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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人文]为什么越是高超的作家,他的文笔就越朴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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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而是一些能力不咋地的作家喜欢堆用华丽的词藻
文学本身也是艺术……
文学的最高形式,肯定还是诗歌,因为可以极限推高文字美学。
小说在文学领域,不算是很高层次的文字形态,就是因为,小说没办法极限推文字美学,必须要承载思想和故事……
所以才会有纯文学,追求极致的文字,当然成功的例子不多。
高超的作家文字可以有不同的表现形式,很多散文都优美如诗篇,你不能说写散文不是作家吧?
一本小说,又要文字优美到极致,又要表达思想内涵,承载有趣的故事……
我个人觉得,这特么已经超过人类大脑的极限了。
朴实的文字是为了让读者都看得懂,而不是炫耀。
讲一个故事,就是希望把这个故事讲清楚。什么好看啊,好笑啊,悲伤啊,等等,这都是其次的。
首要的问题就要读者明白,这个故事的内容是什么。
老是玩文笔,最后大家看个云里雾里,不知道这是什么 。
文学发展过程中,一直有个问题,那就是为什么创作这些东西?
很多作者就是站在自己的角度,一门心思创作自己认为最好的文章。使用一些晦涩的语言,生僻的典故,并且乐此不疲。
你要问,那就是你的层次不够,看不懂活该。
最极端的就是一句话好几个典故,光是注释就要用一页纸。
这才显得作者的水平高。
而这样的作品被大家抵制,他心里还老大不乐意,认为这是读者的逆行。
这不是少数人的观点,而是有着比较深厚的基础。
比如最近一个高中生的作文,古文基础极好,大段的辞赋,各种典故引用,洋洋洒洒,把我都看傻眼了。自问决计写不出来这样的东西。
你要看其中的内容,又好像什么都没有,不知道他讲什么。
所以,朴实的文字就是走了另一条路,讲故事,说道理,简单易懂。
越朴实的文字,越能让普通人看懂,也就显得仿佛没什么文字技巧。
我上面说的高中学生作文,就在当下的知乎热榜中,有兴趣可以去看看。
为什么这样的作文能上热榜?
本质上不就是有人认为这样的文章极好,极有功底,是一篇不可多得的好文章。
这个问题并不是表面上这么清楚,有着现实层面的矛盾冲突。
因为好多人其实根本不理解什么叫文字朴实,什么又叫文字华丽。
尤其对朴实误会更深。举个简单的例子,海明威的小说向来用词简洁,但我们说他的文字像水晶般剔透。海明威赞扬契诃夫和巴别尔的文字,像水一样纯净。你以为这种纯净和剔透,就是靠用词简单,不做比喻不使用形容词?其实人家的文字像音乐,这些文字组合带有很强的韵律感,光读着就隽永。
再一个简单例子,网文作者门槛低,按理说网文作者语言最朴实了吧?为什么大多数网络小说语言乏味,不忍淬读?你觉得单一只是他们故事写的烂吗?可问题是好些人第一行就能把你劝退。因为他们根本不具备文字组织能力啊。朴实或有力得看你怎么组合。华丽也是。
返璞归真……平平淡淡才是真~~高超的作家总是透过现象直指本质,平庸的作家则企图用花哨的词藻描摹复杂的现象。而你一旦了解了现象的本质所在,就会发现再复杂的现象也只需要一句简单的话语,否则,词藻越华丽越描述不清,越描越黑越看不清楚。
武功最高的往往是扫地僧之类,而不是天天咋咋呼呼争夺天下第一职称的
那些艳俗的文字,你一眼就能看到底。而那些质朴的文字,你分析半天也就能分析一两个字……
琼·狄迪恩是这样分析海明威《永别了,武器》的第一段文字的(Last Words: Those Hemingway Wrote, and Those He Didn't,发表于1998年的《纽约客》):
四个简单得令人难以置信的句子,一百二十六个单词,它们的排列方式现在对我来说仍然像我十二三岁时第一次读到它们时一样神秘和令人激动,当时我想象,如果我足够仔细地研究它们,足够努力地练习,有一天我自己也可能排列出一百二十六个这样的单词。 只有一个单词有三个音节。 22 个单词有两个音节。 其他一百零三个单词只有一个音节。 24个单词是 "the",15个是 "and"。有四个逗号。 该段的礼仪节奏部分源于逗号的位置(第二句和第四句有,第一句和第三句没有),但也源于 "the "和 "and "的重复,形成了如此明显的节奏,以至于在第四句 "leaves "一词前省略 "the"("我们看到军队沿路行进,尘土飞扬,树叶在微风的吹拂下飘落、 被微风吹动的树叶纷纷落下")所要表达的意思,是一种寒意、一种预感、一种对即将发生的故事的预示,让人意识到作者已经将注意力从夏末转移到了一个更加黑暗的季节。 这个段落的力量恰恰来自于这种刻意的省略,来自于隐藏信息的张力。 在哪一年的夏末?(Deepl翻译)
four deceptively simple sentences, one hundred and twenty-six words, the arrangement of which remains as mysterious and thrilling to me now as it did when I first read them, at twelve or thirteen, and imagined that if I studied them closely enough and practiced hard enough I might one day arrange one hundred and twenty-six such words myself. Only one of the words has three syllables. Twenty-two have two. The other hundred and three have one. Twenty-four of the words are “the,” fifteen are “and.”Only one of the words has three syllables. Twenty-two have two. The other hundred and three have one. Twenty-four of the words are “the,” fifteen are “and.” There are four commas. The liturgical cadence of the paragraph derives in part from the placement of the commas (their presence in the second and fourth sentences, their absence in the first and third), but also from that repetition of “the” and of “and,” creating a rhythm so pronounced that the omission of “the” before the word “leaves” in the fourth sentence (“and we saw the troops marching along the road and the dust rising and leaves, stirred by the breeze, falling”) casts exactly what it was meant to cast, a chill, a premonition, a foreshadowing of the story to come, the awareness that the author has already shifted his attention from late summer to a darker season. The power of the paragraph, offering as it does the illusion but not the fact of specificity, derives precisely from this kind of deliberate omission, from the tension of withheld information. In the late summer of what year?
