反倒是劣势。 用活字印刷的时候,英文只要无限雕刻26个字母的字模就行,再长的单词26个字母挨个排过去就行。 但中文不可能把横竖撇捺这些笔画单独雕刻出来然后拼合成汉字,汉字只能单独雕刻。而常用汉字有几千个,全都独立雕刻这个成本就太高了,至少比英文高几十倍。 这还不算排版时候花的人力成本。英文只需要从26个字母里面选一个,中文需要从几千汉字里面选一个。 所以谷腾堡印刷机诞生在西方,并没有诞生在中国。哪怕中国很早就发明了活字印刷,但大规模应用的还是雕版。 就是因为中文搞活字印刷成本太高。 甚至刚建国的时候很多专家(无贬义,是真的专家)建议把中文改成字母文字。扫盲的时候只要会读就行,不需要认识那些弯弯曲曲的二维图形。 这就是二维文字的痛苦,没有适配的硬件。 插个题外话:日文就做过类似的改革,然后就有了那张著名的图片《卧槽满屏幕片假名鬼看得懂》。 直到后来科技发展了出现了电脑和电子排版,有了合适的硬件,中文的这个优势才发挥出来。 比方说以前印刷用铅活字印刷,中文就比英文差很多。但今天铅活字被激光照排取代了,中文就不存在成本的劣势,反倒更节省纸张。 再比方说今天我们网上打字很多人就是用的拼音输入法,同样也是会读就行,不需要会写。 还有比方说只有中国才有弹幕,只有中国影视剧会配字幕。 你以为西方不想有字幕吗? 当然想,但他们的文字做不到。 强行配上字幕的话。。。实在太长了,正常人都不会去看。 ~~~ 暂时写这么多,以后有空再写一下其他优势,比方说中文的传承没有中断过。 ~~~ 不知道为什么不能回复,是不是有人回复完就把我拉黑了,就在这里回复一下吧。 1、中文的笔画就相当于英文的字母,这是毋庸置疑的,跟划拉几下没关系。 “马”这个字里面有个笔画——“?”,划拉了好几下,但都算一个笔画。 拿划拉了几下来区分是不是一个笔画,这不是在搞笑吗? 至于拿英文大写字母说事儿的,那中文写字的时候还有提顿呢,比方说“一”这个笔画,我要郑重其事地大写也要先拿毛笔顿一下,然后拉一条横线,结尾的时候再顿一下。 是不是就可以说“一”的大写也有三划? 这不搞笑吗? 2、中文的笔画组成了偏旁部首,偏旁部首再组成汉字。 其中偏旁部首跟英文的词根在造字的过程中承担了完全相同的功能,所以这两个完全等价。所以我不知道评论有人说英文字母相当于汉字这个结论是怎么来的。 至于拿音节说事儿的就更扯了。 还是拿“宝”字举例。宝由“宀”和“玉”这两个偏旁部首组成,想要音节多是吧?不好意思,“宀”的发音是mian,“玉”的发音是yu,如果像英文那样把每个词根都读出来(划重点:像英文那样把每个词根都读出来),那么“宝”字的发音就是“mian yu”。 咦,咋变成两个音节了? 书接上回,再说下汉字的第二个优势: 中文的传承没有中断。 所有语言诞生的流程都差不多,都是先产生发音,然后产生象形符号,最后产生文字。 但是在这个过程中,中文因为传承没有中断,所以文字里的象形符号所代表的意思被保留了下来,而英文因为传承断绝的原因,他们文字里的象形符号所代表的意思就完全丢失了。 比方说中文里面的“日”“月”“金”“木”“水”“火”“土”,向上溯源都能找到甲骨文里的象形字。再比方说“本”“末”这两个字,都是由独体字“木”和笔画“一”组成,我们一看就知道这个“一”代表什么意思。 但英文里面的abcd这些象形符号原来代表的意思早就丢失了。 比方说英文里的A,最早来源于埃及楔形文字,是牛的意思(A倒过来看是不是很像一个牛头上面长两只角),但后来经过腓尼基人、希腊人、以及维京(日耳曼人)、法国人等等各种乱入,到今天A已经完全丢失了本来的意思,仅仅只在读音里面作为元音发挥作用。 也就是说,英文已经退化了,退化为表音文字了。 而中文,依然是表音表意文字。 表现在日常生活中就是,我们中国的初中生可以看懂两千年前的文言文,因为中文是一脉相承的。而英国的初中生不要说读两千年前的了(假设还能找到两千年前的英文),就算让他们读一千年前的《贝奥武夫》,我估计也没几个能读下来。 不相信的可以试一下(如果觉得自己英文足够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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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我们一千年前是唐宋时期,唐诗宋词仅仅只是我们的幼儿启蒙读物,三岁小孩子都能“床前明月光疑是地上霜”。 如果说传承没有中断仅仅只是为了读懂几千年前的古老文献还算不上什么优势,毕竟读不懂原文还可以读译文,顶多译文不够信达雅,没有原文那么原汁原味罢了。但传承没有中断带来的下面这个优势就非常明显了,那就是:没有太多外来词汇的乱入。 