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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人文]为什么我觉得汪曾祺语言也就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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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 我觉得"野鸭子皮薄,一烫,皮就破了"的这种散句读起来很舒服,但是感觉他的文笔大多数都很平实,就感觉像是你的朋友在你耳边碎碎念一样 (这段里面…
汪老曾经说过这样一件事:他的孙女的老师给班里的同学布置作业,要求摘抄好词好句。孙女一想,这可不是太巧了嘛!自己的爷爷就是文学大家,去他的书里看看,好词好句岂不是信手拈来?
小女孩颇有信心地翻阅了好久,气哼哼地说:爷爷的文章一点都不好,没词!但是汪老哈哈大笑,觉得“没词”却是一个很好的形容词,这是对他写的文章的最高赞赏!
对此,我也深以为然。汪老的很多文章辞藻并非如此华丽,但是读过他的文章的就知道他文化功底的深厚,他不少文章用词简单,接地气,却能恰如其分地将整个故事表现得十分生动形象。
在他的笔下,你不仅能体悟到下里巴人,也能感受到阳春白雪。
我一开始也觉得,直到有一次看他的散文集读到他在西南联大时期泡茶馆的故事。
“那是一个污浊而混乱的时代,学生生活又穷困得近乎潦倒,但是很多人却能保持绿意葱茏的幽默感,用来对付恶浊和穷困。”
落笔直白却动人。
(原回答于2024年3月8日)
没想到随手写的一个回答有这么多赞同,那我就来画蛇添足一下吧。
语言一般这个感觉不止是在看汪曾祺时会产生,在看别的著名作家时我偶尔也会有这种感觉。
但他们能够用最简单的话语引起人们内心的共鸣,牵出那一丝平时自己都没有察觉或是察觉出但永远无法表达出的触动。
一般……?
汪曾祺最显著的特点,就是介词少,动词精准,名词多——这几乎是民国时期文人的普遍特点。
口语书面化,文字浅白,但表达精准化,言简意赅。
这种表述,很难,因为需要大量的积累和沉淀。
词汇量积累,是第一步。
将这些要素,用人能习惯的视觉,和逻辑联系在一起,是第二步。
将自身的情感,运用到每个句子里,将之打散,之后再将情感在读者的脑子里产生共鸣,是第三步。
能做到这三步的作家,少之又少。
而精通此道的,大多都是成名已久的。
汪曾祺是其一。
阿城也是其一。
他们的特点,是文章洗练,有古义,将自己庞大的知识体系,通过文字,用一种浅白的方式,再呈现出来……
看着简单,实际模仿起来……
这么说吧。
你认为的豪华文笔,不过就是拆解古诗,故意制造一种意境,这玩意儿,我分分钟能拆七个八个的。
但像汪曾祺这样的文章……
我琢磨十年,也模仿不出来……
难着呢!
垒起七星灶,
铜壶煮三江。
摆开八仙桌,
招待十六方。
来的都是客,
全凭嘴一张。
相逢开口笑,
过后不思量。
人一走,茶就凉。
有什么周详不周详。
——《智斗》
知道《沙家浜》谁写的吗?
唐朝人早就知道,穷措大想做富贵诗,多用些“金”“玉”“锦”“绮”字面,自以为豪华,而不知适见其寒蠢。真会写富贵景象的,有道:“笙歌归院落,灯火下楼台”,全不用那些字。
那是因为他在散文里不愿意用珠玑之词。
换到戏文里:
垒起七星灶,铜壶煮三江。摆开八仙桌,招待十六方。
所有现代戏的词加一块比不上这几句去。
究其原因,还是汪老的传统底蕴深厚。给武定狮子山传闻的建文帝为僧处题写对联:
皇权僧钵千年梦大地山河一担装
惨睹啊这是。
我至今都记得小学语文课上读的那两句诗:
浊酒一杯天过午,
木香花湿雨沉沉。
看他的书很容易饿
看高邮咸鸭蛋那篇口水都要流出来了
别人还在因为到底该用白话文还是文言文掰扯的时候
他就已经写的文章能让现代人读起来一般、毫无违和感了
我可爱死他了,最喜欢的是《受戒》里那句“村里人都夸他字写的好,很黑。”
谁懂啊谁懂啊谁懂啊!
汪曾祺在《我的老师沈从文》里写了,
沈先生读很多书,但从不引经据典,他总是凭自己的直觉说话,从来不说亚里斯多德怎么说、福楼拜怎么说、托尔斯泰怎么说、高尔基怎么说。他的湘西口音很重,声音又低,有些学生听了一堂课,往往觉得不知道听了一些什么。
沈先生关于我的习作,讲过的话我只记得一点了,是关于人物对话的。我写了一篇小说(内容早已忘记干净),有许多对话。我竭力把对话写得美一点,有诗意,有哲理。沈先生说:“你这不是对话,是两个聪明脑壳打架!”
从此我知道对话就是人物所说的普普通通的话,要尽量写得朴素。不要哲理,不要诗意。这样才真实。
沈先生经常说的一句话是:“要贴到人物来写。”很多同学不懂他的这句话是什么意思。我以为这是小说学的精髓。
说的很明白了。
沈从文的《边城》,曾被评为“百大小说”之二,仅次于鲁迅先生,而且篇幅在先生之上,可以说是无冕之王。
《边城》里包含的沈从文的文学主张,被汪曾祺高度继承了。
作为创作者的直觉有两种,
一是人的直觉,二是体制的直觉。
很多体制内的“大笔杆子”,所谓材料高手都把直觉用在后者了。
有很多人没有任何文史哲自然科学的才能,却是天然的官僚,就是后一种天然点满了。
当代作家里面,因为他们的成长经历,或多或少,或被迫或主动接近体制,强调第二种直觉以改变命运,先吃上皇粮,不饿然后再写作为人的直觉,
这就导致他们在语言上,在创作上, 会有种刻意和拧巴,要和自己的过去决裂,和体制和敕令决裂,然后语言就变成了一种欲望很盛的状态,说是压抑久了也好,说是肚里有愤懑也罢,说是故作洒脱也行,反正看着就是累。
偏偏不少人还把他们当文学大家。
从情感上,大家都爱汪曾祺。
汪曾祺成分不好,特别不好那种。
是被“限制使用”的文艺耗材。
他即便是想拥抱体制在里面找直觉,也没人允许,
体制让他负责的创作,恰恰是那些“人”的部分,是师承沈从文的。
从顶层视角看,一个人出身不好,在政治上绝望,反而能写好政治任务里有关“人”的本真东西,
不知道我这么说能明白么。
总之,汪曾祺老整日和土豆为伍,所以我们能读到一些天然的东西, 天然的语言。
今天看个问题,是十出最好的京戏,选哪些。
有个答主说了几个,然后说到《沙家浜》,
说没办法,智斗的唱词写的实在是太好了。
那句话怎么说来着,
我略微出手,就已经是这个分段的极限了。
我可羡慕死这种能把一件事情往简单了说还说清楚的人了
而我只会重复大量的限定性词语
有时候你不得不承认,有些人就是有那个天赋,随便说些什么,做些什么,都自有一种意境和美感
字都是中国字。人都是普通人。话都是家常话。
我每次读到这句,都想为他鼓掌
"栀子花粗粗大大,又香得掸都掸不开,于是为文雅人不取,以为品格不高。栀子花说:“去你妈的,我就是要这样香,香得痛痛快快,你们他妈的管得着吗!"
你没品咯


妈的气死了。
说实话,我认识汪曾祺是因为写阅读写到了一篇他的《鉴赏家》,好了,整个语文测试全被这文给扰乱了,一直在想怎么会有人把看起来平平无奇的事写得这么文雅有趣又不做作,其中有一段季匋民画了紫藤花,问叶三好不好。
“好!” “好在哪里?” “唔,花里有风。” “不错!你怎么知道?” “花是乱的。” “对极了。” 季匋民题了几个字:“深院悄无人,风拂紫藤花乱。”(晚上写的所以没有时间翻书,但是绝对和原文最多差五个字)
这一段我反反复复看了几十遍,每次看都会被这简简单单的对话震撼到,尤其是“花是乱的”这一句,觉得好神奇,居然还可以这么形容花,是乱的!
他写的东西有一些很平常,也许会让别人觉得很无趣(我同学一直看不下去),但是真的如果愿意静下来看看,会发现他很有趣,写花草虫鱼,各色美食,各行各业,大江南北,故里旧事,俗世奇人,都带着纯真的心,流露出对世间万物的喜爱(不好意思水平不高,不知道该怎么表达)。他生活得一直很有情调雅致,有点古香古色。尤其是看他写的美食,我是真的会翻来覆去看很多遍,看不腻,代入感很强,感觉像是吃到了。
刚刚看了一下问题,你说他语言一般。也许在平常人看起来他的文字平淡,少有华丽,但是这并不是乏味无趣,都说平平淡淡才是真,我觉得这是一种至高至善的一种表现,很少有人达到这样的境界。他在西南联大读文学系,平时爱读杂书,读的都是《梦溪笔谈》《酉阳杂俎》《聊斋志异》之类的(其实还有其他类别的,只是我一般只记和吃的有关的东西……),所以他的文字功底完全没问题,只是每个人的风格不同罢了。而且他师从沈从文,受老师影响,一贯朴实无华。我觉得他的文章比沈从文多了点有趣。他本身就是这么一个人嘛,喜欢生活的细节,对草木有着独特的情感。而且我觉得这种白描似的手法很难啊,要不加修饰还要有味道,我一直想模仿却连皮毛都学不到。鲁迅也说白描 “有真意,去粉饰,少做作,勿卖弄而已”。他自己说 “写小说就是要把一件平平淡淡的事说得很有情致(世界上哪有许多惊心动魄的事呢)。惟悠闲才能精细。不要着急。”天呐,他真的好会生活。
我想起有篇文,汪曾祺写山丹丹。“山丹丹长一年开一朵花。你看,十三朵。”我当时觉得好美啊,给别人看,我那男同学说:“好拉啊,一年才一朵。”……但汪曾祺写的是:“山丹丹记得自己的岁数。”如此纯真。
我不知道该怎么说,但是就是看见有人说他语言一般就很气,因为我一般伤心难过无聊或是迷茫,都会去看他的书,他的画,来安抚被生活烂事烦躁的心。他写文喜欢用短句,而我看书喜欢默读,读起来很舒服。有一些句子我很喜欢,如“人生忽如寄,莫辜负茶,汤和好天气。”“一定要爱着点什么,恰似草木对光阴的钟情。”“门外有花有鸟,内心一片汪洋。”“家人闲坐,灯火可亲。”
感觉汪曾祺一直在告诉我,好好生活,好好爱这个世界,不要亏待自己。
好困,我明明还想写的,却忘记了要写什么了。也好饿,想吃蜂蜜小萝卜。
哦对,想起来了,我想着,如果以后谁喜欢汪曾祺,能和我一起看书讨论,我就和他做好朋友(身边喜欢汪曾祺的人太少了,几乎没有╥﹏╥)。
不好意思,我刚刚才看问题内容,你说像碎碎念。完全没错,我感觉也像碎碎念,但他写的内容本就是生活啊,写故里旧事啊,写详细点没问题啊,要是他就写洗鸭爪不写细节,洗完之后干嘛,再干嘛,那才是真的无聊,记流水账。就是因为这些细节才成就独特的他。碎碎念也算是对生活的热爱吧。
她挎着一篮子荸荠回去了,在柔软的田埂上留了一串脚印。明海看着她的脚印,傻了。五个小小的趾头,脚掌平平的,脚跟细细的,脚弓部分缺了一块。明海身上有一种从来没有过的感觉,他觉得心里痒痒的。这一串美丽的脚印把小和尚的心搞乱了。
《受戒》第一次看到这里,心就搞乱了
如果你有读起来很舒服的熟悉感,那就对了。汪老重回文坛后的语言风格变化很大,确实是朴素、简洁,但,很有韵味。写吃喝只是一方面,我个人从《端午的鸭蛋》入坑的,但是读完所有的,最喜欢的是《受戒》。
如果你认为他的文笔很简单,那就错了。你可以看他早期的作品《复仇》,绝对的受现代意识流的影响很大,写得非常之精彩华丽,太美了,每一句都让我惊心动魄,叹为观止。且你绝对想不到会跟后期的朴素文笔是出自同一人之手。
你再可以读一下汪曾祺写的诗歌,作家的这种细腻和想象力真的是让人感慨,八辈子都赶不上人家的文采。
我印象很深的是《彩旗》
当风的彩旗,
像一片被缚住的波浪。
这两种事物联系起来,我真的觉得绝了!
白描才是最显真情。
汪曾祺除了写作的文笔,最珍贵的是他的视角,发现真善美的眼睛,和做人的有个性的态度。
有的语言看上去平淡无奇,但却能直击人心。几次看《黄油烙饼》,看到最后一段,总忍不住跟着落泪。


原文:
三级干部会开了三天,吃了三天饭。头一天中午,羊肉口蘑臊子蘸莜面。第二天炖肉大米饭。第三天,黄油烙饼。晚饭倒是马马虎虎的。
“社员”和“干部”同时开饭。社员在北食堂,干部在南食堂。北食堂还是红高粱饼子,甜菜叶子汤。北食堂的人闻到南食堂里飘过来的香味,就说:“羊肉口蘑臊子蘸莜面,好香好香!”“炖肉大米饭,好香好香!”“黄油烙饼,好香好香!”
萧胜每天去打饭,也闻到南食堂的香味。羊肉、米饭,他倒不稀罕:他见过,也吃过。黄油烙饼他连闻都没闻过。是香,闻着这种香味,真想吃一口。
回家,吃着红高粱饼子,他问爸爸:“他们为什么吃黄油烙饼?”
“他们开会。”
“开会干嘛吃黄油烙饼?”
“他们是干部。”
“干部为啥吃黄油烙饼?”
“哎呀!你问得太多了!吃你的红高粱饼子吧!”
正在咽着红饼子的萧胜的妈忽然站起来,把缸里的一点白面倒出来,又从柜子里取出一瓶奶奶没有动过的黄油,启开瓶盖,挖了一大块,抓了一把白糖,兑点起子,擀了两张黄油发面饼。抓了一把莜麦秸塞进灶火,烙熟了。黄油烙饼发出香味,和南食堂里的一样。妈把黄油烙饼放在萧胜面前,说:
“吃吧,儿子,别问了。”
萧胜吃了两口,真好吃。他忽然咧开嘴痛哭起来,高叫了一声:“奶奶!”
