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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人文]如何评价“外国名著就没有文笔,所谓文笔只是译者的水平”这一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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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评价“外国名著就没有文笔,所谓文笔只是译者的水平”这一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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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评价“外国名著就没有文笔,所谓文笔只是译者的水平”这一观点?
咱们一起看一下下面这段文字(您要是懒得看,就先把图片跳过去):


这段话写了个什么呢?
我大致翻译如下:
街道两边的柳树看上去病了,布满灰尘的叶子卷曲着,柔软无力的树枝一动不动。街道完全干燥,而且刺眼的白。人行道上扬起的灰尘和混浊的空气相遇,由沙子形成的恶毒的面具烫伤了行人的脸。到处都是干旱和令人窒息的闷热,仿佛整座古老的城市是一座被点燃的砖窑。狗在地上伸展四肢,耷拉出粉色的舌头。骡子和马的鼻孔长的很大。小贩们不敢吆喝他们的商品,路面渗出了碎石和沥青,连黄铜的店铺标识看上去都要融化了。街上安静的奇怪,只有单调的、不断加重的叮当声从铁匠铺子里传出来。拉人力车的人没力气去招呼乘客,尽管他们知道他们下一顿饭就靠这个。一些人把他们的人力车停在了阴凉处…
您看完之后,请问:是图片里这段英文的文笔更差呢?还是我翻译出来的文笔更差呢?
很显然,是我翻译出来的水平更差。
原因在于:这是一段纯粹意义上的景象描摹。也就是说,他本身没有太多故事性可言。
大篇幅纯粹景象描写,尤其是静态景象,在任何文学作品里都是非常具有挑战的。写的不好就会让人读起来昏昏欲睡。这就是为什么我们很少在快餐文学,例如网文里看到大篇幅静态景象描写,因为没有故事情节,一单写不好,就容易被骂水字数。
这段英文显然预判到了读者对景色描写的接受度不高。为了增强可读性,作者用了一种“分——总——分——分”的写法:
用类似句式的:the willows……the street……(the) dust(因为语法需要,这里的the取消了)……然后总结一句:everywhere……
通过这样一个3个the,然后1个every where的“分—总”句式,用类似排比的方式最大程度降低了阅读的陌生度,增加了可读性。
纯静态景象完成以后,接着用类似句式:dogs……mules and horses……把街景移动到了街边的动物。达成“分——总——分”。
然后自然的引出the peddlers……the roads……the brass shop signs……把笔触又从街边引到了店铺门口。但是没再往店铺里去看了,显然作者站在了一个固定的广角摄像机位。
这个时候就开始写人了:the rickshaw pullers……本文的主角正是一位 the rickshaw pullers.
能看出来,英文的作者很巧妙的设计了三组类排比句式,让读者跟着文字层层进入一个夏日炙热的街道内部。
而我的拙劣的翻译,没能展现出人家英文作者所设计的这种明确的句式分区。就导致虽然我译文的意思没什么大问题,可是读者读起来就会觉得我给人家翻译的好差啊。
这种差,就是我作为翻译者,我的文笔太差了,而不是人家英文作者文笔不好。
那么最好的“翻译”是什么样子呢?如下:
街上的柳树,象病了似的,叶子挂着层灰土在枝上打着卷;枝条一动也懒得动的,无精打采的低垂着。马路上一个水点也没有,干巴巴的发着些白光。便道上尘土飞起多高,与天上的灰气联接起来,结成一片毒恶的灰沙阵,烫着行人的脸。处处干燥,处处烫手,处处憋闷,整个的老城象烧透的砖窑,使人喘不出气。狗爬在地上吐出红舌头,骡马的鼻孔张得特别的大,小贩们不敢吆喝,柏油路化开;甚至于铺户门前的铜牌也好象要被晒化。街上异常的清静,只有铜铁铺里发出使人焦躁的一些单调的叮叮当当。拉车的人们,明知不活动便没有饭吃,也懒得去张罗买卖…
上文就是巅峰级别的“翻译”。
为什么这么说呢?
