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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人文]有没有那种追妻火葬场还追不回来,女主跟别人在一起收获幸福的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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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要虐男主!不能前期虐女主然后轻轻松松就放过男主的假火葬场!
上一世,为了救顾延,我双耳失聪成了个聋子。
他因愧疚宠我入骨。
人人都说我有个三好男友。
可后来,我却看见他跟朋友的聊天记录。
【聋了,才更像她。】
【她的唇比楠楠的软,在床上却像条死鱼。】
【可惜楠楠不在了。】
再睁眼,我回到了顾延向我求救那天。
他说他快死了,让我去救他。
我笑了,「快死了,那怎么还不去死?」
1
顾延回来时。
他像平日里那样,进屋先吻了吻我的脸。
我弯唇催促他快去洗澡。
脸上挂着甜蜜的笑意。
他进了洗手间后。
我打开电脑,临睡前想看会电视。
电脑弹出新消息。
我才想起顾延的微信没退。
没两秒,消息图标不动了。
说明顾延在洗澡时,拿出手机在给人回消息。
我下意识抬头看向浴室。
很快,消息再次弹出。
心里那股不安蔓延扩大。
我屏住呼吸,点开了聊天框。
浑身如泼了一盆冷水,僵在原地。
【延哥,温秀聋了你就一点都不在意啊?】
【外面多少健康的女人没有?你真不再考虑考虑?】
【跟一个聋子结婚,到时候其他人指不定怎么嘲笑你呢!】
顾延没有维护我。
回的却是:【聋了,才更像她。】
【但是她怎么看都没你前任好啊,你到底看中她哪一点了?】
顾延:【她的唇比楠楠的软,在床上却像条死鱼。】
【可惜楠楠不在了。】
楠楠……
是他的白月光,先天性失聪。
当初顾延喝醉酒后。
红着眼念叨的名字,就是楠楠。
我大脑空白,甚至不知道我是怎么看完聊天记录的。
只记得顾延出来时,我已经把他的微信退了。
装作一切都没发生的样子。
顾延出来后,搂着我亲了下脸。
他察觉到我的情绪不对劲。
轻声问:「怎么不开心?
「亲一下,明天带你去吃你最喜欢的那家店。」
在外他永远公事公办,嗓音冷沉。
可在我面前,他永远软着声音。
他总是这样。
对我好得无可挑剔。
甚至每次都能立即发现我的情绪有任何不对劲。
人人都羡慕我有个三好男友。
我摇了摇头。
并不想交流。
他略显沉默。
只是夜晚,我们躺在床上时。
他突然伸手揽住我的腰。
将我捞向他。
我的背抵着他的胸膛,格外滚烫坚硬。
湿热气息洒在我的耳边,痒痒麻麻的。
他压低嗓音,吻了吻我的耳垂。
「秀秀,今晚我们换个姿势,好不好?」
我想到他的那条消息。
随手摘下助听器。
声音却是冷冷淡淡,「我困,先睡了。」
明显在拒绝交流。
2
我与顾延高中就认识了。
那时我还没双耳失聪,他的白月光也还没转来我们班。
他对我很好。
好到所有人都以为我们两个两情相悦。
直到后来,许佳楠出现了。
是个带着助听器的女生。
看起来乖顺清秀。
他说,他不喜欢这一款。
我信了。
之后,许佳楠以前学校的男同学来看她。
两人颜值相当,男同学帮她挽了挽头发。
向来冷静开朗的顾延绷紧下颌线,咬紧后槽牙。
冲上去,发了狠朝着那个男生揍了一拳。
「你不知道她最讨厌别人碰她头发?」
我没见过他那副模样。
他被记了过。
当晚,他醉酒后红了眼。
问我:「秀秀,你会一直在我身边吗?」
我轻应了一声。
当然啊。
喜欢你是我坚持最久的事情了。
那之后我们的关系突飞猛进。
他也不再关心许佳楠的事情。
可后来。
我跟许佳楠在操场上被告示牌砸到时。
顾延甚至没看见我。
径直朝许佳楠跑去,抱着她去了医务室。
只有我在原地显得很呆。
我想。
没关系,他只是没看到我而已。
高考毕业后。
我看见他们在教学楼下视若无人地接吻。
当晚,顾延忘记了我的生日,放了我的鸽子。
也不知道,我本来是打算在那天跟他告白的。
我以为自己没机会了。
可之后,他们还是分手了。
我以为我早就把她忘了。
可没想到,再次看到楠楠二字时。
脑海中的那些记忆如潮水般向我涌来。
那些画面,我从来没忘过。
顾延爱的是许佳楠,而不是我。
3
我装作什么都没发生。
只是开始抵触顾延的靠近。
顾延什么都没说,只是将我照顾得更好。
好像生怕我不喜欢他一样。
我不知道,他明明不喜欢我,私下里也由着兄弟羞辱我。
明面上却总是做得滴水不漏。
终于,在他开完会回家时。
我坐在沙发上等他。
他见到我,眼睛微微一亮。
朝我走来,「秀秀,怎么不先睡?」
我仰着头,直勾勾盯着他。
「顾延,我们分手吧。」
我们谈了两年。
可是在原则性问题上,我不想做出让步。
顾延脚步微顿,面色不变,依旧笑着。
「秀秀是不是太累了?最近在家无聊了明天带你出门好不好?
「今天开会回来晚了,我的错,以后不会了。」
他温柔抚摸我的头发。
我打断他的话:「顾延,我们分手吧,我是认真的。」
他掌心托着我的下巴,「刚刚我就当没听见,下次不要再说分手了,乖。」
我被迫抬头,仰着脖子望进他的眼睛里。
第一次见他这样的眼神。
幽深阴沉,好似有个旋涡。
我脊背一凉。
他不顾我的反对,将我横抱起来。
轻放到床上。
在我的额头上轻吻。
眼神执拗,「明天都会好的,是吗?」
好不了的。
我摘下助听器,翻个身背对着他。
4
顾延推了很多工作。
还带我去参加他们那群朋友的聚会。
我记得当初顾延掉在那个深坑里时。
我下去救他,却把自己搭上了。
昏过去前,是他的那群朋友打电话叫了120,帮我们逃出险境。
我笑着抿了口酒,「还要谢谢你们当初及时赶到,才救了我们。」
话落。
他们神情一僵。
我察觉到气氛有些不对。
顾延侧头对我说:「秀秀,你跟着他去楼上看看,前段时间我找人给你订做了一套礼裙,你去看看喜不喜欢。」
他指了一个人带我去楼上。
跟着那人进了楼上的房间。
果然看到一件如铺满碎钻的礼裙,格外耀眼。
可我无心欣赏。
我找借口说要上洗手间,偷偷溜了出来。
直奔着那间包厢而去。
心里有道声音催促着我。
到了门口,我偷偷打开一条门缝。
果然听见里面在争论。
「延哥,再怎么说你也不能隐瞒嫂子这么重要的事啊?
「明明是因为我们打赌,让你装成受难了,嫂子才会因为救你永久性耳聋!」
那一刻,我感觉世界的声音变得很飘很远。
整个人像是置于深海中。
恐惧、茫然、无措如同一张大网,将我围得密不透风。
呼吸都在发颤。
原来,那根本不是意外。
而是他们想让顾延走出上一段感情中,打赌看我到底有多喜欢他。
他们原先真的只是想凑凑热闹。
谁也没想到我会这么傻。
明明知道坑里面危险,还义无反顾下去救人。
当时他们想看看我能做到哪一步。
亲眼看着我找了藤蔓。
一端绑在树上,另一端绑腰上,一点点往坑里落下。
谁曾想,藤蔓磨断了。
我从半空中坠地,中途脑袋耳朵撞到坑边的石块。
整个人坠进坑底。
好在顾延接住了我。
可去了医院,我的大脑耳朵受到猛烈撞击。
双耳永久性失聪。
后半辈子只能戴着助听器。
他们才知道事情的严重性。
后来没多久,顾延跟我恋爱了。
顾延一把拽住他的衣领。
眼神满是阴冷威胁。
嗓音极具压迫感,「我警告你,不要多管闲事。
「秀秀如果知道了,我就把你搞聋,知道吗?」
可我已经知道了。
我看向阴冷森寒的顾延。
突然间发现。
这些年,他真的变了很多。
只是在我面前永远装得滴水不漏。
我推开包厢门。
面无表情盯着他,在他近乎猩红破碎的眼神中。
再一次说道:「顾延,分手吧。」
当晚,我拖着行李住进闺蜜家。
任由他在楼下站了一夜。
没想到再睁眼,我竟重生了。
5
我醒来时。
耳边响起熟悉的嗓音:
「秀秀,我掉进山上的陷阱里了,可能撑不了多久我就会死了……」
久违地听到这样清晰的声音。
我还非常不适。
嗡鸣声响起,微微刺耳难受。
我恍惚了一会。
那道声音再次响起。
「秀秀,你听见了吗?」
我终于反应过来,我重生了。
重生到顾延遇到危险给我打电话,让我去救他的这天。
我因耳聋自卑时。
他打字跟我说:【你聋了也没关系,以后有我在,我会一直保护你。】
我攥紧掌心,才不至于让声音露出异样。
轻应了一声。
对面察觉到我冷淡的反应。
继续道:
「我手机快没电了,有可能我们连最后一面都见不上……」
到现在,我才终于发现。
他以前的演技到底有多拙劣。
这么多年过去,我竟一点都没发现。
我心里一直憋着的那口气。
在此时得到了释放。
笑着说:「快死了,那怎么还不去死?
「死了不正好可以去陪你的楠楠了?」
「你怎么突然提到楠楠?」
他的呼吸都在发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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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放过你,也放过我自己。」
说完,乔醇抽开被攥出血痕的手,两人无名指的戒痕短暂交叠又分开,来不及交换温度,男人的已经淡到看不清。
「求你……」
他的声音被街边的喧嚣盖过,乔醇咬着嘴唇,耗尽意志力不回头看,但她不能否认,她依旧爱他。
「草!」
田霁月拉开帘子,手上还拿着记录本,将她的大脸凑近我。
她伸出手指在我面前晃了晃,「这是几?」
我不耐烦地挥开她的手,「我清醒得很。」
她从头到尾打量我一遍,看到我手里的书,「你刚刚醒了,在看小说?」
「别提了,渣男贱女……你这看的都是什么文啊,男主都渣成那德性了乔醇还爱,什么追妻火葬场啊,心理变态么这不是!我整个人都不好了……」
田霁月若有所思,食指轻轻地敲着记录本,「所以乔醇还爱辛支祁?」
「书里这么写的啊,好恶心,接下来估计就是辛支祁追一追表达一下后悔乔醇就原谅她最后 he 大团圆结局吧,恶心人么这不是……幸好你没看完,千万别看了。」
田霁月点点头,将小说从我怀里拿走,「好,我不看这本了。你身体还没康复,再休息一会儿吧,我去给你弄点吃的。」
「爱你哟,我的霁月大宝贝儿!」
1
我穿越了。
我穿到一本古早言情狗血虐文里,男主和女主共度了上百章的爱恨情仇,女主在经历父母双亡、家庭破产、流落街头、给男主真爱做挡箭牌、契约夫妻、意外怀孕流产、被男主生意伙伴强奸、被网暴、被划伤了弹钢琴的手、被割破好看的脸蛋子、被离婚等等一系列悲剧后,终于,剧情到了万众期待的男主追妻火葬场部分。
真的,我不是很能理解这种文。
如果不是田霁月那里网络信号差,我不可能打开她书架上那本书。
我也万万没想到,我的霁月大宝贝儿会看这种文。
我狠狠吐槽一通的下场就是,我成了乔醇。
至于我为什么知道,因为我醒来的时候病床边的保镖跟我说:「乔小姐请等一下,我们已经通知先生了。」
我摸不着头脑,「哪个先生?」
「您的前夫,辛支祁先生。」
「所以……」我回忆剧情,「我是不是因为坐出租车被撞了住院的?」
「是的。」
我伸出手,虎口位置有一道疤痕,那是小说里乔醇为了保护辛支祁被划伤的,从那以后,她再也不能弹钢琴了。
即便如此,这也是一双指节纤细骨肉匀称堪称美好的柔荑。
我呢,由于烟龄比较久,食指的位置早就被熏黄了。
这不是金辟霭的手,这是乔醇的手。
哇哦……
这可真是,苍了天了……
2
没过多久,辛支祁就冲进了病房。
在他来之前,我其实有点小激动,实在是太好奇了,要怎样一个惊天地泣鬼神的绝色男子,才能让乔醇百死无悔地为他付出。
结果真见到辛支祁了,只觉得平平无奇……
白皮古天乐那种平平无奇。
辛支祁的脸很小,下巴收得紧窄,睫毛长而浓密,有种苍白易碎的少年感,只要被他注视着,莫名会产生被他重视的错觉。
凭良心说,乔醇眼光还可以。
「乔乔,你感觉怎么样?」
辛支祁走到我床边,还没靠近我就被我阻拦住,「停!」
他抿了抿唇,站在原地,眼里闪过心痛。
呵,火葬场老套路了,可惜在你金姐这儿不好使。
「离婚协议说好了再也不见的,我觉得你可以出去了,我复诊一下就出院。」
「不行,你身体不好,需要静养。」
「按照这个世界的尿性,少见你一次我都能多活两年,相信我。」
我掀开床单下床,瞬间眼前一黑,脑子里天旋地转,我是真没想到乔醇身体差到这个地步,不由得坐回床边。
辛支祁想冲过来扶着我,我低吼一句:「你丫听不懂人话是不是,别过来!」
病房里的两个保镖和辛支祁被我吼懵了,以乔醇千金小姐的性子,这辈子大概也没说过这种话。
不过我不是乔醇,也不打算维护她的角色定位。
等那股麻劲儿过去了,我才重新站起来,冲辛支祁笑了笑。
「我去出院检查,医疗费就麻烦你付,乔醇和你离婚是净身出户,现在穷得叮当响,希望前夫哥接济一下。以后真的别来打扰我了,不然见你一次打你一次。再见啦。」
在辛支祁茫然的目光中,我穿着病号服,骄傲地离开了病房。
3
书里的乔醇目前找了个城乡结合部的出租屋住,我通过她手机里和房东的聊天记录找到了出租屋地址,转了三趟公交花费两个多小时后,终于到了那个小破屋。
打开冰箱,里面只剩两根焉了的黄瓜,一袋过期的纯牛奶,以及一个鸡蛋。
我煮了鸡蛋,吃了黄瓜,喝了牛奶,拉了两个小时肚子,然后躺在吱哇乱响的小床上思考人生。
我,金辟霭,大学时期就开始给富婆体育生牵线拉皮条攒下第一桶金,毕业十年,手下管着十几个夜总会赌场烟酒店场子,可谓抽烟喝酒烫头「五毒俱全」的新时代女性,是怎么沦落到这个地步的?