妈妈的眼睛里都是泪。
爸爸说:“别哭了,吃吧。”
萧胜一边流着一串一串的眼泪,一边吃黄油烙饼。他的眼泪流进了嘴里。黄油烙饼是甜的,眼泪是咸的。
我倒是认为他的文字功底相当深厚。不知题主画过画没有,速写里边要求几笔就可将一副画的构造打出来,最难地方在于你如何“抓形”,这种感觉很难找。而汪曾祺的文字几句话就是一幅图,有点像分镜的感觉,这是我读过的大部分书所不具备的。
汪曾祺的语言很平淡,乍一看可能没什么,但当你知道他经历过抗战、解放战争、文革等等之后,你就会发现这份平淡实在是太来之不易了
初看确实“一般”。
而且,很淡,不刺激。
后来才知道汪老的这种文字,才是历经淬炼之后的“第二次的平淡”。
平淡而有味,材料、功夫都到家。
如他写的一段:
梨园行内的人,大都沾亲带故,三叔二大爷,都论得上。他们有特殊的风俗,特殊的语言。如称票友为“丸子”,说玩笑开过分了叫“前了”……“梨园行”自然也和别的行一样,鱼龙混杂,贤愚不等。有姜妙香那样的姜圣人,肖老(长华)那样乐于助人而自奉甚薄的好人,有“好角儿”,也有“苦哈哈”、“底帏子”。
乍读起来,极其平常。
真到了自己拿笔,却怎么也写不出这种味道。
就像是四川菜里的“开水白菜”,汤清可以注砚。
但是并不真是开水煮的白菜,用的是鸡汤。
汪曾祺,阿城,沈从文,
高行健,白先勇,刘以鬯…
这些人已不是执着于“文笔”的层次,
更多是探寻汉语的表达(要么开新,要么接古
所谓大巧不工,莫不如此。
哈哈哈汪曾祺演我
当代年轻人精神状态
确实 因为其他人一般会把最后一句删掉 他就是那个忘记把最后一句删掉的呆瓜爷爷哈哈哈






汪曾祺写的东西,语言水平先不谈——
你就说你饿没饿吧!
不一般啊,很真实,润物细无声吧。
看了他写的高邮咸鸭蛋,馋得我立刻下单。
而且虽然最后煮出来完全没有文章里那种感觉,但是我只怀疑是我煮的时间不对,或者锅有问题,蛋有问题…
我都不怀疑汪曾祺。
据汪曾祺自己说,他希望把散文写得“平淡一些,自然一些,家常一些”,故而表现出一种“苦心经营的随便”。汪曾祺在创作上刻意营造了这种朴素、平淡、充满生活味儿的气氛。汪曾祺的文章作为一种全局的、总体的气氛,读者如果非要抽出某个词组、某个句群硬分析,那就只能是自找没趣了。
汪曾祺的日常生活叙事并非是麻木地记叙生活琐事,而是将日常生活审美化,用艺术的眼光审视日常。比如大量短句的运用,就减缓了叙事节奏,更贴近日常语言而非文学语言。比如:
卖野鸭子的把一只鸭子放入一个麻袋里,一手提鸭,一手拔毛,一会儿就拔净了。
再比如:
但从掌柜以至堂倌却已没有一个熟人,我在这一石居中也完全成了生客。
前者是汪曾祺的,后者是鲁迅的,在字数差不多的情况下,鲁迅的阅读难度明显要高于汪曾祺。我想题主所谓“不一般”的语言应该是鲁迅式的。然而,汪曾祺所谓“一般”的语言正是他苦心营造。这两派语言风格都非常成熟,分属不同的艺术流派,谈不上孰高孰低。
顺带一提,汪曾祺的文学语言绝对是一流的。他早年甚至还有过意识流的创作,如《复仇》:
一枝素烛,半罐野蜂蜜。他的眼睛现在看不见蜜。蜜在罐里,他坐在榻上。但他充满了蜜的感觉,浓、稠。他嗓子里并不泛出酸味。他的胃口很好。他一生没有呕吐过几回。一生,一生该是多久呀?我这是一生了么?没有关系,这是一个很普通的口头语。
汪曾祺作为一个1920年出生的作家,他的晚年比早年更受人关注。《人间草木》,正是他八十年代复出后的创作,却阴错阳差地成为他这一生最浓墨重彩的部分。
家人们,我牺牲自己来给你们试试,题目中的这一段如果是我写会怎么样。
这是原文:
“一对地卖。野鸭子是有一定分量的。依分量大小,有一定的名称。如“对鸭”“八鸭”。哪一种有多大分量,我现在已经记不清了。卖野鸭子都是带毛的。卖野鸭子的可以代客当场去毛,拔野鸭毛是不能用开水烫的。野鸭子皮薄,一烫,皮就破了。干拔,卖野鸭子的把一只鸭子放入一个麻袋里,一手提鸭,一手拔毛,一会儿就拔净了。——放在麻袋里拔,是防止鸭毛飞散。代客拔毛,不另收费,卖野鸭子的只要那一点鸭毛。——野鸭毛是值钱的。”
按照这段的意思,我现在仿写一下:
野鸭子的重量各不一样。根据重量大小还有不同的叫法,比如“对鸭”、“八鸭”等等。街上卖的野鸭子都是带毛的。卖鸭子的可以帮忙去毛,他们去得飞快,一会儿就拔干净了。去毛是不另收费,因为野鸭毛也值钱,店家可以用拔下来的鸭毛卖钱。有意思的是,去野鸭毛不能用开水烫。因为野鸭子皮薄,用开水一烫皮很容易破,只能一点一点干拔。拔毛的方法也很独特,要把鸭子塞进麻袋,一手提着鸭子,一手拔毛。这样还可以防止鸭毛飞散,攒鸭毛方便。
仿写的过程,我只觉得困难重重,“哪一种有多大分量,我现在已经记不清了。”这句话我自己写是绝对不会写的,这和鸭子又有什么关系呢?我原本从头到尾按顺序改,改着改着突然发现,说完了怎么拔毛,又回到代客拔毛不收费。我也不会这样写。不收费就是不收费嘛,那我就改成了第一不收费,因为可以卖钱,第二皮薄,不能用开水烫。看起来逻辑很清晰很了然。
于是最终改出来就成了这个吊样子——活脱脱一篇导游说明文。
“拔起来卖鸭子的手脚飞快,一会儿就拔净了。”这句话是个非常动态的场景,但前后我改成了导游说明文之后它能放在哪呢?放在哪也不合适,速度快跟用这种装袋子拔毛的方法有必然关系吗?也不一定,只能勉强和去毛放在同一句,而且变成了说明性的文字。但是这种说明又没法突出拔毛的最大特点和野鸭子的特点“皮薄”。一件趣事就瞬间没有了灵魂。
且不说长短句搭配音韵这些问题,我单是把这些想写的场景写出来都困难重重。既要有活灵活现的拔毛现场动作,还要说明这样拔毛的原因:第一拿来卖钱,第二鸭子皮薄。几句话里有典故、解释、感想、动作场景描写、规矩。动作还要和原因说明结合,原因又解释了规矩的又来,指出了另一条产业链,甚至还是按一个场景中的时间顺序来写的,看起来顺理成章。另外夹杂着自己的回忆和感想,一下子把读者拉回久远的时代,可谓情景交融。
这TM让我怎么仿?碎碎念能做到这样吗?
原文用了“当场”两个字,一下子就把读者带入了场景。立马转到接下来,“怎么去毛”,又开始直接写“拔 野鸭子毛”,顺顺当当转到:怎么拔——装袋子里,为什么——卖钱,又呼应了开头,为什么免费。店家的形象也立体了起来:我拔毛不是因为服务态度好,只是各取所需。我也不是只买鸭子,我还有我别的生活和生意。这就一下子从单独场景“卖鸭子”变成了复杂现实的市井生活。但同时他也没有直接写店家是要拿鸭毛去卖,而是直接从现场动作白描“拔毛不收费——只要鸭毛——值钱”,让读者自然而然得出了这样的结论,像是给读者铺了一条自动电梯。
叹为观止。
再细究起来,开头“有一定分量的”这几个字也很妙,说明了鸭子重量不同,但更是说明了,鸭子都不会太小。不可能50克重就拿出来卖。这样精确的词语,几乎不会出现在口语中。
再试试纯用口语改这一段会怎么样?
继续献丑。
“老张我跟你说,那边买的野鸭子都不轻。到了几斤几两以后还有别的叫法,有叫对鸭的还有叫八鸭的。不过我忘了多少是多少了。他们卖的鸭子都是带毛的。不过卖野鸭子的可以当场给你拔毛。他们是干拔的,不能用水烫,野鸭子的皮薄,要是用水一烫就破了。他们拔的时候也可有意思,装入一个麻袋里,一个手提住,一个手拔。拔得可快,一会儿就拔净了。装在麻袋里拔,鸭毛就飞不出来,他们能把鸭毛收起来再卖钱,野鸭毛也值钱。”
比导游说明文稍微好一些,但是失之粗陋,累赘。这还是在原文逻辑基础上改的,如果随口讲见闻,难以想象会变成什么样。
好了,和鸭子干了一上午,这一段还不算是汪曾祺最有名的描写。
无力,真的无力,太难学了。
这就是汪曾祺很神奇的地方。
我看他的文章,觉得他的每一句我都能写得出来,
但是我写出来的东西一读,完全没人家的那种感觉。


小说家毕飞宇:《受戒》很著名,是汪曾祺先生标志性的作品,简单,明了,平白如话,十分的好读。小说写的是什么呢?自由恋爱。一个情窦初开的少女爱上了一个情窦初开的小伙子。就这么一点破事,一个具备了小学学历的读者都可以读明白。
可我要提醒大家一下,千万不要小瞧了“平白如话”这四个字,这要看这个“平白如话”是谁写的。在汪曾祺这里,“平白如话”通常是一个假象,他的作品有时候反而不好读,尤其不好讲,——作者并没有刻意藏着、掖着,一切都是一览无余的,但是,它有特殊的味道。在我看来,在我们的古代文学史上就有一个很难讲的词人,那就是倒霉的皇上,南唐李后主李煜。“春花秋月何时了,往事知多少?”“问君能有几多愁,恰似一江春水向东流。”都是大白话。老实说,作为一个教师,一看到这样的词句我就难受,撞墙的心都有。为什么?这样的词句“人人心中有”。既然“人人心中有”,你做教师的还有什么可说的呢?此时此刻,如果哪一位浙大的学生盯着我问:毕老师,“一江春水向东流”到底是什么意思?这就能把我逼疯。如果有一天,《钱江晚报》上说毕老师在浙江大学疯了,你们要替我解释一下:毕老师不是因为钱包被偷了发疯的,他是没有能力讲授《受戒》,一急,头发全竖了起来。


一、篇章与结构
《受戒》是一个恋爱的故事。明海和小英子,他们相爱了。有趣的事情却来了,这个有趣首先是小说的结构。让我们来数一数吧,《受戒》总共只有十五页,分三个部分。它的结构极其简单,可以说眉清目秀。每一个部分的开头都是独立的一行,像眉毛: 第一个部分,“明海出家已经四年了”,顺着“出家”,作者描写了神职人员的庙宇生活,篇幅是十五分之七,小一半; 第二个部分,“明子老往小英子家里跑。”沿着“英子家”的这个方向,作者给我们描绘了农业文明里的乡村风俗,篇幅是十五分之六,差不多也是小一半; 第三个部分,“小英子把明海接上船”,“上船”了,爱情也就开始了,情窦初开的少男少女在水面上私订了终身,篇幅却只有十五分之二。这样的结构比例非常有趣。我敢说,换一个作者,选择这样的比例关系不一定敢,这样的结构是畸形的,很特殊。 就篇章的结构比例来说,最畸形的那个作家可不是汪曾祺,而是周作人。关于周作人,我最为叹服的就是他的篇章。从结构上说,周作人的许多作品在主体的部分都是“跑题”的,他的文章时常跑偏了。眼见得就要文不对题了,都要坍塌了,他在结尾的部分来了小小的一翘,又拉了回来。这不是静态平衡,是一种动态的平衡,很惊险,真是风流倜傥。鲁迅的结构稳如磐石,纹丝不动。可周作人呢?却是摇曳的、多姿的,像风中的芦苇。鲁迅是战士,周作人是文人。汪曾祺也不是战士,汪曾祺也是个文人。这一点非常重要。不了解这一点,我们就无法了解汪曾祺在八十年代初期为什么能够风靡文坛。 在新时期文学的起始阶段,中国的作家其实是由两类人构成的,第一,革命者,这里头自然也包括被革命所抛弃的革命者;第二,红色接班人。从文化上来说,经历过五四、救亡、“反右”和“文革”的洗礼,有一种人在中国的大地上基本上已经被清洗了,那就是文人。就在这样的大语境底下,1980年,汪曾祺在《北京文学》的第十期上发表了《受戒》,所有的读者都吓了一大跳——小说哪有这么写的?什么东西吓了读者一大跳?是汪曾祺身上的包浆,汪氏语言所特有的包浆。这个包浆就是士大夫气,就是文人气。它悠远,淡定,优雅,暧昧。那是时光的积淀,这太迷人了。汪曾祺是活化石,(1980年)他还在写,他保住了香火——就这一条,汪先生就了不起。是汪曾祺连接了中国的五四文化与新时期文学,他是新时期文学收藏里珍稀的“老货”。请注意,这个“老货”没有半点不敬。可以说,有没有汪曾祺,中国新时期文学这个展馆将是不一样的,汪曾祺带来了完整性。你可以不喜欢他,你可以不读他,可他的史学价值谁也不能抹杀。我说了,汪曾祺是文人,深得中国文化的精髓。这样的文人和严格意义上的知识分子是有区别的,他讲究的是腔调和趣味,而不是彼岸、革命与真理。他有他芦苇一样的多姿性和风流态。所以,我们看不到他的壮怀激烈、大义凛然,也看不到他“批判的武器”与“武器的批判”。他平和、冲淡、日常,在美学的趣味上,这是有传承的,也就是中国美学里头极为重要的一个标准,那就是“雅”。什么是“雅”?“雅”就是“正”。它不偏执,它不玩狂飙突进。“正”必须处在力学上的平衡点上,刚刚好。不偏不倚、不左不右、不前不后、不上不下、不冷不热、不深不浅。“雅”其实就是中庸。“中庸”是哲学的说法,也可以说是意识形态的说法,“雅”则是“中庸”这个意识形态在美学上的具体体现。


二、四个和尚,四件事