(你以为这就是《永别了,武器》第一段文字所蕴含的全部?不,每个字都可以展开论述……比如the water was clear and swiftly moving and blue in the channels,为什么channel在这里要用复数,难道这里有好几条溪流?等等……)








宋碧云译《战地春梦》
题干预设就是错的。
首先,朴实或者华丽,这属于风格类型,风格类型是平行关系,而不是高低等级关系。
其次,作家的写作水平几乎不能做广义上的比较。因为类型、流派、时代,乃至于年龄段和性别不一样的作家,一般在做文学比较时,都不可比。
所有的文学比较研究,必须先论证其基于相似基础的可比性,再于有局限的可比基础上,比较其一方面的内容,而非全面的可比。
因此,以上题干预设是错的。
仅举一例:
中国现当代文学史中,以朴实为文风特色的,可举叶圣陶为代表的开明派。
叶圣陶作为文学研究会成员,一方面追求以文学为人生而努力,力求白话文的大众化,另一方面,作为教育工作者,他的文笔力求能为中学生做写作范例,故而整体呈现出一种易读的朴实。
那同时期,以华美文风为知名的有新月派的徐志摩。徐志摩既有散文创作,更以新格律诗歌创作为优胜,其“翡冷翠”系列更是文风华美之典范。
那是否叶圣陶之文学水准超过了徐志摩呢?
答案是二者不可比。或者无法得出广义之比较结论。
因为二者所在流派、类型、主要创作时期等都有差异,比较基础无法形成。
那何种情况可比呢?
叶圣陶早期创作过问题小说,其中知名篇目为《这也是一个人》,讲一乡村女孩一辈子被家庭当牛马一样使用,被夫家虐打,最后即使外逃也被追回,当牛马一样买卖了。
这篇作品常和鲁迅的《祥林嫂》比较,因其题材、时代背景、人物部分命运、作家流派和创作思想归属等,具有很多一致性特征。
但这一比较,也是比较二者于这一篇中的差异,并探究原因,而非概要性低论高下。
而叶圣陶和徐志摩,二人均为文学大家,但一般不将其二人做比。
比较文学和文学比较,这是一门专门的二级专业,其理论基础很庞杂,普通中文系本科生毕业论文都一般不选比较研究,也不知道知乎上哪来这么多勇气绝佳的才子,一张嘴就是比天比地。
望周知,文学研究不是斗狠好勇,赛马斗蛐蛐一般厮杀,而是要考据文学事实,继而发掘内有规律,真正促进文学发展。
真没想到,连文学专业也逃不过民科作祟,遍地水猴子的一天。
问题就错了。
首先,文笔朴实与否与他是否是高超的作家没有任何关系。莎士比亚的文笔可不是以朴实著称的,我不觉得英语世界有哪个作家敢说自己超越了莎士比亚。再者,普鲁斯特繁琐的长难句,乔伊斯大胆而具有颠覆性的语言实验,伍尔夫优雅至极的行文风格,都与“朴实”没什么关系。
单从用词华丽与否来评判一个作家的技术是否高超是非常荒谬的。“简练而深刻”当然不是不好,但“辞藻华丽”也绝非某些人眼里的“罪过”。文本是一个有机统一的整体,决定文本文学价值的评判标准也并不是单一的,而是多元立体的。语言的质感、结构的完整性、文体上的创新……这些重要的评判标准都不可能脱离其他项而单独存在,只有对其进行综合的评估,才能对这部文本的文学价值给出确切的判断。
就比如说同样是“朴实”,托尔斯泰的就宛如重剑无锋,大巧不工,而有一些拙劣模仿苏式现实主义风格的文学作品就显得极为难看、平庸干瘪。同样是“用词华丽” ,伍尔夫的作品就是优雅而轻盈的,而某些人的作品则充斥着矫揉造作的抒情(这里就不点名了)。这是因为二者文本结构的完整性及精巧性,叙事的饱满程度都天差地别,不可一概而论。
堆砌辞藻的作品不一定是好的,这句话倒也没错,但由此走向另一个极端就大可不必了。
文学表现的两座高山,一是诗词歌赋,二是白话小说。
如果让我比较两座高山,诗词歌赋肯定更高,更加神秘;而白话小说,则更贴近生活,文笔朴实,言简意赅。
“越是高超的作家,他的文笔就越朴实”这句话放在现在应该没问题;如果放在古代,估计李白会为此“作诗一首”。
华丽的辞藻,生硬搭配,堆叠起来的感觉,看着不伦不类;而生动巧妙地将华丽辞藻连起来,则可以让文章升华,如王勃的《滕王阁序》“落霞与孤鹜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写得是那样的美妙,景物描写生动形象,有种人在画中游,让人身临其境。
现在写诗词歌赋,群众基础差,没有市场前景,写的人自然就少。
既然没有市场前景,高超的作家又怎会去浪费时间,而当下最流行的莫过于小说,小说是拿来给大众看的,用朴实的手法更能让人理解,比如鲁迅的《狂人日记》。
鲁迅以白话文学的形式,写“狂人”的神经过敏、多疑焦虑、满口胡言等“迫害狂”恐惧症。又通过“狂人”一系列的表现,暴露了封建礼教对人们的毒害,揭开了封建礼教几千年来丑陋的面纱。
《狂人日记》三里写道:
古来时常吃人,我也还记得,可是不甚清楚。我翻开历史一查,这历史没有年代,歪歪斜斜的每叶上都写着“仁义道德”几个字。我横竖睡不着,仔细看了半夜,才从字缝里看出字来,满本都写着“吃人”两字!
