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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信息]厦门市回应厦门大学教育科研用地建百个商铺「必须整改」,如何看待此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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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广网北京3月28日消息(总台中国之声记者管昕)据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昨天(27日),中国之声独家报道了厦门大学被指利用教育科研… |
这个本来是双赢,现在弄的真是满地鸡毛了。当年厦大为了解决周边脏乱差问题,把南普陀共用的破旧吃饭一条街拆干静了,就搞得厦大周边没有啥吃饭的地方了,就大学路还有几家大排档了;然后,后来为了解决校内停车等问题,要建个大型地下停车场,路面不停车,全部停地下去,可又没有钱,就找家公司搞PPP,公司出钱(好像是5个亿?)建了地下停车场,停车场上方修了运动场啥,加上一个面朝大海的新大门;然后这家公司就获得了停车场与游客中心**的经营权,游客中心就是地下停车场的一部分,全地下,开了几十家商铺,基本是饭店,各大品牌餐饮入驻。对普通师生来说,游客中心是重大利好,有地方聚餐吃饭,档次还可以,相当于万达商场的水平;对停车的老师来说,就是破口大骂了,因为是公司经营权,教师停车也要交钱。因为这个项目,厦大已经不是第一次被挂热搜了。 |
虽然这么做的确是「以学养学」(虽然如果以后被坐实违规的话那就是「靠学吃学」了),民众和同学的意见都有限,但的确还是有违规之处。 https://mp.weixin.qq.com/s?__biz=MjM5NzM2NTMwMQ==&mid=208363404&idx=3&sn=b01f657d2f2b21f49ee33ad1759b6cd4&chksm=2f44ecd6183365c0cd73181715ad6a09afa41b4f1b5efe46f998947f9cb28434e95247ad76cd&scene=27?mp.weixin.qq.com/s?__biz=MjM5NzM2NTMwMQ==&mid=208363404&idx=3&sn=b01f657d2f2b21f49ee33ad1759b6cd4&chksm=2f44ecd6183365c0cd73181715ad6a09afa41b4f1b5efe46f998947f9cb28434e95247ad76cd&scene=27 我们从当年的新闻报道来看, 厦门大学建设访客中心除了访客中心本身,还有一个目的就是提供停车位。 厦门大学计划要花5亿元人民币改造演武运动场地表朝向,在其地下建2层以“诚品书屋”等品牌企业为主的访客中心,并提供不少于2300个地下停车位。 此消息源来自厦大资产与后勤事务管理处,该部门于近日在其官网发布了一则《厦门大学访客中心及演武运动场改造项目PPP模式合作人资格预审公告》,导报记者联系校方,对方证实了该工程,但具体细节不便透露。 在如今的厦门大学部门官网上,也还可以找到这个公告: (思明校区)厦门大学访客中心及演武运动场改造项目(已完成)?jjc.xmu.edu.cn/_t91/2015/1208/c1115a10747/page.htm 20181225厦门大学访客中心及演武运动场改造施工现场?jjc.xmu.edu.cn/_s31/2018/1225/c1129a360244/page.ps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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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当时附的照片来看,的确感觉是打算在停车场旁边「盖书店」 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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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当时官网上公布的各项工程进度来看,难以认为说厦大的工程有什么「事先违规」的地方,因为手续是齐全的。 