这个我看其他帖子已经吐槽很多了我就不重复了,我说一下其中的逻辑。 其中的逻辑简单说就是,因为外来征服者统治了英国,英国的“精英”就会“追求进步”,就会倾向于使用外来者的语言以便把自己包装成“上流人”。比方说外来者的语言把早餐叫“morgenmete”,那么这些英国“本土精英”就会放弃原来的称呼,也把早餐叫“morgenmete”,以便向组织靠拢。 当然,以前为了追求进步可以把早餐叫“morgenmete”,现在也可以再追求进步把早餐叫“breakfast”,未来再改成“zao-can”也不一定。 慢慢地原来的语言就没人说了。 总之一切为了“追求进步”,哪管老祖宗的传承。 其实这种情况也在我们中国发生过。比方说中文里的“忽悠”,就是来源于满清,但中文跟英文不同的是,中文里面这种外来词的占比非常少几乎可以忽略不计,而英文刚好相反,是外来词占了相当大一部分,本土的反倒可以少到忽略不计。 因为英文的这个历史原因,所以英文里面使用外来词汇是非常正常的,人家根本不在意英文拼写是不是能表达英文意思。英国人也不会像中国人那样,问,为什么公牛不是male-cow,为什么母牛不是female-cow。 这种问题只有中国人才会问。 所以在造新字/新词时,中文跟英文造词的思路就完全不一样了。中文造新词,是先研究这个事物的特性,然后从现有的文字里找出对应的组合。比方说“氢”这个字,中文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表示这个物体的特性是气体,另一部分表示读音是qing,有意无意地还带有“质量很轻”的意思,言简意赅一目了然。 而英文的思路压根儿就没想着从本土英文里面找个对应的组合,他们自己也知道英文是个什么德行,他们会从拉丁文里面寻找相应的组合,这才是“高端大气上档次”的做法。 毕竟他们的精神祖宗是希腊人罗马人。 比方说同样是氢,英文的hydrogen来源于法文的hydrogène,法文的又来自于希腊的hydor(水)和gène(产生),合起来就是“水产生的一种元素”。 英国普通老百姓看得一脸懵逼。 相反,如果从英文里面找组合的话,氢这个词的英文可能就会变成watr(水)+什么之类,英国普通老百姓就多少能看懂了。 扯远了。 总之因为英文传承中断导致外来词汇太多,表现在现实生活里就是,英文里面的专业词汇只有专业人员才能读懂,普通老百姓不学拉丁文是不知道什么意思的,跟文盲一样。 也就是说在英文里面,专业壁垒这种东西是真的存在的,精英忽悠普通人更加容易。 这种感觉,大概相当于我们去医院看病,医生给我们开了一张处方,但处方上全是鬼画符的感觉。 但我们还不能表达不满。因为根本看不懂,连吐槽都不知道怎么吐槽,更别说质疑了。 谣言一:中文“不严谨” 相信很多人都听过这个说法,说汉语不严谨、表达歧义太多之类。 并且还能举出很多例子,比方说: 中国乒乓球谁也赢不了 中国足球谁也赢不了 这个例子里面的“赢”,到底是“赢”的意思呢,还是“输”的意思? 类似的还有比方说 “我喜欢上一个女孩” 这里的“上”,到底是语气助词呢,还是“前一个”的意思,或者是某种动作的意思? 还有比方说两个小混混打架互飙垃圾话,说: “来啊,搞我啊!” 请问这里的“搞”,到底是“打人”的意思呢,还是“搞好关系”的意思呢,或者是“fuck”的意思? 诸如此类。 然后某些人还会以此为理由,说——你看汉语就是垃圾,表达含糊不清,没有洋文严谨。。。 对于这种观点,说实话我一般都懒得搭理的。但看到很多人被误导了,我觉得还是有必要澄清一下。 首先,很多日常生活中的“不严谨含糊不清”,本质上并不是语言的问题。而是说语言的那个人的问题,或者是当前语境下本来就不会发生歧义。 就好像我前面举的那些例子,“中国足球谁也赢不了”和“中国乒乓球谁也赢不了”,这两句话想准确表达也很简单——“任何对手都可以战胜中国足球队”“任何对手都无法战胜中国乒乓球队”。 这样表达,不就没有歧义了。 甚至压根儿都用不着多此一举。“中国足球谁也赢不了”这句话指的是谁赢谁,想必大家心里都有数。 但这些“不精确的话”被某些没文化的人(或者是别有用心的人)听去了,这些人一拍脑门:原来中文如此不严谨! 然后大肆宣传。 这简直让人无语。所以我一般都懒得搭理这种观点。 其次,任何语言,只要是一个成熟的语言,都不存在“无法严谨表达”的问题,只要想,任何语言都可以严谨表达。 注意我说的是“任何一种/成熟的”语言。也就是说,目前世界上绝大部分语言都可以做到。 事实上也是如此。 比方说目前人类对严谨要求最高的领域是航天领域,那么我就可以肯定地说——能够在航天领域应用的语言必然是严谨的语言。 而众所周知,研究航天的不光有欧洲人,也有美国人和俄国人,还有日本人,当然也包括中国人,他们在工作中说的都是本国语言。 那么问题来了:假如这些语言“不严谨”,他们为什么可以用这些语言来研究航天? 难道都说拉丁语?中国的航天企业和研究人员也说拉丁语? 这不搞笑嘛。 事实胜于雄辩。 如果非要说中文“不严谨、有歧义”,那就请先解释一下为什么“不严谨”的中文可以制造出世界领先的空间站,并且保证空间站精密运行。 |