“狂人”又结合自己亲耳听见,亲眼看到的一幕:
书上写着这许多字,佃户说了这许多话,却都笑吟吟的睁着怪眼睛看我。
我也是人,他们想要吃我了!
这几句话简单明了地描写“狂人”迫害狂恐惧症,总想着大家要吃他,又暗讽几千年来的封建“仁义道德”,其实就是为了“吃人”。
张岱有“明清第一散文大家”之称,文笔朴实却又超绝。《陶庵梦忆》,便可以说将中文之美展现得淋漓尽致,那句著名的“林下漏月光,疏疏如残雪”就出自于此,而类似的妙笔在这本书里还有许多,一起来看!
01.冬日在他笔下,是:
万山载雪,明月薄之。
02.雨后在他笔下,是:
新雨过,收叶上荷珠煮酒,香扑烈。


03.午夜在他笔下,是:
曲倦灯残,星星自散。
04.居所在他笔下,是:
门外苍松傲睨,蓊以杂木,冷绿万顷,人面俱失。
05.音乐在他笔下,是:
杂丝和竹,用以鼓吹清音;
动操鸣弦,自令众山皆响。
06.他写春游之况:
桃柳烂漫,游人席地坐,亦饮亦歌。


07.他写夏日消暑:
吾辈纵舟,酣睡于十里荷花之中,香气拍人,清梦甚惬。
08.他写秋夜赏月:
皆铺毡席地坐,登高望之,如雁落平沙,霞铺江上。
09.他写冬日闲趣:
天与云、与山、与水,上下一白。湖上影子,惟长堤一痕,湖心亭一点,与余舟一芥,舟中人两三粒而已。


10.他游西湖:
小船轻幌,净几暖炉,茶铛旋煮,素瓷静递,好友佳人,邀月同坐,或匿影树下,或逃嚣里湖。
11.他观潮水:
隐隐露白,如驱千百群小鹅,擘翼惊飞。渐近喷沫,冰花蹴起,如百万雪狮蔽江而下。(擘:bò,张开、分开。)


12.他听说书:
款款言之,疾徐轻重,吞吐抑扬,入情入理,入筋入骨。
13.他园中读书:
天镜园浴凫堂,高槐深竹,樾暗千层,坐对兰荡,一泓漾之,水木明瑟,鱼鸟藻荇,类若乘空。余读书其中,扑面临头,受用一绿,幽窗开卷,字俱碧鲜。
14.他笔下的“旅游旺季”:
此时春暖,桃柳明媚,鼓吹清和,岸无留船,寓无留客,肆无留酿。
15.他评一出好戏:
比之天上一夜好月,与得火候一杯好茶,只供一刻受用,其实珍惜之不尽也。


16.他自嘲自己是个“吃货”:
耽耽逐逐(瞪着眼睛,望眼欲穿的样子),日为口腹谋,罪孽固重。
17.他独到的“装修理念”:
桃则溪之,梅则屿之,竹则林之,尽可自名其家,不必寄人篱下也。


18.他认为职业无贵贱:
天下何物不足以贵人,特人自贱之耳。
19.他的交友原则:
人无癖不可与交,以其无深情也;
人无疵不可与交,以其无真气也。
20.一句话评点自己的生平,他说:
鸡鸣枕上,夜气方回,因想余生平,
繁华靡丽,过眼皆空,
五十年来,总成一梦。
结语:
朴实的文笔是伟大作家的自我剪裁,或者说,为了作品的艺术完成度而对自身文笔的有意识克制。
张岱所写文字朴实,令人读后,余味无穷!


汪曾祺有一篇《黄油烙饼》,写大跃进时的故事。
结尾写道:“黄油烙饼是甜的,眼泪是咸的。”
没有表达情感的形容词,但读了全文,到此时,所有的感觉真的无非就是“甜”和“咸”交织在一起。
在匮乏的岁月里,吃到了黄油烙饼,有油脂,有糖,自然是甜滋滋喜不自胜。但又想到奶奶——后来才知道,奶奶是慢慢饿死的,但她到死都舍不得吃那一小罐黄油。而那些“干部”们,顿顿都能吃黄油烙饼,因为他们是“干部”。
这是什么情绪呢,批判时代的荒诞,悔恨自己的不懂事,想念喊自己回家吃饭的奶奶,用一“咸”字,眼泪的那种咸,就足以让读者自己去咂么味道了。
如果对我的回答感到兴趣,请帮忙关注、点赞、收藏或转发,谢谢!
