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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人文]古代出征打仗的时候将军怎么解决生理饥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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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兵和将军是一个水准吗?还是说有随军家属?
美军故事一则:
说有一个美军少将,到远离城镇的野外营地视察。
视察后他问士兵:平时你们都是怎么解决那个问题的呀?
士兵们很振奋,指了指旁边的骡子:“全靠它。”
将军看了又看,感到非常震惊。
结果第二天晚上他就忍不住了,于是悄悄去找骡子。
忙活了一晚上,将军看到了士兵。挥着手嘟囔着说:“这玩意儿真tmd难搞,对吧”
士兵看到以后傻了,说:“长官,我们平时都是骑着它进城找女人……”
别说古代。
2014喀什莎车出了重大事故。
我当时是机动师临危受命过去了。
整整四个多月,我没有打过一次?。
一点也不想。
为什么呢,首先,我们是临危受命,过去了没有房子住,酒店更别想了。
我们住在猪圈旁边的废弃学校里。
一个排一个教室,上下床挨着,干啥都不方便。
然后就是各种干活,每天听警察顺外面多严重。
给我累的啊,尿血。
吃不好,旱厕,几百人用一个厕所,我特吗还是打扫旱厕的。
没有风扇,15年的南疆是最热的,40多度。
我们穿着防弹衣,头盔。盾牌, ,
好几十斤,然后执勤。
怎么执勤呢,先是徒步巡逻,警察带队,走个几公里。
随后定点警戒。
站个一小时,然后徒步巡逻回岗亭
不是回岗亭休息,回岗亭接着站岗。
大夏天给我热的啊,我能感觉我直接的裤衩,袜子甚至是鞋子全部湿透。
到了晚上九点半,天有点黑了。
回家。
搞体能,跑五公里,吃饭,训话,看新闻。回教室,接着搞体能。
俗称睡前安眠药,尤其是新兵累死了。
好不容易熄灯睡觉。
等等,想着美,当你睡的正香,突然被晃醒,然后一个全副武装的士兵拿着手电筒对着你的脸:“兄弟,站岗了。”
玛德,赶紧起来穿防弹衣,戴死沉的钢盔,去接岗。
站一个半小时。
赶紧回去睡觉,第二天,起床。
今天不去大街巡逻站岗,干什么呢。
在家训练,先是警棍盾牌,然后是反恐演练,防炸弹之类的。
训练一天,等上大街的兄弟一起五公里啊,我爱你啊。
紧接着第二天接着上街巡逻。
幸运的是这次是坐车,也就是全天坐车。
你会想,哇,坐车好舒服,坐着警车,开着窗户,让外面的维吾尔妹子看到我帅气的面容。
想着吧,做梦。
坐进车里,十个人紧挨着,晕车能难受死你。
然后干什么呢,不允许睡觉。
没错,接下来一天,除了吃饭,你只能在车里。
车窗是用铁驾焊死的,最重要的是车窗上还有一道膜,里面看不到外面,外面看不到里面。
你就大眼瞪小眼的等。
不允许说话,不允许睡觉,不需要打闹。
关键车里还没有空调。
你没体验过,不明白的,那种感觉真的生不如死。
有几次我困的睁开眼睛睡觉,我班长打我的脸我都睁不开眼。
我真的困不行了,他打我,和我说话,我都没感觉了,真的快死了。
接下来回去,接着训练,一身汗,在水龙头下洗个澡。
抱歉,没有风扇啊。
有一回我自己用纸叠了个风扇,扇风,被发现了。
把我痛骂一顿,说我意志不够坚定,军人用扇子丢人,而隔壁副团长都用上空调了。
我实在热的受不了,我就睡地上。
地上没一会变的滚烫,原来地板也蒸热了。
然后我就翻来覆去,全身是汗,期待着白天快点到来。
冬天更是冷的要命,里三层外三层,手套戴两双。
眼睫毛都能冻上霜,打个哈欠,面罩变成白色的了。
大晚上就站在那里,周围啥也没有。
冻的浑身发冷,想哭都哭不出来。
最怕站二五岗,折磨人,当时我最大的愿望就是睡觉。
睡一个不站岗的觉
我每天期待着半夜不用醒来,对女人完全没有欲望。
甚至对男人有感情了。
悄悄有点同的感觉,但是现在没有了。
玩手机,想都别想,只有一个座机,插卡的,每个月从义务兵津贴里面扣50。
一个班一部电话,只有周六晚上能打。
有时候战友打的时间长,我就在后面等待着。
有两回我没有打上,我都急哭了,我想爹和娘,我想吃我妈做的烩面。
可是我连电话都等不到。
我那时候才17岁。性格憨厚,和东北兵合不来,老是受欺负。
也不知道东北人有时候真的很那个。
不过我不黑东北,就是实话实说。
后来我就不停的读书,不停的阅读,我最喜欢的是明朝那些事儿。
我从书中获得了重生
那种感觉真的很美妙,我爱上了阅读。
你会认为,这一定很累是吧。
我想说不累,不苦,真的没什么。
我那时候做好了牺牲的准备,我想,我被炸死了,我家里能得到100多万。
我弟弟结婚能买房子了。
我爸妈可以少受罪了,他们虽然失去了我,但是还是弟弟。
那时候我把防弹衣的铁片偷偷扣掉几片,不是为了偷懒。
而是为了让暴徒能够一刀砍死我。
这样我就是烈士了,可惜,我的好多战斗都立功了,有人甚至提升军官,一等功那种。
我啥也没有,我啥也没有。
我是幸运的,又是不幸的。
回到家里,我有一个参战证明,证明你去新疆参加了什么事件的证明。
听首长说,可以换钱呢。
因为内蒙古北京那边补贴了8000。
我拿着这个证明去了民政局好像是,我忘记了。
那个戴眼镜的长发男接过来一看。
直接给我扔了。
就是扔地上那种,他鄙视的笑着说:“这个有是有,只不过落实到河南,恐怕等你老了。”
我说 为啥北京有啊,北京大兴的。
他说 你是北京人吗。
然后我就把证明拿走了,现在也找不到了,不过我不在乎了。
那段时间,真的又忙又累,我几乎把能想象没想象的罪全吃了。
就这样吧。


我当兵前是个192斤的胖子,这是从新疆回来拍的。
大部分人把男性的性欲想的太过了。
古代能叫将军的,起码三十往上了。
甭说古人那个六十花甲七十古来稀的概念,就现代人三十多岁忙的要死的话还有多少性欲。
早上副官告诉你有二十多士卒生了冻疮,晚上士卒告诉你监军八百里加急勒令快速行军。后半夜副官给你叫醒了说有飞脚探到敌情。
盔甲加身,昼夜骑马,下来腰酸腿疼腹肌无力,大腿上的旧伤在寒夜中隐隐作痛,膝盖也疼得不行。
生理需求?你只想睡个好觉!
