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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人文]有人把哈马斯跟义和团类比,你怎么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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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把哈马斯跟义和团类比,你怎么看? 关注问题?写回答 [img_log] 民族主义 义和团 哈马斯 有人把哈马斯跟义和团类比,你怎么看? |
去和他们辩经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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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一个文明在生死存亡时,只能用义和团来反抗,那么他是悲壮的 若一个文明在生死存亡时,连当义和团拼死一搏的勇气都没有,那么他是可鄙的 |
曾经从事民政工作,从这个角度谈一个民政系统的陈年旧案吧。 上世纪50年代初,广州市民政局与广州公安联合查封了圣婴育婴院,根据当时的资料记载,该院为加拿大教职人员管理,专收贫困家庭无力抚养的女婴及社会上的女婴。 在收这些女婴前,送养人需要填写字据,确认若婴儿死亡,圣婴育婴院不负责,同时,未交费的市民不得再进行探望。 收养当天,会将女婴放至地下室半天到一天,如果还没死,说明蒙主垂怜,然后接受洗礼送婴儿房。因为卫生条件差,被遗弃的女婴抵抗力弱,出现了大面积死亡。死亡的女婴被随意掩埋,因为埋得浅,尸臭引发当地居民不满,最后就直接丢井里,当地称为“死仔井”。 根据统计,仅在1949年10月后到1951年初,该院收养的2251名女婴中,死亡人数就超过了2100人,等广州市救济分会接管的时候,只活下来50几名女婴。 需要注意的是,该院自1933年就开始这么干了.......民国时期蒋记根本没办法统计,究竟死了多少婴儿,至今都是笔糊涂账。 1951年,广州召开公审大会惩戒这帮教职人员,可惜当时国力不够,只能判刑+驱逐。后来,广州民政系统的前辈专门在井边立了块石碑,上书“帝国主义的罪证” 无独有偶,黑幕曝光后,新中国政府开始在全国范围进行排查清理,民政部门开始接手这些机构,随后又发现了武汉圣若慧善功修女会万婴墓、福州天主教仁慈堂万童坑、上海徐家汇圣母院育婴堂万婴碑等一系列罪行,仅上海圣母院育婴堂一处,死亡的婴儿就接近4万...... 至于为什么会有收养婴儿和大量婴儿死亡的情况,这其中是有利益链条的。 根据广州民政局和公安部门调查的情况看,侥幸活下来的婴儿往往身体更为健康,年岁大点可以让她们从事圣婴育婴院的各种杂务,稍不听话就要挨打挨骂。身体和相貌较好的女孩,会穿上修女服拍照,作为圣婴育婴院在中国布道的“成果”,以争取他们在国内的社会募捐,不仅能够获得宗教地位上的加成,还能有实际的经济利益。 那么对于这些教职人员而言,大量“收养”穷人或社会上的婴儿,先放半天或一天,身体不好的肯定就会“蒙主恩召”。身体素质好能够活下来的给口饭吃,等于多了不要工钱的苦力,顺便还能利用他们捞黑钱。 此外我注意到这种事情不仅仅发生在中国,许多国家都出现了类似的情况,发现了大量儿童甚至是婴儿的骸骨,具体怎么回事,大家心照不宣了。 说这个事是想提醒一下,义和团起义的理由之一,就是洋教堂残害中国婴儿。 