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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恐怖推理]《空赋倾城色》绝色女孩子迷离惊悚的爱恨纠葛,天雷慎入[第1页]

作者:烟草风絮梅子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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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简介:

    本文纯粹为满足笔者的恶趣味而写,三观不正,各种天雷滚滚:高干子弟,强取豪夺,虐恋情深,一女多男,言情为主,外加一点特异感应和凶杀案件作调剂……

    童维桢是个随心所欲,没有定性的人,荏弱天真的绝色皮囊之下是一副寡情淡泊的心肠。所幸她虽然付出得稀薄,同样不期待太多回报,便无法令人生厌。
    京城沈家的二少爷沈飞位高权重,年少得志,对维桢从一开始就有着非比寻常的独占欲,容不得旁人指染半分。
    他的好友蒋晗熙却觉得情爱之事委实不必拘泥于先来后到——他的成就略逊色于沈飞,而皮相比他生得更好,维桢又是个以貌取人的小丫头。
    童维桢遇见沈飞,就如同个天真任性的小孩子见到一双漂亮的红鞋,非要试一试方肯罢休,却不曾想,有些鞋子穿上了就再也无法脱下来。

    湖塘里的鬼影,街道上的残肢,雕塑中的尸体,带你走进一个疑影丛丛,激情四射的世界。
    第一章

    将近晚上十一点,夜街上霓虹灯璀璨闪烁,马路中车辆风驰电掣。童维桢微微蹙起秀致的双眉,荷袂蹁跹,行色匆匆。迎面而过的男人频频驻足痴望,暧昧的口哨声此起彼伏。维桢黑白分明的杏眼里流露出几分惊惶之色。她自小娇生惯养,深居简出,除了上课,几乎都待在家中,琴棋书画打发时间,一如古代香闺绣阁里的小姐;离家踏入大学的校门不到半年,便遇到了那人,被看管得密不透风;即便只身逃到这个尚算繁华的三线城市,也完全不需要为生活奔波,唯一要做的便是高床软枕,安安生生地在那所一居的高级小公寓里躲避两三年。因此至今仍懵懵懂懂,不知道人间疾苦,对陌生男人带着色欲的窥视便有种本能的防备和厌恶。
    维桢低垂螓首,让长发遮掩住脸容,愈发步履如飞,一面满心懊恼地思忖着下次就算是碰到如假包换的岳飞书法孤本也决不能再耽误回家的时间。这个城市打车非常困难,无牌的黑车倒是多如牛毛,她一个单身女孩是无论如何不敢坐上去的。从公交车下来步行到小区将近三十分钟的路程,她平日都会赶在晚上八点之前准时到家。维桢正低着头胡思乱想,突然眼皮一跳,刹那间似被一条毒蛇从身上爬过般寒毛根根倒竖,眼前骤然一片猩红,汹涌的血浪带着浓烈的腥风排山倒海,吞天沃日般扑面而至,她登时肝胆俱裂,正欲尖叫,那诡谲赤艳的颜色却一瞬间褪得干干净净,一如出现时的猝不及防。维桢还没能从幻觉中回过神,迎面一股冲力撞来——她踉跄着退后几步,险些跌倒在地,稳住身体后仓惶地抬起了头,面容雪白,秀发如瀑披散,仿佛风姿怜人的垂丝海棠里伸展出来的一点浮动不安的花蕊。
    “妈的,瞎了你的狗——”对面的谩骂声戛然而止。许宪成耳中轰地一响,直如打了个惊雷,不学无术的脑子里奇迹般回想起上学时无意中看过的一首诗:“手如柔荑,肤如凝脂,领如蝤蛴,齿如瓠犀。螓首蛾眉,巧笑倩兮,美目盼兮。”心里反反复复地默念:“要死了,要死了,九天玄女下凡尘了不成?”他刚从一名风骚性感的陪酒女身上爬起来,眼饧骨软,就出来透透气,岂料从天而降这么一位娇怯袅娜的女孩子,单是一张脂粉不施,细若莲瓣的小小脸庞便将刚才认为是千娇百媚的花魁比作俗艳不堪的老鸨。他难得地怜香惜玉起来,一面大着舌头安抚惊慌失措的小美人儿:“没事,没事,不用害怕……”一面伸手猝然捉住女孩的手腕,手掌相接处一片妙不可言的细滑融酥。许宪成愈发色授魂与,强拉着女孩子便往自己随意停在酒吧外,小半个车身已横伸出路面的宝马X5走去。
    维桢撞了人正心虚,一见面前的男人满身呛人的脂粉香气,那张尚算周正的脸被酒色烧得浮肿赤红,一时慌张起来,正要绕过此人离开,却倏然被攫住手腕,竟不知要将她拖往何处,心中惊惧交加,情不自禁高声呼叫起来。她的声音软糯如乳燕初鸣,那句“放开我”的呵叱在许宪成耳内成了宛转娇啼,五分的色心随即烧到了十分,下身仿佛吹气般胀大起来,隔着裤兜胡乱按了钥匙几下,把车门锁打开,不顾维桢的挣扎按着肩头将她往车厢内推去。
    许宪成的姑父是本市副市长,兼之有人在北京上头照看着,派头比市长还大。许宪成乃家中独子,标准的独根孤种,孽根祸胎,聚赌嫖*娼五毒俱全,斗鸡走马无所不为,在当地向来少有人敢惹。俗话说酒壮怂人胆,何况他本来就胆大包天。美色当前,肾上激素像井喷一样涌出来,大马路上就将个俏生生的女孩子生拖死拽,大有霸王硬上弓的势头。周围几个行人似乎想上前劝阻,一见许宪成神色嚣张跋扈,满身珠光宝气的招摇装扮以及那辆价逾百万的朱砂红宝马跑车,一时踌躇起来,纷纷视若无睹地低头继续前行。
    维桢但见众人冷眼,呼救无效,吓得魂飞魄散,半个身子已被撂入车内,把心一横,双手往许宪成的胸膛上竭尽全力往外一推。许宪成喝得酩酊大醉,又刚经历了一场酣畅淋漓的欲望盛宴,将人拉过来之后已是强弩之末,被猛力推了一把,脚下趔趄,竟然往后仰面径直跌了出去。
    一阵尖锐刺耳的车轮与地面摩擦滑行之音伴随着惨烈不似人声的短促嚎叫刹那间撕裂夜空,路人悚然大惊后便一窝蜂似的涌了上去。
    维桢捂住嘴,眼睁睁看着拉扯自己的男子在电光火石间像个破布袋子般被撞出几米之外,身下漫出来的血水在灯光下浓稠如泼墨,诡谲赤艳的色彩与方才所见一般无二,令她犹如置身于一场修罗地狱般的噩梦之中——爸爸说的没错,所谓命定,就是无法改变的事情,早一步知道根本于事无补。渐渐有几个人围了上来指指点点,一对年轻男女甚至掏出手机饶有兴致地拍照和录制视频。维桢神魂俱乱,身上冷意涔涔,似有无数细小的虫子嗡嗡在耳边鸣叫着扑扇着翅膀。
    她推了那男人一把,不过是正当防卫,谁叫他心怀不轨在先;她既没有想害人,也不知道会正好有车开过来,这完全是个意外。可是旁人会相信她么?男子一身打扮非富即贵,自己在这个小城市里默默无闻,举目无亲,这个世道向来又是弱肉强食,谁会帮自己?“杀人”“撞死人”的吵闹声不绝于耳,刺得维桢耳膜生疼。她颤抖着从拎包里掏出手机,下意识地调出一个号码,将按未按。事故很快就会曝光见报,自己的行踪是无法再隐藏下去了,他帮助自己良多,何苦再将他牵扯进来。她往键盘里输入一个久未使用的手机号码,按下确认键。这些动作似乎耗尽了维桢的精力,一时力尽神危,跌坐在地。当日二人浓情蜜意之时,自己有一次向那人抱怨打他的电话足足占线了一个多小时,他立刻另外开通一个简单易记的号,满脸宠溺地保证只供她专人使用,随传随到。如今时移世易,这个号码不知还能用不能。
    电话一通就即刻被接听了,对面沉默了将近五秒,“桢桢”二字如轻烟一般荡入维桢耳内,低沉嘶哑,带着无法错认的颤音。维桢仿佛整根脊梁骨一下子被抽离出来,分不清是惊喜还是更深的绝望。她狠狠地咬了一下嘴唇,低声说:“沈飞,我出事了……”话音未落,泪如雨下,满嘴腥甜。她蜷缩成一团,自顾沉浸在犹未脱离狼窝又再撞入虎口的恐惧中,丝毫没有注意到一条矫健敏捷的人影鬼魅一般自许宪成的宝马X5前座车门闪出,满脸焦虑地望了她几眼,方无声无息地隐入黑暗之中。