汉语的优势在于: 1、基本都是“开音节”,每个音发音洪亮、通透、传输距离远,隔着山坳都能对唱叫喊;英语很多气流音哥闭音节(s、t、ts、k、h、m、p、f……),没有声调,往往需要很多肢体语言配合(耸肩、摊手、摇头、眼色、动嘴……)。 2、不用空格分词。汉字多,2~4个汉字组合的理论数量极大(2500个基本字可组成40万亿个组合),其中真正有意义的组合也就十几万,占比数亿分之一。所以汉语句子不必空格分词,也很少有难以断句、断词的问题(偶尔会有),就算从上往下、从右往左书写也没问题,甚至拆分和打乱一些汉字也能正常阅读。英语如果不用空格断词,不从左往右书写就很容易有问题。 3、词组相对容易记忆。单个汉字也有意义,往往还能表达类别。这使得汉语词汇比较容易记忆(公牛、水牛、牛肉、牛市、牛车……),而英语如果要采用类似方式造词,单词会变得很长,所以只能不断造独立形态的新词,词汇数量极大,一词多义严重,非常难记忆。汉字表意的优势在这方面最能体现。 4、中文短小精悍,汉语言简意赅。中文单个汉字也有意义,在特定环境下不会产生歧义,可以单用,比如我们接触到的交通指示标记、安全标记、车辆仪表盘等符号非常多,完全可以用一两个字去替代,这样就不必记上百上千的符号(很多人记不住)。不同语言打印的联合国宪章,中文篇幅是最少的,如果用文言文书,篇幅会更少。 5、英语有人称单数、时态、复数、被动、虚拟……等语法变化,每说一句话都要顾及这些,不得重点。中文则是只要不影响交流能省则省,直奔主题,必要时加上副词就可以解决。其实,中文往往出于“只要不造成歧义,就可以活用”的原则,语法相对来说不是那么重要,所以形成了独特的表达方式,经年积累变得尤其精简、便捷。 6、中文词汇博大精深。很多成语、俗语、对联、古诗词,特别要说明的是成语,工整、规则,容易记忆,一个词就描述一个复杂场景,或者表示一个复杂的道理。如果用拼音语言来书写成语,文字就会臃肿,难以做到工整易记。如果把中文四字成语翻译成外文,很难达意,除非插入长篇大论。 7、兼容英文。中国把英语作为主科学习,大多数人多少懂些英语,将来懂英语的人肯定会更多,中文里出现少量英语单词是很自然的事(当然不能过度使用),甚至香港人讲粤语都喜欢夹带英语单词,这也没有违和感。这说明,中文对英文兼容性好,中国人不光能使用自己特有的思维方式,也能兼顾英语思维方式,反之却不行,这有利于中华文化圈塑造相对独立的空间,却又能接纳外来的文化。比如英语能采用首字母缩写,其实中文也可以直接拿来用(NBA、GDP、PP……),中文还可以总拼音首字母进行缩写(yyds、NB、NND、886……),甚至可以青出于蓝胜于蓝(理都懂、城会玩、然并卵……)。 8、汉语稳定成熟,传承性好。汉语是相对成熟、稳定的语言。现在的中国学生,可以琅琅上口地读2000年前的诗人屈原的楚词。 而英语是发散易变、不稳定的语言。英文400年前才统一了拼写,英语毕业生读300前莎士比亚的原著仍困难重重。 |
语言是用来沟通交流的,用来更好的传承文化的,而不是为了制造行业壁垒。那些个说英语优越性的,是不是为了垄断某些东西? |
汉语最大的优越性源于(而非仅仅在于): 有漢字作为纽带。 汉语其实更像是一个语族,但它有一套极度存古——因此兼容性也极高的正字法,将无数差异极大、甚至完全不互通的方言凝聚成一个整体。 正因为有了汉字,尽管五湖四海的人口音天差地别、甚至口语交流起来完全是鸡同鸭讲,我们依然可以用完全不同的语音 去诵读华夏先民同样优美的诗歌、阅览我们炎黄子孙同样伟大的历史。 即使现行简化字案往汉字里面塞了一堆奥力给,也远远不能掩盖它独一无二的光辉。 |
汉语可以自由组词,无需新造。在这个知识越来越多,新事物层出不穷的年代,可是其它语言无法比的优点。 |
