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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信息]上海女教师被丈夫举报出轨未成年学生,校方通报「停职调查,将严肃处理」,如何看待此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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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进展: 近日,上海一女老师被丈夫举报出轨16岁学生,引发热议。2月19日,上海市第二中学在其官网发布通报称,学校高度重视,立即会同相关部门开展调查… |
最躺枪的是“丁书悦” 你们俩“师生恋”,干嘛备注我的名字……这位丁同学简直是无妄之灾。 整个PDF看完了,这个瓜挺没意思的。全是聊天记录,骚话倒是一套一套的。一个30岁左右的化学老师,和16岁的学生上起了“生物课”。 看聊天内容,俩人都挺上头的。女教师年龄仿佛倒退10岁,回到了高中时代。白月光女教师,对于这种高中小男生简直是必杀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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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她老公举报的话来说 聊天记录堪称“未成年人勾引指南”。对于这种师生关系,主动权完全在老师手中。 学生时代,尤其是高中快要成年的时候,一些学生对于长相较好的男老师/女老师,是会有一些爱慕or花痴的心理,但老师你要坚守底线啊。 只能说“艺术来源于生活”,像极了小说和电影里的情节。“师者,所以传道受业解惑也”。对于教师品德这一块,无疑是需要严格要求的。 尤其是对于“未成年的师生恋”,更何况你在一段婚姻当中。别光想着“育人”的动作,不干育人的正事! 你要是一直未嫁,双方高中时很克制,没有越轨的动作,男生考上大学之后,毕业回来和你结婚,那倒也问题不大。毕竟,差10来岁在现实里也很常见。 和未成年人“师生恋”一直是禁忌。 但现在曝光的却越来越多。一般的老师,都会和异性学生保持正常的师生关系,一是为了避免传出一些情感方面的谣言,二是怕影响到自己的工作和家庭。 教师与学生之间,本身就有一层隐形的权利以及社会身份不对等,作为一名教师,对学生说这些话,非常没有师德……多的不说了,静候最终的处理结果。 |
我就好奇一点:男老师出轨女学生的时候,舆论普遍是骂声一片,什么禽兽啦,什么她还是个孩子啦……,网友都恨不得食其肉,寝其皮。 到了女老师出轨男学生的时候,为什么普遍都是骂她老公不行而耽误了女老师一生幸福? 我特别想问一下那些言之凿凿说她老公不行的小仙女们,你们是怎么知道她老公不行的? 照你们的逻辑,那些天天偷人家外卖的小仙女,都是因为老公不会赚钱咯?那些天天闯男厕的小仙女,都是因为老公不肯装马桶咯? |
如果报道属实: 首先,违反职业道德,应该被学校处分,这一点没什么好说的。无论是教育部的《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还是上海市教委的《上海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的意见》,都规定的非常清楚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有任何形式的猥亵、性骚扰行为属于需要被处理的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的方式包括处分和其他处理。处分包括警告、记过、降低岗位等级或撤职、开除。其他处理包括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检查、通报批评,以及取消在评奖评优、职务晋升、职称评定、岗位聘用、工资晋级、申报人才计划等方面的资格。 就目前网上这个沸沸扬扬的情况来看,如果查证属实,大概率是开除。而开除根据上海市的规定,需要由所在学校提出建议,学校主管教育部门决定并报同级人事部门备案。上海市第二中学的主管部门是徐汇区教育局,所以目前的回复也是徐汇区教育局来回应,下一步的处理决定大概率也是徐汇区教育局来公布。 其次,不违反刑事法律。首先性别是男,不符合强奸罪的构成要件。其次,都高中生了,年龄肯定超过了十四岁,有性防卫能力,从聊天记录来看,谈不上任何的强迫威胁,所以不可能构成强制猥亵。 有些人拿欧美举例子,认为教师和学生发生关系,肯定是要考虑到教师职业的特殊性,但问题是咱们国家相似的罪名也就是“负有照护职责人员性侵罪”,要求的是“对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女性负有监护、收养、看护、教育、医疗等特殊职责的人员”,现在岁数都不说了,首先这就是个男学生,所以不好意思,不在这个罪名的保护范围内。换句话说,一个男的,当你年满十四周岁的时候,你的性自主权利法益就和成年男人是一样了,没有任何特殊保护了,能够保护你性权利的罪名只有强制猥亵,只要不用强,这个确实不构成犯罪。 |