究竟是不是真的,义和团应不应该反抗,但凡是个中国人,都应该有清醒的认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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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当年的中国人,跟今天的巴勒斯坦人也有相似之处,那就是他们中的许多人“长不大”,甚至远比今天的巴勒斯坦人还惨。 如果不是新中国成立,不知道还有多少中国婴儿会死在这些“圣堂”里面。 当年接触到这个事情的时候,我最大的感觉就是中国民政系统不应该主管这个事,得让解放军去管...... 编辑补充一下:回复不是我删的,大家注意一下言辞吧,懒得再换号。 关于评论中的一些问题,这里做一个解释吧。我特别把圣婴院1949年10月后收养婴儿的数量提出来,就是想说明,在新中国成立后,溺杀女婴等行为是被禁止的,这个时期的女婴即使没有圣婴院,也不会搞出这么离谱的死亡率。 并不是所有贫穷家庭都会溺杀女婴,真那样中国早没救了。当时穷人家女婴大部分还是会被抚养起来,稍微大一点,可以卖做奴仆或妓女,或者做童养媳,这样家中增加一笔收入,弟妹们就能活下来,属于收益大于成本。当知道教堂会收养后,本着减轻负担,能活下来最好的想法才送进去的。 要搞清楚这个事情也很简单,圣婴堂和上海圣母院的死亡率已经超过了90%,如果当时中国社会面的女婴或婴儿死亡率达到这个水平,今天的中国早就亡国灭种了。 换言之,即使旧中国存在大量溺杀、遗弃、非正常死亡的儿童和婴儿,他们的存活率也远超圣婴堂等机构。 批评那些父母,与揭露圣婴堂等机构的罪行并不矛盾。 2024年1月10日修改,应私信介绍一下解放初期中国民政部门对弃婴的处理吧。这些民政前辈以一个县在建国前十年的情况为背景,介绍了当地弃婴的收养情况。 弃婴主要以女婴为主,极少男婴,在解放以前,蒋记大家都懂,对于社会变革推动不力,遗弃的女婴不少被丢进粪坑溺毙,或者直接丢在路边。 建国初期,弃婴出现了大幅减少的迹象,除了中央和地方政府移风易俗,提倡男女平等外,还有一个原因是部分民众对新生政权的政策不太了解,以为违反了共产党的规定就会被咔嚓 —— 所以在这个问题上有一个观望期。 过了几年,当地的弃婴开始逐渐增加,毕竟大家都知道共产党不是洪水猛兽了。弃婴主要来源有三个:1、重男轻女思想,非要生儿子。2、家庭经济无法养活。3、非婚恋生子。 遗弃婴儿(全部为女婴)的人往往会把婴儿包裹好,放在人流量大的地方,然后偷偷观望,避免婴儿被狗或者其他动物伤害。当婴儿被捡走后,有些人会偷偷尾随,看看孩子被谁家捡走,以便日后相认。 从这里可以看出,由于新生政权的宣传和保护妇女相关法规的逐渐落实,丢弃女婴的数量大大减少,遗弃方式也发生了根本性的改变 —— 都给孩子留了一条活路。 那时候中国的福利院体系还没有完全建立起来,基层政权发挥了主要作用,当地称呼这些弃婴为“政府仔”。根据政府的补贴,喂养一个弃婴,褓母费即为10元(50年代的10元),此外还有寒暑衣物、粮食、药物等费用全包,到60年代后,每月为女婴提供的费用为50元,相当于那个年代的24级干部。 这样一来民间的喂养积极性极高,收到“政府仔”后,当地的公所和民政科会放出消息,许多人开始涌过来。因为想喂养的人太多,民政人员只能择优选择,在这个过程中甚至还有妇女直接露出乳房,以表现自已奶水充足....... 当弃婴长到一周岁左右,就有人申请收养,收养人以富商、其他生活上较好的人、干部为主,也有褓母自愿放弃政府补贴以换取收养资格。多以婚后无子女或有子无女为主,还有许多儿女已经成家立业,希望有个小女儿贴身照顾。 即使是在旧社会同样也存在这样的群体,所以,1949年以前弃婴的死亡率固然奇高,但也不至于到达90%以上这么离谱的程度。 此外,当地群众举报,该县教会育婴堂、仁慈堂等机构在解放前送去的婴儿多半死亡,一说是被割去器官作为国外药用(这个存疑,已经不可能查明了)。政府于1952年对当地教会的育婴堂进行了检查,结果发现了一处暗室,里面有上千具孩骨。 