    少顷,十数辆警车在尖锐的鸣笛声中呼啸而来,正好赶在副市长的大群亲属动手前带走了童维桢。这批持械的警察罕见地由本市公安局局长亲自领队,与其说是拘拿人犯,不如说是保航护驾。一贯巧言令色,左右逢源的陈局长异乎寻常地言辞犀利,态度强硬起来,顶着许宪成双亲状若癫狂的谩骂和威胁,彬彬有礼地将童维桢请进自己的警车内,又下令把驾车司机及围观的群众全部带回警局协助调查。
    到了局里,并无任何的盘查审讯,维桢被好言好语地安置在一间整洁的会客厅中,又有人殷勤地送上温热的点心茶水。夜寒露重,陈局长甚至亲自送来一条干净的丝棉毯子。维桢勉强微笑着一一谢过,待人退去之后便醉山颓倒般伏在桌上,眼泪很快沾湿了衣袖,一时心乱如麻:意外害死一条人命,愧疚和恐惧仿佛跗骨之蛆,挥之不去;原本只需再藏一年半载,待风头稍退,沈飞不再穷追不舍后,便可按计划顺利出国,从此天高海阔,自由自在,如今功亏一篑,前路茫茫,尚不知日后该如何安身立命……
    “沈二少大驾光临,幸会之极,幸会之极。”外面一阵骚动,局长热络中带着讨好谄媚的声音传来,维桢直起身,神色條然大变。
    沈飞直接调用了一辆武装直升机从北京赶过来,天南地北,隔着千山万水,花了还不到两个小时。他在一队全副武装的警卫簇拥下进入公安局,披一件拿破仑衣领,烟灰蓝海军色双层拼接,格调内敛贵气的长风衣,身形异常高大挺拔,不经意间的一个眼风,挟卷着如有实质的力量扫来,能让被看之人刹那间遍体生寒。其实沈飞皮肤白皙,长相在一帮地位相当的高干子弟里算得上出类拔萃,然而无论谁见了他,都会自动忽略掉原本能称之谓隽秀倜傥的容貌——有的人气势天生就远远凌驾于皮相之上。陈局长始终与沈飞保持在一臂之外的距离,点头哈腰地汇报事件的细节和始末。沈飞不置可否,垂着眼睑大步往安置童维桢的小客厅行去,一推开房门,就直直地撞入正好往这边张望的一双秋水潋滟的浓黑眸子中,大大的杏眼水光氤氲,两只粉白娇嫩的小手不安地在桌面上轻轻地一点一点,手背上手指尽处,各有五个小小的圆涡。沈飞觉得那十只肉乎乎的小手指正一下一下地敲击在自己的心上,带来丝丝微妙而不容忽视的刺疼和战栗。
    第二章

    当初童维桢处心积虑地失踪遁逃,沈飞的第一反应是怒不可遏,恨不能将人找到后立即撕成碎片,连皮带肉一口一口生吞下去。经过几次声势浩大、劳师动众的追查寻访无果后,怒气便转为忧惧:那小小的人儿一直被自己护着,天真烂漫,不谙世事,偏偏生得姣若春花,媚如秋月,落在居心叵测的人手里会有何种遭遇可想而知,不由日夜牵挂,心如刀割。直至后来,他几乎濒临绝望,心心念念只要人能全须全尾找回来,之前发生的一切都可既往不咎,无论付出什么代价皆在所不惜。没有人能想象接到维桢拨来的电话,他那种仿佛十八层地狱中的厉鬼经历了刀山火海,剥皮剔骨的痛楚,然后逃出生天时的狂喜和不敢置信。
    维桢有些惘然地望着沈飞,眼前之人身居高位,脸容森冷严峻,眸光阴沉狠厉,鸱目虎吻,实非善类。当日初见时,怎么会一厢情愿地认为是谦谦君子,温润如玉呢?是自己太过愚蠢,还是他太能伪装?
    沈飞目不转睛地盯着维桢,见她竟似是无动于衷,波澜不惊的样子,瞳孔剧烈地紧缩,太阳穴上青筋一突一突地跳,良久之后方按下心底的惊涛骇浪,语气淡漠道:“过来。”维桢脸色一白,从交椅上跳下来,磨磨蹭蹭地挪了几步,就被突然迎上来的沈飞猛地拦腰抱起拥入怀内,力道之大让她觉得自己的腰身仿佛被折断了一般。沈飞把朝思暮想的小爱人整个纳入宽大的风衣里,对一旁的副手言简意赅地交代了几句后,带着大队人马疾风一般扬长而去。
    案子被定为交通意外,许宪成作为肇事者,酒后神志不清,突然冲入车水马龙的公路上意外被撞身亡,责任几乎全归于死者身上;驾车司机承担小部分民事责任,交付数额不算太高的死亡赔偿金和亲属慰抚金。案件人证物证俱全,几个小时内便盖棺定论,身为始作俑者的童维桢在所有的书面文件和官方报道之中,从头到尾不曾牵涉半分——这就是特权阶级的可怕之处,远远地凌驾于普通民众之上,翻手为云,覆手为雨。
    陈局长一丝不苟地协助沈飞的副官全程处理此事。他在几个小时之前接到沈飞本人打来的电话,不啻于喜从天降。位高权重的男人只肃厉而不容置喙地吩咐了两件事:第一,不能令推人的女孩子受到任何惊扰报复;第二,看顾好那名女子,绝对不可以让她离开半步。然后便不远千里亲自火速赶来——可想而知那位小姑娘在沈副参谋长心中的地位。许家在本市勉强可称作权贵,然而对上京城沈家这样真正的开国元勋,世家门阀,便如蝼蚁撼树一般,微不足道,不堪一击了。沈飞前脚刚走,那位向来在当地呼风唤雨的许副市长后脚便遣了私人秘书过来表明其大义凛然的立场:务必秉公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万万不可因裙带关系损害了人民群众的利益。许副市长的决定其实无可厚非。毕竟只是姑父,又不是亲爹。这年头,为了功名利禄,连老婆都能说换就换,何况是隔了好几层的妻侄呢。陈局长是个善于钻营之人,高不成低不就地在局长的职位上待了八年才等到这个机会,难免存了痴心妄想,指望能攀上沈家这颗大树,一路扶摇直上,岂有不尽心竭力之理。
    大批人员鞍前马后地打点善后,当事人却一无所知。童维桢浑浑噩噩地被沈飞带到市里唯一一家五星级酒店的豪华套房里,全身的骨头似被揉碎了一样。她在大多数时候都是个识时务的女孩子,形势比人强,只好将呼疼声咽了回去,低眉顺眼地保持着沉默。沈飞一关上房门便迫不及待地俯身覆上维桢鲜艳欲滴的双唇,长满枪茧的大手从两截欺霜赛雪的小腿一路逶迤往上探入白底挑绣胭脂红樱花的纯棉布连衣裙内,掌下的肌肤微微沁凉,娇嫩得不可思议。
    他的舌头肆无忌惮地侵入维桢口腔之内,强迫着与她的软红香舌交缠萦绕;一手勒住对方不停扭动的腰身,另一只手充满肉*欲地重重揉捏她浑圆挺翘的臀部,只觉得下身肿胀发疼,坚硬如铁,恨不得隔着衣物便立时长驱直入,将身下人儿抽*插玩弄得生死不如才算尽了兴泄了恨。心念一起,手掌便挪到维桢的腿间将轻薄的内裤扯到一边,手指随即没入温脂艳玉般的花苞之内。
    维桢浑身轻颤,嘴内呜呜咽咽,异常激烈地挣扎起来。沈飞手下不停,只放开了维桢的双唇哑声问:“桢桢,怎么了,又忘了要用鼻子呼吸,嗯?”想起往事,冷峻的眉宇不由舒缓下来,眼里浮上一点笑意。维桢随着沈飞手指的捻弄呻*吟了一声,连忙捉住他的手,喘息着哀求:“先让我洗个澡好么?身上不干净。”沈飞眼也不眨地凝视着她。这小丫头自小被爱女心切的父母养得娇贵,十指不沾阳春水,生活中向来粗枝大叶,邋邋遢遢。俩人交往之后,自己待她如珠如宝,日子过得更骄矜了十倍去,连被子都不曾亲手叠过,逞论女红针黹,洗衣做饭了。然而生性极爱洁净,衣柜桌子杂乱无章,物品摆放横七竖八,一手抹去,却是纤尘不染;不管天气如何,出门与否,身上内外衣物非得每天更换不可;无论多么高级昂贵的SPA会所,护理完回家之后必定从头到脚冲洗一遍;平日出门永远随身携带消毒纸巾,被外人在皮肤上磨蹭一下,都要拿纸巾擦了又擦,唯恐沾染了不洁之物;从来不与旁人共用碗筷杯碟,在外面用餐时,即便是高温消毒过的餐具也要亲自用开水浇洗一遍才肯使用。他费尽心思,才哄得她全心全意地依赖自己,直到俩人亲密无间,水乳*交融。究竟是从什么时候起,她对自己逐渐生了戒心,乃至后来处处抵触,事事存疑,针锋相对,最终狠心如斯,一走了之,让自己三百多的日夜里如孤魂野鬼一般辗转反侧,痛彻心扉?