最明显的朱棣,又是武将又是皇帝,论资源没有比他更多的。
但是32岁后朱棣就不再有子嗣了。
估计他五次出兵也用不着解决生理问题
《罗马》有一集。
刚开始大部队在路边停着。
全军沉默。
镜头先给了先头部队和几个大将军。
他们骑在马上像是等着什么。表情有点那啥。
镜头开始移动,在大路旁边的山坡上,
唯一的大佬安东尼在一棵树下推放羊的小姑娘。
真他奶奶滴。


以前请过一个旅长吃饭
他说知道部队为什么操练那么狠那么頻繁吗?
妈的!
全是18-20岁的小伙,不把他们精力练完,军营都能给你炸了。
行军打仗比操练累多了,虽然有很多破城行抢强奸现象,但那是一帮要死要活的人,临时的回光返照而已,也是将军怕这些人精神出问题才允许的,要是继续约束完全没问题,但是太苦了。
中国史书缺少相应的记载。
但西方记载很详细。
打仗的时候,是有随军商人跟着军队一起行军的。
他们提供一切你能想到的服务。
一、五指妹妹
二、同袍的沟子
三、妓女
四、祸祸老百姓
五、其他生物
年轻一点的兵士,可能就只能忍着了,或者等劫掠的时候祸害祸害俘虏。
将军的话,本身也不缺女人啊,都手握兵权了,兵权比个婢女不是珍贵百倍啊……
你看曹孟德,一炮害三贤,也没见他有啥心理负担。
拿破仑东征埃及时的“克娄巴特拉”不可不提。
法兰西共和国起初从理想主义和平等角度出发,并不禁止妇女随军,结果迅速导致了相当程度的混乱和性病流行。


好在“胜利组织者”卡诺等人及时调整政策,此后,只有军官、士官的家眷能够以随军女商贩(vivandière)和随军女酒保(cantinière)的官方身份随军——不过,千万不要将这些享受权力的女人当作幻想中的“军妓”,任何在上学时跟小卖部等后勤单位打过交道,受过教职工家属大妈白眼的人都可以将那些大妈代入随军女商贩和随军女酒保。


比如说,在1798年远征埃及的三四万人马里,就有大约300名女性以上述官方身份随军远征埃及。
然而,凡事皆有例外,将军、校官乃至尉官的妻子或情人蒙混过关随军也屡见不鲜。远征埃及的时候,就有不少军官妻子冒着违法风险伪装成男人偷渡上船。
拿破仑的“克娄巴特拉” 波利娜·富雷斯(Pauline Fourès,1778–1869)故事就此开始,她原本是第22猎骑兵团富雷斯中尉的妻子,在出航时将自己秘密伪装成猎骑兵,到达开罗后又恢复了便装。


图3为波利娜·福雷斯
拿破仑当时已经有了个名叫宰纳卜的埃及女人,不过显然他还是喜欢法国风味,又得知了约瑟芬出轨。于是随即计上心来,把富雷斯中尉派往马耳他,执行危险的跨海任务——不过有一说一,拿破仑还是给富雷斯发了三千法郎的活动经费,也算是变相补偿吧。
富雷斯走后,拿破仑随后便和波利娜双宿双飞,整个东方军团都知道波利娜成了拿破仑的“克娄巴特拉”。
拿破仑1799年回国后,波利娜又成为其继任者让-巴蒂斯特·克莱贝尔将军的情人,可见这个绰号还真的有那么一点准。
倒霉的富雷斯中尉因为老婆漂亮遭此横祸,不过倒是没有如拿破仑所料远离埃及或死在海上,而是刚出来就被英国人俘获放归,接下来实在受不了连绵不断的绿帽子,断然离婚。
顺便一提,波利娜活得很长,她两次再婚,最终在巴西的木材贸易里发了财。
各朝各代都不一样。
不过中国古代军队,几乎都严禁女人进入军营,这是大忌,抓到必定重罚。
至于生理问题……
一是官府组织“慰安妇”,上前线慰劳士卒。
二是设置“军妓”。
“慰安妇”是临时性质的,不会长期待在前线;“军妓”则是长期的,来源复杂,有奴隶、俘虏或者罪犯女眷之类。
一旦成了“军妓”,基本脱离不了,哪怕年老色衰,也要留在军营里,给士卒煮饭洗衣之类,一辈子老死在军营,比较凄惨。
三是“军市妓女”。
商人看中商机,会组织商队跟随军队一起行军,等军队停下来,商队就会在军营旁边,建立一个“临时集市”,贩卖各种商品,士卒有钱的话,可以来“临时集市”购买各种商品。
而这种“军市”里面,自然会有商人组织一批妓女过来,给士卒提供那种服务。
两者的区别,【军妓】是官办的,免费给士卒用,士卒不需要给钱;“军市妓女”是民办的,民间商人组织的,士卒需要付钱。
第四种是家属随军。
宋朝有这个制度,前面一万士卒出征打仗,后面能跟着好几万的士卒家眷。
但这个方法比较废人——
一旦前面士卒打了败仗,后面的家眷根本来不及逃跑,一个不小心,一家人就死的整整齐齐。
第五种就是攻破敌方城池后,烧杀抢掠,顺便那啥。
这种就非常常见了,历朝历代都有,也是最常用的一种方法。毕竟这么干,既不需要朝廷的钱,也不需要花士卒的钱,完全免费,只用苦一苦敌方老百姓。
在这方面,将领和普通士卒的解决方法差不多,将领千万别私自带侍妾、舞女之类进军营。
一是古人迷信,觉得女人进军营会带来不详,会导致军队打败仗,覆军杀将。
二是会在军中引起骚乱,底下的士卒看到了,心里会怎么想?凭什么你将领可以带女人来,天天爽,夜夜爽,兄弟们提着脑袋打仗,连头母猪都看不见?
士卒心中有怨气,要么士气低落,无心恋战,要么直接炸营、哗变、当逃兵。
再者,兵者,国之大事,死生之地,存亡之道。
你将领带兵出征。是来打仗的,带个女人在军营里,天天爽,夜夜爽,还打个屁得仗?
碰到军规森严的主将,抓到了就直接砍头,传首诸军,以儆效尤了。
当然,以上是正常情况。中国古代历史上,总有一些将领不信邪,非要带女人进军营,那些人基本都没啥好下场。
你所了解的生理饥渴是:
上班摸一天鱼下班回家吃了顿饱饭喝了瓶饮料打了会儿游戏一看表该睡觉了但是自己不是特别困于是想着找个毛片看。
古代的出征打仗可是扛着几十斤的装备穿着没的换的鞋硬生生跑几十里路然后夜里还要扛着装备巡夜。
虽然不少男人的终极梦想确实是随时随地随便啪啪啪,但是我相信几乎所有男人真的没本事随时随地随便就变身巨型泰迪
嘻嘻,确实没看清问题说的是将军,我按照一般小兵的要求回答的。
如果是将领的话,这方面确实不需要像小兵那样禁欲。比如朱温的儿子朱友珪就是亳州营妓所生。可见将领在没有上级约束之下对于自己的生理需求的管束还是没那么严格的。
还有一个,就是看到过日本小田原合战中,丰臣秀吉将侧室茶茶召到前线陪自己的事迹。当然这个我也不知道真的假的,毕竟关于日本的历史我只看过一些科普视频以及大河剧,《真田丸》里猴子就召茶茶了,我也就当有过这个事儿吧。
但是这两个例子似乎都不属于那种战事紧张的时刻发生的,毕竟岑参的诗里面也写过“将军金甲夜不脱”这样的诗句,可以看出来在出征打仗条件不够的情况下,谁还在意生理的问题?