不是朴实,而是白描。
什么叫做白描,尽量不带任何感情色彩的去描述一件事。
以叙事性文学举例,为什么白描是文笔的终点?
有情绪的文字才是更容易带入进去,更容易吸引读者。
但是有情绪意味着有主观倾向,有主观倾向意味着有片面的认知。
一千个读者有一千个哈姆雷特。
但是如果你的描写出现倾向性,那么读者也会被你带沟里,有可能一千个读者就一个哈姆雷特,都是作者倾向的那个哈姆雷特。
有情绪化导致作品出现致命问题的作品有一个典型,就是烽火的雪中悍刀行。
雪中悍刀行的写法是极端个人倾向的写法,但是作者的倾向与小说故事真正的面貌有些几乎一百八十度的偏差。
这就导致读者在阅读雪中悍刀行的时候产生非常大的割裂感,甚至生理不适。
有情绪的文笔不一定比白描的文笔差,最高级的文笔本来就能做到颠倒黑白。
但是作品是需要三观和哲学思辨的,滥用文笔颠倒黑白和有颠倒黑白的能力而不用是两回事。
所以当一个作家思想深度到了极限,认知升到哲学层面。
他写作品一定会有一种担心,就是我的文字会不会对读者产生误导,因为我不确定我对这件事的认知是不是正确的。
伟大的作家唯一能做的是把一件事尽可能客观的表示出来,然后看看大家对这件事的意见是不是与自己一样。
这就是史官式写作,把故事当成真正发生过的历史来记述。
真正伟大的故事不需要浓妆艳抹,不施粉黛就能国色天香。
李白一生追求的也是这个境界,所以他极端推崇一首诗。
公无渡河,公竟渡河,堕河而死,其奈公何?
四句话,十六个字,用白描成了终极的叙事作品。
其实说理性的文章一样,甚至比叙事性作品更极端。
叙事性文章必须有人物,人物自带情绪,会加大白描难度。
说理性文章完全不带任何情绪化用语,纯粹的逻辑推理,最典型的就是科研论文。
但是对于绝大多数作者来说,这属于理论境界,没什么太大作用。
我们连有情绪的文字都写不出来,吸引读者的阅读兴趣都做不到。
更别说去情绪化,白描式写法。
想要感受白描写法的精彩,去看鲁迅就可以了,体会一下世界级文豪的震撼。
也未必。。。
三大流派:平实,浪漫,魔幻
都有自己的代表作和名著。只不过平实流比较容易出好的小说,另外两个流派好的小说少一点而已。不代表没有哦。
先说一则关于汪曾祺的趣闻,汪朗(汪曾祺的儿子)在《汪曾祺的固执》一文中提到的:
一次,我们全家人在一起聊老头儿的作品,大家都说的是好话,只有汪卉气哼哼地说:“爷爷写的东西一点也不好。没词儿。”当时她上小学四五年级,老师让他们从文学作品里找点名言警句,用在自己的作文里,她于是找了老头儿的书翻了一个遍,结果毫无收获。很生气。她的表妹比她低一年级,也站在一边敲边鼓,慢腾腾地说:“就是嘛。另外中心思想一点也不突出,扯着扯着就不知道跑到哪里去了。按我们老师的评分标准,最多算个二类文。”
老头儿听了哈哈笑,嘴里还一再重复着:“没词儿,没词儿,说得好,说得好。”
汪曾祺的文章总能三言两语传递出丰富的内容。文字的简洁和思想的丰富看似很矛盾,毕竟文字有很重要的传递信息的功能,一般人功力达不到,只能写得多、写得华丽,也未必是炫技,大概是心中所想无法或无能力用朴实的文字表达出来。当简单的文字足以传递出心中所想时,又何必再用一些华丽的词藻呢?
我之前谈到过他的《钓鱼的先生》:
另一件傻事是给汪炳治搭背,今年。
汪炳是和他小时候一块掏蛐蛐,放风筝的朋友。这人原先很阔,这一街的老人到现在还常常谈起他娶亲的时候,新娘子花鞋上缀的八颗珍珠,每一颗都有指头顶子那么大!这家伙,吃喝嫖赌抽大烟,把家业败得精光,连一片瓦也都没有,最后只好在几家亲戚家寄食。这一家住三个月,那一家住两个月。就这样,他还抽鸦片!他给人家熬大烟,报酬是烟灰和一点膏子。他一天夜里觉得背上疼痛,浑身发烧,早上歪歪倒倒地来找王淡人
王淡人一看,这是个有名有姓的外症:“搭背”。说::“你不用走了。”
王淡人把汪炳留在家里住,管吃、管喝,还管他抽鸦片,——他把王淡人留着配药的一块云土抽去了一半。王淡人祖上传下来的麝香、冰片也为他用去了三分之一。一个多月以后,汪炳的搭背收口生肌,好了。
有人问王淡人:“你干吗为他治病?”王淡人倒对这话有点不解,说:“我不给他治,他会死的呀。”
汪炳没有一个钱。白吃,白喝,白治病。病好后,他只能写了很多鸣谢的帖子,贴在满城的街上,为往淡人传名。帖子上的言词倒真是淋漓尽致,充满感情。
王淡人的老婆是很贤惠的,对王淡人所做的事没有说过一个不字。但是她忍不住要问问淡人:“你给汪炳用掉的麝香、冰片,值多少钱?”王淡人笑一笑,说:“没有多少钱。——我还有。”他老婆也只好笑一笑,摇摇头。
王淡人就是这样,给人看病,看“男女内外大小方脉”,做傻事,每天钓鱼。一庭春雨,满架秋风。
你好,王淡人先生!