    “沈飞,可以么?”维桢小心翼翼地瞄着沈飞,低声又问了一遍。
    沈飞眸色沉沉地端详着她,半晌方微微一笑:“嗯,自然可以,我去给你放热水。”
    “淋浴就成,多谢。”维桢趁机从沈飞的怀抱跳开几步,悄悄地吐了一口气,神色稍定,这些小动作皆一一落入一直注视着她的沈飞眼内。
    沈飞把热水调到合适的温度,维桢已经尾随着来到卧室,等沈飞一出来便匆匆谢过他,逃命一般冲进浴室里,反手将门锁上,又把落地水晶玻璃隔板的布帘全部拉拢。沈飞讥诮地挑了挑眉梢,在四柱欧式雕花红木大床上坐了片刻,便站起身来走到浴室门前,拿出钥匙拧了两转,“喀嚓”一声把锁打开。
    正站在淋浴间里冲澡的维桢听到开门的声音身子一僵,随即簌簌颤抖起来,两条嫩藕般的手臂环胸,颤颤巍巍俏立在地,丝毫不敢回头。水汽缭绕中她娇小的身子细润如脂,粉光若腻,美得让人目眩神迷:不盈一握的纤纤沈腰之下是两片高高耸起的浑圆臀瓣,从颈脖一直延绵至脚踝,连成了惊心动魄的曲线,腰眼处有两枚小小的宛如梨涡般的美人涡,冰肌莹彻,瑰姿艳逸。
    沈飞眯起眼欣赏了一会,直到维桢两条白生生的腿微微打战,才扯开衣襟露出肌肉健硕劲实、布满大大小小浅色疤痕的胸膛,走上前去紧紧贴在维桢身后,一手环着她的腰,另一只手拉开她遮挡的双臂,轮流抓起两团丰盈白嫩的膏腴粗野地搓揉起来,不由舒服得深深地叹息了一声。胸前和手下的肌肤柔软脆弱似婴孩一般,维桢修长细致的颈部皮肤晶莹剔透,纤细的血管清晰可见。
    沈飞不无感慨。一年多不见她出脱得愈发鲜妍诱人,胸前娇乳一手才恰恰掌握得住,身量拔高了些许,更添楚楚之姿,唯有一张小巧玲珑的脸蛋,伸出丁点尖细柔美的下颔,仍旧如孩童般娇憨稚嫩——单纯自私得近乎残忍的孩子。沈飞盯着身下天鹅般秀美的脖子,神色渐渐阴狠地起来,猝然张开嘴一口咬了下去。原本细细地喘息着的维桢凄厉地尖叫起来,濒死般扬起脸,还没来得及反抗已叫沈飞攫住双腕抵在墙壁之上,沈飞伸了两根手指堵住维桢的呼喊,有条不紊地低头在她肩颈处连续咬了六口,松开嘴时维桢整个人如同被抽掉所有的筋脉般摊倒在他怀里,巴掌大小的脸上泪迹斑斑,冷汗淋淋。沈飞咬得极有技巧,牙印清晰地出现在皮肤上,毛细血管慢慢沁出血水,却没有咬破皮肉,不至于留下疤痕。
    第三章

    沈飞把手指从维桢嘴里撤出来,柔声道:“宝宝还是那么怕疼,娇的不得了。”他贴在她耳边低低地笑出声来,“桢桢,以后还敢逃么?”童维桢觉得尖锐炽热的痛感自被咬之处四面蔓延开去,连手指脚趾的末梢都刺疼起来,全身似被钢针密密麻麻地扎了一遍,心里又怕又恨,死死地抿住嘴唇一声不吭。沈飞轻哼了一声,伸手在牙印上重重地掐了一下,维桢惨叫一声,抓着沈飞强健粗壮的手臂,指甲和指节泛出青白色,浑身剧烈地颤抖起来:“不敢了,再也不敢了。”沈飞刚刚平息的恨意登时被这句话重新勾起。这丫头就是一白眼狼,根本养不熟,再对她掏心掏肺也是枉然。之前多少回痛哭流涕地认错道歉,赌咒发誓,转过头仍旧恣情妄为,心肠凉薄如寒冰,说走便走,完全不会为别人着想。他冷冷地盯着她白嫩如玉的耳垂,俯身狠狠咬了一下,红玛瑙似的血珠随即渗出。
    维桢压抑而破碎地啜泣出声,摇着头喃喃道:“不要,疼,求求你,求求你……”
    沈飞早已被欲火和怒火烧得全身上下发烫,眼球里布满了可怕的血丝,再也没有耐心折腾拨弄她,关上花洒,随手扯下一条大毛巾把维桢包住抱起来大步来到卧室,将怀里的人用力扔到奢华靡丽的床里。维桢在巨大的床上狼狈地滚了两圈,哭着往床头缩去。沈飞快速地将身上湿透的衣裤脱下来,走过去捉住她一条腿把人拖到身前,见纤弱的脚踝上空无一物,连往日最喜欢的碧玺石雕莲花珠串都摘了下来,分明是要与自己恩断义绝的意思,滔天的怒火中又衍生出撕心裂肺的痛楚,毫不留情地抬手将她的脚腕拽起大大地分开,青筋盘错,肿胀硕大的物事便长驱直入,强行插入香馥柔腻,娇若桃蕊的玉门之内。
    维桢仿若被凌虐的幼猫般尖叫起来,整个人猛地痉挛了一下,一面啼哭一面抬起虚弱无力的小手去掰沈飞拽着她脚踝的手掌。随着沈飞几个暴烈粗野的来回,她的叫声渐次低弱下去,紧紧地闭合着眼帘,大片大片的水泽淌过苍白的脸庞。
    沈飞的神色转眼间缠绵缱绻起来。身下的小美人体内紧窄火热,舒服得他腰眼处阵阵酥麻,差点便喷薄而出;又打量她的反应青涩无措,与初次占她时一般无二,想必一年多来不曾有过出墙之事。沈飞对童维桢从一开始便有着非比寻常的独占欲,容不得旁人指染半分。今晚甫下了飞机,还未来得及处理事故,便先派去人去调查维桢一年多来的生活状况,下了严令务必将她一言一行都访查清楚,不可有丝毫遗漏。如今放下心头大石,怒意登时消散去大半,不由嘴角含笑,把维桢爱若珍宝般抱起来拥入怀内,将两条娇软无力的腿儿环到自己的腰身两侧,一面大进大出一面吻着她的唇边眼角哄道:“别怕,别怕,乖宝宝,一会就好了。桢桢,我爱你,我爱你……”又拈起两颗粉红的乳尖柔情蜜意地轻揉慢抚去挑逗她。
    童维桢眼眸中渐渐染上潋滟之色,水光荡漾,腮晕潮红,高一声低一声地呻吟起来。沈飞被她的滢情浪态激得愈发痴迷欲狂,难以自控,恨不能把人一口一口嚼碎了全部吞入腹中。维桢一面嘤嘤哭泣,一面在心里念着“一会就好,一会就好”。这个所谓的一会一直持续到窗外渐渐的透进清光,沈飞才从她身上满脸餍足地爬起来。维桢浑身似被车轮碾压了一遍,连喘气儿都觉得疼不可言,双腿间汁液淋漓,黏稠淫靡不堪入目。沈飞自然是神清气爽,温柔地为爱人清理狼藉的身体,目光逡巡在维桢遍体青紫斑驳的亵玩痕迹上时,眼底闪过若有似无的残虐和惬意。
    维桢先受了偌大的惊吓,然后被沈飞下狠手蹂躏了大半夜,当天便有些发热,头目森森,浑身酸软无力。沈飞喂她吃了些药性温和的消炎片和退烧饮剂,又事事躬亲,温存小意地照顾了一天一夜,第二日下午才登机返回北京。
    “回去之后,我可以接着念书么?”