不管是男老师还是女老师,和未成年学生谈恋爱、发生关系,即使是双方自愿的、即使不是出轨,都是不能被允许的,都是要被惩罚的,这是师德师风有问题、是人品道德败坏、是触及违规甚至涉嫌违法红线的,一旦有这种老师和未成年学生恋爱、发生关系的行为,一旦被查实,不管是什么性别,这样的老师必须被严厉惩处,严重者应该开除职务、吊销教师资格证、不能再担任教育教学工作,以儆效尤。 |
做一下猜测。马上就会有一堆所谓的知情人士跳出来说,举报人存在比如男性功能问题、家暴之类的各种问题,所以对女方的出轨行为表示理解,各种牵强附会出轨具有合理性。 |
看聊天记录,这老师每带一届,就会选一个幸运儿。。。 这不是勾引,这是病态的心理。。。 大概是高中的时候追的男孩子爱而不得吧。。 |
最硬的年龄遇上最骚的她 |
我的16岁还在跟同学争论五子良将和五虎上将的武力值,他的16岁已经品尝到曹操的快乐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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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老师搞小男生的事其实一直很多的。之所以不怎么报道,是因为被搞的男生一般不写小作文,都是暗爽或圈内炫耀。别说这样的小男孩了,连这样的女老师我都认识一个…我都劝过不少次了,不听的。 一旦有机会满足自己当年求而不得的遗憾,人是会做出很夸张举动的。 不要以为在相亲市场里长相还可以的女生就拥有一切了,差得远了。年轻时同龄的孩子王是那么好搞的?你看上的阿尔法小男生,没有一群女的跟你抢?那可不是什么游戏圈、论坛、直播、键政平台,那就是赤裸裸的现实,是性别五五开的学校,真实的早恋竞技场。不是你开个美颜就能沾边的。搞不好还要被厉害的女团伙霸凌。人家坏女孩搞不到阿尔法男,也不会允许你接近。 网民们要认识到:是大家受够了这样的竞争,才会在网上美颜、网恋、异地搞暧昧。而回到那个残酷的竞争回忆中,你要对那种青春有病态的执着,那填补起来可就难多了。 所以很多人在当了老师之后,就会变得不老实。因为眼下都是青春美好的少男少女。 在这些完成童年遗憾的人群中,本来男老师搞女学生绝对是主力军的。但由于这对女性未成年侵害较大,所以被曝光的风险也极高。当女生醒悟后,从自己到家人是都会主张捅破天的。久而久之,男老师搞女学生的戏码朝着大学的安全年龄方向移动。在这基础上,女老师搞男学生被掩藏的很好。 本来这事男性未成年受害者不愿意认为自己吃亏,被搞一下还觉得占便宜呢,没必要反杀女老师。所以他们保持着保密的默契。但婚姻中的受害者找谁说理去?这事还包括出轨的啊,你寻求刺激也就罢了,还要双重的刺激。那就不要怪你的前途被毁掉。 还有,被搞的这位学生真的算占便宜么?或者说这种现象真的因为“主观占便宜”可以被默许吗?师生恋的“不伦”,可是被古代现代双重确认过的,这是连那个可以未成年生孩子的封建社会都受不了的东西。究其原因是,任何时代都发现了师生这种人生掌控者和被掌控者之间发生恋情,都是有害的,是极有可能被小人效仿的。今天开这个口子,明天就会有恶魔伸手把谈跟学生恋爱当主业的老师出现。 师生之间有没有可能出现真感情?也许有,但还是建议毕业后断了师生关系再进行其他关系。 |
其实这个新闻被爆出来之后,整个舆论风向,就已经完全歪了。 大量的人在评论区调侃、吃瓜、求视频,甚至很多人觉得这个男高中生“占了便宜”。 这说明,大多数人还没有把自己带入到男孩家长的身份上思考一下—— 这其实很恐怖。 因为即便是X启蒙,也不能揠苗助长。 从整个的聊天记录来看,一个成年女性,一个女老师,一个已经工作的人,只要略施手段,稍加引诱,就可以让一个未成年的男学生完全沦陷。 毫不夸张的说,如果这件事儿没有被爆出来,这个男学生很可能会迷失在关于X的成人世界里,整个人生可能都会因为这件事儿被改写。 所以这个舆论风向不得不让我想起了那本神书 ——《房思琪的初恋乐园》 为什么我会想到这本书呢? 因为在过往的热点事件当中,这本书屡次被提及。 尤其是男老师和女学生闹出点什么事儿的时候,这本书都用来作为论据。 很多网友都会用书中的情节来证明: 两性关系当中,如果一方在年龄、经济、权力、地位、资源上完全压制另一方,那么即便是他们看起来情投意合、两厢情愿,社会舆论也会认为【男性是道德败坏,女性是受害者】。 所以在一次又一次的热点事件当中,即便是男教授和已经成年的女大学生、女研究生、女博士发生关系的时候,女性也被当做受害者来看待。 甚至女性非常主动的情况下,依然有人用这本书当中的情节论述不对等关系之下的男性压制。 