而且负重的问题吧,《明朝那些事儿》里有提到,明代士兵负重在十五公斤以上,将领假如说小一点,也不会好到哪儿去,因为你将领总要穿全身的盔甲吧?
说真的,比起来战况,生理问题真不算啥。大阪夏之阵伊达政宗宁愿尿裤子也不愿意浪费时间,可见生理问题也没一般人想象的那么重要。毕竟酒足饭饱思淫欲,全副武装还骑马,谁有空想那点屌事儿呢?
当然了,上面提了两个鬼子的事迹,也不是想吹鬼子的将领道德有多好。看侵华日军就知道了,人家不是真禁欲,狗日的是憋着坏等仗打完了使劲发泄呢。
混在几万个臭男人里,天天累得要死,还不知道明天会不会死。
你觉得什么能激发他们的生理饥渴??
我29岁的时候还觉得,男人一天一次不是很正常?
现在32岁,我只觉得,女人真的烦,影响我挥刀的速度
看过史书吗?
某支军队破城后不抢掠,不强奸,史书都要大加赞赏,足见奸淫掳掠在当时有多普遍。
打赢了,敌人的女人是战利品,是可以拿来奖励将士的,爽就完了。
打输了,死人没需求,活的给敌人当奴隶,奴隶是不配有需求的。
“将军,轻着些……!”
  我抬手替他抹去鬓角将落的汗珠,谁知他却一把钳住我的手腕,力道大的可怕。
  而那最撩人的眼神更是想将我吞吃入腹。
  我承认,痒了。
  “小娘子,你若再不出去,可就没后悔的机会了。”他唇瓣抿的微红,明显已经隐忍许久。
  说让我出去,这手可没半分松开的痕迹。
  我向下扫去,微微吃惊,那隔着水面也能看到的着实教人震撼,也难怪会弄死两任新娘子。
  这哪是一般女人能受得住的?
  合该我这妖孽来享!
  “将军这般诱人,奴家恨不得吃了你,怎会出去……”
  男人眉头猛地一跳,眸子里是再也抑制不住的侵略,大手拎起我的腰直直就朝着那处按下。
  “这可是你自找的。”
……
  燃着暖香的闺阁中,陈家千金穿着一层薄薄的纱/衣乖乖躺/下。
  我手持一根小臂长/短,小指粗/细的玉/枝从她肩头挑开衣衫,露/出女子蜿蜒/秀美的身子。
  这样的身/子我几乎每日都能见到,只是形态不一。
  我落座榻前,拨开腿,嘴里道:“姑娘若是受不住,不必忍着,教我知晓便是教未来姑爷知晓,将来才好疼你。”
  听了我的话,女子也不再忍着,不多时她便一/颤一/喘的,香汗淋漓。
  “记清楚了,这儿是你的命脉,若想快活,就得学会怎么利用它。”
  陈家千金咬唇,颤颤巍巍地应下。
  年轻的姑娘身子就是软,仿佛一团面团,任我如何搓扁捏圆也不吭一声。
  不多时,屋里只余娇娇喘息与求饶。
  三刻过后,我看了眼实在跪不住的陈家千金,收回玉枝擦擦了擦。
  整整废了我三张帕子。
  “倒是个不可多得的名器儿,也不知你们未来姑爷受不受得住。”
  此时陈家千金已然有几分恍神,再也坚持不住趴倒在榻上,不过一根棍子,便能教她欲生欲死。
  待到被人扶出去,奉着金银的嬷嬷才进来,语气谄媚,“谢初雨凝教导,这是我们夫人的一点薄礼,姑爷那边就劳您费心了。”
  我睨了眼那堆黄白物,淡淡颔首,见我应下,嬷嬷忙地躬身道谢。
  不怪她们这般小心翼翼,只因我这婚奴名气实在太盛。
  敬我尊我之人,无一不是夫妻和美,子嗣昌盛。
  相反,那些个贬我辱我之人,少则一年,多则三年必定夫妻反目,家宅不宁。
  因此,渝州城多数都待我如上宾,即便我是最教人瞧不起的婚奴,也只能求着跪着的请我去试婚。
  陈家千金未来的夫婿是本地乡绅之子,不过十八已是举人,放在整个渝州城,也是数得上名的少年俊才。
  三日后,我坐在挂着角灯的四抬红轿到方家时正值暮色,轿子落在院里,不等我行动,一只手便伸了过来。
  我眼睑微掀,搭上。
  下轿的瞬间,周围是一片唏嘘声,方家公子更是被我瑰丽的容貌惊艳。
  他们这些人知道传闻中的初雨凝是个绝色,可真正见了才知道我到底有多绝。
  美人在皮也在骨,旁人占了一个已是幸运,而我不仅全占了,还得天独厚,不说身段,便是一根指头都极为精致。
  回过神,方天卓眼中的侵略已然不加掩饰,“初雨凝路途辛苦,小生已备好茶水,还请移步。”
  他极具雅态地引着我入了书房,一般人家迎我入府大多都会准备偏房,离着正房最近,一应具备。
  而我就会在偏房教导那些姑爷,偶尔起兴,那贴着喜花的春凳上也要留下不少痕迹。
  方天卓看着不急不躁,配着他那张眉眼温和,高鼻薄唇的脸尽显君子风范。
  不得不说,他是个极为出色的男子,虽削瘦却不病弱,一身的书卷气,尤其是弯起的嘴角,教人平添几分好感。
  但这样的人我见多了,穿上衣裳人模人样,脱了衣裳一个比一个浪。
  落座榻前,我拿出荷包里带的香片扔进香炉,眉眼弯弯,莫名勾人。
  “方公子可曾替人洗过脚?”
  方天卓听了我的话愣住,他自小也算饭来张口,衣来伸手,怎会替人洗脚?