看上去,上问的翻译方式也没去管英文作者设计的三组排比句式。
可是读者读起来,会觉得这篇译文的节奏好舒服,舒服的就像一个慈祥睿智的老者再跟您拉家常,讲那个炎热夏天的故事。
这是一篇口语化和诗化相融合的语言。
说他口语化,是因为他大量充斥着口语才会用的节奏和断句,例如:“街上的柳树,”我们正常写文章,很少会在“街上的柳树”这么几个字后面画个逗号。但是口语化的语言是可以的。
同时,他又是诗化的语言,例如:“街上的柳树,像病了似的”典型的拟人。那我为什么说他是诗化的语言,而不说他用的是拟人的修辞手法呢?请您对比下面两组句子:
第一组:
街上的柳树
叶子挂着层尘土
在枝上打着卷
像病了似的
第二组:
街上的柳树
像病了似的
叶子挂着层尘土
在枝上打着卷
诗化的语言,要体现出诗人比普通人对意象更敏锐的察觉。一个写散文的,看到被烈日晒卷,还盖了一层尘土的树叶,会觉得这叶子跟病了似的。您看,上述就是一个正常人的思维逻辑。
而诗人敏锐在于,他看到叶子的那一瞬间,就觉得它病了似的,然后才去细看卷曲的叶面和挂满了沙尘。这就是诗人。
而他真正的拟人则是后面的枝条一动也懒得动的,无精打采的低垂着。
写完树,既然叶子低垂着,那么紧跟着看到的就是惨白惨白的路面。很明显,这篇翻译没跟那个英文一样把柳树、地面、尘土当成一排并列的景象。他选择了镜头顺下。
也就是说,如果英文作者是站在街口的固定在三脚架上的广角镜头,那么中文译者就是边走边拍的28mm镜头,视角更加灵动。
看到了马路、感受到尘土,然后才说出老城像烧透的砖窑作为总评。这是非常精彩的3D一镜到底,而不是英文版本的照片式二维静态大平面。
静景之后,这才开始写动物、写人。同样没有用类似的排比句式,而是按照空间的从低到高,先狗、再骡马、再人,运镜逻辑缜密,一点也不穿帮。
那我不由得感慨,中文版的文笔碾压式胜过了英文版。
我相信很多朋友已经猜到了事情的真相。
是的,其实这篇中文取自老舍先生的《骆驼祥子》,一段关于酷热夏天的描写;英文翻译是翻译家试图把《骆驼祥子》翻译介绍到国外;那段最拙劣的中文翻译,是我自己针对英文版重新翻译为中文。
英文翻译让老舍先生的原文失去了口语化的节奏感和诗化的语言美、失去了强烈的镜头感和层次感,导致文本扁平化、庸俗化;我的翻译则让英文翻译连结构性都失去了,几乎让人读不下去。
老舍先生的作品,对于外国人来说,他就是外国名著。用译文的文笔和老舍先生原文的文笔一对比,高下立判。
外国人的译作对于我来说就是外国作品了。我的译文跟人家的译作一笔,我又被比了下去。
由此可见,译者的水平确实很直观的会影响到读者的观感。但是,并非译者的文笔就一定高于原著,翻译是对原著的再创作,有可能创作的更好,也有可能创作的更差。
这也算是我第一见有人可以把“我不懂外语”这事说的这么清新脱俗和理直气壮的。
一个文学作品有没有文笔,必然是要以原作本民族的语言为评价基准的。当然,优秀的翻译家也可以在另一种语言体系里实现同样好的翻译,但这是可遇而不可求的。对于大多数人来说,想要理解一个文学经典如何能成为经典,最好的办法就是读原文。如果因为外语水平所限无法读原文,至少要也该抱着“可惜我不懂原文,只能从译者这里欣赏”的心态,否则就真的可以说是极大的偏见了。
而且,特别要说明的是,优秀的翻译应当是能体现出原文风格的翻译,而不是“有文采的翻译”。互联网上经常会有一类问题,就是贴出一个句子,然后让人翻译看看谁翻译的最“好”。一般大家都认为翻译的最“雅”的最好,但至少对文学作品来说,好的翻译应当是能对应作者的原文风格和文笔水平的。即原作者写的朴实平淡,那么译作的文笔最好也朴实平淡。
实际上,以文艺作品的表达而言,不要说是两种不同的语言之间翻译,即便是在同一个语言体系内,古今、地域等的差异,依然会极大的影响人对于作品的理解。如古今的例子,最典型的就是各种古文。以大家都学过的《滕王阁序》为例:
时运不齐,命途多舛。冯唐易老,李广难封。屈贾谊于长沙,非无圣主;窜梁鸿于海曲,岂乏明时?所赖君子见机,达人知命。老当益壮,宁移白首之心?穷且益坚,不坠青云之志。酌贪泉而觉爽,处涸辙以犹欢。北海虽赊,扶摇可接;东隅已逝,桑榆非晚。孟尝高洁,空余报国之情;阮籍猖狂,岂效穷途之哭!