但实际上,恰恰是因为这本书当中情节的广为流传,导致了一个很严重的问题—— 那就是大多数人忽略了一个重点,26岁选择自杀的作者林奕含,和她写的这本书当中描写的“房思琪”,完全是两个人。 书里的房思琪,是一个热爱文学的少女,她是在未成年的情况下,被补习班老师李国华长期XQ,最终精神崩溃。 而这本书的作者林奕含呢? 在林奕含自杀之后,这个案子由多名民众告发,从“未满14岁或16岁为XXOO”“利用权势或机会为XXOO”“强制XXOO致被害人羞忿自杀”3项罪嫌进行侦办。 最后呢? 通过调查27个证人、双方的通联记录、林奕含的就医记录、电子邮件、网络资料等等,最后证实了3个事实—— 1、林奕含认识陈星的时候已经年满16周岁了,就算是发生关系,也不犯法…… 2、双方最有可能发生关系的时候,两个人也已经不是师生了…… 3、根据林奕含闺蜜的说法,林奕含没有提到过被XQ,和陈星在一起的时候,她们互动如情侣…… 所以你看,这其实是双方完全你情我愿的关系,只是最后她写了一本书,书里面这个女孩是一个未成年的、崇拜老师的、自我催眠的、饱受压迫的受害者。 可这居然成为了后来众多网友单方面抨击男老师的利器。 但今天这个事儿就尴尬了…… 为什么? 因为男女互换了…… 某博就没办法瘫痪了…… 双方的聊天记录太下饭了…… 美妆博主也只能一声长叹了…… 于是舆论风向又成了什么“这个高中生也不是善茬”“这个高中生也很下流”“这个高中生很油腻”“这一点儿也不像单纯的高中生”…… 但我觉得我们应该搞清楚三件事: 第一,而且这男学生才高一,不满16周岁。 以前曝出的很多师生恋都是在大学、在研究生、在博士生阶段,而这一次,是在高中这样一个关键时期,是在未成年阶段。 这才是法律意义上的未成年。 他的年龄、阅历、意志力、判断力、自控力,真的不足以支撑他做这些。 在他这个年龄的时候,有一个成年女的给他喂这些东西,其实跟喂药一样。 第二,这事儿不是小作文,是聊天记录实锤的,而且女的已经结婚了。 即便是双方没发生关系,也已经在私人影院里面不可描述了,并且非常不可描述。 网上已经流传出了一段双方么么哒的视频,据我目测,如果我没看错的话应该是真人。那小动作,那小表情,你说这后边没发生点什么,有点很难让人相信。 所以这件事儿没什么好洗白的,连杨波都洗不白,这个要是能洗白,那我觉得杨波也得抢救一下。 第三,从主动性上来说,这一次女性不可能是受害者了。 她总不能说自己是“被勾引”“被PUA”“被诱J”之类的了吧?? 双方也没有什么利益关系,更不可能是“男权压迫”了。 而且,从聊天记录来看,女教师不止是这一次,还有别的学生,这是她玩弄取乐的方式罢了。 所以即便这个受害者不完美,那这件事里的受害者,也只有这个未成年的学生。 所以,希望大家不要把这件事当做普通的花边新闻。 是一个成年女性,在已婚、已经工作的前提下,在深谙某道的、欲望强烈的情况下,利用自己的职务之便,对一个未经处事的孩子,在进行毫无道德的引诱、魅惑、挑逗,拉着他一步一步坠入深渊。 如果这样的事情都不能被严肃处理,或者按照“双方各打五十大板”来处理…… 那我觉得,男女平等这个话题,以后都不需要再提了。 |
不要因为是女老师对男学生,就忽视这件事的危害性。 不论如何,老师都是学生最常看到的大人,他们是学生最亲近的的非血缘成年人,所以自然而然容易近水楼台先得月。 所以对于任何形式的成年老师对未成年学生的师生恋,都应该严惩,对当事人老师应该予以永禁其从事教育事业起步的惩戒才合理。 所谓的师生恋,应该仅限于文学幻想,而不应该成为现实。 这样未成年人的世界观,恋爱观才能得到更好的维护,也不至于在世界观形成的岁数遭遇不合格成年人的扭曲。 |
恐怕最近几个月上海中小学又要紧急开展几轮师德师范主题教育培训了。 虽然从新闻评论区普遍调侃的语气看,咱社会对“男高+女教师”组合的容忍度,远远高于“女高+男教师”的组合,甚至有人还说是男高在占女教师的便宜, 但只要换个角度,代入下学生家长的视角,就能立马感受到这事的恐怖。 那一长串密密麻麻的聊天记录,证明中学严禁师生恋是绝对正确的, 无论学生是男是女,只要和老师纠缠起来,心思就已经游离自身以外,在校10小时可能5个小时都在想那点儿事。 学生才16岁,也就初中刚过一两年,根本没多少情绪和性的自控能力, 成年教师,只要稍微有点心眼和想法,能能把异性学生吃得死死的,随心所欲的拿捏并控制学生的心情和生理状态, 没有家长能容忍自己孩子陷入类似的状况。 即便在开放的西方欧美,对于老师和未成年学生的关系也不会当八卦娱乐看,而是直接定性为“引诱”“诱奸”,根本不是什么浪漫,行文里明眼人都看得出来的挑逗和拉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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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些外貌优越的年轻男女教师,甚至会故意扮丑扮恶心,来“断绝”学生对自己潜在的爱恋。 