第一:信息熵极高且极具创造性,在长文阅读式微,图文、短视频主流的信息时代特别有优势。 比如你在人的额头这么一小块有限的空间里,仅仅通过四个汉字“尊皇讨奸”就可以表达“尊重皇帝的权威,讨伐国家的奸贼”这个宏大的政治口号,而且辨识度极高,一般通过群众远远就能看见四个大字,立刻理解你的口号。甚至还能搞点书法变体,增添艺术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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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字母语言要么写小字,要么浓缩提炼成两三个词。或者缩写首字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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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语(包括沾了方块字的光的日韩)可以在高速飞过的弹幕中迅速捕捉、理解一段包含复杂信息的长难句,比如“你指尖跃动的电光是我此生不变的信仰”,“拜托了祥子求你不要走如果没有你的话瓦塔西”。而拼音文字碰到这种句子,就必须在评论区去阅读了。所以东亚三兄弟弹幕文化盛行,而洋人主播喜欢看评论区。 第二:字意、字形、语音相互独立。现代人可能连两三百年前的语音都听不懂,但是能大概看懂秦汉竹简的字形,甚至能大概理解诗经时代的字意。对于几百年前的通俗小说,更是基本可以无障碍阅读。 在拉丁语希腊语还是西方文化人的选配时,中国连小初中学段都敢上诗经。几乎人人都有点古文能力,说起话来句句带典,连初中肄业学历的中年大叔,都能跟着车载DJ唱“兄弟抱一下,说尽这些年你的委屈和沧桑变化”,用了沧海桑田这个出自一千七百年前东晋时代的典故。没什么文化水平的普通人都能写出“彼阳若至,初升东曦”这种句子,佳句本天成,欧内手得之。 第三:书面表达极为自由,各种巧夺天工的比喻、谐音、倒装层出不穷,以至于不得不用口语的音韵加以限制。为什么丁真必须是yy丁真,因为任意两个字几乎足以表达世界的一切意象了。即使加了声母限制,依然可以创造出各种丁真梗来。 最近看了2023年的电影《首尔之春》,里面有个汉语文化的完美应用——重要场景的墙上都会有一副汉字书法,用一句成语来点明这段剧情。https://www.bilibili.com/video/BV1SC41137nx" data-tooltip-richtext="1" data-tooltip-preset="white" data-tooltip-classname="ztext-reference-tooltip">[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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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如,陆军参谋总长郑升和将首都警备的任务交给张泰玩时(剧中两人形象均为将国家放在第一位的忠臣),背后的书法写道:“先国后己”——《左传·昭公二年》:“辞不忘国,忠信也;先国后己,卑让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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叛军指挥部里,墙上挂着“知己知彼百战不殆”——两千五百年前的《孙子兵法》,指明了全斗焕的一心会完全掌握了军队和情报系统,对敌军的行动全程监听,做到了知己知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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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张泰玩表示要派出装甲部队,杀入叛军指挥部时,众人军心大乱。全斗焕表示今晚这里就是前线,既然已经迈出了政变的这一步,就必须要拼到决出生死。墙上写着来自两千年前楚汉争霸时的四个大字:破釜沉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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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泰玩知道大势已去,国家即将被叛军夺取,决定以身赴死,履行作为军人、作为警备司令官的最后一站。而后面的书法点出了他的失败原因:《孙子兵法》“胜兵先胜而后求战,败兵先战而后求胜。”一心会的前期工作铺陈完善时,他们就已经胜利了。 可以说,这种手法完美发挥了汉字文化的魅力。 参考^可以参考这位up的解读 https://www.bilibili.com/video/BV1SC41137nx |