这段文字翻译为现代汉语是这样的:
各人的时机不同,人生的命运多有不顺。冯唐容易衰老,李广难得封侯。使贾谊遭受委屈,贬于长沙,并不是没有圣明的君主,使梁鸿逃匿到齐鲁海滨,难道不是政治昌明的时代?只不过由于君子能了解时机,通达的人知道自己的命运罢了。年纪虽然老了,但志气应当更加旺盛,怎能在白头时改变心情?境遇虽然困苦,但节操应当更加坚定,决不能抛弃自己的凌云壮志。即使喝了贪泉的水,仍觉着神清气爽,即使身处于干涸的主辙中,也是欢乐无比。北海虽然十分遥远,雅浩的宫殿可以联通;早晨虽然已经过去,而珍惜黄昏却为时不晚。孟尝君心地高洁,但白白地怀抱着报国的热情;阮籍为人放纵不羁,我们怎能学他那种穷途的哭泣!
可以发现,虽然从文言文翻译为现代汉语,意思的确没变。但前者可以千古不朽,后者看着也就那样。这是因为在文学不仅仅是在传递信息内容本身,还包括形式、节奏等各方面的内容。作为一篇典型的骈文,《滕王阁序》之所以流传千古,是因为其在内容之外,其工整的对仗、抑扬顿挫的节奏其实更难达到。
不然大家想一想,为什么中国的传统民间文学中,想表达一个人特别有才的时候,基本都会给这个人加一个善于对对子的技能呢?因为对对子不仅要求内容匹配,而且还要求形式对仗。不然,我说“这地方以前叫豫章”,你说“这地方现在叫南昌”,这算啥文学呢?
而说地域的差异,例子就更是不胜枚举。如粤语与普通话之间的很多东西就是没办法翻译的,当年的香港电影中很多讲粤语能把人笑的肚子疼的内容,直译为普通话,我们只觉得莫名其妙。因为粤语中有很多独有的趣味表达,并且粤语独特的语音系统,也让很多表达只能限定在语言内部,一旦翻译——甚至都不用说翻译,只将它写在纸面上,用普通话读出来,可能都没那个味了。
所以,“诗是不能翻译的”这意思不仅是说不同语言间的诗歌很难翻译,甚至就是同一种语言之间,诗歌也是不能被翻译和解释的。因为一旦把这些东西解释明白了,诗也就不存在了。
比如《英雄本色》里的那句台词:
我黑左三年,就系要等一个机会。我要争翻啖气,吾系要证明我比人威,只系想话给人听:我失去左既野,我一定要锣翻返黎!!(只是读音,广东读者不要强求……)
这句台词的普通话配音则是:
我等了三年,就是要等一个机会,我要争一口气,不是想证明我了不起;我是要告诉人家,我失去的东西一定要拿回来!
我不能说普通话配音的不好,但如果把普通话配音和原版拿来对比的话,的确会发现原版更有江湖味道。
以此而言,同一个语言间,在不需要翻译就能理解意思的情况下,尚且会出现如此多的丢失意蕴的情况,那么对于陌生的语言之间,翻译时会丢失多少东西也就可想而知了。这里也不需要说太多经典严肃文学的例子,就说金庸小说的翻译,《倚天屠龙记》、《鹿鼎记》、《连城诀》等这些书仅仅是名字,就与中国文化有着极紧密的联系。但到了英文中,如《鹿鼎记》就被翻译为了The Deer and the Cauldron——且不说外国人是否能从这个名字中读出“逐鹿问鼎”的意思,单就说Cauldron这个词,在英语里就是“大锅”的意思。这倒也好理解,西方历史中没有“鼎”这个东西,仅从功能性角度来说,“鼎”在早期也的确有大锅的功能。可毕竟鼎跟锅还是有本质区别的,不然楚王为啥要问鼎的大小?难道他是个厨子么?