  可他刚想开口却被我的粉足吸引,嫩生生的,五个脚趾比地里刚剥出来的花生还水润,翘着脚尖落到他胸前。
  “今日起,我便是你的娘子,身为丈夫,要贴娘子才是,去…”
  我吐气如兰。
  此刻,方天卓好似已经被我勾了魂儿,那双眼睛盯着我的脚,半晌舍不得移开。
  他乖乖听我的话去打了水来,如获珍宝般的捧着我的脚放入水中。
  我满意的眯起眸子,整个人慵懒地靠在榻上,须臾,带着水珠的脚抬起,勾住他的下巴。
  “舔干净。”
  方天卓是读圣贤书长大的,更是尊贵的公子哥儿,若换作平日听了这话只会嗤之以鼻,那都是低贱之人才会干的下作事。
  但今日他却甘之如饴。
  脚背上的水珠被舔舐殆尽,我弯起唇,“世人都道万般皆下品,士子乃众首,方公子这样的人上人给我舔脚,可觉着辱没?”
  方天卓抬头看着我,眼中深邃,“能伺候娘子,何来辱没一说?”
  我被他逗得直笑,柳腰绵绵,峰峦颤颤,这幅活色生香的模样,是个男人都忍不住。
  被方天卓按在身下的时候,我眼中划过一丝微光,榻上满是春色,直到月光爬上我的背,书房内云雨仍旧不歇。
  “小相公这般粗鲁,做起来若唐突佳人该如何是好。”
  方天卓停顿了下,额上冒着汗珠,精致的喉结滚动,不耻下问:“那请问娘子,小生该怎么做呢!”
  言语间,他仍是不停歇,狠狠地冲了下。
  我难耐蹙眉,指尖划过胸前落到小腹:“陈家千金天生名器,相公初次要温柔婉转,多试几个法子,是舔是弄,全看我意。”
  “教我舒服了,才能教未来娘子舒服。”
  说着,我腹下收力,方天卓这样的毛头小子自然是抵不住,没一会儿便偃旗息鼓。
  可夜还长,有人食髓知味便一发不可收拾。
  窗上的影子后半夜摇曳起伏的厉害,纠纠缠缠,就在榻脚快承受不住时,方才作罢。
  翌日,向来天不亮便起的方天卓头一回睡到了四上三竿,我早早睁眼打量着这个男人。
  方家是出过三任学士大儒的人家,教养绝不差,方天卓又是这辈中最出色的,不然也不会配给陈家那样的千金。
  除却他这精致的外貌,身子骨着实差了些,到底是手无缚鸡之力的读书人。
  我穿上衣裳步履懒散的离开书房,屋外早就等了一批伺候的嬷嬷,屏退其他人,我与嬷嬷到了偏室说话。
  老嬷嬷给我点上水烟,候在一旁。
  我歪在炕上吸了口,烟雾弥漫过双眼:“你们家公子这子孙袋不行,往后别说陈家千金了,便是我他也吃不消这几日。”
  这一听,老嬷嬷可急了。
  “我家少爷怎会如此,去年夫人有派人教导过,都还好好的。”她一想,莫不是之前被那丫头掏空了?
  “这头几年瞧着还成,三年五年一过,你再看他!”我轻笑着,歪在炕上的身子波澜起伏:“往后你们这房三代都是子嗣艰难的命,有幸能留个种,不幸的话断子绝孙,若信不过我,自去询问你们夫人好了。”
  老嬷嬷还想再问,可到底止住了声,匆匆退下将此事禀报了方夫人去。
  方夫人来的快,是个年近四十的女人,面色凝重。
  “初雨凝,你可一定得帮我,我这一生便只得这一子,好容易养到如今,若无法传宗接代,我……”她神色哀戚,倒是没怀疑过我的话。
  想来,她应当早知道自己儿子哪里不妥,否则又怎会请了我来。
  我抽着水烟,烟雾扑散到方夫人脸上,呛得她撇过脸去。
  “夫人不必着急,令公子的身子尚可调养,但需得你诚心求告。”
  第二日,方夫人便不顾劝阻,斥重金建了座喜狐庙,传闻得喜狐庇佑定夫妻和美,子嗣繁荣,一开工便引得妇人纷纷叩拜。
  而我也长日长夜地与方天卓厮混着,无论是浴池还是书房,亦或是白日里的凉亭,甚至那最庄严的佛堂,无处不是我们的痕迹。
  与此同时,我也能感觉一丝信仰正慢慢地聚少成多,不过七日,与我整日耳鬓厮磨的人已经多了不少精气神。
  日月精华与人类的信仰是最好的供养,有了这些什么人不能养好?
  至于我,就像这世间降下的妖孽。
  魅惑妖娆,一身皮骨更甚从前!
第3章
  方夫人刚跪拜完春神庙回来,看向我的目光越发尊敬。
  “初雨凝,喜狐娘娘真的会保佑我儿子孙繁盛?”
  我勾唇,眼睑微掀,“你瞧相公可是精神了许多,喜狐最爱婚嫁热闹,届时待相公与陈家千金完婚,这第一杯酒必须得敬喜狐娘娘,方能得她庇护一生。”
  方夫人心头微热,尤其是在见到方天卓真的如我所说一般,更加笃定喜狐娘娘显灵了。
  我在方家的日子过的飞快,原本教导双方婚嫁男女各七日,可因喜狐庙的建立,我破格多待了七日,这一来便更让方天卓舍不下我了。
  从心高气傲的书香门第贵公子,到如今跪地给我舔弄的狗儿也不过几日光景。
  我好整以暇地看着十分卖力的公子,眉间微展,红唇轻启。
  “喝下去!”
  方天卓抬头,喉结涌动,只听咕隆一声,下巴上沾着点点晶莹。
  我满意地笑了,替他擦去:“陈家千金乃是名器玉壶,往后你也要一滴不漏地喝掉,嗯?”
  “娘子喜欢,天卓便喜欢。”他抬起的我腿。
  我闭上眼享受,身上的人仿佛要将我揉进骨子里,比任何时候都来的猛烈。
  反反复复,我教过他什么,便什么都用在了我身上,每一下都到了极致。
  若是一般人恐怕真经不起这般折腾,而我恰恰不在其中。
  喘息在我耳边越来越热切,烫的我也有了几分意动。
  耳鬓厮磨间,他带着蛊惑道:“我不娶陈家千金了,我娶你可好,初雨凝……”
  “这可不行哦!”
  我叹了口气,睁开眼,任由双腿被他折的大开,眸子里闪过一缕紫光。
  “时间到了,方天卓。”
  在我话音落下之际,指尖划过他精致的眉眼,满是欲渴的人眼眸中情丝抽去。
  我看着那微弱的丝丝缕缕,张口将它们吸入口中。
  人类的情爱一向难以琢磨,饶是品尝多次仍旧不得其解。
  翌日,我同来时一般,乘着轿子在摇晃中离开方家。
  三日后,陈家与方家大婚,两大书香世家结亲,令得整个渝州城也好生热闹,街边金箔纸撒了一地,衬着红色极为喜庆。
  我抽着水烟,倚在凭栏处,眼前是弥漫开来的烟雾,底下的人似是察觉到什么,抬头望了一眼。
  郎君如玉!