整篇文章,主角是王淡人,但是只写了王淡人的三句话,可是这三句话就完全可以把人物立起来。
最妙的是结尾,太妙了!整篇文章下来,可以看出汪曾祺对王淡人特别欣赏,喜欢他淡泊名利,喜欢他的“急公好义”,喜欢他的人间烟火气,但是文章没有一处直接表达这种情感,而是用了一个巧妙的结尾:“你好,王淡人先生!”这句话,好似久闻大名、初次相见后热情招呼。所以,从这句话,我仿佛看到了汪曾祺是多么想结交王淡人,哪怕这个人是他虚构的;同时,这句话仿佛也在期待王淡人能够回答一声:你好,汪曾祺先生。
这就是汪曾祺的厉害之处。可谓不着一字尽得风流。
汪曾祺应该是当代作家中非常讲究语言运用的。他在多个场合曾经谈过文学语文的问题。1987年,他在哈佛与耶鲁大学演讲时,这样说到:
语言的美,不在语言本身,不在字面上所表现的意思,而在语言暗示出多少东西,传达了多大的信息,即让读者感觉、“想见”的情景有多广阔。古人所谓“言外之意”、“弦外之音”是有道理的。
国内有一位评论家评论我的作品,说汪曾祺的语言很怪,拆开来每一句都是平平常常的话,放在一起,就有点味道。我想任何人的语言都是这样,每句话都是警句,那是会叫人受不了的。语言不是一句一句写出来的,“加”在一起的。语言不能像盖房子一样,一块砖一块砖,垒起来。那样就会成为“堆砌”。语言的美不在一句一句的话,而在话与话之间的关系。包世臣论王羲之的字,说单看一个一个的字,并不怎么好看,但是字的各部分,字与字之间“如老翁携带幼孙,顾盼有情,痛痒相关”。中国人写字讲究“行气”。语言是处处相通,有内在联系的。语言像树,枝干树叶,汁液流转,一枝动,百枝摇;它是“活”的。
从语言角度而言,我觉得汪曾祺是很具有中国化的。严羽在《沧浪诗话》中说:
盛唐诸人惟在兴趣,羚羊挂角,无迹可求。故其妙处透彻玲珑不可凑泊,如空中之音、相中之色、水中之月、镜中之象,言有尽而意无穷。
汪曾祺的文章读的多了,就会慢慢品味出简单的文字下蕴含的丰富意蕴。
再看余华的代表作《活着》《许三观卖血记》,初中生不用借助字典就完全可以读下去。常用汉字3500个,一部《活着》12万字,余华可能连800个字都没用到。所以,好的文章和华丽的词藻本身就没有直接的联系。但是,同样的,华丽的词藻也可以写出名垂千古的文章,一部《滕王阁序》都要在知乎说成古今第一了;朴实的语言也未必是好的文章,不然人人都是大作家了。写作的最高境界,应如杜甫写律诗一样,达到从心所欲的境界。
最近重温史铁生的《我与地坛》,我觉得史铁生的文字真的非常非常厉害了:
要是有些事我没说,地坛,你别以为是我忘了,我什么也没忘,但是有些事只适合收藏。不能说,也不能想,却又不能忘。它们不能变成语言,它们无法变成语言,一旦变成语言就不再是它们了。它们是一片朦胧的温馨与寂寥,是一片成熟的希望与绝望,它们的领地只有两处:心与坟墓。比如说邮票,有些是用于寄信的,有些仅仅是为了收藏。
如今我摇着车在这园子里慢慢走,常常有一种感觉,觉得我一个人跑出来已经玩得太久了。有一天我整理我的旧像册,一张十几年前我在这园子里照的照片——那个年轻人坐在轮椅上,背后是一棵老柏树,再远处就是那座古祭坛。我便到园子里去找那棵树。我按着照片上的背景找很快就找到了它,按着照片上它枝干的形状找,肯定那就是它。但是它已经死了,而且在它身上缠绕着一条碗口粗的藤萝。有一天我在这园子碰见一个老太太,她说:“哟,你还在这儿哪?”她问我:“你母亲还好吗?”“您是谁?”“你不记得我,我可记得你。有一回你母亲来这儿找你,她问我您看没看见一个摇轮椅的孩子?……”我忽然觉得,我一个人跑到这世界上来真是玩得太久了。有一天夜晚,我独自坐在祭坛边的路灯下看书,忽然从那漆黑的祭坛里传出一阵阵唢呐声;四周都是参天古树,方形祭坛占地几百平米空旷坦荡独对苍天,我看不见那个吹唢呐的人,唯唢呐声在星光寥寥的夜空里低吟高唱,时而悲怆时而欢快,时而缠绵时而苍凉,或许这几个词都不足以形容它,我清清醒醒地听出它响在过去,一直在响,回旋飘转亘古不散。