而如果你经常看一些欧美电影的话,会发现在与作家有关的电影中,经常会有朗读会相关的情节,也就是一群人聚到一起,由原作者或者其他人朗读某本文学作品。为什么要朗读文学作品?因为在世界范围内,好的文学都必然那是内容与形式的统一,而这个“形式”则是囊括了语音、语调、节奏、韵律、字形词形等诸多方面的内容。即,一部经典的文学作品不仅要有深刻的内容,同时文字本身还要是美的、文字的节奏和声音读起来是舒服的。
此外,只要稍微了解一下的话,也能知道“文笔”这个概念在全世界各国的文学作品评价中都经常会用到。如俄罗斯小说的双壁托翁与陀翁,后者就因为经常要赶稿子,打磨时间少,在“文笔”上就相对一般,这也是几乎所有的评论家和译者公认的。再如在日本近现代作家中,川端康成、三岛由纪夫等人也都是以“文笔”好而出名的——这里的“文笔”显然也指的是他们日语写作的文笔。至于他们的作品能被翻译成什么样,那当然是要看译者的水平了。
只可惜,对于大多数人来讲,一生中能熟练掌握一门外语就不容易,且这种掌握也基本只限于日常应用和交流,难以深入到“文学”层面。但话又说回来,即便是汉语,能在“文学”、“文笔”这个层面进行鉴赏的也是极少数。而在国外也是一样,普通人与“文学”之间还是存在鸿沟的,更不用说连说话都不利索的外语学习者了。
无论是否学习了外语、学习了几门外语、学习到了什么程度,都请务必记住,在任何一种语言中,“文学”都代表了本民族的人对民族语言的最精微和创意的使用。文学作品固然有水平的高下之分,但在不懂外语、仅看译本的情况下就说外国文学作品没有文笔,那也就只能见笑于大方之家了。
如果确实“外国名著就没有文笔,所谓文笔只是译者的水平”,那不同文笔的作者,译出来的不同作品,文笔应该差不多咯?
好,请看下面四段:
其一:
他没答话,只静静忙着晚间其他琐事。他愤怒形于颜色,但并非冲着康妮,康妮觉出来了。他的愤怒,给他的俊美又增色了:一种内在的、明亮璀璨的俊美,让康妮心醉神迷,四肢要融化了。
他还是没注意到她,直到他坐下来,开始解靴带。然后他抬头,从恼怒的眉毛之下看看她。
“你不上楼去吗?”他说,“蜡烛在那儿。”
他将头晃了晃,指着桌上点燃的蜡烛。她听话地拿了蜡烛上楼梯时,他注视着她臀部起伏的曲线。
这个夜晚充满了欲望激情,她有点为之惊诧,简直都不情愿了。但在那欲望激情穿刺的紧要时刻,她还是激动起来:一种不同于温情颤栗的欲望颤栗,更尖锐,更可怖,但也更合意。虽然有点害怕,她还是任他摆布了,那无休无止、百无禁忌的欲望,彻头彻尾地摇撼了她,将她的外在一切剥得干干净净,令她变成了一个全然不同的新女人。这不是爱,这是一种肉欲,凶烈如火焰,将灵魂烧成了火种。她的羞耻之心被这欲望烈焰烧尽了,在最隐秘的地方,她最深远最古老的羞耻之心被烧尽了。欲焰舔舐着她的全身,将她吞噬。当欲焰碾过她的脏腑与胸中时,她真觉得自己要死了:一种欢欣鼓舞、超凡脱俗的死亡。
其二:
春季早晨,我妻子犹在酣睡时,我便会早早开工。窗口大开,雨后的鹅卵石街道也渐干了。阳光晒干面窗那些屋子的墙面。商店的百叶窗犹未打开。牧羊人吹着风笛沿街行来,我们家楼上的一个妇人带着个大罐出至人行道上。牧羊人选了只胸乳鼓胀的黑母羊,挤了羊奶进罐。他的牧羊犬在旁将其他羊赶上人行道。羊群扭颈四顾,活像观光客。牧羊人从妇人手里取了钱,谢过了她,继续吹着风笛走街串巷,牧羊犬驱羊而行,羊角颠动。我继续写作。那妇人端了羊奶上楼。她穿了双毡底鞋,我只听见她在我家门外停步喘气声,再便是上楼进房后的关门声。我们楼里,只有她一个人买羊奶。
我决定下楼去买一张赛马早报。再穷的街区都有起码一份赛马早报,只是这种日子,你得早点去买。我在康特雷斯卡普广场角上的笛卡尔街转角买到了一份。羊群正走过笛卡尔街,我呼吸了几口新鲜空气,快步回家好完成工作。我刚被诱惑了,真想留在外头,跟着羊群走过清晨的街道。但我重新开工前,先看了报纸。昂甘正在举行赛马,在那个小巧漂亮、扒手和外行云集的赛马场。
其三。
“同样,我认为不存在神性,自然现象里不存在精神。”
“你的意思是,原子的运动没有意图?”
“没有!就是机械运动!”
“那么灵魂呢?你懂的,灵魂是我之所以为我……灵魂是什么变的?”