你以为的正常老师收到学生表白后:开心,惊喜,魅力受到认可。 实际的正常老师被学生表白后:惊恐,害怕,高血压犯了,立刻自毁面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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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舍友阿苟,读到博士延毕,都还没去过私人影院…… 不过具体到本案,有一说一:女教师行为当然失德,个人认为所有的师生恋都是失德行为。 但是,确实不属于犯罪,所以当前也只有停职调查处理,侦查机关无足够证据介入。 对于未成年保护,目前立法和教学实在晚于实务。 特别是未成年的性教育,14—18岁的关键期,我们的教育体系中甚至都没有专门的课程。 难啊。 |
不要钱的老师确实少见 但是这个马赛克打的。 我以为这个女老师是“刘玥”呢! |
此时一位16岁的未来马克龙正在接受父母的沪语训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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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对话看起来两情相悦,未成年男生的老辣程度吊打一众理工男,但老师肯定是违背师德的,学生不懂事,你不能跟着不懂事,切记未成年人保护法啊! 女老师还挺漂亮,不像已婚,长得跟大学生似的,完美符合高中男生在日本小电影中对女老师的幻想。 |
师生恋,老师未婚都会被人议论,已婚只能说是道德败坏,已婚老师和学生搞在一起,无论男女,对这一类事情就应该零容忍,学校和教育局应该对此事从重从快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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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这位丈夫举报的是事实,那么希望上海市教育局能从重从快严肃处理,别因为性别互换,就让这位老师逃过应有的惩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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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看这位老师和学生的聊天记录,这尺度是有点大了,看到这样的聊天记录,三观倾刻震碎,这位男生的父母一定很崩溃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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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一,刚好是情窦初开的年龄,即使是男学生对未婚老师展开热烈的追求,老师也应该冷静下来,好好地引导学生,让学生把学习放在第一位,坚持自己的道德操守。 更何况,这位女老师已经成家,更不应该因为自己的轻率行为,影响到男生的前途。所以,这位女老师的道德是很有问题的,根本不是一个老师应该有的样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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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在这次学校反应迅速,举报了以后马上表态。 希望学校能认真调查,不论这件事情是真的还是有人造谣,都要尽早给网民们一个明确的答复,维护校园里应有的教学秩序,让家长们能安安心心的把孩子送到学校读书。 许多男孩子的家长,在性教育上往往很容易被忽视,觉得男孩子在这方面不会吃亏,不需要在这方面加强教育。 在孩子的性教育上,男女是无差别的,男孩子在成长的过程中,也有很大的可能会遭到性骚扰,因此,父母一定要关心男孩子这方面的成长,关心孩子青春期的心理变化。 |