中国人很少有阅读障碍症的 |
随便说段经历~~ 有年暑假,去波大看姐妹,赶上个活动; 话题类似这个题; 姐妹咔咔改稿,我听明白跟她说:不用写~~ 我俩弄了个PPT,196页,配图带说明! 到了会场,姐妹上台介绍了三四页,大概用时2分钟,然后请我上台 …… 我用了大概90秒,讲完了全部PPT; 师生很热情,佩服我,巴掌拍得很响~~ 我重新讲了一遍,现场导师给拍下来了; OK!我讲的是: 我是天津孩子么,上台背了段《报菜名》~~ 196个菜,90秒 …… PPT自动播放设置0.5秒每页,我比PPT快,图片没刷出来,菜已经过去了; 当时想闯0.3秒的,实在气口赶不及,放弃了; 所以 …… 我不信哪种语言,能在90秒里说196个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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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 有来自波大ENG的知友么? 帮忙问问,兴许那视频还在 … 方便的话,发我一份~ |
我在带娃的时候的一点感受,汉语在构词的时候就有非常明显的归纳特征, 所以基本上汉语使用者不需要专门教归纳逻辑,小时候学语言自动就学会了。 |
英语的基本单位是字母,然后是单词。 汉语的基本单位是字,然后才是词语。 汉语学会3000字,等于会读3000*3000=9000000(900万)个词语。这还不包括三字词、四字词(成语)。 小学生就有1000万的词汇量,何其恐怖!以此计算,诸位估计会有1亿的词汇量,天哪,好怕怕,轻松碾压某个叫“外国”的地方,视其专家学者为无物。 英语学会3000个单词,还是3000个单词。 |
我说一个,汉语的优越性在于文字表意,不会随着时代的发展大幅增加一些不属于原本语言系统中的词汇;而不像一些几乎靠拼读音节表意的次生语言,难以避免这种现象。 因此,当随着科技发展出现一些新东西的时候,汉语完全可以依靠老字符库中对应含义的汉字来组合出一个词汇进行描述;而次生语言,比如典型的韩语、日语就不能这样,只能靠现有的音节拼出原生语言中这个单词的读法,这样就会造成新的表音词汇不断增多,语言冗杂度越来越高。 举个例子,工业革命开启以来,越来越多的工业品传入亚洲,比如电视机,在韩语和日语中,电视机对应词汇的发音几乎都来自于英语“television”,但是汉语却完全不需要引入一个不明所以的词汇“特乐维森”(诸如这种拼独表意词),而是用电和视两个字组合出一个能够形象表意的词汇,这会大大降低学习者的难度和语言冗杂度。 |
汉字系统里有很多死掉的字,因为它们太离谱了,一个组合就能解决的问题,生生要造出一个字来,使用难度太大了。 汉字系统拥有的5000个左右的基础字已经足够用了,它们是上千年淘汰了屎山后的精华,不需要再造。 字母语言可没有这个优势,随着时代发展,新的词跟屎山一样开始堆集。有些专业领域的新造词多的甚至能形成一套新的语言。 汉语也有一个弱点,就是表达带有模糊性,无法精确唯一指向的表达,没有前后文你甚至不能确定这个字的发音。虽然相对糊涂了一点,但是人类最理性最逻辑的数学有一套自己的符号系统的,任何语言文字介入数学表达都只能是辅助。 |
汉语优越论是傲慢加无知的产物。 汉语/中文优越论认为的英文某些缺点,可能未必是英文独有的缺点,因为中文可能也有同样的缺点。中文优越论认为的中文某些优点,也可能未必是中文独有的优点,因为英文也可能拥有相同的优点。同时,有些看上去公认的优点,也付出了其他方面的代价,那么这个优点总体而论究竟还是不是优点? 瓢虫飞翔:地摊语言学:关于中文优越论 所谓优点一:中文造词/构词能力强,而且新词一看就知道意思。 如果说造词能力是指从无到有、从少到多,中文的造词能力远不如英文。当然我也知道你们重点不是这个,而是指新词与旧词之间的词形关联性。好,那就针对这一点。 【1】中文这种词形关联性的造词法,仅有的一点好处也就是初遇者能够“一眼”就大概知道两者的关联性。一看到葡萄干就知道与葡萄有关。但好处非常有限,母语使用者第一次看到某个词的时候,只要稍加解释即可。当然它确实是优点,再小的优点也是优点,只是别看不到副作用。 副作用是什么?这种造词法并非孤例,而是会形成强大的惯性。换言之,滥用是必然的。初遇者第一次看到葡萄干这个词自然会联想到葡萄,但第一次看到葡萄胎这个词是什么感觉?葡萄下的胎?葡萄内的胎?至少你无法排除这个可能性。葡萄胎是因为胎的外观有点像葡萄,但是从造词法的结构,“葡萄+干”与“葡萄+胎”有啥区别?