“当一个人死去,原子散落各处,就形成一个新的灵魂。”
“好吧,德谟克利特,我们只是一簇过渡中的原子,死后就什么都没了。”
这三段都摘自出版作品,分别出自DH劳伦斯《查特莱夫人的情人》、海明威《流动的盛宴》和《苏菲的世界》法语漫画版。
最重要的是,出自同一个译者之手。
但显然,三段语言风格截然不同。
第一段,更多抒情,更多形容词,有更多的比喻与感官描述。这是劳伦斯的典型风格。
第二段,是纯粹的白描,更多短句,虽是第一人称,几无主观描述。这是海明威冷峻简洁的冰山风格。
第三段,用对话体来阐述道理,但对话也体现两个人的性格。一个(苏菲)是谨慎探问的口气,一个(德谟克利特)则是澎湃的宣告。
这三段都出自同一个译者。译者的水平始终如一。
如果这三段能让您感觉出风格的不同与文笔的差异,那就足以证明:外国名著也有文笔区别,并不单是译者的区别而已。
许多人对文笔有点误解。
文笔并不只是辞藻,也包括音韵、节奏、形容词的多寡、动词的选用、意象的选取,等等等等。
您也许会说,上面这几段,分别选取的是抒情、白描和对话,本身文体不同,那看下面一段,同一个译者翻译的对话。
“但我能证明有吸血鬼。”司机说。
“真的?”
“真的。”
“怎么证明?”
“我自己就是个吸血鬼。”
沉默了一刻。我们说话之间,出租车大概只向前挪了五米。雨依然在车顶滴答做声。计价器跳过1500日元了。
“抱歉啊,能不能借个火?”我问。
“当然。”
司机摸出白色打火机,我就着火点了烟,将三天以来第一口尼古丁吸进肺里。
“车这个堵啊!”司机说。
“可不是!”我说,“话说回来,吸血鬼那事……”
“嗯。”
“你真是个吸血鬼?”
“是啊,真是。我知道,您觉得我撒谎呢。”
这是村上春树的小说《出租车上的吸血鬼》里的一段对话,与上面《苏菲的世界》的对话,截然不同吧?
仅仅是场景描写和对白的控制,就比上面德谟克利特的陈述,更多日常生活感,以及诡异氛围——这也是文笔。
所以,是的:哪怕是同一个译者,翻译不同文风的作者,出来的效果也可能不一样。
我对此极有切身体会,因为上面四段,都是我翻译的。
基本上说反了吧!很多译者的原文阅读理解能力勉强过关,倒是中文表达能力不过关。
据我所了解,大部分的外国名著,其在国内的流通程度和被理解程度,均不同程度上被译者的文笔所限制!有些甚至是被扭曲!
就近些年的翻译来看,不破坏原文氛围就不错了,没有能够锦上添花的,倒是有画蛇添足的。
基本上,有一本算一本,只要嚷着看不懂的读者多了,基本可以断定,就是译者的锅。译者自己都看不懂的东西,翻译出来怎么可能会让读者看懂?
前段时间比较热闹的《斯通纳》就是一例,对照台译《史托纳》,大陆译本就是个渣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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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路一下豆瓣两拔对《斯通纳》翻译的批评:
说说《斯通纳》中译本第一章里的20多处误译?book.douban.com/review/15183355/


灾难级翻译——简评《斯通纳》中译本170余处翻译问题?book.douban.com/review/15659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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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有朋友说,如果翻译的文笔好了,就可以直接去写作了,没必要翻译。觉得有必要再多说几句。
真心不一样的。翻译是将外语的作品,用我们的母语重新表达出来。一个普通的翻译,是不需要(通常译者自己也觉得不需要)对作品有太深入的了解的,作者的思想,作品的结构等等,一般的翻译,通常不会去做这些工作,能够把文本表面的意思,完整无误的转达给读者,就已经不错了。
而一个作者,除了文笔好之外,还需要有太多的思考,比如结构,比如哲学体系,中心思想,等等,不是你辞藻华丽就可以写作了。
通过翻译,的确是可以学习写作的,很多优秀的作家,就曾经在翻译过程中学到很多写作的技巧。甚至也有一些大家,鼓励写作者通过翻译来学习。当然,你必须得深入,不仅仅是翻译一下文字表面的意思,还要去了解作者和作品的思想,有太多太多“翻译”之外的功课要做了。这些都不是普通翻译也能够承受的。
之前关注了一个毛姆的翻译,宣传得很厉害,闻名已久,一直要找他的译本来看看。但后来先找到他的散文集看了,就再也没有兴趣读他的新译本了。具体是谁我就不说了,反正名气很大的。
自己写的东西没有灵魂、没有思想,翻译别人的东西,自然也只不过翻译一下表面文字,察觉不到文字内外蕴藏着的思想和灵魂。一部没有灵魂的译著,拿什么与原文比较?