    机舱外天际高远辽阔,日色璀璨如金,似飞花扬絮,照得人几乎睁不开眼睛。维桢望着窗外,眼眸中尽是彷徨迷茫,没有任何焦距。她离开北京时,大四上学期还未完结,论文只完成了初稿,必修课学分也不曾修够,自然不会拿到学位。当日是打算待风平浪静之后出国,然后申请美国某所大学继续学业。如今功败垂成,重返N大便成了头等大事。双亲在生之时,对自己几乎没有任何要求,只盼着女儿事事顺遂,一世长安。唯有在学业上,因了母亲的出身贵不可言,虽然没落已久,仍极重素质修养;而父亲出身笔墨之家,自负以书香继世,两人在独女幼年时便亲自启蒙,四五岁上已手引口传教授了几本书数千字在腹内了。入学之后,仍每天加以指点引导,眷念切盼之心刻未能忘。自己倘若半途而废,父母九泉之下不知道会伤怀失望到何等地步。维桢眼睛一酸,几乎落下泪来。
    沈飞见维桢神色有些凄凉,知道她是想起了父母,虽然怜惜不已,然而一想到这小妮子向来得寸进尺,不识好歹,便硬起心肠施施然道:“能不能全在于你。你若是乖顺听话,我自然会为你办理复学手续,如果仍旧不受教,就别怪我心狠,将你拘在宅子里,往后一步都别想踏出家门。”
    维桢几乎要跳起来,勉强压下满心的悒郁不忿,冷笑道:“凭什么,沈飞你凭什么?我欠你什么了?”说完后心中一突,她确实是欠他的,这次要不是有沈飞,还不知道要落到什么地步,先不论牢狱之灾,许宪成的家人便能活活撕了自己。
    沈飞怒极反笑:“凭什么?就凭我有这个手段和能力!我沈飞想要你生你就生,想要你死你就得死,你说我现在要是一把锁将你关起来一辈子,满北京城谁会把你捞出来?”
    维桢气得浑身乱战,急促地喘着气,两个肩膀大幅度地下上耸动,小小的脸庞憋得煞白,不见半点血色。沈飞心中一软,轻轻抚着她的背道:“怎么就气成这样了?你乖乖听话,我疼你还疼不过来,怎么舍得关着你。”
    维桢更觉刺心,一把打开他的手,跳下座椅径直往舱门冲去。虽然明知她无法打开门,沈飞仍吓得眼皮一跳,大步上前抱住她乱挣乱踢的身子,厉声道:“童维桢,你要干什么?想寻死是不是?”
    维桢一愕,她没有想自杀,怒火攻心之下习惯性地夺门而出罢了,然而不愿意示弱,直着脖子道:“死就死,死了才干净呢,凭你沈二少爷手眼通天,还能上穷碧落下黄泉锁了我来不成?”
    沈飞一则被勾起心事,生了几分愧疚,二则瞧着维桢虽然极力作出声色俱厉的形容,偏偏嗓音娇嗲,圆瞪着的一双大眼清亮恬美,泪光闪烁,活像一只炸毛的小奶猫,可怜可爱之极,不由心中绵软,搂着她坐下来柔声哄道:“好了好了,是我不对,我说话太难听了。宝宝消消气,你说才多大点事儿,值当这样闹么?”
    维桢本不是个气性大的人,平静下来后想到方才自己撒泼打滚,一哭二闹三上吊直似泼妇一般,不由脸生红晕,低头沉默不语。沈飞见心上人素白的脸上如珊瑚绮丽殷红一抹,心襟荡曳,在她脸上亲了又亲道:“桢桢,不闹了成不成?我们以后好好过日子,我将你宠到天上去。只有一样,再也不许任性出走了。”等了半天见她仍不搭腔,脸色渐渐阴霾下来,捏着她的下巴又问,“听见了没有?”
    维桢摇了摇头,低声道:“不知道,我不知道……”
    “桢桢!”沈飞面沉如水,“你非要敬酒不吃吃罚酒么?”他阖了阖眼,稍微缓和了语调,“你之前明明那样喜欢我,我们那段日子多开心。为什么突然就翻脸不认人,处处寻衅挑事?你就不能安生一点?”
    维桢无助的目光带着委屈的湿意,她嘴唇张了张,良久喉咙里才发出破碎的声音:“我不知道该怎么办,我不快活,我过得不快活……”她的人生太过顺遂,但凡想要的又来得过于轻易,亲情爱情唾手可得,一点不如意便成了硌在蚌肉里的一粒砂石,虽然不致命,却缠缠绵绵,一刻不断地生疼,令她日夜难安。
    她不快活,她跟自己在一起已经不快活了。沈飞脑海里有片刻的空茫,伴随着难以忍受的剧痛,仿佛被谁持着刀子在他心脏上同一个位置来回反复地切割。他死死地盯着维桢,半晌方从牙缝里挤出一句话来:“我已经尽了所能去待你好。当初是你先招惹我,我早就警告过你,我不是由得你召之即来,挥之即去的。你只能想办法让自己快乐起来,我绝不可能放你走。”
    维桢怔怔地想道:“即便是当日最融洽的时候,我也没有想过天长地久。”她遇见一个瞧得入眼的人,便像个天真任性的孩童见到一双漂亮的红鞋子,非要试一试方肯罢休,却不曾想,有些鞋子穿上了就再也无法脱下来。
    “桢桢,”沈飞叹息着拥紧她,尽量放低姿态,“等你满二十岁我们就结婚,你想要什么我都给你弄来,好不好?” 维桢咬着唇一言不发,几只削葱根般的手指绞来缠去。
    沈飞执起她一只手腕轻轻揉捏着,掌心里的小臂冰雕玉琢,柔若无骨,“都说伤筋动骨一百天。你要是再敢私自跑出去,我就把你双手双脚的骨头逐一敲断,这样养个一年两年,想来总该吸取教训了。”他的声音柔和得简直让人毛骨悚然。
    一阵寒气从维桢的脊椎尾冒上去,她悄无声息地垂下眼帘掩住即将夺眶而出的泪珠,两扇浓密的睫毛轻轻颤动,仿佛蝴蝶的双翅,脆弱而勾人——她想要的是什么呢?她希望能够一直快快活活地过日子,无拘无束,逍遥自在,就像四年前,未曾遇到沈飞之时,一切是那样平淡简单,爱她若命的爸爸妈妈都还在……
    @litfox555 26楼 2013-10-06 14:35:00
    追过来,先留个照,再慢慢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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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多谢多谢
    @午夜小红鞋 29楼 2013-10-06 16:07:00
    跟着过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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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真好。
    @潇潇暮雨时 30楼 2013-10-06 16:15:00
    突然想到相爱相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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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呵呵,没到那种地步的。
    第四章 故事回到四年前

    童维桢自小便生得漂亮,追求她的人与其美貌却不成比例,她与身边同学和朋友的年岁委实相差太大:小学跳级了三次,初中一次,就读的高中是市内第一重点,学业紧张,竞争激烈,规规矩矩地念满三年,升上大学时还未满十五岁。这其实不算什么稀罕事,N大的神童比比皆是,扪心自问,维桢算不上是天才儿童或天才少年,只是非常迎合当下的教育制度,美曰其名便是运作良好的应试机器。她的理科学得差强人意,胜在记忆力极好,课本内容看过几遍就能倒背如流,当然,考完试不出三天,就忘记了百分之七十——这还是只限于学习上,她在生活中粗心迷糊得让人叹慨:父母的生辰日期都要记在日历里;自己的手机号码用了好几年,别人问及时还需翻看电话本才能确认;一升上初中,大部分小学同学的名字便忘记得一干二净,如此类推。
    维桢本就比身边的人年轻好几岁,偏偏天生一张稚气的小凸脸,实在叫人不忍心下手。然而美丽的事物难免令人绻缱羡慕,大学之前仍有几桩被光明正大求爱的韵事,至于那些欲藏还露,遮遮掩掩的思慕便被她自动忽略了。
    小学六年级时,班上来了个转校插班生,留着寸头,言语跋扈不驯,且接二连三地夺去维桢年级第一的名次。她当时尚年幼不懂事,虚荣心重,自然对其恼怒不已,只不好摆在明面上。不料一日下学后,男孩悄悄将维桢叫到无人的楼梯玄关处,递了封情书过来。说是情书,不过是一张粉蓝色的印花信纸上工工整整书写了几个字:XXX喜欢童维桢。维桢第一反应是男孩故意作弄人,斜眼瞥去,但见他正忐忑地偷瞄自己,深秋之际,额角竟渗出汗来,水珠慢慢滑下脸颊,没入衣领内,不知道是痒还是紧张,脖子歪着一缩一蹭,便显出几分流里流气,素来略显嚣张的大眼睛却湿漉漉,胆怯怯好似羊羔一般,任人宰割。维桢一愣,继而涌起满腔的荒谬和厌烦,心想我们才多大,谈这个恶心不恶心,况且自己讨厌他都讨厌不过来,哪里有回应他的道理。因而伸手接过信纸,三两下撕得粉碎随手扔下,迎着男孩由喜悦转作错愕,最后变得黯然的神色,冷冷道:“不知所谓。如果我现在拿了这事告诉老师,你猜猜会怎么样?”言毕头也不回地离开了。