我就是……小小地……吐槽了一下啊……
老天你这么搞我的吗?
我拿出手机开始搜索「穿书了怎么办」。
微博:五月完结金榜推荐,《穿书之 xxxx》
百度:精神科陈医生:您好,建议您到我院检查
知乎:如何以(穿书了怎么办)开头写一个故事
我果断关机,想离这个世界远一点……
躺到下午六点,肚子有点饿,同时依旧有点想拉,我纠结于是去趟厕所还是点个外卖的时候,小破屋的门被敲响了。
透过猫眼我看到一个高大男人的轮廓,外面没有灯,我问:「谁呀?」
「乔醇,是我,费凯杰。」
我努力回想剧情,乔醇大学学的绘画,离婚后想靠画商业插画养活自己,投了几个稿,有个网站对她很感兴趣想签约,合伙人之一就叫费凯杰。
这个费凯杰,常青藤毕业的 ABC,年少多金又帅气。
他来了他来了,追妻火葬场必备的备胎男配来了!
「稍等,我收拾一下。」
我套了一件外套,把头发理顺扎起来,让自己看上去没那么颓废了才打开门。
费凯杰穿着西装三件套,这个天气在办公楼吹着空调刚刚好,到了这种城中村已经热得不行了。
可惜乔醇的出租屋只有风扇,只能委屈一下费总。
「我前几天坐出租车出车祸了,才醒过来,房间有点乱……你喝点什么?」
我在心里祈祷他说不用,除了自来水目前我没法给他提供任何饮品。
「不用,谢谢。我只是打你电话打不通,来看看你。」
备胎男配万岁!
「我都还好,休息一下就能继续画了,费总放心!」
「叫我凯杰就好,我可不是那种剥削员工的资本家。上一季度的费用已经结算,你应该换个好点的居住条件,好好休养。」
我眨巴眨巴眼睛,一想到要发工资了就抑制不住喜悦之情,「嗯,我会考虑的。」
然后,费凯杰看着我,我看着费凯杰,我们大眼瞪小眼瞪了一分钟的样子。
「你……好像跟之前不太一样了。」
「啊?是吗?瘦了还是黑了?」
费凯杰淡笑着,「你似乎开心起来了。之前见到你,就好像快要凋谢的花。」
太文艺了,直接说当时的乔醇随时像要自杀一样就行。
「可能是车祸让我『砰』的一下,醒悟了。」
「恭喜你。那我就不打扰你了,我先走了。」
我想着跟他客气一下,「这么晚了,要不一起吃个饭吧。」
费凯杰刚离开沙发的屁股又坐了回去,「好啊。」
妈的,鬼佬不懂东方人的客套!
4
我微信加支付宝总共剩两百三十一块二毛钱,不够费凯杰平时吃饭开瓶酒的。
幸好城中村的消费水平不高,我找了家看起来还算干净的中餐馆,点了三菜一汤。
这时候是饭点,没有包厢可以坐,我和费凯杰坐在餐厅外的露天坝子吃。
他的西装三件套和这个地方格格不入。
不过一个备胎男配的基本素养是什么?当然是不管女主如何窘迫寒酸心里有人,他都能义无反顾地接受啊!
所以费凯杰没有表现丝毫不满,不仅陪我吃了饭,还趁我沉迷干饭的时候偷偷把账给结了。
看看人家!再看看辛支祁!
乔醇这个人脑子指定有点毛病!
他的车开不进来,停在一公里外,吃完饭我就送他去停车场,两个人吹点儿小风,夕阳沉醉,越看越美,过马路的时候不知道怎么就牵上手了。
等我反应过来的时候,他泰然自若地看着我。
「那个……」
「其实我早就知道你。」
不知道是不是自小在国外长大的缘故,费凯杰明明父母都是中国人,却有着格外深邃的轮廓,像个混血儿一样,连眼睛也是偏淡的琥珀色,里面的温柔能溺死人。
「我刚回国的时候在商会上见过你,那时候你还是辛支祁的妻子。」
我「哦」了一声,没什么特别的感觉。
毕竟那个是乔醇不是我。
「你像个小鹿一样,非常可爱。」
不,我觉得是像个小沙包,随便男主和女配蹂躏。
「而现在,你已经离婚了,不知道我有没有那个荣幸?」
我咧嘴露出八颗牙齿地笑着,「缓缓吧,说不定什么时候我就走了,现在不方便搞这些。」
费凯杰目露疑惑。
「就是……我最近还沉浸在离婚的痛苦中,过一段时间再谈吧。」
「好,我会等你的。」
我点点头,「加油哦!」
费凯杰既欣慰又有点摸不着头脑地走了。
我抓了抓脑袋,决定想办法尽快离开这个操蛋的世界!
5
起了个大早,我找到了网上搜索到的著名半仙。
又是换乘了两趟公交,我到了城市另一头的城中村,到了那个据说超级灵的半仙的事务所。
然后,排队取号。
全自动取号机,跟银行一样一样的。
排号小票上显示我前面还有十二个人,我排在一群阿姨后面,听她们叽叽喳喳。
「侬女儿今年一定结婚的啦,这还要算哇?唉呀丽丽妈妈放心好不啦!」
「介介,您呢是不知道我这个难受的心情啊。」
「管他们些锤子!崽儿些各家管各家!」
「那您来算什么?」
「算老子好久绝经,准备生二胎!」
天南海北的阿姨们聊着聊着把八卦之火烧到了我这里,「小妹妹,你来算什么啊?」
我捂了捂肚子,做出委屈难受的表情,「一直没怀上……」
阿姨们纷纷投来理解同情的目光。
终于轮到我算命,一进门,那个半仙就翻了翻手指,「儿女缘薄,夫妻不合,半生辗转,好在上天给了你一线生机,姑娘……」
「大师,你那么厉害,我还没问你就知道我要算什么了?」
「那是自然,你是来算生养的。」
我一脚踹向他面前的桌子,吓得戴着墨镜的半仙一下跳起来,墨镜跳落了,露出一双神采奕奕的三角眼。
「干干干……干什么?」
「死骗子,退钱!」
……
扶着腿从半仙那里出来,我一时不知道何去何从。
乔醇的身体太虚弱,踢了一下桌子就疼到现在,刚刚在里面我为了讹钱强装没事,一出来就受不了了。
如果有人路过,就会看见一个素面朝天的瘦弱女孩揣着一把钞票坐到路边,眼泪要落不落,像是刚接完活儿的站街小妹。
这时候,一辆车停在面前,司机下车打开车门,一双踩着新款华伦天奴的脚出现,接着是细长的脚踝,白皙的小腿,裸粉色及膝的裙子,爱马仕包包,梵克雅宝的项链。
一个浑身都很贵的妹子走了下来。
「乔醇姐姐,你怎么在这里?」
看起来挺关心我的样子,实际上也没说来扶我一下,呵,绿茶女配无疑了。
「你谁?」
她惊讶地捂住嘴唇,眼睛一下变得水汪汪的,「我知道你讨厌我,可是我也是……」
我伸手做了个暂停的手势,「打住。辛支祁都不在你也别演了,我和他都离婚了你还跟我这这那那的做什么,该干嘛干嘛去。」
「姐姐……」
「谁是你姐姐啊,别乱认亲戚我跟你说!」
身旁的保镖突然插话,「乔醇小姐,请不要继续伤害凌小姐了。」
凌小姐?凌……
我回忆剧情,然后想起来了。
凌羽薇,乔醇的表妹。
这姑娘从初中开始在校园贴吧传乔醇和几个男生不清不楚的消息,后来演变成了乔醇陪睡。再后来乔醇读大学,本来已经进了电视台的终面有机会做主播的,也是她翻出这件事彻底坏了乔醇的名声。
当然了,她现在已经是电视台的金牌女主播,未婚夫是辛支祁的商业伙伴,可谓春风得意马蹄疾。
想到这里,我果断将手里的钞票塞进包,然后打开手机对着凌羽薇。
「乔醇你这是做什么?」
「从现在开始,你说的每句话,做的每个动作我都会录下来,到时候别说我又推你骂你打你威胁你利诱你了哦,还有,我现在可是很脆弱的,你稍微碰我一下我可能就要住院的,所以你也别假装摔倒撞我推我扑我,懂了吗?」
凌羽薇委委屈屈地说:「姐姐你为什么总是误会我……」
她身后的保镖和司机都用看垃圾的眼神看我。
她上前一步,「姐姐你起来吧,地上凉。」
我正要说话,她的手已经碰到了我的手腕,她背对着那些人,向我露出了嘲讽的笑。
像是在说:你斗不过我的,乔醇。
然后她手一收脚一软,熟练地做出一副被我扯倒的姿态向我扑来,精准地往我手机撞。
我对着手机说:「警察叔叔,快来救人呀。」
凌羽薇的眼睛瞪大,她没想到我没有录像,而是在报警。
此时她的身子已经倒了一半,不过有我做肉垫,她一定毫发无伤。
可是,谁说毫发无伤就是好事呢。
伴随着一声只有我能听到的闷响,凌羽薇准确无误倒在我腿上。
我很确定,刚刚踹桌子那条腿,骨折了。
凌羽薇,亲爱的姐姐这下讹定你了。
6
「警察叔叔……」
「我有那么老吗?」
「警察弟弟啊,是这样的……」
「这位女士请您好好说话。」
「警察同志,你看哈,她说我扯倒她,我有那么傻吗,把她扯倒在我身上还把自己腿压断了。而且你们回放报警录音,我可是明确说了让她别过来的,她非要过来,过来了就倒,还压断我的腿。」
凌羽薇泫然欲泣,「我没有!乔醇姐姐,你就是再讨厌我也不能……」
我懒得听她演戏,「警察同志,我这个是不是可以验伤啊,如果是轻伤我能不能追究刑事责任啊,这个,如果你们这边方便的话,我想联系一下律师,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一起解决,你觉得呢?我一个普通群众面对凌小姐这种知名主播是很惶恐的,你能理解我的心情吧。」
警察同志微不可觉地翻了个白眼,转过身对着凌羽薇,「凌小姐,所有证据都指向是你压断了乔女士的腿。」
「警察同志,为什么你叫她凌小姐,叫我乔女士?我看起来很老吗?」
警察同志的背绷紧了一瞬,一字一顿地说:「乔,小姐,可以吗?」
我满意地点点头。
凌羽薇还没回答,问询室的门就被踢开,一个眼睛贼大的男人气势汹汹地冲了进来,指着我就骂:
「乔醇你还要不要脸,非要把薇薇弄死你才满意是不是?!」
身份比对中——这大概是那个视凌羽薇为女神的富二代学弟,也是她的未婚夫。
在凌羽薇的多年形象打造下,乔醇就是一个心狠手辣逮到机会就把女配往死里整的恶毒女人。
乔醇「本人」表示受宠若惊。
我「惊慌」地往警察同志那里靠,「警察同志你看,过错方威胁受害者!我好怕,我一个离了婚没工作刚出了车祸还瘸了腿的弱女子,在偌大的城市无依无靠,只能相信党和政府会保护我们,我……」
警察同志忍无可忍,将手里的记录笔往桌上一拍,「叶阳你出去!乱闯警局你是想拘留吗!」
凌羽薇未婚夫,好像是叫叶阳来着,不过这个警察同志怎么知道?
叶阳也很震惊,可警察同志取下帽子后和叶阳对视了一眼,叶阳的嚣张气势瞬间消失。
「你在这儿啊。我……这个女人会欺负薇薇……」
「三秒钟出去,不然拘留你。」
叶阳默默离开。
警察同志坐回原位,我这时认真看了他两眼,挺清秀的一个小帅哥,凶起人却好厉害。
我喜欢……
他发现我在看他,也抬眼看了我一眼。
我冲他笑了笑,露出八颗牙齿。
他面无表情地转头继续询问凌羽薇了。
7
一番审问后,凌羽薇故意伤害的罪名板上钉钉,一旦我验伤是骨折,她铁定要负刑事责任。
当然啦,她一个公众人物,肯定是不愿意惹上这种事的。
名声是多重要的一件事,她再懂得不过了。
「五百万?!乔醇你疯了?!」
「五百万,今天内到账,否则我告你。这对你来说很简单呀,你那个未婚夫傻乎乎的很好骗,几个包包的价钱。」
「你……」
我拍拍腿,「小本生意概不讲价,讲价加五十哈。」
凌羽薇愤怒地……去和叶阳商量了。
审讯室留下我和警察同志。
我本想翘起二郎腿展现美好曲线,无奈瘸腿不允许,只能点了点他背对着我的肩膀。
「同志,有烟吗?」
「没有。」
「我看见你抽屉里的万宝路了。」
他将抽屉里的烟扔给我。
我叼起烟,点燃,然后,呛的眼泪都出来了。
警察同志忽的笑了一下,那张普通的脸骤然好看起来,说不清哪里不一样了,就是超漂亮。
「不会抽别浪费。」
不会抽?
姐姐我烟龄十多年了好吗!
谁知道乔醇这个身体不能抽烟啊!
他从我手里拿走烟,碾在烟灰缸里。
我想去抢,却没他手快,刚好将手覆在他手上。
一时间我们离得有些近,我嘴里溢出的烟都萦绕在他脸上。
他的脸颊泛起一抹淡淡的红。
啊啊啊啊啊好可爱!
这时,门被推开了,一股很贵的雪茄味冲淡了审讯室的烟味。
「乔乔你没事吧!」
我去,辛支祁你不能晚点儿来吗!
我看向门口的位置,自己却还是靠着身边脸红的小朋友。
那种姿势,对于辛支祁来说,大概是一种无声的挑衅吧。
毕竟乔醇在凌羽薇的口中和上百个男人睡过,可实际上,她只跟辛支祁牵过手。
大好的妹子,多浪费啊!姐姐一定帮她补齐!