截止1979年,该县历年收养弃婴226人,其中36人为各种残障人士,年龄渐长后,其中12人转置福利院安置。 至于教会育婴堂的问题,需要提醒一下:教会育婴堂的婴儿死亡率并不是一开始就那么高的。主要还是利益链条和教职人员的蜕变。圣婴堂建立之初的目的是为了方便传教,一开始的口碑不错,做得也很不错,这也导致不少父母愿意把孩子送进来,觉得是一条活路。但等过了一些年,人事和其他情况发生了改变,逐渐就变质了。新的教职人员发现了新大陆:育婴堂不仅能够........还能够.......甚至还能够....... 这个事没得洗,同样的社会环境,就因为教会内部的各种调整,从早期的慈善助人存活率较高,到后面90%以上的死亡率,除了教职人员的堕落没有其他的解释。 而且世界各国都有类似的情况,最新的不是还有萝莉岛么,过于恶心,你们自行脑补吧。 需要注意一个问题,无论是国内还是国外的教会机构儿童或婴儿死亡,都出现了内部隐瞒的情况。中国发现了教会育婴堂内部暗室的骸骨,加拿大教会学校死亡的儿童,直接就埋在了学校地下,更没有记录在案,一百多年后才被捅出来。 换言之,这些事情对外是封闭了消息的,如果仅仅是因为条件不够而导致的儿童或婴儿非正常死亡,不会这样做。 最后我想说的是,新中国成立后还弄出90%以上的收养婴儿死亡率,圣婴堂无论如何是狡辩不了的。那时候弃婴已经大量减少,托养的婴儿你也敢这么搞,奥斯维辛都没这么狠。 中国的问题不是孤例,加拿大那边也有新鲜案例,哥伦比亚省原住民儿童寄宿教会学校,1909年的统计数据是近50%的死亡率。 评论区跳得厉害,我还是来把定义确定一下吧:圣婴堂收养的 ,主要是社会女婴和托养女婴。 社会女婴—— 弃婴中的幸存者。社会女婴其实就是指弃婴,但当时的环境下,能够撑到被送到圣婴堂的弃婴,妥妥的幸运儿了。 托养女婴—— 家中抚养有困难,但还不至于遗弃,于是送去托养,想减轻一下负担。 有人把托养女婴与弃婴混淆,这是不应该的,这些家庭如果想遗弃孩子,丢掉就是了,根本不会找圣婴堂托养。所以即使没有圣婴堂,这些婴儿中的大部分也不会死,他们的父母会自已想办法。 这才是义和团和后来中国人针对教会圣婴堂的真正原因! 那个时代最不值钱的就是人命,更何况是婴儿的命,如果确实因为客观原因导致死亡,大家都不会说什么,完全可以理解。 圣婴堂的问题在于,他们把那些命不该绝的婴儿给弄死了,社会女婴躲掉了溺杀、躲掉了动物伤害、躲掉了病饿、躲掉了天气、等来了收养,这是非常难得的。而托养女婴,如果教会说明无力收养,父母自已养大即可,大不了活得艰难一点。 把不该死的孩子弄死了,而且是这么大面积的死亡,即使旧中国的人已经漠视了生命,一样会出离愤怒。 这个问题没得洗,如果真要洗,按照这个逻辑,其实奥斯维辛也是可以洗的:那些人如果没有进奥斯维辛,那必然会被抓捕枪毙,奥斯维辛虽然死亡率高,但总比统统枪毙强。 至于手段,小胡子强行抓人,圣婴堂欺骗民众,一个是强盗,一个是骗子,谁比谁更神圣? 因此,想洗白圣婴堂,请先把奥斯维辛洗白了再说,人家奥斯维辛的死亡率好歹没这么高。 |
我支持义和团也支持哈马斯,怎么着? |
当一个中文账号把义和团当贬义词用的时候 它的成分已经很清楚了 至于拿什么类比义和团,那其实是很无所谓的事情。一切未受西方认证的反抗者,都可以被比作义和团。必要的时候,红脖子也有可能是美国义和团 不过是又一次暗示中国野蛮西方文明的伎俩罢了 |