现代派有点难度,就拿比较容易的拜伦为例,你要是看不出唐璜原文的文笔,就告别自行车吧。
我们不说名著,就说我国初中英语作文,同样一个题目,同样的内容要求,特别是那种信件作文,连信中要说几点都规定了,为什么有人得高分有人得低分?
在常见的课堂上,我们还能听到老师这么讲:
【分析】
【高分句型一】
I think you should have a good communication with your parents and let them know how you feel.我认为你应该和你的父母好好沟通,让他们知道你的感受。
I think+宾语从句。
have a good communication with…与……好好交流一下。
【高分句型二】
You can make a study plan so that you know when to study and when to play.你可以制定一个学习计划,这样你就知道什么时候学习,什么时候玩。
so that引导目的状语从句。
老师们为啥要提个高分句型的概念?
不就是内容的展示方式会影响展示效果么?
注意,这还只是初中水平。
我们再来看看高级的,《人性的枷锁》英文原版的一个段落:
The day broke gray and dull. The clouds hung heavily, and there was a rawness in the air that suggested snow. A woman servant came into a room in which a child was sleeping and drew the curtains. She glanced mechanically at the house opposite, a stucco house with a portico, and went to the child’s bed.
纯意译过来是这样:
天亮了,天色阴沉沉的。彤云低垂,寒风刺骨,眼看要飞雪花了。屋里睡着个孩子,一名女仆走了进来,拉开窗帘。她朝对面的房子,一幢正门前筑有柱廊的灰泥房子,无意识地望了一眼,然后走到孩子床边。
别的不说,我们能明显感受到下面的段落与上面初中“高分作文”味道完全不一样,这个差值就是“文笔”。
题主实际上陷入了把文言当文笔的误区,总觉得越高深越难理解越牛逼,但即使是英语这种直白的语种,它同样能通过单词的运用大幅改变文学效果,不然它就愧为一门语言了。
当然,英语的确没有汉语的内涵度高,毕竟我们的汉语是传承了5000年的象形文字演变来的,可怎么写一部作品,不取决于作者使用的语言内涵度,而是取决于作者对文字的运用能力。
如果你承认中文有文笔,那么世界上任意经历了长时间书写使用的语言,都应该有文笔。
文笔你可以把它理解为一种文字伴生的属性,文笔有好有坏,但是一个文化群体或者一个语言群体,经过长时间的迭代是会有自己的语言和文化审美的。这个时候,对于部分顶尖的语言或文学人才,相对会有较好的文笔。
这个时间或许不需要太长,两三百年也就够了。
咱们就拿美国人举例,建国于1776年7月4日,目前才248年,但已经诞生了很多文坛大佬。就拿海明威(1899年7月21日-1961年7月2日)写的《老人与海》来说,语言精确,简洁有力,以简洁的语言表达深刻的感情。你敢说这不是文笔?
The sun rose thinly from the sea and the old man could see the other boats, low on the water and well in toward the shore, spread out across the current. Then the sun was brighter and the glare came on the water and then, as it rose clear, the flat sea sent it back at his eyes so that it hurt sharply and he rowed without looking into it. He looked down into the water and watched the lines that went straight down into the dark of the water. He kept them straighter than anyone did, so that at each level in the darkness of the stream there would be a bait waiting exactly where he wished it to be for any fish that swam there. Others let them drift with the current and sometimes they were at sixty fathoms when the fishermen thought they were at a hundred.
《The Old Man and the Sea》
你看的译文展示的原作大意+译者解读。
如果讨论文笔,个人建议读原著讨论。
对于译文来说,说译文质量随译者水平波动。这没问题。但是说外国名著没有文笔,纯粹就是无稽之谈。
外国的经典文学作品,一般来说,文笔是很好的。所谓“没有文笔”,只是译者的水平。
当然,也有可能是读者的水平。
这纯粹是外行(不懂外语,不懂外语写作)的人的主观臆断。
不值一驳。
虽然不喜欢许渊冲先生翻译外国文学的“意译”理念,但是他把很多中国诗歌翻译成外文,比其他中国译者更加具有美感和诗意。
说明外文的写作是存在用词句式的高下优劣的。
也就是存在文笔的好坏的
如果这种人出了什么问题无法阅读,只能靠别人朗读,他会觉得任何文字都没有文笔,所谓文笔只是朗读者的口才。
这种观点充分体现了:
某些人“文化自信”式的傲慢与偏见。
可能只是外语学得不好看不出来
1000词汇量和30000词汇量看到的内容完全不一样


额……抖音上这么认为的不少。鉴于抖音的平均水平,恐怕都是读书少的后果。
评论区很多答案都想多了。能提出这一观点的,水平没你们想的这么高。他们以为的好文笔,是这样:
If we can only encounter each other rather than stay with each other,then I wish we had never encountered.