我们先来看小说的第一部分。小说是这样开头的:“明海出家已经四年了。”“出家”是个关键词,“出家”的意思我们都懂,就是做和尚去。这句话清清楚楚地告诉我们,接下来汪曾祺要向我们描绘庙宇里的生活了。关于小说的开头,格雷厄姆说过一句话:“对小说家来说,如何开头常常比如何结尾更难把握。”为什么难把握?这里头就涉及小说阅读的预期问题。庙宇会给我们带来怎样的阅读预期?烟雾缭绕,神秘,庄严,肃穆。这是必须的,这一点我们从小说的题目也可以体会得到,《受戒》嘛,它一定是神秘的、庄严的、肃穆的。与此相配套的当然是小说的语言,你的小说语言必须要向神秘、庄严与肃穆靠拢。你的语言不能趿拉着拖鞋,得庄重。 可是,汪曾祺并没有庄重,他反过来了,他戏谑。关于做和尚,我们来看看汪曾祺是怎么说的: 就像有的地方出劁猪的,有的地方出织席子的,有的地方出箍桶的,有的地方出弹棉花的,有的地方出画匠,有的地方出婊子,他(明海)的家乡出和尚。 大家笑得很开心。你们为什么要笑?——你们不一定知道你们为什么会笑。在“和尚”这个词出现之前,汪曾祺一口气罗列了六种职业,其实有点啰唆。但是,这个啰唆是必须的。这个啰唆一下子就把“和尚”的神圣给消解了。这里的“和尚”突然和宗教无关了,和信仰无关了,它就是俗世的营生,干脆就是一门手艺。我们回过头来,再来看一看这六种职业吧:劁猪、织席子、箍桶、弹棉花、画匠、婊子。——这个次序是随意的还是精心安排的?我们不是汪曾祺,我们不知道。但是,如果《受戒》是我写的,我一定和汪曾祺一样,把“婊子”这个行当放在最后。为什么?因为“婊子”后面紧跟着的就出现了“和尚”。婊子是性工作者,大部分人不怎么待见,这个词是可以用来骂人的;而和尚呢,他的性是被禁止的,他被人敬仰。汪曾祺偏偏把这两个职业搅和在一起,这两个词的内部顿时就形成了一种巨大的价值落差——正是这个巨大的价值落差让你们笑出声来的。这就是语言的效果。什么都没动,仅仅是语词的次序,味道就不同了。语言的微妙就微妙在这些地方。如果是“和尚”的前面出现的是“画匠”或“箍桶匠”,意思是一样的,但你们不一定能笑得出来。 许多人都说汪曾祺幽默,当然是的。但是,我个人以为,“幽默”这个词放在汪曾祺的身上不是很精确,他只是“会心”,他也能让读者“会心”,那是体量很小的一种幽默,强度也不大。我个人以为会心比幽默更高级,幽默有时候是很歹毒的,它十分地辛辣,一棍子能夯断你的骨头;“会心”却不是这样,会心没有恶意,它属于温补,味甘,恬淡,没有绞尽脑汁的刻意。不经意的幽默它更会心。有时候,你刻意去幽默,最终的结果往往是“幽默未遂”,“幽而不默”的结果很可怕,比油腔滑调还要坏,会让你显得很做作。附带提醒大家一下,要小心幽默。如果你是一个幽默的人,你自然可以尽情地挥洒你的智慧,就像莫言那样。如果你不是,你最好不要随便追求它。 幽默是公主,娶回来固然不易,过日子尤为艰难,你养不活她的。 现在我们就来看一看,汪曾祺在描绘庙宇内部的时候是如何会心、如何戏谑的。依照汪曾祺的交代,菩提庵里一共有六个人。除了小说主人公明海,那就是五个。关于这五个人,我们一个一个看过去: 一、老前辈叫普照,一个枯井无波的老和尚。汪曾祺是怎么介绍他的呢?汪曾祺一本正经地告诉读者:“他是吃斋的,过年时除外。”说一个资深的和尚是“吃斋的”,过年的时候还要除外,你说,这样的正经是多么会心。我们不一定会喷出来,但是,心里头一定会喜悦,——这和尚当的,哪有这么当和尚的。 二、再来看仁山,也就是明海的舅舅。为了描写这个人物,汪曾祺刻意描写了他的住处。注意,这是一个方丈的住处。“方丈”是什么意思?一方见长,一方见宽,是很小的地方,也就是领导的住处。汪曾祺是这样描写这个简朴的小地方的:“桌子上摆的是账簿和算盘。”这句话逗人了,好端端的一个方丈被汪曾祺写成了CEO,最起码也是财务经理,他时刻关注的是他的GDP。没完,在这里汪曾祺还反问了一句:“——要不,当和尚做什么?”这句话太好了,好就好在理不直而气壮。小说家往往喜欢两件事:一、理直而气不壮;二、理不直而气壮。这里头都是命运。 三、仁海就更了不得了,第一句话就能吓死人,“他是有老婆的”。 四、接下来自然是仁海的老婆。关于这个“老婆”,就一句话,“白天,闷在屋里不出来。”这句话写得绝。都说小说家要晓通人情世故,汪曾祺就晓通。这个仁海的老婆情商高啊,她知道一件大事,那就是顾及和尚丈夫的公众形象。怎么才能顾及?大白天的不出家门。她要是随便出门,有人一拍照,一发微信,她丈夫立马就要上头条。在这些地方我们都要去体会。——中国的古典美学里很讲究“妙”,汪曾祺就懂得这个“妙”。这些语言漂亮得不得了,很家常,却不能嚼,你越嚼它就越香,能馋死你。我们读经典小说就是要往这些地方读,它会让你很舒服。老实说,这样的语言年轻人是写不出来的,你必须熬到那个岁数才行。到了那个年纪你才能笑看云淡风轻,关键是,你才肯原谅。只有原谅了生活、原谅了人性的作家才能写出这样会心的语言。汪曾祺的小说人人可读,却真的不是人人都可以读的。这样的语言和围棋很像,黑白分明的,都摆放在棋盘上,可是,你的能力没达到,你不一定能看出内在的奥妙。仁海的老婆“闷在屋里不出来”,这里头就有人情,就有世故。她虽然不出门,汪曾祺就用了一句话就完成了她的形象塑造,我们能够看见她鬼头鬼脑的样子。善良,愚蠢,顾家,掩耳盗铃。如果作者和读者都不懂得原谅,老实说,这个地方会变得龌龊。相反,如果你通了,这些地方就很有喜感。 五、在我看来,写得最好的要数三师父仁渡,仁渡哪里是一个和尚?因为年轻、帅气、嗓子好,人家是小鲜肉,人家是摇滚乐队里的主唱,人家还是一个泡妞的高手。汪曾祺交代了,“他有相好的,而且还不止一个”。如果仁渡生活在今天,他一定会来杭州,来参加浙江卫视的《中国好声音》,汪峰老师一定会用他好听的低音说:“仁渡同学,我是第一个为你转身的。我从你的嗓子里听到了宗教。摇滚的精神就是宗教的精神。我有信心把你培养成中国最好的和尚歌手。”现在我们来做做加减法,庙里头总共有六个人,除了明海,剩下五个。再除了仁海的老婆,其实就是四个和尚。老和尚普照又不参加集体活动,这一来就只剩下三个。三是一个很麻烦的数字,用打麻将的说法,那就是三缺一。三缺一怎么办?还能怎么办,往别人的身上写呗。别人是谁?汪曾祺写道:“一个收鸭毛的,一个打兔子兼偷鸡的。”你看看,来人不光能打兔子,也会偷鸡,他可是一个复合型的人才。关于这个偷鸡的,大家千万不要误解,以为他是小说里的边角料,可有可无。不是这样,这个人非常重要。我先把他放在这里,以后还要说到他。 好,汪曾祺为我们提供了四个和尚。现在我要请大家回答问题了,——这四个和尚都干了些什么呢?大家想一想。 不说不知道,一说吓一跳。他们的所作所为可以概括为四个字:吃!喝!嫖!赌!很吓人的。 可是,这一切显然没有吓住汪曾祺,在介绍了两个牌友之后,汪曾祺还轻描淡写地给这些人做了一个总结,说这些人都是“正经人”。汪曾祺为什么要强调他们都是“正经人”? 刚才我说了,《受戒》这篇小说是1980年写的。这是特殊的,这也是重要的。1980年之前,或者说1977年之前,中国是什么样的中国?是一个阶级敌对的中国,是一个你死我活的中国。“谁是我们的朋友,谁是我们的敌人”,这个问题是汪曾祺必须面对的一个首要问题,——这是中国的问题,当然也是中国当代文学的问题,更是中国作家必须面对的问题。 汪曾祺面对了这个问题,他回答了这个问题:他的眼里却没有阶级和阶级斗争,没有好人和坏人,没有敌人和朋友。汪曾祺的眼里只有人,只有人的日常生活。由斯,汪曾祺向我们提供了他的立场,那就是基本的人道主义立场。请注意,汪曾祺的小说里有各式各样的小人物,有他们人性的弱点,有他们灰暗的人生,但是,即使他们不是好人,他们也绝对不是坏人。我不知道汪曾祺有没有受到雨果的影响,但是,在这个问题上汪曾祺和雨果很像,他们的眼里都没有所谓的“坏人”,哪怕他们有毛病,甚至有罪恶,他们也是可以宽恕的。如果有人要问我,汪曾祺到底是什么样的一个作家,我的回答是,汪曾祺是一个人道主义作家,即使他的肩膀上未必有人道主义的大旗。 回到庙宇。如果我们仔细地回味一下,我们会大吃一惊,——汪曾祺是按照世俗生活的世俗精神来描写庙宇的。他所描绘的庙宇生活是假的,他所描写的僧侣也是假的,他并没有涉及宗教和宗教的精神。那些和尚都是日常生活里的人,都是民间社会里的普通人,都是这些普通人的吃、喝、拉、撒。在汪曾祺看来,一个人该怎么生活就该怎么生活,即使在庙宇里头也是这样。所以,在汪曾祺描绘吃喝嫖赌的时候,我们一定要留意汪曾祺的写作立场,他是站在“生活的立场”上写作的,而不是“宗教的立场”。这才是关键。他是不批判的,他是不谴责的,他更不是憎恨的。他中立。他没有道德优势,他更没有真理在握。因为小说人物身份的独特性,汪曾祺只是带上了些许的戏谑。既然你们的身份特殊,那就调侃你们一下,连讽刺都说不上。 把宗教生活还原给了“日常”与“生计”,这是汪先生对中国文学的一个贡献。要知道,那是在1980年。在1980年就能有这样的看法与态度,那是很了不起的。从这个意义上说,汪曾祺也是反对“伪崇高”的,在这一点上,后来的王朔和汪曾祺似乎很像,其实又不像。汪曾祺否认的是彼岸,却坚定不移地坚守了此岸。他是热爱此岸的,他对现世有无限的热忱。王朔呢?他是把彼岸和此岸一股脑儿给端了。汪曾祺说那些人是“正经人”,是戏谑,也是原谅,也是认同,否则就是讽刺与挖苦了。在汪曾祺的眼里,他们真的就是“正经人”,是有毛病的正经人。——这就是汪曾祺的文学态度,也是他的人生哲学,他不把任何人看作“敌人”。 从写作的角度来说,接下来的问题也许更加重要,在描写庙宇生活的时候,汪曾祺为什么要如此戏谑? 我们要反过来看这个问题,如果汪曾祺并不戏谑,而是像第二部分和第三部分那样,选择正常的、抒情的、唯美的叙事语言,在他描绘四个和尚吃喝嫖赌的时候,我们做读者的会有怎样的感受? 我们会感受到庙宇生活的不堪,甚至是脏。那显然不是汪曾祺想要的。是戏谑消解了这种不堪,是戏谑消解了这种脏。戏谑表面上是语言的风格,骨子里是价值观:我不同意你,但是,我允许你的存在,我不会把你打倒在地,再踏上一只脚。这就是汪曾祺。还有一点,如果汪曾祺用抒情、唯美的语言去描绘和尚的吃喝嫖赌,《受戒》也许会出现这样的局面,它变得诲淫诲盗。这个是不可以的。我再说一遍,对小说家来说,语言风格不仅仅是语言的问题,它暗含着价值观,严重一点说,也许还有立场。 说到这里大家很快就能意识到了,《受戒》这篇小说虽然很短,它的语言风格却存在着戏谑与唯美这两种风格。相对于一篇小说来说,这可是一个巨大的忌讳。——汪曾祺自己意识到这个问题了么?我不确定。但是有一点我是可以肯定的,从调性上来说,《受戒》的语言风格又是统一的。在哪里统一的?在语言的乐感与节奏上。必须承认,汪曾祺的语感和语言的把控能力实在是太出色了。 为了证明我所说的话,你们回去之后可以做一个语言实验,把《受戒》拿出来,大声地朗诵。只要你朗诵出来了,你自己就可以感受得到那种内在的韵律,潇洒,冲淡,飘逸,自由,微微地有那么一丝骄傲。这一点在任何时候都是统一的。汪曾祺并不傲慢,在骨子里却是骄傲的。我附带告诉大家一个小秘密——有些作家的作品是可以朗读的,有些作家的作品却不能。能朗读的作家在语言的天分上往往更胜一筹。他们都有自己特有的腔调,隔了三丈都能闻到。李敬泽老师反反复复地说,好作家一定要有自己的腔调。汪曾祺的腔调就是业已灭绝的文人气,就是业已灭绝的士大夫气,这种气息在当今的中国极为稀有。补充一句,汪曾祺的腔调你们年轻人千万不能学,你学不来。我说过一句话,汪曾祺是用来爱的,不是用来学的,道理就在这里。 现在我们来做一个假设,假如《受戒》这个作品由鲁迅来写,结果将会怎样?这个假设会很有趣,请大家想一想——面对宗教的黑暗、宗教对人性的压迫、宗教对日常生活的碾压,鲁迅一定是抗争的、激烈的、批判的、金刚怒目的。鲁迅也会幽默,但鲁迅的幽默也许是毁灭性的,有时候会让你无处躲藏。用鲁迅自己的说法,就是“撕”,“撕碎”的撕。汪曾祺不会“撕”。汪曾祺不批判。汪曾祺没那个兴趣,汪曾祺没那个能量,更为要紧的是,汪曾祺也没有那样的理性强度。这是由汪曾祺的个性气质决定了的。汪曾祺是一个可爱的作家,一个了不起的作家,却不是一个伟大的作家。我这样说丝毫也不影响汪曾祺的价值。我们热爱鲁迅,需要鲁迅,我们也需要汪曾祺。我说过,汪曾祺是文人,不是知识分子。这是汪曾祺的特征,也是汪曾祺的局限。这样说是不是对汪曾祺不公平?是不是强词夺理了?一点也不。伟大的作家必须有伟大作家的自我担当,这是伟大作家的硬性标志。文学是自由的,开放的,但是,相对于伟大的作家来说,文学未必自由。这个不自由不是来自于外在的威逼与胁迫,而是来自于伟大作家的自觉,来自他们伟大的情怀和伟大的心灵。但是,能不能说汪曾祺是一个没有思想的作家?也不能这样说。 这就要谈到张爱玲了。张爱玲有一个著名的小说,《倾城之恋》,大家都熟悉。《倾城之恋》当然是一个爱情故事,但是,它有它的世界观,具体地说,它有它的历史观。——无论风云怎样变幻,人类的日常它坚不可摧,哪怕炮火连天,吃总要吃,睡总要睡,爱总会爱,孩子也还是要生。城可倾,爱不可倾,这就是张爱玲的孤岛哲学和孤岛史观,这是一种偷生的哲学,汪曾祺的身上多多少少也有这种哲学。——衰败的大时代、精致的小人物。说到这里大家也许明白了,《受戒》和《倾城之恋》骨子里很像,几乎可以说是姊妹篇。我们可以把《受戒》看作《倾城之恋》的乡村版,文学一点说,我们也可以把《受戒》看作《倾城之恋》投放在乡村河水里的倒影,水光潋滟。 所以说,作家的才华极其重要。才华不是思想,但是,才华可以帮助作家逼近思想。这正是艺术和艺术家的力量,文学是人类精神不可或缺的一个维度。


三、世俗与仙气