”这些向毫无防御的城市开火、杀人之外又强奸妇女的文明贩子们,自然会把中国人的这种抵抗方法叫做怯懦的、野蛮的、残酷的方法;可是既然只有这种方法能生效,那末中国人管得着这些吗? 既然英国人把中国人当做野蛮人看待,那末英国人就不能反对中国人利用他们的野蛮所具有的全部长处。 如果中国人的绑架、偷袭和夜间杀人就是我们所说的卑怯行为,那末这些文明贩子们就不应当忘记:他们自己也承认过,中国人采取他们一般的作战方法,是不能抵御欧洲式的破坏手段的。 简言之,我们不要像道貌岸然的英国报刊那样从道德方面指责中国人的可怕暴行,最好承认这是pro aris et focis〔为了保卫社稷和家园〕的战争,这是为了保存中华民族的人民战争,虽然你可以说,这个战争带有这个民族的一切傲慢的偏见、蠢笨的行动、饱学的愚昧和迂腐的蛮气,可是它终究是人民战争。 而对于起义民族在人民战争中所采取的手段,不应当根据公认的正规作战方法或者任何别的抽象标准来衡量,而应当根据这个起义民族所已达到的文明程度来衡量。 “ ——《波斯与中国》 恩格斯 1857年5月22日于伦敦。 义和团,最先是反清复明的北方分支组织起来的(很多领导者是捻军的后代)。 打着打着,发现:对抗洋鬼子才是更重要的事! 义和团这点儿力量,不可能同时去对付满清和洋鬼子;中国当时的状况,也实在经不起内部消耗啊! 于是,义和团权衡轻重缓急,不得不先放下反清复明的主张,暂且举起了 ”扶清灭洋“ 的旗帜。 那些造谣污蔑义和团的网军,总是嘲笑义和团没有打死几个洋鬼子? 但事实是,仅仅义和团杀死的日本皇军,就有1300多名,全在日本靖国神社里面:有名有姓的记录着死因! 其它国籍的洋鬼子、被义和团打死多少,的确不像日本鬼子有这么详细的资料来证明。 还有比如:义和团为啥去烧火车站?都是有原因的。 当时义和团虽然跟满清政府达成合作,还得花钱坐火车去帮满清抵抗洋鬼子;义和团给了钱,但满清火车站管理人员不出票,贪污了义和团好不容易从四里八乡凑的钱········这才一怒之下烧了火车站! 网军造谣污蔑义和团的所谓暴行,都是故意 ”只取事件、另造缘由“ !只求混淆视听,打击中国人的自信、摧毁民族自豪感! 那帮反华网军,给义和团不停的造谣抹黑,主要是想宣扬: “都来看啊,这中国啊、连爱国者都是垃圾啊、义和团是贬义词啊,所谓的武术啊、都是花架子啊,看看中国的科技进步、都是去偷美国的啊············" 反华网军,对中国的各方面都发动攻击、造谣污蔑、嘲讽,纯粹只是为了贬低中国的一切,只为了让中国人永远跪下! |
所以以色列是满清还是八国联军? |
但凡有人用中文把义和团说成贬义词的,我建议你跟他以后不要交往。 ————————原回答是2023年12月7号写的 当时以为哈马斯要被idf摧毁的,就是几天还是几周的问题 现在发现,卧槽,义和团比哈马斯真的差远了。 义和团有哈马斯这本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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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懂就问,1.义和团为什么要用一神教的刑罚;2.带英贩毒拖家带口定居前线是吧 @执子之手 |
究竟是中国组织义和团跑到欧美、日本帝国主义国家去造反、去“杀人放火”呢?还是各帝国主义国家跑到中国这块地方来侵略中国、压迫和剥削中国人民,因而激起中国人民群众奋起反抗帝国主义及其在中国的走狗、贪官、污吏?这是大是大非问题,不可不辩论清楚。 |
热知识,义和团运动爆发的原因之一,是看不惯洋人伤害本乡孩童。结合当下时事来看,义和团一系列烧教堂杀教士的反应,老百姓的愤怒太合情理了。 中国人是喜欢折中的,个别人越是为萝莉岛洗白,我越是要夸义和团几句。 |
这是对哈马斯非常高也非常客观的评价,毕竟义和团可是官方盖章定论的人民英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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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以来,在人民解放战争和人民革命中牺牲的人民英雄们永垂不朽!三十年来,在人民解放战争和人民革命中牺牲的人民英雄们永垂不朽!由此上溯到一千八百四十年,从那时起,为了反对内外敌人,争取民族独立和人民自由幸福,在历次斗争中牺牲的人民英雄们永垂不朽! |