那么为什么现在会说「违规」呢? 我想最重要的就是,部分地块的用途变成「商业街」和当初批准的「商业用途」还是有点区别,所以厦门一直不敢去申请验收(大概也是通不过)。而有关主管部门说到底也就是「副省级城市的一个局级部门」,比起厦大的行政级别是差远了,根本没有主动「揭弊」的动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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换句话说,如果真的只引进来几家书店(捎带着卖咖啡也行),那恐怕就不会有今天的争议了。 当然,从报道来看,书店倒是改「图书角」了,也算是平替吧: 厦门大学曾宣称,访客中心最大亮点是有一个近两万平方米的藏书阁,即免费对外开放的图书馆。但记者实地走访注意到,在访客中心的过道上,只有两处流动的公益图书点,几排简易书架摆放了一些书籍,现场没有找到其他与教育科研相关的公益项目或者业态。 |
据报道,厦门大学访客中心及演武运动场改造项目位于划拨的教育科研用地范围内,然而该项目中的部分地下空间被建成了商铺并对外招租。这些商铺主要以经营餐饮为主,也有其他商业业态。 这里面到底是“以学养学”还是教研腐败,引发广泛争议。 因为根据相关法规,教育科研用地不能用于商业经营开发项目,高校用地属于国有划拨土地,改变用途必须依法报批。 厦门大学倒是回应说将优化完善项目的建筑功能和空间布局,以更好地服务师生学习生活。同时,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也表示将对该项目进行实地调查,并依法依规督促厦门大学进行整改。 以上也等于坐实了违规问题! 违规背后反映了高校内部管理的问题和对经济利益的过度追求。这种行为不仅违背了教育科研用地的初衷,还可能损害了学术环境的纯净和教育的本质。若高校将资源用于商业开发,而非教学和科研,会导致教研质量的下降,甚至滋生更广泛的学术腐败。 从法律角度看,教育科研用地是国家为保障教育和科研活动而特别划拨的土地,其使用有严格的法律限制。厦门大学在未依法报批的情况下改变土地用途,违反了相关法规,应受到处罚,这里坐等处罚结果。而这些商铺均和管理公司签了合同,如果后续整改,又是一大波的民事纠纷。 此外,这件事可能反映了国内教研用地的监管问题缺失,确实没怎么听到教研用地挪用商业的新闻,不知是个案,还是监管缺失。 |
你说发展科技,我给你批地,你却用来搞经济,赚的钱哪去了? |
教育科研用地改为商铺,我想这应该是有意为之吧,既有规范这些商贩的需要,也有获得租金的现实好处。 听说这事也不是第一次被曝光出来了,只不过这一次引发了较大的关注罢了。很多事情都是这样,你不说我不说大家都不说就没事,曝光出来就不得了。 厦大也真是的,直接把这改成了商业街,好歹也搞点图书馆、搞点科研公司这种相关的也好,真被爆出来起码还能稍微解释一下,现在就剩下一个图书角,散落有几本图书,解释都没办法解释。 不知道这些租在这里的商家都是些什么人,以前我总觉得能在大学里面或者大学附近租到商铺的都不是一般人。因为大学生是稳定的客流,每年都有,一茬又一茬,只要店里的东西质量不是太差,生意应该是不愁的。 而且这种学校附近的店还一般比外面的店更贵一些,这也算小小的“垄断”,学生只能在这买、在这吃。所以这些店里的东西比外面店里的东西价格一般都要贵个百分之二十到百分之三十。 以前看一些案例通报,大学里容易出事的校领导,一般都是分管基础建设的校领导,没办法,这里面牵扯到的利益太大了。学校的楼房、宿舍、商店等等,里面有太多的利益。 所以我有时候都觉得这些能租到学校里面或者附近的商家都是手眼通天,可以找到有关人士才能在大学这边租,一般的啊猫啊狗想要租都没门。 |
厦门大学由爱国华侨领袖陈嘉庚先生于1921年创办,是中国近代教育史上第一所华侨创办的大学、早期建筑入选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首批中国20世纪建筑遗产”名录,被誉为“中国最美大学”。然而,就在3月27日,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称“厦门大学教育科研用地建百个商铺”,厦门大学这一行为显然就是挂羊头卖狗肉了。 根据前述报道的披露,厦门大学访客中心及演武运动场改造项目,位于划拨的厦门大学校园用地范围内,用地性质为教育科研用地。该项目地下室建筑功能为“教育科研服务配套设施、地下车库”,仅能用于教育科研相关服务配套功能使用。