8
「警察同志,这是我前夫,以前家暴过我,很可怕的,你要保护我哦。」
小朋友往旁边挪了一点,但还是挡在我前面。
辛支祁眼里的情绪很复杂,我看不懂,却莫名心疼。
乔醇这副身体的后遗症还挺大。
「辛先生,您无权进入审讯室。」
辛支祁不说话,就是站在那里看着我。
小朋友问我:「乔小姐,你需要和辛先生交谈吗?」
我喉头莫名有些哽,眼眶微热,乔醇看见辛支祁的肢体记忆太厉害了,我竟然控制不了。
「不了,没什么好说的。」
辛支祁往前走了几步,又停了下来,「乔乔你别这样,让我看看你的腿,很疼吧?」
我抬眼看了一眼屋顶,设法不让眼泪掉下来——我算是明白乔醇多爱辛支祁了,这感情太浓烈,我承受不来。
「警察同志,我怀疑我前夫监视我,可以报警吗?」
他递了张纸巾给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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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所有金主身边的金丝雀,拿到的都是女主剧本。
我在宋锦城身边待了 7 年,他的白月光一露脸,他将车、房划到我名下,暗示我功成身退,便可以早点离开了。
我在宋锦城眼里,大概就是毛遂自荐的情人。
那时我已经拍过几部小火的剧,在里面饰演或恶毒、或娇蛮任性的女二、三、四,年底公司的对赌协议没过,被他以低价收购,年末的尾牙上他大发慈悲地过来露了露脸,那是我的机会。
我的经纪人一定想不到我这样大的胆子,其实她给我物色了其他的金主。没有人敢把主意打到他的身上,他权势极盛,传闻中不好招惹,并不是个仁慈且脾气好的人。
可我实在不想余生辗转在一个又一个肥头大耳的金主间糟蹋自己,那是我第一次鼓足勇气为自己谋划。
在他一个人去花园露台醒神的时候,我跟了过去,当我鼓足勇气红着脸站在他面前的时候,他目光沉沉地一言不发望着我,我在这目光下浑身发抖,可我还是强忍着羞耻介绍自己,我说:「宋先生您好,我叫秦时。」
他很高,眼神睥睨下来,不动声色的将我从头扫视到脚,最后捏着我的下颚将我脸抬起来,我颤抖着眼睫回视他,我知道自己很美,眼波流转楚楚动人时最美,果然他眯了眯眼,然后朝围拢过来的保镖挥了挥手。
后来在他身边久了,才发现他并不是个会沉溺女色的人,自荐的人那样多,这些年下来,也只我一个以这种方式来到他身边,我在他身边第三年的时候,他身边口风一向很紧的助理感慨地说了一句:「秦小姐,您很幸运。」
按照偶像剧剧情发展,我应当就是他的天命之选,即使不是女主,应该也是和女主有几分相似到让他愿意心软的戏份重的女配。
可我真的只是个炮灰。
后来很久很久之后,我大着胆子问他:「为什么,为什么是我?」
他当时心情不错,所以眯着眼睛望着我,最后回:「你该庆幸自己运气好。」
我的运气是挺好的,那时候年轻,所以无知者无畏,如果再来一次的话,在现在这个年龄问我还敢不敢这样搭讪宋锦城,那我的回答应该是不敢。
我和宋锦城第一次「约会」,他带我去了斗兽场。
除了电视上,那是我第一次涉足那样的地方,宋锦城带我站在最高层的包房,向下俯瞰过去,下面黑压压的人群在激烈地喧嚣张扬吼叫,角斗场中央是一个人和一头老虎,几乎是单方面的虐杀,我忍不住几欲作呕,可是我不敢。
我偏头去看宋锦城的表情,他凝目注视着斗兽场,表情几乎没有发生任何的变化,但眉心微跳,后来当我对他的每一个微表情熟稔之后我才知道,这代表他在兴奋。
杀戮总是能让人兴奋起来,那天很不凑巧,当然也并不知道这是不是角斗场故意的,兽场中的那只老虎跳出来扑向前一秒还在旁边嘶吼兴奋的人群,所有人惊慌失措地四下逃窜,最后那只老虎是在我们两米前的位置被击晕的。温热的血溅在宋锦城的手背上,他微微眯了眯眼。
角斗场的老板亲自过来赔罪的时候他正蹙眉望着手上的那滴血,我想我一生的智慧都体现在那一刻了,我乖巧地俯身过去,温顺地替他舔净了手上的血。
他抬手顺着我的头发摸到后颈,摸着那块软肉捏了捏,像是在撸一只猫。
所以后来宋锦城说我运气好,我不由暗暗揣测当时如果没有这一遭的话,我大概会被他丢到斗兽场中央去和老虎狮子搏斗也不一定。
他是个有点琢磨不透的人。
有时候他歇在我这里,早上迷糊中醒过来时,经常能看见他在露台上抽烟。
天色将明,浓墨幽蓝的天空在亮与暗的界限混沌,他穿着丝质的银灰睡衣,侧身坐在阳台上抽烟,指尖一抹淡红闪烁,明明灭灭。
他抽的不多,更多的时候是放在指尖垂眼看着,漆黑的头发凌乱的搭在额角,俊挺的侧脸英俊无比,眼睫低垂,仿佛是忧伤。
他是天之骄子,商业帝国大得不可想象,有钱有权,万物只要他想就唾手可得。
我不知道是谁能让他露出这副表情,也不知道是什么事能让他烦心忧伤。
他一直是个自制力很高的人,有段时间他抽烟抽得很凶,又酗酒,终于把自己折腾到医院里去了。
当时他的家人在医院看护,我装作路人路过一次他的病房,他躺在病床上,床边围着一对年轻的男女,正拿着手机给他看什么东西,他手里拿着一个削好的苹果,目光温和,一边侧身看着手机,脸上突然就绽放出一抹开心的笑容。
他平时很少笑,跟我在一起的时候,我见到过的笑容寥寥无几。事实上他就是很严肃,他的目光沉沉地望过来的时候,你就是会心惊胆战,不敢与之对视。
所以那一刻,我真的特别特别好奇,他看到的是什么?可以让他笑起来。
2
我是在宋锦城身边待的最久的一个女人,我想这应当源于两点,第一点是我确实很漂亮,在美人横出的娱乐圈,我也在「娱乐圈的颜值天花板」提名中长期占得一位,第二点是我确实很听话乖巧,要知道,但凡女人,尤其是宋锦城身边的女人,因为受到的巴结太多,所以总是会忍不住恃宠而骄,宋锦城宠你时愿意敷衍两分,不耐烦了那你这辈子应当都不会再见到他一面了。
我从来不跟他的下属过多的接触,偶尔有人想拜托他什么事求到我这里,我亦是微笑颔首不语拒绝,最夸张的一次,是有人拿着半臂高的整块翡翠过来,通体通透,成色极好,往大厅的中央一放,几乎温润盈盈有光,为首的人笑的很客气,说:「秦小姐,不必麻烦你什么,只求你帮我和宋先生见上一面。」
说不心动是假的,内心仿佛天人交战,可我面上依旧笑的淡定,毕竟擅长演戏,我连余光都没往那尊翡翠上瞧,端的一副不食人间烟火的样子,后来那人临走时还赞叹的夸了我两句,说:「不愧是宋先生身边的人,什么大风大浪没见过,我竟然拿这些小东西来求你办事,真是唐突了。」
苍天可见,若这块玉生而有灵,听见自己被称呼为「小东西」可能也会呕血不止,其实他不知道我的心也在滴血。
后来这人找了其他途径见到了宋锦城,他知道了这件事,当天晚上那尊翡翠就被送到了他送我的沿江的那套高层公寓中,他笑着看我:「这样一块翡翠,真是难为你不心动。」说完就又是笑,「就这胆子也不知道当初是怎么敢到我面前毛遂自荐的。」
有时陪他出去应酬,他看着下面的人巴结我的样子,也会似笑非笑的调侃我:「你们可别吓着她,我的这个小女朋友胆子比老鼠还要小……」
哦,对,他称呼我为他的「小女朋友」,在他这些年的女伴中,我大概是唯一一个有此殊荣的人,我在他身边的第五年,据说地下赌场还专门立了个赌局,赌我会不会飞上枝头变凤凰,最后转正。
赌局的赔率高达 1:350,这赌局一直持续了两年,在我在宋锦城身边第七年的时候,我去押了注——赌不会,想想分手后还能额外赚一笔零用钱我就很开心。
我想没有人比我更清楚,我能留在宋锦城身边这么久的原因,是因为我不爱他。
当然,是他以为我不爱他。
不爱宋锦城比爱上他要难上千百倍,如果你是我,就知道以他的人格魅力,很难有人会对他不动心。
在宋锦城身边久了,我当然也曾异想天开幻想过,我跟在他身边的第二年,那年我有个真人冒险综艺,有一期是沙漠探险,傻逼剧组将四个人放在茫茫戈壁中,给了一点生存物资,然后让我们生存两天一夜,可是剧组防护措施没做好,夜里一场沙尘暴席卷而来,我们和剧组失联了,我硬生生的熬了一天一夜,当我以为我要死在荒无人烟的沙漠的时候,宋锦城遣人开着直升机在荒漠中找到了我。
当然他本人没有来,但那并不耽误他在我眼中的形象变成天神下凡,你看动心多简单,只要一个点,在一瞬间,就能将你日日夜夜建立的心理防线击溃。
当人人都在说「宋先生对你好像是认真的」、「宋先生从来没有对其他人像你这样」、「宋先生大概是迷上你了,不过也难怪,你长得这样美,我要是男人,也会忍不住动心的」等等诸如此类的话时,你也会在心底产生奢望:他对我,到底是不是有几分真心?
还好在我心思起伏爱意汹涌磅礴的那段时间,他身边有其他的人。
可能是宋锦城实在是拥有花心的资本,导致大家可能以为他身边很多女人,但其实他在女色上并不怎么热衷,大概是嫌麻烦,同时固定的女伴不会超过两个,而且能入他眼的又乖巧摸透他心思的又不恃宠而骄的又不对他起歪心思的设计他的,这些年下来也只有我一个。
那个女人是和我同期的一个小花,出道即巅峰,拍了一部校园剧,清纯单纯的形象深入人心,火遍全国,当然她也是真的很单纯,宋锦城对身边的人一向大方,大方到或许是让这位小花产生了某种错觉,所以和宋锦城在一起的头一个月她就来找我,以正房女朋友的姿态警告我:「我告诉你,锦城现在和我在一起,你最好识相点。」
我当时真的懵了,以为宋锦城也被这位清纯小花征服收心了,当时刚萌芽的一点心动瞬间枯萎,直到三天后,宋锦城召唤我陪他去某个宴会,出门的时候站在我面前盛气凌人的小花被保镖拦在外面,一点形象皆无地歇斯底里地问:「为什么,宋锦城,你怎么突然说不要就不要我了,是我哪里做错了吗?」
宋锦城蹙了蹙眉,后来我再也没见过那个小花,她甚至没有再拍过片子,就这样沉寂下去,那段时间我天天做梦,梦见这位小花泪流满面拦着宋锦城的样子,那样不体面毫无尊严,可是梦着梦着,她那张哭的声嘶力竭的脸就变成了我自己。
而宋锦城垂眸望过来的眼神冷淡漠然,说:「拉下去。」
我每次都在这种眼神中被惊醒,然后在内心反复告诫我自己,千万不能成为第二个小花,因为哭的实在是太丑了,有损形象。
再渐渐的,固定陪在他身边的女人也就只有我一个人了,人人都说秦时真是好手段,宋锦城也被我收了心,只有我听了一笑置之,那是因为他身边的女人总是太不安分,他嫌麻烦,如果我真的当真了跑去和他说:「宋先生,我喜欢你。」我相信这将是我和他说的最后一句话。
我之所以能在他的身边待这样的久,只是因为我本分。
从 22 岁到 29 岁,一个女人最美的一段年华,也就在这里了。
3
在董芸出现之前,人人都以为我拿的是女主剧本,等她出现后,他们才恍然大悟,因为每一个炮灰,在女主出现的那一刻,都是要回归原位的,就像十二点之后灰姑娘的水晶鞋,无所遁形。
起初的端倪是在商业财经报纸的头条,封面是他和一个女人并肩撑着伞,下面详细的八出了这个女人的背景身家,认为宋锦城这是要商业联姻了,这不是他第一次被传要商业联姻,但是最后都是不了了之。我不止一次的幻想过他未来的正房太太趾高气扬的站在我面前,甩给我一张无限额的银行卡打发我的样子,只不过没有一次实现,我也就没当一回事了。
他们第二次上的是娱乐新闻,他牵着她的手,偏头专注地望着她,因为是偷拍,所以离的很远,画质很糊,看不清表情,但我心中一凉,放下报纸的那一刻只觉得脑子空白,身体可能还在微微发着颤,这次不一样了,我听见脑海中的另外一个声音和我说。
不知道为什么,我突然想起很久以前一件不相干的事,那时我在娱乐圈刚冒尖,圈内都对我背后的金主感到好奇,狗仔成天成宿的蹲我,不过我也不怕,没有人敢爆宋锦城的料,但也有例外,有个狗仔拍到一张照片,照片中宋锦城并没有露脸,只是从车中伸出一只手,我将手搭在上面,另一只手拎着裙摆正欲弯腰进车。
这张照片上了热搜,他们从宋锦城漏出半只手腕的西装样式猜测到他手腕上千万的表到注意他骨节分明纤长的手,无数我认识不认识的人在评论中被提名,而这件事上热搜后我的第一件事,就是去见宋锦城,站在他门外的时候我想我一定非常仓皇,脸色苍白,我说:「不是我。」——曾经有明星买通狗仔故意拍宋锦城的照片要挟,只是后来下场都不太好,所以我努力的解释,「不是我。」
他看着我,漫不经心的唔了声,然后说:「我知道。」
我一颗心才慢慢放下来。
娱乐圈不缺新闻,这件事慢慢也就无人问津,后面我火了之后,有人去挖这件事,也迅速被我粉丝反黑盖了过去。
如今宋锦城和一个女人的照片这样明目张胆的被放在娱乐新闻的正中央,我只能想到一个可能性,就是这是经过他允许的。
他允许这个女人被明目张胆的放在他身边。
我上网去搜董芸的百度百科,她是 A 市大企的独生女,从小就很优秀,会六国语言,毕业于美国某佛金融专业,喜欢极限运动。顺藤摸瓜的,我找到了她的个人账号,上面她分享了很多照片,有和友人聚会的,有开会的,有极限攀岩运动的,其实她长得并不是传统意义上的美人,但热烈自信,挂在岩石上回头的粉黛未施的一张脸上笑容灿烂,让人莫名想到夏日阳光下开的正盛的向日葵,同样的灿烂富有生命力。
我从来没有在宋锦城面前素过颜,这大概是一位被包养的情妇的自我修养,可我真的很羡慕董芸的这种坦然,当然她有在宋锦城面前坦然的资本。
见到董芸,完全是在我没有任何心理准备的情况下,那是在一个圈内的聚会上,我是宋锦城的女伴,盛装全妆,夸张的说几乎每一根头发丝都打理的在它该在的位置上,我站在宋锦城的身边,不需要说话,只要微笑就好。
董芸就是这个时候来的,她穿的简单但落落大方,路过我们身边的时候接过一边的服务生递过来的酒杯,上下打量了我一眼然后俏皮的和宋锦城眨了眨眼,嘴角带着他们那个阶级心照不宣的笑容,她说:「这个还不错,有眼光。」
我极力控制自己在那一刻想要蹙起的眉心,忍了又忍,我下意识的抬头去看宋锦城的脸,他的目光沉沉的落在董芸的脸上,带着深不可测的探究。
探究什么?