其实我一直觉得“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灵感就是“扶清灭洋” 义和团其实挺有政治智慧的,只不过慈禧比蒋介石还没下限 这句话会不会被判对慈禧不友善禁言15天 毕竟慈禧也受知乎社区规范保护 |
本来我以为哈马斯是宗教疯狗,但是因为这次加沙大事件对他们有了更深的了解后,才了解到他们不疯也不傻,这么搞完全是对手不讲武德却又操控媒体。 哈马斯虽然是宗教起家,但并不算原教旨,而且在自己管辖范围内能跟联合国人员和平共处,甚至不像沙特和阿联酋那样压迫性少数。当下加沙有继承自殖民时代的法律,可以判处同性恋十年监禁,但是国际组织都证明这个他们这几年就没见这个法律被落实过。在哈马斯治下,阿拉伯人以及比很多合法政权先一步实现了搞基自由。 On September 18, 1936, thecriminal codeofMandatory Palestine, British Mandate Criminal Code, which drew fromOttoman lawor English law,[1]was enacted. Section 152(1)(b)(c) of the code states that any person who "commits an act of sodomy with any person against his will by the use of force or threats" or "commits an act of sodomy with a child under the age of sixteen years" is liable for imprisonment up to 14 years, while Section 152(2)(b) states that anyone who has "carnal knowledge" of anyone acting "against the law of nature" is liable for a prison term up to 10 years.[2]Palestinian academic Sa'ed Atshan argued that this criminal code was an example of British export ofhomophobiato theGlobal South.[3]The present applicability of this law is disputed. TheHuman Dignity Truststates that the criminal code is still "in operation" in Gaza albeit with scarce evidence of its enforcement,[4]andHuman Rights Watchstates that the criminal code is still "in force" in Gaza.[5]whileAmnesty Internationaldoes not report same-sex sexual activity as being illegal in any Palestinian territory, but emphasizes that Palestinian authorities do not stop, prevent or investigate homophobic and transphobic threats and attacks.