而现在的情况却是厦门大学曾宣称的访客中心最大亮点是有一个近两万平方米的藏书阁,但记者实地走访注意到,在访客中心的过道上,只有两处流动的公益图书点,几排简易书架摆放了一些书籍,现场没有找到其他与教育科研相关的公益项目或者业态,记者找到的却是厦大美食城等众多的商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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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大学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直属副部级综合性研究型全国重点大学,教育部、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福建省和厦门市重点共建高校,位列国家“双一流”、“211工程”、“985工程”之列,厦门大学以养成专门人才、研究高深学术、阐扬世界文化、促进人类进步为办学宗旨,秉承“自强不息、止于至善”的校训,弘扬“爱国、革命、自强、科学”精神,致力于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精英人才,为国家富强、民族复兴和人类文明进步作出卓越贡献。 厦门大学的办学宗旨说起来挺长的,也不大好记。但是,任何大学的办学宗旨都离不开教育书育人这个根本。而厦门大学在访客中心及演武运动场改造项目上挂羊头卖狗肉,没有给大学们的学生们做好严格遵守《城市规划法》的表率,开了一个知名大学知法不守法的坏头。厦门大学“以学养学”我不反对,但是,作为全国十大知名大学没有为人师表,没有坚持依法办学,这与他的办学宗旨是不相符的。 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此事件中没有依法履行日常监管职责,导致厦门大学违反城市规划的行为木已成舟,形成了既成事实。现在却只以厦门大学未向该局申请该项目的规划条件和土地核验来进行推诿。“罗马不是一天建成的“,厦门大学严重违反城市规划的行为绝对不是一朝一夕能够完成 ,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不可能对这么一个庞大的建设工程一无所知,只能说他们装聋作哑罢了。现在被媒体曝光,才说厦门大学未主动及时申报相关材料来哄哄大众,这其实也不过是自欺欺人罢了。 |
这个社会上很多事,你说它不违规吧,它确实不符合现行法律和行政审批,属于“未婚先孕”。可你说它违规吧,它又确定弄得挺好挺实用,搞的成了伉俪情深的“事实婚姻”,相关部门也干脆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个中缘由自有咱的国情在,咱也不知道,咱也不敢说。 厦大这次这个事件,就刚好属于这种类型。据公开资料现实,该项目是引入社会资本并由专门的项目公司参与整个项目的建设运营。项目投资建设资金全部由一家民营企业筹集,不需要厦门大学承担。项目建成后该企业可以经营15年,用经营期内的收益回报来回收投资成本,经营期结束后,就可以还给厦门大学采取其他方式合作。 该项目2020年元旦正式投入使用。它和地下停车场都建在厦大演武运动场的地下,共三层,深度达17.5米。10万平方米的地下空间包含地下停车场7万平方米,访客中心近3万平方米。所有厦门大学预约参观人员统一由访客中心进入校园。 除用于游客统一入校通道外,厦大访客中心内的建筑空间主要为商业店铺,类型以餐饮居多,也有美容美发、酒吧、数码、校园文创、咖啡休闲、健身房等业态,还有美甲、纹身、维修等流动摊位。 客观上既方便了学生与社会访客“隔离”,又解决了社会访客游玩厦大的客观需求,还让厦大和相关单位获取了经济收益。达成了既要又要还要的三赢效果。 可惜手续方面确实有问题,也不知道是被哪方利益“点了炮”,看看后续如何解决吧! |
确实不合适,本来游客直接从大门就可以进入厦大参观,现在却非要通过这个很长的地下商业区,多此一举,也不知道哪个部门给批的,把学校拿来搞商业街区?厦大周边的商铺还不够多吗? 另外题主已经说的很清楚了:该项目投入使用四年多,却一直没有通过规划验收一事。厦门大学访客中心是一个地下空间开发工程,截至目前,既未申请规划验收,也未申报人防工程验收。 人家已经说了是违规项目。。你们还在这里讨论合不合理? |