    不久之后该男孩便与隔壁班一名身段窈窕,面部轮廓鲜明如西方雕像的女生交朋友,人前人后,毫不避讳,并多次被维桢撞见二人耳鬓厮磨。维桢先是有点羞怒,强词夺理地认为他既然说喜欢自己,即便自己不予以理睬,也该坚守本意,长长久久地喜欢下去才是,怎么转过头便寻了别人去?可见是个既鲁莽又三心两意的人。虽然有些介怀,不过是个形同陌路的半道同窗,且先存了偏见,几天过去便丢开一边了。直至期末考试前两个月,男孩子回去原籍省份应考,便再也没有音信。
    懂得了情爱之事后,维桢每每想起当日那个桀骜高傲的小男孩眼里柔软而脆弱的期待和不安,不禁心惊于自己年幼时的直率和残忍。
    待升上高三,坐在维桢身后的是一名高大健硕的男生,肤色黝黑,相貌端正,言谈甚是风趣幽默,总逗得周围的女孩子笑得花枝乱颤。他填报的第一志愿也是北京的N大,并私下里试探过维桢几次:若两人都顺利考取,那时能否尝试处朋友?维桢当时并无心仪之人,亦算不得讨厌他,朋友一场,自是不忍在大考将至的关键时刻无端给人添堵,况且日后之事谁能预料,便默许了。不晓得这名男生是紧张太过还是得意忘了形,考数学科目时,试卷最后一页的两道大题竟然没有瞧见,空白着交了卷。于强项上马失前蹄,男生在一片惋惜声中落榜,颓然去了本省的二流大学。他是个心高气傲的人,失意后再没有与维桢联系过,当日的约定自然成了一纸空言。
    略有些惆怅之余,维桢不由自主松了口气,回过头假惺惺地怪责自己寡情薄幸一番便算了事。
    第三桩发生在高考结束之后,对象却是初中的同学,这次维桢真正生了些怜悯之意,在她力所能及的范围里体会到一点爱情带来的苦涩和无奈。
    收到N大的录取通知后,维桢如释重负,便出人意料地应邀去了一场初中同学组织的聚会。众人酒酣耳热,只有维桢年龄太小,捧着杯无酒精的零度干红喝得索然无味。一名久未谋面的同班同学项于舟忽然说有些事情要问问维桢,将她拉到一旁。项于舟扎着手,神色闪烁不定。维桢疑惑道:“你是有什么为难的事么?我也不敢说肯定能替你分忧,相识一场,若有帮得到一点半点的地方,定是不会推辞的。”
    “你能帮忙的,维桢,这世上除了你,谁都不能救我。我、我——” 项于舟犹犹豫豫,眼里闪出炙热之色。维桢心中一突,迟疑着道:“到底什么事?男子汉大丈夫,有一说一,有二说二,吞吞吐吐的不成体统。”她一团孩子气,说起这些大义凛然的话来可爱得令人莞然。
    项于舟痴痴地望着她微微上挑的尖细下巴,突然长长吐了一口气,从钱包里掏出一件东西,珍而重之地递过来。维桢接了一看,是用旧版的一美元纸币叠成的千纸鹤,便问道:“折纸而已,有什么稀奇之处么?”
    项于舟全神贯注地盯着她,一字一句道:“这是初二的时候你亲手叠的,我偷偷藏了起来。”维桢一时呆若木鸡,记忆里确实有这样一件事。有天吃过午饭她在桌前看书,几个同学围过来问了些学习上的事情,之后并未散去,反坐下攀谈起来。维桢兴致缺缺,便拿了钱包里那张簇新的一美元纸币折纸玩,叠好之后随意搁在桌上。后来再想起那件折纸,却再寻不着了。虽然是鸡毛小事,然而那张美元是她母亲一位从美国回来探亲的表姐当作利是封给她的,一共封了一百零二元——在南方零头代表吉利的意头。她年纪小,妈妈帮着把钱收起来。维桢觉得那张黛绿苍黑的一元币有种瓷器般的神秘美感,便抽出来收在钱包里。丢了之后有些懊恼,因此项于舟一提她便记起来了。
    项于舟的眼神灼热如火,神色如醉如狂,情意已昭然若揭。他也没有试图掩饰,只情深款款地倾诉了对维桢多年的心意。他说自己从初二同班(维桢直接从六年级跳到初二)开始便喜欢她,五年来不曾改变分毫。维桢相貌出众,成绩优异,他家境平平,排名从后面算起,恰好与维桢一样,因此不敢痴心妄想,只好把这些事藏到心底。
    项于舟在一所末流高中混了一年多便缀学了,他也觉得自己果然是烂泥扶不上墙,愈发斗鸡走马,有天无日。自小一同长大的几个哥们看不过眼,拉着他一块办起小本的木材生意来,也算是个营生。他们不过存着试试水的心态,不承想水畅人和,竟顺利非常,很快便财源滚滚而来。
    他说着执起维桢的手。维桢一惊,抽回手抿嘴不语。
    “我跟朋友合伙办了家木材工厂,现在生意很不错。我自己买了车,父母早就给我购了房子,以后再换套更大更好的。维桢,我自信有能力供给你良好的生活,你能不能给我一个机会?”他眼睛睁得很大,有种不能瞑目的执着,维桢似乎能在他的眼眸里看到自己的影子。她承受不住这样的眼神,别开了脸细声道:“对不起,很感谢你的一片心意,可是我一向只把你看作普通的同学而已。”初中两年,这人并没有给维桢留下深刻的印象,不过是个高高瘦瘦,总在她收作业时横挑鼻子竖挑眼的男生。维桢小学初中时皆担任班上的学习委员,没少被人挑刺。后来上了大学之后,才陆续发现那时候对她态度很不好的几个男生其实是暗暗喜欢她。当时的孩子都比较单纯,对谁有好感就故意恶声恶气地引起她的注意,不像现在的小鬼,才上幼儿园便满嘴里我爱谁谁谁的。
    第五章

    项于舟脸色一黯,继而诚恳道:“你虽然对我没有感觉,可也没有特别喜欢的人对不对?”维桢摇摇头。项于舟脸上一喜,又道:“你现在不喜欢我,不代表以后不会喜欢上我。不是我自以为是,确实是你日后不一定能寻到一个像我这么钟意你,对你全心全意的人了。你尝试一下好不好?实在不行我也不会对你怎么样,你又能有什么坏处呢?”维桢张了张嘴,一时无法辩驳。
    项于舟幽幽的声音近在耳际:“维桢,我真的很喜欢你,我爱了你五年,以后也会一直爱下去。你一句话,可以让我上天堂,也能拖我下地狱。”眼前这人默默地记挂了自己五年,人生中最张扬洒脱的青春岁月里心中只有她一个,这样的深情厚谊不能不叫人动容。维桢一时心潮起伏,鬼使神差之下应了一句:“你让我想想。”
    项于舟脸上似忧似喜,良久方微笑道:“好,你慢慢考虑。我已经等待了几年,自然不在乎这短短几天的。”
    然而一到家维桢便后悔了,只觉得肩上负了副无形的担子,压得她几乎喘不过气来。第二天项于舟开车到维桢家约她一同吃午饭,维桢心事重重,本要拒绝,项于舟说就是普通的同窗,长久不见,偶遇了吃顿饭也是常事。维桢不好再推辞,只得随他去了。
    项于舟带维桢去一家装潢华丽的饭馆吃蟹。
    “螯封嫩玉双双满,壳凸红脂块块香。”林黛玉都赞不绝口的美味,维桢自然喜爱,此刻却是味同嚼蜡。俩人当真没有什么共同话题,气氛沉闷,反正维桢是这样认为的。反观项于舟满脸红光,兴致勃勃地一味许些日后如何如何的诺言。维桢百无聊赖地听着,随手挤些脐子膏和小腿子肉吃。当项于舟再一次提到若日后结了婚,便让维桢呆在家里当少奶奶时,维桢心中不禁勃然大怒起来,她本就满心不乐意出门,又对项于舟毫无爱意,便觉得这些话句句刺耳,字字诛心。这男人实在是妄自尊大,又爱夸夸其谈,竟要将妻子拘在家中,只能对自己唯唯诺诺,言听计从。
    好不容易吃完饭,项于舟想带维桢去游车河,维桢推说头疼,跺脚扁嘴闹着要回家。项于舟无可奈何,只得送她回去。
    俩人在维桢家的院子前道别,项于舟突然俯身要吻维桢的额头。维桢徒然变色,一抬手遮在脸前,手臂上一湿,仿佛被蛇爬过似的粘腻难受。项于舟脸色一白,强笑着道:“对不起,维桢,我有些情不自禁了。你慢慢考虑,我会等你的。”他好言好语,维桢也不能恶言相向,随便点点头便往屋子里冲去。良久,外面车子发动的声音传来,她方呆呆地坐到沙发上。
    真不该答应项于舟考虑此事的。维桢后悔不已。她不喜欢他,如今不喜欢,日后也不会喜欢得了。维桢相信日久情深,却不信日久生情,试问无中如何生有?与一个不喜爱的人一同生活,一日十年,十年一日,纵是金冠绣服,美酒羊羔,又有什么可期待的。如此一想,悔恨中又衍生出无限的酸楚和委屈来。维桢甚至有些怨怼地想:“我没有叫他喜欢我,更没有让他记挂着我,我其实并不欠他什么,凭什么要为了一份不想要的感情委屈自己?”