我问你,偶像片看过吗?偶像片中一般总裁带着女配参加宴会被女主撞见,当女主强颜欢笑说你们看起来很般配,总裁一脸阴沉的望着女主的脸时他在探究什么?当然是探究女主有没有吃醋啊!
可惜董芸是真的洒脱,而宋锦城?他是真的在探究董芸看见他和别的女人一起出现时的反应。
不久后我忍不住旁敲侧击他和董芸的关系,开玩笑似真似假的问我是不是该功成身退了,宋锦城也只是漫不经心的弹弹手中的烟灰,和我不咸不淡的说:「我们只是朋友。」
朋友,这真是一个暧昧又正经的词,它可以笼统的概括你目前无法定义的一切关系,我当时轻轻哦了一声,然后低下头专心致志的剥手中的柳橙。
宋锦城喜欢吃柳橙,但他有个毛病,就是不吃刀切的柳橙,一定要人用手剥,一开始的时候我还很惆怅,因为女孩子嘛,喜欢做美美的指甲,剥橙子就不能留太长的指甲了,因为一用力指甲会崩掉,还会染的黄黄的,和宋锦城在一起之后,我就再也没有留过长指甲了,当初年轻气盛时还为自己的指甲哀悼过。只是现在有时候会模模糊糊的想,以后他若是和董芸在一起了,大概是永远都不需要我再剥柳橙了。
这样想想,竟然有点小惆怅,所以我又多给他剥了一个。
和我的好朋友墨北说起这件事,她一直嗤之以鼻,认为我是想多了,杞人忧天,她有句经典名言,就是:「商业联姻能有真感情吗?那只是万恶的资本主义和另一个万恶的资本主义以婚姻为纽带的不可靠联结,比烧成灰烬的纸还薄弱,风一吹就没了。」
我当时笑笑没有说话,我一直相信女人的第六感,尤其是一个漂亮女人的第六感,往往比雷达还要准。
我如此的笃定这件事,还是因为有一天暴雨夜。
那时候大概是凌晨两点多,我迷迷糊糊中被宋锦城的手机铃声惊醒,一开始神智并不是特别清醒,等我有意识睁开眼,宋锦城已经坐起来了,他一边接电话一边温声对那边说:「不要慌,慢慢说。」
「你现在在哪里?」
「没事,你现在能看见什么标志性的建筑?」
这个房子当时在装修的时候,宋锦城只提了一个意见,就是隐私保密性,所以这房子是极其非常的隔音,可是现在,在这满室的寂静中,我听见电话那头传来的风雨呼啸声,夹杂着慌乱的女声,像一个重重的的棒槌,狠狠的敲在我的脑壳上,嗡嗡作响。
我听见宋锦城很温柔的声音,他说:「芸芸,别怕,等我。」
旁边的床榻一轻,接着门锁嘎达一声,然后我就再也听不见任何声音了。
这屋子隔音效果真的太好了,卧室门一关,我连他的脚步声都听不见,但我闭上眼,能想象到,他顺着卧室走廊下楼,经过一楼的客厅,然后拿起车钥匙,在玄关处换鞋,然后走到地下车库。我掀开被子走到窗户边拉开窗帘,暴雨无声的扑打在窗户上,一道雨线顺着光洁的窗户滑落,但是很快被另一道雨线冲刷,我轻轻数 123 睁开眼,一道车灯从地下车库开出来,我抬手隔着窗户摸着那道车灯,眼睛一眨,一行泪就这样悄无声息的落下来。
后来宋锦城身边有个嘴碎的朋友有意无意的和我透漏,那晚暴雨风大,董芸的车半路在广宗路抛锚了。广宗路有一个特点,就是路况复杂,小道极多,号称市中心的迷宫,董芸自己都不知道具体的位置,她慌里慌张的给宋锦城打电话,等了半个小时,宋锦城就神奇的出现在她的面前。
广宗路,我默默的念,从我们房子到广宗路平时至少是四十分钟的车程,在不知道董芸具体位置的情况下,他半个小时找到她,我情不自禁的想,这真是一段该死的友谊啊。
他朋友展崎最后半倚在沙发上,眯着眼睛懒洋洋的提点我:「秦时,老实说,阿城身边的这些人中,你是我最喜欢的一个,董芸回来了,你早点给自己做点打算吧。」
「你是比不过董芸的,她什么都不用做,只是站在那里,你就已经输了。」
我抬手举起面前一杯啤酒,冲他笑笑然后一饮而尽,算是敬他。
4
听说宋锦城和董芸最初相识于美国,宋锦城作为被特邀的校友回校演讲,两人是如何相识相知相交我就不得而知了,但我知道,董芸初遇宋锦城比我早,且比我道德比我体面。
展崎跟我说,我是比不过董芸的,她什么都不用做,只是站在那里就赢了,我若是说我从来都没想和别人比过,他一定不相信。
在他们这些人的眼里,对我即使面上说着再欣赏和喜欢,也不能掩饰他们对我骨子里的轻视,人要为自己的所作所为付出代价,我本身就是目的不纯的靠近宋锦城的,这并不是我能选择的。
在我遇见宋锦城时,他没结婚没女朋友,于道德伦理上,我并没有什么过失的地方,我只是想努力的,努力的,让自己活的好一点,稍微体面一点不至于人人践踏而已。
我并不觉得自己有错。
他们觉得我在宋锦城面前表现的淡然如菊不争不抢只是我费心打造出来的一个人设,等宋锦城抛弃我了,我一定会彻底的露出我的狐狸精尾巴,或纠缠不休,或死缠烂打,与其说是他的那群朋友是在提点我,不如说是在敲打我。
一个人身边的朋友对你的态度决定你在那个人心中的地位,从展崎跟我说出这番话的那一刻起我就想,我忐忑了七年,终于要迎来我自己的大结局了。
在很久很久以前,我无数次的幻想过我和宋锦城结束的最后一刻,在无数个偶像剧中,这样的场景无疑是要伴随着一场瓢泼大雨的,我倔强的 45 度仰头望着天空,不让眼里的泪流下来,凄楚的望着宋锦城决绝的头也不回的背影……
然而实际上那只是个很普通很普通的艳阳天,宋锦城难得中午来吃饭,保姆做了很简单的四菜一汤,我记得很清楚,一蛊排骨冬瓜汤,一盘红烧肉,一碟鱼,一盘生菜,一道鸡蛋煎虾仁,宋家有个自己的农场,专门种植蔬菜、水养鱼虾、圈养牛羊鸡鸭鹅等牲畜,全部是有机原生态。这些食品原材料只供应宋家的日常三餐,并不对外做生意,所以虽然只是简单的四道菜,但胜在原生态滋味鲜美。
吃到一半的时候我开始给宋锦城手剥柳橙,淡淡的橙香在空气中弥漫开,宋锦城突然开口和我说:「城西外郊那栋别墅,我已经找人过户给你了。」
「上次你最爱的那辆跑车,我找人在国外订购了,过几天会送到你这里来。」
他端起水杯喝了一口水,然后慢条斯理的擦擦嘴,继续说:「其它的都放到你户头了,你可以看看你的账户。」
我低着头认真的、专注的、细致的一点一点的去剥柳橙的皮,仿佛这是我当前最重要的一件事,过了很久很久,我听见宋锦城对我说:「你还有什么需求吗?」
我将剥的完完整整的柳橙递到他面前,说:「把这个柳橙吃了吧。」
他看了我很久很久,然后接过来,一点一点的吃完了。
我微微笑起来,我知道自己笑起来是最好看的,所以我极轻且浅淡的冲他笑,我说:「我下午还有场戏,就不留宋先生了。」
他点点头,脸上的神情滴水不漏,视线在我脸上流转片刻,眼神审视,但很快的掠过,就势站起来,拿起椅靠后的外套,对我颔首说:「我先走了。」
我送他出去,站在门边目送他离开的时候,他突然转过身来,俊挺的眉心微蹙,他说:「以后要是有什么事,可以去找展崎。」
我微笑颔首。
我知道这是他对我最后的纵容,他这样干脆利落绝不拖泥带水的人,能说出这样一句话已经是莫大的不易,毕竟他最讨厌分开后还有联系。
我一直站在门边,看着他的车一骑绝尘,渐渐变成一个小小的黑点,慢慢消失在视线中。
晚上保姆过来的时候很惊讶,大概是 10 点多,她习惯这个时候来给宋锦城做夜宵,我没开灯,她打开灯看见我坐在客厅桌边的时候吓了一跳,问:「秦小姐,你没事吧。」
我动动僵硬的的骨头,发现自己不知不觉就这样僵坐了好几个小时,勉强的笑笑,还没说话,保姆又问:「侬桑萨毛病了?」保姆是位上海老阿姨,因为宋锦城是上海人,她一着急就喜欢开口说上海话,我揉揉眉心,疲倦的摇头回:「我身体没事阿姨。」顿了顿,我补充一句,「以后您不用来了。」
她大为震惊,上海话也不说了,问我:「那宋先生来了怎么办?他习惯我做菜的口味。」
这里没有外人,所以我放任自己将眉心狠狠的蹙起来,声音近乎呢喃,我摇摇头,说:「他不会再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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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醒来,我正跪在萧绒的脚边。
周围的人都在大声嘲笑我。
前一世我为了阻止萧绒定亲,一头撞在他家门口的石狮子上。
我没死,但却瘫痪了七年。
那七年,萧绒成亲,生子,平步青云。
而我却因为全身长满了褥疮,生生疼死。
重来一次,我决定放过萧绒,更放过自己。
1
我被嘲笑声惊醒,睁开眼,眼前是萧绒绣着云纹的官靴。
抬头,往上,则是他挺拔的身躯以及坚毅的下颌。
他没有弯腰,更没有低头看我。
这个场景,前一世我经历过。当时我跪求他不成,头脑一热,冲向了石狮子,撞了上去。
我那时喊了一句什么?