在结构上,中文无法区分“脱水后的葡萄”和“长得像葡萄的胎”,词形结构完全相同,你必须靠外来解释才能知道葡萄胎不是与葡萄相关的食品,也不是葡萄本身的胎。这跟英国人学习raisin有啥区别?至少他们不会把raisin混为其他事物。中文这种造词法除了前面说的那点好处(让初遇者第一眼就能猜到大概的意思),缺点恐怕更大:它容易混淆不同事物或无关事物。一个牢记葡萄干与葡萄之间词形关系的人,可能会用这种词形关系去推导葡萄胎这个词的含义。两者相比,我认为坏处大于好处,至少不小于好处。 再说火车汽车之类,这类造词法的唯一优点也是对初遇者友好,一眼即知那可能是指某种交通工具。但优点仅限于此。它们的造词法不是没有问题,汽车这个词,最重要的核心词是汽么?至少英文有motor vehicle,口语不常用而已,但更为准确。火车这个词,最重要的核心词是火么?古汉语中的火车完全是另一个意思,而且更为准确。我没有指责的意思,本来一个词只要让大家都明白是啥意思就行,不用细究其词形。但是你们却把它当做什么优越性,那就值得细究了。 【2】中文里,有没有那种成品不反映原料的造词法?有。例如,里脊一词在词形上就体现不出是动物的一部分。你第一次听说或看到火腿一词时,照样不可能知道它跟猪有啥关联。糯米做成的发糕,两者之间也没有词形上的关联。还有锅盔和火烧,如果你认为这是方言的原因做不得数,那么全国都在用的词馒头、包子、油条、麻花又如何?你无法从词形上看出这些食品与其原料的关联性。别光想着羊肉优于mutton、牛肉优于beef,汉语中的mantou, baozi, youtiao, mahua也得解释一下嘛......这表明了中文汉语的丰富多样性?如果丰富多样性是一种优点,英文中的丰富多样性算不算优点呢? 【3】英文有没有能力造出葡萄干这一类的词?有,例如apple pie。即便是raisin这个词,大约是来自拉丁语,在古英语中Raisin本身就是葡萄的意思。再如,葡萄糖的专业术语是glucose,但是生活中也可以称为grape sugar,医生完全能听懂。同理,外国人在英语母语者面前说pig meat,他们都懂你是指pork。 重点是,英语世界存在一个强烈的倾向性(可能有少数例外),即对于来自域外的东西喜欢使用原文音译,而不是用一个本土类似事物加上前缀后缀,更不会意译。假设葡萄干起源于中国,或是直接从中国传到英语世界,十有八九他们会使用putaogan这个词......再如披萨,直接用pizza,而不是“Italian pie”。令人欣喜的是,披萨这个例子而言,中国继沙发之后再次采用了直接音译的优秀做法。这样做的好处至少有二:第一是全世界都用同一读音来读出同一事物,第二是强调事物之间的差异性,有助于精确表达。烧饼和披萨,我知道都是吃的东西,因此用不着在名称上强调它们的共性,我更需要知道它和烧饼的区别。你翻译成披萨,我充其量是第一次看到时不知其意,但经解释就明白了,今后看到或者想到披萨一词就能在脑海中完整描绘出其特征。如果按照过去的恶习进行翻译,“意大利饼”......那意大利还有其他饼类食品咋翻译?同样的道理,如果当初旧中国把sofa翻译成软椅,倒是非常尊重汉语习惯,但就解决不了特定化这个需求,因为软椅有无数种,沙发只是其中之一。 若不是中国方面的竭力干预,很多中国事物的英译都会使用音译,例如中国象棋绝不会翻译为Chinese chess,更有可能翻译为Xiangqi(或更符合英文发音的Shiangchee),正如英文中的围棋一词直接使用了日文的Go。多年前我看电视新闻时,看到欧洲某地组织的中国式摔跤比赛直接使用了shuaijiao,而不是Chinese Wrestling。刚才查了一下,官方好像两种用法都有。饺子的翻译同理,过去官方和教科书翻译为dumpling,不知道译者的脑回路是咋回事。 所以这是一个习惯问题,而不是造词能力的问题。洋人不这样做,不等于他们没有能力这么做。 【4】英文的这种“词形无关联”构词法有好处没?有。最大的好处就是突出事物之间的差异性。尤其是在法律领域,这个优点是非常显著和有用的。 例如中文中的权利和特权都是权。英文中则区分right和privilege,其核心区别在于,right倾向于表达在法理上天然就有的东西,狭义上的right基本就是美国独立宣言中那三项,它不是政府授予的,而是生来就有,宪法里面只是确认,而不是授予,除非犯罪定案才可能被剥夺。广义的right还包括合同权利等私法权利,但也基本可以理解为三项权利的推演。而privilege则倾向于表达”给你才有,不给就没有“的东西,需要满足特定条件才能实现的东西,例如,你有没有入校读研究生的权利(right)?准确地说,没有。你拥有的是一种privilege,就是说你必须满足特定的积极条件(例如入学考试和该大学的其他种种规定)才能够实现。