昨天在网上闲逛时,看到几条关于这件事的评论,觉得挺有道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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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其实很容易,把商铺全都退租关门,收回这块地下用地,事情也就解决了。 可是承包者已经给出去的承包费用,小商铺已经交了的租金该如何处理,想来测算出一个准确的结果并不容易。 当然这些都是小事,当这片地下室恢复为“科研用地”后,该让哪个学院来到地下车库搞科研,恐怕是让学校领导更加头疼的事情。 估计“忽悠”理科学院下来的希望不大,无论是涉及到实验试剂的四大天坑,还是需要良好散热的计算机相关专业,地下室的条件恐怕都不太合适。 关闭访客中心后,最开心的可能就是厦大周边的一些小超市和小商铺了,失去了这个校内的小商业街后,学生要是想吃点好吃的、喝杯咖啡,就只能去校外寻找目标,校外的小商铺怕是睡觉都会笑醒。 其实我真的有点怀疑,举报这件事情的莫不就是校外哪个眼热的小商铺…… 相信用不了太长时间,曾经厦大用了很大功夫拆除的小吃一条街就会卷土重来。 至于访客停车问题,没有了这个停车场之后,干脆禁止游客开车入校就好了,反正最近因为私家车的问题,游客和学生之间已经爆发了几场冲突,不许开车入校,也就不会有类似于“你是大学生怎么这么没素质”“我开奥迪过得比你好”之类的典中典发言了。 不过自规局的工作人员也没说这个访客中心一定不能通过验收,只要厦大能证明这个访客中心不是为了盈利就行。有个网友出的主意我觉得不错,就说这个地方是厦门大学德旺商学院的实习研究基地嘛,妥妥的科研用地,谁不信的话,去问曹董事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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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波挂上热搜不知道是因为动了谁的蛋糕。 要是从理性的法律法规的角度讲,厦大肯定是违规了,违背了国家批地的初衷啊。 相关法律法规非常明确地说了教育科研用地不得用于商业经营开发项目。一般如果高校用地有需求地话,一般申请国家划拨,申请的时候既然说是教育科研用地,那后面改变用途按照规定是需要提交申请依法报批审批的。厦门大学访客中心的建设初衷是为了解决校园游客激增带来的人车拥堵问题,像厦大这种名校,而且所处的地理位置也算是旅游的好地方,每逢旺季,人流量是非常多的。但在实际运营过程中,出现了与原规划用途不符的情况,即厦大在地下空间建了很多商铺并且对外招租,这显然是违反了规定的。 ps:正式启用于2020年元旦的厦门大学访客中心和地下停车场,都建在厦大演武运动场的地下,整体采用“下沉式”设计,共三层,10万平方米的地下空间包含地下停车场7万平方米,访客中心近3万平方米。B3层全部为停车场,B1和B2层中间区域为停车场,四周为商业街区。 但是从学生的便利程度来说,或许这条街带给厦大的学生蛮多欢乐的,最起码吃饭可以不局限食堂,游客多的时候也不需要和游客抢饭吃。 如果这些商铺必须得整改的话,也请顺便把校园游客激增给学生带来不便的问题给解决了吧。 |
去过厦门大学,非常美,非常适合恋爱。 占地面积又大,里面的情人坡又私密,感觉出了门就是大海,甚至不用出校门就能看到漂亮的高山和波光粼粼的海面。 校园是为了科研规划的用地,这就涉及到《土地管理法》的具体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 土地用途管制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土地用途分类、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用途登记、变更审批以及相应的违法惩处五大方面。 这就是整改校园内商铺的法律依据:校园作为科研用地,啥用途的土地,就应该用于啥,而不能转化土地的使用。 但问题在于:校园内有商铺,这个是不是一个合理的事情?学校内不允许商家入驻,学生到底是受益了,还是更加不方便了? 这就很难说了。 如果参考比例原则的话,应该认为:如果商铺达到了必要合理的限度,应该是允许商铺存在的。但是如果校园内没有教室,学生活动场地受限,那就不行。 但这个界限其实也很模糊,到底什么叫“符合比例”?可能对于一个爱吃食堂的人来说,商铺并不必要,但对于爱吃小吃的人来说,可能食堂又变得不必要了。 包括北大也是,游客想进去看看北大,学生们本来的教学区就很小,现在游客一进来,校园就变得更小了。 法律和规范最终只是二维的纸面文字,这个还需要在实践中协调。 |