「萧绒,你别后悔!」
事实上,萧绒从头到尾都没有后悔。
后悔的是我,七年间听闻他成亲,听闻他生子,听闻他升官……
而我,孤零零躺在床上,闻着大小便失禁后的臭气,忍受着褥疮溃烂的痛苦,郁郁而死。
萧绒不爱我,或者说,他更爱他自己更爱他的仕途。
这些道理,是我用七年痛苦时光才明白的。
现在,我松开了他的衣服,在肆意的大笑声中,站了起来。
「赵小姐,你不会打算磕死在这里吧?」
「磕死了他也不会娶你,谁会放着高门闺秀不娶,却娶一个商贾?」
「就是,也不是自己掂量一下几斤几两,天天缠着别人,自取其辱。」
是啊,自取其辱。
就如萧绒所说,我又固执又愚钝。
我抬眼看向萧绒,他也正朝我看来,目光相碰,我朝他笑了笑,往前走了一步。
「萧绒,」我微微倾身,与他道,「祝你能得偿所愿,真的幸福。」
他愣了愣,脸上浮现出惊讶之色。
我不想思考他的反应,更不想留在这里,拍了拍膝盖上的灰尘,拨开人群离开了那里。
人群中传来阵阵错愕声。
「怎么突然走了?赵小姐想通了吗?」
「她要能想得通,不再纠缠萧大人,我跪着吃墙皮。」
我没有顿足,在大家探究的视线里,回了自己的家。
2
十二年前,我路过一间破旧的院子时,遇见了一位瘦弱的男孩。
那年男孩只有六岁,他蜷缩在墙角,瘦得只剩下皮包骨。
男孩用黑漆漆的眼睛望着我,倔强的目光惹人怜惜,我央求父亲将他带回了家。
从那天开始,萧绒就住进了我家,和我成了一家人。
六年前,父亲出门收货钱,翻一座山时被山洪冲走,尸骨都没有找到,我娘因此一病不起 ,三个月后也跟着去了。
十三岁的我和十二岁的萧绒自此相依为命。
他很聪明,读书极好,先生常夸奖他,说他是文曲星转世。
萧绒也没有让我们失望,成了本朝年纪最小连中三元的状元郎。
他高中那天,我们抱头痛哭,庆祝终于熬出头了。
这六年,萧绒读书,我则全心经营父亲留下的酒庄。
我起早贪黑,不曾睡过一个完整的觉,手脚常年裂着口子,疼得钻心。
每每这个时候,萧绒都会紧紧抱着我,咬着牙道:
「不管用什么手段,我一定让你过人上人的日子。」
现在,我们终于熬出头了。
在邻居们恭贺声中,有人问萧绒:「你和赵东家今年是不是要成亲了?」
我脸发热,期待地等着萧绒回答。
他没有我预想的热情,而是淡漠地道:「才入官场,不着急。」
我以为,他真的只是如他的回答所说,出入官场疲于应付,暂时不能分心做别的事。
可是,我听到了首辅将他的女儿许配给了他,而萧绒也痛快应了。
男才女貌的婚事,一时成了京中美谈。
我不敢置信,如遭雷击。
那夜他没回来,只让人送了一封信,信中道:「让你过好日子和娶你,已经相悖。姐姐,我好累,希望你体谅。」
我不服气,更不死心。
当天便去衙门找他,他不见我,我去他赁的宅子外等他,他为了避开我,连家都不回了。
一连三个月,我像是个孤魂野鬼,游荡在萧绒可能出现的每一个地方。
这样的我,成了全城的笑话。
他们编派了关于我的难听的故事。
但我不在乎,我只想得到一个答案。
那天,萧绒终于肯见我了,他撑着伞面无表情地看着我,「我以为这世上,你是最懂我的。」
「姐姐,仕途好难,我需要一个助力,才能帮我实现抱负。」
我无法相信自己的耳朵,「那我呢?」
他垂着眼帘,立在细针似的雨幕里,声音远得像是隔着千重的山,
「我穷怕了,苦怕了,我想当人上人,我想将欺负我的人,踩在脚底。」他抬起眉眼,「姐姐,别拦着我。」
他转身,背影清冷孤绝。
我跌坐在地,几乎声嘶力竭。
我们从七岁开始,每天都在一起,从十三岁开始,我们相依为命,成为彼此活下去的唯一支撑。
我从未想过我们会分开。
所以在他订婚那天,我撞死在他新府门外的石狮子上。
我撞了,他没后悔,而我却日夜活在痛苦和后悔中。
幸好,上天怜我,给了我重来一次的机会。
这一次,我决定成全他,让他去高飞,去做他的人上人。
几个月的魂不守舍,白天黑夜地蹲守他,我早已没了人样。
我烧了热水沐浴更衣,为了自己做了一顿饭,菜都是我自己喜欢吃的。
我正吃得高兴,院中却响起了脚步声,随即萧绒出现在门口。
我和他对视,各有惊讶。
「回来有事?」我问他。
3
「没事。」
萧绒在桌前坐下来,等了一刻,见我没有喊他一起吃的意思,他便自己去拿了碗筷。
我自顾自地吃着饭。
「咳咳,」萧绒咳嗽起来,急着倒茶漱口,「怎么这么辣?你什么时候开始吃辣了?」
我嘲讽地笑了笑,「我一直喜欢吃辣,只是因为你不吃辣,所以我做菜不放辣椒而已。」
萧绒喝茶的动作一顿,抬起眼帘静静地看着我,「姐姐,我很怕你出事,你、没事就好了。」
我喝了口汤,轻松地朝着他笑了笑,「我过得很好,你想多了。」
萧绒想笑,但笑容没有展开,显得尴尬又失落。
我收拾碗筷去厨房,洗碗时,萧绒站在厨房外,声音很低。
「姐姐,忘了我吧,我相信以你的能力,会过得很好的。」
要是前世,我会让他想一想过去三千多个日夜,我们在一起的点滴,让他不要丢下我一人,面对这冰冷的人世。
除了他,我没有任何亲人了。
可瘫痪的七年,已经磨平了我的一切幻想。
现在,我只想自由地活着,任何人对于我而言,都不再重要了。
「好!」我含笑望着他,满不在乎地道,「祝你平步青云,得偿所愿。」
萧绒扯了扯嘴角,有些错愕,也有些艰难。
收拾好出来,萧绒已经离开了,桌上留着三千两的银票。
和前世一样,他给我送来了足够的银子,保证我衣食无忧。
我也是靠着这三千两苟延残喘了七年。
这一世,这三千两我依旧会收下,他说是报答我养育他的恩情,那我当然不会客气。
以后就两不相欠吧。
舒服地睡了一觉,第二天我去了酒庄。
我精神饱满地出现在大家的视野里,让所有人都十分惊讶。
「赵东家不拦着萧大人成亲了。」
「看她和以前没什么两样,而且看上去还要更开朗,应该是没事了。」
「前天是谁发誓说赵东家会想通,他跪着吃墙皮来着?」
我追着萧绒闹得沸沸扬扬的三个月,在我收手后,事情悄无声息地翻篇了。
我每天在酒庄和家里两点一线走动。
父亲酿酒的手艺是赵家祖传的,但父亲当年走得太急了,他的手艺我没有学过,后来还是翻着他留下来的《赵氏酿酒手法》,我略通了其中一种酒。
这些年,我没有心思钻研,一心照顾着萧绒,帮着他达成夙愿高中皇榜。
现在不再在乎他,我重新将《赵氏酿酒手法》拿出来,仔细琢磨。
我希望,在我有生之年,能将曾经闻名于世的洛水赵氏酒发扬光大。
忙忙碌碌,时间过得很快,转眼间春去秋来,赵氏酒庄的新上市了竹叶青。
我在街上摆了长长的品酒台,邀请全城老少过来品鉴。
竹叶青香气淡雅,口感清甜,老少咸宜。
所以,它迅速打开了销路,我们高兴之余也忙得犹如陀螺,连轴转着。
就在我们高兴之际,一张订单送到酒庄来。
「首辅家大小姐成亲,要定六十坛竹叶青,中秋节前交货。」
首辅家大小姐成亲,那就是萧绒要成亲了啊。
前一世他好像就是中秋节前成亲的,彼时我以为他会来和我说一声,可实际上,他一直没有来过。
在大家担忧的目光中,我轻松地道:「放心,我们一定按时将酒送到。」
4
中秋节前,我亲自带着人,将六十坛酒送去。
小厮引着我们从角门入内,等收酒钱时,有位端庄妍丽的女子,由丫鬟簇拥而来。
「你就是赵澜玉?」女子问我。
「是。」我与她颔首,「赵氏酒庄赵澜玉。」
女子静静看了我一眼,忽而吩咐婆子:「多赏她五百两。」
她吩咐完,又淡扫我一眼,拂袖而去。
蔡府的丫鬟纷纷回头看我,她们嬉笑打闹着,满脸的轻蔑。
「就是个村妇嘛,比不上小姐半根手指,嘻嘻。」
「东家,她什么意思?」柱子攥着拳头,后槽牙咬得咕咕响,「得意什么,不就投胎好些。」
我将打赏的五百两银票叠好,带着大家出门,「她投胎好就是本事,我们不服气也得憋着。」
柱子气得抹眼泪。
我却扑哧笑了,笑他身高近八尺满身腱子肉的大男人,眼泪跟不要钱似的。
出门后,我将五百两捐给了慈安堂。
萧绒和蔡元娘的婚事很热闹,鸾驾半副红妆十里。
我没去观礼,因正忙着新的酒庄修装事宜,店面扩大了两倍,事情也更多了。
青娟怕我想不开,一整日都跟着我。
「我真没事,你别杵着,赶紧干活。」
青娟却气得哭,「萧绒太坏了,说变心就变心。他怎么不记得,以前你忍着冻,将自己棉袄拆了给他做成厚的,他怎么不记得,你……」
我捂住青娟的嘴,戳了戳她额头。
「一边让我忘记,一边又不停地提醒我,你到底想怎么样?」
青娟喃喃地说不出话来。
忙了几日,我实在太累了,靠在家中的石榴树下歇息。
这棵树是萧绒无意间丢了颗籽儿发芽长成的,迄今已七年了。
七年了,树依旧只开花,没结果。
迷迷糊糊睡着,忽然又惊醒,我感觉刚才有人在身边,可醒后四处找,又什么都没有。
「奇怪。」我走到门口,破旧的院门,正微微地摇晃着。
「东家。」青娟高兴地跑来,告诉我,「庆州有货商找我们定竹叶青,一千坛,您快去看看。」
一千坛,够我们忙半年了。
于是这半年,我们四个人住去了酒庄,心无旁骛地干着活,期间我又制成了老白干。
「啊,」柱子吸着气,「这酒真痛快!」
第二年春天,我们将酒送去庆州时,又在北面推广赵氏老白干。
到年中时,赵氏酒庄的名头,已经彻底打响了。
人人见到我,都笑着喊我赵东家,闹着与我讨酒喝。
再没有人提及我去年的那些蠢事。
而且,我已经很久没有想起萧绒了。
「他都不用外放历练,直接做了京官,如今已是四品大员了。」柱子酸溜溜的,「难怪他要攀高枝,因为比别的官少奋斗三十年呢。」
这一日,我去给驸马府送酒,正巧看到华阳公主的孙子从屋顶摔下来,我徒手接住了那孩子。
华阳公主留我在府中用膳,笑着问我可婚配了。
「没有。如今只想将酒庄的生意打理好,别的没什么想法。」
华阳公主却兴致很高,说要给我寻一个夫君,我婉拒几次不成,也不敢多言,怕她觉得我不识抬举。
「明日正午你来,介绍个人给你认识。」
5
前一世,因为关注萧绒,所以我经常使钱让照顾我的婆子出去买官家邸报。
那七年,每一份邸报我都看过无数遍,每一个街头巷尾的传闻谣言我都听过。
所以,华阳公主的脾气我是知道一些的,她不是热心的人,相反,她在后面七年的三位皇子夺嫡中,表现得异常狠辣。
这样的华阳公主,因为我救了他的孙子,就热情地给我介绍夫君,我不相信。
判断可能有些武断,但我不能冒险。
第二日,我搬酒坛时手滑,坛子砸在了我的脚背上,左脚骨裂了。
「她怎么说?」我问去驸马府帮我回事的青娟。
青娟低声道:「很不高兴,那茶盅放在桌子上,咯噔一声,吓了我一跳。」
华阳公主这样的态度,让我更相信了自己的判断。
「而且,我出来的时候,看见了郑永意,公主不会给你介绍的是这个人吧?」
我皱眉,觉得青娟的话,十分有可能。
郑永意虽是伯府三爷,但却是有名的纨绔膏粱,他前后死了两任妻子,长子都比我大一岁。
这种人绝不是良配。
又过了几日,我听到郑永意成亲的消息,娶的是华阳公主贴身的婢女。
我长长松了口气。
我不再出去送酒,而是专心打理铺子,八月的时候,隔壁饭馆的东家身体不好,想将铺子卖了回老家。
我将他的铺子买了下来。
再开业那天,我们六个人都激动地哭了。
前一世我瘫了后,他们五个人苦撑了两年,最后不得不散了。
离开那天,他们五个人在我床前哭,我那时候也是悔不当初,为什么脑子一热,会做出寻死的事,简直是害人害己。
这一世不一样了,我们有了属于自己的店铺,又大又宽敞的店铺。
「卖酒吗?」忽然,门外来了一位穿着青鸟服的年轻男子。
青鸟服,是圣上亲卫羽林卫的官服。
柱子迎过去,「官爷要什么酒,要多少?」
男子订了三十坛老白干,让我们送去西苑。
柱子带着银桥去送酒,我心神不安地站在门口等着,直过了两个时辰了,他们也没有回来。
我拄着拐,和青娟去了西苑,站在门口,青娟腿肚子发抖。
「他们只是凶,应该不会滥杀无辜。更何况,我们普通百姓,他们没必要刁难。」
羽林卫是圣上的亲卫,只受他一人调度。
而当今圣上心思多疑脾气暴戾,所以,作为他刽子手的羽林卫,成了人人惧怕的存在。
「上午来送酒的?」守门的侍卫顿时沉了脸,「等着。」
又等了一刻钟,我们被带了进去,就看到柱子和银桥被打得遍体鳞伤,奄奄一息地被吊在了龙门架上。
我脑中嗡的一声响,吼道:「这是怎么回事,你们为什么要打他们。」
「酒里有毒。」上午订酒的男人负手站在我面前,「你是东家?来得正好,谁指使你们在酒里下毒的?」
我摇着头,「便是我受人指使,也不知道你们今天会来买酒。而且,搬酒的时候,你全程都在。」
男人将刀架在我脖子上,表情狠厉,「你是说我冤枉了你?」
「是!」我抬着脖子,「又或者是你们内部的人下的毒,总之,我们不会砸自己买卖,在自家酒里下毒。」
「嘴硬!」男子踱了两步,忽然抬剑直刺我腹部。
我大声喊道:「我来查。」
好不容易重活一世,我不想死,我要努力活着。
6
「我来查。」我认真地看着他,「给你们交代,也自证清白。」
男子不屑地轻嗤一声,「你查,你算老几啊。」
就在这时,我看到有位穿着绯色官袍的男子从远处的抚廊走过。
他穿的是绯色官袍,胸前的补子是青鹤。
西苑能穿绯色官袍的,那就只有羽林卫统领宋百川了。
「宋大人!」我心一横,冲着宋百川喊道,「求宋大人主持公道。」
宋百川在京中人人皆知,传闻他是冷面阎王,杀人不眨眼。
喊他主持公道风险更大,但我没有别的选择,我要自证清白,我要带柱子和银桥离开。
宋百川顿足,朝我这边看过来。
「喊什么?!」拿着剑的男子吼了一声,又转过去,和宋百川解释,「大人,他们送来的酒里有毒。」
「不是。」我豁出去了,大声道,「我们平头百姓,做买卖就是为了糊口,就是给我们一百条命,也不敢在你们的酒里下毒。」
「这里面一定有误会,请大人明察。」
宋百川阔步走来,待走近了我看清了他的容貌,不禁暗暗惊叹世上有这样五官精致的男子。
萧绒已生得极好,但宋百川的容貌却远在萧绒之上。
心思微微一晃,我收了心神,等他说话。心却因害怕而怦怦跳着。
「窦鹰,你干的?」宋百川用下颌点了点龙门架方向。
窦鹰应是。
宋百川没再问,他说话时声音很沉,语调不高不低,有一种不怒而威的压迫感。
「你打算怎么自证?」他忽然问我。
我松了口气,明白他这是愿意帮了。
我抬头看向窦鹰,问他:「下的什么毒?可曾毒死了人?」
他一直说毒,却从头到尾都没有解释,到底是什么毒。
「泻药。」窦鹰和宋百川解释,「下午七个兄弟喝了,全部上吐下泻。」
我接着说:「既是喝酒,就该吃菜,大人为何肯定是我们酒有问题?」
窦鹰武断地说菜没有问题。
最后宋百川做主,查了七个菜,菜也没有问题,最后验出是茶壶里有泻药。
「不是就不是,赶紧滚!」窦鹰撵我们走。
我站在门口,盯着宋百川,「早听闻西苑秉公办事从不滥杀无辜,所以,请大人还我两个伙计公道。」
宋百川望着我,挑了挑眉,就在我做好他让我滚的准备时,他却吩咐窦鹰。
「打人的去领三十庭杖。」宋百川面无表情地,「送人去医馆,后续医药费用,记我们账上。」
话落,宋百川忽然问我:「可满意?」
我点了头,「满意。」
他能这样处置已是公正,我不敢也不能再多要求。
「行。」宋百川欲走,又忽然停下来盯着窦鹰,「你也去领罚,双倍。」
话落他便走了。
我站在庭院中,深秋的风卷来,我忍不住哆嗦。
窦鹰让人将柱子和银桥送去医馆,留了二百两医药费便走了。
「吓死我了。」青娟号啕大哭,「西苑好可怕。」
我瘫坐在椅子上,脚疼得我站不稳,但比起刚才的惊怕,实在是不值一提。
7
柱子和银桥养伤,我只能出去送酒。
常走动,听到了不少消息。
郑永意的新婚妻子被折磨得奄奄一息,吊着一口气上吊了。萧绒又升官了,蔡元娘怀了身孕。
青娟心有余悸,说幸好那天我砸断了自己的脚,避开了郑永意,要真顺从了华阳公主,那入火坑的就是我了。
这天,我正在搬酒上车,有辆马车路过我门前,车帘被风卷开,我正抬眼恰好和车内人的目光碰上。
我迅速垂下眉眼。
马车却在不远处停下来,萧绒和蔡元娘下了车。
「这地段不错。」蔡元娘和萧绒并肩而立,十分登对,但萧绒瘦了不少,人也不如以前朝气蓬勃。
萧绒没说话。
蔡元娘又笑着和他道:「这下你可以放心了,她过得很好。」
萧绒只看了我一眼,说外面冷,让蔡元娘回车里。
「好。」蔡元娘让婆子给我五百两银票,「姐姐收着,往后有难处就来找我们。」
婆子的银票塞过来时没抓稳,掉在了地上。
「有心了。」我将银票捡起来,「不过,我们目前尚能糊口,就不劳二位费心了。」
蔡元娘似乎很满意,笑得端庄得体,昂首挺胸地走了。
待人走远,青娟破口大骂。
「将钱捐去慈安堂吧。」我道。
在遇到萧绒夫妻的第二天,铺子里来了一位意想不到的客人。
郑永意坐在柜台前,嬉皮笑脸地让我给他倒酒,「那天你要不是脚受伤,咱们就成夫妻了。」
我对他十分厌恶,但又不得不忍着,毕竟开门做生意,他们这样有权有势的人,随意用点手段就能刁难我。
在京城,没有靠山举步维艰。
「民女无貌无才,高攀不起。」
郑永意却从这天开始,每日来酒庄纠缠,行为也极孟浪轻浮。
「一定是蔡元娘做的。她知道先前华阳公主要给你介绍郑永意的事,现在故意让他来纠缠你。」
「昨天我还看到她家婆子在对面看热闹。」
郑永意再来,我正在核账,他忽然抓住我的手,扯过去亲了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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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以为我会爱隋淮很久的,如果没有看到裴栀的那条微博的话。
她发了一张从车内往外看的雨景图,配文是——
「这么多年,还是只有你愿意花三个小时等我下班。」
发布的时间,是我生日那天。
而那天,我在家里等了隋淮三个小时。
(1)
我知道隋淮爱裴栀,不只是我,全世界都知道。
他们轰轰烈烈爱了四年,如果不是毕业裴栀出国留学,也许他们根本不会分开。
而我跟隋淮在一起,除了我们两个,没有人知道。
因为太喜欢,我以为自己可以等。
等到守得云开见月明,等到隋淮心里的那棵大树长出的每一片叶子都刻上我的名字。
可是直到看到那条微博我才明白,我等不到了,因为隋淮的心里,从来没有种下有关于我的种子。
我发愣的片刻,开门声响起,携带着一股冷气,消融在温暖的房间之中。
隋淮脱掉外套,看到我后突然顿了顿,而后说道:「药我忘记买了。」
我的生理期一向很难熬,总是要靠吃药度过,今天下午我疼的连路都走不了,家里的药偏偏又没了,我只能躺在床上,拜托隋淮回家时带上一盒。
换作平常,我大抵会很理解地点点头,还会说上一句「没关系呀毕竟你工作忙」。
可是现在我突然发现自己不想再为他开脱了。
我在想,如果现在躺在床上肚子疼得要命的人是裴栀,他还会把这件事这么不放在心上吗?