更大的问题出在权利和权力的区别,就不多说了,只说一句:词形的类似+读音的形同,造成了大众思维乃至价值观的混乱。但如果像英文那样right和power在词形上如此大的差别,使用者在生物本能上也会去注意(和探寻)两者的差别。 英文的这种“词形无关联”的造词法,其坏处是不利于初遇者满足“见文知意”的要求,多了一个学习的环节。但这个坏处几乎完全是理论上的,第一,见文知意,但你获得的信息非常有限。你第一次见到火车这个词时,最多知道它是一种交通工具,你仍然需要有一个学习确认的环节才敢说你明白了“火车”究竟是啥,例如你签署合同购买高价产品,有可能单因为词形相近就下订单?你必须和英语母语者学习raisin一样,去了解和确认。第二,现实生活中,母语使用者面对词形完全不同的两个同类词,根本不会有啥问题。英语母语者不会困惑于pork和pig之间在词形上的毫无关联,汉语使用者同样不会困惑于里脊和猪之间在词形上的毫无关联。 这样本部分就有了结论:(1)中文的此种构词法并非只有优点而无缺点;(2)汉语中同样有两者之间看不出关联的同类词或关联词;(3)英文完全有能力采取与中文一样的构词法,只是更习惯于另一条路;(4)英文构词法并非只有缺点而无优点,而且优点大于缺点。 所谓优点二:专业术语与生活用语的关系 中文世界照样有专业术语不为人看懂的问题,但英语世界这个现象更为普遍。窃以为,这是优点,而不是简体中文区宣称的缺点。 【1】英语世界倾向于在专业领域使用专业词汇,将专业世界与生活世界区分开。这样的区分是很有必要的,因为生活用语通常带有随意性和便利性,而使用上的便利性很难兼容精确性和严谨性,而专业世界需要的并非是普通人能看懂,而是专业上的精确性和严谨性。辩证法爱好者可能会嚷嚷:为啥不能既实现精确性,又见文知意?真实世界很难让他们如愿,两个要求之间会发生冲突,只能二选一。 【2】专业术语与生活用语的隔离,中文世界也有(尤其是古代),虽然没那么多。例如:太子洗马、大长秋、牛人、猪苓、诃子、五举拿头、两滴水、发戗、木郁化风......你每个字都能看懂,但若无外部解释,你能看出啥? 再来一些更现代的:方差、置信区间、路由器、安全套接字层、向量、全微分、收敛半径、第一卦限......好吧,你们可能会说这是来自中国以外地区的词,不算。那我就给出中国自有的词:错卦、乘承比应、纳甲、角亢、井鬼、七月流火、雀替、博风、门景......勒脚、散水、凿毛、跳操、流注、君主之官......来,告诉我,你第一次见到这些词时,是否能见文知意? 【3】英文的这种造词法影响了什么?我们把这个世界分为三种人。第一,相关专业人士。第二,有兴趣的非专业人士或有需求的人士。第三,无兴趣的非专业人士。 对于拉丁语构成的医学术语,医学专业人士不会看不懂。相反,专业领域特有的词汇能让专业人士内部沟通更为高效。 对医学有兴趣的非专业人士不会看不懂。他们稍微查一下就能看明白。同理,普通人看不懂海马斯三个字是啥,但军事发烧友或俄乌战争关注者有可能不知道么? 所以这种专业术语的复杂度,也就是针对无兴趣的非专业人士而言。那么问题来了:为什么一定要让他们看懂?看不懂专业术语,对他们没有任何损失。等他们感兴趣了或者有需求了,稍加学习就能看懂。再有,你想让他们看懂到什么程度?到医师的程度么?OK,先让他们考上医学院。对于病患者及其家人,他们需要知道的专业术语非常有限。本人身处中文世界,得过病,也经历过手术,但跟那次手术相关的专业术语(假设全都用拉丁),我和我的家人需要知道的,也就三五个而已,主要是脏器名称、病症名称、并发症状、特定药物。专业的事交给专业的人,这应该是基本原则,你描述你的病症就可以了,而这是完全能够使用生活用语,例如你对医生诉说病史时,根本用不着对医生说你得了hepatoma,直接用liver cancer完全没问题。Hepatoma这个词是给专业人士圈内使用的。 这样就可以得出结论:(1)专业术语和生活用语的隔离存在合理性和必要性,不应该是攻击嘲讽的对象;(2)中文世界同样存在专业术语和生活用语的隔离现象,所以别去贬低别人,除非你想自己也被贬低;(3)英文的这种高度专业化的造词方式,对专业人士没有什么影响,对非专业人士中的票友(例如军事爱好者)没什么影响,对非专业人士中有需要的人(例如患者)也没什么影响,它只是影响到了非专业人士中的不感兴趣者,令他们无法见文知意。但这种影响非常轻微,原因在于,对这部分人而言,根本没必要让他们看懂专业术语,“见文知意”的优点对这部分人而言分文不值。等他们变成前几类人之一时,自然就看懂了。强迫每个普通人变成尧舜,这种思维既蠢又可笑。对他们最好的帮助,就是尊重他们的自由。如果他们永远对军事或航天不感兴趣,那就尊重他们看不懂军事或航天术语的自由。如果他们有朝一日产生出对医学的兴趣,他们同样拥有足够的自由去搞懂。如果他们满足于成为一个普通的发烧友,搞懂那些专业术语就花不了多少时间。如果他们希望成为专业人士,那就付出专业人士的时间成本,即可。 *** |