人在厦大 这回算是“人在宿舍坐,瓜从天上来”了。 因为本人只是学生,对于违规用地这事的具体内容不了解,也不好多评判。以下仅从个人感受出发。 首先,就我平时的感受来看,每到饭点,访客的许多店铺都生意红火,其中如枝稻等更是深受学生喜爱,为学生在食堂之外提供了别样的就餐选择。此外,访客中心还有八合里、星巴克、华为、小米等店铺,能够满足很多不同情景的需求。 其次,访客中心位于体育场下方,访客的停车场上下有三层,空间很大,其中商圈位于二层,围绕停车场而建。在我看来,其所占的空间并没有其他更好的用途。建成商圈反而可以更好地为教职工、学生服务,同时能为来厦大参观的游客提供如购买纪念品、停车等各种便利。 最后,说句心里话,我不希望访客中心店铺被“整改”掉。 以上仅为个人观点,欢迎探讨。 |
估计是被人给盯上了或者是利益分配不均,这玩意儿我估计之前各大单位都知道,心里面也是默许的。 毕竟,厦门大学作为全国有名的旅游胜地,游客过多,一方面会产生很多的管理成本,另一方面,厦门大学能不能Hold住那么多游客也是一个问题。 人家来参观了,中午吃个饭很正常吧?去哪儿吃?当然是学生食堂! 这就会产生一个非常直接的问题:学生食堂的设计容量可是非常有限的,最初的时候可没考虑到还有游客这种情形。 况且,像是厦门大学、浙江大学这种名声在外的高校,如果遇上个旅游旺季,学生食堂真的可以被各种特种兵全部占领的! 所以,个人感觉厦门大学的这一做法没有什么太大问题。 一方面,可以满足参观者的需要,形成很好的分流作用;另一方面,可以给学校增加点收入,本就是一个双赢的棋局。 况且,虽然这个标题说是教育科研用地,但是我感觉有点夸张了,按照报道的描述,这明显是把一些教育科研用不上的地给利用起来了: 正式启用于2020年元旦的厦门大学访客中心和地下停车场,都建在厦大演武运动场的地下,整体采用“下沉式”设计,共三层,10万平方米的地下空间包含地下停车场7万平方米,访客中心近3万平方米。B3层全部为停车场,B1和B2层中间区域为停车场,四周为商业街区。 所以,整件事情就很迷惑,你说他违规吧,那确实违规了,毕竟是教育科研用地; 你说这是厦门大学为了应付游客数量过多而采取的应对措施吧,确实是这样啊!不然怎么办? 个人感觉,厦门大学做的没有错,不然,就请厦门市政府拿出个合理的方案应对游客数量的激增。 |
985高校不是法外之地。 |
据了解,厦门大学的访客中心及地下停车场项目原本规划为教育科研服务配套设施和地下车库。然而,在实际使用中,部分地下空间却被改造成了对外招租的商铺。这些商铺涵盖了餐饮、美容美发、酒吧等多种业态,吸引了大量游客和市民前来消费。 这一变化不仅改变了项目的原始功能,也引发了公众对于教育科研用地商业化的担忧。毕竟,教育科研用地是专门用于教育和科研活动的,其目的是为了提升学校的学术水平和科研能力。如果将这些用地用于商业开发,不仅会损害学校的形象和声誉,也会影响到正常的教育和科研活动。 这一事件不仅暴露了厦门大学在用地管理上的漏洞,也反映了当前教育科研用地管理存在的普遍问题。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土地资源变得越来越紧张,一些高校和科研机构为了缓解用地压力,可能会采取一些不当手段来获取更多土地。而一些地方政府为了追求短期经济效益,也可能会对教育科研用地的管理放松要求。 然而,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教育科研用地是国家的宝贵资源,是提升国家科技水平和培养创新人才的重要基地。如果任由其被商业化侵蚀,不仅会损害国家的长远利益,也会影响到整个社会的创新能力和发展动力。 因此,我们必须加强对教育科研用地的管理和保护。一方面,高校和科研机构要自觉遵守用地规划和管理规定,确保用地的合规性和公益性;另一方面,政府也要加强对教育科研用地的监管和执法力度,对违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和处罚。 同时,我们还需要加强公众对教育科研用地的关注和监督。通过媒体宣传、社会舆论等方式,提高公众对教育科研用地重要性的认识,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和保护教育科研用地的良好氛围。 厦门大学访客中心的事件,是一个关于教育用地如何与商业活动和谐共存的案例。它提醒我们,教育机构在发展过程中,必须坚守教育和科研的初衷,确保商业活动不会侵蚀其核心价值。对于监管部门而言,如何制定合理的政策,指导教育机构合理利用资源,也是一个重要课题。最终,我们期待看到一个更加和谐、有序的教育环境,其中教育与商业能够相辅相成,共同促进社会的进步。 |