不会。
他只是不爱我而已。
所有的开脱都是自作多情,其实我早就知道答案了。
我没有说话,站起身来独自往门边走去,擦身而过的瞬间,隋淮拉住了我的手,他皱起眉头,语气像是不满。
「你生气了?」
他的意思仿佛是在说,你凭什么生气,你在无理取闹什么。
我好想告诉他,我真的希望我只是在无理取闹,真的希望我们能像一对普通的情侣一样,会吵架,会和好。
可我知道不是的。
因为我悲伤的发现,我连一丝难过的情绪都没有了。
我只是想越过他去买一盒药,我想说,如果你不肯对我上心,那么至少我要对自己的身体负责。
门被关上的那瞬间,冰冷的空气涌进鼻腔,让我一下子就清醒了过来。
我突然想,我好像,不爱隋淮了。
(2)
楼下的便利店二十四小时营业,可是等我走近时才发现灯已经暗了。
这世界好像不太真诚,连承诺二十四小时营业的便利店也能在半夜就熄了灯,又怎么能怪隋淮不爱我呢?
更何况他从来没有承诺我什么。
明明手里的塑料袋只装了一盒布洛芬,可是拎在手里只感觉格外的重。
我呼出了一口气,在冰天雪地里缓缓飘散在空气中。
太冷了。
突然,我看到了一个倚靠在门旁的身影。
隋淮没有穿大衣,只穿了一件黑色的高领的羊绒衫,双手插着兜看我。
我愣了愣神,而后低下头继续往小区里头走去。突然,一只手伸出来拿过了我手中的塑料袋。
他把塑料袋递到另一只手上,左手牵住了我。
「怎么这么冷?」
温热的感觉从我的右手处传来,隋淮拉着我的手,他的手很大,手指关节处还有一些坚硬的茧。
那一刻我突然感觉到一阵鼻酸,因为我发现我甚至想不起来上一次和隋淮牵手是在什么时候。
他不愿意跟我一起逛街,就算偶尔去外头吃饭,也总是走得很快,他不喜欢其他小情侣卿卿我我的模样,于是我也很懂事的不黏他。
工作占据了他生活的大半部分,我曾经心怀侥幸,以为就算他忙,闲下来的时候也许会想起我,可是我发现自己错了。
一个不爱人的,就是一粒尘土,是没有用的空集,是随处可见的不知名野草。
哪怕时不时在眼前出现,也是无关紧要的存在。
我低下头,声音闷闷的「嗯」了一声。
隋淮大概是没想到我会回答得如此简略,毕竟换作以前,如果他开口关心我,那么我一定会当场高兴地蹦起来。
隋淮抿了抿嘴,又说道:「今天是我不好,以后我不会忘记了。」
听完这句话,我有些意外的抬头看了他一眼,一时间很难置信他居然会对我说出这样的话。
可是除了难以置信,我似乎吝啬的再也生不出其他感情了。
以后?以后这个词有什么用呢,该疼得都疼过了,该失望的也失望过了。
我点点头,「谢谢你。」
隋淮看了我一眼,皱着眉头张了张嘴,他似乎有话要说,却又不知道该说什么,于是到最后什么都没说。
黄色的路灯照下来,拉长两个人的影子,我的右手炽热,左手冰凉。
(3)
我跟隋淮在一起三年。
读大学的时候,隋淮是全校女生的梦想,我一辈子都忘不了他作为新生代表上台发言时的模样。
礼堂的灯光照亮舞台,所有人都处在黑暗之中,只有他站在光亮之下。
那一瞬间,金光四溅。
而当时他与裴栀可以说是学校里最让人眼羡的情侣。
大四那年,裴栀的家里送她出国,顺势之下她提出了分手。
我想不通为什么会有人抛弃那么优秀那么好的男孩子,难道她看不出隋淮有多伤心吗?
但我仍然要感谢她。如果不是当初她走得那么决绝,跟隋淮提出分手时那么绝情,也许隋淮都不会答应我的表白。
他点头的那一刻,我激动的手都在颤抖。
我想裴栀不爱他没有关系,我会爱他,我会好好爱他。
可是那时的我似乎忘了,一厢情愿的感情从来没有好结果。
就好像人人都以为自己会是打开门的最后一把钥匙一样。
可是如果当初我没有向隋淮表白呢?
三年了,我从来没有想过这个问题。
可是如果呢?
当年的学校里,也不是没有人追求我,他们虽然不如隋淮优秀,可是日久生情,或许总有一天我也会喜欢上他们呢?
两情相悦,我们也会像一对普通的情侣那般平凡的相爱。
如果呢……
我猛地坐起来,摸了摸额头上的虚汗。
「做噩梦了?」
隋淮难得这个点还在家,他也坐起身来,侧过头看着我,一脸担忧。
我对上他的目光,点了点头,而后又迟疑地摇了摇头。
隋淮拉开被子,「我去给你做个早饭。」
「不用了。」我叫住他,「厨房里有吐司。」
隋淮扭过头,表情似乎有些诧异。我也是这时才意识到,隋淮从来没有给我做过一顿饭,而今天我却拒绝了。
我看着隋淮,正猜测着他是不是要生气了,结果下一秒,却对看到了隋淮的笑脸。
「既然你想吃,那就吃吐司吧。」
饭桌旁,隋淮从厨房出来,递给我一瓶牛奶,「喝这个。」
我伸手接过,又从旁边捞起一片坚果吐司。
隋淮愣了愣,说道:「你不是坚果过敏吗?」
我支起眼皮看了他一眼。
「坚果过敏的是裴栀,你记错了。」
那个名字从我口中说出来的那一刻,空气就仿佛凝固住了一般。
隋淮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收回微笑,他皱起眉头,脸上露出微怒的表情。
「你提她做什么?」
我看着他猛地涌上来的情绪,突然悲从中来,我觉得好无力,我已经什么都不想再说了。
「没什么,是我说错话了。」
隋淮一怔,似乎是没想到我这么快就跳过了这个话题,他靠上椅背,在地板上发出刺耳的一声响,而后起身道:「我吃饱了,你吃吧。」
随着门被关上,我露出一丝苦笑,看着手边的那瓶牛奶。
隋淮,三年了,你还是没记住我乳糖不耐受吗?
(4)
我和隋淮沉默了整整一天,待在同一个房子里却安静得不像话。
傍晚的时候他带上大衣出了门,不过一会儿,我的手机收到一条消息——
「今晚我有事,不吃饭了。」
我只看了一眼,就关了屏幕。
一种呼吸困难的窒息感再次涌了上来。
我大概知道是什么事,毕竟裴栀刚发了一条说自己晚上要加班的微博。
他们可以一起出去吃个饭,隋淮就在楼下等她下班,到了晚上……
晚上,隋淮还会回来吗?
我深呼吸一口气,也拿着钥匙出了门。
冬天还没有过去,空气又涩又凉,树上的叶子都光了,只是还没下雪。
我漫无目的地走着,明明已经晚饭的点,我却还是没有感到一丝饥饿。
我胡乱地想着,隋淮这个时候跟裴栀在干什么呢?
应该刚刚吃完饭吧,以前我跟隋淮出去吃东西,我喜欢吃火锅吃烧烤,可是隋淮对这些重油重辣的东西总是嗤之以鼻。
如果换成裴栀,他应该会心甘情愿陪她吃一切她想吃的东西吧?
过去的我一直看不透,其实这么多年的爱意早就变成了一种执着,一种不甘。
每当我和隋淮在一起时,我就会想起隋淮和裴栀。
如果说裴栀是隋淮心头的玫瑰,那么她就是深深扎进我心脏里的刺。
这三年里,那些刺越扎越深,直到我完全免疫。
走着走着,我路过一家酒吧,驻唱歌手的声音从敞开的大门飘了出来。神使鬼差般,我提步走了进去。
酒吧里的人很少,大概是时间还早的缘故,歌手坐在舞台上,抱着吉他低头调音色,偶尔出声唱两句。
我往吧台要了一杯甜酒,坐在远处眯着眼看向舞台。
灯光昏暗,让人看不清身边人的脸。
一杯酒下肚,我的脸已经开始发烫,我自知酒量并不好,于是喝完那一杯就往门外走去。
出门时夜色更暗了几分,天气也更加寒冷,我打了个哆嗦,正要拿出手机打车,可是摸遍口袋,也没有找到自己的手机。
这时,身后突然传来一道声音——
「果果!」
我随之一愣。
果果是我高中时的昵称,那时候脸蛋圆,又时常红彤彤的,于是高中的同学就给我起了这样一个外号。
我回过头,看到一个向我奔来的身影。
我眯起眼睛一看,从衣着上才看出这正是刚刚坐在台上的驻唱歌手。
我站在原地等他跑近,他的嘴中呼出热气,好不容易把气喘匀,就把手机往我手里一塞。
「这么多年了,你怎么还是这么粗心。」
我看看手机,又抬头看看他,用眼神表达的疑惑。
他似乎很意外地挑了挑眉,「不记得我了吗?我是程衔啊。」
程衔?