《外貌真可行》 《行为真可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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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跟男学生打得火热的女老师,和强吻女学生的男老师,都是变态。 这种利用权利、身份、思想的不对等,故意接近、恶意玩弄年轻肉体的做法,哪怕不是在教师行业,不谈师德师风,也是极其恶劣、令人不齿的行为。 正常的老师/长辈,看着那些水灵灵又傻呆呆的孩子,长得再美再帅,也丝毫生不起情欲,只会感觉他们朝气蓬勃且蠢笨无知。 哎呀,真蠢得你没法没法的…… 我纳闷的是,为什么那么多人代入的是男学生。站在旁观者的角度,这男孩也不咋地吧。 那个被猥亵的女孩可能需要心理咨询;这个被勾引的男孩除了心理咨询之外,还需要品德教育。 人妻是个人癖好,乐在其中无可厚非,但破坏别人家庭,实非正经人所为。 16岁了,别说自己什么都不懂。 我一向是连带着出轨方和小三一块骂的。 人类的情爱,如果不是建立在自愿平等、身心共鸣、道德礼法的基础之上,跟动物发情有什么区别。 男教师女教师还有这个男孩(虽然某种意义上,他也是受害者),都是为了满足一己私欲,给别人带来痛苦的人。 |
上海女教师出轨学生后续,女方发声回应,知情人曝更多猛料 “大家好,我是张越的丈夫。本人现实名举报:上海市xx中学化学老师、兼高一二班班主任张越,出轨自己16岁高一学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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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说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活得久了,那是什么事都能碰见呀。 最近,网上曝出一大瓜。 有男子实名举报自己妻子出轨,而出轨对象,还是妻子年仅16岁的学生。 从男子曝出的聊天记录能看到,他的妻子张越跟那个名叫常某的学生打得那叫个火热。 如果忽略掉两人的年龄、身份差距来看的话,简直就是一对正处于热恋期的小情侣,爱得你依我侬、羡煞旁人。 “你想对我怎么样就怎么样,我要被你欺负!” “你太可爱,香香软软的,想啃你两三个小时。” “全世界最温柔最可爱的小常某晚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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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仅小情话说得一套一套的,开起车来,更是让人面红耳赤。 什么小树林、私人影院、钟点房的,让人不免感叹,玩得可真是花呀。 这些虎狼之词,他们敢发,网友都不敢看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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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聊天记录能看到,两人大概是在一月份开始“热恋”的。 对于张老师已婚的身份,常同学也是知晓的。 但他并没有选择退出,而是坚定地加入了张老师的家庭。 嘴上说着“你已经结婚了,我不能当小三”,可行动上却默默把张老师丈夫头上的绿帽又扣实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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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老师也不遑多让,一边与自己的丈夫维持家庭表面的幸福美满,一边又与自己的小男友亲亲热热。 为了掩人耳目,甚至将常同学的微信备注,都改成了自己曾带过的一个已毕业的女学生名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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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夜路走多了,难免会湿鞋。 张老师出轨的事呀,终究还是被丈夫发现了。 可她怎么也想不到,丈夫竟然玩得这么大。 一没跟她吵、二没跟她闹,而是直接将她跟常同学上百张聊天记录打包发到网上曝光了。 一下让她和常同学成了网络红人,来了个社会性死亡不说,还被网友扒了个底朝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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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是张老师的个人经历; 年仅25岁,就研究生毕业了。