厦门大学批准用地本来是用于教学科研的,你现在这样一搞,本来的教学用地变成实打实的商业用地,好像就名不副实了。当初规划局规划的时候把该地块用于教学,所以才批准用地的。你现在摇身一变完全商业用地,算不算是欺骗了当地规划部门。换个角度看,当时如果老老实实的说自己就是用来做商业街,规划部门不一定会审批。大概这是厦门市首先申请教学用地,然后先斩后奏变成商业用地的原因。 其实大学有商业街也是情有可原。毕竟学校师生都需要生活,原来的厦门大学本来有吃饭一条街,但是由于存在脏乱差问题一刀子全部拆了。现在厦门大学估计后悔了,因为商业街的确能给大学提供经济来源,另外也能够满足师生的生活需要。对于商家来说,也能提供良好的生意环境,有利于商家发展。商业街发展可以说是多方获利。 虽然这个商业街已经搞起来一段时间了,但是之前一直没有拆除我记得就是学校不敢狠下心来申请验收。他们知道验收肯定要整改,但是整改就要让商家搬迁。像现在被报道了,损害的还是学校的名声。 在法律角度看,厦门大学将原来的教学科研用地挪作他用,明显是违法行为,按照我国规定如果不整改,国家收回去并且对相关主体进行罚款等处罚行为。 现在出事了,厦门政府也不敢顶着违法行为继续放任商业街发展。只能回应媒体坚决取缔,保持自己的信誉了。 |
既然学校都是科研用地,那干脆也禁止游客入内吧 |
啊?没人坐牢? 下次继续 长远生意 |
防疫常态化之后,最期待学校解封的并不是学生,而是访客中心的物业。 疫情结束之后,最期待学校开放游客预约入校的也不是外地或者本地游客,而且访客中心的物业,曾经访客中心预约入校的公众号甚至好几次擦边地推送厦门大学何时开放预约的日期,甚至造谣说厦门大学具体何时开放预约入校,然后学校保卫处反向辟谣。看得出来物业有多急。 访客中心的修建对学生是否利好先不讨论,毕竟吃个饭玩一下挺方便的,但是访客中心的运营方肯定是冲着挣钱去的,貌似访客中心的停车场是60还是80块钱一天。 访客中心附近几个门的保安有段时间和黄牛勾结,额外收入堪比都市白领,现在貌似没有啦。 厦大不仅仅是高校,它还是一个摇钱树,人人都想来分一杯羹。不太过分的话是没人管的,毕竟游客掏个百十来块钱去厦大溜达一天也还有人愿意接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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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2015年8月厦门大学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的《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厦门大学访客中心及演武运动场改造项目PPP模式合作人资格预审公告》以及后续的新闻报道, 演武运动场改建及访客中心建设项目包括地上运动场、地下停车场及访客中心等多个子项目和配套设施,总建筑面积9.6万多平方米。改建后的演武运动场将于明年9月初投入使用,地下停车场和访客中心也将分别于明年12月和后年8月投入使用。整个项目建成之后,一个集体育运动、文化休闲、访客接待、停车等为一体的功能齐全、设施完备、品位独特的综合体将以全新的面貌面世。 以及思明区政府官网公开的厦门大学访客中心及演武运动场改造(厦发改备思明2017011)的建设规模及内容来看,不是原本就规划有28650平方米商业用途的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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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报道中没有看到这一点,只提到“教育科研用地”的表述? 这个项目是个ppp项目,厦门大学和私营公司合作改造了这块区域,厦门大学实现游客与学生分流,场地改造升级,增设停车场和体育场等功能。 私营公司方面肯定要实现回本和盈利。规划商业区域无可厚非。 