  我收回目光,方天卓似乎也只是淡淡一看。
  这世间就是如此,有些人往后再无交集。
  ……
  信仰之力在我身上汇聚,如同这世间最美味的贡品,我近乎贪婪的吸收着,可惜,终究不够……
  “初雨凝,我家将军自小本钱足,子孙根大。”说话的嬷嬷一脸愁容,“从前说过两回亲事,奈何那两位娘子都福薄,受不住我家将军,这回,还望您多费心调教调教未来夫人。”
  时隔三月,我又挑了户人家。
  这次婚嫁的双方也是有趣,一个多寡娇儿,一个是鳏夫将军。
  按理来说倒也般配,但问题就出在这位煞神上。
  听说是子孙根儿太大,前两位新婚娘子便是受不住,硬生生裂了半下身,当夜就去了。
  这倒是稀奇,凡人焉有如此强悍之人?
  不得不说,这人勾起了我的心思。
  烟雾弥漫,我掀起眼睑道:“既是多寡妇人,何须再调教,不若直接带我去见你们将军。”
  仿佛巴不得我这么说,这嬷嬷眼神一亮,即刻便吩咐下去,不多时,一辆精致的软榻马车就将我接走。
  去往遂城的路途约莫两天,可这马儿明显比一般的马跑的快,一天出头便到了。
  马车在府中停下,我下车后就被送到了浴池。
  里头的人光溜着身子在水下隐隐约约露出些肌肉,即便是坐着也能显露出他的高大。
  “听闻初雨凝最擅妇人之道,经你手调教的男人女人,无一不是个中极品。”
  这声音低沉酥哑,差点儿没教我腰窝一软,饶是如此,我也忍不住浮起了心思。
  我解了腰带,裙裳从我脚踝滑落,不过几步路,身上的衣服便所剩无几。
  “嬷嬷说将军天赋异禀,难有女人容得下,奴家却是想试试呢!”
第4章
  “娘子慎行,秦某床上粗鲁,若真教你出了事儿,这天底下可再难寻得像你这样的妙人。”
  隔着幕纱的男人劝诫,可我分明闻到了那股味儿。
  是人类叫做情欲的东西!
  “将军无须顾虑,我与其他女人可不一样,就怕……您不能教我欢喜。”
  说着,我掀开了幕纱,也看到了里头的人,微微一顿。
  男人冠玉面容,高挺鼻梁,眉眼看似锋利却细藏柔情,这样极致的糅合,瞧着就能一路酥到心窝子里去,哪里吓人,分明就是勾引的紧。
  即便不提长相,那身恰到好处的腱子肉连着精瘦的腰身,就算此刻坐在池里也能体现出驰骋时的那股子悍劲儿。
  这样的男人,哪个女人见了不腿软。
  水波浮动,我脚掌踏下几分,任由池水没过小腿,再到大腿。
  “将军在忍什么?”
  我来到他跟前,想要抬手替他抹去鬓角将落的汗珠,谁知他却一把钳住我的手腕,力道大的可怕。
  而那最撩人的眼神更是想将我吞吃入腹。
  我承认,痒了。
  “初雨凝,你若再不出去,可就没后悔的机会了。”他唇瓣抿的微红,明显已经隐忍许久。
  说让我出去,这手可没半分松开的痕迹。
  我向下扫去,微微吃惊,那隔着水面也能看到的着实教人震撼,也难怪会弄死两任新娘子。
  这哪是一般女人能受得住的?
  合该我这妖孽来享!
  “将军这般诱人,奴家恨不得吃了你,怎会出去……”
  男人眉头猛地一跳,眸子里是再也抑制不住的侵略,大手拎起我的腰直直就朝着那处按下。
  “这可是你自找的。”
  低沉酥哑的声音在我耳边响起,带着灼热的呼吸,很容易就教我开了花。
  那一下是我这些年来最欢快的一次,燃了心窝,更燃了魂儿。
  “将军果真神勇。”我扬起脖颈,不退反进。
  紧紧地贴住他含羞启唇,声音靡靡:“奴家好生欢喜,奴家想要将军,哪怕……要奴家的命~”
  媚声入骨,销魂夺魄。
  这天底下无人能抵挡得住我半句娇语,秦安也不例外。
  他将我托起,任由池中水花乱溅,拍打在我们之间,分不清是什么一直连绵不断地滴答着,越来越急,越来越汹涌。
  他发了狠般,仿佛真的要弄死我。
  可他不知道,他越狠,我越是喜欢。
  这样美味的男人可不多见,如此充沛的精气更是大补。
  我在摇摇晃晃中抬手抚上他俊美的面庞,指尖沾染着一滴晶莹的汗珠,在他赤红的双目注视下,缓缓含入口中。
  “将军,好滋味~”
第5章
  他狠狠一颤,眉色愈发暗沉,像是无尽的深渊即将把我吞吃入腹。
  “妖精!”
  低骂一声,他臂弯一松将我撂下,在我来不及反应时按到水池边从身后欺身而上。
  浴池中的水花迸溅的更猛烈了。
  而我也在这一次次情欲中尝到了极为美妙的精气,不仅纯,还量大。
  秦安是个将军,按理来说身上的杀戮是只多不少,这样的人往往都有孽债缠身,但他不一样。
  他身上的孽债几乎弱不可见,反而是极为庞大的功德笼罩在他身上,仔细想来倒也解释得通。
  毕竟,他庇佑了城内无数百姓,守家国镇边境。
  也难怪他的精气如此纯粹。
  ……
  浴池的荒唐持续了几个白天黑夜。
  秦安这厮仿佛要将多年压抑的精元全部泄出般,逮着口吃的便狠命的压榨。
  饶是我这百年难得的极品身子,也有些遭不住这样的折腾。
  三日后,在合府奴仆的注视下,秦安亲自抱着我出了浴池,安排在他的主院里。
  榻上,我软若无骨,任由男人像捧着珍宝般轻轻放下。
  “没想到将军也有铁骨柔情的一面,奴家还以为前几日便是将军本来面目。”
  秦安眉眼瞧着冷冽,指尖更是冰凉,但眸子里却偏偏藏着丝暖意。
  他目光在我身上的这些青青紫紫的痕迹上划过,去翻了瓶药膏出来。
  “初雨凝受苦了,是秦某粗鲁。”
  说着,他低眉在我身上抹擦起来,我本就只套了件外袍,见此索性玉臂一挥,坦然地将身子露在他面前。
  峰峦玉骨,媚色天成。
  秦安指尖微顿,开始泛起热意,但碍于我这幅身子被折腾的实在狠,到底是克制住了。
  给我抹完药,额上已是挂满了汗珠。
  我看着他俊美的面庞,舌尖绕了绕:“将军可知,为何你自小子孙根就这般壮大?”
  秦安倏地抬眸,黑沉沉的,仿佛在探究。
  “将军年幼时,可曾借助过什么东西修习体魄?”
  “你是如何得知?”