我怎么会不记得。
我高中时的同桌,喜欢打篮球喜欢睡懒觉,还喜欢在早自修顶着蒙眬的睡眼找我要作业抄。
老师对他的行为总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毕竟程衔的人生,用一篇《我的区长父亲》就可以书写。
当时所有人都以为他会有一帆风顺的人生,直到高三那年他吵着要去玩音乐,一气之下与家中决裂跑了出去,从此退学,销声匿迹。
他看着我的表情,笑了笑。
「怎么样?想起来了吧。」
我点点头,又把围巾往上拉了拉捂住自己的下巴,「好久不见啊,你在这儿工作吗?」
程衔摇摇头,「我朋友的酒吧,歌手临时请假,找我来帮忙。」
我点头,下一秒却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我曾经遇到过很多同学,他们在成长的过程中无一例外的变得成熟而寡言。
曾经勾肩搭背一起上厕所的兄弟,变成了酒局上互相吹捧的青年人;曾经深夜倾听对方伤心事的姐妹,结婚时连请帖都不曾发上一封。
人们都说这是常态,这就是长大。
而在这被大流裹挟的常态中,好像只有程衔一直站在原地。
他右手一揽,说:「走啊我送你回家。」
仿佛一瞬间回到十年前,我们十六岁,他打完球后懒洋洋地揽过正在写作业的我,「走啊陪我去小卖铺。」
只是那时的我点头说好,十年后的我只能努力地想着托词拒绝。
程衔看出了我的犹豫,一下子笑容都变得狡黠起来,「行了,你自己看看你的脸红成什么样了,当年的好学生也学坏了啊。」
原本被酒醺红的脸更添了几分红色。
不等我开口,程衔就掏出一把车钥匙,「我去开车,你在这儿等着。」
不一会儿,一辆大奔就开到了眼前,程衔拉下车窗朝我喊道:「上来。」
大概是因为现在的程衔让我想起了当年的我们,我的紧张感也消失了几分。
我找着话题开口道:「后来了你去哪儿了?当年不告而别就走了。」
程衔抿了抿唇,「不是跟家里闹翻了吗,就一个人跑北京去了,签了家公司,公司出资让我出国读音乐学校去了。」
我「哦」了一声,「那这公司还挺好的。」
谁想到程衔扭过头看了我一眼,扑哧笑了。
「天下哪能掉这种大饼啊,后来我才知道,是我妈不忍心我受苦,联系了人家唱片公司给我安排的。」
我又「哦」了一声。
车型内一下子陷入沉默。
路过红绿灯时,车子停住,程衔突然把方向盘握得更紧了些。
「其实也不算不告而别。」
我一愣,「啊?」
程衔突然勾起嘴角,露出他尖锐像小兽般的虎牙。
「我回一中找过你,翻墙进去的,当时你们在上体育课。我看了一眼,就走了。」
他的眼睛直直注视着我,让我感到一阵无措,但最后,我还是把它归结为对好朋友的不舍。
于是我说:「谢谢你啦。」
(5)
车子停在楼下,我意外发现自家的灯居然是亮的。
抬起头,看见了那个靠在窗边的身影。
程衔走下车,见我抬头,也跟着抬起头向上看去。
不知是不是灯光刺痛了他的眼,他眯起眼睛,像是随口问道:「你男朋友?」
我点头说「嗯」。
程衔突然笑了笑,道:「这可怎么办呢。」
我一愣,思绪飘回十年前。
那时有个别班的男生对我展开过猛烈追求,早餐情书天天准时送达。
结果最后它们都被程衔抢去吃掉或者当草稿纸了。
他一边嚼着本该属于我的油条,一边嘟嘟囔囔地说:「这可怎么办呢,你要是跟他谈了恋爱,我不就没有作业抄了吗。」
油条下肚,他咂了声嘴,总结道:「所以你不准谈。」
我回过头朝他眨巴眼睛,一时想不清楚谈恋爱和抄作业这两者之间的必然关系。
「难不成我以后谈恋爱还要经过你同意吗?」
谁知道程衔收起来自己的嬉皮笑脸,一脸认真地点了点头,「是的。」
十年前的语气与眼前的画面重叠。
我说:「好在现在不用写作业了。」
程衔转过头,意味不明地笑了下。
「那我走了。」
我说好。
车子逐渐消失在视野之中,我收起脸上的笑容,再次往楼上看去。
隋淮还靠在窗边,眉目紧锁,接收到我的视线后身子微微往后一退,一把拉上了窗帘。
上楼,打开门,就闻见一股浓烈的烟味。
隋淮戒烟已经很多年了,他曾经说过,是因为裴栀不喜欢。只是和我在一起后又重新开始抽烟,却没有像现在这么猛烈过。
隋淮坐在沙发上,双目猩红,他看着我,没有说话。
我正打算越过他往房间走去,隋淮却突然叫了我的名字。
「林年肆。」
我转过身,面无表情看着他。
大概是没想到我会是这副冷淡的模样,隋淮原本准备好的话像是被卡在嗓子眼里般一顿。
脸上的怒意被他的这一愣神扫得一干二净,他张了张嘴,说道:「……你晚上出去了?」
我点点头,手已经握在了门把上。
隋淮站了起来,像是有点着急。
「你以前出去都会跟我说一声的,再不济,也会给我留盏灯。」
我沉默了一下,最后缓缓转身,对上他的目光,说道:「是吗?我还以为你跟裴栀在一起,今晚都不会回来了。」
隋淮不再说话了。
看着他突然沉默,我的心也一寸一寸沉了下去。
所以不论我陪伴他多少年,不论我们俩的感情出现了怎样的裂痕,只要提起裴栀,我就永远是第二选择,是不新鲜的玫瑰花,是被放弃的那一个。
隋淮的脸上露出无奈,他捏了捏眉头,解释道:「她公司离家远,晚上打车又不安全……」
我看着他,仿佛在看一件发了霉的棉袄。
心中的无力已经无法让我开口跟他争辩了。争辩,那是热恋中的情侣才会做的事。
我看着他有些紧张的眼神,随意地点了点头,「我理解。」
然后,关上了门。
(6)
第二天起来时,隋淮已经离开家了,昨天一整夜他都没有回房间。
临近过年,公司放了几天假。
因为隋淮要求我将我们恋爱的事情保密,所以即使对家里,我也一直说自己单身。
往年,爸妈总会打电话来询问我感情状态,他们的思想偏向老派,觉得一个女人最好的归宿就是结婚生子。
可是今年却异常的安静。
我以为是他们终于想通了,直到傍晚隋淮回家,催我换套衣服上饭店。
我皱起眉头,「你有应酬?」
隋淮的眼神躲闪了一下,「我把咱爸妈叫来了,毕竟都三年了,也该把婚期定一下了。」
我心里一个咯噔,心里升起一股不好的预感。
我开口,声音都气得有些颤抖。
「你……联系我爸妈了?」
隋淮看着我激动的表情,闭了下眼睛,问道:「你是不是不愿意跟我结婚?」
我抬起头直视他,语气坚定,「是,我不愿意。」
如果换作以前,我一定恨不得当场和隋淮领证,恨不得让全世界见证我的幸福。
哪怕只是几个月前,我也会这么做。
可是现在不会了,因为我不想再欺骗自己了,我清楚隋淮不爱我,我也根本不幸福。
我单方面的爱情只是一场笑话,惹得全世界悲悯。
我看着隋淮,甚至不明白他为什么会变成现在这个样子。
他明明应该是那个站在主席台上意气风发的少年,即使不爱我,也会尊重我。
直到看见隋淮慌张的神情,我才发现自己眼眶发酸已经掉下了眼泪。
不知道是在哭他,还是在哭我自己。
隋淮伸手一把抱住我,「对不起年年,我只是害怕失去你,我真的只是怕失去你……」
我哭得太厉害,连推开他的力气都没有了,眼前一阵眩晕,脑子里却有个声音在清楚地说着——
「你不是因为爱我才感到害怕的,你是因为将要失去一个本该属于自己的东西,所以才有不甘。」
我强行平复住激烈波动的心情,开口闷声说:「既然我爸妈到了,就先把这顿饭吃完。」
隋淮拉开我,眼睛都亮了亮,似乎是察觉到现在这个场景不适合表达激动,于是只是连说了几个「好」。
(7)
饭店的装修十分大气,是江城有名的高级餐厅。
我穿着一袭黑色长裙,绾起头发。
当初隋淮升职成总监的时候他们公司举办聚会,我偷偷买了这条裙子,满心欢喜以为他会邀请我,结果到最后,他甚至都没有把这件事情告诉我。
那次的聚会好像也是在这个餐厅吧。
我抬头望了望四周,在心底自嘲了一下。
「今天先陪你父母吃饭,后天我爸妈也到江城了,就一起吃顿饭,把婚事定一下。」
隋淮的心情看起来非常好,面带笑意地筹划着我们的未来。
他扭过头,似乎想要征求我的意见,而我在他的眸子里,看见了自己疲惫的面孔。
隋淮怔了一下,随后拉起了我的手搭在他的臂弯里,不知是在告诉我还是安慰他自己。
「没关系的,没关系的,只要定下来就好了……」
我被他拉着,不得不加快了脚步,内心却苍凉一片。
我已经不爱他了,我知道。
因为我见过自己爱人的样子,所以心里很清楚,我已经完全不爱他了。
高数题是写不完的,可是青春会走完,金碧辉煌的城市里,再也不会有阳光普照的夏天了。
电梯上了十二楼,刚刚走出电梯,隋淮的电话就响了起来。
我看了一眼备注,一颗心紧攥了起来,又突然重重放下。仿佛一座危楼,你害怕它倒,又害怕它不倒,而在它真的倒下去的那天,你也会如释重负般的松口气一样。
隋淮皱起眉头,按下了挂断键。
我诧异地看了他一眼,隋淮却像没感受到一般,继续向前走去。
没走几步,电话又响了起来,隋淮转过头用不安的眼神看我。
我扯了扯嘴角,笑意是否真诚我已经不知道了,我只听见自己用疲惫的声音说道:「你接吧。」
隋淮像是得到命令似的,立马接通。女人的声音从电话那头清晰的穿了出来,带着明显的哭腔。
过了几分钟,隋淮挂了电话,一脸为难。
「裴栀那边出事了……」
我想都没想,径直接上他的话,「你去吧。」
隋淮一愣,大抵是没想到我居然会这么痛快,迟疑了几秒钟,又开口道:「真的没事吗?可是你父母那边……」
我攥紧了拳头,尖锐的指甲刺得手掌心生疼,攥紧之后又放开。
有时候面对问题人是没有选择的,所谓的选择,不过是给你一个机会自己举旗投降。
这是我最后的台阶了。
也许正在着急的隋淮本人还没有意识到,但是我得懂。
因为我,是被扔掉的那个。
「没事,我会处理的。」
听到这句话,隋淮像是彻底放心了,小跑着奔向了电梯。
就连电梯门关上的最后一秒,他也只是低头看着手机,没有看我。
我站在原地深呼吸了几口气,提起自己的裙子想要去一旁的沙发上坐一会儿,可是下一秒,手机震动了一下。
我打开微信,是母亲发来的语音,足足有三十多秒。
我点开,母亲兴奋的声音传了出来——
「幺儿啊,爸妈到酒店门口嘞!……诶这入口在哪呢……老头子你看咱女儿多出息,在这么大的城市工作,还找了个这么孝顺的男朋友嘞!」
语音里,还掺杂着父亲的声音,听得出来,也是满带笑意。
听完这段话,我终于绷不住,崩溃的坐在地上。
我捂着脸,温热的眼泪流到手掌上,我实在不知道我该怎么面对千里迢迢来到江城的父母,以这样一个狼狈的姿态。
不知哭了多久,我擦了把泪水,撑着身子想要站起来,却一个踉跄,就要摔倒在地上。
突然,一个身影不知从哪儿冒了出来,扶住了我。我愣愣回头,却意外看到了一张熟悉的脸。
「你、你怎么会在这儿?」
程衔皱起眉头,上下看了我一眼,「刚开完会——你怎么了?」
听到这句关心,我的眼泪再次绷不住地想要流下。
我低下头,不顾形象地快速抹了一把泪。
「没事的,我没事。」
程衔叹了口气,脱下自己西装外套虚套在我身上,他看起来似乎有些烦躁,把手伸进自己的黑发里揉了揉,而后很严肃地叫了我的名字。
「林年肆,你以前从来不会跟我假客气。」
我一顿,抬起头看他,还没开口,程衔就像是怕我会拒绝一样再次开口。
「不论发生什么,我都可以帮你——不论什么事。」
(8)
金色的光照亮房间,餐桌上的旋转玻璃上摆满了精致的餐点。
程衔坐在我身旁,端起酒杯朝着我的父母微微颔首,道:「伯父伯母好,我是程衔。」
而后,一饮而尽。
我的父亲是典型的小镇父亲,他在餐桌上判定一个人的标准就是看他能不能喝。
很显然,程衔刚才的举动博得了他的好感。
他拍拍手,连道了几声「好」。
至于我的母亲,听到这个名字时先是一愣,而后重复道:「程衔?」
我咬了咬下嘴唇,猜到大概是隋淮之前联系我父母时就已经报过名字了,所以才会惹得他们怀疑。
见状,程衔顿时了然,握住我搭在饭桌上的手,一脸笑意道:「忘记自我介绍了,我叫程衔,是果果的未婚夫。」
这话一出,果然顿时就吸引了我爸妈的注意。
我妈有些激动,「你们要结婚了?」
看着她的表情,我只能顺势点了头。
我妈一拍手,「好哇!我女儿要嫁人了,要嫁人了!」
我爸在一旁说道:「瞧你这样,别让女婿看了笑话,搞得我们女儿有多嫁不出去似的。」
只是脸上也挂着笑意。
我有些无奈,生怕我父母的举动会吓到程衔,扭头看他的那一瞬,却正好对上他含笑的眼睛。
程衔似乎有意打趣,捏着我的手腕轻声道:「小未婚妻?」
我的脸颊顿时通红。
饭桌上,我发现不论我父母开口聊什么话题,程衔都能接上。
从证券股票,到家长里短,一切分寸都把握的刚刚好。
显而易见的,我父母对程衔都很满意,我爸大概是喝大了,红着一张脸,说话也絮絮叨叨。
「我们家小年打小就有主见,认定了什么事就从来不回头,当初她说不想结婚的时候我们俩都急坏了……我们也不是逼她,就是怕她将来单身一个人会受欺负。还好啊还好,她遇到你了,你可得好好对她啊,不然……」
说到这里,他似乎哽咽了一下,声线也颤抖起来。
「不然我可饶不了你!」
我妈知道他这是喝大了,连忙拉着他的胳膊,拍了拍他的背,而后抬起头来面带歉意地说:「这老头子喝多了就爱胡说,小程你可别介意啊。」
听到这里,我再也忍不住了,鼻头不可控制的酸涩起来,偷偷伸手抹了一把眼泪。
程衔则是收起了脸上的表情,一脸认真地说:「伯父伯母你们放心,果果就交给我吧。」
是夜,在附近的酒店安顿好我父母,已经是晚上十点了。
为了方便照顾他们,我决定当晚也住在酒店里。
夜晚的风微凉,我的肩上还披着程衔的外套,等到空闲下来,看到酒店镜子里的自己时,我才意识到我的脸上有多狼狈。
即使是淡妆,也已经花的彻底,口红的颜色已经看不见了,整张脸看起来疲惫而没气色。
好在我父母年纪大,眼睛也花了,没有发现我的窘迫
我叹了口气,指着自己的脸,「怎么都不提醒我。」
程衔斜瞥了我一眼,「你什么样子我没见过?」