在小说的第二部分,汪曾祺是这样“起承转合”的:明子老是往小英子家里跑。 你看,汪曾祺真的是一个不玩噱头的作家,不来玄的,就往明白里写。这是好的文风,是作家自信的一种标志。从明海“往小英子家跑”开始,汪曾祺的笔端离开了庙宇,来到了真正的世俗场景。但是,对汪曾祺来说,这个世俗场景却是特定的,也就是我们常说的那个“风俗画”。 汪曾祺的“风俗画”给他带来了盛誉,他写得确实好,有滋有味,我们必须向汪先生致敬。但是,我们也必须看到,所谓的“汪味”,说到底就是诗意。这个诗意也是特定的,也就是中国古典诗歌所特有的意境。如果我们对中国的诗歌史比较了解的话,我们立即就可以看出来了,汪曾祺的背后站立着一个人,那个人就是陶渊明。假如我们愿意,还可以把话题拉得再远一点,汪曾祺的背后其实还有人,那就是老庄,他受老庄的影响的确是很深的。 陶渊明是著名的逃逸大师。这里有他的哲学,——你让茅台酒和大粪交手,一交手茅台酒也就成了大粪,这个我不和你玩。陶渊明有陶渊明的乌托邦,《归田园居》《庚戌岁九月中于西田获早稻》《桃花源诗并记》,这些都是他的乌托邦。 《受戒》的第二章到底写了什么?是小英子的一家的世俗生活。它不是乌托邦。它是“小国寡民”,是所谓的“净土”。中国是一个人口大国,人口的大国在美学的趣味上反而向往“小国寡民”,这一点非常有意思。 《受戒》的故事背景汪曾祺没有交代,但是,我可以负责任地说,汪曾祺所描绘的其实是一个乱世。我怎么知道的?在《受戒》的一开头汪曾祺自己就交代了,明海家的那一带有一个风俗,但凡有弟兄四个的家庭老四都要去做和尚。为什么?老四养不活。就这么一个细节,我说《受戒》的大背景是一个乱世就站得住脚。然而,汪曾祺不是鲁迅,不是陀思妥耶夫斯基,对“乱世”这个大背景偏偏没兴趣,他对乱世的政治、民生、经济、教育、医疗、军事统统没兴趣。作为一个文人,他感兴趣的是乱世之中“小国寡民”的精致人生:安逸,富足,祥和,美好。可以说,在任何时候,“美”和“诗意”一直是汪曾祺的一个兴奋点。他在意的是乱世之中的“天上人间”。 我给大家来解开《受戒》的美学之谜吧:当汪曾祺描写“释”,也就是佛家弟子的时候,他是往下拉的,他是按照世俗来写的,七荤八素;可是,当汪曾祺果真去描绘世俗生活的时候,他又往上提了,他让世俗生活充满了仙气,飘飘欲仙的,他的精神与趣味在“道”。 李泽厚说中国人的精神是儒、道、释互补的,这个判断很有道理。汪曾祺也是这样。汪曾祺也入世,但是,情况并不妙,两头不讨好,他只能匆匆忙忙地出世。照理说,1980年的中国是多么复杂,又是左,又是右,又是坚持,又是改革,还要开放,对不起了,汪曾祺统统没兴趣。在1980年,汪曾祺的写作其实是很边缘的,他的创作既不属于反思文学也不属于改革文学。还是让我们回到1980年吧,汪曾祺所写的究竟是什么?“解放前”。可是,谁也没有想到,他的“解放前”大红大紫起来了。《受戒》真的把读者吓了一大跳。 ——《受戒》为什么会把别人吓一跳?谁能告诉我? 听好了,《受戒》所描写的可是“解放前”。“解放前”的中国乡村那么富足、那么美好,“解放前”的中国农民那么幸福、那么安康,一句话,“解放前”如诗如画,大伙儿如痴如醉,——哪一个中国作家敢这么写?你脑子坏了。你发癔症。 汪曾祺的写作从来都是非政治的,他是人性的、文化的、诗意的。 所以,汪曾祺写《受戒》,“1980年”既是一个写作日期,也是一个写作前提。我常说,作家在什么时候生是重要的,作家在什么时候死也重要。汪曾祺如果没有熬到改革开放,没有熬到新时期,他要是在1976年之前就死了,汪曾祺的价值起码要打九折,他远远没这么贵重。道理很简单,在1980年,能写出《受戒》这种作品的中国作家没几个。我们传统文化的底子薄,写不出来的。 现在,我们又要回到小说的结构了。这一次我所说的不是情节结构,而是人物的结构,也就是小说人物的出场问题。也许你们要说了,这又有什么可说的?我是作家,笔在我的手上,我想让小说人物什么时候出场他就什么时候出场。哪能这样呢,那样的作家不成土匪了,——“你给我出来!”小说的人物就出来了。不能那样。小说里的人物都是有文学尊严的,你做作家的必须把人家给请出来。如果你是一个不好的作家,小说人物会听你的;可是,如果你是一个好作家,小说人物在什么时候出场,这就要商量。 好,在第二章里头,汪曾祺给我们描绘了一个世外桃源,人物关系也极为简单。除了小英子、小英子的爸爸、妈妈、姐姐这四个人以外,汪曾祺着力描写的那个人物是谁?反而是庙里的人物,是17岁的明子,那个即将受戒的小沙弥。这是很有意思的。小沙弥是怎么出来的呢?是小英子的姐姐需要画图样,这一来,小沙弥就被请出来了,他离开了庙宇,来到了世俗生活。 再回到第一章,也就是庙里头。从理论上说,既然写的是庙里头,应该都是写和尚才是,但是,汪曾祺还写了别人。谁?小英子。这是必须的,小英子在小说的第一章里必须出现,否则,小说都进行了一半了,女主人公都还没有出现,那是太丑陋了,就像电影都看了一半,我们还没有看到女一号一样。 但问题是,第一章写的是庙宇,如何才能把小英子给“请”出来呢?这才是“写”小说的关键。——让小英子来烧香?然后,让小英子和小沙弥眉来眼去的?可不可以?当然可以。但是,那是多么猥琐。汪曾祺他怎么可能猥琐呢。 我们来看看汪曾祺是怎么做的。——我记得我在前面留下了一个问题,关于那个偷鸡的“正经人”,那个复合型人才。汪曾祺在这个人物的身上总共就用了一两句话,但是,这个人物重要极了。 第一,汪曾祺写了三个可以自由行动的和尚。他们要打麻将,三缺一,结果呢,“打兔子兼偷鸡”的这个人物出场了。 第二,因为偷鸡,这个连姓名都没有的“正经人”就必须有一个偷鸡的工具,铜蜻蜓。关于铜蜻蜓,小说里有交代,我就不说了。明子很年轻,他对这个偷鸡的工具产生了好奇,这是当然的。他想试试,可到哪里试呢?庙里头不行啊,只能到庙外去。这一来就到了小英子的家门口了。 第三,我们的女一号,小英子,她同样年轻,她对铜蜻蜓同样好奇,这一来她就在小说的第一部分出现了。多么自然,一点痕迹都没有。在这里,铜蜻蜓哪里还是作案工具?铜蜻蜓就是青梅,铜蜻蜓就是竹马。生机盎然,洋溢着玩性,小英子她不出场都不行。可以这样说,如果小英子在小说的第一部分出不了场,这个小说就没法看了,汪曾祺也就不是汪曾祺了。 你们说,铜蜻蜓的主人,那个偷鸡的复合型人才,他对小说的结构是多么重要。他简直就是小说内部的一个枢纽。 听我这么一解释,大家也许会说,天哪,小说家太辛苦了,太苦思冥想了。就为了小英子的出场,汪曾祺就要想那么多。不是这样的。你们千万不要去可怜汪曾祺,他不会想这么多的。我只是出于讲座的需要,是在事后分析给你们听的。好小说要经得起分析,但作家在写作的时候是不会这样分析的。在写作的时候,小说家主要靠直觉。他的直觉会让他自然而然地那样写,回过头去一分析,我们会发现作家的直觉原来是如此精确。我一直强调,多次强调,直觉是小说家最为神奇的才华,直觉也是小说家最为重要的才华。在作家所有必备的素质当中,唯一不能靠后天培养也许就是直觉。直觉没有逻辑过程,没有推理的过程,它直接就抵达了结果,所以它才叫直觉。所以,写小说没有大家想象得那么辛苦。在写作的过程中,思考极为重要,但思考往往不能带来快乐,是不断涌现的直觉给作家带来了欣喜,有时候,会欣喜若狂。这是写作最为迷人的地方。老实说,我个人之所以如此热爱写作,很大的原因就是为了体验直觉。它简直就是一种生理上的快感。虽然我是一个作家,但是,我真的没有能力把直觉所带来的快感告诉给大家。这么说吧,直觉很像生理上的GPS,它总能帮助你在陌生的地方找到最为合适的道路。但是,GPS是没法确定目标的,决定目标的是作家的价值观,也就是思想,而敏锐的、幽灵般的直觉可以辅助我们抵达。 第一章描写和尚,把小英子安排进来;第二章描写世俗生活了,再把小和尚安排进来。这样的镶嵌就是《受戒》的结构。一目了然。老实说,如果没有阅读的直觉,这个一目了然还真的不一定就一目了然。 所以说,结构永远是具体的,它离不开具体的作品。学习小说的结构一定要结合具体的作品,读多了,写多了,你就会结构了。你一不读,二不写,你让毕老师给你讲“小说结构的技法”,那个是没有的,我也不会讲。我自己写小说的时候也是这样,一个作品一个结构。作品就是人,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体型,看上去都差不多,可是,你要到医生那里,医生就会告诉你,每个人的体型都不一样,每个人的耳朵都不一样。 好,到了第二章,小沙弥明子出现在了世俗生活里头了,他学雷锋来了,做好事,给小英子家做义务劳动来了。明子就是在学雷锋、做好事的过程中爱上了小英子的。——这里头有没有讲究? 也有讲究。写明海在庙里头萌发春心可以不可以?当然可以。——小英子来进香,明子爱上她了,一点问题也没有。但是,汪曾祺不会那么写。汪曾祺写别人的爱情可以这样写,写明海和小英子却不可以。为什么?明子和小英子的爱情很唯美、很单纯。说到这里就吊诡了,单纯的爱情因为不牵扯社会内容,它就比较原始,原始的情感恰恰就肉欲。肉欲可以极脏,也可以极干净,这完全取决于作家。《受戒》的第二部分其实是肉欲的,回忆一下,汪曾祺描写过小英子和明子的脚,很肉欲的。——问题是,把肉欲放在哪里写比较好呢?庙宇还是大自然?当然是大自然。所以,小和尚的故事一定要出现在世俗生活里头。这些都是写小说特别关键的地方。有人说,小说只有好与不好,没有对与不对,这句话当然对。但是,对于高水平的作家来说,判断失误就是不对。汪曾祺不可能犯这样低级的错误。也许有同学要这样问我,毕老师,你不要骗我,我就要把他们的肉欲放在庙里头来写,能不能?我的回答是,能。但是,那一定是另外的一篇小说,价值趋向会有所不同。《受戒》一定不能那样写。 我再来问一个问题,还是关于结构的。就在明海和小英子的情感开始升温的时候,汪曾祺静悄悄地又为小说安排了怎样的一条线索?对,明海的受戒。受戒与爱情是什么关系?是矛盾的关系,是冲突的关系,是不可调和的关系。小说到了这个地方,戏剧冲突开始凸显,一个尖锐的矛盾业已存在于小说的内部。它有可能牵扯到命运、道德、宗教教义、社会舆情等重大的社会问题,也有可能牵扯到挣扎、焦虑、抗争、欲罢不能、生与死等重大的内心积压。事实上,这正是文学或者小说时常面对的一个题材,种种迹象表明,一场悲剧即将上演。


四、闹。
小说终于来到了它的第三个部分了。戏剧冲突出现了吗?悲剧上演了吗?没有。一点影子都没有。 我们还是来看文本吧。这时的明子已经受戒了,小英子划船接他回去: 划了一气,小英子说:“你不要当方丈。” “好,不当。” “你也不要当沙弥尾!” “好,不当。” 又划了一气,看见那一片芦苇荡子了。 小英子忽然把桨放下,走到船尾,趴在明子的耳朵旁,小声地说: “我给你当老婆,你要不要?” 明子眼睛鼓得大大的。 “你说话呀!” 明子说:“嗯。” “什么叫‘嗯’呀,要不要,要不要?” 明子大声地说:“要——!” 然后呢?然后两个年轻人兴冲冲地划船,把小船划进了芦花荡,也就是水面上的“高粱地”。再然后他们就有了爱的行为,“惊起一只青桩(一种水鸟),擦着芦苇,噗噜噜噜飞远了”。 这个结尾太美了,近乎诗。正如我们的古人所说的那样,言已尽而意无穷。这正是汪曾祺所擅长的。我还是要问,这一段文字里究竟有没有冲突?其实是有的。那就是受戒与破戒。 我先前已经说了,汪曾祺不在意所谓的重大题材,他没兴趣,他也写不动。他有他顽固的文学诉求,那就是生活的基本面。在汪曾祺看来,这个基本面才是文学最为要紧的重大题材。具体一点说,那就是日常,那就是饮食男女。落实到《受戒》这篇小说,他的基本面就一个字,爱。这是人性的刚性需求,任何宏大的理由和历史境遇都不可阻拦。你要是想阻挡我,那我就一定要突破你。但是,这种突破不是鲁迅式的,它没有爆破,不是“我以我血荐轩辕”,它是沈从文式的,当然也是汪曾祺式的,它是绵软的、低调的,它的基本器械与工具就是美。落实到小说的文本上,那就是两条:一、轻逸;二、唯美。汪曾祺写小说通常不做刚性处理,相反,他所做的是柔性处理。柔性处理就是小说不构成势能,也就是无情节。汪曾祺的小说很有意思的,他很讲究结构,却没有情节。他不需要势能,还要情节干什么呢?说汪曾祺的小说是“散文化”的小说,“汪味小说”,原因就在这里。他根本不需要情节。 那么,汪曾祺的轻逸与唯美是如何完成的呢?在《受戒》的第三章,汪曾祺不只是描写了少年,他还选择了一个独特的视角,那就是少年视角,我也可以发明一个概念,叫“准童年视角”。这样的视角可以最大限度地呈现少年的懵懂与少年的无知。这样的写法有一个好处,它成全了美;这样的写法也有一个坏处,它规避了理性。但我想说的是,撇开好与不好,懵懂与无知很不好写,这里的分寸感非常难把握。稍不留神你就写砸了。我们来具体地看一看,汪曾祺是如何极有分寸地完成他的“破戒”的。 第一,小英子问,我给你当老婆你要不要,明子回答说要。这个“要”就是“破戒”。它可是一个强音。但是,就小说自身的节奏而言,最强音,或者说最惊心动魄的,不是明子的回答,而是小英子的问题,是“我给你当老婆,你要不要”。这句话在小说里头是石破天惊的。汪曾祺的文字极为散淡,他不喜欢冲突,他也就不喜欢强度。可是,这个地方需要冲突,也需要强度。汪曾祺如果这样写,“哥,人家心里头可乱了”。或者这样写,“哥,你怎么也不敢看着我?”这样写可以吗?不可以。轻佻,强度不够,远远不够。在这个地方作者一定要一竿子插到底,直接就是“我给你当老婆”,还要反问一句,你要不要!在这个地方,绝不能搞暧昧、绝不能玩含蓄、绝不能留有任何余地。为什么?留有余地小英子就不够直接、不够冒失,也就是不够懵懂、不够单纯。这就是“准童年视角”的好处。一旦小英子这个人物不单纯,小说的况味反而不干净。这是要害。大家可以想一想,如果这个地方小英子太老到、太矜持,太会盘算、太有心机、小英子这个乡村少女的表达就不再是表达,而是勾引。这个区别是巨大的。一旦勾引了,小英子将不再是小英子,她就成了《红楼梦》里的妙玉,《受戒》立马就会变成妙玉的内衣,那就不干净了。“欲洁何曾洁?”这是汪曾祺不能容忍的。他必须保证《受戒》的高纯度和剔透感。我要说,这一部分纯净极了,十分地干净,近乎通透。通透是需要作家的心境的,同时也需要作家手上的功夫。汪曾祺有一个很大的本领,他描写的对象可以七荤八素、不干不净,但是,他能写得又干净又透明,好本领。 