  我笑笑,目光在他敞开的胸腹处停顿,“将军若趁早取出还有好活,否则这玩意儿迟早让将军爆体而亡。”
  秦安闻言,这才仔仔细细地打量起我。
  他面若冠玉,不笑的时候确实又冷又沉,若是穿上盔甲,手持长枪洒血遍地,倒也真应了那句传言。
  煞神!
  一般人被他这么瞧着,怕是要不了多久就两股颤颤,但我丝毫不慌,毕竟我知他的目的。
  是了,此次择选人家,说是我选择他,不若说是他秦安放了饵勾着我来。
  许久,他轻笑一声,眉目褪去了霜雪:“早听闻初雨凝见多识广,任何事求到你面前,无一不能给出法子。”
  “我身体里的这玩意儿,就有劳初雨凝了。”
  我勾唇,淡淡地颔首只算作应下。
  往后几日,秦安除了出城巡防以外,每日都会与我厮混到天明,他体内的东西不是别的,而是一种七彩金蟾。
  这种金蟾能够活死人,肉白骨,得了它的蕴养,便是已经踏进鬼门关也能拉回来。
  秦安自幼体弱多病,六岁那年差点咽气,恰逢一个云游道士经过给了这宝物,于是秦家的独苗活了下来,遂城也多了位战无不胜的煞神将军。
  但他们不知道的是,这七彩蟾蜍养的不仅是人,也是魂。
  我趴在秦安的身上,身子顺着他的肌理慢慢下滑到小腹前,温热的呼吸掠过,男人的腹肌明显收缩绷紧着。
  真硬~
  我轻笑一声,露出嘴中含着的一根银针,直直插入他的丹田处。
  微痒微痛的感觉让秦安颇为难耐,他一手扣住我的腰肢将我托起、坐下,一气呵成。
  “将军可真没耐性。”
  “说我没耐性,不若问问这世间有哪个男人能够挡得住初雨凝。”他闭目,感受着在我体内徘徊的力道。
  不一会儿,他的小腹上已经多了三根银针,我一手撑着,一手弹了下顶端。
  只听轻微的嗡声一过,小腹处竟是鼓起了一个包,约莫一指大小,渐渐形成了蟾蜍的形状。
  秦安眼睁睁看着身体内的东西浮现,鬓角落下热汗,渐渐地,他全身开始泛红,就连在我体内的另一半也又壮大了几分。
  “初雨凝,如何取出?”
  我抬眸睨着身下的男人,一手如爪勾起,在他来不及反应之际,快速插入他的腹内。
  皮肤被剥开,露出一只睁着大眼转悠的蟾蜍。瞧着颜色暗淡,几近被吸干,瘦小又虚弱,偏偏还不肯认命地张着嘴,非要闹个鱼死网破。
  我打量了眼,兀地轻笑一声,将它攥成粉末。
  那些粉末还带着点点晶莹的灵气,一同被我吸进体内。
  我闭眼回味了下这股美妙的滋味,下一瞬抬眼。
  “将军这肉身……用的可好?”
第6章
  秦安握紧我的腰身,白玉似的面容带着松快,也不管小腹处的口子还在冒血,肠子也几近滑出,就将我压在身下。
  “初雨凝早知道,为何帮我?”
  男人眉眼突地冷厉起来,大手抚着我孱弱的脖颈。
  是了,我早就知道这位煞神将军是个借尸还魂的存在,真正秦安六岁那年其实已经死了,活过来的恐怕正是那所谓的云游道士。
  否则,七彩蟾蜍这样专门饲养魂体的宝物,又怎会轻易送出。
  我不拆穿他,不过是念在他身上的功德罢了。
  常人的功德不可能有那般精纯,即便是守护家国的将军也不及这道士一半。
  即是造福苍生,守卫家国,我为何要拆穿他,任由他与那七彩蟾蜍相搏,两败俱伤!
  我虽不是人,可也知道什么是好,什么是坏。
  “这天底下失去个秦安无可厚非,可若失去了煞神将军,遂城百姓可就危险了。”
  处于边境不过十里地的遂城向来是外邦的侵略之地,若不是这些年秦安这尊煞神守着,这座城池早已尸骨遍地,成为废城。
  上天既给了他如此大的功德,我自然也不会不识抬举去破坏。
  更何况,这又何尝不是与我有益。
  秦安笑了笑,他不问我是个什么玩意儿,而我也不提他从前的过往,犹如那日初见一半,在床上抵死缠绵,不知疲倦。
  他小腹的伤口早已在我的舔舐下修复,没了七彩蟾蜍,他依旧毅力惊人,只是到底恢复了常人能接受的大小。
  饶是如此,也颇为客观,将我折腾的要死要活。
  啧,便宜那小寡妇了。
  ……
  从遂城离开那日,正好碰上送亲的队伍,一路上敲锣打鼓的好不热闹,即便是寡妇出嫁,也做足了排场。
  我从轿中掀开帘子,想了想,吸口水烟缓缓吐出。
  烟雾吹进那顶轿子里,盖头下的娘子只觉得身下一股暖意酥痒袭来,不过片刻又归于平静。
  她虽有过夫婿,不是什么都不懂的姑娘,可到底能不能在那位煞神的身下活下去也不好说,毕竟死的那两个都是下体爆裂而亡。
  后来,这多寡的女人与那丧妻的将军渐渐成了遂城的一段佳话,而我也在半年后收获了一份巨大的功德。
  原来,秋冬之际遂城几次差点沦陷,秦安带兵死守终将敌人打退,只是百姓死伤无数,那小寡妇散尽家财方才救了部分人。
  本来这因果虽与我有关,可却并没有如此巨大,真正的原因是这小寡妇乃喜狐庙的信徒,秦安逆天而为本不应有子嗣,可这小寡妇却偏偏求到我头上。
  是以,我便送了一子胚。
  但这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她肚子里竟是上界之流转世。
  算出因果,我气的差点吐了三里烟。
  什么档次,竟踩着我当板儿。
  这口气一直憋到我挑选下户人家,许是我近日心情不美,稍稍用力了些,泡在药桶里的王家姑娘登时冒出了泪。
  “嗯,求初雨凝垂怜……”
  “浪叫什么,我又不是你们姑爷。”我拔出玉枝敲了下她的屁股,“跪下。”
  王家姑娘瞧着娇小,身上该有的却一分不少,甚至比旁人长的更为丰腴,尤其是那对乳儿,像是要撑裂了一般。
  她跪好后,我也探出了不一样的东西,眼眸微深。
  “你这身子用了什么?”