还曾拿过多个师范生教学类比赛奖项,能力十分出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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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就是张老师的照片了; 一头柔顺的及肩长发,搭配小黑框眼镜,看着甜美可人。 不像老师,倒像是个青春活力的女大学生,难怪招常同学喜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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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便是张老师的个人账号了; 上面发了许多自己的照片,还专门关注了常同学。 不过两人的关系暴露后,张老师就已经连夜删除并取关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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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发展到现在,官方自然也注意到了。 上海徐汇区教育局的工作人员回应此事,表示已暂停张老师的教学工作。 张老师所在学校也发表通报了,表示已将张老师停职,后续将根据调查结果严肃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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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张老师本人,也通过朋友发声。 希望网友不要再传她的那些聊天记录,还说那些记录都不是真的,是被修改过的。 是她丈夫半夜趁她睡着故意搞她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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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有网友提出质疑,聊天记录P个一两张还说得过去,P一百张,这工作量未免也太大了吧。 也有知情人爆料,张老师老公是从张老师的备份中发现的这些聊天记录。 张老师本来是准备留着等夜深人静的时候自己回味恋爱的酸甜的,没想到却被老公发现了,成了重击自己的一记猛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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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事件另一个当事人常同学,因为此事已经无颜面对全校师生,进校都是狂奔的,生怕让人瞧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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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怎么看? |
早上开始,群里就传疯了,没想到是石锤。 我高中的历史老师也是跟自己的女学生在一起的。那个女学生是历史老师带的第一届学生,他们也就相差个6、7岁吧。然后等女生上大学了他们才开始正式谈恋爱,女生读研究生期间结婚了。就因为历史老师娶了自己的学生,学校里的领导老师都对他有看法,在学校兢兢业业干了好多年还是一个学科老师,任何的职位上的升迁都没有他。而且我们那个历史老师长得干干净净的,很斯文很博学的一个人。偶尔跟我们提起他老婆,都是很骄傲的,貌似是学医的,说她勤奋,学习好啥的。 不过比较遗憾的是,他们后面也离婚了,原因好像是他老婆要出国读博士。离婚后,老师火速当上了教导主任?反正是升官了。 这位女老师是真缺德啊,这都已经不是师生恋了吧?学生16岁,心智根本不成熟,撩拨他们跟玩一样,这特么就是乱伦啊。男生家长心态都炸裂了吧。诶 |