按照2015年6月1日起实行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的规定,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可以采取以下方式: (一)在一定期限内,政府授予特许经营者投资新建或改扩建、运营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期限届满移交政府; (二)在一定期限内,政府授予特许经营者投资新建或改扩建、拥有并运营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期限届满移交政府; (三)特许经营者投资新建或改扩建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并移交政府后,由政府授予其在一定期限内运营; (四)国家规定的其他方式。 厦门大学这个ppp项目算是很早的一个ppp项目,2020年元旦正式投入使用,现在搞出这种幺蛾子,报道也未知全貌。 如果是以回头看ppp项目运营的成功失败经验教训的角度来报道这件事,我觉得对公共利益的补益更大。 而不是现在这样以“教育科研用地建百个商铺‘必须整改’”的争议性标题来吸引流量,实是不该。 |
说双赢的,军队经商也是双赢。 你们地方的领导的生意在哪里? 有些言论是真的非常搞笑的,跑出来洗地,是不是全地球就你一个人去过厦门大学? 赢几万次的生意,我可以给你举的例子多了去了。 比如说,把农业用地,我们盖上化工厂,并且0环保,我保证可以跟印钞机一样印钱。 你没见过的东西多了去了,你也就掏的起机票钱去旅游。 你要说一些破事没有门道,你说出来,你自己信吗? 教育官僚垄断利益集团,手上的资源,其中一个非常敏感的大头,就是土地。 也是过去很多年,贪腐集中爆发的矛盾点。 你但凡见过步步惊心的教育系统官僚,你也知道水有多深。 专业的事交给专业的人,人家地方都说整改了,你还是少废话,尤其还是教育系统的土地问题。 你要真的查下去,牵扯出多少台面上下的关系? 厦门大学也是老面孔了。 据我的个人观察,越是反的官僚,生意做的越好。 赚的越多,自然看的越明白,因为他害怕啊,恐惧带来了愤怒与仇恨。 缺钱你说一声,可以水滴筹的。 没必要跟我讲商业的繁荣。 融资盘更繁荣,人家睡觉都梦到自己上天的。 乖宝宝体质的人,不适合看血腥暴力的东西,管好你自己吧。 |
厦门大学应该是副部级单位,而厦门市自然资源局直属分局可能只是处级单位。后者之所以是以发函形式向前者督促尽快申办规划条件核实与土地核验,而非直接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或整改通知书,可能就与二者级别存在较大差距有关吧。真的,有点小牛拉大车的味道呢。 从厦门大学来看,他们可能认为采取吸引合作商加入,授权其商业化运营案涉访客中心,既可以解决建设运营资金问题,又可以获得专业化的运维服务,是双优策略。但这里存在的法律问题是,案涉项目是使用划拨土地。而划拨土地是不能用于建设商业地产商业用建筑。厦门大学申请该项目土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项目规划许可证时,可能没有去考虑如何解决有部分建筑要用于商业开发,所以未想去解决这个法律问题,以致已建成的建筑及其用途与规划许可不完全相符,土地利用与划拨用地属性不完全相符,也就无法获得规划条件核实合格,后续的建设竣工验收也无法完成,产权证也就无法办理。 对于案涉项目的规划许可及其核实、土地用地性质问题,常规合规方式应该是厦门大学严格按照当初规划许可证核准的内容去整改,包括建设项目建筑布局、用途等。但这样一来,厦门大学有关引入商业机构商业营运的思路就得大调整,相关支出也很可能大增,个人觉得不一定是最优选择。能否将案涉部分划拨用地转为商业用地,通过补交土地出让金方式进行合规,同时申请建设项目规划许可的变更进行合规整改?如果能如此合规整改的话,可能更好些。 至于人防工程配建问题,案涉项目近百分之七十是地下停车位,也可以通过按人防工程建设要求对相关地下建设面积进行整改,使其符合人防工程配建要求,同时向人防主管部门申请将人防工程平时作为地下停车场使用。 |
厦大真是生财有道啊,拿教育用地的地库作为商铺经营,没验收没产权就开始“对外出租”、销售“15年经营权”,就是打政策的擦边球。 这种项目最大的风险,并不在厦大或者商管公司这边,而是早就转移给了所谓的访客中心“商铺”的投资者和商家们。一旦政府认定这是违规经营,他们的资金投入将会鸡飞蛋打。 其次,如果进入厦门大学的游客都必须走访客中心的话,不仅是不方便的问题,而且可能也会涉及到是否有利益输送问题。 根据中国之声后续报道,厦门有关部门回应了: 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直属分局相关人员表示:“那个项目还没有(规划)验收,业主还没有向我们申请,后续它的产权那些手续都办不了。