在这个地方我很想和大家谈谈古希腊的雕塑,古希腊雕塑的质地是什么?是石头。石头透明么?当然不透明。可是,你去卢浮宫看看那尊《胜利女神》,你的目光能透过石头,能透过女神身上的纺织品,直接可以看到女神的腹部,她的肌肤,甚至还有她的肚脐。女神圣洁,却弥漫着女人的性感。这是标准的古希腊精神,人性即神性,神性即人性,它们高度地契合。莎士比亚说,人是“万物的灵长”,注意,他这是第二次、而不是第一次把人放到了神的高度。这就叫“文艺复兴”,这才叫“复兴”,也就是RENAISSANCE里的“RE”。可以说,如果大理石不透明,人性和神性就割断了,神的号召力、感染力和亲和力就会大幅度地降低。我不想夸张,我在《胜利女神》面前站立过无数次,总共加起来也许都不止十个小时。——是什么吸引我?是大理石的透明!透明好哇,它透明了,我就能看见我想看而不敢看的东西了。可大理石为什么就能透明呢?这就是艺术神奇的力量。我没有说汪曾祺的小说抵达了古希腊雕塑的高度,这句话我不认,我也没有那个意思,但是,汪曾祺有能力让小说的语言透明,这话我可以说。第二,在描写少女单纯的同时,我们一定要记住,单纯就是单纯,不是弱智,更不是二百五。汪曾祺不能把小英子写成一个傻。如果她是傻,小说的味道又变了。老实说,“我给你当老婆”这句话的强度极大,是孟浪的,如何让孟浪不浪荡,这个又很讲究。汪曾祺是怎么做的?当然是铺垫。小说的铺垫是极其重要的一个技术,同学们一定要注意。那么,汪曾祺是如何铺垫的呢?A,小英子聪明,她知道庙里的仁海是有老婆,她也知道方丈不能有老婆,所以,她的第一句话就是“你不要当方丈”。B,从小说内部的逻辑来看,小英子还知道一点庙宇的常识,她知道沙弥尾是方丈的后备干部,所以,小英子的第二句话必须是“你也不要当沙弥尾”。有了A和B这个两头堵,“我给你当老婆”就不只是有强度,不只是孟浪,也还有聪明,也还有可爱。是少女特有的那种可爱,自作聪明。要知道,汪曾祺写《受戒》的时候已经是一个老男人了,这个老男人把少女写得那么好,汪曾祺也可爱。他有一颗不老的心,风流,却一点也不下流。我再说一遍,汪曾祺是用来爱的,不是用来学的。 综合上面的两点,这就是分寸,这就是小说的分寸。小说的分寸感极其不好把握,它同样需要作家的直觉。可以说,汪曾祺其实是怀着一腔的少年心甚至是童心来写这一段文字的,这一段文字充满了童趣,近乎透明了。透明总是轻盈的,这才轻逸,这才唯美。 但是,有一点我也想强调,我们是读者,我们可不是懵懂的少女,我们都知道一件事,——明海将来做不做方丈、做不做沙弥尾,小英子的决定不算数,明海的回答也不算数。小英子能不能给明海“当老婆”呢?天知道。也许天都不知道。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受戒》这篇小说依然是一个悲剧。它不是荡气回肠的大悲剧,它是一个轻逸的、唯美的、诗意的、令人唏嘘的小悲剧。小说早就结束了,可是,小说留给我们的,不只是鸟类欢快的飞翔,还有伤感的天空,它无边无际。 从这个意义上说,汪曾祺也是注定了写不了长篇小说的,即使他写了,好不到哪里去。这也是局限,气质的局限,理性能力的局限。你不能指望风流倜傥的文人拥有钢铁一般的神经和理性能力,尤其是践行的能力,那是不公平的。他是短篇小说大师,他延续了香火,这两条足够让我们尊敬。 关于短篇小说,我再说两句。短篇小说都短,它的篇幅就是合围而成的家庭小围墙:第一,它讲究的是“一枝红杏出墙来”,你必须保证红杏能“出墙”;第二,更高一级的要求是,它讲究的是“红杏枝头春意闹”,你必须保证红杏它会“闹”。王国维说,着一“闹”字,意境全出矣。是的,对诗歌来说,一个“闹”字就全有了,借用韩东的说法,“诗歌到语言为止”,这是一个杰出的诗人才有的杰出体验。但是,对短篇小说而言,你需要把这个“闹”字还原成生活的现场,还原成现场里的人物,还原成人物与人物之间的关系。小英子和明海就特别地闹,闹死了,这两个孩子在我的心里都闹了几十年了,还在闹。诗歌到语言为止,从这个意义上说,短篇小说是对诗歌的降低,可是,从另外的一个意义上说,你也可以把它理解成短篇小说是对诗歌的提升,——这取决于你的文学素养,这取决于你的文学才华,这取决于你对自己的要求有多高。
——2016年5月25日,当代著名作家毕飞宇在浙江大学作专题演讲《倾庙之恋:读汪曾祺的“受戒”》
个人观感:汪在文学上受到老师沈从文很大的影响。从《边城》到《受戒》,字里行间不难看出这种影响的种种迹象。汪最早的小说是很现代派的,甚至是意识流的。后来,汪摒弃了这种风格,采用一种白描速写的“散文笔记式”创作手法,汪是散文家,散文同样深受明清之际的张岱与沈复的影响。白描速写手法后来被阿城用到臻于化境。在读书节目《一千零一夜》第一季中,梁文道已经用两期节目回答了题主的问题。《受戒》开始我也只是当做一个小清新的纯爱小说读,不疑有他。看了毕飞宇这篇讲解不得不承认自己也是浅薄媚俗的芸芸大众。
淡而有味,大道至简。
恬淡正是生活的常态,乃至生活本身。
不能说是一般,他写得很好。但是吧,现在很多人把汪曾祺抬到了顶级中文的地位,是不合适的(对了还有一个阿城)。普遍认为这种精到的文字,是褪去了浮华云云,一有人提出异议,就举出辞藻堆砌的反例。不是的,要是拿顶级文字的尺子来丈量,他的文字有缺陷,就在于过度雕琢,过度追求洗练。
文字一旦过度追求某样东西,就不那么自然了。
首先,汪曾祺的文字是磨出来的。这个磨,倒不是刻意的意思,而是他写那样风格文字的时候,已经接近老人了,行文的节奏就很悠闲,节奏舒缓。好是好,但你应该能看出来,里面缺了一种浑然天成的东西。
我们不妨拿他的老师—沈从文的文字做一个对比,沈的文字相比汪曾祺,就胜在一种天然的东西,这个很难讲清楚,看例子:
翠翠在风日里长养着,把皮肤变得黑黑的,触目为青山绿水,一对眸子清明如水晶。自然既长养她且教育她,为人天真活泼,处处俨然如一只小兽物。人又那么乖,如山头黄麂一样,从不想到残忍事情,从不发愁,从不动气。平时在渡船上遇陌生人对她有所注意时,便把光光的眼睛瞅着那陌生人,作成随时皆可举步逃入深山的神气,但明白了人无机心后,就又从从容容的在水边玩耍了。
这段话里,有很多句式,就像没打磨好似的。其实是,所有的精妙都藏起来了。你找不到像汪曾祺那种清晰、精炼的节奏。
我们再看这几句:“处处俨然如一只小兽物”,“从不想到残忍的事情”,“作成随时皆可逃入深山的神气”。我个人认为,这才是好的文字。初看好像语法混乱,带有一种文转白的气息。但其实,它让句子变得险峻,精妙的比喻,生动地藏在了整段叙事中。
我们再对比汪曾祺的,同样是写少女,可比性很强:
两个女儿,长得跟她娘像一个模子里托出来的。眼睛长得尤其像,白眼珠鸭蛋青,黑眼珠棋子黑,定神时如清水,闪动时像星星。浑身上下,头是头,脚是脚。头发滑溜溜的,衣服格挣挣的。——这里的风俗,十五六岁的姑娘就都梳上头了。这两上丫头,这一头的好头发!通红的发根,雪白的簪子!娘女三个去赶集,一集的人都朝她们望。
险峻消失了。读完沈的,那个女孩的形象很深刻地印在脑海里,汪的则没有。他追求的是行文的“气”,非常丝滑,而不那么在乎讲了什么,塑造了什么。比如说这句:头是头,脚是脚。头发滑溜溜的,衣服格挣挣的。他不在乎人物塑造的意向,而在乎的是行为的气息。为了气息,而写出了“头是头,脚是脚”这样的句子。而且本质上,他只是把女孩的眼睛比喻成星星,清水这种扁平化的意向。
如果说沈从文和汪曾祺的文字都是水,沈是山间的溪水,汪是平静的湖水。我更喜欢沈一些。汪的这种文字,是可以磨出来的,假如换一个有水平的作家,他只要想写成这样,刻意地去训练、控制,也能写出来。
汪曾祺的文字平淡质朴,如话家常,于是为某些网友不取,认为品格不高。汪曾祺说:“我就是要这样平淡,平淡得通达豁朗,你们管的着吗!”
改自《人间草木》:“栀子花粗粗大大,又香得掸都掸不开,于是为文雅人不取,以为品格不高。栀子花说:‘去你妈的,我就是要这样香,香得痛痛快快,你们他妈的管得着吗!’”
汪曾祺的散文没有结构的苦心经营,也不追求题旨的玄奥深奇,平淡质朴,娓娓道来,如话家常。
他以个人化的细小琐屑的题材,使“日常生活审美化”,让人重温曾经消逝的古典主义的名士风散文的魅力,让日常生活、让恬淡与雍容回归散文,让散文走出“千人一面,千部一腔”。
汪曾琪的文字是历经沧桑后的平淡,如话家常是汪曾祺最大的特点,读汪曾祺的书像听一位什么都经历过,什么看淡的老人在聊天,有一种洗尽铅华的平和。
能够让浮躁的心安定下来,在面对生活的压力时通达乐观,不为物累,这正是我们喜欢汪曾祺的原因。
汪曾祺老先生之所以在文坛有这样的地位不是没有道理的。他的文章语言朴实,读起来似乎十分平淡,好像没有一个“好文章”该有的震撼和跌宕起伏。
但朴实平淡不意味着不好。华丽的句子可能听起来高大上,很惊艳,很震撼。你在网上一搜,看到很多用词高级又有点道理的句子,好像就是好句子了。但华丽不等于文笔。


是不是用了很多修辞手法?比喻得很恰当?
但在我这,这并不是好句子。
同是写情,我记得汪曾祺老先生有一句话
“家人闲坐,灯火可亲”
没有修辞手法,没有华丽辞藻。但这份平淡温和,这份行云流水,这份圆润如玉就是汪曾祺老先生的沉淀。
这份浸入字里行间的平淡,就是文笔。
我看过的很多好作家的作品,他们的辞藻都并不华丽。萧红写的《回忆鲁迅先生》,鲁迅先生写的《朝花夕拾》,老舍先生写的《骆驼祥子》史铁生的《我与地坛》大家都看过吧。他们的文字从头到尾都没有华丽,但文笔沉淀在字里行间,第一遍粗略读过去可能没有多惊艳,但细细一遍遍品味,就会像一盏好茶,越品越醇,回味无穷。
汪曾祺老先生的文章正因为像寻常时朋友的絮叨,才更显亲切。
朋友,你以为谁都可以写出让别人感同身受的文章,想到生活的吗?这不仅不是汪曾祺老先生文笔不好会出现的,反而正正体现他的文章好到了一种境界。
哈哈哈哈说得太对了,白居易的语言也是一般般呢。
这是我百读不厌的一个短篇,每次读都仿佛在看自己的少年时光:
羊舍一夕(四个孩子和一个夜晚)
一、夜晚
火车过来了。
“216!往北京的上行车,”老九说。
于是他们放下手里的工作,一起听火车。老九和小吕都好像看见:先是一个雪亮的大灯,亮得叫人眼睛发胀。大灯好像在拼命地往外冒光,而且冒着气,嗤嗤地响。乌黑的铁,锃黄的铜。然后是绿色的车身,排山倒海地冲过来。车窗蜜黄色的灯光连续地映在果园东边的树墙子上,一方块,一方块,川流不息地追赶着……每回看到灯光那样猛烈地从树墙子上刮过去,你总觉得会刮下满地枝叶来似的。可是火车一过,还是那样:树墙子显得格外的安详,格外的绿,真怪。
这些,老九和小吕都太熟悉了。夏天,他们睡得晚,老是到路口去看火车。可现在是冬天了。那么,现在是什么样子呢?小吕想象,灯光一定会从树墙子的枝叶空隙处漏进来,落到果园的地面上来吧。可能!他想象着那灯光映在大梨树地间作的葱畦里,照着一地的大葱蓬松的,干的,发白的叶子……
车轮的声音逐渐模糊成为一片,像刮过一阵大风一样,过去了。
“十点四十七,”老九说。老九在附近的山头上放了好几年羊了,他知道每一趟火车的时刻。
留孩说:“贵甲哥怎么还不回来?”
老九说:“他又排戏去了,一定回来得晚。”
小吕说:“这是什么奶哥!奶弟来了也不陪着,昨天是找羊,今天又去排戏!”
留孩说:“没关系,以后我们就常在一起了。”
老九说:“咱们烧山药吃,一边说话,一边等他。小吕,不是还有一包高山顶吗?坐上!外屋缸里还有没有水?”
“有!”
于是三个人一起动手:小吕拿沙锅舀了多半锅水,抓起一把高山顶来撮在里面。这是老九放羊时摘来的。老九从麻袋里掏山药——他们在山坡上自己种的。留孩把炉子通了通,又加了点煤。
屋里一顺排了五张木床,联成一个大炕。一张是张士林的,他到狼山给场里买果树苗子去了。隔壁还有一间小屋,锅灶俱全,是老羊倌住的。老羊倌请了假,看他的孙子去了。今天这里只剩下四个孩子:他们三个,和那个正在排戏的。
屋里有一盏自造的煤油灯——老九用墨水瓶子改造的,一个炉子。外边还有一间空屋,是个农具仓库,放着硫铵、石灰、DDT、铁桶、木叉、喷雾器……外屋门插着。
门外,右边是羊圈,里边卧着四百只羊;前边是果园,什么都没有了,只剩下一点葱,还有一堆没有窖好的蔓菁。现在什么也看不见,外边是无边的昏黑。方圆左近,就只有这个半山坡上有一点点亮光。
夜,正在深浓起来。
二、小吕
小吕是果园的小工。这孩子长得清清秀秀的。原在本堡念小学。念到六年级了,忽然跟他爹说不想念了,要到农场做活去。他爹想:农场里能学技术,也能学文化,就同意了。后来才知道,他还有个心思。他有个哥哥,在念高中,还有个妹妹,也在上学。他爹在一个医院里当炊事员。他见他爹张罗着给他们交费,买书,有时要去跟工会借钱,他就决定了:我去做活,这样就是两个人养活五个人,我哥能够念多高就让他念多高。
这样,他就到农场里来做活了。他用一个牙刷把子,截断了,一头磨平,刻了一个小手章:吕志国。每回领了工资,除了伙食、零用(买个学习本,配两节电池……),全部交给他爹。有一次,不知怎么弄的(其实是因为他从场里给家里买了不少东西:菜,果子),拿回去的只有一块五毛钱。他爹接过来,笑笑说:
“这就是两个人养活五个人吗?”
吕志国的脸红了。他知道他偶然跟同志们说过的话传到他爹那里去了。他爹并不是责怪他,这句嘲笑的话里含着疼爱。他爹想:困难是有一点的,哪里就过不去啊?这孩子!究竟走怎样一条路好:继续上学?还是让他在这个农场里长大起来?