[6]The editor-in-chief of thePalestinian Yearbook of International Law, Anis. F. Kassim argued that the criminal code could be "interpreted as allowing homosexuality."[7] 以色列孝子的精神祖国同样军民不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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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比以色列只能用哈马斯日历和哈马斯电梯井证明他们用平民当肉盾,以色列的平民肉盾证据反而更加详实。蚁军不仅在喜欢在西岸巡逻时随手抓个幸运观众,还把军营和炮台设在百姓家里。跟这种军队交战,哈马斯要是敢躲在人群里反而会增加自己被炸死的风险。 关于哈马斯用平民当肉盾是否有证据? |
每个失败的抵抗组织和民族解放运动都想当义和团,做梦都想。 但他们没那个资格。 只有中国这样的大国才有资格产生义和团。 |
从萝莉岛这事曝光起,义和团这三个字就永远是褒义词了。 貌似钓了好几条,不错,几句话就能找出点反思怪,看来吾辈还需努力啊。 |
哈马斯比义和团先进的多,伊朗系武装恰恰是中东最先进的社会组织。 硬要说的话吉哈德才是义和团。 |
目田大心眼里瞧不起义和团,讨厌义和团。 所以他们一直认为义和团在家中互联网是完完全全的贬义词。 要我说,你这不是称赞哈马斯吗?能力不足,但勇于尝试,坚持不懈,不愿放弃。 |
义和团要是有哈马斯这样的组织能力,中国人做梦都能笑醒 |
我们来看一看不同人的评价吧 西摩尔:“如果义和团完全使用现代枪炮的话,那么我率领的联军必将全军覆灭。”[1] 瓦德西(Alfred Graf von Waldersee):“吾人若一观察日本明治维新之迅速与成功,则此处实值得吾人加以特别注意——至于中国所有好战精神,尚未完全丧失,可于此次“拳民运动”中见之。在山东、直隶两省之内,至少当有十万人数加入此项运动,彼等之败,只是由于武装不良之故,其中大部分,甚至于并火器而无之。”[2] “世人动辄相语,谓取此州彼地,视外人统治其亿万众庶之事,若咄嗟可立办者,然实则无论欧美日本各国,皆无此脑力与兵力,可以统治此天下生灵四分之一也”,“兹瓜分一事实为下策,如欲行此下策,则后患又不可为防矣。”[3] 孙中山:“及遇义和团之变,中国人竟用肉体和外国相斗,外国虽用长枪大炮打败了中国,但是见得中国的民气还不可侮,以为外国就是一时用武力瓜分了中国,以后还不容易管理中国,所以现在便改变方针,想用中国人来瓜分中国”。[4] “……外国之持帝国主义者,固是我们的敌人,外国之不持帝国主义,或已抛弃帝国主义者,便是我们的朋友。怎好不分别清楚,笼统的说排外呢?所以说他观察错误。帝国主义者的势力,岂是舞大刀练拳头所能打破的,所以说他方法笨劣。他还有一个极大的错误,想倚靠满洲来驱逐洋人,贸贸然的揭起「扶清灭洋」的旗帜。遂致为满洲所利用,徒然牺牲了无数的精神物质,却唤不起国民的自觉,真是一件可痛惜的事情。这些地方我们不为义和团掩饰的。 然而拿义和团的人格,与庚子辛丑以后一班媚外的巧宦和卖国的奸贼比较起来,真是天渊之隔。可怪他们还笑义和团野蛮。哼!义和团若是野蛮,他们连猴子也赶不上。 庚子辛丑以后,中国人的脾气,被帝国主义者认识清楚了些。知道一味的强硬手段还不济事,必须用些柔和方法,才能将爱和平讲礼貌的中国人压伏得住。”[5] 蒋介石(对于1957年台湾省驻台美军上士雷诺杀中国人刘自然后被判无罪、台湾民众冲击”美国大使馆“的“五二四事件”讲话):“正如先前对高层官员的谈话内容,他谈到国父(指孙中山)倡导国民革命的目的,就是要扫除国耻,国耻之中,最可耻的就是《辛丑条约》,而《辛丑条约》就是因为义和团暴动,攻打外国使馆、残害使节和外侨引起的。” 