  王家姑娘颤了颤,红着眼眶,似是不知该不该说起。
  见此,我抬眼将这屋子笼罩其中,旁人看不出一点异样,只是屋里更为寂静。
  “无妨,你且放心说,为何你一个处子,却常年用那些药物将身子养成这般,连下头都长了珠子。”
  若是我没记错,这种女子叫作血珠女,所谓血珠女便是从六岁起开始往下头塞蚌珠,一年一颗,再辅以药物蕴养全身,那些珠子会随着年岁长在肉里,越长越深,塞满十年以上便可将里头变成肉珠壁。
  这样的珠女不仅那处能够让人欲生欲死,且全身都被药物浸染,早已成了不可多得的药人。
  但世人只知血珠女乃药物养大,长久用之不仅能够教人快活,还能延年益寿,可无人知晓她们还有另一层用处。
  这些珠女身体里那些珠子随着七七四十九个人长年累月摩擦而变成血红时,便是掏珠之时。
  那时候,珠女会先被剖开下体,将珠子全部掏出,那些常年有男子精气和血蕴养的红珠不仅延年益寿,珠女的血肉更为珍贵大补。
  往往被剖了珠子的珠女不会立即死,而是先从下面放干血,那些血制作成药丸补气,那身皮则是做成画卷售卖出去,之后肉入汤,骨磨粉。
第7章
  嫁进李家的姑娘,最多不过三五年,便会从这世间消失殆尽。
  且这只是普通珠女的下场,眼前的姑娘却是个阴年阴月阴日阴时出生的天阴女。
  这样的女子不可多得,不需三五年,只需二十一日不间断地将她灌满男人的体液,便可磨出血珠。
  天阴女剖出来的血珠功效乃是普通女子的十倍。
  不仅血肉可起死回生,身上的皮也可换给他人。
  李家请我来调教并非是教导她的床榻功夫,而是用秘药将她下头保护好。
  否则,又怎经得起四十九人不间断地轮番灌插,只怕还没个几日人就得没了。
  都说我这样的妖精不通人情,可人类分明比我这妖可怕的多。
  “初雨凝,奴家不想死,求您放过奴家吧……”
  王家姑娘扑通一声跪在我脚下,也顾不得会不会被外头看着的婆子听到。
  我放下玉枝,拿起水烟抿了口。
  小姑娘赤裸着身子瑟瑟发抖,不敢抬头。
  “我是李家请的暖床娘子,李家乃陇西第一大家,即便我放了你,你又如何逃出去。”
  听我这么说,王家姑娘秃然倒地,她生长在王家村,村里的女子一向只与李家通婚。
  原本家中姐妹七人,她是最小的那个,随着年岁增长,她的姐姐们一个个消失,再无痕迹。
  李家那些抬着轿子来娶了人的,三年一过便又换了妻子,而她也将会是如此。
  她不是不知道自己的命运,可她不甘,喜狐娘娘说过,一定能会有帮她的人。
  她不想死!
  就在她瑟瑟发抖下,我挑了件外赏扔给她,悠悠出声:“不过,李家的孽债也该结束了,因果轮回总有报。”
  听我这么说,小姑娘立即抬头,葡萄般的大眼圆溜溜的。
  “娘子,李家这样的人家,真的能有报应么?”
  “为何没有。”我阴柔一笑,口中烟雾散去,素来如丝的媚眼中微微睁开些许:“人间既有恶鬼遍地,我这妖孽~又怎能缺席。”
  房中烟雾弥漫,迷蒙中,一只雪白的手伸出,指甲抚过王家姑娘的面容,两道身影似是互相交叠,又似是纵横而过。
  不过多时,门打开,外头的婆子走了进来。
  看到只披着衣裳的王家姑娘,婆子恭敬地奉上金银:“有劳初雨凝了。”
  婆子年纪应是花甲,可那头黑发竟是比姑娘还有过之无不及,白粉的面皮上就连皱纹也不深,活脱脱一个老妖精。
  椅子上的我不作声,口中水烟仍旧弥漫着烟雾。
  “带回去吧!轻些折腾才能用的更久。”
  婆子一听,立马笑花了脸,望向王家姑娘的眼神中尽是贪婪。
  坐在地上的人低头,任由婆子搀扶出去,浓雾中,靠在椅子上的人愈发浅淡。
  李家是陇西百年望族,这样的人家日积月累,不仅富贵荣华,且在当地权势滔天。
  一向听闻李家人长寿,五世同堂都不在话下,进了李家才知道,原来不仅是李家人长寿,就连李家的下人都瞧着比常人年轻能活。
  王家姑娘是填房,嫁的是李家三房的七老爷,原以为这七老爷是个年过半百的,却不想瞧着竟是二十上下的年纪。
  拜完堂便敬茶吃酒,一个厅内,五六十个男人,却瞧不见多少女人,粗粗一看只有三四个。
  坐在主位上的想来就是李家的老夫人,没人晓得她活的多久了,虽满头华发,却面皮紧实白粉,乍一看满面红光,仔细看却是有些僵硬。
  那些男人则是一个个目光贪婪地盯着刚进府的女人,毫不掩饰。
  敬完茶的功夫,已是半夜,坐在上首的李家祖宗目光黏腻的落在王家姑娘身上,沙哑着声音开口:“时辰到了,入洞房去吧!”
  七老爷闻言,搀扶起王家姑娘,他温柔体贴,端的又是一副好相貌,有这样的身份加持,很难教人不心动。
  也难怪多少人挤破了脑袋也想嫁进李家,可他们家娶妻,向来只娶王家村的女子。
  无他,只因王家村的姑娘个个蜂腰大乳,妙不可言,常人受不住,只李家人能受得。
  洞房内,红色暗沉的几近发紫,七老爷带着王家姑娘过完礼,便退了衣裳。
  也不知是不是错觉,她总觉着这屋里有股子鲜甜味儿,似是腥得发甜。
  七老爷是个温柔的,进的小心,入的也小心,珠女的里头不仅是男人的温柔乡,更是女人的销魂地。
  没少功夫,王家姑娘就被折腾的忘乎所以,只恨不得能死在这销魂床上,见着差不多,七老爷抽身,在他身后不知何时却站了几个黑影,其中一人越过七老爷便压在床上那个赤条着的身子上。
  夜色中,女人嘴角的弧度更大了。
  “老爷,奴家是珠女,一个人可不够……”
第8章
  王家姑娘嫁进李家三天,与七老爷未出房门一步,婚房里还是红的发沉,床榻摇曳。不一会儿,一只雪白的手臂伸出,将一个干瘪又老皱的只剩下皮包骨的东西扔出。
  相同的,地上还有其他几具。
  像是在回味,王家姑娘眯着眼享受了一番。
  “老爷,你离奴家那么远作甚?”
  她睁开眸子,明明此刻大张着双腿,妖艳魅惑,却生生教人心底泛出一股寒意。
  尤其是对七老爷而言,此时的他哪里还有前几日刚见时那般年轻力壮,现在的他双眼凹陷,脸颊的皮耸拉着,形容枯槁。
  哪里还像是三十来岁,说是八十岁都不止。
  他颤抖着,双目圆睁:“别,别过来,你、你竟然……”
  “老爷怎么了,奴家是十年不出一位的天阴女,若是精气灌的不够足,这血珠可出不来的。”
  七老爷惊恐,“你知道血珠怎么出的?”