小吕已经在农场里长大起来了。在菜园干了半年,后来调到果园,也都半年了。
在菜园里,他干得不坏,组长说他学得很快,就是有点贪玩。调他来果园时,征求过他本人的意见,他像一个成年的大工一样,很爽快地说:“行!在哪里干活还不是一样。”乍一到果园时,他什么都不摸头,不大插得上手,有点别扭。但没过多久,他就发现,原来果园对他说来是个更合适的地方。果园里有许多活,大工来做有点窝工,一般女工又做不了,正需要一个伶俐的小工。登上高凳,爬上树顶,绑老架的葡萄条,果树摘心,套纸袋,捉金龟子,用一个小铁丝钩疏虫果,接了长长的竿子喷射天蓝色的波尔多液……在明丽的阳光和葱茏的绿叶当中做这些事,既是严肃的工作,又是轻松的游戏,既“起了作用”,又很好玩,实在叫人快乐。这样的话,对于一个十四岁的孩子,不论在身体上、情绪上,都非常相投。
小吕很快就对果园的角角落落都熟悉了。他知道所有果木品种的名字:金冠、黄奎、元帅、国光、红玉、祝;烟台梨、明月、二十世纪;密肠、日面红、秋梨、鸭梨、木头梨;白香蕉、柔丁香、老虎眼、大粒白、秋紫、金铃、玫瑰香、沙巴尔、黑汗、巴勒斯坦、白拿破仑……而且准确地知道每一棵果树的位置。有时组长给一个调来不久的工人布置一件工作,一下子不容易说清那地方,小吕在旁边,就说:“去!小吕,你带他去,告诉他!”小吕有一件大红的球衣,干活时他喜欢把外面的衣裳脱去,于是,在果园里就经常看见通红的一团,轻快地、兴冲冲地弹跳出没于高高低低、深深浅浅的丛绿之中,惹得过路的人看了,眼睛里也不由得漾出笑意,觉得天色也明朗,风吹得也舒服。
小吕这就真算是果园的人了。他一回家就是说他的果园。他娘、他妹妹都知道,果园有了多少年了,有多少棵树,单葡萄就有八十多种,好多都是外国来的。葡萄还给毛主席送去过。有个大干部要路过这里,毛主席跟他说,“你要过沙岭子,那里葡萄很好啊!”毛主席都知道的。果园里有些什么人,她们也都清清楚楚的了,大老张、二老张、大老刘、陈素花、恽美兰……还有个张士林!连这些人的家里的情形,他们有什么能耐,她们也都明明白白。连他爹对果园熟悉得也不下于他所在的医院了。他爹还特为上农场来看过他儿子常常叨念的那个年轻人张士林。他哥放暑假回来,第二天,他就拉他哥爬到孤山顶上去,指给他哥看:
“你看,你看!我们的果园多好看!一行一行的果树,一架一架的葡萄,整整齐齐,那么大一片,就跟画报上的一样,电影上的一样!”
小吕原来在家里住。七月,果子大起来了,需要有人下夜护秋。组长照例开个会,征求大家的意见。小吕说,他愿意搬来住。一来夏天到秋天是果园最好的时候。满树满挂的果子,都着了色,发出香气,弄得果园的空气都是甜甜的,闻着都醉人。这时节小吕总是那么兴奋,话也多,说话的声音也大,好像家里在办喜事似的。二来是,下夜,睡在窝棚里,铺着稻草,星星,又大又蓝的天,野兔子窜来窜去,鸹鸹悠①叫,还可能有狼!这非常有趣。张士林曾经笑他:“这小子,浪漫主义!”还有,搬过来,他可以和张士林在一起,日夜都在一起。
他很佩服张士林。曾经特为去照了一张相,送给张士林,在背面写道:“给敬爱的士林同志!”他用的字眼是充满真实的意思的。他佩服张士林那么年轻,才十九岁,就对果树懂得那么多。不论是修剪,是嫁接,都拿得起来,而且能讲一套。有一次林业学校的学生来参观,由他领着给他们讲,讲得那些学生一愣一愣的,不停地拿笔记本子记。领队的教员后来问张士林:“同志,你在什么学校学习过?”张士林说:“我上过高小。我们家世代都是果农,我是在果树林里长大的。”
他佩服张士林说玩就玩,说看书就看书,看那么厚的,比一块城砖还厚的《果树栽培学各论》。佩服张士林能文能武,正跟场里的技术员合作搞试验,培养葡萄抗寒品种,每天拿个讲义夹子记载。佩服张士林能“代表”场里出去办事。采花粉呀,交换苗木呀……每逢张士林从场长办公室拿了介绍信,背上他的挎包,由宿舍走到火车站去,他就在心里非常羡慕。他说张士林是去当“大使”去了。小张一回来,他看见了,总是连蹦带跳地跑到路口去,一面接过小张的挎包,一面说:“荷!大使回来了!”
他愿意自己也像一个真正的果园技工。可是自己觉得不像。缺少两样东西:一样是树剪子。这里凡是固定在果园做活的,每人都有一把树剪子,装在皮套子里,挎在裤腰带后面,远看像支勃朗宁手枪。他多希望也有一把呀,走出走进——赫!可是他没有。他也有使树剪子的时候。大的手术他不敢动,比如矫正树形,把一个茶杯口粗细的枝丫截掉,他没有那么大的胆子。像是丁个头什么的,这他可不含糊,拿起剪子叭叭地剪。只是他并不老使树剪子,因此没有他专用的,要用就到小仓库架子上去拿“官中”剪子。这不带劲!“官中”的玩意儿总是那么没味道,而且,当然总是,不那么好使。净“塞牙”,不快,费那么大劲,还剪不断。看起来倒像是你不会使剪子似的!气人。
组长大老张见小吕剪两下看看他那剪子,剪两下看看他那剪子,心里发笑。有一天,从他的锁着的柜子里拿出一把全新的苏式树剪,叫:“小吕!过来!这把剪子交给你,由你自己使:钝了自己磨,坏了自己修,绷簧掉了——跟公家领,可别老把绷簧搞丢了。小人小马小刀枪,正合适!”周围的人都笑了:因为这把剪子特别轻巧,特别小。小吕这可高了兴了,十分得意地说:“做啥像啥,卖啥吆喝啥嘛!”这算了了一桩心事。
自从有了这把剪子,他真是一日三摩挲。除了晚上脱衣服上床才解下来,一天不离身。没有事就把剪子拆开来,用砂纸打磨得锃亮,拿在手里都是精滑的。
今天晚上没事,他又打磨他的剪子了,在216次火车过去以前,一直在细细地磨。磨完了,涂上一层凡士林,用一块布包起来——明年再用。葡萄条已经铰完,今年不再有使剪子的活了。
另外一样,是嫁接刀。他想明年自己就先练习削树码子,练得熟熟的,像大老刘一样!也不用公家的刀,自己买。用惯了,顺手。他合计好了:把那把双箭牌塑料把的小刀卖去,已经说好了,猪倌小白要。打一个八折。原价一块六,六八四十八,八得八,一块二毛八。再贴一块钱,就可以买一把上等的角柄嫁接刀!他准备明天就去托黄技师,黄技师两三天就要上北京。
三、老九
老九用四根油浸过的细皮条编一条一根葱的鞭子。这是一种很难的编法,四股皮条,这么绕来绕去的,一走神,就错了花,就拧成麻花要子了。老九就这么聚精会神地绕着,一面舔着他的舌头。绕一下,把舌头用力向嘴唇外边舔一下,绕一下,舔一下。有时忽然“唔”的一声,那就是绕错了花了,于是拆掉重来。他的确是用的劲儿不小,一根鞭子,道道花一般紧,地道活计!编完了,从墙上把那根旧鞭子取下来,拆掉皮鞘,把新鞭鞘结在那个揪子木刨出来的又重又硬又光滑的鞭杆子上,还挂在原来的地方。
可是这根鞭子他自己是用不成了。
老九算是这个场子里的世袭工人。他爹在场里赶大车,又是个扶耧的好手。他穿着开裆裤的时候,就在场里到处乱钻。使砖头砸杏儿、摘果子、偷萝卜、刨甜菜,都有他。稍大一点,能做点事了,就什么也做,放鸭子,喂小牛,搓玉米,锄豆埂……最近三年正式固定在羊舍,当“羊伴子”——小羊倌。老九是土生土长(小吕家是从外地搬来的),这一带地方,不论是哪个山豁豁,渠坳坳,他都去过,用他自己的说法是“尿尿都尿遍了”。这一带的人,不问老少男女,也无不知道有个秦老九。每天早起,日头上来,露水稍干的时候,只要听见:
蓝蓝的天上白云飘,
白云下边马儿跑……
就知是老九来了。——这孩子,生了一副上低音的宽嗓子!他每天把羊从圈里放出来,上了路,走在羊群前面,一定是唱这一支歌。一挥鞭子:
挥动鞭儿响四方——
百鸟齐飞翔……
矮粗矮粗的个子,方头大脸,黑眉毛大眼睛,大嘴,大脚。老九这双鞋也是奇怪,实纳帮,厚布底,满底钉了扁头铁钉,还特别大,走起来忒楞忒楞地响。一摇一晃的,来了!后面是四百只白花花的,挨挨挤挤,颤颤游游的羊,无数的小蹄子踏在地上,走过去像下了一阵暴雨。
老九发育得快,看样子比小吕魁伟壮实得多,像个小大人了。可是,有一次,他拿了家里的碗去食堂买饭,那碗恰恰跟食堂的碗一样,正好食堂里这两天丢了几个碗,管理员看见了,就说是食堂的,并且大声宣告“秦老九偷了食堂的碗!”老九把脸涨得通红,一句话说不出,忽然嚎叫起来:
“我×你妈!”
一面毫不克制地咧开大嘴哇哇地哭起来,使得一食堂的人都喝吼起来:
“?噫,不兴骂人!”
“有话慢慢说,别哭!”
老九要是到了一个新地方,在一个新单位,做了真正的“工人”,若是又受了点委屈,觉得自尊心受了损伤,还会这样哭,这样破口骂人么?
老九真的要走了,要去当炼钢工人去了。他有个舅舅,在二炼钢厂当工人,早就设法让老九进厂去学徒,他爹也愿意。有人问老九:
“老九,你咋啦,你不放羊了么?”
这叫老九很难回答。谁都知道炼钢好,光荣,工人阶级是老大哥。但是放羊呢?他就说:
“我爹不愿意我放羊,他说放羊不好。”
他也竭力想同意他爹的看法,说:
“放羊不好,把人都放懒了,啥也不会!”
其实他心里一点也不同意!如果这话要是别人说的,他会第一个起来大声反驳:“你瞎说!你凭什么?”
放羊?嘿——
每天早起,打开羊圈门,把羊放出来。挥着鞭子,打着唿哨,嘴里“嗄!嗄!”地喝唤着,赶着羊上了路。按照老羊倌的嘱咐,上哪一座山。到了坡上,把羊打开,一放一个满天星——都匀匀地撒开;或者凤凰单展翅——顺着山坡,斜斜地上去,走成一溜。羊安安驯驯地吃开草,就不用操什么心了。羊群缓缓地往前推移,远看,像一片云彩在坡上流动。天也蓝,山也绿,洋河的水在树林子后面白亮白亮的。农场的房屋、果树,都看得清清楚楚。一列一列的火车过来过去,看起来又精巧又灵活,简直不像是那么大的玩意。真好呀,你觉得心都轻飘飘的。
“放羊不是艺,笨工子下不地!①”不会放羊的,打都打不开。羊老是恋成一疙瘩,挤成一堆,走不成阵势,吃不好草。老九刚放羊时,也是这样。老九蹦过来,追过去,累得满头大汗,心里急得咚咚地跳,还是弄不好!有一次,老羊倌病了,就他跟丁贵甲两个人上山,丁贵甲也还没什么经验,竟至弄得羊散了群,几乎下不了山。现在,老羊倌根本不怎么上山了,他俩也满对付得了这四百只羊了。问老九:“放羊是咋放法?”他也说不出,但是他会告诉你老羊倌说过的:看羊群一走,就知道这羊倌放了几年羊了。
放羊的能吃到好东西。山上有野兔子,一个有六七斤重。有石鸡子,有半鴂子。石鸡子跟小野鸡似的,一个准有十两肉。半鴂子一个准是半斤。你听:“呱格丹,呱格丹!呱格丹!”那是母石鸡子唤她汉子了。你不要忙,等着,不大一会,就听见对面山上“呱呱呱呱呱呱……”你轻手轻脚地去,一捉就是一对。山上还有鸬鸬,就是野鸽子。“天鹅、地普鸟,鸽子肉、黄鼠”,这是上讲究的。鸬鸬肉比鸽子还好吃。黄鼠也有,不过滩里更多。放羊的吃肉,只有一种办法:和点泥,把打住的野物糊起来,拾一把柴架起火来,烧熟。真香!山上有酸枣,有榛子,有橹林,有红姑蔫,有酸溜溜,有梭瓜瓜,有各色各样的野果。大北滩有一片大桑树林子,夏天结了满树的大桑椹,也没有人去采,落在地下,把地皮都染紫了。每回放羊回来经过,一定是“饱餐一顿”,吃得嘴唇、牙齿、舌头,都是紫的,真过瘾!……
放羊苦么?
咋不苦!最苦是夏天。羊一年上不上膘,全看夏天吃草吃得好不好。夏天放羊,又全靠晌午。“打柴一日,放羊一晌”。早起的露水草,羊吃了不好。要上膘,要不得病,就得吃太阳晒过的蔫筋草。可是这时正是最热的时候。不好找个荫凉地方躲着么?不行啊!你怕热,羊也怕热哩。它不给你好好地吃!它也躲荫凉。你看:都把头埋下来,挤成一疙瘩,净想躲在别的羊的影子里,往别个的肚子底下钻。这你就得不停地打。打散了,它就吃草了。可是打散了,一会会,它又挤到一块去!打散了,一会会,它又挤到一块去了。你想休息?歪想。一夏天这么大太阳晒着,烧得你嘴唇、上腭都是烂的!