讲真现在各种网文太发达了,里面的内容简直是没办法看。 之前偷偷藏不住上映,一堆人还说,这玩意都拿出来播,以后还怎么嘲笑老X登那点爱好。 好家伙,这立马有人实践。 美国也有类似事情,时不时的能上新闻头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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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的一条女教师爱上男学生的新闻是去年十二月,加州圣地亚哥Lincoln Acres学校六年级老师Jacqueline Ma和其十二岁学生发生性关系被捕。圣地亚哥警方调查时,发现这位Ma老师给她的学生发各种露骨短信,其中有一条是:我也爱你,我是真的爱上了你。别忘了我的内衣在你的口袋里。 (太尼玛恶心了!!!!) 值得一提的是这位MA老师自2013年入职以来都是该校优秀员工,2022年还被评为圣地亚哥年度最佳教师之一。 圣地亚哥检方提出控诉,MA老师面临十余项指控,累计起来刑期超过165年。 自由派处处要求和美国接轨,为什么这种事儿不接上?! 知乎有个问题,男老师会对女学生有想法吗?看看高赞回答,讲真,男的在这方面比女的看得清。 |
在我国目前的刑法规制罪名范围内。 在老师和学生自愿发生性关系的前提下, 如果男学生已满14岁,则老师不存在构成犯罪的可能; 如果女学生已满16岁,则老师也不存在构成犯罪的可能。 如果学生未满14岁,由于未满14岁的人被我国刑法认为无性同意能力。 故而纵使自愿, 与未满14岁女学生发生性关系也能直接构成强奸罪。 与未满14岁男学生发生性关系则是构成强制猥亵罪或者猥亵儿童罪。 如果男学生已满14未满16,在自愿的情况下,我国刑法无法对其作出处罚(除非在发生性关系的过程中将男学生搞受伤了)。 如果女学生已满14未满16,在自愿的情况下,我国刑法依然可以将被告人定为负有照护职责人员性侵罪。 这是2021年3月1日生效的刑法修正案(十一)新增的罪名。 对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女性负有监护、收养、看护、教育、医疗等特殊职责的人员,与该未成年女性发生性关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恶劣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因此,根据从旧兼从轻原则,如果是2021年3月1日前和已满14未满16岁女学生,自愿发生性关系,则依然不构成犯罪。 因此,就本案而言,如果女老师和该男学生确实发生了“传统意义上”的性关系,只要当时男学生已满14岁,则该女老师不存在构成犯罪的风险。 —————— 随便一提,如果后续刑法修改犯罪将负有照护职责人员中的被害人由“未成年女性”改为“未成年人”。 可以扩大打击女老师和14-16岁男生自愿发生性关系的行为。 但不能扩大打击男老师和14—16岁男生自愿发生性关系的行为。 因为在我国传统的定义中,从后面来不属于发生性关系——属于猥亵。 但猥亵儿童罪中的儿童也是14岁以下男性才属于儿童。 ———————— 借此机会顺便谈谈性保护的平等化。 在我国刑法还在固守强奸罪的受害人限于女主时,日本刑法典近来不断发生修改,就最终修改而成的“不同意性交罪”而言,有以下三个特点: 其一,扩大性侵对象,犯罪对象不限于女性,包括男性。 其二,扩大性侵行为的范围,包括性交、肛交或者口交。 其三,性行为同意年龄由13岁增加到16岁。 换言之,如果本案发生在日本,则当事人存在构成犯罪的风险——具体则要看证据的调查,当事人之间到底做了什么事,不能由pdf判断。 就其一与其二的修改而言,其实是联系在一起的。 承认男性也可以成为“强奸”的受害人,才会意识到男性没有“阴道”这一传统上被认为属于“受害对象”的身体器官。 因此就既会扩大性侵的对象,又会扩大性侵的行为方式。 回过头也进一步地使得对女性的保护更加充分。 试问,男老师和15岁女学生自愿发生性交的行为应当受到刑罚。 难道男老师和15岁女学生自愿发生肛交、口交的行为就不应得到刑法介入吗? 而这之所以在我国遭遇困难,连日本都走在了我国前面,根本原因在于我国传统中无论男女都会有的一个默认偏见,还无比顽固,即: 男性没有贞洁存在/贞洁独女性所有。 因此,你可以看见:如果女性交往了很多男性,会被斥为“公交车”,但如果男性交往了很多女性,则会成为被其人自吹自擂的“功绩”并且也会得到很多人的吹捧。 因此,你也可以在这个新闻的评论下面,看见不时有些男性会发表诸如以下评论:“好羡慕这个男生啊”/“看了照片了,我只想说这谁顶得住啊”。 而当我们抛去性器官上面所笼罩的“贞洁”色彩,而以灵与肉的交融,尊严的把握,自我的认识来思考性行为的本质。 就可以因此认识到:并非只有下面这一个性器官的接触,这对“贞洁”的破坏才足以证成强奸罪的存在。 进而,无论是扩大性行为的定义,还是扩大性行为的受害人对象,都是理所应当的结论了。 出轨,即便是老师出轨学生,过去也并不少见,说实话个人有点疑惑为什么这一次有了这么大的热度? 但如果可以因此,使得立法机关借此看见大家对于性保护平等化的看法,并且进一步推动刑法相关条款的修改。 那么,这一个“爆”字的微博热搜方具有了充足的意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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