若只是遇你如一曲惊鸿,未能相濡以共,未能醉此一盅。不如忘记梦里这场朦胧,独身月明中。
I'll think of you every step of the way.
我步步涟漪念你,怎奈青丝老去,却还那年白衣,打马浣溪。
No matter the ending is perfect or not,you cannot disappear from my world.
乱世繁华,只为你倾尽天下。苍水兼葭,只为你归天卸甲。
I like you ,but just like you.
纵然相思入骨,纵然万劫不复。我也只愿你眉眼如初,风华如故。
Love is a play that a person who gets gains and losses.
风月入我相思局,怎堪相思未相许
没错,英文下面那句屁话,就是他们眼中的好文笔。
最后贴个上古奇文:


能说出这种话的人八成是不懂外语,而且大概率对于多数名著也只是听过一个名字,浅浅翻过几页
《全球上瘾:咖啡》作者(德)海因里希.爱德华.雅各布(又译作《咖啡史诗》)中有一段,分析了英国人为什么喜欢喝茶而不是咖啡,译文是这样的:
我们不应忘记,咖啡将英国人和整个国家从酒精的深渊中解救出来,但它一直都是个“外人”。它让英国人变得喜怒形于言表,思维更为敏锐,但这些无法长期保留在英国人的性格之中。
英国有句谚语“家是我的城堡”。由于英国人的这个愿望以及他们对家庭的依赖,咖啡将英国人踢出了局。咖啡不是家庭饮料。它令人健谈、爱争辩,虽然是以比较有修养的方式;它赋予人分析和批判精神。你从它身上可以得到一切,除了坐在壁炉旁看火花四溅,等柴火慢慢熄灭的“惬意”。
有种沉迷叫沉迷于清醒,有种沉迷叫沉醉。咖啡其实两种沉迷都不创造。它确实令人清醒,但这清醒来得如同奔腾的千军万马。而茶代表宁静,佛教的不语。它是寡言少语之人的饮料,所以它是英国人的饮料。
而同一段话,在(美)梅维恒(瑞典)郝也麟著《茶的真实历史》引用中,是这么翻译的:
我们必须牢记的是:对于那些把自己挂在酒瓶上的个人或民族而言,咖啡乍一看起来很有解毒药的功效。然而在英格兰,咖啡并没有被老百姓接受。咖啡使人热情高涨,目光如炬,洞察秋毫,而热忱与敏锐并非英国人的性格。对英国人来说,家就是他们的城堡,咖啡和不列颠人把自己圈禁在家里的生活方式格格不入。咖啡不是一家人分享的饮料,它使人口齿伶俐,能言善辩——当然辨论的方式也很高雅。久喝咖啡的人多以批评眼光看待人情世事,凡事都喜欢井井有条地分析。咖啡或许能创造奇迹,但不会带来温馨。人们喝咖啡时,找不到一家人围坐在壁炉前,看着炉里的炭火哔哔剥剥地化成灰烬的感觉。
都很美!但各有趣味!译者万岁!




关键是没有几个翻译者能写出名著,也没有几个翻译者能够把平平淡淡的书翻译成名著,这就证明外国名著的文笔与译者的水平关系不大,充其量也就是个锦上添花。
文笔是指遣词造句的风格,我们读杰克伦敦的马丁伊登和马尔萨斯的人口论英文原版,明显能感觉到作者的文字修养,用词的瑰丽,造句的气势,同样我们读马克吐温的汤姆索亚历险记和笛福的鲁滨逊漂流记英文原版,也能感觉到用词的简洁平淡,句子的行云流水般流畅。
能写出名著的作家,都有很厚的语言修辞能力,更加具有写作的技巧,这两条都是文笔的重要因素,很难想象没有文笔的作品可能成为世界性的名著。
各国译者的水平不一样,在这个国家翻译者的水平高代表着名著的文笔就高了,而在另一个国家翻译者的水平低,名著的文笔就低了,其实不然,名著还是名著。
翻译分为直译和意译,意译就像翻译者吃了以后再吐出来,且不说是否夹杂了翻译者的口水,只说吐出来的是否还真实符合原意也未可知,文笔好坏已经脱离了原著的真实。
从这一点上看来会些外语还是有用的,起码自己可以评判名著的文笔如何,如果你根本不能读原著,那么你就无法评判”文笔是译者的水平”这种命题的真伪,那就像听巫者在解释天书。
约翰克里斯多夫、猎人笔记、战争与和平这些书文笔都非常的流畅,风格也得到了凸显,但并不是所有的翻译作品都能让人读下去,有的翻译作品即便是名著读起来也晦涩难懂,语序不顺。
文笔还指一些写作技巧,现代文学当中的意识流荒诞魔幻浪漫主义批判现实主义等等一些流派都是西方名著当中实践的,这些写作技巧已经形成了流派,与翻译者文笔无关。
……合着莎士比亚四大悲剧、《巴黎圣母院》《战争与和平》《飞鸟集》里的那些比喻拟人排比都是译者扩句添上去的啊?