    看了一会书,估计项于舟已经到家,维桢拿出手机给他拨了电话。
    “喂,维桢!”电话立刻被接听,项于舟声音微颤,带着急不可待的热切与期盼。
    维桢心中一沉,不给他任何插话的机会,蜜糖似的声音里含了冰碴子,令人冷入骨髓:“项于舟,我已经想得很清楚了。我很感谢你的情意,可是确实对你没有任何感觉,以后也不会有半点改变。你不是不好,只是无法叫我动心,我不能够为了别人委曲求全。你最好忘了我,好好过自己的日子,总有一天能遇上比我好千倍万倍,更为适合你的女孩子。倘若真的忘不了,那就藏在心底罢,只别再叫我知道。你不必来找我,我不想见你,也不会接你的电话。”项于舟在电话另一端竭力诉说着什么,维桢却不愿再听,果断按掉通话,随即将电池拔出,心中有些闷闷的,却也卸下了千斤重担,不由松了口气,眼角还挂着颗欲坠未坠的泪珠,嘴角已悄悄翘起盈盈一笑——她委实是个冷心肠的孩子。
    童维桢入读的是N大的历史系。并不是她对朝代更替,历史变迁等感兴趣,纯粹是因为她擅长死记硬背,这个科系最适合她。维桢似乎不曾对某种事物抱有过长盛不衰的兴趣,她是个随心所欲,没有定性的人,荏弱天真的皮囊下是一副寡情淡泊的心肠。所幸她虽然付出的稀薄,却同样不期待太多的回报,便无法令人反感生厌。
    从小受清心寡欲,目下无尘的双亲影响,维桢的生活单调得近乎枯燥。她从小学到高中都是在广州市内走读,在学校与家之间两点一线,极少出门交际,空闲的时间就把自己埋在书海题库里,小小年纪已经博览群书。在六、七岁之时,身边同龄人还在看连环画小人书,她已经抱着本牛皮纸封面的精装版《红与黑》读得津津有味。来了北京念大学,流连之地不过加上了图书馆,每日只在宿舍,课室和图书馆三者间穿行游走,闹市隐士般令人发指。
    项于舟的表白并没有在维桢心中留下太过深刻的印象,更没有为她简单的生活带来任何涟漪,却适时地撩动了她的春心,自觉已经是大学生,长大成人了,加上广州和北京相隔何止千里,身旁没有父母管束,自然该轰轰烈烈地爱几场恨几场,才不辜负年少轻狂一回。维桢本就香培玉琢,即便是豆芽菜一株时仍不乏爱慕之人。升入大学后,身段如春日的垂柳般曼妙舒展,袅袅婷婷,风姿动人,周围或私下窥视或堂皇欣赏的男人多如过江之鲫,她便是一块顽石,也该开窍了。维桢偶尔会迷惑不已,当初一见沈飞便芳心暗许,究竟是全然因了这个人,还是与二人相遇碰巧发生在最合适的时机大有关联?正如西方人说的,timing is everything。
    童维桢与沈飞的第一次见面几乎算得上是浪漫的——当今年代,生活节奏迅疾如风,网络、相亲机构、快餐速食漫天飞扬,人们已普遍失去了静待缘分来临的耐心和信仰。而童维桢与沈飞却是在一所历史久远,古韵悠悠的大学里面,文化底蕴深厚,“蝉噪林逾静,鸟鸣山更幽”的图书馆中相遇,继而相识相爱。
    还剩一个多月,维桢便面临上大学之后第一次大规模的期中考试,分外重视些,而且历史系需要记忆的内容很多,于是几乎所有的课余时间她都呆在学校图书馆里。维桢背课本有个习惯,会一面默念一面在纸上随手写下关键的信息,如重大历史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主要人物等等,以加深记忆。
    其时她正伏案疾书,写满文字和数字的草稿纸捏作一团团堆得满桌皆是。
    “同学,这是你的吧?”男子嗓音慵懒低沉,偏偏到了结尾时微微上扬,有种清冽如山涧的质感,他弯身捡起一枚白色卡通橡皮放于桌上,乌黑的头发畅然垂下,光滑得似一匹拢不住的细滑绸缎。
    维桢被突然打断思绪心中有点不虞。她又不是木头,东西掉地上早就知道了,本不需要别人多管闲事。她放下书本心不在焉地往上瞄了一眼,登时愣在当场。
    维桢对美男子的定义有三点:第一,身量要高——广东男人平均身高不超过1米70,维桢从小被父母鸡鸭鱼肉蔬菜瓜果搭配着喂养,长年营养均衡,拼了命也才长到1米57,对高挑个子的人羡慕不已;第二,肤色要白净清爽;第三,双手要生得秀雅。
    眼前男人已直起腰来,魁梧伟岸,长身玉立,肌肤白皙如雪,一双妩媚的丹凤眼斜斜上翘,嘴角噙了丝淡淡笑意,拈着橡皮的手指骨节分明,修长如青竹——所有用枪和练武留下的粗糙痕迹都隐藏于手掌之下。
    @潇潇暮雨时 53楼 2013-10-08 16:26:00
    冒个泡
    -----------------------------
    乖
    @秦雨飘兮 64楼 2013-10-09 09:49:00
    hi~~girl~~O(∩_∩)O~
    -----------------------------
    太惊喜了!我家秦雨姑娘来了。
    @哭菠菜 66楼 2013-10-09 10:30:00
    追过来了,慢慢看,看快了超过楼主的速度,我会很心焦的~~~~~~~~~~~~
    -----------------------------
    多谢多谢继续支持新文~~~~
    @潇潇暮雨时 68楼 2013-10-09 10:53:00
    回复第63楼(作者: @烟草风絮梅子雨 于 2013-10-09 00:17)
    @潇潇暮雨时 53楼 2013-10-08 16:26:00
    冒个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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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给颗糖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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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呵呵,予取予求
    @午夜小红鞋 71楼 2013-10-09 14:43:00
    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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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多谢。
    第六章