必有一天,我会听见喊我回去。
那时您可以想象一个孩子,他玩累了可他还没玩够呢。心里好些新奇的念头甚至等不及到明天。也可以想象是一个老人,无可质疑地走向他的安息地,走得任劳任怨。还可以想象一对热恋中的情人,互相一次次说“我一刻也不想离开你”,又互相一次次说“时间已经不早了”,时间不早了可我一刻也不想离开你,一刻也不想离开你可时间毕竟是不早了。
我说不好我想不想回去。我说不好是想还是不想,还是无所谓。我说不好我是像那个孩子,还是像那个老人,还是像一个热恋中的情人。很可能是这样:我同时是他们三个。我来的时候是个孩子,他有那么多孩子气的念头所以才哭着喊着闹着要来,他一来一见到这个世界便立刻成了不要命的情人,而对一个情人来说,不管多么漫长的时光也是稍纵即逝,那时他便明白,每一步每一步,其实一步步都是走在回去的路上。当牵牛花初开的时节,葬礼的号角就已吹响。
但是太阳,他每时每刻都是夕阳也都是旭日。当他熄灭着走下山去收尽苍凉残照之际,正是他在另一面燃烧着爬上山巅布散烈烈朝辉之时。那一天,我也将沉静着走下山去,扶着我的拐杖。有一天,在某一处山洼里,势必会跑上来一个欢蹦的孩子,抱着他的玩具。
当然,那不是我。
但是,那不是我吗?
宇宙以其不息的欲望将一个歌舞炼为永恒。这欲望有怎样一个人间的姓名,大可忽略不计。
刘季,就是刘三哥,一看就是朴实无华且有些流氓!
但是叫做刘邦,汉高祖,写的诗就是香的!
大风起兮云飞扬,威加海内兮归故乡,安得猛士兮守四方!
这诗写得非常骚!
还写了《白马盟约》:
第一条,“国以永存,施及苗裔”。
第二条,“非刘氏而王者,天下共击之,若无功上所不置而侯者,天下共诛之。”
朱重八,一看就文盲!
后来叫朱元璋!
诛元朝的玉璋!
明朝开国皇帝!
只会白话,还有过一条白话圣旨:
朱元璋白话文圣旨之一:朱元璋时期,某群岛有倭寇来犯,地方官吏问咋办,朱元璋一道圣旨说:“奉天承运皇帝诏曰:告诉百姓每(们),准备好刀子,这帮家伙来了,杀了再说。钦此。”
像李煜,史称李后主,为南唐的第3任和最后一任君主,南京人。李煜在南唐灭亡后被北宋俘虏,但是却成为了中国历史上首屈一指的词人,后人誉为“千古词帝”,作品千古流古。
小周后要去侍侯别人……
李煜成了牛头人,卑恭屈膝,还是被毒死了……
教员也说:“南唐李后主虽多才多艺,但不抓政治,终于亡国。”
再看看赵佶,字好,画好!
北宋第八位皇帝,1100年2月23日-1126年1月18日在位,自称教主道君皇帝,对瓷器、茶学、音律、金石学等领域有所研究,并擅长古琴、蹴鞠、击鞠、打猎、射箭、马术、绘画等,自创“瘦金书”字体。
到头来,终身成就是到五羊城跳艳舞!
人是干事的,就会干实事,不搞虚的!
不干事的,就只会搞虚的!
好的作家,其实文笔不重要,故事也不重要!
重要的是自己能否找到有意思的内容,激发自己去创作激情!
通俗小说的神当中,金庸的连载版小说,文笔跟倪匡、古龙差不多的,最惨的是金庸武侠除了爽,就是逻辑不通,不是黄蓉大郭靖,就是杨过时大时小……
说金庸的文笔好,是在小说火了之后的事!
因为越是朴实无华的文字,越是直击心灵,越容易引起共鸣。
卓越的作家,他们写的很多文字很多来源于生活,来源于困难,来源于市井,这样的文字不仅亲切,读起来朗朗上口,也最容易给人最深刻的想象!