如果说孙中山先生《国民会议为解决中国内乱之法》和《九七国耻纪念宣言》代表着四一二政变之前作为近代中国先知先觉的进步政党——中国国民党对于义和团的评价,那么上文蒋介石的讲话就是四一二之后作为贪腐专制的蒋氏国民党对义和团的评价,大家伙儿细细品一下。 德国社民党中央机关报:“如果说有所谓‘神圣的战争’,那么,中国奋起抗击以主子姿态出现的外国剥削者的战争,正是这样一个‘神圣’的民族战争。”“是谁给了外国人要求中国人放弃他们原有的信仰并强使他们信奉其教义,即同‘基督教’列强的行为大相径庭的宗教的权利呢?是谁给了外国人瓜分中国人的国家并强迫他们接受外国工业品的权利呢?”[6] 列宁:“试问,中国人对欧洲人的进攻,这次遭到英国人、法国人、德国人、俄国人和日本人等等疯狂镇压的暴动,究竟是由什么引起来的呢?主战派硬说,这是由于‘黄种人敌视白种人’,‘中国人仇视欧洲文化和文明引起的’。是的,中国人的确憎恶欧洲人,然而他们究竟憎恶哪一种欧洲人呢?并且为什么憎恶呢?中国人并不是憎恶所有的欧洲人民,因为他们之间并无冲突,他们是憎恶欧洲资本家和唯资本家之命是从的欧洲各国政府。那些到中国来只是为了大发横财的人,那些利用自己的所谓文明来进行欺骗、掠夺和镇压的人,那些为了取得贩卖毒害人民的鸦片的权利而同中国作战(1856年英法对华战争)的人,那些用传教的鬼话来掩盖掠夺政策的人,中国人难道能不痛恨他们吗?”[7] 马克·吐温:”外国人不需要中国人,中国人也不需要外国人。在这一点上,我任何时候都是和义和团站在一起的。义和团是爱国者。他们爱自己的国家胜过爱别的民族的国家,我祝愿他们成功。义和团主张要把我们赶出他们的国家。我也是义和团。因为我也主张把他们赶出我们的国家。“ 陈独秀:“他们只看见义和团排外,看不见义和团排外所发生之原因……他们不曾统观列强侵略中国,是对全民族的,不是对于少数人的;剧烈的列强侵略,激起了剧烈的义和团反抗,这种反抗也是代表全民族的意识与利益,决不是出于少数人之偶然的举动。”[8] 毛泽东在《中国革命和中国共产党》一文中说:“帝国主义和中国封建主义相结合,把中国变为半殖民地和殖民地的过程,也就是中国人民反抗帝国主义及其走狗的过程。从鸦片战争、太平天国运动、中法战争、中日战争、戊戌变法、义和团运动、辛亥革命、五四运动、五卅运动、北伐战争、土地革命战争,直至现在的抗日战争,都表现了中国人民不甘屈服于帝国主义及其走狗的顽强的反抗精神。 中国人民百年以来不屈不挠、再接再厉的英勇斗争,使得帝国主义至今不能灭亡中国,也永远不能灭亡中国。 现在,虽然日本帝国主义竭其全力大举进攻中国,虽然中国有许多地主和大资产阶级分子,例如公开的汪精卫和暗藏的汪精卫之流,已经投降敌人或者准备投降敌人,但是英勇的中国人民必然还要奋战下去。不到驱逐日本帝国主义出中国,使中国得到完全的解放,这个奋战是决不会停止的。” 1955年12月11日,在北京各界欢迎东德代表团大会上,格罗提渥将当年德军缴获的义和团旗交还给周恩来并说:”……中国的爱国者怀着对帝国主义强盗和掠夺者的强烈的痛恨——和对祖国无限的爱,在“义和拳”的口号下发动了闻名于全世界的义和团起义,武装抵抗对他们国家的放肆的抢劫。 ……这些中国人民历史性的斗争的光荣的物证(义和团团旗)是中国人民的财产,因此我们怀着对中国人民的自由意志的充分敬仰,并纪念着那些在义和团起义中战死的中国人民英雄,将这十面被德国军国主义者所抢去的旗帜随着德意志民主共和国政府和劳动人民的兄弟般的战斗敬礼一起交还给中国人民。同时我们也把有关这些旗帜的历史说明材料交给你们。“ 周恩来也发表讲话:“义和团运动是中国人民顽强地反抗帝国主义侵略的表现,他们的英勇斗争是50年后中国人民伟大胜利的奠基石之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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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自微博。