    “瞻彼淇奥,绿竹猗猗。有匪君子,如切如磋,如琢如磨,瑟兮僴兮,赫兮咺兮。有匪君子,终不可谖兮。”这人分明是按照维桢的审美观长出来的,她不禁如痴如醉,足足发怔了数分钟才蓦然意识到此人似乎比自己年长太多,从衣着气度上看,应该是某个年轻的海归教授。师生恋有悖伦常,然而待自己毕业,他已经很老了,况且自己何来偌大耐心等某人四年的时间。她对学校的思维模式一直停留在年轻学生与年长老师的定位,丝毫没有考虑读研读博甚至是在职深造人士上去。维桢经受了当头棒喝,蔫蔫地道谢了一声,便继续埋头苦读,因此错过了男子收敛起笑意,凌厉地盯着自己时让人骨脊发寒的眼神——犹如饥肠辘辘的猛兽骤然见到鲜嫩美味之极的猎物,迫不及待要扑上去连皮带肉生吞入腹。
    沈飞在半个多小时前就注意到童维桢了,那时维桢背对着他站在电梯贴近门的位置。狭窄的空间有些闷热,她用粤语低声咒骂了一句:“热死人啦。”门一开便冲了出去,只留下一个娉娉婷婷的背景。电梯里几个男人神色都有些异样。跟沈飞一道的韩绍辉笑道:“操,方才那小妞叫起床来得销魂成什么样儿。”沈飞玩味地笑了笑,不置可否,查阅完资料之后却径直去了方才童维桢下电梯的楼层。韩绍辉错愕道:“你去那层干什么?咱们不是要赶饭局么?”沈飞挑了挑眉梢道:“办点私事,你先走吧。”
    韩绍辉略一沉吟,失声道:“你不是要去找方才那个小丫头吧?沈二少你也积点德,人家才几岁,搁在以前,都能管你叫爹了。”然而一想到被那软糯糯的童音喊爸爸,韩绍辉下腹腾起一股火苗,直往心口烧,自发地在脑海里将童维桢剥光脱净,一时酥倒在地,然而缺了一张匹配的脸蛋,始终不够尽兴,便不由自主追在沈飞身后。
    图书馆内座无虚席,人山人海,沈飞却轻而易举便找到了童维桢。娇小的女孩子独自一人便占了整整一张四人大桌子,书本草稿纸凌乱地摊满了桌面,橡皮圆珠笔掉了一地也不拣,实在是惹人注目。女孩大半张脸掩在披散的如云乌发里,只露出了圆润剔透的前额和一点鹅脂般的鼻尖。
    沈飞的视线在那娇俏异常的鼻子上打了个转,弯身捡起桌边的橡皮道:“同学,这是你的吧?”女孩子扬起头,芙蓉出水似的一张粉脸,两丸黑曜石般的眼珠子直愣愣地望着沈飞,内里仿佛有春水荡漾。沈飞面色一变,心底最隐秘之处仿佛被轻轻挠了一下,又似有细弱的电流自尾龙骨一路流窜上去,自极乐中徒然生出一丝微不足道却无法忽视的痛楚来。他合了合眼,再要仔细望进女孩子的眼眸深处时,她已无精打采地道了一声“谢谢”,重新低头趴回桌面上。沈飞极力按捺下要伸手抬起女孩脸庞的冲动,若有所思地盯着她耳后一小块白得透明的皮肤,这时手机突然响起来。他不耐烦地掏出来一看,却是他的父亲。沈父十年前就是空军司令员,晋升上将军衔,六年前开始担任中央军委委员,仍领司令一职,是个生活敦肃严谨得古板苛刻的军人。沈飞蹙起双眉大步往外走。
    韩绍辉留恋不已地将童维桢从头看到脚,又从脚看到头,如果目光有实质的话,早在维桢身上挖出几十个洞来。他一狠心,跺跺脚还是跟了出去。韩绍辉在北京的太子党里也排得上名,却无法与沈飞相提并论。韩父以前就是沈司令的副手,如今已跃身北京高门,私下仍以沈氏家臣自居。而韩绍辉之所以能一直亦步亦趋跟在沈飞身边,除了父辈的渊源外,最大的原因就是他极识时务,能揣摩到沈飞的心意,最大程度地讨他的欢心。要知道沈飞出身名门贵阀,少年得志,本身又心黑手辣,喜怒难测,并不容易讨好。譬如这两年多以来跟着沈飞攻读N大的法学博士研究生,虽然耗时费力,却能与其处出一段真正的同窗之谊来;又譬如当下沈飞显然是对这个女孩子上了心,自己再觊觎就是触了沈二少的逆鳞,自然该作出一副避之唯恐不及的态度来。
    韩绍辉待沈飞挂断了电话才走上前去笑着道:“那小丫头长得真是标致,娇滴滴的可人疼。”沈飞瞥了他一眼似笑非笑道:“瞧上了?”一双风流的丹凤眼内阴沉沉没有半点笑意。韩绍辉脖子一冷,连忙摆着手道:“别开玩笑了,借个天给我做胆也不敢肖想沈二少看中的人。”这都还没怎么样呢就软刀子割肉地敲打,万一真动了手,还不把自己生吞活剥了?韩绍辉一面哀叹自己躺着都中箭,一面试探着道:“既然你看上眼了,是不是该挑点什么稀罕东西来投石问路,取悦一下小美人儿?”沈飞沉吟着道:“年纪太小了,别轻举妄动吓着她。我要离开半个月,你先帮着查一下她的家庭背景,其他的等我回来再计较。”
    韩绍辉知道虽然N大明面上不招收在职的法学博士研究生,然而这些限制对沈二少不起半点作用。沈飞三年前已经晋升到大校军衔,在第二炮兵的军职一直没有放下,经常突然离开数日甚至一、两个月执行一些绝密的军事任务。韩父不止一次当着儿子的面感概万千。当初身为开国元老的沈老爷子暴病去世,大家都以为沈家的风光将一去不复返了。谁也没想到沈父虽然没有继承其父的雄才大略,表面又木讷呆板,内里却是个能审时度势,沉得住气,且眼光极准的人,跟对了风向,一路稳扎稳打过来,不显山不露水的到头来成就丝毫不逊于沈老爷子。于儿女福分上更是令人艳羡妒忌。
    沈大少爷是个满肚子风花雪月的浊世佳公子:年纪轻轻便书写一手左驰右鹜,豪迈恣肆的狂草;极擅长花鸟工笔画,据说能画出禽鸟活跃之态、花卉芳艳之色,十六岁时作了幅《西府海棠月夜图》,光色艳发,妙穷毫厘,一时名动京师;如今又迷上了人物雕塑,长年累月跑去希腊追求灵感。沈大少于艺术方面颇有造诣,琴棋书画样样精通,虽然在他们那种人家不算是成器,起码不至于抹黑,没有沾染半点斗鸡走马、赏花玩柳的恶习,保不准以后便成了大家也未可知。沈二少爷更是钟灵毓秀,沈家几代的风水灵气都聚合在他一人身上,真正的文武双全,惊才绝艳。念书的时候一跳再跳,十八岁不到就拿到了N大法学系学士学位,然后被沈司令安排到战略导弹部队参军,摸爬滚打,实打实地立了几次军功,一路飞速晋升。人比人得死,货比货得扔。沈家二少爷把京城里同一辈众的二世祖都比成了泥猪癞狗。
    木秀于林,风必摧之,沈司令深谙枪打出头鸟的道理。沈飞进入部队第七年,升到正师职,军职拉着军衔走,几个月之后就晋升大校军衔。沈司令当机立断,直接把儿子送到美国耶鲁大学(Yale University)读了一年LLM,顺利拿到硕士学位;回国后继续进N大攻读四年法学博士研究生。沈司令自有其深意:一来是借机从风口浪尖上退下来;再者,狭路相逢勇者胜,这些如今看着不过是锦上添花的学位头衔,在必要的时候就成为至关紧要的政治资本。
    韩父深知独子资质有限,只再三再四吩咐务必跟紧了沈二公子。正所谓一人得道鸡犬升天,跟对了人,将来就算不能飞黄腾达,总不至于箕裘颓堕,家业凋零。因此韩绍辉对沈飞向来是言听计从,从不曾违背其心意。他当下吃惊的是沈飞郑重其事的态度:“哪里有什么人是你沈少爷弄不上手的,要这么小心谨慎?”