什么是文笔?文笔可不是堆砌华丽的词藻,文笔它是一个多层次的概念,它涵盖了以下几个方面。
1.文章或写作风格:文笔最初泛指文章,后来也用来指代文章的风格和笔调。
2.写作技巧:文笔还指作家的写作技巧,包括如何使用语言和文字来表达思想和情感。
3.文体分类:在六朝时期,文笔被用来区分不同的文体。有韵的作品(如诗赋)被称为文,而无韵的文章则被称为笔。
4.写作风格特征:文笔也可以指文章的写作风格特征,如热血、沉郁等。
5.节奏和音韵:在文学创作中,文笔还涉及到节奏、音韵的悦耳,以及意象的运用。
6.讲故事的能力:对于网文作家而言,文笔还包括讲故事的能力,这是文笔的初级阶段。随着故事的发展,文笔还可能形成独特的风格,这时文笔指的是文风,而笔力则是指写作的笔法。
说外国名著没有文笔的人纯粹就是什么也不懂,你不精通外语,看不懂外文原著,不代表外国小说就没有文笔。
不懂就多看看书,别到处乱说,以免别人嘲笑你。给你推荐几本研究修辞和叙事的书籍。


希腊著名思想家,亚里士多德的著作《修辞学》、美国文学批评家,韦恩·布思的著作《小说修辞学》《修辞的复兴》、美国叙事学家,修辞学家,西摩.查特曼的著作《故事与话语》、美国著名文学理论家,詹姆斯·费伦的著作《作为修辞的叙事》、杰拉尔德·普林斯的著作《叙事学辞典》、马克·柯里《后现代叙事理论》。




外国读者也可以这么说中国名著。
我觉得这句话的意思是否是「翻译成汉语的外国作品,(由于语言变化),已经没有文笔了,所谓的文笔只是译者的水平」
我比较认同这个观点,但我没学过翻译相关的理论,似乎有很多翻译家反对这一观点。
没有文笔这句话虽然有点过但也不无道理。外国名著最大的问题是啰嗦,一段文字中有效信息和无效信息的比例大概是三比七。法语和俄语的尤甚。英语的稍好,能达到五比五,日语的能达到七比三,但日语文学又在内容上东拉西扯,篇幅论的话长篇严重一些,短篇好一些。具体到文笔上,外国名著最明显也最恶心的是滥用形容词和比喻句,这个毛病在各国名著里都有。主谓宾语被淹没在冗长的定状补语里,想要摄取有效信息极为繁琐。至于原因我觉得是他们在语言上动词和副词不够丰富,以至于必须用大量形容词和比喻句来达到想要的效果。
翻译好坏主要看译者目的语的语文水平。所谓吃人嚼过的馍,一个语文水平一般的译者,只会把大体意思保留,什么韵味意境文笔应该很难了。
手机翻拍名画,外放听hifi唱片,你说原汁原味还剩余多少?
有一定道理,并不绝对,更多时候是看读者的水平,如果读者精通外国名著所用的语言,那这一观点就不成立。但很多数人的外语到不了那个程度,读名著确实依赖译者的水平。像我看春上村树的基本都是林译的,我脑子里的作者文字就是那个味道。
看一下《了不起的盖茨比》的最后一句:
So we beat on, boats against the current, borne back ceaselessly into the past.
意思是:于是我们继续努力前行,船儿逆流而上,但又不断地被无尽的过去推向后方。
如果用英语表达的通俗一点,可以是:We keep pushing forward, like boats fighting against the current, but we're always being pulled back into the past.
就算是一个不懂英语的人也能感受到作者的文笔好在哪里,比如开头的So,borne,ceaselessly这样的用词无不体现了作者英语文笔的功底。
或者你大可以找身边那些英语学的好的人,让他翻译这句汉语的英文,看他能不能写出能够和原文媲美的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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