如果对外开放的话,按照之前批的,在政府层面,肯定是涉嫌改变功能,肯定是不行的,而且它是教育科研用地,不是经营性的,商业肯定功能不一样。” 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直属分局局长李由表示,去年12月他们才了解到此事。 “知道这个事情以后,我们第一时间就到现场去看,但是我们没有你看得那么充分,包括还跟商户交谈。过年后又(反馈)给城管,同时我们也口头电话催厦大,到底是什么情况,如果达到了竣工条件核实的,抓紧向我们来做(申请)。3月份,我们就正式以书面形式(函告),请贵校尽快向我局申请规划条件核定。”李由表示。 李由告诉记者,根据厦门大学访客中心的使用现状,能否通过规划验收,要看它是否以盈利为目的。“从法规的角度上来说,我们所谓的经营性或者盈利性用地,指的是以盈利为目的的。比如厦大里面有食堂,食堂也要收费,但它是为师生和学校的管理人员(服务)的,以配套为主,不是以赚钱为目的。厦大(访客中心)这种情况,是以赚钱为目的,还是以配套(为主),就是(维持)基本成本运行,两者是有本质上的不同和区别的。我们要求厦大赶快去按照竣工条件核实的要求去准备材料,跟我们审批的工程规划许可证来进行比对,如果满足验收要求,我们就给它办理验收手续,不满足它要去整改,整改完了以后,我们按程序办理相关验收手续。厦门大学一定要配合我们地方资源规划管理部门做这方面的工作,再来规范化地管理和运营。” 此外,记者掌握的一份文件显示,厦门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曾发函给厦门大学,就厦门大学申报的厦大访客中心及演武运动场改造项目易地修建防空地下室给出审核意见。厦门市人防办认为,该项目不符合易地建设防空地下室条件,属于《厦门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办法》确认的地下空间开发工程,应按地下建筑面积的60%兼顾建设防空地下室。 昨天(27日)下午,厦门市人防办相关处室负责人对中国之声表示,厦大访客中心未按要求建设防空地下室,也就未申报人防工程验收。 “这种都是依申请审批验收的,它是没有申报验收。没有去申报就用了。它没有做人防,主要是涉及产权,它产权办不了。”厦门市人防办相关处室负责人表示。 厦门大学表示,正在对问题进行深入研究。 |
合情不合法。 厦大本部已经变成了一个“旅游景点”,用限流,禁止游客进入的方式禁止。明显做不到,另外学校是国家的,每个公民应该有权利去参观。 十年前,大三大四在本部,那时候 厦大一条沟 早拆了,厦大周边就一个厦大西村商业街区,满足学生的日常消费需求都不太够(记得里面一家兰州拉面有时候都得排队和南普陀的师父抢位置),何况乌泱泱慕名而来的游客呢。 那时候周末 正门旁边一条环绕路边的游客长队基本成了常态。有时候能打个弯排到演武场那边。 至于游客打不打扰,肯定有打扰到,但可以接受,首先本部都是大三大四学生,生科院,大部分搞研究的都搬去了翔安。那边鸟不拉屎适合搞研究。大三大四很多要面向就业,课业压力少,增多与社会的接触也无妨。工作日上课期间也有限流。游客基本不会打扰到上课的学生。当然挨着门口的群贤楼那几栋,上通识课有时候会被游客围观。 建一个停车和商业的地下综合体。确实满足了师生及游客的需求。 这个项目规划没毛病。 但是校内用地是科研用地,资规肯定没办法批准商业用途。 校外周边,没有地可用。厦大本部周边本来就是寸土寸金。就算有,若是用商用土地的地价去建一个大型停车场,没人会去干这事儿。 世贸也有地下停车场,但那是人家自用的。 学校建这个停车场,不建商业,那肯定得学校自筹资金。自己花钱。因为停车场收费再贵 也收不到成本,而且不能买卖。 所以这条路也堵死了。 那就只能利用社会资本去建设,社会资本投资肯定讲回报,没有附属商业去变现,也不可能找到冤大头。 最后搞来搞去,只能搞成这样的擦边球。商业没有产权,用商铺买断使用权的方式去回收投资。 看情况,售卖情况也并没有达到投资方预期。 所以这个项目我们去骂投资方利欲熏心,也不太合适,他们有可能也亏本了。 骂学校 也不适合,这是当前政策情况下唯一可行的方式。(当然具体当中,运作的具体人有没有相关利益输送,那还得看调查结果,多少有一点,但不会太多,这个项目风险太大,政策风险,商业风险都挺高,当初愿意实际投钱的投资人应该不多。)唯一收益的是游客,方便游客停车 休闲。花点钱至少比站太阳底下排队两小时舒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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