  “奴家自己身体里的东西,如何不知?”王家姑娘翻了个身,慢慢爬向七老爷。
  他吓得赶紧后退,可这床就这么大,已然避无可避。
  “别过来,你,你不是她!”七老爷吓得睚眦目裂,眼珠子似是要爆开般凸起。
  王家姑娘嘴角咧开,伸出舌头舔了舔手指:“老爷在胡说什么,我怎么不是她了,还是说,老爷在害怕?”
  怕?
  怕什么呢?
  李家这样庞大的家族,有什么好怕的,可那是对于一般人,在七老爷看到面前的女人指甲疯长,直直戳破自己的肚皮,将它划开时,他竟是连叫都叫不出声了。
  腿间喷出的骚黄淌了一床,和着从他肚子里滑出来的肠子,那股子令人作呕的气味就连我这个见惯了血腥的都觉着恶心。
  七老爷说的没错,我的确不是王家姑娘,可我这身皮却是她的。
  踢开这身腥臭的躯体,我眼中嫌恶,这屋里弥漫着一股长久不衰的腥味儿,想来死在这里的女人不会少。
  我走出房门,偌大的李家开始变得漆黑深沉,不见一丝烟火,月光照在我光洁的脚上,身后摇曳的影子若隐若现。
  先从哪开始好呢!
  我想了下,去了李家老祖宗的院子。
  没人知道李家老祖宗活了多久,除了李家娶新妇,平日里他从不露面,就和那位老夫人一般。
  我敲开院门的时候,天边最后一丝月光藏尽,这座宅子也将彻底成为荒宅。
  “你是……七奶奶?”开门的是个妈妈,手中灯笼照在我的脸边,也照亮了她惊恐的面容,“你、你怎会半夜至此?”
  “老爷让我来找老祖宗,说是我体内血珠有变,唯有老祖宗能救我。”
  妈妈一听面色微变,我的这副身躯是用来做什么的她再清楚不过,一听到血珠有变,她也不敢耽误,只是对我说道:“本来还要些日子才会带你过来,既然今天来了,也算是你的命。”
  我听了只是扯了扯嘴角,黑暗中没有人看见我的双眼已经变得赤红。
  因为,我闻到了久违的血腥味儿,很甜,和婚房里的味道一样。
  鲜的发甜。
  走进院子,她带我去的却不是堂屋,而是底下。
  在这院子的下面还有一座密室,门口有两个脸色僵硬的壮汉把手,看到我们,他们连眼珠子都没抬一下。
  我鼻尖嗅了嗅,这两个一身尸臭,看来也不是活人。
  李家老祖宗果然有点东西。
  石门关上,密室比我想的要大的多,大概能容纳两人并肩行走的长廊,两边每隔十步挂着一幅仕女图,上面的人清晰明亮,连眼珠子都活灵活现。
  随着越走越深,这些女人也从不认识到认识,甚至是极为熟悉。
  我跟着前头的妈妈走去,路过一间房时,正瞧见里面的女人被几个男人一同操弄着,她下体已经肿胀的看不出原本的颜色和形状,紫红色高高鼓起跟个小山包似的,随着那人的晃动还有血珠滴答滴答着落下。
  偏偏她丝毫不知痛觉,脸上是享受快乐的滋味。
  我一眼就能看出来,不出三日,她就要被剖开下体取出血珠。
  妈妈回头看了我一眼,见我没有任何惧怕,反而有些好奇。
  “那位是四奶奶,也是你们村的,还记得吗?”
  我点头:“是村头王二叔家的姐姐,比我六姐晚一年嫁进来。”
  听我提起六姐,妈妈脸色僵了下,意味深长的地看了我一眼。
  在走过一间汤室的时候,里面的味道让我顿住了脚步。
  那股味香的勾魂,像是炖到了骨头里的那种味儿,只是闻一点儿便有些上瘾。
  走近了,我就看到两个老妈子在用手臂粗的棍子搅弄着那口硕大的铁锅,乳白的汤汁里浮动的大块骨肉。
  那股诱人的肉香就是从这口锅里散发出来的。
超勇公海兰察,索伦人,即伊彻满洲也,少以军功累晋公爵。


闻公出征时,沿途供亿,必遣心腹偏将某甲前驱预备。公平日嗜好唯某甲能知之,凡启节,每到驿馆,下马即顾某甲,问所需各物俱备否,某甲鞠躬对曰:“诺。”公色然喜曰:“好孩子,很会办事。”甫入门,某甲手捧髹漆红盒一,屈膝以献,去其盖,内盛径寸大蜘蛛百枚,螂蛆、蝾螈、虿蝎等物称是,公一一去其钳爪,生啖毕。某甲侍公登堂,梁左右悬两巨蛇,粗如戋、长丈有奇,公睨而嬉笑,拔金错刀寸断大嚼,如咬甘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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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讫,某甲屈单膝告退,公独入后室,内有蠢胖村妇八人,年皆二十以来,裸体以待,公一一递接已,乃呼从者具汤沐,进冠服,出见客。客退,又呼某甲来,赞之曰:“好孩子,很会办事。”
凡沿途供亿必如此,方惬公意,不则竟日忽忽不乐,戏下部曲,诃责鞭棰,无所不至矣。


又闻公过戈壁瀚海等地,常数百里无人烟,村妇难致,则以肥壮水牛代之,故出征必多带水牛听用,按日轮交四牛,牛辄不能与公敌。公恨其不能胜任,则手刃剐而生飨之。观公所为,可谓奇人,彼樊舞阳之生食豚肩、常开平之与虎豹交,以公较之皆不足为奇矣。
哪个小兵能和将军一个水准?哪个小兵能指使心腹副将为他提前准备?家属肯定是别想,打仗老婆孩子在身边,怎么打?再说,没有家属做人质,把军队交给你,皇帝晚上睡眠不好。一般打到哪里,学曹操,城中可有妓女?


碰到荒凉的地方,那就不是一般人能解决的。毕竟,不是所有人都是超勇公,你超勇?
公为与其嬖僮汪锜乘,皆死,皆殡。孔子曰:“能执干戈以卫社稷,可无殇也。
——左传哀公十一年
嬖通妾,僮通童。这位鲁国公子公叔务人(姬公为),和自己的男妾一起上战场,同乘一车,一同战死。
太底比斯圣军了。
连孔老二都得赞之。
所以你懂的吧,自古以来,军营都是同性相吸的高发区。
将军很有可能是找几个眉清目秀的爱童,少年。
白天当侍卫,晚上暖被窝。
因为天天负距离锁定的缘故,忠诚度又都很高,危急关头为了爱人又能舍生忘死,完美!
你作为将军,家里妻妾数人,年龄三四十岁,一方面平时已经满足,第二身体性欲随年龄已经衰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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