真渴呀。这会,农场里给预备了行军壶,自然是好了。若是在旧社会,给地主家放羊,他不给你带水。给你一袋炒面,你就上山吧!你一个人,又不敢走远了去弄水,狼把羊吃了怎办?渴急了,就只好自己喝自己的尿。这在放羊的不是稀罕事。老羊倌就喝过,丁贵甲小时当小羊伴子,也喝过,老九没喝过。不过他知道这些事。就是有行军壶,你也不敢多喝。若是敞开来,由着性儿喝,好家伙,那得多少水?只好抿一点儿,抿一点儿,叫嗓子眼潮润一下就行。
好天还好说,就怕刮风下雨。刮风下雨也好说,就怕下雹子。老九就遇上过。有一回,在马脊梁山,遇了一场大雹子!下了足有二十分钟,足有鸡蛋大。砸得一群羊惊惶失措,满山乱跑,咩咩地叫成一片。砸坏了二三十只,跛了腿,起不来了。后来是老羊倌、丁贵甲和老九一趟一趟地抱回来的。吓得老九那天沉不住了,脸上一阵白,一阵紫,他觉得透不出气来。不是老羊倌把他那个竹皮大斗笠给他盖住,又给他喝了几口他带在身上的白酒,说不定就回不来啦。
但是这些,从来也没有使老九告过孬,发过怵。他现在回想起来倒都觉得很痛快,很甜蜜,很幸福。他甚至觉得遇上那场雹子是运气。这使他觉得生活丰富、充实,使他觉得自己能够算得上是一个有资格,有经验的羊倌了,是个见识过的,干过一点事情的人了,不再是只知道要窝窝吃的毛孩子了。这些,苦热、苦渴、风雨、冷雹,将和那些蓝天、白云、绿山、白羊、石鸡、野兔、酸枣、桑椹互相融和调合起来,变成一幅浓郁鲜明的图画,永远记述着秦老九的十五岁的少年的光阴,日后使他在不同的环境中还会常常回想。他从这里得到多少有用的生活的技能和知识,受了好多的陶冶和锻炼啊。这些,在他将来炼钢的时候,或者履行着别样的职务时,都还会在他的血液里涌泂,给予他持续的力量。
但是他的情绪日渐向往于炼钢了。他在电影里,在招贴画上,看过不少炼钢的工人,他的关于炼钢的知识和印象也就限于这些。他不止一次设想自己下一个阶段的样子——一个炼钢工人:戴一顶大八角鸭舌帽,帽舌下有一副蓝颜色的像两扇小窗户一样的眼镜,穿着水龙布的工作服——他不知那是什么布,只觉得很厚,很粗,场子里有水泵,水泵上用的管子也是用布做的,也很厚,很粗,他以为工作服就是那种布——戴了很大很大的手套,拿着一个很长的后面有个大圈的铁家伙……没人的时候,他站在床上,拿着小吕护秋用的标枪,比划着,比划着。他觉得前面,偏左一点,是炼钢的炉子,轰隆轰隆的熊熊的大火。他觉得火光灼着他的眼睛,甚至感觉得到他左边的额头和脸颊上明明有火的热度。他的眼睛眯细起来,眯细起来……他出神地体验着,半天,半天,一动也不动。果园的大老张一头闯进来,看见老九脸上的古怪表情(姿势赶快就改了,标枪也撂了,可是脸上没有来得及变样——他这么眯细着太久了,肌肉一下子也变不过来),忍不住问:“老九,你在干啥呢?你是怎么啦?”
今天晚上,老九可是专心致志地打了一晚上鞭子。你已经要去炼钢了,还编什么鞭子呢?
一来是习惯。他不还没有走吗?他明天把行李搬回去,叫他娘拆洗拆洗,三天后才动身呢。那么,既在这里,总要找点事做。这根鞭子早就想到要编了。编起来,他不用,总有人用。何况,他本来已经起好,在编着的时候又更确实地重复了一遍他的决定:这根鞭子送给留孩,明天走的时候送给他。
①“笨工子”是外行。“不下地”是说应付不了。
四、留孩和丁贵甲
留孩和丁贵甲是奶兄弟。这一带风俗,对奶亲看得很重。结婚时先给奶爹奶母磕头;奶爹奶母死了,像给自己的爹妈一样的戴孝。奶兄弟,奶姊妹,比姨姑兄弟姊妹都亲。丁贵甲的亲娘还没有出月子就死了,丁贵甲从小在留孩娘跟前寄奶。后来丁贵甲的爹得了腰疼病,终于也死了。他在给人家当小羊伴子以前,一直就在留孩家长大。丁贵甲有时请假说回家看看,就指的是留孩的家。除此之外,他的家便是这个场了。
留孩一年也短不了来看他奶哥。过去大都是他爹带他来,这回是他自己来的——他爹在生产队里事忙,三五天内分不开身;而且他这回来和往回不同:他是来谈工作的。他要来顶老九的手。留孩早就想过到这个场里来工作。他奶哥也早跟场领导提了。这回谈妥了,老九一走,留孩就搬过来住。
留孩,你为什么想到场子里来呢?这儿有你奶哥;还有?——“这里好。”这里怎么好?——“说不上来。”
……
这里有火车。
这里有电影,两个星期就放映一回,常演打仗片子,捉特务。
这里有很多小人书。图书馆里有一大柜子。
这里有很多机器。插种机、收割机、脱粒机……张牙舞爪,排成一大片。
这里庄稼都长得整齐。先用个大三齿耙似的家伙在地里划出线,长出来,笔直。
这里有花生、芝麻、红白薯……这一带都没有种过,也长得挺好。
有果园,有菜园。
有玻璃房子,好几排,亮堂堂的,冬天也结西红柿,结黄瓜。黄瓜那么绿,西红柿那么红,跟上了颜色一样。
有很多鸡,都一色是白的;有很多鸭,也一色是白的。风一吹,白毛儿忒勒勒飘翻起来,真好看。有很多很多猪,都是短嘴头子,大腮帮子,巴克夏,约克夏。这里还有养鱼池,看得见一条一条的鱼在水里游……
这里还有羊。这里的羊也不一样。留孩第一次来,一眼就看到:这里的羊都长了个狗尾巴。不是像那样扁不塌塌的沉甸甸颤巍巍的坠着,遮住屁股蛋子,而是很细很长的一条,当郎着。他先初以为这不像样子,怪寒碜的。后来当然知道,这不是本地羊,是本地羊和高加索绵羊的杂交种。这种羊,一把都抓不透的毛子,做一件皮袄,三九天你尽管躺到洋河冰上去睡觉吧!既是这样,那么尾巴长得不大体面,也就可以原谅了。
那两头“高加索”,好家伙,比毛驴还大。那么大个脑袋(老羊倌说一个脑袋有十三斤肉),两盘大角,不知绕了多少圈,最后还旋扭着向两边支出来。脖子下的皮皱成数不清的折子,鼓鼓囊囊的,像围了一个大花领子。老是慢吞吞地,稳稳重重地在草地上踱着步。时不时地,停下来,斜着眼,这边看看,那边看看,样子很威严,很尊贵。留孩觉得他很像张士林的一本游记书上画的盛装的非洲老酋长。老九叫他骑一骑。留孩说:“羊嘛,咋骑得!”老九说:“行!”留孩当真骑上去,不想它立刻围着羊舍的场子开起小跑来,步子又匀,身子又稳!原来这两只羊已经叫老九训练得很善于做本来是驴应做的事了。
留孩,你过两天就是这个场子里的一个农业工人了。就要每天和这两个老酋长,还有那四百只狗尾巴的羊做伴了,你觉得怎么样,好呢还是不好?——“好。”
场子里老一点的工人都还记得丁贵甲刚来的时候的样子。又干又瘦,披了件丁令当郎的老羊皮,一卷行李还没个枕头粗。问他多大了,说是十二,谁也不相信。待问过他属什么,算一算,却又不错。不论什么时候,都是那么寒簌簌的;见了人,总是那么怯生生的。有的工人家属见他走过,私下担心:这孩子怕活不出来,场子里支部书记有一天远远地看了他半天,说,这孩子怎么的呢,别是有病吧,送医院里检查检查吧。一检查:是肺结核。在医院整整住了一年,好了,人也好像变了一个。接着,这小子,好像遭了掐脖旱的小苗子,一朝得着足量的肥水,嗖嗖地飞长起来,三四年工夫,长成了一个肩阔胸高腰细腿长的,非常匀称挺拔的小伙子。一身肌肉,晒得紫黑紫黑的。照一个当饲养员的王全老汉的说法:像个小马驹子。
这马驹子如今是个无事忙,什么事都有他一份。只要是球,他都愿意摸一摸。放了一天羊,爬了一天山,走了那么远的路,回来扒两大碗饭,放下碗就到球场上去。逢到节日,有球赛,连打两场,完了还不休息。别人都已经走净了,他一个人在月亮地里还绷楞绷楞地投篮。摸鱼,捉蛇,掏雀,撵兔子,只要一声吆唤,马上就跟你走。哪里有夜战,临时突击一件什么工作,挑渠啦,挖沙啦,不用招呼,他扛着铁锨就来了。也不问青红皂白,吭吭就干起来。冬天刨冻粪,这是个最费劲的活,常言说:“刨过个冻粪哪,作过个怕梦哪!”他最愿意揽这个活。使尖镐对准一个口子,憋足了劲:“许一个猪头——开!许一个羊头——开!开——开!狗头也不许了①!”这小伙子好像有太多过剩的精力,不找点什么重实点的活消耗消耗,就觉得不舒服似的。
小伙子一天无忧无虑,不大有心眼。什么也不盘算。开会很少发言,学习也不大好,在场里陆续认下的两个字还没有留孩认得的多。整天就知道干活、玩。也喜欢看电影。他把所有的电影分成两大类:一类是打仗的,一类是找媳妇的。凡是打仗的,就都“好”!凡是找媳妇的,就“噫,不看不看!”找媳妇的电影尚且不看,真的找媳妇那更是都不想了。他奶母早就想张罗着给他寻一个对象了。每次他回家,他奶母都问他场子里有没有好看的姑娘,他总是回答得不得要领。他说林凤梅长得好,五四也长得好。问了问,原来林凤梅是场里生产队长的爱人,已经生过三个孩子;五四是个幼儿园的孩子,一九五四年生的!好像恰恰是和他这个年龄相当的,他都没有留心过。奶母没法,只好摇头。其实场子里这个年龄的,很有几个,也有几个长得不难看的。她们有时谈悄悄话的时候,也常提到他。有一个念过一年初中的菜园组长的女儿,给他做了个鉴定,说:“他长得像周炳,有一个名字正好送给他:《三家巷》第一章的题目!”其余几个没有看过《三家巷》的,就找了这本小说来看。一看,原来是:“长得很俊的傻孩子”,她们格格格地笑了一晚上。于是每次在丁贵甲走过时,她们就更加留神看他,一面看,一面想想这个名字,便格格格地笑。这很快就固定下来,成为她们私下对于他的专用的称呼,后来又简化、缩短,由“长得很俊的傻孩子”变成“很俊的——”。正在做活,有人轻轻一嘀咕:“嗨!很俊的来了!”于是都偷眼看他,于是又格格格地笑。
这些,丁贵甲全不理会。他一点也不知道他有这么一个名字。起先两回,有人在他身后格格地笑,笑得他也疑惑,怕是老九和小吕在他歇晌时给他在脸上画了眼镜或者胡子。后来听惯了,也不以为意,只是在心里说:丫头们,事多!
其实,丁贵甲因为从小失去爹娘,多受苦难,在情绪上智慧上所受的启发诱导不多;后来在这样一个集体的环境中成长,接触的人事单纯,又缺少一点文化,以致形成他思想单纯,有时甚至显得有点愣,不那么精灵。这是一块璞,如果在一个更坚利精微的砂轮上磨铣一回,就会放出更晶莹的光润。理想的砂轮,是部队。丁贵甲正是日夜念念不忘地想去参军。他之所以一点也不理会“丫头们”的事,也和他的立志做解放军战士有关。他现在正是服役适龄。上个月底,刚满十八足岁。
丁贵甲这会儿正在演戏。他演戏,本来不合适,嗓子不好,唱起来不搭调。而且他也未必是对演戏本身真有兴趣。真要派他一个重要一点的角色,他会以记词为苦事,背锣经为麻烦。他的角色也不好派,导演每次都考虑很久,结果总是派他演家院。就是演家院,他也不像个家院。照一个天才鼓师(这鼓师即猪倌小白,比丁贵甲还小两岁,可是打得一手好鼓)说:“你根本就一点都不像一个古人!”可不是,他直直地站在台上,太健康,太英俊,实在不像那么一回事,虽则是穿了老斗衣,还挂了一副白满。但是他还是非常热心地去。他大概不过是觉得排戏人多,好玩。红火,热闹,大锣大鼓地一敲,哇哇地吼几嗓子,这对他的蓬勃炽旺的生命,是能起鼓扬疏导作用的。他觉得这么闹一阵,舒服。不然,这么长的黑夜,你叫他干什么去呢,难道像王全似的摊开盖窝睡觉?
现在秋收工作已经彻底结束,地了场光,粮食入库,冬季学习却还没有开始,所以场里决定让业余剧团演两晚上戏,劳逸结合。新排和重排的三个戏里都有他,两个是家院,一个是中军。以前已经拉了几场了,最近连排三个晚上,可是他不能去,这把他着急坏了。
因为丢了一只半大羊羔子。大前天,老九舅舅来了,早起老九和丁贵甲一起把羊放上山,晌午他先回一步,丁贵甲一个人把羊赶回家的。入圈的时候,一数,少了一只。丁贵甲连饭也没吃,告诉小吕,叫他请大老张去跟生产队说一声,转身就返回去找了。找了一晚上,十二点了,也没找到。前天,叫老九把羊赶回来,给他留点饭,他又一个人找了一晚上,还是没找到。回来,老九给他把饭热好了,他吃了多半碗就睡了。这两天老羊倌又没在,也没个人讨主意!昨天,生产队长说:找不到就算了,算是个事故,以后不要麻痹。看样子是找不到了,两夜了,不是叫人拉走,也要叫野物吃了。但是他不死心,还要找。他上山时就带了一点干粮,对老九说:“我准备找一通夜!找不到不回来。若是人拉走了,就不说了;若是野物吃了,骨头我也要找它回来,它总不能连皮带骨头全都咽下去。不过就是这么几座山,几片滩,它不能土遁了,我一个脚印一个脚印地把你盖遍了,我看你跑到哪里去!”老九说他把羊赶回去也来,还可以叫小吕一起来帮助找,丁贵甲说:“不。家里没有人怎么行?晚上谁起来看羊圈?还要闷料——玉黍在老羊倌屋里,先用那个小麻袋里的。小吕子不行,他路不熟,胆子也小,黑夜没有在山野里呆过。”正说着,他奶弟来了。他知道他这天来的,就跟奶弟说:“我今天要找羊。事情都说好了,你请小吕陪你到办公室,填一个表,我跟他说了。晚上你先睡吧,甭等我。我叫小吕给你借了几本小人书,你看。要是有什么问题,你先找一下大老张,让他告给你。”
晚上,老九和留孩都已经睡实了,小吕也都正在迷糊着了——他们等着等着都困了,忽然听见他连笑带嚷地来了:
“哎!找到啦!找到啦!还活着哩!哎!快都起来!都起来!找到啦!我说它能跑到哪里去呢?哎——”
这三个人赶紧一骨碌都起来,小吕还穿衣裳,老九是光着屁股就跳下床来了。留孩根本没脱——他原想等他奶哥的,不想就这么睡着了,身上的被子也不知是谁给搭上的。
“找到啦?”
“找到啦!”
“在哪儿哪?”
“在这儿哪。”
原来他把自己的皮袄脱下来给羊包上了,所以看不见。大家于是七手八脚地给羊舀一点水,又倒了点精料让它吃。这羔子,饿得够呛,乏得不行啦。一面又问:
“在哪里找到的?”
“怎么找到的?”
“黑咕隆咚的,你咋看见啦?”
丁贵甲嚼着干粮(他干粮还没吃哩),一面喝水,一面说:
“我哪儿哪儿都找了。沿着我们那天放羊走过的地方,来回走了三个过儿——前两天我都来回地找过了:没有!我心想:哪儿去了呢?我一边找,一边捉摸它的个头、长相,想着它的叫声,忽然,我想起:“叫叫看,怎么样?试试!我就叫!满山遍野地叫。不见答音。四处静悄悄的,只有宁远铁厂的吹风机远远地呼呼地响,也听不大真切,就我一个人的声音。我还叫。忽然,——‘咩……’我说,别是我耳朵听差了音,想的?我又叫——‘咩……咩……’这回我听真了,没错!这还能错?我天天听惯了的,娇声娇气的!我赶紧奔过去——看我膝盖上摔的这大块青,——破了!路上有棵新伐树桩子,我一喜欢,忘了,叭叉摔出去丈把远,喔唷,真他妈的!肿了没有?老九,给我拿点碘酒——不要二百二,要碘酒,妈的,辣辣的,有劲!——把我帽子都摔丢了!我找了羊,又找帽子。找帽子又找了半天!真他妈缺德!他早不伐树晚不伐树,赶爷要找羊,他伐树!