为什么会有人会一边正常读写中文一边吐槽pneumonoultramicroscopicsilicovolcanoconiosis,我寻思中文词与词之间一个空格都没有也不影响你正常阅读啊?不信你可以数数我这回答总共才几个标点符号 |
不适合现代文明,在翻译比较精密/逻辑强的学术时候会非常混淆。很典型的就是用中文学习计算机程序和算法。 举个简单列子,在中学数学里, 就是把sufficient condition 翻译成「充分条件」,把necessary condition翻译成「必要条件」,凡是上数学或者逻辑课的中国学生,几乎没有不被这俩概念给整晕的,大家可能没有想到,原因出在翻译上! 以下是o1 pro的解释 “Necessary condition”若直译为“必要条件”,中国学生常与“充分条件”混淆,不易理清思路。 为避免误导,可将“necessary condition”解释为“不可或缺的条件”,强调“没有它就不行,但光有它还不够”。 对应地,可将“sufficient condition”解释为“足以成立的条件”,即“有了它就一定能成立”。 如此区分,可使学生更清晰地理解两者差异: 必要条件(不可或缺的条件):某事成立时,这一条件必然存在,但有它不一定能让事情成立。 充分条件(足以成立的条件):只要有了这一条件,事情就必然成立,无需他求。 充要条件在日常生活中用习惯性的语言描述时,可能会因为中文中多义词的使用而引发混淆。以下是一些容易产生歧义的例子,以及为什么会产生混淆。 例子 1:考试及格逻辑描述: ? 必要条件:通过考试是及格的必要条件(如果没通过,就不可能及格)。 ? 充分条件:考了100分是及格的充分条件(如果考了100分,一定及格)。 ? 充要条件:考到60分是及格的充要条件(考到60分,既是及格的必要条件,也是充分条件)。 混淆: ? 在日常表达中,人们可能会说“只要考试及格就好了”,但这里的“只要”容易让人误解为是充分条件,而实际上还需要理解是否是必要条件。 ? 如果有人说“你非得考60分及格”,但实际上60分可能是个下限,只是必要条件,而非充要条件。 例子 2:天气与洗车逻辑描述: ? 必要条件:晴天是适合洗车的必要条件(如果不是晴天,就不适合洗车)。 ? 充分条件:如果一整天没有一滴雨,那一定适合洗车(足够保障条件)。 ? 充要条件:既晴天且无风尘才是适合洗车的充要条件。 可能的混淆: ? 在生活中,如果有人说“晴天就适合洗车”,这里的“就”可能让人误以为晴天是充要条件,而实际上晴天只是必要条件,其他因素如风沙也会影响。 例子 3:煮饭逻辑描述: ? 必要条件:有米是煮饭的必要条件(没有米就煮不成饭)。 ? 充分条件:有电饭煲、米和水,并按正确步骤操作是煮成饭的充分条件(条件都满足,一定能煮成饭)。 ? 充要条件:按正确操作步骤用电饭煲煮有米有水的饭,是煮成饭的充要条件。 可能的混淆: ? 如果有人说“有米就可以煮饭”,这容易让人误以为“有米”是充要条件。但实际上,只是必要条件;你还需要水和工具。 ? 反之,如果有人说“用电饭煲就一定能煮饭”,也可能不准确,因为还要有米和水。 总结为什么会混淆: 1. 中文习惯表达:日常对条件的描述往往简单化,容易将必要条件或充分条件误以为充要条件。 2. 词语多义性:中文中“只要”“就”“必须”等词在不同场景中可能同时描述必要性和充分性,但逻辑上它们未必一致。 3. 逻辑意识弱化:生活中很多情况下,大家不严格区分“必须”和“足够”,往往只强调结果导向。要避免混淆,可以尝试明确条件与结果的关系,用“如果……那么……”的句式明确逻辑,同时指出哪些条件是“必须满足的”,哪些是“足够保证的”。 还有类似列子很多,default 不知道哪个人翻译成“缺省” |
稳定性,古文古诗的大概意思中小学生都很容易理解,明清时期的白话文小说阅读起来已经毫不费力,可古英语需要一个语言学博士才能看懂。 |
和英语比 哪怕是没读过书的人,看到尘肺病三个字也能大概理解肺+尘=病 Pneumoconiosis?who tamade know 和日韩语比更是降维打击,离开了汉字的日韩语都成了乱码 不过话又说回来,汉语相比之下是入门难度超级高的,一字就是一画,相当于每个字自带超链接,不同字之间又叠加别的超链接,真不是半路出家能容易掌握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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