    沈飞点了支烟,但笑不语。强迫着自然也能逼上手来,可是他向来不喜欢霸王硬上弓这套,更希望能哄得小美人儿心甘情愿地投怀送抱。沈飞眉宇间柔和了几分,何况韩绍辉方才说的没错,那小丫头养的可真娇嫩,就像唐宋年间那些精美绝伦的薄胎瓷器,玲珑剔透,白如玉,薄如纸,一捏就碎,名贵而脆弱,需要花费大量的金钱和精力去呵护保养,他可不舍得操之过急弄坏了她。
    韩绍辉拿眼睛觑着沈飞嘻嘻笑道:“沈少何必患得患失的。我瞧那小丫头好像对你有点意思,瞪大一双杏仁儿眼直盯着你,都分不清天南地北了。”沈飞沉默不语,只徐徐地吐了口烟雾,白烟缭绕之下棱角分明的脸庞暗晦不明。
    @桥边红药来 86楼 2013-10-10 10:48:00
    越来越好看了!
    -----------------------------
    多谢!
    第七章

    童维桢虽然在图书馆里对个陌生男人小小地怦然心动了一回,然而她心思单纯,年纪又轻,那些什么山盟海誓,结婚生子,相守白头的事对她而言太过遥远,即便是情窦初开,也是以一种浅尝辄止,游戏一场的心态。兼之觉得那人兴许是名教师,情思更浅淡了几分,春心飘飘荡荡地转了几个圈,偶尔惘然地想一回,叹一回,渐渐便抛诸脑后了。
    这天傍晚时分,维桢到学校附近的茶餐厅吃了一笼鸡尾包和一小碗鱼片生滚粥。她一直不能适应北京的食物,觉得油烟味咸味太重,视觉上不够清爽,味觉上是过犹不及,尤其不能理解为什么点一盘干炒牛河,服务生会问她要不要醋,便专门寻了由广州或香港人开的粤式饭馆用餐。回到校园里,经过若耶湖时她脚步一顿。若耶湖周围绿树环绕,内里遍种莲花,花姿妖娆,荷叶田田,环境甚是清幽。夏日早过,湖中再没有“荷叶罗裙一色裁,芙蓉向脸两边开”的盛况,然而留得残荷听雨声,如此衰草残菱更助秋情。维桢一看时间尚早,便扶栏垂首观赏,但觉晚息如白毫一般轻微洒落在脸庞,带来衔着荷叶清香的微醺湿润之气。
    一阵微风吹送,残叶轻摇,水波粼粼,湖水轻缓扑打翻滚间似有水藻的暗影飘摇。维桢一怔,第一反应是自己的头发被吹散了,伸手一摸,整整齐齐地扎成一束垂在脑后。冷意贴着耳边缠绵而过,仿佛少女无声的叹息。维桢打了个寒战,但觉阴森透骨,拢紧衣裳便匆匆赶去教学楼上课。
    晚上最后一节选修课的下课铃打响,维桢拿出手机一看,八点四十五分了,她匆忙起来收拾书本纸笔。
    “杨芷卉的父母今天又带着警察来学校查问了。”“不是吧?杨芷卉还没有找到么?失踪都十几天了,究竟跑哪里去了?”教师里的几名女生并不离去,反围作一团议论起来。
    维桢脚步一滞。杨芷卉是她们学院大二的学姐,半个月之前彻夜没有回宿舍,后来一连数日都没有在学校出现,手机也关机了。她的室友和同学联系了杨芷卉的父母,才知道她根本不曾回过家,竟似是失踪了一般。校方非常重视,当地的警察也来校调查过几次,总没有寻到蛛丝马迹,这么一个大活人仿佛凭空消失一般。
    “你们说会不会是被拐了?最近市内出了好几起拐卖女学生的事件。”
    这阵子校园里确实不平静。维桢认识一个大三的师姐,两人都来自广州,平日便有些来往。师姐生的粉面含春,体格风骚,姿容相当不俗。有天吃过午饭,独自一人在学校里闲逛,突然有个中年男人走过来叫住她,展开手上的一张小纸条跟她问路,纸片上写了具体地址,但字迹模糊潦草。师姐低头凝神瞧了半天才认出来,便告诉他了。男子再三再四地确认了几遍,闹得师姐不耐烦后方低头匆匆离去。
    这时师姐的一个同班同学迎面行来,两人东拉西扯谈笑了半天。分手后师姐继续走了几步,之后的记忆便如断层一般,空白一片。待她清醒过来后,悚然发现自己已走到学校一扇偏僻之极的小角门前,身边空无一人。角门外是阴暗破旧的街道,晚上会有小贩摆摊,尚算是热闹,然而在午后,往往人迹罕至。烈日当空,师姐却冒出了一身的冷汗,湿透衣衾。方才问路男子那张纸上必然是含有迷药,若不是中途遇到同学,彼此交谈一番分了点神,又拖延了一些时间,如今自己恐怕已不知不觉走到了街道上去。她敢打赌,此刻外面某个角落里定是悄无声息停着一辆车子,车内藏了几个人,正睁大一双双贪婪的眼睛,满心亢奋,静候着她自投罗网。然后等待自己的,便是暗无天日的后半生,或身陷妓窑柳巷等肮脏之地任人肆意欺凌摆布,或被卖到穷乡僻壤沦为生育和劳作的工具。师姐心惊肉跳,流着眼泪拔腿便往回跑。
    师姐为人略嫌放荡,换男朋友比换衣裳还频繁些,心地倒很不坏,多次与容貌秀美的维桢小师妹说起此事,语重心长提醒她平日需多加留心,处处警惕。
    难道杨芷卉真是被拐被卖了不成?维桢不认识杨芷卉,知道这个人是因为她在学院里颇有名气。杨芷卉是历史系二年级的级花,维桢对她印象不深,隐约记得是个水蛇腰,尖细瓜子脸的女子,长得有点像《葫芦娃》里的蛇妖,具体的长相却是模糊不清了。当然,维桢不知道的是,如今系里的男生在背后谈起她,往往意犹未尽地以一句“长得比大二的杨芷卉还勾人”结尾。二人容貌毫无相似之处,维桢是一张清艳精致到了极点的娃娃脸,配上娇柔怯弱的身段,稚嫩甜美的童音,对男人而言就有种隐秘的,近乎邪恶的吸引力。
    “我觉得应该不至到那种地步。杨芷卉的室友和交情最好的几个同学都怀疑她是因为失恋,伤心之下离家出走。”一名头发染得黄灿灿的女生突然说道。
    “失恋?杨芷卉交过男朋友么?我跟她算是相熟的了,虽然追求她的人多不胜数,可是大一开始就没有见她跟哪个男生特别亲密在一起过。”旁边一人辩道。
    黄发女生道:“听说一直都是暗地里来往。那个男人不许她声张,所以知道的人不多。”
    “还要秘密交往呢,那男的是威廉王子不成?杨芷卉父亲是一家酒店的老板,也算是个富家小姐了,偷偷摸摸的她也愿意?”
    “没准那男的是脚踏两条船呢,所以才要杨芷卉保密。谁让杨芷卉喜欢上人家,少不得委曲求全的。”有人讥笑道。
    黄发女生道:“虽然不是威廉王子,也相去不远了,是位高干子弟,听说几代都位高权重,显赫得很,真正的官宦世家。”她叹息了一声,“这样的人,就算是委曲求全也求不过来的。杨芷卉大一就跟那人在一起,上大二不久两人就分手,想来是那男的把杨芷卉甩了。杨芷卉不甘心,苦苦哀求,死活不肯放弃。那男的是法学系的读博生,并不住校,她就天天跑到人家上课的教学楼外面等,盼着能求得前男友顾念旧情,回心转意。谁知那人当真是郎心如铁,毫不为所动。”她故意停了一下,见众人皆敛声屏息静待下文,遂得意地挑了挑眉,“杨芷卉伤心欲绝,任凭朋友如何苦劝都回转不过来,整日整夜在宿舍里哭天抹泪。看来始终是想不开,所以才会突然出走。几个室友事后想起都说其实是有征兆的。出事那天杨芷卉一反常态,大清早起来就穿衣打扮,浓妆艳抹,脸上也有了些神采。室友见了以为她终于想通,将旧情放下了,谁料到是这么一个收场。”
    维桢拎起书包转身离开。她宁愿杨芷卉是离家出走,至少没有陷于不堪的境地。然而若果真为了一个男人要死要活,放弃尊严,又伤了父母的心,实在是不应该的。爱情一事,本该顺其自然,正所谓缘分天定,不是同情与感动可以换来的。这世间的很多事,原就不是可以凭借百折不回的尝试和感天动地的坚持便能达成的,爱情恰恰是其中一样。
    @潇潇暮雨时 98楼 2013-10-10 22:47:00
    近日病痛缠身上来 看看小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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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么可怜呢,要注意休息,学习也不能强度太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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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2022-05-10 12:24:55  更:2022-05-10 12:2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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