而后低下头掰着手指像是很认真的细数起来。
「你高二那年数学没及格哭着打了一节课的嗝,高三那年体测直接摔了个脚朝天……」
「程衔!」我又气又羞地喊了他的名字。
程衔微微抬头看着我,终于笑了起来。
我看着他的笑,眼前仿佛恍惚了一下,好像下一秒,穿着蓝白校服的程衔就要亮出被他藏在身后的篮球,往我眼前一晃。
而接下来程衔问出的话,却让我不禁怔住了。
他的表情看起来似乎有些小心翼翼,「你今天到底怎么了,跟男朋友吵架了?」
我呼吸一窒,心想,终于还是开口了。
微不可闻的叹气,和心脏深处被钝了刀切割的痛感。我苦笑了一下,道:「他前女友出事了,临时给他打的电话。」
程衔往前走的脚步停住了,转过身来,皱着眉看我,问出了那句我始终不敢问自己的话。
「果果,即使这样,你还不打算跟他分手吗?」
路灯昏黄,把我们的影子拉长。
我说:「程衔,我跟他在一起三年了,我付出了难以想象的沉没成本。谁都不是圣人,没办法做到在知道自己不被爱时,就能理智放手。」
「我会在割断跟他所有的感情后没有任何留恋的离开,但不是现在。」
我对上他的目光,「三年真的太长了,不是吗?」
程衔看着我,沉默了很久很久,最后抬起手,抹掉了我脸上的泪珠。
他说是的。
他说:「三年真的太长了。」
(9)
第二天清早,父母就来敲响了我的房门,我打开门,看到大包小包,还有他们笑意吟吟的脸。
我有些懵,「你们这是……?」
我妈走上前一步,「爸妈回去啦,看到你在这儿过得好,我们就放心了。」
一时间,我不敢回话。
因为我不知道当初隋淮给他们打电话时,有没有提到要跟他的父母见面这回事。
我妈像是看出了我的内心所想,拉起我的手,又拍了拍。
岁月变成皱纹,爬上了她的脸和手,我甚至记不清从哪一天起,「妈妈」和「年迈」挂上了钩,毕竟在我的记忆里,她还是那个接我上学的途中都会摘朵野花带回家的娇俏姑娘。
她开口,声音轻缓,「我的女儿长大了,长得很出色,妈妈一点都不担心你会变坏。不论是自己的人生还是感情,妈妈都相信你会有自己的决定。」
「生为人父人母所要做的,不就是站在儿女身后支持他们的一切决定吗。」
她的神情温柔,而我眨着眼睛,拼命不让眼泪流下。
原来他们什么都知道,知道我遭遇了感情上的不幸,知道隋淮是隋淮,程衔是程衔。
可是他们选择了不开口,选择了不询问。
即使他们并不知道这中途发生的具体故事,也愿意配合着演完这场残缺的戏。
我爸站在她身后,轻咳了一声,「好了,你跟她说这些干什么,快走吧,车子已经在酒店楼下了。」
我妈笑着,最后在我的手背上拍了一下。
「你就别跟着下来了——自己照顾好自己,知道吗。」
我用力地点头,好像要把小时候每一次觉得妈妈的叮嘱唠叨的歉意通通偿还。
看着他们的背影远去,我关上门,仰躺在酒店的床上。
天花板是灰色的,黑沉沉。
静了音的手机弹出好几条消息,都是隋淮从昨晚到现在陆陆续续发过来的。
「年年,你昨晚没回家吗?」
「叔叔阿姨怎么样了,今晚我一定好好陪你们吃饭,弥补我的过错。」
「昨晚裴栀出车祸了,这座城市除了我她就没有朋友了,我真的没办法……」
裴栀。
又是裴栀。
看到这个名字,我按下了黑屏键。
我看着天花板,想起了母亲刚刚说「支持他们一切决定」时的笑脸。
那一刻,一股强烈的愧疚感从心底迸发。
过去我一直觉得,自己的人生只要不后悔怎么过都可以,我爱隋淮,就企图用三年去捂热他的心,因为是自己的决定,所以只要能对自己负责怎么样都可以。
可是现在,我突然觉得不可以了。
一个人的人生并不是单薄的只用一个人就可以撑起来。
如果妈妈知道我的遭遇,她会伤心的吧。
妈妈会伤心的。
光是这样想着,愧疚的情绪就几乎要把我的心脏攥得透不过气。
我坐起身来,再次打开手机。
画面还停留在与隋淮对话的页面之中,我深吸一口气,紧紧咬着下唇。
指尖在屏幕上飞跃,一条消息发送成功。
绿色的对话框里写道:
「我们分手吧。」
(10)
我是在一个晴朗的下午回去收拾东西的。
隋淮不在家,整个房子乱糟糟的,烟头被随意扔在地上,窗户紧闭,一踏进门仍能闻到一股浓烈的烟味。
看来这两天他过得很不好。
这段时间内,他坚持不懈的给我打电话、发消息,纠缠不休的人变成了他,而现在的我终于体会到了他当时的心境。
原来被不喜欢的人打扰,真的是一件很苦恼的事。
我皱着眉头,在摆着杂物的脏乱地板上寻找落脚点。
行李箱拉进卧室,我把衣柜里的衣服扫进箱子里。
我的东西很少,即使在这个房子里已经住了好几年。
衣服、护肤品、几双鞋子。
除此之外,再没有其他需要带走的。
我站在床尾,环顾四周,哪怕只是两天没有回来,也生出了一股陌生感。
好像我从来不属于这里一样。
其实我本就不属于这里。
那个摆在沙发上的黑色抱枕,是我们为数不多的一起出去逛街时,他挑的。
那时候我看上一个棕色的小熊模样抱枕,可是隋淮说风格和我们家的装饰不相配,愣是把抱枕从购物篮里拿了出来,又随手扔进去一个黑色的。
还有那个迪士尼的公仔。
去年我们在一起两周年纪念日,我央了隋淮好久,他才终于点头陪我去迪士尼玩。
可是到了出发那天,公司临时打来的电话把他召了回去。
那一次的迪士尼,是我一个人去的。
即使有些难过,我还是把情绪藏的很好,直到后来我回家,把玩偶献宝似的举到隋淮面前,他却斜睨一眼后说道:「多大人了,你幼不幼稚。」
委屈的情绪涌上心头,我把玩偶藏进衣柜的最深处,直到今天,它才被重新翻了出来。
这房子里一切,都在无声描述着我的痛苦。
而如今,我终于要离开了。
我最后看了一眼房间,退了出来,关上了门。
同一时刻,密码锁开启的声音响起,我一愣,抬头间,对上了隋淮的目光。
他看起来消瘦了许多,下巴处长出一些青色的胡茬。
看到我,隋淮的面上浮现出一丝紧张。
「年年。」他喊道。
我握紧了行李箱的拉杆,轻轻「嗯」了一下。
隋淮走进门,一眼就看到了我的箱子,脸上露出痛苦的神情。
「一定要走吗?你一定要……跟我分手吗?」
还没等我开口,他又说道:「那天的事情是我的不对,年年,我真的错了……」
道歉的说辞我已经听他说了无数遍,如果还有挽留的余地,现在我就不会拉着个行李箱站在这里了。
我打断他,言语间是不想再跟他有关系的决绝。
我说:「隋淮,没用的,我真的累了。」
不爱的人甚至都可以重新爱上,可是累了的话该怎么办呢?
我看着他,就好像看着一张差一分及格的试卷,疲惫的感觉席卷全身,我真的没有勇气再来一遍了。
隋淮看着我,好像看着一个从未认识的陌生人。我懂他的感受,毕竟放在从前,我绝对不会说出这样的话,他也不会想到,我居然能够鼓起勇气离开他。
隋淮苦笑了一下,他看着我,目光却又像透过了我,不知想起了什么。
他说:「我曾经以为我不爱你。」
我缓缓抬起头,看着他。
「直到那天我从医院回来,看到漆黑的屋子,我突然想也许我们是不是可以一起养条狗,这样晚上你就不会太害怕。」
「可是我打开灯,却发现你压根没有回来。」
隋淮的视线又聚焦在我脸上。
「年年,我是不是悟得太晚了?」
我看着他,心情复杂的不知该说什么。好像是成年以后的你终于得到了小时候最喜欢的荔枝味棒棒糖,可是长大后的你,已经不喜欢吃糖了。
我深吸了一口气,缓缓吐出一个单音节:
「是。」
(11)
新的房子租在公司附近。
搬家的途中,我捧着箱子走在小区鹅卵石铺成的小路上,意外看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
程衔穿着一套灰色的运动服,牵着一条金毛,慢慢悠悠走着。
我看到他的同时,他也看到了我。
程衔摘下耳机,一脸诧异,快走几步后走到我面前。
「你搬家?」
我点点头,「你也住这儿?」
程衔也点头。
随后,他的目光停留在我手中的巨大箱子上,自然而然地伸出手来接过。
那只金毛像是感觉到自己被忽略了,嗷嗷叫了起来。
程衔把头微微一偏,介绍道:「肉松。」
我俯下身子,伸出自己手,一脸认真的问候道:「你好啊肉松,看起来狗如其名。」
金毛看着我的掌心,歪着头,看起来颇有些疑惑。
程衔轻咳了一声,「它还没学会握手。」
我「哦哦」两声。
程衔颠颠箱子,往上提了提,「住哪幢? 我先给你搬上去。」
「五幢八楼。」
程衔挑挑眉,「我就在你楼下。」
我睁大了眼睛,「这么巧吗?」
聊着聊着,不知不觉就走到了五幢下边,金毛看起来很兴奋,一下子往前冲去,扯得程衔都往前踉跄了一下。
我手疾眼快地扶住他,程衔借着力站直身子,不知是不是我的错觉,他的脸似乎变得有些红。
电梯门开,上楼,站在门口,程衔把箱子放下,「就送到这儿了,我得回去,肉松今天还没吃饭。」
我掏出钥匙开门,回过头说好。
谁知道门一开,金毛突然向里头冲进去,晃着两只大耳朵,一副开心的没头没脑的模样。
「肉松——」
程衔站在外头喊着,可是金毛不知怎的格外兴奋,怎么叫都不理睬。
程衔尴尬的挠了挠后脑勺,像是看到了自己不听话的孩子。
我看着他的脸,没由来的扑哧一笑,而后微微侧身让开半扇门,「进来坐坐吧。」
我递给程衔一杯咖啡,也顺势坐在了沙发上。
「还没问过你,你现在做什么工作呢。」
程衔把脸埋进杯子里,喝了一口咖啡,才缓缓道:「从国外回来以后做了两年乐队,后来乐队解散,就开始自己创业了。」
我面带揶揄,道:「看来那辆大奔还是程老板自己买的咯。」
程衔眯着眼睛,一脸高深莫测,最后慢悠悠地说道:
「那倒不是,是我爸的。」
我还没来得及回话,就听见他继续道:「不过有辆保时捷是我自己买的。」
我瞪大眼睛,差点被一口咖啡呛到。
「你故意大喘气?」
程衔笑了笑,挑起一边的眉毛,「这不是想先抑后扬吗。」
他又问:「那你呢?」
金毛大概是在屋子里蹿累了,趴在程衔脚边,一双眼睛咕噜噜望着我们。
我笑了笑,「就在这个小区隔壁的写字楼里做设计,不过我已经申请明年调到总部去了。」
程衔一愣,问了一个看似无厘头却又与我的话密切相连的问题。
「跟你男朋友分手了?」
我看了他一眼,然后笑着缓缓点了头。
程衔看着我,欲言又止。
「没事的,在这座城市呆了那么多年,也是时候换个地方了。」
程衔点头,道:「你走的时候记得告诉我一声,我好去送送你。」
我也笑着答应了。
(12)
搬完家后的没几天,我收到了一条陌生号码发来的短信。
「明天下午两点,人民路的咖啡店。」
我看着那条消息,心中隐隐有猜想是谁发来的。
思忖再三,我还是决定赴约。
下午下了淅淅沥沥的小雨,街上有积水,我下了出租车后不小心一脚踩进了水坑里,裤腿印上水渍。
也许是雨天的缘故,咖啡店里的人很少,我几乎是一推开门,就看到了坐在落地窗旁的裴栀。
能让隋淮心心念念挂念了那么多年的人,样貌自然不俗。
在学校时,她就像一朵栀子一样,香气厚重,流连人群间,留下掸都掸不开的香味。
今天她化了一个很浓的妆,却还是盖不住眼下的疲态。
我拉开她对面的椅子,坐下。
「裴小姐找我什么事?」
裴栀的眼睛直直盯着我,好像要从中看出点什么似的。
半晌,她说:「我跟隋淮要结婚了,来告诉你一声。」
说完,就靠在了椅背上,以一种睥睨的姿态看我。
我微微笑了笑,伸出手,「请帖呢?」
裴栀的目光落在我的掌心上,僵硬了一瞬。
我的笑意更浓了几分,收回了自己的手。
「你拿不出来的,对吧。」
裴栀脸上的笑意尽收,保持着沉默不再开口。
我继续说道:「如果隋淮真的准备跟你结婚,你就不需要在我面前装出一副趾高气扬的模样宣示主权。」
「裴栀,是你发现自己在隋淮心里的地位不如从前了,对吗?」
听完这句话,裴栀的脸上露出痛苦的神情,随后又化为狠厉。
「是不是你在他面前说什么了!隋淮等了我三年,现在我回来了啊,为什么他甚至都不愿意见我了!」
我一愣,我想到了隋淮对裴栀的感情会减淡,却没想到他会做到这个地步。
「你们分手以后,隋淮就开始买醉消愁,我以为这是我们复合的最好时机,谁知道……」裴栀痛苦地闭了闭眼,「谁知道他却说自己后悔,后悔当初没有跟我斩个干净。」
听了她的话,一时间我甚至不知该说些什么。
人与人的感情真是很奇怪的东西,来得快,去得也快,曾经口口声声的爱人可以转头就抛弃,弃之如履的前任却成了口中的心上人。
而如今我唯一庆幸的是,我已经从这个漩涡中脱身了。
我顿了顿,最后说道:「那是你们俩的感情故事了,与我无关,我也不感兴趣。」
说完,我就起身,越过裴栀想要走。
一个为爱痴狂的女人是什么样子我最清楚不过,因为我曾经就是那副模样,所以如今格外讨厌看到这样的人。
我害怕从她们的身上看到自己的影子,而后陷入无尽的痛苦之中。
谁知下一秒,裴栀也匆忙起身,喊住了我。
「林年肆,我求求你,你把隋淮还给我好不好,我不能没有他,我真的不能没有他……」
还?
什么叫作还给她呢?
既然一开始就把对方当成自己的所有物,为什么还要离开三年不闻不问?
拥有的时候不好好珍惜,失去了才心怀不甘的挽留。
我回头看了眼已经哭成泪人的裴栀,眼中浮现起一抹厌恶。
她和隋淮都是一类人。
不值得同情。
(13)
过年那几天,我回了一趟家,爸妈看到我只身回来,什么也没说,只是乐呵呵询问我最近生活过得如何。
我说自己一切都好,搬了家,离公司更近了;公司的通知也下来了,再工作半年左右就可以升职调去总部了。
也就是这个时候,我突然想到,原来我和隋淮住在那个小区,只是因为离他的工作的地方很近,而我明明早就可以调任,却为了不和隋淮分开暗地里拒绝了好几次。
是我一直在迁就他,是我一直在辜负我自己。
如今我终于满眼满心的只有自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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