比如路遥《平凡的世界》、余华的《活着》、沈从文的《边城》。
文字写的朴实,也最能够让普通老百姓也看得懂。
要论文笔绝妙,故事、内涵还好。
要首推纳博科夫的《洛丽塔》
最好读原版,也就是英文版的。
纳博科夫虽然不是英美人,但是,这部小说,他就是用英文写的。而且,写的文字极美,故事又极其独特,艺术性和故事性都很高。
如果你懂英文,自己出声朗读一下原文,就更能体会到他文字的绝妙。
所以,文笔的最高境界不一定是朴实,而是准确。
如果小说里一个喜欢卖弄文采的贵族出场,他说出的话语,则必须是浮夸、华丽辞藻堆砌,才符合人物。
但是,如果小说里是一个洗衣服的不识字仆妇说话,那么,她就很那满口华丽辞藻了。
所以,未必一定是朴实才是最好。
而是准确。
老姚坐在新落成的大楼里,那是刚刚在寸土如金的市中心拔地而起的一幢蓝色玻璃幕墙的大厦,为他设计办公室的是欧洲有名设计师,他还请来了香港的风水师,将那真皮的转椅位置规测了一遍,还听从那大师的劝告,在座位的后面摆放了巨大的玻璃缸,养着几条金龙鱼。这时他在能打乒乓的办公桌翻弄着一叠挡案卷。
许娜。37岁,丈夫陈家明:市司法局离职干部。
赵莺。40岁,丈夫郭忠:政府办接待处处长。
周小燕。32岁,离异。
张丽珊。29岁,丈夫唐萌:公安局政治处科长。
老姚的眼睛不看别的,只对着她们的年龄和家庭这一拦,这几人都是从总行调来的。老姚的镜片后面掠过一丝不易察觉到的窃喜,他用内线电话吩咐他的秘书,晚上在怡乐宫宴请她们。
——《中心行的少妇们》




我是个淫贼。
当然,这已经是过去的事了。淫贼并不是一个可以长久从事的职业,我的大多数同行在出道的三至五年内便光荣殉职了,以至于淫贼成了武林恶人榜中变动最激烈的一个职业;余下中的绝大多数也因公致残,他们丧失了作为淫贼的最起码条件;只有极少数人能够颐养天年,这是因为他们和我一样退隐江湖了。
我童年时代的理想并不是当一个淫贼,而是当一名举人,因为老爹曾经告诉过我,只要考中了举人,我就可以像城里的慕容大官人那样出门坐着四匹白马拉的华丽马车,吃饭去山水阁的二楼,旁边还有人伺候着。
目标出现了偏差是因为碰上了我师父。那天我正放牛,二狗眉飞色舞的讲城里的事儿,他昨天和他爹进城卖菜去了,这时我看到了我师父。
——《江山如此多娇》


停在你体内的血,总有一天会把你召唤,这是不可改变的命运。
十六岁以前,我一直不知道什么叫“女色”。更不知道女人的身体接触起来会是这么的舒服。
直到有一天,我的天眼开通,忍不住跃跃欲试,运起丹田气,使目光绕过几道门,闯进浴房,看到了三师嫂的(裸)体。
——《附体记》
问题本身就是错的。
看看世界上最高超的作家们,哪个不是笔下生花,文笔优美。
我们国家的白话文学发展很晚,到现在也只有一百年,不管是乡土作家,或者翻译过来的名著其实都缺乏优美的文笔,这一点不得不承认。所以为了流畅和准确,就转而走向朴实。
但是你去读一下最出色的古代文学,或者读国外的外语原著,就能知道最高超的作家一定是拥有最良好的文笔的。
前两天刚出版了《100个疯子99个天才》第四部
内容是以问答方式展现的
这么说,俺的文笔很高超?


不是朴实,而是“压缩”。
即尽量把无穷的情感、时空、力量、意象,用尽量少而合适的语言表达出来,从而能用“有限之文字,在有限的生命与历史里,追求无限之文学”。
只要能用有限来挑战无限的文学家,就是能让人类这种有限生命体值得赞叹的文学家。
文字风格上的朴实与否,其实并不太重要。
太多人普通人其实也不太懂文字上真正的朴实是什么,也不明白要如何才能做到真正的瑰丽。
当一个普通人,能感觉白居易的白话诗歌很厉害;而李商隐的朦胧细密,李贺的鬼气雄奇也很厉害,这些文字都用极短的尺寸,表现了能光照宇宙时空的力量时,他对文学的美学鉴赏可能就入门了。
切忌,不要轻易定义一种文学风格天然高于另一种文学风格,那样只会让文学的世界,越来越小。
1.中外文艺评论家以及很多作家都推崇一个在文学界广为人知的信条:最高超的文学技巧就是你看不出有什么明显的文学技巧。也就是作品读着很顺当,又有力度,跟喝水一样,里面没有任何杂质,脖子一仰,一咕溜就下去了,然后觉得整个人神清气爽。而不必要的繁琐词汇或者不恰当的修辞手法就像水里的杂质或沙子,一进嘴就硌牙,总是有这里那里让人觉得不顺当,不舒服。这样的文学技巧或修辞技巧显然还不是最高超的那种。
2.从传播学的角度来讲,啰嗦冗余、不够精准的词语或语句是信息噪音,会损害信息的有效传达和精准传达。很多技巧高超的作家都会力求选词造句精炼有力,哪怕有时候不符合语法规范也要这么做,就是为了去除不必要的信息噪音,能够在最短的时间内最高效地传达自己想要表达的信息。海明威和阿城就擅长此道,卡佛也擅长此道,但是卡佛写的有些内容我个人欣赏不来。卡佛的写法值得欣赏,但是部分作品的内容索然乏味,没有嚼劲。
3.一些文学大家的作品看起来简约朴实,但是很见功夫,一般人达不到那个水准。功夫之一就是他们选词造句精炼有力,不仅不代表他们的词汇量比较匮乏,恰恰相反,这说明他们的词汇量十分庞大。因为词汇量庞大,所以他们才有挑选的余地,才能从万千词语中选出最恰当、最准确的那个安放在最恰当的位置。光是这一项基本功,很多人都学不来。