侵删。 你可以说义和团的斗争方式有很多错误,你可以说他们愚昧,但你不能否认义和团抗争就是救亡图存。 一个人历史素养如何,屁股歪了没有,就看一下对义和团的评价,大家可以根据上面几个人说的话参照一下,看一看某些”同胞“是朋友还是敌人。 参考^万国公报 辛丑年正月^《瓦德西拳乱笔记》1901年2月3日之奏议^《八国联军志》^孙中山《国民会议为解决中国内乱之法》^孙中山《九七国耻纪念宣言》^德国社民党中央机关报《前进报》社论《铁拳》1900年6月19日^1900年12月《火星报》创刊号 按《火星报》原文刊印 选自《列宁全集》第四卷第334-338页 ^《我们对于义和团两个错误的观念》 |
“一百多年以来,中国人民受尽了帝国主义国家的侵略、压迫、掠夺和屠杀。中国人民在这个时期里,不断地为争取自己祖国的自由和独立,英勇地进行了反对帝国主义侵略和封建主义压迫的斗争。一九○○年的义和团运动正是中国人民顽强地反抗帝国主义侵略的表现。他们的英勇斗争是五十年后中国人民伟大胜利的奠基石之一。” 这不是说得很对吗? |
论出境巴勒斯坦虽然比中华民族更糟糕,我们发现育婴堂惨案的时候,察觉到这些一神教殖民主义者要干什么。而以色列在巴勒斯坦那边已经开始干大的了。加沙地带67%的死亡是妇女和儿童,即使是放在过去的巴以冲突,比例都是倒挂的。 但论武器装备,哈马斯可比义和团有利多了。 但凡人手一把热兵器,需要迷信刀枪不入吗? 我就算迷信,那也是“焚黄表,生香烟,机枪附魔日神仙。”坚持给热兵器开光。 为啥迷信总以治病开始?因为迷信是一种精神困境的体现,而病痛是永远无法解决的难题,寿命边界上永远无法逾越的墙。义和团的伟大之处在于,他们看到子孙后代被这样屠戮,有人要这样灭绝我们的民族,于是乎把迷信移动到了对抗跨时代兵器的勇气上。 疯了?不会不抵抗? 不行,偏要抵抗。 抵抗的决心是常量,如何抵抗才是变量。 哪怕被这份变量因为令人绝望的武器代差让他们诉诸迷信,也没有让恒定的常量变化多少。这反而令人敬佩。你吹刀枪不入,肉身防弹是为了什么?还不是因为知道这东西很危险,但凡我有防弹衣我都可以吹点其他咒术什么的。 而哈马斯呢?至少可以拿着亚辛105去搞反坦克体操表演发视频。抵抗之弧的其他哥们甚至可以和以色列打正面战场,并取得胜利打到政府下台重新组阁。装备代差上远不如义和团当年那样绝望。这么说吧,如果巴勒斯坦有中国这样大,那现在哈马斯已经占领耶路撒冷一个多月了。 至于类比哈马斯和义和团打击的对象嘛。 垦殖开拓图、非法定居点、育婴堂神父......全都该杀。占领土地和消灭后代本就是一套活儿,你想独立看待?人家不想独立实施啊。 哈马斯和义和团最大的共同缺点,不过是买不起媒体罢了。 |
合订本怎么越来越多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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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多公知 大V 污蔑义和团的一个说法, 就是参加义和团的老百姓愚昧无知, 竟然相信 谣传的教堂的牧师会抢走孩子和婴儿,并且把他们杀死。 可能么? 可惜100年后的回旋镖打回来了, 强奸小男孩, 萝莉岛,杀死婴儿。 有一部分西方的白皮和牧师一直在这么干。 结合一下90%的死亡率, 我毫不怀疑这些所谓的一神教教徒做了恶魔献祭的仪式 |
我想他们都理应有活着的权利,也都是为活着的权利抗争,不是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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