“你说在哪儿找到的?太史弯不有个荒沙梁子吗?拐弯那儿不是叫山洪冲了个豁子吗?笔陡的,那底下不是坟滩吗?前天,老九,我们不是看见人家迁坟吗,刨了一半,露了棺材,不知为什么又不创了!这东西,爷要打你!它不是老爱走外手边②吗,大是豁口那儿沙软了,往下塌,别的羊一挤,它就滚下去了!有那么巧,可正掉在坟窟窿里!掉在烂棺材里!出不来了!棺材在土里埋了有日子了,糟朽了,它一砸,就折了,它站在一堆死人骨头里,——那里头倒不冷!不然饿不杀你也冻杀你!外边挺黑。可我在黑里头久了,有点把星星的光就能瞅见。我又叫一声——‘咩……’不错!就在这里。它是白的,我模模糊糊看见有一点白晃晃的,下面一摸,正是它!小东西!可把爷担心得够呛!累得够呛!明天就叫伙房宰了你!我看你还爱走外手边!还爱走外手边?唔?”
等羊缓过一点来,有了精神,把它抱回羊圈里去,收拾睡下,已经是后半夜了。
今天,白天他带着留孩上山放了一天羊,告诉他什么地方的草好,什么地方有毒草。几月里放阳坡,上什么山;几月里放阴坡,上什么山;什么山是半椅子臂③,该什么时候放。哪里蛇多,哪里有个暖泉,哪里地里有碱。看见大栅栏落下来了,千万不能过——火车要来了。片石山每天十一点五十要放炮崩山,不能去那里……其实日子长着呢,非得赶今天都告诉你奶弟干什么?
晚上,烧了一个小吕在果园里拾来的刺猬,四个人吃了,玩了一会,他就急急忙忙去侍候他的家爷和元帅去了,他知道奶弟不会怪他的。到这会还不回来。
①这本来是开山的石匠的习语。在石头未破开前许愿:如果开了,则用一个羊头、猪头作贡献;但当真开了,即什么也不许了。
②外手边是右边。这本来是赶车人的说法。赶车人都习惯于跨坐在左辕,所以称左边为里手边或里边,右边为外手边或外边。
③南北方向的小岭,两边坡上都常见阳光,形状略似椅臂。
五、夜,正深浓起来
小吕从来没放过羊,他觉得很奇怪,就问老九和留孩:
“你们每天放羊,都数么?”
留孩和老九同声回答:
“当然数,不数还行哩?早起出圈,晚上回来进圈,都数。不数,丢了你怎么知道?”
“那咋数法?”
咋数法?留孩和老九不懂他的意思,两个人互相看看。老九想了想,哦!
“也有两个一数的,也有三个一数的,数得过来五个一数也行,数不过来一个一个地数!”
“不是这意思!羊是活的嘛!它要跑,这么窜着蹦着挨着挤着,又不是数一笸箩梨,一把树码子,摆着。这你怎么数?”
老九和留孩想一想,笑起来。是倒也是,可是他们小时候放羊用不着他们数,到用到自己数的时候,自然就会了。从来没发生这样的问题。老九又想了想,说:
“看熟了。羊你都认得了,不会看花了眼的。过过眼就行。猪舍那么多猪,我看都是一样。小白就全都认得,小猪娃子跑出来了,他一把抱住,就知往哪个圈里送。也是熟了,一样的。”
小吕想象,若叫自己数,一定不行,非数乱了不可!数着数着,乱了——重来;数着数着,乱了——重来!那,一天早上也出不了圈,晚上也进不了家,净来回数了!他想着那情景,不由得嘿嘿地笑起来,下结论说:
“真是隔行如隔山。”
老九说:
“我看你给葡萄花去雄授粉,也怪麻烦的!那么小的花须,要用镊子夹掉,还不许蹭着柱头!我那天夹了几个,把眼都看酸了!”
小吕又想起昨天晚上丁贵甲一个人满山叫小羊的情形,想起那么黑,那么静,就只听见自己的声音,想起坟窟窿,棺材,对留孩说:
“你奶哥胆真大!”
留孩说:“他现在胆大,人大了。”
小吕问留孩和老九:
“要叫你们去,一个人,敢么?”
老九和留孩都没有肯定地回答。老九说:
“丁贵甲叫羊急的,就是怕,也顾不上了。事到临头,就得去。这一带他也走熟了。他晚上排戏还不老是十一二点回来,也就是解放后,我爹说,十多年头里,过了扬旗,晚上就没人敢走了。那里不清静,劫过人,还把人杀了。”
“在哪里?”
“过了扬旗。准地方我也不知道。”
“……”
“——这里有狼么?”小吕想到狼了。
“有。”
“河南①狼多,”留孩说,“这两年也少了。”
“他们说是五八年大炼铁钢炼的,到处都是火,烘烘烘,狼都吓得进了大山了。有还是有的。老郑黑夜浇地还碰上过。”
“那我怎么下了好几个月夜,也没碰上过?”
“有!你没有碰上就是了。要是谁都碰上,那不成了口外的狼窝沟了!这附近就有,还来果园。你问大老刘,他还打死过一只——一肚子都是葡萄。”
小吕很有兴趣了,留孩也奇怪,怎么都是葡萄,就都一起问:
“咋回事?咋回事?”
“那年,还是李场长在的时候哩!葡萄老是丢,而且总是丢白香蕉。大老刘就夜夜守着,原来不是人偷的,是一只狼。李场长说:‘老刘,你敢打么?’老刘说,‘敢!’老刘就对着它每天来回走的那条车路,挖了一道壕子,趴在里面,拿上枪,上好子弹,等着——”
“什么枪,是这支火枪么?”
“不是,”老九把羊舍的火枪往身边靠了靠,说,“是老陈守夜的快枪——等了它三夜,来了!一枪就给撂倒了。打开膛:一肚子都是葡萄,还都是白香蕉!这老家伙可会挑嘴哩,它也知道白香蕉葡萄好吃!”
留孩说:“狼吃葡萄么?狼吃肉,不是说‘狼行千里吃肉’么?”
老九说:“吃。狼也吃葡萄。”
小吕说:“这狼大概是个吃素的,是个把斋的老道!”
说得留孩和老九都笑起来。
“都说狼会赶羊,是真的么?狼要吃哪只羊,就拿尾巴拍拍它,像哄孩子一样,羊就乖乖地在前头走,是真的么?”
“哪有这回事!”
“没有!”
“那人怎么都这么说?”
“是这样——狼一口咬住羊的脖子,拖着羊,羊疼哩,就走,狼又用尾巴抽它,——哪是拍它!唿擞——唿擞——唿擞,看起来轻轻的,你看不清楚,就像狼赶着,其实还是狼拖羊。它要不咬住它,它跟你走才怪哩!”
“你们看见过么?留孩,你见过么?”
“我没见过,我是在家听贵甲哥说过的。贵甲哥在家给人当羊伴子时候,可没少见过狼。他还叫狼吓出过毛病,这会不知好了没有,我也没问他。”
这连老九也不知道,问:
“咋回事?”
“那年,他跟上羊倌上山了。我们那里的山高,又陡,差不多的人连羊路都找不到。羊倌到沟里找水去了,叫贵甲哥一个人看一会。贵甲哥一看,一群羊都惊起来了,一个一个哆里哆嗦的,又低低地叫唤。贵甲哥心里唿通一下——狼!一看,灰黄灰黄的,毛茸茸的,挺大,就在前面山杏丛里。旁边有棵树,吓得贵甲哥一蹿就上了树。狼叼了一只大羔子,使尾巴赶着,口悉拉一下子就从树下过去了,吓得贵甲哥尿了一裤子。后来,只要有点着急事,下面就会津津地漏出尿来。这会他胆大了,小时候,——也怕。”
“前两天丢了羊,也着急了,咱们问问他尿了没有?”
“对!问他!不说就扒他的裤子检查!”
茶开了,小吕把沙锅端下来,把火边的山药翻了翻。老九在挎包里摸了摸,昨天吃剩的朝阳瓜子还有一把,就兜底倒出来,一边喝着高山顶,一边嗑瓜子。
“你们说,有鬼没有?”这回是老九提出问题。
留孩说:“有。”
小吕说:“没有。”
“有来,”老九自己说,“就在咱们西南边,不很远,从前是个鬼市,还有鬼饭馆。人们常去听,半夜里,乒乒乓乓地炒菜,勺子铲子响,可热闹啦!”
“在哪里?”这小吕倒很想去听听,这又不可怕。
“现在没有了。现在那边是兽医学校的牛棚。”
“哎噫——”小吕失望了,“我不相信,这不知是谁造出来的!鬼还炒菜?!”
留孩说:“怎么没有鬼?我听我大爷说过:
“有一帮河南人,到口外去割莜麦。走到半路上,前不巴村,后不巴店,天也黑夜了,有一个旧马棚,空着,也还有个门,能插上,他们就住进去了。在一个大草滩子里,没有一点人烟。都睡下了。有一个汉子烟瘾大,点了个蜡头在抽烟。听到外面有人说:
“‘你老们,起来解手时多走两步噢,别尿湿了我这疙瘩毡子,我就这么一块毡子啊!’“这汉子也没理会,就答了一声:
“‘知道啦。’
“一会儿,又是:
“‘你老们,起来解手时多走两步噢,别尿湿了我这疙瘩毡子,我就这么一块毡子啊!’
“‘知道啦。’
“一会儿,又来啦:
“‘你老们,起来解手时多走两步噢,我就这么一块疙瘩毡子!’
“‘知道啦!你怎么这么噜苏啊!’
“‘我怎么噜苏啦?’
“‘你就是噜苏!’
“‘我怎么噜苏?’
“‘你噜苏!’
“两个就隔着门吵起来,越吵越凶。外面说:
“‘你敢给爷出来!’
“‘出来就出来!’
“那汉子伸手就要拉门,回身一看:所有的人都拿眼睛看住他,一起轻轻地摇头。这汉子这才想起来,吓得脸煞白——”
“怎么啦?”
“外边怎么可能有人啊,这么个大草滩子里?撒尿怎么会尿湿了他的毡子啊?他们都想,来的时候仿佛离墙不远有一疙瘩土,像是一个坟。这是鬼,也是像他们一样背了一块毡子来割莜麦的,死在这里了。这大概还是一个同乡。
“第二天,他们起来看,果然有一座新坟。他们给他加加土,就走了。”
这故事倒不怎么可怕,只是说得老九和小吕心里都为了个客死在野地里的只有一块毡子的河南人很不好受。夜已经很深了,他们也不想喝茶了,瓜子还剩一小撮,也不想吃了。
过了一会,忽然,老九的脸色一沉:
“什么声音?”
是的!轻轻的,但是听得很清楚,有点像羊叫,又不太像。老九一把抓起火枪:
“走!”
留孩立刻理解:羊半夜里从来不叫,这是有人偷羊了!他跟着老九就出来。两个人直奔羊圈。小吕抓起他的标枪,也三步抢出门来,说:“你们去羊圈看看,我在这里,家里还有东西。”
老九、留孩用手电照了照几个羊圈,都好好的,羊都安安静静地卧着,门、窗户,都没有动。正察看着,听见小吕喊:
“在这里了!”
他们飞跑回来,小吕正闪在门边,握着标枪,瞄着屋门:
“在屋里!”
他们略一停顿,就一齐踢开门进去。外屋一照,没有。上里屋。里屋灯还亮着,没有。床底下!老九的手电光刚向下一扫,听见床下面“扑嗤”的一声——
“他妈的,是你!”
“好!你可吓了我们一跳!”
“丁贵甲从床底下爬出来,一边爬,一边笑得捂着肚子。
“好!耍我们!打他!”
于是小吕、老九一齐扑上去,把丁贵甲按倒,一个压住脖子,一个骑住腰,使劲打起来。连留孩也上了手,拽住他企图往上翻拗的腿。一边打,一边说,骂;丁贵甲在下面一边招架,一边笑,说。
“我看见灯……还亮着……我说,试试这几个小鬼!……我早就进屋了!拨开门划,躲在外屋……我嘻嘻嘻……叫了一声,听见老九,嘻嘻嘻嘻——”
“妈的!我听见‘呣——咩’的一声,像是只老公羊!是你!这小子!这小子!”
“老九……拿了手电嘻嘻就……走!还拿着你娘的……火枪嘻嘻,呜噫,别打头!小吕嘻嘻嘻拿他妈一根破标……枪嘻嘻,你们只好……去吓鸟!”
这么一边说着,打着,笑着,滚着,闹了半天,直到丁贵甲在下面说:
“好香!煨了……山药……煨了!哎哟……我可饿了!”
他们才放他起来。留孩又去捅了捅炉子,把高山顶又坐热了,大家一边吃山药,一边喝茶,一边又重复地演述着刚才的经过。
他们吃着,喝着,说了又说,笑了又笑。当中又夹着按倒,拳击,捧腹,搂抱,表演,比划。他们高兴极了,快乐极了,简直把这间小屋要闹翻了,涨破了,这几个小鬼!他们完全忘记了现在是很深的黑夜。
①洋河以南。
六、明天
明天,他们还会要回味这回事,还会说、学、表演、大笑,而且等张士林回来一定会告诉张士林,会告诉陈素花、恽美兰,并且也会说给大老张听的。将来有一天,他们聚在一起,还会谈起这一晚上的事,还会觉得非常愉快。今夜,他们笑够了,闹够了,现在都安静了,睡下了。起先,隔不一会还有人含含糊糊地说一句什么,不知是醒着还是在梦里,后来就听不到一点声息了。这间在昏黑中哗闹过、明亮过的半坡上的羊舍屋子,沉静下来,在拥抱着四山的广阔、丰美、充盈的暗夜中消融。一天就这样的过去了。夜在进行着,夜和昼在渗入、交递,开往北京的216次列车也正在轨道上奔驰。
明天,就又是一天了。小吕将会去找黄技师,置办他的心爱的嫁接刀。老九在大家的帮助下,会把行李结束起来,走上他当一个钢铁工人的路。当然,他会把他新编得的羊鞭交给留孩。留孩将要来这个很好的农场里当一名新一代的牧羊工。征兵的消息已经传开,说不定场子里明天就接到通知,叫丁贵甲到曾经医好他肺结核的医院去参加体格检查,准备入伍、受训,在他所没有接触过的山水风物之间,在蓝天或绿海上,戴起一顶缀着红徽的军帽。这些,都在夜间趋变为事实。
这也只是一个平常的夜。但是人就是这样一天一天,一黑夜一黑夜地长起来的。正如同庄稼,每天观察,差异也都不太明显,然而它发芽了,出叶了,拔节了,孕穗了,抽穗了,灌浆了,终于成熟了。这四个现在在一排并睡着的孩子(四个枕头各托着一个蓬蓬松松的脑袋),他们也将这样发育起来。在党无远弗及的阳光照煦下,经历一些必要的风风雨雨,都将迅速、结实、精壮地成长起来。
现在,他们都睡了。灯已经灭了。炉火也封住了。但是从煤块的缝隙里,有隐隐的火光在泄漏,而映得这间小屋充溢着薄薄的,十分柔和的,蔼然的红晖。
睡吧,亲爱的孩子。
1961年11月25日写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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