4.有些作家或作者滥用所谓的“华丽词藻”,多而不当,词不达意,看起来很唬人,实际上恰恰暴露出他们掌握的词汇量不够多这个缺点。因为找不到最便捷的道路通往目标,那就只能绕远路兜圈子,也就是说废话。行家里手用几个朴实的词语就能精准传达的东西,他们得用一箩筐话来进行表述。为了掩盖这个短板,他们不得不搜肠刮肚选用一些所谓的“华丽词藻”来描述自己不能准确传达的信息,企图用所谓的“文采”来增强对读者的吸引力。美国广告界有一句经典名言:一枪可毙一大象,何需百支BB枪。文学界的行家里手们玩的是实实在在的真枪实弹,一枪就能直击目标。技巧不娴熟的人只能多玩BB枪,靠着数量优势来击中目标。最可怕的是利用数量优势未必能解决问题,反而会带来新的问题,那就适得其反了。
5.有些文艺评论家的观点我很赞成,那就是作家——尤其是小说家,尤其是小说家里面写短篇小说的,应该多学学舞台剧本或者电影剧本的写法。因为剧本没有废话的藏拙之地,剧本要求每一段内容乃至每一句话都能够在舞台或者电影里面呈现出来——即使是通过台词呈现出来。有的人在小说中写了一大堆滥铺词藻、毫无意义、多而不当的废话,拿到电影里面,结果一个实实在在的镜头都凑不出来,这就很能说明问题了。那就是他自鸣得意、引以为傲的那点“文采斐然”的东西,十分空洞,极为苍白,没有实质内容,既不能深刻呈现一些抽象的东西(滥用词藻、技巧不精的人有几个拥有深邃的思想),也不能精彩呈现一些具象的东西,那么他的描写必然是废话无疑,即使全部砍掉也不会有任何害处,反而大大有益。
6.可能有人会反驳我的第5条观点,说自己玩的是意识流手法,那又怎么说呢?我的回答是,将中国当代的所有作家凑到一起,恐怕也没有几个人在意识流技巧方面可以胜过超现实主义的旗帜性人物布勒东。布勒东玩的已经不是意识流了,而是比意识流还要更深一层的潜意识流。但是他写的很东西,仍然有非常具象的形象,差不多就是超现实主义画作所呈现出来的那种富有创意和想象力的情景。他的创作手法的高超之处不在于他使用了多少华丽的词汇,而在于他能够天马行空地将世间万物重新进行创意组合。我随便瞎举几个例子,这不是布勒东描写的意象,只是用来说明他的组合方法:比如他会描写脖子上长着时钟的男男女女在面条一样弯曲的马路上跳舞,会写一个游泳池像小狗那样爬到你家门前,会写月亮像母鸡一样在下蛋,会写一棵老树拖着一片麦地在海洋上行走。他不需要任何华丽的词藻,他笔下的这些意象组合已经足够惊世骇俗、震撼人心。读者完全被他带进一个梦境一般奇妙的潜意识世界,流连于各种神奇的事物组合,全身的感官系统(包括视觉听觉嗅觉)都被调动起来,没人会在意布勒东用了什么修辞手法走用了什么文学技巧,因为读者的兴趣和注意力早就被布勒东所描绘的那个比童话世界还要神奇的超现实世界给卷走了。所以我认为布勒东的文学创作技巧已经达到了最高的那个阶段,也就是你看不出也不在乎他使用了什么文学技巧,走使用了多少华丽词藻。卡尔维诺的《看不见的城市》也有这个味道,但在意象组合上、在如梦似幻的超现实主义世界的构建上,还差点意思,还被黏在表意识层面,不如布勒东写得老道。
7.如果作者写作品是为了传达自己的所思所想,也就是传达某些信息,那就应该力求精炼、简约、准确、有效,因为只有这个方法才能提高信息密度,更加迅速有力地传达自己想要表达的信息。当然这只是我个人的浅见,不同的作家有不同的看法和诉求。有的作家不仅用词华丽而且还很精准,还很动人,比如文学大家屈原的作品,那又是另外一种美学追求了。
我不知道你们的写作习惯是啥样。
反正我一般是先噼里啪啦、啰哩巴嗦、不管不顾的把剧情写出来,然后再逐段逐句做减法、做简化,能用五个字达成的写作意图,绝不加第六个标点符号。
我的理解很简单,对于写故事的作者来说,故事和故事的讲法才是作品的核心,文字本质上只是传递信息的通道、媒介,是一种工具。
而工具,看的是效率和精度。
作者需要工具准确传达剧情;
作者需要工具调动读者情绪;
作者需要工具优化阅读体验。
但是,作者不需要大秀这把工具有多牛逼。
“嘿,您瞧我这电钻,这握把,这线材,地道!”
神金…
相当一部分人理解中的所谓“文笔”,都还只局限于文字的形式美感,甚至是华丽辞藻的胡堆乱砌。
殊不知,文章中每一处可有可无的修辞,都在拉长读者的理解路径、降低信息的传递效率。
对于讲故事来说,这就是典型的给电钻镶金边,舍本逐末、得不偿失。
而真正让人高山仰止的文笔,恰恰就如题中所述,使用最精炼的笔墨、最精准的文字,如同魔法一般呈现出最精彩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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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2024-04-15 10:22:32  更:2024-04-15 10:4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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